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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徐凤年从来不是好汉

    自公孙杨死后,徐凤年一直没再跟刘妮蓉照面,反正有温华在,本来也没他什么事。


    徐凤年没找温华,温华却趁着夜色,等大家都睡下后,主动找到徐凤年,面无异色的道:“说说吧,公孙杨是怎么回事。”


    两人都将自身感知力开到最大,若有人靠近他们十丈之内,便会被他们感知到。


    而在十丈之外,是听不到他们说什么的。


    这魏丰毕竟只是个商人,府上虽然养着那么些武者,却并无什么高手坐镇。


    武功最高的也不过才三品境界而已,却已经是魏府的首席门客。


    若真有二品小宗师及以上武者效力,那魏丰的生意也远不止这点规模了。


    徐凤年诧异道:“刘妮蓉没告诉你?”


    温华摇头道:“她只说公孙杨自杀了,其他的什么也不肯说。”


    徐凤年了然,显然刘妮蓉是想保住公孙杨的身后名,的确是个有情有义的女子。


    其实公孙杨的性情徐凤年挺喜欢,若他不是敌国细作,他也不是北凉世子,两人之间大可有一场忘年交。


    可因为公孙杨的出卖,不知道多少北凉好男儿要血洒疆场,徐凤年既然已经知道这一点,便做不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徐凤年轻叹一声,倒也没有隐瞒温华。


    温华不仅是他的好兄弟,更是要跟他并肩战斗,一路拼杀的同伴。


    在公事上,他们之间不该有任何隐瞒。


    “公孙杨这些年,一直在出卖北凉军情给北莽,他活着的意义,就是搞垮北凉,进而搞垮离阳。”


    有这句话足矣,温华叹道:“如此豪爽大气的人,奈何是个国贼。”


    徐凤年也是叹息不已,事情已经说清楚,两人也不再纠缠此事,他对温华问道:“那丫头怎么样了?”


    温华道:“很难过,从她可以练成悲痛莫名,就能看出这一点,不过也没什么大问题,时间会治愈她的。”


    徐凤年道:“你就这么把莫名剑法传给她,真的没什么关系吗?”


    温华笑道:“能有什么关系?这世上除了老步,再无人练成悲痛莫名这一招,难道让它失传?”


    “有人练成这一招,老步只会高兴,况且等她成了我媳妇,那就不算外人了。”


    徐凤年哑然失笑道:“看你这德性,八字已经有一撇?”


    温华自得的道:“等从北莽回去,就该画下那一捺了。”


    徐凤年欣然道:“行,等你们成亲,我送你们一份大礼。”


    “什么大礼?”


    “到时候再说,现在说出来就没意思了,你也会少许多惊喜不是?”


    “那行,我等着你给我惊喜。”


    闲聊一会儿后,夜色更深,天上忽然淅淅沥沥的下起了雨。


    徐凤年起身走到窗户旁,忽然声音低沉的道:“温华,两天后就是清明,到时候跟我去杀个人吧。”


    温华云淡风轻的道:“我这次跟着你出来,就是想让剑染血的,其他的不用多废话,你直接说目标是谁就行。”


    徐凤年眼中寒芒一闪,缓声道:“留下城城牧,陶潜稚。”


    ……


    留下城城牧陶潜稚,一个极度仇视北凉,偏偏又胸有丘壑的北莽将领。


    此人不光熟谙兵法韬略,武力更是超群,尤其对北凉军政钻研深刻,本来凭着一身本领,已经做到北莽南部姑塞州的冲摄将军。


    一次皇室宗亲到姑塞州阅兵时,陈芝豹以一股奇兵长驱直入发动突袭,那名运气差到极点的皇室宗亲,被陈芝豹一击毙命。


    陶潜稚受此事牵联,被贬职到留下城做了城牧。


    然而他看似被贬职,其实是明贬暗升。


    官职降了一品,却在边境留下城手掌军政大权,算是因祸得福,就此脱离了军队樊笼。


    日后只要略有功绩,就会被龙腰州持节令,甚至是北莽女帝青眼看中。


    这远比在等级森严的北莽军中,辛苦爬升来得机会要大。


    据徐凤年掌握的消息,陶潜稚行军布阵有独到见解,尤擅诡道,而且他性子十分暴戾。


    最为北莽朝野称道的是,此人每日都要杀一位北凉甲士才睡得着觉,从姑塞州来到留下城,不带一名家眷,不带一分银子,不带一样珍宝,只带了六架囚车。


    囚车中禁锢着四十多名,在战场上被掳获的北凉士卒。


    一个多月过后,这四十多名北凉俘虏便被杀得一干二净。


    不过陶潜稚与北莽边军中,许多将军同僚关系都很好,总会有新的俘虏运送到留下城,供他每日亲自割首。


    可以说,陶潜稚是北莽朝廷中,被各方势力都看好的青壮派官员。


    既有治军手腕,也有民间声望,迟早会鲤鱼跳龙门,成为北莽王庭未来一块不可或缺的基石。


    所谓彼之英雄我之仇寇,这等敌国上等人才,徐凤年自是要杀之而后快。


    凉莽两地的恩怨纠缠,委实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就好似一块砧板,今天涂抹了你的鲜血,明天便加上我的一层,层层铺叠,早就凝固成一块令人作呕的血碑。


