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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二章 没想到,人还真的来了!

    前一刻还打人,下一刻又看起来文质彬彬。


    不过在场的人,听了估计都要愣一下。


    穿了一身奇装异服,就说自己是李世民的女婿。


    你咋不说你自己就是李世民呢。


    包括富弼,都不得不怀疑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是不是玩coy,玩烧坏脑子呢。


    “既然你是欧阳修,那你又是谁?”


    不等两人发话。


    魏砚又问道。


    富弼原本不想回答他的。


    因为说不定自己说完,就又要像永叔一样,挨揍了。


    不过你还别说。


    看魏砚的口音,魏砚模仿得还挺像的。


    即便富弼不知道唐人是怎么说话的,但魏砚的说话方式,就是跟他们大宋,有着稍许的不同。


    而这种不同作用在魏砚身上的衣着打扮上,却也竟然是让他有点不敢确定了。


    但这怎么可能!


    你说自己眼前的两人是活生生地唐人?


    要知道,按照魏砚的说法,就拿当李世民的女婿来说,至今已经过去至少有四百年了。


    魏砚也不怕暴露自己的身份,反正,他以后又不住这里。


    古人还是很有礼貌的。


    当魏砚问到富弼叫什么名字的时候。


    富弼也是举手回道:“富弼。”


    说着,富弼警惕地看着魏砚的拳头。


    没想到接下来魏砚却是道:“那么说……你认识范仲淹了?”


    “你知道范公?”


    富弼何止是认识范仲淹,他当官都还是范仲淹提点的呢。


    只不过现在范仲淹并不在开封,而是在外领兵镇守,现如今,李元昊谋反,他们大宋正跟西夏打仗。


    所谓的西夏,差不多就是丝绸之路。另外,还要再加后世内蒙古的一部分地方。


    要说,版图还是挺大的。


    魏砚便道:“算是认识吧,我还读过他的文章呢,既然你认识,那我有一件事,想拜托你。”


    富弼只想说,我能拒绝吗?


    魏砚看了看欧阳修,直接笑着说道:“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嘛,难道大宋的文人,都这么小气?”


    看欧阳修的表情,恨不得打回来。不过魏砚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的。


    富弼这才道:“不知道你有什么事想要我帮忙,既然是范公的朋友,那我定当尽力。”


    魏砚便是道:“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就是我有一个儿子,我想让他在范仲淹的身边待几年,学点东西。这一来不认识路,二来,也没什么熟人。既然你跟范仲淹是认识的,那就好办了,麻烦你差遣一个仆人,把他带到范仲淹的身边就好。”


    富弼心说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可问题是……富弼随后便道:“不知你是……”


    魏砚知道富弼的疑虑。


    便道:“大唐,魏砚。”


    其实准确地说,他应该说,‘新中国,魏砚’,不过对方未必能听得懂。


    富弼觉得,魏砚一定是个疯子。


    随后……


    魏砚又介绍起了身边的宫装女子道:“这位是高阳公主。”


    魏砚越是这样说,四周的人越是觉得好笑。


    差点都快笑出声了。


    这该不会是在表演什么东西吧?


    立刻有人道:“老板,你们酒馆最近请了新的伶人了?”


    老板刚刚客人打架的时候就来了。


    此时听到一旁客人的人,也是回道:“什么伶人,我店里没请伶人啊。”


    说着,便又走上来对魏砚道:“这位客官,你要在这里喝酒吃饭,就喝酒吃饭,本店绝对欢迎,但是请你不要在这里闹事。”


    魏砚便对富弼道:“过几天,我会让我儿子到府上登门拜访,也正是我与高阳公主生的长子,到时候,就拜托了。老板,刚刚点的东西给我打包带走。”


    随后……


    众人这才纷纷散去。


    老板甚至连点了饭菜不要钱的想法都有了,没想到,这客人竟然还打包,还愿意付钱。


    那就还行。


    下了楼。


    魏砚便带着高阳,拎着打包的吃食离开了。


    很快,就消失在挤满了人的大街之上。


    透过二楼的窗,富弼跟欧阳修看着两人慢慢地消失在大街上。


    此时欧阳修的眼睛还有点睁不开,说道:“这是个什么样的疯子。”


    “怎么样?没伤到吧,要不,让老板煮个鸡蛋来烫一下。”


    “没事。”


    只能说,此时两人还把这全然当做是一场闹剧。


    以大宋的繁华,的确不排除有伶人这样表演。


    之后,两人便又继续喝酒聊天。


    ……


    既然要把魏善白放到外面来历练。


    自然而然,魏砚也必须把准备工作都做好。


    三天后……


    一家人也算是来搓一顿大宋的饭菜吧。


    魏砚找了城中最大的酒馆,之后又包了一个庭院,再把全家老少都带了过来,给魏善白准备了一场丰盛的离别宴。


    所有人看到这大宋的繁华景象,都不禁有点被惊呆。


    毕竟……


    她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做生意居然做到了街道上面来。


    这在大魏,那不得挨板子?


    老板看着这一家子,也觉得有点厉害。


    你这好像全家上下,都是皇帝、皇妃。


    现在表演都表演得这么厉害了吗?


    相信,这不用多久,就会成为开封府的一项美谈。


    临别之际,魏砚有些话也不得不跟魏善白说。


    “首先,遇事不要慌。”


    “其次,暂时能不回来,就别回来了。”


    “范仲淹是个可以信得过的人,但你也不要完全学他,学他好的地方,也就够了。还有万事万物都要辩证地去看,这是一个文人辈出的地方,他们很多人看着很好,但其实,内心里未必就没有藏着龌龊的东西……”


    “你读书肯定读不过他们,所以要想当官,从军应该是最好的选择,不过文臣把武将控制得死死的,就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世界那么大,接下来,就随你自己去探索,十年后,再回来,到时候,再让我看看,你成长到哪一步。”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相信十年后,你会比现在成长不少。”


    这几天,魏砚想了很久,应该要给对方一个什么样的金手指,毕竟,没有金手指,可不好混下去。


    最终……


    想了想,还是觉得,就开门这一点,就够了。


    再加一个自动的不坏金身吧。


    能防御一切攻击,用刀剑戳在身上,就跟挠痒痒一样。


    就算是用宋朝的弩箭来朝着眼睛射,也绝对无伤。


    并且还能免疫一切带毒的东西。


    就算是用烟熏,火攻,都不怕。


    还能拿来潜水。


    反正……


    就突出一个,用着,坏不了。


    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十分接近魏砚的不死不灭。


    有个这样的金手指,也方便他去打仗。


    其实好男儿,都应该上战场,经过一番鲜血的洗礼。


    当然!


    魏砚接下来,也说了。怎么活,魏善白自己安排。


    他现在给了他一个选择,那就是先在范仲淹的身边熟悉这里的人和事。


    之后……


    他再慢慢地选择自己的大道吧。


    盛宴过后,这一天的晚上,富弼的府上便来了一位年轻人。富弼毕竟是开封府的名人,只要在大街上随便找个人问问,就能找到他的住处。


    富弼看着魏善白,只能说真是见了鬼了。


    没想到,人还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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