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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再见故人

    小舞与比比东之间存在着不可化解的仇恨。


    只不过,话都不要说的太绝对。


    若比比东能舍弃十万年魂环,将这枚十万年魂环中小舞母亲阿柔的灵魂还回来,小舞也不是不能原谅比比东。


    只是,求人不如求己。


    求人,就要做好忍痛割肉的心理准备。


    只要林朝辞在这边卡着,比比东这辈子都成不了神,因此,哪怕两人实力的差距悬殊,林朝辞却依然可以通过拿捏现实来拿捏比比东。


    什么是大局?


    这才是大局!


    纵是我明牌,你都打不过我!


    而非牺牲这个委屈那个,换来的大局!


    一夜无话。


    一夜好梦。


    杀人莫过于诛心。


    收人莫过于收心。


    有的心,为信仰慕名而来。


    有的心,为利益慕名而来。


    有的心,为感情慕名而来。


    林朝辞从不在意这些事,也从未想要去收复某些心,他只是做了自己该做、也认为自己该做、不会后悔的事,便引得越来越多正确的人汇聚到他的身边,为那个正确的结果而努力。


    清晨。


    五点半。


    晨光破晓。


    天色渐亮。


    用被子封印了自己二十分钟,在五点五十分整,林朝辞便从床上爬了起来,看着还在打瞌睡的小舞,想了想,还是没叫醒这只小兔子。


    穿上拖鞋,走入卫生间。


    洗漱一番后,也才刚刚六点。


    吹了个口哨。


    在此卧室的另一旁,另一座独立的卧室内,顿时,就传出了几声狗叫,不多时,这间卧室的大门就被推开了,吞日拖家带口的走在最前面,迷迷糊糊的遣星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被逐月叼着后颈跑了出来,是七只小狗中唯一一只没睡醒的。


    不过,在见到林朝辞后,也多少精神了点,晃了晃脑袋,从逐月口中跳了下来,站到了地上,向林朝辞快步跑去。


    “嗯?”


    “还没睡醒,是不是?”


    林朝辞蹲下身,抱起遣星。


    遣星是七只小狗中年龄最小的。


    也是最会撒娇的。


    血统里疑似有那些贵族犬的血统。


    不过,大部分还是土狗的。


    吞日及其他五只小狗亦是如此。


    都是民间的土狗,农村里常见的。


    不值钱。


    不然,狗肉贩子也不能施舍给他。


    终身,也就这么大了。


    可林朝辞却喜欢的很。


    狗这玩意,养好了,通人性。


    过去,常有拿狗来比喻人的话,就比如说:交人还不如交条狗,起码,无论你落魄与否,再见这条狗时,这条被你喂过的狗还会对你摇摇尾巴,可是,再见了人,见你落魄了,能雪中送炭的,却是寥寥无几,甚至根本没有。


    吞日等七条小狗很有灵性。


    被他买回来,一直没咬过他。


    哪怕那一天,腿被打断,也没咬他。


    养着养着,也就出感情了。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我倒是没养鸡。”


    “不过,还是养了你们几个的。”


    掂了掂又有点胖了的遣星,林朝辞嘟嘟囔囔的唠叨着,末了,话锋一转,将遣星又放在了地上:“话说,你又胖了点,还是多运动运动减减肥吧,要不然,太胖了,对血脂血糖也不太好。”


    遣星:听我说谢谢你……


    他咋就不知道自己血脂血糖高了呢?


    找借口也不要这么随便,好不好?


    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遣星跟在吞日身后。


    懒散的出了门。


    直至半个小时后,才跟着林朝辞回来。


    养过狗的人都明白。


    每天早上必须起床遛狗。


    六点半。


    小舞也起来了。


    尽管是睡眼惺忪,衣衫不整。


    穿上拖鞋,学着林朝辞的模样,去卫生间洗漱了一番,直至此时,林朝辞也遛狗回来了,吃着罗网成员送来的早餐,七点钟之前,要把一切应当收拾的东西,全部收拾妥当。


    “昨晚,我跟你说的那些事……”


    “经过一晚的思考,你想的怎么样了?”


    喝了一口香菇鸡肉粥,又细嚼慢咽的吃了口松花火腿,林朝辞放下勺子和筷子,如此问道。


    小舞知道林朝辞的意思。


    点点头,嚼着冰梗菜的小嘴说起话来还有点含糊不清:“我想了想,还是决定跟你去见一见她,就是不知道你能给我的底线究竟是什么级别,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还是实事就事不玩套路……”


    “应该说,有恃无恐吧!”


    品着美食,林朝辞如此说道。


    说罢,话锋一转:“比比东的罗刹神第九考必须拿下我,只要我拿走修罗神剑,成为修罗神的神考者,就像钓鱼一样,我想吊着比比东多久都没问题,她莫得选择,只要你不把价格开的太离谱,如要她偿命之类,纵是一次谈不拢,一年,十年,一百年,总是能谈拢的,我有的是耐心,可留给她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这可不像是你的作风。”


    小舞笑着附和了一句。


    得到了林朝辞肯定的答复。


    “确实不像是我的作风。”


    “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她不敢动我,没能力动我,是忌惮我手中的两件神器,毁灭权杖与生命之树就算在我手里发挥的作用再弱,那也是两位神王级的神器,她一个连罗刹神装都未完美具现化的极限斗罗,且,无魂核,想杀我,她自己也活不了。”


    “并不是说,我的实力比她强,我想要什么,就能从她的手里抢。”


    “忌惮与能力是两个概念。”


    喝干碗里的最后一口粥,将饭碗随意的塞到了自动洗碗机里,林朝辞慢悠悠的穿着衣服,等着小舞和吞日几条小狗吃完,并穿好衣服。


    随后,推开了门。


    “好了。”


    “该去见见新客人了。”


    “还有,几个比较有意思的年轻人。”


    林朝辞如此说道。


    缓步走出了彼岸花海。


    而在镜花学院的校门外,与昨天宁风致几人拜访镜花学院,似曾相识的一幕,却于此处再度重演。


    只是,这一次,没有了玉天恒和其他皇斗战队的成员,多了一批身穿铠甲的魂师小队,护卫着这几辆马车上的大人物,从这几辆马车上走下。


    尽管,这些大人物并不需要护卫……


    “这就是镜花学院吗?”


    “娜娜,应该比我熟悉吧?”


    褪去了伪装,金发绝色少女美艳的不可方物,即便是宁荣荣,也比这位少女少了一份大气。


    而在这名少女的身旁。


    还站着另一位妖娆的金发少女。


    一举一动,皆是风情万种。


    令不少路过的学生都纷纷侧目。


    却在看见马车上的徽章后,默不作声的收回眼神。


    不过,窃窃私语还是有的。


    昨天七宝琉璃宗。


    今天武魂殿。


    皇斗战队都算的上是小虾米了。


    明天又会是谁?


    求收藏,求评论,谢谢大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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