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一章:泼辣的许多美 “秦琼在校场梅花圈内刚刚练完了双锏,忽然从对面黄旗之下一马飞出……” 高明程在一户人家的门口停下脚步,侧耳听了下里面收音机传来的单田芳版本的《隋唐演义》,听了这几句,他就知道,现在应该是中午十二点了。 每天中午十二点到十二点半时,都可以通过收音机收听《隋唐演义》,村里的人们,每到这时,就会聚在有收音机的人家中,跟着一块儿听。 高明程没继续听了,他拎着一条五六斤重的雄鱼,顺着小路朝一处小山坡走去。 小山坡上有一栋三间屋子的平房。 这栋房子的下半部分是用石砖,上半部分则用木板搭建而成,整个房子像是拼接的,透露出一股贫穷的味道。 但高明程看到这房子时,心里却透露出一股喜悦。 他掂了掂手里的大雄鱼,立即有了胆气,朝着那屋子走去。 只是他前脚刚踏进门槛,迎面就看到一把扫把虎虎生威的朝他劈头盖脑的打下来。 高明程多机灵呀,立即后退两步,再一个侧身就避开了。 这时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被扫把给打了出来,要不是高明程闪避的快,没准得撞上。 “给我走!再不走,我打得你满地找牙!”拿着扫把的是一個美丽的少女,少女因为愤怒,脸颊潮红,整个人有股泼辣的美感。 站在门边的高明程看到少女时,眼睛瞬间亮了。 他老婆年轻时真美,一点都不比那些明星差! “许多美!你这个没爹没妈,家里绝户的!我儿子看得上你,那是你福气!除了我儿子,你以为这村里还有谁敢要你!”五十多岁的妇人可谓是身经百战,一面躲闪着扫把的攻势,一面叉腰怒骂。 “呸!伱个不要脸的老东西!你家儿子是什么德行,也不晓得撒泡尿照照!” 许多美才不惧,打小她妈就没了,前几年她爸又没了,家里又只有四个姐妹,没个兄弟支撑门户,所以自小被村里人欺负惯了。 但在这种环境下,没养成许多美懦弱怕事的性格,反而泼辣的很,但凡敢当面欺负她的,她都敢撸起袖子和人打架! “你家儿子三十好几了,刚打死一个老婆,竟然还敢上门让我嫁给他?做梦!滚!”许多美挥舞着扫把,几次都打在那妇人的身上,逼的她不得不后退。 这时,她脚下似乎绊到了什么,整个人摔在地上。 “哎哟!” 这一跤摔的狠了,屁股骨头都隐隐作痛。 “哟,是黄婶子啊,对不住啊,没看到你。”高明程收回伸出去的脚,吊儿郎当的说了句,当黄婶子对上他的目光时,黄婶子本想骂人的嘴巴立即闭紧了。 高明程怎么来了?她看了一眼高明程,又看了一眼许多美,心里有了猜测。 没给儿子说成亲,黄婶子心里不爽,但当着高明程的面,她也不敢再待下去,这高明程可不好惹,经常惹是生非,算是他们村里最能打的年轻人了。 碍于高明程在,黄婶子哼了声,最后灰溜溜的走了。 许多美也看到高明程了,此时她怒气未消,一把将扫把丢在地上。 她没理高明程,而是扭头看向屋子里,大声的说道:“二姐,哥!你们怎么不帮我一起打?” 她有些不满,眼神透露出责怪。 高明程也看向屋子,里面站着两个人,一个是许多美的二姐许多玉,一个是许多玉的丈夫张成远,不过张成远是入赘的,所以许多美没喊他姐夫,而是喊他哥。 张成远性格内向,属于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那种,他性格这样,再加上是入赘的,所以经常被村里人欺负,上辈子他和许多美结婚后,就没少出面帮忙。 可以说,要不是他,许多美二姐一家很难在村里立足。 被许多美质问后,许多玉有些尴尬,她低声说道:“黄婶子的哥哥是红星农场的副政委呢……” 许多美更气了,大声说道:“她哥是副政委又怎么样?红星农场还能管得到我们高家村不成?这离着十万八千里呢!” 红星农场离高家村自然没有十万八千里,但五六十里是有的。 高明程上前几步,伸出手拍了拍许多美的后背,给她顺气:“别生气,别生气。” 但许多美没领情,身体快速躲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不客气的的瞪了高明程一眼。 被她瞪了,高明程也不生气,脸上笑呵呵的,只有眼底深处闪过一丝怀念。 年轻好啊,有活力好啊! 总比上辈子躺在床上等死时的虚弱强啊! 许多美,这辈子我不会再让你得乳腺癌,不会再让你一个人承受太多的委屈和生活的磨难了! 高明程在心底暗暗发誓,然后将手里的雄鱼递给许多美,“呐,送给你吃!心情好点没?” 许多美看着大雄鱼,眼底闪过一丝喜色,她家条件差,一年到头只能吃一两回肉,平日里最多弄点小鱼小虾来打牙祭,但这么大的雄鱼,那也是很少见的。 她接过鱼,朝厨房走去,嘴里还不忘说着话:“有什么可高兴的?不放油不好吃,要弄的好吃,还不知道要费多少油呢!” 高明程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满眼都是笑意。 他重生后,第一件事就是想来见见他的未来老婆。 瞧,他的老婆现在多年轻、多美丽、多健康啊! “你只管煎鱼,过几天我给你送油来!” “你又没钱,哪里来的油?” “这你别管,我有法子!” 许多美不信的看了他一眼,然而这时高明程突然说道:“多美,你嫁给我怎么样?” 许多美本来在杀鱼,听到这话,手里的菜刀险些切到手了。 她抬头看着高明程,眼底流露出心慌和意外,当然,也有一点点的窃喜。 他们是一块儿长大的,高明程这人又仗义,打小就经常帮她,也会时不时送她一些吃的,要是说不喜欢高明程,那是不能的。 但高明程直接开口让她嫁给他,她还是万万没有想到的。 突然被人求婚,令许多美羞的脸颊潮红,她想移开视线,但高明程的目光太过火热直接,她竟一时移不开。 高明程其实也很激动。 前世时,是87年秋天那会儿,他和许多美才结婚在一起的,但是呢,他既然都已经重生了,那自己的老婆,自然要早点娶进家里! 第二章:高壮 高明程送出了一条五六斤的雄鱼,照理说他能在许多美家混一顿饭吃,但是谁让他开口提结婚的事呢,最后被又心慌又害羞的许多美给赶了出去。 黄婶子给她儿子提亲时,是被许多美拿着扫把打出去的,高明程嘛,待遇自然好点,是被红着小脸蛋的许多美轻轻地推走的。 “我……我还没想好……” 许多美羞怯的看了他一眼,扭头躲进了厨房。 看着许多美娇羞的小模样,高明程乐呵呵的笑着,也没有硬追进去。 能看到性格泼辣的许多美娇羞的样子,那也是挺有意思的。 以他的厚脸皮,要是搁在前世,没准就追进去死缠烂打了,不过现在嘛,多了一世经历的他已经不是毛头小子了,知道追女人,要松弛有度。 “那你好好想!反正我认定你了!” 高明程在门口大声说着,他的话如一颗石子,砸在微微涟漪的水面,然后激起更大的水花来。 厨房内,许多美靠在墙壁上,只觉得心脏扑通乱跳,似乎要从胸口跳出来一样。 直到听到高明程离开的脚步声,她才轻轻地松了一口气,低头兀自出神了下,然后抿唇笑着。 从许多美家离开后,高明程也没有回自己家,而是来到自家后面不远处的一户人家中。 高家村的人有聚居的习惯,早在很久之前,这里有一个姓高的大家族,大家族又分为三房人,大房是嫡支,二房和三房都是旁支,然后每房人都聚居在一起,整个村子以大房为尊。 当然了,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现在早就平等相处了,只是每房人聚居在一起的生活习惯还是延续了下来,所以村子中心一带居住的,都是高家人。 他老婆许多美家也是村里人,但因为是杂姓,所以住的地方离村子中心有点距离。 高明程家属于大房一脉,他后面这户人家他喊细奶奶,但这只是从辈分上论的,实际上两家的血缘关系有些远了。 脚刚踏进门槛,高明程就听到屋子里传来单田芳的评书《隋唐演义》,不过听故事,已经快到尾声了。 厨房传来炒菜的声响,高明程的脚步停滞了几秒,然后朝厨房走去。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正在灶火边上炒菜,一些切碎的青菜在大铁锅中被翻炒着,由于火大,很快就熟了。 老人熟练的放盐调味,然后将菜铲起盛在盘子里。 在青菜的旁边,还有一盘子煎豆腐。 “细奶奶。”看着老人微微有些佝偻的背影,高明程眼圈发红,内心情绪翻滚不休。 前世他带回高壮的死讯后,细奶奶就因伤心过度,很快就没了。 这让高明程极为愧疚,他本想替高壮尽孝,也拿出大把的钱给细奶奶,然而细奶奶在得知独孙没了后,就丧失了生存的意志,撕心裂肺的痛哭一场后,三天水米不进,第四天人就没了。 前世时,这成了高明程心中的一根刺。 现在看到细奶奶还好好的,这根刺就被缓缓地拔除了。 听到他的喊声,细奶奶回头看去,笑的一脸的慈祥:“是明程啊,吃饭了没?在细奶奶这一起吃吧!” “你快去听故事,等下要没了!我给你们盛饭就行!”细奶奶知道高明程也喜欢听《隋唐演义》,便让他进屋去听。 “哎。”高明程看着细奶奶慈祥的笑脸,心突然就踏实了。 他重生了,前世一切的悲剧,都可以扼杀在摇篮里了。 这一世,他不会再辜负许多美,不会再不管两個儿子,也不会再让高壮年纪轻轻就惨死街头了! 他定了定心神,朝放着收音机的屋子走去。 透过窗户,就能够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背心的少年,正满脸痴迷的听着故事,脸上的表情随着故事的走向而变化着,时而激动、时而紧张、时而又愤怒。 看着这少年充满生机的模样,高明程的眼底满是怀念。 前世时,他带着高壮走南闯北,吃了不少苦,但也赚了不少钱,却在一次和街头混混火拼时,高壮为了救他,替他挡了一刀。 然而当他发狂般的将受伤的高壮送到医院时,高壮已经失血过多没了。 二十多年过去了,他还记得高壮临死前说的那句话:“明程哥,你没事就好……帮我照顾好奶奶。” “……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随着这句话,今天的《隋唐演义》就结束了。 高壮正听得起劲呢,嘴里嘟囔着:“这一回的‘秦叔宝比武胜群将,小后羿赛箭出巧招’真有意思!听得人热血沸腾的!” “哎,也不晓得明程哥干嘛去了,都没过来听!等下我说给他听,他肯定得后悔没听,哈哈!” “哎,傻乐什么呢!”高明程靠在窗户外面,吊儿郎当的看着高壮。 重生前的高明程早就变得成熟稳重了,但是谁让他在年轻时,就是这幅吊儿郎当的样子呢? 他要是收敛了,反而会让人觉得不对劲。 “明程哥!你怎么不进来听啊!”高壮看到高明程时,立即跑到屋子外面去。 他挨着高明程站着,兴奋的说着话:“伱听了故事没?在你家听的吗?今天的故事真的是太精彩了!你说我要是像秦叔宝一样厉害,那该多好啊!我一定要大杀四方!哈哈!” “少年,你这小身板……不适合打打杀杀呀!”高明程故意看了高壮的身材一眼,语带遗憾。 满是兴奋的高壮顿时脸垮了。 别看他叫高壮,但其实他既不高,也不壮。 身为一个早产儿,高壮先天不足,后天也没养的太好,主要是那些年普遍吃不饱饭,直到这两年,家里才能吃个八分饱了。 “怎么都在外面站着?吃饭吧!”细奶奶端着两碗饭从厨房里走了出来,饭是白米饭,上面还放着煎豆腐和青菜。 “奶奶,明程哥也在我们家吃!”高壮很热情的说着。 “哎,知道,这两碗就是给你们的。”细奶奶慈祥的笑着,将手里的碗递筷给高明程他们后,又回身进厨房里了。 高壮家人口少,所以吃的也随意,为了听故事,高壮习惯先把菜放碗里,这样就懒得再夹菜了。 第三章:踩点 吃完饭后,高明程就拉着高壮往北边的牛尾岭走去,走到山脚下时,高壮还问他:“我们这是去干吗?” 高明程没有直说,只说是带他去看一个好东西。 说起这个,高壮那就来了兴趣了,兴致勃勃的跟着高明程爬山。 他们这儿是丘陵地带,多山少水,不过还好,村子附近都是一些低矮的山,要连翻两三座矮山,才会进入到深山中。 以往,高壮也经常跟着高明程漫山野的乱跑,或是摘野果、或者捡柴火、或是掏鸟蛋等等,但那大多只在附近几座山中活动。 但这一次,高明程直接把他带进了深山之中。 八月的天,本是炎热之际,但此时身处深山之中,却只觉得阵阵阴凉。 树木越发高大,地上满是落叶,两人的闯入,惊动了山中的鸟兽,时不时能够听到鸟兽惊飞而走的声响。 高壮的体能没有高明程好,已经有些气喘吁吁了。 “明程哥,我们到底去干吗?”高壮再一次问着。 高明程走在前面,左右张望了下,辨认着方位,当看到山对面的那棵巨大的樟树时,他眼睛就亮了。 他指着那棵樟树,说道:“我们去那里,走!” 说完,继续朝着那棵樟树走去,高壮累的不轻,但也不敢落下,紧跟在高明程的身后,大约走了五分钟左右,他们走到那棵樟树的下面了。 高壮抬头望着这颗樟树,觉得除了高点,大点,似乎也没啥不一样的。 高壮在看树,但高明程却是在看地面。 樟树的旁边有一块小山坡一样的空地,上面只长着一些杂草和低矮的灌木,寻常人看到了,也不会起疑,只当樟树太大,遮蔽了附近的阳光,所以才没有其他的大树生长。 但高明程知道,这块空地大有文章! “明程哥,我们来这里做什么?”高壮没看出这里有什么不一样的,奇怪的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看着还没有被人破坏过的地面,露出一抹笑容,他指着小山坡,告诉高壮说道:“这下面是一个墓,宋朝的墓。” 高壮本踩在小山坡上,听了这话,险些跳起,连忙从小山坡上走了下来,满脸的不可置信:“不是吧?你怎么知道的?可别吓我呀!” 高明程看他胆小的样子,不由得啧啧了两声。 前世那会儿,村子外面来了一伙盗墓贼,被他们发现后,先是将人驱赶,不肯让他们进山挖墓,之后双方谈判,答应带他们一起挖墓,挖出来的东西就双方平分。 后来靠着盗墓获得的第一桶金,高明程带着高壮离开了这個小山村,一脚跌进了滚滚红尘之中,他们南下香江、勇闯特区、在羊城发家、又去了魔城和京城,走南闯北十多年后,收获了事业和金钱,但同时也失去了很多。 高壮失去了他的性命,而高明程也失去了老婆和孩子的爱。 想到前世的种种,高明程心中五味杂陈。 现在是八月底,他记得是在九月开学后,就有人摸到他们山里来,只是在踩点时,就被以他为首的一群年轻人给逮住了,之后经过一番驱逐、谈判后,于九月八号才正式挖墓。 按照时间算,还差几天,但高明程重生后,还是希望亲自来这里看一眼,以确保没有出错。 “走吧!”看到墓还没有被挖过的痕迹,高明程放心了,招呼一声后,就往山下走去。 “哎……”高壮有些莫名其妙。 他追了上去,机关枪式的发问:“你带我来这做什么?就是来看墓的?这底下真有墓?” “当然啊,现在看完了,可以走了。”高明程说的那是理所应当。 高壮摸了摸后脑勺,既觉得高明程说的没毛病,又觉得哪里不对。他脑子不是很机灵,经常跟在高明程的身后,往往是高明程怎么说,他就怎么做。 现在高明程显然不想说,高壮在纠结了一会儿后,也就淡定了。 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不过这难不倒他们两个,作为半个山里人,翻山越岭什么的,跟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等下了山,高明程就给高壮分派任务了。 “高壮,接下来几天,你没事就到这山脚下一带转悠,要是看到有生人想进山,就立马过来告诉我,知道吗?”高明程语气严肃,有种要做大事的范。 “好!”高壮习惯性的点头应着。 高明程把盯梢的任务交给高壮,自己也没有闲着,他现在兜里没钱,办事不方便,所以得先弄点钱才行。 他先是拿了趁手的工具,上了另外一座山,这山离他们村稍微远点,但草木更丰盛,经常有野鸡、野兔的踪迹,他打算在这里布置几个陷阱,然后隔三差五的来检查一下。 看着自己布置的简单陷阱,高明程想起前世自己发达后,曾经拿着猎枪进山打猎的场景,那画面,才真正的风光。 一枪在手,干翻一头大野猪都不在话下! 直到禁枪禁猎后,他才没有进山打猎过了。 “等那伙盗墓贼来了,我就把这功劳送给高国兵叔叔,看能不能从他那里弄到一把二手猎枪回来。”高明程心中暗暗地想着。 高国兵也是他们村的人,但在八年前,就升职进了县城,现在是警察局的一名股长,侦办过不少大案要案,在他们这小地方,也算是很有头有脸的人了。 高明程和高国兵之间的关系,倒不算特别的熟络,主要是差着辈分,说不到一块儿去,不过他和高国兵的两个儿子算是发小,感情一向很好。 只是现在高国兵的大儿子高宏进了部队当兵,而小儿子高岳还在读高中。 高明程把之后要做的事情,在脑海中过了一遍,然后就来到他们村最大的那个水库边上。 他们这儿是丘陵地带,多山少水,并且整个县城都没有一条像样的河流,所有城镇乡村的供水,全靠大大小小的水库。 他们村就有一大两小三个水库,这最大的水库,水面就有十七亩大,因此还连接着另外一个村子,算是两个村子共用的。 第四章:家人 虽然没有大江大河,但高明程的水性很好,从小就擅长摸鱼抓黄鳝,厉害的很。 这个时节,晚稻已经栽下去了,前不久水库又放了一次水,现在水库里面的水不多,最深的地方也只有两米,边上也就一米左右,并且水边长满了杂草,很多鱼都会藏在草丛里。 高明程脱了鞋子,将裤腿挽起,慢慢的下了水,虽然隔了一辈子,但当他下水后,那种来自于身体深处的记忆就觉醒了,他本能的知道该怎么捉鱼,捉鱼时又有些什么技巧。 之前送给许多美的那条大雄鱼,就是他费了不少功夫特意抓到的。 送给未来老婆,那自然得挑大的,现在嘛,要求可以低一点,只要是鱼就行。 他摒弃了杂乱的心思,开始专心捉鱼,大约半个小时,水库边上就已经堆了不少的鱼了,大多是杂鱼,有些叫不出名来,只有小拇指大,有些叫黄叫鱼,这个鱼肉质鲜嫩,刺又少,很受孩子们的喜爱。 但是想要捉到黄叫鱼,那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种鱼的背脊上有一根刺,这刺有毒,人在捉鱼时,往往会被这根刺扎到手,一旦被扎,剧痛就会从手上传来,有的人忍受不了,手就松开了。 而有的人被扎过后,就心生怯意,不敢再捉鱼了。 高明程也被扎过,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松开手过,后来慢慢地摸索出经验,知道该怎么避开那根刺,之后就很少被扎过了。 又捉到一条约三两重的黄叫鱼,高明程微微有些得意,这种鱼可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捉得到的。 他抬头望了一眼天色,夕阳欲坠,西边的天空铺满了绚丽的火烧云,天地间的一切,都清澈的如同水洗般。 这般景色,在后世可不多见。 神州虽然已经开始腾飞,但此时的环境还未遭到大肆破坏。 高明程又捉了一会儿鱼,直到够两盘子,这才罢手。 水边还生长着一些荷叶,这個品种是野生的,多叶少花,即使开花,长出来的莲蓬也很小,他顺手摘下两片荷叶,然后将捉到的鱼进行挑拣。 个头大的黄叫鱼放到一处,剩下的小杂鱼放到一处。 回村时经过牛尾岭的山脚下,看到高壮还在那儿,于是远远地喊了一声。 他把盯梢的任务交给高壮,就是知道高壮这人可信可靠。 “回家了!” “哦!” 高壮应了,快速朝他这边跑来。 等两人碰面了,高明程就把一包鱼递给高壮,说道:“这个你带回去,给你和细奶奶加餐。” 高壮打开荷叶一看,看到里面都是二三两重的黄叫鱼,不由得面露惊喜之色。 他看到高明程手里还有一包鱼,以为是一样的,于是也没有客气,笑眯眯的接下了。 高明程又说道:“你在牛尾岭那儿也别傻愣着,我新学到给野兔下套的法子,我明天教你,你就在那附近设套子,一面帮我盯人,一面弄点野物。” “哎,好咧。” 两人相伴进了村,然后各回各家。 高明程拿着一包小杂鱼,迈进家门的步伐有些沉重。 他重生后,第一件事就是去见许多美,第二件事是想看看高壮和细奶奶。 至于他的家人,反而是排在最后。 不是他不念亲情,而是他前世太过于念亲情,这才导致在许多美得病没了后,他无法再面对这些亲人了。 直到现在,他都不明白,为什么他大把大把的拿出钱给这些亲人用,但这些亲人却对他的妻子、儿子那般欺负? 前世的他被亲情蒙蔽了双眼,再加上他和许多美结婚后,就一直在外面闯荡,只偶尔回来一小段时间,就连大儿子的出生,他都没有回来,等他第一次见到大儿子时,都已经快一岁了。 到小儿子时,他倒是在身边,一起陪着生产,只是还没等许多美做完月子,他又因为生意的缘故走了。 他以为,有父母和兄嫂的照顾,许多美的日子不至于太差,孩子也会有人照顾,毕竟他赚了钱后,就没少给家里人花用。 可是为什么呢? 他知道他父母不喜欢许多美,说许多美父母早亡是绝户,娶了她,以后得不到帮衬。 当时的他年轻气盛,又是真的喜欢许多美,因此不管不顾的还是娶了许多美,在之后,虽然他经常不着家,但许多美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他觉得就凭这两个儿子,父母也该喜欢许多美了。 他一厢情愿的这么想着,因此从未特意照顾过许多美,在许多美对他抱怨时,还会不以为然,觉得是许多美乱说。 前世在许多美死后,他才后悔莫及,才想尽办法找到当时村里的老人,仔细的询问那些年家里发生的事情。 高明程深呼吸一口,眼底的阴郁藏的更深。 他推开虚掩的门,熟悉的屋子映入眼帘,同时映入眼帘的还有熟悉又陌生的人。 高家人口很多,高明程排老二,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再加上他的父母及奶奶,一共就有八个人。 但在今年春天时,他的大哥已经娶了媳妇,加上大嫂,就有九个人了。 此时其余八个人都在屋子里,他妈妈带着他妹妹在厨房煮饭,他爸坐在院子的角落,抽着自制的卷烟。 在院子最宽敞的地方,他两个弟弟在那里玩闹,其中一个手里拿着一本书,一边看书,一边摆出书中的招式。 “哈哈,你看我学的像不像?” “不像!伱没二哥学的像!” “二哥会打架,肯定比我们学的像!” 兄弟两个说的高兴,刚进门不久的嫂子也看的有趣。 大嫂低头对身边的大哥说着话:“这书是你二弟花三块钱买的?” “嗯。”大哥的脸色不太好看,显然对此颇有微词。 大嫂的目光闪动,追问了句:“是用家里的钱?” 大哥先是点头,但又说道:“嗯,不过后来被爸打骂了一顿,他就跑出去捉鱼拿去卖,把钱还给家里了。” 这时,正在学招式的老三高明万看到刚进门的高明程了,他心里一个咯噔,连忙将手里的书给藏在身后。 他可是知道,二哥很宝贝这书的,平日里都舍不得借给他们看。 只是之前大嫂提起这事,他就自告奋勇的跑到二哥的柜子里,把这书给偷拿了出来。 现在好了,被逮个正着了! 第五章:修铁路 “二哥,你回来了。”高明万嗫嚅的说着话,显然有些害怕高明程生气。 高明程看了一眼高明万藏在身后的手,脸色阴沉。 只是他还未开口,大哥高明鹏已经发话了:“就拿你书看了一会,又看不坏!” 三弟和四弟也猛点头,表示赞同。 但高明程的脸色依旧阴沉,他刚重生还没有一天,上辈子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已经有些遥远了。 他大约知道年轻时的他,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对很多事情都不太在意,为人又讲义气,经常会吃一些小亏。 但现在的他眼界和格局已经不同,他发现,有些亏是可以吃,但有些亏是不能吃的。 比如这书,书不是多么贵重的东西,只要好好爱惜,也不会弄坏,但年轻时的他,的确对这本书很宝贝,每次翻过后,都会把书页给抚平,然后放到柜子的最里面。 现在三弟和四弟不经过他的同意,就把书拿了出来,要是真心道歉,这事就算了,但情况显然不是这么个情况。 三弟的第一反应是把书藏起来,而大哥更是在他还没有开口之前,就仗着大哥的身份来教训他了。 时间有些久了,高明程回忆了几秒,才想起这本书的情况。 今年六月时,他带着家里的席草到附近的县城去卖,然后在集市上看到一本《少林武功秘籍》,他这个人,从小就爱打架,在看过《少林寺》这部电影后,更是对武功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所以他看到那本书时,就走不动脚了。 最后拿卖席草的钱买下了这本书。 当然了,擅自用家里的钱买书,也让他被父母给说教了一顿,不过他也是心高气傲的人,于是连续捉了好几天的鱼,趁着赶集拿去卖钱,然后把买书的钱又还给家里了。 也就是说,这本书已经完全是他的個人财产了。 并且这本书在明年时,会被大嫂借走,说是她娘家一位兄弟也对武功好奇,想借去看看,结果事后却告知他书被调皮的小孩子给烧坏了,没办法还给他了。 当时他有些难过,但书已经被烧了,这也没办法了。 然后他大哥又说反正这书他已经看了很久,里面的动作也都记住了,书既然被烧了,那就算了。 也就是说,没有赔钱。 当时他心里不得劲,但也拉不下脸,在吃了一顿大哥请的酒后,这事就这么算了。 这些事情在高明程的脑海中过了一遍,他阴沉着脸,走到三弟的面前,什么都没说,只伸出手去。 高明万抬眼小心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将手里的书还给了高明程。 高明程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书,竟然有种失而复得的庆幸。 他重生了,很多曾经失去过的东西,他不会再失去了! 把书放回柜子里,高明程寻了个角落,开始处理带回来的小杂鱼。 他把最好最大的都给了细奶奶那边,自己留下的都是一些长不大的野生杂鱼。 处理好鱼后,他把鱼清洗干净,然后端进厨房,让他妈来煮。 从进门到现在,他一句话都没有说。 倒不是因为生气,而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前世的时候,因为他赚了钱,又愿意大方的给兄弟姐妹们花钱,所以大家都奉承着他,讨好着他。 哪怕他不出声,也会有很好的话题出现。 但现在,他一穷二白。 并且连第一桶金都不打算要! 上辈子他靠盗墓赚了第一桶金,然后搭上了改革开放的列车,做起了生意,赚得盆满钵满。 但是呢,他个人是不幸的。 他失去了最好的兄弟,他失去了妻子,也失去了儿子,并且在老年时,他还失去了健康。 重生之后,他把这一切都归结于盗墓损阴德上。 所以他才决定今生走一条不一样的路。 他安静的呆在角落,不动声色的观察着家人。 然后清醒的发现,在自己没有发达之前,在这个家里,自己是很没有存在感的。 他爸高远见抽完烟后,就和大哥高明鹏说话,说一些明天要做的事情,三弟和四弟挨着一起说话,谁都没有理他的意思。 “恰饭了!”一声吆喝从厨房响起,坐在院子里的人纷纷朝厨房走去。 厨房很简陋,桌子也不大,坐不下这么多人,所以除了他奶、他爸和他哥,其他人都习惯夹菜之后就端到院子里去吃。 饭菜很简单,除了高明程带回来的一盘子杂鱼,其余都是素菜,一样咸菜,一样自家种的青菜。 正在吃饭时,一个人突然从外面走了进来,这人大约四十来岁,穿着一件被汗渍染黄了的白衬衫,下面则是一条褪色的蓝色裤子,裤腿挽到膝盖处,脚下则穿着一双解放鞋,这是他们村里最常见的打扮。 他皮肤黝黑,脸上有着一道道的皱纹,像是饱经苦难。 “大妈,哥!”一进门,大嗓门就在院子里响起。 高明程循声望去,认出了来人。 这是他的一个堂叔,就住在他家旁边,平常经常过来串门。 大家都是老熟人了,人来了,也没客套,高远见招呼一声,问他吃过了没,要不要在家里吃点。 这显然是客气话,前几年家家户户都勒紧肚皮吃不饱饭,现在虽然勉强能够吃饱,但粮食也不多,菜也缺少油水,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在别人家吃饭的。 “繁茂来了啊,淑芳,给你叔叔搬个凳子来!”高明程的奶奶是家里辈分最大的,指使着高明程的妹妹搬了个凳子出来。 高繁茂一屁股坐下,就开始说他新打听来的消息了。 “军岭火车站那边的铁路要开工了!前段日子,我就看到有人在那里测量,今天从那边路过时,看到空地上堆满了石头、枕木和水泥这些东西,我就知道,这铁路总算是要开工了!” 听了这话头,高远见的眼睛就亮了,他知道铁路开工意味着什么,于是连忙问道:“招人做工不?” “招!扛石头的壮劳力,两块九一天!”高繁茂笑的满脸都是褶子,军岭要修铁路的事情,他们是早就听到风声了,但迟迟不见开工。 第六章:买的不亏 现在总算开工了! 这修铁路,少说也要好几个月,够大家趁机赚点钱了。 “你问清楚了?明天就招工做事吗?”高远见笑着又问了句。 “当然问清楚了,明天就可以去做事,最近地里也没什么活,我打算带着两个儿子一起去铁路上做事,哥,你家里你看怎么安排?老大、老二和老三也可以去,就老四还小了点。” 提起老四,高远见说道:“过两天就开学了,老四还要去学校读书呢。” “哦,老四是读初三了吧?打算考高中吗?”高繁茂就顺便关心起老四高明里的学习情况。 学渣高明里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躲到一边去了。 高远见叹息一声,他家就没有读书种子,但是为了不做睁眼瞎,总得多上几年学,反正孩子年纪小,留在家里,也做不得什么事情。 当然了,在他这么想时,完全忘记小女儿更小,却已经没有读书,而是留在家里帮忙做家务了。 在农村,大家普遍重男轻女。 高明程四兄弟都读到了初中,但最小的妹妹,却在读完小学后,家里就没让再读书了,理由是初中学校太远,要住在学校里,她一个女孩子不方便。 女孩子嘛,读完小学会认字就行,反正也不耽误做家务和嫁人生子! 话题只岔开了一下子,又回到正轨上。 高远见看着几個儿子,开口说道:“难得有个赚钱的事情落在家门口,明天你们三个都跟着我去铁路上做事!” 高远见当家做主惯了,开口就是命令式语气。 不过大哥高明鹏和三弟高明万对此倒没有什么排斥的,只是高明万问了句:“爸,工钱我们自己拿着吗?” 高家还没有分家,家里的经济来源就是每年地里卖的谷子和农产品,夏天的西瓜,秋天的甘蔗,以及一些蔬菜之类的。 除了这些,高远见还有其他赚钱的路子,每年深秋的时候,别人开始闲着了,高远见却要开始忙活了。 因为他会蒸酒。 到了深秋那会儿,就陆续有人请他上门蒸酒,除了蒸酒,高远见还会接红白喜事的掌勺,凭着这两样,一年下来,少则上千元,多则两三千多的收入。 也因此,高远见才能够养活五个儿女,并且供四个儿子读到了初中。 听到老三提钱,高远见下意识瞪了他一眼,高明万立即缩了缩头。 高远见本想说工钱自然要交给家里,但身边的老婆突然撞了下他的胳膊,用眼神示意他去看大儿媳黄素娥。 他从大儿媳的眼中看出了期待。 停顿了几秒,高远见才说道:“你们在家里吃、在家里住,哪一样不要花钱?再说了,你们现在年纪大了,家里还要给伱们找媳妇成家,这一样样全是钱!” “不过呢,你们到底也大了,手里没钱也不方便,这样吧,两块九的工钱,你们自己拿一块,剩下的交给家里。” 听到前面时,高明万一脸的失望,还以为没戏了,结果他爸肯让他们自己留一块钱! 高明万立即喜笑颜开,就连高明鹏和大儿媳黄素娥也露出笑容来。 高明程自始至终没有吭声,他在外面虽然经常惹是生非,性格也比较吊儿郎当,但其实在家里时,他是相对沉默寡言的,因为他一直如此,所以家里人也习惯他不吭声,甚至会忽视他的存在。 高明程知道铁路开工的事情,前世时,他也在铁路上做了几天事,但修铁路其实是很累的一件事,更何况现在天气炎热的很,大热天的在太阳底下扛石头,修整地面,拌水泥等,一天下来,人都要虚脱了。 上辈子他在铁路上做了三天工,然后就遇到那伙盗墓贼进山踩点,之后又和盗墓贼搅合在一起盗墓,事后有人来收东西,但是他嫌给的价钱低,一狠心就拉着高壮去了南昌卖,但是到了南昌,他又听说在香江能够卖出更高的价钱。 这一去,他的人生路,便和村里人截然不同了。 晚上时,高明程躺在床上久久睡不着。 高家人口多,但是房子小,之前他和大哥睡一个屋子,三弟和四弟就睡旁边的小屋子,但是呢,现在大哥结婚了,他自然得搬出去,就沦落到兄弟三个睡一个小屋子了。 整个屋子除了一个柜子,就只有一张加宽的大床了。 天色渐晚,乡下又没有什么娱乐的,又舍不得用电用煤油灯什么的,所以睡觉都早的很。 三弟和四弟的呼噜声已经响起,越发吵的他睡不着。 他索性起身,本想去院子里乘凉,但想了想,又从柜子里拿出那本《少林武功秘籍》。 重生后,他还没有仔细看过这本书的。 其实有了一世的经验后,他早就知道这本书算不得什么武功秘籍,只是一些花架子而已。 想要练武,还得师傅领进门才行。 每一个动作,要怎么发力,要怎么训练才能够达到效果,这些都需要师傅口口相传,仅凭一本书,是学不了的。 前世他有钱后,知道武术也要系统的去学习,因此他花了大价钱,请了一个拿过武术比赛大奖的大师来教他。 凭借着学到的本领,他在几次斗争中,顺利的存活了下来。 想到跌宕起伏的前世,高明程一声叹息。 月色如水,虽然没有点灯,但天空如洗,月光也可以照亮一切。 但这光还是不足以支持看书。 高明程家已经通电,但平日里是舍不得用的,只有在用收音机时,才舍得用电。 他熟门熟路的去寻了一盏煤油灯来。 他们这儿大多用煤油灯,煤油是到合作社买的,三毛钱一斤。 点燃煤油灯后,橘红色的火光在夜风中微微摇曳着。 趁着灯光,高明程拿出那本《少林武功秘籍》,满是怀念般的翻看着。 时隔一辈子,他其实已经有些记不清这书里有些什么内容了,现在重新看一遍,就如第一次看一样,有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等都翻了一遍后,他突然发现,其实这书有点意思。 上辈子的他懵懵懂懂,完全不懂武术的要义,打架都是凭借本能,仗着体能好,又眼疾手快,往往能够打赢。 跟着这书学动作时,也只是学了动作,但并不能把这些动作用到真正的打架斗殴之中去。 但现在他有了上辈子跟随武术大师学过的底子,再看这书时,就知道该怎么融会贯通,该怎么出招制服敌人了。 “嘿,这书买的不亏!”高明程露出一抹笑容,有点小激动。 第七章:金箔书 “咦……这手感……”突然,高明程神色凝重起来,他反反复复的捏着书封,觉得这个手感有些不对。 书籍的书封会比书页厚点,这也算是常理了。 以前高明程也从未生疑过,但现在他有了前世的经验,东西拿在手里时,他本能的就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了。 只是他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都没有看出什么花来。 他也曾尝试将书封撕碎一点,结果那书封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竟然十分坚韧。 最后,他的目光落在燃烧的煤油灯上。 灯芯汲取着煤油的供养,盛开了一朵耀眼多姿的火焰之花。人盯着火焰时,只觉得火焰似活的,摇曳生姿。 一个念头在高明程的心中滋生,他神情颇为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小心翼翼的用书封的一角靠近火焰。 他的动作极其的小心,生怕火焰会瞬间点燃整本书,毕竟他只想烧掉一点点,查看一下是否真的如他所想那般有夹层。 拜上辈子盗墓所赐,高明程经手了一些古董,也跟着学会了一些相关的知识,他知道在古代,有一种夹层的技术,可以把一些重要的东西夹于其他东西中,比如木盒中的夹层、瓷器中的夹层、以及书画之中的夹层等等。 随着书封的一角靠近火焰,书封瞬间被点燃,火焰迅速的由一点蔓延至更多的面。 高明程早有准备,在书封被点燃的那一瞬间,他就猛地将书封抽离,然后朝书封上的火焰吹了一口气,将火焰给吹灭了。 火焰已经熄灭,书封的一角留下漆黑的一团。 高明程伸出手指,摩擦着被烧黑的地方,一点点的将灰烬摩擦掉,然后小心翼翼的从燃烧面观察着情况。 只是根本就没有看到什么不对劲的,这让他有些失望。 他反复的摸着书封,还是觉得这个手感不对劲。 于是他打算再烧掉更多的书封来验证。 照旧是小心翼翼的靠近火焰,然后书封顺利的被点燃,高明程打算在心中默数三個数,然后再吹灭火焰。 然而就在这时,一道黑影突然从他的面前一窜而过。 高明程的目光本能的追寻黑影而去,待看清是一只老鼠时,心才扑通跳了下。 他收回目光,却看到书封已经烧了一小半了,他瞬间手忙脚乱,急忙将书封上的火焰吹灭。 “该死的老鼠!”高明程没忍住骂了一句。 看着被烧了五分之一的书封,高明程一时之间倒不希望真的有什么夹层了。 否则要是知道有什么宝贝被自己这一不留神给烧毁了,反而是一种心理负担。 深呼吸一口,高明程才来查看情况。 由于书封比较厚,火焰燃烧的也不会太快,烧完之后的灰烬也不会直接掉落在地上,而是凝结在一起,颜色是黑色,而非灰白色。 这是因为书封的纸还未被彻底烧透。 高明程用手指将灰烬摩擦掉,黑灰纷纷掉落,从而露出一抹耀眼的金色。 这抹金色,像是朝阳般,直接照入高明程的心底。 他的心脏开始快速的跳动起来,一个大胆的猜测在心中成形。 沾满了黑灰的手指,激动的抚摸着那一点金质物质,一股狂喜在高明程的心中蔓延。 他猜测过书封中会不会有夹层,也猜测会不会像他曾经遇到过的那般,里面夹着一张明朝或清朝的银票。 银票也是纸,最怕火焰,因此当不小心烧多了时,他才会宁愿里面没有夹层算了。 但他万万没想到,书封里面的确有夹层,那夹着的东西,竟然是金子! 当然了,能够被夹进书封之中,那金子也是极其薄的,大约算是金箔。 国人爱金,这是刻入骨血之中的。 高明程自然也不例外。 知道是金子,他胆子大了点,他把书封整个从书籍上撕下来,本想拿去烧了,反正真金不怕火炼。 但快要烧到时,他还是犹豫了。 真金是不怕火炼,但这金箔太薄了,怕给烧融了。 这书籍最初的主人将这金箔夹于书封之中,仅仅是想藏点金子,还是有什么其他的企图呢? 这金箔上,会不会有什么重要的信息? 想到这里,高明程立刻想到在古董行里,有铭文的古董,可比没有铭文的要值钱的多! 同样的道理,如果金箔上没有任何信息,那么这金箔只能算是普通金子,但要是金箔上有什么重要的信息,那么这就是古董了! 价值就远超于金子!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高明程打来一盆水,然后将整个书封都沉入水中,任由水将书封浸透。 大约过了两三分钟,高明程估计差不多了,这才把书封从水里捞出来,然后一点点的把浸透的纸给撕掉。 由于纸质坚韧,再加上怕把金箔给弄坏了,所以他撕纸的动作很轻,足足过了十分钟,他才把纸给彻底撕掉了。 望着手中的两页金箔纸,高明程忍不住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先拿起一页金箔纸,对着煤油灯的方向看去,灯光透过金箔纸,散发出迷人的金色光芒。 至于金箔纸上有些什么信息,却完全看不出。 但高明程也不气馁,他怀疑是光线的问题,打算等明天白天时,再来观察一下。 他刚把金箔纸重新夹进书中,就听到身后有推门的的声响。 还未看到是谁出来了,一声熟悉的喝骂首先响起:“大晚上的做什么不睡?还点煤油灯!煤油不要花钱买的呀!” “呼!”人影如风般,迅速的来到煤油灯前,将灯给吹灭了,徒留一缕青烟袅袅而上。 月色下,高明程的母亲满脸的心疼,好似那煤油灯烧的不是煤油,而是她的心血一样。 她本已经睡了,但由于身体的缘故,每晚都会起来一两次上厕所。 “明天还要去铁路上做事,你大晚上的做什么不睡?”高明程的母亲罗小华再次训斥了句。 高明程也不争辩什么,说了句就去睡了。 然后起身返回自己的屋子。 罗小华没办法,只能心疼的将煤油灯收起来,然后去上厕所。 翌日清晨,高家人起的很早,罗小华更是早早地煮好了一大锅的粥,由于要去铁路上做重体力活,今天的粥比平时要稠些。 只是在吃饭时,高远见环顾一圈,发现二儿子高明程竟然还没有起来。 于是他沉下脸,对三儿子说道:“你二哥还没有起来?去把他喊起来!” 老三高明万却说:“二哥已经起来了啊!我醒来时,他早就不在床上了!” “这兔崽子!”高远见暴怒,恨不得拿棍子打老二一顿。 “看你生的好儿子,都快二十岁的人了,还一天天游手好闲,好不容易有个赚钱的活,他还敢跑了不去!”老二不在跟前,打骂不了,高远见只好拿老婆罗小华撒气。 罗小华本就不待见这个不讨喜的二儿子,当即也骂道:“老二也不知道哪根筋犯傻了,昨天大半夜的不睡觉,竟然在院子里点煤油灯!这个天杀的,那灯里的煤油少了这么多!” 罗小华伸出手,夸张的比划了下。 第八章:四幅画像 “啊嚏!”高明程打了一个喷嚏,他抬头望了一眼前面自家的院子,猜测着他爸妈这会儿肯定在骂他。 他低头接着吃粥,连下粥的菜也不夹,三两下就把一碗粥给全部吃完了。 他把碗筷往桌上一放,对细奶奶说了句:“细奶奶,我爸妈要是来这找我,你就说没看到过我啊!” “走了!”高明程手里拿着一个袋子,说完就要走人。 高壮还没有吃完粥,那粥刚出锅不久,还滚烫着呢。 “哎,你等等我啊!” 高壮想要追上去,甚至决定先不吃粥了。 高明程看出他的想法,要是他不吃粥,那么细奶奶肯定会担心的。 于是急忙说道:“你慢点吃,吃完到昨天那儿去找我!——记住,千万别跟我爸妈说!” 话音未落,人已经跑的不见影了。 高明程不去铁路上做工,倒不是怕吃苦受罪,而是想要腾出时间来研究昨天找到的那两页金箔纸,顺便教高壮捕捉野鸡野兔的套子。 本来要是没有这金箔纸,他还是打算先去铁路上做两天工,拿两块钱的,毕竟得等那伙盗墓贼来踩点了,他才好趁机把这件事透露给高国兵叔叔。 高明程刚从细奶奶家离开,果真就有人来这找他了。 来人正是他妈罗小华。 罗小华面色不悦,对细奶奶这个长辈也没有多少的尊重,一进门,就大声囔囔着:“高明程,你这個兔崽子给我滚出来!” 罗小华虽然凶,但高壮也不怕她,“大妈,你找儿子,怎么找到我家来了?这大早上的,串门也没这么早的。” 细奶奶虽然慈眉善目,但也跟着说道:“小华啊,明程没在我家,你上别处去找找。” 罗小华兀自不信,直接到屋子里去找,一间间看过,都没有找到人。 她这才作罢,一面走,一面骂骂囔囔:“小兔崽子,别让我逮着伱了,否则要你好看!” 她走后,高壮瘪了瘪嘴,对身边的细奶奶说道:“大爸和大妈对明程哥不是喊打,就是喊杀!我看他们家四个儿子,就明程哥最不受待见!” 细奶奶倒是很能理解,感慨般的说道:“这子女多的家庭,夹在中间的,大多都不讨喜。他比不得大的能够帮着支撑门户,又比不得小的会撒娇。这做父母的精力有限,也顾不得所有人,所以子女多的家庭,总会有人要吃亏。” “壮壮啊,奶奶就希望你以后生两个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行!这两个孩子好啊,大有大的好,小有小的好,也看顾得过来,以后兄弟姐妹之间也有个商量的人。” 细奶奶满怀关爱的看着高壮,已经在脑海中幻想着儿孙满堂的画面了。 提起娶妻生子的事情,高壮羞红了脸,他嘟囔着:“奶奶,我还小呢,明程哥还比我大半岁,他家都还没有给他张罗婚事。” 看到乖孙害羞了,细奶奶笑的见牙不见眼。 “呵呵,不急不急,我给壮壮你先找一找,有合适的,再让你们见一面。” 高明程不知道他的好兄弟被逼婚了,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很感慨。 上辈子高壮跟着他东奔西跑,之后又英年早逝,竟是没来得及娶妻生子。 但凡有个儿子,那么细奶奶在听到高壮的死讯后,也不至于丧失生存意志,然后绝食而亡了。 高明程避开了罗小华的追杀,来到了牛尾岭。 清早的牛尾岭寂静无人,这里离村子稍远,就算捡柴火,都少有人到这边来捡。 高明程谨慎的环顾四周,确定无人后,这才把手里的袋子先丢在地上,然后小心翼翼的从口袋里摸出那两片金箔纸。 当金子特有的光芒照耀入他的眼底,他的心就为之一动。 上辈子他赚了不少钱,自然也买过不少的金子,什么大金链子,大金戒子,金砖什么的,都有。 这两片金箔纸,他估摸着最多十克左右,换算成钱的话,那也不多。 他的激动,更多是因为这是他上辈子错过的机缘,而在他重生后,竟然又得到了! 失而复得的喜悦,便足以胜过千金万银。 昨夜光线不好,他没看出这金箔纸上有什么特殊的,但他心底是坚定一定有什么特殊的,因为这金箔纸这般薄,又不怎么值钱,实在用不着花费那么大的心思,夹在书封之中。 就那夹书封的技术,就值这十克黄金了。 金箔纸只有巴掌大小,比起真正的金箔,倒是要稍稍厚点,触手有金属的质感以及纯金的柔软。 高明程先是将金箔纸拿在手中看,没看出什么来,于是他把金箔纸对着太阳的方向看。 当阳光透过金箔纸,一些若隐若现的线条就浮现了。 还未看清楚,高明程的心就激动的跳动了起来。 他移动着金箔纸,调整着方向,然后终于在一个角度看清楚金箔纸上的全貌了。 那是四幅画像,画的是一个盘腿打坐的人,每幅画像的动作都不一样,有五心朝天,有环抱自然,有低头沉思,有双手合十。 在空白处,还有四行字,由于字小,高明程花了点功夫辨认。 看清是篆书后,高明程难掩喜悦之情,重重的吐出胸口的浊气,认为这是老天爷赐予他的机缘。 上辈子,这本书被他买下后,在他手里待了一年多,他却从未发现书封之中还有夹层。 之后更是被人借走,说是被顽皮孩子烧毁了。 可如今他重生后,不但发现书封之中的夹层,上面的字,还恰好是他认识的篆书! 他只是初中学历,论理,他是不认识篆书的。 但谁让他上辈子和盗墓贼在一起打过交道呢?之后也有一小段时间混迹在古董行,可惜他本钱小,又不懂古董,做不了古董商,再盗墓的话,他也不知何处有墓,也不敢贸然和人去深山老林。 于是他从那个行当脱身,做起了别的生意。 虽然认得一些篆书,但高明程也没有大意,开始认真的辨认着每一个字。 当所有的字都被辨认出来后,那四句话便在他的心中自然的响起。 一句一句,声浪如涛。 第九章:下套子 阳光透过树梢,斑驳的光柱洒落在草地上。 高明程盘腿而坐,双目紧闭,五心朝天。 高壮一屁股坐在旁边的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草,满脸无聊的仰头望天。 一个小时前,他匆匆吃完粥后,就跑到牛尾岭这边来,找了一会儿,才找到他的明程哥。 但问题是,他明程哥似乎在玩一个很新的游戏,竟然盘腿坐着一动不动! 他喊过,也伸手拍过,还故意讲了两个笑话,但他明程哥的定性太好,竟然一动不动。 没办法了,他只好在旁边等着。 等着看他明程哥什么时候睁开眼。 哼! 不知过了多久,高明程终于从那种入定的状态中清醒了过来。 他睁眼,恰好有阳光照在他的眼睛上,入眼一片璀璨。 光芒散去后,才有山色映入眼中。 “明程哥,你在做什么?练功还是睡觉呢?我喊你都不应。”高壮看到高明程醒来了,连忙好奇的凑过去。 高明程只觉得自己身处云雾之间,意识还未彻底回笼。 高壮的一张大脸陡然间怼到他的面前,本能的惊了下。 “你……”高明程开口,话未说完便又吞了回去,他环顾一圈,终于发现自己的姿势有些不对。 盘腿而坐,五心朝天。 一幅图蓦然浮现在他的脑海中,那图上的人由金线勾勒而成,泛着点点金芒。 高明程心中有了猜测,第一個念头却是去找那金箔纸。 低头四望,地上并没有,他的心顿时提了起来,然后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裤兜。 为了装东西,他的裤兜很大,而那两张金箔纸,正好端端的放在裤兜里。 手指触摸着金箔纸特有触感,高明程的一颗心这才安定下来。 他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似乎对他并没有坏处,因为此刻的他觉得身体状态好极了,精力充沛的能够绕山跑十圈! “我昨晚没有睡好,刚刚眯了一会儿。”高明程随意找了个借口,金箔纸的秘密他还没有吃透,自然不会贸然告诉高壮。 即使事后证明金箔纸上的东西对人有利,他也不会直接将之拿出来。 有些秘密,你守住了,它才是秘密。 你没有守住,它可能就是祸害。 “那你睡的够沉的,我叫伱,你都没醒!明程哥,要不你晚上到我家睡吧,你们三兄弟挤在一张床上,肯定热的很。”高壮没啥心眼,高明程说啥他就信啥。 高壮家人口少,但房间反倒比高明程家还要多,还要好。 这是因为高壮他爸是木匠,除了地里的粮食,还有一份做木匠的工钱,再加上只有高壮一个儿子,生活压力小,自然有余钱修房子。 前年时,高壮他爸在给人上梁时,意外掉了下来,头凑巧砸到地上的石头,当场就一命呜呼了。 为此,那房主给了高壮家一大笔赔偿金,因此高壮家其实不穷,日子也过得比高明程好。 “我爸已经凑够钱了,打算把高富家的老房子买下来,大概再过一段时间,我大哥大嫂就会搬到那边去住。”提起这事,高明程也想起前世时,他和许多美结婚后,也是住在那个房子里,当时那个房子一共有四间房,但是呢,由于大哥大嫂先成家,先搬过去,他们占了三间。 后来许多美和大嫂吵了一架,才让出半间来,说是让出半间,但大嫂把那半间堆满了柴火,搞得屋子又脏又乱,这让许多美生了很久的气。 当时的他满心惦记着外面的生意,无心在家久留,等到时机成熟,他拿着钱财就跑了。 等再回来时,他儿子都快周岁了。 想到这里,高明程的神情有些恍惚起来。 上辈子他不知道许多美经历了什么,但是事后村里的老人告诉他,许多美过的很苦。 公婆不喜欢她,大嫂打压她,孩子无人看管,地里还需要她一个人忙活。 他以为他赚钱后,大把大把的钱拿出来给家里人用,家里人自然会照顾许多美和他的孩子,但是事实上,许多美连一根青菜,都吃不到他爸妈家的。 为什么呢? 他不明白。 高明程眨眼,重生之后,他每次看到他爸妈,看到他大哥大嫂,都想问一句为什么。 但是他忍住了。 事情还没有发生,而他这辈子也不会再让这些事情发生了。 他的老婆,他会照顾! 高壮看着又发呆的高明程,心中叹息。 哎,看来明程哥是真的没有睡好,又发呆了! 高明程回过神后,立即甩开那些情绪,他捡起丢在地上的袋子,从里面拿出一些东西来。 “来,壮壮,我教你做套子,这种套子是用来套兔子的,想要套野鸡也行,就是难点,野鸡得用网罩,最好等冬天下雪时来弄,一弄一个准。” “你看着我做一遍,很简单的。” 高明程嘴里说着话,手上已经拿着一根细铁丝,他将细铁丝的一头做一个活结,将另一头从这个活结中穿过,围成一个圈,并且要保证能很轻松的来回拉动。 “你看,好了!简单吧!”高明程拿着做好的套子,领着高壮去寻找野兔会经过的地方。 野兔食素,喜欢吃鲜嫩的青草,所以要找青草茂盛的地方,并且仔细观察草地上是否有野兔留下的粪便,如果粪便光亮很新鲜,就说明这一带有兔子活动。 高明程对这一带熟悉的很,很快就找到一处合适的地方。 他将套子穿过来的一头,固定在兔子容易经常通过的地方,然后调整形成的圈,使之大小刚刚可以容纳一个兔子头过去为宜。 这样一来,兔子经过时,头能够顺利的过去,但是脖子处或身子处就会被铁丝圈卡住,并且越是用力挣脱就会卡的越紧。 这个时候,躲在一旁的猎人,就可以来收获他的猎物了。 下套子,是一个拼机遇的活,所以为了确保收获,最好是多下一些套子,然后仔细观察野兔活动的踪迹。 高明程有心做百十个套子,奈何钢丝线有限,最后只做成三个套子。 后面两个套子,都是高壮动手做的,一个在高明程的指导下做成的,一个是他独立做成的。 高壮显得很激动,他看着摆放好的套子,紧张的说道:“明程哥,这套子真有用?” 高明程拍了拍高壮的肩膀,笑着说道:“当然了,你别看做起来简单,没人教你的话,你也根本不知道!好了,别靠的这么近,你离远点。我在别的地方也弄了几个陷阱,一晚上过去了,我去看看情况。” 和高壮交代一声后,高明程便离开了,前往昨天他布置陷阱的地方去。 第十章:收获猎物 军岭铁路距离高家村不算远,也就五里路左右,在高明程打坐入定时,村里有志于去铁路上做临时工的人,就纷纷朝军岭铁路走去。 修铁路时,往往会在当地招一批临时工,这些临时工大多做体力活,扛石头,扛枕木,拌水泥等,那些正式工,则会做一些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活,一天下来,工钱比临时工多,还没有临时工累。 铁路上,各种材料堆了满地,上百个青壮候在这里,等待吩咐。 这些人,除了铁路上的正式工外,都是附近几个村子里的人,大家有的面熟,有的面生。 而在这群人之中,有一个身形瘦小的老者,他留着山羊胡须,穿着一身半新的中山装,气质和周围的糙汉们截然不同,看着像是個当老师的。 于是有人问他:“你也是来做工的?你上了年纪吧?怕是扛不动石头了,还是回家去吧,省的被石头压弯了腰。” “就是!这一袋石头,少说也有一百来斤!” 周围的人附和着,大家都朝老者看去。 老者像是有些为难,他盯着那些枕木、碎石,像是在思索着自己能不能将之扛起。 最后他满脸无奈,说了句:“算了,我还是走吧。” 说完,他就微微弯着腰,离开了这里。 这个小插曲,无人在意,顶多有人和熟人闲扯了句:“这人面生,不像附近村庄里的人。” “大约是更远一点的人吧。”熟人随意的回了句。 而这时,老者已经离开了铁路工地,顺着小路下了山去。 山脚下,有两个年轻男人等在树荫下。 “爸,情况怎么样?”看到老者下来了,一个男人立即开口询问。 那老者没急着说话,而是把嘴巴上的胡须一把扯下来,原来那山羊胡须不是真的胡须,而是贴上去的。 他背脊挺直,没了胡须后,整个人倒是显得年轻了很多。 “我去看了,高家村的青壮基本都在这儿了。” 得了这句肯定的话,两个年轻男人都露出满意的笑容。 他们得了消息,在高家村这边的山里,有一片宋墓,只是具体在哪座山,他们还没有打探清楚,因为平日里村子里都是熟面孔,一旦有生面孔进村,就会引起极大的关注。 这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是不希望受到关注的。 好在,他们已经排除了一些地方,只剩下牛尾岭和小元山最有可能。 据说在明朝时,这一带出了一个进士,这进士还曾考过小三元,在他死后,所埋葬的山,就被当地人叫做小元山了。 有这个传说在,父子三人决定先去探索小元山。 小元山在高家村和董家村之间的位置,不过从董家村那边进山,地势陡峭不好走,高家村这边就地势缓和些,翻过一座小山后,就是小元山了。 八月底,天气炎热,地里的活也不多,加上男人们都往军岭那边去了,留在村里的人不多,父子三人避开村里人,悄悄地上了小元山。 若是高明程看到这三人,必定会熟悉的很。 因为上辈子,他就和这父子三人打过交道。 不过此时的高明程正在查看他昨天布置的陷阱,并未和这三人碰面。 高明程布置的陷阱有两种,一种是在合适的地方挖了个坑,再用细树枝和草虚掩在坑的上面,假如猎物经过,就会一脚踩空,掉到坑里去。 还有一种是用藤蔓做的活结,和用钢丝线做的套子类似,都是起到绊住猎物的作用。 高明程一路找过去,发现有些陷阱还未被破坏,说明没有猎物经过,然后有些陷阱被破坏了,但是却没有猎物留下,说明这些猎物虽然触碰了陷阱,但机警的逃脱了。 见状,他也不气恼,继续寻找下去。 终于,他在一处草丛中发现了动静! 草丛有大片被踩踏的痕迹,并且在最深处,还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挣扎着。 高明程弯腰,伸手将草给扒拉开,茂盛的草被扒拉开后,立即露出藏在里面的东西。 那是一只灰褐色的野兔,身体被几根藤蔓紧紧地缠住了,其中一根藤蔓被绑在附近的一棵树上,因此野兔虽然奋力挣扎着想跑掉,但却始终没有成功。 终于有了收获,高明程难掩喜悦之情,咧嘴笑着将野兔捡了起来,然后动手把缠绕在野兔身上的藤蔓给扯断。 用柔韧的草将野兔的脚绑住后,高明程拎着这只野兔,继续朝前走去,在前面,还有一个布置好的陷阱。 或许是幸运之神降临了,起初高明程一直没有收获,但在找到这只野兔后,在最后的这个陷阱里,竟然也有收获! 远远地就看到坑上面虚掩的树枝遭到了破坏,高明程心中泛起一丝期待,快步走上前,然后看到坑里果然有一只野鸡! 这坑挖的小而深,所以野鸡陷进去后,就很难飞上来,但凡坑挖的宽大一些,野鸡都可以借力飞上去。 高明程也没有弄死野鸡,就这么抓了出来,他一只手拎着野鸡,一只手拎着野兔,低头沉思了片刻,最终还是决定把它们卖掉换钱。 吃肉固然很爽,但兜里没钱就不爽了,肉可以以后再吃,先弄点钱到手上比较好。 等到那伙盗墓贼过来了,他还得乘车去县城找高国兵叔叔呢。 要是实在没钱,他也可以向高壮借,但是呢,最好不要借。 逢1、4、7,军岭有个老集,2、6、8就是县城的集,今天是三十号,哪一个集都没赶上,不过想要卖掉手里的这些猎物,对于高明程来说,倒也不难。 他拎着猎物,往村里的一户人家走去。 这户人家算是高家村的二房人,但家里人有出息,过的日子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好。 今天村里的男人们,大部分都去了军岭铁路那边做工,但这户人家倒是没有去,夫妻两个都在家待着。 这个时节地里没重活,男主人躺在树荫下的藤椅上,悠闲的听着收音机,他老婆则在他的旁边做衣裳,缝纫机的声音时不时的响起。 “叔,闲着呢!”高明程进门后,就笑着打招呼。 男主人闻言,立即睁开眼,看到是高明程,脸上泛起笑容,亲切的招呼着:“是明程啊,快进来坐!飞霞,给明程倒碗茶来!” 男主人大约四十多岁,和高明程他爸是同年,但是呢,他对待高明程的态度,却比亲爹还要热情。 第十一章:高仁和小傻子 高明程坐在竹椅上,咕噜咕噜的喝完了一大碗茶水。 他早上就在高壮家吃了一碗粥,到现在确实也渴了。 喝完了茶,高明程开门见山的说道:“叔,我弄到了一些猎物,想卖了换几个钱花花,想着叔你喜欢吃,就特意过来问一句。” 高明程拎着猎物,展示了一下,得意的说道:“还是活的呢。” 高守旺的目光落在那野鸡野兔身上,几乎没有犹豫,开口就说道:“叔正想吃点野味呢,你这两样东西,叔要了!” “飞霞,你去屋里拿秤拿钱来!”高守旺吩咐着他老婆,他老婆也没有二话,利索的去把家里的秤拿来了。 如今猪肉的价钱在一块五到一块八之间浮动,鱼折半,能卖到八九毛,具体价格看大小和品种而定。 至于这野鸡野兔,在前世时,是受人追捧,价钱比猪肉高,但是这会儿其实不受乡下人喜欢,因为肉没有油水,所以价钱自然也不高,大致就和肉价差不多了。 董飞霞把野鸡和野兔放一块儿称,一共只有五斤八两。 按照一斤一块八算,高明程赚到了十块零四毛钱。 高守旺没有还价,高明程也不好多赚,主动抹了零,笑着说道:“叔,你给十块钱就行。” 高守旺也没有假客气,笑着说道:“好,叔正好好久没吃麻辣兔了,今晚叫你婶收拾出来,你也过来陪叔喝两杯!” 高明程愣了几秒,没想到他把猎物卖给高守旺,结果高守旺还喊他晚上来家里喝酒吃肉。 但高守旺之所以对他这般客气,也是有原因的。 半年前,高守旺到县城买东西时,或许是露了富,被人给盯上了,在回村的路上,被一伙人围住打了一顿,还要抢走他的东西和钱。 那会儿高明程和几个朋友刚好路过遇到了,看到被打的是自家村里的人,当场就带人冲了过去,不但救了高守旺,还抢回了那些人抢走的东西和钱。 对此,高守旺很是感激他。 虽如此,但上辈子时,他和高守旺没有多少交情,主要是对于他来说,打架算是家常便饭,为了义气打架,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事情过去后,他也没有记在心里。 之后他掺和了盗墓,又南下闯荡,自然和高守旺没什么交情来往了。 但此时的他想到高守旺的两个儿子,本能的决定和高守旺打好关系。 高守旺就两個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已经嫁到隔壁的董家村,而两个儿子则都参军了,这会儿没什么风声传来,大家都以为高守旺的两个儿子只是普通兵而已,但十年后,村里人才知道,高守旺的两个儿子都立过二等功,当了军官了! 这辈子,高明程只想留在小山村,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但是呢,这也不影响他和高守旺打好关系。 “好啊,那我晚上就好好的陪叔喝几杯了!”高明程大大方方的应下了。 高守旺喜笑颜开,他喜欢喝酒,但奈何两个儿子都不在身边,他老婆又不会喝,其他的亲戚,处的来的也不多。 自从被高明程救了,高守旺就看高明程格外的顺眼。 以前他觉得高明程像个混混,每天在外面游荡,不务正业。 但之后,他知道高明程是个极其讲义气的人,他其实帮过村里不少人,难得的是,他从来不会以这些去要挟人,去获取利益。 他帮人,凭的是一腔热血。 于是,两个人都有心和对方打好关系,气氛竟是十分和谐。 又说了几句话后,高明程就告辞离开了。 兜里有钱,高明程的背脊都挺拔了几分。 这会儿的自然环境还没有遭到破坏,山里的各种动物都多的很,小山丘里有野鸡野兔,若是进入深山,还可以打到野猪和麂子。 尝到了甜头,高明程打算再多布置一些陷阱,收获到的猎物,即使不卖钱,也可以自己吃。 他顺着村里的小路,往小元山走去。 那边是村里人的祖坟地,平时少人去,只有每年清明时,人才特别多。 但正因为少人去,所以那里草木茂盛,野鸡野兔之类的东西也多,当然,最多的还是黄鼠狼。 高明程打算去那边设套子,却没想到刚进山,就遇到一男一女。 那男的不是别人,正是黄婶子的儿子高仁。 虽然名字叫仁,但为人很不仁,他先前的老婆,因为生了两个女儿,没生出儿子来,就一直被他打,到最后,竟是直接被打死了。 就在昨天,黄婶子还找上许多美,想让许多美嫁给她儿子高仁。 虽然黄婶子被许多美用扫把打了出去,但高明程还是想给他们母子一点教训。 现在看到高仁在这山里,高明程也没有马上现身,而是藏在一簇箬叶的后面,打算先看清楚情况。 只见高仁手里拿着一包饼干,满脸堆着油腻又恶心的笑容,声音里充满了恶意:“小傻子,伱把裤子脱掉,趴在那里,我就把这包饼干给你吃。” “这饼干放了芝麻,香的很,不信你闻闻。” 高仁拿出一片饼干,在小傻子的面前一晃而过,最后落进自己的嘴里,还故意发出很大的咀嚼声。 小傻子被饼干的香味勾的流口水了,着急的伸手就去拿。 高仁露出得意的笑容,再次重复了一句:“把裤子脱掉,就给你吃。” 小傻子犹豫了一下,最后在饼干的诱惑下,她终于决定把裤子脱掉,布满补丁的黑色裤子脱到膝盖处,露出两条细腿来。 小傻子今年才十二岁,加上营养不良,整个人瘦的很。 她妈是个哑巴,她爸有遗传性精神病,生下她来,虽然人各方面都正常,但脑子有些不好,所以村里人都不喊她名字,喊她小傻子。 小傻子没读过书,家里也穷,被高仁带到这小元山里,用一包饼干,就骗得脱掉裤子了。 眼看高仁露出恶心吧啦的笑容,高明程就知道高仁在打什么主意了。 一股热血直冲头顶,高明程恨不得把高仁给人道毁灭了! 上辈子有没有发生这件事,他不知道。 但这辈子既然被他遇到了,若是让高仁得逞,那他就不姓高了! 第十二章:给一个教训 “你趴在那棵树上!”高仁命令着,眼底流露出邪恶的光芒,激动的满脸通红。 他老婆被他打死后,由于背着打死老婆的名声,再娶一个也不容易,除非是外面村子不知道情况的,只要多给点彩礼,总有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但是呢,他盯上了许多美。 说起来他的眼光也很好,因为用前世的话说,许多美就是村花级别的人物,整个高家村,属她最漂亮。 就算每天穿的破破烂烂,素面朝天,也依旧吸引人。 于是高仁让他妈去提亲,想着许多美没爸没妈,只有几个姐妹,嫁过来后,也好拿捏。 谁知黄婶子竟是铩羽而归。 回来后,又告诉他高明程那個杀胚大概也看上许多美了,骂骂咧咧的让他忘了许多美,重新再找一个。 高仁心底不服,但他又不敢和高明程对上,他见过高明程打架,生猛的很,他怕自己被高明程打一顿,会直接打掉半条命去。 于是他怂了。 结果今天在村里游荡时,意外看到小傻子在这山里打猪草。 他瞬间就起了一个念头。 只是他还没有付诸行动,脸上就已经被人重重的揍了一拳,这攻击来的太快,高仁只看到一片拳影,人已经被打了。 是谁打的,他都没有看清。 左边的脸被打了后,右边的脸又挨了一拳,只这两拳,就打的高仁头晕转向,脑袋瓜子嗡嗡作响。 “不要脸的混蛋!呸!”高明程叱骂了句,抬脚踢向高仁的裆部。 这种祸害,死有余辜! 不过高明程也不打算为了一个祸害,就背上人命,毁了自己的一生。 但是给这祸害一个巨大的教训,还是可以的。 他不是重男轻女吗?他不是打死老婆吗?他不是想诱奸小傻子吗? 把他那孽根毁了,看他还怎么祸害人! 没了这孽根,他那两个女儿就是他唯一的种了,就算仍旧不喜女儿,那两个女儿的命运也不至于像上辈子那么惨。 想到高仁两个女儿的命运,高明程的眼底添了几分狠意。 有些人,他不能称之为人,也不配活在这世间。 即使活着,他也只能像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阳光。 “啊!”凄厉的哀嚎声响彻山林,传的很远很远。 高仁的裆部受到重击后,整个人倒在地上,疼的缩成一团,他本能的捂着受伤的地方,疼的青筋直冒,冷汗淋漓。 高明程冷眼看着他,鼻间冷哼了声。 他看向小傻子,小傻子的手里拿着饼干,瞪圆了一双眼睛,满脸呆愣,好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样。 高明程的视线只停留在小傻子的脖子以上,眼角余光都没有瞥过小傻子的下半身,他冷着一张脸,说道:“把裤子穿上,回家去!” 说完,他径直走了。 反正高仁的命根子肯定毁了,也没办法再对小傻子做什么。 而小傻子虽然傻,但也没有傻到不可救药。 她看着高明程离开的背影,再看着躺在地上哀嚎的高仁,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也本能的想离开这里。 她穿上裤子,拿起丢在一边的背篓,手里还紧紧的攥着那包饼干,慌忙离开了。 高仁依旧在痛苦的哀嚎着,然而这里僻静无人,村里的壮劳力又去了铁路工地做事,他哀嚎了半天,竟是无人过来探寻情况。 小元山的深处,前来探查古墓的父子三人倒是听到那阵阵哀嚎声了。 哀嚎声穿过重重树林传来,已经有些失真,反而显得更加可怕了。 饶是挖过不少墓的父子三人,此时也觉得阴风阵阵。 从事这种行当的,其实也很迷信,为首的父亲当即说道:“这小元山已经成了高家村的祖坟地了,这里的墓地年份都新,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我们今天就先回去吧!” “等过两日,再去牛尾岭那边看看情况。” 当父亲的都这么说了,两个儿子自然应了声好,三人寻了一条路,悄悄地离开了小元山。 高明程揍了高仁后,心情颇好。 一来他也算是见义勇为,二来高仁以后再也不可能纠缠许多美了,三来嘛…… 高明程伸出拳头,在空中比划了一下,感受着出拳瞬间的感觉。 一个念头浮现在脑海中,他的内心一片火热。 他隔着裤兜摸了摸里面的金箔纸,感受到金箔纸的存在后,恨不得当场拿出金箔纸,再好好的研究一下。 只是有了之前的情况,他不知道自己在研究金箔纸上的东西时,会发生什么事情。 他只是看了一眼金箔纸上的四幅图,结果不知不觉间竟然盘腿入定了! 幸好只被高壮发现了,高壮是他的好兄弟,随意说两句话都能够忽悠过去,但要是被其他人发现,恐怕就会出大问题了。 其次,山里也是存在风险的,这会儿山里的野物多,他要是又盘腿入定了,没准会遭受野兽带来的危险。 所以,在没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之前,他不敢再贸然研究金箔纸了。 从小元山下来后,高明程想了想,决定去找许多美。 昨天虽然见过许多美,但两人还没有说上几句话呢。 想着这会儿还像一朵娇花的老婆,高明程的心底一片火热,他一路小跑,身影飞快的穿梭在乡间小路上。 等到了许多美的家,却听见许多美的二姐许多玉骂人的声音。 “你怎么这么没用?村里别的男人都去铁路上做事了,你怎么就去不了?别人不让你去,你就不敢去了?你怕他做什么?又不是他给的工钱!”许多玉指着张成远的鼻子骂,脸上的表情凶的很。 别看昨天黄婶子登门时,她不敢吭声,但私底下对这个入赘的老公,那是相当不客气的,经常恶声恶气的吩咐张成远做这做那。 张成远被她骂的低头不语,活像一个受气的小媳妇。 高明程的眼底闪过一丝不喜,上辈子他就不喜欢这个许多玉,这辈子也照样喜欢不起来。 他左右张望了下,找到了躲在一棵樟树下的许多美。 许多美穿着一条碎花裙子,一头长发扎在脑后,她是天生的自然卷,若是一头黑发披在肩上,那是十分的娇媚动人。 第十三章:一个长期目标 时近中午,八月的太阳十分毒辣,好在樟树很大,约有百十年的树龄了,足以遮蔽一方阴凉之地。 许多美坐在一块石头上,低头翻看着一个笔记本,秀气的眉头微微蹙起。 虽然在看笔记本上的内容,但她的耳朵竖起,分明在听她二姐骂人的声音。 高明程走了过去,立即认出那本笔记本了。 这是许多美读书时就有的一个笔记本,是她爸爸去世前给她买的,她一直很珍惜。 在张成远入赘到她家时,是带着半本医书进来的。 张成远本是地主之子,也是上过学有文化的人,但奈何经历了特殊时期,导致他家破人亡,家里的一些东西,也大多没有保住,唯一保住的,就是这半本医书了。 许多美的妈是得癌症死的,她爸也是重病不治死的,所以她对这半本医书很感兴趣,因为要经常翻看,怕把书给弄坏了,所以她特意把医书上的内容摘抄到笔记本上,等到有个什么小病小痛时,就会自己翻看医书,然后自己去山里寻找对症的药草来治疗。 上辈子高明程有一次被毒蛇给咬了,当时伤口肿的很大,流的血都是黑的,脚都没办法动弹了。 想去县城的医院治疗,又碍于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过去,最后是许多美按照医书上的内容,去山里弄了草药给高明程治好了伤口。 想到这事,高明程看许多美的目光越发柔和了。 但很快,他就发现那笔记本上的字丑的很,有些字甚至都写的不对。 也是,许多美虽然读过书,却只读到三年级,这和她家的经济条件有关,也和当地的教育资源有关。 高家村本身是没有小学的,他们读书需要去三里外的兴安岭小学读书。 但是呢,兴安岭小学只能读到三年级,要想继续读下去,就得去十里外的另外一家小学读四年级和五年级。 至于初中,得到镇上去读了。 所以许多美读完三年级后,就没有再读书了。 高明程看着那笔记本上的字迹,忽然有一個念头浮现在心中。 重生回来后,他深知知识的重要性,若是有可能,他也想继续学习,不想被时代早早地抛弃。 只是他暂时显然没有这个条件。 他目前要做的事情就是搞钱! 然后把许多美提前娶回来,接着再想办法修一栋房子! 但就在刚才,他知道接下来还要做一件事,那就是把自己会的一些东西,都教给许多美! 他是初中学历,又有上一世的经验,懂得自然比许多美多的多。 许多美虽然漂亮,但没有文化,这终究不美。 高明程决定等回家后就去找书,然后每天都抽出一定的时间来教导许多美知识,帮助许多美尽快掌握初中知识! 有了一个清晰的长期目标后,高明程浑身都散发出好为人师的光辉了。 许多美抬头看他,眉头皱的更紧了。 这人是怎么回事?走到她身边来了,却也不打招呼,就这么发呆了! 哎,虽然高明程向她求婚了,但高明程口袋没钱,她更没钱。 大姐和三姐都嫁了出去,有了自己的生活,只有她还跟着二姐过日子,每天不是看二姐骂哥哥,就是听二姐骂自己。 这日子过的,憋屈! 但没有钱,她只能忍耐着。 许多美轻轻地叹息着,高明程却会错了意,还以为许多美在担心她哥哥没办法上铁路做事的事情。 他立即说道:“你放心,我去和高富强说,保证他不敢再刁难你哥了。” 这件事上辈子也发生过,只不过当时他掺和了盗墓,就没有插手管,还是半个月后,高富强偷工地上的铁块暴露后,铁路方面强硬的辞退了他,顺便清退了一些干活不使劲的人。 这时,张成远才去了铁路做事,赚到了一些钱。 许多美虽然不是在烦这件事,但听到高明程这么说,心里也很是欢喜。 高富强为人霸道的很,他家又有五个兄弟,在村里算是很有势力的人,经常会刁难弱一些的人。 比如这铁路做事,分明不关高富强什么事情,但高富强就是霸道的不让张成远去做事,他们五个兄弟往路上一拦,高富强再说一句:“你敢去试试!” 就这一句话,吓得张成远不敢去了。 “你去说,成不成啊?”许多美先是高兴,又有些担心起高明程来。 高明程虽然打架厉害,但高富强也不是吃素的,并且高富强都三十岁了,比高明程大呢。 高明程倒不是很看得上高富强,当即嗤笑了声,“我出马,哪有不成的?明天你让你哥去铁路上做事,保管没人刁难。” “那好。”许多美放心了,想着她哥要是能够去铁路上做事,每天就能够赚两块九,等到了过年时,总有几顿肉吃。 想到肉,她又想起昨天高明程送来的那条雄鱼了。 雄鱼很大,昨天他们都煮了,因为天气热,存放不了。 不过有一碗还没有动,本打算送给高明程吃的,却被她二姐阻止了。 她二姐倒不是舍不得,而是怕她送上门后,会让高明程被家里人骂。 想想也是,一条五六斤的大雄鱼,能够卖五六块钱呢! 结果被高明程送给她了! 这要是被高明程的家里人知道了,连她都能一块儿骂。 顾虑着这点,许多美没敢送上门。 至于今天,她以为高明程会去铁路上做事,所以也没去找高明程。 想到这里,她的眼睛瞪圆了,诧异的问道:“伱今天怎么没去铁路上做事?” “呃,我最近有事要做,等过段日子,再去铁路上做事。”高明程随便扯了个理由,他要做的事情,不好和人说,哪怕是他的老婆,现在也不好说的太清楚。 许多美看着高明程,虽然有些不赞同的样子,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对了,昨天你送来的鱼,我还给你留了一碗,没人动过的。你中午就在我家吃饭吧。我现在就去煮饭!”许多美站起身,准备朝厨房走去。 他们家的厨房更加简陋,每到下雨天,外面是大雨,里面是小雨。 “好。”中午饭有了着落,高明程也高兴。 省的回家挨他妈的骂了。 第十四章:乖巧又怜爱 饭桌上,高明程当着许多玉和张成远的面,再次说了会出面找高富强说话的事情。 这让许多玉立即喜笑颜开,也让张成远松了一口气。 他是赘婿,在村子里挺不起腰做人,加上那些年他遭受了一些磨难,身体不太好,也缺乏胆气,是万万不敢跟高富强这种人叫板的。 吃过饭,高明程决定回家一趟。 过了饭点后,他妈应该不会在家,他决定趁机回去找他以前用过的书,顺便再拿一套换洗的衣裳。 最近这几天,他都不打算回家了,就在高壮家吃住得了。 等他手里有钱了,再给细奶奶一些钱。 高明程偷偷摸摸的回了家,果然发现他妈不在家,一般情况下,他妈上午都会在池塘那边洗衣裳,然后下午就会去山里弄柴火。 大门虚掩着,这在乡下是常见的,他推开门,熟门熟路的进了屋,在刚拿了书本和衣裳后,迎面就碰上他妹高淑芳。 高淑芳手里拿着一个篮子,里面装着一些黄瓜和西红柿,显然是刚从地里回来。 “二哥……” 高淑芳看着他手上的东西,愣住了。 “嘘!别说见过我!”高明程叮嘱了一声,带着东西飞快的走了。 高淑芳看着她二哥的背影,简直哭笑不得。 高明程离开家后,先把换洗的衣裳放到细奶奶家,然后拿着书本朝许多美家走去。 在吃饭时,高明程已经说了,会抽时间来教许多美学习更多的知识。 因此,他把小学四年级、五年级和初中三年的书本都带了过来。 许多美神情紧张的端坐着,像一个大龄小学生一样。 她看向高明程的目光中,有些拘谨,又有些期待,眼底泛着点点光芒。 高明程也是头一回教人知识,心底也是极为激动,他清了清嗓子:“我们开始吧!” 许多美立即点头:“嗯!” 午后的烈阳高照,但树荫下依旧留有一片阴凉。 一张板凳便是书桌,摆着一本有些破旧的书,书上面有字有图,这是一本四年级的语文书。 高明程从第一篇课文开始教起,历经了两辈子,他早就忘记学校里的一切了,也没办法模仿老师的教学方式,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来教。 生字,就多练习。文章,就多朗诵。 古人曾云:读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又说:腹有诗书气自华。 可见多读文章,就能增长学识,也能够改变气质。 高明程一字一字的教,许多美一字一字的学,两人竟是相处的格外融洽。 大约一个小时后,高明程才停止了教学,他对许多美说道:“我教你的这些字,你多写几遍,不要怕浪费纸笔,过几日我给你买一些纸笔回来。” 许多美的脸颊因激动而潮红着,她紧紧的握着削的只剩巴掌长的铅笔,乖巧的点头应着。 她这乖巧的模样,十分惹人怜爱。 一股热流自高明程的身上涌起,恨不得立刻拉着许多美做一些羞羞的事情。 但,他们还没有结婚,得忍住! 高明程,赶紧搞钱,钱到位后,马上把许多美娶回家! 高明程在心底对自己这么说着,然后激动的搓搓手,说了句:“我还有事,先走了!” 他现在马上去搞钱! “哎,高富强那事,不行你也别勉强!”许多美终究怕高明程找上高富强后会吃亏,连忙叮嘱了句。 “你放心!”高明程不在意的挥挥手,不过小媳妇在意自己,心里就如吃了蜜般。 甜滋滋的,浓的像化不开般。 想到蜜,高明程还真有办法搞到! 他知道山里就有天然的蜂巢,现在还有点时间,刚好可以进山里寻找一番。 在村子里时,他只是一路小跑,但进了山后,他却有意快跑起来,他想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早上他看了那金箔书,照着那图打坐入定后,身体之中就充满了能量,不管做什么事,一点都不觉得疲劳。 此刻他奔跑在山中,彻底的放飞了自己,身形犹如灵活的猿猴般,或奔、或跳、或荡,畅快无比。 “喔喔~”高明程手里攥紧了一根藤蔓,借力飞跃了一個山沟,山风迎面扑来,心里只觉得十分痛快,忍不住学着人猿泰山般的叫了几声。 幽静的山林中,喔喔声传得极远,惊动了许多野兽,鸟飞兽走,给山林添了几分生气。 高明程一路畅跑,等到略感疲累时,这才停了下来,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竟然已经进入深山之中了。 若是往日,想要走到深山之中,起码得要一个多小时,可现在…… 高明程微微皱眉,他没有手表,自然不知道具体花费了多少时间,但看了一眼天色,以及他自身的感觉,猜测最多不过半个小时。 他摇晃了下脑袋,不再纠结这件事。 环顾一圈,他开始寻找蜂巢。 俗话说,靠山吃山,但有的山富裕,有的山贫瘠,他们这儿的山嘛,不算富裕,但也不至于贫瘠。 山里的产出不算多,也没有名贵的木材,靠村子的小山丘,一般会划分给村里的村民们,按人头分得一股山,这股山上的产出,比如柴火,笋子等,就属于该村民所有。 但深山嘛,就属于国家的。 也可以说是属于大家的,只要你有能力进入,山里的柴火、药草、野兽,伱都可以带走。 高明程在山中寻找蜂巢时,突然发现自己的视力似乎也变好了,这种身体上好的变化,令他心中十分喜悦。 他走在树林中,偶尔听到树丛中有窸窸窣窣的声响,这是野兽惊走时发出的声响,大多是黄鼠狼、刺猬、松鼠之类的小动物。 个头小,也不能吃。 因此高明程压根没在意,也没打算去追捕。 他所在的这片山的位置,属于杂树林,但松树居多,地上落满了枯萎的松针,而在一些枯萎的松树兜上,竟然生长着一簇簇颜色鲜艳的灵芝。 看到那些灵芝时,高明程并没有动手去采摘,但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打算。 前世时,他们这儿的山里也能够找到灵芝,但由于没有药材收货商下乡收货,因此无人进山去采摘。 这是空有宝山,却不生财。 第十五章:掰蜂巢 但这辈子,他会成为药材收货商,将山里的这些药材,都卖到外面去! 高明程一面走,一面在心中完善着未来的计划,除了灵芝,他还看到了茯苓,但他依旧没有去采摘,因为现在还不是茯苓成熟的时候。 穿过这片松树林,树木的品种便多了起来,也有很多野生花卉盛放,空气中弥漫着幽雅的清香。 看到花卉时,高明程的眼睛就亮了。 蜜蜂采集花蜜而酿造出蜂蜜,因此,有花的地方,才有蜜蜂的存在,只要跟随蜜蜂的踪迹,就可以找到蜂巢。 高明程已经盯上了一只蜜蜂,那只蜜蜂正在一朵粉红色的花朵中汲取花蜜,或许一朵花的花蜜不够,它又飞向旁边的花朵,一连汲取了好几朵花的花蜜,才似乎终于积攒够了,于是飞向蜂巢。 蜜蜂很小,飞行路线又忽高忽低,然而却逃脱不了高明程的目光捕捉。 蜜蜂最远飞行的距离约14km,不过在采蜜时,一般是在半径2-3km之间,山里到处都有蜜源,因此有蜜蜂出现的地方,在2-3km内,必定有蜂巢的存在。 只是这些蜂巢大多藏匿在隐蔽的地方,蜜蜂们或是将蜂巢建筑在有缝隙的土层之中,或是将蜂巢建筑在树枝上。 高明程盯上的这只蜜蜂,就将蜂巢建筑在一棵油茶树上。 油茶树的花期是十一月左右,而果期则是次年的十月,这会儿树上挂满了青色的油茶果,只是还未成熟。 等成熟后,可以将之采摘下来暴晒,取出里面的油茶籽,然后送去榨油坊榨出茶油来。 他们这儿的野生油茶树并不多,但在靠近坑里村的山里,有一大片的油茶林,那是当年农场栽种的,后来农场被撤掉了,茶树林就属于大队集体所有了。 高明程站在树下,抬头打量着蜂巢的高低和大小,在脑海中模拟着该如何成功的取到蜂巢中的蜂蜜。 他没有带特殊工具来,只随身带着一个袋子,所以想要取下蜂巢,只怕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不过他现在奔跑的速度比以前快了不少,只要他动作麻利,在蜜蜂们报复之前顺利跑掉,那事情就不大。 如果被蜜蜂追上了,那事情就大了! 蜜蜂的尾针有毒,被扎了后,会肿的很厉害,还有一种剧烈的刺痛感。 要是运气不好,没准还会因此中毒身亡。 高明程在树下踌躇了片刻,最后把心一横,决定开干! 干就完事! 油茶树有些树龄了,但也不算太大,他很快就爬到树枝分岔的地方,有了落脚的地方后,他试图伸手去触碰蜂巢。 先丈量了一下距离,发现没问题后,他眼中闪过一抹锐利地光芒,双手已经果断的伸向蜂巢,然后用力一掰。 原本有刀的话,应该用刀来切开,但谁让他是临时打的主意呢,没有刀,只好靠蛮力将蜂巢给掰断了。 好在他力气大,竟是真的被他掰断了! 高明程心中一喜,随即将弄下来的蜂巢丢进袋子里,然后迅速的跳下去,朝远方狂奔而去。 那蜂巢之中还有很多蜜蜂,起初没反应过来,等发现被偷家后,大量的工蜂开始疯狂的朝高明程攻击而去。 高明程根本不敢回头去看,脚下生风般,快的犹如踏风而行。 在奔跑的过程中,他似乎感应到有蜜蜂追上了他,并且用尾针扎了他一下。 他感觉到微微的疼痛,但并不剧烈,也就没有管,只一心往山下狂奔而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蜜蜂们终于没有再追着他不放了,高明程放慢脚步,大声的喘息着,脸上和身上,都有大量的汗液流出,沾了汗的衣裳紧紧的黏在背上,有种闷热的感觉。 “呼。”高明程吐出一口浊气,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来。 虽然心脏狂跳,气血沸腾,但成就感满满的! 他拎着袋子,朝着山下的村子走去。 当他下山时,恰好夕阳欲坠,时近黄昏。 绚丽的火烧云铺满了半边天,虽然已是黄昏,但光线依旧灿烂。夏天白昼长,等待彻底黑下去,都得晚上七八点了。 乡间小路上,陆续有人影走动着。 有人背着一捆柴火,有人提着一个菜篮子,有人挑着水桶,还有人扛着锄头,都不约而同的从山里、地里回到家中去。 而在一些屋檐上,已经隐约有青烟袅袅升起,这是吃饭早的人家已经在煮饭了。 更远一些的大路上,有一群男人们一起朝村子这边走来,这是铁路工地那边下工了,临时工们相伴回家。 对于一些人来说,到现在,一天就算过去了。 但对于高明程来说,今天还有一些事情要去做。 首先他得去找高富强,和高富强谈一谈,让他不要再针对张成远,接下来还得去高守旺家吃饭呢。 高明程下山时,远远地看了牛尾岭那边一眼,没看到高壮的身影,估摸着他可能回家去了。 他没急着马上回村,而是小心翼翼的打开袋子,让里面的蜜蜂飞出来。 他掰断了大半截的蜂巢,这半截蜂巢中,也有一些蜜蜂在里面的。 这些蜜蜂不多,被高明程带着一路的下了山,已经有些晕头转向了,从口袋飞出来后,也没有报复高明程,而是飞走了。 蜜蜂走后,高明程才发现有不少蜂蜜竟然流了出来,黏在袋子上了。 他内心一阵可惜,但也只能浪费了。 他调整了一下方向,不再让蜂巢之中的蜂蜜倒流出去,然后大步朝着细奶奶家走去。 这个蜂巢还算大,他打算一分为三,一份给细奶奶,一份送给许多美,剩下的一份带给高守旺。 高守旺不但花钱买了他的猎物,还邀请他上门喝酒吃肉,那他可不能空着手去。 刚走到细奶奶的家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高壮兴奋的声音。 “奶奶,这兔子真是我捉到的!哈哈,明程哥教我做的套子,我在那山里转悠了大半天,才总算逮住一只兔子了!” “奶奶,你先别把这兔子杀了,我想再养几天!等明程哥回来了,我还要给他看看呢!” 高壮抱着一只灰黑色的兔子,激动的满脸通红。 细奶奶温柔的笑着,满脸的与有荣焉。 “好,不杀它,我去给你找個笼子来养着,这兔子会挖洞,不用笼子是关不住的。” “奶奶,那你快去!” 高壮连忙催促着细奶奶快去找笼子来。 第十六章:上门闹事 他们家还真有一个笼子,还是用铁丝做成的,是他爸在世时做的,当时是为了用来装斑鸠的。 斑鸠是一种鸟,和鸽子类似,肉很好吃,每年冬天时,村里的人就会去想办法捕捉斑鸠。 有的人用一种很细的黏网捕捉,有的人是用木框捕捉。 高明程进门时,刚好看到高壮小心翼翼的将兔子放进笼子里。 那笼子不大,兔子呆在笼子里后,都没有多余的活动空间。 “明程哥,你看!这是我捉到的兔子!”高壮一眼就看到高明程了,立即炫耀起来。 高明程瞧了一眼那兔子,估摸着有个两斤左右。 于是顺口夸赞了句:“不错,你头一次下套子,就有收获,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你要再接再厉!” 高壮激动的满脸通红,也觉得自己真的有狩猎的天赋,恨不得继续去山里转悠。 高明程又问他:“套子你拿回来了吗?” 高壮立即摇头说道:“没有,牛尾岭那边人少,我把套子放在兔子可能会经过的地方了,等明天清早,我就过去看看。” 高明程赞许的点点头。 兔子一般是清早活动,卯兔嘛,卯时那会儿兔子就会从洞里出来,前去外面啃食新鲜的青草了。 什么是卯时呢,卯时是十二时辰之一,对应现代时间的5时至7时,又名日始、破晓、旭日、日出等,指太阳刚刚露脸,冉冉初升的那段时间。 所以高壮把套子留在山里,等到早上去查看时,十有八九会有收获。 “细奶奶,我今晚睡你这边哈。”高明程先是和细奶奶打声招呼,又对高壮说道:“我要一個人睡,你帮我收拾一张床出来!” “好咧。”高壮没有多问什么,高高兴兴的应下了。 细奶奶倒是说道:“晚饭也在这里吃吧?我去煮饭了。” “我晚饭不在这里吃,我去守旺叔家吃饭。”高明程连忙说了句,怕细奶奶煮多了米。 这会儿天气炎热,煮多米的话,第二天怕是会馊掉。 细奶奶一愣,高壮倒是快言快语的问道:“伱怎么去守旺叔家吃饭?他喊你去的?” 虽然都是一个村的人,但显然高明程之前和高守旺没有什么交情。 哦,高明程救过高守旺的事情,高壮已经忘记了,主要是这种事发生过太多次了,所以谁也没特意记在心上。 “嗯,我布下的陷阱也得了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我手里没钱,就卖给守旺叔了,他说晚上想喝酒,就喊我一起去吃点。” “对了,我在山里弄到一块蜂巢,细奶奶,你拿碗和刀来,我要分成三块。”高明程把蜂巢从袋子里拿了出来。 高壮的鼻子抽动着,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我说怎么有股子香甜味,原来是蜂蜜!” 细奶奶拿了刀和碗来,之前高明程说要分三块,所以拿了三个碗。 家里的碗都是白色粗瓷做的,碗口有一圈蓝色图案,并且碗底还写着一个‘志’字。 这是高壮爸爸的名字,他们这儿这会儿都这样,每家的碗底都会写着一个字,这个字大多是这家男主人的名字。 比如高明程家的碗底就写着‘远’字。 这样做的原因,是村里有红白喜事的话,主人家的碗筷不够,就需要借村里人的,等办完事,这些碗筷又要还回去。 高明程将蜂巢均匀的分成三份,将其中一份递给细奶奶,“细奶奶,这个给你和高壮吃,待会你们把蜂蜜弄出来,蜂巢先留着,以后有用。” “哎,好。”细奶奶看到高壮早已经按奈不住伸出手沾了一点蜂蜜尝味了,尝味之后,更是撕下来一小块蜂巢,放进嘴里吧唧起来。 这种纯蜂蜜十分的甜腻,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是很难得的甜嘴的零食了。 “明程哥,这百花蜜太好吃了!你怎么弄到的?我看你身上好像也没有被蜂蜜扎过的印子啊!”高壮大口大口的吃着,脸上的小表情幸福的不得了。 “我跑得快,没被扎到。”高明程矢口否认,不想让人替自己担心。 其实他有被扎到,虽然看不到后背的情况,但他感觉不痛,应该没什么大事。 “另外两份蜂巢,一个送给许多美,一个送给守旺叔,先放这儿,我现在要去找一下高富强。” 高明程和高守旺喝酒的话,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结束,所以他想趁着吃饭前的时间,去找高富强把事情说一下。 只是他刚说完,细奶奶和高壮竟然同时开口说话了。 细奶奶说:“你不给你爸妈留一份?” 高壮说:“你找高富强做什么?打架吗?我也去,给你壮壮声势也好!” 高明程先是瞥了高壮一眼,说道:“没你什么事!” 又对细奶奶解释了句:“这蜂巢不大,我家里人多,不好分。等下回再弄到,我再给我爸妈他们。” 说完,他就要出门去找高富强了。 刚才那句话,是搪塞细奶奶的。 主要是重生回来后,他对家里人的感观有些别扭,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相处,是像以前那样掏心掏肺呢,还是就此疏远。 想到和家里人的关系,高明程眉头紧皱。 这时他听到有声响从自家那边传来,出于好奇,他朝那边张望了一眼,看到黄婶子竟然到他家来闹事了。 呃,准确的说,是找他来闹事的! 至于黄婶子为什么来找他闹事,也好理解,无非是她的宝贝儿子没了命根子了。 高明程对自己的力度控制的很好,他那一脚踢下去,高仁的命根子肯定得出问题。 黄婶子的战斗力可不低,但显然高明程他妈罗小华也不是吃素的,黄婶子敢上门来骂,她就敢骂回去,还抡起扫把就要打人。 “我家明程虽然经常打架,但从来没有欺负过村里人,你说他打了高仁就他打了?你这话说出去,看谁会信!” “再说了,他好端端的会去打高仁?要是他真打了,肯定是高仁干了什么坏事!你敢不敢说高仁做了什么事?” 罗小华双手叉腰,满脸愤怒,气势勇猛的冲在最前面,在她的身后,还站着一家老小八口人,人多势众之下,一时之间竟把黄婶子压的说不出话来。 第十七章:爸妈是亲的 罗小华是打定主意要护住高明程的。 她虽然不喜欢高明程这个二儿子,但也不能让人欺负到家门口来。 高远见倒是眉头紧皱,他这个二儿子的确喜欢惹是生非,从会走路起,就开始打架了,以往小的时候,但凡有人上门告状,高远见都会道歉,事后再打高明程一顿,让他长长记性。 但随着高明程年纪大了,他自然不好像小时候那样打高明程了。 孩子大了,就要给他留脸面了。 黄婶子占了下风,这让一同来的高虎很是不满。 他没和罗小华对上,而是直接对高远见发话:“高副主任,你可是村委的副主任,做人做事可不能太偏。你家高明程要是没打我儿子高仁,我们夫妻两个能上门来闹事?” “我和你说,高仁被高明程打出大问题了,这事不能善了!”高虎阴沉着脸,眼底藏着怒意。 一想到医生说高仁的命根子以后没办法再用了,高虎的内心就是一阵火。 他恨不得把高明程的命根子也给毁掉! 当然,这只是想想罢了。 高明程以打架凶猛著称,高虎年轻时虽然厉害,但现在已经老了,平日里除了打老婆外,没怎么和别人动过手了。 但高明程再厉害,他也是高远见的儿子! 只要把高远见说通了,自然有高远见出手教训高明程。 除了教训外,赔偿自然也不能少。 高虎心中的算盘打的叮当响。 儿子的命根子没了,他自然伤心难过,但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得捞到一些好处才行。 高远见是村委的副主任,平时又会给人蒸酒、做席,家里肯定有钱。 多的不说,至少得拿出一千块钱来才行! 高远见在铁路上做了一天事,这会儿刚回家不久,他浑身都是灰尘汗渍,略微透露出疲惫的神情。 但他没有如高虎所愿,听了这话,就要对高明程喊打喊杀,而是皱着眉头问道:“你把话说清楚,我儿子到底是怎么打的高仁?是在哪里打的?有谁看到了?又打伤了哪里?” 高虎还没开口,黄婶子已经大声囔囔着:“在小元山打的!小傻子看到了!我儿子的脸被打了,命根子也……” “你闭嘴!”高虎气的青筋直冒,转身就给黄婶子一巴掌。 “啪”的一声,倒是把高淑芳给吓到了,她当即躲在她奶奶的身后,黑白分明的眼底充满了恐惧。 她爸也经常打几個哥哥,但从没打过她妈,现在黄婶子被高虎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了一巴掌,让她本能的有些害怕。 她知道村里有些男人会打老婆,但听说和看到,所受到的冲击,还是不一样的。 高虎满脸怒容的瞪视着黄婶子,恼恨她嘴不把门,竟然什么事都囔囔出来。 儿子的命根子毁了,这是大事。 但是呢,也不能囔囔开了,否则以后让儿子怎么在村里立足? 高明程又为什么会踢断儿子的命根子? 小傻子……呸,这个时候提什么小傻子! 都是小傻子了,她说的话谁信? 所以黄婶子口没遮拦的囔囔出来后,就把高虎气的不轻。 这女人,一点脑子都没有! 高远见到底是当过生产队大队长,如今又是村委副主任的人,听了黄婶子的话,再看高虎打人的行为,就把事情猜测的八九不离十了。 他的眼底浮现出鄙夷之色。 高虎父子爱打老婆,这事在村里也不算秘密了,高虎还好,下手有轻重,高仁就不行了,就因为他老婆只生了两个女儿,没生出儿子来,就天天打的老婆鼻青脸肿,最后直接把人给打死了。 打死人,本来是犯罪了,但在村里,要是老公打死老婆的话,大多数人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非娘家人来闹事。 不过呢,高仁的老婆家很穷,打死人后,高仁理亏,给了那边一笔钱,算是封口费。 “高虎!既然没人看到我儿子打了高仁,那你就不能血口喷人!伱们现在回去,这事就当做没发生过了。”高远见沉着脸,显露出一丝官威。 高虎知道被高远见抓住话柄了,但他也不甘心就这么算了。 他环顾一圈,看到周围的人都围过来看热闹了,这让他心头一堵。 他身体微微前倾,凑近高远见,眼底闪烁着贪婪的光芒,低声说道:“我儿子没办法娶老婆生儿子了,这事你儿子得负责!你出这个数,这事就了了!” 高虎伸出手,比划了一个数字。 高远见气笑了,他也凑近高虎,低声说道:“打死人是犯法的,要坐牢枪毙的,你知道吧?高仁打死他老婆的事,要是有人报案了,你猜高仁会怎么样?会不会吃花生米?” 听到高远见威胁的话,高虎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满是怨恨的看着高远见。 高远见并不怕,坦然的对上高虎的目光。 高虎不足为惧,要是连高虎都压不下去,他这个副主任,那就白当了! 双方对峙了一会,最后高虎还是败下阵来。 他心里憋屈死了,但又不敢破罐子破摔。 儿子的命根子没了,这事太丢脸了,可不敢让全村人知道,而儿子打死老婆的事情,更不敢让高远见他们去报案。 高虎就高仁一个儿子,平时难免宠溺了点,可现在高仁不能再娶妻生子,这让高虎觉得人生都没意思了。 最后,他恨恨的看了高远见他们一眼,拉着黄婶子一言不发的走了。 黄婶子还想骂,却被高虎扯着胳膊走了。 高明程蹲在不远处的围墙上,倒是把这一出闹剧看了,高虎和高远见轻声说的话,他没有听清楚,但看神情,也猜的八九不离十了。 他看着父母出面维护自己,替自己解决一个麻烦,心中微微有些感动,他又想着,就算前世时他的父母对许多美和他的两个儿子不好,但对他,还是好的。 这个念头冒出来后,高明程又有一种被分割的痛感。 一方面,他觉得他应该继续对自己的父母兄妹好,他们毕竟是一家人。另一方面,又为许多美和两个儿子打抱不平。 他甚至在想,既然爸妈是爱他的,那为什么不能看在他的面上,对他老婆孩子好点? 第十八章:出面维护 待高虎夫妇走后,围观的人也陆续散开了,高明程正想走,就听见罗小华骂他的声音:“老二这个不省心的!要他去铁路上做事,不肯!竟然还惹下这种事来!别的孩子是来报恩的,就他是来要债的!” “这从小到大,惹出多少事来了?三天两头的有人上门告状,整个村的人都没有他打的架多!”罗小华絮絮叨叨的抱怨着,满脸的不高兴。 “行了,少说两句。”高远见大致猜到高明程为什么会打高仁,虽然对此也有情绪,但也能够理解。 他儿子像他,有正义感,也讲义气的很。 “饭熟了没?累了一天,饿死了!”高远见催着要吃饭,倒是让罗小华彻底闭嘴,带着高淑芳去了厨房炒菜了。 “哎。”高明程轻轻叹息一声,从围墙上跳下来,走了。 他妈……是真的不待见他! 一路走到高富强的家门口,他才收拾好情绪,直接进了高富强家的院子。 高富强家很大,毕竟他们家兄弟多,并且都已经结婚生孩子了。 高明程进去时,高富强家的人大多数都在院子里乘凉说着话。 他一进去,就惹来大家的侧目。 “明程,听说你把高仁的命根子打坏了?”高明程还没有开口,高富强倒是已经笑着上前说话了,眼底充满了八卦的光芒。 高明程脸色一黑,这事才刚发生没有三分钟吧,高富强就知道了? 流言的传播,果然是最快的! 事情虽然是他干的,但否认还是要否认的。 于是高明程正色说道:“我没有,别乱说!” 高富强盯着高明程看,没说信还是不信。 高富强家的其他人倒是脸上笑嘻嘻的,却心底大多是信高明程打了高仁的。 谁让高明程爱打架的名声太响亮了呢? 只是高仁的命根子有没有真的被打断了,那就不好说了。 高明程来找高富强,是有正事的,所以才不打算和高富强掰扯什么他有没有打坏高仁命根子的话,而是开门见山的说道:“我和许多美很快就要结婚了,以后张成远我罩着,懂?” 这话一出,高富强等人都满脸的惊讶之色。 高富强家兄弟多,在村子里人多势众,经常打压势弱的人家,算是极为霸道的。 当然了,高明程的爸爸是村委的副主任,他家也有四个兄弟一個妹妹,在村里也算是很有话语权的人家,基本上无人敢打压他们家。 高明程自身又以爱打架出了名,别说高家村了,就是整个乡镇,都是听过他高明程名声的。 他为人讲义气,在外也结交了很多朋友,人面很广。因此他出面找高富强谈话,也不仅仅是靠着他爸的面子。 “你和许多美要结婚了?没听到风声啊!许多美没爸没妈的,你爸妈看得上?”高明程上门来说张成远是他罩着的,让高富强等人不要欺压张成远,这让高富强有些没面子,但也不至于立刻起冲突。 根据高富强对高远见和罗小华的了解,他觉得他们是看不上许多美的。 事实上,村里很多男青年都看上许多美了,但是他们的爸妈都看不上许多美。 谁让她没爸没妈呢?爸妈还都是得了重病死了的,且她家只有四个姐妹,没有一个兄弟,这样的绝户人家,一般人是不敢娶进门来的。 农村重男轻女,很多人认为许多美姐妹几个也会像她们的妈妈一样,一连生四个,个个都是女儿。 生女儿,可不值钱呢! 这是村里人的愚昧,重生回来的高明程却可以告诉大家,女人是土,男人是种子,生的什么,得看种子,和女人是没有关系的。 并且许多美四姐妹,除了她二姐生了一儿一女外,大姐和三姐以及许多美本人,生的全部是儿子。 面对高富强的问话,高明程神情坦然:“现在都提倡自由婚恋,我看上许多美就行。” 他瞥了高富强一眼,声音冷了几度:“明天张成远会去铁路上做事,应该没人会阻止吧?” 高富强满脸尴尬,一时之间有些下不了台。 倒是他弟弟出面说道:“当然没人阻止,他愿意去就去!” 高明程却继续看着高富强,要等高富强表态。 高富强大高明程十来岁,现在被高明程逼着表态,心里很是不爽,所以场面一度僵住了。 还是高富强的弟弟碰了一下他胳膊,低声说道:“又没仇没怨的,算了。” 高富强兄弟几个都霸道,但也得看人,在高明程面前,他们就霸道不起来。 主要是确实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仇恨,所以没必要为了一口气,弄得两家人干起来。 高富强出面欺负张成远,这没关系,反正张成远是入赘的,还是个软蛋,欺负就欺负了。 但高明程显然不一样。 他既然出面替张成远说话了,那么不给他面子的话,只怕有一场硬仗要打。 想到刚刚听到的消息,高明程把高仁打的断子绝孙了! 这小子下手也太狠了! 虽然他们一个个都已经娶妻生子了,但也怕雄风不振啊! 没必要!没必要! 高富强兄弟几个,很快就做出了取舍,高富强也只能勉强笑着说以后不会再找张成远的麻烦。 高明程得了这句准话,也就放心了。 “那行,我先走了。”高明程摆了摆手,离开了高富强家。 他走后,高富强还有些憋屈,低声骂了句:“他有病吧?看上谁不好,居然看上许多美!还没结婚呢,就护上了!” 他老婆看到自家男人被打压了,心里也不爽,她眼珠子转了转,一个主意浮现了出来。 她当即说道:“许多美生的跟个狐媚子一样,高明程肯定喜欢。但他妈罗小华,那就肯定不喜欢了!” “他们不是还没有结婚吗?我就让他们结不了婚!我现在就去找罗小华,把这件事告诉她!” 高富强闻言,脸上浮现一丝喜色。 高明程为张成远出头,让他丢了面子,他自然也不能让高明程好过。 “这事你们女人好开口说,你赶紧去!”高富强催促着他老婆赶紧过去煽风点火。 “哎,我就去!”他老婆也做事利索,顾不得吃晚饭,脚下生风般,快步朝高明程家走去。 第十九章:洗澡 此时的高明程已经返回细奶奶家,拿了一份蜂巢出门了。 他并不知道,在他家即将有一场地震发生了。 当然,这场地震,他早就预料到了,并且在前世时也经历过,只不过现在提前了。 高明程拿着一碗蜂巢,来到了高守旺家,还没进门,就先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 高明程条件反射的吞咽了下口水,本能的被勾起了馋虫。 前世他吃香喝辣,顿顿有肉,对肉已经没有特别的感觉了。但如今的他却因为物资匮乏,而格外的馋肉。 他觉得,他一个人就能够吃下一整只兔子! 舔了下嘴角,他决定下回再逮到猎物,得自己先打回牙祭了! 等进了门,肉香味就更浓了。 屋子里除了高守旺,还有他爸和他哥,高守旺是小儿子,他妈没了,他爸是跟着他哥过日子的。 如今家里难得喝酒吃肉,他就把他爸和他哥也一起叫过来了。 一只兔子被做成麻辣兔,一只野鸡褪毛去内脏后,和香菇一起炖熟了,除了这两样主菜,还有一碟炒辣椒、一碟西红柿炒鸡蛋、以及一碟炒茄子。 “明程来了啊,快来坐!”高守旺出面招呼着,让高明程坐下。 高明程拿出带来的蜂巢,说是送给他。 得了一碗蜂巢,高守旺脸上的笑意更加明显了。 “飞霞,你把这个碗腾出来,顺便再给大家泡一碗蜂蜜水来喝!”高守旺大声喊着,他老婆董飞霞也是十分给面子,温柔贤惠的忙活了起来。 说起董飞霞,在村里也是很有名的,因为她是村里唯一的裁缝。 村里人要做衣服的话,就会去镇上买布,然后让董飞霞来做。 高明程他们家的衣服,也大多是董飞霞给做的。 但直到今天,他才知道,董飞霞不但衣服做的好,厨艺更是好。 当然了,这和她舍得放调料有关。 这一晚,高明程喝的半醺,也吃了不少肉,更是和人聊得尽兴。 高守旺和他爸是同年,在场的高守旺的哥哥以及高守旺的父亲,年纪更是比高明程大的多,但是呢,他本身就交游广阔,又是重生回来的,因此四个人一边吃吃喝喝,一边说着话,竟然聊的十分畅快。 从高守旺家出来后,村子里已经恢复了寂静,大部分人都已经准备上床休息了。 这会儿没啥娱乐,加上白天要做事,因此晚上大家都睡的早。 高明程摸黑走在村子里的小路上,今晚月亮害羞,躲了起来,不见踪影。不过也不是完全的漆黑,依旧能够隐约看到一些房屋建筑的轮廓。 回到细奶奶的家中,他家的大门虚掩着,这是在给他留门。 进了院子,看到细奶奶住的房间一片漆黑,大约是睡下了,只有高壮的屋子里还亮着灯。 他放轻脚步,先进了高壮的屋子,高壮还没有睡,还在听收音机,不过声音调的不大。 “明程哥,房间给你收拾好了,就在我旁边那间!你说你和我睡多好,我们还可以一起听会收音机。”高壮看到高明程回来了,神色有些兴奋。 他没有亲兄弟,爸妈又早早地没了,只和奶奶相依为命,对他来说,高明程就和他亲哥一样。 他小时候那会儿长得瘦弱,经常被同村的孩子欺负,是高明程仗义帮忙,几次三番的保护了他,从此后,他就一直跟着高明程混了。 自从跟着高明程混后,其他的孩子就再也不敢欺负他了。 否则今天打了他,明天高明程就会帮他打回来。 也因此,细奶奶也对高明程很好,几乎把他当半個孙子看待了。 高明程说最近要住在细奶奶家,细奶奶就高高兴兴的给他收拾好床铺。 高明程瞥了高壮一眼,不客气的说道:“我嫌你打呼噜!” 别看高壮生的瘦弱,但呼噜声可不小呢,并且还磨牙! “你洗澡了没?我先去洗个澡,一身的汗。” 高壮就说:“我已经洗过了,再听会儿故事就睡了。” 既然高壮洗过澡了,高明程也就不管他了,从隔壁的屋子里拿了换洗的衣服,又把裤兜里的两页金箔纸小心翼翼的放在枕头下面藏好。 这会儿他们村还没有通自来水,田地里的用水靠水库,家里的生活用水就靠水井。 村子里共有三口公用的水井,也有几口别人自家打的水井,不过高明程家没有水井,高壮家也没有,所以他们都得去公用的水井挑水吃。 因为这个,他们村子里的男女老少,大部分都习惯到水库里洗澡,在西边的那个水库,有一个湾叫做女人湾,因为地形的缘故,三面都有茂密的灌木丛遮拦,所以村子里的女人们都习惯到那里洗澡。 而男人们,则会到另外一个水库里洗澡。 高明程跑到水库边,三两下就脱掉了衣服,然后一个跃身,就落入水中,发出‘啪’地声响,水花四溅。 他先是在水中畅游一番,然后才清洗着身体。 被冷水一激,他体内残留的酒意就消散了。 他仰面浮在水中,望着天穹。 墨蓝为底,繁星点点,偶有浮云飘动,变化莫测。 86年的天空,真漂亮! 高明程感慨着,从水中走到岸边,把之前脱下来的脏衣服打湿,随便搓揉了几下,就算是洗过了,然后拧干往岸边的灌木上一丢。 紧接着他穿上干净的衣服,拎着洗好的的脏衣服,往细奶奶家走去。 进了院子后,他随手把湿衣服挂在晾衣服的竹竿上,然后从里面关上了门。 “我先睡了。”路过高壮屋子时,高明程低声说了句。 “哦,我等下也睡了。”高壮的声音从屋子里传了出来,同时还有收音机中的声音。 高明程没有细听,他现在对收音机里的故事不感兴趣,只想一个人安静的研究一下金箔纸。 回到自己的房间,高明程用火柴点燃了煤油灯。 这煤油灯也是细奶奶之前放在这里的,看到这煤油灯,高明程后知后觉的知道为什么细奶奶的房间是漆黑的了。 这是因为她把自己用的煤油灯给了他用。 一股暖流自心底涌出,四肢百骸都觉得十分的温暖。 第二十章:收获满满 一盏灯,点亮了房间,同时也点亮了高明程的心。 身为家中的老二,他娘不疼,爹不爱,亲奶奶对他都没有细奶奶好。 但他在家中缺失的亲情,在细奶奶这里,又弥补了回来。 可见这个世界是公平的,你得到一些什么,就可能会失去一些什么。 收拾好心中的情绪,高明程从枕头底下拿出那两页金箔纸。 煤油灯亮到了极致,透过煤油灯,高明程终于看清楚另外一页金箔纸上有些什么了。 出于他意料的是,这页金箔纸上并没有什么类似功法心法的东西,而是刻画了一座宫殿。 寥寥几笔勾勒出来的宫殿,却给人一种恢弘大气的感觉。 那宫殿上挂着一个牌匾,上面写着三个字,字体依旧是小篆,高明程辨认了一下,认出那是‘妙道宫’三個字。 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的信息了。 高明程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最终还是放下了。 既然看不出它的玄妙之处,那就算了。 他又拿出之前看过的那页金箔纸,目光在看清楚第一幅画时,就有一种想要盘腿入定的感觉。 他连忙放下金箔纸,又吹灭了煤油灯,最后于漆黑之中盘腿而坐,瞬间入定。 …… 鸟鸣声伴着晨曦而来,高明程睁开眼时,才发现天已大亮。 他依旧盘腿而坐,一夜未睡,却精神抖擞。眼角余光瞥到那两页金箔纸上,决定将它们先藏好,夏天的衣服薄,随身带着这个东西,总觉得不保险,再说了,他一天下来,要跑好几个地方,万一不小心丢掉了,他得心疼死。 目光在房屋中环视一圈,竟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 最终他的视线只能落在床上,他起身下床,掀开草席,将金箔纸放在草席下面。 金箔纸很薄,放下草席下面,一点儿都不显眼。 藏好东西后,高明程像是放下心中的一块石头,整个人都觉得轻松不少。 他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阳光洒落在庭院中,简陋的厨房传来米粥的香味。 隔壁的房间里,还有呼噜声响起,高壮还未睡醒。 高明程敲了敲窗户,直接把高壮喊起来:“起床了,待会还要去山里看套子。” 呼噜声顿时消失,很快就传来高壮还未彻底睡醒的含糊声音:“哦,好。就起来了。” 一阵窸窣的穿衣声后,高壮推门而出,房间门对着东边,因此晨曦直接洒落在他的脸上,将眼角的眼屎照的分明。 高明程的眼角抽动了下,下意识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脏东西。 一番洗漱后,精神越发好了。 细奶奶已经打好了三碗粥凉着,两碗都是用海碗装着的,只有一碗是正常大小的碗。 除了米粥,还有一碟炒辣椒和一碟辣萝卜干。 那炒辣椒应该是昨天晚上剩下的,第二天就用来下粥吃。 “粥已经凉的差不多了,快恰吧。” 细奶奶笑着招呼着两人吃粥,两人也没有含糊,三两下就把一海碗的粥给吃进肚子里了。 吃饱了后,就得干正事了。 临出门前,高壮还气势很足的对细奶奶说道:“奶奶,我今天肯定还能够捉到更多的兔子,到时候咱们晚上也恰兔子肉!” “好,我给你们做。”细奶奶笑呵呵的说着话。 出了门后,两人先直奔牛尾岭那边,高壮满怀激动,眼底亮晶晶的,他先是环顾四周一下,然后直奔下了套子的地方。 “明程哥,兔子兔子!”第一个套子就有收获,这让高壮激动的险些要原地蹦跶下。 他三两步冲上前,弯腰将草丛中的兔子捡起。 兔子还活着,但因为挣扎的缘故,身上的铁丝套子缠的很紧,导致它最终只能被困住,无法再逃跑了。 拿着兔子,高壮笑的像个一百多斤的孩子。 高明程也有几分高兴,示意他继续去找其他的套子。 高壮舍不得放下兔子,抱着兔子就往放下一个套子的地方走去,第二个套子放在一片茂盛的草丛中,此时却依旧还是原样。 没有收获,这让高壮兴奋的情绪稍稍冷却了些。 他并没有死心,继续朝第三个套子的位置走去。 第三个套子在另外一个小山坡的下面,走过去时,却发现套子没有,兔子也没有。 高壮愣住了,一双眼睛瞪的老大。 高明程看了一眼,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套子不见了,要么是兔子被套住后,却奋力逃走了,要么是被其他人捡走了。 再看附近的环境,有一片草丛有明显的压痕,于是他顺着那压痕走去,走了大约一百多米,终于在一处草丛里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野兔了。 在野兔的不远处,还有一处较为隐蔽的洞口,大约就是这只兔子的窝了。看到兔子窝,高明程又想到用烟火熏兔子窝,然后趁机捉兔子的法子。 不过很快他就把这个法子扼杀在心底了,现在是八月底,天气炎热,风干物燥,很容易起火,在山里烧火需要格外的注意,否则一个不好,引起了山火,那事情就大了。 再说了,火一点,烟一起,附近的人都会看到,必然会过来查看情况。 到时候那伙盗墓贼肯定就不敢进山,错过了这个时间点,那盗墓贼的踪迹就很难捕捉,毕竟他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不干,就天天守在这牛尾岭。 “真能跑!”高壮捡起地上的兔子,看到铁丝都快缠到兔子的肉里面了,不由得感叹了一声。 他把铁丝套子解开,只用野草将兔子的脚绑住。 “明程哥,我先把这两只兔子送回家去,今天晚上咱们也恰兔子肉!”高壮笑容满面的说着话,眼底充满了期待的光芒。 吃肉,对于这个年代的人们来说,可是最值得期待的事情了。 寻常人家,一个月吃一顿肉,就算是顶好的,更多的人家只能每年过年时,才能够吃上肉解馋。 高壮走后,高明程也没有离开这里,他寻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开始练拳。 他上辈子系统的学过武术,会一套拳法,会一些简单的刀法,还会一些双截棍。 学双截棍,那完全是因为看了李小龙的电影,觉得很帅。 第二十一章:他妈看不上许多美 拳练意,出拳时的意志很重要,意志坚定,出拳有力不拖沓,意志不坚定,拳头无力,也很难打准。 拳法,是近身搏斗之法,需要勇猛和敏捷。 高明程先是练了一套熟悉的拳法,感受着出拳时的微妙感觉。 重生回来后,年轻的身体让他气血充沛,因那金箔纸打坐入定两回后,身体的状态更是好的不得了,比他前世的巅峰期都还要好上几分。 眼前没有练习的器具,亦没有敌人,高明程无法一试身手,心中颇觉不快。 突然,他的视线停留在一棵碗口大的水桐树上。 一个念头浮现在心中。 “喝!” 拳风破空,拳头精准的打在水桐树上,‘咔嚓’一声,那水桐树竟然直接被一拳打断了。 水桐树的木质稀疏不紧密,但能够一拳将之打断,还是需要很强大的力量。 望着断掉的水桐树,高明程眼底闪动着喜悦的光芒,拳头因为用力的缘故,微微有些疼痛,但这一丝疼痛直接被他忽略了。 他知道,他得到极大的机缘了! 这份机缘,在前世时,被他不小心错过了,但好在如今他又重新得到了! 心中兴奋的他,又当场练了一套拳法,这一次,他每一次出拳,都打出破空声,拳风阵阵,气势威猛。 僻静的树林中,一个青年不断地练着拳法,动静使得附近鸟飞兽走,只有懵懂无知的蚱蜢蟋蟀依旧在草丛中穿梭着。 “明程哥!出事了!”远远地,高壮的声音传了过来,打断了高明程练拳的节奏。 他将拳势收回,望向村子的方向。 高壮在小路上狂奔着,嘴里不停地喊着那句话。 高明程皱眉,本能的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立即朝高壮所在的地方跑去,他速度极快,五六秒后,两人就碰面了。 高壮一路跑来,刚停下,就气喘吁吁起来。 还不等气顺了,就断断续续的说道:“明程哥,出事了!你妈去找许多美的麻烦了!” 高明程眉头皱的更紧了。 他没有多问,二话不说就往许多美的家跑去。 高壮喘匀了气后,也跟在后面跑了起来。 话说,他明程哥也跑的太快了吧?怎么一眨眼的功夫,连背影都看不到了! 高壮心底诧异,但也没有怀疑什么,在他心中,高明程一向很厉害的。 许多美所住的小山坡上,已经围着不少看热闹的人了,不时有叱骂声从人群的最里面传来。 “让开。”高明程阴沉着脸,伸手分开人群。 看热闹围观的人见到是他,纷纷让开一条道。 高明程走进去时,恰好看到他妈罗小华指着许多美骂的画面。 罗小华一只手叉腰,一只手指着许多美的鼻子,不客气的骂着:“你个不要脸的狐狸精,哄骗了我那傻儿子替你家出头。你倒是得意的很,什么坏事破事,都得他去承担了!” “我警告你,你個没爸没妈的绝户,我是绝不会让明程娶伱的!” “呵,怎么?你满脸不服,还想和我干一架?” 罗小华气势霸道,许多美也不是逆来顺受的人,只不过碍于罗小华是长辈,又是高明程的妈,她不好直接破口大骂。 她脸颊因为愤怒而绯红,双眼更是冒着火花。 张成远今早已经去了铁路做事,此时自然不在家,只有她二姐站在她的身边。 不过她二姐算是窝里横,骂起入赘的老公和妹妹时,胆气很足,对上村里其他人时,就弱了下去。 此时许多玉也只敢说一句:“是高明程自己主动说要去找高富强说的,又不是我们求他去的!” 这是把自己的责任撇干净了。 这话倒也不假,但就是听起来有些无情。 许多美不认可的瞪了她二姐一眼,然后对罗小华说道:“现在是自由恋爱,可不是包办婚姻的时候了!只要高明程喜欢我,我也喜欢高明程,那我们就可以在一起,就可以结婚,不要管你同意不同意!” “呸!你个不要脸的,想男人想疯了吧?就你们这破落户,正经男人谁敢娶你们?你那三姐要不是主动送上门,看谁会娶她!”罗小华大骂,甚至把许多美三姐的事情也拿出来说。 许多美的三姐嫁到隔壁镇了,男方还是在合作社做事的工人,这算的上是高嫁了。 因为隔得远,具体的事情,村里人不太清楚,但却有一个流言传了出来,说是许多美的三姐许多月主动送上门,未婚先孕,所以男方才捏着鼻子娶了她的。 罗小华骂自己时,许多美还勉强能够忍住,现在说她三姐,她瞬间就像是点燃的炸药,即将要爆炸了。 高明程在边上听了这么几句,大致知道发生了什么,眼看许多美气的要爆炸了,马上就要和他妈真刀实弹的干架了,他赶紧上前阻止。 许多美性格泼辣,这他知道,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 农村人淳朴,但同样的,在农村也有农村的生存法则。 假如许多美不泼辣的话,她的命运只怕会更加凄惨,大约也只比小傻子好一点点罢了。 “妈!你来这里做什么?有什么事,回家去说!”高明程走了出来,站在罗小华和许多美的中间,他给了许多美一个安抚的眼神,示意她别生气。 看到高明程来了,许多美的眼眶直接红了,这是委屈的。 那委屈的小眼神看得高明程心头一软,恨不得搂住小媳妇好好的安慰一下。 然而现在还不能,在没有结婚之前,即使双方有好感,那也是不能有亲密举动的,否则必定会被人说闲话。 其中受到伤害最多的,自然是女方。 “我来这里做什么?你被人利用了,还瞎眼看不清呢!”罗小华气的抡起拳头就打在高明程的背上,因为生气,使的力气很大,围观的人都听到拳头砸肉的声音了。 然而高明程神色未变,只转身冷眼看着他妈。 罗小华又狠狠地打了好几下,泄掉心中的不满了,这才指着高明程骂道:“你真要娶她?她没爸没妈,家里穷的叮当响,你娶了她,不但得不到帮衬,还得帮着她一家人!” 第二十二章:妈,别再找许多美的麻烦了 高明程本想说一句我乐意,但话到嘴边,又变成:“她没爸没妈也没事,以后有了孩子,你多帮着带呗!反正你是我妈,你是孩子的奶奶!” “呸!我给你带个屁,自己生的自己养,我看你就烦!”罗小华本能的骂着。 然而高明程的眼底越发冷漠了。 他那句话是在试探,上辈子他不着家,不知道具体的情况,但多少知道他爸妈压根没给他带过儿子,生活的重担,全落在许多美一个人身上。 而他那会儿把大头钱给了爸妈兄弟,只随手给了许多美一点小钱而已。 后来每每想起这事,他都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既然你不肯帮着带,那我娶谁都一样,就不劳伱操心了。”高明程故意说的云淡风轻,其实心底难受的要命。 重生回来后,他逐渐看清楚了一件事,那就是他是真的不受他爸妈待见! 他这个儿子不受爸妈待见,又怎么能够要求他爸妈待见他的媳妇和儿子呢? “你要是敢娶她,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罗小华气的不轻,直接威胁高明程。 高明程却无所谓。 上辈子他出息了,赚钱了,说要娶许多美,爸妈虽然不乐意,嫌弃许多美没爸没妈是绝户,又担心许多美生不出儿子来。 但他给了他爸妈钱,所以他爸妈也没有很反对了。 现在他没钱,还说要娶许多美,那他爸妈的反应肯定会更大。 但不管他爸妈怎么反对,也不该到许多美的家里来闹事。 他一言不发,只伸出手,拉着罗小华的手走出人群,往家的方向走去。 罗小华想甩开他的手,却发现高明程的力道很大,她根本甩不开。 这让罗小华气的不轻,一路上骂骂咧咧的,说的那些话,尽是难听的话。 高明程脸色铁青,觉得他妈有些不可理喻。 他停下脚步,诚恳的问了句:“妈,我不娶许多美,我娶你给我找的媳妇,这样的话,你能够保证你对我的媳妇和孩子好吗?” 罗小华脸上一喜,连忙点头说道:“那我肯定对他们好啊!” 高明程又说道:“你给大嫂多少彩礼,就给我媳妇多少彩礼,你给大嫂吃鸡蛋,就得给我媳妇吃鸡蛋,你给大嫂带孩子,就得给我媳妇带孩子。这些都能够做得到吗?” 罗小华满脸的不解,瞪了他一眼,觉得他在说废话。 然而她还没有开口表态,高明程已经轻轻地叹息了一声,说道:“妈,你仔细想想,你做不到的。” 罗小华最喜欢他大哥,大嫂也是她亲自挑选的,并且大嫂娘家很强势,因此给了不少彩礼,婚礼也办了。 平日里煮鸡蛋时,他爸他哥和他嫂子有,其他人竟然都没有。 上辈子,他没听罗小华的话,擅自娶了许多美,但是老三和老四却是听话的,但他们的媳妇,也没有大嫂那样的待遇,之后带孩子,也是以大嫂家为主,有空才帮着老三老四家带。 所以,就算他听了罗小华的话,没娶许多美,可有些待遇,得不到就是得不到。 比起老三老四,他是家里最不讨喜的。 既然这样,他自然要好好的爱护他的老婆,好好的带好两個儿子。 想明白后,高明程只觉得心中十分畅快,那残留的一丝郁气,彻底的消失了。 他看着他妈,诚恳的说道:“你不喜欢我,也不会喜欢我的媳妇和孩子,这些我认了,但你不能再去找许多美的麻烦了。我一人做事一人当,就算我出面帮了他们家,也是我的事,不关你们的事。实在不高兴了,也可以把我单独分家分出去。” “妈,别再去找许多美的麻烦了!” 高明程再次重申,脸上的神情是前所未有的认真。 这把罗小华给镇住了,她盯着高明程,只觉得这个儿子竟然变得如此陌生了。 她开口想说些什么,但却本能的闭嘴了。 她心底已经有了答案,她不可能对老二的媳妇和老大的媳妇一样好的,这也根本没有可比性嘛! 老大媳妇人多好啊,娘家又给力,她自然会更喜欢。 高明程把话和罗小华说清楚后,就走了。 罗小华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张了张嘴。 这个老二,真是来要债的! 她有心真不管老二了,但到底不甘心,于是琢磨着要给老二说一个什么样的媳妇,等她找到合适的人选了,把老二往人家姑娘面前一领,老二就该清楚她给找的姑娘,肯定比许多美好。 至少……也是有爸有妈有人帮衬的。 罗小华心底打着主意,开始寻摸起合适的人选来。 高明程回了一趟细奶奶的家,发现院子竹竿上挂着的衣服还是湿的,仔细一看,原来细奶奶又重新替他把衣服搓洗了一番。 昨天他只在水里随意的搓洗了下,连肥皂都没有用,肯定没洗干净。 看着被重新洗干净的衣服,高明程心中暖暖的。 他走进厨房,拿上准备送给许多美的那份蜂巢,再次朝许多美的家走去。 他过去时,发现之前围观看热闹的人已经不见了。 这会儿的娱乐项目少,村里但凡谁家吵架打架的,都会引来很多人围观消遣,事后还会当做谈资。 这种事,高明程自己也没少干。 他环视一圈,没找到许多美的身影,于是径直进了屋里去,果然看到许多美正趴在竹床上哭泣呢。 她一个人哭着,许多玉并不在这里,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听到许多美的哭泣声,高明程只觉得十分难过。 带给许多美这份委屈的,正是他亲妈。 而在上辈子,在他看不到的地方,他妈又给了许多美多少委屈受呢? 他把碗放下,安抚的拍了拍许多美的背。 许多美立即直起身,扭头看向身后,看到是高明程时,眼眶一红,泪珠如断线的珠子般,止不住的往下落去。 美人落泪,真是让人心碎。 高明程也不敢有出格的举动,只能诚恳的说道:“许多美,我喜欢你,我愿意娶你,至于我爸妈的意见,这不重要,等我们结婚后,就立马分家单过。” 第二十三章:哄一哄 分家? 听到这两个字,许多美只觉得心脏狂跳,满脸的不可置信。 儿子多的人家,迟早会分家单过,但高明程现在就这么说,她还是感受到高明程对她的真心了。 “你真愿意分家单过?”许多美心里甜滋滋的,但还是不确定的询问了句。 高明程则是很肯定的点点头。 上辈子他爸妈没管过他的老婆孩子,这辈子他也没指望让他们管。 只是这辈子他不会再拿出大把的钱给父母兄弟用了。 父母之恩可以报,但是要先照顾好自己的小家,有余力了,再回报父母。 “树大分枝,我们家四个兄弟,迟早是要分家单过的。等结婚后,我们就先分家出来。”高明程肯定说着,又说道:“只是我现在还没有钱,我们还没有办法结婚,你,再等等我。” 高明程的心底已经有了赚钱的计划了,只是还需要时间去实现。 他预计最晚今年冬天能够把许多美娶进家。 正好,现在许多美才十七岁,还没成年呢,等过完年,刚好十八岁! 想到十八岁的小媳妇,高明程内心就一阵激动。 乡下人结婚早,十八十九岁结婚的,多的是。 但是呢,这个年纪结婚的话,是拿不到结婚证的,所以很多人要么根本不去县城的民政局拿结婚证,要么结婚几年后,孩子都生了,才到民政局去拿個结婚证回来。 上辈子,高明程和许多美也是两年后才去拿的结婚证。 高明程三言两语,就哄好了许多美。两人本来也算是青梅竹马,打小就认识,也一直互有情愫,等高明程直接告白后,两人就顺理成章的就谈起了恋爱。 这会儿小年轻的恋爱,可比后世小年轻的恋爱要保守的多。 重生回来后,高明程还没有拉过许多美的小手呢! 压抑住内心的蠢蠢欲动,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我昨天弄到一个蜂巢,送你一点蜂蜜吃。” 他指着旁边的碗,又说道:“我打算再去山里弄一些蜂巢,到时候赶集时拿去卖钱。多美,你给我找把刀和桶子来,我有用。” 他之前没从细奶奶家拿工具,身上只有一个袋子,但用袋子装蜂巢的话,会浪费一些蜂蜜。 “嗯,好咧。”许多美看到那一碗蜂巢,闻着蜂蜜香甜的味道,心情早已经变好了。 她立即从家里拿出一把菜刀,又拿了一个干净的水桶出来,这是他们家打水用的桶子,用了很多年了,还是她爸在世时,在集市上买的。 木桶比塑料桶重一些,但高明程也没有嫌弃,这点分量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 “我进山去了,你有空的话,要多看书识字练字,等我有空了,还要检查功课的!” 高明程临走前,还在殷殷叮嘱着。 许多美倚在门口,眼睛已经重新含笑,嘴角微微翘起,显露出了好心情。 “好。”她乖巧的点头,纯真又可爱。 告别了可爱的小媳妇,高明程感觉浑身是劲。 他拎着木桶,心情极好的哼着不知名的歌,一路朝山里走去。 “明程哥!”远远地,他听到高壮的声音。 高壮看到他后,一路的朝他跑了过来,脸上还浮现着八卦的神采。 “明程哥,你妈怎么会来找许多美的麻烦?还骂的那么难听?”高壮有些不解。 他是高明程的跟班,自然也和许多美熟的很,也知道在这之前,高明程就一直帮了许多美不少忙。 高明程这人吧,虽然讲义气,帮过很多人,但是对村里的女孩子,还是会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的,也只有许多美,能够让他帮了一次又帮一次。 之前高壮没反应过来,现在想想,其实这就是因为高明程喜欢许多美的缘故。 提起这事,高明程的脸瞬间冷了下去。 他没问他妈,但是不用问也知道,他昨晚前脚刚去找了高富强,只怕高富强家后脚就去他家煽风点火了。 这让他对高富强家的感观很差。 轻哼了声,高明程岔开了话题:“高壮,伱这两天一定要都在牛尾岭那边待着,一旦看到生人进村进山了,一定要赶紧来找我!哦,你要是找不到我,你就吹哨子,我听到哨子声,就知道了。” 高壮有一个哨子,是用铁做成的,里面还有一颗铁珠,吹动时,能够发出很大的声响,即使他在山里,也应该能够听到。 如果不出差错的话,前世那会儿那伙盗墓贼是明天上午出现在牛尾岭的,而勘察古墓的位置,也得花费一两天的时间。 他让高壮提前两天就呆在牛尾岭的山脚下,不过是为了保险,省的错过了。 高壮眨巴了下眼睛,知道他明程哥不想说那件事,他也懂事的不提了。 “好!” 兄弟两个说完话后,就各自去做事了。 高壮继续回牛尾岭的山脚下,用他的套子和野兔们博弈,而高明程则进了山。 走到山中无人处时,高明程一路狂奔,往花卉盛开的地方而去。 今天不必进深山,只要能够找到蜂巢就行,昨天进入深山之中,完全是想体验一下自身的变化。 走了大约十多分钟,高明程就顺着蜜蜂的踪迹,找到蜂巢了。 今天有了刀子和桶子,做起事来,就更得心应手了。 只是靠近蜂巢时,看到周围有大量的蜜蜂在盘旋飞舞着,发出嗡嗡地声响,高明程想着,下次去赶集时,一定要买一些纱布,然后让董飞霞做一套防护服出来。 他虽然跑的快,能够躲避掉蜜蜂的追杀,但如果有防护服的话,就算他慢悠悠的割蜂巢,这群失去家园的蜜蜂们,也拿他没有办法。 心里想着事,但他的手脚却极为麻利,他找到蜂蜜多的位置,然后果断的下刀一割,蜂巢瞬间一分为二,有粘稠的蜂蜜从切割处滴落下来。 高明程将割下来的蜂巢丢进木桶里,然后飞快的跑掉了。 失去家园的蜜蜂们疯狂的追杀而去,然而高明程也太鸡贼了,他的身体经过不知名的入定改造,速度快的不可思议,三两下就跑的不见踪影,避开了绝大部分蜜蜂的追杀。 蜂群们不甘心的在周围盘旋着,气势汹汹的想要继续追杀,却失去了方向,最终,蜂群们只得打道回府,继续修筑蜂巢,守卫仅剩的家园。 第二十四章:弄到蜂蜜了(求追读) 树林中,高明程感知到没有蜂群的追杀了,便逐渐放慢脚步。 他漫步在树林中,左右张望着,寻找下一个下手的目标。 每当他找到目标后,便有一群蜜蜂会失去家园,愤怒的情绪将族群点爆,但最终却只能不甘心的撤回。 假如蜂群之间也有交流的话,这些蜜蜂们在彼此遇到时,肯定会抱怨有无耻的人类前来偷盗蜂蜜。 而高明程的凶名,则会传遍山中的蜂群。 这一日,蜂群损失惨重! 时近中午,高明程拎着满满的一桶蜂巢,往细奶奶家走去。 细奶奶正在厨房炒菜,空气中弥漫着辣椒呛鼻的香味。 “细奶奶,家里有没有干净的罐头瓶子?”高明程探头问着。 吃罐头,对于乡下人来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每当罐头吃完了后,罐头瓶子也不会丢掉,而是会留下继续用。 或是用来装一些米酒,或是用来装一些油、盐、干辣椒等等。 “有的,在我睡觉的房间里还有好几个空瓶子,你等着,我给你拿来。”细奶奶动作麻利的将大铁锅里的爆炒辣椒铲了出来,然后随手倒了半瓢水进锅里,锅中发出滋滋的声响。 她走进自己的房间,不多时,就从里面拿了好几个空瓶子出来,都是一些黄桃罐头、荔枝罐头的瓶子。 细奶奶有一個女儿,嫁到了隔壁村,但每年端午和中秋时,都会回来一趟,给细奶奶送一点钱和东西。 每次回来,必定会买上两瓶罐头的。 日积月累,细奶奶家就剩下很多没用的空罐头瓶子了。 看到这些空瓶子,高明程心中欢喜。 蜂蜜容易遭虫蚁,不把它密封保存的话,虫子就会爬到蜂蜜里面去,把好东西给糟蹋了。 “细奶奶,你炒菜,我来洗这些瓶子。”高明程将空瓶子都放进一个盆子里,先是洗去它们表面的灰尘,然后再打开盖子,把里面的瓶子也清洗干净,然后一个个瓶口朝下倒放在一块干净的石板上。 等瓶子里的水控干后,就可以用来装蜂蜜了。 趁着这会儿,高明程又开始清理带回来的蜂巢。 蜂蜜藏在蜂巢之中,这会儿他也没有摇蜜机,只能靠原始的办法来弄出蜂蜜了。 先是用刀将蜂巢切割几下,任由蜂蜜流淌出来。 然后再拿一块干净纱布来,将蜂巢包裹住,用力的捏挤,将蜂巢里面还积留的蜂蜜给捏挤出来。 之所以用纱布包着,就是以防碎渣掉入蜂蜜之中。 但即使如此,水桶的底部,还是有一些碎渣。 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就算用摇蜜机,也会有一些碎渣残留,但只需要沉淀一会儿,碎渣就会沉入桶底了。 刚做完这些事情,高壮就拎着一只兔子回来了。 看到他手里的兔子,高明程挑眉,没想到高壮捉鱼的运气不怎么样,倒是有捉兔子的运气。 “奶奶,明程哥!看,我又捉到一只兔子了!”高壮一回来,就拎起兔子,得意的显摆起来。 昨天捉到一只,今早又搞到两只,再加上这只,家里一共就有四只兔子了! 高壮早就馋肉了,对细奶奶说道:“奶奶,待会你杀两只兔子,我们晚上好好的吃一顿兔子肉!” 他怕一只兔子吃不过瘾,而拥有四只兔子的他,感觉自身十分的富裕,支撑得起一顿吃两只兔子。 “好。”细奶奶笑着点头,对此没有半分异议。又催促高壮去洗手,准备吃午饭了。 中午的饭菜很简单,无非就是一盘子爆炒辣椒和一碗丝瓜汤。这让高壮对晚上的兔子肉更加期待起来。 夏日炎热,中午更是最热的时候,烈日灼烧,暑气蒸腾,这个时候,就算村里最勤劳的人家,也会呆在家里休息一两个小时,然后再出门做事。 高明程和高壮也留在家里,但是没有午睡。 之前清洗的罐头瓶子已经控干水了,高明程坐在屋檐下,拿着一个铁勺,开始舀起桶里的蜂蜜灌装进瓶子里。 高壮坐在一个树兜做成的矮凳上,眼巴巴的看着高明程做事,倒也不是很馋,毕竟昨天高明程已经分了他一些蜂巢吃了。 高明程的手很稳,罐头瓶口也不小,因此没有一滴蜂蜜浪费掉,全都装进了瓶子,等到八个瓶子全部装完了,木桶里还剩下一个底。 剩下的蜂蜜中有一些残留的渣子,不好拿去卖的,但自家人吃,那是完全没有问题。 “帮我拿个干净的碗来。” 高明程一声吩咐,高壮立即跳起,三两下就跑到厨房拿了一个碗出来,将碗放在平坦的地面上。 高明程先用勺子将桶底的蜂蜜舀进碗里,最后剩下的实在舀不出来了,全部黏在木桶上。 高壮见状,立即伸出手,用手指在木桶内壁上剐蹭了下,带出一些粘稠的蜂蜜来,他将手放进嘴巴,美滋滋的吧唧了下。 高明程也不讲究,跟着吃了一些,剩下的拿水漱洗干净,然后倒进后院猪圈里的食槽中,算是给家里的猪加餐一份甜饮了。 “我把这碗蜂蜜送我家去,你先休息一下,等下我们一起去山里。”高明程一面说着话,一面端起装满蜂蜜的碗。 满满一碗的蜂蜜,那些碎蜂巢渣子,已经沉淀在碗底了。 高壮家就在他家屋后的不远处,倘若他家里人大声说话的话,在这儿都能够听得见呢。 出门,拐弯,顺着一条甬道,便走到他家的后门了。 高明程家也养猪,一共养了两头,主要吃猪草,他妹就是打猪草的主力军,当然了,他们兄弟几个偶尔也会帮着一起打猪草。 从后门进去,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小院子,角落堆着一些猪草,旁边还架着一口煮猪草的大铁锅。 大铁锅内已经空了,但还留有余温。 “四哥,带去的这些辣萝卜干和咸菜,够不够吃一个星期呀?”高淑芳的声音从一间屋子里传了出来,高明程循声望去,通过敞开的窗户,看到高明里和高淑芳都在屋子里,高明里正在收拾东西,将干净的衣服塞进一个旧帆布袋里去。 他低头做事,嘴里回答着妹妹的话,“肯定不够,现在天气太热,拿多了也也存不住,所以爸多给了我一块钱,让我买点素菜配着吃。” 高明里的手边还放着一沓钱,都是小额钞票,他又仔细的数了一遍,足足有十八块钱。 学费是十七块,多出来的一块钱,是高远见让他买菜吃的。 第二十五章:给家里送蜂蜜 高明程看到他在收拾东西,就知道学校明天开学,而他下午就要提前去学校,然后住在学校里。 初中在镇上,从他们村里走路去的话,得走上两个小时,自然不能每天来回,只能住在学校,等周六放假时,再回家里一趟,带一些换洗衣服去,再带一些咸菜,或者有什么事情需要花钱的话,也还得从爸妈手里拿钱。 “明里,淑芳。”高明程靠在窗户外边,和弟妹打声招呼。 屋子里的两人都抬头望去,都露出笑脸来。 其实高明里和高淑芳挺喜欢高明程这个二哥的,毕竟高明程很会打架,在这附近很有名声,在小的时候,附近一些调皮的孩子听说他们的哥哥是高明程时,都不敢欺负他们的。 “二哥,你进屋里来呀,四哥要去学校了,我们三个说说话。”高淑芳招手,示意高明程进来。 “不了,我等下还有事。呐,这是我从山里弄到的蜂蜜,给家里吃的!老四,等下你赶紧多吃两口。”高明程笑着说话,将一碗蜂蜜直接从窗户送了进去。 高淑芳连忙上前接过,闻着蜂蜜特有的香甜味,只觉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山里有蜂蜜,这大家都知道,但能够弄到蜂蜜的,还是少数。 一来不容易找到蜂巢,二来就算找到蜂巢了,也不是所有人都敢去碰的,毕竟被蜜蜂蜇的滋味,大部分乡下人都体验过。 那种疼痛,能够让大部分人打消盗取蜂蜜的念头。 高淑芳到底是女孩子,细心多了,忍住对蜂蜜的垂涎,满是关怀的问道:“二哥,你被蜂蜜蜇到了没?” 她仔细的去看高明程的脸,一般来说,脸最容易被蜇到。 然而高明程的脸却干干净净,一点红肿的印子都没有。 高明程上半身趴在窗台上,吊儿郎当的笑着:“我是谁?我跑的那么快,蜜蜂根本追不上!跟爸妈说,让他们别舍不得吃,以后我还能弄到呢。” “哦,碗是高壮家的,你把碗腾出来后,送到高壮家去,我等下还有事,就不来拿了。” 说着,高明程就要走了。 高淑芳连忙喊住他,“二哥,你真要和许多美结婚啊?昨天高富强的老婆过来说的,爸妈都生了很大的气呢。” “国家都提倡自由恋爱了,我这是响应国家的号召,包办婚姻,那是封建余孽,要不得的!明里,淑芳,你们两個别怂,结婚就得找个自己喜欢的,不然和猪配种有什么区别?”高明程嬉皮笑脸的说着,明里暗里的怂恿着两个弟妹。 上辈子他们两个的婚姻,算是半个包办婚姻,相亲后就结婚生娃了,一辈子虽然不至于吵吵闹闹,但也平平淡淡,没什么激情的样子。 当然了,高明程只是随口说说,可不会真的插手弟妹们的婚姻。 高淑芳皱了皱鼻子,觉得她二哥说话也太难听了,什么叫做猪配种嘛,真是让人不忍直视。 高明程笑了笑,正要走人,高明里说道:“二哥,我今天下午就去学校了,伱晚上回家来睡吧,两个人睡就不挤了。” 他们兄弟三个挤在一张床上,冬天时还好,夏天着实闷热了点。 不过二哥总住在别人家,也不是办法,爸妈虽然没说什么,但明显有意见的。 高明里喊他回来住,但高明程却并不想回来。 倒不是贪图高壮家的好条件,而是现在的他需要一定的私密空间。 他晚上需要盘腿入定,白天又需要跑东跑西,要是弄到一些野味山货了,放在家里人多眼杂,不定要出什么乱子。 而放在高壮家,细奶奶和高壮都不会贪图他的东西,并且口风还紧。 所以,傻子才回家住呢! 高明程转身就走,背对着他们挥了挥手:“走了。” 目送他离开后,高明里和高淑芳面面相觑了下,随即他们的注意力被那碗蜂蜜吸引了。 碗很大,满满的一碗蜂蜜,得有个一斤多了。 这会儿的白砂糖一块钱一斤,家里很少买,就算买了,也是被他妈藏着,不会轻易让人吃的。 “我们先吃点?”高明里试探的开口。 现在家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只要两个人都吃了点,都不说的话,那么也没人知道。 反正这是二哥送来的,又不是家里花钱买的。 高淑芳也馋的很,赶紧点了点头,于是兄妹两个像做贼一样,先是用干净的筷子挑了一点蜂蜜吃,后又用温水化开一些蜂蜜,美滋滋的喝起了蜂蜜水。 “真甜!比买的汽水还好喝!”高淑芳一脸的满足,小口小口的喝着,生怕喝多了就没有了。 高明里没吭声,他吃的比高淑芳还要多。 刚才二哥不都说了嘛,让他多吃一点! 等他去了学校,可就吃不到了! 高淑芳也知道这点,所以没和高明里攀比,只爱惜的喝着自己碗里的。 从自家出来,高明程又回到高壮的家,他拿起已经洗干净的刀子和水桶,准备拿去还给许多美。 高壮的屋子里传来收音机的声音,高明程便在外面喊了句:“我出门去了,你听一会儿故事再去山里也行。” 外头太晒了,那伙盗墓贼大概率得明天才来,所以高明程干脆让高壮多留在家里休息。 然而话音刚落,收音机的声音就没了。 高壮从屋子里跑出来,满脸的激动,“不听了,我们去山里!” 自从顺利的捉到四只兔子,高壮只觉得自己太厉害了,他想趁着这个运势,再多捉一些兔子。 高明程想了想,拿起一把锄头扛在肩上,说道:“山里野物多,我们再去多挖几个陷阱,到时候也不用天天耗在那里,每天早晚去查看一下就行。” 高壮很信服他明程哥的本事,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两人一并出了门,先去了许多美家。 这一次许多玉也在家,姐妹两个正在院子里晒一些干菜,有红辣椒、茄子、和长豆角。 这会儿就这三样蔬菜最多,但凡种个三分地,自家人那是吃都吃不完的,有多的,要么拿去集市上卖,要么只能晒干,留到冬天菜少的时候吃。 许多美站在太阳底下晒菜,一抬头,恰好看到高明程过来了,她未语先笑,尖俏的小脸蛋青涩又美艳,一双盈满笑意的眼睛,在太阳的照耀下,像是发着光一样。 第二十六章:姐妹间的矛盾 高明程竟是愣在原地,痴痴地看着许多美。 这一刻,他觉得许多美既熟悉,又陌生。但无疑的是,她很美丽,如一朵含苞待放的娇花,逐渐向世人展现她的美丽。 “高明程,高壮,你们来啦。”许多美笑着招呼了声,她身边的许多玉眼底闪过一抹亮光,立即朝高明程他们看来。 当看清楚那水桶是空的时,许多玉眼底的亮光就消失了,她撇了撇嘴,虽然动作很细微,但视力得到提升的高明程还是捕捉到了。 有了一世人情世故的他,立即猜出许多玉的心思。 他借了许多玉家的水桶和刀去弄蜂蜜,所以许多玉可能以为他会再送一些蜂蜜过来,但是呢,他没有。 “多美,既然高明程把刀还回来了,你就赶紧把借刘婶子家的刀还回去吧!要不是借了刘婶子家的刀,没有刀,我们家连中午饭都做不成!”许多玉说道,语气里有那么些阴阳怪气。 听了这话,许多美的表情立刻变了,满脸的难堪,她看了她二姐一眼,欲言又止。 这一刻,高明程也有些后悔了。 是他的疏忽,忘记许多美家太穷,只有一把菜刀。 他把刀拿走后,又没有及时还回来,没有刀切菜的话,的确会影响到做饭。 “我去还。”许多美难堪的说了句,拿着刚才切菜的刀,往附近的刘婶子家走去。 高明程立即将水桶放下,那刀就放在水桶里。 他快步追了上去,低声说道:“我陪你去。” 当两人离开一段距离后,高明程才懊恼的道歉:“对不起,我忘记及时还你刀了,你二姐骂你了吗?” 许多美低垂着头,轻轻地摇头。 然而就算她否认,高明程也知道许多玉肯定骂她了。 他上辈子之所以不喜欢许多玉,就是因为她的性格。 需要人帮忙时,显得可怜,姿态也低,但是一旦帮了她,事后就当没这回事了一样,根本不会把人情记在心里,反而认为这是别人应该做的。 当然了,如果真是不相干的别人,可能待遇还好点,但谁让他娶了许多美,是她的妹夫呢? 所以上辈子,他没少帮许多玉一家的忙,然后还得不到感谢。 当然了,他也不是想要许多玉的感谢,本来帮她家的忙,也是看在许多美的面子上。 只要许多美能够承他的情,能够因此过的好些,就是值得的。 这一刻,高明程越发想快点赚到钱,然后把许多美娶进家门了。 两人一路沉默着,直到将刀还给刘婶子。 刘婶子看着他们一块儿过来还刀,脸上带着笑容,就是那笑容——像是在吃瓜! 经过早上罗小华那么一闹,现在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高明程看上许多美,要娶许多美了。 刘婶子毫不掩饰的目光,羞的许多美双颊绯红,她轻轻道谢一声,就想快步离去了。 高明程脸皮厚,也不怕刘婶子看,他落后半步,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刘婶子的目光,护着许多美离开。 然而许多美不领情,娇嗔的瞪了他一眼,直把他瞪的骨头都酥软了。 高壮还等在那里,他们也还有事要做,所以高明程和许多美告别了,许多美站在山坡上,满眼含笑的看着高明程和高壮离开的背影。 等人彻底不见了,许多美才不满的瞪了她二姐一眼,说道:“伱就不能给我一点面子吗?非要当着他的面那么说?你就没得他一点好处?我借东西给他,又怎么了!” 许多美可不是任人欺负的小白菜,但是呢,不知道为什么,在高明程的面前,她本能的收敛了爪牙,装着人畜无害的样子。 大约,是希望自己在高明程的心中,能够有一个美好的印象。 许多玉撇了撇嘴,不甘示弱的吵了起来:“家里什么情况,你不知道?就一把菜刀,两个水桶!你把东西借出去了,就没想过自己要不要用?再说了,不是说去山里弄蜂蜜吗?弄到了也不知道送点来!” 许多美气急了,声音也大了起来:“谁说没送,碗里装着的蜂巢,你是眼睛瞎了吗?” “那是之前送的!”许多玉振振有词的说着。 两姐妹因此吵了一架,许多美性格泼辣,嘴皮子也利索,然而她寄人篱下,最终还是败下阵,被她二姐给气哭了。 这一刻,她和高明程的心思高度同步了——她想结婚,想快点离开这個家,拥有自己的家! 高明程并不知道两姐妹的矛盾,此时他已经和高壮进了牛尾岭中。 牛尾岭很大,但适合挖陷阱、设套子的地方,却需要仔细的寻找,要依据山势山形和野兽的生活习性来。 一个下午,高明程和高壮都在忙活这件事,因为要仔细查看草丛里的一些情况,所以倒是运气很好的捡到一窝野鸡蛋。 野鸡蛋比家鸡蛋小点,八个鸡蛋合在一起,还没有一斤重。 除了野鸡蛋,又扯了一把野葱,这东西用来炒鸡蛋吃,那香味半个村子都能够闻得到! 高明程让高壮等下把东西带回家去,他自己则要去看看之前他布下的陷阱和套子的情况。 今天事情多,耽搁到现在还没有去看呢。 他先去陷阱那边转了一圈,这回运气不太好,并没有弄到猎物,不过呢,他恰好看到树丛里有一只野鸡,野鸡察觉到他的动静后,正要仓促逃离这里。 高明程环顾四周,野鸡藏在茂盛的灌木丛中,他很难追上去,但眼看猎物在眼前,就这么放弃了,又有些不甘心。 于是他捡起地上的一些石头,猛地朝野鸡所在的位子砸去。 一下,两下,三下。 他扔石头扔的很准,力道又大,只是有两块石头恰好被树枝给挡住了,只有一块石头砸在野鸡的头上,令野鸡一头栽倒在地上。 “嘿。”高明程咧嘴笑着,用手将灌木丛扒拉开,然后弯腰去捡那野鸡,野鸡不大,但羽毛格外的漂亮,看着这绚丽的羽毛,他觉得可以留下给许多美做一个毽子玩。 踢毽子,跳绳,算是孩子们经常玩的游戏,而许多美打小毽子就踢的好,她能够踢很久,毽子都不会落地,还能够踢很多花样来,在小学时,其实许多美也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身为文娱委员的她,不但长得漂亮,唱歌也好听,踢毽子跳绳等游戏,也玩的很好。 第二十七章:手真嫩 大铁锅中翻炒着兔肉块,旁边的陶罐中炖着野鸡,霸道的肉香味,弥漫在整个厨房,并且朝着院子外面散去。 高明程和高壮两个坐在矮板凳上,嗅着肉香味,眼巴巴的望着厨房。 本来高壮围着灶台打转,但却被细奶奶给赶了出去,连火都没让他烧,灶膛中,放着两根枯树桩,能够燃烧很久,火力也足。 “吃饭了!”细奶奶一面将大铁锅里的兔肉铲进盘子里,一面喊了声。 高壮像是被触发了开关一样,整个人蹦起,就往厨房里蹿去。 两只兔子加上一些辣椒之类的配菜,足足炒了两大盘出来,高壮一盘盘的将之端到外面的桌子上,然后又将陶罐里炖着的野鸡汤舀进汤碗里。 这时高明程拿出一個小碗,说道:“鸡腿给我留一个,等下我送给许多美吃。” 许多美身形消瘦,气色也不是很好,是长久累积的营养不良造成的。 “好。”高壮单独舀出一个大鸡腿,又舀了一勺汤。 很快,饭菜都上桌了,望着满桌子的肉菜,细奶奶笑的格外的开心的,不是因为能够吃到肉,而是觉得孙子出息了,竟然能够捉到兔子了。 他们这儿靠山,山里野物多,但是能够弄到野物来吃,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好比兔子吧,兔子胆子小,跑的快,还狡兔三窟,想要抓到,着实不容易的。 “细奶奶,吃鸡腿!”高明程将汤碗里的鸡腿夹给细奶奶。 野鸡肉炖了很久,肉都炖烂了,适合细奶奶这种牙口不太好的老人吃。 细奶奶笑的越发开心了,也没有推辞,嘴里哎了声,又对他说道:“别愣着,你也吃!” “好。”高明程也不客气,伸出筷子去夹兔子肉吃,至于高壮,早已经开吃了,嘴巴里满满的肉,压根没空说话了。 这一顿饭菜,吃的三人格外的满足。 昨天高明程在高守旺家也吃了兔子肉和野鸡,但是呢,那会儿只有一只兔子,却有五个人来吃,所以高明程不敢放开了去吃,夹几筷子肉意思意思就吃素菜去了。 可是在细奶奶这里,他就不必客气了。 风卷残云般的进食后,餐桌上只剩下一些残羹冷炙。 高壮瘫倒在躺椅上,舒服的打了个嗝,细奶奶坐在旁边喝着自己炒制的粗茶,她上了年纪,肠胃不如年轻人,突然间吃多了肉,肠胃就会有些不适,于是喝点茶消食解腻。 高明程虽然也吃的比平时多,但没觉得有什么不适,那些食物下肚后,仿佛就已经在快速的消化了。 这两天,他总是觉得饿,就算吃上两大碗白米饭,过后没多久,还是会觉得饿。 现在吃了肉后,他才知道,只有吃肉,才能够消除饥饿感,他的身体素质虽然远超前世,但同时也需要更多的能量供应。 看来,他得想办法多弄点肉来吃了。 野鸡和野兔虽然也是肉,但都是骨头多,肉少的,并且太柴,给身体带来的能量有限。 他需要进食一些脂肪多的食物,比如猪肉。 猪肉一块八一斤,以他的胃口,至少得吃上两斤肉才行。 哎,吃不起,吃不起啊! 高明程远眺青山,开始打起深山里野猪的主意来了。 如果能够弄到一头野猪,那么就够他吃上很久了,多余的肉还可以卖钱。 “我出去一趟。”高明程端起一个碗,朝着外面走去。 细奶奶知道他要去干嘛,立即对高壮说道:“你看看明程,就已经有对象了!壮壮啊,你有没有看中谁啊?是我们村的,还是其他村的?” 高壮被惊的又打了个嗝,满脸的无辜:“奶奶,我还小呢。” 细奶奶看他一副没开窍的样子,不由得叹息了声。 罗小华看不上许多美,上许多美家去闹事了,这事她也听说了,听说了后,心里就有些不太舒服。 许多美没爸没妈,的确不好嫁,很多人家都会嫌弃,但是呢,她的壮壮也同样的没爸没妈啊! 将来给壮壮说亲,只怕也艰难。 想到这些,细奶奶更惆怅了,她在心底盘算了一下家里的存款,琢磨着到时候只能多给一些彩礼了。 她身体健康,再活个二十年不成问题,到时候壮壮有了孩子,她也能够帮着伺候孙媳妇月子和带孩子,也就弥补了没有婆婆帮忙的缺点了。 高明程不知道细奶奶心里的盘算,此时的他脚步轻快的走到了许多美家。 不过他没有贸然进去,而是先将碗放在外面树林中的石头上,这才朝屋子走了过去。 许多美家也已经吃过晚饭了,屋子里只点了一盏煤油灯,昏暗的光线照亮了一小片地方。 灯光下,一抹俏影被橘色的灯光映照在地上。 许多美背对着门口,正在搓麻绳。 搓好的麻绳可以自家用,也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钱。 她显然对此十分熟稔,不需要低头去看,手上动作不断,一根麻绳就被搓了出来。 “多美。”高明程轻轻唤了声。 许多美闻言,立即抬头去看,看到高明程时,眼底瞬间迸发出晶莹的亮光来。 “你一个人在搓麻绳?你哥和二姐呢?”高明程没看到那两个人,语气中有些不满。 许多美说道:‘“哥哥去水库洗澡了,二姐去刘婶子家串门去了。我闲着没事,才搓一会儿麻绳的。” “嗯,你出来,我有东西给伱。” 许多美立即放下手中的麻绳,朝屋外走去。 她刚走出门,就被候在一边的高明程给精准的拉住小手了。 许多美的脸庞瞬间热了起来,娇嗔的瞪了高明程一眼,但也没有把手拿出去,两人牵着手,两颗心脏扑通乱跳着。 高明程想:小媳妇的手真嫩啊! 许多美想:高明程的手真大真热! 月色下,年轻的男女手牵着手,朝着不远处的小树林走去。 当茂盛的枝叶遮住大部分月光时,周围的光线瞬间又暗了几分,许多美不知道高明程想做什么,但在这种昏暗的环境下,令她不由得紧张了起来。 她张了张嘴,却发现说不出话来,只觉得口干舌燥,体内一股热流乱窜。 第二十八章:抓蛇(求推荐票和追读) “多美。”高明程低头,灼热的呼吸直接扑打在许多美的脸上。 强有力的手臂紧紧的扣住许多美的细腰,完全将她控制住,令她难以躲开。 许多美整个人如同受惊的小鹿,想逃却逃不了,她的身体都僵硬了,一股热流直冲头顶,思绪瞬间罢工,脑子里一片浆糊。 也是光线昏暗,否则必然能够看到她的脸已经红透了,如同成熟的蜜桃,等着人来采撷品尝。 嗅着鼻间少女特有的清香,高明程也十分意动,他再次低头,做了一件他很想做的事情。 今夜,月明星稀,人约树林,两情相悦,适合互定终身。 良久,高明程放开了许多美。 许多美低垂着头,双颊绯红,浑身燥热。 一时间两人相对无言,高明程嘴角翘起,心情极好,直到他的视线忽然看到了那石头上放着的碗,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他来找许多美的初衷了。 他伸手从石头上端起碗,将之递给许多美。 许多美正低着头害羞呢,突然间一个大鸡腿就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鸡腿有些凉了,所以没有那么香,但是凑近后,鼻子就能够闻到鸡肉特有的香味了。 咕噜。 许多美吞咽了下口水,虽然已经吃过晚饭了,但是这年头,谁不馋肉吃? “呵呵,给你的,吃吧。”高明程低声笑着,低哑的声音充满了磁性,听在许多美的耳中,像是钩子般。 许多美本来是害羞的,但害羞在大鸡腿的面前,那是不堪一击啊! 她从碗里拿起鸡腿,开始大口大口的啃咬起来,吃肉给她带来了身体和心理上的满足,一个大鸡腿被她吃的干干净净,就连骨头都尝试给嚼碎成渣渣了,最后再喝掉碗里的鸡汤,那是格外的令人满足啊! 刚吃完大鸡腿,房屋那边传来二姐许多玉的声音。 “多美,多美,你在哪里?” 原来许多玉从刘婶子家串门回来了,看到屋子里亮着煤油灯,但却不见许多美的人,立即大着嗓子喊了起来。 许多美一急,就想往家里跑去。 高明程连忙拉住她,替她擦拭掉嘴角的油。 “去吧。以后我弄到好吃的了,再给你送来。”高明程低声说着。 不是高明程小气,要让许多美吃独食,而是好东西让许多玉和张成远吃了,也不会记他的好。 “嗯。”许多美轻声应着,心里甜滋滋的。 她跑出树林,回到了家中。 “我刚才去厕所了。”许多美找了個理由搪塞她二姐。 不过她二姐并不关心她去了哪里,她只心疼煤油灯。 许多玉皱着眉,大声的教训着:“你人走了,就该把煤油灯熄灭了!灯点在这里是不要钱的吗?” 许多美理亏,也不和她二姐吵,默默地回了自己的房屋。 她扑到在床上,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一切,脸又红了。 她竟然和高明程亲嘴了!羞死人了! …… 手里拿着空碗,高明程心情极好的走在乡间小路上,他嘴里哼着轻快的曲子,往水库的方向走去。 夏日炎热,奔波了一天后,出了一身的臭汗,这种天气不洗个澡,只怕都睡不好。 只是刚到水边,他就察觉到一些细小的动静。 他停下脚步,嘴里哼的曲子也瞬间消失,一双眼睛泛着光般朝一处地方看去。 草丛中,一条菜花蛇正蜿蜒的爬行着,它的腹部有些鼓胀,显然是刚捕食完毕。 看到那条肥大的菜花蛇,高明程立即心痒难耐起来,他凝神静气,瞄准时机后快速伸手抓去,精准的扣抓住菜花蛇的七寸了! 蛇不可怕,无毒蛇就更不可怕了! 菜花蛇一个菜字,就说明它的命运了! 高明程拎着这条重约三斤左右的蛇,也不急着洗澡了,打算先回家一趟,用袋子将这条蛇给装起来。 他抓着蛇的七寸,蛇尾无力的盘缠在他的手臂上。 回到家后,细奶奶已经回房间休息了,高壮躺在藤椅上,正在听收音机。 看到高明程带着一条菜花蛇回来,他立即惊的跳了起来,满脸恐惧之色,和高明程不同的是,高壮怕蛇! 这是因为他小时候就被蛇咬过! 万幸,那条咬他的也是菜花蛇,因此虽然疼了几天,却没有因此中毒。 “蛇蛇蛇!”高壮惊的声音都破音了,整个人后退了好几步。 高明程立即将抓着蛇的手藏到背后去,尬笑了下:“你就当没看到吧!” 他到杂物间找到一个袋子,然后将蛇丢了进去,又用稻草将袋口给扎紧了,随后他将装蛇的袋子扔到阴暗的角落里。 蛇这种动物,能够饿上很久都不会死的,再说了,这条菜花蛇才捕食完毕,够它消化个六七天的了。 袋子有缝隙,有空气的流通,因此将蛇装到里面,放个几天都不会有事。 “明程哥,你不会是想吃蛇吧?”蛇被装进袋子里后,高壮也敢走了过来,只是他的五官都纠结的皱在了一起。 高明程不怕吃蛇,他家里人也都不怕,但是他现在和高壮搭伙吃饭,那么自然不好吃蛇的,于是他说道:“不吃,等赶集时,拿去卖钱。这样一条菜花蛇,至少能卖个两三块钱了。” 听到高明程说不吃蛇,高壮才松了口气。 他这辈子怕蛇,更不敢吃蛇的。 高壮之前吃的太撑,不想动弹,所以还没洗澡的,现在看到高明程抓到一条菜花蛇,心底可纠结了,要知道,所有的蛇类都喜欢水,蛇窝都在水源的附近。 所以现在让他一个人去水库洗澡,反而有些胆怯,看高明程也没有洗澡的样子,于是立即邀高明程一块儿去水库洗澡。 “好啊。我去拿换洗的衣服。”高明程大方的同意了,兄弟朋友间一起洗澡,那都是常有的事情。 他们洗的算晚的了,很多男人们在女人们煮饭时,就已经三五成群的泡在水里洗澡了,等饭熟了,正好清清爽爽的回家去吃。 等两人洗过澡后,许是有蛇运,高明程一连看到四五条蛇,有的蛇在草丛中一闪而过,有的蛇还在田间捕食青蛙,还有的蛇上半身已经钻进洞中,只剩下蛇尾还在外面。 高明程只远远看着,一声不吭,也没打算去抓,反倒是高壮因为视力不如高明程,因此并没有发现草丛中的动静。 第二十九章:摘山捻子 回到家后,高明程进了自己睡觉的房间,他的视线落在席子上,但最终他没有掀起席子。 他突然间想依靠自己进入打坐入定中。 之前的两次打坐入定,都是看了金箔纸上的打坐图,然后瞬间像是受到指引般,自然而然的陷入了进去。 因此他在想,凭借自己,是否也可以打坐入定成功。 于是他盘腿坐在床上,五心朝天,脑海中开始回想金箔纸上的内容。 然而无论他如何去回想,他总是记不清那金箔纸上的字是什么内容了,努力尝试半天,却依旧一无所获。 “那些字,我好像都认得了,但是却怎么都记不住内容呢?”高明程皱眉凝思着,却没能得到答案。 最终,他只能掀开席子,拿出席子底下的金箔纸。 他将金箔纸对着煤油灯,灯光透过金箔纸的一瞬间,一片金芒耀眼,几乎是瞬间,高明程心有所感,整个人进入了入定中。 随着凌晨的到来,八月已经过去,迎来了崭新的九月。 九月已是初秋,然而秋高气爽,天气仍然炎热。只有早晚时,有清凉的山风从深山之中吹佛而来。 高明程的这一次入定,比昨晚入定的时间要短,凌晨五点左右,天色蒙蒙亮时,他就已经醒来了。 感受到身体的神清气爽,高明程格外的满足。 他悄悄地出了门,朝着一处平坦的山坡跑去,寻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开始练拳。 天色越发的亮了,一轮红日东升,霞光映照在练拳的少年身上,他的每一招一式,都充满了力量,身体的肌肉一点点的变得结实起来。 一套四门拳练了十遍,直到身体感到微微地疲倦,身上满是汗水流淌,高明程这才停下。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山脚下的村子里,已经有炊烟袅袅升起。 高明程没有回村,而是继续往山里跑去,草丛中,有些许露水,打湿了他的裤腿,他在山中狂奔,发泄着充沛的精力,同时眼观四处,耳听八方,寻找到猎物的踪迹。 清晨,是野鸡野兔开始活跃的时候,睡了一晚的动物们,开始出来寻觅食物了。 高明程的手上没有猎枪,也没有弓箭,甚至连一把刀都没有,于是他捡起地上一些质地坚硬的石头,用作击打猎物的武器。 他在山中奔跑的动静,惊的鸟飞兽走,到处都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他顾不得理会树枝上乱飞的鸟,将注意力放在野鸡野兔身上。 手中的石头朝着一个方向疾射而出,破空声短促的响起,随即是石头击中目标发出的钝响。 石头精准的击打在野兔的头部,野兔身体一歪,随即倒在地上。 这只野兔遭殃后,其他的野兔就逃的更快了,眨眼间就消失的无踪无影了,有的野兔躲进了洞穴之中,有的野兔直接躲进茂密的灌木丛中,有灌木的遮挡,再高明的猎人,也很难伤害到它。 高明程也不贪心,心情愉快的朝着那只被击倒在地的野兔走去,弯腰将之捡起,结果刚起身,视线刚好看到旁边山坡上的山捻子了。 九月正是山捻子成熟的季节,不过这会儿才九月初,山捻子大多是红色,还有少部分青色,只有些许几个已经完全成熟了,变成了深紫色。 山捻子,是村里小孩最常吃的野果了,高明程小时候也没少吃,就算是大人们,也会在山捻子成熟后,结伴进山去采摘。 成熟的山捻子口感很好,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钱,即使卖不掉,也可以用来泡酒,捻子酒是非常好的一种果酒,在民间被誉为“十大补酒”,也是他们村里常喝的一种果酒。 高明程他爸就会蒸酒,家里是不缺酒的,因此每年九月,他妈都会带着他妹进山摘山捻子,成熟的用来吃,那种全红,但没有熟透的山捻子,就适合用来泡酒。 高明程在看到山捻子时,手已经快过大脑的思绪,朝着那几個熟透的山捻子伸去,轻轻一摘,就将果子摘了下来。 山稔子很像一个迷你版的酒杯,果中间是有芯的,很像一条虫子,芯的外面多籽,不过味道确实异常甜美。 高明程一连吃了好几个山捻子,甜味在舌尖蔓延开来,带给他甜美的滋味,同时也带来许多回忆。 八十年代的山里,到处都是山捻子,除了山捻子,还有其他很多野果,但是呢,随着农药的泛滥,气候的变化,到2023年时,山里的各种野果野菜已经少了很多了。 前世的高明程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山捻子了,即使去买,如今不值钱的果子,在后世时,都已经能够卖到三十块一斤了,并且那味道也不如现在的好。 高明程下山时,一只手拎着一只被扭断了脖子的野兔,一只手拎着一兜的山捻子,他两手空空,哪里有兜呢? 原来是将上衣脱了下来,用来装山捻子了。 回到家里时,细奶奶已经吃完粥了,正在将脏衣服放进水桶里,然后等下要带到池塘边上去洗衣服。 他上回胡乱的洗了一下衣服,结果第二天被细奶奶嫌弃脏,又拿去洗了一遍,之后干脆让他别再自己洗了,换下脏衣服后,就丢在一边,等她第二天一起去洗。 高明程有些不好意思,但细奶奶很坚持,他也就同意了。 主要是在他家时,他也没怎么洗过衣服,都是他妈和他妹洗全家的衣服。 承了这份情,高明程就暗暗决定要对细奶奶更好一点。 “细奶奶,吃山捻子。”高明程见细奶奶正要出门,连忙招呼了一声。 “哟,山捻子就熟了?”细奶奶朝高明程的衣服兜里看去,并且看到他又带回一只野兔,不由得露出笑容来。 “嗯,有些熟了,但还不多,细奶奶,你家今年泡山捻子酒吗?过几日我和高壮一块儿去山里多摘一些回来。”高明程问着。 细奶奶便说道:“我们村里的人,家家户户都会泡山捻子酒,我肯定也要泡,我打算泡个五斤酒。明程啊,我听人说,在铁路上做事累的很,你没事就回家去看看你爸,他年纪也不小了,可别累坏了,再说了,他还能靠蒸酒赚钱呢。” 细奶奶毕竟是长辈,很希望大家都家庭和睦。 第三十章:赶集 高明程住在她家来,她很欢迎,但也不希望高明程和家里闹的太僵,否则分家的时候,就得不到多少东西了。 她这是为了高明程好,高明程能够感受到。 上辈子他爸只在铁路上做了半个月,的确有说过很累,但之后不做,倒不是因为累,而是开始有人请他去蒸酒了。 相比起在铁路上做事,蒸酒就要轻松一些,同时钱也不少。 “我知道了。”高明程把野兔丢在地上,然后把带回来的山捻子都洗干净,抓了一把让细奶奶吃。 细奶奶吃了一小把后,就笑着说不吃了。 “我年纪大了,肠胃不好,这山捻子不能吃多了,否则就不好上厕所了。” 山捻子本身是一种药材,具有收敛止泻的作用,一旦吃多了,就容易排便困难,但是山捻子酒,它的主要功效在于补血、补虚,同时祛风活络。 所以村里人鲜果少吃,果酒常喝。 高明程也不劝,只说道:“我把山捻子放厨房了,细奶奶想吃就自己去拿,我等下去一趟军岭的老集,高壮呢?还没起吗?” “没起,我刚才喊了他一声了,哦,明程啊,锅里煮了几个野鸡蛋,就你们昨天带回来的,等下你和高壮一起吃。”细奶奶叮嘱了句,然后就提着一桶脏衣服出门去了。 高明程早就饥肠辘辘,于是进厨房打了一大碗粥吃,看到锅里有四个野鸡蛋,于是拿了两個吃。 野鸡蛋不大,一个野鸡蛋也就两个鹌鹑蛋那么大,他一口一个就吃掉了。 一碗粥和两个蛋下肚,只能算半饱,但高明程也没有继续吃了,而是准备出门去一趟军岭的老集。 出门前,他又喊了高壮一下,叮嘱他等下吃过粥,就去牛尾岭那边待着,要是看到有生人进山,一定要来通知他一声。 高壮已经醒了,但还没有彻底清醒过来,听到高明程的话后,含糊的应了声好。 高明程便提着昨天装蛇的袋子,又用竹篮将灌装好的蜂蜜带上,出门往军岭老集走去。 现在这会儿,想买卖东西,可不是随时上街去买就行,而是要看日子赶集的,逢1、4、7,军岭有个老集,2、6、8就是县城的集。 今天是九月一号,所以是军岭的老集。 军岭离他们这儿有四五里路,对于旁人来说,要走上好一会儿,但对于高明程来说,这点路那是走的相当的轻松。 路上有人时,他就故意走慢点,没人时,就加快速度,因此不过十分钟,就已经来到军岭老集上了。 附近的几个村子,都会来这里买卖东西,一棵百年树龄的樟树下,支着一长溜的临时摊子,有卖菜的,有卖肉的,有卖糕点小吃的,也有卖老鼠药的。 有人吆喝,有人谈价,有人笑着说吉祥话,整个集市里,竟是异常的热闹。 高明程没急着摆摊子,而是这里看看,那里瞧瞧,这种赶集的场面,对于他来说,也是记忆深处里的东西了。 鼻间嗅到一股浓郁的香味,吸引的他不断的朝着香味散发的地方看去,然后看到一个大油锅,油锅中炸着油条,正发出呲呲的声响,随着油条炸好了,就会有霸道的香味传的老远老远。 一群孩子们正围着油锅,有些嘴里已经吃上油条了,有些眼底满是垂涎,有的则跑开片刻,缠着大人给钱来买。 有人拿着钱,飞快的跑了回来,得意洋洋的让老板给他一根油条,有人没拿到钱,还被大人骂了,满脸的委屈,眼睛则是直勾勾的盯着那些炸好的油条,舍不得走。 别说孩子们馋了,就是大人,也是馋的,那些来赶集的人,不管是来卖东西的,还是来买东西的,都纷纷掏出钱,买上一根油条来吃。 高明程自然不会错过,上回他把兔子和野鸡卖给了高守旺,得了十一块钱,这会儿那钱还在他裤兜里放着呢。 别人买一根油条,为的是解馋,而高明程直接买两根油条来吃,除了油条,他又买了两个菜包子吃,东西都吃下肚后,这才有饱腹的感觉。 瞧着卖吃食的地方人多,于是他寻了一个空位,把竹篮和袋子往地上一摆,放开嗓子吆喝了起来。 “卖蜂蜜啦!山里弄来的野蜂蜜,又甜又滋补!” 他的声音很响亮,一开嗓,整个集市的人都听到他的声音了,于是凑热闹的人纷纷围聚了过来。 竹篮里一共放着八瓶蜂蜜,都是用罐头瓶子装的,每瓶大约两斤左右。 一位穿着较好的中年人指着竹篮中的蜂蜜,问道:“你这蜂蜜多少钱一斤?能尝吗?” “七块,能尝。”高明程其实并没有带碗筷来,不过他多机灵啊,问旁边卖豆腐脑的借了一个碗和勺。 他打开一瓶蜂蜜,倒了一些粘稠的蜂蜜到碗里,阳光下,蜂蜜呈琥珀色,散发出浓郁的香甜味,异常的诱人。 “来,都可以尝一点啊!” 随着他话落,那中年人第一个尝了起来。 他吃了一小勺,蜂蜜入口后,香甜味瞬间在口腔中爆开,这种霸道而浓郁的甜味,是这个年代的人们极少品尝到的。 相比起蜂蜜的价钱,这会儿的白砂糖只需要九毛钱一斤,但是即使是白砂糖,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大口大口去吃的。 “唔,是这个味!”中年人对蜂蜜的品质很是满意,指着那些罐子,问道:“你这多重一瓶?” “大概两斤多点,我没有称,你要的话,我借人的秤称一下。” “行,你去借秤吧,我要买一瓶,伱这个还得去掉瓶子的重量啊!” “这个自然!” 军岭老集这里的人,大多都是周边村子的,也大多都认识高明程,因此他很快就借到一把秤来。 上秤一称,一共两斤三两。 一罐蜂蜜的重量出来了,但是罐头瓶子有多重呢,又要怎么称呢,高明程一时之间有些为难。 这时,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开口说道:“这种罐头瓶子我称过,有七两重,你按这个来算,保管不会出错。” 第三十一章:换肉 高明程便看向打算买蜂蜜的中年人,中年人盯着那罐头瓶子琢磨了下,才点头说道:“就按七两算吧。” 两斤三两减去七两,蜂蜜的净含量就是一斤六两,按照一斤七块钱算,这一罐蜂蜜就要十一块二毛钱。 高明程将帐当面算清楚了,然后又主动抹掉两毛钱。 “一共十一块二毛钱,你是第一个买的,少收你两毛钱,给十一块就行。” 这年头的两毛钱,和后世的两毛钱,可不是一个概念,因此听到高明程主动少两毛钱,中年人当即面露笑容来。 “好!小伙子,你做生意实诚啊!这蜂蜜是你进山里弄来的?好弄吗?”他一面从裤兜里掏钱,一面说着话。 高明程哪里会说实话,夸张般的说道:“不好弄,为了这点蜂蜜,我被蜂群蜇了十多下,整个身体都肿了好几天,可疼死我了!哎,想赚点钱不容易啊!要是蜂蜜好弄,那人人都吃得上了!” 乡下的人,大多都有被各种虫子蜇过的经验,最厉害的就是马蜂和毛毛虫了,都有毒。 蜜蜂相对好点,但疼痛度也不轻。 这时有一個人突然开口说道:“去年我们村有个年轻人去山里掏蜂窝,被马蜂给蜇了,当时整个脸都肿了,眼睛都睁不开了!这也就算了,结果没两天,那年轻人竟然死了!喊卫生院的医生去看,说是中毒死的!嗨呀,这样一来,我们村的人再也不敢去掏蜂窝了。” “高明程,我劝你也少去,这人啊,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那人喊出了高明程的名字,高明程才循声望去,看到那人的第一眼,只觉得面熟,却想不起那人具体是谁,又是叫什么名字来。 因他年纪大,于是高明程随口说道:“叔,我知道了,我跑的快呢!” “哈哈,是啊,你是跑得快,伱小时候做坏事了,被你爸爸追着打,都跑到我们村来了!” 这人的话,引起一群人的哄笑声,毕竟在场的人都是附近村子里的。 而高明程又是以擅长打架出了名了,所以高明程未必都认识他们,他们却是都认识高明程的。 高明程陪着尬笑了下,收下那中年人递过来的钱。 那中年人小心翼翼的拿稳了蜂蜜,又指着高明程脚边的袋子,好奇的问了句:“那里面是什么?” “是菜花蛇,你要不?有个三斤左右。” 高明程极力推销着,卖掉这条菜花蛇,就够他买上一斤好肉来吃了。 然而那中年人却也怕蛇,一听是菜花蛇,立即后退了几步,摆了摆手就走了。 没卖出去,高明程也不气馁。他又开始吆喝起来,然而蜂蜜昂贵的价钱,却不是所有人能够承受得起的。 高明程又在集市上待了半个小时,见无人来买,就打算走人了。 明天是县城的集,县城的有钱人多,也追求有营养的东西,拿到县城去卖,肯定好卖的很。 这么想着,高明程拿起东西就准备走,当然了,临走前,他还得再买点东西,于是他又去买了两根油条和十个包子,最后走到卖肉的摊子面前。 “我拿这条菜花蛇,换你一斤猪肉,你看行吗?”高明程抖了抖手里的袋子。 高壮怕蛇,细奶奶也从来不吃蛇,这蛇拿回去也无用,要是能够换一斤猪肉,倒也不错。 卖肉的人倒是有一些兴趣,示意高明程把袋子打开,他要先看看。 等看过袋子里的菜花蛇,确定还是鲜活的后,卖肉的人就拿秤称了一下,连蛇带袋子,一共有三斤二两。 这蛇肉的行价不固定,但大概就在八、九毛一斤左右,而现在的肉价是好肉一块八,差点的一块五,下水则会更加的便宜。 他摊子上的好肉都卖的差不多了,剩下都只卖一块五,因此拿一斤肉换蛇的话,那是相当的划算。 如此一想,卖肉的人就同意交换,给高明程切了一块偏瘦的肉。 这会儿偏肥的前腿肉才是好肉,又有油水,肉质也软嫩,后腿肉就差点,猪经常趴跪在地上,后腿不如前腿活动的多,肉质也老点。 交换成功后,高明程就拎着东西回去了。 而在他往高家村走去时,有三人也朝着高家村走来,并且已经走到牛尾岭的山脚下了。 一路上,他们避开了村里的人,因此并未被人发现。 只是在牛尾岭的山脚下时,见多识广的老者立即发现了一些痕迹,他仔细看了两眼,小声的对两个儿子说道:“有人在山脚下这边下套子了,待会你们小心点脚下,也别让人看到了。” “嗯。”两个儿子也机警,轻声应了。 那种套猎物的套子,要是人不小心踩到了,也会比较麻烦,还有一种挖坑做成的陷阱,要是人掉下去,运气不好的话,是会死人的,因为有些坑底会倒插一些削尖的竹子,这样猎物掉下去后,就会被竹子刺伤,难以跑掉了。 父子三人小心翼翼的进山,而高壮这会儿虽然已经在牛尾岭这边了,却是在另外一个山坡上,他最近发现几个兔子窝,正在琢磨怎么掏兔子窝呢。 那父子三人从一条山道行走时,高壮与之相背对着,恰好没有看到。 那父子三人虽然安全的进了山,但整座山十分的广袤,想要找到古墓,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古人下葬,讲究风水,而望风水,就要先登到山顶,将整片山的地势望入眼中,然后再挑选几个可能性大的地方,再仔细的探查一遍。 不过几百年的时间过去了,地形地势肯定有所变化,坟包也早就没了。 在他们登顶观望风水时,高明程已经赶了过来。 上辈子就在今天那伙人进山寻墓的,虽然他不确定这辈子会不会有变故,但对今天还是很上心,打算自己也在牛尾岭这边守着。 回村后,他先把东西放到细奶奶家,人就朝牛尾岭而来了。 环顾四周,很快就寻到了高壮。 “高壮,你有没有看到生人进山?” 高壮抬头,神情有瞬间的懵,有些不太确定的说道:“没有吧?我是没看到有人进山。” 第三十二章:确认进山了 高明程皱眉,他看了看天色,已经大约十一点了,按理说,那伙人这个点应该已经进山了。 他有些不放心,就对高壮说道:“行吧,你继续守在山脚下,我进山去看看。” 整个牛尾岭极为广袤,想要在山里寻到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呢,高明程事先知道古墓在哪个位置,并且他的视力得到加强,即使在植被茂盛的山林里,也能够精准的发现目标物。 他一路狂奔进山,速度极快,但进山的动静却控制的比较小,脚踩在枯枝落叶上,发出细碎的声响,如同小型野兽经过而已。 很快,仗着对地形的熟悉,高明程已经远远看到那登山的三人了。 在看到他们的身影后,高明程就松了口气,看来有些事情,前世如此,今生还是如此,但未雨绸缪总是不会出错的。 确定那三人已经进山后,高明程反而不急了,他并未再靠近,而是只远远地盯梢着。 想要探查出古墓的具体位置,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算是盗墓行家,也需要花费一两天的时间,在前世,这伙人是在明天上午才确定了位置,准备掘墓的。 高明程打算把这個功劳送给高国兵,那么最好就得让高国兵带人来抓个现行! 否则有些事情,就不好解释了! 时近中午,那父子三人开始拿出水和干粮来,坐在林荫深处吃着东西。 高明程远远地看着,也觉得肚子饿了,料这三人应该和前世一样,要到明天才确定古墓的位置开始掘墓,于是他便下山去。 高壮还等在山脚下,见高明程飞快的下山来,立即迎了上去,颇为好奇的问着:“山里有人吗?” 高明程点头,高壮啊了一声,随即满脸的懊恼之色。 他拼命的想解释,“可是……我真的没看到有人进山啊!这些人,也太鬼精了!” 随即,他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即心虚的不敢再看高明程了。 高明程也没有责怪高壮,而是安抚了句:“那伙人干这种行当,肯定会小心谨慎,牛尾岭这么大,你也不可能全部盯住了。行了,走吧,回家吃饭!” 高壮一愣,“就回家吃饭?不管那些人了吗?” 高明程一笑,说道:“呵,难道还管他们的午饭不成?走吧,我自有安排。” “哦。”高壮乖乖的应着,他这会儿还心虚呢,他虽然人在牛尾岭这儿,但是心思却都放在如何捉兔子上,所以有人进山了,他都不知道。 好不容易明程哥吩咐他做一件事,但他却没有做好,这让他心中也颇为难受。 蔫蔫地回到家中,刚回家,就闻到一股诱人的菜香味。 高壮的肚子里立刻发出咕噜的声响,他按捺不住的直奔厨房,嘴里喊着:“奶奶,你煮什么好吃的?” “啊!有肉吃!明程哥,你买肉了啊!” 厨房中传来高壮大呼小叫的声音,高明程没过去凑热闹,而是收拾起早上弄到的那只野兔。 他没把兔子带到集市上去卖,就是想留着自己吃。 自从得到那金箔纸,每晚打坐入定后,他的身体素质都有提升,但是同时也更需要进食营养的食物,才能够确保自身血气充足。 处理兔子有两种方法,一种直接剥皮,一种浸烫拔毛。不过呢,因为兔子不像鸡鸭那样容易拔毛,浸烫的水温也很讲究,有些毛还不容易拔干净,所以高明程怕麻烦,干脆就直接剥皮了。 他用刀在兔子的两个后腿离脚1-2寸处各用刀转圈划开,然后从开口处分别沿大腿内侧向裆下划开,并使两条切线交汇,将兔皮从大腿处开始小心地与兔肉剥离,这个过程中,不能使太大的劲,以免撕破,遇到皮肉纠缠不分时,可以用快刀小心削开。 这时的兔皮就像一个筒子,一端开口,剥到前腿处,如后腿那般,在离前脚1寸处转圈将皮划开,这样前腿就可以从皮筒中退出。 等整个皮筒剥下后,就可以将皮筒从胸部剪开成为一张整皮。 如果野兔的皮毛品相好,那么这张兔子皮也不用丢掉,而是倒扣在一张木板上,放在阴凉处阴干,然后可以卖给硝制皮毛的作坊,也能够得到一些钱。 初秋时,兔子们吃的油光水滑的,因此皮毛都很不错。高明程将兔皮上多余的脂肪切割下来,然后就铺在一张旧门板上,放在杂物间阴干。 兔皮处理好了,他又将带毛的兔脚给斩了,又将兔头处理干净。 他刀法利索,处理起来竟然行云流水般,快的很。 刚处理好,就传来细奶奶喊他去吃饭的声音。 “明程,吃饭了。” “哦。”高明程应了声,拎着剥皮的兔子走进厨房。 “细奶奶,晚上把这只兔子煮了!咦,你怎么还剩下一半猪肉没炒?”高明程看到盘子里还有大约半斤的猪肉,不由得皱眉。 细奶奶解释道:“你买的猪肉,也该送点到伱家去,你爸和你哥几个在铁路上做事不容易,要吃点好的。” 高明程倒是没想这些,但细奶奶替他想好了,他也承情,行吧,就这样吧,反正晚上还有兔肉吃。 今天细奶奶炒了三个菜,一个辣椒炒肉,一个炒苦瓜,一个蒸茄子。 除了这三个菜,还有之前高明程在集市上买的油条和包子。 高明程劝细奶奶和高壮吃油条,说道:“你们吃吧,我之前吃过两根了。” “哎,好咧。我都好久没吃油条了!等下回赶集,我也要去!”高壮拿着一根油条,高高兴兴的吃了。 细奶奶也吃,但是吃之前,她将一根油条分成了两半,将半根油条递给高明程,说道:“我尝下味道就行,这种东西,我吃多了容易上火。” “上火也不怕,多吃点苦瓜就行。”高明程笑着接了句话,其实苦瓜也挺好吃的,虽然有些淡淡地苦,但是在炎热的天气里吃点苦瓜,浑身都舒爽。 吃过午饭后,高明程没准备闲着,而是打算继续进山去弄野蜂蜜。 他们村三面环山,山里的蜂窝多的是,他打算多弄一点,然后一起拿到县城去卖了。 这回他从细奶奶家拿了刀和桶子,就往山里去了。 第三十三章:狩猎黄麂(求追读) 本来高壮也想去,但是被高明程阻止了,被蜜蜂蜇了,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细奶奶也怕高壮出事,叮嘱他不能去,又叮嘱高明程也要小心一些,掏蜂巢就算了,千万别惹马蜂。 马蜂不产蜜,还凶的很呢。 “知道了。”高明程留下一句话,人已经不见影了。 他上回掏了一面山,这回换了一面山掏,进山后,树荫带来一阵阴凉的感觉,令他身上的燥热逐渐消散。 高明程开始循着花卉盛开的地方而去,有花卉的地方,必然有蜜蜂,有蜜蜂的地方,附近必然有蜂巢。 他寻找蜂巢,有一套自己的方法,并且还好用的很。 这一次,他发现了十几个蜂巢,大半是在树上,还有小半是在地下,准确的说是在地下的土石缝隙中,蜜蜂们在这里筑的巢,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露出来的蜂巢不多,但在土石缝隙里,还有很多,而蜂蜜,一般都藏在最里面去了。 这种情况下,你只能用小锄头把蜂巢附近的土石都挖掉,但是呢,从前面挖,工程大,也容易遭到蜜蜂的报复,这个时候,就应该观察好环境,能从后面挖,就直接从后面挖,挖到蜂巢后,立刻切掉一大半的蜂巢带走。 掏蜂窝,是不能全部掏掉的。 要走可持续发展路线嘛! 一個下午还没结束,高明程带来的桶子就已经满了。 既然没有容器装了,高明程也就不贪心了,拎着一桶子蜜蜂回到细奶奶家,他望了一下天色,大约下午四点左右,于是暂时没处理蜜蜂,只拿一块木板把桶子给盖住,不让虫蚁进去糟蹋了东西。 他拎着一个空袋子,往牛尾岭的方向走去,他还想去看看那三个人的情况,顺便在山里弄点猎物回来。 也幸亏他身体素质得到加强了,否则短时间内,根本跑不了这么多地方,做不了这么多事。 进了牛尾岭后,他很快就找到那父子三人的踪迹了,此时的他们已经散开了,三人各自在山林中探寻着古墓的踪迹。 高明程确定他们暂时还没有找到古墓后,就悄悄地离开了。 他刚离开古墓附近,竟然遇见了一群野猪。 野猪是家族聚居的动物,因此看到野猪时,基本都是一群野猪,少则七八头,多则二三十头,这些野猪在山林中极为霸道,身为杂食动物的它们,既会啃食美味的野菜野果,也会攻击一些小型的动物,甚至还会吃蛇,哪怕是毒蛇都能吃。 当它们吃饱喝足时,还有一些特殊的娱乐项目,比如在泥潭中打滚,将身上裹上一层泥浆,这些泥浆变硬后,就能够有效的阻止蚊虫叮咬了。 成年的野猪,尤其是雄性野猪,还会玩撞树的游戏,一个一个的撞去,并且乐此不疲,有时候野猪们也会呼啸山林,成群成对的在山林中横冲直撞的跑动着。 高明程看到的这群野猪,就是在山谷那儿欢快的跑动着,发出极大的动静出来。 他们这儿的山虽然多,但是大型食肉动物却少,上辈子时,高明程就没怎么听过山里有虎豹之类的猛兽。 没有这些天敌的威胁,野猪就在山林中称霸,它们繁衍又快,每年冬天时,都能够看到野猪下山觅食,这个时候,一些种在山脚下的萝卜白菜,就遭殃了。 高明程站在山坡上,望着山谷中呼啸离去的野猪群,眼底满是垂涎。 但凡他有一枪在手,都能够留下一头野猪! 等把盗墓贼这个功劳送给高国兵后,一定要从高国兵那儿弄到一把枪来! 高明程暗暗想着,无比可惜的离开了。 许是进山颇深了,一路上他遇到不少平时少见的动物,如狐狸、短尾猴、獐等,并且他还看到一群锦鸡栖息在树枝上,当锦鸡飞动时,长长的尾羽格外的好看,连高明程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但是呢,他没有心动。 锦鸡虽然漂亮,却也没有多少肉,想要打到还不容易。 现在他只想吃肉,不想别的。 也许上天还是眷顾他的,他竟然看到了一头黄麂! 黄麂也是鹿类的一种,并且是体型很大的一种,它们通常体长约1米,尾长17~21厘米,体重25~30千克。是孤独活动的动物,习性胆小谨慎,多在夜间或清晨、黄昏觅食,白天隐蔽在灌丛中休息。 现在这会儿正是黄昏,因此高明程就好运的看到一头黄麂在一处灌木丛那儿吃着嫩枝。 黄麂的繁殖力很强,因此在这山里,它们的数量也并不少,虽然在后世,黄麂已经混成了保护动物,但是呢,现在是1986年,一个还没有收缴猎枪,没有禁止狩猎的年代! 发现猎物,只是狩猎的第一步。 接下来高明程就需要考虑该怎么将黄麂弄到手了,首先,他没有猎枪,不能远程攻击,其次,他也没有刀,不能近身搏战,再说了,黄麂胆子很小,一点动静,就会吓得它们狂奔逃命。 这么一看,他似乎也没有多少优势。 但高明程并没有因此放弃,为了吃肉,总是愿意付出一些努力的。 只见他没有任何遮掩的朝着黄麂跑去,黄麂本来在吃嫩枝,听到动静后,撒腿就跑,跑的飞快,不多时,就不见踪影了。 这时,高明程反倒没有继续追了。 他站在黄麂吃灌木嫩枝的地方左右环视了一下,然后选了一处较为隐蔽的地方蹲下,又捡了几块质地坚硬的石头。 他就这么静静地等待着,大约十分钟左右,那头受惊逃跑的黄麂,竟然又回来了。 这就是黄麂特有的一种生存习性,它们的活动范围很固定,被追捕逃跑时,无论跑多远,最后又会回到自己原来的活动区域。 高明程在停止追捕后,跑出去的黄麂察觉到没有危险了,就会选择回来。 此时它回到之前吃嫩枝的地方,开始大口大口的咀嚼起来,又过了一会儿,它似乎吃饱了,放慢了咀嚼的动作,并且后肢跪在地上,开始休憩了。 躲藏在暗处的高明程屏住呼吸,没有发出丝毫的动静,但是他的眼中却流露出一抹精光,因为他知道时机已经到了! 第三十四章:扛回家去 此时高明程所在的位置,距离黄麂大约五六米左右,在一定程度上,两者之间算是直线,利于高明程用石头进行攻击。 高明程用目光丈量了一下双方的距离,对这个距离,他是有一定把握的。 自从得到那金箔纸后,他每晚都会打坐入定,身体素质也得到极大的提升,如今的他,力气大了很多,他朝着野鸡和野兔的头部砸中一颗石头,都能够令这两种小型动物昏死过去。 黄麂的体型虽然大,但高明程也想试试。 他的指间不动声色的夹着一枚石头,瞄准后,朝着黄麂的头部疾射而去,准确的说,是朝着黄麂的右眼疾射。 “砰!”地一声,婴儿拳头大的石头精准的砸在黄麂的眼睛上,黄麂猛地受惊,立即发出极为响亮的、类似狗吠的叫声来。 黄麂一边叫着,一边想逃命,然而头被砸到后,不但眼睛受伤流血了,头也巨疼,它起身时,身形踉跄了下,不如以往那般灵活。 这时,第二颗石头又已经应声而至,恰好砸到黄麂另外一只完好的眼睛上,两只眼睛同时受伤后,黄麂哀嚎不已,挣扎着想逃命,却分辨不清方向,原地打转了一圈。 高明程在丢出两颗石头后,就从躲藏处现身了,他快步跑到黄麂的身边,挥拳打在黄麂的头部,一拳下去,黄麂的哀嚎声慢慢地变弱了,鲜血从它的眼睛、鼻子和嘴巴处流了出来。 这一拳的威力,竟然如此强大,直接将黄麂给打死了! 高明程感受着挥拳时的状态,心中也不禁狂喜。 他的身体素质,变得更好了! 高明程弯腰将黄麂抬起,上下的拎了一下,这头黄麂体肥,有个五十斤左右,不过等回到家中去毛去内脏去头爪后,能有二十斤的好肉吃就不错了。 黄麂是鹿类动物,它的血肉和鹿一样,都是很滋补的,对于高明程来说,这是上好的补充气血的肉食。 因此哪怕黄麂能够卖出一个好价钱,高明程也不打算把它卖了,而是打算留着自己慢慢吃。 他现在放开吃的话,一顿能够吃两斤肉,一天吃三顿,那得六斤! 当然了,一天吃六斤肉,这只是高明程想想而已,因为他现在住在细奶奶家,细奶奶是绝不会让他一天吃六斤肉的! “哎,还是得有一個自己的家才好!”高明程在心中暗想,琢磨着先靠卖蜂蜜和猎物攒钱,然后先买个旧房子来住,等到手里的钱更充裕了,再重新修建一个房屋。 在前世,从93年开始,他们村就陆续有人烧砖砌房屋了。 对,是烧砖,而不是买砖! 他们村是有烧砖技艺的,只是之前日子不好过,所以很少有人烧砖砌房屋,但93年时,村里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过得去了,也有余钱砌房屋了。 当时他们村有好几个砖窑,大的砖窑一窑能够烧一万块砖,还有小一点的砖窑,只能烧个几千块砖。 烧砖那几年,他们村附近的山丘到处都光秃秃的,可丑了。 因为烧砖需要大量的柴火,村子附近的那些矮山,几乎都被砍光了,到那时,山里也没啥野鸡野兔了,想弄到野鸡野兔,都得往深山里走。 高明程将黄麂扛在肩膀上,一面想着事情,一面朝着山下狂奔而去,他速度极快,可以和金钱豹媲美了。 西边的霞光逐渐消散,只余一片晕红。 山脚下的村庄比白天更添几分生气,在外做事的男人们纷纷回来了,读小学的孩子们更是结伴在田野间玩耍。 家家户户厨房上方的炊烟袅袅升起,伴随着菜香弥漫在空中。 这时,时不时响起吆喝的声音,大多是呼唤在外玩耍的孩子快回家吃饭,在这个通讯靠喊的年代,时不时就能够听到很大的喊话声。 高明程很喜欢这种生活气息,但扛着黄麂的他并不想被人撞见,更不想和人拉家常,聊他是如何弄到黄麂的。 于是他一路避开人,费了一番功夫,才回到了细奶奶的家中。 刚进院子,就随手将院子的大门也关上了,遮住外面可能会有的视线。 他的举动,引起高壮的注意,高壮探头来看,立即看到高明程肩膀上扛着的黄麂了。 高壮也是认识黄麂的,他们村以前也有人猎到过,当时整个村的人都过去看热闹了。 “明程哥!”高壮兴奋的喊了出来,但是他好在也有几分机灵,压抑着没有说出后面的话。 然而脚步却不受控制的朝着高明程走去,兴奋而小声的说道:“你从哪里弄到这么大一头黄麂的?这黄麂肯定都成年了!” 高明程将黄麂丢在地上,没急着回答高壮的话,而是说道:“去把煤油灯和刀拿来!现在就要处理了!” 天气太热,又没有冰箱保存,肯定得尽快处理好,以免黄麂肉变质了。 “哎!”高壮兴奋的应着,大方的拿来两盏煤油灯,都给点上了。 天色渐黑,煤油灯一左一右,照亮了方寸之地。 很快,高壮又拿了菜刀过来,幸好他家有两把菜刀,不耽误细奶奶切菜做饭。 高明程坐在矮凳上,开始处理起黄麂了。 和处理兔子的手法差不多,都是先剥皮,然后再开膛破肚,将里面的内脏都掏出来。 心肝肺这些好收拾的,都可以直接清洗干净,然后煮熟了吃掉,那些肠子肚子之类的,就麻烦多了。 剥皮的时候,高壮帮不上忙,但是等开膛破肚了,他就帮着收拾下水。 这时细奶奶也从厨房出来了,看着两人在煤油灯下处理黄麂,便说道:“壮壮啊,你明天拿钱去买个灯泡回来,我们家这灯泡都坏了好久了。” 高壮也觉得煤油灯的光线不够亮堂,听他奶奶这么一说,立刻应了声好。 他们家在牵电线时,就装了电灯的,不过极少用,并且在灯泡坏掉了之后,就一直没去买灯泡了。 家里的电,也只有高壮在听收音机时才用一下。 细奶奶愿意买灯泡,肯定是为了方便高明程做事,高明程听了后,只觉得心底暖暖的。 第三十五章:过日子要细 高明程取出黄麂的心脏,将之递给细奶奶,让她拿去做一个汤出来吃。 细奶奶有些舍不得,说道:“家里煮了兔子呢,怎么还煮这个吃?” 高明程随口找了个借口:“天气热,存不住!细奶奶,你快点拿去煮了,这心脏太小,把肝也一起煮了吧!” 这话一出,细奶奶更心疼了,老人家过日子细,是不肯这样胡吃海塞的,心疼的说道:“我们三個,哪里吃的了这么多?存不住的话,你就送去给你爸妈他们吃。对了,那半斤猪肉我看你迟迟不回来,就让壮壮送你家去了。” “哦。”高明程随口应了下,看到高壮在收拾肚子,于是说道:“肠子就别收拾了,待会我送到我家去,让他们自己收拾!” “哎。”高壮应着,高高兴兴的干着活。 这边高明程已经将黄麂肉分解出来了,一共分出四大块,每块都有四五斤左右,这都是上好的肉了。 盯着这几块肉,高明程真想把它们给烤了,烤熟的黄麂肉,肯定好吃的不得了! 咕噜一声,暗自吞下一口口水。 忍住心底的躁动,他又切了一块大约两斤的好肉,然后拿着这两斤好肉,和肺、肠子一起拿到他家去。 他进门时,家里人大多都坐在院子里乘凉,饭菜应该还没熟,但已经有菜香从厨房里传出来了。 看到他突然回来,家里人倒是一愣,高远见更是把脸一板,骂道:“还以为你死在外头去了,竟然还有脸回来!” 被骂了,高明程也不在意,这会儿的父母不懂如何教育孩子,但都清一色的喜欢进行打压式教育,动不动就辱骂孩子,那是家常便饭。 对于高明程这种不受父母喜爱的孩子,承受的辱骂就更多了。 他把手里的东西往地上一放,说道:“我在山里弄到一头黄麂,给伱们送一点过来,肺和肠子还没洗的,你们自己处理下。” 说完,也不管家里人有什么反应,直接转身走了。 身为人子,该孝敬的他孝敬了,这就行了。 “老二!”大哥高明鹏喊了声,高明程听见了,但是没理会。 “爸,老二这臭脾气,真让人生气!我还想喊住他,问一问他为什么打高仁的事情,爸,我觉得高仁是真的下面不行了!老二这下手也太狠了!” 身后,传来他大哥和他爸吐槽的声音,高明程即使走远了,也依旧听得清清楚楚。 高远见皱眉,亦是满脸的不高兴,但听到大儿子提高仁的事情,他还是说了句:“别管那么多,高仁家不敢上门来闹,就是他们家理亏!老二没在外面承认是他打的,你也别替他承认了!” 高远见毕竟当过大队长,现在又是村委副主任,看事情、做事情,比高明鹏要老练的多。 就算他再不待见这个调皮的二儿子,当着外人的面,他们总是一家人,要互相维护的。 “我在外头也不会说。”高明鹏替自己辩解了句。 “算了,不提老二的事情了,他人大了,心也野了,随便他折腾去!你们几个,去把那肺和肠子弄干净!等弄干净了,让你妈煮熟了来吃,那好肉就留到明天再吃。”高远见吩咐了声,自己则坐着不动,在那抽着自制的卷烟。 高明鹏看了一眼高明程留下的东西,自己也不太想动,于是他看老三,老三立即做出一副腰酸背痛的模样来。 最后,高明鹏喊他老婆来弄。 黄素娥撇了撇嘴,朝着厨房望了一眼,看到罗小华在炒菜,高淑芳在烧火,她虽然不情愿,但还是拿到一边去处理了。 原因无它,她也馋肉吃了! 这一顿晚饭,高家人吃的很满意,连带着对高明程的意见都变小了。 并且话语间谈起高明程来,也都希望高明程能够弄到更多的野味来吃。 被谈论的话题中心高明程,这会儿也正在大快朵颐,今天的晚饭十分的丰富,有爆炒兔肉、有青菜、有黄麂心脏和肝脏煮成的汤。 高明程给细奶奶舀了一勺肉汤,并且是肉多汤少的那种,“细奶奶,你多吃点,补身体的!” “哎,好。”细奶奶笑的见牙不见眼,满脸的高兴之色。 在很久以前,她就恨不得高明程是她的亲孙子了。 高壮很听高明程的话,这其中也有细奶奶的缘故,细奶奶经常叮嘱高壮要跟着高明程玩,要听高明程的话,因为高明程这人仗义,跟着他是不会吃亏的。 “好吃!”高壮也吃的满嘴是油,这几天,他算是吃肉吃过瘾了。 兔肉、野鸡肉、猪肉,现在连黄麂肉也吃上了! 并且在灶上,锅里还炖着一锅肉呢! 这锅肉,细奶奶本不想让他们一顿吃太多,但是呢,高明程找了个理由,说是炖熟了送给许多美吃的。 细奶奶一听,也就不多说了。 吃饱喝足后,细奶奶又替高明程操心了起来,她说道:“明程啊,你上回把猎物卖给高守旺家,现在你得了黄麂,也可以卖给他一些,剩下的,你可以拿到县城去卖,到了县城,正好能够卖个好价钱。” 高明程皱眉,他并不想卖掉黄麂肉。 本来肉就不多,还给了他家两斤肉,锅里也炖着三斤好肉和黄麂头,剩下的好肉可没多少了。 看出他的不情愿,细奶奶苦口婆心的劝道:“这肉吃了,就没了,但钱攒在手里,用处就大了!” “你既然想和许多美结婚,那么总得攒钱置办结婚的东西吧?总不能空着手结婚。” “你家的情况……大概也拿不出多少钱给你结婚用,你得多替自己着想啊!明程啊,反正我家还有空房间,以后你结婚了,也可以住在这儿,等你有钱买房子了,再搬走。” 细奶奶一句句的话,都是在替高明程打算,这让高明程颇为感动。 但是呢,现在他一个人借住在细奶奶家就算了,以后结婚了,可不能继续借住在这里。 他心中有计划,但没必要现在说出来。 最后,为了让细奶奶安心,他决定带着一块黄麂肉上高守旺家看看,如果高守旺愿意要,就卖给他几斤好了。 他拎着肉出门后,细奶奶才满意的闭嘴不提了。 第三十六章:打探情况 高明程来到高守旺家里时,高守旺早已经吃过晚饭了,正在院子的躺椅上休息。 他们家也牵了电线,并且还有电灯,梨形灯泡挂在客厅里,散发出偏黄的光芒来,照亮了这一座小院。 收音机中,播放着这个时代的热门音乐。 高明程走了进来后,就笑着打了声招呼,“叔,在听歌呢!” 不等高守旺发问,他已经开门见山的展示了下手里的东西,说道:“叔,我今天在山里弄到一头黄麂,这是黄麂前腿的肉,想着叔家日子过的好,所以来问一句叔要不要。” 高守旺看到他来时,已经站了起来,等听到黄麂肉三个字,眼中都有光了。 黄麂肉,大补啊! 这玩意比猪肉补身体多了! 并且猪肉只要有钱,总能够买到,但黄麂肉,你有钱,也未必能够买到。 他们这儿没有专门的猎户,也只有偶尔有人能够在山里打到猎物来吃。 “要!你这有几斤?我都要了!”高守旺估摸着也就四五斤的样子,于是大方的都要了。 他自家吃不了,还可以给他哥和他爸送一些去。 高明程反倒一愣,他原想着,高守旺最多要二斤,就让给他二斤得了,谁知道他全部都要了! 但来都来了,口也开了,总不能临时说不卖了吧? 所以高明程只能硬着头皮把肉卖给了高守旺。 高守旺家就有秤,拿秤出来一称,这块肉还不到五斤,就四斤六两。 “明程啊,你这黄麂肉怎么卖?几年前,村里也有人弄到了黄麂肉,那会儿村里的人都舍不得买来吃,最后是卖到县城去了,听说是三块五一斤,现在可能价钱还会涨点。”高守旺看着高明程,等着高明程发话。 高明程其实对这些物价,并没有很清楚,后世的人们追捧野味,但这会儿大部分野味的价钱并不高,这黄麂肉能够比猪肉贵,也是因为大家认为黄麂肉很滋补的缘故。 高守旺给他提供了一个参考的价钱,他也没有往上加价,而是就算三块五一斤了。 “叔,我也算你三块五一斤,这里一共四斤六两,一共是十六块一毛钱,那一毛钱肯定就不要了,叔你给十六块就行。” 三块五是几年前的物价,不过那会儿是拿到县城去卖的,现在几年过去了,物价上涨也涨的不多。 “那行,飞霞,你去拿十六块钱来!”高守旺喊了他老婆一声,他老婆董飞霞应了声,然后很快就从屋子里拿了钱出来。 当着高明程的面数了一下,然后才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一把拿了,并没有再数一次,因为犯不着。 “叔,那我就不打扰了,走了啊!”事情办完,高明程就想走了。 “明程,以后再弄到这种好肉,就再给叔送来啊!”高守旺笑着送高明程出门,这一次,倒是没有再喊高明程来家里喝酒吃肉了。 “好咧。”高明程一面应了句,一面已经走出十几米了。 刚回到细奶奶的家,就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看到这人时,高明程的心底就有一种古怪的感觉。 “淑芳,伱怎么来了?” 宽敞的院子里,高淑芳正坐在一个矮凳上,和高壮说着话。 听到高明程的声音后,她立即笑着回头望去:“妈喊我来看看你,二哥,妈问你什么时候回家去?” “就这?”高明程心底的古怪越发明显了。 高淑芳眨眼,似乎有些不明白。 高明程继续说道:“妈喊你来时,说了些什么?” 高淑芳回想了下,才说道:“也没什么,就是骂了你几句,说你正经的临时工不去做,就知道满大山的乱跑,哦,妈还让我问你,你上回一共弄到多少蜂蜜?说她有个远房亲戚一直想要蜂蜜,会按市价来买。你要是有多的,就让她帮你卖了。” 高明程听了后,心里的那点古怪反倒没了,因为他大概知道他妹的来意了。 他妹是替他妈来打探他的情况的! 也是,这几天他虽然没住在家里,但一次往家里送了一碗蜂蜜,一次往家里送了半斤肉,然后当天晚上又送去二斤黄麂肉和下水。 这样的事情多发生几次,自然会让他爸妈生疑,以为他这两天弄到很多的好东西了。 这种猜测,令高明程有些烦躁。 前世那会儿,他开始挣钱后,他妈就明里暗里的说家里不容易,家里缺这缺那,日子不好过等等。 每次他听了这种话,总是慷慨解囊。 但是呢,现在的他是知道家里的情况的,他家其实有钱,只不过儿女多,负担也的确重而已。 但绝没有到他妈说的那般地步。 在他和他妹说话时,高壮跑去厨房添了一把柴火,并且掀开盖子,查看了一下里面的肉炖的怎么样了。 肉还没有炖的很烂,但肉香味已经很浓郁了。 这大铁锅里有好肉三斤,还有一个黄麂头以及黄麂肚子,再加上大半锅的水,竟是满满当当的感觉。 “好香!”高壮闭眼深吸一口气,满脸的陶醉之色。 香味飘到院子里,高淑芳也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望向厨房方向的眼中满是渴望之色。 这肉香太霸道了! 今天她也算是吃了肉,但是呢,肉本来就不多,家里人还不少,所以落到她嘴里的肉,也没几口。 现在闻到这么浓郁的肉香,顿时就馋的想流口水了。 她一时间有些坐立不安,如果是别人家的肉,那她会早早离去,省的出丑。 但她现在却没有走,因为她知道锅里炖的肉不是别人的,而是她二哥的。 高明程看出她的馋意,也没有小气的意思,既然来都来了,总要让人吃一碗肉,喝一碗汤再走。 “高壮,肉好了没?”高明程问道。 高壮立刻说道:“肉和肚子好的差不多了,就黄麂头还差点火候。” 家里没有那种大的砍骨刀,所以黄麂头是整个放进锅里炖的,必须炖烂了,才好把里面的肉撕下来吃。 听说肉已经好了,高明程就进厨房打了一碗肉汤出来,铁锅里的肉汤是原汁原味的,所以他又在碗里放了点盐调味,然后将之递给高淑芳:“吃吧!” 高淑芳这会儿哪里还记得她妈的交代,魂儿都被香喷喷的肉给勾走了,她小心翼翼的接过碗,近距离的闻着肉香味,满脸的享受。 第三十七章:谁不爱吃肉呢 在高淑芳吃肉时,高明程又拿出一个海碗,将炖好的肉和黄麂肚子舀了一碗出来,这一碗,他是要拿去送给许多美的。 未来的小媳妇太瘦了,还有些营养不良,必须要多补一补。 “高壮,你看着火,我出去一趟。”高明程叮嘱了声,路过高淑芳的身边时,又对她说道:“你吃完了肉,就回家去吧,妈问起你,你就说我没弄到多少蜂蜜,就够自己吃的。” 高明程没打算让他妈沾手卖蜂蜜的事情,他会孝敬他爸妈,但不代表要把所有的东西都给到他爸妈的手上去。 “哦。”高淑芳忙着吃肉,根本没在意她二哥在说些什么。 她心底还是高兴的,她妈让她来这一趟,至少弄到一碗肉吃。 高明程也没太将家里的事情放在心上,反正他行事有章程,不会受他人的影响去改变初衷。 他端着一大碗的肉汤,快步朝着许多美家走去。 当他走到时,那肉汤还是滚烫的。 如之前那般一样,他先将碗藏在树林中,然后才去找许多美。 这一次,许多美的二姐和哥哥也在,她哥哥躺在旧竹床上,扇着蒲扇,两姐妹倒是都在搓麻绳。 这麻线,是她们自己从山里弄到的,剥皮、沤烂、清洗、晾晒,最后就成了麻线了。 麻线可以用来纺织成麻布,但是呢,他们村没有这个技艺,所以大多数人只是将麻线搓成麻绳,然后供自家用。 虽然人都在,但高明程也没打算躲躲藏藏,直接大大方方的走了进去,朗声打着招呼:“许多美,我找你有事,你出来下。” 许多美一听到高明程的声音,脸颊就先绯红一片,她羞怯的低垂着头,过了一会儿,才抬头看向她二姐,说了句:“二姐,我出去下。” 许多玉也不好阻止,嗯了声,就继续搓麻绳。 许多美刚走到门口,就被高明程一把拉住手,朝着屋子旁边的树林走去。 随着靠近树林,许多美的心脏扑通扑通地乱跳,紧张的握紧了手,浅浅的指甲印都留在掌心上了。 两人靠的极近,高明程的体温又高,走在他的身边,许多美就感受到一股灼热感,这种感觉令她既羞赧,又隐隐有些期待。 高明程来找自己做什么?难道……? 各种猜测都在她的心中蔓生着,脑海中全是胡思乱想。 这时,高明程停了下来,许多美也跟着一起停下,她想抬头去看高明程,又有些害羞。 正想说些什么时,一碗冒着香味的肉汤直接出现在她的眼前。 有之前送鸡腿的经历,许多美立即明白过来了。 她的眼中迸射出激动的光芒,手已经快大脑一步将碗筷接了过来。 “怎么有这么多肉!”许多美惊叹了。 昨天的那一个鸡腿,就已经让她无比的满足了,可现在居然有这么满满的一大碗肉汤! 并且也不知道是什么肉,没有多少腥臊,只有一股子肉香味。 “我下午打到一头黄麂,挺大的,有五十来斤。伱吃吧,趁热吃味道更好。”高明程背靠在一棵树上,神情闲适的望着她。 把小媳妇养的白白胖胖的,就是他的第一個小目标。 因此,投喂,那必须是少不了的。 许多美心中喜悦,高明程得了好东西,也没有忘记自己,这满满的一碗肉,起码有个一斤了! 一个人单独吃一斤肉!这在许多美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于是她说道:“太多了,我吃不完,你也一起吃吧。” 其实互相喂食,也是很有情趣的,但是呢,看小媳妇吃的饱饱的,心理上也有一种满足感。 高明程摇头,拒绝了许多美的提议。 “不用,我吃了很多了,这些你全部吃完,不准浪费。” 许多美嗔怪的瞪了高明程一眼,这年头的人,哪里会浪费食物,尤其是肉食! 既然高明程不肯吃,那么许多美也就不客气了,她坐在一块石头上,开始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这黄麂肉都是连肉带骨头的,但是呢,肉熟了,骨头却还没有完全炖烂,所以有些骨头许多美根本嚼不碎,这让她只能吐掉,因此还怪舍不得的。 高明程看着她秀气的眉头微蹙,满脸的可惜之色,只觉得小媳妇真是太可爱了。 这个时间点了,许多美肯定是吃过晚饭的,但是家里的饭菜没有油水,容易饿的很,所以哪怕有满满一大碗的肉汤,许多美也全部都吃完了。 喝完最后一口肉汤,许多美满足的叹息一声。 她活了十七年,这还是头一次吃肉吃的这么痛快! 她这经历要是说出去,只怕身边的朋友都不会信的。 时间不早了,再加上许多美家还有两个人在,因此高明程也没有多做什么,接过空的碗筷后,就对许多美说道:“我走了,你早些歇息,大晚上的,别太费眼,小心以后眼睛会看不清楚。” “知道了。”许多美乖巧的站在那儿,露出甜美的微笑,脸颊的一边,有一个浅浅的酒窝。 酒窝通常是一对的,但是许多美的酒窝只有一个明显,另外一个几乎看不见。有酒窝的女孩子,在笑的时候,会显得更加的清纯可爱。 高明程只觉得手痒痒的,忍不住轻轻地捏了下许多美的脸颊,手感滑腻,竟然挺不错的。 可惜,这会儿还没有把人娶进家门,否则他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了。 忍住心中的叹息,高明程直接大步的离开了。 许多美也随着一起出了树林,站在宽敞的坡上,望着高明程逐渐远去的身影。 她的眼底,柔情万千。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也迫切的希望能够早点嫁给高明程。 她没有父母,结婚的话会很方便,顶多送她二姐一份礼就行。 自从父母死了后,她就没有家了,只有等她结婚嫁人后,才会再次拥有自己的家。 “高明程,你快点来娶我!” 许多美小声说着,刚说完,就羞的脸都红透了。 “好!”仿佛间,她似乎真的听到高明程的回应了,她先是一惊,随即左右张望,却并没有看到高明程的人。 难道,是她产生幻觉了? 想到自己恨嫁的模样,许多美更羞怯了。 第三十八章:去县城卖蜂蜜(求追读) 又是一晚打坐入定,天才蒙蒙亮,高明程就起来了。 细奶奶和高壮还在睡觉,他动作极轻的拿上事前准备好的竹篮,往外面而去。 竹篮中放着七瓶蜂蜜,昨天他在军岭老集上,只卖掉一瓶,因为赶集的人都是周围附近的村民,没有那么强的购买力。 他提着竹篮,往军岭的方向走去,只有军岭那儿,才有一条通往县城的国道,如果想进县城,就得顺着国道走,或者在路边等班车。 每天都有班车在相邻的两个县城来回的开动,军岭这个路段,恰好处于两个县城的中间,这样一来,他们想去自己所在的县城买卖东西也行,想去隔壁县城买卖东西也行。 高明程如今的速度那是今非昔比,这個时间点,路上根本没有人,他也不必刻意放慢速度,快步穿行在乡间小路上,很快就来到军岭了。 昨天是军岭的集,一大清早,这里就会十分热闹,但是呢,今天不是集,因此这会儿仍旧静悄悄的,周围的居民也都还没有起来。 高明程在国道路边停了一会,他左右张望了下,因为没有手表,他无法精准的预测时间,但是以他的经验来看,现在大概五点半左右,而第一辆班车是七点从县城出发,到军岭这儿时,大约八点左右。 高明程摸了下裤兜里的钱,觉得这钱大概率是用不掉了。 算了,他还是跑到县城去吧! 他们这儿距离县城,大约四十里,但想要到县城中心去,还得再走个十里左右,他的计划是先到县城的农贸市场,把蜂蜜卖掉,然后再去公安局找高国兵。 四周无人,高明程也不必顾忌,拎着竹篮跑的飞快,他速度虽快,但是竹篮却提的很稳,里面的瓶瓶罐罐并没有相互碰撞在一起。 国道是水泥路,但也有些坑坑洼洼,不如后世的柏油路好走。 高明程一路尽情的狂奔着,感受着清晨微凉的风吹佛在他的脸上,将他有些偏长的头发吹向脑后。 他的速度丝毫不比班车慢,但跑了十多分钟后,路上就断断续续的开始有行人了。 这些行人都是从自家村子走到国道上,然后再顺着国道进县城赶集的。 他们一个个都挑着担子,里面装着满满的蔬菜,这些拿到县城去卖的菜,每一棵都是精挑细选,看上去漂亮极了。 除了蔬菜,也有人挑着一担子的鱼货,高明程望了一眼,看到里面大多是成人巴掌大的鲫鱼,鲫鱼还是活的,在浅水中苟延残喘着。 除了鲫鱼,还有三条两斤左右的草鱼,以及一水桶的泥鳅黄鳝。 既然路上开始有人了,那么高明程也不好跑的太快,他放慢了速度,但依旧跑的比普通人快那么一点点。 大约半个小时后,高明程就到了县城。 这是他重生后,第一次来到县城,看到这个略显破败的城市,心中颇为感慨。 前世那会儿,他们县城从县改区了,并且到处都是高楼大厦,瞧着也很气派的,这里面啊,还有他的一份功劳,有好几个小区,都是他开的房地产公司建筑出来的。 这辈子,高明程不打算跑东跑西的折腾了,就打算好好的过日子,等到房地产开始兴起时,再来分一杯羹。 他来到农贸市场时,里面人头攒动,已经是十分热闹了。 但好在时间还早,还有一些空位,他寻了个空位将竹篮放下,开始吆喝起来。 整个农贸市场,吆喝声那是此起彼伏,伴随着讨价还价声,众多的声音汇聚在一起,最后成了嘈杂声。 随着高明程的吆喝,很快就吸引了几个人围聚了过来。 有人询问价钱,高明程一律说七块钱一斤。 蜂蜜的价钱一向颇高,在用各种票的时代里,蜂蜜是不用票的,因此很紧俏。 “是山里的野蜂蜜吗?”有人不放心的问着。 “不是山里的野蜂蜜,还能是什么?我也变不出假的啊!这样吧,我带了碗来,你们可以尝一点。”高明程打开一个罐头,在碗里倒了一点,他这一次带了一个碗来,并且还带了一些削的较为齐整的竹枝,竹枝只有中指长短,像是大号的牙签,用来充当勺子了。 如果带勺子,那么勺子能够舀不少的蜂蜜,用竹枝的话,只能沾黏上一些蜂蜜,不多,但尝个味道也足够了。 他将竹枝递给有意向买蜂蜜的人。 那人虽然觉得有些惊奇,但也不需询问,就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 那人将竹枝的一端放进蜂蜜中,并且转了一个圈,尽可能的多沾黏上一些来,当竹枝离开时,沾在上面的粘稠蜂蜜自然的垂落回碗中,他快速的将嘴凑了过去,含住了满口的香甜。 同样是甜味,但蜂蜜的甜和白砂糖的甜,还是不一样的,白砂糖只是纯粹的甜而已,但蜂蜜除了甜,还有花香。 山里有百花,这野蜂蜜也被称之为百花蜜。 “我也尝尝。”第一个人尝试了,其余的人也纷纷想过来尝一尝。 这蜂蜜呈琥珀色,在清晨的阳光下,格外的诱人。 还未亲自品尝,就已经能够闻到蜂蜜独有的香甜味道了。 不用多说,这必然是上好的野蜂蜜! 高明程也大方,他带了很多竹枝来,一人发一根,只是不准尝过的人再尝而已。 你尝了不买,可以,但不能一直尝。 这不是因为高明程小气,而是反复的尝,会把碗里的蜂蜜弄脏了,这会儿大多数人是不讲究这点,但高明程讲究,也不希望因为这个损失顾客。 要知道,能够买得起蜂蜜的人,都是手里不缺钱,日子过的好的人,而这种人,会比一般人讲究干净。 高明程的做派,引来一些人的赞赏,于是有人开口说道:“我买一瓶蜂蜜,你这一瓶蜂蜜有多重?我是说除掉瓶子的重量。” 今天高明程是带了秤来的,细奶奶家也有秤,家里蔬菜种得多时,细奶奶也会挑到军岭的集上去卖。 “这瓶子有七两,除去瓶子的话,一瓶蜂蜜大概一斤半左右,我给你称称看。” 有顾客了!高明程心中一喜,拿出了秤来。 第三十九章:被人盯上 第一瓶蜂蜜卖出去后,第二瓶很快也卖出去了。 县城就是县城,有钱人多! 今天高明程的生意做的很顺利,七瓶蜂蜜,不过半个小时,就全部都卖出去了。 捏着手里的钱,高明程心情极好,他拎着空篮子,准备走了。 只是在转身时,眼角余光看到有一个人一直在盯着他。 那人穿着衬衫和喇叭裤,看上去很潮流的样子,只是眼神不正,有些流里流气。 只一眼,高明程就看出这人是混混了。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少和这种人打交道——准确的说,是打架! 高明程收回目光,装作并没有发现的样子,拎着篮子出了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的周边,有一些巷子,有些巷子较为清净无人,高明程步伐轻快的朝着一处无人的巷子走去。 他这人做事干脆利落,不喜欢被人盯着,能解决的事情,还是要尽快解决掉才比较好! 随着他走进巷子里,很快,就有一伙人也尾随了过来。 这伙人都是年轻人,其中就有之前一直盯着高明程的那个穿喇叭裤的青年。 一分钟后。 拳头砸肉的声音,伴随着求饶声在巷子里响起。 最后,是肉体倒在地上发出的闷响。 又一分钟后,高明程从巷子里走了出来,他步伐轻快,神情轻松,好似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他看似没有什么变化,但其实还是有的,他裤兜里的钱变多了! 他带来的蜂蜜,大概一共十一斤多点,都卖掉后,一共得了七十多块钱,加上之前卖的那些东西,他一共有一百出头的钱,这钱他都带在身上,就是想趁机从县城里买点需要的东西。 许是他卖蜂蜜时,被这伙混混给盯上了,想趁他不备,抢走他的钱。 这种事情,其实没少发生。 这会儿还有一种不太好的风气,有些街溜子经常买东西不给钱,你问他要钱,他不但不给,还要凶你,七八個年轻的街溜子往你面前一站,那气势就挺骇人的。 除了像高明程这种擅长打架又不怕事的,很多淳朴本分的村民在卖东西时,都会认了这个亏,不敢再要钱了。 “艹!这些混蛋,竟然比我有钱!”高明程看着手里的三百多块钱,心里有些不爽,当然了,现在这些钱是他的了! 反正这钱来路不正,这些人又有坏心思,抢走他们的钱,只是给他们一点教训而已,反正高明程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这钱来的太容易了,高明程都有些想再尝试一番钓鱼执法了,当然了,这只是想想而已,今天他还有正事要做。 得了钱后,高明程先是寻了一处早餐摊吃饭。 一大早起来忙活,到现在还没有吃东西的呢,他先要了一大碗的米粉,他们这儿的米粉还是挺出名的,吃完了米粉,还是没太饱,于是又要了一大碗的水饺。 水饺是猪肉韭菜馅的,吃起来有股特别的香味。 除了水饺,他又要了两个肉包子,这饭量,倒是让周围的食客纷纷侧目,至于早餐摊的老板,那自然是笑眯眯的。 客人吃的越多,他生意就越好! 吃饱喝足后,高明程也没有急着去警察局,而是左右张望了下,去了一个剃头的摊子。 “师傅,剃头!” “好咧,你坐在这。”剃头的师傅是个老者,脸上带笑,褶子挺多的。 他指引着高明程坐下,又问他要剃什么发型。 这会儿发型的选择也少,高明程直接让剃个平头。 都说平头考验颜值,但高明程剃发后,依旧有种硬朗的帅气,以他的五官和身材,若是留后世小鲜肉的发型,反而处处不和谐,略显油腻。 就这平头,才清爽大气。 他生得浓眉大眼,五官端正,身高有一米八二,体格健壮,在这个年代的审美中,算的上是个大帅哥的。 看着镜中的自己,高明程露出满意的笑容。 剃发后,果然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好了不少。 紧接着,他又去商场买了一块庐山牌的手表,花了六十块。 由于地域的缘故,他们这儿的人流行戴庐山牌的手表,年轻人结婚,置办结婚用品时,大多是买庐山牌的手表和长征牌的自行车。 自行车要一百六十七块钱,搁在以前,高明程买不起,但现在却买得起了,只是他在犹豫了下后,还是选择不买。 自行车的速度,能有他跑的快? 再说了,这才几天,他就带一个自行车回去,是不怕他爸妈惦记吗? 他住在家里时,有给家里做事的,但是他妈说他住家里,吃家里,做事是应当的,所以他裤兜里经常没有一毛钱。 这才离开家没几天呢,就能买一辆自行车了! 这也太打眼! 自行车虽然不能买,但是一些生活用品还是要买的。 他在商场转悠了下,买了一块白色的碎花布,一大块绿色的布,还有一大块白纱布。 除了布匹,高明程又买了一些别的小玩意,零零碎碎加起来,把竹篮塞的满满当当的。 走出商场时,一抹阳光洒落在他的身上,将他的身体镀了一层光韵,高明程心情极好的抬起手腕,露出手腕上崭新的手表。 看了一眼时间,这会儿也才八点四十,公安局的人正好已经上班了。 于是他辨认了一下方向,抬脚朝着公安局走去。 大约五分钟后,他就站在公安局的门口了。 这会儿公安局的建筑显得有些陈旧,但是挂上特有的牌子后,整个建筑就多了一份肃杀的味道了。 他在这抬头打量,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颇为熟悉的声音。 “就是他!他打了我,还抢了我的钱!” 高明程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循声望去,恰好看到那个喇叭裤青年,此时的他已经没有那股子流里流气的气质了,因为鼻青脸肿外加一条腿微微跛着的他,看上去着实可怜。 在喇叭裤青年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穿制服的人,看着两人的站姿和神态,应该是相熟,甚至是有一定关系的。 高明程挑眉,没想到会这么巧,不过,不管那喇叭裤青年有什么关系,他打了就是打了。 如果不服,他可以天天找机会打喇叭裤青年一顿! 第四十章:准备去抓盗墓贼 高明程心中并不怕,却也没有傻到在这种地方承认自己打人抢钱了,于是他露出一个疑惑的眼神,满脸无辜的说道:“我没打人啊!你们是谁?别污蔑我啊!我是高国兵的侄子,我来看我叔的!” 他把高国兵这面虎旗扯了出来,果然镇住了那个穿制服的人。 那人虽然穿着制服,却最多不过三十岁,有很大的概率就是高国兵手底下的兵,就算不是,也多少要卖高国兵一个面子的。 至于那喇叭裤青年到底是什么为人,想必他自己也清楚。 有些时候,如果被黑吃黑了,那也只能认了! 是不能够放到台面上来说的。 “原来是高股长的侄子啊!高股长刚好在办公室,我带你进去。”那人立刻改变了问责的态度,满脸笑容的朝高明程走去。 当然了,临走前,还给了喇叭裤青年一個狠厉的眼神,示意他闭嘴。 喇叭裤青年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这亏算是白吃了。 他心中委屈,不肯就此离去,却恰好对上高明程看他的眼神。 那眼神带着一些玩味和威胁,竟吓得他浑身一颤,脑海中也快速地闪过高明程出手揍他的画面。 整个过程耗时极短,而他和他的朋友们,却都被打倒在地,高明程全程没有说一句话,打完了人后,就开始搜身,把他们身上的钱都拿走了。 那穿制服的,正是他的一个表哥,所以他受了委屈后,想来找表哥替他出口气。 但是呢…… 喇叭裤青年倒吸了一口冷气,再也不敢呆在这里了,他仓促逃离,由于一条腿被踢过,伤到了筋骨,因此跑起来时一拐一瘸的。 高明程没把那喇叭裤青年放在心上,跟着穿制服的人进了办公室。 高国兵是股长,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室,敲门进去后,就看到他正在低头看着一份报纸。 “叔,我是明程,我来看你了。”高明程一进去,就洋溢着笑脸,朗声打起了招呼。 高国兵放下报纸,抬眼看着高明程。 高国兵也是高家村的人,并且和高明程一样,都属于大房的人,高明程又和他的两个儿子关系极好,因此他对高明程也是很熟悉的。 虽然心中有些奇怪高明程为什么会来这里找自己,但他还是站了起来,态度和蔼的说道:“是明程啊,你怎么来县城了?今天要读书,高岳还在学校呢。” “小宋,你帮我倒杯茶来吧。”高国兵看着带高明程来的人,很自然的吩咐了一句。 “哎,好的。”那个叫小宋的人立即跑出去倒茶了,心中确定了高明程的确是高国兵的侄子,那么他就不能替他表弟出头了。 他表弟是什么人,其实他心里也清楚,只不过他妈经常说他姨妈不容易,让他多少帮着点表弟,别让人欺负了去。 很快,小宋就送了一杯茶进来。 高明程接过茶,道了一声谢。 喝茶时,高明程和高国兵寒暄了几句,那些寒暄的话出自他的口里,这让高国兵颇为感慨。 明程这孩子,长大了啊! 叔侄两个说了一会儿话,高明程也喝完半杯茶水了。 这时他才说明真正的来意。 “叔,昨天我在牛尾岭那边乱逛,想打点猎物来吃,却正好看到有人在牛尾岭的深处寻找古墓,我看那三人都是生面孔,并且带着刨坑的铲子,就没敢靠近,只躲在旁边偷听了几句,听他们说牛尾岭有古墓,他们就是奔着盗墓来的。” 随着高明程的话,高国兵的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 盗墓贼最是可恶,掘人坟墓不说,还毁了很多珍贵的文物。 高国兵和县文物管理所的所长恰好是好朋友,前段日子,隔壁县有人发现一处古墓被盗了,只不过发现时,那古墓中只有尸骨的残骸,以及一些碎掉的陶瓷了。 当时那文物管理所的所长就找他喝酒,痛骂了盗墓贼一顿,又说如果他们县城能够有古墓被发现就好了,那他必然有一份功劳。 想到这里,高国兵态度严肃的问道:“你说的都是真的?” 高明程也正色说道:“当然是真的,这种事情,我也不敢拿来骗叔啊,我在山里跟了他们很久,到下午时,看他们的样子,应该就已经找到古墓的地址了,只不过天黑了不好挖掘,就还没有动手。不过他们没有下山,就在山里过夜的,现在这会儿,没准他们已经把古墓挖出来了。” 高国兵坐不住了,他立刻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把手枪来。 高国兵是当过民兵的,枪法很准。 在后世,很多民警可能一辈子都没有开过枪,但在这会儿,抓人时开枪也是常有的事情。 高国兵侦办过很多大案要案,深知时间的重要性,当即不再多说什么,带着高明程就来到外面的大厅。 大厅中,有不少人在工作。 “小宋、小张,伱们两个跟我来,有案子要办!” 随着高国兵一声命令,被点名的两人立即拿枪拿车钥匙,快步跑到外面的院子里。 院子里,停着一辆警车。 那是一辆有些旧的吉普车,一行人迅速的上了车,高国兵说道:“去军岭那边的高家村!” 开车的恰好是小宋,小宋自然知道高家村在哪里,因为高国兵就是出自高家村的人。 听到这话,他一边熟练的开车,一边通过后视镜隐晦的看了高明程一眼。 这到底是有案子要办,还是要借案子之名送侄子回家呢? 当然,这个猜测,小宋只敢藏在心底,不敢表露出半分来。 车子开的飞快,但是车子在出了县城后,路况就有些不太好了,路面坑坑洼洼,坐在车子里,人的颠簸感很明显。 高明程叹息一声,心想,国家的基础建设没做好时,就算有车开,也不爽啊! 当然,这只是高明程不爽,其余的人倒是习惯了,这种程度的颠簸,完全不会给他们造成不适。 车子顺着国道,很快就开到了军岭。 到了军岭时,要从国道拐下去,顺着一条泥巴路,继续往村子里开去。 这泥巴路不宽,恰好能够容纳一辆车通过而已,路边满是茂盛的灌木杂草,路面比之国道,要更加的坑坑洼洼,因此车子的颠簸感更加严重了。 天气炎热,车窗是开着的,所以时不时路边的树枝、竹枝都会从车窗外边伸进来,这让坐在车窗边上的高明程颇为苦恼。 第四十一章:是个宋墓(求推荐票、月票) 车子只停在高家村的村口,因为村里全部都是小路,车子没办法通过了。 于是一行人下了车,在高明程的带领下,朝着牛尾岭走去。 村里来了一辆警车,这引来许多在地里劳作的村民的注意,大家纷纷朝警车这边看过来,在看清是高国兵和高明程时,立即有人凑了上去搭话。 高国兵在村里很有威望,平日里偶尔回来时,对村里人也很和蔼,但是呢,现在他一心想着办案,没有那个时间和心思和人寒暄。 “大伯,我不是回家来玩,是来办案的。”高国兵对其中的一位老人说道。 那老人一听,立即出面替高国兵驱赶围聚过来的村民,不让他们影响到高国兵办案。 于是,高国兵一行人顺利的从人群中走开了。 然而他们刚走,关于高国兵带人来村里办案的消息,就开始在整个村子里传的沸沸扬扬。 有人说,高明程是跟着高国兵一块儿来的,这案子,没准和高明程有关。 于是,有人就想到高仁的身上。 前几天,高仁的父母上高明程家找麻烦,说高明程把高仁打得断子绝孙了,本来那高仁他爸高虎囔囔着要让高远见赔钱,但最终却是吃了个哑巴亏走了。 起初大家不知道高远见对高虎说了些什么,但总有一些脑子机灵的,猜测到可能和高仁打死他老婆的事情有关。 难道,高明程不但打坏了高仁的命根子,还找警察来抓高仁了? 这也太心思歹毒了吧!好歹是一個村的人啊! 这个猜测一出,吓得和高仁家有关系的人立马跑过去通风报信,让高仁进山里躲一阵子,千万别出来。 高仁家一听,也吓得不行,推搡着高仁赶紧进山躲着。 高仁本来颓废的躺在床上,现在也一个鲤鱼打挺,慌慌张张的往后山跑去。 这个小插曲,高明程压根就不知道。 他带人往牛尾岭走去,路上恰好遇到高壮,于是把手里的竹篮让高壮拿走,又让高壮回家炖肉,要多炖一些,今天中午吃饭的人会多点。 高壮也机灵,应了声,提着满满一篮子的东西,往自家而去。 连山里的热闹,他都没有过去凑。 九月的天气依旧炎热,大家一路走去,身上流淌着汗水,但一进入深山之中,阴凉的山风吹佛在身上,令身上的暑气消散。 高明程在前面带路,走的飞快,高国兵和小宋、小张三人跟在后面,这三人的身体素质也很好,因此也能够跟上高明程,当然了,高明程肯定没有用尽全力的赶路。 四人没有说话,沉默的赶路,只有脚踩踏在枯叶上发出的声响。 走了大约一个小时左右,高明程远远地就看到那棵巨大的樟树了。 于是他停下,几秒之后,高国兵三人也走到他的身边了,于是他指着那樟树,轻声说道:“昨天我听那盗墓贼说,古墓就在这棵樟树的下面,我们很快就到了,你们做好逮捕盗墓贼的准备吧。对方一共三人,听语气,像是父子三人。” 一听这话,高国兵的神经都绷紧了,他迅速的看了小宋和小张一眼。 这两人本来走的气喘吁吁的,听了这话后,也一下子提起了精神,手下意识摸着枪柄。 高国兵没有多说什么,只给了两人一个眼神,两人明白,纷纷点了点头。 于是四人继续往前走,只是这一次,他们的身形更加的灵动,步伐也更加的轻盈了。 快步走,只需要三五分钟的距离,可这一放慢,足足走了八分钟左右,一行人才从一处山坡探头看去。 四人身形半蹲,茂盛的灌木丛遮住了他们的身影。 透过灌木树枝,高明程看到那父子三人正在挖沙,心中直呼好家伙! 他这时间也赶得太准时了,但凡晚半个小时,这群盗墓贼就要开棺拿东西了! 高国兵几人看到盗墓贼虽然已经开始盗墓,却还没有开棺时,心中也是松了一口气。 倘若已经开棺,损坏了文物,那么他们抓到盗墓贼纵然是有功劳的,却也有些不美。 现在他们赶了个正巧,抓了个现行,然后古墓却还没有开棺动过,等把人扭送回公安局后,再通知县文化馆的人以及上级部门,到时候大家一起再来开棺,这份功劳,那就齐全了! 高国兵依旧没有说话,只给了小宋和小张两人一个眼神,又简单的打了个手势。 三人配合默契,无需言语,就明白彼此的意思,于是三人分开,小宋和小张一左一右包围而去。 高国兵暂时没动,他看着高明程,轻声说道:“你呆在这里别动。” 高明程知道他是想保护自己,但他自己知道自己的本事,上辈子又和那父子三人打过交道,知道他们的身手如何。 虽如此,但高明程也没有急着证明自己的能力,轻轻地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他的确不会贸然冲过去,但会提前拦截在这父子三人逃跑的路上。 高国兵走后,高明程环视了一下附近的环境,也选了一个方向走过去。 高国兵三人呈包围状态,朝着盗墓的父子三人靠近。 那父子三人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还在埋头挖沙,这处古墓是宋墓,南方宋墓注重防腐、防潮。他们这儿的宋墓,在墓圹、墓室和棺椁之间的空隙,会用泥沙作为防腐材料,进行填充。 上辈子高明程跟着这父子三人,挖了这附近大大小小好几个宋墓,皆是用泥沙填充的,只有把填充的泥沙都挖干净后,才能够打开棺椁,取出棺材,然后得到陪葬品。 这个墓是附近几个古墓中规模最大的,也是陪葬品最多的。 要知道,宋朝讲究薄葬,其实很多墓里面没啥值钱的陪葬品,对于盗墓贼来说,并不喜欢宋墓。 但遇上了,谁又会放弃呢? 万一碰上陪葬品稍微丰盛一点的,也算是大赚了。 “行了,挖的差不多了,歇息一会,然后再打开棺椁,看来这墓是宋墓,还是宋朝中后期的。这宋人视死如生,墓室与生前所住的房屋一定有相同的雕刻与物品,看这情况,里面的陪葬品应该还行。”父子三人中的老者说道,眼中闪过一丝满意的笑意。 两个儿子听了,亦是笑容满面。 第四十二章:抓到人了 “警察!不准动!举起手来!”寂静的山林中,高国兵充满正义的喊声乍然响起,惊得那父子三人浑身一个颤抖。 他们进山寻墓时,早就探查过周围的环境,这里处于深山中,山脚下的村民们一般不会进到这么深的山里来。 再说了,高家村一大半的青壮男人,都去了铁路上做事,因此他们行事,也是浑然不怕。 他们有想过会被村民发现,却万万没想过会有警察来抓人! 那父子三人脑袋都懵了一下,还是那老者反应的快,他丢下手中的铲子,就往一处方向跑去,嘴里还不忘大喊一句:“快跑!” 两个儿子也反应过来,顾不得探究那警察是真是假,先跑了再说。 三人也行事默契,并非朝一个方向跑去,而是朝三個不同的方向跑走的,这时,小宋和小张也现身,一面喊着站住,一面追了上去。 他们个个都拿着手枪,但没有马上开枪。 抓捕罪犯是有流程的,能不开枪,就不开枪。 盗墓贼罪不至死,要是开枪打死了,也不好,即使没有打死,也要送到医院去治疗,这产生的医疗费也是个麻烦事。 但警察手里有枪,这对于罪犯来说,就是一个很大的威慑。 高国兵出声时,就已经离那三人较近了,就算他不出声,也容易被发现,不如先声制人,趁人愣住,立刻实施抓捕,但谁知这三人竟然反应如此快,看来是老油条了! 但他也不是吃素的,一面用开枪威胁,一面追了上去,他身体素质好,虽然已经快五十岁了,但依旧身手矫健。 只见他穿梭在树林中,却如履平地般,一个纵身跃起,就扑倒了一个年轻人。 那年轻人正是老者的大儿子,被高国兵扑倒后,凶性大发,奋力挣扎,他腰部使劲,一股蛮力令高国兵有些身形不稳。 他心中大喜,正要趁机甩掉高国兵,谁知一个冷硬的东西抵在了他的脑门上,他的眼角余光看到一把54式手枪抵在自己的脑门上。 “不准动!再动开枪了!”高国兵威胁道,手中的手枪用力的抵在年轻人的脑门上,以示他所说不假。 年轻人果然不再挣扎了。 因为他知道,这人是真的警察,而非黑吃黑了! 确认了高国兵的身份后,他顿时怂了。 就在高国兵以为已经把他制服了时,他突然大声喊道:“快跑,是真的警察!” 高国兵听了这话,忍不住用枪托砸了一下这年轻人的脑门,砸的他脑浆晃荡了下,眼冒星星。 而远处,他爸和他弟听到了这句话后,亦是胆寒,跑的更快了。 小宋是县城里的人,虽然他枪法好,身体素质也行,但是在山里这种地方,总是不如真正的山里人。 进山时,就耗时一个小时,体力被消耗了不少,现在追捕罪犯,罪犯又跑得飞快,这让他追的气喘吁吁,却一直没有追到。 他手中拿着一把枪,但却不是54式手枪,而是盒子炮。 盒子炮是一种俗称,标准称呼是驳壳枪,但是呢,在三四十年代,在各路军队中,就大量使用盒子炮了,而现在已经1986年了! 这枪早就落后了!有时候根本不靠谱! 他不敢贸然开枪,即使开枪了,在这种状态下,也不能保证能够打中目标。 小宋这边双方拉开了一定的距离,小张那边的情况倒是要好一些,小张也是出身于山村,对山里的情况比较适应,跑起来亦是飞快,并且他更果断,他已经连开两枪了。 虽然因为盒子炮不靠谱的缘故,这两枪并没有打中目标,但是枪声带来的威慑力,还是显露了出来。 那逃跑的罪犯,越发慌不择路了。 “小宋,开枪!”高国兵已经制服了一个人,但是看着小宋和那老者拉开了很长的距离,不由得大声命令了起来。 这盗墓贼乃是父子三人,既如此,那么这个父亲,肯定就是主犯。 就算跑了从犯,都不能跑了主犯! 小宋感受到压力,下意识开枪了,然而落后老旧的盒子炮果然没有让他失望——没打中。 此时高明程正躲在一株大树的后面,那枚打歪的子弹,恰好打在他身前的树干上,发出一声闷响。 高明程不由得无语了下,这准头……也太差了吧! 他没怎么开过枪,但是他觉得,就算自己开枪,准头也会比这小宋要好的多。 眼看时机差不多了,那老者正要从他的身边跑过去,他瞄准了时机,猛地现身,一脚踢在那老者的腰背上。 这力道之大,直接将那老者踢飞了! 而这时,又有一枚子弹朝这边疾射而来。 高明程视力得到了提升,将子弹都看得一清二楚,于是身形快速一躲,恰恰躲开了那枚子弹。 子弹再次打空,而高明程生怕那小宋不知轻重,会继续开枪,连忙朗声说道:“别开枪,我抓到罪犯了!” 他话音刚落,就看到跌倒在地上的那老者挣扎着想逃跑了。 然而高明程踢的那一脚十分厉害,直接把他腰背处的一块骨头给踢碎了,他挣扎了好几次,身体竟是软绵绵的,无力站起来。 听到高明程的声音,高国兵心中一紧,下意识朝之前藏身的灌木丛看了眼,心中暗骂高明程不听话,竟然也跑去追盗墓贼了。 他担心小宋会开枪不准,打到了高明程,连忙高声说道:“小宋,别开枪!” 其实不必高国兵说这么一句话,那小宋早已经听到高明程的声音,并且看到高明程的人了。 在高明程的身边,那盗墓贼正躺在地上,满脸的痛苦之色。 小宋看到主犯已经躺在地上了,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这次出警一共三个人,如果自己把主犯给放走了,那么回去后,自己肯定得吃挂落! 小宋将盒子炮收了起来,屁颠屁颠的跑到高明程的身边,笑着夸道:“你小子行啊!” 高明程谦虚的笑着:“还行,我就这村里的人,对这山里熟悉。” 小宋感慨道:“在局里,和那些人比,我跑的可快了!但是在这山里真不行!” 他一面说着话,一面还气喘吁吁,浑身都是汗水,可见是真的累人的很。 第四十三章:邀请吃饭 等他喘匀了气,这才掏出手铐,将躺在地上小声哀嚎的老者给拷住了。 他轻轻踢了老者一脚,呵斥道:“起来,跟我走!” 然而那老者却根本动弹不了。 小宋以为有诈,下意识看了高明程一眼。 高明程满脸无辜的耸肩,提醒了句:“他骨头被我踢断了,一时半会动不了了。” 小宋的眼睛顿时瞪大,眼底满是不可置信。 五分钟后,一行人终于在古墓那儿聚集了,高国兵知道三个盗墓贼都被抓捕后,心情就放松了不少,正在古墓那儿左右打量着。 墓地已经被挖掘的差不多了,就差打开棺椁,取出里面的棺木了。 “小宋,你怎么还背他回来?”高国兵看到小宋气喘吁吁的背着那老者回来,心中诧异。 小宋将背上的老者放在地上,然后弯腰,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大口的喘气。 他体力本来就被消耗的差不多了,再背着这老者一路的回来,简直快要到极限了,他一面喘气,一面无奈的说道:“他骨头断了,动不了了。” 高国兵一听这话,立即朝那老者看去。 老者躺在地上,依旧在小声的哀嚎。 他腰背处有块骨头断了,身体一动,就牵扯到全身,因此剧痛难忍,连他这种老江湖,都忍不住哀嚎。 他的两个儿子见状,都忍不住关心的问道:“爸,你没事吧?伤到哪块骨头了?” 老者的双手被铐住了,有些不便的摸着一个地方,说道:“这块骨头断了,那后生下手太狠!” 他说完,恶狠狠地盯了高明程一眼。 高明程丝毫不惧,故意露出牙齿,笑的无辜又单纯。 高国兵也立即看向高明程,说道:“你踢的?” 他是知道高明程会打架的,并且身手还不错,当然了,这個还不错,是指在普通人之中还不错,如果遇到厉害的人,那高明程也只有挨打的份。 所以高明程一脚将这老者的腰背骨头踢断了,高国兵对此感到很意外。 高明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凑巧。凑巧。” 其实他也没想把这老者的骨头踢断的,然而……他没控制好力度! 自从他得了金箔纸,每晚都打坐入定后,就没怎么和人起过冲突,打过架,所以对于自己的力道,他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认知。 他暗暗想着,以后和人交手时,只使出三成力就足够了,若是没有击败对方,那么就再加重力度,省的再发生今天这种事情。 若是在别的地方,他把老者的骨头踢断就踢断了,但是这里是深山! 老者无法行动,还不得他们几个把老者背下山去? 想到这里,高明程心底有些不好意思了。 正要提出自己来背老者下山,高国兵已经对那老者的两个儿子说道:“你们两个,待会轮流背你们爸下山,你们要是敢跑,我手里的枪可不是摆设品!” 高国兵威胁了一句,首先把大儿子的手铐给解开了。 高明程眼睛一亮,心想还是高国兵办事老辣! 这大儿子也果然不敢跑,一来他们父子三个都落网了,二来他爸骨头断了没法动,三来高国兵手里的那把54式手枪,还是让他很忌惮的。 但凡是把盒子炮,他都敢赌一赌! 54式手枪嘛,就怕一赌命就没了。 接下来,一行人就下山去了。 古墓还没有被打开,但他们是不会现在打开的,而是要将之报告到上级,再通知文化局,等到下午,或者明天时再来这里处理。 好在最近秋高气爽,都是好天气,没有雨水的担忧。 他们上山时,花了一个多小时,下山时,直接花了两个小时,就是因为要背着一个人,所以走路太慢,拖慢了一行人的脚步。 等走到村子里时,烈阳高照,一看时间,都已经中午一点半了。 耗费大量体力后,所有人都饥肠辘辘。 高明程看向高国兵,提议道:“叔,时间不早了,伱们肯定也饿了,就在村里吃过饭,再回县城吧!” 高国兵一时有些犹豫,说道:“你家地方不大,人口又多,不太方便吧。” 都是一个村的人,高国兵对高明程家的情况显然很了解,因此不是很想上门。 高明程立即说道:“我最近暂住在细奶奶家,和他家搭伙吃饭,我昨天弄到一头黄麂,刚才已经让高壮把黄麂肉给炖上了。” “黄麂肉?你小子行啊,都能弄到黄麂了!”高国兵倒是有些意外,像他这样的人,顿顿是不差肉的,但是听到是高明程自己弄到的黄麂肉,那还是来了兴趣。 在高国兵的眼中,高明程也算是他的半个儿子,当年还住在村里时,高明程和他的两个儿子就玩的很好,经常同进同出,也经常在他家吃饭。 而高明程这人也很懂事,吃了他家的饭后,要么会送一些野果来,要么会送一些自己抓到的鱼,所以他老婆也是很喜欢高明程,经常留他在家吃饭。 高国兵看了小宋和小张一眼,两人俱是饥肠辘辘的样子,于是就说道:“那行,就吃了饭再回局里。” 小宋和小张二人一听,亦是露出笑容来。 这个时候,别说黄麂肉了,就是一碗粥,他们都能够吃的干干净净,不带嫌弃的! 一行人走在村里,很快就被村民给发现了,好热闹的村民立即朝他们围聚了起来,和高国兵相熟的人便开始找高国兵说话。 这些找上高国兵的,都是和他沾亲带故的长辈,他不好不理会,把能说的都说了下。 “吓!原来是来抓盗墓贼的?哎哟,我还以为你们是来抓高仁的呢!那高仁一早就躲到山里去了。”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婶子咋呼咋呼的说了句。 高国兵立即察觉到不对劲,眼中流露出一抹锐利的光芒。 那老婶子的丈夫连忙扯了扯她的手,叱骂了句:“瞎说什么呢?” 经过提醒,那老婶子也后知后觉的发觉自己说错话了,她眼珠子转了一圈,打着哈哈笑道:“那个,我家里还有事,就先走了哈。” 说完,人就慌忙溜走了。 第四十四章:人情世故(求追读) 高国兵心中生疑,但也没有留住那老婶子,而是问身边的高明程:“那高仁怎么了?” 高明程沉默了几秒,这时,他发现周围的村民们,都看向了自己,有些人眼中带着戏谑之色,像是在看热闹。 有些人眼中满是不赞同,显然是不希望高明程把高仁打死老婆的事情说破。 还有些人的眼中满是担心,这些人都是和高仁家较为亲密的人。 江湖,是人情世故。 但一个小村子,又何尝不是人情世故呢? 并且彼此之间的羁绊更深。 高家村的人,追根溯源的话,都是同一个祖宗,祖祖辈辈这么多年来,一直聚居在一起,彼此之间的牵连是斩不断的。 最终,高明程没有提高仁打死老婆的事情,只说到:“没怎么。叔,闻到肉香没?黄麂肉肯定早就炖好了,我们快点回去吃吧!” 高国兵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也不再继续问了。 那些村民的眼神,他也注意到了,知道这其中估计有什么不能说的事情。 至少,高明程不能当着众人的面对他说。 为什么呢? 这跟他的身份有关,所以有些话说出来,意味就变了。 很快,一行人就来到细奶奶家,细奶奶家虽然较为宽敞,但也容纳不了太多的人,高明程就出面将凑热闹的村民驱赶了。 “行了,没什么热闹可看了!你们都走吧!叔他们出来办事,这会儿还饿着,等吃过饭,马上就要回县城了。” 在他的驱赶下,那些凑热闹的人总算慢慢走了。 “叔,外头热,快进来坐!”高壮热情的拉着高国兵往家里走,高国兵一面走,一面打量着四周。 自从八年前他调到县城后,就很少回高家村了。 偶尔回来一次,还是挺怀念的。 进了堂屋,正中间的位置摆着一张大桌子,上面摆着四五个海碗,有两大碗的黄麂肉,一大碗的兔子肉,还有一大碗的丝瓜汤和一碟子辣椒炒茄子。 细奶奶也从厨房出来,笑着和高国兵打招呼。 高国兵立即喊了声:“婶子。” 又说打扰她了之类的寒暄话。 彼此寒暄几句后,细奶奶就让高国兵他们赶紧吃饭,别饿着了。 高国兵忙说:“婶子,高壮,你们也坐下吃!辛苦你们煮这么多菜了。” 细奶奶和高壮却没有坐下,细奶奶表示自己和高壮已经吃过了,这些是准备给高国兵他们吃的。 高国兵没办法,只好坐下,又开口喊小宋和小张两人坐下。 这两人来到陌生人的家中,表现的较为拘谨,听到高国兵招呼后,这才坐下,一個个的眼睛都冒着绿光,显然是馋的。 本来就饿的慌,这个时候你面前还摆着这么多的肉,能不馋吗? 高明程也饿了,他坐下后,先给高国兵夹了一筷子的黄麂肉,让高国兵品尝。 “叔,你尝尝看,细奶奶的手艺挺好的。除了这黄麂肉,还有兔子肉,这兔子是高壮抓到的,他最近学会抓兔子了,都抓到五六只兔子了。” “是嘛,高壮也长大了,不错不错。” 席间,一行人一面吃饭,一面闲聊几句,小宋和小张倒也不完全沉默,偶尔陪着说笑几句,夸赞几句。 这边气氛融融,那边气氛惨淡。 身为被逮捕的盗墓贼,父子三人自然没资格上桌吃饭,闻着那肉香味,简直馋的直流口水。 最后还是细奶奶好心,知道他们肯定也是又渴又饿的,就给他们每人打了一碗粥,又给了点素菜下粥吃。 三人也不是穷凶极恶之人,还会对细奶奶道一声谢,然后将一大碗粥吃的干干净净。 吃过饭,大家没急着马上走,而是短暂的休息了下,小宋和小张两人分别去厕所解决了一下生理问题。 高国兵把高明程喊到一边去,再次问起高仁的事情。 此时只有他们二人,高明程也就没有什么顾忌,将高仁打死老婆的事情说了出来。 高国兵皱眉,显然对此有些不喜。 他办案多年,见过很多打老婆的男人,但会把老婆打死的,还是少数。 “他老婆娘家人怎么说?有意愿报警吗?”高国兵神情严肃的说道。 高明程叹息一声,说道:“他老婆家穷,也不懂法,得了高仁给的一笔钱后,就再也没来过了,那两个外孙女,也没怎么管。” 这个结果,高国兵其实已经猜到了。 但凡死者的娘家有气性,那么这个案子早就报到局里来了。 在听了高明程的话后,他还是心中有一丝安慰,他不再提高仁的事情,而是赞赏的看了高明程一眼,说道:“你能懂法,这点很好。法律是很好的东西,既能够避免自己犯下大错,也能够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明程,几年不见,伱真的进步了!你现在也才十九岁,想不想继续读高中?你要是想,我就给你想想办法。” 听了这话,高明程其实有那么一丝的心动,但是呢……让他再去正正经经的读高中,他又不想。 他年轻的身体里是来自后世成熟的灵魂,重生回来后,他尽量不表现出成熟和老气出来,但年轻时该有的跳脱、叛逆,他也没法完全的展露。 暂住在细奶奶家,除了细奶奶家条件更加优越外,也是想和最熟悉他的家人拉开一定的距离,省的被发现不对劲之处。 仔细思考了一下,高明程先是真诚的谢过高国兵的好意,然后又说道:“叔,活到老,学到老,我是愿意一直学习的,但是我脱离学校已经有两年了,那些知识放下后也难捡起,再说了……叔,我要结婚了,我还要攒老婆本呢!” 说到最后,高明程忍不住笑了。 重生回来后,他虽然有些东一榔头西一榔头,做事没什么章程,其实就是在等这几个盗墓贼落网。 如今盗墓贼顺利落网,接下来他就要好好的规划一下自己要做的事情了。 高国兵一愣,万万没想到高明程竟然要结婚了。 虽然村里人结婚都早,但是高国兵自己的两个儿子一个在部队,一个在读高中,都暂时和结婚没关系。 所以听到高明程要结婚了,不由得有些恍惚。 第四十五章:打好关系 “你要结婚了?是和谁?”高国兵既好奇又关心的问着。 高明程嘴角带笑的说道:“许多美!我打算今年年底就和她结婚。” 高国兵回忆了一下,才想起许多美是谁来。 他摇了摇头,不太赞成的说道:“倒也不必这么急,你们年纪还小,又拿不到结婚证,不如再晚两年。” 高国兵其实也不太赞成高明程娶许多美,主要是他是站在高明程这边,替高明程着想。 像许多美这种出身,在婚姻市场上,的确不受待见。 “叔,结了婚后,就算是成家立业,可以分家过自己的小日子了。与其说我迫不及待的想结婚,不如说我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高明程神情郑重的看着高国兵,说出了他的心里话。 上辈子,他和许多美的婚姻经营不顺,导致妻儿都不肯认他,这让他一直感到很痛苦和后悔。 现在他真的重回年轻时,那么从他回来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为自己幸福的小家庭做各种准备和努力了。 他相信,这一次,他和许多美一定能够把婚姻和家庭都经营好的。 高国兵看出他的认真以及渴望,于是便不再多说什么,只是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说道:“行吧,以后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尽管来县城找叔,叔能帮的,绝不推辞!” 高明程咧嘴一笑,他计划着把盗墓贼这个功劳送给高国兵,不就是为了和高国兵攀关系吗? 上辈子他和高宏、高岳一直相处的很好,高宏退伍后,回到县城任职,那会儿他正经营着一家房地产公司,也得了高宏的不少帮助。 但是呢,现在是1986年,高宏还在部队服役,得十年后,才会退役回乡。 而这个时候他暂时能够打好关系的对象,目前只有高国兵一人了。 好在他们出自同村同族,哪怕几年没见面,双方又有年龄差,但在高明程刻意拉近关系之下,很快就变得亲近起来了。 高明程和高国兵相处时,气质拿捏的很好,他把前世年轻时和年老时的状态都中和了一下,显得既年轻,却又行事大气有章程。 他前世这会儿,其实只会蛮干,头脑一热,就会去做某些事,给人一种不太靠谱的感觉,现在他有意将这种不靠谱给抹去了。 果然,时隔几年,高国兵再见到他时,对他的变化感到很满意,十有八九认为他是個有为青年了。 “明程,我现在马上要带人回局里审问,另外还得把古墓的消息报告给相关单位,不过今天只怕是来不及了,大概明天就会有人过来将古墓中的棺椁带走。你这一两天多注意一下,可别让其他盗墓贼给钻了空子了。要是看到有生人靠近村子,立即拦截盘问,别怕得罪人,出了事,有我担着!” 高国兵再度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把这个任务交给高明程。 高明程慎重的点头应下:“叔,我知道的,你放心吧!” 叔侄两个说完话后,高国兵就准备带人返回县城局里了。 车子停在村口,还得步行几分钟才能够抵达。 高明程和高壮一同送他们到车上,路上时,小宋也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颇为感谢的说道:“多谢你踢的那一脚,否则这老头狡猾,跑的又贼快,我未必追的上!明程兄弟,等我的功劳下来了,我请你喝酒啊!” “好啊,宋哥。”小宋有意表示亲近,高明程也乐意。 小宋虽然不如高国兵那么位高权重,但是龙有龙道,鼠有鼠道,多结交一个朋友,总是没错的。 他们两人因为说话,落后了其他人几步,小宋压低了声音说道:“以后伱在县城要是遇到有不长眼的人,就来找我,我给你摆平!” 一听这话,高明程就没忍住笑出声了,他可还记得早上有混混想抢劫他,结果被反抢劫的事呢。 小宋被他一笑,面上浮现些许尴尬,自己给自己找补,说了句:“你身手好,那些地痞流氓肯定不是你的对手。” 小宋这边想和高明程打好关系,小张那边却对自己的装备更感兴趣,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询问高国兵了:“股长,你说等这次功劳下来,我能不能也换一把54式手枪?这盒子炮实在不好用!” “放心吧,到时候我给你们向上面申请一下,十有八九是可以的。这盒子炮确实不好用,要不是83年东北二王案件,我现在只怕也还在用盒子炮呢!”高国兵笑着说了句,然后爱惜的摸了下他的54式手枪。 这把54式手枪,是在84年时,才分到他手上的。 当年东北二王兄弟从辽宁一路南窜,在jx省广昌县购物的时候,被一位年轻的机关干部发现。干部立刻报告了派出所,当时,派出所长带来另一位干警追捕二王兄弟。 可是二王兄弟总计有3把54式手枪,而公安干警则只有一把盒子炮手枪。 面对穷凶极恶的二王兄弟,警察队伍出现了火力不足的问题,那二王兄弟自然就顺利的逃脱掉了。 之后,省里临时采购了50把79式冲锋枪发了下去,再之后,每年也会适当采购一些54式和64式手枪,以及79式冲锋枪等枪械,开始逐步装备部队。避免在之后遇到类似案件时,出现了“枪不如对方”的现象。 高国兵作为警察局的股长,在第二年就得到了一把崭新的54式手枪了。 可小宋、小张这些普通警察,用的就还是之前的盒子炮手枪。 听他们提起换枪的事情,高明程不由得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他和高国兵打好关系,其中一个目的,就是想从高国兵这儿弄到一把猎枪。 他现在进深山如回家般轻松,也可以用石头直接攻击一些小型猎物,但是想要打到野猪这种大型猎物,就还有些麻烦。 不过他心底盘算着,却没有在这会儿开口说出。 很快一行人就走到村口了,警车停在一棵大树的下面,茂盛的枝叶遮挡了大部分烈阳,使得车内的温度没有那么可怕。 第四十六章:老人讲古 高国兵带人来村里抓捕盗墓贼的事情,在村里成为最新的谈资了,有些人明明对事情一知半解,却说的仿若亲眼所见般。 傍晚时,村里越发热闹起来,人们三五成群,都围聚在一起说着话,这些话题中,就有高国兵抓盗墓贼的事。 当然了,也会提到高明程。说是高明程发现盗墓贼进山盗墓,然后跑到县城去告诉了高国兵,高国兵这才带人前来抓捕。 “说起古墓,我们村这山里以前可是有很多的!民国那会儿,就有军阀把我们村的好几个古墓给挖了!哎哟,那些古墓大多是明朝的,也有宋朝的,听说里面有很多瓷器,那瓷器可不像我们用的那种粗瓷碗,漂亮着呢!” “你要是拿着瓷器对着太阳看,那都是透明的!上面还有花鸟图案,美的很!” 村中心的大樟树底下,一位九十多岁的老者坐在矮凳上,正在和周围的人讲古。 他的身边围聚着不少人,还有好几个十岁出头的孩子,全都坐在边上的石头上,催促着老者快些讲故事。 对于孩子们来说,在娱乐匮乏的年代里,听长辈讲故事,也是极有趣的。 老者脾气很好的笑着,接着说道:“你们都知道王安石吧?他可是我们这儿的人!当然了,他是临川区的,和我们还隔着四十五公里的路,但是我们这儿的小王村,也有一支王安石的后人,他们村前几年刚修了族谱,这事我是知道的。” “这王安石多厉害啊!就不用我多说了吧?这临川更是被称之为才子之乡,自宋朝以来,我们这儿出过多少达官贵人!” “别的不说,就说我们高家村,高家村的祖上,也是出过进士的!” “四十年前,我们村可不是现在这幅模样!那会儿我们村的建筑可气派了!那是家家户户的屋檐都是相连在一起,下雨的时候,你满村子乱跑,都不会淋到雨!在每家每户的天井那儿,都修了水道,雨水聚集后,直接从水道流到村口那儿的池塘里,雨再大,村子里也是干干爽爽的!” “哎哟,那房子住着,才舒坦呢!”老者眼睛半眯,神情充满了回忆和不舍。 高家村在很久之前出过进士,在当地也是很有话语权的乡绅,这村里的祖宅,自然修的不差。 虽然这里处于群山之中,交通不便,但古人是不会轻易抛弃老宅的,就算飞黄腾达了,老宅依旧会修的很好。 因为在古代时,你当再大的官,最后也还得告老还乡,是不准滞留在京城这种地方的。 老宅就是一个家族的根,并且老宅附近的良田,基本都是这個家族拥有的。 “太爷爷,那房子怎么没了?我也想住那样的房子!”一位十岁出头的男孩大声说着,引起其他孩子的赞同。 “是啊,我们也想住那样的房子!” “哎哟,这话说来就长了!四十年前,世道乱啊,对面村子地主家的儿子,考上黄埔军校,当官啦!我们村呢,就出了好几个红军,但是那会我们村的红军一年到头不着家,都在外边打战呢。” “后来红军要赢了,那地主家的儿子得了消息后,吓得赶紧带着父母妻儿跑了,他们跑的急,家里的粮食、牛、鸡鸭和猪,都留下了。” “那个时候村里的日子不好过,于是有人干脆跑到那地主家,把他们家的东西都给抢走了。” “但是呢,没多久后,那国民党又回来了!原来红军的队伍只是路过我们这儿,很快就走了!这下就不得了了,国民党回来后,一看他家的东西都被抢了,这还了得?于是他拉着几个手下,带着枪、火油,把我们村所有的房子都给烧了个精光!” “干完这事后,他也知道在这里呆不住了,没多久就跑到台湾那儿去了。哎,可惜我们村的房子,没了!也幸好那个时候不是冬天,不然得冻死不少人呢。” 老者说起这段往事,不由得唏嘘不已。 在场的人,大多数都没有经历过那段艰难的时期。 但是他已经九十二岁了! 他出生于民国,见证了太多太多了。 十多岁的孩子们,并不知道当年的情况,但那些四五十岁的人,却是对这件事还有印象的,于是气氛便低迷了起来。 最后,还是一位五十岁的大伯说了句:“细爷爷,别讲这个了,讲古墓啊!” “对,讲古墓!” 九十二岁的老者像是被人提醒了,他本来是要说古墓的,怎么就说岔了呢? 于是他整理了一下思绪,这才说道:“这宋朝、明朝时,我们这儿都出了不少当官的和做生意,等他们死了后,自然也就埋在这附近的青山里,在古时候啊,埋死人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随便,那是要放很多陪葬品的!” “民国那会儿,军阀要打仗,没钱了怎么办呢?盗墓!盗一次墓,就能够赚到很多钱!也就在那个时候,别说我们村了,就是我们县、我们隔壁的县,只要有出名的古墓,都被盗了!” “哎哟,我还以为所有的古墓都在那个时候被盗干净了呢,没想到这山里还有!竟然还引来盗墓贼了!” “幸好这盗墓贼被明程发现了,及时喊来了国兵,把人给抓住了,否则我们村的东西,就这样白白被人盗走了!” 九十二岁的老者感慨着,语气中带着一丝庆幸。 对于村子里的人来说,古墓也是他们村的东西,是不能被别人盗走的。 当然了,这种只是心灵上的归属,可没人敢去真的把古墓中的东西拿出来,先不说害不害怕,主要是它犯法啊! 听完故事后,大人们都在唏嘘感慨,只有小孩子们还不能完全理解这种情绪。 有小孩好奇的问道:“古墓是什么样的啊?那什么陪葬品是放在尸体的旁边吗?还是放在哪里?” 这话一出,就被他身边的大人打了一下脑袋:“乱说什么!这不是你该知道的事情,走走走!回家吃饭去!” 于是,几个小孩都被撵走了。 没从大人那儿获得答案,几个人却并不死心,凑在一起悄悄说道:“这山里不就是有一个被挖了一半的古墓吗?要不,我们去山里看看去?” 提议的小孩正是村里最调皮的小孩,他的眼睛闪烁着灵动的光芒,一看就是机灵过头了。 第四十七章:小心思 “呵,你们想去山里?要是敢去,我就把你们的腿打断!”一道低沉凶狠的声音响起,惊得几个孩子纷纷抬头看去。 夕阳下,高明程扛着一把锄头,咧嘴笑着,只是那眼中却冒着一股凶光,吓得几个孩子怪叫着跑掉了。 别看他们小,其实对村里的情况可熟悉了,高明程的凶名,不但能够镇住他们,还能够镇住他们的父母呢。 如果他们敢跑到山里去,到时候真被高明程打断腿了,他们的父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所以,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不过,那最机灵的孩子还不忘说一句:“我以后肯定会比你更厉害的!” 高明程眼睛微眯,发出呵的一声冷笑。 他没在意这些细节,扛着锄头回家去了, 这群小兔崽子,要是不吓唬一下,肯定胆大包天的敢跑到山里去,这会儿已经傍晚了,再过一个多小时,天都要黑了。 山路崎岖,天色一黑,人就得迷路了。 高明程进村,回到自己家中。 他把锄头放在院子门口的杂物间里,对着屋子里面的人说了声:“妈,地里的草都锄好了,我把锄头放门口了啊!” “好!”他妈的声音从厨房那里传了出来。 高明程正要走,高淑芳快步走了出来,笑着说道:“二哥,你晚饭在家里吃!妈说的。” 高明程犹豫了几秒,才说道:“好,我先去和细奶奶那边说一声。” 没多久后,高明程就又回来了,坐在自家院子里乘凉,他刚坐下没多久,他爸和大哥、三弟就一起结伴回来了。 三人干了一天的重体力活,身上流淌着汗水,神情中满是疲倦。 老三高明万一面走,一面扭动着肩膀,似乎肩膀那儿疼的厉害。 “二哥。”看到高明程在院子里,老三高明万挺意外的,不过他很快就凑了过去,挨着高明程坐着,开始和高明程说话。 在高明万的眼中,这個平时不着调的二哥,似乎变得厉害了。 这短短几天,他吃了二哥送来的蜂蜜,吃了二哥送来的猪肉、黄麂肉,所以这会儿看见他二哥,就觉得格外的亲近。 “二哥,还是你聪明,没去铁路上做事。那铁路上的活,真不是人干的!我天天在太阳底下扛石头、扛枕木,每天都腰酸背痛,晚上睡觉都不舒服!”高明万抱怨着,他的肩膀被勒出一大片红肿的印子,的确是受累吃苦了。 但在这个年代,在这个闭塞的小山村里,能够有一份赚到钱的事做,本身就很好了。 要不是铁路修到家门口了,就算他们愿意吃苦受累,也很难赚到钱的。 不过说起来他们村的地形还是可以的,等到95年时,这儿还要修一条高速公路,那高速公路就在村子边上,到时候还得征一些村里的地去。 “二哥,我不想去铁路上做事了,你看我跟着伱进山弄蜂蜜、弄猎物怎么样?”高明万把头凑了过去,小声的说着。 然而他声音再小,院子也只有这么大,高远见和高明鹏都听见了。 高远见叱骂了句:“说什么胡话呢?你嫌铁路上的活累,别人还巴不得能修一辈子的铁路呢!” “没了这份工钱,我看你以后怎么娶老婆,怎么砌房子!你敢跟你二哥学,我打断你的腿!” “真是好不学,尽学坏的!” 骂完,还不忘瞪了高明程一眼。 高明程一句话没说,就已经拉了一波仇恨值了,内心也是无语。 不过他在家里习惯了沉默,所以也没说话。 这时高明鹏也说话了,只是话里话外,有一股子阴阳怪气。 “老二,你不是跑到别人家去住了吗?怎么还知道回来了?” 高明程抬头看向他大哥,其实他早就隐隐察觉到他大哥对他有一种恶意,只是不知道这种恶意是从哪里来的。 不等他开口说话,高远见已经瞪了高明鹏一眼了,说道:“你二弟回自己家有什么错?还能住在别人家一辈子?你想让村里人笑话我不成?” 儿子不着家,村里那些多嘴的人,没准会在背后看他的笑话。 所以,看到老二在家里,高远见虽然不喜,却也没有多说什么。 这时高淑芳的声音从厨房里面传了出来,声音很大,是在替高明程解释:“爸,大哥,你们三个都去了铁路上做事,地里长满了野草,所以妈叫二哥去地里锄草了。” 给家里出了力,还不留人在家里吃一顿饭,这就说不过去了。 高明鹏闭嘴了,也不在院子里乘凉,而是回到自己的屋子里。 他老婆黄素娥正躺在床上休息,原来她这两天查出怀孕了,但是却有些见红,所以也不让她做事,就让她躺着休息。 看到高明鹏进来了,黄素娥也躺不住了,连忙坐了起来,嘴巴如机关枪一样,叭叭叭的说个不停。 她说的话,就是今天新发生的事情——高国兵带人到村里来抓了三个盗墓贼! 高明鹏刚从军岭铁路那边回来,所以还真不知道这件事。 听完了后,高明鹏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这下老二要立功了! “哎,你说明程这人吧,好像也变好了,不像以前那样,不是这里凑热闹,就是那里又打架了。现在他不是到山里打猎弄蜂蜜,就是碰见盗墓贼立功了!” “就是吧,他怎么就看上许多美了呢?许多美又没有爸妈,等以后她生了孩子,岂不是要咱妈给带?明鹏,妈早就说了,她得给我带孩子的!” “还有,之前爸不是说要买下高富家的老房子吗?什么时候买下来?不然等孩子生下来,家里都没地方住了!” 黄素娥很想把买房子的事情定下来,因为怕要给老二娶媳妇,家里出了彩礼和结婚钱后,就买不起房子了。 她家的条件,其实比高明鹏家还要好点的,能嫁给高明鹏,一是高明鹏长得人高马大的,家里兄弟多,在村子里说得上话,不会被人欺负。 二是公公高远见有一手蒸酒、做厨的手艺,一年下来也能赚个好几千块。 三是她婆婆老早就承诺了,说一定会对她好,不让她干重活,会帮她带孩子之类的。 嫁过来后,除了住的地方有些憋屈外,其他的确还过得去。 就算家里伙食不好,但黄素娥是有一个鸡蛋吃的。 第四十八章:工具人(求追读) 今天的菜色不错,有一大碗的黄麂汤、一大盆的丝瓜汤、还有一碟子的爆炒辣椒和一碟子的蒸茄子,凑了四个菜摆在桌上,倒也十分丰盛。 高明程捡着素菜吃,没碰那黄麂肉,他昨天和今天中午都吃了不少肉,所以就不吃家里的肉了。 “素娥,你有了身子,多喝点汤!”罗小华亲热的给黄素娥打了满满一碗的肉汤,又给自己的婆婆和丈夫都打了一碗,剩下的,大家随便一分,就吃的干干净净了。 两斤肉听起来不少,但吃起来可不多,尤其是人多的情况下。 “好吃!二哥,你什么时候再去山里打头黄麂来?到时候多给点肉啊,这点肉不够吃!”高明万喝完最后一口汤,一脸的意犹未尽。 他眼巴巴的看着高明程,希望他二哥再多弄点肉来。 但高明程并不想,他接下来还要攒钱买房和结婚呢!他决定把之后打到的猎物,除了自己吃的,其他的全部都卖掉。 “唔,打到的话。”他含糊的说了句,既不答应,也不拒绝。 “二哥,没黄麂肉,有兔子和野鸡也行啊!我看到高壮弄到野兔了,你肯定也能够弄到吧?高壮一天到晚跟着你,肯定是你教他的!” “二哥,你这不地道啊,怎么自家兄弟不教,教他?”高明万越说越来劲了,小表情别提多委屈了。 就连其他人,也纷纷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内心无语,做套子弄兔子的办法,是他前世跟人学的,所以之前是真的没法教自家兄弟啊! 不过话都说到这里了,高壮都教了,不教自家兄弟,是有些说不过去。 他们村子三面环山,现在自然环境又好,山里野物多的很,于是他说道:“那做套子的法子,是我最近才跟人学会的,试了两天,发现的确有用,正准备告诉伱们呢,只是你们天天要去铁路上做事,所以没来得及说。” 他也不说废话,当即从杂物间拿来一些钢丝绳,当着大家的面,慢动作做了一个套子出来,又告诉大家要把套子放在什么地方,这样才有很大的几率套住兔子。 接下来,他又做了几个套子,直到把家里的材料都用完为止。 “大哥,明万,你们跟我来,今天就把套子放后山这里,你们明早再去看一下。” 高明程带着他大哥和三弟,就近来到后山这儿,这座山比较低矮,又靠近村子,其实野鸡野兔之类的比较少。 高明程找了几個合适的地方,还跟他们说了为什么要找这种地方,等放好套子后,又说道:“后山的野物少,未必有兔子上套,要是想套到兔子,还得到牛尾岭和小元山那边去,不过小元山那边黄鼠狼也多。” 高明鹏和高明万都仔细的听着,这年头油水少,谁不想多吃一口肉呢! 下完套子后,高明程就想走了,但却被高明鹏拉住了。 兄弟三个又一同回到家中。 这一次,高明鹏主动开口,说的却是买房子的事情。 “爸,素娥肚子里有了,您看那房子什么时候买回来?等买了房子,我和素娥搬出去住,那老二也有地方住了,就不用再住到别人家了。” 高远见正在抽烟,抽的是自己做的自制烟,烟味很浓,有些呛。 听见高明鹏的问话,高远见本能的皱眉。 他看了高明程一眼,叹息了一声。 高明程从那眼神中看出了一丝的责怪,只觉得莫名其妙。 高远见狠狠地吸了一口烟,这才说道:“本来这个月就能买,但是一旦买了房子,家里的钱就不多了,老二要是想结婚的话……” 话虽然没有说完,但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 买了房,老二结婚就没钱了。 要是给老二结婚用,买房的钱就不够了。 黄素娥一听,这不正是自己担心的事情嘛,连忙悄悄地拉了一下高明鹏的手。 高明鹏立即说道:“老二才十九岁,就算结婚也拿不到结婚证,不如等明年再说。爸,我们家人口多,不买房,是真的住不开,上回我岳母还问起我们家买房的事情呢。” 高远见又抽了一口烟,没说话。 这时罗小华说道:“买!这个月就买!” 说完,她瞪了高明程一眼,语带威胁的说道:“你要是敢娶许多美,家里是一毛钱都不会给你的!” 她不喜欢许多美,不只是因为许多美的家庭,还因为许多美的脾气,她觉得,要是把许多美娶进家里来,肯定会和自己吵架。 泼辣的许多美,哪里有温柔的黄素娥让她喜欢呢? 当妈的态度表明了,当爸的也不再沉默。高远见看了高明程一眼,眼底流露出差不多的意思来。 他说道:“行,我明天就把买房的钱给高富家,等给完了钱,房子就是我们的了。到时候你自己抽出时间清理一下,选个好日子搬过去住吧。” 得了高远见的准话,高明鹏夫妇顿时露出满意的笑容来。 这整件事情,都和高明程没有关系,还害得他被爸妈给瞪了好几眼,等事情解决完,他也不再多留,回了细奶奶家。 临走时,也没人挽留他,也没人询问他的意见。 他觉得自己今天像一个工具人,又像一个背锅侠。 回到细奶奶家时,屋子里亮着灯光,梨形灯泡散发出微黄的光芒,照亮了这一座农家小院。 灯泡是高壮一大早跑到合作社买来的,一个灯泡散发出来的光亮,能顶两个煤油灯了。 “明程哥,你回来了!饭在厨房的大铁锅里温着,你快去吃吧!”高壮翘着二郎腿躺在躺椅上歇着,看到高明程过来了,立即精神起来。 