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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内阁的危害

    第213章 内阁的危害


    “这个目前是赞同的。”


    哈哈哈…


    胡惟庸双目血红:“我本以为你是聪明人,却没想到,你也有糊涂的一面啊。”


    “内阁制,就是败笔,从古至今就算宰相权利过大,但是他能镇住百官,让皇权更加稳固。


    就算你把宰相取消了。


    搞个没有什么权利的内阁,这样的日子能坚持多久?


    或许皇上能震住,能坚持,你能坚持,能震住。


    可你的后代呢。


    他们中有昏庸无能之辈该怎么办。


    到那时候就是皇权的灭亡之日,内阁呵呵,这也是人能想出来的,没有宰相,什么也不是。”


    朱标点点头:“或许你是对的,可政治上面,从来就没有对错。”


    “有些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再想改回去几乎是不可能了。”


    “父皇忍了你八年,才把宰相去除掉,我又怎么会让他失望呢。”


    朱标没有反驳他。


    是因为胡惟庸是对的,朱元璋也是对的。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


    废除宰相这个决定给皇帝带来了无尽的权力和劳累。


    这就像你是老师,每天上课教学生,结果有个副老师,他每天就坐在你旁边。


    负责收作业,负责归拢学生。


    学生都和他亲近,虽然表面认可你是老师,但是其实你知道,真正的权力在副老师那里。


    这时候你会怎么办。


    第一干掉这个副老师,拉拢一个新的。


    可这个新的照样会分走你的权力,只要这个位置在这里,副老师就永远存在。


    唯一的办法就是。


    取消副老师的位置。


    可副老师是学校规定的,学生赞同的,那不是你想取消就取消。


    如果你厉害,真的取消了。


    全班所有事情都要来找你。


    卫生组长,语文课代表,数学代表,一大堆所有的事情。


    都需要你来做。


    慢慢的你会发现,必须需要有个人来管这些。


    要不然谁也受不了。


    朱标想了想:“其实取消宰相,也是为了给武将腾位置。”


    给武将?


    胡惟庸有些不解:“莫非我没有想到这一层?”


    不错…


    朱标参考历史时,发现一个问题。


    那就是朱元璋一开始的顶层设计就有问题,文官占据六部九卿,宗室与武将勋贵只有统兵权,没有参政议政权,没有调兵权,没有行政权,这些权力都在文官手里。


    而明朝后期的内阁,跟前期的内阁完全就是两种制度,只不过是名字一样,称呼一样罢了。


    明朝前期内阁【四辅官】打朱元璋始,一开始只是辅佐皇帝的秘书机构,并没有议政权、行政权。


    这是什么意思呢。


    等于说你这个内阁首辅啥用没有。


    就是个秘书。


    你连听政的资格都没有。


    更别提议政了。


    听的资格都没有,怎么议政,不议政,怎么做决定。


    所以在朱元璋之时,内阁【四辅官】只是负责起草诏书御令,还有一些建议权。


    不过内阁有建议皇帝用不用,那就是另一个说法了。


    废除就是为了不听建议。


    如今内阁谁听你的。


    而在朱棣之时,内阁才真正的有了议政权,不过没有行政权。


    并且朱棣犯了一个很明显的错误,那就是将内阁起草诏书的职责并没有剥离出来。


    也为以后的内阁侵权埋下了伏笔。


    不过当时内阁权利还没有中书省权利大。


    是因为当时的六部,包括地方奏章题本都先交给皇帝,由皇帝处理。


    如果皇帝懒了嫌麻烦,就交给内阁附上意见,节省皇帝的精力,这里面有一个很明显的差别就是,六部地方奏章先交给皇帝,再由皇帝转交内阁。


    这个程序不能错,所以内阁就只能是皇帝的辅佐机构。


    而中书省是,六部地方的札子先交给中书省,再由中书省转交给皇帝。


    看似内阁跟中书省两者之间只是先后差别,问题不大!但就是这个先后差别,里面却内有乾坤,对中书省以及内阁的权利区别跟职责划分区别却大了去了。


    而明朝的这套内阁制度一直延续到明英宗时期,明英宗年幼,三杨辅政,正统以后,全部政务的处理、裁决,重大问题的决策,几乎由各部门议定。府、部、院诸衙门该管事务,皆由各衙门先行提出处理意见,是为“部议”。


    弘治时左谕德曾彦在疏中就说:“诸臣章疏,皆蒙令司议处。”


    官民建言奏章之重大者,先由礼部,后由六部尚书、都察御史、六科给事中聚议载处,是为“延议”。


    官员的任免升黜,文归吏部、武归兵部;在京三品以上大臣及在外督、抚员缺,则由“廷推”。


    重大案的判决,有“三司会审”;难以结案者,又有“廷鞫”。


    所有奏章,包括部议、廷议的结果,均由内阁票拟批答。


    对票拟进行最后审批的是司礼监的批红。皇帝诏令敕谕的颁布,得由六科给事中审核签署,不同意可以封驳。


    在全部过程中,皇帝的工作只是对章奏和阁票象征性的“略览一二”。


    对比一下唐代皇权和明代皇权的差异,明代内阁实际上是集皇权和相权于一身的机构。


    如果以唐制为标准,便殿面议相当于延英奏对,然而明正统以后,面议已经是非常遥远的历史了,此时内阁相当于唐翰林+枢密+中书门下(门下封驳权移到六科给事中)


    其实唐代政事堂合署办公,门下省根本就起不到封驳的作用。


    相比下,明制的给事中群体权力几乎不受制约),翰林、枢密都是内朝,也即是皇权的一部分。


    按唐制,皇帝处于整个决策的中心位置,而明制下,皇帝则日趋象征化了。


    简单说就是,唐制是,延英奏对-皇帝决策-翰林草诏-枢密颁旨-中书签发,而明制是,内阁议事-内阁拟诏-皇帝批红-内阁重拟签发-六科封驳。


    对比唐制,明代批红前后都需要经过内阁,皇帝仅剩下可与不可的选择了,如果在内阁没有自己人,几乎寸步难行。


    因为明代的内阁是皇权加相权。


    相当于副老师是校长加班长,你中间的正老师干什么事情都要经过人家的同意。


    如果你搞花招,明朝落水的可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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