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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人设崩塌后反派连夜跑了[快穿] > 第123页

第123页

    一个格格不入、矜贵傲慢的珍宝。


    雨水顺着冰冷紧绷的脸部轮廓滑落,陆逞面无表情。


    在这落后贫穷的小山村里,他发现了自己的同类。


    冷静狡猾,胆大包天。


    ——哄骗、占有了他的小侄子。


    他天真愚笨、无人管教的小侄子。


    *


    积水漫过的崎岖小道,道路湿滑。


    天边乌云彻底笼罩了清水村,犹如黑布盖顶,即将带来一阵又一阵暴雨。


    树林内远远开过来一辆打着远光灯的吉普。


    挡板上雨刷不停运作着,车内的何新周庆二人终于看见了一道打着手电走在风雨中人影。


    何新立刻松了一口气,推开驾驶座大门就朝男人跑了过去。


    不等他张口喊人,一股邪风陡然吹过。


    小道两旁遮天盖日的常青树树叶哗哗作响,落下一阵影影绰绰的鬼影。


    细密雨滴顺着树杈空隙啪嗒啪嗒打在地上的水坑中,天地间是一片杂乱的水声。


    「啪——」


    男人手上的手电忽然摔到了地上。


    剎那间四分五裂,电池摔出后盖,咕噜噜顺着风向滚进泥泞的水潭里。


    不知缘由的,何新心头蓦地一跳。


    他抬头,眼睁睁看着浑身湿透的男人抬起脚,平静的踩上了手电「尸体」。


    那本就碎成两半的玻璃隔膜在厚底军靴的碾压下,爆发出令人牙酸的咯滋声音,一点点被碾碎成渣,混进昏暗的泥水里再也不见。


    陆逞站在幽暗的雨夜中,被树杈切割成数十片的光影洒在他苍白冷淡的脸上,他眸色漆黑,黑的似即将撕碎一切平静的夜幕,已经将玻璃碎片碾压成渣,却依旧踩着那片碎渣,重重的、漠然的,像是在踩死什么渺小卑微、不知天高地厚的蝼蚁。


    罕见外泄的气势中,是令何新头皮发麻、骇的心跳漏拍的恐怖戾气。


    「先、先生……」


    不知是冻得还是吓得,他腿有些发软,僵硬的站在距离男人几米远的近处,小心翼翼的出声唤道:「打雷了,树下危险,刚刚、刚刚车卡沟里了,我们才来晚了点……」


    「轰——」


    未说完的话消失在雷声中,闪电如游蛇般流窜,厚重的黑云起起伏伏,何新胆战心惊的看了眼变得更急的风雨,再看看不知淋了多久雨的陆逞。


    笔挺利落的迷彩服紧贴在身上,勾勒着劲瘦干练的身材,陆逞没再让他催,踏过一地泥水上了车,何新立刻点火,副驾的周庆则慌忙找着干毛巾递给后座一言不发的男人。


    「先生,快擦擦头髮,小心着凉。」


    陆逞接过了毛巾,骨节分明的大手手背经络分明,他漫不经心的擦着手,垂下的黑髮遮住了全部神情,嗓音低冷漠然,似在交代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明天你们去接他。」


    前座两人不约而同的竖起了耳朵。


    互相对视一眼,满眼疑惑。


    ……他?


    陆时玉?


    这是找到了?


    不敢多问,何新恭敬应声:「是。」


    昏沉难辨的阴影中,后座上的男人重新陷入沉默,静的连唿吸也听不太清。


    - - -


    第二天一早,天才蒙蒙亮,何新就和周庆就开着小吉普去了陈家小院。


    天还在下着雨。


    两人撑着伞正想去敲门,结果发现门居然是开着的,还留了一条容一个人通过的小缝。


    没再耽误时间,两人边敲门边推门进去:「有人吗?」


    「小先生,小先生你在吗?」


    没有得到回应,反倒是正升着裊裊炊烟的厨房内走出来了一个男人。


    男人穿着单薄的马褂,高壮魁梧,手里端着一碗稀饭,平静的看了他们一眼,道:「他在屋里。」


    何新和周庆顿了下,快步跟了上去。


    三个同样高大的男人进了堂屋,顿时将平日里不大不小的堂屋挤的狭小起来。


    何新仔细的观察着左右,发现这堂屋实在简陋,除了桌子和墙角的一处布置得柔软舒适的茅草垫,竟然再无其他。


    跟在陆逞身边久了,见了不少好东西,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么简陋的小房间了。


    ……所以这半个多月,陆家娇生惯养的小少爷住的就是这种地方?


    对视一眼,两人一个留在堂屋,一个跟着男人进了由竹帘隔开的偏房。


    一进偏房,扑面而来一股和堂屋格格不入的整齐洁净。


    偏房比堂屋大了一倍,床铺宽大,足以承受四五个人一起躺上去,衣柜摆在角落,八仙桌上是一盏油灯,油灯灯光昏黄,混着天外黯淡的光线,映衬的这屋子竟有些温馨。


    除此之外,堆在门后面的竹筐筐盖翻开,里面是满的快要溢出来的零食,竟然有城里才能买到的巧克力、小面包,窗台台檐上,是一大桶麦乳精,麦乳精边还有几盒雪花秀、凡士林,光看这点东西,这实在不像一个贫苦粗糙的庄稼汉家。


    粗略扫视周围一圈,何新收回视线,缓缓看向眼前的青年。


    ——但整间屋子最格格不入的地方,还属坐在床边穿着白衬衫黑长裤的青年。


    阔别半个月,经歷了那么多事,他依旧一身矜贵优雅的气势,半点没有受到洪水的困扰,甚至被养的越发精细,眉、眼、发都干净的看不出丝毫狼狈消瘦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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