高明程一愣,说道:“我不是说了今天不在这边吃吗?细奶奶怎么还给我留饭了?” 高壮跳着站起来,说道:“我奶奶说你肯定吃不饱,所以特意给你留了饭菜,你赶紧去吃吧,吃完我们一块儿去水库洗澡。” “我和你说,刚刚有人在水库洗澡的时候,被蛇咬了!” 说起蛇时,高壮的身体都情不自禁的抖了下,他快速的说道:“我今天都没让我奶奶去水库里洗澡,我去井里给她提了一桶水在家洗的!” 第四十九章:抓甲鱼 “谁被蛇咬了?被什么蛇咬的?”高明程立即问道,被蛇咬了,这可不是小事,万一是毒蛇,一个不好的话,命都会没了。 “是高大才被咬了,是被菜花蛇咬的,我和你说,这高大才也生猛的很,蛇咬他的时候,他竟然把蛇给抓住了!” “听说他今晚就要把蛇吃了,说是要补身体!” 高壮飞快的说着,然而神情惶惶,对于他来说,不管是被蛇咬了,还是吃蛇,都是极具冲击力的。 高明程提起的心,顿时又落了回去。 不是毒蛇就好,高大才他知道,也是抓蛇的好手,他这次被咬,没准是在抓蛇时才被咬的。 他走到厨房,掀开锅盖,看到里面果然留着一碗饭,满满的一碗饭,上面堆着一些菜。这灶底还有一些余温,所以饭菜也还是温热的。 自从打坐入定后,他的身体素质好了不少,但同时饭量也大了,可是今天在自家吃饭,他妈煮的饭不多,他也没敢多吃,只吃了一碗饭,连菜都吃的少。 所以这会儿肚子里的确还空空荡荡的。 等吃完这一碗饭后,他才有饱腹感。 “走吧,我带你去洗澡。”高明程知道今天高壮肯定被吓到了,绝不敢自己一个人去水库洗澡的。 高壮倒是愿意提水给细奶奶洗澡,却是不肯提水给自己洗澡的。 “好咧。”高壮早就准备好换洗的衣服了,并且还带了一块肥皂,今天他准备洗一下头发。 两人一路往水库走去,路上虽然光线昏暗,但天空之上有璀璨星辰,倒也隐隐能够看清路面。 时不时有人从水库的方向往村子里走来。 都是一个村的人,于是碰面时,难免会打声招呼。 刚走到距离水库不远处,就听到有一些欢呼声响起,竖起耳朵仔细听,原来是有人在水里抓到一只甲鱼了。 “大补大补!今晚就把它吃了!”有人起哄的说着。 也有人泼冷水,说道:“高亮他又没有老婆,吃那么补做什么?不嫌半夜难受啊!” “哈哈!” 欢快的笑声一串接着一串,羞的那個高亮抓着甲鱼就跑了。 恰好在路上和高明程遇到,这高亮其实也就比高明程小一岁而已,以前也会跟着高明程到处去玩,只是最近高明程转性了,所以才没带他一起玩。 “明程哥,我和你说,那边那片水草里,还有几只甲鱼!我看到了,但是不好抓,我就没去抓了。”高亮看到高明程后,立即凑了过来,指着一个方向对高明程说出了他的情报。 “谢啦,我等下去抓抓看。”高明程看着高亮手里的甲鱼,唔,馋了! 别说高明程馋,高壮也馋的很,他问道:“你这甲鱼是拿去卖,还是自己吃啊?” 高亮犹豫了下,说:“还没想好呢。” 谁不想吃呢?但是能卖钱的东西,总要先惦记着卖钱。 主要是这会儿大家来钱的路子太少了,而花钱的地方却不少,东西吃了就没了,钱攒下,却能干大事。 和高亮道别后,高明程他们也走到水库这边来了。 因为高亮在洗澡时抓到甲鱼的缘故,现在还在水库里的人,都纷纷找起甲鱼来,只是暂时还没有谁有收获。 “你自己看着点,我先去水草那边找一下。”高明程对身边的高壮叮嘱了句,然后朝着高亮指的地方过去。 水库挺大的,所以就算有人已经在找了,大家也互不干涉。 高壮这会儿也不想着怕蛇了,兴高采烈的看着高明程,希望高明程能够顺利抓到甲鱼。 高明程是摸鱼高手,但是甲鱼这种东西,在他们村算是稀缺资源,很少见到的。 这东西很滋补,所以拿去集市上卖的话,也能够卖上不少的钱。 晚上的光线晦暗,令人看不清水中的情况,不过摸鱼靠的是手部的感觉,看不看得清楚,倒不是很重要。 他弯腰在水中摸了好一会儿,没摸到甲鱼,倒是顺手摸到几条巴掌大的鲫鱼,既然遇到了,那么也不会错过,他手一扬,就把鲫鱼丢到岸边了。 鲜活的鲫鱼在岸边的草地上蹦跶着,似乎想蹦跶回水里,然而却没能如愿,慢慢的,蹦跶的动静便小了。 大约过了十分钟左右,高明程的手碰到了甲鱼! 碰触到的瞬间,他就迅速的捕捉了过去,双手猛地张开、扣住,一只甲鱼就被抓在手里了。 甲鱼其实很凶,张嘴就要去咬高明程的手,但他抓鱼的经验很丰富,没让甲鱼的嘴咬到。 “明程哥,抓到甲鱼了没有?”岸边的高壮看高明程的动静,像是已经抓到了一样,于是他急促的问了句。 高明程笑着举起手,月光下,一只灰褐色的甲鱼被他抓在手里。 高壮忍不住笑着跳起来,太好了,他明程哥果然是抓鱼高手! 在他看来,这只甲鱼比高亮刚才抓到的,还要大上一点点呢! 高明程趟着水走上岸,高壮已经把他的上衣脱掉了,说道:“先装到这衣服里,省的跑掉了。” 甲鱼不像鲫鱼,你不把它看牢了,是会跑的。 高壮用衣服把甲鱼包起来,又用衣角和衣袖打个结,这样甲鱼就跑不掉了。 得了一只甲鱼后,高壮问高明程还抓不抓了。 高明程感觉难再抓到了,也不想浪费时间,就说不抓了,于是两人选了个地方,开始洗澡洗头发。 洗得清清爽爽后,这才带着战利品回家。 这一晚,除了他们,也有其他人有了收获,于是欢声笑语时不时在村子里响起,连带着整个气氛都变得欢快起来。 走在村子里时,小路的两边都是人家,时不时有说话声传出来,有孩子玩甲鱼发出的笑声,也有大人叱骂的声音,还有夫妻吵架拌嘴的声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都在为一点点的收获而感到快乐。 这个时候的人们,生活虽然过得不怎么样,但是精神却很好。 他们坚韧、乐观,他们有时候斤斤计较,却也极具人情味。 这时,被衣服包着的甲鱼动了下,高明程收回发散的情绪,说了句:“别急,明天就炖了伱!” “炖了好!补!”高壮眼睛亮亮的,对明天充满了期待。 第五十章:混个脸熟 虽已入秋,但依旧昼长夜短,不过晚上时,气温便凉爽了许多,让人能够一夜好眠。 从打坐入定的状态中醒来后,高明程本能的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天刚蒙蒙亮,大约五点多。 他如此想着,然后才想起他已经买了手表,完全可以看时间,而不是凭借经验来猜测了。 他低头去拿手表。 昨天在县城买了手表后,他挺得意挺高兴的,不过在进村时,他还是选择把手表摘下来,塞到裤袋里了。 唔,财不露白! 主要是没法解释买手表的钱是哪里来的,与其和人解释,或者任人猜测,不如先锦衣夜行。 反正买手表,是为了方便他看时间,而不是为了炫耀。 一看时间,果然是五点二十了。 时间还早,但他已经精力充沛,无需再睡了,于是他悄悄出了门,朝着后山狂奔而去,照例练了一个小时的拳,然后趁着野兔野鸡开始活动的时间,顺手打上一两只。 早上七点时,天色已经大亮,村口那儿陆续开了三辆车子进来,前面两辆是面包车,后面一辆却是卡车。 村里只有小路,因此三辆车子都只能停在村口这边较为宽敞的地方。 停稳后,就陆续有人从车内走了出来,其中就有高国兵在。 除了高国兵,其余的都是生面孔,但是看穿着和气质,应该都是领导。 “陈局,陆局,我们到了,这里就是高家村,那古墓就在牛尾岭的山腹中。步行进山的话,要一个半小时,路不太好走。”高国兵给两位领导介绍着情况。 他面前的这两位都是局长,一个是公安局的局长,他的直属上司,一個是文化局的局长,这两人都是为了牛尾岭山中的古墓来的。 至于他的朋友王所长,就跟他一样,只能站在后边,等着两位领导发话。 两位局长先是环顾四周,打量了一下高家村的情况,看到有村民都在远处看着他们。 陈局先发话了,说道:“进山吧,我们就是为了古墓来了,直接进山去看看情况。” 陆局亦是附和着,于是一群人便开始朝牛尾岭走去。 高国兵一面指路,一面说道:“我虽然也是高家村的人,但很久没回这里了,对山里的情况也不是特别的熟悉。两位局长还请稍等下,我去把发现古墓的那个年轻人喊来,有他在,保管不会走错路。” 高国兵有心想让高明程在领导们面前混一个脸熟,以后万一有什么事情,也好说得上话。 领导们自然并无不可,高国兵便准备去叫高明程,恰好在旁边看热闹的人中就有高亮,他当即大声说道:“叔,我去叫明程哥来!” 说完,他一溜烟儿的往细奶奶家跑去,他是知道最近高明程是住在细奶奶家的。 有人代劳,高国兵也乐得轻松,便带着一行人慢慢的往牛尾岭那边走去,还没走到牛尾岭的山脚下,高明程就跑了过来了,在他的身后,还跟着高亮和高壮两个人。 这两人也想去山里看看情况,自家村子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一件事,他们自然十分的好奇,想亲眼见证一下。 除了他们,还有一些村民也跟在后头,甚至有些小孩见状,都不肯去读书了,结果被父母无情的打骂了一顿,这才哭唧唧的往兴安岭的小学走去。 高明程过来后,高国兵就把他喊到身边来,给几位领导介绍了起来。 “领导们,这是我侄子高明程,也是这次发现盗墓贼进山盗墓的人,要不是他及时跑到县城来告诉我,只怕这个古墓就被盗了个干干净净了!” “领导们好!”高国兵刚介绍完后,高明程便马上打起招呼来,他咧嘴笑着,露出一口白皙的牙齿。 陈局和陆局等人都看向高明程,高明程长得高高大大的,穿着一身干净的衣服,五官俊朗大气,平头干净利落,处处都很符合这个年代大家的审美。 陈局见惯了警局里的人,看到高明程这气质,就觉得很合眼缘,对他心生好感。 “小伙子不错啊,看着很精神!”陈局夸赞了句。 陆局身为文化局的局长,也表彰了高明程几句,说他这个行为很好,阻止了盗墓贼盗墓,保护了国家的文物等等。 又说以后会给他请功,给予表彰和奖励等等。 前世十九岁的高明程,那肯定不擅长寒暄,但如今的高明程却很擅长寒暄,他不卑不亢的和领导们搭话,然后便一直在前面带路,遇到路不好走时,也不忘提醒几句。 说起来要走一个半小时,才能够抵达古墓,但实际上,却走了一小时五十分钟。 原因无他,就是陆局的身体素质不太好,拖慢了进程。 刚爬完一个山坡,陆局就气喘吁吁起来,他一只手扶着一棵树,另外一只手擦了擦脸上的汗水。 他戴着一副眼镜,脸上的汗水滑落下来,使得他异常的难受,视线也跟着受到影响。 “陆局,我带了手帕,给。”文物管理所的王所长连忙掏出衣兜里的手帕,将之递给了陆局。 陆局接过,先擦拭了一下镜面,这才用来擦拭脸上的汗水。 “哎,人老了,身体不行了,想当年,我也是在部队待过的。”陆局感慨不已,自从当了文化局的局长后,陆局就过上养尊处优的日子了,文化局的事情不多,基本算是在养老了。 要不是这次发现的宋墓比较大,预测会有不少陪葬品,他一个局长,也不必亲自过来一趟。 陆局累了,自有其下属献殷勤,今天来的这些人中,绝大多数就是文化局的人,主要是文物管理所的人,因为他们主要负责管理当地的文物。 这宋墓里的陪葬品,那都属于文物。 等挖掘出来后,就要将之定级,不同级别的文物,有不同的待遇和归宿。 高明程配合着大家,步伐走的极慢,一路上时不时跟陈局以及高国兵说上几句话。 陈局看他一路走得十分轻松,连喘气都没有,不由得夸赞他身体素质好。 趁着陆局在歇息时,陈局便对高明程说道:“我看你身体素质好,人也机灵,你对以后有什么想法吗?” 第五十一章:专业点评 高国兵眼睛一亮,立即递给高明程一个示意的眼神。 他希望高明程能够抓住这个机会,好好在陈局面前表现一番。 然而高明程却仿佛没有注意到高国兵的眼神一样,他笑着说道:“我打算今年年底就结婚,然后分家买房,过着种田打猎的日子。” 陈局脸上的笑容僵住,高国兵更是恨铁不成钢。 但高明程自家知道自家事,他只有初中文凭,又隔着这么久,再让他去读高中、读专科,他也只怕读不进去了。 他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喜欢随心所欲的做事。上辈子他在外奔波,吃了不少苦头,也舍弃了许多亲情。 所以这辈子,他只想在这青山绿水中,过上悠哉的小日子。 在他的计划中,大约得等到孩子读书了,为了孩子的学业,他才会往县城发展,到那时,也正是经商的好时机。 “陈局,他这孩子,就是太实诚,一辈子窝在这村里,还没开窍呢!”高国兵替高明程找补。 陈局也笑了,说道:“小孩子嘛,不懂事是正常的。不过你这个叔叔倒是可以帮帮他,不然蹉跎了人生,就有的后悔了。” “是是。”高国兵点头,深以为然。 陈局看人极准,他才第一次见到高明程,就很看好他,那自己和高明程也算是沾亲带故,的确得帮着一把。 他递给高明程一個事后算账的眼神,高明程则回以无辜耸肩摊手。 这叔侄两的互动,又惹得陈局哈哈笑了起来。 陈局是老兵了,见过许许多多的人,经历过许许多多的事情,因此看人很准。他在高明程的身上看到一股劲,但凡有这股劲的人,都不会混得太差。 在一行人说说笑笑中,总算抵达古墓的位置了。 一夜过去了,不过古墓却没有任何变化,这说明还没被人破坏过。 看到完整的一座古墓,所有的人都放心了。 高壮左右看了看,发现这里就是之前高明程带他来过的地方,当时高明程就告诉他,这个小山丘的下面就是一座古墓。 他记得他那时是不信的。 后来高明程让他在牛尾岭的山脚下蹲守,他心底虽然不信,却也习惯了听高明程的话,因此都乖乖蹲守在山脚下。 但谁知盗墓贼进山时,还是被他漏了过去。 高壮的眼底充满了惊叹,不过他为人也机警,并没有把这件事说出来。 跟随在身后的村民们,在看到这座古墓时,也全部都围聚了过去,对着墓地指指点点,猜测着这墓主是不是他们高家村的祖先。 不过时代久远,这墓中的文物还没有取出,也并未看到相关的文字记载,所以是与不是,都只是猜测而已。 抵达了墓地后,陆局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也不觉得累了,也不觉得热了。 他在几个下属的搀扶下,来到了墓地边缘,然后开始仔细观察这座墓。 “这墓坐北朝南,竖穴,圆角长方形墓室,有雕砖装饰,墓壁画精致典雅,表现出墓主人生前的生活场景。此外,墓穴藻井顶,位于墓穴正上方,这正是宋墓的典型特征啊!这果然是一座宋墓!”陆局能成为文化局的局长,那肚子里也是必须有货的。 他在观看后,一番点评,都是极其专业的。 文物管理所的王所长立即拍马屁,夸赞陆局见多识广,捧的陆局笑呵呵的。 他指着一处墓壁上雕刻的莲花,说道:“这墓主必定是官宦乡绅,墓室很讲究,可惜,被那些不懂事的盗墓贼破坏了不少墓砖墓壁了,不然还能够获得更多的信息。” “是啊,这些该死的盗墓贼!”王所长等人便跟着骂起了盗墓贼。 陆局在展露了自己的学识后,也不多耽搁,对身边的王所长说道:“行了,抓紧时间,你们赶紧下去研究一下,把有价值的东西都清理出来。另外棺椁不在这里打开,要运回县城去。” 王所长先是应了,后又迟疑的说道:“这棺椁加棺材一起,又重又大,这山里不好走,我们人手也不多,只怕运不下山啊!” 陆局皱眉,也盯着那棺椁沉思。 最后他改了主意,说道:“那就在这里打开棺椁吧,把里面的棺材原封不动的运送回去。” 对于盗墓贼来说,古墓中最有价值的自然是那些陪葬品,但对于考古专家来说,一座古墓中的任何东西,都是有价值的,哪怕是棺材中的那具骸骨。 古墓中的骸骨,落在了考古专家的手里,可不是就地掩埋就行的,而是会被送到医学鉴定和科研机构,用各种科学手段分析墓主人的性别、年龄、生活状态和死亡原因。 这些信息对古墓的年代判定,墓中随葬品文物的研究,具有重要的作用。 这种研究往往是漫长的一个过程,之后墓主的尸骨会被考古部门妥善处理,极具价值的,会放到博物馆进行展出,若是没有太多价值,就会将之火化,选择地方重新埋葬。 在回埋时,出于对死者的尊重,还会默哀一下,或者弄个法师超度一下。 这一系列的流程,是高明程问过之后,才得到的答案。 他站在墓坑的边缘,看着文物管理所的人员在墓室中忙碌着,心中无限的感慨。 上辈子他和盗墓贼沆瀣一气,将墓中的陪葬品都盗走,最后倒是没有故意损毁墓主人的骸骨,但也只是草草掩埋了事,并没有对墓主人表达尊重,亦没有默哀。 他望着棺椁,心中默默地想着:“对不起,打扰了。这辈子会有专门的人员照顾你,还请见谅吧!” 默哀之后,高明程又想起这山里还有其他几座古墓,于是轻声问着高国兵:“叔,那些盗墓贼都审问过了吧?除了这座古墓,他们还有没有发现其他的古墓?” 高国兵说道:“审问过了,说是只发现了这座古墓。我想着古墓这东西也不是大白菜啊,还能到处有不成?” 高明程心中了然,看来要么是时间太紧,那些盗墓贼还没有发现其他的古墓就被抓了,要么是发现了,却不敢说出来,甚至连以前盗过的墓,也多多少少会隐瞒。 毕竟这一次盗墓,算盗墓未遂。 就算被抓了,判刑也不会太久。 第五十二章:救棺 高明程的视线越过重重树林,落在极远之处。 他想着,既如此,那么那些古墓,就让它们永远的埋在地下,不要让他们再被人打扰了吧。 这时,墓室里的人开始对棺椁下手了。 棺椁就是套在棺外的大棺,这个棺椁用的是杉木,杉木也是棺材常用的一种木料,它不会生虫,也比较容易获得。 “高股长,还有那年轻人,大家都下来帮忙!”墓室中,王所长大声说着话,打算喊多一些人来帮忙。 这棺椁太大,木料又重,想要打开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好在他们带来了趁手的工具,再多喊一些人手帮忙,就问题不大。 “走吧,去帮忙。”高国兵对身边的高明程说了声,两人一同走到墓室那儿。 “我们也来帮忙。”高亮等围观的村民,此时也来了兴致,撸起袖子就走了过来。 高壮倒是也想凑热闹,但是他人矮力小,只能站在旁边看着,顶多帮着把有雕花的墓砖给弄出来。 “来,大家一起使劲啊!一、二、三,走!” 王所长吆喝着指挥,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厚重的棺椁终于一点点的被打开了。 深埋于地底几百年的棺材,便重见天日。 内棺也是杉木做的,只是木料看上去要更好一些。 为了不毁坏棺材,所以一行人耗费了很多的功夫,才将棺材抬出墓室,数人合力将棺材放在相对平坦的地方,然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粗麻绳、圆木,将棺材给捆绑固定了起来。 “来!力气大的抬棺材,力气小的就帮忙挑砖,乡亲们,麻烦搭把手帮帮忙啊!”王所长那是极其会做人,从一名手下递过来的袋子里拿出几十包的烟来。 这些烟都是普通的烟,但是将烟发给每个人后,每个人都会露出笑脸,对于出这份力,也就更乐意了。 高明程收下烟,随手塞进裤兜里。 倒不是嫌弃这烟不好,而是他决定今生都不再抽烟。 上辈子他是抽烟的,并且烟瘾很大,每天一包烟打底,甚至有时候要两包烟,到最后那几年,他肺不太好,也胃出血过,并且手指、牙齿,都被烟给熏黄了。 但这并非是他戒烟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上辈子他的小儿子也是一個烟瘾很重的人,甚至还吸过不该吸的那种东西,这让高明程很是生气,但成年后的儿子可不好管,他根本拿小儿子没办法,直到后面眼睁睁看着小儿子落入法网。 这件事是他心中的痛,因此重生后,他根本没想过抽烟,他决定以身作则,这样以后小儿子也不会抽烟,更不会吸了加料的烟,最后害了他一生。 高明程属于力气大的,于是被安排去抬棺材。 高壮属于力气小的,帮着挑了一担子的墓砖。 一行数十个人,开始浩浩荡荡的下山了。 高国兵他们是早上七点就抵达高家村了,但爬山就花费了近两个小时,之后要拆棺椁,挖墓砖等,等他们准备下山时,都已经十一点了。 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 更何况他们还要抬着数百斤的棺材、墓砖等东西下山,因此一路上时不时响起“小心,慢点。”之类的话。 因为东西太重,即使抬棺材的人都身强力壮,在抬着棺材走了十分钟后,就会觉得疲劳,于是每十五分钟,就会将棺材放在地上,暂时歇息一下,或者有扛不住的,就换一个人来。 圆木压在棺材上,用粗麻绳紧紧的和棺材绑在一起,前面两人,后面两人,一共四个人用肩膀扛着圆木。 夏天的衣服薄,圆木重重的压在肩膀上,能够压出一片红痕,压的人很是难受。 这也是乡下人习惯了挑担子,否则肩膀上没有力气的,根本扛不动。 “太重了,来几个人用手帮着抬一下!”下山的路程还没有过半,抬棺材的人就已经叫苦连连了,于是王所长又安排人在棺材的两边用手帮着一起抬。 然而山路崎岖,本来抬着棺材就不好走,这人一多,有的地方路窄,根本就过不了,于是又耽搁了不少时间。 抬棺材的人已经换了两拨了,高明程感觉还行,也就没想着换,但高国兵却很担心他,在别人要求换人时,也让高明程换了。 高国兵拉着高明程走到一边,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教训道:“你装什么能人?别人都换了两拨了,你还不换?你别看自己年轻,有点力气,就不知道节制!这用力过猛了,接下来几天就有你好受的了!” 虽然被教训了,但高明程心底还是很温暖的。 对于他来说,高国兵也算是他半个爸爸了,以前还在村里时,他因为和高国兵的两个儿子玩的好,所以也没少在高国兵家吃饭。 “哎,知道了。”高明程很听话的点头。 高国兵脸色好转了些,又教他怎么消除肩膀的酸痛:“你晚上用热毛巾敷一下肩膀,这样会好受一些,要是家里有红花油,也可以擦点。” “嗯。”高明程乖乖应着。 但自家事自家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很好,这点重量不算什么,虽然肩膀有些隐隐作痛,但远没有其他人那么厉害,只要稍加休息,也就会完全恢复了。 叔侄两人落在后面,说了一会儿的话,这时前面出现了一阵骚动,原来是走到一段下坡路了。 这路又陡、又窄、还弯弯绕绕的,这抬棺材的人本来就累的慌,走到这段路上时,前面的一个人脚底踩空,身形不稳,就要摔倒了。 他这一摔,其余三人也受到影响,整个棺材都不稳,在半空中摇晃了起来。 王所长见状,吓的脸都变形了,急促的说道:“稳住棺材!稳住棺材!这里面还有陪葬品的!” 几百年过去了,里面的尸骨可能都烂成骸骨了,但大多数陪葬品是不会坏的,并且很多陪葬品是瓷器! 这棺材要是重重的摔在地上,里面的瓷器就全完蛋了! 高明程知道这里面有好几件精品宋瓷,他当年将这些瓷器带到香江,可是卖了一大笔钱的,因此看到棺材即将落地,他顾不得多想,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双手稳稳地抬起了棺材。 数百斤的重量全部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饶是他身体素质好,也瞬间因为太过吃力而五官扭曲了起来。 第五十三章:辛苦费 “快,快一起扶住棺材!” 陆局也吓得不轻,他的功劳,可都在这棺材里了啊! 他顾不得自己体弱年迈,说着就要上前去扶棺材。 可在场的人那么多,哪里用得着他,其余人看到这个情况,早已经纷纷跑上前,一起抬起了棺材。 有众人出手,棺材总算没有落在地上,而是被轻轻地放在地上。 这时,那个摔倒的人满脸愧疚的给大家道歉:“对不起,都是我没有踩稳。” 这人正好是文物管理局的一名下属,因此王所长当场骂道:“你干什么吃的?不知道棺材里面都是宝贝吗?你要是把棺材给摔到地上了,我就把你饭碗也摔了!” 陆局亦是狠狠地瞪了那名属下一眼。 那人自知理亏,也不敢辩解,只低垂着头承受责骂。 只有高明程看出他的脚有些不对劲,应该是刚才摔跤时,扭到脚踝了。 他出面说道:“陆局,王所,你们消消气,这山路本来就不好走,再说了,都这个点了,大家伙还饿着肚子呢,身上自然没多少力气。” “我看这样吧,你们对这山路也不熟悉,不如接下来就由我们村的村民来抬棺材,事后你们再多少给点辛苦费就行。” 王所意动,但他没权做主,于是看向陆局。 陆局先是感谢高明程之前及时出手,没让棺材落地,然后才说道:“给点辛苦费,这是应该的,那就麻烦伱们了。” 现在陆局只想让这口棺材安安稳稳的运回县城去,有了这份功劳,他的仕途没准还能够再往前面走走。 陆局答应给辛苦费了,于是高明程就对高家村的村民们说道:“哥几個,谁想来抬?” “我!我!”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立即站了出来。 他们来这凑热闹,本来也多多少少帮了些忙了,现在又听说有辛苦费拿,那自然就更加积极了。 于是高明程点了三个人出来,加上他就是四个人,照旧是前面两人,后面两人。 下山时,前面的人受力重一些,所以高明程自己站在前面,在他的指挥下,棺材再度被稳稳地抬了起来。 一路上,大家都铆足了劲,如果遇到路不好走的地方,高明程也会大声的提醒,每十五分钟左右,就寻一处平坦些的地方将棺材放下,歇息一下。 中途,也有人因为受力的缘故换了几个人,但从始至终高明程都没有换,他一路抬着棺材下了山。 等顺利下了山后,陆局等人都不由得松了口气。 烈阳高照,没了树林遮挡后,火辣的太阳直接晒在身上,令人的皮肤有些刺痛。 山里草木多,一些野草的边缘极为锋利,人不小心碰触到,皮肤上就会留下一道浅浅的伤口,被汗水一腌,自然难受。 虽然下了山,但车子还停在村口那儿,还得接着抬。 只歇息了几秒,高明程就大声说道:“哥几个继续!快到车子那儿了。” “好咧。”其余人也大声应着,精神亢奋了起来。 又抬了几分钟后,终于抵达卡车的边上了,但怎么把棺材弄上卡车,也是一个问题。 一行人站在边上研究了好一会儿,费了一番功夫,才终于让棺材顺利的上了卡车,又把那些雕花墓砖也放好。 陆局的一颗心,总算是彻底的安稳了。 他激动的和高明程握手,感谢他的帮忙,又让王所长给大家发辛苦费。 王所长是个很会做人的人,在县城时,就准备了不少烟,自然也准备了一笔经费备用。 至于给每个人多少钱,他之前也和陆局商量过了,现在得了陆局的指示,立即拿出那笔经费来,开始按照人头给钱。 在场的村民们,只要是出了力的,都拿到了辛苦费,只是每个人拿到的钱都不一样多,比如高壮帮着挑墓砖,拿到了一块钱,高亮出的力稍微多点,拿到了两块钱,那些抬棺材的村民,就拿到了五块钱,至于高明程,陆局亲自给了他十块钱。 他虽然拿得最多,但在场的人没有谁不服。 高明程一路出了多少力,在场的人都是清清楚楚的。 “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就先回县城吧!”陆局看向陈局说道。 陈局自然没意见,说了句行,便上了自己的小车,其余人等,也纷纷上车。 高明程对高国兵说道:“叔,今天太过匆忙,就不请你吃午饭了。” 高国兵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说道:“回家记得用热毛巾敷一敷肩膀,别弄出病来!还有,过几天有空了,你到我家来吃顿饭,高岳听说你来找过我,就说想你了。” 高明程也很久没和高岳见面了,当即就点头,说了句行,然后目送高国兵上车,又目送三辆车陆续离开。 直到车子彻底走了,围观的村民们才散开。 “哎,还是当官的给钱大方,这虽然累了点,但是得了五块钱呢!那铁路上做事,一天下来也才两块九!那扛石头、扛枕木的,也累得慌!” “对啊,可惜这事不是天天有。” “还得谢谢明程啊,要不是他开口要辛苦费,这当官的也未必给呢。” “是啊,是啊!明程,没想到你力气这么大,那么重的棺材,你居然一个人就抬起来了!” 众人纷纷围着高明程,夸赞着他的力气。 高明程谦虚了几句,等走到分岔路口时,大家便纷纷散开,各回各家了。 “高壮,高亮,咱们先洗一洗再回家吃饭!”高明程身上全是汗,难受的很,于是走到一处沟渠,这沟渠大约半米宽,水流清澈,他直接站在沟渠里,弯腰捧水洗了把脸,又把衣服脱了,清洗了一下上半身,至于下半身的裤子湿了,这也不打紧,反正天气热的很。 高壮和高亮也是如此,用清凉的水洗过后,三人总算舒服了不少。 高亮说了句:“明程哥,我先回家了。” 说完,他往另外一条道走了。 “我们也快回去,饿死我了!”高壮急忙忙的说着,和高明程两人快步往家里走去。 到了家里,细奶奶正坐在屋檐下搓麻绳,看到他们终于回来了,一脸心疼的说道:“饿了吧?快去吃饭!” “奶奶,还有粥吗?”高壮问了句,天气太热,他又累的慌,这会儿虽然饿,但也吃不下干饭,倒是想先喝一碗稀粥。 “有,在水盆里凉着。明程也吃碗粥解暑吧,我放了绿豆的!” 不得不说,细奶奶很懂,早上的粥已经吃完了,这绿豆粥是她特意煮的。 第五十四章:砍树 喝上一碗凉凉的绿豆粥,高明程和高壮觉得整个人都舒服了不少。 在没有冰箱的年代里,村民们也有降温小妙招,那就是把粥盛出来后,再放进一盆冰凉的井水中,这样热粥很快就会变凉了。 高明程一连吃了两碗绿豆粥,又吃了一碗干饭。 细奶奶知道他们今天肯定累着了,把剩下的那些黄麂肉都给炖了,另外还炒了辣椒炒鸡蛋,这菜又营养又下饭。 吃过饭后,高壮觉得浑身都疼,身上也没劲,说了一句要去躺一下,人就走了。 高明程也回到自己暂时居住的房间里,不过他没有躺下休息,而是把裤兜里的钱掏了出来,和其他的钱放在一起。 重生后,他就一直惦记着这个古墓,现在盗墓贼被抓捕了,古墓中的东西也被文化局的人带走了,这件事便彻底的结束了。 接下来他要做的事情,就是搞钱!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这儿三面环山,水资源极少,所以这搞钱的来路,还得落在大山里。 他目前有一大坛的蜂蜜还没有拿去卖。 之前他从山里割了蜂蜜回来,却一时没有容器灌装,就放在水桶里,后来细奶奶知道后,就给他找出来一个陶瓷做的大坛子,这個大坛子,以前是用来装咸菜的,现在被细奶奶洗的干干净净,装上了香甜的蜂蜜。 但这只是暂时过渡,接下来他得去买一些装蜂蜜的容器,最好是塑料罐子,这样可以直接上秤称,不用再去掉罐子本身的重量了。 另外,他打算找一个木匠做一些蜂箱。 割野生蜂蜜,对于他来说,危险不大,但也麻烦。 如果做上一些蜂箱放在深山里,再每隔一个月去山里割一次蜂蜜,这样就方便多了,也能够保证产出。 除了弄蜂蜜,就是打猎了。 他现在身体素质好,跑的快,用石头也可以打到小型猎物,但这还不够,他得想办法打到大型猎物,不过这点不急,他已经有门路解决了。 再说了,现在天气依然炎热,打多了猎物的话,除非马上卖掉,否则也存不住。 除了这两样,深山之中还有其他的宝贝——那就是药材。 药材分很多种,只是有的珍贵,有的便宜。便宜的药材随处可见,珍贵的药材藏在深山。 他们这里的山不是很富裕,所以珍贵的药材也不多,最出名的就两样,一个是灵芝,一个是茯苓。 现在已经是九月初,等到九月末时,就可以到山里去弄这两样药材了,等晒干后,就可以带到药都樟树市去卖掉。 樟树市每年都会办一个药交会,时间一般在10月的16-18这两天,到了药交会上,放眼望去,密密麻麻都是药贩摆的摊子,各种各样的药材,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了卖药的,也有看病和制药的,反正和药相关的,在这里都可以找到。 上辈子高明程并没有去过药交会,因为他没碰过这一行,但后面结识了一位药贩,听这药贩说的。 所以重生后,他觉得青山既然赠与了宝贝,就不能浪费,他们村子过于偏僻,无人上门来收购药材,但他们自己可以把药材送出这个小山村,送到药交会上去! 把之后要做的事情,都在脑海中盘算了一遍,高明程就心中有数了,他换了一件干净的衣服,就拿着一把斧头出门进山去了。 找木匠做活,有两种算钱的方法,一种是木匠出料出工,这样肯定贵点,一种是自己出料,木匠出工,这样就便宜点。 高明程打算自己出料。 木料这种东西,满大山都是,犯不着再多花钱了。 但是呢,村子附近的山丘上的树木,都是分给了每个村民的,而深山里的树木,却算是国家的,原则上是不能偷伐树木的,所以高明程进山砍树,就是在薅国家的羊毛。 好在,这种事情只要避着点人,不被人知道,不被人举报给上面去,问题也就不大了。 这会儿还好,他记得九十年代后,村子里一度盛行偷木材拿去卖钱,一根四五米长、十公分直径的木材,能够卖上三十块钱。而十五公分直径的木材,就可以卖到五十块钱。 这个利润是相当可以的,因此很多人就会进山去偷伐树木,甚至还有外面的人偷偷地到他们这边的山里砍树。 那会儿村民们的生活普遍开始好起来,大部分人家都有余力砌房子,而砌房子就需要大量的木材,因此木材相当好卖。 高明程避开人,顺利的进山了。他拎着一把斧头,在山中飞快的跑着,山风吹佛在他的身上,将一身的燥热吹散。 他一直跑着,直到跑到大约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后,就放慢了脚步,开始左右环顾,寻找着合适的木料。 做蜂箱的话,有两种木料很合适,一个是杉木,一个是桐木。 杉木的抗腐蚀性很好,也不会生虫,做成蜂箱后,能够用上几十年,如果刷上一层桐油,使用寿命还会延长。 桐木的话,也有抗腐蚀性和抗虫性,只是没有杉木好,不过它质地轻盈,做成蜂箱后,方便移动。 高明程力气大,并不看重桐木的质地轻盈,因此他首选杉木,因为这个蜂箱是要放在野外的,而杉木不做任何防腐措施,都能够用上几十年,显然它的木料要更好。 在深山中寻摸了一会儿,高明程就找到合适的杉树了,他目测这棵杉树的直径有个十五公分,要是拿去卖的话,都能够卖上五十块钱了。 当然了,他虽然缺钱,却并不打算砍树去卖。 薅国家羊毛这种事情,如果只是自己用,那问题不大,但如果拿去大量的卖,就很容易被人察觉出端倪,到时候没准就要进局子一游了。 选定了树,高明程就开始动手了。 这会儿没有电锯,砍树都得靠斧头,一棵直径十五公分的树砍下来,可是需要耗费不小的力气的。 好在他现在力气大,抡起斧头重重的砍下去,就在树干上留下一道小缺口。 他继续挥动着斧头,每一刀都砍在相同的部位,刀口竟然十分平整,可见他手眼协调,控制力很好。 第五十五章:再度赶集(求追读) 砍树是有技巧的,首先不能完全砍断,其次一定要注意站位,千万不能站在树倒下的那边,否则被树这么一砸,轻则受伤,重则丢命。 除了这两点,还得注意周围的情况,要预测树倒下的方向是否没有阻拦的。 这些需要注意的东西,高明程在动手前就想好了,因此当树快要彻底砍断时,他便停手,然后一脚用力的踢在树干上。 这树干本就只剩下一点还黏连在一起,被踢了一脚后,就顺着被踢的方向而倒下。 树木倒下时,和其他的树枝相碰撞,发出阵阵声响。 杉树的树形挺拔,枝叶较少。等树彻底倒下后,高明程又走上前,开始将树干上的分枝给砍断,然后又将之分成两段,每段四五米长左右,这一棵杉树,所得的木料,就足够做几十个蜂箱了。 因此高明程只砍了一棵杉树便罢手了。 这杉树被砍倒后,也不必马上挪动,就地这么放着,等阴干了水分后,再将之扛回家里去。 九月的天气凉爽,雨水又少,大约过个几天,就阴干的差不多了。 哦,当然了,得先把树皮给去掉,这样阴干的才快。 于是高明程又是一阵忙活,等他把杉树的树皮全部去掉后,天色已经渐黑了。 他也没有在山里久待,便顺着下山的小路,快速的返回了村子。 刚回到细奶奶的家,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这肉不是之前吃过的黄麂、兔子之类,而是甲鱼! 锅子里炖着的,正是昨天晚上他洗澡时摸到的那条甲鱼,大约炖了半个小时了,肉还没有完全炖烂,但已经香气四溢了。 甲鱼多胶质,吃起来很爽口,汤也很粘稠,是他们这儿很受欢迎的一道菜,但能够吃上的机会却不多。 看到高明程回来了,细奶奶便说道:“饭菜快好了,你们洗個手准备吃吧!” 高明程应了声,但没急着洗手,而是先将斧头放好。 高壮下午睡了一觉,才起来没多久,看到高明程带着斧头回来,不由得问道:“明程哥,你去哪里了?” “去山里砍了一棵杉树,我打算找木匠做一些蜂箱。”高明程说着,他是打算把养蜂事业弄起来的,养蜂并不麻烦,而蜂蜜的价钱一直很好,现在都能够卖上七块钱一斤,之后会一直涨价,到后世时,价格翻了十倍,能够卖上七十块一斤。 不过后世的蜂蜜真假难辨,很多便宜的蜂蜜,其实都是掺假的,味道不如野生的纯正。 “明天是军岭的集,明程哥你去卖蜂蜜吗?”高壮问着,他是知道高明程还有一坛子蜂蜜的。 高明程却摇了摇头,说道:“不去,我没容器装了,这样散装的不好卖。” 除了这点,他并不想带很多蜂蜜到军岭的老集去卖。 一来军岭老集上的人,都是周围村庄的,购买力有限,二来他不想让熟人知道他弄到很多蜂蜜的事情。 因此,之后的蜂蜜,他都会带到县城里去卖,这样的话,不管卖到多少钱,都没人知道,利于之后他的分家计划。 他深知他妈罗小华的性格,要是让罗小华知道他卖蜂蜜赚了不少钱,那么必定得闹出一些事来。 他们这一辈的人,很看重孝道和名声,如果一个人传出了不孝的名声,那么在村里生活肯定会不怎么舒服,会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个人的风评就很不好了。 高明程愿意赡养父母,但也仅限于此了。 很快,细奶奶端了三碗甲鱼汤出来,有两碗里面的肉多些,一碗里面的汤多些,这肉少汤多的,自然就是细奶奶自己的。 用她的话说,就是人老了,吃太多肉不消化。 但是呢,高明程可不是傻乎乎的高壮,细奶奶怎么说,就怎么信。 他从自己碗里夹了一块好些的肉给细奶奶,然后才自己吃,高壮不明所以,但他是高明程忠实的跟班,看到高明程这么做,于是他也这么做。 当得了高壮的一块肉时,细奶奶笑的像一朵雏菊,心里嘴里都是甜的。 三人心情愉悦的喝了一碗甲鱼汤,肉汤下肚后,只觉得整个肚子都暖洋洋的,野生的甲鱼并不腥,肉也紧实,那充满胶质的裙带,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真好吃!”高壮赞叹着,他已经很久没吃过甲鱼了。 他不擅长摸鱼,更是从来都没有摸到过甲鱼,现在能够吃上一碗甲鱼,都是托了高明程的福。 今晚的饭菜,一如既往的好,饶是高明程肚量大,也吃了个饱腹。 但他在吃完饭后,就盘算着明天要去集市上买一些大米回来。 细奶奶家劳动力不足,虽然有两亩田,但产量一般,一年下来,还要交公粮、卖谷子,所以留着自家吃的谷子,并不算多。 本来就她和高壮两人,吃的也少,但自从高明程过来吃住后,那大米就肉眼可见的少了。 细奶奶虽然不说,但高明程心中有数。 他过来住后,没有明着和细奶奶算吃住的钱,因为当面算了,细奶奶肯定会不肯要,因此他是打算事后再给予细奶奶一定的补偿。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照旧起得早,他一路跑到半山腰,寻了一处宽阔之地,便开始练拳。 常言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 练了近一个小时的拳后,天色才大亮,于是他下山而去,在下山的路上,顺手打了两只野兔。 他拎着野兔,也没有回细奶奶的家,而是直奔军岭老集而去。 赶集要趁早,这会儿集市上已经有不少人摆好摊子,也有人在摊子之间选购所需的商品了。 这集市上的东西,以吃食为主,但也有部分毛巾、布料等东西,还有一些解放鞋和手套。 但是呢,这些东西的质量、花样,都不如县城里的时髦,年轻人是不爱在这里买的,但上了年纪的老人,倒是不嫌弃,并且为能够省下几毛钱而感到高兴。 这时,一辆面包车开了过来。 车子停稳后,司机就下车了,除了司机,还有一个中年帮手。 他们把面包车的车门打开,拿出里面的木板,支了一个简易的摊子出来,紧接着,他们拿出许多猪油出来,这些猪油大多是猪板油,也有一些水油。 一看到这阵势,来赶集的人瞬间朝这面包车围了过去,纷纷开始询问猪板油的价钱。 第五十六章:送猪油 卖货的人立即大声将价钱说出,又说这是刚从南昌那边的屠宰场拉过来的猪油,都是最新鲜的。 高明程也瞧了好几眼,有些意动。 这个时候的城乡生活结构,已经有些变化了。城里的人们生活逐渐好了,他们开始追求健康和减肥,因此猪油在城里不太好卖,城里人大多吃菜籽油、茶油。 但城里人对猪肉的需求,还是很大的,每天屠宰场都要屠宰很多生猪,这些多出来的猪板油,就会被一些商贩统一收购,再运送到乡下的集市上来卖。 和城里人不同的是,乡下人很热衷吃猪油。 他们肚子里缺少油水,所以认为猪油炒菜更香更好吃。 平时他们这里,一个集宰杀一头猪,一头猪只有两副猪板油和一副水油,要是想买猪油的话,那还得靠抢呢。 高明程也打算买点猪油,但现在摊子边上围满了人,并且大多是妇人,所以他不想去挤。 正好肚子还饿着,于是他先去卖早餐的摊子吃了一碗粉和几个包子馒头油条之类的,等吃饱了后,那些要买猪油的人,也都买的差不多了,这时,高明程才走向前去。 先是问价钱,后又问对方能不能同意他用兔子换猪油。 山里的兔子很多,以他现在的身手,想吃随时都可以打到,连他之前做的简单陷阱,都已经好几天没去查看了。 那卖猪油的人仔细检查过他带来的兔子,确定是新鲜的后,就同意了。 只不过高明程要买两副猪板油,这两只兔子都换了也不够,于是又添了点钱,每副猪板油都卷成长长的,然后用棕树的叶子对折后在三分之一处绑住打结,这样就可以提在手里了。 买好了猪板油,高明程左右看了下,又去买了五十斤的大米,这几年谷子年年涨价,从最初的三十块一百斤,已经涨到四十多了,等到九零年时,就涨到六十多块。 他因为贪图方便,直接买的大米,因此价钱还要再贵上一些。 装米的袋子,就是化肥袋子,用完化肥后,拿到池塘洗干净晒干,就又可以重复利用了。 买好这两样东西后,高明程也没有多停留,直接回了高家村。 他一边肩膀扛着五十斤大米,一只手提着两副猪板油,这模样,说实话很拉风的,一路上引来不少人的注目。 不怎么认识的还好,遇到认识的人,免不了要打声招呼,对方还会打趣高明程挣钱了,居然买这么多好东西。 高明程打着哈哈,说是替别人带的,至于那些人信不信,高明程就管不着了。 乡村是一张网,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极为紧密,这种情况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人们身处其中时,会习惯这种潜移默化的生活状态,但是高明程经历过后世,后世的人们鼓吹边界感,别说普通的邻居,同事了,就是父母兄弟姐妹乃至于夫妻之间,都讲究边界感。 高明程虽然不至于讲究边界感,但是也多少有点不适应太过于热情的社交。 在这個时候,家家户户都没有多少私密可言,连谁家买了一斤肉这种事情,都可以传遍整个村,并且还要分析为什么有钱买肉,又是为什么要买肉,是家里有客人,还是什么之类的。 接下来,高明程一路快走,尽量避开他人,迅速的回了细奶奶的家。 细奶奶和高壮都不在家,昨天就听说今天要去地里锄草。 高明程放下大米和一副猪板油,然后带着另外一副猪板油去了许多美家。 上回他就说要给许多美送点油的,本来打算去合作社买点豆油,现在遇到卖猪板油的人,那肯定得送猪板油,对于营养不良的人来说,吃猪油对身体更好。 还没走到许多美的家,就看到许多美带着一个草帽,从一条路走了过来,她手里拿着一个空水壶,正要回家去灌冷开水。 两人恰好碰上,彼此的眼中都绽放出惊喜的光芒。 “多美!”高明程朗声喊着,又把手里的猪板油往上提了提,笑着说道:“上次说给你送油的,呐,送你的!” 许多美看着那副猪板油,估计得有个五六斤,心里又是高兴,又是不赞同。 她左右看了一下,没看到别的人在,心里就松了一口气,她急忙说道:“你怎么送这么多油?你昨天才赚了十块钱,难道就要马上花个干净?” “这油我不能要,你赶紧带走!” 许多美态度很坚决的拒绝了。 之前高明程偷偷的带肉给她吃,她心里甜滋滋的,但是却不能收下高明程送的猪油。 那肉是高明程自己打到的,可这油是花钱买的。 她希望高明程可以攒下更多的钱,这样他们才有钱结婚。 她把这个意愿说了出来,劝高明程把猪油转卖给其他人。 小媳妇替自己着想,高明程心里就如吃了蜜一般,他强硬的把猪油递到许多美的手上,说道:“你放心吃就行,我有钱,结婚的事情,我会准备好。” 但许多美还是不肯要,最后好说歹说,许多美也只肯留个一斤左右的猪油,剩下的让高明程带走了。 高明程没办法,只能无奈的笑了笑。 许多美拿竹篮将猪油罩住,免得被野猫和老鼠偷吃了,又灌了一水壶的冷开水。 “我和二姐在地里做事,我是回来灌水的,等下马上要去地里,伱回去吧,我要走了!”许多美和高明程道别,就往地里去了。 她要是耽搁久了,她二姐肯定又会骂她偷懒。 高明程拎着大半截的猪板油,目送许多美离开,他也只能把东西提回细奶奶家。 一看还有点时间,他干脆把猪板油清洗干净,然后切块熬油。 熬猪油有小技巧,一开始要放点水,这样不容易粘锅底,熬出来的猪油也会更白。 这一次熬的猪油很多,但没关系,他们村子家家户户都用大铁锅煮饭,一口大铁锅虽然贵,但是用的仔细的话,能用个十来年。 大铁锅有很多好处,一来能够煮粥,二来还可以煮猪食。 有些不讲究的人家,煮猪食的锅和煮饭的锅是同一口。 第五十七章:油盐不进 灶膛里的火焰烧的旺盛,油锅发出滋滋的声响,猪油特有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从简陋的厨房蔓延至整个小院。 高明程时不时用锅铲翻动着猪油,好让它们炸的更均匀些。 熬猪油的火候也很重要,等到熬得差不多了,就要马上把油渣捞出来,否则油渣烧焦了,就会影响猪油的品质。 高明程平日里其实很少做厨房里的事情,好在相关的一些经验和技巧,足以让他做好这件事了。 退火,捞油渣,再将猪油装进坛子里。 这坛子是陶瓷做成的,为了以防高温炸开,因此坛子是放进盆里,然后盆里再装上一大盆的冷水,以此达到降温的目的。 这种做法,是他们村里家家户户都会的,他从小就见过不少次了。 每次谁家要是熬猪油了,那么一旦闻到香味,村里的孩子们就会聚集到那户人家里去,等着熬好猪油后,好分吃油渣。 每当这个时候,主人家也会大方的打出一碟子的油渣出来,再撒上一点点的盐,刚炸好的油渣那是酥脆香甜! 其实论油渣的口感,还是水油更好,所谓的水油,又叫网油、花油,是猪内脏的边上弄下来的油,并且往往还会带着一条猪连铁。 水油之所以叫水油,就是因为它含水量多,然后出油量少,因此价钱比板油要便宜些。但炸好的油渣,口感却更加的酥脆,尤其是炸的焦香的猪连铁,很有嚼劲。 高明程从油渣中找了一块带筋膜的,然后丢进嘴里,咔嚓,油渣在口腔爆开,带给人别样的享受。 这是脂肪带给人的快乐呀! 高明程一连吃了好几块油渣,突然听到外头有脚步声响起,他听到这脚步声时,眉头就微微皱起,连口里的油渣都瞬间不香了。 几秒钟后,厨房门口处进来一个人,那人先是试探性的探出半边身体来,当看到厨房里的人是高明程时,她瞬间挺直了身体,整個人的气势就上来了。 “高明程,你才赚了十块钱,就贴给他们家了?你是不是傻?”罗小华气的大骂。 之前就说过,人在村中生活,是很少有私密的,比如昨天高明程帮着抬棺材,赚了十块钱的事情,不过半个小时,整个村的人都能够知道。 所以许多美知道了,他妈罗小华也知道了。 “你从小就帮着他们家的高壮,现在吃他们家几口饭,那也是应该的,你竟然还花钱给他们买猪油吃!还买米?你怕是脑子进水了!” “走,回家去!不准在这里住了,把那米和油也带走!” 罗小华说着,就要动手去拿东西。 高明程哪里会让她把东西拿走,他从裤兜里掏出十块钱来,说道:“这油和米,是细奶奶给我钱,让我帮着买回来的。呐,你看,我的十块钱还在这里。” 高明程给他妈展示了一下十块钱,然后就又放回裤兜里了。 他速度太快,看的罗小华有些不满,却也只能瞪了他一眼。 她瞧了一眼满满一大盘的油渣,又看了一眼装满了油的坛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酸溜溜的说了句:“他家也没个壮劳力,居然日子过得这么好!难怪伱都舍不得回自己家了!” 她一面说,一面还不忘伸手去拿油渣吃,她吃的速度很快,好像吃少了,就吃亏了一样。 高明程任由他妈吃油渣,只是问了句她来干嘛。 罗小华理所当然的说道:“高富家的老房子,你爸昨天已经买下了,你反正也没去铁路上做事,这两天有空的话,就去那边帮着收拾一下。等过几天,再选个好日子,你哥嫂他们就搬进那边房子去住了。” 高明程皱眉,说道:“我没空去收拾,你自己去。等到搬家时,我再帮着搬东西。” 罗小华当即恶狠狠地瞪着高明程,但高明程没服软,最后她也没办法,只得说道:“你哥嫂他们搬出去后,你就回来住,自己有家不住,住别人家,也不怕村里人看笑话!” “这家里也还没有分家,要用钱的地方多的很,你把那十块钱给我,等你以后结婚了,还得置办东西。” 高明程的眉头皱的更紧了,在听到他妈的脚步声时,他心里就有了一个猜测了,现在听到他妈这样说,倒也不意外。 其实他手里还有点钱,这十块钱给他妈也行,但他不想给。 “妈,我记得你之前说过,我要是娶许多美的话,你一毛钱都不会给我,我也不指望你给钱了,我自己攒钱娶她,分家时,家里的东西也不要,把我的那一亩田给我就行。” 83年是按照人头分田的,他们家一共八个人,共分到九亩多一点点的的田,至于地,那都是自己开荒出来的。 高明程开口要分走一亩田,也是没毛病。 但这句话,一下子就让罗小华暴跳如雷起来,指着高明程的鼻子大骂:“你还要娶她?她有什么好的?你不要忘记了,她是没有田的!到时候你们只有一亩田,怕是要穷的饿死!” “我警告你,你要是娶他,我一毛钱都不会给你,也不会帮你们!” “好,我知道了。”高明程平静的说着,反正上辈子没帮,这辈子也不指望。 罗小华看他油盐不进,最后只能气呼呼的走了,临走前,还不忘抓一大把的油渣。 高明程目送她离开,心里微微的叹气。 83年分田时,他还小,在村里根本说不上话,当时许多美的二姐和张成远已经结婚了,但因为张成远是外村的,加上还是入赘的,所以一开始村里根本不肯给张成远分田。 可是田对于农民来说,那是何等的重要? 所以许家四姐妹都在村里闹,闹出一阵动静,最后双方都各退了一步,那就是村里同意给张成远分一亩田,但是呢,许多美就没有田了。 当时许多美更小,也无力为自己争取,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也是因为这些,他妈才总是看不上许多美。因为许多美除了长得好看一点,那是再没有一点优点了。 但谁让他就是喜欢上许多美了呢? 哪怕再来一次,他也没想娶别人,因为他已经习惯许多美的存在了,许多美也成为他生命中的另一半了。 第五十八章:一次性卖出 罗小华的到来,令高明程的心情稍稍有些不好,也对赚钱感到更加紧迫了,于是吃过午饭,下午时他又去了山里,这一次还是弄蜂蜜,他打算弄多一点,等到了县城的集时,就一起带去县城里卖掉。 今天是四号,六号时就是县城的集,他打算今天弄蜂蜜,明天再去山里打猎,最好再打到一头黄麂,然后一起带去县城里卖。 等这些东西都卖掉后,他手里的钱,应该就有小一千了。 这两天,高明程独自一人奔波于深山之中,这种静谧、自由的感觉,让他很着迷。 前世他不喜欢大山,觉得大山束缚住了他,他喜欢外面的花花世界,喜欢和人争强斗狠,他的人生顺利过,也波折过,经历了不少的事。 但现在重回86年,他却有种返璞归真的感觉。 尤其是得了那两页金箔纸后,他每晚打坐入定,于清晨在山中练拳,肆意奔跑于山间树林,随手可得肉食。 如果选择像前世那般,离开这个小山村,前去城市之中,那么必定要日夜奔波,必定要住在狭小的屋子里,难以伸展筋骨。 为了这份自由和畅快,他也不愿太早进城,而当他选择进城时,必定是有所家底,能够在城里生活的很好时。 而这份家底,大山就可以赠予他。 日子一晃而过,也如高明程所愿,不但弄到更多的蜂蜜,还弄到了两头黄麂。 这黄麂是他特意活捉的,就是为了避免天气炎热,肉会变质。 九月六号,晴。 高明程醒来后,照例去半山腰打了一套拳法,然后大约六点时,便挑着担子,准备去县城了。 之所以要挑着担子,就是因为他没车代步! 蜂蜜没有合适的容器灌装,仍旧放在那口大坛子里,好在坛子很大,足够容纳四五十斤的蜂蜜,担子的另外一边,放着两头被绑住四肢的黄麂,黄麂是活的,这样卖的价钱能够高一些。 黄麂的个头不大,两头合在一起,不足百斤,坛子本身的重量加上蜂蜜,也不轻了,但还是比黄麂轻上那么一些,人在挑着担子时,就会出现一头重一头轻的情况。 但解决的法子也容易,只要移动扁担的位置,使得重的靠前,轻的靠后,这样就能够更协调了。 他挑着担子,行走如风般,快速的穿梭在乡间小路上,一路上遇到不少同样挑着担子前去县城的人,也有个别人是骑着自行车的,在自行车的后面,一边绑着一個大竹筐,里面堆满了东西。 在半路时,高明程还遇到一对特殊的父女,那父亲也是挑着担子,但一边担子上堆满了菜,一边担子上却是蹲坐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 那小女孩穿着一身碎花裙子,扎着两个小辫子,一双眼睛圆溜溜的,泛着灵活的光彩,看上去很机灵漂亮。 她看到了高明程,眼睛里都透出光亮来,大声的说道:“爸爸,你看那个哥哥,他走的好快!” 他的爸爸是一个长相憨厚的人,也看了一眼高明程,笑呵呵的说道:“爸爸年轻时,也走得那么快的!” “是么?爸爸好厉害!”小女孩有些将信将疑,但还是夸了爸爸。 父女两个一同发出畅快的笑声,而这笑声在高明程的耳中渐渐变低,直到彻底听不见了,因为他的速度远超那对父女,早就走在前面去了。 饶是他速度快,也花费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才抵达县城的农贸市场,倘若他没有挑着担子,也无需刻意放慢步伐的话,以他奔跑起来的速度,最多只要花费半个小时。 高明程抬腕看了一下手表,还差五分钟就七点了。 他没急着去找地方摆摊,而是先去吃了点东西,吃东西的时候,就和人打听了一下,有没有大量收购蜂蜜的地方。 这次的蜂蜜,最好能够一次性卖掉,哪怕便宜点也没事,一点一点的卖,不但没有容器装,也耗费时间。 在这里摆摊卖早点的人,自然对这里极为熟悉,于是指点了高明程几个地方,让他过去问问。 高明程吃下最后一口食物,把碗一放,道了声谢,挑起担子就走了。 按照指引,他来到一家杂货铺,这家杂货铺占了两个门面,摆满了各色各样的东西,店老板的生意很好,不少人在那里挑选着商品。 高明程开口问他收不收蜂蜜,那老板竟然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挥手说不要。 高明程看他忙着卖货,也就不多停留,挑着担子继续走了。 倒是有人注意到他带来的东西,上前询问了下,知道他没有容器装蜂蜜,有些人颇为遗憾的走了,倒是有一个人告诉他,可以去一家店买些罐子来。 高明程听了劝,跑去买罐子了,如果没人肯收蜂蜜,那么自然得一点一点的卖了。 谁知他去了卖罐子的地方,那卖罐子的老板知道他买来装蜂蜜卖的,于是问他蜂蜜多少钱一斤,又提出想尝一尝。 高明程行事大方,用勺子舀了一勺出来。 山里的野蜂蜜,都是最醇厚的。 如果是自己养的蜜,如果摇蜜频繁了,可能会发生蜜还没有彻底酿好,水分较多,不够香甜的情况。 但野蜂蜜就没有这个担忧,在高明程取蜜之前,蜂蜜们已经在山里经营多年了。 “好浓稠的蜂蜜!甜!太甜了!” “你这蜂蜜怎么卖?” 显然,这是一个识货的,尝了一口后,就动了买的心思。 “散卖的话,七块钱一斤,如果全部都收了,就算六块五一斤。”高明程很希望一次性卖掉,因此暗示了下。 那店老板果然心动了,只是还在犹豫。 高明程继续说道:“老板,你在这里有店铺,蜂蜜这东西又不会坏,你可以慢慢卖掉。” “这样吧,我再让点价钱,六块三!” “六块,我就要了!”店老板看出高明程的意图,果断的压价了。 但高明程没让他如愿,摇头拒绝了:“六块二,不行就算了!” 他六块二卖出,这店老板买去后,一斤可以赚八毛钱,这个利润也不算低了。 “六块!你以后弄到的蜂蜜,我都收了!” 店老板继续加码,这让高明程都犹豫了起来。 最后他还是同意了,去山里弄蜂蜜对他来说,只是麻烦点,但一点点的卖蜂蜜,那也是一个麻烦事。 他点头后,就开始将蜂蜜从坛子里弄出来。 因为店老板就是卖罐子的,所以他直接装罐好,然后再一起称重。 一番忙活,蜂蜜刚好有五十斤,高明程轻松入账三百块。 在他数钱时,不远处站着一个穿蝙蝠衫、喇叭裤的青年,他的眼睛盯着那些钱,闪动着贪婪的光芒。 但他没有上前,而是悄悄地走了。 第五十九章:算计(求追读) 裤兜里揣着三百块,高明程挑着担子往一家酒店走去。 这家酒店是店老板介绍的,让他别去摆摊子卖,而是直接去酒店卖黄麂。 黄麂是好东西,活着的黄麂,那就更是少见了,一些酒店为了噱头,都愿意花大价钱买去。 高明程一路往酒店走去,为了抄近路,他只要穿过一条小巷子,就可以抵达另外一条街上。 他们这儿是小县城,这会儿像样的酒店没几家,都聚集在县中心的位置,主要是招待县城里做生意的人,以及外地来的客人。 像村子里的村民们,那是一年到头,都不会进酒店吃一顿饭的。 高明程突然停下了脚步。 他看着前面巷子里突然走出来的人,那些人一共七八个,个个穿着蝙蝠衫和喇叭裤,算是紧跟潮流的一批人了。 他们拦在高明程的面前,望着高明程的目光里,带着恶意的笑。 “兄弟,面生啊!你哪個村的?”为首的是一个个子很高的人,他剃了光头,眉眼处有一道刀疤,因此看上去很凶狠。 与之相对的,高明程气质平和,五官端正大气,看上去像是个老实朴素的人。 高明程望着对方,没有说话,但眼底却流露出一丝喜色,他端详着对方的口袋,希望那口袋里的钱能够更多一些。 他放下担子,大步上前。 那群人有股不好的预感,立即聚集在一起,结成气势,大声喝道:“你把钱和黄麂留下,我们就饶了你!” 高明程嘴角勾起,已经挥拳而至。 他不耐烦和人打嘴仗,上辈子遇到这种事情时,他会摆出气势,与之对骂,哪怕输人都不能输阵。 但重来一回,他的武力又远超前世,他就不耐烦和人对骂或者讲道理了。 干就完事! 三秒后,有惨叫响起。一分钟后,有人被踢飞在地。三分钟后,所有人都皮青脸肿的倒在地上了。 高明程的脚踩在光头男的胸口上,低头斜睨着他,他没有开口说话,但那目光像是在说:“服不服?” 光头男憋屈,只能用愤恨的眼神怒视着高明程。 高明程岂会在意他的眼神,确定将所有人都打倒后,他就开始收割战利品了。 突然,他脚迅速踢起,落下时,精准的踢在一个人的手腕上,随着手腕受痛,那人手中的刀子便脱手飞出,落在了地上。 那是一把尖刀,一旦被刺伤,就会血流不止。 “啊!”那人惨叫一声,身体蜷缩了起来,另外一只手紧紧的握住被踢的手腕,他感觉手腕痛极了,像是里面的骨头都碎掉了一样。 “光哥……啊,痛!”那人一面惨叫,一面向光头男求助。 但光头男也被打得不轻,此时看到高明程下手这般重,心里也是一突,这才发现高明程之前动手,应该是手下留情了。 他们几个虽然都被打得皮青脸肿的,但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及筋骨。 可现在那一脚踢下去,刘路的手腕都被踢断了! 他心中胆寒,连忙说道:“你是哪条道上的兄弟?我们几个有眼不识泰山,你不要和我们一般见识。” 他低声求和,又很上道的把兜里的钱全部拿出,又让其余小弟也纷纷拿钱,他看高明程之前的动作,也是打算收刮他们的财物。 被人搜身,不如主动上交。 高明程挑眉看了那些钱一眼,他没有马上去接过来,光头男以为他嫌弃钱少了,于是连忙摘下自己手腕上的手表,陪着笑说道:“一点小意思,还请笑纳。” 高明程越是不肯开口说话,光头男心里就越没底,心砰砰砰的跳个不停,生怕高明程有什么大来头。 他紧张的看着高明程,直到高明程伸手把钱和手表都拿了过去,他才松了一口气,拿了钱就好。 这事就结了! “你放心,我们几个以后再也不敢有眼不识泰山了。”别看光头男长得凶狠,但人家那是能进能退,嘴上的话说得漂漂亮亮的。 高明程斜睨了他一眼,对他没什么印象,应该是上辈子没打过交道的人。 当着光头男等人的面,他把钱点了一遍,数字很喜庆,一共有五百二十块! 他辛苦几天弄到了五十斤蜂蜜,一共才卖出三百块钱,现在动动手打一架,就得了五百二十块,哦,还有一块半新的手表,折价可以卖到三十块。 把钱塞进裤兜里,高明程看光头男他们的目光都变得平和起来了,这是一种看财神爷的目光。 他一声不吭,挑起自己的担子,越过躺在地上的年轻人,朝着前面走去。 那几个年轻人慌忙让开路,生怕招惹了高明程,又会被踢上几脚。 什么叫人狠话不多? 光头男等人今天算是见识了! 等高明程彻底走远了,光头男才呸的一声吐了一口带血的痰,骂了句:“妈了个巴子!” “这人是谁盯上的?”光头男恼怒的看着几个兄弟,兄弟们个个皮青脸肿,其中一个还断了手腕。 “是大青!” “我,是毛子告诉我的,毛子说那人刚卖了蜂蜜,裤兜里有三百块钱!” “毛子?毛子不是跟何大有混的吗?他告诉伱,他怎么不跟着一起来?艹!这个亏不能白吃,我们找何大有去!要真是他在算计我们,我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光头男骂着,其余人也血气涌上头,纷纷想要去找何大有算账。 隔着一条街的地方,光头男嘴里的那个何大有正在笑,笑的可猖狂了。 “哈哈,光头他们这会儿肯定被那个高明程打得不轻!” “不一定吧,光头他们有刀,人又多。那个高明程再厉害,也只有一个人,不是常说双手难敌四拳嘛!”他身边的毛子持不同的意见。 但何大有并不在意,挥手说道:“无所谓,不管他们谁赢谁输,我都高兴!光头抢我们地盘,害得我们最近没什么钱,那个高明程就更坏了,不但打了我们,还把我们的钱都抢走了!” “现在他们狗咬狗一嘴毛,我心里高兴!”何大有嘚瑟不已,浑然不知危险已经悄悄到来了。 他算计人,但人非死物,岂能任由他摆布。 第六十章:登门做客 混混们之间的恩怨,高明程并不知道,即使知道了,他也不会在意,更不会插手。 但他的出现,还是小小的改变了一些人的想法和做法。 以前那些无所事事的混混们,依靠着人多势众,专门抢落单的人,可在被高明程的拳脚教育下,他们不敢再这般明目张胆的抢了,而是开始研究偷蒙拐骗的技巧,这样即使再遇到如高明程这般身手好的人,也不至于所有人都被打一顿。 那些没被打的,还可以看准时机出手报复。 在之后的日子里,整个县城的抢劫事件大大的降低了,但钱财被偷的事件,却逐渐增多。 普通人遇上抢劫的,要么认了,吃下这个亏,要么去警局报案。 虽然有些人有特殊关系,提前躲了起来,但警局多多少少也能够抓到一些人。 但现在呢,偷钱比抢钱要更隐蔽,很多时候,受害者过了很久之后,才会发现自己的钱被偷了,至于在哪里被偷的,又是被谁偷的,那是一无所知。 当然,也有个别人十分警惕,在小偷下手时,就察觉到了,并且出手阻止。 然而这种时候,若是周围人多,小偷便脚底抹油,快速的跑了,若是周围的人少,那么小偷的团伙们就会一拥而上,直接强抢了。 这些变化,此时的高明程并不知道。 他这会儿心情极好,那两头活着的黄麂,都顺利的卖给酒店了,并且价钱不错,高明程看出商机,趁机和酒店收购食材的人打好了关系,谈好下回他若是有野味,直接送过来便可。 今天这一回,谈妥了两個长期收购商! 高明程挑着空担子,进了县城唯一的一家商场,在里面买了两瓶酒和两包点心,然后带着东西去了高国兵的家。 今天是周六,高岳刚好不用上课。 上次高国兵邀请他周末去家里吃饭,今天正好赶集卖东西和吃饭一起了。 高国兵现在住的地方是单位分的房子,但再过一年,他就会在县城拿到一块地皮,然后修建起一栋三层楼的房子出来。 这个时候县城里的房子,基本都是自建房,商品房还没有出现。县中心的地皮比较难拿,但周围的地皮,只要高国兵愿意出面说句话,再花上一些钱,就可以拿下了。 那些地皮,在现在显得有些偏,但是再过十年,县中心的范围扩大,现在偏僻的地方,在之后都会成为县中心的一部分。 高明程一面走,一面环顾四周,眼中所见景象,都和前世的画面逐渐重合起来。 于是哪一处地皮以后能够发展的更好,全部清晰的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走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他来到警局后面的一栋筒子楼下,抬头望着这栋有些年头的楼房,他一下子忘记高国兵家是住在几楼了。 他大约记得高国兵家住在哪里,但是具体的房间位置,却早已经忘记了。 毕竟在他的记忆中,都已经过去了数十年。 就在高明程琢磨着找个人问一下时,身后突然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其实早在来人靠近时,高明程的肌肉就下意识紧绷了起来,但他强忍着没有表现出来,直到肩膀被人拍了,这才回头看去。 一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庞出现在他的眼前。 说熟悉,他与这张脸的主人相交了数十年,说陌生,这张脸不复当年的成熟稳重,而是青涩稚气。 是高岳,今年刚上高三的高岳! 高岳和他同年,但比他小了几个月,如果他没有中断学习的话,今年也上高三了。 高岳手里提着一壶酱油,看到高明程时,眼底充满了惊喜:“高明程!我爸说你这两天可能会来,你果然来了!愣着做什么?不嫌晒啊!走,我们上楼去。” 高岳表现的很热情,在他爸还没到县城上班时,他和他哥哥以及高明程是走的很近的朋友,三个人经常一起下水摸鱼,进山摸鸟蛋,一同上学,一同放学,当然了,也一同打架。 高明程和他哥哥高宏的身体素质很好,他稍微弱些,打架时没有他们两个生猛。 后来他爸看他哥浑身有劲,经常惹是生非,于是在他哥哥读完高中后,就送到部队去了。 “高明程,我们好久没见了,得有大半年吧?我记得上半年的时候,有一次你替家里来县城卖薯种时,我们见过一面。”高岳可高兴了,叽叽喳喳的说了起来。 前世的他混成了刑警,整个人严肃极了,然而年轻时的他,性子却很跳脱。 他们上楼时,一路和不少人打着招呼。 住在这里的,都是警局的人。 高国兵家住在二楼最东边的一套,里面大约八十平方,有三个房间,房子的采光很好,里面也被打理的干干净净。 厨房里有人在忙活,那人听到进门的脚步声,立即说道:“高岳!让你去打个酱油,怎么要这么久?今天中午还想不想吃红烧豆腐了?” “妈!你看谁来了!”高岳才不怕他妈说他呢,拉着高明程就往厨房走去。 从见面起,高明程就处于被动的状态,主要是高岳太兴奋太能说了,倒是让高明程没能插上嘴。 站在厨房门口,高明程总算正正经经的说了一句话了:“婶婶。” 厨房中的妇女正把剁碎的猪脚和黄豆放进双喜牌的高压锅里,听到这个声音后,立即抬头看去。 眼底只一瞬间的诧异,很快就浮现笑意,她上上下下的打量着高明程,笑着说道:“明程,你好像又长高一些了!明程,高岳,伱们两个站好了,我来比比看。” 于是两人立即站好,让高岳他妈来比一比他两谁高。 “呃,明程高了那么一两寸吧!不错,长得也结实了!”高岳他妈笑着,态度平易近人,好像那些没怎么见面的时间都不复存在一样。 还如在村里那般,亲近,自然。 “妈,你之前不是才说我长高了,衣服都短了一截吗?那我肯定比高明程高啊!”高岳有些不服输,脚尖跃跃欲动,似乎想踮起来。 第六十一章:气功热(求追读) 高岳不服输,结果却遭到他妈笑骂了句:“说你矮,你还不服输了?怕啥,男人能够长到二十四岁!” “能不能长到二十四岁我不知道,反正我比我爸高就行!”高岳嘚瑟的说道,高国兵的身高,的确不算很高,主要是他那会儿社会环境更差,大部人都缺衣少食,自然长得不高。 “啧,这话你敢当着你爸的面说?”他妈不客气的戳了句。 高岳扮了个鬼脸,母子两人相处的很亲密。 这份亲密,令高明程羡慕。 笑闹了一会儿,消除了彼此之间长时间不见面的隔阂。 “明程,你来的正巧,今早刚有人送了一只猪脚过来,今天我们吃猪脚炖黄豆,还有红烧豆腐和清炒豇豆。你看伱还有什么想吃的吗?有想吃的,婶婶给你煮!”高岳他妈笑着询问,手下动作不断,把双喜牌高压锅合上,然后放在煤火灶上。 高明程自然客气的说道:“很好了,我都喜欢。” 然后又问高国兵在哪儿,因为他进来后,并没有看到高国兵。 高岳快速说道:“我爸爸在前面警局值班呢,不过最近没啥大事,等会吃午饭了,他就会回来了。你来我房间吧,我最近买了几本书,我们看书去!” 说着,就拉着高明程去了他的房间。 他和他哥高宏是一个房间,不过现在高宏去了部队,整个房间便大多是他的东西,高宏的私人物品,被堆在角落里了。 高岳口里的书,可不是什么正经书,而是杂书,或者说是武侠小说! 里面大多是梁羽生、金庸和古龙的作品,还有一本《燕子李三》的武侠传奇连环画。 除了这些书,书架上也还有四大名著以及《封神演义》《三侠五义》等书,论藏书量,高岳家的藏书,比他们整個村的藏书都要多。 在他们村,除了上学时发的课本,估计也没几本课外书了。 这些课外书要花不少钱买,并且还比较难买到,村里人可不会有这个闲情逸致的买杂书看。 他们顶多中午的时候,准时收听收音机里的《隋唐演义》的评书,听上半个小时的评书,就足够他们回味一天了。 “你看吧,有几本都是我最新买的!这本连环画不错,比看字有趣多了。不过更有趣的,还是看电视!今年春节时播放的《西游记》简直太好看了!对了,高明程,你看了没有?” 高岳不停地说着话,抬头看着高明程,似乎想和高明程谈一谈《西游记》的剧情。 高明程点头,很肯定的说道:“看了。” 86版《西游记》于1982年开拍,1986年春节在央视首播前11集,然后在1988年播出前25集,最后2000年《西游记续集》在央视开播。 1986年春节《西游记》一经播出,轰动全国,获得了极高评价,造就了89.4%的收视率神话,之后更是寒暑假被重播最多的电视剧,重播次数超过3000次。 所以虽然相隔时间很长,但高明程对86版《西游记》的印象,那是格外的深刻,这个甚至是好几代人的童年回忆了。 于是两人谈论了一下86版的《西游记》,说了一下自己的见解——最喜欢哪一段剧情之类。 说着说着,高岳又拉着高明程去看电视了。 他们家有一个黑白电视,他爸高国兵每天都要准时收看《新闻联播》的,而在别的时间段,高岳就可以看电视剧。 这个时候的电视频道不多,电视内容也不如后世丰富,但电视机的出现,已经大大的丰富了人们的娱乐性。 打开电视后,里面正在播放的是一段有关于气功的内容。 今年全国各地出现了气功热,在电视、报纸上,都可以看到相关的内容。 高明程看着电视里面所谓的气功大师,思绪陷入沉思。 气功大师在电视中侃侃而谈着气功的种种理论以及对身体的好处,并且进行了部分展示,比如吞玻璃、弯勺子等。 高岳看着电视里的气功大师,目光中也有些灼热,他激动的说道:“我爸爸他们也在练气功,练的是‘智能功’,我看过他们练的功法,真有意思!高明程,你说我爸爸练好气功后,真的能够像这位气功大师一样吞玻璃和弯勺子吗?” 他满脸的兴致勃勃和期待,但高明程却颇为无语,反问了句:“就算叔能够吞玻璃和弯勺子,那又怎么样?天天给人表演?” 高岳沉默了下,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让他爸天天去给人表演吞玻璃和弯勺子……他怎么突然觉得有股凉风吹来呢? 高明程这时又说道:“你爸爸他们练的‘智能功’,你知道是怎么练的吗?” 大部分气功需要以一套标准动作来操练,这套动作叫做“功法”,著名的有“香功”、“智能功”等 高国兵练的,恰好就是较为著名的‘智能功’。 但是呢,前世的高明程这会儿正在商场摸爬滚打,并没有跟风练习过气功。 气功热火了几年,最后终是沉淀了下来,只作为某些小团体的神秘爱好流传了下去。 因此高明程本来对气功不屑一顾的,但现在他得了那两页金箔纸,每晚打坐入定后,身体素质得到了改善。 他突然想,如果他去修炼气功,会不会有什么好的变化呢? 这个猜测,让他的心蠢蠢欲动。 第六十二章:婶婶威武 高国兵回来时,正好看到高岳在教高明程练‘智能功’,看到高岳的某些动作不够标准时,他的眉头就是一皱。 “练功不标准,相当于白练!高岳,你要是练不好,就不准教人!” 高国兵严厉的教训着,吓得高岳如鹌鹑般,站在一旁不敢再动了。 高国兵狠狠地瞪了高岳一眼,然后对高明程说道:“明程,我来教你一遍标准动作,你学会后,以后有空可以多练习。这个东西对身体肯定是有好处的!” 说着,高国兵就亲自教高明程练了一遍。 高明程记忆力好,只看了一遍,就全部都记住了,又当着高国兵的面独自一人练了一遍。 高国兵看他动作果然标准,整套功法练下来,行云流水般,当真是十分的惊喜,用武侠小说里的话说,就是他觉得高明程乃是练武奇才! 他想,他要是将高明程举荐给上面的气功大师,只怕气功大师都愿意收高明程为亲传弟子。 于是他当下就拉着高明程的手,仔细的给高明程说了一遍‘智能功’的宗旨,以及口令等。 又说了‘智能功’可以防癌之类的话。 前面那些,高明程仔细的记住了,但听到‘防癌’两个字,险些破防了。 如今气功热,把气功夸到天上去了,但后世研究证明,气功并无防癌的作用。 高国兵说起‘智能功’时,那是夸夸其谈,停不下来了。好在高岳他妈的一句话,成功的解救了高明程。 “别说那些了,吃饭!” 高国兵当即闭嘴,三个男人都乖乖地坐到饭桌边上。 饭桌上摆着四道菜,有猪脚炖黄豆、红烧豆腐、清炒豇豆以及一大碗桂圆蒸肉。 在他们这儿,桂圆蒸肉算是最高级别的待客标准了,不管是红白喜事,还是贵客上门,主人家都会弄一碗桂圆蒸肉。 “明程,多吃一些!”高岳他妈亲自给高明程盛了一碗桂圆蒸肉,笑着让高明程多吃一些。 猪肉剁碎加水,再放上剥了壳的桂圆,一起蒸熟后,肉汤甜滋滋的,十分美味。 “谢谢婶婶!”高明程真诚道谢,然后很给面子的吃了起来。 这会儿的猪肉都是原生态的,猪肉的品质很好,没有腥臊味,再加上桂圆的香甜软烂,一碗肉汤吃得高明程心都暖乎乎的。 重生回来后,他还是第一次吃到桂圆蒸肉。 “你们也吃点,我蒸了一大碗呢。”高岳他妈对高国兵和高岳说道,但并没有替他们动手盛的意思。 高岳可不敢让他妈动手,忙自己盛了半碗来吃。 他也好久没吃桂圆蒸肉了,他们家虽然不缺肉吃,每周至少吃上两回肉,但是他妈嫌弃桂圆蒸肉麻烦,平时是很少做的。 高国兵一声不吭,但盛肉汤的动作可不慢,很快,饭桌上就响起大家喝汤的动静了,等吃过桂圆蒸肉,高岳他妈又给高明程夹猪脚吃。 猪脚炖的软烂,加了黄豆和辣椒,味道很足。 “谢谢婶婶,婶婶自己吃,我会自己夹的。”高明程客气的说道。 高岳他妈也没有强求,而是笑着说道:“我还记得你第一次来家里吃饭,那個时候你只敢吃半碗红薯饭,连菜都不敢夹。” “我也记得!那天哥带着我们几个逃学去玩了,高明程的爸爸知道后,就要打高明程,吓得高明程满村乱跑,后来饿了也不敢回家去吃饭,哈哈!”高岳说着,还笑了起来。 但笑着笑着,他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笑声也渐渐地小了。 因为他发现他爸妈都在看着他,那目光意味不明。 好吧,他记起更后面的事情了,等高明程走后,他和他哥就遭到爸妈的男女混打! 那一顿打,打得他哥再也不敢带着他们逃学了! 高岳低头吃饭,惹不起惹不起! 别人家爸爸凶就算了,至少妈妈温柔,可是他家这个——咳咳,说她是母老虎,都委屈了母老虎! 高岳他妈可不是普通的家庭妇女,而是在妇联做事的!她性格爽朗,行事风风火火,坚信妇女能顶半边天,离了妇女没吃穿。 在他们家,他妈排第一,他爸得退居一线排第二! 饭桌上,大家一面吃饭,一面聊了一些以往的趣事,后来不知怎么的,就聊到许多美身上了。 高岳他妈看着高明程,语重心长的说道:“现在说是提倡婚姻自由,但现实生活中,包办婚姻还是存在的,只是没有以前那么的绝对。伱能够勇敢的面对自己的内心,想娶自己喜欢的人,这一点很好。” “我虽然有八年的时间没见过许多美了,但对她还是有一点印象的。很多人要求女人贤惠、温柔,在这种束缚下,很多女人都没有自己的思想、见解,只知道生儿育女,操劳家庭琐事,最后成为无知愚昧的妇人。我个人是很讨厌这种人的,我觉得许多美很好,她那样的家庭,却没有被打倒,她身上有一股不服输的劲,这一点和你一样。” “至于她没有田,其实想开了也还好,如果你不娶本村人,而是娶的外村人,那么外村的媳妇也是没田的!像你大嫂,她在娘家是有田,但是她嫁过来之后,那田还是娘家的,可不会带过来。” “明程,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你要是不想留在村里,大可来县城谋生,只要有我和你叔能够帮上的,我们都会帮!” 高岳他妈说了很长的一段话,句句都说到高明程的心底了,这还是第一个赞同他和许多美婚事的人。 高国兵当初知道时,就表露出不赞同来,但他的老婆却和他持相反的态度。 此时他老婆说这些话时,高国兵是一个字都不敢插嘴。 高明程的心暖乎乎的,他说道:“婶婶,谢谢你。不过我暂时还打算留在村里,我到县城来,也不知道要做什么事情,而我在村里,还能够从山里弄到蜂蜜和猎物,也算是有一个来钱的门路。” “对了,婶婶,我给你们带了礼物来的,瞧我这记性,我都忘记了。” 高明程连忙起身,走到自己放担子的地方,从一边拿出来两瓶酒和两盒点心,又拿出一瓶大约两斤装的蜂蜜来。 这些蜂蜜是他特意留的,就是想让高国兵他们尝尝。 第六十三章:军用匕首 饭后,高国兵把高明程叫到外面去散步消食,高岳也想跟着去,但被高国兵的一个眼神给劝退了。 “妈,我给你收拾碗筷!”高岳乖觉的讨好他妈,赢得他妈一记赞许的眼神。 下了楼,两人往楼的后面走去。 那里是一处山坡,长着许多杂树,也种着一些最常见的花草。 再过几年,这里就会建造成人民公园,是县城里的人们经常去玩的地方,不过现在还只是一片未经开发的林子而已。 两人走在林子里,高国兵在前,高明程在后。 “明程,你来找我,是还有别的事情,对吧?”高国兵虽然用了疑问句,但语气却很笃定。 常年干着侦查工作的他,早就看出高明程来找自己是有所目的的,只是暂时没有猜到高明程的目的是什么而已。 高明程咧嘴一笑,大大方方的说道:“叔,我想从你这里弄一把二手的猎枪,你看成吗?” 听说高明程要枪,高国兵先是一愣,随即又了然。 但他迟疑了片刻,才说道:“猎枪好弄,也不好弄。” 高明程不解的看着他,这会儿还没有禁枪禁猎,原则上只要你有门路买到枪就行,再有门路办理一个持枪证,那就更没问题了。 高国兵仔细的解释着:“明程,警局的经费是由地方财政负责的,我们这地方吧……它比较穷!83年时,我们这里一个派出所才一两把盒子炮,在出了东北二王案后,地方财政就拨了一笔款买先进的枪,但是僧多肉少啊,那点枪,根本不够分的!” “前两天我们这儿抓到了一伙盗墓贼,又挖掘了一座完整的宋墓,报告打上去后,听口风,下次应该有机会多分到几把枪,但是新枪是绝对不可能流落出去的。” “至于旧枪吧……仓库里倒是也有一些旧枪,但是都太差了,别说打到猎物,只怕一开枪就会炸膛!那种枪,我可不敢给你!” 高国兵解释的很清楚,高明程也听明白了。 他们这個县吧,经济发展的有些慢,86年的沪市,都可以通过监控办案了,可在经济不发达的偏远地带,连电话都还没有普及,办案全靠纸笔记录和走访。 高国兵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露出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 “伱放心,我会给你留意,如果有遇到还不错的旧枪,我就给你留下来。再等等吧,大概一两个月后就会有消息。” “你要是有空,以后周末都可以来叔家吃饭,你下回来时,可不许再买东西了,浪费钱!你赚钱不容易,要省着点花!” 长辈的谆谆教诲,高明程自然得听,连忙嗯嗯的点头应着。 他想从高国兵这里弄到猎枪的念头,算是断绝了。 都怪县里太穷,要是搁在东北三省那种地方,有高国兵这层关系在,别说一把猎枪,就是弄把54式手枪也容易。 高明程算是死心了,不再问枪的事情,叔侄两个一面散步,一面又说了一些别的事情。 今天虽然是周末,但高国兵还要值班,于是散步了十多分钟后,两人一同回了家里,高国兵进了自己的卧室,没多久后,他就出来了,手里拿着一把军用的匕首。 他把这把匕首递给高明程,严肃的说道:“保管好,别滥用!” 高明程找他弄枪,他没办法弄到,也不忍心高明程白跑一趟,他知道现在高明程就靠在山里弄蜂蜜和打猎赚钱,于是决定把这军用匕首送给高明程。 高明程眼底闪过一丝意外,随即是一阵狂喜,他激动的双手接过匕首,入手微沉,质感冰冷锐利。 这是一把65式陆军匕首,它显得非常的小巧,并且保养的很好,看上去很新。 匕首有刀鞘,他下意识将匕首从刀鞘中拔出,刀光掠影,从眼前晃过。 刀出鞘后,立即有一股肃杀弥漫开来,这一刻,高明程确定这把匕首是见过血的。 上辈子,高明程拿砍刀砍过人,但没有门路弄到军用匕首,而现在,这把锋利的军用匕首就在他的手中。 他握紧了刀柄,但是心中却蠢蠢欲动的想尝试着刺、挑、抹、劈等动作,然而现在空间狭小,他自然不能肆意的使用这把匕首。 他抬头看向高国兵,满脸的激动之色:“叔,谢谢了!” 高国兵眉头微皱,语气郑重的说道:“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你要心里有数,知道吗?” 高明程明白高国兵的意思,连忙点头嗯嗯的应着,然后说道:“叔,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干不该干的事情!” 高国兵像是信了,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然后拿起搪瓷杯子,就准备往警局那边走去。 临走前,还不忘提醒高明程回村后,也要多练‘智能功’。 高明程一面点头,一面目送高国兵离去,此时他的内心是一阵激动,哪里还记得什么‘智能功’的事情。 高国兵走后,高明程仔细的端详着手中的匕首,只觉得这把匕首哪儿都好看,尤其是刀刃,让他觉得十分的锋利,有种触之即伤的感觉。 高岳站在一边,满脸的羡慕之色。 刚才他爸把军用匕首送给高明程时,他简直要惊呆了! 要知道,以前他缠着他爸,让他爸把这匕首送给自己,可他爸根本不肯! “我爸对你可真好!”高岳开口,语气酸溜溜的。 高明程回过神,将匕首插回刀鞘,学着高国兵刚才的动作,拍了拍高岳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放心,哥以后也会对你好的!” 高岳直接翻了个白眼。 本来高岳还想拉着高明程看会儿电视的,但高明程得了军用匕首,内心正火热呢,对这黑白电视根本没兴趣,于是借口说要去等车坐车,下回有空再来找高岳玩。 高岳哪里看不出他这是在找借口,于是又翻了个白眼。 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出来时,手里提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几本书。 “这些书我都看过了,你拿回去看吧!我爸说了,要多看点书,人才会变得聪明。” 高明程看了一眼袋子里的书,好家伙,全部都是武侠小说! 他一言难尽的看着高岳,心想,高国兵让高岳多看书,但绝对不是让高岳多看武侠小说! 不过兄弟的这番心意,他领了! “谢了,我会保管好,等看完了,再还给你。” 第六十四章:送礼 高明程自然没有去坐车,虽然他兜里不差钱,但是他跑的这么快,完全不必要去花这个钱。 主要是,你要坐车,可不是你想坐,就能够坐的,得等车来。运气不好,要等个把小时,现在天气还比较炎热,车里闷热,汗臭味很重,再加上马路坑坑洼洼的,行车颠簸,因此实在没必要花钱遭罪受。 出了较为繁华的地段后,高明程就一路跑着回了高家村。 他挑着担子,一边是空坛子,另外一边则放着一些塑料瓶子、武侠小说、匕首、还有一包红枣和一包红糖。 这两样东西是高岳他妈送的,还是送给许多美吃的。 用高岳他妈的话说,是给许多美补血用的。 又说十个女人九個贫血,贫血就不容易怀孕之类,说的高明程这么脸皮厚的人都脸红了。 他回到高家村时,也才下午三点。 进村前,他把手腕的手表摘下,揣进裤兜里,又把那把匕首藏的更仔细。 他本来想把匕首放在身上,但奈何没地方放。 夏天的衣服薄,裤兜又不够深,他也不好随手拿着,只能藏在担子底下。 不过他琢磨着要做一根皮带,并且是可以挂匕首的那种皮带,于是他打算去找董飞霞问一问,看她能不能做。 刚这么想着,他就听到董飞霞在叫他了。 树荫下,董飞霞提着一个篮子,头上戴上一个草帽,显然刚从地里回来。 她说道:“明程,上回你拿来的那些布料,我都给你做好衣服了,你现在来拿吧!” “好咧。”高明程应着,和董飞霞一起去了她家。 进门后,却不见高守旺。 董飞霞把篮子放下,先洗了把手,然后才去屋子里拿了衣服出来。 一共有两套衣服,一套绿色的男装,一套白底碎花的女装,女装是做的长袖长裤,原本高明程说要做裙子,但是董飞霞告诉他,现在已经入秋了,只要下一场雨,天气就会凉爽下来,做成裙子的话,穿不了多久。 高明程哪里懂这些,于是就让董飞霞看着办,反正照着许多美的身材来做就行。 他把女装抖开,看了一眼,觉得还不错,又看了眼男装,是村里的男人们最常穿的样式,类似中山装,但是没有中山装那么挺括。 除了两套衣服,还有一个用纱布做的头罩,类似斗笠的造型,只是四面都围着纱布,这样人戴上后,就可以防止被蜂蜜蜇到脸。 高明程戴上试了一下,大小合适,就是纱眼有些密,戴上后,视野不是那么的好,这个时候的纺织材料和技术有限,自然不如后世的纱罩好用。 “谢了,做的都很好。”高明程道谢,然后按照之前说好的价钱给了钱。 又问道:“婶子,我想做一条皮腰带,可以挂匕首的那种,你会做吗?” “会,我家里还有几块皮料,伱看你要用哪种皮料来做?”董飞霞是裁缝,一个裁缝,除了要有过硬的手艺,还需要备上许多料子。 董飞霞再度进了屋子,等她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些皮料,有猪皮的,也有牛皮的,这两种皮料适合做腰带一些。 高明程上手摸了一下,感觉牛皮的要更好些,于是他要了牛皮的。 “牛皮的比猪皮的可要贵些!皮带好做,你明天傍晚到我家里来拿。” “好。” 说定了之后,高明程就挑着担子回去了。 他先回到细奶奶家,大门虚掩,里面却没有人,但是房间门是关着的,于是他知道细奶奶和高壮肯定还在地里做事。 他把东西放好,把匕首藏在自己睡觉的枕头底下,然后拿着那套白底碎花的女装和一包红枣、一包红糖去找了许多美。 他来到许多美家时,恰好许多美在家。 今天天气好,许多美正在翻晒着菜干。 “多美。”高明程笑着招呼了下,快步跑到许多美的面前来。 他把手里的东西往前一递,说道:“送你的!衣服是我给你做的,那红枣红糖是高岳他妈妈送你的。” 前半句还好,听到后半句,许多美的眼睛都瞪大了。 她自然是认识高岳他妈的,毕竟之前都在一个村子住着,但是彼此之间是没有多少来往的。 “她……婶子怎么会突然送我东西?”许多美很是不解,手脚无措起来。 像红枣红糖这种东西,都是人们走亲戚时才会送的东西。 这平白无故的,别人怎么会突然送给自己呢? “我今天去国兵叔家做客了,婶婶知道我们要结婚了,于是给了你这个,说是让你好好的补身体。这东西,你能藏着自己吃,就藏着,实在不行,也只分你二姐一点就好。”高明程大大方方的说着,然而许多美却瞬间羞红了脸。 本来村里人都知道她和高明程要结婚了,但一想到高国兵他们也知道这件事了,她就觉得好羞涩。 红枣和红糖的作用,她自然也是知道的,所以才会更加羞涩。 这是给女人补血补身体用的,很多时候,都是买来送给孕妇产妇吃的,可是却送给了她…… 许多美虽然羞涩的脸都红透了,但还不忘瞪了高明程一眼,责问着:“是不是你说了什么?怎么好端端的送我这个!” 高明程眨眼,直呼冤枉。 他真的什么都没说啊! 但他知道不要和女人在一个话题上纠结太久,因为你纠结不过她的! 于是他将那件白底碎花的衣服抖开,笑着转移了话题:“好看吗?我让董婶子照你身材做的,但也没仔细量过,也不知道合不合身,你赶紧进屋去试试,要是有哪里不合身的,就让董婶子给改一改。” 果然,新衣服成功的转移了许多美的注意力,她看着这套白底碎花的衣服,眼底闪烁着惊喜的光芒,看得出来,她对此很喜欢。 “快去试试。”高明程催促着。 在他的催促下,许多美娇嗔的瞪了他一眼,乖乖地进屋去换衣服了。 高明程松了口气,果然女人这种生物,就不能跟她硬杠! 杠来杠去,不但赢不了,还伤了两人的感情。 上辈子他就不懂这个道理,害得夫妻两个形同陌路很久。 第六十五章:帮忙捡柴火 人们常用花季少女来形容青春靓丽的女孩子,而十七岁的许多美,正是花季少女。 因为是农村人的缘故,她的皮肤不如城里人那般白皙,但也细腻光滑,手指稍显粗糙,但胜在年轻,依旧显嫩。 许多美之前穿的衣服,大多是三个姐姐剩下的,所以布料显旧,款式老气,也是她本人青春靓丽,才没有显得灰扑扑的。 现在换上崭新的白底碎花的衣裳,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一样,有一股勃勃生机从里到外的透了出来。 这是她的喜悦,掩饰不住的喜悦之情。 她几乎是垫着脚走了过来,走到高明程的面前时,先是对他羞涩一笑,然后转了一个圈,让高明程能够欣赏整套衣服的美。 高明程之前看过这衣服,只是觉得没毛病,但现在衣服穿在许多美的身上,他就觉得这衣服真好看! 袖子和裤腿,都做了荷叶袖的设计,也类似最近流行的喇叭裤,只是没有喇叭裤那么夸张,并且多了一份女性的柔美。 “好看!大小也合适!”高明程毫不吝啬的夸赞着,目光中满是欣赏。 许多美抿嘴一笑,羞涩的微微低头。 这一低头,高明程就看到许多美的头发用的只是最便宜的那种皮筋,他突然就发现自己东西没有买全,下回再去县城,得再买点扎头发的皮筋和发夹,另外还得买瓶涂脸的霜。 再一個,鞋子也得买一双! 高明程的视线划过许多美的脚,穿旧衣服时不觉得,现在穿着崭新的衣服,就衬托的鞋子太旧了,甚至都快要坏了。 他心里盘算着,却也没有急着说出来表功。 两人坐在树荫下说了一会儿话,高明程又拿出一本书,考了许多美几个字,这几个字都是之前他教过的,当他考问时,许多美认认真真的回答着,几乎都回答正确了。 高明程对此很满意,于是又教了许多美一些生字,并且讲解了一篇课文的内容。 “高岳借给我一些武侠小说,等我看完了之后,就借给你看,这些武侠小说,大多都是香江、弯弯那边的作者写的,你看了,也能够开阔眼界。”高明程说着,他本来也想让许多美增加阅读量,武侠小说虽然不是顶好的阅读物,但也不错,可以丰富许多美的娱乐。 “是和《隋唐演义》一样的吗?”许多美眨巴着眼睛,眼底透露出好奇和期待。 她家虽然没有收音机,但也曾在别人家听过几次《隋唐演义》的评书。 “对,不过书里面的生字很多,你可能看不太懂,你如果遇到不认识的字,就照着写下来,等我有空了,再教你,或者你联系上下文,猜测一下那个字的意思。” “好。”许多美乖乖点头,宛若一个乖巧的学生正在对老师进行保证。 在两人说话间,时间已经悄悄流逝,西边的天空无声无息间铺满了一片落日霞光。 许多美抬头望了眼天色,哎呀了一声,神色顿时慌张起来。 “现在什么时候了?怕是五六点了吧?糟了,我是回来翻晒菜干和捡柴火煮饭的!糟了糟了,等我二姐回来,我又得挨骂了!”许多美说着,都快要带着哭腔了。 她焦急的满地乱转,一下子想去捡柴火,一下子又想去厨房把米饭给煮上。 常言道农家少闲时,为了生活,需要日日操劳。 高明程见不得她这般慌乱,立即拉住她的手,沉稳的说道:“伱别急,你去煮饭,我去捡柴火!” 许多美望着他,就像是望着主心骨,慌乱的心瞬间就平复了下来。 她点头,嗯了一声。 她往厨房跑去,但临到厨房门口时,又跑回了房间,再出来时,她已经换下新衣服,穿上旧衣服了。 新衣服珍贵,她可舍不得穿进厨房去弄脏了。 高明程从裤兜里拿出手表看了下时间,已经五点一刻了,虽然不早了,但离村里人吃晚饭的时间,还有那么一个小时。 他们村的人大约在六点半到七点半之间吃晚饭,有些人家可能会稍微晚点,但最晚不超过八点。 因为忙碌了一天后,人也饿的快,需要及时进食。 捡柴火可不是你想去哪里捡,就去哪里捡,这村子周围低矮的山丘,都是分给每个人的,你捡柴火,只能上你家的那块山去捡,要是去了别人家的山,那就得干架了。 但柴火这个东西,那是天天都要用的,事实上自己家的山,根本供应不了所有的柴火,因此每家每户都得想法子去深山里弄柴火,甚至有些人会去偷别人家的柴火,因此引发彼此双方的矛盾。 高明程跑得快,自然选择去深山里弄柴火。 他一路跑进深山,顺利的找到干枯的树枝,手脚利索的将树枝捡到一起,然后用一根藤蔓将之捆绑住。 在他低头捡柴火时,听到周围灌木丛有窸窸窣窣的声响,于是顺手捡起一块石头,抬头朝那发出声响的地方看去。 长满荆棘的灌木丛中,有几只野鸡逃窜着远去。 然而当它们自认为安全时,一枚石头携带着一股劲道,朝着它们打砸而去。 “砰!”地一声,一只野鸡应声而倒,另外一只野鸡则扑腾着翅膀,迅速的飞走了。 高明程成功打中一只野鸡,心中微微的欢喜。 他绕过那片长满荆棘的灌木丛,将倒在地上的野鸡捡起,野鸡还没有彻底死绝,他也没有急着扭脖子,等回去后割脖放血,肉味更好。 在弯腰捡野鸡时,他凑巧看到在那灌木丛里面,还有一窝野鸡蛋,看来这里本来就是这几只野鸡的地盘,只是受到他的惊吓,慌乱而逃了。 高明程低伏着身体,伸手去捡鸡蛋,饶是他小心,也被荆棘刺了好几下。 不过付出是有收获的,一共得到五颗鸡蛋。 天色渐晚,他也没有在山里久待,他把野鸡蛋放进裤兜里,然后一只手提着一捆柴火,一只手提着一只野鸡,快步下山而去。 他回到许多美的家,许多美正在洗菜切菜,家里的柴火虽然不够多了,但也足够把饭煮熟。 “多美,柴火给你弄好了,我放在这里。呐,还捡到几个野鸡蛋,你藏起来,自己慢慢吃!”高明程把野鸡蛋也递给许多美,至于野鸡就算了,给了许多美,就相当于给了她二姐一家了,还不如自己拿回去吃。 第六十六章:送手表 等高明程回到细奶奶家时,西边的天空只剩下一抹余晖斜照。 家家户户的厨房烟囱上方,都有青烟袅袅而上,走在相邻两户人家的夹道时,能够闻到从里面散发出来的食物香味。 如今大家的生活都比之前好点了,搁在前几年,白米饭吃的少,大多是红薯饭、豆饭等等,这几年吃白米饭的多了,只有少数几家仍旧过的艰难些。 细奶奶家的堂屋亮着灯光,厨房亦有光芒溢散出来,同时还有翻炒菜时,锅铲碰触铁锅发出的声响。 “细奶奶,有热水吗?”高明程探进半边身体,问了句。 “有,在开水瓶里。”细奶奶回了句,同时看了眼他,立即看到高明程的手里拎着一只野鸡。 高明程从厨房拿走开水瓶和刀子,走到院子里先把野鸡抹脖子放血,然后丢进一个盆里。 这时高壮也过来帮忙了,高明程用热水烫毛后,再拎起放在地上,于是两人一起拔毛,迅速的褪下野鸡的一身漂亮羽毛。 “明程哥,奶奶已经煮好两个菜了,这野鸡只怕来不及煮熟了。”高壮说道。 “没事,我们先吃饭,野鸡慢慢炖着,晚一点再吃。”高明程并不急着吃,他拿起刀,开始开膛破肚起来。 院子里的光线较暗,于是高壮捧着一盏煤油灯过来照着。 不过两分钟的时间,高明程的刀法行云流水般,快速的处理好野鸡的内脏了,只要了心、肝和鸡胗,至于那些肠子,就不要了。 其实鸡肠子也很好吃,就是想弄干净就比较麻烦,高明程多少带着一点后世的行为习惯,直接丢弃鸡肠子。 但高壮不肯,于是他把鸡肠子捡到一边去,快速的处理好,然后用草木灰抓洗一下,最后再用开水烫过。 “明程哥,鸡肠子可好吃了,干嘛丢它!你不想弄,我来弄,省的被奶奶看到了,还得挨骂!” 高明程讪笑了下,将洗干净的野鸡放在案板上,利索的将之剁碎。 这时细奶奶已经炒好菜了,锅子也重新洗干净放好了水,野鸡剁碎后,直接放进大铁锅里,然后盖上锅盖慢慢的炖煮。 高明程低头看了一眼灶膛,里面放着两根较粗的大柴火,足够烧上一会儿了,于是便去餐桌那边吃饭。 今天的菜色比较简单,一个炒辣椒,一個丝瓜鸡蛋汤。 “种甘蔗真麻烦!要不是县里派下来的任务,我真不想种!”饭桌上,高壮向高明程抱怨着。 今天一整天,他都和奶奶在甘蔗地里干活。 他们县城有一个糖厂,于是县里就给乡下分派了任务,要求他们每家每户,都必须种甘蔗,等到秋末冬初时,糖厂的人就会开车过来收购。 说起来是给百姓谋发展,但实际上真不是这么一回事! 一吨甘蔗,才卖两百多块,并且有时候收购不及时,甘蔗就压在村民的手里了,再加上种甘蔗很麻烦,价钱又低,所以村里人根本不乐意种植。 “你看,我的手都被甘蔗叶子割伤了!”高壮伸出手,语气委屈极了。 甘蔗叶子挺锋利的,割在人的身上又刺痛又痒,很不好受。 细奶奶是又心疼又生气,说道:“喊你穿一件长袖外套,你怎么也不肯!” “热嘛!”高壮辩解了一句,年轻人怕热,又没有老人经验那么多,想当然的穿着短袖了。 “唉,这样吧,等明年开春时,我和村委说一声,就说我身体不太好,家里人手少,看能不能不种甘蔗了,就算不行,也只种个三分地好了。”最终,还是细奶奶心疼这个唯一的孙子。 高壮一听这话,就喜笑颜开了,奉承着:“奶奶真好。” 高明程看着他们祖孙间的互动,脸上也挂着笑容。 饭后,高明程进了自己住的房间,没多久后,就从里面拿出一块半新的手表来。 他把手表递给高壮,说道:“呐,送你的。” 高壮先是一惊,紧接着便是欣喜。 他拿过手表,在灯光下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这块手表是庐山牌的,虽然不是崭新的,但也不显旧。 “明程哥,你哪来的手表?”高壮惊讶的问着,细奶奶也朝这边看来。 这块手表是高明程黑吃黑弄来的——不,是光头男主动送给他的! 但真实的情况也没必要说出,高明程说道:“我卖蜂蜜时,恰好看到有人在卖二手的手表,说是家里急用钱,只要十块钱就卖,我看质量还行,就给买了。” 一块崭新的手表要六十块,半新的只卖十块的话,那确实很划算。 高壮挺高兴的,将手表戴在手腕上,然后嘚瑟的摆动着手腕,感觉戴上手表后,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 帅气! 细奶奶却不赞同的说道:“明程,伱买了就买了,但自己用就行,不用给高壮!” 十块钱虽然便宜,但也是钱啊! 这时,高明程又从裤兜里掏出一块手表来,是崭新的。 “我也买了,这块新点,就贵点。” 之前他买了手表,但一直藏着,没让别人知道,现在才过了明路。 “我看看。”高壮整个人欢喜的跟傻子一样,又拿过高明程的那块手表,把两块手表放在一起对比。 手表都是庐山牌的,一个崭新,一个半旧。但不仔细去看的话,也看不出来。 “你们这些年轻人……钱难道烫手吗?怎么就存不住钱呢?”细奶奶恨铁不成钢,满脸无奈的看着高明程。 之后,她去自己房间里拿了十块钱出来,将之递给高明程,说道:“你赚点钱也不容易,这钱你拿着,算我们买的。” 高明程自然不肯要,说道:“细奶奶,我到你家来吃住,你没跟我提钱,我送高壮东西,你怎么就跟我提钱了?这钱我不要!” 一个要给,一个不肯收,双方僵持了一会。 于是高明程用了洗澡遁,拿了换洗的衣服,就拉着高壮往外面去,“细奶奶,我和高壮去洗澡了,你看着点火啊!” 细奶奶无奈,目送着他们离开。 竹椅上,摆着两块手表,一新,一半旧。 手表不能碰水,两人自然不会带着手表去,细奶奶摸了一下这块,又摸一下那块,嘴角含笑,眼底却泛着点点泪光。 这日子,越过越好了啊! 第六十七章:大哥搬家 清凉的水洗去一身的尘土,整个人就变得神清气爽起来。 洗澡时,高明程还碰见他的两个弟弟。 高明万和高明里也在水库里洗澡,兄弟几个见面,到也表面热情,并且高明万告诉高明程一個消息。 “爸妈说明天的日子就很好,让大哥大嫂明天搬到新家那里去,并且中午饭就在新家那里吃,算是开伙。” “明天一早,我们就要给大哥搬东西,二哥,你到时也来帮忙啊!” “好。”高明程点头应下,这是应该做的事情。 他心底虽然对兄弟们没有那么的亲近了,但血缘羁绊是斩不断的,再说了,也没必要闹的难看,惹人看笑话。 兄弟和睦,他人才不敢欺。 说完了这件事,又说了几句闲话,大家就差不多要上岸回家了。 等上岸后,高明程才发现三弟和四弟他们趁着洗澡时,在水库里摸了一些鱼,但并不多,只有五六条,并且个头不大,最大的一条才小孩巴掌大。 看到这些鱼,高明程又想起自己也教了高明万他们套兔子,于是问起这件事。 高明万先是一笑,说道:“套到过一只兔子,兔子肉还挺好吃的!不过也就只套到过那一回,后面就不行了。” 高明程哦了声,也没有继续说话,不过明天新房子开伙,他也不好空着手上门,于是决定早上去山里练拳时,顺手打点野味带过去。 和两个弟弟挥手道别后,高壮问他:“明程哥,明天要我去帮忙吗?” 高明程摇头,说道:“不用,明天我爸他们都休息,我家人手多,用不着你帮忙。反正总共也没有多少东西。” 他大哥大嫂搬家,也就三样东西需要帮忙,一是睡觉的木床,二是衣柜,三是木箱。 至于别的,暂时是不用。 因为他大哥大嫂虽然成家了,但并没有分家,还是吃住在家里,即使后面搬出去住了,也是在家里吃。 还是等他结婚后,为了公平起见,大哥大嫂才分家自立,从此在自家吃饭,但孩子是归罗小华帮着带的。 “那好吧,明天奶奶要带着我去山里弄柴火,打算去后山弄点干枯的松针回来引火。” 两人一边说着话,回到了家中。 刚进院子,就闻到一股鸡肉的香味,两人都忍不住深吸了几下。 “鸡炖好了,刚断了火,我给你们盛一碗凉着吧。”细奶奶笑着说道,转身进了厨房。 “肉真好吃,真是怎么吃都吃不够!”高壮幸福的叹息着,迫不及待的也进了厨房。 高明程倒是不急着吃,他从厨房提了两个水桶出来,然后快步走到公共的水井那儿,利索的打了两桶井水。 一只手提着一桶水,连扁担都用不着。 他走的飞快,并且学着电影《少林寺》中的动作,将手伸平的提着水桶,并且还要保证不露出一滴水来。 这个姿势提水,是真的很累! 一路回到细奶奶家,饶是高明程体力过人,在放下水桶时,也不由得松了口气。 他将水桶里的水,倒进一口石缸中。 他们这儿会用石缸存水,说是水不会腐败,比用木桶存水要好很多。 “明程,快来吃!”细奶奶招呼着高明程,但自己却拿起一个铁皮水壶,开始打水放进小灶上烧水了。 一只野鸡并不大,炖熟后被分装了四碗,高明程问过才知道,细奶奶给许多美也预留了一碗,让高明程吃完后给送过去。 留给许多美的那一碗,是一个鸡腿和鸡翅,还有半碗鸡汤。 高明程的碗里也有一个鸡腿,还有几块好肉,至于高壮的碗里,那都是骨头多的部位,如脖子、鸡头、鸡脚等。 高明程再看细奶奶的碗里,就两块鸡胸肉和半碗鸡汤。 于是他把自己碗里的鸡腿夹给细奶奶,细奶奶却把碗端到一边去,不肯要,说道:“我上了年纪了,牙口不好,肠胃也不消化,吃多了难受,你们年轻人多吃一些。” 高明程没办法,只好自己吃了。 细奶奶就是这种人,很为别人着想,也绝不愿意多占他人便宜。 他妈就不同了,他妈很喜欢占便宜,每次占到便宜了,就会沾沾自喜很久,并且会对他们夸耀自己的聪明和厉害。 吃过一碗鸡肉,饱腹的同时,幸福感也蹭蹭蹭的往上涨。 他端起一碗预留的鸡肉,前去投喂他的小媳妇了。 谁不喜欢投喂自己的媳妇呢! 翌日,天刚蒙蒙亮,高明程就醒来了。 照例是进山打拳、打猎物,然后在七点左右就下了山,他拎着两只野兔,往自家走去。 他昨天就和细奶奶说了,今天他早饭、中饭,都在自家这边吃。 进门时,就看到家里人都已经在吃粥了,于是他叫了人后,把兔子往地上一扔,就进厨房去。 他从橱柜拿出一个碗来,走到大铁锅边上,低头一看,大铁锅里只剩下一点稀粥了。 他身体一僵,但很快就恢复正常。 对于他妈来说,这是基操,要淡定! 他把剩下的半碗稀粥吃了,问他爸什么时候动手搬家。 “我找人问了日子,说今天七点半搬家最好。你大哥大嫂已经把东西收拾好了,等下只管搬就是。”高远见说着,又对罗小华说道:“明程就吃了半碗稀粥,肯定饿着,你赶紧给他煮点面条来吃。” 罗小华不太乐意,瘪嘴说道:“伱没在那边吃就过来了?” 高明程心平气和的说道:“我一大早就进山套兔子了,刚刚才下山回来。” 罗小华想到高明程带过来的两只兔子,脸上的表情终于好看一些了,于是她开始给高明程煮面条,但一边煮一边还得抱怨高明程多事,让她累着了。 一碗清水面,什么都没放,连油都少。 高明程不喜欢吃清水面,他喜欢吃荷包蛋面,煎过的荷包蛋很香,和面条一起煮过后,又软软的,口感很好。 如果能够再加一点猪肉、青菜,那就更好吃了。 他低头吃着寡淡的清水面,味道很一般,但好在他妈小气,只煮了一小碗,所以忍一忍,也就吃下去了。 吃过面条后,时间就差不多七点半了。 高远见是有一块手表的,用了几年了,但因为用的仔细,所以还比较新,他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表,说道:“到时间了,准备搬家吧!吉时搬家,以后红红火火。” 第六十八章:态度强硬怒怼 新买的房子距离老宅,有个三百米的样子,顺着一条夹道走的话,就会近一点,但因为要搬大件的东西,所以得绕一下,从较为宽敞的大路走过去。 家里人手多,东西却少,因此一趟就给搬了个干干净净了。 说是新买的房子,但其实还是旧房子。 四间房屋,并不算太大,一共也就六十多个平方左右,然后带了一個小院子。 由于习惯族人聚居的缘故,村里的宅基地都很密,直到93年开始兴起砌新房子后,才逐渐散开一些。 高明程打量着这个房子,虽然是旧的,但显然被精心打理过,到处都干干净净的,墙壁上还贴着几张挂历画。 大哥高明鹏和大嫂黄素娥今天格外的高兴,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一家人也都到处走走看看,等新鲜劲过了,就开始帮忙弄中午饭。 作为新房子开伙的第一顿,自然格外的丰盛,原本家里就准备了一碗干鱼、一斤猪肉、九个鸡蛋、以及一些时蔬。 现在高明程带来了两只野兔,那菜色就更加丰盛了。 中午十二点时,香喷喷的饭菜就上桌了。 高远见拿着一瓶酒,满脸的笑意。他会蒸酒,也爱喝酒,这会儿还好,等再过几年家里日子过得好了,他顿顿都要喝酒,不喝酒就吃不下饭的那种。 他不但给自己倒酒,还给四个儿子也倒了一小杯酒。 最小的儿子高明里还没有成年,但这不打紧,村里没有未成年人不能喝酒的规矩,有些酒鬼,甚至会给几岁的孩子喂酒喝,看到孩子被酒辣的吐舌头,还会觉得有趣的哈哈大笑。 “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们父子几个喝一杯!” 为大儿子买了房子,虽然险些掏空了家底,但高远见还是很高兴很得意。 一杯酒下肚,酒意上头,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一边喝酒,一边夹菜吃。 两碗兔子肉、一碗辣椒炒肉、一碗炒鱼干、一碗清炒豇豆、还有九个水煮蛋。 水煮蛋是按人头来了,所以一人一个。 平常难得吃水煮蛋,但这会儿没人急着吃水煮蛋,而是抢着去夹肉吃。 饭桌上,高远见又说了一些表功的话,甚至还得意的说道:“我这人最公平了,老大有的,你们几个也会有!” 这话是对着高明程三兄弟说的,两个弟弟是什么心情,高明程不知道,但他听了这话,却本能的哂笑了下。 他吞下一颗水煮蛋,借此掩饰自己微妙的心情。 这时,高远见又说道:“老二,你反正每天闲着没事做,你明天去山里砍几棵树,等树阴干了,我找人做一张床出来,那床要做的宽一些,到时候给你大哥大嫂用,你再把你大哥家这张旧床搬过去睡。” “如今家里买了房子,也住的开了,伱今天就回来住,暂时没床睡,你打地铺也好,和你三弟一起睡也好,总不能一直住在别人家,要被人说闲话的……” 高明程怒极反笑,嘲讽的说道:“偏心眼就偏心眼,还非要说自己最公平,你都不怕被人说闲话,我怕什么?” 高明程的一句话,令所有人都惊诧的看向他。 高明程也不吃饭了,直截了当的说道:“趁着大家都在,我就把话说清楚了。我要娶许多美,这事是不能改的。妈之前说了,不会给我一毛钱,我也不稀罕。上回我就和妈说了,等我结婚后分家,我只要属于我的一亩田,其他的东西,我都不要。” “反正迟早分家,我就不回去住了,省的惹你们生气。” 说完这话,高明程站起来就想走,因为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果然,高远见脸色剧变之后,就指着他大骂:“你是翅膀硬了,能飞了是吧?你是赚了几块钱,就觉得自己厉害了是吧?你吃家里用家里的,就算家里不给你钱,你还有理了?” “我又没说不给你们养老钱,你们急什么?你们养我小,我养你们老,等你们老了,我肯定给你们钱!”高明程才不跟他扯有理没理的事情,扯来扯去一团糟。 高远见也是一个暴脾气,又喝了几杯酒,本来高高兴兴的,却被二儿子破坏了兴致,他当即一摔酒杯,站起来就要去打高明程。 高明程从小就喜欢惹是生非,经常和村里的同龄人打架闹事,每当这时,高远见都会打高明程一顿。 小的时候,他硬生生的挺着挨打,等大一点,就机灵的提前跑了。 看到高远见挥拳的动作,高明程提前避开,他一面避开一面嘲讽的说道:“爸,以后别和人说你做事公平,话太假,刺耳!” 说完,他一溜烟的跑掉了。 他速度快,等高远见追到门口时,哪里还看得到他的身影! 高远见气得拿脚踢门泄怒,踢的门框框响。 别人只是心底震惊,唯独黄素娥心疼那门,她看着被高远见踢的门,满脸的心疼,但也不敢这个时候开口说话。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踢门声响起。 高明万和高明里彼此看了对方一眼,沉默的没有说话。 身为老三和老四,他们也感受到父母对四兄弟之间的区别,他们两个还好,挨打不多,但二哥是从小被打大的。 有时候为了不挨打,二哥就经常跑到别人家去吃住,但最初这样做,也是他妈为了惩罚二哥,故意不给二哥饭吃。 这样一来,回家不但要挨打,还没有饭吃,自然就不回来了。 罗小华的谩骂声响起时,高明程早就跑回细奶奶家了,他心里还有点高兴,看到爸妈被他气着了,竟然诡异的有种兴奋感。 就像是他一直被两座山给压着,但现在他不但掀翻了两座山,还在两座山上蹦跶了下。 身心俱爽! 原本他爸自得的说自己做事公平,他虽然觉得可笑,但也能忍,谁知他爸刚说了自己做事公平,下一句话就是极度的不公平! 喊他去山里砍树,然后做成新床给大哥他们睡,自己再睡旧床? 这是什么大怨种才会干的事情! 第六十九章:收购药材 高明程怼了他爸妈一顿,原以为他妈会追到细奶奶家来找他麻烦,但谁知一整天都风平浪静的。 他爸这人当过大队长,在外面办事时,也确实公平公正,所以现在也是村委的副主任,他爸好面子,所以就算他惹了他爸生气,也顶多是在家里教训他,不会把事情闹到外人面前。 他妈就不好说了,有时候脾气来了,办事就不管不顾的。 高明程惊疑他妈为什么没来找他,但高家其他人都清楚原因。 在罗小华准备追出去时,高奶奶喊住了她。 高奶奶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所以平常很少做事,也不怎么操心家里的事,她得闲了,就去地里转转,或者和人说闲话打发时间。 在四个孙子中,她也最偏爱长孙,其次就是喜欢幼孙高明里,再次就是喜欢唯一的孙女高淑芳了。 中间的两个孙子,她都不太上心,不是她不喜欢,而是没有那么多精力去照顾这么多的孩子。 “小华,你当年也是没有爹妈,一路讨饭讨到我们村的,我见你可怜,给你一碗饭吃,后来远见觉得你还行,就和你结婚了。我当时没嫌弃你的出身,伱现在倒是嫌弃许多美的出身了。”高奶奶性格和睦,但这会儿满脸的严肃。 “上回你去找许多美闹事,我就不赞同,但是拦不住你。你伤了明程的心了,你还不知道吗?” 听高奶奶提起自己的出身,罗小华的脸上浮现尴尬的神色,但她不服输的辩解了句:“可我还有哥哥!” “对,你哥哥在邻村当赘婿,那女的脚还是跛的!”高奶奶不留情的揭穿了罗小华的遮羞布。 一路讨饭过来的兄妹两个,能有什么好的出路? 女的可以嫁人,男的要留下,就只能入赘了。 罗小华张了张嘴,却说不出半句话来。 高奶奶缓和了脸色,说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许多美,是希望明程能娶個更好的老婆,那样能够帮衬他。但是明程是个倔种,小时候他爸打他,他都咬紧牙关不哭的,你不给他饭吃,他也不会说好话求饶,也不会偷东西吃。” “我记得有一次,他不知道犯了什么错,远见要打他,他一下子爬到一棵树上,在那树上整整待了一天,后来远见说不打他了,他也不肯下来,还是等你们都走了,他才下来跑掉了。” “他倔的很,你不要再去骂他了,远见你也别去骂他,就当已经分家了,他要是日子过的好就好,要是过不好,你们当父母的,也不能不管!” 高奶奶的一番话,说的在情在理。但高远见酒意上头,却听不进去,冷笑着说道:“他过不好,我也不管,让他讨饭去!” 罗小华听见讨饭两个字,脸上极快的闪过一丝厌恶。 时间过去很久了,久到她都快忘记曾经讨饭的那段岁月了。 饭桌上还有一些肉菜,但大家吃起来,却总觉得少了些滋味了,高明万低垂着头,藏住了心思。 二哥分家只要一亩田,别的都不要,这让他有些高兴,但同时又有些不安。 他偷觑了一眼爸妈,思忖着等他结婚时,不知道会有什么待遇。 他偏头看向其他几间屋子,这栋房屋一共四间房,原本二哥听家里话的话,那么等二哥结婚了,肯定也是要搬到这里来住的。 但现在…… 没人来找他麻烦,高明程也乐得自在。 他按照自己的计划,进山薅了蜜蜂的羊毛——割蜂巢。 他上次卖蜂蜜时,就顺便买了瓶子,有一斤装和两斤装的瓶子,这样灌装后,方便卖货。 除了弄蜂蜜,就是打猎,平时打的少,遇到赶集了,就稍微多打一些,拿到军岭老集去卖,一来二去,他会打猎的名声倒是在周边村子传了出去。 不过县城他已经有段时间没去了,虽然他跑得快,但去一趟县城也挺不容易,需要花费不少时间,所以除非必要,他也不愿意经常来回的跑。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半月,这半月里,他要么在山里弄东西,要么就在闲暇时看看高岳借给他的几本武侠小说。 书带回来了,自然不是他一个人看,高壮是第一个发现并看上的,这一看,就上瘾了! 《隋唐演义》的评书虽然好听,但每天只能听半个小时,而书本呢,他可以看一整天! 细奶奶心疼孙子,看到他看书入迷,也不忍心叫他去做事,就随他看书了,并且细奶奶也不懂武侠小说和正经的书有什么区别,只是看到孙子这么认真的看书,她心底就高兴。 高明程见状,当然也不会说破。 他挑了一本金庸的小说借给许多美看,金庸的书比起古龙的书,要更正经些,古龙的书里有些香艳的描写,所以高明程认为暂时不能让许多美接触。 呃,婚后倒是可以看看! 九月二十号的下午,下了一场雨,好在雨水不大,第二天就放晴了。 高明程天天在山里游荡,时常观察那些药材的长势,到了这会儿,灵芝和茯苓都可以采收了。 除了这两种药材,山里还有其他的药材,如栀子、蔓荆子、防己等,这些都是秋季采收的药材,采收后,只需要简单的炮制就行。 一个人的人力是有限的,即使他可以把山里所有的灵芝和茯苓都采收了,但其他的药材,他是不可能全部采收的。 要想去药交会交易,就得多弄一些货,否则跑一趟下来,赚的钱就不够多了。 因此,他早就想好了,栀子之类的药材,在低矮的山丘上,也随处可见,他完全可以让村民们代为采收,然后他再出钱收购就行。 他身上有一千多块,完全够充当本钱了。 时间差不多了,高明程就放出话,让村民去采摘药材,他会出钱收购,为了保证品质,他收新鲜的药材,然后自己来炮制。 这话放出去后,从者云集。 每天清早,山里就有人在采摘药材了,甚至还有人为此闹起了矛盾,并且险些大打出手。 高明程自然不管这些私人恩怨,他只管收货给钱,他让高壮每天留在家里,只要有人上门来卖,就称重给钱。 他自己自然不能把时间浪费在收购药材上,而是满大山的开始采摘灵芝和茯苓了。 其实他不知道现在这两种药材的价钱是多少,但是感觉这两种药材应该值钱一点,值钱的东西,当然要自己上! 第七十章:淡淡地失落 到了县城赶集的日子,高明程抽空去了一趟县城。 这些日子他攒下不少蜂蜜,需要找个时间把它们卖掉,他身上的一千多块钱,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就花的差不多了。 如栀子这种药材,其实很便宜,四毛钱一斤,但是呢,架不住量大! 不过高明程也不急,等他把这一批蜂蜜全部卖掉后,就又可以有几百块进账了,如果有人不长眼想抢他,那就更好了! 怀抱着这个美好的期待,高明程进城了,顺利的卖掉蜂蜜后,还特意在集市上闲逛了一下,试图招惹到不长眼的人。 期间的确有人试图想靠近他,想偷他的钱,但是呢,那小偷还没有真正的下手,竟然就被同伴给拉走了。 高明程装作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动静,实际上他们的动静全在他的眼角余光里。 怎么回事?难道被人认出来了? 不是吧?重生回来后,他才进了两次县城啊!他在县城认识的人,十个手指都能够数完! 高明程又逛了几分钟后,发现根本没人敢靠近他,别说下手偷他的钱了,就是他在哪儿,哪儿就相当的安全。 察觉到这点后,高明程心底有些淡淡地失落。 但让他主动出手去抢那些人的钱,他又做不到。总归没理。 在集市上买了要买的东西后,高明程就离开了集市,他也没打算去找高国兵,而是决定回家去。 看到他走了,躲在暗地里的人纷纷松了口气,唯独那個试图去偷高明程钱的小年轻满脸的不解,他嘟囔着:“陈老二,你搞什么?刚刚你拉我做什么?我看到他裤兜里有钱!我都看到那钱露出一个角了!” “啪”的一声响起,是陈老二重重的拍了一下小年轻的肩膀,他语重心长的说道:“老子救了你一命,知道吗?今天晚上你请客,要整几个硬菜!” 小年轻满脸懵逼。 阻止了他偷钱就算了,还要他请客吃饭? “哎,怎么回事?难道那人是你亲戚?……” 又是一巴掌打在小年轻的肩膀上,疼的他呲牙咧嘴,正想瞪过去,就听到那人说道:“嘿!我要是有这么厉害的亲戚,我得笑死!你知道刘刀疤吗?伱知道何大有吗?他们两个都在刚刚那人的手里吃了大亏!” “我敢说,你要是敢去偷他的钱,你这条手就非断不可!不但手得断,兜里的钱还得没了!那人下手黑的很!” “是吗?”小年轻将信将疑,但其他的同伴都一齐点头。 那人下手真黑! 集市里发生的小插曲,高明程并不知道,他一路返回了高家村,继续他收购药材的计划。 细奶奶家的院子里,晒满了各种药材,幸好最近天气好,药材翻晒个两三天,也就干的差不多了。 药材有了,就得准备麻袋将之装好。 平时大家不那么的讲究,用的袋子就是化肥袋子和饲料袋子,但药材拿这种袋子装着,就给人一种廉价和不正宗的感觉。 高明程两辈子都是第一回贩药,其实根本不懂里面的门道,但是呢,山里有这些资源,所以他很想尝试一下,也觉得自己有抗风险的能力。 蜂箱他已经找人做好了,也都分别放进山里不同的位置,并且捕捉了蜂后,将蜂后关在蜂箱里,只要蜂后在这里安家了,工蜂们就会纷纷过来筑巢,然后繁衍、酿蜜。 他想的很好,即使这一趟贩卖药材,让他亏了,他也可以继续去山里搞蜂蜜和打猎,总归不会饿死。 把最后一次卖蜂蜜的钱投进去后,不过两三天,就用的差不多了。 于是高明程就叫停了,不再继续收购药材。 “怎么就不要了呢?我知道有个地方,长着一大片的栀子,正准备明天过去摘呢!”听到高明程不再收药材,那些积极采摘药材来卖钱的村民,立即不满了起来。 高明程才不怕他们,双手抱胸的往门口一站,吊儿郎当的说道:“这药材我是替别的老板收的,他只给了我这么些钱,我当然只收这么多的药材,难道还要我垫钱来收?就算我愿意垫钱,我身上能有几个钱?” 是的,高明程从一开始,就没说是自己要做药材生意,而是借口替一个老板来乡下收药材,他就赚个辛苦费。 他自小在山村长大,其实他们高家村的风气还可以,能够一致对外,彼此帮助,但是呢,红眼病那是哪儿都有的。 就算是亲兄弟,也往往有嫌人穷、怕人富、恨人有、笑人无这一类的微妙心理。 用后世的话说,就是怕你过得苦又怕你开路虎。 为了避免麻烦,高明程干脆说自己只是替人办事,这样本钱拿出来后,也不会惹人怀疑。 自从他收购药材以来,家里人都没怎么找过他,只有他小妹来过一次,问她去摘栀子,能不能送到他这里来卖。 高明程当然是一口答应了,收谁的药材不是收呢,难道还专门不要自家人的? 高明程几句话,就把还想卖药材的人给挡回去了,看他们食髓知味,于是说道:“你们想卖,就继续采摘,然后拿到集市上去卖,看有没有人来买。” 村民们有些犹豫,要是自己采摘了,结果又没有人要,那岂不是白浪费功夫了? 但也有人愿意试试,既然有老板让高明程代为收购药材,那么肯定有其他人也会收购药材。 卖给谁不是卖呢?干就是了! 高明程停止收购药材的这一天,是十月十一号,距离樟树的药交会,还有五天。 但想要参加药交会,至少得提前两天过去,所以高明程这一两天就得准备出门事宜了。 望着堆满半个房间的药材,高明程陷入沉思中。 似乎……事情的发展不在他的预料之中了啊! 东西少了,赚的钱不够多,来回一趟不划算。 但是东西多了,他怎么带过去? 虽然他力气是大,但到底也没有三头六臂啊! 这一刻,高明程头疼了。 连晚上他都破天荒的没有打坐入定,而是在思索着该怎么处理这些药材,靠自己一个人,那是不成了,得再找几个帮手。 首选的帮手就是高壮,但两个人还是不行,得再找个,找谁呢? 第七十一章:追踪野猪群(求追读) 十月的天,天气渐冷,在阳光底下,还有几分晒意,但进了林子里,就感觉有丝丝的阴凉。 这段日子,村民们都挺忙的,本就是晚稻即将成熟的时候,高明程又说要收药材,等药材不收了,家家户户就把注意力转移到田里的晚稻上。 有些人家的稻子种得好,已经可以收割了,有些人家的稻子种得不好,还没有成熟,并且还有一些空瘪的。 高明程家的稻子也准备收割了,不过这一次家里没人来喊他回去帮忙,既然不喊他,他也不主动回去帮忙。 这一日,他又进了山,他打算在出门前,再弄一些值钱的野味。 主要是,他兜里快没钱了! 常言道穷家富路,这兜里没钱,出门就底气不足。 他在南方闯荡过,但从未涉足过药材这一行,所以他愿意多做一些准备。 进了山后,他也没有急着去找猎物,而是顺着山路,查看了之前放在山里的蜂箱。 他一共做了二十个蜂箱,分别放在有天然蜜源的地方,这山里的一些植被,他也不能完全叫出名来,但有些树开花,有些树不开花,这还是知道的。 他把蜂箱放在树荫下,这样可以遮挡太阳和雨水。 一路走,一路查看。由于刚放不久,蜂箱里面的蜂巢并不多,工蜂们忙着筑巢,还没空酿蜜,今年年底时,大概可以收割一次蜂蜜,但冬季蜜源少,蜜蜂们本身也是要消耗蜂蜜的,如果把蜜都割走了,蜜蜂可能无法越冬。 高明程不打算做竭泽而渔的事情,这一批蜂箱放下后,今年都不会再动它们,等到明年开春了,蜜源多了起来,再来割蜜。 突然,他的精神戒备了起来,他盯着一处地方,手慢慢的拔出套在腰间的匕首。 刀出鞘,寒芒闪过。 他挥手,刀刃在虚空划过,当刀刃划过后,一只胡蜂的身体被切断,从半空跌落在地。 胡蜂是蜜蜂的天敌,如果没有人为的干扰,被胡蜂盯上后,整巢蜜蜂都有可能全部被它们吃掉。 接下来,高明程再度挥刀,又杀死几只胡蜂。 用军用匕首杀死区区胡蜂,有种杀鸡焉用牛刀的感觉,但是呢,高明程很喜欢这种挥刀的感觉,每一刀都有收获,就更加令人喜悦了。 很快,萦绕在蜂箱附近的胡蜂们,就被高明程一一斩杀了。 他在附近检查了一下,发现地上不但有胡蜂的尸体,也有蜜蜂的尸体,可见已经有些蜜蜂被胡蜂杀死了。 他掀开蜂箱的盖子,查看里面的情况。 由于蜜蜂被杀死了部分,这个蜂箱的筑巢进度要低于其他的蜂箱,高明程皱眉,看来他之后也得关注一下这个蜂箱,如果里面的蜜蜂全部都被胡蜂干掉了,那么他就得换個地方,然后重新再去找一窝蜂群回来。 就这样,他把这一片的蜂箱都检查过,然后再去寻找猎物的踪迹。 他今天的目标是打一头野猪,所以往野猪经常出现的地带走去。 时近深秋,山里的野果都成熟了,地里的根茎也蓄满了淀粉,这个时候,是野猪最不缺食物的时候。 山沟里、山坡上,到处都有野猪留下的痕迹。 高明程路过一片坡地,看到那里的泥巴都被崛起,地上散落着植物残渣,还有大量野猪的脚印以及粪便。 这里生长着一片葛藤,葛藤这种植物,在他们山里是满大山都能够看到踪影的,等到十一月时,村里的人就会扛着锄头进山去挖葛根,挖到的葛根进行清洗后,磨碎,过滤,取淀粉晒干,就是葛粉了。 葛根人能吃,野猪自然也能吃,它的叶子和根茎,都是野猪喜爱的食物。 泥土的表面还很新鲜,高明程判断野猪群应该刚走没多久。他顺着留下的痕迹,一路追踪而去。 他的腰间系着一根牛皮带,上面不但挂着一把军用匕首,还挂着一把普通的尖刀。 有一次他发现了几只野兔,刚想捡石头去砸时,却发现那一块地方,根本就没有石头。 他在愣了片刻后,猛地反应过来。既然他砸石头那么准,那么完全可以弄一些刀、矛、标枪之类的东西啊! 醒悟过来后,他就跑到铁匠铺那儿,准备打造合适的工具,只是想要一把标枪,可不是你去买,就能有的,还得花费一段时间来等待铁匠打造出来。 在拿到标枪之前,高明程就顺手买了一把普通的尖刀,打算练一练小李飞刀,在必要时,可以将尖刀丢出去,伤到猎物后,猎物逃跑的速度就会受到影响,然后自己再追上去。 本来那把军用匕首,肯定比普通尖刀好用,但是呢,他舍不得! 普通尖刀万一遗失了,那就算了,但军用匕首可不容损失啊! 在和铁匠聊天时,他还发现一件事,那就是只要你给足够多的钱,铁匠可以给你打造鸟铳出来。 鸟铳呢,也是枪,但是那是明清时代的枪械了。 年代久远,功能不好用,就算拿到鸟铳,也只能打到一些小猎物,没办法打到大型猎物。 再一个,铁匠虽然能够打造出来,但质量…… 嗯,可以想象到! 高明程一路追踪野猪的痕迹而去,翻越了一座山后,才在一处水洼地发现这群野猪的身影。 此时野猪们正在啃食鲜嫩的野菜,也有野猪在用獠牙掘地,翻找地里的虫子来吃。 高明程低伏着身体,躲在一处灌木后面观察着。 野猪群不大,也就八头野猪,大约五头成年的,三头小猪,它们身上的花纹并不明显,以黑色居多,身上裹满了泥巴,看上去脏兮兮的。 野猪们悠哉的进食和玩乐,浑然不知危险已经悄然降临。 高明程将尖刀取下来,握在手里,眼睛盯着野猪群,在寻找着下手的目标。 野猪一旦受惊,就会快速的逃跑,所以他只有一次机会。 如果不能抢先攻击一波,接下来就得靠自己奔跑去追了,他跑起来的速度虽然快,但野猪也聪明,它们会钻进茂盛的灌木丛中,会躲到夹沟里去,而这些地方,对高明程来说,就不那么方便了。 第七十二章:大家伙 小李飞刀有多么厉害,高明程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的身体素质变得更好后,不管是做什么,都上手很快。 他得了尖刀后,就开始练习投掷,他先是选了一棵树,然后由近及远,忽左忽右的进行练习,直到每一次出刀,都能够精准的刺中同一个地方。 在经过一番练习后,他在投掷飞刀时,有种得心应手的感觉,仿佛飞刀成了他用意念形成的一只手,能够随心所欲的掌控着方向、力度。 经过他仔细的观察,野猪群中的五头成年猪,有三头母猪,两头公猪。而高明程决定弄一头公猪。 怀胎产子后的母猪,肉质没有那么好吃,皮还厚,越是生的多,那肉质越不好,他们村的老母猪都没有人愿意吃。 被高明程盯上的那头公猪,稍稍远离了族群,在水洼边上的林子里翻找着虫子吃。 野猪是杂食性动物,食谱非常的广泛,都是当季有什么,它就吃什么,除了植物,它还会吃虫子、鸡蛋、幼鸟、幼蛇、田鼠等。 三、二、一! 高明程在心中默数了一下,然后挥手,手中的尖刀成抛物线迅速的朝着那头野猪飞刺而去。 细微的破空声乍起,尖刀已经精准的扎在野猪的一只眼睛上。 野猪受惊吃痛,昂头嚎叫了起来,撒腿就慌不择路的跑了。 它发出的动静,也让其他的野猪受到惊吓,它们顾不得去查看危险是来自于哪里,本能的跑掉了。 啪啪啪的声响,野猪群如龙卷风般,迅速的隐入山林中。 在尖刀出手的那一刻,高明程就动了。 他朝着盯准的猎物追去,一路的用手横档住树枝,以免被树枝打到头。 深山里的树木没有遭到人为的破坏,长得很密,有些地方,高明程根本就进不去,只得绕了一下路。 野猪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但发出的声响,高明程还能够听得见,通过声音来判断野猪具体的位置。 前面长着一大片的藤蔓,挡住了他前进的路,高明程拔出匕首,刷刷刷的几下,就把藤蔓给割断了,只弄出够一个人通过的大小,他就收手不再割了。 地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血迹,这是野猪受伤后流出的。它现在跑得越快,伤口处流出来的血就越多,扎在眼睛里的刺刀,也会持续的对野猪造成伤害。 但野猪的生命力实在顽强,高明程追了近十分钟,才看到它的身影。 之所以能看到,也不是野猪体力耗尽不能跑了,而是它掉坑里了! 那坑是自然形成的,但是在植被多年的生长之下,坑的表面都被各种藤蔓、枝叶给遮蔽了,肉眼看去,根本不知道底下还有一个坑。 这野猪也是慌不择路,于是就这么掉进坑里。 原本它要是没有受伤,倒也能够使劲蹬起,但它失血过多,体力消耗的差不多了,因此就难以逃脱困境。 “呼,真难搞!要是有条猎狗就好了。”高明程吐出一口浊气,也没急着上前,等自己休息好了,这才握着匕首上前。 先是割喉放血,然后再将那把插在眼眶里的尖刀拔出。 拔出时,他还稍稍用了一些力气,因为刀已经入骨了。 随手扯了把野草擦拭尖刀上的血迹,然后收回腰间。 野猪被割喉后,鲜血大量的涌出,但即使这样,它也还没有彻底的死绝,不停地发出轻微的哼唧声。 高明程就在旁边守着,直到它彻底没气了血也流尽了,这才走下坑,试着将野猪给扛在肩膀上。 掂量了下它的重量,高明程猜测着这头野猪应该还不到两百斤,也就一百五六十斤左右。 这也算是大家伙了! 他扛着野猪,辨认过方向后,就一路的下山了。 下山时,天都黑了。 虽然他体力好,跑的快,但是呢,肩膀上扛着一头百多斤的野猪,实在身轻如燕不起来! 不过天黑了也有天黑的好处,他扛着野猪下山时,就没有被人看到。 等回到细奶奶家,刚进大门,高壮在屋子里头听见动静,就急忙走出来查看情况了。 看到果然是高明程回来了,他立即两眼放光的凑了上去。 “明程哥,你真打到野猪了啊!厉害!太厉害了!” “奶奶,把灯泡牵到院子里来!”高壮朝屋子里喊着,细奶奶也在等高明程回来呢,连忙把灯泡电线给牵到外面来,又用一個竹竿给固定住。 这会儿的灯泡,可不是固定在什么位置的,而是一根线牵着,你可以把它固定在一个地方,也可以在需要时,将它移动到另外一个地方去。 这样更方便照明。 “哎哟,真打到一头野猪啊!这猪不小,起码有百多斤!明程,要怎么弄?烧水刮毛吗?” 细奶奶看向高明程,大有高明程点头,她就去厨房烧水的架势。 但高明程摇头了,说道:“不要刮毛,这野猪皮厚,也不好吃。我直接剥皮吧!” 高明程不打算烧水拔毛,一来是野猪的皮真的不好吃,二来是家里没那个工具。 专门杀猪的人家,会有一套宰猪的工具。 尖刀、斩骨刀、刮刀、铁钩、大木盆等等,没有这些东西,想宰杀一头猪就不容易了。 “高壮,去把那个旧门板拿过来!”高明程吩咐一声,因为早就准备打一头野猪,所以他提前把旧门板给清洗干净了,现在好直接用。 “好咧!”高壮兴奋的很,好似是自己打到一头野猪似的。 看高明程似乎想马上剥皮,细奶奶终于想到一件事了,她连忙喊住高明程:“明程,先别急着做事,你赶紧去吃饭,我给你留了饭菜在大铁锅里,应该还热着。” 经这么一提醒,高明程也觉得肚子饿的咕咕叫了。 反正野猪已经在家里了,也不急着一时半会的收拾,还是先吃饭要紧。 于是他往厨房走去,但又被高壮叫住,高壮满脸的笑容,说道:“明程哥,你把那把匕首给我呗,我来给你剥皮!” 高明程皱眉,不太信任的上下扫视了高壮一眼。 高壮挺直了背脊,表明态度:“我肯定行!” 在知道高明程从县城里拿回来一把匕首后,高壮就仔细的赏玩过了,只是高明程肯给他看,却不肯给他用。 现在终于逮住机会,可以感受一下匕首的威力了! 第七十三章:小鲜肉(求追读) 高明程将信将疑的把匕首给了高壮,还不忘叮嘱了句:“很锋利的,你小心点。” “哎,好咧!”高壮嘴角的笑容都快咧到耳朵了,忙不迭的接过匕首,开始找个好下手的地方。 脖子处有伤口,他干脆顺着那里开始动手,手中的匕首的确锋利,才轻轻一割,就将皮肉割断了。 哪个男人不爱兵器呢?尤其是他最近还看了那么多的武侠小说! 高壮玩匕首玩的不亦乐乎,倒是令细奶奶颇为担心,时不时的说一句:“你慢点,别急!” 高壮嫌她吵,不乐意的嘟囔着:“奶奶,你别吵到我了!你去烧一锅水,等下还要洗猪肚猪肠呢!” 被孙子嫌弃了,细奶奶也不生气。 独孙就是她的宝,说啥都好。她笑着去了厨房,准备烧一锅热水出来。 猪肚猪肠比较脏,用热水洗,洗得干净些。 高明程坐在小矮凳上,一边风卷残云般的吃着饭,一边用眼角余光看着高壮做事。 他剥皮的动作不够标准利索,但好在匕首锋利,这么一会儿,也剥掉一些皮了。 野猪的脂肪比家猪少,剥了皮后,只有一层薄薄的白色肥肉,剩下的大多是瘦肉。 几分钟后,高明程就吃完满满一大碗的饭菜了,他把碗筷一放,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 他把菜刀递给高壮,说道:“你用这个。” 高壮还没有玩过瘾呢,满脸的不开心,但也只能把匕首还给高明程,顺手接过了菜刀。 菜刀今天才磨过,其实也挺锋利的,但是呢,给人的感觉就不同了。 手握造型冷酷的匕首,有种江湖侠客的豪迈感,手握菜刀……它再锋利,也还是一把菜刀啊! 匕首到了高明程的手里,就变得异常的灵活起来,他动作流畅的一划,便将一大片的皮肉分离,一刀接着一刀,丝毫没有受阻的问题。 灯泡照亮了这一处小院,高明程和高壮在灯光下忙碌着,地上则倒影着两道影子,影子忽左忽右的动着,忙碌又灵动。 很快,猪皮就被剥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划过最后一刀,将黏连在一起的皮肉分离。 “高壮,你抬那边,我们一起把野猪弄到门板上去。”高明程说道。 高壮应了声好,双手紧紧地扣住野猪的前半边,在两人合力下,剥了皮的野猪就被放在门板上了。 野猪的大部分皮,都已经被剥掉了,但是猪头和四個猪脚,就没有被剥掉,因为不好剥。 高明程拿过一把斧头,将猪头和猪脚都斩断。 “这猪头猪脚带皮才好吃,等下我拿火把上面的毛烧掉,再洗干净就好了。”高壮看着那些带毛的东西,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高明程嗯了声,又说道:“我们留一个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另外三个猪脚,我要送人,伱就别弄了。” “哎,好!”高壮也乐得省事,他拿着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就往厨房走去,现在灶膛里还有火,正好拿来烧猪毛。 去了头和四脚后,高明程就准备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脏给掏出来了,细奶奶早给他准备了一个盆子,内脏掏出来后,直接放进盆子里。 细奶奶蹲在一边帮忙,把干净些的猪心、猪肺、猪腰子、猪肝又拿到另外一个干净的盆子里,又把黏连在内脏上的那些水油给弄了出来。 高明程用斧头把野猪肉分成两半,然后又用菜刀切了一些肉下来。 脖子那一块的肉,比较肥,吃起来口感不太好,但可以熬油,另外他还把板油也弄了下来,但是呢,野猪的板油很薄,脂肪并不多。 直到这时,一头猪就被处理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好肉。 高明程思索片刻,手起刀落,在前腿那儿切了一块两斤左右的好肉出来。 “细奶奶,别管那小肠,把猪肚和猪大肠弄干净就行。”高明程看到细奶奶准备动手弄这些了,连忙开口说了句。 他喜欢吃猪肚和猪大肠,但是不喜欢吃猪小肠,觉得猪小肠的口感不好,有些粉和苦涩,不如大肠脆爽好吃。 当然了,丢是不可能丢的。他打算将之送给他爸妈。 自从上回新房子开伙后,他就没回过家,家里人也没有来找过他,只和小妹见过几面,问了几句家里的情况。 他拿一个盆子,把猪小肠单独装着,又提着一个菜篮子,里面装着一副猪肺、猪板油、猪水油、带毛猪脚、外加两斤好肉。 满满当当,竟是格外的丰盛。 但是呢,这些都是高明程自身不太需要的,拿这些去孝敬爸妈,改善家人的生活,倒也不错。 至于细奶奶家,他之前买过两副板油,熬了满满一大罐的猪油,吃到现在,还剩下不少呢。 “我给我爸妈他们送去。”高明程说了一句,拿着东西出门去了。 细奶奶望着他的背影,满脸的欣慰。 高明程和家里闹僵了,她多多少少是知道的,在地里干活时,遇到罗小华后,罗小华没少对她说一些风凉话。 现在高明程打到一头野猪,又主动给家里送了那么多东西,这样做就对了! 要是什么都不送去的话,这事传开了,村里人的口水,都能把高明程给淹死。 不孝,是大罪过。 高明程回来时,就已经天黑了,忙碌到现在,时间更晚了。 他走到自己家时,发现院子门已经被关了,但是里面还有一些灯光从门缝里透了出来,可见人还没有彻底的睡着。 “咚咚咚。”高明程抬手敲门,同时说道:“是我。” 罗小华还没有睡,在忙一些杂事,本来听见敲门声,她下意识往门口走去,但紧接着,她就听到老二的声音,脸色瞬间就不好了。 这时,敲门声又响起。 高远见也听见动静了,他躺在床上休息,正准备要睡了。 见罗小华迟迟不去开门,他恼怒的说了句:“愣着做什么?去开门啊!” 那天酒醒后,他妈找他说了一些话,事后他也觉得自己的确有做得不好的地方。 但是他一个当爸的,也没有主动去找儿子求和的理。 因此父子关系就这么僵在这里了。 现在高明程主动上门,其实高远见心底是有些高兴的,你看,儿子就得有儿子的样! 第七十四章:去集市卖肉 门吱呀一声开了,更多的灯光从门里透了出来。 “妈,爸睡了吗?”高明程喊了一句,又说道:“我今天在山里弄到一头野猪,给你们送点东西来。其他的猪肉,我明早拿去军岭老集上卖钱。” 高明程示意了一下手中的东西,然后把东西递给他妈。 罗小华本来耷拉着脸不太高兴,但是看到高明程送来的东西后,眼里立即放光,就连躺在屋子里的高远见也披着一件外套出来了。 “你打到野猪了?用什么打的?你没被野猪弄伤吧?”高远见快步朝高明程走来,眉头紧皱。 野猪可不是野兔野鸡什么的,去打那玩意,弄不好会死人的! 他们村很久以前,就有人在山里打柴火时,遇到了野猪,被野猪那么一顶,半条命都快没了。 后来他们打柴火,就不敢进太深的林子了。 高明程听出他爸语气里对他的关心,心中顿觉舒服了。 他摊开双手,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得意的说道:“我没事,我是运气好,捡到一个大便宜了,那野猪刚好只有一头,身上还有伤,我就想试试,后来追的时候,野猪掉进一个坑里了。” 罗小华瞥了高明程一眼,心想,老二的运气竟然这么好。 高远见也松了口气,但还是教训了一句:“没事就好,你经常往山里跑,自己小心点!” “哎,好。爸,这东西有点少,如果明天要是有卖剩的,我再给你们送来。”高明程说了句,算是解释自己为什么没送更多的肉。 高远见低头看了一眼老二送来的东西,唔,也不算很少了。 于是他说道:“剩什么剩?都卖了才好!你打到一头野猪也好,卖了肉,手里也就有点钱了。” 父子两个说上话后,彼此之间的气氛还行,谁也没提上回吵架的事情。 这时,老三高明万也从屋子里出来了,他本来已经迷迷糊糊睡着了,听见外面的动静,就忍不住又起来了。 “二哥,伱弄到一头野猪了?那野猪多大啊?你一個人扛回来的?”高明万激动的声音发颤,满眼放光的看着他二哥。 高明程矜持的笑着:“不重,也就一百五十斤左右,去了皮毛内脏后,也没多少好肉。” “二哥,走,带我去看看!”高明万火急火燎的想去看看那头野猪,但却被他爸给叫住了。 “看什么看?没看到你二哥一身的血吗?你回屋去睡觉,凑什么热闹?老二,你赶紧去水库洗洗睡。”高远见不偏心的时候,其实做人挺客观的,他注意到的一些细节,都是罗小华不会注意到的。 或者说罗小华注意到了,也不在意。 “好。”高明程应了声,他低头看自己的衣服,到处脏兮兮的,有泥巴,也有大量的猪血痕迹,衣服黏在身上,是有些不太舒服。 他和家里人道别了声,临走前又想起一件事,说道:“爸,我后天就要带着药材,跟老板去外地一趟,估计得十来天才会回来。” 他爸听了也不意外,前段日子,高明程在村里收药材的事情,他自然是知道的,只是高明程没有服软,他也不乐意主动拉下面子去问。 现在这会儿就说道:“嗯,那你自己小心,多听老板的话。” 高明程正准备走,罗小华叫住了他,好奇的问了句:“老二,你帮人做事,他给你多少钱?” “不知道呢,得看药材卖的好不好。”高明程搪塞了句,脚底抹油,赶紧走了。 回了细奶奶家,他拿了干净的换洗衣服往水库走去。 等高明程从水库里洗完澡回来,家里的野猪肉已经被收拾好了。 野猪肉太多了,就这么放在门板上,但是呢,为了以防野猫、老鼠之类的来偷吃,上面覆盖着两层纱布,四周再用东西给压住。 纱布透气,加上十月的晚上气温偏低,就这么放上一晚上,肉也不至于坏掉。 高明程看细奶奶他们收拾的挺好,也没多问,回屋躺下休息了,明天是军岭的集,他得早起去卖肉。 翌日清早,天刚蒙蒙亮,高明程就起来了。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高壮的呼噜声时不时的响起,高明程没有叫醒高壮,而是打算一个人去。 昨天细奶奶说让高壮一起去帮忙,因为一头猪好扛,但猪肉放在门板上后,一个人就不好拿了。 不过高明程也有办法,他把猪肉放进一个干净的米袋里,这样就能够轻轻松松的扛在肩膀上了,另外一只手提着一个篮子,里面放着菜刀和秤还有一大捆的棕树叶子。 棕树叶子可以代替袋子的作用,顾客买了猪肉后,在猪肉上戳一个洞,然后用棕树叶子穿进去,打个结提在手里,又方便,又环保。 推开院门,高明程一个人带着东西去了军岭。 他脚步快,到了军岭时,还没有几个人在。 由于天色还没有大亮,住在军岭的几户人家,特意把电线给牵了出来,灯光照亮一片地方。 军岭这边的日子,比他们高家村过的好。 主要是占地形便宜了。 附近几个村子的集,就定在军岭。另外军岭还毗邻国道,还有一个小火车站,住在这里的人,但凡不懒,都能够赚到钱。 “高明程,这么早就来了啊!这回你卖什么?”有相熟的人看到高明程,立即招呼了一句。 高明程也算是集市的常客了,经常过来卖一些野兔野鸡,也会买一些吃的回去。 卖的次数多了,高明程会打猎弄野味的名声,倒是渐渐传了出去。 “卖野猪肉!昨天下午在山里弄到的,叔,要尝尝野猪肉吗?”高明程在有灯光的地方把东西放下,袋子一打开,就露出已经处理好的野猪肉来。 家猪常见,野猪少见,一听说是野猪肉,周围的几个人,便纷纷围过来看热闹了。 高明程也大方,任由他们看,并且还对其中一人说道:“叔,你家有旧门板吗?借一个用用。” “有一块大点的木板,给你用用也行。”那人说了句,回屋去拿木板了。 第七十五章:找到帮手了(求追读) 整个集市,高明程是第一个开张的,顾客么,自然就是第一批来卖货的人了。 平时大家想吃家猪了,随时可以买,但难得遇到野猪,并且野猪不如家猪肥,所以价钱比家猪还要便宜一点。 高明程给大家称足了秤,又给借他木板的那人多称了二两肉,喜得那人眉开眼笑的。 边上的人也纷纷夸高明程会做人,并且问起高明程是怎么打到野猪的。 这会儿时间还早,来买东西的人还没几个,于是高明程就开始吹牛皮了,什么一拳下去,野猪都要死,一脚下去,牛都挡不住之类的话,那是说的滔滔不绝。 听着还挺让人热血沸腾的,可惜仔细一琢磨,哪儿都假! 于是大家都笑话他,但也识趣的没有再问了。 一番说笑后,天色渐亮,来卖东西的人越来越多,大家挑着担子过来,然后寻找一处合适的地方摆摊。 除了卖菜、卖鱼和卖肉的,卖其他东西的人也纷纷过来占位摆摊了。 随着集市逐渐热闹起来,来买东西的人也逐渐多了,高明程可不是面皮薄的人,吆喝着卖野猪肉。 在他的吆喝下,野猪肉卖的还算顺利。 但是呢,本来每一個集,卖猪肉的人都会杀一头猪,一头猪刚好能够消耗掉,可是现在高明程又带了一头野猪来,市场就有些饱和了,这让卖猪肉的人频频瞪视高明程。 高明程能咋办,市场只有这么大,只能各凭本事赚钱了,别人瞪他,他当没看见就是了。 只是卖到上午十点,这些野猪肉也没有全部卖完。 有人愿意买野猪肉,是为了尝鲜,但更多的人还是乐意买肥一些的家猪肉,嫌野猪肉太柴。 高明程低头看着木板上的野猪肉,估摸着还有个十来斤,他也不耐烦继续耗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利索的把野猪肉装进袋子里,然后把木板还了回去。 他也没有直接回家去,而是去了军岭的一户人家家中。 这人的家里有拖拉机,他打算让这人明天送他去县城的火车站,他要带两个帮手,还有几大袋的药材,没个车可是不方便的。 还没进门,就先看到一个较为眼熟的人了。 那人手里拿着一篮子的毛栗,满脸感激的拉着一个中年男人的手,哽咽的说道:“国林叔,上次的事情,真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愿意送我妈去县里的医院,我妈可能就没了!国林叔,我家里穷,实在拿不出钱来感谢你,这一篮子毛栗,是我在山里捡的,拿来给你吃。” 中年男人也就是家里有拖拉机的陈国林,他看着眼前的年轻人,忍不住叹息了一下。 这年轻人他自然是认识的,就住在另外一个山头那边的人家,家里的确穷的很,主要是他家有两个病人,他爸身体不好,干不了重活,他弟弟更是得了麻痹症,行动不便。 家里就靠他妈和他两个劳力,前不久,他妈发了急病,整个人就突然不行了,当时陈国林在家里休息,得知消息后,就主动开拖拉机送他们娘两去了县里的医院,经过一番抢救,人倒是活了过来。 陈国林也没指望这年轻人给他车钱,但年轻人特意拿了一篮子毛栗来,让他心底又是高兴,又是叹息。 好好的一个孩子,偏偏家里是那样的情况。 “好,东西我收下了,这有几个鸡蛋,你拿回去给你妈补补身体。”陈国林收下了毛栗,却给了年轻人几个鸡蛋。 年轻人立刻摆手不要,现在鸡蛋是一毛钱一个,也算是很精贵的东西了。 “叔,我不能要,我家里还有事,我先走了。”说着,年轻人像是被什么咬了似的,慌忙走掉了。 他走时,恰好和高明程擦肩而过,高明程望着他的背影,目光格外的复杂。 这人,他认识。 “哎,伱跑什么?”陈国林追了上去,满脸的无奈。 看到高明程站在门口,有些诧异的问道:“你来做什么?我今天已经买了一斤野猪肉了。” 陈国林还以为高明程是上门来卖东西的。 高明程收起心中复杂的情绪,笑着说道:“叔,我明天要用拖拉机,你明天早上开拖拉机到高家村来,然后送我们去县城里的火车站,你看要多少钱?” “明天啊,好,我有空。”陈国林应下了,又说出了一个价钱。 这价钱也公道,因此高明程也没有讨价还价,直接应下了。 临走前还不忘说了句:“叔,明天早上七点就过来啊,别晚了!” “行!”陈国林点头。 去火车站,肯定是要赶车,自然得早点去。 高明程走出陈国林的家,顺着一条小路往山那边走去,大约五分钟后,他就又见到刚才那个年轻人了,他这会儿正在地里做事。 “黄大志。”高明程站在田埂上喊了一句。 黄大志抬头,脸从藤蔓逐渐枯萎的豇豆架子中露了出来,他看着高明程,眼底有些茫然,不知道高明程喊他做什么。 黄大志和高明程不太熟,但也知道高明程是高家村的人,这些年来,也多多少少见过面,只是没有交集罢了。 “黄大志,你过来,你想不想赚钱?”高明程招手让黄大志过来,一句想不想赚钱,瞬间让黄大志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他急忙走到田埂边上,急促的问道:“怎么赚钱?你要我做什么?” “我明天要去樟树卖药,少了个帮手,我看你长得还行,想雇你走一趟,给你一百块,干不干?” “干!” 高明程的话音还没有彻底的消失,黄大志已经迫不及待的答应了。 一百块!谁不干谁傻! 高明程也不意外,继续说道:“我租了国林叔家的拖拉机,明天早上七点,他会把车开到高家村去,你到时候跟他的车一起来。” “好!”黄大志急忙点头。 “这一次出门,要在外头待上好几天,你自己带一两套换洗的衣服。” “好。” 话说完后,高明程犹豫了几秒,从袋子里拿出一块肥一些的肉来,将之递给黄大志。 “钱要干完活才能给你,这肉你先拿着,算我送你的。” “哎,好!”黄大志两眼放光,瞬间觉得高明程能处!也暗自决定接下来会好好听话,好好干活。 这一下,双方都很满意。 高明程回高家村时,嘴里吹着口哨,欢快的曲调飘扬在乡间小路上。 黄大志这人,是个狠人! 第七十六章:给小媳妇送吃的 高明程自忖上辈子不算是完全的好人,但也不算是完全的恶人。他顶多算是站在风口的猪,吃了一些时代的红利。 但黄大志就不同了,别看黄大志在家乡时老实厚道,风评不错,但等他明年去了羊城后,就会成为赫赫有名的飞车党中的一员。 具体是怎么成为的,高明程并不知道。 当年他也在羊城,因为做点小生意招惹到了当地的混混,被人拦路抢劫,他奋起反抗,但强龙不压地头蛇,对方人多势众,他险些被打个半死。 就在关键时刻,黄大志出现了,帮着他一起打走了那些混混,那些混混或许也认识黄大志,黄大志出面后,就纷纷跑掉了。 黄大志救他,只是源于他们是同乡,但彼此间是没有多少交情的,之后也并未再见过。 再次知道黄大志的消息时,是在几年后的报纸上,报纸上最显眼的地方有一张照片,上面有一个被铐住手扭送警局的犯罪份子。 那犯罪份子,就是黄大志。 那时,高明程才知道黄大志居然是飞车党,犯下不少恶事,最后被判了死刑。 到底是同乡,又曾帮过自己,所以高明程对黄大志的印象还是挺深的。 现在看到黄大志,高明程突然间就想带他去樟树卖药,也许黄大志赚了钱后,就会安心留在家乡照顾家人,而不会再前去羊城,走上那条不归路。 回到细奶奶家后,高明程把东西一放,就跑去厨房喝水了。 咕噜咕噜的喝了一大碗,才缓解了口渴。这时他才闻到厨房里弥漫着一股诱人的肉香。 高壮正坐在灶膛下面的木头上看火,大铁锅里则炖煮着猪头、猪脚、猪骨、猪肚之类的,正咕咕的冒着热气。 “明程哥,野猪肉都卖完了?你怎么不喊我醒来?”高壮问着,他睡眠很沉,高明程早上没喊他,等他醒来时,一看时间,都已经八点钟了。 “我一个人就行,喊你做什么?你看,你把肉收拾了,我回家就有得吃!”高明程笑着说了句,又环顾四周一眼,看到还有一副猪肝在那,于是拿菜刀一分为三。 “野猪肉还剩点,我分一分,给人送去。你继续看火,我等下回来吃肉。”高明程说着,开始把剩下的野猪肉也分成三份。 为了多卖点肉出去,他可以让人随意挑选要买的部位,于是剩下的这些都是不太好的地方,都是骨头多,肉少。 他把肉分好后,拿篮子装着,细奶奶这边留一份,自己爸妈家给一份,还有一份自然是给许多美。 给许多美的还有一個带毛猪脚和一副板油,零零散散加起来,也挺多的了。 这段时日,他有好吃的,都会给许多美送一份去,养得许多美比之前的气血好了不少,连她二姐都看出不对劲了,说了一些酸溜溜的话。 高明程才不在乎许多玉的酸话,但他现在要出门,没办法再给许多美送东西吃,所以干脆送到她二姐家,让她二姐也沾沾光,少骂许多美几句也好。 他过去时,许多玉也在家,正在弄几个老了的玉米,这是拿来做种的。 许多美则在堆放柴火的墙角劈柴,她手里拿着一把砍刀,遇到粗些的柴火,就一刀砍下去,要是遇到细些的,就用手掰断。 “多美,我昨天弄到一头野猪,猪肉大多都卖了,这些东西是给你的。”高明程越过许多玉,直接把篮子递到许多美的手里。 许多美低头去看,满满一篮子的肉,心里顿时跟吃了蜜一样甜。 上回高明程要送她一副板油,她没肯要,最后磨不过,要了一斤左右,而这一次,高明程又给她送了一副板油,虽然野猪的板油比较薄,但是也能够熬出不少油了。 “怎么给这么多?伱拿些回去……”许多美说道,话音未落,许多玉就急促的说道:“高明程打到一头野猪,他有的是肉吃呢,还要你客气?” “明程啊,谢谢啦!”许多玉又冲高明程笑了笑,态度很是热情。 高明程见状,便又把一篮子的东西交给许多玉,说道:“你去收拾吧,昨天弄到的肉,今天不收拾就要有味道了。我和多美说说话。” “好!”许多玉也没计较自己要多做事,她看着一篮子的东西,在心底估摸着大概要多少钱,然后心里就更加的高兴了。 在知道许多美吃独食时,她心里就嫉妒的很,可惜不好说出口。 现在终于有肉吃了,还这么多! 许多玉走后,高明程接过许多美手里的砍刀,说道:“我来!” 许多美便站在一边,看着他砍柴火,他力气好大,一刀下去,再粗的柴火也会断了。 要知道,她们家的砍刀已经不够锋利了,刀刃上有大大小小的缺口,只是没钱置办新的。 高明程一边砍柴,一边说道:“我明天早上就要出门去卖药了,大概要个十来天左右才会回来,你自己在家里,要好好照顾自己。” 许多美的眼里泛着笑意,嘴里却说道:“你出门在外,自己照顾好自己就行,不要担心我。我在家里,哪里都好。” 于是两人一边说话,一边做事,等柴火全部都砍完了,高明程也就要走了。 “我走了,你要多吃点肉!”高明程的话,令许多美噗嗤一声笑了。 等高明程走后,她也进去厨房帮忙,现在白天的气温还是有点高,这肉放了一晚上,的确要快些处理掉。 许多玉还在用火烧猪脚上的毛,许多美便把板油清洗干净,然后切块放进洗干净的大铁锅里。 随着灶膛里的火熊熊燃烧,板油中的油脂被熬出,散发出阵阵肉香,这一顿,许多美和许多玉吃得格外的满足。 “多美啊,你真是找了个好对象!”许多玉羡慕不已,又说起了旧事:“当年爸生病快死了,让我找个入赘的男人,我那是一万个不愿意,但又没办法。” “你说,我要是嫁出去了,那该多好啊!”听爸爸的话,找个入赘的丈夫,这件事一直是许多玉的痛点。 她也想嫁人,不想过得这么苦。 可是当时她大姐已经定亲了,下面的两个妹妹又还没有长大,爸爸又快不行了,她不得不承担起这个家庭的责任。 第七十七章:送别(求追读) 翌日清晨,早上六点时,细奶奶家已经热闹了起来。 高明程和高壮穿戴一新,手腕俱带着手表,自从借口给大老板收药材后,高明程的手表就过了明路,光明正大的戴着了。 厨房里,灶膛中的火苗旺盛的燃烧着,大铁锅持续加温,锅中的汤面不停地滚动着。 今天细奶奶没有煮粥,粥容易消化,不抗饿,并且容易尿多,不适合要出门办事的人吃。 所以细奶奶煮了面条。 打了荷包蛋,加了肉和青菜,一大锅的面条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明程,壮壮,面条好了,快来吃!”细奶奶喊了句,拿了两个大海碗过来,每个碗都装的满满的,剩下汤多面少的,才留给自己吃。 高明程和高壮走进厨房,各自端了一碗面条出去,就坐在院子里的矮凳上,开始吃了起来。 吃过了面条,也就差不多六点半了。 和拖拉机约好七点来接,现在还剩下半小时。不过拖拉机只能停在村口,进不了村子里面,所以那些药材,还得提前扛到村口去等着。 高明程和高壮轮流去了一趟厕所,解决了生理问题,然后就准备扛药材了。 细奶奶上了年纪,扛不起重的东西,但也跟在后面看着他们,满眼的关心。 这时高远见带着老婆孩子也过来了。 他家老二要出远门,他自然得来看看。 恰好看到高明程要扛药材出去,于是说道:“明万,帮你二哥扛一袋。” “哎,好咧。”高明万高高兴兴的去扛起一袋子药材,结果扛在肩膀上,才发现分量不轻。 高远见也帮着扛了一袋,罗小华就站在旁边看着,没动手,不过她的手里拿着一个小布袋子,里面放着六個煮熟的鸡蛋。 有了人帮忙后,六袋药材很快就扛到村口的空地了。 其实高明程收到的药材,并不止这些,但是呢,人力有限,因此他挑挑拣拣,把一些价钱便宜的药材先留在家里,只带贵一些的去探探市场的情况。 至于这些便宜药材,也不会浪费,其实他们县城就有一家小药厂,等这次回来后,他去走走关系,看药厂收不收他的药材。 还有点时间,大家便站在村口这里聊天。 高壮拉着细奶奶的手,殷切的说道:“奶奶,我要跟着明程哥出门办事了,家里的稻子还没有割,你也别一个人割,喊个人来帮忙,你给点钱就好。” 高壮家有两亩田和两亩地,他家的稻子种晚了,别人家现在都在收稻子了,他们家还得再等几天。 可却刚好碰上高明程要带着高壮出门办事。 “哎,我知道。你在外头,要多听明程的话,别惹事。”细奶奶看着独孙要出远门了,心里是又高兴又担心。 她一辈子都呆在高家村,但也知道有本事的人,才能够去外面,所以她不反对高明程带高壮出门。 高壮和细奶奶在说话,高明程这边也和自家爸妈兄弟说话,高远见也叮嘱了高明程出门要小心谨慎之类的话。 “我让你妈给你煮了几个鸡蛋,伱带在路上吃。”高远见示意罗小华把鸡蛋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没想到他爸妈还会给他煮鸡蛋,于是说道:“不用了,细奶奶已经煮了十个鸡蛋了。” 听到十个鸡蛋,罗小华就下意识咧了咧嘴,朝细奶奶那边瞥了一眼。 煮那么多,是想压她一头?又想起高远见本来是喊她煮十个的,她舍不得,就说没有十个,只能煮六个。 罗小华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手里的这六个鸡蛋也不想给了。 都有十个鸡蛋了,够他们吃的了,还给什么给? 高远见到底和罗小华做了二十多年的夫妻,看罗小华不把东西递过去,就知道她肯定又小气了,于是强行把罗小华手里的鸡蛋塞到高明程的手里。 “她煮的是她的心意,我们煮的是我们的心意。你都带着,在路上吃,别饿着了。” “哎,好。”高明程也注意到他妈心痛的表情,心里竟然有种高兴的感觉,他立刻把鸡蛋塞进随身带着的一个袋子里。 还没说几句话,远处就有拖拉机的声音传来。 陈国林提前了几分钟过来了,拖拉机上,还坐着黄大志。 黄大志穿着一套半旧的衣服,上面还有一些补丁,他神色拘谨,面上带着几分怯意,任谁也想不到,他去了羊城后,会成为飞车党。 拖拉机还没有完全停稳,黄大志已经坐不住了,利索的跳下车,走到高明程的面前。 “哥,我来了。” 高明程眉头一皱,无语的说道:“我记得你今年二十二了吧?我才十九!你是我哥!” 被高明程叫了一句哥,黄大志整个人都抖了抖,更拘谨了。 他看着高明程,嘴唇嚅动着,但没有说出话来。 “行了,别扯这些,把东西扛上车,我们得快些去县里的火车站买票。” 高明程招呼一声,大家便一起动手把药材扛到拖拉机上去。 这会儿可没有手机买票,都得人到火车站排队买票,至于车次有哪些,以及具体的上车时间,这会儿都不知道。 因为种种的不确定,人要出门的话,就得提前做好准备,早点出发,总是没错的。 拖拉机不算很大,六大袋药材,外加三个大男人后,就再没有空余的地方了。 “爸妈,我走了。” “奶奶,我走了!” 车上的人和车下的人都挥手道别,随着拖拉机开动,轰隆声伴随着车子越行越远。 高明程望着逐渐倒退的高家村,心底踌躇满志。 重生回来后,他还是第一次出远门,心里竟是有种小激动。 “明程哥,你说樟树是什么样子的啊?我们除了要坐火车,还要坐什么车?到了樟树后,我们住哪里啊?”高壮挨着高明程,开始叽叽喳喳的说着话,他的眼底透露着兴奋和期待。 小年轻们,谁不好奇外面的世界呢? 高壮对外面世界的了解有限,他连县城都没去过几次,最多就是通过收音机,对外面的世界了解了一些。 但听和看,肯定是不同的感受。 随着车子的行驶,风吹动着几人的头发和衣服,高明程靠在一包药材上,高声说道:“车到山前必有路,走一步算一步,樟树是什么样子的,我也不知道,等去了,你就知道了!” 第七十八章:这是什么气运之子? 高明程上火车时,都已经下午了。 他也算是有出门的经验,一路带着高壮和黄大志买车票、进站等车,然后又跟着一大群人挤上了这辆绿皮火车。 这会儿火车是人货不分离的,高明程他们三个扛着六大袋的药材上车时,可算是花费了一番功夫。 等上了车后,到处都是人和东西,高壮和黄大志满脸懵逼,完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高明程就不一样了,他上车后,目光灵活的环顾四周,寻找着空隙,发现一处座位底下是空的,于是立即扛着一袋药材往那里走去,不是他扛不起两袋,而是人太多,空间狭小。 他瞄准了机会,就把一袋子药材塞进座位底下,然后又左右张望,把其他的药材也分别放到货物架上或者座位底下。 处理好了药材后,人就轻松了。 他们三个散开站着,各自看好几袋药材,至于座位嘛,抱歉了,他们买到的票是无座的,所以只能站着,或者等有人下车后,才能够有位置坐。 车上的人很多,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有穿着时髦的年轻男女,也有穿着朴素的工人和顽皮的孩子。 有人在吃东西,有人在看报纸,也有人在说话,各种嘈杂的声音充斥在耳边。 高明程从布袋子里拿出两个鸡蛋,将之递给了高壮和黄大志。 这会儿别说黄大志,就是高壮也是满脸的拘谨,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 他接过鸡蛋,趁机凑到高明程的身边,小声的说道:“明程哥,这火车怎么和班车一样挤啊!” 高明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人多车少,你习惯就好。” 这会儿国家的基础建设还没有很发达,但不用担心,他们国家可是有着基建狂魔的称号,在未来的十年内,变化堪称日新月异。 两人一边吃鸡蛋,一边说着话,消耗着漫长而无聊的时间。 在后世,从他们这儿去樟树,特快车只需要一個小时,普快也就两个小时。 可是现在是绿皮车时代,慢着呢! “哎,他偷你东西!”突然,一道憨厚的声音响起,引起不少人都看了过去。 高明程迅速的看过去,因为他知道说这话的人是黄大志。 黄大志正指着一个人,而那个人身形瘦小,戴着一顶宽边帽子,穿着一件黑色的旧衣服,手里却拿着一个女式包。 “哎哟,我的包!”坐在座位上的年轻女人本来已经昏昏欲睡了,听到黄大志的声音后,立即睁开了眼,然后就发现自己一直拿在手里的包不见了。 她站起来,焦急的想去夺回自己的包。 那身形瘦小的男人见被人发现了,于是把手里的包一丢,然后把帽子往下面一拉,遮住半边脸,快速的溜走了。 年轻女人慌忙捡起包,心有余悸的看着黄大志,向他道谢:“哎,刚才谢谢你了。呐,请你吃!” 年轻女人道谢之后,递给黄大志一块巧克力,还是进口的,包装纸上写着英文,再看她的穿着,也是十分的时髦。 黄大志整张脸都涨红了,手脚无措,背脊绷直,呐呐的说道:“不用谢。” 他接过巧克力,但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你吃呀,很好吃的!”年轻女人的声音里带着笑意。 黄大志却不知道要怎么吃,他慌乱的看向高明程,朝高明程走去,把手里的巧克力给了高明程。 “这是巧克力,把包装袋撕开就可以吃。”高明程帮他撕开包装袋,又递给了他。 但黄大志不接,而是说道:“你吃吧。” 高明程花了一百块请他做事,他得了东西,也不好自己一个人吃。 “巧克力是什么?黑黢黢的,是什么味道?甜的还是酸的?是苦的吧?”高壮也凑过来,跟个土包子似的说了一大串的话,引起周边人一阵哄笑。 “甜的,是甜的。”那年轻女人也笑着说。 高明程看黄大志不肯吃独食,于是干脆把一块巧克力分成三份,每个人都吃上一点,算是尝个味道。 黄大志看到高明程吃了,才敢把这黑黢黢的东西放进嘴里,那黑黢黢的东西也不硬,一咬就碎了,并且还会融化一样,弄得舌头黏黏的。 但的确是甜的,甜中又带着一丝丝的苦,味道不太好形容,但的确很好吃。 “巧克力还挺好吃的,明程哥,我们县里也有卖的吗?”高壮吃了一小块巧克力,眼睛都亮了,显然很喜欢这个味道。 高明程回忆片刻,但是不太确定他们县城有没有卖的。 在他看来,巧克力是女人吃的东西,加上价钱又贵,他根本就没有关注过。 后世的小年轻,喜欢送巧克力给女孩子,代表着表白,但是呢……对于许多美来说,巧克力再好吃,估计也比不上一块肉吧! 买一块巧克力的钱,都可以买好多肉了! 等吃完了巧克力,高明程凑近黄大志的耳边,轻声说道:“火车上的扒手很多,基本上是一伙人一起行动,伱叫破了他们偷东西,小心他们记仇盯上你,接下来你自己小心谨慎一点,有情况就大声喊出来。” 这话说得黄大志立即紧张起来,他无措的看着高明程,像个犯了错的孩子。 高明程倒也并不怕,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句:“放心,有我呢,没事。” 三人再次散开,各自看守着药材,这些药材可是值不少钱的,如果被人偷走了,那就麻烦了。 大约半个小时后,黄大志又凑过来了。 他眼神闪烁,满脸的纠结,身体微微的躬着,来到高明程的身边后,小声的说道:“明程,我捡到一个东西,但是不知道该不该要。” 高明程不明所以的看着他,说道:“给我看看。” 但黄大志并没有现在就拿出来给高明程看,而是拉着高明程走了一小段路,来到两个车厢相连的地方,然后背着身体从衣服里拿出一个黑色的包来。 包一打开,高明程的眼睛瞬间瞪大了。 他立即看向黄大志,内心有一万匹草泥马在驰骋。 这是什么气运之子? 黄大志竟然捡到一袋子的钱和一把54式手枪!! 第七十九章:南下支队 高明程满脸复杂的看着黄大志,他拿出一百块钱,让黄大志跟他一起贩药,就是为了避免黄大志走上歧途。 但……似乎冥冥之中有一双手死命的拉着黄大志往黑道上走啊! 不让回头的那种! 你说吧,大家在同一个车厢里,怎么他就没有发现有人偷东西,更没有捡到这么逆天的东西呢? 那钱和黑色的包上,沾染了一些血迹,因为包的颜色是黑的,所以高明程一开始没有注意到。 但钱和枪,这两个敏感的东西放在一起,就给人无数的遐思了。 黄大志看高明程的脸色诡异,心也慌了,说道:“不能要,是吗?我现在还回去。” 高明程拉着他,一双眼睛立刻环视四周,没看到有嫌疑的人后,才低声说道:“你在哪里捡的?” “就……就厕所啊。”黄大志更慌了,他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 可是他在上厕所时,刚好看到里面有一个包,出于好奇,他就打开看了。 一看到里面有那么多钱,他眼睛都花了,哪里顾得上想那么多,把包往衣服里一塞,就赶紧来找高明程了。 高明程意味深长的看着黄大志,心想,这人可真刑啊! “不能放回去了,要是没被发现还好,被发现了,又是一堆事端。”高明程思考片刻,摇头拒绝了黄大志想还回去的打算。 黄大志的心扑通跳着,眼底透露出一丝期待的神色来,“那……留下?” 高明程一哽,无语的瞪了他一眼,这包里起码有好几万块钱,他能不心动吗? 但是他好不容易重生一次,实在不愿意招惹这些要命的是非。 这包的主人,也许是個手染鲜血的狠人,这钱财也许是不义之财,沾不得! 不过……看到那么多的钱在眼前,高明程也心动不已。 说到底,他也不是什么太过于正直的人,于是他迅速的从包里拿出一叠钱,然后藏进自己外套里面的袋子里。 刺啦一声,黑色包的拉链被拉上了,高明程神情严肃的说道:“拾金不昧,是我们炎黄子孙的优良传统,既然捡到东西,肯定要交给乘警来处理。走,我们去找乘警。” 高明程一系列的动作太快了,要不是黄大志一直盯着,都会错过,他一脸的目瞪口呆,半晌没反应过来,等高明程走了,他才赶紧跟上去。 每辆火车都会配上几名乘警,乘警会负责火车上的安全问题。不过如果车厢里的人太多了,那么乘警巡逻的次数就会少一些,毕竟行动不便。 高明程带着黄大志在人群中走动着,但还没有找到乘警,突然就听到一个声音:“就是他!” 这个声音带着一股戾气,迅速引起高明程的注意,他循声望去,恰好看到一个较为面熟的人。 那人身形瘦小,穿着一套半旧黑色衣服,戴着一顶宽边帽子,此时他的脸露出了出来,面露凶光,眼底透着一股狠厉之色。 他伸手指着黄大志,而他的身边还站着几个虎背熊腰的壮汉。 他们一齐朝黄大志逼近,其中一人嚣张的说道:“听过‘南下支队’吗?你小子竟然敢惹我们的人,真是找死!” 他们几人结成阵势,车厢内的普通乘客们纷纷躲避开来,让出相对宽敞的通道。 听到‘南下支队’这个流氓组织的名字,高明程的心就咯噔了下,他自然知道这个流氓组织,是南方这边专门针对火车抢劫和盗窃的,在南方一带十分的嚣张。 “今天我就给你一点教训,让你知道不该惹的事情,就不要惹!”为首的男人突然拔出一把匕首,挥舞着匕首朝黄大志刺过来。 黄大志整个人已经傻了,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这还是他第一次出远门,结果就遇到这种可怕的事情了。 “小心!”黄大志在前,高明程在后,匕首又是朝着黄大志刺过去的,高明程见状,立即将傻掉的黄大志推开,自己迎了上去。 他并没有带那把军用匕首,而是赤手空拳,但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堪比特种兵,一拳一脚的力度,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的住的。 他后发先至,一拳打在那壮汉持刀的手腕上,震的他险些将手里的匕首脱手掉出。 看到高明程出头了,其余的壮汉们也纷纷朝高明程出手,但是呢,车厢中夹道的空间有限,他们又都长得五大三粗的,所以根本不可能对高明程形成包围之势。 高明程站在那儿,就有一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他系统的练过拳法,一套四门拳打得虎虎生威,每一拳打中,都能够听到细微的裂骨声。 壮汉手里的匕首,亦是军用匕首,着实锋利可怕,高明程担心误伤,便决定先将匕首夺下来。 但对方也不是吃素的,作为在南方火车上横行霸道的流氓组织,他们也是有两把刷子的,再加上空间的限制,对方奈何不了高明程,高明程也没法一下子把对方打倒。 虽然没有夺下匕首,但高明程也很沉稳,不但每次都避开了对方的刺杀,还能够给予对方反击。 就在他一脚踢在对方持刀的手腕上时,对方突然大喊一句:“赵涵,动手!” 一人持刀从高明程的身后刺了过来,破风声传入高明程的耳中时,刀刃已经离他很近了。 “明程小心!”黄大志被高明程护在身后,后来又被人群挤到旁边去了,现在看到有人从后面偷袭高明程,黄大志想都没想,直接冲了上去。 他并没有学过什么功夫,只是本能的用手替高明程挡住了那匕首。 “啊!”黄大志惨叫一声,鲜血从伤口处流了出来。 那一刀刺在黄大志的手臂上,并没有伤到高明程。 但高明程怒了。 之前他还收敛了几分,没有使出全力,毕竟他不想把全部实力都暴露出来,现在看到对方人多势众,又毫不顾忌的刺伤了黄大志,他也就不再忍了。 “啪!”地一声,高明程面前那人的手腕发出清脆的裂骨声,他的手腕被直接踢断了! 手腕失去力量后,手中的刀便朝地下坠落。 高明程伸手一捞,便精准的接住了那把匕首,只见刀光一闪,他已经迅速的转过身,手中的刀刃和那赵涵的刀刃相撞在一起了! 精准而有力量! 第八十章:打趴下 车厢中的几人打的热火朝天,惨叫声、血腥味、兵刃相撞声,刺激着在场的乘客们,有胆小的已经脸色发白,浑身颤抖了,也有胆大的赶紧去叫乘警过来。 高明程面色沉着,眼底透露出一股凶狠之色。 上辈子他经常和人打架,弄伤过不少人,也被别人弄伤过,他有着丰富的打架经验,丝毫不逊色于这些流氓组织的人。 再加上这辈子他得了奇遇,身体素质远超上辈子,一拳一脚的力度,绝不是一般人能够抵挡的住的。 在他全力攻击之下,对面持刀的人节节败退,其余人见状,都朝高明程两面夹攻而来。 高明程丝毫不惧,沉稳应对,他双手往两边座椅上一撑,身体灵活的跳起,直接跳过一人的头顶,破了两面夹攻之局,落地后,迅速的转身,一脚踢在前面那人的背部,将他直接踢飞。 “啊!”一伙人撞在一起,纷纷发出惨叫,原来他们手中的匕首,不经意间刺伤了同伴。 “乘警!就是他们在打架!”一个声音突兀的响起,紧接着是一道严肃的喝声:“不准动,我们是警察!” 乘警的到来,令那些流氓组织有些慌了,他们恶狠狠地瞪了高明程一眼,准备逃窜。 这个组织的人是很凶猛的,他们是敢于和乘警搏斗的,因为这会儿的乘警还没有配枪,没有枪的话,只靠肉体博弈,根本不带怕的。 但此时此刻,他们多多少少都受了伤,因此第一选择是逃窜。 但高明程怎么可能任由他们逃走,既然已经结仇了,那么就最好彻底把他们干趴下! 于是他比乘警更快的追了上去,三两下就把跑在最后的一个人给拉住了,先给了他一拳,直接打得他头晕眼花,然后一把拉住往后面一丢。 后面的乘警连忙将那人控制住,掏出手铐将之铐住。 高明程继续追去,很快,又有一人被他拉住了,又是一套拳法攻击,直接把人打個半死。 “操!”流氓组织的人看到高明程这么凶悍,顿生后悔之意,早知道就不惹他了! 但后悔也晚了,在他们放弃反抗,选择逃窜时,高明程凭借着过人的速度,迅速的追了上去,伸手一拉,便拉住一个人。 就这样,他一路朝前跑,地上倒了一路的人。 终于,最后一个人也被他拉住了,一拳打下去,送给对方一个半死套餐。 这一番操作,别说普通乘客了,就是乘警也惊呆了。 两名乘警迅速的跑了上去,看着高明程时,竟然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把人都干翻后,高明程也松了口气,他警惕的环视四周,总觉得还有对方的人藏在暗处,但对方不露面,他也无可奈何。 “乘警,你们好,这些人是‘南下支队’这个组织的犯罪流氓,请你们一定要好好的审问他们,将他们关押起来,为百姓除害!”高明程义正言辞的说道,把对面的乘警整的一愣一愣的,还以为高明程是什么有背景的二代。 “哦,对了,我刚才在厕所捡到这个东西,正准备交给你们。”高明程当着众人的面,拿出那个黑色的包。 在拿出包时,他格外注意那些被他打倒的流氓们,看到其中一人的眼神闪烁,便知这包里的东西,应该和他们脱不了关系。 那就好! 反正他现在当着所有人的面,把东西给了乘警,接下来的事情,也就不关他的事了。 “这是,哪位乘客丢的包吗?等下我们去找下失主。”乘警一开始没反应过来,还以为是普通的遗失包。 高明程对他示意了一下,说道:“你打开看看。” 于是乘警将信将疑的将拉链打开,当拉链打开后,乘警的眼睛瞬间瞪大了。 另外一名乘警并未看清楚包里面的东西,于是凑过去看,当他看清楚时,眼睛也瞬间瞪大。 这是满满一包的钱和枪! 乘警见多识广,立即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 “那个,你是……?”乘警将拉链重新拉上,试图询问高明程的身份。 高明程高深莫测的说了句:“不方便透露。” 这句话一出,两名乘警瞬间皱起了眉头,用狐疑的目光看着高明程。 虽然他们之前看到了高明程的身手,对他的身份有了些猜测,但猜测归猜测,身份还得核实一下。 高明程看到乘警严肃的表情,摸了下鼻子,尬笑了一下,说道:“开个玩笑,这是我的身份证。” 说着,从贴身的袋子里拿出身份证来。 84年开始,就有居民身份证了,比以前要开介绍信才能够出门坐车,要方便多了。 乘警看过高明程的身份证,发现没有问题,又随口问高明程是来干嘛的。 “我们去樟树贩药。”高明程说道。 最后在高明程的帮助下,他们把倒在地上的犯罪份子都带走了,先暂时关押在警务室,等下一站到了,就把人押送下车,移交给当地的警局来办理。 “有止血药和绷带吗?我朋友刚才被犯罪份子刺伤了。”高明程注意到黄大志一直紧紧的按着伤口,立即问乘警要药。 像这种药,是他们常备的。 “有,我给你拿!” 很快,止血药和绷带都拿来了。 高明程没让乘警帮忙处理,而是自己给黄大志上了药,黄大志的手臂被刺了个正着,留下巴掌长的伤口,好在不算很深。 “痛吗?忍一忍。”高明程看黄大志额头冒汗,这伤又是替自己受的,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黄大志倒也能忍,最初被刺伤时,他没忍住嚎叫了声,但之后都没有再发出一声来。 他满脸的愧疚,觉得是自己犯了错,才会招惹上这些流氓犯罪份子。 高明程看出他的心思,安抚的拍拍他的肩膀,轻声说道:“没事了,别多想。” 接下来,乘警又询问了一下事情的发生经过,这也没有什么不能说的,高明程一五一十的都说了。 当然,他私底下拿走一叠钱的事情,就不必说出了。 而乘警们,也绝不会怀疑他私底下拿走了一些钱。 事情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高明程正准备带着黄大志离开,这时刚才那个眼神闪烁的人突然冲高明程咧嘴笑着,笑容里透着无尽的恶意。 “伱,等死吧!呸!” 说完,他哈哈的大笑了起来,看高明程的目光,似乎在看一个即将死去的人一样。 高明程的心底有些不安,他目光凌厉的盯着那人,而乘警们也瞬间给了那人一下,呵斥道:“闭嘴!” 高明程来到那人的面前,冷声说道:“那个黑包的主人是谁?” 上架感言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啊…… 这是我第一本男频,也是我第一次正式写上架感言,昨晚睡觉时,就在琢磨要和大家说些什么,脑子里竟有些乱糟糟。 这本书的内容来源于长辈讲述+查资料+自由发挥,写到现在,得到大部分读者的认可,也被指出许多不足之处。 人设来源于真实人物,有好处,就像是一个锚点,变动的有限,但也有坏处,会显得不够爽。我一直在权衡变化着,既想让他真实合理,又想让他脱离现实的禁锢,从而让整本书变得更具有阅读性。 向大家报告一下这本书的成绩,三月六号开始发书,到现在写了近十七万字。目前收藏5616,有效追读1078。 种田文剧情慢,吃字数,所以字少的时候,在收藏和追读上,是不具备优势的,也因此这本书没有机会上三江,这是我心中的遗憾。 开书时,我就定下两个小目标,第一个目标是首订1000+,第二個目标是在完本前,达到均订3000+,拿到精品徽章。 明天,也就是周六中午十二点,这本书终于要上架了! 目前付费追读的读者有一千多人,我希望你们都能够订阅支持我,实在不行,也请贡献出一个首订,若是不喜欢追读的,那就厚颜求个自动订阅! 你们的订阅,对于我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没有五百均订,我三个月后就拿不到全勤,没有一千均订,我就拿不到上架后的推荐位,无法获得更多的读者。 四月初时,我许下一个小愿望,说希望这个月能有一千月票,现在看来有点困难啊,不过月底两天是双倍月票,或许能冲一冲? 再说一个大家关心的更新问题,我有两个吞金兽,码字的时间和精力有限,所以只承诺每天保底四千字,有空再加更。 当然了,明天上架会多点,日万吧! 《重回1986小山村》上架感言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八十一章:药都宾馆(求首订) 火车抵达樟树的时候,已经晚上七点多了,高明程来回几趟,终于把药材都搬下车了。 黄大志一脸的愧疚不安,因为他手臂受伤了,高明程就没让他扛药材。 高明程花了一百块雇他走一趟,结果他根本没帮上忙,还给高明程惹事了。 看到高明程一边肩膀上扛着两包药材,一只手还夹着一包,他连忙说道:“我可以扛一包的!” 他只是伤了一只手,另外一只手还是好的,高明程看了他一眼,把手里的药材放到他的肩膀上,让他好方便扶着。 但尽管如此,高明程还是得扛三包,高壮力气小,扛两包都已经是勉勉强强了。 “走吧,先出站。”高明程说着,带着两人往火车站外走去,现在的火车站很简陋,不像前世那些大火车站,出个站,要让人绕上很久的路。 出了站,高明程凭借上辈子的经验,就在车站附近找了一家便宜的旅店。把药材放到房间里后,就出去找吃的了。 吃了东西后,也不敢走远,回了房间去。 高明程的心情并不美妙,那个叫赵涵的犯罪份子对他说了狠话,但之后再问他,却是不肯多说。 至于那个黑包的主人,也没得到任何线索。 最后乘警安慰他,说黑包现在已经在他们警察的手里了,就算黑包的主人知道了,也不会来找他的麻烦。 但——这话听听就好,找不找麻烦,关键得看黑包主人是怎么想的。 如果对方睚眦必报,认为是他坏了事,那肯定得来找他。 如今他在明,敌在暗,多想无益,于是高明程让高壮和黄大志都洗洗睡。 当天晚上,高明程一直保持着警醒,但一夜无事。 翌日清晨,阳光从窗户照了进来,第一缕阳光照耀大地时,高明程就已经醒来了。 出门在外,他没有打坐入定,但已经习惯了早起,只是这里空间狭小,他不能练拳。 洗漱之后,高明程才把高壮和黄大志叫醒。 今天是十月十五日,而药交会在十月十六日到十八日。提前一天过来是有必要的,因为要打探清楚药交会的一些情况。 高明程上辈子没有参加过,因此并不是很了解,于是在吃早餐时,就和当地人打听了一下。 他善于交谈,很快就获得一些信息了。 樟树,乃是药都,自明清以来,就是药材的集散地。药交会也是极具名声的,之前由于某些原因,停办了十六年,80年时才恢复举办,并且于82年新建高十层的药都宾馆作为药交会的吃住场所。 药材交易市场,则有两万五千多平方,有摊位2000余个,展馆200多间,从此后,药交会就有了正规固定的交易场所和食宿点。 打听到这点,高明程心里就踏实了,接下来他们带着药材前往药都宾馆就行。 费了一番功夫后,他们在中午前抵达了药都宾馆。 三人站在药都宾馆的面前,俱抬头看去。 高壮满脸的震撼之色,黄大志亦是如此。来自山村里的土包子,哪里见过十层高的大楼! 就是他们县城,也没有这么高的大楼! 只有高明程神色淡定,见惯了后世的高楼大厦,十层楼对于他来说,算是很普通的。 “走吧,先进去入住。”高明程拍了拍高壮和黄大志的肩膀,示意他们先进去。 “哎。”高壮应着,但没啥底气的样子,一看就是怯的。 药都宾馆本来就是为了药交会而建设的,现在临近药交会,里面住满了来自于全国各地的药材商们,有大商人,也有小商贩。 高明程他们呢,就属于小商贩,也住进了小商贩们聚居的那一层。 入住后,高明程就开始游走于各个人群之中,积极的打探着各种消息,把各种药材的价钱,更是都记在心里了。 果然如他所想,灵芝和茯苓的价钱都还不错,毕竟这两种药的名声也比较大,另外他们那一块产的栀子,在药材市场上也是颇受欢迎的。 药材是分产地的,同一种药材,但来自于不同的产地,那么价钱就有可能不同,在打探消息时,高明程还知道他们当地特有的一种白花蛇舌草也是极具价值的。 白花蛇舌草一年可以收割两次,这一次他也带了一些干品过来,但是并不多。 高明程如同一个外交官般,积极的进行着社交,而高壮和黄大志就化身为社恐,站在那儿根本不敢开口说话。 两人的目光不自觉的跟着高明程走,看到他三言两语就和人拉近了关系,再多说几句,就称兄道弟起来,俱是一脸的佩服。 “我明程哥,真厉害!”高壮满脸的与有荣焉。 黄大志亦是点头,他没想到高明程不但打架那么厉害,交朋友也很厉害,要是让他来主事,他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安排。 很快就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了,高明程新交的朋友喊他一块儿去吃,高明程自然应下了,一行人往吃饭的地方走去。 路过高壮身边时,高明程递给高壮一个眼神,高壮立即明白,点了点头。 等高明程他们走后,高壮就和黄大志说道:“我们也去吃饭吧。” 一顿饭的功夫,高明程就获得更多的信息了。但这些信息都是很浅表的,只要参加过药交会,都能够知道。 他在新朋友的带领下,租下一个摊位。又提前去交易场所查看了情况,把自己租下的摊位给记住了,方便明早过来摆摊。 到晚上时,高明程喝的微醺回来了,他看着高壮和黄大志,说道:“今晚都洗一个澡,换一身衣服,省的身上有气味。” 两人自然应声好,然后三人轮流去洗了澡。 高壮坐在干净的大床上,神色有些拘谨,也有些兴奋。药都宾馆是82年才开始建的,如今是86年,整栋大厦都很新,里面的房间和摆设亦是很新,这让高壮有种梦幻般的错觉。 也导致他处处都小心翼翼,生怕碰坏了东西。 高明程往床上一躺,觉得这床比自家睡的木板床舒服多了,琢磨着等他回去有时间了,就进山再砍一些树,然后尽量早点把房子给砌起来。 娶妻,砌房子,过两年再生一个崽,完美! ps:第一章vip写的我满头大汗,心中有股莫名的压力,迟迟写不出字来,后来好不容易写出来了,又总觉得有诸多不满意,但修改也无从下手。 不过写完这章后,后面的状态就会稍微好点,嗯,感谢订阅的朋友们! (本章完) 第八十二章:药交会 十月十六日,樟树第十七届全国药材交流会开始了! 一大早,天刚蒙蒙亮,住在药都宾馆的商贩们,就纷纷起床了,他们带着大包小包的药材,开始朝交易会场走去,忙碌着布置好摊位。 高明程也带着高壮和黄大志动了起来,三人扛着药材来到租好的摊位,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摊位和人。 在很多摊位的后面,还挂着很多条幅,上面写着一些类似广告的话语。 比如:药不到樟树不齐,或者药不过樟树不灵之类的话语,更有直白点的,直接写着丹膏、丸散、药酒的名字,大肆宣传着。 高明程看旁边左右的摊子上,也都有条幅,但他事前没有准备,也没法去挂。 他带来的药材不算多,租的摊子也比较靠后,属于少量交易区,而那些能够做大宗交易的单位,都在展馆那边。 早上还没有多少生意,高明程交代高壮和黄大志看守摊位,而他自己则打算到处逛一逛,走到昨天认识的新朋友那儿,便和新朋友打个招呼,再交流几句最新的信息。 他一面走,一面热情的和人打着招呼,看到自己感兴趣的药材时,也会停下询价。 出门一趟不容易,高明程想在这里卖掉药材,也想在这里买一些药材回去,比如东北的人参、鹿茸、xz的冬虫夏草、宁夏的枸杞等等。 只是这些东西的价钱很贵,以他现在的身家,买不了多少,买回去后,也得去打开销路才行,所以他需要仔细斟酌后再做决定。 看到陆续有顾客进场,其他摊子纷纷开张了,于是高明程便赶紧回到自己的摊子,他担心高壮和黄大志两人没办法吆喝和谈生意。 等回去后,果然看到这两人满脸怯意的站在那儿,根本不敢主动吆喝,连客人上前询价,话都说的磕磕绊绊的。 高明程也不怪他们,自己是老酒装新瓶,而他们两个是真正的小年轻,又是头一回出门办事,胆怯也是正常的,多历练几次,胆子大了,眼界也会宽了。 看到高明程回来了,高壮的眼底闪过一抹求救的信息,同时他慌乱的心也安定下来了。 高明程开始主持大局,又让高壮和黄大志都多学着点,看他是怎么做生意的,再看看旁边的人是怎么做生意的,然后照着来就行。 每种药材的市场价,其实都相差不多,高明程按市场价卖,价钱不高不低,药材的品质也算是中等偏上,所以一上午过去,也做了一些生意。 中午的时候,没多少顾客,高明程觉得自己一个人可以忙得过来,就喊高壮和黄大志去交易会场到处转一转,多见识见识。 “哎,那我们去啦。”经过一上午的历练,高壮已经没有最初的胆怯了,反而对这里充满了好奇,他和黄大志选了一个方向,便朝前一直走去,遇到感兴趣的,就放慢脚步,看个稀奇。 在交易会场中,交易的货物并不只是中药材,还有中成药、西药、药械等。 除了这些,竟还有摆摊看病、制药的摊子。 有些摊主的名气极大,许多病人都在排队看病,周围灶火上的药罐咕噜咕噜的冒着热气,各种药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汤剂、针灸、正骨、把脉,各种手段频出。 等走到大宗药材交易的区域,高壮他们又看到另外一个行当——药材行。 他们一手托两家,白手当行家。只要有眼力、懂行情,不必太多资本,也可以做起来。 开个药材行,然后一把算盘一杆秤,买卖公平,佣金合理,帮助资金雄厚的药材商们,进行大批采购,大量批发。 有人在说话,说的正是药材行的事情,那人说出一串顺口溜——土药要饱,先生要老,徒弟要小,道路要调。小李啊,你要是能够做到这几样,也可以做药材行了。 高壮觉得有趣,正要再听,但人家已经换了话题。 一路走过去,他发现这个交易会场是有药帮药派的,并且还听到一句话——四十八家药材行,还有三家卖硫磺。 听了这句话后,他就下意识去找卖硫磺的店铺。 至于硫磺是干嘛的,他都并不知道。 每路过一家店铺,都能够听到里面传来响亮的声音,或是算盘的噼啪响,或是药捶的叮当响,或是碾粉的叮咚响。 响声频出,气氛热烈。 还有许多小摊贩,他们的货很少,就坐在一个小板凳上,等着客人来买货,这些货物很杂,高壮和黄大志又不太懂药材,许多药材根本不认识。 高壮试图询价,但是呢,对方一开口,带着浓烈的地方口音,他竟是根本就听不懂。 国之大,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而药交会聚集了全国各地的药材商人,虽然56年开始普及普通话,但很多人是能听却不能说,上了年纪的人更是乡音重,就很难沟通。 高壮的注意力,都放在各种人和事上,充满了好奇和欢乐。但黄大志就满脸的纠结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遇到三次偷窃事件了! 第一次看到时,他本能的想提醒被偷的人,但紧接着就想起之前在火车上发生的事情,于是便抿紧了嘴巴。 等到第三次看到时,他已经面色麻木了。 他扭头去看高壮,那偷窃的人就站在高壮的不远处,但高壮丝毫没有发现,而是看着一样稀奇古怪的药材,看得津津有味。 “啊!你个流氓!你摸我屁股!”一声尖叫,响彻半个交易会场,周围的人纷纷朝声音源处看去。 尖叫的人是一名年约四十左右的妇人,她正蹲在地上,注意力在面前的摊子上,但是呢,突然她觉得屁股被人摸了一下,于是立即尖叫了起来。 只是呢,那人并非是在偷摸她的屁股,而是在偷她裤兜里的钱,只是刚好她动了一下,于是那小偷不但没偷到钱,还不小心触碰到她的屁股了,然后就有了现在这一幕。 中年妇人很强悍,上前抡起巴掌就要去打小偷,那小偷心虚,挨了一下打后,就匆匆跑掉了。 于是周边就有人议论着,说那小年轻饥不择食,居然去偷摸中年妇人的屁股。 只有黄大志面无表情的看着,因为谁都没有他清楚事情的经过! (本章完) 第八十三章:谁没个暴富的梦呢 凭借着热情的态度,再加上能够听懂大部分地方的方言,高明程的生意做的风生水起。 药交会的第一天,他带来的药材,就已经卖出大半了。 晚上,高明程在盘点剩下的药材以及今天的进账,然后对高壮和黄大志说道:“剩下的药材不多了,价钱你们也知道,至于怎么卖货,应该也知道了吧?” 高壮和黄大志都看到那一叠的钱了,但眼神很干净,谁也没有生出一丝的贪婪。 听高明程问起,高壮连忙点头表态:“嗯,会了会了!明程哥,这里可真有意思!有好多人啊,还有好多我见都没有见过的人!他们穿的衣服真漂亮!” 高明程嘴角翘起,知道高壮说的是那些少数民族的人,他们习惯穿自己的民族服饰,这在高壮看来,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 “知道怎么卖货了就好,明天你们两个负责摆摊卖货,我要到处逛逛。”高明程把看摊的任务交给高壮和黄大志,两人如同受到重任般,慎重的点头应下。 说定了明天的事情,高明程就把钱贴身收好,然后就准备休息了。 今天卖了大部分货物,已经全部回本,并且还赚了一些,再加上之前在火车上偷拿的一叠钱,如今高明程手里有六千八的巨款了! 这个钱,都可以在他们村子砌一栋相当豪华的房子了! 当然了,对于商贩来说,钱是活的,要流动起来,这样才能够钱生钱。因此高明程明天打算到处逛逛,去买一些他们县城稀少的药材,带回去二次贩卖。 第二天一大早,三人就起来了,就在药都宾馆吃了早饭,然后高壮和黄大志两人带着药材去摆摊,高明程则到处溜达了。 昨天他心里惦记着卖药,所以他只匆匆看了几眼,并没有把整个药交会的热闹看入眼。 今天他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到处走走,这一天,他在好几家药材行的门口驻足,观摩着他们的交易,品读着他们的话术。 又和一位摆摊看病的老中医交流,还让人给他把了脉,结果得出身体健康的诊断。 在和人交谈的过程中,高明程对药交会的了解更深了,原来药交会就是由药王庙的庙会演变而成的,并且历史十分悠久,可以追溯到汉晋时代,成于唐宋,盛于明清,历1800年不衰。 “在唐朝那会儿,咱们樟树便成为南北药材的中转要地了,专门辟有药材交易场地,号称‘药墟’。小伙子,听你口音,也是我们这一块的人,怎么对这些事,却不了解呢?”头发泛白的老中医看着高明程,面露不解之色。 樟帮势力极大,药交会的名声也极其响亮,樟树人都以此为荣,对它的历史,那是张口就来。 可高明程操着一口樟树话,却问的全是行外话。 高明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突然换了自己家乡的口音,说道:“我是抚州那一带的,老先生,我说的话,伱听得懂吗?” 樟树离抚州不算太远,两地的口音也相差不大,高明程前世走南闯北,惯于和人交流,因此很容易学会其他地方的方言。 老先生一愣,哎哟了一声,说道:“也能听懂一些,抚州啊……我知道那里的临川,那可是才子之乡啊!你是临川的吗?” 高明程摇头,他是临川隔壁的!至今为止,村里还没有出过一个大学生,因此可不敢去沾才子之乡的光。 “老先生,你收学徒吗?”高明程问着,他想起许多美就很喜欢那本医书,对村子附近的各种中药,也是极为熟悉的。 如果许多美能够有机会拜一位名师,系统的进行学习,以后再开一家医馆,倒也不错。 “不收啦!我有三个徒弟,年纪又大了,就不收了!”老先生脾气很好,他似乎看高明程很顺眼,于是说道:“小伙子,你想学医?我看你为人机灵,也懂药材,你要是肯学的话,我让大徒弟收你。” 高明程有瞬间的心动,但还是拒绝了,他其实并不懂药材,他所有的药材,全部是干制,到了这里后,才知道药材的炮制是有很多方法的,每一个方法,又都有一些相应的技巧。 譬如润药、铡刀、片刀、刨刀、水泛丸、碾槽、炮炙等等,他对此根本不懂。 药材不懂,药理经络之类的,更是不行,就他这样的资质,去学中医的话,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够学出头。 可韶华易逝,他不愿意把时间都消耗在自己不懂,也不是很感兴趣的事情上。 这一次药交会,让他赚到钱了,但他所想的,也是以后多收购药材,然后进行初步炮制加工后,再拿来这里卖,这样卖的价钱就会高一些。 和脾气好的老中医道别后,高明程继续往前走去,他看到许多卖丹膏、丸散和药酒的摊子,便又上前去看。 别人看到这些,只想着自身是否需要,而高明程看到这些,却是在想如果能够弄到一个成品药的药方就好了。 他的脑海中想起‘太太口服液’的发家史,以及九十年代风靡一时的昂立一号、三株口服液、太阳神、中华鳖精等,它们曾经创造一个个销售神话,虽然之后悉数销声匿迹,背后的主导者也纷纷跌落神坛。 但,总归的大赚一笔了! 如果复刻他们的路,然后在必要的时候及时收手,那么似乎也不错,但问题来了,首先,他得要有一个靠谱的药方,其次,他得有一家工厂,最后他还需要大量的钱进行打广告,销售等等。 想到这些,高明程顿时觉得兜里的钱太少了。 当初“太太口服液”的药方,可是别人花了九万块钱才买到的,而他呢……一万都没有! 算了,谁没个暴富的梦想呢? 他还是先老老实实把药材粗加工的作坊给弄好吧! 明年的药交会,他还来! 高明程正踌躇满志呢,突然一个黑匣子对准了他,一个人笑着说道:“小伙子,你是来买药的,还是来卖药的?” 高明程循声看去,竟看到有人扛着一个摄像机,正在拍摄药交会的情况,并且随机采访一些路人。 而高明程,就是那个被采访的幸运儿。 现写的,继续码字。 (本章完) 第八十四章:惴惴不安的黄大志 药交会一共两天,到下午时,就基本快要结束了。 在高明程看来,其实药交会就是一个大型集市,只不过这个集市买卖的货物都是药材罢了。 这一天,高明程增长了见闻,不但买了中药,还买了一些西药,他决定拿这些东西回去试试水。 因为他不通药理,所以也不敢买太多的药材,但出名的人参、枸杞、冬虫夏草、天麻、党参等,他都各买了一些。 至于西药的话,他买的种类并不多,大多是阿莫西林这种消炎药,用途较为广泛,在他看来应该比较好卖。 他把东西送回药都宾馆后,才去摊子那边找高壮他们。 摊子上的药材并没有全部卖完,还剩下一点点的,高壮满脸红潮,似乎极为激动。 看到高明程出现后,高壮立即凑上前,兴奋的说道:“明程哥,刚才有人拿那种黑匣子拍我了!他说我可能会出现在电视机上!明程哥,等回去后,我要去军岭那边蹭电视机看!” 他又紧张的整理了下衣服,说道:“我这身衣服还好吗?早知道就应该做一套新衣服穿的!” 黄大志虽然没说什么,但眼底也透露出几分激动,他这时忍不住说道:“国林叔家就有一台黑白电视机!” 好嘛!看来他也准备回去后,就去陈国林家蹭电视机看了! 高明程赶紧打断他们的妄想,说道:“别想那些了,那人说可能会出现在电视机上,那就是百分之一的可能,百分之九十九的不可能!” “啊?怎么会这样啊?”高壮满脸的失落,但对高明程的话却深信不疑。 “那个黑匣子叫摄影机,他们是省里来的记者,拍的东西会在省里的电视台播出,但是呢,他拍了那么多,播放的画面可能只有一分钟的,你确定自己会是那一分钟中的几秒吗?” 高明程给他们科普着。 高家村太穷了,一个电视机都没有,村里人的信息极为闭塞。 但是呢,86年时,国家已经改革开放了,各地的经济腾飞,在很多地方,电视机、电冰箱之类的大型电器,那是一点都不罕见了。 “别想那些了,这样吧,等回到县城,我们三个去照相馆拍张照片,也算是纪念一下。”高明程看到高壮和黄大志满脸的失落,便提议去照相。 说起来,他也确实该好好的照张相,把年轻时英俊帅气的面容记录下来,待到白发耄耋时,再拿出来回味。 “好啊!”高壮一扫刚才的失落,重新变得高兴起来。 “行了,也差不多了,收摊吧。我们回药都宾馆吃饭去,今晚点两个好菜吃!”高明程一声招呼,高壮和黄大志就动手收摊,他们东西少,一下子就弄好了。 不只是他们,周边的摊子上,也有人开始动手收摊了。 在回药都宾馆的路上,高明程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他左右看了看,才发现是黄大志不对劲。 黄大志整个人的身体有些僵,他目光直视前方,一点儿都不往旁边看,和他形成对比的就是高壮了,高壮左右张望着,眼底透露出新奇之色。 “大志,你怎么了?”高明程靠近黄大志,询问着。 黄大志面露苦笑,低声说道:“我……我看到好多小偷,但我又不敢吭声。” 高明程闻言,立即环视四周,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黄大志连忙说道:“不是现在,是之前。” 高明程诡异的沉默了一下,联想起之前在火车上发生的事情。 那黑包已经给了乘警,之后这两天也安然无事,但是那赵涵说的那句话,还是印在他的心中了。 总让他时刻警觉。 “大志,听我一句劝,你以后还是留在家里吧。”高明程语重心长的说着。 黄大志的面色更难看了,这几天的遭遇,也让他惴惴不安,但高明程这话,却让他瞬间失去希望般,眼神都变得晦暗起来。 “伱……以后不带我做事了?”他看着高明程,紧张的等着一个答案。 军岭那儿就有铁路,去修铁路的话,一天能够赚两块九,但黄大志并没有去修铁路。 不是他不愿意去,而是没办法去。 他家有四亩田和三亩地,但家里的劳动力却只有两个,如果他去修铁路了,那么地里的庄稼,就会大量减产了。 权衡之后,黄大志才没有去的。 可之前他妈生病,把家里仅剩的钱财都花光了,现在家里的日子是最艰难的时候了。 这个时候,高明程喊他帮忙做事,还给出一百块的高价,这就像是一缕曙光,照亮了黄大志晦暗的人生。 现在,这缕曙光消失了。 “哎,我不是这个意思,其实你留在家里也挺好,你看你们军岭那儿也有几座大山,里面肯定有很多药材,你现在也开了眼界了,知道什么药材价钱贵,什么药材好卖,那完全可以在农闲时进山采药嘛!”高明程立即安慰着。 他让黄大志留在家里,那真是为黄大志好啊! 不然以他这奇奇怪怪的体质,没准就会招惹上什么大事,从而陷了进去。 经过这段时日的相处,高明程发现黄大志真是一个老实厚道且善良的人,那他上辈子为什么会成为飞车党,犯下那么多罪呢? 无非是他这奇怪体质引起的,而人只要一堕落,自然就会失去本心,变得疯狂起来。 其实…… 一个念头突兀的冒出,高明程看黄大志的眼神更加的诡异了。 话说,黄大志这体质,很像人形警犬啊! 呃,回去找国兵叔问下,看警局招协警是怎么个流程和待遇,要是合适的话,倒也可以介绍黄大志去警局做事,为打击罪恶而发光发热了。 因为还不清楚具体的情况,所以高明程没有马上说出,但黄大志的脸上闪过一丝恍然,然后就恢复正常了。 高明程说的对,就算留在家里,他也可以进山采药,然后靠卖这些药材,也能够赚上一些钱了。 “明程,还是你脑子灵活。”黄大志冲高明程咧嘴一笑,笼罩在他身上的阴霾,很快就全部消散了。 旁边的高壮听得云里雾里的,不过他强调了一句:“明程哥,你以后要出来做事的话,还得带上我啊!我跟你干!” (本章完) 第八十五章:老实人发飙 高明程劝了,黄大志也肯听劝,事情的发展,似乎挺顺利的。 但是当天晚上,意外还是来了。 刚吃过饭,高明程之前新交的朋友们,就过来喊高明程去打麻将。 高明程也愿意跟这些人打好关系,他们大多是一些药厂的员工,是代表单位过来买卖药材的。 这些人是高明程筛选出来的优质朋友,并且有几人就是在南昌那一块的,打好交情了,万一以后有事要找上门,也好说话。 高壮和黄大志别说会打麻将了,甚至连麻将都没有见过,他们也凑热闹去看了,但看得云里雾里的,连规则都还没弄明白。 麻将就是这样,你要是弄清楚规则了,再看别人打,就很容易代入进去,情绪会跟着变化,但你要是没看懂,就会觉得无聊无趣。 高壮和黄大志就开始觉得无聊了,在这里待不下去了。和高明程说了一句,他们就准备回去。 但是在走到房间门口时,高壮又突然说道:“哎,我们出去逛逛吧,明天就要走了,下次再来也得一年后了。” 黄大志犹豫了几秒,但最终还是同意了。 因为这次回去后,他可能不会再出来了,这么一想,外面的世界,就变得格外的吸引人。 两人走出了药都宾馆,决定在附近逛一逛。 药交会的交易场地,就在药都宾馆的附近,白天时,这里一片繁华景象,而到了晚上,却略显苍凉。 地上有一些残留的垃圾,也有些被丢弃的次品药材,空气中弥漫着淡淡地药香味。 不知不觉间,两人竟是走远了,来到了另外一条街上。 时间还早,也就八点左右,这个时间点,村里的人准备洗洗睡了,但城里人还在街上走动着,也有少数几家商店还开着门,卖一些烟酒之类的货物。 走在陌生的城市里,所见的一切,都令人觉得格外的稀奇。 突然,黄大志的脚步停住了,他的目光看到一个人时,先是本能的盯着,紧接着又急促的移开。 他有些不安,低声说道:“高壮,我们回去吧!” 高壮还在兴头上,不是很想回去,但看到黄大志满脸的不安,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还是好脾气的同意了。 就在他们要走时,之前被黄大志看见的小年轻突然朝黄大志走了过来。 他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三五个同伴。 “哎,你刚才看我了?”小年轻嚣张的指着黄大志,上下看了黄大志一眼,嗤笑一声:“呵,土包子。” “我……没看伱。”黄大志胆气不足的说着,眼神闪烁着,一看就是心里有鬼。 他这副样子,自然更引人怀疑了。 小年轻是干啥的,他自己清楚,现在看到黄大志一看到他,就这个样子,心里也是打鼓。 上下再打量黄大志一眼,又觉得眼前的人不像是警察。 “小牛,怎么了?要揍他一顿吗?”身边的同伴不嫌事大的怂恿着,对于他们来说,揍人那是家常便饭。 “揍吧,我看他不顺眼。”小牛不再去想为什么,但就是看黄大志不爽,打一顿就是了。 黄大志的眼睛骤然瞪大,他万万没想到对方一言不合就要揍人。 眼前这个年轻人,正是他在药交会上见过几次的,每一次见到,都是在偷东西,有成功的,也有不成功的。 不成功的那次,就是不小心摸了一个中年妇人的屁股,然后挨了一巴掌后逃之夭夭了。 黄大志心里憋屈,当初撞见小年轻偷东西时,为了不招惹事端,他选择闭嘴,然而良心不安。 可即使这样,在偶尔碰上后,小年轻竟然就因为看他不顺眼,就要打他? “愣着做什么?跑啊!”高壮不擅长打架,但人很机灵,一看情况不对劲,马上就往药都宾馆跑去,在他的心中,只要找到高明程,那就什么都不怕了。 黄大志反应过来,也和高壮一起跑。 但这时那一伙人也已经追了上来,他们脸色发红,带着一丝醉意,打起架时,却很猛,其中一人跑的特别快,一下子就追到黄大志了,一拳朝他的后脑勺打去。 黄大志挨了一下打,险些一头栽倒,但身体一个踉跄,已经被人给围困住了。 高壮倒是没被人围住,但他也是进退两难,一方面他想留下帮黄大志,另一方面,却又想跑回去喊高明程来帮忙。 “呵,还想跑?老子让你跑了?”小牛冷笑一声,抬脚朝黄大志踢去。 黄大志身体微躬,愤怒的看着小牛。 他想不明白,自己谁也没有招惹,怎么还能够引来这种祸事? 从火车上到现在,他不知道为什么,总能够发现一些阴暗的事情,也许是他运气不好,这他认了,也接受高明程的劝导,以后就留在家里,不再出门了。 但这样还不够吗?还要让他挨一顿打? 这种莫名其妙就被人打的感觉,让黄大志心里很不是滋味,他的眼神逐渐褪去胆怯,而是显露出凶光来。 “去死!”黄大志怒吼一声,突然从外套里面掏出一把匕首出来。 匕首闪烁着寒芒,朝着小牛刺去。 黄大志或许不擅长打架,但他从小干农活,力气可不小,他突然暴起,又手持利刃,这个变化令小牛一伙人有些招架不住。 “拿刀,快拿刀!干他!”小牛慌了,连忙大喊着。 他的同伴手忙脚乱的去摸刀出来,但他们随身携带的刀并非是匕首,而是一种类似手术刀造型的折叠小刀,很锋利,但主要是为了割破别人的包和口袋。 利刃亮出来后,黄大志整个人的气质就变得疯狂起来,他不管不顾的朝着对方刺去,哪怕对方手里同样有刀,并且已经刺伤他了,他也绝不停下。 一通乱刺之后,黄大志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刺伤了几个人,只听到耳边一阵惨叫。 “快走!”看到这一幕的高壮也惊呆了,但他理智还在,知道要赶紧走,他过去拉黄大志,结果黄大志失去理智般的朝他刺去。 “卧槽。”高壮怪叫一声,惊险的避开了。 这一刀刺下去后,黄大志好歹反应过来了。 眼中的疯狂褪去一些,流露出一丝抱歉。 “你,没事吧?” “别说这些了,先跑!”高壮本能的想离开这里,空气中的血腥味,让他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他拉着黄大志往药都宾馆的方向跑去,头也不带回的。 但黄大志却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伙人全部被他刺伤了,有人还能站着,有人已经躺在地上,纷纷捂着流血的伤口,痛苦的哀嚎着。 地上,一地鲜血。 黄大志看见那些血,只觉得格外的刺眼,有种头昏眼花的感觉,一个念头在他的脑海中回荡着——我杀人了? (本章完) 第八十六章:横的怕愣的 高明程过来查看情况时,和黄大志干架的那伙人已经不见了,地上只留下一滩血迹。 他盯着那摊血迹,神色莫测。 黄大志的匕首是他给的,就是在火车上夺来的,当时他把黑包上交了,但是匕首留下了。 乘警或许发现了,但并没有说什么。 之后他在考虑后,把匕首给了黄大志,因为他发现黄大志这个人的气场真的邪门,总能够遭遇到一些不好的事情,把匕首给他,是为了让他防身。 高明程循着地上的零星的血迹,往一处地方走去,走了一段路后,血迹在巷子里的一栋房子门口处消失了。 他抬头看着这栋房子,知道那些人十有八九就在这里。 高明程上辈子也在外面闯荡过,有些人戾气重,很容易生出事端,不过一般情况下,你若是愿意忍耐,也能够避开。 高明程打量了一下围墙,目测有两米多,对他来说不算太难,他后退了几米,然后快速助跑,轻松的以手撑着身体,然后越过围墙。 他想进去打探一下情况,如果对方只是受伤,那他就悄悄地离开,如果死了的话…… 高明程悄悄地摸了进去,屋子里亮着灯光,有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中。 他看到里面有十来个小年轻,有几个受伤躺在凳子上,也有几个完好无损的。 那几个完好无损的,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给兄弟处理伤口。 止血药、消炎药、绷带,这些东西在樟树这里,一点都不难得到。 “小牛,你是不是有病?喝了二两马尿,就嘚瑟了是吧?好端端的惹上这种事?” “还有马大成,都是你怂恿的!伱那张嘴,就该撕烂!” 骂人的是一个中年人,长得很彪悍,骂起人来,嗓门也大,那几个受伤的小年轻,一个个都耷拉着脑袋,如同胆小的鹌鹑。 “春哥,别骂了……都是我的错。”小牛疼的呲牙咧嘴,但还是承认了错误。 他今天偷到不少东西,心情好,和兄弟几个一起喝了酒,在酒桌上又是划拳,又是劝酒,后来也不知道怎么的,就突然看人不顺眼。 本想随便打对方一顿,万万没想到对方竟然有匕首,还把他们都给刺伤了。 幸好那人根本不懂打架,完全是在乱刺,所以都没有刺到致命处。 但身上多了几个血洞,也怪痛的。 “春哥,这事咋办?这个亏……就这么认了?”这时,又有一人开口说话,其余人也纷纷看向春哥,显然这个春哥是这伙人之中的主事者。 春哥冷笑一声,反问道:“不认你想怎么办?是去把那个愣头青打一顿还是杀了?你在道上混没听说一句话吗?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那人又愣又不要命,一看就穷的很,你能拿他怎么办?” “再说了,这事小牛不占理,把事情闹大了,对谁都不好。你们吃了这个亏,涨涨记性也好!” 春哥一语定音,不许他们的人去找黄大志的麻烦。 窗户外,高明程将这一切都听入耳,同时也通过玻璃窗户,看清了里面的情况。 发现所有的人都只是受伤,而没有死亡后,他一直提着的心也就放下了。 杀人偿命,这搁在哪里都是道理。 黄大志那样的家境,一旦他吃枪子了,剩下的家人只怕就要度日艰难了。 高明程悄悄地来,又悄悄地走了。 等回到药都宾馆时,看到黄大志还坐在床边,满脸的晦暗之色。 他身上的伤口已经被高壮处理好了,幸好高明程之前就买了一些止血消炎的西药,现在正好可以用上。 绷带是没有准备,但也不怕,高明程随便找人一问,就能够买到。 此时黄大志的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之前在火车上被人刺到的伤口,本来已经在痊愈,但现在又因为用力过猛而撕裂了。 这么长的伤口,其实都应该去医院缝合的。 高明程提议去医院,让医生来处理,但黄大志却摇头拒绝了,嘴里重复嘟囔着一句话:“我杀人了。” 言下之意他都犯法了,身上的伤治不治都无所谓了。 高明程进屋时,高壮和黄大志都朝他看去,高壮关心的询问道:“明程哥,没事吧?” 黄大志没开口问,但眼神却格外的紧张。 “没事,那群人只是受伤了,没有什么大碍。并且不会再来找大志的麻烦了。”高明程语调轻松的说着,又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说道:“我们明天就回去!” 听到这句话,黄大志那一颗漂泊无定的心,总算是安定了。 “好,回家。”黄大志说着,声音哽咽。 他突然以手捂脸,撕心裂肺般的哭了起来,哭完了后,才红肿着眼睛看着高明程,痛恨的问道:“这种事情,为什么总发生在我身上?” 高明程比他小,但高明程行事老道,懂的又多,已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了。 连续几天,都遭遇到这种事情,黄大志的心情可想而知。 高明程很理解黄大志的心情,尽可能的安慰着:“其实这只是你的特殊能力,因为你善于观察周围的环境,所以对一些情况能够马上捕捉到,只不过目前这些情况不是那么的好而已。” “你仔细想想,你以前是不是也很会观察身边的一些情况?比如你家人的一些言谈举止,比如村里人的人际关系等等。” 高明程的话令黄大志陷入沉思,他开始回忆,随着回忆,竟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最后他感叹一声:“还是村里人好,都没什么坏心思。” 本来黄大志很纠结,甚至都觉得是自己不吉利,不然怎么一出门就遭遇到这么多的事情呢? 可是听了高明程的话后,他又发现其实在家里时,他就是对身边的事物观察的很仔细的人。 他家的水稻、菜,其实都种的很好。因为但凡叶子稍稍发黄或长虫,就会被他注意到了,然后及时的施肥浇水和干预。 对周围事物观察仔细,已经是他的一种本能,只不过之前都处于一种相对单调安全的环境里,这种能力就没有被放大。 这一出门,社会上的一些问题,就在他的眼中放大了,但他却还不能很好的处理这种事,所以就搞得很被动。 高明程看他信了,心底也是松了一口气。 其实最初他就是认为黄大志的气场邪门,所以才会频频撞到这种阴暗的事情,但是这种话真的说出口,那么可能会对黄大志的身心造成巨大的打击。 所以经过一番思索后,他找了一个合适的借口来替换。 但现在看来,或许那并不是借口,而是真实的原因。 (本章完) 第八十七章:回高家村 所谓否极泰来还是有点道理的,返程时,高明程不但买到了座位票,还一路都很顺利。 来时,高明程艰难的带着六大袋的药材,回去时,却只有一袋,也算是轻松自在了。 三人的状态还行,就是黄大志有点惨,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十来道伤口。 返程的路上,黄大志虽然坐着没动,但眼睛往前一看,就能够把前面所有的细节都看入眼。 没有了畏怯之心后,他的神色坦然了一些,一路上他看到形形色色的人,看到大小不一的包裹,哪怕地上掉了一张纸,也被他发现了。 他再看窗外,各种景色飞快的倒退着,带给他惊奇的感受。 这一趟出门的经历,或将影响他的一生。 回到县城时,已是下午四点,这一趟出门,高明程预计要个十天左右,但事实上只花了五天。 除了黄大志招惹的一些小问题,一切都很顺利,就是那黑包的主人,也一直没有露面。 或许就如乘警所说,黑包已经上交,那黑包的主人再生气,也只能打他一顿,或者狠一点,杀了他吧,但是呢,东西总归是没有了,只能是泄愤而已。 而只要没有彻底失去理智,哪怕是混黑道的,他们也会权衡利弊,不会像疯狗一样追咬不放。 现在回到自己的地盘,高明程内心紧绷的那根筋,也就舒缓了。 “走吧,我们去等班车。”高明程心情轻松愉快,其他两个人也是如此。 外面的世界再好,可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才会有那种踏实感。 他们赶到班车停靠的地方时,居然运气很好的赶上最后一趟班车了,于是三人连忙上车。 班车是旧式的那种小巴车,并且还是省城淘汰下来的,所以有些老旧了。或许是最后一班车的缘故,车上的人并不算多,甚至还有一个空座位,于是高明程就让黄大志去坐。 车子行走在颠簸的路上,一路摇摇晃晃的来到了军岭,停靠时,三人快速的下了车。 踩在熟悉的土地上,黄大志的眼中流露出激动的神色。 这短短的五天,让他经历了前二十二年都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也让他发现了自己的一个长处。 高明程从随身带着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布袋子,里面装着一根人参和一些枸杞。 又拿出一百块钱,将之递给黄大志。 “这是一根人参和一些枸杞,你拿回去给家里人一起补补身体。”高明程说道。 黄大志的眼中闪过一丝激动,但又摆手拒绝,说道:“这个……我不能要。” 原本要高明程给的一百块钱,他就有些不安了,五天时间就赚到一百块,平均一天都有二十块了! 老实的黄大志立即觉得这钱太多了,不好意思要。 但高明程强硬的把钱和东西塞给黄大志了。 “拿着吧,我又没少赚,这你是知道的。”高明程为人义气,又出手大方,他一开始出一百块雇黄大志跑一趟,是因为上辈子黄大志帮过他,所以这辈子他帮回来,算是了结一段因果。 再说了,黄大志在火车上捡到了那个黑包,虽然最终上交了,但高明程还是偷偷地拿了一叠钱,那一叠钱他之后清点过,有三千多块了! 所以给黄大志一百块,高明程那是一点儿都不心疼。 “那……谢谢了,要去我家坐坐吗?”黄大志紧紧的攥着钱,内心止不住的激动。 “不了,趁着天色没黑,我们要赶紧回去。”高明程拒绝了,双方道别后,高明程和高壮往高家村走去,而黄大志则满怀激动的往自家走去,走在田埂上时,他竟然发现有一毛钱被一些土石和草给覆盖了大半。 他停下,弯腰,将之捡起。 那的确是一毛钱! 我要走好运了!这是黄大志最后的想法。 高明程扛着一大包的药材,健步如飞的走着,高壮空着手,都还要快跑才能够跟上。 十月中旬,已经开始昼短夜长了。走在乡间小路上,微凉的晚风吹佛着他们的发梢,年轻人意气风发的模样,给这片亘古不变的山村带来了一丝的变化。 回到细奶奶的家中时,最后一丝余晖彻底消散,天色黯淡起来。 厨房里,有细微的灯光亮起,也有洗碗声传来。 “奶奶,你怎么不开灯?黑黑的。”一进门,高壮就囔囔起来,跑到堂屋那里去开灯。 听到独孙的声音,细奶奶激动的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她的手上还沾着水,湿漉漉的。 “壮壮!伱回来了!”此时此刻,细奶奶的眼里只有高壮一人,她上下打量着高壮,看到他并没有哪里不好,这才放心下来。 “回来了就好,饿了没?奶奶马上给你煮吃的!” 这会儿也没个电话能够提前通知,加上高明程他们归期不定,所以细奶奶也没有事先准备好饭菜。 说着,她就要往厨房里跑去。 高壮着急的喊着:“奶奶,你慢点!也别煮饭了,给我和明程哥煮碗面条就行!记得打荷包蛋啊!” 高壮可还记得他明程哥最喜欢吃荷包蛋了。 “哎,好哎。” 高明程看着他们祖孙之间的互动,有些羡慕,也有些高兴。 “明程哥,你先休息,我去给奶奶烧火。”高壮怕高明程累,这一袋药材,都是高明程自己扛着的。 黄大志受了伤,高壮的力气小,加上里面都是昂贵的药材,所以高明程觉得还是自己亲自拿着比较靠谱。 “嗯。”高明程应着,把药材先放进自己睡觉的房间。 一进房间,就发现里面到处都干干净净的,床上用品也给换了,换了一床厚点的棉被。 山里的气温变化大,晚上时,已经有些冷了,需要盖厚点的被子才行。 大铁锅煮面条还是很快,灶膛里的火熊熊燃烧着,大铁锅里的汤面滚动着,散发出阵阵白雾。 家里没有肉,但细奶奶打了四个荷包蛋,又放了一些青菜叶子,所以倒也丰盛。 细奶奶站在灶台前,高壮则坐在灶膛下,祖孙两个嘴里说着话,主要是高壮在说,把出门所经历的事情,都挑着捡着说给了细奶奶听。 当然,黄大志招惹的那些事情,被高壮瞒住了。 因为他怕奶奶会担心他,也怕奶奶会阻止他下次跟着高明程出门去。 见识过外面繁华的少年,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 汇报一下成绩,二十四小时首订924,均订795,唔,有50左右的水分,虽然没有首订破千,但也还算不错。 我会继续努力的! (本章完) 第八十八章:给爸妈送药 一大碗热腾腾的面条下肚,吃的高明程和高壮异常的满足。 高明程放下碗后,就说道:“我去我家看看。” 儿女出远门回来,肯定是要回爸妈家看看的,别说没有分家,就算分家了,也要走动一下,报个平安之类。 他拿上事先准备好的东西,回了自己家,不过一两分钟的路,就到了。 院子门还没有关上,里面亮着灯,有说话声从中传出。 “你也是的,为了几个茶籽,竟然和人争抢起来,还摔了一跤!”高远见的责骂声响起,语气里充满了火气。 “怪我咯?那明明是我看到的茶树,高富强他妈就非要过来捡,我哪里肯,没想到她竟然推了我一把!要不是她推我,我能摔跤受伤?”罗小华不服气的大声囔囔,又喊她大儿子去找高富强的麻烦,问高富强家要药钱。 高远见却不肯让大儿子去,叱骂道:“你还不嫌丢人!树是公家的,凭什么你能捡,她不能捡?” “怎么不能?上次摘栀子时,她就护着一片栀子树,不让我去摘!要不是她先这样做的,我能这样?”罗小华也气的不轻。 高富强家太霸道了,竟然欺负到她的头上了。 同样生的儿子多,难道她罗小华还怕她不成? 高明程进门时,就刚好听到这些,他妈摔跤受伤了,因此动不了,坐在一个椅子上,右边的裤腿挽的高高的,露出小腿来,小腿上青青紫紫的肿着,还有一道出血的伤口。 伤口上敷着厚厚地一层锅底灰。 锅底灰又叫百草霜,是从大铁锅锅底上刮下来的黑灰,大铁锅使用一阵子后,锅底就会粘着黑灰,如果不刮掉的话,黑灰太厚,就会影响炒菜。 而这些刮掉的锅底灰,也不会随便丢掉,而是会用专门的容器装着,必要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用。 锅底灰的用途很广,可以止血、消积、清毒散火。 “爸妈,我回来了。”高明程走进厨房,他们家厨房比较简陋,也没有多余的凳子,他便站着。 “明程回来了。”高远见看到老二回来了,竟然有些高兴。 虽然之前有些不待见老二,但现在老二肉眼可见的出息了,还是家里第一个出远门的人,因此他的归来,让全家人都看了过来。 “二哥,伱就回来了啊?外面是什么样子的?你这一趟赚了多少钱啊?”老三高明万立即激动的凑到高明程的身边,感兴趣的询问着。 高明程倒是没有急着回答,而是说道:“我买了一些消炎药回来,我给妈拿一包来,我们等下再说话。” 他把手里的袋子放在桌子上,人已经转身出门去了。 锅底灰虽然能够止血,但再吃上一些消炎药,伤口会好的快一些。 若是没有药就算了,有的话,却不拿出来给他妈用,肯定是不行的。 “这是什么?”高明万好奇的打开高明程放在桌子上的袋子。 袋子里装着两根树根一样的东西,还有一小袋红色的小干果。 那小干果闻着有些甜,看上去应该能吃,高明万不由得吃了一颗,结果却被高远见打了手。 “吃什么吃?都不知道是什么,你就吃!”高远见怒斥着,又说道:“这些应该也是药材,你们别乱碰。” “哎。”挨了打的高明万委委屈屈的应着,但是转头就和他大哥说道:“是甜的!” 两家隔得近,高明程走的又快,因此很快就返回了,返回时他的手里拿着一盒阿莫西林。 “妈,这是消炎药,你吃两粒。”高明程把药递给他妈。 他妈先是接过,又絮叨着:“这药要不少钱,吃它做什么?我这伤口过几天就好了。” 高明程便不吭声了,反正药给了,他妈吃不吃,就是他妈的事情了。 倒是高远见瞪了罗小华一眼,说道:“你那腿被树枝给划破,你儿子好心给你药,你还不吃?你不吃就还回去!” 阿莫西林是直到今年,国内才引进了生产线,所以价钱昂贵。之前黄大志身上有十几道伤口,他都才给了一盒药。 高远见他们虽然不知道阿莫西林具体的价钱,但是看那包装,就知道是西药,而西药,就代表贵。 罗小华攥紧了药,心底不肯还回去,嘴里就说道:“谁说我不吃?我吃我吃!” 这时,高明万已经按奈不住了,拉着高明程就问那布袋子里装的是什么。 高明程便介绍着:“这两根是人参,可以用来泡酒,也可以用来炖鸡吃,补身体的。这些是枸杞,可以泡水喝,也可以直接吃,炖鸡炖肉时也可以放一些。” 人参和枸杞,都是他们这儿没有的东西,在此之前,高远见等人见都没有见过。 但听还是听过的,人参的名气很大,关于人参的一些故事,也是经久流传。 “人参!”高明万的声音都突兀的大了起来,其余人更是目光火辣的盯着那两棵人参看。 高远见激动的面色潮红,伸手去碰,刚碰到时,又缩了缩手。 “这就是人参?可以续命的那个人参?”他哆嗦着说道。 所有人都围了过来,就算是负责煮饭烧火的黄素娥和高淑芳,也都围了过来。 因为罗小华摔伤了,他们家的晚饭到现在还没有吃。 高明程微微一笑,说道:“也没有续命那么夸张,但是挺补身体的,这是长白山那儿的人参,是最好的人参。” 高远见激动的不敢去碰,高明万倒是直接上手了,他嘴里叫着:“把煤油灯拿来!” 又说道:“爸,你给家里牵一根电线,买一个灯泡呗,没电灯泡不方便,我都看不太清楚了!” 高远见也激动的伸手去打他,嘴里急促的喊着:“放下,放下,你别拿,别拿坏了!” 高明万不肯,直接躲开了,和大哥一起仔细的看着人参。 枸杞的名气没有那么大,因此倒没有人盯着去看,只有黄素娥有些心动,问道:“这枸杞吃了,对身体有什么好?” 她是孕妇,对补品也很上心,她娘家给买了一斤红糖和一斤红枣过来,让她补身体。 在她看来,红糖和红枣都是红色的,那么这枸杞也是红色的,她应该也是能吃的。 高明程看出她的打算,但也说道:“枸杞能够滋补肝肾,益精明目和养血,增强人们的免疫力,大嫂是可以吃的,不过怀孕的人,人参就要少吃。” 得了答案,黄素娥立即看向罗小华。 罗小华对她很好,家里有的好东西,也愿意给她吃。 罗小华看到她看来,本能的说道:“哎哟,你不能吃人参,那就多吃些枸杞啊!” 又问高明程这人参和枸杞分别是多少钱。 高明程没有直说,而是说道:“我这一趟赚的钱,大部分就在这里了。” (本章完) 第八十九章:各家欢喜各家愁 高明程的一句话,顿时令家里人都惊住了。 有人惊诧于他的大手笔,居然把挣来的钱,都买了人参枸杞带回来,有人撇嘴,觉得高明程做事不牢靠,有钱都不知道捏在手里。 高远见则是瞪大了眼睛,声音都粗了几分:“什么?你个败家子,好不容易赚来的钱,你买什么人参?人参多贵啊!你在哪里买的?赶紧去退了!” 老一辈的人爱惜钱,舍不得花用,高明程花钱这般大手大脚,让高远见接受不了。 就是罗小华,心也扑通扑通的跳着,她的目光在人参和枸杞上流转了下,颤抖着声音问道:“这……人参要多少钱?” “进货价两百块一公斤,这一根人参大概一两多点,我老板买的,我从他那里分了点。”高明程老实的回答,但他看似老实,其实眼底冒着一丝坏笑。 他做人其实很大方,不然上辈子也不会大把大把的钱给家里用,但是这辈子他得藏着点,除了该有的孝敬,别的就算了。 他主动送人参来,一来是表表孝心,二来也是不让家里人猜测自己到底赚了多少,手里又有多少之类的。 他几乎明晃晃的告诉家里人,他手里没钱! “那一两就要十块钱了!拿来给我!”高远见算数不错,很快就算出价钱了,又让高明万把人参给他,拿在手里掂量了下,然后瞪了高明程一眼,大声的说道:“这得有三两多!” 高明程微笑,不说话了。 “那……这枸杞呢?”罗小华指着枸杞问着。 高明程没有明说,只说:“比人参便宜点。” 但人参的价钱摆在这里,大家也不敢把枸杞猜测的太便宜。 大家目光火热的看着那些名贵药材,只觉得心跳的格外厉害。昂贵的东西,总能够让人激动。 这时,一股烧焦味传来。 “哎哟,我的菜!”黄素娥闻到烧焦味后,立即反应过来,连忙走到灶台前,她拿起瓢,往锅里倒点水,大铁锅发出刺啦刺啦的声响。 黄素娥把心思放回炒菜上,其他人倒是围着高明程,又问起高明程出门在外的一些情况。 高明程挑了一些能说的,说给了他们听,听得大家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 高明程在和家里人分享一路的见闻,军岭的黄大志也在和家里人分享一路的见闻。 黄大志刚回到家,就先去地里忙活了,出门五天,地里有些事情也该要做了。 等天黑后,才回家吃饭,饭桌上,就自然而然的和爸妈说起了这一趟的见闻。 当家里人听到黄大志捡到一个黑包,黑包里面都是钱,起码有好几万块时,一家人的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对于贫穷的家庭来说,几万块,简直是想都不敢想。 黄大志他爸颤抖着身体,嗓子喑哑而亢奋:“大志,钱呢?” 黄大志一愣,随即苦笑了下,说道:“那包里除了钱,还有一把手枪,还带着血呢!我哪里敢拿,后面交给乘警了。” 这句话,让家里人高高提起的心,顿时坠落了下去。 黄大志他爸看黄大志的眼神充满了恨铁不成钢,吼骂道:“伱个傻子!那么多钱,你干什么不拿?你傻不傻啊!” 他妈和他弟眼中的光亮也消散了,多少带着点埋怨。 似乎那几万块,本来就是他们家的一样,而现在,没了! 黄大志低头不语,他提了黑包的事情,但是没提高明程从黑包里拿了钱的事。 那钱有三千多,这他知道,高明程是当着他的面清点的,然后问他要不要分一半。 但是当时的黄大志被赵涵一伙人给吓住了,又担心黑包主人找上门来报复,于是就摇头拒绝了。 他心动,但是不敢要那钱。 有些钱,沾血,烫手,不是一般人能够拿得住的。 高明程就不同了,他胆子大,身手好,哪怕黑包的主人找上门了,大概率也会没事。 黑包是以高明程的名义上交乘警的,所以高明程承担了所有的风险。做人不能太贪心,不能让别人承担所有的风险,而自己只拿好处。所以老实的黄大志就拒绝分钱了。 黄大志低头吃饭,听着他爸骂他。 骂了好一会儿,似乎才接受了这个事实。 但还是有些怨气的说道:“你受了一身的伤,竟然还没得到什么钱!” 黄大志说道:“得了钱,我得了一百块!” 他爸却不满意的撇嘴。 如果没有那几万块钱在前,那么黄大志能够带回一百块钱,也是足够令家里高兴的。 但现在,一百块在几万块面前,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黄大志擅长观察,其实早就明白家里人的心思了,此时的他也很是后悔,认为自己不该提那黑包的事情。 如果他知道高明程和高壮在和家里人说起外面见闻时,都没有提黑包的事情,那么黄大志可能会更后悔。 他过于老实,又对家里人掏心掏肺,所以没想那么多,一股脑的就全部说了出来。 但说出来后,才知道,有些事情,家里人不知道要比知道好。 他拿出一百块钱,又拿出高明程给他的人参和枸杞。闷闷的说道:“妈,你把这钱和东西收好。这人参切片,拿两三片和肉一起炖着吃,补身体的。枸杞就拿开水泡着吃。” “我拿着。”他爸却先一步把钱和东西都拿到手,还要抱怨一句:“这人参还要和肉炖?家里哪里有肉吃!” 黄大志沉默了,低头吃饭。 他爸妈的性格,其实他早就知道,但从未觉得有哪里不对,只是这一次出门一趟后,再回来,他就觉得哪儿都别扭。 他回忆村里其他人家的情况,眸色更深了。 吃过饭,稍作休息,黄大志没有洗澡,因为也不方便洗澡,他吞了两颗阿莫西林,这是消炎药,能让他的伤口好的快。 夜色降临,大家陆续睡了,黄大志躺在床上却久久睡不着。 过了一会儿,他从一个袋子里拿出一把匕首来,这把匕首,高明程已经彻底送给他了,让他进山采药时,能够方便一些。 手握着刀柄,黄大志感受到利刃带来的冷硬肃杀,眼睛一闭,脑海中则浮现那一夜自己发疯般拿刀刺人的画面。 他起初有些害怕的颤栗,但渐渐地,他安静了下来。 (本章完) 第九十章:摘茶籽,寻门路 从樟树回来后,高明程的生活节奏就又重新变慢了。 第二天一早,他又恢复了早起去山里打拳的习惯,然后拿出飞刀,顺利的弄到两只野兔。 最近家里吃野兔的频率挺高的,杂物间都累积了不少的兔皮,可以找个时间拿去卖掉。 这个不用去县城,镇上就有一家硝制皮毛的作坊,这种作坊既可以卖掉皮毛,也可以花钱请对方替自己硝制皮毛。 如今秋季了,正是山里野物皮毛光亮的时候,高明程琢磨着寻个时间,去打一些皮毛色泽好的兔子和狐狸。 从古至今,有钱人都喜欢穿皮草,品质上好的皮草,也是可以卖上好价钱的。 在山里查看蜂箱的情况时,高明程发现有不少村民都进山捡茶籽了。 他妈就是因为捡茶籽而和高富强他妈发生冲突,并且摔伤了脚。 本来他妈要喊他们几个兄弟去找高富强他家的麻烦,但是他爸不准,他爸好面子,觉得这事他妈不占理,怕闹大了,别人会说他,所以不肯让儿子们替罗小华出头。 这让罗小华很是生气。 但高明程送家里人参枸杞的行为,倒是让罗小华高兴了起来。 第二天一大早,伤了脚,不方便动弹的罗小华就特意到人多的地方去,然后大声炫耀着高明程送她人参枸杞的事情。 不过短短半天的功夫,整个村子的人就都知道高明程跟着老板出门卖药,然后把赚来的钱都给家里买人参枸杞的事情了。 于是有人夸高明程孝顺,也有人嘲讽高明程傻,有钱不知道攥在手里。 由于高明程最近一直住在高壮家,因此村里人私底下都猜测高明程和家里闹矛盾了。 但现在看到高明程拿出那么多钱买补品送给爸妈,又不像是闹矛盾的样子。 于是,高明程的口碑,在村里竟是变得好了起来。 此时高明程站在一棵茶树底下,望着满树的茶籽,也琢磨着摘茶籽。 这种茶树是油茶树,每到霜降时,就可以去摘了。摘下来的茶籽经过暴晒、脱壳、收集含油量多的种仁,然后拿去榨油坊榨出茶油来。 在大队拥有的山林中,种植了一大片的茶树林,这是六十年代的农场种植的。 现在农场没了,茶树林归大队集体所有。每年靠着卖茶籽,能够得到一些钱。 因此,这些茶树林是不准村民们去摘的,但难免也有村民会悄悄地去摘。 等过一阵子,就会有贩子到集市上收茶籽,新鲜的茶籽一毛钱一斤,如果暴晒脱壳的,就能卖到五毛钱一斤。 高明程也打算摘茶籽,但是他不打算把茶籽卖掉,而是打算攒多一点,然后拿去榨油。 茶油味甘、性凉,孕妇吃了对胎儿的发育十分有利;儿童吃了可利气、通便、消火、助消化,对促进骨髂等身体发育很有帮助;而老人吃了可以去火、养颜、明目、乌发、抑制衰老,对慢性咽炎和预防人体高血压、动脉硬化、心血管系统疾病有很好的疗效。 另外茶籽杀虫的效果很好,可以治癣疥。茶枯还可作洗发剂及护发素使用,能抗紫外光,防止晒斑及去皱纹。 你看,茶油是好东西吧?所以后世的时候,茶油可是高档食用油。 有好东西,那能不要? 高明程身上没带袋子,于是他飞快的跑回家里,拿了两个袋子进山。 他也没有去小山丘和村民们抢,而是奔着深山里去。 许是那一大片人工种植的茶树林的缘故,深山里也有不少的野生茶树,他仗着自己体能好,独自进山去摘,不但不要和人抢,摘到的茶籽还多很多。 一连忙碌了三天,细奶奶家的院子里就全部被茶籽给堆满了。 把能摘的都摘完了后,高明程才罢手。 由于茶籽太多,这几天细奶奶都不敢打开院子门,也不让人进来串门。 否则别人辛辛苦苦只弄到十几二十斤,而你家院子里堆满了上千斤,那能不眼红? 茶籽经过暴晒后,就能自然裂开,露出里面黑色的茶籽仁。 但有些不会完全裂开,还得人用棍子敲打,或者一个个用手剥离出来。 不过这是几天之后的事情了,高明程暂时不要去管。 这一日,是县城的集日。高明程起了一个大早,然后扛着一大袋的药材,往县城而去。 这是他从药交会上买回来的名贵药材以及西药,他打算在县城里卖掉,所以得趁着集日,去寻一寻门路。 除了卖掉这些药材,高明程还打算去高国兵家一趟,这一趟,主要是送礼。 他给高国兵也准备了两根人参和一斤的枸杞。 今天不是放假的日子,所以高岳在学校读书,而高国兵两口子也都在上班。 高明程扛着一大袋的药材,直接去了警局。 上回他来过,所以警局的人都知道他是高国兵的侄子,一进门,就热情的和他打招呼,并且主动告诉他:“高股长就在办公室。” 高明程笑着谢过,直接去了高国兵的办公室。 “叔。”高明程推门进去,笑着打招呼。 高国兵在看报纸,听到声音后,脸从报纸后面露了出来,看到是高明程,他也露出笑容来。 “明程,今天有空到县里来啊。坐,我喊人给你倒杯水来。”高国兵出去喊人倒水,然后坐在高明程的对面。 经过上次盗墓以及送匕首的事情,高明程和高国兵已经很熟悉了,于是他开门见山的说道:“叔,前阵子我受人委托,在我们村子里收购药材,拿到樟树的药交会上去卖,然后又买了些这边没有的名贵药材回来,委托我的人,让我找门路卖掉,然后分我一成的利。” “但是我也没有门路,所以思来想去,还得找叔帮帮忙。” 高明程打开带来的袋子,向高国兵展示了一下里面的药材。 高国兵神色严肃的查看过,发现的确是他们这边没有的名贵药材,有人参、枸杞、冬虫夏草、鹿茸等,另外还有些西药。 他没被高明程的话糊弄过去,而是问道:“委托伱的人没有门路吗?怎么让你去找门路?那人是谁?靠谱吗?” 他的声音严肃而带着关心,这是怕高明程上当受骗了。 (本章完) 第九十一章:药厂包圆了 高明程也不意外,他和村里人说有老板让他代收药材,村里人都信了,因为他们想的比较浅,高明程又是拿出真金白银来收的。 而在村里人的概念中,高明程本身是没有这个钱的。 就连他的爸妈,也没有怀疑过什么。 但高国兵不同,高国兵是干警,行事严谨许多。 高明程也不打算找借口了,干脆咧嘴一笑,直接摆烂:“叔,实话说吧,这药材是我自己的。” 高国兵担心高明程会被人骗,但是万万没想到这些药材居然是高明程的! 饶是经历过大风浪的高国兵,也不由得瞪大了眼睛,脸上浮现出惊讶来。 “你的?” “嗯。”高明程笑着点头。 这时,有人送茶进来了,于是两人都默契的没有继续说。 等送茶的人走后,高国兵才将办公室的门给关上。高明程喝着茶,而高国兵则打量着高明程。 如果高明程只是拿出一些普通的药材,说是他的,那高国兵信。 但高明程拿出的这些药材,都是名贵药材,高国兵虽然对此不懂,但估摸着至少要个几千块钱的本钱。 几千块钱是什么概念? 别说乡下人了,就是城里人,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几千块钱的。 高国兵的面色都凝重了起来,一双眼睛狐疑的打量着高明程。 高明程被他盯得头皮发麻,苦笑着说道:“叔,你别审犯人一样的看着我啊!我老实交代还不行?我先是靠卖猎物和蜂蜜赚到一些钱,又找人借了一点钱做本钱,收到药材后,拿到樟树去卖,转手就又赚到一些。” 这话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真的,除了找人借钱这点。 主要是,说全部是自己的钱,那也有点太夸张,并且高明程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的真实家底。 高国兵想到高明程打到的黄麂,以及上回到县城里来卖的蜂蜜,于是相信了。 办公室里的气氛,顿时就轻松了起来。 他用赞赏的眼神看着高明程,说道:“不错,你敢想敢做,这点很好!现在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了,正是伱们年轻人做事的好时机!这搁在之前,做生意那叫投机倒把,可现在,做生意可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了!” “明程啊,你既然有这本事做生意,那我中午带你认识一个人,那人是县里一个民营厂的厂长。我和他有点交情,介绍你认识认识。” 高明程没想到还有这个好处,连忙笑着应下,又问高国兵要给那人送礼不。 高国兵则说道:“不用,我和他关系好,你又不求他什么,不用给他送礼。” 提起送礼,高明程便把事先准备好的礼品拿了出来。 “叔,这是上好的长白山人参和宁夏的枸杞,我本钱小,送的不多,你别嫌弃。”高明程将之递给高国兵。 高国兵没有立刻收下,迟疑了会。 两根人参和一斤枸杞,和高明程那袋子里的货物比起来,倒也不多,但是高国兵知道这人参枸杞的价值,所以迟疑着要不要收。 如果是别人求他办事,那他肯定收下,但眼前这人是高明程,算是他侄子一样的人物。 叔叔帮侄子,那都应该的。 “叔,你不收,难道是嫌弃少了?”高明程故意说道,摆出一副伤心的模样。 “你……哎,你做点生意也不容易,这本钱都还是借的,花钱怎么能大手大脚?你想要做生意,那本钱就得越多越好,否则还怎么做生意?”高国兵说道。 但最终还是经不住高明程非要送,那人参枸杞还是收下了。 收下了东西,高国兵就对高明程卖药的事情上心起来,他拿起办公室里的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 三言两语后,他挂断了电话,对高明程说道:“我喊了一个药厂的人来,先让他看看你这些药材的品质怎么样,然后再定个价钱。” “哎,好咧。”高明程笑着,一副任由长辈安排的乖巧模样。 很快,就有一个人敲门进来了。 “高股长,我在附近办事,我们厂长就让我过来一趟。”那人大约四十左右,穿着一身得体的中山装,脸上戴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的像个技术员。 “嗯,我这有些药材,你来看看,看品质怎么样?”高国兵指着那袋药材说道。 “好咧。”那药厂的技术员便上前检查药材,把里面每种药材都拿了出来查看。 这些都是名贵的药材,因此他的神情也格外的慎重。 经过一番专业的检查后,那技术员放心了,笑着说道:“高股长,这些药材的品质都不错,是上等品。” 此言一出,别说高国兵了,就是高明程也松了口气。 他对药材也不是很精通,其实心底也怕自己上当受骗,买到不好的药材了。 “那你们药厂收不收?”高国兵直接问道。 技术员事先得了厂长的吩咐,此时自然点头,说道:“收的,这些都是好药,我们药厂都用得上。” 高国兵又指着那些西药,问这个收不收。 技术员哪里敢不收,于是高明程带来的这一袋子中药材和西药,都被药厂给包圆了。 只是技术员是空着手来的,因此没法称重和给钱。 高明程立即说道:“我也没带秤,那就到厂里去称吧。” 技术员诧异的看向高明程,之前进门后,他的注意力就放在高国兵身上,认为高明程只是一个小跟班而已。 可现在高明程这开口说话的语气,可不像是一个小跟班,而是这些药材的主人一样。 高国兵微笑,说道:“那明程你跟着小杨去药厂走一趟,记得中午过来吃饭。” “哎,好的,叔!”高明程应着,中午的时候,高国兵还要给他引见一位民营厂的厂长呢。 一句叔叫出口后,技术员再看高明程的目光,那就变了! 这位可是高股长的侄子! “那行,我们去药厂称重算钱吧,你放心,我们的价钱肯定公道。”技术员微笑,态度热情了不少。 接下来,高明程就跟着技术员去了药厂。 本来那技术员要自己扛着袋子的,但高明程看他身材消瘦,文质彬彬的模样,就摇头拒绝了。 虽然不算很重,但高明程怕压垮了这技术员哦! (本章完) 第九十二章:搭上关系 药厂并不大,还是十几年前成立的国营厂子,生产的药材以中成药为主,售卖的范围也不广,就附近一些地方。 但高明程来到这药厂后,才想起这药厂会在九几年倒闭,然后卖给了私人,成立了一家民营的药厂。 那民营的药厂低价买了一条大型国营药厂淘汰下来的西药生产线,用西药打开了市场的局面。 并且随着时代的进步,西药的发展势头很猛,很快就成了百姓们常用的药了。 而中成药和汤剂,就逐渐没落了。 称重,定价,算账,最后钱货两清。 高明程清点了一下手里的钱,数目都对的上,反手塞进外套内里的袋子里。 这一趟赚的不多,因为药厂给的价钱只比进价高上一点而已,如果自己有其他的门路,或者慢慢的去卖,也许最后能够赚到更多的钱,但高明程不耐烦。 他拿药回来卖,就是为了探一探县里的市场而已,甚至他都做好亏本的准备了。 因此他买的药材,都是滋补类的名贵中药材,就是想着如果药材砸在手里了,那他就自个儿慢慢吃! 但能够卖出去回本,也是好的。 最重要的是,他和药厂搭上关系了,那他家里堆着的那些普通药材,也可以往药厂这里送,虽然赚的不如在药交会上多,但是呢,方便! 药交会虽好,却是一年一次。 而药材是一年四季都有相应采收的种类,每一季及时采收,然后炮制或干制后,就可以立马送到药厂变现。 “杨技术员,我有件事想问一下。”交易完成后,高明程也没有立刻走,而是和杨技术员聊天。 “你说。”杨技术员微笑的看着他。 “樟树离我们这儿也不远,怎么厂子不派人去樟树的药交会上采购药材?”这是高明程好奇的事,原本他找上高国兵,是想让高国兵给他介绍一些有钱人。 有钱人最爱什么?当然是保健! 有了钱,就想延年益寿,那么对名贵的中药材,肯定是没有任何抵抗力的。 但高明程没想到的是,高国兵直接把电话打给药厂,于是他的药材就被药厂给包圆了。 听了这话,杨技术员下意识看了一下周围,发现没人注意到他们时,杨技术员才凑近一些,低声说道:“没有上面的指示,我们哪里敢去?就是收当地的药材,也是上面要求的,要保证当地的一些正常收入。” 高明程讶然,下意识说道:“可是我在药交会上,倒是遇到其他一些药厂的人了,有省城的……” 杨技术员呵呵笑着,用一种你懂得的眼神看着高明程,“省城的药厂,那当然不一样了!” 至于是怎么个不一样法,杨技术员就没有多说了。 高明程这会儿也大概知道了,于是没有多问,但又问了为什么药厂也会收西药的事。 这个杨技术员说得仔细些,那就是西药在市场上,属于稀缺产品,西药放在哪儿,都不用担心会卖不掉的事情。 药厂收了西药,再转手一卖,也是能够赚到一些钱的。 两人聊了一会,拉近了彼此间的感情,高明程又和对方约好下次把家里积攒的药材送过来。 离开药厂时,大概十一点半,距离吃午饭,还有一点时间,于是高明程也没有急着走,而是一路慢慢的走回去。 他左右张望着,再一次打量着八十年代的县城。 落后、破烂、一点都不洋气! 然而街道上行走的人们,却朝气蓬勃,对未来充满了向往。 突然,高明程的脚步停了下来,他的目光看向一家服装店。 服装店并不大,甚至有些简陋,但里面挤满了客人,争相打量着一件大衣。 那大衣的款式很眼熟…… 高明程的眉头皱起,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直到他看到大衣配套的白色长围巾,才恍然大悟起来。 这是《上海滩》中许文强穿过的那款衣服! 《上海滩》是85年才从香江引入内地播放的,一经播出,便迅速火遍大江南北,产生了很大的轰动,风靡全国,该剧荡气回肠的主题曲更是传唱许久。 随着《上海滩》的爆火,走在大街小巷的人们都在争先模仿剧中人物,而类似主角们穿的衣服款式,就成了大家争相购买的潮流品了。 他们这儿是县城,有电视的人家不多,所以审美会落后于一线城市,一线城市去年就火爆的款式,直到今年才在县城这里流行起来。 话说,在八九十年代做服装生意,那也是一个很好的生意啊! 随着人们的生活逐渐好了,对衣食住行的追求也会增高,尤其是年轻的女人们,她们甚至愿意用一个月——不,好几个月的工资,去买一件漂亮的衣服穿! 由于时代的原因,以前的人们穿着普遍朴素,布料的颜色少,衣服的款式也土气。 在国营商场中购买成衣的人少,自己买布找裁缝做衣服的人多,所以那衣服款式,自然就更加洋气不起来了。 高明程盯着这家服装店看,倒不是也想去买一件大衣,而是想到了许多美。 在药交会时,他曾想过让许多美拜一位老中医为师,然后专心学习医术,以后或是进医院工作,或是自己开个医馆,都是一门稳定的技能。 但现在……如果许多美愿意的话,倒是可以做服装生意。 而想做服装生意,要么去羊城进货,拿到这边来卖,要么自己弄一个制衣作坊,自己制衣自己卖。 至于衣服的款式嘛……高明程虽然不是很懂,但也可以提一些将来会流行的意见。 这个念头在高明程的脑海中转动着,他迈步朝前走去。 他决定等回去后,问一问许多美的意见,看她是想学医,还是想做生意。 如今他有钱了,做任何安排,都可以随心所欲。 有钱,真好! 高明程咧嘴笑着,大步走进警局,高国兵正好从办公室出来,叔侄两个恰好碰上了。 高国兵没有急着询问卖药材的事,而是说道:“走,去老林饭店吃饭。” “哎,好咧。”高明程笑着,和高国兵并肩走了出去。 他已经在心中猜测着,高国兵会介绍谁给他认识了。 (本章完) 第九十三章:即将破产的民企 老林饭店就在警局不远处,是一家私人饭店,但老板之前是国营饭店的大师傅,烧的一手好菜。 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取代了计划经济,有些人舍不得铁饭碗,但也有一些人开始下海做生意。 自从开了这家老林饭店后,老板就赚到比之前多很多的钱了。 饭店里,已经坐着一个人了,高国兵带着高明程走进饭店时,那人就立即笑着迎上前来。 “高股长来了,快请坐!” 他先是把主位让给高国兵坐,然后又看向高明程,笑着说道:“这位就是高股长的侄子了吧?哈,真是一表人才!” 这人在打量高明程时,高明程也在打量他。 这人的年纪比较年轻,大约三十左右,留着分头,精神面貌不错,和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没有穿流行的中山装,而是穿着一身西装,脚下穿着一双锃亮的皮鞋。 在他抬手时,露出手腕上戴着的一块手表,但他的手指头上却沾着一些洗不干净的黑色污渍。总之,看上去是个成功人士的模样。 不过高明程对他并没有什么印象。 “高股长来了,今天吃些什么菜?”饭店的老板老林亲自走了过来,笑着询问。 这些人中,高国兵的身份最高,自然以他为尊。高国兵先是看了那民营企业的厂长一眼,那厂长立即示意由高国兵点菜。 于是高国兵说道:“把你拿手的几道菜都上了吧。” “哎,好咧,那我给你们弄个红烧肉、猪肚鸡和排骨海带汤吧。”老林报完菜单,看高国兵他们没有再说什么,于是就去后厨忙活了。 “高股长,喝茶。”民营企业的厂长先是给高国兵倒了一杯茶,然后又给高明程也倒了一杯茶。 离上菜还有点时间,高国兵便开始为两人介绍起来。 “明程,这是我们县里年轻的企业家苏通,他创办了一家农机厂,生意做得很好。苏通,这是我的侄子高明程,他年轻人,敢想敢做,前不久还从村里收购了一些药材,拿到樟树的药交会上去卖了。” “苏通,我这侄子到底是第一次出远门,虽然误打误撞赚到一点钱,但肯定不如你们办企业的有眼力,所以我这侄子,还得伱多照顾照顾。” 高国兵的话里话外,都表明他和高明程之间的关系极为亲密,都直接让苏通照顾高明程了。 苏通再看高明程时,态度就更热情了一些,他连忙说道:“高股长的侄子,就和我的弟弟一样,我肯定照顾他!” 前一句,还好像热情的要拉着高明程进他的企业做事一样,但下一句,这苏通却突然哭惨起来了。 “哎,高股长,实不相瞒,我那小破厂子,可能撑不到明年就要破产了!” 这上下情绪转折的,高明程都忍不住拿眼看他了。这是怕自己赖上他了? 高国兵的面色一沉,显然也有一种不好的猜测。 敢办民营企业的人,那得多机灵啊,苏通见状,立马解释起来:“原本喊明程弟弟去厂里做事,也是应该的,但是……最近几个月,厂子里没有订单,已经快没有活做了!” “不是吧?这会儿不是乡镇企业崛起的时候吗?”高明程下意识说了句,在他的印象中,从今年开始,乡镇企业就要崛起了。 到了明年,华为和娃哈哈,也会创办出来。而“传奇厂长”马胜利的封神之路,也广为流传。 但看到苏通满脸的苦笑和无奈后,高明程又立即明白了。 乡镇企业是崛起了,但不是每一家乡镇企业都能够崛起!在市场经济的情况下,有人发财了,也有人破产了。 高明程原本就在想,自己怎么对这个苏通并没有什么印象,现在突然明白了,这苏通的厂子在之后很有可能破产了,所以自己才对苏通没有印象。 “我爸本来是国营厂子里的六级钳工,我呢,也有四级了,但是这几年我看到别人都开厂子赚到钱了,心里也热乎的很,84年的时候,我就说服我爸,开办了现在这个农机厂。本来靠着我爸的技术和关系,一开始农机厂也有订单,赚到一点钱了。但现在……” “实不相瞒,我爸现在都去了别的厂子做事了,我要是再拿不到订单,我也得去别的厂子做事。” 苏通的解释,最终以一声叹息收尾。 高国兵皱眉,他原本想找一个民企带一带高明程,省的高明程啥都不懂的乱撞。 他找上苏通,是因为苏通年纪不大,和高明程可能说得上话来一些。可是万万没想到,这苏通竟然要破产了。 现在高国兵就有些为难了,苏通遇到的困难,他没办法帮,他就懂侦办案件,不懂什么企业订单的。 这一顿饭的氛围,肉眼可见的低落了下来。 “苏厂长,你们农机厂主要是生产什么产品的?”高明程的问话,打破了一室的寂静。 苏通连忙说道:“别喊厂长,喊我名字就行。我们厂是做农机修理,制造一些简单的农具、炊具,也能做一些压力锅的配件生产。” “哦,那你们考虑过联营吗?”高明程微笑,提出一个新概念。 联营倒也不是他第一个提出的,而是时代的发展必经的一个过程。乡镇企业能够快速的崛起,和市场环境有关,也和联营有关。 所谓的联营,就是私企用国企的品牌,得到国企的技术资料,然后生产贴牌产品,再给国企百分之五的利润。 用更加浅显的话来形容,那就是私企从国企身上吸血,然后壮大自身,等私企将市场抢夺走后,部分国企就渐渐地破产了。 所以,当高明程听到苏通的厂子没有订单,即将破产时,他的脑海中突然就闪过联营的概念。 “联营?”苏通睁着一双茫然的眼睛,不解的看向高明程。 于是,高明程就开始给苏通灌输联营的概念,以及相关的操作性、未来的前景等等。 这一顿饭,吃的苏通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但是仔细一思索,又如同身体悬浮在半空,并没有脚踏实地的感觉。 就是,像是懂了,又像是没懂。 (本章完) 第九十四章:好为人师的高明程 送走了苏通后,高国兵才问高明程是怎么知道联营的。 高明程还能说啥,自然是把锅扣在药交会上了,在外人的眼中,他长到这么大,总共就出了一次远门,那么所有不符合他身份所知道的信息,都得推到那里去。 于是高明程就开始嘴里跑火车了,把高国兵这个老干警,都说的一愣一愣的。 最后,高明程成功的在高国兵的脑子里,灌输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 下午时,高国兵还要上班,高明程也没有在县里久留,而是带着买来的一些东西,回了高家村。 路经军岭时,他又碰到黄大志了,黄大志在地里做事,他抡起一把锄头,正在翻土。 等土翻好后,就要种上冬天吃的一些菜了。 “大志,你身上的伤好了吗?”高明程停下,和黄大志说着话。 之前两人不熟,现在倒是熟的很,每次遇到时,都会说上几句话。 看到高明程,黄大志咧嘴一笑,说道:“快好了。” 高明程了然,那就是没好。想到黄大志他家的情况,没啥劳动力,这地里的活都得黄大志干,所以哪怕黄大志身上有十来道伤口,也不能休息。 突然,他就发现自己比黄大志好太多了。 爸妈不待见算什么? 至少他身上的负担可没有黄大志重!等到分家后,他完全可以只顾自己,当父母年老时,他才会承担赡养的责任。 但黄大志不行,他全家上下,都指望黄大志把这个家撑起来呢。 说起来黄大志都二十二的人了,在流行早婚早孕的乡下,这个年纪都该结婚生子了。 高明程仔细回忆了一下,似乎上辈子黄大志一生未婚,也没听说他有什么孩子。 高明程把手里的东西往地上一放,走到地里,说道:“来,我给你翻地。” 说着,就把锄头从黄大志的手里夺了过去。 黄大志抢不过他,只能感激的道谢。 高明程身体素质好,干起农活来也不差,每一次抡起锄头,都能够将土轻易的翻好。 翻土时,两人就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 黄大志忍不住兴奋的和高明程分享一件好事:“明程,上次赶集时,我去转了转,捡到了五毛钱!” 他伸出一只手,五指打开,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容。 捡到钱,通俗一点讲,是他运气好,但也证明黄大志的观察力的确很出众。 之前他没有发现自己的这个特长,等到他发现后,再看周围的一些人和事,就有不同的感悟了。 “哈,那恭喜你啊!”高明程笑着说道,却又想起自己忘记问高国兵警局招收协警的标准和待遇了。 “伱这么厉害,都可以去当警察了,警察办案,就得观察力强才行!” 黄大志连连摇头,满脸的惶惶然,说道:“我小学都没有读完,字都没有认全,哪里能当警察办案?我不行,我不行的。” “你只读到三年级吗?”高明程问道。 黄大志点头,说道:“是,那个时候,我弟弟就得了小儿麻痹症,我爸妈要去地里做事,我得在家里照顾弟弟,等再过几年,我爸爸突然身体也不行了。” “哦,那叔叔去医院检查过吗?” “去了,医生也说不来原因,让我们去省城看病,但是……”后面的话,黄大志没有说出口了。 去省城看病,可不是一件小事,没点家底,哪里敢去。 这从古至今,因病致贫的事情,层出不穷。 “除了不能干体力活,我爸也没有别的不舒服,所以就没去了。”黄大志笑笑,语气故作轻松。 可是,在农村,一个壮年男人却不能干体力活,这对于家庭来说,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倘若他爸能干体力活,那么黄大志也能过得轻松点。 在说话间,这一块地就被高明程翻好了。 他把锄头还给黄大志,说道:“你对自己好点,身上有伤,就少干点体力活,不然伤口裂开,就一直好不了了。你伤口还有炎症吗?我家里还有几盒阿莫西林,我再给你一盒。” 本来吃上一盒,也差不多了,但架不住黄大志这样折腾身体啊! 还是再给他一盒备用吧! 那黑包里的钱,黄大志不敢要,高明程就决定以后多帮着点他。 “对了,你家有钢丝吗?我会做套子,做好的套子放在兔子常经过的地方,就能够套住兔子,到时候你是拿来吃,还是拿来卖,都行!” 高明程决定把套兔子的技能也教给他,但黄大志却摇头说道:“家里没有钢丝。” “那去合作社买!”合作社就在军岭,所以高明程直接往合作社走去,黄大志没想到高明程做事这么风风火火,连忙跟了上去。 到了合作社,高明程买了一大把的钢丝线,当然了,是他掏的钱。 买到钢丝后,高明程亲自带着黄大志去山里走一趟。 他现在已经把兔子的生活习惯摸的很透了,知道哪些地方会有兔子经过,于是在他的指点下,黄大志做好了几个套子,并且放在草丛中。 “行了,明天早上的时候,你就过来查看一下,要是运气好的话,肯定会套到兔子的。”高明程对套到兔子,还是很有信心的。 高壮和他家里,利用这种套子,都时不时的也能够收获到一些野味。 “我买了点苹果,给你一个吃吧。你要多吃点肉,这样身体才好得快,给你的人参别省,放久了,要是潮了,得坏!” “好东西就要吃到肚子里去,那样才不浪费!” 今天的高明程有点好为人师,已经陆续给三个人灌输一些念头了。 经过这么一耽搁,天色渐黑,高明程拿着东西,和黄大志挥手道别,大步朝高家村走去。 黄大志站在田埂上,望着高明程离开的背影,他的眼中流露出激动的神色来。 他觉得,高明程说的话,哪儿都对! 等回到家,黄大志把高明程送的大苹果洗了,一分为四,和家里人一起分享。 苹果是他们这儿没有的水果,所以价钱较高,黄大志家是很少吃苹果的。 这时,黄大志说道:“爸,拿点钱给我,明天赶集时,我们买上一斤肉,和人参炖着吃。” 那人参拿回来后,家里还没有吃过呢。 在黄大志想着人参炖肉是什么滋味时,他爸却说道:“吃什么吃?家里就这点钱,你还想全用掉?” 一股负面情绪扑面而来,令黄大志眼中的光亮黯淡了下去,他抿着嘴,一个决定在他的心中生出。 (本章完) 第九十五章:许多美的选择(为执事‘大么可\’打赏加更) 黄大志没吃上人参炖肉,但高明程吃上人参炖鸡了。 那鸡是他在山里打到的野鸡,和三四片人参一起炖的烂烂的,汤美肉鲜。 他给黄大志、高国兵以及家里都送了人参枸杞,他自己自然也会留上一些。 一连几天的好天气后,满院子晒着的茶籽就逐渐裂开,露出里面黑色的种仁来。 细奶奶是个眼里有活的人,现在田里的稻谷已经收好了,地也翻好,撒上冬菜的种子了,于是她闲暇时,就会蹲在院子里干活,把空的壳清理出来,堆在一边晒着,等晒干后,可以当做柴火烧。 山里的茶籽已经都捡完了,但还有苦槠子可以捡,并且苦槠子的产量可是要多的多,有时候一棵树下,都可以捡到几十斤的苦槠子。 苦槠子不能直接吃,但在经过一系列的加工后,可以做成苦槠豆腐吃,每年深秋时,村里人都会进山捡苦槠子,等到了冬天没什么菜吃时,苦槠豆腐就是桌上的一道美味了。 高明程看村里其他的人在捡,于是也跟着捡了一些,但只捡了二三十斤左右就没捡了,因为他没打算拿去卖,只拿着自家吃。 苦槠的价钱比茶籽还要便宜的多,高明程现在可看不上那些小钱了。 他看不上,许多美却看得上,这一日,许多美和许多玉就在山里捡苦槠,并且和人起了冲突。 “这树是公家的,凭什么你们能捡,我们不能捡?”许多美怒目圆瞪,看着面前的黄婶子。 黄婶子正是高仁他妈,正带着两个孙女在捡苦槠,自从她上门提亲,却被许多美拒绝、以及高明程断了她儿子的命根子后,她就看许多美极其的不顺眼了。 至于高明程,她不敢招惹。 此时她双手叉腰,理直气壮的说道:“树是公家的,但你低头看,看看你踩在哪里!伱脚下这块地是我家的山头!” 原来那棵苦槠树虽然是公家的,但是枝丫朝黄婶子家的山地倾斜,所以苦槠子也落在那里了。 许多美生气,但又有点底气不足。 许多玉息事宁人的拉扯了下许多美的衣服,说道:“算了,我们去别的地方捡。” 看到两姐妹灰溜溜的走了,黄婶子得意的哼了声。 高明程站在一处山坡上,将眼前这一幕悉数看入眼,但他没有现身去帮许多美,主要是这点小事不值得起冲突。 等许多美走到其他的地方后,高明程才出现在她的面前。 “多美,你过来一下。”高明程招手让许多美过来。 许多美的眼睛瞬间亮了,脸上带着笑意,脚步欢快的朝着高明程走去。 两人虽然已经定下要结婚了,现在算是热恋期的男女朋友,但是呢,其实两人的见面次数并不多,这主要是因为大家要忙的事情都太多了。 “我给你拿。”高明程自然的拿过许多美手里的袋子,掂量了下,大概有个几斤重。 “多美,你是想学医,还是想做生意?”高明程对许多美的未来有了一些打算,但具体得看许多美自己的意愿。 许多美的双眼瞪的圆溜溜的,像是听不懂似的。 “怎么学医?怎么做生意?”她问道。 “你要是想学医,我就想办法给你找个老中医,你拜师学艺就好。你要是想做生意,可以做服装生意,我发现县里的服装店生意都很好。”高明程说着,伸手为许多美挡住前面横着的树枝。 许多美只觉得心扑通扑通的跳着,双颊因为激动而泛红。一双手合于胸前,指尖不安的动着。 高明程短短几句话,就打开了许多美封闭的思维,她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可以去学医,或者去做生意。 如果是别人这么说,那么许多美会嗤之以鼻,认为是在胡说八道。但说这话的人是高明程,而高明程是绝对不会骗她的。 “可是……我字都没有认全啊……怎么学医?老中医会不会嫌我笨,不肯教我?做生意的话,可我不会做衣服啊,我连缝纫机都不会用!”许多美既激动又无措。 “不会也没关系,只要你愿意学就行。多美,你仔细想想,想清楚了,我给你安排。如果你想学做衣裳,那么就有现成的师傅,你可以跟着董婶子学,我也可以给你买一台缝纫机回来。” 高明程的话,让许多美几乎瞬间做出选择了。 “我要学做衣服!” 董飞霞就是他们村的裁缝,村里大部分人的衣服,都是请她做的,她的手艺倒是挺不错的。 许多美之所以选择做衣服,就是因为董飞霞不但是村里的人,而且是女人。 而老中医呢?十有八九是男人,并且肯定不是他们村的人,对于拜一个不认识的人为师,许多美心里极为的忐忑不安。 高明程对许多美的选择是支持的,于是他说道:“那行,我今天就去找董婶子问一问,看她愿意收你做徒弟么。等有消息了,我再来告诉你。” “嗯!”许多美重重的应着。 两人分别后,高明程就拎着两只野兔,登了高守旺家的门。 高守旺和董飞霞正好都在家,董飞霞在踩着缝纫机做衣服,高守旺则帮着弄布料。 天气逐渐凉了,有人买了布料和棉花,请董飞霞帮着做棉衣。看到那棉衣,高明程后知后觉的想到自己和许多美也没有几件合适的棉衣,看来得安排一下了。 “叔,婶。”高明程笑着打招呼,将手里的野兔送上,然后开门见山的说道:“婶子,最近忙得过来吗?我也想做几件棉衣和厚裤子,布料和棉花,就从婶子你这里买,我也懒得多跑一趟了。” “行,不过这几天有点忙,得等个几天才能做好。”董飞霞连忙说道。 “倒也不急。对了婶,你愿意收学徒吗?多美说想学做衣服,我想让她找你拜师学艺,你看怎么样?哦,你放心,多美以后不会在村里做裁缝,我打算让她去县里的服装店做事。”高明程诚恳的说着,很多人不收徒,是因为怕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所以高明程一开始就表态,说好许多美以后不会留在村里做裁缝,这样一来,两人之间就没有了利益冲突。 董飞霞倒是一愣,没有立刻说话。 但高守旺却替她答应下来了。 “好,你明天就让多美过来,正好飞霞接了不少单子,有个人帮忙打下手也好。” ‘大么可’是第一个大额打赏的书友,我心里一直惦记着加更感谢的,奈何我码字太慢了。。。 ‘08a’书友的打赏加更就再等等。 (本章完) 第九十六章:拜师学艺 这年头想学一门手艺,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手艺师傅一般只会把手艺教给亲朋好友,或者孩子的父母和手艺人关系很好,那么手艺人也会收下这个孩子做学徒。 你拜了师,可不会马上就学到手艺,而是要给师傅打杂三年,三年后,才有可能得到几毛钱的工钱。 而这三年,如果是住在师傅家,就还要再交自己的口粮。 另外,逢年过节,都要用最高规格对待师傅,或是送上礼物,或是请回家中吃饭。 高明程之所以敢上门这般说,是因为他看出高守旺对自己很有好感,经常在村里说自己的好话,两人之间虽然差着年龄,但是偶尔遇到时,也能够说得上话。 而董飞霞呢,高明程请她做了好几回的衣服,两人之间也逐渐熟悉了。 高守旺替董飞霞应下了,这惹得董飞霞瞪了他一眼,但也没有反驳拒绝,温和的说道:“那行,你明天早上就喊她过来。” 董飞霞亲口答应了,高明程才彻底放心,但是呢,他又提出一个想法:“婶子,当三年学徒也太长了,你看能不能教快点,一年后,我就想让多美去县里的服装店做事。” 这回连高守旺都觉得高明程得寸进尺了。 这学手艺,谁不是给师傅打杂三年,才能够学到本领呢? 看出高守旺和董飞霞的不悦,高明程立刻说道:“叔、婶,我可以给学费的!只要能让多美快点出师,钱不是问题。” 在后世,伱要是想学手艺,只学粗浅点的,那么直接在网络上查找教程就行;想系统的进行学习,那就去技校学,报个三个月的速成班,就能让你学会简单的厨艺、裁缝等。 高明程不想让许多美学艺三年,是因为他认为不必这样浪费时间。在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花三年去学手艺,然后再去开服装店或者制衣作坊,这得错过多少机会? 