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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950章 车祸(番外5)

    车牌号方墨虽然没有记下来。


    但是这台车左前轮和右后轮不是一个颜色的轮毂,当时方墨还笑着调侃过一句。


    当然,轮毂颜色不一致发生在这种租赁的车子很正常。


    很可能是以前有其他客户用车的时候,出了事故亦或者是撞坏了某个轮毂,人家做租赁的老板为了节省成本,顺手就换了个便宜一点的同尺寸轮毂上去了。


    这也正常。


    只要发动机没报废,这些租赁车能够一直在外面跑!


    但是同样的情况,绝不可能发生在两台刚好配色相同的车子上。


    甚至左前轮和右后轮的轮毂,都和自己刚才那台一模一样。


    方墨顿时红了眼;


    “尼玛,合着是有人偷了我的车,放在这边打算做出境业务再捞一笔,出境之后把车子当走私车卖到其他国家?”


    “一箭双雕,看上去做的是出境业务,实则尼玛是做的零元购走私车啊?”


    “这是连油费都不打算自己承担,纯白嫖级别的空手套白狼啊?一举两得。”


    他好歹也是国安精英,见多识广。


    一眼便是看出了这个停车场这边这些所谓做顺风车业务的家伙,具体做的究竟是什么业务内容了。


    这一刻,饶是以方墨的心境都是难免忍不住嘴角狂抽。


    自己似乎还是有些高估了非洲这些小国家的法律,对于居民的约束力。??qú


    “咦,你咋知道这台车子是我的?”


    就在这时,不远处李正乐一脸错愕跟了上来。


    眼瞅着方墨走到了那台前后轮毂颜色都不一样的白色皮卡跟前,先是惊讶片刻,便是大咧咧的拉开了车门;


    “上车吧兄弟,我去坦桑尼亚办点事情就走了,记得有认识的妹子给我介绍哈,我就在那边待最多三天……”


    介绍你妈!


    听到办点事情三个字,方墨脸色一下子‘唰’的铁青了下来。


    谁偷了自己的车子,基本已经呼之欲出了!


    这一刻,连带着一开始对李正乐的好印象,都是顷刻间荡然无存。


    狗几把偷车贼,什么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都是骗人的……


    老乡见老乡,坑你没商量还差不多……


    他心头咆哮不已。


    狗东西嘴上竟然还说得好听,还尼玛办事情。


    你这行为和那些在米国零元购的劫匪有什么区别?


    此刻,方墨恨不得给李正乐原地超度了。


    只是方墨人生地不熟,宁月澜又快生了,方墨是真的很想第一时间看到自家小宝贝稚嫩的小脸,他寻思类似于李正乐这样的地头蛇八成在本地都有一些势力。


    真要闹起来恐怕不仅车子要不回来,自己一个外地人很可能还会吃瘪。


    现在签证护照都不在手上,个人信息也都过期了。


    真要闹大了,他方墨一个黑户可没资格据理力争,更何况,最要命的问题是方墨不会英语。


    阿巴巴半天,人家这边的治安官还真不一定就能听懂,他方黑土说了些什么。


    这次只能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


    老婆都快生了,自己节外生枝对他而言没什么好处。


    “呵呵!”


    想到这里,他回应了一个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容,紧接着便是坐上了副驾驶,系好安全带,面无表情语气冷淡道;


    “到坦桑尼亚叫我哈,我先眯一会……”


    他上车之后便是倒头就睡。


    一是因为最近方墨确实累坏了,为了铲除鬼牌在世界各地的余孽,方墨化身king在各大组织的分布点游走。


    到目前为止,十二张人头牌jqk高层,全部都死的死,伤的伤。


    组织彻底不成气候了!


    第二个理由是因为,方墨着实有些不太想和这个偷自己车子的狗东西废话。


    跟他聊天多一句,都会让自己有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憋屈。


    尼玛,小爷我好歹也是堂堂黑客之王,国安两王一后的‘峥’。


    结果车子被偷了不说,竟然还要不得不低头,仰仗这个偷车贼送我去坦桑尼亚。


    尤其是想到自己刚才还以为是遇见了好人,感激上天开眼,心中把李正乐夸成活佛。


    方墨就想抽自己大耳刮子。


    只是李正乐眼瞅着这一幕,神色却略微有些古怪。


    “你确定要睡觉吗?”


    “嗯,我确定,路上尽量不要和我说话,我有睡眠困难症,还有起床气。”


    “如果我睡着之后把我吵醒我很易怒的!”


    方墨没好气地哼唧了一声,他只是单纯想让李正乐闭嘴。


    “汪汪汪!”


