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您... ...为什么?」他喃喃地道,「夫子说,这是奇技淫巧,分人心神,心生怨怼,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 ...」
「为什么?」对面的人奇道,「难道让全天下的百姓都吃得起饭,吃的饱饭,还不够回答你的为什么么?」
孟慎功勐地挣大了双眼。
他哭了。他这一生只哭过三次,爹死了他哭过,小麦培育成功他哭过,还有就是这次。
季岚熙看着眼前的这个汉子泣不成声。
「谢谢。」他说,「谢谢。」
第三十三章 金鸡纳霜
季岚熙看着屋内的一片郁郁葱葱, 每个花盆里都种下几株小麦或是水稻,长势喜人,一看便是被精心打理过的, 问道:「孟兄当初培育出的麦种,现在可否还剩下了?」
孟慎功摇了摇头,手轻轻地抚过那一排排植株, 眼里有些喜悦又有些悲伤,「这些小麦,都是当时那株种子发出来的。不瞒纪兄说, 那株高产的小麦与其说是培育出来的,不如说是鬼使神差, 被发现的。」
「哦?」季岚熙有些惊讶, 「竟然不是孟兄自己种出来的么?」
「不知纪兄平时观察过农政故事没有, 」一说到自己的本职专业,孟慎功的眼睛顿时亮了, 开始滔滔不绝起来,「我爹在时, 便总爱在下地时和我们几个讲。」
「他讲,在四川出产一种名贵的香料,名叫花椒, 有温中行气、逐寒的功效,颇受京中贵人喜爱。但蜀道何其多艰,单靠车马运输, 怕是很难供给的上,能在京畿附近种下花椒,才属上上策。
农政司当时选定在胶东种植,但这种植株喜热喜湿, 北方冬季天寒地冻,稍有不慎便全部冻死,实在是培育不出。
后来几经折腾,甚至在耗费无数人力,在冬天给花椒树围了稻草包裹,却还是不成。最后还是一位农政司的老农人亲自去了蜀地,选取在蜀地山阴坡的花椒种子带了回来,这一种,果然便成了。」
「爹那时便感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在山阴面的花椒母体便经受寒冷,其种子也自然耐寒凉,古人诚不欺我。』」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龙一定生出的是龙,凤一定生出的是凤?冥冥之中,是否有什么东西在支配这一切?」,孟慎功的眼睛越来越亮,语速越来越快,「泱泱大郑,这句俗语流传了上千年,我翻遍了所有的古籍,却从未见过有人问过一句:为什么?」
季岚熙心生感慨,在许多士人把科技视为末流,甚至于奇技淫巧的时候,孟慎功这种基于非实用主义的思想就显得诚为可贵起来。
他在尝试寻找一个谜题的答案,而这个答案将会在几千年之后揭晓。
与此同时,也许在这个世界的角落,同样有一位与他一样「姓」孟的泰西人也在苦苦思索谜底,为何豌豆开出来的花儿有三种颜色?
孟慎功道:「我日思夜想,脑子里满满的都是这个为什么,就连四书五经也顾不得了,后来在考秀才时就落了榜,再后来, 爹便死了。
在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似是鸿蒙初开,一片昏暗。有千百条河流一齐向大海涌去,天上红日光芒渐隐,却有一颗金星与赤星交相辉映,照亮天地四方。我醒来便明白百川归海,大道至简,答案就蕴藏在俗语之中。」
「农作物里面是有本性的,草木一叶之细,一核之微,其色香葩叶相传而生也。但这种本性并非只能代代相传,而是可以被人改变的!如若小麦的穗粒太少,便找出一穗多的与其相配,过了几代之后,这种本性逐渐稳定下来,就出现高产的麦种了。」
「我又笑又跳,所有人都说孟家的二儿子因为剋死了爹,自己疯了。」他平静地说,「我想去爹的坟前告诉他这个好消息,直到似是在刚隆起的新土旁看到了一抹绿色。」
「那就是这株麦种,也是现在发现的唯一一株如此高产的麦种。」孟慎功的眼神坚定,紧紧地盯着季岚熙,「您能保证,让它用得其所么?」
「我能相信您么?」
季岚熙微微一笑,「当然可以。」
她轻声说道,「除了小麦黎黍,在很远的西边,还有一个名叫佛郎机的国家,生长着一种金黄色的果实,上面接出的种子就如同麦子般是一粒粒的,但却比麦子高产易种,只需要两三穗便可以填饱一名成人的肚子,若是晒干磨成面粉,一样也能做出馒头来。」
「您当真?」孟慎功一下子便跳了起来,「那种作物现在在何处?」
若是有这种高产又易打理的作物,一年的产出便是万万斤,在飢年不知道能救活多少人!
「它叫玉米,现在正在我的船上。」季岚熙遥指南方,对着他眨了眨眼睛,「不如你且随我一起看看?」
孟慎功的嘴唇干涸地动了动,他的心中渴望去看一看那种神奇的作物,却又害怕再一次的无疾而终。
良久的沉默过后,有一个喊声在心里越来越大,越来越响,不该是这样的。
大郑不该是这样的。
他曾经坚信过,他一定能改变些什么。现在除了床榻上的七旬老母,他已经都什么都不剩了,除了手中紧紧攥着的种子。
孟慎功哑声说,「我想去,」他的声音甚至透露出些许固执,「我想去看看那种『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