董飞霞还是不悦,她是跟着自家姨妈学到的手艺,因为她年纪小,当时是在姨妈家做了五年学徒,然后才出师的。 这五年里,自然不全部是在学手艺,而是在打杂、做家务、甚至帮姨妈家带孩子。 好不容易才学会了,然后自己做了裁缝,接附近几个村子的单子,才慢慢的赚到点钱。 可现在高明程让许多美只学一年,那么就意味着这一年里,基本都是在学手艺,而不是在给师傅家打杂干活了。 但凡说这话的是别人,董飞霞都要把人骂走。 高守旺也为难,他看高明程顺眼,愿意帮一帮他,但现在还要不要教手艺的事情,就得听媳妇的。 董飞霞抿嘴,沉默了片刻,但她开口问的第一句话,却是和拜师学艺的事情丝毫不相关。 “县里的服装店多不多?生意好不好?” 高明程一愣,随即说道:“不多,但生意很好。有一家服装店是从羊城拿的货,都是我们县里没有的,卖的很好,一件大衣就要工人三个月的工资了。” 高守旺瞬间瞪大眼睛,不信的说道:“三个月的工资?这能有人买?” 高明程笑笑,说道:“任何地方都不差有钱人嘛!花三个月的工资去买一件衣服的人是少,但愿意花一个月的工资去买衣服的人,却多!” 永远不要小看女性爱美的天性! 有句话说——女人的衣柜里,永远都少一件衣服! “还是县里的人有钱。”董飞霞不无羡慕的说了句,她是裁缝,自然对服装市场也有一定的了解。 在之前去县里拿布料时,她就发现县里出现一些新鲜的款式了,原本她想买一件回来拆了,拿去打板,然后照着做,但是最后又没这么干。 主要是,县里的人讲究时髦,但村里的人讲究实惠。 哪种布料经磨耐用,就穿哪种布料,哪种剪裁方式省布料,那就用哪种剪裁方式。 “行吧,你给八十八块钱的学费,逢年过节再送一份礼,我就包她一年学会。”最终,董飞霞松口了。 “哎,那真谢谢了,婶子你人真好!”高明程高兴的朝她吹彩虹屁。 董飞霞只收八十八块钱,这钱并不多,算是图个吉利。 高明里读初中的学费,一个学期要十七块,三年下来要一百零二块,只是呢,你读完初中,学校可不会包你有工作。 但你学会了裁缝这门手艺,那就相当于有了铁饭碗了。 “那我明天就带多美过来正式拜师。”高明程高兴的说着,又把带来的野兔送上,说道:“叔,以后你想吃野兔野鸡了,和我说一声就好!” “哎,好!”高守旺也高兴的呵呵笑着。 他知道高明程有特殊的弄野兔野鸡的技巧,平日里看他就没少吃。 现在董飞霞收了许多美做学徒,他也能够跟着吃肉了。 等高明程走后,高守旺还不忘夸董飞霞:“你这个学徒收的好!以后家里不缺肉吃了。” 董飞霞抿嘴一笑,心里仅有的一丝芥蒂也没了。 第二天一大早,高明程就带着许多美过来拜师学艺了。 除了八十八块钱的学费,高明程还送上一根人参和一只野鸡,这规格,可以说是很高了。 许多美全程都有些紧张,虽然同在一个村子,彼此都认识,但拜师学艺后,两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同了。 再一个,她没想到高明程为了让自己拜师学艺,竟然花费了这么多钱! 这让她既感动,又焦虑。 她怕自己会学不好,会让高明程的钱白花了。 从这一日起,许多美就正式成为董飞霞的学徒,跟着董飞霞做事了。这让村里的许多人都格外的羡慕,并且有人侧面打探董飞霞为什么会收许多美为徒,许多美那边又都给了些什么之类的。 好在高守旺两口子的口风很紧,别人问起时,也没多说什么。 但村子里是没有秘密的,许多美家穷成那样,她自己肯定没本事拜师,这其中必定是高明程出的力。 而高明程在帮助许多美成功拜师学艺后,就把这件事抛之脑后了,因为他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本章完) 第九十七章:准备分家 手里有钱了,你想干什么? 高明程想干的事情有点多,但最重要的事情就一件,那就是寻找合适的宅基地,然后砌一栋房子。 上辈子高明程是花钱买了人家的旧房子,而农村的房子是连地基一块儿卖的,因为单独卖地基,是不值钱,也没人会买的。 这辈子他仔细的了解过,如果看上的是生产队的地基,那么是不需要花钱买的,你看好地基后,就和村里人通知一声,告诉他们你要在这里砌房子,然后让他们签字同意。 只要村子里有百分之六十的人签字同意了,那么伱就可以拿下这块地。 当然了,如果想要更加的顺利,那就要和村委那边的人打好关系。 只是呢,想要拿下宅基地,还需要两样东西,一样是分拆出来的户口,一样是结婚证。 高明程想在今年年底,就把许多美娶进家门,但两人的年纪都没有到,还拿不到结婚证。 这少了一样东西,就得走走关系了。好在86年他们这儿穷,很多人砌不起房子,所以生产队的地基挺多的,事情也好操作。 花了几天的功夫,高明程选中了一块宅基地。 上辈子他把房子砌在老村那儿,也就是现在细奶奶他们所住的这一块附近,但这辈子,他打算把房子砌的离老村远一点。 牛尾岭这边,就离老村比较远,并且离村里最大的那个水库比较近,这以后进山打猎、弄蜂蜜以及下水摸鱼,都方便的很! 选定了地基,高明程就为砌房子做准备了。 砌房子最需要的两样建材就是木料和砖,木料以杉木最佳,砖嘛……可以选择自己烧砖,也可以选择花钱去买。 上辈子村里人砌房子,大部分是选择自己烧砖,因为这样可以省下一大笔钱,但这辈子高明程却选择买砖。 镇上、县里、以及隔壁县,都有砖厂和瓦片厂,只要肯花钱,轻轻松松就能得到这些东西,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把房子砌起来。 这日一大早,高明程拎着一把斧头,就进山砍树了。 杉树价钱贵,如果花钱买的话,砌一栋房子要花个一千块左右,但这满山都是树,谁会花钱去买呢? 反正这会儿没有无人机侦查山林的情况,只要高明程在深山里砍树,就没人能够知道,于是这几天,高明程就当起了光头强,抡起斧头伐树了。 树砍下,再去掉树皮,就可以暂时不用管了,等到砌房子时,再把这些树扛下山。 做好了准备工作,高明程就找他爸妈谈分家的事情了。 分了家,才好拆分户口。 对于他要分家,家里是早有准备的,高远见抽着烟,说道:“娘亲舅大,这分家的事,得把你两个舅舅都请过来通知才行。这样吧,反正你也有空,你明天跑一趟,通知你两个舅舅一声,让他们后天中午来家里吃饭。” 分家,请母亲的兄弟来见证,这是应该的。 高明程应下,准备明天就跑一趟,他有两个舅舅,但因为一些原因,彼此来往的都少。 罗小华坐在一边,一开始没吭声,后面才别扭的说道:“把你成舅舅请来就行了。” 高远见却瞪了她一眼,说道:“石门的舅舅不来,那这分家就会被人嚼舌根。明程,别听你妈的,两个舅舅都要请过来!” 高明程当然不会漏下一个,点头答应了。 罗小华仍旧有些不满,脸色阴沉的难看,目光盯着地上的一棵草看,眼底藏着一丝丝的怨恨。 说起来罗小华的身世也挺可怜的,她家其实是富农,日子过得好,但是呢,家里一连生了好几个女儿,于是到罗小华出世后,家里就把罗小华和另外一户人家的儿子调换了一下,双方换着带。 那户人家之所以把儿子给出去,一来是他家已经有了儿子,二来是家里穷,罗小华的亲生爸妈是给了一笔钱的。 夸张一点的说,罗小华本来是千金小姐,但后面却沦落为奴婢了。生活条件的落差极大。 罗小华还是四五岁后,才知道自己的身世,因为她亲爸妈家把调换过去的男娃给养死了,于是她的养父母在家里哭了一场。 但很快的,罗小华的亲爸妈就生了一个儿子出来,那个儿子就是罗小华的亲弟弟,也就是高明程的亲舅舅。 但是呢,双方来往的极少。 罗小华之所以不想通知那个弟弟过来,就是因为在她十来岁时,养父母去世,她和哥哥只能在村子附近乞讨,后面饿的不行了,还去找了她亲爸妈,但每次都只得到一点点的食物而已。 所以罗小华心里对这个弟弟,是心怀怨恨的。 高明程不管罗小华是怎么想的,反正把事情办好,不让别人找到说嘴的地方就行。 第二天,高明程就出发前去通知两个舅舅了。 成舅舅就在隔壁村,倒也近,但他是入赘的,所以日子过得挺一般。 石门村在另外一个乡,离高家村有点距离,普通人要走上两三个小时,高明程嘛,跑起来还是很快的。 石门村的舅舅家日子过得不错,他们承包了一大片的山头,山上种满了柑橘、柚子、葡萄和柿子树,每年都能够卖上一笔钱。 当然了,这些东西,罗小华家的几个孩子,是没能吃上几口的。 说是亲姐弟,但彼此间并没有什么感情。 高明程对这位舅舅的感情也淡,就这么通知了一声,舅舅应了声,算是知道了,根本没请高明程这位外甥进屋里坐坐,也没给一杯茶喝。 双方走了个过场,高明程就走了。 第二天中午,两个舅舅如约前来,高远见已经不去铁路上做事了,他年纪大了,吃不消。 他最近开始接单蒸酒了,秋冬两季帮人蒸酒,也能够赚上一千多呢。 今天他没有出去做事,特意留在家里陪客。 厨房,大铁锅里炖了半锅的肉,汤水翻滚,肉香四溢。 灶膛里的火燃烧的极旺盛,火光映照在高淑芳的脸上,令她的眼睛泛着光芒。 这些肉是早上她二哥送来的,除了两只野兔,还有一条大雄鱼,高淑芳不关心她二哥分家的事,她只关心今天的饭菜。 唔,肯定很好吃! (本章完) 第九十八章:高岳找来了 饭桌上,氛围很一般,但大量的肉食,还是让气氛热烈了一些,不过两个舅舅依旧不怎么吭声。 高远见说了他们分家的打算,也说了要如何分家,期间两个舅舅都没有表示什么,只点头应着。 饭后没多久,两人就走了。 虽然显得有些潦草,但好歹流程走了,村里的好事者也不会来嚼舌根。 高明程办事利落的很,第二天就拿着他爸妈的户口,来到了乡里的派出所,办理了拆分户口的事情。 在乡里时,他顺便买了一些瓜子花生和橘子,这些东西在接下来的事情中,是有用的。 他找了村委小组的组长,又喊了其他的一些人,一齐到细奶奶家做客,期间热茶、花生、瓜子和橘子奉上,大家一起说说话,气氛挺融洽的。 以前高明程在村里的口碑,那是好坏半参,但自从高明程替外面的老板做事,在村里收购药材后,他的名声就逐渐好起来了。 等罗小华炫耀高明程把赚来的钱,都买了人参枸杞送给她后,高明程的名声就达到了顶峰。 在乡下,你不孝,那么人人指责,你孝顺,那么人人夸赞。 名声好,办事就顺利。 于是当高明程提出要在牛尾岭的山脚下砌房子时,组长和其他的人都给面子的同意了,让高明程走个流程,只要村里百分之六十的人同意,就把那块宅基地批给他。 基本上,你要用生产队的宅基地砌房子,是不会有人拒绝的,除非伱个人名声在村里实在太差,有人不愿意看你得逞,故意为难你。 高明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纸,让在场的人先签字同意,然后又在村里跑了大半户人家签字,差不多有百分之六十了,就由小组的组长把报告打到上面去,然后没有意外的话,那块宅基地就正式归高明程所有了。 至于结婚证,村里人都知道高明程和许多美的事情,所以有没有那张结婚证,也不是很重要。 分了家,宅基地到手,接下来就是砌房子了。 砌房子是大事,高远见特意问过高明程,问他有什么安排。 高明程说道:“我在山里砍了一点树,又找人借了一点钱,打算先修个三间屋子住着。” 是的,高明程没打算修大房子,甚至没打算修二层楼,就修一层,三间房子,不大,但够用。 以高明程现在手里的钱,完全可以修一栋豪华别墅出来,但是这有什么意思呢?不但钱花光了,还会惹人注目,以后做事处处不方便。 但只修三间屋子,又说明是找人借的钱,那么就无人怀疑高明程挣大钱了,只会认为理所应当。 即使如此,他能够独自一人修好三间屋子,也是值得村里人夸耀的。 高远见点头,也觉得高明程修三间屋子没有问题,但对高明程选的宅基地很不满。 他皱眉说道:“你怎么把宅基地选在那里?家里没有多余的宅基地给你,但你也可以拿山和人换一换,换一处离村里近一点的地方也好。” 老一辈的人习惯聚居,所以高远见花了钱,买了别人家的旧房子,一来可以马上住人,二来那宅基地就在老村的中心地带,更受人欢迎。 “那附近又没个人家,到冬天时,山里的野猪还会下山祸害庄稼,你一个人住在那里,出点事怎么办?”高远见挺愁的,觉得这老二一下子做事靠谱,一下子又做事不靠谱了。 那么多空着的宅基地,偏选了离老村那么远的地方。 高明程说道:“我经常往山里跑,住在那里更方便,到时候我多买点砖,修个结实的围墙就行。” 围墙是有必要修的,高明程自己不怕野猪之类的,但得考虑许多美和未来孩子们的安全,再说了,有个围墙遮挡,更具有私密性,做点什么事情,也更加的自在。 虽然高远见不满意,但房子还是修了起来。 高明程找来了会砌房子的匠人,由他们量好地,预算出要用的木材、砖、和瓦片的数量。 然后高明程负责去把东西买好,再选个良辰吉日,就可以动工了。 高明程选择去镇上买砖,喊了陈国林家的拖拉机帮忙运货,来回十几趟,才把砖和瓦片都运回来。 三间屋子,其实要不了多少砖,但谁让高明程想做一个很大的围墙呢? 用在围墙上的砖,都快比得上三间屋子的砖了。 所以这让村里人议论高明程办事有点傻。 傻不傻嘛,这是仁者见仁的事情,高明程也不和人争辩,只把心思都花在砌房子上,这段日子,许多美都没有去董飞霞那里做事,而是在临时搭的简易厨房里帮忙煮饭。 砌房子的匠人们是要包中午饭的,罗小华是不必指望了,细奶奶年纪也大了,因此许多美就来帮忙。 每天清早,高明程都会进山打猎,但他不会每天都会带回野味,而是隔个两三天才有,这样既让人羡慕,也不会令人怀疑什么。 除了野鸡野兔之类的,高明程还在水库里放了鱼篓,每天都或多或少的有些收获。 靠着这些,就能够省下一些买肉菜的钱了。 在三间屋子初见轮廓时,村里迎来了一位气质良好的少年。 少年骑着一辆自行车,从承恩门牌那儿进了村,直接往细奶奶家走去,一路上,村里人看到他时,都会热情的和他打招呼。 “高岳,你怎么回来了?是有什么事吗?” “高岳,几年不见,你长高了啊!都比我儿子高一个头了!” “高岳,到婶子家坐坐啊。” 村民们热情招待,但都被高岳拒绝了,“不了,婶子,我要去找高明程呢。” 于是有人叫住他,让他不必再往前了,而是指着牛尾岭的方向,说道:“高明程在牛尾岭那边砌房子呢,你去那里找。” “他砌房子了?”高岳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说着。 他从他爸那儿得知高明程赚了一点钱,但在乡下,砌房子可是一件大事呢。 “难怪他好久没去县里了!”高岳嘀咕了一句,调转车头,往牛尾岭骑去。 最近成绩涨得不错,高定一千八,均订一千四了,为了冲击精品,我也愿意爆更。。 这章算昨天的,今天还有三更。上午要开家长会,会在下午更新。 (本章完) 第九十九章:让去县里一趟 高岳找来时,高明程正抡起锄头掘地呢。 他把宅基地选在这里,偏僻是偏僻了点,但周围荒地多,只要肯开垦,种多少菜都不是问题。 “高明程!”高岳从自行车上下来,将车靠边放好,朝高明程走去。 “高岳?你怎么来了?今天是放假了吗?”日子过得太悠闲,又不需要上学和上班,高明程一时之间都不知道今天是几号。 高岳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脚下穿着一双运动鞋,和村里人格格不入。 “今天当然放假,不然我怎么来村里?”高岳没好气的瞪了高明程一眼,又看向不远处正在修的房子,说道:“这是你修的房子?看着不大啊!” “大不大的无所谓,够用就好。你渴了不?我给伱倒杯水喝。”高明程到简易厨房那儿,用杯子给高岳倒了一杯水。 高岳咕噜咕噜的喝了,虽然天气逐渐冷了下来,但是一路骑行,也有点渴。 “高明程,是我爸叫我来和你说一声的,让你有空去县里一趟,他上回给你介绍的那个人,还想找你问点事情。” 喝完了水,高岳就把来意交代清楚了。 高明程先是一愣,然后才想起高岳口中的那个人是谁。 是即将破产的农机厂厂长苏通! 高明程就和苏通见过一次面,不过那一次他给苏通灌输了联营的概念。 之后他一直忙村里的事情,已经快一个月没去县里了。 可现在苏通却想找他,会有什么事呢? 高明程有些好奇,再说了,高国兵都让高岳来村里通知他了,这个面子他也得给。 “行,今天晚了,我明天上午就去县里。来,我带你看看我的房子!”高明程领着高岳,把自己的新家逛了一遍。 在高岳的眼中,这房子着实简陋,但因为这是高明程的房子,所以他对此也很有兴趣,津津有味的打量着。 然后他又抬头看向郁郁葱葱的牛尾岭。 自小也在村里长大的高岳,自然对牛尾岭很熟悉,并且从他爸的口中听说了,那古墓就在牛尾岭的深山里。 高岳突然靠近高明程,低声说道:“高明程,我爸说他弄到一把质量还行的盒子炮,问你要不要,你要,他就给你留下。另外局里的库房还有一把质量不错的鸟铳,那鸟铳改良过,不用点火引炮,用的是铅弹。” “等我放寒假了,你带我进山打猎呗!我爸说你弄猎物很有一手。”高岳的语气里,充满了期待。 高明程也不拒绝,而是说道:“那你帮我留意一下,我想买一条好点的猎狗。没有猎狗,进山打猎就会累很多,并且一天下来也未必有收获。” 高岳也知道猎狗的作用,于是拍了拍胸膛,表示这事交给他了。 高明程本想自己寻找合适的猎狗,奈何在附近没有找到,加上最近事情多,他也没空到外面去找。 现在高岳找上门了,刚好可以把这件事交给他去办。 一想到以后可以跟着高明程进山打猎,高岳还挺激动的,当场拉着高明程就在山脚下这一带逛了逛。 高明程陪他逛了,又让他在这里和匠人们一起吃了午饭,稍作休息后,高岳就提出要回去了。 冬天昼短夜长,高岳是自己骑车来的,回到县里需要花点时间,所以要早早地出发。 送走了高岳,高明程自己进了深山,这一次,他的手里拿着一把崭新的标枪。 标枪已经从铁匠那儿拿回来了,拿回来后,高明程就用标枪练习着投掷,他盯准一棵树,反反复复的投掷,直到每一次都刺进同一个位置,那棵树直接断掉为止。 虽然练熟了,但高明程却还没有拿它去打猎过呢。 明天要去县里,高明程不好空着手去,于是想打一头黄麂。 冬天正是进补的时候,吃黄麂最好不过了。 他在山里寻摸了很久,才找到黄麂的踪迹,而只要找到了,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不难了。 他选好一个合适的位置,拿起手中的标枪,准备投掷了。 标枪的杀伤力,可不是一把小刀子能比的,只要刺中了,一头野猪都能够干翻掉。 他瞄准,运气,投掷! 在黄麂还没有察觉到危险之前,标枪携带着巨力便刺进黄麂的脑袋里了。 一击毙命。 高明程拎着黄麂下山时,天色已黑,做事的匠人们已经都走了。 新房子还没有完全砌好,自然也没有电线灯泡的,此时黑黢黢的。他拎着黄麂,往细奶奶家走去。 在新房子不能入住之前,他还是住在细奶奶家的。 回到家后,细奶奶已经煮好晚饭了,看到高明程回来了,就喊他赶紧来吃饭。 “明程,那些茶籽都干的差不多了,你得找个时间拿到榨油坊去榨好,放久了也是不好的。”饭桌上,细奶奶提醒了一句。 高明程一愣,最近事情太多,他都忘记还要处理茶籽的事情了。 那些茶籽,有一半是细奶奶和高壮帮他清理出来的,因此高明程决定等茶油榨出来后,就送细奶奶一壶。 他在细奶奶家住了这么久,细奶奶几乎把他也当亲孙子对待了。 “我明天要去县里一趟,这样吧,我后天去把油榨好。”高明程说道。 高壮有些好奇的问着:“明天不是县里的集日啊,你去县里做什么?” 不等高明程回答,他又已经说道:“行吧,你放心去,新房子那儿有我给你看着。” 这段时日,高壮也没少在新房子那边帮忙。 “嗯,谢了。”高明程先是道谢,然后才解释道:“今天高岳来村里找我,说国兵叔喊我去县里一趟,具体有什么事情,我现在也还不知道。” 细奶奶当即笑眯眯的说道:“好事,肯定是好事!明程,你是最会交朋友的,和高国兵处理好关系了,他以后肯定帮得上你。” 高明程就哈哈笑着,饭桌上的气氛极为的欢快。 细奶奶看着高明程,眼底流露出一丝的不舍,她甚至想让高明程一直住在家里,这样家里就会热闹许多。 但高明程毕竟是外人,也终究会娶妻生子。 想到高明程即将和许多美结婚,细奶奶就把慈爱的目光看向高壮。 嗯,相亲的事情,该安排起来了! (本章完) 第一百章:送枪 入定打坐,早起练拳,已经是高明程习惯的事情了。 如今是十一月底,很快就要十二月了,清早的山里有些冷,但一套拳打下去,根本穿不住棉衣,甚至连那件军绿色的毛线衣也穿不住。 这毛线衣有些发硬,不够柔软保暖了,因此高明程打算今天在县里买一些毛线团回来。 他们村里的女人们,基本都会织毛线衣,甚至还会钩毛线鞋。 许多美也会这些,所以他打算多买一些毛线团,让许多美给两人都织一件毛线衣。 练完拳后,细奶奶的粥也煮好了。 高明程吃过粥,才带着两斤上好的黄麂肉往县里去,今天不用去赶集,所以他出发的没有那么早。 一路上,人影稀少。 天气渐冷,地里的庄稼也不怎么需要管理,所以出来晃荡的人就少了,这倒也方便高明程跑步。 只见山下的马路上,一道俊逸挺拔的身影奔跑着,他的速度很快,惊得鸟儿好奇的鸣叫着。 今天是休息的日子,高国兵不必上班,所以高明程直接去了高国兵的家中。他到来时,看到高岳他妈笑的十分开心,似乎有好事发生了。 一看到高明程来了,高岳他妈立即喊他过去,笑着说道:“我接到高宏打来的电话了,他说他在部队一切都好,还说在上一次的军队大比武中表现的很好。” 高岳他妈名叫赵冬梅,名字虽土,但人长得不错,现在脸上带笑,双眼泛着高兴的光彩。 听赵冬梅提起高宏,高明程的眼中也浮现一丝回忆,自从重生回来,他还没有见过高宏的,在他的记忆中,等到明年的春节时,高宏才会回家探亲,但只待了几天,就又要回部队,还是等他退伍转业后,在县里做事,两人见面的时间才长了的。 赵冬梅跟高明程分享着高宏在部队里的趣事,但并不多,因为部队里的很多事情是不允许说的。 等赵冬梅说的开心了,高国兵才把高明程叫了过去。 高国兵说道:“苏通他找上我,说还想和你见一见,聊一聊,今天中午约在老林饭店。” “好!”高明程应着,现在距离中午还有点时间,两人就聊了聊。 “你跟我来。”高国兵把高明程喊进书房,然后从书房里拿出两把枪来。 高岳昨天就说过了,一把是盒子炮,一把是鸟铳。 高国兵直接把两把枪都递给高明程,说道:“我们这地方没什么好枪,我寻摸了一个多月,才得到这两把还算不错的枪,你看看,看想要哪把?” “这盒子炮是警局淘汰的,这鸟铳是前阵子有人闹事,拿枪打伤了人,所以给没收了。我都试过,都还行,用来打猎还是可以的。” 看到枪,高明程也有点小激动,哪个男人不爱枪呢? 在后世游乐场中,拿气枪打气球的,十有八九是男人! 高明程把两把枪都打量了一遍,最后选择鸟铳。 这鸟铳改良过,其实不比盒子炮差,并且它枪身长,拿在手里有些沉手,很有质感。 而盒子炮呢,外形上没有那么的帅气。 “叔,我选这个!”高明程拿着鸟铳摆了一个瞄准的姿势,臭屁的看着高国兵。 高国兵呵地一声笑了,也不意外。 都是男人嘛,能理解。 他拿出一包铅弹递给高明程,说道:“省的点用,别乱用,知道吗?” “哎,叔伱放心,我是那种没谱的人嘛!我都是进深山里打猎的,不会误伤人的。”高明程连连承诺着,因为前不久,他听人说,有人拿枪打猎,结果打中一个在草丛里方便的中年妇女的屁股了,这件事不知怎么的,到处都传遍了。 可能枪、女人和屁股这三个关键词在一起后,能够引发人们的八卦欲。 “你知道就好,反正不能出事,否则这枪就不能给你了。”高国兵严肃的提醒着。 说完了这件事,高国兵又放缓了脸色,温和的说道:“听高岳说你砌房子了?还是选在牛尾岭那儿?你怎么选在那么偏僻的地方?” “我这人就喜欢清净,再说了,把房子砌在那里,这以后进山打猎、下水摸鱼的,多方便啊!”高明程笑嘻嘻的说着。 叔侄两说了一会儿话,就差不多十一点了。 今天虽然约的中午饭,但是呢,主要是谈事,所以得早点去,于是两人结伴往老林饭店走去。 高岳看着他爸和高明程离去的背影,酸溜溜的对他妈说道:“妈,你看我爸!他对高明程,比对我这个儿子还好!” 赵冬梅才不惯着他,说道:“让你在家吃黄麂肉,难道还不好吗?别吵吵,进屋写作业去!明年上半年都要高考了,还在这里浪费时间!” 高岳瞪眼,叫屈:“都知道我要高考了,怎么爸昨天还喊我跑一趟高家村?” 双标,这妥妥的双标! 但最终他还是被赵冬梅镇压在书桌上,淹没在知识的海洋中。 老林饭店,苏通已经提前到了,并且让大厨老林安排好了饭菜,等人来了后,就可以准备上菜了。 高国兵和高明程还在门外时,苏通就看到他们了,连忙站了起来,说道:“高股长,这边!” 他先请高国兵坐下,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对高明程说道:“前阵子,我去了一趟省城,打听了一下联营的事情。” 一句话,就把今天要谈的内容摆了出来。 高明程也不意外,毕竟他和苏通只见了一面,也只谈了联营的事情。 “那苏厂长是想搞联营了?”高明程微笑,很想知道这辈子苏通的选择是什么。 是大魄力的去搞联营,还是慢慢的破产,然后泯然众人。 苏通的眼里泛着激动的光彩,作为一个敢想敢做的年轻企业家,他是有野心,也是有执行力的。 在确定确实有联营这么一回事后,他就在心底琢磨了起来,于是在饭桌上,他把自己琢磨的内容都和高明程说了,然后问高明程的看法。 本来高明程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小伙子,并且还只是初中毕业,但谁让联营的想法,是高明程第一个提出来的呢? 苏通想和身边的人谈一谈对联营的看法和打算,但身边的人却根本不知道联营是什么东西。 (本章完) 第一百零一章:黄大志的改变 “我想了很久,农机厂想要存活下去,只能靠联营了!但想和做,还是不同的,我不知道要和哪家国企联营才好。”苏通看向高明程,问他对此有什么建议。 高明程上辈子混的不是开厂这条道,对农机厂的技术,也根本不懂。 但苏通问起时,高明程却想起了一个成功的案例——双喜牌压力锅! 沈阳双喜牌压力锅在全国内,都是极具有名气的,但是工厂的生产产量有限,随着人们的生活逐渐好了,对家电、炊具的购买需求也逐渐增多。 很多乡镇企业能够崛起,就是一个时代的选择。 高明程微微一笑,说道:“苏厂长对农机厂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你想做压力锅吗?” “压力锅?”苏通一愣,他们厂虽然能够做一些简单的压力锅配件,但并没有完全做压力锅的能力和技术。 他之前想的,是做模具、机械零件这一块。 “双喜牌压力锅,听说过吗?” 苏通自然点头,这个谁没有听说过呢,他家现在用的,就是双喜牌的。 “你想,如果你和双喜牌联营,生产出贴牌产品去买,伱觉得会好卖吗?”高明程引导着苏通自己去想。 苏通想着想着,眼睛就绽放出光彩来,大声说道:“好卖!那肯定好卖!” 苏通原本如同身处迷雾中,眼前似乎到处都有路,但又似乎到处都没有路,现在高明程准确的提出一个建议,就像是一缕阳光照下,破开了一片雾霾,让他稍微看清前方的路况了。 但很快他又看到前面有一处路障,有些迟疑的说道:“双喜牌是沈阳的工厂,沈阳离这也太远了……” 这年头,出远门办事,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首先得需要一定的时间、经费,然后还需要大毅力去执行。 绿皮火车的速度很慢,两地又相隔甚远的情况下,在车上就要很久了,这一路上,又会发生些什么,那也是全然不知的。 ‘南下支队’这个流氓组织在南方一带的火车上闹的很凶,这苏通是知道的,并且也被抢劫过,但北方那边又是个什么情况呢? 这么一想,苏通心里没底了。 他是搞技术出身的,但身体素质很一般,要是遇到‘南下支队’这种人,也只有乖乖被抢劫的份。 这长途漫漫,充满了未知。 高明程看出苏通的担忧和胆怯,于是便说道:“我只是提个建议,并非就要如此,苏厂长你慢慢想,只要找到合适的企业,就能前去谈联营。” “沈阳太远了,那么可以从省城找。” 对苏通的选择,高明程也不算很意外,如果苏通能够下定决心,有这个毅力去办事,那么上辈子也不至于破产了。 这时,老林把事先准备好的菜一一端了上来。 苏通虽然说快要破产了,但这一顿饭是他请的,菜色安排的很丰盛。 “先吃饭。”高国兵看他们之间的谈话陷入僵局,立即打破沉闷的气氛。 于是三人不再谈正事,而是吃起饭来。 饭后,高国兵准备带高明程走了,但这时苏通却又和高明程说道:“如果……如果我去沈阳谈联营的事情,那么可以请你一起去吗?” 高明程挑眉,没想到苏通会提出这么一个要求。 苏通找高明程一起前去,也是迫不得已,主要是他身边没有合适的人,而懂联营的,也只有高明程了。 并且他从高国兵的口中听说了,前阵子樟树药交会时,高明程带着两个人扛着八大袋的药材,前去卖药的事情了。 那一个来回,就让高明程赚到钱了。 当然了,最最主要的,还是高明程长得人高马大的,一看就身体素质很好,和他一起出门办事,靠谱! 说实话,高明程并不想出远门。 出远门去外地闯荡的事情,他上辈子已经干过了,一路吃了不少的苦。 并且体验过后世的飞机、高铁后,他更是看不上现在的汽车和绿皮火车了,这出门一趟,就是遭罪。 但苏通好歹是高国兵介绍的,并且看苏通之前的样子,也未必会去沈阳,于是他就爽快的答应下来了。 并且说道:“行啊,那苏厂长要是决定好了,就到高家村来通知我一声。” “哎,好好!”听见高明程答应了,苏通就放心了不少。 这以后不管去不去,他都没有那么担心了。 接下来,他要再找更多的同行,好好的打探一下具体是怎么个联营的,然后再做出一个选择。 高国兵拍了拍苏通的肩膀,说道:“你找明程一起去,那就对了!明程是打猎、采药的一把好手,是个胆大心细的人。” 一听高国兵这话,苏通对高明程就更加的放心了。 这一顿饭,吃的算是宾主尽欢了。 三人分别后,高明程跟着高国兵回到家,拿了那把改良的鸟铳。 鸟铳已经被赵冬梅用粗布给层层包裹缠绕着了。 这年头虽然不禁枪,但枪乃利器,被人看到后,他人难免会心生胆怯,为了避免这些麻烦,于是用粗布缠裹住。 高明程谢过高国兵两口子,然后就带着鸟铳走了。 他没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商场,买了足够两件衣服用的毛线团,可选择的颜色并不多,他买了红色和军绿色两种颜色。 他习惯在山林中穿梭,这会儿没办法弄到迷彩装,但穿着军绿色的衣服,也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带着这些东西,高明程回到高家村中。 路过军岭时,他又遇见黄大志了,这一次,他发现黄大志的气色好了很多,精神面貌也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既然遇见,两人自然会停下打招呼,以及说说话。 在言谈中,高明程明显的察觉到黄大志的变化,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从几只兔子的身上发生的。 黄大志的背脊挺直,脸上带笑,对高明程说道:“现在家里是我当家了!” 自从高明程教给他套兔子的技巧后,在后面的一个月里,黄大志有幸套到好几只兔子。 那套到的第一只兔子,就被黄大志拿来吃了。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肉了,又因为繁重的农活,身上的伤一直都没有好透。他想让他爸拿钱出来买肉吃,但他爸却不肯,把钱死死地攥在手里,丝毫不顾及那钱本来就是黄大志赚来的。 当黄大志自己套到兔子,并且决定吃时,他爸妈都还舍不得,嘴里嘟囔着让他拿去卖掉换钱花。 但黄大志没有这么干,于是那天晚上,他终于吃了一顿肉。 而之后套到的兔子,黄大志倒是拿去卖了,但是呢,卖兔子的钱,他并没有再交给爸妈,而是自己拿着了。 他想明白了,他已经二十二岁,并且是家里最主要的劳动力,那么这个家的钱,就该由他来管! (本章完) 第一百零二章:去榨茶油 拿到这把改良鸟铳后,高明程第一个念头就是进山打猎,试一试枪法。 但是呢,细奶奶提醒他去把茶籽拿去榨油,而家里的猪油也不多了。 于是高明程按耐住内心的冲动,决定先把茶籽拿去榨油。 他捡的茶籽太多了,去壳后都还有四大袋,有个五六百斤左右,凭他一个人的人力,是不行的,要是喊拖拉机,那么又贵了些。 于是他去问别人借了一辆平板车,然后把茶籽放在平板车上,就这么手推着车往镇上走去。 镇上有一家榨油坊,可以榨菜籽油、豆油和茶籽油。 现在是茶籽油的收获季节,因此来榨的都是茶籽油。还未走近,高明程就先闻到一股浓郁的茶油香味了。 榨油坊的外面,有一个很大的碾盘,碾盘的边上系着一头驴,正利用驴的拉力,转动碾磨加工。 这榨茶籽油,第一步就是要百分百的干燥,这一步高明程在家里已经达成了,第二步就是要把茶油籽放在碾盘上,然后碾磨成粉末。 接着,油茶籽碾成粉末后,再把它倒进蒸笼上蒸,这个过程需要一个小时左右,蒸熟后,才能够榨出油,并且油茶粉会特别的松软,便于榨出油来。 高明程把茶籽从平板车上搬了下来,放在碾磨的边上,然后和榨油坊的老板交涉起来。 这榨油坊有两种方式收费,第一种是榨油坊留下茶枯,你可以直接带着茶油离开。 第二种是你要茶枯,然后就给榨油坊一定的工钱。 这一点,高明程早就想好了,因此他选择第二种,于是榨油坊的人就开始给茶籽称重了。 并且经验老道的榨油师傅,还会检查你带来的茶籽的干燥程度,如果不够干燥,还不肯给伱榨。 因为这样的茶籽水分多,榨出来的油品质不是很好,且分量少。 一百斤茶籽,能出多少油,都是有一个大概数据的,如果出油少了,就会起纷争。 称重之后,就可以等待将茶籽碾磨成粉末了。 在这个过程中,高明程就在榨油坊内四处转悠着,这个榨油坊虽然看上去简陋,没有现代化机械,但是已经存在许多年了。 有人负责将茶籽碾碎,有人负责将茶籽粉蒸熟,还有人负责把蒸熟的茶籽粉填入一个用稻草垫底的圆形竹篾的油圈之中,做成茶油饼。 别小看这一步,如果茶油饼厚度不均匀的话,就会影响出油率的,而有经验的师傅,就可以凭感觉用铁勺舀起适量的茶籽粉进行包装,且包装手法相当的熟稔快速。 做好油茶饼后,接下来就是最后一步了——榨油! 高明程站在油床前,打量着这个久经岁月的油床。 油床是用一根整木凿成的,这是一根超过百年树龄的樟木,它是整个榨油坊的‘主机’。在树中心凿出一个长2米,宽0.4米的油床,而茶油饼就填装在油床里,等装好茶油饼后,就可以进行压榨了。 压榨是整个榨油工序中最耗费体力的,因为没有机械,使用的是最传统的挤压方式,师傅们用长短、厚薄不均的木桩打入油床缝里进行挤压,不一会儿,一缕缕细细的茶油就从油床里慢慢的滴落下来,然后整个榨油作坊都会弥漫着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 高明程在榨油坊耗了近五个小时,他带来的那些茶籽,才全部榨好,在进行最后一步时,高明程还嫌弃榨油师傅的力量不够,自己亲自上去将木桩打入油床,在他的努力下,嗯,至少多了好几斤的茶油! 对此,高明程可得意了。 就连榨油坊的师傅们,都对高明程竖起大拇指,夸他力气大。 装好茶油,又把茶枯从油床上拆下来,一起堆在平板车上,给了工钱后,高明程就推着平板车往高家村走去。 这些茶枯可是好东西,既可以当做天然洗发水用,又可以沤肥,然后给庄稼施肥,用了这种肥料,能增肥、能杀虫还能增甜。 比一般的粪肥,都还要好呢。 不然榨油坊为什么愿意留下茶枯呢?就是要拿去卖钱的。 既然是好东西,那么高明程自己也愿意留下来。他在新房子那边开垦出两亩的地了,家里人口少,又没有养家禽,正缺肥料种地呢。 除了这两亩地,他还准备继续开垦几亩地出来,当然了,这些地不会全部拿来种菜,而是准备种植一些水果。 如西瓜、甜瓜、葡萄、桃子、柿子等。 他打算等春节后,就去集市上买果苗,然后把自己爱吃的,都先安排上。 高明程回到家后,天色已经快要黑了。 细奶奶正在厨房煮饭,看到他回来了,立即关心的询问他一共榨了多少茶油出来。 高明程先是喝了一碗茶水,然后才说道:“一百斤的干茶籽,榨了二十斤茶油出来。” 细奶奶哎哟一声,说道:“那不错啊,我听人说,一百斤的干茶籽,也就只能榨出十八斤左右呢,你能榨出二十斤,算是很好了。” 高明程微微一笑,传统的压榨方式,出油率比较低,要不是他最后使了点劲,那么也就最多十九斤了。 高明程把茶油放进屋里,然后把茶枯堆在墙根边上,然后再将平板车给还了回去。 回到家后,眼看距离吃饭还有点时间,高明程干脆拿出一把锤子,开始将茶枯进行粉碎。 这榨完油的茶枯,就如一块水泥浇筑的硬饼,普通人根本掰不断的,需要用锤子,一点一点的将之捶碎。 这不管是用来洗头发,还是用来做肥料,都得先粉碎了才行,不然一大块硬邦邦的茶枯,你根本拿它没用。 厨房内,锅铲炒菜声响起,屋檐下,锤子有频率的捶打着,两者声音交互在一起,织成最平凡的生活之音。 随着铁锅倒进半瓢水,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细奶奶喊道:“吃饭了!” “哎。”高明程起身,朝着厨房走去。 高壮在烧火,正要把灶膛里还没有烧完全的大柴退了出来,埋进下面的灰烬中,任由其一点点的熄灭。 (本章完) 第一百零三章:狼狗 第二天时,高明程还是没能进山去打猎,因为他请来的木匠要来量房屋的尺寸了。 高明程只修建了三间屋子,并且只有一层,所以打好地基后,又喊了一些村里人来帮忙,很快就砌好房屋的四面墙壁了,虽然离上梁盖瓦还需要一段时间,但已经可以量尺寸,开始做家具了。 木匠师傅请的是军岭的人,父子三人一同前来的,他们在高明程的陪同下,开始给屋子量尺寸了,然后把需要的木料算给高明程听,让高明程准备好。 高明程早就提前砍伐好杉树了,只是还没有全部都扛下山来,于是他点头应下,打算等下就进山去扛。 送走木匠后,高明程就进山了。 他直奔当初砍树的地方,先检查一下树木的阴干程度,这山里的树,有些是在去药交会之前砍的,有些是回来之后砍的,而那些回来后砍的,阴干程度都还不够。 高明程让这些树继续留在山里阴干,只把已经阴干好的树砍去树枝,修整长短后,一点点的扛下山去。 他没有直接扛到山脚下堆放,而是先藏在距离山脚较近的地方,等到天黑没什么人了,再扛下去。 现在他们村里能够砌房子的人少,你适当进山里砍点树,村里的人和大队的人,都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但是你要是砍得多了,难免会有人眼红,到大队去揭发你。 因为理论上,除了分给伱的山地,其他的树是国家的,私人不能随意砍伐的。 何况高明程砍的全部是杉木,而杉木比杂木的价钱可贵得多。 于是这一天,高明程都在山里扛树,顺便检查一下蜂箱的情况,蜂蜜们早已经在蜂箱里安家了,也能看到一些蜂蜜,但是并不多。 虽然山里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花卉盛放,但冬季开花的植物,就少很多。 他仔细观察过,冬季开花的,最多就是山茶花、枇杷花、和紫云英这几种。 蜜源不多的情况下,蜜蜂们酿的蜂蜜,自己也需要消耗。 除了观察蜂箱的情况,高明程也顺便观察了一下野猪的动向,因为他接下来要打猎的话,首选的目标就是野猪。 野猪个头大,打到一头,够吃很久。 现在天气也冷了,肉也经放,就算不拿去卖,也可以用盐腌制风干,然后慢慢的吃。 经过一番观察,他发现之前满山乱跑的野猪们,现在定居了! 在牛尾岭的深山处,有一大片栎树林,栎树会长很多橡果,而橡果,就是野猪们冬季的主食了。 因此每到冬季时,野猪们就会在栎树林定居,每天要么躺着睡觉,要么找橡果吃。 而如果野猪群太大,或者橡果减产,那么野猪就会在冬季饿死一些,当然了,这些饿疯的了野猪,就会在冬季时下山偷菜吃。 勤劳的村民们在山脚下开垦出荒地,然后种上白菜、萝卜、菠菜、生葱、大蒜、油菜等等,若是风调雨顺,那么自然有所收获,但若是被野猪群给盯上了,那就可能颗粒无收了。 野猪出没,往往是一个家族群体,并且这些野猪们吃的,可能还没有它们糟蹋的多! 在后世的时候,高明程知道有一些村民,会在山脚下的必经之路,放置一片电网,等到野猪冲下山时,就会触碰电网,从而被电伤。 而这时,那人必定会养上一条狗,狗听到动静后,就会狗吠,然后冲上去,这时,布置这一切的村民,也会冲上去,先关电网,再配合猎狗将野猪拿下。 这种方式,就叫守株待兔了,效率高,也不累人。 这一天,高明程把山里的情况都打探清楚了,也在脑海中琢磨着要如何打到一头肥硕的野猪! 他现在有一把鸟铳,一把标枪,还有一把军用匕首,武器设备已经差不多了。 就缺一条猎狗! 高明程的脑海里正想着猎狗呢,结果一下山,就看到一条威风凛凛的狼狗! 狼狗被绳子拴着,半蹲在草地上,在狼狗的身边,还站着两个人,一个人是黄大志,另外一个人高明程并不认识。 “大志,你怎么有空来了?”高明程笑着打招呼。 黄大志家劳动力少,所以他基本都在家里地里做事,很少到这边来串门。 黄大志也笑着,说道:“现在地里没什么事,我就过来走走,早听说你砌房子了,我今天才有空来看。” “哦,对了,之前听说你想找猎狗,找到了没?” 高明程摇头,说没有找到,然后又低头看了一眼那条狼狗,他心中已经大致猜测到黄大志他们的来意了。 因此这回他更加仔细的打量着狼狗。 狼狗注意到他打量的目光,立即从地上站了起来,冲高明程呲牙咧嘴的狗吠着,声音很响亮,气质也很凶猛。 它大约五十斤左右,通体黑毛,背上的毛很光亮,摸起来应该很光滑,像是打了一层油似的。 眼睛很黑,目光很凶狠,耳朵竖起,对高明程充满了敌意。 “大黑。”牵着绳子的中年男人有些不安的扯动着绳子,命令狼狗安静下来。 狼狗没有再叫了,但依旧警惕的盯着高明程。 黄大志向高明程介绍起那个男人,说道:“他是坑里村的人,最近他儿子得了病,要钱去医院看病,所以牵着狗跑到军岭,问有人要买狗不。今天也不是集日,他这狗自然没有卖出去,我想着你之前来集市上找过狗,就带他来这里找你了。” 黄大志挺热情的,并且说道:“他儿子应该是得了小儿麻痹症,听说现在只要去医院及时,就能够治好的!明程,你看看这条狗,要是合适的话,就买下吧!” 他弟弟就是因为小儿麻痹症导致轻微瘫痪,一辈子都毁了! 当时家里穷,他爸妈又对钱看得很重,没有及时带去医院看病,等病情严重了,已经来不及了。 所以黄大志一听对方的儿子可能是得了小儿麻痹症,立即比那人还要积极的向高明程推销起这条狼狗来。 他知道高明程需要狗,也有钱。 所以这条狗卖出去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在两人期待的目光下,高明程也做出决定了。 “行,你说个价钱,我买了!”这条狗的确不错,训练好了,当做猎狗用肯定没问题。 当然了,要是训练不好,他就吃上香喷喷的狗肉吧! 今天腰痛,下一章晚点。 (本章完) 第一百零四章:新成员黑虎 一手给钱,一手交狗。 把拴狗的绳子交到高明程的手里时,中年男人面露不舍,他看着高明程,犹豫再三之后,才说道:“大黑……它是条好狗,你好好对它。” 高明程点头,狗是人类的伙伴,既然决定养了,那就当伙伴来相处、磨合。 当绳子交到高明程手上的那一刻,大黑狼狗似乎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不甘心的冲那中年男人狗吠着。 叫声尖锐,像是在质问般。 中年男人没有久留,手里紧紧的捏着一叠钱,落荒而逃般的走了。 大黑狼狗依旧冲他狗吠着,但并没有使劲的追上去,这条狼狗的智商应该还不错,知道前主人已经将它抛弃了。 狗吠了好一会儿,大黑狼狗才不甘心的闭嘴,不安的走动着,但绳子紧紧的攥在高明程的手里,大黑狼狗尝试了好几次,但都被绳子控制住命运的咽喉,无法逃脱。 促成了这桩生意,黄大志也没有久留,很快就回了军岭,同时他为高明程向陈国林带了一句话,让陈国林明天开拖拉机来这一趟。 高明程想一次性把木料都送到木匠那儿去,喊陈国林的拖拉机,是最快的,并且两地相隔不远,要给的钱也并不多。 外人都走了,高明程开始和新得的狼狗处感情了。 他牵着狼狗回到细奶奶的家中,从厨房拿了半只兔子出来,先是切了一小块丢给狼狗,狼狗嗅到食物的气味,喉咙里发出低吼,它警惕的看向高明程,并没有马上去吃肉。 这年头,人难得吃肉,狗自然更难得。 不过看这狗的毛发,应该不缺肉吃才对,能够养这么一条狼狗,之前那中年男人应该也会进山打猎。 坑里村他也知道,是个四面环山的地方,整个村庄就在小山坳里,如果从上往下看,就像是在一个巨坑里。 “吃吧!以后你就是我的狗了,只要跟着哥,哥保管你吃香的喝辣的!” 高明程用言语诱惑着,又看这条大狼狗长得着实不错,于是说道:“大黑这个名字也太土了,我看伱长得威风凛凛,一表狗才,得给你叫个响亮点的名字。呃——黑虎!你觉得怎么样?” 这买了狗,新主人都会给狗取个新名字,这样才代表这条狗是家里的一员了。 有了这个意识,人与狗之间的相处,就会自然而然的变得和谐。 但现在嘛,大黑是条有性格的狗,因此给予的回答是一声响亮的狗吠! 听见动静,在屋子里整理东西的细奶奶和高壮也一起出来了。 看到院子里拴着的大狼狗,高壮的眼睛猛地一亮,男人哪有不喜欢大狼狗的呢! “明程哥,你买的?怎么买条大狗回来!小狗崽才养得熟!” 高壮凑过去,想去摸一把,但大狼狗岂肯让他摸,当即冲他连连狗吠,那目光、那模样,凶的很呢! 吓得高壮连连后退,不敢靠近。 高明程呵呵笑着。 起初他也打算买一只小狗崽,这样从小养大,肯定会更加听指令些。但是呢,这条大狗也不错,再说了,他买了这条狗,也算是帮了狼狗前主人的忙了。 若是那人得了钱,及时把他儿子的病治好,那也是一辈子的幸事。 细奶奶也盯着狼狗看,脸上流露出感兴趣的神色。 这些年村里人的生活很一般,养狗的人家也少,但凡养狗,那都是奔着打猎去的。 一些厉害的狗,也能够帮助主人弄到一些野兔野鸡之类的。 “明程,你直接给它喂生肉吗?不煮熟?”细奶奶说道。 高明程摇头,说道:“不用煮熟,这狗就得喂生肉。” 狼狗吃生肉,是有好处的,这样狗会比较健康,减少一些疾病的发生,另外煮熟的食物会让狗变得平静,而生肉则会让狗更加的活跃。 除了这点,吃生肉会保持狗自然、干净的牙齿,并且粪便变少,几乎没有臭味。 高明程花钱买狼狗是干嘛的?当然是指望带着狼狗进山打猎啊! 这要是喂熟食,把狼狗喂的没有凶性了,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黑虎!快吃,不吃就饿着!”高明程指着地上的那块兔肉,命令着。 改名黑虎的大狼狗依旧没有屈服,倔强的不肯去吃。 高明程也不惯着它,而是不再理它了。 嘿哟,居然还有脾气!不吃就不吃,反正饿狠了,还是得吃! 他不管,但细奶奶和高壮反倒上心了,祖孙两个凑在一起,开始商量着给黑虎弄一个狗窝出来。 现在天气冷了,自然不能就这么睡,得冻病的。 做狗窝倒也容易,材料都是现成的,细奶奶说道:“壮壮,以前有个快坏的木盆,你去把它找出来,然后再铺上一些稻草,也就差不多了。” “哎。”高壮应着,兴致勃勃的去找木盆和拿稻草。 这会儿的水稻,那都是人工收割的,所以谷子脱粒后,会有很多稻草。 这些稻草是很有用途的,它可以替代床垫,冬天时,在床板上铺上厚厚地一层稻草,就能起到保暖的作用。 再一个,它也可以用来做鸡窝,以及引火用。 当然了,若是有养牛的人家,那还可以用来喂牛,冬天青草少,牛的胃口又大,没有大量的稻草,都会养不过冬天。 细奶奶家没有牛,每年犁田时,都得借别人家的牛用,但他们家养了一头猪,猪的排泄物很多,每次清理完猪圈后,都要再铺上一些干净柔软的稻草,等过一阵子,这些稻草就会和猪的排泄物混合在一起,然后再清理出去。 总之,稻草是个宝,哪儿都有用! 黑虎的新窝,自然安置在杂物间那里,而它脖子上的绳子,也不会马上取下来,而是要等黑虎适应新家的环境,和新主人产生一定的感情了,才会取下来。 而若是买的小狗崽,那么一开始就不必拴绳子,因为小狗崽更认家,不会乱跑。 天渐渐黑了,但倔强的黑虎依旧没有吃地上的那块兔肉,甚至连高明程用破碗给它盛的水,也没有喝上一口。 高明程挑眉,决定先和它耗一耗,他干脆把剩下的兔肉,也全部剁碎,就这么放在黑虎的面前。 呵,他要看看,黑虎到底吃不吃! (本章完) 第一百零五章:上梁盖瓦 早上,把木料用拖拉机送到木匠的家中后,高明程就去了新房子那边,当然了,是带着黑虎去的。 黑虎挺犟的,还没有养熟,但命运的绳索被高明程牵在手上,它也只能跟着走。 到了新家,匠人们正在砌围墙。房屋虽然只有三间,但围墙围住的院子却并不小。 这会儿砌房子的人少,周围又没有其他的人家,高明程多占一些院子,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有人来查看和说嘴。 等围墙砌好,再上梁盖瓦,这房子就算砌好了,接下来等木匠把门窗做好装上去,再把木床、衣柜、箱子之类的必备家具做好,这个家就齐齐整整了。 虽然进度挺快的,但高明程并不急着住进去,这会儿没有新房屋要开窗通风散甲醛的说法,主要是没啥甲醛! 但是呢,肯定是有些潮湿没有干透,大冬天的住进去,肯定冷的慌,他们这儿是睡木床,不像北方那边,是睡炕。 炕火一烧,整个屋子都会暖和干燥起来。 但南方的冷风刺骨,又没有取暖神器,因此御寒全靠一身正气。 许多美蹲在简易厨房那儿,正在洗菜,手浸在冷水中,冻的发红,细看的话,手指头有些肿胀,原来是生了冻疮。 这可把高明程心疼坏了,立即问道:“上次给你买的面霜和蛤蜊油,你没有涂吗?还是已经涂完了?” 洗菜虽然冷,但看到高明程这般关心自己,许多美心里就如吃了蜜般,她笑着说道:“涂了的,早晚都涂了。” 高明程立即说道:“你每次碰过水,就该再涂一次!伱放心的用,用没了,我再去给你买!” 蛤蜊油不用去县城买,军岭的合作社就有卖的,并且价钱并不贵。所以用多少,高明程都不心疼。 “你以后洗菜,就用热水洗,我弄的柴火挺多的,你别舍不得!另外,少炒点要洗的青菜,多炒一点咸菜。这咸菜,你家里有吗?没有我去找人买。”高明程说道,已经开始琢磨改菜单了。 青菜是地里长的,不怎么要花钱,弄来就能吃。咸菜就得提前做好,每年秋冬季节,他们村里就会开始做各种咸菜,有辣萝卜干、腌柚子皮、梅干菜、酸菜等。 这种菜好下饭,弄饭的人也方便。 许多美说道:“不要去买,我家里有辣萝卜干和梅干菜!不过梅干菜得配肉才好吃。” 最好是肥点的肉,比如五花肉。 “行,明天是军岭的集,我去买点猪肉回来。你别洗了,我来洗。”高明程让许多美让开,自己来洗菜。 要不是他不会煮饭,也犯不着喊许多美来帮忙。 “嗯,那我去家里拿点辣萝卜干来。”许多美心里甜滋滋的,眼底浮现出淡淡地笑意。 “记得用蛤蜊油擦手!” “好!” “哈哈,你们小两口的感情可真好啊!你放心,叔几个肯定让你们年前就住进来!”砌围墙的匠人们笑着打趣,周围的气氛也变得欢快活泼起来。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间,高明程的新房子就要上梁盖瓦了,这上梁盖瓦是大事,会有一套仪式流程,并且需要敲锣打鼓的通知村里人,然后给村里人散花生瓜子,嗯,主人家大方的话,也可以散糖果。 高明程上梁这天,小学早已经放寒假了,因此一敲锣,村里的孩子们得了信,立即往这边跑过来。 就是大人们,也有凑过来看热闹的。 等仪式流程走完,高明程就开始散瓜子花生了,他也准备了糖果,每个到场的孩子都可以得到一颗,至于大人嘛,那就没有了。 两根带根系的大楠竹被绑上了红布,分左右放置在屋子的中间,这也是当地的一个习俗——挂红。 每当摆酒时,主人家会在客人们的肩膀上披上一根红色的毛线,这叫披红。 若是酒席上有小孩子,那么他们得到的披红就会不一样,在红线的末端,还会系上一块红布,红布里面包裹着一些钱。 这会儿的钱大多是一块钱,图个吉利,到后世的时候,这种数额的种类就比较多,看主人家怎么安排,有给十块,二十块的,也有给一百块的。 仪式走完后,就要开席了。 今天没有摆乔迁宴,但需要请匠人们好好的吃上一顿饭,并且高明程的爸妈和叔伯们也会作陪。 因此,这一顿饭,是罗小华带着高淑芳,帮着许多美一块儿置办出来的。 大铁锅热气腾腾,肉香飘散在空中,引得一些人口水直流,但懂事些的人,都提前走了,避免尴尬。 唯独有些孩子们,闻着肉香就不肯走,在大铁锅附近徘徊着。 高明程看着他们眼底浮现出的渴望之色,于心不忍,因此特意打了一盘子肉菜出来,让他们每个人都夹一块吃。 等吃过肉了,孩子们就笑着离去了,他们的手捂着衣兜,因为里面装满了瓜子花生,不捂着,蹦蹦跳跳时,东西就会掉出来。 酒桌上,喝了点酒的高远见情绪开始变得亢奋起来,大声说道:“老二,你有出息啊!小时候,我就看你机灵的很,现在果然有出息。” 高繁茂也喝了酒,红着脸,大着舌头揭穿了高远见:“嘿哟,小时候明程惹了事,你是第一个去打的!” 高远见面上有些挂不住,瞪了高繁茂一眼。 两家是堂兄弟,又相邻住着,对彼此家里的情况都熟悉。 不过呢,他们这儿打孩子,那都是正常操作,除非你把孩子往死里打,不然就没人管的。 就比如高明程小时候调皮惹事了,那么高远见拿竹条打他,高繁茂看见了,还要呵呵笑着,对高明程说:“下次还敢不敢了?” 高繁茂哈哈笑着,又喝了一杯酒下肚。这酒是高远见自己蒸的,劲道很足。 他望着高明程,说道:“明程啊,你老实说,你到底赚了多少钱?上回你妈说你把赚来的钱,都拿去买人参枸杞送给他们了,那怎么这么快就砌起房子了?明程啊,你有来钱的路子,也别忘记你兄弟啊!” 这话一出,所有的人都嗅到八卦的味道了,一双双亮晶晶的眼睛纷纷看向高明程。 (本章完) 第一百零六章:他爸给了一百块 黑虎乖巧的蹲在酒桌的边上,嘴里正在啃着一块骨头,一双黑亮的眼睛也望向高明程,像是也在八卦一样。 它脖子上的绳索已经没了,这代表它已经正式融入到新家庭,它智商不错,也很听话,虽然没有系绳子拴着,但从未主动咬过人。 此时,在场所有的人都看向高明程,包括黑虎。 高明程却不慌不忙,他早就知道堂叔高繁茂的性格的,平时还好,就是喝不得酒,一喝酒,轻则说胡话,重则直接耍酒疯。 他爸高远见其实也一样,喝了酒后,就会变得自高自大起来,声音粗,嗓门大,不容他人反驳,否则非要醉醺醺的去打人。 “叔,我把赚来的钱买人参枸杞送给爸妈吃,那是我的一片孝心。可现在我要砌房子,也是一件大事,我爸妈自然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这砌房子的钱,我爸妈是给了一些的,另外我还找人借了一些。” “这砌房子的匠人们吃的肉菜,大多是我进山打猎到的,这一点也省了不少钱。木料也进山砍了一些,村里也有不少人来给我帮忙做事,所以总共也就花的不多了。” “叔,我这次砌房子,两个堂兄弟因为在铁路上做事,没来帮忙,不过没关系,等堂兄弟他们砌房子时,我肯定去帮帮忙!” 高明程嘴里的两个堂兄弟,就是高繁茂家的两个儿子。 他们这儿有个约定俗成的事,那就是会互相帮忙。比如你家砌房子,我来帮几天忙,这个是不需要给钱的。 等以后我家砌房子,你就又帮回来。 砌房子如此,割稻谷时也是如此,如果谁家稻子早熟,就帮着一起先割了,然后再帮着一起收割晚熟的那家稻子。 高明程以前帮过别人出力做事,所有这次他砌房子,那些人就来还这个工。 听高明程提起自家两个儿子没给他帮忙的事,高繁茂一时有些下了不台,如果是没有喝酒,那么这事就算了,但他现在喝了酒,恼羞成怒的说道:“嘿,你们不是分家了吗?我听说伱总共才分到一亩田和一股山,就这种分法,你爸妈还会给你钱砌房子?” 这话,就有些挑拨离间了。 这回是高远见的老脸拉不下来了。 那种分家方式,是在气头上说的话,后来又看高明程的确出息了,就想着少给点给老二,多留着一点给其他三个儿子和小女儿也好。 于是就默认了。 但现在被高繁茂当众揭开,他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那些人一个个都看着他,面带惊诧之色,似乎在嘲笑他的偏心般。 “啪!”高远见用力的拍了拍桌子,大声说道:“怎么了?我儿子砌房子,我还不能给他钱了?我花钱给老大买了一个旧房子,难道就不能出钱帮着老二砌房子?我是那种偏心的人嘛?我公平的很!” 说完,高远见当众从衣兜里掏出一百块钱来,然后把这钱递给高明程,高明程不要,他还非要给。 “你们都看着,我现在还给老二一百块!老二,你拿这钱去买些铁锅、碗筷什么的!” “啊,哎!”高明程有些意外,他看着手里的一百块钱,心里有了一个猜测。 这年头,一般人不会在兜里放这么多钱,所以这钱可能是高远见真的提前准备好,是想给他的。 “说的好!这儿子砌房子是大事,当爸妈的肯定是要帮着点的!来来,不说这个了,喝酒!”领头的匠人一看这情况,连忙岔开话题,又夸了夸高远见,说他对几个儿子都好,做事极其的公平。 高远见被吹捧着,越发高兴了,他一杯接着一杯,喝得脸色潮红,目光浑浊起来。 旁边小桌上,罗小华看见这一幕,不满的轻哼一声。 但是她身边的黄素娥,却目光变得深邃起来。 公公当众给了老二一百块,那么私底下又给了多少呢? 之前家里给他们买了一栋旧房子,她还高兴的很,结果…… 黄素娥看着这崭新的三间屋子,虽然只装了门窗,里面还什么都没有,但新的毕竟是新的!哪里是旧房子能比的! 她心里冒着酸水,已经在琢磨着该怎么从二老手里弄点钱出来了。 她抚摸着高高耸起的肚皮,心里逐渐有了一个主意。 一顿酒席吃完,房子的事情就算圆满完成了! 接下来只需要把木匠做好的木床、衣柜、箱子、和桌子等家具,一点点的搬进来就行。 说是砌了三间屋子,其实是指三间正屋,中间的用作堂屋,待客、吃饭用的。左右两边是卧室,因为目前就他和许多美,那么只需要住一间屋子,另外一间用来做粮仓、杂房之用,等以后孩子出生了,再收拾一下,改成卧室。 除了这三间屋子,还有其他的配套零房,零房就是零零碎碎的小房子。包括厨房、厕所、洗澡间以及猪圈鸡圈等建筑。 高明程这三间屋子修的比较宽敞,围的院子也大,所以这些东西都规划的很好,不过他不打算养猪,而是打算养牛。 牛可以牵出去吃草,可以下田干活,牛粪也可以肥田。而猪呢,得天天打猪草、煮猪食,还得隔三差五得清理猪圈,不然那味道能让人臭晕过去。 高明程怕麻烦,不想那么累,至于猪肉嘛……嘿,这满大山的野猪,不就是他的囊中之物吗? “黑虎!巡山去!”高明程吆喝一声,在远处听到声音的黑虎立即朝他狂奔而来。 他买下黑虎后,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训练方式,就是管它吃喝,再和它说说话,抚摸一下身上的毛发,然后等熟悉一些了,再带进山里熟悉山里的环境。 所谓,日久生情,人如此,狗也如此。 对于黑虎来说,现在的它真是掉进福窝了! 搁在以前,原主人虽然对它不错,但哪里有这伙食标准! “黑虎!” “汪汪!” 黑虎叫着,朝着深山奔去,追上了高明程。 此时的它,也有点不爽的地方,那就是前面那个两脚兽,怎么比它还跑得快? (本章完) 第一百零七章:训练黑虎打猎 高明程拿着鸟铳走在前面,黑虎则跟在旁边,时而冲某处灌木丛低吠一声,时而调皮的啃了一嘴草。 高明程寻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开始寻找目标,今天他的目标不是野猪、也不是黄麂、梅花鹿之类的大型猎物,而是鸟类! 准确的说是斑鸠。 斑鸠和鸽子类似,肉多味美,是首选的捕猎对象,到了后世,斑鸠也混成保护动物了。 选斑鸠,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练枪法! 拿到这把改良鸟铳后,高明程就开始练枪了,一开始他做了一个靶子,对着靶子练枪,后面就用野兔野鸡之类的练枪,结果由于枪法不是很准,一只兔子都没有打中,倒是误打误撞的打中一只刺猬了。 高明程练枪时,是带着黑虎一起的,他要让黑虎适应枪声,明白枪声响起就意味着什么。 一开始,枪声响起时,黑虎受到惊吓,会急促的狂吠着,后面听的多了,就慢慢的适应了,当它表现出适应后,高明程就奖励它吃了一块肉。 装填好一颗子弹后,高明程举枪,瞄准,射击! “砰!”地一声,飞在半空中的斑鸠突然中枪,跌跌撞撞的朝地面坠落下来。 “汪汪。”黑虎瞬间大叫,朝着斑鸠跑去。 “黑虎,不准吃!”高明程命令道。 那子弹是铅弹,铅弹现在还在斑鸠的体内呢,黑虎要是把斑鸠吃了,他担心会把铅弹也一起吃了。 再说了,他得让黑虎明白,打到的猎物,主人才拥有所有权和分配权! 黑虎仍旧跑到斑鸠的面前,低头衔着斑鸠,快步朝高明程跑来,然后将完整无损的斑鸠放在高明程的面前。 “黑虎,做的好!”高明程夸赞着,顺手摸了一把黑虎的脑袋,受到夸赞的黑虎心情很好,用脑袋蹭着高明程的手。 高明程捡起地上的斑鸠,这只斑鸠的羽毛为褐色,尾巴则是蓝灰色,拿在手里,有些沉手。 虽然打中了,但是呢…… 高明程的脸上流露出一丝的不满,子弹嵌入斑鸠的腹部,这样处理时,要丢掉一部分肉,不然容易铅中毒。 若是子弹能够击中斑鸠的头,那么就可以去掉头就行。 高明程随手将斑鸠身上的羽毛都拔了下来,然后抠出斑鸠体内的铅弹。 用过的铅弹还可以再次使用,但因为密封性,威力已经变小,也就射不远,但是呢,高明程可以拿来练枪用。 许多技能,都是熟能生巧。 高明程得到那两张金箔纸,每晚打坐入定之后,身体素质得到提升,但也仅仅如此。 他若是想跑得快,那就需要花费时间去训练跑步的速度和技巧,他若是想打枪准,也得不停地练枪,直到身体的肌肉产生记忆,拿起枪时,无需多想就能够开枪。 高明程将去毛的斑鸠丢进随身背着的袋子里,对黑虎说道:“走!” 黑虎机灵的跟了上去,这一次,高明程打算训练黑虎独自追捕兔子的技巧,结果发现黑虎居然对此有一定的经验,听懂高明程的指示后,就开始一边嗅着,一边寻找野兔的窝。 狼狗的嗅觉很厉害,他们可以很快的帮助猎人找到猎物,以及追捕猎物,一个优秀的猎人,在有猎狗相助的情况下,只需要在合适的时机开枪打中猎物就行。 这一天,高明程带着黑虎翻山越岭,在山里消磨了大半天,直到天色将黑,他才带着黑虎返回村里。 返回时,时间虽然才晚上七点,但已经彻底天黑了。 冬季的山风吹佛在人的身上,带来刺骨的冰冷。好在高明程的身体素质好,不然这么一趟下来,就该感冒了。 “黑虎,明天让你休息一天!”高明程看着黑虎,决定奖励它休息一天。 累了一天的黑虎有些蔫吧,听见这句话后,才稍稍亢奋的轻叫了声。 走进细奶奶的院子,结果第一个看见的人却是高岳。 看到高岳,高明程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他的来意。 当初高岳来村里通知他去一趟县里时,就说过寒假想过来这边,和他一起进山打猎。 后来寒假了,高岳却迟迟没有过来,于是高明程就险些快忘记这件事了。 “高明程!你今天去打猎了?怎么现在才回来?打中什么了?”高岳眼睛放光,朝高明程身上带着的袋子看去。 那袋子不大,里面装的东西也不多的样子。 “今天只是练手,之前在忙砌房子的事情,直到现在才有空进山练枪呢。你这次回来,打算住几天?我新房子虽然砌好了,但里面什么都没有,没法住人,伱跟我睡一个屋吧。”高明程说道,同时干脆把袋子递给他。 高岳点头,他是下午就过来的,没找到高明程,但已经和细奶奶以及高壮聊过了,知道高明程的近况,以及他今天进山打猎了。 于是说道:“行啊,我和你睡一屋,高壮的鼾声也太响亮了,我怕跟他睡,我会睡不着。” 高壮倚靠在堂屋的门口,听见这句话,不由得翻了个白眼,不客气的说道:“还说我呢,你的睡相能好到哪里去?别到时候把我明程哥给踢到床底下去了!” 高明程沉默了。 他后悔了! 太久没和高岳一块儿睡觉了,他都忘记高岳那可怕的睡姿了,用一句话可以形容——吾好梦中杀人! 真梦中! 高岳面上有些愠怒,但他没吭声,只是瞪了高壮一眼,两个年轻人较劲的瞪着对方,高壮甚至还冲他做了一个鬼脸。 高岳默默地低头,去看高明程今天的收获,打开袋子,看到里面有几只斑鸠和两只野兔,除此外,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虽然收获不多,但也激发了高岳想进山打猎的兴趣。 他兴致勃勃的说道:“高明程,我们明天就进山打猎吧!对了,我给你带了一只狗崽来,这狗崽是警局里的人替我寻摸到的,说养大了,肯定好用!” “对了,听说你已经买了一条大狗了?就是这条吗?黑虎?”高岳试探着叫了一声黑虎,然而黑虎却突然冲他狂吠不止! 欺负犬啊! 说好的假期,明天肯定要泡汤了! 不但没假期,还多了一只狗崽来争宠!黑虎决定了,它要单方面讨厌这个人! (本章完) 第一百零八章:黑虎的小弟 黑虎有些不安的在院子里转动着,时不时盯着堂屋看,堂屋里,一群人围着一只小狗崽。 小狗崽大约三个月左右,一身嫩黄的毛,配上一双黑溜溜、水汪汪的大萌眼,着实可爱的很。 小狗崽有点认生,被人围着时,有些不安的躲避着,嘴里发出低低地声音,在它的面前,摆着一盆肉汤泡饭,它看似饿了想吃,又不太敢上前吃。 高壮挺喜欢这只小狗崽的,已经在给小狗崽布置温暖的小窝了。 黑虎的窝是他布置的,小狗崽的窝也被他承包了。 “奶奶,我有一件又小又旧的棉衣,拿来给小狗崽垫着吧?现在晚上也太冷了!”高壮爱心满满的说着,得到细奶奶的同意后,立即进屋去翻找衣服。 不一会儿,就拿了一件旧棉衣出来。 现在的人穿衣服仔细,常言道,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这衣服大的穿不了了,就给小的穿,等自家孩子穿完了,还可以给亲朋好友的孩子穿。 高壮拿出来的这件衣服,其实还是他姑姑给的,是他的表哥穿过的。 旧竹筐中垫满了干净柔软的稻草,然后最上面再铺上一件旧衣服,一个温暖的小窝就做好了。 高壮把小狗崽抱进小窝里,让它试一试新家怎么样。 但小狗崽不配合,不安的躲避着。 黑虎当初来时,高壮就挺喜欢,但现在看见这只小狗崽,他就更喜欢了,他抬头对高岳说道:“高岳,你再给我找条小狗崽呗,我也想养!” 这条小狗崽是给高明程的,而高明程会在开春后,就搬到新家那边去,因此高壮想自己养条小狗。 高岳嘴里啃着斑鸠肉,吃的津津有味。 听见高壮问他要狗,于是大方的点头答应了:“行!我也给你弄条!说实话,我都想养,但是我爸不肯!说我们家房子太小,另外我明年就得高考了,不能分心。” 说到他爸,高岳一脸的悲愤,夸张的吐槽起来:“本来放寒假了,我就想来这边,但是我爸不肯!说什么也要我把所有的寒假作业都写完了,并且都写对了,才准我过来!” 虽然他在吐槽,但他在高壮的眼中,自带学霸光芒,学渣高壮一脸羡慕的说道:“高岳,你肯定能够考上一所大学的!” 高岳傲娇的哼哼了声,对自己的未来并无多少担忧。 他甚至对高明程说道:“当初我和我哥到县里去读初中时,就喊伱一起去县里读书,你要是来了,肯定也和我一样准备高考了!” 提起这件往事,高明程愣了几秒。 时间有些久远了,他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那时的事情。 随着高国兵被调到县里做事,高宏和高岳两个小伙伴,也跟着去了县城,那会儿他们三人是玩的最好的,高壮虽然也经常跟着他,但小时候高壮的身体不太好,高宏和高岳都不想带高壮玩。 高宏他们去了县里后,的确喊他一起去县里读初中,但是呢,当时他爸要做事,脱不开身,就喊他大哥带他一起去县里问一问情况,看能不能去那里读书。 当时高明程才十二三岁,他大哥高明鹏也只比他大两岁,两个懵懂的农村少年进城后,有种摸不着东西南北的感觉。 好不容易找到了学校,也不知道该找谁去问,最后也忘记是谁说了一句不能去那里读书,他们就这么回来了。 他爸没把这事当回事,而之后他只能去了镇上读初中。 这镇上和县里的教学质量,肯定是不同的,而当初他若是去了县里,开阔了眼界,也许自身变化也会不同。 这事,在前世时,已经成为当地一名局长的高宏,也对他提过,为他感到可惜。 并且说,那时如果高明程的爸爸能够亲自领着他进县城问情况、走关系的话,那么肯定就能够在县里读初中了。 又或者找上高国兵帮忙,那么也是可以的。 但只比高明程大两岁的高明鹏,在当时是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脑子的。 至于高明程,那会儿傻兮兮的,哪里懂这些。 人生便是如此,总会错过很多机遇。 而有些机遇,一旦错过了,那么整个人生都会受到影响。 试想,如果高明程去了县里读初中、高中,那么盗墓贼进山盗墓时,肯定不会被他碰见,也不会参与到盗墓里去,更不会南下闯荡。 他的人生会截然不同,如果运气好,他也许会考上一所大学,也许会和高宏一起去参军,就算运气不好,也可以在县里找到一个工作。 回忆往事,令高明程神色恍惚了起来。 直到听到黑虎的叫声,他才回过神来。 原来一直在院子里转悠的黑虎终于忍不住了,冲那只小狗崽叫了起来。 小狗崽受到惊吓,发出细嫩的叫声,但是呢,或许是同类的缘故,小狗崽并不是很惧怕黑虎,甚至试探着想靠近黑虎。 “黑虎,过来!”高明程招手,让黑虎过来。 黑虎迅速上前,站在高明程的身边,一脸倨傲的看着小狗崽——看见没,我才是这家的狗! “黑虎,以后它就是你的小弟了,你的小弟,你负责带!”高明程指着那只小狗崽,如此说道。 通人性的黑虎立即不干了,它喉咙里发出低吼,上肢攀在高明程的腿上,用牙齿轻轻地咬着他。 哟呵,闹脾气了! “黑虎,这做大哥的,哪能没小弟呢?我这是为你好!”高明程一脸慈爱的看着黑虎,希望黑虎接受命运的安排。 最后,在黑虎的抗拒下,还是被迫接收了一个小弟。 “汪汪!”黑虎悲愤的冲小狗崽叫着。 小狗崽也学着它的叫声,往黑虎的身边凑过去。 于是,一个跑,一个追,时不时发出几声叫声,令整个院子的氛围都变得生动活泼起来了。 高明程望着一大一小的狗,心里也是极为的满意。 如果想狩猎野猪的话,那么两条狗会更好,野猪群很大,一条狗冲过去,势单力薄的,别到时候反而被野猪群给反围攻了。 猎狗将野猪群驱散开来,然后盯住其中一个目标追赶,猎人再伺机跟上去,在合适的时候放枪。 完美! (本章完) 第一百零九章:高岳的枪法一言难尽 黑虎的假期没了,高明程前脚同意给它放假一天,后脚就喊它进山卖苦力了。 奔跑在山林里,一开始黑虎跑的可快了,一心想超越高明程,然而…… 跑出去大一截的黑虎傻眼了,回头望向落在后面的高明程,一双单纯的狗眼里写满了不解。 今天这两脚兽怎么走的这么慢? 山林中,高明程配合高岳的脚程,慢慢的走着。今天的高岳穿着一件高明程的旧棉衣,他本来穿着羽绒服的,但高明程让他换了,因为山里树枝多,一旦羽绒服被树枝划破,里面的羽绒就得跑出来,一件衣服也就毁掉了。 高岳满脸的兴奋,背着一把鸟铳,兴致勃勃的走在山林里。 冬季的山里,比其他三季要显得凋零些,除了一些常绿乔木,许多树木的叶子早已经落下,只余光秃秃的树干。 因为季节的缘故,山里的鸟类也少了一些,在秋季时,只要抬头望向天空,就时常能够看到乔迁的大雁。 高岳的兴奋没有维持太久,才进山,高岳就开始嫌鸟铳太重了。 起初这把鸟铳是高明程拿着的,但高岳觉得拿着鸟铳进山打猎更帅,于是要求自己拿。 只是呢,鸟铳拿的久了,就会显得沉重。 高岳虽然是在村里长大的孩子,对山林的情况很熟悉,但是呢,他毕竟在县里待了八年,这八年里,他极少爬山,更不需要下地干活,所以他的体能,其实比一般的村里人要差点。 高明程看出他累了,于是把鸟铳拿了过来,说道:“我来拿吧。” 这回高岳没有多说什么了,老老实实的把鸟铳给了高明程。今天他们的目标是打野兔和斑鸠。 原本高岳想进山打黄麂、野猪之类的大型猎物的,但是呢,高明程让他死心了。 这种大型猎物,一般都在深山里,而想要进深山,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体能的消耗就不说了,现在是冬季,昼短夜长,进深山里去打猎,比夏天时要危险些,一旦天黑认不清路,有被困在深山里的风险。 而在冬天被困在山里,那绝对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高岳也不敢冒险,于是同意只打斑鸠和野兔,在高明程的带领下,他们穿过一座小山丘,来到一处低洼处。 在春夏时,这里会形成一个小池塘,但现在是枯水期的冬季,水源干枯,只剩下一个小水坑了。 据高明程观察,这小水坑的下面,应该有一个泉眼,如果把泉眼挖出来,那么就会涌出泉水,重新形成池塘。 因为有水源,这附近的植被长得更茂盛些。 高明程低头寻找野兔的踪迹,对高岳说道:“你四处观察一下,看有没有野兔新鲜的粪便。” “好!”高岳应着,两人以小水洼为中心,开始寻找野兔的踪迹。 野兔还没有找到,倒是林子里的鸟飞来飞去,发出不同的鸟啼声。 高岳的注意力被这些鸟给吸引过去了,他抬头望着那些鸟,分辨着它们的种类,最多的是麻雀,还有一些水鸟,仔细看的话,也能够找到斑鸠。 麻雀也能吃,但麻雀太小,肉少。 至于水鸟嘛……其实水田的附近,也有很多水鸟出没,这些水鸟会到水里找小鱼和虫子吃,翅膀张开时,显得个头很大,但如果你把它打下来,毛一拔,除了骨架,也没有多少肉了,并且肉还很腥。 “高明程,把鸟铳给我。”高岳决定先打斑鸠,他已经盯上一只斑鸠了,正停在一棵树梢上。 高明程把鸟铳和铅弹都递给高岳,高岳对枪也不陌生,他爸就是警局里的人,他也算是自小玩枪长大的。 别说鸟铳,就是他爸的那把54式手枪,他也把玩过,当然了,没开过枪就是了。 熟练的装弹,高岳就开始瞄准树上的斑鸠了,结果那斑鸠似乎察觉到危险,在关键时刻飞走了! “咣!”子弹打空了。 群鸟受到惊吓,纷纷四散逃窜。 虽然打空了,但高岳并没有就此灰心,而是快速的装上一枚子弹,继续瞄准、开枪。 “咣!”“咣!”“咣!” 一连开了数枪,次次都打空了。 这枪法…… 高明程都震惊了,起初高岳要开枪,他还对此充满了信心,毕竟后世的高岳可是刑警,枪法很好的。 但此时此刻的高岳,还是一个苦逼的高三生! 高岳也有些恼怒了,为自己辩解着:“我在靶场开过枪的,明明很准!” 高明程继续沉默,在靶场开枪和实际上打鸟,那能一样? “没事,慢慢来,我一开始也完全打不准的。”高明程安慰着。 人与人需要磨合,其实人与枪,也是需要磨合的。 你了解这把枪的情况,熟悉了它的结构,才能够用的更好。 高岳没有灰心,开始继续寻找斑鸠的踪迹。 这一天,山林里响起无数枪声,把高明程带去的子弹都用光了,最终收获了两只斑鸠、三只麻雀和一头兔子。 那兔子其实不算是高岳的收获,而算是黑虎的。 枪声把周围的动物都惊动了,兔子乱窜时,被黑虎给追了上去,并且给咬住了! 下山时,黑虎欢快的跑动着,它想错了,今天的确是放假,没干活! 虽然收获的并不多,但高岳还是很快活,并且说好明天去合作社买了铅弹后,然后再进山打猎! 高明程笑着,意味深长的看着高岳的脚。 如果明天他的脚不酸痛的话,那他就奉陪! 到了第二天,过量运动的后遗症果然出现了,高岳不但脚酸,全身都酸! 但铅弹倒是买回来了,他喊高壮骑着他的自行车去合作社买的。 高壮眼馋他的自行车,在他进山打猎时,就已经慢慢地学会了骑车,因此高岳一声呼唤,他立即拿着钱,蹬着自行车往军岭而去。 合作社就有铅弹卖,并不贵,一块五能有一百颗。除了鸟铳能用,气枪也可以用。 附近的几个村子里,也有人有鸟铳,只是这些鸟铳的质量不一,有的好,有的不好,如果遇到质量不好的鸟铳,那么别说打到猎物了,自己都有可能会受伤。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章:不是谁都能够开枪的 既然没有进山,那么高明程就下地干活了。 他仍旧在开荒,趁着冬季干燥,把新房子那边的荒地都清理了出来,先是把干枯的野草拢到一起焚烧,然后再翻土,把土里的树木根系以及大块的石头给清理出来。 开荒最大的问题,一是需要耗费大量的体力,二是土地较为贫瘠,需要精耕细作,三是容易长出野草。 但对于高家村的人来说,开荒最大的问题是要和人抢占地方。但凡离村子较近的地方,以及后山脚下,都已经被人开垦出来了,就算是牛尾岭这边,其实也被人开垦了一些出来。 但到底这边人烟稀少,所以荒地还是比较多的。 高明程在干活时,突然有村里人来喊他。 “明程,高富强也弄到一杆鸟铳了,正在老村那边炫耀呢,你要不要去看看?他们在田那边,正在试枪。” 说话的,是高富强的一个堂叔,他看到侄子买了枪,心里也高兴,但毕竟以前没放过枪,因此他特意来把高明程喊去看看。 高明程会进山弄野味的事情,早就传遍整个村子了,后面高明程从县里带回一杆鸟铳,更是让人议论了好一会儿。 曾有人想借高明程的鸟铳,但高明程怕出事,都没肯借。 “高富强也买鸟铳了?有哪些人在?”高明程想起以前听过的一件事,立即询问起来。 “就他几个兄弟,和我们村的几个人,哦,还有上桥村的刘岩,他也在。”高富强的表叔说着话,同高明程一起往田那边走去。 村里的田基本都集中在一起,现在是冬季,宽阔的田地间,一眼望去一个人都没有,是个试枪的好地方。 他们到了时,高富强还在吹牛,也不知道说到哪一句了,突然间就较劲起来。 高富强大声说道:“刘岩,你要是敢开枪,以后我就借给你用!” 刘岩大约三十来岁,个头不高,但身上有一股劲,也很有胆气。 他立即说道:“谁不敢开枪谁是软蛋!伱把鸟铳给我,我来开一枪!” “给你!”高富强把手里的鸟铳给了出去。 刘岩接过鸟铳,就准备开枪了。 高明程远远的看见他时,心里就一个咯噔,现在看到他拿着鸟铳,当即大声喊道:“住手!不准开枪!” 他的喊声惊动了高富强一行人,纷纷朝高明程看去。 高富强看高明程不太顺眼,于是和高明程对着干,对刘岩说道:“你开啊!” 刘岩也是一身的胆气,又啥都不懂,他倒是见过人用过鸟铳,知道只要按上扳机,就能把枪膛里的子弹射出去。 但是你看人开枪,和自己开枪,感受是不一样的。 开枪时会有后坐力,越重的枪,后坐力越厉害,就算是小巧的手枪,新人在开枪时,也是需要两只手一起持枪的。 刘岩倒是双手拿着鸟铳的,但是呢,他没有把枪托抵在肩膀上,如果把枪托抵在肩膀上,就会卸掉一部分后坐力,使自己不至于受伤。 除了这个,刘岩还犯了一个错误,他把鸟铳高高的举起,以这个角度来看,一旦他开枪,鸟铳就会产生巨大的后坐力,而毫无准备的刘岩是无法抵挡这股后坐力的,那么枪托就会直接击打在他的眼睛处! 而上辈子,高明程就听说上桥村的刘岩在用鸟铳时,一只眼睛被弄瞎了,那眼球都破裂了,直接送到省城去做了手术的。 而现在,刘岩的眼睛是好的,但手里却拿着一把鸟铳! 眼看刘岩不听劝,已经做出要扣动扳机的动作了,高明程大怒,几步冲了过去,大声骂道:“你傻啊!没听我说不准开枪?” 和高明程的骂声同时响起的是一声枪响。 刘岩到底开枪了。 枪托撞击在刘岩的眼睛上,但并不是特别的严重,因为在关键时刻,高明程迅速的冲了过来,伸手抓住了那把鸟铳。 他承担了鸟铳大半的后坐力,因此刘岩的眼睛才得以保住。, 即使如此,刘岩也因为枪托撞击到眼眶上了,疼的蹲在地上惨叫。 他的手紧紧的捂着眼睛,但依旧钻心般的疼。 这个变故,令高富强等人都惊呆了。 高明程知道刘岩的眼睛应该是保住了,于是轻哼一声,低头打量着手里的这把鸟铳。 这把鸟铳的质量一般,但也没有明显的硬伤。 于是他把鸟铳还给高富强,说道:“开枪时,会产生巨大的后坐力,你得用肩膀抵住枪托,否则你就是在找死!” “你开一枪我看看!” 他的气势很强大,高富强被唬的一愣一愣的,在高明程的指导下,用肩膀抵住枪托,然后朝着无人的方向开了一枪。 “咣!” 子弹射出的那一刻,一股巨力撞击在高富强的肩膀上,疼的他呲牙咧嘴。 原来他虽然抵住了,但并没有紧紧的抵住,还有一些空隙,他也低估了鸟铳的后坐力,因此还是受了点伤。 周围的人看着惨叫的刘岩,和呲牙咧嘴的高富强,通过他们两人的遭遇,也知道这后坐力是怎么一回事了。 本来膨胀的胆量,现在又缩回去了。 罢了罢了,这开枪打猎的事情,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去做的。 高富强的堂叔也是后怕不已,庆幸自己谨慎,及时去叫了高明程来,没有高明程的话,那么他们家就要摊上大事了。 “你这把鸟铳的质量一般,你用的时候要小心。先别急着去打猎,先练枪,能够打准五米外的树干了,就再打准五米外的树叶。” “要进深山里打,别打到人了。”高明程说道。 说完这话,他也没再管这些人和这些事,径直走了。 上辈子,他们这儿就因为鸟铳,不少人都被枪托打到了,有的打到脸,有的打到胸膛。 只有刘岩最倒霉,直接打中眼睛,成了独眼龙了。 要不是想起这件事,高明程还未必肯跑一趟。 高明程走后,高富强的堂叔就对高富强说道:“你别看他不顺眼,明程是个好人,又讲义气的很。” 高富强满脸复杂的看着高明程离去的背影,说道:“他讲义气?我看他霸道的很!” 他还记得高明程找上门,直接让他不要对付张成远的事情呢。 明明比他年纪小,说话却一点都不客气!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一章:父子双簧 但高富强心底的一丝丝不满,在刘岩问他索要赔偿时,就烟消云散了。 刘岩以高富强怂恿他开枪,导致打伤眼睛为由,让高富强给他赔钱。 高富强看见刘岩一只眼眶的周围全部都肿成青紫色,眼底也浮现一些血丝,他心里有些后怕,但要赔钱,又不乐意,还是他堂叔拉扯了下他的衣服,让他吃了这个亏。 高明程不让刘岩开枪时,的确是高富强怂恿了一句,这在场的人都是听见的,虽然是刘岩自己开的枪,但到底有些因果关系。 最后双方扯皮,刘岩狮子大张口,问高富强要十块钱。高富强哪里肯给,后面答应买一斤肉给刘岩补身体。 因为临近过年,肉价有所上涨,最后给了刘岩三块钱。 经此一事,性格张扬的高富强也不肯再借枪给别人用了,那枪就他们自家人用,村子里每天都能够听见枪响,这是在练枪,至于有没有打到猎物,那就是他们自家人才知道的事情了。 冬季农活少,女人们在家拆拆洗洗,男人们则大多闲逛。时常聚集在池塘边上的树荫下说说话。 有人抽着自制的烟,有人拿出一副牌或麻将在打,消磨着时光。 但也有人把目光转向大山。 他们没有鸟铳,但他们也有弄到猎物的办法和手段。 于是在高明程再次进山时,就发现在山里,多了一些黏网了。 这些黏网有大有小,用竹竿支撑着,被放置在树林里,等待鸟飞过时,翅膀就会黏在网上,而放网的人,每天都会来检查一次,及时把黏住的鸟给弄下来。 这种黏网,在后世时,已经不允许使用了,因为会给鸟类带来巨大的伤害。 村子里十多岁的少年们,也出现在矮山里了。 他们手里拿着竹筐,再拿一把谷子,准备用谷子引诱鸟,然后趁机用竹筐罩住。 少年们欢快的声音,时不时在山林中响起。 相比起这些调皮的男孩子,女孩子则大多在家里帮着做家务,亦或者学着织毛线衣和钩毛线鞋。 总之,虽然地里没活,但人们依然忙碌着、消遣着。 高岳在高家村住了五天,才回了县城。这五天里,高明程带着他进山打猎,带着他去采挖药材,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待他考上大学后,只怕难再有这种自由自在的闲暇时光了。 高岳走后,就已经到了腊月二十七了。 在很多地方,他们会过小年和除夕,但是他们这个村子,还多了一个豆腐年。 豆腐年就是二十七这天过,传说以前有个进士衣锦还乡了,但因为要在某个时间点赶到地方上上任,就没办法在家过年,于是家里人干脆提前几天过年,合家团聚后,那进士就出门上任去了。 具体年代难以考究,但习俗倒是流传了下来。 每到这个时候,村里很多人家都会开始做豆腐,然后家人聚在一起过年。 早在前一天,高淑芳就过来通知高明程,让他在这一天带着许多美回家里过年吃饭。 这还是家里第一次邀请许多美,所以许多美挺在意的,当天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十分的精神。 进了家门后,许多美就主动去厨房帮忙做事。 “明程,你来一下。”高远见看见高明程,就招手让他过去,父子两个走在外面的一处竹林边上。 高远见看着高明程,眉头紧皱,重重的叹息一声。 这老二,把他给害惨了! 自从那天酒醒后,高远见就发现有哪里不对劲了,家里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儿媳,都问他到底给了高明程多少钱。 高远见自然说没给,因为的确没给,但是呢,当时高繁茂质问高明程赚了多少钱,而高明程则说砌房子的钱是爸妈给的,那种场合下,高远见能说自己没给这个钱? 别说他了,就连好面子的罗小华,也不会否认的! 不然儿子砌房子,爸妈没给钱没帮忙,那不得让人看笑话了? 高远见从衣兜里掏出一叠钱来,将之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一愣,诧异的看着高远见。 高远见说道:“这是六百块钱,你拿着,等下吃饭时,你当着伱兄弟嫂子的面,把这钱还给我!就说是砌房子的钱。” “这钱呢,最后还是会用在你身上,给你们置办婚宴酒席用。” 这是高远见想出来的办法,为了平息家庭矛盾,只好让高明程假装还他钱,这样其他人才没有太大的意见。 高明程觉得他爸这个法子不妥,但他爸执意要这么做,他也只能配合,反正是走个过场。 于是在吃饭时,高明程当着大家的面,把那六百块拿了出来,大声的说道:“爸,前阵子我挖了点药材卖了点钱,砌房子借你的钱,我先还给你。” “行,砌房子是大事,家里借你钱,也是应该的。”高远见亦是大声的说着话,似乎生怕有人没听到一样。 然后他还对其他人说道:“我之前说没给明程钱,那是因为是借给他的,而不是给他的,怕你们多想。” “明程虽然分家了,但大家还是一家人,之前他妈说了一些气话,明程也脾气犟的很,闹的不是很开心,但结婚是大事,等到开春时,家里替明程他们出办酒的钱。” 高远见说完这话,着重看了大儿子夫妻一眼。 高明鹏当即说道:“出办酒钱是应该的。” 父母给儿女出办酒钱,这礼也是归父母收的,一般情况下,不会亏本。 办酒席花的钱不是很多,菜嘛,地里有,厨子嘛,喊一个人来掌勺就行,也就是肉菜要花点钱。 但是高明程不是有鸟铳,会打猎吗? 只要他能够进山打到一头野猪,那就完全不用花钱了! 高明鹏的算盘打的噼啪响。 但是吃过饭后,他老婆就把他拉进房间里,黄素娥撇嘴,轻声说道:“明程给爸的钱,肯定是爸刚才给他的!” 这话有点绕,但高明鹏听明白了,他也注意到高明程到了时,他爸把高明程喊到外面去的事情了。 而且饭桌上,他爸说话的语气也有点不自然一样。 “就算是爸给的,你能怎么样?要不是明程自己犟,他本来也该得那些东西的。”高明鹏一脸平静的说道。 没分家前,他有时候看老二不顺眼,因为老二总是惹事,高明鹏在外面和人交际时,别人总会提到老二干的那些事,这让他打心底不高兴。 但现在老二已经分家了,并且要结婚了,突然间高明鹏就不在意那些了。 但黄素娥在意啊! 她又说道:“刚才妈还给了多美六十块,说让她买衣服穿。” 高明鹏继续平静的说道:“新媳妇进家里,前几年过年,婆婆都要给买衣服钱,你去年不是得了一百六吗?今年好像也得了八十?你比她多!妈更喜欢你。” 黄素娥:“……” 你要是这样说的话,我还怎么吐槽?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二章:一人一狗猎野猪 过了豆腐年后,高明程就带着黑虎,拿着鸟铳进山了。 之前一直被各种杂事缠身,让他没办法发挥出自己真正的实力,也就一直没有进山打猎。 他今天的目标是打到一头野猪! 临近过年,村里有贩子来收生猪,村民们把养了一年的猪卖掉后,就能入账小一千,若是养的多,还能够卖的更多。 当然了,这不是净利润,去掉成本只算净利润的话,一头猪也只能赚个几百块,具体多少要看猪养的好不好。 高明程刚分家,啥都没有,这过年吃的肉,要么花钱买,要么就进山里弄了。 高明程自然选择后者。 “黑虎,跑!”眼看四周无人,高明程突然加快速度,朝着深山里的栎树林跑去。 经过他的踩点,冬季时,野猪们都在呆在那里。 “汪汪!”黑虎叫着,使出全身的力气朝前追去。 打工狗,打工魂,开干! 一人一狗迅速的跑进栎树林后,这才放慢了脚步。 高明程招手对黑虎说道:“去找野猪,然后把野猪群冲散。” 黑虎很聪明,通人性,但是呢,黑虎没有吃过野猪肉,对于自己没有吃过的东西,猎狗不会表现出特别的亢奋。 好在栎树林到处都有野猪留下的气味,黑虎通过这些气味,很容易就找到一个野猪群了。 今天的天气不错,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穿透下来,斑驳的光柱洒落在地面上。 地上有一地的枯叶和枯草,在枯叶的上面,还有大量的橡果,这些橡果小小的,圆圆的,是村里的孩子们经常玩的一种玩具。 此时野猪群正躺在背风的林地里休息,若是饿了,直接吃地上的橡果就行。 也有几只小野猪比较调皮,正在一边玩耍,发出细碎的响声。 高明程躲在一簇低矮的灌木林那儿,伸手安抚住黑虎。 他本来计划让黑虎冲散野猪群,然后盯上一个目标开干,但是呢!这里竟然有好几头野猪就这么躺在地上不动! 这是明晃晃的枪靶子啊! 不现在开枪,那都对不起自己! 高明程示意黑虎不要发出动静后,就开始拿出鸟铳,装弹,瞄准,扣下扳机! 许是动物是有灵性的,虽然他和黑虎发出的动静极小,但仍然被野猪群给察觉到了。 机警的野猪们发出示警的叫声,朝着一处地方跑去,小猪们也立即跟在后面。 而恰逢此时,高明程的子弹已经射了出去! “咣!” 子弹没有落空,但却打错了地方。 原本他瞄准一头野猪的头部,结果那野猪在关键时刻站了起来,并且准备逃跑,而这颗子弹呢,就阴差阳错的击中那头野猪的屁股了! 受伤的野猪发出凄厉的叫声,惊得整片林子里的野猪都慌乱的四散逃去。 屁股虽然受伤,但并非一击致命的伤口,那野猪依旧跑了出去。 “黑虎!追上去!”黑虎闻到血腥味,目露凶光的朝着受伤的野猪追去。 论速度,狼狗的速度可不比野猪慢,但若是一对一的话,一头狼狗也不是一头成年野猪的对手。 但若是一群狼狗围堵,那野猪就没有胜算可言了。 常言道,蚁多咬死象。 虽是冬季,但山里的植被依旧很多,就算是那些落叶乔木,也还有枝丫抢占着空间。 之前高明程也弄到过一头野猪,那会儿他没有鸟铳,也没有猎狗帮忙,全凭自己一个人去追的。 若是好走的地面还好,若是遇到不好走的灌木丛,他就很难追上去。 可现在不同了,他有帮手了! 黑虎在追杀猎物时,并不会叫,像一道黑色的箭矢,紧紧的追在野猪的身后。 那野猪本就受了伤,在奔跑的过程中,不断地有鲜血从伤口处流出,低落在枯黄的树叶上。 黑虎盯准了目标,一个纵跃,直接追上野猪,张嘴咬在野猪的屁股上。 野猪皮厚,但黑虎的牙齿很锐利,这一口咬下去,牙齿嵌入皮肉中,疼的野猪越发惨叫起来。 高明程跟在后面,见状直接把鸟铳放在地上,拔出腰间的匕首。 有黑虎咬住野猪,那么他完全可以持匕首杀过去。 一人一狗的配合下,那头受伤的野猪无奈的接受了命运的安排,脖子被割开放血后,就轰然倒在地上,它虽然没有马上毙命,但也无力再逃了。 “汪汪!”黑虎冲高明程表功般的叫着,上肢攀在高明程的身上,等待着奖励的摸摸。 “干的漂亮!我等下给你奖励!”高明程满意的摸了摸黑虎的头,手感还挺不错的。 黑虎正值壮年,又是凶猛的公狗,若非那原主人急着要钱去替儿子治病,只怕未必肯卖掉黑虎。 家里的小狗崽也取了新名字了,叫精灵,那小狗崽也很通人性,对环境熟悉之后,表现的极其可爱,虏获了所有人的心。 可惜,它目前只能卖萌,而不能打工。 等野猪彻底断气后,高明程上前把野猪倒提着,让血管里的血全部流尽。 杀猪杀鸡之类的,都需要放血,而杀斑鸠就不需要。 因为不用放血,所以活着的斑鸠,都是用手捏住它的口鼻,直接让它窒息而死。 拔毛也不必烧水浸泡,可以直接拔掉。当然了,用热水浸泡一下也没问题就是了。 高明程直到这时,才有空仔细打量这头野猪。 这是一头母猪,但是看身体状态,应该还没有怀孕产崽过,它长得很强壮,如果活着的话,那么明年开春肯定会诞下一群小野猪。 将野猪提起,高明程估摸着有个一百八十斤重,刚经历过食物丰富的秋季,这些野猪们都长得很好。 高明程从附近捡了一些枯枝,又堆拢了一些枯叶,准备生火。 在生火前,他又用匕首划开野猪右上肢的一块皮肉,从里面切出一块肥瘦相间的肉,约一斤左右。 他将肉丢在地上,说道:“黑虎,奖励你的,吃吧!” “汪汪!”黑虎轻叫一声,欢快的低头去吃肉。 高明程接着又给自己切了一块一斤左右的肉,然后拿出随身带着的盐,将之腌制调味。 再用削去树皮的木棍插上,放在火堆上烤着。 在等待烤肉烤熟时,高明程又从腰间皮带上摸出一个小瓶子,这瓶子是钢制的,并不大,能够装半斤酒左右。 高明程从他爸那儿买了一些酒,这些酒有的用来泡人参,做成了人参酒,有的做成了捻子酒。 他现在随身带着的,就是人参酒,疲累时喝上几口,能够很快就恢复精神。 火焰的热力,使肉一点点的烤熟,散发出阵阵肉香来。 高明程喝一口酒,再吃上一口肉,刚才的疲累就完全消散了。 只是喝酒吃肉之余,高明程的眼睛余光注意着密林深处的动静。 那儿,有狼群在窥视!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三章:危机引而不发 直到高明程吃饱喝足了,藏于暗处偷窥的狼群依旧没有现身。 狼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它们在发起攻击之前,都会进行观察,如果有胜算,就制定战术,将猎物拿下,如果没有胜算,那么狼群为了减少损失,就会放弃发起攻击。 高明程的五感敏锐,因此察觉到躲藏在暗处的狼群,但这些狼群一共有多少头,他也不太清楚。 所谓以不变应万变,他刚打到一头野猪,正是收获的时候,狼群若是对他发起攻击,他要么保护猎物,和狼群斗在一起,要么舍弃猎物逃跑。 这两种选择,高明程都不想选,刚好肚子也饿了,不如原地吃喝一顿,补充好体力干架。 黑虎也察觉到狼群的存在,它不安的躁动着,警惕的盯着远处,因为感觉到有危险,因此它吃起肉来是十分的迅速,高明程的烤肉还没有烤熟时,黑虎已经把一大块肉给吃的干干净净了。 它显然在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准备。 但危机却一直都引而不发。 高明程不想主动和狼群对上,但也不能再继续耗了,于是他捡起身边的鸟铳,又一把扛起地上的野猪。 百多斤的东西压在身上,轻轻松松,并不显得沉重。 “黑虎,警戒!”高明程命令道,立即得到黑虎回应般的低叫声。 于是一人一狗在狼群的注视下,快步的离开了这片栎树林,朝着山脚下的高家村而去。 整个下山的过程,那种被窥视的感觉依旧很明显。 高明程回头望去,能够在草丛灌木的后面,隐约看到狼群的身影,他们这儿的狼,棕褐色的皮毛并不好看,显得有些土气,并且个头也不大,老一辈的人都喊豺狼。 前世时,也听过他们这边的山里有狼,但是狼很少下山,并没有伤人的传闻出现。 哦,在更早的时候,大约五十几年时,倒是有狼群下山的,不只是狼群下山,甚至华南虎都曾下山扰民过。 当时生产队的人就组织人手进山打虎,那会儿如果打死了老虎,是叫做打虎英雄,而后世打死了老虎,那是牢底坐穿! 但也因为打虎事件,原本遍布国内大部分地方的华南虎,在94年时,就因为人们的长期猎杀,而逐渐在野外灭绝了。 现在是86年,他们这儿的深山里应该是还有的,但肯定数量并不多了。 高明程只用了三分的注意力在脚下,其他七分的注意力都在豺狼们的身上。 其实豺狼并非是狼,但是它们的狩猎方式,倒是和狼群差不多,都是采取接力式穷迫不舍和集体围攻、以多取胜的办法。 它们的爪牙锐利,胆量极大,显得凶狠、残暴而贪食,一般先把被猎物团团围住,前后左右一齐进攻,抓瞎眼睛,咬掉耳鼻、嘴唇,撕开皮肤,然后再分食内脏和肉,或者直接对准猎物的肛门发动进攻,连抓带咬,把内脏掏出,用不了多久,就将猎物瓜分得干干净净。 所以,高明程并不想和它们正面对上,实在必要时,也只能是舍弃猎物,独自逃跑了。 但豺狼群却迟迟没有发动攻击,一直到临近村子的矮山了,豺狼群才停止了跟踪,它们站在原地等待了一会儿,然后在头领的带领下,返回了深山里。 高明程望着它们离去的背影,有点想不明白。 他猜测着可能是这几年人们大力灭杀狼、虎、熊等凶兽,给它们造成了人类并不好招惹的印象。 要知道,人们在对付豺狼群时,会使用一种杀伤力极大的手段,那就是把炸药藏在猪肉里,然后把猪肉丢在豺狼群会经过的地方,等到豺狼们发现猪肉,并且大块的啃食时,藏在猪肉里面的炸药就会发生爆炸,将豺狼群给炸伤炸死。 因为这种种手段,山里的豺狼数量锐减,混到后面也成了保护动物了。 不管是什么原因,豺狼们退走了,这对于高明程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他身上的这头野猪保住了! 顺着山路下了山,高明程没有回到细奶奶家,而是直接进了自己的新家。 新家虽然空荡,但有一个隐蔽的院子。 他打算在这里把野猪处理好,然后再带着处理好的肉回到细奶奶家。 老村那儿人员密集,这人多眼杂的,扛着一头野猪过去,总有些不好,高明程也懒得和人说客套话,若是有人问他要点内脏、要点骨头什么的,他也不好拒绝。 新家这边没有水井,只能从外面的水库提水来用。 高明程打算开春后,就请钻井的人来钻一口井,这样以后用水才方便。 这会儿他从房间里找到两个水桶,对黑虎说道:“你守家!” “汪汪!”黑虎回应着,后肢盘坐在地上,如同警卫员般的守在野猪边上。 高明程快步朝水库走去,冬季是枯水期,原本水面有十七亩的水库,现在只剩下三四亩大小了。 等到开春雨水多了,水库里的水就会慢慢的涨起来,而若是遇到极其干旱的时候,那么整个水库都会干枯掉。 因为这水库里的水,就是当地山里汇聚而来的,并没有外来的河流注入水源,所以受自然天气的影响很大。 高明程提了两桶水,便返回了新家。 院子里,黑虎尽职尽责的守在野猪的边上,并没有偷吃一口。 高明程拿出匕首,便准备处理野猪了,这第一步就是剥皮,等剥掉皮后,就可以把猪肉放在一块大木板上处理了。 这是高明程特意让木匠打的,原本他们村里的人杀猪,那都是把门板拆下来用,之前高明程也是拿旧门板用的。 但是呢,高明程现在对自己的能力,那是十分的自信,自认为以后会经常猎到野猪这种大型猎物,那么经常拆下门板也麻烦,于是干脆让木匠直接做一块大木板出来,这样可以用来处理野猪,也可以用来晾晒菜干和药材。 总归是用得上的东西。 虽然只有一个人处理,但高明程全程状态轻松,手起刀落,就将野猪肉分割好了。 但高明程此时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该去买把锋利的斧头了! 匕首虽然锋利,但切割肉还好,处理骨头就有些不行了。 嗯,买斧头的事情,安排上!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四章:高壮的桃花运 在高明程忙着进山打猎时,他的好兄弟高壮也在忙碌着。 他忙着相亲。 这年底时,正是各家各户忙着串门的好时候,前不久,高壮的姑姑姑父带着孩子回村给细奶奶送年礼,于是又说起姑父那边村里的一些情况,有哪些适龄的女孩子。 高壮的姑父也是木匠,和高壮的爸爸原本就是朋友,后来娶了高壮的姑姑后,两家就更加亲近了。 现在高壮的父母都没了,姑姑姑父倒也十分疼爱高壮,对他的终身大事十分在意。 于是今天就由高壮的姑姑领着他,去了一户女孩子的家中相看。 一般情况下是男孩去女孩的家中相看,如果女孩有意向,就会在长辈的陪同下,再去一趟男孩的家中,看看男孩家中具体的情况。 如果都满意,那么接下来就可以谈嫁娶的事情了。 现在不如古代,也不需要三媒六聘的,只需要相看合适,结婚就快了。谈妥聘礼嫁妆,再选个良辰吉日,摆酒结婚! 高明程处理好野猪时,天色都将黑了,他把处理好的猪肉放进竹篮里,又把那些猪下水放在水桶里,就这么提着回到细奶奶家。 一趟自然是拿不完的,还得再来拿一趟。 这头野猪,他不想拿去集市上卖了,虽然现在即将过年,野猪肯定能够全部都卖掉,但自家也是要吃肉的。 他打算把大半的猪肉都做成风吹肉,留着慢慢吃。下水和骨头之类的,就现在吃。有了这头野猪,今年过年都用不着花钱买肉了。 他回到细奶奶家时,高壮已经回来了,正红光满面的和细奶奶说着话。 细奶奶亦是十分高兴,连连说道:“你明天拿了钱,去县里买一辆长征牌的自行车回来!这要结婚了,没个自行车也不方便。” “哎!”高壮爽朗的应着,清亮的眼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期待。 高明程脚步一停,望着这样的高壮。 上辈子他带着高壮南下闯荡,一直忙忙碌碌,经历了不少,他顾不上自己的小家庭,高壮也顾不上娶妻生子。 而现在,他和许多美即将结婚,高壮也找到中意的对象了! 上回去樟树卖药,他给了黄大志一百块,也给了高壮一百块,但高壮要是结婚了,他自然得再意思意思。 “明程哥,你这是……你又打到野猪了?”高壮的声音先是很大,后又压低,显然是怕外面的人听见了。 “嗯。这些是好肉,先放着,我再去把猪头猪脚什么的拿来。”高明程说道。 高壮立即说道:“我帮伱一起拿。” 两人说着话,便出了院子门,朝牛尾岭的新房子走去。 一路上,高壮又和高明程分享起他相亲的过程,于是高明程也知道女方大概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女方叫何秀曼,今年二十一岁了,是家里的长姐,下面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 高壮面色潮红的说道:“其实他家里对我不是很满意,但是……秀曼她说……就喜欢我。” 说完最后一句话,高壮已经极度害羞了。 他长到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女孩子这么直白的说就喜欢他! 原本他觉得何秀曼的年纪比自己大,还不是特别中意,但是呢,自从何秀曼当众说喜欢他之后,他就觉得何秀曼是哪儿哪儿都好!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这么喜欢他的人,那当然是娶她娶她! 高明程聆听着,也觉得这个女孩子有些意思,应该是个很有主见的人。 只是像这种三个姐姐,一个弟弟的家庭,难免会让人想起伏地魔的传闻。 当然了,高明程并不会说出口,去坏了高壮的好心情。 这人品好不好,以后自然会知道的。 高壮在和高明程分享着何秀曼的事情,那边的何秀曼也在和好朋友说起高壮的事情。 何秀曼长得一般,穿的也普通,她年纪轻轻的,但双手已经有些粗糙了,这是常年要干活的缘故。 她虽然已经二十一了,但其实家里还想留她在家干活,并不想让她出嫁,还是她自己听见高壮的姑姑在村里说起她的侄子,这才搭话,让高壮姑姑把人带到她家里去相看。 可以说,这一次的相看,是何秀曼自己的主意。 等看到高壮后,发现高壮这个人没有特别明显的长处,但也没有特别明显的短处,于是何秀曼就直接表态了! 她的好朋友也是同村的,年纪和她差不多,也是家里的长姐,被父母留在家里干活,因此还没有嫁人。 “秀曼,你才相看了一个,就这么决定了?”好朋友有些担忧的问着,觉得何秀曼做事太激进了。 何秀曼坐在床边上,漫不经心的说道:“男人都一个样,嫁给谁不是嫁?关键是那个人的条件好不好!” 好朋友更皱眉了,因为在她看来,高壮的条件不太好。 高壮没有爸妈,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奶奶,他自身也不是特别的出众,长得一般,身高也一般,实在不知道何秀曼看中高壮什么了。 何秀曼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将她拉近一点,在她的耳边说道:“高壮没爸没妈,这就是条件好!” 她的好朋友瞪大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 这在别人眼中,明明是条件差! 何秀曼继续说道:“等我嫁过去,就是我当家做主了!以后生几个孩子,是生男生女,也是我做主!我是受够我妈了,也是受够我奶奶了!高壮家多好啊,人少,清净,家务也少!” “丽丽,你最好也相看一个嫁人吧,趁着年轻还能找个好的,不然被你妈留在家里多干几年农活,也就找不到好的了。”何秀曼真心实意的劝着自己的好朋友。 奈何好朋友没有她这般魄力,讷讷的不敢回应。 于是何秀曼也不再劝了,她一想到要即将逃离原生家庭,摆脱繁杂的家务和农活,就打心底感到轻松愉悦。 唔,高壮家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远! 打小,何秀曼就决定不嫁给同村的人了,因为嫁给同村的人,那跟没出嫁有什么不一样?还得管她家的那一堆破事!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五章:去买自行车 第二天,是高明程陪着高壮去县里买自行车的。 临近过年,县里小偷小摸的人更多了,高壮个头不高,看着也不强壮,是那些人首选的对象。 买自行车的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出了点什么事,那就不好了。 当然了,高明程也不白跑一趟,这临近过年的,他也要买很多过年的东西,顺便给高国兵家带五六斤的野猪肉去。 和高壮一块儿出门,那肯定是坐班车去的,下车后,先直奔高国兵家。 恰好高国兵他们都在家,看到高明程送过去的野猪肉,高岳就哇哇叫了起来。 “高明程!我在村里时,你天天带我去打斑鸠打兔子,怎么我一走,你就去打野猪了!” “我也想打野猪!” 高岳用充满不甘的目光盯着高明程看。 高明程能说啥呢?只能嘿嘿的笑着。 赵冬梅则是直接补刀,说道:“要不是有你拖后腿,没准明程早就打到野猪了!” 不得不说,赵冬梅真相了! 既然来送东西,赵冬梅就留两人在家里吃饭。 之前高岳回村里,也住在高壮家,因此两人就更熟悉了些,这会儿碰面了,也能够说上一些话。 听说高壮相看成功,这回是来县里买自行车准备结婚的,于是高国兵他们都恭喜高壮,说的高壮脸色通红,笑不拢嘴。 离午饭还有点时间,于是高岳自告奋勇的说要带他们去买自行车,并且说道:“自行车也是要挑的,有的好用,有的就差点。高壮伱放心啊,有我在,保管给你挑个好的!” 于是三个年轻人就朝着商场走去,路上时,高岳就问高明程要不要买自行车。 高明程一愣,他自个儿身体素质好,跑的飞快,已经习惯去哪儿都跑了,因此一开始没想起要不要买自行车。 现在听高岳提起,他瞬间有了主意。 “买!我开春后,就要和多美摆酒结婚了,是要买个自行车。” 他可以跑,但许多美如果有自行车,那么去哪儿也方便些。 再说了,他们这儿摆酒时,是习惯用自行车把新娘子接过来的,如果是同村的,那么也会用自行车驮着新娘子满村转一圈。 就算结婚的人家没有自行车,到那一天时,也会向人去借。 要是哪家的新娘没有用自行车驮过来,那么必定会被人笑话,觉得脸面无光。 他们县里总共就一家商场,买自行车和买手表,都在这个商场里,当然了,除了这两样,还有其他的东西,并且相对齐全。 商场的售货员也知道高岳的身份,因此他提出要试车时,没人阻止,最后经过高岳的挑选,选了两辆自行车出来。 自行车的价钱是固定的,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因此各自拿钱出来结算,然后就可以推着自行车出门了。 高明程重生回来后,还没有骑过自行车的,一开始还有点不适应,不过好在他很快就骑的很稳了。 高壮这边也还不错,之前高岳在村里时,他就借高岳的自行车给学会了。 “我带你们到县里逛逛!”高岳挺亢奋的,他嫌弃高明程骑的不太好,于是自己骑车带高明程,领着高壮开始围着县城转一圈了。 少年人意气风发,踩自行车的踏板,如同踩风火轮般,在县里留下一道绚丽的风景。 高壮从未体验过这种事情,心中也是极为兴奋,骑到人少时,甚至跟着高岳一块儿吼叫出声。 高岳哈哈笑着,大声说道:“有时候学习压力太大了,我和同学们就这样骑车,一边骑的飞快,一边吼叫,等精疲力尽了,再回家吃饭睡觉!到了第二天,一切就都好了。” 这是城里人释放压力的方法,身为村里人的高壮并没有经历过,但他也说道:“我有时候会到山里去吼叫,然后听到回声就挺高兴的。” 在山里吼叫时,听到回声,就像是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神秘人给予了他回应。 高明程就这么听着,脸上带笑。 这一刻,他也有重回少年的感觉了。 青春,真好。 县城并不大,但自行车绕一圈下来,也花费了不少的时间,等到回程时,高岳就有些挺不住了,最后和高明程换了位置,他坐在后面,由高明程骑车带他。 返回家中时,赵冬梅刚好准备了一桌好饭菜,于是饥肠辘辘的少年们,开始大口大口的干饭了。 吃完饭,稍作休息后,高明程就提出要回去了。 赵冬梅也不强留,但从屋里拿出两包东西,给每人都递了一包。 她笑着说道:“这是别人送来的核桃,我给你们一人拿了两斤,带回去过年时吃。” 他们这儿不产核桃,加上现在的物流并不发达,所以难得吃上核桃这种东西。 两人道谢后,带着东西出门了。 也没急着返回高家村,而是又去了商场,买了一些过年要用的东西,高明程很有经验的带着高壮去买女孩子涂抹的面霜,以及一些红色的毛线团。 等到女方登男方的门时,这些东西好作为礼物送给她。 高壮啥都不懂,又对高明程极为信服,自然是高明程说什么,就买什么了。 其实他也陆续相看过一些女孩子,但这些女孩子都没有看上他,因为他有一个大短板。 当何秀曼说喜欢他,不嫌弃他没爸妈时,高壮的一颗心,就已经落在何秀曼的身上了。 两人把买好的东西用绳子绑在后座上,就这么骑着自行车,往高家村而去。一路上的路程虽远,但两人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脚踏板踩的飞快,走到无人处,高壮甚至吼叫出声,发泄出内心压抑的愉悦之情。 不过等回到村子时,高壮还是蔫吧了。 刚进家门,他就打了一个喷嚏——得,着凉了! 冬天的风极其的干冷,慢慢走路时,尚且被吹着了,这骑车骑的越快,冷风越吹头,高壮的身体素质一般,于是就苦逼的感冒了。 好在细奶奶对此早有准备,已经提前准备好了生姜红糖水。 两人一进门,就喊他们各喝一碗。 一碗热乎乎的生姜红糖水下肚后,就将身体里的那股寒气给驱散了。 这就是村里人常用的驱寒神药! 安全又好喝!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六章:谈礼钱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这是乡贤王安石写的《元日》七绝诗。 如今时光荏苒,过年时,人们已经不用桃板桃符了,而是直接贴上红纸春联,再放一串鞭炮,年味就足了。 过年时,家家户户的桌上都有鱼有肉,哪怕再穷的人家,也会买上一点摆着,除了肉食,必定还有豆腐、萝卜这两样菜。 高明程在自己爸妈家过年,虽然已经分家,但他和许多美还没有正式结婚,所以他爸喊他回来过年。 于是他带着一个大野猪头和十来斤野猪肉回来过年了,除了爸妈家,自然也给细奶奶、许多美、高守旺等人都送了礼。 因为这些肉,高明程的这个年过的还算不错,没人给他找不痛快,每天都和和美美的。 日子一晃便到了初六。 这天一大早,高壮就起床了,开始折腾起自己来。 他先是烧水洗澡洗头,然后换上崭新的棉衣,再抹上面霜,整个人精神抖擞。 不只是他,细奶奶也仔细的打扮过了,看上去干净又妥帖。 堂屋的桌子上,摆着满满的瓜果零食,有苹果、橘子、柚子、灌米糖、芝麻片、核桃、红枣、炒花生、炒瓜子等。 厨房的大铁锅中,炖着一大锅的排骨,旁边的陶罐里,则炖煮着一只鸡,这鸡是细奶奶自己养的,已经不怎么下蛋了,所以干脆炖汤来喝。 高明程也在这儿,帮着把院子的里里外外都清扫干净。 今天是何秀曼到男方家相看的日子,如果这回没有问题,接下来就是谈结婚的事情了。 上午十点半左右,外面有动静传来,高壮紧张的身体都僵硬了,还是高明程拉着他走到院门那儿去迎接。 来人一共有八个,推着四辆新旧不一的自行车来的,除了何秀曼以及她的爸妈和叔叔,其他四个是高壮的姑姑一家人。 他姑姑本来也是要回娘家拜年的,于是就约在一起了。 “秀曼。”高壮看到何秀曼,脸就变得通红起来,但还是打了招呼,紧接着又赶紧叫了何秀曼的爸妈和叔叔。 “叔、婶,外面冷,先进来喝杯热茶,吃点东西。”高明程帮着招待,领着一行人往堂屋走去。 何秀曼的爸妈大约四十五岁左右,生的不高,肤色黝黑,显老。身上穿着一件半旧的棉衣,好在还算干净。 他们一进院子,目光就没有落在人的身上,而是左右张望,打量着整个院子,看有几间屋子,看养了几只鸡之类的。 粗粗一看,倒还是较为满意的。 高壮家在整个高家村来说,都算是不错的,唯一的短板就是没爸妈,没劳力。 在厨房的细奶奶听见动静后,立即把准备好的茶水端了过来,每人都有一杯。 高壮姑姑见状,立即说道:“妈,你在这儿陪客,我去厨房煮菜。” 说着,还把她小儿子也拉进厨房去烧火,等到了厨房,高壮姑姑看了一眼准备好的菜,就知道要怎么弄了,于是叮叮咚咚的声音,便从厨房响起。 何秀曼坐在桌边的长凳上,看着摆满整个桌子的吃食,心中也是异常的高兴,她觉得这是高壮看重她的表现。 她看了一眼高壮,眼中带笑,嘴角高高翘起,而高壮一对上她的目光,就先害羞起来了。 他们两个的互动,都看在高明程的眼里,他知道,高壮已经被这个女孩子吃的死死地了。 何秀曼的爸妈也对这一桌子的东西很满意,两人一面伸手拿吃的,一面还悄悄往衣兜里塞。 何秀曼的妈妈更是遗憾的说道:“要是带了你弟弟来,那就好了!” 这么多好吃的,小儿子肯定很开心! 何秀曼听见这话,下意识低头,藏住眼底的冷笑。 等午饭准备好后,便撤下吃的差不多的果子零食,换上满满一大桌的好饭好菜了。 当看到用海碗装着的炖排骨、爆炒兔肉、炖鸡、豆腐萝卜炖肉、红烧鱼等菜,何秀曼的爸妈就更加满意了,当然,也更加后悔没带小儿子过来了。 一顿饭,吃的客人们肚子溜圆。 饭后,何秀曼的爸爸喝着茶,说道:“我们秀曼勤劳能干又长得好,看中她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呢!但她看上你们家的高壮了,那就随她的意愿好了。” 何秀曼的爸爸先是抬了抬自家女儿的身价,然后才说道:“这礼钱我也不要多的,取个吉利数,给个八百八,亲家奶奶,伱看怎么样?” 细奶奶早已经做好大出血的准备了,但听到对方开口要八百八,还是有些为难。 她家劳力不足,她年纪大了,高壮之前年纪又还小,没挣到什么钱,年前还拿了百多块去买自行车,现在家里仅剩的现金也就七八百了。 这钱,大多是她儿子摔死的赔偿费。 眼看细奶奶沉默了,高壮的姑姑便笑着打圆场:“秀曼爸爸,你这就说笑了,哪家哪户的礼钱要八百八?能有个三四百就不错了!” 何秀曼爸爸便说:“三四百那都是老黄历了!现在谁家不是六百起步?” 高壮的姑姑立即说道:“那行,给个六百六,你看怎么样?” 何秀曼的爸爸脸色拉了下来,不乐意了。 这时,何秀曼开口了,她看着她爸,说道:“爸,你出来一下。” 她爸不知道这女儿又在打什么主意,不太想理她,但又怕她当众说些什么不好听的话,于是只好跟着何秀曼走到院子的边角处。 当着她爸的面,何秀曼直接问道:“他家给的礼钱,你都给我买嫁妆吗?” 她爸眼睛都瞪圆了,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她,脱口而出:“怎么可能?” “哦。”何秀曼神色淡淡,也不意外,但她有她的法子,耍赖般的说道:“我就看中高壮了,他就算不给礼钱,我也嫁他!你不同意就不同意吧,反正国家都提倡自由婚嫁!” “你要是不让我嫁,我以后就在家里吃白饭,啥都不干!” 何秀曼背脊挺直,眼神坚定,对上女儿的眼神后,她爸心里一个咯噔,他知道,这个女儿是真干得出来的! 于是,一分钟后,她爸灰溜溜的回到堂屋,丢下一句话:“六百六就六百六吧,也挺吉利的!” “哎,好!好!”一看亲家松口了,细奶奶也是松了一口气,连忙笑着答应了。 于是双方又谈其他的一些礼,什么新衣服、点心、酒等等。 何秀曼回到堂屋后,便不再说话,安安静静的装淑女,但是呢,她在心里盘算着,要怎么从她爸妈那里把礼钱抠出来。 想让她空着手嫁人? 没门!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七章:去巡山 高壮的亲事算是定下来了,这几天他笑的跟个傻瓜一样。但是呢,就算再开心,也要过了春耕之后,才能够把何秀曼娶进门。 何秀曼的爸妈要留何秀曼在家里忙完春耕,因此把结婚摆酒的日子定在五月份。 高壮这边也需要提前准备好摆酒的东西,因此便答应了。 过了年后,高明程结婚摆酒的日子,就越发临近了,在他的要求下,高远见在开春时,就会替他摆结婚酒,等吃完酒后,刚好可以忙春耕的事情。 高明程之前就答应许多美给她买一台缝纫机,因此特意喊了陈国林的拖拉机,到县里把东西都拉回村里来。 除了缝纫机,还买了大铁锅、菜刀、斧头、砍刀、棉花被、床单等,一趟就把新家布置的差不多了。 紧接着,他又要进山去捡柴火,为接下来的开伙做准备。 老宅的地方不够大,因此摆酒的地方选在高明程新家这里,预计有个十七八桌,除了自家亲戚,村里的人也是要请来的。 当然,不可能所有人都请来,而是每家请一个人作为代表过来吃酒,如此一算,大概要备上二十桌的饭菜。 摆酒的前两天,高明鹏就找到高明程,希望他能进山再打一头野猪回来办酒。 高明程两手一摊,直接摆烂:“野猪哪里是那么好打的?我那是运气好,才打到过两回,不信你跟我进山去打?” 高明鹏瞬间无语,他其实也进山打过,在山里走了很久,终于找到野猪的踪迹了,但是呢,他才一现身,发出一点声响,就吓得野猪群撒腿跑掉了,那速度,跟风一般迅速! 他根本追不上野猪们,最后只能悻悻的下山了。 但高明程毕竟成功过,因此高明鹏继续说道:“你就进山试试吧,没准能打到呢?” 高明程拿眼看他,知道这个大哥很精明,他要是不答应进山试试,没准会一直拿这个说事。 于是就同意了。 但同意归同意,干不干得看他自己。 高明程不想干! 摆酒虽然是他爸妈答应出钱,但是呢,收的礼也归他爸妈,所以办酒是不亏的,如果他还去山里打猎,提供了最贵的肉食,那么这次摆酒,他爸妈就赚麻了! 其实让爸妈赚点也没大事,但这样会显得他很傻! 于是第二天,高明程嘴里说着去打猎,也确实进山了,不过他是进山查看蜂箱的情况去了。 经过一个冬季,蜂箱的情况还算稳定。 为了蜜源,他特意把蜂箱都拿到茶树林那边,因为油茶花是在冬季绽放的,是优质的蜜源。 但随着开春,山里的各种野花也逐渐绽放了,只是还不多,等到三四月里,山里鲜花遍布,花香弥漫,美的犹如仙境般。 检查一下蜂巢中的贮蜜情况,高明程估摸着四月就可以摇蜜一次,接下来每两个月都可以摇蜜一次,那么摇蜜机就该提前准备上了。 他们这儿没有摇蜜机卖,但没关系,只要知道摇蜜机的原理,买了必要的零件后,喊木匠就可以帮着做一个出来。 这事不急,可以等结婚之后再安排上。 除了检查蜂箱,高明程还去检查了他年前砍的一些树,是松树。 这些松树不是用来砌房子做家具,而是用来养殖茯苓的。 灵芝和茯苓,大多都出现在松树林,但它们的繁衍方式是不同的,灵芝是通过孢子繁殖,而茯苓呢,则是通过菌丝繁殖。 去年他仗着身体素质好,在大山里跑遍了,把大部分的灵芝和茯苓都采摘了,剩下的是留作繁衍用的。 也幸好留下了,在樟树和人闲聊时,高明程倒是学到一些知识,这才知道茯苓是可以人工养殖的,而养殖的关键点,就是需要松木和菌丝。 野生茯苓,就是茯苓菌丝蔓延生长遇到适宜的条件而结成菌核的,这种茯苓可以直接作为药用,也可以用于扩大生产或做分离菌种使用。 高明程在知道后,就决定栽种茯苓,扩大茯苓的生产了。 老祖宗曾留下寻找茯苓的方法——望松树赤而有之。就是说明茯苓一般生长在自然枯萎的松树上。 但自然枯萎的松树并不多,想要栽种茯苓,扩大生产,那就需要提前把松树砍伐,使它们生机断绝,等到开春后,就可以将茯苓菌丝转移到松树上,进行人工栽种了。 方法是学到了,但却还是第一次做,高明程对此也不是很有信心,但他最大的优点就是肯学,肯做。 如同巡逻般,把藏在山里的宝贝都看过后,高明程就准备下山了。 “黑虎,走了!”高明程一声呼唤,在远处撒欢的黑虎听到声音,撒腿朝高明程跑来。 高明程定睛一看,居然看到黑虎叼着一只田鼠。 “哈哈!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啊你!行吧,伱的战利品,你自己吃吧!”高明程笑着,一屁股坐在一块石头上,等着黑虎享用它的战利品。 黑虎一般是吃生肉,但也会吃点煮熟的米饭和骨头,另外自己也会在山里抓一些田鼠吃。 不得不说,黑虎在抓田鼠上,还是挺有天分的。 但黑虎并没有马上吃田鼠,而是又跑掉了,但很快的,它就又叼着一只田鼠过来了,并且把这只田鼠往高明程的面前一放,然后抬眼看着高明程,低声的叫了下。 高明程哑然失笑,伸手抚摸着黑虎的头,手底下的毛发油光水滑的,手感挺不错的。 “谢了!”高明程并不忌讳吃田鼠,也不想辜负黑虎的一番好意,于是就地点火烧烤起来,火光升起,炙烤着剥皮后的田鼠肉,烤肉特有的香味也渐渐地弥漫开来。 而在火堆的旁边,黑虎也低头享用着自己的田鼠肉。 这一天,高明程过的挺悠哉的,但期待他猎到野猪的高明鹏就不太高兴了,只是打猎这种事情,本来就有运气的成分,也没人能够说些什么。 不只是高明鹏失望,高远见也有些失望,当天晚上吃饭时,高远见就对罗小华说道:“我明天去集上买五十斤肉,再买点鱼。你就在家杀两只鸡吧,有两只鸡不怎么生蛋了,干脆杀了!另外再做几板豆腐出来!” “明鹏,你明天去山里挖些春笋,要多挖些。” “淑芳,你帮着你妈去地里把菜都割回来!” “哎,好!”家人们都应着,准备忙起来了。 今天查资料花了点时间,关键是还没有查到特别有用的,哭死!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八章:洞房花烛夜 高明程的结婚酒,一共摆了二十桌,这一日,高国兵都从县里回来了,特意来祝福高明程和许多美结婚的。 高明程骑着自行车,把许多美从家里接了出来,在高壮、高亮、高明万、高明里等人的簇拥下,绕着整个村子都转了一圈。 这会儿孩子们还没有开学,于是起哄般的跟在自行车的后面,叫着、笑着、闹着,气氛极好。 有负责拿着瓜子花生糖果的,就趁机抓东西给这些孩子们,惹的他们越发的高兴起来。 许多美穿着一身红棉袄,手里撑着一把伞,满脸娇羞的笑着。 她看着在前面骑车的高明程,一颗心只觉得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她要结婚了,她要嫁给高明程了! 这一刻,她眼中有光,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现在的结婚仪式倒也简单,绕村一圈后,就把人接回新家那儿,此时,新家的院子里摆满了桌子,这些桌子、凳子和碗筷,都是从村里借来的。 在院子的墙角,还额外搭了两个临时土灶出来,一个灶用来炒菜,一个灶用来做蒸菜。 至于高明程的厨房里,砌的是三眼灶,就是一个整体的灶台上,嵌着三口锅,其中两口大锅,一口小锅。 大锅是炒菜、烧水所用,小锅是用来蒸饭的。 他们这儿煮饭和其他地方不同,早上时,是习惯吃粥,于是一大早就淘米煮粥,却在米粒煮胀未开时,就要将大部分米粒捞起,放到旁边的蒸锅上。 那小锅的上面就配了一个带孔的不锈钢蒸锅,把煮胀的米饭就搁在这里,然后到中午时,再在小锅底下的灶口烧火,将米饭彻底蒸熟。 据说这样会省时省力省火,另外米饭也不容易烧焦。 今天吃饭的人多,不但小锅里面蒸满了饭,还用一个大蒸桶蒸了满满一大桶的米饭出来。 两口炒菜的锅中,不停地翻炒着各种半成品菜,今天的菜色较为丰富,有红烧肉、桂圆肉饼汤、老母鸡炖蘑菇、炒春笋、油炸小鱼、爆炒兔肉、炒白菜、煎豆腐、风干肉炒蒜薹、骨头萝卜汤、梅干菜蒸肉、煮鸡蛋等等。 高明程没去山里打猎,但到底贡献出之前做的风吹肉和兔肉了,并且因为客人比预期的多点,把他的存货都给用光了。 不过今天这个大喜之日,高明程顾不上计较这些,他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和长辈们寒暄,和朋友们说笑,再应付许多美的几个姐姐,保证自己会对许多美好之类的。 酒席上,高明程带着许多美给客人们敬酒,被人拉着喝了不少酒,许多美身为新娘子倒还好,基本上没人闹她,但同村的几个姐妹,也凑在身边说笑个不停。 一顿酒席,从中午吃到下午,但要问谁最高兴,嚼骨头嚼的欢快的黑虎表示,它最高兴! 当客人们走后,满院子一地狼藉。 累了大半天的主人家还不能休息,得收拾干净,再把桌椅、碗筷等东西一一归还回去。 忙完这些,饶是高明程,也有些精疲力尽了,等高远见他们走后,天色也黑了下去。 “明程,吃饭!”许多美站在厨房门口喊着,她已经煮好晚饭了。 高明程看着她,灯光下,五官秀丽,身材窈窕的许多美如初绽放的鲜花般,分外的惹人眼。 这一刻,高明程只觉得浑身的疲劳散去,从四肢百骸涌生出无穷无尽的力气来! 他一把抱起许多美,往房间里走去。 突如其来的动作,惊的许多美叫了出来,不明所以的问着:“你干嘛?天气冷,饭菜要趁热吃!” 高明程热血上头,重重的点头,说道:“是要趁热吃!” 至于这吃的是什么饭菜,就不仔细描述了。 当天夜晚,对细小声音格外敏感的黑虎一夜未睡,它睁着一双黑溜溜的狗眼,于黑夜中望向某个房间。 那里,一直有声音传来。 小狗崽精灵亦是望向那里,不明所以的低声叫着,甚至想到那房间里去,但是呢,才刚靠近房间,就被黑虎叼了回去。 高明程在墙角处,给它们做了一个狗屋,狗屋里面铺满了新鲜的稻草,倒是极为暖和。 此时一大一小两条狗挤在狗屋里,黑虎的一只爪子将精灵镇压住,不让小狗崽前去捣乱。 …… 翌日清晨,高明程神清气爽的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他眼中含笑,面带得意之色,嗯,如果忽视他下意识扶腰的动作就好。 “汪汪。”一夜没睡的黑虎朝他走了过去,在他身上嗅来嗅去,然后嗅到一股陌生的气味。 好吧,那是女主人的味道。 “黑虎,小声点,别吵醒多美了。”高明程摸了摸黑虎的大脑袋,然后走进厨房。 他把两个灶口都升起了火,一口锅煮粥,一口锅煮开水。 等下多美醒来后,肯定是想洗一洗身体的,这会儿没有先进的淋浴设备,只能烧热水,然后用木盆来洗了。 坐在矮凳上烧火时,高明程忽然有种踏实的感觉,他是真的有自己的家了! 以后这个家的点点滴滴,都靠他和多美来支撑起来了! 当粥煮熟了后,熟睡的许多美也醒来了,她习惯早起早睡,所以哪怕昨晚大半夜没得觉睡,亦是习惯性早起了。 只是才醒来,就察觉到身体的不对劲。 “醒来了?饿不饿?”高明程听见动静,走进房间里。 许多美依旧躺在床上,身体盖的严严实实的,只有一个头露在外面,而此时,许多美正用又羞又凶的眼神瞪着他。 “我要洗澡。” 一开口,声音喑哑难听! 许多美自己都愣住了,没想到声音会变成这样,随即,她又恶狠狠地瞪了高明程一眼。 都怪他! 高明程的喉咙不自觉的吞咽了下,压制住体内的冲动。 这年轻人的身体真不好,火气太大!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九章:寻打井人 高明程的结婚酒,是村里人在春耕前的最后一次狂欢。 第二天,就掀开春耕的序章了。 选种、晒种、育苗,犁田、翻地,以及卖薯种。 高明程刚分家,家里什么都缺,所以很多东西都得去买,但是呢,他还没有去买,细奶奶已经给他打算好了。 细奶奶同高明程说道:“你总共就一亩田,也用不着自己育苗,我多育一些苗,到时候分你一些。薯种也不用买,到时候掐一些薯藤去扦插就行,你今年打算种多少红薯?” 高明程说道:“种个两三分地吧。” 红薯价钱卖不高,但产量挺高的,红薯藤又可以喂猪吃,所以村里人都会种很多,就连细奶奶家,也会种两亩地。 一听高明程只打算种两三分地,细奶奶就不赞同了,说道:“红薯是好东西,伱多种点,万一米不够吃,还能吃红薯。” 细奶奶是经历过饥荒的人,因此对粮食格外的珍惜。 她可以不种卖钱的甘蔗,却不会不种红薯。 高明程是个听劝的,也不想细奶奶替他担心,便说道:“那我多种点吧。” 嗯,种个半亩地吧! 细奶奶却以为他至少种个一亩地,于是用孺子可教的目光看着他。 接下来又说起黄瓜、豆角、丝瓜、辣椒之类的种子,这些细奶奶家都有,特意分了一部分给高明程。 有了细奶奶送来的这些种子,村里常吃的菜就不愁了。 除了细奶奶送来的种子,许多美也事先准备了一些种子。 别看她是女人,但下地干活时,丝毫不比男人差,除了翻地不太行,挖坑、撒种、覆土、施肥、间苗等,都做的很麻利。 春耕时,许多美特意和高明程约法三章,每三天才能够做一次,一次不超过两小时! 高明程摸了摸鼻子,很想当做没听到。 他憋的太久,没开荤时还好,这一开荤就食髓知味,忍不住啊! 但繁重的农活,总是能够浇灭无穷的欲望,而对秋收的期待,也足以消弭春耕时的劳累。 生活在小山村的人们,不受外界因素打扰,应时到节的做着各种安排,他们付出、他们收获、他们贮藏、他们享用! 生活,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这一日,下起了春雨。 虽然春雨阻止人们外出劳作,但春雨的到来,足以令人欣喜。 古人有云:春雨贵如油。 对于他们这种水资源不丰富的地方,种植的农作物很依赖风调雨顺。一旦天干,能大范围减产的。 高明程站在屋檐下,望着淅淅沥沥的春雨,回忆起前世的一些气候,然后脸色逐渐阴沉了下来。 前世那会儿,他常年在外面跑生意,已经很久不种地,只隐隐约约知道一些,好像今年的夏天会天旱,具体的时间应该是在种植晚稻后不久。 那个时候天很久不下雨,田里的水都干了,再不放水,禾苗都会枯死。 虽然高家村的人们,大多是同一个姓,同一个祖宗,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了争水、争柴火,那是经常吵架打架的。 高明程盯着空荡荡的院子,心里有了一个主意,他进屋拿了一把伞,对许多美说道:“我出门一趟。” 许多美在低头看书,抬头去看时,高明程已经走了,只看到他的一个背影。 高明程并非是走路去的,而是骑着自行车。 他一只手握着自行车的把手,一只手撑着伞,依旧骑的稳稳地。 他是要去大龙山那边的村子,因为那里有专门打井的匠人,并且手艺很好,他们村里的几口井,都是大龙山的人打出来的,水质清冽。 高明程之前就计划在院子里打一口井,但后面事情繁多,倒是忘记去找匠人来了。 现在想起今年夏天会天旱,他当即就坐不住了,得赶紧把井打出来,到时候才不至于影响生活用水。 他骑着自行车,一路朝着大龙山而去。 路上,行人稀少,但田野间,倒偶尔还是能够看到一些在干活的人,这些人的家里人手少,但地多,因此即使下雨,也要下地干活。 路过军岭时,高明程就看到黄大志也在地里干活,不过相隔甚远,彼此也就没有打招呼。 大约骑了四五十分钟,才来到大龙山。 大龙山脚下的村子,就叫做大龙村,据说村里的人会看风水,在很久以前,是给有钱人看风水选墓地的。 这也导致大龙村的人比较封闭,不喜欢和外村的人来往,一进入大龙村,高明程就察觉到异样,这个村子的氛围较为低沉,所看到的每个人,都沉默寡言的样子。 “叔,打井人老张住哪儿?”高明程一只脚支撑在地面上,扭头看向一个人。 那个人正坐在屋檐下抽着烟,听见声音后,抬头朝高明程看去。 他大约四十来岁,肤色黝黑,额头有几层明显的皱纹,像是经常皱眉的缘故。 “你要打井?”那人开口,声音低沉喑哑。 “嗯,我是高家村的人,我想打一口井。你就是老张?”高明程问道,前世他家砌房子后,也打了井,据说就是从大龙村喊的人来打的。 只不过他当时不在家,并没有见过打井人。 “嗯,你打算什么时候打井?”那人果然是老张。 “越快越好!”高明程说道。 这时老张站起身来,说道:“那就明天吧。” 高明程一愣,他是着急,但也知道现在是春耕,人家怕是要缓一缓,但万万没想到这老张如此爽快! “你……不用忙春耕吗?”高明程下意识问着。 老张却发出似笑非笑的古怪声音,说道:“就这么点地,犯不着忙。” 高明程环顾四周,这才发现大龙村才是真正的山村! 他们高家村虽然三面环山,但也有七八百亩良田连成一片,栽种的稻谷足以养活村里人,但大龙村整个村子坐落在山脚下,呈狭长一线,而能够种植的稻谷的水田,也是狭长一线,最多不超过一百亩的样子。 再看村里的人家,房屋依山势而建,大多没有砌围墙,房间的外面,便是山路,因此高明程路过时,才能够直接看到在屋檐下抽烟的老张。 大龙村的水田少,人口自然也少,零零散散的,住的并不密集。 既然老张爽快,那高明程也爽快,把自己详细的地址告知了老张,然后又询问打井的费用。 这费用倒还好,但老张提出要在高明程家吃住几天,直到井水打出来后,才会带着钱走。 这是因为交通不便,每天来回的话,在路上就要花费很多时间了,因此打井人会暂时住在主人家,等打好井后,主人家满意了,这才带着工钱走人。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章:黑熊夺蜜 第二天一大早,打井人老张就带着他的儿子过来了,他的儿子大约二十岁左右,看着和高明程差不多大,但是为人也是极为沉默,一点年轻人的朝气都没有。 他全程站在老张的身后,一言不发。 高明程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先是领着他们在院子里逛了一圈,然后又领着他们到山上走了一遍,站在一处山丘上,自上而下的看着院子。 老张父子没拿什么堪舆风水之类的器物,就是凭着眼力和经验,通过地形地势来判断哪里能够打出井来。 回到院子里,老张将一把铲子用力的插进一处地方,用喑哑的声音说道:“井就打在这里,这下面有泉眼。” 高明程没有质疑,专业人干专业的事情,于是就让老张他们开始动手。 老张选的位置,就在院子大门的右边,也恰好距离厨房的位置很近,厨房用水就会很方便。 老张父子都是沉默寡言的人,高明程也就不和他们聊天,只在旁边看着他们做事。 父子两个倒是极为的默契,一起动手挖坑,再由坑变成一个圆洞,其中产生的土块,再用担子挑到高明程指定的位置去。 虽然只有两个人,但干活挺麻利的,一天过去后,井底已经开始有一些渗水,并且有石头混杂在其中了。 但这还不行,还得继续往下挖。 高家村这边的水井,一般都在十五米左右,那样出来的井水水质会好很多。 不过高家村有一口年代久远的老井,最多只有七八米深,那老井的水特别的多,春夏季的时候,井水甚至都快溢出来了,从周边的缝隙处流淌出去,形成一条小水沟,而小水沟则直通村头的池塘里。 老张父子是背着棉絮被来的,暂时住在高明程家空着的那间屋子里,不过呢,在砌房子时,高明程并没有让木匠打造两张床出来,所以整个家里只有他们自己睡的那张床。 但问题总是能够解决的,高明程从细奶奶家弄了很多干净的稻草来,就这么铺在地上,铺上厚厚地一层,临时睡那么个几天,也不至于太冷。 第二天,老张父子继续打井,今天就不如昨天那般轻松了,铁锹已经挖不太动,得换成钢钎了,并且不但要运泥土,还要不断的运渗出来的泥水。 父子两个人轮流干活,一个在井底挖土,装水,一个在井口用绳子将下面的泥土和泥水提上来,带出院子去倒掉。 在井口的上面,用木头搭了一个简易支架,安装了滑轮,利用滑轮将里面的泥土运出来,这样会节省人力些。 高明程看他们干活辛苦,特意叫许多美把饭菜煮好点,别亏着别人了。 家里的存肉,都在婚宴那天被吃的一干二净了,于是高明程只好进山去打猎。 随着开春,鲜嫩的野草见风就长,已经令枯黄的大地换了新装了,而野兔们也比冬季活跃多了,经常在林子里出现。 野兔的数量多,也是最容易被打到的猎物。 高明程没有拿着那把鸟铳出门,直接带着匕首就行,他投掷的准头好,力气大,只要发现野兔的踪迹,那么总能够将之打中。 既然都进山了,高明程也不满足于就打几只兔子,于是决定再去看看蜂箱的情况。 自从结婚后,就一直忙于各种事情,已经近半个月没去看过情况了。 刚走到放置蜂箱的地方,高明程的面皮就忍不住抖了抖,在他的前方,一个蜂箱跌落在地上,木盖被掀开,露出里面的蜂巢来,并且蜂巢已经遭到了破坏! 起初高明程怀疑有人前来偷盗蜂蜜,但是仔细一看,就知道这并非人类所为。 在蜂箱的边上,还有几个巨大的脚印。 盯着那脚印,高明程心塞了。 如果他没有猜错,那应该是黑熊的脚印。 高明程弯腰将洒落在地上的蜂箱捡起,杉木做的蜂箱还是挺结实的,并没有坏,那黑熊也有一定的智慧,是掀开蜂箱上面的木盖,然后从里面拿蜂蜜吃的。 只是被它这么一弄,这个蜂箱就损失惨重了! 本来还有一些蜜蜂坚守家园,但是呢,这些暴露在外的香甜蜂蜜,却引来黄蜂、马蜂,它们不但会抢夺蜂蜜吃,还会杀死蜜蜂。 高明程挺心塞的。 他将蜂箱安置在深山里,就是为了避免被村里人窃取,也是为了有更多的蜜源,但是呢,这居然成了黑熊的掌中物了! 第一个蜂箱已经遭遇了不幸,这让他担心起其他的蜂箱来。 于是他顾不得寻找野兔的踪迹了,继续朝着第二个蜂箱放置的地方。 他一般都将蜂箱放在干燥的石头上,亦或者大树底下,其中有一个,还放在类似山洞的凹槽里,这样可以避免淋雨。 一连检查过去,已经有五六个蜂箱都遭殃了! 这损失大了! 就等着四月割蜜卖钱呢,结果来这一出?? 高明程气的直咬牙,但是,他突然察觉到什么了,身体本能的一动不动,眼睛则缓慢的朝一处方向看去。 前方是一片竹林,竹影晃动,有声响从里面传来,透过竹影缝隙,能够看到一头大黑熊在竹林里扒拉着竹笋,将之拔出放进嘴里咀嚼。 黑熊是杂食性动物,吃各种植物,也吃各种小型动物,但基本上不会主动袭击人类,只有在感觉到威胁和保护幼崽时,才会袭击人类。 但尽管如此,人类最好不要主动招惹它们,因为它们力气大,一般人绝不是它们的对手。 哪怕拿枪射击,普通的子弹也难将它们击毙。 因此,在发现黑熊时,高明程本能的选择一动不动,尽量不引起黑熊的注意。 但常年在野外生存的黑熊,还是发现高明程了,只是它乍然发现高明程,亦是被吓了一跳,本能的朝着远处跑掉了,发出极大的动静。 望着黑熊离开的背影,高明程也松了一口气。 虽然他的身体素质好,但也没打算和黑熊肉搏,搞不好自己还得受伤。 他皱着眉,有些想不太明白。 前世时,并未听说山里有黑熊,去年他满大山乱逛时,也没有发现黑熊的踪迹,怎么今年开春就遇到黑熊了呢? 他望向不远处被黑熊偷盗的蜂箱,猜测着难道是因为这个? 黑熊喜欢吃蜂蜜,冬眠醒来后,山里能吃的东西也不多,偏偏他的蜂箱相对集中的摆在这里,蜂蜜香甜的味道,肯定就把饥肠辘辘的黑熊给引诱过来了。 这下高明程惆怅了,他是继续把蜂箱放在深山里,还是往山脚下挪去?如果因此把黑熊招惹下山了,那可怎么办? 真惆怅!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一章:一口好井 在山里遭遇了黑熊后,高明程一脸肉痛的下山了,同时把他的那些蜂箱都挪了位置。 因为怕黑熊下山到村里去,他到底没敢把蜂箱往山脚下放,但也放到另外一处地方,希望能够避免黑熊的偷盗了。 他一共做了二十个蜂箱,逐一清点后,发现有十六个蜂箱都被黑熊给偷盗了,只有四个蜂箱由于位置较为隐蔽,还幸存着。 这损失太大,高明程不开心了。 但是吧,人生就没有一帆风顺的,总会有些磕磕绊绊,解决这些问题,也是人生的一种修炼。 他起初想用藤蔓在蜂箱周围做一圈陷阱,但又自我否决了,因为黑熊的力气大,不是区区藤蔓能够阻止的,就算用钢丝,也未必能够困住黑熊。 最后他只能尽可能的寻找较为隐蔽的位置,将蜂箱藏在那里,并且今后巡逻时,也要勤快一些。 黑熊也怕人,如果他经常出现在蜂箱的附近,那么黑熊就未必会再过来偷盗蜂蜜了。 毕竟这片地带,应该也不是它习惯生活的地方。 至傍晚时,高明程才拎着三只野兔下山,走在半山腰处,就能够隐约看见山脚下的房屋里亮着昏暗的灯光,在厨房上方的烟囱中,有袅袅青烟冒出。 推门进院,高明程看到那口井已经挖了有六七米左右了,底部有大量的黄泥水。 水质浑浊,还不能用,还得继续挖! 老张父子都靠墙边坐着,父子二人都在抽烟,抽的是自制烟。 大龙村的田地少,但山地多,他们整个村子的人都爱抽烟,也会种烟叶,半山腰的梯田上,都会种满烟叶,到时候一半供自己抽,一半拿出去卖。 高明程的爸爸也喜欢抽烟,但没种过烟叶,那些烤烟都是花钱买的,然后自己再切成丝备用。 因为种烟叶,不是那么容易的! 把烟叶种出来后,还有一系列的工序,然后放进炕房里烘烤,烘烤干燥后,还需要把烟叶一片片摘下,整齐码放好。 卖的时候有两种卖法,一种是整片的叶子卖,一种是切成烟丝卖。一般品质好的烟叶,卖家就会选择整片叶子卖,这样价钱也不低。 而那些品质不太好的烟叶以及一些碎烟叶,就会切成丝,混杂在一起。 重生回来后,高明程还没有碰过烟的,和老张父子打过招呼后,高明程就拎着兔子进了厨房。 厨房里,许多美正在煮饭。 高明程坐在一处空地上,一面利索的给兔子剥皮,一面和许多美说起在山里的见闻。 当听说高明程遇到黑熊了,许多美立即紧张起来,她来到高明程的身边,将他上上下下都打量了一遍,没发现有受伤的地方,这才放心。 然后娇嗔的说道:“你怎么进到深山里去了?这才开春,山里吃的少,野猪都凶的很呢!别说黑熊,我们山里老虎都有呢!我爸爸在的时候,就和我说过,山里是有老虎的,说他小时候的一个玩伴,就是被老虎吃掉的。” “你以后不准到深山里去了,知道吗?” 面对老婆大人的命令,高明程能说啥?只能笑嘻嘻的答应呗! 至于去不去,还不是他自个儿说了算? 不过自从遭遇了黑熊,他再进山时,就会更加警惕些。 上回猎到野猪时,他就被豺狼跟了一路,好在没交手,现在又碰见黑熊了,没准下回能碰见华南虎! 要知道在86年时,这些动物的数量虽然有所减少,但也没到完全没有的地步,在人迹罕至的深山里,它们依然活跃着。 但因为还没有禁枪禁猎,所以在未来的十年里,它们的数量会一点点的减少,直到禁猎后,混成保护动物的它们才得以喘息。 当天晚上睡觉时,因为隔壁有陌生人在,因此许多美是不准他碰的,高明程也没有这个癖好,因此挺守规矩的。 等许多美睡着后,高明程盘腿而坐,拿出了那页金箔纸。 今天遇到黑熊后,高明程突然有了一股危机感,倘若黑熊没有退走,而是向他扑过来,他也不能保证自己是否能够搏杀黑熊。 因此,提升自己的能力,就成了当务之急的事情了。 …… 在山下的人们忙于春耕时,深山里的动物们也迎来了繁殖期,各种求偶、各种争斗,层出不穷。 又一场春雨淅淅沥沥的降落下来,雨水落在树叶上,使得它们越发翠绿,新发的芽儿一天一个样,很快就长得茂盛起来,郁郁葱葱的样子给这片天地添加了生机。 待到雨后天晴,高明程家的水井就已经打好了,并不深,只有十米,但已经打通了泉眼,清冽的泉水冒出,水质瞬间好了很多。 再一次将井底的泥水运出去后,涌出来的泉水经过沉淀后,就是可以饮用的了。 他们现在这会儿打井,并不会在井壁上砌砖固定,只会在井的最上方,用砖和水泥砌上一圈,大约十五公分左右,主要是让井口高于地面,这样较为显眼。 有些地方也会砌上半米高,但他们这儿就没有砌那么高,因为在有孩子时,会拿一块木板覆盖在井口上,这样顽皮的小孩子就不会摔到井里去了。 高明程和许多美品尝过井水后,都对这口井十分满意,高明程将打井的工钱给了老张。 老张一惯是沉默寡言的,接过钱后,只说了一句:“走了。” 然后就带着他的儿子,背着棉絮被、拿着打井的工具离开了。 随着他们父子的离开,村里人也都知道高明程家打了一口井了。和高明程关系较好的人,便都过来看情况,等品尝过井水后,就纷纷夸赞高明程运气好,打到了一口好井。 井也分好坏,如果选的地方不对,虽然也能够出水,但水质不好,如果选对了地方,比如地下有泉眼等,那么将泉眼打通后,泉水涌出,水质就会比普通井水好的多。 并且即使在天旱时,也会有泉水涌出,不容易彻底枯竭。 许多美高兴的说道:“这水不比村里的老井差,用来做酒、做豆腐,肯定都很好!” 听到豆腐两个字,几天没贴贴的高明程目光变得深邃起来,他一把抱起许多美,大步朝屋子里走去。 “我现在就想吃你的豆腐,又香又嫩!”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二章:涨水捉鱼去 这几天高明程的心情不错,不但吃到了小媳妇的嫩豆腐,还吃到了真正的水豆腐。 许多美是会做豆腐的,准确的说他们整个村子的女人们,基本上都会做豆腐。 不只是豆腐,熬红糖、炒米花、做米糖、包粽子、做米果等等,都是女人们会的手艺,而在逢年过节时,家里的孩子们是否有足够多的零食吃,就看那家的主妇手巧不巧了。 许多美是用石膏点的豆腐,做出来的豆腐就比较嫩。她把做好的豆腐榨干水,然后分成大小不一的五份。 他们自家还没有置办石磨,因此是借细奶奶家的石磨磨的黄豆,这做好之后,便给细奶奶家送了两大块豆腐,又给自己的二姐送一份,再给高明程的爸妈送一份,最后还得给她的师傅董飞霞送一份去,剩下的才是自家留着吃的。 这会儿地里的菜还没有长好,正是缺菜吃的时候。 许多美煎了一盘子的豆腐,再放点干辣椒和大蒜叶,那滋味别提多美味了! “这井水好,做的豆腐果然也好吃!明程,你多吃点!”许多美笑着给高明程夹菜。 高明程大口大口的吃着,赞赏一个人的厨艺好,那就是要当着她的面吃的香喷喷的! 刚吃完一碗饭呢,突然听见院子外头有声音传来。 “高明程!水库里有鱼了,你去捉吗?”门外,是高亮,还有高壮两人。 两人戴着斗笠,披着一块造型奇异的披风,手里提着一个水桶。 “明程哥,你就住在这边,离大水库最近,怎么没第一个去捉鱼?我们刚刚看到高大才家弄了一大桶的鱼回村了,伱也赶紧拿桶子,我们一起去!”高壮催促着高明程,生怕去晚了,鱼都被别人捉走了。 在春季下雨涨水时,大水库和小水沟里,就会有很多鱼,一般情况下,在下雨天更好捉一些。 今天就下着雨,因此高明程还没有出门过的。 高明程看着他们两个身上的奇异披风,忍不住想笑。 那是把化肥袋子剪开,然后两个袋子缝在一起,再在最上面缝进一根绳子,就这么做成了一个简易的雨披了。 在没有化肥袋子前,他们村有人会用棕树的皮编织成蓑衣,也可以用稻草编织,但稻草没有棕皮结实好用。 只不过呢,现在的年轻人图方便和轻便,直接把化肥袋子给做成雨披了。 但高明程是没有这种简易雨披的,他也没有蓑衣,家里只有一把伞和一个斗笠。 他一手提起一个水桶,一手取下挂在墙壁上的斗笠,往头上一戴就要出门。 高壮不由得皱眉说道:“明程哥,你这样等下还是会被雨淋湿的。” 捉鱼要弯腰去水里捉,这下着雨,不用雨披挡雨的话,衣服就得全湿了。 许多美也不想高明程湿了衣服,就说道:“你去找人借个蓑衣吧!现在天气还很冷,淋湿了肯定要生病的。” 高明程却没答应去借蓑衣。 这春天涨水的时候,就是村里人狂欢的时候,估计等一会儿,家家户户的人都会到水里去捉鱼了。 这个时候去借蓑衣,怕是借不到的。 高明程身体好,也不怕这点雨。 他没和许多美多说,直接和高壮、高亮两人朝大水库那边走去。 许多美站在屋檐下,气的小脸通红。 除了气高明程不肯听自己的,也气自己没有事先为高明程准备好东西,她把厨房收拾干净,又烧上满满一大锅的热水,然后就开始翻箱倒柜了,试着寻找能做出雨披的材料。 但家里的东西并不多,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东西,于是许多美撑着伞,去了她师傅董飞霞家。 董飞霞家有满满一整间屋子的布料、皮料以及边角料等,上她家找,肯定能够找到。 这时,高明程三人早就走到大水库这边了。 随着春雨一阵一阵的落下,水库的水面已经有十二三亩左右了,等再下几场雨,还会涨到十七亩宽。 水库、以及和水库相连的水沟里,都有鱼。 这些鱼是野生种,大多长不大,以鲫鱼居多。 三人到时,水库里早已经有其他人在了,俱是戴着斗笠、披着蓑衣或化肥袋子,在那儿弯腰捉鱼。 时不时有交谈声响起,有人惊喜的表示捉到了很多鱼,也有人因为鱼不多,而去别的地方寻找。 高明程三人没有说话,而是默契的开始散开,各自捉鱼了。 这个季节,是一年四季里,最好捉鱼的时候了,但凡不懒,每个人都能够捉到几斤或几十斤的鱼。 有那勤劳肯干的,捉到上百斤都是有的。 这么多的鱼,自然是一时半会吃不完,但鲫鱼好养,能够活一阵子,并且还可以将鲜鱼宰杀后,放进大铁锅里,用小火慢慢的烘干。 烘好的鱼干,就可以收起来慢慢的吃了。 高明程是捉鱼的好手,有着丰富的经验,很快就找到一处鱼多的地方,开始弯腰捉起来。 他一弯腰,后背就全部被雨给淋湿了,衣服逐渐湿透后,身体就感到阵阵的湿冷。 但这种程度的湿冷,他还可以忍受。 他忽视身体上的不适,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捉鱼上,只见他两只手不停地做着捉鱼的动作,每一次都没有扑空,一条条鱼便从宽阔的水库中,转移到狭小的水桶里了,并且生存空间越来越狭小,因为高明程很快就收获了满满的一大桶鱼。 他直起腰,提着水桶往家里走去。 路过高壮和高亮的身边时,说了句:“我先回去一趟。” 高壮和高亮都知道他擅长捉鱼,但还是万万没想到他居然捉的这么快! 两人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艹”了下。 高明程拎着满满一大桶的鱼,飞快的朝着家里走去。 这个时候,他就比别人占优势,因为他家距离大水库最近! 回到家里后,没看到许多美,高明程也不在意,自己拿出大澡盆来,然后将鱼都倒进澡盆里,再打了一桶水倒进去。 紧接着,他干脆提着两个水桶出门去了。 看到他很快就返回了,并且还提着两个水桶,高壮和高亮两人又忍不住卧槽了下。 内心感受到一股紧迫感,两人低头,竭尽全力的捉鱼。 但是呢,鱼虽然多,却也不是你伸手去捉,就能够捉到的,并且天气还有些冷,又下着雨,在户外捉鱼久了,身体就会受不了。 当然了,高明程就没有这个担忧,他欢快的捉着鱼,甚至还有心情对鱼挑挑拣拣,要是鱼太小了,他还不屑于去捉! 刚好家里有豆腐,正好晚上弄一道鲫鱼炖豆腐来吃! 唔,得挑几条大点的鲫鱼才好!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三章:黑鱼更滋补(求月票) 当基本的生存需求满足后,人就会有更高的追求了。 比如高明程,他已经捉了三大桶的杂鱼了,这些杂鱼以鲫鱼居多,虽然他已经精心挑选了,但鲫鱼的个头仍旧不大。 于是高明程对捉鱼的兴趣逐渐降低了,他开始放慢捉鱼的速度,开始寻找不一样的鱼了。 天气冷,他也不愿意到大水库里去摸鱼,只和其他人一样,在水库边上以及水沟里捉鱼。 其实老话有说劝君莫食三月鲫,因为这个时候是鲫鱼怀子产子的时候,捕捉三月鲫,就会影响鲫鱼的繁衍。 但在他们村,倒没有完全执行。每年涨水时,村民们都会到水库边上和水沟里大肆捉鱼,但年年如此,鲫鱼的数量也并没有因此减少。 如果问村里的老人,老人则会说,鲫鱼多的是,一条鲫鱼就能够产很多鱼籽,根本吃不完。 吃不吃得完,高明程并不知道,但直到后世,每年春季涨水时,水里依旧有密密麻麻的鱼。 只不过那个时候,村里的人少了,捉鱼的人就更少了。 雨渐渐大了,高明程没有穿蓑衣,衣服都湿透了,因此他打算打道回府了。 “高壮、高亮,你们捉到多少了?我要先回去了!” 高壮他们还在低头捉鱼呢,听见高明程的喊声,这才直起腰来,高壮忍不住捶了一下腰,刚才弯的太久,有些酸痛了。 再看身边的水桶,虽然他捉鱼技巧一般,但也有大半桶了。 眼看雨渐渐地大了,于是高壮也想回去了。 “我也不捉了,高亮你呢?嘿,你捉了一桶了啊!”高壮看到高亮的水桶满了,全部是鱼,羡慕的不得了。 高亮嘿嘿笑着,心里也有一点得意。 和高明程比不得,但和高壮一比,还是挺有成就感的。 于是三人都准备回家去了,走在泥泞的田地间,一抬脚,满脚的泥,三人都穿了黑胶雨鞋,但由于下雨,其实鞋子也湿透了。 正准备走呢,结果高明程忽的朝一处水沟跑去,迅速的伸出手,朝水里抓去! 当他站起身时,手里已经抓住一条成人手腕粗的黑鱼了! 黑鱼扭动着身体,试图挣脱束缚,但高明程的力气很大,抓的紧紧的。 这一幕,把高壮和高亮给看羡慕了。 “好大的黑鱼!居然会在水沟里!”高壮惊叹着,凑过去看热闹。 再低头看水沟时,并没有看到其他的黑鱼,倒是有一些指头大小的鱼在水草中游来游去。 高明程笑着,将手里的黑鱼放进水桶里。 这条黑鱼不算太小,有个一斤多,能在水沟里被他抓到,也算是他运气好了。 “哈哈,大丰收!走了!”高明程笑着,朝家里走去。 高壮和高亮也跟在后面,不过在走到主路上时,他们要继续往老村的方向走去,而高明程走到另外一条小路,然后进了自家院子。 他回去时,许多美已经在家了。 看到高明程浑身都湿透了,也顾不得去看高明程带回来的战利品,关心而急切的说道:“锅里烧了热水,伱快去洗澡房洗一下,再换一身干净的衣服!” “好。”高明程应着,把水桶放下,自去洗澡换衣服了。 许多美这时才来看高明程带回来的鱼,当看到那么多鱼时,就忍不住露出大大的笑容来。 以往每年这个时候,她和她姐也会去水里捉鱼,不过因为她们被村里人排挤,不让她们去鱼多的地方捉,所以她们一般会在晚上的时候去捉,虽然路不好走,但鱼也不少呢。 许多美没急着收拾鱼,而是进了厨房,用水壶烧水,在等待水烧开的时候,就拿了一块姜出来,将之洗净、切片,放进搪瓷杯里,然后再放一块红糖,等水烧开后,用开水泡着,就是一份简易的生姜红糖水了,能够省去熬煮的时间。 男人洗澡不像女人那么慢,高明程提着热水走进洗澡房,不过五六分钟左右,就洗完澡出来了。 这会儿水壶里的水都还没有烧开呢。 “明程,你看,我给你做了一个雨披!”许多美拿出给高明程新做的雨披,得意的展示着。 那雨披是用透明的塑料布做的,为了结实耐用,许多美用了两层塑料布,最上面是用了一根白色的绳子固定,可以系在脖子那儿。 高明程看见这个雨披,就忍不住笑了。有点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 但许多美的好意,那是必须要接受的,于是当即道谢,又披在身上试了试。 虽然造型不怎么样,但至少真的能够防水。 在雨天却需要劳作时,可以用一用。 他虽然身体好,不惧严寒酷暑,但穿着湿衣服干活,那绝对不好受。 “明程,家里缺的东西还是有点多,等哪天天气好,我们去一趟县里吧!我想买点东西。”许多美说道。 这塑料布,就是他们家没有的东西,还是从董飞霞那儿拿的。 高明程是个男人,他买的东西,都是一些大件的必需品,但一些小件的必需品,就没有买了。比如小剪刀、针线、鞋垫等等。 媳妇想去县里逛,这要求必须满足啊! 高明程满口答应下来:“好啊,找个县里的集日去,我带你好好的逛一逛。” “哎!”许多美高兴的笑着,开始对下一次的出门期待起来。 她去过县里的次数,屈指可数,因此对县里充满了期待和想象,已经在脑海中琢磨着要买些什么了。 这时,水壶里的水烧开了。 许多美拿起水壶,往放了姜片和红糖的搪瓷杯里倒水,剩下的则倒进保温瓶里。 “明程,等下不烫了,你就喝。” “哦。”高明程应着,看着许多美拿着一个干净的盆子,往屋檐走去,屋檐下,高明程带回来的鱼就放在那儿。 许多美先把水桶里的鱼都倒进大澡盆里,然后再进行分拣,个头小的杂鱼先捞出来,个头大的鱼也捞出来另外单独放着,看到那条黑鱼时,许多美忍不住笑着说道:“你居然还捉到一条黑鱼了?运气真好!” 照他们这儿的说法,黑鱼很滋补的,用来给孕妇、小孩吃,是最好不过的,并且黑鱼煮出来的汤也不怎么腥,很鲜美。 要是拿出去卖的话,黑鱼的价钱也比鲫鱼贵。 当然了,高明程没打算拿去卖,别人花钱买都要滋补身体,他这不花钱的,那就更要滋补身体了! 于是高明程说道:“这黑鱼今晚就煮了吧,你多吃点,补身体。” “哎哟……”许多美有些心疼,她想卖了换钱的。 她不知道高明程具体有多少钱,但看高明程又是花钱砌房子,又是花钱给她置办嫁妆,估计手里也没多少钱了。 她看向高明程,想劝高明程卖掉,但对上高明程那坚定又带着一丝笑意的眼神后,嘴里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最后她低头一笑,温柔的应着:“好啊!”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四章:多美也想学拳 一连下了三天的雨,水库里的水面一天一个样,周边的淤泥地里也浸满了水。一脚踩下去,能陷到小腿那儿,就算穿了雨鞋,也没有用。 虽然地面不好走,但涨水时最好捉鱼,因此这几天里,天天都有人在水库和水沟那儿捉鱼,一桶桶的鱼被提回了家,个头大点的,会拿到集市上去卖,个头小点的,直接杀了,然后用大铁锅烘干。 高明程的家中,就弥漫着鱼腥味和鱼干的香味。 烘烤鱼干也是一个技术活,必须掌控好火候,火大,就容易烤焦,鱼就会发黑发苦,影响味道。 火太小,那么鱼又不容易干。 火候必须不大不小,既能够烘干鱼,也不会令鱼烤焦。 在烘烤鱼干时,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那就是不能频繁的去翻动鱼干,必须一面烤的比较干了,不会黏在铁锅上了,才能够翻面,否则鱼就会被翻烂掉。 这个细致活,高明程是做不好的,但没关系,他现在有老婆了! 别看他老婆有时候很泼辣,但是呢,做起活来,家里家外都是一把好手。 高明程只管出门捉鱼,而杀鱼、烘烤鱼干的事情,全由许多美在家里操持。 等到高明程觉得水库里的鱼数量不多时,就不再去捉了。 总要留一些鱼自然繁衍,这样才会生生不息。再说了,家里的鱼干都有三十多斤了,并且大澡盆里还养着二三十条巴掌大的鲫鱼。 这些鲫鱼就这么养着,可以慢慢吃新鲜的。 到下午时,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的雨终于止住了,雨后初晴,一轮晴日照亮天空,整个世界的亮度都被瞬间调亮了。 空气也是格外的清新,望着好天气,高明程有些跃跃欲动了。 因为下雨的缘故,他已经有几天没跑到半山腰去练拳了,常言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这习惯做的事情没做,身体就会觉得哪里不对劲,非要好好的打一套拳,才能够把那股被压制住的劲力给发散出来。 高明程也没跑到半山腰去,直接在自家院子里练拳,他的院子很大,不过院子的地面还没有硬化,只铺了一些碎石头,这刚下了几天的雨,地面积了不少的水。 不过高明程的下盘很稳,一套拳法打出来后,完全没有要滑倒摔跤的迹象。 许多美站在屋檐下,目光惊叹的望着在院子里练拳的精壮男人。 作为亲历者,许多美知道那具年轻的身体里,有些多么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但观看高明程练拳,这还是第一次。 才看了一次,许多美看高明程的目光就变了,变得像个小迷妹。 高明程自然注意到许多美的变化,心中暗暗得意。 前世时,自从他跟随名师学了拳法等功夫后,就日日勤加练习,没有落下过,直到四十多岁,身体状态下滑,每天的应酬又多,这才不怎么练拳了。 但重生回来后,他几乎天天练拳,并且因为金箔纸的存在,他的身体素质比前世好了一大截。 同样的拳法,用不同的身体素质打出来的效果,那也是不同的。 体弱者打拳,手脚无力,动作缓慢。 而体壮者打拳,拳拳到肉,变化无穷。 高明程当着许多美的面,又重新练了一套拳,这一次,他故意放慢动作,但看在许多美的眼中,动作与动作之间的切换,依旧很快,只不过她能勉强看清了。 待一套拳法再次打完,许多美就急切的说道:“明程,你教我打拳吧!我也想学!” 由于自身家庭的缘故,许多美其实很没有安全感,她渴望用力量来武装自己,好让自己不受到他人的欺负。 她知道高明程擅长打架,但之前并没有向高明程学习打架的这个念头,而是在目睹高明程练拳后,想跟着高明程学拳的念头才在心底生根发芽,继而茁壮成长。 “好!”许多美的要求,高明程自然会答应,于是他开始教许多美一些基础的训练,两人贴身摆着各种动作,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许多美虽然羞的脸颊绯红,怀疑高明程是不是故意的,但瞪向高明程时,又见他神情严肃,不像是故意的。 于是她干咳一声,收敛了杂乱的念头,专心于练拳。 高明程自然没打算教她全套的拳法,但可以截取其中几个招式,比如圆手,可以挡住身前的任何攻击,有效的进行反击。 而若是有人从身后袭击,被抱住了双手。那么也有解决的办法,先捣蛋,再猛踩对方的脚指头,紧接着扬臂翘臀,借助这股力道挣脱对方的束缚,然后再踢裆或踢头,并迅速的离开。 高明程一面教这些动作,一面做出种种假设,让许多美清楚的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要用什么方法去解决问题,听的许多美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她以往和人打架,要么抓人头发,要么掐人脖子抓人眼睛的,毫无章法,全凭一股蛮劲。 “明天不下雨的话,我就去山里挑选两块合适的石头,做成石锁,到时候可以通过练习举石锁来长力气。”高明程把自己的计划说出,不但准备做石锁,还准备做一个吊环,吊环可以让他练习身体的柔韧性。 许多美听得脸都皱成苦瓜了,可怜兮兮的说道:“你打算做多重的石锁?” 石锁她是知道的,其实她爸爸小时候也练过石锁,只不过后来乱世来了,家乡又被一把火给烧了,屋漏偏逢下雨,他爸在年轻时,还被某个势力抓壮丁了,后面历经苦难才逃了回来。 后面发生的事情,她爸爸说的少,反而对自己小时候以及年轻时发生的那些事情记忆犹新,经常说给四个女儿听。 在没有娱乐的年代里,老人给孩子们讲古,就是一种消遣时光的方式。 不但消遣了时光,晚辈还知道了长辈的往事,知道那些或好或不好的经历。于是父母的形象,在儿女的眼中,便越发的厚重了。 高明程看到许多美皱在一起的小脸,不由得哑然失笑,故意说道:“呃,打算做个一百斤吧!做一对!” 许多美脸上的表情瞬间垮了。 一百斤? 还一对? 那她肯定举不起!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五章:积极寻找出路的苏通 就在高明程每天忙忙地里的农活,教教许多美练拳,再进山巡查蜂箱时,一个人却出现在他的家中。 高明程刚扛着锄头进门,就看到苏通正坐在院子里,身边还堆放着一些礼物,粗粗一看,有两瓶酒和一些点心干果。 “苏厂长?你怎么来了?”高明程放下锄头,朝着苏通走去。 苏通连忙站了起来,笑着说道:“明程老弟,说来惭愧,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 高明程再次请苏通坐下,又喊许多美泡茶来。 许多美很快就端了两杯茶过来,高明程和苏通面对面坐着,一边喝茶一边聊天。 高明程与苏通只见过两次而已,见第二次面时,苏通提出或许会请他跑一趟,于是他把自己家的地址告诉了苏通,但之后苏通一直没有出现,他也就把那件事给忘记了。 在他看来,前世破产的苏通,这辈子只怕也不会有大魄力。 正好,他还不想出远门呢。 但就在高明程几乎要忘记苏通这个人时,苏通却出现在自己的家中了! 这就离谱了。 “苏厂长,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高明程开门见山的问着,心底倒是有了一丝的猜测。 苏通面色窘然,喝了一口茶水,才叹息一声,说道:“明程老弟,我的厂子已经停产了。” 高明程挑眉,就已经破产了吗? 但停产和破产,还是有一点点区别的,苏通继续说道:“之前与你聊过,知道伱是有本事的人,我原也想压上所有的身家,去沈阳试一试,看能不能通过和双喜联营,扭亏为盈,但是……我爸通过他的朋友,给我打听了一下,说想要和那种大国企搞联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得先拿出一大笔钱才行的!至少这个数。” 苏通用手指比了一个数字,然后苦笑的说道:“我全部身家加起来,也不到那个数的零头!” 高明程默然,看来天底下果然没有免费大餐,联营从宏观上来看,是私营在汲取国营的养分,但是呢,你想要汲取养分,也要看有没有入场的资格。 显然,苏通这个小县城的民企,还没有这个资格。 正当高明程想问苏通是否就此放弃时,苏通却从随身带来的口袋中,拿出一份报纸来。 他把报纸递给高明程,说道:“这是85年的一份报纸,你看看!” 高明程接过,低头一看,就看到报纸上最大的板块就一篇文章,名字叫做《时刻想着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好厂长马胜利》。 上面有一张马胜利的照片,还有许许多多的文字信息介绍着马胜利其人其事。 高明程粗粗看了一遍,没弄明白苏通让他看这个的原因。 这时苏通又说道:“我听人说,马胜利厂长在今年,也许会承包全国各地的造纸厂!” 高明程迅速的回忆一下马胜利的生平事迹,然后知道马胜利乃是潮起潮落之人。 “你的是农机厂,又不是造纸厂。”高明程不明所以的说道。 苏通却说道:“造纸的技术,我这边也懂一些,我是在想,要不要和马厂长合作,把现在的农机厂改成造纸厂。” 不得不说,苏通还是一个挺能想能做的人,但是呢,他运气不好,他选择了马胜利。 从今年开始,马胜利的确开始在全国各自承包多加造纸厂,并且在明年还会把造纸厂进行了集团化,成立了“中国马胜利造纸企业集团”,然而这并不是另一个辉煌的起点,而是他的转折点。 盲目的扩张带来了许多问题,不同的工厂采用一样的经营销售方式,但市场的变化却是很快的,马胜利之前的销售方式并不完全适用,因此造纸厂开始连年亏损。 到1991年,马胜利的集团解散,1995年时,马胜利厂长更是被罢免退休了。 因此,高明程才说马胜利是潮起潮落之人。 但苏通偏偏盯上了马胜利,还想和他合作! 只能说苏通此人,真是没财运啊。 要是高明程不知道这些就算了,可他知道,那么当苏通问到他头上时,他就不好眼睁睁看着苏通往火海里跳了。 高明程说道:“你想把农机厂改成造纸厂,那也行,但和马胜利合作的事情,就不用多想了。你想啊,他就算承包了你的造纸厂,那厂子就是他的了,和你没关系了。再说了,人家也未必会承包你这么一个小厂子。” “你既然没办法和双喜这种大国企联营,那小点的国企呢?你就没有其他的选择了吗?” 苏通被说的一愣一愣的,但很快就欣喜若狂起来,他拉着高明程的手,激动的说道:“我就知道明程老弟不简单!我和别人聊这些,别人一问三不知,我和明程老弟你一聊,你就能够明白我的意思,还能够给出建议来!” “要不是我厂子快要破产了,我是真想把你请到厂里去做事啊!明程老弟,那依你之见,我该怎么办呢?我现在最多只能拿出这个数,还得用厂子抵押贷款才行!” 苏通伸出两个手指,结合他所说的贷款,高明程便猜测那应该是指二十万。 二十万,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笔巨款, 但对于办厂的人来说,二十万还买不了一条生产线! 要引入一条生产整锅的生产线,需要三百万! 高明程微微皱眉,盯着苏通看,看的苏通格外的紧张起来。 别看苏通话里话外,都捧着高明程,但实际上,他是在询问许多人无果后,才来找高明程的。 高明程就像是他的最后一个选择。 但这个选择也很重要,对于此时此刻的苏通来说,无异于落水者和稻草之间的关系。 “我觉得……既然没办法办好厂子,那不如去深造学习一下?”高明程两手一摊,他也没有更好的法子。 他最初提议苏通和双喜搞联营,但其实他压根不清楚更具体的事情,只不过双喜的名声大,之后的苏泊尔也是极有名声,于是听人说起过。 但其余的联营成功的例子,他也不甚清楚了。 现在看到苏通已经穷途末路了,于是干脆介绍他去深造学习。 常言道,活到老学到老,现在正是日新月异的时候,各种新技术层出不穷。 苏通微微瞪大眼睛,没想到高明程最终给了这么一个建议。 去学习吗? 学习什么?是跟着自己的爸爸进一家大厂子,然后做成五级钳工,再做成八级钳工? 一辈子就这么呆在车间里了吗? 苏通一时间有些呆滞,对自己的未来摇摆不定起来。 他是干技术出身,但又有一颗干业务的心,一心想着功成名就,一心想着赚大钱。 但事实上,他创办的厂子很快就停产了,如果他再没有找到出路,那就要破产了。 思索良久,苏通抬头看向高明程,眼中的迷惘散去,目光逐渐变得坚定起来。 今天杂事缠身,不过两只吞金兽送给爷爷奶奶家了,耶(^-^)v,接下来继续写,只要写不死,就要一直写! 卑微求月票,想要一千张呢!!!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六章:村里的小八卦 苏通走了,骑着他的长征牌自行车走了。 来时,他忐忑不安,去时,他浑身轻松。 高明程和许多美站在门口,目送苏通离去的背影。 但许多美很快就将目光转移到高明程的身上,眼底满是崇拜之情。 这样的高明程,在她的眼中是陌生的,也是充满魅力的。 她以为自己和高明程自小认识,彼此间极为熟悉了,但此时此刻,她才知道,高明程的许多事情,是她所不知道的。 比如高明程会打拳,比如高明程能够和开厂子的人侃侃而谈。 还有多少事情,是她所不知道的呢? 这一刻,许多美对高明程充满了探索的欲望。 这一夜,许多美也是格外的温柔顺从,令高明程得到极大的乐趣。 果然,人前显圣是有极大好处的!感谢苏通的到来,让他老婆知道,他也是如此的熠熠生辉! 此时的苏通,已经从迷惘中走出,选择了自己即将要走的路。 他的厂子本来只是宣布停产,但现在直接宣布破产,所有的员工都辞退了,不过听高明程的话,他把厂房留下了,亏的那些钱,是他掏出自家所有的钱去赔的。 一番创业到现在,除了一个厂房,苏通算是两手空空了。 本来他爸找了关系,喊他去国企做事,但是苏通没同意,他想南下闯荡! 之前想着可能要去沈阳和双喜谈联营,苏通还特意请高明程陪同,那是为了以防随身携带的巨额资金出事,但现在他两手空空,倒不必高明程再陪同护送了,收拾了行囊后,登上了南下的火车,自此一脚跌进更为繁华的时代旋涡里。 他的故事,或许要在很久之后,才会大放光彩。 时间进入四月,天气逐渐变得暖和起来,田里的禾苗也茁壮成长着,新绿的颜色令人心中喜悦。 地里播种的各种蔬菜种子,也纷纷破土而出,展现出新生命对于阳光的渴望,努力的追寻阳光而去。 细奶奶过来告诉高明程,说地里的红薯快可以扦插了,让高明程做好准备。 高明程听后,就跟着去细奶奶家的地里看过,细奶奶很早就育苗了,用稻草盖着保温,现在天气好了,从稻草中露出长势逐渐茂盛的红薯藤来。 红薯是可以通过扦插繁育的,扦插的时间就在四月左右,看育苗的早晚和当地当时的气候来定。 “细奶奶,这还要再淋点猪粪肥,这样才能长得更好。”高明程说道,因为今年要分给他一些红薯苗,因此高明程担心苗不够用。 细奶奶笑呵呵的说道:“是要淋呢,今天就喊高壮来淋。” 高明程当即说道:“我来淋就好!走,挑猪粪肥去!” 细奶奶把红薯苗分给高明程,是不肯收他钱的,那么在农活上,他自然要帮着多做一些了。 高壮力气小,细奶奶又逐渐上了年纪,重体力活可干不了了。 于是当天上午,高明程就把细奶奶家的地都给淋了猪粪肥,这样再过十天左右,选个下雨天,就可以开始扦插红薯苗了。 挑猪粪肥时,细奶奶就问高明程为什么不去买猪崽来养,高明程就说他不想养猪,打算养牛,但是一时片刻没找到合适的牛犊买。 有的人会专门养母猪下崽来卖,但养母牛下牛犊卖的,就比较少了,得去寻一寻,才能够买到合适的。 细奶奶听了,就说会帮着高明程打听打听的。 但因为高明程没有养猪,细奶奶担忧他地里的肥料不够用,于是说道:“你不如去买些尿素化肥吧,不然没了肥料,庄稼也种不好。” 高明程点头,今年他是打算买点化肥的,再配上家里的鸡粪、人粪、和草木灰用,估计也差不多了。 等养了牛后,才有足够的粪肥用。 用粪肥种出来的菜,要比化肥好吃很多。 高明程带着一身气味回到家里,许多美没有丝毫嫌弃的凑了过来,跟他分享了一个大八卦。 “明程,你知道吗?村里的高乐飞跟人私奔了!” 私奔,不管搁在哪个时候,都是一个劲爆的消息了,高明程都忍不住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许多美才从村里听到的新鲜八卦,当即巴拉巴拉的说了出来。 原来这高乐飞跟军岭铁路上的一个修路工看对了眼,也不知道两人秘密相恋了多久,到最近,这附近的铁路已经完工,村里做临时工的人也纷纷回到家里,忙着自家春耕的事情了。 然而就在这时,高乐飞就突然不见了。 高乐飞的爸妈还特意到军岭铁路那边去找人,但是没有找到。 那铁路工不是本地的人,而是福建那边的人,现在人已经不在铁路上了,如果不知道那人的地址,那就难找到了。 于是,高乐飞的爸妈就在村里大骂起来,说那个女儿是白眼狼,算是白养了。 但许多美很擅长听八卦,她对高明程说道:“其实乐飞早就和她爸妈说了这件事,但她爸妈不同意她远嫁,过年的时候,还找了媒人给乐飞相看,乐飞也相看了好几个男的呢,都说没有看上的,谁曾想现在直接跑掉了!” “乐飞的胆子也太大了!不过她这一跑,村里其他的女孩子就被爸妈看管的更加紧了,说是连军岭都不让去了。” 听完许多美说的八卦,高明程才努力从前世的记忆中扒拉出相关的信息来。 他记得这件事,还记得在后世时,曾听人说起高乐飞的事情,她的确是私奔了,不过在三年后,还是带着丈夫孩子回来了,还把她爸妈也接到福建那边去小住过。 后来抖音大火了,她还在抖音直播过赶海,她穿着当地渔妇们常穿的衣服,动作熟练的挖蛤蜊、捡猫眼螺和小螃蟹,拥有着一部分粉丝。 总的来说,日子过的还不错。 那男方家临海,后来还买了一条船出海捕鱼,算是挣了很多钱,高乐飞也一度成为村里女孩子们羡慕的对象。 知道这件事的后果还不错后,高明程就把这个八卦听之忘之了。 “多美,最近天气好,明天又是县里的集日,我带你去县里逛逛吧,伱要买些什么,都提前想好。”高明程的一句话,就把许多美从八卦中拉了出来。 许多美眼神闪亮闪亮的,立即说道:“好,我早已经想好了,怕忘记,还特意写在纸上呢!” “哦,好久没检查你的功课了,今天练两页字给我看看,另外明天我们去一趟书店,再给你买些适合的书和笔。”高明程对许多美学习的事情,还是挺上心的,但奈何时间总不够用。 平时许多美要忙家里地里的事,还要去董飞霞那儿跟着董飞霞学习裁剪衣服,因此这读书写字的事情,不知不觉就耽搁了。 此时听高明程提起,许多美立即有些心虚了。 她乖乖的拿出纸笔来,如同听话的小学生般,一笔一划的将一篇语文课文给抄写了下来。 高明程站在她的身边,满意的看着。 比起之前,许多美的字还是有进步的,至少不会缺胳膊少腿了。另外,许多美也认识了更多的字,能够无障碍的阅读一本武侠了。 甚至,许多美还把其中的一些片段摘抄了下来,对此,高明程当然是鼓励啦!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七章:带老婆逛集市 每个月尾数逢双的日子,就是县里的集日。 今天是四月二号,正好天气晴朗,只需穿着一件薄外套就行了。 高明程和许多美起了一个大早,也没煮粥,直接煮了一锅荷包蛋面条,吃完之后,就推着自行车出门,然后将院子门给锁上。 黑虎和精灵是没法跟着去的,但可以满村子乱跑乱玩。 “黑虎,饿了就带精灵去细奶奶家吃饭,知道吗?”高明程低头看着黑虎,给它下达命令。 黑虎通人性的低叫了一声,好似在说知道了。 精灵也凑热闹的低叫几声,绕着黑虎欢快的蹦蹦跳跳,像个无忧无虑的小傻子。 “多美,上车吧。”高明程骑在自行车上,对许多美说道。 今天的许多美特意打扮过,里面穿着一件白衬衫,外面穿着一件自己织的毛线外套,红色的毛线外套,上面还织了一些镂空的花样出来,挺好看的。 许多美的头发是有些自然卷的,当她披着头发时,整个人就会显得秀丽而妩媚。 此时她一头及肩的头发披散开来,有别于往日的麻利形象,她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双手自然而然的环抱着高明程的腰。 “好了,走吧!”许多美说道,声音里有着掩饰不住的期待。 高明程开始蹬自行车,他体力好,哪怕带着一个成年人,也把脚踏板蹬的飞快,车轮转动着,朝着军岭而去,再朝着县城的大马路而去。 和煦的春风吹佛在两人的身上,头发被风吹得朝后飘去,带给人一种畅快的感觉。 因为速度太快,许多美害怕跌倒,于是紧紧的抱着高明程的腰,一张小脸蛋好奇的往旁边张望着,若是遇到其他或骑车、或走路的行人,便会多看两眼。 当车子进入县城后,许多美脸上的好奇之色,便越发的明显了,她这边看看,又那边看看,好似一双眼睛都看不过来了一样。 赶集要趁早,所以高明程直接带着许多美去了赶集的地方,一进入这里,喧嚣声便钻入耳中。 吆喝声、询价声、讨价还价声、起争执的声音,纷纷钻入耳中,混成一片嘈杂声。 摊子众多,人员密集,是没法再骑自行车了,两人从车上下来,高明程则推着自行车走着。 这会儿风气不好,小偷小摸的多,高明程在这里被明抢了两次,但两次都被他反抢了回去,等到后面再来时,别说明抢了,就是暗偷都没有再碰到过了。 “多美,你看要买什么,就直接去买,我有钱!”钱是男人的胆,兜里还有钱的高明程如此说道。 “嗯!”许多美侧头望着高明程,脸上绽放出甜甜的笑容。 两人并排走着,有种霸道总裁和小娇妻的既视感。 许多美有要买的东西,但更想仔细的逛一逛这县里的集市,和县里的集市一对比,军岭的老集就显得太小,卖的东西也不齐全。 所以要一次性买齐全了,那还得到县里来。 集市的分布是有规划的,有些地方是专门卖家禽家畜的,有些地方是专门卖蔬菜、鱼和肉的,还有些地方是卖杂货的,什么五金、锅碗瓢盆、衣服鞋子等,都有。 当走到一处卖衣服的地方时,许多美的脚步就明显的放慢了,一双眼睛如黏了胶水般,盯着那些花样繁多的衣服不放。 卖衣服的摊主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妇人,她眼神活泛,口才出众,哪怕一群人围聚在她的摊子前,她也能够将每个人的需求都照顾好。 以前人们在供销社买成衣时,是不允许试的,但现在的个体经营者大多是让试的,只是当你穿上她的衣服后,那夸张的赞美之词便会滔滔不绝的说出口,怂恿着你花钱把衣服买下,好似不买才反倒是吃亏了一样。 一般情况下,被赞美冲昏头脑的女人们,自然就乖乖地掏钱买下了,哪怕一件衣服的价钱不菲,也会咬牙买下。 这就是对美的一种追求。 许多美越看,脸上的神色越是激动,有好几件衣服,她都觉得实在是太漂亮了! 她恨不得把每件衣服都试一下,但却又有一丝迟疑。 这些衣服实在是太贵了! 所以当摊主劝她试一试时,许多美就踌躇着不敢做决定。 “多美,伱试一下这件。”高明程看出许多美脸上的渴望和挣扎,他指着摊子上挂着的一件薄外套,让摊主给取下来。 “还是你男人有眼光,这件衣服可是从羊城进货来的!是我这卖的最好的一件!这上面的花纹可是蕾丝呢!”摊主当即开始给许多美上赞美之词了。 等许多美半推半就的穿上后,更多的赞美之词就滔滔不绝的说出口,如魔咒般钻入许多美的耳中,影响着她的判断力和决策力。 在其中的某几个瞬间,她也认同摊主的话,她觉得这件衣服真的很好看,她穿上也格外的好看! 买它买它买它! 一个声音在心底蠢蠢欲动着。 但最终,穷惯了的许多美还是战胜了贪欲,她忍痛脱下这件新衣服,故意说道:“我觉得一般,我再看看。” 她不好意思直接说买不起,或者说不要,于是用了这么委婉的说辞。 但她的心动和言不由衷,都被摊主和高明程看在眼里,摊主正想继续劝说,高明程已经开口说话了。 “你这衣服的确是从羊城进货的,但在羊城的价钱只要这个数!”高明程朝摊主比了一个数,又继续说道:“我去过羊城,过段时间还会再去,看你做生意也不容易,你少五块钱,我就买下了。” 摊主看着高明程比出来的数,脸色变幻,再听到高明程的话,于是就迟疑了下。 但很快的,她的脸上就挂着笑容,说道:“行吧行吧,算我给你们带一件了!哎哟,我是一点钱都没有赚了!” “小妹子,你男人对你真好!来来,现在太阳都出来了,也不用穿这毛线外套了,干脆就穿着新衣服吧!瞧,穿上新衣服后,整个人的气色都好多了!” 在摊主的花言巧语下,许多美红着脸,穿上了那件新衣服,她抬眼朝高明程看去,眼中满是兴奋之色。 她男人好厉害,三言两语就少了五块钱! 许多美并不知道这件衣服摊主能赚多少,但她觉得能少五块钱,就相当于赚到五块钱了,这让她的心中如吃了蜜般的甜美。 高明程笑着,把钱给了摊主,然后说道:“走吧,我们再去其他地方逛逛。” “嗯。”许多美乖巧的点头应着。 等离卖衣服的摊子有些远了,许多美又忍不住低声说道:“其实……那丝袜也好好看!只是在村里也没法穿。” 丝袜啊…… 高明程的脑海中浮现某个港片的经典镜头,然后看向许多美。 十八岁的少女身材纤细,皮肤细腻,身上没有一处赘肉,完美的让他爱不释手,如果穿上丝袜的话…… 高明程的眼底暗沉了下。 ps:月底了,和大家汇报下这本书的成绩,目前高定3165,均订2000! 五月应该有推荐,我预测到五月底时,肯定能拿到精品徽章!! 四月的月票我躺平了,挣扎不起来了。 但提前求五月的月票!!!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八章:买回了牛羊 高明程万万没想到,来的时候轻轻松松,回去的时候,回不去了! 马路上,许多美骑着自行车,前面的铁篮子里和后座上,都放满了东西。 高明程呢? 高明程在后面牵着一头牛犊和两头羊呢! 也是运气好,他之前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牛犊,偏巧今天在县里的集市上找到了,果然要买大件,就得到县里来买啊! 难得碰上,牛犊又健康,价钱也合适,高明程当然是二话不说就买下了,不但如此,还顺手买了两头羊。 羊也是吃草的,到时候可以和牛一起牵出去放养,应该不会太累人。等到冬天草料少的时候,正好可以把羊宰了过年吃! 许多美骑在自行车上,但频频看向身后的高明程,迟疑片刻,才说道:“要不要我来牵?” 高明程直接摆手,说道:“不用,我来就好!” 按高明程自个儿的脚程,走这点路不算什么,但奈何牛犊和羊走的慢啊! “多美,你骑快点,先回家也行。” 高明程让许多美先回家,但许多美却拒绝了,她想陪着高明程一起回去。 于是高明程也不多劝,两人就这么一路慢慢的回到高家村,由于在路上耽搁了,到高家村时,都已经下午三点多了。 好在之前在县城吃了午饭,这会儿还不算太饿。 当高明程牵着牛羊进村时,看到这一幕的村民们就纷纷围聚了过来。 有养牛的人家,便主动打量起那牛犊,先看看头,看看脚,再看看牙齿,然后点头说道:“明程啊,你这头牛买的不错,多少钱买的?” 也有人对高明程买回来的羊更感兴趣,要知道,在他们村,是很少有人养羊的。 你看,养猪可以卖肉,还可以有猪粪肥田,养牛可以犁田,还可以拉车运稻谷,但羊呢?羊不能干活,个头也轻,出肉不多,因此养起来不划算。 高明程笑着和人说话,把能说的都说了。 住在村里便是如此,要和人交际,互换一些最新的消息,也会因为一些利益之争和人闹矛盾。 和人说了一会儿话后,高明程就带着牛羊回到自家,也没有直接把牛羊关进家里,而是牵着牛羊来到附近的山坡上。 人间四月芳菲天,正是各种植物欣欣向荣之际,地里的野草都有小孩的脚高了。 “汪汪!”黑虎带着精灵不知道从哪里蹿了出来,围绕着高明程叫唤起来,黑虎甚至用上肢搭在高明程的大腿上,想要和他玩。 精灵跟着学,却只能搭在高明程的小腿上。 高明程拍了拍黑虎的狗头,指着正在吃草的牛羊,对黑虎说道:“黑虎,我又给伱找了三个小弟,以后它们也归你管!” 黑虎起初对精灵的到来有一定的排斥,但后面接纳精灵后,两条狗就亲密的跟亲父子一样了。 所谓能者多劳,你看,黑虎又有小弟带了! 黑虎似乎听懂了,绕着牛犊和羊都转了一圈,在它们身边嗅了嗅气味,然后冲高明程低声叫唤了一声。 ok! “明程,你渴不渴?我给你倒了水。”院门口,许多美正站在那儿。 在高明程同村里人聊天说话时,许多美就先行一步回到家里了。 把东西卸下来后,就开始倒水喝。 “好。”高明程应了声,朝家里走去,这走了一路,的确口渴了。 刚把一杯水咕噜咕噜的喝完呢,就看到许多玉从老村那边的方向走了过来,许多玉满脸的笑容,气色看上去还不错。 她手里还拿着一大把的苦麦菜,似乎是来给他们送菜的。 果然,见了面后,许多玉就先说道:“你们的菜种的晚,还不能吃,我地里的苦麦菜都长了很多,给你们带了一把来!” 苦麦菜和苦菜类似,但口感比苦菜要好吃,长得也比苦菜高大,并且它和韭菜类似,可以一直薅叶子吃,从三月多能吃到四五月去。 许多美也种了苦麦菜,只种了十来棵,因为不拿去卖的话,十来棵就足够一家人吃了。 许多美把苦麦菜接了过去,然后又从屋子里拿了一些米花糖出来,请许多玉吃。 许多玉也不客气,坐在凳子上,吃着米花糖。 她望着这栋崭新的房子,眼里流露出羡慕之色,再远远看到在山脚下吃草的牛羊,心中更是羡慕的不得了。 她四妹,是嫁到福窝里了啊! “多美,等明年种水稻的时候,你们家的牛可以犁田了吗?到时候可要借给我犁田啊!”许多玉望着许多美,提出了一个小要求。 高明程买的这个牛犊不算特别的小,再养上几个月,到明年种水稻时,应该是可以犁田的。 当然了,小牛和壮牛犁田的速度肯定是不一样的。 但高明程自家只有一亩田,许多玉家也只有两亩田而已。 许多美望了高明程一眼,高明程点点头,于是她就说道:“行啊,二姐,等要用牛的时候,就来和我说一声。” 自从许多美出嫁后,她和二姐之间的矛盾就少了很多,以前住在一起时,难免经常被二姐骂,而许多美人在屋檐下,也只能忍耐。 但现在,许多美有了自己的家,也有了底气。 高明程看她们姐妹聊天,也不乐意在旁边听,于是扛着锄头出门去了。 他的地是去年开荒,今年第一年种,地力贫瘠,野草众多。这天气一好,野草就长得飞快,需要人力及时将野草锄掉,否则茂盛的野草会把地里的养分全部都汲取掉,这样菜就种的不好了。 锄草的时候,高明程还注意到一件事,那就是他的果树还没有买齐全。 周边卖果树的人少,他只买到十棵橘子树和两棵板栗树,别的暂时没碰到。 板栗树他们村的人几乎不种的,因为山里就有很多毛栗树,毛栗和板栗差不多,就是个头小很多。 但是呢,山里的毛栗,只需要成熟的时候去山里采摘就行,费不着地,也费不着肥料和人工管理,所以小点就小点吧,反正也是随便吃吃。 不过高明程碰见有卖板栗树的,那还是买了。 自己种的板栗,结的果实比野生的毛栗要大的多,吃起来也更痛快些。 他望着还空着的一大片地,开始琢磨着要不要进山里去挖一些野生果树回来了。 他们山里的物种不算太多,但是呢,野桃树、野葡萄、野柿子树、野杨梅之类的,还是有的。 在小元山那儿,就有一大片的野杨梅树,每年都能够结很多杨梅,一下雨,树下就落了一地的杨梅。 为什么会落一地的杨梅呢?就是因为杨梅太酸了!酸的人实在吃不下去,也只有嘴馋的小孩子,才会爬到杨梅树上去摘杨梅,那摘到的杨梅,起初还是正正经经拿来吃的,后面就会演变成攻击对方的武器,打起了杨梅架。 当然了,最后会以各妈打各娃来结束这欢乐的一天。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九章:原来有人暗恋他(求月票) 高明程到底进山去挖树了,但没挖那些野果树,而是挖了两棵栀子树回来。 他们这山里的栀子,都是黄栀子,开花之后结的果,就是可以入药的。 高明程挖了两棵栀子树回来,当然不仅仅是图它的果子,也是图它好看! 栀子树开花时,花朵色泽洁白,淡雅幽香,并且花也是可以吃的,把花摘下来,去掉花蕾,焯水之后放进冷水中浸泡,等要吃时,拧干水分,放点油盐、放点辣椒,就可以炒一盘子香喷喷的花卉菜来。 要把栀子树种在哪儿,高明程都已经想好了。 回到自家时,他也不必进院子,把手里的栀子树放下,然后就在大门的两边选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开始挖坑了。 挖好坑后,不用急着种下,而是先去拿一些发酵腐熟的肥料来,这主要是茶枯腐熟后的肥料,高明程愿意拿上好的肥料来用,就是希望这两株栀子树能够长得更好,到时候五月份开花时,花团锦绣的,看着就让人高兴。 在他种树时,许多美从屋里走了出来。 她二姐早已经回家去了,她也把今年买的东西都整理分类,然后一一放好了。此时依靠在门口边上,看着高明程种树。 “来,帮我扶一下。”高明程说道。 许多美立即走过去,微微弯腰,用手把栀子树扶稳,好让高明程能够专心覆盖土壤。 这时,许多美突然说道:“明程,我二姐怀孕了!” 高明程一愣,然后哦了一声,算算日子,许多玉的大儿子就是在今年秋天出生的。 许多美倒是很感慨,说道:“二姐和哥哥结婚好几年了,现在终于怀孕有孩子了,我爸爸肯定很高兴。明程,今年清明时,我要去给我爸爸上坟烧纸。” “好啊。”高明程一口应下,又问许多美今年清明做不做米果。 他们这儿的习俗就是在清明时,会做米果,然后会拿着米果、肉给先人上坟祭祀。 “做啊,我会做米果的呢!”许多美笑着说道,她知道高明程爱吃米果,每逢家里做米果时,他可以不吃饭,就吃米果的。 因此她今年打算多做一些,好让高明程吃个够。 高明程听到她说要做米果,果然高兴了起来。 做米果其实挺复杂的,耗时耗力,就为了那一口吃的。当他们这一辈人老了之后,当子女都进城之后,愿意做米果的人,也就逐渐变少了。 而在城里想要买到手工制作的米果,更是可遇不可求。 因为许多玉怀孕了,许多美在和高明程商量过后,决定给许多玉送一斤红糖和十个鸡蛋过去。 许多美把东西送过去的时候,许多玉又对她说道:“我怀着孕身体不方便,你哥又是一个闷葫芦,不会说话做事。多美,还得麻烦你跑一趟,把这个事跟大姐和三妹都说一下。反正你现在有自行车,去哪儿都方便。” 这个任务,许多美接下来了。 就如她二姐所说,她有车,去报个信也容易,再说了,她也很久没去大姐和三姐家了。 “好,我明天就去给她们报信。”趁着最近天气好,许多美决定明天就去。 到第二天时,许多美吃过早饭,就和高明程说道:“我中午不一定回来,如果没有回来,伱要么自己随便煮点吃的,要么去细奶奶那边吃。” 高明程是会煮饭的,但会的花样不多,仅仅能够保证自己不会饿死而已。 “你去吧,不用担心我,我在哪儿都能够混一口饭吃。你先去你大姐那儿,然后再去你三姐那儿,等吃过午饭后,再回来不迟。”高明程替许多美出主意。 许多美的三姐嫁的好,为人也开朗大气,许多美去了后,肯定会留她吃饭的。 许多美自然也知道几个姐姐的性格,于是抿嘴笑着看了高明程一眼。 她骑在自行车上,朝高明程挥手道别,就踩着脚踏板一溜烟儿的离开了。 望着她离开的背影,高明程对身边的黑虎说道:“咱中午到细奶奶那儿蹭饭去!” “汪汪!”黑虎高兴的回应着。 既然要蹭饭,也不好空着手去,高明程拿着今早刚打到的兔子,朝细奶奶家去了。 把东西放下,再说一声中午在这边吃饭,细奶奶自然笑着答应,等中午时,就多煮一个人的饭菜出来。 但细奶奶也问了许多美去哪儿了。 于是高明程就把许多美二姐怀孕了,她要替二姐去给大姐和三姐报信的事情说了下。 “哎哟,多玉怀孕了啊?那可真是太好了,她结婚几年都没有怀孕,村里都有人在背地里说她闲话呢!说她是不下蛋的母鸡,白找了一个入赘的丈夫,还猜测你和多美的孩子,会不会有一个要姓许。”细奶奶一边择菜,一边说着。 高明程脸黑了,没想到那些多嘴妇居然还编排起他来。 但嘴长在别人身上,他也不好为了这点小事去和人干架,只得摸了摸鼻子,忍了! 细奶奶继续说道:“现在多玉怀孕了也好,就没人再说那些闲话了。” 高明程应着,然后和细奶奶告别了,说中午再过来吃饭。 今天左右无事,他决定去一趟山里。 之前春雨连绵,进山不方便,他也有一阵子没进山了。 从村里房屋与房屋之间的甬道经过时,高明程突然间又听人有人在背地里谈论起他来。 于是他停下脚步,竖起耳朵听着从墙壁那边传来的声音。 “我当初说想嫁给高明程,你偏偏不让,说什么他不被家里待见,名声又不好,跟他结婚是没好处的。于是让我相看了外村的人,又拿了彩礼把我嫁过去,现在呢?高明程过的那么好!而我呢?好不容易怀孕了,还被打流产了!” “妈,我恨你!” 年轻女人的声音带着哭腔,满怀怨恨的说着话。 她的声音很大很尖锐,因此高明程轻轻松松就全部都听到了,听到后,他就尴尬了。 他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这说话的女人是谁,说起来也是他的同龄人,小学一块儿读过书的。 但两人之间更多的相处画面,他倒是想不起来了。 要不是偶尔间听到了墙角,可能他两辈子都不知道这个老同学原来曾经想嫁给他的。 这算什么? 重生后才发现有人暗恋自己?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章:赤灵芝(求月票) 高明程一时进退两难,他已经想起那位老同学今后的遭遇了,原本不关他的事,他也不愿意多事,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缘。 可现在知道这位老同学曾经想嫁给自己,那么心情就又有些不同了。 似乎……无端的就对她多了一些责任感了。 主要是这位老同学过的挺惨的,惨到让他不忍心不管,但一时也不知道要怎么去管,又以什么立场去管。 他已经和许多美结婚了,也没打算和其他人发展一段不可言说的秘密感情。 墙壁对面的争吵声还在继续,但高明程已经不再听了,而是离开了这里。 那位想嫁给他的老同学叫高菲菲,长得也还行,性格是那种温柔沉默的类型,很少和人发生争执。 她现在会这样歇斯底里的和她妈妈吵架,就是因为她遭遇了大变故,导致性情也变了。 她嫁的那个丈夫,高明程并不认识,只听人提起过,说高菲菲因为婆媳不和,被婆婆指使丈夫打她,结果谁也不知道她原来有了身孕,这一打,就把高菲菲打到流产了。 后来高菲菲就回了娘家,在娘家住了半个月,但后面她丈夫带着礼上门认错,又把高菲菲接了回去。 但有一句话说: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高菲菲又惨遭无数次家暴,忍无可忍想离婚时,却又发现怀孕了,因为怀孕,高菲菲倒也过了一阵子好日子,只是当生下来的是个女儿后,家暴的阴影就再度笼罩在她的身上。 可以说,在接下来的一辈子里,高菲菲都过得很不幸。 唉! 高明程叹息一声,这都是什么事啊?刚发现原来有人曾经暗恋过自己,结果就又想起这人一辈子过的那般的凄惨了。 管还是不管?这是一个问题。 算了,先不管了,这高菲菲还会在村里住半个月,他慢慢的想吧! 一路朝着山里走去,等进了山后,他就开始快步跑了起来。他喜欢在无人的深山中奔跑,这种自由自在的感觉,能够让他的精神放空,整个人和自然都无限贴合起来。 四月的深山里,满眼都是翠绿,新长出来的树叶,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一层淡淡地绿光。所有的植物都在茁壮成长,都在争夺着阳光和养分。 各种各样的野花绽放,点缀的山林格外的美丽。一簇花卉上,一群蜜蜂和蝴蝶正在汲取着花蜜。草丛中,蚂蚱、蝈蝈、蝗虫也都在蛰伏着,偶尔跳出来吓人一跳。 高明程先去检查了自己的蜂箱,自从换了地方后,蜂箱倒是没有再被黑熊夺蜜了,他特意探查过周边的地面,发现并没有大型生物留下的痕迹。 检查过蜂箱后,高明程顺便又去检查了灵芝和茯苓的长势。 在去年采摘过灵芝的地方,又长出一簇簇的小灵芝了,放眼望去,这附近有不少的小灵芝。 他们这里的灵芝品种是赤灵芝,又叫做丹芝。 赤灵芝小的时候,颜色偏嫩黄,等长大后,就会呈红褐色,有光泽,菌柄的颜色一般较深。形状的话,一般是半圆形,也有像肾形那样的。 其实赤灵芝是一年采收的,每年秋末时,就可以把赤灵芝采收回来,但也有多年生的赤灵芝,高明程就曾在山里见过磨盘大的赤灵芝,并且没有将之采摘,因为他想看看,如果一直放任自然生长,这赤灵芝究竟能不能长成千年灵芝。 “嗯,长得还不错。”高明程看着那一簇簇的小灵芝,心情还算不错。 赤灵芝的药用价值还是挺高的,它可以抗肿瘤;还对脑血管疾病、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和高血压也有治疗功效。 慢性肝病、肝硬化、支气管炎、肺炎、肾炎和哮喘,它也能治,所以能够入药的药方很多,赤灵芝拿到市场上去,就很好卖。 高明程如同老农民看庄稼般,一一的检查着,没发现什么问题,便又去看茯苓了。 山里有野生茯苓,但不多,经过他去年的收刮后,那就更少了,因此他决定人工种植茯苓,连木料都提前砍伐好,堆放在山里了。 种植茯苓是有讲究的,通常是五六月种植,最晚不超过七月。高明程打算五月就开始种植,早种早收获嘛! 但种植茯苓是需要用鲜茯苓做种,所以他得去查看一下去年留着的那些鲜茯苓,看它们今年的长势如何。 一个人漫步于山林中,虽鸟语花香,却格外的静谧,脚踩在枯枝落叶上,发出滋滋的声响。 不远处的灌木丛中,或有些许声响突兀的响起,这是某些小动物发出来的,树枝上、草丛中,也偶尔能够看到蛇类的踪迹。 随着天气逐渐暖和,这些冬眠的动物们,也开始苏醒,捕食着食物,以补充冬眠的消耗。 开春蛇是不能招惹的,尤其是有毒的蛇,那些毒素在蛇的毒囊里藏了一个冬季,是最毒的时候了。 高明程也不打算招惹它们,尽量的避开,就算不小心遭遇了,以他的机警,不但可以避开蛇的攻击,还能够将蛇捕捉到。 如乌梢蛇这种可以入药的,他是绝不会手软,将之抓住后,拿回去杀了,然后盘成一团后晒干。 乌梢蛇挺好卖的,不管是送到药交会上,还是直接送到县里的药厂,都是分分钟可以销出去的。 高明程甚至计划在今年的药交会之前,专门进山捕捉一批乌梢蛇,量多质好的话,还能够卖个好价。 心里盘算着这些,高明程淡定的和一条蛇擦脚而过,这条蛇似乎刚吃饱,对高明程没有攻击性,游动着身体,很快就消失在草丛中了。 等到走到一处山涧的附近,高明程突然听到一些奇异的叫声,仔细辨认一下,才发现那是牛蛙的叫声。 牛蛙的叫声很大,并且宏亮酷似牛叫,因此得名牛蛙。 高明程顺着牛蛙的叫声,来到这处山涧,他视力极好,很快就看清在水里有牛蛙的身影了。 啧啧啧,真不愧带了一个牛字,那个头真大! 望着有一斤左右的牛蛙,高明程表示,他馋了。 四月走了,五月来了,新的一月,继续求票! 我想要一千张月票,四月没有达标,五月肯定可以吧? 眨眼,卖萌!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一章:抓牛蛙捡鸭蛋 民以食为天,既然馋了,那就吃它! 高明程顺着山坡,往山涧下的水沟走去。这水是山里的泉水,因为地势的落差汇聚于这里,水质清澈,只有半米深左右,多余的水则顺着沟渠流向了其他的低洼处。 水底铺着一些长着水藻和水草的石头,两边是湿润的土壁,在土壁上,有一些小洞,这些洞,大多就是牛蛙和蛇弄出来的。 高明程刚一现身,就惊动了水里的牛蛙,牛蛙们纷纷躲入到水中,发出阵阵响声。 其实抓牛蛙,最好是晚上来,拿着手电筒往牛蛙的身上一照,牛蛙就不动了,这个时候你就伸手去抓,非常的好抓。 抓青蛙也是如此,用这个办法,简直是无往不利,就是得穿个防蛇咬的鞋子,因为晚上时,也是一些蛇类活跃捕食的时候。 当然了,高明程不打算晚上来抓,也没有手电筒这个利器。所以,还是现在抓吧! 白天抓牛蛙,也有两个方法,一是去寻找牛蛙的洞穴,把牛蛙从洞穴里掏出来,但是这个容易掏到蛇。 还有一个就是利用诱饵去钓牛蛙,当牛蛙上钩后,就趁机把牛蛙给抓到袋子里去。 高明程现在倒是有个好习惯,会经常在身上放一个袋子,这样万一在山里弄到什么好东西,也好拿袋子装着。 他先掏出袋子,将袋子抖开,然后就开始干活了。 他没有诱饵,所以只能用手去抓,他先顺着水沟的土壁去看,牛蛙是会打洞的,牛蛙的洞也比较好认,洞口较大,横着的椭圆形,而且洞不深,非常的好抓。 但也有一种开盲盒的感觉,万一里面是蛇而不是牛蛙呢? 高明程也有这个顾虑,于是他去找了一根木棍,先用木棍探进洞里,然后根据碰触到的触感,来判断是蛇还是牛蛙。 靠着这个方法,高明程成功的抓到几只牛蛙了。他抓到的不算特别大,也就半斤左右,那几只大的,之前还远远看到了,结果等他下来时,早就没影了。 不过没事,小的和大的一样好吃! 等抓到十来只后,高明程就不抓了,够两盘子就行,一盆子给细奶奶家,一盘子自家晚上再吃。 因为要抓牛蛙,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十二点了,肚子都有些小饿了,于是高明程不再耽搁,辨别了方向后,就开始下山了。 他走的很快,结果他发出的动静,竟然惊动了蛰伏在一处水草边上的野鸭子,野鸭子发出叫声,扑腾着翅膀,惊慌逃窜了。 高明程回头望去,看到那野鸭子藏进水沟对面的茂盛灌木丛中,心中微微的惊讶,他们这边的山里,水资源不算特别多,所以是很少看到野鸭子的。 既然看到野鸭子,那么不去寻摸寻摸,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他朝着野鸭子之前待着的地方走去,把草丛扒拉开,果然在草丛那里发现一堆鸭蛋! 鸭蛋有些腥,但高明程是不会在意的,既然遇到,那当然是笑纳了! 野鸭蛋个头没有家鸭蛋大,这一窝都是青壳的,一共有七个蛋,高明程把蛋全部捡走了,口袋里装着牛蛙,不好再放蛋,于是就把外套脱掉,用来装蛋。 今天的收获颇丰,高明程飞快的跑动着,一路朝着山脚下而去。 回到细奶奶的家里时,已经十二点半了,厨房上的烟囱冒着青烟,厨房里则传来炒菜声,很好,赶上饭点了。 高壮听见高明程回来的动静,从厨房走了出来,菜已经炒的差不多,不用他看火了。 “明程哥,我跟你说,高菲菲回娘家了!你知道她为什么回的娘家吗?”高壮一脸八卦的走了过来,但高明程一听到高菲菲这个名字,脸色就有些不自在起来。 不需要高明程接话,高壮继续说道:“我听人说她是被她丈夫打了!还打得流产了!哎,高菲菲性格那么好,又勤劳肯干,怎么就遇到这种男人呢?” “打老婆的男人都是垃圾!我要是结婚了,我才不打老婆!” 高壮信誓旦旦的说着,还对高菲菲的遭遇充满了同情。 高明程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脱口而出道:“嗯,伱老婆不打你就不错了。” 高壮急了,大声说道:“秀曼才不是这种人呢!秀曼可温柔了!我上次还去她们村看她了!她说她从来没去县里看过电影,我就说等结婚后,就带她去看电影,看《庐山恋》!” 说到《庐山恋》时,高壮的脸颊可疑的红了。 高明程啧啧了一声,点评道:“居心不良!” 两人在说笑时,厨房里的细奶奶端了一盘子菜出来,说道:“吃饭了,明程快去洗手!” “哦。”高明程应着,跑去洗手,高壮也一同去洗手,然后帮着端菜、盛饭。 菜色还很丰富,一盘子爆炒兔肉、一盘子苦麦菜、一盘子苦槠豆腐,苦槠豆腐别有一番风味,每年细奶奶都会去捡苦槠子,然后处理之后,做成苦槠豆腐来吃。 饭桌上,细奶奶就说道:“这苦槠豆腐是昨天做好的,还有很多泡在水缸里,明程你等下拿点回去吃。” “好。”高明程不客气的应着,做好的苦槠豆腐要泡在水里,这样可以泡去涩味,也可以保存更久,放个两三天,都还是可以吃的。 吃过午饭后,高明程给细奶奶他们留了四只牛蛙和两个鸭蛋,就提着东西回到自己家了。 时间还早,许多美还没有从她三姐家回来。 高明程把牛蛙、鸭蛋和苦槠豆腐都放好,然后就出去看牛羊了。 牛羊都是吃草的,高明程一大早就牵到外面去吃草了,一般情况下,你把牛羊放在外面吃草,是没人会偷的,大家都是一个村的人,也都知道这牛羊是高明程家的。 如果有人来偷,那肯定是外村人干的。 高明程来到放牛羊的地方,发现一个上午过去,那一片地方的草就被吃的差不多了,于是他解开系在树干上的绳子,牵着牛羊往水沟那边去,让它们喝点水,然后再换个地方呆着。 “汪汪。”一连串的叫声,是黑虎带着精灵过来了,它们围绕着高明程转着,叫着,周围的气氛都为之变得欢快活泼起来。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二章:蚕宝宝 四月初时,地里的油菜花已经到了谢幕的时候,由金黄色的花卉,变成一根根绿色的荚果,荚果里,就孕育着油菜籽,等到油茶籽成熟,就可以收割暴晒,收集油茶籽,然后拿去榨油坊榨油来吃。 菜籽油的气味很浓郁,用来炸油豆腐很好吃。 不过高明程今年没种油菜,因此他看着人家地里的油菜,有点眼馋。 再看人家地里种的绿豆、芝麻和花生,呃,更眼馋了! 眼馋的高明程继续回家扛锄头,开荒! 明年他要把他爱吃的东西都种上!早日实现自给自足! 在高明程挥洒着汗水开荒时,许多美骑着自行车回来了,她直接骑到高明程的附近,然后拨动着铃声。 高明程循声望去,看到许多美巧笑倩兮的骑在自行车上,一只脚撑地,稳住了身体。 “明程,我们去山里把桑树挖回来吧!就种在那里!”许多美指着自家院墙的东边角落,那里刚好有一处空地,上无大树遮挡,下无杂石堆积,正是种树的好地方。 高明程一愣,怎么突然想起去挖桑树回来种了? 许多美献宝似的拿了一个纸盒子出来,打开后,对高明程说道:“你看这是什么?” 高明程走过去一看,就看到纸盒子里放着几片桑叶,在桑叶上,还有无数条个头极小的蚕宝宝,看样子,估计刚孵化出来没几天。 难怪许多美突然间想挖桑树了,原来是拿了蚕宝宝回来了。 许多美说道:“蚕宝宝是我三姐给我的,说让我来养,养好了,结的蚕茧可以拿到她那边去卖,有人来收的。说是拿去做蚕丝被!” 许多美无限憧憬的说道:“我问过了,蚕宝宝很好养的,只要有桑叶给它吃就行!等结了蚕茧,就可以卖好多钱了!我想着我们山里就有桑树,但为了以后方便养蚕,还是干脆先去山里挖几棵桑树回来,反正桑叶也是一味药,是有用的东西。” “行!”高明程并不给许多美泼冷水,她爱养就养吧,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 荒地暂时不开了,他扛着锄头,到山里去挖桑树了。 在牛尾岭东南方向的一处坡地上,有一大片的桑树,有大有小,长得挺密集的,每年五月份的时候,还能够从那里摘一些桑葚来吃。 但并非是所有的桑树都能够长出桑葚的,有些树长得高大,但是就是不结果子,村里的老人就说这是公树,只有母树才会结果。 许多美把自行车推回家里,又把纸盒子放在桌子上,然后急匆匆的跟上了高明程。 不多时,两人就来到那片长满桑树的地方了。 既然要移植到自家去,那自然得挑一挑,要挑树形好看,树叶也长势繁茂的。 “就这棵吧!”高明程指着一棵桑树,许多美自然没有任何意见的嗯了声,于是就看到高明程挥舞着锄头,开始挖土了。 移栽树时,最好要带根带土,这样才容易成活。 高明程就在桑树的根部挖了一个大土包出来,其余的根系,就被他用锄头锄断了,等移栽后,自然会长出新的根系。 桑树的生命力很强,哪怕只剩下一个大树根,也是可以重新发出枝叶的。 高明程挖好一棵后,就去挖第二棵,许多美见状,立即去把之前挖好的桑树拿起来,她打算先带回家里去。 然而她低估了桑树的重量,这棵树倒不是特别高,只比成人高一点,但是呢,带根带土之后,就挺重的。 高明程看许多美一个踉跄险些跌倒,立即说道:“放着吧,我来就好。” 许多美面带讪色,不好意思了。 她往山下走去,嘴里说道:“那我先回去把坑挖好!” 她一路的下了山,从杂物间拿了锄头出来,开始选地方挖坑了,到时候等高明程把树拿回来后,就可以种上。 挖坑虽然也是体力活,但许多美做的还算不错,等高明程带着两棵树回来时,她已经挖好一个大坑了。 “多美,拿点肥料来!”高明程看了一眼坑底,这里的土是黄土,看上去不是很肥沃的样子。 “哦。”许多美应着,去堆肥的地方拿了一些肥料来,洒在坑底,这是腐熟发酵后的肥料,不会烧到树。 于是许多美扶着树干,高明程就负责覆盖土壤,完事了,还用脚在上面踩踏几下,把土壤踩的更紧实一些。 这第二个坑,就是高明程自个儿挖的,他挥舞着锄头,三两下就把一个大小合适的坑给挖了出来,然后在两人齐心协力之下,顺利的种好了两棵树。 两棵桑树之间隔的并不远,也就两米左右,种下后,也算是点缀了院墙外的风景。 “多美,你把一些树枝给折断,不能留那么多叶子在上面的,我去拿水来。”高明程说道,自去院子里提水了。 他也没去水库那边提水,直接浇的井水,他家的这口井,是真的打的很好,每天的水都很满,水质也清冽甘甜。 果然,附近几个村的人要打井的话,第一个想到的打井人,就是大龙村的人! 这手艺,没话说! 给桑树浇水后,这移栽树的事情,就算是完了,接下来只要等着桑树重新长出根茎和发出新芽了。 许多美拿着刚折下来的树枝,往屋里走去。 这些桑叶正好给蚕宝宝们吃。 “多美,你打算拿什么养蚕宝宝?这纸盒子太小了,过两天就不够用了。”高明程说道。 蚕宝宝发育的很快,现在看着小小的,等过几天,就大了。 到了生长期时,那真是一天一个样,长得快的很。 许多美想了想,一下子还真没找到合适的东西来养,她傻眼般的看着高明程,满脸写着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 当然是给蚕宝宝们弄个新家啊! “多美,伱去煮饭,我去山里砍点竹子回来。”高明程拿着一把砍刀,打算再次进山了。 走到院子门口时,他又想起了什么,说道:“我在抓了点牛蛙回来,放在厨房那里,你要是不会弄的话,就放着,等我回来弄。” 许多美快速的说道:“不用你弄,我自己会!” 杀牛蛙,说起来复杂,但对于村里长大的许多美来说,不算多么难的事情,她以前也是抓过青蛙吃的。 青蛙和牛蛙一样,都肉质细嫩,好吃的很!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三章:被动物们包围了(求月票) 高明程拿着砍刀进山砍竹子,为的是用竹子编织出一个大簸箕出来,簸箕可是村民们家家户户都不能少的东西。 铲形的簸箕,可以用来装运垃圾,圆形的簸箕可以扬米去糠,还可以用来晾晒东西。 高明程就打算给蚕宝宝们做一个圆形的簸箕出来,因为养蚕需要通风透气,用竹篾编织的簸箕来养就很好。 竹子往往会长成一大片,并且随着时间,会逐渐朝四周蔓延,最终会化为一大片的竹林。 靠近村子的山丘,也有大量的竹子,但这些是分给村民的,他人不能随意去砍伐。 高明程自己和许多美的那两股山里,凑巧都没有竹子,因此他想要竹子,就得进深山里去。 竹子倒也好找,毕竟是一种成活率很高的植物,一走进竹林,满眼皆是翠绿,竹竿是绿,竹叶是绿,地面上,还有或大或小的竹笋。 这些竹笋是春笋,个头大,味道偏苦涩,没有冬笋那么鲜美。山里除了大楠竹发出来的大个头笋子,还有一种很小的笋子,那种笋子吃起来口感会更嫩一些。 高明程瞧了一眼满地都是的竹笋,打算明早过来挖一些回去。 他不打算鲜吃,而是打算晒干后慢慢吃。 鲜吃的口感,是不如晒干之后的口感的,把鲜竹笋煮熟,然后切成片晒干,等要吃时,再用水泡发,然后就这么炒,或者放一点五花肉炒,味道都很好,有一股笋香和嚼劲。 扛着两根大楠竹回家时,天色渐黑,许多美正在厨房切菜,菜刀和砧板相撞,发出叮叮咚咚的声响来。 “我去把牛羊牵回来。”高明程把楠竹放在院子里,说了一句,就出门了。 他走到放养牛羊的地方,看到牛和羊都还好好的。 现在村里养猪的多,养牛羊的少,所以遍地都是能够让牛羊吃草的地方。 “走了,回家去!”高明程吆喝一声,把拴着的绳子解开,牵着牛羊朝家里走去。 砌房子时,就砌好了牛栏和猪圈、鸡圈等零房,现在他没养猪,那多出来的刚好可以养羊。 牛大多时候是沉默的,但羊就不一样了,高明程刚靠近时,两只羊就开始朝着高明程咩咩的叫唤着了。 当高明程牵着它们回家时,也是一路咩咩的叫着,像是在告诉高明程它们一天的经历一般。 这时,黑虎带着精灵不知道从哪里蹿了出来,也开始围着高明程,时不时响起几声犬吠。 好吧,高明程整个人都被一群动物包围了! 也幸好他住的附近没有别的人家,不然得被这些动物们的叫声给吵着了。 等把动物们都安置好,天色也彻底黑了。 高明程家已经牵了电线,买了灯泡了,一共装了三个灯泡,厨房一个,堂屋一个,他们自己住的卧室一个。 起初许多美还嫌弃装的太多,但用过之后,她就知道,这是真方便! “快洗手来吃饭!”许多美的声音从厨房响起,同时伴随着炒菜声。 “来了。”高明程打水洗手,然后朝厨房走去,刚走进厨房,就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 他抓到的牛蛙,现在已经变成一盘子的好菜了! 牛蛙摔死后剥皮,然后去掉肚子里的内脏,再斩去四肢的脚趾和头,剩下的就是都可以吃的了。 其实牛蛙的皮也是可以吃的,并且满满的胶原蛋白,吃起来不脆爽,而是软糯的口感,像在吃煮得很烂的猪皮。 不过许多美不知道皮也能够吃,她习惯性的把皮丢掉了,盘子里只有牛蛙肉,再配上干辣椒和香葱,色香味俱全。 满满一大盘子的牛蛙肉,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除了牛蛙肉,许多美还煮了一盘子的青菜,一荤一素,搭配的挺不错。 许多美盛饭来,然后夹了一筷子的牛蛙肉,品尝之后,眼睛都亮了起来,说道:“这肉真嫩!吃着比青蛙还好,肉多很多!你在哪儿抓的?下次我们一块儿去抓。” 高明程可不敢带许多美去深山里的水沟抓牛蛙,而在村里的稻田中,大多是青蛙,个头小很多。 再者青蛙可是稻田的好伙伴啊! 青蛙能够捕食虫子,使稻田少受虫害,所以村里人是很少去稻田里捉青蛙吃的。 “再过一两个月,就是牛蛙产卵的时候了,还是让它们繁衍吧,生的越多越好!这牛蛙偶尔吃吃就行。”高明程如此说道。 许多美没意见,全由高明程做主。 吃过饭后,许多美又跑去看自己的蚕宝宝了。这会儿的蚕宝宝还小的很,其实没啥好看的,她之前给的那些桑叶,现在都还没有吃完,叶片上,只被吃出一个个小洞来。 “怎么还没有吃完?我还想给你们再添一点桑叶呢。”许多美有些失望的说着。 高明程却有些想笑,心想,等蚕宝宝到了生长期,保证你刚把桑叶放下去,就能少一半! 到时候,半夜都得起来给蚕宝宝添加桑叶才行,要是养得多,人都会累个半死去! 高明程知道,但高明程不说。 就让许多美完整的体验一次养蚕的经历吧! 到时候要不要扩大规模,也全由她说了算,以后那卖蚕茧的钱,也是她自个儿的私房钱,随她花用。 忙碌了一天,两人终于洗洗睡了。 但是,当两人并排躺在床上时,另一种形式的忙碌就开始了! 院子里,蜷缩在狗窝里的黑虎听到房屋里传出来的动静,它先是支棱起狗头来,耳朵竖起,仔细听了一会儿后,狗头便又落下了。 没有危险,睡觉睡觉! 夜色笼罩着大地,一轮半月悬在天穹之上,洒下银辉照耀着世间万物。 此时万籁俱寂,人已睡,牲畜们亦是陷入睡梦中。 时间一点点的流逝,斗转星移,将夜色换成了东方鱼白,然后一轮红日跳出地平线,自东边升起,将这一片世界照亮。 月落阳生,新的一天又到来了! 阴阳交替,恒古不变。有人自睡梦中醒来,亦有人再也没有醒来过了。 清晨七点半,高明程正在自家院子里吃粥,忽的他耳朵竖起,似乎隐隐约约听到一阵哀嚎声。 高明程皱眉,端着碗走出了门外,朝着老村的方向望去。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四章:迷信的高远见 年底时村委的人换选了,高远见不再是副主任,再加上春天和夏天时,没多少人会请他蒸酒,因此他最近有点闲。 此时他来到高明程的家中,一眼就看到新移栽过来的两棵桑树,于是眉头皱了起来。 高明程刚吃完粥,打算去老村那边看看,之前他隐约听到一些声音,但由于隔的有些远,听的不真切。 但还没来得及过去,他爸就先来了。 “爸,老村那边怎么了?我怎么听见有人在哭似的?”高明程问道。 高远见却不答反问道:“你什么时候移栽了两棵桑树到家门口的?” “昨天。”高明程说道。 高远见闻言,脸色大变,怒斥道:“前不栽桑,后不栽柳。你难道连这句话都没有听过吗?桑通丧,你昨天刚移栽了桑树,昨晚村里就有人老了!伱赶紧把这桑树移走,别让其他人知道了!” “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一点事都不知道!”高远见骂着,亲自去找来锄头,要把这桑树重新移走。 高明程愣了几秒,没想到是这个开局。 前不栽桑,后不栽柳这句话,他也是听过,但没怎么信过,所以当许多美提议挖两棵桑树种在屋子旁边,好方便采摘桑叶时,他二话没说就把事给办了。 现在高远见态度强硬的要把桑树移走,并且说是因为他昨天移栽了桑树,这才导致昨晚村里老了人。 这未免也太牵强了吧? 但上辈子的高明程不信,这辈子的高明程,多少还是有些信的,一件事情,若是没有人说什么不好的话,那便算了,只是一旦有人说不好的话,那么总会在心中留下一丝痕迹。 若事有不顺,就会归纳到那些不好的话里。 站在门口的许多美有些惴惴不安,是她提议的移栽桑树,也是她选定的地方,现在听高远见这么一说,她就觉得这都是自己的错。 “爸,我来挖吧。”高明程走过去,接过高远见手里的锄头。 这桑树是昨天才移栽的,土壤还很松软,随意一挖,就把桑树根系给重新挖了出来。 “爸,谁老了?”高明程问道。 他们这里的人,习惯把死了人,说成老了,也有说去世了、走了或者没了,很少有直接说死了的。 “是我们大房的老太爷,已经九十三岁了,算是喜丧。等下你去一趟老村,或许要搭把手帮忙。”高远见说道,他过来,也是来通知高明程一声的。 死者是同房的长辈,到时候肯定是要帮忙的。 并且那户人家还请了高远见掌勺办白事宴,高远见要按照主人家的预算,给定一个菜单出来,然后提前把菜准备好。 “是老太爷没了?”高明程的脑海中,闪过老太爷的音容笑貌,一时间有些感慨。 老太爷脾气很好,很喜欢和人讲古,他小时候,也曾围在老太爷的身边,听他讲古和猜谜语。 据说老太爷也是读过书的,文化水平可不低呢。 “嗯,睡梦中没的,算是无病无灾,不错了。早上家里人起床后,才发现人没了,具体什么时候走的,也不清楚了。” 两人说话间,桑树已经都被挖了出来。 这回高远见亲自给他们选了地方,选在高明程之前开荒出来的山坡下,旁边就是种着柑橘树的那儿。 高远见看着那些细小的柑橘树,说道:“你想要种多一点果树,就要去石门村那里买果苗,你舅舅他们村的人,大多都承包了山头种果树。” 高明程哦了声,但并不是很想跑到石门村那儿去。 主要是不想见他的舅舅。 说是舅舅,有着血缘关系,但是其实没啥来往,还不如陌生人来的让人自在呢。 他去石门村买果树苗,是到他舅舅家买呢,还是到别人家买呢? 反正都不好,还不如去别的地方买,好挑也好讲价。 高远见看出高明程的不愿,也就不多说了。他是觉得那边的舅舅日子过得好,要是明程他们几个和那边的舅舅处好关系也不错。 重新移栽了桑树后,父子两个就去了老太爷家,看是否有需要帮忙的地方。 由于年代和地域的特殊性,喜事没有大办特办,这丧事也没有大办特办。只是现在还没有要求火化,因此得去山里选墓地,挖墓坑。 每户人家都有划分了墓地的,你家的人去世了,那只能埋在你家的山地里,是不能乱埋的。 高明程过去时,老太爷家乱哄哄的,到处都是人,都在为老太爷的后事忙碌着。 老太爷德高望重,是大房年纪最大的长者,他的去世,在整个村里都属于大事。 高明程有心想帮忙,但奈何他年纪小,很多事情都轮不到他。 于是在这里站了一会儿后,只得回家去了。 回到家中后,看到许多美还是有些不安的样子,许多美走到高明程的身边,不安的说道:“明程,都怪我,要在家门口栽桑树……” 高明程哑然失笑,说道:“别想那么多,就算真有什么不吉利的,那也是对我们家不吉利,害不到别人头上去!老太爷是寿终正寝,是喜丧,你别想那么多,也别和人说这事。” 村里迷信的人多,多嘴的长舌妇更多。 明明没什么关系,别到时候真给扯上了。 许多美也知道轻重,不敢乱说的,但整个人的情绪不高,显然还有些自责。 高明程不擅长安慰人,但知道只要一个人忙碌起来,就会忘记很多忧愁,于是高明程让许多美帮他一起片竹篾。 想要用竹子编织出簸箕来,就得先片竹篾备用。 除了薄竹篾,还要有厚点的竹片,用来做簸箕的骨架,先把骨架摆好,然后就开始用竹篾顺着骨架编织,由中间及四周,编织出足够的大小后,就往上再编织三寸左右,然后收尾。 在两人的忙活下,一个簸箕的雏形就出现了。 高明程和许多美两人都是会编织的,更进一步说,整个村的人,大部分都是会编织的,除了个别几个手笨的。 编织簸箕、竹篮这种东西,除了用竹篾,还可以用柳条,用柳条编织成的会更光滑些,不容易被刺到手。 等一个大簸箕编织好后,还剩下一些材料。 既如此,也不必浪费,于是又编织了一个小点的簸箕出来,这些都是用得上的东西,不嫌多。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五章:种红薯 老太爷上山那天,下了一场雨,到第二天早上时,依旧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宛若上天给老太爷哭丧般。 虽然村里的老太爷没了,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日子还得过,地里的活得干,家里的家务也得干。 细奶奶就来找高明程,说是可以来割红薯藤扦插了。 扦插红薯藤,最好是在下雨天,把红薯种苗割回来,要割长留短,然后用一把专用的扎刀,把红薯苗扎成一段一段的,一段2-3个节,至少要2个节,然后根据红薯苗的情况来扎的,节长的一般是2个节一根,节短的一般是3个节一根,以一只手能够抓住为一把,用稻草绑好。 割好红薯种苗后,就可以挑着红薯种苗去地里扦插了。扦插的时候,大约20厘米左右插一根,不能太密。 之所以选择在下雨天扦插,就是因为容易成活些。 扦插之后,一个星期左右,就会长出芽来,待成活后,选择一个晴天,再去锄松一下,把野草锄死,如果家里有草木灰的,在红薯根部用手抓一把草木灰洒上,这样红薯长得特别的好,以后就不用放别的肥料了。 因为红薯好种,产量又高,所以村里家家户户都要种红薯的。 高明程戴着斗笠,披着许多美给他做的简易雨披,往细奶奶育苗的地里走去。 这会儿红薯种苗已经长势不错了,其实早两天就可以割了,但是那几天天气晴朗,割早了也没用,不利于存活。 现在这一场雨下了,正是割红薯种苗扦插的好时候了。 高明程走在地里,放眼望去,看到不少人都在弯腰割红薯种苗,看来都打算今天把红薯种下。 细奶奶和高壮也在割,高壮的脚边已经堆了一些了。 高明程到了后,二话不说,弯腰干活,他干活很快,不多时就割好一堆红薯种苗了,目测能够种三四分地了,于是高明程就打算走了。 “细奶奶,我割好了,先带回去种了。”高明程招呼了一声。 细奶奶抬头看去,立即皱眉把他喊住:“你割这么一点,哪里够种?再多割一点!我今年特意多育苗的!” 看细奶奶执意如此,高明程也没法,只得又割了一些,割够种半亩地的了,他就不肯再割了。 细奶奶拿他没办法,只得让他走了。 高明程走后,细奶奶还要对高壮说道:“壮壮,我们今年多种点,等插完秧,秀曼就要嫁过来了,到时候家里就多了一口人了。” 提起何秀曼,高壮的脸上露出笑容来。 但很快那笑容就垮掉了,他瘪嘴说道:“奶奶,我不喜欢吃红薯,秀曼肯定也不喜欢!” 那几年,他是吃红薯吃吐了! “你这孩子……”细奶奶无奈的笑着,又说道:“今年要是种得多的话,我就给你们做成红薯粉!伱不喜欢吃红薯,但肯定喜欢吃红薯粉!” 高壮一听红薯粉,立即就有了干劲了。 做红薯粉的过程很复杂,他奶奶也不是每年都做的,记忆中,奶奶只做过几回。 但红薯粉是真的很好吃!滑溜溜的,挺有嚼劲,配上肉煮上,那就更好吃了。 “秀曼肯定也喜欢吃红薯粉,奶奶,我们多种一点吧!”高壮有了干劲,动作都轻快了几分。 细奶奶见状,露出满脸的笑容来。 那边,高明程已经挑着红薯种苗回到自己开垦好的地里了。 许多美已经在这里等着了,她也带着斗笠,披着简易雨披,好在雨不大,不至于淋湿了身体。 地是早已经深耕过了,并且提前起了垄,种红薯是一定要起垄的,垄作加厚了土层,改善了通气条件,有利于通风透光,便于排水,提高地温,增加了昼夜温差,这样才能够达到增产的目的。 垄的方向以南北较好,以便获得充足的阳光。东西向的薯垄,北面受光少,不利于红薯生长;山坡地起垄,垄向要与山坡倾斜方向成直角,以利蓄水且防止土壤被雨水冲刷;套作红薯的垄向最好与间作物的行向一致。做垄时要求宁干勿湿,过湿起垄易产生坷垃,透风跑墒。 你看,种地也是有很多门道的,假如有两块一样的地,一块地由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农来种,一块地让一个啥都不懂的愣头青来种,最后获得的农作物,老农肯定要比愣头青多得多! 高明程上辈子其实没怎么种过地,隔了这么多年后,他更是忘记要怎么种了,但是呢,他有一个好长辈,也有一个擅长学习的头脑。 在村里,只要你有心,通过观察他人劳作,就能够学到其中的精髓。 只不过会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而已。 但只要结果是好的,那么也没人非要去追求那个所以然。比如你问一些经验丰富的老农,问他为什么要这样种,他可能也说不清楚,只会说长辈就是这样种的,或者说这样种产量高一些。 至于为什么会产量高呢?这其中有什么科学道理呢? 老农不知道,但不妨碍老农种出好的农作物来。 “明程,细奶奶家的红薯是红心的还是白心的?”许多美拿了一把红薯种苗,弯腰扦插着。 高明程说道:“是白心的!不过她家的薯种好,白心的也很好吃。” “哦。”许多美应了声,但有些失望,她觉得红心的更好吃点。 等把这些红薯种苗都扦插完了,许多美没回家,而是去了她二姐家。 她二姐家的红薯是红心的,她想问二姐要点红薯种苗来。 高明程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无奈的笑着,自己的女人能怎么办呢?当然是宠着啊! 他挥舞着锄头,在旁边又起了一垄来。 许多美的动作很快,高明程刚起好垄,她就拿着一小把的红薯种苗过来了。 她脸上带着笑容,得意的朝高明程展示了一下,当看到高明程特意给她起的垄后,心里更是甜滋滋的。 她上前,忙把手里的红心薯苗也扦插上。 刚扦插好的红薯种苗在黄土地上,一点儿也不显眼,得等到它们彻底成活了,藤蔓才会长势茂盛起来。 到那时,还得给红薯翻秧除侧根呢,不然会影响红薯的产量。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六章:捉黄鳝 清明时节雨纷纷。 自从种下红薯种苗后,时不时就会下一场雨,这是因为清明快要到来了! 对于村里的人来说,清明并不仅仅只是要去给祖先上坟,还有许许多多的农活要做。 山里,蕨菜、竹笋、金银花、茶叶等,都到了可以前去采摘的时候了。 许多美戴着斗笠,穿着旧衣服,挎着竹篮,和村里几个相好的姐妹一起进山去采摘这些东西了,蕨菜和竹笋,都算是野菜,处理之后晒干或者烘干,就可以留着慢慢吃。 金银花晒干后,便是一味清热解毒的好药了,到时候或是自家留着备用,或是卖给药厂换钱,都是可以的。 至于茶叶,这个是摘下来后,自己炒制后留着自家吃的。 对于村里的人来说,能不花钱的东西,那就不会去花这个钱,自己炒制的茶叶,或许是不如买的香,但那又怎么样?夏天喝茶时能解暑,那就行了! 采摘是女人们的事情,半山腰处,能够看到女人们人头攒动的身影。 但整平稻田的事情,就是男人的事情了。 禾苗已经快长得差不多了,到了该插秧的时候了,田地是早就犁过的,现在早已经蓄满了水。 但犁过的田,表面未必平整,这样会影响插秧,于是在插秧前,还需要用特殊的工具把田地弄平了。 高明程只有一亩田,倒也容易,他把自己的田弄好后,就去帮细奶奶家了。 细奶奶家劳动力不足,又有三亩田,每年种田时,高明程多少都会帮着点。 眼看快到中午了,细奶奶直起腰来,对高明程说道:“我回去煮饭了,你和多美中午都到我家来吃饭。” 他人帮忙时,请他人在家吃一顿,这是一种习俗。 高明程并没有拒绝,大方的应下了。 等细奶奶走后,他和高壮继续把稻田整平,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田里有小鱼、泥鳅以及黄鳝的踪迹,如果仔细寻找,还能够找到一些田螺。 这是涨水后,顺着水流带过来的。 “高壮,捉黄鳝吗?”高明程看到一条肥硕的黄鳝钻进淤泥里,有些心动了。 “捉啊!”高壮也是爱玩的人,两个人一拍即合,当即脱下旧上衣,把袖口打结,做成简易的布袋,用来装捕捉到的战利品。 其实也可以把裤子脱下来,会比衣服更好装,但是呢,都是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脱裤子什么的,不太雅观啊! 做好了装东西的袋子,两个人就开始忙活起来了。 说是捉黄鳝,但若是遇到泥鳅,那自然也是要抓的。两个人自小就是在田野间长大的孩子,早就练就一身的本领了,高壮在捉鱼这一块,是不如高明程,但捉泥鳅捉黄鳝还是不错的。 主要是捉鱼得在水库里进行,要用双手慢慢的在水底去摸,等摸到鱼时,就要迅速的将鱼捉住。 但有些鱼不好招惹,比如黄叫鱼,有刺有毒,这让部分人心中生怯,有了怯,手就不快不稳,难以捉到鱼了。 但捉黄鳝就不同了,捉黄鳝是有技巧的,你先观察田里的淤泥,要找到有洞有气泡的地方,这里面十有八九就有黄鳝或者泥鳅了,这个时候你只要顺着这个洞去捉,手要快要准,那么保管就能够捉到了。 不管是黄鳝还是泥鳅,都很滑腻,很容易从手里逃脱掉,所以抓的力气一定要大,然后尽快把它们丢进衣袖袋子里,这样就可以防止逃脱了。 在两人忙着捉黄鳝时,旁边的地里,也有人在捉,基本上是半大不小的孩子们,他们也早早地练就了一身的本领,捉的速度并不慢。 这时,高明万顺着田埂走了过来,他浑身都是泥巴,手里拿着的衣服也全部都沾满了泥巴,显然他刚才也是在捉黄鳝了。 高明万站在田埂上,望着他二哥。 “二哥,伱捉到多少了?” “有一些吧。”高明程捉的时候,也没有细数,现在直起腰稍稍休息一下,顺便看一下捉到了多少。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笑眯眯! 竟然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捉到不少了! 掂量了下,应该够两盘子了。 他望向高明万,问道:“你捉了多少?” 高明万也笑着,说道:“够一盘子吧,我下午还打算来捉,等插秧之后,就不好来捉了。” “其实收割的时候,那才更好捉呢!”高明程说道。 等到早稻收割的时候,地里的黄鳝和泥鳅都挺多挺肥的。那个时候,绝对是村里孩子们的盛宴,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在田里捉泥鳅了。 兄弟两个又说了几句话,高明万就先回去了。 高明程望了一下天色,因为要下地干活,他也没戴手表,估摸着快下午一点钟了,于是就喊高壮回家去了。 高壮也是满脸的笑容,显然他也捉到不少。 “我先把东西放回去,洗了脸后,再过去吃饭。”高明程对高壮说道。 高壮应了,于是两人分开回家去。 这捉到的黄鳝泥鳅,可不能马上就吃的,而是要放在清水里养上几天,等吐尽了肚子里的泥沙后,才可以吃。 不然的话,就会吃到一股土腥味。 高明程把用衣袖兜着的黄鳝和泥鳅倒进大水盆里,这水盆原本是用来洗澡的,但奈何一到捉鱼的时候,里面就养着鱼,现在这里面又养着黄鳝和泥鳅了。 高明程琢磨着,还得让木匠再打一个洗澡盆出来,反正他山里还堆着一些砍好阴干的杉木,随时都可以拿去用。 由于黏着的泥土太多,高明程先把这些黄鳝泥鳅都洗了一遍,然后再倒进清水养着。 由于自家就打了水井,这用起水来,格外的方便。 接下来,他又提了一桶水,就站在旁边不远处,洗了脸和手脚。井水直接扑打在身上,有一些的冰冷,但高明程还可以忍受。 他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才往细奶奶的家中走去。 在半路时,恰好遇到采摘归来的许多美,许多美早上带去的竹篮,已经堆得高高的了,大多是金银花和茶叶,还有部分蕨菜。 至于竹笋,许多美没有采集,因为上次高明程去山里弄了很多竹笋回来,那些竹笋处理后,都够他们吃上很久了。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七章:米果又叫清明果 许多美在山里摘了两天的金银花和茶叶,第三天时,周围山丘上的金银花和茶叶,就都被村里人摘的差不多了。 这时,距离清明只有一天了。 许多美早上吃了粥后,就挎着竹篮,往水库的边上走去了,今天她打算摘一些鼠曲草回来。 他们这边在清明时做米果,都是要加鼠曲草的,米果,又被称之为清明果,有些地方不放鼠曲草,而是放艾叶,这样做出来的颜色,都是绿色的。 鼠曲草长在水库边的田坎上,山里也有,但是靠近水边的,会更嫩一些。摘鼠曲草,必须要摘嫩的,否则就会有很明显的纤维,嚼都嚼不烂的那种,没法吃了。 许多美寻到一片长势茂盛的鼠曲草,于是蹲下来采摘,在她身边的不远处,还有村里其他的人也在采摘。 今明两天,大家都会为做米果而忙碌着。 在许多美忙着采摘鼠曲草时,高明程也没有闲着,他提着半桶浸泡了一夜的大米,朝细奶奶家走去。 他还没有置办石磨,所以要把米磨成米浆,还得借细奶奶家的石磨用一用。 高明程过去时,高壮正在清洗石磨。 因为石磨并非天天都要用,难免会有灰尘落下,所以每次用之前,都要用清水洗干净,再用专用的小扫帚将水扫掉。 “明程哥,你先磨吧!”高壮说道,把地方让了出来。 细奶奶也浸泡了米,打算在今天把米果做出来,等明天清明时,就可以直接带到坟头去上坟祭祀了。 “好!”高明程应着,他把手里浸泡的米放下,左右看了下,又从细奶奶家拿了一个空桶,走到老井那边提了一桶水回来备用。 磨米浆时,是需要加水的。 高壮拿着一个饭勺过来,说道:“我给你加米。” 于是高壮负责用饭勺舀起浸泡后的米和部分水,添加到石磨的洞里面,而高明程则负责推动着石磨,利用石磨的摩擦力,将米化为米浆,米浆从石磨的边上流了出来,然后被收集,朝着一处低斜的地方流淌而去。 而在那下面,就放着一个干净的水桶,将这些米浆全部接住。 高明程力气大,推动石磨跟玩儿一样,丝毫不费劲。 而石磨这种东西,你若是力气小,越推越难,但要是力气大,一旦推动了,并且推的很顺利了,反而会产生一股惯性,让伱推的不至于那么的累了。 高明程跟个永动机一样,根本不带停的,倒是累的高壮不停的添米,这添米是有讲究的,一下子不能太多,太多了,就磨的不均匀,也不能太少,太少就浪费推磨的力气了。 跟被人催着似的,高壮不停地添米,然后突然间发现米见底了! 于是他舀了一点清水淋到洞里,让里面残留的米浆也一同流出。 “好了!明程哥,你力气真大!”高壮羡慕的看着高明程。 他自小跟在高明程的身边,自然知道高明程的力气大,但现在他觉得高明程的力气更大了! 高明程得意的笑着,朝高壮眨了眨眼,神秘兮兮的说道:“我教你做的俯卧撑,你有没有每天都坚持做?” 高壮乖乖地点头,高明程让他做的事情,他基本都会照做,除非实在做不了。 在前些日子,高明程就突然教他一套动作,有仰卧起坐,有升阳跳,但着重让他练的就是俯卧撑,并且说练好了俯卧撑,保管他下半生幸福美满! 只是说到下半生幸福美满时,高壮总觉得高明程的语气和神情有些怪怪的。 后来他在做俯卧撑时,百思不得其解,这做好俯卧撑而已,怎么就能够保管他下半生幸福美满呢? 高明程用孺子可教的眼神看着他,关爱的问道:“能做几个?” 高壮老老实实的说道:“一开始只能做十几个,现在好点了,能做二十几个了。” 一般成年人差不多能做三十几个,高壮的力气一般,能做二十几个,也算是不错了。 高明程拍了拍高壮的肩膀,说道:“继续努力!” 他看了一眼已经磨好的米浆,对高壮说道:“把你家的米也拿来,我一起给你磨了。” 高壮还未开口,在厨房里忙活的细奶奶已经说道:“不用了,我们只泡了两斤米,一会儿的事,你先回去吧!” 既然这样,高明程也不强求,提着满满一大桶的米浆回到了自己家。 他回来时,许多美也把鼠曲草采摘好了。 采摘好的鼠曲草需要清洗,然后用开水烫一下,用手团成一团捏干水分,然后用刀剁碎,要剁的越碎越好,然后和米浆搅拌在一起。 混进鼠曲草后,原本白色的米浆就成了白绿色了。 这鼠曲草是野菜,也是一味药,有镇咳、祛痰、治气喘的功能,并且内服的话,还有降血压的疗效。 大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村里在做米果时,都会添加一些鼠曲草进去,这样一来对身体有一定的好处,二来米果的颜色也会更加的好看。 “明程,你来烧火。”许多美喊了一声,然后提起满满一大桶的米浆,倒进了早就清洗干净的大铁锅里。 她泡了五斤米,磨好的米浆可不少,满满一大锅呢。 不过这些还有很多水分,等下在加温搅拌的情况下,水分变少,就不会有这么多了。 高明程坐在灶膛那边,负责添柴烧火,许多美则负责掌勺,米浆倒进铁锅后,就得开始用锅铲慢慢的搅拌,因为不搅拌的话,就会有粘锅烧焦的情况出现,这样做出来的米果,味道就不好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铁锅里米浆的水分一点点的被蒸发掉了,取而代之的是熟成了一团黏黏的米团,到这时,还得不停地搅拌,并且搅拌需要把握好力度,否则就根本不成型。 许多美年纪虽小,但力气不小,经验也足,大米团在她的搅拌下,成了一个大圆球般,在锅里滚动着,一点儿都不粘锅。 这样做出来的米果,才是好米果! 高明程望着大铁锅中的米团,眼中流露出期待的神色来,到这个时候,已经不怎么需要添柴火了,因此高明程拿了一个事先准备好的盆子过来。 “差不多了吧?我来弄出来!”高明程说道,他上前,许多美则后退一步,把锅铲给了高明程。 高明程一下子把大米团给铲起来,小小的锅铲,铲着大大的米团,自然得赶紧放到盆子里去。 那盆子已经是他们家最大的盆子了,结果也才刚刚放得下这个米团而已。 许多美往锅里倒了一瓢水,炙热的锅底和冰冷的井水相撞后,立即发出刺啦的声响。 “你放到桌子上,还得揉一下的。”许多美一边说着,一边来到桌子前。 他们家的桌子是新做好的,还刷了一层桐油,所以表面很光滑。 许多美用碗倒了一点茶油,这是待会要用的,因为米团有些黏手,所以需要在手上放一点油。 许多美重新把手给洗干净了,然后就准备趁热把米团揉好,捏出剂子来。 刚出锅的米团是柔软的,一旦冷了,就会变硬,这样就不好做成米果了,所以得趁热,高明程看到许多美的手都被烫红了,立即说道:“你放着,我来揉!” 说完,他赶紧去洗了手,接过了揉米团的任务。 先从大米团里面揪出一小团,然后就这么揉,慢慢的揉成长条状,等揉的差不多了,就用手揪出大小合适的剂子。 其实做米果和做饺子有些类似,就是比做饺子还麻烦的多! 许多美拿过高明程揪出来的剂子,又稍微揉了一下,然后用手掌压平,要尽量压平压大一些,但又不能压的太薄了,太薄就做不成了。 压平后,许多美拿了两碗事先炒好的馅料来,他们这边大多用萝卜和芋头做馅料。 这馅料也不必完全炒熟,只需要稍微炒一下,调个味而已。 如果有肉,和肉一起炒,那就更好了。 最近高明程没有特意进深山打猎,因此是到军岭老集上买了两斤五花肉。 许多美用筷子夹了一些馅料放进米皮上,然后就跟包饺子一样,把边上给捏的紧紧的,不能留有缝隙的。 包好的米果就暂时先放在桌子上,等多了,就一起放进蒸笼里,在蒸笼的最下面,铺着棕树叶子,有纱布也可以铺纱布,但用棕树叶子的话,就会带有一股粽叶的香味。 如此,一人揉米团,一人做米果,倒也和谐的很。 等米团都揉好了,高明程也加入到做米果中。 “这馅料不够了,剩下的做圆米果吧。”高明程说道,开始把大剂子分成好几个小剂子,然后揉成一个小圆球。 这种圆米果,可以就这么吃,也可以放进粥里煮,还可以放油盐炒一下吃。 可谓是吃法多样。 等到米果都做好了,就把蒸笼放进大铁锅里,之前大铁锅里就烧了一些热水了,现在再添一点水,再把火给烧旺了,用大火猛蒸一个小时左右。 瞧,是比做饺子复杂吧! 但他们这儿的人,都好这一口,因此每年清明,家家户户都会制作米果,米果也是给祖先上坟时必带的一种祭品。 大约,也是想让祖先尝一尝这米果的美味。 我承认,把自己写馋了。 有多少书友吃过这种清明果呢?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八章:上坟和出头 清明那天,依旧没有下雨,只是天色阴阴的,天空之上有薄薄的乌云飘动着,似乎随时会下一场小雨般。 许多美早早的就准备好东西了,她打算给自己的爸妈去上坟。 今年她出嫁了,这个事也得和爸妈说一声,虽然阴阳相隔,但是在清明时给先人上坟,就是一种心理寄托。 仿佛阳间的事情,在清明那一日,阴间也能够知晓一般。 一块白水煮熟的五花肉,一盘子米果,再加上一些纸钱、香烛、和酒,这些就是上坟必备的东西了。 高明程手里拿着一把砍刀,对许多美说道:“走吧。” 上坟,并不仅仅只是人到坟头去祭拜,还需要给坟锄草添土,因为坟地平时少人前去,所以路上杂草杂木众多,如果没有路走,还得用砍刀砍断一些树木,清扫出一条路来。 两人关好院门,朝着坟地所在的山走去。 高家村大多数人的祖先,都葬在小元山,但许多美的爸妈并不是葬在那里。 或许是杂姓的缘故,她的爸妈是葬在另外一处山,要横穿一片田地,然后再顺着山路攀登而上,至半山腰时,才走到了坟地所在。 这里人迹罕至,平时村里人很少到这边来,只有实在没有柴火了,才会不辞辛苦的过来砍柴,因此一路很多杂木,几乎将路面都遮蔽了。 高明程拿着砍刀走在前面,顺手就把遮挡住路的小树和树枝杂草都给砍断,然后随手丢到一边去。 许多美挎着竹篮走在后面,天虽然没有下雨,但之前下过雨,所以地面还有些湿滑,行走在山路上时,还需要格外的小心。 走了大约二十多分钟,才走到坟地所在的地方。 在山坡上,有两个小土包,小土包的前面并没有立碑,这是因为太穷了,没钱立碑。 似这种小土包,若非亲人,很少有人知道地底下埋葬的是谁。 这里杂草丛生,若是无人上坟祭祀,再过数年,小土包就会慢慢的被杂草灌木覆盖,再也看不出底下的真容来。 两人没急着上坟祭祀,而是先把坟地给清理了一番,要把小土包上的草除掉,还要再添一些土,起到壮坟的作用。 做完这些,许多美已经出了一身闷汗了。 她把祭品一一摆好,然后拿出火柴,点燃了纸钱和香烛。 高明程也和她一起给地底下的岳父岳母祭拜,虽然小时候也曾认识,但那会儿,可不知道自己会娶人家的女儿呢。 祭祀的主要是许多美,她开始跟地底下的爸妈说话,说一下自己的近况,又说高明程对自己很好,自己现在的日子过的很好,让爸妈放心之类的。 然后又说了她二姐终于怀孕了,她爸妈后继有人了,让爸妈在地底下放心之类的话。 大姐和三姐出嫁后,基本就没有回来给爸妈上坟过,今年二姐怀孕,也不知道她会不会来,但许多美来了,于是又说了一些大姐和三姐的近况,好让爸妈都有所知。 上坟祭祀结束后,还得负责把火彻底熄灭,虽然山里湿气重,但万一引发山火,那可是要出大事的。 许多美用脚把冒着火星的纸钱踩灭,又把肉、米果和酒放回竹篮里。 “走吧。”许多美开口说道,语气里有股不易察觉的轻松。 两人带着东西下了山,也没有回家去,而是去了小元山。 高明程的爷爷就葬在小元山,他今年分家成家,第一年得去给爷爷上个坟。 他们抵达时,高明程爷爷的坟墓已经有被人祭祀过的痕迹了,显然是他爸妈带着弟妹们已经来过了。 但这个是各论各的,只要有心,等都分家后,每个兄弟都可以分开来祭祀一回。 从小元山下来,凑巧遇到在村里遛弯的奶奶。 高明程的脚步停下,看向他的奶奶。 他和奶奶的感情不深,远不如跟细奶奶的感情深。 在他的印象里,自己很小的时候,奶奶还算年轻,但那时她要下地去挣工分,要管家里的家务,还要帮着他妈带孩子,挺忙挺累的。 只是这些忙累,没有多少是落在自己身上而已。 “奶奶。”高明程和许多美都喊着。 高奶奶其实为人很好,性格也很豁达,若非如此,当年也不会同意罗小华这种出身的人进家门。 “哎,刚给你们爷爷上坟回来了?”高奶奶笑着说道,她的目光望向小元山的方向,在那里,葬着她的丈夫。 “是啊,快要下雨了,地面湿滑,奶奶你慢点走。”高明程说道,语气很是认真。 他奶奶的身体硬朗,晚年也无病无灾的,但在明年冬天时,会因为不小心摔跤而把胯骨摔断,至此后,元气大伤,不过半个月,人就在疼痛中没了。 上了年纪的老人,大多都骨质疏松,缺钙。这个时候最怕摔跤,一旦摔跤就容易出大事。 高明程又和奶奶说了几句话,然后目送奶奶走回了家,她身体硬朗,因此步伐很稳,毫无摔跤的迹象。 “回去吧。”高明程说着,同许多美一起回去,但是呢,他却在脑海中琢磨起一件事,明年时,他打算让他爸爸把老宅通往厕所的那一段路铺上水泥硬化。 因为上辈子,他奶奶就是在去上厕所回来的过程中,踩在湿滑的地面上,然后狠狠地摔了一跤。 回到自家,看到还没有用水泥硬化的院子,高明程决定等插秧之后,就去买些水泥和河沙回来。 铺水泥地这种事情,技术难度小,他自己就能够干好。 过了清明后,就在插秧的前几天,一个陌生的男人来到了高家村,他骑着一辆有些旧的自行车,进了村后,直奔高菲菲的家中而去。 住在高菲菲旁边的邻居们,立即认出这个男人是谁来。 于是,把高菲菲打到流产的丈夫,现在到高菲菲家来赔礼道歉接人的消息,很快就在村里传开了,于是村里的好事者们,纷纷围聚到高菲菲的家门口,等着第一手八卦。 村里没什么娱乐,这件事就能够成为村里长舌妇们的谈资,至于会谈论多久,得看下一个大八卦什么时候出现了。 正在地里做事的高明程,立即从村里人的口中得知了这件事。 他眉头紧皱,望向老村的方向。 很快,他心中有了主意,他把锄头往自家院里一放,就往老村走去了。 一路上,他喊了好几个相好的同龄人。 高明程的人缘其实很好,村里很多人都得到过他的帮助,他这人也从不居功。 现在高明程一吆喝,从者云集。 一行人走到村头的承恩门牌的底下,高明程指着那承恩门牌,大声说道:“我们高家村是有大来历的,祖上可是出过当官的!现在我们村的人被其他村的人打到流产了,这件事不能忍!” “否则其他人知道了,还以为我们高家村的男人没有血性,任由我们高家村的女人受人欺负呢!” “高菲菲是我们的小学同学,她是个什么性格的人,我们都清楚的很,这一次她吃了大亏,我们得为她讨回公道。” 高明程的话刚说完,立即有人问他要怎么做。 大家一个个都义愤填膺的。 在农村是没有秘密的,高菲菲回娘家的那一天,她之所以回娘家的原因,就被所有人都知道了,并且都在私底下议论过,同情过。 但替高菲菲出头的事情,大家倒是没有想过,毕竟真要给高菲菲出头,那也应该是她的哥哥弟弟和堂表兄弟们。 大家虽然都姓高,但并非家家户户都有亲戚关系。 只是现在高明程出面,把村里的年轻人都召集了起来,扬言要替高菲菲撑腰,有人带头后,其余人等就不嫌事大了,纷纷囔囔着要给那个男人好看。 群情激愤之下,一行人直接闯入高菲菲的家中。 高菲菲的丈夫,早已经献上礼品,又给了钱,然后当着高菲菲爸妈的面,信誓旦旦的说以后再也不会打高菲菲了。 他这次来,就是给高菲菲赔礼道歉的,也顺便把高菲菲接回家去。 农村是不讲究离婚的,离婚女也大多没有退路,所以有些女人实在活不下去了,那也是喝农药自杀。 高菲菲原本也是很难回娘家的,她家房子不大,又有哥哥和弟弟,哪里容得下她这个出嫁的人。 但高菲菲是被丈夫打到流产才回来的,而这个丈夫,可是她爸妈给选的,并且礼钱也有大半落在她爸妈的手里。 所以她以此才在家里住了下来。 但日子总归不会很舒服就是了。 现在高菲菲的丈夫来接人了,又给足了赔礼道歉的面子,高菲菲的爸妈其实已经不生气了,巴不得赶紧把高菲菲接走。 高菲菲坐在一边,满脸的黯然失色。 她对于自己的处境,是有一个清晰的认知的。 不然刚回家时,也不会表现得那么情绪激动,甚至说出恨她妈妈的话来,因为她不这么做,也许她爸妈第二天就能把她送回婆家去。 但终究还是要回去的。 想到这里,高菲菲面如死灰。 这时,一群年轻人冲了进来,为首的便是高明程。 高明程指着高菲菲的丈夫,说道:“我们高家村的女人,还没有被人打过的,你小子,这是开了先例了!” “我们几个都是高菲菲的小学同学,大家又都同根同源,伱打高菲菲,就等于打我们整个高家村的脸面!” “小子,我不管你们私底下怎么样,我只给你一句话,我们高家村的女人,打不得!你下次要是还敢打,就别怪我们几个冲到你家去把你打一顿!” 说完,高明程给那个男人表演了徒手掰断一根手臂粗的木棍! 擦咔一声,木棍断成两半。 感谢‘飘香风流4’和‘感觉’以及‘谁家丢了个小可爱’的舵主打赏,也感谢‘路过一季花开’的执事打赏,以及其他朋友们的打赏。 感恩于心,本想默默地加更感谢,但奈何一直没有码到字。 吾儿病了,还传染给我了,哭唧唧。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九章:站在道德上制裁你 高菲菲的老公名叫黄庆春,黄姓也是他们这边的一个大姓,不过他所在的村子,并不叫黄家村,而是喊做岭下村,顾名思义,村子坐落在一处山岭之下。 他们这儿山地多,属丘陵地带,因此几乎每个村子,都是坐落在山脚下的。只是有的是大山,有的是小山丘。 岭下村坐落在大山里,他们村其实比高家村还穷,田地少,山地多,主要是在半山腰开了一些梯田出来,种植红薯、芝麻、绿豆以及烟叶等农作物。 黄庆春家就种了两亩地的烟叶,每年卖烟叶的钱,就是他们家的主要收入了。 他家没有女儿,他爸妈就生了两个儿子,他弟弟小他两岁,还没有结婚成家。 他虽然结了婚,但并没有因此分家,还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这平日里自然会有一些矛盾。 高菲菲和她婆婆最主要的矛盾,还是在于礼钱。 岭下村的人不好谈婚事,基本上家家户户都要出比其他村更多的礼钱,才能够娶到媳妇回来。 这男方出礼钱,女方就要出嫁妆,一个地方的礼钱,是大约有一个数目的,但嫁妆就没有具体的数目,全看女方家怎么做了。 有的疼女儿的人家,不但把礼钱作为压箱底还回去,还会再额外给女儿置办嫁妆,希望女儿能够过得好,底气足。 但有些就跟卖女儿没有太大的区别了,不要脸的,能够一毛钱不给,让女儿空着手嫁出门,有些要点脸面的,多少会给置办一个木箱,裁剪几件衣服,充作面子。 高菲菲家有哥哥有弟弟,她的礼钱自然被父母留下大半了,她出嫁时,带去的嫁妆极少。 而这,就是她和她婆婆之间最大的矛盾,她婆婆因此看不上她,经常喊她做事,做完地里的事,又喊着做家里的事,高菲菲如果表现出不高兴,就是一顿骂。 这一次,高菲菲因为怀孕的缘故,身体不舒服,就没去做事,结果被她婆婆指使着丈夫痛打了她一顿。 事后她流产了,她婆婆这才怕了,不再折腾她,但是她实在太生气太害怕了,于是就回了娘家。 原本看到丈夫来接她,三言两语就把父母哄住了,她的亲兄弟也在一边没说话,她心里就胆寒了。 但现在看到高明程带着一群同龄人冲了进来,扬言要给她撑腰,不准她丈夫再打她,高菲菲黯然失色的眼底,瞬间迸射出耀眼的亮光来。 高明程的到来,如同一束阳光,照耀在高菲菲的身上,带给她丝丝的暖意。 高菲菲没有想过是不是高明程对自己有意思才这样做的,村里其他的人,也没有这般想过,因为高明程本来就是一个很仗义的人。 所以他带头出面,同龄人没有怀疑什么,就连村里的老人们也没有因此怀疑什么。 此时此刻,黄庆春满脸的慌张,他目光发愣的看着那一分为二的木棍,打心底感到害怕起来。 如果只有高明程一人,他虽然怕,但也不至于太怂,但现在面对着七八个群情激愤的年轻人,那些人个个目光狠厉的盯着他,告诫着他。 高明程伸手指着他,厉声说道:“我已经打听到你家住哪里了,要是下次还听到你打我们高家村的女人,就别怪我们高家村的男人不客气了!” “对!我们高家村的女人不能打!”其余人等,纷纷说道。 这件事,本来是黄庆春的家事,但是被高明程这么一闹,就成了整个高家村的事了,事关高家村的脸面问题,就连那些三四十岁的男人们,也都开始声讨起黄庆春。 这些人目光凶恶,言语激烈,气势骇人。 黄庆春站在那里,这回面对的是二三十个人的声讨,他瑟瑟发抖起来,张嘴想说话,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有种不好的预感,仿佛要是自己说错了一个字,就会遭到一顿痛打一样。 但在高明程等人的目光紧逼下,他终于说出口了:“我……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打高菲菲了。” 这句话,声音低弱,胆气不足。 高明程冷笑一声,继续说道:“这话是你说的,别到时候我们高家村的男人打上门去了,伱再来后悔!” “是,是。”黄庆春紧张的双手交握,身体都微微躬着,颤栗着,把懦弱胆怯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 任谁也难以想象,他在不久之前,还挥拳打向刚进门不久的妻子,在拳脚攻势下,甚至将妻子打流产了。 制服了黄庆春,高明程又走到高菲菲的兄弟面前,冲他们唾弃了一下,嘲讽道:“没卵蛋的孬种!要是我妹妹被人打了,我立马冲上去弄死他!” “呸!” “孬种!” 在高明程的带动下,其余人等也纷纷唾弃高菲菲的两个兄弟,把他们两个弄的脸红耳赤的。 一般情况下,要是家里的姐妹被男人打了,家里的兄弟以及堂表兄弟,都会上门去给自家姐妹撑腰的。 可高菲菲的两个亲兄弟,根本没这么想过。 也是因为他们家这个态度,在今后,高菲菲才会一直生活在家暴的阴影之中。 只是经过高明程带头这么一闹,高菲菲今生的命运或许会有所改变。 但高明程能为她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最后,他走到高菲菲的面前,真诚的说道:“他要是还敢打你,你就回村报信,我们高家村的男人们,都是有血性的!你不要怕,你也可以打回去,扣他眼珠子,踢他胯下,或者半夜趁他睡觉时,在他身上倒一盆开水,给他松松皮!咱有的是手段治他!” 高明程每说一句话,黄庆春就颤抖一下,目光惊恐的看着他老婆,当看到他老婆的眼睛都亮了,似乎对这些法子极为认可时,他就更慌了。 男人打女人,大多会赢,这是因为体力上就比女人强,但再强的人,也有弱点,也需要睡觉。 只要女人愿意狠下心来,别说整治男人了,就是杀了男人,也是能够办到的。 最后,黄庆春到底还是把高菲菲接回去了。 但在高家村老少爷们的目送下,他骑自行车骑的战战兢兢的,结果一不小心,自行车骑到一个浅坑里,颠簸的高菲菲险些摔下去。 黄庆春在这一刻身体都僵硬了,生怕会招来一顿打。 但好在,没人上前打他,高菲菲也没吭声,她回头望向村头池塘的位置,高明程等人都站在那里目送着她。 这一刻,她的心是温暖的,她仿佛找到了靠山,整个人的气质不再阴郁,而是变得强势起来。 她想明白了,她婆家暂时出不起给小叔子结婚的礼钱,那她就是家里唯一的儿媳妇,除非他们想让两个儿子都打光棍,否则就该捧着自己才是! 这么想着,她腰杆都挺直了。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章:群豺猎猪 高明程带领众人替高菲菲出头,原本是自己的私心,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件事后,他在村里的名声更亮了。 就连周边的几个村子,也都听闻了他的事迹,提起他时,个个竖起大拇指来。 本村的人更是觉得颜面有光,尤其是那些还未出嫁的小姑娘们,一个个都有安全感了。 高淑芳也成了最令小姐妹们羡慕的对象。 因为她有那么好的一个哥哥! 有这样的哥哥在,嫁到夫家去了,肯定不会受气。 但也有一些妇女们对此嗤之以鼻,黄婶子甚至当众说道:“呵呵,有这么一个哥哥,看淑芳能嫁给什么人哦!只怕方圆百里的人,都不敢娶淑芳了!” 这话,还真得到一些人的认同。 罗小华也听到了这些话,心底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受,一方面觉得老二做的也没大错,一方面又真怕影响了淑芳的婚嫁。 她愁眉不展时,高淑芳却很快乐,她见过黄婶子挨打的画面,也听到过某某被丈夫打了的事情,这回高菲菲被丈夫打到流产的事情,更是在小姑娘的心中埋下一根刺来。 高菲菲也是有哥哥有弟弟的,加上堂表兄弟,一共有七八个人呢,但这些人没有一个替高菲菲出头,村里未出嫁的小姑娘看在眼里,都对此有些胆寒。 可高明程的出头,就如一道灿烂的阳光,照耀在整个高家村的上空了。 看到女儿骄傲快乐的样子,罗小华心底更不是滋味了。 不行,她得去找老二说说,让他做人做事不能这么霸道,他跟高菲菲无亲无故的,干嘛给她出这个头? 出了这个头,高菲菲的家人们也没有因此感激他,反而有些怨恨,只是在村里人的众怒之下,不敢表露出来罢了。 罗小华要去找高明程的麻烦,但最终还是没有找成,因为高奶奶说了,不管高淑芳以后会嫁给谁,总之是不让嫁给爱打人的男人的。 高远见虽然觉得高明程有些咸吃萝卜淡操心,但也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出嫁后,会遭到丈夫的打骂,因此也不准罗小华去找高明程说事。 高远见自己不打老婆,也没怎么打过高淑芳这个女儿,他打的最多的,还是儿子,只要儿子调皮犯错了,都会挨打,其中以调皮的高明程挨打次数最多。 而高淑芳呢,虽然高远见偏心儿子,却是不打女儿的,女儿做错了事,那也最多是骂一骂。 看到自己的妈妈吃瘪,高淑芳反而捂嘴笑了,笑容很是快活。 这件事后,就到了插秧的时候了,太阳高高的挂起,七八百亩的田地里,有人在拔禾苗,有人在挑着担子把禾苗送到田里去,还有人弯腰插秧。 就连孩子们,七岁以上的孩子,也是要帮着插秧的,更小的则是在田埂上玩耍着,笑闹着。 一年之计在于春,插秧是村民们的大事,高明程和许多美也在插秧,不过他们只有一亩田,很快就插好了。 高明程跑去给细奶奶家帮忙,许多美则跑去给许多玉家帮忙。 今年许多玉怀孕了,虽然村里的女人没有那么矫情,但这会儿赤脚下田还是有一点点的冷,所以张志远没让许多玉去田里插秧,只在家里做家务。 等插秧结束后,一年的春耕就忙的差不多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没有那么的忙碌了。 高明程琢磨着该进山一趟了。 春季是动物们繁衍生息的季节,所以高明程没有频繁的进山打猎,偶尔进山查看蜂箱的情况时,也顺便在查看动物们的踪迹。 自从开春后,野猪们又满大山的撒欢了,吃嫩笋、啃根茎、翻找虫子,在泥潭里打滚,在松树上蹭一层厚厚的松脂,那日子,快活的很。 黄麂的踪迹也被高明程捕捉到了,由于黄麂的特性,它们占据一片地方后,是鲜少会转移的,所以很好找到。 高明程这次一大早就进山了,进山后,居然难得的目睹了豺狼捕猎野猪的画面。 只见在一处较为平坦的山沟里,一群野猪正在咀嚼着鲜美的葛藤叶,这个野猪家族不算太大,只有八头,其中有六头大的,两头小的。 就在它们啃食的欢快时,一群豺狼悄悄地出现,呈包围状态将野猪群给围住了,豺狼的性情十分沉默而警觉,行动又敏捷,因此那群野猪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降临。 若非高明程的五感敏锐,又是凑巧站在一处山丘上,只怕也难以察觉到其中的危险。 去年冬天时,高明程在栎树林那边狩猎到一头野猪,当时就被豺狼们发现,并且一路尾随到下山的位置,虽然双方没有发生冲突,但也说明豺狼擅长潜伏以及行动敏捷。 忽的,从山沟的四面八方响起嚎叫声,伴随着嚎叫声起,所有藏在树林中的豺狼也朝着野猪群冲了出去。 嚎叫声才起,野猪群就开始惊慌起来,因为四面八方都有嚎叫声,都有围堵,因此野猪群瞬间失去了逃亡的方向,只能仓促的朝着前面而去,但冲至豺狼面前时,有几条豺狼忽的跳起,朝着野猪的眼睛抓去,这是它们一惯的伎俩,先围堵,再抓瞎猎物的眼睛,接着咬掉耳鼻、嘴唇,撕开皮肤,然后再分食内脏和肉。 也有直接对准猎物的肛门发动进攻,连抓带咬,把内脏掏出,用不了多久,就能将猎物瓜分得干干净净。 它们的狩猎手段,可谓是十分残忍。 更可怕的是,它们往往是一个族群甚至两三个族群一起狩猎的,数量能够多达三十头! 此时山沟中就至少有二十头豺狼,并且它们之前嘴里发出的嚎叫声,是具有召集性质的,倘若周围还有豺狼在,那么听到这嚎叫声,就会朝着这边跑来。 野猪群很快就被豺狼们冲散了,野猪的体型虽大,但在豺狼的围堵追逐下,很快就被冲散了,体能更好,性情更凶猛的雄野猪是最先跑掉的,母猪和小猪落在了后面。 咻地一声,一头豺狼突然高高的跳跃起来,它迅速的和目标猎物缩短距离,然后精准的落在目标猎物的头上,锋利的爪子瞬间将目标猎物的眼睛抓瞎了! 野猪受伤后,哀嚎声响起,但这不能让狩猎者心软,紧接着,其他五六头豺狼也朝着这头受伤的野猪包围过来,它们的爪子锋利,牙齿尖锐,不断的在野猪身上留下一道道的伤痕。 野猪起先还哀嚎不断,但很快哀嚎的声音就逐渐弱了下去,最后只剩下苟延残喘的哼唧声。 高明程看到已经体无完肤的野猪,心中亦是一阵胆寒。 即使捕猎到一头猎物了,但其他的豺狼并没有就此放弃,它们仍然在追逐着另外一头野猪,并且这头野猪更惨,被掏肛了! 狩猎到两头野猪后,就足够豺狼族群享用了,于是豺狼们停止追逐,开始沉默的吞食起来。 目睹这一切的高明程悄悄地从山丘上离开,他握紧了手中的标枪,朝着一个方向快步跑去。 他注意到,还有两头野猪虽然没有被豺狼族群狩猎到,但都已经受伤了,其中一头更是伤了一只眼睛,仅靠着另外一只眼睛才仓促逃走的。 现在,高明程要去捡剩饭了。 呃,准确的说是要去趁猪不备,就地捡个便宜。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一章:毙命狗嘴(求月票) 高明程刚得到鸟铳时,还是把玩过一阵的,也特意练过枪法,但最终他发现铅弹太软,并且铅有毒,因此他慢慢的还是把鸟铳给搁置了。 今早准备进山狩猎时,他就拿了一把标枪。 这把标枪是由附近的铁匠打造的,高明程特意让铁匠打造的沉手一些,铁块就用了六斤,再加上柘木做成的枪杆,约八斤左右了。 柘木也是一种名贵木料,可以做家具,也可以做弓,还可以做杵,质地很坚韧。 之所以要做重点,就是在投掷的时候,能够产生更大的威力,足以刺破野猪的皮。 “黑虎,追上去!”高明程对身前的黑虎喊了一声,今早他是带着黑虎一起进山的。 黑虎嗅觉灵敏,那野猪又是受了伤的,就算躲藏了起来,也容易被黑虎追踪到。 而高明程只需要跟在黑虎的身后,就可以顺利的找到那头受伤的野猪。 因为豺狼的捕猎,附近这片山林格外的静悄悄,许多动物都闻风而逃,那些逃脱包围圈的野猪们,没有受伤的已经躲藏了起来,受伤的依旧情绪激动的在山林中奔跑着。 越是奔跑,伤口越是被振开,刺激的野猪嗷嗷叫。 黑虎跑得快,高明程也不慢,一人一狗很快就追逐到一头受伤的野猪了,正是那头被豺狼抓瞎了一只眼的野猪。 野猪一路狂奔着,但显然体力已经快要不行了,它的一只眼睛完全被抓瞎了,眼眶处流出大量的鲜血,除了眼睛,身上也有几道抓伤,但野猪的皮厚,那些抓伤倒不是特别的严重。 由于野猪一直在奔跑,所以高明程迟迟没有把手里的标枪投掷出去,但这时黑虎猛地发力,一面发出响亮的狗吠,一面朝野猪冲杀而去。 狗吠和豺狼的声音是有些区别的,但豺狼的体型类狗,因此当黑虎冲杀过去后,原本就被豺狼抓瞎眼睛的野猪,更是被吓得肝胆俱裂,毫无搏杀的意志。 黑虎很快就追逐上野猪了,悍勇的朝野猪的身上咬去,它倒是不像豺狼那般下狠手,却也是咬向野猪的脖子。 野猪受到强烈的惊吓,发出哀嚎声来,但面对黑虎的攻击,它只能毫无章法的挣脱着。 但黑虎的咬合力很强,能够轻易的咬死一只兔子,现在咬在皮糙肉厚的野猪身上,也是死死的不松开,不管野猪怎么摆动着头,试着挣脱,黑虎都不松口。 高明程看到这一幕,知道这头野猪已经是强弩之末了,他也没有上前动手,就站在一边,看着黑虎大展神威。 最终,在黑虎的撕咬下,野猪的生机逐渐断绝了。 黑虎察觉到猎物不能再动弹了,这才松开嘴,它站在毙命的野猪身边,冲高明程骄傲的“汪汪”叫着,恍若一个英勇的战士般。 高明程走了过去,先是伸手抚摸了一下黑虎的狗头,夸赞道:“黑虎,好样的!” 这真是一条好狗! “我给你记头等功,好肉都分你一份!”高明程大方的许诺着。 黑虎极其通人性,又和高明程相处久了,明白高明程所说的意思,于是立即高兴的叫了起来。 山林寂静,狗吠声就显得格外的响亮。 高明程环视一圈,暂时没有发现危险,但在深山之中,必须要格外的警惕,于是他走到野猪的面前,弯腰将野猪扛在了肩膀上。 这是一头壮年公猪,原本它幸运的逃脱了豺狼的猎杀,却万万没想到,最后会死于一条狗的嘴里。 只能说时也命也。 “回家去!”高明程说道,辨认了方向后,大步离去。 黑虎没有负重,欢快的走在前面,它看似欢快,却对周围报之警惕,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被它提前察觉到了。 好在,一路都很顺利。 这一次,没有再遇到豺狼群尾随,也没有再遇到盗蜜的黑熊,至于偶尔碰上的松鼠、野兔、野鸡等,不值一提。 一大早进的山,下山时,也不过才十一点。 好在他家就在山脚下,又和老村隔的远,因此他扛着野猪回家,也没有被人发现。 进了自家院子后,高明程随手将院门关上。 这附近虽然大部分是他开垦出来的地,但也有部分是村里其他人过来开垦的。 将肩膀上的野猪丢在地上,高明程扭动着肩膀脖子,放松了一下肌肉。 家里静悄悄的,许多美并不在家,春耕结束后,她又去了董飞霞家里学习如何裁剪衣服去了。 上回在县里集市上买回来的衣服,都被她拿到董飞霞那边,在董飞霞的带领下,把衣服拆了,然后照着打板,最后才又顺着针脚给重新缝好。 如此一来,董飞霞也可以做出最新款的羊城外套了。 这是老裁缝们都有的手段,只要有一件样品,就可以复制出类似的款式来。 所以在服装市场上,一旦有卖的火的衣服,很快就会出现类似的款式,而正品想要占据市场,就得在面料上下功夫,面料比仿制品好,那么手头宽裕的顾客们,自然还是愿意买正品的。 高明程先是进了厨房,咕噜咕噜的喝了一大碗的茶水解渴,然后才拿着菜刀走了出来。 他出来时,正巧看到黑虎如同守卫般,守护在野猪的身边,而精灵则围绕着野猪撒欢儿,时不时想去咬野猪,但就它那口嫩牙,压根咬不破野猪的皮呢。 不过,精灵也不算小了,可以适当的进行狩猎的训练了。 