    ……


    这场雨一下起来就没完,陆陆续续下了三天。


    清明节的这天清晨,原本淅淅沥沥的雨势,逐渐变得大了起来。


    道路上满是泥浆,但这并未阻拦陶潜稚的脚步,他要去城外给一名祖籍留下城的袍泽上坟。


    陶潜稚一马当先出城而去,身后跟着三十披着铁甲的亲卫铁骑。


    他们个个目不斜视,因此都没看到,临街的魏府大门高墙青瓦下,蹲着一青衣佩刀、一灰衣提剑的两个年轻人。


    两名身娇体柔眼儿媚的丫鬟,各自替二人撑着伞,两人面朝南烧着黄纸。


    可惜雨太大,即便有伞遮挡,雨水落在地上溅起的水珠,依然让黄纸很难烧着。


    直到火势渐大,才终于烧掉几捧黄纸,约莫是心意已经尽到,还剩下一捧黄色纸钱,青衣青年将之放回了怀中。


    给他撑伞的小丫鬟小声提醒道:“徐公子,给先人用的纸钱不好放进活人怀里的,奴婢帮你收着吧?”


    徐凤年站起身,见她左肩湿透,将红木伞骨往丫鬟那边推了推,随后望着雨中疾驰而去的铁骑,笑而不语,只是摇头。


    片刻之后,两道撑着伞并肩而行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雨幕之中。


    ……


    “刘妮蓉呢?”


    “去给公孙杨上坟了,放心,陶潜稚要上的坟在城郊东南方向,公孙杨埋在西南方向。”


    “那就好,要不要比比脚力?”


    “比就比,怕你啊。”


    大雨滂沱,天色昏暗如夜,官道上泥泞难行,却偏偏有两个不知道是有什么毛病的年轻人,收起伞在大雨中狂奔。


    两人的风格截然不同,徐凤年每次踏地,都会在地面轰出一个泥窟窿,溅起水花无数。


    而温华却像是没有重量一般,脚掌落在地面,却犹如蜻蜓点水,在这大雨中,连那丝丝涟漪都被掩盖,波澜不惊。


    但无论落脚是轻是重,两人的速度却都是一般的迅疾,若有常人旁观,只能看到一青一灰两道影子一闪而逝。


    虽说两人在速度上不分伯仲,可徐凤年终是落了下乘。


    毕竟一个动静不小,一个悄无声息,这差距一眼可辨。


    “就这吧。”


    距离官道百余丈的小路上,随着徐凤年开口,两人默契十足的同事止步,随后重新打开雨伞遮在头上。


    “你这轻功可以啊,有点登萍度水,踏雪无痕的意思,是个什么名堂?”


    温华得意洋洋的道:“纵身千里无息步,波澜不惊点涟漪。”


    “这门轻功叫‘燕行千里’,奔行时如燕子抄水,轻盈无比,且在奔行间不仅不耗费真气,反而有回气之效。”


    “因此全力施展时可健步如飞,迅若奔骑,日行千里不在话下。”


    徐凤年羡慕的道:“有点意思,这等轻功连听潮亭里都没有。”


    温华撇嘴道:“开玩笑,真正的绝世秘笈,哪那么容易被你爹搜刮走?”


    “虽说拥有绝世秘笈的地方,不一定拥有绝世高手,可再怎么也得有点底蕴。”


    徐凤年此时赔着笑道:“是是是,你说的太对了,兄弟跟你打个商量,你看我轻功这么差,遇到事儿那不得拖你后腿吗?你看……”


    温华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道:“你小子在这儿等着我呐。”


    徐凤年给他抛了个媚眼,用肩膀碰了碰他胸膛,笑眯眯的道:“嘿嘿,咱哥俩谁跟谁呀。”


    温华轻抚着下巴若有所思的道:“你说的倒也有理,万一风紧需要扯呼的时候,你跑不掉还得我回去救你。”


    徐凤年一拍大腿道:“可不就是这个理儿吗!”


    “行吧,等干完这一票,得空的时候我教你。”


    “诶,还得是我兄弟,谢谢啊。”


    恰在此时,有重重的马蹄声穿过雨幕,传入两人耳中。


    原本嬉皮笑脸的徐凤年神色瞬间一变,一股杀意凛然的气势从他身上散发而出。


    “来了,准备好长剑染血吧。”


    数息之后,一支铁骑一骑衔尾一骑,自雨幕中奔驰而来。


    为首的陶潜稚骤然瞳孔一缩,左手勒住缰绳,右手高高扬起,眼中闪过一抹阴鸷酷厉。


    身后三十骑瞬间勒马止步,动作整齐划一,精锐程度丝毫不在北凉铁骑之下。


    这条道平时可供四骑齐驱,大雨浇灌冲刷以后坑坑洼洼,三骑并肩已是极限。


    而骑兵想要发挥最大的冲锋效果,配合马战制式莽刀的挥动空间,两骑最佳。


    水珠四溅的官道上,一青衣佩刀青年,一灰衣提剑青年,并肩撑伞而立,恰好将道路挡住。


    哪怕是精于游哨技击的校尉骑士,也不可能在短短时间内,查探方圆三里内的一草一木。


    加上大雨消弭了足迹,只敢保证确认有无十人数目左右的队伍,对于这两条拦路的漏网之鱼,却也怪不得游击校尉。


    “来者何人?”