    就在方墨刚眯上眼睛马上入眠的时候,突然一阵犬吠传来。


    他起初还以为是在城里堵车了,可能是路边的流浪狗在叫,但是过了好半晌,方墨耳边的犬吠声并没有减弱半点,反而越来越强烈。


    他甚至还感觉似乎有什么湿湿滑滑的东西正在舔舐自己的面颊。


    伴随着的还有一股颇为难闻的腥臭味。


    饶是以方墨眼皮子已经很沉重了,也是彻底没办法继续睡下去了,猛地瞪大了双眼。


    下一刻,一睁眼,方墨便是被吓了一跳。


    眼前是一条约莫半人高的金毛。


    “什么鬼!?”


    “不是,哪来的狗?”


    他注意到自己还在车厢中,顿时朝着旁边开车的李正乐错愕开口。


    闻言,李正乐一边扶着方向盘,一边神色古怪的回应了一声;


    “这是我的狗狗,也是我们的旅伴,他叫辛迪。”


    “最近狗子处于发情期你千万不要随便挑逗他……”


    方墨听到旅伴两个字的时候就快要炸毛了,乃至于后面李正乐说了什么基本压根一句都没有听进去。


    他心里骂娘不已,旅伴nmlegb。


    要不是你个狗东西偷了老子的车,我他妈怎么会落魄到需要来这个停车场蹭车。


    还旅伴,老子什么时候和你成为旅伴了?


    我没把你的脖子拧下来当皮球踢,已经算是为我快出生的孩子积功德了。


    他嘴唇嗫嚅了好半晌,最终点点头。


    然后看了一眼后排的辛迪,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随身携带的火腿肠丢了过去。


    这才对着李正乐说道;


    “我要休息了,你要是困了就换我来开车,你尽量控制一下自己的狗子,让他不要一直舔我……”


    “辛迪喜欢你,兄弟,他平时面对陌生人都很拘谨的,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辛迪主动舔一个陌生人的。”


    李正乐一脸欣喜;


    “它可能想要你的抱抱!”


    抱抱!?


    李正乐的狗子毛都没梳。


    一条金毛,毛长得都快要和沈碧瑶的头发长短媲美了。


    尤其是狗子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刺鼻的怪味。


    倒不是方墨不喜欢小动物亦或者嫌弃小动物。


    考虑到李正乐这个当主人的都这么邋遢,狗子估摸着也好不到哪去,身上说不准还有细菌。


    自己一个准爸爸,他可不想染上什么奇奇怪怪的宠物病毒。


    然后导致错过第一次抱小宝宝的机会。


    “ok!我知道你的狗子喜欢我,但是我要睡觉了,我太困了,不想和狗子亲密接触。”


    “你的狗子继续舔我会影响我休息,我有躁郁症,待会可能会给狗子一个大逼兜!”


    “这样,我把狗子放在副驾驶,我在后排躺着,可以吗?”


    方墨提出了一个自以为,格外有建设性的建议。


    狗头总不可能扭转一百八十度来舔自己的脸吧?


    方墨心说自己真是个天才,刚巧这会两人还没出城。


    李正乐面对方墨的建议倒是也没什么意见,就是觉得自己这位旅伴不知道为什么,上车之后突然变得冷漠了一些。


    但对他而言,两个人总比一个人要强。


    毕竟这一趟出行可是将近两千公里的路程,有个搭子一路上好歹也能有个伴儿和自己说说话。


    乖乖的将车子靠边,方墨立马迅速跟狗子换了个味道。


    来到了后排,方墨舒舒服服地躺在了皮卡上。


    不得不说,皮卡的后排是真宽敞,就是这个车子减震很差,每次过一段烂路的时候都能把方墨从迷迷糊糊中颠醒。


    当然,某人确实并没有继续受到狗子和李正乐的骚扰。


    倒是也并不觉得折磨。


    只不过半个小时之后,方墨还在睡梦中,便是感觉自己犹如身处一个失控的电梯一般,一股强烈的失重感突然就笼罩了全身上下。


    他几乎条件反射般的瞬间睁开双眼,然后就看到了窗外的景象飞速变换。


    “我尼玛,什么情况?”


    “有恐怖分子炸飞了我们的车子吗?”


    方墨目眦欲裂,一屁股爬了起来,还不待再次开口,便是感觉一股强烈的惯性推着自己往前。


    他眼前一黑,‘砰’的一下撞在了副驾驶的后排座椅上,感觉胸骨都快要断了。


    车祸了!?


    不过车子看样子应该是撞上了什么东西。


    车子一下子停了下来,方墨捂着火辣辣的胸口,只觉得呼吸都是一阵不畅。


    不过视线,则是第一时间看向了前排的李正乐。


    这个人才是怎么在出城之后,短短半小时时间内就撞车的?


    下一刻,当方墨视线落在李正乐身上的时候。


    他脸色才彻底‘唰’的一下阴沉了下来。


    某人正舒舒服服地抱着方向盘呼呼大睡,纵使挡风玻璃已经碎成了蜘蛛网,李正乐似乎也没受到半点影响,依旧睡得香甜。


    此刻,窗外是一颗参天古树,周围没有公路,没有街道。


    只有一望无际的密林,焦味从窗外不断弥漫进来。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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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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