他准备找个时间,让黑虎带着精灵去掏兔子窝,狩猎第一步,先拿野兔下手,谁让野兔繁殖快呢。 “让让。”高明程伸手把精灵拨到一边去,又顺口说道:“黑虎,看好你小弟!” 黑虎立即懂事的拦住精灵,不让精灵再靠近野猪了。 没有狗的打扰后,高明程就开始专心的剥皮起来,刚剥了一小块皮,他就顺手切了半斤猪肉下来,丢给黑虎,又给精灵也切了一块二两重的肉。 得到鲜肉的奖励,黑虎心里颇为高兴,它发出一声轻叫,然后低头吃肉。 精灵也跟着学,对面前的肉块发起了进攻,精灵刚来时,才断奶不久,高明程给它吃的,大多是软烂的熟食,后来就学着啃一些骨头,到现在,高明程会偶尔给它吃一些生肉,有意的让它的性情变得凶猛起来。 双倍月票即将没啦!!!求月票啊!!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二章:和最硬的关系见见面 高明程如今处理起野猪来,也算是驾轻就熟了,很轻易的就把野猪的皮剥了下来,然后将整个剥了皮的野猪放到干净的大木板上。 当初特意做这块大木板,就是为了方便处理野猪这种大货。 这头野猪,高明程不打算拿去卖。打算一部分鲜吃,一部分风干,另外还要再拿出一点来送人。 春耕已经结束了,高壮的婚期近了,再过半个月,就是高壮结婚的大日子,另外听他妈的意思,最近是打算给三弟高明万相看对象了。 他结婚基本没花家里多少钱,所以现在就有余力给老三讨媳妇,至于老四,今年上半年就要初中毕业了。 说起来他们家都是学渣,虽然儿子们都读到初中,但也都是混日子,高明程就不说了,就说老四吧,打小学开始,就不好好读书写作业,他们班上有个桥下村的学霸,很是会读书,就是家里穷的很。 于是老四就想了个法子,每天给那个会读书的同学带一点吃的去,然后哄着别人给自己写作业。 什么李子成熟了,就带一把李子,毛栗熟了,就带一把毛栗,有时候还从鸡窝里摸一个鸡蛋去。 总之,这份情谊就结交下来了,有学霸同学帮着,老四在学校的日子过的还不错。 高明程重生回来后,曾经对老四说过,让他和学霸同学相处的更好一点,能让学霸同学给他辅导,那就更好了。 因为那个学霸同学,后面考上了人大,并且一直读到研究生,毕业后,就在特区的一家公司上班,混的十分不错,只是后面全家都搬走了,村里的这些关系,也基本就断了。 但老四如果能和对方关系更好一点,没准以后还能沾点光什么的。 当然了,高明程也只是随口提了一句,至于老四怎么做,就看老四自己的了。 高明程刚把野猪的内脏掏出,把肉切割好,大门就被人打开了,进来的是许多美。 已经中午了,她是回来煮饭的。 结果刚进院子,就看到那么多肉! “明程,你又打到野猪了?”许多美惊喜不已,脸上挂满了笑容。 “这可不是我打到的,是黑虎咬死的!”高明程指着黑虎,笑着说道。 黑虎立即昂头看向许多美,冲着女主人汪汪了几句,像是在表功般。 许多美震惊了,她知道黑虎能够咬死兔子,但万万没想到,黑虎还能够咬死野猪! 她又看了一眼野猪,虽然已经被切割了,但通过这些肉,也能够大致看出这是一头很大的野猪。 这就厉害了! 于是许多美立即夸起了黑虎,夸的黑虎越发骄傲神气起来。 有了这么多肉,中午饭就格外的丰盛,饭桌上,许多美跟高明程提起了一件事。 “明程,我今天碰见淑芳了。我觉得,她好像也想学裁缝,我打算问一问师傅,看我可以教淑芳吗?”许多美说道。 高明程一愣,问道:“你学的怎么样了?” “师傅教的很上心,基本的裁剪,和缝线,都做的差不多了。我现在自己就可以单独做宽松一些的衣服了,只是没有师傅做的好看。”许多美颇为自信的说道。 从拜师到现在,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虽然不是天天都在学习,但隔三差五的,时不时就会跟着学一些。 董飞霞为人也大气,既然收下了她,又答应让她一年就出师,所以教的很快。 也因此,许多美认为自己来教高淑芳,应该也是可以的。 高淑芳是高明程的亲妹妹,她是愿意与之交好的。 “行,你问问董婶子,看她怎么说,如果她愿意收下淑芳,那更好,我再替淑芳交一份学费。”高明程说道。 虽然许多美已经入门了,但让小师傅和老师傅来教人,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许多美看了高明程一眼,心里有点舍不得钱。她觉得自己也可以教的。 但也没有反驳高明程的意思,只说下午就去问师傅,看师傅是什么意思。 下午时,高明程让许多美给高守旺夫妇带了两斤野猪肉去,他自己没去,因为他打算去一趟县里。 因为春耕的缘故,最近一段时间,他一直呆在村里,就算上回带着许多美去了县里的集市,那也来去匆匆,没怎么办事。 时间已经进入到87年了,今年台湾会解除戒严令,允许当年那些从大陆到台湾的人返回大陆探亲。 同时台商也会在大陆进行一些商业活动,据他所知,就有台湾人到他们县里开了一些工厂,有制糖厂,也有纺织厂和造纸厂。 上辈子这个时候,他在外面漂泊无定,对县里的一些情况,反而不太熟悉,因此他打算去县里逛一逛,紧盯时代的发展,顺便再搞点钱。 有了自行车后,高明程再去县里时,就会骑着自行车去。 自行车前面的铁框里,放着一个干净的袋子,里面装着一个野猪肚子和两斤野猪肉。 野猪肚子可是好东西,他们这边有野猪肚子能够治胃病的说法,其实不能完全治疗的,但的确有改善,起到一个调理的作用。 并且还有种说法,野猪有时候吃到毒草或者毒蛇,胃就会有伤,但经过野猪自己去寻找解毒药,那伤就会好,只是会在肚子里留下一个疤痕,而疤痕越多,人吃下后,疗效越好。 这个是真是假,高明程不太清楚,是听村里的老人说的。如果拿去集市上卖,也的确能够卖出一个好价钱。 但高明程之前弄到的野猪肚子,都留着自己吃了。 这回他打算拿去送给高国兵。 这是他在县里最硬的关系了,也是确定会给自己带来极大帮助的关系,是不能就此疏远的。 上回带许多美去县里赶集时,他就想过带许多美去拜访高国兵,但没想到凑巧买到牛和羊了。 带着牛和羊,就有诸多的不便,所以只得先回家去。 中午的太阳高高挂起,马路上的行人并不多,要去县里,大多都会选择早上去,这样办完事,下午好回来。 中午这个时间段,自然人就少。 高明程把自行车踩的飞快,犹如箭一般,在马路上穿梭着。 四月中旬的风,不冷不热,扑打在高明程的脸上、身上,将头发和衣服都吹向身后。 高明程迎着风,心中颇为痛快,朝着县城一路而去。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三章:事关仕途的案子 到了县城后,高明程直奔警局。 今天是上班的日子,高国兵的家里肯定没人,得到警局去找人。只是当他进了警局后,却被告知高国兵并不在警局。 “明程,你过来。”有过几面之缘的小宋,把高明程拉到一边去了。 等走到无人的角落时,小宋才说道:“县里发生大案了!是灭门案!” 高明程眉头一跳,没想到这个消息这么生猛。 灭门案,这搁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算是大案要案了。 这种案子的性质很恶劣,一旦发生后,警局面临的侦破压力就很大,高国兵算是刑侦老手,所以这个案子也是交给他来办的。 “小张跟着高股长到外面办案去了,我在警局整理资料,明程啊,这个案子不好办,最近高股长的压力很大,只怕是没时间见你了。不过……” 小宋话说到一半,又停住了,他鸡贼的左右张望了下,没看到有人靠近,这才凑近高明程的耳边,轻声说道:“高股长要是把这个案子办下来了,那么就有可能要升迁了!” 听见这话,高明程的眉头本能的皱起。 上辈子,高国兵直到退休,都一直是这个职位,并没有升迁。 也就是说……上辈子高国兵没把这个案子办下来? “宋哥,我对办案也有点兴趣,要不……你把伱整理好的资料给我看看呗。”高明程对小宋说道。 小宋的年纪比高明程大,但听见高明程喊他宋哥,心底还是挺得意的。 原本案子的资料,是不能随意给人看的,但高明程是谁啊?那可是高股长极为看重的侄子! 于是小宋回到自己的办公桌,把之前整理好的资料都拿给高明程看了,警局其余的人看到这一幕,都睁只眼闭只眼。 现在的办案条件差,这案子最为关键的资料,还是尸检报告,根据尸检报告得知,这个灭门案一共死了五口人,两个老人,两个年轻人,以及一个三岁的小女孩。 这五个人,都是被同一把砍刀砍死的,那把砍刀就留在现场,刀刃都发卷了,可见凶手用力之猛。 被害人住在大田村,虽然名字是个村,但其实就在县中心的旁边而已,被害人的家境不算富裕,以种田为生,其中那个年轻的男人是泥瓦匠,有一份额外的收入,比起同村人,日子过得稍微富裕些。 因此被害人在被杀害后,家里惨遭了洗劫,东西被翻的到处都是。 看完这些,高明程突然有种天助我也的感慨。 他知道这个案子的凶手是谁! 高明程把资料还给小宋,说道:“我给我叔带了一些东西,既然他忙,我就不打扰了,宋哥你帮我把东西转送一下吧。” 说完,高明程从自行车上拿了东西下来,递给了小宋。 小宋看高明程看完资料就要走,也不觉得意外,这破案的事情,可不是人人都会的。 他接过东西,满口保证一定会把东西转交到高股长的手里。 “我先走了,宋哥再见。”高明程骑上自行车,离开了警局。 他来到了被害人的家中,门已经被封了,周围也静悄悄的。整个村的人都知道这里发生了灭门案,平时不会特意经过这边来。 高明程也没有进去,只在门外看了一下,然后继续骑车走了。 这个案子,他是有印象的,直到十二年后,凶手才被绳之以法,所以高国兵再厉害,也没能在此时此刻侦破这个案子。 今天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两天了,再过一天,凶手就要离开他们县了。 高明程知道这个时间节点,也通过网络看到过凶手十二年后的照片,知道凶手是甘省人,在当地犯下人命案子后,就一路逃窜南下,后面又陆续犯了很多案子,凶手在他们县只犯了这一个案子,因为明天他就离开了。 多年后,凶手表示,当时他很饥渴,被害人好心带他回家,给他水和饭吃,但是,当男主人把一天所得的工钱交给女主人,让她保管好时,他盯着那钱,突然就起了邪念。 为了那点钱,他杀了一家五口,但最后收刮时,才收刮到两百块钱。 本来他想马上走,但在杀害被害者时,他也受了伤,右脚被人用凳子砸到了,疼痛难忍,所以多停留了两天,直到听到警察办案的风声,这才赶紧走了。 这会儿没有实名制车票,也没有监控,也没办法通过凶器上的指纹来锁定凶手,所以办案的过程会慢很多,很多案子其实都没有及时办掉。 高明程骑着自行车,朝县里便宜的旅馆而去。 在经过面馆时,他都会特意停下来,仔细观察一下在面馆里吃面的人,他们本地人,大多吃粉,很少吃面,但这个凶手喜欢吃面条,基本是不吃米饭和粉的。 一路走走停停,却根本就没有找到目标人物。 他得知的信息还是少了点,只知道凶手明天才走,但没走时,凶手呆在哪里,凶手没提,他自然也不知道。 但高明程没有放弃,依然在寻找着。 他想找到凶手,不仅仅是为了让高国兵能够升迁,更是为了挽救之后死于凶手的那些无辜受害者。 凶手在离开这里后,改名换姓的躲藏了起来,但也陆陆续续犯下一些案子,有盗窃案,也有杀人案。 高明程骑着自行车,穿梭在大街小巷,尤其是小巷,更要仔细的检查。 凶手犯下灭门案,又因为脚受伤而躲起来,那么自然会躲在阴暗的地方,这才不被人察觉。 “明程,你怎么在这?”突然,一道熟悉的声音在他的身后响起,高明程回头望去,竟然看到高国兵。 高国兵带着两个手下,亦是骑着自行车,腰间别着手枪。 看他们的神色,也是在这一带搜查。 “叔,我是来找凶手的,我觉得凶手可能还躲在县里,我看了资料,说屋子里桌椅凌乱,其中一个椅子更是摔在地上,有新鲜的裂口,我猜测凶手可能也受伤了。”面对高国兵,高明程没有试图找什么借口,直接说明了来意。 高国兵皱眉,怒斥了句:“胡闹!你又不是警察,你来找什么凶手?他可是杀了五个人的!” 虽是怒斥,但实则是关心。 带病熬夜更新,因为白天没时间写。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四章:发展眼线,有线索 由于高明程的坚持,办案人员临时添加了一个。 高国兵没好气的说道:“你跟在我们后面,就算有情况,也别出头,知道了吗?” “哎,好的。”高明程笑着应道。 如今警局人手不足,并没有大量的招收协警,因此哪怕是这桩灭门案,办案人员也不多,高国兵带着两个手下满县城到处找人,再加上一个小宋留在警局整理资料。 也是因为人手不足,所以高明程一定要坚持去找凶手,高国兵再三思考后,才答应让高明程跟着自己。 高国兵想,高明程跟着自己,总比他一个人瞎转悠的好,不怕没找到凶手,就怕万一找到了,反而害得高明程出事了。 他们这边有三把手枪,哪怕凶手那边有手枪,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怀抱着这个想法,高明程被接纳了。 但高明程很快就对高国兵提出了一个建议:“叔,警局的人手不足,但我们可以发动群众帮我们去找啊!” 高国兵皱眉,正要怒斥,高明程又说道:“我们去找那些经常犯事的混混,他们对县城的大街小巷是最熟悉的,也知道犯事后,要躲到什么地方去。我们也不需要他们和凶手正面起冲突,只需要他们提供有用的信息就行。” 高明程的这个建议,就相当于把混混征用了,让混混成为警局的线人。 听完之后,高国兵皱起的眉头就又松了下去。 起初他还以为高明程想让老百姓去找凶手,但如果是让混混们去提供信息,那就没什么了。 其实高国兵在侦办这起案子时,就调查过受害者的社会关系,又询问过附近的人家,问他们当时是什么情况,有没有看到凶手之类的。 甚至也找了在那一带混的混混们问过,但最终并没有多少收获。 因为那个凶手并非是他们本地人,是一路流窜过来的,才来没多久,就因为见财起意,犯下了这个案子,之后又逃走了,因此当地人对这名凶手,所知信息并不多。 所以这个案子不好办,高国兵面临的压力很大。 侦破了这个案子,他就有可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这是动力,也是压力。 因此高明程提出让县里的混混成为线人,提供信息时,高国兵在思考了几秒钟后,就同意了! 人多力量大,多一些人帮着寻找凶手,没准他就有可能抓到凶手了! “小张、小罗,你们两个去找人来,让他们在今明两天把整个县城都给我搜一遍!”高国兵对两名手下说道。 那两人立即去办事,骑着自行车,分头行动。 不多时,就带回两个人来,高明程一看到那两个人,立即有种世界真小的感觉。 那两个人,正好是曾经试图抢劫过他的人。 一个是小宋的表弟何大有,一个是那个有刀疤的光头男。 这两人看到高明程时,神色间也有一丝的不自然,眼神闪烁着,并不打算相认般。 “我最近在办的案子,你们都知道吧?”高国兵看着两人,目光威严,语气严肃。 都说民不与官斗,更何况这两人的底子不那么干净,因此在高国兵面前,都表现的很乖巧。 高国兵为什么会找上他们,他们已经提前知道了,于是当场表态,说会努力帮着警方搜查凶手,一旦找到相关的信息,就一定来告诉警方。 正当两人准备走时,高明程喊住了他们,说道:“县里卖面条的地方多不多?伱们注意一下,看有谁会一天三顿的吃面条!呃,吃馒头包子也行!” 高国兵皱眉看向高明程,其余人也纷纷不解的看着他。 高明程解释道:“我看过案宗,说凶手是被害人带回家的,当时被害人的邻居见到了,并且搭过话,被害人曾表示凶手饥饿难忍,着实可怜,所以带他回来吃点饭。” “事后勘察凶案现场时,的确找到一碗饭,但那碗里的饭剩下大半,菜却被吃得干干净净了。我因此大胆的猜测,或许凶手不是我们县里的人,甚至不是南方人!不然饥饿难忍,为什么只吃菜而没有把饭都吃完?” “我的猜测或许不对,但也是一个寻找的方向。” 听完高明程的分析,高国兵都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关于凶案现场的那碗饭,他根本就没有多留意。 小张和小罗两名干警,瞬间看高明程的眼神也不一样了。 高国兵对光头他们说道:“嗯,你们在找人的时候,就着重注意下,看有没有外地人,只要是外地人,不管是哪里的,你们都来警局告知一下。” “好。”何大有和光头都点头应下了。 他们很快就走了,召集手下人,开始满县城的寻找起凶手来。 他们虽然是混混,但并没有犯下过杀人的罪行,现在县里有人被灭门了,并且可能是外地人干的,因此他们个个气愤填膺,很想为警局出一份力,早点找到凶手,将其绳之以法。 虽然临时发展了一批线人,但高国兵等人也不能回警局休息,还得继续寻找。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何大有就带着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找过来了。 一看到高国兵,年轻的小伙子就紧张的满脸通红起来,似他们这种习惯小偷小摸的人,看到警局的人,就心虚啊! 何大有指着那小伙子,说道:“高股长,这小子有消息要说!他说在火车站附近的一条巷子里,曾见过一个北方的外地人,那外地人说着一口外地话,还买了面条吃,我们本地人,吃面条最多吃一碗,那外地人吃了两大碗!所以这小子就多看了两眼。” “快,给高股长他们描述一下那个人的长相!”何大有拍了拍小伙子,示意该他说了。 小伙子虽然紧张,但还是说道:“那个人很高很壮,穿着一件有些旧的破棉袄,满脸的胡须,头发也乱糟糟的,像是很久没洗过一样,哦,他眉毛很浓,比一般人都浓!” 高国兵严肃的说道:“你还能找到这个人吗?” 小伙子说道:“不好说,我只见过一次,要不是老大特意提起北方的外地人,我还记不起来。” “我们现在就去火车站找!”高明程立即说道,他知道凶手明天就会离开,但之前不确定凶手是不是就一直躲在火车站的附近。 现在有人在那边见过凶手,那么凶手应该就是躲在火车站附近了! 高明程的突然插嘴,引起众人侧目,但高国兵也立即说道:“走!去火车站!” 有了他的发话,一行人立即朝着火车站而去。 几辆自行车快速的在街上行驶,带着一股势在必行的气势。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五章:于茫茫人海中找到罪犯 火车站向来是龙蛇混杂的地方,有些地方的火车站,更是藏有黑店和站街女,你出站时,就有人过来问你要不要坐车,要不要住宿,或者要不要小姐的。 这个时候,你得稳住,千万不要随意搭理,否则就会被缠住,轻则损失钱财,重则有殒命之危。 不过高明程这儿的火车站是个小火车站,过往人员少,因此这个灰色产业就没有成形,或许有,但并不多。 到了火车站后,由于人手有限,高国兵提议分开行动,如果发现可疑人,可以暂时先盯着,等人到齐后,再一起包围动手。 由于高明程没有枪,高国兵又在意他的安危,于是让高明程跟着自己。 何大有和那个小伙子也一块儿过来了,看到高国兵表现出很担心高明程安危的样子,两人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要命!高股长到底知道不知道他的侄子是变态? 打架时,下手也太狠了! 就他侄子的身手,倘若那凶手没有枪的话,根本不是对手好不好! 虽然那凶手犯下了灭门案,罪行累累,但何大有对高明程的武力,是有切身体验的。 高明程注意到何大有他们那诡异的眼神,于是斜睨了他们一眼,对上视线后,何大有他们立即端正态度起来,一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的样子。 一行人分开,高明程跟着高国兵,小张和小罗都独自一人,何大有就带着他小弟一起,都朝着四个不同的方向搜查而去。 受害人的邻居目睹过凶手,虽然天黑了,看的不清楚,却也曾说是个个头很高的人,至于口音,因为当时凶手没开口说话,所以那邻居并没有因此表示凶手是个外地人。 而何大有的小弟,就说在火车站这儿见过一个个头很高大的外地人,那么结合这些信息,只要这名凶手还没有走,那么十有八九就还在这里! 但高国兵也有一丝疑虑,既然凶手都已经躲在火车站了,那么会不会已经登上火车,离开这里了? 高明程知道高国兵的担忧,但他不能直接开口说凶手今天还没有走,是明天才走的。 他在前世时,因为猎奇,翻看过一些有名的悬案,也翻看过发生在他们本地的案子,因此凑巧得知了凶手的信息。 但此时此刻的他,是不应该表现出知道这些信息的。 他只能更努力的去寻找凶手,把凶手从茫茫人海中找到。他骑着自行车,一路穿行,但两边的景与人,都映入他的眼底。 这时,他们来到一处巷子的拐角处,在这里,靠墙摆着一个简陋的剃头摊子,摊主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年人了,虽然老,但手还是很稳,并且剃头的价钱比别家还要便宜几分钱,因此生意也还不错。 此时摊子上就有顾客在,剃头匠正在给顾客剃头,旁边的煤火灶上,正烧着一壶热水,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即将烧开了。 那名剃头的顾客和老人,都是背对着高明程他们的,但在墙壁上,挂着一面有些花了的镜子,镜子中,倒映着一个浓眉大眼的男人。 这男人五官粗狂,肤色黝黑,但并没有胡须,他的头发已经剃了一半了,看上去很是精神。 他身上也没有穿着破棉袄,而是一件半旧的黑色外套,他坐在凳子上,因此看不出具体有多高。 高明程骑着车一晃而过,只通过那面有些花的镜子,看了一眼顾客的模样。 在他看向镜子时,顾客其实也通过镜子看到了他们,那一刻顾客本能的警惕起来,但很快就看到那两个骑着自行车的人已经远去,因为前面就要拐弯,因此很快就看不到人影了。 呼,顾客松了口气,继续坐在那里剃发。 那上了年纪的剃发匠是个老手了,很快就替他把头发全部都剃好了,他望着镜中的自己,眼中闪过恍惚之色。 自从离开家乡后,他就再也没有剃过头、刮过胡须了。一路躲躲藏藏,风餐露宿的。 他发现自己瘦了,但和南方人相比,他还是算高大健壮的。 “来,该洗头了。”剃发匠准备好热水和香皂,招手让顾客过来。 现在洗头,需要人低着头,把头置于脸盆的上方,然后由剃发匠给伱打湿头发,抹上香皂,再洗去泡沫。 整个过程其实也很快,因为男人的头发少,剃发匠也不会给你用太多的水。 当头发被涂抹香皂,揉洗出泡沫时,顾客本能的闭上眼睛了。 这时,高明程和高国兵早已经躲藏在暗处,高明程看向高国兵,用眼神示意了一下。 高国兵有些许的犹豫,但很快那一丝犹豫就消失了,他对高明程打了一个手势,高明程点点头,表示明白。 于是两人迅速的冲了过去,高明程一把抱起那剃头匠,将他整个人挪到一边去。 而高国兵已经趁机将那洗头发的顾客给制服了。 顾客本身就低着头,闭着眼,满头的泡沫,因此高国兵很轻易的就将他制服住了。 起初高国兵还担心会抓错人,但当他制服这名顾客时,顾客本能的挣脱着,力道之大,动作之凶猛,彻底打消了高国兵心中的疑虑。 这个人,肯定有问题! “哎,你们是什么人?”最先问话的,竟是那剃发匠。 看到高国兵已经把犯人制服住了,高明程也松开了剃发匠,他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五毛钱,将之递给那剃发匠,这么大的年纪了,还出来做事,也怪不容易的。 “警察,抓捕犯人!”高国兵不怒自威的说道。 那剃发匠本来已经要去接高明程递过去的钱,现在一听高国兵的话,也吓得不敢要钱了。 那犯人仍旧想挣扎,但高国兵已经老练的将他的手反绑住了,他因此很难挣脱掉。 将犯人拷上手铐后,高国兵就打算将犯人带回警局审问。 只是用自行车带犯人有些难,怕犯人趁机跑了,于是又拿绳子将犯人的脚也给绑住了。 高国兵带着犯人在前,高明程骑车在后,紧紧的监视着犯人的一举一动。 当他通过镜子,看到犯人的脸时,一股熟悉感就在心中泛起,经过和记忆中的照片对比,高明程很快就锁定了犯人。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六章:多走动,就是关系 高明程是在高国兵家吃的晚饭,吃过晚饭后,他就准备回高家村了。 高国兵本想挽留他在家里住一晚,但高明程拒绝了。 这会儿还没有手机,他要是不回去的话,许多美肯定会担心的。 今天是中午才来县城的,到了县城后,又帮着高国兵他们抓捕凶手,本来如果凶手没有被抓到,那么高明程可能会在县城滞留一晚,尽可能在凶手离开之前,将之抓捕。 但事情还算顺利,高明程和高国兵在火车站附近搜查时,凑巧看到正在剃头的凶手。 抓到凶手后,高国兵就让何大有的小弟,以及受害者的邻居来辨认过了,奈何改头换面之后,这两个证人都不太确定,只说身形差不多。 但外地人还是很好分辨的,起初凶手一言不发,但一顿棍棒教育,惨叫声和求饶声,就暴露了他外地人的口音。 紧接着,在高国兵经验老道的审讯下,惶惶不安的凶手到底还是认罪了,只是人是外地的,并且在外地也犯了杀人案,因此这个案子还不能结案,得联系甘省那边的警局,等待那边的人过来确认。 高国兵亲自送高明程离开警属大院,走到无人处时,高国兵难掩心中的兴奋,他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承诺般的说道:“明程,叔不会让你吃亏的!” 高明程咧嘴笑着,一语双关的说道:“叔就从来没让我吃亏过!” “今天时间不早了,我也不留你了,等过几天你有空了,再来县里找我。”高国兵笑着说道。 “哎,好。”高明程应着,然后双方道别后,他骑上自行车,离开了这片地方。 高国兵直到看不到他的身影了,才返回家中。 家里,赵冬梅在收拾东西,高岳则在写作业。 “冬梅,伱准备准备,我过几天要在家里请客,把陈局、刘副局、陆局、王所、还有大舅子和小舅子他们都请过来。” 赵冬梅放下手里的抹布,脸上也难掩兴奋之色,压抑着外露的情绪,低声说道:“有信儿了?” 高国兵矜持的笑着,说道:“差不多,等和大家伙吃过饭,就能定下来了。” 高国兵嘴里的大舅子和小舅子,就是赵冬梅的兄弟,她的兄弟也是铁饭碗,一个在林业局做事,一个在交通局做事。 虽然职位和他要谋的事情不搭,但这也是他人脉的一个展现。 你砌房子要弄木料吧,和林业局的人有关系了,弄木料就方便了,你要是想买车或者怎么的,有交通局的关系,那么也会方便许多。 一个地方的人际关系,就是如此交织在一起的。 即使高明程把自行车踩的飞快,到家时,也很晚了。 好在今天天气不错,天空悬挂着一轮明月,洒下银辉照耀大地,高明程的视力又好,这才不受影响的安全回到家中。 许多美还没有睡,听到院子门被推动的声响,以及黑虎和精灵的叫声,她立即走了出来。 “明程,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了?吃饭了没有?饿不饿?我给你留了饭。我去给你拿来!” 高明程刚进家门,话还没说,就听见许多美已经一连串的说了一堆话了,又看她小跑着进了厨房,从还温着的大铁锅里拿了一碗饭菜出来。 端着还温热的饭菜,高明程能说啥?当然是吃掉啊! 虽然之前在高国兵家吃过饭了,但他每天习武练拳,饭量本来就大,这一路骑着自行车回来,也多少消耗了一些能量。 于是他直接坐在院子里的凳子上,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刚吃完,许多美又给他送上一杯水。 饭足水饱之后,高明程才和许多美简单的说了一下今天发生的事情,说到灭门案,抓犯人,是挺惊心动魄的,但是真正抓捕的画面,却远远没有那么惊心动魄。 高明程和高国兵两人,是直接趁着犯人不备时,将之抓捕的。 并且那犯人本是农民,和村里人争地时,不小心用锄头打死了对方,这才仓促逃跑,因此他是没有枪的,也没有刀具。 那把砍死一家五口的砍刀,其实就是受害者家里的。 但这些事,高明程并没有和许多美说仔细,只大约的说了下,又说道:“这几天叔他们还得忙办案的事情,等过几天,我再去县里找他,多美,你想去吗?” 高明程看向许多美,询问她的意见。 许多美的脸上流露出激动之色,但也还有一些犹豫,因此迟疑着没有说话。 她觉得,自己和高国兵家隔得太远了,就算去了,也说不上话。 但同时又对高明程在外的社交圈,感到十分的好奇和向往。 高明程看明白了,于是直接替她做了决定:“三天后,正好是县里的集日,我带你一起去国兵叔家做客,顺便再给你买几本书。” 上次说要买,结果耽搁了。 许多美不用再纠结犹豫了,她看向高明程,笑颜如花。 时间已晚,两人洗漱后,相拥而睡。 第二天上午,高明程又打算进山了,这一次当然不是去打猎,因为前一天打到的野猪才吃了一点点呢。 他是打算进山摇蜜,三天后,他要带着许多美去高国兵家做客,因此不好空着手上门,花钱去买礼物的话,又没有那个必要。 因此,他打算提两斤蜂蜜去。 去年送给高国兵家的蜂蜜,早被他们吃完了,现在送去正好又可以继续吃了。 原本在高明程的计划中,三月时就可以摇一次蜜的,但奈何蜂箱惨遭黑熊盗蜜,害得他损失惨重,不但蜜没了,蜜蜂也惨遭马蜂的毒手,死亡了大半,得他再去从野生蜂巢中引来蜂王蜂后,让它们重新在蜂箱中筑巢才行。 好在,还有两个蜂箱没有遭到黑熊的破坏,因此可以摇出一些蜜来。 高明程提着简易摇蜜机,往山里走去。 摇蜜机的原理不算难,他讲述给木匠听,木匠就能够做出他想要的效果来。 只是做是做出来了,但实际上好不好用,还得试试才知道。 不过他很快就能够知道了,希望好用吧! 高明程脚步轻快的走在山路上,这山里人迹罕至,本来是没有路,却硬生生被他一个人踩踏出一条路来。 黑虎和精灵也一并跟上,黑虎经验老道的探查着周围的动静,精灵这个傻乎乎的小狗,独自在林子里撒欢。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七章:摇蜜,再遇黑熊 看到蜂箱安然无恙时,高明程得承认,他松了口气。 他先去检查了一下蜂箱里的情况,他一共有二十个蜂箱,除了那两个完好无损的,其余蜂箱都才刚引来蜂蜜筑巢不久,虽然蜂脾上的巢内有浅浅的一层蜂蜜,但既少,又稀,还需要时间来酿造。 太稀的蜂蜜,含水量多,蜂蜜就呈液体状,可以随意晃荡,吃起来的口感偏淡,不是很甜。 而酿造好的蜂蜜,质地就会更加粘稠,吃起来也更甜,能够保存更久的时间。 那两个完好无损的蜂箱中,蜂脾上已经是满满的蜜了,并且颜色偏深,这是因为蜜已经完全酿造好了。 高明程这边山里的野生蜂群,分类的话,属于意蜂,因此他引进蜂箱中的也是意蜂,意蜂适合养殖大群,因为意蜂易于维持强群,每个蜂箱中,可以逐渐添加蜂脾,一直可以添加到八张。 这两个蜂箱,一共就有十六张,每张蜂脾的两边,都是满满的蜜。 说起来也奇怪,最初时,高明程还得穿防护服,以防蜜蜂蜇到自己,但随着和蜂群经常接触,他再靠近蜂箱时,这些蜜蜂虽然会嗡嗡地围绕在他的身边,却再也没有被蜇过了。 既然如此,高明程就没有再穿自制的防护服了,毕竟穿着防护服操作也不方便。 他先取出一张蜂脾,轻轻地抖了抖,让覆盖在上面的蜜蜂散开。 蜂脾内虽然都是蜂蜜,却并不会流出,因为在最上面,还覆盖着一层蜡盖,摇蜜前,必须要用刀把蜡盖切掉,这样里面的蜂蜜才会在离心力的作用下,从蜂脾中甩落到摇蜜的木桶中,被木桶收集。 高明程就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切掉蜡盖,这一步,手必须要稳,不能切多了,否则浪费,切少了,蜡盖又会切不掉,并且手不稳,就还容易切歪。 高明程起初没有掌握好,但在试过之后,很快就找到切割的角度和力度了,练拳之人,手又极稳,因此蜂脾上的蜡盖,很快就被他一一切掉了。 切掉后,就可以放进摇蜜机了,这个摇蜜机不大,只能放两张,左右各一张。 高明程切好两张蜂脾后,就可以摇蜜了。 他把两张蜂脾安放在摇蜜机桶内的框架上,然后快速的拉动绳子,让蜂脾随着木桶的轴心转动,这时,蜂脾中的蜂蜜就可以被甩落到木桶的底部了。 高明程拉动着绳子,看着机桶内快速转动的轴心和蜂脾,心中再无一丝担忧,这个让木匠自制的摇蜜机,用起来还算不错。 就是拉绳子废手,但这个问题不大,高明程有的是力气。 于是他两张两张蜂脾的摇着,等十六张蜂脾都被摇好后,桶内已经收集到小半桶的蜂蜜了。 这是因为这两箱蜜太多了,从去年秋天引进蜂箱,直到今年四月中旬才摇蜜,自然是多的很。 接下来都是鲜花盛放的季节,山中不缺少蜜源,可以两个月,甚至一个半月摇蜜一次,具体得看蜂脾中蜜的多少。 “完工!”高明程看着收集好的蜂蜜,嗅着香甜的味道,心中也是小小的开心。 只是,看到两个蜂箱,就摇出这么多的蜜来,高明程心想,如果另外十八个蜂箱都完好无损的话,那么就可以摇出更多的蜜来! 心痛,损失一个亿! 但事情已经发生,并且没有及时阻止,那么后果也只能接受了。 他把摇过蜜的蜂脾继续放回蜂箱,只要蜂脾没有明显的破损,就还可以继续用,蜜蜂们会将之修补好的,并且虽然把大部分蜜都摇了出来,但其实还剩下一点,黏在蜂脾上了,这部分还可以作为蜂蜜们的口粮。 放好蜂脾,盖好蜂箱盖子,高明程就准备提着摇蜜机回家去了。 这时,在一边警戒的黑虎突然狂吠起来,连带着精灵也一并朝着某个方向狂吠。 狗吠声中,充满了面临大敌的危机感。 高明程本能的握紧了匕首,看向黑虎它们紧盯的方向,他目力好,听力也有所提升,只是之前的注意力一直放在摇蜜上,对周围没有那么的警惕。 但那也是因为有黑虎和精灵在,猎狗能够起到很好的警戒作用。 此时他凝神去听,听到有山林震动的声响,这是体型巨大的野兽,在山林中奔跑时才会发出来的。 是老虎?还是黑熊? 他没在山里见过老虎,却是见过黑熊的,再加上他身边就有小半桶的蜂蜜,蜂蜜的香甜味道,弥漫在附近的空气中,黑熊的嗅觉和听觉都很灵敏,它们顺风可闻到半公里以外的气味,能听到300步以外的脚步声。 但它们视觉差,故有“黑瞎子”之称。 此时,高明程之前遭遇过的那头巨大的黑熊,正朝着高明程所在的地方狂奔而来。 其实白天不是黑熊活跃的时间段,它们在白天时,一般都会选择在山洞或树洞中睡觉,直到夜晚才会出来活动。 但这也是一般规律,并非绝对如此。 有些黑熊也会在白天出来觅食,上次高明程遭遇到黑熊时,也是在白天。 从察觉状况到黑熊的到来,仅仅只有半分钟的时间。 高明程来不及逃走,也不打算逃走。 当黑熊巨大的身影映照在他的眼底时,他一向平和的眼神,就逐渐变了,变得充满攻击性。 才刚心疼蜂蜜都被黑熊糟蹋了,这黑熊居然还敢出现! 他不能逃,必须要把这头黑熊给制服了,要么赶走,要么直接干掉。否则他还怎么在山里养蜂? 这二十箱蜂,只是他的一个初步尝试,如果顺利的话,以后还会再添加蜂箱的,到时候光卖蜂蜜,一年就能够进账不少了。 但山里有黑熊这个盗蜜者在,这养蜂就养的不安心了。 高明程没带鸟铳,也没带标枪,身边只有一把匕首,此时那匕首上还黏着一些蜡盖和蜂蜜。 “汪汪!”虽然面对着大敌,黑虎却一步不退,依旧站在高明程的前面,誓死保护着他。 精灵有些惧怕了,它不安的转动着身体,似乎想逃,但最终又没有逃。 主人还在,大哥还在,小弟怎么敢逃?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八章:恻隐之心 黑熊是嗅着蜂蜜的气味过来的,等到了这里时,空气中满是蜂蜜的香甜味,令黑熊垂涎不已。 黑熊的视力是不好,但也不至于完全看不见,等走到这里后,它就冲黑虎精灵以及高明程发出一声怒吼,展示着自己的力量。 黑熊是直立行走的,看上去个头很高很壮,并且它皮糙肉厚,力量大,一掌拍下去,一棵树都能够被它拍断。 如果是普通人遭遇到黑熊,那么得赶紧躲避,实在不行就装死,一动不动,黑熊视力不好,不动的话,反而不容易被它发现和攻击。 但高明程已经不算是普通人了,自从第一次在山里遭遇到黑熊,他就有了危机感,每天都会利用金箔纸打坐,醒来后,也会跑到山里去练拳。 除了练拳,他也会刻意的举起巨石练力气,练标枪的投掷,以及练匕首的刺杀。 住在山脚下,天大地大,干什么都方便。如果是住在城里,若是家里地方小,那么干什么就都不方便。 黑熊已经来到面前,一声熊吼后,精灵瞬间顶不住了,吓的乱叫,往高明程的身边躲去,黑虎倒是没有动,但气势也不如之前了,明显被黑熊给压制住了。 黑虎没躲开,不是它不怕,而是因为它的忠诚,主人没走,它就不走。 高明程用赞许的眼光看向黑虎,然后命令道:“黑虎,后退!” 狩猎野猪时,黑虎可以起到作用,能够寻找野猪以及将野猪群给冲撞散开,但面对黑熊,黑虎的作用就不大了。 这头黑熊,是他的对手! 黑虎听话的后退了,但也没有走远,就站在高明程的身边。 黑虎一让开,高明程就手握匕首朝黑熊冲了过去。 他速度极快,拳法也刚猛,但面对黑熊,他还是谨慎的决定用匕首,他手中的匕首极其锋利,他虽然用的勤,但也经常会保养。 黑熊是杂食性动物,吃植物的嫩叶、果子和种子,也吃蜂蜜、鸟卵、昆虫和小型兽类。 所以别看它长得高大凶猛,其实食谱倒是挺普通的。 黑熊遭受到挑衅后,也暴怒了,朝着高明程挥爪拍去,它力道大,爪子锋利,一旦它打到高明程的身上,皮肉都会遭殃。 黑熊力气大,但高明程却更灵活,在黑熊的爪子即将打到他时,他的身体快速避开,而手中的匕首却已经精准的刺在黑熊的身体里了。 刺入时,他明显的感觉到阻力,这是因为黑熊的皮毛使匕首受阻了。 但好在匕首到底锋利,还是在黑熊的身上划下一道伤口,只是不那么的深而已。 才一个回合,黑熊就先受伤了。 受伤后的黑熊更加暴怒了,怒吼着继续朝高明程攻击而去,它的速度太快,爪子不停地朝高明程拍去。 高明程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下手机会,只得边战边跑,他也不往蜂箱所在的地方跑,而是朝着另外一个地方跑去。 临走前,还不忘对黑虎命令道:“黑虎,守护蜂箱!” 好不容易得到的蜂蜜,他可不希望在他走后,又发生些什么不好的事情。 黑虎本来追了上去,追出十几米后,它又折回了,老老实实的守候在摇蜜机的身边,只是那眼睛一直望向高明程跑走的方向。 高明程既然没有找到合适的下手机会,那么就决定先遛一遛黑熊。 虽然黑熊的体力好,但他的体力也不差,并且他之前还是给了黑熊一刀的,只要黑熊一直奔跑,那么伤口就会持续裂开,血流不止。 野兽和人类,最大的区别是人类擅长利用工具,也更加智慧和理智,虽然有些野兽也表现的很聪明,但在人类面前,还是不够看的。 也因此,很多曾经称霸山林的野兽们,最后都混成了保护动物。 这黑熊就是如此,要知道,蒸熊掌可是一道美味,熊皮大衣也受人喜欢,更不要说熊胆还能入药,千百年来,都有猎杀黑熊取胆入药的事情。 高明程此时被黑熊追逐,但内心并不害怕,甚至故意引导黑熊闯入荆棘丛,饶是黑熊皮糙肉厚,被荆棘这么一刺,也疼的呲牙咧嘴的。 咆哮声响起,震动山林,周围闻讯的各种野兽们,纷纷逃窜事发地,以免惹祸上身。 高明程肆意遛着黑熊,越遛心情越轻松。 起初他曾担心自己不是黑熊的对手,但现在看来,自己的体能很好,跑得快,身手矫捷,能够避开黑熊的扑杀,另外自己习武练拳,手中还有利刃,如果只是逃,黑熊根本奈何不了他。 就算去反杀黑熊,成功率也很大。 嘿嘿,看来今天可以吃熊掌了?高明程心想着,但也不是太意动,上辈子他没有吃过熊掌,但他生意场上的朋友曾吃过偷猎到的熊掌,说味道并不如吹捧的那么好吃,挺腥挺腻的。 吃熊掌,也就是吃一个噱头罢了。 正当高明程犹豫着要不要干掉这头黑熊时,突然他听见黑熊幼崽发出的声音,循声望去,在半山腰的一个山洞里,有一头黑熊幼崽正站在洞口,朝这边叫着。 愤怒的黑熊本想给伤了自己的人类一个教训,谁知苦追不到,并且不知不觉中,跑到自己的洞穴附近了! 听见幼崽的声音,愤怒的黑熊理智回归,它停了下来,不再继续追逐高明程了。 高明程也停了下来,看见黑熊朝那山洞跑去,然后守在幼崽的身边,保护着幼崽。 看到这一幕,突然间,高明程吃熊掌的念头就彻底消失了。 算了,且留着这熊掌吧! “喂!以后不要再偷吃我的蜂蜜,否则我吃了你!”高明程不管对方能不能听懂,反正他要警告一声,并且在心中下定决心了,如果黑熊再来偷他的蜂蜜,那么就杀无赦! 管它是不是带崽的母熊! 黑熊回应了一声低吼,但这是啥意思,高明程表示他也没听懂,却见黑熊带着幼崽已经躲进洞里了。 没将黑熊猎杀,高明程也不算太失望,主要是那幼崽太小了,让他一下子动了恻隐之心。 黑熊一般是冬天怀孕,二月左右生下幼崽,然后一直养育到成年。 但最有趣的是,黑熊的发情期是六七月,受精之后,却不会马上孕育,而是要等母熊吃饱喝足,攒够冬眠的能量后,受精卵才会开始发育,然后在二月份,即将春暖花开时将孩子生下来。 现在是四月中旬,那小熊才两个多月,看上去还很小,失去母熊的庇护,就很有可能在这山里存活不下去的。 算了,上天有好生之德,大地有载物之厚,君子有成人之美,今天他就当个君子吧!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九章:董飞霞想开制衣作坊 高明程返回蜂箱所在的地方,还未靠近,黑虎和精灵就叫着迎了过来,两狗看到高明程安然无恙的回来了,神情都格外的激动,围绕着高明程转着圈。 甚至想扒拉到他的身上去,高明程感受到猎狗们对自己的忠诚和喜爱,心中也是高兴,揉了揉黑虎和精灵的狗头,说道:“时间不早了,先干活!” 这个地方已经被黑熊发现了,而他又暂时饶了黑熊一命,那么最好得把蜂箱换个地方。 于是高明程只能扛着蜂箱去寻找合适的地方了,然后逐一把蜂箱放在新的地方。 希望那黑熊不要再来搞破坏了,否则立刻安排蒸熊掌! 忙完这些,高明程才提着摇蜜机,带着两狗下了山,到家时,都已经中午了,许多美正在厨房做饭,大铁锅中炖着野猪头的骨头。 昨天许多美在家里把野猪头和野猪脚收拾了出来,但却还没空炖煮,正好今天给煮了。 剩下的野猪肉和内脏,按照高明程的吩咐,许多美也给几家送了一些去,她二姐家也送了一斤肉和半斤猪肝。 猪肝补血,她二姐怀孕了,正需要吃点补血的东西。 说起来,高明程的大嫂也快要临盆了,只不过这会儿生孩子可没有几个人会去医院的,都是在自家生,有些人会喊接生婆来,而有些人可能就是自家上了年纪的长辈来帮忙接生,比如婆婆、妈妈等。 这个时候的女人们,地里的活要干,家里的活更要干,就算是孕妇亦是如此,很多孕妇上午还在地里干活,下午就把孩子生出来了,在床上躺上一两天,就得洗衣做饭喂奶了。 甚至还有人直接把孩子生在地里的,高家村就有一个女孩子叫高田,就是因为她是在田里出生的。 “明程,你回来了?饭菜还要一会儿。”许多美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看向高明程手里提着的摇蜜机。 高明程把摇蜜机放在地上,然后把里面的轴给取了出来,上面的铁框上,挂着一些蜜,但这是必要的一种浪费,因为蜂蜜粘稠,是肯定会黏在摇蜜机上的。 轴带着铁框被取出来后,剩下的就是一个木桶,之前获得的蜂蜜,就收集在木桶中了,在底部,还有一些残渣。 “这是几个蜂箱的蜜?”许多美感兴趣的问着。 于是高明程就和她简单的说了下,但没提遭遇到黑熊的事情。许多美年纪小,又是女人,他不愿意吓到她了。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许多美回了厨房,继续忙午饭,高明程则去屋子里拿了瓶子来,要把这些蜂蜜给灌装好。 他的瓶子有两种,一种一斤装的,一种两斤装的,等全部装完后,高明程才知道这一次一共弄到三十五斤蜜,加上黏在桶子上的以及残渣,一共得有三十六斤。 这个产量,说实话还算不错,意蜂是采蜜很积极的蜂种,酿蜜比中蜂多,但之前越冬,蜂群的数量较少,直到现在天气暖和了,蜂群的数量才开始增长的。 产蜜的多少,与蜂群的多少以及蜜源的多少有关。 这是高明程自己养的百花蜜,决定留下两瓶自己吃,再留出要送给细奶奶和高国兵的,其余的拿去卖掉换钱好了。 去年他在药交会上,狠狠地赚了一笔,但之后就赚的不多,并且都在花钱,已经很久没有大额进账了。 但这些蜂蜜还是少了点,如果把二十箱的蜜都摇了出来,那才是大丰收。 “明程,吃饭了!”厨房里,传来许多美的声音,今天就两个菜,一个是猪头骨上撕下来的肉,用辣椒、野葱给炒了调味,一个则是猪骨汤煮豆腐。 家里没做豆腐,这是有人送许多美的,上回许多美做豆腐时,因为吃不完,所以拿了一些送给相熟的人。 说是送,但其实就是人情往来,属于互换。 饭桌上,高明程提起他妹妹学裁缝的事情,昨天让许多美去问董婶子了,但之后他一直没空过问。 许多美说道:“我和师傅说了,师傅说愿意收,也不要收学费,只是要淑芳学会后,帮师傅做三年事情,做事情也有钱,但不多而已。” “明程,师傅打算弄一个制衣作坊出来!你之前不是说想让我去县里卖衣服吗?师傅就说我们可以自己做衣服来卖!” 说到这里,许多美的眼睛都亮了,似乎很是心动。 高明程让许多美学裁缝,一来这是门手艺,二来对之后的卖衣服也有用处,比如衣服的裤脚长了,得改裤脚,如果自己会改,就会方便很多,并且自己也可以裁剪衣服,拿出来卖。 但开制衣作坊的事情,高明程有想过,却还没有提,因为附近的裁缝不多,去县里招人的话,也不是那么的方便。 “开制衣作坊也行,但人手是不是少了点?董婶子是要单独干,还是和谁合伙?”高明程问道。 许多美抿唇笑着,说道:“师傅说想和我合伙。” 许多美本身没有多少资本,董婶子说是和她合伙,也算是间接和高明程合伙了。 “这是好事,只要你想去做,我就支持伱。”高明程给予了肯定,立即惹得许多美露出大大的笑容来。 起初高明程说想让许多美去县里卖衣服,赶上做生意这波热潮,但许多美心底是有些害怕的,毕竟她就没怎么去过县里,更没怎么做过生意。 但现在董婶子说想开制衣作坊,要和她一起合伙,她心底就没有那么害怕了。 抱团是能够取暖的。 饭后,高明程决定亲自和董飞霞谈一谈,看董飞霞对开制衣作坊这件事,到底是怎么想的。 最近地里的事情不多,高明程过去时,高守旺两口子都在家。 “叔,婶。”高明程笑着打招呼,走进院子里。 “明程来了啊,快,坐。”高守旺看到高明程,跟看到亲儿子一样,热情的拉着高明程坐下。 问过好后,高明程就开门见山的说起了制衣作坊的事情。 高守旺和董飞霞两口子互相看了一眼,董飞霞说道:“我打算和多美合伙开一个制衣作坊,以后我负责带徒弟做衣服,多美负责到县里卖衣服,你看怎么样?”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章:商议 高明程当然是同意的,但他还没有开口说话,高守旺已经说道:“我们打算今年砌一个作坊厂房出来,弄一个正式的乡镇企业,至于钱,我儿子前阵子立功了,得了一笔钱,他把那钱以及他的津贴都寄给我们了,够砌厂房和买几台缝纫机了。” 高明程听到这里,才知道董飞霞为什么突然想搞制衣作坊,并且还要弄成乡镇企业。 但事情的发展,还是和前世不一样了。 他记得前世时,高守旺夫妇最后是离开了高家村,随他们儿子定居在外面了。 同时董飞霞也没弄过什么制衣作坊。 这大概就是蝴蝶效应,他提出一个卖衣服的想法,而董飞霞就把这个想法细化和具化了。 高明程看向高守旺夫妇,真诚的说道:“叔,婶,咱们都是一个村的,同根同源,彼此也知道对方的为人,和你们合伙做事,我是放心的,也是愿意的。” 高明程这话一出,高守旺脸上的笑容就没停下了。 高明程话锋一转,严肃的说道:“但在商言商,既然要做成乡镇企业,那么出资多少,占股多少,咱们都要好好的商量一下。” 高守旺点头,说道:“哎,这个是要的。但我们也不懂,还得问问村里的干部,或者到镇上去问问别家的情况,然后再商量一个具体的出资和占股来。” “行。”高明程点头,现在这乡镇企业是个什么情况,他也不是特别清楚,还得找人问问。 他唯一认识的创业者苏通,还弄到关厂停业,现在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进修了。 “那我就去问问淑芳,看她愿意来学裁缝不。”高明程起身,决定先亲自去问问淑芳的意愿。 董飞霞立即说道:“我记得你还有几个堂妹?要是她们也想来的话,也行,我预计要收五六个学徒,村里可以收三个,另外几个我女儿那边带来。” 董飞霞这是给高明程送人情了,高明程也承了她这个情,决定都问问。 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有好事当然是先紧着自家人,然后才会再想其他人。 高明程出了高守旺的门,朝着自家走去。 还没有走到家门口,就看到高淑芳和两个堂姐正坐在一棵李子树下玩呢。 在她们的身边,还堆着一些新鲜的柳条和花卉,看上去正在做花环。 高淑芳今年才十五岁,本来还是一个初中生的年纪,但她读完小学后,就没有再去读书,而是留在家里,帮着罗小华做家务了。 高淑芳没有去读初中,有两个原因,一是家里不是特别支持她去读,二是她自己也不想去读。 初中要到镇上去读,还得住在学校,高淑芳一个女孩子,心中有些害怕,最主要的是,高家村就没几个女孩子读过初中,因此她去读初中的话,也没有伴。 之前国家是没有九年义务教育的,但去年,也就是86年时,国家已经开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了。 现在高淑芳如果还愿意去读初中的话,也是可以的。 但就和高明程一样,他们已经脱离学校太久,无法再学进去了。对于高淑芳来说,她认知不到外面的世界,她只知道她的堂姐妹和朋友们,都没有读初中,那么她也不用读。 “淑芳、淑珍、淑媛,我有事和你们说。”高明程看向三个女孩子,除了淑芳,另外两个恰好也是高明程的堂妹们。 他们家取名是按照辈分来的,并且男孩子和女孩子是不一样的,男孩子是明字,女孩子则是淑字。 “二哥!”高淑芳看到高明程来了,冲他甜甜一笑。 她挺喜欢这个二哥的,不但会给她好东西吃,还给她一种很强烈的安全感,这安全感是来源于高明程替高菲菲出头,教训了黄庆春。 高明程看向她们,说道:“董婶子和伱们的嫂子决定合伙开一家制衣作坊,你们如果想学裁缝的话,董婶子愿意教你们,也不需要你们给钱什么的,只需要你们在学会后,到作坊里做事,前三年给的钱会少点,三年后出师了,就按市场价给。” “你们自己考虑一下,也跟家里人商量一下,看要不要去学裁缝。”高明程刚说完,高淑芳就第一个说道:“二哥,我去学!” 上回她见到许多美时,就流露出对许多美的羡慕,然后现在二哥就让她去学裁缝了! 高淑芳满脑子都是二哥对她真好,至于三年后出师才给市场价什么的,完全没进她的大脑里。 反正她知道,二哥肯定不会害她。 高淑珍和高淑媛两个人也很心动,但没有立即表态,而是说要跟家里人商量一下再说。 这事也不急,再说了,是该和家里人商量一下的。 高明程点头同意,又对高淑芳说道:“你也回去跟爸妈说一声,看他们怎么说。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高明程自从知道爸妈不待见他后,没事就不乐意凑上前去了。 他正准备回家,就碰见高壮了。 高壮手里拿着几个鱼篓,正要往水库那边走去。 “明程哥!”高壮看到他,笑着打招呼,举了举手里的鱼篓,说道:“我要去水库里弄鱼,你去吗?” “去。”高明程利落的答应了,同高壮一块儿去水库那边。 “之前才弄到一堆鱼干,你们就吃完了吗?要是吃完了,等下我再给你们两斤,我家里还有好多。”高明程说道,由于鱼干太多,他最近都不爱吃了。 “家里还有的。”高壮立即说道,涨水那会儿,虽然他不是很擅长捉鱼,但鱼太多了,随便捉一下,都可以弄到十来斤。 “再过八天,就是我结婚的日子了,我打算提前弄一些鲜鱼,最好能够弄到大鱼。”高壮笑着,脸上带着一些羞涩,以及一些期待。 年轻小伙子,谁不渴望娶媳妇呢? 何况那媳妇还那么喜欢自己! “行吧,到时候提前两天,我到水库里给你摸几条大鱼来!”高明程许诺道。 “哎,谢谢啊!”高壮可没跟他明程哥客气,笑着接受了好意。 两人说话间,来到了水库边上,水库的附近,有一大片的湿地,湿地中有着水沟和水坑,还长满了人高的席草,走在路上时,能够看到青蛙满地乱跳着。 高明程指点着高壮把鱼篓放下去,等明天早上时,就可以来取了,这种鱼篓,能装一些小鱼,也能够装一些黄鳝,至于具体的收获,那就得看运气了。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一章:赵冬梅的安排 三天的时间一晃而过,很快就到了县城集日的这天。 高明程和许多美起了一个大早,各自吃了一碗面条后,就准备出门了。 高明程把牛和羊都牵到山脚下的树荫处,那里水草丰美,正可以让牛羊吃,又吩咐黑虎和精灵在家里看家。 路过许多玉家时,许多美还过去说了一声,让她二姐和哥哥帮着看一下牛羊,村里人便是这样,在出门时,会彼此帮着照看一下家里的牲畜。 两人骑着自行车,一路朝着县城而去,因为出发的早,到县城时,也才九点钟。 今天凑巧是休息的日子,但高明程也没直接去高国兵的家中,而是先去了一趟集市,把带来的蜂蜜都拿去卖掉,和之前一样,一口价卖的,虽然便宜点,但方便。 只是许多美看到后,就觉得吃亏了,满脸的不赞同。 “下回我来卖吧,散卖能够卖到七块呢!”许多美说道。 高明程想了想,点头同意了,他个人是不耐烦守在摊子前卖货的,但许多美愿意的话,那也行。 再说了,等下回摇蜜,起码有上百斤的蜂蜜,货多是可以慢慢卖了。 看到高明程同意了,许多美的脸上终于露出笑容了,批发价卖给别人,她觉得太吃亏了。 卖完蜂蜜后,高明程就带着许多美去了高国兵家,除了带的两斤蜂蜜,许多美在前一天,还去竹林里挖了一些笋子,又去地里摘了一些豌豆,说是要一起送给高国兵他们。 本来还想摘一些苦麦菜的,但这个价钱太过于便宜,又占地方,高明程就没让了。 到了高国兵的家中,家里只有赵冬梅和高岳在,问起高国兵时,说是在局里有事。 “高岳,去把你爸爸喊回来,就说明程和多美来了。”赵冬梅立即吩咐儿子跑腿。 “哎。”高岳应着,一溜烟儿的跑掉了。 过了十多分钟后,他才回来,同时手里抱着一个小奶狗。 “高明程,上回我答应给高壮也弄一条狗的,但我学习太忙了,实在没空送到高家村去。幸好一个月前,那狗又生了一窝小崽子,我提前和人说好了,这条狗就是那一窝狗里面最好的那个。”高岳抱着小奶狗,跟抱着小婴儿似的,嘚瑟的给高明程展示着。 “等你回去时,就帮我把这狗带给高壮吧!”高岳说道。 “行。”高明程一口应下,把小奶狗接了过去,拿在手里打量着,小奶狗并不怕生,嘴里发出呜咽般的叫声。 这条狗还没有换过毛,一身胎毛是奶灰色的,一双眼睛峻黑,泛着一点灵光,一看就很聪明。 它和精灵是一母同胞,看着也的确有些像,精灵虽然不如黑虎那么威猛,但也着实聪明伶俐,很会讨好人,也很听话懂事。 希望这也是条好狗。 这时,高国兵回来了,高明程便把怀里的狗递给了一边的许多美,她刚才就想逗这小奶狗了。 “叔。”高明程站起来打招呼。 “哎,明程,多美,你们来了啊!多美伱坐,我和明程进书房里说说话。”高国兵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满脸的笑意。 又对赵冬梅说道:“你好好招待多美,把饭菜弄丰盛点,不行就去饭店里端几个菜来。” “我招待,你放心。你们男人去说话吧,我们女人也有女人的话要说!”赵冬梅说道,没搭理高国兵,却把矛头指向儿子:“你回屋里写作业去!” 高岳看看他爸,嗯,他爸要和高明程说话,再看看他妈,呃,他妈要和许多美说话,合着就是他没人搭理呗! 高三生没人权,写作业去! 等人都走了,赵冬梅才对许多美说道:“我们女人在外面,是要给男人面子,但是在家里,那可得男女平等,并且还要丈夫多照顾点老婆才行!” “多美,你别像村里的女人那样,还信什么以夫为天,现在时代早就变了,我们女人得硬气,得挺起腰板做人,这样才活的有滋有味。” “多美,我了解过了,高家村现在的妇联同志,在基层待了好几年了,也该升迁了,你想到村妇联来做事吗?”赵冬梅看向许多美,最后的这句话,才是她的重头戏。 她之前就了解过许多美的性格,刚才又观察了许多美一会,觉得许多美的精气神挺不错的,只要许多美愿意到村妇联做事,她就可以替许多美安排好一切事情。 许多美并不蠢,很快就听出赵冬梅的意思了,她的心扑通扑通跳着,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当然了,她也知道,这一切并非是因为她自己,而是因为高明程。 高国兵和赵冬梅看重高明程,所以才会愿意给她安排。 “我……我小学都没有毕业……”许多美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就显露出她的不自信来。 赵冬梅微笑着,村里的女孩子学历差,也算是常事,但她听高明程说过,已经在教许多美认字了,现在许多美应该已经认识所有的常用字了。 干妇联工作,能认字,写字,就行了,最主要还是要有一颗为妇女谋求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心。 赵冬梅是老妇联了,做事精明老练的很,完全可以把许多美带好,只要许多美愿意,妇联的工作就不是问题。 但赵冬梅的一番心意,到底还是折损了。 因为许多美说自己想和师傅合伙开一个制衣作坊,然后到县里来卖衣服。 “你跟着董飞霞学习裁缝?”赵冬梅有些意外,这件事她还是才知道。 许多美点头,说道:“我已经学了半年了,基本的也学会了,能帮着打下手做事了。” “哦,这样啊……能学一门手艺,那倒也是不错。现在县里的服装生意,倒也好做的很,我看很多人都舍得花一个月的工资去买衣服。不过那些衣服,可都是从羊城进货来的,你们自己做的,只怕是没有那么好看,款式也不够新颖。”赵冬梅虽然没做过服装生意,但她也是女人,很关注服装市场的情况。 关于这点,许多美也早就有了办法,说道:“开服装店之前,明程会带我去一趟羊城进货,顺便看一看羊城各种各样的款式,每种都买一些,带回来后,拆开打板再照着做。” 这样一来,他们服装店的货物款式新颖,还省了他们频繁跑羊城进货的时间成本和车票成本了。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二章:高明程想买地皮 赵冬梅和许多美在说话时,书房内,高国兵也在和高明程说话,内容倒是差不多。 高国兵说道:“明程,你想当警察吗?现在局里有招协警的指标,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来,先干几年协警,之后再想办法给伱转正。” 说起这个,高国兵又说道:“你还是学历太低了,哪怕读个中专或者高中也好。要不,你再读几年书?等毕业后,我再给你安排工作。” 高明程表示很感谢高国兵的厚爱,然而他还是拒绝了。 他既不想去干协警,也不想读书。 不是他看不起协警,工资不多,事情多,整天的时间都耗在工作上,压根没多少自己的私人时间了。 如今的他,早已经习惯闲云野鹤般的生活了,不愿意受这个拘束。 平时种种田,进山打猎弄蜜,又或者下水摸鱼,闲时再弄个什么副业赚赚钱,这日子难道不潇洒吗? “叔,我最近打算和高守旺两口子合伙弄一个乡镇企业出来,就是制衣作坊,董婶子负责制衣,多美负责在县里卖衣服,你看怎么样?”高明程直接说出自己的打算来。 并且这件事,还需要高国兵给他帮个忙。 既然想到县里做生意,那么门面得搞定,或是去租,或是自己找一块合适的地修建一个小商场来。 高明程其实挺想修一个商场,然后自己占据最好的位置,再把其他的位子出租出去,那可真是一劳永逸的事情了。 听完高明程的打算,高国兵都面露惊讶之色,沉吟片刻,才说道:“现在国家在扶持乡镇企业,你们这个时候弄制衣作坊也不错,资金够吗?要贷款的话,我给你介绍一些关系。” 高明程说道:“暂时还没有算过要出多少资金,这个制衣作坊,一开始也不会太大,需要投入的,也就是在村里建一个厂房,买几台缝纫机,以及在县里或租或买一个门面。” “叔,如果我想在县里修建一个商场,你看需要些什么?” 前面的话,高国兵还听得认真,后面的话,就令他眉头一挑,他上下打量着高明程,目光在高明程的兜里多停留了几秒。 “你有多少钱?你钱够的话,我就给你弄好一系列的关系。大概要这个数目。”高国兵用手比划了一个数字出来。 他知道高明程的口袋里,应该是有点钱,但肯定不多就是了。 租个门面做生意,这没问题,但想修建商场,那就是开玩笑了。 高明程看到高国兵比划出来的数目,脸上的表情瞬间垮了。 好吧,他还是不要迈开大步伐,省的扯到蛋了! “那如果我想在县里修房子,叔你看地皮好买吗?”高明程不死心的又问道。 高国兵这回笑了,说道:“只要你有钱有关系,就好买!你想修什么房子?是下面是门面,上面是住房的,还是纯住宅?” “下面是门面的那种。”高明程说道,他个人对住宅的要求是安静和隐蔽,但现在要先紧着方便做生意。 “这种啊……就得找到合适的位置才行,你要真想修建,我给你找位置和找关系,你只管准备钱就行,这地皮嘛,大概这个数。”高国兵比划了一个数目,让高明程做好心理准备。 在县里砌房子,分为两步,一是买地皮,二是砌房子。钱不够的话,可以先把地皮买下,然后再慢慢砌。 好的地皮,可是不等人的。 高明程看到高国兵比划出来的数目,觉得有点多,但勉强能够承受。 县里现在还没怎么开发,但之后人口会越来越多,能够提前在这里投资,占一个好位置,修建一栋楼,还是有必要的。 “行,那就麻烦叔帮我找地皮和关系了。”高明程咧嘴笑着,承了高国兵的这个情。 高国兵意味深长的看着他,他本想让高明程走仕途,先干协警,再转正,然后再提升一下。 但高明程自己不愿意,他也不就强求了。 做生意这事,在之前算是投机倒把,但现在都改革开放了,正是做生意的好时候,高明程愿意做生意,高国兵也愿意帮帮忙。 于是他说道:“你要是缺钱的话,叔可以借你一些,如果缺的多,那叔给你介绍关系,你到银行去贷款。” “好!”高明程点头,必要时,他会考虑贷款,主要是,有关系贷款的话,利息会比较低。 现在国家扶持乡镇企业,在贷款这一块,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果他把制衣作坊弄出来,以乡镇企业的名义去贷款,再加上高国兵这边的关系,就很容易把款贷出来。 “对了,叔,警局招协警的指标多吗?我认识一个人,我觉得他是个干协警的好苗子!”高明程说的正是黄大志。 于是他把发生在黄大志身上的一些事情说了出来,又说道:“这小子就像是有火眼金睛一样,加以培养,肯定不错!” 高国兵似笑非笑的看了高明程一眼,说道:“这协警的指标说是两个,但偶尔弹性一些也行。你自己不想来干,倒还想介绍人来?你先问问对方,看对方愿不愿意,愿意的话,就带人过来考核一下,要通过考核了才行。” “好!”高明程点头应下,去年时,他就想过要不要介绍黄大志去县里做协警,只是那会儿警局也没有招收协警的指标。 谈话到这里,就算是告一段落了,高国兵沉吟片刻,还是说道:“再过不久,我就要升副局了。我能升副局,还是因为我在极短的时间内侦破了大田村灭门案。明程,这件事,你帮了我大忙了。” 高明程连忙说道:“叔,咱们叔侄可是二十年的交情了,侄子帮叔叔,叔叔帮侄子,这都是应该的嘛!一家人就要彼此照应。” 高明程今年才二十岁,他现在说自己和高国兵是二十年的交情,瞬间就把高国兵整笑了。 笑声爽朗,直接传到书房的外面去了。 外面,赵冬梅和许多美已经转战到厨房了,赵冬梅掌勺,许多美帮着打下手,两个女人一边说话,一边准备了一大桌的美味佳肴。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三章:黄大志的责任心 中午饭自然是格外的丰盛,吃过饭后,大家又聚在一起聊天,直到下午三点左右,高明程才带着许多美准备告辞回去了。 临走前,赵冬梅拿了几样东西出来,将之递给高明程,有几包点心,还有两瓶酒。 赵冬梅说道:“这些是其他人送给你国兵叔的,东西太多,家里也吃不完,你们带些回去吃。” 高国兵则说道:“这酒是四特酒,味道挺不错,你拿去喝一瓶,也给伱爸送一瓶过去,让他也尝尝外面卖的酒,看和自己蒸的酒,有什么不一样。” “哎,好的。”高明程应下,然后在高国兵两口子的目送下,离开了。 自行车就停放在楼下的院子里,高明程骑车,许多美坐在后面,手里抱着一只小奶狗。 他没有直接回高家村,而是去了一趟书店,买了四大名著,这四本书经久不衰,适合一直看。 买好书后,这才往高家村而去,途径军岭时,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你先骑车回去,我去找个人。” 许多美也没有多问,应了一声,只是她骑车的话,就不好抱着小奶狗了,于是把小奶狗递给高明程抱着。 高明程抱着小奶狗无奈一笑,朝黄大志家走去。 现在已经快五点了,不过天色还比较亮,在军岭的田地里,有村民们耕种忙碌的身影。 黄大志也在地里干活,正在给甜瓜地锄草,今年他种了一亩甜瓜和一亩西瓜,等成熟后,正好就放在军岭老集上卖。 “大志!”高明程站在田埂上,远远地叫了一声。 “哎。”黄大志应着,回头朝高明程看去,看见高明程时,他脸上就习惯性露出笑容来。 如今的黄大志,穿着没有多少变化,但气色好了不少,人也长了一些肉了,看上去也算是相貌堂堂了。 高明程暗自点头,现在黄大志的个人形象,以及精气神,都已经达到合格线了。 “大志,最近过得怎么样?”高明程没急着说出来意,而是先拉家常般的聊了聊。 黄大志放下锄头,朝田埂这边走来,笑着说道:“还行,高明程,我上回去了一趟县里的集市,你猜我捡到多少钱了?” 不等高明程说话,黄大志已经迫不及待的伸出三个手指头来,激动的说道:“我捡到三块钱!集市上人多,难免有不小心掉了钱的,我在那溜达一圈,就看到地上有钱!” 自从黄大志捡过几回钱后,他就把自己的特殊能力用在捡钱上了,军岭虽然每隔几天,就有一个集日,但军岭的集市毕竟小,人也少,再说了,村民们对钱财极为看重,是很少会丢钱的。 因此黄大志就把目光放在县里,上回家里恰好要买一样东西,是县里才有卖的,于是他就去了一趟县里,结果就捡到三块钱了。 这对于总是只捡到一两毛钱的黄大志来说,简直是天降横财! 高明程忍不住笑了,感觉黄大志的世界开始变得奇奇怪怪起来。 “恭喜啊!现在有一个能够让你到县里做事的机会,你去不去?”高明程说道。 黄大志本能的点头,说道:“去啊!” 他以为是像上次一样,高明程又要喊他去做什么事情。 他觉得跟着高明程做事不会吃亏,还能够增长见识,因此很是乐意。 但当高明程说是让他去警局当协警时,黄大志原本轻松的表情,就瞬间变了。 他又开始变得胆怯畏缩起来,嗫嚅般的说道:“我……我小学都没有毕业……字都没有认全。” 看到黄大志竟然又变成胆怯畏缩的样子,高明程只觉得无语,他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鼓励道:“常言道活到老,学到老,你可以慢慢学,常用字还是很好学的,只要你有心,很快就能够学好。你家里还有小学课本吗?没有的话,我给你几本书,你多看看,不认识的字,就问村里认识的人。” “这当协警,是要在外面做事的,又不是让你坐办公室写文章,只要大概认得字,问题也不大。” “机会难得,我是希望你能够去警局参加考核,如果通过了,就安心留在县里做事,只要你肯学,局里的老人会教你怎么做事的。” 高明程把话说的清楚,希望黄大志去参加考核,有高国兵的关系在,只要黄大志表现的不至于太差,那就没问题。 协警的工资不多,事情又多,高明程自己是看不上,但这对于没有门路也没有文凭的黄大志来说,却是一个很好的工作。 再说了,以黄大志的眼力,没事去集市上转悠一下,没准还能够捡到一些钱,这零零碎碎加起来,也足够他生活滋润了。 干协警不需要太多技术性的东西,只需要认得常用字,体能好,敢于和罪犯搏斗,也就差不多了。 想到这里,高明程又说道:“今天时间晚了,我明天再来找你,到时候教你一套拳法,你自己再每天勤加练习。” 三言两语间,高明程就把黄大志的未来给定下了。 黄大志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却又没有说出话来。 他的心扑通扑通跳动着,眼前有些花,仿佛这一切都是幻觉般,怎么突然间他就要去县里当协警了? 哦,是去参加考核。 但即使这样,也足够黄大志激动的了。 他深吸一口气,语无伦次的说道:“我……我行吗?我要是去县里了,家里的地谁种?不行,我不能去……” 到了这时,黄大志还本能的惦记着他的田地。 黄大志家和别人家不一样,他爸身体有病,没办法干体力活,他弟弟更是得了小儿麻痹症,算是半瘫痪状态,至于他妈倒是健康的,却也上了年纪,又是女人,一些重体力活也干不了。 所以,即使他的心已经蠢蠢欲动了,但身为家里的长子,他自有一份责任要担当。 这些,高明程也考虑过,但树挪死,人挪活,黄大志如果一直留在村里种田,那么这辈子也大富大贵不起来,甚至娶媳妇都难。 哪个女人愿意嫁到这种家庭来呢?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四章:升辈分,当叔叔 高明程说道:“你家里的这些田地,我也替你考虑好了,以后你爸爸就在家里做家务,伱妈妈下地干活,农忙时,就请人来做事。你想想,如果你有工作了,那就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了,你从工资里拿出一部分钱来,就可以把这事给解决了。” “你要是有了工作,说出去也体面,相亲也容易些,你年纪比我大,我都娶媳妇了,你难道不想娶?” “机会难得,你可不要以后再来后悔啊!” 高明程的话,又说得黄大志心动了起来,他满脸的纠结,眼底也满是挣扎的神色。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其实对工作是充满向往的,可是他们一没有人脉背景,二没有文凭学历,几乎是找不到工作的。 而现在有天大的好事落在黄大志的头上,他不心动,那是不可能的。 他抬头看向高明程,虽然还没有说什么,但已经流露出强烈的心动意愿了。 高明程笑了,也无需多言了,说道:“我明天给你带几本小学课本过来,顺便教你一套拳法,后天就带你去县里考核,你……你有一身得体的衣服吗?没有的话,只能我借你了,但我的衣服,你穿着可能会大点。” 这时黄大志连忙说道:“我有一身新衣服!” 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我手里有了钱后,扯了点布,做了一身新衣服,平时出门时好穿。” 高明程赞同的点点头,是该有套新衣服,这出门办事,或者相看对象,要是穿的不得体,那也不好。 话已说完,高明程也就不多耽搁了,约好明天再见面后,他抱着怀里的小奶狗,大步朝着高家村走去。 黄大志站在原地,远远地望着他离去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到为止,他觉得,自从认识了高明程后,自己就一直在走好运了! 嗯,此时此刻,他已经完全忘记那次出门时,所遭遇到的不好的事情了。 很多时候,如果我们通过一些不好的事情,学到了更好的本事,那也是一件好事,宝剑锋从磨砺出,说的便是如此吧。 高明程回到高家村后,直接去了细奶奶家,这个点,已经是吃晚饭的时候了,家家户户炊烟起。 “高壮。”高明程一进门,就喊着高壮的名字。 “哎,明程哥。”高壮快步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正想问高明程找他有什么事情,结果一眼就看到高明程怀里抱着的小奶狗了。 他惊讶的说道:“明程哥,你还要再养一条狗?” 不怪他惊讶,主要是高明程都养了两条狗了,那两条狗每天都要喂肉吃,吃的比一般人还要好呢。 “不,这是你的狗!”高明程把小奶狗递给高壮,高壮连忙伸手去抱,幸好小奶狗也不认生,只是轻轻地挣扎了下,似乎想下地走动了。 高壮挺喜欢狗的,精灵小时候就是高壮在照顾。 “你上回不是问高岳要狗吗?他给你弄来了,他快要高考了,没空回村里,就托我给你带回来了。”高明程说道。 “嘿,原来他一直记得啊!”高壮笑着,逗弄着怀里的小奶狗,时间过去这么久,他还以为高岳忘记了。 然后高壮又问这小奶狗买了多少钱,他好把钱给高明程,再让高明程转交给高岳。 高明程一愣,这高岳也没提钱的事情啊。 随后又想起他得了高岳送的精灵,也没给过高岳钱。 至于高岳从别人那里拿狗时,有没有给别人钱,那他也不知道。 “说啥傻话呢,这是他送你的,提什么钱?下回他要是回村里,你请他吃饭就行。”高明程不纠结钱不钱的事情,反正高岳没提,他们主动给,反而生份。 你和别人生份,别人就要和你生份,这以后交情还怎么处? 高壮向来听高明程的话,于是也不提钱的事情了。 “时间不早了,我回去吃饭了,你给这狗喂点水和吃的吧,然后再弄个狗窝。”高明程说完,就准备回家了。 “明程,要在这里吃饭吗?”这时,细奶奶的声音从厨房里传了出来。 高明程立即说道:“不用了,多美已经在家里煮饭了。” 既然这样,细奶奶就没有强留了。 高明程回到家里,提前回来的许多美果然已经在煮饭了,再看牛栏里的牛羊都已经回来了,两条狗也围绕着他撒欢叫着。 中午吃了大餐,晚饭就比较简单,但再简单,那也有肉,毕竟前不久才猎到一头野猪,那野猪除了送人情的部分,还剩下百来斤,大部分被许多美拿盐给腌制了,入味后,再悬挂在阴凉的地方风干。 只是骨头这些,就不好腌制,得吃新鲜的。 一夜无话后,高明程第二天起了个大早,习惯性的跑到半山腰练了一套拳法,再下山时,从家里拿了一瓶四特酒和一包冬瓜糖,打算送到他爸妈家去。 高国兵都开口让他给他爸送一瓶酒了,他要是不送,那就落了下乘了。 至于点心,他从中选了一包最甜的,对于他来说,已经不喜欢吃太甜的甜食了,但这个时候的人们,对甜食有种抵抗不住的热情。 “粥快好了,你等下要回来吃。”许多美站在屋檐下,冲高明程说了句,得到回应后,她才去洗漱。 高明程过来时,他爸妈倒是醒来了,就是他妈看上去精神不太好,总是打呵欠,但他爸面色红润,似乎有好事发生般。 看到高明程过来了,高远见笑着招呼他到身边来,笑呵呵的说道:“明程,你当叔叔了!昨天晚上,你大嫂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哈哈!” 说到大胖小子时,高远见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 老大媳妇一举得男,这的确很让人高兴,虽说高远见本身有四个儿子,但重男轻女的观念,还是一直有的。 高明程知道大嫂的预产期应该就在最近,但也没仔细算过日子,听到这个消息,倒也不意外,上辈子,他大嫂就是生了一儿一女。 “哦,那恭喜大哥了。”高明程把手里的四特酒和冬瓜糖都递给高远见,说道:“我昨天去了国兵叔家做客,他给了我一些酒和点心,说是让你也尝尝外面的酒和点心。”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五章:大志,来练拳! 四特酒是用瓷瓶装着的,看着就比散装酒高档很多。 这四特酒也是樟树的特产,从诞生到后世,一直都名声大噪,是他们这一块的人经常喝的一种酒。 高远见爱酒,接过之后,就爱不释手的把玩着瓶身,眼底流露出渴望的神色。 最终,他说道:“等你大哥的儿子满月时,我给他办一个满月酒,到时再来开这瓶酒喝。” 好酒,就要配好日子喝,那样才更得劲。 此时此刻,高远见满心满眼都是他的大孙子。 高明程送了东西后,就回到自己吃,吃过粥,就拿着几本小学课本出门去了。 许多美望着他离去的背影,也没多问什么,自己把家里的事忙完,然后去了董飞霞那边。 上回高明程找了高淑芳、高淑珍、高淑媛三人,问她们愿不愿意学裁缝,高淑芳是当场表态说愿意,而高远见和罗小华也是极力赞同。 至于高淑珍和高淑媛,最后也是要跟着去学。 在这个年代,想要学一门手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种天降馅饼的好事,你要是不珍惜,那么人人都要骂一句傻了。 至于前三年给的钱不多,大家也不是很在意,毕竟老规矩就是要给师傅做三年事的,就算师傅不给你钱,伱也不能有怨气。 因此这段时日,许多美要帮着董飞霞教高淑芳她们三个,等学会基础的了,再由董飞霞亲自来教。 说起这个事,许多美的二姐许多玉曾来找过她,言语间满是抱怨,斥责许多美有好机会不想着亲姐妹,反而只顾着婆家的妹妹们。 对此,许多美也解释了,说是因为二姐怀孕不方便,这才没有让二姐去学裁缝,又说只要她学会了,那么什么时候教二姐都是行的。 许多玉是真的没空去学,她自己没有爸妈帮衬,也没有公婆帮衬,家里里里外外就她和丈夫张成远两个人,这怀孕倒也罢了,但孩子生下来后,必须得自己亲自带,所以根本没空去学裁缝,更没空去制衣作坊里做事。 许多美和二姐之间,是有一些矛盾的,但再多的矛盾,也不能否认她们是亲姐妹,需要彼此照应的这个事实,因此许多美是打算等二姐的孩子大点了,能够腾出手来了,再教二姐裁缝,让二姐去制衣作坊里做事的。 她把这些打算都说清楚后,许多玉虽然还有些不满,却也接受了。 另外一边,高明程已经骑着自行车来到了军岭。 今天不是军岭老集的日子,显得有些冷清,只有田地里,有数人劳作的身影。 高明程还没往黄大志的家中走去,就已经在地里遇到他了。 黄大志是个勤劳的人,一大早就扛着锄头下地干活了。 “大志。”高明程挥手打招呼,示意黄大志过来。 黄大志也立即就小跑着走到小路边上,满脸都是欣喜之色,昨晚他考虑再三,还是把要去警局参加考核的事情说给他爸妈听了。 他爸妈的第一个念头,居然和他一样,就是他走了,地里的活谁来干? 但经过高明程的说服,黄大志心意已定,决定不管如何,都要先去试一试,这或许是他唯一的机会了。 “大志,我给你带了几本小学课本,你自己没事就翻翻看,不认得的字,要么问我,要么问村里其他的人。”高明程先把带来的课本递给黄大志。 这些课本,还是他之前用来教许多美的,经过近一年时间断断续续的教导,许多美已经把常用字都学会了,并且已经能够独自看《天龙八部》这类武侠书了。 昨天他给许多美买了四大名著,当天晚上,许多美就翻看了《西游记》。 但万万没想到,《西游记》里面也有不少生僻字,许多美问高明程那是什么字时,高明程也懵逼了,毕竟他也不是什么学霸,一些生僻字也根本不认识。 于是高明程就说下回再去书店买一本《新华字典》回来,要是再遇到不认识的字,就翻《新华字典》查。 因为有这个插曲,高明程就对黄大志说道:“等你把小学课本上的字都学会了,也就差不多了,实在遇到不认识的字,还可以去买本《新华字典》来自己学。” 对于高明程说的话,黄大志都认为那是真知灼见,愿意听从。 “来,我们找个宽敞的地方,教你一套拳法。”高明程说道。 黄大志对这里的地形更熟悉,于是领着高明程来到一处山脚下,这里全是荒草,并且相对平坦。 “你看好了。”高明程开始先自己打一套拳,然后再拆解动作,一点一点的教黄大志。 在打拳时,他已经尽量慢点了,但黄大志还是看的眼花缭乱。 黄大志早就知道高明程擅长打架,也从其他人口里听说过高明程打架的名声,那是自小练出来的。 高明程说道:“来,我先教你一些基础的动作,还有出拳的方式,这一口气也吃不成胖子,时间有限,你能学个花架子也行,剩下的,再自己慢慢练习。” “你也不要怕,如果你当了协警,那么警局的老人们自然会教你一些擒拿犯人的招式,只要你愿意学,什么都不是事!” 高明程故作轻松的说着,不给黄大志太多的心里压力。 黄大志是典型的老实人形象,但同时也有一股暗藏的狠劲,他既然已经决定去试试了,因此也愿意下苦功夫来学拳。 他希望自己能够学会一两招,这样在考核时,不至于表现的太差,以免丢了高明程的脸。 高明程看出他的认真和努力,因此也教的上心,他没教那些复杂的,只教最基础的直拳、勾拳、摆拳。 这几种拳学会后,至少能够和普通人动动手了。 凭着心中的狠劲,黄大志一次次的练拳,练到浑身都是汗水也没有停下。 高明程看的满脸的欣慰,觉得有高国兵的那层关系在,以及黄大志的个人素质,当个协警应该没问题。 协警是没有编制的,也没有配枪权,主要是协助民警执法、维持公共安全,很多时候,用谁和不用谁,就是上面的一句话。 高明程之所以要让黄大志加紧认字和练拳,也是为了入职后着想。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六章:又一宗悬案 高明程办事很利索,给了黄大志一天的准备时间后,第二天就带着黄大志去县里了。 黄大志对此很重视,特意在前一天晚上就认认真真的洗了澡,并且拿香皂洗了头发,然后第二天早上穿上军绿色的新衣服,整个人显得很精神。 黄大志的爸妈其实不太赞同,他们觉得黄大志去参加考核,那也是白跑一趟,浪费时间。 再一个,他们并非是不知道有工作的好处,但同时也害怕黄大志去了县里工作后,会不管家里。 自从黄大志跟着高明程出了一趟远门后,家里人就发现一向老实孝顺的黄大志变了,变得强势起来了。 好几次他爸妈不让他做什么,他非要去做,让他把钱交给爸妈存着,却又非要自己拿着,甚至有时候还去买肉来吃! 这败家子! 然而不管他爸妈怎么想,黄大志都心意已定,是不会再受到家里的束缚了。 于是在高明程来接他时,他带着一颗既紧张又期待的心,坐在了自行车的后座上。 清晨的风吹佛在他的身上,将他一切的心理负担都吹走了。 到了县里后,高明程带着黄大志直奔警局,找到了高国兵。 “叔,这就是黄大志,我和你提过的。”高明程指着黄大志,和高国兵介绍着。 黄大志原本在心里不停地告诉自己要胆子大点,但站在高国兵的面前时,他的气势还是无限的弱了下去。 高国兵可是经年的老干警了,又身居上位,浑身有股不同于常人的气势。 高国兵打量了一下黄大志,眉头轻皱,不是太满意。 但人是高明程带来的,这个面子得给。 于是他把小宋喊了过来,让小宋把人带下去参加考核,小宋满脸的笑意,态度亲切的带着黄大志走了。 高明程本想去看黄大志的表现,却被高国兵留下来了,高国兵拿出一堆案宗,对高明程说道:“这是局里积攒的还没有侦破的案子,我想着你眼光独到,也许能够看出点什么来,你先拿去看看,没看出来也不要紧。” 上次的灭门案,由于线索太少,高国兵根本没有侦办的具体方向,还是高明程通过一碗剩下的白米饭,推测出凶手可能是外地人,甚至是北方人的想法,然后才找到相应的线索,把那个案子给侦破的。 现在高国兵干脆再让高明程发挥发挥,如果能够再侦破一两个案子,那么于高国兵自身来说,是有极大的好处的。 高明程觉得有些亚历山大,但还是神态从容的接过那一大堆的案宗,开始翻看起来,这堆案宗,有的纸都发黄了,一看记录的时间,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这些没有侦破的案子,有大有小,有的作案手法残忍,有的作案手法诡异,还有的平平无奇。 高明程的大脑在快速的回忆着,上辈子无聊时,他翻看过一些国内的大案要案,也特意看过他们本地的一些案子,但由于互联网的猎奇向,能够被人刷到的信息,大多是极具猎奇的那种。 一些普通的案子,就很少会被人关注到。 高明程能够关注到那个灭门案,还是因为犯人在之后又犯了很多案子,被抓时,闹出的动静不小,因此在互联网留下了讨论的痕迹。 现在,他要一边翻看案宗,一边通过回忆,看有没有被他看过的案子。 高国兵上次并没有看到高明程翻看案宗的过程,现在看到他居然看得这么快,不由得皱眉起来。 这样看似随意翻动,真的能够看出东西来? 不过很快,高国兵就又恢复平常心了。 本来也没抱太大的期望,无非是做最后一次的尝试罢了。 他升副局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但最近没发生什么案子,他闲来无事,才想着要不要从这些多年前的案子中找找线索。 若能侦破一两起,于他的声望有极大的好处。 突然,高明程翻看案宗的速度慢了下来,他将那份案宗抽了出来,开始仔细看起来。 这个案子……他有印象啊! 这个案子现在的定性是悬案,已知的线索极少,但高明程后世看过这个案子的资料,因为凶手是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一个人——死者的丈夫! 这个案子是两年前的案子了,案发地在红星农场那边,85年六月时,一名女性死者被人发现死在树林里,死前遭受了侵犯,疑是被人奸杀的,但案发地除了那名女性死者,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遗留,自然也没有什么证据。 民警走访之后,发现女性死者的社会关系很简单,平时为人和善,作风朴素,并且已经生育了一个孩子了。 而她的丈夫也表现的很爱她,即使她被人奸杀了,也给她好好的办了后事,并且请求警方一定要查出凶手,为他的妻子报仇。 由于他一系列的表现,因此警方根本没有怀疑他,当地人也对他充满了同情,并且于今年五月会再婚。 高明程看着看着,眉头就紧皱了起来。 他知道凶手是谁,也知道凶手为什么会杀了自己的妻子,但问题是,他要怎么证明凶手就是死者的丈夫呢? 他记得前世凶手最终还是落网了,并且就在今年十一月,原因是今年天干,各地的水库都会干枯,居民用水困难,农作物也会减产。 红星农场很大,主要是种植大豆、水稻、绿豆、花生、玉米等农作物,另外还有一个牧场,以及一家奶粉厂。 像这种农作物多的地方,水资源也不会太差,虽然他们整个县都没有大江大河,但红星农场有七八个大大小小的水库,其中最大的一个水库有五十多亩,基本上没有干枯过。 但今年下半年因为天干的缘故,人们会从最大的水库中抽水出来浇灌农作物,当水减少后,就露出水库底部的一具尸体了。 那尸体已经腐烂的差不多了,但衣服还在,通过衣服里面的物品,以及尸骨的信息,查出了死者也是红星农场的人,是一名二十三岁的男性,未婚未育,失踪前和父母吵了一架,父母让他相看结婚,但他不肯,于是负气走了。 但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起初那人的父母也担忧过,生怕是不是出事了,但当时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警局也没有立案,这事就不了了之。 但这具尸体出现后,就连带着之前的奸杀案,一起出现在警方的视线中,于是警方开始重新立案侦查,最终从两人的社会关系中找到了蛛丝马迹,从而将凶手擒拿归案。 问题来了,他要怎么提前几个月把这件事暴露出来? 挺急的,在线等!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七章:干掉潜藏的危机 手上的案宗被高明程看了一遍又一遍,眉头是越皱越紧,他盯着案宗上的每一个字看,最后终于被他找到突破口了。 他指着受害者丈夫的名字,抬头对高国兵说道:“这个人……我有印象,他是红星农场副政委的儿子,这个副政委也是我们村里高仁的舅舅,我也见过几次,我记得几年前,曾经听高仁说过,说他表哥在死了老婆后,又娶了一个年轻的老婆,还给他表哥生了一个儿子出来,这让高仁很是羡慕。” “但是……叔,你知道吗?高仁表哥之所以能够再娶一个年轻的老婆,那是因为这个老婆是被他强奸的!后来有了身孕,女方爸妈怕丢脸,再加上高仁表哥给了高彩礼,于是就把人给嫁过去了。” “只是我曾听说这个女的本来是有相好的,女的嫁人后,那男的也痴情,一直不肯娶老婆,这事,在红星农场那一带也不算是秘密了。” 高明程故作感慨,他说的看似和案情没有直接关系,但句句都在引导高国兵。 高国兵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他接过高明程递过来的案宗,开始从头到尾的看了起来,突然,他面色一变,似乎想起了什么。 “死者有个相好的?那个相好的,你知道叫什么吗?”高国兵急忙问道。 高明程无辜的眨眼,这个……他还真不知道。 “我只听别人提过几句,具体叫什么,那就不知道了。刚才也是看到这个黄源的名字有些熟悉,我才想起来的。”高明程说道,作为一个不相干的路人甲,他不知道所有的情况,那也是正常的事。 高国兵也没有怀疑什么,而是冲门外喊道:“小张,你过来一下!” “哎,好的。”门外大厅里的小张立即应着,殷勤的跑了进来。 “小张,伱看看这个案子。”高国兵把手里的案宗递给小张,两年前,这个案子是他带着小张经手的。 当时奸杀案的线索太少了,并且在走访的过程中,根本不知道死者的丈夫曾经强奸过死者,也不知道死者原来还有一个相好的。 再联想到死者丈夫是红星农场副政委的儿子,高国兵的眼神中透露出犀利之色。 他知道,有人碍于这副政委的权势,对警方掩盖了真相! 可恶!如果当年他知道这些隐情,那么这个案子就有侦查的方向,也不至于迟迟没有破案了! 高国兵看向小张,问道:“小张,我记得在这桩奸杀案发生后不久,红星农场还发生了一件失踪案,对吧?那个失踪的人叫什么名字?” 小张的记性不错,再加上案子才发生两年,且那失踪案也是他过手的,但是因为警局的人手不足,失踪人又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就没立案。 毕竟他们这里也发生过子女和父母吵架走了,但再过几年后,又会回来的事情。 因此很多人都觉得那个失踪的人只是去外地了,并没有想过别的可能。 小张很快就回忆起来了,说道:“那个失踪的人叫马力帆,我记得他是家里的独子,他失踪后,他的父母哭的很伤心,哀求我们去寻找过,当时我们也找过,但红星农场的人都说在那个时间段没有见过马力帆,后来还询问过车站的人,也说没有见过马力帆坐车离开。” 马力帆的失踪是有些蹊跷,他和父母吵架,负气走了,这一走,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了。 高国兵的心中已经有了一个猜测,立即说道:“小张,你去红星农场查一查这个马力帆,看他现在回来了没有?如果没有回来,就再问一问他的父母,多年前,他是不是和田永蝶相好过!这田永蝶就是这桩奸杀案的死者,你懂我的意思吗?” 小张接触到高国兵看过来的视线,心中一紧,立即说道:“懂!我马上去查!” 小张收拾一下随身携带的东西,朝门外走去。 警局虽然有警车,但很少,以他的级别,是够不着用警车的,因此他骑着一辆自行车,朝着红星农场而去。 高明程在旁边听着,觉得高国兵的方向有些错了。 如果查到这马力帆和田永蝶相好过,那么高国兵他们肯定会怀疑是马力帆奸杀了田永蝶,然后跑掉了。 但事实上,马力帆和田永蝶这对苦命鸳鸯,都被黄源这个畜生给杀害了! 并且在杀死田永蝶之前,黄源还强奸了田永蝶,田永蝶拼命挣扎之下,激发黄源的凶性,一把掐死了田永蝶。 事后黄源把马力帆的尸体绑上石头沉入水库,又把自己留下的痕迹清理了一下。 之所以没有把田永蝶的尸体也丢进水库,那是因为黄源更恨田永蝶,觉得自己被田永蝶背叛了,所以要让田永蝶死不瞑目,死了还要让他人目睹被人强奸过的尸体,背负着被人奸杀的名声。 而如果把田永蝶的尸体也丢进水库里,那么之前知道田永蝶和马力帆相好过的人,就会说他们两个肯定私奔了,到时候黄源的头上就永远戴着一顶绿帽子了。 这是黄源不能忍的事。 他杀了人,还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营造了一个痴情丈夫的形象! 高明程本来没有想过干预这个案子,但既然在这里碰上了,他就想要这黄源快点死! 去年,他在高仁试图诱奸小傻子时,愤怒之下,把高仁的命根子废了,事后这怂货倒也没有找他麻烦,但他的舅舅是红星农场的副政委,也算是他们家的一个背景了。 如果高国兵早日把这桩案子破了,那么黄源就会早日被抓起来枪毙,至于他爸这个副政委,那也是当到头了! 想到这些,高明程立即故作感慨道:“看来这杀死田永蝶的凶手不是马力帆,就是她的丈夫了!” 高国兵一愣,没想到高明程会提出凶手是死者丈夫的可能性。 “怎么这么说?”高国兵问道。 “叔,你想啊,这黄源是怎么娶到田永蝶的?他是强奸了田永蝶,让田永蝶怀上他的儿子,这才把人家一对鸳鸯拆散,娶到了田永蝶!一个能够干出强奸的人,你觉得他真的老实?真的爱自己的老婆?”高明程不遗余力的提醒着,生怕高国兵查案的方向搞错了。 他又说道:“我想了想,如果黄源是凶手,他既然杀死了田永蝶,那么会不会也杀死了马力帆呢?如果杀死了马力帆,那马力帆的尸体又去了哪里?” “这尸体不见了,要么是被埋到深山里了,要么就是被丢进水库里了。” 高明程一边说,一边拿眼睛看着高国兵。 心想,我提醒的够明显了吧? 可别千万搞错了啊,赶紧把黄源这个人渣抓起来,让他爸下台吧!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八章:大志是警察了 高明程的那番话,到底对高国兵造成了一些影响,他沉思着,然后点点头,认可了高明程的推测。 在他看来,杀死田永蝶的凶手,也就马力帆和黄源的可能性比较大了。毕竟田永蝶的社会关系很简单,为人也朴素,没有和谁结仇过。 高国兵沉声说道:“这个案子,我会亲自侦办,如果凶手真是这黄源,那么我一定要送他去公审!他爸的职位也得丢了!” 听到这话,高明程暗暗松了口气。 虽然上辈子这黄源也死了,但现在还是让他早死早超生吧!省的又祸害一个女人了! 现在已经是四月底了,再过半个月,这黄源又要结婚了! 如果这个时候重新调查田永蝶奸杀案,那么黄源的这个三婚就结不成了! 叔侄两个说话间,小宋带着黄大志回来了。 回来时,黄大志的身上多了一股轻松和自信,而小宋也是满脸的笑容,进来后,小宋对高国兵说道:“高股长,黄大志通过考核了,可以胜任协警的职责。” “我了解过了,黄大志是军岭的人,还是头一回到县里来做事,没有住所,不过咱们警局大院,不是正好还有一个杂物间空着吗?我提议让黄大志住在那里,也方便他上班,您看怎么样?” 高国兵眉头微皱,想了一会儿,才说道:“是靠近厕所的那个杂物间?我记得那个屋子光线不好,白天都是暗的,也比较潮湿,所以没人住。” “对,我把情况仔细说了,黄大志说没关系,他愿意去住。”小宋说道。 其实,当小宋提出有一个房间可以让黄大志住时,黄大志已经是满心的愿意了。 那房间虽然不好,但黄大志自家的屋子,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最关键的是,黄大志可以免费住! 这要是出去租房,那又是一大笔开销! 为了省钱,黄大志觉得一切都不是问题,他的目光也流露出这个意愿。 高国兵了解情况后,就点了点头,对黄大志说道:“既然你通过考核了,那么明天就来上班,行吗?有什么东西要带的,今天都收拾好!呃,你可以骑局里的自行车回家一趟拿东西。” 说到这里时,高国兵还若有若无的看了高明程一眼,他这是担心高明程太讲义气,又帮着这黄大志跑来跑去,也不怕累着他自己了! 高明程明白高国兵的意思了,尴尬的摸了摸鼻子。 这叔叔,真亲! 既然黄大志这边通过了考核,确定可以来警局做事了,那么高明程也没有久留,毕竟高国兵马上就要重新调查田永蝶奸杀案,到时候肯定忙的很。 “叔,我先回去了,过两天就是高壮结婚的日子,我得在家里帮忙,等过段时间,我再来县里找你哈!”高明程笑着说道,和高国兵挥手道别。 来时,是他骑着自行车带着黄大志的,回去时,是一人骑着一辆自行车。 黄大志其实不太会骑,只是曾经借过别人的车,练过几次而已,现在骑着警局的车,一颗心既激动,又紧张。 好在骑自行车也不算太难,黄大志在路上练了几下,又摔倒几次后,再骑时,就稳了。 一路骑到军岭,就已经完全看不出他是生手了。 到了军岭,两人停下,黄大志神情激动的对高明程说道:“明程,谢谢伱了。” 他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自己能够通过考核,得到这份难得可贵的工作,并非是因为他自身有多么的优秀,而是因为高明程。 高明程和高国兵关系极好,因此他才能够凭此进入警局,成为一名协警,从此后,他也是有工资的人了! 高明程笑了,他和黄大志之间的缘分,可以追溯到上辈子,上辈子他得到过黄大志的帮助,而这辈子,他则是帮助了黄大志。 他看着黄大志,心中也有些激动。 上辈子,黄大志在走投无路之下,成为飞车党,手染鲜血,最终被枪决。 而这辈子,他竟然成为一名正义的协警,即将和犯罪份子做斗争! 命运……还真有趣。 高明程笑着说道:“你不用感谢我,得到工作只是成功的第一步,接下来,你要虚心跟着局里的老人学习,对他们要尊重些。以后你每天早点去,把办公室的里里外外都打扫干净,你坚持几个月,保管大家都对你的印象就好了!” “现在天气逐渐热起来了,你带一床薄被子去就行,另外你得再做两套新衣服,要有个换洗用的,我给你的小学课本,你得带去,有不认识的字,你就问小宋吧!” “那把匕首,你也得带去。你是协警,主要是协助民警办案,基本上不会遭遇到穷凶极恶的罪犯,但身怀利器,能够让你胆气更足。” 黄大志虽然比高明程大,但高明程说的这些话,他都听的仔仔细细,每一句都记在心里,决定都照做。 从认识高明程起,他就知道一个道理,高明程不会让他吃亏! 而黄大志也知道一个道理,那就是自己以后也不能让高明程吃亏! 他希望自己和高明程的友谊,能够一直维持下去。 说了一番话后,高明程就和黄大志道别了,他回了高家村,而黄大志则骑着警局的自行车,回了自己的家中。 当他骑着车回去时,家里人都惊讶了。 当他说自己通过考核,成为协警,并且明天就要正式上班时,家里人都震惊了! “你……是警察了?”黄大志他爸惊讶的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 他妈和他弟则是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样子。 黄大志咧嘴一笑,说道:“是,我骑的车子就是警局的,我是回来收拾东西的,以后我就住在警局大院,那房子是免费给我住的!” 说到免费两个字,他的眉毛都往天上飞了。 乐的! “这……你都能当警察?那个高明程……这么厉害?”不得不说,黄大志他爸也不蠢,很快就明白他儿子能够当警察,肯定是沾了高明程的光。 于是他呢喃着:“那个高明程,怎么会对你这么好呢?一个警察的工作啊……我记得他家里是四兄弟,他自己亲大哥亲弟弟都还没有工作的呢!” 说完,他满脸狐疑的看着自己的儿子。 可是左看右看,又实在看不出高明程到底看上他儿子哪里了,竟然会这样帮他。 他的儿子明明就……平平无奇啊! 今天带孩子去游乐场了,唔,其实我是乐意的,毕竟我也会跟着玩,算是弥补童年遗憾吧!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九章:春夏之交,万物求偶 黄大志大概知道高明程为什么会这样不遗余力的帮他,可能和火车上的那个黑包有关,毕竟当时高明程在上交之前,是从里面拿了一叠钱的。 事后也问自己要不要分钱,但他不敢,第一次出门的黄大志,就遭遇了那样凶险的情况,他根本不敢贪图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因为他知道,他没有这个胆量去拿。 高明程拿了钱,但也承担了所有的风险,所以黄大志认为这是高明程应得的。事后,他也没有后悔过,反而很庆幸自己没有拿,因为之后高明程给予他的帮助,远远比那几百块钱要多的多! 更何况,高明程还让他去警局当协警了! 他得到的,已经远远超过他失去的了。 难怪他之前向别人问起高明程时,几乎人人都说高明程讲义气,高明程果然讲义气! 黄大志没有把这事吐露给家里人知道,而是收拾起被子和衣服来,临走前,又对家里人说道:“我去县里上班了,家里少了一个劳力,以后农忙时请人做事的钱,就我来出!” “妈,能请人你就请人,别太累着自己了,累病了,也得花钱去治。”黄大志其实最担心他妈,怕他妈逞强,什么都自己去做,最后反而累坏了。 至于他爸,黄大志也有要交代的,他看着他爸,正色说道:“我走后,家里的饭和洗衣服,就你来做。” 黄大志的爸爸本能的想反驳,他虽然不能做体力活,但在家里时,也是不煮饭不洗衣服的,因为这两件事在乡下,大家都默认是女人的事。 谁家的男人会洗衣做饭呢?他爸如此想着,但在黄大志的目光下,他竟然迟疑着不敢开口。 因为此时的黄大志,已经不仅仅是他的儿子了,同时还是一名警察! 黄大志的爸爸吞咽了下口水,乖乖地没有吭声。 黄大志本来还预备了一些说服他爸去做这些事的话,但现在看到他爸竟然没有反驳自己,一时之间也有些恍惚。 有些事情,不一样了! 之前他决定自己赚的钱自己拿着,要当这个家,做这个主,但实际上,他爸妈并不是很服他,一直想劝他把钱上交。 可现在,他妈一声不敢吭就算了,连他爸也不敢反驳他了! 这就是工作的魅力吗? 黄大志如此想着,然后骑在自行车上朝着县城而去,一路上,有人看到他骑着自行车,并且带着被子和行李,都好奇的问他要去哪里,黄大志没敢声张自己是要去做协警,只是矜持的说道:“去县里有事。” 只说了一两句话,他的身影就彻底的离开了军岭这地儿,留下好奇的村民们议论纷纷,也有人直接去黄大志家,问起了他的爸妈。 很快,整个军岭就都知道黄大志出息了! 高明程回到家里时,正好赶上吃午饭,今天他带着黄大志去县里,事情办好后,就直接回来了,倒也没有耽搁太多的时间。 吃过午饭,趁着天气好,高明程拿着一个网袋就进山了,他打算进山抓一些牛蛙,给高壮的婚宴加菜。 至于之前承诺的去抓大鱼,这个可以傍晚洗澡时一起进行。 自从他家里打了水井后,许多美已经不去水库洗澡了,不过高明程在天气好时,还是会去水库洗澡,因为他很享受那种在水中畅游的感觉。 进了山,高明程直奔上回找到牛蛙的那个地方,还未靠近,就听见有水流的声响。 循着水声走去,就看到水沟里的水比起之前,又涨的更多了一些,水沟中,随处可见牛蛙,蛙鸣更是不绝。 除了牛蛙,高明程还在水中看到一样东西,那就是牛蛙的卵。 牛蛙的卵跟其他蛙类的卵没什么两样,就稍微的大一点,蛙卵都是黑色的圆圆的小点,外面包裹着一层厚厚的黏膜是用保护蛙卵的。 值得一提的是,牛蛙在4~9月都是可以发情产卵的,并且通过抱对后,雌蛙将卵排进水中,然后雄蛙也会将精子排进水中,两者结合受精后,就会慢慢孕育出一个小蝌蚪出来。 高明程上回来时,这些牛蛙们还没有完成抱对产卵,可能是当时的气温还是稍微低了点。 高明程将带来的网袋抖开,准备抓牛蛙了。 牛蛙跳跃的速度不算太快,如果是晚上拿着手电筒来抓,那简直是一抓一个准,现在是白天,抓起来有些麻烦,但这对于高明程来说,也不算什么,他来这里抓牛蛙,就像是来进货一样,想要多少,就能够弄到多少。 抓够了牛蛙后,高明程就把目光转移到野鸭子上。 上回他在这里发现了野鸭子,同时还捡到几个野鸭子蛋,他的目光看向水沟边上茂盛的草丛,也无需去仔细的找,而是只要看到有部分伏倒的地方,就走过去看看即可。 因为野鸭子们下蛋时,肯定会压倒一小片草丛的。 但并非所有的鸭子们都会乖乖地在岸边下蛋,有些无所顾忌的母鸭们,会直接在水里下蛋、在树林里下蛋、在石头上下蛋。 简直是走到哪儿,就把蛋下到哪儿! 再加上母鸭们不像母鸡,没有孵化幼崽的好习惯,因此鸭子的数量一直不多,人工饲养的话,还得麻烦母鸡来孵化鸭蛋,这样才能够增加产量。 高明程寻找了一会儿,在超强眼力的加持下,好歹找到了一些野鸭蛋,但其中有几个拿在手里时,就觉得里面的蛋液都在摇晃,显然是已经坏掉了。 高明程把坏掉的鸭蛋丢了,砸在地上时,蛋液果然都是黑色的了,散发出一股腥臭。 高明程还要继续去找,却被一条蛇拦住路了。 那条蛇也不知道怎么了,就这么盘在那里一动不动,高明程辨认了一下,这是一条绞花林蛇,通常会在树上活动,并且它是夜行动物,有微毒的那种。 高明程心中诧异,于是捡起一根木棍,戳了一下,结果那蛇一动不动,原来已经死掉了。 既如此,高明程也没有在意,直接跨过它,继续朝前面而去。 这时,他的耳中听到有禽类快速奔跑的声响,抬头望去,却看到一群红腹锦鸡。 看到红腹锦鸡时,高明程的眼睛都瞪大了,他们这里最常见的野鸡,是那种不太漂亮的,和家鸡类似,却比家鸡瘦小的那种。 但红腹锦鸡就不一样了,它特别的漂亮!并且是凤凰的原型,尤其是雄鸡,雄鸡体长约1米,身披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羽毛,光彩夺目。 但高明程并非是惊讶于红腹锦鸡的美丽,而是因为红腹锦鸡在他们这儿根本没怎么听说过有! 这一群红腹锦鸡大约五六只,其中的雄鸡正在求偶,向其他的雌鸟们求爱,卖弄着它那一身打扮,并且一边低鸣,一边绕雌鸟转圈或往返疾奔并察颜观色,待站立在雌鸟正前方时,雄鸟身上华丽的羽毛都向外蓬松,彩色的披肩羽盖住了头部,很像抖开的折扇。 看到这一幕,高明程悄悄地走了,打扰其他物种求爱,也是挺不文明礼貌的!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章:何秀曼的鬼点子 或许是受到牛蛙抱对和红腹锦鸡求偶的刺激,当天晚上高明程狠狠的折腾了许多美一夜。 唔,这个季节果然适合繁衍! 一夜好眠后,高明程习惯性起了一个大早,低头看向身边还在沉睡的许多美,他就知道今天的许多美肯定要赖床了,不是她懒,而是她的身体不允许她早起。 要不是得益于金箔纸带来的身体素质提升,不然高明程这会儿也得腿软了! 起床后,照旧跑到半山腰练拳,他习惯于山林间练拳,经常练拳的地方,更是被他踩踏的寸草不生了。 许是拳法刚猛有杀气,周围静悄悄的,鸟兽踪迹全无。 一套拳法练完,已是浑身汗水。又一路小跑着回到家中,这时,也才六点半而已。 他进屋后,就准备淘米煮粥了,这会儿的灶是烧柴火的,煮饭煮粥什么的,都得人看着火才行。 在点火时,高明程就怀念起前世的电饭煲了。 算算时间,电饭煲也已经诞生了,但是还没有在市场上售卖,他决定等电饭煲上市后,立马去买个回来。 有了电饭煲后,这煮饭煮粥炖汤什么的,都方便多了。 在前世,很多偏远贫穷的山村,一户人家中至少有两个电器,一是电灯泡,二就是电饭煲了,可见电饭煲多么的得人心啊! 等粥米煮胀后,高明程又添了把柴,就不打算管了,剩下这些火足够把粥煮好了。 他走出门,听见牛羊的叫声,于是把牛羊都牵到外面去吃草,早晨的青草最是新鲜可口,饿了一晚上的牛羊们都埋头啃食着,发出咀嚼的声音。 黑虎和精灵也在草地上撒野,身形矫捷而灵动。 忙完这些,并不意味着高明程就可以休息了,因为他还得去山里摘桑叶。 就如他之前所想的那般,许多美从她三姐那儿拿回来的蚕宝宝们已经长大了,最近胃口大增,每天都要摘很多桑叶来喂才行。 摘完桑叶,给蚕换上新鲜的桑叶后,许多美终于起床了,只是她走路的姿势有些古怪,当看到高明程时,她下意识翻了个白眼。 起初是会娇羞,但现在……呵呵,许多美不满的说道:“你赶紧再做一张床出来,我们要分床睡!” 像昨晚那样的强度,再多来几次,许多美都怀疑自己会不会垮掉! 高明程明白许多美的意思,尴尬一笑,开始卖乖说道:“我已经煮好粥了,你洗漱好就能吃了。牛羊我也牵出去,桑叶也摘了回来,够一天用的了!” 要不是许多美受累了,不然煮粥,牵牛羊和摘桑叶,大部分时候都是许多美在做的。 许多美听了后,脸色果然好一些了,递给高明程一个算你识相的傲娇眼神,就去洗漱了。 高明程松了一口气,知道他老婆已经哄好了,对,就这么容易哄! 所以,分床什么的不必再提了! 高明程的日子过的潇洒,他的好兄弟高壮也即将迎来潇洒日子。 又过了一天后,就到了高壮结婚的日子了。 高壮家人口太少,他本身没有亲堂兄弟,只有表兄弟,表兄弟还是外村的,并没有一起长大。 算来算去,高明程就是他最亲近的兄弟了,因此这接亲的事情,必须得高明程帮忙,然后又喊了几个相处的还不错的同龄人一同去。 一行人骑着自行车往何秀曼的村子而去,为首的高壮表情激动而紧张。 他要娶老婆了!这美好的不像是真实的一样! 到了何秀曼的家中后,何秀曼已经穿着一身红色的裙子等候在那里了,并且高壮的姑姑一家也在那里,等下要一起去高家村。 男方出彩礼,女方出嫁妆,嫁妆有多有少,看父母是否疼爱女儿了。 何秀曼的爸妈本来想把彩礼全部都留下的,但是经不住何秀曼鬼点子多,硬生生磨着他们拿出了一半的钱出来,给何秀曼置办了几身新衣服和一个木箱,以及一百块的压箱底钱。 何秀曼信誓旦旦的对他们说,自己是家里的长女,妹妹们和弟弟都是她一手带大的,感情深厚,就算出嫁了,也绝对不会忘记他们。 她个人是很愿意把彩礼都留在家里的,只希望妹妹和弟弟能够过的更好,但是呢,如果她空着手出嫁,那么婆家就会看不起她,以后也不会让她管钱。 如果碰不到钱,她以后怎么拿婆家的东西帮衬娘家? 所以,她爸妈不能让她空着手嫁人,得多少置办嫁妆,这样她到了婆家才有面子,才说得上话,等她哄住了丈夫和奶奶,家里的钱肯定就归她管,到时候想给娘家多少,就给娘家多少。 这一壶迷魂药灌下去,她爸妈果然着道了,虽然百般舍不得,但最终还是听信了长女的话,拿出了一半的彩礼钱。 这一半钱,已经是她爸妈的底线了,之后不管何秀曼再说什么,都不肯再多一毛钱了! 何秀曼见状,也就没有再说什么,能够从她爸妈手里抠出一半的钱,已经不容易了! 眼看高壮来接了,何秀曼的妈妈还不忘叮嘱何秀曼,说道:“记住伱说的话,以后你管了他们家的钱后,可千万别忘记你爸妈和你弟弟妹妹啊!” 何秀曼低垂着头,轻轻的嗯了声。 然而她却在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心想,就算我管钱,那钱也是我家的钱!怎么可能给别人? 孝敬她爸妈可以,但也就逢年过节买些礼品和给点小钱了,再多,肯定是没有的! 这个时候,女儿是没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但同时女儿也不需要承担主要的赡养责任。 以后父母老了,女儿能够在生活上帮助父母,比如替父母洗衣服,替母亲洗澡洗头什么的,那就很好了! 赡养父母要出钱出力的,有儿子的人家,都默认是儿子的责任。 当然了,以何秀曼爸妈疼儿子的心,以后肯定会想尽办法从几个女儿身上榨油水出来的。 何秀曼琢磨着这些事情,但是心中并不焦虑,车到山前必有路,以后的事情,就等到以后再烦恼吧! 现在她已经开始期待自己新的生活了,崭新的生活,自由的生活! 这段时日,她和高壮也经常见面,对彼此也越发熟悉和了解了,何秀曼很庆幸自己误打误撞的找到了高壮,因为她知道,高壮绝不会让她失望的!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一章:进山种茯苓 高壮的婚宴办的还不错,掌勺人请的就是高明程的爸爸高远见。 他们村的人办事,以及附近几个村子的人要办事,基本都会请高远见来掌勺,因为他的厨艺确实不错,还能够把酒也包了,省的你再去买,还得跑一趟。 掌勺人手艺好,菜色也丰富,前不久,高明程才在山里弄到一头野猪,鲜吃了一小半,其他的都用盐腌制,然后挂在阴凉处风干,现在他拿了十斤送给高壮,但奈何细奶奶不肯白要,最后你推我让的,商定了一块钱一斤买下。 至于高明程摸到的几条大鱼,以及一袋子的牛蛙,他就不肯再收钱了。 吃过高壮的婚宴后,就意味着高壮和何秀曼正式结婚了! 这一天,新郎高壮自然是高兴的,但细奶奶才是最高兴的人。 她儿媳早逝,之后儿子又出事走了,只她一人拉扯着独孙长大,而现在,她的独孙终于要结婚成家了! 何秀曼的年纪比高壮大,但细奶奶是一点儿都不在意的,女方年纪大点好啊,更会疼人! 并且,没准再过不久,她就要抱重孙子了! 想到这里,细奶奶的脸笑开了花。 高壮的婚宴过去没多久,高明程又吃上席了。 他大哥的儿子满月了,高远见特意给这个长孙办满月酒,不过满月酒就没有请全村人,而是请了自家亲戚,只办了六桌酒席。 高明程作为新晋的叔叔,自然得送上红包,除了红包,又送了一斤蜂蜜和两斤风吹肉,让小侄子的生活有肉又有甜蜜。 这是讨个吉利的话头,但很得罗小华的心,觉得老二是真的懂事了! 高明程给了红包,但他的两个弟弟和妹妹,就不必给红包了,因为他们还没有结婚,还是自家人。 酒席上,高明程和几个兄弟坐在一桌,聊天时才知道,大哥高明鹏现在跟人去学砌房子,已经可以拿小工的工钱了。 带他入行的是他老婆那边的一个表兄弟,并且为了方便做事,他也买了一辆自行车,每天都早出晚归的。 “老三,我和工地上的人都熟了,等再要招人时,我就带你也去做事。”高明鹏心情不错,喝了一些酒的他脸颊潮红,拍了拍身边的老三高明万,笑着说道。 高明万最近也在想办法搞钱,于是立即同意了。 这时,同桌的一个长辈就说道:“明程,伱是几兄弟中第一个砌了新房子的人,你要是有什么来钱的门路,也不能忘记你几个兄弟啊!” 高明程看了那长辈一眼,并不是很熟的关系,于是装傻充愣般的憨笑着:“我哪有什么来钱的门路?每天不都在家种田放牛放羊嘛!也就偶尔进山弄到一点猎物了。” 但那长辈并没有放过高明程,而是继续说道:“之前不是说你老婆许多美要和董飞霞合伙开什么制衣作坊嘛?怎么没动静啊!” 高明程故作老实巴交的说道:“我也不懂,我只管把地里的菜种好。” 桌上又有其他人问起这事,高明程一律说不清楚不知道。 他觉得这些人想的太简单了,要开制衣作坊,哪里是随随便便能开的?要先培训好从业人员,要砌厂房,要买布料,要研究衣服款式,还要拿到县里去卖! 这每一个环节,都是需要花时间去打磨的。 不过还是有进展的,比如高守旺已经通过大队申请,批准了一块地皮建厂。 现在国家大力扶持乡镇企业,有很多优惠的政策,再加上一个地方如果经济发展起来了,那么手里有点小权的人,日子才好过呢。 所以高守旺去申请厂房用地时,根本没人故意阻拦,一路畅通。 厂房不能修在村民集中居住的地方,再加上大队更希望把这份功绩摆在显眼的地方,因此是在兴安岭那儿批了一块地。 兴安岭地处高家村和军岭的中间位置,那里有一座小学,也有大队的办公地点,而厂房地址就毗邻大队的办公室,在一个小山丘的下面。 高明程知道后,也没有多说什么,虽然不如在村里方便,但骑自行车的话,也就七八分钟的路程,不算太远。 在制衣作坊没有彻底办起来前,高明程不想和人多说,因此别人问时,他都装傻,别人再问时,他就开始劝酒了。 他们这儿喝酒流行划拳,划拳输了的,就要喝上一杯,因此当开始划拳后,整个酒席都闹哄哄的,半个村子的人都能够听到划拳的声音,等酒席吃完后,都能够到下午三四点钟。 高明程划了两轮拳,就尿遁了。 他一路回到自己家中,躺在床上醒醒酒。 最近比较轻松,但很快他就要忙活起来了,时间已经进入五月份,该种茯苓了! 第二天,高明程就扛着锄头、拎着斧头进山了,他之前已经做了一些准备,现在要把剩下的事情全部做好。 这种植茯苓,要提前整地,要选择排水性好的山坡作为栽种场地,然后再进行深翻,消除其中的碎石和杂草,并且将土块打碎整平,最后还得撒点除虫剂,避免白蚁影响茯苓的生长。 这一步,高明程已经提前做好了。 至于茯苓的养料松木,这个更是早早就准备好,并且将侧枝清除、削去皮后就留在山里暴晒,但他今天还需要把暴晒裂开的松木,砍成八十厘米左右的小段,再以井字形的形式堆放在田地中。 进了山,高明程来到之前堆放松木的地方,松木经过长时间的暴晒,上面布满了细小的裂痕。 他从裤兜里掏出做衣服用的软尺,这个还是从他老婆那里弄来的,用软尺在松木上量出八十厘米来,他就开始挥起斧头将松木砍断了。 第一段松木还需要量一下,接下来经过目测就能够得到差不多长短的松木了。 因为松木比较多,饶是他力气大,也花费了很久的时间才把松木全部砍好。 既然要种,那么自然不能只种一点点,那样就没意思了,高明程打算种一大片,等到收获时,才能够感受到收获的喜悦! 说是一大片,其实种植的地方是零零散散的,毕竟要先找到适合的坡地,才能够进行种植。 他在深山之中,寻找了七八个合适的坡地,每个坡地上都种植一小片。 把砍好的松木以井字形的形式堆放在田地中后,高明程就要进行下一步了,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那就是接种种植! 种植茯苓可以用菌种,也可以用鲜茯苓,高明程没有菌种,但他有鲜茯苓,把鲜茯苓分节后,放置在松木的两边或者两段松木的中间位置,这样利于菌丝生长。 接种之后,再用锄头轻轻的覆盖上一层薄土就可以了。 做完这些,还需要向四周挖出排水沟,避免产生积水,等到接种十个月后,茯苓就会成熟,可以采摘了! 在挖排水沟时,高明程想到今年下半年会天干,也不知道这会不会对茯苓的生长造成什么影响。 但人不能因为一些顾虑,就不去做任何事情,就算天干会影响茯苓的生长,他也要先栽种试试! 虽然他这是两辈子第一次种植茯苓,但其实种植茯苓跟种菜,也没有太多的区别,也是选择合适的地方,然后深翻,去除碎石和杂草,然后准备养料和菌种。 总结一下,确实没有多少区别,也就是准备松木时,得花费不少的时间和力气。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二章:蒸熊掌,安排上! 茯苓是种下了,但接下来还得勤加照看,观察出菌的情况,并且要及时去除死菌。 茯苓是不能连作的,因为会有其他菌类影响其正常生长,所以等明年时,高明程还得去寻找其他合适的山坡种植。 其实茯苓在春秋两季,都是可以种植的,但今年下半年会天干,所以今年秋季时,高明程就不打算种植了。 这一日,高明程进山去查看蜂箱的情况了,距离上一次摇蜜,已经过去一个月了,由于这段时间山里蜜源众多,蜂蜜采蜜积极,蜂脾上已经有不少的蜜了。 意蜂采蜜积极,繁殖也积极,只是到了一定数量后,蜂群就会开始闹分裂,蜂王会带走一批蜜蜂。 这个时候,可以人为的进行分箱了,如果不分箱,那么就要在蜂王还是幼虫时,就杀死蜂王,确保蜜蜂族群的数量不会大量减少。 高明程把蜂箱的情况都逐一检查后,就决定明天来摇蜜,另外再弄一棵杉木下山,拿到木匠那儿再做一些蜂箱出来。 小规模的养蜂其实不算太累,大规模的养蜂最累的就是寻找蜜源,所以后世有些养蜂人,会开着大卡车,带着蜂箱去全国各地寻找优质蜜源。 根据蜜源的不同,所产的蜜也不同,细分的话,有龙眼蜜、油菜花蜜、枇杷蜜、柑橘蜜、荔枝蜜、槐花蜜、荆条蜜、枣花蜜、洋槐蜜等。 不细分的话,那就统称百花蜜。 高明程没有特意去追逐过某种单一的花蜜,他放置蜂箱的地方,是散放在一小片林子里,其中林子的边缘,生长着一大片的荆条。 荆条不是荆棘,而是一种常见的中药材植物,它分布很广泛,大江南北都有它的身影,除了药用,它还可以防治水土流失,另外花期长,蜜源好,所以高明程发现这片荆条后,就把蜂箱给搬了过来。 五到七月,正是荆条的开花时间,树枝上,开满了淡紫色的花朵,它的花型比较小,粗看不显眼,但花朵很密,枝条上长了很多花苞,分先后绽放。 高明程看到这一大片的花卉,心情就很好,哼着小曲,带着黑虎、精灵下山去了。 只不过,当高明程第二天过来时,好心情就不翼而飞了! 看到遭到破坏的蜂箱,高明程满脸肃杀,嘴角噙着一抹冷笑,他提着摇蜜机进山,却又提着空摇蜜机下山了。 再进山时,他手里拿着一把标枪。 “黑虎,精灵,咱们去猎熊!”高明程杀气腾腾的说道。 犯我蜂箱者,虽远必诛! 今天晚上,他就要把蒸熊掌给安排上! 这要是搁在后世,他的蜂箱被黑熊盗蜜了,那他得忍,谁让黑熊混成保护动物,受到国家保护了呢! 但现在,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时代,力量为王,只要他能够干翻黑熊,那他就能够吃到熊肉! 高明程手里拿着标枪,腰间别着匕首,带着两条好狗,气势汹汹的进山了,他直奔之前黑熊居住的那个山洞而去,只是等进了山洞,他才发现这个山洞已经被黑熊给弃了。 当初他摇蜜时,遭遇了黑熊,并且和黑熊玩了你跑我追的游戏,再之后,他把蜂箱换了位置,而这黑熊居然也换了洞穴。 但他即使把蜂箱换了位置,不也是被黑熊找到了? 那么现在即使黑熊换了洞穴,他也能够找到! “黑虎,精灵,你们进去闻一下气味,然后去找那只黑熊!”高明程命令道。 狗的嗅觉很灵敏,黑虎和精灵经过训练后,找起猎物来,更是容易了。 这个洞穴虽然已经被黑熊废弃了,但里面还残留着它的气息,黑虎在洞穴中转了一圈,然后走出洞穴,左右张望了一下,就循着空气中的气味,朝一个方向跑去。 高明程紧跟在黑虎的后面,一双眼睛警惕的注视着四周,一旦发现黑熊的踪迹,他手中的标枪一定会给黑熊好看! 昨天他查看蜂箱时,蜂箱还是好端端的,再根据蜂箱附近的新鲜脚印,高明程推测黑熊应该是夜晚时找到了蜂箱,然后就破坏蜂箱,把里面的蜜都掏出来吃掉了。 还好高明程发现及时,黑熊只破坏了其中一个蜂箱,这也是因为一个蜂箱中的蜜,就已经很多了,足够黑熊母子吃个痛快了。 黑虎和精灵在前面奔跑着,时不时发出低叫,似乎在告诉高明程就在这个方向,大约奔跑了十多分钟,黑虎和精灵来到了一处山洞。 但黑虎和精灵都没敢贸然进去,只是站在山洞前,朝里面犬吠着。 高明程明白了,看来黑熊母子就在这里面了! 黑熊本来就有夜晚活动,白天睡觉的习惯,所以这会儿黑熊母子正在山洞里呼呼大睡呢! 但犬吠声惊醒了黑熊,使得黑熊发出一声低吼,迈着霸气的步伐走出了山洞,它打算给这两条不识趣的狗一点教训。 但高明程正等在那儿呢! 山洞太小,他不方便进去和黑熊搏杀,因此他就等在洞口,只等黑熊一现身,就让它知道为什么花儿那样红! “嗖!”标枪被大力投掷而出,发出尖锐的破空声,精准的朝着黑熊刺去! 这标枪极重,枪头又被打磨的很锋利,再加上高明程投掷的力量很强,因此哪怕黑熊皮厚,标枪也稳稳地刺进黑熊的身体中了。 黑熊吃痛,当即哀嚎起来,它摆动着身体,剧烈的晃动,使得标枪跌落在地上,紧接着黑熊冲洞里面发出一些声音,似乎在叮嘱着什么,然后朝着一处地方疯狂的逃跑了。 高明程哪里肯让它跑掉,捡起地上的标枪,就追了上去。 上回他就想猎杀这头黑熊了,只是后面看到幼熊时,竟然动了恻隐之心,放过了它们母子一回。 如果黑熊不破坏他的蜂箱,那么他们也可以井水不犯河水。 但蜂箱再一次遭到破坏,高明程就知道,他和黑熊之间必须要有一个了断了! 黑熊的嗅觉很灵敏,同时记忆力很好,它在什么地方弄到好吃的,那么下回它还会再去! 在高明程带着两条狗追杀黑熊时,他的眼角余光注意到一头幼熊从洞里面跑了出去,并且朝着其他的方向跑去了。 看来黑熊之前就是在让幼熊逃跑了。 虽然注意到这点,但高明程顾不上去追杀幼熊,当务之急,还是先干掉这头成年的母熊再说。 黑熊速度快,但他的速度也丝毫不慢,在山林中奔跑了几分钟后,他就再度追上了黑熊。 “嗖!”手中的标枪再一次投掷出去,又精准的刺中黑熊了。 受了两次伤后,大大的影响了黑熊的行动力,但同时也让黑熊发狂,它不再逃,而是想和高明程肉搏。 标枪是远程射杀,而肉搏就得上匕首了。 高明程拔出腰间的匕首,悍然迎上。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三章:黑熊毙命 黑虎和精灵看到黑熊受伤,而自家主人气势很足后,也表现的不如上次那么害怕,纷纷冲黑熊狂吠着,黑虎甚至还伺机上前帮忙,时不时咬在黑熊的身上,帮助高明程牵制住黑熊。 黑熊的力气大,但高明程也不弱,以他如今的身体素质,即使和一头健康的黑熊肉搏,也不会落于下风,但人类是有智慧的,如果能够智取,又何必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所以高明程选择用标枪偷袭,先伤了黑熊再说。 许是突然受伤,加上要顾及幼崽,黑熊没有选择当场和他搏斗,而是以逃跑的方式吸引他,从而让洞中的幼崽有机会逃走。 但这个举措,也导致它二次受伤。 现在黑熊朝高明程扑杀而来,气势很足,但受伤后的它力道已经减弱了,再加上黑虎和精灵的偷袭牵制,它根本没法发挥出强盛时期的威力,高明程几乎能够轻松的避开黑熊的杀招,然后手中的匕首刺向它的脖子。 当人类开了挂,不管是用先进的武器,还是用强悍的肉身,大部分猛兽就不够看了,否则华南虎、黑熊等猛兽,就不会混成保护动物了。 一刀又一刀,直到第三刀,高明程才把黑熊的脖子割断,鲜血从伤口处狂飙而出,随着鲜血的流逝,黑熊也逐渐失去力气,瘫倒在地上,发出最后的喘气声。 高明程知道黑熊已经毙命了,站在一旁没有再补刀了。 但黑虎和精灵仍旧没有放过它,一边发出狗吠,一边在黑熊的身上撕咬着。 高明程本想阻止,因为这头黑熊,他打算拿去卖掉,黑虎和精灵这么撕咬,虽然不至于彻底的毁了熊皮,但也影响外观。 但最后他没有阻止,任由黑虎和精灵撕咬,等到差不多了,这才呵斥着它们住口。 让猎狗撕咬猎物,能够激发猎狗的凶性,并且起到壮胆的作用。如果下次再遇到黑熊这种猎物,那么黑虎和精灵就不会表现的很害怕,而是会积极的狩猎。 “汪汪!”黑虎和精灵表现的很兴奋,还没有彻底的平复心情,但好在它们都很听话,因此并没有继续撕咬黑熊了。 高明程拿着匕首上前,在黑熊的肚皮上划开一道口子,伸手进去摸索着。 黑熊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内脏还是温热的。 他打算把熊胆取出来,黑熊身上最珍贵的就是熊胆和熊掌了,就是因为人们对熊胆的追求,才会导致去杀戮黑熊。 高明程很快就把熊胆掏了出来,然后切断,再扯了几根韧性好的草茎把囊口给扎紧,不能让珍贵的熊胆汁流出去。 看着手上的熊胆,就像是看着钱一样,高明程咧嘴一笑,心情极好。 其实他也有些兴奋,毕竟这也是他第一次打到黑熊,并且除非他以后特意去追踪其他的黑熊,否则应该不会再狩猎到了。 黑熊的数量本来就日渐稀少,再加上在此之前,他都没有听说过他们这片山中居然还有黑熊的。 他倒是听说在武夷山那边,是有黑熊的。 不过他这里距离武夷山,倒也不算太远,开车的话,也就几个小时的路程,约两百八十多公里。 黑熊和大部分猛兽一样,是习惯独居的,只有发情期时,雌性黑熊才会到处散发自己的气味,吸引雄性黑熊过来,等看对眼后,就可以在一起繁殖了。 待发情期结束,雄性黑熊就会离去,由雌性黑熊负责孕育、生产和照顾幼崽。 母熊会一直照顾到幼崽长大,如果幼崽是雄性,那么母熊就会把雄性幼崽远远的驱逐,如果幼崽是雌性,那么母熊就会让幼崽在自己的领地附近生活,甚至还会割让一部分领地给雌性幼崽。 但这可不是什么重女轻男,而是为了防止近亲繁衍。 高明程把熊胆放进口袋里,然后弯腰将黑熊提起,扛在肩膀上,他有过两回扛野猪的经历,估摸着这头黑熊应该在两百五十斤左右。 这个重量在黑熊家族中,不算太重,因为这是一头雌性黑熊,比雄性黑熊要轻一些,而一头健壮的雄性黑熊,体重在四百斤左右。 虽然母熊比公熊轻点,但两百五十斤的重量,也不是一般人能够轻松扛着的,这也是他力气大,否则即使打到黑熊,一个人也没法把黑熊带下山去。 高明程捡起落在地上的标枪,意气风发的说道:“回家去!” 两狗呼应,叫着跑在前面,给高明程开路。 高明程空着手时,能够在山里狂奔,那速度,连黑虎都追不上,但现在他扛着一头黑熊,那就跑不起来了,只能在林间小路上快走。 一路回到家中后,都已经下午两点了。 其实狩猎黑熊的时间倒不多,主要是进山下山耗费的时间,毕竟黑熊是生活在深山之中,若非是他身体素质好,普通人得从早上走到下午,才能够走到黑熊生活的地盘。 而高明程都已经在山里打了两个来回了。 当高明程扛着一头黑熊回家时,正在晾晒衣服的许多美登时吓了一跳,险些把衣服掉在地上,这会儿她也没心思晾晒了,随手把衣服挂在竹竿上,就朝高明程那边看去。 只是她从未见过黑熊,又没有电视机可以科普这些奇奇怪怪的知识,因此根本认不出这是什么动物,只觉得格外的威猛霸气。 “这是什么?”许多美好奇的问着。 “哈哈,听说过蒸熊掌吗?”高明程指着黑熊的脚,得意的说道:“这就是熊掌了!” “什么?这是黑熊?”许多美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呢喃道:“我们这山里有黑熊?没听老人提起过啊!” 高明程前世也不知道,因为只要黑熊没有下山进村,那么谁又会知道深山里有些什么物种呢? “嘿,你男人还能骗你不成?这熊不是好熊,它偷了我两回蜂蜜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我就把它干掉了!”高明程用脚踢了一下黑熊的四肢,决定砍断一条腿下来。 “多美,你拿把斧头来!” 高明程让许多美去拿斧头,黑熊皮厚,骨头硬,用匕首是没法斩断四肢的。 虽然高明程打算把这头黑熊卖掉,但都说了要吃熊掌,那必须得吃上。 毕竟熊掌这玩意,也许只能吃这一回的。 许多美立即回屋去拿斧头,又见高明程浑身的汗水泥土,于是忙跑进厨房,给高明程倒了一杯水。 “伱饿了吧?我给你留了饭,你赶紧去吃吧!”许多美知道高明程肯定又累又饿,也顾不得惊讶高明程是怎么打死黑熊的了,只劝着高明程去吃饭。 高明程的确也饿了,但他还有一件事要吩咐许多美去做。 “多美,你骑着自行车,去一趟军岭,看陈国林在家吗?在家的话,让他开拖拉机过来一趟,就说我要去县城办事,要包他的车。” 高明程看向许多美,又说道:“这头黑熊,我打算拉到县里去卖掉,留着自己吃也没有这个必要,卖的话,能够卖到不少钱的。” 许多美可没想过要留着自己吃,于是点头同意高明程的想法,这种值钱的好东西,那当然是要卖掉! 换成钱拿在手里,那该多好啊!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四章:送到县里去 许多美去叫陈国林时,高明程就抡起斧头,将黑熊的前肢砍断了,掂量了一下,也就二十来斤。 “给!你们也尝尝这熊肉的滋味!”高明程从黑熊的身上切下两块肉,都在一斤左右,将肉丢给了黑虎和精灵。 两狗盯着熊肉,扑了上去啃咬起来。 高明程拎着熊掌进了厨房,将之放在高高的地方,避免被老鼠给祸害了。然后打开锅盖,从里面拿了一碗还温热的饭菜出来吃。 忙了大半天,确实饿的够呛。 他吃东西很快,吃完之后,又去杂物间翻找了一卷黑色的塑料布出来,他用塑料布把黑熊包的严严实实的,然后又去门外弄了一些树枝和野草,将之覆盖在塑料布上,这样就不会让人一眼就看到这是一头黑熊了。 他们这边基本没什么黑熊,市面上,更是没有黑熊皮和黑熊肉卖,高明程如果不加以遮掩,而是大肆宣传的话,那么以村里传播流言的速度,不过几日的功夫,只怕整个县城的人都要知道他打到一头黑熊了。 到时候村委的人,大队的人,岂不是要上门来看热闹?而一旦他们上门,你就得意思意思了。 他们高家村的村民们,大多都同根同源,一旦意思意思了,就得家家户户都有份才行,否则口水沫子得淹死你。 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高明程可不打算干。 要不是需要拖拉机帮着拉去县里,他也不会去喊着陈国林来,不过……陈国林若是问起,就说是猎到一头野猪吧,至于信不信,那就是陈国林自己的事情了。 当这些准备工作做好后,高明程就听到拖拉机的声音,朝门外一看,陈国林果然已经开着拖拉机过来了。 拖拉机停稳后,许多美打算把自行车从车上放到地上去,然后人再从车上跳下来。 只是自行车还没有放下来,高明程就急忙说道:“哎,车子就放在上面吧,我回来时要用。” 许多美诧异的扬眉,都叫了陈国林的拖拉机了,怎么还要自己骑自行车回来? 这时陈国林也从车上下来,看向地上那一坨被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东西,他不禁好奇的问起这是什么。 高明程笑着说道:“嗨,叔,我在山里弄到一头大野猪,自己吃也吃不完,就想送到县里去卖掉。” “伱又弄到大野猪了啊!我听说其他村子的人也有进山去弄野猪的,但野猪没弄到,反而自己被野猪撞了一下,好在还有同伴在,不然一条命都得丢在山里。”陈国林说道,他家里有拖拉机,经常在外面跑动,知道的消息也多。 所以别看高明程弄到过野猪,其实一般人根本拿野猪没办法。 当野猪成群结队的朝你冲撞过来时,那气势能把人给吓个半死。 高明程笑了笑,就要弯腰抱起黑熊到拖拉机上去,陈国林凑近说道:“好大的一个家伙!怕是有两百斤吧?我来帮你一把……” 结果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高明程已经轻轻松松把黑熊给弄到拖拉机上去了。 于是陈国林冲高明程竖起大拇指。 这力气!难怪他能够打到野猪。 对高明程的说法,陈国林丝毫没有怀疑,毕竟能够弄到一头野猪,就已经是令人羡慕的事情了。 许多美知道那是黑熊,而非是野猪,但当高明程那么说时,她也聪明的没有说话。 高明程跳到拖拉机上,对许多美说道:“今天晚上我可能不回来了,厨房里的东西,你及时收拾好,明天咱们来吃!” “哎!”许多美应着,目送拖拉机离去。 她的内心激动万分,不停地猜测着一头黑熊能够卖到多少钱,这黑熊稀少,怎么也得比猪肉贵吧? 她一边想着,一边进了厨房,当看到挂在半空的竹篮中有一条熊腿时,眼睛都亮了,激动的同时,又不免埋怨高明程居然留这么多熊肉,家里明明还有一些野猪肉没有吃完呢。 她把熊腿拿了下来,这个重量对于她来说,有些沉了。 望着又黑又长的熊毛,许多美犯难了,这玩意……要怎么弄干净? 大概跟刮猪毛一样? 许多美决定先烧一锅热水,把毛给烫软了,然后再用刀来刮,等刮的差不多了,再用火烧,这样就能够弄得干干净净了。 说干就干,许多美开始忙活了起来,她有弄野猪脚和野猪头的经验,虽然头一次弄熊掌,也丝毫不惊慌。 另一边,拖拉机已经路过军岭,拐上前往县城的路了。 拖拉机的速度并不快,路面也不太好走,一路坑坑洼洼的。 高明程坐在后面,闭目养神。 他的内心还在琢磨着这头黑熊要怎么处置,是自己拿到农贸市场那边寻人买呢?还是找高国兵牵线搭桥呢? 村里的消息很难瞒住,但其实县里的消息,也很难瞒住,尤其是高国兵这个位置,几乎和县里有权有势的人都结交过了。 如果不通过高国兵,自己直接卖掉黑熊,一旦买熊肉的人和高国兵认识,事后又提起他来,他岂不是要和高国兵生分隔阂了? 上辈子他和高国兵是没有交情的,但他和高宏、高岳的交情很好,在高宏转业回来后,更是帮过他不少。 因此他不想和高国兵这边的关系弄僵。 算了,无非是少赚几个钱,有了人脉,赚钱也会更容易! 最终,高明程做出了决定。 高明程是下午两点把黑熊扛回家的,两点半左右上了拖拉机,往县城而去,但拖拉机的速度太慢了,都开了一个半小时去了。 等到了警局大院,都已经快四点了。 高明程寻了一个相对僻静的角落,把黑熊和自行车都弄了下来,然后给了陈国林车费钱,对陈国林说道:“叔,麻烦你跑一趟了,等我办完事肯定很晚了,我自己骑车回去就行。” 这会儿的路上可没有什么路灯,所以晚上开车是很不方便的。 陈国林知道高明程这是替自己着想,心里也热乎乎的,觉得高明程很会做人。 他接过钱,随手塞进口袋里,然后笑着说道:“以后要用车,再找我啊!” “好,一定!”高明程笑着应下。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五章:主动的顾客 在高国兵的指点下,高明程把黑熊搬到一个空房间里,此时包裹着黑熊的塑料布和树枝草料已经去除了,露出一整只黑熊来。 黑熊少了一条腿,腹部也有一道伤口,不过那伤口不至于太大,因此内脏没有从里面掉出来。 除此外,就是脖子上的伤口,以及身上的伤口了。 高明程利用标枪两次刺伤了黑熊,之后黑虎和精灵发狂般的对黑熊进行撕咬,留下咬痕。 因此,这张熊皮的质量一般,卖不出高价了。 高国兵看到腹部的伤口,立即问道:“熊胆取出来了?” 高明程笑着拿出熊胆,在高国兵的面前显摆了下,在人工合成的熊去氧胆酸出现之前,熊胆比整个熊皮熊肉都贵,因此猎杀了黑熊后,如果不及时取胆,那就亏大了! 看到熊胆,高国兵也露出笑容,他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说道:“这是好东西,绝对好卖!明程啊,你弄到这头黑熊后,那在县里砌房子的钱,就有了!” “嘿!”高明程也乐呵,他打算在县里砌一栋房子,下面是门面,上面是住房的那种,这种临街的地皮个人不好弄,但他有高国兵这层关系,高国兵已经帮他在街心花园那边弄到一块一百五十平方的地皮了。 这街心花园现在不太显眼,只有几个商铺在卖东西,但到了九十年代后,这里会渐渐形成步行街,大部分做生意的个体户们都会向这边靠拢,最后形成一个商圈。 到两千年后,县里的房地产开始火热起来,这边的地皮更是一块难求,价钱也比其他地方要高上不少。 更难得可贵的是,从街心花园这边到县人民医院,只需要步行二十分钟,骑自行车那就更快了! 等人民公园也修葺好后,从这里去人民公园,也只需要十多分钟,再加上警局、水务局、教育局、税务局等机构,也都在这附近,去办事都方便的很。 高国兵能给他弄到这么好的地皮,他是真心感谢,等房子修好后,这就是一个会下金蛋的鸡,以后不管是自己拿来做生意,还是出租给别人,都是一本万利的事情。 “这熊胆最贵,你可以卖给药厂,也可以卖给上面的人……”高国兵指了指上面,具体是上面的谁,那就没有详说了。 “熊皮熊肉也不必拿到市场去卖,卖给单位食堂就行,想必那些单位都愿意。这个就按照市场价来。” 对于高国兵说的,高明程都没有意见,但他也有一个请求,“叔,我能够猎到这头黑熊,也算是误打误撞,但我不想出风头,对外就说是别人猎到的,托我拿过来卖,我就赚个中间钱。” 高国兵沉吟片刻,同意了。 “行,你在这里等着,我现在就把消息传出去,很快就能够把这头熊卖掉了。” 高国兵只出去十多分钟,再回来时,身后带着几个人,这些人有的拿着秤,也有拿着大砍刀,看来是要来处理熊肉的。 高国兵走到高明程的面前,对他说道:“熊胆有人要了,不过要过几天才给钱,到时候放我这边,等伱来县里时,再给你。” 熊胆价钱贵,野生熊胆更是供不应求。 其实在1983年时,就由国家卫生部牵头,组织了沈阳上百名药学专家,开始研究人工熊胆制品了,只是到现在还没有什么进展。 1984年又从朝鲜引进活熊胆汁引流技术,开始驯化野熊,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功,但这所谓的成功,是对于人类来说,对于被驯化圈养,并且经常要活体取胆的黑熊来说,就是一个大灾难。 这段时间,黑熊的数量为什么会急剧减少,也和熊场有关,熊场会高价买活体黑熊以及幼崽,因此狩猎者就会进山去寻找黑熊。 但在这个过程中,黑熊的死亡率很高。 “国兵,你人脉厉害啊,黑熊都能够弄到!”说话的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以他对高国兵说话的口吻,可以猜测出他的级别应该比高国兵还要高。 “这黑熊,我也就在二十多年前曾吃过一回,那还是在林场伐木时,恰好伐到一棵有洞的树,那黑熊就躲在树洞里冬眠呢!把那树放倒后,我们趁黑熊还懵着,拿着斧头和砍刀就把它给弄死了!不过那头熊不大,顶多一百斤出头,没有这头大啊!” “咦,怎么还少了个熊掌?这吃熊就要吃熊掌啊!”这人是个话痨,一开口,话就没有停过。 高国兵知道高明程留下了一条熊脚,此时笑着说道:“陈局,这少的熊掌被猎杀者留下自己吃了。好东西嘛,他自己肯定也想尝尝的。” “那是,他懂吃的啊!啧啧,我都快二十年没在这边见到过黑熊了,没想到今天又有口福吃上一口熊肉了!” “我和你们说,这熊浑身都是宝,熊胆就不说了,那可是珍贵的东西,能够保肝,经常喝酒的人会伤肝,吃这熊胆粉就最好不过了。这熊胆已经被人要了,咱们就不想了,但能够吃上一口熊肉,那也不错,熊肉能够补虚损,强筋骨,最适合我们这些人吃了!” “来来,别愣着,动手剥皮分肉啊!再磨叽就都快五点了,赶紧弄好,今天晚上还能够吃上!”这陈局也丝毫不把自己当外人,吆喝着让人动手干活。 “哎。”其他人应着,纷纷拿出刀,开始干活起来。 有人拿尖刀剥皮,有人拿大砍刀断骨,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的干着活。 高明程竟然一句话都没有机会说,他站在那儿,有点懵逼。 高国兵凑近他耳边,轻声说道:“这是林业局的局长,陈局。他本来也想要熊胆,但买下熊胆的是县委的人,懂吧?” 高明程点点头,表示明白。 在陈局热心的指挥下,一行人很快就把熊皮剥掉,又把熊肉分割好。 “我们警局要三十斤!”高国兵连忙说道,先把警局的份额拿下。 本来警局要五十斤都行的,毕竟个个都胃口大,剩下的再给旁边几个兄弟单位分一分,但谁知道陈局竟然过来了,并且开口要分上一份,不但要肉,还要一个熊掌。 至于其他两个熊掌,一个得给警局的局长,一个得给县委的某位,所以剩下的肉就不多了。 分肉,上秤,然后先记账。 钱是不会少,但也不会马上给。 高明程看着他们风风火火的做事,分完了肉,又开始盯上那张熊皮了。 高明程见状,连忙说道:“这张熊皮是我的劳务费呢,我打算孝敬给我叔的。” 众人听见后,倒也没有强求,主要是这张皮有几个洞,不是完整的皮了,所以争抢的意义不大。 很快,这些人就带着肉回去了。 高明程看着他们,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一头黑熊卖掉了,但他一毛钱都没有见到! 不过有高国兵在,他也不怕赖账就是了。 此时只有高国兵一人,高明程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本来想给叔送一个熊掌的,但没想到……” 那群买货的人,压根没理他这个卖货的人啊! “这张皮虽然有几个洞,但也还行,叔就拿去硝制,随便做点什么想要的东西吧。”高明程说的很是诚恳。 熊皮可以做成皮衣,但这一张熊皮显然又不够。 但做成一个盖脚的毛毯,或者帽子、手套等,应该也行。 高国兵看着那张熊皮,想要的意愿倒也不是很强烈,他说道:“我身体强壮,用不着这玩意,你现在要砌房子,手里正是缺钱的时候,还是拿去卖掉的好!” 我空有一颗万更的心,奈何今天眼皮发炎了,有点痒和疼。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六章:黄大志混得不错 当天晚上,高明程是住在高国兵的家中。 高宏去参军后,他的床就空着了,用一张塑料布盖着防尘,现在把塑料布一掀开,里面还是干净的,再盖上一床薄被子,就足以应付现在的天气了。 晚饭是在警局食堂吃的,今晚就有炖熊肉,由于数量有限,因此每个职员都只能买一份,一份有半斤左右。肉虽然不多,但可以再给你打一勺肉汤,肉汤拌饭,又香又腻。 吃饭的时候,高明程和黄大志见面了,此时距离黄大志入职,已经有一个月了。 高明程看到黄大志和其他同事都相处的挺不错的,问起黄大志时,高国兵也不由得露出一抹满意的笑容来。 高国兵说道:“明程,你推荐的这个人,的确有点本事。他入职那会儿,正是我重启田永蝶奸杀案的时候,看在他在你推荐的份上,我就带着他一起做事,安排他做一些跑腿问话的事情,结果他这个人的眼力不错,很擅长观察。” “那天我们询问黄源时,故意提到有可能是失踪的马力帆奸杀了田永蝶,然后畏罪潜逃了。这时小张又故意提出另外一个猜测,说是可能有人在强奸田永蝶时,被马力帆撞破,因此被杀了。” “在说这些话时,大志他一直观察黄源以及他家里人的神情,并且从黄源的眼中看出了异样,于是当天晚上,大志根本没回警局,而是藏在红星农场,暗地里监视黄源,然后看到黄源在大水库那边停留了很久,神色郁郁,像是有什么心事一样。” “第二天,大志喊上小宋,两人又去了红星农场,并且这一次大志他跳进了水库,在水库里面寻找了近两个小时,然后终于被他找到马力帆的尸体了!” 说到这里时,高国兵都极为的感慨。 黄大志做人实在,入职后,每天都起的很早,把办公室里里外外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平常同事要帮个忙什么的,他也从不拒绝,反而积极的去帮忙。 下水库找尸体的事情,高国兵也想过,但红星农场有好几个水库,把每个水库都找一遍,那工作量也很大。 正在犹豫时,黄大志竟然一声不吭的就把尸体找到了! 高国兵继续说道:“我事后问过大志,问他是怎么确定在那个大水库的。大志说他向红星农场的人询问过,知道这两年,黄源几乎不靠近那个大水库,平常洗澡,也去了离家更远的一个水库,浇菜种地,也不用那个大水库里面的水,再加上黄源在被警方询问过后,就去了大水库那,大志因此断定大水库中可能有秘密。” 高明程听见这些,有些意外,又觉得理所应当。 黄大志很擅长观察,这一点,他有充分的体验! 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马力帆的尸体,最后是黄大志给提前找到的! “大志他找到尸体后,表现的怎么样?害怕吗?”高明程问道。 在水里泡了两年多的尸体,早已经彻底白骨化了,身上的血肉,一部分自然分解,一部分被水库里的鱼吞食。 高国兵回忆片刻,才说道:“起初有些害怕,但之后就好了。唔,他心理素质不错,虽然没有经过警校的培训,但他学的很快,适应的也快。” “对了,我看他擅长观察,于是让他拜了警局的一个老前辈为师,那个老前辈擅长画人像,有时候局里需要他画一些犯罪分子的头像,好方便其他同事去抓捕。” 高明程没想到黄大志还有这样的机遇,感兴趣的问道:“那他学的怎么样?” 高国兵说道:“大志他没有绘画基础,学的慢,不过好在他学习态度好,那老前辈性格也好,愿意慢慢教他。” 说完了黄大志,知道黄大志在警局混的不错后,高明程就把话题又转回到黄源的身上。 他说道:“既然找到了马力帆的尸体,那么杀死田永蝶和马力帆的人,是否就是黄源?” “当然是他!这个畜生!本来我们都以为是田永蝶和马力帆旧情难忘,所以发生了关系,却恰好被黄源撞见,因此杀死了两人,但万万没想到,奸杀田永蝶的,竟然就是黄源!”提起这个案子,高国兵就忍不住怒气高涨起来。 这个案子的真相曝光后,整个警局的人都感到很意外。 本来大家见多识广,也抓捕过不少穷凶极恶的犯罪份子,但黄源这个人的恶,就恶的让人难以接受了! 他杀死田永蝶时,他和田永蝶的儿子才一岁多! 可他却因为嫉妒,杀死了他的老婆,杀死了他儿子的妈妈,并且是以那种不体面的方式杀死的! 案情彻查清楚后,整个红星农场的人就情绪激动起来,因为他们中很多人都在大水库洗澡和捉鱼过。 之前不知道还好,现在知道黄源把马力帆的尸体绑上石头丢进大水库后,那些吃过大水库鱼的人,就心里犯恶心,跑到黄源的家中去闹事。 至于黄源的父亲,他本是农场的副政委,出了一个杀人犯儿子后,就被上面停职了,之后更是被舆论逼的搬离了红星农场。 高国兵继续说道:“黄源杀人案,性质太恶劣了,所以我提议公审,上面已经通过了,再过几天,就要对黄源进行公审了!” “他是罪有应得!”高明程说道。 知道黄源要提前领盒饭,他心情也不错。 只是这个时代信息流通的不方便,他在来县城时,高仁一家都还不知道他舅舅已经下台,表哥更是成了杀人犯呢! 不过等公审后,只怕整个县城的人都要知道这桩骇人听闻的凶案了! 叔侄两个喝了一点酒,又说了一会儿话,等到时间不早了,就被赵冬梅催促着去睡觉。 高国兵站了起来,虽然脸颊微红,但身形很稳,他迟疑片刻,最后还是对高明程说道:“我们这边的山林,在五六十年那会儿,有不少黑熊,但这一二十年来,几乎没怎么见过黑熊了。” “不过伱这次弄了一头黑熊来县里,只怕消息捂不住,会流传出去。也许在之后的日子里,会有人进山猎熊。我给你提个醒,你自己到时候多注意点,别的地方不说,但不能让外人去高家村猎熊?明白吗?” “如果有必要,我的枪可以借你。”高国兵低声说道,他所说的枪,并非是什么鸟铳、盒子炮,而是那把54式手枪。 这手枪的杀伤力比鸟铳盒子炮,都要大的多。 望着高国兵略显霸道的眼神,高明程有些呆愣,一时之间不知道高国兵是让他拿枪去猎熊,还是拿枪去杀人了。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七章:摇蜜和炖熊掌 高明程在第二天时,去了街心花园那边,查看了自己的地皮,那是越看越满意。 上辈子他走错路啊! 一心想着南下,结果跌跌撞撞,虽然得到了一些,却也永远的失去了一些! 瞧,只要有钱有关系,哪怕就留在这个小县城,也照样能混得不错! 等这栋房子修好后,他在县里就有落脚的地方了。并且这栋房子搁在后世,也能够值好几百万呢! 地皮有了,接下来就要把房子修起来,高明程盘算了一下手里的钱,不算特别多,但卖了黑熊后,的确赚了一笔,只是暂时钱还没有到手。 这修房子需要木材和砖瓦,如果是在村里,那么他可以进山砍树,省下买木材的钱,但在县里,就不能这么干了。 不过问题也不大,高国兵人脉广,再加上他自己这会儿也在修房子,有现成的关系,能够帮着他去弄到便宜点的木材和砖瓦,至于人工,也可以就用高国兵介绍的,这些人绝不会给他偷工减料。 盘算完这些,高明程打算找个吉日,就准备动土开工了! 那张有些破损的熊皮,他本想送给高国兵,但高国兵没要,高明程也懒得去寻找买家了,直接送到硝制皮毛的作坊里,托人把这张熊皮硝制好。 这是他打到的第一头黑熊,还是挺有纪念意义的。 忙完这些,高明程就回了高家村。 他到家时,也已经中午了,等吃过中午饭,他又提着摇蜜机进山了。 本来昨天就打算摇蜜,结果发现黑熊又来盗蜜了,他这个暴脾气一下子没忍住,直接和黑熊干上了! 现在修房子正需要钱,是该早点把蜜摇出来,找个日子拿到县里去卖才好。 进了山,高明程照样是带着两条狗,气势很足的进山了,一路上,倒是没有遇到野猪、黄麂之类的野兽,只遇到一些小型野兽,它们受惊后,忽的一声就跑进灌木丛中躲着了。 高明程对这些小动物没兴趣,但奈何黑虎和精灵这两条狗感兴趣啊,听见动静,这两狗就朝那些小动物追去,试图去咬住对方。 高明程也没管它们,自顾自的朝放置蜂箱的地方走去,突然,他听见精灵发出了凄厉的叫声,似乎是遇到什么危险了。 高明程放下手中的摇蜜机,快速朝精灵所在的地方跑去。 精灵半边身体陷在一片荆棘中,可能是要进去咬什么东西,结果却被荆棘给刺到了皮肉吧。 这是高明程的猜测,但当精灵挣扎着出来时,他才知道,自己猜错了! 真正让它发出凄厉惨叫的,不是那些荆棘,而是一只刺猬! 当精灵试图去咬那只刺猬时,刺猬感受到危险,于是立即蜷缩起身体,用背部的硬刺保护了柔软的腹部。 结果精灵这条傻狗,竟然还真的下嘴去咬了! 这一口咬下去,嘴巴就被刺猬的硬刺伤着了,于是发出凄厉的惨叫声来。 黑虎站在一边,那目光也很是灵性,似乎在看智障般。 受伤的精灵朝着高明程跑去,绕着他跑动着,一面跑,一面低叫,似乎在告状般。 高明程低头去看那荆棘的下方,果然看到一只蜷缩成球状的刺猬,然后出乎精灵意外的拍了一下精灵的狗头,说了句:“活该!” 刺猬这么可爱,你竟然想吃它! “走了!下回记住了,别咬带刺的!”高明程叮嘱了句,听懂这话的精灵当即委屈的叫了起来。 宝宝受伤了,宝宝不高兴了! 但傻狗就是傻狗,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没多久,高明程又看到精灵撒欢跑着去追什么小动物了。 唔,希望它这回追的不是刺猬吧! 一路来到放置蜂箱的地方,高明程稍作检查,发现并无异样。 昨天他专心猎杀母熊,从而放过了幼熊,不过他也没打算去特意找幼熊,活与不活,就看幼熊自己的命吧! 花费了半个下午的时间,高明程才摇了五个蜂箱的蜜,不是他力气小,而是蜜太多了,摇蜜机中都装满了蜜,没法再摇了。 看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得进山来摇蜜了。 虽然忙点累点,但能收获,能赚钱,日子就过得有盼头。 当天晚上,高明程吃上了炖熊掌。 呃,本来他开玩笑说要吃蒸熊掌,只是许多美蒸了半天,发现很难蒸熟,于是干脆重新洗锅,放到大铁锅里炖着了。 嘿,别说,炖就是比蒸熟的快点! 天气热,没有冰箱的时候,肉就存放不住,许多美把瘦肉多的地方切下来,然后抹上盐腌制了,至于带骨头的,就一锅炖了,少说得有十来斤。 结果这熊掌吃到嘴里,许多美的脸就有些皱了。 不知道是她没有处理好,还是怎么回事,熊掌又腥又腻,吃起来的口感并不是很好。 自从许多美嫁给高明程后,就没少吃肉,因此肚子里有油水,已经不如之前那么馋肉了,她吃了几口就吃不下去了,有些怯怯的看着高明程,她怕高明程怪她浪费了好东西。 高明程倒是不太嫌弃,仍旧低头吃肉。 味道确实不如昨天在警局吃的,可见大厨就是大厨,手艺好! 发觉许多美的异样,高明程便安慰道:“这熊掌有些腥臭是正常的,你弄的很干净了,就是缺少调料!这样吧,下回我在县里多买点调料回来。” 后世有句话流传很广——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 但事实上,越是高端食材,烹饪方式越麻烦! 比如燕窝鱼翅,它们本身没有多少味道,还难清洗泡发,炖熟时,也需要添加别的东西来调味才行。 再比如熊掌,烹饪方式不对的话,那味道绝对称不上好吃! “你既然不喜欢吃,那拿两个碗来分装一些,一碗送到我爸妈那,一碗送到细奶奶那。” 高明程说完后,沉吟片刻,又说道:“伱想给你二姐送点也行。” 许多美欣然一笑,抿嘴看向高明程,心里甜滋滋的。 她住在二姐家时,和二姐多多少少有矛盾,但二姐毕竟是她最近的亲人了,有了好东西,她也愿意照顾二姐。 于是她去拿了三个碗来,其中一个碗只夹了两大块带骨的肉,并且说道:“我二姐家就两个人,一人一块就行。” “嗯。”高明程应着,任由她分派。 那三个碗,每碗都不同,其中有一碗都满到尖尖上了,这是要拿去给高明程爸妈家的。 他爸妈家人口多,虽然大哥也成家了,但并没有分家,依旧是一起吃的。 高明程吃的很快,吃完一碗饭后,就放下筷子,说道:“我给我爸妈和细奶奶送去,你给你二姐送去。” “哎。”许多美应着,拿起那碗最少的,朝她二姐家走去。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八章:领地危机 高明程也拿着两碗熊肉,往老村的方向走去。 他先去了细奶奶家,把小份的给细奶奶他们,然后才去了自己爸妈家,因为不能让他爸妈看到他给细奶奶送,否则又得说三道四,他嫌烦。 进了院子,高明程闻到一股酒香味,原来是他爸在蒸酒。 在院子的角落处,搭了一个土灶,平时他爸就在这口灶这边蒸酒,蒸酒要用谷子,自家产的谷子不够,所以高远见经常买村里人家的谷子。 但如果是有人请他去蒸酒,那他就不负责出谷子,只出蒸酒技术和劳力了。 做为高远见的儿子,高明程虽然没有系统的学过如何蒸酒,但其实也多少会一些,只是掌握不好拌酒药,这酒药拌多了,拌少了,都是不成的。 高远见经验老道,基本没有浪费的时候,他早在六几年,就开始蒸酒了,但那时粮食太少,城里、乡下都缺粮,因此大队不允许蒸酒,把高远见蒸酒的工具全部都没收了。 直到七几年时,粮食渐渐没有那么紧张了,高远见才又开始继续蒸酒,等到分田到户后,高远见就开始大量蒸酒了,也就是这个时候,家里多了蒸酒的进账,才有钱买下高明鹏现在住的旧房子。 “爸。” 高明程喊了一声,高远见应了,只随意看了他一眼,就又把注意力放在蒸酒上,现在已经开始出酒了,但也需要把握好火候,并且要及时在最上面那个凹处添加冷水,这样才能够起到出酒的目的。 高明程记得他妈最喜欢冬天蒸酒了,每当蒸酒时,他妈就会在旁边洗衣服,用蒸酒舀掉的热水洗,这样手就不会太冷。 许多美弄熊肉时,花费了不少功夫,因此高明程到这边时,他爸妈都已经吃过饭了。 但看到他端着满满一大碗的肉过来时,还是得到众人期待的目光。 罗小华笑着接过那满满一大碗的肉,问道:“这是什么肉?你又进山里打到东西了?” “唔,你们趁热吃吧!”高明程含糊的应着,没说这是什么肉。 于是大家就来分肉吃,在分肉前,罗小华就给高远见留了几块,剩下的才给大家分。 因为许多美处理的不够好,熊肉有些腥和腻,但罗小华等人并不嫌弃这份腻,因为他们肚子里常年缺油水,最喜欢吃油腻的东西了。 高奶奶吃了两小块炖的最烂的肉,然后就不再吃了。她年纪最大,辈分最高,但不会仗着辈分去霸占更多的资源,反而自己各种舍不得吃,也要让给家里的晚辈吃。 用后世的话说,高奶奶是奉献型人格。 这种人格,其实在这个时代似乎挺常见的,细奶奶也是如此,其他人家里的长辈,也几乎都是如此,只有少数者格外自私霸道,仗着辈分抢占家里更多的资源,还会折腾儿孙。 呃,尤其是折腾儿媳妇! 吃肉的时候,高明鹏突然说了一句令高明程格外在意的话,他说:“我在镇上工地里做事时,听见有人说我们县居然也有黑熊!爸,以前我们这里是有黑熊的吗?” 高远见坐在灶前,一边吃肉,一边看着蒸酒的进度,随口说道:“五几年时还是有的,后来七几年时,就几乎没了,那会儿好多人拿着枪进山打黑熊,把黑熊都给弄没了吧!” “反正近十年来,我是没听说我们这边有黑熊了。” 高明鹏吐掉嘴里的骨头,继续说道:“这样啊,我听说现在又有人想进山猎黑熊呢!说是有人在山里打到一头黑熊,送到县里去了。现在那些人也想进山去打黑熊。” 高明程本来站在一边,这时插嘴说道:“是哪些人想进山?他们带枪的吗?进了哪座山?” 高明鹏还以为高明程也想进山去猎熊了,连忙说道:“老二,你能够在山里弄到几头野猪,这已经不错了,伱可别想进山猎熊,我听说黑熊力气很大,会吃人的!” 高明程看着高明鹏碗里的肉,可疑的沉默了会。 好在高明鹏又继续说道:“我也是听人说的,具体是哪些人要进山猎熊,又去了哪座山,我也不知道。” 知道问不出什么了,高明程索性也不再问了。 只是他内心有些惆怅,昨天上午他才弄到黑熊,傍晚才送到县里,结果第二天就有人闻风而动了! 再联想到高国兵叮嘱的话,高明程有些明了,山里有熊的消息,可能就是那几个分到熊肉的单位传递出去的,没准进山猎熊的人,也和他们有关系。 因此高国兵才说,不管那些人去哪里猎熊,但不能进高家村的山里猎熊。 高国兵出身于高家村,默认高家村就是他的地盘,自己村里的人弄到黑熊就算了,但不能让其他地方的人进山弄熊。 这其实也类似于一种领地意识。 高明程对此很是赞同,他也将高家村附近的几座大山都视为自己的猎场,不允许他人侵犯自己的领地! 既如此,那这段时间,他要勤快一点去巡山了。 一旦发现外来者,那么定要将其驱赶走。 高明程没说几句话就走了,但他并没有回家,而是在乡间小路上快步跑着。 天色虽然已经黑透了,但他还是决定去一趟铁匠家里。 由于天色黑了,不好骑自行车,再加上他跑起来甚至比自行车还要快,因此他也没有回去骑车,就这么一路快跑,来到了铁匠家中。 这铁匠算是离群索居,因为打铁的声音比较嘈杂,打铁铺就不能开在人口密集的村中心。 在简易炼铁炉的旁边,修了三间小屋子,居住着铁匠一家四口人。 “老李,我来找你打刀!”炼铁炉黑黢黢的,倒是旁边的屋子透着烛光。 高明程没进去,而是站在外边大声打招呼。 他的标枪以及那几把小刀,就是铁匠老李给打造的,锻铁工艺着实还不错。 “是高明程啊,你要打哪种刀?是菜刀还是上回那种小尖刀?”老李是个四十多岁的精壮男人,他打着赤膊,胸脯和胳膊上,有薄薄的肌肉凸起。 “小尖刀,打二十把!刀柄的做工不用太精细,刀刃够锋利就行。”高明程说道。 他打算练一练小李飞刀了! 由老李锻造飞刀,由他苦练小李飞刀绝技,誓死捍卫自己的领地!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九章:外人进山 接下来的几天,高明程一边进山摇蜜,一边巡视自己的猎场。 说是猎场,但他打猎的频率并不高,基本只顾着自己吃,很少拿去卖钱,他想走的,是可持续发展的路线。 命运的交织有时候很奇特,他前一天刚从铁匠老李那儿拿回来二十把飞刀,结果第二天就在山里发现动静了! 那天晚上恰好下了一场小雨,第二天地面都有些湿,但高明程照旧进山去巡视,他最看重的还是他猎到熊的那片山脉。 幼熊逃走了,但可能并不会走远,毕竟它还小,除非它又遭受其他食肉猛兽的攻击,不然应该还在那片山中。 高明程盯着一片草地上留下的鞋印,脸色沉了下去。 他站在高处,左右张望了下,判断出外来者应该是从坑里村那边进入这座山脉中的。 高家村最近没有生人,有他守在牛尾岭的山脚下,也不会让人进山。 这一片山脉延绵不断,峰峦叠嶂,此起彼伏,其中有山泉、水沟、和洼地,物种丰富多彩。 但这一片山脉占地宽阔,却有无数可以进山的入口,他们这边的村子,几乎都坐落在山脚下,随便从一个村子进山,只要一直朝着深山走去,最终都会走到这片山脉中来。 高明程比起旁人,最大的优势就是他身体素质好,跑的又快,他可以每天都到深山打一个来回,而普通人,可能要花费两天的时间,才能够从山脚下,进入山脉中来。 这片草地上除了脚印,还有两个饼干包装袋丢弃在这,显然这伙人在这里稍作停留,并且进食了饼干。 自从发现外人的踪迹后,高明程就开始隐藏行踪,不再光明正大的游走在山林之中了。 他循着脚印,一路追踪而去。 一直走了近半个小时,他才又发现那伙人的踪影,此时他藏在一簇低矮的灌木丛后方,探头打量着前方林地里的人。 那边一共有三个人以及一条猎狗,其中上了年纪的两人带着两把猎枪,是那种放火药、塞铁砂钢珠的那种猎枪,杀伤力比铅弹会强很多。 别说打猎了,连人都能够打死。 除了两把猎枪,其中一人的腰间还别着一把手枪,高明程仔细辨认,认出是左轮手枪。 左轮手枪有发生故障率低、射击迅速快、结构简单易操作和误伤率低的优点,但同时它也有缺点,那就是装弹少、射程短、杀伤力低。 但对于新人枪手来说,左轮手枪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上手快,只需要短短几天的培训,就能够用好左轮手枪了。 那三人都背着背包,分先后走着,个个都左右张望,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这时,走在中间那个佩戴左轮手枪的年轻人开口说道:“马叔,你们找到黑熊的踪迹没有?我们都进山第三天了,还连根熊毛都没有看见!” 他说话的语气带着一丝抱怨,但另外两个手拿猎枪的人,却对此并不发怒,显然可见他的身份地位在另外两人之上。 那两人是亲兄弟,祖上就是猎户,到他们时,也靠打猎为生,但也就猎猎野猪、黄麂、野兔、野鸡之类的,毕竟他们这边的山里也没有其他的大型猛兽了。 至于黑熊,早在十多年前,他们倒是跟其他人合伙,打到过一头。 只是后来就几乎没有找到黑熊的踪迹了,这一回,还是有人找到他们兄弟两,让他们陪着一个人进山去猎熊。 两人本以为是开玩笑,这都快二十年没看到过黑熊了,现在进山去猎熊?但很快,他们就知道,原来有人在山里猎到黑熊,并且拿到县里去卖了! 并且那边承诺,只要马家兄弟带人进山猎熊,那么不管有没有猎到,都会给马家兄弟一笔辛苦费,如果猎到了,那么还可以从马家兄弟手里买下黑熊。 一听这话,马家兄弟就同意了。 这是一份活,赚两份钱的事情,谁不乐意呢? “罗先生你别着急,我们这边的黑熊数量本来就少,难找到也是正常的,要是实在没有找到黑熊,我们兄弟两带你去打野猪、打黄麂,怎么样?”马家兄弟中的老大说道,口吻中带着一丝讨好。 然而那位骄矜的罗先生并不满意,冷哼一声,不屑的说道:“打野猪有什么意思?我要打熊!” “行,打熊!罗先生那边的人说黑熊应该是在这片山脉中打到的,所以我们耐心点,再继续找找看。这进山打猎,可不比在饲养场打猎,要花费很多时间和功夫的。” 马家兄弟劝了几句,然后继续积极的寻找黑熊留下的踪迹。 黑熊是白天睡觉,晚上活动的物种,因此他们一旦看到山洞或者树洞,都要进去看一看。 突然,他们带来的猎狗像是发现了什么,一路嗅着气味,叫着跑到一个山洞里,并且冲着山洞发出犬吠。 马家兄弟两立即钻入山洞,山洞是空的,不过在地上有卧痕,并且还有一些粪便。 “罗先生,伱来看!黑熊在这个洞穴中停留过!你们看,这坨粪便就是黑熊留下的!不过看样子,起码有一个月的时间了。” “这个洞穴已经被废弃了,但熊肯定还在山里!” “这山里果然有黑熊!”终于有了进展,罗先生瞬间高兴起来。 他催促道:“太好了,那我们赶紧去找黑熊!” 这小小的发现,令三人都欣喜若狂起来。 尾随在后面的高明程见状,眉头皱的紧紧的,他知道,该他出手了! 是下狠手,还是手下留情? 高明程犹豫片刻,眼底渐渐浮现出一抹狠厉之色。 他藏身在暗处,手里捏着一柄小刀,目光紧盯着那位罗先生头上的帽子。 那是一顶军绿色的鸭舌帽,能够起到遮阳的作用,在户外能够保护眼睛不受强光照耀,而此刻,这顶帽子就是高明程的目标! 他之前练过标枪、练过鸟铳、也练过小刀,对准头的把握,已经有一定的心得了。 他手腕暗暗运劲,在寻找着下手的机会。 突然,他手腕一甩,手中的小刀脱手而出,朝着前方疾射而去,发出细微的破空声。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章:来自于未知的恐吓 那柄飞刀不大,刀身只有七寸长,两边开刃,因此穿刺力很强,高明程在练习飞刀时,这种飞刀的刀身能够全部没入树干之中,需要大力才能够拔出。 此时飞刀朝着那罗先生的帽子而去,精准的刺中帽子,并且刀身带去的力道,使得帽子从头上脱落,紧接着笃地一声,飞刀连着帽子刺入罗先生身后不远的一颗树干上! “啊!!!!” 受到惊吓的罗先生后知后觉的蹲下,双手抱头的惨叫起来。 他惊魂未定的摸着头,似乎想确认头是否还在,结果摸了一手的头发下来。 原来,高明程的准头还是差了一点点,在穿刺帽子时,还是削掉了这位罗先生的一缕头发,使得罗先生提前秃顶了。 高明程在远处看到这一幕,心中略感抱歉。 “谁?谁?”马家兄弟也惊慌了,端着猎枪左右环视着,手指扣在扳机上,似乎随时都要开枪。 高明程藏在暗处,故意用粗犷的嗓门喊道:“这是我的地盘,不想死就给我滚!” “什么你的地盘,这山是公家的,你能进山,我们也能够进山!”马家老大喊道。 虽是这么喊着,但他已经有些打退堂鼓了。 他是猎人,知道一些狩猎的规矩,每个猎人都有自己的一块地盘,你不能贸然闯进去,否则肯定得干架。 伱干赢了,这块地盘就是你的,你干输了,就得赔礼道歉走人。 其实这和猛兽的领地意识差不多,譬如熊、老虎、狼等猛兽,都有自己圈定的地盘,如果有其他同类闯入,就会遭受到驱逐。 “哥。”马家老二拍了一下大哥的肩膀,用眼神示意大哥去看那钉在树干上的刀。 刀身完全没入树干中,只剩下简陋的刀柄还在外面。 马家老大看到这一幕,倒吸了一口冷气。 如果那暗地里的人是放枪,那么他还不至于这么害怕,可是这是一柄刀!那么那人的手上功夫,就有些令人忌惮了。 这时那受惊的罗先生已经回过神来,他站起身,从腰间拔出那把左轮手枪,却像个无头苍蝇般,不停地移动着左轮手枪,口中大骂道:“你知道我是谁吗?你敢冲我下手?告诉你,我姓罗!哪个罗,你知道吗?” 既然对方都这么说了,高明程想了想,问道:“是鹿源的那个罗家?” 罗在他们县里,也算是大姓,其中鹿源的罗氏宗族很强盛,自古以来就出过一些当官的人。 后面这罗氏宗族的人更是当上了他们市的二把手,不过,在一几年时,贪污好几个亿,下台了。 罗先生没想到对方还真知道自己的家族,愣了几秒,然后傲气的说道:“对!怕了吧?怕了就给我滚!” 高明程沉默片刻,故意阴森的说道:“呵,老子会怕?你这种货色肯定是旁支吧?平日里仗着姓氏占占便宜罢了!老子再说一句,这是我的猎场,你们要么滚,要么彻底留在这里!” “哪里的青山不埋骨?我瞧这片青山就是风水宝地,让你们永远留在这里也不亏!” 高明程直接放出威胁的话。 此话一出,对面的三人都面色难看起来。 他们个个都有枪,却根本不知道高明程躲藏在哪里,这时,那条猎狗似乎感应到什么,一边叫着,一边朝高明程所在的地方跑去。 猎狗的嗅觉和听觉都很好,哪怕高明程故意隐藏了起来,但几句话的功夫,还是让猎狗分辨出声音是从哪里发出来的。 看到猎狗有了动静,罗先生眼中一喜。 他立即对身边的马家兄弟说道:“等找到人,直接开枪,打死算我的!” 在大山里弄死一两个人而已,他身后的势力完全可以摆平! 马家兄弟听了这话,却不禁后退了半步,满脸的为难。 兄弟两个对视一眼,眼底皆是无奈和后悔。 要是早知道这一趟,会遭遇到两个不要命的人,那么对方给再多钱,他们也不干啊! 打猎,他们在行,但打人,真不太敢! 原以为猎狗能够把那个隐藏在暗处的人找出来,然而很快,他们就亲眼看到一柄飞刀疾射而出,精准的钉在猎狗的脚上! 飞刀力道太大,直接把猎狗的一条脚钉在地里了。 猎狗吃痛,疯狂的惨叫着,它试图把脚挪开,却根本挪不动,并且在挪的过程中,两边的刀刃不停地扩大了伤口。 “旺旺!”马家兄弟大惊失色,连忙朝猎狗跑去。 这条猎狗是他们养的,也是他们进山打猎的好帮手,因此看到猎狗受伤,都顾不得暗地里的危险,本能的朝猎狗跑去。 “旺旺别动!我来拔刀!”马家老大沉声说道,他一只手按住猎狗受伤的脚,一只手握住刀柄,将刀从地里拔了出来,在这个过程中,他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拔了出来。 只是在拔刀时,猎狗遭到二次伤害,痛的叫声都变形了。 好在他们这些进山打猎的人,都会随身携带一些止血的药,马家老二连忙拿出止血药,给猎狗清理伤口,再敷上药。 四周静悄悄,只有猎狗的惨叫声不绝耳。 罗先生看到那柄飞刀伤到了猎狗,心中产生出一股后怕的情绪来。 之前那把刀是针对他的,但他一开始完全没有看到刀,直到刀刺中他的帽子,将帽子从头上带离,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遭遇了危险。 对方刺中他的帽子,已经算是很厉害的了,可是现在对方居然还能够精准的刺中奔跑中的猎狗! 这份眼力和准头,让人胆寒。 这时,暗地里的人又说道:“把刀放下!” 原来,马家老大在给猎狗拔刀时,他暗地里想把刀留下。 不管他是抱着什么念头做这件事,高明程都不能让他把刀拿走。 每个铁匠锻造的手艺都是不同的,若是他们把刀拿走,有心寻人问话,没准就能够找到铁匠老李,从而知道他在老李那儿定了这种刀。 高明程从始至终都没有露面,就是不想彻底的曝露自己。 马家老大听见那人的低喝,吓得赶紧把刀又丢在地上,并且后退几步,表示自己不会再动念头了。 “马上离开这片山脉,不要逼我下狠手!罗先生,你想把我留在这里,是不是自认为自己身后的势力可以摆平?但你有没有想过,我身后也同样有势力呢?”高明程故意用阴森的口吻说着威胁的话,那恐吓效果简直满分! 这时,一向骄矜的罗先生也不敢再吭声了。 他知道在大山里杀人是件简单的事情,也知道对方想杀他们,也同样是件简单的事情。 他手里虽然有一把左轮手枪,也自认为枪法精准,但直到现在,都还没有见到对方的面,如果没有瞄准目标,那么再精准的枪法也是枉然。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一章:华南虎的踪迹 在高明程的恐吓和驱逐下,马家兄弟带着那位罗先生走了。 高明程将那两把飞刀捡回来,至于那顶军绿色的鸭舌帽,就随意丢在地上。 接下来他一直尾随在他们身后,直到确认他们的确是在下山,于是这才作罢。 在山里耽搁这么久,时间已经不早了,高明程也准备回村了。饶是他跑起来速度快,回到家中时,天色也已经快要黑了。 高明程猜测着那伙人还得在山里住上一晚,脚程快的话,明天天黑之前,才能够彻底下山,进入山脚下的村子里。 吃晚饭时,许多美在餐桌上说道:“明程,村里有人在合作社买化肥了,我们也要去买吗?我们家里肥料少,不施化肥,怕稻谷和菜都种不好。” 高明程想起最近是快要到追肥的时候了,于是说道:“是要去买,我明天有空就去买吧!” 许多美展颜一笑,问道:“你最近天天往山里跑,山里的事情忙完了?” 提起山里的事情,高明程却是笑不起来。 今天他是将一伙人驱逐走了,但谁知道还有没有别的人会进山? 他其实有考虑过设置陷阱,但迟迟没有下定决心。 在山里设置陷阱,其实很危险,一旦没有同伴相救,掉进陷阱里受伤后,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高明程想护住自己的地盘,但同时也不想沾上人命。 他琢磨半天,觉得也许可以利用藤蔓设置屏障,产生拌脚的效果,这样能够给进山狩猎者增加一些麻烦,却又不足以致死。 只是这样做的话,工程量也很大,毕竟山脉太辽阔了。 第二天一大早,高明程就醒来了,他简单的洗漱后,喝了一杯水,吃了五个法饼,就往山里去了。 听见他的动静,黑虎和精灵也醒来了,凑到他身边来。 然而高明程却不打算带它们,有这两条狗在身边,极容易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一边去!”高明程拍了拍黑虎的狗头,黑虎听懂了后,带着精灵回到狗窝那边,目送高明程离去。 最近这段时间,高明程都没有带它们进山。 进了山后,高明程习惯性的先练一套拳法,然后才一路的朝着昨天遭遇那伙人的位置而去,他推测他们是从坑里村那边进山的,再去掉他们昨天走的路程,然后来到一处位置。 只是他寻觅半天,却没有看到那伙人的踪迹。 难道……他们并没有下山去? 高明程脸色不渝,却也有些无奈,他没有千里眼,也不能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监控这片山脉,因此也只能在遭遇到后,才能够进行驱逐和恐吓。 高明程站在一处高坡上,眺望着四周,他没有发现任何人为的踪迹,因此准备离去了。 五月的天气逐渐热了起来,炙热的太阳悬挂于天空之上,人若是走在树荫中,则还有些阴凉,若是站在太阳底下,就能够感受到暴晒了。 高明程在山里发现几株毛桃树,桃树上挂着许许多多的青绿色果子,只有朝阳的那边,果子的尖尖处有一点点的红,这是即将成熟的标志。 毛桃的表面有很多绒毛,必须清洗干净,才能够吃,否则那毛还会扎嘴巴舌头,吃起来口感很不好。 并且高明程小时候还曾听村里的老人说,吃毛桃时,要把尖尖的地方咬掉,不能吃,吃了的话,身上就会长那种红色的、冒尖的痘痘。 高明程后来知道这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却也养成不吃桃子尖的习惯了。 他仔细观察了一下树上的毛桃,估摸着六月时才会成熟。 除了毛桃树,山里还有一些野山楂树、毛栗、野柿子树,不过这几种这会儿都还不到摘果子的时候。 他一路走着,将山里的物产都记在心里。 其实他平时也很少到这边来,毕竟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他经常活动的地方,还是在放置蜂箱和种植茯苓的那边,只有在特意狩猎时,才会带着黑虎精灵进山寻找猎物,一路跟踪猎物而去。 这边距离高家村有些远了,即使是他,之前也没有来过。 高明程一路走着,竟然看到前面有一条小溪,小溪比较浅,里面都是一些大块的石头,但水质清澈,里面有细小的鱼虾在游动着。 循着小溪的源头走去,竟然是泉水涌出,难怪水质极好。 高明程恰好渴了,先洗干净手,然后捧着水喝了起来,泉水甘甜凉爽,很解渴。 正准备走时,他突然在溪边发现一些动物的粪便,他仔细辨认后,神情瞬间变得凝重起来。 这竟然是老虎的粪便! 老虎是猫科动物,但和猫不同的是,老虎拉屎是不会埋起来的,相反,它会用屎尿来标记地盘,让它们散发出气味,警告附近的猛兽,这是它的地盘,请勿进入之类。 他们这儿以前的确是有华南虎的,五几年时,甚至有老虎下山伤人,当时若是有人能够打死老虎,还要喊上一句打虎英雄的! 高明程听细奶奶说过,那时候村里有三个人都被老虎吃了,一个就在村里翻晒稻谷呢,竟然有一头老虎进村了,并且趁他不备,将其咬死,好在生产队其他的人知道后,都拿着锄头、斧头和砍刀杀了过来,人多势众之下,那只咬死人的老虎就被击毙了。 至于另外两个被咬死的,是进山打柴时被老虎偷袭咬死的,发现时,身体都被吃的差不多了。 因为是在山里,那咬死人的老虎自然也没有被打死了。 但之后生产队就组织一批人进山打虎,老虎是没有打到,但之后确实没有老虎再下山吃过人了。 后来渐渐地,似乎就没怎么听说山里有老虎了。 但直到现在,村里的人提起老虎,都还有些惧怕,有时候小孩子不听话,到处乱跑,尤其往山里钻去,于是家长们就会说——山里有老虎,老虎会吃人的! 因此在孩子们的意识中,老虎就是会吃人的猛兽。 继黑熊之后,他竟然又在山里发现华南虎了? 高明程有些懵逼,同时也有些担忧。 其实人并不在老虎的食谱中,但老虎一旦吃过人,那么就会继续吃人,尤其是年迈的老虎,它们难以狩猎其他的动物,时常饥饿,但这个时候,它们会发现狩猎人,比狩猎野猪、黄麂等野兽要容易的多! 人跑不快,人如果没有先进的武器护身,他们的体力不行,脖颈的皮也单薄,能够轻易的将其咬死。 因此,人们一旦发现老虎吃人,那么就必须要将那头老虎击毙,否则它的后代就会遗传人是可以吃的这个信息。从此后,人也就在它们的食谱之中了。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二章:围堵 既然发现了老虎的粪便,那么高明程决定循着粪便留下的信息,前去找一找这头老虎。 老虎也是夜行动物,半夜时,会虎啸山林,寻找猎物进食,而在白天时,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 但和黑熊一样,这种习惯只在大部分的时候,并非绝对如此。 白天在外面晃悠的老虎,那也不是没有。 高明程如今的视力、嗅觉,比起之前提升了不少,他循着老虎留下的粪便,一路朝前面的林子走去。 越走,里面的树木越发茂盛了,这处地盘挺不错的,有大量的水源、有草地、有灌木、有野生浆果、也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山洞,适合老虎穴居。 对于老虎来说,这算是风水宝地了。 高明程一面走,一面打量着四周的环境,将之记在心中。 肚子有些饿了,他随手摘了一些浆果塞进嘴里,浆果被咬破后,酸酸甜甜,口感不好不坏。 突然,他的注意力落在一处峭壁上,在那里居然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天然蜂巢,高明程在山里转悠了这么久,也掏过不少野生蜂巢,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大的蜂巢。 “起码得有五十斤蜜吧……”高明程惊叹一声,却也没打这蜂巢的主意。 因为这蜂巢地处险境,虽然他努力一下,也许也能够弄到,但没有吊绳设备保护,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他如今自己养蜂,犯不着冒着巨大危险去掏这蜂巢。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高明程很简单就把自己说服了,继续朝着前面走去。 这时,他隐隐间似乎听到求救声,他站住,仔细倾听。 “救命……有没有人在?救救我们!” 这一次,他清晰的听见了求救。 一个念头浮现在他的脑海中,难道那罗先生不是没有下山,而是遇难了? 他决定去看看。 他循声而去,只是令他没想到的是,还没有看到求救的人,反倒先看到那头老虎了! 华南虎是我们国家特有的老虎,在后世,华南虎在野外已经灭绝了,其实这会儿在野外也开始大量减少了,高明程在山里跑了这么久,也就现在才知道这山脉的深处,还有一头老虎。 华南虎头圆,耳短,四肢粗大有力,尾较长,胸腹部杂有较多的乳白色,全身橙黄色并布满黑色横纹。不过它是亚种老虎中体型较小的,因此哪怕这头老虎是雄性,看上去也不是特别的威猛。 并且看上去还有点惨。 它的右耳中枪了,子弹穿透耳朵,直接在耳朵上留下一个血洞。除了耳朵上的伤口,它的身上也布满了细密的伤口,这是猎枪造成的,但因为其中的钢珠没有打中,只有散开的铁砂在老虎的身上留下浅浅的伤口。 它盘踞在一棵槐树的下方,目光紧盯着不远处的一个山洞。 山洞口被石头堵上了,只留下人头大小作为通风口。 而那求救声,就是从山洞中传出来的。 看到这一幕,高明程感到很意外,他不知道这头老虎和山洞里的那些人发生了什么,但他知道,能保住这头老虎,那还是保住吧。 虽然之后照样会在野外灭绝,但至少不是死在他的手里。 只是,他要怎么放过老虎,却又能够把藏在山洞中的人放出来呢? 如果有麻醉枪,那么他朝这老虎打一枪,将其麻醉,就能够过去替它处理伤口,并且将它转移到另外一个安全的地方去。 可是高明程的手中,根本不可能有麻醉枪这种东西! 苦思冥想了很久,高明程看到盘踞在槐树下的老虎竟然站了起来,它走到山洞的边上,并没有出现在那个预留的小洞口前面,这是它得到的经验,如果站在那儿,里面的人就有办法伤害到它。 它站在最边上,藏在洞里面那些人的目光死角处,冲着洞穴发出一声低吼! 猛兽的低吼极具威慑力,洞里面瞬间静悄悄的,不敢发出丝毫的声音来。 这时,老虎在威胁完后,却迅捷的离去了! 它饿了,因此想去寻找猎物吃。 但它也有几分诡计,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先用低吼恐吓,然后才悄悄地离开,那么躲在洞穴中的人,就不知道老虎其实已经走了,因此不敢贸然走出来。 高明程目送老虎离去,心中也松了口气。 这头虎不走的话,他也真没办法在不杀虎的情况下救人。 但高明程也没打算现身,他从地上捡起一小块石头,朝着山洞预留的口子丢了进去。 啪的一声,石头落地,吓得里面的人发出惊骇的声音来。 但很快,里面的人就得知外面有人在! 有人来救他们了! “外面的人是谁?老虎走掉了吗?”山洞中有人大声的喊道。 高明程捏着嗓音,说道:“老虎走了,你们快出来。” 他这声音和昨天又不一样,昨天是粗犷和阴森,现在则是有些不男不女,像是在模仿太监说话般。 很快,就有人探头出来张望,他既没有看到老虎,也没有看到是谁在和他们说话。 “愣着干嘛!快搬石头啊!”罗先生的声音响起,然后堵在洞口的石头就一点一点的被人拿了下来。 很快,手持左轮手枪的罗先生就第一个走了出来,但他才出来,马家兄弟就立即跟在他身边,时刻保护着他,除了这三人,洞穴里竟然又走出两个人来,其中一个身受重伤,被另外一个人背着的。 罗先生嫌弃的瞪了他们一眼,说道:“老虎既然走了,那我们分开走,你们两个别跟着我们!” 要不是这两个灾星,他也不至于遭这么大的罪! “那头老虎从昨天晚上就一直追我们,这个时候离开,可能是饿了。我们趁它去狩猎进食,赶紧走!”马家老大说道。 “嗯,赶紧走!”被老虎堵了大半夜和大半天,罗先生也想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立即同意马家老大的话。 至于马家老二则是抱着那条受伤的猎狗,安抚着猎狗不要发出声音,一行人朝着下山的方向快步走去。 猎狗有四条腿,如果受伤了一条腿,那么依靠另外三条腿,还是可以行走的,只是有些瘸,速度也慢而已。 为了不让猎狗拖累,马家老二一直抱着猎狗。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三章:被逼遁走的老虎 高明程没管走掉的罗先生和马家兄弟,而是把注意力放在剩下的两人身上。 那个大腿受伤,已经昏迷过去的人,他竟然认识,正是把黑虎卖给他的那个中年男人! 当初卖黑虎时,据说是他儿子得了小儿麻痹症,需要钱去医院治病,之后高明程也没有特意去打听过,不知道他儿子的病好了没有。 背着他的人身强体壮,脖子上还挂着一把猎枪,腰间也别着一把匕首,看样子就是进山打猎来的。 这片山脉之中有黑熊的消息,可能已经彻底传扬出去了,因此才陆陆续续有人进山。 但他们肯定都没有想到,这片山中,居然还藏着一头猛虎! 不过,猛虎对于某些人来说,亦是上好的猎物,虎骨酒的名声,可是经久不绝的。 卖黑虎的那人,正是坑里村的人,因此他们下山,肯定是走去坑里村的那条路,但以普通人的脚程,都要走到天黑去了,这背着一个人,只怕还要在山里过夜。 高明程摸了一下口袋,从里面掏出一盒消炎药,至于止血药,他是不必带的,因为只要熟知草药,就能够在山里找到止血的药草。 山中比较常见的止血药有蓟草、艾草、槐花、侧柏叶、白茅根、毛排钱草,以及金狗毛蕨。 高明程若是受伤,伤口不大的话,用金狗毛蕨比较多,因为把金狗毛蕨上面毛茸茸的东西扯下来放到伤口处,压一两分钟,很快就能止血。 这东西在山里很常见,很容易就能够得到,并且也无需加工,直接压敷在伤口上即可。 高明程找准角度,将手中的消炎药丢向那人,并且说道:“他是怎么受伤的?你先给他吃点消炎药,再找点金狗毛蕨给他敷一下伤口。” 那壮汉早就知道有人藏在附近,听见声音后,倒也不意外,他先是道谢,然后说道:“他是被老虎追赶,从山坡上滚落了下去,右脚骨折受伤了,头也被撞到了。兄弟,你能帮个忙吗?我一个人背他不动,得尽量在天黑之前下山才行。” 高明程沉默片刻,他愿意救人,但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 因此他说道:“我会帮你们牵制住老虎,不让老虎去追伱们。” 对于这两人来说,老虎也是潜藏在暗处的危险。 那壮汉沉默了几秒,他把背上的人放下,捡起地上的消炎药,先给受伤昏迷的人喂药,又取下腰间的水壶,给那人喂了两口水,紧接着他自己也喝了几口水。 做完这些后,他才重新把人背上,一步一步朝着山下走去。 高明程目送他们离去,然后前去追踪那头受伤的老虎了。 在山林中寻找了好一会儿,他才看到那头受伤的老虎,老虎已经狩猎进食完毕,地上残留着一些皮毛和骨血。 高明程猜测着老虎应该是狩猎到野兔了,但一只野兔显然是无法满足一头老虎的胃口,因此老虎稍作休息,就继续去寻找猎物了。 老虎是狩猎高手,但同时老虎狩猎的成功率并不高,因此每次都需要花费很多时间,才能够狩猎到足够食用的猎物。 而一旦老虎年迈,是有饿死的风险的。 不过这头老虎看上去应该还是壮年,身强力壮,体型很彪悍。 只是它身上有伤,因此显得有些狼狈。 它开始继续去狩猎,在这片它熟悉的领地里,它显然知道哪些猎物生活在哪些地方,现在它的目标是狩猎一头野猪。 大量进食,能够有效地恢复伤口的愈合。 高明程一直尾随在老虎的身后,目睹着它寻找猎物,以及狩猎的整个过程。 受伤的老虎没有选择族群很大的野猪,而是选择只有五头野猪的族群,此时这五头野猪正在林子里进食,它们有的在啃食嫩叶,有的在掘土找虫子,还有在吃浆果。 老虎寻找到目标后,隐于暗处,先是观察,然后迅速的跑上前,咬在一头小野猪的身上。 小野猪受惊后,惊险万分的逃脱虎口,其余野猪也受到惊吓,本能的撒腿就跑。 老虎继续追上去,死死地盯着目标,眼看它即将再次咬在小野猪的身上,这时,从林子的深处传来一阵响动。 “卧槽!”高明程眼睛都瞪大了,他竟然看到一头异常凶猛的野猪! 这许是野猪王,体型比一般野猪大的多,并且气势骇人。它带领身后十来头野猪,竟然朝着老虎冲撞而来。 这股气势,令老虎都不敢硬碰,老虎掉头就走。 看到野猪王耀武扬威的叫着,跑着,高明程表示他也受到惊吓了。 他左右环顾一下,满脸的诧异,明明是同一座山脉,但为什么这边不但有老虎,还有野猪王? 明明靠近高家村那边的野猪没有这么凶狠的! 能和老虎干架的野猪,即使是高明程对上,也得掂量掂量,他也悄悄地离开,不敢招惹这头凶悍的野猪王。 这野猪王的皮毛更加的粗硬,嘴里有一对獠牙,看体型,约莫四百斤左右,奔跑时,如一座黑色的山峰般。 在野猪王的带领下,其余野猪也加入队伍,跟着野猪王一起奔跑着,它们一直将老虎驱赶到很远的地方,逼的老虎跳进水里躲避,这才罢休。 老虎和其他猫科动物不一样,它很擅长游泳的,并且因为它没有汗腺,因此在炎热的天气里,它会跑到水里游泳,通过水来降温。 高明程一路看下来,发现这群野猪,似乎和他以往狩猎到的野猪品种不同,它们显然更加的凶悍,而高明程之前狩猎到的野猪,性格相对胆小些,遭到危险时,它们会本能的逃跑,而不是组织起来对抗。 高明程又想起以前村里的老人曾说过,六几年时,有人在山里挖山洞偷偷的养猪,后来被人发现,为了不遭受惩罚,那人在生产队找上山之前,偷偷地把猪给放走了。 事后,由于没有在山里找到家猪,即使找到养猪的山洞了,但最终这事还是不了了之。 难道,他狩猎到的那些野猪是家猪和野猪的后代?因此没有纯正的野猪那么凶悍? 尽管这只是一个猜测,但高明程信了,并且由衷的感谢自己最初遇到的野猪,不是野猪王这种凶悍至极的野物!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四章:山中野餐 高明程一整天都在追踪这头老虎,他觉得这种偷窥的行为,有种隐秘的兴奋。 据说在90年时,野外就没有华南虎的踪迹了,而今年是87年! 他得多看看,没准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观察野生的华南虎了,他一路的跟踪着,然后看到老虎从水中走上岸,进入另外一片林子。 这片林子有黄麂生存,看来它是被迫换口味,打算对黄麂下手了。 相对于野猪,黄麂就显得弱小很多,并且它们没有攻击能力,唯一的优点就是跑得快,但也傻的可爱,跑走了后,竟然还会回到之前的地方待着。 这一次,老虎在花费一共功夫后,总算如愿的狩猎到一头黄麂了! 饥饿的它开始埋头大吃起来,然而潜藏的危机却已经在悄悄地靠近了。 躲在树后的高明程眉头都紧皱起来了,从他这边的视野看过去,能够看到一群豺狼正在悄悄地包围过来。 好在这群豺狼数量不多,只有六只。 这时,正在进食的老虎也感受到危机了,它抬头,冲豺狼发出威慑意味的低吼,然而豺狼并没有退走,却也不再上前,就这么守在老虎的不远处。 老虎见状,继续低头吃东西,只是它并没有全部都吃完,还剩下一小半,然后就这么走了。 它刚走,那些豺狼就冲上前,开始享用老虎剩下的猎物。 这也算是一种共生关系,老虎面对一只豺狼时,猎杀不在话下,但面对一群豺狼,即使是森林之王,它也会选择退走,因为豺狼围攻时,是有可能把老虎掏肛咬死的! 老虎走后,高明程又继续跟上,然后看到老虎在半山腰处寻了一处山洞,就这么进去睡觉了。 老虎本来就很少在白天活动,现在它吃饱喝足了,自然就犯困想睡了。 高明程发现它并没有打算去追之前被它困住的那些人,于是也不再继续盯着老虎了。 由于一路跟着老虎,他一下子分辨不清身处何方。 这片山林对于他来说,是十分陌生的,他还是第一次进入这么深的山中。 抬腕看了一下手表,发现都已经中午了。 他只在早上吃了几个法饼和一点水,这会儿自然就觉得饥饿难忍了。 但在陌生的山林中,他也能够寻找到食物,五月份的山中,已经有一些野果可以吃了,其中味道较好的是桑葚、野樱桃、野枇杷。 高明程刚走了一小段距离,就看到前面的山坡上,长满了枇杷树。 枇杷籽发芽率高,一旦果实成熟落地,第二年就会长出小枇杷树来,时间一久,枇杷树就能够长成一大片。 现在这些枇杷树上挂满了黄灿灿的枇杷,不过相对于前世市场上卖的枇杷,野枇杷的个头就小很多,并且籽比较大,味道也稍微酸了点。 但也有优点,那就是果味很足。 高明程前世吃过一些枇杷,个头很大很漂亮,水分也多,但就是没什么味道,水水的。 他摘了一些成熟的枇杷,剥皮后丢进嘴里,刚吃第一口,就酸的五官变形了,酸味过后,就是一点回甘,其实不算太难吃。 但高明程吃了几个就没吃了,主要是,这玩意越吃越饿! 高明程决定去弄个野鸡野兔之类的小型猎物来吃吃,大型猎物是不敢想了,这边山林中的野物凶的很。 以他的经验和手上功夫,很顺利的打到一只兔子,并且在一处灌木丛的下方摸到几个野鸡蛋。 他拎着兔子,循着水声,来到一处水沟的边上。 他先蹲在水边,把兔子剥皮、掏出内脏,再清洗干净,然后用一根削尖的木棍插进兔子身体中,再用一根韧性十足的细枝将兔子的胸腔撑开。 处理好后,就需要用匕首在兔子身上划出花刀,然后抹上盐腌制。 他将插着兔肉的树枝倒插在土里,然后就去附近捡了一些干柴回来。 他在溪边搬了三个石头,简单的搭了一个灶台,然后把柴火放进简易灶台里,掏出打火机将之点燃。 之所以要搭一个灶台出来,是因为除了烤兔肉,他还打算煮一锅汤来吃。 说起煮汤,很多人都下意识认为是要用锅子煮,但在野外,也有替代品,那就是竹子。 拳头粗的楠竹,每一节里面的空间可不小,只要里面装着水,那么即使把竹子放在火上烧,也不会燃烧起来的。 别说竹子,就连纸锅也是可以煮汤用的。 灶火燃烧起来,他把兔肉倒插在灶火的边上,距离不远不近,既能够烧烤到,又不至于烤焦。 然后他就去砍伐竹子了,竹子这种植物,在他们这片山中,那是很常见的,他选了一棵最大的竹子,然后将之砍倒,最后截取一截竹筒出来,灌上干净的溪水,再把之前清洗干净的兔子内脏切碎丢进去,就可以放在灶上煮了。 这个时候,靠近火边的兔肉已经冒出滋滋的油来,高明程立即将之挪动,换一边继续烤。 竹筒煮汤会熟的慢点,等熟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就把捡到的几个野鸡蛋打碎,将蛋液倒进竹筒中。 这样味道可能有些古怪,但营养全面就行! 内脏蛋汤熟后,高明程把竹筒拿到一边去凉着,开始专心烤兔肉,兔肉已经半熟了,还需要继续烤。 又过了十分钟,高明程就开始一边吃烤兔,一边喝汤了,说实话,味道还不错! 高明程环顾四周,心想,他缺一台直播设备,否则必定可以开启直播荒野求生的内容了! 吃饱喝足后,已经下午两点了。 高明程不打算继续在山里待下去,他得在天黑之前下山,返回家中才行。 昨天他才答应许多美,说今天会去合作社买化肥的,结果……他得食言了。 他爬到一棵杉树上,这棵杉树长得极其高大,树干修长,树枝极少,方便攀爬,就是爬到高处时,没有什么合适的落脚地方,反而令人心生怯意。 高明程迅速的爬到高处,然后眺望着四周的环境,寻找返回高家村的方向。 “找到了,在那边!”高明程望向一处熟悉的山峰,心中暗喜。 他下了树,开始朝着熟悉的山峰一路狂奔而去。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五章:恶有恶报 这是高明程第一次进这么深的林子里来,饶是他奔跑的速度快,等下山回家时,也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 天色未黑,西边浮着一大片的橘红色火烧云,点缀着略显暗沉的天空。 这火烧云绚丽,变幻无限,却也短暂,不过十多分钟,太阳彻底落山,失去光芒后的云朵就如被强行剥离了彩衣,恢复了朴素的装扮。 高明程就这么坐在院子里,先是咕噜咕噜的喝了一大碗的水解渴,然后就开始埋头苦吃起来。 虽然在山里吃了一顿烤兔子,但体力消耗太多,这会儿饿的都前胸贴后背了。 许多美站在一旁看着他,满脸的无奈,她想说些什么,但嘴唇嚅动了下,又闭嘴了。 算了,先让他吃饱再说吧! 高明程这一吃,就把所有的饭菜都吃完了。 看到他吃完了,满脸的餍足,许多美这才忍不住抱怨道:“你每天往山里跑就算了,怎么今天在山里待了一整天?早上煮了粥,你没回来吃,中午煮了饭,你还是没有回来吃!” “黑虎都知道饿了就跑回家来呢,伱难道不知道?” 许多美俏脸薄怒,都把高明程和黑虎类比了。 听见女主人喊自己的名字,黑虎连忙凑了过来,嗅着男主人身上的气味,然后神情有些焦躁不安起来。 它从男主人的身上嗅到一股很危险的气味。 它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它本能的感到害怕。 “汪汪!”黑虎冲高明程叫着,似乎在担心高明程。 高明程嘿嘿笑着,伸手摸了摸黑虎的狗头,这时又听到许多美冷哼一声,于是说道:“我在山里遇到一头老虎了,为了躲它,我绕了很远的路,你不用担心我,我中午在山里弄了烤兔吃。呃,我今天没空,明天再去买化肥吧。” “什么?你遇到老虎了?我们这山里有老虎?没听说过啊!你没事吧?”本来在生气的许多美一听到高明程在山里遭遇了老虎,瞬间顾不得再生气,只担心起高明程的安危来。 “你放心,我没事。是在很深的林子里遇到的,山里物产丰富,老虎不下山,村里人也没有进深山里,自然就不知道山里有老虎。”高明程淡定的说着,又吩咐一句:“山里有老虎的事情,我只和你说,你别说出去。” “哎,好。”许多美不明白为什么不让说出去,但也点头应下,并且说道:“我已经去合作社把化肥买回来了,不用你再跑一趟。你明天就别进山了,好好休息一天!” 说到最后,语气带着一丝强硬了。 高明程咧嘴一笑,答应下来了。 今天确实累的够呛,明天还是留在家里休养生息一天吧! 至于山里的黑熊幼崽和那头华南虎,只能看它们自己的运气了,反正高明程只能保证自己不去打它们的主意,如果遇到别人捕猎它们,那么倒也可以顺手帮忙一下。 由于太累,高明程都没去水库洗澡,直接从井里提了一桶水,然后走到种了栀子树的角落,就这么脱光了衣服,然后从头冲到脚,随便把身上沾染的泥土汗水冲洗掉,这个澡就算是洗完了。 看到他这般豪迈的洗澡方式,许多美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就是脸颊有点红和热! 一夜好眠后,高明程感觉被掏空的身体又恢复了过来,他神采奕奕的在院子里打了一套拳,然后就去厨房煮粥。 他翻了一下橱柜,发现里面没有多少点心,于是琢磨着要去合作社买一些能够存放几天的点心,比如鸡蛋糕、桃酥、法饼、饼干等。 下回进山,他得带点干粮才行,因为谁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在山里待上一整天。 如果情况不允许,他可能根本没法去狩猎和烧烤,只能饿肚子了。 曾经饿过肚子的高明程表示,他这辈子都不想再饿肚子了。 粥米煮胀后,高明程又塞了一把柴火,就不再管了,就用灶膛里的余火,将粥熬稠熬烂就行。 他拿了一把锄头,准备去附近的地里转转。 最近几天,他的时间都耗在山里,地都没怎么打理。但显然许多美是个勤劳的人,因此这地里的菜被照顾的还不错,只有一些生命力极其旺盛的野草和菜抢夺着水分和养分。 高明程挥舞锄头,将一簇牛筋草锄掉,将之根系暴露在太阳底下晒着,只有这样,才能够把草晒死。 他开了不少荒地,也种了很多菜,其中最多的自然就是红薯了,如今红薯藤已经长得郁郁葱葱了,再过几日,就得翻藤了,在种植红薯的过程中,需要翻两三次藤才行。 如果不翻藤,那么藤上长出根茎扎进土里后,就会生出很小的红薯,那么主根系那里就长不出大红薯了。 在翻藤的过程中,难免会把藤扯断,这部分被扯断的红薯藤,就会被村民们拿去喂猪。 高明程没养猪,但可以喂牛喂羊,反正不会浪费。 他看着地里的作物,心情倒是挺不错的。 这时,他听到老村那边有些动静,于是好奇之下,丢下锄头就往老村走去。 这边离老村有些远,但正是因为远,他才得以在家附近就能够开出荒地来。 高明程走过去时,就听见黄婶子的哭泣声,旁边还有人在那里指指点点的说着什么。 走近仔细一听,才知道原来黄源昨天被公审了,公审之后,就判枪决了。 农村有农村的信息传播方式,因此公审的第二天,就有人跑到黄婶子家里,将这个劲爆的消息告诉了黄婶子。 黄婶子听说自己的侄子杀了人时,还只是微微一惊,但之后听说被公审,被枪决了,就一下子承受不住起来。 不过她问的第一句话就是:“那我哥呢?我哥还是红星农场的副政委吗?” 前来告知消息的人嘲笑一声,说道:“他有个杀人犯儿子,这个副政委还怎么做?当然是没了工作,说是回老家了。” “哎哟……我苦命的侄子哦……”黄婶子一屁股坐在地上,哭丧起来。 附近的村民都围聚了过来,将这份热闹看了个明白,此时有几个正义感强烈的村民立即骂道:“他苦命什么?苦命的难道不是被他杀死的老婆吗?” “我呸,你们黄家人真坏!” “就是,肯定是黄家的种不好,不然我们村里的人是有打老婆的,但也没有像高仁打的那么厉害的!” 围观的人三言两语的说着话,话里话外都是在指责黄婶子。 又有人对高仁的爸爸说道:“高虎,你娶错老婆了啊!但凡你娶个好的老婆,那也能够生个好儿子出来!” 村里人护短,之前大家都知道高仁打死老婆了,但谁也没打算把这事闹大去报官什么的,现在听说黄婶子的侄子杀了人,杀的还是他自己的老婆,一下子就把高仁打死老婆的过错,都推到黄婶子的身上了。 这个时候的他们,根本不会去想,高虎也是打老婆的,高仁从小看到他爸打他妈,等他长大后,自然有样学样。 所以,高仁的坏,根子还是在高虎的身上! 高明程心知肚明,但听见村里的人都这般说,面上就忍不住冷笑起来。 高虎听了这话,信以为真,当即抬脚踢在黄婶子的身上,大骂是她不好,连累了自己。 被踢后,黄婶子也不敢躲,只用手捂着脸痛哭着。 从始至终,高仁都躲在屋子里,并没有出来。 在黄婶子挨打的过程中,高仁这个儿子,从未挺身而出的护过母亲,而在高仁打老婆时,黄婶子也从未出面护过儿媳妇,只在一旁说风凉话和看热闹,有时候还故意挑事,指使着高仁去打老婆。 在这种环境下,高仁的老婆没扛下去,最后被打死了。 高明程把他们一家的秉性看个透彻,心中腻味,也不再继续看热闹,转头走了。 恶有恶报,人只要作了恶,那么迟早会有报应的!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六章:黄大志的发现,危机即将到来 高明程计划在家里休息一天,但万万没想到,上午十点半时,黄大志出现在他家门口了。 “大志?你怎么来了?”看到黄大志,高明程有些懵,算一算日子,今天也不是休息的日子。 黄大志神色凝重,他从自行车上下来,快步走到高明程的身边,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 “明程,你看这个!” 高明程不明所以,却也接过那张纸,低头看去。 纸上画着一个中年男人,国字脸,浓眉大眼,右边眉毛的上方有一颗黄豆大小的黑痣,鼻子有些塌,是酒糟鼻,薄唇,抿着的嘴角和眼神之中,都透露出一股凶狠。 高明程盯着画像足足看了两分钟,才确定自己的确不认识画中的人,于是他问道:“这是谁?和我有关系?” 高明程心想,若是这画中人和自己没关系,那么黄大志也不会特意把这画拿来给自己看,可若是有关系,但自己的确对这人没有半点印象。 别说这辈子,就是上辈子,他也没跟这画中人有过接触。 黄大志的神情却更紧张了,他示意高明程先把画像收好,然后才说道:“还记得我在火车上捡到的那个黑包吗?” 听到关键词,高明程脸色也变了,他蓦然看向黄大志,用眼神询问他这事保真? 黄大志说道:“我昨天在火车站那一带巡逻,突然间在人群中看到这个人了!起初我也没有反应过来,但这个人极为的敏锐,我才看到他,他就顺着我的眼神看过来了!好在我机警,瞬间移开视线,并且特意躲在一位行人的身后,避开了他的视线捕捉。” “他走后,我左思右想,总觉得这个人面熟,却又实在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后来下午我有空了,跟着师傅学画画,师傅教我如何快速记忆一个人的五官,并且说每个人的五官都是有其特点的,只要把特点抓准了,就能够画的像!” “我听了这话后,立即想起是在哪里见过这个男人了!” “就在火车上!就在我捡到黑包交给你后,被南下支队那些人围攻时见过的!” 黄大志越说越激动,脸颊都潮红起来,脖子更是青筋凸起。 那天情况混乱,他根本无心观察周围,只大概知道周围很多乘客,都被这突如其来的遭遇吓到了,女人孩子们的尖叫,还有男人们的避让。 当时他脑袋一片空白,事后也几乎想不起那时的细节。 但他这人有一个长处,那就是擅长观察,最初他并没有认知到这一点,但进了警局后,他的特长受到了专门的训练,比起之前,要更加的厉害了。 于是在见到这个男人后,他很快就回忆起和这个男人有关的画面了! “明程,伱拿着这张纸,记住这个人的模样!一旦这个人出现在你的身边,你一定要小心!”黄大志紧张的提醒着,又告诉他这张画像是他口述,他师傅画的,和真人有九分像。 只要看到真人,高明程肯定能够认出来。 看黄大志这般紧张,高明程也被他的情绪感染了。他低头又看了眼画中的人像,将之烙印在脑海中。 如果这人真是黑包的主人,那他来这里做什么? 再想到他把黑包交给乘警时,被乘警询问了身份,当时好像说了自己是哪里人了。 该死!高明程瞬间懊恼了起来。 这人面相凶恶,一看就是狠人,真要是遭遇到了,只怕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了。 他神情慎重的收起画像,说道:“大志,谢谢你了,当时我们是一伙的,也不知道那人是不是知道黑包最初是你捡到的。总之,你也要小心!” 黄大志亦是慎重的点头,又说道:“虽然高壮没参与,只留在车厢看守药材,但是也得让高壮小心点才好。” 提起高壮,高明程的眼底闪过一丝凌厉之色。 前世高壮因自己而死,这是他心中永远的痛。 如今高壮娶了老婆,没准很快就要有孩子了,他不允许任何人破坏这份平凡的幸福。 说完了这件事,黄大志又说道:“哦,我来高家村,是高局的指示,说是在靠近坑里村的那边山里有老虎,让你进山时小心一点,别贪心,尽量不要招惹老虎这种凶物。” 高国兵已经晋升副局了,不过单位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基本上不叫高副局,而是直接以高局来称呼。 听到高国兵让黄大志传递的这个消息,高明程诡异的沉默了几秒。 看来高国兵应该知道那个罗先生进山的事情了,并且从那边得知了山里有老虎的事情。 高国兵的地盘意识,只在于不让人进高家村,从高家村这边进山去猎熊,但高明程却将这整座大山都视为自己的猎场,因此前去恐吓了罗先生一行人。 至于那个不知名壮汉和卖黑虎给他的中年人,估计身后也有谁在支持。 高国兵既然知道罗先生他们遭遇了老虎,那么知道不知道罗先生他们还遭遇了不知名强者的恐吓? 高明程眨眨眼,还是问出口了:“哦,除了这点,高局还说了什么?” 黄大志说道:“高局说山里不但有老虎,还有狠人,让你最近老实本分的留在村里种地,先不要进山,如果遭遇到狠人了,那该认怂就认怂,别犟!” 高明程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老老实实的说道:“你回去和国兵叔说,就说我知道了,最近乖乖地,不会惹事。” 高国兵都不知道那个所谓的狠人就是他,也没有猜测到他的身上,那么罗先生那边的人,就更加不会猜测到他的头上来了。 罗先生他们肯定是直到傍晚才下了山,如果有车的话,那么当天晚上能够回到县里,不然得今天早上。 也就是说,在罗先生他们回到县里后不久,高国兵就得知了山里有老虎和狠人的消息,然后立刻让黄大志回来告诉自己这个消息。 高明程再一次肯定了一件事,那就是他一定是高国兵的亲侄子! 从此以后,他和高宏高岳就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了!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七章:秀曼有身孕了 黄大志走后,高明程就去了老村,他打算找下高壮,叮嘱他几句。 还未走到细奶奶家,天空就有淅淅沥沥的雨水落下,雨不大,因此高明程也没在意,快步走进细奶奶家的院门。 细奶奶正在院子里收拾晾晒的衣服,这下雨了,自然得赶紧把衣服收回家去。 看到高明程来了,细奶奶笑道:“明程,你是来找壮壮的吗?秀曼这几天有点不舒服,壮壮不放心,今天带她去卫生院看医生了。” 卫生院也在军岭那边,骑着自行车的话,也不远。 细奶奶把衣服收好后,望着阴沉沉的天色,脸上的笑容却更多了,她说道:“明天就是小满了,最近肯定得天天下雨,明程,你最近别进山,下雨进山不方便,别淋湿了生病。” “哎,好的。”高明程应着,又问高壮他们是什么时候去卫生院的。 得知是九点钟去的,那么现在已经十点五十了,应该也快要回来了。 如高明程所想,很快院子外边就传来高壮的声音:“早上还好好的,怎么突然下起雨来了!” 何秀曼的声音也响起,她似乎很高兴,声音里都透着一股欢喜:“叫你不看农历,明天就是小满了,都说小满江河满,这阵子肯定得经常下雨!” “下雨天最好捉鱼了,可惜我现在不好去。” 高壮一听何秀曼这么说,就知道她肯定是想吃鱼了,连忙说道:“不用伱去,有我呢!我等下就去捉鱼!” 两人说话间,已经骑着自行车进了院子。 “你快回屋子里,别淋着雨了!”高壮连忙说道,自己则把自行车推到杂物间放着,免得被雨淋湿了。 做完这些后,他抬头一看,就看到高明程站在屋檐下。 他立即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大声说道:“明程哥!我正想去找你呢!” 高壮快步跑到屋檐下,他看着高明程和细奶奶两人,大声的宣布着:“我要当爸爸了!奶奶,秀曼怀上了!医生说快有一个月了!哈哈!” 高壮宣布完这个好消息后,就是控制不住的笑声。 “什么?秀曼怀上了?我就说秀曼那症状,像是怀上了,只是没敢说,怕秀曼误会我催生!这孩子什么时候来,都是缘分,现在缘分到了,他就来了!” “秀曼,你别站着,快坐下,头发衣服淋湿了没有?我去拿干毛巾来给你擦擦。”细奶奶亦是满脸的喜色,忙不迭的要去拿干毛巾替何秀曼擦拭头发。 何秀曼忙说道:“奶奶,我头发衣服都没湿,你别忙活了!我身体好着呢,本来也没什么不舒服的,是高壮不放心,非要去看医生,我们那边好多人都是肚子大了,才知道怀孕了呢!还有一个,到快要生时,才知道自己怀孕,然后第二天就在田地里生了个孩子出来。” “哎哟,那肯定是以前,现在日子好了,可不能再这样了。”细奶奶满脸的不赞同。 她儿子儿媳去的早,只有高壮这么一个独孙,现在何秀曼怀孕了,细奶奶当即把一部分爱转移到这个还未出生的重孙子身上了。 她怕何秀曼饿了,于是说道:“我去煮饭了,秀曼想吃什么菜?以后你想吃什么,就说,地里有的,就去地里摘,地里没有的,或是花钱买,或是和人换,都行!” 何秀曼抿嘴笑着,自从她嫁到高壮家后,待遇就一直很好,细奶奶是个宽容慈祥的老人,高壮又是个性格温和的,家庭人员简单,几乎没有拌嘴的时候。 “我不挑食,什么都能吃。”何秀曼不愿意麻烦细奶奶,如此说道。 她的确也不挑食,以前在娘家里时,但凡有好吃的菜,第一个总是给她弟弟吃,接下来是她爸、她奶、她爷,反正很难落到她们姐妹几个嘴里就是了。 可是在婆家这边,好吃的都是人人有份,并且细奶奶和高壮还会特意多给她夹一些好菜,生怕她客气不敢夹。 何秀曼心情极其舒畅,觉得现在这日子,过的才痛快,以前那日子,简直是憋屈! “行啊,高壮,你这手脚真快!”高明程没想到何秀曼会这么快就怀上了,也打心底为高壮和细奶奶高兴。 这一刻,他真切的感受到,这一切和前世不同了! “嘿嘿,明程哥,你比我先结婚呢,你得加把劲了!以后你的孩子,得喊我们家哥哥姐姐了!”高壮挺直腰板,语气嘚瑟。 他比高明程小,但他的孩子比高明程的孩子大啊! 高明程沉默了几秒,眼角余光瞥了一下何秀曼,心塞了。 这狗粮吃的,噎人! 高明程和许多美的确先结婚,但之所以一直没有孩子,那可不是高明程的种子不行,而是他压根没把种子洒到土里去! 何秀曼比高壮大几岁,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这可不是开玩笑,何秀曼正值最佳孕育年纪,很容易受孕,也适合受孕。 但许多美比高明程小,这会儿还没满二十呢! 因此高明程不愿意让许多美太早受孕,再一个,他也还没有过够二人世界,虽然重生回来后,他一心想弥补前世对孩子的亏欠。 但……谁知道这辈子的孩子,还是不是上辈子的那两个?就算是……咳咳,那也不妨碍他过几年再给予他们父爱! 这时,细奶奶的声音也从厨房那边传来:“是啊,明程,你也该努力要个孩子了,将来孩子们年纪相仿,好有个伴!” 得,细奶奶不敢对何秀曼催生,倒是对他催生起来了! 高明程含糊的应了,至于努不努力,他自己把握好分寸即可。 细奶奶煮饭还要一会儿,但高壮却坐不住了,他看向高明程,说道:“明程哥,一起去捉鱼吗?” 高明程也听到之前何秀曼说的话了,知道高壮是心急让何秀曼吃上鱼,于是点头说道:“去,你把鱼篓拿上!” “哎。”高壮欢喜的去拿鱼篓,两人冒着小雨就朝水库走去。 路上时,高明程借故说道:“高壮,你老婆有了身孕,这前几个月,你是最好时时刻刻守在她身边才好的,你可别到处乱跑啊!” 高壮咧嘴一笑,并不知道高明程为什么这样说,但他却点头应下:“那是当然!我本来也不乱跑的,现在顶多在集日时,去军岭给秀曼买点东西吃。” 说起这个,高壮又皱起眉头来,抱怨道:“我以前放套子时,掉了一些套子,之后我发现村里其他人也开始放套子了!现在想用套子弄到野兔,不容易了!” 弄不到野兔,家里就少了一个肉食的来源。 “明程哥,我家后院还有一处空地,我打算买点砖来,垒一个小屋子出来,然后用来养兔子,你看怎么样?”高壮看向高明程,等着他的意见。 之前他套中兔子后,有时候并没有马上吃掉,而是会养上几天,但之后还是吃掉了。 现在,他觉得套兔子越来越难了,因此想自己来养,等兔子繁殖几次后,他就有吃不尽的兔肉了! 兔子繁殖能力很强,并且还可以血亲繁殖,于是高明程说道:“行啊,你愿意养,就养呗!这样吧,最近我要是捉到兔子了,就给你送去。” “行!等我养的兔子越来越多了,我再还你!”高壮笑着说道,不客气的接受了高明程的帮助。 他们之间的关系很亲近,并不在乎口头上的推辞和感谢。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八章:送分和喂奶 第二天就是小满。 小满是二十四节气中的之一,在南方有小满江河满的说法,意味着即将进入雨季,雨水开始增多,往往会出现持续大范围的强降水。 但在北方,小满就意味着夏熟作物的籽粒开始灌浆饱满,但还未成熟,只是小满,还未大满。 并且北方的小满是很少降雨的,但气温会开始上升很快,和南方之间的温差缩小,一同进入炎热的夏季。 从夜晚里,强阵雨就哗啦啦的落下,到清晨时,大雨变小雨,却也淅淅沥沥不绝。 下雨天出门不便,地里的菜也没到必须要打理的时候,高明程难得偷闲的坐在屋檐下,望着外头的雨。 空山新雨后,水雾笼罩于群山之间,天地都灰蒙蒙的一片。 高明程平日里很少有空这么悠闲的坐着,此时他坐在小板凳上,突然间就想念起躺椅来。 用藤编织而成的躺椅,十分的舒服耐用,偶尔躺上一会儿,也是很舒服解压的事情。 他琢磨着,该去买一把……不,要买两把躺椅回来。 虽然下着雨,地里的活干不了,但许多美可没有闲着,她一早就去了董飞霞那边,帮着董飞霞带徒弟,一行人开始做一些最近比较流行的衬衫、长裤和裙子。 许多美说打算等集日时,先拿到军岭那边,看看有没有人会愿意买,又或者可以拿到镇上和县里去试试。 对于这些,高明程自然是支持的。 他无聊的发了一会儿呆后,雨势渐歇,于是他拿起一把雨伞,又拿了一壶茶油和一瓶蜂蜜,打算去一趟细奶奶家。 他们这边有送分的习俗,就是亲戚家有人怀孕了,就会去送一些钱,或者送一只小公鸡或者猪肚之类的东西。 这些也叫做送肚子钱。 高明程昨天知道何秀曼怀孕后,今天就打算去送分了,送的是自家有的茶油和蜜蜂,都是好东西,也不需要额外花钱去买。 他曾听说孕妇吃茶油比较好,因为茶油味道轻,不如菜籽油那么浓郁,大部分孕妇在前三个月时,十分的折磨,闻不得烟油味,也吃不下什么东西。 他提着东西,一路来到细奶奶家,今天下雨,他们一家三口也都在家歇着,刚走进院门,就听见收音机传来的声音。 “细奶奶,高壮。”高明程一面喊着,一面走进堂屋。 进了堂屋后,高明程把手里的东西递给高壮,说道:“我来给你老婆送分了,这些你收好,让你老婆好好补身体。” “哎,谢谢了。”高壮连忙接过东西。 细奶奶则说道:“明程,伱也太客气了,本来你也犯不着来送分,结果还拿了这么好的东西来……中午在这边吃饭吧?等秀曼的娘家和壮壮的姑姑一家来送分了,到时候再一起吃个饭。” 高壮就说道:“我打算等不下雨了,天气好转了,就去秀曼娘家和我姑姑家说一声,大概得下个月才办一桌酒,如果赶上地里忙的话,也许还要再等等。” 亲戚们会到孕妇家给孕妇送分,同时孕妇家也会招待亲戚们一桌好酒好菜,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来送分,这个时间很弹性,只要在孕妇生下孩子之前,把这个习俗走一遍就行了。 高明程送的早,是希望何秀曼早点吃上茶油和蜂蜜,这对身体有好处。 何秀曼坐在那儿,看着他们三人说话,心中也是无限感慨。 还未嫁进家门,何秀曼就大概知道高明程其人了,因为这个名字在高壮口中出现的频率极高。 等嫁进家门后,她从高壮和细奶奶的口中,听说了更多有关于高明程的事情,知道高明程虽然和这个家没有血缘关系,却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 并且是很有份量的一份子! 高明程答应中午在这边吃饭,不过趁着有空,他决定去他爸妈家一趟。 自从分家后,他就很少上门了,只有在有事,或者他爸妈喊时,才会上门。 高明程本想从后门进去,但后门被锁住了,于是只得绕到前门去。 还未进屋,就听到婴儿的哭闹声。 都说一月睡二月哭,他大哥的儿子这会儿正是容易哭闹的时候。 罗小华抱着小孙子哄着,嘴里不停地说着好话,和她以往叉腰骂人的形象截然不同。 家里除了他妈带着小侄子,其他人都不在。 “妈,爸和明万他们呢?”高明程开口问着。 罗小华看了他一眼,说道:“崽崽昨天哭闹了一晚,你大哥大嫂都没睡好,把孩子送给我看着,他两在家里睡觉。至于你爸和老三,他们去水库摸鱼了,你大嫂的奶不够,要炖鲫鱼汤给她喝!” “哦,你奶奶去看高亮的奶奶了,说是最近这两天身体不好,所以关系好的几个人,都去看她了。” 提起高亮的奶奶,高明程回忆了片刻,才想起她是今年冬天时没了的。 高奶奶和她算是好朋友,彼此不舒服时,都会登门看望,像她们这种上了年纪的人,很有可能是见一面少一面的。 “哎哟,崽崽肯定是饿了,明程你来了正好,你来抱一下,我去给他冲奶粉。”罗小华把婴儿递给高明程,然后急匆匆的去泡奶粉了。 不多时,她就拿着一个玻璃奶瓶过来了,里面装着温热的牛奶。 这奶粉,就是出自红星农场的奶粉厂。这会儿物流不发达,很多厂子生产的产品,就供应周边的地区,只有格外有名的,才会跨省售卖。 这会儿的奶粉,也不像后世的婴幼儿奶粉那样分一段二段三段四段的,就婴儿奶粉和成人奶粉两种。 罗小华接过孩子,调整好姿势后,温柔的哄着:“来,崽崽吃牛奶咯。” 她给孩子喂上牛奶,但喂的过程挺不顺的,吃惯了母乳的婴儿,对奶瓶和牛奶都有些排斥,不太愿意喝。 这把罗小华给急的不行,低声下气的哄着,劝着,但奈何两个月的婴儿一点面子也不给,不但不喝,还哭的越发大声了。 最终,罗小华没法子了,急匆匆的对高明程说道:“老二你该干嘛干嘛去,我抱着崽崽去找你大嫂了!哎,这奶粉可贵了,竟然不肯喝!” 罗小华舍不得浪费牛奶,于是她自己就着奶瓶,咕噜咕噜的把里面的牛奶都喝了个干干净净,然后才去拿伞,抱着孩子往大儿子家的方向走去。 高明程目睹了她一系列的动作,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受。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九章:主动出击 小满前后几天的雨水多,到五月底时,雨水渐歇,天气又逐渐好转。 雨刚停的第二天,高明程就打算去一趟县里。 之前没出门,倒也不是被吓住了,而是天气不好,干什么都不方便。 许多美站在灶台前忙碌着给他煮面条,嘴里疑惑的说道:“今天也不是县里赶集的日子,你去县里做什么?” 高明程随口找了个理由,说道:“我上回在县里卖了黑熊,但钱还没有拿到手,今天去找国兵叔拿钱。” 一听是拿钱的大事,许多美当即没有再絮叨了。 “面条好了,你多吃点!”许多美拿一个大海碗给他装面条,除了面条,里面还有两个荷包蛋和一些青菜。 许多美自己也装了一小碗,里面只有一个荷包蛋。 这蛋是自己家里的鸡下的,开春时,许多美就去买了一些鸡仔回来,还从二姐家买了两只老母鸡,如今鸡仔渐渐长大了,但还不到下蛋的时候,等到秋天那会儿,应该就会开始下蛋了。 高明程吃东西很快,几分钟后,就把碗放下,伸手一抹嘴,准备走人了。 他骑着自行车,一路朝县里而去,路上时,他左右张望着,将每一个遇到的人都看了个仔细。 黄大志给他的那张画像,他依旧放在口袋里,只是那张画像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他的脑海中,只要一遇到,立即就会认出来。 到了县城后,高明程直奔警局,决定先去找黄大志。 不然茫茫人海之中,想要找到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那人如果在找他,那么很难找到他,他去找那人,亦是很难找到。 这会儿即使是警局,也没有监控系统用,办案破案的效率并不是太高,等到以后网络发达了,那时对于犯罪份子来说,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到了警局,高明程自然要先去见高国兵,刚一见面,高国兵就先说道:“明程,你来得正好。我把卖黑熊的钱给伱。” 高国兵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钱,将之递给高明程,高明程接过,数也没数,就随手塞进裤兜里。 高国兵颇为无语,说道:“你也不数一下?” 高明程咧嘴一笑,真挚的说道:“叔可是破案高手,这点小钱,难道还会出错?” 他不但表达了自己很信任高国兵,还轻轻地拍了个马屁。 高国兵也笑了。 高明程这次来县里,主要目的并不是来拿卖黑熊钱的,因此和高国兵聊上几句,就准备开溜了。 而晋升副局的高国兵,手里的事情也多,因此也没有多留,只说如果高明程下午回去的话,中午就到局里食堂一起吃个饭。 高明程应了,就去找黄大志了。 一问人,黄大志在后面跟人学擒拿呢,小宋带他过去找人的,一路上,小宋笑着说道:“大志可努力了,平时没事时,他就会找我学认字,也会找小张教他擒拿,还要跟着他师傅学画画,啧啧,整个警局可能就属他最忙了!” “哦,明程你可能不知道,我表弟何大有也到局里来当协警了,本来那家伙吊儿郎当的,结果看到大志这么努力,跟大志一比,他简直被比到地底下去了!现在也比以前老实勤快多了!” 提起自己的表弟,小宋的语气满是感慨。 何大有从一个无所事事的混混,摇身一变成为一名正义的协警,自然是他家里人的意思。 他本人奈何不了,于是便来做事了,只是态度不是很端正,来了后,就被黄大志的勤劳吊打了! 所谓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没想到黄大志一个没读过几年书的大老粗,居然把何大有这个至少读到初中的人给卷住了。 果然卷,才是生活的常态! 找到黄大志时,黄大志正在努力的练习着擒拿,只是面对小张这个前辈,他每一次攻击,都以失败而告终。 但以他学到的这些技巧,若是遇到普通人,那么也可一搏了。 小张已经陪黄大志练了好一会儿了,此时看到高明程来了,知道他可能找黄大志有事,于是说道:“行了,今天就到这里吧!你下盘还是不够稳,继续每天早上跑步和蹲马步!” “哎,好!”黄大志站直身体,伸手抹了下脸上的汗,他看向高明程,大概知道高明程为什么来找他。 等小张和小宋都走后,黄大志上前两步,低声说道:“那个人可能真在找我们!我前天又和他碰面了!当时县里的一户人家报警,说家里进贼了,我跟着宋警官上门去查看,录口供,然后在巷子口,又见到那人了!不过有雨伞遮挡,他应该没有看到我的脸。” 一般的犯罪份子,不会特意去招惹警局的人,躲都还来不及呢,如今黄大志的身份不一样了,再加上那天是高明程出的头,上交黑包时,也全程没有提黄大志,因此那人大概率不会对付黄大志。 但黄大志怕啊! 自从撞见那人后,他紧张的每天都睡不好,因此一有空,他就跟着局里的前辈学擒拿、散打之类的,只要能够多学几招,他也能够多些安全感。 “你是在哪里撞见他的?”高明程问道,他打算主动出击,与其被迫被人找上门来,不如先下手为强的好。 “在杨梅炳路!明程,你一定要小心!这件事……你要不要跟高局说一声,哪怕不带警员去,能带把枪也好。” 黄大志知道高明程想干嘛,但他依旧担心的很。 高明程摇了摇头,说道:“现在只是怀疑,又没有确凿的证据,也不好抓人什么的,就不必告诉国兵叔了。” “枪也不用了,我枪法也未必好,这县里人多,不好乱开枪。”高明程是带了那把匕首和飞刀来的。 比起枪法,他投掷飞刀的技术反而更好。 得到最新的地址后,高明程就要走了,但黄大志左思右想,还是不敢让高明程一个人去,他把高明程喊住,鼓起勇气说道:“我也一起去!” 高明程皱眉,两人分开,或许目标还小点,这两人在一起…… 但他从黄大志的眼中看到了对他的关心和义气,于是说道:“好,但我们分开走,你跟在后面,如果情况不对劲,你就去找人来支援。”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章:走私黄金的强哥 杨梅炳路距离县中心有些远,这一片都是村民自建房,房子建的相对密,并且大多比较破旧,只有少数几栋是新修的,看上去就大气很多。 此时,一栋老屋子内,屋里屋外,都充斥着一股苦杏仁的气味,这股气味显然不怎么好闻,但因为这栋老屋子太破旧,附近也没几个住户,因此倒是没人上门说话。 屋子里有三个男人,其中两个容貌相似,像是兄弟两,另外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凶狠,眉头一颗黄豆大小的痣,酒糟鼻,薄唇轻抿,看着就脾气不好的架势。 若是黄大志和高明程在此,定然能够认出这人是谁来。 此时,这人看向那兄弟两,说道:“还要多久?” “强哥,剩下的这些金矿石,还要个两三天左右吧,等都提纯了,我们立刻就走。”兄弟两中的大哥说道。 那小弟正在低头忙活着手中的事情,此时也用轻松的语气说道:“强哥,你不是说这里有你一个想教训的人吗?还没有找到吗?” 被称呼为强哥的人瘪了瘪嘴,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来,啪的一声,打火机冒出火焰,将烟点燃。 他狠狠地吸了一口烟,才说道:“还没找到,不过也不打紧,遇到就教训一顿,实在没遇到,我也没这闲工夫一直找了。” “哦。看来是有仇,但是仇不至死。”那小弟笑着总结一句,强哥也没反驳。 他这人性格狠厉,手段也凌厉,招惹过他的人,很少有好下场,但他也分得清轻重,有些不必要的仇,能报就报,不能报也不能耽搁自己赚大钱。 他看了一眼堆放在桌子上的金块,郁闷的心情舒畅了点,他说道:“好不容易停雨了,我出去透透气,你们两个加紧弄,尽快弄好就走,省的被人发现了。” “哎,好呢。”兄弟两应着,继续忙活手中的事情,在苦杏仁的气味中,一种昂贵的重金属却逐渐成型,然后被兄弟两小心翼翼的放到金块那边去。 他们是在利用氰化溶液将金矿石中的金子提炼出来,除了氰化溶液,他们还有其他的手段提炼黄金,如用浓硝酸或者王水等。 因为金矿石并非是单一的金子成分,还有其他的伴生矿,不同的伴生矿,需要不同的提炼手法。 那些提炼出来的金子,都暂时堆放在一起,等离开这里后,再到别的地方融成金块,然后流入市场中。 他们做事极为谨慎,在一个地方绝不停留太久,尤其是用氰化溶液提炼黄金时,更是做完就马上走。 这是因为氰化溶液有气味,也有毒,对周围环境是有污染的,如果停留久了,肯定会被人发现。 之所以不去村里找个地方弄,就是因为村里流动人员少,生人进村,风险更大,再一个,在县里高价租个老屋子做事,事成后,也方便坐车离开。 强哥叼着烟,出了门去,刚出门,他就目光凌厉的扫视周围,发现无人在附近后,这才神情轻松了几分。 他穿着一件半旧的黑色衬衫,混在人群中丝毫不显眼,但有鼻子灵敏的,就能够从他身上闻到淡淡地苦杏仁味,这是来自于氰化溶液散发出来的气味。 说是来找人教训一顿,但之前一直下雨,强哥也不耐烦出门去寻人,只在买饭时才出门几趟,现在好不容易停雨了,他打算去药厂那边看看。 在火车上时,他虽然不认得那人,却也知道他们是扛着几袋子药材,到樟树去卖药的。 当时他心中恼火,损失了一大笔钱和一把手枪,但他最恨的,还不是把他钱和枪上交的人,而是那群胆敢朝他下手的人! 因此他没有第一时间去找上交的人报复,而是尾随在南下支队那些人的身后,并且找了机会,直接在派出所附近把那个偷他包的赵涵给弄死了! 之后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他逃亡了一阵。 如今他从山东那边弄到一批金矿山,就找人合伙把金子提炼出来,然后拿到福建那边去卖,那边有个地方的人,几乎都做金子生意,黄金在那里极容易出手。 一根烟抽完了,强哥又低头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烟来,在他低头拿烟的过程中,刚好和高明程擦肩而过! 一缕苦杏仁味窜入高明程的鼻间,他其实并没有看清强哥的面容,因为强哥刚好低头了,但也看清了那眉间的一颗痣! 既然已经擦肩而过了,那么高明程也不会无故停下,招惹对方的怀疑,他继续往前面走去,然后躲在一栋楼的后面偷偷地观察着刚刚擦肩而过的那人。 这时,他看到黄大志了。 两人约好,假装不认识,分开走,他在前,黄大志在后。 他凑巧没有看清强哥的脸,但走在后面的黄大志,却看清了! 在看清的一瞬间,黄大志身体都微微僵硬起来。 当初他潜到水库里去打捞马力帆的尸体,都没有像现在这样害怕过! 因为尸体虽然可怕,却不会伤害到他,但狠人就会! 黄大志掂量着自己的那几招几式,不知道能不能派上用场,但是幸运的是,强哥对他其实没多少印象,毕竟当众上交黑包的是高明程,他藏在人群的后面,也只将高明程看入眼中,记在心中。 南下支队的那伙人,虽然用了伎俩偷了他的黑包,但之后他逮住了一个,那人知道他不好惹,当场求饶,并且说把黑包藏在一个卫生间了,现在不敢要了,让他去卫生间拿。 结果他刚往卫生间的方向走去,就看到南下支队的那伙人和一个年轻人闹上了! 原本他也没当一回事,想尽快过去拿包,但南下支队的人却把路给堵住了,之后更是看到那年轻人竟然拿出一个黑包,当众交给乘警了! 看到黑包的那一刻,强哥心中恨意滔天,当时那偷他包的人,和上交乘警的人,在他心中就已经死了! 可惜后面他分身乏术,最后只能去杀了更恨的那个人。 直到这次要提炼金子时,同伙问他在哪里提炼,他就说了这个地名。 因为他计划在提炼的过程中,去寻一寻那个年轻人,若是能够找到,定然要好好的教训一顿! 可惜,命运终于让他们两人相遇了,却一个正好低头拿烟,完美的避开了对视!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一章:打草惊蛇 黄大志在认出强哥的那一刻,浑身僵硬,本能的移开视线,假装并未注意到强哥,而强哥的心思没在他身上,也的确没多看他一眼。 两人擦肩而过时,黄大志心跳如雷,紧张的攥紧了手指,但好在对方没有反应,似乎完全不记得他了一样。 待两人差距五六米后,黄大志才悄悄地松了口气。 他快步来到高明程的身边,肯定的说道:“是他!” 高明程也看到刚才黄大志和那人打了个照面,但那人无动于衷,应该是没有认出黄大志来。 如此他也放心一些了,当初在火车上黄大志虽然替他招惹了一些麻烦,但他好歹也从中占到一些便宜了,当时他要把钱分给黄大志,但黄大志不敢要,就是怕招惹到危险。 如果这人记得黄大志,并且想对黄大志下手,那么高明程心中就有愧了。 “看来他很有可能住在这附近,我跟着他,你在这附近打探一下,看能不能找到他住的地方,先不要打草惊蛇,知道吗?”高明程低声说道。 前天时,黄大志在这里遇到了那人,今天又遇到了,就这说明那人肯定住在这附近! “好,明程,你小心!”黄大志紧张的说道。 高明程却对自己极有信心,他如今力能搏熊,一手飞刀也练的很好了,之前担心,是因为我在明,敌在暗。可现在是敌在明,我在暗了! 即使对方是百发百中的神枪手,高明程也有把握将对方擒拿住。 他笑道:“他在这里停留了这么久,没准是有同伙!你查看时,自己也小心点!” 黄大志闻言,果然更紧张了。 时间紧迫,两人匆匆交流几句,就散开了。高明程跟在那人的身后,而黄大志则在杨梅炳路这边到处查看,看是否能够找到那人的落脚地。 高明程一路跟着,虽然黄大志认出了人,也带着他找到了人,但这人究竟是谁,来这里又是所为何事,他是一概不知。 因此,他总不能贸然的冲上去和人家干架吧? 还是先跟踪看看,看对方的目的是什么。 这一跟踪,就跟踪到药厂附近了! 当走到药厂附近时,高明程就知道了,此事不能善了! 他身体素质好,眼力也极佳,不需要紧跟在身后,所以一路跟着,也没有被人发现。 强哥在药厂附近查看了一圈,也特意等在药厂门口,盯着药厂里面的人看,中午时,药厂的员工们进进出出,却没有一个是他要找的人。 艹! 强哥骂了句,情绪逐渐暴躁起来,他又掏出烟盒,却发现里面只有一根烟了,他拿出烟,然后把烟盒丢在地上,还狠狠地踩了一脚,将烟盒踩扁。 这时,厂里的保安发现他的异常了,特意走过来询问。 强哥的脾气不好,但为了找到人,他压制了暴戾的情绪,好言好语的说道:“我是来找人的。那人身高比我矮点,一米八左右吧,长得挺不错的,二十岁左右,去年十月份到樟树去贩卖药材过。大哥,伱知道这人是谁吗?” 强哥一面问着,一面把手里还未点燃的烟递了过去。 保安接了烟,低头看了眼,发现是一根好烟,于是心情不错的说道:“那肯定不是我们厂里的人,我们是药厂,就算去樟树,那也是买药,不可能是卖药。” 强哥猜到了,但并不失望,继续说道:“那这样的年轻人,到你们药厂卖过药没?” 保安想了片刻,才说道:“到我们厂里卖药的人多的是,有年轻的,也有上了年纪的,你再描述一下那年轻人的长相,我回忆回忆。” 于是强哥把高明程的模样仔细的描述了一下,其实过去了大半年,强哥也不太记得高明程的模样了,但是他自认为只要再次见到高明程,就一定能够认出高明程来。 因为那个年轻人的身上有一股特别的劲,很好认。 保安又想了一会儿,然后摇头说道:“没见过你说的这个人,上我们这里卖药的,都是大老粗,哪有长得那么好的年轻人?” 说完,保安就回去了。 保安一路朝厂里走去,这让强哥也没法把他喊回来,再看四周压根没有他要找的人,于是嘴里骂了几句,转身离去了。 而保安一路走到一位技术员的办公室中,他敲门,戴着一副眼镜的杨技术员亲自给开了门,看见保安,笑着说道:“王哥,你怎么来了?” 王保安神情严肃的说道:“杨技术员,那个高明程惹事了!外头有一个人在找他,那人身材高大,操着一口外地口音,虽然装着好言好语,但一看就是个狠角!” “高明程?你是说高局的侄子?”杨技术员还有些懵,就算高明程惹事了,关他们药厂什么事? 他们不过看在高局的面子上,不管高明程带了什么药来,都按照市场价收下而已。 就算对方要找高明程,也不至于到药厂来找啊! 杨技术员有些懵,但曾当过兵的王保安却不懵,他把自己看到的、以及猜测的都说了出来:“到药厂来找高明程的那人,应该是高明程在外地结仇的,并且应该就是去年高明程去樟树卖药那一次结仇的!那人是外地的,他只知道高明程到樟树去卖过药,别的都不知道,所以才到我们药厂这边来找人。” “扬技术员你看,这是他递给我的烟,黄金叶的烟!他抽的是好烟,穿的却破烂,身上还有一股味道,我看这人不简单!” “你赶紧给高局那边打个电话,把这件事跟高局说一声,万一高局的侄子出事了,咱们这边不知道还好,知道却不说,这就得罪人了。” 听完王保安的话,杨技术员却还有些不明所以,他是干技术的,对江湖恩怨那一套是完全不懂,看王保安说的真切,他当即说道:“行,我去找厂长,这个电话,得厂长来打。” 江湖恩怨不懂,但人情世故他懂啊! 于是杨技术员就去找了厂长,五分钟后,一个电话打到高国兵的办公室。 接完电话后,高国兵的脸色就阴沉了,他走出自己的办公室,目光在大厅扫视一圈,皱眉问道:“黄大志呢?” 小宋立即说道:“之前高明程来找大志,后面两人就一起出去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了!” 高国兵听了这话,心中就有了一个猜测。 于是他又问了关于黄大志的一些话,然后找到了教黄大志绘画的那个老警员。 高国兵说道:“老张,听说之前大志让你画了一张画像?你现在还能画出来吗?” 老张就是那个擅长画人物像的老警员,听高国兵这么说,他也没有问原因,直接拿出一张纸,刷刷刷的几笔,快速的勾勒出一个人物头像出来。 他画的简单,但人物的特点都画的很鲜明,照着画像找人的话,有百分之八十的成功率。 高国兵拿过画像,说道:“谢了,老张。” “高局客气了。”老张谦虚的笑着。 高国兵又来到大厅,把他经常带着办案的几个人喊了过来:“小宋、小张,还有那个何大有,你们都过来一下。” 被点名的人立即快步过来,高国兵将手中的画像递给他们,让他们将这人记住了。 小宋他们都有学过怎么快速记住一个人,因此只要见过,就会比较容易从人群中找出来。 “高局,这人是谁?犯罪分子?”小宋问道,主要是这人一看就不简单,挺凶横的那种。 看着自己这一脉系的人,高国兵也没有瞒着,直接说道:“这人大概率和明程结仇了,现在在到处找明程!他刚才找到药厂那边去了,好在药厂的保安警惕,把这人的来意打探了出来,刚才药厂的厂长,就及时给我报信了!” “大志这人,平时看他老实勤恳,没想到他居然有事瞒着我!”高国兵有些怒了,他本来很看好黄大志了。 但现在黄大志做事,却让他很不满! 再想到今天高明程过来找他时,只说了几句话就出去了,之后就带着黄大志出门了,这两人,十有八九去找画像上的人了! 小宋有些意外,没想到黄大志胆子这么大! 高局的侄子和人结仇了,也不早点跟高局说一声! 得了,黄大志肯定要吃挂落了! “现在我们马上去药厂那边,看能不能找到这个人,一旦找到,就先扭送回局里问话!”高国兵语气霸道的说道。 “好!”小宋和小张也不含糊,两人立即检查配枪,然后准备出门。 可怜何大有是个协警,并没有配枪,他只能无奈的跟在后面,腹诽道:“急什么急?高明程那家伙干起架来,简直不是人!现在不用担心高明程,得担心画像上的人啊!” 虽然心里这么想着,但何大有可不敢当众说出,没看高局都着急的上火了吗? 四人一人骑着一辆自行车,朝着药厂的方向而去。 虽然药厂那边的人说那人已经走了,但指不定还在附近,往那边去找,找到的概率大很多。 高明程一直跟在那强哥的身后,他看到强哥和药厂的保安搭话了,也猜测到强哥在找他,此时心中杀意闪现。 既然对方来寻仇了,那么不把对方踩死,下半辈子他都不能安心生活了!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二章:寻找和跟踪 黄大志对杨梅炳路这边不太熟,只有之前这边发生失窃案时,他跟着过来查案过,但在遇到那个人后,他就不敢再过来了。 虽然成为协警后,黄大志蜕变了不少,但他知道自己的短处,也不愿意失去好不容易得到的好日子,因此他小心谨慎的不敢靠近危险的地方。 直到今天高明程来了。 高明程的到来,给了他胆气,再加上现在那人已经离开了,此时黄大志最大的担心没了,他恢复了轻松的心情,开始漫步在杨梅炳路。 杨梅炳路得名于附近的一片杨梅林,并且这边家家户户,几乎都会种上一棵杨梅树。 此时杨梅已经挂果,颜色鲜红,只是还未彻底成熟,空气中弥漫着酸甜的果味。 这边的房屋虽然建的密,但家家户户都在屋前屋后种上一些菜,有种一小片青菜的,也有种上几株丝瓜的,丝瓜藤蔓长势极好,攀着竹竿生长着,开着大朵大朵黄色的花,有些雄花掉落在地上,而雌花则已经长出手指长短的丝瓜来。 这里似乎和村里并没有多少区别,居住在这里的人,一部分在附近种田,一部分在县里上班,还有一部分管理着那片杨梅林。 屋里有人时,大门几乎是敞开的,透过敞开的大门,黄大志能够观察到屋内的情况,但这种情况下,几乎不会有什么异样,他的注意力,还是放在那些安静的屋子里。 这里屋子与屋子之间的道路不宽,大多数只有三人并排那么宽,狭窄时,仅容一人通过。 前阵子才下了几场大雨,地面凹陷处,还有积水,土路泞泥。 他在每条小路上走着,左右张望着,只是却一直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他开始猜测着,假若那人有同伙,那么他们在这里做什么呢?只是来找高明程寻仇,还是还有什么别的事情要做? 他一面想,一面走着,突然,他的鼻间嗅到一股特别的味道。 黄大志猛地抬头,望向一处臭水沟后面的屋子! 那个屋子和其他的屋子相距较远,因为屋前就有一个臭水沟,并且屋子也比较破旧,看得出年代久远了。 因为下过雨,臭水沟里的水都满了,周边的路面都是烂的,气味也不太好闻,但是让黄大志注意到的,并非是那臭水沟散发出来的气味,而是那个屋子里面散发出来的气味。 那股气味,他之前在那个人身上闻到过! 一个猜测浮现在黄大志的心中,他的心扑通扑通跳着,紧张的手心都冒汗了。 那个人,就是暂住在这个屋子里吗? 或者,这个屋子里有那个人的同伙? 黄大志深吸一口气,暗暗给自己壮胆,然后绕过臭水沟,朝着屋子走了过去。 …… 已经中午了,大部分人都在吃中午饭了,强哥没找到人,心里不爽,他又想抽烟了,结果一摸裤兜,摸了个空。 这时他才想起那最后一根烟,已经给了那保安了! 强哥骂了句脏话,然后走到一家商店,买了一包黄金叶,黄金叶是他最喜欢抽的,这烟味他喜欢,这名字他也喜欢。 好在这个牌子在好几个省都有卖的,不怕抽不到。 他一面抽着烟,一面寻了一家饭店吃饭,要的却是一大碗面条和一些包子馒头。 他长得人高马大,胃口也大,吃起东西来,像是被人追赶似的,几乎不用嚼碎,就直接吞了下去。 他这种习惯,就是因为长期处于不安全的环境中,所以吃东西一定要快,绝不能细嚼慢咽,否则就有可能要饿着肚子逃亡了。 他把最后一口汤喝下,然后给了钱走人。 他如鹰般的眼睛左右张望了下,朝一处地方走去。 很快,他来到一辆自行车的边上,这辆自行车的主人不知为何,将车停在了这里,虽然上了锁,但显然这并没有什么用处。 强哥从裤兜里拿出工具来,随便捣鼓了几下,锁就开了,他神情自然的推着这辆半旧的自行车,然后骑在上面,飞快的离开了盗窃现场。 暗地里跟踪的高明程见状,不由得骂了句。 他的自行车放在警局了,因为他认为去找人不方便骑车,万一要动手什么的,没准就顾不上自行车了。 最近县里在大力整顿小偷小摸,但是呢,小偷这种物种,古今中外,就没有断绝过! 尾随在后面的高明程只能快步跑动起来,并且他还不能发出很大的动静,以免被那人察觉到。 好在逃离盗窃现场后,那人就放慢了速度,他一面骑车,一面左右张望着,似乎在找人。 只是他要找的人,就在他身后躲着呢! 这时,躲在暗处的高明程突然看到高国兵了! 高国兵亦是骑着自行车,也在左右张望着,似乎在寻找着谁,而在高国兵的身边,还有几个熟面孔。 是有什么案子吗? 高明程猜测着,只是他现在要跟踪那个人,因此顾不上高国兵那边。 但他万万没想到,就在高国兵和那个人打照面时,高国兵突然厉声说道:“就是他,抓起来!” 这一下,别说那个人惊着了,就连高明程都惊着了! 高国兵要抓的人是他?难道他之前在县里犯过案子,然后正好由高国兵负责侦破? 如今的高国兵已经是副局了,那这案子定然不小,是杀人案? 各种猜测浮现在高明程的心头,只是他万万没想到,高国兵之所以带人带枪来找人抓人,都是为了他! 强哥多机灵?他一生纵横江湖,身上的命案都有好几起,是胆敢在派出所附近杀人的狠人! 因此当高国兵喊出那句话时,强哥脚下的自行车就如开挂般,快的不可思议,并且左拐右拐的,人就瞬间消失了! 要不是高明程一直死死地盯着他,只怕也要跟丢,这会儿他全心全意跟着那人,自然也顾不得和高国兵他们打招呼了。 高国兵亦是没想到那人竟然这般滑溜,同时他面色一沉,多年办案的经验告诉他,这个人肯定是条大鱼! “分开找!必要时,可以开枪!”高国兵说道,小宋和小张两人自然应下,只有何大有默默地落在了最后。 他没枪,他还是不上前了吧…… 话说,他只是一个协警啊?高局真不用看在他表哥的面子上,处处带着他办案的。 这案子,有点危险!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三章:被抓住了 强哥脸色阴沉,他顺利的甩掉了身后疑是条子的人,七拐八拐之后,他返回了杨梅炳路。 这边房屋密集,小路众多,很容易藏身。 在马路边时,强哥就特意把自行车丢了,他随手把自行车丢在一边,也没多看一眼,火急火燎的走了,像是有什么急事般。 而他刚把自行车丢掉,就引来几道觊觎的目光。 如今的自行车可是大件,很值钱的,并且每一辆自行车都要挂车牌的,但有车牌并不代表自行车就一定不会被偷走,只不过转手稍微麻烦点罢了。 人有贪婪的恶劣性,强哥相信那辆自行车很快就会不见了。 即使无人动它,亦是无妨,因为那车本来也不是他的,顶多通过车子的位置,判断出他是在哪里弃车的而已。 强哥一面快步返回租赁的屋子,一面警惕的察看着周围的环境,直到确认并无异样,自己也没有遭到跟踪后,强哥才松了口气。 他站在院门外,伸手敲门,一声长,两声短。 很快,里面有人过来了,却没有立刻开门,而是压低了嗓子问道:“谁?” 听到问话,强哥心中一沉,他们约好了敲门的频率,那么当频率没错时,里面的人就会开门,但现在…… 他也低哑嗓音说道:“是我!” 确认声音无误后,门终于开了,露出彼此都熟悉的面容。 强哥身形快速的进屋,而那人也迅速的将门关上。 “出什么事了?” 几乎是两人同时开口,彼此对视一眼,强哥沉声说道:“大刘,你先说。” 那兄弟两中的大哥说道:“有人找到这里来了,不过你放心,他只有一个人,我们已经把他抓住了。” “艹!肯定是条子!这里不能待了,我们赶紧收拾东西走人!”强哥谩骂了句,然后又说道:“我刚才在外面找人时,和条子打了个照面,那条子就要来抓我!” 大刘惊讶道:“强哥你暴露了?” 强哥面色阴沉,他犯下过不少案子,但的确没在这边犯过案子,按理说,这边的条子不应该认出他来才对。 之所以喊警察条子,这是他们学香江电影中的称呼,觉得这样喊更蔑视,心里痛快点。 这时,强哥看到被捆住手脚,堵住嘴巴的黄大志了,他阴沉的问道:“这人怎么回事?” 大刘说道:“他在屋子边上转悠,还想爬上墙,只是他没有想到,我们在墙上拉了一道电网。” “还装了潜望镜呢!这小子刚过来,就被我从潜望镜中发现了!”这时小刘得意的加了句。 为了不被人发现这里,他们不但特意选了一处偏远的、毗邻臭水沟的地方,还在墙上弄了电网和自制的潜望镜。 通过潜望镜,在屋子里,就可以观察到外面的情况。 黄大志没有读过几年书,也不知道最新的一些科技,他凭着自己的能力,成功的找到了这里,却在爬墙时,被电网电了一下,当即触电掉了下去,然后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被人给绑住手脚了。 此时看到强哥回来,黄大志原本害怕的心,竟然慢慢地平静了下来。他的嘴巴被堵住了,但他的眼睛还可以动,他的目光越过强哥,望向强哥的身后。 高明程,伱在吗? 这是他心中唯一的念头。 高明程的确就在这院子的外边,他和黄大志不同,他来自于后世,见多识广,到了这里后,他就发现三个问题了,一是那股苦杏仁味越来越重了,这定然不是什么自然的味道,而是化学品散发出来的味道! 二是围墙的上面安装了一圈电网,并且有一处歪了,像是被什么重物勾住过一样! 三是在墙角处有一个隐蔽的黑色塑料圆筒,这种东西,不像是在这种屋子里能够出现的! 察觉到这三处异样,高明程就在心中快速的分析着:苦杏仁味是氰化钾吗?氰化钾是剧毒,经常出现在一些悬疑侦探类型的故事中,高明程前世刷过不少剧,知道氰化钾的气味就是苦杏仁味,并且死者死后,尸体都会散发出苦杏仁味。 电网配上这可疑的塑料圆筒,那么这个圆筒就是……潜望镜? 这时,他听到屋子里的人说道:“收拾东西赶紧走,至于这个人,杀了!” 高明程心中一突,这个人?是谁?黄大志吗? 高明程本来并不着急,这会儿也急了,他不再顾虑别的,伸手从腰间拔出匕首,然后后退两步,助跑后使劲一跳,就跳到围墙上了,他弹跳力好,这围墙也不高,轻松的落在围墙上,并且避开了那电网。 脚尖只在围墙上稍稍借力,人就已经跳进院子里了。 只是他落地发出的声响,还是惊动了屋子里的三人。 “谁?”怒喝响起,三人立即拿出武器冲了出来。 高明程一言不发,决定先把人打倒再说,他手持匕首,挥刺的动作极有章法,对方虽然有三个人,却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或许是出于不想暴露的缘故,强哥那边也是拿出匕首来,并没有开枪。 四人肉搏,每一拳每一脚,以及每一刀,都充满了致命的危险。 这时,强哥已经认出高明程了,他眼底杀意顿生,怒吼道:“竟然是你!” 他有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感觉! “小刘,你去收拾东西,矿石和那些溶液都不要了,我们带上金子就走!”强哥吩咐道,他自信能够解决高明程。 小刘的实力是三人中最弱的,听到吩咐后,他没有恋战,而是快步跑进屋子里,开始收拾起黄金。 提炼出来的黄金都放在一个桌子上,他们三人合伙,是需要放在显眼的地方,等全部都提炼出来后,再上秤称过,然后再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来分。 现在他随手捡起一个帆布包,就把黄金全部都扫进包里。 此时他全部的注意力,都在黄金上,因此并未发现黄大志的异样。 黄大志虽然不懂电网、不懂潜望镜的厉害,但是他好歹当了一个月的协警,也跟着局里的老人们学会了一些脱困的技巧。 其中就有如何挣脱绳索的技巧。 他自身武力值不行,因此很看重一些技巧,虽然他是带着匕首过来的,但在被捆绑的过程中,匕首被人搜走了。 只不过,他袖口还藏着一个刀片! 此时他扭动着手腕,却发现对方绑的绳结很紧,并且绑法特别,很难挣脱,于是他从袖口摸出刀片来,一点一点的割着绳子。 外面的打斗声,掩盖了他发出的声音。 他一点一点的割着绳子,在他的努力下,绳子即将被割断了! 此时,他的眼中散发出一点异光,望向那个装着大量黄金的帆布包。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四章:搏命 “上次你害得我损失了三万多块和一把枪,现在我要你偿命!”强哥狠厉的声音响起,他如一头猛虎般,朝高明程冲撞而去。 高明程无法避开,因为强哥主战,另外一个大刘则辅助,堵住了他一些后路,高明程眼中闪过一道厉色,并没有避让,而是举刀挡住。 铮! 他举刀的角度极其精准,恰好挡住了强哥刺来的刀刃,只是强哥被阻挡后,反应极快的一个扭身,一条腿朝高明程的脚绊去,一手成拳朝高明程胸口打去。 他身材高大,体格健壮,两人贴身交战时,就显得高明程矮上一小截,高明程虽然相对瘦小,却并非是瘦弱,他每天勤奋练拳,又在山中狂奔,锻炼体能,再加上顿顿有肉吃,他的身体素质比起强哥来,还要更好。 但强哥的战斗意识,却是比高明程好的,强哥出手,每一招都不花俏,却招招致命。 而高明程呢,上辈子他的确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这辈子也勤奋练武,但是毕竟没有和人如此搏命过。 很多时候,他都是依靠着矫健的身姿,险而险之的避开了强哥的杀招。 强哥的刀刃,再一次贴着高明程的脸颊擦过,高明程下腰向后避开,同时后退几步,拉开彼此的距离。 强哥越打越兴奋,他脸颊潮红,那酒糟鼻更是充血般,整个人兴奋的如同喝醉了酒,他也很久没有遇到过这么能打的对手了。 去年在火车上时,他就藏在暗处观察过高明程,觉得他身手虽然比一般人好,但也就那样,当时的他确定,只要自己动手,肯定可以在三分钟内要了高明程的命。 但现在,已经过去三分钟了。 高明程就如同一条泥鳅般,在他和大刘的夹攻之下,惊险的避开杀招。 这边的三人越打越快,那边,小刘已经把黄金都收拾好了,他背上帆布包,然后提着一把匕首,朝绑住的黄大志走去。 他目光凶狠,视人命如草芥,当黄大志发现他们时,黄大志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 那就是死路! 黄大志被绑住了手脚,丢在角落,角落的旁边,还堆放着一些用过和没有用过的氰化溶液,其中有一桶氰化溶液就在黄大志的身边。 小刘提刀,当靠近黄大志后,他没有丝毫犹豫的朝黄大志的胸口刺去。 以他的力道,这一刀能够将心脏绞碎! 然而,就在他低头刺去时,黄大志突然动了!他的手快速的拿起身边的氰化溶液,朝小刘的脸泼去! 小刘万万没想到黄大志竟然挣脱了绳子,因此毫无防备之心,一下子被泼了个精准。 “啊!”小刘惨叫,氰化溶液是有毒的! 但随着他张开嘴,脸上流淌的氰化溶液就往他的嘴里而去,他察觉到不对,立即吐出嘴里的东西,然而眼睛里进了氰化溶液,使得他一时片刻睁不开眼。 趁着这个机会,黄大志快速的解开脚下的绳子,拿出嘴里塞着的抹布,只是他并没有马上跑掉,而是趁着小刘的眼睛睁不开,去拿他身上的那个帆布包! 小刘下意识护住包,不让黄大志抢走。 但黄大志知道那里面装的都是黄金,心中的胆怯早在对方要杀了自己时,就消失的一干二净了,此时的他头脑发热,根本不知道害怕为何物! 他只知道,只要留下这包黄金,他就立功了! 小刘的惨叫,引起在院子里打斗的三人的注意,起初高明程就很担心被捆住的黄大志,但奈何强哥和大刘太生猛了,这还是他开了挂,要是搁在前世,遇到强哥和大刘这两个人,他三分钟内就得嗝屁! 他自顾不暇,自然没法去帮黄大志,但现在看到黄大志居然挣脱了绳子,还制服了一个人,心中不由得产生了一股骄傲的情绪。 有那么些吾儿初长成的意味。 “弟弟!”大刘见他弟弟居然栽跟头了,心中大急,顾不得再对付高明程了,转身就要去帮助弟弟。 高明程见状,哪里肯让他走。 黄大志的身手一般,是靠着机智,和出其不意,才把那小刘制服的,现在大刘一去,只怕黄大志小命难保。 高明程飞快的拿出一把飞刀,朝着转过身,背对着他的大刘投掷而去,没有大刘的牵制,他也能抽出一丝空隙来,飞刀脱手而去,精准的刺在大刘的后背上。 其实以高明程的眼力和准头,就算瞄准大刘的头和脖子,也是可以的,但他到底没有沾染过人命,也怕一个不小心就把人给弄死了。 虽然算是自卫,再加上有高国兵护着,应该不会有大事,但他还是不想冒险。 大刘中刀,惨叫了一声,然而由于高明程的顾忌,那把刀没有伤到他的致命处,他依旧朝着屋子里走去。 此时屋子里,黄大志正和那个小刘扭打在一起,一个想抢包,一个想护包,一个武力值一般,一个武力值虽然厉害,却眼睛受损,难以招架。 “嗖!” 又一柄飞刀脱手而出,这一下是朝着大刘的脚踝而去的! “啊!”这回大刘惨叫的更加厉害了,他是在走动时突然受伤的,脚下不稳后,身体直接倒在地上。 只两刀,就让大刘丧失了反击之力。 强哥见状,眼瞳都因为惊骇而紧缩了起来,他已经在心中怀疑自己是不是能够把这个人杀死了。 当这个怀疑的念头生出来后,他的手已经握住枪柄! “砰!”这一枪又急又准,高明程的注意力刚从大刘的身上移开,就察觉到强哥对他开枪了。 高明程的身体矫捷,能够快速的做出反应,但这一刻还是慢了几秒! 当他扭身避开时,那子弹擦着他的手臂而过,虽然没有打中手臂,却也在手臂上留下很大一块伤口。 伤口处鲜血飞溅而出,火辣辣的疼痛感,激发了高明程的凶性,他不能再给强哥开枪的机会,飞身扑向强哥,将强哥扑倒在地,手中的匕首已经朝着强哥握枪的手腕刺去! 你开我一枪,我废伱一条手! “喝!”强哥低吼,他已经看出高明程的意图,身体剧烈的挣扎着,想要扭转局面,但奈何高明程的力气大如熊虎般,压在强哥的身上,如一座高山,完全将强哥镇压住了。 强哥的扭动,成功的让高明程刺偏了,虽然伤了手,却没有伤到手腕上的筋。 这边打的如火如荼,那边,已经追踪到杨梅炳路附近的高国兵等人听到了枪响! 高国兵脸色一变,这会儿还没有全面禁枪,但大部分人是没有枪的,即使有,也不敢在县里开枪,所以这开枪的人,必定是匪徒! “这边,跟我来!”高国兵辨认出方向,带着人朝一条小路走去,这里的房屋密集,小路众多,几人快速前进着,但枪却没有再响起过了。 失去了枪声的指引,一行人又放慢了速度。 高国兵皱眉望着周围,说道:“分开去找!” “好!”小宋和小张两人神情凝重,一人选了一条小路,朝前面探索而去。 高国兵也寻了一条小路而去,只剩下何大有愣在原地,几秒钟后,他决定跟在他表哥的身后。 表哥救我!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五章:天降功劳 在很多经典的警匪片中,警察总是姗姗来迟,但警察的到来,也宣告着一件事,那就是这件事已经完美落幕了! 当高国兵带着人终于找到那间屋子时,屋子内的几人,都已经受了伤。 高明程背靠在一棵树上,大口的喘着气,就在刚才,他扑倒在强哥的身上,两人进行了致命的搏斗,结果强哥在混乱中,到底还是对他开了一枪,这一枪,子弹挨着他的腰擦过,不致命,但也带来大片的擦伤。 当然了,这会儿强哥也只剩下半条命了,他的手被高明程废了,枪也被夺走了,就连脚也各被刺了一刀,让他没法再移动了。 强哥躺在地上,亦是大口喘气,他的脸上有一些淤青,这是高明程用拳头揍的,他行动不便,却依旧费力的支撑起身体,望着不远处的高明程,愤恨的说道:“早知道今日,我当时就该要了你的命!” 此时此刻,强哥恨啊! 他当时更恨那个偷他包的人,觉得自己一世打雁,却无意间被雁啄了眼,丢了拿命搏来的钱,因此不把那个偷包的人弄死,他心有不甘,于是他尾随在赵涵等人的身后,趁着民警不备,于派出所附近将人给杀死了! 但冲动行事,也让他不得不暂时逃亡,没空再去寻高明程报仇了。 事情拖到现在,没想到高明程竟然这般厉害了,连他都不是对手! 高明程浑身狼狈,此时却笑了,还表示很赞同,说道:“如果你那会儿来要我的命,没准我已经没命了。” 强哥算是他两辈子见过的武力值最高的人之一了,而在去年十月,他虽然得到了那两页金箔纸,身体素质开始有了改善,但那时的变化,是远不如现在的。 以那时的身体素质,他是真的招架不住强哥的攻击。 如果那时强哥来寻他的麻烦,只怕他刚重生,就要客死他乡了。 好在,命运是眷顾他的! “不准动!举起手来!”这时,院子门被人暴力撞开,三个举着枪的人迅速的冲进院子里来。 强哥最后开的那一枪,如同指引般,让高国兵等人都迅速的朝这个屋子走来,最终在屋子门口汇聚,然后一同冲进去。 高国兵精神紧绷,目光如鹰般扫视四周,瞬间将周围的情况看入眼中,结果却是一愣。 所有的人都躺在地上,并没有他想象中的画面。 “叔……你来了。”高明程看到高国兵出现在这里,也不算太意外,毕竟之前跟踪强哥时,就已经看到高国兵他们了。 高明程冲高国兵咧嘴笑着,然而高国兵却皱眉,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说道:“小宋、小张、何大有,拷人!” 既然那嫌疑人已经躺在地上,丧失了反抗能力,那么小宋和小张他们两就把枪收起,然后拿出手铐,走向强哥他们。 “高局!这伙人是走私黄金,在这里私自提炼黄金的,伱看,这是他们提炼出来的黄金!”这时,黄大志突然从屋子里冲了出来,他亦是浑身狼狈,但他的手紧紧的攥着一个帆布包。 那帆布包敞开着,里面的黄金在阳光下,闪耀着迷人的光芒。 黄金! 所有的人都看向那金光闪闪的东西,心跳如雷,不是贪,是喜! 他们立大功了! 这时,倒在地上的大刘一发狠,如鲤鱼打挺般弹跳而起,手中的匕首刺向黄大志的大腿。 不是他只打算刺大腿,而是他只能刺到大腿。 “大志,小心!”小张距离这边最近,他迅速跑上前,一脚踢在大刘的身上,迫使他身形不稳,但那匕首还是在黄大志的腿上留下一道不深不浅的伤口。 “哎哟。”黄大志疼的叫出声,脸色都苍白了几分。 他本是擅长观察的人,但此时此刻的他却被功劳冲昏了头脑,导致他忽视了潜藏的危险。 大刘在看到弟弟被黄大志偷袭,泼了一脸的氰化溶液后,就打算前去救援弟弟,结果却被高明程用两刀废了,但他倒下后,却依旧朝着屋子里爬去,想要助弟弟一臂之力,但没想到,就在高明程制服强哥时,这黄大志也趁机拿到了匕首,捅了他弟弟一刀! 他弟瞬间倒下,而他弟弟身上的帆布包,也被黄大志抢了去。 不过此时趁黄大志不备,大刘决定给黄大志一点教训! “还敢行凶!”高国兵大怒,而离得最近的小张则早已经连续踢了大刘好几脚了! 大刘的身上插着两把刀,又遭到踢打,闷哼出声,嘴角流出血水来。 “何大有,你骑着自行车,快速返回局里,把那辆吉普车开过来!”高国兵命令道。 “好。”跟在后面的何大有立即应下,快步跑了出去,这边房屋密集,自行车不好走,放在外边了。 但警局的车有特殊标志的,一般情况是,是没人敢偷的。 高国兵在短短时间内,已经猜到这是一桩大案,他心中担心高明程的安危,但看他也不像是有致命伤的样子,于是决定先把这伙犯罪分子先拉回警局审问。 呃,也许该先包扎一下伤口再审问。 他望着这几个惨不忍睹的犯罪分子,心中诧异,高明程和黄大志这两人,竟然这么生猛的吗? 黄大志的身手他是知道的,也知道协警是没有配枪的。至于高明程,高国兵以为自己知道,但现在看来,他可能并不知道高明程真实的实力。 想到这里,高国兵用探究的眼神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被看的莫名其妙,此时他站了起来,走到那个大刘的身边,他本来想把飞刀拔出的,但后面又犹豫了,他对人体不是那么的熟悉,也不知道这刀子具体是刺到什么部位了,如果拔出刀子,会不会引起大出血死亡什么的。 “这刀……能拔吗?”高明程望向高国兵,满脸的求助之色。 高国兵轻哼一声,仔细观察一下刀口的位置,挑眉问道:“你刺的?” “嘿嘿。”高明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他希望飞刀是自己的秘密后手,不希望暴露在所有人的眼皮子底下。 高国兵再次轻哼一声,说道:“拔吧!” 得了准话,高明程动作利索的把刀子拔出,丝毫不顾拔刀时惨叫的大刘有多么的痛苦。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六章:仗义的大志 这桩黄金走私案,令整个警局都惊动了,甚至连局长也亲自过来询问案情。 高国兵本是一名股长,因为侦破了大田村灭门案,打败了其他竞争对手,于是晋升了副局,之后,他又重启田永蝶奸杀案的调查,最终将凶手绳之以法,这个案子,在当时也是颇为轰动。 但万万没想到,就在高国兵晋升副局没多久,他又办下了一桩大案! 现在人人提起高国兵来,都要夸一句高局厉害! 但此时此刻,厉害的高局却没有在警局办案,而是在医院里,神情严肃的盯着高明程看。 此时高明程已经脱掉了上衣,好方便医生给他处理身上的伤口,别的伤口也没有,主要是两处子弹擦伤。 这些都是皮肉伤,虽然有些疼痛,但对于高明程来说,在可以忍耐的范围中。 在高明程的身边坐着的,则是黄大志,黄大志惨点,脸上挂彩了,身上也挨揍了,但最厉害的还是腿上的那道伤口。 他本来运气算好的,苟到了最后,但奈何最后忽视了潜在的危险,当他带着装满黄金的帆布包冲出门口时,竟然被倒在门口附近的大刘给奋力偷袭了。 那一刀,如果不是小张及时踢了大刘一脚,只怕会刺的更深。 大腿亦是有大动脉,一旦大动脉被刺了,人也是有死亡的风险的。 但好在黄大志的运气还不错,虽然伤口有一厘米深,但位置不错,没有刺伤大的血管。 医生手法娴熟的给两名病患包扎了伤口,又给开了一些消炎药。 等医生离开后,这个处置室就只剩下高国兵、高明程和黄大志三人了。 黄大志早就发现高国兵身上的情绪不对劲了,因此在医生给他处理伤口时,虽然疼的五官变形,但依旧一声不敢吭。 “老实交代,坦白从宽!”高国兵压低嗓子,无限威严的说道。 黄大志瞬间看着高明程,等着他说话,承担了重任的高明程一脸的无辜,说道:“这个就说来话长了……” “那就长话短说!”高国兵厉声说道。 高明程眨眼,事到如今,也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了,于是把他们和强哥之间的恩怨都说了个清楚明白。 也就那么回事,在火车上时,南下支队的人耍了花招,一伙人设计偷走了强哥的黑包,但之后又担心强哥是个狠角,因此没敢要那包,就暂时藏在卫生间里。 本来他们藏的也私密,但奈何黄大志擅长观察,连地上的一根针,他都能够发现,于是就捡到了那黑包,结果发现里面装满了钱和枪,他心慌意乱之下,就找到了高明程,询问高明程该怎么办。 “作为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我自然要拾金不昧,于是就把黑包上交给乘警了,我当时都不知道那黑包的失主到底是谁!”高明程一脸正义的说着。 高国兵还是有些不信,觉得高明程隐瞒了些什么,他提出疑问:“这人睚眦必报,你横插一手,害得他损失了大笔钱财,直到现在,他都想弄死你,那为什么当时没趁机弄死你?” 高明程眨眼,这个他就真的不知道了。 说实话,刚到樟树时,他也的确在心里担心的很,一直警惕四周,生怕有人上门找事。 但好在整个药交会上,都平平安安——呃,黄大志惹出的那点小事不算! 高国兵沉吟片刻,然后扭头看向黄大志,压抑着怒气说道:“伱有没有要补充的?” 黄大志一脸懵的摇头,他觉得该说的,高明程都已经说了。 “哼!”高国兵一声冷哼,不怒自威的说道:“黄大志,你身为一名协警,在发现可疑的犯罪份子后,居然不上报局里!你们私底下找人查案,是想做孤胆英雄吗?” 被高国兵这么一责骂,黄大志吓得脸色都苍白起来了,他开始害怕会因为自己犯错,而导致丢了这份工作了。 在没有成为协警前,黄大志对这份工作是既向往又胆怯,但在成为协警后,黄大志就渐渐地不愿意再回军岭去种地了。 因为他看到更多的人生可能了,不愿意再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了。 他面色惊慌,手脚无措的说道:“我……我错了。” 口拙的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最后只能认错。 “叔,你也别怪大志了,这段时间大志本来就怕的不行,要不是之前一连下了几天的雨,我早就来县里了结这件事了。”高明程的本意是不希望高国兵责怪黄大志,结果他一开口,高国兵的怒火就烧到他身上了。 高国兵指着高明程骂道:“就你能的!你知道那是什么人吗?包里能随随便便装着三四万,还有一把枪!现在又弄到数百斤含金量高的矿石到这里提炼,你以为这种人会是小角色?