    两名男子皆一言不发,默默收起雨伞,将伞尖插入身侧泥地,随后各自握住刀剑的柄。


    杀伐果决的陶潜稚见到两人这般动作,没有任何迟疑,从容不迫的下令道:“两伍队展开冲锋,杀无赦。”


    两骑率先并肩冲出,骑士胯下马匹健壮,是边境战马中熟谙战事的良驹,在奔跑过程中,展现出一种极具动态的视觉美感。


    被雨水冲刷而过鬃毛,随着肌肉规律颤动,一时间马蹄竟是盖过了雨声。


    马上骑士拔刀出鞘,两柄莽刀清亮如雪,刀身比北凉刀要宽而厚,长度相似,只是锋芒稍逊,弯度更大。


    若用轮回者们的眼光来看,这莽刀实际就是蒙古弯刀。


    经验老道的悍卒出刀,必然要结合坐骑的奔跑速度,路况带来马背的颠簸起伏。


    两名骑兵手臂粗壮,本是姑塞边军的勇壮骑矛手,一刀劈出,气势凌人。


    两人若非精锐,也没资格被陶潜稚作为亲卫铁甲,带来留下城。


    徐凤年跟温华对视一眼,随即刀剑出鞘,两人对两骑,倒也没别的什么话好说。


    温华飞身而起,几乎化作一支离弦之箭,长剑前指,剑身放平,剑刃朝向两侧。


    徐凤年却是合身前扑,重重一脚踏在地上,如猛虎出闸。


    一剑成名。


    横眼千夫。


    两人与两骑错身而过。


    长剑以前刺的姿势,抹过左边骑士的脖颈。


    凉刀却是横挥而过,一颗大好头颅冲天而起。


    其余分作两列前冲的八骑,换成领头的两位骑兵,面对这两名青年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段,却丝毫不惧。


    他们严格按照在战场上,一场场厮杀打熬出来的经验,再度与身边袍泽配合挥刀。


    徐凤年与温华左右一分,不退反进,朝前猛冲而去。


    如此一来,他们只需各自应对自己这一边的敌人,不会陷入两骑夹击之中。


    原剧情中只有徐凤年一人,这一战虽不算打得艰难无比,却也是险象环生。


    如今有了温华这个帮手,两人皆是从容万分,游刃有余。


    刀光剑影闪烁,雨幕水珠飞溅。


    只顷刻之间,冲锋的两伍十骑,便被尽数击杀,却连衣角都未碰到两人一片。


    陶潜稚身旁游击校尉直感到满心惊悚,他凝重的轻声道:“将军,是否派人前往城中报信。”


    陶潜稚面无异色的道:“你们二十骑都分散回城,不需要担心我。”


    “将军……”


    校尉双目泛红,嗓子沙哑的喊了一声将军,陶潜稚望着他笑道:“哪有这么容易死,我也舍不得死在这里。”


    说完脸色一肃,沉喝道:“听我军令,回城。”


    二十骑经过短暂的犹豫,终是军令如山,纷纷含恨拍马离去。


    “想走?没那么容易。”


    温华一声断喝,展开燕行千里的轻功,倏忽间便追上同行的两骑。


    他不再留手,莫名剑法全力展开,一式名不虚传,两名骑士便即栽落下马,一个额头被刺穿,一个面颊几乎被劈成两半。


    这些陶潜稚亲卫铁骑,皆身着铁甲,所以他们动手时,基本都是朝着面门脖颈招呼。


    干掉两骑后,温华身轻如燕,继续冲向其他骑士。


    看着温华那迅疾无匹,比奔马还要快的速度,陶潜稚目眦欲裂,心知这二十骑,怕是回不到留下城了。


    温华独自去追逃散的铁骑,是因为他轻功比徐凤年高。


    他放心留下徐凤年一个人面对陶潜稚,是因为他知道,徐凤年杀陶潜稚不成问题。


    因为陶潜稚也不过二品小宗师的武力,而徐凤年却是二品巅峰。


    那些骑士都看到过他们的脸,他可不想戴着人皮面具,顶着一张别人的脸行走江湖。


    身为好汉,不仅要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更要面不改容。


    在温华看来,徐凤年从来就不是好汉,作为世家子,也注定当不成好汉。


    温华离开大约六十息左右,也就是两分多钟,陶潜稚身首分离,徐凤年连他胯下那匹汗血宝马都没放过。


    连人带马尽数击杀后,徐凤年面朝北凉方向,从怀中抽出刻意余下的那捧黄纸,轻轻洒向空中。(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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