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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行商

    布里斯有些愤懑的道:“这群城里人这么嚣张跋扈不是第一天了,早晚有一天,要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


    “什么玩意儿啊,单纯就是没把咱交火地的人当人看!”


    林恩很有同感地点头:


    “要不说城里的那都是爷呢!”


    但林恩和布里斯面面相觑,最终还是没敢出门看看。


    嘴上骂骂得了,真要出去说让人给逮着了,那可是要枪毙的!


    这个事情发生在大白天,产生的影响极为恶劣,但好在是现在是经济寒冬,路上没太多人,不至于造成太大规模的混乱。


    但这则消息还是如同长了翅膀一样,随着那几道旷远的枪声一起,飞入了千家万户之中。


    事情的起因也逐渐明朗了。


    您猜怎么着,原来是有几个闲人看到美女,在路上吹口哨。那城里千金小姐的口哨,吹得起吗?


    一会儿的工夫,就被公司请的保镖几枪打爆了脑壳,都是正中眉心!嘿,那叫一个美,那叫一个地道。


    这事就到此为止了。


    打住了。


    没下文了。


    什么,追责?追谁的责?噢,你说这个啊,他们都已经死了,小姐心善,干脆就放过他们好了。


    吃个饭的功夫,林恩还偷摸地沿着窗户往外瞧,这一瞧,


    就看到主干道上干干净净的,就好像今上午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想到这里,林恩不禁一阵庆幸,幸亏自己到了这个世界还算恪守底线,没做出一些轻佻的举动,要不然早就被人射死了。


    这样表述不太准确,应该说:


    还是要看人下菜碟啊!


    ......


    这一日,林恩终于还是无法忍受粗劣能量棒的味道,决定去酒馆小吃一顿。


    雄心饭店食材断供之后,酒馆已经算是集市里最热闹的地方了,猎人,佣兵这些人,受天气的影响相对较小,况且他们也不得不在这酒馆揽活。


    林恩只是一个来吃饭的。


    随便点了一点,林恩随便吃了几口,虽然感觉不如雄心饭店......口感,但最起码也比那些能量棒要好。


    觥筹交错间,旁人的交谈声落入了林恩的耳畔。


    “......听说了吗,最近西北集市被十四大盗团明牌挑战......”


    “指名道姓要偷,这不是啪啪的打线路门的脸吗?”


    “游商本来也要先进西北集市的,这下看来是要绕道了。”


    “天下盟我听说抢了蜥蜴帮在钉头坞的一大半地盘,是真的吗?”


    “谁知道呢。”


    ......


    有道是,春江水暖鸭先知,这些人不是鸭,但对周围地界的风吹草动可是相当敏感。


    林恩草草吃完,也不多和这些闲人闲聊。


    赶回家中就开始今天的工作。


    一会儿后,忽然有电话打进来,林恩接起来一听,原来是布里斯。


    “林老板,我们得到消息,行商团体将会在明天一早抵达我们集市,到时候去排队的人可能会很多,明天我们要不要一块儿去?”


    林恩一愣。


    他好像在酒馆的时候听到了和行商有关的话。


    只不过当时也没太在意。


    他便道:


    “什么是行商?”


    布里斯便和他解释起来,原来这行商团体是一群流浪之人组建而成的,他们他们拥有着各种各样的稀奇玩意,通常以车为家,几十辆破车一停,就是一个汽车营地。


    相传在古代,交火地的其他人对这些行商群体都是带有一种苛刻的偏见的,认为他们都是乞丐、小偷、或者人贩子。


    现在,各大集市却把他们当成座上宾。


    集市与集市之间隔得很远,这儿也不通地铁,亏了这些人行走四方赚个差价,还能沟通交火地的东南西北,促进商业的繁荣。


    “还有这事!”林恩便有些跃跃欲试起来,内心有些小期待。


    但凡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那都不叫问题。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努力经营,他现在也算是攒了个好几万,真要看上什么好东西的话,那他是势在必得。


    翌日凌晨四点,


    林恩在寒风中紧了紧自己臃肿的棉衣,和布里斯一起去见识那些远道而来的客人。


    行商像是在一夜之内就突然出现在集市一隅的,实际上也确实这样,他们的到来就像是雪融化在水中,静悄悄的,整个夜晚没有惊醒任何一个人。


    林恩和布里斯消息通达,占尽先机,


    在他们前面只有极少数的人。


    沿途林恩看到一个颧骨高高突起的男子正拉着提琴,声音呕哑嘲哳的,并不好听。也有画着古怪妆容的深色皮肤女子,抖搂着头巾,正对他展示三球抛接之绝技。


    风情万种的女郎对林恩抛了个媚眼,注意到行商的穿着,林恩大感疑惑,侧头低声的道:


    “他们是哪里人,为什么装束和我们大不一样?”


    “我不是说过了吗。”布里斯顿足,“他们是游商,他们内部有自己的一套规矩,和我们这儿的人不太能融的来。”


    林恩点头,但仍然隐隐感觉有哪里不对。


    沿街道走着,两边则是行商的摊位,乐师,乞丐,神婆咕哝着异国他乡的语言,林恩眼睛一亮,驻足在了一块颇有弧线的小圆镜前面,举起来看了看。


    放大镜!


    他当即回想起了家中的那块猪皮,交火地工作条件有限,无法进行细致的研究,倘若有了一块放大镜,他或许会找到什么头绪。


    于是立马买下了这片放大镜,又随口搪塞了几句布里斯的询问,顺手接过一个小丑递过的马戏团传单,动态视力发作,余光一花,他豁然转头,发现身旁的老乞丐拄着一根拐棍颤巍巍地就从地上飘了起来。


    林恩:“卧槽?”


    这科学吗?


    布里斯毕竟见多识广,见到这场面也还不算震惊,就同林恩解释起来,说:“这是肉体浮空的神迹,若非大毅力修行者断然无法企及。”


    “什么乱七八糟的。”林恩暗想,重新打量了一眼那老乞丐,只见他虽然是悬浮状态,但肉身和地面也并非是完全脱离的,而是有一根拐棍支撑。


    他便画了个受力示意图,确定对方是处于共点力平衡下的,这才不禁感叹物理学的大厦保住了。


    只要那老乞丐是个麒麟臂,还是可以做到这种程度的。


    或许吧。


    这时,一道沙哑的女声唤回了林恩的注意。


    “你好奇吗?”


    林恩转过头去,看到一个低矮营帐前面站着一位头戴黑色尖帽,身穿黑色脏旧长裙的女子,深黄色的皮肤仿佛得了黄疸,


    黄的不一般。


    林恩下意识看了对方一眼,随即快速移开目光,


    注视病人的患处不太礼貌。


    入乡随俗,林恩并未表露出对“神迹”的任何不屑,实话实说的道:“确实好奇,我认为,正常人是做不到这种程度的。”


    “不。”


    女人摇头,有些傲然的道:“对你们来说,正常人确实永远无法得到主的垂青。


    “但我们金浦西人,本就是奇迹的宠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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