你以为抓了他,这事就结束了?谁知道他们背地里还有没有团伙!” 高明程被骂的哑口无言,有种碰了鱼,就沾了一身腥的无奈感。 “那能咋办?人家找上门来了,我不干他,等着他干我?”高明程摆烂般的摊手,把问题抛给高国兵,气的高国兵又瞪了他一眼。 但最终还是高国兵这个当叔叔的扛下了一切,他深吸一口气,吩咐道:“下回再有这种事情,不准一个人出面,要提前告诉我一声,知道吗?” 他手上有人有枪,只要不触碰原则性的东西,适当的帮一帮高明程,那是完全没问题的! 比如这件事,如果高明程提前跟他说了,他就可以安排人跟踪强哥,找到强哥他们躲藏的地方,然后召集更多的人,以强火力来压制强哥一行人的武力。 高明程从高国兵的语气中感受到真心实意的关心,他心中也是很感动,这果然是他的亲叔叔! 于是他乖乖地应下了:“好!” 温馨的画面一转而过,高国兵站了起来,用探究的眼神盯着高明程身上的那把匕首和几把小刀,说道:“我知道你能打,但没想到你这么能打,给你几天时间休养生息,到时候我们演武场上见!” 临走前,高国兵又对黄大志说道:“下次再敢隐瞒,你就掂量掂量自己的小身板!好了,给你放两天假,好好的养一养身体,放心吧,这个案子算你一份功劳!” 说完这些话后,高国兵就走了。 处置室里,留下高明程和黄大志大眼瞪小眼。 黄大志松了口气,还好还好,高局只是嘴上凶两句而已! 这时,他走到门口,探出头去,往四周观察了一下,见到没人,于是关上门,把手伸进裤裆里…… 高明程看到这一幕,眼睛都瞪大了,他万万没想到黄大志还有这癖好! 就在他琢磨着要不要开口说些什么时,一抹金灿灿的光芒映入他的眼帘! “给,分你的。”黄大志把手伸向高明程,脸上露出真诚的笑意。 在抢到帆布包时,黄大志不知道为何,手比脑更快的从里面掏了一些金块出来,然后迅速的塞进他裤裆里面的内袋中。 为了怕丢钱,很多人会在裤子的里面再缝一个内袋,把钱放在这个内袋中,就比较隐蔽,不容易被人发现,也不容易丢钱。 黄大志的裤子,就有这样的内袋,此时内袋中装满了金块,而他随手一抓,就抓了一小把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愣住了,问道:“你拿的?” 他是知道强哥一行人在这里干什么的,也知道黄大志从那小刘的手中抢到了装黄金的包,但他万万没想到,看上去老实巴交的黄大志,居然也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来! “嗯。”黄大志坦然的承认了,因为他知道高明程和他是一路人。 两人之间的交情,已经无需赘叙了。 高明程看着黄大志递过来的黄金,目测至少有二三两,常言道,盛世古董,乱世黄金,黄金作为硬通货,在古今中外都是好东西。 这一把黄金,换算成钱,那可是有不少了! 可现在被黄大志轻轻松松的给了他。 说实话,高明程有些心动,谁不喜欢黄金呢?但他还是摇头拒绝了:“这是你凭自己本事拿到的,我不要。” 当初他从黑包里拿钱时,要分给黄大志,黄大志没要,如今黄大志从袋子里偷拿了黄金要分给他,他自然也不能要。 怕黄大志多心,于是高明程说道:“你放心,这件事,我谁都不会说。” 本来黄大志这事就做的隐蔽,如果他没有自己主动拿出黄金来,就连高明程也是不知道黄大志在那般紧急的情况下,还偷拿了东西的。 至于黄大志偷拿了多少,他也无意探究。 总之,这是凭他自己本事得到的。 高明程态度坚决,但黄大志的态度亦坚决,他把手里的黄金直接递到高明程的手上,真诚的说道:“拿着吧,这是你应得的!” 当时黄大志和小刘搏斗时,侥幸弄伤了小刘,占据了上风,但如果当时大刘过来的话,以黄大志的武力值,是干不赢大刘的。 大刘过来的那一刻,黄大志心跳如雷,他几乎预见了自己的死亡! 但就在他担心万分时,高明程用刀伤了大刘,使得大刘无法冲进屋子里帮忙,而就因为高明程分神对付了大刘,导致高明程差点中枪。 那一幕,黄大志是看在眼里的! 所以当他神不知鬼不觉的偷拿了黄金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和高明程分享。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七章:有人惦记上小妹 盛情难却,高明程最终收下了黄大志给的黄金,他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两人相视而笑。 其实黄大志在抢到包时,会手比脑快的偷拿黄金,就是受到高明程的影响,当初他目睹了高明程快速偷拿钱的画面,觉得很是震撼。 原来,当一个人表现的正义凛然时,也是可以偷偷地中饱私囊的。 黄大志成为协警后,每天都勤勤恳恳的工作,尽可能的去学更多的东西,去做更多的事情,而每一个警察都想破案,都想立功,他也想。 因此在发现强哥一行人在走私黄金后,他脑海中就只有一个念头——立大功了! 之后高国兵等人又及时冲了进来,那些还未提炼的金矿石和黄金,就必须得上交了。 好在,黄大志已经偷留一手了。 高明程凑近黄大志的耳边,低声说道:“这黄金的纯度一般,你可以先藏好,以后要么出手卖掉换成钱,要么找个靠谱的金匠,把这些金块加工提纯后打一个大金镯子出来。” 一般的大金镯子,重的有五十多克,轻的只有十多克,金镯子打好后,可以给老婆戴,也可以在缺钱时直接拿去换钱。 “嗯,我现在不缺钱,打算先留几年再说。”黄大志亦是有自己的打算,他算是一贫如洗的人,如果在黄金走私案后不久,就拿出金块去打金镯子,那肯定是不行的。 这个世界,就没有不漏风的墙。 两人在分了黄金后,就没有再多提这件事了,默契的推门而出,如今他们两个算伤号,黄大志腿上有伤,走路一瘸一拐的。 高明程好点,手臂和腰间都只是子弹擦伤而已,不影响走路。 他们一同前去警局,高明程是打算拿走自己的自行车,好返回高家村去。 结果刚进警局,就被人叫住,说是让他去食堂吃饭。 原来高国兵让食堂给他留了一份饭菜,这是怕他饿着了,黄大志也有一份,于是两人一同吃饭。 饭后,高明程骑着自行车走了。 而黄大志则是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他本来是被放假了,可以回屋里休息,但他并不想回屋,于是就留在警局这边,他行动不便,但也没人会吩咐他做事,于是他默默地看书,练字。 高明程本以为身上的这点伤不影响什么,但其实还是有影响的,一路骑行回到高家村后,他腰间被包扎好的伤口就崩开了,鲜血染红了敷着的纱布。 高明程低头看了一眼,满脸无奈。 他把衣服脱掉,正打算给自己重新上药时,堂屋里突然走出一个人来,欢快的声音响起:“二哥,你回来了呀!” 高明程抬眼一看,竟然是自己的妹妹高淑芳在这里。 在高淑芳的身后,则是站着他老婆许多美,许多美眼睛多尖啊,一下子就注意到高明程光着的上半身有伤! “你怎么受伤了?是和人打架了?”许多美快步冲了过去,就要查看伤口,嘴里则说道:“我马上去山里弄止血的药来!” “不用麻烦了,医生给开了药,伱帮我重新清理一下伤口,把药敷上就行。”高明程说道,从裤兜里摸出一个袋子来,里面装着一些东西,有干净的纱布,止血药和消炎药。 山里能够止血的药草就有好几种,家里也存了半罐子百草霜,但有现成的药,高明程也懒得麻烦再弄了。 他坐在凳子上,由许多美小心翼翼的帮他处理伤口。 骑车时,需要胯下用力,带动腰间肌肉,所以伤口就重新裂开了,好在伤口不深,只能算是皮肉伤。 “二哥,你和谁打架了啊?居然受了这么严重的伤?”高淑芳满脸的担心和好奇,在她的印象中,她二哥可是打遍十里八乡无敌手的厉害人物啊! 什么样的人物,竟然能够让她二哥受伤? 她没什么见识,所以没认出这是子弹擦伤,还以为是被人打的。 高明程自然不会和她说实话,含糊的说道:“这是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勾到一个铁片上,被勾破皮了。” “淑芳,你到这里来做什么?”高明程转移话题的问道。 许多美和高淑芳她们学裁缝时,都是在董飞霞的家中,为了方便,许多美还把高明程之前给她买的那台缝纫机也搬了过去,好让大家可以轮流使用。 高淑芳眨眨眼睛,说道:“我是来和嫂子说说话的。” 她也说的含糊,却被许多美反手就出卖了:“今天有人上门来说媒,说隔壁村有个男的看上淑芳了,想约个时间相看。” “畜生啊!淑芳才多大?相看什么?”高明程当即骂骂咧咧起来,他最小的妹妹还没有成年呢! 虽然高淑芳上辈子是成年后才出嫁的,但高明程担心有坏小子勾走了他妹妹,于是警告道:“你现在的心思要放在学习裁缝上,要放在赚钱上!等以后服装店开起来了,你就会感受到有钱的快乐!” “男人只会影响你赚钱的速度!” 高淑芳本来认认真真的听着,当听到最后一句话时,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就连许多美都无语的看了高明程一眼,她知道高明程在担心什么,于是连忙说道:“妈是多精明的人啊,当场就把那说媒的人给骂走了,根本没答应相看。” 眼看着高淑芳在跟着董飞霞学习裁缝,以后就有一门赚钱的手艺了,罗小华怎么可能现在就把女儿随随便便嫁出去! 她家又不是养不起女儿! 罗小华倒也不是想把高淑芳留在家里,多给家里干几年活,高淑芳毕竟是她的小女儿,也是唯一的女儿,地位多少还是有些不同的。 罗小华之所以骂走媒人,最大的原因还是媒人说的那户人家很普通,没入罗小华的眼! 在罗小华看来,有了裁缝手艺的高淑芳,完全可以嫁给条件更优渥的家庭了。 “没相看才好!淑芳,在你没成年前,别想那些有的没的!”高明程松了口气,又语气严肃的叮嘱着高淑芳。 高淑芳乖乖地点头,表示知道了。 原本还一团孩子气的高淑芳,也还不到想要相看结婚的时候。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八章:山中遇险 当天晚上,高明程的爸爸高远见抽空来看他了,原来他从女儿的口中得知高明程受伤的事情了。 高远见一来,就让高明程给他看伤口。 高明程哪里肯,只说伤口已经包扎好,不好掀开。 他爸不像他妹,他爸是见过枪伤的,只要给他爸看到伤口,立刻就能够猜到些什么。 国人有对父母报喜不报忧的习惯,高明程也不希望高远见担心自己,主要是高远见的担心表现的很粗暴,是会先骂自己一顿,然后再训自己一顿,最后再叮嘱自己一顿。 这关心套餐让人望而生畏啊。 “爸,眼看快六月了,老四在学校表现的怎么样?能考上高中吗?”高明程机灵的转移话题,把矛盾转移到老四身上。 死道友不死贫道! 提起老四,高远见的脸色果然不太好看了。 他哼了声,抱怨道:“你们几个就没有一个是读书苗子!我前几天还特意去了一趟学校,跟老四的老师聊了聊,据老师说,老四是考不上高中的了,至于想考上小中专、中师的话,那更是做梦!” “哎,可惜老四是农村户口,要是城市户口,那么还能考虑去读技校。算了,既然读不了书,那等毕业后,就回来种地吧!”高远见叹息一声,说是失望,其实也早就有心理准备了。 毕竟读书这种事情,打一开始就知道是不是读书苗子了。 听高远见提起技校,高明程不以为然。 技校的核心就是为了解决城镇户口青年的就业问题的,所以只招收城镇户口的人,技校毕业后,也是可以分配工作。 但中专和中师毕业的,是属于干部身份,而技校毕业的,就属于工人身份,并且这种身份在现在是很重要的! 技校毕业生会被分配到厂矿、企业里面,虽然身份差点,但好歹也是铁饭碗的工作,因此很多人会选择这条路,但是呢,等到了九十年代,就会迎来大规模的下岗潮,读了技校的很多人,都会面临下岗。 假如老四现在开始读技校,那么他刚刚分配工作没多久,就得下岗了。 因此即使老四可以去读技校,高明程也不是很赞同。 说完了老四,高远见又把话题说到高国兵的身上,他看着高明程,问道:“你国兵叔升官了,你肯定知道吧?” “知道。”高明程点头,在心底琢磨着他爸提起高国兵是要做什么。 “伱打小就和高国兵的两个儿子关系好,现在你又经常往县里跑,那有没有和高国兵那边来往?他对你怎么样?能不能帮你在县里找个事情做?”高远见颇为关心的问着。 高明程和高国兵那边有来往,这点没有瞒着高远见,但也没有仔细说过,现在听高远见这么说,高明程当即说道:“我不去县里做事,我在山里养了那么多蜜蜂,一年靠卖蜂蜜,也有不少钱了,去县里做事没意思。” 高远见脸色未变,而是说道:“那你不想去,能让你三弟去吗?老三最近一直在找事情做,之前老大说让老三跟着去工地做事,但这一时半会也没有那么多事情可以做。” 高明程直呼好家伙,原来是在这里等着! 问他是假,问老三才是真! 不过好歹是亲兄弟,高明程也没有一口拒绝,而是说道:“我最近受伤了,不方便走动,等过几天再去县里问问吧,另外还得问问老三,看他想做什么事。” 高远见则说道:“有事让他做就不错了,他能有什么想的!” 呵,典型的大家长做派! 第二天,高明程就特意去找了老三,问他想做什么事情,老三这人也实在,说只要有事做,能挣钱就行。 高明程琢磨了一下,打算过几天见到高国兵时,问一问有没有什么工厂能够把老三塞进去做事。 上辈子,他从外面回县里后,就带着兄弟们一起做事,其中有些矛盾,也有些中饱私囊的事情,这辈子,他不想把所有人都掺和到一件事情中去。 因为受伤,高明程难得在家里休息了两天,连山里都没怎么去,不过在伤口结痂后,他还是进了一趟山,主要去看看那些茯苓的长势,得把死掉的及时拔掉,免得影响其他正常生长的。 另外再去看看蜂箱那边的情况,就算没有黑熊盗蜜,蜂箱也是需要经常去看的,因为蜜蜂也有天敌,也会分裂。你若是不管,也许一段时间后,蜂箱里的蜜蜂就死的死,跑的跑了。 如果没有蜜蜂,又哪里来的蜜呢? 高明程带着两条狗,一个蜂箱一个蜂箱的检查着,两狗就在旁边撒欢,偶尔去追逐一些小动物,自从精灵这条傻狗咬过一次刺猬后,它就对刺猬这种动物记仇了,每当看到刺猬,就会去追,等刺猬慌慌张张的躲进灌木丛的深处后,它还要冲着刺猬再叫上几句才会罢休。 高明程看到它的骚操作,无语极了。 整个检查蜂箱的过程中没有任何意外发生,这边的山林,相比起靠近坑里村的那边,似乎安全了不少,既没有老虎盘踞,也没有野猪王的致命威胁。 他站在蜂箱旁边,随手用木棍击打着一些马蜂,这些马蜂蜇到人时,会很剧痛,但利用木棍去打时,却也轻松容易,只要你瞄准,将马蜂打落在地上,这马蜂就死的差不多了,倘若没死,可以再踩上一脚。 这些可恶的小偷,不但会吃蜜蜂,也会偷吃蜂蜜,是养蜂人的大敌! 高明程手起棍落,每一下,都收割了一条蜂命。 直到把蜂箱附近的马蜂都打死了,他才把木棍丢在旁边,等着下回再用。 “黑虎,精灵,走了!”高明程一声吆喝,带着两狗往山下走去,只是还没走几步,他就停下脚步了,他猛地朝一处方向看去,眼瞳迅速的紧缩起来。 是枪响! “黑虎,精灵,你们下山回家去!”高明程命令道,然后也顾不得它们,朝着枪响的地方狂奔而去。 两狗叫着,本能的追了上去,但是高明程跑的太快了,连黑虎都没有追上。 “汪汪!”黑虎停下脚步,冲着高明程消失的地方叫了几声,如果循着气味,黑虎也能够追上去,但黑虎通人性,是听得懂命令的。 此时它犹豫片刻后,带着小弟精灵下了山,返回了家中。 回到家里后,黑虎趴在门口的阴影处,眼巴巴的望着下山的路,等待着主人尽快下山来。 在听到枪响时,高明程就猜到了肯定有人来山里偷猎了! 偷猎对象自然就是那头硕果仅存的老虎了! 他循着枪声,奔跑了十多分钟,又再度听到一连串的枪响,同时还有虎啸声。 山中大大小小的鸟兽全部都躲藏了起来,林中较之以往寂静了许多。高明程在林中快步穿行着,又过了几分钟后,他才终于看到偷猎者了! 那伙偷猎者一共有八个人,个个都端着一把猎枪,其中一个腰间还有一把手枪,这装备,搁在他们这个小县城,真的算是大手笔了! 通过这些装备,高明程一眼断定这些人不是他们县的人,应该是其他地方过来的,再联想上回遇到的那个罗先生,高明程的心底多多少少有了些猜测。 罗先生并没有在这里,甚至没有如罗先生那般的公子哥在,这伙偷猎者个个都是老手了,一个个装备满分,配合默契,带着三条好狗前来追寻老虎的踪迹。 当追到老虎时,三条狗异常凶猛的要扑咬老虎,迫使老虎不能只顾着逃跑,时不时要教训一下这几条狗。 但这就证明狗已经把老虎给留下了!这时紧跟其后的偷猎者们便也追了上来,他们端起猎枪,朝着老虎开枪。 猎枪有个弊端,放一枪就要塞一次钢珠火药,但他们有八个人,八个人轮流放枪,都能够造成可怕的杀伤力了。 老虎已经受伤了,但好在没有致命伤,因此还在不停地逃窜着,但既有枪击,又有狗咬,老虎的处境堪忧。 高明程躲在一棵树的后面,目睹了这一切。 他脸色阴沉,有种心痛和愤怒。 他视整座大山为自己的猎场,也视山中所有的物资都是他们本地所有,现在却被外来者觊觎,他的心情自然不爽。 又想到90年时,华南虎就在野外灭绝了,这一切都和这些人脱不了干系! 他们枪枪不留情,一看就是冲着杀死老虎来的。 高明程下意识摸了一下腰间,除了随身携带的匕首,还有两把飞刀。 但这不够! 对方人太多,而他的刀又太少,根本没办法把对方所有人都干倒。 但来不及了!高明程眼中闪过一抹厉色,手中的飞刀已经脱手而出了。 嗖的一声,一条正要撕咬老虎的猎狗轰然倒地,在它的脑袋上,插着一把小刀,刀身已经全部都没入脑袋中,只剩下一个刀柄在外。 猎狗刚倒下,高明程已经高声说道:“这头老虎是我的,滚!” 但令高明程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话音刚落,一颗子弹突然朝他所在的方向打来,虽然没有击中他,却在他身边的不远处炸开,里面的钢珠和铁砂爆开,对周围所有的东西都造成一定的伤害。 高明程迅速避开,没有被钢珠铁砂伤到。 这时那边有一道桀骜不驯的声音响起:“你就是罗家那小子提起过的人?呵,我进山来,正要会一会你呢!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有三头六臂,竟敢口出妄言!” “给我打!”随着他一声令下,其余人端起猎枪,朝着高明程之前所在的地方射击。 但他早已经迅速的离开了,并且他的动作很轻,根本没被人捕捉到。 只是人的眼力和嗅觉有限,难以在林中找到高明程,但经过训练的猎狗却更加厉害,其中两条猎狗朝着高明程所在的地方跑了过来。 它们身形健壮,叫声响亮,无需主人下达命令,就能够迅捷的做出反应,是两条极好的猎狗。 相比起它们,黑虎和精灵都弱爆了。 高明程的身上还有一把匕首和一把飞刀,他想都没想就投掷出一把飞刀,这一刀,依旧精准的刺中一条猎狗的脑袋。 猎狗毙命后轰然倒地。 剩下的猎狗却没有丝毫害怕的情绪,依旧朝着高明程这边追来,而那八个偷猎者也迅速的跟在后面。 此时他们的目标是高明程,而非那头受伤的老虎了。 老虎这家伙丝毫不讲义气,趁机跑掉了。 高明程的手中只有一把匕首了,他可舍不得这把匕首遗失,只能撒腿就跑。 要命,这是过江龙来打地头蛇了吗? 他也不敢往高家村那边的方向跑去,免得被人发现端倪,此时他朝着上回遇到野猪王的地方跑去,不知道今天那野猪王在不在,如果在的话,请帮他挡一挡!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九章:马王爷有三只眼睛 当高明程冲进野猪群后,立即拉了一波仇恨值,引怪成功,高明程忙往后跑,那仅剩的猎狗还带着那伙人在追他呢,结果就看到他转身往回跑了。 然而不等他们欢喜,高明程突然原地跃起,手臂上伸,攀在一根树枝上,随即他犹如灵活的猴子般,就这么从一棵树上跃到另外一棵树上,眨眼间的功夫,就换了个方向了。 而野猪冲撞的方向却未变,只是冲撞的对象就成了那八个人了。 “该死!”有人谩骂了句,端起猎枪就朝着野猪开枪。 然而这群野猪是由强横的野猪王带队的,压根不是山那边的那些怂货可比,面对射击而来的子弹,野猪王非但没有害怕,反而越发愤怒了,它嘴里发出呼哧呼哧的声响,如同一颗炮弹般迅速的冲进人群中。 那猎狗护主,却被野猪王一撞,就撞飞了几米远,重重的落在地上。 猎狗的体型和力量,根本不是野猪王的对手! 子弹虽然已经射击出去,但奈何野猪王的速度太快,再加上它们皮糙肉厚,如果没有打准要害,那么是打不死它们的。 “艹!”其中一人大骂,他放下手中的猎枪,掏出别在腰间的手枪来,这竟然是一把微型冲锋枪,绝不是普通人可以拥有的那种! 藏于树冠中的高明程见了,眼瞳都瞬间紧缩了。 之前远远看了一眼,见那枪不大,别在腰间的皮带上,只认为是一把手枪而已,然而当他掏出枪,并且射击后,比旁人多了一辈子经历的高明程立即认出那是一把微型冲锋枪了。 至于是什么型号的,他就不知道了,但这把微型冲锋枪很厉害,眨眼间已经开了五枪,这五枪有两枪打中了那野猪王,但因为野猪王狂奔的速度很快,因此击中的不是野猪王的要害。 虽然挨了两枪,但这点时间足够野猪王冲撞到那人的面前了! 距离太近,反而不好开枪,其他的同伴也怕误伤,于是那人连忙先撤退。 “砰砰!”随着几声枪响,几头野猪不幸的倒下了。 但剩下的十几头野猪依旧跟随野猪王朝着人群冲撞而去,也有人不幸被野猪冲撞到了,野猪的力量强大,又有尖锐的獠牙,一旦被野猪撞到,非死即伤。 看到乱成一锅粥的高明程,他迅速的跳下树,然后捡起地上的石头,他手里没有飞刀了,但用石头也一样可以给对方造成伤害。 “嗖嗖!”石头不要钱般的朝着人群砸去。 他专门挑人的眼睛砸,即使不小心砸偏了,那也会砸在脸上,而一旦砸中了,即使眼睛没有瞎掉,暂时也因为剧痛无法睁眼了。 “啊!”惨叫声陆陆续续的响起,伴随着惨叫的,还有野猪的冲撞。有了高明程暗地里的助攻,野猪群竟然威武霸气极了。 “呵,我马王爷最喜欢啃硬骨头了,你这块骨头很硬,有嚼劲!”那个手持微型冲锋枪的人说道,眼睛如鹰般四处寻找高明程的踪迹,每当他感觉哪里有人时,就会立即开枪。 微型冲锋枪有几个好处,那就是体积小、精度高、重量轻、弹匣容量大,所以他不需要频繁的装子弹。 被这人盯上后,高明程就没法再用石头砸人了,只得躲藏在密林里,迅速的移动着,好不被人发现踪迹。 那人不知为何很想弄死高明程,但他之前拉了野猪王的仇恨值,受伤未死的野猪王盯着他,一直朝他冲撞而来。 他之前撤退后和野猪王拉开了距离,又有同伴掩护,暂时吸引了野猪王的注意力,现在双方有了一定的距离,他站定不动,持枪朝冲撞过来的野猪王开了一枪! “砰!”这一枪正中野猪王的头,一代王者就此陨落! 野猪王轰然倒地,嘴里依旧发出不甘心的呼哧声。 好枪法!藏在暗处的高明程见状,都不由得暗暗夸赞了句,同时他从心的转身就跑! 势比人弱时,还是先逃命要紧!以他的速度,只要他想跑,应该无人能够追的上他。 “砰砰!”身后有子弹射来,却都被高明程幸运的躲开了,他时而灵活如猿猴般,在树枝藤蔓间攀跃,时而如猎豹,在地面奔跑时,快如残影。 自称马王爷的人见状,一面去追,一面伺机开枪,然而弹匣中的子弹全部都打光了,也不见前面的人中枪受伤。 “该死!竟然跑的比狗还快!”马王爷骂了句,停止了追杀,因为他知道,自己大概率是追不上了。 他折回同伴所在的地方,看到地上躺着两个人和七八头野猪,至于其他的野猪,应该是趁乱跑掉了。 人还没有断气,但受伤严重。 这两个倒霉鬼,都被高明程击中了眼睛,被击中的眼睛红肿一片,有鲜血流出,已经根本睁不开了。 眼睛受伤后,就会影响行动,紧接着他们就被野猪给冲撞了,并且惨遭獠牙攻击。 “老大!老三和老五快不行了,是送医院还是……”其中一个半边脸肿胀的男人开口说道,他运气好点,只被打中了脸颊,虽然疼,但是不影响什么。 马王爷来到老三和老五的身边,仔细的打量了一下他们的伤势,那眼睛十有八九要瞎了,被野猪冲撞后,受了内伤,被獠牙啃咬后,受了外伤,流出来的血已经浸透了衣服。 几秒钟后,马王爷说道:“没救了!老三和老五对不住了,本来说好要带你们去香江吃香的喝辣的,没想到在这个小地方给折了!” “我们的手里都有命案,不能在这里停留,老三和老五,你们放心,等兄弟几个去了香江赚了钱后,肯定会记得给伱们的家人寄一笔钱,让他们能够过上好日子的!” “你们安心的去吧!” 他说完,开始给那把微型冲锋枪装子弹了。 看见他的动作,那受伤的两人一个已经奄奄一息,另一个却还能够说话,他神情慌张的说道:“救我……救我……” “砰砰!”随着两声枪响,那求救的话语便戛然而止。 马王爷射杀了两名兄弟,但其他人却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其中一个胖子骂道:“这地方太邪门了!咱兄弟几个走南闯北,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居然折在这种小地方!” “老大,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赶紧走吧!” “呵,都说马王爷有三只眼睛,我既然取了这个外号,那么就得配得上才行!这个人已经结仇了,咱得把他找出来干掉才行。”那马王爷说道,看来他并不打算善罢甘休。 但其他的兄弟有人心生退意了,说道:“我们连他的脸都没有看清,怎么找?” 马王爷说道:“可他看清了我们的脸!那就得除掉!” 但那兄弟又说道:“我们几天后就要去香江了,从此天高地远,就算他看清了我们的脸又怎么样?” 然而,他的话刚刚说完,就被马王爷狠厉的瞪了一眼,马王爷冷笑道:“你想留在这里陪老三和老五吗?” 这赤果果的威胁,立即让所有人都闭嘴了。 他们开始清点起物资来,本来一行人有八个,现在死了两个,猎狗有三条,被那不知名的人击杀了两条,还有一条被野猪王冲撞了下,直接受了重伤倒下了。 这条猎狗的命运和那老三老五一样,永远的留在这片陌生的山林里了。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章:从心,还是干? 高明程顺利的跑掉后,绕了一段路,然后返回了高家村。 黑虎和精灵两条狗都守在门口,大老远听见山里的动静后,立即起身,朝着山里跑去,一面跑,一面叫着,似乎在迎接着高明程的回归。 高明程一路跑下山,看到两条狗迎了上来,于是停下脚步,任由它们亲近自己,表达着欢喜之情。 高明程摸了摸两狗的狗头,畅快的笑道:“放心吧,我命硬着呢!走,回家去!” 他带着两狗回到家里,立即钻进厨房咕噜咕噜的先喝一碗水解渴,然后又摸出一些糕点来吃。 因为他经常往山里跑,所以家里常备糕点,什么鸡蛋糕、桃酥、法饼、米糖等,都有。 光吃这些还不够,于是他又把橱柜打开,把里面的剩菜也都拿出来吃,在山里消耗了大量的体力,这会儿饿的很。 许多美提着菜篮子回家时,正巧看到高明程在狼吞虎咽的吃东西,于是无语的瞪了他一眼,说道:“你别急,我现在就煮饭,你怎么饿成这个样子?” “进山容易饿嘛!你多煮点饭和菜。”高明程含糊的解释了句,然后就等着许多美做饭了。 许多美动作麻利,很快就烧起了火,先把小锅里面的米给煮熟。 这些米是早上煮粥时就已经煮胀的,所以熟的快。 小灶点燃,又引火点燃大灶,许多美喊道:“来看火!” 高明程应着,坐在灶膛下方的矮凳上,开始看火添柴,在他看火的过程中,许多美已经迅速的洗菜切菜了。 这些菜都是刚从地里摘的,干净的很,拿井水一冲,就可以切碎,今天许多美摘了小半篮子的辣椒回来,这是今年结的第一批青辣椒,这些辣椒个头长得好,颜色也漂亮,用来炒虎皮辣椒或者炒蛋炒肉,都是很好吃的。 从辣椒长好,到辣椒树死掉,这个过程中,辣椒会越摘越长,而人也几乎顿顿不离辣椒。 很多时候,人们提起吃辣,首先想到的是湖南人,因为辣妹子名声响亮嘛,其次会提起重庆火锅,因为麻辣鲜香。 但极少人知道,真正的吃辣王者,是江西人! 传说江西人吃爆炒青椒时,还要再放干辣椒调味!并且湖南是香辣,四川重庆是麻辣,而江西是纯辣! 高明程就看到许多美洗锅放油,等油热了,立即把切碎的辣椒用刀扫进大铁锅里,然后一股炒辣椒特有的气味就弥漫在整个厨房里。 别的地方可能有专门切菜的位置,而他们这儿,很多人直接把砧板放在锅沿上,然后一面切菜,一面把切好的菜扫进锅里炒,因此整个做饭的速度很快。 在炒辣椒时,许多美已经开始切下一个菜了,是一块用水泡去多余盐分的风吹肉。 想要吃风吹肉,就得把风吹肉提前放进冷水里泡着,一来可以泡去多余盐分,二来可以泡软,方便切碎。 除了风吹肉,还有一盘子的干鱼,而等着三个菜炒好摆上桌后,远远一看,还以为是同样的菜,因为每个盘子里,都有辣椒! “明程,伱先吃。”许多美说道,她怕高明程饿着,因此喊他先吃。 高明程看了一眼锅里的水,问道:“还要做什么菜?” “怕你不够吃,再煮点面条,卧个蛋!”许多美说道,然后开始往水里打蛋了,这种往水里打蛋煮熟的,土话就是卧个蛋,这种蛋方便,省油,就是不够香! 跟自家老婆也没必要客气,腹中饥肠辘辘,也着实难受,于是高明程先盛饭去吃。 这种早上煮胀,然后中午加热煮熟的饭,吃起来绵软松散,不如大铁锅煮熟的有嚼劲好吃,但胜在方便和容易熟。 因为村里的人几乎日日不得闲,中午也是急匆匆的煮饭,急匆匆的吃饭,等到晚上时,才会拿大铁锅煮饭,因为夏天热的话,那饭放上一天,到晚上时,得馊掉! 高明程胃口大,吃的飞快,但每个菜,他都留了一小半给许多美。 许多美胃口小,吃这些是绰绰有余,如果高明程不忙的话,那么会等许多美吃完,然后再扫个尾。 所以他们家其实很少有剩菜的时候。 高明程在吃了三饭碗和一碗面后,满足的放下碗筷,往背后一靠,神情慵懒。 搁在前世,这会儿他得抽上一根烟,而现在嘛,趁着身体没有烟瘾时,他早就戒掉了。 其实有种说法,除了身体有瘾,还有心灵上也有瘾,所以有些人很难去戒掉某一件事。 但高明程不知道是心志坚定的原因,还是因为打坐的缘故,反正他重生回来后,没有受到烟瘾的半点影响,即使看到别人抽,既不讨厌,也不心动就是了。 整个吃饭的过程,高明程就将之前在山中遭遇到的危机情绪给彻底消弭掉了,他情绪平和下来,既不感到害怕,也不会过分的兴奋,想要于危机中一试身手什么的。 但他依旧惦记着山里的那些人,不知道他们生死如何,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什么人,更不知道他们之后会打算做些什么。 他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自己的脸没有暴露,即使现在和那些人打个照面,那些人也不一定能够认出他来。 但那两把遗失在山里的飞刀,让他隐隐产生了一些担忧。 当时的情况太紧急,他根本来不及把射进猎狗脑袋里的飞刀拔掉,只能留在那里了,不过那刀也不是什么出自名家之手,想要通过锻造痕迹找到铁匠,再通过铁匠找到他,整个过程要耗时不少。 那些人是外地口音,但装备却着实不差,尤其是那把微型冲锋枪,简直亮瞎高明程的眼。 因此他猜测这些过江龙,可能和他们本地的一些势力有关系,唔,几乎可以确定和上次那个罗先生有一定的关系了! 如今这些人看似进山猎虎,其实还是冲着他来的,因此在看到他后,那些人直接放弃了老虎,朝他追杀而来。 高明程从他们的行事中,看到了一股疯狂,他知道有些人天生喜欢冒险,并且不受道德约束,这种人在乱世中是最多的,但如今盛世即将到来,国内的环境越来越好,已经快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处了。 而这些人亦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压制本性,伪装老实人度日。二是前去混乱地带,既能够赚大把的钱,也能够满足内心的需求。 这混乱地带也分两种,一是去香江赌城,二是出国后,或混黑帮,或组建雇佣兵。 这种人,高明程在前世也遇到过,但只是远远地看着,并没有与之发生纠纷,他知道这种人不能招惹,一旦招惹了,就会如同蚂蟥般叮咬不放。 高明程望向山脉深处,琢磨着接下来要做些什么。 他可以做些什么,也可以什么都不做,因为就算那些人再猖狂,也不至于拿着枪下山见人就杀。 等他们在山里找一段时间后,没有找到人,自然就会离去了。 至于在心中记仇,高明程也不怕,今世都未必会再遇到,管他记仇不记仇? 从心虽然安全,但高明程想了想,又觉得不妥。 他一直望着山的方向,眉头轻轻的皱起。 这令旁边的许多美有些捉摸不透他在想些什么,但好在这辈子的她生活幸福,没有那么多心思郁结,于是不再管高明程,收拾好厨房后,就自去忙碌了。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一章:给对方一个机会 山中,破庙,六个人高马大的汉子正盘踞于此,火堆熊熊燃烧着,照亮了整个破庙。 野猪肉在火焰的烧烤下,散发出肉香味来。 “大哥,肉烤好了。”一个脸上有伤的人将烤好的肉递给他们的大哥马王爷。 这马王爷并非是他的本名,而是外号,取自马王爷有三只眼睛,形容这个人十分的厉害。 常言道,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马王爷的确很厉害,在他们当地那是黑白两道都要忌惮的人物。 如今会带着兄弟们出现在这里个小地方,纯属路过而已。 罗家的一位长辈,曾和马王爷有过几分交情,因此他们前去香江时,途径这里落脚。 他们一伙人都是不甘心平凡生活的人,喜爱冒险,什么赶山、打猎、走私,他们都干。 本来他们也支起了摊子,赚起了钱,但奈何现在国内的环境越来越不好了,有些事情做起来,就有些碍手碍脚不够畅快。 后来有中人牵线,他们就决定去香江混混。 途径这里时,偶尔听到那罗家的一个晚辈,说是在这座山遇到了一个狠人,一刀刺飞了他的帽子,并且把一缕头发都削掉了。 又提起这山里有老虎,如今山里的老虎是越来越少见了,因此听到这个后,马王爷就来了兴趣,想要去猎虎,顺便会一会这个狠人。 如今嘛,老虎没有猎到,狠人倒是会一会了,就是没把那狠人留下。 马王爷接过烤肉,一面吃,一面环视四周。 这是一座破庙,看上去荒废了二十来年了,地上有砸碎的神像碎渣,和断裂的椅子腿等。 之所以会到这破庙来,就是因为这会儿外头下着小雨了,这庙虽然破,但好歹还有一处墙角完好无损,可以遮挡风雨。 “老大,你说那狠人是附近村里的人,还是犯了事躲进山里的人?”马王爷身边的小弟问着。 马王爷却白了他一眼,说道:“要不要我用第三只眼睛给你看看?” 于是小弟默默地闭嘴了,其余的小弟则忍不住笑了起来,只是笑声很低,显然是很忌惮那马王爷。 …… 一夜无梦,翌日清晨,一缕旭日从东方照来,染红半片林子。 马王爷一行人已经醒来了,又吃了一些烤肉和水后,他们背着包,端着枪,在林中寻找着那个狠人的踪迹。 一般人在山中漫无目的的搜寻,会觉得无趣,但他们不一样,常年在山中混迹的他们,认识很多猎物和药草,在山里的生存能力很强,但找了整整一天,都没有发现那个狠人的踪迹,期间连老虎的踪迹都没有发现。 似乎短短一夜之间,那个狠人和老虎都消失在这座山上了。 老虎是连夜跑了,至于高明程,那肯定是没法跑,家就在这里呢,就在马王爷一行人漫山遍野的找他时,他正在和村里的人吹牛皮。 高守旺找到了他,说是制衣厂已经平好地,可以动土开工了,这几天就要去镇里买砖、水泥和河沙。 高明程听说了,便让高守旺这边帮着多买一些水泥和河沙,他打算把家里的院子硬化,另外再送他爸妈几包水泥和河沙,让他们也把还没有硬化的地方给硬化了。 明年他奶奶会在上厕所时摔一跤,这个事他是一直记在心里的。 “好。”这是顺手的事情,高守旺十分爽快的答应。 原本两人说好合伙开制衣作坊,然后拿成衣到县里去卖,只是亲兄弟明算账,在之后的商议中,他们的合作模式发生了一些变化,变得更独立分开了。 村里的这个制衣厂,就完全属于高守旺这边,由他去找关系批地,弄乡镇企业的手续,以及招工、制衣等。 县里的店面,也完全属于高明程这边,由他砌房子,装修店铺,负责卖货。 利润的话,高明程从高守旺这边拿货,算进价,高守旺这边的利润,已经算在进价里了。至于高明程的利润,就得看他自己这边的销售情况了,总得来说,只要衣服的款式新颖,卖的出去的话,肯定会比去羊城那边拿货利润高。 毕竟现在交通不便,车票也不便宜,出门一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另外还得背很多货回来,这样既累又危险。 对于这样的合作模式,高明程个人是很喜欢的,没有太多的金钱纠葛,反而更利于彼此的合作。 就这样,高明程整个白天都在村里吹吹牛皮,说说话,顺便再管理一下田地里的农作物,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晚上吃过饭,高明程直接拿院子里的井水冲洗身体,然后进了那个空着的杂物间。 这房子才住没多久,人口也少,杂物自然也不多,在最宽敞的地方,摆着一个直径一米长左右的稻草蒲团。 这是用稻草扎的,盘腿坐在上面挺柔软的,也透气。 都说美人是英雄冢,自从结婚后,年轻气盛的高明程自然有了某方面的需求,甚至一度乐不思蜀,抱着年轻漂亮的老婆睡觉,难道不比一个人盘腿打坐香吗? 只是临时抱佛脚是所有人的通识,于是每当感受到危机时,高明程就会勤奋起来,开始每晚打坐调理身体,等待醒来时,再进山狂跑和练拳,这一套组合拳下来,他的身体素质才会越来越好。 出拳有力,脚下生风。 翌日清晨,天色还未大亮,高明程已经醒来了。抬腕看了眼手表,五点整。 平时他一般是空腹进山练拳,不过今天他去了厨房,给自己煮了一大海碗的面条。 今天他要进山干一件大事,因此得吃饱喝足了才行。 凌晨五点半,天色微微亮,高明程推门而出,然后又将院子门关好。 两狗自然发现他的动静了,却在他的命令下,又返回了狗窝中。 黑暗中,两双狗眼目送着高明程离去。 高明程不紧不慢的走在进山的山路上,才吃了一大碗的面条,他可不想剧烈运动,这样不利于身体健康的。 今天的他做足了准备,背着一个小包,里面装着一些饼干和水囊,外伤药,以及剩下的十八把飞刀。 至于手上,他没有拿枪,而是拿着那柄标枪。 主要是他的枪太次了,拿枪简直是自寻短处,改良后的鸟铳威力小,还得放一枪填装一次铅弹,有这时间,对方的子弹早已经砰砰砰的打到身上来了! 标枪就不同了,既可以远程投射攻击,又可以近身作战。 当他的身影隐入山林中,东方鱼白,天色一点点的变亮了。 重生回来后,高明程的性格少了几分冲动,多了几分沉稳,要是搁在前世,他有这武力值,又被人挑衅,那么二话不说就是干! 但如今的他会深思熟虑,会做出理智的取舍,所以该战时,他战,该忍时他忍。 昨天他没有进山,不是没想好,也不是害怕,而是在给对方一个走人的机会。 倘若今天他进山,发现那伙人依旧在山中寻找他,并且试图杀死他的话,那么他就要把那些人全部都留在这座大山里了! 在这个年代,往山里钻的人不少,死在山里的人亦不少。 他心意已定,快速的迈动步伐,如鹰般的眼神迅速的搜查着山中的动静。 ps:解释一下,我个人喜欢看打斗,再加上听老人说以前有人犯事了,就往山里藏,因此不知不觉就写了这种内容了。但是看反馈,似乎有些读者并不喜欢,我是不是节奏偏了? 大家可以畅所欲言,我的心态是《这作者很听劝,新书万定了》 如果不喜欢这种剧情,写完这个后,我就尽量不写了,可以吧?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二章:团灭(不喜可跳订) 豺狼啃咬吞食的声音,引起了高明程的注意,豺狼是习惯清早狩猎的,因此大早上看到它们的身影,高明程倒也不意外。 令他意外的是,这些豺狼是在啃咬两头野猪! 但那两头野猪并非是被豺狼杀死的,而是中枪死的,只是死亡后,猎杀者并没有带走猎物,而是任由猎物留在原地,然后血腥味引来了豺狼。 高明程的脸色阴沉了几分,他知道,此事不能善罢甘休了,因为对方还在山里! 杀死野猪却不带走的行为,是在报复还是挑衅? 那天高明程逃跑的快,并没有看到后面发生的事情,但他能够猜到,对方的人肯定被野猪冲撞到了,运气不好,直接被撞死都是有的。 所以现在对方猎杀野猪,是出于一种报复心理吗? 这个猜测,在后面又遇到几头野猪尸体后,就被证实了。 一路看到十多头野猪暴尸荒野,高明程的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了,这些野猪应该都是昨天死的,如今气温高,有几头野猪像是即将变质,产生了气味,还有几头可能新鲜些,看上去还没有什么异样。 山里的食肉动物并不多,最多的就是那伙豺狼了,但食物太多,显然豺狼都快要吃不过来了。 高明程循着这些痕迹,一路往前走去,他发现野猪死的附近就有一个破庙,是当初特殊时期给砸的,砸了之后,周围村子的人就没有再过去那边过了。 前天晚上有下雨,因此高明程猜测对方应该是在破庙过夜的。 但现在肯定已经不在破庙了,所以他也没有过去那边查看,他继续在山中寻找着。 这一带峰峦众多,马王爷他们想要在山里找到高明程,这很难,而高明程想要找到马王爷他们,亦很难。 但高明程也是有优势的,他对这边山里的情况肯定比马王爷他们更熟悉,所以他把大山划分为五大块区域,然后一块一块的去寻找。 在这个过程中,他又陆陆续续发现了一些动物的尸体,有鸟、有兔子、有黄麂、也有松鼠,除了各种动物的尸体,还有遭到人为破坏的药材。 看到松树林下方一大片的灵芝被人用脚踩踏过,高明程简直怒火中烧,他从这些行为中,感受到极大的恶意了! 如果说肆意猎杀野猪,是报复野猪的话,那么肆意猎杀其他的动物,以及故意损坏药草,就是对他的恶意挑衅了! 除了灵芝,还有一些茯苓、黄栀子、厚朴、金樱子等,都多多少少遭到了恶意破坏,甚至高明程还发现几簇被斩断的金银花藤。 这一刻高明程后悔了,他昨天就该进山的! 深呼吸一口气,高明程从背包里拿出一块布巾,往脸上一蒙,当即很有蒙面大盗的味道。 他手持标枪,开始在山中狂奔起来,速度比起之前,快了一倍不止,此时他杀气腾腾,一片山林一片山林的搜查着。 只是直到上午九点,他依旧没有寻到马王爷他们的踪迹,倒是累出一身汗来了。 他停在一处水源边上,准备稍作休息,结果命运的指引就到来了。 “砰!”地一声枪响,兽走鸟飞。 高明程辨认了一下方向,朝着枪响的位置狂奔而去。 还未靠近,又是几声枪响,这是猎枪放的子弹,每一发都有无数铁砂炸开,对目标的周围造成其他的伤害。 两头野猪倒在地上,一头中了好几枪,身体都被炸出几个血洞,另外一头野猪却是一击毙命。 “哈哈,还是老大的枪法好!”有人笑着吹捧,马王爷则自傲一笑,说道:“这些畜牲都学乖了,一个个跑的飞快。” “老大,我们昨天在山里找了一整天,都没有找到那人的踪迹,你给句准话,还要再找几天?”趁着马王爷心情好,其中一个小弟问着。 他的鼻子有些肿胀,身上也敷着一些药草,可见他的身体状态不太好,因此想下山去了。 只是马王爷积威甚重,所以他不敢直接表态。 马王爷瞥了他一眼,低头给枪膛上子弹,那咔嚓声,惊的问话的小弟寒毛直立。 和这名小弟关系好的人立即打岔说道:“老大有老大的安排,你懂什么?老大怎么说,你怎么做就是了!” “就是,就是。”其余小弟也应和着。 但是马王爷却并没有开枪射杀那名小弟,而是回答了他的问题:“再找一天吧,今天还没有找到,明天就下山去!本来想会一会他,没想到他连个卵子都没有!” “凡是遇到的猎物,全部击毙,凡是遇到的药材,全部都破坏!我要让他知道,躲着是没有用的!这大山里,除了猎物,也就是药材值钱了。毁了这些东西,也足够给他一个教训了。” 马王爷轻笑着,抬脚就踩断一棵黄栀子树。 其余人有样学样,凡是看到的,全部破坏掉。 躲在暗处的高明程深呼一口气,才险险压制住内心的暴怒,不得不说,这马王爷真的很损! 高明程一路看到的死掉的野猪,就有近二十头了,也许还有一些是他没有看到的,再加上其他的兔子、黄麂等动物,只怕今年山里的动物数量,要受到很大的影响了。 而被马王爷等人破坏的药材,随便算账都够百多块钱,并且他是把药材的根给断了,直接让高明程没法再走可持续发展路线了。 这仇结大了! 高明程眼神微暗,于暗处举起手中的标枪,而目标则是那走在最前面的马王爷! 今天的马王爷端着一把猎枪,至于那把微型冲锋枪则是挂在腰间,这玩意精贵,自然得省着点用。 五四三二一! 高明程于心中默数着,当数到一时,手中的标枪脱手而出,携带着巨力朝着前方投掷而去! 刚把标枪投掷出去,高明程的手已经摸上飞刀了,他没有去看标枪,因为他对自己的实力有把握,即使不去看,也知道是什么结果。 标枪带来的破空声引起马王爷的注意时,他警惕的回头望去,眼中看到一柄粗壮的标枪朝着自己疾射而来,他蓦然瞪大了眼睛,想躲,却已经来不及躲了。 标枪刺入胸膛,力却没有就此卸掉,而是继续带着他的身体重重的插进地面中。 变故发生的太快,别说中枪倒地的马王爷,其余人也刚刚才反应过来,反应过来后,他们下意识端起猎枪,朝着标枪投掷而来的方向,开始放枪。 “砰砰!” 枪声七零八落,于枪声中,夺命飞刀已至,每一刀都收割了一条性命。 战斗从开始到结束,不过一分钟而已。 高明程站在原地,久久未动。 此时此刻,他的内心有些复杂,前世他在大江南北闯荡,混迹灰色地带,打架斗殴那是家常便饭,但他出手最重的一次,也不过是砍了对方几刀,然后又踢断了对方的一条腿而已。 而如今…… 侠以武犯禁! 当自身的实力得到极大的提高后,遇到同样的事情,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了。 感谢大家的发言,有人表示喜欢,我很欣慰,但也有人指出这个剧情不贴合主题。 我痛定思痛,也后知后觉的发现这是写嗨了的结果,现在想想,这个剧情是有点突兀的。 下回可能有打斗相关的,但不会再有类似的剧情了。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三章:铺水泥地 高守旺把水泥、河沙买了回来,拖拉机直接把东西卸在兴安岭厂址那边,于是高明程就推着平板车,到那边去装货。 他托高守旺帮着买了水泥和河沙,一来方便,二来一起买价钱还能再便宜点。 他推着满满一大车的东西,轻轻松松的回到了高家村,路过老村那儿时,先扛了几包水泥和河沙到他爸妈家,说是让他们把厨房到厕所那块位置给铺上水泥。 明年冬季时,他奶奶就是在这个地方摔跤的。 他无法时时刻刻守着他奶奶,但该做的一些事情,他是愿意去做的。 如果命运注定高奶奶会因为摔跤而死,那么即使平地亦能摔跤。 但做和不做,高明程的内心是有不同感受的,我们有时候去做某件事,不是为了去追寻某个结果,而是单纯的因为我们内心的某种需求。 比如助人为乐、比如人前显圣、比如好为人师,这些都得到了一些情绪价值。 高明程知道高奶奶明年会因为摔跤而亡,那么他不做,就会良心不安,他做了,便无愧于心。 “这个时候铺什么地?你爸爸说了,等再攒几年钱,就打算把这个屋子推倒,重新砌一栋二层的小楼房出来!”罗小华说道,言语间不太愿意花费功夫去铺水泥地。 这个时候铺水泥地,等到时候推倒重新砌房子时,那水泥地又浪费了! 前世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即使厨房到厕所那段路很烂了,一到下雨天,湿滑难行,但家里人依旧没有去铺地。 后面倒是砌了一栋二层的小楼房出来,但那又怎么样?苦了一辈子的高奶奶根本没有住上一天。 她受了一辈子的苦,临终前还因为摔断了骨头疼了很长一段时间,于煎熬痛苦中离世的。 高明程知道是说不过他妈的,于是看向他爸高远见,说道:“那段路平时还好,一到下雨天,别说奶奶了,就是我们走起路来,也容易打滑摔跤。上了年纪的人最怕摔跤,所以还是先铺上水泥好了。” “这水泥、河沙我都送过来了,爸你花费两天功夫,就把那段路给铺好了。” 高远见本来也不想麻烦,想过几年后,重新砌房子时再一步到位的弄好。 只是听高明程提起高奶奶来,他到底是高奶奶的亲儿子,于是有些心动了。 “行吧,这也是你的一片孝心,我等下就把那块地不平的地方给铺上碎石头整平了。刚好家里还堆着一些碎石头可以用。”高远见说道,既已经决定动手做了,他就去找铲子,去铲碎石头去整平凹凸不平的地面了。 罗小华撇嘴,不以为然,却也没有再说什么了。 高奶奶坐在屋檐下,将这一幕完全看在眼里,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如雏菊般的笑容来。 她招手让高明程过去,温和的问道:“明程啊,伱结婚也有一段日子了,多美的肚子有消息了吗?” 高明程囧了几秒,没想到他遭遇了来自高奶奶施展出来的催生技能。 他妈现在全心全意照顾长孙,可没有心思关心他,当然了,他也乐得如此就是了。 “我和多美还年轻呢,等过两年再生孩子也行。”高明程说道。 但高奶奶并不赞同,并且举例说道:“你年轻什么?你比高壮还大半岁呢,可是他比你后结婚,还先怀上了!” 高明程腹诽,高壮可没怀上,是他媳妇怀上了! 可见,娶个比自己大的老婆,是有一定好处的。 高明程陪着高奶奶说了一会儿话,就说自己也要回去把院子铺上水泥,等收割稻子后,就有地方晒了。 这是正经事,高奶奶也不多留他,让他自去忙了。 高明程把剩下的水泥和河沙推回自己家,没先忙着干活,而是先把平板车给别人送去。 这车是借的,不过高明程已经计划自己也要做一个平板车了。 他们村里的人,几乎有一半人家都是有平板车的,也有一些人家家中是有独轮车,独轮车能装的东西少点,但可以走相对狭窄的田埂。 等到收割的季节,一些稻田距离家比较远的人家,就会把收割好的稻谷用独轮车运送回家,然后再进行脱粒。 传统的脱粒是在一个类似深木盆的东西里击打,也有抡起稻子往水泥墙上打砸脱粒的。 但随着科技的进步,现在已经有了打谷机,用脚踩动打谷机的踏板,嵌满铁圈的大滚筒就会转动,然后利用这些半圆铁圈将稻谷击打下来。 只是打谷机算是大件农具,并非家家户户都有,这个时候就需要去借,也可以向大队借,大队就有几个打谷机,可以借给村民们用。 话题扯远了,只有一亩田的高明程没打算做独轮车,也没打算花钱买打谷机,一亩田能有多少稻谷?凭他的实力,随随便便就能够收割脱粒,连去借打谷机用都没必要。 他的院子算是比较大的,在砌房子时,就已经整平了地,也铺上一层碎石头了,平时走路是没有半点问题的,只是晒谷子的话,肯定就不方便。 现在他寻了一处空地,开始把水泥和河沙搅拌在一起,这个比例他是心里有数的,上辈子他干过房地产,这辈子砌房子时,他也在旁边观察过,帮忙过。 先是搅拌水泥,水泥搅拌好后,就可以使用了,需要用工具把搅拌好的水泥运送到某个地方,然后用铲子铲开,铺平,最后再做一些浅浅的纹路出来,这是能够起到防滑的作用。 铺水泥地时,不能铺满一整块地,得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铺,每一块之间需要有一厘米左右的空隙,这是因为水泥会热胀冷缩,需要一些空隙才不容易裂开。 前世有些人在铺路时,会整体铺好,然后等水泥干了后,再用切割机把路面按照一定的距离又切割开来。 高明程没有切割机,也没打算那么麻烦,直接在铺的时候,就把之后会出现的问题考虑好了。 花费了整整一天的时间,高明程终于把整个院子都铺好水泥了。他站在屋檐下,看着还未干的水泥院子,露出满意的笑容来。 之前的碎石头院子,有种半成品的廉价感,现在这光滑的水泥地面,才显得高大上! 今天幼儿园提前进行六一表演,孩子们很忙很累,大人也不得闲,我女儿有三个表演节目,两岁多的儿子也有一个舞蹈表演,令人惊喜的是,我儿子是全场跳的最好的!! ——这不是盲目夸,是真的,托班十个小朋友,都是三岁以下的,很多都傻愣愣的,我儿子的舞蹈完成度最高!没有他的存在,整个托班就垮掉了! 今天的月票很多,感谢朋友们的支持和厚爱,可惜我最近杂事缠身,状态不好,等我恢复过来,立马加更! 今天太累了,我得睡去,睡醒后把娃送去幼儿园就码字!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四章:给甘蔗培土 时间进入六月,一下子就变得炎热起来,高明程身上的枪伤,早已经好了,但他懒懒的不想动,此时他盯着地里的西瓜,琢磨着西瓜什么时候才熟。 今年他也种了一小片地的西瓜和香瓜,都只有十来棵苗,刚刚够他自家吃吧,毕竟没打算拿去卖。 村里其他的人家,有种的多的,一种就种三四亩地,等西瓜成熟时,就会用平板车装着送到镇上和县里去卖。 至于军岭的老集,等西瓜成熟时,这个老集就是西瓜的重灾区了,很难卖动,也就军岭当地的人会顺便在这里卖卖,想要大量卖出和卖出好价钱来,还得去县里卖。 除了自己拿到县里去卖,也有贩子会下乡来收购西瓜,但是呢,这价钱自然会低很多,家里劳力不足的,也就卖掉了,一算账,几亩地的西瓜也没有赚太多的钱,但这笔钱,也是很多家庭的主要收入之一了。 正盯着一朵西瓜花发呆呢,他三弟高明万过来了。 “二哥,你最近都没去县里啊?”高明万说的挺隐晦的,不过高明程一听就明白了。 他这才想起之前答应过,说是要给高明万在县里找个工作的。 于是他站起身,扶了扶头上的草帽,说道:“明天是县里的集日,我明天去,你一起去吗?” 高明万一听这话,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迫不及待的说道:“去!” 约定好后,高明万就心满意足的回家去了,他翻出衣柜,从里面拿出一套新衣服出来,在身上比划着。这是他特意做的新衣服,还没有穿过的呢。 望见他的动作,高远见就知道老二应该明天就会带老三去县里了。 放下心中的担忧,高远见使唤起儿子来:“老三,跟我去地里干活,甘蔗地要培土了。” “哎。”高明万放下新衣服,随手拿了个草帽,又扛着一把锄头,和他爸一块儿出门去了。 他们这儿种植的甘蔗,算是夏甘蔗,到五月份时才种,现在已经长出六七片叶子,开始分蘖了,到了这个时候,就该进行第一次培土了,培土的同时,还需要把杂草也一并锄掉。 父子两个走在乡间小路上,高远见叮嘱着:“你明天去了县里,先让伱二哥带你去剃个头,这样显得更精神。” “你们几兄弟小时候也都和高宏高岳玩耍过,有几分交情在,等见了高国兵,你别怯场,亲亲热热的喊叔叔,知道吗?” “哎。”高明万应着,脸上带着几分期待的神情来。 他们几个年岁相仿,小时候又同在一个村,的确一起玩耍过,只不过高宏和高岳更喜欢和他二哥玩,经常甩开他们跑到其他地方去玩了。 呃,准确的说是高宏和他二哥关系最好,高岳是高宏的跟屁虫,所以才三个人一块儿玩了。 高远见种植甘蔗的地方,距离村里较远,要翻过后山,然后才能到,当初能够开荒时,村子附近的地都被人占了,想要多开荒地,就得去更远的地方,于是高远见就领着家里人到这边的山坡上开了一片地出来。 等翻过后山,就看到一大片地势较缓的坡地上,种满了甘蔗。 这些并非全部是他们家的,他们家占了两亩地,其余是村里其他人家的。 之所以都会选择把甘蔗种在这里,不是因为这里的土好,而是因为这里离家远,离家近的地,大家都会选择种菜种瓜,方便及时管理和采摘拿去卖钱。 至于甘蔗嘛,这是上头硬派的任务,是必须要种的,种的还是榨糖用的品种,甜是甜,就是太硬,咬不太动,再加上家家户户都有,几乎不会被偷。 如果是西瓜甜瓜这种水果,那就得小心了,每到成熟季节,都得仔细盯着,虽然高家村大部分人都姓高,祖上是一家,但不妨碍每个村都会有一些偷拿别人东西的人。 尤其是半大不小的孩子们,嘴馋了就会去偷吃的。 等到了甘蔗地,父子两个就开始干活了,这是甘蔗地第一次培土,不需要培的太高,也就三厘米左右就行,等到分蘖盛期时,还要进行第二次培土,这回需要六厘米。 但这还没完,等到甘蔗生长初期时,还要进行第三次培土,这回需要二十到三十厘米高了! 除了三次培土,还得锄草、施肥、浇水、以及去掉甘蔗下面的枯叶,整个种植过程,事情很多,甘蔗叶子又扎人,让人难受的很。 但最让人难受的还是甘蔗的价钱很低,并且因为是硬派的任务,每年秋收时,糖厂会派人来采购,但这个时间却未定,有时候准时,有时候会往后拖一个多月去! 每当这个时候,村子里就会怨声载道,几乎没人愿意种甘蔗,却又不得不种。 高明程家今年就没种,因为他刚分家,又只从家里要了一亩田,没有地,地都是靠自己开荒,虽然他开荒了好几亩地出来,但大队上的人没来找他,他就装傻不种甘蔗。 种甘蔗那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他记得是在92年时,村里人集体罢工,闹了很久,这才没有再给他们硬派种甘蔗的任务了,自此后,村里好几年都没见人种过甘蔗,可见对甘蔗是深恶痛绝了。 今年细奶奶家虽然种了甘蔗,但是种的少,年初时,她就去找了村委的人,说自己年纪大了,家里劳力少,不想再种甘蔗了。 但是村委的人不肯让她不种,怕她不种,其他人有样学样都不肯种了,于是就答应让她少种点,细奶奶也就意思意思的种了半亩地。 这会儿她和高壮也在这边给甘蔗培土,何秀曼也来了,不过没让她动手干活,只让她站在树荫下头休息。 何秀曼的身体状态还不错,怀孕后,除了没多少胃口外,就没有其他的不舒服了。 此时她站在树荫下,看着高壮干活,高壮虽然个子矮点,力气小点,但为人勤恳踏实,又没有其他的坏毛病,何秀曼那是越看越满意。 不过想到再过两天,她娘家人就要过来给她送肚子钱,何秀曼的眉头就轻轻地皱起。 哎,又要找个理由哄她爸妈了!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五章:安排学车 高明程一大早就带着高明万往县里去了,他爸吩咐了,让他先带高明万去剃个头。 高明程一摸自己的头发,觉得也有点长了,于是兄弟两个一起剃头。 这个时候也没有太多的发型可言,也就剃个寸头。 高明程带着高明万过去时,前面一位顾客刚刚剃好,看见那人的后脑勺,高明程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然后在心底感慨了一句——幸好他打小就不听话! 为啥这样说呢?因为前面那人的后脑勺几乎是扁的! 他们这儿有种奇怪的讲究,那就是在婴儿时期,就让婴儿睡米枕头,说是可以把头型睡的更好,额头更宽阔漂亮。 额头有没有更好看,高明程是不知道,但是后脑勺的确是睡扁了,难看了! 头发长时还不明显,一旦剃个光头或者寸头,立马就能够看出来。 高明程打小就调皮,睡觉都会动来动去,还嫌米枕头太硬,不肯睡,罗小华打过骂过,见他仍旧不听话,就随他去了。 也因此,他的头是兄妹五个中最圆的了! 十几分钟后,高明程摸着新发型,心情不错,看到老三略显平坦的后脑勺,心情就更加不错了。 他已经在心中决定了,以后等他的两个儿子出生后,绝不能让他们睡米枕头,省的把后脑勺给睡扁了! 剃好头,又买了几个油条包子吃,高明程才带着高明万往警局走去。 今天是上班的日子,想要找高国兵,自然得去警局。 高明程算是警局的老熟人了,刚一现身,就有人主动说道:“高局半个小时后就要去县委开会了,现在正有空。” 高明程一听,脚下快了几分,高明万连忙小跑着跟上。 “咚咚。” “进来。” 高明程带着高明万推门而入,一眼就看到高国兵正坐在办公桌前,伏案写着什么东西。 他和高明万一进去,就先开口打了招呼:“叔!” 不过高国兵在写完了一段内容后,这才抬头看向来人,当看到高明程时,他严肃的神情就变得松缓了几分。 正要开口问高明程的枪伤是否好透了,就看到高明程身后的高明万了。 高国兵在高明程和高明万的脸上来回扫视一圈,心中就大致有数了。 “明程,明万,坐!你们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高国兵问着,言语间没有表露出自己和高明程的关系很好。 他知道高明程不受爸妈待见,和几个兄弟的关系也一般,现在高明程早早的分家出去了,只怕他的一些事情,是不会跟他爸妈和兄弟说的。 呵!何止是不跟他爸妈兄弟说,就连他这个叔叔也瞒着呢! 高国兵在事后,询问过黄大志了,从黄大志的口中,大致知道高明程的武力值了。 一想到高明程瞒着自己,高国兵就觉得心气不顺。 并且这种心气不顺,自然而然的表露了出来。 高明程从高国兵看向自己的眼神中察觉了端倪,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而高明万则不明所以,只当高国兵并不待见他们。 高明万心中紧张,越发连话都说不出口了。 他觉得这事悬了,只怕高国兵不肯给他介绍工作了。 “叔,我三弟在家闲着没事做,你看能不能给他在县里找个事情做?”高明程直接说出了来意,高明万却紧张的握紧了拳头,他内心有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他万万没想到,他二哥做人说话竟是如此的不圆滑! 开口就要工作,既没有打感情牌拉近彼此的关系,也没有说的委婉好听! 高明万想,难怪爸妈不待见他二哥,临出门前,他爸还叮嘱他不要跟他二哥学! 当时他还不明所以,现在他是彻底的明白了。 高国兵呵地一声笑了,意味深长的看了高明程一眼,然后沉吟着不说话,就在高明万以为没戏时,高国兵突然开口说道:“明万,你想找什么事做?” 高明万当即诚惶诚恐的说道:“叔,我做什么事都行。” 高国兵也料到他会这样说了,于是说道:“伱去学开车怎么样?愿意的话,我找个师傅带你,学会后,就留在那里上班。” 高明万蓦然瞪大了眼睛,眼中闪耀着惊喜的光芒。 学开车! 在一个车子越来越重要的年代里,会开车,就意味着有一个铁饭碗! 高明万来不及多想,如小鸡啄米般点头说道:“愿意!我愿意学开车!” 天降烧饼,不赶紧接住,那就是傻子! 这事情好办,高国兵喊了小宋进来,让小宋把高明万带到运输公司去。 那个运输公司,其实就是高国兵的小舅子和人合伙弄出来的,高国兵的小舅子就在交通局做事,对道路上的事情,最是熟悉。 最近他弄了一个运输公司出来,准备从这边收购生猪,运输到福建那边去售卖,然后再从福建那边运输一些这边没有的货物回来,比如一些海产品。 这年头会开车的人极少,因此当需要发展运输行业时,就会发现,司机太少了。 高明万被小宋带走时,人还是有些懵的,事情办的太快了,他还没有彻底反应过来,另外,让他跟着一个陌生人走,而他二哥却留在高国兵的办公室,这让他有种奇怪的感觉。 同时也有那么一点点的担忧,他看着小宋,神情胆怯,小宋则冲他露出温和的笑容来,说道:“你放心,有高局的话,运输公司那边会好好教你的。” “哦。”高明万应着,心仍旧是慌的。 但是当他跟着小宋到了运输公司后,小宋和那边的人一提是高局让送过来学开车的,对方傲慢的态度就瞬间变了。 “叫高明万是吧?行,看着还不错,挺精神的!你是今天就留下学车,还是明天再来?”那个高个子壮汉问道。 几乎没有犹豫,高明万立刻说道:“今天就留下!” 临走前,他爸就说了,如果有好工作,可以马上留下,不用再回来了,至于衣服和日用品什么的,可以之后再拿过去。 高明万也担心自己一个犹豫,这天降的烧饼就不翼而飞了。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六章:大志想迁户口 小宋带着高明万走了,办公室中就只剩下高明程和高国兵两个人了。 高国兵把背靠在靠椅上,审视着高明程。 高明程坐在他的对面,咧嘴笑着,他知道,他要和高国兵摊牌了,当然了,只是摊一部分牌,底牌自然得留着。 高明程说道:“叔,是你问我答,还是就我自己说?” “你自己说!”高国兵轻哼着,依旧用审视的眼神看着高明程,聆听着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如果他从中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立即就会打断询问。 不过高明程肯定不会犯这种错误,他把该说的话,说的滴水不漏,最主要的,还是展示了一下他的武力值。 高国兵的办公室不算太大,但勉勉强强也足够打拳了,于是高明程当着高国兵的面,把那一套四门拳给演练了一遍。 拳法这种东西,那是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高国兵也算是有几分身手的人,一看高明程的演练,就大致知道高明程的实力了。 在练拳这一块,高明程没有隐瞒什么,只是他最大的底牌是他与众不同的身体素质。 同样的拳法,由不同的身体素质打出来,那效果自然也是不同的。 一套拳法演练完毕,高国兵已经从坐着变成站着了,他满眼惊叹,说道:“你跟谁学的拳法?这像是家传的一种拳法,没有太多花哨的动作,每一招一式,都以实用为主。” 高明程笑道:“我拜了个师傅学的,当初村里修铁路时,我听说有个奉城佬功夫好,一拳能打断一棵树,我就私底下找到了他,交了学费,拜了师,学到了这一套拳法。我现在每天早上都要练拳,寻常的人,即使五六个,也近不了我的身了。” 军岭铁路那边,的确有个奉城佬擅长拳法,高明程找了这个理由,即使高国兵去跟人打听也不怕。 至于那个奉城佬,早在铁路修好之后就走了,这人海茫茫的,谁还会特意去找不成? 高国兵满意的夸道:“这拳法学的值!伱之前是会打架,但那都是瞎打,靠着你人机灵,胆子大,拳头硬才能赢,但是没有章法,要是遇到厉害的人,你就得败了。现在你学了这套拳法,进可攻,退可守,出手有章法,难怪那个牛强也不是你的对手。” “哦,上回那个黄金走私案的主犯叫牛强,人称强哥。这小子厉害啊,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我经手过那么多的案子,比他凶狠厉害的,少见!根据他自己交代的,他已经杀了十五个人了!” 提起这个强哥,高国兵都要倒吸一口冷气。 强哥做过很多事情,并且什么赚钱就做什么,杀人放火也在所不惜的那种! 高国兵已经知道高明程和黄大志在火车上遭遇到的事情了,于是在审问强哥时,特意提起了这件事,据强哥交代,他当时更恨偷包的赵涵,所以第一时间刺杀了赵涵,之后要躲避警方追捕,所以就没去杀高明程了。 但强哥表示,那是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 当然了,因为这句话,强哥承受了一次大记忆恢复术! 高明程听说了强哥的事情,心中也不是不后怕的。好在运道在他这边,如今他不但除掉了强哥这个潜在的危机,还获得了一些好处。 高国兵因为连连侦破大案,已经受到上面的重视了,半个小时后的会议,就是以表彰他为主的。 为此,高国兵还写了一份演讲稿。 叔侄两个又说了一会儿话,然后高明程从裤兜里摸出一颗子弹来。 “叔,你能帮我弄到这种子弹吗?”高明程所说的,就是他前不久获得的战利品。 高国兵接过子弹,仔细观察了一下,很快就辨认出这是什么子弹了,他迅速的看向高明程,高明程只能咧嘴笑。 “这是微型冲锋枪的子弹,你从哪里弄到的?你要这种子弹做什么?你还有什么事情是瞒着我的?”高国兵一连三问,刚刚还觉得高明程这个人踏实,结果就露出狐狸尾巴了! 那把微型冲锋枪是高明程的战利品,枪是好枪,就是子弹有些少,不够用,所以他才把主意打到高国兵的身上,想让他出面给自己弄些子弹来。 高明程说道:“叔,我说在山里捡到一把枪,你信吗?” 高国兵冷笑一声:“不信。” 高明程摊手,说道:“不信就算了!” 这赖皮的模样,令高国兵牙痒。 就在这时,有人敲响了门,紧接着小张推门而入,说道:“高局,差不多到时间该走了。” 接下来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因此高国兵只是瞪了高明程一眼,不再审问他了,如今他也想开了,谁没有点自己的小秘密呢? 只要高明程做事靠谱,不留把柄,那就没什么大事。 他把子弹还给高明程,叮嘱道:“等我弄到了再给你,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事,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哎!好呢,我办事,叔放心!”高明程笑着,心情挺不错的。 既然高国兵马上要去县委那边开会,高明程也就顺势告辞了。 他在警局这边看到了黄大志,就询问了一下他的伤势以及近况。 黄大志表示他的伤早已经好了,至于近况嘛,那就是很好! 因为他是侦破黄金走私案的关键人物之一,因此高国兵给他记了一功,之后是会有奖励发放的,据说是一笔奖金。 “明程,你说我要不要把户口迁到城里来?”黄大志拉着高明程走到角落处,把自己最近纠结的事情问了出来。 现在这会儿,是城市户口吃香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绞尽脑汁把户口往城里迁。 从六十年代起,城市户口就比农村户口吃香多了,城市户口是有诸多好处的,而农村户口不但没有那些好处,还得交公粮。 就是现在,不但要交公粮,还有继例等零零散散的钱要交,一年辛苦忙碌下来,落到自己口袋里的粮食和钱都不多。 高明程没急着给建议,而是看向黄大志问道:“你是怎么想的?” 黄大志说道:“宋哥和我说,如果我把户口迁过来的话,只要有钱,就可以拿下一块地皮砌房子,从此以后,我就是城里人了。” 说到城里人三个字时,他声音激动,双眼放光。 试问,这个时候哪个农村人不想成为城里人呢? 哪怕有个城里亲戚,都会觉得脸面有光的很。 高明程想到黄大志手里的那些金子,就明白黄大志真正的心意了,于是他说道:“迁吧!你现在是协警,但以后是有转正机会的,把户口迁到城里,那样会更好些。” 黄大志本就倾向于迁户口了,只是没有下定决心,听到高明程这么说,他立刻就下定决心了。 迁户口这种事情,对于普通人来说,那是极难的! 但对于有权势的人来说,那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如今黄大志在警局混的风生水起,人缘极好,而户籍科也是属于警局管理的,他想要迁户口,那就是极其容易的一件事了。 和黄大志说了一会儿话后,高明程就在小宋的指引下,去了运输公司,他带着高明万来的,如果回去前不去见见高明万,看看他的情况,那就说不过去了。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七章:肖金峰 高国兵的小舅子名叫赵喜来,是在交通局做事,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然在交通局做事,那就要吃道路上的福利。 因此他和人合伙,开了一家运输公司,现在是起步阶段,等之后车辆多了,开通了城市公交后,他就拿下一条路线,公司名下有公交车、大巴车以及大货车。 之前高国兵说让高明万去学车时,高明程就想到这件事了。 他本想让高明万去一家工厂做事,但没想到高国兵给安排的更好,只要学会开车,就算是有了一个铁饭碗了,以后不管在哪儿,都容易找到事情做。 他过去时,高明万还在熟悉运输公司的情况,带高明万学车的是一个壮汉,这壮汉是赵喜来老婆的弟弟,也是赵喜来的合伙人。 “呐,算你走运,现在公司还没几个人,这间屋子就给你住吧!这是一个单间,厕所和水龙头都在西边那个角落,你自己熟悉熟悉这里的环境吧。”壮汉肖金峰说道,他个头高大,曾在北边当过兵,身体素质很好,高明万站在他身边,被衬托的跟个未成年一样。 “哎。”高明万怯生生的应着,眼睛看向那个只有一张床的单间,这个条件不算好,但也过得去。 这运输公司,说是公司,其实还在草创期间,这个居住的院子,以及练车的场地,其实就是肖金峰的家,不过肖金峰的老婆孩子没住在这里,只有他自己妈妈在这里帮忙煮饭。 高明程骑着自行车过来时,就看到宽敞的院子里,停着好几辆车子,有一辆旧的面包车,一辆被拆了一半的夏利轿车,还有一辆五成新的解放卡车。 这辆老解放牌汽车在去年时,就已经停产了,因此高明程特意多看了两眼。 远远地看到肖金峰后,高明程熟络的打着招呼:“肖大哥!” 上辈子他和肖金峰也有过几分交情,肖金峰今年刚好三十岁,因此高明程喊他大哥,不过刚喊出口,就发现自己的态度过于熟络了,毕竟这辈子他和肖金峰还没有见过面的。 不过高明程脸皮多厚啊,自来熟也不觉得尴尬就是了。 肖金峰看向他,眼睛下意识眯了眯,通过高明程和高明万之间有几分相似,认出了他来。 肖金峰也没有见过高明程,但听过他的名字。 高明程帮着高国兵破了几个大案的消息,在亲戚间是传遍了,为此肖金峰也算是久闻高明程的大名。 也正因为高明程的缘故,在得知高明万是高明程的弟弟时,对高明万就多了几分耐心,不然以肖金峰的暴脾气,是不待见高明万这种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的。 想要学会开车,就得认识车,对车子熟悉,但高明万这辈子估计只坐过几回班车而已,对车子的结构、性能,那是一窍不通。 “伱是……高明程?”肖金峰朝高明程走了过去,伸出手来。 “对!”高明程笑着伸出手,和肖金峰握手。 “二哥。”高明万跟着走了过来,看到他二哥和肖金峰亲切的握手,他内心十分震惊,同时也有一种失落感。 原来他和二哥之间的差距,已经这么大了。 “练练?”肖金峰挑眉说道。 他看似在和高明程握手,实则是两人在掰手腕,结果发现对方都很有劲。 “好啊。”高明程欣然应着,他知道,需要适当的展露一下自己的能力。 捧高踩低是人的本性,越有本事的人,越容易受到他人的尊敬。 这院子宽阔的很,也不需要另找地方,两人分开一点距离,彼此对视一笑,然后默契的出手了。 高明万吓得后退了两步,满脸惊诧的看着他二哥和人打起来,怎么好端端的就打上了? 高明万看到他二哥出拳很快,而那肖金峰也不遑多让,不但出拳,还会用脚踢、横扫等,有一次甚至险些将他二哥绊倒,不过他二哥反应也很快,脚下一转,就带动身体及时的避开了,顺便一拳打在肖金峰的后背上。 那一拳打的很实在,高明万都听到拳击声了。 看到他二哥占了上风,高明万心都快要跳出来了,此时此刻他很纠结,又希望他二哥能赢,又害怕他二哥赢了肖金峰,会让肖金峰恼羞成怒,不肯再教他学开车了。 他在这儿左右为难,场中交手的两人却是越打越畅快。 肖金峰用的是军中的动作,每一招一式都很简洁,也很实用,这和高明程的拳法路子差不多,因此两人都没有什么花哨的动作,招招惊险,拳拳到肉。 肖金峰挨了高明程的几拳,高明程也挨了肖金峰的几拳,感受到彼此拳头上的力度,对对方的实力也就更了解。 在高明程刻意收敛力度的情况下,他和肖金峰打了个平分秋色,两人一直打了十多分钟,直到气喘吁吁,都感到疲累了,这才对视一眼,然后默契的停下手。 肖金峰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虽然只打了十多分钟,但每一招一式都打的很快,并且出拳的力度很大,这就很累人了。 虽然挨了好几下,身体有些酸痛,但肖金峰是个豪爽的性子,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感到很快活。 他本想夸高明程几句,结果却敏锐的发现高明程虽然也在喘气,但相比起他来,高明程的气息平稳很多。 也就是说……高明程没有用尽全力! 得知这点后,肖金峰本能的皱眉,觉得不爽,但随即又自省起来,觉得自己自从退伍后,就疏于锻炼了。 肖金峰重新露出笑容来,再次伸出手去,并且说道:“高局说你厉害,你果然厉害!” 高明程也伸出手,两人握手。这回就是纯握手,没有暗地里较劲了。 “肖大哥也很厉害,我很久没有打的这么痛快了!”经过一番运动,高明程的心情也随之飞扬起来。 这段时间他出手有些多,但那都是生死关头,而现在是纯粹的较量,心态是不同的。 和肖金峰交手,他有种棋逢对手的感觉。 当然了,如果他不收敛,以他拳头的力度,只需要一拳就足以将肖金峰打倒。 “高明程,你来我这运输公司做事吗?你愿意的话,我个人分你一些股份!”肖金峰很看好高明程,主动提出优渥条件。 这个时候的道路上不是很安全的,想跑长途,要么江湖经验老道,知道怎么避开一些危险,要么拳头过硬,直接干翻劫货的人。 高明程身手好,脑子也机灵,从他帮助高国兵破案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有本事的人。 而把这样的人拉进公司来,对公司是绝对有好处的。 并且他说是从个人那里分股份,但想必高国兵和赵来喜那边,应该也是乐意的。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八章:还是二哥厉害! 肖金峰的拉拢,其实是好意,但高明程还是拒绝了。 上辈子他东奔西跑,经历了不少,这辈子说实话,他不希望再东奔西跑了,这个时候大部分地方的路都还没有修好,车子的性能也一般,跑运输的确能够赚大钱,但也很累,并且会顾不上家庭。 高明程的两个儿子虽然还没有出生,但等他们出生后,高明程是希望自己能够一直陪伴在他们身边的,弥补一些遗憾。 “谢啦,不过我习惯乡野生活了,不喜欢受到拘束。肖大哥,你要是有空,倒是可以来我们村走走,看看我养的蜜蜂和种的茯苓。”高明程笑着拒绝,并且邀请肖金峰到高家村来做客。 “行啊,早听说你养蜂弄药材打猎的事情了!这样吧,等到深秋那会儿,我上你们那边山头去打猎!哎,说起来我们这边的猎物,品种少的很,当年我在北方时,那儿的猎物才多呢!”肖金峰被拒绝了,也不生气,笑着转移了话题。 两人之间的对话,倒是把高明万看的一愣一愣的。 随即高明程又问起他三弟在这儿的一些事情。 肖金峰说道:“知道你三弟在县里肯定没住处,我就让他住在我这儿了,这房子是我家的,地方稍微偏点,但院子大,周围路面平坦,人口也少,正方便练车。” 高明程环顾一圈,觉得的确是如此。并且别看现在这里偏的很,以后这里会成为汽贸城,汽车的销售、修理,大多都在这边,当然了运输公司也大多开在这儿。 “肖大哥,我三弟打小就生活在村里,可能没多少见识,你教他时,耐心点,让他慢慢学。”高明程说道,他知道肖金峰是个豪爽的性子,但为人有时候也脾气火爆,因此他怕高明万学的慢,惹怒了他会挨骂。 肖金峰也知道自己的脾气火爆,因此直接拒绝了,说道:“我不教他,我给他找个脾气好的师傅教,搁在我手上,要是学的慢,就不是挨骂的事情,是要挨打的。” “别人就算了,打骂之后学的才快,你三弟嘛,怕打坏就不好了。” 听到肖金峰的话,高明程倒是没啥,高明万却流露出惊恐的表情来。 刚才他目睹了他二哥和肖金峰之间的切磋,知道肖金峰下手肯定很重,因此听到肖金峰会给他找个脾气好的师傅,提着的心瞬间就落下去了。 “哈哈,行,你看着安排就行,我把三弟交给你,我也放心。对了,我三弟是今天就留下,还是明天再来?”高明程问道,谁知肖金峰还没有回答,高明万已经抢先说道:“我今天就留下。” 高明程看了他一眼,点头说道:“那行,我明天让爸给你送换洗衣服来。” 至于被褥什么的,都六月的天了,犯不着盖,有一张床,铺一张席子就行。 “好。”高明万松了口气,他愿意今天就留下,以免中途出事,但没有换洗衣服,也是一个问题。 说完了高明万的事情,高明程又问肖金峰:“肖大哥,你们这运输公司,打算跑哪条线?” 肖金峰说道:“高局和你说过没?这家运输公司,高局也是入了股的。现在公司没多少车子,也没多少司机,所以先跑短途试试手,之后会跑福建那边,那边的生猪市场好,把这边的生猪贩到那边去卖,能够赚到钱,回来时,再拉一车海货。” “除了这条线,等下半年橘子熟了,会到广东zq市那边跑一趟,弄几车砂糖橘回来卖!我和你说,这砂糖橘和我们本地的蜜桔可不一样,甜多了!到时候临近过年,肯定好卖的很!” 听肖金峰提起砂糖橘,高明程立刻就心动了,故意说道:“真那么甜?那你能够搞到树苗吗?我想种!我们乡下没别的,就是有山有地!” “你想种?能种的活吗?广东那边的天气可比我们这边热的多。”肖金峰皱眉,他是知道有些水果是北方才有,而有些水果是南边才有的,即使得了树苗,种活了,那也不结果,或者结的果不好吃。 所谓南橘北枳,就是这个道理了。 高明程却对此很有信心,主要是他们这边也盛产橘子,就是品种不好,没有砂糖橘好吃而已。 不过后世时,他们这儿有一个种植基地,承包了一整座山,用来种植砂糖橘,并且取得成功了。 不过……说实话吧,他们这儿的确种出了砂糖橘,但还是比广东广西那边的品质差点,这是因为气候土壤的原因,是没办法克服的了。 但本地能够有的话,就能够省去很多运输费以及损耗费了。 年初时,高明程努力开荒,就是想整一片果林出来,但奈何附近没有什么果苗卖,所以他的果林梦,就暂时搁置了。 面对肖金峰的疑问,高明程也不好表现的太有信心,只是说道:“试试呗!秋天也是可以栽种橘子树的,你到时候去那边进货时,就顺便帮我问问,先买他百来棵树苗吧!” 肖金峰虽然怀疑砂糖橘能不能在这边种好,但这种顺路的事情,他也没有拒绝,于是一口答应了下来:“行,到时候去那边进货的话,我就让人顺便给你带点树苗过来。” 说好了这件事,高明程的心底就隐隐生出了期待。 他们这边的本土橘子树,也有好几个品种,其中叫蜜桔的口感最好,最出名的就是南丰蜜桔了,而南丰县就在他们隔壁,两地相距不远。 南丰蜜桔在唐朝时,就是皇室贡品了,并且在62年,被评为全国优质水果,88年则成为全国柑橘商品生产基地。 按理说,远不如近,高明程就算想种橘子树,也该先考虑种南丰蜜桔,事实上,上辈子高明程的确在村里的山里种了一小片南丰蜜桔,但不知道怎么回事,结的果子偏酸,并且果子个头小,别说拿去卖钱,就是自己都不乐意多吃。 这可能是他种植的不对,也可能是买的树苗不正宗。但是有这么件事在,高明程现在就不考虑南丰蜜桔了,还是先试试砂糖橘好了。 要知道,砂糖橘可是风靡柑橘市场很多年的! 直到后面又出现一系列的新品种,比如沃柑等,而砂糖橘又因为种植过多,价钱才逐渐降了下来。 时近中午,肖金峰的妈妈已经煮好了饭,过来喊他们去吃饭,于是肖金峰就邀请高明程一块儿吃饭。 菜色还算丰富,一大碗红烧肉,还有两个时令蔬菜。 高明程在这儿吃过饭后,又和肖金峰在附近走了走,聊了聊,越聊,肖金峰对他越感兴趣,觉得高明程真不像是呆在乡下的人,眼光和见识都比一般的城里人还要好。 就是这么好的人,怎么就不肯出来做事,非要呆在乡下呢? 肖金峰不明白,但他有个优点,那就是绝不会瞎劝人。 和肖金峰道别后,高明程就骑着自行车走了,他走时,高明万还在跟人学一些最基础的东西,他虽然什么都不懂,但他也的确有个优点,那就是愿意去学。 他在这里感受到自己和二哥的差距,心情有些低落,同时也多了几分安全感。 本来他对于自己能够有这么好的机遇,是抱有惶恐心态的,生怕自己一个出错,就会被赶走。 可现在看来,即使他出了小错,也不至于被赶走,因为他是有靠山的人了! 肖金峰和他二哥的关系越好,就会越照顾他,这一点,他是拎得清的。 高明程一路回到高家村,先去了他爸妈家。 他去时,他爸正在给之前铺的水泥地洒水。 看到高明程一个人回来时,高远见下意识往高明程的身后看去,然后问道:“你三弟呢?” “唔,他留在县里做事了。爸,我先喝口水。”高明程放下自行车,往厨房走去。 结果还没有走到厨房门口,就看到他妈端着一碗水过来了,“给你。” 高明程接过,咕噜咕噜的一口气喝下。 天气太热,骑车回来虽然比走路好很多,但也又热又渴。 “老二,你刚才说老三留在县里做事了?你给他找到事做了?是做什么事?一个月多少工资?”罗小华对此很是上心,一连串的发问。 这些也是高远见关心的,于是两口子一起看着高明程。 高明程也没有瞒着他们,把高明万的现状说了一下,又对他爸说道:“爸,你明天记得给明万送换洗衣服过去。” 高远见连忙点头,他儿子有了好前程,他肯定要亲自过去看看情况才放心的。 只是他又问道:“明万跟人学开车,有说要给多少学费吗?明万吃住在那里,又要多少伙食费?” 高明程傻眼了,眨巴了下眼睛,说道:“这个……没说啊。” 高国兵介绍高明万过去运输公司时,没说。后面他去找了肖金峰时,又没说! 高远见当即瞪了高明程一眼,觉得这个老二一如既往的做事不靠谱! “算了,我明天过去时,再问清楚吧!学开车可是大事,就算要给学费,家里也给他出这个钱。”高远见说道,他平时生活上很省,但对几个儿子,说实话的确是做的不错了。 他给老大高明鹏买了房子,如果高明程不和家里闹翻的话,那房子也是有他一半的。 他也给两个儿子办了结婚酒,给大孙子办了满月酒,总之该做的,他都做了。 高明程的脑子里,就没有这些小事,于是也不管他们之间怎么说,只是把肖金峰家的地址仔细说了一下,省的高远见走错了。 高远见去过好几回县里,听了地址后,就大致知道在哪里了,至于具体的,等到了后,再寻人打听。 因为高远见明天要用自行车,于是高明程把自行车留下,人就先回自己家了。 他走后,高远见就和罗小华商量了起来。 高远见说道:“等下你就去把明万的衣服都收拾好,再装一袋子米,然后明早去地里摘一袋子的菜,我带到明万那边去,等地里的西瓜甜瓜熟了,我再摘几个送给高国兵那边。” “啧啧,当初听说高国兵升官了,我才起了心思看他能不能帮着安排个工作,没想到他这么好,竟然安排明万去学开车!” 在这个手艺不轻传的年代里,能够学到一门足以谋生的手艺,那是极其重要的一件事。 “好!”罗小华点头,心情很好的去给高明万收拾换洗衣服了,当看到高明万衣服上的补丁时,更是起了心思要给高明万再做两身新衣服。 都要成为开车的司机了,怎么能穿的不体面呢? 想到董飞霞那边已经在做成衣卖了,于是她拿了钱,风风火火的就去了董飞霞那儿。 刚进去,就听到里头传来踩缝纫机的声音,以及女孩子们说话的声音。 她的女儿高淑芳和两个侄女,都在这儿做事呢。 “妈,你怎么来了?”高淑芳一眼就看到她妈了,立即问道。 高淑珍和高淑媛两人也马上喊了一声大妈。 “哎。”罗小华应着,来到董飞霞的身边,说道:“我想给明万买两身衣服,你看看有哪些适合他穿的。” 董飞霞从缝纫机边上站起身来,带着罗小华来到一处地方,指着那堆着的衣服说道:“这些都是男装,你自己挑挑看。” “妈,你怎么给三哥买衣服?他自己前不久不是才做了一身衣服吗?”高淑芳不明所以的问着。 要知道,她妈可节省了,他三哥那身新衣服,还是他自个儿拿钱来买的。 罗小华脸带笑意的说道:“你三哥以后要出息了!知道不?他现在在跟人学开车!等学会了后,就是司机了!司机啊,多光彩!” “我肯定得给他买两身衣服,省的他穿的差,被人看不起!” 罗小华一面说,一面开始挑衣服,她对家里人的身材都很熟悉,只要一看一比划,就知道是不是适合了。 “真的吗?三哥怎么突然要跟着人去学开车了?是不是二哥介绍的?”高淑芳立即说出自己的猜测,在她心目中,二哥是最有本事的人。 罗小华撇嘴,说道:“你二哥哪能介绍的起?是高国兵介绍的!” 但高淑芳不买账,而是说道:“没有二哥,高国兵叔叔能给三哥介绍这么好的事?还是二哥厉害!” 罗小华一愣,似乎是这个道理。 只是她和高远见都下意识忽视这点了。 月底汇报下成绩吧!四月底时刚刚两千均订,当时兴奋的表示五月底可能精品。。。然而在十六号上主编力荐前,一直徘徊在两千一,上推后涨了五百均,到今天凌晨,高定5762,均订2635。不知道六月是否有推荐,有的话,这回应该能精品了吧?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九章:琢磨承包山林 高明程有了种植砂糖橘的念头,于是就进山去查看地形地势了。 他们这儿是丘陵地带,靠村子的都是矮山,很适合种植橘子树,并且这边的土壤、光照等,也没有太大的问题。 在山里,有十来棵臭柑子树,这些都是野生的,树形较高,浑身长满了尖刺,结的果子倒是又多又大,就是味道酸的很。 基本上是没人会吃臭柑子,但会拿来用。 有些人会在杀鸡时,把臭柑子切成两半,然后用果肉那一面擦洗拔过毛的鸡,说是这样能够去腥,能让鸡皮更加的干净。 还有人会在秋冬季节,把臭柑子切开,用汁水抹脸,当做护肤品来用,臭柑子含大量的维生素,许是这个起到一点作用,但如果脸上有一点点细小的伤口的话,就会被酸溜溜的汁水刺激的生疼。 每到秋冬季节时,高明程都能够听到村里孩子们的惨叫声,因为他们大多调皮,身上、脸上难免有伤口,涂抹臭柑子汁水时,就疼得哇哇叫。 条件好些的人家,倒是会买面霜回来抹脸,面霜就温和多了,并且更保湿护肤,抹在脸上香香的,还没有一股子橘子味。 高明程走在山上,左右打量着山里的植被情况。 以往他也经常上山,但是对这些小山倒没有仔细观察过,他往往是连翻几座小山,然后进入深山之中去。 但如果种植砂糖橘的话,就不能去深山,得在村子附近的矮山,并且要把山里的树都砍掉,因为橘子树需要充足的光照才行。 如果只是种植几棵树,那么在山脚下就能够弄出一小块地来,但如果种植的多,那就不行了。 虽然开荒是没有限制的,但其实多多少少有个量在那里,你如果占的太多,村里其他的人家就要有意见了。 所以,要承包一片山林来种吗? 高明程皱眉,开始思索这个可行性。 他听了肖金峰的话,就起了种植砂糖橘的心思,这是因为他自己爱吃砂糖橘,再一个砂糖橘种植出来的话,那是绝对好卖的。 如果要承包一片山林的话,是承包家附近这个牛尾岭的山林呢?还是其他的山林? 对于这点,高明程本能的选择家附近,但牛尾岭这边只有一片小山的地势较缓,其余的地方较为陡峭,并且树木密集,承包下来后,砍树、整地,就需要花费很多功夫了。 高明程站在一处高坡上,望着山下地势较缓的位置,琢磨了起来。 前世牛尾岭这边,是没人承包的,因为地方不太好,但是隔壁村的黄林湾那边被人承包了,用来种植马尾松,马尾松可以割油,当马尾松长到一定大小后,就可以在树皮上割出一道v字形的伤口,然后在v的底部挂着一个塑料袋或者塑料盒子等,用来收集松脂。 等到松脂割的差不多了,就可以把树砍掉,用来卖木材,然后再重新种植新的马尾松,如此反复循环。 那承包人除了在自己承包的山林割松脂,还会和其他村子的人商量,让那些人把自己山地里的松树租给他,然后一年给多少钱之类的。 有些人就把自己的松树租了出去,但有些人就不愿意,担心割油后,会让松树死掉。 事实上,的确有松树死亡的情况发生,这是因为割油时,把树皮割的太深,又割的太密,导致松树死掉了。 除了承包山林种植马尾松,还有人承包山林种植水蜜桃和油茶树的。但说起来,他们高家村的山,却一直没有被人承包过,追根究底是因为这边的山相较于其他村子的山,略显高大陡峭些。 再一个,等到两千年时,村里大部分年轻人就出去做事了,极少有人留在村里,留下的老人们,也没有那个心气和力气去干承包山林的事情,因此就这么一直空着,任由树木野蛮生长。 回忆了一下这些情况,高明程一路下山,然后来到了兴安岭,大队和村委都在这边,他打算先寻人问问承包的情况再说。 到了这边,就看到高守旺正在厂房的工地里做事,制衣厂已经打好地基,砌了半米高的墙壁了。 制衣厂并不大,预计砌成占地两百平方米左右的厂房,是平房,大开间那种,一共分为三部分,一个是做事的厂房,一个是放置布料和成衣的仓库,一个是办公室,用来接待客人的场所。 既然见了面,高明程同高守旺自然会聊上几句,高守旺说道:“再有一个多月,厂房就砌好了,到时候我就到县里去买十台缝纫机回来。” “明程,你上次说会带多美去一趟羊城,去那边进货,带样衣回来,你打算什么时候去?”高守旺问道。 这件事,是高明程在安排许多美学裁缝,并且以后开服装店时,就计划好的了。 这会儿外面乱,出门不便,他个人是很不希望出远门的,但是呢,许多美需要长长见识! 在他的帮助下,许多美这个辍学多年的人,已经把常用字都学会了,并且能够独立阅读四大名著了,有不认识的字,也会自己翻查字典,总的来说,在文化这一块,是有进步的。 但审美和眼光,还需要继续开发。 此时听到高守旺的问话,他心里突然一个咯噔。 事情计划的太多,但兜里的钱不多了啊!算算看,他在高国兵的帮助下,在县里拿下一块地皮,并且请了施工队砌一栋三层的房子出来,这砌房子的钱,就要花掉他大部分积蓄了! 然后他现在还想承包山林种植砂糖橘! 我还有钱吗?突然,高明程心虚了。 这去一趟羊城,车费、生活费以及购买衣服的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呢! 高明程只心虚了几秒,然后神情自若的说道:“最迟月底去吧,我们这边可以带样衣回来,但伱们这边得去找合适的布料才行。” 高守旺笑道:“放心,我已经和县里的纺织厂打好关系了!那纺织厂的厂长是退伍转业的,他当兵那会儿,和我大儿子正好在一个部队,之前我给我大儿子写了封信,把家里的事情说了说,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后来就跟我说,让我去找纺织厂的厂长,那厂长会给我很多优惠。” 提起自己的大儿子,高守旺骄傲的挺直了背脊。 高明程则是笑了笑,上辈子高守旺的两个儿子都混的很好,并且大儿子是混的最好的,这和他个人能力有关,也和他娶了个好老婆有关。 他老婆的身份地位太高,导致高守旺的大儿子跟入赘般,之后一直生活在岳父那边,这也导致后来高守旺夫妇离开了高家村,跟随儿子去了外地定居了。 (本章完) 第二百章:盘点家产 高明程找到了村委的人,询问了承包山林的事情。 村支书当即眼睛都亮了,说道:“高明程,你想承包山林?好啊!来,说说看,你准备承包哪一片山林?用来种什么?” 这态度太急切了,高明程都有种不好的预感了。 上辈子,他们高家村的山就没有被承包出去过! 高家村虽然三面环山,但是呢,有些山不适合承包,靠近村子附近的矮山,如后山等,都划分给每个人的头上了。 小元山的地形地势其实挺不错的,但奈何那是坟山,高家村祖祖辈辈都葬在那里呢。 村口那边的那座矮山太小,并且96年时会有一条高速公路通过那里,那一片山地,都会被征用。 说起来如果现在承包,到时候被征用时,是有补偿的,但高明程没打算赚那点补偿,他想好好的研究一下种植砂糖橘的事情。 算来算去,估计合适的也就牛尾岭山脚下的那一座小山了。 “我是有那么个想法,现在只是问问,大概是用来种果树吧,具体种什么,也还没有想好。”高明程没有把话说死,只露了一个口风出来。 又说道:“村支书,如果我想承包山林的话,怎么算钱?怎么给钱?又能承包多少年?” 村支书的态度依旧亲热,当即说道:“我们村还没人承包过山林,不过大队上有人承包过了,是按一亩山林七块钱算的,承包合同是五十年,承包费是一年一交。” 高明程沉思片刻,很快就说道:“你说的是黄林湾的那片山林?” 靠近黄林湾的就是黄林村,村子里以黄林两姓较多,并且整个村子的人,大多都是外地迁来的,据说是民国那会儿时,从ah那边迁来的,因此黄林村的建筑带有徽派特色,和其他村子带有赣派特色的屋子不同。 村支书说道:“对。就是那片山林,承包人是黄林村的六个人合伙承包的,一共有三百多亩,签了合同后,就要把第一年的承包费交到村委。” 三百多亩,按七块钱一亩算,一年就得两千出头。 两千块钱,这对于一般人来说,也不是一笔小钱了,因此愿意承包山林的人也并不多。 高明程说道:“黄林湾地势低矮,又有一大片马尾松生长,那些承包人可以直接割油,当年就有收入。七块钱一亩倒是不贵,但我们村好的山林少,按七块钱一亩来算,就不合适了。” 村支书沉吟着,村里的情况,他自然清清楚楚,知道高明程说的在理,但他也没有直接在价钱上商讨,而是说道:“你先说说你想承包哪片山林?” 高明程说道:“就我家前面那座小山,牛尾岭尾巴上的那一点!大概也就三百亩不到的样子。” 听高明程这么一说,那座山的情况就浮现在村支书的脑海中了,那座山比较矮,长满了杂树,但大多都是没有多少经济价值的树种。以低矮的灌木林为主,间或有些马尾松、野枇杷和樟树在其中。 在那座小山的山脚下,还有一个天然形成的洼地,如果把洼地整一下,可以弄成一个蓄水的池塘出来。 这个小山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有半边采光不好,被牛尾岭后面那座陡峭的山峰给遮挡住了。 村支书说道:“你说的这个地方,算是我们高家村最好的山林了,如果你真想承包,村委可以开会商议,看价钱上是不是能够便宜点,另外还得对外公布,看有没有其他人也想承包那里。” 高明程点头,这些都是正常的流程,说道:“村委可以先开会和对外公布,只不过我也暂时没有完全想好,等到投标时,我再看情况递标书吧。” 高明程依旧没把话说死,主要是他突然间发现裤兜空空如也! 这山林一旦承包了下来,就得马上签合同、交钱的。 那座山不到三百亩,按三百亩算的话,得两千一!假如村委给他的价钱优惠点,那也得两千上下。 这还是承包费,承包下来后,还得请人工砍树、整地、挖池塘等,这些都是要花钱的。 不过砍下来的大树可以卖钱,小灌木可以烧柴,也都有用就是了。 从村委回到家中,时间已经是傍晚了,路过老村时,看到大部分人家的烟囱都开始冒青烟了。 余晖下,高家村这座古老的村庄静谧而美好。 一路回到家中,高明程开始琢磨起钱财来。 之前还未下定决心是否要承包山林,此时此刻他突然又干劲十足起来,因为假如他承包山林后,是有很多事情可以操作的! 种果树就不必多说,另外还可以养鸡、养鸭和养鱼! 山脚下有洼地,说明下面肯定有泉眼,挖成池塘后,可以用来灌溉果木,也可以用来养鱼养鸭,那池塘不会太大,但养的鱼和鸭,够自家吃就行。 现在的鸡鸭和鱼,大多都是自然生长,没有喂饲料的,味道很正,但以后想要吃到这种品质的食物,那就难了! 越想,心头越是火热,于是开始盘点起家产来。 他手里的钱,几乎全部都拿去砌县里的房子,那房子已经动土开工了,请的施工队,有高国兵的名声在那里震着,没人敢偷工减料,高明程只管建成后,去验收就行,大约十月份就能够建成了,然后再装修、通风散味,应该可以在年底使用,赶在年前赚一波钱。 要知道,这个时候之所以年味浓,那是因为很多人一年到头,可能只会在过年时买一套新衣服穿,只会在过年时,才有大鱼大肉吃,所以,人人都期待着过年,年味就足了。 搁在后世,一年四季,天天可以买新衣,吃大鱼大肉,对于过年的期盼,就无形中消失了。 上回他在山里弄死了马王爷一行人,从而获得了一些战利品,首先就是那八杆猎枪和一把微型冲锋枪。 他不知道马王爷是怎么弄到那把微型冲锋枪的,但现在,那是他的了! 有了这把枪,那几把猎枪就显得可有可无,因此高明程打算拿去卖掉。 除了枪,他还在那些人身上搜到一些钱,但都不多,也许大头的钱,都提前放在某个地方,并没有随身携带。 除了这些,就没有别的了……哦,还有两头野猪! 当时马王爷一行人在山里乱杀乱破坏,干掉了二三十头野猪,损坏了很多药材,他过去时,马王爷他们刚好射杀了两头野猪,那两头新鲜的野猪,自然被他扛下山了。 一头打包便宜卖了,一头自家留着吃,把肉给亲朋好友分一分,剩下的就是用盐腌制做成风吹肉了。 这会儿天气热了,手艺不好的话,肉还没有干透,就会先变质有味道了! 好在高明程饭量大,又舍得把带肉的骨头给黑虎、精灵吃,所以需要被腌制晒干的肉也不多就是了。 高明程在房子里踱步走着,最后在放置蜂蜜的地方停了下来。 算来算去,他现在还能够卖钱的家产,就是这些蜂蜜了!这是之前就摇蜜出来的,只是一直没空去卖,就先堆放在家里了。 他自个儿怕麻烦,愿意舍弃部分利润,一口气卖出去,但许多美知道后,舍不得那部分利润,说是要自己拿去慢慢卖,但奈何事情多,许多美也不能一个人去县里卖蜂蜜,所以就暂时先留着了。 蜂蜜是高糖,没有被污染的话,保质期很长的,所以高明程也没有急着卖,但现在得卖掉了,为前去羊城攒钱了。 除了这些蜂蜜,他还有三两金子,这是当初黄大志偷偷分给他的,这个金子他本来暂时不想动,但现在可以考虑在羊城那边把金子卖掉换钱。 “明程,来看火!”正琢磨呢,厨房那边传来许多美的声音。 高明程忙时,许多美可以一个人看火,一个人煮饭,但是呢,假如高明程没事做,她就喜欢喊高明程来看火,这样自己轻松点,还能够和高明程聊上几句话。 “哎,来了。”高明程应着,来到了厨房,一眼就看到许多美在用刀刨丝瓜皮。 这丝瓜个头还不算太大,是今年第一批长出来的,在大棚蔬菜没有随处可见时,第一批瓜果,都是令人期待的,因为时隔几个月,再次吃到,就有种新鲜感。 有了高明程帮忙看火,许多美炒菜的动作很快,当丝瓜快熟时,她又快速切碎两个青椒丢进去。 是的,打个丝瓜汤,还要放青椒,这很江西! (本章完) 第二百零一章:出门前的准备 高明程在外头奔波了两天,就把那八杆猎枪给悄悄地卖掉了。 他们这儿枪械少,连鸟铳都有人抢着买,更不要说是猎枪了,有把猎枪在手,那就敢进山打野猪了。 一般的鸟铳价格在一两百,便宜的旧货五十块也可以拿下,但那质量,你最好别开枪,免得鸟没打死,先把自己弄伤了! 好点的鸟铳得两百多,这猎枪呢,自然比鸟铳要贵,成色差点的都要好几百,成色好的能上千。 高明程手里的这八杆猎枪,有好有坏,他寻到一个厉害的中间人,直接打包卖掉,一共卖了五千块。 除了猎枪,他又把那些蜂蜜也一口气卖掉,然后得到几百块钱。 有了这笔钱,高明程总算心底踏实些了。 他开始计划什么时候带许多美去一趟羊城了,六月份已经很热了,但七月、八月会更热! 再说了,七月中旬时,就要收割早稻,然后犁田整地,再插秧,把晚稻给种下。 他们这儿一般都是早稻插秧,晚稻抛秧,不过有些人家为了种得更好,收获的更多,晚稻也会选择插秧。 所以他得在收割早稻前,就要从羊城回来才行。 他把这件事说给许多美听,让许多美提前做好准备。 许多美早就知道高明程打算带她去一趟羊城长见识了,为此心中十分期待,但事情真的到来时,她仍旧是狂喜的。 “我们要去多少天?”许多美又期待又好奇的问道。 “最少得半个月吧。”高明程说道,他这次是带许多美去长见识的,自然不能匆匆,来回路上,就得几天了,再加上去服装市场摸清楚行情,也得花费几天。 “这么久啊,那家里的地和牲畜咋办?”许多美愣住了,没想到要出门这么久。 农村人是不好出远门的,因为几乎家家户户都种了菜,养了牲畜,一旦出门,这些就都照料不到了。 高明程反问:“你觉得怎么安排好?” 许多美就想了起来,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地让我哥哥帮忙照看吧,他这人不怎么说话,每天都埋头干活,地里的活干的也好。” 她嘴里的哥哥,就是她二姐的丈夫张成远。 作为一个赘婿,张成远的存在感不强,每天就是埋头干活,很少和人来往,他但凡有点空,就会扛着锄头进山挖药。 他在那种环境下,都保存着一本医书,可见是微通药理的,以前就多多少少会采药自用,后来高明程出面收购药材,他采药就更加积极了,把药材炮制好后,就卖给高明程。 高明程自然也收下,然后找个时间带去县里,卖给药厂,自从和药厂那边搭上关系后,他大约一两个月就会去药厂卖一次药材。 上回强哥到药厂去找他,幸好药厂的门卫警惕,不但没把高明程的身份说出,还看出了强哥的来意,然后药厂那边迅速将这件事告诉了高国兵。 这才有了高国兵及时带人前去抓捕强哥的事情。 高明程点头说道:“行,地里的菜就让他照顾吧,到时再给他一些钱。” “哎。”许多美高兴的应着,她二姐家地不多,她哥哥倒是勤劳肯干,但是却受到排挤,但凡他去开荒,都会被人说三道四,有些人甚至强硬的表示不让他开荒。 张成远也不敢和人起争执,自然就不去开荒了,现在有多余的时间,都是消磨在山里,寻找着各种药材。 地里的菜交给张成远照顾,牛和羊也可以一并让他看管,每天只需要早上把牛羊牵出去吃草,然后中途多照看一下就行,比如草吃完了,就给换个地方,又或者日头晒了,给找个阴凉的地方之类。 菜和牛羊有了人照顾,至于狗嘛…… “黑虎,精灵!”高明程朝着两狗招手,两狗正在院子里打闹玩耍,听见召唤,立即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绕着高明程转圈圈。 “黑虎,精灵,你们是打算在自家吃喝呢,还是去细奶奶家?”高明程问道。 黑虎和精灵立即汪汪的叫着,似乎在回答问题,呃,就是语言不通的很! “行,到时我和细奶奶那边说一声,如果你们去的话,就让她给你们准备吃的。”高明程假装听懂了,摸了摸两狗的狗头,一人两狗玩闹着,许多美则在一旁抿嘴笑着。 羊城啊……在哪儿呢?要坐多久的车啊? 她开始畅想着,内心激动的想转圈圈。她很快就跑到她二姐家,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她的二姐,并且说了要让哥哥管理地里的菜跟牛羊,到时会给一些钱的。 张成远也在家里,正在修理锄头,锄头的木头把手有些松了,他正在削一块大小合适的木片,然后用锤子把木片捶进把手处有空隙的地方,使之变得紧实起来。 此时听到许多美说会给钱,他立即摆手拒绝,说道:“不要钱,不要钱,就顺手帮个忙而已。” 然而他话刚说完,就被许多玉瞪了一眼,许多玉有些阴阳怪气的说道:“这可不是帮一两天,是要半个月!不给钱哪里行?再说了,人家是去赚大钱的,哪里看得上这些小钱。” 许多美原本兴奋的心情,突然间就消失了。她脸上的笑容有些挂不住了,心底有一股气,很想和她二姐吵架,要知道,她的脾气也一向火爆,可不是逆来顺受的包子。 只不过自从跟高明程结婚后,她的日子越过越轻松,越过越有盼头,并且村里其他的人也不再欺负排挤她了,所以她的暴脾气才收敛了起来,能快快乐乐过日子,谁又愿意天天拉着脸和人吵架呢? 许多美站起身,忍了又忍,最后看在她二姐是孕妇的份上,决定不和她计较。 但分享喜悦的事情,显然她二姐不是一个好对象,于是许多美走了,去找了高淑芳。 自从两人一块儿学习裁缝后,她们姑嫂就相处的很好。 高明程也去了一趟细奶奶家,两狗跟在他的身后,一块儿去的。 他的手里还拎着一只小兔子,这是今早在山里练拳时,凑巧看到的,他没有用飞刀,也没有用石头击打,就凭借着奔跑的速度,将之追上,并且捕捉到了。 上回高壮跟他说了,说想养兔子,他是大力支持的,也答应如果捉到小兔子,就会送给高壮来养。 如今过去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了,高壮已经在后院那儿砌了一个兔圈出来,也陆陆续续养了二三十只兔子了,这些兔子,大部分是高明程送去的。 兔子也是吃草,但养兔子跟养牛羊还是不同,牛羊可以牵出去,让它们自己吃草就行,但兔子就不行了,你要是把兔子牵出去,那就牵不回来了! 所以养兔子,得给兔子割草投喂。 兔子除了吃草,也会吃菜,地里的一些老菜叶,就可以给兔子吃,并且高壮听说兔子会吃胡萝卜和南瓜,后面又特意补种了一些胡萝卜和南瓜,打算等到冬季青草少时,可以给兔子当做口粮吃。 “细奶奶,高壮。”高明程一进门,就打了招呼。 这会儿差不多是中午的饭点了,细奶奶和高壮都在家里,正坐在屋檐下择菜呢。 “明程哥!你又捉到一只兔子了?”高壮看到高明程手里拎着的活兔子,立即露出笑容来。 他走了过去,将高明程手里的兔子接了过去,然后放进兔圈里。 兔圈是用砖块砌成的,并且抹了水泥,这样能够防止兔子逃跑。 他把手里的兔子放进兔圈,然后扭头对高明程说道:“明程哥,我家有两只兔子怀孕了!我找人问过了,说是再过几天,就会下崽了!”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兴奋和期待,已经迫不及待等着兔子下崽了。兔子一胎可以生下六到十二只兔子,只要兔子正常怀孕下崽了,接下来就容易繁衍了。 高明程站在外边观察了一下,发现高壮的确很上心,这些兔子都被养的不错,其中有两只母兔的肚子大了起来,并且食欲也很好,一直在那里吃东西。 “挺好的,再养几个月,就可以拿去卖钱了。”高明程笑着夸道。 看完了兔子,高明程又来到细奶奶的身边,说道:“细奶奶,我后天就要带多美去一趟羊城,到时候如果黑虎和精灵到你家来,你就给他们喂几天吃的。” 细奶奶一听,当即同意了,“好,你放心,我会给它们吃的。” 黑虎和精灵都在细奶奶这儿住过一段时间,再加上细奶奶这边还有发财在,也算是有个伴。 哦,发财就是高壮养的狗,也是高岳送给高壮的。 “明程哥,你要去羊城?去多久?”高壮立即问道,又说:“秀曼的娘家说是再过几天,就要过来给她送肚子钱,到时候家里要办一桌酒的。你要是要去很多天,我就去一趟秀曼娘家,跟那边说一声,让他们晚几天再来。” 提起这件事,何秀曼也颇为关心的看着高明程。 高壮这边亲朋好友不多,其中高明程的分量很重,如果办酒时高明程不在,那多少有些不美。 再说了,她娘家那边迟几天或早几天过来,都是可以的。 高明程才知道这件事,于是说道:“暂时也没有确定时间,大概得去半个月左右吧!” 高壮立即说道:“那行,我明天就去一趟秀曼家,跟我岳父岳母说一声,喊他们晚半个月再来。” 高明程明白高壮的意思,心底也有些暖暖的,笑着说道:“好啊!” (本章完) 第二百零二章:实地查看待承包山林 去羊城前,高明程还有一些事情要做。 地里的活和家里的牲畜,已经托付出去了,但山里的蜂箱,得靠他自己前去管理。 原本做了二十个蜂箱,后面又做了二十个蜂箱,这四十个蜂箱零散的放在山里,他每隔几天都要前去查看一下。 得看附近是否有蜜源,如果没有,那就得挪动蜂箱,前去寻找新的蜜源,不然蜜源不够的话,就会引发蜜蜂打架事件。 还得看蜂群发展的好不好,如果一个蜂箱的蜜蜂数量过多,并且繁衍了新的蜂王,那么就得防备闹分裂,免得蜜蜂跑掉了。 除了这些,还得观察有没有马蜂来吃蜂盗蜜,如果有,看到就不要手软,必须把马蜂打死! 高明程一一查看蜂箱,观察着蜂箱里面的情况,如果蜜足够多了,那就可以找个时间来摇蜜了。 最近山中蜜源多,意蜂采蜜积极,蜂脾上又有不少蜜了,并且还有很多蜂子,这些都是新繁衍出来的小蜜蜂。 在查看的过程中,高明程适当的移动了部分蜂箱,也顺手打死了看到的马蜂,他眼力好,手又准,手起棍落,一只马蜂就坠落在地上,失去了生命。 自从他弄死那头黑熊后,山里的蜂箱就再也没有被盗蜜过了,后面他几次上山,还特意去寻找过那只黑熊幼崽和受伤的老虎,结果这两个在后世混成保护动物的家伙,都消失在这片山林中了。 或许是离开了这里,或许是死在某个未知的角落。 自此后,他们这边的山中,再无黑熊和华南虎了。 得知这个消息,高明程颇为感慨,但重回到这个特殊的时间点,经历了一些前世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他的心中也有一些兴奋。 查看完蜂箱后,高明程又顺势查看了茯苓的长势,茯苓刚种下去时,会有一些死苗,需要及时拔除,但现在还活着的植株,已经长势极好,不怎么需要照看了,只需要等待时间的酝酿,让茯苓不停地生长,汲取着松木中的养分,然后长出成熟的茯苓出来。 忙完了这些,高明程还不能停歇,他来到了他打算承包的那座小山。 这座小山没啥特色,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小山丘,如果俯瞰的话,这个小山丘就像是牛尾末端的那一点。 从高明程居住的地方往这个小山走去,在山脚下时,就会遇到一片洼地,正是因为这洼地的阻拦,村里极少有人进这座小山去弄柴火,因此这座小山中草木茂盛,几乎无路可走。 高明程挑着能走的路,越过了洼地,进了山。 山路难行,他是拿着一把开山刀来的,一路走,一路砍伐肆意生长的草木,开出一条仅容一人通过的小路来。 之前他只是远远地打量过,并没有亲自过来查看过,不过当他提出可能想承包这片山林后,村委的人来看过了,村支书也找他说过话,说是如果他愿意承包的话,村里可以给他优惠价,一亩地算六块五。 黄林湾是七块一亩,这边六块五,便宜了五毛钱,看似不多,其实算下来,一年能省下不少了。 如今村委已经把招标承包山林的口风散了出去,只要村里有人愿意承包,就可以跟村委说,然后递交标书,如果递交的人多的话,最后就要竞标。 但高明程一点儿也不急,上辈子,整个高家村的山林,都没被人承包过,一切都是自然生长。 这座小山是最适合承包造林的,但这是对高明程而言,对村里其他人来说,这座小山没多少经济木材,砍掉木材后,也不知道要种些什么,就算种出来,也不知道要怎么打开销路。 这个时候的钱难挣,承包山林又需要花费一大笔的钱,一般人是没有这个胆量去做的。 真有这个钱,他们也会拿来砌房子,给儿孙娶媳妇等等。 高明程在山中走着,一面走,一面仔细打量山中原有的植被。 山脚下,长着一大片的竹子,是那种细小的竹子,并非是楠竹,这种竹子的经济价值,要远远低于楠竹的。 竹子的边上,还长着类似的箬叶,箬叶是包粽子用的,每到端午时,村里的人就会去山里采摘箬叶,或是拿来自己包粽子用,或是拿到县里去卖。 对于村里人来说,箬叶随处可见,但对于城里人来说,很多东西都得花钱去买。 这玩意的学术名是叫箬叶,但对于村里的人来说,是喊它粽叶的,因为是用来包粽子的。 除了包粽子,它还可以作为斗笠的内衬用。 竹子、箬叶以及一些不知名的低矮灌木,都杂乱的长在一起,越过这片地方后,就进入山坡了,山坡终于有高大的乔木了,仔细辨认,其中有水桐树、槐树、樟树、苦楮树,还有一棵荷树。 这荷树属山茶科、木荷属,是会开花的,花朵还挺好看的,花期时,满树鲜花灿烂,颇为赏心悦目。 有高大些的乔木遮挡阳光,地面上的杂草就少了,路也相对好走些,一路走到山顶,高明程终于看到一些有价值的树了——杉木。 三棵杉木落错长着,一大两小,砍伐掉后,也多少有些用处。 站在山顶高处,环顾四周,就又看到几棵野枇杷树、桑树、毛栗树、捻子树等,这些都是村里常见的树种,砍伐后也卖不出价钱的树。 他在山中踱步着,感受着真实的地形,脑海中不断地闪过许多画面,都是如何砍伐整地,如何栽种砂糖橘的画面。 “哎,真是个大工程啊!不过搞好后,也挺令人期待的,以后在山里放养一批走地鸡,一批鸭,再买些鱼苗放到池塘里,然后没事就到这山里捉一只鸡来吃,还可以钓鱼打发时间,也是挺不错的。”高明程呢喃自语,当这些画面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后,他突然发现,这不就是许多人退休后梦寐以求的生活吗? 有一畦菜地,一个池塘,一片果林,一群鸡鸭,再有几间小屋。 如此生活场景,定然令没有生存压力的人喜爱。 当高明程觉得这种生活也挺不错时,他才发现,他到底是重回年少的人,已经没了真实年少的那份冲劲了。 农村的年轻人,都渴望着离开这里,前去花花大世界,去体验更多的生活层次,去收获更多的金钱和事业,只有当他们已经得到想得到的,并且年岁渐大,才会思念起那个被自己抛之脑后的小山村。 高明程不也正是如此吗?上辈子他蝇营狗苟的追逐名利,虽然得到了很多,却也失去了更多,但尽管如此,他的一颗心还是在外面漂泊不定的,只有当他沉淀下来后,才会恍然醒悟过来。 (本章完) 第二百零三章:一路向南 万事准备妥当,第二天一大早高明程和许多美就起来了,许多美煮了面条,两人吃过后,她又把碗筷锅子清洗干净,否则等他们回来时,肯定要起霉了。 许多美做这些时,高明程也没有闲着,而是给鸡喂食。 这时,张成远过来了,他一如既往的低调,进来时也只站在院子门口。 他是来把牛羊牵出去吃草的。 “哥,你来得正好,给,这是院子大门的钥匙,你拿着,米糠和碎米都放在杂房的架子上,你每天再切点菜叶拌着给鸡吃。”高明程把钥匙递给张成远,又说道:“两条狗应该会去高壮家吃饭,如果没去,你就看着给它们弄些吃的。” “哎!”张成远呐呐的应着,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话,干脆闷头干活,他走到牛栏羊圈那边,把里面的牛羊牵了出来。 “哥哥,家里这些就拜托你照应了!”许多美站在厨房门口,一边说话,一边把围裙摘下来。 “哎。”张成远又应了一声,人已经走远了。 看着他这样不苟言辞的模样,高明程和许多美对视一眼,皆有些无奈。 “走吧。”高明程推着自行车出来,看向许多美。 许多美应着,连忙拿起一个大包,这里面就是他们的行李,东西也不多,就一些换洗的衣服。 许多美是第一次出远门,根本不知道要带些什么,高明程说带什么她就怎么做了。 两人骑着自行车,一路朝县里而去,这个时候交通不便,家里有自行车,自然是依靠自行车前去县里。 等到了县里后,他可以把自行车放在高国兵那儿,等从羊城回来后,又可以从那里取车回家。 今天是上班的日子,因此高明程直接去了警局。只是没想到的是他刚去,小宋就说道:“高局这两天正念叨你呢,你赶紧进去找他吧。” 高明程也不知道高国兵找自己有什么事,于是带着许多美就往高国兵的办公室而去。 这还是许多美第一次进到警局来,她紧张得手心冒汗,好奇地左右张望着。 敲门进去后,高国兵正在打电话,看到是高明程,于是用眼神示意他稍等。 不过一分钟的时间,高国兵就挂断了电话。 “明程,多美,你们怎么来了?”高国兵问道。 高明程笑着说道:“我打算带多美去一趟羊城,所以要把自行车放在叔你这儿呢。” “去羊城?”高国兵一愣,随即又想到了什么,于是点了点头说道:“你放到这儿就行。” “对了,明程,我听说罗家最近有人从坑里村那边进了我们那片大山,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高国兵看着高明程,话说的隐晦,但眼神透露出了一些信息。 高明程自然知道高国兵真正想问的是什么,但是他却装傻说道:“还能是什么原因?叔你以前不是说他们在山里发现了老虎吗?也许是想进山打虎吧。” “呵呵。”高国兵不明所以的笑了笑,然后说道:“那你觉得他们能打到老虎吗?” 高明程说道:“我觉得不能。” “哦!”高国兵意味深长的看着他,然后也没有再问什么了,因为答案他已经知道了。 “路上乱,你们出门在外要自己小心,能不惹事就不要惹事,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你要好好照顾多美。”高国兵叮嘱道。 高明程点头,表示自己会做到。 上次出门时,因为黄大志的缘故,招惹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这次出门,除非麻烦惹到自己的头上,否则他可以一律当做没有看到。 他家没有住在海边,所以他管的不宽。 和高国兵道别后,高明程就带着许多美往火车站的方向走去。 这个时候的绿皮车火车,但凡要去的地方远点,都没有直达的,而是需要转车,有些甚至要转好几次。 好在高明程上辈子有经验,知道怎么买票坐车。 在简陋的车站,等了一个小时左右,他终于带着许多美登上了火车。 运气不错,他们买到一个座位于是高明程把座位让给许多美坐。 许多美坐在靠窗的地方,满脸的惊奇之色。她一会儿看着窗外,一会儿又扭头看着车厢里来来往往的人。 火车上的人往往来自天南海北,不说话时还好,一说话,无数方言乱飞。 前面的几个人说话,就带着一股子东北大碴子味,还有京片子味,闽南话、河南话、湖南话等,也都有。 这样的环境对于许多美来说,是十分的陌生和惊奇的。 她感兴趣的盯着别人看,直到火车启动,她瞬间被窗外倒退的景色勾去了所有的注意力。 一路上高明程领着她坐车下车,买票后再候车坐车。 一路折腾了近三天,两人才终于踏在羊城的土地上。 短短三天的时间,就已经把许多美从鲜嫩的小白菜变成了咸干菜了。 出门在外自然洗漱不便,吃的还好,只要肯花钱总是能吃饱的。但是洗澡之类的那是真的没这个条件。 六月的天气逐渐炎热,越靠近羊城这边越是湿热。 绿皮火车可不是空调车,炎热的季节全靠开窗通风换气,即使如此,挤满人的车厢里依旧是闷热的,并且汗臭味,以及各种各样食物的气味,都混杂在一起,那气味绝对酸爽。 于是终于到站后,别说许多美,就连高明程都忍不住松了口气。 羊城的火车站自然比他们那个县城的火车站高大上,许多美站在原地,满脸震惊的看着周围。 高楼大厦,硬化的水泥路,来来往往的各色行人,以及大大小小的汽车! 在他们那个县城,是见不到几辆桑塔纳和夏利汽车的,但在这里却随处可见,还有许多其他进口的车子。 这些车子,许多美自然是不认识的,但是不妨碍她觉得这些车子很漂亮很厉害。 “多美过来,我们去坐公交。”高明程说道,牵着许多美的手往公交车站台走去。 他打算先到服装批发市场附近,找个旅社住下来,然后好好的洗一个澡,吃一顿饭。 这一路真的是受尽了折磨,让享受过高铁的高明程简直难以忍受。 小儿难养啊!我儿子上午还好好的,下午就直接39度5了。自己服药观察了,如果明天烧还没有退,可能要送去医院。 (本章完) 第二百零四章:羊城之旅 羊城之旅原本计划需要半个月,但实际上包括来回路上花费的时间,也只有十天。 许多美第一次出远门自然是激动的兴奋的,但很快她就表现出了水土不服。 羊城太过湿热,吃的也不合胃口,汤汤水水的看着多却也吃不饱,在外面待了几天,许多美就饿了几天。 高明程本想带她到处玩一玩,见一见世面,但看到她这个样子也就打消了主意,于是办完事情后,他就带着许多美回去了。 这一路上,他其实经历了很多,他见到很多扒手在盗窃,见到南下支队的那伙人在闹事,也见到飞车党当街抢人金项链,将人拖拽数十米,险些毙命。 更重要的是,他还见到上辈子一起混过的土夫子。 这伙土夫子恰好也是去羊城,他们一行五个人,穿的如同老农民一样,手里也提着一个丝毫不显眼的袋子,袋子上还粘着土壤,任谁都看不出他们真正的底细来。 但高明程知道,这伙人是极其厉害的盗墓贼,专门盗大墓的,那袋子里,铁定装着珍贵的古董。 他们一路来到羊城,再几经周转去了香江,然后一番操作后,那些古董有些流入大佬的手中,有些流入拍卖行,有些更是流向国外,永远的消失在这片华夏大地上。 这些,高明程都看入眼中,却不动如山,并没有前去招惹任何事端。 出门前,高国兵叮嘱了他,他也的确不愿意招惹事端,以免牵连许多美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任何一个选择,都有可能影响到事情的发展形势,因此很多人都习惯独善其身,对许多不好的事情视而不见。 在羊城的那几天,他带着许多美走遍了大大小小的服装市场,又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进行分析,看哪一种衣服最受欢迎,穿在身上又是最好看之类。 除了购买样衣,高明程还领着许多美买了很多杂志,有文学杂志,也有时尚杂志,香江的《号外》就买了二十来本。 相比起内地,香江的娱乐业就发达多了。 许多美看到那些杂志时,满眼惊奇之色,觉得杂志上的明星个个都十分漂亮,有一种想跟着学的冲动。 她的头发本就是自然卷的,只是为了干活方便,从来都是扎一个马尾,现在也学着明星的照片,把头发披散开来,然后再换上新买的连衣裙,往镜子前一站,镜中的人就变得既熟悉又陌生起来。 但是,很漂亮! 高明程笑呵呵的看着她折腾自己,一饱眼福。 在羊城的最后一天,他还带着许多美去逛了羊城最热闹的地方,又去电影院看了电影。 他们县里也是有一家电影院的,但相比起羊城的电影院来,就显得破旧不堪,透着一股子小家子气了。 如果不是水土不服,食欲不振,许多美说不定会乐不思蜀。 她看着高明程,很是遗憾的说道:“如果带上一罐辣椒酱来就好了!” 白米饭配辣椒酱,她就可以吃上两大碗! 高明程笑笑,说道:“下回再来时,你记得带啊!” “嗯。”许多美应着,但她觉得这个下回,应该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这一路的花费,简直没把她心疼死! 高明程东凑西凑,总算攒下两千多现金,在羊城时,又找了个机会把手里的金子卖掉。 金价从81年后,就开始下跌,然后开始了长达二十年价格低迷时期,所以把黄金留在手里,带来的利润并不会太多。 后世的人结婚,讲究三金五金的,许多美是一件金饰都没有,但高明程打算再过几年攒下钱后,就再给许多美买金饰,反正这几年的价钱差不多。 如今的金价差不多一百块一克,高明程手里有三两金子,但因为纯度稍微差点,所以价钱就稍微低点,但也一共卖了一万三千块! 拿着厚厚一摞钱,高明程的心都有些跃动。 想当初他偷偷从黑包中拿了三千块,说要给黄大志分,黄大志却不肯要,因为自己担了风险,再加上也不知道后面会不会有别的危险,因此他也没有硬劝。 而现在,黄大志明明可以自己独吞偷拿的黄金,却选择分给了他一些。 这可不是几百块钱,而是一万多块钱! 高明程深吸一口气,将钱贴身藏好。 他穿着一件宽大的衣服,戴着一顶鸭舌帽和蛤蟆镜,打扮的和平时迥然不同。 如今流行蛤蟆镜,满大街的年轻人,十个就有七个是戴着蛤蟆镜的。 高明程出了买卖黄金的地方,然后七拐八拐的融入到人流之中,他的感官告诉他,他被人盯上了,因此他要甩掉身后的人。 而这些跟上他的人,其实就是经营买卖黄金那一伙的人。 这些人会通过跟踪他,来推测他的身份,如果惹不起,那就算了,但如果是独行侠,是惹得起的,那么他们就会伺机抢劫。 也就是说,黄金他们要,钱他们也要! 可惜他们对上的是高明程,高明程前世那会儿就是在这儿摸爬滚打过,对这里的地形较为熟悉,再加上他身形灵活,很容易就混入人群中,将身后的人甩掉。 身后的人几次跟踪,又几次失去目标的踪迹,于是就知道这是遇到老手了。 有些人打算撤了,但为首的人却不甘心,他长得有些白胖,但眉目中尽是戾气,他看着手底下的人说道:“那可是一万三千块!你们舍得放弃?” 一提起钱,大家立即就又心动起来。 他们这个黄金买卖的生意,虽然经常有人上门来卖黄金,但一口气卖掉三两金子的,少! 他能一口气卖掉三两金子,那么是不是说明他手里还有更多的金子? 如果他们把人找到,不但能够把刚刚给出去的钱重新抢回来,还可以抢到更多的金子! 这是一笔十分划算的生意,因此没人愿意放弃了。 于是他们吆喝了更多的人前去跟踪,并且许诺会分给大家一部分利润。 这街道附近的混混们,都组织起来,一双双利眼在人群中扫过,试图把高明程寻找出来。 然而高明程早就有备而来,他不但换了衣服,摘下帽子和蛤蟆镜,还扛着一袋子货物,朴素又精明的模样,和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小贩差不多。 他隐入人群中,伪装的极好。 但奈何有些扒手,专门针对小贩下手! 众所周知,小贩的身上肯定是有钱的,再加上他们的注意力大多放在生意上,难免有疏忽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一天忙碌赚下来的钱,就得被扒手给扒走了。 高明程正要经过一段拥挤的巷子,突然间他的手猛地探出,于自己的裤兜处抓住一只手来。 那只手细长又灵活,两人擦肩而过时,那只手已经不知不觉探入到高明程的裤兜中了。 若非高明程五感出众,只怕裤兜里的东西就不保了。 偷东西偷到自己头上了,这就不能忍了! 高明程沉下脸,扭头看向扒手。 扒手年纪不大,也就十五六岁左右,他被高明程抓住手的一刹间,脸上闪过惊慌。 但很快,他就扭动身体,试图甩开高明程的钳制,但高明程岂能如他所愿,手依旧抓的紧紧的。 “王哥!”扒手一声呼唤,躲藏在暗处的同伙立即从四面八方走了出来。 扒手往往不是单独行动的,他们散开来,彼此照应,如果遇到了麻烦,一群人一哄而上,也足以解决大部分的麻烦了。 这些人个个面色凶狠,一看就是不好招惹的人,周围的人见状,纷纷避开,让出了一小块空地。 高明程不想惹麻烦,但同样的也不怕麻烦。 如今他身怀巨款,有扒手找上门来,自然更是憎恨。 他把手里用来伪装的袋子丢在地上,然后一个甩手,直接把手上抓着的扒手给甩飞了出去。 扒手被甩飞的同时,正好撞击在其中一个同伙的身上,使得两个人撞在一起,纷纷倒地,发出哎哟的声音。 这一手露出来后,立即引起一片倒抽气声。 这力道…… “怕什么?瘦猴子还不到一百斤而已!”那为首的王哥说道,直接上前几步,发号施令:“上!干他!” 于是一伙人都朝着高明程冲了上去。 高明程站在原地,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这一路上,他见到太多黑暗,但都因为没有招惹到自己的头上,他能忍则忍,当做没有看到。 如今有不长眼的人招惹到自己头上了,那么正好可以发泄发泄内心的压抑之情。 他拳脚并用,即使对方有七八个人,也根本近不了他的身。他拳头狠,腿功力道更大,往往一拳一脚,就足以废掉一个人了。 挨了他一拳后,当场就有种失去半条命的感觉。 说来迟那时快,从扒手团伙围上来到他们纷纷倒下,整个过程不足一分钟。 把人打倒后,高明程习惯性开始寻找他的战利品了,把倒在地上的每个人都收刮一遍,零零散散的得到了小一千。 这笔意外之财,他笑纳了! 那些扒手看到他如此行事,简直肠子都悔青了,而周边的人,更是不敢靠近招惹麻烦。 高明程捡起地上的袋子,往肩上一扛,快速的消失在人群中。 人群中,有人目睹了这一幕,于是心生退意。 一般的地头蛇,也是不愿意招惹过江龙的。 高明程特意绕了好几条街道,确定没人跟踪后,这才坐在无轨电车上,回到他和许多美租住的宾馆。 这宾馆居住的人,大多是大江南北前来做生意的贩子,有贩服装的,有贩电子产品的,也有贩舶来品的,比如国外的手表。 高明程愿意的话,可以和任何人都有共同话题聊,他精通大部分方言,又对很多事情都多多少少懂上一些,就很容易搭上话,于是他知道有人专门贩卖劳力士、豪雅、潜水表等,还看了人家的货。 这些货在以后,大多都会身价上涨,是值得收藏的好物。 起初高明程没想买,但现在卖掉黄金后,他陡然间有种富裕的感觉,于是想给自己买一块手表,结果走了一圈,发现一块劳力士要一千多块! 这个时候的一千多块,可不是小数目,要知道,大部分人的收入在一个月五十块左右,如果靠工资买的话,不吃不喝得几年! 犹豫了几秒后,高明程还是买了,不但买了,还买了两块。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这黄金是黄大志给他的,他现在出门一趟,自然得给黄大志带点礼物回去。 劳力士名气大,性能佳,所以高明程没有多想,就买它了! 羊城之旅结束后,高明程带着许多美,大包小包的去赶车了。 许多美因为水土不服,整个人气色不好,有些蔫蔫的,直到要走时,她都满心纠结,既想留下,又迫不及待的想回去。 高明程买了很多东西,贵重的贴身放着,便宜的装进大麻袋里,直接扛在肩膀上。 至于钱,他学了黄大志,在裤子里面缝了一个内袋,把剩下的钱都放进内袋里了。 那个大麻袋里,也装着许许多多的东西,有各种各样的样衣,也有高明程自己贩的货物,他没选占地方的,而是贩了一些电子表和蛤蟆镜。 这两样东西价值高,也卖的很火,几乎是不愁卖的。 大城市早就流行了,不过他们那儿是小地方,只有少数人才用上了,但没关系,只要有货,就不愁卖! 一路磕磕绊绊回到熟悉的县里,下火车时,许多美只觉得头重脚轻,身体还似在摇晃般。 这会儿的火车体验感不太好,体质不好是会晕车的。 许多美背着一个女式背包,又提着一个小包,这是她坚持要拿的,否则看到高明程扛着那么大的一个麻袋,而自己两手空空,她会觉得不好意思。 高明程看许多美这么疲累,于是也不急着去警局那边拿自行车了,并且他东西多,用自行车也带不回去。 他想了想,决定先在县里找个宾馆住一晚,然后明天把大部分货给卖掉,然后再去一趟高国兵家,给他们送上伴手礼。 出门一趟,他带回来的不只是货物,还有很多伴手礼。 这伴手礼是后世的说法,他们这儿没这说法,但如果有人出了远门,或者从外地回来,那么给家里人带些东西,也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高明程就给每个亲朋都带了一件礼物。 ps:我儿子是手口足,医生说这会儿是手口足的高峰期,今天在医院打了针,明天还得去。 悲惨的是我带着女儿骑共享电车时翻车摔跤了,然后我女儿叫我赶紧去学车,我…… 打算秋天学车,争取年底时,这世上会多个女司机! (本章完) 第二百零五章:送礼和卖货 宾馆中,许多美终于吃到了家乡的饭菜,饥肠辘辘的她一连吃了三大碗,直到打饱嗝了,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碗筷。 “这出远门,真是受罪!”许多美感慨着,但她知道,如果村里人问起,她定然是不会这么说,而是会炫耀在羊城的所见所闻。 主要是,即使她这么说,只怕也无人肯信。 时间还早,不过是下午三点,于是高明程准备现在就出去,寻找卖货的渠道。 他对许多美说道:“我走后,你把门关好,谁来也别开。然后洗个澡休息一会。” 许多美的确有些困了,上下眼皮都有些打架了,于是含糊的应着,人就想往床上倒去。 高明程见状,笑了笑,也没说啥。 出了宾馆,高明程只身往警局而去,有金大腿不依靠,那就是瞎扯淡。 进了警局,他轻车熟路的进了高国兵的办公室。 在这儿,他倒是又见到肖金峰了。 都是认识的人,于是高明程开口就和肖金峰打招呼,然后又问起他三弟高明万的情况来。 肖金峰说道:“你弟弟人还是不错的,学习认真,做事也勤恳,不错,是个好苗子,等他学的差不多了,就准备带他跟车,在路上多历练历练。对了,明程,你身手那么好,怎么伱弟弟身手一点都不行?” 肖金峰有些好奇,也多少有些遗憾。 常言道,虎父无犬子,他本来以为高明程这么厉害,那么身为高明程的弟弟,高明万应该也不至于太差。 结果却发现高明万简直没有身手可言。 农民出身的他,倒是有一把子力气,但也仅限于此了。 高明程闻言,笑道:“我三弟打小也有几分机灵,他很少惹事,就算惹事了,也还有我这个二哥罩着。他没怎么打过架,但教他一些基础的防守招式,应该还是可以的。” “那是要教的,这出门在外,总要能够跟人过上几招才行。”肖金峰说道,自从知道高明万不会打架后,每天的功课除了学习开车、修车外,就还加上练武了。 肖金峰出身军旅,教给高明万的招式,自然也是来自军中,都是很实用的招式。 提起出车,高明程又说道:“对了,肖大哥,我今年十月份,还得去一趟樟树,参加那边的药交会。到时候想租一辆小卡车,你看你们公司方便吗?” 去年他带着高壮和黄大志两人,扛着六大袋药材,挤着火车前去樟树,好在两地相隔不远,不然真是折腾的很。 那会儿他就打算下次再去时,就弄个车。 现在有了肖金峰这边的关系,那么自然从肖金峰这边租车了,于是他又说道:“药交会上,天南地北的药材都有,肖大哥你感兴趣的话,也可以去那边贩些我们这儿没有的药,然后带去其他地方卖。” 肖金峰笑着说道:“你去樟树卖药的事情,我听高局说起过,你们高家村本是空有宝山,没有销路,现在被你闯出一条路来,除了你自己能够赚钱外,也带着村民们赚了一些钱,这就很好。” “你既然今年还要去,那么我们就一起去吧,也别提什么租车不租车的事情,都是自家兄弟,彼此行个方便而已。” 肖金峰说的诚恳,高明程笑了笑,没急着答话,而是看向高国兵。 高国兵一直听着他们说话,此时点了点头,表示这事没问题。 于是这事就这么说好了,有了肖金峰这边的卡车,高明程今年可以多收一些药材,除了从高家村收外,还可以将收药材的范围扩大到周边的几个村子。 这样一来,就能够多赚一些钱了,并且可以提前一些时间就开始收。 聊完了这个,高明程打开手里的帆布包,说道:“我这一趟去了羊城,主要是买了一些那边新流行的衣服,也顺便进了一些电子表和蛤蟆镜回来卖。” “叔,我给你带了礼物,你看喜不喜欢?高岳和婶婶也有。哦,肖大哥也有!” 高明程笑着把东西拿出来,递给高国兵的有三样东西,两块电子手表,一斤干鲍鱼。 而递给肖金峰的,则是一副蛤蟆镜。 肖金峰接过蛤蟆镜,笑了,说道:“我在路上时,就看到那些大城市的年轻人,都爱戴这个,当时还准备买呢,只是一时没空。现在我总算也有了。” 肖金峰很给面子的说着,又当场戴上蛤蟆镜。 别说,还挺帅的! 高国兵也看着肖金峰笑道:“很帅气!” 他低头看桌子上的两块电子手表,这是樱花国的货,样子很新颖独特,他取下手腕上的旧表,把新表戴上,抬腕欣赏着。 肖金峰也笑着称赞:“高局这手表也很好看,时尚的很。” 于是整个办公室里,充满了欢快的笑声。 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高国兵问高明程有多少货,是打算慢慢卖,还是一口气批发出去。 高明程的货其实也不算太多,毕竟人手有限,而许多美又身体不舒服,一路上他还得照顾许多美。 他送给高国兵的两块手表,是较为昂贵的,但他进的货,大部分是便宜货,进货价只要几块钱,但黑白液晶屏,就是这个时代最具未来感的潮品了,年轻人那是相当的喜欢,再加上价钱不是太贵,只要省一省,还是能够买到的。 他进了很多金色的款式,那是最有味道,也是销售的最好的。 高明程如实说了,然后从高国兵这边得到一个人的信息,说是卖货可以找他,价钱很公道,给钱也利索。 肖金峰询问了一些货物的进价,然后也有些心动了。 他的运输公司刚开没多久,公司里没几辆车,也没几个人,他也只是隔三差五跑跑短途而已。 现在得知了羊城那边的消息,就觉得想要赚钱,还得跑长途才行。 于是他把这个想法说了出来,并且对高国兵说道:“高局,本来我们打算晚一两个月再买卡车,我看不如现在就买吧?早买早赚钱!至于司机,从交通局那边借一个人来,您看怎么样?” 高国兵沉吟几秒,然后说道:“运输公司是你主管,你觉得行,那就干吧!公司里的钱够不够买车?” 肖金峰说道:“够买一辆卡车,就先买一辆,年底时,再买一辆。” 高国兵并无意见,于是就这么说定了。 肖金峰和高国兵聊完了,准备告辞走人,高明程也没有多留,他还得去办事呢。 但他走时,高国兵却喊住了他,说道:“你是明天再回村里吧?今晚就到家里来住吧!” 高明程却拒绝了,说道:“多美水土不服,身体不舒服,所以我找了一家宾馆住下了,让她好好的休息休息。” 高国兵家是有一个空房间,他要是一个人,那就厚颜住下了,但现在是他和许多美两个人,那就有些不好了。 在有些地方,出门做客时,夫妻是不能睡在一张床上的,说是这样会对主家不好。 他们这儿不算太讲究,但夫妻两个上别人家去,其中一个还是病恹恹的,那就很不好了。 高明程有后世人的观念,那就是宁可住宾馆,也不住亲朋家,以免给人带来麻烦,而自己也会不那么方便舒适。 高国兵不是很赞同,但高明程已经找了宾馆了,于是也不再多说什么,只说道:“那今晚到家里来吃饭。” “行!我办完事,就带多美过去。”这回高明程应下了。 于是出门去,他看到大厅里有人在那里哭诉着什么,有民警在旁边询问和记录,似乎是有什么案子发生了。 这个案子不归黄大志管,因此黄大志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低着头正在写画着什么。 高明程走了过去,低头一看,发现黄大志是在绘画,画的人有些面熟,他辨认了好一会儿,才认出是小宋。 呃,若非他是先认识小宋的,那么是真的认不出来啊! “大志,你出来一下。”高明程说道,这里人多眼杂,不是说话的好地方。 “哎。”黄大志应着,他早就知道高明程来了,现在看到高明程来找他了,还有些高兴。 两人走了出去,寻了一处隐蔽的角落站着。 高明程环顾四周,发现无人后,这才从随身背着的包里拿出一块劳力士手表来。 他笑着将手表递给黄大志,说道:“劳力士,国外的货!你猜要多少钱?” 黄大志看到那手表时,眼睛就瞪大了,他从未见过这么新奇奢华的手表。 他的手腕上,也戴着一块半旧的庐山牌手表了,这是他从同事那儿买的,只花了二十块。 如今成了协警,没有手表可是不行的,因此黄大志是忍痛买下这块手表的,但有了手表后,他发现的确方便了很多。 “多少钱?”黄大志接过那块劳力士手表,心扑通扑通跳着,他已经预感到这块手表肯定很贵了。 国外的货呢……得好几百吧? 黄大志撑大了胆子想着。 “一千三百多!这表昂贵,以后还会更值钱,你好好收着,私底下赏玩就好,别被人发现了。”高明程把配套的盒子也拿了出来,让黄大志装好。 当黄大志听说要一千三百多时,整个人都僵住了,手想哆嗦,却又不敢,生怕手里的手表一个不小心就掉在地上了。 他连忙把手表还给高明程,不肯拿着了。 高明程又拿出一块劳力士手表来,笑着说道:“你那块是送给你的,这块是我的!也是劳力士的!” “我在羊城时,把黄金卖掉了,我和你说一说这买卖的过程和价钱。”高明程凑近黄大志的耳边,轻声把事情的经过都说了一遍。 然后又说道:“最近几年,黄金应该都是这个价。你自己可以琢磨琢磨找个机会卖掉一些。你最好是一点一点的卖,省的一下子得钱太多,会被人盯上。” 高明程知道这些道理,但他还是一次性出手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不会在羊城久留,只要人走掉了,那就没啥事。 他会这样做,也是因为自身有底气,即使被人盯上,那也不怕。 但黄大志的身手逊色于他,自然得走更稳妥的路子。 对于这些,黄大志的确一无所知,甚至不敢故意去打听些什么,生怕被人察觉自己当初偷拿黄金的事情。 听了高明程所说的经历后,他原本一片茫然,就瞬间有方向了。 他把手表还给高明程,说道:“这表太贵重了,我不要,你还是拿回去吧。” 高明程无语了,说道:“你连更贵重的黄金都送我,我送你一块手表又怎么了?你是想让我把黄金还给你?” 黄大志闻言,立即摆手解释:“不是的,不是要你还。” 把黄金给了出去,黄大志从未后悔过。 钱很好,但有些朋友更重要! 如果没有高明程,他这会儿还在军岭的田地里埋头干活呢! 家里的人老的老,病的病,生活全无一点希望。 而现在,他看到了希望。 “我只是……反正我也不能戴……”黄大志解释着。 高明程笑道:“难道我能戴?这表昂贵,村里人没见识,是认不出来,但我哪里舍得戴着它干活?我这块我也是得先收藏着,等以后条件合适了,再拿出来戴!” “你别看一千三很贵,等以后它的价钱更贵,你有钱都未必舍得买!先留着吧,咱们总有光明正大戴它的那一天!” 高明程的话,把黄大志说的热血澎湃起来,他重重的“嗯”了声,对未来更加的憧憬了。 话都说到这一步了,黄大志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他仔细的把手表装进盒子里,然后藏在衣服内袋中,决定把东西好好的藏住。 “行了,我还有事要去办,以后咱们互通有无,有好事都别忘记对方哈!”高明程笑着,和黄大志道别,然后出了警局,前去卖货了。 他先是寻了高国兵介绍的人,拿出样货,谈妥了价钱,然后再回一趟宾馆,把货拿了过去,然后一手出货,一手收钱。 批发的利润低点,但钱就是这样,不可能都是你一个人赚的。 数着刚到手的钱,高明程的心情挺不错的,这一趟羊城之旅,不亏! 这还是他携带的货物不多,如果有一辆卡车,往羊城那么一跑,钱就跟流水似的赚来了。 (本章完) 第二百零六章:令人期待的送礼环节 当天晚上,高明程带着许多美去了高国兵家,在这里吃了晚饭。 许多美并没有生病,只是路途辛苦导致的疲累,在宾馆休息几个小时后,她的状态就好了很多,但想要彻底恢复,还得好好的休息几天才行。 这一顿饭,气氛十分和谐。 高岳表示很喜欢高明程送的手表,戴在手上,感觉很好看,和之前那块庐山牌手表一比,这块能好看一百倍! 并且特别的时尚科技,在看到它的第一眼,高岳就移不开视线了,这会儿手表正牢牢地戴在他的手腕上呢,并且时不时要低头看一眼。 婶婶赵冬梅也表示很喜欢高明程送的鲍鱼,鲍鱼的名声,那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一向被视为珍贵之物。 他们这儿不临海,几乎吃不到什么海产品,所以能够收到珍贵的鲍鱼,的确很让人高兴。 吃过晚饭,大家又聊了近一个小时,直到九点多,高明程才带着许多美离开,离开时,是骑着自行车的。 明天一大早,他们就会直接返回高家村。 说是一大早就出发,但其实一觉睡到了上午八点半,别以为这还很早,对于经常六点半起床的许多美来说,已经很晚了。 两人随意吃过早饭,然后就准备回村了。 昨天高明程就卖掉了电子手表和蛤蟆镜,所以携带的东西直接少了一半,高明程将装衣服的袋子用绳子绑在前面的横杆上,后面的许多美就只需要拿着一个小包就行了。 这个小包里面,有他们给家里人带的礼物。 为了方便和以示公平,都是统一送的那种便宜的电子手表,这玩意新奇又实用,关键是批发价也相对便宜。 高明程踩着自行车踏板,速度简直快的要出现残影了,六月底的风穿过一片片山林,吹佛在他们的身上,给人带来一丝丝的凉意,等到中午和下午时,那风中仅剩的凉意就会消失,化为灼热。 赶在一天最热之前,高明程和许多美终于回到高家村了。 看到熟悉的村子,许多美竟然有种奇异的激动。 在外面跑了一趟后,再回到这里,就有种安心感。所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而落叶归根的思想,是古往今来许多人都共有的一种情绪。 刚进村子,就有村民看到了他们,于是都询问起来。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去了羊城,也都知道羊城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而那里也很繁华富裕。 盛情难却,高明程只得把自行车停在村口最大的那棵樟树底下,这棵樟树有百年树龄,树冠蔽天,是遮阴纳凉的最佳场所,也是村里八卦流言的诞生地。 高明程口才好,那是大谈特谈羊城之旅,把一路上有趣的见闻都说的极为风趣,引人心动。 于是,想出远门见见世界的念头,就此植入年轻一辈的脑海中。 这会儿出门的人少,等到九十年代,村里的年轻人就会渐渐都走出这个村子,进入到陌生的大城市中。 他们有的人在工地干活,有的人在工厂干活,也有人做起了小生意。 高明程的堂叔高繁茂的两个儿子,就去了皮革出名的那个城市,先是做小工,后来自己也开了一家皮革厂,做起了皮衣销售,赚到了不少的钱。 这是后话,但令高明程没想到的是,正是因为自己这次的夸夸其谈,使得两位堂兄早了两年出门干活了。 话说的差不多后,高明程就寻了个理由脱身离开了,否则被人缠住,那是说上一天一夜都说不完的了。 回到家中,高明程见许多美的状态仍旧不太好,于是说道:“你在家里休息,我出门去送东西。” 许多美的确有些疲累,但硬撑的身体说道:“我二姐和哥哥的礼物,我还是先送去吧,省的她说三道四。” 可见许多美也是很清楚她二姐的为人的,于是她拿着两块电子手表去了她二姐家。 这次出远门,让她哥哥帮着照顾家里的牲畜和地里的庄稼,除了礼物,还要有工钱的。 高明程没参与许多美姐妹间的事情,他把带回来的东西重新整理了一番,把要给高守旺那边送去的样衣都用一个袋子单独装好,然后又单独装上礼物。 他蹬着自行车,再次出门而去。 先去了高守旺家,还未进门,就听到里头传来踩缝纫机的声音,以及女孩子们叽叽喳喳的说话声。 仔细一听,原来话题还是有关于他的。 关于他从羊城回来的消息,早已经传遍整个村子了。 但高守旺等人都还稳得住,因为他们知道,等高明程收拾好后,肯定会到这里来的。 “守旺叔!飞霞婶子!我来了!”高明程把自行车放在院门边上,提着一大袋的东西笑着走了进去。 “二哥!”高淑芳第一个站了起来,满脸喜悦的看着高明程。 在场的人中,只有她和高明程的关系最亲近,一母同胞的兄妹。 高守旺和董飞霞也站不住了,快步走到高明程身边来,两人的眼睛都盯着那个大袋子,神情隐隐激动。 他们已经把所有的钱,都投入到制衣厂了,因此都很想好好的干出一番事业来。 其实他们之所以会这般努力,和他们的儿子有关。 在一次信中,他们的大儿子委婉的表示自己谈了对象,对象身份不一般,以后可能不会退伍转业回乡之类的。 高守旺和董飞霞看了,又是高兴,又是伤感。 老一辈的人,自然是不希望离开土生土长的家乡,同时他们觉得女方身份高,那么自己的儿子就跟入赘一样,这让他们心里又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上辈子他们没法,只得认了,之后为了照顾孙子,更是举家搬迁,从此再也没有回到高家村来了。 但这辈子,他们和高明程有了交情,并且高明程表示想去县里开服装店。 卖衣服,那自然就得进货,既如此,那么他们何不弄一个制衣作坊出来,制作成衣出来卖呢? 董飞霞有手艺,她女儿也有手艺,再带几个徒弟,一个草创班子就这么出来了。 只要制衣厂做起来了,有了钱,那就有了底气,即使女方身份高,他们也不至于直不起腰杆来。 但她们的阅历有限,虽然做了十来年的衣服,但来来回回,做的款式都差不多,她们所见不多,所会的自然也不多。 好在这时高明程又提出,他会带许多美出门见世面,顺便把羊城那边流行的衣服都买回来。 有了这些样衣,他们把样衣拆掉,打板,裁剪,就可以缝制出差不多的款式了。 这其实就是抄袭,不过这会儿没人会来找你谈版权问题罢了。 高明程带来的衣服,已经被拿了出来,大部分是夏装,男女老少的款式都有,还有两件冬衣,一件男装,一件女装。 在大热天买到冬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满大街的档口都是挂着夏装,连秋装都没有的。 高明程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很快就和一个档口的老板搭上关系,然后通过这个老板,拿到了去年冬天卖的最好的两款男女大衣。 对于羊城的人来说,去年的款式到今年时,就已经落伍不时尚了,但时尚流行这种东西,往往都是从大城市开始,然后蔓延到小城市。 这两款冬衣拿到小县城来,那就是最时髦最好看不过的了。 “真好看!” “太漂亮了!” “我好想穿!” “这布料……好特别啊!” 惊叹声连连响起,高淑芳几个小姑娘,已经被那一大堆的连衣裙迷失了心神。 所谓,女人的衣柜永远都少一件衣服。 高淑芳等人也是如此,之所以没有买买买,那不过是因为没钱罢了。 “好看!太好看了!这羊城的东西,就是不同!”董飞霞满眼放光,亦是对这些漂亮衣服爱不释手。 她快速挑了几条裙子出来,说道:“淑芳,你们几个拿去试试,看看上身效果怎么样?” 她眼光不错,挑的几件裙子,都是最适合高淑芳她们几个的。 几人都是爱美的年纪,当场就按奈不住了,拿着衣服进了董飞霞的房间,在里面换起了衣服。 不过两分钟,三人就陆续出来了。 穿上最新款的连衣裙后,三人竟然瞬间时髦洋气了,假如再换个发型,烫个发,化个妆什么的,那定然连亲妈都未必认识了。 高明程在旁边看着,也觉得这几件裙子她们穿着很合适,于是大方的说道:“等这几件裙子拆解打板后,就送给你们穿吧!” 他买回来的衣服,所有权是归他的,只是让高守旺他们拆解打板罢了。 “二哥!你真是太好了!”高淑芳当场乐得蹦蹦跳跳起来,其余两个堂妹,也都喜形于色。 她们万万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好处。 高明程又对高守旺两口子说道:“这些衣服,你们打板后,我是要收回送人的。” 高守旺当即说道:“这是应该的。” 这些衣服也值不少钱了,他们可不敢占这么多便宜。 能免费把这些衣服拆解打板,然后再照着做,就已经占了大便宜了。 把话说明白了后,高明程又从另外一个包里拿出三个电子手表来,一款男式,两款女式的。 男式送给了高守旺,女式给了董飞霞和高淑芳。 至于高淑珍两人是没有的。 虽说堂兄堂妹也亲,但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他只给自家人送,这是没多少毛病的。 即使眼馋,也最多私底下嘀咕两句罢了。 高淑珍两人的神情虽有羡慕,但也没有不满,她们对自己能够得到一件新裙子,已经是欣喜若狂了。 “这是什么?手表吗?好奇怪的手表!”高淑芳大惊小怪的喊道,声音里满是欢喜和激动。 高明程感受到她的那份快乐,也笑了笑,对大家说了一下电子手表要怎么用。 他送的是最简单的款式,说实话,不怎么好看,但是足够新颖啊!液晶屏幕,就代表着新科技了! 对于村里人来说,这真是太神奇了,简直百看不厌。 高明程在这儿说了一会儿话,就告辞离开了,他还要去自己爸妈家。 到了自己爸妈家,没想到家里人居然都在,就连他的嫂子都抱着孩子坐在屋檐下,当他的身影出现后,所有人都激动了起来。 大家长高远见第一个发话:“明程,你回来了,一路上还好吧?” 得,高明程知道要说些什么了,于是又说了一通路上的所见所闻,听得大家一愣一愣的,眼中充满了憧憬。 他说的这些,自然是挑拣出来的,至于黑暗的部分,那都闭口不言的,因为暂时没这个必要。 让村里人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向往,也不是一件坏事。 小山村虽好,却也没有什么大的发展,若是一辈子只能困在这里,那也是一桩惨事。 只有不差钱,又自由时,小山村才是令人向往的所在。 和大家说了一会儿见闻后,接下来就到最令人期待的环节了,送礼! 高明程拿出好几块手表来,有男款有女款,笑着说道:“一人一块,你们自己挑吧!” 颜色都不同,但金色的占了一大半。 试问,谁能不喜欢金色呢? 果然,金色是最先被挑走的,剩下的几个人,还在那儿纠结来纠结去的。 高奶奶坐在凳子上没动,虽然她的眼底透露出好奇之色,但她却依旧可以不动如山。 活到她这个岁数,对一些东西,自然就看淡了。 看到多出来一块手表,高奶奶笑着说道:“明程,我一把年纪了,又不晓得怎么看手表,我的这块就不要了,你拿回去吧。” 高明程对此也不意外,顺理成章的收回最后一块手表,然后变魔术般的又从包里拿出一样东西来。 他把那样东西递给高奶奶,说道:“奶奶,这个送给你吧。” 那是一根造型古朴的银簪,虽然是空心的,但拿在手里,依旧很有质感。 高奶奶习惯老式的盘发,用的是一根木棍,看上去多少有些不够体面。 所以高明程在羊城逛街时,就看中了这款造型古朴的银簪。 高奶奶看到那根银簪时,声音都紧了几分,问道:“这是银的?” 高明程笑着点头。 高奶奶瞬间有泪水盈眶,她活了一辈子,还从来没有一样金银首饰呢! 在我儿子发病的第四天,我女儿也发病了,接下来继续去医院打卡,如今医院的儿科,十个病人就有九个手口足!最近这个病传染的太迅猛了! 诸位有娃的书友们,也要注意娃娃的身体情况啊! (本章完) 第二百零七章:承包,挖池塘 高明程去过羊城的事情,就成了最近村里的大八卦了,几乎人人都要提起这件事,当大家看到高远见他们人手一块电子手表时,就纷纷凑上前去看这个新奇的玩意。 自然也有人询问要怎么用,以及多少钱。 高明程如实说了,不过说的价钱是卖价,而非批发价。 于是价钱一说出,有心人私底下一算账,就咋舌了,暗想高明程到底做了什么生意,竟然花这么多钱拿来送人! 原本各种猜测都有,但很快,这个猜测就往高国兵的身上靠了,如今人人都知道高国兵当官了! 当初的股长,其实也算官,但说出来,总不如局长那么好听和威风。 往高国兵身上扯后,大家倒不再眼红高明程有钱了,大约是惹不起。 高明程本身就是个狠角色,打小就打架斗殴第一名,现在又有高国兵这个靠山,村里人无事可不敢去招惹他。 高明程听闻后,只是哂笑一下,没有多说什么。 既然从羊城回来了,该办的事情也已经办好了,那么接下来就该把承包山林的事情搞定。 他卖掉黄金后,又顺手倒卖了一批电子手表和蛤蟆镜,手里算是有一笔钱了,这笔钱足够他承包山林,以及之后的整地了。 找村委的人一谈,事情很快就办妥了,把山林承包出去,对村委是有极大好处的,在没有人与之竞争的情况下,高明程顺利的把那座小山承包到了。 因为小山无名,高明程当场给取了个名字叫小富山。名字很俗,但他表示很喜欢! 把小富山承包到手后,高明程很快就在村里召集人手了,打算在早稻收割之前,把小富山脚下的那一片洼地给挖成池塘出来。 那些挖出来的泥土也不会浪费,可以用来肥土,顺便再把池塘周围的地基给夯实。 村里人不怕力气活,只怕没活干,高明程一吆喝,从者如云。 都是一个村的人,也不好要这个不要那个的,好在事情很多,不但要挖池塘,还要砍树,整地,这些都是需要人手的。 所以只要愿意来干活的,且都是勤劳肯干的人,高明程就来者不拒。 至于那些偷奸耍滑的,也不敢到高明程这里来闹事,因为他们加起来,都打不赢高明程一个人呢。 事情进展的不错,为了方便,高明程没包午饭,只把工钱提高一点,工钱比修铁路那会儿,还要再高上五毛钱。 修铁路是力气活,这个也是力气活,但好在离家近,路上省事了。 高明程最初时,领着人指点江山了一会,让他们知道该怎么干活,之后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他隔三差五得进山查看蜂箱的情况,查看茯苓的长势,顺便再看看自然生长的其他药材,比如灵芝、黄栀子等。 这一日,高明程提着摇蜜机进山了。 相隔这么久,蜂箱里的蜜已经满了,颜色都偏深了,是时候摇蜜了。 蜂蜜如果酿的时间不够久,那么水分较多,颜色也较浅,透过阳光看,类似金黄色,如果酿的时间够久,那么颜色较深,就是暗沉的琥珀色,它的质地更粘稠香甜,保质期也会更久。 高明程每次都是等酿的差不多了,才会来摇蜜的,否则人家买蜜的人,就会觉得掺水划不来。 花费一天的时间,才把蜂箱里的蜜都摇了出来,饶是高明程,也觉得手臂酸痛了。 看着一大缸的蜂蜜,高明程又喜又愁。 是的,一大缸! 因为蜂蜜太多,家里没有足够多的容器来装了,因此把水缸洗干净,控干水后,就用来暂时装蜂蜜了。 高明程左右张望了下,思忖着明天去县里一趟,得再买一些瓶子回来。 其实他还在考虑要不要买一个拖拉机,不然货物太多,往返县城时总是不太方便。 小富山里的树木,只有少部分可以卖钱,大部分都是无用的杂树杂草,对于这部分,高明程大方的许诺做事的人,告诉他们杂草是可以带回家去的。 别小看杂草,这些都是能够烧火的燃料。 村里人几乎没人花钱去买煤炭,每天煮饭炒菜,用的都是柴火,有时候柴火不够,还会到别人的山头去偷,然后引发骂架干架的事情。 高明程院墙的外面,就堆了很多砍伐下来的杂树,这些杂树先随意堆放晒干,等到要用时,再将之砍成一小节一小节的,然后垒好。 有人说,哪户人家的柴火垒的又高又好,那么哪户人家的日子就过的兴旺,有些人能把柴火靠墙垒着,垒满整个墙面呢! 高明程召集而来的人,大部分都被安排挖池塘,打算赶在收割早稻前挖好池塘,想要种树,蓄水池就很重要,再说了,今年九月会天旱,蓄水池的作用就更重要了。 高明程并非全然不管小富山的,忙完自家的事情后,他也会脱掉上衣,露出精壮的膀子,和其他人一起干活,他干起活来,那是又快又好,激得其他人都不敢放慢速度,生怕被比下去。 拿人工钱,却比主家干活还慢,那不是让人说道嘛! “挖到泉眼了!哈哈,这块地老是湿湿烂烂的,我就说底下肯定有泉眼!” “不错不错,有泉眼,就不愁没水种树了。” 干活的人都拄着锄头,纷纷笑了起来,沉闷的气氛因此变得轻松欢快起来。 高明程走了过去查看,挖通泉眼的地方开始汩汩的冒着清水,原本底下有一小洼水,现在有渐渐变多的趋势了。 于是他说道:“哥几个继续挖,先把泉眼的地方再往下面挖深点,然后再挖其他的地方,争取今明两天就把池塘挖好!” “好咧!”大家应着,都知道挖通泉眼后,水就会变多,如果不及时挖好池塘,就会很不方便了。 于是大家一起动手,挖土的挖土,挑土的挑土,忙碌的井井有条。 高明程也在挖土,争取这两天就把池塘彻底挖好。 他的池塘不算太大,也就两亩出头的样子,挖的也不算太深,底下都是深灰色的细泥土,除了部分石块外,都是很好的种植土。 他迅速的挖着,装土的簸箕很快就满了,然后被人挑走。 人多力量,到傍晚时,这个池塘就挖的差不多了,泉眼处,已经累积了一些水,有人小腿那么高了。 等明天时,水就会更多。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明天再把四周修一修,把池塘周围的地基给夯实了!”高明程把锄头一丢,大声的说道。 “好咧。”其余人应着,纷纷抬手擦拭脸上的汗水。 大家几乎是争分夺秒的干着活,一群人使劲时还不觉得,现在一停下,就有种手臂打颤,身体被掏空的感觉。 高明程看到他们这个样子,不好意思的笑了。 如果不是他在,这些人也未必会使出吃奶的劲头来。 一群人陆续回到自家,有些人一屁股坐下,等着吃饭,有些人则爱干净些,先跑到水库那儿囫囵的洗个澡先。 晚上七点时,夏季带来的灼热逐渐消散,有风从山岗中吹来,树叶飒飒,野花摇曳,它们带走了大地仅剩的灼热,送来了久违的清凉。 住在小山村就是如此,哪怕是在炎热的夏季,早晚也是比较凉快的。 高明程家的晚饭,已经摆在院子里吃了。吃过饭后,高明程躺在躺椅上休息,许多美则在厨房收拾碗筷,一边收拾,一边唱着小曲。 这曲子,还是从羊城那儿听到的。 许多美有几分唱歌的天分,听过几次的曲子,也能够唱的出来,并且音调大致不差。 高明程就不行了,他是典型的五音不全,因此极少开口唱歌,省的惹人发笑。 听着许多美那优美的歌声,高明程开始琢磨着是不是要给许多美买一个录音机来。 八十年代风靡一时的造型就是穿着喇叭裤,戴着蛤蟆镜,然后拿着录音机! 干嘛呢?当然是唱歌,蹦迪! 86年时,崔健演唱了《一无所有》,自此华夏的摇滚乐就诞生了,而在今年,“迪斯科女王”张蔷会刮起超强旋风,引导了时尚年轻人的狂欢。 再之后,邓丽君的金曲《我只在乎你》,齐秦的金曲《大约在冬季》《外面的世界》,以及王杰首张专辑《一场游戏一场梦》都陆续发行,给人们带来更多的音乐。 娱乐圈也即将进入一个神仙打架的时代,诞生了许多好看的电影和歌曲。 高明程微眯着眼睛,脑海中浮现着各种杂乱的思绪,渐渐地,他在许多美的歌声中睡着了。 (本章完) 第二百零八章:收割早稻 山脚下的池塘刚挖好,天气就越发炎热,连续一个月的大太阳了,丝毫没有下雨的迹象。 此时天旱已经有了迹象,只是无人在意。 甚至还要说上一句,幸好最近天气好,好割稻穗晒谷子。 此时水库里的水还未减少,但随着种植晚稻,水库放水之后,就会初现端倪了。 高明程看着自家池塘里的水,心就踏实了。 有了这些水,才能保证接下来的种树不会失败,不过由于天气和树苗的缘故,今年也不会大批量的种植,顶多是少量种植试试水。 至于种什么,他大致有了想法。 首先,他承包这座小山,绝不是为了单一的产业,也就是说,他不会全部拿来种植砂糖橘,因为砂糖橘能否在这里被他种植成功,还是一个未知数呢。 除了砂糖橘,南丰的蜜桔也要去搞一批果树来,这个他得亲自去,上辈子是通过果农采购的果苗,人家信誓旦旦说是南丰蜜桔,但他种出来后,却货不对板。 另外柑橘家族的橙子、柚子自然也不能少。这个可以集中种在一片山上,规划占地在一百亩左右,因为这边的地理气候等,都适合柑橘类的果树生长,所以会种植的多一些。 另外还得把常见常吃的果树都种上一小片,但这个得随缘,得买到好品种的果苗才行。 比如他们这儿也盛产杨梅、枇杷,但随处可见的是野生品种,杨梅能够酸掉牙齿,枇杷是皮厚籽大,肉薄水分少。 山里也有大片的野葡萄,长势茂盛,就是果子照样酸涩的很,难以下咽。 其实用来酿造葡萄酒的话,那也行,但需要消耗大量的白砂糖才行,如今白砂糖一块钱一斤,可没人舍得拿这么多糖来酿葡萄酒。 与其喝葡萄酒,村里人更喜欢喝捻子酒,认为捻子酒更养生。 “明程,村里有人开始割稻穗了,我们什么时候割?我刚才去地里看过了,我们的稻穗也熟的差不多了。”许多美戴着草帽,穿着一套旧的长衣长裤。 在热天时下地干活,不能穿短的,得穿长的才行,既可以防止太阳晒黑晒伤皮肤,也可以防止草割伤皮肤。 有些草的边缘,如同锯子般,人从中走过时,一个不小心,腿上就会留下一道血痕,并且有些草还有毒,被割伤后,令人疼痛难忍。 高明程随手拿了一个草帽戴上,说道:“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总共就一亩田,一会儿的事!” 许多美也没有意见,当即把准备好的镰刀和扁担带上。 两人一前一后朝着自家稻田走去,一路上,果然看到已经有人在割稻挑稻了,整个村子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在没有收割机的年代,稻穗都是依靠人力收割的,一手握住一把稻穗,一手持镰刀,将之齐根割断,然后堆拢在一块儿,等堆拢到差不多大小了,再将之打结捆绑好,用扁担挑回家去。 高明程和许多美走到属于自己的稻田里,高明程低头看了一眼稻穗,金灿灿的稻穗谦虚的垂着头,风吹过,带来阵阵稻香。 今年的稻穗种的还不错,上半年风调雨顺,大部分人的稻穗都种的不错,只是产量上,多少有些区别。 有些人迷信化肥,很喜欢用化肥,而有些人觉得农家肥才好,因此不用化肥。 高明程家是农家肥和化肥混着用的,没想到长势极好。 高明程用手捻下一粒谷子,然后搓开皮,观察里面的米粒,发现米粒很硬,确实已经成熟了。 他随手丢进嘴里,将之嚼碎,品尝着新稻的味道。 一般来说,早稻的口感是比晚稻差一点的,不过早稻煮饭更出饭一些,所以在村里也是极受欢迎的。 “是成熟了,我们开始割吧!”高明程说道,第一个下地干活。 他顺着田埂下地,一脚踩在稍显湿滑的田地里,人踩在那里,脚印下陷了一寸左右。 如果雨水多的话,这会儿田里就相对湿些,但今年已经一个多月没下雨了,所以这会儿已经快要干了。 等种植晚稻前,就得开水库放水才行了。 高明程干活是又快又好,许多美干起活来也是干脆利索,绝无一丝一毫的娇气。 高明程看她埋头干活,没一会儿,就堆了一地的稻穗了,他干脆上前把稻穗捆绑好,然后用扁担挑回家去。 这些稻穗也不用箩筐来装,直接捆成两大捆,然后用扁担一边插上一捆,就这么给固定住了。 “我把稻穗挑回家去,你慢慢割,别急。”高明程叮嘱着,然后挑起扁担,快步朝家里走去。 家住牛尾岭下的坏处,此时就出现了,因为这一大片的稻田离老村较近,那么自然离牛尾岭较远了。 好在高明程体力充沛,并不怕这点距离。他挑着担子,快步走着,宛若一阵风般,很快就消失在人来人往的田埂,等走到无人处,他的速度就又快上了几分。 回到自家,他把捆住的稻穗解开,就这么摊晒在院子里。 这院子已经完全硬化了,水泥地最好晒稻穗了。 干完这些,他没有停留,又继续朝稻田走去。 在两人齐心协力的劳作下,一亩田的稻穗很快就收割完毕了,许多美直起腰来,脸上绽放出满意的笑容。 “走吧!回家去!”高明程家算是村里第一个收割完毕的,谁让他家稻田少呢,总共才一亩田,夫妻两个又都是干活利索的人。 两人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喝茶水。 一大早,许多美就煮好开水了,然后泡上自制的茶叶,这种茶叶的味道自然不如那些名茶好,但也有一股风味,并且夏天喝茶,有解暑的功能,比喝白开水要好。 两人喝过茶水解渴,然后就开始继续忙活了。 稻穗是割回来了,但还得脱粒呢。 如果有打谷机,那也方便,一面脚踩,一面手持稻穗,将顶端的谷子部分和铁器相接,然后将谷子击落就行。 但高明程还没有置办打谷机,所以他家的脱粒,得靠老办法。 只见高明程抓起一把稻穗,手抓在稻穗的根部,然后将长满谷子的部位朝着墙壁摔打,随着他摔打的动作,谷子就纷纷脱落,迸射开来。 (本章完) 第二百零九章:要出幺蛾子了 七月是一年最繁忙的时候,也叫做双抢,这个时候,需要抢收庄稼抢种庄稼,一个月忙碌下去,人都能累瘦几斤。 高明程家的田少,但忙完自家的活后,他也不能歇着,得去给爸妈家和细奶奶家帮忙。 今年他三弟去了县里的运输公司做事,没法帮家里干活,但他四弟已经初中毕业,并且没考上中专和高中,只能留在村里务农了。 饶是如此,人手也不够,他家本来有九亩田,他分家时,分走了一亩,就还剩下八亩,但是呢,高奶奶年纪大了,自然是没法下地干活,而他大嫂也得在家带孩子做家务。 高明程先给他爸妈家帮了一天的忙,然后又给细奶奶家帮了一天的忙。 细奶奶家今年多了一个人,但何秀曼却怀孕了,身体不是常人能比的,她倒是逞能想下地去干活,但细奶奶和高壮都不肯让她下地,只让她留在家里煮饭。 给出的理由也正经,家里总要有人煮饭的,在忙碌大半天后,能够吃上一顿丰盛而美味的饭菜,那就很好。 有了高明程的帮忙后,这两家人都松快了不少。 才帮着他们两家收割稻子,高明程又要忙自家的事情了,因为他得耕田,为之后的插秧做准备了。 都说养牛千日,用牛一时,家里的牛犊是春天那会儿买回来的,养到现在,也还没有一岁呢。 一般情况下,牛在一岁的时候,就会开始给牛扎一个牛鼻圈,如果时间过早,牛鼻圈很容易失败。 只要有了牛鼻圈,经过几天愈合以后,就可以拉着牛鼻圈进行调教了。但是,这个时间段,小牛的身体还没有长好,力气还很小,它是拉不动犁的。 高明程家的牛还没有扎牛鼻圈,是用绳子套在牛的头上,绳子呈三角形,绑住了牛的整个头颅,不容易挣脱。 而每天晚上关在牛栏里休息时,这绳子就会解开,能够让牛更轻松些。 小牛还不能干活,因此这地里的活,还得自己干。 高明程每天都早出晚归的,虽然他给自家爸妈和细奶奶家干活,但没让许多美也一起去。 许多美虽然干活也利索,但她毕竟是女人,力气小,不能太累着了。 只是,高明程心疼许多美,许多美却也心疼自己的二姐,看到二姐大着肚子下地干活,她义不容辞的提出要帮忙。 这大概就是村里的人情世故吧,会在需要时,彼此帮忙。 晚稻要赶在八月前插秧,否则晚了的话,就会影响收成,而农民,是最在乎收成的。 因此每家每户都在忙碌着,连军岭的老集都没有多少人去了,大部分去的人,也是为了去买肉。 这个时候,肉是最好卖的。 高明程也去买肉了,还顺便给爸妈家和细奶奶家都带了,每年双抢的时候,吃肉的频率就会比平时高的多。 因为天气炎热存放不住,因此一般是赶一次集,就会吃上一回肉,吃了肉后,人的身体状态就会好很多。 除了猪肉,饭桌上还会有一些泥鳅和黄鳝。 家里有五六岁孩子的,因为力气小,地里的活也帮不上忙,却可以提着一个袋子,跑到田里去捡遗失的稻穗和捉泥鳅,捉到的泥鳅养上两天吐尽泥沙,拿油煎一下,再放青椒炒,那滋味也是很不错的。 高明程在犁田时,就顺便捉到一盆子泥鳅,这会儿正放在盆子里养着。 由于田里没多少水,因此村里的人在商量着该放水了。 其实这也没啥好商量的,因为没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这会儿水库里的水还比较满,大家心态也还好,没有争水的念头,一个个都很淡定,早一天进水和晚一天进水,都不太计较。 等到九月时,那会儿稻子正在灌浆,田里却干裂了,庄稼急着用水呢,而这个时候,水库里的水也快要见底了。 那么谁先用水,谁后用水,就很值得说道说道了。 这种说道的最后,就会演变成斗殴,严重点就是持械斗殴,再严重点,就是会死人。 高明程知道这些,却也无可奈何,天旱没水,也不是人力可以解决的事情。 所以说农民是靠天吃饭,风调雨顺呢,就吃的饱,旱涝时,就得饿肚子了。 他们这儿没有大江大河,因此几乎没有涝过,但旱嘛,是隔几年就会有一次的。 田里放了水后,就可以准备插秧了。 插秧比抛秧收成好些,长的也笔直些,因此村里人都选择插秧,但在后世,选择抛秧的人就多了,因为人手不足,插秧太累,抛秧就会省事省力很多,并且那个时候,田里少产那么十来斤稻谷,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尽管知道会减产,但高明程还是和大家一样,一起犁田,一起插秧,没有表现出异样来。 倘若他因为会减产,就干脆不种晚稻,那他得被人指着鼻子骂了,骂什么呢?大约是数典忘祖吧! 忙忙碌碌到七月底,田里的活总算是忙完了,大家都可以歇口气了。 高明程承包的小富山,依旧是需要雇人干活的,时间就定在三天后,他打算让人好好的休息几天,恢复了体力再来干活。 整个小富山经过丈量后,有二百九十八亩,差两亩就是三百亩了,但实际上,小富山山脚下的那些荒地,其实他也是可以使用的。 他可以在这里搭一个大棚子,用来放置干活的工具,和供人避暑遮阳所用。 以后果子成熟了,也可以把果子摘下来暂时放在棚子里,省的被太阳给晒坏了。 除了搭棚子,也可以种上一排树,这部分占用了,也无人会来争辩什么。 就在双抢结束后,高壮过来通知他,说明天中午上他家去吃饭,何秀曼的父母会过来给何秀曼送肚子钱。 这个事,本来是定在双抢前的,但因为高明程要去一趟羊城,高壮就特意过去通知了,之后那边又因为一些事耽搁了,于是就拖到现在了。 但没事,只要在孩子生下来前把这个礼走一遍,那就没什么让人可说的了。 “好,我明天中午过去。”高明程笑着答应下来。 但高壮说道:“明程哥,你把嫂子也带上!” 这会儿上别人家吃饭喝酒什么的,一般是一家人只去一个代表,没有拖家带口去的。 但高壮特意提出要高明程带许多美去了,那就没问题了。 于是第二天,高明程就带着许多美去了高壮家,虽然他早就送过礼了,但也没有空着手去,而是拎着两只今早刚打到的兔子过去的。 他去时,高壮的姑姑一家已经到了,他的姑姑正在厨房帮着细奶奶煮饭,今天吃饭的人多,要准备的饭菜自然也多。 许多美也是眼里有活的人,进来后,就对高明程说道:“我也去帮忙。” “好。”高明程应着,目送她拎着兔子进了厨房。 而他则和高壮、以及高壮的几个表兄弟一起说话,大约十一点半时,何秀曼的娘家人才姗姗来迟。 上回定亲时,他们是骑着自行车来的,并且只有何秀曼和她爸妈三个人,但这回却是把家里人都带来了! 上到老,下到小,统统都来齐了! 看到这熟悉的一大家子,何秀曼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了,她有预感,她爸妈要出幺蛾子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章:倒打一耙 刚一进门,何秀曼的妈妈就拿出一个红包来,笑吟吟的走向何秀曼,大声说道:“亲家奶奶,你这孙媳妇娶的好吧?我家秀曼刚嫁进来就怀孕了,要为你们高家开枝散叶了!” “来,秀曼,这是给你的肚子钱,现在天气热,买东西存不住,还是给钱划算,这五十块伱拿着,想吃什么了,就自己再去买!” 何秀曼的妈妈强行把一个红包塞进何秀曼的手里,何秀曼的眉头下意识皱起,满心的不信,她爸妈会给她五十块钱? 怎么可能? 她下意识想当众打开红包,结果却被她妈妈紧紧的握住手,并且用眼神示意她不要乱动。 何秀曼见状,哪里还不明白,心底冷笑一声。 她就说嘛,她爸妈不可能这么大方给她五十块钱的! 但是呢,又要脸面,所以当众这么说,让人知道他们是给了大钱的,那么老老少少七个人来吃喝,就不显得那么丢脸了。 在何秀曼妈妈说话间,娘家的一行人已经走进大厅里了。 刚才还聚在一起说话的高壮、高明程以及那两个表兄弟,就立即走了过来,开始招待何秀曼的娘家人。 细奶奶听到声音后,也立即从厨房走了出来,笑着说道:“秀曼很好,感谢你们给我生了一个好孙媳妇!” “来,快进来坐!壮壮,把果子点心拿来,冯景,帮着倒下茶水!”细奶奶一连串的吩咐着,那冯景就是她外孙的名字。 两个小辈应着,手脚麻利的动了起来,不一会儿,桌子上就摆满了东西,有瓜子、花生、灌芯糖、鸡蛋糕、饼干和桃子,另外高壮又从水桶里抱出来一个大西瓜。 这西瓜是自家种的,清早就摘下浸泡在井水里,这样吃的时候,就会清凉可口。 他拿出刀子,迅速的将西瓜切开,绿色的条纹瓜皮被切开后,露出里面红色的瓜瓤来,并且有香甜的汁水流淌在桌子上。 高壮说道:“来吃西瓜!” 他又主动把切好的西瓜递给何秀曼的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至于何秀曼的两个妹妹和弟弟,早就主动过去拿着东西吃了。 满桌子的好东西,令他们眼睛都睁大了,看见这个想吃,看见那个也想吃。 两个妹妹还好,年纪大些,也懂礼些,只敢吃上一些,不敢猛吃。 她们的弟弟就不同了,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子,他自小被惯坏了,家里所有好吃的东西,都是他的,因此他吃起东西来,是毫不顾忌形象,两只手一起拿,吃的满嘴都是食物,因为塞的太多,还有食物碎渣从嘴里掉出来。 看到自家弟弟这没出息的模样,何秀曼心梗的厉害。 她的爸妈见状,则是心疼的说道:“乖儿子,你慢点吃,多的是呢!吃不完,等下带回去吃也行的。” “是啊,留着点肚子,等下还要吃肉的。”何秀曼的奶奶也用慈祥的口吻说道。 何秀曼的弟弟今年十五岁,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再加上他打小吃穿的好,生的白白胖胖的,比同龄人就更能吃了,他一面吃着点心,一面含糊的问道:“有什么肉吃?我想吃大鸡腿!” 细奶奶站在一旁笑着说道:“有的,有的,今天杀了一只鸡炖了,有两个大鸡腿呢!到时候一个给你,一个给秀曼。” 何秀曼的弟弟名叫何永福,听了这话,当即眉毛都横立了起来,不屑的说道:“她一个丫头片子有什么资格吃大鸡腿?我要吃两个!” 此言一出,大部分人的眉头都皱了起来,觉得这个何永福不像话。 只有他的爸妈和爷奶不以为然,只是大人更懂人情世故,于是他妈妈轻轻地拉了一下他的手,小声的提醒道:“这在别人家,你注意点。” 何永福嘴一瘪,到底没有再说什么了。 何秀曼则是深呼吸一口气,手指攥紧,把手心里的红包都捏皱了。红包就是用红纸做的,很薄,里面的钱就更薄了,她忍了又忍,才忍住没把手里的红包丢到她妈的脸上。 她阴阳怪气的说道:“是啊,我已经是别人了。” 她妈妈脸上表情一僵,而她爸爸则迅速的说道:“永福,这是你大姐姐家,那就跟自家一样,你该吃吃,该喝喝,玩的开心就好。” 何秀曼再次深呼吸,把内心的不满死死地压制住了,她露出笑容来,走到何永福的身边,说道:“是啊,我们是亲姐弟,现在姐姐怀着孕,需要补充营养,你肯定愿意把两个鸡腿都给姐姐吃,对吗?” 她知道,她弟弟吃独食惯了,又被宠坏了,是不可能把鸡腿让出来的。 果然,她话音刚落,何永福就冲何秀曼挥了挥拳头,恐吓道:“你算什么东西?和我抢吃的?” 那拳头本来并没有打到何秀曼的身上,主要是恐吓她的,但何秀曼却凑巧上前一步,于是那拳头就打在她的手臂上了。 “啊!”何秀曼一声惨叫,连连后退,然后用手捂着肚子,凄惨的喊道:“啊,我的肚子!我的肚子好痛!弟弟,你为什么打我?” 何秀曼虽然只是被打到手臂,但她一个孕妇,说肚子痛,那是谁都不会怀疑的。 高壮就站在旁边呢,见状连忙扶住她,他性格温和,很少和人争吵,对自己岳父家也一直以礼相待,此时看到秀曼受到伤害,他再也忍不住了,冲何永福吼道:“你不知道你姐姐怀孕了?你怎么能打她?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看我不揍你!” 事情发生的太快,很多人都没有看仔细,只是看事情的发展经过,就都认为是何永福打了何秀曼,并且打的很重。 只有高明程看清楚了一切,但他自然不会开口帮何永福说话就是了。 何秀曼很了解她的弟弟,预判了她弟弟的一些行为举止,然后主动上前一步,却又很巧妙的保护着自己,之后再先发制人,把何永福打怀孕姐姐的事情给钉死了。 何秀曼的肚子才刚刚显怀,平时她能逞强下地干活呢,可此时柔弱的跟林妹妹一样,她趴在高壮的身上,虚弱的说道:“好痛,好痛,我站不住了,你快扶我去床上躺一下。” 高壮急了,连忙说道:“严不严重?我现在就去卫生院喊医生来!” “不能去!”何秀曼的妈妈第一个阻止,这要是有外人来了,那么弟弟打怀孕姐姐的事情,就瞒不住了。 这叫别人怎么看他们一家? 何秀曼的妈妈继续说道:“秀曼肯定是太累了,才会动了胎气!这哪里是永福打的?永福是在跟他姐姐闹着玩呢!肯定是之前双抢,把秀曼累到了!” 这倒打一耙的能力,也是很令人惊叹的。 但何秀曼的爸妈以及爷爷奶奶都一口咬定是高壮家让何秀曼累到了,才会凑巧动了胎气的。 至于何秀曼的两个妹妹,她们没有话语权,此时也不敢再吃东西了,怯怯的站在一边。 高壮愤怒的说道:“你在乱说什么?秀曼怀着身孕,我怎么可能让她下地干活?你去村里打听打听,这个双抢秀曼就没有下过地!” 他愤怒的瞪着何永福,拳头攥紧,很想揍这个小舅子一顿。 之前他就看这个小舅子不顺眼了,但到底不常来往,也就算了。 现在他竟然敢在自己家打自己的老婆,还让自己的老婆动了胎气!这就不能忍了! 他指着何永福,愤愤的说道:“你要是敢再动你姐一下,我就撕了你!” 何永福之前还很神气,现在事情的发展让单蠢的他有些懵了,下意识躲在父母和爷爷奶奶的身后,反正有他们在,再大的事情也轮不到自己出面。 把岳父一家镇住后,高壮也没有忘记正事,小心翼翼的扶着何秀曼回到房间去休息。 何秀曼一走,堂屋里的气氛就变得尴尬起来。 本来满桌子的食物,是令人兴奋和期待的,他们选在这个时候过来给何秀曼送肚子钱,就是想趁机好好的补一补身体。 这个双抢够累的,能在这里痛痛快快吃上一顿好的,那就圆满了! 但事情不知不觉发展到这一步了,就令人有些食不下咽了。 只是惹事的是自己的宝贝儿子(孙子),因此他们也没有怪罪,只是摸了摸何永福的后背,安抚住他略显惊慌的情绪。 到底是在别人家,何永福虽然霸道,但也是个窝里横,高壮一凶,他就有些怂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一章:女人的小心思你别猜 房间里,何秀曼坐在床上,手里拿着一个鸡腿啃着,而她的碗里,还有另外一个鸡腿。 一只鸡两条腿,如今都在她的碗里了。 鸡腿是鸡身上的精华,肉多,又劲道弹牙好吃!自家养的土鸡肉质紧实不肥,用来炖着吃,肉和汤都好吃。 看她吃的开心,高壮也笑的开心,但还是担忧的说道:“你真的没事了?我还是去喊医生来看看吧!” 不让医生看看,他总觉得心里不安。 “不用了,我吃完饭,再好好的休息一会儿就好了。”何秀曼笑着说道。 其实这一切都在何秀曼的计划中,她虽然的确被打了,但打在手臂上,并且也不是很重,并不会对她的身体造成伤害。 但也足够狠狠地教训她弟弟一顿了! 当初在家里时,她被父母和爷爷奶奶压制,只能忍了,但如今她都出嫁了,她就不想再忍了! 她家的鸡腿,给谁吃,她说了算! 她的眼角瞥见丢在床上的红包,红包已经皱散开来,露出一张纸币,一元! 堂屋里,因为之前那件事,氛围很是不好。一般来说,要脸的人,就会惭愧的告辞离开了,因为没脸留下吃饭了。 但要脸的人也不会养出那样的儿子就是了。 这顿饭,是家里老老少少一起期待很久的,如果不吃了,肯定得心气不顺! 于是,当一桌的好饭菜端上来后,何秀曼的娘家人就跟没事人一样,开始端碗吃饭,一个个大口大口的吃着,跟饿死鬼投胎一样。 只是吃过饭后,就不好继续再待了,之前何秀曼的爸妈打算把那些瓜子花生灌芯糖什么的打包带走,让他们的儿子回去再吃。 现在闹了不愉快,再打包就面上不好看了,但还是用手抓了一把带走,何秀曼的妈妈说道:“家里事情多,就不久留了,至于秀曼,也让她放宽心,哪个女人怀孕后没下地干过活?我直到要生的那一天还在地里干活呢!这肚子里的孩子不也好好的?” “行了,我给了她五十块钱,让她自己买些好东西吃,补补身体就好了。” 说完这些场面话,一家子就要走了,也实在是没脸继续待了。 细奶奶心里有些不高兴,但基本的礼节还是要有的,于是也说了几句场面话,然后亲自把人送出院门。 按理说,送到村口都不为过,但一方急着走,一方也没心思送。 等人走后,细奶奶就叹息一声,说道:“秀曼是个好的,就是她弟弟浑的很!都十五岁的人了,还这样不懂事!听说读了小学后,就没读了,整日在家吃喝玩乐。” 细奶奶是很少在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可见是气到了。 她的女儿脸色也不好,说道:“当初给高壮说亲时,我一开始就没考虑他们家,还是秀曼主动找了我,我又见秀曼的确是个好姑娘,这才说给高壮的。” 细奶奶倒也不怪自己的女儿,立即说道:“秀曼的确是个好的。好了,我进去看看秀曼怎么样了。” 说完,她来到何秀曼的屋子,关切的询问她感觉怎么样,如果有哪里不舒服,就立刻去卫生院之类的。 看到细奶奶关怀的模样,何秀曼心里热乎乎的,自然满口说自己没事,不希望细奶奶太担心她。 何秀曼利用这件事,狠狠地教训了她那个跋扈的弟弟,同时令她没想到的是,之前她劝两个妹妹早点出嫁,但两个妹妹胆小,不敢不听父母的话。 可这件事后,她们像是突然开窍了一样,回去后,她们就开始像自己的大姐一样,到处寻找着合适的结婚对象。 因为她们发现,大姐在嫁人后,日子过的太好了!并且高壮挺身相护的英勇模样,也在她们的心中留下鲜明的印记。 她们也渴望有一个男人能够这样护着自己。 此为后话,暂且不提。 吃过一顿不太和谐的饭后,高明程也带着许多美告辞离开了,走在回去的路上,高明程嘴角含笑,他觉得高壮娶的这个老婆有趣极了。 许多美也突然提起了何秀曼,说道:“秀曼挺可怜的,她爸妈根本不爱她!他们家太重男轻女了!” 何秀曼算计她弟弟时,许多美还在厨房帮忙呢,并没有亲眼看到那一幕,但之后发生的事情,她都看在眼里。 儿子打了怀孕的女儿,父母却当做没这回事,就可见一斑了。 许多美叹息一声,回忆起自己的爸爸了。 她对妈妈的印象不深,因为在她五岁时,她的母亲就病死了,她是被爸爸和三个姐姐带大的,因为她最小,在爸爸在世时,其实她最受爸爸的喜爱。 她经常听爸爸讲古,也知道他爸爸多少是有些遗憾没有生出儿子的,但即使如此,她爸爸对她们姐妹四个还是很好的,只是在临终前,逼着她二姐招了个入赘的丈夫,延续了她们家的姓氏。 “明程,以后我们要是生了女儿,你可不能这样对她!”许多美从何秀曼身上,联想到自己身上了。 她紧张地盯着高明程,等着他表态。 高明程笑着伸手揽住她的肩膀,说道:“我们要是有女儿,我肯定会对她好!我要让整个村的小屁孩都羡慕她!” 高明程的视线扫过许多美平坦的小腹,心想,明年就该把生娃的任务完成一下了。 上辈子是生了两个儿子,如果这辈子生的是女儿,那也不错嘛! 反正只要是他的孩子,他都会爱的! 重男轻女在他这里,是不存在的! 看到高明程这般说,许多美心中的担忧就瞬间消散了,开始憧憬起自己以后的儿女来。 她见惯了重男轻女,其实打心底是有些担心的,只是一直没找到机会开口试探高明程。 现在得到高明程的保证,她终于放心了。 关于这个问题,何秀曼也曾担心过,并且试探性的问高壮是喜欢女孩子还是男孩子。 高壮绝不是一个情商智商高超的人,但他性格忠厚,为人踏实,面对何秀曼的询问,笑呵呵的说道:“都好,都喜欢!我奶奶说不管男女,能生两个有个伴就行!” 何秀曼看着高壮傻笑的模样,提着的心也瞬间松懈了下来。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二章:高岳考上了 小富山继续动工了,在收割早稻前,山脚下的池塘就已经挖好了,之后高明程自己腾出时间,一点点的把池塘周围的地基给夯实了。 有些地方,会搞桑基鱼塘、果基鱼塘什么的,就是在池塘的周围种上桑树、果树,但他们这边讲究不能在刚挖好的塘基上种树,说是会坏了塘基,高明程也就没有种,但这一大片土地,他打算明年用来种西瓜。 西瓜不能连种,因此每年都要换一块地种才行。 请来的工人们正在山上忙碌着,他们需要先把杂树杂草砍掉,能卖钱的堆在一起,不能卖钱的也堆在一起。 但满山的树,并非是所有的都要砍掉,比如捻子树、桑树、杨梅树、桃子树、油茶树以及那几棵杉树,都要暂时留下。 这些算是经济作物,都是有用的,先暂时留下,之后进行具体的规划时,再或砍伐,或移栽。 高明程正在忙活呢,一个人突然来了。 “高明程!”熟悉而响亮的声音响起,高明程抬头看去,一眼就看到高岳那张笑脸。 “高岳,你怎么来了?”高明程直起腰,把手里的斧头递给身边的村民,然后朝高岳走去。 高岳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长裤,别说,有几分小帅。 “我来找你玩啊!我说你怎么好久没去县里了,原来伱承包一座山了啊!厉害!”高岳冲高明程竖起大拇指,他也是来了高家村后,才知道高明程承包了一座山,说是打算用来种果树。 “嗨,我又不爱去县里做事,这待在村里,总要找点事情做嘛,我总共才一亩田,时间富裕的很。前阵子听肖大哥说今秋打算去广东那边弄几车砂糖橘来,我就拜托他给我弄点砂糖橘树来,他倒是答应了,但我之后才发现没什么地方种,思来想去,干脆就承包一座山了。”高明程解释着。 自从他带着许多美从羊城回来后,去了一趟高国兵家,之后再也没去过了,即使他去县里买塑料瓶来装蜂蜜,也是来去匆匆。 高岳一面走,一面放眼打量着这座小山,说道:“你打算都用来种砂糖橘?” “那怎么可能嘛!”高明程当即否认,说道:“我们这边适合种的果树,我打算都种上!种不满的地方,就全部种上油茶树!” 油茶树好种,属于大队的那片大山里,就有一大片的油茶树,这么多年过去了,依旧郁郁葱葱,油茶籽的产量也很高。 小富山有小半边山偏阴,不适合种果树,因此高明程是打算用来种油茶树的。 油茶树属于半阴半阳的树种,幼苗喜阴,成林喜阳。 那片被遮挡阳光的山坡位于北坡,虽然被牛尾岭的一座山峰给遮挡了部分阳光,但也并非一直都是阴的,一天也有半天是阳的,适合油茶树的生长了。 高岳对这些不算特别懂,但也不至于完全不懂,于是就点点头,又说道:“那你其他的果苗,打算去哪里买?” 对此,高明程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打算,只说道:“先寻摸寻摸。” 高岳便说道:“石门村就有很多人种果树,你可以去那里买啊!那里的村支书,和我爸还有点关系呢!” 提起石门村,高明程的眉头就下意识皱起。 石门村的地理位置挺不错的,那里有一种品种很好的杨梅,长出来的果子又大又红,并且还甜! 就连县里杨梅炳路那边的一大片杨梅林,也是从石门村弄来的树种。 高岳也不是外人,高明程便如实说道:“我有个舅舅在那里,但是跟他的关系不好,我也懒得和他打交道。” 高岳诧异的看了高明程一眼,说道:“没想到你也有拧巴的时候!你和他关系不好,不来往就是了,你找其他人买呗!行了!这事我出面给你办了!我直接找他们的村支书,通过村支书给你买一批果苗,怎么样?” “这种果树是要在春天种的吧?那我过年那会儿去找他,让他把事情给办好,把果苗运到村里来,怎么样?” 高岳的话刚说完,高明程就激动的拍了拍高岳的肩膀,大声说道:“行啊,谢了!” 种树也可以秋天种,但最好是春天种,成活率更高。 原本高明程打算实在不行,就找个人出面去买果苗,现在好了,有高岳出面,让石门村的村支书办事,这事就肯定能够办好。 他要是找人去买果苗,但凡那个人有什么不懂的,铁定被坑! 但村支书出面,那买到的果苗就肯定都是好果苗了! “山里热的很,咱们回屋去,高岳,你是要在村里住几天呢,还是今天就回去?”高明程领着高岳往自家走去。 “打算住几天,我跟我爸说了,我爸同意了的。”高岳说道,然后又故弄玄虚的问道:“高明程,你猜我有没有考上大学?” 高明程闻言,就很想翻白眼。 这还要猜? 即使他不知道上辈子的事情,但是光看高岳这臭屁的模样,他就知道高岳肯定考上了! 于是他说道:“我猜你不但考上大学了,还考上省城的警察学院了!” 高岳的瞳孔都瞬间紧缩了下,在短暂的惊讶后,他很快就想通了。 他在之前,就曾说过自己想考警察学院,现在高明程猜到这个也不意外。 他的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来,神气的昂着头,说道:“是啊!再过半个月,我就要去省城读书了!” 高明程笑着恭喜他,又问他是不是读刑侦这块,然后得到准确的回答。 上辈子高岳成为一名刑警,看来这辈子他依旧选择了这条路。 省城的警察学院是85年4月1号挂牌成立的,到现在,才成立两年呢。 在说话间,两人回到了家中,刚回去,迎面就有两狗热情的凑上前来。 高岳看着精灵,打量了片刻才说道:“这狗长得不错,你养的很好。” 他招手和精灵打招呼,但奈何精灵不理他,只围绕着高明程转,试图和黑虎争宠。 高岳瘪嘴,不高兴了。 他愤愤的骂了句:“没良心的!” 高明程哈哈笑着,当先进了厨房,给高岳倒茶水。 他看到许多美已经在厨房里准备午饭了,知道这是许多美特意早点准备的,不然他们家平时是吃的比较晚,也吃的比较简单。 有句老话说是早饭要吃好,中饭要吃饱,晚饭要吃少。 但事实上,他们家除非有客,不然早饭和中饭都吃的简单,只有晚饭才会吃的相对丰盛。 高岳里里外外的打量着这栋房子,说道:“我上回来时,这房子还没有完全做好呢!现在看着,除了房间少了点,其他的都挺好的。” 高岳上回来时,是去年过年前,那会儿他来村里住了几天,说是要进山打猎,结果只打到几只鸟。 那会儿高明程自己也还住在高壮家呢,高岳来了后,就跟他一起睡,但高岳的睡相太可怕了,那几天他可是有苦难言。 想到高岳又来了,高明程突然就慌了,糟糕,他们家虽然还有一个空房间,但没有床啊! 至于一起睡……那是不可能的,他现在可是有老婆的人了! 喝完茶水解渴后,高明程就提起了这件事,并且说道:“等下我弄点新鲜的稻草铺上,然后再铺上一张席子,勉强睡个几天也行。” 但高岳闻言就给了他一个白眼,说道:“你有这么多木头,竟然不晓得多打一张床!” “我才不要睡地上,这样吧,我家里还有床,我们去把它搬过来!” 高岳在县里住了九年,早已经是精致的城里人了,不愿意睡地上,但好在他家也是村里的,只不过搬走很久,家里也都空了,只有两张床和一个旧柜子和一套旧桌椅还在了。 那床虽然不太好,但修修补补一下,总比睡在地上好啊! 高明程一听这话,当即同意,于是两人一同去高岳的老房子里搬东西。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三章:搬床,子弹 高岳是带着老房子的钥匙来的。 当钥匙插进锁眼里扭动时,发出咔嚓一声,已经长了锈迹的门锁就被打开了。 推开门,旧木门发出吱呀的声响。 门刚打开,就有一道黑影快速的掠过,然后消失在墙角处。 虽然快,但两人都看清楚了,那是一只大老鼠! “艹!”高岳不爽的骂了句,这光天化日的,他家里居然有老鼠! 不过这也在所难免,谁让这栋房子已经很久没住人了呢? 再好的房子,一旦没住人,就会很快腐朽坏掉,主要就是会生虫子,会有老鼠,这些坏东西,会一点点的把房子给破坏掉。 站在院子门口,望着这熟悉而陌生的屋子,高明程一时之间感慨万分。 曾记得小时候,他经常跑到这里来玩,一起读小学时,写作业都是他们三个一块儿写的,有时候高明程没有铅笔用了,就用高宏和高岳的。 如今这栋房子逐渐显露出破败来,门窗都有坏掉的痕迹,推开房间的门,就看到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张木板床和一个柜子摆在哪里。 木板床用一张旧被单给罩着的,但那被单太旧了,有破洞不说,一上手,布料直接就朽坏。 反正这木床要搬走,这布料不要也罢! 于是高岳双手用力一扯,把旧床单卷成一堆丢在地上。只是这个过程却扬起很多灰尘,并且还有老鼠屎掉落下来。 高岳被灰尘呛住,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那床是老式的床,并不宽,边缘较高,边缘处涂了桐油,相对光滑。 高明程上前一步,说道:“我来搬吧!” 他先把床里面的木板一块块的搬下来,然后再拆床架子。 床架子是用榫卯结构打造的,高明程先是低头研究了一会,然后从长满杂草的院子里捡了一块石头,开始把榫和卯往相反方向敲松,然后慢慢退出来就可以拆开了。 床架子拆成两半,就方便从门口搬出去了。 床架子有些重,但高明程却一手拿着一个,轻轻松松的像是拿着一斤青菜般。 高岳看着咋舌,但也没有愣着,而是把之前拆下来的床板给叠在一起扛了出去。 这个重量对于他来说,稍微有些重,压的肩膀有些痛。 因为他的身体娇贵,已经很久没干过体力活了,但他好在年轻,又跟着高国兵练过一些拳脚功夫,即使肩膀疼也忍着。 两人出了这个屋子,高岳再度把门锁上。 他爸曾打算把村里这个房子重新翻修一下的,只是之前手里一直没多少钱,再者即使翻修,人也几乎不会回来住了。 如今高国兵也就有事时会返回村里,或者在清明时,会回村给长辈上坟。 高岳家就在老村的中心地带,两人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看到了,于是纷纷有人打招呼,询问着什么。 高明程看了高岳一眼,高岳便开口解释了句,说是要把床搬到高明程家,他晚上要睡。 有人知道高岳今年高考,于是又问起高考的成绩来。 高岳在高明程面前时,挺臭屁得意的,但是在村里的大爷大妈面前,却表现的谦虚多了,只说勉勉强强考上了大学,八月底就会前去学校报到之类。 于是自然又收获了一大堆的夸赞之词,譬如虎父无犬子,以后高岳的成就肯定会比他爸爸还要好之类。 并且有人看到高岳扛着床板,立即主动请缨,说是要给高岳扛。 “你肩膀嫩,不经压,我给你扛吧!” 村里的人热情,但高岳也没有顺势答应,而是笑着说道:“这点重量不算啥,我能扛的起!哎,高明程,你怎么先走了!叔、婶,我先走了啊!” 高岳找了个借口,追着高明程而去。 追上后就怪罪高明程怎么一声不吭先走了,高明程笑道:“我不走,你怎么脱身?” 两人对视而笑,少年人爽朗的笑声传的很远很远。 回到家里后,没急着组装床,而是先堆放在院子里,然后从井里提了一桶水,开始先把床架子和床板都擦洗一遍,然后放在太阳底下晒着。 这床很久没用过了,即使用床单罩着,但上面也有一股气味。 要知道,在无人时,这床可是老鼠窝呢! 等洗过晒过后,晚上睡觉时,就不会闻到怪味了。 “明程,高岳,可以吃饭了。”许多美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笑着招呼两人去吃饭。 在他们两个去老村搬床时,许多美已经把饭菜都煮好了。 都是家常菜,一盘子辣椒炒干鱼,一盘子清炒长豆角,一盘子辣椒炒茄子,以及一碗丝瓜鸡蛋汤。 “明天就是军岭的集,到时候再给你买新鲜的肉吃!”高明程望了一眼桌上的菜,对高岳如此说道。 因为高岳来的突然,家里没有提前预备。 高岳并不在意吃肉不吃肉,毕竟他在家时,经常吃肉,所以不像一般人那样馋肉吃。 他说道:“干嘛去买?你带我进山打猎呗!你不是都打到过黑熊吗?那打野猪岂不是也容易的很?” 他看着高明程,眼睛绽放出期待的光芒来。 这时,他想起了一件事,走到自己的自行车边上,从里面的包里拿出一样东西来。 这东西用布袋装着,但是看其外形,高明程的心中就有一个猜测了。 果然,高岳把这个布袋子递给高明程,说道:“这是我爸让我带给你的。” “就拿这个进山打猎,怎么样?”高岳紧盯着高明程,神情却是越发兴奋了。 他自然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也知道是什么枪械才会用这种子弹。 高明程问他爸爸要这种子弹,就说明高明程的手里肯定有相应的枪! 不错啊,他竟然不声不响弄到这么好的枪了! 看到兴奋而期待的高岳,高明程无奈叹息,只能答应他的要求:“好吧,我带你进山,要走很久,你做好心理准备。” 别看他每次进山跟玩儿一样,一天能打转好几回,但寻常人进山,不走上大半天,是进不去有猎物的山里的。 而想要进到更深的山,就得继续走,走个一两天! 高岳对此倒是有心理准备,他这次回村,就是来找高明程玩的,玩什么呢?当然是进山打猎啊!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四章:高岳的心软 古人打猎那是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如今高明程带着高岳去打猎,就没有这么威风霸气了,但好歹对应了第一句左牵黄。 黑虎一身黑毛,英勇神武,威风赫赫。精灵则是一身黄毛,体型较小,身形灵活。 两狗一前一后的跟着,欢快的跑动着,时而钻进林子,时而又从中跑出。 此时是早上七点,高岳的状态很好,他早餐时吃了一大碗的面条,现在则背着一个包,里面装着水壶、饼干,用来充饥解渴用。 高明程也带着一个包,里面放着各种调料和水壶,包空空扁扁的,等会进山如果有发现什么好东西,还可以用来装。 如今是八月上旬,天气炎热,他们这儿已经很久都没有下雨了,水库在放过水后,就一直没有满过。 人站在日头下,那简直晒的不行,但大清早的钻进林子里,就自有一股凉风袭来。 山路狭窄,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高明程配合着高岳的速度,不紧不慢的走着,顺便左右张望着。 以往他自己进山时,总是一路狂奔到目的地。这山脚下的风景在他的眼中就只化为一道残影,快速的消失着。 现在他倒是有闲情逸致欣赏着这里的一草一木。 他看到很多熟悉的果树,有毛栗、捻子树,野山楂、野樱桃等。 他们这儿也有野樱桃,但几乎不怎么长果,就算长果,那也是个头小小的黄色果子,味道酸涩,不如红色的果子甜。 毛栗和捻子树上已经挂满果了,只是毛栗还没有成熟,但捻子已经有些成熟了。 捻子的成熟期挺长的,因为它是边开花边结果,花期是五到七月,那么果期就是七月到十月了。如今树上的花已经不复再见,但树上挂着的果子,有的是青色的,有的是红色的,也有的是紫黑色的。 只有紫黑色才是成熟可食用的,如果吃了没有成熟的红色果子,那么就会拉不出大便的! 高明程顺手摘了一小把紫黑色的捻子,然后分给高岳一些。山里的东西干净,又没有打什么农药,所以两人压根没有用水清洗的念头,直接丢进嘴里吃掉了。 成熟的捻子有淡淡地清香,味道甘甜,但其实果实里面的幼籽和芯是微苦涩的,不喜欢的话,可以吐掉不吃。 高岳望着满树的捻子,怀念起以前来,说道:“高明程,你还记得吗?小学那会儿,我们一放学就往山里钻,什么野果子熟了,就去弄来吃,你和我哥爬树厉害,还掏到过鸟蛋呢!”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几个吃多了捻子,结果好几天拉不出屎来,哈哈!从那次后,就没敢再吃多了。” 随着高岳的讲述,当年的那些事,也在高明程的脑海中浮现,他的嘴角泛起一丝笑容来。 他的童年除了吃不饱外,还是有很多有趣的往事。 两人状态轻松的走着,说着,不知不觉,已经翻过一座小山了。这时黑虎和精灵突然叫着朝一处灌木丛跑去。 高明程定睛一看,原来是两狗发现了一只兔子,正兴奋的去追逐呢。 黑虎主攻,精灵从旁辅助,在两狗的配合下,那只兔子无路可逃,最后命丧狗嘴。 “好样的!”这一幕看的高岳都兴奋起来,给黑虎击掌庆贺。 黑虎叼着那只野兔,屁颠屁颠的跑到高明程的面前,然后将野兔放在他的面前。 高明程弯腰摸着黑虎的头,夸赞道:“好样的!” 得到夸赞的黑虎猛摇尾巴,而精灵则拼命的想挤进来邀功。 高明程自然也顺势夸了精灵,又说道:“等下中午吃饭时,再把兔子给你们吃!” 说着,他弯腰捡起兔子,拎在手上。 野生的豺狼进食,会用锋利的牙齿撕开猎物的胸膛,然后从里面的内脏吃起,但黑虎和精灵毕竟是家养的,虽然被高明程不知不觉中养的有些凶悍了,但吃东西还是习惯吃主人处理过的。 “黑虎,精灵,去找野猪的踪迹!”高明程对两狗命令道。 刚刚捕捉了一只野兔,激发了两狗的凶性,一只野兔可不能满足它们,于是听到高明程的命令后,便开始嗅着空气中的气味,带着两人寻找起野猪的踪迹来。 进山打猎时,如果能有猎狗相伴,那么肯定会事半功倍。 单凭人去寻找,那就得注意地面的情况,看是否有新鲜的野猪脚印和猪粪留下,然后寻踪找去。 但有猎狗,就只需要跟在猎狗身后,时刻注意周围环境就行。 高岳开始兴奋起来,他手里握着那把微型冲锋枪,激动的手都有些抖。 他自小生活在那种环境,是见惯了枪械的,但微型冲锋枪还是头一回见。 他臭屁的说道:“高明程,我前阵子特意在靶场练过枪了,伱待会等着看吧!我现在可是神枪手了!” 他大学考上后,高国兵大为高兴,于是找了关系,让他去靶场练枪,一边练枪,还一边把自己多年以来侦办案子的经验传授给他。 虽然高岳即将前去读专门的警察学院,学习最新的刑侦技术,但高国兵相信,只有成绩优秀,才能够获得更好的前程! “好啊,我拭目以待。”高明程笑着说道,想起去年冬天时,高岳那拙劣的枪法来。 不过在前世,成为刑警的高岳的确拥有神枪手的称呼,可见他是极有天赋的,只不过之前需要埋头苦读,没有太多练习的机会。 黑虎和精灵在追踪野猪这一块,也算是很有经验了,它们的嗅觉发达,在经过一番寻找后,终于找到野猪了。 野猪是杂食性动物,在食物充足时,它们什么都吃,也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是很喜欢暴走的。 两人跟在黑虎和精灵的身后,透过一片林子,也看到那群野猪了。 这个野猪群挺小的,就只有三头野猪,是由一只母猪带着两头小猪在觅食,小猪并不大,大概只有四个月大左右。 在野生的情况下,野猪们一般是三到六月下崽,因为这个时候食物充足,气候条件适宜,可以养活猪崽。 而人工养殖的话,就可以通过人工干预交配时间,可随时产崽。 看到这三头野猪,高岳起初是兴奋的,随即又皱眉起来。 他有些犹豫了。 单亲妈妈带着两个孩子的组合,总是让人不容易下定决心。 高明程看了他一眼,大致猜到了什么,于是说道:“再找?” 高岳犹豫再三,最后还是点头说道:“再找吧!” 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那么他们转身就走。 来时轻悄悄的,走时就没有那么注意了,发出的细微动静立即惊吓到那三头野猪,于是三头野猪瞬间拔腿就跑。 高明程见状也不在意,高岳心软,已经放过它们了,那么它们跑不跑,就都无所谓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五章:悠哉的一顿小烧烤 在两狗的帮助下,高明程和高岳又翻过了一片山林,然后看到了一群野猪,这群野猪的家庭成员就多的多了,有七头之多,其中四头成年野猪,三头小野猪。 他们这边的野猪不是黄毛的那种,而是黑毛的,黑不溜秋,身上还沾满了淤泥,看上去脏兮兮的。 这会儿山里食物多,野猪们一个个吃的肚皮圆滚滚的。 两狗和两人与野猪群都相隔了较远的距离,并且静悄悄的,不敢发出声响来。 黑虎和精灵其实有些按奈不住,很想冲杀上去,但高岳想展示自己的枪法,他觉得躲在暗处放冷枪,效果会更好。 毕竟定点打靶的难度肯定小于移动打靶啊。 野猪们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降临,四散开来,低头啃食着食物,有在啃食茎块的,也有在找虫子吃的。 高岳的枪已上膛,正在瞄准目标。 太老的野猪其实不好吃,最好吃的是那种一百多斤的,既有肉,又不柴,因此他就挑中了这么一头野猪。 “砰!”于静谧中,枪声响起。 枪声响起的那一瞬间,惊的附近所有的鸟兽都瞬间逃亡而去,唯独一头野猪绝望的倒在地上! “汪汪!”黑虎和精灵再也忍耐不住,叫着冲了上去。 它们跟在高明程身边久了,听习惯了枪声,因此并没有受到惊吓,反而激发了凶性,待它们冲到野猪的面前,就开始撕咬起野猪的脖子来。 野猪中枪的地方是头,一枪毙命! 这头野猪生前的最后一餐是葛藤叶子,正专心啃食呢,结果一命呜呼! 高岳刚开了一枪,消弭着手中的后坐力,然后忍不住说道:“这枪真带劲!” 他把枪递给高明程拿着,然后快步跑了过去,蹲在地上检查起野猪,看到野猪头上的枪伤,忍不住露出得意的笑容来。 “哪,我就说我是神枪手了吧!”高岳臭屁的说着,然后弯腰试图把地上的野猪扛起。 结果他努力了好一会儿,发现根本扛不起。 昨天扛几块床板,就压的肩膀疼了,这一百来斤的野猪,他还真扛不起! “哎哟,好重!这起码得有一百五十斤吧?高明程你能扛起吗?实在不行,我们把野猪切开,一人背一部分回去?”高岳犯愁了,看向高明程。 好不容易打到野猪了,放弃是不可能放弃的,哪怕咬着牙,那也要把东西扛下山! 高明程忍不住失笑,说道:“这点重量,毛毛雨!” 高岳满脸不信的看着他,高明程也不解释,直接上手将地上的野猪扛在肩膀上。 这野猪是一枪毙命,但之后遭到黑虎和精灵的撕咬,脖子处有两处伤口,有鲜血溢出。 黑虎和精灵嘴边的狗毛,也沾染了一些鲜血。 高明程一只手拍了一下它们的头,训道:“下回猎物死了,就不用咬了!咬的一身的血!” 两狗不知道听明白了没有,回应了几句狗吠。 此时已经中午十二点半了,他们是早上七点进山的,不知不觉,已经在山里走了好几个小时了。 之前全部的心神都放在追踪野猪上,倒也不觉得累,现在终于收获了猎物,高岳就察觉到身体有些疲累和饥饿了。 “高明程,我饿了,我们先找个地方吃东西吧!”高岳说道。 “好。”高明程正有此意,他扛着野猪,步伐轻松的来到一处溪水边上。 把肩膀上的野猪丢在草地上,高明程拔出腰间的匕首,开始准备午餐了,他的午餐当然是吃烤肉了! 看到高明程的动作,高岳傻眼了,他正从包里拿出水和饼干呢,结果就看到高明程手法利落的切了一块野猪肉出来了! 在切野猪肉时,他顺便给野猪割喉放血了,放了血后,肉质会好一些。 野猪的身体还没有凉透,血管割破后,立即有鲜血流淌而出,只是不像活着时会喷溅出来。 高岳惊掉了下巴,说道:“就在山里放血?烤肉?会不会引来什么东西?” 高明程艺高人胆大的说道:“能引来什么?这山里已经没有什么大型猛兽了,最多还有几群豺狼。” 山里的豺狼躲过了最初的大清洗,虽然还存活着,但数量已经不多了,高明程在山里遭遇过几次豺狼,但不知为何,豺狼没有对他发起进攻,他也没有刻意去猎杀豺狼。 双方算是相安无事。 但倘若豺狼真的想抢夺食物,对他们发起攻击,那么高明程也不怕就是了。 他勤练拳,勤练枪,练就一身本事,敢于搏熊,敢于和罪犯扭打,难道还怕了一群豺狼不成? 把肉用调料腌制后,高明程安排高岳去附近捡柴火,自己则替黑虎和精灵剥兔子皮。 把兔皮剥下后,将兔子一分为二,丢给黑虎和精灵。 这兔子是两狗配合默契狩猎到的,自然由它们共同分享。 不多时,高岳抱着一捆柴火,骂骂咧咧的回来了。 “真恼火,刚才看到好几条四脚蛇!”提起蛇,高岳都有些泛起鸡皮疙瘩了,他其实挺怕蛇的,小时候,他哥哥和高明程敢抓了蛇玩,而他准得吓哭不可! 在怕蛇这一块,他和高壮倒是有共同话题。 后面他们家搬到县里去了,他还为此庆幸过呢。 高明程压根没把四脚蛇当回事,这种蛇经常在水沟附近的草丛出现,很多顽皮的小孩子甚至会专门抓来玩。 村里的孩子可没有多少玩具,于是很多在城里孩子觉得不可思议的东西,就成了他们的玩具了。 “怕啥,四脚蛇压根不是蛇,又不会咬你!”别看四脚蛇的名字中有个蛇字,但其实它并非是蛇,而是蜥蜴。 它们尾巴细长,爬行速度很快,一般是吃昆虫的。 即使知道四脚蛇不咬人,但高岳还是表示有些不爽,怕蛇的人,连相似的井绳都容易受到惊吓,更不要说是相似的动物了。 将火堆升起,高明程和高岳一人拿着一根木棍,放在火上烤着肉。 每根木棍上串着半斤肉,切的不厚,还用匕首尖端扎了一些孔洞,方便腌制入味。 在等待烤肉烤熟时,两人一边聊天,一边吃着饼干,倒也悠闲自在。 如高明程所说,从始至终都没有遭遇到猛兽突击,这也是现在,要是搁在以前,那可是不能的。 以前这山里的猛兽可就多了,但经过这几十年来的变化,猛兽就逐渐消失了。 高明程之前弄死的黑熊,和看到过的华南虎,可能就是这座大山中最后的猛兽了。 但它们如今也已经离开了这座大山。 虽然有些许遗憾,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山里的危险就会少很多了。 但在隐蔽处,依旧有危险。比如藏于暗处的毒蛇、比如有毒的药材、比如陡峭的山路等等。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六章:决定避开 高岳在村里待了五天,这五天,他先是跟着高明程进山打猎,弄到了一头百多斤的野猪,之后就跟着高明程下地干活,又重新体验了一下农民的艰辛。 去田里、地里除杂草;去山里砍树,搬树;傍晚时再去水库游泳。 高岳是很喜欢游泳的,因为住在县里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能肆意的游泳,要知道,整个夏季,村里的孩子们都会在水里狂欢。 练习泳姿,相互比赛,看谁游泳的快,看谁憋气久,又或者看谁捉到的鱼多。 他们这儿的水库都小,池塘就更小了,孩子们从小就被家中长辈带到水库里去洗澡,等他们大点,就可以结伴去浅些的池塘玩水。 别的地方如何,高明程不知道,只知道这些年来,他们村就没有发生过溺死的事件。 也曾有人溺水过,但都很快被人救起来了。 这天傍晚,高岳意犹未尽的从水里钻了出来,踩着淤泥上了岸,说道:“这水太少了,游的不痛快!” 这已经是三个水库中水量最多的了,但饶是如此,水依旧不多,不能让人肆意的游泳。 高明程根本没去游泳,就在边上不远处的水塘里捉鱼呢,准确的说是捉虾。 常言道,水涨捉鱼,水落捉虾,因为虾生活在水底,只有水量少了,才容易捉到。 他们这儿的虾有两种,一种是本地的河虾,个头不大,但虾肉依旧甜美,还有一种就是小龙虾。 小龙虾是外来品种,本来算是入侵物种,但是呢,大中华多的是吃货,只要是能吃的,那就都泛滥不起来! 早在九十年代,小龙虾就迅速走上了大排档的餐桌,从此就没有下去过,野生的吃完了,那就吃养殖的! 天气暖和时,小龙虾挺活跃的,想要捉到小龙虾,就要到长满芦苇和水草的地方去,可以用简单的钓鱼竿钓,不怕被钳到手的话,也可以直接用手去捉。 高明程懒得带钓鱼竿,全靠手捉,捉时只要避开前面的一对大钳子,那就没问题了。 听见高岳的抱怨,他说道:“村里已经快两个月没下过雨了,等田里干了,还得从水库放水,如果再不下雨,今年肯定是要减产的。” 高岳闻言,立即担忧起来,下意识说道:“那怎么办?” 高明程扭头看他,递过去一个眼神给他自己体会。 能怎么办?人力有时尽,还能管天下不下雨? 其实早在1958年的夏天,吉林省就曾经展开了国内第一次飞机降雨,并且取得成功。 但他们这儿虽然天干,却也没有到颗粒绝收的程度,且是局部旱灾,所以是没能飞机降雨的。 高岳瘪嘴,不再提这件事,但看着浅浅的水库,眼中还是闪过一丝担忧。 他从小在村里长大,自然见过村民争田、争水的斗争。 知道在不久的将来,村里肯定会有一场混乱的争斗。他知道高明程身手好,但也怕他下手不知轻重,于是说道:“到那个时候,你到县里住几天吧?你那房子也修的差不多了,也该去看看了。” 高明程一愣,很快就明白高岳的意思了,高岳又说了句:“你上我家去住,上回你住宾馆,我爸妈都不高兴,觉得你有些疏远了。” 高明程点头应下,“行!” 其实他也在琢磨到时要不要避开。 去和人争水,他是不想的,他总共就一亩田,也不缺那点粮食。 但人不是独立存在的,他在村里还有爸妈、叔伯、细奶奶等人。 到时候他裹挟其中,就很难不出面,但一旦出面,万一气氛太那个,挑起他的怒火,下手打人的咋办? 以前他和人打过架,但现在再打架,就有些胜之不武了。 他平时可以控制力道,但如果被挑起怒火,就有失手的可能。 算来算去,还是先避开好了,反正也就几天的时间。 说完这件事,高岳就探头去看高明程的收获,当看到有半桶小龙虾时,立即笑道:“行啊,你用手抓,都能够抓这么多,厉害!” “差不多够一盘子了,走,回家吃小龙虾去!”高明程笑着说道,不再继续捉了,提着桶子准备回去。 虽然有半桶小龙虾,但是处理之后,能够吃到嘴里的,也不多!毕竟小龙虾的头尾去掉后,就没多少肉了。 回到家,高明程和高岳两人就坐在水井的边上,开始处理起小龙虾来。 高岳看着井中的水位没有下降的趋势,便夸赞道:“你这口井打的好!哪怕天干,也至少不缺吃的水。” 高明程也就笑了,当初决定打井时,就是因为想起今年下半年会天干,所以有口井是很重要的,再说了,村里公用的井都在老村,他这里离老村很远,天天过去挑水也不现实。 想到村里的公用井水位已经逐渐下降,高明程心中也有些惆怅。 到时候村里的人不只是争水库里的水,还会争井里的水。 那几口公用的井,不到上午就会没水了,为了喝到水,有人四五点就摸黑起床,然后赶紧去打水,打完水后,再倒头睡下。 但凡谁起晚了,就会看到空空如也的水井。 并且水井底部的水质浑浊,打回去后,不能直接食用,得静置一阵子才行。 早在之前,高明程就没有浪费水了。 淘米水可以用来洗头发、洗菜以及给菜地浇水。就连洗澡水,那也是可以浇树的。 如今高明程要么去水库洗澡,要么就在家里洗,但他的洗法可有意思了,提着一桶水,然后走到院角的花树边上,然后就这么洗,洗完之后,身体干净了,花树也得到了水。 他在院子的边角种了一些栀子树、油茶树,然后又在靠围墙的边上种了一排的丝瓜,如今丝瓜藤蔓顺着围墙和竹竿乱爬,碧绿的阔叶、黄色的花卉以及长条状的丝瓜,将整个院子点缀的更具生机。 今晚的饭桌上,爆炒小龙虾就是主角,小龙虾处理干净后,用油炸熟,然后放进大量的干辣椒和蒜瓣、姜来调味,最后的成品就是一道难得的美味了! 高明程拿出了米酒,给高岳和许多美都倒上,吃小龙虾就得配点酒,最好是啤酒,但他家里没有,喝上一小杯米酒那也不错。 吃完这顿小龙虾,高岳第二天就要返回县里了。 回村的这几天,算是他难得的休假,回去后,还得继续学习呢,他有天然的优势,可以直接到警局实习,观摩警员们办案,把所有的办案流程都记在心中。 临走时,高明程给他准备了不少的东西,有一只野兔,一个西瓜,几个甜瓜,一些晒干的菜,以及地里当季的蔬菜。 看着自行车上装满了东西,高岳又是无奈,又是高兴。 他来的第二天,就由高明程领着进山打到一头野猪,但天气炎热,肉是放不住的,于是两人商量后,决定自家留一部分,剩下的都拿去分人。 高明程爸妈家,细奶奶家,以及高岳在这边的一些亲戚家,都分到了一些。 高岳虽然有亲戚,但都不是很近的亲戚了,因为他爸爸本来有一个兄弟,但是在那段艰苦的岁月中不幸早亡,而他妈妈不是村里的人,是其他村的。 “我走了,高明程,我在县里等你来玩啊!”高岳说道,冲高明程眨了下眼。 “嗯,我找个时间去。”两人对好暗号,高明程便目送高岳离去。 这会儿天气太热,要出门的话,要么趁早,要么趁晚,连小富山的砍伐都只在早晚进行,中午最热的时候,都让大家在家里休息。 高明程可不想有人中暑,还得他出钱出力的来照顾。 山里的果树,大部分得明年春天来种,所以晚点砍树也不要紧。 “路上小心!”高明程高声吩咐了句,隐隐得到高岳的回应,看着高岳一路朝老村那边而去,然后出了村子,再一路朝着县里骑去。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七章:去照相,手推车 高岳走后没几天,村里的氛围就有些不对了,每个人的脸上都浮现一丝焦灼。 小富山的砍树计划已经中止了,高明程找的理由是天气太热,让大家歇个十天半月再继续来砍树。 实际上随着天气越来越干旱,地里的庄稼早晚都得挑水浇水才行,不然一天的日头晒下来,菜就蔫吧了。 田是插秧时放的水,现在又快要干了,此时正是禾苗快速生长的时候,可不能短了水,于是放水浇田的声音,开始在村里谈论起。 这天傍晚,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我明天带你去县里照相吧!” 许多美一愣,随即就露出期待的神情来,点头说道:“好啊!” 她还没有照过相的呢! 一般条件好些的新婚夫妻,都会去县里的照相馆照一张相,但他们结婚以来还没有去过的。 不过在村里,会去照相的人也不多就是了,但凡有谁去县里照相了,那么必定得传扬的整个村的人都知道不可。 “你等下就收拾一下,带两套衣服去,我打算在县里多待两天。”高明程又说道。 夏天天气热,必须得天天换洗才行。 许多美下意识说道:“去县里住,家里的牲畜和菜怎么办?再说了,村里打算就在这一两天放水浇田呢!这个时候出去可不行!” 许多美不愿意去县里住,觉得照个相当天去,当天回就行,这样也不耽误家里地里的活。 见状,高明程就说道:“水库里的水已经没多少了,放水时,村里的人肯定要争水的。我留在这里,不出面不行,一出面就容易出事。” 高明程从角落拿来一根粗壮的树枝,当着许多美的面轻轻松松的将之折断。 他继续说道:“都是一个村的人,万一我出手太重,把人打伤、打残或打死了,这总是不好的。至于牲畜和菜地,还是让你哥哥来帮忙照顾,小富山的池塘还有些水,可以浇菜,家里的井里也还有水,以后你二姐家要是没水喝,也可以到这里来提两桶。” 许多美看着那被折断的树枝,心中略微不满,撇了撇嘴。 她家势弱,往年遇到这种事情,都是吃亏的,现在好不容易嫁给高明程,原想着不会再吃亏了,没想到高明程竟然要避开。 她心中有些不服,但也怕高明程出手太重,万一把人打坏了就不好了。 这些日子,她跟着高明程学了一些简单的招式,自信和人对上也不会吃亏,她本是要强的性子,于是说道:“那你自己去县里,我留在家里。” 高明程脸色微沉,上辈子他和许多美的婚姻没有过好,有他自己的原因,也有许多美的原因,就是因为许多美性格太要强了,不愿意跟他妈低头说好话,求人帮忙,什么都自己咬牙扛着。 而他妈也不是好惹的,你不说几句好话求她,她就能当做没看到,不帮你。 如今重生回来,高明程痛改前非,对许多美一直很好,而许多美过上舒心的日子后,脾气也收敛了不少,变得温婉起来。 但性格的底色,是不会轻易变化的。 高明程一生气,许多美就感受到了,立即小心的朝高明程看去,她神色纠结,最终还是服软了,说道:“好吧,听你的。” 反正她家就一亩田,这水争不争也不重要。 两人说好了后,许多美就去房间里收拾衣服了。 她特意把当初从羊城买的几件漂亮裙子都带上,这些裙子太漂亮了,让董飞霞打板之后,她就拿回来穿的,但奈何能穿的机会不多。 下地干活时,肯定是舍不得穿的,即使舍得,那也没有穿宽松的长袖长裤舒服,穿着裙子往地里一走,那野草能把你小腿都割伤,并且会很痒。 正收拾衣服呢,许多美突然想到后天就是县里的集日,于是匆匆起身,朝着外面跑去,人已经走出大门了,声音才传来。 “我去一下师傅家!” 大概半个小时,她就回来了,脸上带着笑容,对高明程说道:“我们明天带一些衣服去县里卖吧!” 董飞霞早就带着她们在制作成衣了,但这些成衣大多是在附近的集日进行销售,还没怎么送去县里销售的。 既然要在县里住几天,那么许多美就不愿意浪费时间,决定带一批衣服去赶集。 并且她还说道:“家里还有一些蜂蜜,我们一块儿带去卖!” 高明程听着她的打算,也觉得没毛病,于是点头同意了。 他去收拾蜂蜜,这些蜂蜜都用罐子装好了,就是还没空去卖。 第二天一大早,两人就准备出发了,路过许多玉家时,许多美下去跟她哥哥说了声,又把院子门的钥匙给了他。 张成远是很愿意帮忙的。 上次帮了十天的忙,不但得到一些工钱,还得到一块电子手表。 这手表他很是爱惜,干活时都是舍不得戴的。 安排好这事后,继续往老村走去,然后从高守旺家拿了一麻袋的衣服出来。 有了这些衣服,高明程和许多美在这个时候离开村子,也就有了完美的理由了。 自行车前面的铁框里放着蜂蜜,那一麻袋的衣服被绑在前面的横杠上,许多美则坐在后座,肩上背着一个包,双手环抱着高明程的腰。 “坐稳了!”高明程提醒一句,踩着自行车朝着村口而去。 高明程把自行车踩的飞快,在天气热起来之前,就抵达县里了。 因为带着很多东西,高明程直接去了警局找高国兵。 高国兵早就知道高明程这几天会来县里,只是他此时很忙,于是把家里的钥匙给了高明程,让他打开门放东西。 高明程也不客气,直接接过钥匙,环顾四周,没看到高岳,于是问道:“高岳呢?” “他跟人出门办案了。”高国兵说道。 双方告别后,高明程又将自行车骑到家属大院那边。 这里他来过好几次了,周围的家属们也对他很熟悉,碰面了就会打声招呼。 高明程扛着一麻袋的衣服,一只手还提着一篮子的蜂蜜,领着许多美上了楼,然后打开了高国兵家的门。 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但没有人在,因为赵冬梅这会儿还在妇联那边工作呢。 高明程看到高宏的房间已经被收拾好了,铺上干净的席子,等着人入住呢。 于是他把东西都搬到这个房间的空地上放着,然后对许多美说道:“走吧,我们先去照相。” “好。”对于照相,许多美还是很期待的。 两人骑着自行车,找到一家照相馆,县里总共没几家照相馆,因此生意还挺好的。 排在他们前面的,也是一对年轻的男女,看甜蜜的神情,就知道是新婚不久。 “哎,你这裙子真好看!”那对男女拍完照后,就准备走了。 这个时候拍完照,是不能马上拿到照片的,得等几天再拿着单子来取照片。 那女的性格外向,甚至想伸手去摸许多美的裙子。 “你这件裙子在哪里买的?我怎么没见过?”那女的继续问道,神情中充满了兴趣。 许多美也不是内向的人,当即笑着宣传起来,说道:“这是我前不久在羊城买的,县里只怕还没有呢!” “羊城的裙子?难怪这么漂亮!”那女的一听是羊城买的,神情越发羡慕了。她看着身边的男人,若有所指的说道:“我们要是也能去羊城一趟就好了。” 那男的便苦笑起来。 这年头出门一趟,岂是容易的? 他们家虽然有点钱,生活过的还行,但也仅仅还行了。 许多美一看这架势,当即说道:“我从羊城进了一大批的衣服,都是最新款的,还有很多衣服是香江明星都穿过的呢!明天是集日,我会到集市上去卖,你要是真喜欢,那么明天来我摊子上挑一挑啊!” “哎哟,真的?” “当然是真的!” “那我去!明天刚好我没什么事!”那女的挺高兴的,和许多美约好后,就被身边的男人带走了。 很快就轮到高明程和许多美拍照了。 高明程见惯了数码相机,现在看着老式的胶卷相机,还挺有趣的。 这会儿照相是没人给你化妆打扮的,彩妆还没有席卷小县城的市场,大部分人只在冬天用润肤霜,少部分人则会用上香粉、头蜡、口红等化妆品。 难得拍照,高明程打算多拍几张,一开始许多美表现的很拘谨,在高明程的安慰下,总算放松些了。 她拍了扎起头发的,也拍了披着头发的,当她披着头发时,整个人的五官都柔和妩媚了。 “好!”摄影师见了,都忍不住出言夸赞。 “你们五天后来拿照片吧!”摄影师刷刷的写了一张收据单,然后递给高明程。 “好。”高明程把收据单放进裤袋里,带着许多美出门而去。 五天后他未必在县里,但可以让高岳帮着来拿,等之后他来县里办事时,再带回去。 “多美,我带你去看看我们在县里的房子。”高明程领着许多美往正在修建的房子走去。 许多美早就知道高明程在高国兵的帮助下,在县里拿到一块地皮,然后修了房子的事情。 也知道等房子修好后,她会到这里来开服装店,负责把董飞霞她们生产出来的衣服卖掉。 对此她还挺期待的。 不过来看房子,还是头一次。 因为连高明程自己,都没来看过几次。 两人来到工地时,就看到建筑工们顶着烈阳在做事。 房子一共三层,现在已经修到第三层了,等封顶盖瓦后,就可以安装门窗和粉刷墙壁了。 至于地板,一楼铺水磨石,二、三楼则铺瓷砖,现在的瓷砖花样少,大部分是那种小白砖的造型,除了没那么好看外,也没毛病。 和包工头打了声招呼,高明程又询问了一些关于房子情况的事情。 包工头知道这房子是谁的,因此态度好的很,那是有问必答。 高明程在问过后,没找到什么明显的毛病,也是又问起高国兵的房子来。 包工头告诉他,高国兵的房子已经修好了,现在正在装修,今年年底前,是肯定能够住进去的。 高明程闻言也挺高兴的。 今年春节时,在外当兵的高宏就可以回家探亲,能够住上新房子,那也挺不错的。 房子还在修建,有砖石水泥会掉落下来,所以也没必要进去看,只在外面看个大概而已。 高明程问明了封顶的日子,然后就准备走了。 到封顶那一天,他和许多美还得来现场的。 修房子是大事,封顶是有一些仪式要走的,需要房子主人在场。 今天的时间还很富余,高明程就决定去买一辆手推车。 今天不是集日,东西没有摆出来卖,但可以寻到木匠家去买,甚至是定制。普通的手推车不够高,以装货物方便为主,但高明程买手推车是为了卖衣服,因此得稍微高点。 并且在车身的一边,还要再装上一排木架,可以用来挂衣服,把衣服挂起来,可以更好的展示衣服的款式,吸引路人的目光。 这种手推车其实挺流行的,高明程和木匠那么一说,木匠就明白了,然后拿出木料工具,开始加工起来。 许多美看着手推车的木料,虽然经过刨刀,表面相对光滑,但她还是怕木刺会弄坏衣服,于是对高明程说道:“我们还得去买一块布料铺在车上。” 高明程觉得也应该要这样,于是又去买了一块红底花卉的布料,铺在平板车上,这样显得喜庆。 等一切都置办妥当,已经到了下午了。 再次回到警局家属大院那边,直接把手推车放在院子里。 虽然这会儿小偷小摸的风气很盛,但也没几个敢到这里来偷东西。 提起小偷小摸,其实如今县里的风气已经好了很多,这和两个人有关,一个是何大有,一个是黄大志。 作为曾经的混混头子,何大有洗心革面成了协警,那么他手底下的小弟也不敢再明目张胆的犯事了。 再一个,黄大志的观察力很好,算的上是明察秋毫,他往集市上那么一走,就能够轻易的抓到小偷,顺便还能够捡到一些小钱。 也因此,在刚成为协警时,为了立功,黄大志是抓了不少小偷小摸的犯人的。 高明程放倒这些混混时,会反手将之抢劫,但黄大志就不能这么干,因为那钱叫做赃款,是要上缴警局的。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八章:多美卖货啦 第二天就是县里的集日,赶集要趁早,因此高明程和许多美在天刚刚亮时,就已经起床了。 两人起床时,高国兵他们还没有起床的。 因此两人轻手轻脚的把东西拿了出去,然后轻轻地关上房门。 至于早餐,等到了集市再花钱买就行。 一路下楼来到院子里,许多美先拿出那块红底花卉的布料铺在平板车上,然后把袋子里的新衣服都拿了出来,高明程则帮着把几件款式最好看的挂在架子上。 布置好摊子后,两人就朝着集市的方向而去。 高明程推着手推车,许多美则空手走在旁边,神情隐隐间流露出期待和紧张。 天色还未大亮,路上的行人很少,两人一路来到集市,此时这里已经人头攒动了,不过是卖家多,买家少。 两人寻觅片刻,迅速找到一个还不错的空位,用手推车把位置给占了。 高明程问过许多美想吃什么早餐,许多美就说吃几个包子就好,于是高明程就去旁边卖早餐的地方买包子。 他买了五个肉包子,五个素包子,还买了两根油条和两杯豆浆,拎着东西回来时,摊子还没有开张的。 这也正常,现在开张的,基本都是吃食类,五金、日用品什么的,都要等一会儿才会有人来买。 但卖东西的人得早点来占位置,因为除了固定的门面,摊位是流动的,谁先占了,就是谁的,而一个好位置,是能够影响到生意的好坏。 趁着还没有客人,两人迅速的把早餐吃了,然后继续整理摊子上的衣服,一件件叠好了,这样会显得好看些。 在手推车的边上,还摆着二十多瓶的蜂蜜,这是打算带着一起卖。 天色已经大亮,集市里的人也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叫卖声响起,有卖吃食的,有卖蔬菜的,也有卖锅碗瓢盆的,但最惹眼的还是卖老鼠药的。 这些卖老鼠药的人,并非占据一个固定的摊位,而是会推着一个小车到处走,而在车子上方,则会挂着一些死老鼠。 夏天天气热,新鲜的老鼠很快就会散发出臭味来,所以挂着的大多是风干的老鼠,或者干脆只挂着一些老鼠尾巴,用以证明这老鼠药是真的管用。 高明程是不用买老鼠药的,虽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但家里有两条好狗,老鼠是真的少好多。 黑虎和精灵经常在山脚下捉田鼠和兔子吃,对于家里的老鼠,那也是嘴下不留情,看到一只就会咬死一只,久而久之,他们家就很少有老鼠敢来光顾了。 “咦,你真在这里卖衣服啊?你今天这件裙子也好看!”一个略微熟悉的声音响起,高明程循声望去,看到是昨天在照相馆遇到的那个年轻女人。 许多美立即笑着说道:“好看吧?我这件衣服是香江明星都穿过的,不信你看!” 她拿出一本时尚杂志,翻到其中一页,给那个年轻女人看。 其实并非完全相似,但也有几分相似就是了。 “哎哟,这是……这也是羊城买来的?这里面的明星真好看!”那女人激动的拿过时尚杂志,就翻看起来。 这本杂志是许多美特意带来的,不得不说,有了这本杂志,感觉衣服的逼格都提升一个档次了。 人都有从众心理,原本冷清清的摊位,自从有了第一个客人后,就陆续吸引了其他的客人来看。 有人抬头打量着木架上挂着的衣服,有人低头翻着手推车上的衣服,也有人拿着衣服在身上比划,更有人直接询问起价钱来。 许多美是主要招待的人,只有在她忙不过来时,高明程才会帮着售卖,这会儿男人卖女装的少,有年轻脸皮薄点的,看到高明程都会脸红。 但也有人听到高明程夸了一句好看,很合适之类的话,就产生买下的冲动。 高明程身高一米八,五官端正,气质英武,身材匀称,穿着得体,也难怪会惹得异性心慌意乱。 在两人的忙碌下,摊子很快就开张了。 第一个买的,就是昨天遇到的那个年轻女人,她一口气买了两件裙子,甚至还想把那本时尚杂志给买走。 但许多美必须不能卖啊! 这些杂志都是他们辛辛苦苦从羊城背回来的,都还有用呢! 开了张后,后面就卖的很顺了,他们的货物款式新颖,价钱却比那些真正从羊城进货的人还要低点。 羊城的货多,量大的话,还能优惠些,但架不住现在物流不发达啊,运输又慢又不安全,需要花费不少的钱。 而他们的这些衣服,款式是羊城的,但货是本地的。布料是高守旺凭借自己儿子的关系,从纺织厂拿到的低价,缝制是董飞霞领着一群学徒做的,这里面的成本,就少很多。 所谓物美价廉就不愁卖,一个上午过去,摊子上的衣服直接少了三分之二! 就是附带着卖的蜂蜜,也卖掉了一半多。 许多美虽然会认字了,但数学还是不行,所以收钱、找钱的活是高明程负责的,此时装钱的包里已经鼓鼓囊囊了。 日头高挂,天气越发炎热,而集市上的人也渐渐少了。 高明程不愿意继续晒太阳,就对许多美说道:“回去吧?” 许多美恋恋不舍的环顾四周,发现的确没多少人了,才说道:“回吧!” 两人回到警局家属大院时,还不到中午。 家里依旧没人,但高国兵给了他一把钥匙,因此可以自由进出。把剩下的货物放在房间堆放好,许多美就准备去厨房煮饭了,她之前在厨房给赵冬梅帮过忙,因此对这里的格局很熟,能够轻易的上手。 大约半个小时,香喷喷的饭菜就陆续出锅了。 在县里煮饭,没用那种大铁锅,而是用高压锅,炒菜也是用的小铁锅,这让用惯了大铁锅的许多美有些不适应。 在她看来,还是烧柴火,用大铁锅煮出来的饭菜更好吃。 于是她对高明程说道:“我们在县里的房子,能砌村里的那种土灶吗?” 高明程思索了片刻,才说道:“那得另外砌一个厨房出来,不然烟囱不好装,那房子的后面还有一点位置,可以在那里砌一个厨房出来。这样吧,等房子封顶时,我跟包工头说一声,让他再去买些材料来。” “太好了!”许多美如愿以偿,忍不住笑了。 中午十二点时,赵冬梅风风火火的回来了,结果一眼就看到已经煮好的饭菜,于是笑着说道:“你们赶集就回来了?今天的生意好吗?” “好!生意很好!我们带来的衣服,已经卖了大半!”许多美笑着说道,心情好极了。 赵冬梅看着她也笑了,说道:“你能自己赚钱,这也很好!你是不知道,今天一上午,我就在忙一件事,城东有户人家打老婆,把老婆打得半死,被人告到妇联来,我们就上门去调解,问了话才知道,原来这家的老婆没工作,又偷偷地把公公的买药钱给了娘家爸妈,被发现后,就是一顿好打!” “哎,这女人啊,还得会自己赚钱才行!我们看她被打的半死,着实可怜,问她要不要离婚,结果她自己还死活不肯离婚。没办法,只能劝她丈夫消气,又警告她丈夫打死人是犯法要坐牢的。” 赵冬梅说完上午发生的事情,就是一声叹息。 在妇联做事,这种事情经历了很多,但每次经历,都让同为女性的赵冬梅心中不痛快。 所以看到许多美能够自立自强的做生意,她是很喜欢的。 许多美听了这个故事,也凭空生出一丝紧迫来,她觉得,她要好好的补一补数学知识了,至少得会收钱、找钱才行。 她知道高明程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以后不可能每次赶集都在她的身边帮忙的,所以得自己会算账才行。 正说着话呢,高国兵和高岳也前后脚回来了。 “国兵、高岳,来,我们一起尝尝多美的手艺!”赵冬梅已经从之前的情绪中抽离,爽朗的招呼着大家坐下吃饭。 这顿饭,自然吃的大家都夸赞。 饭后,高岳找到了高明程,说道:“哎,你知道现在警局最多的案子是什么吗?就是聚众斗殴!接到的报警,十个有九个跟争水有关!轻点的只是受伤,严重点的,都有打死人的!” 高明程闻言,只能沉默。 他知道今年天干,从夏天起,一直到冬天,天就没有下过几次雨,入秋那会儿下过一场毛毛雨,路面都还没湿呢,雨就停了。 因为天干的原因,今年的秋老虎很厉害,冬天也比往年温暖些。 常言道,一场秋雨一场寒,这没了秋雨,自然也没了寒。 高国兵点燃了一根烟,神情放松的抽着,对高明程说道:“你躲出来是对的。都是一个祖宗的族人,万一被你失手伤了,那也不好。” 高明程这回就只能苦笑了,谁知道身手太好,原来也是一种烦恼? 因为没有电话,不能及时知道村里发生的事情,因此高明程在县里多待了一天。 难得有了空闲,高明程带着两瓶蜂蜜去了肖金峰的运输公司。 他打算蹭辆车开开,重生回来后,他还没有碰过车的,手都生了。但好在毕竟有经验,经过短暂的熟悉后,那种感觉就来了。 他目视前方,脚踩油门,打着方向盘,在宽阔的场地上开了一圈。 这表现在肖金峰和高明万的眼里,就有些惊为天人了。 尤其是高明万,他跟着开车的师傅学了这么久,现在都还开不好车,而他二哥呢,才上手没多久,就敢把车开起来了! 并且开的还不错! 这一刻,高明万深深地怀疑起自己来。 他觉得,他们兄弟四人中,可能二哥是最聪明的。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九章:开着吉普车兜风 高明程开的是一辆旧卡车,这车有些年头了,车身的漆皮都掉落,露出锈迹斑驳来。 但车子开起来也没有多少毛病,在生产力和技术没有突破之前,汽车也没有报废的说法,能够一直开到不能开为止,尤其在偏远地带,能够看到一些很旧的车子。 这些车子都是大城市淘汰的,然后进入小县城,继续为人民服务。 这辆旧卡车,就是肖金峰通过关系,以低价弄到的。 高明程绕着场地开了几圈,感觉已经找到开车的手感了,于是这才停车,从驾驶室跳下车来。 “不错啊,开的挺好的,你真是头一次开车?”肖金峰站在一旁,兴致盎然的看着高明程。 他刚才问过高明万了,据高明万说,他二哥应该是第一次开车,主要是之前也没有这个条件。 高明程有些许心虚,但还是点头承认了。 这的确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开车。 “哎,那你可真是天生吃这一碗饭的人,有天赋!这样吧,只要你想来,我这运输公司随时欢迎你来!”肖金峰上前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语气中有些遗憾和期待。 早在之前,他就邀请过高明程来了,甚至还愿意给出一些股份。 但被高明程拒绝了。 肖金峰又说道:“对了,既然你会开车,那么有空就去拿个驾照,这样以后也方便些。拿驾照也容易,我让人安排一下,你找个时间过去开开车,也就能拿到了。” 听肖金峰这么一说,高明程当即就同意了,又说要在这里多练练车,虽然这个时候只要有关系,会开车就能够拿到驾照,但高明程为人谨慎,决定还是再多练练的好。 肖金峰自然答应,告诉高明程,只要停在这里的车,他都可以拿去开。 之前是不知道高明程天赋出众,所以给的是一辆旧车,现在知道他是会开车的,就让他随便挑了。 之前肖金峰出钱买了一辆全新的解放牌卡车,但此时这辆卡车并不在这里,而是在外面跑运输去了。 现在这里停着三辆车,一辆卡车,一辆小面包车,还有一辆半旧的吉普车 高明程把三辆车都上手开了一下,不同的车型,开车的手感是不同的,最后他向肖金峰借了那辆吉普车,决定带许多美去兜风。 吉普车在这个时候,也算是豪车了,当许多美坐在副驾驶时,眼中绽放出惊喜的光彩来。 她激动的左右张望,打量着整个车厢的内饰,她好奇的想去触碰一些按钮,却又不敢。 高明程见状,干脆给她说了一下每个按钮的功能,让她大致清楚。 这辆吉普车是国产的,早在61年,以威利斯吉普为原型的第一代国产越野车-bj210就诞生了。 这辆车有个七八年的车龄了,外观还行,前面是铁皮和玻璃的,后面则是带车篷的那种。 说实话,以后世的目光来看的话,这辆车挺丑挺复古的。 并且只有一台三挡手动波箱,方向盘没有助力,变速箱还没有同步器,换挡需要严格遵循“踩摘轰踩挂”的步骤。 要不是上辈子高明程也算是一个老司机,那还真开不来这玩意。 “坐稳了!”高明程吩咐一声,开始专注的开车了,这车虽然老旧,功能也不行,但其实开起来还是很爽。 因为这种车型有种军用车的味道,而男人都有一颗当兵的雄心壮志。 高明程坐在驾驶位上,感受着绿漆铁板圆圆表,抽拉开关炒勺档,两脚离合拐棍刹,曲柄往死了摇的那种感觉。 而许多美则是将头看向窗外,风吹动她的青丝,带来的凉意驱散了身上的燥热。 路边的树木不停地倒退着,景色一个眨眼,便是一个变化。许多美贪婪的欣赏着美景,体验着从未有过的畅快。 六月去羊城时,她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坐公交,但那些感受和此时的感受,又是不一样的。 因为此时开车的人是高明程,乘车的人则只有她一人。 她产生一种天地狭小,但他们却拥有一切的快感。 高明程开着吉普车,带着许多美把整个县城都逛了一遍,这会儿的县城还小,路上的车子也没有几辆,因此压根没有堵车的烦恼,没多久就逛完了。 高明程没急着返回,而是去了一趟加油站,把车子的汽油给加满了。 借人车子开,这没事,但得把汽油加满才行,不然就有占小便宜的嫌疑了。 再次返回运输公司那边,已经差不多中午了。 肖金峰的妈妈已经煮好午饭,于是来邀请他们一起吃饭。 高明程也没有推辞,有时候你推辞就是一种生疏,以后还怎么亲近起来? 今天吃人一顿饭,下回再请回来就好。 高明程态度坦然,许多美就有些拘谨了,饭后,她抢着帮忙一起洗碗和收拾厨房,然后得到肖金峰妈妈的一顿夸奖。 肖金峰则对高明程说道:“你今天来的巧,我明天一大早,就要带明万去一趟省城办事,最近省城的摩托车卖的好,我打算去看看,顺便再问问县里有没有人要买,可以帮着运一批货回来卖。” “高明程,你想买摩托车吗?要不是摩托车运不了多少东西,我都想买一辆呢!” 摩托车啊……这会儿拥有一辆摩托车,不亚于后世拥有一辆兰博基尼! 济南产的轻便摩托车型号15c,二冲程,声音很大,烧混合油。市场价需要800多块,就这颜值还很一般。 如果想买更好看的,那得更贵。 思索片刻,高明程就摇头拒绝了。 他手里虽然有点钱,但也不到随便买买买的地步,再说了,以他的眼光,也看不上现在的这些轿车、摩托车的。 几人又聊了片刻,高明程就带着许多美告辞了。 肖金峰让高明程找个时间,先去把驾照拿了,万一以后运输公司有事缺司机,还能临时找他帮个忙。 高明程一听就忍不住笑了,但拿驾照这事,对他来说是有利无害,自然答应下来。 “行,我之后找个时间就来考驾照。”说定了这件事后,高明程就带着许多美回到高国兵家。 现在日头太热,他们决定休息一个小时,然后收拾东西回村去。 出门三天,也应该回去了。 希望争水的事情已经尘埃落定,上辈子没听说出人命,那么这辈子应该也不会出人命才是。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章:种菜浇水于山脚 高明程他们是在傍晚五点左右回到高家村的。 一进村,只看到零星几个人,有些人的身上还带着一些伤,再看路边的稻田里已经有了一些水了,水稻的长势暂时还不错。 见此,高明程就知道,争水的事情应该已经落下帷幕了。 争水,算是自古以来农村都会发生的事情,一旦缺水,就会引发这种事件,他们村内部争水还好,除非不小心下了重手,否则一般不会出人命。 最怕那种两个村子争水的,一旦下手,往往是下死手,打死人就是常有的事情了。 途径老村时,他们要把卖剩下的衣服还给高守旺家,并且得当面把帐算清楚。 这批衣服,不是许多美花钱拿的货,而是直接从高守旺家拿来卖的,算是去县里试试水。 至于卖掉多少,再按照一定的分成比例分给许多美,作为销售工资。 看到他们回来,董飞霞是最关心的,立即把许多美喊到面前来,几个女人围在一起,开始叽叽喳喳的说起卖货的事情来。 许多美把剩下的货拿了出来,又拿了一个本子,上面写着一笔笔的账单,这个是高明程给她写好的。 对应着账单,又把包里的钱拿出来数清了。 “好多钱!”高淑芳忍不住惊呼了声,其他几个年轻的女孩子见状也是极为兴奋。 这次拿去县里卖的货,是款式最新颖,布料最贵重的,因此卖价也贵些,但县里的购买力,真的远大于小集市,对于爱美的女人来说,一旦看中哪件衣服,就舍得花大价钱买下。 女人们在说卖衣服的事情,许多美也兴奋的给大家说了一下自己卖衣服的过程和心得,引得大家听得津津有味。 高守旺则把高明程喊到一边去,说道:“就在昨天,村里闹了一场,好些人都打起架来了。高富强一家打的最凶,他们家好几个兄弟一起上,把几个人都打伤了,最后他家争到了水,等他家田里进了水后,才轮到别的人。” “我的田位置算好的,即使不争,也会轮到,但你那一亩田的位置就不太好了,还没轮到你那边的田,水库里就没水了!” “明程,你要做好减产的心理准备了。” 高守旺语重心长的说道。 高明程沉默了几秒,对于这个结果,他是有预料到的。 有些人的田位置很好,一旦放水,他家的田就是第一个进水,但你进多少水,进完之后水又往哪里走,就有说道了。 如果高明程去争的话,即使他田的位置不好,也不至于轮不到水,但他没有去争。 “没事,不差这点。”高明程说道。 高守旺也是点头,他家也没去争,因为不好争了,他家都开制衣厂了,再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村里人闹,那就名声不好了。 高明程也是如此,他避开,一是怕失手打伤了人,二是他家的生活,在村里算是肉眼可见的好,为了一亩田去争水,显得格局小。 从高守旺这边了解了一下昨天的情况,然后高明程就先回家去了。 这会儿许多美正在兴头上,一时半会舍不得走。 他回到家中,两狗立即迎上前来,亲昵的和他玩闹着。 高明程一看牛栏还是空的,就知道张成远还没有把牛羊牵回来。 不过他的视线越过前面菜地,就看到池塘边上有一个熟悉的人影,那人正在挑水,神情认真,步伐稳健。 认出是张成远,于是他走上前去。 张成远是在小富山脚下的池塘挑水。 小富山被高明程承包了,池塘也是他花钱请人挖出来的,因此这池塘算是他的私人财产。 这段时间虽然天干,但因为池塘底下是有泉眼的,因此水位还很稳,没有干枯下去。 走得近了,高明程就发现张成远的身上沾满了淤泥,像是在池塘淤泥里打了个滚一样。 “哥,你摔跤了?”高明程好奇的问着。 张成远抬头看到他,神情有些拘谨,说道:“刚才在水库捉鱼,被人推倒了。” 之前说水库没水了,并非是完全见底,而是只剩下一个底,不能通过沟渠引流到田里去。 水少则鱼多,因此这两天村里人都在水库里捉鱼,大鱼没了,捉小鱼,小鱼没了,还可以捡蚌壳。 淡水河蚌是不出珍珠的,但肉可以吃,清洗干净后,拿辣椒炒着吃,味道也不错,但太老的河蚌,就有咬不烂的情况出现。 高明程就问是被谁推倒的,如果是恶意推倒的,那就得上门说道说道。 张成远没说是被谁推倒的,只说道:“是不小心推倒的,也没大事。” 高明程见状,也就不多言了。 “你把水桶放下吧,我自己来浇菜,你去池塘洗个澡,然后早些回去休息吧!”高明程说道,张成远看着太狼狈了,还是让他回去休息得了。 但张成远并没有去洗澡和休息,而是说道:“你不知道牛羊放在哪里,我现在先去牵回来。” “行!” 于是高明程接过担子,给自家菜地浇水,而张成远则去其他地方把放养的牛羊牵回来。 他家也算是种了不少的菜,在每天早晚都浇水的情况下,长势都还不错,就是黄瓜和长豆角快过季了,已经不开花结果了,藤蔓叶子也逐渐干枯。 这个就没必要浇水了,等哪天有空,就把架子给拆下来,或者就这么搁着也行,反正还不到种冬菜的时候。 高明程给辣椒浇水,观察着辣椒的生长情况,辣椒是最爱长蚜虫的,一旦一棵树长了蚜虫,其他的辣椒树也会长。 不过大自然是公平的,蚜虫会破坏植物,但七星瓢虫却会吃蚜虫。所谓一物降一物,便是如此。 他家的辣椒菜地虽然有些虫子,但还没到泛滥的时候。 倒是几天没摘辣椒吃,树上挂满了辣椒,还有不少辣椒已经红了。 一旦辣椒红了,就得马上摘下来,否则辣椒树就不会继续开花结果,而红辣椒可以晒干,储存到冬天时吃,也可以做成剁辣椒。 等到冬天时,村里人就会开始做下饭菜,下饭菜的种类挺多的,有辣萝卜干、柚子皮、菜梗、藠头。其中剁椒泡藠头就挺爽口下饭的。 高明程一边浇水,一边把坏了的辣椒先摘下,有些辣椒被虫子吃了,有些则是烂在枝头。 在辣椒的边上,则是种着一大片的茄子,他们这边的人是习惯这样种的,基本上你肯定能够在辣椒的旁边看见茄子,而等茄子辣椒成熟后,两者相合,便是一道下饭菜。 高明程刚把剩下的菜地浇好水,就看到张成远牵着牛羊回来了,他先是把牛羊牵回院子里的牛栏关起来,然后才走到池塘这边,开始脱掉衣服洗澡。 现在水库里都没有什么水了,洗澡也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了。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一章:采收茯苓、灵芝(求票) 争水的事情暂时尘埃落定,但天气依旧炎热,晴空万里,白云浅淡,丝毫没有下雨的迹象。 村民们的脸上依旧布满了愁容,因为他们知道,再不下雨,今年肯定会减产了。 从全国范围来看,现在已经不缺粮食了,只要肯花钱,就能够买到米和菜。 但对于村里的人来说,钱是很珍贵的。因此高明程刚从县里回来,之前雇来砍树的人就上门了,问高明程是不是可以继续砍树了。 他们迫切的想赚到钱。 高明程自然是答应下来,让他们开始干活。 三百亩的山不算大,但是想要将之整理好,也是需要花费大功夫的。 砍树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得把土里的树根都要挖出来,不然没法种植果树的。 这些树根晒干后,也是可以用来烧火的,并且一个树根就能够烧很久,是很多人都喜欢的燃料。 除了砍树的工人们就位,也有其他村民上来问话,问高明程是不是可以收药材了。 不同的药材,采收的时间是不同的,现在是八月底,山里的茯苓和灵芝都可以采收了,至于黄栀子和白花蛇舌草,这个还得等等。 这两种药材,都是九到十月才能够采收,采收之后,白花蛇舌草只需要除去杂质和泥土,然后晒干就行。黄栀子则麻烦些,需要蒸熟杀青,然后再晒干。 高明程把话放了出去,说可以收,让大家尽管进山采药就行,甚至还可以告知亲朋,附近几个村子的货,他都可以收。 今年不必扛着药材去挤火车,有肖金峰这边的卡车,自然是货越多越好。 得了高明程的话,村里的女人小孩们就先忙碌起来,至于男人,一部分男人在给高明程砍树,一部分男人在做自家地里的活。 采药这种事情,其实女人们做的更好,她们更细心,更有韧劲。 高明程也进山去采药了,和去年一样,他直奔深山去采药,至于山脚下的药材,就让利给村民们。 他带上采挖工具,又拿着两个袋子去,一个袋子用来装灵芝,一个袋子用来装茯苓。 当灵芝的芝体不再增大,颜色由淡黄色转为红褐色,菌盖和菌柄颜色相同,由软变硬,有孢子粉射出时,就表明芝体成熟,可以采收了。 灵芝也是一种菌体,没什么根系,你用手一掰,就能够掰下来,去年高明程就是这么干的。 但之后在药交会上,他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结交了一些人,从他们的口中得知,在采收灵芝时,是需要用快刀从灵芝菌柄的基部切下灵芝的! 因为这样做,就能够留柄蒂0.5厘米至1厘米,让切口慢慢的愈合,再形成菌盖原基,之后会长成新的子实体,依据生长的木料体积不同,可连续采收2-3年。 得知这点后,高明程有种错亿的遗憾! 今年他就带了一把刀来,一双眼睛在林中扫视着,很快就找到灵芝生长的地方,只要是已经成熟的灵芝,那么就直接一刀切掉。 灵芝是一年生的,多留无益,因为最后会木质化,从而失去药性。 他经常在山里走动,也特意寻找过灵芝和茯苓的生长点,因此现在只需要朝着之前记住的地方而去,就能够有所收获。 这会儿的灵芝,基本都成熟了,但茯苓就不一定了。 首先他种植的茯苓,肯定是还没有成熟的,他是五月种植的,一般需要生长十个月左右,那么这批茯苓可以在明年春季时采挖。 至于野生的茯苓,则需要观察是否成熟,茯苓的外皮呈黄褐色时可以采挖,如果表皮是黄白色则没有成熟,是黑色则表示成熟过度。 而采收野生茯苓,那就更加复杂些,因为它们隐藏的更好。 这个时候,需要在松林中观察松树生长状况和树桩周围的地面情况,找到茯苓的生长点后,使用铁制锥状探试器,进行刺探寻找、采挖。 用铁锥探试器插入地下,在深10-20厘米处探感有块状物,拔出时见到有白色茯苓粉末,就可以挖掘、采收。 常言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高明程把这个法子学到后,就找铁匠打好了铁锥工具,这会儿用的还挺顺手。 他带了一把特制的小锄头,也可以称之为药锄,方便携带和采挖,用这把小锄头,很快就挖出几个茯苓来,看着跟个黑疙瘩一样。 这是鲜茯苓,之后还得进行一系列的加工和炮制,制成块状干茯苓后,这才是成品。 野生的茯苓个头偏小,肉质紧实,而人工种植的则会更大点,肉质也没有那么紧实,在市场上,野生茯苓的价钱,是要比人工种植的茯苓高一些的。 高明程一路走,一路采挖,没多久,装茯苓的袋子就先装满了,而装灵芝的袋子则只有半袋,显得轻飘飘的。 唔,看来下回得多带几个袋子来,反正他扛得起! 一路跑着下山去,回到家中后,先把灵芝倒在竹筛中晾晒,这个好处理,去除腐木和泥土后,晒干即可。 茯苓就复杂多了,它有两种炮制的方式,一种是生晒,一种是熟晒。 生晒之前,需要将茯苓洗干净,然后堆放在室内避风处,用稻草或麻袋盖严,使之发汗,析出水分,再摊开晾干后反复堆盖,至表皮皱缩呈褐色时,就用刀剥下外表黑皮,选一个晴天,把茯苓切成小块,将切出来的白块,赤块分别摊在竹筛上晒干。 熟晒则是把新鲜的茯苓切去外皮后,放到蒸笼上,隔水蒸干透心,然后用刀将之先切片,再切条,最后切成方块,然后再晒干。 这两种方法,一般的折干率为50%左右,即一斤鲜品,能够获得半斤干品,产品的质量则以足干,去净外皮,成正方形块,厚薄均匀,白色者为优质。 但切的时候,总有一些边角是不成型的,为了卖价高,这部分最好分开晒,到时候可以降低价钱卖出,也可以留着自家吃用。 茯苓是性质平和的药材,是天天都可以吃的那种,它具有利水渗湿健脾安神的作用,适宜大多数人服用。 比起降低价钱卖掉,高明程更愿意留着自家吃用。 至于茯苓的处理方式,高明程选择生晒。 生晒虽然耗时久,但量多的话,其实更方便。 因为熟晒得先蒸熟,但是呢,一旦量大,那就得天天烧火蒸茯苓,柴火他家是有的,但大热天的烧火,就不是一件友好的事情了。 把袋子里的茯苓处理好后,他又多拿了几个袋子,再次进入山中。 仗着强悍的身体素质,他进大山,就如探囊取物般,只要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就可以把大山里的瑰宝一点点的运出来。 山里多的是马尾松和赤松,而茯苓和灵芝,都喜欢长在这种林子里。 接下来的几天,在高明程的计划中,他一片山林一片山林的寻找下来,每天都有丰厚的收获。 他在山中忙碌时,许多美就承包了家里地里的活,若是有人上门卖货,也由她验货、收货。 村民们忙碌起来后,就看到赚钱的希望了,于是哪怕天旱,地里的粮食会减产,愁容也逐渐消散。 高明程收药材的消息传了出去后,其他村的村民们,也纷纷进山采药。去年这些村的人,就挺羡慕高家村的人,如今也轮到他们卖药了。 这天,高明程扛着两大袋的茯苓从山上下来,一眼就看到堆放在墙角的几个塑料袋。 这些都是这些天收到的药材。 许多美正在竹筛前翻动着晾晒的灵芝,这一批灵芝已经晒的很干了,可以用袋子装起来了。 看到高明程回来了,她便说道:“明程,第一批茯苓的表皮已经皱缩呈褐色了,你去看看,看是不是明天可以切块了。” 高明程应着,来到空屋子里,掀开覆盖的稻草,观察下面的茯苓,果然已经皱缩呈褐色了。 看到一屋子都堆满了,高明程不由得后悔了,看来当初砌房子时,还是砌小了啊! 他这后院圈了起来,目前还有一些空间,他计划再砌一个房间出来。 很多人家会在后院养猪,砌一排的猪圈,但高明程没打算养猪,而牛栏也在厨房的那边,没有修在后面。 心里计划着这些,但还是因为缺水的缘故,打算在明年开春后,再找时间来砌。 砌房子也是需要大量的水的。如今他井里还有水,但也不能滥用。 许多美没处理过茯苓,因此高明程打算明天留在家里,教许多美怎么处理。 至于选择晴天来切块晒干,这一点那是完全不用担忧,最近天天都是大晴天,能下雨的话,那么村里人得高兴坏了。 “明天可以切块了。”高明程走出来说道,又看到许多美手里拎着一小袋的决明子。 决明子是常用药物,具有清肝明目、通便的功能。也是生命力极其强悍的物种,种子经过开水浸泡后,都还能够发芽。其广泛分布在长江以南的省份,他们这儿自然也有。 不过他们村比较少,因此这些决明子肯定不是从村里收来的。 见高明程看了过来,许多美说道:“这决明子是董家村那边的人送来的,问我收不收,听她说,他们村的村边、路旁和旷野里,长满了这种东西。” 高明程就说道:“这东西好卖,下回她再来,跟她说会大量收!另外你挑些种仁饱满的种子留下,我打算明年洒在山脚下的荒地里,自己也种上一批货。” 决明子好卖也好种,再加上山里有很多空地,完全可以穿插种在果林里。 果木幼苗时,彼此相距甚远,留有大片空地,完全可以在中间种上一小片决明子,增加收入。 求一波票,主要是昨天只有十张推荐票,然后我自己都贡献了四张……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二章:山中水情 早上六点,天色早已经大亮,砍伐树木的工人们,早已经自行去了小富山那里。 高明程没有监工,但也无人会偷懒,因为天热的缘故,大家都是早晚过来做事,中午休息的时间就长点。 吃过早饭后,高明程就准备处理第一批采摘回来的茯苓了。 这些茯苓经过堆盖发汗,晾干,再堆盖发汗,再晾干,反复几次后,直到表皮皱缩呈褐色。 这一批货一共有二十几个茯苓,大的如同足球般,小的如同红薯,高明程把许多美喊了过来,两人持刀,开始把茯苓的外皮切掉,露出里面的白块,有些会露出淡红色,这部分就被称之为赤茯苓。 茯苓如果细分的话,是可以分成四种的,并且每种的药性都不同,比如茯苓皮,它的功能是利水肿。 赤茯苓,它的功能是渗利湿热,而最常见的白茯苓,它的功能是渗湿健脾,至于茯神,则是白茯苓中心抱有细松根的部位,将之切成方形薄片,有宁心安神的作用。 高明程一边处理茯苓,一边跟许多美讲解着,他还有半屋子的茯苓呢,这个得许多美帮着一起处理才行的。 许多美也听的认真,她也算是心灵手巧之人,又对药材有几分了解,很容易学会。 先是将茯苓的外皮去掉,然后就开始切块了,这个难不倒许多美,在她看来,跟切菜也没有什么不一样的。 先是切成大块的片,然后相叠在一起切成条状,最后将条状对齐,再横切成方块来。 这方块的长、宽、厚,大概就是4厘米左右,等晒干后,会再缩水一些。 两人手起刀落,白色的茯苓块便从砧板上滚落到竹筛里。 把所有的茯苓都处理好后,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你把那些边角料分出来,用另外一个竹筛装着晒干,这个留着自家吃用。” 茯苓的用处很多,吃法也多,最简单的,就是煮粥,复杂一点就是和不同的中药配伍,然后拥有不同的功效治病。 但对于女人们来说,茯苓还有一个天大的好处,那就是和白芍、白术组成三白汤。 要知道,三白汤是明朝《医学入门》这本书中记载的,之后就在民间传扬开来了,深受女性们的喜爱。 方子很简单,用白芍、白术、白茯苓各5克,甘草2.5克,水煎,温服即可,服用之后,就可以改善皮肤粗糙、萎黄、黄褐斑、色素沉重等问题了。 不过这个方子,就不适合湿热,肝火旺者服用。 把后续的事情留给许多美处理,高明程拿着工具和袋子,再次进山了。 靠近高家村的这边山林,已经都被他走遍了,今天打算走远点。大山辽阔,蕴藏着不少宝物,静待寻宝人的到来。 一路狂奔进山,惊扰了许多鸟兽,但高明程都没有放在心上,待他离开后,山中的小动物自然又会重归安静。 随着海拔增高,山中的植物也多少有些变化了,在林下阴湿腐植土中,高明程看到了一大片的细辛。 细辛也是一味药材,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可以全草入药的,它的功能也有很多,但最广为人知的,就是可以去除口臭。 细辛在二月,八月时,可以采根阴干,现在也算是时节,既然遇到,高明程也不留情,上前就薅起来。 细辛的根系很发达,主要是用它的根,因此得用锄头把土壤挖松,然后再小心一点的把根全部拔出来。 好在它喜欢生长在林下阴湿腐植土中,所以还是很好拔出根的。 高明程去掉它的叶子,只留根系丢进袋子里,把这一片细辛挖掉后,就再往前走。 他也没有挑挑拣拣,但凡遇到的药材,都是直接上手采挖就是了,各种药材积少成多,去了药交会后,就能够一口气卖掉。 今年虽然天干,但只是局部天干,因此对山林的影响不是很大,只是地表的溪水变少了,放眼望去,没看到多少水沟、水洼之地。 他途径之前捉牛蛙的地方,发现这里的水也少了很多,大部分牛蛙都在地面生活,仅剩的水里也挤满了牛蛙。 高明程见状,觉得需要给牛蛙群腾出一些生存空间,于是他放下装满药材的袋子,拎着一个空袋子,准备和牛蛙们来一个亲密接触了。 他专门挑大的捉,手速惊人,趁着牛蛙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让牛蛙们换了一个空间待着了。 抓了半袋子,他这才罢手。 水快要干了,牛蛙虽然是两栖动物,但没水也不行,到时候肯定会死上一批的。 不只是牛蛙,就连一些果树也会减产,他已经发现今年山里的野果子树挂果不如往年多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遭遇自然灾害时,人尚且可以寻求同类的帮助,但植物和动物,就显得被动很多。 经过一番探查,高明程发现在山里还是有几个水位没有下降的水塘,这些水塘不受天气影响,要么是底下有泉眼,要么是直接勾连了地下暗河。 不管是哪种,只要有水就好,这样一些水生动物就不会大量死亡,而山林的动物们,也可以有水喝。 在发现水源时,他同时也发现,这附近有很多动物在这安家了,其中最显眼的就是一群野猪。 这群野猪势力强大,一共有十二头,其中八头成年野猪,四头小猪,它们霸占了一小片水域,在这里嬉闹、饮水。 高明程悄悄地离去,没打这群野猪的主意。现在正是长秋膘的时候,且让它们吃好喝好吧! 他一路走,一路采挖药材,距离村子就有些远了,等他准备回去时,即使是他一路狂奔,也用了不少时间。 跑至靠近村子的半山腰,就看到林中有人头攒动,时而有说话声响起,这是村民们也进山采挖药材了。 当他扛着好几个麻袋出现时,瞬间引起众人的羡慕。 来这里采挖药材的,大多是妇人们,她们不敢进入深山,因此看到高明程从深山里走出,还带着那么多东西时,羡慕之情就油然而生了。 但有些事情,只能羡慕,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进入深山,也不是所有人的时间都很自由。 对于这些妇人们来说,她们一天是十分繁忙的,清早起来就要烧火煮粥,然后下地干活,再做家里的家务,然后又是中饭、晚饭。 如果有孩子,那就更繁忙了,哪怕现在养孩子糙的很,也需要耗费母亲不少的心血,才能够把孩子拉扯着长大。 高明程远远地和人打了一声招呼后,就一路回到家中。 刚把带回来的东西放下,就看到许多美从厨房走了出来,她说道:“明程,之前淑芳来过了,说奶奶这两天身体不舒服,你爸喊你回去看看。我准备了十个蛋,你看是不是少了?少了的话,我上我二姐家买一些。” 别人家的蛋会留着卖钱,但他家的蛋是留不住的,只要有,就会吃掉,这十个蛋,还是许多美从鸡窝里捡到几个凑数出来的。 高明程见此,说道:“不用了,就带十个吧,我在山里弄到一些牛蛙,再带点牛蛙去就好。” 于是他又去杂房里拿了一个袋子,从装牛蛙的袋子里捡了十个大牛蛙出来。 这牛蛙别看个头大,等剥皮,去内脏后,也就没有多少肉了。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三章:他爸赚钱的副业没了 傍晚时分,高明程拎着东西去了爸妈家,此时太阳即将下山,天空一片霞光云彩,绚丽多姿。 晚风吹来,将白天残留的热意吹散。居住在小山村中,即使在夏日酷暑之际,早晚总还是凉快的。 他过去时,高奶奶并没有躺在床上,而是坐在屋檐下的竹椅上纳凉,她穿着棉布做的衣服,神情有些怏怏,看着的确不太好。 “奶奶。”高明程进了院子,就喊了句,引得望天发呆的高奶奶朝他望了过来。 “明程啊。”高奶奶露出一丝笑容来,招手让高明程过去。 没等高明程先说话,她已经说道:“我没事,就是最近天热,没什么胃口和精神,我说你最近在忙着采药做事,不让你来,你爸爸却非要伱来一趟。” 高奶奶性子纯善,不喜欢给儿孙带来麻烦,有什么不舒服的,也大多是自己扛着。 她们这一辈的人,大多数如此。 高明程打量了一下奶奶的气色,他虽然懂些药材,但也不懂医术,只是看着问题的确不大的样子,于是他说道:“我有阵子没过来了,也应该来走走、坐坐。” “我家的鸡蛋不多,给你带了十个过来,你也别省,每天吃上一个,补补身体。”高明程说道。 其实他爸妈家也不算穷,他爸爸他大哥他嫂子三个人,都能时不时吃上蛋,但其他人就是没有份。 是其他人不想吃吗?那肯定不是啊。 主要是高奶奶不肯吃,想把东西省下来让给儿孙们吃,但儿孙们看高奶奶都不吃,自己也不好意思吃,再加上罗小华以前是穷惯了的,因此干脆能省就省,大家都别吃了。 拿出鸡蛋后,高明程又拿出一瓶蜂蜜来。这是临走时,他从家里拿来的。 吃蜂蜜是有诸多好处的,可以养身健体,最关键的是它很甜,而吃了甜食,就会让人心情愉悦。 “还有这蜂蜜,你每天早晚喝上一杯蜂蜜水,这蜂蜜就放在你房间,你自己留着吃。”高明程把鸡蛋和蜂蜜都递给高奶奶,让她收好。 高奶奶有个单独的房间,就是不大,除了一张床,也就一个衣柜了。 在他和高奶奶说话时,高明里和高淑芳结伴归来,高明里的手里还提着一篮子的菜。 又过了一小会,他爸妈也一块儿回来了,他爸扛着一把锄头,他妈则挎着一个篮子,里面装着一些新鲜的药材。 “爸妈。”高明程叫了人,然后又说自己在山里捉了些牛蛙,给他们带些过来。 罗小华瞥了眼袋子,有些不满的说道:“你怎么不处理好再送来?现在家里用水困难,你那边又有水井,就该洗好切好再拿来。” 高明程闻言,摸了摸鼻子。 好吧,这就是他不爱常来这边的原因,不管他怎么做,他爸妈总是有不满意的地方就是了。 其实他爸对他也有一些不满意,最主要的就是觉得他做什么事,都不会跟家里人商量,都自己一个人下决定去做了。 比如他带着许多美去羊城,比如他承包小富山,比如他在争水的关键时刻去了县里。 这几件事,在高远见看来,都是大事,应该先和家里人商量的,比如去羊城的话,可以带上刚毕业的高明里,一起去见见世面嘛! “行了,给你带吃的,你还嫌弃!