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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赶山,宝植

    小路颠簸,牛车摇晃,几十里地走得不快,等白启等人来到采参庄,日头已经快要西斜。


    深秋的时节,天黑得快,密林传来的虫鸣,冷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以及龙坎山投下的阴影,都叫人隐隐发怵。


    “难怪老一辈人说,只身莫要走夜路,独自不爬恶山,瞅着确实瘆得慌。”


    遥遥眺望远处的漆黑峰峦,白启跳下牛车,乡间野道崎岖坎坷,身子骨都快散架,若非练得筋肉饱满,当真屁股受罪。


    “小老儿过两天再来接各位小哥,若要用什么热汤、饭食,也尽可以寻我,卖得比庄里脚店便宜哩。”


    赶车的是个老头,本身就是采参庄的本分乡民。


    随着快要入冬,天气严寒,种田的农户也好,打渔的贱户也罢,都不好找活计。


    待在家里坐吃山空,哪是长久之计,他们通常就会到牙行、车行、脚店、乃至于大户,凭借谋生的手艺当临时工,甚至可以不要工钱,只用管一顿饭。


    “好嘞,大爷。”


    白启并没给钱,他这边的费用是跟车行结算。


    按照老头自个儿说,自带牛、驴、骡子接活儿,能够多分个几文。


    租赁车行圈养的畜力作为交通工具,则赚的极少,勉强糊口。


    虾头小眼睛滴溜溜乱转,俨然没见过啥世面的土老帽样子:


    “阿七,这可是方圆百里最大的庄子,你看,还有刀客。”


    作为渔民后代,他上岸走过最远的地方,大概也就是从大田湾到外城几条街。


    像采参庄这种上千人的聚居点,山民、刀客、货郎、跑单帮的卖艺人,龙蛇混杂,极为热闹。


    相应的,各类营生更加丰富,除去常规的脚店、茶寮、药行、铁匠铺,还有穿着风骚的窑姐儿坐在半掩的门口,招徕生意。


    “跟我差不多的层次,刚练筋入门也敢耍刀?”


    白启瞟了一眼擦肩而过的那人,虎口磨出厚厚茧子,但从呼吸的节奏跟行走的步伐,感觉不像练骨。


    换得汞血,熬炼银髓的好手,特别容易辨认。


    往往浑身气血旺盛,宛若一口大火炉,往外冒着热气。


    依据通文馆的授业流程,通常都是养练结合,拳脚娴熟,再进打法,磨砺胆气,五部擒拿层层深入,最后才够格碰兵器。


    虾头到底是拜入松山门的学徒,长了些眼界:


    “山民会几招把式的,远比渔民多,很多是家传的拳脚,攒钱买一口刀,然后闯五百里山道混饭吃,是最快出头的路子,便跟咱们冒着风险进迷魂湾,打宝鱼一样。”


    白启不由默然:


    “挣個温饱,的确不易。”


    一练大成,才敢说与虎豹豺狼搏斗,堪堪淬炼劲力就踏足龙坎山,跟水性不好的渔民下河没啥区别,淹死的可能更大。


    要知道,老林里的凶猛走兽都是成群结队,少有落单狩猎的机会。


    走进采参庄,因为是几张生面孔,白启等人引来不少打量的目光。


    行到约定的地点,换了一身利落猎装的祝小姐笑意盈盈:


    “白七郎,你来得太慢了,宋二公子又赢一场,少东家这回输惨了。”


    这位神手门的祝小姐,大红色的箭袖服装,腰身束得很紧,加上身姿高挑,面容姣好,放在尽是粗布麻衣的采参庄,恰如一朵水莲花,极为惹眼。


    “少东家的赌注是什么?”


    白启挑眉扫过一眼,目光如蜻蜓点水,不似旁边的虾头,被祝小姐的艳光震慑到失魂落魄,低低埋着脑袋。


    “一瓶天鹰武馆的紫芝养心丸,可金贵了。少东家如今不堪宋二公子的取笑,已经躲屋里生闷气去了。”


    祝小姐款步而来,带起阵阵扑鼻的幽香,逼得虾头默默闪开。


    白启上辈子没少接触名媛贵女,倒也不会乱了心神,淡淡笑道:


    “少东家胸怀开阔,应当不会放在心上。”


    祝小姐身后跟着几个健仆,看衣着都是神手门弟子,有人牵着马,有人背着长弓箭袋,俨然派头十足。


    “要不白七郎你去请少东家,待会儿就要用晚饭了,宋二公子特意杀了几只羊羔,准备架起篝火炙烤。”


    白启拉着阿弟白明的小手,往采参庄里面深入:


    “那祝小姐也让宋二公子嘴下留情,不然场面闹得太僵,大家岂能愉快。”


    何泰跟宋其英之间的针锋相对,他已经习以为常,没怎么在意。


    这种就类似于富哥小圈子里,两个领头羊彼此明争暗斗抢地位,最多有些磕磕碰碰的小摩擦,不至于上升到生死大仇。


    “叫我灵儿就行了,都已经见过几次,没必要这么生分。”


    兴许是离开黑河县,祝灵儿一改以往千金小姐的秀气,显得落落大方。


    “好的,灵儿姑娘。”


    白启径直奔向安排好的平房院落,宽檐低屋,风格颇为简朴。


    他前世经历过这种情况,好比全是家养锦鸡的芦苇荡里,突然杀进一头凶悍的雕鸮。


    自诩云雁的祝灵儿,肯定对后者更感兴趣,富家女瞧上穷小子,多半就是这种路数,好的便是一口养成的新鲜劲头。


    “我若没拜进通文馆,使尽浑身解数哄好大小姐,靠上神手门当个凤凰男也算一条出路。


    只不过,不曾蒙得宁海禅青眼,人家也未必瞧得上我。”


    白启心下一笑,将这点玩笑念头抛到脑后。


    快到年底了,搞钱比女色重要。


    更何况,二练未成之前,最好保持童子身。


    根据武行的说法,这有益于汞血银髓的练骨圆满。


    至于如何确认,刀伯表示少爷就是最好的例子。


    “宁师该不会三十多岁依旧保持纯阳之体吧,啧啧。”


    白启暗自腹诽两句,宁海禅虽然不修边幅,但到底也是冷眉刀眼,气度过人。


    尤其岁月沉淀的成熟味道,吸引一票儿美少妇、俏女侠,轻而易举。


    应当没可能守得住元阳……吧?


    放好包裹,安排好住宿的房间,白启出门往旁边一拐,找到何泰,劝说几句。


    他并非是喜欢做和事佬,单单看上那页赶山秘诀,想要将其赢到手中。


    这类玄奇之物,说不好就能触发技艺。


    目前来说,墨箓唯一无法映照的便是方术。


    哪怕白启已经掌握制饵的步骤,但始终无法领悟秘文,令其呈现出完整的技艺,这一点,令他很困惑不解。


    “赶山……灵芝、人参、鹿茸、黄精,可都是值钱的好东西,还有让山民趋之若鹜的宝植。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两样我都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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