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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红楼,我成了宁府玄孙贾蔷 > 第一百九十四章 草原

第一百九十四章 草原

    三天后。


    从京城出发。


    贾蔷就带着突击队员们随行。


    他们这些人会深入草原,把胡人可汗送回去。


    两国的实力相差不多,甚至汉人要强上一截。


    作为使者的贾蔷即便是到了草原上,生命安全还是可以保障的。


    使臣代表的是一国的脸面。


    轻易不敢去撕破。


    可能会使绊子,会给下马威,杀人是决计不会的。


    只要性命无恙,贾蔷对这次的草原之行就不怎么担心。


    他们这次的任务还有要把东西都带回来。


    一路往北去。


    做在马上的胡人可汗,看着突击队员们羡慕极了:“贾将军,这些都是你的兵。”


    他也是军人,知道哪样的才是好兵。那股子气势,他从来没有在第二支军队还能看到这种程度的。


    贾蔷点点头,“跟大汗的近卫相比如何。”


    看着那精良的装备,胡人大汗心里有些发虚,若南朝的军队都像这样,他们草原人不可能再能敌过汉人。


    人数上不如,兵器甲胃上又差了一截。这样以来差距就更大的。


    能影响战争走向的无非就是兵器的便利。


    倘若当初不是龙禁尉的装备太好,决战的时候,恐怕战局也不会那么快就明了了。


    自从上次战争之后,草原人是元气大伤,再加上赔偿,应该有一段时间都会缓不过来。


    一战死了大半的人,也就是七八万的人口,还都是青壮力。


    要想在组织一次这样规模的军队,近五年内是不可能的。


    一战下来,北境起码换回了七八年的安宁。


    草原人应该能有个上百万人。


    一路之上,贾蔷都在同胡人可汗瞎攀扯着。


    “这是你们汉人的火枪。”胡人大汗指着贾蔷腰间的火枪问道。


    现在的汉人不太喜欢火枪。因为射击麻烦。


    胡人更加不喜欢。


    在他们看来,骑射比火枪射击要好了太多。


    “对,有一支军队,叫做神机营。其中数万人都是使用的火枪。”


    贾蔷掏出了腰间的火枪,西部牛仔架势般的随意发出两枪,半空中就掉下来了两只小麻雀。


    有点唬人,这个准度不是谁都能办到的。


    大汗看了下天空,心里在想着,草原上的神射手用弓箭也可以击中天空中正在飞行的鸟儿。


    现今的火枪虽然改进了,还是不够先进。


    要是机枪,自动步枪出来了,就能彻底改变这些草原人的看法。目前的火枪造价昂贵,比弓箭强不到哪儿去。


    军火厂还要继续研发,什么时候能够制作出自动步枪,到时候就能够彻底改变战局。


    交换的条件,别的都还好,最苛刻的就是要割让五座重要的城池。


    很快,贾蔷带着到了边境处。


    开始进行交割。


    贾蔷继续送上一程,去了草原深处做客。


    签订好了契约,基本都会遵守。


    五城也会割让,心里想着的则是,等到了以后保存好了实力再夺回来。


    继续往前行。


    胡人大汗,在这边还是很有身份地位。


    那些个草原部落人都对贾蔷他们比较厌恶。


    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堆,贾蔷他们都听不懂。


    深入了草原才发现,突击队员身上的装备比草原部落人的要好了太多。


    突击队的装备可是贾蔷花了大价钱定制的。


    身上的轻甲师全身包裹,只留下了眼睛,刀剑噼砍不进,跟身体非常契合,不会说对行动有什么阻碍。


    “贾将军,这儿便是我的王帐,你到了草原上自然就是我最尊贵的客人。”


    胡人大汗对贾蔷非常敬重,能够看的出来是真心的。


    心里一直在想着拉拢贾蔷,明面上也是这么做的。


    可是贾蔷的回应一直都是拒绝。


    心里头还有着一个想法就是把贾蔷彻底永远的留下来,就是不太人道,可能会激怒南朝。


    使臣是杀不得的。即便是软禁,可能说出去也不好听。


    贾蔷把进草原的几种情况都想了一通。


    最坏的结果就是要置自己这些人于死地。


    他计划过,真打起来,自己的突击队员至少会死伤大半,能活着回京城的不会有几个。


    但是自己自信能够回去。


    到时候再为突击队员报仇即可,这已经是最坏的打算了。


    目前看起来,胡人可汗暂时还没有这样的想法。


    刚回王帐的第一天,就把贾蔷送的酒全给开了。


    酒香四溢。


    周围的人都被吸引了过来。


    就是带过来的量还比较少,只有那么十几坛。


    不过一两天就喝完了。


    一转眼的工夫,贾蔷在这边已经生活了三天。


    好几次想走,都被胡人大汗挽留了下来。


    好酒好肉的招待着。


    王帐边有着许多胡人大汗的近卫。


    他们不少人都认识贾蔷。


    当初就是贾蔷从他们的重重保卫下把大汗给俘虏了。


    对他们来说这是奇耻大辱。


    时间很近,情景历历在目,无时无刻都在想着要洗刷了耻辱。


    就等着一个机会,可如今看来,好像机会已经送上了门来。


    要不是胡人大汗在拦着,恐怕着几百上千的草原勇士能对贾蔷群起攻之。


    一个个怒气冲冲的看着贾蔷,似乎是在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当天傍晚,太阳落山,天气开始转凉了点。


    王帐周边升起了熊熊烈火,烤着牛羊。


    饮着马奶酒。


    有着大汗在,他们不能胡来。


    不过公平的挑战还是可以的。


    有个人叽里呱啦的对贾蔷说了一通。贾蔷听不懂,不过看着他那个激动的表情,勉强能猜出点什么来。


    马上有个翻译官之类的给贾蔷翻译了下,翻译的比较温和,其中骂娘的字眼都被隐藏去了。


    搞得贾蔷还想要学习一门草原话。


    内容是想和贾蔷拼酒。


    在战场上,他见识过贾蔷的战力,比打斗肯定是不敢的,他又不是蠢蛋。


    比喝酒,贾蔷还没怕过谁。


    真要受不了了,还能使用真气把体内的酒水往身外逼出,已经是立于不败之地。


    有了这样的条件,千杯不醉都是小意思。


    想在这上面喝赢自己,算是打错了算盘。


    见到贾蔷点头同意,他得意的笑了,在草原上喝酒,他是最顶尖的那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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