明程有这份孝心,你就该高兴了。”高奶奶发话了。 罗小华撇嘴,进了厨房去做事,高淑芳跟二哥打了招呼后,也跟着进了厨房帮忙打下手。 高远见把锄头放好,然后就拿出他的抽烟工具,一小包烟丝和一叠白纸。 他动作熟稔的把烟丝放在白纸上,然后滚动着,卷成一根自制的卷烟出来。 这种烟劲头大,没有滤嘴的,对手指和牙齿的损伤很大,并且不是老烟枪的话,还抽不来。 其实买成品烟也不贵,还方便,但是高明程就是不明白,明明家里不算穷,为什么日子过的这样苦。 看高远见沉默的抽烟,高奶奶小声说道:“自从天干后,你爸就没蒸过酒了,今年恐怕赚不了什么钱了。” 高明程闻言,了然了。 天干缺水,加上粮食减产,导致很多人都会缩衣节食,不会像往年那样拿出粮食请人蒸酒了。 也就是说,他爸最赚钱的一个副业,没了! 自从分田到户后,村里的生活就逐渐好了,他爸每年下半年就是蒸酒的高峰期,经常被人喊去家里蒸酒,一年下来,有个一千块左右的收入。 但攒了几年的钱,给他大哥娶老婆、买房子后,就花的差不多了。然后每天家里都要吃用,其实也就攒不下太多的钱。 今年因为天气的原因,没了蒸酒的钱,那么家里只能靠卖菜和卖猪来赚点钱了。 他爸妈家现在喂了三头猪,一头牛和二三十只鸡,这些牲畜加上人的饮水,每天的用水的确是个问题。 一时之间有些无话,于是高明程就打算回家去了。 还没走几步,他爸就把他叫住了,说道:“我问过明万了,说他们运输公司还缺人,但要会开车的司机,不收不会开车的人了。” 高远见的一句话,令高明程停下脚步,他望向他爸,知道该来的还是会来。 于是他看向高明里,直接说道:“明里,你也想找事做?” 高明里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其实还是得到一些偏爱的,这也让他的性格更外向开朗一些。 他点头说道:“嗯,想去!今年家里没什么进项,还需要花钱买谷子,所以我也想赚钱。” 高明程沉吟着,关于高明里的安排,他有两个,一个是让高明里去卖衣服,一个是让高国兵帮着安排一个什么工作岗位。 但是高国兵已经帮高明万安排了,再帮高明里安排,会不会显得过分? 思索着他和高国兵之间的关系,高明程觉得应该没大问题。 于是说道:“守旺叔那边缺一个卖衣服的人,你要是愿意去卖,可以跟守旺叔说一下。” 不等高明里说话,厨房里就传来高淑芳的声音,她笑着说道:“四哥跟着去卖过了!他卖不来!” 董飞霞做的衣服,并非只有女装,也是有男装的,而卖衣服的人,其实是不分男女的,只要嘴皮子利落,擅长拉客售卖,就能够做好这件事。 高明里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是卖不来,所以我想找个稳定些的工作。” 高明程从高明里的眼神中看出他真正的心意了,看来也是想跟高明万一样去县里做事。 村里人向往县里,这也没毛病。 高明程说道:“行吧,等我有空了,就去找国兵叔问问,看有没有这样的机会。不过你也别急,我最近忙得很,没空去。” 之前他都打算找个时间去车管所考驾照的,结果回村后,就开始忙着收药材的事情,忙得脚不沾地,脱不开身来。 对此,高明里表示理解,连忙说道:“不急,不急。二哥,你先忙自己的事!” 说完这件事后,高明程这才出门去。 才走没几分钟,就遇到高壮了。 高壮像是在特意等他的,站在一棵桂花树下,冲他傻笑招手。 高明程也有段时间没见到高壮了,于是问他在干啥。 “我今天去挖了一小垄的红薯,发现红薯长得差不多了,虽然个头比往年小些,但也还行。现在缺水,所以我奶奶叫我问一下你,是不是也干脆把红薯挖出来算了?”高壮说道。 他们两家是用的同一批薯种,种植的时间也一样,所以在看到红薯长得差不多时,细奶奶就想到高明程了。 这是怕高明程事情多,忘记地里的红薯了。 高明程每天早晚都要从小富山脚下的池塘挑水给菜地浇水,因此他家的菜长得还不错,不像有些人的菜地因为缺水,已经蔫吧,甚至干枯发黄了。 红薯根据种植的时间不同,采收的时间也不同,他们这边一般是五月种红薯,那么在九月和十月左右,红薯就成熟可以采收了。 现在才九月初,往年会晚点采收,但今年天干,不提前采收的话,就得早晚浇水才行,不然会干死。 细奶奶家的劳力依旧不足,种的菜地却不少,每天光浇水,就累的够呛了。 高明程看着高壮,就发现他最近黑了瘦了。 他说道:“行,我明天挖一小垄看看,要是长得差不多了,那就挖了得了。” 高壮把话带到了,就打算回自家去休息了。 细奶奶年纪大了,何秀曼又怀着身孕,家里的重活,都压在高壮一人的身上,也难怪他会黑瘦下来。 高明程和他道别,目送他离去的背影,心里不由得感慨,看来自己这阵子的确太忙了,不但很久没来看自己的奶奶,也很久没来看细奶奶了。 于是他快步回家去,先是拿了一瓶蜂蜜,后又去拿牛蛙。 今天抓了半袋子,此时还剩下一些。 他原本想用袋子装,但想了想,干脆拎到井边,先打了一桶水,然后开始处理起牛蛙来。 他妈说的也对,老村那边吃水紧张,所以他还是处理好再给细奶奶家送去吧! 许多美已经在煮饭了,看到高明程的动作,不由得说道:“我已经弄了一盘子了,你怎么还在弄?” 高明程就说是给细奶奶那边送一些去。 许多美对此没有意见,同一个村子长大的,她自然知道高明程和高壮之间的感情深厚,但她也多说了句:“我看牛蛙挺多,刚才给我二姐家送了五只去。” 高明程也对此没意见,许多美虽然有三个姐姐,但在村里的,就只有二姐一家,哪怕姐妹间有些小矛盾,也拦不住会经常来往。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四章:黄精、乌梢蛇 高明程给细奶奶家也送了一瓶蜂蜜和一盘子牛蛙,牛蛙是处理好的,直接下锅炒熟就行。 细奶奶喊他在家里吃饭,但高明程拒绝了,说是许多美已经煮好饭了。 于是细奶奶没有强求,几个人说了说话,高明程就告辞离去了。 第二天高明程果然去红薯地挖了一小垄红薯出来,把泥土抖落,看到根系上挂着的一个个小红薯,大的如同成人拳头,小的细长如婴儿胳膊。 他种的这个薯种,往年风调雨顺时,长得红薯个头很大的,可以当做饭吃,因此他们这边的土话又喊饭薯。 细奶奶家给的薯种是白心的,他挖的这一垄,都是白心的,拿刀削掉皮,红薯的表面就迅速的冒出一些乳白色的汁水来,这个很容易黏手。 红薯是可以生吃的,吃着有些甜和脆口,高明程几口就把一根红薯吃了下去,觉得味道还不错。 低头看了一眼,红薯藤绿油油的,红薯个头也不是特别大,于是他打算先挖一部分吃着,剩下的再留一留。 因为许多美喜欢吃红心的,觉得红心的更甜,于是他又去挖了一小垄的红心红薯,然后一手提着红薯,一手拎着一捆红薯藤回去。 许多美正在翻晒药材,看到他拿着红薯回来,不由得说道:“还不到挖红薯的时候吧?” “嗯,不过村里已经有人在挖了。”高明程说了声,然后把红薯放在阴凉的地方摊着。 刚挖出来的红薯水分多,还没有糖化,所以不够甜,放上几天干了水分后,就会甜一些。 “我先挖了一些吃着,这个头大的,可以煮粥,个头小的可以烤熟吃。”高明程一面说着,一面把手里的红薯藤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喂给牛羊吃,一部分摊开放在太阳底下晒干。 牛羊可以吃新鲜的红薯藤,也可以吃干的,但据说牛不能吃太多新鲜的红薯藤,否则会拉肚子。 “你给它们喂什么?我等下就把它们牵出去。”许多美无语了,觉得没必要现在喂。 “晚点牵出去也行,你现在不是在忙吗?”高明程说道,看着许多美动作熟稔的翻晒着药材。 这段时间,他天天进山采药,但负责处理药材的,却大多是许多美。 自从许多美学会处理茯苓后,屋子里的那些茯苓,一旦表皮皱缩成褐色了,她就自行来处理好。 如今竹筛晒满了各种药材,幸好他家的院子宽阔,有足够的晾晒地方。 “我进山去了。”高明程拿好工具和袋子,准备进山了。 又是一路狂奔进山,这回要走更远一些的地方,经过近半个月的采挖,靠近高家村的这边山林,早就被他一一走访过了。 这次经过他的仔细寻找,在林荫处发现几株黄精。 黄精是一枝多叶,叶子形似竹叶,只是比竹叶要短些。 它是秋天挖根的一种药材,此时黄精植株上挂着一些成熟的果子,这里面就是黄精的种子了。 黄精的繁殖有两种,一是用根状茎繁殖,二是用种子繁殖。种子繁殖的话,麻烦些,并且生长速度也慢很多,所以从经济角度来看的话,最好选择根状茎繁殖。 这一点和山药类似了,山药也是可以用根状茎和山药豆繁殖的,但是呢,用根状茎繁殖的话,当年就可以收获,但用种子繁殖的话,那就不行了。 高明程看到黄精时,还有些小激动。 他们这里并不是黄精的盛产地,在小山丘上时,也几乎没怎么见到过黄精,但黄精的名声还是挺响亮的,有芝草之精的说法。 服用的法子也有很多,可以和其他药材配伍之后用作酿酒服用,也可以炖肉、炖鸡吃。 黄精又叫做野生姜,在古代时,还可以作为救荒草用,经过九蒸九曝后,成为代粮。 九蒸九曝操作起来挺麻烦的,事实上很多山区老百姓经常拿它当蔬菜食用,因为它的根状茎形状有如山芋,其肉质根状茎肥厚,含有大量淀粉、糖分等营养成分,可以生吃,也可以炖熟吃,有健身之用,能够让人长力气。 所以山区的百姓是很喜欢吃黄精的。 前世那会儿高明程也经常吃,这东西不但对身体好,口感还不错,因此挺受人喜欢的。 既然遇到,那就不能错过,于是他开始动手起来,先是采集黄精的浆果,这些黑色浆果里面有五六颗种子,可以用作种植用。 是的,高明程打算自己种一批黄精,之前没有遇到就算了,既然遇到,那么就说明这里还是适合黄精生长的,那么就可以量产 黄精的分布不算广泛,但也不小,很多省份都有产出,只要地理位置合适,也可以人工种植。 把黑色浆果都采集了后,接下来就是挖根。黄精的根茎更像生姜,是一节一节的,如果是用根茎来繁殖,那么就把这块根茎切成几段,然后每段有三四节的样子。 并且它在晚秋和早春时,都可以种植。 把这几株黄精采挖了后,高明程又在附近找到一些。因为是可以种子繁殖,因此黄精大多数不会单独存在,只要有一株,那么在附近仔细找找,肯定能够找到其他的。 但也可能没有,因为种子繁殖的条件比较苛刻,因此发芽率不高。 望着采挖出来的黄精,高明程面色凝重,他知道,他们家的某一只鸡要倒霉了,因为于鸡来说,黄精有毒,一餐毒死一只鸡! 黄精炖鸡真美味! 正畅想着黄精炖鸡的美味呢,高明程耳朵轻微动了,目光循声望去,发现一群野鸡的踪迹。 好吧,他家里的鸡小命保住了! 高明程摸出随身携带的小刀,远远的瞄准了其中的一只鸡,飞刀脱手而出的那一刻,目标鸡应声而倒。 紧接着,又有一枚飞刀投掷而去,在野鸡群受到惊吓前,夺其性命,至于其他的野鸡,在察觉到危险后,早就逃之夭夭了。 最近有阵子没打猎了,有了这些意外收获,高明程还挺高兴的,走过去将击毙的野鸡捡起,这一弯腰,就发现附近的草丛有窸窸窣窣的动静,其中有一条蛇尾在快速的消失,仔细辨认下,高明程认出那应该是乌梢蛇。 乌梢蛇在国内分布挺广的,也是一味收购量很大的药材,之前高明程就打算在今年捉一批乌梢蛇拿去卖的。 但那条蛇已经溜之大吉,高明程自然就算了。 只是接下来的寻找过程中,他的目光除了放在地面,也会时不时观察一下临水的树枝。 乌梢蛇喜欢进食蛙、鱼、泥鳅、黄鳝、鼠等食物,所以经常出现在临水的地带,另外它还喜欢攀爬树枝,经常挂在树上。 虽然乌梢蛇行动迅速,反应敏捷,善于逃跑。但它的性格很温顺,一般是不咬人的,当然,在逼急时和受到惊吓时,也会迫不得已的咬人。 但即使被咬了,也问题不大,因为它是无毒蛇。 正因为有药用价值,以及无毒,乌梢蛇惨遭大量捕捉,在后世时,野外生存数量大减,有要混成保护动物的趋势。 不过这会儿在山里、田地里,还是经常可以看到乌梢蛇的。 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乌梢蛇经常沿着水田内侧的田埂下爬行,在菜地和水沟附近,也可以观察到它们的身影。 村里一些不怕蛇的人,还会特意捉来吃,或是泡酒用,或是炖熟吃,味道都还挺不错的。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五章:去县里办事 高明程在山里采药时,许多美也在家中忙碌着,最近她已经不去董飞霞那里做衣服了,因为时不时就会有人送药材过来卖,高明程不在家,就得她呆在家里收药材。 这天上午,她就陆续收到一些村里常见的药材,有铺地锦、乌药、鬼针草、鱼腥草、猴姜、乳汁草、算盘子等。 这算盘子可不是算盘,而是一种中药的名字,又叫做野南瓜,它是很常见的一种野生植物,它的果实能够入药,主要是治咽喉肿痛、疟疾、睾丸炎这些方面的病症。 鬼针草也是很常见的一种草药,在村旁、路边、荒地里,经常能够看到,它是菊科植物,开的花和菊花类似,很多人误认为是野菊花。 它和野菊花最大的不同就是有倒刺,它全草均可入药,具有清热、解毒、散瘀、消肿等功效,一般用它治疗肠炎、痢疾等疾病。 这些常见药材,都在许多美记录的小本子上,她也对这些药材很熟悉,别人拿了药材来,她需要先翻看检查,然后再定价收购,倘若觉得不够好,那就干脆不收。 有人不服,但许多美可不是吃素的,她在高明程面前以温柔形象居多,但遇到事情,那也丝毫不怕,不管来的人是男人还是女人,她都能嘴皮子利索的怼回去。 再加上高明程的名声在外,也没人敢跟她真正的动手,往往只能咽下这口气。 但这种人总归是少数,大部分人都指望和许多美打好关系,然后好顺利的卖掉药材呢。 今年天干,地里减产,附近的村民都很珍惜这个卖药材的机会。 许多美又收下一批药材,然后用铅笔在账本上记下帐,这时,她听见牛羊的叫声,循声望去,才发现刚才一直忙碌,竟然到现在,都还没有把牛羊牵出去吃草。 于是她放下手里的活,先把牛羊给牵了出去。 也懒得走远了,就放在小富山脚下的阴影处,任由它们自由的吃着草,这边临近池塘,草木茂盛的很。 半山腰处,时不时传来男人们说话的声音,以及砍树的动静,在工人们的努力下,一大片的山都成了光秃秃的一片了,露出地面的黄红壤来。 他们这边的土壤,以黄壤居多,也有少部分红壤,常年耕种的田地,因为常年施肥和精心耕作,土壤的颜色会相对深一些。 许多美重新返回家中,路过自家菜地时,顺手摘了一些茄子和辣椒。 因为给的水肥足够多,她家的菜现在长得都还不错,但辣椒和茄子也过了盛产期了,结的果没有那么多了。 在六月份时,辣椒茄子长得飞快,一天不摘就挂满枝的感觉,那会儿许多美就摘了不少拿去晒干。 红辣椒的话,直接洗干净切碎晒干就行,青椒就得多一道工序,需要把青椒放进烧开的水里烫个半熟,主要是起到杀青的作用,然后捞出拌盐,摊开晒干。 这样做出来的辣椒,有种独特的风味,到了冬天时,拿来炒肉吃,很有味道。 许多美回到家中,就准备煮午饭了,煮熟后,就自己先吃起,至于高明程,他有时候中午会回来吃,有时候一整天都呆在山里,直到傍晚才会回来。 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就是七八天,这会儿山里的药材,都被高明程找的差不多了。 至于黄栀子和白花蛇舌草,还差几天才会彻底成熟,于是他决定趁这个机会,去一趟县里。 上次他爸和他四弟都跟他说了,想让他找高国兵给高明里安排个工作。 他琢磨了一下,这次没带高明里一起去,而是自己一个人去的。 他这一次去县里,除了找高国兵说这件事外,还要找肖金峰,问一下肖金峰这边收购药材的事情做的怎么样了。 之前说好一起去药交会的,他们得通个气,看各自准备多少药材,一辆卡车是否能够装得下。 到了县里,高明程先去了警局,高国兵看到他时,还故意开了句玩笑:“稀客啊!你都多久没来县里了?听说你最近在山里采药?山里的药材产量怎么样?” 高明程笑着说道:“今年虽然天干,但是对山里的药材来说,影响不大,跟往年相比,差不多吧!” 事实上,他去年根本没有进那么深的山里,他一直在靠近高家村的这边山林走动,而今年,他的脚步迈向更远处了,于他个人来说,收获比去年要多的多。 但由于马王爷一行人在山里肆意破坏,还是有些药材减产了,但是这个就没必要和高国兵说了。 简单的说了一下关于药材的事情,高明程就直接说明来意了。 听到高明程给自己的四弟求工作,高国兵不由得笑了,故意说道:“你帮着两个弟弟找事做,就不管你大哥了?” 高明程也笑了,说道:“我大哥跟着我嫂子娘家兄弟在工地做事,也能够赚到钱,闲时还能够照顾家里。” 其实高明里愿意的话,也可以等时机成熟,跟着大哥高明鹏去工地做事,再过一两年,砌房子的人就多不胜数了,工地的活可以一直做。 但看高明里的意思,他更希望有一份稳定又不累的事情做。 “叔,这事你能帮忙吗?不能的话,我就回绝了。”高明程很耿直的说着,却遭到高国兵一记白眼。 高国兵大气的说道:“不过是安排一个人的事情,有什么难的?你四弟自己想做什么事情?” 高明程就把高明里的需求大致说了下,无非就是稳定和轻松。 但这两点就是最难的,哪个打工人不希望自己有一份又稳定又轻松的活呢? 高国兵沉吟片刻,才说道:“造纸厂和制糖厂都能够安排一下,你回去问问,看他想去哪里?这个不急,你可以先带他去一趟药交会,见见世面也好。” “肖金峰那边的运输公司,人手紧张,到时候他一个人去,你这边就得多带一个人帮着看药材才行。” 高明程闻言,便点了点头。 的确是如此,这次的药材很多,到时候自己和肖金峰肯定会去寻求早点卖掉的机会,那么就得有个人帮着看守药材才行。 去年去药交会,他是带了黄大志和高壮去的。 但今年黄大志已经成为协警了,而高壮大概率也是脱不开身的,家里、地里一堆事等着他来做呢。 算来算去,带高明里去,似乎也不错。 高明里虽然是个学渣,但好歹读到初中了,基本的字都认识,也不至于太过于胆怯,带出去历练历练也行。 “对了,听肖金峰说,你在学车上有天赋?既然如此,你找个时间去把驾照拿了,会开车,可是挺重要的一件事。”高国兵说道。 高明程正有此意,趁着这几天是难得得闲的时候,他说道:“我打算待会去肖大哥那边再练练车,明天就去把驾照拿了。” 既如此,高国兵也就不多留他,吩咐他晚上到家里来住,然后就让他自去忙活了。 两人的关系很亲近了,如同亲叔侄般,于是高明程也不假客气,出门去了。 在大厅时,和认识的警员都打了招呼,又特意和黄大志说了说话。 黄大志说道:“我之前休息回家时,跟我爸妈说了你要收药材的事情,让他们抽空把家附近的一些药材给采挖了。但他们事情多,又出门少,大概没送到你家去,你回去时,能不能去我家一趟,把我爸妈弄好的药材给收了?” 高明程和黄大志之间的关系,在黄大志大方的给了他三两黄金后,就更亲近了,对于这个小要求,高明程二话不说,直接应下了。 “谢谢。”黄大志真诚道谢。 能够让爸妈多赚一些钱,那也是好事。 他兜里虽然有些黄金,但捂的紧紧的,还没敢出手的,所以手里的现钱不多。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六章:练车和摩托车 出了警局,高明程就去了肖金峰的运输公司。 只不过他去的不巧,肖金峰以及高明万,都在不在运输公司,听肖金峰的妈妈说,肖金峰带着高明万去省里了,大概今天晚上能够回来。 再看运输公司的院子里,也只停着两辆车,一辆是坏的,被拆的七零八落的,一辆则是旧皮卡。 从肖金峰妈妈那里拿了皮卡的钥匙,高明程就开始练车了。 上辈子是个老司机,这辈子摸车的机会却少之又少,虽然车管所有人,拿驾照不在话下,但开车最重要的不是拿驾照,而是要确保自身的安全,有些人拿到了驾照又如何?如果他没有开车的安全意识,一旦出事,就可能车毁人亡。 高明程练的挺认真的,先是在运输公司这边开了一小会,等找到开车的感觉后,就绕着县城跑一圈,然后又去了红星那边。 红星是县里最大的农场,农业发展的挺好的,并且还有牧场和奶粉厂。 在之后,这里还会建立几个工厂,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工厂全部是宝岛老兵返回大陆探亲时,投资建立的。 就在今年的十月,宝岛当局会开放大陆探亲,据说10万份探亲申请表,被瞬间抢空。 再之后不久,就陆续有人从宝岛那边回来探亲了,他们离家三十八年,思乡情切,回来之时,自然会给亲人准备了很多礼物,其中就有冰箱、电视、摩托这种大件,也有挂钟、吹风机、电饭煲等小件。 但其中最有钱的几个人,干脆在家乡搞起了投资,既能够帮助家乡建设的更好,也能够利用政策赚到钱。 不只是宝岛老兵如此,很多宝岛的商人,也开始将目光看向地域辽阔、市场强大的大陆,纷纷在这里投资建厂。 就他们高家村,也有老兵归来探亲,并且让亲友们因此得利了。 其中一家的哥哥回来探亲,事后给弟弟在县里的农贸市场买了两套门面,留给了弟弟,希望弟弟一家能够因此过得更好。 而那两个门面,确实很快的改变一个普通农户的生活水准了。 他们先是把门面出租出去,拿租金过日子,后来干脆收回店铺,自己去做生意了,也不会做别的,就做菜贩子,也赚到了不少钱。 高明程脑海中想着这些,目光在红星农场掠过,看到这边地里的农作物生长的依旧很好,稻田里郁郁葱葱的,稻花盛开,有稻花香在空中浮动暗涌。 红星农场这边有大水库,足以供应农场的用水。 再加上因为马力帆的尸体被沉在最大的那个水库里,因此惹得农场的人极为反胃,之前还会用这个水库的水洗衣洗菜,如今也不肯洗了,因此又挖了两口井出来。 有了这两口井后,多少也会缓解红星农场的用水困难。 高明程一直顺着马路往前开车,又看到几个临路的村子,看到一些村民们的风貌。 当然了,都是一个县的人,自然和高家村的风貌差不多就是了,但有些村子富裕,有些村子穷,这还是有区别的。 他一直开车,直到车子的油快要消耗完毕了,这才返回县里,他先去了一趟加油站加油,然后才把车开回运输公司。 但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刚好碰见刚跑运输回来的肖金峰和高明万了。 “哈!巧啊!”肖金峰首先朝高明程打招呼,然后热情的拉着他来到那辆解放牌卡车的后车厢,高明万正在搬木架子过来,这是给卡车卸货时,方便货物从车上滑落下来用的工具,就是一块厚些的木板,斜放在地面和车厢处。 随着车厢打开,露出一辆造型帅气的摩托车来。 那辆摩托车用绳子捆绑固定了,因此在运输的过程中,就不会磕碰到。 肖金峰踩着木板上了车厢,动作麻利的把绳子拆掉,然后调整摩托车的方向,直接骑在摩托车上,发动油门,将摩托车开了下来。 车子压在木板上时,发出吱呀的声音来,但好在木板的承压性不错,并没有因此断裂。 “看!本田cg125摩托车!樱花国的货!”肖金峰向高明程展示着这辆摩托车。 其实作为退伍军人的他,对樱花国是没有好感的,但没办法,现在国内的技术形势不如人家,市面上很多高端产品,都是国外进口的,其中从樱花国就进口了不少的东西。 “这车好看!”高明程夸赞着,这辆摩托车的确不错,并且后世的很多摩托车,就是跟风这辆摩托车的造型,算是经典款了。 “上车,我带你感受一下。”肖金峰热情的邀请着,高明程也没有拒绝,坐在了肖金峰的后面。 这款车身比较长,坐两个人是很宽裕的。 待高明程坐稳后,肖金峰就发动摩托车,带着高明程在附近兜风起来。 风呼啸而过,撩起他们的衣角和头发,这种感觉,其实比开着一辆卡车爽多了! “肖大哥,你之前不是说买不了吗?”高明程好奇的问了句,当初肖金峰说要去省城贩卖摩托车,就问他要不要买一辆,当时高明程是拒绝了。 后来肖金峰说自己想买,但是没法买。 运输公司还没有开始赚大钱,并且还需要拿钱出来购买更多更好的卡车运货才行。 而摩托车虽然帅,却没有多少经济价值。 “不是我买的,我是帮赵公子买的,等一下,我就要把车开到赵公子家,当面给他。”肖金峰嘴里的赵公子,就是他们县首富的儿子。 原来是公子哥买的……那没毛病了! 时隔多年,能蹭一回摩托车,感受一下最初的舒爽,那也不错。 于是高明程提出让自己骑一会儿。 看到高明程学车时的确很快的份上,肖金峰把车子让给高明程骑,并且怕他新手没法带人,因此自己下了车。 “你注意油门,别跑太快了,就算太快也别慌神,只要不慌,就问题不大。”肖金峰说道,给高明程一点小提醒。 “好!”高明程应着,骑车时,的确显得小心谨慎,但或许是他真有天赋,在肖金峰的眼中,高明程的动作先是生疏,但很快就熟稔了! 至于兴奋和害怕,都没有很明显的表现出来,像是已经对摩托车很熟悉了一样。 这份心性定力,肖金峰都要夸一句。 所谓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大概就是这样吧。 高明程独自跑了一小段路,觉得没有大毛病了,于是折回,让肖金峰坐在后面。 肖金峰觉得高明程的学习能力真牛逼,于是放心的坐上去了,结果才发现高明程骑车时,看似很稳,实则车身还是有些抖动的,像是有哪里出了小问题一样。 但这些小问题并没有引发大问题,被控制在一个微妙的程度上。 “不错啊,你开车学的快,骑摩托车居然也学的很快!”到了运输公司后,肖金峰当众说着。 高明程看向他,咧嘴笑着。 这辈子第一次骑摩托车,他有些紧张,也有些兴奋,好在都掩饰过去了。 接下来,肖金峰就要把这辆崭新的摩托车送到赵公子的手上了。 高明程就没有跟着去了,他留在运输公司这边,和三弟高明万说了说话。 从高明万的口中,知道了一些运输公司的事情。 起初高明万跟着学车时,是没有工资的,但现在跟着出车,那每回出车都会有一笔钱了,并且这钱还不是固定的,是根据高明万的表现来给的。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七章:考驾照、借皮卡 高明程在运输公司这边待到傍晚,才回到高国兵家,他回去时,赵冬梅已经把饭菜做好了。 看到高明程来,赵冬梅显得挺高兴的。 她有两个儿子,但大儿子去当兵了,小儿子在八月底时也去了省城读大学,如今家里就只有她和高国兵两个人,多少显得冷清了。 而高明程的年纪和高宏高岳都差不多,三个人又是打小一起长大的,因此看到高明程,就如同看到自己的儿子般。 “快来洗手吃饭!”赵冬梅笑着招呼,于是三个人坐在一起,吃起晚饭来。 饭后,赵冬梅拿来一个信封,将之递给高明程,说道:“这是你上回跟多美拍的照片,我都看过了,拍的挺好的。” “要不是看到你们拍的这照片,你国兵叔还不肯跟我去照相馆拍照呢!”赵冬梅笑着说道,在高岳去读大学前,她拉着高国兵、高岳一起去照相馆拍了几张照片,并且打算等过年高宏回来探亲时,又喊高宏一块儿去拍。 说着,赵冬梅把自家拍的照片也拿了出来。 灯光下,数十张照片在桌子上铺开,每张照片上,都有着令人熟悉的面容,或严肃,或微笑。 看到赵冬梅、高国兵和高岳三人拍的照片,高明程不由得产生一个想法,是不是要带父母也去照相馆拍几张照片? 青春年华就如东逝水,一去不回,今天拍下一张照片,往后就可追忆年华。 那些年,那些人,那些事。 三人拿着照片看着,聊着,高明程还看到一张高宏穿军装的照片,这是在部队拍的,然后邮寄回来的。 高明程拿着这张照片,仔细的看着。 此时的高宏还只有二十岁,入伍两年,刚刚脱离新兵蛋子的称呼,但距离建功立业,还有一段时间。 上辈子,高宏当兵了二十年,一直干到正团长,然后转业回到县里,进入体制内工作。 看高明程一直盯着这张照片看,赵冬梅的脸上也浮现出一丝想念,她说道:“当年高宏去当兵时,也喊了你,可惜那会儿你因为什么原因腿受伤了,没法通过体检,不然这会儿你和高宏在一块儿当兵,那也不错。” 听赵冬梅说起这事,高明程神情恍惚了下,他回忆了很久,才想起那会儿发生了什么事情。 当时有一伙人盯上了高家村,每天晚上都过来偷鸡,大部分人家都被偷过,早上时,总能够听到被偷了鸡的人家谩骂的声音。 当时高明程也恨透了这群小偷,他那会儿一年到头吃不了几回肉,家里也只有那么些鸡,如果被人偷走了,那么连个蛋都难吃到了。 于是他喊了村里的几个年轻小伙子,熬了好几个夜晚,终于把那伙偷鸡贼给逮住了,然后就是一顿好打。 高明程打小就擅长打架斗殴,但是敢来偷鸡的人,也绝对不是善茬,因此那一架打的很凶,高明程打倒了几个人,但最后也被其中一人用木棍打在腿上,骨头虽然没断,但腿上的肌肉青肿了一大片,影响到走路了。 正在那个时候,高宏从县里回村,告诉他要去当兵体检的事情,也让他一块儿去。 但是不凑巧,高明程去不了。 高明程回想到这件事时,心中一时间有些不是滋味。 他本来有两次机会改变命运,但这两次机会,都被他错过了。 他读书那会儿,虽然不是学霸,但也还算不错,如果能够跟着高宏到县里来读初中,那么继续往上读个高中、中专什么的,还是有可能的。 其次就是当兵这件事,如果他没有受伤,通过了体检,那么就可以和高宏一起去当兵。 高宏能够顺利的做到正团长,这和高国兵其实有一部分关系,在同样的情况下,家里给力的话,仕途就会更加顺利,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高明程家里不给力,但他自身能力不错,如果进了军营,那么奋斗十几年后,混个正营还是有机会的,再说了,等高宏当上正团后,还可以再帮衬他一把。 如果他没有重回86年,而是重回更早,那么他可能就会走上另外一条路了。 橘黄的灯光下,三人坐在那里,一面看照片,一面说着话,说以前的事,也说现在的事。 一夜好梦,第二天一大早,高国兵和赵冬梅都各自去上班了,高明程也出门而去。 今天他要去把驾照拿了,有了驾照后,就算是合法开车了。 等到了车管所,把自己的名字一报,立即有人上前,笑着说道:“你就是赵所长的侄子高明程啊,赵所长早就打了招呼,说你要来考驾照,你跟我来吧,只要你会开车,马上就能够拿到驾照。” 那人圆乎乎的,长相很憨厚老实的模样,他口中的赵所长就是赵冬梅的兄弟,也是交通局下设的运管所的所长。 这运管所的职责就是客货运输许可及管理的,所以由赵所长的妻弟肖金峰出面开一家运输公司,算得上是很方便的。 所谓朝中有人好办事,在圆脸男人的带领下,高明程顺利的拿到驾照了,也是现在车辆不多,关于驾照的考核也不如后世那么复杂,再加上赵所长打了招呼,因此事情顺利的很。 拿到驾照后,高明程去了自己的房子那里。 房子已经修的差不多了,很快就可以上梁盖瓦了。 高明程也就这几天有空,接下来就要回村投入到采摘黄栀子和白花蛇舌草的过程中了,于是说好明天就把上梁仪式给走了。 包工头满口应下,说会提前把东西都准备好,主人家只需要出面就行。 既如此,高明程就又去了肖金峰的运输公司,这一次,肖金峰倒是在家,不过高明万不在,被肖金峰安排跟着一位老师傅跑运输去了。 高明程就说自己刚刚拿到驾照,并且在县里砌的房子明天上梁,因此想借肖金峰的皮卡一用。 这辆皮卡因为装货少的缘故,今天也还停在这边。这辆车很少跑长途,基本就是在县里承包一些业务,比如帮人帮家、运输大件家电等用的。 肖金峰性格豪爽,一听高明程是为了房子上梁而借的,二话不说就掏出皮卡的钥匙来,告诉高明程只管开去就行。 高明程之所以想借车,就是因为要回家接人来参加明天的上梁仪式,除了他的老婆许多美外,爸妈也得带来,因为砌房子可是一件大事,另外兄弟有空的话,也可以一起来沾沾喜气。 人一多,出门就不方便,如果有一辆车子代步,那么就会方便很多。 “谢了!”高明程拿了皮卡的钥匙,把自己的自行车往货箱一放,就坐上驾驶座了。 借到车后,高明程就去商店买了瓜子花生和糖果。 因为不是集日,卖东西的人少,但商店是天天都开着的,这些常用的东西,很容易买到。 除了买东西,高明程还去了一趟照相馆,他和照相馆的老板打听了一下,如果租借相机的话,要多少钱。 昨天在看到高国兵一家人的照片时,他就萌发和自己家人拍一些照片的念头,明天又是他在县里的第一栋房子的上梁仪式,算的上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再加上还会把爸妈都带来,正是拍照的好时机。 高明程给了押金,然后带走了一部相机以及一卷胶卷,约好明天拍好照后,再把相机归还,顺便让照相馆的人把照片洗出来。 事情都准备妥当,他最后去了一趟警局,找到了高国兵,把拿到驾照和房子上梁的事情都说了下。 高国兵便说道:“这是大事,明天我和你婶婶也过去。” 他和赵冬梅虽然都要工作,但临时走开一两个小时也不是什么大事。 说好这些事后,高明程就准备回家了,他开着旧皮卡,意气风发,但随着远离县城,道路开始变得破烂起来,哪怕他的开车技术还不错,旧皮卡也在坑坑洼洼中竭力保持着风采。 这的确是难得的风采,一路上,有人看到旧皮卡时,都会本能的让路,然后行注目礼。 唔,这一刻,高明程就是这条路上最靓的仔! 途径军岭时,高明程寻了个宽敞的地方把车子停好,然后去了一趟黄大志家。 黄大志的爸妈的确弄到一些药材,但都是家附近有的那些,比如鬼针草、铺地锦、乌药等。 这些常见药材的价值都不高,但高明程也按照品质最好的那一档给算的钱。 黄大志的爸妈看到高明程时,态度都挺好的,而黄大志的弟弟则用好奇的目光盯着高明程看。 在他们家的人看来,高明程算的上是黄大志的贵人了。 先是带黄大志去贩药,赚了一些钱,后又教会了黄大志捉兔子的技能,但最值得人感谢的是,他让黄大志吃上国家粮了! 高明程的出现,改变了黄大志的命运,而黄大志的努力,又最终会改变他们一家人的命运。 当黄大志在县里立足后,他们家的生活就肉眼可见的好了,黄大志的爸爸甚至想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看能不能把自己身上的毛病治好了。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八章:卖树、为拍照做足准备 当高明程开着皮卡车回到村里时,立即引发了轰动,许多在田野里干活的人看到了,纷纷凑了过来看热闹。 大家围着皮卡车转,看的格外的认真,哪怕这是一辆被人淘汰的旧皮卡,在见识少的村民眼中,也依旧帅气的很。 那掉漆锈迹的地方,那被撞凹陷的位置,那有些脏的座位,这些不完美,都被村民们自动给美化了。 “高明程,你会开车了?这车是哪来的?难道是你买的?”一位村民惊讶的问道。 高明程从车上跳了下来,干脆和大家聊聊,不然被堵在村口,也回不去了。 他笑着说道:“我哪买得起车?是跟人借的,我三弟高明万现在在一家运输公司做事,我这车就是跟运输公司借的。” “哦,这个啊,听你爸提过,不错啊,明万现在也有出息了!” “高明程,你跟人借这车,要给人多少钱啊?你好端端的,借车做什么?不是还没到去外面贩药的时间吗?黄栀子才刚刚成熟一些呢!” “今年你收这么多药材,怕是得拿大车运走吧?” 村民们七嘴八舌的说着话,倒是让高明程不知道先回答哪一个问题了。 他只能说道:“这借车肯定是因为有事啊,不然谁去借?我等下得拿一些木材去卖掉,明天还得接我爸妈他们去一趟县里。我还有事,就先走了,让让,让一让啊!” 高明程招手让人让路,其余人等不情不愿的把路让开了,看着他一路开到牛尾岭那边。 老村的路都是小路,房子挨着房子,中间只有一个甬道,因此车子是没法开进去的,但高明程家住在牛尾岭,那边地方可宽阔了,完全可以开过去。 高明程所说不假,他的确打算趁机卖掉一批木材。 从承包小富山到现在,一直在雇人砍树,山脚下的空地上,都已经堆满树了。 能卖钱的树堆在一起,只能当柴火的杂树堆在一起,至于多不胜数的野草什么的,晒干之后,就被砍树工给带回家了。 他把车一直开到小富山那边,皮卡的出现,也引来砍树工们的侧目,有人高声询问起来。 高明程简单的回答了几句,他下了车,把车厢打开,然后开始装树了,皮卡的车厢不够长,太长的树就得砍成两截,这还有个一米左右的位置是露在外面的。 高明程拿来一把斧头,开始将多余的枝丫修剪掉。 在他忙着整理木材时,许多美听闻了消息,也走了过来。 她自然是知道高明程会开车的,之前高明程还带着她开车去兜风呢。 兜风是港片里常说的话,许多美觉得意思挺贴合的,因为开车时,风一个劲的往车里灌,岂不是像兜着? 上回高明程是开着吉普车带她兜风的,她左右打量了一下这辆旧皮卡,觉得不如上回的车好看。 看到她来了,高明程简单的说了一下今明两天的计划,然后又让许多美把车子里的瓜子花生糖果、药材以及自行车都带回家去。 “哎,好。”许多美应着,把东西放在自行车的铁篮子里,放不下的,就绑在座位上,然后就这么推着车,把东西送回家里去。 高明程力气大,哪怕他一个人又是修整枝丫,又是把木材搬到车上,也不显得累,并且速度快的很。 等装满一车厢后,高明程又用粗麻绳给固定了下,免得木材在开车的过程中颠簸了出去。 忙完这些后,他就发动车子,把这车木材卖到衙前去。 衙前是隔壁县的一个镇,但离他们这儿较近,去衙前比去县里近的多,主要是那里有一家木材加工厂,是会大量收木材的。 高明程回村时,是下午两点多,等跑一趟衙前卖木材回来后,就已经快四点了,天色还早,于是他又装了一车木材,送去了衙前。 跑了两趟后,把能卖钱的木材就卖的差不多了。剩下还没有砍的树,等之后再寻机会卖了。 回到家中,许多美已经煮好丰富的饭菜了,高明程吃过晚饭后,也没有休息,而是要去一趟他爸妈家,要把明天一起去县里参加上梁仪式的事情告诉他们。 他过去时,家里也正在吃晚饭,菜是很常见的菜,乡下人嘛,基本是吃当季的蔬菜,并且几乎是顿顿吃! 不是他们不想换着吃,而是没法换,地里的菜就那么几样,不吃就得花钱去买,而花钱的事,可就是大事了。 辣椒炒茄子,是这个季节很经典的菜,并且已经连续吃了两个月了,不过很快这两样菜就要过季了。 “爸妈。”高明程和人打了招呼,然后就把明天会接他们去县里的事情说了下。 如今高远见没了蒸酒的外快,每天最大的事情就是忙地里的活,提前说了后,就可以安排时间出来。 家里人是早就知道高明程在高国兵的帮助下,在城里砌了一栋房子的事情,但谁都没有亲眼见过。 现在高明程来喊他们去县里参加上梁仪式,并且还特意借了汽车,高远见就觉得面上有光。 关于高明程借车的事情,他早就听人说起,但之后又知道高明程忙着运树去卖,于是也就没有急着去找高明程了。 “好,明天是早上八点出发?够早上给菜地浇好水了,老大,你明天要去工地吗?”高远见说道,然后看向高明鹏。 高明鹏虽然有一份在工地做事的活,但这个活不是天天都有事干的,有时候没有某样材料了,那就得等买到材料,才能够继续做事。 高明鹏说道:“明天刚好不要去做事,明早我跟爸一起去地里浇水。” 闻言,高远见就满意的点头,随即又问起关于高明里工作的事情。 高明程就把高国兵能够给安排的两个工作岗位说了出来,让高明里自己考虑清楚后,做出选择。 高明程说道:“这个不急,明里你慢慢想,等过阵子,我要去樟树参加药交会,到时候缺个人手,明里你跟我一起去吧!这次我们不坐火车,直接开大卡车过去。” 高明里听了这话,眼睛瞬间亮了,连忙说道:“好啊,我跟二哥去!” 要知道,他早就想到外面见见世面了。 只不过他自己一个人不敢去,高远见也不肯给他钱让他出门,生怕路上遇到些什么。 高远见可是知道的,现在外面也不太平,尤其是路上。 高明里小胳膊小腿的,没人领着,他哪里肯让他出门去。 现在高明程提出让高明里跟着一起去卖药,不但高明里本人同意,高远见和罗小华也都是极为满意的。 高远见甚至说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你喊亲兄弟去帮忙,这就对了!你去年就是在胡来!” 去年高明程喊了高壮和黄大志,高壮也就算了,打小就是高明程的跟班,但黄大志是什么人?一个不相干的人! 为此,高远见和罗小华可是很有意见的。 高明程笑了笑,没说什么。 该说的话已经说的差不多了,于是高明程就告辞离去了,但他也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细奶奶家。 他没有提出让细奶奶一家也去参加上梁仪式,因为人太多,怕是皮卡坐不下,而细奶奶上了年纪,何秀曼则是孕妇,都不方便挤着。 他来这里,是说明天照相的事情。 “细奶奶、高壮、秀曼,明早我会带相机过来,给你们拍几张照片。你们明天可得穿的精神点啊!”高明程笑着说道。 他租了相机,买了胶卷,自然是想拍更多的人。 原本下午有空拍的,但他卖树去了,再说了,早上拍的话,可能人更精神,没有忙活大半天的疲累感。 “真的吗?明程哥,你太好了!”高壮是第一个高兴的人,他看向何秀曼,说道:“我之前就说要带你去县里拍照,你非不肯去!现在好了,明程哥可以给我们拍了!” “奶奶,你也还没有拍过照的吧!” 高壮欢快的声音,令细奶奶和何秀曼也对此期待了起来。 这会儿,拍照在乡下也算是一件新鲜事了。 高明程看到他们高兴,自己心里也高兴的很,这辈子,高壮和细奶奶能够平安幸福,他就心满意足了。 高明程说道:“高壮,那你们可得把最好的衣服给穿上啊!到时候我们在这屋子里拍几张,然后再去村里拍几张。” 他想把87年的人与景,都用镜头记录下来。 再过一两年,村里的房子就会纷纷推倒重新砌,到时候村子的风貌就会迥然不同。 而现在这个有些破旧的小山村,就会彻底消失在记忆中。 记忆如一张画卷,起初色彩鲜艳,但随着时间的冲刷,笔画会晕开,色彩会暗淡。 而用镜头将之记录下来,就会将这份记忆维持的更久、更充实。 他打算明天八点去县里,因此和高壮他们约好是早上七点来拍照。村里人早睡早起,在夏季时,一般六点就会起床,而觉少的老人,可能在五点多就会起来了。 “好,明程哥,我们等你来啊!”高壮兴奋的像个傻子般,冲高明程离去的背影招手道别。 高明程走后,他就拉着何秀曼的手,急匆匆的说道:“秀曼,快去把我最好的衣服找出来!” 自从娶了老婆,高壮的衣服就都是由何秀曼来收拾了。 何秀曼抿嘴笑着,领着高壮去找衣服。 细奶奶也笑着回到自己的屋子,开始翻箱倒柜起来,唔,她也得挑一件最好的衣服来穿才行! 高明程潇洒的走了,却留下三个对此充满期待的人,于他们三人来说,都是头一回照相呢。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九章:摄影师的风采 高明程万万没有想到,他买的一卷胶卷,还没有到县里去拍,就已经先在村里拍完了。 他计划给细奶奶他们拍几张,但许多美提出给她二姐和哥哥也拍几张,对于这个,高明程同意了。 在村里拍照时,他的行为瞬间引来无数人围观,大家都热议着照相机和拍照的事情。 这年头,拍照可是一件时髦的新鲜事,他们村的人,还是有去县里拍过照的,但却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把照相机给租回村的! 高明程买的胶卷是国产乐凯的牌子,八十年代初,柯达和富士,带着彩色胶卷进入国内市场,引起一阵浪潮。 再之后,保定的乐凯牌就横空出世,成为国内自主研发的彩色胶卷,护住了国内的胶卷市场,并且还向外出口,一时风头无两。 在九十年代时,红乐凯、黄柯达、绿富士引爆了‘红黄绿’大战,乐凯遭到重创,但依旧坚守下来了。 正因为有乐凯的存在,国内的百姓才能够买到价钱便宜的胶卷用,像高明程买的这胶卷是乐凯的普通彩色135金100度的胶卷,售价十二元,一共有三十六张。 而如果去买柯达和富士的牌子,则需要花费二十元,相比之下,乐凯的性价比自然会赢得很多消费者的青睐。 即使是高明程,也乐意省下这些钱,主要是乐凯刚研发出来时,质量的确不太好,但到现在,已经很好了,至少用着不会有任何问题。 “明程,给我们家也拍一张吧!我可以给钱!”这是高繁茂的大嗓门响起了,他说完之后,就喊着家里的老婆孩子快些过来。 高繁茂是高明程的堂叔,他倒也知道这东西不便宜,因此开口说给钱,就按照去照相馆的钱算,但是呢,高明程不能收这钱啊。 于是他大气的说道:“都是自家人,给什么钱?叔、婶,不着急,你们可以去换件衣服,梳好头再来!” 他看到高繁茂家里的人都急匆匆的,还都穿着下地干活的衣服呢,于是好心提醒。 “对对,我要去换件衣服!”高婶子又连忙跑回家去,身为女人,她还是挺在意形象的。 她的两个儿子也跟着回去换衣服,只有高繁茂咧嘴笑着,说道:“这女人就是事多!有什么好换的?等下不还得下地干活呢!” 他没动,显然是不打算换,高明程看到他光着膀子,只穿着一条打着补丁的裤子,觉得这画风挺写实挺淳朴的。 他也没有狠劝,选了风景和光线都好的地方,然后先给细奶奶一家拍照。 但有了高繁茂开口求拍照后,村里其他的人也纷纷开口了,最先开口的,自然是跟高明程家有亲戚关系的那些人。 在高家村,大部分人都是沾亲带故的,你答应这个,就不好拒绝那个,否则名声就不好了。 高明程本想多给细奶奶一家拍些照片的,见状,也只好缩减了,只给细奶奶单独拍了一张,然后又给他们一家三口拍了一张。 拍完细奶奶后,罗小华赶紧把高明程拉回自家去,她埋怨道:“你昨天怎么不说要拍照?怎么都没让自家人先准备了?” 高明程就说道:“我原是打算上梁那会儿,再给你们拍的。” 罗小华闻言,心里那股子气这才消掉,但她又说道:“你帮我们先在家里拍一张!你爸爸说如果明年风调雨顺,后年就要砌房子了!以后这老房子,可就看不到了!” 高远见本是要去浇水的,见状也同意先拍一张。 他跟高繁茂一样,都没去特意换衣服,因为等下浇水后,还得换衣服去县里的。 “奶奶,你坐在凳子上,我给你拍一张单独的!”高明程对高奶奶说道,指引着高奶奶端坐在一把竹椅上。 高奶奶还是头一回拍照,紧张的浑身僵硬,还是高明程帮着调整姿势,又说了几句话逗她笑,这才让她放松一些。 镜头下,旭日初升,晨光映照而下,院子里,光线明亮,而高奶奶梳着发髻,插着银簪,神情柔和的端坐在竹椅上。 咔嚓,相机将这一幕烙印在胶卷上。 接下来,就是给自家拍一张全家福,说是全家福,其实少了两人,高明万不在,高明程也不在。 作为村里唯一一个会拍照的人,他只能承担起拍照的职责,竭力为大家服务着。 接下来就是拍高繁茂一家了,这些亲友们,没有拍单独照的权利了,全部都是全家福。 但对此,他们也已经很满足了。 咔嚓,咔嚓,咔嚓。 不知不觉,一卷胶卷竟然已经全部拍完了! 看到还有少部分关系较远的人没有拍到,高明程只好说道:“没有胶卷了,剩下的拍不了了!散了吧,等以后有机会再拍!” 闻言,围聚在这儿看热闹的人,这才心满意足的走了。 拍过照的人心情极好,没拍到的人则有些失落,但也不至于不满,毕竟高明程是按照亲疏关系来先后拍的,一卷胶卷能够拍三十六张,而大部分人全部是以全家福的形式拍的。 只有细奶奶和高奶奶才拥有了单独照,但这是有原因的,因为她们已经上了年纪,需要提前准备一张单人照,待百年后,是要扩大洗印出来,然后用相框装裱起来摆在灵堂的。 以前没有照相,因此很多祖辈长什么模样,后辈们都是不知道的,但现在有了照相技术后,很多人就都会提前准备一张照片,供后人纪念。 到后世时,甚至还有一种新的技术,就是把照片直接印在瓷器上,这样能够保存的更久。 因为耽搁了一些时间,直到八点半,一行人才从村里出发,高明程开车,许多美则坐在副驾驶,至于其他人只能坐在皮卡后面的车厢里了。 站着是不太安全的,于是拿了一些小板凳,人就这么坐在板凳上,随着车子摇晃,一路吹着风前往县里。 这一次自家的人是全部都来了,本来高奶奶说不来,但孝顺的高远见特意给高奶奶拿了一把竹椅,并且在上面放了旧棉絮做的垫子,能够缓冲颠簸感。 本来高明程让高奶奶坐副驾驶,但高奶奶挺享受自己儿子的孝心,在高远见和高明程的搀扶下,上了车,并且稳稳地坐下了。 一路到了县里,直接将车开到新房子那里。 包工头一行人早已经等候在那儿了,一看到主家来了,纷纷围聚了过来。 许多美帮着把瓜子花生糖果拿下来,高明程则对包工头说道:“先等等,我去买个胶卷来!” 早知道昨天就该买两个胶卷了,好在照相馆也在这附近,于是快速的买了一卷新的胶卷回来。 等他回来时,包工头早已经安排人把消息传递给高国兵,然后高国兵和赵冬梅就各自骑着自行车过来了。 见了面,自然又是一番寒暄。 “到吉时了,可以开始了吧?”包工头上前说道,很多事情,都是有吉时的说法,如果按照吉时来,就会顺顺利利。 “嗯,开始吧!” 随着高明程的发话,上梁仪式就正式开始了,本来作为主人,高明程需要做一些事的,但现在,由他爸妈帮着给围聚过来看热闹的行人撒糖,而他则专心的用相机将一些经典的画面拍下来。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很有摄影师的风采。 高国兵和赵冬梅都是要上班的,没法在这里耽搁太久,于是纷纷离去。 而他们的特意到来,也让高远见等人看清楚了,原来在自己这里不受待见的儿子,在别人那里竟然还挺吃香的。 发觉这点后,高远见和罗小华的心情就都有些微妙。 接下来,高明程带着家里人去了人民公园,人民公园离这儿挺近的,不必开车去,走上十来分钟,也就到了。 现在的县城,没有多少能够去玩耍的地方,就连这人民公园,也还没有完全修缮开放,因此景色倒也一般,就是一些游乐设施项目,倒是惹人多看了几眼。 但玩是不会去玩的。 罗小华撇嘴,不满的说道:“这什么公园的,有什么意思?这花花草草的,难道在村里还看的少了?明程,你带我们去逛一逛商场吧。” 好吧,高明程幡然醒悟了,对于城里人来说,花花草草多的公园,是值得一去的,但对于乡下人来说,商品琳琅满目的商场,才更具吸引力。 想想看,乡下人进城,会为了什么?一是卖东西,二就是买东西了! “好,商场也在这附近。”高明程应下,转而带他们去逛商场了。 刚才他那又是后世思维作祟,因此下意识带人去了公园,只想着家里人没逛过公园,却没想到公园对他们的吸引力并不大。 进了商场后,果然所有人的神情就不同了。 罗小华和抱着孩子的黄素娥立即商量起来,然后直奔目的地去,原来她们早就商量好,要趁机来县里买一些东西的。 女人们买起东西来,那就可慢了,买的多就不说了,哪怕不买和买不起的东西,也足够让她们看上很久了。 高淑芳自然也是如此,她目光新奇的望着漂亮的商场,这个看看,那个也看看,如今她手里也有一点钱,是董飞霞分给她的,不多,但足够买一些小女孩想要的小东西了。 于是许多美陪着高淑芳买,罗小华同黄素娥一块儿买,至于男人们,虽然有些不耐烦,但也愿意在这商场转转的。 “城里真好!”高明鹏看着大气的商场,目光中也流露出一丝羡慕的神色来,他暗暗在心中发誓,一定要努力赚钱,然后也搬到这城里来住。 两个弟弟通过高国兵的关系,都有机会进城了,但高明鹏没想这个,他现在跟着表兄弟在工地也做的挺好的,如今都已经可以拿大工的工钱了。 他计划再过几年,就自己弄一个施工队出来,自己去接活,这样就能够赚的更多了。 “是啊,城里真好。”高远见应和着,神情中满是感慨,谁能够想到,在他年轻时那会儿,县里都还是破破烂烂的呢。 可现在,不但有这么大的商场,还有很多洋气的店,都是他见都没有见过的。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章:忙里忙外 从县里回来后,就到了黄栀子和白花蛇舌草成熟的时候了。 高明程同村里其他人一样,都投入到采摘药材的事情上,赚钱嘛,没人会嫌多。 黄栀子需要先蒸熟杀青再晾晒,高明程和许多美又继续分工合作,他在山里采摘药材,许多美就负责在家里处理药材。 越是临近十月,家里堆积的药材就越多,药材怕潮,大部分都堆放在高岳送的那张木床上,不够放的,就临时做了一排的矮架子,使药材不会直接和地面接触就行。 这架子也不必寻木匠做,高明程自己拿木材就给做好了,做工虽然粗糙点,但耐用就行。 山中的黄栀子树很多,他们这边其实没有特意种植,但可能是气候地形很适合黄栀子的成长,不管是山脚下,还是山上,都随处可见,并且长得还不错。 起初,还有人在栀子花开花时,跑到山里去采花来吃,后来知道黄栀子能够卖钱后,就不舍得采花吃了,要是有不懂事的孩子摘了花玩,还要遭到一番责骂的。 黄栀子的用途很广,可以入药,也可以作为染料用,所以在药交会上,是属于大宗交易的药材之一,向来是不愁卖的。 高明程在山里采摘药材时,又顺便看了一下蜂箱的情况,好家伙,他有一段时间没有来检查了,蜂脾里面满是蜜! 看蜜的颜色,已经酿的差不多了。 见此,高明程二话不说,回家拿了摇蜜机来,准备摇蜜了。 这一批蜜,他也打算带到药交会上去卖,要知道,蜂蜜可不仅仅是补品,也是一味辅助的药,一些丸药,都需要添加蜂蜜来调和的。 足足忙活了两天,高明程才把所有蜂箱的蜜给摇好,接下来,摇蜜的时间就会从一个月变成两个月甚至三个月一次了。 等入冬后,山里的花卉减少,蜂蜜缺乏蜜源,就会消耗之前酿的蜜来维持生命。 一些专门的养蜂人为了不浪费蜂蜜,就会选择给蜜蜂喝白糖水。 这是因为他们把蜜都摇走了,没有吃的,蜂蜜就无法安然越冬。 高明程就没打算给蜜蜂喂白糖水了,他虽然养了四十箱蜜,但散落在大山里,也不至于完全没有蜜源,再加上他不会那么勤快的摇蜜,蜂箱里的蜜,就足够蜜蜂自己吃的了。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家里的药材一天天的变多,而手里的现金却在一天天的减少。 很快就到了十月十二号了,高明程已经对外说不再收药了。 樟树的药交会是在十月十六到十八号,去年他因为要赶火车,怕耽误,因此是提前两天去的,而现在是自己开车去,时间充裕而灵活,那么十五号出发就行。 出发前的这几天,高明程要把家里所有的药材,都一一检查一遍,看是否都是合格的。 这些药材大部分是许多美负责收购的,但高明程不亲自看一看,心里总是不放心的。 把药材都检查一遍,没发现有滥竽充数的,然后该晒的就继续晒,该收起来的就继续收起来。 这一个月以来,村里也算是有变化的,原本随处可见的一些药材,此时已经完全不见了,整个村子都变得整洁了不少。 高明程提着一个水桶,溜达溜达的来到了小富山,先从小富山脚下的池塘里装满一桶水,然后来到一处背阴处。 这里有一片裸露的黄土地,其中就有一个约三十厘米的深坑,里面放着一些沙子和种子。 这种子就是黄精的种子了。 当初他在山里采挖到黄精时,顺便收集了黄精的种子,用种子种植的话,当年不能收获,但用种子种植就可以一次性种上一大片呢。 只是黄精的种子需要沙藏。 何为沙藏呢? 就是在取出成熟的种子后,就要立即将一份种子和三份沙土混合均匀,存于背阴处三十厘米深的坑中,并且要保持湿润。 时间虽然已经进入十月,但因为几乎没有降雨,天气依旧炎热,以晴朗的天气居多,高明程很快就要出门去办事,所以在出门前,给沙堆浇水,让里面的种子保持湿润,就是很有必要的事情了。 浇好水后,高明程就继续朝着小富山走去。 如今小富山的砍伐已经进行的差不多了,当初雇来的工人们,从砍树工一跃成为挖土工了。 他们在高明程的指示下,把一片朝阳的山坡先行清理出来,如果肖金峰从广东那边给他带来砂糖橘树苗了,就可以种在这儿。 砍树不易,但挖土工也难,挖土前,需要把树兜给清理出来,然后把大块的石头也给清理出来,经过这番清理后,表面的土壤就有一定的松软度了。 最后再按照树苗的间距挖坑,等待树苗种下即可。 高明程看到地面堆放着一些石头,这些石头沾着黄土,明显是从地里挖出来的。 他去寻了一副担子,把这些堆积在一起的石头运输到山脚下去。 这些石头有大有小,他直接把大些的石头也砸碎,因为这些石头,他打算用来铺路,这样也方便车辆通过,车轮不容易陷到深坑里。 来来回回的干着活,高明程心情还挺好的,虽然眼前是光秃秃的一片山地,但他已经开始在畅想数年后的场景了。 到那时,这里定然是果木成林,绿意盎然,春有果花,夏秋有果。 而地面上,则是有土鸡在负责清理果园的虫害,吃饱喝足的土鸡又会在鸡窝里生下绿色蛋壳的鸡蛋。 这种绿色蛋壳,是他们这儿从外地引进的一种品种,大家都以为这种绿色蛋壳的鸡蛋,比黄色蛋壳的鸡蛋要更加的营养,而在后世,他们这边的人将之运营成‘东方神蛋’的品牌,然后出了礼盒装,作为当地的一个特产,提供给游人购买。 是不是智商税不好说,但的确比洋鸡蛋好吃就是了。 这个活,高明程一直干到傍晚,离开时,看到山脚下已经用石头堆成一个小山丘出来了。 时间已经不早了,高明程没有继续石头铺路,而是带了工具走了出去,走到菜地时,只需要看上一眼,他就知道他老婆今天是不是来摘菜了。 如果没摘,那他就适当带一些菜回去,但如果摘了的话,那就不必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一章:黄河牌重卡 十月十五这天,一大早,高明程和许多美就起来了,许多美起床后,顾不得洗漱,就跑到厨房去给高明程煮米粉吃。 他们这边的米粉又劲道又好吃,相比起面条来,这边的人更爱吃米粉,在后世时,一条街上,十个店铺,能有五个是卖米粉的! 高明程在院子里练了套拳法,舒展着筋骨,练完拳法后,才穿上一件薄款的长袖衬衫。 白衬衫配牛仔裤,脚上再穿一双运动鞋,这模样,清爽又帅气。 “明程,米粉好了,来吃!”厨房里,传来许多美的声音。 桌子上,摆着一大一小两碗米粉,大碗的放了两个荷包蛋,小碗的则放了一个荷包蛋,再配上一些肉丝和青菜,看上去很是丰盛。 高明程坐下,准备吃了。 但许多美却没有急着吃,她把灶台收拾好后,就去漱口洗脸了,她不像高明程那样不怕烫,刚出锅,就敢夹着来吃,她嘴刁,又怕烫又怕冷的。 等她洗漱后,米粉的温度就刚好,可以入口了。 “多美,这次出门,大概就三天,把药材卖掉了,也就回来了。我们田里缺水,稻谷大多是空瘪的,你就别管了,等我回来,再割了带回家来。”高明程说道。 今年天干,人能有水喝,以及每天早晚浇地的水,那是全靠地下水,水库已经干了一个了,剩下的两个也只见个底,水质浑浊。 但有一条水沟还有些水,这水一半是来自于山里,一半是来自地里涌出的,水量不大,但每天用完后,第二天早上又会恢复。 “嗯。”许多美应着,知道高明程是怕自己累着了,心情就挺好的。 稻田减产,但稻草还是得收割回来的,空瘪的稻谷也可以用来喂鸡,而稻草则可以用来喂牛羊。 等到冬天草料少时,就要派上用场了。 另外还可以垫在床板上,冬天睡觉就会暖和一些,还可以用来做鸡窝,还可以搓成草绳用,总之用处挺多的。 对于农村人来说,一草一木都是宝。 夫妻两个说着话,外面传来脚步声,高明程走出厨房,一眼就看到高明里。 高明里也穿着一新,身上提着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两套换洗的衣服。 虽然已经十月中旬了,但天气依旧比较热,出门在外办事,更是会出汗,需要勤换洗。 “二哥,二嫂。”高明里朝着两人打招呼,脸上带着激动的神情。 小伙子第一次出远门,情难自禁啊! “你怎么就过来了?等车子来了,是要经过老村那边的,到时我喊你一声就行。”高明程说道。 高明里笑道:“嘿嘿,爸让我先过来帮忙,你这儿药材多,搬上车都得花费不少时间了。” “哦,那也行。你吃过早饭了没?”高明程随口问着,心中则想着就算没吃,那也只能给他一些饼干点心吃了。 许多美就煮了两碗粉,可没有多的。 好在高明里说道:“吃过了。” 那行吧,不用招待了。 就在几人说话间,外面又响起车轮碾压路面石子发出的声响,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是辆大卡车。 高明程和高明里还没有走出去,就听到外头传来肖金峰爽朗的声音了:“高明程,我来了!” “哈哈,大老远就听到了!你先下来休息,等我搬下药材。”高明程笑着迎接出去,而此时肖金峰已经停好车,然后从驾驶位那边跳了下来。 今天他开的车子是黄河牌的重卡,崭新的,一看就是刚买没多久的。 高明程是知道前些日子肖金峰在外面运输摩托车,从中赚了一笔钱的,现在看到这辆黄河牌的重卡,就知道肖金峰的运输公司是没少赚了。 等运输公司累积了原始资本,到时候肯定能够大赚特赚。 肖金峰把卡车的车厢打开,可以看到里面已经堆满了三分之一的药材了。 肖金峰同高明程跑一趟药交会,自然不会空着手去,而是听了高明程的建议,在城郊附近的几个村子里收购了一批药材。 不过这事他是交给他爸妈去办的,不像高明程是亲力亲为。 高明程的这些药材中,至少有一半是他自己在山里弄回来的,并且还是价钱最好的那一部分。 说是让肖金峰休息,但肖金峰怎么可能休息,看高明程开始搬药材了,于是也上前搭把手。 高明程力气大,肖金峰力气也不小,还有高明里搭把手,再加上那些药材早已经堆放在大门口,因此只需要搬到车子上就行。 在三人的努力下,这些药材已经全部都搬上车了。 也幸好肖金峰开来的这辆卡车挺大的,刚好把所有的货物都装下了。 在几人忙活完后,许多美送来三杯茶水,让他们喝了解渴。 三人都喝了,待会就要出发,适当的喝水、解决生理问题,都是应该的。 三分钟后,高明程也拿着一个帆布包,带着高明里一块儿上了车。 这种卡车,一般是两个座位,一个驾驶位,一个副驾驶位,按理说,只能坐两个人,但现在道路管理没有那么严,只要坐得下,坐三个人也不是问题。 车厢里装了满满一车厢的货物,人只能坐在货物上,但那样的话,就太不安全了。 高明程是脱衣有肉,穿衣显瘦的身材,而高明里那就是纯粹的瘦了。 他这会儿正是青春期发育的时候,瘦的跟个竹竿似的,因此两个人挤着坐在一起,到也不难受。 肖金峰负责开车,他发动车子,车子的发动机立即发出声响来。 高明程把头探出窗口,冲站在门口的许多美招手说道:“我走了,你自己在家小心点。” “好,我等你回来!”许多美也冲高明程招手道别。 在两人相视下,车子已经倒退,然后再调转方向,朝着村口而去。 这一段路,是高明程特意修整过的,因此车子开的挺平稳。 但等车子走后,立即在路面留下深深地车轮子印,说明车子太重,就会在这种泥土路上留下车轮印。 如果车子来回的次数多了,那么久而久之,就会在路面留下深深地印子,一旦下雨,都会积水如小水坑。 崭新的黄河牌重卡途径老村时,又引来许多人好奇的注视,村里人见识少,上回高明程开回来一辆旧皮卡,都觉得帅气的很。 现在这崭新的黄河牌重卡一亮相,他们才发现,原来那旧皮卡是真的不行。 “啧啧,高明程竟然收了这么多药材?这一趟得赚不少钱吧!”有一位婶子开口说道,只是语气酸溜溜的。 “是啊,他家的钱是越来越多了。”身边的另外一位婶子也附和着。 大家对于高明程家的变化,那是十分羡慕的。 有房有地有靠山! “哈,那你们有本事,就别把药材卖给他啊,这样他就能够挣少一点了。”有看不惯那两人的人开口了,上来就是一顿嘲讽:“卖药材时,就你们最积极!拿钱时,也就你们最高兴!” 这人一开口,立即有高明程这边的亲友说道:“高明程能赚到钱,那也是人家该挣的!上回多美都说为了收购药材,家里的钱都用光了,他们自家人送去的药材,都是还没给钱的,说好回来后再补上。搁在你身上,你有这样的本钱?你又敢这样去做生意?”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二章:守车 村里的是是非非,高明程自然是全然不知情的,即使知道,也不过是淡然一笑。 现在他坐在车上,一路朝着樟树药交会的场地而去。 去年他参加药交会时,一大早就起来赶车了,但直到晚上才到樟树,并非是两地相隔甚远,而是因为大把的时间都耗在等车上了。 如今自己开车去,中间不知道能节省多少时间呢! 肖金峰跑惯了运输,虽然没有去过樟树,但在之前已经寻老司机问过路了,现在一路开的稳稳的。 他专门走大路,这并非是怕走小路遭蟊贼拦截,而是因为这会儿只有主干路才是修好的路,一些所谓的小路,你人走没问题,但重卡去不了,否则就有陷车,翻车的风险。 他们并不急着去做什么,自然得稳妥些来。 前世修了高速公路后,从高明程所在的县城开车去往樟树,只需要两个小时,加上上高速、下高速的时间,最多也就三个小时能到。 但现在高速公路显然还没有修上,走的是国道,速度上和距离上,都有些差距了。 肖金峰是八点半就到高家村来接高明程的,大约九点出发前往樟树,一路没有停,一直开了五个小时,才终于进入樟树市了。 在城郊时,肖金峰把车停在一家饭店的外边,决定在这里先吃顿饭,然后再一口气把车子开到药交会所在的药都宾馆去入住。 一路上,越是临近樟树市,高明程就越是能够看到大大小小的卡车。 这些卡车或新或旧,但都装满了各种各样的药材,随车的人员,从五官和着装上看,也能够看出是来自五湖四海。 樟树作为自古闻名的药都,自明清以来,一直是药材集散地,解放后,于58年十月,举办了第一次全国药材交流会。中间停办十六年,于80年又开始恢复举办,并且每一年都比上一年要举办的更加热闹,参会人员,那是年年增长。 樟树药交会的高速发展期,就在八十年代初到二十一世纪初,再往后,就是在走下坡路了。 因为互联网的出现,让药交会显得没有那么重要了。 以前,你得来参加药交会,才能够一次性把各种药材购入,但有了电商后,药材的交易,就变得更加的方便了。 而樟树的药交会,就进入转型发展期。 肖金峰停好车,三人从车上下来,进了一家饭店。 此时已经不是吃饭的高峰期了,但店里也还有一半的客人在吃饭,他们说着不同的家乡话,交流的内容都和药材有关,其中时不时冒出河南百泉,河北安国之类的词汇。 原来河南百泉、河北安国以及江西樟树,是被称为三大药交会的,并且每年举办药交会的时间都不同,河南百泉于春季举办,河北安国于夏季举办,而樟树就是在秋季举办。 一些专门的药贩子,就会挨个参加药交会,然后不停的买入和卖出,从中赚取差价。 高明程算是散户,他之所以萌生来参加药交会的念头,主要就两点,一是有漫山遍野的药材,二是樟树离他所在的地方较近,想参与的话,实操性很大。 高明程听得懂大部分地方的方言,因此一直侧耳倾听着,连点菜都是肖金峰点的。 肖金峰这些年也跑了不少的地方,因此有些方言也能够听懂,他一面等菜,一面听着周围人的交谈。 这些交谈中,往往会出现一些药材的价格,这可是比较重要的信息了,可以从中推断出哪些药材比较走俏。 如果手里有走俏的药材,那自然能够卖的更快,赚的更多。 三人中,只有高明里是初入江湖的小菜鸡,第一次出远门的他,根本听不懂那些方言,都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音,就连他们县稍微偏远一些的村镇,方言也会和高家村有些差别的。 听不懂的他睁着一双单蠢的双眼,满脸好奇的张望着。 这家饭店装修的还算不错,算是中档饭店了,于肖金峰来说,是经常吃饭的地方,但于高明里来说,就是头一回踏足的高档饭店了。 不多时,饭店的服务员把肖金峰点的饭菜端了上来,菜色很丰盛,有肉有鱼有菜,还有一大盘的白米饭。 开了很久的车子,肖金峰这会儿饿的不行,饭菜一上来,他一面动手盛饭,一面招呼着两人吃饭。 这会儿已经是中午一点多了,高明程和高明里自然也饿了,于是都不客气,风卷残云般的吃了起来。 三个男人饭量都大,吃完了饭菜后,还又点了几个肉包子来吃,吃到最后,高明里都打饱嗝了。 他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来没有像这顿一样吃的这样多! 倒不是他眼皮子浅,而是看到肖金峰和高明程干饭的速度,他不知不觉也跟着吃多了。 “嗝。”一个饱嗝控制不住的打了出来,引来高明程和肖金峰善意的笑声。 “都到了樟树了,接下来也不急了。这样吧,我们在这边散散步,消消食再走吧。”高明程提议道。 肖金峰自然没啥可反对的,他第一回来樟树,打算把路给摸熟摸透了。 于是三人出了饭店,开始在附近散步起来,只是高明程和肖金峰都在收集信息,只有高明里是纯粹的散步。 约半个小时后,胃里总算不再那么胀了,这让高明里松了口气,因为打饱嗝时,他觉得自己有些丢脸。 明明是三个人中吃的最少的人了,但就他表现的吃的最多一样。 差不多了,三人准备上车了,这次会一次性开到药都宾馆那儿。 人在宾馆入住,货在药材交易市场卖。 “我来开车吧,我对路熟一些。”这次,高明程提出自己来开车。 肖金峰没有意见,把驾驶座让给了高明程,高明程毕竟来过,进了市区后,对路不熟的话,还不好走了。 凭借着去年的记忆,高明程一路顺利的把车子开到药都宾馆那儿了,在宾馆的附近,还有一大片空地供停车所用的。 前来参加药交会的,有很多人都会进行大宗交易,不论是卖家还是买家,都会开着大卡车来,交易后,就能够将药材及时运走。 开着大卡车很方便,但也不够方便,因为货物太多,不能随时卸货,得装在车上,那么就得留一个人来看守药材了,不然药材被人偷了,可就哭都没有地方哭。 这会儿监控还不给力,很多偷窃案件,最后都不了了之。 停好车后,高明程对高明里说道:“你留在这里看守车子,我先带肖大哥去办理入住。” 高明里对陌生的地方有一丝丝的胆怯,但他没有表现出来,而是点头应下。 高明程之所以带他来,不就是为了看守药材的嘛!这一点,之前高明程就已经说过了。 “你放心,只要你待在这里,不会有什么事情的。”看出高明里深藏的担忧,高明程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抚了句。 这年头虽然有小偷小摸,在偏远的地带,还会出现劫车的事情,但这里已经是市区,是人来人往的地方,再加上樟树当地是很看重药交会的,时不时有警员在这附近巡查。 小偷可能有,但明抢是没有的。 安排高明里留下看守车子后,高明程就带着肖金峰去药都宾馆办理入住了,除了办理入住,他们此行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打入药贩子的内部,获取更多的药材和价格的信息。 早在之前,高明程和肖金峰就把两人的货物都写在一张纸上了,如果遇到大宗交易的药材,可以一次性把两人的药材都卖出。 县里城郊村庄产出的药材,其实和高家村产出的药材差不多,但高明程这边的灵芝、茯苓就比肖金峰的货物多的多,并且高明程这边的货物还很杂,因为肖金峰那边不收量少的,他这人不喜欢零零散散的,懒得折腾去卖。 “肖大哥,我们分开走吧。”高明程提议着,一双眼睛在人群中扫过,然后幸运的看到几张熟悉的脸孔。 去年药交会时,他凭借着过人的交流能力,和不少人都发展了友谊,虽然时隔一年没有见面,但是再见面时,总比陌生人好。 倘若这会儿有v信,那么就能够及时的联络好关系和人脉了。 肖金峰自然也同意分开,两人分开,就能够获得更多的信息,等到了晚上时,就可以把这些信息整理出来。 肖金峰当过兵,气质英挺,说话做事,自有一股独特的气质,他一亮相,很快就吸引了一些同为退伍兵的人了。 只要当过兵,那就是战友,战友情可不是一般的情可比的,哪怕两人不在一个军营服役,更不在一个时间段服役,那也不影响感情上的亲近。 凭借着这些,肖金峰很快就打入一个小圈子,一边说说当兵的那些往事,一边说说跑生意上的事情。 到晚上时,高明程就和肖金峰把打听到的消息给汇总了下,等吃过晚饭,高明程就说道:“肖大哥,今晚我守车,你和明里睡。” 因为有一个人要守车,所以只定了一间房。 肖金峰本想自己守车,但高明程没让。 他本是打算租肖金峰的卡车的,但肖金峰却不愿意收租金,这一点,高国兵也是同意的。 既如此,那么一路的油钱、饭钱,就都归高明程来出。 这第一个晚上守夜,高明程也打算自己上。 今天晚上,是药材最多的时候,这车上三分之二的药材都是他的,让别人来守,他也不放心啊。 所以还是自己来守,是最安全的。 肖金峰看出高明程的意思,也知道高明程的身手,由高明程来守车,他也放心的很,于是就同意了。 不多时,高明程和肖金峰就一同去了停车的那边。 高明里坐在车子上,神情都有些昏昏欲睡了。 一个人守在这里,且话语不通,实在是有些无聊了。 “明里。”高明程把高明里喊醒,高明里立即激醒了过来,他看到二哥时,竟然觉得十分的亲切。 在这陌生的地方呆了大半天,可把高明里害怕的。 他迫不及待的跳下车去。 高明程笑着说道:“饿了吧?给你留了饭,今晚你和肖大哥睡宾馆,我来守车。” 高明里一听这个安排,一直提着的心,就终于放下了。 让他守白天还好,但让他守晚上,他是真的害怕啊。 于是高明程留下,而肖金峰则带着高明里回到药都宾馆,把留好的饭菜端给高明里来吃。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三章:偷人参 夜色降临,虫鸣响起,衬托着天地一片寂静。 于寂静中,时不时响起男人们打牌的声音。 高明程需要守车,那么其他人自然也需要守车,这人一多,可不得就会聚在一起说说话,打发时间嘛! 之前高明里在这里守车时,其实也有人找高明里说话,但奈何语言不通,且高明里不是长袖善舞的人,第一次出门的他,有些恐惧和陌生人交流。 现在换成高明程,那就不一样了。 高明程可不惧那些,且又懂得多地的方言,和人交流起来,那是十分的丝滑。 “咦!明程兄弟,你又赢了!”一个体型健壮的中年男人感慨般的说道,然后把赌资给了高明程。 其余人也纷纷把赌资递给高明程。 “哈哈,运气好而已!”高明程笑着说道。 “再来再来!我不信我赢不回来!”在其他人的催促下,牌局又重新开始了。 风黑月高,在空旷的停车场,停着数百辆各式各样的卡车,车队中的一处地方,烛光明亮,那里摆着一张简易木桌,坐着四个彪形大汉,高明程的体型,在其中算是最苗条的了。 这里自然没有拉电线,于是几人点了蜡烛,趁着烛光,打起了扑克。 高明程的牌技其实不错,别看他平时几乎不打,但上辈子是有些功底在身上的,刚开始打时,因为还没有完全进入状态,输了几把,但之后就开始赢了。 只是他控制的很好,没有一直赢,也就赢两把输一把这种节奏走。 男人们打牌自然不打假的,都是打要钱的,也就算的上是一种赌博了,只是这会儿可没什么人来查聚众赌博。 但他们打的也不大,也就两毛钱一把,于这些常年跑生意的司机们来说,算是很小了。 之所以打这么小,也是怕露财,然后招来麻烦。 他们几个人聚在这里,都是有守车任务的,车上的货物卖掉后,可是一笔大数目,而若是出事了,那就不得了了。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又打了十几把牌后,就到了晚上十二点了。 这会儿的人普遍睡的早,因此有些人开始无精打采起来,连打牌都出错几次了。 高明程精神挺好的,趁机赢了最后一把。 他一边收钱,一边说道:“时间不早了,哥几个还是结束吧!都回车上,还能眯上一会儿。” “结束结束!”那几个没精神的人发现总是输,也没有继续打下去的念头了。 于是几人纷纷起身散去,回了各自的车子那儿去。 高明程没马上上车,而是绕着车子检查了一圈。 他之前特意买了手电筒,这会儿打着手电筒,绕车检查一圈。 黄河牌重卡的车身相对比较高,车厢关着,上面则盖着篷布。虽然今年天干,已经很久没有下雨,但万一下雨,一车的药材都得坏掉,所以出发时,就盖上篷布的。 现在整个车子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就说明没有被人碰过。 于是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清点了一下赢来的赌资,居然也有好几块钱了。 他靠背坐着,闭眼休息。 看着像是睡着了,但其实还保持着一分清醒,但凡有一点动静,他都能够快速的反应过来。 上半夜静悄悄的,但到了下半夜后,高明程就听到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了,他迅速的睁开眼,看着漆黑的外面。 现在是凌晨四点,正是大部分人睡的最香甜的时候,外面传来的声音也不大,若非高明程耳聪目明,也未必能够惊醒。 他没有迟疑,而是直接打开车门,从车上轻轻地跳了下来,他一路朝着动静发出的地方而去。 他没有打手电筒,在黑暗的环境中,却能完美的避开所有的障碍物,然后藏在一处车厢的后边。 探头看去,他看到一伙人以搭人梯的形式,爬上了一辆重卡的上面,然后掏出匕首,将盖着车厢的篷布割开。 篷布底下,自然是装着一袋袋的药材。 “猴子,是人参吗?” 有人轻声问着,那个割开篷布和药材袋子的人则轻声回答:“是人参,没找错!” “猴子,快点丢下来!” “好!” 简短的交流后,几人便不再言语,而是开始干活了。 爬在车厢代号猴子的人,身形就如猴子般,瘦小却灵活,他身形虽瘦,力气却不小,一下子就扛起一袋子药材,然后将之丢给下面的人。 下面的人体型就壮实多了,伸着双手,精准的将药材给接住了,然后才轻轻地放在地上。 药材如果直接丢在地上,自然会发出更大的声响来,但因为有人接住了,所发出的声音就减弱了许多。 他们一伙人有七八个,有人负责丢药材,有人负责接药材,还有人负责把药材扛走。 他们这伙人胆子极大,不多时,就已经扛走三四袋了,高明程跟在那些人的身后,看到他们在停车场的边缘处停着一辆皮卡,而那药材,就是放在皮卡上。 等药材都转移好了,人一上车,就能够开车离开。 将一行人的行为都看入眼中,高明程就开始琢磨起要不要管这闲事了。 敢这样偷东西的,必定是地头蛇,一旦招惹了,也不知道后面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高明程不会在这里久留,只要药材卖掉,他们即刻就能够走。 正在犹豫,负责看守车子的人居然醒来了! “铁蛋,有人偷东西!拿家伙!”一道声音如惊雷般,在寂静的夜晚响起。 这男人长得如同他的声音般,极为彪悍。 他身形如虎熊,跳下车时,地面都似震了震,他手里拎着一根铁棍,朝着偷东西的一伙人打去。 看到这人时,高明程就认出来了,之前和人聊天以及打牌时,也和这人说过话,喊他一起来打牌,但被他拒绝了。 如今听到那些小偷的对话,高明程哪里还不明白,原来他们是装着一车子的人参,难怪这么谨慎,连牌都不打。 并且他们不是一个人守车,而是两个人。 很快,另外一个叫铁蛋的人也跳下车来,他手里拿着一把86式手枪。 在这个不禁枪的年代里,带枪出门也算是常见的。 东北那一块民风彪悍,枪械众多,一些住在大山里的人,成年后就是猎户,只要有钱就能够搞到枪。 车子的主人一醒来,局势就变了。 猴子那伙人没有选择硬抗,而是准备跑路。 但这两个东北人哪里肯让他们走,一个抡起铁棍就朝一人打下去,一个则是直接放枪。 枪声乍然响起,惊醒了所有的守车人。 高明程见状,决定出面卖个人情。 感谢各位朋友们的打赏和月票,大家端午安康。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四章:油耗子 高明程快跑起来,从另外一个方向冲出,他伸出脚,直接将毫无防备的小偷绊倒在地。 那小偷就是负责把药材扛到皮卡上的,这会儿他肩膀上还扛着一袋子药材,正快速的朝皮卡跑去。 “哎哟。”摔倒后,小偷疼的闷哼一声,正要起来,身上却多了一只脚,这只脚踩在他的身上,就如身上压着一座泰山般,让他动弹不了! “你这蟊贼哪里逃!”高明程正义凛然的大喝一声,同时表明了身份,省的黑灯瞎火的,被那持枪的铁蛋给误杀了。 “有人在偷药材,大家快来!”高明程高呼一声,引得被枪声惊醒的守车人纷纷朝这边跑来查看情况。 都动枪了,事情肯定不小。 这时,高明程又看到那个猴子从混乱中逃脱了,他没有拿任何东西,身形十分的灵活,从车队中钻出后,他就朝着停在边上的皮卡跑去。 显然,他想逃。 那皮卡上已经放着四袋药材了,如果里面都是人参,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人参的名气可比灵芝要大的多,并且灵芝是假的千年灵芝,因为它就是一年生的菌类,但人参就不同了,一些野生的山参,是真有几百年的。 若是种植的园参和林下参,那也是三年起步的年份,没有三年是不成药的。 去年在这药交会上,一公斤人参两百块,但那些人参算是统货,不是顶尖的货,如果是顶尖的货,价钱还得往上涨。 高明程都决定要这个人情、出这个头了,那么自然不能让这猴子逃走。 在人前时,他向来是有所保留的,不会把全部的本事暴露出来,否则以他的速度、力度、爆发力,肯定会引起某些人的注意。 如果他想走一条不一样的路,那么只要尽情的展示自己的本领,自然有人会找上门来。 此时他加快速度,若是有人在场,必定会认为自己眼花,只见一道人影一闪,就已经追上即将拉开皮卡车门的猴子了! “啊!” 猴子一声惨叫,在还没有反应过来时,手腕就被人扭断了。 他半跪在地上,疼的浑身颤栗。 “王铁柱兄弟,这伙人有车,想跑!”高明程高声喊道,引起了王铁柱的注意。 之前聚在一起闲聊时,彼此互通过姓名,这守车的两人,一个叫王铁柱,一个叫赵铁蛋,嗯,这名字很东北。 当时自我介绍时,他们说了自己是来自长白山脚下的抚松县,家里世世代代都是种人参的。 在高明程将猴子擒拿住后,不过一分钟的时间,手持铁棍的王铁柱就冲了过来。 高明程指着皮卡上堆放的药材,说道:“铁柱兄弟,他们偷来的药材,都在这儿了!刚才这人想跑,幸好被我逮住了!” “这……这真是太谢谢明程兄弟你了!”王铁柱看到皮卡上放着的药材,眼睛通红,他扬手挥下,手中的铁棍就打在那猴子的身上,疼的猴子哇哇大叫。 那铁棍是实心的,打在人身上,那滋味是绝对不好受的。 东北人的暴脾气,那可真不好惹,但高明程还得提醒一句:“铁柱兄弟,悠着点,别把人打死了。” 打死人可是犯法要枪毙的! 王铁柱喘着粗重的呼吸,到底没有再打下去了。 他对高明程说道:“麻烦你给看着,我去报警。” “好!”高明程一口应下,也不去参与别的事情了,就守在这里,守着皮卡,守着猴子,这份人情就已经到手了。 这时,他突然发现在某些阴影处,有微弱的光影晃荡,似乎有人藏在那儿一样。 以高明程的目力,发现那里有不对劲的地方,却因为光线的原因没法完全看清。 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绳子,把猴子的手脚给绑住,另外又把皮卡上插着的车钥匙拔掉。 这钥匙是直接插在上面的,等走时,自然能够节省时间。 他把车钥匙顺手放进自己的口袋,然后朝着那阴影晃动的地方而去。 当他靠近时,一个人却快速的跑掉了。 天色太黑,看不清面容,只看到那人身形不高,身材也瘦,并且微微躬着腰,手里似乎提着什么东西,快速的穿梭在车子的夹缝间,很快就失去了踪迹。 显然他对这里十分的熟悉,因此哪怕是高明程,一时之间也没有追上他。 高明程放弃追逐,低头查看着。 当看清时,他忍不住骂了一句。 “艹!这不就是大名鼎鼎的油耗子嘛!” 只见那辆卡车的油门已经被打开了,地上还散落着一些汽油。 “都别看热闹了,大家快回自己的车去看看,有油耗子!” 高明程一声吼,将跑去看热闹的人又吓得连忙跑回来。 这年头,油钱可不便宜啊! 药材被偷了,固然生气,但汽油被偷了,那也着实伤心啊! 高明程都担心起自己的车子了,连忙快步跑了回去,当看到自己的车子完好无损时,终于松了口气。 这辆崭新的黄河牌重卡,可是肖金峰刚入手不久的,肖金峰说什么人靠金装马靠鞍,是特意选了辆新车来跑这一趟的。 自己在这守车,倘若因为别的什么事情,导致自己的车受到伤害,那就得不偿失了。 原本寂静的夜晚,因为这两件事,立即变得闹哄哄起来。 那伙小偷命不好,全部被逮住打个半死了。 如果没有高明程横插一脚的话,那么至少能够跑掉两个人,而王铁柱兄弟也至少会损失好几袋的药材。 “我的油被偷了!我日他仙人板板!” “这天杀的剁脑壳,要是让我逮住了,非要打死他!” 各种叫骂声响起,有人暴怒,有人庆幸。 原本漆黑一片,如今随着大家彻底清醒过来,已经变得光线明亮起来了,大家点蜡烛的点蜡烛,打手电筒的打手电筒,光线映照,再无死角。 很快,就有当地的警员过来了,询问情况后,就把那伙小偷带走了,至于油耗子,这个没办法,没当场逮住人,事后再去找,那也难了。 和小偷一起走的,还有赵铁蛋。 赵铁蛋此行有两个原因,一是做笔录,二是他持枪射击。 虽然没有杀死人,但也打伤了好几个人的手和脚。 现在虽然不禁枪,但显然也不是让你随地开枪的,所以赵铁蛋没有足够硬的关系的话,手中的那把枪得上缴了。 收拾好残局后,王铁柱带着两样东西过来找高明程了。 “明程兄弟,这次真的谢谢你了,这一斤红参和一斤鹿茸,就当做是我的谢礼了。”王铁柱诚恳的道谢,然后将谢礼送上。 他深知,要不是有高明程,这次怎么也得损失好几千块钱。 红参就是加工过的人参,药性和白参不一样了,它药性温和,适合补气血,女人经常服用的话,是有大好处的。 “俺们村都是种人参的,这鹿茸是隔壁村养的梅花鹿的鹿茸,我们帮着一块儿卖的。”王铁柱又说了句。 从他的话中得知,他们这一车货,不只是自己的货,还有别人的货。 那么一旦被偷了,损失就更大了。 高明程神情自若的接过王铁柱递过来的谢礼,说道:“大家出门在外跑生意,自然要彼此帮助的。” 这时,之前和高明程打过牌的几个人也走了过来,其中一人说道:“明程兄弟,你醒来的真快,我被枪声弄醒后,刚跑到那儿,你就已经把一个人给干翻了!” 高明程笑道:“我这车可是新车,我是一晚上没敢睡死过去的。” 几人便闲聊起来,出了这事,大家一时之间也没了睡意,干脆醒来说说话,提提神,然后再去药材交易市场做买卖。 王铁柱心里惦记着自己的货和兄弟,没多少心思和人闲聊,向高明程道谢之后,他就离去了。 望着失而复得的药材,王铁柱松了口气,随即又爬到车顶,查看篷布是否还能够修补。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五章:药交会正式开始 早上六点,天色蒙蒙亮时,肖金峰就过来了,当看到高明程等守车人并未睡觉,而是聚在一起吹牛逼时,不由得愣了几秒。 “肖大哥。”高明程挥手招呼了一声。 肖金峰走了过去,说道:“换我来守,你回宾馆去洗漱一下,然后和明里吃了早餐就一起过来。” “好。”高明程没有客气,和肖金峰换了班,朝着药都宾馆的方向而去。 等下就要开始做生意了,是得打理好自己,干净整洁的精神面貌,能够给人留下较好的第一印象。 高明程回到宾馆时,高明里刚刚洗漱好。 “二哥,昨晚没事吧?”高明里看到自己的二哥,立即关心的问了句。 高明程浑不在意的说道:“能有什么事?你等我一下,我洗个战斗澡。” 所谓的战斗澡就是在五分钟内洗头洗澡换好衣服。 呃,因为要刷牙,多耽搁了一分钟,六分钟后,高明程神清气爽的从厕所出来了。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卫衣,蓝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运动鞋,气质干净的如同大学生般。 别说,这打扮真显嫩! 连高明里都忍不住说道:“二哥,你这衣服真好看。” “那当然了,穿的精神点,好和人谈生意呢。”高明程笑着说道,他身上的衣服,搁在现在,可是很潮流的,并且搭配的很经典,直到后世,年轻人依旧爱这么穿,只不过卫衣的款式更多,牛仔裤也多了人工做旧和破洞的技艺。 “走吧,去吃早餐。”高明程带着高明里去找餐厅吃饭,也没有吃复杂的,就两碗面条,再配几个肉包子和油条。 高明程之前就注意到肖金峰的嘴角有一丝的油腥,可见是吃了早餐才过去换班的,因此也就没有给肖金峰带了。 吃过早餐后,高明程一路朝着停车场那边走去,看到来来往往很多人都在忙碌着,他们这是准备卸货,将之带到药材交易市场去卖了。 走到自家黄河牌重卡的面前时,就看到肖金峰已经把车厢门给打开了,此时正在卸货。 在靠近车厢门的位置,有一个袋子里面,是装着十几个小袋子的,每一个小袋子,都装着一样药材,这算是样品,可以一次性展示给买家看,并且样品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品相会稍微好一些。 “我也一起来!”高明程说了句,也加入到卸货的行列中。 靠近车厢的位置,全部都是高明程的药材,而肖金峰的则是在最里面。 但车上的药材太多,不可能全部都搬卸下来的。 因此相同的药材,就会留一些在车上,如果遇到大宗交易的买家,那么再过来将药材搬过去。 “我也来帮忙。”高明里连忙说道,走上前来。 高明程说了句:“好啊,你到车上去搬货吧。”说完,他竟将高明里抱起,直接把他放在车厢上了。 高明里还没有反应过来,自身所处的位置就换了,他惊吓之余,忍不住瞪了自家二哥一眼。 接下来,高明里站在车厢上,负责挑选不一样的药材,将之搬到车厢边上,然后再由高明程和肖金峰把药材搬到地上。 地上堆了二十几袋后,高明程就对肖金峰说道:“肖大哥,我带明里先扛两袋到摊位那儿去。” 肖金峰说道:“行。” 于是高明程扛着两袋药材,而高明里力气小点,只扛得起一袋。 但高明里的作用,就是用来看守药材的,因此也不求他多拿,等到了所租的摊位时,两人把药材放下,高明程对高明里说道:“你在这儿守着,我和肖大哥轮流搬货过来。” “好。” 高明里乖乖的应着,虽然所处的环境十分的陌生,但他没有表现出害怕来,等高明程走后,就好奇的四处张望着。 这时,不少人都在忙碌着摆摊子,有人像他们一样靠人力扛,也有人用手推车推过来的。 这手推车有的是自己带来的,有的是租来的,租了手推车后,就会方便些。 等高明程再带药材过来时,高明里就发现高明程也租了一辆手推车,这样一来,一次性就能够搬很多药材过来了。 来回几趟后,他们所租的摊位上就堆满了药材了,接下来需要把药材拿出来,供人挑选。 高明程对高明里说道:“你回车子那边,继续守在车上,那里还有大半车的药材,除了守药材,也要注意油箱,这边有人专门偷油。” 高明里闻言,神情就有些紧张起来。 “你放心,这大白天的,应该没什么事,警局的人也会在那边巡逻的。”高明程安抚着高明里,目送他朝着停车场而去,然后找出那袋做了标记的袋子,从里面拿出十几个小袋子出来,然后一样样打开,敞口摆放在摊位上。 他在收拾药材,其他人也是在收拾药材,因此空气中很快就弥漫着药材特有的气味了。 因为药材的种类多,混杂在一起,那味道就不是特别的好闻。 你走过一个摊位时,也许能够闻到微甜的气味,等再走过一个摊位时,又会闻到微涩微苦的气味。 而有些药材,如硫磺,就会很冲鼻。 高明程刚把药材摆放好,肖金峰就大步走了过来。 一见面,肖金峰就说道:“这边真乱,昨晚竟然有人偷药。我刚才听人说了,说是那偷药的人,也是受人指使的,看来是那两个东北佬得罪了什么人,故意把他们车里的药材透露了出去,并且指使一伙地痞流氓来偷。” 高明程听了,就问道:“赵铁蛋从局里出来了?” 肖金峰说道:“出来了,说是枪被上缴了,但人没事,这会儿正在卸货呢。” 高明程也猜到大概如此,虽然赵铁蛋开枪打人了,但没打死,并且对方有错在先,所以赵铁蛋的事情不大。 但枪被上缴了,那也是一个损失。 两人说话间,已经有第一批买家进场询价了,和买家一起的,还有樟树这边的工作人员,他们亲自陪着一些大买家,向他们介绍着整个药材交易市场的区域划分,还有人拿着照相机,一会儿拍拍这边,一会儿拍拍那边。 所有的卖家在这一刻,都精神振奋起来,因为他们知道,药交会正式开始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六章:卖空了、二哥的另一面 药材区的药材种类繁多,绝大部分药材,你都可以在药交会上找到。 看病诊脉区的名医也不少,一位老大夫便能支着一个摊子给人看病诊治,有学徒忙前忙后的抓药、熬药,一溜的小灶、药罐和热气蒸腾,各种药味弥漫开来。 这些名医都是中医大家,有擅长诊脉的,有擅长针灸的,也有擅长接骨的,各有各的拿手绝活,许多身怀恶疾者,纷纷找上门来。 轻者药到病除,重者病情减轻。 还有专门走大宗交易的药材行,吆喝声、算盘声、报帐声,声声不绝。 至于西药和医疗器械区,则安静一些,如今西药在国内还没有完全发展起来,一些生产基础西药的生产线,都是这几年才陆续开设投产的。 这个区域的东西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贵! 肖金峰是头一次来参加药交会,听了高明程的意见,把整个药交会的区域都逛了一遍,增长了见闻。 回到租赁的摊子那儿,高明程正在做生意,他便站在旁边看着。 买家要的是黄栀子,价格是一块五一斤,并且开口说有多少货,就要多少货。 黄栀子高明程的收购价一开始是四毛钱一斤,后面数量少了,倒是涨到五毛了,但那会儿是湿的,而现在则是干的。不过黄栀子含水量不高,杀青晒干后,重量还行。现在卖到一块五一斤,其中的利润还是不错的,而其他的药材,利润也大致如此。 倘若量少,那就不划算,但量多,这一趟就赚的不少了。 再说了,高明程的药材,有一半是他自己在山里弄到的,这部分就是纯赚。 肖金峰的货中,也是有黄栀子的,因为黄栀子适合在他们县城生长,每个村子,都或多或少的长着一些野生的黄栀子树。 并且在市区领导的安排下,已经开始发展了人工种植黄栀子的产业,使得如今货源较多。 之所以会大力发展人工种植,那是因为在药材交易市场上,江西的黄栀子价钱,是要远高于福建黄栀子的,因此高明程所卖的江西黄栀子很受欢迎,在几个客人询价后,其中就有一人提出要全部将之收购走。 高明程把自己和肖金峰合在一起的货都报了出去,一共有五百八十斤,高明程就占了四百斤。 “好,品质都一样的话,就全部拿走。”那买家财大气粗的说道。 接下来,就是要把黄栀子全部都清出来,给买家验看、上秤、然后报账。 高明程知道他们这边的黄栀子好卖,因此在一开始,就把黄栀子都带了过来,现在只需要打开装药的袋口,让人验看即可。 高明程的货,都是由他把关的,绝无次品,至于肖金峰的货,那也不算太差,他家在县里有一些势力和人脉,因此他家收货,倒也没几个人敢拿坏的糊弄他们家。 于是,第一笔大生意,就此做成了。 “肖大哥,你看着摊子,我再去拿些货来。”高明程说道,推着手推车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 之所以他来拿货,就是因为他更清楚哪些货物好卖,哪些价钱走俏。因此这部分货物要先拿过来,早早的卖掉,钱财落袋为安的好。 至于那些量少且不太好卖的,可以明天再慢慢卖掉。 肖金峰自无意见,守在摊子这边,左右张望着其他人买卖货物的过程,等有人过来这边询价时,他便按照高明程定下的价格一一说出,当人问起有多少货时,也如实报出。 高明程写了一个账本,上面有他们两个人合在一起的药材,并且卖出多少,剩多少的数据,都记在上面,只需要一翻看,就知道货物的情况。 整整一天,高明程和肖金峰都没有闲着,药交会上的客流量很大,生意的成交率也很高,一天下来,虽然人累的半死,但货物却也已经卖掉大半了。 在账本上记录下最后一笔账,高明程伸了一个懒腰,缓解了酸痛的肌肉。 平常他在山里练拳、狂奔,都没有今天这么累的! 不停的做着重复的机械运动,不停的微笑和人交谈,一天下来,身心俱疲。 但好在,鼓鼓的钱包,能够安抚他的忙碌。 天色渐黑,药材交易市场里的人渐渐少了,大家纷纷收摊。 剩下的几袋药材,又送回车子那儿存放着。 吃过晚饭后,肖金峰主动说道:“今晚我守车,明程你好好睡一觉。” 他看出高明程的疲劳,也知道昨晚高明程肯定是一夜没睡。 至于让高明里守车,肖金峰和高明程都是不同意的。 高明里守白天可以,但让他守晚上,那就太不让人放心了。 高明程没有假客气,他的确需要好好的休息一晚,于是这一晚他和高明里住在宾馆,肖金峰则守在车上。 由于走俏的药材大多都卖掉了,车上仅剩的药材价值不大,肖金峰神情还是较为放松了。 也许昨晚的动静闹的大,今晚倒是安安分分,没有人再来偷药材,也没有人过来偷汽油了。 但肖金峰却发现,那装了一车人参和鹿茸的东北佬不见了,也不知道他们是卖完货离开了,还是怎么了。 都是萍水相逢,肖金峰自然无意探究。 只是第二天早上时,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高明程,等到上午时,出去打探一圈的高明程就告诉他,那两个东北佬低价把一车货物都给出售了,然后下午时,就开车离开了这里。 可能背地里针对他们的人,让他们感觉到惹不起,因此只能躲开了。 “昨天他们送了我一斤红参和鹿茸,等下肖大哥也分一半拿去吃吧。”高明程说道。 肖金峰却说道:“才送了这么点?他们也太小气了,你可是帮着他们挽回大损失的!” 高明程倒是看得开,说道:“合起来也快两百块了,差不多了,反正是顺手人情。” 于他来说,只是顺手的事,因此倒也没有嫌王铁柱他们送的礼轻了。 肖金峰看他豁达,也就不再提这事了,倒是高明里从旁听了,再结合之前别人说的话,倒是大致弄清楚第一个晚上发生了什么。 当知道后,他就不由得庆幸不是自己守车了,否则发生那种事情,自己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抵挡。 今天车上的货物都搬到药材交易市场上了,因此高明里不需要再枯燥的守车,而是可以跟着一块儿守摊,增长见识。 高明程让他到处转转,他也听话的去了,只是担心怕迷路了,因此他是原路返回,不敢错走一步的。 整个药交会逛下来,他也只是看了个新鲜,很多人吆喝的话语,他根本就听不懂,好在一些店铺是挂着横幅的,通过横幅上的字,他对药交会的了解算是稍微多了些。 到下午时,药材交易市场的人就逐渐少了。 到了这个时候,该买的已经买的差不多了,该卖的也卖的差不多了,部分摊子都只剩下一点药材,更多的人是卖空了,正收拾东西准备离去。 高明程的货物也卖空了,这回有肖金峰帮忙,在两人的努力下,算是卖空了,就是最后一笔生意没赚什么钱,还给搭了一些剩下的边角料。 不图别的,只图个卖空的吉利。 “走吧,吃大餐去!”高明程笑着说道,吆喝着去吃大餐。 前两天为了忙生意的事情,几人都没有好好的吃饭,都只是匆匆扒饭,刚进嘴就吞下肚了,连咀嚼都没有,并且吃的也简单。 这个时候,需要美食来安抚一身的疲累和心底的喜悦。 走进饭店,却看到高朋满座,全部是药材商过来吃饭的,并且点的菜都很贵。 高明程一看已经全部都坐满了,也不打算离开,因为其他饭店的情况应该也差不多,于是他寻饭店的人问了,是否还有小饭桌。 一般在生意极好的时候,店家会在外面的空地安排几个小饭桌,他们一行人才三个人,用小饭桌也足够了。 正询问说话呢,突然有人冲他喊道:“明程兄弟,你也来吃饭啊,到我这桌来吃!还有位置!” 高明程循声望去,认出是之前一起打牌的牌友。 那人运了一车的甘草、肉苁蓉、和锁阳,全部是北边沙漠那边的货,在南边极少见,因此好卖的很。 看到他们那边确实还有两个人的位置,于是高明程带着肖金峰和高明里走了过去,而这时,那人已经让饭店这边再添一个凳子了。 高明程和肖金峰都擅长和人寒暄、交友,整个饭桌上,欢声笑语,彼此聊的很尽兴。 唯独高明里是个干饭人,全程专心吃饭,不是他不想听他们闲聊的内容,而是实在听不懂。 那些地方方言,听在他耳中,犹如天方夜谭,呃,更形象一点的说,犹如老师上数学课,声音是听进耳朵里了,但意思是一句都没懂。 但这一顿饭,高明里是吃的十分满足。 菜色丰富就不多说了,他还见识了二哥的另一面。 在家中时,他只觉得二哥这人没意思,话少事也少,爸妈也没少抱怨二哥性格倔强嘴不甜,不会来事。 但现在看二哥和人交友,虽然说的那些话,他听不太明白,却能够看出他二哥是很会交朋友的,而别人也很看得起他二哥。 他忽的又想起高国兵了。 在村里人的眼中,高国兵可是大官了,但即使同一个村子的人,他最照顾的,还是高明程,其他人求到高国兵的头上去,小事能办成,大事就不好说了。 可他二哥办成的,都是大事! 安排三哥进了运输公司,安排自己选工厂,这些都是在二哥开口后,高国兵就轻易应下的事情。 搁在别人身上,高国兵肯定不会这样做,要知道,这年头有一份工作是多么的难得啊!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七章:小富山的小变化 肖金峰来时,是装着一车药材来的,走时,也是装着一车货物走的,这些货物中,有一小半是药材,有一大半是酒。 特香型的四特酒占了大半,剩下的则是各种药酒。 高明程没想到的是,肖金峰来樟树一趟,不只是参与了药交会,还趁机拿下四特酒在他们县的经销权。 四特酒可追溯到清光绪年间,并于52年正式建厂,一直到如今,已经发展出一定的规模了,就在今年,四特酒在京参加了展销会,每次都人流不断,每次都抢购一空,销售极为火爆。 这种情况,自然引起报社报道,连央视都报道了其展评盛况,一时间四特酒的名声斐然,传遍国内国外,引来数个国家纷纷下订单。 这个时候,是四特酒的高速发展期,说实话,酒厂是一点都不缺订单的,肖金峰能够拿下这个经销权,还是因为他有运输公司,可以自己直接到酒厂这边拿货,而不需要酒厂送货过去。 看在这点上,酒厂方面才可有可无的同意了肖金峰的请求。 路上,肖金峰一边开车,一边心情颇好的对高明程说道:“现在很多宴客的酒桌上,都流传着一句话,那就是‘宴请招待,老九不能少’。这老九就是四特酒了,它虽然不是八大名酒,只排在老九,但这几年风头极盛,在很多大城市里,都是需要排队抢购的!” “之前我就琢磨这件事了,现在刚好趁机把这事给办了!等回去后,我就要找人去开一家店铺,专门卖这四特酒!这酒也不拘泥于在县里卖,还可以带到其他的地方卖,或是送人拉关系,都是行的。” 听完肖金峰的话,高明程赞叹道:“肖大哥,你是真有做生意的头脑!这酒,你卖着肯定不亏!” 重回八十年代的高明程知道,四特酒的繁华,不仅仅只是现在,也在未来,在后世,四特酒已然是‘江西王’,市场占有率很高。 这酒,不说别人,就是他自己也爱喝,这酒具有清、香、醇、纯四大特点,即使喝多了,人也不会很难受。 “这酒,我也喝过一次,好香!”说话的是高明里,他的确喝过一次,因为高国兵曾给了高明程两瓶四特酒,并且让高明程给一瓶给他爸爸喝。 当时高远见特意把酒留到大孙子的满月酒上才打开喝的,当时酒瓶打开后,一股浓香扑鼻,引得桌上的几个老酒鬼都馋的很。 但酒只有一瓶,因此得省着点喝,只有亲近的几个长辈才有资格倒上一杯,高明里作为小辈,是没有资格喝的,但他闻着那酒味,实在心动,于是从他大哥的酒杯里喝了一口。 那一口的滋味,到如今都记忆犹新。 并且酒瓶里的酒喝完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弥漫着酒香。 “哈哈,等回去了,我给你们都送几瓶喝喝!”肖金峰笑着说道。 “哎,那谢谢肖大哥了!”高明里立即应下,他知道肖金峰性格豪爽,是说话算话的人。 他们是早上七点从樟树出发的,出发时,在路上堵了一小会,那一段路上,全部是大大小小的卡车,载着满满的货物,奔向大江南北。 但好在离开樟树后,路上的车就少了,肖金峰也算是老司机了,来时,因为对路况不熟,开的相对较慢,现在回程时,车速那叫一个快的飞起! 中午时,这辆黄河牌重卡,就开进了高家村,顺着一条土路,来到牛尾岭山脚下的一座房屋前。 “肖大哥,都这个点了,就在我家吃过午饭,再走吧。”高明程邀请道。 肖金峰也不是忸怩的人,大大方方的答应了。 于是三人跳下车,高明程先进了自家院子,看许多美是否在家。 “明程,你们回来啦!”许多美的声音却从门外响起,高明程回头望去,就看到许多美小跑着过来了。 许多美解释道:“这几天我二姐肚子痛,村里的老人说怕是要提前发动了,刚才我在我二姐那儿。” “哦,那你二姐怎么样了?”高明程顺嘴问了句,然后回忆了一下前世许多玉生儿子的日期,呃,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好像是十月底还是十一月初的样子。 “只是有些痛,但也没发动。明程,你们肯定没有吃午饭吧?我给你们弄点面条吧!”许多美一面说着,一面疾步走进厨房去。 高明程便招呼肖金峰先到堂屋里坐,然后给大家倒了杯水喝。 肖金峰开了几个小时的车,正在扭动着筋骨,好放松放松。他坐着喝了一杯水后,就坐不住了,说道:“明程,带我上你承包的山里走走去,我这屁股坐不住,越坐越痛,还是走走的好。” “行啊。”高明程一口应下,当即带着肖金峰和高明里去了小富山。 开车的司机经常久坐,对他们来说,还是多走动才好。 十月中旬的天气,不冷不热,人走在野地里,只见野草半枯,这是缺水的缘故。 走到小富山脚下的池塘时,周边的草木才茂盛些。 小富山并不高大,地势也不陡峭,就是一个稍微大点的小山丘而已。此时小富山上大部分草木都被砍伐掉了,只有零稀一些有用的树木还留着。 向阳的缓坡上,已经完全整好地了。地里的树桩树根被清理了出去,并且地也被整理成梯田的模样,只不过比起种粮食的梯田,这个梯田就要更加随意些。 肖金峰发现在这些梯田上,已经事先挖了一些土坑,并且堆了一些肥料在里面了,就知道这些可能是高明程预备好用来种砂糖橘的。 于是他说道:“我明天休息一天,后天就跑一趟广东那边,去运两车砂糖橘回来卖,到时候也替你去寻一寻树苗,只是有没有,现在也不好说。” 高明程便说道:“如果没有的话,我明年开春就种本地买到的果苗,石门村那边的一些果苗也不错。” 高明程这么说,就是想让肖金峰没有压力,他相信即使自己这么说了,等到时,肖金峰还是会尽力去给自己寻树苗的。 几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在小富山上走动着。 这个时候的小富山,其实没什么好看的,大部分都是裸露的黄红壤,这样山里仅剩的一些油茶树、黄栀子、桑树、捻子树等,就显得格外的显眼了。 这些有用的树木,高明程都暂时留着不动,打算等明年开春时,再把它们移植到合适的地方。 到时候也会进行统一的规划,每一片区域,都会种植不同的物种,这样好方便集中打理。 高明程把这些计划,都大致说了出来,又说道:“等以后这里果园飘香时,肖大哥你带家人来游玩摘果子啊!” “行啊!”肖金峰一口应下,他已经有孩子了,只不过现在孩子还小,但等这里果园飘香时,正是孩子顽皮喜欢闹腾时。 到时候带到这山里来玩,摘摘果子,吃吃野味,那也不错。 高明程一直走到山坡阴处,找到自己埋黄精种子的地方,观察了一下地面的湿润度,然后对肖金峰说道:“这里面是我之前找到的黄精种子,我明年开春打算种上一小片,然后慢慢繁衍出更多来。” “行啊,黄精的行情还不错,值得种。”跑了一趟药交会,肖金峰也对一些药材颇为熟悉了。 说话间,遥遥听见许多美的呼喊声。 高明程立即说道:“走吧,回屋去,我老婆说已经弄好饭了。” “嘿,这么远你就听懂了?”肖金峰打趣的笑了,他也听见声音了,但听的不是很准。 几人回到家中,许多美让他们洗手吃饭,饭桌上,摆着三个海碗,里面盛着面条,除了面条,还有三盘子的菜,有辣椒炒豆豉、辣椒炒鱼干和辣椒炒蛋。 许多美并不知道高明程他们会在哪天回来,因此也没有提前准备鲜肉和菜。 好在肖金峰这个客人并不嫌弃,吃的香喷喷的。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八章:数钱的小乐趣 饭后,高明程也没有休息,而是开始卸货。 这次他从药交会上也带了一些药材回来,并且这些药材,是提前根据药厂的需求给带回来的。 在去樟树药交会之前,高明程就特意去问了药厂的人,问他们需要些什么药材,他可以帮着一起带回来。 至于价钱嘛,肯定比在药交会上要高上一些的。 但说实话,能赚的并不多,毕竟他们县的药厂只是一个小药厂而已,那些大药厂,早就自己上药交会去进货了。 之所以会带药材回来,那也是为了不跑空,能赚一笔算一笔嘛! 除了顺带给药厂的,高明程自己还买了一些补身体的药,并且都是从他认识的人那里买的,这样一来,哪怕他买的少,人家也按大宗交易的价钱走账。 比如他就买了两斤肉苁蓉,肉苁蓉可是有‘沙漠人参’的称呼,是传统名贵中药材,也是历代补肾壮阳类处方中使用频度最高的补益药物之一。 咳咳,高明程买它,当然不是为了补肾! 他这身体硬邦邦的,犯得着补嘛! 肉苁蓉虽然是补肾良药,但它的功效也不仅仅只是补肾,还有别的,比如体虚便秘、产后便秘、病后便秘及老年便秘,都是可以吃的。再一个,也治妇人病,带下、不孕、四肢不温、月经不调、腰膝酸痛等。 这药高明程买来就是给许多美补身体的,许多美可能由于早年营养不良的缘故,她的身体是有些坏毛病的,她四肢不温,夏天时还好,冬天时冷冰冰的,两人结婚后,全靠他暖被窝,许多美才能够睡的好觉。 并且他记得前世许多美在生了孩子后,就一直有便秘的毛病。 因此高明程就特意买了肉苁蓉回来,打算给许多美调理身体所用。这玩意和其他补品一样,好处理的很,要么泡水、要么泡酒、要么炖汤,做法都很容易。 高明程刚把自己的货都搬下车,肖金峰就搬了一箱四特酒下来,他说道:“这箱酒送你们兄弟啦,拿去喝吧!” 一箱酒刚好四瓶,高明程和高明里一人可以得两瓶。 高明里先慌了,他知道这酒的价钱,之前肖金峰说送他们酒喝,他很高兴,但想着的是送一瓶,没想到肖金峰会送两瓶。 正要拒绝,肖金峰反倒先他一步说道:“你守车也辛苦了,我就不开你工资,这酒拿去喝就行。” 肖金峰出车,并且这次的货物他也少很多,因此高明程早就说好,高明里虽然帮着两人守车,但是不用给工钱的,因为他这边会私底下再给。 “行了,肖大哥送的,你就收下吧!现在肖大哥拿下四特酒的经销权,以后还愁没有酒喝不成?”高明程拍了拍高明里的肩膀,笑着说道。 高明里听二哥这么说了,就对肖金峰道谢,将之收下了。 “好了,我要回去了,等我买到树苗后,再来找你。”肖金峰说完这话,坐在驾驶座上,准备开车离去了。 高明程站在车下,冲他招手道别。 等肖金峰开车走了,高明程才拿出五十块钱,将之递给高明里,说道:“拿着吧,这是你的工钱,这几天也累着了,今晚好好休息,等你考虑好去哪里上班了,我再带你去县里找国兵叔。” “哎,好!谢谢二哥!”高明里欢喜的眼睛冒光,连忙接过钱。 去年高明程请黄大志时,开口说给黄大志一百块,事后他的确给了一百块,也给了高壮一百块,但这个价钱是有原因的。 黄大志上辈子帮过他,他也打算帮黄大志一把,所以才开了高工资,至于高壮,那就是过命的交情了,不是钱财可以衡量的。 至于给高明里开五十块,这个价钱在高明里的心中,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虽然出了力,但来来回回只花费了四天时间,并且还增长了见闻。 自家二哥给的工钱,哪怕稍微高点,高明里也绝不会推辞的,于是他就带着钱和两瓶四特酒,欢欢喜喜的回到家中。 肖金峰从酒厂拿的那些四特酒中,有好几种经典产品,如青花玲珑瓶、四美人瓶、38度仿古瓶、螺旋盖玻璃瓶等,而送他们的酒就是螺旋盖玻璃瓶的,也是俗称‘老莲花’瓶,是四特酒中最常见的一种包装,也承载了几代人的美好记忆。 高明程把剩下的两瓶酒拿进屋里放好,然后开始清点随身携带的钱包了。 他先拿出一本账本,然后一股脑把包里面的钱都倒了出来。 零零散散的钱顿时铺满了整个桌面。 “呀!”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钱,许多美忍不住惊叹出声,她乖乖地坐在一边,看着高明程数钱算账。 高明程数钱很快,这账之前就清算过了,现在只是再过一遍。 高明程带去药交会上的药材分两种,一种是从周边村子收购的,一种是高明程自己采挖的。 收购的那些,价钱走俏的大约赚了一倍,不走俏的就赚的少些,至于他自己采挖的那部分,那就是纯赚了。 他的货物中,有几百斤的茯苓、灵芝,有一百多斤的乌梢蛇干、两百多斤的蜂蜜,以及其他杂货若干。 高明程把账目算清后,减去之前收购药材所花费的钱,再减去一路上的花销,剩下的就是这一次的纯利润了,一共有六千二百一十三块钱。 等把药厂的药卖掉后,还会再赚一笔。 高明程从中拿出二百一十三块的零钱,将之递给许多美,这些算是她的零花钱,随她花用。 家里的钱是归高明程管的,但家里所有的花销,也都是他在负责,平时许多美在董飞霞那儿赚到的工钱,以及养蚕茧和卖菜的钱,也都是她自己拿着花用。 等以后许多美把服装店开起来了,那钱也归许多美自己理财。 不把钱给老婆收着,这是高明程的老习惯了,自己手里有钱,办事可以更随心所欲。 当然了,如果许多美需要用钱,只需要和他说一声,他就会大方的给了,只是直到现在,许多美都没有机会开这个口。 主要是小日子过的挺殷实的,实在不缺什么。 “这笔钱,以后要用来装修县里的房子和买果苗,这几年赚的钱都难存住,但等店铺开张和果木结果了,手里的钱就能够存住了。”高明程说道。 “嗯。”许多美笑着点头,并不在意存不住钱,因为现在的生活,在她的眼中已经是极为满意的了。 把帐算清楚后,高明程趁着还有些时间,打算进山一趟。 他天天往山里跑习惯了,之前外出几天,没往山里跑,就总觉得浑身不得劲。 他一路朝着放置蜂箱的地方而去,打算观察一下蜂箱的情况。 倒不是为了摇蜜,几天前才刚摇蜜过,现在可没有蜜的,但也需要及时查看蜂蛹的孵化情况以及是否有黄蜂过来盗蜜杀蜂。 说起蜂蛹,有些地方的人特别喜欢吃蜂蛹,说是用油炸熟后,外酥里嫩,有种独特的鲜香。 高明程吃过一回,但吃的不习惯,属于那种不觉得好吃,但也不觉得反胃,除了蜂蛹,他还吃过知了和蝎子,都算是尝鲜。 在他们村,有个别人会捉虫子来吃,主要吃两种,一种是从竹子里找的竹虫,一种是从葛藤里找的葛藤虫。 这两种虫子的味道都还不错,并且也很营养,女人们吃的少,但调皮的男孩子就会经常去找这两种虫子来吃,尤其是竹虫,只要你敢,是可以生吃的,还有一股奶香味。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九章:查看蜂箱和割稻子 不多时,高明程就来到蜂箱所在的地方,自从山里没有黑熊后,蜂箱就挺安全的,从外表看,并未遭受到破坏,但走近后,还是能够看到黄蜂的身影。 高明程熟稔的拿起地上的木棍,手起棍落,黄蜂便被击坠在地上,有的直接断绝生机,有的还会徒劳挣扎几下。 作为一个合格的蜂农,高明程对自己的蜜蜂还是挺保护的。 将萦绕在蜂箱附近的黄蜂都灭杀后,高明程就打开蜂箱的盖子,查看其里面的蜂脾来。 一张蜂脾往往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贮藏蜂蜜,一部分则是孵化蜂蛹。一个蜂群中,有蜂王、雄蜂和工蜂三种,每种蜜蜂的寿命是不同的,蜂王能够活四五年,雄蜂为三个月左右,而工蜂的寿命最短,在采蜜繁忙的时候,只有一个月半的寿命,而在冬季则会延长至三个月。 蜂王选择不同的巢房产不同的卵,它会在普通六边形巢房及台基内产受精卵,受精卵则会发育为工蜂或蜂王;在较大六边形巢房产未受精卵,未受精卵将来就只能发育为雄蜂。 三种蜜蜂的卵期均为三天,三天后,就会孵化为幼虫,开始吸吮王浆,在前三天,所有的幼虫都吃王浆,但之后情况就会有所变化,只有蜂王幼虫可以继续吃王浆,直到化蛹,而雄蜂和工蜂幼虫则开始吃蜂粮,何谓蜂粮呢,就是由蜂蜜和花粉调和而成的一种食物。 待到幼虫在封盖房蜕皮五次后,就可以化蛹了,此期间,不同的蜂种需要的时间也是不同的,化蛹后,蜂蛹在封盖房内羽化,并咬破房盖,爬出蜂房,才正式成为所谓的蜜蜂,开始不同的职责生命。 因此高明程通过观察蜂脾上的巢房,就能够知道这一批蜂蛹的情况了,蜂王虽然能够活好几年,但到了后面,它的生育能力会降低,所以在养蜂业中常常会被人工淘汰,并且为了提高产量和控制蜂病的蔓延,蜂王会一年一换。 高明程的蜂箱中的蜂王都还很年轻,生殖能力很好,因此他暂时没有换蜂王的心思,他逐一检查着每个蜂箱,把蜂群的情况记在心中。 等蜂箱都检查完毕,天色也渐黑。 高明程的心情不错,吹着口哨下了山,期间有鸟鸣伴奏,风摇树动,大自然的声音十分的和谐。 回到家中,黑虎和精灵立即凑上前来,兴奋的围着他转动。 许多美已经煮好饭菜了,但并没有先吃,而是拿着一本时尚杂志书看着。 看到高明程回来了,这才放下书,说道:“快洗手来吃饭。” 于是两人洗手,坐下吃饭。 饭菜简单,但味道还不错。家里不差钱,自然买得起各种调味,江西菜的主要风味特色是:原汁原味,油厚不腻,口味浓厚,咸鲜兼辣。而许多美如今能够做到后面两句——口味浓厚,咸鲜兼辣。 许是以前清汤寡水吃多了,许多美煮菜是很喜欢放调料的,并且很舍得放,任何菜,只要舍得放调料,那么味道总不会太差。 吃饭的时候,高明程就说了明天的安排,他打算去田里把那一亩水稻割回来。 进村时,他就看到田里大部分都已经空了,只有几块田里还长着稻子,其中就有他家的田。 “秋收之后,就得交公粮和继例了,今年减产,也不知道公粮能不能少。”许多美说道,声音里有些担忧。 他家如今是不缺钱,但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交公粮也是一个沉重的任务。 还有继例,继例的钱是村委来收的,并且每年都会涨一些。 “会少点的。”高明程安抚道,心中则决定把稻子收割后,就去买些稻谷回来。 自己县产的是不指望了,大面积减产,但外地的稻谷却会趁机卖进来,因为价钱会比往年高一些。 算算日子,后天就是县里的集日,可以去县里买。 夫妻两个说着话,把之后要做的事情都说了下,许多美最近则在忙做衣服的事情,如今董飞霞已经带着她们开始做冬装了。 第二天,高明程吃过早饭后,就拿着镰刀和扁担去了田里。 站在田埂上望去,看到稻子通体黄灿灿,看着倒是惹眼,但仔细一看,低垂的稻穗以空瘪居多,只有少部分是饱满的。 麻雀高高低低的飞着,肆意啄食着稻谷。 “嘿!”高明程挥手一赶,将麻雀惊吓飞起,扑翅声后,便是短暂的寂静。 稻田里没什么杂草,虽然缺水,减产已经注定了,但高明程还是将田里的杂草拔去,然后在灌浆时,尽量浇了几回水,之后只能随缘了。 只有一亩田,高明程也没有喊许多美来,他一个人弯腰,开始割稻子。 一手握住一把稻子,一手持镰刀贴着地面割断。 他体力好,弯腰干活时,几乎没怎么直起腰来休息,不多时,就把一亩田的稻子都收割好了。 他把稻子捆扎在一起,用扁担挑回家去,一路上,遇到其他村里的人,纷纷和他说话,问起了卖药材的事情。 关于药交会上的事情,高明程对高明里说了,让他不要在外面乱说。 虽然他在村里收药材,将之卖出去,那肯定是要赚钱的,不然谁干这事? 但被人知道会赚钱,和被人知道具体赚了多少钱,那心态还是不一样的。 每个人对赚钱的概念不一样,有些人认为可能会赚个几百,最多一千吧,这是因为他们一年的收入就那么些,平常的花销也不多,所以他们根本不知道一次赚好几千块,甚至好几万块是什么感觉。 但如果知道了,那肯定会羡慕嫉妒恨了。 高明程打着哈哈,把能说的说了下,但关于具体赚了多少,就说的含糊了,再问,他就要和人说一说租卡车的钱,加油的钱,租摊位的钱,住宾馆的钱和吃饭的钱了。 这一通帐算下来,就把人给绕晕了,甚至会认为高明程也不容易,虽然赚了钱,但也忙累的很,并且一路的花销也大。 这样一来,就会认为这钱高明程也赚的不容易,因此也没有那么羡慕高明程了。 一路和人说着话,一路将稻子挑回家去,来来回回好几趟,这才把所有的稻子都挑到家里,堆放在干净的水泥地上。 高明程跑进厨房,先咕噜咕噜的喝了一大碗的茶水,然后才开始继续干活,他得把稻穗上的谷子甩打下来,然后收集晒干。 整整忙了大半天,才把这事给忙完,傍晚时,他就去了一趟爸妈家。 明天县里赶集,他要去买稻谷,得问高明里是否想好去哪里工作了,也好一块儿带去见高国兵。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章:想买拖拉机 高明程过去时,他爸妈家还没有吃饭,但已经在煮饭了,厨房那边传来炒菜的声音。 看到高明程走了进来,原本坐在院子里休息的高明里立即站起身来,殷勤的说道:“二哥来了!二哥坐!” 他把自己的凳子让给了高明程。 高远见靠墙坐着,辛苦忙碌一天的他此时正在抽烟。 他的烟瘾是越来越重了,高明程之前看他抽自制烟,觉得对身体的伤害太大了,因此后面给他爸买过一些带滤嘴的烟。 “明程来了。”高远见抬眼看到高明程,态度也还算不错,此时的他已经知道,这个老二出息了。 高明程交代高明里不要说药交会上的事情,但高明里回到家里来,面对家人的关心询问,他又怎么可能什么都不说呢? 于是昨天晚上,他就兴奋的和大家分享了他的所见所闻,还把得到的那两瓶四特酒给了他爸妈收着。 今年粮食歉收,高远见一身的蒸酒技艺,却没有用武之地,往日里家里不缺酒喝,现在也缺了。 得了这两瓶酒,高远见挺高兴的,说是留到过年时再喝。 好酒自然得等到好日子再喝。 高明程坐下后,才对高明里说道:“明天是县里的集日,我要去县里买稻谷,你想好去哪家厂子做事了吗?” 当初高明程对高国兵开口时,高国兵就说了两个厂子,一个是制糖厂,一个是造纸厂。 高明程个人是建议高明里去制糖厂的,因为造纸厂再过几年就会宣布破产了,后面由外地的一家大的造纸厂给收购重组了。 虽然之后规模变得更大,所招的工人也更多,但那破产的几年,工人的日子可不好过的。 而制糖厂一直发展的还行,并且明年就会有台商过来投资建厂,其中就有一家糖果厂,主要生产奶糖,厂址就在红星农场那边。 糖果厂直接从制糖厂拿原料,白砂糖、麦芽糖等,然后再从奶粉厂拿奶粉,按照配方调配后,就能够生产出奶糖来。 在此之前,他们县的人想要买奶糖的话,都得买外地产的货,价钱会贵点。 高明程把自己的建议简单的说了下,然后就看到高明里一脸喜悦的说道:“二哥,我们商量后,也说去制糖厂的好!爸说了,如果我去了制糖厂,那么我们村的甘蔗,肯定就能早点卖掉!这也算是为村里谋福利了。” 高明程失笑,原来还有这个理由。 为了制糖厂有足够多的原料,县里要求大部分村子都要种植甘蔗,但先去哪里收购甘蔗,是由制糖厂说了算的,有时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制糖厂那边迟迟不来收购甘蔗,惹得村民们怨声载道的。 倘若高明里进了制糖厂,那么别的不说,他们村的甘蔗问题,总是能够照顾照顾的。 因为制糖厂的人会知道,高明里的身后站着的可是高国兵,而高国兵也是出自高家村的人。 高明程说道:“行吧,既然都商量好了,那就去制糖厂。明天早上,我们一起去县里,你记得穿精神点!” “好!”高明里兴奋的点头应下,新衣服他是早就准备好的。 昨天他得了二哥给的五十块,也如实和爸妈说了,他妈想让他上交,说是家里给保管,以后娶媳妇什么的,都需要用得上。 但他爸沉默片刻后,却答应由他自己拿着,说是男人手里不能没有钱,你可以不用钱,但不能没有钱。 高明里不是很懂,但他肯定是舍不得乱花钱的。 说好了这件事,高明程又和家人说了一些其他的事情,等到他妈把饭菜都煮好了,他就准备告辞了。 他爸却说道:“走什么?一起吃饭。” “不了,我出门时,多美也在煮饭,她一个人能吃多少,我不回去吃,肯定要浪费!现在天气还是有些热,剩饭剩菜不好过夜。”高明程拒绝了,他妈煮饭很仔细的,绝不会煮多了,再加上今年粮食歉收,这会儿又是红薯成熟的季节,因此家里的饭是红薯饭。 高明程可以生吃红薯,可以吃烤熟的红薯,可以吃晒干的红薯,唯独不喜欢吃红薯饭。 他家里现在都是吃白米饭,只有早上煮粥时,许多美会切一些红薯到粥里去,这个,他勉强能够接受。 高明程非要走,自然没人能留得住。 他穿过老村房屋与房屋之间的甬道,无数声音传入耳中,每家每户都有不同的喜怒哀乐,有的在欢声笑语,有的在吵架拌嘴,还有的在打小孩,被打的小孩则嚎嚎叫着,半个村都能够听得见。 “发明又被打了!” “他可调皮了,今天玩耍时,扬了一把土在他妹妹的身上,结果迷了眼睛,睁不开眼,被带去卫生院看医生了。” 周围的人家,倒是对这情况了若指掌,听见高发明的嚎叫声,便聊了几句。 高明程听见这个名字,微微皱眉。 高发明是个机灵的孩子,又调皮捣蛋爱打架,村里人都说高发明很像高明程。 起初,高发明的父母还不开心来着,后来高明程肉眼可见的出息了,高发明的父母就忍不住期待高发明真的像高明程,以后也能够这样出息。 长大后,高发明确实出息了,折腾了很多赚钱的门路,也确实赚到钱了,但都不长久,并且手里漏财,存不住钱,折腾了一二十年,看似风光,其实没啥钱就是了。 顺着甬道走出了老村,站在残破的承恩门牌下,高明程回头望去。 承恩两个字,已经快要模糊不清了,而边上的装饰建筑,也有一些坍塌,在夕阳下,显露出几分古朴和黯然。 这座承恩门牌,是在九十年代末时,才由村里出资,重新修缮过的,修缮后,虽然焕然一新,但也失了几分古朴韵味。 高明程抬头望着,脑海中则思考着是否要提前寻人来修缮,但这个修缮的匠人,得好好的寻一寻,要家传的手艺人才行。 只有这种手艺人,才能够复原出古时的一些建筑风格,对缺少的建筑材料,他们也有法子仿古制造出来。 踩着夕阳余晖,高明程一路回到家中,家中,有娇妻,有可口的饭菜在等着他。 唔,还缺个小儿闹腾! 当晚,素了很久的高明程就拉着许多美早早的上床休息了,这一晚,两人睡的极早,却醒的极晚。 翌日清晨,腰酸背痛的许多美自然狠狠地瞪了高明程一眼,穿戴一新的高明程则心情极好的说道:“我煮了粥在锅里温着,伱累了的话,就多睡一会儿。我去县里办事了,下午才会回来。” “嗯。”许多美应着,然而嗓音却喑哑极了,她娇羞的闭嘴,又瞪了高明程一眼。 高明程只觉得心都要酥了,他家周围没啥邻居,那么在做某些事情时,适当的放开天性,这不是挺正常的嘛! 哼着小曲,高明程推着自行车,然后骑了上去,往老村那边去接人了。 接上高明里后,两人便朝着县城而去。 由于出发的晚,到了县城后,都已经九点多了。 这个时候,倒也是县里集市上最热闹的时候,人群熙熙攘攘的,叫卖声络绎不绝。 高明程带着高明里先去了集市,没寻那些装车来卖货的人,而是寻了当地的粮油商,向他们定了五百斤稻谷的货,先在店里放着,他下午时才会来拿走。 给了定金,拿了收据后,高明程这才带着高明里去了警局找高国兵。 见了面后,高明程就把高明里的选择说了出来。 高国兵笑道:“去制糖厂也挺好的,不过先说好了,一开始是临时工,要后面才能转正。” 当初高明万去运输公司时,就没提正式工和临时工的事情,因为那家运输公司属于私企,并且还是高国兵参股的公司。 但制糖厂就不同了,哪怕有高国兵的关系,刚进去也是临时工,得后面再寻关系转正。 现在是十月中旬,即将迎来甘蔗收割的季节,待到甘蔗成熟收割后,就是制糖厂最繁忙的时候了。 以往这个时候都会招一些季节工,季节工也是临时工的一种称呼,就是在这个需要人手的季节时,会临时招聘。 “小宋,你带明里去一趟制糖厂找老张,就说是我让你带去的,让他今天就把入职的事情给办好了。”高国兵把小宋喊来了,他似乎挺喜欢小宋的,一些跑腿的活,都喜欢喊小宋去做。 “哎,好的。来,明里兄弟跟我走吧。”小宋笑着,态度温和的将高明里带走了。 临走前,高明里还颇为紧张的望了高明程一眼,得到他二哥一个鼓励的眼神,他才放松下来。 高明程则留在办公室,同高国兵说一些亲近的话,又送了高国兵一些名贵的中药材,全部是补身体用的。 高国兵笑道:“金峰也送了我一些,还给我送了两箱四特酒。今天中午一起吃饭,我们开一瓶来喝。” “好啊!”高明程笑着应道,又说了一些关于药交会上的趣事。 “对了,叔,我打算买一辆拖拉机,你这边有什么关系吗?”高明程说道,他原本想找肖金峰,但肖金峰这会儿已经去了广东那边收货去了。 高明程也挺喜欢霸气的卡车,但奈何手里没钱,思来想去,还是先买辆拖拉机好了。 拖拉机是现在就要用的,不然他的小破自行车,根本就没法运货。 今天买的五百斤稻谷就没法弄回家去,药厂要的药材,他也没法送过去,再者买果苗时需要用车、以后把水果运出去卖,也需要用车。 所以买一辆拖拉机用来过度,还是有必要的。 高国兵听了高明程的话,觉得买辆拖拉机也不错,这会儿,拖拉机对于农村人来说,也是很帅的!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一章:高明里租房 高明程拿到驾照后,开过皮卡、开过吉普、也开过卡车,但万万没想到,轮到开拖拉机时,他又得重新学。 但好在他买的拖拉机不是那种手扶式拖拉机,而是江西丰收180双缸拖拉机,它是方向盘的设计,蓝色的车身,看上去有点帅气。 它的载重量很好,能够拉七八吨的货物,并且跑的比东方红还要快点,再加上它是省城拖拉机产的,因此价格方面也挺不错的。 这个时候,正是省城拖拉机的辉煌时代,所产的江西丰收180拖拉机更是卖到了很多地方,收获了许多好评。只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后来终究是落寞了。 这款拖拉机是双缸动力,后桥皮实耐用,正常情况下,用个二十年,都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基于这点,高明程在购买时,就优先购买了这款拖拉机。 在高明程欢欢喜喜买拖拉机时,高明里正愁眉苦脸。 在小宋的带领下,他已经顺利的入职制糖厂,成为一名临时工了,但是……工作好找,住房却不好找啊! 制糖厂是有员工房的,但员工房可轮不到一个刚入职的临时工来住,因此,高明里虽然有工作了,却没有住的地方。 小宋也颇为为难,他是县里的人,但这个时候,大家的住房都很紧张,腾不出房间给高明里来住的。 上回黄大志入职警局时,小宋倒是帮着黄大志解决了住房问题,但那间房子是很差的,采光不好,阴暗潮湿,没人愿意住,才空在那里的。 “你二哥不是在县里砌了一栋房子吗?我上回路过时,好像已经在做门窗了。不如现在过去看看,要是行的话,可以先住在那边。”小宋帮着出主意。 高明里迟疑着,那房子上梁时,他也是在的。 但那是二哥的房子,还是高国兵帮着他二哥砌成的。 “先去看看吧,也许还没有弄好,没法住人呢。”小宋看出他的迟疑,却依旧要拉着高明里去房子那边。 小宋并不知道他们兄弟之间的感情如何,但现在要先解决高明里的住房问题,实在不行,就只能帮着租一间房了。 高国兵之所以喜欢用小宋,就是因为小宋办事妥帖,会把事情办的很妥当。 很快,两人就来到高明程的那栋房子那儿了。 这会儿施工队还在做事,忙着安装门窗、刷白墙、铺地板等。 一楼是铺水磨石,但二楼和三楼是铺瓷砖的,这会儿的瓷砖花样简单,基本就是小白瓷,并且是在本地拿的货,如果去外地拿货,比如羊城、上海等,那么肯定能够找到更时尚好看的货,但没那个必要,因为价钱不是高明程现在能够承受的。 一楼正在铺水磨石,到处都乱糟糟的,两人不必靠近,就知道这房子暂时还没法住人。 好吧,只能另想他法了。 “你有什么想法吗?高局家倒是有一个空房间,你二哥每次都住在那儿,要不你……”小宋的话还没有说完,高明里就连忙摇头拒绝了。 “不,我不住那里。”高明里面带惊惶,连连摇头摆手的。 高明里和高国兵的感情,可没到那份上,如果住到高国兵家里去,高明里会觉得浑身都不自在。 小宋看了高明里几秒,好吧,只能走最后一条路了。 于是他带着高明里,去找了制糖厂附近街道办的人,询问哪里有房间出租,只是走了一圈,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 到下午时,高明里也有些着急了,他们家商量过是去制糖厂还是去造纸厂做事,却忘记商量住房的问题了。 倘若晚两个月,那么倒是可以住在二哥家,但现在二哥家还没有完全装修好,根本没法住人呢。 高明万去运输公司做事,是直接在运输公司吃住的,因此就连高远见都一时忘记这个问题了。 “先回局里吧,我找其他同事问问,看谁家有空房间吗?实在不行,你今天晚上就跟我表弟何大有挤着睡一晚上。”小宋说道。 他已经结婚了,但他的表弟何大有还没有定性,因此还没有结婚,只是最近他姨妈在积极的给表弟相看了。 高明里没有更好的主意,只能这么听着。 回到警局时,他们就看到在警局附近的路边,停着一辆崭新的拖拉机,小宋只需要瞥一眼,就认出这拖拉机的牌子和型号。 高明里就不懂这些了,只觉得这辆拖拉机也挺好看。 视线刚从拖拉机上转移,就看到高明程站在一棵桂花树下,背靠树干,眺望远方风景,目光深沉,似乎在沉思着什么。 “二哥,你在这儿干嘛?”高明里好奇的问着。 高明程笑道:“我让大志给我画一张画像呢。大志,画的怎么样了?” 高明程问道,看向一边的黄大志。 黄大志坐在小板凳上,一手拿着纸板,一手执笔,在快速的绘画着线条。 “差不多了。”黄大志低头专心的画画,含糊的说了句。 而其他人则已经站在他的身后,朝他手中的纸板看去了。 那是一块硬纸板为底,然后放着一张白纸,白纸上,高明程的形象跃然纸上。 虽是素描,五官并非完全相似,但高明程五官的特征,都被精准的捕捉到了,特别是那一股独特的精气神,让人一看就能够认出是高明程。 “不错,画的有八分像了!”高明程夸赞着,觉得黄大志是真的有几分绘画天赋的。 他擅长观察,记忆力不错,但文化底子不行,在此之前也完全没有接触过绘画,但在高国兵的安排下拜师学艺后,他就逐渐展示出另一项长处了。 “大志学的快,又肯努力,他师傅都是经常夸他的。”小宋也笑着说道。 黄大志的师傅快要退休了,黄大志能够在他师傅退休前,把本事都学到,那么对警局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这个时候摄像头和照相机并没有普及,在办案的过程中,还需要人为的辅助画像,用来办案和找人。 几人都夸着黄大志,倒把他夸的脸红了。 他把画好的人像给了高明程,由他自己收着。 高明程仔细看了两眼,还是有些小满意的,以后会有些艺术家会在街头给人绘画人像,画一张收多少钱的那种。 高明程觉得,黄大志再努力努力,以后也能吃上那碗名为艺术家的饭了。 突然,一个新的念头浮现在脑海中,高明程立即对黄大志说道:“大志,你以后多注意下,看谁穿的衣服款式好看,然后把你觉得好看的款式都画下来。” 黄大志一愣,不明所以,但对于高明程的吩咐,他是本能的应下了。 “好。”应下后,他就开始琢磨怎么画衣服款式。 毕竟他跟着师傅学习时,是以画人脸为主的。 他自己瞎琢磨了一会,实在弄不懂,决定等下就去寻师傅问问。 于是他说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他急匆匆的去找他的师傅了,找师傅之前,还给准备好一包师傅爱抽的烟。 想要学本事,就得把师傅伺候好了才行。 高明程如今对黄大志也很熟悉了,看他的背影,就知道他要干啥了,心中也是感慨,正是因为这一股学习的劲头,黄大志才有今天。 他虽然给了黄大志一个机会,但能不能混的好,却是看黄大志个人能力的。 “明里,你工作的事情都办好了吧?是从明天开始上班?”高明程看向高明里,颇为关心的问道。 高明里立即面带愁容起来,小宋则快言快语的说道:“工作的事都办好了,但住房的问题还没有办好。我打算问问同事和身边的街坊邻居,看有没有出租的空房间。” 高明程一听这话,也想到现在可不像后世的厂子,是包吃住的。 现在的工厂,招聘的工人都是县里的人,因此根本不需要提供住房,即使厂里出资修建员工房了,那也是老员工才有机会分到房子,总之是轮不到刚入职的临时工。 “我那房子……”高明程的话还没有说完,小宋已经说道:“刚才我和明里去看过了,现在正在铺水磨石,楼上虽然安装了门窗,但地板砖也还没有铺好,没法住人。” 这下高明程也没办法了。 接下来,小宋就热情的帮着去询问同事,看谁家有空房间。 这一找,还真被他找到了。 一位姓赵的警员家中有一个空房间,可以出租给高明里住。 赵警员也是县里的人,有一栋两层楼的自建房,他父母住在一楼,他和老婆住在二楼,因为还没有孩子,所以还空着一间房。 找到房子后,事情就好办了,按照市价租下这间房,然后高明里就可以搬进去住了。 但他来的匆忙,虽然带了两套换洗的衣服,但也只有这些,于是高明程又带着他去买洗漱用具。 那五十块钱,幸好是放在他自己身上的,于是才有钱付账,至于制糖厂的工资,得下个月才能发呢。 把高明里安排妥当后,高明程就准备回家了。 当他拿出车钥匙,坐在那辆崭新的拖拉机上时,高明里的眼睛都瞪大了,惊呼道:“二哥,这是你买的车子?你买拖拉机啦!” 高明程拍了拍这铁家伙,发出沉闷的声音来,笑着说道:“我明天还要来县里办事,到时候把你的铺盖给带来,你还有什么要带的?” 高明里想了想,说道:“带些红薯、菜干之类的粮食吧。” 赵警员有说让他跟着一块儿吃饭,但高明里自己拒绝了。 大家彼此并不熟悉,在一块吃饭怪不自在的,并且也还得交伙食费,既然这样,不如自己买一个小炉子,早上买个包子吃,中午在厂里食堂吃,晚上就随便煮点面条或者粥来吃。 乡下出身的人,自理能力还是很强,也是能吃苦的。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二章:小媳妇好哄 高明程开着崭新的拖拉机回村时,自然引起一阵骚动。 之前高明程开过皮卡回村,当然受到村民们的围观,之后肖金峰又开着一辆崭新的黄河牌进村过,这也算是让村民们开了眼界。 但那些车再好,总是不如高明程自己买下的拖拉机。 这辆江西丰收180的外形很好看,前面的车头有两小两大的橡胶轮子,后面的车斗位置也比较大,可以运人和运货。 “高明程,你买拖拉机了啊!这拖拉机好看,比我们大队的那些拖拉机好看多了!” “嘁!大队的拖拉机,那都是七十年代买的,到大队时,就是二手旧的,哪能有这新车好看?” “就是,大队的拖拉机是手扶拖拉机,不好开,还慢悠悠的。这车看着就好,刚才进村时,瞧着速度也不慢!” 村民们围着这辆江西丰收180,指指点点的议论着,但大多都是夸的。 有人甚至问高明程买这车花了多少钱,高明程便笑着说道:“我卖一趟药材的钱,就都在这里了。” “呀,那你也赚的不少了,这辆拖拉机起码得要三四千了!”有人倒抽一口冷气,感慨起高明程赚了不少钱来。 只是原本是羡慕的,但随即又想到高明程已经把这钱拿来买拖拉机了,于是羡慕的神色又收敛了起来。 高明程笑而不语,他赚的自然不止这些,但他不说! 他买的这款拖拉机,在这会儿也算是较为时尚的款了,比手扶拖拉机好开一些,速度也快一些,但是呢,论犁田耕地,其实是不如手扶拖拉机的。 手扶拖拉机的本体就两个小轮子,后面可以拆卸掉,装上其他的农用机械,然后就能够变成旋耕机、脱粒机、播种机等,比三轮四轮的适用性广泛多了。 如果是需要耕地,那么得买手扶拖拉机,但是呢,高明程买来主要是运输用的,他就一亩田,至于开垦出来的荒地,地势不平,并未连成一片,其实不适合用农用机械来干活。 在丘陵地带,很多农作物还得人工种植和收割,不像那些平原地带,只要买得起机器,就会方便许多。 “明程啊,这车还是头一回见到,你给说说看,它和大队的拖拉机有什么不同啊?”一位上了年纪的长辈开口问着,他也是出自长房的,和高明程也算是有亲戚关系。 高明程见人问起,于是就说起了这款拖拉机的优缺点来,优点是它是双缸发动机设计,扭矩输出很大,并且它很耐用,变速箱、后桥等,一辈子都不会出问题。 当然了,也有缺点,缺点就是发动机太小,并且如果这车会坏,那么坏的就是发动机了,因为其他的地方太结实了,坏不了! 一些专业的术语,村民们根本听不懂,有那么些不明觉厉的意味,但之后听高明程说这车子结实,坏不了,倒是听懂了。 他们乡下人最喜欢结实耐操的! 高明程是傍晚时才进村的,结果被人围在村口这里,洋洋洒洒的说了好一通话,直到天黑了,人群才散开,高明程才得以回到自家去。 他开着拖拉机回去时,许多美早已经知道他买了拖拉机了。 只是她没有去凑热闹,而是在家里煮饭,现在饭菜都已经好了,看到高明程回来了,脸上就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来。 高明程心里一咯噔,有种不好的预感。 不怕老婆笑,不怕老婆哭,就怕老婆似笑非笑! 高明程虽然是个大直男,上辈子甚至还有点渣,但吃一堑长一智,如今的他飞快的回想了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快速的找到了问题。 他快速的说道:“多美,不是我不和你商量,而是国兵叔刚好有关系,我买下的话,是会比别人便宜一点的。我经常往县里跑,再加上每年都要收药材、卖药材,没个车子,也着实不方便。皮卡、吉普是买不起,但买个拖拉机还是可以的嘛。” “哦,对了,上回和守旺叔聊天时,他就提起想买一辆拖拉机,以后好运货,但是呢,他所有的钱都投到厂子里了,暂时腾不出钱来买。我想着,等年底你去县里做生意,那么多衣服该怎么运去呢?喊拖拉机来吧,一个是要钱,一个是时间上不一定方便。” “现在自己家有车了,那么想做什么就方便多了。等以后山里的果木挂果后,也需要及时运到县里去卖钱的。” “今年过年时,我可以带着你开着拖拉机去拜年了!” 高明程噼里啪啦的说了一通话,满满的求生欲。 夫妻一体,拖拉机又是大件,他买之前忘记和许多美商量了,后面发觉没车不方便,于是临时就决定买了。 呃,这就是钱在自己手里的坏处,总是会忘记和另一半商量。 许多美脾气虽然有些火爆,但那都是在吃亏的时候,现在听到高明程求生欲满满的解释,心底的那一丝郁气也就消散了。 她娇嗔一眼,说道:“你之前还说卖药赚的钱要用来装修和买果木,现在你买了拖拉机,那还有钱吗?” “有的,有的。这个你放心。”高明程立即点头,然后看许多美不再生气了,于是说道:“好饿啊,肚子饿的呱呱叫,先吃饭吧。” 到吃饭时,许多美的态度就和往日差不多了。 许多美没管过高明程的钱,也打小知道高明程是个有自己想法的人,因此她还是挺大度和气的。 她甚至说道:“我手里还有五百块钱,你要是缺钱用了,就从我这里来拿。” 她没管高明程的钱,高明程也没管她的钱,甚至会时不时给她一些零花钱。 许多美是不会乱用钱的,也没有机会乱花钱,因此这些钱基本上都存在她的小木箱里。 “好。”高明程直接应下,他知道这是许多美在关心他。 夫妻两个一边说着话,一边吃着饭,吃完饭后,他就去把拖拉机车斗里的稻谷给搬到粮仓里去。 这五百斤稻谷,其实吃不了多少,快要交公粮了,交完公粮,其余的再送去作坊碾米,然后留着自家吃。 高明程又对许多美说道:“明里以后要住在县里,我现在过去老宅那边一趟,让我爸妈把明里的铺盖和红薯、菜干什么的提前准备好。”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三章:高明程的俗气审美 翌日清晨,高明程吃过早饭后,就把药厂要的药材都搬运到拖拉机的车斗上。 这辆拖拉机是停在院子里的,原本他图方便,想停在外边的空地,但许多美不让,这么贵重的东西,停在外面,总让人不安心。 还是放在自家院子里的好。 好在他家的院子宽敞,院子门也足够大,能够让拖拉机自由进出。 “多美,我去县里了。”高明程拿着钥匙,把拖拉机开动起来。 许多美站在屋檐下,目送他离去。 等高明程走后,她忙完家里的活,就要去董飞霞那边,和高淑芳她们一块儿干活。 如今许多美干活是有工钱拿的。 她喜欢赚钱的感觉,每赚到一笔钱,心中都十分的高兴。 高明程把拖拉机停在村口那儿。 停好车后,他就去他爸妈家拿东西,昨晚他已经提前说过了,让他妈把高明里的铺盖、口粮都给准备好。 他过去时,他爸已经下地干活去了,他妈和他奶奶在。 他奶奶坐在屋檐下,手里拿着一些毛线团,再看旁边放着一个浅口箩筐,里面堆着一些鞋底和各色线团。 一看这架势,高明程就知道,他奶奶这是要织鞋子了。 他们这边在冬天时,流行穿自己织的毛线鞋,觉得这种鞋子更结实耐用些。那鞋底是买的,泡沫底,四周有线。如果愿意加钱,那么在泡沫底的下面就会再多一层旧轮胎底,这样可以防水、耐用。 一般情况下,大家都会买带轮胎底的,能够用的更久。 高奶奶虽然年事渐高,有点老眼昏花了,但织毛衣和织毛线鞋,还是很在行了,她几乎不怎么需要用眼睛去看,凭着本能,就能够熟稔的把这活给干好。 家里人的鞋子,大部分都是她抽空织的。 看到高明程进来了,高奶奶笑着说道:“多美会织鞋子吗?不会的话,我给你们织双新鞋子吧。” 高明程有那么一点受宠若惊,但还是拒绝了高奶奶的好意。 高奶奶虽然还能织鞋子,但动作很慢了,只能算是打发时间。 “多美会织,她年轻,让她织就好。”高明程说道。 高奶奶就笑了,说道:“你这个媳妇娶的也挺不错的。” 就她个人来看,是较为喜欢许多美的,许多美心灵手巧,家里的活,地里的活都能干,并且许多美长得也比一般人要好看些。 可以说,除了父母双亡,没有什么依靠外,也没有别的缺点了。 听见高奶奶夸许多美,罗小华就忍不住轻哼了声,打一开始,她就不喜欢许多美,后来成了婆媳后,两人之间也少来往。 但高明程现在出息了,许多美也带着自己的女儿一起去学裁缝了,那么面子情还是好了不少。 “明里的东西都在这里了,明程你帮着带过去吧。哎,我昨晚算了一笔账,这明里虽然有工作了,但这吃饭和住房,都得花钱,一个月下来,也没的几个钱了!”罗小华叹息一声。 原以为有工作是好事,但家在乡下,去县里工作后,就多了很多开支,去掉这些开支,那么一个月下来也攒不了多少钱。 高明程不知道说啥,就没吭声。 这就是打工人的无奈,留在家里,没有稳定的收入,但去了城市,却又要付出很多开支,才能够让自己生存下来。 因此后世有个词叫做月光族。 以高明里临时工的工资,如果不省着点花,那么也是个月光族。 他低头看去,地上堆着两堆东西,一堆是用绳子捆绑固定的铺盖,一堆是粮食,一小袋米,一大袋的红薯和一袋子的菜干,另有一些当季时蔬。 高明程弯腰拿起东西,就往村口走去。 顺着甬道从承恩门牌那边过,然后入眼的就是一个池塘,绕过池塘,在较为宽敞的路面上,就停着一辆崭新的拖拉机。 高明程把东西放好,开着拖拉机朝县里而去。 十月下旬的天气逐渐凉了,两边的野草野花大多都枯黄的,这是缺水的缘故,倒是有些商陆,依旧长势极好。 这玩意说起来也是一种药材,冬季时挖根洗净切块晒干,就可以入药,药性有毒,但可以治疗一些水肿和脚气等病。 因为长得跟苋菜有些像,因此又有人喊它红苋菜、大苋菜、湿苋菜等名。 但对于村里的孩子们来说,商陆的果子是可以用来玩的,男孩子们把它当子弹用,打在对方的身上,破裂后,就能够把衣服染红,好似中枪般。 女孩子们爱美,则会把果子的汁水挤破,涂抹在指甲上,然后臭美的显摆着染红的手指甲。 这东西是真的很好活,别的草都蔫吧了,它还挺精神的,你要是用脚把它踩倒,它依旧还能够活着。 道路两边的各种景色从眼中掠过,拖拉机的声响惊动了树丛中的鸟,鸟受惊而飞起,发出清脆的鸟鸣声。 到了县里后,高明程先去了药厂,把药材顺利的给卖掉了,这批药材卖掉后,又入手一笔钱。 紧接着,他才去了赵警员的家中。 昨天他已经来过,并且赵警员的家人也都知道高明程兄弟的身份,因此对于高明里住在他们家,表现的挺和善的。 县里已经通了自来水了,不过有些自建房会自己打水井,赵警员家就有一口井,因此用水可以免费。 但是呢,他家的井并非是自家独有,而是和隔壁邻居共用的,在两家墙壁的中间位置的下方,有一处空洞,而井就打在这下面,一家占了一半的位置,两家共用一口井。 往年倒也无事,但今年天干,只有早上时才会多一些水,一旦用完,就没什么水了,即使打上来也浑浊不清,没法吃用。 县里的自来水也是来源于水库,最主要来源于两大水库,一是佛岭水库,二是后溪水库。 这两个水库专门供应城市自来水,不做农业灌溉所用。 而自来水在一定程度下,是可以循环使用的,所以哪怕今年天干,但自来水还是可以供应。 昨天来时,高明程对这栋房子只是匆匆看了几眼,今天过来给高明里送东西时,就留心多观察了一下。 高明里租的房间在二楼,大约十几个平方的样子,房屋里有一张床和一个旧柜子。 昨天高明里买好锁了,知道今天高明程会来给他送东西,因此给了高明程一把钥匙。 此时他拿着钥匙,将门锁打开。 唔,所谓家徒四壁就是这样,实在没有锁住的必要啊! 但上了锁,就表明是私人地盘,能够更让人心安些。 高明程把东西放好,然后锁上门出去了。 接下来他也没去警局找高国兵,昨天才见过面,高国兵可不是什么闲人,身为副局长,他可忙着呢。 有案子办案子,没案子还要到处去开会呢。 他来到自己的房子那儿,如今房子在装修了,他可得上点心盯着。 二楼三楼倒无所谓,但一楼的门面可不能乱来,等铺好水磨石和刷白了墙后,就得继续开始软装。 关于服装店的软装,他是有想法的,这栋房子的位置不错,以后也会是县里的商业地带,用来开店,那是绝不会亏本的,但想要一炮而红,就得弄点动静出来。 现在县里其他的服装店,还是走朴素的路子,就普普通通的门面,或挂着、或摆着一些衣服,供人挑选。 但这在高明程的眼中,那就太low了! 因此,他家的服装店肯定要与众不同,漂亮的吊灯得安排上,这足够的绚丽光亮;花里胡哨的装饰画要来一些;门口要铺着地毯;店铺招牌得安装灯泡,这样晚上开灯后,整个招牌都是亮的,人们大老远都能够看清这家店铺。 另外,门口的柱子,也可以用金色的装饰面料包裹住,在太阳底下,能够散发出布灵布灵的金光来,虽然俗气,但这个时候绝对吸引人的眼球!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四章:只要干活,就有干不完的活 高明程找到包工头,开始询问起装修材料的事情。 他把自己的想法大致提了一下,然后问包工头这些东西要去哪里买,然后每样东西的大概价钱是多少。 包工头是个黑瘦的汉子,主要是带着施工队给人砌房子,至于软装,他不是很擅长。 听了高明程的讲述后,他立即说道:“这得去省城了,反正县里是没有这样的东西卖的。” 得到这个答案,高明程也不算太意外。 新潮的东西,往往都是从大城市流行起,然后再慢慢蔓延到小县城。 行吧,看来还是得出门跑一趟。 开店,装修也是极其重要的一环,装修好了,就能够吸引更多的客人,客流量增多了,自然就能够成交更多的生意。 高明程又问清楚房子硬装的完工日期,好安排去省城的时间,得知还要一个月左右才能够完成硬装,高明程暂时就先不急了。 他打算等肖金峰把砂糖橘树苗带回来后,再问肖金峰的运输公司是否会跑省城,如果跑省城,那么他就坐肖金峰的车子去,等买好装修材料后,就再用卡车一块儿运回来。 他如今也算是有车一族了,如果想开着拖拉机去省城,那也行,就是会特别慢,卡车要开四五个小时左右吧,拖拉机怎么也得再多几个小时。 开拖拉机去,就没法当天去当天回,并且如果遇到不好的天气,那么人也只能这么受着,因为拖拉机不像卡车,是有车厢遮风挡雨的。 离开自己新房子这边,高明程买了一些耐放的点心,然后回到家中。 这会儿家里的事情也多,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摘茶籽。 去年高明程从药交会回来后,就投入到摘茶籽的事情中,今年也一样,村里的人,早就开始摘茶籽了,高明程之所以不那么急,就是因为没打算和村里人去争小山上的茶籽,他的目标是深山里的茶籽。 深山里有成片的野油茶林,人只要到了那里,直接拿麻袋装就是了! 去年高明程只在靠近高家村的这边山脉,就捡了千把斤茶籽,如今他触及的地域更宽阔了,寻找到的油茶林也更多了。 只要他愿意,今年捡到的茶籽肯定能够翻个番。 到家时,也才中午。 但许多美不在家,家里也没啥吃的,只有早上剩的一些粥。 他知道许多美可能是在董飞霞那边一起吃饭了,他自个儿也懒得做饭,打了一碗冷粥,再配上今天刚买的点心,就是一顿午饭了。 骗过五脏六腑,高明程拿着两个麻布袋,准备进山了。 从他回来时,黑虎和精灵就一直围着他转,此时更是跟着进山,高明程也没有呵斥它们,爱跟就跟着吧。 他一路快跑,遇到陡坡时,还得徒手攀登,遇到深沟时,能跳跃的跳跃,不能跳跃的也只能绕路。 他体能好,速度快,但好在黑虎和精灵也是两条有着丰富进山经验的好狗,一路紧跟不放,于是半个小时后,一人两狗就来到一片野生的油茶林。 这片向阳的山坡,长满了油茶树,这些树有高有低,全都挂着果子。 今年天干,果木减产,但油茶果是上半年就生出来,然后经过数月时间才会成熟的,因此油茶的数量依旧多,只是个头小很多。 风调雨顺时,一个油茶果里面有两三瓣饱满的茶籽,但今年的油茶果个头小,掰开后,里面一般只有一个茶籽,如果有两个,那也是很小的两个。 已经过了霜降好几天了,油茶树下落满了茶籽,有些生了虫,有些果壳已经爆裂开来,露出里面黝黑的茶籽来。 茶籽是黑色,但若是剥了那层硬皮,里面倒是嫩绿色或嫩黄色的种仁,而茶油,就是存在这种仁里。 到了目的地后,高明程开始弯腰干活,打算先把地上完好的捡起来,他干活时,两狗就在旁边打闹玩耍。 高明程在摘茶籽时,倒是遇到树梢上有一些马蜂窝。 油茶花开花时,花卉多,花期长,蜜流量也很大,原本算是良好的蜜源,但奈何蜜蜂是不能采油茶花蜜的,一旦误采,就会烂子。 但万物都有其生存的道理,蜜蜂不能给油茶树授粉,但马蜂却是可以的。 在冬季时,花卉鲜少的时节,马蜂就会到油茶林这边觅食、做窝。 高明程没有故意招惹马蜂,这玩意蜇人时痛的很,是有一定毒素的。他没打算以身试法,也懒得狂奔保命。 许是他把和平相处的念头传递给了马蜂,马蜂们倒也没有对他下狠手,高明程的手绕过一个马蜂窝,摘下几颗饱满的油茶籽时,马蜂就在他眼前嗡嗡嗡的飞着。 所谓刀尖跳舞,大概也是如此。 整整一个下午,高明程都在山里捡茶籽,带来的麻袋都装满后,他就准备回家了。 那麻袋很大,装满后就大概有个百来斤了。 高明程一边肩膀扛着一包,走得飞快。 两狗连忙跟在身后,生怕落后了。 回到家中,把茶籽往干净的水泥地摊开晒着,油茶籽经过暴晒后,外壳就会裂开,这样就容易把里面的茶籽清理出来了。 这活高明程做的很熟,也做的很上心。 他一年中,大半时间都在吃茶油,就是因为他能够弄到很多茶油的缘故。 摘了这两袋后,高明程就没有再进山了,如今昼短夜长,天黑的早了,山路复杂,天黑时容易迷路。 趁着还有点时间,他溜达溜达的走向小富山,小富山已经大变样了,到处都光秃秃的了。 山脚下的池塘还有水,但水也不是很多的样子,都已经过了霜降了,但天老爷还是没有下雨的迹象,地下水的水位下降,别说老村的井水了,就连高明程家里的井水也比之前降低了好多。 他抬头望着天边带着霞光的云彩,眉头微皱。 云层单薄透亮,含水量不多,一看就知道暂时没法降雨的。 接下来的几天,高明程都是进山摘油茶籽。油茶籽这玩意是不嫌多的,只要能够摘到,那么就一定要摘回家来。 村里有些人家会种油菜,结了菜籽后用来榨油,菜籽油炒菜也是极其香的,用来煎鱼是最好不过的。 这一章是半睡半醒写的,我也不知道有毛病不,熬不住,睡去,晚安。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五章:砂糖橘树苗到了 这天上午,高明程刚从山里扛着两大袋的油茶籽回来,在半山腰处,一眼就看到家门口停着一辆熟悉的旧皮卡。 皮卡的车斗里,堆放着一些柑橘树苗。 一看到这个,高明程就知道,肯定是肖金峰给他送砂糖橘树苗来了! 于是他脚下的速度又快了几分,只是来到家门口后,却没有看到肖金峰,而是看到了高明万。 高明万坐在板凳上,正在喝水。 许多美看他回来了,立即笑着说道:“明万给你送砂糖橘树苗回来了!你看是现在就种上吗?要喊人来帮忙吗?” 高明万也站了起来,说道:“这一趟是我跟着老板跑的广东,怕橘子坏了,白天夜晚的都在开车,今早刚到县里。不过吃了早饭后,老板就装着一车的货去了省城,还有一车的货就放在县里卖,这些树苗,就由我给二哥你送来。哦,除了树苗,老板还给二哥送了十斤橘子吃。” 高明万在运输公司也待了几个月了,他勤劳肯干,运输公司的师傅又肯倾囊相授,自然早早的学会开车和修车了。 这年头,路况不好,路边的修车店也少,所以司机一般都要学会修车,每次开车前,还得给车辆进行检修,确定没问题了,才能上路,一旦路上出事,还得自己修理。 高明万还没办法独自一人修车,但和人搭伙一起开车还是行的,比如跑这种长途,为了赶时间,白天晚上都要开车,那么高明万就在白天开车,而他的师傅则在晚上开车,两个司机轮流休息,就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运输公司的营业有两块,一是承接他人的委托运货,二是自己找货找销售渠道去卖。有些货物有保鲜要求,那么运输时间就很重要了。 高明程看着高明万,觉得这个三弟去运输公司做事后,历练的多了,整个人的气质较以往有了很大的变化。 当然,这是好的变化。 他去看皮卡上堆放的树苗,然后对许多美说道:“多美,你把你哥哥喊来帮忙吧!” 这些树苗已经在路上几天了,虽然树根部位包着泥土,还用湿稻草包裹保湿,但也得尽快种下才好。 秋季可以种树,但秋季的成活率是低于春季的,并且一定要赶在气温变冷之前,把树种下,让树生根。 许多美应了一声,快步朝着她二姐家跑去。 高明程把之前丢在地上的袋子打开,把里面的茶籽往院子里一倒,然后就准备种树的事情了。 高明万望着满院子的茶籽,羡慕之情油然而生。 这么多的茶籽,能榨多少茶油啊!他二哥也太能干了! “明万,你要睡一会吗?”高明程问道。 高明万摇了摇头,说道:“晚上不是我开的车,现在还不困,老板说了,放我一天假,让我明早到公司去就行。” “我帮二哥一块儿种吧,我现在先把车开到小富山的山脚下去。”高明万说着,上了皮卡,然后把车开到小富山的山脚下。 这条路,是高明程后面特意修整过的,就是为了方便通车。 在山脚下的路边,还有一大片平坦的空地,这是预留搭棚子用的,用来存放种树的工具和乘凉所用。 “明万,这里一共有多少树苗?要多少钱?”高明程一边问着,一边把车斗里的树苗搬下来。 高明万停好车后,就跳下车来帮忙,说道:“没多少,也就一百多棵的样子。那边没什么人肯卖树苗,又是这个时候,能找到的树苗就更少了。砂糖橘不愁卖,好几个产地你想抢购都抢购不上,后来老板就开车去了较远的一个村子,那边路不好,去收货的老板就少,这才把树苗的事情给谈下来的。至于要多少钱,这个我也不知道。” 从高明万的口中得知,这些树苗也算是来之不易。 高明程心中越发感激肖金峰,要不是为了给自己弄这些树苗,他也不至于绕远路。 但他最关心的还是砂糖橘的品质问题,于是他问道:“那个村子的砂糖橘怎么样?比其他产地的差一些吗?” 高明万说道:“倒也不算太差,品种都是一样的,就是那个村子在大山里,没修路,卡车不好进去,装货时没那么方便。” 高明程一听就放心了,如果橘子品质不好,那么肖金峰跑这一趟,赚的就不多了,再者自己得到的树苗也不好。 兄弟两个一边说话,一边干活,高明程让高明万把树苗放进之前早就挖好的坑里,一个坑放一棵树苗。 自己则挥舞着锄头把土给填好。 等填的差不多了,高明万扶着树苗,然后高明程用锄头把土给压紧实些,这样树苗容易生根些。 在他们刚种好两棵树时,许多美和张成远也走了过来。 于是他们也加入种树的队伍中,他们这组由许多美扶树,张成远锄土。 两两合作下,种树的速度快的很,主要是坑已经提前挖好,并且事先拌好了肥料,现在把坑里的土稍稍挖松,就可以放树苗种了。 高明程一边种,一边数着数,一共有一百零八棵树苗。 唔,这个数字挺吉利的,希望每颗树苗都能够存活下来。 种好树后,还不能歇息的,因为还得浇水。 今年天干,这个时候种树,气温没毛病,但缺水啊!因此树种下后,高明程得每天都来浇水才行。 好在山脚下就有一个池塘,用水还是相对方便的。 提水是个力气活,高明程没让许多美干,许多美也不坚持,而是说道:“我回去煮饭了,明万、哥,今天中午你们都在我家吃饭。” 高明万和张成远都应了。 亲戚间帮忙做事很常见,然后给谁做事,就在谁家吃顿饭,也是正常的。 当三人把一百零八棵树苗都浇好水后,已经是中午了。 “走,回家去吃饭吧。”高明程招呼着两人,一同下了山。 高明万上了皮卡,要把车开过去,高明程和张成远也干脆坐在车斗那儿,省的走路了。 张成远还是头一回坐皮卡,拘谨中带着兴奋。 好吧,没有哪个男人会不喜欢车子。 回到家中,许多美已经煮好饭了,她做事麻利的很,桌上摆着四个菜,菜不多,但每个菜的分量还行,一个爆炒兔肉,一个青椒炒鸡蛋,一个炒白菜,一个炒南瓜。 “今天没什么好菜,将就着吃吧。”高明程笑着招呼大家动筷,确实没什么好菜,这兔子还是早上他打到的,其他都是素菜,都是自家有的。 “多美,你去拿那人参酒来,一人倒上一杯。”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许多美应着,去拿酒倒酒了。 人参酒是自己买的人参泡的,还是去年泡的酒,已经很入味了。 于是这顿饭,菜色一般,但有酒润口。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六章:紫云英晒种 高明万自从去运输公司上班后,就很少回村,这回他开着皮卡回村,自然也引发了热议,一些叔伯们,都纷纷到家里寻高明万说话。 高明万在他二哥家吃过午饭后,就开着皮卡回到老村那边,他把车停在池塘的边上,然后开始提水洗车。 车上装过树苗,自然掉落了一些泥土,需要将之清洗干净。 有人来寻他说话,他便让人帮着一块儿洗车,这活挺新鲜的,有好几个人都挺乐意的,高明万得了闲,便也愿意跟人说说话,然后吹吹牛逼。 都说升官发财不回乡,犹如锦衣夜行,高明万在村民们的眼中,也算是出息了,又自觉比一般人见多识广些了,于是就和大家说起了跑车遇到的一些事。 这些事,有趣事,也有惊险的事。 高明万撸起袖子,露出手臂上的一道伤疤,说道:“上个月我跟师傅出车时,遇到劫车的了。那伙人在地面放了很多钉子,又拿着刀子、斧头,逼我们拿钱拿货,我师傅假意答应给钱,回头就拿着一把大刀杀了过去,我也不能怂啊,也拿刀冲了上去,喏,这手上的刀疤,就是那个时候留下的。” 高明万向众人展示着刀疤,那刀疤犹如他的功勋般,可把他得意的。 之前他惊叹于自己二哥的身手,也暗自怀疑过都是自家兄弟,为什么二哥那么厉害,而自己却这么普通,但跟着肖金峰学了一套军中的拳法后,他如今也今非昔比了。 至少打架,他是真敢上了! 以前在村里时,但凡和人发生冲突,总有二哥挡在身前,现在他自己也能独当一面了。 听了他的话,众人纷纷倒抽一口冷气。 他们只知道高明万出息了,也要赚大钱了,但是并不知道原来做司机还这么危险。 一时间,有些羡慕高明万的人,也纷纷感慨起赚钱不容易来。 司机赚的多,但风险也大啊。 高明万在这边和人说着话,高明程则是拿着剪刀去了小富山。 砂糖橘树苗是种下了,但还得修剪枝叶。 刚栽种的树苗,不需要留那么多叶子,会蒸发水分,让树枯死的,因此得去掉大部分叶子,只留少部分即可。 等树生根了,运输水分和营养的能力增强,就可以供应叶子的生长,长出新的叶子来。 整个下午,高明程都在小富山这边忙着,没去山里捡茶籽了,因为在他的努力下,稍微近些的茶籽已经被捡的差不多了。 今天天干减产,茶籽不够大,他也不愿意再费劲的去翻山越岭的捡了,因为接下来,家里地里还有一堆的活在等着他呢。 临近十一月,一些冬季生长的菜也开始可以种植了,比如白菜、萝卜、芹菜、莴笋、油菜、红菜苔、白菜苔、菠菜、葱蒜等。 除了这些,高明程还要播种一样东西,这是整个村的独一份,那就是播种紫云英! 村里人对紫云英并不陌生,山坡、田野里,到处都有,但是对紫云英的认识,却并不深刻。 要知道,紫云英可是主要的蜜源植物之一,并且可以作为绿肥肥田,也可以作为牲畜的饲料。 牛羊也是可以吃的,但是不能多吃,否则会引起腹胀病,但猪就不同了,对于猪来说,吃多少都可以,因为它营养价值高,适口性很好。 并且它还是一种药,它的根、全草和种子,都可以入药,有祛风明目,健脾益气,解毒止痛之效。 说这么多,但高明程播种就两个目的,一是肥田,二是增加蜜源植物。 紫云英的花期是二月到六月,果期是三月到七月,花期很长,在早春盛放时,是蜜蜂们难得的口粮。 高明程养了四十箱蜜蜂,自然得为蜜蜂们解决冬季口粮的问题。 紫云英是在九月下旬到十月上旬播种的,现在正是时候,至于种子,是今年上半年高明程在山里收集到的,上次去卖药时,他都没有带去顺便卖掉,就是为了留着种植所用。 紫云英很适合种在田里,等到来年耕地时,正好把生长的紫云英翻耕到深土层中,化为肥料,且紫云英固氮能力强,土中氮素增多,利于后作的植物生长。 第二天,晴,中午时,高明程拿出一包紫云英的种子,准备处理了,别看紫云英到处都有,但想种植,还真不容易。 首先种子需要摊晒五个小时左右,晒种后加入一定量的细砂擦种子,将种子表皮上蜡质擦掉,以提高种子吸水度和发芽率。然后,用5%的盐水选种,清除病粒和空秕粒。将选出的种子放入腐熟稀人尿中浸种8小时,捞出晾干,用钙镁磷肥拌种后即可播种。 瞧瞧,可麻烦了。 高明程现在在进行第一步,摊晒种子。 趁着晒种时,他开始给油茶籽去壳。 最早捡到的油茶籽,早已经在太阳的暴晒下裂开了,露出里面的黑色种仁来。 一些裂的好的,只需要轻轻一抖,种仁就会掉落下来,而裂的不好的,则需要人为的掰开,这就麻烦些。 高明程先用棍子击打,然后捡去空壳,如此重复几遍后,油茶籽的壳就会彻底的去掉,等干的差不多了,就可以到榨油坊去榨油了。 最近一段时间,高明程一直在地里忙活,倒是许久没空去县里,而他新买的拖拉机,也暂时成了摆设品般。 因为院子要晒油茶籽,因此这车子只能停在外面宽阔的地方,这样一来,每天都会引来很多孩子的围观,若是高明程不注意,甚至还有调皮的孩子会爬到车上去玩。 每当这时,高明程就会呵斥对方下去,这并非是他小气,而是一个熊孩子的破坏力,你不能小觑! 否则一个转身的功夫,熊孩子就能够把你的车给弄坏了! 越是对车子一无所知的人,越是容易弄坏,高明程开车技术可以,但他的修车技术,可能还比不上高明万呢。 油茶籽去掉果壳后,占地面积就会少很多了,这些黝黑的油茶种仁被堆放在屋檐墙角下,这样可以风干,也可以防止突如其来的雨水。 说到雨水,在十一月初时,终于下了一场雨,但雨却很小,只刚刚把地面打湿,乌云就散去,耀眼的阳光重临大地。 这场雨,引动了全村人的情绪,初下时,人们心中欢喜,初停时,人们面带失望,纷纷说道怎么不多下一些雨。 在下雨的第二天晚上,许多美的二姐许多玉就发动了,于凌晨四点半终于生下一个儿子。 张成远就在村里请了一个接生婆,又在半夜时把许多美喊去帮忙照顾,许多美回来时,眼圈都有些发黑了。 但神情却是十分兴奋,因为她们许家有后了!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七章:准备制作红薯粉 许多玉没有爸妈,也没有公婆,家中无长辈,身边则只有许多美一个妹妹在,女人坐月子是大事,因此这伺候月子的事情,就落到许多美的头上了。 最近一段时间,许多美要去照顾许多玉月子,对家里自然难免疏于照顾,但高明程表示理解,姐妹情深嘛,并且那孩子不是姓张,而是姓许,如此一来,许多美照顾起来心里也高兴。 因此许多美只管家里的一日三餐,大部分时间都呆在许多玉家,直到许多玉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才去的少了。 如今村里的女人们,绝大部分都是顺产,并且由于一直需要劳作,发动后,就生产的很快,只有遇到胎位不正的,这才麻烦些。 而顺产的产妇,恢复起来是比剖腹产的产妇要快的,一般三天左右,就恢复的差不多,能下床走动,能拥有自理能力,只是身体还有些虚罢了。 高明程承包了地里的活儿,好在他身体素质好,种地这种废体力的活,对于他来说,也不算很累。 他在自家田里,以及细奶奶家的田里,都播种了紫云英,至于他爸妈家,一来是种子不够,二来是他爸觉得这东西跟杂草一样,会夺走地力,原本野生生长的,他爸都想扯掉,更不要说是播种了。 但细奶奶和高壮,显然会听从他的意见,认可他的行为。 用细奶奶的话说,反正都是要长野草的,那么种紫云英也好,花儿好看,并且紫云英很嫩的时候,还是可以当做蔬菜来食用的。 这天没啥大事,高明程寻了个空闲的时间,去细奶奶家坐一坐。 自从他搬到牛尾岭这边后,他到细奶奶家的次数也少了,但好在细奶奶家新娶了媳妇,并且这个媳妇还很给力,很快就怀上了,因此这座小小的院落,每天都充满了欢声笑语和对未来的期待。 和前世的死气暗沉,截然不同。 这种命运的变迁,让高明程心情很好。 细奶奶家的活也忙得差不多了,最近这段时间,主要就是翻地、播种,把冬菜给种下,然后浇水,静待种子破土发芽长大就行。 细奶奶面带愁容的看向高明程,说道:“明程啊,你家那口井怎么样?水多不多?” 老村这边用水紧张,一道水要用几遍,能不洗澡,那就坚决不洗澡了。 因此仔细闻的话,能够从村里人的身上闻到一股味儿。 高明程以为细奶奶是担心没水用,于是说道:“我那口井很好,下面有一个泉眼,水质好,水也多。这样吧,我要是有空,每天都给你提两桶水过来,或者让高壮随时去我那里提水也行。” 高壮连忙说道:“明程哥,不要你提,真缺水了,我自己去提。家里用水勉强倒是可以,奶奶是想着做红薯粉的事情。今年上半年种了很多红薯,这会儿红薯都放在地窖存放,但放久了,也会有坏的,所以想着做成红薯粉。” 高明程一听就明白了,做红薯粉,需要大量的水,以现在老村水井的情况,供应不起细奶奶做红薯粉的。 但他家人口少,且有一口水量多的水井,倒是可以供应的起做一次红薯粉,并且他也挺喜欢吃红薯粉的,于是果断说道:“行啊,咱今天就做!现在马上把红薯从地窖里取出来,然后就开始磨浆沉淀!到明天就可以做红薯粉了!” 高壮一听这话,就高兴了。 这几天奶奶一直在愁红薯的事情。 原计划很好,但奈何下半年天干缺水,这样一来,很多事情都不好做了。 因为天干,他们提前把红薯挖出来了,堆放在家里,肯定是不行的,但他们这儿的人,会在山里挖一个地窖出来,专门用来存放红薯、土豆之类的蔬菜。 在老村前面一点的竹林里,小小一片竹林,就挖了十来个地窖呢,高壮家的地窖也挖在那里。 说定了后,高明程就和高壮去竹林地窖弄红薯上来。 这边的地窖挖的不深,也就三米左右的样子,高壮身形瘦小些,自然由他下地窖搬红薯。 他踩着一个自制的简单梯子,下了地窖,然后开始把里面的红薯放进竹篮里,放满了后,再由高明程把竹篮提上来。 在竹篮的提手上系着一根粗绳,高明程顺着绳子就把竹篮提上来了。然后把里面的红薯堆放在更大的箩筐里,再丢下去让高壮来装。 两人合作,忙碌了好一会儿,才把红薯都搬的差不多了,高壮顺着梯子上来,说道:“还剩下二三十多斤的样子,奶奶说要留着冬天煮粥吃。” “行吧,你们安排就好。”高明程说道,然后用扁担挑着红薯直接去了他家。 他挑一担,高壮也挑一担,等到了他家,高明程从水井里提了两桶水,又把大盆子找了出来,对高壮说道:“你在这里挑拣红薯,把坏的丢掉,好的洗去泥巴。剩下的我去挑过来。” 他力气比高壮大,所以给高壮派了一个相对轻松的活。 高壮应了,拿了个小板凳来坐着,开始干活。 不多时,高明程又挑着一担红薯过来了,一起过来的还有细奶奶和何秀曼。 何秀曼的肚子越发大了,但她的行动还是很方便,一些轻松的活儿也能够干。 高明程又来回了一趟,才把高壮家的红薯都挑了过来。 他家的红薯自然不止这些,除了地窖留着的,其余的都陆陆续续吃掉了,自红薯成熟后,家里的早饭基本上就是红薯稀饭了。 “明程,你家的红薯呢?拿出来一起做吧!”细奶奶一边清洗红薯,一边说道。 高明程尴尬了几秒,他家的红薯吧,实在太少了。 本来就没有种多少,又做了一批红薯干做零嘴吃,剩下的顶多一百来斤吧,就这点,他自个儿是不耐烦做成红薯粉的。 红薯粉好吃,但工序也麻烦的很。 现在大部分人都是自给自足,想吃什么,都靠自己做,但等以后,就会把红薯拿到专门的作坊去做成红薯粉,而不是自己动手了。 他家的红薯虽然少,但混在一起做,然后再分一些红薯粉,那也是行的。 于是高明程就去把他家的红薯也弄了回来。 高壮家有地窖,高明程自然也挖了一个地窖,他的地窖就挖在牛尾岭山脚下的一处林子里。 等他把红薯挑了回来,眼尖的高壮就惊呼道:“明程哥,你家的红薯个头怎么这么大!有我家两倍大!” 细奶奶和何秀曼也连忙看了过去,果然发现高明程挑回来的红薯个头的确比他们家的大。 红薯是耐干旱作物,但天干依旧会影响产量,今年天干,高壮家劳力不足,浇水施肥没有那么勤快,因此红薯的个头都不算很大。 但高明程这边不缺水,因此浇水勤快,红薯自然长得更好了。 “这说明我很会种地嘛!”高明程笑了笑,把红薯堆在地上,开始一起干活。 想吃上美味可口的红薯粉,是从清洗红薯开始的。 先把红薯清洗干净,也用不着去皮,把不好看的疤痕印记削掉就行,剩下的放在一块铁板上摩擦着。 这块铁板当然另有玄机,用铁钉在铁板上钉出很多洞来,那么铁板的背面就会凹凸不平,利用这些凹凸不平的位置,将红薯磨碎成渣渣。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八章:工序繁杂 铁片置于干净的盆子上,红薯磨成碎渣后,自然的掉落在盆子里,成为白色的红薯渣,这些红薯渣含大量的淀粉,红薯粉就是从这些红薯渣中提取出淀粉制作而成的。 细奶奶带着何秀曼在磨红薯渣,高明程则去屋子里拿出几块干净的白色棉布,他先把棉布清洗干净,然后等着备用。 磨好的红薯渣还需要添加一点水,搅合匀了,就一起装进白色棉布,进行滤渣,然后得到含淀粉的水溶液。 水溶液经过沉淀后,就是白色的红薯淀粉了。 这些红薯淀粉加水调制成浆糊,就可以用来制作红薯粉了,也可以把红薯淀粉晒干保存。 晒干的红薯淀粉,可以随时调和成浆糊制作红薯粉,也可以用来做菜用,它可以充当嫩肉粉,使肉的口感变得嫩滑,也可勾芡,还能够直接炒着吃。 把红薯淀粉用水调和后,倒进放油的锅里,就这么一直搅合,然后会变成一团糊糊,调味后,继续搅合,直到糊糊成熟,成为类似果冻状的粘稠物,就可以装盘吃了。 这在缺少新鲜菜的冬季,也是一个应急的菜谱。 高明程他们在获得鲜淀粉时,就会将之制成红薯粉,因此就用不着晒干那一步了,等做出红薯粉后,再进行晒干。 高明程去屋外拿了一些木材来,然后利用这些木材搭了一个简易的架子,两边是三角形木桩,中间横放一根手腕粗细的木杆,然后再把家里大大小小的盆子拿了出来,摆放在木杆的下方。 做好准备工作后,他用手捏住白色棉布的四角,对高壮说道:“拿一盆红薯渣来。” “哎。” 高壮应着,端起一盆红薯渣,就往那白色棉布上倒,水透过白色棉布,直接滴落在下方的盆里,而红薯渣则留在白色棉布里面。 随着高壮的动作,棉布越来越沉,但高明程手腕很稳,并没有晃动,等一盆倒完了,他还用手捏着布包着的红薯渣,把里面的水分都挤了出来,然后让高壮再倒一盆红薯渣来。 倒了两盆后,布里包裹的红薯渣就有些多,不能再容纳了。 于是高明程把布的四角系在那横放的木杆上,靠着地心引力令剩余的水份滴落在盆子里。 此时盆子里的水是白色浑浊物,等静置沉淀一段时间后,淀粉下沉,清水上浮,红薯淀粉就分离成功了。 倘若红薯淀粉的颜色不白,呈褐色,那么也可以在倒掉水后,再添加一些干净的水搅合,重新沉淀。 一些脏东西,就会浮在水中,然后沉淀后,把水倒掉即可。 活儿并不复杂,就是每一项都需要耗时间。 四人足足忙了两个小时,才把所有的红薯都磨成红薯渣。说是四个人动手,但何秀曼身为孕妇,动手最少,忙前忙后的,全靠高明程和高壮两人。 傍晚时,许多美从她二姐家回来,一进院子,就看到热热闹闹的一堆人正在干活。 看到她回来,细奶奶就问她许多玉的情况好不好,孩子好不好。 许多美自然说好,又简单的说了下许多玉的生产过程,何秀曼支起耳朵听,神情可认真了。 再过几个月,何秀曼也要生孩子了,她自然对此相关的话题格外的上心。 许多美去厨房煮饭了,细奶奶和何秀曼也准备回家去了。 高明程留他们在这吃饭,但是却被婉拒了。 高明程没有狠劝他们留下,而是说道:“细奶奶,这红薯淀粉沉淀一晚上就行,那你们明早就过来做红薯粉啊!” “好,明天我带做红薯粉的工具来。”细奶奶笑着应了,于是她和何秀曼先回老村那边,留高壮在这里收尾。 高壮把最后一些红薯渣倒进其中一个布袋里,然后又帮着高明程把拿出来的盆子、桶子什么的都收拾好。 “明程哥,我们明早再过来啊。”高壮朝高明程挥手,笑着走了。 洗红薯和磨红薯渣的过程中,用了不少水,但高明程家的井确实好,提了这么多桶水,也没有见底的趋势。 那些洗红薯的水,也不会就这么浪费,而是倒到墙角那边,那儿还种着一些花树呢。 等人走后,天也黑了,高明程检查了一下放在屋檐下的工具,一共做了三大袋的红薯渣,木架上,一排三个白色棉布做成的简易袋子,里面装满了红薯渣,而底下的盆子,也盛满了水溶液。 水溶液还是浑浊的状态,需要时间来发生变化。 “明程,吃饭了。”厨房里,许多美高声喊着。 饭桌上,两人一边吃饭,一边闲聊。 “我二姐家的红薯也多,但他们怕坏,早就把红薯切碎晒干,说是冬天时用来煮粥。”许多美说道。 她家没有地窖,她爸最后几年身体不好,家里又只有四个女儿,因此他们没有挖自己的地窖出来。 后来许多玉和张成远结婚后,张成远想寻地方挖地窖,却被人排挤,不让他挖,于是到现在,家里都还没有地窖的。 而红薯挖出来后,如果不放在地窖里,就很容易坏掉,那就浪费了。 都是辛辛苦苦种植出来的,哪有人舍得浪费,没水,没法做成红薯粉保存,那么就直接晒干。 晒干的红薯可以保存到冬天煮粥吃。 高明程说道:“他家今年也没时间做红薯粉,这样吧,你问你哥,还想挖地窖吗?想挖就挖到我们地窖旁边那儿,挖到这里,也没人敢说什么。” “好啊。”许多美应着,然后又满含笑意的说起了新生儿的趣事。 但高明程听的懒懒洋洋,上辈子,许多美也对这个外甥很照顾,家里有口吃的,都愿意分给他,后来家里有钱了,还包了外甥的学费,这外甥倒也是读书的种子,一路考到京城,最后在京城工作和买房,一年到头也未必回来一次,即使回来,也没怎么对许多美这个小姨好就是了。 这事后来许多美念叨过,心有不平之意,但高明程没说过什么,毕竟……他也包了自家侄子侄女们的学费啊,考的好还有奖励的那种。 并且他的侄子侄女在长大成人后,也没怎么对他好就是了。 所以在这件事上,他和许多美算是半斤八两。 现在看到许多美又对这个外甥上心了,高明程心想,生娃计划该提前了! 等许多美有了自己的孩子,那一腔爱意,自然就会转移了。 而这一世,他会和许多美一起养育自己的孩子,感受为人父的喜悦和劳累。 至于别人的孩子,好则夸夸,不好……那也不干他的事啊! 各爹妈管各娃吧!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九章:制粉小技巧 翌日清晨,细奶奶一家很早就过来了,细奶奶拿着一块长方形的大铁盘,高壮手里则拿着一叠竹篾做的架子,这样是等会儿晾晒红薯粉用的。 从红薯渣中滤出来的水溶液,经过一晚上的沉淀,在盆子的底部是一团白色的淀粉,上面则是清水。 再看用布包着的红薯渣,已经比较干燥了。 这些红薯渣也不会就此浪费不要,而是可以拿来喂牲口。 许多美吃过早饭后,又去了她二姐家帮忙照顾孩子,这会儿她自个儿没经验,但许多玉和张成远也是没经验,三个人凑在一起,被刚出生的孩子折腾的不轻。 张成远要管地里的活,何况一个大老爷们,也带不好刚出生的孩子,那孩子被他抱在手里时,他是一动不敢动,生怕把孩子碰着了。 刚出生的孩子,屎尿最多了,这个时候,除了吃奶,就是拉屎拉尿,其余时间则是在睡觉。 如果孩子哭了,不是饿了,那就是拉尿了。 许多玉提前准备了一些尿布,许多美也用旧棉布做了一些尿布送过去,但尿布还是不够用,因为一尿湿,孩子就会哭,你就得给换给洗。 好在现在的天气不算太冷,洗尿布不算是一个太辛苦的事情,不过洗尿布这事,是张成远的事,许多美主要管带孩子和给她二姐做月子餐。 看到细奶奶一家过来了,高明程连忙迎了上去,说道:“今天天气好,正好晒红薯粉。” “是啊,最近都是晴天,晒个两天就行了。明程,你吃过早饭了没?”细奶奶笑着问道。 “吃了,多美把锅子也洗干净,现在就可以做红薯粉了。细奶奶,你来调和浆糊,我去提水,高壮,你烧火!”高明程给大家分派了任务,然后拎着系着绳子的桶子去了井边。 提水的桶子不算很大,所以一连提了三桶水,才把大铁锅装了三分之二的水。 高壮早已经坐在灶口的木墩上,把灶膛的火给点燃了。 最近高明程家最不缺柴火了,细树枝堆在一块儿,劈砍好的木材也堆在一块儿,烧火时,先烧细树枝,这个燃烧的快,等火势旺了,就可以添加大块的柴火,大块柴火耐烧些。 如果一个人又要炒菜,又要烧火,那么就得烧大块的柴火才行,不然翻炒一下菜,就又要去添柴火了,到时候手忙脚乱的,菜的味道肯定也就不好了。 细奶奶带着何秀曼调制浆糊,一面调制,一面把秘诀告诉孙媳妇。 何秀曼学的挺认真的,她家以前没有做过红薯粉,因为她家人口多,家境又不好,种出来的红薯都当饭吃掉了,哪里能够奢侈的做成红薯粉来吃呢。 调制浆糊倒也容易,无非就是添加多少水的事情。 因为自家做的红薯粉,是不添加任何东西的,而在外面买的,就可能会添加明矾。 因为红薯浆糊只能成糊不能定型,加了明矾后,就能够增加红薯粉的筋度,能帮助粉条定型成条,再一个,有了筋度后,在运输的过程中,就不容易碎掉,并且口感也会更好,久煮不烂有嚼劲。 但是呢,明矾含铝,食用后,是不可代谢的,多食伤脑,所以最好就不要吃。如果在市面上买的红薯粉对折不断,甚至还有弹性,那么十有八九就是放了很多明矾和明胶了。 因为不加明矾很难定型,所以这边自制的红薯粉就不是用漏斗将粉条漏出来,在温水中定型,而是把浆糊铺在铁盘子里,然后把铁盘子放在热水里煮上一分钟,熟了后,再把粉皮撕下来,铺放在竹篾架子上晾着。 晒上一个小时,等到红薯粉皮表面干了,但是又没有完全干燥时,就可以揭下来,对折后,把粉皮切成粉条,粉条再晒干后,就可以保存起来慢慢吃了。 如果一直干燥的话,是能够保存个一两年不会坏的。 大铁锅中的水已经烧开,细奶奶拿着一个圆勺在浆糊中搅合,然后舀上一勺的浆糊,倒在铁盘子上,再晃动着让浆糊平铺好。 这个时候,就可以把铁盘子放在铁锅中的水面,这铁盘子不到大铁锅直径的长短,是特意打造的,因此刚好可以放进去,放进去时,是漂浮在开水上。 细奶奶把锅盖盖上,这样熟的快些,她对身边的何秀曼说道:“煮上一分钟左右,就差不多熟了。以前没有手表,只能自己估算着时间,不确定的话,就掀开盖子用筷子戳一下。现在好了,你们都有手表,可以看手表了。” 说话间,一分钟很快就过去了。 细奶奶掀开锅盖,一股热气扑面而来。 铁盘子上已经有一层浅褐色的粉皮了,红薯淀粉是白色的,但煮熟后,却会变色,这就好比新鲜的红薯,切开后,切面会冒出白色的汁水,但过了一会儿后,这些汁水就会变成浅褐色了,红薯粉变色也是同理。 细奶奶用筷子把铁盘子从热水里捞出来,然后熟稔的把里面的粉皮掀起,铺在旁边准备好的竹篾架子上。 紧接着,细奶奶用勺子搅合了一下浆糊,又舀上一勺倒进铁盘子里了。 每次制作粉皮时,都要搅合一下浆糊,因为淀粉会沉淀,不搅合的话,到时候下面是浓淀粉,上面就是清水了。 细奶奶一边做,一边把技巧都传授给何秀曼。 何秀曼也听得认真,仔仔细细的记住了。 高明程也在一旁看着,此时动手把竹篾架子摆到外面的院子里晒着,最好要寻个背风向阳的位置,这样不会被灰尘吹到。 就这样,细奶奶带着何秀曼做粉皮,高壮烧火,高明程则在旁边打下手,帮着把粉皮晒到院子里去。 等粉皮表面干燥后,他就去拿了刀子和砧板来,把粉皮对折,然后切成条。 纯红薯粉的筋度不好,如果晒的太干了,你一对折,它就直接碎了。所以要在半干半湿的时候,就把粉皮切条。 切条后,放在大簸箕里晒干就行。 高壮家大概有七八百斤的红薯,再加上高明程家的百多斤,因此得到的红薯淀粉还是不少的,现在做成粉皮,整个过程也挺漫长的。 许多美回来煮中午饭时,发现他们的红薯粉还是没有做好。 家里的灶是两大一小的造型,两口大铁锅,一口小铁锅,小铁锅是蒸饭用的,大铁锅可以煮饭也可以炒菜。 一般人家就两口锅,一大一小,不过等后面砌新房子时,由于村里人条件好了,且家家户户都喂猪,因此灶台就成了两大一小的造型。 在砌房子时,工匠问高明程要怎么砌灶台,他本能的就说了这个,所以工匠就给他做了一个大灶台出来。 平日里有一口锅大多是空着的,现在这口锅就派上用场了,煮上了猪肉粉条。 今天是军岭老集的日子,大清早的,许多美就骑着自行车去军岭买了新鲜的猪肉,一半送给了她二姐,一半留在自家吃。 肥肉切碎熬出猪油来,然后倒进井水,因为人多,放了半锅水。 等水煮开后,就可以把切碎的红薯粉条放进去煮,再把瘦肉也放进去,等到快要煮熟了,就再放一些青菜进去。 调味后,就可出锅,简简单单一顿午饭。 高明程端着一个海碗嗦粉,吃的是十分痛快。这粉条虽然不是特别的劲道,但也爽滑可口,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好吃!这红薯粉煮的好吃!”高明程不吝啬的夸赞着,既夸细奶奶的红薯粉做的好,又夸许多美煮饭的手艺好。 许多美抿唇一笑,低头吃粉。 她也难得吃上红薯粉,这红薯粉放了猪肉,味道确实挺不错的,于是,几人把碗里的红薯粉都吃了个干干净净,连汤都没有浪费。 看到何秀曼喜欢吃红薯粉,细奶奶立即对高壮说道:“我就说秀曼会喜欢吃红薯粉的,今年这才多种了一些红薯的。” 高壮笑笑,想到种红薯时他和奶奶的对话了。 高壮吃腻了红薯,不愿意多吃,自然不愿意多种,但细奶奶却要多种,理由就是要做成红薯粉给何秀曼吃。 谁曾想,下半年天干,不但地里的红薯减产,也没井水做红薯粉。 好在明程哥家有井! 这红薯粉条一做,就做了一天,主要是生产效率太低了!一次只能做一张粉皮出来,虽然只需要煮一分钟,但累计起来,也要很久,且水分蒸发后,锅里的水位下降,就得添水重新烧开。 到下午时,红薯粉才全部做好。 因为要收药材,高明程家里就有秤,把所有的红薯粉称了一下,然后再按照出红薯的比例,来分这些红薯粉。 细奶奶要让高明程多分一些,理由是用了高明程家的水和柴火。 这烧了一天的灶,所用的柴火确实不少。 高明程自然谦让不要,但奈何不了细奶奶,最后多收了几斤红薯粉。 至于红薯渣,则全部给了细奶奶家,高明程家没有养猪,牛羊也不怎么吃这玩意。 这些红薯渣虽然损失了部分营养,但对猪来说,还是很好的饲料。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章:碰瓷 高明程的运气还挺不错的,红薯粉刚晒干,就变天了。 阴天,光线黯淡,气温降低,只是还是不见雨。 许多人抬头望天,恨不得那薄薄的一层乌云快些下雨才好,然而雨一直没有下。 在这个阴沉的天气里,有段时间没见面的肖金峰出现在高明程的家门口。 看到肖金峰的那一瞬间,高明程都愣了几秒,随即将肖金峰迎进堂屋坐着。 “肖大哥,今天怎么有空过来找我?上次你给我送的砂糖橘树苗和橘子,我都还没有当面感谢你的。前阵子家里事情多,我一直没去县里。”高明程说道,算是解释了没及时道谢的原因,随即又问肖金峰那些树苗价值多少,他好把钱给肖金峰。 肖金峰闻言,立即摆手,说道:“咱兄弟之间,不提钱不钱的事情。明程,这次我来找你,是有事要你帮忙的。” 高明程一听这话,也不再提钱了,而是爽快的说道:“肖大哥有什么事情要我帮忙?你尽管说,只要我能帮的,一定帮!”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就是这样,你帮我,我帮你,我们就是好兄弟。 肖金峰也没跟高明程客气,直接说道:“前几天,我接了个单子,要从jdz拉一批瓷器到县里来。结果这批货出事了!瓷器易碎,我派了一位退伍的老司机去拉,本来一路都好,但在经过鹰潭时,出事了!” 肖金峰眉头紧皱,神情中压抑着愤怒的情绪,继续说道:“车子和货都被扣了,王师傅也被人打了一顿,回来给我带话,说是要车要货的话,就得拿钱去赎。” 高明程闻言,眉头也轻皱,问道:“什么由头?” 不管是好事坏事,总得有个由头,有了由头,就好说话办事。 肖金峰说道:“对方说是王师傅撞到人了,为了赶路,王师傅是一路开车回来,本来预计到县里时,也就九点钟,出事时是七点。那会儿天色将黑,王师傅说突然有人扛着一根木头往路上走,他看到有木头时,就紧急刹车了,根本没撞到人,还险些被那木头给弄翻车了。” “车子一停,突然就涌上来十几号人,个个手里拿着棍子,神情凶悍的很,说是王师傅撞了人,要把车子扣下,要他拿钱来赔。” “当时情况混乱,王师傅知道碰到闹事的人了,正要把人打走,却被人一棍子打在头上,当即眼冒金星起来。紧接着,王师傅就被人打了一顿,身上的钱也被搜走了。” 听完肖金峰的话,高明程明白了,这就是碰瓷啊!真碰瓷!一车的瓷器呢! 于是问道:“肖大哥,你怎么想的?” 肖金峰说道:“要真是不小心撞到人了,赔钱了事,这也没什么好说的。但这事不同,明摆着被人下套子了!这口气我咽不下,要真是认怂了,这条路以后就过不了了!” jdz是瓷都,从这儿去jdz,又必须要经过鹰潭,如果这次认怂,以后这条路都不好走了。 “明程,这次来找你,就是找你去帮我撑场面的!除了你,还有其他人,个个都是能以一敌三的!”肖金峰把话说明白了,然后目光灼灼的盯着高明程看! 高明程能说啥,打架斗殴不就是他的家常便饭嘛! 咳咳,是上辈子的家常便饭! 但这辈子为了兄弟,他也是能两肋插刀的,何况一般的场面,他是绝对不惧的。 于是他答应了肖金峰的请求,说道:“肖大哥,什么时候出发?” 肖金峰神色欢喜,他知道高明程的身手,那是比自己还要好的,之前他和高明程切磋,虽然打了个平手,但他气喘吁吁,而高明程却气息平稳,一看就是留手了。 “就现在去!那一车的瓷器,今天是最后的交货日期了!”肖金峰说道。 接人单子,是有交货日期的,从这儿到jdz,倒也不算太远,两天就能够跑个来回,把事情办妥了,但为了稳健,交货日期是会延后一些的。 在运输公司没有疯狂发展时,这个时候,运输公司占上风,货主占下风,想要运货,还得和运输公司说好话,给司机好处才行的。 但等到后面运输公司一大堆时,货主就占了上风,司机的地位一落千丈了。 因此哪怕肖金峰这边没有在交货日期把货交了,货主也不会说什么,但肖金峰自己想走诚信的路子,希望在交货日期之前把货如约交付。 说走就走,也没什么可拿的,高明程跟着肖金峰上了车,路过许多玉家时,高明程倒是要下车去和许多美说上一声。 这会儿已经上午十点多了,所以高明程让许多美不用回家去煮饭,就在许多玉家吃饭,他要出门办事。 许多美认识肖金峰,同肖金峰打了招呼后,就问高明程要什么时候回来。 高明程说道:“快的话晚上吧,慢的话也就明天。你晚上也不要煮我的饭,我会在外面吃。” “那好。”许多美应着,倒也不是很担心高明程。 在她的心中,高明程算是无所不能的人。 于是她站在小坡地上,目送高明程和肖金峰远去,许多玉戴着月子帽,抱着孩子坐在屋檐下,羡慕的看着那辆黄河牌卡车。 肖金峰接到高明程后,又去了几个地方接人,这些人是早就说好的,车一到,人就上车了。 前面坐不下了,后面的人就直接站在卡车的车斗那儿。 高明程看他们个个身手矫捷,气质同肖金峰有些相似,就猜到这些人大概也是退伍兵。 人都到齐后,肖金峰开着这辆黄河牌卡车,杀气腾腾的开往鹰潭的一处小村子。 距离国道大约三百米的位置,就有一座村庄,而在国道边上的树林里,停着一辆解放牌卡车,卡车蒙着篷布,篷布底下,是一车精美的瓷器。 在车子的附近,还有两个人在旁边看守着。 其中一人身穿军绿色的旧棉衣,拢着个手靠在一棵树干上,懒洋洋的说道:“你说那人什么时候来赎车?都一天多了!” 另一个则是在嗑瓜子,一边嗑,一边吐皮,脚边是一地的瓜子皮。 “谁知道呢,肯定会来就是了!这一车的瓷器,能值不少钱呢!再说了,这辆卡车也值钱的很!要不是我们村的人不会开车,哪里还要等人家拿钱来?直接把车开走卖掉了事!” “哎,你说我们要是会开车多好啊!” 两人闲聊着,感慨着。 他们都不会开车,现在车停在这树林里,还是逼着那司机开着停过来的。 嗑瓜子的人把手里的瓜子都嗑完了,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说道:“快中午了,我先回家吃饭,然后再换你!” “行吧。”靠在树干上的人懒洋洋的应着。 突然,他的视野里映入一辆崭新的卡车来。 于是他懒洋洋的神情收敛,腰也直了起来 他有预感,赎车的人来了! “大山,去喊勇哥他们来!” “好!”之前嗑瓜子的人一溜烟的跑掉了,一面跑,一面扯开嗓子喊道:“勇哥,给钱的人来了!” 很快,村里有几户人家的门就打开了,有十几个精壮的男人从门口走出,手中拿着棍子,朝着路边走来。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一章:话事人陈勇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处小村庄的山水一般,出产不多,但它靠近国道啊! 以前这路上的车子不多,并且大多是有背景的车,但自从改革开放后,做生意的人多了起来,路上跑的车子自然也多了起来。 陈勇是村子里新生代的领军人,他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多年游走在灰色地带。 他和人搭伙,一边正经做生意,一边伺机劫车,同伴劫车后,他就负责把车上的货物售卖出去。 这种无本生意,图的就是回钱快,因此卖价比市价低很多,很容易出手。 但后来团伙闹了纠纷,就此散了,作为卖货的陈勇因为不会开车,就没办法再做这行,后来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村子。 人有善恶两面,对于被劫车的人来说,陈勇是恶人,但对于陈勇家里人来说,他却是好人。 这些年他陆陆续续给了家里不少钱,因此砌了一栋宽敞的大房子,现在回村,也是因为他母亲生病,因此回来照顾母亲的。 但看到毗邻村子的这条国道时,他心思就活泛了。 路在家门口,车也从家门口经过,这些车,那就是钱啊! 陈勇召集了村里的一些年轻人,制定了碰瓷的计划,把车子逼停后,以撞到人为由,让司机赔钱。 起初司机给点钱就算了,但后来他们看到来钱这么容易,就胃口越来越大,把车子逼停后,直接把司机打个半死,再把车子扣押,逼司机拿更多的钱来赎车。 因为车子和货物的价值太大,一些势力单薄些的司机只得大出血,花钱消灾,可能一路顺风顺水,陈勇等人越发嚣张得意起来。 此时,陈勇带着十几个村民,手握棍子站在路边。 在他们的注视下,那辆黄河牌卡车停在了他们的面前,车刚停,车门打开,一边跳下一个健壮的男人。 并且从车斗那儿,也跳下七个健壮的男人。 这些男人有的空着手,有的手持铁棍,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人。 陈勇的视线在那铁棍上停留了几秒,心知惹到硬茬了。 毕竟路在家门口,虽然想吃这口饭,也不敢吃绝了,所以他们做事还算收敛,手里拿着的棍子,也只是木棍而已,不至于把人给打死。 但铁棍,这就不一样了。 受了伤的王师傅,也从车斗那儿跳了下来。 他走上前,站在肖金峰的身边,指着停在树林里的车子,说道:“我们的车。” 肖金峰看了一眼那车子,篷布还盖的好好的,里面的货物应该没有大问题。 瓷器价值贵重,但也容易碎,并且越贵的瓷器,销路越窄,不是一般人能够售卖出去的,这伙人的目的应该是勒索钱,而非劫车。 “你就是这里的话事人?”肖金峰看向陈勇。 陈勇虽然知道他们不好惹,但也不惧。 别看他身边只有十来个人,但只要他一吆喝,村里的老少爷们都会冲过来。 此时村口那儿,就已经有人在张望了,一旦情况不对劲,立即就会冲过来。 陈勇昂首挺胸,神情傲然的说道:“对!你的车把我的人撞了,这事怎么了?” 肖金峰说道:“撞到谁了?” “陈老二!”陈勇一声呼唤,从队伍中走出一个身形矮小的人来,这人就是陈老二,正是他扛着木头突然间横穿马路。 扛着木头横穿马路,也是陈勇想的法子。 起初他提出让人碰瓷时,村里人不太敢,生怕车子无眼,真的把人给压死了,到时候那司机压死人后,根本不停,一路开走了,那就完蛋了! 于是陈勇就提出这个法子,有木头挡在前面,车子肯定会刹车,到时候人就不会被撞到了,但是呢,对外说,肯定是说被撞到了,因此要赔钱。 陈老二瘸着脚,说道:“你的车把我的脚撞瘸了,我以后都没法干活了,得赔钱!” 肖金峰看了他的脚一眼,眼底泛起冷意。 身边的高明程则想笑,觉得这陈老二的演技不太好。 之前站的好好的,走出来就装作瘸腿了。 肖金峰冷声说道:“我话给你说明白了,钱是一分不会给的,这条路,我的车以后还会经常过!至于你——”肖金峰看向陈老二,嘲讽的说道:“既然你说我们把你的脚撞瘸了,那么你这条脚就留不住了!” 话音刚落,肖金峰突然朝着陈老二伸腿踢去,他的动作十分的突兀和迅速,陈老二压根没有反应过来,装瘸的那条腿就被踢中了。 肖金峰的腿功很好,这一脚踢下去,只听到轻微的断裂声,骨头碎了! “啊!”陈老二痛苦的惨叫声响起,站在村口的人都听见了,陈老二的家人们立即抄起锄头、砍刀和斧头,朝着路边冲过来。 其余人见状,也纷纷冲了过去,这些人,都是既得利益者。 自从陈勇带着大家碰瓷后,村里的收入多了,日子也好过了,如今碰瓷是他们的主业,种地反而是副业了。 陈勇的眼睛蓦然瞪大,他知道碰到硬茬了,但是不知道居然这么硬! “你好大的胆子!兄弟们一起上!”陈勇怒喝一声,扬起手中的棍子就朝着肖金峰打去。 他身边的人也纷纷动起手来,其中有一根棍子朝着高明程的头落下。 高明程抬手挡去,直接抓住了落下的棍子,一个用力,就把棍子夺了下来。 他没有带任何武器过来,因为不需要。 但现在得了这根棍子,倒是可以用用,毕竟在混战中,一寸短一寸险,用长武器将人制服,会更加的轻松些。 高明程抡起棍子,就使了一招秋风扫落叶,横扫一圈,将逼近的敌人都击退了。 他下手很有分寸,没打头和胸这些部位,专挑手脚打。 啪啪啪!棍子打在手脚上,受伤的地方,皮立即红肿起来,疼的人呲牙咧嘴的。 高明程这边一共有九个人,个个身强体健,唯独王师傅是伤者。 王师傅虽然受了伤,但也不怂,他操起一根铁棍,也加入混战中,那天他被人从身后偷袭,打伤了头,之后又被痛打一顿,被人把车子扣押后,他只能徒步回到县里。 此仇,不能不报! 王师傅打红了眼,铁棍不留情的落下。 又月末了,说一说本书成绩吧。截止到现在,高定7153,均订2777,我心心念念的精品徽章,还是没有拿到。 上个月得了一个主编力荐的推荐,挺不错的,这个月却只得了一个风向标,哭死~~ 因为月初那会儿,我两个孩子都病了,更新不给力,加上追定不好,所以推荐降级了,而畅销需要均订三千才能够拿到。 现在更新依旧不给力,因为放暑假了,不过七月三号暑假班就要开始上课了,我努力在七月拿下精品徽章吧!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二章:打的一拳开,免的百拳来 提起鹰潭,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但提起龙虎山,那知道的人肯定就多些了。 龙虎山有道法,世代居住在这里的普通人,可能没得到道法,却多少得到一些养身的拳脚功夫,习武风气颇盛。 陈勇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的经历和高明程类似,都是打小就调皮捣蛋,结交许多不正经的朋友,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后来更是游走在灰色地带,赚到了不少钱。 一旦习惯了赚快钱,人就不能接受踏踏实实的种地挣钱了。 在陈勇等人和高明程他们打在一起时,村里的老老少少,竟然都拿着武器过来了。 有刀的拿刀,没刀也要拿个火钳来。 百十个人涌上来后,饶是肖金峰也变了脸色。 他从王师傅这边得知对方只有十几个人,于是喊了高明程等人,就直接杀过来了。 谁曾想…… 但既然已经动手了,那就不能半途而废! 其他人的本事他都知道,最多也就以一敌五了,因此只能指望留了一手的高明程了,他扭头看向高明程,大声说道:“明程兄弟,靠你了!” 高明程看向涌过来的老老少少,也有些头皮发麻。 但事已至此,只能打的一拳开,免的百拳来,这会儿,他下手不再留情,快速的将身边围过来的人都击退了,这下手一重,惨叫声频频响起。 击退身边的人后,他快步游走在人群中,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夺下那些人手里的刀子斧头等武器。 常言道刀剑无情,在混战中,手持利器的话,就很容易造成误伤,一旦误伤,极可能就会没命。 一旦有了命案,事情就大条了! 不管死的是自己这边的人,还是对方的人,那都不好。 高明程身形灵活,如鱼入水,在人群中游走,他每次伸手,都能够快速的夺人武器,然后远远地丢到马路对面的林子里去。 有的人手腕被扭伤,有的人直接被踢倒在地,各种叫骂声响起,场面一时间十分混乱。 刀刃、斧头,都朝着高明程劈砍而来。 若是其他人面对这样的困局,十有八九是死定了。 但高明程速度快,反应能力强,他一面避开这些危险,一面伺机夺下对方的武器,在他的穿梭游走间,被夺下的武器越来越多了。 各类武器被他随手一丢,起码有二三十米远,就算要过去捡,那也得花费一些时间,何况马路对面的林子是一处坡地,那武器丢过去后,没准会顺着坡地滚落下去。 “肖大哥,擒贼先擒王啊!”高明程高声喊道,希望肖金峰赶紧把那陈勇拿下。 他看到面前的这百十个人,一时间有些束手束脚,夺人武器时,他下手干脆利落,甚至还会将对方击伤,但是一旦对方没了武器,高明程反倒不好再下手了。 因为这些人男女老幼都有,没了武器傍身,他们也只是普通村民而已。 只有那些青壮村民,因为年轻,也因为学了一些拳脚功夫,所以有几分战斗力。 “使铁棍的兄弟,下手悠着点。”高明程又高声说了句,对方的武器都差不多被他夺下了,那么己方这边的劣势就没有那么明显了。 说实话,要不是有高明程抢先一步把那些杀伤力大的武器都夺走,这场混战,少说得死几个人。 每个人的情绪都很激动,即使是那些老弱妇孺们,没有了武器,他们也还有指甲,还有牙齿! “狗崽子!”王师傅猛地甩手,却没有甩掉咬在他手臂上的一个男孩,那男孩生猛的很,盯着王师傅就扑上去,然后一口咬了下去。 原本大家都穿着薄棉衣了,但为了动手方便,王师傅等人下车时,脱掉了外套,动手时,袖子又撸起了,因此这一口直接咬在肉上,着实疼的很。 “该死!”王师傅骂道,在九人中,他实力最差,因为之前受过伤,现在被一个男孩咬了,居然一时也脱不开身,他原本不想对孩子下重手,但手臂上的痛感持续传来,令他仅剩的理智丧失,他另外一只手抡起了铁棍,朝着男孩的头重重的砸下去! “别冲动!”高明程眼尖,于混乱中看到了这一幕,他快速冲了过去,一路撞翻了好几个人。 这时,也有村民看到了这一幕,有一个女人失声喊道:“小虎!” 那小虎就是那男孩的名字,还挺人如其名的,虎的很! 就在铁棍即将落在小虎的头上时,一只手稳稳地接住了铁棍,并且将之夺下。 高明程一手夺下铁棍,一脚踢开小虎。 小虎直接被踢的飞出半米远,摔倒在地上。 这时那个女人也朝着小虎冲了过去,目光发红的盯着高明程等人。 高明程才不惧她,怒斥道:“带着孩子给我滚!” 说罢,他挥了挥手中的铁棍,加强了威慑。 那女人敢怒不敢言,扶着孩子离开了混乱的战局。 此时王师傅也清醒了过来,有些后怕。刚才他差点就打死那个孩子了。 他感激的看向高明程,却见高明程已经和其他人打在一起。 他发现高明程打的很轻松,面对十几个人的包围,也有一种游刃有余的感觉,并且高明程下手极有分寸,虽然伤了人,却大多是轻伤,没有重伤的。 混乱的战局中,肖金峰和陈勇一直在交手,陈勇敢做这无本的生意,自然是有两把刷子的,和肖金峰这种退伍兵都打的难分难舍。 肖金峰也怕出人命,因此没拿武器,动手时,自然就弱了几分。 缠斗了十来分钟,肖金峰凭借着超强的耐力,终于趁着陈勇的一个不注意,将陈勇给拿下了! 他愤怒的给了陈勇两个大巴掌,打的陈勇眼冒金星的,他一手勒住陈勇的脖子,一边看向打成一团的众人,怒吼道:“都给我住手!”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这话还是挺准的,肖金峰把陈勇拿下后,那群混战的村民自然就泄了那口气了。 大家不自觉的停手,而肖金峰这边的人也迅速的聚拢起来。 高明程环顾一圈,看到自己这边的人身上都带伤了,其中一个脸上还有抓痕,一看就是一位母老虎的杰作。 再看对方的人,呃,也个个都带伤! 在场的人中,可能就高明程没有受伤了……也不全对,为了救下那个叫小虎的男孩,高明程伸手接住了王师傅劈下来的铁棍,那力度也震的他手腕酸痛来着。 肖金峰的身上也挨了陈勇的好几下,这会儿略显狼狈,他脸色潮红,霸气的对陈勇那边的村民们宣布着:“记住了,我们是诚信运输公司的人!以后这条路,我们公司还要跑!你们要是再敢碰瓷劫车,我们就接着打!” “多行不义必自毙,你们这样做,以后会有报应的!” 肖金峰又一巴掌打在陈勇的脸上,说道:“你抢了我公司司机的钱,拿出来!” 陈勇的咽喉还在肖金峰的手里呢,他感受到肖金峰身上的那股煞气,知道肖金峰手里应该是染了血的。 此时他也有些怯了。 一个当过兵,且手里染了血的人,这样的人不好对付,只怕还有了不得的后台。 他哆哆嗦嗦的伸手从裤兜里掏了一把钱,胡乱的递给肖金峰。 肖金峰把钱直接递给王师傅。 王师傅数了一下,点了点头,表示数目对了。 但肖金峰紧接着又让陈勇掏钱,“你把我公司的司机打伤了,赔钱吧!医药费和工伤费,算你一百块!” 一百块,这些钱说多不算很多,但说少也绝对不少了。 陈勇憋屈,但命在别人手里,也只能认怂,于是让他的家里人拿了一百块出来。 钱的事情已经说好了,但肖金峰依旧没有放开陈勇,他环顾着那些村民们,冷笑一声,说道:“今后我的车还会跑这条路,你们要是敢再做些什么,晚上睡觉时,就都警醒一点,否则天干物燥的,一把火烧了整个村庄也是正常的。” 这是威胁!赤果果的威胁! 陈勇等村民面色剧变,皆敢怒不敢言的看着肖金峰。 村子在路边,因此想吃这碗轻松饭,但是呢,他们又不比那些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路匪车霸,只要对方豁的出去,他们也有弱点掌握在对方手里。 谁没个睡沉的时候呢? 如果对方真要报复,一把火把村子烧了,也是有可能的。 如果对方再有一些背景和关系,那么即使烧了村子,对方也不会有什么事。 想到这里,陈勇也有些后怕起来。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步子跨的太大了,之前碰瓷勒索钱,那都是小打小闹,司机们为了脱身,是愿意花钱消灾的,但之后他们的胃口越来越大,做事也有些不顾后果了。 肖金峰带人打了过来,其实也算是救了陈勇他们一命,否则就他们这样不断的作死,迟早会死。 肖金峰把狠话都说了,这才将陈勇推开,他傲然盯着陈勇,陈勇却没有勇气再打回去了。 “明程,你来开这辆车!”肖金峰侧头看向高明程,让高明程开这辆黄河牌的卡车,自己则去开那辆装了瓷器的解放牌卡车。 高明程自然应下,这辆车他上手过,开的比较顺。 于是一行人上车,在陈勇等村民的目视下,离开了这里。 在他们离开后,村民们才敢骂骂咧咧,一边瘸着脚走路,一边横穿马路,去对面找自家的刀子斧头。 这些东西可是必备品,没了它们,过日子都不方便了。 有人轻易的寻到自家物品,而有人寻觅半天都没有找到,只得继续骂骂咧咧。 但不管怎样,这一架,算是把他们打怕了,在今后行事时,再也不敢如此蛮狠,即使碰瓷,也只勒索一些小钱而已。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三章:临时司机上线 高明程是上午十点上的车,接近十二点时和人打了一架,夺回车子后,便一路开回县里。 到肖金峰的运输公司时,都已经是下午两点了。 肖金峰一下车,就大声喊道:“妈,饭菜都准备好了没?” 肖金峰的妈妈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看着肖金峰一身的狼狈,她面不改色的说道:“好了,你们洗个手,准备吃饭!” 说着,她又回屋去摆菜盛饭了。 高明程等人便去水龙头那里轮流洗手。 别说,这会儿个个都腹中饥饿的很。 过了饭点不说,刚刚还打了一架,高明程还好,其他人看着体力都透支了,尤其是王师傅,脸色苍白,瞧着状态很不好。 洗过手后,一行人进了堂屋。 堂屋摆着一张圆桌,圆桌上摆着十几个菜,大多是荤菜,只有一两个素菜。 每个座位前,都摆着一个大海碗,里面盛满了热腾腾的白米饭。 “都饿了吧?在我这别客气,尽管吃!”肖金峰招呼一声,自己先端起碗筷吃了起来。 大家看他先吃了,也没有顾忌,一个个风卷残云般的吃了起来。 高明程也饿了,下筷夹菜那是飞快,吞入口中就咽下了。他虽然吃的快,但吃相还好,并不凶。 饭后,肖金峰拿了一叠的红包,给每个人都发了,高明程看其他人都接了,于是自己也接下。 那些人拿了红包后,也不多留,一个个告辞离去了。 肖金峰自然没让他们走回去,而是喊了公司里的一个司机,开着吉普车送他们回去。 王师傅是县里的人,家就住在这附近,这会儿他也要回家去了。 临走前,他对肖金峰说道:“我得休息一段时间,这脑子还有些晕。” 肖金峰看他浑身挂彩,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老王,你尽管休息,什么时候身体好了,什么时候再来上班。” “哎,好。”王师傅应着,自己回家去了。 等这些人都走了,高明程就把手里的红包又还给了肖金峰。 “肖大哥,这红包你收回去。”高明程说道。 肖金峰给他弄砂糖橘树苗,没让他给钱,那么他替肖金峰打架,自然也不能收钱。 高明程最不爱占便宜了,不然得在心里惦记着要还这个人情。 肖金峰不肯接红包,说道:“大家都有,你也拿着。今天这件事,多亏了你在,不然不好收场了!” 提起这事来,肖金峰还有些后怕。 他没想到那个村庄的人这么蛮狠,一下子来了百十个人,且个个拿着武器。 要不是高明程手疾眼快的把那些武器都夺走了,没准今天就会死人了。 做生意的,大多还是讲究和气生财,这次肖金峰带人去干架,就是想一劳永逸,否则不把对方打怕了,今后还有的麻烦事。 “明程,上回我们切磋时,我就看出你留了一手,没想到你这么深藏不露!厉害厉害!”肖金峰不吝啬的夸赞着,看向高明程的目光充满了欣赏。 他相信,恐怕就连高国兵,都是不知道高明程的真实身手的! 有这身手,何处不可去呢? 肖金峰不肯收下红包,但高明程非要给他,说道:“别人收下,是别人的事,我不能收下。要不,我们先算算那批树苗的钱?” 见高明程执意如此,肖金峰也不敢违逆他的意愿,只得收下红包,随手塞回裤兜里。 “明程,有件事还得请你帮忙,王师傅受伤了,这你也知道。现在运输公司发展的很好,但也缺司机。想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司机,也挺不容易的,所以我想请你到运输公司来做一阵子的司机。” 肖金峰说道,看高明程似乎想开口说话,他又提前说道:“我知道你喜欢呆在村里,还承包了一座山,但现在已经是冬天了,地里的活也不多,你就腾出一两个月的时间来公司帮帮我,行吗?” 高明程本能的想拒绝,但被肖金峰抢了话头后,他沉吟几秒,然后说道:“公司有跑省城的业务吗?我最近打算去省城买一些装修材料。” 肖金峰闻言,立即说道:“当然有跑省城的业务了,我这隔一两天就要去一趟省城的。这样吧,去省城的单子我都给你做,怎么样?这里离省城也不远,一天都能跑个来回。你要买什么,自己拿车装回来就是了。” “住的地方也不用另外去寻,我这还有一间屋子,并且我明年打算砌一栋楼出来,起码得五层楼吧!” 高明程在运输公司环视一圈,然后视线看向一处空地,那里还有几间破旧的矮房子,他笑道:“打算砌在那里?” 肖金峰一愣,随即笑道:“好眼力啊,我是准备砌在那里的,那里本来是我爷爷的老房子,等明年推倒后,就可以重新砌了。” 高明程笑了笑,没吭声了。因为上辈子肖金峰就是在那个位置砌了一栋五层楼的房子。 这房子以后就是运输公司的办公楼了,下面三层是办公室,上面两层算是员工宿舍。 “行吧,既然你这里缺司机,那我就替你顶一阵子。”高明程答应了下来。 本来他也要跑一趟省城去买装修材料,现在到运输公司当司机,也算是一举两得。 得到高明程的明确回复,肖金峰喜笑颜开,心中的一个包袱,也终于放下了。 运输公司发展的挺快的,但越是发展的快,越是缺司机。当初看高明程有学车的天赋,他就力劝高明程去考驾照,就是为了有一天,公司缺人时,可以拉壮丁。 如果是跑短途的话,高明程一个人出车就可以了。 以他的身手,也犯不着两个人出车。 事儿也说好了,高明程也就不在这里久留了,说好明天过来正式上班,然后他就走了。 都到了县里,自然不会就这么回家去,得去寻高国兵说说话,交流交流感情。 另外还得去看一看自己房子的装修进度。 他去找了高国兵,但高国兵居然不在警局,寻人一问,说是去办案子了,这个案子还是一个命案。 “说是密室杀人案,门是锁着的,窗也好好的,但人却被杀死在屋子里了。高局这会儿去调查死者的社会关系了。”说话的是黄大志,他负责在局里整理相关文件,所以没跟着出警。 高明程又让黄大志说了一下案件相关的消息,但因为案子才发生不久,黄大志知道的也不多,所以几句话就说完了。 高明程在脑海中搜索了下,发现对这个案子很陌生,前世并未关注过。 既如此,他也就不在自己不擅长的地方废脑子了。 “大志,我这阵子要在运输公司做事,会住在县里,回头你和我叔说一声,就说我有空了,再来找他。” 高明程极快的环顾四周,见四周无人,这才凑近黄大志的耳边,轻声说道:“最近我要经常跑省城,你的黄金要我给你出手吗?” 黄大志心猛地一跳,眼睛里闪过激动的光芒。 黄大志现在有一份很稳妥的工作,但也太稳妥了!除了休息日,他天天都要上班,而休息的时候,他又得回家一趟,帮家里做地里的活,也看看家里人的情况。 他爸妈老了,弟弟又是残疾,可不得他多上心多帮忙嘛! 黄大志也轻声说道:“这样会不会麻烦你?” 高明程嘿的一声笑了,递给黄大志一个你懂得的眼神。 黄大志是真的心动,他手里有黄金,却一直不敢轻举妄动,再说了,县城这么小,他在这里不方便出手黄金的,得去外地,但是呢,他又没有机会去外地。 之前黄大志就想把户口迁到城里来,这一点,高明程也是支持他的。但是呢,他迟迟没有迁户口,就是因为户口好迁,但户口没地方落! 他没有房子! 高明程给他出谋划策,说道:“得了钱后,你就去买个合适的房子,对外就说买房子的钱是我借给你的,我两的关系这么好,应该没人会怀疑什么的。” 黄大志眼睛发光,连连点头。 他是高明程介绍来警局做事的,而高明程又是高局的侄子,高明程借钱给他,这没毛病! “你什么时候去省城?”黄大志轻声问着。 高明程不太确定的说道:“明天吧?反正最近一段时间,都得跑省城,我还要在省城买装修材料呢。” 虽然高明程说的不太确定,但黄大志是个有决断的人,他领着高明程去了一趟他住的地方,然后递给高明程一个小包。 这小包里面,装的就是黄大志之前得到的黄金了。 黄大志说道:“我这边不急,你看着出手就行,安全第一!” 高明程把小包塞进裤兜里,说了句:“我办事你放心!等出手卖掉了,我就把钱给你送过来。你现在可以开始看房子了,我的建议是先买个小房子,等过几年再买块地,然后砌一栋房子。” 现在还没什么商品房,并且地皮不贵,砌房子的成本也不高,但等到零几年房地产开始起来后,人们再想买房子,就得买商品房了。 大点的一百多平,小点的八九十平,并且还要去掉公摊面积,一家老小住在那里,够挤的,哪里有独栋楼房住的顺心如意啊!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四章:敢欺凌我弟?(求票) 高明程和黄大志说完话后,就准备离开了。他要去看看自己房子的装修进度。 他不常来县里,所以这栋房子的建筑和装修,都外包了出去,上梁盖瓦后,就要进行三层楼的装修,需要刷白墙、铺地板和安装门窗、衣柜、木床等。 只是他还没有走出警局,就被人叫住了。 喊他的人是赵警员,一个有些熟,但不是很熟的人,他的四弟高明里就租住在他家。 赵警员比高明程大上两岁,因此高明程说道:“赵哥,有什么事吗?” 赵警员说道:“你四弟最近可能和人起了纠纷,我看他身上有伤,情绪也不太好,我问过他,但是他没说什么。” 高明程眉头微皱。 自从高明里到县里上班后,他也没再见过高明里了。 既然赵警员都特意找他说这事了,他也得上心去看看,于是谢过赵警员,就准备去制糖厂。 还未靠近制糖厂,空气中就能够闻到一股甜腻的气味。 制糖厂已经开榨,每天都会榨甘蔗、熬甘蔗汁、然后制成各种产品。如冰糖、白砂糖和红糖等。 前阵子,制糖厂的人来村里收甘蔗了,不过高明程家没有种甘蔗,所以和他关系不大。 这会儿是上班的时候,糖厂的工人们个个忙碌,但厂门是关着的,只有传达室有一个保安在。 高明程掏出一包烟,来到了传达室。 他是不抽烟的,这烟是来的过程中顺手买的。 “大哥,我寻你问件事,你认得高明里吗?”高明程笑着把烟递上,和人搭话。 保安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身材中等,但气质较为敏锐,他伸手接过高明程递过来的烟,低头看了一眼,是本地产的烟,一块钱一包的那种。 他心中满意,觉得高明程很会做人,于是态度不错的说道:“认识,厂里所有的人,我都认识。” 高明程笑着说道:“我是高明里的二哥,高局是我两的叔叔,他是走高局的门路进厂的,这个你是知道的吧?” 保安闻言,神情略微变化,起初看高明程的目光很随意,这会儿也慎重了几分。 “我听人说,我四弟最近和人起了纠纷,是和厂里的人起的纠纷吗?”高明程继续笑着问话,他已经把自己的靠山摆出来了,那么就不担心对方撒谎了。 果然,那保安在犹豫几秒后,还是选择把事情说出来了。 “前几天,高明里和厂里的一个女孩子走的很近,然后就被厂长的小舅子打了一顿,并且把高明里派去干最脏最累的活了,哦,就是卸货,还只让他一个人卸货。” 保安没说那厂长的小舅子为什么打高明里,但原因很简单,就在那个女孩子的身上。 高明程闻言,眉头轻皱。 原来是惹到厂长的小舅子了,难怪赵警员问高明里,高明里也不吭声。 大概高明里觉得惹不起对方,就想忍下这口气了。 但高明程却不愿意忍下这口气,如果这工作是高明里自己找到的,那么高明里自己想忍,高明程绝不会多说什么。但这工作是高国兵帮着介绍的,俗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呢! 高明里在厂里这待遇,其实就是在打高国兵的脸。 高明程目光凌厉的看向保安,说道:“你们厂长在吗?我找他聊聊!” 保安又犹豫了几秒,最后说道:“在的。他办公室在那栋楼,挂着厂长牌子的。” 保安给高明程指了路。 高明程的身后是高局,因此保安也不敢不理会他。 至于高明程和厂长怎么说,那就是他们之间的事情了,反正他是谁都没得罪。 高明程进了厂,顺着保安指引的方向,一路走去。 顺利的找到厂长的办公室,然后敲门。 “进来。”一道威严的声音响起,高明程推门而入。 办公室中,一位三十多岁的青年厂长正在伏案写字,他皮肤白皙,戴着一副眼镜,看上去像个文化人。 他能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升任厂长,一是有背景,二是有文化,他上任后,给厂里引进了新的榨糖机器,让产量增多了不少。 写完一行字后,青年厂长才抬头看向进来的人,结果却看到一张陌生的脸孔,他愣了几秒,才皱眉说道:“你是谁?” 高明程直白的说道:“高国兵的侄子高明程,我来这里是想问你,我弟弟高明里现在的岗位,是你安排的吗?” 青年厂长一脸的莫名其妙,说道:“是我安排的,怎么了?让他跟着制糖的大师傅学习,这不好吗?” 高明里虽然是临时工,但因为他身后站着高国兵,因此厂里是很照顾他的,让他给制糖的大师傅打下手,其实就是让他跟着学习。 但凡高明里机灵些,就能够学到一些制糖的技艺了。 这个岗位,说实话,那是很好的! 高明程听了这话,心里就有底了。 他之所以来找厂长,而非那个打了高明里的小舅子,就是猜到小舅子可能是狐假虎威。 如果是小舅子狐假虎威,那么让厂长出面,这事就能解决。 而如果是厂长示意的,那么就是不给高国兵面子,这个工作不要也罢,他现在就要把高明里带走。 既然是狐假虎威,且高明里宁愿忍,也要这份工作,那么高明程的态度就缓和些了。 于是他把保安所说的话,给厂长也说了一遍,然后假惺惺的说道:“厂长日理万机,不知道这些小事也是正常的,只是我叔要是知道明里在厂里是这待遇,只怕会对厂长产生误解。” 青年厂长闻言,脸色就变了。 他站起身来,连忙说道:“这绝不是我的意思,高局千万不要对我产生误解!” “这事如果属实,我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 青年厂长领着高明程,朝着卸货区走去。 俗话说眼见为实,他没有冒然的把小舅子喊过来,就是想亲自去查探情况。 当走到卸货区时,他就看到高明里一个人在卸货,至于其他的人居然站在一旁说话,谁也没有动手去帮忙。 这个时候,是厂里大量收购甘蔗的时候,每天都有运输车来来回回,每当车子装满货回来,为了尽快卸货,一般是安排三四个人卸货的。 可现在,只有高明里一个人在卸货。 看到这一幕,青年厂长就知道高明程所说不假了。他当即气的脸色都红润了几分。 “石新!王大义!你两在干嘛!”青年厂长一声怒喝,惊得两个聊天的人扭头看去,当看清是厂长时,两人脸色变了。 高明里正扛起一捆甘蔗,准备卸下车,他神情疲累,手指漆黑,一看就状态不好。 仔细看时,还能够看到他左边脸上有些青肿,像是被人打的。 高明程见状,高声说道:“明里,你下来!” 他心中有些气。 在村里时,有他护着,几个弟弟妹妹都没被人打过。 而在学校,他名声在那儿,哪怕他毕业了,其他人知道高明万和高明里是他弟弟时,也不敢招惹他们,因为怕他打上门去。 所以,相比起他,两个弟弟算的上是顺风顺水。 尤其是高明里,作为家里最小的儿子,他得到的照顾可不少。 然而高明里在制糖厂却被人如此欺凌! 此时高明程既气欺负高明里的人,又气高明里蠢笨如牛! 被人欺凌了,也不知道诉苦,更不知道反击,只会像牛一样做苦力! 高明里看到二哥时,还以为眼花了,呆愣了几秒,才确定真的是二哥来了。 心中突然涌起委屈,他跳下车,跑到二哥的身边,未语泪先流了。 高明程嫌弃的瞥了他一眼,骂道:“没出息!” 虽然被骂了,但高明里惶恐的心却瞬间安稳了。 高明里的委屈,青年厂长自然也看在眼里,心里也是气的不行,以前他承了高局的人情,因此把一个工人名额给了高局做人情。 如今人来了,却又遭到这样的对待! 青年厂长有火没处发,自然朝着那两个人开骂,别看他长得斯文,骂起来人可一点都不斯文。 再加上他的身份加持,那两个人被骂的心惊胆战的。 “是……李文武让我们这么做的。”其中一人毫无愧疚的把始作俑者出卖了。 这李文武就是青年厂长的小舅子,是他老婆最小的弟弟。 “李文武!他在哪里?”青年厂长深吸一口气,强忍怒意问道。 “在工会那边打牌呢。” 厂里有工会,而李文武就是工会的人,这个工会吧,算是整个厂里最闲的部门,李文武到这儿上班,主打的就是一个混日子。 青年厂长怒气冲冲的朝着工会而去,高明程带着高明里也跟了上去。 青年厂长如何处置他的小舅子,其实大部分是做给他们看的,身为至关重要的观众,他们可不能缺席了。 另外,他也想看看那个李文武长什么样子,这样晚上的麻布袋才不会套错了人。 就这样,高明程目睹了一场大戏,其中的剧情不必赘叙,高明程只需要记住那张脸即可。 敢欺凌他弟弟? 那必须要付出代价才行! 求票呗,每个月想要一千张月票,每个月都没有如愿,(/□\)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五章:看,这个麻布袋真大! 晚上,夜色渐黑。 饭店里,后厨传来阵阵菜香,而前面则是喝酒划拳的声音,其中喝的最凶的就是李文武了。 “李哥,你又输了,来来,喝酒!” “给李哥满上!” 同桌的人纷纷说着话,李文武身边的人则替李文武把酒倒满。 他们喝的是老莲花瓶的四特酒,酒香浓郁,若是不会喝酒的人,闻着味儿都有种微醺感了。 李文武已经喝了不少了,他脸色通红,眼底充血,情绪焦躁,也不多说什么,端起酒杯就一饮而尽。 他酒量挺好的,在酒桌上,可是他姐夫的得力助手,帮着他姐夫挡了不少酒的,可是呢,今天他姐夫把自己骂了! 为了一个临时工,就把他给骂了! 还是当着那临时工的面骂的,还让他给临时工道歉! 这口气,李文武当时忍了,但越想越难受,于是喊上几个朋友,到这里喝酒划拳起来。 一杯酒喝完,李文武觉得有些头晕了,喝闷酒,最容易醉了。 他踉踉跄跄的站起身来,一脚推开椅子,语气含糊的说道:“散了散了!我要去找我姐有事,不跟你们喝了!” 在场的人中,以他为尊,他说散了,其余人自然不敢硬劝他留下,说了几句恭维话后,就送李文武出了饭店。 “李哥,要我送你回去吗?”有人贴心的问着。 李文武斜睨了他一眼,呵的一声冷笑,说道:“犯不着!我姐家就在前面不远!伱离我远点,我什么酒量?还能醉不成?” 李文武扭开身体,不让人扶。 他以酒量自豪,自然不想让人扶,他身形踉跄,但走的还算稳,于是他的朋友们就目送他离去。 等他走后,却在背后说起他的八卦来。 “这李哥还是没把那个罗溪拿下?前几天听说那个罗溪和一个临时工走的很近?” “是啊,李哥还把那个临时工打了一顿,让那临时工去卸货了。” …… 87年的小县城里,水泥路还没有完全的覆盖,路灯自然也没有完全的覆盖。 从饭店出来后,一路还有几家商店,有灯光从商店里面照射而出,照亮了一小段路。但过了这几家商店后,灯光减少,视线就黑了下来。 但自小生活在这片地带的李文武对这里很熟,即使闭着眼睛,都能走到家里去。 他一面踉跄的走着,一面在心里骂骂咧咧,打算等见了他姐姐后,一定要好好的哭诉一番。 他是家里的独苗,上头有三个姐姐,三个姐姐都对他很好,算的上是有求必应。 就在这时,光线似乎瞬间变得更暗了,一个麻布袋从天而降,把他整个人给套住了! 慌乱中,他左脚踩右脚,直接摔倒在地上了。 从身后的阴影处,走出两个人来,正是高明程和高明里。 高明程没吭声,只给高明里使了一个眼色。 高明里深呼吸一口气,冲上去就对着倒在地上的李文武拳打脚踢起来,他谨记二哥的吩咐,不打头,专打手脚和后背。 他也没有吭声,只一个劲的打人,听着脚下的李文武传来痛苦的惨叫声,他心情畅快了起来。 憋屈了几天,终于在今天发泄出来了。 又在李文武的小腿上狠狠地踢了好几脚后,高明里看向二哥,见二哥点了点头,于是两人这才立即跑掉了。 这附近都是居民楼,李文武的惨叫声很快就会引来他人查看,因此他不能一直打,打的差不多了,就要赶紧跑路了! 果然,他们前脚刚跑,后脚就有人拿着手电筒过来查看了,当看清被打的是李文武时,自是一番忙乱。 这一带就在制糖厂这儿,李文武可是极其有名的人物了,于是他的朋友们搀扶着他去了他姐姐那儿,也就是制糖厂厂长的家。 …… 快步穿过两个街道后,高明程放慢了脚步,他看向身边的高明里,问道:“痛快了吧?” 高明里眼睛亮晶晶的,脸上还残留着兴奋的神色。 “嗯。”他重重的点头,露出大大的笑容来。 痛快!太痛快了! 高明程轻笑一声,说道:“你看,就算你不擅长打架,但只要你想报复,那有的是报复的法子!不管是否成功,首先你得敢!” “受委屈不可怕,人生在世,谁能不受委屈呢?但是有些委屈,它是没必要受的!你可是走高局的门路进厂的,那就是关系户!你就代表着高局的脸面!你被人打了,被人针对了,你难道不会顶回去?高局就是你的护身符!如果这个护身符没用了,那你这工作也得趁早不要了!” “如果你自己不知道怎么处理,你就直接告诉高局,高局自然会为你撑腰!” 高明程悉心教导着,希望这个傻弟弟能够吃一堑长一智,不要在他不知道的地方猛男流泪。 高明里听的很认真,却也有些不知所措,他别扭的说道:“我和高局……不熟,我不太敢找他,听说最近他也很忙。” 高明程翻了个白眼,指点道:“你现在租住在赵警员的家里,那么有什么事情,你也可以说给赵警员听的,赵警员自然会替你传话,也会替你把能办的事情给办好了。” “明天去厂里,你不要表现出异样,哪怕那个李文武一口咬定是你打的,你也不要承认。这黑灯瞎火的,他绝对不知道打人的是谁!” “我寻人问过了,这小子惹了不少事,只不过仗着他的身份,暂时没人搞他而已。至于那个罗溪……你要是觉得她好,也可以和她处处看。” 高明程并不知道那个叫罗溪的女孩子怎么样,但是吧,面对厂长小舅子的追求而不动心,那么至少不至于太差。 提起罗溪,高明里的脸都红了。 他支支吾吾的说道:“我和她……没关系。也就帮了她一点小忙,说过几回话而已。” “哦?”高明程挑眉,说道:“那你被李文武针对后,她是什么表现?” 高明里这回脸上的红晕褪去些许,迟疑的说道:“她……没再找过我了。” 呵,高明程兀自冷笑一声。 好吧,这条红线还没有牵上,就先断了。 他拍了拍高明里的肩膀,安慰道:“大丈夫何患无妻?你的缘分还没有到,暂时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专心做好工作!厂长让你跟着制糖师傅学习,这个岗位还算不错,你学会了技术,以后转正后,就可以一路做到制糖师傅了。” 一位掌握核心技术的老师傅,在厂里的地位可是很高的。 到时候工资高,工作还相对清闲。 这会儿高明里也不再去想罗溪了,他平复了心情,点点头,说道:“嗯,我会好好学习,好好工作的。”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六章:夫妻夜话 和高明里分开后,高明程是一路跑回家的,夜晚时分,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光线虽暗,但不影响高明程的视力。 在无人的地方,他不再需要掩饰自己的实力,而是可以尽情的奔跑。 他时常在山中狂奔,但山路崎岖,一路上,他或奔或跃,身体灵活宛如猿猴,但跑在马路上,这感觉就不一样了。 虽然马路也不是很平坦,有些坑坑洼洼,但到底比山路平坦多了,人跑在上面,速度快了很多。 夜风吹佛在他的身上,令他的头发都吹向脑后,高明程感受着头发的状态,后知后觉的发现他的头发太长,该理发了。 说起来他这会儿的发质很好,正值年轻,作息规律,虽然喝点小酒,却不酗酒,并且也没有再抽烟了,因此他的牙齿和手指也没有发黄。 这会儿的市面上,倒也有洗发水的出现了,但价钱挺贵的,高明程虽然买得起,却也没有去买。 因为他洗头发有更好的东西。 那就是茶枯。茶枯就是茶油压榨后的渣渣,它的用途很广,用来洗头发就是其中之一。 在高家村这边用茶枯洗发,有个特别的方法,那就是得配上发酵一天的淘米水,然后把淘米水煮热,用淘米水打湿头发后,抹上捶碎的茶枯粉,多揉搓几下,虽然不怎么会起泡,但确实能够把头发洗干净。 用茶枯粉洗完发后,头发十分的光滑柔顺,头发上的污渍灰尘,也会全部都不见了。 因此在高家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拿茶枯粉洗头发的。 但因为洗发过程有那么一点小麻烦,高明程每次都是蹭许多美的水用,许多美洗头发了,他也跟着洗头发,如果许多美不洗,他就干脆用清水洗,或者用香皂来洗。 总之,男人嘛,别指望他去做一些很细微的事情。 脑海中浮现一些有的没的,高明程很快就跑回高家村了。 进村时,他看到老村那边一片漆黑,竟是都已经睡下了。他原本不至于回来的这么晚,但因为要带着高明里去守株待兔给李文武套麻袋,这才耽搁了。 越过老村,一路朝着牛尾岭跑去。还未靠近自家屋子,就有两狗冲了出来,狗吠声响起。 原本屋子一片漆黑,狗吠声响起后,灯就亮了。 他们乡下养狗,是不拴绳子的,也只有买大狗时,在大狗没有养熟前会拴绳子,如果买的小奶狗,那么打一开始就不会拴绳子的。 乡下的狗也聪明,一般不会乱咬人,因为乱咬人的狗已经变成红烧狗肉了。 高明程在两狗的簇拥下进了院子,恰好看到许多美披着棉衣走出来。 十一月初的天气,白天虽然不是很冷,但早晚还是比较冷了,尤其住在小山村里,早晚降温的更快。 “你才回来?”许多美的声音响起,带着一丝睡意的不清醒,显然她已经睡下了。 高明程抬腕看了眼手表,已经晚上十点半了。 这个点,在灯火辉煌的大城市,正是夜生活的开始,但在小山村里,已经是很晚了。 “嗯,办事耽搁了。你回屋去睡,别冷着了。我洗漱后就来。”高明程说道,去了厕所那儿。 五分钟后,他已经走进卧室,并且脱掉外套了。 许多美坐在床上,用被子盖着腿,并没有入睡。 高明程回来了,总得和高明程说说话,问一问他去干什么了。 高明程也没有瞒着她,把主要的事情都说了下,也说了高明里在厂里受欺负的事情。 最后他说出自己要到运输公司去做事。 许多美闻言,眉头就皱起,显然不是很支持。 去运输公司做事,其实也挺风光的,并且司机赚的也不少。 但是呢,家里这么一大摊子的事情,如果高明程去县里做事了,那么许多美一个人处理不来。 许多美还未说话,高明程已经先一步开口了,他说道:“只是短期去帮忙做事而已,最多一两个月吧,我主要跑省城那条路线,到时候要去省城买装修材料。我之前跟你说过,店铺的装修要时尚潮流。那些时尚的装修材料,是县里没有的。” 许多美眼睛亮了,说道:“像羊城那边的专卖店?” 今年已经有专卖店的出现,只不过这会儿小县城里还没有罢了。 高明程点点头,说道:“差不多吧,反正要比县里其他的店要时尚些,到时候一开张,冲着店面的装修,都能够引来一大批人。” “对了,服装店的货都准备好了吗?” 许多美立即说道:“最近已经不去赶集卖衣服了,全部在赶服装店的货,并且全部是冬装,你说过,要在过年前开张,好好的卖上一笔。” 高明程微微皱眉,现在董飞霞的小作坊能有多大的生产力? 他想了想,于是对许多美说道:“现在我去运输公司做事了,我打算在开张前,去羊城进一次货。这新店开张,要有更多新颖的货才好。” 许多美对这个并不懂,一切任由高明程来决定。 说完了装修店面的事情,高明程又说道:“这一两个月我偶尔会回来,但回来的次数不会太多,你一个人住在这里,要是害怕的话,就把淑芳喊来陪你。” 牛尾岭这边,就他一户人家。 以前有他在,许多美倒也不必害怕,但如今高明程一走,许多美的确是有些害怕的。 好在家里还有两条好狗,万一有蟊贼进来,两条狗也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 但狗的陪伴,总是不如人的。 “好。” 许多美没有多想,同意了高明程的建议。 她和高淑芳这个小姑子,相处的还是不错的,并且两人还一同在董飞霞那边做事。 事情已经说的差不多了,高明程低头看向许多美。 许多美头发披散着,在梨形灯泡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的柔媚。 高明程的喉咙吞咽了下,一股冲动于心中生出,他俯身压在许多美的身上,对上许多美又讶然又无辜的眼神。 他眼神微暗,哑声说道:“既然你不睡,那我们来做些睡前运动,这样有利于睡眠质量。” 说完,他压下身去,堵住了许多美欲要说话的小嘴。 …… 一夜好眠,第二天早上高明程醒来时,许多美还在酣睡中。 他没有打扰许多美,轻手轻脚的穿衣,又收拾了一些换洗衣服。 接下来,他去厨房淘米煮粥,趁着煮粥的时间,跑到屋外的空地打了一套拳。 俗话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他一天不打拳,就觉得浑身不对劲。 一套拳法打下来,他已是一身的汗水了。 从井里提了一桶水,脱掉衣服后,就这么冲洗着身体。 井水很神奇,它是冬暖夏凉的存在,夏天喝井水时,凉凉的。而在冬天用井水时,却觉得有点暖。 刚打上来的井水冲洗在人的身上,并不会给人带来刺激的冷意,何况高明程的身体素质好,哪怕冬泳也不觉得冷。 当然了,今年是没法冬泳的,这会儿水库里的水都快干的差不多了,除了正中间,边上的土都龟裂了。 重新换过衣服,锅里的粥也正好煮好了。 高明程吃过粥,又去屋里看了看许多美。 许是昨晚太操劳了,这会儿许多美还睡的香甜。 高明程自然不能不做人,昨晚把她折腾了半宿没睡觉,这会儿自然得让她好好的补眠。 盯着自家老婆的脸看了一小会,高明程打开钱包,从里面拿出五百块钱来。 之前家里的大钱都是他管着的,因为夫妻一体,有事他出面,要花钱了他给,但现在他要去运输公司做事,不能时时刻刻在许多美的身边,万一许多美需要急用钱,手里却没有钱,那就不好了。 上辈子他让许多美吃了没钱的苦,这辈子自然不能重蹈覆辙。 只是…… 看着许多美被折腾的不轻的模样,再看着床边放着的五百块钱,这画面……怎么就这么诡异呢? 高明程摇了摇头,把不好的联想从脑海中甩掉。 他们可是合法的夫妻! 呃,貌似不合法,还没领结婚证呢!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七章:人心隔肚皮 高明程是开着拖拉机去运输公司的。 自行车留在家里,给许多美代步用,至于拖拉机,这玩意整个村就他会开,大队的话,倒是有两个人会开,但……这关他啥事? 开着崭新的拖拉机行走在路上,其实也蛮帅的。 等到了运输公司,就看到肖金峰在检修卡车,身边堆放着一包的修车工具。 “明程来了,吃过早饭没?厨房还有一些包子,我妈自己做的。”肖金峰笑着招呼。 高明程倒是有些意外,他们这边的人吃包子少,会做包子的,那就更少了。 看出他的意外,肖金峰说道:“我妈特意跟人学的,做的不是很好,蒸出来的包子不够暄软,但味道还行。现在公司里吃饭的人多,我妈有空就做一堆的包子放在那,饿了的话,蒸热了就能吃。” “我早上吃过粥了,不过尝尝阿姨的手艺也好。”高明程说着,进了厨房。 厨房的大铁锅里就摆着一个三层的蒸笼,打开盖子,看到里面摆着十几个包子,灶膛的火已经熄灭了,但包子还有一些余温,可以入口。 包子有成人巴掌大,面皮有些硬和黄,不像卖的那样白和软,这应该是面粉没发好。 咬上一口,口感还行,有麦香味,里面的馅料是猪肉韭菜的。这包子的皮比卖的差点,但馅料却比卖的要实在的多,肉多汁多,好吃的很。 高明程随手拿了两个包子,边吃边走到肖金峰的身边。 肖金峰扭头看他,笑道:“怎么样?我妈的手艺还行吧?” “不错,挺好的。今天有活吗?”高明程问道。 肖金峰说道:“每天都有活,不过派给其他司机了,你刚来,先适应一下再跑车。” “行吧。”高明程没啥意见,就站在旁边看肖金峰修车,遇到不懂的,再问上几句。 上辈子他会开车的时候,已经有不少的修车店了,但凡车子出故障了,都是送修车店,自己没上手修过。 但现在没啥修车店,那么自己就得学上几手修车的本领了,万一车子在路上出事,荒山野岭的,还得靠自己修车才行。 肖金峰也有意教他,于是大半个上午,高明程都呆在这里学习怎么检修车子。 当然,学的都是粗浅的知识,也是车子经常会出问题的知识。 中午吃过中午饭,肖金峰就对高明程说道:“你跑省城之前,先帮我跑一趟樟树吧,我上回拿的酒早就卖完了,要去再进一批货。你知道路,也知道酒厂的位置,你跑这一趟最合适。我已经和酒厂那边说好了,明天早上八点过去装货。你现在开车去,晚上在那睡一晚。” 都来给人做事了,自然听人吩咐,高明程对此没啥意见,自然应下了。 他开了一辆最大的卡车走,因为这次要装很多货回来。 他开着车,一路朝着樟树而去。 上回他跟肖金峰开车去的樟树,如今他知道路线,一路就走的很顺利,几个小时后,车子就开到了樟树。 对樟树这个地方,高明程也算是较为熟悉了,但两次过来,都是药交会的时候,那会儿走南闯北的药贩子都聚集在这里,药都宾馆那一块显得格外的热闹。 但现在不是药交会的时候,整个樟树都显得安静了不少,他一路朝着酒厂开去,打算在酒厂附近找个地方住。 下车时,他随身带着一个旅行包,这包里都是钱,是给酒厂的货钱,也有给高明程的食宿钱。 刚来到一家宾馆入住,就有人凑了过来。 “兄弟,你是来酒厂进货的吗?”那人相貌堂堂,口齿清晰,看上去是个精明的生意人。 高明程看着他,没吭声。 尽管他不吭声,但那人却不放弃,又继续说了很多话,说自己是来这里做生意的,打算买一批成药回去,另外再买上一些四特酒。 “现在四特酒可好卖了,知道不,这酒经常出现在人民~大会堂!很多办宴席的人,都抢着要定四特酒呢!” “眼看着入冬了,到时候办酒的人越来越多了。兄弟,你是给人开车的,还是自己进货去卖的?” “关你什么事?让让,我要去吃饭了。”高明程不打算搭理人,出门在外,少搭理人是正事! 因为你不知道那人是好是坏,也许一个不小心,就入了圈套了。 高明程态度强硬,那人看他油水不进,也就算了。 但等高明程吃过饭后,那人却又凑了过来,这回他的身边还有两个人,一男一女,女的穿着时髦,画着妆,烫着头发,五官有几分好看,尤其是那一双丹凤眼,看人时,宛若含情般。 “哈哈,兄弟,又见面了!我们几个打算打麻将,三缺一啊,你要不要一起?”那人开口邀请着。 不等高明程拒绝,那女的已经娇滴滴的说道:“大哥,一起打麻将嘛!反正也没什么事,呆在房间里怪无聊的。” 高明程漠然的看着他们,无情的拒绝了:“我不会打。” 那女的愣了几秒,随即说道:“那打牌也行的嘛!我跟你讲,我很会打牌和打麻将哦!” “哈哈,兄弟,这位是丽丽,她牌技可好了,经常赢我们的钱。”那人也笑着,把气氛烘托起来,又连连说道:“走走,我们打牌去!去我房间吧?要不去兄弟你房间也行啊!” 高明程没说什么,只是看着他们,沉默了几秒后,他突然笑了,说道:“行啊,我也挺会打牌的!我们打多少钱的?” “哈哈,玩玩嘛,肯定不打大的,打一块钱行不行?” “行!” 于是四人一起进了一间房间。 房间比较大,已经摆着一个麻将桌了。 最先和高明程搭话的人,立即上前把麻将桌上的麻将收拾好,一边收拾,一边说道:“上午时,我们本来找了个人一起打麻将的,但吃过中午饭,他就要开车走了。哎,没办法,三缺一打不成了。” “不过打牌也好,反正能打发时间就好嘛!” 很快,麻将就收拾好了,然后那人拿了一副崭新的牌出来,当着高明程的面拆封。 他们做的这一切,都挺光明磊落的,话里话外,也都是透露出让高明程安心的信息。 但高明程能安心? 他冷眼看着这些人的举动,琢磨着待会要怎么收场。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八章:入局?破局! 高明程是七点钟坐在牌桌上的,一直坐了两个小时。 这两个小时里,他一开始赢钱了,之后就输的多,至于为什么会输,肯定不是因为他牌技差。 虽然输了几百块了,但高明程表现的挺稳的。 就在一局结束后,丽丽突然娇声说道:“哎哟,这一块钱打的没意思了,要不打大点吧?十块吧,怎么样?” 另外两个男的想都没想,张嘴就说道:“行啊!就打十块的!” 高明程看了一眼丽丽,丽丽也正看着他,含情的丹凤眼充满了期待,在她的注视下,高明程不紧不慢的说道:“行啊。” 他应下后,那三人隐秘而快速的对视一眼,洗牌的动作都快速了几分,带着一丝的急切。 在他们没注意时,高明程的唇角勾起,目光冷漠。 经过两个小时,他已经摸透他们出老千的手段了,三人联手打他一个,以及藏牌换牌。 每次换牌时,那个丽丽就会突然对他撒娇卖痴,一口一个大哥,声音嗲的很。 他知道,这是在转移他的注意力。 但高明程不在乎。 输多输少都无所谓,反正最后钱一定是他的! 他本来不想招惹是非,但这些人非要缠着他。 如果高明程势单力薄,那么只能一退再退,紧守内心,但是呢,他对自己的身手格外的自信,对自己的牌技也有几分自信。 他知道这些人的做法,就是选中一个目标,引诱他赌博,然后利用出老千把钱都赢来。 并且他们肯定是团伙作案,除了他们三个明面上的人,暗地里还有其他人。 宾馆的格局在高明程的脑海中闪过,他推测隔壁房间里,应该就是这伙人的团伙所待着的地方,一旦这里不对劲,那些人就会冲过来,到时候对方人多势众,输了钱的目标也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 四特酒卖的很火,很多大老板都拿着货款来进货。 这些大老板,都是这伙人的目标。 傍晚时,高明程刚下车那会儿,大概就进入这伙人的视线中了,他开着一辆崭新的卡车,又只身一人,且随身拿着一个包,一看就像是携带货款的老板。 于是有人来接近他,一次又一次,还用上了美人计。 高明程顺势答应打牌,自然不是中了美人计,说实话,这叫丽丽的女人一身的风尘味,还没有他老婆好看呢! 再说了,这种女人,即使再好看,他都是不敢沾的,怕染病。 打一块钱时,高明程在他们合伙围攻下,都输了几百块,现在打十块钱的,那输的就更快更多了。 眼看着高明程输了好几千,那三人神情激动,直接喜形于色了。 他们没有注意到,输钱的高明程一直很平静。 但就在一局结束后,高明程故意不满的说道:“不玩了,总是输,没意思!” 他的手按住包,作势要走。 但那三人岂能让他走? 虽然已经赢了不少,但谁会嫌弃钱多呢? 那包里的钱还没有全部输完呢!看高明程输了好几千,都一脸的无所谓,那么包里的钱肯定更多啊! “哎哟,大哥,你别走嘛!你牌技那么好,下一局肯定会赢的啦!”丽丽又开始撒娇卖痴了。 其他两个男人也力劝高明程留下,好话都说了一箩筐了。 高明程故意迟疑了下,然后一屁股又坐下了,他说道:“好吧,不赢回来,我也不甘心,来来!继续!” 丽丽等人对视一眼,眼中皆是笑意。 这头肥猪,跑不了了! 就这样,高明程终于赢了一局,他喜形于色,第一个喊道:“再来再来!我就说我牌技很好的嘛!” 三人互相递了个眼色,然后一起放水,天衣无缝的让高明程又赢了一局,正当高明程赢的高兴时,丽丽说道:“大哥,你牌技真好!这样吧,不如我们再打大点的?一百块,怎么样?” 高明程正赢钱赢的高兴了,当下说道:“好啊!” 于是,赌资又涨了,但高明程的好运也到头了,他一连赢了三次,然后便是次次都输。 很快,包里的钱全部都输掉了。 一共一万多块! 三人做局骗钱,但大多只能骗个几百几千块,很少能够骗到这么多的,因此丽丽三人高兴极了。 看着面前堆着的一大堆的钱,丽丽小脸通红,激动的两眼放光。 而那两个男人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他们开始用手搂钱,打算把钱装起来。 谁都没有注意到,前一刻还满脸懊恼的人,此时正津津有味的看着他们丑态尽出。 “高兴吗?”突兀的,一个声音响起。 丽丽的心咯噔一下,本能的觉得不好,她抬头看去,只见有黑影闪过,高明程已经一拳打在她的头上,她眼前一黑,人直接晕倒了。 把这个女人打晕后,高明程速度极快的又把一个男人打晕,剩下的那个男人终于反应过来了,他张嘴要叫人,但下一刻,他的声音就叫不出来了,因为他的下巴被人卸掉了! 整个过程,不过几秒钟而已! 高明程把他的下巴卸掉,是因为他太烦人了,要不是他一次又一次的靠近搭话,高明程本来不想趟这浑水的。 卸掉下巴后,高明程又一拳送他入睡。 他的力道控制的很好,能够把人打晕,却又不至于打死。 三个人都晕倒了,屋子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高明程看着桌子上堆着的钱,开始动手装进包里。这个时候,银行开始流通一百块人民币来结算,但市面上还没有流通,因此这一万多块,大部分是十块钱的人民币,还有少量的五十块人民币,这些钱堆在一起的确像一座小山。 这些五十块的人民币,是今年四月二十七号才开始发行的,每张钱都是崭新的。 把桌上的钱都装好后,高明程就开始搜身了。 这些人做局骗钱,自然也是要出一些本钱的,高明程从他们的身上搜到了四百多块。 呃,不算太多。 但因为他们会出老千,肯定会赢钱,那么准备的钱也不需要太多,只需要在关键时刻作为诱饵,引得目标入局就行。 高明程虽然不太满意,但也无所谓,他把包的拉链一拉,就准备走了。 他自然不是走门,而是准备跳窗。 这间房间在三楼,这个高度对于一般人来说,是有些高了,但对于高明程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 他打开窗户,探头看去。 墙壁上有一些凸起可以攀登和落脚,他目测计算着跳下去的落脚点,然后心中有数了。 临走前,他回头望了屋子一眼。 那三人都倒在地上,晕倒时,他故意扶了下,这样不至于发出重物落地声,以免引起他人的注意。 这时,他的视线被一个东西给吸引了。他离开窗户这边,弯腰探头去看床底,然后伸手扒拉出一个包来。 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钱!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九章:有些亏,得吃! 高明程是从窗户那边跳下去的,落地后,他没有再返回自己的房间,而是朝着卡车停着的地方而去。 虽然他武力值高,但他不想把动静闹的太大,因此决定换家宾馆睡觉,等明早装了货后,就立刻返回县城去。 他一路悄悄地走了,没有发出任何不和谐的动静。 隔壁房间,一群人高马大的壮汉们也在打牌。 不过他们打牌不是为了赢钱,而是为了打发时间,因此他们是七分心思在牌桌上,三分心思在门外。 他们的门没有关紧,这样隔壁一旦发出任何动静,都能够第一时间听到,然后冲过去,把目标的后路堵了。 但这一晚,直到晚上十二点,都没有任何动静传来。 有人忍不住打了个哈欠,把手里的牌一扔,不耐烦的说道:“丽丽他们几个是怎么回事?这么久了还没有把那人拿下?” 其他人也察觉出不对劲来,其中有一人抬手看了下手表,然后皱眉说道:“就算那人包里的钱再多,这个点也该输的差不多了!事情不对劲,得去旁边房间里看看!” “我去吧!”有人自告奋勇,推开门,朝着隔壁房间而去。 咚咚咚。 他先是敲门,但门里静悄悄的,没人吭声,也没人过来开门。 坏事了!那人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这回直接拿出钥匙,把门锁给打开了。 门一开,其余人也纷纷围聚了过来,然后一起看到地上躺着的三人,那三人衣服凌乱,像是被人搜身过。 再看房间的窗户打开,有冷风从窗外吹了进来。 有人快步走到床边,探头看去,下面黑黢黢的,自然没有任何人影。 “奶奶的!被雁啄眼了!” 有人愤怒的骂道。 终日打雁,却被雁啄眼了!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时候,那人竟然悄无声息的打晕了丽丽三人,然后从窗户这边跑掉了! 那人没有从门口走,肯定是知道外面还有人围堵! “去看看钱还在吗?” 有人说道,然后其他人开始在房间里搜查起来,这段日子,他们在这里坑了不少人,但钱却没有全部放在一起,就是怕会出事。 这些壮汉们拿了一部分钱,丽丽他们也拿了一部分钱。 很快,有人弯腰探头看向床底,床底空空如也! “奶奶的,钱没了!大哥,追不追?” “追什么?去哪里追?该死!把丽丽他们弄醒,问一问发生了什么!” …… 在壮汉们愤怒找人时,高明程正在另外一家宾馆酣睡,一夜好眠,甚至嘴角还泛起笑容来。 第二天早上,高明程精神饱满的起床了,宾馆空间狭小,他自然没有打拳,只是稍稍活动了下四肢,然后带着装满钱的旅行包离开了宾馆。 他就在宾馆附近找了家早餐摊,点了几样东西后,就坐在那儿,一边等早餐送上来,一边观察四周的环境。 虽然陆陆续续有人路过,也有人过来吃早餐,但所有的人都表现的很正常,高明程也吃了一顿安心饭。 他不得不小心谨慎,虽然他身手好,但有句老话说的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吃过早餐后,也才七点半,高明程起身来到卡车那儿,把车子开往酒厂。 肖金峰已经和酒厂取得合作,这次进货也是在电话里事先谈好的,高明程只管运货和给货钱就行。 到了酒厂后,他寻人交接,然后开始走流程,给货款,然后酒厂安排工人装货。 高明程站在卡车的旁边,目光警惕的环视着周围,但可疑人员一直没有出现。 好吧,也许对方的势力,并没有高明程想的那么大。 这种做局骗钱,只要局做的好,三五个人就能够把入局的人给摁住了。 并且这种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话,事后也难找到。 无人出来捣乱,这自然是好事,高明程盯着酒厂的工人装货,确认货的数目没有错后,就把车厢的门关好,把篷布给盖好了。 “走了。”高明程同酒厂的人打了声招呼,上了驾驶座。 卡车上的视野比较高,他坐在上面,准备发动车子时,眼角余光突然看到酒厂大门的外面,有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 那人影似乎在盯着自己。 高明程收回视线,并未理会,专心把车子开出酒厂。 卡车出了酒厂后,一路朝着城外走去,这条路高明程还算熟悉,开的很顺手,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刚好能够赶上运输公司的中午饭。 他一路开车,看似专心,实则在等着意外的到来,但是令他没想到的是,那伙人明明在酒厂那边盯梢他了,但最后却没有冲杀上来。 高明程眉头微皱,觉得有些奇怪,但随即一想,却也想得通。 这会儿,不是所有人都有车的,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开车的,即使对方有车,大概率也不是卡车。 倘若对方开一辆吉普车或者皮卡来追自己,那种小车子根本没法把高明程开的重卡给逼停。 只要高明程足够狠心,重卡撞上小车,就能够让小车车毁人亡! 高明程猜的没错,对方也是考虑到了这点,最后还是决定算了。虽然人被打了,钱被拿了,但出来混嘛,有些亏也是得吃的。 就这样,高明程在中午十一点五十时,就顺利的回到县城的运输公司了。 他还未下车,高明万就先迎上前来,高明万咧嘴笑着,露出一口白牙来:“二哥!” 高明程把车停稳了,才看向他。 昨天他过来时,没在运输公司看到高明万,因为高明万也出门跑车去了。 “二哥,这是你第一次跑车,感觉怎么样?”高明万一脸好奇的看着高明程。 他觉得自家二哥很厉害,但是吧,第一次跑车,二哥会不会害怕呢? 高明程笑了,笑容很真心实意:“挺好的,感觉很不错!” 都说要想富,先修路,路就是钱啊! 高明程呆在小山村里,虽然日子潇洒,但来钱真不多,然而他用钱却大手大脚,眼看小金库又快要见底了! 不过他倒是有几分偏财运,这不,一出门,就捡到钱了! 还是一笔大钱,立马让他快要见底的小金库又丰盈起来!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章:省城风光 运输公司的业务确实不少,下午时,高明万又跟着一位老师傅出门跑车了,他们走长途,白天时,是高明万开车,到了晚上,就是那位老师傅开车,两人轮换着开,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运输工作。 高明程也有新的运输任务,他需要去一趟省城,去运输一条被省城淘汰了的生产线回来。 省城的一家药厂从国外进口了一条生产阿莫西林胶囊的生产线,因此淘汰下来的旧生产线就低价卖给了县里的药厂。 高国兵同县里的药厂关系良好,这药厂需要运输,自然就让运输公司这边跑一趟。 药厂自然也是有车的,但没有大型卡车,因此自己无法运输生产线。 “明程,你知道去省城的路线吗?”肖金峰问道。 高明程说道:“知道!我办事,你放心!” 其实这辈子,高明程还没去过省城的,但上辈子他可是对省城太熟了! 肖金峰对高明程的能力挺放心的,既然高明程说他知道路线,那么肖金峰就放心了。 他笑着说道:“从这儿到省城,也就三个多小时的路程,你要是去的早,还能够在省城逛逛,你不是说要去省城买装修材料吗?可以先去看看,看好了再买。” 高明程也正有此意,除了要看装修材料,还得找机会把黄大志的黄金给卖掉。 黄大志想迁户口,想买房,但手里却没有现钱。 不过等这些黄金卖掉后,这一切就都不是问题了。 高明程同肖金峰挥手道别,然后上了车,开着车子朝着省城而去。 提起省城,名气最大的当属滕王阁,被誉为江南三大名楼之一。上辈子高明程去滕王阁游玩过,不过那个时候,滕王阁已经重建了,整个建筑虽然仿古,但现代味道还是比较重。 滕王阁于1926年被损毁,直到85年才开始重新修建,这会儿还在修建中呢,得等到89年,才能够再次恢复往日相貌。 但说起来,滕王阁早就不是原装货了,它始建于唐末,却在历朝历代屡建屡毁了29次!只不过每次重建后,依然叫这个名字罢了。 高明程的脑海中闪过这些信息,但没有生出要去那儿看看的心思。修建中的建筑没什么好看的,加上今年这附近都干旱,鄱阳湖的水位下降,登楼赏景时,就少了那一份‘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景了。 一路开的还算顺利,大白天的,并且是开往省城的路上,并没有出现什么车匪路霸之类的存在。 抵达省城时,天色还好。 高明程望着道路两边的建筑,心中微微感慨。 虽然是省城,但这个时候的省城,建设发展的一般,大多还是老旧的房子,只有少数新砌好的高楼。 但有些地方,倒是能够看到正在建筑中的建筑群,可见还是在发展的。 他开着车,来到了八一广场这边,打算今晚在这附近找家宾馆居住。 八一广场是省城的中心广场,这里极为的热闹,有八一起义纪念塔,有八一金水河,可以赏景,也可以逛街,他打算在这里熟悉一下省城店铺的装修风格。 既然是省城的中心广场,那么这里虽然人龙混杂,但治安总体还不错,高明程在这里落脚休息时,没有再遭遇到做局骗钱的事情了。 到了饭点,他寻了一家店吃饭,然后点了一罐瓦罐汤。 瓦罐汤算的上是省城的一个特色食物,你如果在店铺门口看到一个巨大的瓦缸,那么这家店肯定就是会卖瓦罐汤了。 它采用一种特制的大瓦缸,其缸底可以烧火,缸内置有铁架,而装了汤的小瓦罐,就一层层的放在铁架上,然后点燃火,利用木炭火的高温,将瓦罐中的汤煨熟。 一个大瓦缸里,可以炖很多不同的汤,但最常见的就是肉饼汤了,等到了以后,瓦罐汤的种类就会更多,什么党参炖鸽子、炖猪心、排骨茶树菇、排骨海带等,应有尽有。 高明程点了一罐肉饼汤,店里的服务员立即打开瓦缸的盖子,利用特制的铁钳从里面的铁架子上夹出一个小瓦罐出来。 每种汤摆放在什么位置,店里的人都很熟悉,客人点单后,就可以顺利的把汤拿出来。 刚从瓦缸里拿出来的汤,罐子是热的,汤也是热的,短时间内很难入口,但掀开盖子,就能够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 瓦罐汤配拌粉,简简单单一顿饭。 饭后,高明程就打算好好的逛一逛这八一广场了,这个时候的八一广场虽然是中心广场,但还是略显破败,没有后世那么漂亮,建筑物是差点,但自然风景却不错,高明程沿着金水河走着,晚风吹在他的身上,略冷。 金水河的水位还行,因为它有很多支流水网,不像高明程的家乡,整个县城都没有一条河流,全部是大大小小的水库供应着一县百姓的生活。 这种情况下,一旦天干,没有外来水源的补给,缺水就比较严重。 高明程一边欣赏风景,一边欣赏着路边的店铺,尤其是服装店,肯定要多看上两眼的。 漫步在省城的街头,高明程突然想,他应该找个机会带许多美来一趟的,提前感受一下大城市的风光。 “嗯!安排!”高明程在心中默默地说道。 逛了两个小时,等到店铺陆陆续续都关门了,高明程才回到宾馆去睡觉。 第二天他习惯性早起,吃过早饭后,他没有先去药厂,而是去了一趟建材市场,看了看这个时候都有些什么建材可以选择。 今天他没打算购买建材,只是先看看而已,逛完了建材市场,他又去寻了几家买卖黄金的店铺,询问黄金的卖价多少。 黄金是硬通货,但由于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是很高,因此不像后世,大街小巷都有卖黄金的店铺,装修也不如后世那么花俏。 一连问了几家店,价钱都差不多。 高明程心知没有更高的价钱了,于是每家店都出手了一些黄金。 在羊城时,他自己卖黄金是一次性卖的,但在省城,他却选择分批卖,这样不容易引起他人的怀疑和觊觎。 一路上,他观察着四周,并未发现自己被人跟踪,直到把手里的黄金都分批卖掉后,他才开着卡车来到了药厂。 抵达药厂时,也才十点多。 之所以这么晚,是因为肖金峰说了,药厂这边上午才会开始把生产线拆下来,拆下来后,就直接打包装车,并且还有一个随行的技术人员。 高明程需要把生产线和技术人员都带回县里的药厂,但之后技术人员要如何回省城,就不关他的事情了。 他过去时,寻人问了,得知已经都拆下来打包好了,就差装车了,于是他把车倒着开进去,让人好装车。 上午十点四十时,装满货物的卡车才从药厂驶离,在副驾驶上,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技术人员,他没戴眼镜,五官也略粗犷,手指更是起了厚厚地茧子。 说是技术人员,但他是钳工,不是生产药物的那种技术人员。 高明程和他搭上话后,才发现世界真小,这人竟是苏通的叔叔! 苏通就是那个自己开厂,最后却倒闭的民营企业家,他说过他爸爸是五级钳工,但没想到他叔叔也是五级钳工,还是在省城这边工作! 哈,这一家竟然都是技术人才了!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一章:叔侄相遇 有了共同认识的人,回程的路上,高明程和苏豫就聊的还不错,期间,两人聊到了苏通。 苏豫说道:“前不久我和苏通打了电话,他说他在羊城的一家厂子做事,那家厂子是生产电饭煲,他在那里拜了师傅,跟着人学技术,说是学的还不错。等以后学好了,想回来继续开厂子。” “对了,他说很谢谢你,那段时间他厂子要倒闭了,对未来一片茫然,本来他爸喊他到省城这边来做事,但他没肯,后来跟你聊了后,他就一个人跑到羊城去了。” 高明程也是很久没听到苏通的消息了,当初苏通来找他,他给苏通指了一条路,让苏通去深造,学习更先进的知识。 没想到苏通在羊城考察后,选择了学习生产电饭煲的技术。 电饭煲其实早就有了,最初是樱花国在50年时就发明出来了,但进入国内的时间比较晚,58年买回来拆开研究,一直到61年,第一台国产电饭煲才出来了。 虽如此,却还没有量产,因此很多普通百姓,还用不上电饭煲。 一直到九十年代,电饭煲才终于要走进家家户户了,高明程记得三角牌的电饭煲就卖的很好。 于是他问道:“是生产三角牌电饭煲吗?” 苏豫一愣,随即惊讶道:“你也知道三角牌电饭煲?苏通说是生产这个牌子,还说今年过年他会回来,到时候会给家里人带几个电饭煲回来。” 高明程便说道:“那挺好呀,用电饭煲煮饭,省事多了!” 他想着,下次肖金峰跑广东那边时,得让他给自己带一个电饭煲回来,到时候煮饭和煮粥都方便。 两人一路说着话,时间就过的飞快,到下午两点时,车子终于开到县城的药厂了。 远远地,药厂那边就有人等候在门口了。 车子刚停,药厂这边的人就在下面说道:“劳烦苏技术员跑这一趟了,真是辛苦了。” “明程兄弟,你也辛苦了,都这个点了,肯定饿了吧?我让食堂准备了小炒,还热着呢,正可以吃!” 说话的人高明程也认识,毕竟他经常到药厂来卖药材,大家也算是老熟人了。 那人不由分说的拉着高明程和苏豫,就要往食堂走去。 高明程和苏豫的确没有吃中午饭。 主要是路程就三个小时左右,赶一赶路的话,到县里吃也行。 县药厂这边热情招待,高明程也没有矫情的拒绝,就在食堂吃了一顿小炒。 在他们吃饭时,药厂的人就开始卸货了。 生产线的机器又大又重,没点本事还卸货不了的。 好在厂里也买过几回机器,有经验。 高明程吃完饭时,他们已经把货卸了一大半了,正在搬一个大家伙。 苏豫连忙提醒道:“这个是机床,落地时要轻要慢,别碰着了!” “好!” 搬运的工人应着,好几个人合力将那个机床给搬了下去。 货物都搬空后,高明程就可以走了,至于租赁卡车的费用,药厂方面是早就给了运输公司那边了。 这年头运输公司吃香,你想让人运货,那得提前给钱才行。并且司机是不管搬货的,如果遇到吃拿卡要的司机,那么货主还得出点血才行。 高明程不打算做那么没品的事情,如果货主请他吃顿饭,或者给包烟什么的,他就拿着,但他不会主动去要。 “苏大哥,我走了!”高明程同苏豫打了招呼,便上了车,准备把车开回运输公司那边。 他回到运输公司时,并没有看到肖金峰,倒是肖金峰的妈妈跟他说道:“金峰跑车去了,他让我告诉你,今天不用跑车,你可以休息。” 抵达运输公司时,都已经下午三点了,休息的话也没毛病。 自从来了运输公司做事,高明程就一直在外面跑车,还没休息过的。 望了望天色,今天天气还不错,适合走动走动。 “大妈,我借公司自行车用用。”高明程冲肖金峰的妈妈说道,他们这边,遇到长辈了,以示亲近的话,都是喊大妈。 “哎,你用你用。金峰说了,公司的车,只要没装货,你都可以用。”肖金峰的妈妈和善的说道。 于是高明程骑着自行车走了。 他的拖拉机也放在这里,但他要去的地方就在县里,犯不着开拖拉机去。 他一路骑着自行车,朝警局而去。 上回去警局,主要是寻高国兵说说话,交流交流感情,省的太久没见面,感情生疏了。 但这回去警局,却是主要找黄大志的。 他已经把黄大志的黄金都分批卖掉了,此时兜里装着满满的钱呢。 但到了警局后,他迎面就遇到高国兵了。 高国兵也骑着自行车,似乎正从外面回来。 叔侄两个在门口给遇到了。 高国兵先开口,说道:“听说你到运输公司帮忙做事了?怎么样,还适应吗?” 高明程笑道:“还行,我适应的挺好的。我前天来的,刚来就跑了一趟樟树,今天是刚从省城回来呢。我看下午有点时间,就来找叔你说说话了。” 高国兵从自行车上下来,一边朝院子走去,一边说道:“行吧,你适应就好。肖金峰之前就跟我说了,说要扩大规模,但要找到合适的司机也不容易。你三弟还算是个聪明人,历练到现在也能够派上用场了。” “哦,对了,你四弟在制糖厂做的怎么样?要是他做的不习惯,不如干脆也去运输公司做事好了,之前是没师傅带他,现在你可以带他。” 高国兵又提了一个新思路。 高明程一愣,也仔细的考虑了一下。 带新人不容易,所以很多地方干脆不要新人,高明里没去成运输公司,就是因为没人带他。 当初高明万过去时,运输公司刚成立没多久,还没有那么忙,有空教他这个菜鸟新人。 高明程说道:“行吧,我到时候问问明里的想法,他如果想跑车,我就趁这段时间教他,多带带他。” 说到高明里,高明程又想起高明里在制糖厂遭遇到的事情。 那天太过匆忙,还没空跟高国兵说的。 于是他简单的把事情说了下,让高国兵有个心理准备。 当得知高明里在制糖厂遭受欺压时,高国兵的眉头就皱起了。 就如高明程之前所说,高明里在制糖厂,就代表着高国兵的面子,高明里被厂子的小舅子欺压,就是不给高国兵面子,这让高国兵的脸难看了。 高国兵说到:“你今天就问问明里,看他愿意学车跑车吗?” 言下之意,已经想让高明里从制糖厂离职出来了。 等高明里离职后,制糖厂那边最好不要有事求到高国兵的头上,否则……肯定会有一些苦头吃了。 高明程明白高国兵的意思了,决定今天就去问问高明里。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二章:有钱人 高明程和高国兵都把自行车放在院子里,然后一前一后进了办公室。 早有机灵的人给两人倒了温热的茶水来。 高明程问起了那件密室杀人案。 他上次来找高国兵时,黄大志说高国兵正在带人侦办这起案子,现在也不知道案子侦办好了没。 高国兵眉头皱起,神情中带着一丝厌恶。 他说道:“破案了,凶手是死者的丈夫,他对房间的结构最熟悉,杀了人后,伪装成密室,还给自己做了不在场证据。要不是查到他和一个女人好上了,可能还没有怀疑到他的头上去。” 高明程闻言,不禁感慨,果然,如果死者结婚了,那么凶手第一个就要考虑是不是死者的伴侣! 因为这个概率最大! 案子的事情没什么好说的,高国兵也不愿意详说,于是两人略过这个话题,说起了别的事情。 和高国兵聊了十几二十分钟左右,高国兵办公室的电话就响了,于是高明程趁机告辞走了。 从高国兵的办公室出来,他就去找了黄大志。 黄大志在自己的座位上埋头画着什么,高明程凑近一看,纸上画着一个女人。 那女人不算特别的漂亮,但总体也还不错,有种温婉的气质。 “哟,春心萌动了?”高明程突然发出声音,吓得黄大志手中的铅笔都差点掉了。 黄大志回头对上高明程含笑调侃的目光,就知道高明程肯定想歪了。 他解释道:“我们县有个女孩子失踪了,她爸妈来警局报案,但她之前没有拍过照片,所以我根据她爸妈的描述,帮着画了一张画像出来。” “我画了好几张,这张应该是最像的了。”黄大志看着自己刚刚画的画像,心情有些微妙。 他通过他人的描述,就能够画出失踪者的模样,这让他有种成就感,但想到画中的人年纪轻轻,就突然失踪,可能遭遇了不测,他又有种痛心的感觉。 高明程脸上的笑意收敛,目光看向画中人,将她的五官记住,然后问道:“这人叫什么名字?” “邓婉婉,是邓家乡的人。”黄大志说道。 “哦,我记住了,我最近经常跑车,没准能够遇到了。”高明程说道,这也是他美好的祝愿。 任何一个人都知道,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不见了,那么十有八九是遭遇不测了。 轻则失身受伤,重则殒命。 略过这个话题,高明程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用眼神给予他示意。 “出去说话。” 黄大志想到了什么,神情立即变得激动起来,他强压住内心的激动和欣喜,跟着高明程一前一后的离开了警局。 两人走了一段路,来到一处无人的僻静处,高明程环顾四周,确定四周无人后,这才从怀里拿出一个包来。 冬天的衣服宽松,包藏在衣服里,都无人知道。 “这……”黄大志激动的声音都颤抖了起来。 高明程直接拉开包的拉链,露出里面的钱来,然后把自己卖黄金的过程说了下,又告诉黄大志,包里面足足有两万多块钱。 当初黄大志匆忙间抓了一把黄金,事后分了高明程一些,自己留下一些,现在卖了钱后,高明程才知道黄大志给自己留的黄金多一些。 但这也正常,黄大志肯分他一些,已经是难得的好事了。 这两万多块钱,大部分是十块一张的,小部分是五十块一张的,看上去厚厚地一堆。 看到这些钱,黄大志激动的身体都颤栗起来。 他接过包,拉上拉链就往自己的外套里面藏去。 高明程挑眉,提醒道:“你不数一下?” 黄大志激动的说道:“不用数,我相信你,再说了,这里也不方便。” 这么多钱,黄大志根本不敢拿出来数。 再说了,他是真信高明程,如果不信的话,也不会让高明程帮着他卖黄金了。 高明程笑了笑,神色极为坦然。 他自然没有动手脚,犯不着。 “大志,你现在有钱了,可以买房迁户口了。恭喜啊。”高明程笑着说道。 黄大志的眼睛亮晶晶的,眼底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 他,有钱了! 不是两百块,不是两千块,而是两万多块! 一想到自己有这么多钱,黄大志就激动的不行,甚至连走路都飘了,似乎自己的骨头凭空变轻了一样。 高明程看他这模样,忍不住叹息,说道:“你这钱也不好存到银行去,只能自己好生收着了。” 黄大志一个一穷二白的人,虽然进了警局,成为协警,但工资也就那么多,如果他突然到银行存一大笔钱,那么肯定会引来他人的探究。 所以这钱只能自己收着才行。 “嗯,我会小心的。我现在就放到房间里去藏好。”黄大志的语气依旧激动,看来这笔钱带给他的惊喜远比黄金多。 黄金虽好,也值钱,但是呢,黄金不能随便用。 但钱就不同了!有了钱,黄大志很多想做的事情,就可以去做了! 他先买个房,迁户口,然后带他爸妈和弟弟去省城的医院看看,看看他们的病还能不能治好。 上回他妈生了重病,险些死了,最后虽然好了,但身体只怕留有暗伤,之前手里没钱,还得艰难度日,因此黄大志没提这事,可现在他有钱了! 钱藏在自己的胸口,心脏扑通扑通跳着,激烈的像是要跳出胸膛来,他这种状态,自然不能回局里,免得被人看出不对劲来。 所以黄大志快步回到自己居住的房间,然后把一袋子的钱给严严实实的藏好了。 高明程站在屋外,没进去,等黄大志再次出来后,两人才并排离开。 “你打算怎么带你爸妈他们去省城?”高明程问道,刚才黄大志已经把自己的一些用钱打算说了下。 黄大志说道:“我打算找个休息的日子,然后回军岭去接他们,然后坐火车去省城。” 他们县城离省城比较近,开车三个多小时,也通了火车,坐火车的话,得要两个小时。 但买票、候车,也是需要时间的。 高明程想了想,干脆说道:“我现在在运输公司做事,主要跑省城的路线,我今天才刚从省城回来,下次打算带我老婆也去省城见识见识。这样吧,找个有空的日子,我去乡下接老婆时,顺道把你爸妈他们也一起接来,然后我们再坐车去省城。” 听完高明程的提议,黄大志眼睛都亮了。 他就知道,跟在高明程身边,靠谱啊! 于是两人就先这么说好了,但具体的日子,高明程现在还不能确定,如今他是给人打工了,得看老板有什么安排。 不然他是打算从运输公司借一辆卡车,带着许多美他们去省城,然后再带着一些装修材料回县城。 他早上已经在建材市场看过了,大致找到他想买的几样东西了。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三章:想见世界 高明程的晚饭是在警局食堂吃的,吃了晚饭后,他就去找高明里了。 高明里已经下班了,正在租住的屋子里煮面条,他有一个小的烧煤球的灶,上面摆着一口小锅,锅里的面条已经快熟了,正冒着热气。 高明程低头一看,忍不住啧啧出声,“你就吃这个?怎么不打个蛋?” 高明里的晚饭就是白水煮面条,连油都放的不多。 高明里干笑了声,喊道:“二哥。” 因为面条已经熟了,于是他把锅子从灶口拿开,放在一块瓦楞纸上,然后顺手把一个烧水壶放在灶口,让剩余的火力继续烧着水。 在这个空隙,高明程看到灶里面烧的不是煤球,而是木炭。 原来高明里一天就煮一顿饭,并且大多时候是煮面条吃,因此他没烧煤球,而是烧木炭,并且这些木炭也不是买的,而是乡下土灶烧火后剩余的。 在灶的旁边,还堆放着一些劈砍的碎小的柴火,这是引火用的。除了碎小柴火,倒也摆放着十几二十个煤球,在用火多的时候,肯定是烧煤球更方便。 “二哥,你吃了没?”高明里问道,如果二哥没吃,他就拿碗筷分一些给二哥。 高明程自然说道:“我吃过了,你只管自己吃就好。” 于是高明里就没客气了,他拿出一罐咸菜,用筷子弄一些到锅里,然后就这么直接在锅子里吃起来,根本没拿碗装。 至于这样做的原因,大部分男人都知道——懒得洗碗! 等高明里吃完了面条,高明程才说明了来意。 他没有一上来,就让高明里辞掉制糖厂的工作,而是问道:“你在制糖厂怎么样?那个李文武还找你麻烦吗?” 提起李文武,高明里就笑了,上回在二哥的帮助下,他把李文武打了一顿,算是报了仇了。 他说道:“我现在还好,李文武也没有再找我麻烦了,起初他来找我,问是不是我打的他,我没承认。” 高明程点点头,说道:“用不着承认。” 又没监控又没证据的,打了就打了。 当然了,如果对方非要咬着高明里,非要报复,那么也不需要证据,因为还有一句话叫做自由心证。 但好在高明里的背后有人,对方投鼠忌器,最终还是决定算了。 虽然现在高明里在制糖厂待的还行,但高明程还是把新的选择说了出来。 他说道:“明里,你想像你三哥一样做司机,跑车吗?你要知道,虽然在厂里做事安稳,但钱不多,你看你三哥,现在身上少说也有几百块钱了。” “之前没喊你去,是因为运输公司没空教新人,只要老司机。但现在不同了,到年底前,我都会在运输公司帮忙做事,这段时间可以带你。” 高国兵提出可以让高明里去运输公司时,高明程也觉得不错。毕竟在厂里做事,就相当于做一个月光族,哪怕再省,一年到头钱也不多。 当然了,如果之后高明里转正了,那么钱就会稍微多少点。 但这点工资,是比不上做司机的。 司机的工资高,并且司机还有一些外快,比如半路搭人,得一笔车费,或是自己趁机进货,一买一卖的赚点利润,或是帮人带货,赚点好处费等。 高明程一说,高明里果真心动了,但也有些迟疑。 他说道:“三哥说……做司机也很辛苦,要一直开车,并且还会遭遇到一些危险。” “风险越大,利润越大嘛!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你如果真要做司机,是需要锻炼好身体才行。”高明程中肯的说道。 现在路上不安全,但其实也还好,毕竟已经是87年了,很快国家就会大力建设高速公路,会修国道,路面会越来越好走。 另外治安也会越来越好,曾经让人闻之色变的车匪路霸们,也即将慢慢的消失。 等到监控覆盖的区域越来越多,司机的安全也越有保障。 “这样吧,这事也不急,你可以慢慢想,也可以再找你三哥好好的聊一聊。再说了,等你三哥彻底历练出来了,到时候也可以让他带你。”高明程说道,他只是给高明里提出一个新的人生选择,并不是要高明里立刻做决定。 在厂里做事,胜在安稳,并且不至于太累。 但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没啥钱。 高明里按部就班的工作,也得一段时间后,才能够转正,并且要过好几年后,才能够胜任制糖师傅的工作。 “嗯,我会好好想。”高明里的心情还算轻松,并且因为知道自己有退路,心底还挺高兴的。 他知道高明程已经在运输公司做事了,于是感兴趣的问道:“二哥,你在运输公司做事,感觉怎么样?” 这个问题,他问过三哥,三哥说其实挺累的,神经一直紧绷,开完车后,身体也酸痛。 但高明程却以轻松的口吻说道:“还行吧,只要会开车,注意路况就还好,就是别一下子开太久了,不然会觉得疲累,并且身体也会僵硬不舒服,要适当的停下休息眼睛,舒展身体。” 因为高明程的身体素质好,并且才刚刚跑车,因此这些感受其实还不明显。 如果一直做长途司机,那么久了之后,就会有职业病了。 要知道,前列腺炎就高发于长途司机的群体中。 高明程同高明里说了一下在路上的所见所闻,然后又笑道:“我才跑了两趟车,没什么趣事,下次让你三哥说给你听。” 听着高明程的讲述,高明里的心底也逐渐滋生出一种野望。 他想去见世界。 初来县城时,他觉得县城挺繁华挺热闹的,和高家村截然不同。因此他有些畏手畏脚,有些自卑,同时也有些兴奋,他渴望能够长久的留在这里。 为此,他可以付出一些代价,比如李文武在打压他时,他隐忍了下来。 因为他不想失去留在县里的机会,不想再回到高家村,不想再过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了。 他看到了生活的另一面,渴望改善生活,渴望融入繁华。 但现在,和二哥交谈后,他突然发现自己仍然是一只井底之蛙,所看到的世界仍然不大。 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呢?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四章:向着希望出发 高明程很快就找到带人去省城的机会了,他接到一个单子,需要去省城运一车的粮食回来。 今年天干,县里粮食减产,农民交了公粮后,尚且缺粮吃,还得花钱买点,在县里生活的人更是需要经常买粮食。 因为提前得知了消息,高明程当天晚上就开公司的车回了高家村,打算明早接上人后,再开往省城去办事。 对此,肖金峰自然大方的同意了。 途径军岭时,高明程把车停在路边,去见了黄大志的家人,告知他们黄大志打算带他们去省城的医院看病,明早就出发,让他们提前准备好出门的东西。 得知这个消息后,黄大志的爸妈和弟弟都很惊讶,但随即他爸爸就欢喜的说道:“这敢情好啊!我正琢磨着什么时候要去大医院找医生看看呢。” “哎,那可真是麻烦你了,明早什么时候出发?我们一定早早地起来。” “七点就得走,到时候你们看到我的车,就到路边来,记得带上小凳子。”高明程说完这话,就朝着卡车而去。 上了车后,他速度极快的开往高家村的家中。 时间一晃,他已经和许多美分开八天了! 唔,怪想念的,也不知道这八天里,许多美有没有想他。 卡车太显眼了,车子刚进村,村里的人就朝卡车看来,孩子们更是欢呼起来,跟在卡车后面傻跑了一段距离。 冬天天黑的早,才晚上六点,就已经光线昏暗了,好在高明程在天色彻底黑下去之前,已经抵达家中了。 车子刚停稳,就听到狗吠声。 两狗在车边欢快的跳动着,似乎想亲近高明程。 狗的嗅觉很灵敏,即使高明程还没有下车,两狗也已经闻到主人的气味,知道是主人回来了。 高明程跳下车,双手在两狗的狗头上撸了一把,笑道:“黑虎,精灵,好久不见啊!” “明程!”一道熟悉而激动的声音响起,高明程的注意力立即从两狗的身上转移到门口处。 天色昏暗,但并非完全看不见,许多美系着围裙,双手湿乎乎的站在那儿,她看着高明程,神情激动,眼底跳动着欣喜的光芒。 “多美!”高明程笑着,快步朝许多美走去,然后一把把许多美给抱了起来,然后整了一个旋转跳跃的活。 前世时,他看过一些偶像剧,男女主在一块儿时,经常有抱在一起旋转的画面,当时觉得莫名其妙,但现在抱着许多美转圈时,心情居然还挺不错的。 只是他力气太大,险些把许多美转飞,许多美惊呼一声,随即就有种说不出的兴奋。 “你哪里学的这些……”许多美一边笑,一边娇嗔的质问。 高明程不再转圈了,就这么抱着她,双手托在她的屁股下,感受着一手握不满的丰盈。 就在他想说话时,突然又听到尴尬的咳嗽声,循声望去,居然看到小脸微红的高淑芳。 高明程面不改色的把许多美放了下来,许多美也注意到高淑芳了,脸瞬间火辣辣的,羞的没脸见人了。 “二哥……既然二哥回来了,我就先回去了。”高淑芳毕竟是亲妹子,绝对维护亲哥的利益,绝不做电灯泡! 她很快就做了这个决定,脚底抹油般的打算走人了。 才走了几步,就听见她嫂子又羞又慌的叫住她,说道:“菜还没熟呢,你吃了饭再走。这个时候你回家也没东西吃。” 原来她们刚刚还在厨房炒菜,只是听到卡车特有的声音后,还在炒菜的许多美就顾不上那么多,朝着门外走去,然后恰好看到下车的高明程。 高淑芳轻笑着:“我不吃了,二哥肯定也没吃饭呢!” 她朝着两人挥挥手,快步朝老村的方向跑去了。 高明程心中满意,淑芳这孩子真是太有眼力见了!都说小别胜新婚,他这会儿的确没心思和其他的人说话。 当天晚上,许多美就深切的体会了‘小别胜新婚’这句话! 第二天一大早,高明程就先起床了,他没叫醒酣睡的许多美,悄悄地穿衣出了门去。 清早的气温较低,冷风扑打在人的脸上,凉飕飕的。 高明程打开橱柜,看到下面的抽屉里放着六个鸡蛋,于是他全部拿了出来,准备煮鸡蛋。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出门时,人们都会选择煮一些鸡蛋带着,这样饿了的话,可以随时吃。 高明程也保留了这个习惯,怕许多美路上会饿,所以提前准备一些吃食。 一个锅子煮鸡蛋,另外一个锅子就煮红薯粉,家里还有一小块咸肉,应该是许多美之前买的。 气温降低后,肉抹上盐后,可以存放上几天了。 煮饭这件事,高明程做的还算麻利,总比洗衣服好,他是没耐心洗衣服的,如果让他自己洗,那都是草草了事,搁点洗衣粉浸泡一下,然后一顿搓揉清洗就挂着晾晒了! 等红薯粉熟了,高明程才去把许多美喊醒,等许多美洗漱后,滚烫的红薯粉也刚好变得可以入口了。 高明程已经提前一步吃完了早餐,这会儿在屋前的地里查看作物的生长情况。 这几块地种的东西,都是他之前种下的,花样还挺多的,什么白菜、萝卜、香葱、大蒜、菠菜、红菜苔什么的,都有。 这会儿种子都已经破土而出了,有些长得快,有些则长得慢。 高明程顺手拔掉一些野草,免得这些野草跟蔬菜争夺养分和水分。 把菜地都看过后,他又去了小富山那边,倒也没有爬山,就在山脚下看了看。 池塘的水不多了,只有浅浅的一层。新种的砂糖橘树苗看着还行,但是要等明年开春后,才知道会不会有枯死的。 把这些都看过后,高明程的心就平静很多了。 在外面跑车时,虽然能够见识更多的人和物,但那些太浮躁了,不像家乡的山和水,能够让他的心灵安静。 早上六点半,准备出发了。 许多美早就穿上崭新的衣服,嫩黄色的棉衣配牛仔裤和运动鞋,竟然凭空多了一份俏丽,任谁也看不出她竟是一个农村妇女。 她的脸上抹了保湿面霜,脸色红润,因为青春靓丽,不需要涂脂抹粉,就已经足够漂亮了。 她站在那儿,俏生生的说道:“明程,可以走了吗?” 昨晚高明程就告诉她了,这次回来,是打算带她去省城玩的,对此,许多美可是期待了一整晚呢。 “走吧。”高明程说道:“还得去和你哥哥说一下,让他帮着照顾家里的牲畜。” “嗯,好。”许多美应着。 每次他们出门去,都是喊张成远帮着照看家里的牲畜,如果是出远门,那么还得帮着照顾地里的菜。 乡下人便是如此,你住在乡下,那么必定是要种菜养鸡的,但这样一来,也把人束缚了,让人难以随意的出门去。 高明程坐在驾驶座,许多美自然坐在副驾驶了,车子开动后,一路朝着军岭而去,然后在军岭那儿接到了黄大志的家人。 高明程昨天就喊他们带凳子,就是因为车厢空荡荡的,是没有座位的。 卡车很高,他们根本爬不上去,于是高明程直接把他们给抱了上去。然后关上了车厢的门,但这门并非是全部密封的那种,也就一米高的样子,主要是防止车内的货物掉下车去。 在最初时,黄大志没出过远门,他的家人自然也没出过远门,并且还是第一次坐卡车,满脸的兴奋和激动。 尤其是黄大志的弟弟,因为小儿麻痹症,他的人生遭受了磨难,他没有去学校读书,也没有什么朋友,这使得他时常情绪阴郁。 但现在,他坐在卡车上,看到熟悉的景色在快速的倒退,然后他的视野内开始出现让他陌生的一切。 山还是山,树还是树。但是他知道,这山,这树,是他第一次见。 他坐在板凳上,身体随着卡车颠簸摇晃着,他的手攥紧了车厢,贪婪的望着外面的景色。 “小安,到里面来吧,那里冷。”黄大志的妈妈说道,有风从后面灌进来,怪冷的。 “我不冷。”黄小安拒绝了,他不想离开这里,他贪恋所看到的一切。 县城是什么样子的?省城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他哥哥为什么会带他们一家去医院看病?他哥哥有钱吗? 他的病……能治好吗? 一个又一个的念头,在黄小安的脑海中浮现。 他不知道答案,但是他开始期待。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五章:医院看诊 高明程一路把车开的飞快,上午十点左右,就把车停在省城的人民医院门口了。 停稳车后,他跳下车,走到后面的车厢,把门给打开。 黄大志第一个从里面跳下来,然后把他的爸妈和弟弟都给抱下来。 如今的黄大志在外形上有所变化了,他不再那么的清瘦,缺乏营养。进了警局后,他吃的伙食好了,并且每天都要训练,因此身材是越来越好了。 并且他接人待物也更加的大方了,虽然是第一次到省城来,但他的脸上没有流露出胆怯和自卑来。 虽然对这里不熟悉,但他也依循着自己的经验,开始打量着眼前的医院。 “走吧,我先带你们挂号。”高明程说道,领着黄大志一家朝医院走去。 挂号,找医生看诊,这套流程,高明程比谁都熟悉。 在来的路上,高明程已经仔细问过黄大志爸妈的症状了,他爸的腰部时不时会痛,从第一次痛开始,身体就逐渐没什么力气了。 他妈则是有头晕和昏厥,以及心慌气短的问题,至于他弟,那就很明显了,小儿麻痹症导致的瘫痪残疾。 如果只是黄大志一家来看病,那么连挂什么科都不知道,但有高明程在,那就方便多了,高明程把病人的情况大致说给医院的人听,然后得到了妥善的建议。 黄大志的爸妈都挂了内科,而他的弟弟则挂了骨科。 小儿麻痹症是没法根治的,但是可以通过手术等医疗手段,减少骨骼畸形。 黄小安的骨骼畸形比较严重,因为病发时,根本没有得到妥善的治疗,因此他双脚长短不同,一只脚比另外一只脚长五厘米左右,行走不平衡,腿下侧两块肌肉也是大小不同,导致腿抬不高,且身体还有部分的瘫痪不便。 挂好号后,就要找地方排队就诊了。 医院这种地方吧,大多数时候,都是人满为患的。因为人吃五谷杂粮,哪能不生病呢? 现在到医院看病的人少,大部分人小病都拖着熬着,但大病总还是得到医院看看的,且现在的医院也相对比较少,因此每家医院的病人都很多。 黄大志对高明程说道:“这边有我就行,明程,你和多美去办自己的事吧!” 高明程看了一眼排队看诊的人,觉得没半个小时恐怕是轮不到黄大志的家人,于是说道:“行,那我先走了,中午吃了饭后,再过来找你们,问问情况。” 黄大志点头说道:“好。” 黄大志虽然是头一回到省城医院,但他好歹在警局历练了一段时间,且去过县里的医院,因此即使不懂,也是可以问人的。 于是高明程带着许多美先走了,他们先去了建材市场,挑选了一些装修材料,这一次并没有买全,因为明天还要再来省城装一车粮食回去,因此高明程打算每天装一些,否则东西太多,卡车挤不出位置放。 买好装修材料了,接下来就带许多美到八一广场走走,这里是省城繁华地带,能够窥见大城市的气派。 中午饭也是在这边寻了一家饭店吃的。 饭后,高明程才带着许多美又去了医院那边,因为得知道黄大志家人的病情以及治疗安排,如果只是开药,那么今天下午一起回去,如果要动手术什么的,就得之后再回去了。 到了医院后,高明程就知道黄大志家人的病情了,他爸爸是肾结石,他妈妈是贫血,他们两个都只需要服药就行。 其实他爸的肾结石算是比较大的,需要进行手术,但是呢,他爸一听要在腰上切一刀,就有些害怕,不敢手术,只要求开一些药。 至于他弟黄小安,那就必须进行手术了。 黄小安的骨骼畸变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但通过手术后,骨骼就会变得正常些,让他的外形看上去更好看,并且行动也会更加的方便些。 为了弟弟的下半辈子,黄大志最终决定给弟弟进行手术治疗。 黄小安对此有些害怕,但同时也有些期待。 “我弟弟要在医院做手术,得住院几天才行,这几天,我在这里陪他,至于我爸妈,就拜托你帮忙送回去了。”黄大志看向高明程,请求着。 对于这个请求,高明程自然是答应的。 于是他把黄大志的爸妈带上,然后去了装货的地方,今天装的货稍微少点,腾出一些空间放他买的装修材料和黄大志的爸妈。 卡车车头的位置有限,如果是三个人,那么挤挤也行,但现在是四个人。 把货带回县城时,已经下午五点多了。 高明程没留在那里等着卸货,而是喊了高明万过来,让他守着车子卸货,然后把他买的东西送到房子那边去。 交代清楚后,他就先带人走了。 他的拖拉机还在运输公司放着呢,现在刚好可以用上。 于是一行人换乘了拖拉机,朝着高家村而去。 到军岭时,黄大志的爸妈先下车,他爸感激的说道:“谢谢你了。” 虽然坐卡车并不是那么的舒服,但如果让他们自己去省城的医院,那么一路上会更折腾。 “不客气,你们要记得谨遵医嘱,按时服药啊!还有婶子,你这贫血,得多吃补血的东西,肉啊,枣啊,内脏什么的。叔,你就得多喝水,多跳跳,听说身体里的石头,就能够被跳出去了。”高明程随口说道。 黄大志家之前太穷了,每个人都有些营养不良,但其中以他妈妈最为严重,原本女性就更加容易贫血些,有句话说,十女九贫。这概率就够高了吧! “哎哎,好的,我一定听医生的话。” “天都黑了,你们路上慢走啊!” “嗯,行,我走了。” 几人道别后,拖拉机便继续往前走,等到家时,天早就黑透了。 因为时间匆忙,晚饭还没有吃的,于是许多美到了家里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煮面条。 高明程在院子里活动着手脚,心中有些感慨,这年头出门一趟可真不容易啊! 等高速公路修好后,路上就能够节省很多时间了! 唔,下次出门去玩,可不能这么匆忙了,得在当地住上一晚才好。 许多美并不知道,才从省城回来,把人累的够呛,高明程竟然又开始琢磨下一次出门去玩了! 累觉不爱!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六章:医院奇遇记 黄小安的手术即将安排,但黄大志却不在医院,而是在省城的警局。 他当然没犯事,只是抓到了几个小偷,并且跟小偷团伙打了一架,好在医院的保安发现情况不对,立即赶了过来,几人联手把小偷团伙拿下了。 面对警方的询问,黄大志把事情经过都说了。 黄大志身份清白,且还是一名协警,问过话后,就可以回去了,只是黄大志的人生注定充满了波折,回到医院时,他竟然在僻静之处的垃圾桶听到了婴儿的哭声! 孩子的哭声已经很微弱了,要不是这里过于安静,可能黄大志也不会听见,听到后,他立即掀开垃圾桶里的东西,找到了被丢弃的婴儿。 婴儿的面色有些青紫,声音微弱,看上去情况很不好。 他立即把婴儿抱了出去,然后直奔产科。 “医生,救命!” 好在这里是医院,最不缺医生和医疗器具了,在医生的抢救下,孩子终于活了下来。 事后,负责抢救的医生告诉他,这孩子刚出生没多久,虽然是在医院的垃圾桶发现的,但并不是在医院出生的,孩子的父母不详,目前初步判断,应该是有意丢弃的。 丢弃的原因则是婴儿是兔唇。 所谓的兔唇,就是像兔子一样的嘴巴,是一种先天性残疾,具有遗传性。 “孩子的嘴不适合吸吮母乳,何况也没有母乳给她喝,所以你去外面的商店,给孩子买个奶瓶和奶粉来。”医生建议道。 黄大志没有拒绝,这个孩子这么可怜,刚出生就被父母丢弃了。他对此很同情。 至于兔唇这个先天性残疾,他并没有感到害怕,因为他弟弟黄小安在得了小儿麻痹症后,就是残疾人了。 因此,他不会用有色眼镜去看待不幸残疾的人。 黄大志去买了奶瓶和奶粉来,接下来有护士帮忙泡奶喂奶,并且也已经报警了,警方会来调查这件婴儿丢弃案。 于是,之前才对黄大志进行问话的警察,现在又要对黄大志进行问话了。 两人在看到彼此时,都有一些意外。 问话完毕后,警察就要走了,黄大志叫住他,问道:“如果……一直没有找到婴儿的父母,那么婴儿会怎么样?” 许是他的出现,救下了婴儿的性命,许是婴儿先天性的残疾,黄大志对这个陌生的婴儿产生了一些特殊的感情。 警察说道:“如果没有找到婴儿的父母,那么就会送到儿童福利院去。你放心,现在国家会养这些无父无母的孩子的。你知道儿童福利院在哪儿吗?就在抚生路那儿!” 黄大志得知了这点,内心却依旧有些担忧。 他回到医生的办公室,问道:“那孩子的嘴……可以治好吗?” 医生说道:“目前是没法治的,不过我听说了一些消息,再过一段时间,省里条件好的口腔医院可能会开始实施治疗唇腭裂,但就算实施了,治疗效果目前也不好保证什么。” “不过你放心,这孩子虽然是兔唇,但是唇腭裂的情况不是很严重,即使不治疗,也不会影响到生命健康,就是外形上不好看而已。” 这可能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孩子虽然是兔唇,但不是很严重。要知道,唇腭裂严重的话,会直接影响到生命健康的。 孩子还在医院的病房躺着,警察则在外面侦办案子,黄大志回到了他弟弟的病房。 黄小安的手术安排在明天上午,今天已经做了一些必要的检查了。 此时他躺在床上,看到哥哥回来了,立即说道:“哥,你没事吧?” 他虽然在病房,但从护士的口中听说了他哥哥抓小偷的事情。 对此,他觉得他哥哥有些逞能了,虽然他哥哥现在已经是协警,但是现在在休假,并且这里可是省城! 他这么觉得,也流露出这样的情绪了。 黄大志神情严肃的说道:“如果在别的地方,我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但是在医院,我不能!被小偷偷走的那些钱,都是救命钱啊!这些钱,可能都是病人家属筹集出来的,为的是能够把病治好,可一旦钱被小偷偷走了,那么病人拿什么治病?借来的钱又该怎么去还?” “小安,你试着想想,如果有人把我的钱偷走了,那么你的手术就不能进行了,你是什么感觉?” 黄小安的心猛地跳动起来,情绪激动的说道:“我会很绝望!” 是的,如果一开始,就没有希望,那么一辈子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去了,可一旦有了希望,却又失去了这个希望,那么黄小安会感到绝望,甚至会发疯! 他从未想过他哥哥有一天会有钱了,然后带他到省城的医院看病,甚至愿意给他做手术! 此时此刻,他对未来开始生起希望,因此绝不能等来失望甚至是绝望。 听哥哥这么一说,黄小安就发现自己之前的心态是多么的不对了。 他用敬仰的目光看着哥哥,真心实意的说道:“哥,我错了,我不该那样想。” 黄大志拍了拍黄小安的肩膀,神情缓和了下来,又把捡到女婴的事情说了出来。 他叹息的说道:“那个孩子太可怜了,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被丢在垃圾桶里了。医生说,如果晚几个小时才发现的话,那么孩子就会死去了。” 一条鲜活的生命,一个崭新的人生。 还未开始,就要结束,何其残忍! 但好在,黄大志的出现,改变了那个孩子的一生。 兄弟两个说着话,但大多时候是哥哥在说,弟弟在听,黄小安因为身体的缘故,他的精神是相对封锁的,也对很多东西都不感兴趣。 但现在,他如好学的学生,敬仰的望着他的人生启蒙老师——他的哥哥! 如今的黄大志,已经开始有了知识,有了自我。察觉到弟弟的心态转变,他开始说的更多了,说他的心路历程,说他的所见所闻,说他的打算。 “如果……那个孩子的父母没有找到的话,我想收养她!”这是黄大志在思虑之后的决定。 黄大志还没有结婚生孩子,但在触碰到新生命时,他感觉自己和这个新生命有了一丝牵连。 如果对方是一个正常的孩子,那么被送去福利院也没什么,但对方却是一个兔唇。 他有一个残疾弟弟,自然知道残疾人会面对着什么,何况兔唇直接影响面容,这注定了孩子的一生都极其的艰难。 因此他在想,如果孩子去了福利院,那么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吗?别的孩子会嘲笑她吗?会欺负她吗? 黄大志不知道,因此他很担心。 黄小安一直安静的聆听着,不知不觉中,黄大志的精神在他的心中留下烙印,即将影响着他的一生。 他开口说道:“哥,如果你真想收养她,那么就记在我的名下吧!我这辈子可能没办法娶老婆生孩子了,但是你有!” 黄小安懂的不多,但是他至少知道,如果黄大志把这个孩子收养了,那么肯定会影响黄大志的婚姻。 黄大志年纪不小了,要不是家里没钱,他早就该结婚了! 他的同龄人,连孩子都有了! 听到弟弟的话,黄大志讶然的看着弟弟。 兄弟两个对视着,突然,黄大志笑了,说道:“好,如果那个孩子没有找到父母,我们就一起收养她!” 同意记在弟弟的名下,不是为了方便自己之后娶妻生子,而是他突然想到,弟弟也是需要一个孩子的。 弟弟自己残疾,那么自然不会嫌弃另外一个残疾的孩子,兔唇虽然会影响面容,但不影响行动,等孩子大些了,也能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等到弟弟老了,孩子还能够赡养弟弟。 如此一想,黄大志迫切的想给弟弟领养一个孩子了! 反正会把刚出生的孩子抛弃的父母,就不配称为父母了!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七章:现实逼人 在没有监控的年代里,很多案子的侦办充满了困难,即使省城这边,也无法做到破案神速。 黄小安的手术如期到来,历经五个小时,他才被医护人员从手术室里推了出来。 这会儿的手术条件相对简陋,但好歹是省城的大医院,因此骨骼矫正手术做的还算成功,等恢复后,黄小安的骨骼畸变就会有所好转,外形上会更好看些,行动上也会更加便利些。 黄大志全程陪同,直到弟弟脱离危险后,他才去儿科看了那个兔唇女婴,自从做出打算收养女婴的决定后,他就对这个孩子更上心了,他没养过孩子,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但通过询问儿科的护士,他终于对养孩子有了一些概念了,于是又去买了一些婴儿穿的衣服,以及吸水性好的棉布,拿来给孩子做尿片用。 本来可以用旧衣服做尿片,但显然黄大志这会儿也没有旧衣服可用。 孩子虽然抢救过来了,但因为身体虚弱,因此还在医院待着,等身体恢复后,再看情况转移。 如果找到婴儿的父母了,就由父母接回去养,如果没有找到,那么就要送到儿童福利院去。 时间已经过去三天了,但孩子的父母还是没有找到。 这天中午,高明程到医院来找黄大志了。 最近高明程天天跑省城装粮食,县里因为粮食减产,因此粮食缺口很大,预计还得再跑几天才能够装完。 “大志,你弟弟的手术做完了吧?情况还好吧?”高明程不是空着手来的,他提着两样东西,一样是麦乳精,一样是苹果。 在七八十年代,麦乳精可是红极一时的营养品,是送礼的最佳首选。直到后面市场上有了更多更好的产品后,麦乳精就逐渐没落了。 用后世的营养学来说,其实麦乳精的营养成分一般,并且糖分多。 但在这会儿,你送人一罐麦乳精,那是相当拿得出手的。 黄大志笑着说道:“手术很成功,医生说明天就能出院了。就是脚上的石膏得两个月后才能够拆。” 高明程当即说道:“你问过医生,是一定要来省城的医院拆,还是在县里的医院拆也行吗?” 黄大志一愣,他压根没想过还能这样。 如果能够在县里的医院拆石膏,那么自然会更加的方便些。 “好,我等下就去问医生。”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进了黄小安所在的病房。 黄小安是醒着的,但他行动不便,只能躺在床上,他畸形比较严重,两条腿都做了手术,打了石膏,这会儿跟半身瘫痪了一样。 但他的精神是好的,看到有人来看望自己,黄小安也露出一个笑脸来。 “明程哥,谢谢你来看我。”黄小安真诚的说道。 自从兄弟两个进行一番长谈后,黄小安就知道他哥哥和高明程之间的交情了,也是那个时候,黄小安才知道,高明程是他哥哥的贵人,也是他们家的贵人。 高明程看到他这个样子,倒是一愣。 他察觉到黄小安的变化了,这个孩子之前一直很阴郁,很少说话,存在感很弱,但现在,他眉眼舒展,脸上多了一分朝气。 像是对生活开始有了希望了。 “小安这个样子……明天能出院?要不,在医院再多呆两天?”高明程建议道。 这种手术,搁在后世,怎么也得在医院待上十天半个月吧。现在居然就让出院了。 黄大志还没有说话,黄小安先开口了:“医生说可以出院了,那就出院吧。” 他的声音有些急切,怕哥哥听了高明程的话后会改变主意。 这些天,他只能躺在病床上,哪儿也去不了,但是也听到一些,知道自己做手术要花很多钱,并且在医院多呆一天,就要多花很多钱。 因此在医生查房时,黄小安就主动问医生能不能提前出院。 像这种提前出院的要求,医生遇到过不少,因为这会儿很多人都穷,负担不起长期住院的费用,且医院的病床有限,所以一旦病情稍微好转,医院就会让人出院去。 黄大志自然知道弟弟的意思,但他无奈叹息道:“医生说要腾病床出来,说小安情况稳定,接下来服药就行。” 黄大志倒是舍得多花几个钱,但是医院不让,小安也不让。 既然这样,高明程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那行吧,明天什么时候出院?我装好货后,再来医院接你们,行吧?” “行的。”黄大志立即说道。 说好这件事后,黄大志又说起捡到女婴的事情。 高明程听着,忍不住用怪怪的眼神看了一眼黄大志,他记得第一次带黄大志去樟树参加药交会时,黄大志整个人就跟叠了buff一样,一路上遇到不少的事情。 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总是一件好事。 但是在听到黄大志想收养女婴时,高明程忍不住皱眉,他说道:“我个人不太建议你收养。” 黄大志一愣,在他的印象中,高明程可不是这样冷血无情的人啊。 高明程知道黄大志想歪了,他说出自己的看法:“大志,你还没有孩子,不知道养育一个孩子有多么的艰难。你试着想想,一个婴儿一天要喝七八次奶,要换洗十几次尿布,还要给她擦洗身体。你、以及你的家人,这个时候真的有精力照顾好孩子吗?” “你爸妈身体不好,现在正在服药治疗,而你的弟弟更是需要家人的照顾,你呢,你需要在警局工作,每天大部分时间都要呆在警局里,也是无法全身心照顾孩子的。” “你把孩子领养回去,她得到的照顾,可能比在儿童福利院还要少!” 黄大志的神情僵住了,黄小安也无措的眨眼。 收养孩子这件事,他们兄弟两已经决定了,但兄弟两谁都没想过养育孩子的细节。 高明程上辈子虽然不顾家,不是一个好爸爸,但他好歹有过两个孩子,知道一些养育孩子的知识。 黄大志想收养这个兔唇女婴,心意是好的,但黄大志真没这个条件收养,他家人自顾不暇,而他自己也要忙于工作,除非他肯花钱请个保姆来照顾孩子。 但这个花销就大了,并且也会有流言蜚语,且影响黄大志之后的相亲。 黄大志的家庭条件不太好,在相亲市场是不受欢迎的,如果被人知道还领养了一个兔唇女婴,那么相亲成功的几率就更低了。 看到黄大志满脸的失望,高明程又说道:“现在警察还没有查到女婴的父母,没准在之后不久,就能够找到女婴的父母了呢!就算一直没有找到,被送到儿童福利院去也没关系。你如果真想领养,我建议你半年后再做出决定。” “半年后,你父母和你弟弟的身体会好转,有足够多的精力来照顾一个孩子,且孩子大点后,也容易照顾些。” 高明程还有一个很现实的理由没有说出口,那就是顺利的话,这半年内,黄大志能够相亲成功,并且顺利结婚。 倘若黄大志结婚了,那么他的老婆也能够帮着照顾孩子,众人齐心齐力下,才能够把孩子养育好。 至于兔唇,这个也不怕,等孩子三五岁了,国内治疗唇腭裂的技术也进步了,再带到省城来做手术。 其实唇腭裂最佳治疗时间是三个月到六个月,但是呢,现在国内治疗唇腭裂的技术还不行,如果唇腭裂情况严重,那么技术不行也得进行尝试,但听黄大志说那女婴唇腭裂的程度不太严重。 既如此,那么在孩子懂事之前,把手术做了,就不会影响之后的读书和交友了。 黄大志和黄小安听着高明程的建议,两个人都有种恍然大悟。 起初他们想的太简单了,根本没想到这些现实层面的事情。 被高明程说破了后,黄大志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现在真的没办法领养孩子。 他弟弟刚做完手术,爸妈必须得照顾弟弟才行,而自己呢? 想到自己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十二个小时都是呆在警局,于是他沉默了。 良久,黄大志叹息一声,只能向现实低头。 他感激的看着高明程,觉得高明程果真是他人生路上的良师益友,阻止了他匆忙做决定。 于是他说道:“是我想的太浅薄了。你说的对,半年后,我会再来省城这里,如果那孩子没有找到父母,被送到儿童福利院了,我再想办法领养她。” 这回高明程点头,赞同的说道:“这样做就对了,现在警方还在查案,你提出收养,人家也不会让的。” 黄大志想想,确实如此。 但在回县城之前,他还是得去警局一趟,询问查案的进度,以及收养孩子所需要办理的手续。 他想着这些,也说了出来,但这回高明程就没什么可建议的了,因为他没收养过孩子啊! 哦,倒是听说过有人收养孩子,然后嘛,那是一地鸡毛! 因为那人收养的是附近人家不要的女婴,起初养的好好的,谁知等女孩长大了,亲生父母竟然跑来相认了! 更恶心的是,女孩在亲生父母的蛊惑下,离开了养父母,嫁给了亲生父母给找的男人。 至于彩礼嘛,呵呵!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八章:高奶奶生日 第二天,高明程如约到医院来接人。 这次乘车的人少,犯不着挤在后面了,三个人可以挤挤车头,黄小安身形瘦小,和他哥哥两个人坐在那儿,一点儿都不挤,因为他行动不便,还得靠他哥哥帮着固定身体。 路上,高明程专心开车,黄大志则说了一下婴儿丢弃案的最新进展。 因为是黄大志救了孩子,且之前还抓到小偷,省城警局这边对他的感官很好,他过去询问时,对方也肯说。 “警察还没有查到那女婴的父母,不过因为兔唇有遗传性,因此现在在排查这点,至于孩子,经过医生检查后,已经确定恢复健康了,因此被暂时送到儿童福利院去了。” “我问过福利院的具体地址,到时候再去那边看看情况。也问了领养相关的问题,说是确定找不到孩子父母的话,才可以办理领养手续。” 说完最后一句话,黄大志也松了一口气。 他暂时没法领养孩子,他自家情况不允许,警方也还在侦办案子,还不能领养。 高明程听着,说道:“其实找不到孩子的父母才好,都能够把孩子丢弃的父母,就算找到了,把孩子让他们带回去,孩子又能够得到什么好?也是在省城这儿,才会把孩子丢弃。以前咱们乡下,有些生了女婴的,都直接弄死了。” 黄大志听到这些,微微叹息。 是啊,别说是兔唇,就是正常的女婴,都有被溺死的事情发生过。 这个话题有些沉重,黄大志就不再提了,而是问道:“明程,装修材料你都买齐了吗?” 高明程说道:“都买齐了!已经开始装上了,等你有空了,可以过去看看。这段时间都在跑省城,等之后我要跑几趟羊城,我打算从羊城进点货来,年底之前得开张了。” 黄大志并不懂生意上的事情,但他对高明程很信服,觉得高明程的所作所为肯定不会有错。 路上有人说话,时间就似乎过的飞快,高明程这段时间天天跑省城,对路算是很熟悉了,他挑着路况好的地方走,车子的颠簸感都减轻了很多。 黄小安整个人很安静,一边聆听着他们的对话,一边望着窗外的景色。 上次他是坐在车厢那儿,受视野限制,只能够看到不断倒退的景色,但现在坐在车头,既能够看到前面的景色,也能够从侧面的窗户看到倒退的景色。 视野的变化,带给他十足的新鲜感。 因为路上顺利,下午四点多,车子就进了县城,把卡车开到货主的仓库,自有货主安排的人卸货。 黄小安行动不便,就一直坐在车头的位置上,高明程和黄大志则趁机下车活动活动身体。 等货卸完后,高明程就把车往高家村方向了。 当司机就是有这点好处,能够适当的方便自己,更何况高明程和肖金峰的关系很铁,他要用车时,肖金峰从来不说二话。 二十多分钟后,车子就抵达军岭了。黄大志把弟弟抱下车,高明程则帮着提一些随身的东西。 冬季农活少,黄大志的爸妈就在家里,远远看到卡车时,就已经翘首以盼了,等看到黄大志抱着黄小安走过来,两人瞬间激动的迎上前去。 “小安,你没事吧?”黄大志的妈妈紧张的问着。 黄小安对她一笑,说道:“我没事,手术很成功,医生说等拆了石膏后,多锻炼锻炼就好。” 黄小安这一笑,倒是令他的爸妈都愣住了。 要知道,由于黄小安自身的残疾,他是很少笑的,现在看到他的笑容,他的爸妈都有种极度的不真实感。 但震惊过后,他妈妈就直接红了眼眶,女人更感性,也更敏感,她知道,她的小儿子变了,变得更好了。 “成功就好,哎,别站着说话了,大志,快把你弟弟放在床上!” 在三人的忙碌下,黄小安顺利的躺在床上了。 坐了几个小时的车,这会儿躺下来,黄小安觉得浑身都舒服,但是接下来,他还得在床上躺上两个月去了。 黄大志对他说道:“别担心,我找木匠做个轮椅给你,到时候天气好时,你让爸妈推你出去走走。” “嗯,好!谢谢哥哥!”黄小安心中感激,乖巧的说道。 军岭就有木匠,高明程的蜂箱、衣柜什么的,都是找这儿的木匠做的,至于轮椅,其实做法简单,只需要在一个椅子上安装好轮子就行,乡下的木匠做法粗糙,但够实用就行。 高明程把人送到家后,就告辞离去了。 他开着卡车,一路朝高家村走去。 又几天没回家了,又可以找老婆交‘公粮’了! 高明程心情好极了,但没想到,还没有见到他老婆,就先被他爸爸给拦住了。 高远见扛着锄头,凑巧走在路上,看到是高明程开着卡车回来,立即招手示意他停下。 高远见说道:“今天是你奶奶生日,你刚好也回来了,晚上到家里来吃饭!” 高明程愣了几秒,有些心虚。 他是真的忘记他奶奶是哪天生日了! 呃,别说他奶奶的生日,就是他爸妈的生日,他也记不太清了。 心虚归心虚,面上绝不流露出来,高明程淡定的说道:“好啊,我先把车停好,等下就和多美一起过去。” 高远见自然同意,于是他扛着锄头回家,而高明程则开着卡车停在牛尾岭那儿。 这会儿已经快六点了,天色渐黑,屋子里有灯光亮起,还能够听到厨房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似乎在煮饭了。 高明程立即快步走进厨房,果然看到许多美正在煮饭。 他不由得说道:“今天是我奶奶生日,那边没喊你过去吃饭吗?” 许多美无辜眨眼,说道:“我不知道是奶奶的生日。” 言下之意没人喊她。 行吧,这事上辈子也常发生,高明程也就不纠结了,只是说道:“我等下要去给奶奶祝寿,你也一起去吧。” 许多美犹豫了,她说道:“可是我已经把菜都切好了。” “炒熟它,留到明天吃!”高明程很干脆的说道,现在天气冷了,过夜菜也不会馊。 何况,高明程怀疑这些菜可能等不到过夜。 毕竟他是突然间回来的,也不知道他爸妈家准备的饭菜够不够吃哦!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九章:气氛和谐的一餐饭 有些地方的老人过生日,会大肆操办酒席,但高家村这边很少操办过寿的酒席。 这个一是和当地的经济水平有关,二也是有种迷信的说法,说越是年纪大了,越要静悄悄的活着,不能张扬,以免被小鬼勾了魂去。 高奶奶就没有办酒,只是自家人聚在一起吃一顿饭,当然了,今天的菜肯定会比平时要好。 高明程带着许多美过去时,就闻到浓郁的肉香味了,不需要看到实物,高明程就知道,这是做了红烧肉! 去年家里没有拉电线和买灯泡,今年倒是有了灯泡了,堂屋的灯亮着,厨房的灯也亮着,整个小院被灯光映照着,多了几分往日没有的柔和。 屋子里欢声笑语,这是在逗弄着高明程的大侄子。 高明鹏的儿子已经快八个月大了,逐渐变得好玩起来了,逗弄孩子能够得到一些趣味了。 老话说七坐八爬,这会儿孩子能坐能爬,还知道要零食和要玩具了,被逗弄时,发出咯咯的笑声来。 “二哥,二嫂,你们来啦!”高淑芳眼尖,看到了他们,立即高声喊了起来。 屋子里的人,都朝着高明程他们看去。 高明程来给奶奶过寿,自然不是空着手来的,但是由于临时得知消息,也没法提前准备。 思来想去,他从董飞霞那儿找了一套高奶奶能穿的新棉衣,就拿这个做生日礼物了。 这套衣服是打算拿到县里去卖的,因此用料和做工都很不错,作为礼物也拿得出手。 高明程环视一圈,没看到高明万,高明万今天倒是在县里,但明天又要去跑长途了。 显然他可能也忘记奶奶的生日了,因此没有特意赶回来。 至于高明里,那也是不在的,毕竟他这会儿在县里循规蹈矩的上班,时间可不是那么自由的。 “你们来的正好,就差最后一个菜就可以吃饭了。”高淑芳笑着说,然后准备摆碗筷了。 高明程把新衣服送给高奶奶,又说了几句祝福的话。 高奶奶看着新衣服,神情略微激动,她这辈子过惯了苦日子,没想到临到头了,还能够穿上这么漂亮的衣服。 她抚摸着衣服,感受着面料的柔软舒适。 只是她手上的皮肤极其粗糙,面料越柔软,越衬托出她皮肤的粗糙来。 幸好这是纯棉的衣服,倘若是丝绸的话,被这种粗糙的手指一碰,丝都得花掉。 饭菜很快就摆好了,一大家子陆续就坐。 虽然少了高明万和高明里,但整张桌子也全部坐满了。桌上有六个菜,有红烧肉、大蒜炒鸡蛋等菜。 高明鹏的儿子也有一个单独的菜,是蒸蛋。 蒸蛋是放在饭上蒸熟的,自家鸡下的蛋,蒸熟后色泽金黄,质地细腻,犹如布丁般,黄素娥没有先自己吃,而是用勺子喂着孩子。 这么大的孩子,也可以吃辅食了,零食吃一些饼干和水果,正餐可以跟着大人吃一些稀粥和软饭、菜汤等。 桌上,大家都说说笑笑,你推我让的吃着饭菜,氛围倒是挺好的。 高明程很久没有在这边吃过这么安心的饭菜了,心情也逐渐放松起来,和高明鹏说起外面的所见所闻。 上辈子,他在两千年时从外面回来,在县里搞起了房地产,也带着兄弟几个一起入了这行。 这辈子,他换了人生路径,在他的影响下,高明万和高明里也换了人生路径,但万万没想到,大哥高明鹏倒是早早地走上这条路了。 高明鹏现在帮人做事,但有一颗想要单干的心。 而在九十年代,包工头已经开始挣钱了,这无疑是一条正确的路径。 在家人的眼中,高明程出息了,因此他的待遇提高了,高远见不再对他摆脸色,罗小华也不再对他絮絮叨叨,整个氛围,堪称和谐! “明程,前几天明里回来一趟了,和我商量着是继续在制糖厂做事,还是跟你学开车。”饭后,高远见把高明程喊到一边去说话。 闻着高远见身上浓郁的烟熏味,高明程有些皱眉。 他爸是老烟枪,他大哥也是老烟枪,而他的大侄子,打小就是在烟雾缭绕中长大的,并且在十岁就开始接触抽烟,等到十四五岁,烟瘾就很大了。 所有的烟盒上,都写着‘吸烟有害健康’,但所有吸烟的人,都无视那句话。 高远见用力一抽,烟头快速燃烧,在黑暗中亮的明显。 随即便是一口浓烟吐出。 “明程,你怎么看?”高远见一边抽烟,一边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强忍住劝说的念头,因为他知道他的劝说不会有用。 高明程说道:“我怎么看不重要,关键是看明里怎么看。明里要是求稳,在制糖厂做事也不错,明里要是想赚更多的钱,那就来学开车。” “至于司机,说起来风光,也确实赚钱,但是也有风险和磨难。至于这点,明万肯定是说过了。” 高明程的态度很明显,那就是不想过多的参与他人的人生选择中。 他只给一个机会,怎么选择,那是他人的事情了。 高远见皱眉,没想到没从高明程的口中得到有用的建议。 良久,他叹息一声,说道:“明里还没有做出选择,他打算先在制糖厂做事,之后再说。” “哦。”高明程对此并不意外。 高明里就不是敢闯敢拼的人,否则他有学霸同学,完全可以在学霸同学的帮助下,考上中专或者高中的。 夜色渐深,高明程没有在这边久留,和高奶奶打了招呼后,就带着许多美回自己家了。 今夜无月,高家村自然没有路灯,路面上黑黢黢的,小路并非完全平坦,白天走时还好,晚上就容易一脚踩空。 高明程提前做了准备,拿了手电筒来。 手电筒打开后,一束光投射而出,映照在前方的地面,是一团变形的圆光斑。 随着走路时的摆动,光柱也晃动着。 离开老村后,四周便越发的静悄悄的,只有山风吹过树梢,带来的飒飒声。 由于是冬季,连鸟鸣虫鸣都少了。 高明程和许多美手指相扣,走在无人的路上,许多美笑道:“还好有你,不然我一个人走这路,肯定会害怕的。” 高明程把她的手握的更紧了,说道:“等以后门店开张了,你以后就要住在县里去了。我不一定经常在那边,你一个人住,会害怕吗?” 许多美闻言,眉头就皱起,不再言语了。 她有些害怕,但她不说。 她在高家村时,希望高明程能够一直在这儿陪她,但如果她去了县里,又会希望高明程一直在县里陪她。 但她的理智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家里有田有地,有牲口,还有一座刚承包还没有开发的小富山,高明程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今天不熬夜,下一章明天白天写。晚安。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章:隔音太差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已是十一月底了。 天气渐冷,街道上的行道树,有的落叶飘零,有的苍翠依旧,冷风吹过,街上的行人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再紧了紧身上的衣服。 高明程穿着一件薄棉衣,快步穿过街巷,来到了他新房子那儿。 三层楼的房子,下面的一楼是大开间,里面是打通的,显得空间很宽敞,经过一个月的装修,如今房子已经大不相同了。 地面是时下流行的水磨石,已经经过水磨,这会儿看着还挺不错的。墙壁是刷的腻子粉,白到发光的那种,而屋顶,则是装上了水晶吊灯! 整个店铺一共装了三盏水晶吊灯,正中间的吊灯最大也最贵,把灯打开时,水晶吊灯映照出动人心魄的绚丽光芒来。 水晶吊灯刚装好时,在按下开关的那一刻,所有的装修工人都震惊了,他们表示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灯。 要知道,这会儿大部分人家用的还是梨形灯泡,灯的开光也是一根线,开灯关灯时,都要拉一下那根线。 和梨形灯泡相比,水晶吊灯就美的不像是人世间有的东西了。除了三盏水晶吊灯,另外又安装了两个长管的日光灯,平时店里人少时,可以开日光灯照明,不需要开水晶吊灯了。 至于二楼和三楼的房间,也是安装的日光灯,这种灯光是白色的,照明度比那种橘色灯光要好。 灯光打开,照亮一方室内。整个一楼已经有服装店的雏形了,因为还摆着一些货柜,且墙壁都钉了铁架子,方便挂着衣服进行展示。 唔,该去进货了! 高明程验收着他的房子,从一楼到三楼,确定没有哪里不好之后,又来到屋后那儿。 屋后的空地已经砌了一个厨房出来了,厨房有两种灶,一种大灶,可以烧柴火,一种则是小灶,烧的煤炭。 此时厨房也安装了简单款的日光灯,但灶口空洞,还没有放置铁锅的。这些厨具,可以等人住进来前再购买。 另外二楼卧室的衣柜、木床等家具,也得花钱置办。 高明程把砌房子的尾款都付了后,手里的钱就不多了,幸好他上次在樟树时,误打误撞的得到一笔灰色收入,现在给人开车,也多少有些进账,可以维持他的大笔开销了。 但算了帐后,高明程发现他还是缺钱! 买家具要钱,进货要钱,买树苗种树要钱,雇人管理小富山也要钱! “果然,生命的真谛在于卷,卷起来吧!” 验收房子后,高明程就找到了肖金峰。 “肖大哥,有跑羊城的单子吗?我跑!”高明程开门见山的说道。 对此,肖金峰也毫不意外,他翻看着手中的记账本,说道:“有,跑羊城的单子很多,你想跑,那我明天就给你安排。就是你没跑过羊城,不知道路。我给你找个司机搭伙,到时候你们换着开,也不容易瞌睡些。” 高明程并不排斥和人搭伙,点头同意了。 但最后肖金峰给他安排了和高明万搭伙。 亲兄弟搭伙干活,会更自在些。 对此,高明程谢过他的好意了。 第二天一大早,高明万就精神饱满的上了副驾驶,他笑着说道:“二哥,咱们还是头一回一起跑车啊!” 高明程也坐在驾驶座上,他说道:“我没怎么跑过羊城,哪条路好走,哪条路不好走,你到时候提醒下。” 他们去羊城,自然不是空车去的,而是装了一车的瓷器。 这一车的瓷器昨天才从jdz运过来,今天就再由高明程他们运到羊城那边去。 瓷器易碎,开车时就得注意些。 自从上回肖金峰喊高明程他们去鹰潭走了一趟后,之后再从那条路经过时,就没有再发生任何意外了。 陈勇他们村的人吃了亏后,行为收敛了很多,并且看到诚信运输公司的车,都离的远远地,根本不敢做任何小动作。 高明万笑着说道:“行,二哥你放心,我跑过几趟羊城了,对路熟的很,你先开车,开累了,就换我开!” “好。” 高明程将车子发动,卡车缓缓地开出了运输公司的停车场,朝着路面而去。 一路上,兄弟两个偶尔说上几句话,倒也不显得时间难捱了。 高明程开四五个小时左右,就换高明万开,就这般,两人轮换,一直开到晚上八点,这个时候,距离羊城很近了,夜晚没有路灯,开车就需要注意很多,于是把车停在一家旅馆边上,决定在这里住一晚,等到明早再一口气把车开进羊城。 谁知他们刚进房间准备休息,竟然有人找上门来,那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妇女,脸上画着妆,涂着鲜红的口红,看着不是很美,反而有种怪异。 “两位靓仔,要妞吗?”胖女人冲他们风情万种的抛了个媚眼,若有所指的说道:“什么妞都有,价钱很划算的!” 空气中有瞬间的静默,随即高明程和高明万尴尬的对视一眼。 高明万有些慌,连忙挥手说道:“不要不要!你赶紧走,我们要休息了!” “哎哟,靓仔别这样嘛,我们这里有个十八岁的小妞,刚来的,长得可水灵了!”胖女人极力推销着,并不想离开。 她眼睛毒,看到他们开的卡车很新,且穿的也挺不错的,一看就是兜里有钱的那种,再说了,这种年轻人火力最旺了。 他们这旅馆开在路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赚的就是过路司机的钱,这里提供住宿、饭菜,以及某方面的服务。 长途司机们经常在外面跑,难以着家,自然有那方面的需求,再加上手里不差钱,这生意就很容易做成。 高明万可不想被二哥误会什么,他神情严肃的说道:“说了不要就是不要,你赶紧走!” 说着,他把胖女人推出了房门。 啪嗒一声,门被关上了。 回头看着他二哥,高明万尴尬的解释道:“二哥,我从来没碰过那些人的!” 他神情认真,就差指天发誓了。 高明程笑了,不在意的说道:“你就算碰过,我还能打你不成?不过不碰是好的,这种人容易给你下套,万一踩到仙人跳了,那就难脱身了。再说了,容易染病!” 高明程上辈子就在外面混过,游走在灰色地带,自然和拉皮条的人接触过。 本来他也险些控制不住下半身,但第一个碰的人,就让他倒了胃口,从此再也不碰了。 因为那个女人已经得了病,衣服一脱,就暴露病情了,吓得他把刚脱掉的裤子又赶紧给穿上了。 高明万说道:“是捉黄脚鸡吗?我听带我的师傅说过。一旦被捉黄脚鸡了,身上就得扒层皮。” “嗯。”高明程点头,捉黄脚鸡是粤语俗称,常见于港澳,不过跑车的司机去的地方多了,自然懂得各地的说法。 开了一天的车,兄弟两个都累了,于是准备洗洗睡。 然而刚躺在床上,高明程就若隐若现的听到一些不可描述的声音。 并且这种声音有越来越大的趋势了。 这下,兄弟两个都睡不着了。 大眼瞪小眼,脸上尽是尴尬神色。 这破烂房子,隔音也太差了吧! 高明程在心中吐槽着房子质量差,而那个胖女人则在和旅馆的老板吹牛:“等着吧,那两个靓仔肯定会来找我要妞!我就不信他们忍得住!”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一章:逼良为娼 高明程和高明万度过难捱的十几分钟后,隔壁就恢复了安静,高明程松了一口气,果然,某些片子是作假的,实际上…… “睡吧。”高明程含糊的说道,累了一天的他沾上枕头就能睡,当然了,他的五感依旧敏锐,任何一点动静都能够惊醒他。 卡车停在他房间的旁边,相距不到五米,因此他才敢到旅馆睡觉,即使这样,他也决定只睡几个小时,等到下半夜,他就要醒过来。 根据他的经验,但凡是小偷小摸,都发生在后半夜,那个时候人睡的最沉,就最容易得手。 但今天这事打破他的固有经验了,大概晚上十一点时,高明程突然间从睡梦中醒来,耳边传来女孩子的哭泣声,以及男人呵斥声。 “闭嘴!不准哭了!” “啪!” 一记响亮的巴掌声响起,女孩子的哭泣声变得更加的压抑了。 高明程迅速的醒来,走到窗户边上,朝外面看去。 昏暗的光线下,能够看到两个男人正押着几个女人上车,那是一辆旧的面包车,能够坐七八个人。 之前向高明程他们推销妞的那个胖女人也在,她手指夹着一根烟,一边吸,一边不耐烦的抱怨道:“今天这儿没什么生意,赶紧换场!哭什么哭?不就是被客人用烟头烫了下?人家不是多给了十块钱嘛!” “行了行了,今晚让你休息一晚,行吧?真是的,都来了半个月了,还这么娇气不懂事!这里的妞哪个没受过罪?要怪就怪你自己命不好。被人卖到了这里!” 胖女人嘴里骂骂咧咧,但到底还是肯让受伤的女孩子休息一晚。 说是休息一晚,其实也就半晚,接下来不用换场子而已。 他们说的声音不算大,但也不小,高明程听的清清楚楚。 他知道底下的年轻女孩子都是被人控制的,她们要么被骗了,要么被卖了,极少数则是自己主动选择这条路的。 他眉头微皱,犹豫着要不要管,把人救下容易,但后续就有些麻烦了。 突然,他看清了那个在抽泣的女孩的脸了! 这张脸……似曾相识! 光线昏暗,但不影响高明程的视力,他努力在脑海中搜寻这张脸,很快就想到是在哪里看到的这张脸了。 邓婉婉! 他在黄大志的画纸上见过这张脸! 虽然这张脸一边脸肿了,又披散着头发,但高明程的记忆力很好,准确无误的认出来了。 眼看着邓婉婉一只脚已经上车了,高明程情急之下,直接从窗户跳了下去。 他住的房间就在二楼,离地面也就三米高而已,他这一跳,轻轻松松的落地,随即身形朝面包车蹿去,一只手拉住了邓婉婉。 变故发生的太快,胖女人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 高明程将邓婉婉拉下车,飞快的确认道:“邓家乡的邓婉婉,是你吧?你爸爸是邓志勇?” 听到熟悉的乡音以及熟悉的名字,邓婉婉神情激动,连忙说道:“是我,是我!” 她放声大哭起来,觉得自己终于要从暗无天日的地狱中挣扎出去了。 这时,那两个健壮的男人和胖女人也反应过来了,三人朝着高明程逼近,那两个男人更是活动着双手,准备揍人了。 论打架,高明程就没有怕过。 他把邓婉婉拉到自己的身后去,叮嘱道:“小心点!” 话音刚落,那两个健壮的男人已经动手了,他们不是直接动手,而是从身后掏出一把刀子。 刀子不大,就水果刀而已。 但这些刀子,就足以日常威胁女孩子们用了。 这些令女孩子们害怕的刀子,在高明程的面前,就如玩具般,他轻易的将其打落,然后拳头落在那两人的身上。 他出拳很快,拳头很重,打在人身上,五脏六腑都好似震了震。 闷哼声很快就响起,双方刚一照面,不过一分钟,高明程就占了上风,将那两人拿下了。 “哎呀呀,靓仔,你这是在做什么?这个妞是我们花钱买来的,你是想抢人吗?” 胖女人见情况不好,立即叫嚷起来。 高明程听着心中厌恶,新-中-国都成立了,居然还不知道人口买卖是犯法的! 他没跟这妈妈桑客气,一脚踢在她的腰上,直接把她踢倒在地。 “听好了,邓婉婉失踪的事情,已经在我们县立案了,我就是侦办这件案子的警察!人口买卖是犯法的!逼良为娼更是没有人性!”高明程义正言辞的说道,假借了警察的身份,让自己的出场更具正义。 果然,听到他这么说,两个拉皮条的男人和胖女人都神情慌张起来,其中一个男人更是说道:“快跑!” 说着,他们从地上爬起,想跑上车去。 但高明程岂能如他们所愿,迅速的冲上前去,一人一脚,将之重新踢倒在地,甚至又补了几脚,踢的这些人连连惨叫。 这边的动静闹的有些大了,旅馆的房间一个个亮起灯来,居住的客人们纷纷透过窗户朝这边打探着。 高明万也被声音弄醒了,结果醒来一看,他二哥不见了! 又见窗户是打开了,他立即跑到窗边,朝下面看去。 “二哥!” 高明程抬头看了一眼高明万,吩咐道:“去找绳子来!” 他不是真的警察,自然没有手铐,想要控制住这些人,还得用绳子绑起来。 高明万应着,飞快的穿上外套,咚咚咚的跑下楼。 他们身上没有绳子,但车上是有的,下了楼后,高明万就从车子里拿了一把绳子出来。 这绳子很长,他也没有将之剪断,而是把三个人都绑在一根绳子上。 期间,这些人想逃,但根本逃不掉。 刚一有动静,就被高明程捕捉到,然后赏了一脚,几脚下去,两个男人受伤最重,手脚关节都疼的要命,更是青肿了起来。 那个胖女人相对好点,她叫嚷时,就挨打,但安静后,高明程就没怎么打过她了。 妈妈桑也不是好东西,逼良为娼就属她们最厉害,但到底是女的,高明程下手还是留了一分情。 把人捆绑后,直接放在一楼的大厅,至于车上的年轻女孩子,这会儿也跟着回到一楼,手脚无措的站在那儿。 她们之中,有的麻木,有的欣喜,也有的不愿生事的蜷缩在角落里。 旅店中装了电话了,高明程拿起电话,准备报警。 旅店的老板连忙说道:“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很快就来。” 高明程盯着他看,足足看了好几秒才移开视线,他移开视线时,那旅馆老板不自觉的松了口气。 然而这口气还没有彻底松下来,他就听见按键声了。 报警电话拨通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二章:真假警察 这一晚注定是不眠之夜,大约半个小时后,就有一辆车过来了。 高明程站在旅店的门口,目光看向那辆开过来的吉普车,心中有些狐疑。 刚才报警时,那旅店老板显然有什么猫腻,还想试图阻止他报警,再一个,这旅店开在路边,位置偏僻,最近的警局都离的很远,这又是大半夜的,怎么刚报警,马上就有警察来处理了? 心中存着一个怀疑,但他没有表露出来,只是更细致的观察着旅店老板,以及那捆绑住的三人的神色。 很快,车子停在旅店的门口,从车内下来两个人,他们没有穿警服,但昂首挺胸的走了进来,腰间还佩戴着一把驳壳枪。 他们一进来,目光就落在高明程的身上,为首一人沉声问道:“就是你报的警?这里是我们管辖的区域,好了,犯人和这些女人,都转交给我们吧!” 说着,他示意身后的那人去把胖女人他们带向吉普车那儿去。 邓婉婉如惊弓之鸟,因此一直呆在高明程的身边,但这时那人朝着她伸手过来,还未碰触到她,她就忍不住啊的一声叫了起来,慌忙朝高明程的身后躲去。 “啪!”高明程精准的抓住那人伸向邓婉婉的手腕,他力气很大,那人的手腕被抓住后,只觉得骨头都快要被捏碎了。 男人疼的闷吭一声,另外一只手拔出腰间的驳壳枪,立即发出子弹上膛的声音。 枪才上膛,高明程伸脚一踢,精准的踢在他拿枪的手上,巨大的力道下,他手中的枪跌落在地。 “砰!”地一声,枪走火了! 幸好子弹射在无人的墙壁上,在墙壁上射击出一个洞口来。 “啊!”邓婉婉等女人们被枪声吓到了,一个个抱头惨叫起来。就是高明万也心惊胆战起来,他满脸的懵逼,怎么这边的警察办案这么凶?动不动就拿枪出来? 此时之前为首的人也掏出枪来,枪口对准了高明程。 高明程岂能让他开枪,在对方掏枪的那一刻,就已经朝他冲去,枪口才对准自己,还未来得及开枪,高明程就先一拳打在对方的太阳穴上了! 巨大的力道使得对方立即短暂的眩晕起来,高明程则趁机夺下对方手中的枪。 这把枪也是驳壳枪,枪身有些旧了,有很多划痕和摩擦。 短短一分钟内,高明程已经把两人打趴下,并且夺下了两把枪。 他注意到,当这两人朝旅馆走来时,那旅馆的老板以及胖女人他们的神色微微的激动,那模样,不像是看到警察,而像是看到来救自己的同伙。 当其中一人把手伸向邓婉婉,打算把邓婉婉带走时,高明程就想动手了,他不能确定对方的真实身份,但小心驶得万年船,再说了,别的人就算了,邓婉婉他是一定要带走,绝不能让她跟别人走的。 其他的女人,他不知道她们的底细,因此不好管,但邓婉婉是邓家乡的人,且家里人报了警,既然在路上遇到了,那他就绝不能让邓婉婉再遭受到伤害。 “你在做什么?我们是警察!”地上的人,挣扎着起来,色厉内荏的呵斥着。 高明程算是人狠话不多的那种,他不耐烦和人掰扯,又给了这两人几脚,踢的他们起不了身,然后直接吩咐高明万拿绳子来。 高明万被枪声吓的不轻,看到二哥已经把人制服了,当即飞快的从旅馆找来绳子。 很快,这两人也被捆绑住了。 这时,胖女人他们已经是满脸的绝望了,看向高明程的目光中充满了畏惧。 这是什么过江龙?身手竟然这样好! “二哥。”高明万心里有些慌,他靠近高明程,小声说道:“你怎么把警察也绑起来了?” 高明程无语的看着他,提醒道:“你觉得他们是警察?” 被这一问,高明万有些不确定起来:“应该是……吧?” 他经历的还是少了,看事只看表面,没有追究内里。 “你找个地方休息吧,睡是没法睡了。”高明程没有和高明万多解释,让他找个地方坐着休息。 其实高明程自己也无法确定这两人到底是假冒的警察,还是真的黑-警,但他只能等,等第二波人来,如果没有第二波人,那么他只能把这些人跨省带到高国兵的面前了! 哪里的案子不能办呢?都是为人民服务嘛! 好在,在凌晨十二点时,终于又有一辆车子开了过来,这次来的人穿着警服,并且一来就亮明了身份,然后先和高明程说话,打算弄清楚事情的缘由。 高明程注意到,他们开着的车子是bj212吉普车,佩戴的枪支很好,是崭新的56式冲锋枪。 啧啧,经济强省的装备就是比他们小县城好的多! 事情的经过清晰明了,高明程三言两语就交代完了,接下来就是移交罪犯和那些失足妇女们了。 轮到邓婉婉时,邓婉婉害怕的躲在高明程的身后,头低垂着头,死活不肯跟警察走。 在她的心中,说着家乡话的高明程更可信一些。 由于她是受害者,警方并没有强行带走她,而是当场给她做了笔录。 也是在这时,高明程才得知邓婉婉是如何沦落到这个地步的! 原来她竟是被自己的亲叔叔拐卖的! 几经转手后,最后成了这个团伙的赚钱工具。 提起往事,邓婉婉泣不成声。 高明程并不擅长安慰人,尤其是安慰女人,倒是高明万对此流露出同情之色来。 高明万安慰道:“你放心,现在你安全了!再过几天,我们就能够送你回家了。” 高明程也说道:“你爸妈已经报了警,他们很爱你,希望你平安归来。” “哇!呜呜!”邓婉婉埋头痛哭着,她既思念父母亲人,又对自己的遭遇感到十分的害怕。 在胖女人他们的威胁下,邓婉婉已经接过客了,就在今晚,她才被人凌虐完,身上被烫了好几个烟疤。 她觉得自己肮脏,不配活着了。但同时又对生存有着本能的向往,所以在获救的那一刻,她欣喜若狂。 邓婉婉的遭遇实在是令人感到惋惜,最终,当地的警方没有带走邓婉婉,而是把邓婉婉交给了高明程他们负责。 旅店的老板也被带走问话了,高明程环顾四周,一楼大厅这儿,除了他们三人,静悄悄的,之前的那些旅客们,有一些悄悄地跑掉了,有一些则是呆在房间里没有出来。 那些跑掉的,就是之前的嫖客们,他们害怕事情暴露,因此早早地跑了。 “找个房间休息吧,累了半宿了。”高明程说道,找了一间空房间,让邓婉婉睡。 邓婉婉起初并不敢一个人睡,但高明程和高明万都是大男人,自然也不好陪她睡,只能吩咐她把门窗都关好了,明早就来喊她。 下半夜就没什么事了,连小偷偷油偷货物的事情也没有发生。 这里上半夜发生了大事,附近的混混们都知道这里有个不好惹的过江龙,自然不敢来找晦气。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醒来了,但高明万还在睡觉,他看了一眼手表,也没有喊醒他,而是自己一个人出了门去。 他在楼下宽敞的地方活动着身体,顺便仔细的打量着这附近的环境。 虽然是冬天,但是羊城这边的气候比他们那儿要温暖多了,在南边,越是靠近海边,冬天越是温暖舒适。 高明程连外套都没有穿,在清晨时都不觉得很冷。 半个小时后,高明万和邓婉婉也醒来了,因为旅馆的老板不在,他们就在厨房找了些食物自己弄熟了吃。 至于饭钱嘛,那自然是没有的了。 上车时,高明程对邓婉婉说道:“我们还要去羊城送货和装货,大概三天后,才能够把你送回家。” 邓婉婉对此没有怨言,有这三天时间的缓冲也好,因为她没有想好要怎么面对家人。 如果是被陌生人骗走的,那么只能怪邓婉婉自己不小心,可她这个情况复杂,是被亲叔叔拐卖的。 当她回到家的那一刻,她的叔叔就会因为拐卖妇女而被抓起来。 “我奶奶,很喜欢我叔叔。”突然,邓婉婉没头没尾的说了一句话,随即她又闷不吭声了。 但这句话的信息很大,高明程懂,高明万也懂。 于是两人看向邓婉婉的目光,就难以避免的充满了同情。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犯法了,就是犯法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三章:抓捕恶人归案 三天后,高明程拉着一车货,回到了县里,他先把货车开到货主指定的位置,然后下了车,留高明万在这儿守着,自己则带着邓婉婉去了警局。 都说近乡情怯,车子在外面颠簸时,邓婉婉情绪还算稳定,但一回到这令人熟悉的县里后,邓婉婉整个人就开始焦虑不安起来。 她开始咬指甲,把十个手指甲咬的坑坑洼洼,甚至有几个手指头还见血了。 这属于一种自残的行为,在迈进警局前,邓婉婉叫住了高明程:“你……不要说我在外面做的那些事。” 高明程停下脚步,他知道邓婉婉的意思,也同情邓婉婉的遭遇,他轻声说道:“好。” 高明程的承诺,令邓婉婉松了口气。 进了警局后,熟悉的警员们都和高明程打着招呼,他们的目光在邓婉婉身上停留了几秒,但没有细看。 小宋说道:“你来的正好,高局正从县委开会回来呢,现在就在办公室!” 高明程和高国兵关系匪浅,每次过来都是要找高国兵的,而作为高国兵最受重用的下属,小宋和高明程之间的关系也处理的不错。 “明程,你来啦。”这时,黄大志也抱着一堆材料走了过来,同高明程打着招呼,当他的视线落在邓婉婉的身上时,他停顿了一瞬,随即辨认出邓婉婉来了。 “邓婉婉!伱找到邓婉婉了?你在哪里找到的?”黄大志的记忆力很好,加上他亲手绘画过邓婉婉的肖像,因此在别人没有认出来之前,他第一个认出来了。 当他叫破这个名字后,警局所有的人都朝邓婉婉看去,警局里都是大老爷们,而刚遭受过身体和心理创伤的邓婉婉,根本无法面对这么多人的注视。 她低垂着头,整张脸被披着的长发遮盖了大半。 高明程不动声色的挡在她的身前,替她挡去那些目光,说道:“我在外面跑车时,刚好遇到她了,所以把她带了回来。大志,你跑一趟邓家乡,通知邓婉婉的父母来接人。哦,对了,宋哥和张哥,你们两个去把邓婉婉的叔叔抓捕回警局来!” 小宋和小张神情动容,立即看向高明程。 外面的动静,把高国兵吸引了出来,刚出来,就听到高明程吩咐小宋和小张去抓捕人的事情。 虽然不知道缘由,但高国兵信任高明程,知道他不会乱来,于是对小宋他们说道:“带上枪和车,去抓人吧!” 有了他的发话,小宋和小张二话不说,准备好东西,就出去抓捕人了。 高国兵环顾四周,外面乱糟糟的,于是说道:“到我办公室来说。” 于是高明程领着邓婉婉去了高国兵的办公室。 在这里,高明程把如何遇到邓婉婉、以及如何解救邓婉婉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他说的隐晦,只说邓婉婉被犯罪团伙买下,控制了她的人身自由,但并未说具体的。 只是高国兵是老干警了,岂能听不懂画外音? 当得知是邓婉婉的亲叔叔把邓婉婉骗走,然后伙同他人把邓婉婉卖掉后,高国兵就怒气勃发起来。 “啪!”他用力的拍了下办公桌,骂道:“狼心狗肺的畜生!” 这种人,量刑一定要重! 邓婉婉自始至终并没有说话,她低垂着头,神情仍旧有些惴惴不安。 大约半个小时后,邓婉婉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她浑身打了个战栗,神情惶惶然的站了起来,她望着门外,心跳如雷。 很快,邓婉婉的爸妈就快步走了进来,一进来,他们就在搜寻自己女儿的身影,当看到邓婉婉的那一刻,她妈妈立即悲痛的嚎哭起来。 “婉婉!” 她爸邓志勇也红了眼眶,有泪珠从眼角落下。 在普遍多胎的年代里,邓志勇只有邓婉婉一个女儿,因为在生下邓婉婉后,邓志勇就因为意外丧失了生育能力,但因为只有邓婉婉一个女儿,所以他不受父母待见,话里话外都说他绝后,以后没指望了。 但凡他赚点钱,父母就会想法子把钱弄走,但凡买点好吃的,也都会被拿去给侄子吃,这些年,郑志勇受了很多委屈,但只要一家三口好好的,他就觉得还不错。 但谁知道,他女儿突然间消失了! 报警之后,整整半个多月,都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很多人都说,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不见了,能有什么下场,那是可想而知的,即使好端端的,失踪后再回去,都免不了流言蜚语。 “爸、妈!”邓婉婉放声大哭,哭声响亮,惹得整个警局的人都朝她看去。 “婉婉,你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母女两个抱头痛哭,把半个多月的委屈、害怕都哭诉了出来。 邓婉婉没说话,只一个劲的哭着。 她没办法说出她肮脏的过往,没办法说出那些非人的委屈,所以只能是哭着。 就在这时,小宋和小张扭送着邓婉婉的叔叔走了过来。 她叔叔叫嚷着:“你们抓我做什么?我又没犯法!” 邓志勇听到弟弟的声音,也是一愣,随即看了过去:“志东……” 他叫了一声,邓志东立即朝这边看来,当看到满脸泪水的邓婉婉时,他如遭雷劈,整个人都震惊了。 突然间,他大声说道:“婉婉,我是你亲叔叔啊!你爷爷奶奶还等着我养呢!你弟弟有了好前程,也不会忘记你的好啊!” 小张猛地给了邓志东一下,怒斥道:“老实点!” 他们把邓志东扭送进了审讯室。 邓志勇莫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弟弟会说这些话,而邓婉婉则是脸色煞白,浑身颤栗起来。 知情人看到这一幕,都对她格外的同情。 高明程说道:“不要管别人说什么,是非自有公论,公道自在人心。把自己的未来过好,才是最重要的。” 邓志勇莫名其妙的说道:“发生什么事了?” 高国兵出面,把事情经过简单的说了下。虽然邓志东的口供还没有出来,但看他刚才的表现,这件事算是八九不离十了。 高国兵说道:“等邓志东的口供出来,查明了贩卖人口的上线后,他就会被刑拘,然后等待判刑了。” “畜生!你弟弟是畜生啊!”邓婉婉的妈妈瞬间激动的捶打起邓志勇来,邓志勇满脸的震惊和伤心,女儿失踪后,他整夜整夜的睡不好,而他的侄子却相亲成功,准备明年结婚了。 弟弟一家包括他爸妈都高高兴兴的,对于邓婉婉失踪了,他妈轻描淡写的说道:“反正是赔钱货,迟早要没了的。你对你侄子好,以后你老了,有你侄子养你!” 想到这些,邓志勇浑身摇摆,险些站不住脚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四章:回村做准备 邓婉婉的平安归来,固然是一件好事,但随着她的归来,他们家庭也即将迎来一场风暴。 但这事就和高明程无关了,他没有立场去管他人的事情,也没有时间去管他人的时间。 第一次跑羊城时,高明程是和高明万一起开车的,这是因为需要高明万指路。 但第二次跑羊城时,他就提出自己一个人开车。 上次因为邓婉婉的出现,高明程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批发市场进货,而这次他打算空出副驾驶座,到时候好堆放货物。 随着时间的流逝,年底很快就要到来了。 在八十年代,年味是很浓的。人们开始追求买新衣服过年,吃大鱼大肉,买各种零食糖果等。 即使到了后世,年底的服装生意依旧好做。 很快,高明程又跑了几趟羊城,分批次的带了一些货回来,到十二月月底时,高明程就辞去了这个临时司机的活了。 肖金峰对此很惋惜,但也没有强求,有这段时间的缓冲,王师傅的伤已经完全好了,并且肖金峰又招到了一个合适的司机。 如今诚信运输公司有十辆货车,大的重卡有八辆,还有两辆皮卡,承接县城附近的小型运输,另有一辆吉普车,供接人所用。 再有两天,就是元旦了,高明程计划在元旦这天开业,因此他得回村把许多美接来县里,另外还得把高守旺那边的货带过来。 高守旺的制衣作坊早已经建好了,也买了十几台缝纫机摆在那儿,又从周边的村子招到几个熟练工。 为了赶在年底前开业,高守旺的制衣作坊也是在加班加点的赶活。 高明程开着拖拉机回村时,就在兴安岭的制衣作坊那儿停了下。 厂房不算很大,就是一层的平房,旁边再有一个办公室和一个仓库。 因为天气寒冷,为了不影响女工们制衣的进度,这里的门窗都是关着的,并且烧着一些炭盆取暖。 高明程推门进去时,就被一股带着异味的热浪扑打在身上,他瞬间扭头出去,呼吸着外面的新鲜空气。 “守旺叔,你这不行啊,这么多人,又烧着火盆,怎么能把门窗都关上呢?要适当的通风才行,不然人会不舒服的!严重的话,是会死人的!”高明程当即义正严辞的对高守旺提意见。 在相对密封的环境里烧炭,这无疑是一种自杀行为啊! 一旦一氧化碳的浓度过高,人就会中毒而亡。 再说了,由于今年天干,大多数人都没有勤洗澡,一旦靠的近了,都能够闻到味儿,这些体味,加上新布料散发出来的染料味,混杂在一起,简直要命! 由于制作的都是冬衣,厂房里还有棉絮漂浮着,这些都是隐形杀手啊! “是吗?难怪有时候我觉得里面闷的慌。那开一扇窗就行吗?”高守旺挺看重高明程的意见,决定采纳。 高明程点头,指着一处离人较远的窗户,说道:“以后都要把这扇窗户开着。里面必须要通风!” 高明程又说道:“守旺叔,货都准备好了吗?我下午就要带去县里,我打算元旦就开业。” “元旦?这么赶?今年过年得二月十六号去了!”高守旺有些讶然。 高明程说道:“过了腊八就是年,十六号是除夕,那阵子家家户户都要在家过年,走亲访友的,这新衣服,自然要提前买好的。” 他们所说的日子是指阳历,但春节以及节气,都是按照农历来的。 高守旺把高明程带到仓库,指着货架上的麻布袋,说道:“飞霞都安排好了,有个百十件了,大大小小、男男女女的都有。飞霞说,等知道哪些好卖,就再赶紧加班做出来。” 高明程也没有上前验货,董飞霞的手艺他了解,即使有不合格的货,也可以随时退换回来。 “行,到时候我会及时和你们这边说。”高明程点头应下,又把在里面做衣服的高淑芳喊了出来。 高淑芳正在埋头缝线呢,听到二哥的声音,连忙跑到门口。 “二哥,你叫我做什么?” “县里的服装店元旦就开业了,你今天跟我去县里帮忙。”服装店开业是最忙的,高明程自然得喊个帮手去。 自家的妹妹乖巧又懂事,自然就是最佳人选了。 高淑芳对此不算很惊讶,但也挺高兴的,乡下人,谁不想进城呢? “好啊!我现在就回去收拾东西!”高淑芳蹦蹦跳跳起来,高兴的想转圈圈。 “上车吧!”高明程笑着,让高淑芳上了拖拉机。 “守旺叔,我下午来运货!”高明程冲高守旺挥了挥手,开着拖拉机回村了。 这拖拉机买回来后,大部分时间都在吃灰,但从现在开始,它的任务就要重了! 到老村那儿时,先把高淑芳放下,高明程再继续往自家开去。 由于他不在家,许多美要忙家里的事,又要忙地里的事,偶尔还得给她二姐搭把手带孩子,所以就没到制衣作坊这边做事了。 高明程回到家时,就看到许多美正在夸黑虎和精灵呢。 原来黑虎和精灵在自家菜地逮到了两只野兔,这野兔是来菜地偷吃的,结果却断送了卿卿性命! “明程,你回来了!”看到高明程回来,许多美喜形于色。 高明程在外面跑车时,也并非完全不回来,七八天总会回来一趟,当然了,每次都是晚上交完“公粮”后,第二天一早就走了! “多美,你收拾收拾,我们今天下午就去县里,再过两天,元旦时,服装店就开张了。”高明程笑着说道,让许多美提前把东西都收拾好。 当他出现时,黑虎和精灵就朝他迎来,热情的围着他转。 高明程发现它们嘴角的毛还染了血,这是才吃完兔子不久。 两狗是在早上把野兔咬死的,然后叼着野兔来到许多美的面前,许多美就和高明程一样,帮着两狗把兔皮剥了,去内脏后,就切块丢给两狗吃。 当然了,许多美也收取了一部分加工费,留下半边兔肉。 高明程和两狗玩闹了一会儿,夸赞着它们的聪明和厉害,两狗似乎听懂了,越发兴奋起来,似乎想原地给高明程表演一个咬野兔的绝活。 “走,我带你们上山去!”高明程之前虽然回来过,但来去匆匆,还没怎么去山里看过的。 许多美在家收拾东西和准备午饭,高明程则带着两狗进了山。 没有高明程在,两狗虽然满村乱跑,但也很少进山去,尤其是深山。 山里虽然没有凶猛的熊和虎,但依旧是有危险的。 对于大部分人和狗来说,野猪也不是那么好惹的,没有高明程在,两狗看到野猪时,都会认怂,先跑为敬! 高明程带着两狗先去了放置蜂箱的地方,挨个检查着蜂箱的情况。大部分蜂箱还好,但也有两个蜂箱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里面的蜂群很少。 这是难以避免的损失,他近两个月没打理这些蜂箱了,有什么情况,也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高明程搬动着蜂箱,决定把蜂箱搬下山去。 在春夏秋三季时,山里都不缺蜜源,但冬季就缺了,并且今年天干,山里的植被和水源也受到影响。 这种时候,山下就好多了。 因为山下有村民们种的菜,如白菜、油菜等十字科花卉,还有高明程之前播种的紫云英,这些都是很好的蜜源。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五章:欢快的气息 高明程在山中狂奔着,感受着自由的滋味。 长途司机虽然赚钱,但活也不好干,路上遇到的危险就不多说了,光开车这点,就够累人的了。 人往驾驶座上一坐,少说得开好几个小时的车,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长时间开车会视觉疲劳,开车的时间越久,身体感受到的疲劳越重。 并且时近年关,运输公司接到的单子多不胜数,就在他离开时,肖金峰还要亲自跑一趟山东,去运一车的苹果回来。 现在他摆脱了司机这个职位,在山林中肆意奔跑着,他在前,两狗在后追逐着他。 山中的杂草早就枯败了,不如其他三季那么繁茂,而落叶乔木的叶子也纷纷变黄、掉落。只有少数四季常绿的乔木还维持着山林的本色。 在这种情况下,松柏类就格外的显目了,一路上高明程看到不少柏树,并且那些柏树上或多或少挂着一些成熟的柏树籽。 柏树籽也是一种药材,它功能挺多的,如果是采摘用来制作枕头,那么在九月份就可以采收了。如果是想要收集柏子仁,那就得十月下旬采收了,在柏树的球果果鳞由青绿色变为黄绿色,果鳞微裂的时候摘下,种子的质量才高。 而入药的话,基本就是用柏子仁。因为这个时间问题,当初参加药交会之前,高明程没有特意采集柏子仁。 在之后他又杂事缠身,也就忘记这回事了。 此时挂在树上的柏树籽的果鳞已经完全裂开,里面的柏子仁都掉落在地上了。 显然,这些熟过头的柏子仁已经没啥用了。 高明程快步从树丛中穿行而过,脑海中各种念头频生。 他在之前已经把蜂箱移到山脚下的林子里了,现在他要去看看他之前种下的茯苓,那些茯苓是五月份种下的,在生长的过程中,死去了小部分,但大部分都活了下来。 很快,他来到种植茯苓的山坡上了,这里相对空旷,只有茯苓苗格外的显眼。 茯苓主要是汲取松木中的养分,因此在种植的过程中,是不需要施肥的,只需要保持土壤湿润,以及除虫除草就行。 高明程发现,剩下的这些茯苓倒是没有死的,但因为天干的原因,长势不太好,有些瘦小蔫巴。 身处大山,即使高明程体力过人,也无法提水浇灌,只能任其自然生长了。 把所有的茯苓地都转了一圈,时间就到了十二点半了。 高明程对两狗说道:“走,回家去!” “汪汪!”两狗叫着,精神亢奋。 对于两狗来说,今天的运动量早已经达标,但因为很久没有进山撒野,它们一个个兴奋的很,丝毫不觉得累。 于是一人两狗开始下山,发出的动静,惊的各种小动物仓促而逃。 高明程下山回到家中时,许多美已经把饭菜都做好了,正放在大铁锅里温着。 许多美在菜地里弯腰拔萝卜,在她的脚边,已经堆着一小堆萝卜了。 这个时候的萝卜不算很大,只有婴儿胳膊粗,但很嫩!这种嫩萝卜,用来和肉炒着吃就挺好的,而那种大萝卜,就炖汤吃好吃。 看到高明程下山了,许多美直起腰来,说道:“我打算多带点菜去,省的再买了。” 冬季的菜,他们大多都种了,又因为浇水施肥勤快,长得还挺不错的。 高明程看了一眼,说道:“也不用带太多,我明天还得回来一趟拿东西,到时候我再带菜过去。” 今天的东西太多,只怕一车带不了,因此高明程觉得他明天可能还得回来一趟。 虽然冬天的菜不容易坏,但还是吃新鲜的更好。 “那好吧。”许多美不再继续拔萝卜了,从菜地走了出来。 高明程则把拔好的萝卜抱上,两人并肩往家里走去。 吃过午饭,收拾好东西后,也没多耽搁,就准备出门了。 只是在看到那头黄牛时,高明程微微皱眉沉思,他觉得这头牛有些累赘了。 把牛买来快一年了,牛还没有派上用场,但似乎已经快要被淘汰掉了。 他只有一亩田,即使人力犁田,都累不到哪里去,更何况他现在买了拖拉机了! 拖拉机的车头和车斗是可以拆开的,再装上一个犁田的工具,就可以开着拖拉机去田里干活,那得多轻松啊! 他们这儿,虽然是丘陵地带,但田是连在一起的,相对平坦,完全可以用拖拉机干活,只是山地就不行了。 “看什么呢?现在外面也没什么草,所以没怎么把牛羊牵出去,等下让我哥哥把牛牵出去走走吧。”许多美拿着一袋东西,从高明程身边路过。 冬天草料少,给牛羊吃的大多是干草,有晒干的红薯藤、晒干的稻草等,当然了,也会每天牵出去活动活动,顺便吃上几口青草。 除了这些,人不吃的萝卜叶子、萝卜皮和老了的白菜叶子等,也都可以喂给牲畜吃。 “我在想,要不要把牛卖掉。”高明程没有隐瞒,把自己所想说了出来。 这头牛的用处不大了,还得天天管它吃喝,怪累人的。 至于羊就不同了,这两头羊就是养到过年杀了吃的,到时候关系好的亲朋送上一些,剩下的就自己留着慢慢吃。 “把牛卖掉?卖给谁?”许多美的心中有个人选,但是她没开口,因为她知道,她二姐家可能没钱买牛。 高明程心中也有个人选,想卖给他爸,他爸家有不少田,现在老三和老四都在外面做事,至于大哥,他是有活就外出干活,没活就呆在家里种地。 但即使这样,家里的那些田和地,也累的人够呛的了。 只是亲父子也得明算账,这个事,他打算明天再找他爸说一说,看他爸有意愿买下吗? 如果愿意买下,春耕时,倒是可以派上用场了。 “再说吧,我们现在先去县里,县里也还有一堆事情要做。”高明程含糊带过,大步走出家门。 拖拉机的驾驶位,只坐得下一个人,所以许多美得坐在后面的车斗里。 当车子开到她二姐家时,许多美就下车去,要让她哥哥帮着照看她家的房子和地以及牲畜们。 这事张成远也做熟了,接过钥匙后,就一口应下。 亲戚间本来就该互相照顾,何况给高明程做事,高明程也不会亏待他,因此张成远很乐意。 他没有朋友,也没有什么娱乐,干活就是他打发时间的方式了。 交代完张成远,拖拉机继续往前走,然后来到了老村的池塘口那儿。 这回是高明程下车去了,他要去家里喊高淑芳。 过去时,恰好遇到高壮陪着何秀曼在村子里散步串门,何秀曼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即使穿着厚棉衣,也很明显。 细奶奶和高壮舍得给她吃喝,因此整个孕期隔三差五的吃肉,吃的她脸庞都圆润了,看上去气色好极了。 “明程哥。”高壮也是很久没看到他了,因此才一见面,就激动的打招呼。 “你们好啊,好久没见面了,哪天我有空了,咱们一起吃个饭。”高明程看到高壮,也是极为感慨。 人一旦成家了,就有责任了。 之前高壮天天跟在他身后,如今也承担起他的责任了。地里的活,大部分是高壮在干,得空了,还会陪着细奶奶和何秀曼说说话,一起听听收音机。 再过两个月,高壮的孩子即将出生,到时候,他身上的责任将会更多,而忙于照顾家庭的高壮,也显然无法再像从前一样跟在高明程的身后了。 高明程有些感慨,但更多的是替高壮感到高兴。 家庭,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幸福。 高明程同高壮说话时,听到动静的高淑芳已经拿着一个袋子走了出来了,她蹦蹦跳跳的走着,整个人充满了欢快的气息。 “二哥,我收拾好,可以走了!”高淑芳笑着,笑容明媚。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六章:买买买 拖拉机穿过乡间小路,再上了国道,继而一路颠簸的朝着县里而去。 车斗上堆着好几个鼓囊囊的麻布袋,许多美和高淑芳没地方下脚,只能坐在麻布袋上,这些柔软的麻布袋,倒是让她们免受颠簸之苦。 下午两点时,拖拉机停在一栋崭新的房子面前。 和普通房子不同的是,这栋房子的一楼没有安装传统的木门,而是安装的卷帘门。 这会儿已经有卷帘门了,只是铝的少,大多是铁的,并且也不能用电子遥控,得打开锁后,靠人力把卷帘门顶上去,在顶上去的过程中,就会发出哗啦啦的声响来。 安装卷帘门是有好处的,不占地方,不挡光,门一开,就露出里面宽敞的店面来。 在之后的日子里,卷帘门会进一步覆盖所有的门面,并且科技含量也会越来越高,具有方便和防盗的功能。 一楼已经完全装修好了,看上去到处都亮堂堂的,高淑芳满脸惊艳,环顾一圈后,目光就痴痴地落在那盏最大的水晶吊灯上。 此时灯还未打开,但光那些水晶装饰,就足以吸引人的目光了。 高明程注意到两个女人的目光都被水晶吊灯吸引了,立即打开开关,在通电的瞬间,水晶吊灯亮了,散发出迷人的光彩。 这还是白天,若是晚上,这灯定然会更加的好看! “哇!好漂亮!”两女惊叹,目光如痴如醉,果然,水晶吊灯的魅力,没多少女人能够抵挡。 高明程之所以花大价钱买水晶吊灯回来,就是为了噱头! 可以说,他是县里第一家安装水晶吊灯的服装店!光这一点,话题就很足了! 整个门店的装修,用后世的眼光看,太土太简陋了,但搁在现在,那就是潮流,那就是时尚! “好了,别愣着了,你们两个去后院打水,这些货架货柜,都需要擦干净,不能有灰,地板也要拖干净!”高明程吩咐道,自己则去把拖拉机上的货物、行李都搬下来。 一楼除了宽敞的店面,还做了两个换衣间和一个小仓库,现在小仓库里已经堆满了货物,这些都是高明程从羊城陆陆续续进货回来的。 他手里的这些本地货,暂时没地方放,只能先放到楼上去,等下面清理干净,可以铺货时,再拿下来。 于是两女忙碌着搞卫生,高明程也忙碌着搬东西,把东西都归位好后,高明程说道:“我去买些锅碗瓢盆和煤球回来!” 后院的厨房已经做好了,但到处空荡荡的,没法开火做饭呢。 他开着拖拉机出门,因此一趟就能够把所有的东西都买回来。 买好厨房用具后,他还得再出门一趟,这回要买床上用品,这栋房子还没有住过人的,因此很多生活用品都缺。 但好在二楼的房间都做了床和柜子,可以随时住人,至于三楼嘛,高明程手里的钱有些紧张,并且三楼目前也用不着,因此只做了门窗,连瓷砖、白墙都还没有弄的。 他打算等服装店赚钱后,再把三楼好好的装修一下。 整整一个下午,高明程都在购买各种生活用品,兜里的钱如流水般的花出去了。 看到高明程买了两床铺盖回来,高淑芳后知后觉的发现,她只带了一些换洗衣服,没有带自己的铺盖来! 她有些自责的说道:“哎哟,我应该把铺盖带来,省的再买了!” 高明程笑道:“没事,总是要用的,带来带去的麻烦!” 许多美看到高明程买了这么多东西,不由得担心起他兜里没钱了,于是把自己随身带来的钱都拿了出来,全部给了高明程。 高明程在去做司机前,给许多美留了一笔钱,可两个月过去了,那笔钱丝毫没少。 看着被塞到手里的钱,高明程心里暖洋洋的,他没有拿,而是重新递给许多美,说道:“这些钱你留着,等开张后,当零钱找。” 做生意,就需要收钱和找钱,商家提前备一些零钱,是常规操作了。 “那你还有钱吗?”许多美担心的看着高明程,生怕高明程逞能不要。 “呃,还有一些。”高明程如实说道,又在心里加了一句——但是不多了。 他虽然赚了一些钱,还得了一笔灰色收入,但开销也大啊,他从高守旺那儿拿的货都还没有给钱的,约好等服装店开业后,再给货款的。 “行了,我没钱肯定不会和你客气,这钱你留着做生意用。现在我们先铺货——淑芳,你去把那一袋衣架拿来!” 高明程把仓库的货搬了出来,这些货都是用编织袋装着的,一打开,里面的棉衣没有束缚后,立即从袋子里冒了出来。 三人把棉衣从袋子里拿出来,先抖开,然后用衣架挂着,看到衣服上的折痕,高明程琢磨着还得去买个电熨斗回来。 要想卖出高价,商品就不能有瑕疵,尤其是羊绒大衣,那必须得挺括,你要是布满了折痕,那么高档面料的逼格就没了,自然卖不出高价。 货物太多,三人一番忙活,等歇口气时,才发现都已经晚上七点多了,肚子适时的发出咕噜声,提醒着主人已经过了进食的时间了。 “明程,你买了面条没?我们晚上煮面条吧!”许多美说道,煮饭耗时太久,面条就方便很多。 高明程说道:“买了,鸡蛋也买了。” 于是许多美就去后院的厨房煮饭,高明程和高淑芳继续干活。 他们的服装店没有做细小分类,男女装都卖,并且连童装都有,算是一个中型服装超市了。 半个小时后,许多美的声音从后院传来:“明程,淑芳,可以吃面条了!” 高明程把手上最后一件衣服挂上,对高淑芳说道:“走吧,今天就先干到这了!” 两人去了后院,除了厨房,还有一个木桌,供人吃饭用。 饭后,高明程让她们都上楼去休息,等明天白天时再继续整理店铺。 今天的确够累的,那些铺盖虽然买来了,但还需要人为的把被面给套好,这个时候的被面以手工缝线为主,还没什么安装拉链的被套。 日光灯照亮着整个房间,高明程坐在椅子上休息,看着许多美干活。 被套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色泽艳丽的被面,高明程买的是经典的红底牡丹花图案,而下面部分则是粉红条纹图案。 许多美先把下面的被底铺好,然后让高明程帮忙把棉絮被放好,再把红底牡丹花的被面摆正了,最后把粉红条纹的被底翻上来,四角对折,然后把被底和被面缝起来。 如此,被套就做好了。 等用脏了需要重新洗时,再把缝好的线拆掉,把两块布料清洗干净后,再继续缝上即可。 有些人为了避免频繁的拆洗被套,就会在靠近头的那部分,再缝上一块布,因为整个被子,只有那里经常和身体摩擦,最容易脏了。 倘若脏了,那就把那后缝的面料拆下来洗,如此一个冬天就只需要缝洗一次了。 这也算是主妇们的一个生活小经验了,可能看上去没有那么漂亮,但确实实用。 高明程就忘记多买一块布了,于是许多美叮嘱他明天记得去买来。 高明程能说啥呢?当然是同意啊!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七章:开业大吉 转眼便到了88年的元旦,在清早的寒风中,一连串的鞭炮声响起,惊动了周围的人们。 这里有一家服装店即将开业的消息,早就在附近流传了,如今听到鞭炮声,爱美的年轻女性们纷纷涌到这边来。 在店铺的门口,铺着长长的红色地毯,顺着红地毯望去,便是一盏绚丽多姿的水晶吊灯。 再抬头看去,上面挂着崭新的店名牌匾——“新新服装店”。 这个名字,很符合这个时代的潮流,因此高明程懒得再取什么名字,直接这么用了。 在88年元旦这天,新新服装店于上午九点开业了! 高明程身穿黑色风衣,脚踩黑色皮鞋,梳着大背头,整个人洋气了不少,在他的身边则是站着两位娇俏的姑娘。 许多美和高淑芳俱是穿戴一新,梳着高马尾,涂着口红,时尚的像是电视剧里的摩登少女一样。 三人乍一亮相,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目。 高明程站在台阶上,望着被鞭炮吸引过来的群众,笑着说道:“今天是元旦,我们共同迎来了新的一年,同时今天也是新新服装店开业的吉日,我们新新服装店经营男装和女装以及童装,各种款式皆有,都是时下最潮流的款式,大家可以进来挑挑看。今天开业,一律八折,何谓八折呢?就是十块钱的衣服,今天只卖八块钱,并且消费金额满一百,再送棉袜一双!” “大姐,进来看看吧,里面的衣服包你满意!”许多美之前卖过衣服,如今人多也不怯场,直接开始拉客了。 高淑芳有些怯场,她身体微微的颤栗着,但面上极力维持着笑容。 高明程也主动拉客了,引着围观的人进店来看,然后开始询问对方想买什么衣服,然后领到对应的位置去。 俗话说,女人的衣柜永远都少一件衣服,因此服装店最显眼的地方,摆的就是女装,这些款式新颖的女装,对于偏僻县城的人来说,每一件都漂亮极了,尤其是在水晶吊灯的映照下,美的令人炫目。 这时,店内响起优美的歌声来,原来是高明程打开了录音机,播放着歌曲录音带。 在装潢简单,做生意模式单调的八十年代,高明程所开的这家新新服装店就如它的名字一般,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颖。 这华丽的装修,这时尚的服装款式,以及这播放的动听歌曲,一下子就狠狠地抓住了人们的眼球。 在八卦流行的时代里,不出半天功夫,这家新新服装店,就会出现在数千人的口中。 那些或猎奇,或有购衣需求的人,都会首选新新服装店,看看这里是不是如传说中那般的好。 这一天,高明程三人就没有歇息过,店内一直有人,有些人嫌弃价钱太贵,没舍得买,但也有舍得花钱的。 任何一个地方,总有那么一小撮的人是不差钱的,这些人都是各行各业的顶尖者,在他们看来,价钱不重要,重要的是衣服的款式和质感! 他们需要出入重要场合,自然讲究着装打扮,一些便宜货,他们还看不上的呢,而高明程给服装店的定位就是中高端,至于低端市场,他是直接舍弃掉了。 赵冬梅在下午时,也过来服装店这边了。 她决定给自己和高国兵都挑一套新衣服,并且是里里外外都要的那种。高明程不愿意收她的钱,说是送给她,结果她还发了好大的脾气,把高明程教训了一番。 最后赵冬梅拿出钱来,说道:“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你做生意就最忌讳不收钱了。以后不管是谁来了,哪怕他关系再硬,你也只能优惠,不能免费,知道吗?” “赶紧找钱吧!新开业,可不能不讲究!要招财进宝,生意兴隆才好!” 许多美看了高明程一眼,在高明程的示意下,这才收下赵冬梅的钱,并且麻利的找好了钱。 最后装袋时,许多美给赵冬梅多拿了几双棉袜。 对于这个,赵冬梅就笑纳了。 她买好衣服后,也没有多耽搁,直接走了,省得店里客人多,高明程还要分心照顾自己。 她拎着衣服,已经在琢磨着明天就穿了,到时候穿去单位里,再随口一提是在新新服装店买的,单位里那些爱美的同事,肯定得来新新服装店看看的。 而只要来了,且舍得花钱,那么必定能够在这里买下心仪的衣服的。 今天一直在忙,连中午饭都没空去弄,还是高明程从外面的饭店端了三碗米粉回来,三个人轮流躲在后院匆匆吃下,然后又继续招待客人。 服装店的种类齐全,且有试衣间,于是一些年轻的女人们,都乐意躲在试衣间换上新衣服。 在集市上,有些大妈买衣服时,是当场脱下衣服就试的,但这对于年轻害羞的女孩子来说,就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了。 而新新服装店,就解决了她们的后顾之忧。 晚上七点时,总算没有人了,这个点,绝大部分的人都在家里和家人们享用晚餐。 在后世,逛夜市是人们新的消遣方式,尤其是在炎热的夏天时,一边逛夜市,一边纳凉打发时间,也是挺不错的。 不过在现在,晚上出来逛的人还是极少的,主要是国营的商场晚上可不会营业,营业员们到点就要下班的。 再者街道上的路灯很少,到处都黑黢黢的,哪里还有逛的兴致? 高明程三人算是松了口气,许多美和高淑芳直接瘫坐在椅子上,浑身无力的那种了。 许多美动了动嘴唇,却没有说出话来,这一天下来,说了太多话,也笑的太久,脸部都僵硬酸痛了。 高明程知道她想说什么,于是说道:“你们歇着,我去买饭回来!” 作为体力最好的男人,高明程必须承担起责任来。 于是他朝着附近的一家饭店走去。 这个点已经过了饭点了,但饭店里依旧还有客人在那儿喝酒。高明程要了三份米饭和两个下饭菜,就端着饭菜回到自家店里。 在阴影处,他注意到有人影一闪而过,高明程皱眉,停下脚步,他来到那个人影待过的地方,往那一站,一眼就看到自家服装店了。 在夜晚,服装店的三盏水晶吊灯都开着,整个店内都灯光明亮,是附近最显眼的地方。 住在周围的人们,如夜晚的飞蛾般,受光线吸引,目光不由自主的朝这边看来,一些顽皮的孩子也在门口跑来跑去,好奇的踩着红地毯。 高明程端着饭菜走了过来,正在踩红地毯的孩子们如惊弓之鸟,飞快的跑开了,因为他们怕高明程骂。 但高明程并非那么小气,犯不着出口骂这些孩子们。 他只是在把饭菜放下后,默默地把红地毯收起来了,把三米长的红地毯卷好后,就放在店内门口的位置,明早好重新铺上。 他把卷帘门拉下来,挡住了店内外泄的灯光,然后说道:“多美,淑芳,来吃饭了!吃过饭,我们来数钱!” 听到数钱两个字,两个疲累不堪的女人瞬间精神起来,挣扎着从椅子上起来。 高明程看着她们这样,乐呵呵的笑了。 饭后,他们果然开始数钱了,当许多美把装钱的袋口敞开倒下时,里面大大小小的票子就掉落在桌子上,渐渐堆成一座小山。 粗重的呼吸声乍然响起,许多美和高淑芳脸上的惊讶丝毫不掩饰的流露出来。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八章:教妻算账 面对如小山般的钱,许多美竟一时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她只有小学三年级的水平,高淑芳的学历稍微高点,但也就小学毕业的水平,两个人会些简单的算数,但涉及到的金额是不超过一百块的。 “这……要怎么数?”许多美吞咽了下口水,只觉得唇干口燥,心慌意乱。在高明程的辅导下,她认识了不少常用字,平时阅读书籍已经没有大问题了,但数学还是不太好。 经手的钱一多,就需要高明程帮忙算账,并且账本也都是高明程负责写好的。 “来,我教你们一个简单的法子。”高明程说道,开始动手把不同数额的钱分类起来。 比如五十块的叠在一起,二十块的叠在一起,十块、五块、一块的也是如此。 这样一分类,就没有那么乱糟糟了。 高明程先数五十块的那一叠,数完后,他把对应的数目记在本子上,然后再数其他的钱,都得到各自对应的数目,最后,再把这些数目全部都加起来。 这些就是今天的营业额了,营业额再减去进货款以及店内开支、人员开支、税收等,便是净利润了。 至于账本也是分两本,一本是记录每天卖掉的服装款式及价钱,一本则是进货的款式及价钱。 为了方便记忆,高明程把服装也按照款式和价钱进行分类,使用了简单的代号,这样在记账和查账时,就容易一目了然。 但由于学历限制,许多美和高淑芳在学这些时,学的格外的吃力,好在高明程不厌其烦的教了一遍又一遍,但到了最后,两人还是似懂非懂。 “算了,今天已经很晚了。我们先睡觉,明天还要营业呢!”高明程累觉不爱,罕见的觉得疲劳了。 搁在村里时,他一口气翻几座山,都不觉得累,可现在多教几遍算数和记账,就觉得累惨了! 许多美有些心虚,觉得是自己太笨了,所以才学不会。 她多少有过卖衣服做生意的经验,尚且都心虚,高淑芳就更心虚了,她一句话也不敢多说,反而在心中庆幸这是二哥二嫂开的店,自己只是个帮忙的。 如果是她开的店,她根本干不来啊! 第二天一早,三人就起床来,开店第一件事,就是打理卫生!店内的地板是每天都要拖的,像现在是冬天,拖地不容易干,那么最好是晚上没有客人后,就把地拖干净,但昨晚事情太多,人也太累,就没有及时的拖地。 于是清早,高明程就先把地拖一遍。 除了拖地,还得把被顾客弄乱的服装重新整理好,卖完的款式也需要及时补充,如果开店久了,还需要用鸡毛掸子把挂在上面的衣服扫扫灰尘。 总之,事情是很多的。 大概八点半,店内就开始有客人了,经过一天的信息发酵,新新服装店想必已经在县里出名了。 这一天,很多人都慕名而来,只是看的人多,买的人少。 服装店定位是做中高档服装的,那么就注定客人不会太多。但其中的利润,却绝对不会比做低档服装少。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顾客提纯后,以后来看热闹的人会越来越少,而进店的客人,十有八九就会购买店内的衣服了。 并且有钱人家想买衣服时,首选就是新新服装店,而其他普通人家若是想买件高档的服装,那么也会特意到这里来选购。 这就是名牌效应了。 服装店开业前三天,都做了八折优惠,在这三天里,高明程认识的一些人也纷纷过来照顾了生意,肖金峰的老婆就带着她婆婆过来,给全家都挑了一套新衣服,光她们这笔单子,就有六百多块了。 再有其他一些做生意的人,也纷纷过来挑选西服。 如今开始流行西服了,这些西服都是高明程从羊城进货来的,款式和质感都很好,男人穿上后,体型修长,整个人都帅气了不少。 用俗话说,就是有精神头! 但是呢,这些老板追求时尚,却不懂风度,西服被他们买回去后,扣子不会好好的扣上,裤腰带上还会挂着一大串的钥匙,走动时,钥匙发出哗哗声响,再配上一口家乡话,分分钟从西服帅哥打回了原型。 在开业的第四天,因为没有折扣,且该看热闹的人也大概来看过了,店内的客流量就会少很多。 这天高明程没留在店里,而是准备回村一趟。 他要根据这些时日的销售情况,和高守旺那边商量一下接下来的进货款式,另外再把货款给高守旺一部分。 高守旺在办理好乡镇企业的手续后,就以制衣作坊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并且因为他儿子的关系,从针织厂拿货的价钱也会低很多。 但制衣作坊有个弊端,那就是压货多,回本慢。因此高守旺手里头的钱也很紧张。 高明程的门店是自家的,不需要额外开支租金,只需要支付水电费即可,在羊城买的货,也是提前给了全款的,因此现在手里头有了一些现金了。 “我回村一趟,你们两个小心看店,如果遇到捣乱的,就赶紧到警局喊人来。”高明程不放心的叮嘱着。 这三天,新新服装店的营业额挺不错的,只要是有心人,都能够猜到一些,因此高明程怕有人眼红想犯事。 许多美却噗嗤一声笑了,说道:“这里离警局也不远,再说了,但凡消息灵通的,都知道这家店是高局侄子开的,你放心吧,不会有人不长眼的。” 从建房起,拿地皮、建筑队,就全部是高国兵帮着安排好的,从始至终,高明程只在装修服装店时才上心。 高明程闻言,也是一笑,但也确实放心一些,只是最后还是叮嘱一句:“不管什么时候,人比钱重要,知道吗?” “嗯。”许多美明白他的意思,笑吟吟的点头应下。 高明程开到后院,打开了后门,他的拖拉机就停在后门边上,他熟练的把车开出巷子,然后往高家村的方向开去,一路上,倒是碰见几个面熟的人,这些都是高家村附近村子里的人。 “上车,我带你们一程!”车斗是空的,因此高明程大方的把人喊上车。 他们挑着担子,这是赶早到县里赶集卖货来了。 高明程看到他们担子都空了,于是问了几句卖货的情况,那些人笑着说道:“今年天干,到处都缺粮缺菜,现在的菜好卖的很,价钱也比往年贵些。” 那些人刚笑着说完,又叹息一声:“哎,这赚的几个钱也留不住,得拿去买谷子吃。” 高明程见此,便说道:“放宽心,明年肯定能风调雨顺!” “希望吧!” 路上有人说说话,时间反而不那么难捱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九章:母女交锋 大队和村委的办公室之所以在兴安岭,是因为这个地方四通八达,附近几个村子都以兴安岭为中心点,想要去县里,都要经过兴安岭,再经过军岭,才能够来到前往县城的国道上。 高明程在兴安岭这儿停下,搭他车的人便纷纷下车,一边对他道谢,一边各自回村去。 高明程再次来到高守旺的制衣作坊,这回,因为开着一扇窗,里面的气味总算没有那么闷了。 站在门外,高明程就听到缝纫机干活的声音,厂房里的女工们,个个都低头干活。 她们的工资不是按月,而是按件,因此为了赚钱,每个人都铆足了劲干活。 董飞霞负责打板和裁剪,一位经验老道的裁缝师傅,知道如何裁剪才能够更省布料,裁剪好的布料,就交给那些女工们,由她们拼接缝合。 这种流水线似的分工合作,使得效率大大的提高了。 “明程来了!你服装店的生意好吗?”看到高明程过来了,正在忙活的高守旺立即朝他走了过来,就连正在裁剪布料的董飞霞也放下手中的剪刀,朝高明程看来。 他们这个作坊成立后,招的女工越来越多了,一些村委和大队介绍来的关系户,也都留下了,好在大部分女孩子的确都是心灵手巧的,经过培训后,可以从最简单的活做起。 这段日子,作坊制作的衣服也陆续拿去卖过,但这些都只算是小打小闹,高守旺夫妇最看重的,还是高明程开的那家服装店。 要知道,为了把控质量,他们从纺织厂拿的面料都是很贵的那些,服装的版型,也是仿的羊城货,不说超越,至少没有差太多,两者放在一起,眼力一般的人都看不出区别来。 付出了这么多,现在是检验市场的时候了。 在两人的注视下,高明程笑着把服装店三天的销售情况说了下,然后拿了一笔现金出来。 “守旺叔,先给你们一笔货款,剩下的等服装店周转过来后,再给。”高明程笑着说道,把钱递给高守旺。 高守旺看到那一叠钱,眼眶都微微红了。 他接过钱,心情激动。 他看向老婆董飞霞,董飞霞亦是心情激动,两人对视而笑。这一刻,他们看到了前程和希望。 接下来,高明程又和他们仔细说了下哪些款式卖的好,哪些款式无人问津,好让他们及时调整生产。 董飞霞听的认真,频频点头,衣服的品质由她管控,高守旺则负责其他的杂事管理。 “红色印花棉衣以及呢子大衣还有多少货?我再带些去县里,薄款的毛线衣也要带些。”高明程说道,高守旺把他要的货先记录下来。 制衣作坊目前比较简陋,只有二三十台缝纫机,并没有大型织毛衣机,但好在乡下的姑娘也很心灵手巧,每个村子都有一些擅长织毛衣的人,早在之前,高守旺就拿着样品找到了不少人,要她们照着样品把毛线衣织出来。 纯人力织的慢,但比用机器织出来的,是要更舒服些的,内里没有拼接的缝隙,更贴身一些。 但缺点也明显,一些复杂的花纹,就很难织出来。 “好,等下我就去每个村子收一下成衣。”高守旺点头应下,准备等下就骑自行车去周边村子转一圈。 “行,这些你安排,我大概下午三点过来。” 事情交代好后,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准备回高家村了。 又是几天没有回来,家里虽然没多少变化,但也显得冷清了,两狗看到他,更是异常的亲密。 “黑虎,精灵,以后也带你们去县里逛逛去!”高明程摸着狗头许诺,这会儿可没有城市不能养狗的规定,县中心养狗的少,主要是住房问题不适合养狗,城郊附近的村子,养狗的人就多了。 似乎听懂了,两狗的叫声异常的兴奋。 “走,我们去老村那边走走,找你们的兄弟玩去!”高明程笑着,带着两狗小跑起来。 家里就他一个人,冷锅冷灶的,他可不想麻烦,准备去细奶奶家蹭一顿饭吃。 高壮家养的狗也不小了,平时也会跑来和黑虎它们一起玩,都是很乖巧的狗狗。 到了高壮家,高明程却觉得自己可能来的不巧,因为何秀曼的妈妈在这儿。 站在门外,他环视一圈,发现只有她妈妈,并没有看到何秀曼的弟弟和妹妹们。 何秀曼的妈妈眼睛红肿,似乎刚刚哭过。 “高壮,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子,你岳父被人打了,你可不能不管啊!”何母哀求着,高壮却满脸的抗拒。 高壮不喜欢打架,因为他生的比别人瘦弱,力气也小些,他自小就被人欺负,全靠高明程护着他,之后跟在高明程身边,也没人敢招惹他,但他也没招惹过别人就是了。 这回何母跑过来,让他去何秀曼的娘家打架,他的心瞬间有些慌了。 细奶奶也面色沉重,面带不喜。 知道孙子不好拒绝,她开口说道:“亲家母,如果是别的事,你来喊高壮,我是没有二话的,可这件事……原本就是你家不占理,吃点亏就算了吧。” 何母一听这话,那还了得,立即撒泼起来:“你这是什么话?他岳父被人打了,他都不出面,那他还算什么男人?高壮你不会打架,但你不是还有那个会打架的兄弟嘛!你去喊那高明程来,有他在,肯定能够把姓刘的一家打个半死!” 高壮原本是沉默的,现在听到扯到高明程身上了,他立即说道:“不可能!” 如果他岳父这事占理,那么喊高明程帮忙还行,但这事不占理,且高明程还在县里忙服装店的事情呢,高壮怎么可能会去喊高明程来趟这浑水! “妈!这事本就是爸不对!弟弟在外面惹了事,被打一顿也就算了,爸偏要去打人家孩子,现在好了,人家的爸爸打回来了!”何秀曼不高兴的说道。 她爸妈重男轻女,因此把弟弟看的很重,前几天,弟弟抢了一个孩子的小人书,结果被那孩子反打了一顿,结果这一幕被她爸看到了,二话不说就冲过去把那孩子打了一顿。 这下不得了,引发了两个家庭的混战,结果就是她爸吃了亏,没打赢。 也是,她家就她爸一个壮年男人,而对方有三个壮年男人! 这回,她妈是来搬救兵的,想喊高壮和高明程过去把对方打一顿。 但这事高壮不同意,何秀曼也是不同意的。 她觉得没脸。 高明程半只脚都踏进去了,结果却听到这些话,一时间他有些进退两难。 “你这个不孝女,你是不是想要让你爸爸被人打死!哎哟,我怎么生了这么个不孝女哦!我不要活了!”何母瞬间唱念做打起来,作势要撞墙自杀。 这场景,瞬间把人际关系简单,没经历过大风大浪的细奶奶和高壮吓着了,两个人手忙脚乱的去阻止何母撞墙。 就在高明程决定进去时,何秀曼突然也哎哟哎哟的叫了起来。 “哎哟,我肚子疼,高壮,不得了了,我肚子好痛!我站不住了,你快扶着我!” “秀曼,你没事吧?要不要我去卫生院喊医生来?”高壮慌了神,连忙扶着摇摇欲坠的何秀曼。 何秀曼疼的皱眉,满脸的虚弱之色,看着的确问题不小。 细奶奶也不再拦着何母了,此时她满心满眼里只有何秀曼的安危,她一松手,何母反而愣住了,不敢继续去撞墙了。 因为她知道,她要是敢撞,肯定没人来拦了! 又不是真的活够了,谁乐意去死? 何母神色淡定的停止了撞墙,转而狐疑的看着何秀曼,这个女儿不会是装的吧? 但看何秀曼的确疼的厉害,并且双手紧紧地扶着大肚子,她大部分身体都靠在高壮的身上,细若游丝的说道:“好,你去喊医生来,我疼的不行。” 何母一听这话,心里的狐疑倒是没了,只是觉得这事太凑巧了。 但她女儿大着肚子,现在又肚子疼,那她接下来的打算,也没法继续了。 哎,晦气!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章:小黄牛换新主人啦 高明程最终没迈进那个门,根据他的观察,何秀曼的肚子疼,十有八九是假装的,何秀曼可不是那种会忍气吞声的小白花,她有的是主意反击。 而高明程此时进去,反而不美,容易被何母给纠缠上。 于是他脚步一拐,朝自己爸妈家走去了。 院子的门敞开着,一进去,就看到高奶奶坐在椅子上,手里正在剥老丝瓜的皮。 这种老丝瓜,是特意留种的,风干后,把外表的硬皮剥掉,就露出里面的丝瓜囊来,而丝瓜种子,就藏在这些瓜囊的洞里,把丝瓜种子抖落出来,就可以留作来年春天播种所用了。 而剩下的这些丝瓜囊也不用丢弃,而是有大用途的! 最常见的用途,就是用来洗锅洗碗,皮肤粗糙些的人,还可以用它洗澡搓背。 因为这些用途,所以大家都会特意多留一些老丝瓜备用。 “奶奶。”高明程叫了声,听到声音的高奶奶这才抬头看去,然后老脸上露出一抹笑容,如绽放的雏菊般。 “是明程来了啊,听说你去县里做生意了?”高奶奶慈祥的问着。 高明程简单的说了下,没有说仔细,是因为说仔细了,高奶奶也未必懂。说了一小会儿话后,高明程就问道:“我爸妈呢?” “你妈妈去你秀慧婶子家打毛衣了,你秀慧婶子的手艺好,她跟着学。你爸爸去地里了。”高奶奶说道,神情中有那么些寂寞。 原本是一大家子的人,可先是高明程分家出去了,后又让高明万去了运输公司,紧接着便是高明里去了制糖厂,这倒罢了,现如今连高淑芳都被拉去县里卖衣服了! 因此,老宅这边,常住的人口就只有三个人了! 原本大家挤着住,房间都不够用,而现在是到处空荡荡了。 高奶奶的那份寂寞,高明程敏锐的捕捉到了。只是世间万物都会发生变化,只要变化是好的,那么人就要去适应它。 正说着话呢,高明程的爸爸先扛着锄头回来了。 他手里还拿着一个竹篮,里面装着一些刚拔出来的嫩萝卜,看到高明程坐在屋子里时,他还愣了几秒。 往年这个时候,高远见可忙了,一天到晚不着家的,天天都要在外边给人蒸酒,一年到头挣下的钱,就全靠这段时日了。 可惜今年天干缺水,粮食也减产,几乎没什么人找他蒸酒了。 但高远见忙惯了,根本闲不住,于是没事做就去地里转悠一圈,估计地里的任何一点变化,都逃脱不掉他的法眼了。 “今天怎么没在县里做生意?你生意好做吗?”高远见把东西放下,颇为关心的问着,又让高明程今天中午就在这儿吃饭。 高明程自然应下,他就是过来蹭饭的。 简单的说了下县里的生意,高明程说道:“我今天是回来拿货的,等下下午还要再去县里。对了,爸,你想养牛吗?” 高远见目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可能。 他没有马上开口,思索之后才说道:“是打算养头牛,之前要攒钱,家里开销大,现在没多少开销了,正打算开春了去买头牛犊回来。” “怎么,你家的牛不打算养了?” 高明程点头,说道:“是不打算养了。我总共就一亩田,现在又买了拖拉机,这牛的用处就不大了,再说了,我这三天两头的往县里跑,也没空照料。” “爸,你要是真想养牛,我这牛卖给你,你给个公道价,怎么样?”高明程开门见山的说道。 送是不可能送的了,牛可是很贵的! 高远见倒不觉得高明程说话过分,牛自古以来,都是很精贵的,高明程的那头牛,养了近一年,已有一岁多点了,等开春时,给它穿了牛鼻子,让它跟在老牛的后边学着犁田,很快就能够派上用场了。 高远见家的田还是比较多的,有八亩去了,这犁田时需要用牛,割稻子时,也需要用牛,到时候买个牛车,让牛把稻子拉回家来,就省了老大的力气去挑担子了。 再一个,如果想到军岭去卖菜,也可以用牛车拉去,省时省力。 经过一番考虑,高远见二话不说,就决定把高明程家的牛买下。 他说道:“走,我们去把你妈喊回来煮饭,然后再去看看那牛。” 高远见没有马上说价钱,因为得看过之后再开口。 于是父子两人去了秀慧婶子家,把罗小华喊了回去煮饭。 罗小华一向不待见高明程,但如今也不同了,听说高明程中午在这儿吃饭,她表现的挺乐意的,笑着说道:“家里还有一块腌肉,等下用来炒萝卜吃!” 罗小华乐呵呵的回家去煮饭了,高远见和高明程则去看牛,黑虎和精灵绕在两人的身边撒欢。 牛不在牛尾岭那边,而是在老村这边的田地里。 这边的田是连成一片的,共有八百多亩,虽然天干,但之前也陆陆续续下了一点点雨,田地里长出了鲜嫩的野草,其中就有不少是紫云英。 这些野草,就是牛的最佳口粮了。 张成远是个勤劳的人,他一大早就过来把高明程家的牛羊给牵了出去,然后选一块野草丰盛的地,把牛羊放在那儿。 在山地放牛羊时,可以把绳子系在树干上,可田地里就不行了,没有树的。 但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可以在绳子的末端系上一根木桩,木桩一头削尖,然后钉在田里。 如此一来,牛羊就受到束缚,只会在绳子范围内活动。 村里养牛的有一些,但养羊就只有高明程一家了,因此很好找,父子两个都擅长走路,走了十多分钟,都不见累的。 “爸,这就是我家的牛了,你看!养的还是不错的。至于羊,我打算过年就宰杀了。” 高明程望着自家的牛,年轻的黄牛身上干干净净,一双大眼睛可萌了,看到高明程他们过来了,性情温驯的望了过来。 家养的牛性情大多温驯,但俗话说牛脾气,有时候牛犟起来,也不好惹的。 高远见也是种田老手了,很擅长挑选牲畜,他绕着小黄牛上上下下的打量一圈,没找到什么毛病,又试着让小黄牛走上一小段路。 “嗯,四肢矫健,精神也不错。明程,你这牛是多少钱买来的?”高远见问道。 高明程没有隐瞒,如实说了,高远见沉吟片刻,在当初的价钱上又加了一些,算是比较公道,但肯定不会溢价。 高明程也不在乎多几块少几块的,当下就和他爸成交了。 他把系黄牛的绳子解开,递给他爸,然后说道:“我最近不在家,家里的牲畜都让多美的哥哥帮着照顾的。等下我找他说一声,省的他不知情。” “那干脆让他再多照顾两天,我家里的牛栏还没有准备好。”高远见当即说道。 养大型牲畜就是这样,得提前准备好猪圈牛栏的,否则就没法养。 在老宅猪圈的边上,还有一点空位,高明程估计他爸会把牛栏砌在那里。 于是他说道:“我那里还有半袋水泥和一些红砖,等下我给你送去。” 高远见点头,剩下的砖和水泥,他先凑凑看,不够的,再买些。 父子两人完成了交易,于是再次回到家里。 虽然牛没有马上牵回家,但高远见还是现在就给了买牛钱。 他把钱数了两遍,才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把钱接下,直接放进兜里,有了这笔卖牛钱,他身上的现金又多些了。 中午高明程在这儿吃的,难得的吃了个饱饭。 饭后,他还是决定去细奶奶家看看。 之前何秀曼和她妈各出奇招,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了。 他过去时,并没有看到何母,想必是已经走了。 “明程,你来啦。”细奶奶也在院子里剥老丝瓜皮,脚边堆了一地的皮,簸箕里还堆着不少的丝瓜种子。 “明程,你要丝瓜种子吗?等下拿些去!”细奶奶笑着说道。 那些丝瓜种子看着有半斤多了,但实际上用不着这么多的种子。 他们这边的人,很少在好地上种丝瓜,都是在屋前屋后的墙角、以及坡地边缘种上一排即可。 丝瓜大量上市时,卖不出好价,自家吃也吃不了太多,但因为需要丝瓜囊洗碗洗锅,所以村里家家户户都会种上七八棵丝瓜苗。 高明程说道:“不用,我也留了几个老丝瓜,现在还挂在木梁上,等以后有空了,再把籽弄出来。” “高壮和秀曼呢?在休息吗?” 话音刚落呢,高壮就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他看到高明程来了,还挺高兴的:“明程哥,你不是开店了嘛,怎么回来了?你吃过午饭了没?我们家还有一些饭菜,你要吃吗?” 高明程笑着说道:“不用,我也是刚吃完。你老婆没事吧?听说你好像去卫生院喊医生来了?” 提起这个,高壮就瘪嘴,开始跟高明程抱怨起何母来。 只是他不知道,早在之前,高明程就误打误撞的把事情经过给听了个大概了。 在知道何秀曼果然没事,只是虚惊一场后,高明程就彻底放心了。 “她是长辈,你能忍就忍忍吧,现在秀曼大着肚子,你以秀曼为主就行。”高明程只能这么劝说着,因为现在的主流思想就是这样。 细奶奶立即说道:“我也是这样说的,就是他岳母对他很是不满意,言语间觉得是把秀曼嫁错人了。本来岳父挨打了,女婿去帮忙也行,但他家这事办的……不太体面。” 高明程心说,何母其实也算不错了,是个实诚人,最怕那种嘴里撒谎,把人骗过去,在义愤填膺的出面后,才知道事情原委,那才恶心人呢。 高明程如此想,也如此说了。 高壮一愣,琢磨了一下,觉得的确如此。 这样一来,他对何母的怨气稍稍少了那么一些了。 何秀曼在屋子里也听见了,不由得叹息,不是她妈实诚,而是她妈没那个脑子! 所以一来,就把事情的原委说的清清楚楚了。 她知道她妈难缠,所以也不敢针锋相对,只能假装肚子疼,把这事给模糊处理了。 高明程陪着细奶奶和高壮说了一会儿话后,就告辞离开了。 他还得回自己家一趟,要拿一些地里的菜,以及好烧火的柴火去县里。 路过张成远家时,看张成远在家里编竹筐,于是就把卖了牛的事情告诉了他。 “哥,那牛你继续帮着养几天,等我爸把牛栏砌好了,再把牛牵走。”高明程说道。 张成远自然没有二话,少了一头牛,他的工作反而更轻松些了。 只是心里多少有些遗憾,他也想养牛,可惜目前家里养不起牛。 高明程回到自家菜地,开始拔萝卜和折菜苔了,这块地有黑虎和精灵看守,一些野兔、田鼠都不敢来捣乱,他家的菜地长势还挺不错的。 高明程把能吃的菜都摘了一些,然后放在拖拉机的车斗里。 紧接着就是搬柴火和盖房子剩余的砖和水泥。 把东西都放上车斗后,高明程就准备出发了,临走时,他才发现,虽然回了一趟家,其实只进了院子,连房间门的锁都没打开过的! 但,事情办好就行! 他开着拖拉机,先给他爸送了水泥和红砖,然后又在高守旺那儿装了货,于下午三点时,朝着县里而去。 这个时间点,几乎没人会去县里,自然也没有人要搭顺风车了。 高明程一路开的很顺,就是拖拉机速度太慢,足足开了一个小时,才到了县里。 他照例把车停在后院这边的巷子里,这样不会影响门店的生意,一些货物就从后院搬进去。 他刚进后院,就听到踩缝纫机的声音,抬头望去,原来是许多美在缝裤脚。 西装的裤脚一般比较长,但如果购买者身材较短,那么长裤脚穿着就不好看,整个人都不精神了。 于是新新服装店提供缝裤脚的服务,只要你确定买下一套西服,那么店员就会给顾客量腿长,然后适当进行裁剪和重新缝边。 这个也需要一定的缝纫技巧,但许多美和高淑芳,都能够胜任这个工作。 这台缝纫机,就是高明程自家的,之前放在董飞霞那儿用,后来董飞霞那边购买了很多缝纫机,就用不着了。 “今天生意怎么样?”高明程笑着问道。 许多美抬头看到他回来了,脸上也浮现出笑容来,说道:“不算太好,但也陆陆续续有些生意。” 高明程安慰道:“每家店的定位不同,顾客群就不同。开店做生意,不要着急,慢慢来!” 他其实差点想说——我们亏得起。 但最后吞下去了,因为觉得不吉利。 接下来几天的生意,都和这天差不多,新新服装店的知名度逐渐打出去了,但受到价格的限制,生意注定不会太火爆。 但只要人们的收入有所上升,就必定会追求购买品质更好的时尚服饰。 高明程站在冷清的店内,觉得这样也不是办法,得弄一两件引流款才行。 在后世的一些店里,总会有一些特价款,这些特价款会吸引人进店,然后再向客人推销其他的利润款。 这个招式,不只是服装店适用,饭店也是适用的,有些饭店甚至菜价很低,但是呢,要求你必须点酒水,而酒水就是饭店真正赚钱的商品。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一章:谁不爱八卦? 服装店的生意不忙,有许多美和高淑芳在,就已经足够了,因此高明程闲着的时间居多,于是他隔三差五回一趟高家村,看看家里的东西,逗弄一会儿黑虎和精灵,再带些地里的菜来。 在不回高家村时,他也会到处乱逛,或是去警局找高国兵他们说说话,或是去运输公司转转,又找了高明里说话。 高明里依旧留在制糖厂做事,这和他本人的性格有关系,他喜欢安稳的生活,不具备冒险精神,虽然制糖厂现在的工资不高,但高明里还没有养家的烦恼,因此做个月光族也无所谓。 高明程提议让高明里搬到他家来住,二楼有四个房间,都进行了简单的装修了。 但高明里没有马上搬过来,因为他在赵警官家的房租是按月交的,得住完一个月才肯搬。 这天,黄大志来找高明程了。 “明程,小安腿上的石膏有两个月,应该可以拆了,你明天有空吗?”黄大志问道,他知道最近高明程经常会往返高家村,因此想拜托高明程帮个忙,把他弟弟接到县医院来。 手术虽然是在省医院做的,但拆石膏的技术含量显然一般,县医院也能胜任。 既如此,自然没有舍近求远的道理。 高明程算了下时间,的确到可以拆的时候了。 于是他大方应下,说道:“行啊,那我明天赶早回去,把人直接送到县医院去。” 黄大志面带感激之色,连连道谢。 “咱两的交情,不用说这些!大志,房子的事情,你看的怎么样了?”高明程问道。 黄大志却摇头说道:“房子的事情得缓缓,局里的人都知道我前不久带爸妈和弟弟去省医院看病了,尤其是我弟弟还做了手术,花了一大笔钱,所以没法马上买房子。” “好在我也不急,先慢慢挑吧。” 黄大志为人还挺谨慎的,虽然可以对外说是高明程借的钱,但短时间内花费两笔大钱,还是很惹眼。 局里的人,都是办案高手,黄大志可不敢暴露太多,还是谨言慎行的好。 “那年后再买也行。”高明程点头,觉得黄大志考虑的很妥当,随即又问起黄大志相亲的事情。 黄大志年纪不小了,同龄人的孩子都快能打酱油了! 前不久,局里一位同事的母亲,就给黄大志牵线相亲了,对方是她的表侄女,今年刚好二十岁,说是想找个在城里做事的人。 黄大志虽然是村里人,如今也只是协警,但所有人都知道,他转正成为民警,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黄大志做事严谨细致,立了不少功,再加上他和高国兵也有那么些关系,在转正要求没有硬性标准的现在,转正不转正,也就是高国兵一句话的事情。 提起相亲,黄大志脸上的神情就丰富了,有害羞,也有失望和难过。 “哎。”黄大志先是一声叹息,然后才皱眉说道:“那女方长得一般,不好看也不难看,身高稍微矮点,但也还行。我年纪大了,就想早点结婚生孩子,对女方的要求也不敢太高。” “刚见面时,我两的印象都还不错,但后面……女方要求结婚后,就住在城里,这点没问题,我的工作也必须要住在城里才行,并且表示之后即使借钱,也会在城里买个房子。” “但是女方又说不能把我爸妈和弟弟接来,这个时候,我已经不太高兴了,其实我现在肯定不会把爸妈和弟弟接来城里住,他们身体还行,乡下有一堆的事情要打理呢。但他们总有老了的时候,我不可能一辈子不管他们。” “虽然不高兴,但我想着先把女方哄住,反正近十年内,肯定不会把爸妈接到身边来的。等之后孩子都生了,她也不敢说什么了。” “这个事情就过去了,但最后女方要求的彩礼,我却接受不了。她要现金八百八十块,老酒两坛,衣服两套,说明要两百块以上的才行,另外还要毛线三斤,手表一条,自行车一辆,肉二十四斤,红伞一把。” 黄大志的脸都快皱成苦瓜脸了,他扭头看着高明程,苦笑道:“我有多少钱,你也知道,真要娶,也娶得起,但是……人家说了,除了两套衣服和一把红伞,她什么都不会带过来,因为她还有一个哥哥要结婚,那些钱和东西,得给她哥哥结婚用。” 高明程听完,简直想直呼好家伙了! 这算是劫富济贫,还是扶哥魔? 付出一堆东西,结果只得到一个人,关键是这个人还不怎么贤惠孝顺! 高明程在后世听说过一个词,叫做孝心外包,他虽然是男人,但也不赞同这样做,自己的爹妈,总要自己去孝顺,但配偶也应该有辅助的义务才行,比如黄大志相亲的这个女人,不准黄大志把爸妈接到身边,这显然就不行。 又比如他自己的爸妈看不上许多美,让许多美受了一些气,但是呢,他去给爸妈家帮忙时,没要求许多美一起去,许多美也不会阻止他去。 “这些条件,那个给伱介绍的婶子知道吗?”高明程问道。 如果那个同事的妈妈知道,那就是合伙来坑黄大志了!今后和那个同事也不要来往了。 黄大志说道:“婶子是一番好心好意,她之前只知道她表侄女想嫁给城里人,但本身是乡下人,很难有机会嫁到城里来,因此一直拖到了二十岁还没有结婚。” “我在知道女方提的彩礼要求后,就直接找到婶子,说我没钱,娶不起。她也表示理解,说不该给我介绍她的表侄女。” 黄大志摆手,这个条件真没法答应,他不答应,没人会觉得他不好,他要是答应了,人家才会质疑他的钱从哪里来。 “你拒绝是对的,这彩礼要求也太离谱了!”高明程也吐槽着。 想当初,何秀曼的爸妈也想把何秀曼卖掉换钱,提了高彩礼,但最终也就商议到六百八十块,并且只有这些,没有别的了,什么衣服、自行车、手表和肉的,通通没有。 之后何秀曼嫁过来时,也多少带了百多块的嫁妆过来,这一桩婚事,虽然不赚,但绝对是可以接受的。 黄大志相亲的这位,就有些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味道了。 本身是乡下人,长得又不出彩,还想要人家这么多钱和东西,想得美哦! “好事多磨,大志,你放宽心,慢慢来,总会遇到合适的。”高明程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觉得这兄弟也挺不容易的。 黄大志这会儿心情反倒好些了,这些事情,他一直憋在心里,没有诉说的对象,现在跟高明程这么一说,反而舒服些了。 “大志,我看你还是别让城里人给你介绍了,直接在我们那一块找找得了!知根知底也好,省的提一些不着边际的要求。”高明程提了个建议。 黄大志觉得这个建议很好,点头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我们那一块有十几个村子,找找应该能成。” 他们乡下的彩礼,一般就六百八左右了,一些穷些的人家,出个三四百也能成,一些富裕的人家,最多也就一千出头了。 黄大志能接受一千多的彩礼,但要求女方必须贤惠孝顺才行,他还想给弟弟领养那个兔唇女婴的,倘若女方人品不好,肯定不会同意,还会闹事。 这一天,黄大志痛痛快快的把压在心里的事情都和高明程说了,有他个人感情上的,也有警局的一些八卦。 高明程那是来者不拒,听了一肚子的八卦! 其实八卦这种东西吧,不只是女人爱,男人也爱啊! 第二天清早,高明程如约去军岭接黄小安了。 黄小安双腿打了石膏,行动不便,但黄大志给他买了轮椅,所以在天气好的时候,他爸妈也会把他抱到轮椅上,然后在村里推着走动。 黄大志的爸爸在服药之后,肾结石得到了治疗,疼痛缓解了不少,平时干活也有些力气了。 这次就是他爸爸陪着黄小安一块儿去医院拆石膏。 拖拉机的车斗上铺着一条旧褥子,黄小安穿的严严实实的,坐在褥子上,又戴着一顶狗皮帽子,他背对着高明程坐下,这样能够减少冷风吹在身上。 话说,虽然有拖拉机的确挺方便的,但在冬天用时,那冷风吹在人身上,也是真难受。 果然,人的追求就是这样一步步提高的。 在没有车子时,觉得拖拉机也不错,但在有了拖拉机后,就开始想要更好的车子了,比如能够遮风挡雨的吉普车。 只是高明程一想到吉普车的价钱,就歇了心思了。 穷,大写的穷! 一路到了县医院,高明程又帮着挂号和找门诊办公室。 正在拆石膏时,黄大志也过来了,他想亲自看到黄小安的变化。 省城的医生告诉他,手术很成功,但拆了石膏后,还需要做一些复健,以确保肌肉不会萎缩,恢复的好的话,黄小安就可以自由活动了。 虽然走路的姿势不太雅观,但能自由活动,就是一个进步。 拆石膏的过程有些慢,且有两名家属陪在这儿,高明程就打算在医院走走。 县人民医院是在80年修建的,如今还是比较新的,但高明程对它的印象还停留在老破小上。 因为直到21年,人民医院才搬迁到新的医院去,那医院自然修建的更加奢华大气了,只是病人看病,得绕很多路。不像现在,挂号、拿药、看诊、以及做检查,几乎全在一块儿,你只需要认得字,就准能找到相应的地方。 因为功能集中,高明程没走几步,就来到另外一处科室的门外,他也没有偷窥那些办公室内的情况,但在经过时,总会扫到一眼。 突然,一张熟悉的脸庞一闪而过,他本来已经经过了那间办公室,又折返了回来。 他看了一眼门外挂着的牌子,妇科。 再看门内那个熟悉的人——邓婉婉。 一个不好的预感蔓上心头,作为一名知识储备丰富的重生者,他觉得在邓婉婉的身上可能发生一件不幸的事情了。 高明程的脚步定住,没有擅自进去,不相干的男人闯进妇科去,就相当于是耍流氓了。 但他站在门外,听到了邓婉婉妈妈的哭声。 “医生,我们家孩子遇到了不好的事情,这肚子里的孩子不能留啊!”这悲戚的声音来自于邓妈。 “嗯,也留不住了,已经有先兆流产的迹象了。我给你们开点打胎药,赶紧吃下去。”这冷漠的声音是来自于医生。 医生低头开药,写完后,才抬头看向邓婉婉,这回声音多了一丝温情:“你不想要孩子,可以到医院里来,怎么自己瞎折腾?你这样折腾,身体受损,以后就可能怀不上了!” 邓婉婉神色木然,跟个木头人一样,此时说了句:“怀不上也好!” 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被男人碰了,她觉得恶心! 她妈妈当即掩面痛哭起来,却也没有劝说什么。 于是两人去楼下拿药,又问护士要了一杯水,当场把打胎药吞下。 高明程没有靠近,直接躲开了,因为他觉得邓婉婉现在看到他,未必是高兴的。 一段时间没见,邓婉婉明显憔悴了,双眼乌青,身上还有一些刮伤,尤其是那神情,好似对生活都没了希望般。 她在察觉到身体不对劲后,就开始使劲的折腾自己,不停的蹦蹦跳跳,甚至爬到树上,再从树上跳下来。 一番折腾后,下腹就涌出鲜血来,同时伴随着疼痛。 但邓婉婉不觉得痛苦,反而是高兴的。 她躺在林子里的草地上,仰头望天,等待着那一刻的到来,但在阵痛后,居然又好了,这让她很愤怒。 好在邓妈有经验,察觉到邓婉婉情况不对劲后,立即带着邓婉婉到医院来做检查。 然后确诊怀孕了,也确诊有先兆流产的迹象了。 医院设施简陋,邓婉婉并没有病床休息,就在医院的公共椅子上坐着,服药之后,很快就有了反应,疼的她整个人都蜷缩了起来,如一只煮熟的虾米般。 尽管疼痛,但邓婉婉始终咬紧牙关,没有哭上一句,只是浑身都被冷汗打湿了。 邓妈抱着女儿,反而哭的泣不成声。 不知何时,黄大志也来到高明程的身边,他们站在二楼,但可以直接看到一楼座椅上的邓婉婉。 黄大志在警局做事,接触了三教九流,接触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因此看到这一幕,再联想起邓婉婉的遭遇,也大致猜到了什么。 “哎。”他叹息一声,麻绳偏从细处断,命运专欺苦命人! “我弟弟拆完石膏了,我们先走吧。如果……如果有机会,我真愿意帮帮她。”黄大志说道,他也没有选择露面。 女人流产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他们两个大男人出现在她的面前,这可不是太美好的事情。 高明程也知道自己不适合出面,但他决定明天让许多美去邓家乡一趟,给邓婉婉送些营养品补身体。 据他所知,邓婉婉家很穷,现在又遭遇了这种事情,只怕没什么好东西吃,但女人小产,是很亏气血的。 不好好养着,以后身体素质就会变弱了。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二章:走私 第二天,许多美骑着自行车去了一趟邓家乡,邓家乡很靠近县里,骑自行车的话,二十分钟能到。 在自行车前面的铁框里,堆满了礼品,有一罐麦乳精,一罐奶粉,还有常见的补血食材,红枣和红糖。 许多美过去时,邓婉婉的家人俱是一愣,但在得知许多美的来意后,邓妈眼眶一红,就忍不住哭了起来。 她已经猜到,可能是昨天高明程也在医院,这才知道邓婉婉的情况。 她含泪接下那些补身体的礼品,连连对许多美道谢。 高明程真是他们家的恩人啊,要不是有高明程,可能他们这辈子都见不到邓婉婉了,而今后邓婉婉会遭遇到什么,那是谁都不好说的。 许多美在得知邓婉婉的遭遇后,同为女性的她,对邓婉婉也是很同情,因此高明程让她过来送补品,她是没有二话的。 她环顾四周,发现他们家住的还是老房子,虽然是乡里人,但生活条件也就村里人的水平。 正坐着喝茶呢,突然听到一阵咒骂声,仔细一听,原来是有一位老太太在门外咒骂,大意是在骂偷蛋贼。 这种发现被偷了东西后的咒骂,在乡下也算是常规操作了,起初许多美没有在意,但继续听下去,就发现原来老太太是在骂她的儿媳,并且连孙女也一块儿骂了,其中骂的最重的一句话就是——你怎么不去死! 邓妈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她脸庞胀红,浑身战栗。 而邓婉婉满脸木然,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突然,邓妈爆发了,只是她并没有冲出去和老太太对骂,而是拿起一根竹竿,就朝邓志勇打去。 “我有没有偷你妈的鸡蛋?有没有?我给婉婉吃的鸡蛋明明是从我们自家鸡窝里捡的!” “你是不是男人?从婉婉回来起,这老不死的来闹了几次?她是不是恨不得我们婉婉死在外边,这样她的小儿子就不会坐牢了?” 邓志勇理亏,不敢打回去,只能躲,嘴里说道:“我也没法子,我一说重话她就倒在地上哭,然后把叔伯长辈都喊来,说我不孝,哎……” 眼看他媳妇打的更重了,他连忙逃出门外去,他站在门口,对站在旁边院子里的老太太说道:“妈,那鸡蛋是我在我家鸡窝捡的,真没偷伱的。” 他这一回应,老太太起劲了,骂道:“你眼瞎吗?明明是我家的鸡跑到你家的院子里生的蛋,那就是我的蛋!你个黑心眼的不孝子,你还我鸡蛋!” 于是,不善言辞的邓志勇败退了。 只是他是进退两难,既对付不了老娘,也对付不了媳妇,还亏待了女儿,因此只能跟个木头人一样站在那儿,任由老太太骂。 骂吧,反正鸡蛋是不能给的,得留给婉婉补身体。 这边的吵闹,吸引了周边的住户,一些人探头来看,但很快就离开了,因为此类的吵闹,已经持续快两个月了,邓婉婉刚回来那天,是闹的最厉害的,整个邓家乡的人都知道了。 后面看热闹也是津津有味,只是,任何事情,一旦发生的频率多了,那就没意思,反而嫌吵了。 果然,一户人家怒吼一句:“吵什么吵?把我孙子都吵醒了!” 伴随着这句话,还有婴儿的啼哭声。 邓家乡的居民们都住的比较密,屋前屋后都是邻居,有点动静就都能听到。 老太太看自己儿子跟个木头人一样,也是气的不行,搁在以往,她这么说,她儿子就得老老实实把鸡蛋还回来。 拿了她一个,得还两个才行! 可是现在骂了这么久,还是不肯还! 她心里有火气,听到那婴儿哭声时,就更烦了,骂道:“你个夜哭郎,白天睡什么睡!天天晚上哭,命都给你哭没了!早点还债早点走!” “老不死的,你咒谁呢?” 那婴儿的奶奶怒了,当即冲出门外,和老太太干架了。 矛盾转移后,邓志勇下意识松了口气,至于拉架,那是不可能的,反正出不了大事。 许多美目睹了一场精彩的大戏,心里越发同情邓婉婉了。 邓婉婉侧身躺着,用被子蒙头,似乎对一切都不在意了。 许多美想了想,说道:“婉婉,等你身体养好了,愿意到我的服装店做事吗?” 高明程曾跟她说过,等服装店上了正轨后,要逐渐把店交给店员打理,这样就能够把许多美从每天看店中解脱出来,到时候村里忙时,夫妻两个就可以在村里小住一阵子。 许多美也不愿意和高明程长期分居,因此同意了。 现在她出于同情,想招邓婉婉去卖衣服。 她这话一出,就相当于给了邓婉婉一条出路,邓婉婉立即扭过头来,怔怔的看着她。 刚刚经历过流产的她,脸色青白,神情憔悴,整个人看上去只有半条命了。 许多美柔声说道:“你把身体养好,就到我的服装店来,愿意的话,你还可以住在店里。” 她觉得,必须要让邓婉婉脱离现在的生活环境才行。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你们真是婉婉的恩人啊!”邓妈感动不已,又对邓婉婉说道:“听到了没,你赶紧把身体养好,爸妈还等着你赚钱呢!” 此时,满脸木讷的邓婉婉才似乎反应了过来,一行清泪顺着消瘦的脸庞滑落,她不确定的问道:“真的要我去做事?” 她以为她的人生没活路没指望了,但许多美却给她指了一条康庄大道。 许多美坚定的点头。 反正要招店员的,只要邓婉婉能够胜任,招她又何妨呢! 许多美回到店里后,就把这件事说给了高明程听,高明程自然没意见,邓婉婉长得好看,身材也好,只要嘴皮子会说,应该就能够胜任销售的活。 这一天,高明程都呆在店里,在不需要招待客人时,他就开始看账本,盘点卖了哪些货,帐上有多少钱之类。 看了账本后,高明程就有些感慨,他知道西服好卖,但没想到会这么好卖。 虽然87年就开始西服热,但显然还未完全波及到小县城,高明程之前从羊城大量批发了西服,本是做好慢慢卖的心理准备,结果开业后,西服的销量持续走高。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年轻人已经开始流行穿西服拍照和穿西服结婚了。 但凡家里有余钱的,都愿意买上一身西服来穿。 时近年底,结婚摆酒的人开始变多,新新服装店的西服和高档女装,自然成了新人们首选的店了。 经过观察,高明程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在年前再跑一趟羊城,他决定再进一批西服回来,另外再进一些适合女性结婚穿的喜服。 至于店里的引流款,他之前让董飞霞做了一批碎花马甲,直接摆在店门口那儿,并贴着一张牌子,上面直接写好价钱,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 九块九一件! 在大家还没有流行用9.9作为尾数时,高明程已经先用了。 纯棉布,再夹一些薄棉,做出来的马甲手感柔软,样式好看。穿在身上,既保暖,又不会显得臃肿。 这种夹棉马甲,如果想赚钱的话,也能够卖到十二块一件的,布料品质稍差点的,在集市上也能够卖到十块钱。 而新新服装店只需要九块九! 明明只便宜一毛钱,却给人不一样的视觉冲击。 这款引流款,果然达到引流的目的,虽然有很多精明的大婶坚决只买马甲不买别的,但也多少有些人愿意进店看看,然后就会被款式繁多的衣服给迷了眼。 马甲是不赚钱的,因此高明程说好一人只让买一件,否则被同行进货,他得郁闷死。 但没想到,这种饥饿销售,反而引起不小的热议,倒是吸引来更多的人了,有时候为了买下一家老小的马甲,纷纷拖家带口的过来,如此一来,就显得新新服装店的生意好极了。 人有从众心理,看到这家店人多,就会也想进来看看。 自从引流款奏效后,许多美和高淑芳就忙了起来,但对于这种忙碌,她们是甘之如饴的。 别人去羊城进货,要么是租一辆卡车,一次性带大量的货回来,要么是挤火车,然后大包小包的背回来,如果有铁路上的关系,那么倒是方便不少。 但再方便,也方便不过高明程。 他想要去羊城进货,不但一毛钱路费不出,还得赚钱! 肖金峰的诚信运输公司,经常有来往羊城的单子,高明程想去羊城,和肖金峰这边一说,肖金峰就给安排好了。 这一次运的还是jdz的瓷器,高明程因为好奇,就多问了句,才知道下单的人是肖金峰的一位战友,如今这位战友在羊城开了一家瓷器店,专门卖高档瓷器,生意做的还挺不错的。 因为是战友关系,因此运货的单子,就交给肖金峰的公司了。 肖金峰说道:“我这战友就是jdz的,这些货,有部分是他们家里人烧制出来的,也有部分是买来的,你这次出车,得先去jdz那边装货,然后再去羊城。对了,除了装货,你还得带一个人去。” “现在放寒假了,我那战友让我这边帮他把儿子带过去。他儿子读小学三年级,虽然小了点,但人还挺乖。” 肖金峰说完,又笑着说道:“反正不乖你也能够管住。” 高明程也笑了,想起以前曾邀请肖金峰到牛尾岭打猎的,此时提了出来,说道:“这会儿正是打猎的好时候,可惜我忙的不行,肖大哥这边也没空歇息。” 肖金峰也是一阵叹息,说道:“自从退伍后,我都多少没摸过枪了!临近年关,公司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了,现在都是人停车不停,两拨司机轮流开车。”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办公室的电话就响了,高明程见他忙,也就不再多说,前去检修卡车了。 这回他要开的是一辆解放牌的卡车,他发现,肖金峰的运输公司有很多种类的卡车,像是有收集癖般,除了全新的,也有通过关系买的二手的。 车子跑的久了,就容易出事,因此每次出车前,都得仔细检修才行。 高明程是上午九点才出发的,到jdz时,已经是下午了。 之前他运过瓷器去羊城,但大部分都是别的司机把瓷器从jdz运到县里,然后他才接手运到羊城去。 因此他没有经历过装货这一关。 这回是他亲自目睹装货,车子是停在一家瓷窑的大门口,在棚子里,已经堆好打包的货了。 这些瓷器都是精美精贵的货,打包的很严实,一些大型花瓶,还用了专门的木框固定,然后在空隙处填塞了旧报纸,用来防撞。 这会儿的司机地位颇高,是不用负责装货卸货的,每当旁人装货卸货时,都是司机绕车检修的时间。 路上没有什么修车铺,因此车子的性能得把关好,汽油也得提前准备好。 在这时,高明程见到了那个需要一起带到羊城的小男孩,十岁左右,还背着一个小书包。 他的奶奶牵着他的手,对高明程说道:“就麻烦你了,路上开车要稳,住宿吃饭的钱,我们这边也会再付!” “好说好说。”高明程看向小男孩,结果小男孩比较害羞,竟然躲在他奶奶的身后去了。 高明程笑了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高明程,你叫我高叔叔就行。” “我叫范立成,你叫我立成就行。”小男孩学着高明程的话,把高明程都逗乐了。 他在这边逗弄着小男孩,接下来他们两个至少要呆在一起两天,得提前培养下感情,省的半途给他闹事。 突然,一位装货的员工不小心摔倒了,他手里还搬着一筐的货物,货物随着他的摔倒,也掉在了地上。 看到摔倒在地上的货物,货主着急不已,大骂道:“你不会小心点吗?这些货要是碎了,你一辈子都赔不起!” 那装货的员工似乎也注意到不对劲,他满脸惊慌的看着地上的货,然后直接扒开木框,层层叠叠的报纸被掀开后,他开始着急的翻看起里面的货物来。 过了一会儿,他才用后怕的声音说道:“没碎!没碎!”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高明程站在边上,恰好将这一幕看入眼底,随即脸色剧变! 很快,他注意到货主朝他隐晦的看了过来,高明程连忙移开视线,神情自然的和小男孩说话,似乎没有注意到刚才发生的事情般。 察觉到那货主移开了视线,高明程却觉得内心有一万匹草泥马在狂奔而过! 这些人,不是在走私古董,就是在造假古董! 以高明程的眼力,就这么短短的一瞬,自然看不出那批货是真是假,但总归是逃不过这两点了! 他眉头微皱,心想,肖金峰知道他战友是在羊城卖古董的吗?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三章:早熟的孩子 范立成的确挺乖的,一开始表现的有些腼腆,但上了车后,就自在一些了,这也和高明程故意和他拉近关系有关。 小孩子嘛,还是很好接近的,尤其是路上时,到处都是陌生的环境,这个时候,唯一有些熟悉的人,就成了他的依靠了。 一大一小在闲聊时,高明程才知道范立成其实不太想去羊城的。 “那是我爸爸和新妈妈以及妹妹的家,不是我的家。”范立成如此说道。 高明程一听就明白了,这还是个再婚家庭啊,就是不知道范立成的妈妈是没了,还是离婚了。 高明程怕伤到小孩子敏感的心,所以没问,倒是范立成主动说道:“我妈妈也有一个家,在香江呢,她还给我生了一个弟弟,上次她来找我,说想带我去香江,但是我爷爷奶奶不让。” “我爷爷奶奶也有家,就我没家。”范立成早熟般的叹息着,然后看着窗外发呆。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这小屁孩有大智慧啊! 他说道:“没事,你快点长大,再过十年,你就可以娶老婆生孩子,到时候你就有家了!” 如果是别的孩子,可能就害羞了,但范立成仔细想了下,然后高兴起来了,笑道:“是啊,我真想早点长大娶老婆!” 高明程笑了,问范立成想找个什么样的老婆。 范立成还真想了想,然后说道:“不知道要找个什么样的,但我知道不能找什么样的,我妈妈和新妈妈这种,就不能找。” 高明程沉默了几秒,最终还是忍不住好奇八卦起来,问道:“为什么?” 不喜欢新妈妈,这没毛病,但怎么连亲妈也不喜欢呢? 范立成说道:“我新妈妈是个狐狸精,不过我妈妈是个更大的狐狸精。” 范立成看向高明程,说道:“高叔叔,你知道狐狸精吗?就是那种很漂亮的女人,但是她们又很坏。” 高明程听了这话,都忍不住仔细打量了一下范立成的五官了,虽然不知道他爸妈长什么样,但范立成的确是个小帅哥,之前躲在他奶奶身后,又总是低着头,还没有看清楚呢。 现在范立成仰头看着高明程,高明程就刚好可以完全看到他的脸,五官很精致柔和,皮肤也白皙,气质很温和淡漠的那种。 年纪虽小,但思想挺早熟的。 后世的孩子们因为接触的信息太多太杂,导致大多比较早熟,但现在的孩子生活在相对单调的环境里,因此一个个都傻乐呵,到很晚才会变得懂事成熟。 高明程移开视线,继续开车,但嘴里说道:“狐狸精有时候是骂人的话,有时候也是夸人的话。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资格成为狐狸精的,你说她们坏,是对你坏吗?” 范立成摇头,说道:“不是,我妈舍不得对我坏,我新妈妈是不敢对我坏。但是我知道她们都坏,呃,我妈妈更坏些,我新妈妈在她面前大气都不敢喘,她有次不小心说了我,但很快就求我不要告诉我妈妈。” 他歪着头,看着窗外不停倒退的景色,继续说道:“我没告诉我妈妈,因为我能接受她犯一点小错。” 这八卦越听越生猛了,高明程的内心全部是——这是我不付费能听的吗? 本来他想过要不要从范立成口中打听一下他们家瓷窑的情况,比如生产哪种瓷器,最好的是哪种之类。 想侧面打探一下那些古董瓷器到底是真的,还是做旧制假。 但现在看到范立成这么早熟,高明程就歇了心思了。 罢了,不管人家是干嘛的,他就是一开车的! 但多少心情还是不同的,之前他也往羊城运过很多次货,但都以为是普通的精品瓷器,却不曾想,这里面居然还藏着一批疑似古董的瓷器。 他想着范立成的爸爸在羊城开店,又想着范立成的妈妈在香江,只觉得他们家的关系太复杂了。 高明程沉默开车,范立成也不再说话,饶有兴趣的看着窗外,突然,他喊道:“停一下!” 高明程知道他早熟,不会故意调皮,于是把车缓缓停下,然后才问及原因。 范立成指着一处地方,说道:“高叔叔,那边林子里躺着一个人!他是死了吗?” 高明程顺着范立成指着的方向看去,果然在路边的林子里看到一个男人背朝天的趴在那里。 高明程开车时,注意力都放在前面的路况上,还真没发现这路边有个人躺下了。 看他躺着的位置,以及一动不动的姿势,高明程觉得这人应该不是碰瓷,而是真遇到困难了。 “走,下车看看去!”高明程打开车门,当先跳了下去。 范立成也想跳,但卡车对于他来说,有一点点高。 “我抱你吧!”高明程轻轻松松的把范立成抱下车来。 一大一小朝着路边那人走去,还未靠近,高明程就说道:“哎,兄弟,你怎么了?” 只是那人仍旧一动不动,好似没有听到般。 高明程见状,心道不好,于是上前把男人翻了过来,结果这一碰就感觉不对劲了,这男人的身体都僵硬了,再一看脸,脸上有伤口,但已经不再流血,皮肤青白,显然没有喘气了。 “高叔叔,他是怎么死的?”范立成好奇的发问,突然碰见死人,他倒是面不改色。 高明程还在打量这具尸体的状态,然后说出他的猜测:“碰见打劫的了吧。” 既然已经死了,那么也管不了那么多,他直起身,环顾四周,确认了一下所在地,然后说道:“走吧,我们得绕点路,先去当地的派出所把发现尸体的情况说一下,让他们派人过来查案和收尸。” “哦。”范立成应着,对绕路并不反感。 他看着尸体,丝毫没有害怕,临走前,他突然说道:“我妈说过,再宝贵的东西,也没有自己的命重量,如果有人想抢我的东西,就让我把东西舍弃掉。” “他是没有舍弃自己的东西,所以才被杀了的吗?可是他被杀死后,他拼命留着的东西还是被人抢走了啊。” 高明程没忍住给了范立成一个脑瓜崩,这么小的年纪,这么早熟做什么? “不用你瞎操心,警察会查清楚的。” 高明程上了车,把车从国道上开向镇里,然后找到最近的派出所,把在路边发现尸体的事情说了下,让他们前去调查死因和联系死者家属。 因为是晚上了,高明程干脆带着范立成就在这里住一晚,等明早再出发。 范立成虽然早熟,但毕竟还小,所以高明程只要了一间房,结果范立成说道:“高叔叔,车上的货很贵的,我们晚上不留在车上守着吗?”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故意说道:“都是一些瓷器,不当穿不当吃的,再说了,再贵的东西,只要没有卖出去,那就没什么价值。”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四章:骗狗来杀 谁料范立成小脸严肃起来,正色说道:“别的就算了,里面还有一些货是我妈妈的,要是没了,我妈妈肯定会生气的!” 高明程心中一动,有所猜测,故意问道:“那你说怎么办?我睡车上,你睡旅馆?” 范立成摇头说道:“我们都睡车上吧。” 高明程看了他一眼,不在意的说道:“行吧,只要你能睡就行!” 于是他们没有在旅馆定房间,只寻了一家饭店,美美的吃上一顿。 饭后,高明程就陪着这孩子睡在车里。 卡车头的空间设计不算太小,但想睡觉,还是不太方便,根本躺不了,别说高明程了,就是范立成这个小屁孩也躺不了,只能靠在座椅上睡。 只是现在不比夏天,冬天的晚上冷的很,高明程根本没打算在车上熬着,所以自然也没有准备被褥。 范立成因为要去羊城和他爸爸团聚,倒是带了一些换洗衣服,但也没有被褥,只能用一件长款棉衣盖在身上。 高明程就更惨了,连件棉衣都没有,但他身体素质好,即使不盖衣服,也不会觉得太冷,只是就这么睡上一晚的话,即使不生病,身体也会难受,第二天还得开车,那就更难受了。 只是他没有吭声,直接就这么靠在座椅上,然后双手抱胸,闭眼休息起来。 他一动不动,好似一秒入睡,但范立成却不停的扭动着,像是坐立不安般,他尝试了好几个姿势,却依旧睡不好。 不但睡不好,还冷的慌。 范立成偷偷的睁开眼,看着身边的高明程。 他们把车停在镇上的空地,旁边就有一家旅店,旅店的门口亮着灯光,透过那些微弱的光线,范立成看清了高明程的脸。 呃,高叔叔好像睡着了? 范立成发愁了,可是他睡不着啊! 真冷,真难受! 这一刻,范立成后悔了。 他想到他妈以前和他说的那句话,人比东西重要,于是他下定决心,不管车上的货了,就算不小心没了,他妈妈生气就生气吧,反正他妈也舍不得打他! 主意一定,范立成把高明程叫醒:“高叔叔,你醒一醒。” 高明程没有马上回应,过了几秒后,才装作刚刚睡醒的模样,含糊的说道:“怎么了?” “高叔叔,你没有盖被子睡觉,这样会生病的!我不能让你生病,所以你还是去旅馆睡吧。”范立成思路清晰的说道,一副我是为你好的表情。 但因为还是小屁孩,说的话也并不惹人厌,高明程听后,忍不住在心中笑了起来。 这早熟的孩子可真好玩,明明是自己冷到睡不着,还偏说是为他着想! 高明程也不客气,故意说道:“那车上的货……我去旅馆睡觉了,那你留在车上睡吗?哦,你有盖棉衣,应该不冷哈!” 范立成的呼吸声都瞬间变得粗重了起来,他大声说道:“我只是一个小孩子,你怎么能够把我放在车上?就算有人来偷东西,我又打不赢!” 话已至此,范立成直截了当的说道:“我也要睡旅馆!” 这回,高明程终于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 他摸了下范立成的头,笑道:“好,咱们睡旅馆去!” 听到高明程的笑声,范立成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被耍了,他瞬间气的哼了声,但在高明程打开车门,要抱他下车时,他还是乖乖地让人抱下去了。 “老板,要一间房!”刚走进旅馆,高明程就乐呵呵的说道。 那老板也有意思,当即说道:“我们这儿的人都好的很,可没人会偷东西的!这大冬天的,窝在车里睡觉,得多难受啊!” “嗯嗯。”高明程随意应着,交钱,拿钥匙,带小屁孩去房间睡觉! 躺在舒适的大床上,范立成满足了,这回终于可以安稳的睡觉了。 第二天一大早,范立成醒来时,就看到高明程在房间里舒展着身体,看上去精神很好的样子。 “醒啦?赶紧穿衣,洗漱后咱们去吃早饭!”高明程说道。 “哦。”范立成应着,乖乖地自己穿衣洗漱。 接下来,倒是风平浪静,之前遇到路边有人遇难,高明程还担心会有人来劫车,但开了一天的车下来,都顺顺当当的。 到晚上时,卡车已经到了gd省,但离羊城交货的位置还有三个小时的路程,即使熬夜赶路,到了羊城后,也得找个地方睡一觉才能够去交货。 于是高明程决定在路边的旅馆再休息一晚。 这回,范立成一句话都没有,他觉得,大冬天的睡在床上,真舒服!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继续开车上路,依旧是一路都顺顺利利,眼看着再过一个小时,就到卸货的地点了。 高明程对范立成说道:“快到了,我总算可以卸货了!” 这个卸货,那是一语双关啊。 范立成看着陌生的城市,却早熟的叹息一声,他用手托着下巴,一直望着窗外的景色。 突然,一阵急刹车,令没有防备的范立成立即撞到了头。 “高叔叔……”范立成控诉般的喊着。 但很快,他的目光就看到前面的情况了,前面的路上,竟然摆着一排的拒马,还是那种铁质的,一看就威力很大,如果高明程没有及时刹车,只怕卡车的轮胎都要爆掉。 高明程面色沉重,只是眼中暗藏怒火。 他扭头对范立成说道:“你不要下车!” 他打开车门,从自己的那边跳下车去。 对方用这种手段逼停车子,不就是来找事的嘛! 高明程开车一直很稳,绝不会看到前面有路障还一直开,那拒马是被人突然间推到路中间的,此时那些人还站在拒马的两边呢。 这种精准逼停,就是冲着劫车来的。 高明程万万没想到,一路上都风平浪静,结果在快要抵达目的地时,遭遇了这种事情! 虽然他不惹事,但也绝不怕事! 高明程跳下车,看向那些蒙住脸的劫匪,沉声问道:“你们想要什么?我只是一个司机。” 劫匪们穿的衣服是啥样的都有,却都用黑布蒙脸,一看就不是善茬。 或许是看高明程空着手下车的,劫匪还算人道,没有一上来就打人,而是说道:“把车留在这,一个小时后,你再回来!” 高明程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对方似乎也显然知道高明程不是车子的货主,再加上是蒙脸状态,所以愿意放高明程一条活路。 但是,高明程却不想接受。 现在离开,一个小时后回来? 在外跑车的人,那是人在车在,岂能让车离开自己的视线? 他们要是把车开走了,或者把车弄坏了,这可咋办?这年头的卡车,可是贵的很! “不行,车子要是没了,或者坏了,我一辈子都赔不起。这车上全部是瓷器,你们想要,就自己去拿!” 高明程虽然拒绝离开,却主动打开货箱的门,做出一个请自便的手势。 他这样上道,倒是令劫匪一愣。 但他们是冲着卡车里的东西来的,可不是冲着杀人灭口来的,于是为首的人招手将散落在卡车周围的人都招呼了过来。 “一起来找!”他们得到消息,有一批货藏在这辆卡车上,他们的目的就是从货箱中找到那些东西。 货箱中,货物堆的满满当当,必须一样样的搬卸下来才行。 “这么多,得搬到什么时候?”劫匪中有人抱怨了一句,身边的人立即说道:“废什么话?赶紧搬!你们两个搬下来,你们两个翻找!找到东西马上撤!” 劫匪的人数并不多,就五个人,为首的那个身高最高,体格最健壮。他们五个人都带着便携钢管和刀子,之前他们的手上都或拿钢管或拿刀子。 但现在要翻找东西,手就需要腾空出来,于是随意的把钢管和刀子插在后腰的皮带上。 这是特制的皮带,可以方便携带武器。 高明程看似老实的站在那儿,一步未动,但实际上却打起了骗狗来杀的主意。 当这伙人的注意力都放在货物上时,高明程动了。 他虽然手无寸铁,但拳头就是他最刚猛的武器了,他出拳,没有任何的花招,全是直拳,一拳击打在一位劫匪的后脑勺上,那人应声而倒。 一拳、两拳、三拳、四拳! 一连击倒四个人,才只过去短短的几十秒而已,这是因为这些人全部聚在一起,倒是方便高明程下手。 但四拳下去,那劫匪的头领已经及时反应过来了,他下意识想逃,手朝身后探去,已经握住了一把刀柄。 那不是普通的水果刀,而是匕首。 只是那把匕首还未出鞘,人已经挨了一拳,这一拳,打在太阳穴的边上,一拳下去,当场眼冒金星,身体瘫软的倒下。 “扑通!” 五人已经全部倒下,以高明程的力道,这些人只怕要得脑震荡了。 “高叔叔,你没事吧!”突然,范立成跳下车,从车头跑到车尾来。 他满脸的惊慌,但在看到高明程安然无恙,而那五个人却已经倒在地上时,脸上惊讶的表情就怎么也消失不了了。 “高叔叔……这些人,都是你打倒的?”范立成吞咽了下口水,艰难的说着话。 他之前老老实实的呆在车头那儿,听到高明程让这些人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时,他也没有吭声。 他妈说了,命比东西重要。 东西没了就没了吧,到时候爸爸生气怪高叔叔的话,自己再给高叔叔说说好话。 但很快,车尾那边就传来击打声,范立成害怕那些人不但要东西,还要高叔叔的命,急的他赶紧跳下车来。 车身有些高,他跳下来后,现在脚还麻着呢。 高明程瞥了范立成一眼,这小子虽然没听话,但看在是关心他的份上,他就不计较了。 他弯腰动手把倒在地上的人扛起,然后直接丢到路边去。 把五个人都丢走后,他又去把货箱上的门给关好了。刚才那些人正准备把货箱中的货物搬下来,但还没有动手,就被高明程放倒了。 但这还没完,接下来他得把前面的拒马挪走。 眼角余光看到轮胎因为急刹车而磨损严重时,高明程忍不住艹了声。 虽然车子的保养不需要花他的钱,但他还是不爽! “哎,你上车去!”高明程打开车门,把范立成抱上车,他自己则朝地上躺着的五人走去。 这些人耽误了自己的时间,还害得轮胎磨损,那肯定得支付一笔费用才行! 他弯腰蹲下,熟练的开始掏口袋了。 他把他们身上的衣服口袋和裤子口袋都掏了,结果只找到零零散散的一些小钱,凑在一起一数,才一百出头! “穷鬼!”高明程骂了句,想了想,又把他们身上的匕首拿走了,这些匕首材质还行,能值点钱。 他把人全身都翻遍了,唯独没碰他们蒙面的黑巾。 因为他对他们的长相不感兴趣,也不想过多的参与到一些事情中去。 他现在只想交货,然后去服装批发市场转转,进一批好卖的货,最后到另外一个指定的地方去装一车干海带回去。 对于内陆的人们来说,海带就是他们最容易接触到的海产品了。 高明程搜完战利品,就上了车。 他刚上车,范立成就神秘兮兮的说道:“高叔叔,我看到了!” 高明程斜睨了他一眼,早熟的范立成懂了,很上道的说道:“你放心,我谁都不会说的!” “哼哼。”高明程不置可否,这孩子,说他早熟吧,的确早熟,但说他懂事吧,才见面没多久,就把自己家里的那些事都给抖落出来了。 所以,这可不是一个老实的孩子。 不过没关系,这事原本也没什么大不了,就算那些人发现钱和匕首被拿走了,难道还会去报警吗?难道还会天南海北的去追杀他吗? 无所畏惧的高明程继续开车,并且决定开快点,早点把这一车的烫手山芋给交接了。 一个小时的路程,愣是被他四十分钟就开到了,速度快的跟飞起一样。 卸货的地方是一处仓库,门外已经有人在等着了,那些人翘首以盼,在看到车子过来时,纷纷都松了口气。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五章:父辞子笑 “到了。”车子逐渐停稳,高明程对范立成说道,示意他把书包背上。 “立成!”一个穿着考究的中年男人站在车下,朝着车头这边看来,当看到范立成时,他瞬间露出一抹微笑。 “爸。”范立成老老实实的喊了句,然后被他爸从外面打开车门,伸手将他抱下车去。 高明程也看了那男人几眼,之前过来送货时,他并未见过这人,卸货的事情,自有这人的手下负责。 现在一看,发现的确和范立成比较像,五官端正,浓眉大眼的那种帅哥。 他跳下车,把范立成随身带着的换洗衣服也拿了下来。 “是高明程吧?我听金峰说起过你,让你给我送货,我放心的很!”范承耀很客气的说道,并且伸出手,和高明程握了握手。 “听说你现在在做服装生意?那伱是要来这边进货吗?我恰好认识一个服装厂的老板,他们家生产的服装卖的很好,要是有你需要的,我让他给你最低价!” 范承耀表现的很是大方爽朗,三言两语,就和高明程处的跟亲兄弟般。 高明程也是有些意外,但国情人脉就是这样,有人带路介绍,就能够拿到最新款和最底价。 有关系的人,都是直接从厂子里拿货,把最好的和最新款都拿走了,只有没有关系的人,才要在批发市场中挑选和谈价。 高明程在服装生意这块,的确是没有什么关系人脉,但凭借着后世的一些经验,他知道哪些衣服好卖,就专门挑着进货就是。 但现在有个赚钱的机会送上门了,他要是往外拒,那就太没意思了! 高明程爽朗一笑,当即说道:“那就麻烦范老板了,我这次就是顺带着进货来的。” “好说,好说,我和金峰是兄弟,你和金峰也是兄弟,这么说咱们都是兄弟!兄弟自然得帮兄弟,这是服装厂的名片,你过去后找欧阳厂长,就说是我介绍过去的!”范承耀拿出一张早就准备好的名片,将之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接过,低头一看,上面写着服装厂的厂址和一个人名,以及一个座机电话。 他记得在87年的年底,在广省已经可以使用大哥大了,但现在是88年的一月中旬,因此现在用大哥大的还是比较少,但做生意的人,已经普及安装座机电话了。 正想着大哥大的事情呢,突然一阵铃声响起,一名手下手里拿着一个崭新的大哥大,将之递给了范承耀。 哦豁! 捕捉一只大哥大! 果然是有钱人啊! 范承耀对高明程客气的笑了笑,说道:“我先接个电话。” 高明程做出一个你请自便的手势。 范承耀往旁边走了几步,才把电话接起,然后和对面的人通话。 这时,范立成站在高明程的身边,小声问道:“我爸手里拿着的大砖块是什么?” 高明程说道:“那玩意是移动电话,你看,它不像座机,被一根电话线给固定在一个地方,而是可以移动的。” “高叔叔,你懂得真多!”范立成用崇拜的眼光看着高明程。 原本他和高明程相处的挺不错的,因为高明程从始至终没有把他当做一个不懂事的小屁孩,所以在和高明程说话时,他感受到一种被平等对待的尊重,因此才不知不觉说出了一些压在心底的话。 但自从看到高明程轻易的制服五个劫匪后,范立成就觉得高明程帅呆了! 他又问道:“那我爸为什么不自己拿着?” 高明程瞥了眼范承耀的手下,幽幽的说道:“你都说是大砖块了,那玩意很重的,有手下拿着,干嘛要自己拿着?” “哦,说的也是。”范立成看了之前拿着大哥大的那名手下一眼。 那名手下见他看来,露出一个有些凶煞的笑容来,吓得范立成当即移开了视线。 有碍观瞻! 这时,范承耀的脸色变的严肃起来,在通话的过程中,他看了高明程一眼,高明程正在和他的儿子说话,并且那些话他也听见了。 他想起肖金峰对高明程的评价,说高明程是一个有能力也有眼光的人,唯独缺少了点冲劲。 听说还在村里承包了一座小山,以后就打算呆在村里了。 范承耀皱眉,心说,这简直是暴殄天物啊! “好,我知道了。”范承耀把电话挂断,朝高明程这边走来,顺手把大哥大递给手下拿着。 “明程兄弟!我刚才知道你们在路上遇到的事情了,感谢你出手相助,保住了我的一车货物和我儿子的周全!谢谢,谢谢!”这回范承耀的态度更加客气了,连连道谢。 高明程闻言,就猜到这和范承耀刚才接到的电话有关。 四十分钟前,他们遭遇了劫车,但摆平劫车的人,前后只花费了五分钟而已,之后一路狂奔过来。 范承耀能在现在接到电话,已经算知道的快的了。 高明程没有过多居功,简简单单的说道:“这是我应该做的,尽一切保证人车平安。范老板,你们快卸货吧!” “好,你们几个,赶紧卸货!”范承耀对站在边上的手下说道,那些人立即上前干活,打开车门后,就开始卸货了。 “明程兄弟,时间也不早了,我们中午一块儿吃个饭吧,等吃过饭后,货也卸好了。”范承耀笑着邀请,高明程并未拒绝,欣然答应了。 于是范承耀带着他们走了五百米左右,来到一处装修的富丽堂皇的门店,门店很大,里面摆满了精美的瓷器。 范承耀笑着说道:“这就是我的店了,除了这家店,在另外一条街上,还有一家店。今天中午就在家里吃个便饭吧,我老婆的厨艺还不错,现在也会做一些粤菜了。明程,你吃得惯粤菜吗?” “吃得惯。”高明程对吃的并不挑剔,赣菜有赣菜的风味,粤菜也有粤菜的优点。 在后世,任何一个大城市,都能够轻易吃到各种菜系,但现在只能到了当地,才能够享用当地的特殊美食。 在范承耀的带领下,他们顺着楼梯来到了二楼。 二楼装修的也很好,并且大半空间都用来做了一个大客厅,还摆着一些上好的茶具以及各种茶叶和名酒。 显然,这是范承耀待客的地方,装修的风格偏商业,而非住宅。 但这栋楼很高,他们自己住的房间,应该是在三楼。 果然,范承耀对范立成说道:“你去楼上,把你颜阿姨叫下来煮饭,然后留在那儿和你妹妹玩一会。” 范立成耷拉着脸,不肯动。 他不喜欢新妈妈,自然也不喜欢新妈妈生的妹妹,何况,留在这儿显然更有趣。 范承耀的脸色沉了下来,似有发怒征兆。只是范立成浑然不惧,一脸的倔强。 高明程看着他们父子交锋,然后说道:“立成挺乖的,他不愿意去就算了,别逼迫他。” 范立成一听就喜笑颜开起来,快速的站起,说道:“我去把颜阿姨喊下来,她煮饭是还不错,她还说过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男人的胃,我爸爸就是喜欢上她做的饭,才娶她的。” 此言一出,高明程哈哈大笑,范承耀则面带窘色,只能隐晦的瞪了儿子一眼,然而此时范立成已经快步跑上楼去了。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六章:开出十万价码 高明程很快就见到范立成口中的小狐狸精了。 那位颜阿姨也就二十出头,肤白貌美,一身的得体装扮。 由于羊城这边的气候较为温暖,她没有穿厚重的棉衣,而是穿着一件花纹时尚的羊毛针织衫,下身则是一件紧身的喇叭牛仔裤,脖子上则佩戴着装饰用的大项链,整个人如温婉佳人般。 她的眼睛又大又有神,笑的时候还有一对迷人的酒窝,的确是一朵富贵花。 即使范立成不给她好脸,她的笑容也没有丝毫的变化。 她开口说话时,声音也很好听,总之,从各方面来说,都是一个美人。 “知道立成要来,我提前订了新鲜的海鲜,有螃蟹、斑节虾、鱿鱼和海鲈鱼,还有文蛤和扇贝,再给你炸一个带鱼怎么样?”颜阿姨的语气中,有些许的讨好。 听着她报菜单,高明程都有些意动了。 要知道,新鲜的海鲜可是很贵的,从海里打捞后,就得一路冷藏的送到大城市里来,这价钱自然就上去了。 范承耀说道:“今天有贵客在,你再弄几个硬菜,下酒菜也别忘了!” 颜阿姨看了高明程一眼,范承耀说他是贵客,她就知道该怎么做了,于是笑着应下,往厨房走去。 二楼也有一个大厨房和餐厅,颜阿姨走过去时,早已经有保姆把菜都提前清洗干净,该切的切好,该洗的洗好了。 虽然要煮的菜不少,但颜阿姨只需要掌勺就行,并且厨房装修的很好,有好几个灶口,可以同时煎炒炖炸。 范承耀领着高明程在窗边的一处茶几边上坐下,椅子是藤椅,做工讲究,都包浆了,摸着很光滑。 茶几是玻璃的,很时尚洋气。 刚泡好的茶则是普洱,茶汤盛在雪白的瓷杯中,深红如酒。 “这是云南的普洱,明程兄弟你尝尝,看喜欢吗?我喜欢喝普洱,红茶养胃!”范承耀给高明程倒了一杯茶,让他品鉴。 巧了,高明程也爱喝红茶。 乡下自家制的野茶,其实也是红茶,只是工艺粗糙,茶叶也没有细分,做出来的红茶口感略涩。 但发酵过的普洱就没有这种涩感,入口很醇厚。 这茶一喝,高明程就知道这茶叶肯定很贵。 “明程,你是有大本事的人,窝在小山村,实在是屈才了。这样吧,你跟着我做事,我一年至少让你赚十万块,怎么样?”范承耀开口拉拢高明程。 这十万块一出,连高明程都满脸的讶然。 在普遍工资不过百的现在,范承耀居然一开口就是年收入十万! 高明程只惊讶了一秒,然后就出言拒绝了:“多谢范老板赏识,不过人各有志,我就喜欢呆在小山村,种种菜,打打猎,生活潇洒自在。” 这回轮到范承耀惊讶了,他提前知道高明程没啥冲劲,为了刺激高明程,这才一开口就说了十万块。 要知道,有多少大老板一年忙碌下来,还赚不到这个数呢! 范承耀没有硬劝,只说道:“别先忙着拒绝,你可以考虑考虑,只要你愿意,我这里随时欢迎你。” 高明程却不打算考虑。 如果不知道范承耀背地里在干走私的活,那么他只会怀疑范承耀为什么会出十万块这么大的数额来挖他。 但现在知道范承耀可能在走私古董后,他就明白,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毛钱是能够平白拿到的! 如果他答应范承耀,从此跟着他做事,那么接下来,肯定是做走私的活,这个风险高,没准还犯法。 再一个,一旦留在这边做事,以后定然无法照顾老婆孩子,那么他重生的意义是什么呢? 钱是个好东西,但人活着的目的,不能全是为了钱。 赚钱的风口那么多,没必要铤而走险。 范承耀的确有大老板风范,虽然高明程拒绝了他,但他的态度丝毫未变,依旧和高明程谈笑风生,就是期间又有手下拿着大哥大找上来了。 于是范承耀和高明程点头示意,就拿着大哥大去了隔间那儿打电话了。 他走后,一直在旁边听着的范立成看向高明程,满脸好奇的问道:“十万块很多吗?” 高明程点头,如实说道:“很多!” “高叔叔,那你现在一年能赚多少钱呢?”范立成继续问。 这回高明程沉默了几秒,惭愧的说道:“可能……不到一万块吧。” 不算他偶尔获得的灰色收入,就正正经经的贩药生意,一年到头真不到一万块,不过现在开了服装店,明年多了服装店的收入,应该会好些。 范立成听后,竟然也跟着沉默了几秒,然后看着高明程叹气:“高叔叔,你赚的真的很少啊!” 扎心了啊!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不想理会。 一个十岁的小屁孩懂什么? 就他赚的那些钱,已经是村里的头一份了!放在县里,都属于高收入人群! “高叔叔,你这么穷,那为什么不跟我爸爸做事呢?一年顶你十年呢!”范立成不是要做他爸的说客,单纯是好奇。 在他的身边,人人都追求金钱,为了钱,可以做很多事情,甚至还会做一些不太好的事情。 所以范立成不明白为什么一年赚不到一万块的高明程,会拒绝一年十万块的邀请。 看清范立成眼中的疑惑和好奇,高明程想了想,说道:“钱是个好东西,但除了钱,生活也很重要。在有钱生活的情况下,就要优先选择生活。” 这话说的太深奥了,范立成并不懂。 他虽然早熟,但仅限于对一些事物的认知。 至于什么是生活?生活和生活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 人活着,吃穿住行,不就是生活吗? 高明程考虑到范立成这复杂的家庭关系,又说道:“等你明白自己想要过什么样的日子了,你就懂生活了。” 范立成皱眉思索,觉得这个问题太复杂了,他一时想不明白。 正说话间,厨房那边响起颜阿姨的声音了,她的声音甜美动人:“承耀,饭菜准备好了,可以请客人入座了。” 范承耀也适时挂断了电话,朝高明程这边走来,笑着说道:“走吧,咱们过去吃个便饭,喝个小酒。” 在他的带领下,高明程来到餐厅,坐在一张大理石材质的圆桌上。 桌子很大,上面摆满了各式佳肴,有一半是各种海鲜,之前颜阿姨报过的菜名,都已经摆在桌上了,有清蒸的,也有爆炒的,还有油炸的。除此外,炖猪脚,炖排骨,烧鹅,炖牛腩,盐焗鸡,各类荤菜,那是应有尽有。 除了荤菜,还有几样爽口的素菜,有炒藕片,炒白菜和酸辣土豆丝。 这满满一桌子的菜,俱是色香味俱全。 即使有保姆打下手,这位颜阿姨也着实辛苦了。 “明程,别客气,想吃什么,自己夹!”范承耀大方的招待着客人,然后又问高明程喜欢喝哪种酒。 二楼做了一个酒柜,里面摆满了各种酒,只要是市面上贵些的酒,这里都有,甚至还有国外的酒,高明程之前粗略的看了下,认出了几样较为出名的葡萄酒和白兰地。 “等下还要去服装厂看看情况,就不喝酒了。”高明程拒绝了喝酒。 但范承耀不让,非要给高明程倒酒,这会儿没有查酒驾一说,喝酒开车的情况,常有发生。 “这是果酒,味道清淡,也不上头,你喝喝看。”范承耀给高明程倒了一杯果酒。 这时,他的老婆颜阿姨也笑着说道:“这果酒是我最喜欢喝的,承耀特地为我买的,你喝喝看,这酒不醉人的。” 盛情难却,高明程只好喝了一口,酒味果然清淡,但即使这样,他也喝的少,宁愿让人认为自己不胜酒力,也不能在陌生的地方喝醉了。 这一顿饭,吃的还是令人很满足的。 高明程难得吃上一顿新鲜的海鲜,并且都是品质很好的货,在他的带动下,范立成也跟着大吃特吃,范承耀看着儿子吃的开心,心情也不错。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七章:这么穷的我,这么富的你(求票) 饭后,高明程并没有在这里久留,而是很快的告辞离开了。 范承耀不死心的说道:“明程,你好好考虑,只要你愿意到我这边做事,我就给你开十万年薪!这是我的电话,考虑好了,可以随时打我电话。” 范承耀递给高明程一张名片,这会儿的名片比较简单,并没有设计的花里胡哨。 高明程很给面子的接下,点头说道:“好。” 见高明程要走了,范立成还挺舍不得的,问道:“高叔叔,等寒假结束了,我要回去时,你会来接我吗?” 范承耀立即说道:“我这边的货,一般是一个月运送一次,下次的话,可以安排在立成返回的日子,明程,别人我不放心,我只放心你。” 高明程其实已经不跑车了,但是每当服装店要进货时,他才会顺便在肖金峰那儿接单,跑一趟羊城。 这会儿还不能网络下订单,即使能电话下订单,不亲眼看到货物的质量,他也不放心,还是亲自跑一趟的好。 虽然人累点,但钱可没少赚,既赚了司机钱,又省下运货钱。 高明程和范立成这小屁孩相处的还不错,又想到范承耀干的勾当,可能会在路上遭遇到一些危险,于是思索几秒后,就同意了。 他拍了拍范立成的肩膀,故意说道:“看在你的面子上,到时候我来接你。” 范立成瞬间觉得自己很有面子,笑的见牙不见眼了。 范承耀见状,也算是松了口气。 他利用普通瓷器走私古董的事情,之前一直瞒的很好,但近来竟然有风声传出,还有人前去劫车了。 他知道这里面可能有内鬼,否则对方也不能精准劫车。 好在是高明程跑的这趟车,他一个人,竟然把对方派来的五个人都给打趴下了,这种战斗力,范承耀是真的很眼馋。 但有本事的人,你就只能顺着他,只能利诱他,让他心甘情愿的为你做事才行,否则必遭反噬。 范承耀正是懂这个道理,所以在招徕高明程失败后,并未当场翻脸。和有本事的人处成兄弟,即使他不给你做事,在必要时,喊他来帮忙,也是一大助力。 “明程,这次多亏了你,才避免了我遭受巨大的损失,这个红包,你可一定要收下!”这时,范承耀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红包,将之递给了高明程。 高明程在直接收下和推辞之间犹豫了几秒,最后决定还是遵循国情,先推辞下吧! 他摆了摆手,正色说道:“这都是我应该做的,范老板不必客气。再说了,你给我介绍服装厂的欧阳厂长,就已经是帮了我很大的忙了。” 范承耀非要给出这个红包,他也说道:“一码归一码,我们是兄弟,给兄弟介绍门路,这是应该的。但亲兄弟还明算账呢,这次你替我挽回了损失,我要是不表示表示,这哪里成?” “你就收下吧,钱也不多,就一点小意思。” 一个要给,一个不收,双方遵循国情进行了一场拉扯战。 然而不懂国情的范立成看着有些迷糊,他突然说道:“高叔叔,你这么穷,还是收下吧!” 高明程的手已经快触碰到那红包了,听到这话,脸色一僵。 呵呵,那可真是谢谢你了! 范承耀瞪了范立成一眼,训斥道:“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哈!” 但最终这个红包,还是给到高明程的手中了。 这一刻,在场的三个人,竟然都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 高明程:让我放弃一笔本该得到的收入,我会心疼死! 范承耀:终于把红包送出去了! 范立成:大人的世界真虚伪! …… 和范承耀父子道别后,高明程开着卡车,朝着范承耀介绍的服装厂开去。 服装厂在另一个街区,大约有半个小时的车程,但这对于有车的人来说,也算不得什么。 半个小时后,高明程来到了那家星辰服装厂。 站在门外,就看出这是一家上了规模的服装厂,并非是高守旺弄的那种小作坊。 厂门是关着的,但边上有保安亭。 高明程上前和保安搭话,然后得到了进厂去找欧阳厂长的机会。 因为他拿出了那张名片,原来这张名片,就是一块敲门砖了。 也是,这会儿的名片也不是满大街乱发,都是有针对性发出去的,每一张名片,都对应一个人脉。 欧阳厂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穿的比较随意,但却有一种文艺的气质,他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正在绘画着一些服装的设计。 高明程粗粗看了一眼,没想到这个厂长居然是管理和设计两手抓的能人。 “哦,我知道你,承耀刚才打电话来了,说他的好兄弟在做服装生意,让我给你最低价。哈哈,来来,我带你去仓库挑!”欧阳厂长一听高明程的自我介绍,当即放下手中的纸笔,态度亲和的带着高明程往仓库走去。 “你放心,我们厂的货都是最新款的,卖的可好了,根本就供不应求。但你是承耀介绍来的,我总得给承耀面子,所有的款,你想要就挑走,统统给你最低价!” 从欧阳厂长的话中,就知道他和范承耀刚分开,范承耀就给欧阳厂长打了电话,因此欧阳厂长才会这么客气。 这也算是范承耀拉拢高明程的一种手段,他不知道,在他走后,范承耀就问起了范立成当初的情况。 范立成这小子果真信守诺言,说道:“我答应高叔叔不把他翻劫匪裤兜的事情说出去的。” 至于高明程是如何打败劫匪的,这个范立成是真的不知道。 在他听到动静跑下车时,就已经看到那五个劫匪躺在地上了。 范承耀问道:“从你听到动静,到你跑下车去看,一共过去了多久?” 范立成说道:“不到一分钟!” “不到一分钟?干倒五个人?人才啊!”范承耀扼腕,真恨不得高明程能够马上跟着他干。 在县里开一个服装店能赚多少钱?在村里承包一座小山又能赚多少钱? 而跟着他做事,一年十万那是肯定有的! 范承耀父子之间的对话,高明程自然无从得知,但他现在置身星辰服装厂的仓库,看到品类繁多的服饰后,他终于想起这是一家很火的服装厂了。 他记得是这家服装厂最先做了订货会,把天南海北过来进货的人都聚集在一起,然后每年春秋两季,都会到厂里来参加订货会,然后提前把定金交了。 而没有参加订货会的,根本买不到他们家的衣服! 只是高明程不确定星辰服装厂现在是不是已经开始搞订货会了。 但不管怎么样,范承耀介绍的这家服装厂很靠谱,服装的款式和材质都没有任何问题,这里的每一款衣服,都不愁卖。 但每个地方的人们,会有不同的偏爱,所以要进行挑选。 之前高明程没找到服装厂订货,就是因为到这里订货必须要给大单子才行,而他资金单薄,搞不起来。再者他还有一部分货是由高守旺那边提供,所以犯不着一次性进太多货。 但现在有个随意挑选的机会,他自然要好好把握。 除了当下卖的好的毛料西服,又挑了些薄款的西服,这个可以留到春季时卖。 至于别的,也按照他的审美和经验,挑选了一些。 服装厂的生产,它是具有超前化的,比如冬季时,它已经在制作春季的衣服,而春季则制作夏季的衣服,这样到了季节时,就能够卖出对应的服装款式了。 现在工厂里就在生产春季的衣服,且都是还未流入市场的最新款,这令高明程颇为心动,于是又购买了一些春款。 等他回过神算账时,瞬间有些囧了,欧阳厂长的确给了他最低价,比他之前在批发市场上拿的价钱还略低些。 但也因为他买了大量超出预计的货物,显得有些囊中羞涩了,好在他之前收下范承耀给的红包,里面有一千块! 再加上从劫匪身上搜罗到的百多块,倒是能够把货款给付了。 虽然兜比脸干净,但高明程丝毫不露怯,落落大方的把交易进行完成了。 “你车就停在门口是吧?我让工人给你把货装上车去!明程兄弟,你到我办公室坐坐,喝上一杯茶,事情就办好了。” 欧阳厂长表现的挺热情的,又拉着高明程去了他的办公室,然后沏了一碗茶。 不是杯子,是古代盖碗的那种,青花瓷的样式,碗底有jdz的落款。 根据范承耀和这位欧阳厂长的关系,高明程猜测这套茶具应该是范承耀送给欧阳厂长的。 范承耀喜欢喝红茶,但显然这位欧阳厂长是绿茶爱好者,他说道:“绿茶去油腻,能让人保持头脑清醒。” 高明程喝上一口龙井,心想,大佬都有品味爱好,就他俗,红茶能喝,绿茶也能喝! 但在这喝茶的功夫,高明程发现欧阳厂长办公室的墙角堆着很多过期的时尚杂志,其中还有一些国外的。 看他盯着那些杂志看,欧阳厂长很爽快的说道:“怎么?对杂志感兴趣?” 高明程必须不能承认是自己感兴趣,于是说道:“我老婆喜欢看,这些,好像有些不是市面上卖的那些。” 欧阳厂长当即说道:“那肯定了,这些都是我从各方搜集来的!大部分是来自香江,还有一部分是漂亮国的。这样吧,这些杂志大部分已经过时了,我留着也没有什么用了,干脆送你了!” 欧阳厂长作势又要喊人把这些杂志搬到车上去,高明程当即说道:“不劳烦了,我自己拿就行。” “还是让人来搬吧,有些重……呃,好吧。”欧阳厂长的话停顿了几秒,不吭声了,因为他看到高明程拿着半人高的杂志,竟然还一脸的轻松。 这该死的胜负心!我一个四千党,就周二更了六千,然后竟然上了战力榜。。我更新这章前是在388,印象中第一次这么好,之前都是488左右。 可能大佬都去参加沙龙了,不过我行我上!努力码字不下榜! 求票。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八章:野猪下山啃菜了 高明程这回花了五天的时间,才跑了一个来回,回到县里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了,等卸了货,也快五点了,不过在货主派人卸货时,他已经趁机回了一趟自己家,把自己的拖拉机开了过来。 这次进了不少货,并且欧阳厂长还送给他不少杂志,算的上大丰收了,并且下回再去羊城进货,只要欧阳厂长那边有的货,就可以直接去厂里拿,又方便,又实惠。 他把货运回自己的店里,先放在仓库,打算等晚点没有客人时,再来清理。 只是这时,许多美却告诉他一个不太好的消息。 “明程,昨天爸来了,他说你要是有时间的话,让你回村一趟,山上有野猪跑下山来吃菜了!我们那儿最严重,大部分菜地都快被糟蹋了。” 许多美愁容满面,听到自家菜地被野猪啃了,可把她心疼死了。 但人不在家,有些损失也没办法,只能接受。 除了他们家,村里其他的人家,也或多或少有损失,这段时间,已经有村里人组织起来进山去打野猪了。 但收效不高,并且还有三个人受伤了,一个是自己不小心从山坡上滚了下来,不幸摔伤了手臂,另外两个倒霉些,是被野猪给撞了,当时要不是还有其他人在,没准会被野猪给冲撞而死。 所以大家商量后,觉得还是得把高明程请回来才行,之前高明程打过野猪的事迹,可是传遍了十里八乡的。也因此,高远见才骑着自行车来县里找高明程,岂料高明程却刚好出车去了,不在家。 许多美叹息道:“哎,爸说村里人天天都在哭骂,本来今年天旱粮食减产,就够闹心的了,好不容易种点菜,能够卖上好价钱,结果还被野猪给糟蹋了!” 高淑芳也跟着说道:“是啊,二哥,爸说家里的菜地也被野猪啃了不少,现在每天都要有人在地里巡逻才行。” 高明程听完这些,就有些坐不住了。 他想马上就回村去,但却被许多美阻止了:“你开了那么久的车,现在肯定很累了,再急也急不来,你不如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赶早再回去!” 许多美知道开车是很辛苦的,所以不愿意高明程太累了。 高明程还真有些累了,为了缩短路上花费的时间,回程时,他一路开的比较快。 开车需要高度集中精神,且身体随着车身颠簸摇晃,容易疲累。 一看时间快五点了,黑灯瞎火的也不方便。于是他就暂且放下,说道:“行吧,我明天再回去,多美,晚上多弄两个菜,我有些饿。” 吩咐完,他还得再回到菜市场那边去,海带就是一位菜贩子要的货。等卸了货后,他还得把卡车给开回运输公司。 看着高明程又出门忙碌了,许多美就准备煮晚饭了,让高淑芳看着点店。 高淑芳也算是历练出来了,接待顾客时,虽然不至于那么能说会道,但也不露怯了。 并且她学过裁缝手艺,又看了不少时尚杂志的书,有了自己的审美,能够给顾客提供一些中肯的建议。 但一个厉害的服装销售员,那就不能只给中肯的建议,而是要夸到对方心花怒放,恨不得马上买下衣服才好。 等她能够做到闭眼夸的时候,就是质的进步了。 高明程在外边又忙活了近一个小时,这才踏着夜色回到店里,此时已经没有什么顾客会进店选购衣服了,整个店很清净,节省的高淑芳还关掉了三盏水晶吊灯,只开着白炽灯照明。 “明程,可以吃饭了。”许多美招呼着,把最后一个菜从锅里铲出来。 她知道高明程胃口大,特意多煮了些米饭和菜,看到高明程吃的风卷残云般,她又高兴又心疼,觉得高明程这样来回跑,实在是太累了。 “我给你烧一锅热水,你今晚好好洗个热水澡,这样肯定会舒服些。”许多美说道。 然而高明程却想歪了,若有所思的说道:“是该洗个澡。” 他在外奔跑时,图方便,都没有洗澡的。 现在要和老婆睡一张床,不洗澡该被嫌弃了。 他只说了那么一句话,然而许多美却懂了他的意思,忍不住羞恼的瞪了他一眼,然后得到一阵爽朗的笑声。 这一晚,高明程洗了个热水澡,又尽心尽力的交了‘公粮’,然后才踏踏实实的睡了过去。 翌日清早,他习惯性早起,一看时间才六点,天色都未大亮。 他悄悄的起床,来到了一楼,先进了厨房,把粥煮上,然后来到服装店,观察着店内的陈设,又翻看了一下账本。 有了九块九的马甲引流后,这几天的生意都还不错,至少每天要卖二三十件马甲去了。 一看库存,好家伙,只剩下几件了,看来这次回去,还得顺便带些马甲过来。 他让董飞霞做的马甲以碎花马甲为主,但也用其他剩余的布料做了一些男款和童款的马甲,反正不管大小,一律九块九。 这剩下的几件,基本都是童款的,可能觉得童款的小,不划算,所以买的人也少。 把店内最近的情况都了解后,粥也煮的差不多了。 这会儿高淑芳轻手轻脚的下楼了,看到她二哥时,还惊讶了几秒。 高明程有些奇怪的问道:“你起这么早做什么?” 服装店不比早餐店,是犯不着早起开门的,一般情况下,八点半开门,然后做清洁工作,九点钟有顾客上门,就算不错的了。 高淑芳未语脸先红,支支吾吾的说道:“我以为二哥和嫂子肯定得晚起,所以才起来煮粥。” 说完,她还飞快的瞥了眼高明程。 按照她获知的消息,今天早上她二哥和二嫂应该起不来床才是啊! 呃,至于是从哪里获知的消息,这个就不多说了。 她二哥莫非不行?高淑芳的心中快速的闪过这个念头,随即又自我否定了,她嫂子明明对二哥很满意的嘛,怎么可能不行! 高明程奇怪的看着她,这大清早的,怎么就脸红了? 不过青春期的少女心思敏感,高明程也没有说破,更没有细问,只说粥已经煮好,让她去洗漱。 洗漱后,兄妹两人先吃上了,早餐很简单,就是粥、鸡蛋和腌菜。 这蛋洗过后,直接放进粥里煮,这样粥熟蛋熟,就省事的很了。 饭后,高明程说道:“你嫂子今天可能会累点,你机灵点,知道吗?” 高淑芳的双眼瞬间冒光,猛点头。 她懂她真的懂! 剩余的粥和蛋放在灶上温着,等待许多美醒来后再吃,高明程则拿着拖拉机的钥匙,准备回村了。 其实对于野猪下山觅食,他是有心理准备的。 今年天干,山里的植被也受到影响,往年野猪们赖以生存的栎果也大量减产了,这主要粮食出了问题,那么野猪也迟早会出问题。 先前野猪迟迟没有下山,他认为这可能是山里还有一些食物,以及之前马王爷他们在山里乱杀了一批野猪,使得野猪的数量已经提前减少了。 但野猪不会冬眠,更是食量大的代表,因此当山里没有吃的后,它们迟早会下山,而一旦下山啃食了村民们种的菜,品尝到甜头后,那么野猪就会经常下山来。 人知道种的菜比野菜好吃,难道野猪就不知道了吗? 不管是什么动物,在面对适口性好的食物时,它们往往都会大量进食。 高明程面色凝重,琢磨着要干掉多少头野猪,才能够达到生态的平衡。 全部干掉,那显然是不行的,还得留一些健康的野猪繁衍呢。 那么可以先从老弱病残这四点开始挑选,适当的猎杀掉一批,野猪数量锐减后,它们就知道人类不好惹,这样就不会轻易下山了。 而数量少,所需的食物也少,自然就可以从大山里获取到。 高明程开着拖拉机,一路回到村里,刚进村,就被人喊住了,说的就是喊他进山打野猪的事。 但高明程却直接拒绝了:“叔,我习惯一个人进山打猎,就不跟你们一块儿了。” 自身武力值高,让高明程有做独行侠的底气。 和人组队打猎,对于他来说,是一种累赘,并且打到了野猪,还得大家一起分肉,到时候谁分的多,谁分的部分好,没准还要扯皮。 听见他的拒绝,同为大房一脉的长辈有些不悦,但也没办法,自己分量轻,还得高明程的爸爸开口才行。 于是看着高明程往牛尾岭那边去了,这位长辈就去了高远见家,想让高远见劝高明程和他们大房这边的人组队进山打野猪。 高远见哪里不知道这人的心思呢? 但同为大房人,大家都沾亲带故的,想趁机得到一些便宜,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高远见想了想,说道:“我待会和他说说,但明程脾气倔强,行事独来独往,他听不听我的,就不知道了。” 好在全村的人都知道高明程脾气倔强,打小就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因此一听这话,那人的心就悬了! 这边,高明程已经回到自家,刚把车子停稳,黑虎和精灵就朝着他奔来,嘴里不停的发出犬吠,似在告状般。 黑虎还通人性的示意高明程跟上,然后带着高明程来到山脚下的菜地。 当看到受损严重的菜地时,哪怕早有心理准备,高明程还是忍不住爆粗口了。 他种点菜容易吗? 又是挖地松土,又是播种浇水,又是施肥锄草,不就是为了这么一口吃的啊! 现在菜地里大部分菜,都被野猪啃食过了,这群暴殄天物的家伙,也不知道要把一棵菜完整的吃完后再吃别的,搞得白菜、萝卜什么的,都被啃了一半,还留了一半在菜地里。 心塞!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九章: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张成远在看到高明程的拖拉机后,就朝着这边走来了,正好看在高明程在菜地里把仅剩的还完好的菜拔出来。 张成远略带惭愧的说道:“明程,你这菜地,我没给你照看好。” 高明程拿着一个大白菜站起身来,说道:“哥,这哪能怪你?都是野猪使坏。伱家的菜地怎么样?” 提起这个,张成远面带苦色的说道:“靠山的那一块地,种的是萝卜,都被吃的差不多了,地里剩下的小半截萝卜,也都被我挖出来切碎喂鸡了。另外一块地种的菜还好,没被糟蹋。” 闻言,高明程看了一眼那些被野猪糟蹋过的菜,觉得等下也得挖出来,或是喂鸡,或是喂羊。 至于牛,已经交接到他爸的手里了,犯不着他操心了。 两人正在说话,突然听见后山那边有人大声喊道:“野猪下山偷吃了!快来人啊!” 这边隔的远,但好在高明程耳力好,依然听见了,他当即放下手中的菜,对张成远说道:“哥,你帮我把这些菜都给处理下,我去那边帮忙赶野猪。” 张成远只隐隐约约听到一些声音,并未听得真切,但看高明程放下手中的菜,就朝着老村后山那边狂奔而去了。 黑虎和精灵也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高明程把速度放慢,控制在不超过两狗,省的跑太快,引起他人的惊讶,一路跑到后山那儿,早有村民拿着木棍、锄头之类的武器在追赶野猪了。 野猪往往是成群结队的活动,一般是以一个家族为单位,但高明程放眼望去,这里竟然有二三十头野猪,根本不可能是一个家族,而是几个家族联合在一起了。 野猪到处横冲直撞,时不时还伺机吃上一口菜,别的不说,这边的菜地早已经被野猪和人踩踏的不成样子了。 “明程来了!”有人认出高明程,立即叫了声。 高明程是空手来的,他可不能当着大家的面去和野猪肉搏,于是喊道:“把锄头给我!” 他顺手夺下身边一人的锄头,抡起锄头朝最近的一头野猪打去! 那头野猪还在低头啃食,野猪之所以下山来闹,无非就是肚子饿了,所以它们逮住机会,就会趁机吃上几口。 他速度快,几步便已经靠近野猪,当他手中的锄头狠狠地打砸下去时,精准的打在野猪的头上,只是野猪毕竟机灵,慌得要逃,却又逃不急,最后半只耳朵被锄头给锄了下来。 鲜血喷射,受伤的野猪疼的嚎叫起来,而高明程第二锄又已经继续打下去了。 这次有了预判,顺利的打在野猪的头上,感受到锄头砸在野猪头上的力道反馈,高明程知道这回野猪的头都得破碎了。 果不其然,野猪抽搐了几下,轰然倒下了。 鲜血从头上的伤口流出,染红了一小片地面。 这边的变故,使得高家村的人精神一震,有人纷纷喊道:“打死野猪了!打死野猪了!” 而在这一带肆意脚踏和奔跑的野猪也终于感受到危机,嗖的一下,纷纷逃回山里去。 见它们逃走了,村里人想追都来不及。 在植被繁茂的崎岖山路上,两条腿真的跑不过四条腿。 高明程也没有去追,倒是两狗被激发了凶性,一路狗吠一路追了上去。 这时,有人趁他人不备,捡起了掉落在地上的半个猪耳朵,朝裤兜里塞去。 那半个猪耳朵并不算太大,也就三四两重左右,但蚊子腿再小,那也是肉啊! “跑掉了!” 见野猪跑的不见影了,大家只能无功而返,其实在刚才的驱赶搏斗中,也并非是没有伤到野猪,也有野猪被木棍和锄头打到了,但只是轻伤,没有致死,因此那些野猪最终还是逃掉了。 只有高明程打死的这头野猪倒霉些,谁让它离高明程最近呢? 这时,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死掉的这头野猪身上。 这片菜地的主人对野猪恨的牙痒痒,即使知道野猪已经死掉了,还是上前踢了好几脚。 但再恨,野猪也已经死掉了。 于是有人劝道:“别再踢了,再踢肉就不好吃了。” 提起肉,在场的人目光都看向地上的野猪。 分肉! 每个人的脑海中,都浮现着这两个字,然而野猪到底是高明程独自杀死的,因此这个分法,可能得高明程说了算。 高远见也在这里,手里拿着一根木棍,他的身边,还有几个堂表兄弟,这些人都给高远见使眼色。 高远见自然明白他们的意思,再一看其他人亦是看向自己,哪怕心里肉疼,也知道这头野猪自家是不能全部留下的。 于是他开口说道:“明程,你看这头野猪……要怎么分才好?” 高明程一看周边的人,就知道他们在打什么主意了,好在他为人大方,于是说道:“就平分吧,在场的人每人都有份!” 高远见一听是平分,忍不住急了,就算要分出去一些,那也是谁出大力,谁就多分啊! 这老二…… 高远见还未开口,其他人已经是大喜,他们万万没想到高明程竟然这般大方,纷纷开口吹捧高明程,倒是让高远见的话说不出口了。 最后他只能隐晦的瞪了高明程一眼。 高明程没理会,他把手里的锄头还了回去,然后说道:“我刚回来,家里还有一堆事,先回去了,这猪得麻烦你们收拾了,收拾好后,我的那份就先放我爸那里。” 他都出了大力,还同意平分,于是其他人纷纷拍胸脯保证,说杀猪拔毛的事情,就交给他们了。 是的,村里人决定像处理家猪一样处理这头野猪。 虽然拔毛麻烦些,但人多力量大,大家可舍不得浪费野猪皮。 今年收成不好,很多人家已经很久没买肉吃了。 这时,黑虎和精灵已经无功而返了。 两狗虽然凶,但野猪也不是吃素的,一番缠斗下来,在没有主人帮忙的情况下,两狗还是败退了。 看它们耷拉着脑袋,一副斗败的样子,高明程忍不住笑了,说道:“黑虎,精灵走!” 等哥带你们去找回场子! 高明程领着两狗走了,剩下的人也开始忙活起处理野猪来了。 唯独这片菜地的主人受损严重,忍不住说道:“这是我的菜地,一地的菜都没了,我怎么也得多分些吧?” 这片菜地种着白菜和白菜苔两种,但被野猪和人那么踩踏后,已经糟蹋的不成样子了,的确是损失严重。 只是这野猪是高明程出了大力气弄死了,而高明程又已经先走了,因此没人做主。 倒是高远见说道:“肉大家平分,猪下水就给了你吧!” 菜地主人虽然还想要更多,但也懂得见好就收,于是同意了,其他人自然也没多少意见,能够捞到一些肉吃,已经不错了。 此时高明程已经带着两狗回到自家这边。 许是山里的野猪去突袭后山那边,因此这边反而静悄悄的。 张成远还在菜地里做事,先前他没把菜处理了,是因为要等高明程回来做主,现在嘛,他把完好的大白菜拔出,又把长好的白菜苔和红菜苔给摘下来。 至于下面的部分,那就不拔了,因为这个可以一直吃,你把长好的菜苔折断后,在其他的地方,又会长出新的菜苔出来。 要是拔掉的话,下面的部分太老,人也不能吃,只能喂给牲畜吃。 “哥,麻烦你了,等下我给你分肉吃!”高明程走了过去,把堆在地上的菜放进菜篮子里。 张成远抬起头,问道:“打死野猪了?” “嗯,那边有二三十头,侥幸被我打死一头。”高明程说的还挺谦虚的。 他又把那些萝卜也拔了,到这会儿,萝卜长的也差不多了,只不过一边吃一边拔,会更新鲜点。 把地里这点活忙完了,高明程就准备进山打野猪了。 省的他前脚进山,后脚就有野猪从另外一边下山把他仅剩的菜都给吃掉。 高明程有两把枪,一把是高国兵给的鸟铳,这玩意打不了大型猎物,并且拿着还碍事,还有一把则是从那位马王爷手里得到的微型冲锋枪,这把枪质量很好,用来打大型猎物,那是一点毛病都没有。 但最终高明程没有选择任何一把枪,而是拿起了那把最初打造的标枪,他手拿标枪,腰佩匕首,领着两狗就朝山里而去。 两狗早和野猪对抗过好几次了,但没有主人在,每次都没有讨到好,这回有了主人,两狗的底气很足,誓要给野猪几分颜色看看。 因为野猪下山过几回,在进山的路上,到处能够看到野猪留下的痕迹,有脚印,也有粪便,并且这些粪便还比较新鲜。 高明程循着这些痕迹,朝深山里走去。 而两狗的嗅觉更灵敏,一路在前带路,如果高明程走错了,还会以叫声提醒。 一人两狗的速度都很快,在无人的山中一路狂奔后,终于寻到一群野猪了。 这群野猪数量不多,只有三头,散落在一片林子里,正在用鼻子拱土,咀嚼着地底下的根茎。 根据周围掉落的植物碎渣,高明程辨认出那是一株葛根。 葛根喜欢连片生长,因此这一片林子里都长满了葛根,这群野猪有幸找到这些食物,因此个个都埋头苦吃,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食物上。 高明程并未马上出手,而是藏在暗处观察,他发现这个野猪群虽然数量少,但质量高,三头野猪都长得不错,看上去很健康。 两狗被训练过,即使蠢蠢欲动,但没有高明程的发话,依旧按捺住了。 高明程低声说道:“走!” 对于打野猪,他是有标准的,那就是先从老弱病残开始,这三头野猪显然不符合标准。 且放过它们吧! 他转身就走,两狗不明所以,但还是乖巧的跟上了。 又是一番寻觅,然后找到另外一群野猪了。 这群野猪的运气差点,还没找到什么食物,正在到处寻找着,看它们的步伐并不快,明显状态一般,丝毫没有春夏秋三季的躁动。 在不缺乏食物的季节里,野猪经常结群成对的在山野中狂奔,甚至脾气暴躁的公猪还会以撞树为乐。 这其实就是在发泄过剩的精力,因为不愁吃喝,一身的精力没处使,但到了食物匮乏的冬季,野猪就以窝着不动为主,这是为了尽量节省体力。 但今年栎果减产,供应不了过冬的食物,因此野猪们不能宅着睡觉,只能拖家带口的到处寻觅食物,甚至还冲下山去啃食村民种的菜。 高明程猜测这群野猪并非是运气不好,而是群体数量太大,导致寻找到一些食物,也不够所有的野猪吃。 猪的胃口大,在找到食物时,强壮的野猪往往会先吃到,而瘦弱的则会受到排挤,如果食物充足,那就最后一个吃,但食物不充足就没得吃。 高明程发现这群野猪中,就有一头遭受排挤的野猪,它的状态最差,跟在族群的最后面。 好吧,就是它了! 大自然就是这样残酷,总是弱肉强食,老弱病残也会最先遭到淘汰。 “黑虎,精灵,盯着最后一头野猪,上!”高明程吩咐道,两狗听懂了命令,早就蓄势待发,此时迅速的从藏身处跃出,朝着最后那头瘦弱些的野猪跑去,当跑到近处,便是露出锋利的獠牙,开始发起攻击。 当两狗出现时,野猪群一阵骚动,强壮些的野猪瞬间撒蹄子就跑,其他野猪也纷纷跟上,只有那头最瘦弱的野猪,既跑不了,还被两狗给围攻了。 高明程也朝那头野猪走去,但没有急着出手,因为他看出这头野猪过于瘦弱,也许已经很久没有吃饱过了,因此根本不是两狗的对手。 有高明程压阵,其他野猪又早跑掉了,黑虎和精灵凶性大发,准备把这些日子在野猪身上遭到的失败找回来。 战斗了十多分钟,那头瘦弱的野猪终于不敌,气绝而亡。 “汪汪!”两狗站在野猪的边上,得意的朝高明程叫着,似在表功勋。 高明程笑着走过去,摸了摸两狗的脑袋,笑着夸道:“干得漂亮!” 他用刀划破野猪的喉咙,把剩余的血也放掉,然后切开一部分肚皮,从里面割下两块一斤左右的五花肉。 “吃吧。”他把肉丢到两狗的面前,示意它们可以吃。 两狗的确馋肉,高明程不在家的日子,虽然有人投喂,但只有剩饭剩菜,可没有肉给它们吃的。 平时想吃肉,只能自己去山脚下捉田鼠逮兔子的。 但因为不会剥皮,所以每次都会吞下一些皮毛,口感没有那么好。 等两狗把肉吃完后,他弯腰把野猪扛起,掂了掂分量,这猪太瘦,可能还不到一百斤的样子。 “先回家去!”高明程说道,扛着野猪,步伐轻松的往家里去。 把野猪放下后,他没有歇息,而是继续带着两狗进山去,他决定再弄一些野猪,既然野猪在山里的食物不够,那么他就帮忙消减下数量吧! 他在家住了两天,这两天天天进山,专挑老弱病残下手,太弱的,交给两狗,稍微强些的,由两狗驱赶围攻,而他则冷不丁的下黑手。 嗖的一声,一把标枪疾飞而去,稳稳地插进野猪的头上。 标枪头全部入骨,伤势过重的野猪被一击毙命。 当高明程扛着这头野猪下山回家时,他望着家里堆着的肉,满足的感慨着:吃不完,根本吃不完啊!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章:一人一半 高明程没有回村之前,村里人天天在遭到破坏的菜地里哭骂,高明程回来后,整个高家村都弥漫着肉香,每个人的脸上,都多了一丝笑容。 冬天的肉不怕坏,吃不完的,还可以用盐腌起来,然后做成风吹肉。 有些地方会做成烟熏肉吃,这种烟熏肉会更香一些,但高家村的人普遍认为那样不健康,因此选择做成风吹肉。 而风吹肉比烟熏肉,则要更加的方便,把肉切块后腌,系上绳子挂在阴凉通风的地方,然后静待肉干即可。 不算第一头干掉的野猪,之后高明程在山里又干掉了八头野猪,这些全部是老弱病残,有些被村民打伤了,状态不佳,他遇到后,干脆直接弄死带了回来。 有他这么个杀神进山,吓得野猪群见人就跑,两天内都没有再下过山了。 既然肉多到吃不完,高明程为人也很大方,他给爸妈家、细奶奶家、高守旺家和张成远家都各送了十斤的肉,稍远些的堂叔伯家也各送了两斤。另外又拿出一些吃不完的猪下水和猪骨送给村里的贫困户,比如傻子他们家。 在他的照应下,村里家家户户都沾到光了。 大量的肉急需处理,但人不在家,就不能把肉都放在家里,于是高明程在杂物间挂了一些肉,这些肉没有放盐,切成长条状挂在木梁上,是给两狗的食物。 两狗可以跳到一个木架上,然后抬头就能够把一块肉干咬下来。 至于剩下的肉,他得带到县里去处理。 到时候还需要拿出一部分送人,高国兵家得送多点,肖金峰家也要送去一些,另外独居的高明里那边也送去几斤。 下午四点时,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往县里去了,而在拖拉机的车斗上,堆的满满的,有大量的肉,还有许多蔬菜和鸡蛋,但因为用油布盖住了,所以不知情的人倒也不会猜到那是什么。 村里人都知道他打到好几头野猪,但具体几头,倒是没人知道,因为高明程总是一个人带着两狗进山打猎,再加上他家就在牛尾岭的山脚下,猎到野猪后,直接扛回家,都没外人看到。 虽然大家对高明程很羡慕,但因为高明程,不但有了肉吃,野猪还吓的不敢下山偷吃了,也算是得到许多好处了。 路过兴安岭的制衣作坊时,高明程又下车拿了一大袋的马甲放进车斗里,和高守旺说了句下回结账,人就继续开车走了。 等到了军岭,高明程又把拖拉机停在路边,决定给黄大志家送几斤肉去。 黄大志兜里有钱,但钱的来路不正,因此都不敢花用的,家里的日子虽然过的比之前好了,但也就那样。 高明程送了几斤肥些的五花肉过去,黄爸黄妈他们都是感激万分,他们要留高明程进屋喝茶,但高明程没肯,挥了挥手就走了。 一路朝着县里而去,直接把拖拉机停在自家后院的巷子里,然后拿出钥匙开门。 他把大部分肉以及从村里带来的各种蔬菜、鸡蛋以及马甲都搬下车,暂时堆放在后院,然后喊许多美来处理。 恰好此时店里生意不忙,许多美听到声音后,小跑着过来了。 当她看到一桌子的肉后,眼睛都瞪大了。 她知道高明程是回村去打野猪了,也知道高明程打野猪有一手,但还是被那座肉山给惊住了。 “这……你怎么弄到这么多肉?” “我打到八头野猪,送人了一些,给黑虎精灵留了一些,这些是自家留着吃的,你看着安排,另外车上还有一些,那个是要送人的。”高明程解释了句,又说道:“我今晚可能不回家吃饭了。” 说完,他就出门了。 许多美开始整理这堆肉,除了处理干净的腿肉和排骨、板油等,还有一些口感好的内脏,比如心肝肚,另外还有一些带毛的猪脚和两个完好的猪头。 虽然有种收获的感觉,但许多美还是感受到处理的压力了。 虽然天气冷了,肉坏的慢,但还是得赶紧处理了,她在厨房转了一圈,翻到了三包盐出来,但这三包盐,那是远远不够啊! 于是她只能先去周围的杂货店里买盐来,然后再开始切块腌肉。 腌肉时,又发现家里的盆不够用了。 “哎。”许多美幸福的叹息一声,又忙不迭的跑去买盆子,把肉都腌上后,就可以暂时不用管了。 猪心和猪肝不怎么需要清洗,但猪肚就麻烦些,另外猪脚猪头也不好弄,得用火把毛烧干净,然后再用刀刮干净皮。 前店,传出高淑芳招待客人的声音,后院,咚咚咚的剁肉声不绝耳。 这边,高明程已经开着拖拉机到警局的家属院那儿了。 这个时间点,已经是下班的时候了,即使高国兵不在家,赵冬梅也应该是在家的。 高国兵家的新房子早已经装修好了,但迟迟没有搬家,就是因为住在家属院这边,更方便上班,他们是预计在高宏回家探亲前再搬家的。 高明程过去时,赵冬梅的确在家,正在一边择菜,一边和邻居聊天,看到高明程过来了,赵冬梅还挺高兴的,说道:“明程,你现在可是大忙人了,我都好久没看到你了。” “我听说村里有野猪下山偷菜吃,现在怎么样了?损失严重吗?” “婶子。”高明程先是打招呼叫人,然后才说道:“损失还算严重,不过大家合力杀了几头野猪,短期内应该会好些了。我是给你送野猪肉来的。” 说着,他把车斗上的油布掀开一角,从里面拿出一个猪脚,猪脚还连着一大块腿肉,加起来得有个三十来斤。 除此外,他又拿了一个猪头出来。 猪耳和猪口条可是很好吃的,另外猪脑吃着也很补,国人讲究以形补形,腰不舒服,那就吃猪腰子补一补,倘若是心脏不舒服,那就……那就吃刺猬的心! 活吞的那种! 起初高明程压根不知道刺猬浑身都是宝,在山里遇到刺猬时,因为嫌弃肉少,还不屑去捉的,结果在外面跑车时,从他人的嘴中得知活吞刺猬心脏,就能够治好心脏病! 高明程对此存疑,但有些人却是深信不疑,家中有心脏病患者的,更是想方设法的去山里捉刺猬。 刺猬不好捉,捉到了也不好杀,杀死后,还得活吞还在跳动的刺猬心脏,其实对家属和病人来说,都是挑战。 高明程脑海中闪过的念头,只在短短一瞬,因为他又拿了一颗猪心递给赵冬梅。 赵冬梅看到他送来的野猪肉,眼中绽放出惊喜的光彩,脸上的笑容简直遏制不住。 至于旁边的邻居,更是羡慕极了。 “啊呀,你怎么送这么多来?”赵冬梅又是高兴,又是不解。 “打到了好几头野猪,所以多送点,婶子,吃不完的你拿盐腌好,然后做成风吹肉过年时再吃。”高明程笑着说道。 “怕是等不到过年了,高岳明天就回来了!有他在,这点肉就存不住了!等高宏回来时,我再去肉联厂买!”赵冬梅笑着说道,因为东西太多,高明程一手倒提着猪脚,一手拎着猪头,帮着送到楼上去。 赵冬梅则拿着菜篮子跟上,嘴里说道:“明程,今天在家里吃饭吧?你叔上回也说好久没和你一起吃饭了。” “行啊,不过我还得给其他人送点肉去,要等会儿再过来。”高明程没和赵冬梅客气,赵冬梅留客,那他就留下,因为赵冬梅性格爽朗大气,不是那种说虚假客套话的人。 果然,赵冬梅脸上的笑容更多了,她说道:“那行,我先煮饭,你忙完了再过来!” “好咧。”高明程应着,下楼去了。 他先是给高明里那边送去几斤肉,然后又来到了运输公司那儿了,今天凑巧肖金峰也在办公室,看到他送肉过来,立即说道:“你回村里打猎了?” “是啊,不过是被逼的,今年天干,山里吃的少,野猪饿的下山吃菜了,我家的菜地,一大半都进了野猪的肚子里,它吃我菜,我只好吃它肉了。” 高明程说的诙谐,肖金峰也被逗乐了。 高明程送给高国兵的是前腿,而送给肖金峰的则是后腿,照旧是猪脚连带着一大块的腿肉,另外还有一个猪头。 猪头好吃,但弄起来太麻烦,所以他自己只留了两个,剩下的全部送人了。 “晚上在这儿吃饭吧,明万的车子预计也快要回来了。”肖金峰开口邀请道。 但高明程拒绝了,笑道:“你说晚了,我今天晚上得去国兵叔家吃饭。” 肖金峰可不敢和高国兵抢人,于是笑了笑不说话了。 “对了,我接到范承耀打来的电话了,他说很感谢你,并且希望你以后都能抽出时间帮他跑车运货。这点我替你拒绝了,不过他说年后你答应替他再跑一趟,帮他把儿子送回爷爷奶奶那儿去。”肖金峰说道,目光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点头,这个他的确是答应了,不过是看在范立成的面子上才答应的。 范承耀的生意不那么干净,肯定有仇家,虽然在道上混的,讲究祸不及家人,但有时候为了逼对方就范,对对方妻儿下手的,那是屡见不鲜。 高明程觉得范立成这孩子挺有趣的,还真有些舍不得看到他遭遇到危险。 肖金峰笑了,似乎猜到了什么,说道:“我就说那孩子很乖吧!路上没给你添麻烦吧?” 高明程说道:“这倒没有,我把他送去,再把他接回来,心里也踏实。对了,肖大哥,你知道那位范老板具体是做什么生意的吗?多的我就不说了,只说下回你接他的生意,一定要交代好司机,不管遇到什么情况,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关键时刻,可以弃车逃命。” 肖金峰闻言,抬眼朝高明程看去,发现他的神情很严肃,丝毫不像是在说笑。 他心中不由得有些打鼓,问道:“为什么这样说?难道……车里有什么不该有的东西吗?” 肖金峰问的隐晦,高明程答的更隐晦:“不确定,只是提个醒。” 运输公司这边的司机,他都认识,也算是曾经的同事,因此他不愿意任何一个人沾染上是非,然后遭遇到麻烦。 肖金峰沉思着,再联想起范承耀给他打电话所说的话,心底逐渐有了一个猜测。 “好,我知道了。”肖金峰如此说道,至于他会怎么做,高明程暂时是不知道了。 把野猪肉送到后,高明程也没有多停留,聊了几句话后,就告辞离去了。 肖金峰望着他离去的背影,低头看向桌子上的座机。 但最终,他还是没有选择拨打电话。 范承耀那边的货是一个月送一次,现在才刚刚送过去,也许下个月,情况又会不一样了。 他们之间到底有过一些情分,所以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下,肖金峰愿意当做什么事都不知道。 但高明程给予的提醒,他还是要重视的,因为他也不希望自己公司的司机会出事。 高明程再次回到警局家属院那儿时,高国兵已经回到家了。 早就知道高明程送了野猪肉来,因此高国兵喊他过去说话。说的自然是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 然后高国兵说道:“我打算后天就搬家,到时候你有空就来帮个忙吧!” 高明程当即说道:“行啊,我随时有空,到时候我开拖拉机来!” 高国兵哈哈笑了,就是图高明程有拖拉机,方便搬运东西。 他说道:“黄大志在局里表现的挺不错的,但分配房子的事情,得按照资历来。我之所以提前搬,是因为我搬走后,就会有新的同事搬进来。他们家的儿子大了,不好再跟着爸妈挤在一张床上睡觉了。” 高明程说道:“按规矩办事就好,至于大志,我打算借点钱给他,让他自己去外边买个房子住,他年纪不小了,也该娶个老婆生娃了。” 高国兵点头,颇为认同。 黄大志是新入职的,并且还是协警,分房的事情,是很难轮到他的,他能有现在这个房子住,还是因为房子太差,别人不要的。 “你们爷两聊什么呢?准备吃饭了,来端菜!”赵冬梅的声音从厨房那儿响起,高国兵立即站了起来。 但高明程的动作更快,先高国兵一步去厨房帮忙端菜了。 跑了两回把菜都端好后,高明程就说道:“婶子,你也快来坐!” “好,就来。” 高国兵也拿着一瓶四特酒过来了,晚上不用当值,可以小酌几杯。高明程自然陪着喝,就连赵冬梅也喝了小半杯。 赵冬梅也是会喝酒的,但酒量一般,她最爱的还是喝甜酒,味道甜甜的,后劲也不大。 这一顿饭菜极为丰盛,高国兵和赵冬梅待高明程也如亲侄子般,三人间没有半点隔阂,气氛很是融洽。 一个半小时后,高明程酒足饭饱的准备告辞了。 “家里就两个小姑娘,我得早些回去看着。”他如此说道。 赵冬梅很认同,因此没有强行留客。 和两位长辈告辞后,高明程独自下了楼。 但还未走出家属院,就听到黄大志在叫他。 黑暗的角落里,黄大志静静地站在那儿,看高明程回头看向自己,当即小声说道:“明程,你到我房间里来一下。” 于是,黄大志领着高明程去了他所住的房间,由于这间房根本没打算住人,因此没有牵电线,黄大志是靠煤油灯照明的。 屋内点着一盏煤油灯,灯光照破一室黑暗,但在周围仍旧是一片晦暗,借着煤油灯的光亮,黄大志拿了一块造型奇异的玉佩出来,将之递给高明程。 “这是我新得到的东西,你眼力好,你给看看。” 高明程接过玉佩,在煤油灯下仔细的观察着,他发现在玉佩雕刻的缝隙处,还有一些没有清理干净的黄土,像是刚从土里挖出来的一样。 上辈子和古董打过交道,虽然他的眼力不如那些大师,但也比普通人厉害些,经过一番打量,高明程初步猜测这应该是刚出土不久的古董。 玉应该是羊脂玉,但出自什么朝代,这个玉佩又寓意着什么,那他就不甚明白了。 “你从哪里得到的?”高明程低声问道。 黄大志也没有瞒着他,而是说道:“到了年底这会儿,到处都有赌坊,最近局里的任务就是到处抓赌博的人,隔三差五就能够抓到赌博的团伙,没收一笔赌资。这块玉佩,就是在一次抓捕过程中,被我发现的。” “那个开赌坊的人提前几分钟得知了消息,于是让赌客离开,又慌忙把赌资藏进早就挖好的坑里,然后用土覆盖,人就站在土上。” “我们冲进去时,没把人抓齐,然后找赌资也找了好久,最后我发现那人脚下的泥土不对劲,像是刚翻动过的,于是拿锄头挖开,果然发现赌资就在里面。” “当时是其他几个同事挖的,把赌资找到后,我们就准备押人回警局,我走在最后面,恰好在土里发现了这个东西。当时想着也不是钱,就顺手捡起,没上交了。” “后来我越看越觉得不对劲,想着这可能是古董吧!但事情过去好几天,我现在又不好和局里说这件事了。” 黄大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了,神情略苦恼。 一开始,他真没打算偷拿,只是眼尖发现了,以为是什么小东西,就顺手捡起了。 高明程听完后,也说出了自己的猜测:“这可能是古董,但具体是什么东西,又值多少钱,我也说不好。” 听说是古董,并且还可能值钱后,黄大志的眼睛都亮了,他压低声音说道:“明程,你懂得多,路子广,这东西你拿着,要是卖掉了,钱咱们一人一半!” 高明程犹豫几秒,同意了黄大志的提议。 “行,我先找找资料,看这玩意到底是什么,能不能值钱。这东西看着像是刚出土不久,我想……你要是有空,去上回抓人的地方再去看看,看土里是不是还有别的东西。”高明程说道,而黄大志也想到这点了,决定不管有没有,都要去看看。 于是他点头,说道:“我明天就抽时间去看看!”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一章:各自出力 第二天时,黄大志逮到机会,就独自一人去了上回抓人的地方。 那是在王桥镇的一个村子里,虽说是村子,但赌坊并不在村子那儿,而是在村子附近的一处山里。 有人在那山里简单的砌了一间屋,平时用来堆放柴火没人住的,年底赌博的人多了后,庄家就会把赌客们召集到这里来。 前不久这里才经历过抓捕,将庄家和部分赌客都抓起来了,现在黄大志过来时,这里一个人影都看不见。 这样正好! 山路不好骑自行车,黄大志是推着上坡的,现在把自行车靠边放着,自己则走进那间屋子。 屋子里杂乱无章,地上还散落着一些纸牌,之前那些赌客们玩的就是扑克。 地上的坑还在,被挖的有些松散乱糟糟的。 可能是怕沾染是非,附近村里的人应该都还没有进来过,黄大志环顾四周,捡起一根木棍,木棍的一头黏着一些黄土,这是之前用来挖土过的。 他弯腰,开始用木棍仔细的翻找起来。 这间屋子建的简陋,四壁是泥砖,但地面并未用水泥硬化,直接是黄土,这里的门窗也不大,采光并不好,但屋子里有散落的一些蜡烛头,以及蜡烛滴落的烛油痕迹,显然在赌博时,庄家会点蜡烛照明。 虽然采光不好,但现在是白天,黄大志眼力也不错,借着门窗透进来的光线,足以翻找土坑里的东西了。 他用木棍翻找着,然后并未有收获。 之前为了把赌资都找到,警员早已经把这个坑挖的很大很深了。 但因为玉佩的存在,黄大志没有泄气,而是一寸寸的找着。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黄大志在泥土里又找到一块玉佩,看着和之前那块一样,像是一对的,但这块已经碎了,只有半截。 虽然失望,但有了收获后,黄大志找的更起劲了。 他有一把子力气,即使木棍不如锄头好用,仍然翻挖的起劲,经过一番查找后,他最终又找到一个造型为卧牛的黄玉。 这卧牛裹满了泥土,黄大志用衣袖擦拭了下,这才看清是一头牛的造型。 至于工艺的好坏,以及玉质的好坏,这个他不懂,但他依然高兴,他觉得自己可能要发财了。 整个屋子都差不多被他翻找过了,除了一块碎裂的玉佩和一头黄玉卧牛,黄大志并没有其他的收获了。 他把东西揣进怀里,然后走出门去。 四周依旧无人,黄大志松了口气,走到放自行车的位置,骑着自行车下山去了。 黄大志在这边努力挖土时,高明程也没有歇着。 他提着两斤野猪肉,找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他曾与之有过一面之缘,但之后并未再有过交集了,那就是文物管理所的王所长。 高国兵和这位王所长是有一些私交的,当初高明程把盗墓贼到山里盗墓的事情告诉高国兵,高国兵在将盗墓贼抓捕归案后,就先通知了王所长。 只是这事较大,后面挖古墓时,警局的陈局和文化局的陆局也一块儿过来了。 盗墓的案子,对高国兵和王所长的仕途都有一定的帮助,之前听高国兵提起过,等陆局退休了,王所长是可以再进一步的。 虽然听过王所长的事迹,但因为双方并未有更多的交集了,因此之后高明程和王所长都没有再见过面了。 现在,为了确定黄大志得到的那块玉佩是不是古董,又值不值钱,高明程决定和这位王所长见个面。 他提着两斤猪肉,再有高国兵那层关系,想要和王所长说上话,那是一点都不难的。 果然,他把高国兵侄子的身份报上去后,很快就见到王所长了。 对于一个小地方的文物管理所来说,这是一个很清净的岗位,平时没什么事,上班就是喝茶看报纸了。 高明程笑着说道:“我昨天在山里弄到一些野猪,下午时就给我叔送去一些,当时我叔就说该给王所长您也送些来的。” “这野猪肉不柴,炖着吃还挺好吃的,王所长你晚上回家吃吃看。” 高明程说的挺客气的,王所长也承了这份情,把东西收下了。 寒暄过后,高明程就直奔主题了:“王所长,去年你们在牛尾岭挖到的古墓都清理出来了吗?村里都说那古墓是先祖留下的,因此我很好奇里面都有些什么。你看方便带我去看看吗?” 高明程没有直接拿出玉佩,而是提出要看去年挖出的古墓中的东西。 王所长并未迟疑,因为高明程的身份很硬,提出的要求又不是太过分,他自然要答应下来。 于是王所长带着高明程来到保存古董的仓库。 之所以是仓库,是因为县里的博物馆还没有修建好,方案是提了,但得到92年时才修建好,然后这些存放的古董才会被送到县博物馆去。 仓库的条件自然差点,远远达不到保存贵重古董的条件。但好在一个小县城能拥有的东西,也贵重不到那里去。 高明程看到仓库的架子上摆满了一些物件,大多比较粗糙,有一些古代的铁器、铜器,雕花砖瓦,还有一些陶器、瓷器和铜钱。甚至在角落还堆着一些破旧的衣服。 “这边架子上堆着的,就是去年牛尾岭挖出来的东西了。”王所长指着一个架子,示意高明程来看。 高明程只看了一眼,眉头就皱起。 上辈子,那个棺木被他和盗墓贼打开了,还瓜分了里面的陪葬品,因此那里面有着什么东西,他知道的一清二楚! 可现在,架子上摆着的东西,明显少了好几样最贵重的! 他记得棺木里有一本书,当时被盗墓贼手疾眼快的先拿走了,他当时也不认得里面的繁体字,也不晓得书本的价值,所以就没有争夺,但他看到有一个瓷瓶,那瓷瓶十分的漂亮,瓷胎很薄,对着阳光去看,都能够透光,上面的彩绘也精美绝伦,很是好看。 因为盗墓贼先拿了书籍,于是他就拿了那个瓷瓶,最后那个瓷瓶也的确很值钱。 可现在,被盗墓贼拿走的书籍和被他拿走的瓷瓶,都不在这里。 “王所长……东西全部都在这里吗?这些东西看着不太值钱啊!村里的老人都说我们高家村的先祖是官宦乡绅,很有钱的。”高明程想要确认一下。 王所长笑了,他和高国兵关系好,自然也从高国兵口中得知高家村的一些历史,于是笑着说道:“你们的先祖的确很有钱,开棺后,我们在棺木里发现好几样很贵重的物品,但可惜我们这里地方小,懂这方面的人才也少,保养古董的技术更是不行,因此陆局把事情禀报上去后,市文化局就来了人,看过东西后,就说要把东西带到市里去,说我们这边没那个研究的条件。” “不过那些东西,最后也没被市文化局拿走,而是被省文化局拿走了!你要是想看,只能去省城的博物馆去看咯!” 高明程听到这些,倒也能够理解,官大一级压死人,遇到好东西,谁不想弄到自己管辖的地方去?弄去后,多少也算是自己的政绩了。 瓷器且不说了,书画类的古董,若是没有那个研究的条件,的确是不好保存,也无法把里面的一些信息都精准的提取出来。 高明程决定以后有机会,还是得去省博物馆一趟,看那些东西是不是真的摆在那儿。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二章:我办事,你放心! 高明程打着请教的名义,获得一些玉器方面的知识,在文物管理所的仓库中,恰好有一枚青玉,那青玉有部分破损,看着玉质也一般,因此才留在这里。 “这是宋朝的玉,宋玉以田白玉和青玉为主,宋玉的纹饰种类主要分为人物、动物、植物、几何四类,这块青玉属于人物,它雕刻的是一个武者,这个武者他面目粗犷,穿着皮甲,手拿一把长枪,还是很威武的,可惜这枪头不慎断掉,价值也就没那么高了。” “还有这个是玉雕童子,玉雕童子的数量最多,也最为常见,看,挺可爱的哈!” 王所长又拿了一个小巧的玉雕童子出来,让高明程把玩。 高明程感受着玉质的手感,再看玉的雕刻纹路,只见这玉雕童子的头比较大,头发根根分明,留有宋人的发饰,眉毛为八字眉,鼻子为葱管小鼻,耳朵靠近鳃部,口形小,身着开袖短褂和肥腿长裤,衣纹褶皱流畅,线条飘逸,衣角微微卷起,用米字纹装饰。 他又想起黄大志给他的那块玉佩,那玉佩的纹饰属于动物,雕刻的是松鹤龟鹿纹,他拿到玉佩后,就在灯光下仔细打量过,再用清水浸泡,最后用牙刷小心的刷掉纹路里面的泥土,清理干净后,整块玉佩的质感就更好了。 高明程这次来找王所长是有目的的,于是他把仓库里所有的玉器都赏玩了一下,可惜这里虽然有玉器,但大多都是次品,真正的好东西,根本不在这里。 不能见识品质好的玉器,这让高明程多少有些遗憾。 但通过这番赏玩和聆听王所长说的知识点,高明程觉得黄大志给他的那块玉佩应该就是宋玉了。 他们这片地方,被挖掘的宋墓是最多的,所以民间有宋玉留下,那也在情理之中。 高明程在这仓库里消磨了一个多小时,灌输了满脑子的玉器知识点,走出文物管理所的大门时,还觉得脑袋晕乎乎的。 知识点太多,他一下子没有完全消化,很多东西听了个一知半解。 回到家里后,他又把那块松鹤龟鹿纹玉佩拿出来,仔细的赏玩着,然后一一对应着脑海中的玉器知识点。 他现在能够确定这块玉佩是古董,宋玉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九十九,但这块玉在市场上到底值多少钱,那就不知道了。 都说黄金有价玉无价,玉的价钱是没有一个标准的,古玉也是如此。所谓的古董,除了其本身,还有其他附加值的,比如同样的东西,一个是名人所有,一个是普通人所有,那么价值可能都是不同的。 而皇家拥有的东西,在市场上又会贵上一些。 到了晚上时,黄大志来店里找高明程了。 他是下了班后就来的,许多美正在厨房煮饭,看到他来了,知道他和高明程关系好,于是主动邀请黄大志留下吃饭。 黄大志由于居住的地方不好,自己并没有开伙煮饭,吃的是食堂,这次他急着和高明程分享今天的收获,因此一下班就跑过来了。 高明程正在整理仓库中的货,此时也说道:“大志,你就留下吃饭吧,最近家里肉多的很,你待会大口大口的吃!你自己没开伙,我也就没给伱送肉了,不过昨天我来县里时,给了你爸妈几斤五花肉,也让他们改善下生活。” 黄大志闻言,只觉得心里暖呼呼的。 他知道高明程打到很多野猪,昨天就是去给高国兵家送肉的。 但他不知道,高明程居然还会给他爸妈送肉,这一点,昨天高明程都没说的。 “哎,好。我来帮你,这些衣服都要拿出来挂着吗?”黄大志走过去,帮高明程把袋子里的衣服一样样拿出来。 服装店每天都会卖掉一些衣服,也要每天都补充,因为衣服装在袋子里时,会有褶皱,因此要提前拿出来挂着,褶皱严重的地方,还需要熨烫。 两个人干活,那就更快了。不多时,就把衣服都拿出来挂着了,至于熨烫,这个交给高淑芳来。 “大志,你到我房间里来。”高明程说道,领着黄大志上了二楼的房间。 日光灯打开后,屋内一片明亮。 高明程从盒子里拿出那块松鹤龟鹿纹玉佩,说道:“我今天去文物管理所找了王所长,从他那里获得了一些玉器的知识。这块玉佩,十有八九是宋玉。” “至于它的真伪和价值,因为不好拿出来给人看,所以暂时还不知道,我自己估价,如果是真货,拿到羊城、香江这种地方去卖,那么价钱就会高很多,至少一万以上吧!” 随着高明程的话,黄大志的心扑通扑通跳动着,眼中更是迸射出惊喜来。 一万块,倘若两人分,一人也有五千块! 黄大志连忙把裤兜里的东西掏了出来,急切的说道:“我今天又去那里找了下,然后找到了这两样东西!” 高明程接过那两样东西,那东西上面还沾着一些泥土,这是因为黄大志没有一个隐秘的地方处理,只能随意用水清洗了下。 那两样东西,一样是半块松鹤龟鹿纹玉佩,高明程拿出来比对,发现那半块的确一样,但只有半块,这个价值就大打折扣了。 另外一块则是一头卧牛。 卧牛是黄玉,但品质还不错,雕刻的也很好,活灵活现的,屁股那儿有一小片玉沁,颜色偏深,还有些许裂纹,但裂纹并不明显。 高明程把注意力都放在卧牛上,仔细的赏玩后,他把卧牛和那半块玉佩放进清水里泡着,然后用牙刷轻轻地刷洗。 玉也是石头的一种,它质地坚硬,可长久保存,但也挑环境的,如果环境太干燥,玉就容易出现裂纹,因此玉要保养好,就需要放在有一定水分的地方。 后世的玉器珠宝柜里,往往会放着一小杯水,就是为了提供些许水分。 “这卧牛在土里埋了很久,这一块应该是土沁。”高明程指着卧牛屁股上颜色偏深的位置,说道:“除了土沁,还有血沁,血沁又叫尸沁,那种玉十有八九就是从棺木里拿出来的了。” 高明程现学现卖,给黄大志说了一些玉器的知识。 黄大志的文化水平更低,他听了又好似没听一样,等两人下楼去吃饭时,那些复杂的知识点就一点点的从他的脑海中消失了。 黄大志眨眨眼,决定不纠结了。反正卖玉器是高明程的事,他已经说了,只要玉器卖出去,不论价值多少,都是一人一半。 “大志,你手里不差钱,我也不急着要钱做什么,所以这玉器我不会马上出手,省得急匆匆的出手后,才知道被人给骗了。”高明程说道。 当初卖金子时,是没有这个担忧的,因为金价摆在那里,顶多只能亏一点,但玉器就不同了,尤其是古董玉器! 一定要把行情摸准了,然后再伺机出手。 高明程当年也算是半吊子古董贩子,买卖古董的那些事情,他多少还是知道一些的。 黄大志很听劝,又对高明程很信任,便说道:“明程,我不懂这些,你看着办就行。” 高明程笑了,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说道:“我办事,你放心!只要东西是真的,就绝不能低价卖了!”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三章:搬家忙 因为古董不好出手,且暂时没有门路,那玉佩和玉牛就先放在高明程那儿,等待时机成熟再说。 这事就这么先搁着了,时间很快就到了高国兵搬家的这天了。 高明程如约前去帮忙,等他开着拖拉机过去时,家具什么的,早已经在警局同事们的帮助下打包好了。 “高明程!”高岳看到高明程,高兴的朝他招手打招呼。 他八月底去了省城读大学了,直到现在才放假回家。 算一算,两人已经好几个月没有见面过了。 “高岳!”高明程也笑着和高岳打招呼,两人热情的抱了下,看到他们感情好,高国兵和赵冬梅的脸上也挂满了笑容。 “叔、婶,现在就搬吗?”高明程问道。 高国兵说道:“嗯,现在搬,我们搬走后,小刘一家就要搬进来了。” 他口中的小刘,就是警局的一位资深干警,他搬走后,这间房子就分给小刘一家住了。 既然高国兵发话了,那么高明程就帮着把东西扛下楼去。 也没让他一个人动手,在场的人,你拿一样我拿一样,人多力量大,很快就把东西都搬下楼了。 但一车还装不下,只能分两车装。 高明程开着拖拉机,往高国兵的新家而去,其实高国兵的新家离警局也不远,步行也就七八分钟的距离,因此高国兵他们也没有坐在车上,直接步行过去。 高明程把东西送到后,先把车上的家具都搬卸下来,然后就折回家属院那边,再把剩下的家具行李给运走。 他打了两个来回,再次到高国兵新家这边时,就看到他们已经在收拾东西了,先把打包的东西一一归位放好,然后再拆开摆好。 高国兵新家这边,高明程之前也来过,看过这边的装修情况,因为这是纯住宅,所以房子的格局和高明程的完全不同,一楼有一个很大的客厅,旁边是餐厅和厨房,还有一个卫生间,除此外,还有两间屋子,一间作为书房用,一间作为卧室用。 至于二楼和三楼的格局差不多,但客厅小些,卧室多些。 这是一栋三层别墅风格的建筑,搁在现在,是很潮流的,就是放到以后,也不至于太土。 对于房间的安排,高国兵是这样安排的,他和赵冬梅住在一楼的卧室,二楼给高岳用,至于三楼,则是给高宏用。 高宏在外当兵,长时间都是呆在外面,一年到头也就只能在家呆上几天而已,所以把居住更方便的二楼给了会长住的高岳用。 高明程帮着搬东西,东西最重的就是木床和衣柜了,这些木床虽然是好木头做的,但样式比较老气了,再过几年,也许就会换成席梦思那种床了。 赵冬梅忙着布置她的厨房,她的厨房做的是煤球灶,没做柴火灶,锅子也是小锅,在后院的一个杂物间,堆放着一座小山似的煤球,这是之前就买好,直接让卖煤球的人送到这里来的。 收拾好厨房后,她又去收拾自己的卧室,木床要拆开才好搬运,但到了新家后,又要重新装好。 另外还得再铺上褥子、被子,再把打包好的衣服拿出来放到衣柜里。 新房子也做了一个大衣柜,因为生活越来越好,拥有的衣服也越来越多,不像以前,一个小衣柜,就足够放一家四口的衣服了。 这些偏隐私的活,高明程就避嫌没帮忙,他专干重活,帮着把木床都给重新装好。 然后又帮着高岳把一麻袋的书给拿出来摆好。 除了以前的书,高岳还拿回来一些大学的专业书,这些书他已经学过,但常看常新,这样能够更好的将知识点记住。 高岳整个人显得挺兴奋的,他拉着高明程把二楼都转了一圈,喜不自禁的说道:“看!这么大的房子,现在都是我的地盘了!” 警局分配的员工房虽然不算差,但也空间不大,高宏没去当兵时,一家四口挤着住,那滋味也绝不算是很好的。 现在自家砌了大房子,整个二楼的空间就全部是高岳一个人的了。 风华正茂的少年人,有了自己的地盘,高兴高兴也是正常的。 但高明程可不惯着,而是故意说道:“你还没看过我的房子吧?整栋房子,全部都是我的地盘!” 听到高明程嘚瑟的话,高岳却没有因此羡慕,而是说道:“我是没看过,但我妈去看过了,她说你一楼全部是门店,二楼也只做了简单的房间,可不像我这,客厅、书房、卧室,应有尽有!” 高明程一摸鼻子,行吧,这一局他输了! 论居住的舒适度,他那房子的确是不如这边的。 高国兵的房子每层楼都有一百五十个平方,另外还有前后院,这些空着的院子,就有近两百多个平方了,可以在这里养花种菜的。 而他的房子因为是商用,所以一些功能都没有,就连房子附带的后院,也只有四十多个平方,仅仅够砌个厨房和摆张桌子吃饭。 高明程看着眼前舒适漂亮的大房子,又想了想自己的房子,心中有了一个念头:赚钱,砌新房子! 如果砌新房子,他也希望把房子砌到高国兵这边来,不是为了和高国兵加强联系,而是因为这里的位置很好,在之后,这附近就会修人民公园,到时候有山有水有游乐设施,是个锻炼身体的好去处。 高岳和高明程很久没见了,此时见了面,难免话多,说起了大学里的那些事情。 高明程没读过大学,因此对大学是有一层滤镜的,前世由于他的不作为,他的两个儿子也没学好,大儿子老实本分,倒是读了一个大专,但小儿子调皮捣蛋不学好,读完初中就不肯再读,跟着朋友在社会上混去了。 这件事,一直是他的心病。 现在有机会重来,他是希望好好的培养两个儿子,别的不说,至少读个本科吧,弥补一下他的遗憾。 于是他也问起高岳在大学里生活上的一些事情。 咱学习上的不懂,但生活上的懂啊! 这也没什么可瞒着的,高岳一一都说了。不过他们学校是军事化管理,这点和其他大学是不同的。 正聊的起劲,楼下传来赵冬梅的声音:“高岳、明程,下楼吃饭了!” 今天是搬家开伙的日子,赵冬梅特意留高明程在这里吃中午饭的,并且晚上时,还会再请一些亲朋好友过来。 饭桌上,高国兵说道:“明程,你晚上也来!” 之前他请人到家里吃饭时,没怎么喊高明程,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之前居住的房子面积不大,容纳不了太多的人。 但现在不同了,大客厅,大餐厅! 高明程知道高国兵他们会请哪些人,心中也觉得高兴,笑着点头答应下来。 晚上那顿算乔迁宴了,所以他得备一些礼物才行。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四章:临近过年 下午五点,高明程在自家打个转后,就又拎着礼物到高国兵家去了。 今天是休息日,高国兵他们都不用上班,高明程过去时,一楼的客厅人声鼎沸,其他人已经早早地到了。 高明程从大门进去,就看到好几个面熟的人,有赵冬梅的两个兄弟及家人,也有高国兵这边的亲戚,以及昨天才见过面的王所长。 “明程,巧啊!”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高明程回头去看,恰好看到肖金峰提着礼物走进来。 “肖大哥。”高明程也笑着打招呼,然后两人一起进去。 高国兵看到他们拎着礼物,说了几句客气话,然后指引着他们到客厅坐下。 客厅摆着一套木沙发,能够供七八个人同时坐着,不过已经有几个人坐在上面了,高明程不愿意和人挤,坐在旁边单独的木凳上。 肖金峰也选择坐木凳子。 见了面后,大家自然一番寒暄,然后各自聊起了近况。 高明程昨天才和王所长见过面,今天再次见了,自然得说上几句话,言语中,就透露出高明程向王所长请教玉器知识的事情了。 借着这个话头,王所长又卖弄了下相关的知识,引得大家阵阵称奇,其中有一个人说道:“王所长,这古董如果拿到市场上卖,值不值钱?” 王所长说道:“值钱肯定是值钱的,但得看具体是什么古董。” 那人说道:“铜钱!我家里有几枚铜钱,说是祖上留下来的。” 王所长说道:“铜钱的种类可多了,先得看是什么朝代的,再看铜钱的品相好不好,另外,越是稀少的铜钱,就越值钱,越是量多的,就越不值钱。打个比方,乾隆通宝就不值钱!乾隆皇帝当政时期,国家强大,经济繁荣,朝廷铸造铜钱的数量极多,再加上清朝离现在最近,存世的铜钱就比较多,因此它就不值钱了。” “年代越古老,数量越稀少的铜钱,就越值钱,不只是铜钱这样,其他的古董也一样。” 那人琢磨了下,然后说道:“不管值不值钱,那铜钱我是不卖的。当年我爸爸把那几枚铜钱藏在厕所里,这才保留到现在的,说什么也不能卖掉。就当传家宝得了!” 这句话很有味道,大家听了后,都善意的笑了。 在那个时候,想要留下点东西,不使出一点手段,那是真留不住的,但那个时候的事情也不好多说,于是这个话题就过去了。 期间,有人问起高明程开的服装店,也有人问起肖金峰开的运输公司,两人都有所保留的说了下情况。 正说的起劲,厨房那边传来赵冬梅的声音:“准备吃饭了!” 赵冬梅和几个嫂子弟媳在厨房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总算弄好两桌饭菜出来了。 之所以是两桌,是因为人太多了,于是男人坐一桌,女人坐一桌,只是餐厅只有一个大餐桌,因此赵冬梅又搬了一个小餐桌摆在旁边。 “来,大家坐,准备吃饭了。”高国兵站起身来,招呼着大家去桌子那边坐。 大家陆续起身,朝餐桌走去,然后按照主宾坐下,高明程和肖金峰则不约而同的选择坐在边上。 桌上摆满了各色菜肴,十分的丰盛,大家品尝了后,纷纷夸赞赵冬梅的手艺好。 赵冬梅谦虚的笑着,让大家不要客气,多吃一些。 高岳则在高国兵的指挥下,给大家倒酒,酒是四特酒,肖金峰提供的。 这一顿饭,大家吃的很尽兴,高明程也和其他人的关系更进一步,如果以后有需求,可随时上门说事了。 他已经融入到这个圈子里,也被所有人都接纳了。 直到晚上十点,高明程才醉醺醺的回到家,他没有开拖拉机去,因此是走路回来的,在路上时,虽然有些脚步虚浮,但好歹还算清醒,结果一回到家里,人往床上一躺,就睡死过去了。 许多美闻着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酒臭味,再听着呼噜声,不由得皱起眉头。 然后她果断拿起自己的枕头,到隔壁去睡了! 高淑芳正准备睡呢,看到嫂子进来了,不由得说道:“嫂子,你怎么不和我二哥睡?” 许多美撇嘴,没好气的说道:“一身的酒味,还打呼噜!谁想和他睡?” 高淑芳捂嘴笑着,给许多美让开一个位置,说道:“嫂子你快来,被窝刚被我暖好了!” 于是,这一晚,臭烘烘的高明程无人陪,而香喷喷的小姑娘一起睡。 …… 在高国兵搬家后不久,就轮到高明里搬家了。 之前高明里在外租房,后来高明程这边的房子可以住了,但因为租房是按月交钱的,因此高明里一直没有搬过来。 现在日子到期了,高明里决定搬到他二哥这边来。 高明程开着拖拉机去帮忙,他东西少,一趟车就全部搬好了。 高明程这边的二楼有四个房间,都做了木床和衣柜,也安装了电灯泡,只要铺上铺盖,就可以住人。 至于厕所,高明程没做单独的厕所,一层楼做了一间厕所,所以算是公用厕所,不过三楼也有厕所,假如有两人同时要上厕所,也有解决的法子。 搬过来后,高明里主动提起了房租和生活费的事情。 高明程首先表示不需要高明里给房租钱,至于生活费嘛,这个要收! 让高明里白住,这是兄弟情分,但吃饭还是要多少给点生活费,毕竟高明里是有工作有收入的人,而非是一个学生。 不过制糖厂离这边有些小远,以前高明里中午时,都是在食堂吃的,现在也不打算来回跑,因此他只有早晚才在家里吃。 高明程虽然要收钱,但也没打算多收,意思意思就差不多了。 但高明里现在搬到这边来住,就等于是掉进福窝了,平时高明程家的饭菜质量就很不错了,更不要说现在家里有一堆的肉,那是吃都吃不完。 转眼便到了一月底,离过年越来越近了,大街小巷的年味也越来越足,尤其是一些卖吃食的店铺,买者如云。 他们这边过年时,都会准备灌芯糖、米花糖、瓜子、花生、水果糖等,县里的人除了买这些吃食,还会买新衣服。 家境好些的人家,都是讲究新年穿新衣的,等到大年三十那天,孩子们穿上新衣,吃着荤菜和零食,就是一年之中最高兴的日子了。 高明程家的服装店,也迎来了除开业外的高光时刻,生意好了不少。 于是高明程也不再出去溜达了,每天呆在店里,帮忙招待顾客,事情一忙,时间就过的飞快。 年二十八的那天,高明程就决定关门歇业,回村过年去!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五章:回村,卖猪 拖拉机一进村,就感受到气氛和以往不同,空气里都洋溢着欢喜似的,孩子们更是满村打闹,当然了,即使孩子们调皮捣蛋,大人们也不再打骂,似乎一下子变得包容了。 拖拉机在村口那儿停下,高淑芳和高明里先从车上下来,各自拿着自己随身携带的东西,那包里,都是鼓鼓囊囊的。 “二哥,二嫂,我和四哥先回去了。”高淑芳乖巧的朝高明程他们挥手道别。 “嗯。”高明程应着,看他们顺着小路朝爸妈家走去,便发动车子,继续开往牛尾岭那边,一路上,他不停的和人打着招呼。 拖拉机的车斗上,许多美安静的坐着,一双眼睛则满是激动的望着久违的村子。 自从服装店开业后,她就没有再回村过了,阔别村里近两个月,她心中还是有些思念的。 等回到自家,心中的思念更是达到顶点。 黑虎和精灵早早的就听到声音了,朝着拖拉机狂奔而来,第一时间迎接着主人的到来。 “黑虎,精灵。”许多美抚摸着两狗的狗头,高兴的和它们嬉戏着,但两狗还不知足,还一个劲的往高明程的身边蹭着。 高明程正在把车斗的东西搬进屋子里,可没空理会它们,只用脚轻轻地踢了下两狗,说道:“一边去,等会儿再来和你们玩!” 许多美看高明程搬着重东西,自己也没有闲着,帮着把轻点的也搬下车去,另外还得提水搞卫生。 虽然高明程每隔五六天,就会回村一趟,尤其是上回打野猪时,更是住了两天,但房子在一段时间无人居住后,难免会落灰,这大过年的,自然得里里外外都清扫干净。 井口边缘有水留下的痕迹,这可能是张成远或者高远见来提了水。 今年天干,到处都缺水,老村那儿的公共水井,更是要早早地排队去提水,一旦去晚了,肯定就没水喝了。 为此,高明程把自家院子的钥匙给了张成远和高远见,让他们可以到自家井里提水。另外给张成远钥匙还是为了让他照应家里的牲畜,张成远每天都会过来帮他把羊牵出去吃草,再给鸡撒一把谷子。 家里的鸡一天只喂一次,如果没饱,那就只能自己去外边寻找虫子和草籽吃了。 夫妻两个足足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才把房子的里里外外都打扫干净了。 高明程把带回来的米面、各类糖果零食、一大堆的风吹肉都各自放好,然后目光就望向熟悉的山峰了。 “多美,我去山里转一圈。”他说了句,就大步走向门外,黑虎和精灵正在外边趴着,看到他出来了,立即站起身,屁颠屁颠的跟在他的身后。 “走,我带你们巡山去!” 高明程领着两狗先去了一趟小富山,小富山大部分都还空着,只有半山腰处种了一片砂糖橘。 当初种下了一百零八棵,但之后陆陆续续死了几棵,高明程现在上山时,又发现有一棵砂糖橘死掉了,叶子都枯了,十有八九是干死的。 他顺手就把死掉的砂糖橘拔出来,丢在专门堆杂树的那儿,等它彻底干枯了,还可以扛回去当柴火烧。 小富山现在没什么可转的,但高明程还是用桶子提了一桶水走到埋黄精种子的地方,黄精种子需要沙藏,去年秋天他收集到黄精种子后,就一直藏在小富山背阴的位置,并且保持水土湿润。 等到开春时,这些种子就可以挖出来播种了。 黄精是一味滋补的药材,可以直接炖肉吃,也可以炮制后入药用,用途很广,高明程是打算大规模的种植一批。 当然,他现在拥有的种子有限,只能慢慢的扩大种植范围。 在小富山转了一圈后,高明程就领着两狗进牛尾岭了,不过也没有进入深山,只是去查看了蜂箱的情况。 养蜂是不能完全不管的,要经常关注蜂箱的情况,及时作出一些处理,如果蜂脾不好了,也要及时更换。 高明程挨个检查完毕,又顺手击毙了一些黄蜂,黄蜂会吃蜜蜂,有时候会尾随蜜蜂到蜂箱附近,然后伺机出手,因此经常能够在蜂箱的附近发现蜜蜂的尸体。 高明程在山里走走转转,时间不知不觉已经到中午了,肚子有些饿了,高明程没有在山里久待,带着两狗下山去了。 还未进屋,就先闻到菜香味,锅铲翻炒的声音也从厨房那边响起。 “回来了?正好可以吃饭了。明程,你去提桶水,快没水了。”许多美看到他回来了,当即吩咐了声。 高明程应着,提着水桶走到井边。 他们这边的水井没有安装抽水泵,都是在一个桶子的提手处系上一根粗些的麻绳,然后将水桶丢到井里,再提着麻绳把水桶拉上去。 这样提水,就需要一把子力气才行。 高明程家的这口井打的很好,通了泉眼,水质很好,并且就算今年天干,井里依旧有水,只是水位较之上半年低了些。 井口处,由于没有用水泥硬化,长出了一些蕨类植物,这种蕨类也是一种草药,并且不会影响水井和水质,因此无人在意。 高明程提着水走进厨房,最后一个菜刚好可以出锅。 饭桌上,许多美和高明程说道:“我之前去看了我二姐,她说前几天有人到村里收猪,但今年村里的猪都没有养好,个头都不大,那收猪的人想压价,但村里人都没肯,最后又决定明天早上过来收猪。我二姐问我家里还有没有糠,说想借几斤糠,今天把猪饿上一天,等明天早上时,再煮一大锅猪食让猪来吃。” “你借就是了。”高明程随意的说道。 像这种在收猪前一天把猪饿一天,然后第二天再让猪敞开肚皮吃,这样一顿能吃下八九斤的猪食去! 倘若猪大点,一顿能吃十几斤! 而这些猪食,自然会增加猪的重量,导致可以多得一些卖猪钱。这种操作,在乡下也算是常规操作了,就连收猪的人也是心知肚明,只是不好明说什么。 但这种法子,也有一个小小的弊端,那就是猪饿了,就会嚎叫,能吵的你休息不好。 高明程不养猪,就是嫌麻烦。 吃过中午饭,夫妻两个都要去村里串门了,不过去的地方不同,许多美先是把家里的糠拿给她二姐,然后又去了董飞霞家。 高明程呢,则是先去他爸妈家一趟,然后再去细奶奶家,顺便再和村里其他的人聊聊天,说说近况。 高明程和人一说话,才知道村里其他的人家,明天也要卖猪,好吧,看来老村这边今晚肯定很热闹了! 到时候你家的猪叫完,我家的猪又叫,此起彼伏的,能吵得人一晚上睡不好。 但为了多得一些卖猪钱,想必大家是甘之如饴的。 细奶奶家一切都好,就是何秀曼快到预产期了,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并且经常有阵痛感,据细奶奶说,这就是快要生的征兆。 村里的妇人生孩子,几乎不去医院的,都是在自家生,有些人连产婆都不喊,直接是家里的女性长辈帮着生产的。 好在这会儿的孕妇由于运动量足够多,大部分人都生的很快,即使是初产妇,也不会耽搁太久。 但是这样也有一定的风险,那就是万一胎儿位置不正,没办法顺产,就有可能导致难产,严重点还会一尸两命。 其实现在医院已经有剖腹产技术了,县里的人生产,也开始会选择去医院生产,即使没有去医院,一旦情况不对劲,也可以马上送去医院,这样更有保障些。 高明程考虑到这些,于是把高壮拉到一边去,小声的把这些情况说了下,然后说道:“高壮,如果你老婆有哪里不对劲,你就立即过来喊我,我开车送她去卫生院。” “好。”高壮并未经历过这些,也从未听说过还有这种风险,因此有些紧张起来。 高明程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抚道:“别紧张,我这也是以防万一,现在我有车了,不管是去卫生院还是去县里的医院,都方便的很。不会有事的。” 高壮也如吃了颗定心丸,松了口气。 是的,有了拖拉机后,的确方便很多,虽然拖拉机不能遮风挡雨,冬天时坐在车上还怪冷的,但只要保暖措施做好了,那就没大毛病。 一天就这么过去了,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早早的到老村那边,准备帮忙捉猪了。 收猪的人知道大家会让猪饱餐一顿,因此来的很早,为的就是让猪来不及痛痛快快的吃完。 但有些精明的人家,早在凌晨四五点就起床煮猪食,让猪敞开肚皮吃了,只有一些懒些的人家,才拖拖拉拉到很晚。 他自己爸妈家养了两头猪,但用不着他帮忙,虽然高明万还在运输公司做事,没有回来,但有高明鹏和高明里在,捉两头猪还是没问题的。 但张成远家和细奶奶家,可能就需要他搭把手了。 别看张成远家房子不大,生活条件也不好,但他很勤快,是养了两头猪的,细奶奶家则是只养了一头猪。 他过去时,发现何秀曼的脸色不太好,人也没什么精神,于是问了句。 细奶奶当即心疼的说道:“昨天没给猪喂吃的,那猪叫个不停,吵的秀曼睡不好觉,本来大着肚子就不好睡觉,还给吵着了!后来半夜时,我就喊壮壮去给猪喂了吃的,可是家里的猪不叫了,别人家的猪还是在叫,没办法,秀曼是一晚上都没睡好了。” “现在村子里闹哄哄的,她也没法睡,只能等收猪的人走后,才能够安静的睡一会了。” 高明程听了,也觉得何秀曼怪可怜的。 老村这边几乎家家户户都养了猪的,多的能养三五头,少的也养了一头,想想看,这么多的猪同时在叫,估计整个村的人都睡不好了! 只不过别人没睡好,还可以坚持坚持,何秀曼这个孕妇没睡好,身体状态就不行了。 很快就轮到细奶奶家卖猪了,于是高明程上前搭把手,他和高壮拿着绳子进了猪圈,高明程手疾眼快的把猪给按住了,他力气大,连野猪都能够按住,更别说是家猪了。 他按住猪后,高壮就趁机把猪的四脚给捆绑住,然后两人把猪给抬了出去。 收猪的人站在最宽敞的樟树底下,他们带来了一把大秤,可以称得了猪,每头猪称过后,就直接扛到卡车上去,这是专门装猪的旧卡车,边角到处都有锈迹斑斑的痕迹,车厢里面也堆满了猪粪,弥漫着一股气味。 有人负责称重,有人负责记账给钱,拿到钱的村民们正在数钱,脸上堆满了笑容。 养猪一年,终于到了收获的时候了。 有些人数一遍还不够,还要再数两三遍,手指干燥时,就会把食指放进嘴里沾上一些口水,然后继续数钱。 但今年由于天干,到了下半年时,人都缺粮食吃,更别说是猪了,因此高家村的猪普遍不大。 去掉买猪崽的钱,再去掉一年吃掉的猪草钱,其实也没赚多少了。 但农村人赚钱的路子不多,只要能赚点,那么他们就愿意为之付出努力,并且在很多人的想法中,他们付出的劳力,以及没出钱的猪草,是不算本钱的,所以在他们的算账中,还是赚到了。 有些人家人手不足,扛不动猪,高明程就搭把手帮帮忙,都是一个姓,大家难免都沾亲带故的。 热热闹闹一上午,村子里的猪才终于卖完了。 少了这些猪后,整个村子都变得安静了几分,大人们的脸上堆满了笑容,孩子们的脸上也堆满了笑容。 明天就是除夕了,到了除夕夜,村里的孩子们就会收到红包,然后可以拿去买糖吃。 试问,哪个孩子会不期待新年红包呢? 下午时,高明程决定去深山里转一圈,他打算去看看山里动植物的情况。 黑虎和精灵好不容易盼到主人归来,自然是时时刻刻都跟在主人身后,随着高明程进了深山。 高明程一路快跑,冬季的山林里,枯枝败叶多,杂草也早就枯萎,整个林子就显得空旷了些。 人走在山里,只觉得山中清净了不少,以前经常看到的一些小动物,如刺猬、蛇等,都躲起来冬眠去了。 来到以前抓牛蛙的地方,也并未看到牛蛙的踪迹,因为牛蛙、青蛙也是需要冬眠的,它们会挖洞,然后躲在洞里,等到来年春天天气暖和,且有了雨水后,它们就会从洞穴中苏醒过来,发出呱呱的叫声,迎接新的一年。 一切看上去那么的静,但一切都在为来年蓄积着力量。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六章:意外之喜 高明程他们这边冬季的气候不是很温暖,因此候鸟会南飞,到秋季时,抬头望天,就能够看到南飞的大雁。 但斑鸠、麻雀等鸟类,依旧驻守在这儿,艰难的寻觅着草籽和虫子,争取度过食物匮乏的冬季。 每当这个时候,村里人就会想办法捕捉斑鸠了,斑鸠个头大,肉质鲜美,又滋补身体,是大家都很喜欢的一种野味。 捕捉斑鸠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去买黏网,把黏网用竹竿支起,放置在田间或者山脚下,这种黏网很细很透明,网眼也不大,鸟在山林间飞跃时,就容易被黏网缠住翅膀,一旦被缠住后,鸟就无法自行挣脱,只能挂在网上等死了。 这种黏网的捕鸟效率很高,并且只要是鸟,都能够捕捉,对鸟类的伤害性比较大,因此在后世时,是明确规定不能用黏网捕捉鸟类,否则就是犯法的。 除了用黏网,还有一种法子,那就是用罩子去罩斑鸠,但这个就需要付出一些诱饵,并且还得人在旁边守着。 不过好在冬季时,大部分人都闲着没事做,尤其是半大不小的孩子们,更是对捕捉斑鸠充满了兴趣。 高明程回村后,就在好几处地方,发现村民们捕捉斑鸠留下的痕迹了。此时他走在深山里,寂静中,鸟鸣声越发清幽。抬头望去,就能够看到各种鸟类在树梢上飞来飞去。 这一次进山,他没有抱着任何目的,因此心态较为悠闲,打算走到哪儿算哪,黑虎和精灵不甘心就这么走着,在林子里低头嗅着,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它们时而用前脚扒拉下枯草丛,时而对着一簇茂盛的灌木犬吠几句。 突然,它们的犬吠声变得急促而大声起来,黑虎更是跑到高明程的身边,轻轻咬住他的裤子,示意他过去看。 高明程好奇的看过去,却见一簇灌木丛的深处,藏着一头黄麂。 这头黄麂并不大,估计也就二三十斤。它似乎受了伤,藏在里面一动不动。高明程走过去伸手把它拉扯了出来,这才发现它竟然断了一条腿。 黄麂胆小,受到惊吓后,立即叫了起来,这叫声可算不得好听,它甚至还想逃,但奈何本是跑步健将,但如今不但断了一条腿,还受制于人动弹不得了! 高明程检查了一下黄麂的情况,觉得它的腿应该是摔断的,已经完全骨折了,至于具体是什么情况造成的,那他也就不知道了。 除了断腿,其他地方看上去还是健康的。 既如此,不如就便宜我了吧! 高明程如此想着,从腰间掏出匕首,直接把这头黄麂给处理了。 冬季食物少,更何况还断了腿,这头黄麂的命运其实已经注定了。 得到这意外之喜,高明程心中也挺高兴的,对两狗说道:“回家给你们加餐!” 虽然家里还有很多风吹肉,但那都是咸肉,不如新鲜的肉好吃,何况黄麂也是鹿的一种,滋补的很呢。 原本他过年时,准备宰两头羊的,但因为之前打到那么多的野猪,倒是一时没空再宰羊了。 现在嘛,他决定明天就宰一头羊,至于剩下的那头,暂且让它活着吧,来年春天时,小富山的野草,还等着它去啃食呢。 “走吧,回家去!”高明程望了眼天色,冬季天黑的早,此时光线已经有些暗沉了,于是他决定回家去。 两狗发出汪汪的叫声,紧随高明程下山而去。 回到家时,光线越发的暗沉,堂屋的灯亮着,许多美正在桌子前写字,准确的说是在练字。 常用字,她已经都认得了,但还是写的不好,之前没有太上心,但现在每天都要记账,她就觉得自己字写的丑了,因此她每天都会抽出一点时间,沉下心来练字。 在她的带领下,高淑芳也跟着练字,一段时日下来,两人的字写的算是越来越不错了,至少比较端正,写的也不缺胳膊少腿的。 听见有人进门的动静,许多美放下手中的纸笔,迎了出来。 “明程,你回来了?我正准备煮饭。”许多美说道,目光看向他手里拿着的黄麂。 吃了一阵子的野猪肉,现在看到黄麂,她眼睛都亮了。 她连忙说道:“明程,我去烧水,这头黄麂咱们拔毛,不要剥皮了!皮好吃的很,炖起来有劲道!” 说着,她已经急匆匆的前去厨房烧水了。 高明程莞尔一笑,既如此,他就把黄麂先丢在地上,等水开后再烫毛了。 趁着水开前,他去找来木盆,菜刀等工具,然后又把堂屋里的灯移到屋檐这边来。 村里的房子虽然装了电灯,但装的是很普通的那种梨形灯泡,散发出来的光偏橘色,并且也没有完全固定,而是可以移动。 在屋檐这边,就钉了一个钉子,方便电线挂在那儿。 他在忙这些,许多美也在忙着淘米洗菜,家里有两口大铁锅的优势就出来了,可以一边煮饭,一边炒菜,能够节省很多时间。 当然了,这对于看火的要求也提高了。许多美必须一边看火,及时添加柴火,一边切菜炒菜,事情可忙了。 灶膛里,火势旺盛,热力齐聚锅底,使得锅中的水逐渐翻滚起来。 许多美当即喊道:“明程,水开了!” “好。”高明程应着,拿瓢把开水舀到水桶里,然后再倒在木盆里,而那黄麂已经放置在木盆中,用热水一烫,毛就容易褪下了。 夫妻两个各司其职,高明程在院子里忙着处理黄麂,许多美则忙着煮饭,等黄麂的内脏处理好后,高明程就拿到厨房去,这些内脏,就作为今晚的菜了。 至于两狗,高明程也给了它们一斤左右的肉,并且是挑的骨头多的地方给的,于是两狗啃食时,发出清脆的声响来。 这一晚,很是安静,虽然临近过年,但由于他们算得上是离群索居,因此周围并没有邻居,那份关于过年的热闹,似乎也就和他们无关了。 为此,高明程决定造人! 说起造人,是早就安排上了,但命运就是如此,不会完全顺着人们的意愿来,有时候你想要什么,却始终难以得到。 有时候你不想要什么,却突然间却又得到了。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七章:高壮有女儿了 一晚上的和谐运动,令高明程和许多美陷入沉睡之中,因此他们并不知道,在今晚,有一个新生命诞生了。 何秀曼是在凌晨三点发动的。 前一天因为卖猪,她整夜都没有休息好,等卖了猪后,村里总算安静些了,但何秀曼也睡的不太安稳。 因为孕晚期的肚子太大了,她不能躺平了睡,必须要侧身睡,但一个姿势久了,又会腰疼骨头疼的,而翻身也颇为艰难,因此她很难睡好。 到晚上时,她就开始阵痛,但只是阵痛,并没有发动。 细奶奶有经验,赶紧烧了热水,让高壮帮着给何秀曼擦洗身体和头发。 她说道:“坐月子时,是不能洗澡洗头的,否则对身体不好。你这个情况,看样子是快要生了,所以赶紧擦洗一下。” 何秀曼自无意见,任由高壮帮忙擦洗。 高壮怕何秀曼冷到了,还在房间里烧了一个炭盆。人在炭盆边上擦洗,别说还挺温暖的。 何秀曼抚摸着高耸的肚皮,目光沉沉,突然,她问道:“高壮,你觉得怀的是女儿还是儿子?” 这个问题,何秀曼已经问过好几次了,高壮也回答过好几次。 之前,高壮总说儿子女儿都一样。 但此时,高壮抬头看着何秀曼,突然不好意思的笑了,小声说道:“其实我想要一个女儿。” “嗯?”何秀曼眉头都皱起了,不明所以的看着高壮。 她认识的人,人人都盼生儿子,可没谁想要生女儿的。 即使之前高壮说儿子女儿都一样,何秀曼也认为高壮还是想生儿子的。 但没想到,现在高壮却告诉她,说他想要个女儿! 这可真是把何秀曼震惊到了。 高壮握着何秀曼的手,深情的说道:“我想要一个像你一样的女儿,那样想想都开心。” “是……是吗?”何秀曼一愣,随即脸红了。 高壮看她不再问这个问题了,才不由得松了口气,心想,果然还是明程哥聪明! 他觉得何秀曼自从怀孕后,就一直很担心胎儿性别的问题,他和奶奶察觉到了,于是经常说男孩女孩都一样,只要健康就好的话。 但这些话,似乎入不了何秀曼的心,在她的心中深处,依旧为此焦虑着。 他把这话说给高明程听,高明程当即给了他一个主意,那就是直截了当的说自己想要一个女儿。 这样如果生下女儿,何秀曼也不至于背负着莫名的压力,如果生下儿子,那么何秀曼也不会伤心难过。 “伱放心,只要是我们的孩子,我都喜欢。”高壮再次给了一句保证。 何秀曼紧盯着他的眼睛,在他的眼里看到了真诚。 她鼻间一酸,忽的想流泪。 她早就知道高壮和细奶奶的为人了,知道他们不是那种重男轻女的人。但怀孕的她心思敏感,再加上娘家的情况,总是让她难以真正的释怀。 但不管如何的焦虑和期待,怀胎十月后,终将一朝分娩。 凌晨三点,何秀曼在半睡半醒间突然感受到一股剧烈的阵痛,同时还感觉有一股暖流即将从身下流淌而出。 她知道,她快要生了,于是伸手把身边的高壮推醒了,说道:“高壮,我要生了,你把我抱到小床上去。” 在他们睡觉的卧室里,还摆着一张小床。 这张小床铺着稻草和草木灰,最上面则是一张旧床单,这是专门给何秀曼生孩子用的。 女人生孩子时,会有羊水和鲜血涌出,等生完孩子后,还需要把胎盘排出来,这些都是脏东西,因此不能把好被子给弄脏了。 何秀曼的待遇还算好的,遇到穷些的人家,根本没有小床给你躺,直接躺地上吧! 就在地上铺一堆稻草,再覆盖一张破麻布袋,就算是生产的地方了。 按照现代医学来看,这卫生标准是一点都不达标啊! 高壮慌忙把何秀曼抱到小床那儿,然后说道:“我去喊奶奶起来!” 说着,他就去隔壁屋子喊细奶奶了。 因为早知道何秀曼会在最近生产,因此细奶奶睡的不沉,高壮才喊一声,她就醒来了。 “秀曼要生了?壮壮,你去把付三婶子喊来,她接生的手艺好。”细奶奶吩咐着。 细奶奶年纪大了,虽然有接生的经验,但还是决定从村里请一个有经验的产婆来。 这付三婶子,就是一位产婆。 这事是提前就和付三婶子说过的,这会儿人过去喊一声,就能跟着过来接生了。 高壮出门去了,细奶奶也没有闲着,她快速的穿上棉衣,然后来到何秀曼的房间,看到她侧躺在小床上,整个人疼的如蜷缩的虾米般。 细奶奶心疼死了,但也知道这是女人必须要经历的一关,于是说道:“秀曼,你别怕,壮壮去喊付三婶子来了。我现在就去给你烧热水,再给你煮几个红糖鸡蛋来吃!” “好。”何秀曼勉强应着,她因为疼痛而眉头紧皱,身上都流淌出冷汗来了。 细奶奶快步来到厨房,开始烧水和煮红糖鸡蛋了。 她动作虽快,却不乱,因为她知道何秀曼是初产妇,就算再顺利,也不可能马上就生出来的。 高壮打着手电筒,领着付三婶子进了家门。 付三婶子是隔壁村嫁过来的,她妈就是当地的产婆,她也学到了接生的手艺,自己没生产前,就帮着打下手了。等她生了三个儿子后,她的名气就大了,村里人都愿意喊她接生。 付通福,再加上她接生过的都顺顺利利,没有发生过难产的情况,因此细奶奶一开始就请了她来。 她来时,红糖鸡蛋正煮好了。 付三婶子先是给何秀曼检查了一下,说道:“已经开了五指了,情况还不错,趁着没生,你赶紧吃点东西。” 何秀曼应着,哪怕肚子疼的她没有食欲,也强逼自己把一碗红糖鸡蛋都吃下去了。 刚吃完,一阵阵痛袭来,何秀曼没忍住,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付三婶子连忙说道:“不能大声喊的,要留着力气生孩子!秀曼,你忍着点啊!” 细奶奶也知道好歹,也跟着劝何秀曼忍着。 而高壮身为男人,他是不允许进产房的,只能在屋外等着,如果里面要热水要剪刀什么的,他就要帮着把东西准备好。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伴随着何秀曼忍无可忍的一声叫喊,孩子清脆的啼哭声响起了。 凌晨四点半,高壮和何秀曼的长女出生了! 因为生的顺利,高壮并没有连夜通知高明程,因此等高明程知道时,已经是早上八点了。 “她是在除夕这天出生的,是一家人团聚过年的日子,所以我打算给她取名叫圆圆,高圆圆!明程哥,你觉得这个名字好听吗?”高壮兴奋的像个傻子,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了。 而高明程听到这个名字时,表情愣了几秒,随即说道:“好名字!以后肯定是个小美女!” 给大家推荐两本书,亲吻指尖的完结书《道士夜仗剑》均订两万+的精品之作!独特的仙侠! 以及他的新书《一气朝阳》新苗稚嫩,需要培土浇水,望支持!!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八章:年礼 除夕是一家老小团圆的日子,哪怕是在后世,大家散落五湖四海,都会在这一天赶回家,和家人共度春节,更别说现在村里几乎没什么人出去打工的时候了。 家家户户,俱是一人不少。 而在这个好日子里,何秀曼生下了孩子,使得细奶奶家添丁进口,更是喜上加喜。 高明程过去时,就看到细奶奶在杀鸡。 一家人整晚都没怎么睡,可是这会儿人人看着都很精神,高明程去看过孩子了,觉得这孩子还挺漂亮的,五官虽然还没有长开,但也看得出很秀气。 很多人有一个共识,认为刚出生的孩子很丑,但高明程要说的是,有些孩子刚出生时,的确很丑,尤其是脸上的胎脂没有消失的时候,丑到你眼睛疼! 但是有些孩子足月生长发育的很好,且没有胎脂,那么她的脸是干净的,即使在生产时因为挤压,皮肤有些发红,但很快就会变得白白嫩嫩起来。 高明程过去看时,这位名叫圆圆的小姑娘,已经是白里透红的皮肤了,正在襁褓中安睡着。 这是高壮的第一个孩子,也是细奶奶心心念念的重孙子,因此早早的准备好婴儿的衣服、被子以及尿片了。 婴儿躺在何秀曼的身边,何秀曼虽然是醒着的,但看着还是很疲倦,因此高明程没有久留,看过孩子后,就告辞离开了。 临走前他说道:“我准备今天宰一头羊,等下给你送点羊肉来,羊肉滋补,用来炖萝卜最好不过了。” 高壮恨不得天天给何秀曼吃好东西,一听高明程会给他送羊肉,当即就先道谢了,又说要去给高明程打下手宰羊。 但高明程没让,说道:“你还是在家照顾孩子吧!” 高壮家人手不足,高明程可不敢喊他去帮忙,再说了,宰羊而已,他一个人足矣! 于是快步回到自己家,回去时,许多美告诉他热水已经烧上了。 高明程便拿着匕首来到羊圈,因为要宰羊,今天的羊还关在羊圈里没有牵出去的,现在高明程先是牵出一头体型偏小的,然后把它拴在外面的地里啃草。 至于那头肥硕些的,自然就是今晚的大餐了! 养羊三百天,就是为了今天!高明程手起刀落,果断的结束了羊羊的一生。 他们这边的羊是山羊品种,肉质偏老,不如北方的羊嫩,需要炖煮很久,才能够咬的烂,但即使炖煮久了,羊肉的口感依旧不是软烂的那种。 说实话,对老年人的牙口不太好,但年轻人吃着更有嚼劲。 整个上午,高明程都在家里处理这头羊,要宰杀,要烫毛拔毛,要开膛破肚,要清洗内脏。 昨天他凑巧弄回一头黄麂,今天又宰了一头羊,再加上储藏的那些风吹肉,今年这个年就过的很滋润了! 草草吃过午饭,高明程说道:“我去给我爸妈家和细奶奶家送点肉,你看着给你二姐家也送点吧。” 在送东西上,高明程还是一视同仁的,他可以送自己爸妈和细奶奶,那么许多美自然也可以送她二姐。 许多美说道:“这羊和黄麂都不大,我送她两斤羊肉就行了。” 高明程觉得有些少,就说道:“再送一条风吹肉吧。” 他家的风吹肉,一条有个两三斤重。 许多美点头,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来。 于是夫妻两个下午就去串门了,手里提着肉去,自然很受欢迎。 高明程家的羊养了近一年,两头都是公羊,这头肥硕些的,有个一百二十来斤,宰杀去毛去内脏后,大概能出八十斤的肉,二十斤的骨头。 这羊是纯吃草,没喂过饲料,一年功夫能长这么大,已经是精心照料的后果了。 高明程给细奶奶家送了五斤好羊肉,给自家爸妈也送了五斤肉和两斤骨头。 他过去时,高明万已经回家了,临近过年时,运输公司的业务十分的多,所有的司机都是轮班开车,几乎没有休息的日子,但过年是大事,因此高明万昨天跑完最后一趟车后,今天就赶回来过年了。 他自然不是两手空空的回来,而是带了很多东西。 “二哥,老板知道我家远,不好回来,因此让我开着公司的皮卡回来的!我带了好多东西,有些是老板让我带给你的!”高明万背脊挺直,一举一动,都充满了成功人士的范儿。 高明万领着高明程来到堂屋的一角,那里的确堆着很多东西,高明程看到有一大包的干海带。 他立即猜到这些干海带应该是运货的货主送的。 高明程给人开车时,也时常会收到货主送的一些东西,有时候是一些货物,有时候是几包烟。 这都是常有的事情,因为这会儿司机的地位可高了,货主得招待好司机才行,如果司机吃拿卡要,那么还能够得到更多的东西。 不过高明程不是那种人,因此货主主动给了,他也收下,但不会主动去索要,因为他觉得这样很没品,他也不差这三瓜两枣的。 除了干海带,还有一些别的东西,大部分都是吃的,什么糖果、点心、苹果、梨子等。 但最惹眼的还是竹筐里放着的两条大草鱼。 高明万指着那两条大草鱼,高兴的说道:“这些草鱼是从鄱阳湖那边拉来的货!老板说了,大过年的就要有鱼,年年有余嘛!知道我们这边水库都干了,也没地方去买鱼,所以每个员工都送了一条鱼,二哥,你也有一条!这草鱼可大了,起码有二十多斤!” 他们这边的水库小,水库里面出产的鱼自然也小,往年冬天有水,那么还有一些鱼会在水中越冬,来年会长得更大些,但今年几乎都干了,因此近几年怕是难捉到大鱼了。 “除了这条大草鱼,还有十斤苹果、两斤奶糖和一瓶四特酒!二哥,我们老板可真大方!” 高明万是真的太高兴了,原本得到这么好的工作,就已经赚的不少了,平日里还能够拿到货主给的一点小礼物,没想到年尾了,老板居然还会送这么多好东西给人! 高明程之前也在运输公司做过一段时间,再加上他和肖金峰的关系,自然也有一份员工年礼。 高明程看着那些东西,心里也觉得高兴。 高明万帮着把属于高明程的那一份堆放在一起,又指着自己的那些东西,说道:“这些东西大部分是我买的,给家里过年用!” 他的语气里,满满的骄傲。 高远见和罗小华早已经笑的见牙不见眼了,就连高奶奶看到自己的孙子出息了,也是十分的高兴。 但也有人没有那么高兴,黄素娥就是满脸的羡慕嫉妒恨,而高明里此时也不吭声。 他也在县里工作,制糖厂也发了一些年礼,但和高明万拿回来的这些一比,他的那点东西,就不值一提了。 再一摸兜里,更是没存下几个钱来。 此时,高明里不由得质疑起自己留在制糖厂的决定是否是对的了。 他的落寞无人知,高远见的注意力全在高明程和高明万身上了,他说道:“明程,你和多美晚上到这边来吃饭,我们一家人一起过年!” 虽然高明程分家了,但还是这一家的人,因此喊回来一起过年,那也没毛病。 高明程自然一口应下,说好晚上过来吃饭。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九章:高宏 除夕夜这顿年夜饭,吃的十分的丰盛,一家老小其乐融融,共度了美好的时光。 在古时,人们在除夕这天会守夜,但现在基本上没多少人守夜了,并且因为电视机还没有普及,所以睡的比较早。 如今整个高家村一台黑白电视机都没有,以高明程的存款,他要是想买电视机,也可以想法子买到手,但就是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做生意需要现金流,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流,那么就可能会出事了。比如他做的服装生意,就需要压货,如果眼光不好,进的货不好卖,那么就得亏钱。 即使眼光好,陆陆续续都卖掉了,这个卖的过程也会持续一段时间,而不是立马回本。 高明程是重生的,因此知道每个时间段流行的款式,所以大方向是不会出错,目前他进的那些衣服,大部分都很好卖。 夜晚九点,高明程牵着许多美的手,打着手电筒走在村里的小路上。 高明程喝了几杯人参酒,有些微醺,就连许多美也喝了半杯,脸颊微红。 再过几个小时,就是新的一年了。 高明程心中微微感慨,穿过村里的甬道,准备走到村头池塘那儿时,耳边突然听到一句略带台湾腔的声音。 循声望去,是从一个平房那儿传出来的。 高明程定睛一看,这才想起当年随着国民党去台湾的同胞们,已经陆续返回大陆探亲了。 这家人的哥哥当年就是被时代裹挟着离家数十年,如今是已经五十多岁的老人,这才等到回家之日。 房间里,一家老小都激动的带着哭腔,高明程只听了几句,便没有再听了,脚步极快的走动着,很快就穿过这栋房子,来到濒临田边的小路上了。 冬天的夜晚很静,虫鸟蛙鸣皆无,人走在枯草上,也不必担心会有蛇穿行而过。 在寂静中,许多美突然说道:“明程,嫁给你真好。我以前从来没有想过,我还能够过上这么好的日子。” 高明程心中微动,伸手揽住她的肩膀。 他坚定的说道:“我们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嗯!”许多美点头,她相信! 两人回到家中,稍作洗漱便睡去,第二天是大年初一,是拜年的日子,他们一大早就要起床去拜年的。 大年初一一般是给最亲近的长辈们拜年的,因此高明程要去给他爸妈拜年,顺道再给其他的叔叔伯伯什么的也拜个年,走个过场。 大年初二本来是去岳父母家拜年的,不过许多美的父母早逝,自然就不用去了,如果想去,也可以去她二姐家,因为她二姐是入赘,生的孩子继承了她爸爸的姓氏。 不过高明程并没打算去许多玉家拜年,而是要去县里给高国兵拜年。 除夕那天,高宏就回家探亲了,不过他只能在家呆几天,就要继续返回部队,因此他得早点去高国兵家拜年,他们兄弟两个以前关系极好,如今更是很久没见了,难得有机会见面,自然得好好见一见的。 于是大年初二这天,高明程准备了一些年礼,就开着拖拉机,带着许多美往县里去了。 一路上,他们也看到不少出门拜年的人家,有的走路,有的骑自行车,俱是穿着干净,提着礼品。 若是有顺路的,高明程也愿意搭人一程。 走到军岭那儿时,他竟然碰到两个熟悉的人。 “高明程!新年好啊!”高菲菲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她的老公则踩着自行车。 看到高明程时,高菲菲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来,而她的老公却瞬间僵住,险些翻车了。 高菲菲不满的说道:“你愣着干什么?想摔着我吗?” 她老公不敢吭声,也不敢抬头去看高明程。 之前他把高菲菲打到流产,后面来高家村接人时,被高明程领着村里的青壮一通威胁,把他给吓的不轻,回去后,他就再也不敢打高菲菲了。 即使他妈妈找高菲菲的麻烦,他也会从中说和,不让她们起纷争。如此一来,高菲菲的腰杆硬了,家里家外,竟是她说了算了。 高明程用审视的目光看向高菲菲的老公,但从高菲菲的神态中,他就能够知道,高菲菲在回去婆家后,应该没有再被打过了。 如此便好,他们高家村的女人,就不能这么被人欺负了。 “你们也新年好!”高明程随口说着,双方是背道而驰,因此短短几句话后,就各自离去了。 许多美是背靠着高明程坐在车斗上的,因此一直目送高菲菲他们,等人走的远些了,她才感慨的说道:“高菲菲现在也过的很好了,她带回娘家的礼物还挺不错的。” 有些苛刻媳妇的人家,在初二回娘家这天,是不会给媳妇准备丰盛的礼物的,有时候还让空手上门。 可高菲菲他们的自行车框架上,堆满了东西,粗粗一看,就有两罐麦乳精,还有一条肉,大概有个两三斤重。 然后高菲菲身上穿着的衣服也是崭新的,由此可见,高菲菲的日子过的还不错。 她把这些细节说了出来,高明程一愣,随即感慨,还是女人心细啊! 刚刚那么十几秒的时间,他哪里注意到这些细节啊! 拖拉机继续发动,朝着县里一路而去。 到高国兵家时,也才九点多。 这个点对于上门拜年来说,稍稍早了点,但也无伤大雅,拖拉机才在高国兵家的门前停下,一个体格健壮的年轻男人就从院子里走了出来。 那人目光坚韧,举手投足间,有种特别的气质。 “明程!” 高明程抬头,一眼就看到那人了,他神情恍惚了几秒,眼中才涌现出激动来。 高宏!他的好兄弟! 时隔多年未见,再见时,他竟然险些没有认出来! 原来年轻参军时的高宏,竟是如此的英俊帅气!还没有后面当官时的沉稳大气。 “高宏!”高明程快速的从车上跳了下去,两人抱在一起,发出畅快的笑声来。 “哈哈!” 兄弟两个许久没见,此时一见,都很激动。 但高宏激动的表现有点不对劲,因为他说道:“来,来,我们去比试比试!听说你现在可厉害了,一个人能打五六个人了!” “听谁说的?我明明一个人能打十个人!”高明程不吝啬的自夸着,和高宏一起走到院子里空旷的位置去。 “来,不要留手!”高宏站定,摆出手势。 高明程也沉下心,认真的说道:“好!” 他们这边即将切磋,客厅里的高国兵和高岳立即走了出来,高岳还快速把他妈赵冬梅也喊出来看。 “妈,你猜谁会打赢?”高岳的声音挺欢快的,似乎在看戏般。 (本章完) 第三百章:被诈了 高明程和高宏的这场切磋,你来我往的交手着,两人下手都重,但都有意避开致命处。 高明程从头到尾只用了一套拳法,这套拳法就是他天天都会练的四门拳,拳法不算多么的出名,但招式进可攻,退可守,再加上他持久的耐力,整个人如同乌龟般,很难被人从外面打爆。 高宏学的是军中的拳法和腿法,打起架来,每一招一式都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他先是发起猛烈的进攻,却发现很难将之真正的击倒。 没办法,他只能放缓攻势,不停的寻找着高明程的破绽。 交手了十多分钟,两人还是你来我往的打着,高宏很沉得住气,高明程就更沉得住气了,自从得到金箔纸后,他的身体素质,已非常人可比了。 出门在外跑车时,若是遇到车匪路霸,他总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将之秒掉,但在和肖金峰、高宏等人交手时,他又能够压制实力,表现的和对方旗鼓相当。 高岳起初还是看戏的心态,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脸色逐渐凝重了,他对高明程的实力,其实并没有一个直观的印象,这是因为他没有和高明程交手过。 在考上大学前,他虽然也会跟着他爸晨跑和练拳,但那只是皮毛,顶多算是锻炼身体而已,后来考进大学后,大学倒是军事化管理,军训时间很长,平时也有相关的课程,比如拳击、射击等。 但那些,他才初窥门径,不值一提。 但他从大哥高宏的口中,得知了大哥如今在军中的实力,就在去年,高宏获得了他们连队的优秀士兵的称号,因为表现优异,且服从性好,今年就有更进一步的机会了。 得知这点后,他为自己的哥哥感到骄傲。 然而,如此优秀的哥哥,却和高明程打了个平手了! 啧啧,他从来都不知道,高明程居然这么能藏,他要是有这本事,早就去呼风唤雨折腾一番了。 只是他的眼力到底还是差了些,在他眼中,高明程和高宏打了个平手,两人谁也奈何不了谁,但是在高国兵的眼中,他看到高明程在故意放水。 他眉头微皱,突然命令道:“高明程,三秒内将高宏击倒!” 几乎是条件反射,高明程的拳法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了变化,从防守到进攻,只有短短的三秒,三秒后,高宏已经被一拳ko掉了。 高宏的手肘关节遭受到重力攻击,产生了他难以承受的疼痛,不由得闷哼一声,迅速的后退几步。 高明程没有追上去攻击,而是满脸无辜的看了高国兵一眼。 高国兵却是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他刚才那句话,就是诈一诈高明程的! 谁知道……这小子,还真在三秒内把高宏干掉了! 这放的水也太多了!都要水漫金山了! 看到自己的儿子打输了,赵冬梅的心态倒是还不错,这一年里,高宏在外面当兵,而高明程反倒经常出现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如今赵冬梅看高明程,也如看自己的儿子一样了。 她笑着说道:“肯定都出了一身的汗了,快进屋去坐坐。” “哎。”高明程应了声,看到许多美还站在门口那儿,便说道:“我先去把礼品拿下来。” 说着,他就朝拖拉机走去。 高宏和高岳也一同走过去,看是否要搭把手。 高明程给高国兵送的年礼也颇为丰盛,一壶茶油,自家榨的;两斤蜂蜜,自家蜂箱出产的;一瓶自己炮制的人参酒;外加十斤上好的山羊肉! 有高宏和高岳帮忙,许多美都用不着去提东西了,就这么空着手走进客厅。 高明程侧头看着高宏,不好意思的说道:“手还疼吗?” 高宏也看的很开,并没有因为自己输给高明程就感到不高兴,他说道:“有点疼,你小子下手很狠啊!” 高明程立即甩锅:“啊,这都怪国兵叔,不怪我的!” 高国兵站在客厅那儿,正巧听见这句话,没好气的哼了声。 他看到高明程拿来这么多东西,便说道:“来这就跟来自己家一样,怎么还拿这么多东西来?” 高明程立即说道:“就是把这当家,才送这些东西来的,瞧,全部是我自己弄的,没花一毛钱!” “都伱自己弄的?厉害啊!”高宏有些惊讶,他从家里人口中得知了高明程的一些事情,然后感到很意外。 在他的印象中,高明程虽然有股冲劲,也敢想敢做,但在短短时间内,就成长到这一步,还是很令人惊叹的。 他不动声色的瞥了许多美一眼,对于许多美,虽然好几年没见了,但也是有印象的,因为读小学时,他们一伙人也算是校友。 他年纪比高明程大上几个月,而高明程又比他弟大一岁,至于许多美,则比他们小两岁。 虽然不是一个班,但小学三年级前,也是在同一所学校读书,他还记得,许多美在读小学时,还当了文娱委员,唱歌挺好听的。 没想到,再相见,他的好兄弟高明程,已经和幼时的青梅竹马结婚了! “明程,多美,来,坐!吃水果吃糖!”赵冬梅招呼着两人在沙发上坐下。 沙发前的茶几上,则是摆满了各种瓜果零食,除了常见的水果和瓜子花生外,还有这边少见的核桃、榛子、香蕉、葡萄干、红枣等。 他们这边也有枣树,但乡下的枣树,结的果子都很小,不如茶几上摆着的大,这大个红枣,应该是沧州或者xj产的,个大核小还甜。 在赵冬梅热情的招呼下,高明程和许多美都随意的吃了一些零食,又喝了送上来的热茶。 大家都是很熟的人了,倒是高宏难得回来,因此话题都在高宏的身上,高明程和高宏坐在一块,说起了两人分别后的一些事情。 高明程问了高宏在军中的事情,高宏也问了高明程的近况,还问了高家村的一些情况。 提起高家村,高明程笑着说道:“你还记得高壮吗?他今年结婚生女了,就在除夕那天,他有女儿了!” 高壮?高宏在记忆中搜索了下,才想起高壮是谁来。 “哦,你那个小跟屁虫?我记得你结婚比他早,怎么你还没有生孩子?”高宏一脸你输给了跟屁虫的表情。 高明程无奈一笑,小时候,瘦弱的高壮总是跟在他身后,但高宏他们要玩的花样又比较野,因此嫌弃高壮拖后腿,不愿意带高壮玩,就经常喊他跟屁虫。 “儿女都是缘,该来时就会来,急不得的。”高明程说道。 坐在一旁的许多美,感受到一丝被催生的压力了,但很快的,赵冬梅给了高宏一下,骂道:“你自己连老婆都没有,还管明程生不生孩子?你弟弟还在读大学,就不说了,你呢?你啥时候把婚结了?” 高宏被打的缩了下头,满脸的无奈,他妈……太彪悍! 提起高宏的婚事,高明程记得他就在这个春节时,和人相看了,之后虽然回了部队,但两人有书信来往,算的上是异地恋了,于是等今年过年时,两人就直接把婚结了,之后分居两地过,女方也随军过。 果然,赵冬梅已经开口说道:“初四那天,你跟我出门去拜年,我相中了一个姑娘,那姑娘可好了,你肯定喜欢!” 面对包办婚姻,高宏却没有反抗,因为部队里十有八九都是光棍,平日里也根本见不到女人,不相亲的话,这辈子都难结婚成家了。 所以相亲对于他们来说,是很有必要的。 “好。”高宏一口应下,然后扭头对高明程说道:“你可得加油了,别到时候我孩子都生了,你孩子还没生!” 高明程无语,刚刚看高宏的军人滤镜算是碎了一地了,这家伙,还是跟小时候一样,本性难移! (本章完) 第三百零一章:大年初三 一群人说说笑笑,时间过的飞快,十点半时,赵冬梅就进了厨房,准备煮饭了。 许多美见状,连忙跟了上去,帮着打下手。 中午这顿饭,自然是十分的丰盛。 下午时,高宏跟着高明程去了他在县里的房子,把一到三楼都转了一下。 “不错嘛,明程,你混的蛮好的了。”高宏笑着说道。 高明程却是领着他到一楼服装店的男装那儿,说道:“我也不知道你现在的身材,没提前给你送一套衣服,现在伱自己挑吧!” 高宏却没有去挑,而是说道:“用不着,我在部队天天穿军装。之前我妈已经给我买了一身,还挺合适的。” 他不肯要,但高明程非要送,笑道:“你后天就要去相亲了,不得穿的精神点?挑吧,我这衣服都是进价来的,比你在外头买,可便宜多了!” 最后在高明程的劝说下,高宏还是当场挑了一套合适的衣服,别说,穿上新衣服后,人瞬间更精神了! 高明程上下打量着他,夸赞道:“不错,更精神了,帅!后天相亲时,保证能成!” “嘿!”高宏也笑了,本来他也不是很想结婚,但眼看着好兄弟高明程都已经结婚了,他就觉得自己也该结婚了。 现在他妈给他安排相亲,他也开始有些期待了。 他看着这套新衣服,感觉是挺不错的。 但他很快就把新衣服脱下来了,而是穿回之前的衣服,至于这套新衣服嘛,等初四时再穿吧。 高明程的房子已经逛了,接下来三人就回了高家村。 高宏也跟着一块儿去的,因为他很久没有回高家村,有些想念了。 再一个,他们这边讲究大年初三去坟头祭祀先祖,所以初三是不能上门拜年的,因此高宏今天就要跟着高明程回家,在高明程家住一晚,然后初三去山里给爷爷奶奶上坟,诉说一下自己的近况。 高宏要回高家村,高明程自然是欢迎的,拖拉机发出声响,奔驰在静谧的山间道路上。 到高家村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了,每走过一处地方,高宏和高明程就会说起小时候的事情来,在哪里哪里,他们打闹过,谁摔跤了,谁又爬树了之类。 车子在村头池塘的边上停下,因为高宏想去自己家的老房子看看。 虽说老房子已经破败,且没有任何东西,但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回忆的寄托。 高明程陪着高宏去的,一路上,自然遇到很多村里的人,在老村这边,家家户户都住的很密,下午四点时,出门拜年的人也早早的回来了,孩子们更是满村乱窜,留下欢声笑语。 看到高宏时,老一辈的人纷纷把高宏叫住,然后问起了高宏的事情。 高宏自然乖乖地站住,回答着问题,在说话间,好客的长辈们还热情的给高宏和高明程端茶水,递瓜子。 聊了近一个小时,高宏才从人群中脱身,得以回到自家老房子那儿,匆匆看了几眼后,高宏就有了满脑子的回忆。 “哎,走吧!”高宏叹息一声,往事不可追,年幼时在这房子里度过的快乐时光,如今也一去不回。 转眼间,昔日调皮的孩子们,已经长大成人,担当起责任了。 出了老村,高明程开着拖拉机,直接把高宏带到牛尾岭的家里去。 许多美早已经先一步回来了,她把空房间的床给铺好,又摆出各种瓜果点心来,然后进了厨房,准备晚饭了。 在她淘米时,就听到熟悉的拖拉机声音,以及狗吠声,两狗瞬间从院子里跑出去,迎接着高明程。 高明程停好车,语气骄傲的向高宏介绍着他养的狗,黑虎和精灵都乖的很,的确值得夸耀。 高宏打量着两狗,便也附和了几句。 天色将黑,但高宏坐不住,他提出去高明程承包的小富山走走。 高明程说道:“我去年年中时,才把小富山承包下来,下半年又遭遇了天干,所以现在其实也没有多少看头。等明年吧,你再回来时,肯定就是一座宝山了!” “万事开头难,我相信你能够把它变成一座真正的富山、宝山!唔,你这池塘不错啊,等开春了,你去弄点藕鞭回来,种上一池塘的莲藕,再养上一些鱼,这多自在啊!”高宏盯着山脚下的池塘,已经给安排上了。 “对了,你种桃子树吗?我喜欢吃桃子!呃,还是种一些柚子吧!柚子可以留到过年时吃。” 高明程笑道:“放心,你说的这些都要种,以后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探亲,都能吃上小富山的果子!” “嘿,有你这句话就好!”两人一边聊天,一边把小富山转了下,也没有全部转一圈,小富山虽说不大,但转一圈下来,也得花费不少的时间。 等到天色黑了下来,两人这才回到家中。 许多美早已经准备好晚饭,喊他们洗手来吃,今天晚上的硬菜是炖黄麂肉。 因为黄麂太小,高明程都没给别人送的,而是留着自家吃。现在炖上小半锅,足够高宏吃得开心了。 第二天便是大年初三,这一天是忌讳上别人家门的,哪怕不需要上山去给先祖祭祀,这一天也不能去别人家。 高宏要去给自己的爷爷奶奶上坟,高明程陪着他一块儿去的,至于许多美,她没去给她爸妈上坟,因为去年清明才去了,并且因为最近太忙,她都没空做米果。 没带米果去祭祀,就总觉得少了样东西似的。 高宏难得回村一趟,没带米果,但带了高明程给准备的一块肉、糖果以及几个苹果。 在这个不能上别人家门的日子里,赌客们却仍然聚集在庄家准备的临时赌坊里,开始了一场又一场的赌博,期间,有人欢喜,有人嗟叹,也有人败光了全部身家。 突然,有人大喊一声:“杀人了!杀人了!” 凄惨的叫声令陷入赌博中的人惊醒过来,他们抬头去看时,只看到一个人捂着胸口,满脸痛苦的倒下了。 大量的鲜血从胸口处涌出,浸湿了他身上的黑色棉衣,然后流淌到地上。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顾不得继续赌博,他们慌乱的抓起桌子上的钱财,逃窜离去。 那中刀倒下的人正是这间赌坊的庄家,他一死,其余人也匆匆离开,竟是谁都不敢报警。 (本章完) 第三百零二章:人情往来 过了初三这个特殊的日子后,接下来又是喜庆的走亲访友,初四这天,高宏要跟着他爸妈去拜年,名为拜年,实为相亲。 高明程也没有闲着,他开着拖拉机,带着许多美以及许多玉夫妇,一起去了山峰村的大姐家拜年。 许多美的大姐叫许多金,几年前就嫁到了山峰村,山峰村其实和高家村隔的比较近,但那是直线距离较近,如果是走路去,还得绕上一段路才行。 高家村最大的那个水库,就是和山峰村共用的,越过这个水库,再走上一段路,就到了山峰村了。 但高明程有拖拉机,自然用不着从水库这边走,虽说今年水库已经全部干枯了,但水库的底部不平,坑坑洼洼的,不方便开车。 拖拉机的车斗上,摆着三个凳子,大家穿着棉衣,戴着棉帽的坐在上面,空余的地方,还堆着一些礼品。 这大过年的登门去拜年,自然没有空着手的道理。 许多玉抱着她的儿子坐着,她儿子已经有五个月了,不过比较瘦小,看着不大,此时被包在一个小被子里面,只露出一张小脸,正好奇的张望着。 许多美低头逗弄着孩子,说道:“二姐,上次我给石头买的奶粉,他肯喝吗?我瞧着他比其他孩子长得小,想让他吃点奶粉补一补。” 许多玉叹息一声,愁容满面的说道:“我奶水不多,不够他吃,但给他吃奶粉,他又不肯!后来你哥干脆给他喂稀粥吃,就稀粥最上面那层粥水,稀的很,不至于噎着他。现在白天喂两顿稀粥,晚上就哭的没那么频繁了。” 许多美一听外甥不肯吃奶粉,也是无奈。 许多玉的儿子大名叫许岩,小名叫石头,长得还算清秀可爱,但可能胎里不足,加上许多玉的奶水不多,所以长得瘦小。 高明程在前面开车,但也把后面的对话都听到了。这小家伙多亏了他有个好姨妈,上辈子时,就没少得到他姨妈的帮助,至于这辈子嘛,没准得到的帮助会更多。 但只要许多美做的不是很过分,高明程就没打算插手管,亲戚嘛,就是这样,总会互相帮助,这才有情分。 不多时,拖拉机就在许多金家的门口停下了。 之前已经递过信了,许多金知道娘家姐妹要来,因此早早的准备好了,一看到拖拉机到了,他们就到门口来迎接。 许多金嫁的这户人家,家境不算很好,但比许多金的自家要好,加上那会儿她爸得了重病,眼看就要没了,她趁着她爸还活着时,就匆匆嫁了过来,到如今,都已经生下两个儿子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年虽然在搞计划生育,但他们这儿因为某些原因,对此抓的不是很严,城里有工作的严些,基本都是独生子女,但没有工作的人,却基本生了二胎,城里尚且如此,更不要说乡下了。 自古以来,农田耕作,就需要劳力,并且这个劳力还只指男性,如果哪家没有生下儿子,就会被人嘲讽是绝户,在有些风气不好的地方,甚至还会有吃绝户的事情发生。 因此,计划生育政策开始之后,每个地方是不同的,因为政策是死的,执政的人却是活的,有些地方比较魔怔,抓的很严,因此往往会发生很多凄惨的事情,比如怀孕八个月了,还被强行抓走流产,结果导致孕妇的身体亏损严重,甚至一尸两命。 但有些地方,就抓的没有那么严,在一些农村,甚至默认如果一胎是女儿,就允许生二胎,若是一胎是儿子,那么就不准你再生二胎了。 但高家村这儿,政策落实到每个人身上时,却变成不管男女,都准你生二胎,但二胎后,就得通知妇女去结扎,算是完成上面布置的任务了。 也因此,高明程才能有两个儿子,而许多玉在之后也会再生一个女儿,至于许多金嘛,这位就厉害了,她会在明年又生一个儿子出来。 据说是家里想要个女儿,特意躲到山里去生的,但生下来后,却依旧是儿子,并且三个儿子长的很像,要不是年纪有大有小,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三胞胎呢。 被人热情的迎进堂屋坐下,高明程抬头打量着,许多金家住的还是老房子,土砖房,墙壁上贴着旧报纸和一些挂历。 堂屋摆着的是一张木桌,桌面有些坑坑洼洼,竟是用了很多年的老物件了。桌上则摆着几样水果,有柚子、柑橘还有柿饼。 柚子和柑橘这两样,是许多金自家种的果树,秋天果子成熟后,将之采摘下来,然后放进粗糠中藏着,就能够保存到过年时再吃。 至于柿饼,也是自家做的,柿饼不大,但做的手艺还不错,起了糖霜,看上去就味道不错的样子。 今年是高明程婚后头一次来许多美的大姐家拜年,他出手自然不会小气,给送了几斤苹果、几斤风吹肉、两罐麦乳精以及两瓶酒。 这是正式的礼,但其实许多美又拿了两套童装以及一些干海带、干咸鱼之类的东西。 这童装是董飞霞的作坊里生产出来的,用的是厚棉布,填充的是新棉花,穿着很厚实保暖的。 “来,这是给伱们的新衣服,快拿去试试。”许多美笑着把新衣服递上,两个孩子的脸上瞬间露出惊喜的笑容,他们一个五岁,一个三岁,已经懂得美丑了。 “这……太破费了。”许多金激动又客气的说着,但很快就被两个孩子缠着给他们换衣服了。 不多时,两个孩子就都穿上新衣服了,穿在身上时,才发现都稍稍有些偏大。 但这是许多美故意而为的。 乡下人穿衣服仔细,给孩子买衣服时,是绝不买合身的,必须要大一个码,甚至还有人买大两个码的,就是因为孩子长得快,买大点的话,能够穿的更久一些。 但其实吧,大一个码还行,大两个码就没有必要,往往到穿的合适时,衣服已经旧了脏了。 到头来,一件新衣服,竟是没有什么时候是穿的好看的。 也因此,等后来人们的日子过的好了,年轻的父母就不会再给孩子故意买大一码的衣服了,都以穿着合身得体为好。 “好看,这衣服好看。”许多金激动不已,这稍稍偏大的衣服,在她眼里却是最好不过的。 现在已经过年了,顶多再穿一个多月,就该换薄些的了,等今年冬天再穿时,孩子又已经长大一些了。现在衣服偏大,但到今年冬天时,就又刚刚好了。 相比起高明程夫妇送的礼物,许多玉夫妇送的礼物就差了很多,但大家都知道彼此的情况,因此也不会故意埋汰人,只是好强的许多玉有些不太开心,脸上的笑不达眼底。 初四上大姐家拜年,初五时也没有闲着,而是去了三姐家拜年,去三姐家时,高明程的拖拉机上又多了大姐一家人,这回竟是坐的满满当当了。 三姐许多月嫁的远些,走路的话,需要两个多小时,因此之前大家很少走动。 但今年高明程买了拖拉机,有拖拉机代步,那出门拜年就方便多了。 姐妹们很少团聚,现在有了机会,大家都很珍惜。 许多月是自由恋爱,有一回她到这边来卖席草,然后就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后来两人看对了眼,就在一起了。 那会儿许多美她们的爸爸已经死了,许多月的婚事就自己说了算,从认识到结婚,只有一两个月的时间,搁在后世,这就叫做闪婚了。 虽然结婚匆忙,但三姐许多月却过的还不错,因为她的丈夫在供销社上班,可是有工资的! 在所有人的眼中,许多月都算是高嫁了。 此时的许多月大着肚子,她已经怀孕八个月,快要生了。但尽管如此,她行动还是很利索,煮了一大桌子的饭菜出来,她们四姐妹中,属三姐许多月的厨艺最好,等再过几年,许多月就会在这镇上开一家饭店,并且生意还不错。 姐妹们难得见面,都凑在一起说话,男人们虽然不算很熟,但好歹都是连襟,小酒一喝,话匣子就打开了,东南西北的事都能够说一说。 但其实说的最多的,还是村里田里的那些事,在场的人中,只有高明程出过远门,还经常出远门。 于是,高明程给大家说了下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和山沟沟里的世界,仿佛是两个世界,大家听了后,既憧憬又有些不信。 高明程看出他们的想法,但也没多解释,现在是88年,整个国家的变化那是日新月异,而国民们,也将会亲眼目睹这场盛大的变化,迎来盛世强国。 初四、初五都在外拜年,但到了初六,却有人来给高明程拜年了。 来人颇为令高明程意外,是当年开厂又结业的苏通。 苏通是开着一辆吉普车来的,那吉普车还颇为眼熟,高明程看了一眼车牌,才知道这就是肖金峰那儿的车。 “明程兄弟,好久不见,新年好啊!”苏通笑容满面,穿着一身西服的他,浑身上下都有种成功人士的味道。 “苏大哥!你也新年好!快进来坐!多美,泡茶!”高明程虽然意外苏通会登门拜年,但来者是客,自然是要招待好。 苏通却没有急着跟高明程进屋去,而是打开吉普车的后座,从里面拿了两样东西出来,俱是个头很大的。 “明程兄弟,我之前给我叔叔家拜年时,才知道你和我叔叔竟是见过,可见世界很大,但我们的缘分很深啊!”苏通笑着说道。 提起苏通的叔叔,高明程也记起了,有一次他到省城的药厂拉生产线设备时,那会儿随行的技术人员凑巧就是苏通的叔叔,当时他们还聊起了苏通。 也是通过那人的口,高明程才知道苏通去了羊城的一家生产电饭煲的工厂做事。 “这是我们工厂生产的电饭煲,我特意带回来给你的!你中午就拿它煮饭,保证好用的很!”苏通将手中的电饭煲递出,然后又展示着另外一样东西,说道:“这是羊城那边的特产,是干荔枝和干桂圆,我也带了很多回来,给亲友们尝尝鲜!” “苏大哥,你这也太客气了!来,进屋坐,我们兄弟两个好好的说说话。”高明程心中也有些高兴。 他早就想买电饭煲了,之前也去过羊城好几次,但每次时间都不够充裕,再加上许多美一直说大铁锅煮的饭好吃,有锅巴之类的,他也就没有急着去买电饭煲了。 但现在苏通送他电饭煲,他还是很高兴的。 他打开箱子,立即看到了电饭煲的牌子,三角牌。 再看电饭煲的结构,呃,不得不说功能很简单,并没有后世那些花俏的功能,但是呢,煮饭煮粥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并且这个牌子的电饭煲很经用,能用好多年,用到你不愿意用了,它还是没坏! “知道怎么煮饭吗?要不要我来教?”苏通很热情的说着,语气里并没有高高在上的指点。 高明程把许多美喊来,让她看看这电饭煲。 许多美之前就从高明程的口中知晓了电饭煲的存在,但现在还是头一回见到,不由得上下打量着。 她说道:“把电线插上就好了吗?不会把饭煮烧了吧?” “不会不会!等一下你试试就好了!来,我教你怎么煮饭吧,有了这电饭煲,煮饭可容易了。你把米淘洗好,把电线插上,再按下这个煮饭键,然后就不用管了,等这个煮饭键跳闸了,里面的饭就熟了。” 苏通仔细的说着,最后又说道:“它跳闸后,你别马上拔电线,再闷上一会儿,这样饭会更香一些。” “并且插着电线,它就一直保温,冬天吃饭时,什么时候吃,都是热饭!” “是嘛,这么神奇?”许多美将信将疑,但东西已经到手上了,她就决定试试。 于是在苏通和高明程的注视下,许多美先是把电饭煲的内胆给洗了一下,然后才淘米。 头一回用这种东西淘米,许多美有些不习惯,都把握不好水的多少了,只能用手放进去探测水位。 淘米之后,她便盖上盖子,再插上电线。 咔嚓一声,煮饭键被按了下去,同时煮饭的灯也亮了,是红色的,等跳闸保温时,就会变成绿灯。 “好了,不用管它了,等饭熟了,就可以直接吃了!”苏通笑着说话。 指导完煮饭后,他和高明程就要聊一些男人们的话题了。 苏通整个人显得有些亢奋,他对高明程说道:“明程兄弟,还是你有眼光,劝我到大城市去。这去了大城市,我才知道我就如那井底之蛙啊!不过好在我已经跳出井口,看到大世界了!” “以前你建议我做高压锅,我觉得是很好,但我资金有限,实在没法子,可现在我看到了电饭煲,我觉得,未来是电饭煲的!” 现阶段,高压锅卖的很好,做高压锅的厂家都赚钱了。但是呢,苏通从电饭煲身上看到了更多的可能,也看到了更为便捷的生活方式。 高压锅需要人工注意火候,但电饭煲则不需要,它是设定好程序的,人们在使用它时,会更加的方便。 听着苏通的话,高明程给予了肯定,到了后世,传统的高压锅最终会被电高压锅给取代了。 (本章完) 第三百零三章:想高嫁的高淑芳 电饭煲煮出来的饭,确实不错,关键是很省心,用电饭煲煮饭后,许多美在做饭时,就不需要同时看两个灶的火了,这样会轻松一些。 再一个就如苏通所说,在冬天吃饭时,只要电饭煲是保温的状态,那么随时可以吃到热饭,这也算是一个优点了。 当热气腾腾的米饭盛上来时,早已经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了。这边的男人们喝酒时,是不会马上盛饭来吃,而是一边喝酒,一边吃菜,再一边划拳或说话,等吃的差不多了,最后才会盛饭来吃,一旦有人盛饭了,就说明这个人不会再喝酒了。 苏通的脸微红,情绪也较为亢奋,见他这般,高明程不由得后悔没拦着他喝酒了。 今天两人喝的是四特酒,这个酒特别的香,但是度数较高,容易喝醉,只是即使喝醉,头也不容易痛而已。 原本多喝两杯也无事,但苏通是开着车来的,酒驾可是一个大问题! “苏大哥,你多吃点饭,然后在这休息休息。”高明程劝道。 “哎,休息不了,你是不知道,我这一天天忙得很呢,我初八就得再去羊城,这一天要见好几个人才行,然后我爷爷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我爸就叫我住在我爷爷那儿,算是多陪陪他老人家。”提起家事,苏通也颇为惆怅。 高明程听了,想起自家还存着半斤左右的人参,于是决定送苏通两根人参。 苏通送来的电饭煲和干荔枝、干桂圆,也是值不少钱的,理应回礼。 因为之前吃了很多酒和菜,这饭就吃的少了,两人各吃了一碗饭,腹中就已经饱了。 这时,许多美送了两碗热汤来,说道:“我给你们煮了解酒汤,你们等下记得喝!” 汤色金黄,有花香溢出。这是用菊花和葛花煎煮出来的汤水,有解酒的功效。 葛花就是葛藤的花,在夏季时,取未开放的花蕾晒干备用,葛花能解酒醒脾,还可治伤酒发热烦渴,不思饮食,呕逆吐酸,吐血,肠风下血等症状。 他们这边的山坡、草地、田边,到处都生长着葛根,而葛根算的上是全身都是宝,各有各的用处,而在深山里,饱含淀粉的葛根也是野猪最好的口粮。 至于菊花也是山里自己采摘晒干的,菊花有很多功效,但和葛花合在一起,解酒的效果就更好了。 许多美略懂药理,知道苏通等下还要开车,因此煮了两碗解酒汤出来。 这解酒汤的味道还不错,可当做茶饮。因为还很烫,两人没急着喝,坐在椅子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天。 等解酒汤的温度合适了,便端起碗就一饮而尽。 只是苏通也没有急着走,而是提议去看看高明程承包下来的小富山。 上次高宏来时,也说要去小富山看看,如今苏通来了,还是说去小富山看看。 可惜现在的小富山还是光秃秃的,名不副实啊! 高明程又给苏通说了下他对于小富山的规划,听的苏通连连点头,眼中浮现出向往的神色来。 很多人都有一个田园梦,可惜却要为了生活而努力的奔波着。 下午三点时,苏通拿着高明程送的回礼,坐在了吉普车上。他打开窗户,朝高明程招手说道:“明程兄弟,咱们下次再见啊!你要是到羊城去了,也可以来找我!我带你去吃粤菜!” “好。”高明程笑着应下,许多美煎煮出来的解酒汤还是有用的,苏通脸上的酒意没了,人也清醒了不少。 至于他,他的身体素质变好后,可能身体的新陈代谢的快,不管他喝多少酒,都不容易醉死过去。 目送苏通离开后,高明程回屋拿了一些干荔枝和干桂圆,他打算拿去送给高奶奶吃。 之前听苏通说起他的爷爷,高明程就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奶奶。虽然他和奶奶之间的情分不是很深,但老人家辛苦大半辈子,也的确挺不容易的。 如今生活好了,他也愿意孝敬长辈。 到老村那边时,却看到有陌生人从爸妈家走了出去。 双方是擦肩而过,且并不认识对方,因此没有打招呼,高明程看了他们一行人几眼,隐隐猜到了什么。 他走进院子时,他妈罗小华正在收拾喝过水的杯子。 至于高淑芳则在逗弄着他们的大侄子,神色正常,也没有娇羞和尴尬。这让高明程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猜错了。 “二哥!”高淑芳看到高明程来了,欣喜的喊了声。 “明程来了,你手上拿着的是什么?”罗小华眼睛挺利的,一眼就看到高明程拿来的东西是她没怎么见过的。 “是干荔枝和干桂圆,刚才有个朋友送来的,想着你们都没有吃过,所以拿了一些过来,这个挺补身体的,让奶奶多吃点。奶奶呢?”高明程说道。 “我在这呢,难为你想着我。”高奶奶的声音响起,直到话说完了,她才从一处拐角处走了出来,原来她刚才去厕所方便去了。 看到了正主,高明程把东西递给高奶奶,之后就任由他们自己去分了。 他每样拿了两斤,不算少了,但是呢,人一多,就显得东西少,你吃一点,我吃一点,就没了。 “刚刚那些人是谁,上家里来拜年的吗?”高明程直接问道。 不等罗小华开口,高淑芳已经抱着大侄子走了过来,她说道:“是隔壁村的人,说是来相看我的。不过我直接说了,说我还小,不想结婚。” 罗小华正张嘴欲言,听了高淑芳的话,不由得瞪了她一眼,骂道:“你一个姑娘家也不害臊!这种话用得着你说?” 高淑芳撇嘴,要不是看出她妈有一点点心动了,她会不管不顾的说这种话? 如今的高淑芳那是一点都不想嫁人,因为她觉得她现在的生活过的很好,她害怕嫁人后,又要过回她之前的那种生活了。 十天半月都见不到肉,还得不停的干家务活,这结了婚就得怀孕生孩子,万一生个女儿,还得看婆家脸色。 一想到这些,高淑芳就心慌。 她还记得二哥曾和她说过的那句话——男人会影响你赚钱的速度。 当时的她不明所以,但现在的她却是深刻的理解了。 她现在只想赚钱,只想吃香喝辣,然后再穿着美美的衣服!而这一切,只需要维持原样即可。 因为高淑芳态度坚定,罗小华也拿她没法子,只说道:“哪有姑娘家不结婚的?你迟早还是要嫁,还不如早点找个条件好的嫁了。” 高淑芳朝她妈扮了个鬼脸,跑了。 高明程则说道:“淑芳还小,不用急着嫁人,再说了,我那服装店还得她帮忙。” 算一算,高淑芳今年秋天才会满十八岁,这的确是小了点。 别的不说,二十岁再考虑结婚的事情,那是一点都不晚的。 见高明程说话了,罗小华这才说道:“我也不是很看中那人,只是他的条件还行,可以再看看而已。那人是家里的老小,上头有四个姐姐,每个姐姐都对他很好,经常给钱给东西的,日子过的轻松又自在。” 听完罗小华的话,高明程简直快要满头黑线了。 这叫条件好?这简直是地狱模式啊! 搁在后世,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女孩子,都是不敢嫁到这种人家里去的。 你以为嫁过去,可以跟着过轻松日子,但是呢,人家对弟弟和对弟媳,那绝对是不同的! 再一个,这种家庭绝对重男轻女,嫁过去后,就会被催生,然后还必须得生儿子才行。 不是高明程看低人,而是这种家庭长大的男孩子,很少有担当,他习惯了索取,很少付出,更不会尊重女性,所以,嫁过去是为了吃苦受罪吗? 高明程把自己的观念一通输出,竟是听的罗小华一愣一愣的。 “哪有你说的这样……”罗小华不信,但不管她信不信,只要她听进去了就行。 高明程继续说道:“淑芳还小,你别急着给她相看,没准她以后有大造化,可以嫁到县里去呢,去县里吃居民粮,不比嫁到村里好?” 此言一出,罗小华的眼睛瞬间亮了,这一刻,她有种格局打开的感觉。 是啊!她的女儿完全有机会嫁到县里去啊! 高国兵可是副局了,高明程又和高国兵的关系那么好,又在县里有了房,做了生意,这给自己妹妹找个有铁饭碗的妹夫,那不是很容易的嘛! 格局打开后,罗小华立即说道:“明程啊,那淑芳的婚事,就拜托你了,你给她找个合适的!” 高明程一愣,但点头同意了。 让他来找,总比罗小华找到的人好,这是因为圈子不同,圈子不同,眼界不同,能够接触到的人,自然也就不同了。 “行,但这事不能急,慢慢来,找到好机会再说。”高明程说道。 罗小华有了新的指望,自然是高明程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自此,高淑芳总算是摆脱时不时的相看了。 但她知道二哥会给自己介绍合适的人时,心中就不由得有些羞涩和期待起来。 然而……最先迎接她的却是几本小学课本! “这……这不是我的课本吗?二哥你从哪里找出来的?”高淑芳一脸懵逼。 高明程说道:“淑芳,你想不想嫁个有铁饭碗的城里人?” 高淑芳娇羞的点头,谁不想高嫁呢? “那就从现在开始学习吧!以后你每天都要抽出时间来看书、写字,之后我会开始订报纸,你和多美每天都要看报纸,学习新知识!” 高明程开始给高淑芳制定学习计划了。 高淑芳的学历比许多美要好点,许多美只读到三年级,但高淑芳是读到五年级的,可惜后面她自己读书的意愿不强,家里也就没有继续送她去读书了。 但现在,想要高嫁,那么学识上必须要有所进步才行,否则就算结婚了,夫妻两个说起话来,牛头不对马嘴,那日子就过不到一块儿去。 许多美如今一旦有空,就会坚持看书,写字。高淑芳虽然也跟着看那些花花绿绿的杂志,却是看图画多,看字少。 那些介绍面料、介绍服装款式的文字,她都没有仔细看,若是问她,她就会说看不懂,也没意思。 但这追根究底,还是她学习的意愿不强。 之前可以放任,但现在得抓一抓学习了。 于是高淑芳苦着一张脸,开始看自己小学的书,看完了小学的,再看哥哥们留下的初中书,有不懂的,也可以随时问哥哥们。 四个哥哥都是初中学历,即使毕业好几年了,粗浅的教一教妹妹还是没问题的。 只是不知怎么的,高淑芳想嫁给城里人的消息,竟是流传到满村子的人都知道了。 有人在背地里笑高淑芳,也有人觉得高淑芳的确有这个条件,还有人看到了高淑芳的变化——那就是原来想要嫁给城里人,必须要学习好才行! 这是大家看到高淑芳开始学习,于是得出的这个理论。 于是,村里有野心的姑娘们,都开始琢磨起学习来。 村里的姑娘们,大部分只上了小学,有的只读了三年级,有的则读了五年级,但男孩子们,却是有一半读到初中的,于是这些姑娘们开始找上她们初中毕业的堂哥、表哥什么的,让他们教自己多认识一些字,多学到一些知识。 一时间,高家村学习的风气,竟是十分的高涨! 这个变化,让高明程有些意外,但愿意学习,总归是一件好事。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就到了初九,到这时,该走访的走访了,该串门的串门了,新年已经过了大半了,年味也逐渐淡了下来,等到元宵节过完,这个新年就彻底结束了。 高明程是个体户,连店铺都是自家的,没什么本钱支出,因此开张早点晚点都行,而高明万和高明里却是在初七那天就先回县里了。 高明万开了运输公司的皮卡回来,过年的这段日子,他经常开着皮卡去周围的村子里转悠,一是显摆,二是相看。 身为大车司机,高明万在村里的相亲市场中的行情那是相当的好。 常言道,高嫁低娶,高淑芳想嫁到县里去,而高明万则打算在周边乡下找个合适的。 当然了,高明万的要求,那可一点都不低。他倒是不看重学识,但绝对看重相貌和性格,当然了,如今的他也有资格挑选就是了。 至于小他一岁半的高明里,则没有去相看,因为他不想。身为月光族的他,除了一个城里临时工的身份,没有其他拿得出手的了。 因此他想再攒一攒钱,等到明年再相看也不迟。 兄弟们的打算,高明程都知道,但没有出什么主意,每个人有每个人想要追求的人生,他人最好不要插手。 只是随着他的重生,身边人多少也产生了一些变化。 但这些变化,总归是好的。 (本章完) 第三百零四章:人菜瘾大要不得 大过年的,警局却忙个不停,初四那天,放假的警员们就被纷纷叫了回去。 高国兵是在带着高宏去相看的路上,就被人喊走的。 赵冬梅知道案子不等人,于是说道:“国兵你去工作吧,这边有我呢!” 于是高国兵回了警局,而赵冬梅则带着高宏去相看。 这一去警局,高国兵竟是没有再脱身过了,因为县里发生一桩大案要案!这案子性质恶劣,上面的领导要求尽快破案,于是高国兵等人集合后,就去了王桥镇查案。 经过走访查案整理后,案情很快就清晰了,王桥镇这边盛行赌博,平时都偶尔有人聚在一起赌,尤其到年底的时候,赌博的风气很盛,之前警局得到消息,就说这边的一个村子有临时赌坊,于是他们迅速的赶去抓人,也确实抓到人了。 那会儿抓到人后,王桥镇的人在短时间内倒是不敢再赌了,但随着过年的到来,赌客们又聚集了起来,有新的庄家牵头弄了一个赌坊,趁着大家都放假过节,他们一场接着一场的赌。 只是这群赌客中,有人因为赌博魔怔了,他先是败光了家产,这还不够,后面竟然丧心病狂的把爹妈给毒死了,然后拿走了家里最后的钱去赌。 结果呢,他是属于人菜瘾大的,这钱一入赌坊,很快就输的干干净净了。 这可是杀了爹妈才拿到的钱,因此在输光了钱后,这人无法承受这样的后果,他还想着翻本,于是找庄家借钱。 但都是乡里乡亲的,虽说那会儿庄家不知道他杀了爹妈,但也估摸着他的钱花的差不多了,于是就不肯借。 两人起了纷争后,那人怒从心生,竟是突然间从怀里掏出一把杀猪的尖刀,然后捅进了庄家的胸口,杀了人后,他就迅速的跑掉了。 因为在场的都是赌客,因此都没人敢去报警,还是过了一天后,那死者的老婆觉得不对劲,喊了亲戚去找人,这才发现人竟然已经死了一天了,于是一行人骑着自行车到警局报案。 案情很简单,但凶手的犯罪手段很残忍。 经过走访,他们得知凶手是独子,所以父母很疼爱他,起初也好好的,自从沾染了赌博的坏毛病后,人就不行了,一直偷家里的钱拿去赌博,脾气也越来越坏,有时候家里人劝他几句,他还要挥拳打人。 他的老婆就是受不住他的打,大年初二那天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这才躲过了一劫。 否则初三早上的稀饭,就会要了一家老小的命,因为凶手丧心病狂的在稀饭里放了老鼠药。 而打定主意不准他再去赌博的父母,就这样不知情的吃下了稀饭,在不久后就毒发身亡了。 “还没有找到人吗?”高国兵眉头紧皱,脸色凝重的望着王桥镇最高的那一座山,那座山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桃花岭,山中野桃树很多,每年春节时,山中桃花盛开,十分的好看。 只是野桃子的味道一般,除了嘴馋的小孩,没几个人愿意去摘来吃。 凶手名叫王智,杀了人后就跑了,但事后走访,却得知王智是跑进桃花岭里去了。 桃花岭很大,并且是几座大山连接在一起的,山形地势复杂,因此所有的人进山找人,却过了好几天,都还没有找到人。 王桥镇的镇长此时站在高国兵的身边,也是满脸的愁苦,这大过年的,偏他们镇出了这种事。 因为赌博杀人就算了,问题是还杀死了父母,这影响就很坏了。 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孝顺父母更是基本的道德要求,可王智为了赌博,却做出杀父母,打老婆,不养孩子的事情来。 “桃花岭太大了,这样每天进山去找也不是办法,我打算让大家带上厚棉衣和吃食,今晚就在山里过夜!不然一天的时间,根本走不远,这桃花岭可大了,它还连接着好几座山呢,谁知道那凶手躲在哪里?”王镇长说道。 高国兵眉头微皱,现在是冬天,晚上冷的很,也因此,之前并没有在山里过夜,而是天亮进山,天黑下山。 但过去好几天了,却压根没有找到凶手,因此他们都怀疑凶手是躲到深山里去了。 这案子性质恶劣,上面的领导一致要求警局尽快抓捕凶手归案,案发是初三,初四报警,而如今已经是初八了。时间每过去一天,负责侦办这个案子的高国兵的压力就多一些。 于是在沉吟过后,高国兵说道:“行,我带队进山!” “高局……”王镇长看着他,心中微微有些感动,身为副局,高国兵不进山也是没人会说什么的。 但高国兵却以身作则,自己带队进山。 “王镇长,你去找些厚棉衣来,最好是军大衣,那个防寒。然后再准备一些吃食。”高国兵说道。 王镇长没有二话,当即应下:“好,我这就去准备!” 说着,王镇长就去准备物资了。 而高国兵则趁着这个时间,把所有进山的人都召集了起来。 这次进山找人,并非只有警局的人,还有王桥镇的乡勇们,他们对桃花岭的地形更熟一些,再者人多力量大,只有人手足够多,才能够尽快找到凶手。 只是连续几天都没有找到人,几乎可以确定凶手已经躲进深山里了。 高国兵说道:“我们分为四个小队,从四个方向进山去,今晚就在山里过夜,到时候能找到山洞,就在山洞里过夜,倘若不能找到,就在避风处烧一堆火。条件艰苦,大家克服克服。” 得知大过年的,还要在山里过夜,大家的心情自然不太美妙,但也没人提出异议,而是纷纷保证能够克服艰苦条件,只希望能够尽快将凶手抓捕归案。 开了动员会后,王镇长也把物资都筹集好了,于是大家纷纷穿上长款的军大衣,戴着厚棉帽,背着一个背包,背包里面有手电筒、水和食物。 警员们的腰间,则还挂着一把手枪和匕首。 至于乡勇们,那也不是赤手空拳,而是各自带着一把匕首的,其中有个人,手里还拿着一根棍子。 这棍子既是他的武器,也是翻山越岭时能够支撑身体的拐杖。 将警员们和乡勇们混在一起,这样能够保证每队的武装力量。 分好队后,大家就准备进山去了。 黄大志也在人群中,他被分到高国兵所在的一队,其中还有他熟悉的小宋和小张等人。 (本章完) 第三百零五章:一个小发现 黄大志的心情有些微妙。 这是他第三次来王桥镇了,第一次是跟着警局的同事前来抓捕赌博的人,并且很顺利的抓捕到了,结果他却无意中捡到一块玉佩。 之后他认为玉佩可能是值钱的古董,于是又一个人来到这里,然后成功的找到一个半截玉佩,以及一个玉牛。 这三样东西,此时都在高明程的手里,高明程负责保养好玉器,然后看准时机找准买家再出手。 如今王智杀人案后,他是第三次到这里来了。 在走访的过程中,他得到了一个消息,那就是王智经常参加不同人组织的赌局,上回他们抓到的人中,虽然没有王智,但王智也去那边赌博过,并且有一次赌博输了,但王智没有钱,就拿一个玉抵押了。 但之前的庄家并不知道玉的价值,觉得还没有钱好,就一直找王智要钱,然后王智为了不给钱,这才去了现在这个庄家组织的赌局中赌博。 这个消息,是他从当地一个赌客的口中得知的。 不得不说,王桥镇的赌博风气很盛,但自从发生王智杀人案后,那些参与过赌博的人,都不敢再赌了。 他们的家人不肯让他们去赌,他们自己也有些胆怯,害怕再碰到王智这么个一言不合就捅刀的人。 这个消息,其他的警员听了,并未引起重视,但黄大志听了,心里却有些紧张起来。 他猜到他找到的那些玉器,应该就是王智抵押给庄家的了。 但因为庄家不懂玉器的价值,所以只是随意的埋在地里,那天警员从地里挖钱时,注意力只在钱上,因此才没有发现被泥土覆盖大半的玉佩。 此时上午九点,黄大志跟着高国兵等人一起进山。 他是初六才过来的,因为放假后,他回到军岭的家中,没有第一时间参与到案子中去,后来有人给他带消息,他才在初六到了王桥镇,之后就在王桥镇这边吃住和办案。 冬天的山林凋敝,落叶乔木光秃秃的,只有常绿乔木点缀着山林,地上,满是枯枝落叶,人走在上面,发出细碎的声响。 黄大志的体能不错,很适应山林环境,但城里人出身的小宋,此时就有些体力不支。 他是初四就跟着过来办案的,然后每天走访查案和进山抓捕凶手,竟是一天都没有歇着,此时还要继续进山,并且还要在山里过夜,小宋的心里苦啊! 小张也是城里人,但体质比小宋好一点,稳稳地跟在高国兵的身边,不像小宋已经落下一截了。 进山的过程中,因为这段山路,是之前就搜查过的,因此大家都走的很快,并未仔细查找,预计走到深山中后,再仔细查找山里是否有人活动的痕迹。 黄大志的眼睛左右张望着,他不只是在找凶手留下的痕迹,还在找古墓的痕迹。 之前他捡到的玉佩,高明程说十有八九是古董,只是具体是哪朝哪代的,就不好确定了。假设那玉佩之前就是王智的,那么王智一个普通农民,他是怎么得到玉佩的? 所以,黄大志猜测王智可能是找到了一个古墓,从古墓中得到的玉佩。 这个猜测,他并没有告诉别人,只是自己一路小心的探查着,倘若真有古墓,他才会把之前的事情说出。 只是这样一来,那玉佩和玉牛,可能就不能留下了,这让黄大志的内心极为的纠结。 他们一路的走,累了就短暂的休息,饿了,就从背包里拿出水和食物来。 王镇长给他们准备的食物,大部分是面包,还有小块的糖。 饭菜冷了的话,口感不好,但面包即使是吃冷的,口感也不错,这面包是王桥镇一位退伍老兵做的,做面包的技术是他在部队里学到的,退伍回乡后,他筹集了一些钱,开了王桥镇的第一家面包店。 黄大志很少吃面包,这会儿吃着口感松软香甜的面包,只觉得味道很好。 很快,一天过去了,直到天黑,他们都没有任何收获,但这在意料之中,大家并没有气馁,反而因为找到一个合适的山洞而感到高兴。 高国兵说道:“大家去捡些柴火来,晚上我们煮点热水吃。” 今年天干,山里都是干的,但他们的运气是着实不错,就在山洞的里面,就有一个自然形成的水坑。 水坑不大,但水质很好,他们的背包里,有铝制饭盒,这个可以装饭,也可以直接当锅子用的。 饭盒里面还有米,这是预备着情况好的话,还可以煮饭或煮粥来吃。 这一晚,大家轮流守夜,除了环境艰苦点,倒是没有别的问题了,现在山里几乎没有大型野兽,就野猪的数量多点,但他们这么多人,又有枪,如果碰见野猪,那就是给他们送菜来的。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大家就起来,匆匆吃过一块面包后,就开始继续寻找凶手留下的痕迹了。 到了这里,就是之前大家没有来过的位置了,所以大家都寻找的很仔细。 黄大志不知道怎么去寻找古墓,他甚至没有亲眼见过古墓,但之前好歹听说过古墓,尤其是高家村牛尾岭的那个古墓,因为是高明程发现的,之后又是高国兵亲自带人前去抓捕盗墓贼,并且联合文化局将之挖掘保护了起来。 因此,这件事,他从高明程的口中听说过,也从局里的同事口中听说过。 这一天,所有的人精神紧绷,寻找的格外认真,然而却依旧一无所获。 高国兵决定今晚继续在山里住一晚,如果明天还没有找到,那么就下山去。 他们带来的食物只够三天吃,再者人也不能在野外高强度的工作,这样容易亏损身体。 大家听了高国兵的话,都没有异议,只是气氛相对压抑。 大过年的,出门办案就很辛苦了,没想到还要在山里过夜。 这一夜,即使休息的地方不好,大家也是一躺下就能够立刻睡着,主要是太累了。 但守夜还是有必要的。 晚上天冷,且黑,必须要烧一堆火,但人不看着火,火就容易灭,且万一风把火星吹走,然后引发了山火,那也是不好的。 冬天干燥,最易起山火了。 一晚匆匆而过,到了第三天,大家的精气神都不如之前那么好了,由于没有休息好,所有人都有着相同的黑眼圈,眼袋也深,一看就是熬了好几个大夜的后果。 “今天只找半天,如果中午还没有找到,我们就立刻下山去。王兄弟,你到时候找条近路带我们下山。”高国兵对身边一个王桥镇的乡勇说道。 王桥镇的人,大部分姓王,和高国兵在一个小队的,就是王镇长的弟弟。 他对这里的山林很熟悉,知道近路。 “好,高局放心,我知道近路。” 说好今天的安排后,大家就继续寻找起来。 黄大志找的更认真了,一双眼睛犹如雷达般,不停的扫视着周围的环境,终于,他有了一个小小的发现。 他在一处荆棘丛中发现了一小块碎布! 这里已经是深山,人迹罕至,却有一块碎布! 碎布的颜色是黑色的,据知情人说,事发当天,王智就是穿着一件黑色旧棉衣! 黄大志如获至宝的指着那块小碎布,把自己的发现说了出来。 大家看到那块碎布,果然精神一震,心中有了希望。 这一刻,只觉得之前受的那些苦,都没有白受了! 只要把王智抓捕归案,这就是一件大功劳! 身为警员,谁不想立功呢? “找!大家打起精神来,仔细的找!”高国兵说道。 无需他说,所有人都已经精神抖擞起来了。 小宋知道黄大志细心,眼神也好,干脆就紧跟在黄大志的身边,期待着他第一个找到王智。 小宋心想,黄大志没有配枪,但一旦找到王智,自己就可以第一个冲上去把王智拿下了! 有配枪的小宋那是十分的自信。 又到月末了,咱们习惯性说下成绩,这个月呢,没有推荐,(┬_┬) 截止到现在,高定8130,均订2775 感谢投月票的朋友们,每到月底,我都特么的开心,真希望天天都有这么多月票,哈哈! (本章完) 第三百零六章:赌客的必备素质 所谓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 黄大志的发现,令所有人都精神一震,似乎下一刻就会把凶手给抓住了,但事实上,之后并未再发现任何线索,至于凶手,也依旧藏匿于茫茫大山之中。 这个结果,令大家感到意外,但天色渐黑,他们知道不能再继续追查下去了。 因为怀抱着下一刻就会找到凶手的念头,他们错过了从近路返回下山的机会,只能继续在山里呆一晚。 但随身携带的食物却不多了。 高国兵果断的说道:“王兄弟,你对这山里熟悉,你带我们去打些野味吧!” 王镇长的弟弟名叫王爱国,是个体型健硕的汉子,他家里有鸟铳,以前也经常进山打猎。 “好。这一片就是野猪出没的区域了,我带你们去找找野猪的踪迹吧!今年天干,山里吃的少,山里的野猪都下山过几次了。”王爱国说着话,然后分辨了方向后,就领着大家前去寻找野猪。 桃花岭有大量的野桃树,还有其他的野枣子、野枇杷等果树,据说山里的野猪经常吃这些野果,因此肉质很好吃,每年秋冬的时候,都有人冒险进山打猎,但能够打到野猪的人却也不多就是了。 在王爱国的带领下,一行人很快就发现一群野猪了,这群野猪只有四头,此时正卧趴在避风的山坡下。 天色渐黑,光线逐渐暗淡下来。 因为有高国兵在,因此大家都让高国兵来开枪。 高国兵的枪法不错,因此也没有推脱,掏出手枪来,对准其中一头小些的野猪就开枪了。 砰! 枪声在寂静的林中传的很远很远。 本是倦鸟归林的时候,却因为这陡然间响起的枪声,而将树林中的鸟兽惊动,瞬间野猪狂奔逃命,飞鸟惊跃。 “高局好枪法!”随行的人大声夸赞着,只见那头倒下的野猪脑袋中枪,已经一击毙命了。 高国兵倒没有自得,只说道:“找个有水源的地方,把这头野猪收拾一下。” “哎,跟我走吧,我知道这附近有一个泉眼。”王爱国带着大家朝一处水源走去。 黄大志等人则合力抬着野猪。 这头野猪不算大,最多百来斤。但大家在山里待了三天,吃不好,睡不好,每天又消耗大量的体力,此时没几个人能够轻松的扛起百来斤的重物了。 这一晚,火堆燃起,肉香随风飘散,有肉吃,总归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因此大家的脸上都挂着笑容。 黄大志吃了一肚子的烤肉,此时懒洋洋的背靠在树干上,双眼放空的望着星空。 其他人也是靠着树坐,王爱国问道:“高局,我们明天是继续追凶,还是下山去?” 高国兵沉吟着,没有马上回答。他望了一眼自己带领的队伍,这个队伍一共有八个人,四个警员,四个王桥镇当地的人。 冬天天冷,在山里过夜就更冷了。因为连续几天的进山追凶,此时每个人的状态都不太好,就是他自己,也有些不适,只是忍着没说而已。 过了片刻,他才说道:“明天我们下山!” 大家听到这个决定,心情微妙,既有种松了口气的轻松感,又有种不甘心,他们在山里奔波了这么久,都发现疑似凶手留下的碎布了,结果却迟迟找不到凶手。 但继续留在山里寻找,自身的身体又有些承受不住。 这一晚照旧是轮流守夜,一夜悄然而过。 第二天一大早,一行人收拾东西,每个人背着几斤的野猪肉,下山去了。 在王爱国的带领下,他们走了近路,但所谓的近路,其实是很陡峭的,下山时,必须足够的小心,否则就有从山上摔下去的风险。 即使他们个个体能不错,但在下山的过程中,仍旧是有人受伤了。 好在伤情不重,可以勉强行走。一路下山,却直到傍晚才回到王桥镇。 到了王桥镇,黄大志却看到一个熟悉的人。 “明程!”看到高明程,黄大志的心情有些激动。他猜测那些玉佩玉牛是出自王智之手,又猜测王智可能挖掘了一座古墓。 但这事,他一直放在心里,没敢和其他人说。 现在看到高明程,他就迫不及待的想和人诉说了,只是现在人员纷杂,他不好马上说出口。 高明程注意到黄大志激动的情绪,但只是先和他点头示意,然后看向高国兵,说道:“叔,你们在山里待了这么久,还好吧?” 高国兵神情疲倦,他点了点头,说道:“还好。你怎么过来了?” 高明程说道:“我昨天就回县里了,结果却听说这边发生了大案,婶子说你初四走了后,就一直没有回家,她有些担心你。我想着我也没什么事,就替婶子过来看看你。哦,婶子还让我给你带了一些吃食和换洗的衣服来。” 听到是赵冬梅喊高明程过来的,高国兵脸上的神情就缓和了不少,心里也高兴。 自己这次出来办案,有七天没回家了,赵冬梅担心他也是正常的。 他又问了高宏相看的结果。 对于大儿子的婚姻大事,他还是很在意的。 高明程说道:“成功了,婶子说双方都有意,初五那天两人就一起逛了公园,聊的还不错,高宏初六就回部队了,不过两人说好会书信往来。” 高国兵听了,脸上就露出笑容来。 高宏相看的女方是中专毕业,在县里的初中担任老师,并且她家族里的人,也大多是当官的,并且都是教育系统这块的。 所以双方算的上是门当户对,只要看对了眼,那么就是一桩很好的婚事。 然后又问起了高岳。得知高岳在警局那里值班,顺便进行体能训练。 因为这个案子,大部分警员都抽调过来了,因此高岳就在警局值班,倘若有些小案子,他也有能力侦办。 得知一切都好,高国兵就放心了。 这时,王桥镇的镇长热情的过来招呼他们去吃饭。 高国兵立即问道:“王镇长,其他三个小队的人下山了吗?他们有没有收获?” 王镇长立即说道:“他们昨天就下山了。不过听说高局你们没有下山,所以今天一大早,又带队进山了。现在还没回,可能得在山里过夜了。” 高国兵闻言,就叹息了一声。 这顿晚饭,吃的大家都狼吞虎咽的,一来是饿了,二来是几天都没有吃上正常的热饭热菜,所以很想念。 饭后,高国兵让大家好好的休息一晚,明天早上再做安排。 王镇长给他们准备了休息的房间,但条件一般,得两三人合住一个屋子。 高国兵已经几天没有洗澡了,现在得了赵冬梅让送过来的换洗衣服,就立即去洗澡了。 趁着这个时间,高明程找到了黄大志。 黄大志递给他一个眼色,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一处僻静的地方。 这里周围都没有人,黑黢黢的。 “大志,你有什么话要说吗?”高明程问道。 黄大志立即把自己的发现和猜测说了出来,然后颇为紧张的说道:“如果那王智真的挖掘了一个古墓,那么那些玉佩和玉牛要不要交出来?” 高明程没想到还会牵扯上那件事,沉吟了片刻,才说道:“现在只是你的猜测,即使是真的,也不要上交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如果现在黄大志上交,那么别人不会夸他,而是会在意他之前把东西昧下了。 有些事情需要当场作出决断,事后很难弥补。 黄大志听了高明程的话,若有所思,但也瞬间放下心来。 那件事只有他和高明程知道,算是很隐秘的。 “你说在山里找到凶手留下的布料碎片了?是在哪个方向?”高明程问道。 黄大志没有多想,面对着桃花岭,指了一个方向,说道:“从那里走,要走很远去了。” 高明程记住那个位置,然后说道:“你也累了,先去休息吧。这件事你不要多想了。” “好。”黄大志的确也累了,心情放松后,此时更觉疲累了。 两人道别分开,黄大志回了房间休息,但高明程并没有回去休息。 他左右环视一圈,见无人察觉,于是一路朝着桃花岭而去。 他去的方向,就是黄大志指引的方向。 在人迹罕至的深山里,发现了和凶手吻合的衣服碎片,高明程也觉得是凶手留下的可能性很大。 他决定进山去看看。 如果不知道玉佩的事情,那么凶手在杀人后进山,高明程只会认为凶手是在躲避警方的抓捕。 很多犯了事的人,都会往山里躲,要是运气好,根本不会被警方抓捕到。 现在山林茂密,且没有天网系统,犯了事的人往山里跑,你若是想追,就只能像高国兵他们这样使用笨办法,一直在山里寻找。 但知道了玉佩的事情,高明程对于凶手进山,就多了一个猜测了。 赌博上瘾的人最在意什么? 赌博的人六亲不认,他最在意的是输赢,是翻本! 赢了就一直想赢,输了就想翻本。可王智已经走到穷途末路了,他要如何翻本呢? 倘若他知道古墓,那么会不会通过盗墓获利,然后去翻本呢? 这个可能性是很大的,因此高明程想去验证一下。 一轮冷月孤零零的悬挂于天空之中,清浅的月光洒落,却照不破林间的黑暗。 高明程打着手电筒,在山林间快速的奔跑着,他速度很快,遇到小山坡,他一跃而上,遇到小沟壑,他直接跳跃过去。 他是第一次来桃花岭,且还是在夜晚。但他对此并不感到陌生,毕竟他经常在牛尾岭那边活动。 山虽然不是一座山,但山形地势,却大体是一样的,只需要沿途注意下,就不会出事。 之所以连夜进山,就是因为白天时,会有人进山搜查,反而不方便他行动。 寂静无人的山中,才是他随意施展拳脚的地盘。 因为是冬季,山林较为稀疏,倒也方便高明程奔跑,天气虽冷,他却出了一身薄汗。 他一路奔跑,一路探查着四周的环境。 但夜晚还是影响了他的视力,能探查到的信息有限。 高明程没有气馁,只是一路的快跑,很快,他就进了深山,其他人需要花费一天的时间,才能够抵达的地方,他却轻而易举的就抵达了。 上辈子他盗过墓,走私过古董,虽然对此仍旧是一知半解,但好歹是有一点经验的,知道他们这片地带的古墓大体是什么样子,又会在什么地方有。 凭借着这些知识,他快速的在山林间穿梭着。 他翻越一座山,立于山顶之时,能够看到在茫茫山林中,有几点火光跳跃,他猜测着这些火光可能是进山寻找凶手的警员点燃的。 看他们所处的位置,已经远远地落后于他了。 收回目光,高明程继续往山里去。 …… 深山之中的一处山洞里,穿着黑色棉衣的王智正蜷缩着身体睡觉。 经过几天的逃亡,他几乎快要瘦脱了相,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头发跟个鸡窝头一样了,尤其是他的指甲缝里满是泥土污垢。 但他的山洞却并非是空荡荡的,而是堆着一些东西,细看有一些陶罐和瓷器,还有半边黄麂肉,黄麂肉的边上还有火堆燃烧过的痕迹以及吃剩下的骨头。 王智睡在枯草上,身上也盖着枯草,虽然条件简陋,但也能够存活下去。 只是睡梦中的他却睡的不安稳,嘴巴嚅动,时不时发出含糊的声音来:“赢……要赢……我有钱翻本!” 在山洞的不远处,有一处小山丘,小山丘已经被挖开了,那底下竟是两座相连在一起的古墓。 这是夫妻墓,宋制的,两座墓既独立,却又相通,因为中间有一个小洞,将两座墓相连在一起。 古人相信死后有灵,因此将夫妻墓相通,就是为了死后的夫妻还能够互相照料。 此时古墓的棺椁已经被打开,露出两具白骨尸骸,尸骸的边上空无一物,因为陪葬品已经转移到山洞之中了。 墓已经挖开,东西已经到手,王智打算天亮后,就下山去。 他自然不是往王桥镇的方向下山,而是往山的另一边而去。 梦中,他已经将得到的古董换了钱,正在一处赌坊和人赌博,这一次,他犹如赌神附体,竟是大杀四方,逢赌必赢。 “哈哈……” “我赢了。” (本章完) 第三百零七章:猜测成真 高明程一直在山中寻找,他身体素质好,精神足,哪怕一夜不睡,也不碍事。 他连夜进山寻找,并非是想抓到人好立功,而是想确认一下那个凶手是否是进山去挖掘古墓的。 许是上辈子经历过这事,他对这事很敏感。 其他人进山寻人,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但他则不,他可以在短时间内,就把整个桃花岭都转一圈。 只是,大半夜过去了,高明程仍旧一无所获,不过他也没有气馁,而是继续寻找。 渐渐地,东方鱼白,有一抹光亮照破了黑暗,天地间多了一丝灰白色彩。 高明程在一处山坡停了下来,他决定短暂的休息片刻。 他从口袋拿出一个铝质的军用水壶,吨吨吨的喝了好几口解渴。然后他左右张望着,寻了一处高峰而去。 但这还不够,他还选了一棵高大的树爬了上去,这棵树是杉树,树身修长,顶端则有茂盛的枝叶。 树冠上,有鸟筑巢于此,他攀爬的动静惊醒了鸟巢中的麻雀,于是麻雀惊飞,发出叽叽喳喳的声响。 一鸟叫,百鸟应。 鸟类本来就早起,所以才有句话叫做——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今天不过是被人提前惊醒,但问题不大,麻雀们聚在一起谴责了一下,就纷纷飞走,前去寻找虫子了。 高明程很快就顺着树干攀爬到树冠处了,杉木修长,其实不好爬,还是他手脚有劲,身形灵活,才能够顺利的爬上来。 立于高处,视野开阔,群山皆在脚底。 高明程仔细的观望着,虽然树木遮蔽了一些视野,但好在这是冬季,而非盛夏。 再一个,古墓的周围,一般情况下,不会有茂盛的树木生长,这是因为古人在修建古墓时,是做了一些防护措施的。 他们有筑墓室,有堆沙,也有堆木炭粉和各种药粉的,这种地下环境,就不适合树木扎根了。 探查了片刻,高明程找到几个可疑的位置,决定都去看看。 他开始从树上下来,还剩下两米左右时,他懒得再一点点的爬下来,而是直接跳了下去。 稳稳的落地后,他就朝着最近的一处地方而去。 随着时间的流逝,天色越发亮了起来。 高明程的眼力虽然好,在晚上也能够大致看得见,但光线好,自然更利于观察四周的环境了。 他朝着一处相对空旷的地方而去。 在植被茂盛的山里,若有哪里相对空旷,那么定然是有原因的。 草木争春,所有的植被都向往阳光,若无原因,是绝对不会空着的。 他一路走了过去,远远地就看到那个空旷的山坡竟然被人挖开了! 土石散落一地,借着早晨的光线,他看清那些土石中,还有大量的沙子,在墓地堆沙,以进行标记和保持墓室干燥,是宋墓的一种常见手段。 高明程快跑几步,待走近了,就看到底下有两具棺椁遭到了破坏,棺盖散落在旁边的地方,暴露出两具枯骨。 翻挖出来的土壤很新鲜,可见是才挖出不久的,且边上还放着一把锄头。 也是今年天干,棺椁里很干燥,没什么污水,棺中除了两具枯骨,并无其他的东西了。 找到了! 高明程的心扑通的跳着,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这两座古墓虽然被盗挖了,但并不能说明就是凶手王智挖的,假设是王智挖的,那么他现在是还留在山里,还是已经下山去了呢? 这个,就需要高明程去找到答案了。 他低头寻找着脚印,边上的脚印很多也很杂,原本地面干燥的话,人在上面走动,就很难留下脚印,但盗墓人的鞋底沾染了新鲜的土壤,因此多多少少留下了一些痕迹。 这些痕迹,在有心人的眼中,就格外的明显了。 高明程循着这些痕迹,很快就找到一个山洞了。 这处山洞并不大,是自然形成的,呈半月形。因为山洞较浅,高明程找到山洞时,就一眼看到还在埋头睡觉的王智了。 在王智的身边,堆放着一些从古墓中拿出来的陶罐和瓷器。 古人视死如生,所以会在墓中用陶罐装着五谷杂粮,寓意死后也有食物可以吃,这些陶罐,基本上不怎么值钱,真正的盗墓贼,一般是不碰这些陶罐,而是只找精美的瓷器和墓主贴身放着的器物。 因为相信死后有灵,所以有些墓主会把平生最爱的器物带着陪葬,如玉器、金银器、书籍、画卷等。 这王智不知道是怎么找到这座古墓的,但他显然比高明程这个半吊子还不如,因此他把所有还完好的东西全部都搬到山洞这里来了。 高明程的目光扫视着周围,然后悄然离去,等他再回来时,手里已经拿着两截藤蔓了。 他没有随身带绳子,但山中的藤蔓可替代绳子。 于是在王智还没有睡醒之际,他的手脚已经被高明程绑住了。 在绑的过程中,王智迷迷糊糊的醒来,他下意识伸展身体,却发现手脚已经无法动弹了。 他惊慌的叫着,挣扎的想跑。 “省点心吧,你跑不掉的。”高明程的声音响起,只是他没有去看王智,而是蹲下来打量着那些从墓里带出来的东西。 除了不值钱的陶罐,还有一些漆器,这些漆器有盘子,也有小匣子,上面绘画着一些图案,看上去较为精美。 小匣子有锁扣,但绿色的铜锈就是岁月留下的痕迹。 高明程试着打开,但已经无法打开了,除非暴力破坏。他摇晃了下匣子,听到里头有东西的撞击声。 这个匣子,有可能是妆奁,里面放置着女子用的首饰。 就在高明程低头打量这些东西时,王智惊慌说道:“你是谁?你放开我,我可以分你一半!” “嘿嘿,对不住了,我全部都要!”高明程冷笑一声,故意说道。 王智愣住了,他低头看向身边的杀猪刀,眼底闪过一丝狠厉。 他低声求饶着:“好,都给你,那你放了我吧,我马上走。” “呵,走哪里去?这荒山野岭的,还刚好有挖好的坑,埋你很方便。”高明程站起身,他注意到王智的眼神盯着那把杀猪刀,于是他装作无意间踢了一脚,把杀猪刀踢的远远地了。 王智看到杀猪刀离自己更远了,心快速的跳动着,这一刻,他杀心已起,却奈何动弹不了。 高明程没把他的杀心当回事,而是考虑起要怎么把人和东西带下山去。 他找到王智的地方,其实没有那么远,正常人进山的话,只要找准路线,花费大半天也就能够到了。 但这对于高明程来说,也太麻烦了,还不如他自己出点力,把人和东西都带下山得了。 他的目光落在山洞里的半边黄麂肉上。 那肉还比较新鲜,应该是王智想办法猎到的。 嗯,正好让他先饱餐一顿。 (本章完) 第三百零八章:凶手和古董,都上交 下午两点,高明程才一身疲倦的下了山。一夜没睡,又辛苦了大半天,即使是高明程,也感到有些累了。 累还是其次,主要是饿。 早上时,他把王智的黄麂肉全部都给烤了吃,只给王智一点边角料吃,让他暂时活着罢了。 但尽管如此,体力消耗的多,人也饿的快。 高明程的一边肩膀扛着王智,一只手提着一个用藤蔓编织而成的袋子,袋子是他当场做的,工艺粗糙,仅能够暂时使用而已。 没办法,他没有带麻袋,王智居然也没有麻袋,因此那些古董,都没有东西装,他只能就地取材,收集了一些韧劲十足的藤蔓,将之编织成袋子。 好在编织的手艺,在这会儿也算是绝大部分的人都会的,只是有些人的手艺好,能够编织的紧密结实还漂亮,但有些人手笨,只能编织出大致的框架来。 高明程嘛,就属于后者。 虽然还在新年期间,但因为发生了命案,王桥镇的氛围没有那么的喜庆,街道上的行人也不多。 但高明程扛着人从桃花岭下来时,还是被人发现了。 “是王智!” “抓到凶手了!” 人们奔走相告,抓到凶手的消息在短时间内就传的沸沸扬扬了。 高明程没理会那些人,此时此刻的他只想把人和东西交给高国兵,然后饱餐一顿,再饱睡一觉。 “明程,你进山了?”高国兵也得知了消息,从暂时居住办公的地方走了出来。 他面色潮红,人已经发烧了。 是后半夜发烧的,也正因为他发烧了,所以今天留在镇上休息,而没有进山去。 “叔,你怎么了?是生病了吗?”高明程注意到高国兵的声音沙哑,立刻意识到高国兵可能生病了。 高国兵却没空在意自己的病情,而是激动的走过去确认高明程所扛着的人是不是王智。 他并没有见过王智,但听过他人描述过王智的长相。 这时,王镇长也快步走了过来,只一眼,他就确定了王智的身份。 “是王智!终于抓到凶手了!” “小军,你去山里喊一声,让大家伙赶紧下山来!” 王镇长迫不及待的交代一声。 这些天,警员们和镇上的青壮们,那是一天都不得闲,天天要进山找人,现在好了,凶手终于被抓到了! “明程,伱是怎么找到凶手的?”高国兵激动的问着。 自从初四过来办案,一直到今天,他们一群人忙活了这么久,却连凶手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可高明程一来,居然就把凶手抓到了! 哪怕高国兵知道高明程的身手了得,有些手段,此时也忍不住震惊了。 “王镇长,麻烦你给我准备些热饭热菜,饿死了。”高明程先扭头对王镇长说了句,然后才对高国兵说道:“叔,我在山里转了圈,正好看到了他,就抓回来了。不过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 高明程把手里工艺粗糙的袋子轻轻地放下,然后将之打开,露出了里面装着的东西。 这些东西都是较为珍贵的古董,至于那些粗笨的陶罐,他就没有拿了。 “我在山里发现他挖掘了两座古墓,这些东西,就是他挖出来的。另外还有一些陶器我没有拿下山,叔,你看着安排人进山去拿一下。哦,还有被挖开的棺木,我也还没空收拾覆土,这个也得你们安排。” 高明程把人和东西都交给高国兵处置,又把古墓的位置仔细的描述了下。 王镇长对桃花岭极为熟悉,听高明程一描述,就知道在哪里了。 他立刻表示自己带人去山里善后。 高国兵这边也立即安排两个身体健康的警员随行。 王镇长看向高明程,说道:“明程兄弟,现在来不及煮饭了,我让我老婆给你热了下中午的饭菜,另外再给你煮一大碗的面条,你看行吗?要是吃面包的话,我就马上去面包店拿些过来。” 高明程早已经饥肠辘辘了,哪里会挑食,他便说道:“我胃口大,也不挑食,只要能吃,都行。” 得了他这句话,王镇长就去安排了。 很快,人和古董就都交给高国兵处理,而高明程则去厨房那边等着吃饭。 高国兵发着烧,生着病,然而这会儿他却红光满面,精神抖擞。他快速的安排人前去审问王智,又安排人进山去找古墓。 这时,受害者的家属闻讯过来了,他们十分愤怒,想要揍凶手一顿,然而王智的状态并不好,虽说他已经犯了死罪,但在没有审讯之前,总不能让人给打出问题了,于是又是一番劝阻安慰等等。 不过这些事情,自然和高明程没有什么关系了,他在饱餐一顿后,就找了个房间睡觉了。 奔波了一天一夜,他双眼一闭,就陷入深层次的睡眠中了。 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五点了。 时间虽早,但他的精神却很好,他走出房屋,也没有去洗漱,因为动静会把其他人惊醒。 他索性沿着王桥镇的街道小巷,漫步走着。 一个县城,说它小,它的县中心确实小,但说它大,它也管着1个街道、9个镇、4个乡,另辖3个垦殖场、1个林场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 所以即使高明程两世为人,但他还是第一次到王桥镇来。 王桥镇普普通通,居民以王姓居多,虽然带一个桥字,但桥却并不多,只有一座小石桥和几座小木桥。 但整个县都没有一条河流,王桥镇的桥,自然也只不过是建在一条溪边而已。 至于那些木桥,也大多是为了跨越一些小溪或水沟。 高明程顺着路走着,然后来到一处山脚宽阔之地,他把身上的棉外套脱掉,活动着筋骨,决定在这里打一套拳。 拳要常练,出拳才会迅速有力。 一套拳法练下来,已是浑身的汗意,此时天色大亮,逐渐有人早起了。 高明程已经穿不住棉衣了,就这么拿着棉衣往回走。 回到昨晚休息的屋子,洗漱后,他就去找吃食了。 “明程,还是你有办法!”黄大志也起的早,两人碰上了。 黄大志昨天一大早,就跟着队伍进山去追凶了,后来听见有人在山下喊凶手已经抓到,让他们赶紧下山来。 只是等他下山时,高明程已经睡觉了。 不过黄大志也从其他人的口中得知了一切,再联想那天晚上高明程曾问他发现碎布的位置,心中便有了一个猜测。 看来高明程是连夜进山去找人的。 他的这份胆量和体力,是黄大志所不能及的。 此时的他因为连续几天进山,早已经浑身酸痛了,但好在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了。 黄大志说道:“我们今天就要回县里去,高局说正好用你的拖拉机把凶手带走。” “行啊。”高明程点头应下。 (本章完) 第三百零九章:元宵,去看灯 坐在高明程的拖拉机车斗上的人,不只是凶手王智,还有生病的高国兵,以及一个摔伤腿的警员。 至于黄大志等人,骑着警局的自行车,跟随在拖拉机的后面。 高国兵脸色潮红,整个人的状态不太好,不过他穿的厚实,又吃了感冒药,所以强撑着继续办案。 王智杀人案的案情很简单,各种证据链也齐全,如今将王智抓捕到后,只需要走个流程,就可以了。 像他这种为了赌博,胆敢残杀父母的人,最终的结局自然是吃枪子了。另外因为他的事情,县里会狠抓赌博的事情。 黄赌毒向来是对社会极具危害的,不过由于时代和地方的原因,黄和毒还没有在这个朴实的小县城蔓延,但赌却是从不曾消失过。 有的人是天生的赌徒,拥有冒险精神,而有的人想不劳而获,幻想着轻轻松松过上好日子。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往往会出现打赌的事情,比如我赌谁收的粮食多,赌谁养的猪重等。 这种打赌是口头上的,有时候也会伴随着一些小小的彩头,用以满足人们的生活趣味。 高明程不喜欢赌,因为他知道,所有的赌博,到最后,都是骗局。 老千的手段层出不穷,一个普通人想要赌赢,几乎不可能。 与其将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赌博上,不如脚踏实地的去做事。上辈子他也没有赌博过,却看到不少人因为赚了点钱,就被人哄去赌博,然后败光了家产。 甚至有些人因为还不起赌债,而被人断了手指。 这些所见所闻,倒是让他坚定了自己不去赌博的念头了。 王桥镇离县城也不算很远,三十分钟后,拖拉机就在警局的门口停下了。 高明程帮着把凶手押送进去,然后说道:“叔,我先走了。” 高国兵点点头,往办公室走去,他还要给上面的领导打电话,汇报一下案子的最新进度。 这次他们不但抓捕到了凶手,还发掘了两座古墓,缴获了不少古董! 这可是一桩大案了! 破了这种大案,所有的人都是有功劳有补贴的! 高明程离开了,但并没有回自己家,而是去妇联的办公室找了赵冬梅。 赵冬梅是妇联的主任,这会儿已经过来上班了。 “婶子,叔已经把案子办好了,不过他生病了,你有空的话,就去看看他,劝他多休息。”高明程如此说道。 赵冬梅一听高国兵生病了,心中也是焦急,这大冬天的出门办案,一连几天都没有回家,确实是辛苦了。 “好,我知道了。明程,辛苦你跑一趟了。”赵冬梅感谢的说道。 两人并无多话,高明程告辞离去,赵冬梅则回到办公室把事情安排了下,就自己骑着自行车去了警局。 高明程回到自家时,新新服装店已经开业了。 生意不算很好,却也陆陆续续有人进店挑选,且大多数是年轻的男人和女人,从他们的言语间,可以看出这些年轻的男女应该处于谈婚论嫁中。 过年是相亲集中的日子,如今新年已经到了尾声,相亲成功的男女们就可以走下一步流程了。 不管是订婚还是结婚,买一套得体的新衣服,就成了必要的,而有条件的男女,自然首选新新服装店,这家店面大,装修新颖,服装款式多,质量好,已经在县里有所口碑了。 许多人对它的印象是——除了贵,其他的没毛病了。 许多美刚做完一桩生意,就看到高明程回来了,她连忙迎上前去,问及高明程那边的情况。 高明程简单的说了下,就上了二楼,回到自己的房间,他并不是需要休息,而是从柜子里拿出黄大志给他的玉佩和玉牛。 之前他就知道这些玉器是古董,只是不能确定这些玉器的年代和价值而已,现在通过王智挖开的古墓,倒是能够确定是宋朝的了,至于是北宋还是南宋,就得等文物管理所那边来研究了。 等过阵子他去找王所长,打听一二,就都知道了。 王智后面挖出来的那些古董,高明程并没有私底下偷拿,因为王智在审问时,就会把所得一一说出。 他没必要脏了自己的手,再一个,刚从墓里出来的东西,以及过了几趟手的东西,给人的感官就不一样。 刚出土的叫做明器,但是经过几趟手的,不知其具体来历的,就叫做古董了。 88年3月2号就是元宵节了,过了元宵节,新年就算是彻底结束了,而赏花灯也是元宵节的传统活动。 高明程记得这一天在qh省西宁发生了元宵观灯惨案,死伤不少,严重的后果直接让市长引咎辞职,副市长和公安局长被免职。 这个事情比较大,所以他印象深刻,后面遇到人多的地方,他都不愿意靠近,踩踏事件发生时,人力就显得有些单薄,很难在灾难中力挽狂澜。 不过他们县举办的元宵灯会,倒是可以去看看,因为这场活动是停办十几年后,才重新恢复迎举的百子灯。 “百子灯”是灯树造型,整棵灯树的枝丫分开,有流苏飘逸和彩灯高悬,且每棵灯树并不相连,所以迎走灵便,可列队蜿蜒绕县城的主街道而过。 由于是这些年来第一次举办,参与的人员不多,所以不会发生踩踏事件。 也因此,高明程决定带许多美和高淑芳去赏灯。 这些花花绿绿的灯,对于他来说,已经没啥吸引力了,但对于久居山村的许多美和高淑芳来说,却是别开生面。 人必须经历的多了,才能够抵住诱惑,荣辱不惊。 高明程希望她们能够开阔眼界,看到更精彩的世界。 晚上八点,县里的居民们已经早早地吃好了饭,来到了县委大院前的广场那儿。 那儿的旁边还有一座人工湖,名为千子湖,湖边有亭阁,有花树,现今开发的粗糙,但以后这里会打造的美轮美奂,成为人们最喜欢走动的地方。 千子湖边办百子灯会,从名字上,就有一些喜感了。 高明程带着许多美和高淑芳过去时,广场上已经有不少人了,于是他左右张望了下,找到了一块石头。 他让高淑芳站在这块石头上,这样就可以越过密密麻麻的后脑勺,从而看到前面的百子灯了。 至于许多美嘛,高明程将手撑在她的腰间,一个用力,许多美的身体陡然间向上蹿去,伴随着许多美的一声惊叫,她已经稳稳地坐在高明程的肩膀上了。 许多美的脸颊羞红,因为她发现周边的人都朝她看了过来,她羞的低垂着头,小声说道:“明程,你干什么?放我下来!” 高明程爽朗的笑着,并未把他人的目光放入眼中。 许多美绝对不到一百斤,最多九十八斤。高明程暗自想着,他说道:“伱别怕,我不会让你摔下来的。” 许多美更窘迫了,她哪里是担心摔下来! 她是担心被人笑话! 似这般将人扛在肩膀上,在场的也并非没有,可是人家是扛着小孩子,不像高明程这样是扛着老婆啊! “你放我下来,我和淑芳站在一起就好。”许多美坚定的说道,再次要求放她下来。 高明程看她态度坚定,也不好再继续,只好将之放下。 许多美似着火般的跳开,不敢沾高明程的边,倒是高淑芳满眼羡慕的看着她,小声说道:“嫂子,我二哥对你真好!” 许多美羞红了脸,却也点了点头。 但凡这里人少一些,她也愿意被高明程扛在肩膀上,但现在人这么多她实在是不好意思。 这时,灯会开始了。 于是之前还在偷偷看着高明程他们的人,立即转移了注意力。 百子灯舞动,流光溢彩般,丰富了人们的生活。 开心和激动的情绪,也昭示着人们向往更美好的生活。 一场元宵灯会,惊艳了数万人。 朋友们,我很想日万,但枯坐电脑前许久,脑袋浑浑噩噩没啥思路啊! 咱们众筹写书吧,有啥好的建议,有啥想看的剧情,都说一说,我挑一些擅长的写。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章:邓婉婉,希望之门敞开了 过了元宵,各大学校就差不多快要开学了。 正月十六,高岳就要返校了。这一去,又是几个月见不到了,上午九点,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把他送到火车站。 高岳提着行李下车,对高明程说道:“过年时,我已经找过石门村的村支书了,和他说好买果苗的事情。他一口答应了下来,并且答应由他那边把果苗送到高家村去。” “苗钱给了优惠价,果苗也绝对都是好的,他打了包票,说绝对都能够活。我和他说好让他三月底把果苗送去,高明程,你记得那会儿在高家村接收啊!如果有哪里不好,直接和送货的人说就是了。” 听完高岳的话,高明程的脸上也流露出笑容来。 上回高岳就说了买果苗的事情,他会替自己办好。 有高岳出面,那么很多事情就可以省心了,首先是果苗的质量问题,那是绝对可以放心,其次苗钱上也能够省点。 高明程拍了拍高岳的肩膀,笑着道谢:“高岳,麻烦你了。” 高岳也笑了,意有所指的说道:“麻烦什么?我爸妈恨不得你再多麻烦我点!” 之前高明程就帮过高国兵破案,现在又帮助高国兵把潜逃的杀人犯王智抓捕到,并且还缴获了两座古墓中的文物! 这可是两个功劳了! 为此,负责带队侦办这个案子的高国兵受到了上面的嘉奖,并且所有的参与人员,也都得到了奖金。 有了奖金,也算是弥补了他们大过年还要出门办案的辛苦。 “好了,我的火车快到了,我先进站去等。高明程,学校传达室的电话,我已经给了你了,如果你有什么紧急的事,只要是我能够帮忙,你尽管打电话告诉我一声。”高岳提着行李准备进站了。 高明程自然送他进去。 县里的火车站很小,自然也没有检票进站的要求,但在火车上时,会有乘务员进行检票。 进了站后,高岳眉头微皱,他发现今年乘车的人,似乎比往年多一些。 “怎么这么多人坐火车?他们背着棉絮被,提着大袋子,这是要去哪里?”高岳不明所以的问着。 高明程扫视一圈,立即认出这是农民工的经典造型。 这年头出门去打工的话,可不能只带几件换洗衣服,还得带上被子,甚至还有些人会带桶子和晾衣架。 今年还好,明年才是打工潮,人们从各地涌向羊城,幻想着能够找到工作,赚到钱,然而羊城根本接收不了这么多人,于是这些人只能在大街上游荡,成为无业游民。 他们之所以会这样,也和89年的相关政策和国内行情有关,总之,珍惜88年,因为89年会更难。 “他们应该是去羊城那边打工的。”高明程说道。 高岳若有所思,但也没有太在意。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就到了火车进站的时候了。 “高明程,再见了!” 高岳朝高明程挥手道别。 高明程亦是朝他挥手,笑道:“祝你学业有成!” 两人相视而笑,然后高岳提着行李朝进站的火车走去,待到火车停稳,车门打开,他按照车票上的指示上车去。 送走高岳后,高明程又要出远门一趟了。 肖金峰来找他了,说是让他在正月十八这天去一趟羊城,把范承耀的儿子范立成给接回来。 肖金峰说道:“jdz的货,我会提前安排司机运到县里,你十八号到运输公司来把车开走就行。” 这是高明程之前就答应过的事情,于是没有二话,直接应下了。 大学开学了,小学自然也快要开学了,范立成是跟着爷爷奶奶过日子,自然也是要回到这边读书的。 “好,到时候我赶早就过去。”高明程说道。 肖金峰走后,高明程就对许多美说道:“你上次不是说要请邓婉婉过来卖衣服吗?你这两天找个时间去她家一趟,看她身体恢复好了没有,要是恢复好了,就喊她过来做事。” “我过两天就要去羊城办事,顺便再进一批货回来,然后月底还得回高家村种树和犁田,这边服装店的事情,我是没空管的。” 请邓婉婉来卖衣服,是许多美的决定,她同情邓婉婉的遭遇,于是愿意给予帮助。 听到高明程的话后,许多美立即说道:“我现在就去她家一趟吧!” 女人小产也是要做月子的,不过到现在,也快一个月了,想必邓婉婉的身体应该恢复的差不多了。 于是许多美把服装店交给高明程和高淑芳看管,自己则骑着自行车去了邓婉婉的家里。 这次到邓婉婉的家中,还是同样的配方,邓婉婉的奶奶又在旁边的屋子里指桑骂槐。 许是习惯了,邓婉婉家的人都无动于衷,但在听说许多美是喊邓婉婉去县里卖衣服时,邓婉婉的妈妈立即站了起来,急切的说道:“婉婉,我给你收拾东西去!” 说着,就急匆匆的去忙活了。 邓婉婉的脸色苍白,此时也露出一丝笑容,灰暗的眼底流露出一抹希望的光芒来。 她一直想摆脱这里,却又无处可去。 之前许多美提出让她去服装店帮忙,只是邓婉婉却不敢擅自前去,怕许多美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现在许多美亲自来接人,她的一颗心就瞬间滚烫起来。暗暗决定过去后,一定要好好做事。 她的东西不多,邓母很快就收拾好了,换洗衣服用编织袋装着,至于棉被则用麻绳捆绑好。 邓志勇也积极的说道:“自行车不好装这么多东西,被褥我带去县里就好。” 冬天的被褥比较厚重,放在自行车上,的确不方便。 于是许多美骑着自行车,邓婉婉手里提着编织袋坐在后座上,两人便先去了县里。 至于邓志勇,他提着厚重的棉絮被,一步步往县里走去。 在交通不便的年代里,人们去哪儿都习惯走着去,脚力也非后世的人可比的。 看到邓婉婉跟人走了,又看到邓志勇提着棉絮被,于是邓家乡的人都纷纷问邓志勇这是干嘛去。 邓志勇也不回答,只嘿嘿的笑着。 因为邓婉婉有了好去处,他也打心底高兴,身上的欢喜劲,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其他人就算了,他的亲娘却在一边咒骂,说邓婉婉脏了身子没人要之类的话。 邓志勇气的变了脸色,之前他一直隐忍,如今却不想隐忍了,他站在那儿,目光狠厉的瞪着他的母亲,骂道:“闭嘴!你以后再骂一句,我就不给你养老!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谁来都不好使!” 老太太瞬间噎住,瞪大了眼睛,嘴唇抽动,似乎还想再骂,却到底不敢了。 她只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已经坐牢去了,虽然她不喜欢大儿子,现在更是恨邓婉婉害得她的小儿子去坐牢,但是,她还有一丝理智,知道以后得靠大儿子养老了。 之所以肆意谩骂大儿子,其实就是因为大儿子软弱可欺。 但现在大儿子挺直了背脊,瞪着她时,她却感到有些害怕了。 人善可欺,人恶则不可欺。这便是一些人的劣根性。 邓志勇见自己硬气了一回,他妈就不敢再骂,心头又是高兴,又是唏嘘,原来,想让他妈闭嘴,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但他之前竟然做不到。 但有了一次成功的经验,邓志勇就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他故意冷哼一声,头也不回的走了。 邓婉婉的妈妈站在门口看到这一幕,一脸的解气,只是眼眶却流出一行清泪,这是多年的委屈化为眼泪,从心中流出。 家里的爷们硬气,她也硬气。她决定以后不惯着老人,谁再敢说婉婉的坏话,她就抡起菜刀打上去! 她倒要看看,是那些人的嘴硬,还是她的菜刀硬! 当然了,他们之所以突然间这么硬气了,还是因为邓婉婉有了好去处,有了崭新的希望和人生了。 只有邓婉婉脱离了淤泥般的环境,他们也才可以挣脱淤泥的束缚。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一章:邓婉婉的变化 高明程临街的房子,格局很有时代特色,不是套房的形式,而是单间,二楼有四个单间,高明程和许多美用了一间,高淑芳一间,后来高明里也住了进来,到现在,就只空着一间了。 在许多美去接邓婉婉时,高明程已经把最后一间收拾了出来。 这样一来,二楼就住满了,那么原先放在空房间里的货物,就得搬到三楼去了。 邓婉婉过来时,还有些腼腆,感激的对高明程夫妇道谢。 高明程是亲自救下邓婉婉的,对她的遭遇也很同情,此时态度温和的说道:“你刚来,什么都不会也正常,先安心待着,跟着多美和淑芳多学一学。” “卖衣服还是比较简单的,只要你敢开口招呼客人就行。呃,多美,你给婉婉拿一身合适的衣服来,她身上这衣服不行!” 许多美上下打量了邓婉婉一眼,然后就去挂着的衣服里挑了一套出来。 她把衣服递给邓婉婉,说道:“婉婉,你拿到换衣间去换吧。” 邓婉婉受宠若惊,却不敢接下衣服。 虽然她不知道这些衣服值多少钱,但是一看这面料和款式,就知道肯定很贵。 自己才刚来,什么都没做,居然就给自己一身新衣服穿! 这种事,简直闻所未闻。 高淑芳也走了过来,抿嘴笑着,说道:“你去换吧,我二哥说了,卖衣服是不能穿的邋遢的,不然顾客进来后,看到你穿的邋遢,就会看低店里的东西。瞧,我和嫂子都是穿的店里的衣服,你要是爱惜衣服,那你就小心点穿,等晚上搞卫生时,要么换一件旧衣服,要么穿上罩衣。” 许多美也劝她赶紧去换。 邓婉婉紧张的看着她们,看清了她们眼底的真诚和善意后,这才羞涩的点头,拿着衣服进了换衣间。 不多时,她就穿戴一新的出来了。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三分长相七分打扮,更何况邓婉婉长得很漂亮,此时的她皮肤苍白,浑身带着一丝病气,很有林妹妹的范儿。 如今83版的红楼梦已经播放了,只不过这个小县城里拥有电视机的人不多而已。 若是看过83版的红楼梦,就会觉得邓婉婉有五分林妹妹的姿态了。 她是个美人胚子,所以她叔叔才在没钱娶儿媳妇时,把主意打到了她的身上,将她给拐卖了。 高明程却不太喜欢这种柔弱可欺的模样,从他娶许多美可以看出,他其实喜欢许多美这种有些泼辣,做事麻利,敢于面对生活的女人。 若非偷听,他都不知道高菲菲曾经喜欢过他,就是因为高菲菲的性格太软弱,根本就没有入他的眼。 高明程说道:“多美,你给婉婉把麻花辫拆了,梳成马尾。” 邓婉婉的发型很有乡村特色,是梳着两条麻花辫,从前面垂到胸口处。看上个跟个无辜懵懂的小白花一样。 但梳成高马尾后,前额的头发全部梳起,露出光洁的额头来,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变得明媚大气了。 “好看!这样果然好看多了!”许多美打量着邓婉婉,眼中流露出欣赏。 高淑芳也夸邓婉婉好看,让她以后都这样梳头发。 邓婉婉看着许多美和高淑芳,发现她们也是干净利落的发型,于是抿嘴笑着点头。 “你自己看看吧,瞧,多漂亮啊!”许多美拿了一面镜子递给邓婉婉,让她自己看看自己的新造型。 邓婉婉看到镜中的自己时,却是愣住了。 镜中的人是谁?竟然这般陌生! 她僵硬的扯了扯嘴角,镜中的人也跟着扯了扯嘴角。 是她! 将邓婉婉从头到尾都进行改变后,许多美就带着邓婉婉熟悉服装店的情况了。 服装店分为三个部分,女装区、男装区以及童装区,女装和童装是挨着一起的,至于男装,有专门的分区。 整个男装区域,最多的就是质地考究的西装以及各式配件了。 熟悉店内分布的同时,许多美还会告诉她每件衣服要卖多少钱。 为了方便记忆,高明程在制定价格时,采用了后世的方法,就是这一排统一都是一个价,那一堆又是一个价,并且还在架子上贴了一张纸条,上面有手写的价格,明码标价后,顾客心中有底,商家也不必费心去记每件衣服的价格了。 邓婉婉发现自己身上这套衣服,价值五十多时,整颗心都剧烈的跳动了下,她连忙小声的说道:“这衣服太贵了,我还是换下来吧。” 许多美笑道:“不用换了,算是你的入职福利,以后一年四季,每个季度,都给你一身新衣服,至于鞋子嘛,你自己有空去买一双适合搭配的来。” “当然了,一码归一码,你这个月刚来,又什么都不懂,所以这个月只包吃住,但是没有工钱。下个月是底薪和提成的模式,也就是你卖的衣服越多,你挣的钱越多。” 这个薪资,是高明程定下的,即使是高淑芳,也是这样的,只不过高淑芳第一个月,就有工钱的。 但高淑芳是亲妹妹,且还会用缝纫机,自然是不同的。 邓婉婉可不敢奢望拿了新衣服后,还再拿工钱,要知道,五十多块钱,已经是一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她哪里还敢奢求更多! 在许多美带着邓婉婉做事和熟悉楼上楼下格局时,邓志勇终于带着被褥过来了。 当站在新新服装店的门口时,他竟不敢贸然走进去。 他的脚不停的扭动着,试图把脚底的灰尘弄下来。 好在最近没有下雨,鞋底还算干净。 “爸!”邓婉婉看到邓志勇一直站在门口,便走了出来。 “啊……婉婉?”邓志勇听着熟悉的声音,抬头看去,但在看到邓婉婉时,他的脸上却流露出陌生的表情来。 眼前这个穿着靓丽,满脸带笑的年轻女人,竟然是他的女儿? 一瞬间,邓志勇神情恍惚了。 “爸,进来吧,别堵在门口。多美姐,我带我爸先上楼去铺被子。”短短一个小时,邓婉婉的气质已经有所改变了。 她和许多美打了招呼后,就领着她爸去了二楼。 她住的房间离卫生间最近,但因为住的人少,且还是新房子,卫生间里并没有异味。 卫生间做了干湿分离,外面是洗漱的地方,里面是上厕所的地方,那里还装了一个很高的水龙头,夏天时,可以打开这个水龙头,直接站着洗冷水澡了。 至于冬天,得烧了热水,拿水桶装着去洗。 进了房间后,邓志勇更惊讶了,他问道:“这么大这么好的房间,就给你一个人住吗?” 他左右张望着,满脸的惊艳。 这房子,简直比他家好一百倍!哎哟,他的女儿是真的掉进福窝里了! 邓婉婉也心情激动,她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够穿上这么好看的衣服,住上这么好看的房子。 她和邓志勇一起把床铺好。 床是一米五宽的,在这个时代里,这可算的上是很宽很大的了,在乡下,很多床只有一米二,还要挤下两大一小三个人睡呢。 但正因为床很宽,这使得被子铺上后,还空着一些床板。 不过没关系,虽然不够美观,但不影响睡觉就行。 邓志勇望着那空出来的地方,用手比划了一下床的宽度,对邓婉婉说道:“家里还有一些席草,等回去了,我就给你编织一床席子来。再进山弄点棕榈树的皮,给你弄个床垫。” 听着她爸的打算,邓婉婉心头一片火热,她说道:“床垫就算了,太费事了。拿些稻草垫,也一样。” “不费事不费事!这么好的房间,怎么能够拿稻草随便铺?那稻草是要掉渣的!”邓志勇摆了摆手,觉得不能拿稻草铺床,他说不来别的,就是觉得这样不搭,不好。 邓婉婉喊她爸坐下休息一会儿,又把自己在这里的待遇说了一下,省的她爸妈担心。 在听说第一个月没工钱拿时,邓志勇也立即说道:“是不能要钱的,老板给你穿的这么好,住的这么好,你又刚来什么都不懂,哪里还能再要钱?哎哟,婉婉啊,我应该再给你拿点粮食来的。” 这年头,拜师学艺,那是要三年没工钱拿的,还得自己带口粮去。 所以听说邓婉婉只是第一个月没工钱,邓志勇那是没有一点怨言的。 邓婉婉笑了,说道:“多美姐说了,包吃住,不用我自己带口粮,我平时努力做事就好。” “嗯,是要努力做事。哎,我就不坐了,我先走了,不打扰你做事了。婉婉,你在这里要勤快啊!”邓志勇站了起来,不敢再打扰了。 邓婉婉留不住他,只得一起下楼去。 送走邓志勇后,邓婉婉又继续跟着许多美和高淑芳学习如何卖衣服。 她注意到,在没有客人进店时,高淑芳总是拿着一本书在看。 问她时,高淑芳却羞涩一笑,然后说道:“没客人时,你也可以看书,瞧,那边角落有个书架,上面摆着的全部是杂志和报纸,你可以看,客人想看也行,就是注意别让客人拿走了。” 邓婉婉顺着她指着的方向看去,果然在墙角看到一个书架。 她走了过去,先是打量着书架上的书籍,她是读过小学的,常用字都认得。 尤其是因为她家住在乡里,小学不像高家村那样是分开的,而是可以一口气读到五年级。 五年级毕业后,她的成绩本来还不错,可以继续读初中,但她奶奶到家里来骂,说女孩子家家的不用读那么多书,读多了书浪费。 再加上家里的钱也紧张,最终她就没有继续读书,而是在家里帮忙做家务和下地做一些轻松的农活了。 没想到,现在她却可以看书了! 这些书,都是高明程从羊城那边带回来的,有国内的杂志,还有国外的杂志,这些东西对于乡下来的邓婉婉来说,简直是打开了一扇通往知识殿堂的大门。 邓婉婉在这里适应的不错,主要是大家都很好。 等到傍晚时,她看到许多美去后院准备煮饭了,于是自告奋勇的说道:“多美姐,我来煮饭吧!” 许多美看了她一眼,也不知道她厨艺怎么样。 但试试也不错,于是对她说道:“那你穿件罩衣,别把衣服弄脏了。” 邓婉婉也爱惜身上的新衣服,连穿罩衣做事都舍不得,她说道:“我还是直接换旧衣服吧!” “也行。”许多美点头,先自己把米饭煮上。 上回苏通到家里拜年,给他们送了电饭煲,自从用过电饭煲后,许多美觉得用电饭煲煮饭的确方便很多,于是煮饭都用电饭煲了。 但煮粥还是得用大铁锅,因为吃粥的人多,这个电饭煲煮出来的粥就不够。 邓婉婉得了表现的机会,倒是很高兴,她快速的回过身,打算去拿自己的旧衣服。 没想到转身时,却差点和朝后院走来的高明里撞上了。 “哎哟。”邓婉婉惊呼一声,连忙后退,但后面有个小台阶,她一脚踩空,直接朝地上倒去。 “小心!”高明里也惊到了,下意识伸出手去拉邓婉婉。 邓婉婉很瘦,被他一拉,直接朝他怀里扑去了。 撞在一起后,两人都惊呼了声。 和陌生的男人撞在一起,邓婉婉并没有羞的脸颊绯红,而是脸色瞬间苍白了下来。 她猛地甩开高明里的手,如避洪水猛兽般的连连后退。 邓婉婉很讨厌被男人碰,这会让她想起不好的回忆。 “明里,你下班了?这是邓婉婉,以后她就在店里做事了。婉婉,这是明里,明程的弟弟。”许多美把淘洗好的米放进电饭煲里,再按下按钮,然后才给两人彼此介绍着。 听说是高明程的弟弟后,邓婉婉苍白的脸色总算一点点的好转了。在她的心中,高明程就是她的救命恩人。 若非高明程把她从绝境里救出来,她这辈子只怕就彻底的毁了。 “你好。”她怯生生的打着招呼。 “啊,你好。”高明里也有些仓促不安,他很少和陌生女人这般亲近,再者邓婉婉的容貌令他感到惊艳。 邓婉婉本身就不差,再加上穿了新衣服和梳起高马尾后,五官就变得明艳大气了。 但和许多美的那充满生命力的美又不同,邓婉婉的美中,带着一丝不自觉的柔弱,也只有高明程不爱这一口,但大部分男人,其实更喜欢邓婉婉这种漂亮柔弱的女人。 可以说,只一眼,高明里就动心了。 “嫂子,我是来给你烧火的。”高明里的心扑通扑通的跳着,却也不是那种脸皮厚,敢当场泡妞的人。 所以他羞涩的低垂着头,不敢赤果果的看着邓婉婉。 高明里住在这里,是有交伙食费的,不过他有空时,也会帮着做一些事,比如烧火,比如把新衣服从楼上搬下来等。 “那你来烧火吧,不过今天是婉婉炒菜,我们一起尝尝婉婉的手艺。”许多美没看出两人之间的情况,很正常的说着话。 米饭已经煮好不用管了,接下来只需要炒菜就行。 邓婉婉已经去换了自己的旧衣服来了,她在许多美的介绍下,熟悉着整个厨房的布局,然后拿了今晚要吃的菜去水龙头那边清洗。 高明里坐在灶膛那儿,偷偷地去看邓婉婉。 换上旧衣服的邓婉婉,虽然不如第一眼那么明艳动人,但依旧好看!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二章:范立成,高叔叔终于来接我了 正月十八这天,高明程一大早就去了运输公司。 说起来,他有一阵子没到这里来了。 到了这里后,他没有马上开车走,而是和肖金峰聊了几句,从聊天中,他才知道年前苏通回来时,是坐的运输公司的卡车,那一次,苏通带了十几个电饭煲和几百斤的干果回来。 若非有肖金峰这边的卡车,他一个人可弄不回这么多的东西。 肖金峰说道:“电饭煲好用,县里已经有人想做这个生意了,前两天,那人就去苏通所在的厂子看了,如果谈下来了,到时候会托运输公司帮他们运货。” “那挺好,公司又多一个订单了。”高明程笑着说道。 肖金峰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说道:“哦,对了,这次的回程,主要是接范立成回来,所以范承耀把车子包了个来回,回程时,车厢都是空的。明程啊,你可以看着安排,只要把范立成安安稳稳的接回来就行。” 高明程竖起大拇指,夸赞道:“这范老板大气啊!” 如果回程时,运输公司这边还有别的业务,那么范立成就算是这边顺带回来的。 但现在范承耀把车子包了个来回,那么回程时,就以范立成为主了。 肖金峰也笑了,说道:“范老板一向大气,那车厢也不会全空,他肯定会你让带很多东西回来的。不过那些东西里嘛,有我的一份,肯定也有你的一份!” “明白,明白!”高明程点头,表示理解。 范承耀在羊城那边做生意,一年到头没怎么回家,现在肯定是要给他爸妈带一些礼物的。 说完话后,高明程也没有多耽搁,在肖金峰的指引下,上了车。 这是一辆解放牌重卡,挺结实的那种。 “我走了。”高明程朝站在地上的肖金峰挥了挥手,然后专注开车,将卡车开离了运输公司的停车场,然后一路朝着国道而去。 这条路,他也算是跑熟了,一路都开的很顺利。 在半途时,他还遇到有人招手拦车,说是想搭一程。 这种半路搭车的事情,也算是时有发生,但要不要接受,就全凭司机的决定了。 如果答应了,那么这份车资,可以归司机所有,但同时潜藏的风险,也全由司机一人承担了。 拦车的人有两种,一种是真的需要帮助,一种却是别有用心,伱一个不注意,反而会把你打晕,然后把车劫走。 高明程看了一眼那拦车的人,他背着一个很大的帆布包,手里还拎着一个编织袋,看上去像是出远门的旅客。 “你什么情况?”高明程把头探出车窗,问了句。 那人连忙说道:“我搭车去福省,路上车抛锚了,那司机就把我赶下车来,也不给我退钱,我没法子,只好走着去,我已经走了大半天了。” 高明程看他也不像是有坏心的人,再者即使对方发难,自己也不怕,于是说道:“我这车是去羊城的,不去福省,但可以搭你一段路,你看着给些钱就行。” 出门在外,别人遇到了麻烦,自己能帮就帮,高明程还是挺大方的,他打开车门,示意对方上车。 岂料对方上车后,先是连连道谢,然后又说道:“那我不去福省了,我去羊城!” 高明程立即警惕的看着他。 没听过目的地还能这样变动的!看他的样子,像个勤劳肯干的农民,没想到会是表里不一吗? 那人连忙解释道:“家里过不下去了,我听人说有人去福省打工,挣了钱,所以也想去福省打工。但羊城我也听说过,羊城更好,所以我干脆去羊城好了。” “去年天干,粮食歉收,我爸又生了重病,治病把家里的钱都花的差不多了,到年底时,我爸还是走了。这次出门打工,还是我姑姑和我大伯送了点钱做路费的。” “本来想坐火车,但火车票太贵了,后来听人说坐别人的货车,能够少给很多钱。但没想到才走了一小半路,车抛锚,就把我赶下来了。” 那人把自己的经历都说了出来,最后以一声叹息结束。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然后继续开车。 他好意提醒着:“行吧,那你坐稳了,下午就能够到羊城了,你最好想清楚自己能干什么,这人生地不熟的,你连羊城的话都听不懂,更别说找工作干活了。” 那人沉默着,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出去了,总归是一条活路。” 行吧,他的语气里有股破釜沉舟的气势,高明程也就不多说什么了,反正只是多搭了个人而已。 一路上,两人偶尔聊上几句,倒也比他一个人开车时有趣些。 下午三点,卡车顺利的开进羊城,抵达了范承耀的货仓。 货仓那边有人守着,看到车来了,立即又叫了几个人来,还有人去通知老板范承耀了。 高明程下了车,把车厢的门给打开,好让这些卸货工人卸货。 大约过了七八分钟,范承耀就来了。 范承耀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小不点,那小不点打扮的很洋气,穿着一套小西服,带着一顶贝雷帽,踩着一双锃亮的小皮鞋。 “高叔叔,你终于来接我了!”范立成快步跑到高明程的身边,看到高明程时,他感到有些亲切。 他和高明程也只是相处过三天而已,但是他就是觉得高明程很靠谱,很有安全感。 “是啊,答应过会来接你的嘛!”高明程笑着说道,又夸范立成这一身很帅气。 但范立成却并不领情,而是撇了撇嘴。 因为他身上的衣服,是新妈妈颜阿姨给他买的。 他刚来这边,他爸就喊颜阿姨带他去买衣服,从里到外都买了好几套,但那些都是颜阿姨挑的,即使他也觉得不错,但心底还是有些不是滋味。 这可能就是一种下意识的叛逆,但范立成又过于早熟,懂得压制自己的负面情绪,不像一般的调皮孩子会闹腾。 “明程兄弟,你来了,我就放心了,一路还好吧?”范承耀也走了过来,对高明程伸出手,这是现在流行的握手礼。 高明程和他握手,然后说道:“一路顺利。” 范承耀闻言,脸上的表情就更加的放松了,只是他扫了一眼,就看到卸货的人中有个生面孔。 “那人……是你带来的?”范承耀眼睛微眯,向高明程问道。 “哦,他叫马林,是路上搭车的,说是要来羊城这边找事做,他人勤快,看别人卸货,也跟着帮忙了。马林,不用你帮忙了,你还是去找个什么地方落脚吧!”高明程对卸货的马林招呼着。 马林走了过来,却是对范承耀说道:“老板,你这里要人做事吗?我什么事都能做,只要给我一口吃的,我就给你干活。” 这马林有点小聪明,一眼就看出范承耀是大老板了。 高明程喊他走,他却是利落的打蛇顺杆上了。 范承耀笑了,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看出了他身上那股走投无路和破釜沉舟的气势,这人虽然不知底细,但是范承耀还挺喜欢用这种人的。 因为这种人用的好,就是很忠诚的手下了。 用不好嘛……他也不必担心,自然有人替他解决好。 范承耀若有所指的说道:“行吧,看在你是明程兄弟带过来的人,我就先用你了。” 马林闻言,激动的手脚无措起来。 他连连道谢,又对高明程道谢。 高明程苦笑,他听出范承耀的意思了,范承耀用这马林就算了,还非要把人情往他身上扯。 范立成对他爸收手下的事情并不感兴趣,而是对高明程说道:“高叔叔,你上次去服装厂进货了,这次也要去吗?你带我去吧,我也想去看看!” 高明程就看向范承耀。 范承耀当即说道:“这样吧,你开我的车带立成去,至于服装厂的货,让那边把货送到我仓库这里来,然后我这边给你装好。” 既然范承耀都安排好了,那么高明程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自然是开着最新款的桑塔纳,然后带着范立成去兜风了啊!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三章:苟苟的范立成 所谓一回生二回熟,这次高明程也很顺利的和服装厂那边谈好了要进的货,他拿了一批新款春装,还拿了一批新款夏装。 羊城这边比较湿热,即使是冬天,也不会太冷,到了春天后,天气就一天天的热了起来,所以服装厂是早早的生产出夏装了。 高明程提前拿一批夏装回去,虽然暂时卖不了,得压货,但是呢,他可以把最新款的衣服拿给董飞霞,让她买布料照着做。 到时候羊城这边拿的正版货,价钱就贵点,董飞霞那边做的,价钱就可以适当便宜些,方便不同阶层的顾客购买。 进了货后,高明程并没有马上带着范立成回去,而是在范立成的要求下,真的带他去兜风了,然后在外面找了好几家吃食店,把所有的美食都吃了个遍。 范立成人小胃口小,却每样都想尝尝,于是每样他都吃一小份,剩下的就由高明程解决。 也是高明程食量大,才经得起他这样买买买。 值得一提的是,所有的花销,都是范立成给的钱,这小屁孩很臭屁的说要请客。 他拍了拍西服的口袋,嘚瑟的说道:“我有钱!” 范承耀挺喜欢自己的这个儿子,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呢,身为大老板,他自然是很忙的,虽然寒假把儿子接到身边来,但也没能真正的陪伴,类似这种逛街吃小吃,范立成就从来没和他爸来过。 等范立成玩的尽兴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了。 高明程开着桑塔纳,将范立成送了回去。 羊城的夜晚已经很热闹了,到处都是路灯,有行人在街上走动着。这里,已经有了繁华大都市的雏形了。 把范立成送回家,高明程把桑塔纳的车钥匙还给范承耀,他准备在附近找家宾馆休息。 但没想到,范承耀留他在家里睡。 “客房已经收拾出来了,明程兄弟你就在家里睡吧!省的跑来跑去的麻烦!” 高明程认为自己和范承耀的关系,还没有到这一步,在别人家中过夜,这要是很好的关系才行。 他开口拒绝,但范承耀却力劝他留下。 范立成也劝高明程留下,他说道:“高叔叔,我们明天一早就要回去了。你就在家里睡吧!” 范家父子的极力挽留,让高明程没法再拒绝了。 再说了,的确只是睡一晚而已,明天一早他就要带范立成回到他爷爷奶奶身边去了。 于是,高明程也就不再拒绝了,在家中保姆的指示下,他先去卫生间洗漱,然后回到客房休息。 一夜好眠,第二天一早,他就起床了,在房间里舒展着身体,保持良好精神,这才去卫生间洗漱。 范承耀这边的装修,比高明程家的装修要好不少,瓷砖的花样多,灯饰也多,墙壁上还挂着一些名画和工艺品做装饰。 就连卫生间也有抽水马桶和洗浴花洒,看着就很高档。 客房的旁边就是保姆房,这个时间点,其他的人都还没有起床,倒是保姆已经起来了,正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 范承耀家有两个保姆,一个负责搞卫生和煮饭,一个负责照顾范承耀的小女儿。 范立成的小妈颜阿姨是有客人来时,才会下厨,或者心情好时才会带孩子,平时要么逛街,要么跟着范承耀去见生意场上的伙伴。 当然了,这些都是范立成偷偷跟他吐槽的。 “你等下和范老板他们说一声,就说我去外边买些特产,很快就回来。”出门前,高明程和保姆交代了一声,省的范承耀他们醒来后,发现自己不见了。 他下了楼,出了门,外边天色还早,才刚微微亮。 他顺着一条街道走去,一面打量着四周的环境,一面活动着身体,很快,他看到有人挑着担子卖早点。 早点有粥和豆浆,还有包子油条。 这条街很繁华,但此时大部分店铺都还关着门,显得冷清。 倒是有人喊住卖早餐的人,开始买起早餐来。高明程听着他们的对话,说的是粤语。 粤语其实很难懂,上辈子高明程刚来这边时,就经常在语言上吃亏,后来摸爬滚打久了,才能够把粤语听懂,再之后,才能够说上几句粤语。 他和人说是来外边买特产,但现在店铺都关着,他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要买什么。 昨天下午光陪范立成去了,所以他也没有找到时间来办自己的事。 现在他在街上走着,更多的是在感受这个时代的羊城,是在回忆自己的前世。 直到天色大亮,街上的人越来越多,一些店铺也陆续开门后,他才看着随便买了些东西。 拎着东西回去时,范承耀他们已经起床了。 “明程兄弟,快过来吃早饭。”范承耀笑着招呼。 他坐在餐桌前,正在喝咖啡。餐桌上则摆着中式早点和西式早点,花样很多,可供人随意挑选。 高明程看了一眼餐桌上的食物,心里酸溜溜的。 有钱真好! 他也没有客气,先是打了一碗鱼片粥,然后再拿一个茶叶蛋,最后再吃一吃其他的点心。 “高叔叔,这个奶油蛋糕很好吃,伱吃一个呀!”范立成拿起一个小蛋糕,递给了高明程。 高明程眉头微皱,有心拒绝,大男人谁特么吃这种娘们唧唧的奶油蛋糕? 但看到范立成眼中的期待,他还是勉为其难的吃了下去,蛋糕不大,对他来说,就两口的事,造型很小巧可爱,是女人和小孩子很喜欢的那种。 但吃在高明程的嘴里,他觉得……口感细腻,奶油香甜,其实还不错。 “好吃!”高明程说道,范立成立即露出大大的笑容来,有种自己喜欢的食物得到他人认可的快乐。 吃过早饭后,也没有怎么耽搁,一行人就往仓库那边走去。 高明程的卡车还停在那里呢。 高明程把手里的东西放在驾驶座那边,然后就开始熟练的检修起卡车来。 这可是一个司机的必备课,开车前,必须全车检修,以确保车子没有问题,可以上路。 等他检修完了,范承耀说道:“我有些东西要带回去给我爸妈,另外还有两份礼物是送给你和肖金峰的。那些东西都放在车厢里,你买的那些衣服,昨天傍晚服装厂也给送来,都装在车里了。” 高明程用手一撑,就轻松的上了车厢,车厢里确实堆了东西,但还是较为空旷。 他清点了一下自己买的服装,虽然已经打包好了,但这么随意看一看,也能够看出一些门道来。 确定货物没问题后,他又随意扫了一眼另外一堆东西,那些东西是用几个大木箱装着的,粗粗一看,能够看到有服装、鞋子、和各种吃食。 另外还有两个小木箱,上面还用纸条写了他和肖金峰的名字,里面放着一些羊城的特产,有马蹄糕、鸡仔饼、咸鱼和一些腊味等。 羊城的腊味,和他们那边的腊味又是不同的风味,这边的腊味是偏甜口的,对于吃不惯甜口的人来说,那简直就是灾难了。 高明程跳下车厢,把门给关好了。 “范老板,那我和立成就回去了。你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高明程说道。 范承耀没什么要对高明程交代的,他低头看着范立成,摸着范立成的头发,突然说道:“头发有些长了,等开春了,你去理发店剃个头。” “哦。”范立成不冷不热的应着,明明要和他爸分开很长一段时间了,但他的情绪很平淡,似乎没多少想念。 范承耀想了想,又说道:“等放暑假了,我再接你过来这边,另外再带你去香江那边看看你妈妈。” 这回范立成又哦了句,但神色有些波动,似乎妈妈比爸爸更能触动他的心。 父子两个的感情可见一斑,所以分别时,也没有多少话可说的。 于是高明程把范立成抱上车,再把副驾驶这边的门关好,自己则从驾驶座那边上去。 “范老板,走了!” 高明程冲范承耀挥手道别,范承耀也笑着说道:“一路平安!” “你放心,保证平平安安!” 得了高明程的这句话,范承耀脸上的神情也就放松了不少。 他站在那儿,目送卡车离开了这里。 只是卡车刚走,小弟身上拿着的大哥大就响了,范承耀接通了电话,那边是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立成回去了吗?” “回去了,刚上的车。” “送他回去的人靠谱吗?” “靠谱,身手也好,你放心。” “那好吧,下一批货,你尽快安排人送到香江这边来。” “好。” 简短的沟通后,电话就被挂断了。范承耀看了一眼跟随在身边的小弟们,说道:“准备干活了!” …… 卡车开了几分钟后,范立成就打开随身带着的行李袋,里面放着一件红色的大棉衣和一些吃食。 他把身上的小西服脱掉,然后换上红色的大棉衣。这大棉衣是他带来的,并且还是他自己挑选的,所以还挺喜欢的。 谁知道他带去羊城后,他爸却觉得这衣服太俗气,穿着不好看,让颜阿姨带他去买衣服。 范立成知道,如果他拒绝,那么也没关系,但是,早熟的他更知道要适当的委曲求全,才能够换来和谐的生活。 毕竟他不想看到他爸一脸辣眼睛的表情,也不想看到颜阿姨捂嘴偷笑的表情。 但现在,他要回去自己的地盘了,自然可以穿自己喜欢的衣服了。 这也算是范立成内心深处的一种叛逆和反抗。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大致猜到了他的想法,主要是范立成这孩子很矛盾,有时候表现的早熟,有时候却跟个傻子似的把家里的那些事全部都说了出来。 高明程无意深究,反正听过忘过。 车子稳稳地开着,一路上都很顺利,没遇到什么人找事。 这年头的路上虽然不那么安全,但也不是绝对的,经验老道的司机,就可以避开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只有事情找上门时,才避无可避,只能就地解决了。 因为车上有范立成,高明程一路上都很警惕,路边有人招手,示意停车时,他压根没理,车子开的飞快,溅了那人一脸的汽车尾气。 到中午时,他找了一个饭店吃饭。 “下去吧,吃点热的,顺便休息一下。”高明程停稳了车,示意范立成下车去。 范立成下了车,跟着高明程走进一家饭店。 只是刚坐下,范立成却马上低下头去,这个时候,他暗恨自己没戴一顶鸭舌帽,不能遮住半边脸了。 他也不吭声,只是伸手拉了拉高明程的袖子,示意高明程往外走。 高明程本来都准备点菜了,却注意到范立成的情况不对劲。 如果是别的孩子,他可能会认为这是孩子在顽皮,但范立成早熟懂事,这样做肯定是有原因的。 于是他配合的站了起来,两人往饭店外走去。 走的远了,范立成迅速的回头望了一眼,见没人跟上来,这才松了口气。 “怎么了?”高明程低声问着。 范立成同样低声说道:“坐在饭店里面的那个人我认识,他是香江的一个船老大,干走私的,和我妈那边有些矛盾。那天我坐在车里,看到他们起冲突了,不过他应该不认得我。” 高明程了然,又觉得范立成的性子挺苟的,不过苟好啊,苟才能活得久! 老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嘛! 于是两人为了避开这个不必要的麻烦,重新换了一家小店,这家小店没啥好吃的,只能将就了。 重新上了卡车后,范立成才把那件事说的仔细。 “那是前年的事情了,我妈带我去香江玩,结果遇到这个船老大找事,说话阴阳怪气的,我妈气性大,直接让人动手,然后双方就打在一起了。后来我妈被人不小心推了下,然后就肚子疼,之后就发现我妈怀孕了。”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然后才继续说道:“我妈险些流产,所以这梁子就结下了,后来听说我继父让人去报复,说是把那个船老大的腿给打断了。” “这些事他们都瞒着我,但是我都知道!”范立成挺直了背脊,还有些小骄傲。 他记性好,又善于观察。 由于他当时年纪小,大人们虽然避开了他,却又没有完全避开,只要他有心,就能够从蛛丝马迹中推测出一些东西来。 也是因为他聪明,所以才能够一眼就发现他妈的仇人,然后果断的避开。 高明程听完后,回忆了一下坐在饭店里面的人,那桌人一共有五个,他也不知道船老大是谁,也不知道谁的脚是瘸的,因为都坐着,一时看不出来的。 但这不妨碍他夸赞范立成:“嗯,你真聪明!” 范立成咧嘴一笑,露出白白的小牙齿。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四章:这孩子真逗! 卡车飞快的在马路上行驶着,范立成时不时回头看去,看到没有可疑的车辆跟踪,这才松了口气。 他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略显俗气老土的红色大棉衣,心里有些嘚瑟。 他觉得那个船老大应该没有认出他来,那天他坐在车上没有下车,再说了,他妈和他爸一样,喜欢把他打扮的洋气,跟个香江的小少爷一样。 但是这大棉衣一穿,他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不熟悉的人,自然很难一眼认出。 该藏住话的时候,范立成都能够藏住,但在没必要藏住话时,他就很嘚瑟了。 于是他把自己换衣服的举动夸了下。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说道:“那你把裤子和鞋子也一起换了。你这裤子和鞋子太薄,等离开羊城这边,天气就冷多了。” 范立成低头看自己,也觉得有理,但他的其他行李,却是放在后面的车厢里,这个行李袋是专门放吃食,让他打发时间的。 至于衣服则是他自己偷偷放的。 “我在前面停一下,然后我们去拿衣服来换!”高明程果断的说道。 虽然他的实力不惧那些人,但能避开的麻烦,还是避开的好。 他看着前面的路况,然后在相对宽敞的路边停下车。 高明程要自己下车去拿,但范立成也说想下车,他想走动一下,顺便去尿个尿。 长时间坐在车上,人的四肢会酸痛,需要适当的活动身体。 于是两人一起下车,然后又一起去路边的树林脱裤子。 滋尿时,范立成偷偷朝身边的高明程看去。 高明程脸皮厚,故意朝他那边侧过去,好让他看的更仔细,结果却险些尿到范立成的鞋子上了。 范立成受了惊,手一抖,尿湿裤子了。 “高叔叔!”范立成生气了,怒视高明程。 好吧,现在这裤子是不换也得换了! 高明程没良心的哈哈大笑,就差说一句油腻的话了——你满意伱所看到的吗? “下次还敢乱看不?等你长大了,自然就大了!好了,我去给你拿裤子。”高明程利落的穿上裤子,朝车厢那边走去。 开车门,上车,动作行云流水,不多时,他就拿了大棉裤和棉鞋过来。 “在这里换,还是上车去换?”高明程问道。 范立成还有些生气,眉毛不是眉毛,眼睛不是眼睛的哼了声,但他选择就在这里换,因为湿裤子得丢车厢那儿去,不然臭的很。 但他一想到回到家里后,会被人发现尿裤子了,他的脸色就好不起来。 太丢脸了! 穿上乡土气息重的棉衣棉裤棉鞋后,再加上那张臭脸,此时的范立成哪里还有有钱人家小少爷的范儿,活脱脱一个乡下孩子了。 高明程咧嘴笑着,但也知道这个年纪的孩子有强烈的自尊心,是不能惹毛了,于是他说道:“我进的货里面,就有你穿的西服,也是春款的,我赔你一身新的吧!” “哼,谁稀罕?这身西服我不要了,你送给你的亲戚穿吧!”范立成傲娇的表示,朝副驾驶那边走去。 高明程连忙跟了上去,嘴里说道:“那多不好意思啊。你这西服挺贵的,还是全套的呢。” 范立成说道:“有什么贵的?那颜阿姨只知道做面子工程,给我买的衣服,都是去店里买的,哪里像我妈妈,她都是喊顶级裁缝到家里给我量尺寸,手工缝制的!” 高明程沉默片刻,突然说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是你爸没你妈有钱?” 范立成突然停下脚步,若有所思,然后夸道:“啊,你是有点聪明的。” 高明程摸了摸鼻子,好吧,他的确把范立成惹着了,瞧,连高叔叔都不喊了。 他把范立成抱上车,关好门后,自己才绕到另外一边上车。 “好了,我们走吧,也不急着赶时间,今晚我们找个地方早点休息,明天就到我家睡一晚,后天才能够送你回家。”高明程说出自己的安排。 路途遥远,如果日夜兼程,就能够两天抵达目的地,但是呢,现在也没这个必要,所以还是大家轻松点好了。 范立成并无异议,倒是对高明程的家感到好奇了。 “高叔叔,你这么穷,家里会不会很差?” 正在开车的高明程忍不住分辨了句:“我不穷!” 他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在乡下有房,在县里有房,还承包了一座山,开了一家服装店,他穷吗? 他这叫有为青年! 范立成撇了撇嘴,不置可否。 有一对豪气的父母,爷爷奶奶做的生意也不小,因此在范立成的眼中,高明程的确挺穷的。 听说穷人自尊心重,他还是不要伤害高叔叔了。 经过这么一闹,范立成倒是不生气了,中午吃的东西一般般,于是他打开行李袋,从里面拿了一袋子盐焗鸡腿出来,这是他家保姆提前一天做好的,冬天天冷,放个一两天也不会坏。 “高叔叔,你吃吗?”范立成自己拿着一个鸡腿啃着,含糊不清的问了句。 高明程闻到肉味了,也馋的很,果断说道:“吃!” 于是范立成给他喂了一个鸡腿,高明程用嘴叼着吃,压根不用手拿着,他还吃的很快,且鸡腿一直没有掉,吃到最后,他打开车窗,朝着外面噗的一声,把光秃秃的骨头吐掉了。 这一番操作,惊的范立成眼睛都瞪大了,他像是找到乐子了,赶紧又给高明程喂了一个鸡腿。 高明程照样用嘴叼着吃,盐焗鸡腿挺香的,虽然对于吃惯了辣椒菜的江西人来说有些没那么入味,但也还不错。 于是,一个吃的津津有味,一个投喂的兴味盎然。 很快,一袋子的盐焗鸡腿就见底了。 范立成去拿鸡腿的手一愣,目光立即多了一丝谴责。 他现在才反应过来,一袋子的鸡腿,他竟然只吃了一个! 小嘴一撇,本宝宝不开心了。 范立成扭过头去,不再理高明程了。 他看着窗外不停倒退的景色,慢慢的双眼闭上,睡着了。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笑了。这孩子真逗! 他稍稍活动着有些僵硬的脖颈,然后专注的开车。 没有范立成说话,高明程把车开的飞快,晚上五点时,恰好途径一个县城,这里是运输公司的司机最喜欢停下休息的地方,因此高明程也顺着路,来到了之前休息过的宾馆。 这家宾馆专门做大车司机的生意,有着很宽阔的停车场,能够提供食宿。 范立成这一觉睡了很久,很多坐长途车的人,都很容易在车上睡着,这是因为容易视觉疲劳,车子摇晃时,也容易让人想睡。 其实开车的人,也容易视觉疲劳,所以需要时不时停下来休息片刻,不然就会疲劳驾驶,导致出车祸。 “立成,醒一醒。我们到地方休息了。”高明程把车停稳后,才叫范立成醒来。 “呃,到了?”范立成睡眼惺忪,他揉了揉眼睛,舒展着身体。睁开眼后,就看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但他也没有担心什么,而是跟着高明程下车,往旁边的宾馆走去。 “咦?”突然,高明程看到一辆熟悉的卡车,他特意看了一下车牌,确认了这就是运输公司的车。 看来今天倒是碰到熟人了,也不知道会不会是高明万。 他这么想着,带着范立成走进了宾馆的大厅。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五章:冤家路窄 高明程带着范立成走进去时,目光看向四周,立即看到两个熟悉的面孔,其中一个还真是他的三弟高明万。 在跑车的过程中,除了第一次跑羊城时,是跟着高明万一起的,之后两人在路上倒也没有再遇到过了。 现在在这陌生的城市遇上,倒是颇为激动。 “二哥!”高明万站了起来,激动的朝高明程招手示意。 高明程带着范立成走了过去,笑道:“张师傅,明万,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们了。你们这是去哪里?” 不等张师傅开口说话,高明万已经兴奋的说道:“张师傅带我跑特区了!二哥,特区比羊城还热闹啊!张师傅还带我去海边玩了!” 这是高明万第一次跑特区,所以他颇为兴奋。 张师傅是运输公司的老司机了,也是肖金峰极为信任的人。此时他微笑着,并没有打扰他们兄弟两个说话。 “不错嘛,都跑特区了!今晚是在这里住了吗?”高明程笑着问道。 这回是张师傅开口说话了,他说道:“不在这里住,吃过饭就走,再开几个小时的车,然后再找地方休息,这批货要尽快交付给货主。” 既如此,那么他们很快就要分开了。 不过也没有多少伤感就是了,长途司机嘛,就是经常在路上跑。 高明万他们已经在吃饭了,高明程和范立成坐下,然后又重新点了几个菜。 “张师傅,去特区要‘边防证’,你们是怎么弄到‘边防证’的?”高明程好奇的问着。 很多人都认为这个时期,特区遍地黄金,只要低头去捡就行,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如果没有‘边防证’是进不去特区的,就算你偷偷地进去了,也没法长期做生意。 一旦查到你没有‘边防证’,那么就会被遣返回去。 上辈子高明程就先是偷偷的进去,然后又为了这张‘边防证’付出了不少努力。除了‘边防证’,还得办理居住证等等。 所以,唐朝时,白居易感叹在长安生活是居大不易,但其实每个大城市,都是居大不易。 张师傅说道:“货主给我们安排的,我们在那边停留了一天,所以没办这个证,那地方刚好离海近,我就带明万去海边转转了。这个时候,海边也不好玩,海风又湿又腥又冷的。” 这时,范立成说道:“夏天去海边才好玩,但最好是初夏和初秋的时候,不然一天就能够晒脱皮。” “哈哈,对,立成是有经验的。”高明程笑道,又给张师傅他们介绍了下范立成的身份。 高明万这才知道,他二哥这一趟不是运货,而是运人。 “你去过海边?那有没有在海里坐过船?”高明万好奇的问道。 范立成傲娇的点头,说道:“我坐过游轮,还看人海钓过。我本来也想钓鱼,但我那个时候太小,力气不够,都差点被鱼给拽到海里去了。” 范立成想起前年出海时,他也想钓鱼,结果钓到一条大石斑,那石斑力气很大,他没把鱼给钓上来,反而差点一头栽进海里,还好船上的保镖及时拉住了他。 当然了,最后那条石斑鱼成了他桌上的美食,大半鱼肉都进了他的嘴里。 大家听他讲清蒸石斑的滋味,都有种想流口水的冲动。 “红烧鱼好了。”宾馆的服务员端上来一盘子红烧鱼,鱼是普普通通的草鱼,可没有石斑鱼那么名贵好吃。 “来,吃饭!”高明程拿起筷子,招呼着大家一起吃。 大家难得在路上遇到,范立成又是一个不怯场的孩子,一行人吃吃喝喝再聊聊,倒也尽兴。 饭后,张师傅就要带着高明万先走了。 “二哥,我先走了。”高明万朝高明程挥手道别。 高明程目送他们上车离去,然后才对范立成说道:“是去房间休息,还是在附近走走消食?” “走走吧,我还不想睡。”范立成说道,他之前在车上睡了一下午,这会儿的确不累。 于是高明飞就陪着他在附近走走,谁知这时一辆吉普车开了过来,就在他们身边不远处停下。 吉普车停稳后,从车内陆续下来五个人,其中有个人的右腿微微的瘸着。 暮色降临,在昏暗的环境下,人们的视力受到限制,但范立成看到那一行人时,立即变了脸色。 什么叫做冤家路窄?这就是! 范立成赶紧拉了拉高明程的衣袖,快步朝宾馆走去。 高明程也意识到什么,但他步伐不疾不徐的走着,这种时候,肢体语言也能够暴露一些东西,本来走的好好的,你突然神色匆匆的快步走了,反倒惹人注意。 果然,下车的那五人只是扫了高明程一眼,没有多在意。 倒是在范立成的身上多看了几眼,但他们看到的是范立成的背影,红色棉衣,黑色裤子和黑色棉鞋。 俗气,老土! 只一眼,那些人就收回了视线,他们要找的是贵公子,可不是一个乡下少年。 回到宾馆的房间后,范立成马上把房门关了。 他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之前吃中午饭时,不小心碰到船老大就算了,还可以说是碰巧,可现在居然又碰到了! 范立成怀疑对方是冲着自己来的。 “高叔叔……”他抬头看着高明程。 高明程摸了摸他的头,轻松的笑着:“你放心,不会有事。” 高明程往窗户外边看了下,并没有看到那五个人的身影,但那辆吉普车依旧停在那里。 这家宾馆一楼是吃饭的地方,二楼以上就是住宿的地方,他们开的房间就在二楼,打开窗户就能够看到自己的卡车。 高明程每次出门,都喜欢选这种房间,好随时关注卡车的情况。 “洗洗睡吧,没什么大不了!”高明程说道,让范立成先去洗漱。 “你把门关好,我下去转转。”高明程对范立成说道,决定一个人下去转转。 下了楼,他迅速的扫视四周一圈,然后看到那五个人正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这五个人皮肤黝黑粗糙,身上有股凶悍之气,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他们穿着倒是随意,像是跑江湖做生意的人。 高明程向宾馆老板买了一瓶汽水,然后就这么光明正大的坐在一处无人的角落,然后拧开汽水瓶盖,一边喝,一边偷听。 “蔡老大,我不甘心啊!在香江待的好好的,钞票大把大把的赚,这突然要回老家去,不得劲!”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开口说话,语气里有些抱怨。 “呵呵,船没了,航线也不让碰,不回老家,你是想像陆大勇他们一样跟何家人对着干?然后被打死打残?” “他只不过是何家的私生子!只要我们把他打趴下,何家根本不会管!” “放屁,他都拿到何家的一条航线了,这还是普通的私生子?他那拍卖公司起来时,何家就已经认下他了!” 几个人意见不统一,当场闹了小纷争。 “行了,除非我们能够抓到那个孩子,迫使赛燕飞把船和航线还给我们,不然只能回老家去了!”这时,那个瘸腿的人发话了。 他的年纪最大,皮肤也最黝黑,这是常年在海上跑,风吹日晒给晒成这样的。 他拿出一张照片,上面赫然是范立成,只是照片上的范立成穿的很洋气,正站在一家服装店的门口,看照片,像是被人偷拍的。 “赛燕飞把她儿子保护的很好,我们就只有这张照片,别的信息都不知道,只知道这段时间他大概要回江西老家去了。”蔡老大说道,但他的语气很平淡,似乎并没有把所有翻身的机会都压在照片上的这个人身上。 想要找到这个孩子,如大海捞针,再一个,他也累了,在外面跑了这么多年,也受了一身的伤,也该回去和家人团聚了。 他身上的钱虽然不多,但也足够一家人过上好日子了。 “老二,你要是不甘心,你就自己回香江去!我腿瘸了,心气也快没了,不想折腾了。也怪我,之前没问清楚你们真正的想法,就拉着你们回去了。”蔡老大平静的说道。 他们是一起跑到香江讨生活的,一起经历了不少风风雨雨,所以在发现没办法在香江立足后,他就果断带人先跑了。 但没想到,离老家越近,有人越不甘心。 所以这一次,蔡老大干脆把话说明白了,实在不行,大家一拍两散就是了。 “跟我回老家的,举手!”蔡老大说道,自己先举手。 很快,陆续有两个人举手,但还有两个人始终不肯举手。 “好吧,那吃了这顿饭,咱们就散了!车子是我买的,我得开回老家去,老二老四,你们两个有意见吗?”蔡老大说道,看着那两个人。 那个老二随意的说道:“没意见,车嘛,我想要,随时都有!” 他擅长偷车,所以压根没把车子当回事。 这个时候的车子,防盗也做的不是很好,懂行的人很容易把车偷走。在香江的一些电影中,就往往有偷车的桥段。 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大抵就是如此。 他们说的随意,高明程倒是一句不漏的全部听到了。 他坐的位置离那些人比较远,但他的耳力很好,听完这些话后,他倒是不担心范立成,却开始担心起自己的卡车了。 放眼望去,整个停车场只有一辆卡车,一辆吉普车和两辆拖拉机,这要偷车跑路吧,总不会去偷拖拉机啊! 所以……他的卡车成了这人的目标了? 这一刻,高明程感觉他的拳头硬了! 他决定盯死这个人,一旦他去偷车,一定要让他后悔终生!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六章:碰到硬茬 高明程回到楼上的房间,因为门从里面锁了,所以他只能轻轻地敲门。 “谁?”范立成机警的问道,并没有马上开门。 高明程注意到他的声音故意变得低沉喑哑,好似感冒的那种声音。 高明程咧嘴一笑,这小屁孩还挺聪明的嘛! “是我。“ 听出是高明程的声音,范立成这才把门小心的打开,确认真的是高明程后,他迅速的后退半步,让开进出的位置来。 高明程走了进去,随手关门,然后才把自己偷听到的事情大致说了下。 “赛燕飞是你妈妈的名字吗?“高明程问道。 范立成点点头,知道对方虽然抱着找到他的念头,但并非一定要死杠到底,他也放心了不少。 看来这一两年蔡老大混的很不好,连心气都没了。 要知道,前年的时候,这蔡老大还敢讽刺他妈呢。 “今晚你自己先睡,我要去蹲点,如果那些人真想偷我的车,我得让他们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高明程说道,他回来一趟,就是想让范立成安心,然后老实呆在房间里。 此时范立成满脸的莫名其妙,问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高明程不想解释,丢下两个字:“你猜!“ 虽说蹲点,也不用到别的地方去,直接拿把凳子放在窗户那儿就行。 现在的窗户没有安装防盗窗,如果那两人真的偷他的车子,他可以随时从窗户这里翻身跳下去。 别说是二楼,就是三楼,也问题不大。 “高叔叔,你就一直在这里守着?“范立成好奇的凑了过去。 高明程说道:“那两人想立刻回香江去,不会等太久,很快就会动手的。你先睡吧,小孩子要多睡觉,在长身体呢。“ 范立成撇嘴,他并不喜欢别人认为他是小孩子。 他干脆坐在高明程的身边,也透过窗户看外面的卡车。 现在已经快八点了,夜幕降临,外面并没有足够多的路灯,因此显得有些黑黢黢的了。 黑暗中,有两人一前一后的从宾馆里走了出来,随着不停的往前走,黑暗将他们的身形一点点的吞没。 他们似乎早已经选好了目标,此时径直朝高明程的卡车走去。 “黑子,你给我盯梢。“前面那人说道。 “好。“ 商量好动手的人和盯梢的人后,就开始分头行动了。 这会儿车门还没有电子遥控锁,可以用力打开,然后人就可以钻进去盗车了。 “哎,这小地方没什么好车,就这辆解放重卡我还不想要呢,这玩意要二脚离和器,方向没有助力器,开一天车手太累了。“负责偷车的人一面打开车门往上钻去,一面还抱怨着。 这年头汽车的工艺自然不如后世的好,开车时有很多麻烦事,车子也容易半路抛锚。 也是高明程体力好,才能够一开就开一整天。 见他们果然朝自己的卡车动手了,嘴里还挺嫌弃的,高明程就忍不住了,他对范立成说道:“你在这屋里老实呆着!“ 范立成知道蔡老大还在等着逮住自己呢,于是老实的点头。 只见高明程飞快的打开窗户,身影一闪已经跳了下去了。 刚落地,他就飞快的朝着卡车跑去,然后一拳就打倒放风的人,紧接着一个蹬腿借力,人已经上了车,他一拳打在准备偷车的那人身上,然后伸手拎着他的衣服,直接将他从车上丢了下去。 他扫视一眼,由于他来的及时,那人还没有开始破坏车子,倒是座位上留下偷车时要用到的工具。 确定车子没事,他才跳下车。 虽然他只打了一拳,但拳头太重,一下子就打的他们眼冒金星了。 他们跌倒在地上,挣扎着想走,结果却又被高明程各自踢了几脚。 “呵,想偷我的车?也不看看自己有没有命偷!“高明程把人打个半死,对方竟是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片刻间,地上的两人已经是鼻青脸肿了,只能蜷缩着身体保护着头,然后含糊不清的求着绕。 这一幕,其实被蔡老大等人在宾馆中看到了。 “蔡老大,我们去救石头和黑子他们!“有人焦急的说道,说着身体就往宾馆外冲去。 结果却被蔡老大给喊住了。 “站住!你没看到那个人的身手吗?他用的是重拳,拳头又快又重,你挨不住的!先等等,看他怎么处理石头他们。“ 蔡老大冷静的说着话,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高明程行事。 高明程似乎也知道他们在看着这边,于是抬头朝这边看来,双方的目光在半空中对视,似乎溅起了水花,又似乎平静无痕。 高明程看他们没有过来的意思,于是蹲下身,干起了自己的老本行——摸口袋。 这两人是打算偷车回香江的,所以还带着两个包,高明程当着蔡老大等人的面,把包给打开了,露出里面的东西来。 有一些换洗衣服,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以及一叠现金和几块金条。 哟,家底不少嘛! 再一摸身上的口袋,他们身上的口袋里也放着一些零用钱。 他把钱和金子都拿了出来,当着地上两人和蔡老大他们的面,揣进自己兜里了。 他没再管躺在地上的人,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宾馆。 此时宾馆里有几个人正翘首望着这边发生的事情,但在高明程走进来时,那些围观的人都下意识后退,给他让出一条路来。 高明程走到蔡老大等人的面前,站住,淡定的看着他们。 他们脸上的表情有恐惧,有惊讶,也有愤怒。 但是在高明程的对视下,他们竟然都渐渐地垂下眼去,不敢与之对视。 “这只是一个教训,谁敢碰我的车,我就要谁的命。“高明程霸气而中二的宣布着。 虽然他自己觉得这台词有些中二,但显然还挺有用的。根本没人敢对高明程的所作所为提出异议。 既然他们不吭声,那么高明程也就不再理会,而是继续朝而二楼走去。 蔡老大他们其实也住在二楼,但这会儿却没有上楼去,而是去外边把石头和黑子都给搀扶着回来。 “蔡老大,少了五千八和六块金条!那些金条,都是石头和黑子最后的傍身钱财了啊!“有人清点了损失,声音都陡然拔高了。 “叫什么?你去要回来?“蔡老大骂道。 只一句话,就让人不敢吭声了。 “蔡老大,那些金子是我的棺材本,你要帮我拿回来。“这时,受伤的石头,也就是那个做主偷车的人颤颤巍巍的提出要求。 蔡老大斜睨了他一眼,说道:“想干他,只能开枪,拿命去搏。你运气不好,居然碰到硬茬了。“ 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我老公这周想冲榜,所以,我助他一臂之力吧! 对仙侠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去看看,给个收藏追读什么的,拜谢啦!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七章:这个老六 蔡老大不是很想把冲突扩大,毕竟他已经心生退意,携带着这些年攒下的一点钱财,准备回老家过日子了。 如果对方的实力没有那么强大,他也许会为了兄弟情义去干架,但显然,对方出手迅速,且是重拳,三两下就把石头和黑子打的不成人形了。 这种事情,只能拿枪上。 可是黑子他们只是偷车,就被对方痛打一顿,如果拿枪上,那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很有可能他们这些人中,会有谁永远的留在这里了。 这时石头说道:“这人下手太狠,还拿走我全部身家,这口气我不能忍!蔡老大,看在我跟你十年的份上,你得给我做主!” 另外一个被打的黑子也说道:“没有钱,你让我们怎么活?我们跟了你这么久,是你做错了决定,船才没有的。船上的钱和货也没有了,我们死里逃生才跑了出来,现在身上的这些钱和金条,都是事先藏起来作为家底用的。现在没了这些钱,我们回不了家,也去不了香江了!” 在两人的言语胁迫下,蔡老大微微动摇。 这时,愿意跟着他回老家过日子的兄弟也出口帮衬:“蔡老大,你有枪,我们冲进去直接开枪,不和他正面打就是了!” “对,有枪怕个卵!” 在兄弟们的怂恿下,蔡老大的眼中闪过一丝厉色,他的脑子飞快的转动着,已经想好怎么动手了。 他虽然心生退意,准备回老家过日子了,但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骨子里就有一股拼搏和狠劲。 “好,干他!”最终,蔡老大做出了决定,他拉开棉衣的拉链,从腰间拔出一把手枪来。 他举枪指着宾馆的老板,逼问那卡车司机住在哪个房间。 宾馆老板怕事,赶紧把房间门说了出来。 石头和黑子行动不便,没办法上楼去,蔡老大带着两个手下,朝着楼梯而去。 然而就在上楼时,他突然听到卡车发动的声音,他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立即加快了速度,冲到了卡车司机所在的房间。 他腿脚不便,于是一名身体健康的小弟上前,一脚踢开了房门。 三人冲进去时,房间里空荡荡的,没有半个人影。 再看窗户洞开,有冷风从外面不停的灌进来,正好扑在他们的身上。 他们三两步冲到窗户前,正好看到那辆卡车离开的身影。 “砰!”蔡老大气愤不已,对着卡车开了一枪,只是黑夜中,没办法瞄准目标,且车子快速的行驶着,这一枪直接打空了。 “艹!这个卵蛋!” “妈的!跑了!” 蔡老大的两个小弟也傻眼了,骂骂咧咧着,其中一人提议道:“我们开车去追!” “好。” 于是三人又迅速的下楼,蔡老大一条腿瘸着跑不快,于是把枪给了其中一个小弟。 原本他们都有枪的,但奈何船被人劫了,钱、枪和货,都一起没了。这把枪还是蔡老大随身带着的。 两个身手好的小弟迅速的跑了出去,然后打开吉普车的车门,插上钥匙,就准备开车,但很快,他们就发现不对劲了。 轮胎漏气扁了,这车没法跑了! 于是他们下车查看,借着手电筒发出的光圈,他们看到后轮被人用尖锐的匕首刺破了一个大洞,此时轮胎已经彻底扁了。 不换轮胎的话,这车是开不了。 “妈的!王八蛋!” 没办法开车去追,他们只能在原地破口大骂。 这时挨打的石头和黑子也傻眼了,难道他们的钱和金子就这样没了? 这人不是表现的很勇吗?你跑什么! 卡车上,高明程专注的开车,范立成则扭头看向车后,看了好一会儿,都没有看到有车来追。 于是范立成说道:“高叔叔,他们没有追上来。” 对于这个结果,高明程并不意外,为了防止他们追来,他特意拿匕首把对方的轮胎给扎破了。 想追的话,那他们得赶紧换轮胎才行。 高明程在跑车时,尽量不惹事,一些能避开的麻烦,他都是避开的,但避无可避时,他也不介意黑吃黑。 “高叔叔,你真厉害,那么高你也能够接住我!”范立成激动的脸蛋红扑扑的。 之前高明程上楼后,就跟他说让他拿上随身带着的东西,准备跑路了。 高明程先自己拿着东西跳下去,然后站在楼下,张开双臂,说道:“跳下来!” 也是范立成胆子大,所以没有多犹豫,听话的跳了下来。 他原本以为自己可能会摔倒,但却被高明程稳稳地接住了,一点冲击力都没有。 然后他们就借着夜色的掩护,快速的上了卡车,高明程在临走前,还不忘扎破了对方的轮胎。 这种刺激的经历,让范立成十分的激动,之前他目睹过他妈和范老大发生冲突,但那时他一直坐在汽车里面,并没有直面那种危险。 而现在,他跳楼,逃命。每一件事,都刺激着他的大脑。 相比起他的激动,高明程就淡定多了。 他当着那些人的面拿走了钱财,还敢挑衅的对视蔡老大他们,就是在看蔡老大会不会出手。 他猜测蔡老大他们可能有枪,那么对方正面出手,总比背地里朝他出手好,他能够更好的进行反击。 但直到他上楼,蔡老大他们都没有出手。 只是尽管这样,他还是想跑路,毕竟留在这里过夜的风险太大,且还带着范立成。 也幸好他做的决定足够果断迅速,等蔡老大他们杀上楼来时,他们都已经上了卡车,发动车子了。 他的目光瞥了眼自己有些鼓的裤兜,心情好极了。 这些从香江回来的人,真是肥鱼啊! 虽然现金不算很多,但那些金条可是很值钱的。 果然,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心情一好,高明程吹起了口哨。 范立成觉得有趣,也跟着学,但是他虽然能够发出声音,却不像高明程那样能够吹出曲调来。 “高叔叔,你是怎么吹的?”范立成真心求问。 “呃,就这样……”高明程对着范立成吹了下,但具体有什么技巧,他也一下子说不来,反正他打小就能吹,先是学别人乱吹,反正吹出声音了,他就高兴。 后来又学别人用树叶吹,也能够吹出声音来,只是想要吹出曲调,就不那么容易了。 再之后,他用嘴就可以吹出曲调了。 这个过程之中,他付出了什么努力,用了什么技巧,他也说不来,反正像是自然而然会的。 果然,师父不靠谱,徒弟学不会。范立成学了好一会儿,也没有学会,最后只能吹出一些不成调的声音出来。 像是要给自己找面子,范立成说道:“我会弹钢琴,还会拉小提琴的。但我的舌头有些笨,吹不好笛子,连口哨也吹不好。” 高明程安慰道:“你已经很聪明了,人没有十全十美的,我就不会弹钢琴拉小提琴的。” 范立成得了安慰,脸上的笑容就多了。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渐渐地,范立成就有些昏昏欲睡了。 高明程见状,就没再继续说话了。 他决定再开一会儿车,尽量走远一点,省的被人追上了。 卡车上的一对大灯亮着,照着车子在黑暗的马路上奔驰着,渐渐地远去。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八章: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范立成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但醒来后,他是躺在床上,有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洒落在屋内。 他坐起身,揉了揉眼睛,转头寻找着高明程的身影,但屋内并没有第二个人了。 床边放着他的外套和裤子,床下也摆着他的鞋子,于是他穿衣穿鞋,这才打开门。 乍一开门,就有一股寒气扑面而来,别看有阳光,其实冬天的早上仍旧是寒冷的。 “哟,醒来啦。”门才开,高明程就出现在门外。 “高叔叔,这是哪里?不像是宾馆啊。”范立成说道。 宾馆的格局和装修,大致差不多,但这里显然更像是民居。 “这是民宿,有院子停车,房钱还便宜,反正就是睡一晚而已。来,跟我去外面的院子里洗漱,等下吃过早餐就走。”高明程领着范立成来到院子。 这是一栋位于马路边上的房子,有大院子,正面和左右两面都有房间,他们住的就是右边的房子,院子的边上有两个水龙头,洗漱就在这里进行。 这条件,比宾馆差很多,更不能和香江的酒店比。 尤其是盖着的棉被都有些发硬了,还有一股子说不出来的霉味,但范立成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用冰冷的自来水洗了个脸,范立成只觉得自己的手和脸都要被冻住了。 高明程看他这样,就不客气的笑了,说道:“你这小身板不行啊,得练练!你爸妈没给你找师傅练武?” “我爸妈希望我以后考首都的学校。”范立成没头没尾的说着。 高明程起初没听懂,考首都的学校,跟练武有什么关系? 但随即他就明白过来了,看来范承耀他们夫妇是不准备让范立成沾手他们的事业,而是更希望他将来能够从政。 所以范立成应该有进行强身健体的训练,却没有专业的去学一些拳脚功夫。 高明程琢磨了一下范立成的处境,也觉得他如果能够走这条路也好。 之前他不知道范立成的妈妈是谁,但听了蔡老大他们的话后,他突然就想起前世的一些记忆了。 他妈……的确很牛逼,是个狠人! 她离婚后,就去了香江,然后很快就被一个豪门私生子看上,展开了热烈的追求,最后结为连理,之后私生子得到豪门的认可,和其他的兄弟姐妹抢夺资源,虽然成了最终的胜利者,但这过程之中,也是充满艰辛和危险的。 不过香江那边的家产和势力,可以留给范立成同母异父的妹妹和弟弟,却不能给他的。 他能继承的,只有范承耀这边,但是范承耀显然另有想法。 “走吧,去吃早饭。”高明程拉着范立成去吃早餐,范立成跟在他身边,却时不时拿眼睛看他,然后若有所思。 从认识到现在,他故意透露了很多信息,但凡好奇,都会追问一两句,可是高明程却始终没有追问,也没有旁敲侧击。 他像是对此不感兴趣,又像是一切尽在掌握中,无需多问的感觉。 范立成看不透他,内心反而激起了一股好胜心。 吃过早饭,稍作活动,一大一小就准备上车了,高明程觉得范立成这个小屁孩还挺好带的,他回忆一下前世自己的两个儿子,却发现自己居然记不清他们小时候是什么模样了。 他摇了摇头,把那些遗憾和内疚深深地藏起。 因为不打算一口气开到jdz,所以今天这一路高明程开的很稳,在下午两点左右就到了他所在的县城了。 车子里没有别的货,所以他直接把卡车开到自己家门口,好在马路很宽阔,容得下卡车的行驶。 “明程,你回来了!”大卡车停在店门口,在里面看店的许多美立即走了出来。 店内,还有一些顾客在挑选衣服,高淑芳和邓婉婉在招待着客人。 “嗯,我进了一批货,先卸下来。”高明程跳下车,然后走到车厢那边把车门打开。 范立成自己从副驾驶那边跳了下来,因为比较高,震的他脚底发麻。 他没去看高明程卸货,而是走进了新新服装店。 他先是抬头看了一眼店牌,然后迈步走了进去。 在他打量服装店时,高明程在忙活着卸货,许多美站在卡车旁边,打算帮忙把高明程丢下车的货给搬进去。 结果却发现那货沉的很,她费了好大的劲,也才只搬动一点点。 高明程笑道:“你放在那儿,等下我来搬!” 许多美的确搬不动,只能干看着了。 结果把装衣服的大麻袋搬下来后,高明程又搬下一个小木箱。 许多美低头去看那木箱,里面堆满了一些吃食,上面还有一套儿童西服,不是新的,而是被人穿过的。 她注意到裤子上有些湿,于是说道:“这裤子是要拿去洗吗?那个小孩的?” 她知道高明程这一次跑车的主要目的,也看到那个孩子进了店里。 “嗯,是他的,不过他嫌弃脏了,不肯要了。他说让我送人,我也不知道要送谁。”高明程说道,又让许多美想想能够送给谁。 结果许多美也想不到。 这十几岁孩子的西服,实在不好找人送。他们认识的人,要么是长辈,要么是同龄人,要么就是几岁的小屁孩。 许多美说道:“我给他洗干净,让他接着穿得了,这么好的面料,不要了多可惜!” 高明程不置可否,他也不想贪这套衣服,范立成能拿走那就更好了。 这次进了很多货,一半春装,一半夏装,接下来几个月,他都用不着去羊城进货了。 装货的袋子很大,不好抱着走,高明程手向上一使劲,就把袋子搁在肩膀上,就这么扛着走进店里,然后一路上楼去。 二楼住满人了,这仓库就换成三楼了。 他一连走了好几趟,这才把货物全部都搬进仓库,等之后有时间了,再慢慢整理去了。 接下来,他还得把车子开回运输公司那边去。 卡车太大,停在店门口,那是相当影响生意的。 他打算去找范立成,看他要不要一起去运输公司那边玩。 结果他去找时,就看到范立成居然在和两个中年女人说说笑笑,范立成的手里还拿着一个本子和一支铅笔。 “看,姨姨,你们这样穿,是不是更好看?”范立成把手中的本子递给两个中年女人看。 那本子上赫然画着那两个中年女人,并且那画上给她们搭配了一套新衣服。 许是有些惊奇,又许是那样搭配的确很好看,两个中年女人都对此赞不绝口,其中一人说道:“小朋友,你这画能送给我们吗?当然了,衣服我们也要!” “呐,送给姨姨,姨姨这么漂亮,穿什么都好看的。”范立成立即把画递给她们,然后这甜言蜜语把两个中年女人给哄的笑容满面,似乎真的凭空年轻了好几岁。 站在旁边的邓婉婉有些不知所措,还是范立成提醒她赶紧去把顾客要的衣服给拿来装好。 送走了两个顾客后,范立成注意到高明程就站在旁边,肯定把刚才的事情都看到了,于是他微微抬头,朝高明程抬着下巴,眼睛还顽皮的眨了下。 “立成,没想到你还会画画,居然还画的这么好!”高明程震惊了,他以为自己了解范立成了,却没想到范立成给了他这么大的一个惊喜。 他一个小屁孩,居然敢帮他卖衣服,还真的卖出去了! 就……挺离谱的。 范立成傲娇的说道:“你忘记我爷爷奶奶家是干什么的了?我三岁就开始拿画笔填色了。” 经过这么一提醒,高明程也立即想到他爷爷奶奶是烧制瓷器的,在没有机器上釉涂色之前,瓷器上的釉色,都是靠人工手填的。 并且一层色要烧一次,上等的瓷瓶,工艺那是相当的繁复。 范立成在耳濡目染之下,有绘画底子,那也是正常的。 “高叔叔,这个姐姐可真够笨的,就只会跟在顾客的身边,不知道主动介绍,说话声音也小。这样一点都不专业啊。”范立成老成的摇了摇头,一脸的不满意。 旁边的邓婉婉羞红了脸,手脚无措的站在那儿。 范立成本来只是参观一下这个服装店,结果却发现邓婉婉卖衣服那是相当的不专业。 他并没有卖过衣服,但他买过衣服啊。尤其是颜阿姨带他去的那些店,那些销售员的嘴皮子不知道多利索多甜了,把人哄的团团转,然后就晕头转向的把东西给买下来了。 那些哄人的话,他也能说,但是他有比县里超前的审美,所以主动给顾客搭配了衣服,并且当场绘画了出来,虽然是简笔画,但五官勾勒了出来,衣服也绘画的很仔细,让人一眼就有种惊艳感。 但这惊艳感,更多是来自于画中的人的确和本人很像,这就给人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认为自己穿上那衣服,也会这么漂亮。 用后世的话说,这就是卖家秀。 高明程注意到邓婉婉的羞愧不安,于是他说道:“婉婉才刚刚卖衣服,不够专业也是正常的,慢慢的她就会好起来了。我要去运输公司那边,你一起去吗?你肖叔叔应该也在那里。” “走吧。”范立成直接点头,朝店外走去。 于是高明程就带着范立成先去了运输公司。 他们走后,许多美和高淑芳都啧啧有声,她们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厉害的小孩子。 在乡下,这么大的孩子,都还在爬树掏鸟蛋和偷别人家的果子吃呢。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九章:不难招待 到了运输公司,高明程就带着范立成去找肖金峰。 运输公司的业务逐渐多了起来,因此肖金峰挺忙的,他现在自己很少出去跑车了,大部分时候都留在公司这边,负责接单以及调控司机和卡车的运转。 他们过去时,肖金峰正在指点一名新司机修理车子故障,那年轻人的身上沾满了油污,正在专心的低头捣鼓着什么,高明程探头看去,发现是在换发动机。 “肖叔叔。”范立成轻快的喊着,看上去和肖金峰的关系还不错。 “哟,立成啊!什么时候到的?今晚在肖叔叔这里睡吧!”肖金峰也挺喜欢这个孩子的,当即邀请范立成留在这边吃饭和睡觉。 但是范立成拒绝了,他说道:“肖叔叔,你说晚了,高叔叔说让我去他那里睡觉的。” 既如此,肖金峰也没有强求,而是把人引到办公室那儿坐着。 “小春,去拿些零食和水果过来,再倒两杯茶!”肖金峰吩咐一个做事的小姑娘,这小姑娘是他的远房亲戚,到这边做事的,主要负责打扫卫生和煮饭。 之前运输公司的人不多时,是肖金峰的妈妈煮饭的,但现在人越来越多,她一个人忙不过来,自然得请个帮手。 不多时,办公室的桌子上,就堆满了各种吃食,肖金峰热情的招呼范立成来吃。 范立成挑了几样自己喜欢的吃,然后说道:“肖叔叔,我爸爸给你和高叔叔都准备了一些小礼物。高叔叔的已经拿回家了,你的还在车上。” 对此,肖金峰那是一点都不意外,笑着道谢,说等下就去拿。 这时高明程说道:“肖大哥,这辆卡车留在你这里,我明天开吉普车送立成回家吧。” 卡车能装货,跑一天就是赚一天的钱。再者坐卡车的舒适感,是不如坐吉普车的。 肖金峰闻言,立即同意了。 “好,我等下就把车上的东西转移到吉普车里去,你明天开吉普车送立成回家也好。” 几人说了一会儿话后,就干脆动手搬起东西来。 运输公司的吉普车是二手货,平常也不做为装货用,而是用来借给一些人开,或者主动送一些人去什么地方,这辆车算是交际工具,用来联络一些感情的。 高明程也是看到吉普车就停在那儿,才这么提议。 三人来到停车场,高明程先上前把车厢打开,伸手一撑,整个人就顺利的上了卡车。 他先把一个小木箱搬了下来,肖金峰在下面接着。 这小木箱没有封盖,装的东西一目了然,上面还写着肖金峰的名字,显然是范承耀送给肖金峰的礼物了。 东西和给高明程的一样,都是一些地方特色吃食。 紧接着,他又把其他的木箱搬了下来,这些大木箱也没有封盖,可以看到里面堆得满满当当的东西。 因为东西很多,吉普车的后备箱和后排座位,都堆满了东西。 但好在都塞进去了。 换好车子后,高明程就准备告辞了。 “我先带立成回去休息了。”他如此说道,肖金峰也没有硬留,朝他们挥手道别。 坐在吉普车上,高明程觉得开这车,比开卡车要轻松点。 回到自家那边时,吉普车即使停在路边,也不会太碍事,反而会吸引不少人的目光投注过来。 “累了没?进去休息吧。要么我带你去县里逛一逛?”车子停稳后,高明程说道。 范立成的确有些累了,连续坐了两天的车,明天还得再坐一天的车,所以他不想去逛,再说了,一个小县城,有什么可逛的? 于是两人下车,走进店里,店里静悄悄的,并没有顾客,高淑芳和邓婉婉都在安静的看书。 后院那边倒是传来一些动静,是许多美在洗衣服,这会儿她已经洗好了,正在晾晒。 范立成跟着高明程来到后院,正好看到许多美在晾晒他的那套西服。 “你叫立成对吧?这衣服我给你洗干净了,明天你还是带回去穿吧,这衣服我们也送不出去。”许多美笑着说道,然后又说道:“晾好衣服,我就煮饭,立成你喜欢吃什么菜?” 范立成一愣,没想到这衣服还要让自己带回去。他想拒绝,但又听到许多美后面问的那句话,于是下意识说道:“我不挑食,都行的。” 许多美就笑了,同时松了口气,这孩子不难招待就好。 高明程出发前,就跟她说过回来的日子,所以家里提前买好了一些菜,等下她就可以大展身手了。 “淑芳。”高明程喊了一声,高淑芳立刻放下手里的书,快步跑了过来。 “二哥,怎么了?” “淑芳,你把你的被褥搬到婉婉的房间里去,今天你和婉婉睡,你的房间给立成睡。”高明程说道。 二楼住满了,三楼又还没有装修,还是毛坯房,自然不能睡觉。 原本他打算给范立成找个宾馆,但是县里也没什么好宾馆,再一个范立成虽然早熟,但毕竟还小,放他一个人住宾馆也不好。 另外,在羊城时,范承耀留他住在家里,这到了自己的家,自然得好好招待范立成才行。 “好的,我现在就去搬。”高淑芳对此并没有意见,在她的眼里,范立成还只是一个小弟弟,睡她的房间也没关系。 于是等高淑芳把她的铺盖和私人的东西都收拾好后,高明程就打开柜子,重新拿了一床新被子铺在床上,并对范立成说道:“今晚你睡这儿。” 范立成并无意见,只在房间里打量着。 突然他说道:“高叔叔,我以为你很穷,但没想到你已经比很多人都要过的好了。” 得到范立成的一句夸,高明程顿觉神清气爽。 这小屁孩自己日子过的好,就一直觉得他穷,他心底也曾憋气过。 此时他微抬着下巴,傲娇的说道:“你现在知道也不迟!” 然后又问范立成是留在房间休息,还是到楼下去玩。 范立成选择下楼去。 但楼下也没什么可玩的,于是他从书架那儿拿了一本书,坐在小凳子上安静的看书。 高明程就没有他这么悠闲了,许多美已经准备煮饭了,他就坐在灶膛那儿,帮着许多美烧火,夫妻两个时不时说上几句话。 都说小别胜新婚,说话时,两人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 “你准备煮什么菜?”高明程问道。 “墨鱼干炖猪脚,梅干菜炖肉,芋头炖骨头和一盘风吹肉,另外还有豆腐和白菜。”许多美麻利的报着菜名,此时猪脚已经斩碎洗干净,放进大铁锅里了。 墨鱼干是之前高明程从南方带回来的,有一次她把墨鱼干和猪脚一起炖后,发现两者味道相融,还挺好吃的。 厨房里的灶是三眼灶,两大一小的配置,许多美准备弄的菜虽然多,但只要三口灶一起煮,那也还是很快的。 高明程忙着烧火洗锅,然后许多美就把洗净切好的肉放进铁锅里炖着。 把要炖的菜先炖上,然后再去准备别的菜,风吹肉已经提前泡进热水里了,这样容易把肉干泡软,也容易把里面多余的盐分泡出来,这样炒出来的菜,就不会很咸了。 至于豆腐和白菜就很简单,只需要洗干净就行,然后再切上一些葱姜蒜和干辣椒,准备工作就做的差不多了。 “二哥,你回来啦。”高明里从外面走了进来,他刚下班到家,正准备帮许多美烧火煮饭呢。 自从邓婉婉来了后,有时候是许多美煮饭,但有时候就是邓婉婉煮饭,每当邓婉婉煮饭时,高明里烧火的热情就更大了。 他常常坐在灶膛那边,一边沉默的烧火,一边偷觑着邓婉婉。 少年情愫暗生,却不敢贸然开口,怕惊扰了对方,并且高明里也发现,邓婉婉其实是有些躲着他的,这可能是因为邓婉婉太过害羞了。 所以高明里告诉自己要慢慢来。 “嗯,今天我烧火,你去外边看看有没有什么要你帮忙的。”高明程随口说道。 高明里求之不得,嘴里应着,人已经转身去了店里。 他看到邓婉婉在看书,于是也拿了一本书,就坐在邓婉婉的旁边,两人之间隔着两个人的距离,不远不近,这个恰到好处的距离,能够让邓婉婉安心。 他发现,他一旦太靠近邓婉婉,邓婉婉就会迅速的和他拉开距离。 这让高明里有些失落,但同时又安慰自己,这说明邓婉婉是个自重的人,不会轻易和男人打闹,这也挺好的。 安慰好自己后,高明里就热情不减了。如果遇到有邓婉婉不认识的字,那么他就更热情了,初中毕业的他,在学识上,是足以指点邓婉婉和高淑芳的。 有时候高淑芳遇到不懂的地方,也会喊他来教,还会顺便把邓婉婉也一起叫上,每当这个时候,高明里就发挥了好为人师的品格,恨不得把那个字的前世今生都洋洋洒洒的说出来。 为此,他自己背地里也开始看书,省的万一问到他不会的,那就丢脸了。 服装店的生意虽然不是很火爆,但也时不时有人进店来,所以大家不可能一直看书,一旦有客人来了,所有的人都要放下书,这是高明程的规定,不然你在看书,就会给顾客一种被冷落的感觉。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章:缘来缘去 范立成的确很好招待,他吃过山珍海味,但对于许多美的手艺,他仍然是赞不绝口,还吃了两大碗饭。 这让许多美心里十分的高兴,吃过饭后,还问范立成要不要洗澡,但被范立成拒绝了,范立成打算明天回到自己家里后,再洗澡。 这大冬天的在外面洗澡,的确是有些不方便。 当天晚上,范立成就睡在高淑芳之前睡的房间里,一夜好眠。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餐后,高明程就准备送范立成回家了。 这会儿高速公路还没有全部修建好,车子的性能也不如后世,所以路途遥远,人一旦出远门,就得在路上奔波好几天,才能够抵达目的地。 许多美给范立成洗过的那套西服,到第二天时,仍旧是湿的,拿塑料袋给装着了,被拿到车上时,范立成的嘴角都抽了抽,但还是没有拒绝。 他能够感受到许多美的好心好意,所以拒绝的话,就有些说不出口。 上了车后,因为吉普车的车身比卡车低,人坐在里面的视野反而更好一些,没有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一路上,范立成先是好奇的探头望着窗外,等上了国道,两边大多是山丘树林时,他就失了兴趣,开始无聊了。 “高叔叔,多美婶婶长得那么漂亮,你为什么不送她化妆品?还有,你们家怎么连电视机都没有呢?”范立成不解的问着。 高明程没回答为什么不买化妆品的事情,只回答了下半句,他说道:“电视机等等再买,到时候买个彩电!” 现在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化妆品,但小地方的人,对涂脂抹粉是有一种本能的排斥,尤其是画浓妆,那么别人会对你指指点点,还会在背地里议论你,到时候一些负面谣言就满天飞了。 当然了,不给许多美买化妆品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许多美现在年轻漂亮,天生丽质,处于女人最好的年华里,这个时候,只需要吃好喝好睡好,就已经是最美丽的状态了。 再好的化妆品,其实它都是有缺点的,用的时候光彩照人,但用得久了,就会伤皮肤。 这些事情,高明程觉得没必要和范立成这个小屁孩解释,所以他就没说。 “高叔叔,听说你有一座山?可惜我马上就要开学读书了,不然去你的山里玩玩,那该多好啊!”范立成又开始没话找话了。 高明程笑了一声,说道:“现在的山光秃秃的,有什么好看的?等我把山里都栽上果树和药材后,到时候再请你来玩。” “那要到什么时候?”范立成问道。 “月底我就开始栽树,到夏天时,虽然还不能长果子,但应该已经挺漂亮的了。” “哦,那暑假的时候,我可以去你的山里玩吗?”范立成问道。 “行啊!”高明程点头,一口答应下来:“只要你愿意,我就带你去,离县里也不远,开车也就半个多小时的路。” 说定了这件事,范立成脸上的笑容就多了不少,然后他又开始问着各种问题,高明程没有在意,能回答的,他都回答了。 他们出发的比较早,又一路开车没有停,到中午时,就总算把范立成送到家里了。 这里高明程之前来过一次,加上有范立成的指路,顺利的把车停在一座瓷窑的前面。 范立成的爷爷奶奶事前已经接到范承耀打的电话了,知道他会在今天回来,因此看到车后,就一前一后的迎了过来。 “立成!哎哟,我的乖孙子!让奶奶看看你瘦了没?”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冲范立成招手,满脸的慈爱和激动。 范立成和爷爷奶奶的感情也还不错,但他显然不是那种情感外露的人,表现的比较淡定。 这时,又有一些人走了过来,这些人是范立成的叔叔和婶婶,以及他们的儿女。 范承耀是家里的老大,很早就去当兵了,退伍后就去了羊城下海经商,但他的弟弟妹妹们却一直留在家里。 改革开放后,私人瓷窑也重新焕发了生机,家里有瓷窑的,就可以自己烧制瓷器来卖。 范家的烧瓷技艺,据他们所说,能追溯到明朝,直到现在,手里还掌握着一些独特的配方,能够烧制出精品瓷器来。 范立成之所以说爷爷奶奶的家也不是他的家,就是因为还有这些叔叔婶婶,一大家子聚在一起,虽然劲往一处使,但也难免有发生矛盾纷争的时候。 这些叔叔们,有些盯上爷爷奶奶的瓷窑,有些盯上爷爷奶奶的钱,也有盯上瓷土和釉彩配方的。 在这个家里,范立成表现的远不如他在外面时那么开朗和聪明,有种平平无奇的中庸。 范立成的奶奶搂着他一阵亲热,边上那些弟弟妹妹们,也凑了过来,但也不全是弟弟妹妹,在范立成的上面,还有一个哥哥。 这个哥哥,才是爷爷奶奶的长孙,最得爷爷奶奶的看重。 “爷爷,奶奶,我爸爸给你们带了很多东西回来,都在车里。”范立成说道。 于是大家的目光就落在吉普车上。 高明程早已经打开车门了,所以他们可以看到里面堆放的东西。 高明程正在动手搬下车,其他人看了,男人们便也上前,帮着一起搬下来。 除了范立成的私人物品,其他都是拿木箱装着的,里面堆的满满当当的,具体有些什么,高明程也没有去翻看过。 人多力量大,不多时,就把这些东西都卸下车了,并且都被搬到家里去了。 “好了,都这个时候了,立成肯定饿了,先进去吃饭吧。小高,你也一起来吃吧!”这时,范立成的爷爷发话了,并且邀请高明程一起吃饭。 高明程并没有拒绝,这附近全部是私人的瓷窑,连个饭店宾馆都没有的。 于是一行人走进堂屋,这堂屋很大,摆着两张桌子,因为是饭点,上面已经摆着一些菜了。 男人们一桌,女人们带着孩子一桌。 但这样坐,也不是因为男尊女卑,而是家里人口多,一桌坐不下。再者男人在吃饭时,会喝酒,还会抽烟,有时候兴起还会划拳,所以男女混坐反而不方便。 高明程自然在男人的这桌坐下,因为下午还要开车返回,因此他拒绝了倒酒,只肯喝白开水。 一顿饭吃的还算顺心,没闹出什么乱子来,但高明程一直在暗地里观察范立成,然后若有所思,对这孩子就滋生出一股同情来。 范立成的爸爸妈妈虽然有钱,爷爷奶奶家也不穷,但他个人的处境,却有些艰难。 这也难怪范立成小小年纪,就比同龄人早熟了。 饭后,高明程就要告辞走了。 临走时,范立成的爷爷给他送了一套餐具,说是自家瓷窑烧出来的,让他不要客气拿回家用。 高明程这人还真不是假客气的人,于是就收下了。 “高叔叔,再见。”范立成站在吉普车的旁边,冲坐在车里的高明程挥手道别,眼底流露出一丝不舍。 “再见!”高明程也郑重的和他道别。 只是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人们有时候相遇,有时候又会分开。高明程没有多停留,发动车子,先慢后快的离开了。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一章:认清自己 高明程花了几天的时间跑了一趟羊城,回来后,他决定好好的休息几天,因为紧接着,他又该回高家村去,准备种树的事情了。 但在回村之前,高明程去找了王所长。 打了几次交道后,高明程和王所长已经比较熟了,这次不用特意提着东西去,直接去他的办公室找人就行。 “王所长好啊。”高明程推门进去,看到王所长在看报纸,旁边还摆着一杯冒着热气的茶。 文物管理所这种地方,闲的时候闲死,忙的时候也忙死。 比如说上次王智杀人案牵连出来的古墓案,那阵子就够他们忙活的了。 要实地去考察,要把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运回来,还得分辨古墓的年代,分析墓主人的身份,贵重的文物也得好好保护,整理好后,还得及时上报等等。 但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该忙的就忙的差不多了。 王所长放下报纸,看到高明程走了进来,于是笑着说道:“是明程啊,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找我?小刘,倒一杯茶来!” 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高明程过来找王所长,自然是有事。他是为了桃花岭中的古墓来的。 他手里有两块半的玉器,之所以没有拿到羊城去给范承耀过目、估价,就是为了想自己先提前搞清楚这墓的年代和墓主的相关信息。 再一个,他无意中发现了端倪,猜测范承耀是在走私古董,但是呢,这一点只是他的猜测,范承耀没有说,他也没有表露出自己已经知道了。 但如果直接拿古董玉器找上门去,这岂不是不打自招了嘛! 考虑到这两点,高明程就压根没打算让范承耀沾手他的玉器。 很快,热茶送上来了,高明程客气的道谢,然后才接过茶。 他没急着进入正题,而是先和王所长寒暄了一会儿,等喝了两口茶水后,他才问起上次古墓的事情。 王所长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哈哈笑着走到高明程的身边,半是开玩笑,半是认真的说道:“明程啊,你可是我们文物管理所的福星啊!最近这两年里,你发现两回古墓了!为挽回国家损失作出重大贡献啊!” 高家村的古墓,是高明程发现并举报的,这桃花岭的古墓,也算是高明程发现并缴获的,不然没准那杀人犯王智拿着古董就跑了,再过几天,这些国家文物,就会流入赌坊,然后再也无法追查其踪迹了。 而宋朝的夫妻墓,又比普通的单墓更有研究价值,所以高明程把王智抓捕到后,简直是送了两个功劳出去。 一个是送给高国兵了,一个就是送给这个王所长了。 他们两人之间虽然没有直接接触,但古墓案带来的好处,却是王所长得到了。 也因此,王所长对高明程的态度挺和善的。 得知高明程前来,是想问古墓相关的信息,王所长也就没有瞒着,而是把自己这边已经研究出来的资料都说了。 从王所长的口中,高明程得知那是一座南宋的墓,里面有餐具、酒具、茶具、香具、文房用具、闺阁用具、佛事用具、礼器、日常杂器等九个不同的生活领域的陪葬品。 王所长感慨道:“我们这里只是小地方,至今挖掘出来的古墓,大多是这种中小型的古墓,陪葬品并不多,只有长安、洛阳一带的古墓,那才极具挖掘价值呢!” “宋墓的陪葬品,多为当时的瓷器、灯盏等生活用品。极少有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所以没在墓里发现这些,也不算意外。但之后我听高局说,那墓之前就已经被盗过一次了,那王智在之前,就无意中发现了那座险些坍塌的古墓,从里面取了几样值钱的玩意,有四件玉器、一对银镯和一对瓷杯,但那些东西,都被他当成赌资抵押给赌坊了。” “哎,事后高局根据那王智的口供,派人去找过,但直到现在,都没有找到。那些东西,怕是难找回了!” 说起这件憾事,王所长都有些喋喋不休了,满脸的遗憾。 高明程安静的听着,他以为王智只拿了那三件玉器,没想到还拿了其他的东西,并且去参加了不同的赌局。 果然,赌狗是没有未来的! 但凡王智把这些古董私底下拿走,然后拿去卖钱,都足以发家致富了。也不至于沦落到杀父母、杀庄家逃亡的地步。 高明程在这儿待了一会儿,就把古墓的情况都打听清楚了,对于自己手里的玉器,也就有了一个大致的估价。 从文物管理所离开后,高明程就去了警局。 他一进去,就有相熟的人告诉他高国兵不在警局,而是去市里开会去了。 说到去市里开会时,大家都喜气洋洋的,显然这是一件大好事。 高明程也不是来找高国兵办事的,所以高国兵不在也没事,于是转头去找了黄大志。 黄大志看上去有些憔悴,不只是他,其实警局其他的人看上去也多少有些憔悴。 原本刚过完年,再穷的人也能够吃上几顿大鱼大肉,正是一年最长肉的时候,可黄大志他们却一个个都疲于奔命,因为王智杀人案,他们这个年根本就没有过好。 在高明程的帮助下,他们倒是很快就将王智抓捕归案,但是在审问之后,得知王智之前就把一部分文物流失了出去,于是警局的人又得按照王智说出的信息,前去寻找。 找了十多天,才得到消息,说有人把那对银手镯给融了,这可把大家给气的! 至于瓷杯,倒是被人藏在家里,还保持完好,但那四件玉器,就迟迟不见踪迹。 他们后面又去了之前黄大志捡到玉器的地方寻找了,直接掘地三尺,却依旧没有找到。 后来又在附近的村子走访,探寻消息,也都无果。 但在这个过程中,黄大志的内心是很焦虑的,只是他也不敢吐露出来。 现在看到唯一的知情人高明程来了,他立即放下手中正在忙的事情,眼底流露出些许激动来。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保密,人在隐藏秘密时,心理素质不好的人,就会承受极大的压力。 又或者他们会在无意中泄密。 “明程,你过来。”黄大志给高明程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前一后来到院子里。这里视野开阔,有人靠近的话,也能够一目了然。 黄大志压抑了很久,心中滋生出强烈的倾诉欲,现在终于可以迫不及待的把一些事情全部都说出来了。 他的声音很小,话却说的很快,好在高明程知道前因后果,因此倒是能够理解。 看出黄大志的焦虑,高明程说道:“如果你想上交,我这边没问题,只是你得找个好法子遮掩,不能让人知道是你之前就偷偷拿走的。” 经过这么久的时间,黄大志已经融入到警局了,得到了大家的信任和喜爱,但人的信任很难建立,却又很容易打破。 一旦有了先例,那么后面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大家就会怀疑你。 这样显然是对事业不利的。 黄大志满脸的讶然,说道:“你同意我上交?我听说是宋朝的,还是玉的,应该很值钱。” 黄大志之前说好卖掉后,得到的钱一人一半,所以他没有做出上交的决定,一是顾忌自己的名声,二也是觉得不好意思,让高明程白忙活了。 高明程刚发了一笔横财,所以这会儿很想说一句——我这人对钱不感兴趣! 咳咳,不过,咱得低调! 高明程把从王所长那里得到的信息挑着说了出来,又把自己的估价说了出来,算是明确的告诉黄大志那两件玉器的价钱。 哦,至于那半块玉佩,由于残缺,一般是不值钱的。 但也有人会拿去制假,照着完整的玉佩做出半截假的,然后用特殊的胶水粘上,再以假乱真的拿去卖。 从古至今,在古董上,就一直存在制假,比如说,宋朝的人造假了唐朝的名画,但如果假货一直流传至今,那么其本身也是一件真正的古董了。 “大志,东西是你捡到的,你可以自己做主。那玉器还放在我家里,等下我拿来给你。”高明程说道。 黄大志惊了,慌忙摇头拒绝:“先放你那里,我住的地方不方便。” 高明程却说道:“再过几天,我就要回村去了,我承包的山要提前规划挖坑,好种树了。” 这一下,黄大志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他低头,脚无意识的转动着。 最终,他松了口气,像是想开了。 “明程,东西不是我盗的,也不是我偷的,而是我捡的!之前我看过《少林寺》里面说过什么有缘人,我觉得这就是我的缘。” “我之前不知道要和谁说这些话,一直憋在心里,一下子想这样,一下子又想那样。但现在我想明白了,我可能虚伪,可能贪婪,但我真的需要钱。” 对于这个结果,高明程并不意外,只真诚的说道:“你的东西,你做主就好。东西先不卖,可以自己收藏保存好,你看怎么样?” 这一刻,黄大志彻底释然了,他算是看清了自己的内心,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那么之后也不会再彷徨不安了。 人的一生,在很多时候,都是在认清自己,认清世界。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二章:黄大志相亲记 略过这个话题后,黄大志的神态就放松了不少,和高明程说起了他过年相亲的事情。 黄大志过年回家时,就跟军岭的媒人说了自己想相亲结婚的事情,然后把自己的条件一摆,再说了一下对女方的要求。 不过黄大志急着结婚,对女方也没有太多的要求,一个是年纪最好不要太小,比他小一两岁就行,一个就是五官端正不丑。 军岭比高家村大,居住的人口也多,是有媒婆的,媒婆听了黄大志的要求后,就马上有了几个人选,然后在大年初二和初四这两天,他都跟随媒婆上门去相看女方。 “初四那天相看的姑娘,我还挺喜欢的,不过她妈早没了,家里只有一个爸爸,另外她是家里的长姐,底下还有五个弟弟妹妹,那些弟弟妹妹基本都是她带大的,是个很善良很勤劳的人。”黄大志说起话来,眼中带笑,看上去的确是有些心动了。 只有高明程听多了伏地魔的传说,对此有些不安,不过他也没有说出不好听的话来,婚姻大事是黄大志自己的事,只要他喜欢,他愿意,那也没啥毛病。 “哦,那对方要多少彩礼?有什么别的要求吗?”高明程语气平淡的问着。 “还没谈到这个,本来打算初六再去一趟,但后面没去成,到王桥镇办案去了。这个案子一忙,就忙到现在。我打算这两天请个假,提着礼去对方家坐坐,把彩礼什么的都谈清楚,能成的话,就早点成了。”黄大志挺有打算的。 主要是他的年纪大了,确实有些着急了。 本来他个人的条件算是不错的,但他家里有负担,因此军岭和附近的村子,都没人愿意嫁过来。 这回相看的,还是隔着二十多里的村子了。 “那行吧,如果成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说一声。”高明程说道,算是给黄大志一个定心丸。 黄大志在县里工作,这结了婚,自然得在县里买房,他现在住的地方,一个人将就还行,新婚夫妻住着,就有些不好了。 “好。”黄大志咧嘴笑着,的确安心了不少。 两人又聊了几句,就分开了,黄大志回去继续工作,高明程也得回去了。 在回去的路上,高明程看到有人挑着担子在卖豆腐脑,于是买了一大份,那卖豆腐脑的人麻利的用塑料袋装好,然后又打开一个桶盖,用勺子从里面舀了两勺辣椒水淋在豆腐脑上。 这辣椒水是用辣椒粉、香葱和酱油熬制的,香辣的口感,拌在豆腐脑里,能增添风味。 当然了,那桶子里还放着一小罐的白砂糖,但只有在顾客要求放白砂糖时,商贩才会舀上那么一小勺。 不过他们这儿的人,很能吃辣,除了小孩,很少有人要求放糖。 给了钱后,高明程拎着东西快步走回去,但一路上都在思索着。 现在做小本生意的人越来越多的,别看这种吃食看似简单,卖一份的钱也不多,但是生意好时,一个月赚的钱,比工人的工资还要高呢。 更别说这两年很多工厂都会陷入三角债,然后濒临破产,连工资都发不出来。 所以,高明程琢磨着该带高壮到县里来做事了。 之前没喊高壮,是因为他和何秀曼结婚后,何秀曼很快就怀孕了,这个时候,他是万万不能喊高壮出门的,不然留下家里一老一孕妇,这如何能安心? 现在孩子生出来了,把高壮带到县里去做小生意,那也没关系了。 至于做什么生意,他是打算做吃食,民以食为天嘛,只要吃食做的好,就不愁没生意,且这个生意投入的本钱也不多。 但具体做什么,还得看高壮的想法了。 他决定这次回村,就找高壮说一说,如果高壮愿意,那么赶在春耕之前,把家里的地租给别人种,一年够交公粮就行。 外面的天地广阔,赚钱的路子更是多不胜数,留在乡下,那么几代人都难跨越阶层了。 如今在兴安岭,还有一个小学,可以供附近村子的小孩读到三年级,但等90年代后期,连这个小学都会没有,你留在村里的话,到时候自家小孩都没得书读,或者要走很远的路,到镇里去读。 教育、医疗等资源会逐渐集中到城市里,因此,进城是大势所趋。 高壮是他的好兄弟,他不能自己发达,却不管兄弟,得在社会腾飞之际,拉上兄弟一把。 高明程在县里又待了两三天,就决定回高家村去了。 由于服装店的高端定位,注定店里的生意不会很忙,再加上多了一个邓婉婉在,高明程就算不在这里,也能够安心。 整个县里的人,都知道这家服装店是高局的侄子开的,所以一般人是没胆量过来找麻烦,且晚上还有高明里这个男人在。 高明程开着自家拖拉机回村时,黄大志也请到了假,买了厚礼,骑着警局的自行车去女方家去了。 不过女方家在邓家乡所属的一个小村子里,因此两人倒是没有在路上碰到。 这个村子发展的一般,不算很穷,并且这里盛产板栗,进村后,能够到处看到板栗树。 这会儿板栗树的叶子还没有长出来,光秃秃的,不那么好看。 上次有媒人带着,这次是自己一个人来的,黄大志的心里还有些小紧张。 女方家住在一座矮小的竹山下方,这里的地势还算不错,因为山下就有一口自然形成的泉水井,并且有多余的井水在旁边汇聚成一个小水池,在春夏雨水多时,这个小水池的水都是满的,可以就近在这里洗衣服洗澡,省事很多。 这边的人家,很多都没有砌围墙,黄大志相看的这家,自然也没有砌围墙,隔着一座竹山,就能够隐约看到他们家的情况。 房子坐落在竹山底下,有所好处,但也有所坏处,夏天时,这里很凉快,冬天时,这里却会很冷。 黄大志过来时,他的相看对象正坐在门前缝补衣服,圆簸箕里放着好几件衣服,还放着一些碎布。 她根据衣服的颜色和样式,挑选着合适的碎布,然后仔细的缝补上。 常言道,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里,几乎没几个人没穿过打补丁的衣服。 尤其是兄弟姐妹多的人家,那么老大还有可能穿上新衣服,底下的弟弟妹妹,就没得新衣服穿了,都是捡大的旧衣服穿。 刺啦! 突然,她也许是手重了,底下的布料竟然发出一声轻响裂开了,这是布料已经朽了,没法再穿了。 哎,她一声叹息,满脸的无奈。 她妈是84年没的,所以倒是赶上了分田到户,他们家人口多,田地自然也多,但家里孩子多,劳力少,所以日子也不好过,再加上去年天干,地里的粮食减产,如今家里就更没多少钱了。 弟弟妹妹们,都好几年没有新衣服穿了。 突然,她的眼帘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闯入,她呆住了,随即认出那是谁来,脸颊微微泛红。 但她做惯了农活,皮肤偏黑,这点晕红并不明显。 黄大志也有些紧张和害羞,但这会儿大家办事,还是很直来直往的,所以他直接说明了来意。 “呃,我爸在地里,我去喊他回来。”她红着脸,慌忙把手里的东西一放,就快步走了。 黄大志被留在这里,一时间更加尴尬了。 他也不敢贸然到别人屋子里,只站在外面打量。 她们家的房子很一般,和黄大志家的差不多,不过黄大志打算在县里买了房后,就给他爸妈一笔钱,让他们把房子修葺一番。 过了五六分钟,有急促的脚步声响起,黄大志循声望去,却是两个半大的小男孩,大的有十二岁,小的也有十岁。 黄大志认出他们来,冲他们笑了笑。 大男孩懂事些,跑到厨房里,给黄大志倒了一杯茶。 这茶不是刚沏的,而是把茶叶直接放进开水瓶里,这样随时喝都是热茶,但这样的茶,口感就没有那么好,加上茶叶是自己自制的,带着一股苦涩味。 黄大志也没嫌弃,道了一声谢,然后客气的喝了两口。 他一路骑车过来,也的确口渴了。 “你看上我大姐了吗?以后你们会在哪里生活?我要是想我大姐了,能去找她吗?”这时,那个小点的男孩子开口问道,大男孩也双眼冒光的看着黄大志,显然也很想知道答案。 黄大志有些窘,但还是说道:“我在县里的警局做事,如果以后结婚了,也会在县里生活。” “啊,你骗人!你条件这么好,怎么可能看上我大姐?村里的赵婶子说了,条件好的男人不可能看上我大姐的,说我大姐有很多拖油瓶。”小男孩不太信任的说道。 黄大志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虽然对方是小男孩,但他还是解释了:“我的确是在警局做事,不过我是协警,还没有转正的。再一个,我家里还有一个得了小儿麻痹症的弟弟,他丧失了劳动力,这辈子我都会一直照顾他的。” “你弟弟的事情,上回的媒人也说了,只要你看上了罗丽,又不嫌弃我们家就行。”这时,一个沉稳的声音响起,是黄大志未来的岳父来了。 他是一个沉默老实的中年人,个子不高不矮,身材瘦黑,不说话时,没多少存在感。 但他一说话,就能够让黄大志知道,他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看来今天这次来商谈彩礼,应该会很容易了。 这个认知,让黄大志稍稍松了口气。 果然,在接下来商谈彩礼时,对方就说道:“你要给罗丽准备些什么,我这边都不管,凭你自己的心意就好。彩礼不用给我,只是我家里什么情况,你也知道,所以也没有嫁妆给罗丽。” 不要彩礼! 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了!一下子把黄大志给砸晕了。 他呆愣了片刻,本能的说道:“不要彩礼不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家里已经拖累罗丽这么久了,她也该嫁人去过轻松的日子了。”中年男人说道,满脸的真诚,没有一点勉强。 他是一个爱孩子的人,但他习惯了沉默,不会时不时把爱你之类的话挂在嘴边。 罗丽为了照顾家里的弟弟妹妹,都已经拖到二十二岁了,放在农村,就都是老姑娘了,好不容易有人看上了,且罗丽自己也没有不满意的,所以他希望罗丽能够早点结婚,去过自己的轻松日子。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三章:大方的令人羡慕 未来的岳父很好说话,未来的老婆也没有开口索取什么,至于妻弟妻妹们,看上去也都是性格很好的人。 整个商谈的过程中,顺利的让黄大志都有些恍惚,分不清是真是假了。 但对方可以说不要彩礼,黄大志却不能什么都不准备,为了结婚,他也是做了一些打算的,于是就把这些打算说了出来。 他说,结婚后,会在县里买房,以后在县里生活,他说,要给罗丽六百八的彩礼钱,让罗丽这边拿去买家具作为陪嫁,剩下的可以当做压箱底钱,这样外人就会看得起罗丽。 他说,要给罗丽买两身新衣服、新鞋子,他说,要给罗丽的家里人都买一身新衣服,好结婚时穿。 另外,他会买一辆自行车给罗丽骑,再给罗丽送一块电子手表。 他每说一句,罗家人就惊讶一分,全部说完后,罗家人已经陷入彻底的震惊中了。 最小的弟弟恍恍惚惚的说道:“姐夫,你这么有钱啊!” 在他们看来,黄大志虽然有一份工作,但应该不至于很有钱,因为媒人说了,黄大志是去年才有工作的,家里又有负担,手里的钱应该不多才是。 当然了,他们也不图黄大志的钱,只图黄大志能对罗丽好,让罗丽过上轻松的日子。 黄大志的弟弟,对于别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负担,但对于一手拉扯五个弟弟妹妹长大的罗丽来说,那就是毛毛雨。 照顾一个弟弟,和照顾五个弟弟妹妹,哪个轻松点? 所以结婚以后要照顾黄大志的弟弟,罗丽就没有怕过。 但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黄大志居然表现的这么有钱! 这让他们有一瞬间觉得黄大志是他们高攀不起的人了。 罗丽的爸爸罗大兴也惊住了,他嘴唇嚅动了下,然后说道:“你不要勉强,那些不该买的,都不要买,我们家不讲究这个。” 黄大志也正色说道:“结婚是大事,我能给的,肯定是要给的。” 他态度强硬,倒是让罗家人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最后,罗丽表示不要买成衣,买布料就行,因为她自己会做衣服。 其实罗丽没学过裁缝,更不会用缝纫机,但是呢,她一手拉扯大五个弟弟妹妹,家里的衣服坏了,也几乎都是她缝补的,因此她对衣服的结构很熟悉,可以照着做出来。 虽然做出来的衣服没有裁缝做的那么好看,但也中规中矩过得去,这样一来,就可以省下给裁缝的钱了。 黄大志知道罗丽家没有缝纫机,听说罗丽要自己做衣服,他沉思片刻,说道:“那给你再买个缝纫机吧!” 罗家人:“……” 好财大气粗的样子! 中午这顿饭,是在罗家吃的,并且是罗丽下厨,说是让他尝尝罗丽的手艺。 罗家虽然穷,但还是有一些秋天晒好的各种菜干,以及白菜、萝卜和芋头。且黄大志是提着两斤肉来的,有了这两斤肉,就可以做出可口的菜来了。 黄大志看着手脚麻利的罗丽,心中那是一万个满意,吃饭的时候,他也是夸了又夸,惹得罗丽的脸颊一直红扑扑的。 饭后,黄大志倒是没有久留,而是返回县里了。 他要为结婚的事情,提前做准备了。 罗家人很好说话,并没有意愿要把罗丽留到过完春耕,而是让黄大志定婚期,黄大志算了一下婚前各种准备事项,决定一个月后就结婚。 对此,罗家人没有异议。 黄大志走后,罗大兴发话了:“罗芳,以后家里的饭你来煮,让你大姐好好休养一个月。” 罗芳就是罗家的二女儿,比罗丽也就小两岁而已,如今也有二十岁了。 “哎。”她应着,脸上并无不满。她大姐的辛苦,她是看入眼的,如今大姐能够结婚,她也高兴。 这时最大的弟弟说道:“我长大了,我以后也可以下地干活了,今年大姐结婚,明年就二姐结婚,这个家,以后我会撑起来的。” 他四姐就笑道:“等我出嫁了,你再说这话吧!你还小呢!” 他的四个姐姐,都只相差两岁,他和弟弟也只相差两岁,但是他和四姐就相差四岁。 据说是他爸妈一口气生了四个女儿,觉得是生不出儿子了,之后几年也没有动静,但谁知都心灰意冷了,居然又怀上了他,在他之后,又生了个弟弟出来。 只可惜他妈生育过多,伤损了身体,因此就早早的去了。 但好在现在也算是苦尽甘来,他们都渐渐长大了,大姐也找到一个好对象要结婚了。 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着。 这个念头,在之后,就更加的确定了。 罗家人万万没有想到黄大志的动作竟然这么快! 下午四点时,就有一辆拖拉机进了村,在他们家门前停下,拖拉机的车斗上摆着一台崭新的缝纫机,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还有一大堆的各色布料和针线。 黄大志从车斗那儿跳下来,对罗大兴说道:“岳父,我买了最新款的缝纫机,店员说这台缝纫机很好用,但我也没有用过,如果你们不会,就喊村里会的人教一教吧。” “这是女式自行车,应该好骑,罗丽你平时多练习练习。” “这是保湿霜和蛤蜊油,送给你涂脸涂手的。” “这块电子手表,你也先戴着吧!” 看到黄大志不停的把东西拿出来,递给罗丽,罗家人再次震惊了。 罗大兴看着黄大志,满脸的恍惚。 他都说过不要彩礼了,结果黄大志给的比人家要彩礼的还多! 这边的动静,引得村里其他人都纷纷围了过来,七嘴八舌的打听起情况来。 这也没什么可隐瞒的,黄大志喜气洋洋的把情况说了出来。 当大家知道村里最穷的罗家大姑娘被人看上,还给了这么多彩礼时,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很精彩。 “彩礼啊,彩礼给六百八,这个数吉利!我岳父也说很好。这些缝纫机、自行车、手表,自然都是给罗丽的,她带不带走都随她!” “对,我看中了她这个人,有她就好。” 黄大志大方的回答着大家的问话,但这些答案,简直让人有种被强行塞了一大口狗粮的感觉。 有点干,也有点噎。 东西都一一搬进罗丽的家里,面对着人群,黄大志再次重申了一下自己的职业——警员! 这个身份,还是很有威慑性的,他是担心罗家一下子得了不少好东西,会引起他人的觊觎,万一有人上门来偷盗,这就不好了。 但他的身份,就相当于保命符了。一般人没人愿意招惹警员的。 果然,他的身份和这些彩礼,就成为村子里津津乐道的一件事了。 而罗丽这个准新娘,也成为很多未婚大姑娘所羡慕的对象。 罗丽全程是懵的,原本她只打算简简单单的嫁过去,然后生儿育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在她的想象中,未来的日子不会太好,但也不会太差。 但现在……看到村里女孩子们投来的羡慕目光,罗丽只觉得身体都轻飘飘了。 她不知道的是,正是因为他们家什么都不要,反而让黄大志更愿意为他们家付出了。 年前,黄大志也相亲过,对方提出很多要求,黄大志明明能够满足,却没有答应。 而今,罗家什么都不要,黄大志却要把该给的,都给了。 钱如流水一样哗啦啦的花出去了,但黄大志没有半点心疼。结婚是人生大事,他既然有这个能力,那就不想太寒碜。 把要送给罗家的东西都一口气准备好后,接下来,黄大志还需要提前在县里买房子,另外还得回军岭跟他爸妈说一声,让他们把家里的房子修葺一下,最后还要定个宜嫁娶的吉日,再提前请掌勺的师傅,定下要请的客人,到时候是要摆酒的。 等到摆酒的前几天,就要把花生瓜子和糖果都买好,另外也得提前一天把菜给买好。 由于结婚的时候地里的菜不多,所以买菜的钱又得多出一笔。 但黄大志甘之如饴,因为他想早一点娶到老婆! 单身了这么多年,原以为一辈子都娶妻无望了,没想到他黄大志终于要娶老婆了! 只这一点,就足够黄大志在梦中笑醒了! 他花钱的动静很大,局里的同事也都知道了,问起他买房的事情时,黄大志就说是高明程借给他的钱。 对此,同事们没有半点怀疑。 高明程无疑是有钱的,而高明程和黄大志的关系,大家也有目共睹,借钱买房,也就不算什么了。 于是大家就纷纷恭喜黄大志终于相亲成功要结婚了。 黄大志看着相处的很好的同事,又想到现在交通不便,喊这些同事去军岭吃酒也不方便,于是他决定等军岭的婚宴办好后,就到县里请同事们吃一顿饭。 而教他画画的那位老警员,自然更是要请的。 他把这个打算说出,大家都纷纷表示一定会去。 当然了,大家自然不会空手去,而是会送礼的。 黄大志没图这些礼,但这是同事之间的情分,一起处事久了,自然就会有了人情往来。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四章:高壮的选择 在黄大志忙着为结婚而做出各种努力时,高明程已经站在小富山上,对整座山进行完整的规划了。 三百亩的山地,说大不大,但说小,那也绝对不小。 之前已经种过一批砂糖橘,死了一些,但大多数都还活着,随着天气逐渐变暖,它们会再度焕发生机。 至于对小富山的规划,之前就已经大致有了预案,现在即将种树了,那么就得把预案做的更仔细些。 然后,他就开始找人干活了。 找的还是之前给他干过活的人,趁着春耕前,把整座山再次清理一遍,一些大块的石头、枯死的树根等,都要捡掉。 然后还要在陡坡上挖出梯田,这样方便种树以及之后的摘果。 整地的事情,有请来的人负责,高明程自己则提着斧头,朝那剩下的杉树和松树而去。 这些树是本来就生长在这里的,属于好木料,所以去年时,由于不急着种果树,高明程也就没有把这些树砍伐掉。 但现在即将有一大批果苗到了,那么这些树就得腾出位置来了。 杉木他留着自己打家具用,松木嘛,可以砍成一段一段的,用来种植茯苓。 树砍好后,还得剥皮,去掉树枝,然后把树干搬到阴处阴干,树枝什么的,就堆在柴堆里慢慢晒干后当柴烧。 忙完这些,高明程拿着铲子和筛子来到之前沙藏黄精种子的地方,他把里面的土挖出来,然后用筛子筛出种子。 黄精的栽培比较麻烦,秋季种子成熟时,就要沙藏保湿,直到第二年三月下旬,再把种子筛出,进行播种。 这些黄精不种在山里,而是种在山脚下的平地上。要先挖出畦沟来,再按行距15厘米左右均匀撒播到畦面的浅沟内,盖土约1.5厘米,稍压后浇水,最后覆盖一层草保湿。 做完这些,就可以暂时不用管,只等它出苗就行。如果察觉到它要出苗了,就得赶紧把盖着的草给去掉,方便苗长出来。 再之后嘛,就和种菜也没多少区别了,就是过密就间苗,怕阳就遮阴,一年后就可以移栽了。 野生的黄精喜欢生长在树荫下,这种植的黄精自然也得满足阴凉的条件,如果是后世,你可以在上面覆盖一张黑色的遮阳网。 但现在,别说有没有,就是有,高明程也暂时用不着,因为他得到的种子才那么些,种植还不成规模,就犯不着拉一张遮阳网,只需要在畦埂上种植一些比较高的植物就行,玉米就是很好的选择,不但能给黄精遮阳,还能够收获一批玉米,算是一举两得。 在高明程忙着这些事时,高壮也时不时过来帮忙。 看到他又过来了,高明程就放下手中的活,说道:“高壮,上回我和你说的事,你想好了吗?” 高明程一回来,就找高壮说了想带他进城做生意的事情了。 因为这个要早做决定,赶在春耕前,就把家里的田地租给别人,否则过了春耕,不好租,自己也舍不得不继续种了。 到时候一拖又是一年。 被问及这件事,高壮满脸的纠结之色,他一屁股坐在一块石头上,说道:“我奶奶喊我跟你去县里做生意赚钱,但是她还要留在村里种地。至于秀曼,我奶奶的意思是让秀曼也留在村里照看孩子,说孩子还小,不好到处跑来跑去。” 高壮的女儿才刚刚满月不久,的确是还小。跟着去县里的话,暂时也帮不上忙,但不跟着去,夫妻两个又分开了。 “明程哥,我奶奶和秀曼要留在村里,我想了想,也决定不去县里了。”高壮语气坚定的说出自己的决定。 谁不想赚钱?但高壮不能去赚这个钱。 他家人口少,把奶奶和秀曼留在家里带孩子种地,他实在是不放心。 再一个他也舍不得和他的宝贝女儿分开,刚荣升奶爸的高壮还挺喜欢带孩子的,一天不抱孩子,就心里不得劲。 高明程听完,然后说道:“这样吧,我晚上到你家去吃饭,和细奶奶再谈一谈这个事。” 高壮看了看他,想了想后,也没有拒绝。 当天晚上,高明程忙完地里的活后,就提着小半篮鸡蛋去了细奶奶家。 他人在县里时,家里的鸡和羊,都是张成远帮着照看的。 鸡下的蛋,张成远也没有昧下,而是都放在橱柜的抽屉里,高明程回来时,发现已经有不少蛋了。 高明程拎着鸡蛋过去时,饭菜刚好出锅,摆在桌子上还冒着热气。 看到他来了,细奶奶笑着招呼:“明程,快洗手来吃饭!” “哎,好。”高明程应着,去洗了手。 大年初五那天,下了一阵子冰粒子,之后又下了一场小雨,虽然雨水不多,但也多少滋润了干枯的大地。 村里的老井,也多了一些水涌出。 饭桌上,高明程对细奶奶的手艺夸了又夸,其中有一道苦槠豆腐,用大蒜叶炒的,味道很好。 他们村有摘苦槠子,做苦槠豆腐的习俗,这苦槠豆腐,也往往是在冬天少菜时当做菜吃。 吃完饭后,高明程就和细奶奶分析起在乡下种地一年能赚多少钱,以及去县里做生意一年又能赚多少钱的事情。 直接把钱的数目说出来,这两相一对比,就令人怦然心动了。 高明程说道:“细奶奶,你上了年纪,实在没必要继续留在村里种地,否则高壮就算去县里了,他也不放心你。” “再说了,高壮去县里做生意的话,如果只他一个人,那么就要忙里忙外,累的很!” “我在县里做生意,不但带了多美和淑芳去,还又招聘了一个女孩子,这才能够把生意做下来。你让高壮一个人去做生意,他怎么做?总不能你们在村里种地,再让高壮花钱找个人来帮忙吧?” “听我的,如果真要去县里做生意赚钱,那就一家老小都去!租一个大点的房子住,等生意赚钱了,就在县里买套房子住!” “村里的这些地,就租给相熟的人种,让他负责交公粮就行。” 高明程的一番话说的在情在理,细奶奶他们几个都有些心动,又都有些迟疑。 有些人,他看不清时局,抓不住机会。也许多年以后,会感慨一番,比如,如果当时我早点去做生意就好了;如果当时我早早的买房就好了;如果我早早地炒股就好了。 只有当彻底错过一个好机会后,他们才会幡然醒悟,才会心生悔意。 上辈子,高壮跟着他走南闯北过,但其实不是高壮本身想去做这件事,而是本能的跟着他而已,他去做了,高壮也就跟着去做了。 但现在情况不同了,他和高壮都分别娶了老婆,有了自己的小家,高壮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无条件的跟在他的身后,听从他的吩咐了。 即使他让高壮做的事情是对他好,但高壮也需要去照顾细奶奶和何秀曼的情绪。 这时细奶奶满脸为难的说道:“地是农民的根,我种了一辈子的地了,不种地的话,我心里难过。再说了,村里人精的很,你把地租给他们,他们会不会好好种不知道,但一旦租的久了,那地肯定就成他家的了!就算没有全部都霸占了,也会一点点的占去。” 细奶奶在村里待了一辈子,历经了国内动荡的年代,又历经了百废俱兴的年代,她穷过,饿过,对土地的情感,不是一般人能够理解的。 再一个,她内心深处是害怕去陌生的县城的。 这一点,她没有明确的表达出来,但高明程从她的眼底看出来了。 于是他不再劝了。 赚钱的机会有的是,现在不行,以后也还可以去,只要有他帮忙,什么时候去县里赚钱,都不晚! 他又看了看何秀曼抱着的婴儿,笑道:“那行吧,孩子也还小,现在以养孩子为主也好,等过几年,孩子大了,再去县里做生意也不迟。” 他这么一说,高壮就松了口气。 何秀曼的脸上快速的闪过一丝遗憾,但也没有吭声。 她低头看着孩子,满心满眼都是孩子可爱的模样,除了养育这个孩子,何秀曼其实还在计划着等身体恢复好了,就再给高壮生一个儿子! 对,虽然高壮和细奶奶都没有表达出重男轻女的思想,但何秀曼本身出自重男轻女的家庭,这导致她比高壮更渴望生儿子。 只有生下儿子,才能够给予她足够的安全感,才能够挺直背脊过日子,不惧村里人的指指点点。 当然了,因为孩子还小,这个念头,她一直深藏在心底,没跟高壮说过的。 高明程没能劝高壮他们进城去做生意,心底也多少有些遗憾,总有一种自己发达了,却没有拉好兄弟一把的愧疚。 很快他调整了心情,不再提这件事,而是说起春耕的事情。 “细奶奶,今年的禾苗和薯藤,也还是你帮我育苗吧!到时候我只管回来种!对了,你们的田不用找人借牛去犁,我用拖拉机一起给犁了!”高明程说道,他已经买好犁田的机械了,到时候把拖拉机的车斗拆下来,装上犁田的工具就行。 高家村虽然是个小山村,但这里可是出过乡绅名望世家的,其山脚下,有七八百亩相连在一起的良田。 在古时,所有的良田,都是地主家的。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五章:种树,犁田,外快 很快就到了月底,石门村的村支书如约派人把果苗送过来了。 石门村是个富裕的村子,这里有良田,有一个大水库,还种了满山的果树,村里很多人家,都承包了一片山,靠卖水果挣钱。 因为富裕,所以送货的拖拉机一共来了四辆,每辆车都装的满满当当的。 车队来了后,高明程就去交接货物了,先是清点果苗,看数目是否对的上,再看是否有明显瑕疵的地方,如果没有,那么就分类卸货,先堆在山脚下。 有高岳出面,且这批果苗是石门村的村支书帮着安排的,果苗的质量基本没有问题。 或许不是专门做育苗生意的,这批果苗看着多,其实数量倒也不是很多,因为果苗大多都是两年或三年生的了,离结果都已经很近了。 尤其是有两棵杨梅树,瞧着有两米高了。 送货的人指着那两棵杨梅树说道:“这杨梅已经结了几回果了,果子又大又甜很好吃,价钱肯定是要贵一些的。我们村的杨梅,一开始都是从浙江那边移栽过来的,比我们本地的野杨梅要好吃很多。这两颗树,按现在的名字,叫东魁杨梅!” 东魁杨梅一开始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在1979年由浙江农林大学定名为东魁杨梅的。其果实大如乒乓球,果色紫红,肉柱较粗,属大果晚熟品种,7月初开始成熟。 对于这点,高明程是知晓的,因为在东魁杨梅名声大噪时,石门村的人曾经冒充过仙居的东魁杨梅在市场上卖过,当然了,狠赚一笔后,就被人举报了。 东魁杨梅是仙居的支柱产业,对其杨梅的保护力度很强,价格也是极为昂贵的,一般人是舍不得买的。 于是买价钱较低的假货,也在情理之中了。 虽说如此,但这杨梅在他们本地,绝对算得上是很好的品种了,看着这两棵已经可以结果的杨梅树,高明程心情很好。 一分钱一分货嘛,价钱贵点是能理解的。 把所有的果苗都清点好后,高明程爽快的把货钱付了。 送货人便开着空车回去了。 “叔伯们,干活了!”高明程冲着做工的人喊道。 “哪种果树种哪里,我之前跟你们说过了,按照之前说好的种就行。”高明程吩咐着,然后自己一手提着一棵大杨梅树,往小富山的北坡走去。 杨梅喜阴耐湿,在雨水充足,气候湿润时,寿命长而丰产,可以说,这两棵东魁杨梅活下来后,那是可以盛产几十年的! 到时候高明程的子子孙孙,都能够吃到这树上结的杨梅了。 因此高明程还挺慎重的,决定自己找地方种。 东魁杨梅根系较浅,而枝叶茂盛,因此怕风,所以种植的地方得避风,另外杨梅对光线的要求不严,在比较隐蔽的山谷也适宜。 不多时,高明程就来到了小富山的北坡,然后在一处缓坡停下,东魁杨梅是可以种山谷,却不能种高坡的,高坡日照太强,风力太大,且土壤含水量低,这种地方长出来的果实,就会小很多,口感也没那么好。 在种杨梅之前,高明程抡起锄头,先把几株捻子树给挖了。 这几株捻子树,是之前特意留的,但现在得移栽到别的地方去,而给杨梅腾出位置来,因为凡狼蕨、杜娟花,桃金娘、松、杉等生长良好的地方,最适宜栽培杨梅。 这捻子的学术名,就叫做桃金娘。 除了这两棵大杨梅树,也还有十来棵小点的杨梅树,瞧着最多两年生,树形瘦小,枝叶不多,得种上几年后,才能够结果。 因为杨梅根系浅,且枝叶繁茂,所以每棵树相距最好稍微远点,不然长大后,就会挤在一起了。 他在这里种着杨梅,请来的工人们,则在规划好的位置种上相应的果苗,蜜桔种在向阳的坡地上,桃树和梨树挨着种,等到花开时,一片白,一片红,红白相映,也是十分热闹,有种桃李争春的盛景。 所有的果苗,基本都是种在山脚和山坡上,至于山顶,一般情况下,是要种植生态林的,因为山顶比较干燥瘠薄,种果树的话,果子生长的不好,所以只能种水土保持林,或者用材林。 高明程则计划在山顶种上油茶树,这种树属于生态林,对土壤的要求也不那么高,每年秋季还能够采摘油茶籽。 油茶树苗都不用买,他往山里走一趟,就可以移栽一些过来了。 更何况这小富山本身也有部分油茶树生长着。 一连忙碌了好几天,所有的果苗总算都已经种好了。 果苗种上后,就得覆土、踩紧和浇水,在没有抽水机器时,得全靠人力提水浇灌。 好在山脚下就有一个池塘,并且好运的是,在果苗栽种的第三天,于半夜时下了一场春雨。 春雨淅淅沥沥,滋润着万物。 时间已到四月初,正是万物复苏,草木茂盛之始,别的不说,地里的杂草已经开始疯长了。 疯长的不只是杂草,还有很多野菜。 高明程注意到细奶奶家的餐桌上就多了一些野菜了,有马齿苋、蒲公英、车前草、和灰灰菜等,至于香椿芽,现在还太小,不到采摘的时候。 香椿芽是个很神奇的野菜,有些人觉得它很香,但有些人却会觉得它很臭,高明程对它的接受度还行,香椿芽就这么吃是不好吃的,但拿来用鸡蛋炒,那就好吃了。 当然了,罗小华不喜欢,也舍不得用鸡蛋炒,所以每年的春季,她都不会去摘。 高明程每次吃鸡蛋炒香椿,都是在细奶奶家吃的。 一场春雨接着一场春雨,雨水争先恐后的滋润着这片干枯大半年的土地,使得生命力顽强的野草一天一个样。 小富山的果树已经种好了,接下来,整个高家村都投入到春耕中。 犁田、翻地、播种,就是他们的日常。 高远见自从买下高明程的牛后,就对这牛很好,因为他对牛寄予厚望,以后家里的田,就都靠它来犁田了。 但高远见万万没想到,他的牛还没有派上用场,家里的田就先用上了更先进、更高效的犁田方式了。 高明程买了犁田的机械,自然不会只给自己犁田,细奶奶家、自己爸妈家、还有许多美二姐家,那是都给安排上了。 也不用他们出钱,只是给谁家犁田时,高明程就在谁家吃饭。 这要求一出,即使是小气的许多玉,那也是没有二话的,轮到她家的田时,她还特意喊张成远去军岭的集市上买了三斤五花肉回来。 一顿吃的是梅干菜炖五花肉,一顿吃的是红烧肉,手艺虽然一般,但至少肉是扎扎实实的。 罗小华也表现的很大方,她家的田多,高明程足足忙活了两天才忙完,这两天里,罗小华也是竭尽所能的煮了一大桌的好饭好菜出来。 高远见的脸上,也多了许多笑意。 每年春耕时,是最忙碌最累人的,把八亩田犁好后,人就累的不行了。 现在有了拖拉机犁田,轻轻松松就能完成好几天的任务了。 高明程的举动,引起村里乃至大队的注意,于是纷纷有人上门求高明程给他们家犁田,有人提着礼物来,有人说愿意给点钱。 高明程没收钱,但也不愿意去给他们犁田,把自己宝贵的时间都浪费在犁田上,他本来想把拖拉机借出去,让别人自己买柴油、自己出力去犁田。 但后来又怕别人不爱惜拖拉机,于是想了想后,他把这件事交给高壮了。 在用拖拉机犁田时,高壮也在旁边,他就顺便教高壮怎么开拖拉机了。 如今正好给高壮一个赚外快的机会。 于是他把这件事先和高壮说了,问他的意见,能赚钱,高壮自然没有意见,还提出分高明程一半,因为拖拉机是高明程买的。 但高明程没要,只让高壮自己负责出钱买柴油就行。 高壮是把这件事当成正正经经的工作了,于是提出犁一亩田收多少钱,并且他只收钱,是不收礼物的。 为什么不收礼物呢?因为有的人本分,给的礼比较重,但也有偷奸耍滑的人,拿一些不值钱的东西来糊弄人。 比如拿一些受潮过期质量不好的点心、拿兑了水的酒、拿坏了的鸡蛋等等。 村里人赚钱不容易,因此一说是要钱,于是很多人都心生退意,决定还是自己多辛苦一些好了。 但也有家里劳力少的人愿意花钱请高壮来犁田。 去年野猪下山时,村里组织人去打野猪,结果在打野猪的过程中,有好几个人都受伤了。 皮外伤还好,那些伤到骨头的人,到现在都还不能干重活,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这才过去两个月呢。 在高壮忙着给人犁田赚钱时,高明程已经进山去查看他的蜂箱了。 春暖花开,山里的蜜源一下子就多了起来,蜜蜂们也开始变得勤快,于是高明程决定把蜂箱给移一下位置了。 在移蜂箱前,还得检查一下蜂箱的情况,该换蜂脾的就换,该增该减的也给安排上。 另外打黄蜂简直是一个永远不会过时的活动,这些可恶的黄蜂专门盯着蜜蜂霍霍,一个不注意,能吃掉好几个蜜蜂去。 往往在蜂箱的附近,都会落下不少的蜜蜂尸体。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六章:许多美怀孕了 在检查蜂箱时,高明程发现蜂箱里面居然有不少的蜜。 意蜂采蜜积极,只要有蜜源,一年四季都在采蜜,也都会酿蜜。高明程整个冬天都没有摇过蜜,所以到现在,里面确实已经有不少的蜂蜜了。 他拿了一块蜂脾出来,对着阳光照着,能够看到里面有不少孔洞里都封存着蜜,并且这些蜜的颜色很深,是近黑色的那种琥珀色。 新蜜是浅琥珀色,这种蜜刚酿好,含水量多,比较稀,口感也没有那么香甜。 等到蜜的颜色逐渐深了,这个时候就已经酿好了,蜜会变得粘稠而甜腻,保质期也就长一些了。 “看来,该摇蜜了。”高明程自言自语,决定等下就把摇蜜机带进山来摇蜜。 随着春暖花开,山里的蜜源增多,蜂蜜采蜜积极,很快就会酿出新蜜来,到时候新蜜老蜜混在一起,反而不好再摇蜜了。 蜂蜜也分很多种类,什么蜂王浆就不提了,常见的蜂蜜名字都是按照季节和特定的花卉来的。 比如春蜜、夏蜜、秋蜜、冬蜜,再比如枣花蜜、槐花蜜等,笼统一点的话,就直接叫百花蜜了。 因为高明程这边没有单一物种形成大规模,所以没办法专门采集某种花蜜,只能让蜂蜜满山乱采花。 而四季蜜中,又以冬蜜的品质最好。 现在看到这么多的冬蜜,高明程心中也高兴。去年秋天摇蜜后,他就一直没有再动蜂箱里的蜜,为的就是能够让蜜蜂安然越冬,但显然蜜蜂们的小日子过的还不错,并没有把储存的蜜都消耗掉。 既如此,那我就笑纳了。 高明程转身下山,等他再上山时,手里已经提着摇蜜机,拿着割蜜刀了。 蜂箱里虽然有蜜,但不如春夏的蜜那么多,得挑蜜多的来摇,高明程一直忙碌到天黑,这才把所有蜂箱里的蜜都摇好了。 因为数量不多,摇蜜机里就能够存下所有的蜜,犯不着像以前那样分几次摇。 暮色降临,鸟倦归巢,四下一片寂静。 高明程提着装满的摇蜜机,一步一步走在下山的路上,天色虽暗,但他对这山里的情况很熟悉,也依稀能够看清楚路况。 还未彻底下山,就听见熟悉的狗吠声,原来是黑虎和精灵寻来了。 之前他进山时,没看到这两狗,也不知道是跑到哪里去了。 两狗热情的围着他转,显得十分的亲昵,在两狗的簇拥下,高明程下了山,只是看到自家屋子里亮着灯时,他却是一愣。 快步走进院子,就听到厨房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 这段日子,他有时候在自己家里随便弄点吃的,有时候去细奶奶家蹭饭,有时候也会去自己爸妈家蹭饭。 但除了他自己,可没人会跑到他家里来给他煮饭。 高明程心中狐疑,放下手中的摇蜜机和割蜜刀,然后走进了厨房。 灯光下,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灶台边,正在炒菜,灶沿上,已经摆着两盘子炒好的菜了。 看到这人时,高明程心中微动,脸上已经不自觉的露出笑容来了。 正要出声叫她,却见她在炒菜时,表情很奇怪,像是在隐忍着呕吐一样。 “多美,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你放下,让我来。”高明程快步走了过去,夺下许多美手中的铲子。 许多美一愣,高明程的脚步轻,她又专注于炒菜,根本没注意到他已经回来了。 看到高明程一面炒菜,一面关心的看着自己,许多美的脸上也满是笑意。 她抿嘴笑着,说道:“明程,我们要有孩子了!” 前阵子,许多美就想回村来,邓婉婉的表现一天比一天好,店里有她和高淑芳,也能够忙得过来,因此许多美就想回村给高明程帮忙。 但谁知她的身体有些不适,像是着凉感冒了一样,没法子,她只好在家静养,但也没去拿药吃,直接熬了生姜红糖水,生姜红糖水能够驱寒暖胃,熬好后,趁热喝下,再发一身汗,体内的寒气便会消散,人也就会通体舒泰起来。 这算是治疗感冒的偏方,也是高家村人人都会的法子,其生姜、红糖,都是相对容易得到的东西,并且效果的确还不错。 许多美在喝完生姜红糖水后,再睡上一觉,感觉的确是好些了,但紧接着邓婉婉却在私底下找到她,委婉的让她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 起初许多美每当一回事,只说自己虽然有些不舒服,但也没到病了的程度,用不着看医生。 邓婉婉见状,只好说的明白些,告诉她自己是怀疑她怀孕了。 许多美一听吓了一跳,随即又有些高兴,赶紧去看了医生,然后确定她的确已经怀孕了,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这有了身孕,且身体不适,许多美也没法回村帮忙了,但她又迫不及待的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高明程,于是在今天知道高明万要回村时,她便坐着高明万开的皮卡回来了。 自己骑自行车的话,先不说体力能不能坚持住,光是那迎头吹来的寒风,就让人够呛的了。 许多美回来后,却没有看到高明程,把家里转了一圈,发现摇蜜机不在了,于是猜测高明程应该是去山里摇蜜了。 她也不知道高明程把蜂箱放在哪里,也不敢上山去,怕万一有个好歹,于是只好在家里呆着,然后煮上一顿丰盛的晚饭。 许多美此时满脸的兴奋,叽叽喳喳的说着话。 说她有哪些症状,说医生是怎么叮嘱的,说她对于腹中孩子的一些畅想,是男孩还是女孩,如果是女孩,要叫什么,是男孩,又要叫什么之类的。 这些事情,她一个人反反复复的想了好多天,却没有倾诉的对象,现在看到高明程了,那是一股脑的说了出来。 高明程听到许多美有身孕后,也是十分高兴,但随即一算日子,他的神情就有些恍惚。 上辈子,他是87年秋天才和许多美结的婚,婚后不久,也就是在过年期间吧,许多美就怀上了他们的大儿子,在许多美孕期时,他又跑出去做事,一连好几个月都没有回来过。 这辈子,他是在86年就和许多美确定了关系,87年初时结婚在一起,一开始,因为许多美年纪较小,他做了防护措施,没打算马上怀孕。 但在高壮都有了孩子后,去年下半年时,他就开始没做防护措施,打算随缘生个孩子,结果迟迟没有动静。 而今…… 算一算日子,上辈子和这辈子是在差不多的时间点怀孕的,那么生下来的孩子也应该就是前世的大儿子吧! 想到大儿子,高明程觉得脑海中对于他的印象有些模糊了,但他觉得这是好事,每个人,在生命的最开始,都拥有无限的可能。 不用后世既定的目光去看待他,这样更好。 “明程,你高兴吗?”许多美说完一大串的话后,这才注意到高明程没吭声。 她不由得感到奇怪起来,难道高明程不高兴? 应该不会啊,前阵子整夜整夜缠着她的人,不就是高明程本人嘛! “高兴!”高明程笑着说道,但手上的动作没停,大铁锅里的菜炒熟后,他熟练的装盘,然后随手倒了半瓢水进锅里,炙热的锅底被冷水一浇,发出呲啦的声响。 做完这一切后,他才一把把许多美抱起,真心实意的说道:“我很高兴,多美,以后我一定会对你和孩子好的。” 许多美从未怀疑过这点,笑吟吟的嗯了声。 高明程给了她前所未有的好日子,她对高明程也是十分的信任,绝不怀疑半点。 这一顿饭,吃的格外的温馨,就是许多美有孕早期的一些症状,比如闻不得油烟味、吃不得荤菜、并且连白米饭,都觉得犯恶心。 因此,饭桌上,许多美只夹着蔬菜吃,并且吃的很少。 高明程劝她吃饭和肉,却见她一口吃下去,直接恶心的吐出来了。见状,高明程也就不敢再劝了。 他惆怅的说道:“你的症状怎么这么严重?我看你二姐和何秀曼都没有你这么严重,虽说闻不得油烟味,但该吃的吃,该喝的喝。” 许多美就说道:“何秀曼是什么情况,我是不知道,但我二姐,其实反应也大,只是没法子。她家里只有她和我哥哥两个人,却有一大堆的事要做,她怀孕时,也不得闲,每天要做很多事情的。她也吃不下饭,但不吃饭,身体就软绵绵的没精神,做不成活了。” 说着,许多美叹息了一声。 她有些感慨,许是自己的日子过的好了,因此身上的那些症状才被放大了,并且她还可以有所选择。 比如,闻不得油烟味,那她可以不煮饭! 比如吃不下饭菜,那她可以先饿着,反正高明程不会喊她做这做那,她可以好好的休息,只要熬过孕早期这段时日,身体就会恢复过来。 高明程的确舍不得喊她做这做那,并且说道:“以后你别煮饭了,在高家村这里,就我来煮,在县里,就让淑芳和婉婉煮。你好好养身体,既然吃不下饭,那么能喝奶粉和麦乳精吗?我明天就去买来!” “哦,今天刚摇了冬蜜,我给你泡一杯蜂蜜水喝吧!” 说着,高明程快步去弄蜂蜜水了。 泡蜂蜜要用温水,不能用开水,否则会把蜂蜜里面的营养都破坏了,另外泡奶粉也是一样,只能用温水,不能用开水的。 很快,他端了一大碗的蜂蜜水放在许多美的面前。 许多美看着满满一大碗的蜂蜜水,先是一愣,随即无奈的说道:“我哪能喝得下这么多!” 高明程则说道:“你尽管喝,剩下的我喝就是。” 有了他这句话,许多美也就不担心了,她没敢大口大口的喝,而是小口小口的喝,喝了两三口后,她发现还好,并没有严重反胃的感觉,于是这才继续喝下去。 但高明程泡的蜂蜜水实在是太多了,她只喝了一半,剩下的就递给高明程,高明程接过,一饮而尽。 当天晚上,也是早早的休息。 床上,两人并排躺着,高明程的手放在许多美的肚子上,似乎在感受着什么,但奈何现在腹中的孩子才花生米那么大呢,根本没有动静。 高明程有些失落,正要说话时,却听见轻微的鼾声,原来许多美已经睡着了。 怀孕后的她,比之前嗜睡,并且睡觉时还有轻微的鼾声了。 高明程盯着她看了一小会,发现许多美竟然满脸的憔悴,看来这个孩子对母亲的折腾挺不小的。 只是他虽然心疼,但也没法代替,只能在吃食上想想办法,至少让许多美不要饿着肚子。 第二天一早,正好是军岭的集,于是高明程早早的去赶集,他打算买一些不一样的蔬菜给许多美吃,别天天就吃那一两样,另外再去供销社买奶粉和麦乳精。 看到集市上有人卖包子油条的,他也每种馅料都买了,看许多美会吃哪种。 他带着一大堆东西回去时,嗜睡的许多美还没有醒来呢。 高明程也没有叫醒她,而是自己来到厨房,掀开木头锅盖,就有一股热气冒出,大铁锅里的粥已经好了。 他打了一碗粥出来,配着包子油条吃。 刚吃完,许多美就醒来了。看到高明程时,她不好意思的笑了,说道:“怀孕后我总觉得没有精神,爱睡的很。” 高明程就说道:“睡到自然醒也挺好的,你去洗漱,然后来吃早饭,我煮了白粥和鸡蛋,还买了包子和油条,你看能不能吃下去一点?” 许多美望了桌子一眼,肚子饿的咕咕叫,但究竟能不能吃下去,也不好说,很快,她就洗漱好了,坐在了桌边。 先是吃白粥,这个她倒是吃得下,最近几天,她都是靠白粥续命,但这白粥也不能吃多了,否则还得吐。 鸡蛋吃着也还行,就是突然间不喜欢吃蛋黄了,于是她吃蛋白,把蛋黄给高明程吃。 至于包子,她吃了一个豆沙包,这个软软甜甜的,味道还不错,至于肉包、菜包什么的,她根本吃不下去。 油条这种油腻的东西,她也是吃一口就犯恶心。 高明程看着她一样样的尝试,也就心中有数了,打算之后再给她换着花样买来吃。 上回他在王桥镇待了几天,吃了那边的面包,觉得还挺不错的。 既然许多美能吃豆沙包子,那么面包没准也能吃,他打算到那边去买些来。 这天,高明程提不起劲去外面干活,只想守着许多美。 许多美却不喜欢呆在一个地方不动弹,在县里是没法子,为了做生意,只能一天到晚呆在店里,这也是很多生意人的无奈。 他们这边没有怀孕未满三个月不能告诉别人的风俗,但说,也是和至亲的人说,既然许多美想走动,那么高明程干脆带着许多美去他爸妈家坐坐,顺便把这个喜讯告诉长辈们。 他也没空着手,拿着两瓶冬蜜去的,这都是昨天刚摇出来的,味道很是香甜浓郁,平时吃一点,既能够补身体,也能够润肠通便。 到了老村那边,高明程快走几步,先把一瓶蜂蜜给了细奶奶家,然后才和许多美并排走着去了自己爸妈家。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七章:甜甜嘴 高明程和许多美并肩走着,只是刚走进院门,就闻到一股恶臭,许多美一个没忍住,直接弯腰干呕起来。 高明程探头去看,猜测着家里可能在掏厕所。 乡下的厕所都是旱厕,没做什么蓄水池,更没有地下水道,可以把脏东西冲走。 所以旱厕味道大,有时候低头去看,还很考验人的承受力,如果有密集恐惧症的话…… 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家里味道大,你别进去了,你去细奶奶那儿坐坐,和秀曼说说话。” “嗯。”许多美应着,她现在是真的闻不得这种味道,于是只好从屋子边上的甬道往后走去,大概二十多米,就到了细奶奶家。 高明程自己进了院子,循着发出声响的方位而去,果然看到他爸和高明万穿着旧衣服,正在掏旱厕。 这味道太大,走得近了,能熏的人眼睛疼。 高明程站住,愣是没敢再往前走一步了。 他家人口少,且大部分时候不在家,所以旱厕里的东西不多,味道也不如这边的大。 “明程,你怎么来了,地里的活干完了?”高远见看到他来了,直起腰来说话,顺便休息一下。 高明万拿布蒙住了口鼻,还在埋头苦干,终于,厕所已经掏的差不多了。 高明万说道:“爸,赶紧把它挑到地里去,这味道太冲鼻了。” 高远见就瞪了高明万一眼,还不等他说话,高明万已经说道:“我要开车,这肩膀压痛了,影响开车。” 高远见没法子,只好自己把装满东西的桶子挑到外面的地里去。 他挑着担子时,那是一路走,一路有臭味相伴。 “二哥,我们到院子外边说话去。”高明万说道,快步朝院外走去,那速度快的跟逃一样。 等到了院子外边,空气里总算没有那么臭了,他扯下蒙住口鼻的布,又脱掉最外面的旧衣服,然后大喘了一口气,像是劫后余生一样。 “怎么这个时候掏旱厕,不是得等菜出苗长一阵子后,才要浇粪水施肥吗?”高明程不解的问道。 现在才翻土、播种后不久,苗都才刚刚出来,这个时候施肥,得把根烧坏了。 高明万说道:“过年时,我去相亲了,看来看去,看中了一个姑娘,后面也有一些来往,到现在算是差不多定下了,明天女方家会过来看房子,要是满意的话,那就定下了。” “我把话一说,是想让爸妈把房子收拾干净,再买些点心和肉菜,也就差不多了。但没想到爸说旱厕的东西多了,怕未来亲家来了,觉得气味不好,于是非要今天就把旱厕给掏干净。” 高明万一屁股坐在门前的石墩上,语气里有几分抱怨,却也有几分高兴。 他爸说要掏旱厕,也是看重他,希望把家里弄干净,让女方满意。 高明万指着堆在一旁的柴火,说道:“这掏完了旱厕,还得劈柴!说什么从垒的柴堆里,就能够看出这家人勤劳不勤劳,日子过得好不好什么的。” “前阵子大哥有零工打,天天往外面跑,爸妈又要管地里的活,所以家里柴火不多,这些枯木,还是爸今早就从山里拖回来的,说是之前就藏在山里,现在已经干的差不多了。” “你说爸妈也太较劲了,就算家里柴火不多又怎么样?反正不影响煮饭就行!再说了,我现在可是在县里做事,以后也会和二哥你一样,在县里买房住的。” 说到这里,高明万的语气里,是有些一丝优越感的。 他心里认为,即使高家村的房子不那么的好,但他个人的条件很优越,女方不傻的话,就不会说什么不好的话出来。 高明程安静的听着,然后问起女方的情况。 “是小王村的,她叫王秀秀,是家里最小的女儿,有个哥哥在小学里当老师。家境还不错,要不是我个人条件好,她还未必看得上我呢。”高明万沾沾自喜的说着话,又喊明天高明程过来这边吃饭。 为了这件事,他特意请了两天假,等明天傍晚,他就得开车回县里,然后要继续上班了。 许是有高明程这层关系,肖金峰知道他请假是为了相亲的大事,特意让他开了皮卡回来的。 这皮卡虽然不能拉大货,却可以承接县里的一些小单子,也可以给一些领导送人情,比如领导搬家,给人运家具等等。 这年头,别说一辆皮卡,就是一辆拖拉机,那都是极有面子的事情。 高明程听到女方的名字时,却是心中一动。 他万万没想到,高明万看中的,竟然就是他上辈子的老婆! 当然了,上辈子,高明万是高攀了女方,但这辈子,高明万个人倒是发展的不错了。 许多美怀孕的时间,以及高明万相亲的对象,这两件事让高明程有些恍惚起来。 难道高明里和高淑芳,也会再次和前世的对象走在一起吗? 缘分天定? 但随即他又摇头否认了。 上辈子,高壮至死没有结婚生子,可现在他已经娶妻生子,过上相对幸福的生活了。 上辈子,黄大志这会儿已经在羊城成了一名飞车党,干下无数恶事,最终被绳之以法。 可是这辈子呢,黄大志不但过的好好的,还当上一名光荣的协警了! 命运的齿轮还是转动了,这就说明人定胜天。 所以,如果他不插手高明里和高淑芳的婚事,那么有可能会和上辈子一样,但只要他插手,那么就有可能不一样。 得到这个结论,高明程决定会插手高淑芳的婚事,却不会插手高明里的婚事,毕竟出嫁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上辈子,高淑芳的老公也还行,虽然普普通通,日子也过得平平淡淡,但却有一个沉迷赌博的弟弟。 那弟弟在输了很多钱后,直接跑路了,老婆也离婚改嫁了,却是留下一对儿女,那儿女说是爷爷奶奶带,但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且是文盲,不懂教育的事情,所以那两个孩子,更多的还是高淑芳在管。 高淑芳自己两个儿子,又要管侄子侄女,日子过的实在辛苦,后来他有钱了,就没少补贴这个妹子。 但如果能够重新找个好对象,那么又何必让她再过得那么辛苦呢? “二哥,你怎么了?发呆了?我问你话呢!”高明万大声喊着,终于让思维发散的高明程回过神来。 “啊,你说什么?”高明程不在状态的问着。 “我是问二嫂,昨天我带她回来时,看她脸色不好看,几次捂嘴想吐,问她是不是晕车,她又说不是,所以问问你。”高明万说道。 “哦,你嫂子她是有了身孕,所以身体不舒服。”高明程说道,这次过来串门,本就是要和大家说这件事的。 他们这边的小媳妇在结婚后,都会遭遇婆家催生,但他和罗小华的关系微妙,且罗小华不喜欢许多美,所以从来没有催生过,倒是以前曾说过不会给他带孩子的话。 但尽管如此,总是至亲,该说的还是得说一声。 “那恭喜啊,二哥,你要当爸爸了!”高明万咧嘴一笑,诚心道喜。 最近真是好事连连,他马上要订婚了,二哥也快要当爸爸了,接下来就是明里和淑芳了。 时间不知不觉的流走了,而他们五兄妹也陆续长大成人,即将都有了自己的家。 在兄弟两说话时,高远见挑着空担子回来了,那桶子在外面的水沟里洗过了,但还是有一股臭味。 高远见把担子放在角落,然后脱掉最外面的旧衣服,这才朝兄弟两走了过来。 还不等高明程开口,高明万已经抢先一步报喜了。 “爸,二嫂怀孕了!” 高远见闻言,脸上也流露出一丝喜色,连连说道:“挺好的挺好的。你妈前两天才买了二十多只鸡崽回来,到时候养成半大的小公鸡,就给你媳妇两只补补身体。” 他们这边有个习俗,会给孕妇送半大的小公鸡,大约就一斤多吧,其实没啥肉,但大家认为这样的小公鸡最营养,给孕妇吃是最好的。 后来附近有人养鸽子,于是又流行给孕妇送鸽子吃,有一鸽胜九鸡的说法。 而没钱买鸽子的人家,就会进山弄斑鸠。斑鸠和鸽子差不多,也是很补的,只是养殖的鸽子会比斑鸠的肉更多一些。 高明程没有拒绝他爸的好意,这算是他们当地长辈应该做的事情。 在生活中,有很多约定俗成的事情,比如长辈会疼爱晚辈,比如出钱出力帮儿子娶媳妇,比如媳妇怀孕了,要送一些补品或者红包。 除了长辈对晚辈的付出,晚辈自然也要对长辈付出,比如孝顺,比如养老。 “爸,我昨天摇了一些冬蜜,给你送了一瓶,放在堂屋的桌子上了。”高明程说道。 高远见脸上的笑意更多了,说道:“家里的蜜刚好吃完,你妈说今天赶集去供销社买些红糖回来,明天泡红糖水给女方那边的人喝。现在有了这蜂蜜,那还是泡蜂蜜水好了。” 高明万更是表示想按照市场价,从高明程手里买上一些。 高明万主动说要给钱,高明程也没有假大方的说不要钱,只说会给他优惠价,比市场价便宜一块钱。 如此,已经是高明万占便宜了。 他们两兄弟在谈买卖蜂蜜时,高远见没有开口说话,如果是高明里说想吃蜂蜜,那么他会开口让老二给老四送一点,因为老四手里的钱不多,但是呢,老三已经混的不错了,所以他就没必要说了。 再说了,现在老四和淑芳住在老二的家里,这蜂蜜还不是想吃就吃。 父子三人说了一会儿话后,才见罗小华挎着一个篮子回来。 高远见见状,皱眉说道:“你赶个集,怎么现在才回来?又和人说闲话了?” 不得不说,高远见还是挺了解罗小华的。 罗小华先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才说道:“大松家的母猪下崽了,我听到消息后,立即跑到他们家定了两头猪崽,等猪崽断奶换圈养后,就上门去买回来。” “这开春第一批猪崽,最畅销了,你不提前定,到时候根本买不着!”罗小华喜气洋洋的说道。 他们村的人,一般是春天买猪崽来养,养到年尾时卖掉,大部分人直接卖活猪,少部分会选择自己家杀猪,然后自己家留一些肉,剩下的卖掉。 但这种情况少见,可能会在赶上儿女结婚要办婚宴时,才会出现。 家里去年养了三头猪,但赶上天干,下半年为了给猪弄猪食,可是费了不少心血,结果猪还是长得不大。 年底时,是一口气卖掉了,没留。 等到今年买猪崽时,罗小华就决定少养一头猪,这样万一碰见天干,人也轻松点,再一个,今年家里也多了牛了,产的这些粪肥,也够地里用了。 乡下人养猪,可不仅仅是为了卖肉赚钱,也是为了猪粪。 地里的庄稼没肥的话,可是长不好的。 且不说舍不舍得买化肥,这土地用久了化肥是会板结的,到时候土地的养分全部都流失掉了。 只养两头猪的事情,罗小华是和高远见商量过的,高远见对此也没有意见。 往年养三头猪,甚至四头猪都是有的,但那会儿家里人口多,做事的人也多,现在呢,儿子们分家的分家,进城的进城,就连女儿都进城去做事了,这再多养一些猪的话,他们就忙不过来了。 高明程又把许多美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罗小华,罗小华知道后,倒也有些高兴,毕竟这是一件喜事,她当场表示要送十个鸡蛋给许多美吃。 “多美呢?身体怎么样?怎么不出来走走?”罗小华问道,语气里还是有一丝丝的不满。 她不喜欢许多美,成见很深,逮到机会,就会说上几句。 “我们一起过来的,但那会儿爸和明万在掏旱厕,味道实在太大,我就让她先去细奶奶那儿坐坐了。现在也没什么味道了,我去喊她过来。”高明程说完,就朝屋后的细奶奶家走去。 罗小华趁着这个机会,赶紧把手里的篮子放回家里,今天赶集,她买了不少肉,但这些肉,都是为明天预备的,得抹上薄薄的一层盐,然后再把点心饼干灌芯糖之类的放进橱柜里。 她刚把东西都放好,就看到高明程和许多美手牵着手进来了,罗小华想了想,还是拿出一根灌芯糖来。 罢了,给她未来的孙子孙女甜甜嘴吧! 于是许多美一进来,就得到一根灌芯糖,灌芯糖是他们这儿的特产,用麦芽糖做的,里面灌着炒香的花生碎和芝麻,吃起来又香又甜。 今天带娃在游乐场消磨了一天,上午十一点去的,晚上七点回来,这票钱值了!~ 回来时,遇见阵雨,喜提落汤鸡三只~~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八章:高明万的狗屎运 小王村,据说是王安石的一支后代,明朝时,从临川那边迁徙过来的,从此定居了下来,有族谱和宗祠为证。 但不管真假,小王村的学风极盛,在明清时,这里陆续出过举子和进士的,秀才也是屡见不鲜,当年这一地开设的私塾,都是王氏族人弄的,但凡想要进学的人,都会到王氏族人开的私塾去读书。 直到现在,小王村的学风依旧很盛,在这里,除非你家穷的吃不上饭,否则孩子都要送去学校读书的,那是能读到高中,就绝不会只送到初中的。 所谓砸锅卖铁供孩子读书,那可不是一句戏言。 但凡有人考上了好学校,全村都会送礼,助力学子学业有成。 高明万的相亲对象王秀秀就读到了初中,女孩子能够读到初中,这在附近的村子里,可是很少见的。 王秀秀的哥哥则是读了师范,毕业后就分配到镇里的小学当老师了。并且多年后,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最终成为县一中的老师。 这县一中,就是他们县最好的高中,每年都会有二三十个学生考上211和985的学校,并且大家都说,只要你进了县一中,再稍稍努力,一个本科就跑不掉了。 高明程不知道高明万撞了什么大运,这辈子相中王秀秀就算了,上辈子居然也和王秀秀在一起了。 这王家或许真有读书的基因在,高明万的两个孩子,都考上了211学校,一个学医,一个学物理,都是很有前途的专业。 而他们两个,也是这一辈兄弟姐妹中学历最高的。 上辈子,高明程的大儿子比较老实,混了个大专文凭,小儿子顽皮,初中都没有读完,就跟着狐朋狗友混社会去了。 想到这里,高明程突然有种心酸,很想给自己两巴掌。 早上八点,高明万就打扮一新,开着皮卡前去小王村接人,于九点时把人接回高家村。 在他们这边,如果相亲之后,双方印象不错,有意愿结婚,那么在结婚前,女方会上男方的家去,俗称看房子。 这个时候,男方就要好好的招待女方,只要女方满意了,就可以商量婚期和彩礼嫁妆的事情了。 黄大志和罗丽相亲时,仪式比这简单,这是因为罗丽家太穷,以及对男方实在没多少要求导致的。 但他们命好,遇到了黄大志,因此该走的流程,黄大志都会一手安排好。 这一天,高明程和许多美也来到爸妈家,帮着一起招待王家人。 王秀秀家的人口不多,来的人一共六个,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以及王秀秀和她的哥哥。 在别人家普遍生五六个孩子的年代里,小王村也有一个其他村没有的习俗,那就是最多只生三个孩子,普遍是两个。 高明程想,这可能跟小王村学风极盛有关,毕竟随便养孩子,和精心养孩子,这其中付出的心血和成本,真的不一样。 即使是现在放开生育了,但愿意生很多孩子的,也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富人,一种是穷人。 富人养得起,孩子多多益善,并且人家真有皇位继承,拼个儿子出来也是能够理解的。 至于穷人,他们的口头禅是——多生一个孩子,就是多一双筷子的事。 他们养孩子,也确实只管温饱,然后祈求这些孩子中会有人发达,然后就能够跟着过好日子了。 从古至今,只有中产不敢多生,因为养育孩子的成本太大,他们负担不起太多。 “秀秀啊,坐车累了没?快进屋里坐坐。”罗小华穿着之前高明程送的新衣服,笑容满面的招待着王家人。 热情的把他们迎到堂屋里坐下。 一张上了桐油的木桌被擦拭的亮堂堂的,桌上摆着各色点心糖果,罗小华又及时的给他们送上热茶。 这茶叶还是在供销社买的,比自家做的茶叶要好一些,更香些,也没有那股子涩味。 王秀秀今年十九岁,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呆在家里,她长得不算很好看,但挺瘦的,皮肤也挺白的,给人的第一眼就是特殊。 在女孩子们普遍要下地干活的年代里,很少有人能够有一身白皙的皮肤,就是许多美,她的皮肤也不是很白,在嫁给高明程之前,甚至还有些粗糙,这是晒多了太阳,又没有及时保养的缘故。 当然了,后面生活好了后,许多美的皮肤就肉眼可见的好转了,到现在,许是孕早期导致人有些虚,脸比平时白一些了。 王家人的教养很好,招待起来很轻松,主要考核的对象也是高明万,询问他事业上的规划,和结婚后的打算。 高明万都一一的说了,还暗搓搓的表达了自己对王秀秀的喜爱之情。 王家人果然比较满意,吃过午饭后,双方就坐下,开始谈彩礼和嫁妆的事情了。 这个过程中,高明程和许多美也不用插口,坐在旁边陪着就行。 最后,高明万答应给王秀秀出一千零一块的彩礼,寓意千里挑一,不管是这个数目,还是寓意,对女方家都是很有诚意的了。 除了现金,其他的一些东西,高明万也都答应了下来。 他爽快,王家人也爽快,当着高远见和罗小华等人的面,就说了这些钱和东西,结婚时,会一起带过来。 像这种把彩礼和东西全部让女儿带过去的家庭,那是极其的少见,能给女儿一半的彩礼钱,就已经是很不错的父母了。 在王秀秀父母说这话时,她的哥哥表情正常,没有一丝的不满,可见他们家风确实好。 两家人其乐融融的商量好婚事后,王家人就没有再久留了。 高明万热情的再次开车把他们送回了小王村。 高明程和许多美也离开了,漫步走向牛尾岭那边,一路上,黑虎和精灵紧随其后,把粘人两个字清清楚楚的写在脸上。 “刚才人多,也没问你还好吧?”高明程低头看向许多美,之前他隐隐觉得许多美的脸色有些不好。 许多美说道:“我闻不得烟味了,之前你爸爸抽烟,那味道呛的我难受,明程,幸好你不抽烟。” 高明程……他沉默了。 上辈子,他可是一个老烟枪! 原来许多美在怀孕时,是闻不得烟味吗?他倒是也听人说过,说孕妇抽烟和吸二手烟的话,容易造成胎儿畸形。 现在想想,他两个孩子正常,是不是还多亏了他常年不在家? 想到这里,高明程更心酸了,觉得以前的自己真是个混账。 他承诺般的说道:“你放心,我以后也不会抽烟。” 许多美仰头看他,娇美的脸上露出甜滋滋的笑容来,她丈夫真好!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九章:捉虫 春天,万物复苏,鸟兽们也迎来了繁衍期,兽如此,其实人也如此,在春天时,极容易蠢蠢欲动。 这不,黄大志看中了相亲对象,准备结婚了,高明万也看中了相亲对象准备结婚。 黄大志的婚期很近了,再过二十多天就到了结婚的日子,但高明万的婚期就还得再等等,王秀秀是六月过生日,王家人希望让王秀秀在家里过了生日后,再出嫁的。 但后面的日子一下子没有好的,于是得拖到八月再结婚了。 这段时日,他们得为了结婚的事情忙碌着,买房和采买各种结婚用品。高明程这个已婚人士,就显得有些悠闲了。 从石门村买来的果树,早已经种下了,下了两场春雨后,目前果苗长势良好,没有哪里有问题。 但去年秋季种下的一批砂糖橘,高明程在检查时,却发现有几棵树蛀虫了。 橘子树最容易蛀虫了,种过果树的人,应该对这个一点都不陌生,一旦果树蛀虫,就得尽快治好,否则慢慢的,果树就容易死掉。 除了橘子树,桃树也最容易生虫了。 在后世,桃胶也成了一种美容佳品,受人追捧,但桃胶是怎么产生的呢?就是树生了虫,或者受到真菌、细菌的侵染,导致表皮损伤,然后树皮就会流胶,黏胶汇聚在一起,就成了金黄色的桃胶了,挂在树上的时间再久点,那就会变成棕褐色。 桃树一旦流胶,就会减少桃子的产量,流胶部位也会腐坏,甚至导致整个枝条或桃树枯萎。 所以,种植果树,可不是种下后,就不必管理了。 其田间管理,也是很麻烦的,你一旦不管理,那么果树要么就此死去,要么结果不多,要么果实酸涩。 高明程的这批桃树才刚种下,棵棵健康,没有病害,但之后就不好说了。 许多美看到高明程拿着一根粗铁丝,便好奇的问道:“你拿这个干什么?” 高明程说道:“橘子树生虫了,我拿这个把虫洞掏空,然后再把虫子抓出来。” “对了,还得拿农药。”高明程想起没拿农药,于是又来到专门放置农药农具的杂房,拿了农药和一些棉花。 “我跟你去看看吧。”许多美颇感兴趣的说道。 回乡下的这段日子,她过的挺舒心的,饭菜都是高明程弄的,知道她吃不下米饭和肉,就顿顿给她换着花样吃素,所以虽然依旧觉得饿,但比之前却是好多了。 “行吧,你跟在旁边看,但等上药了,就走开一点。”高明程吩咐着,然后带着许多美来到生了虫的树旁。 如何观察树是否生了虫呢?桃树、杏树、樱桃树等,都会分泌胶状物,你只要看到这些胶状物,就能够知道树有问题,得及时治理了。 但不会分泌胶状物的树,就得观察其他的地方了,看枝叶是否萎靡,看树根下方是否有虫粪。 这批树种下没有多久,即使生了虫,虫也不大,因此从外表上看,虫洞小,排出来的虫粪也少。 高明程指着其中一棵树的树根部位,说道:“注意看,这一小堆碎木屑一样的东西。这些就是虫粪了,等下要把树洞里的虫粪都掏空,然后再把虫子抓出来。” 说着,他已经蹲下身去,开始用手中的粗铁丝干活了。 在他灵活的操控下,被虫蛀空的洞一点点的被掏空,因为树小,虫小,这个洞倒也不大,很快,粗铁丝就刺中了一条虫子,将其从洞里拖了出来。 虫子还未完全毙命,身体还在蠕动挣扎着。 “唔,是天牛幼虫,这玩意拿油炸着吃很香的。不过好像孕妇不能吃。”高明程向许多美展示着,许多美看到那条白白胖胖的天牛幼虫还在扭动,只觉得一阵恶心,扭头到一边干呕去了。 高明程遗憾的把虫弄死,拿泥土埋了。 这孕妇真伤不起。 “多美,你还是去其他地方走走吧。”高明程说道,然后准备拿棉花沾上农药,然后用树枝夹着塞进虫洞里到处涂抹上农药。 农药可以起到杀虫的作用,如果只是掏出虫子,那么还不能根治,抹上农药后,高明程又用湿泥巴把虫洞给堵住。 这就和人受伤了需要包扎一样,用泥巴和洞口堵住,可以防止蚂蚁爬进去筑巢,也可以防止其他的虫子到树洞里产卵。 许多美走到旁边去看其他果树的生长情况了,没了干扰后,高明程的动作更快了,不多时又抓了几条天牛幼虫出来。 其中有一条虫子肥胖如小手指头,简直是满满的蛋白质啊! 高明程莫名的吞咽了下口水,想起小时候他是真的没少吃各种虫子,当时生活条件太差,经常吃不饱肚子,半大小子时,那是吃再多都会喊饿的。 于是山里的虫子和鸟蛋就遭罪了,什么竹虫、天牛幼虫、知了、蝗虫、葛虫,他算是吃了个遍。 没条件拿油炸,直接放火上烤熟,然后趁热吃,香的很呢。 高明程回味着童年,但也没打算吃这些虫子,他怕许多美看到后,连炒菜的锅子都嫌弃。 但虫子他也没丢,用一片宽阔些的树叶装着,打算带回去给鸡吃,鸡吃了这种蛋白质含量高的虫子,就爱产蛋些。 在路过自家菜地时,他看到地里头长着不少的野草,其中就有很多蒲公英。 春天万物复苏,的确是一件好事,但对于农民来说,下地锄草也成了日常,否则你三五天没锄草,那就有幸感受陶渊明式的田野生活了——草盛豆苗稀。 陶渊明那是不差钱,所以可以草盛豆苗稀,但靠土地吃饱饭的农民就不敢这样干了,必须勤锄草、勤施肥,指望着庄稼茁壮成长,然后产出粮食来。 地里该种的菜,高明程也种下了,他隔三差五就会回村里来,所以菜就是必须要种的了。 乡下人要是去买菜吃,那要被人笑掉大牙的。 高明程先把虫子、农药等东西放回家里,虫子一丢在地上,一只肥胖的母鸡就迅速的冲了上来,啄着地上的虫子吃,其他母鸡也一拥而上,吃的不亦乐乎。 高明程则扛着锄头,拿着竹篮再度出门,他打算弄一些蒲公英来吃,现在地里的蒲公英嫩的很,是一种可以吃的野菜,等蒲公英再长大一些,又是一种可以入药的草药了。 但对于小孩子来说,对蒲公英最深的印象,肯定是它的种子。 种子呈白色的圆球,蓬松的模样很可爱,风一吹,种子脱落,随风远去。 那种子就如一个个降落伞,落在哪里,来年哪里就会长出一大片的蒲公英来。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章:邓婉婉的拒绝 三月中旬,高明程就回村种树了,四月初,许多美也回村了。 县里的新新服装店,就靠高淑芳和邓婉婉负责了,高淑芳要负责收钱,记账,瞬间觉得亚历山大。 除了工作上的压力,还有面对金钱上的诱惑。 店里每天的营业额可是不少的,面对那么多钱,高淑芳的良心经历着一次次的考验。 每天做好账本后,她就要留一部分零钱用于找零,剩下的大钱,则是藏在高明程和许多美住的房间里。 那里有一个专门放钱的柜子,柜子上了锁,门外又有锁,两道锁在那儿,还是比较安全的。 现在这两把锁的钥匙都由高淑芳来保管,因此她每天都得兢兢业业的干活,生怕出了纰漏。 但纰漏还是出了! 不过不是生意上的,而是她四哥和邓婉婉吵架了。 准确的说,是邓婉婉单方面呵斥了高明里。 邓婉婉冷着脸,面无表情的看着高明里,大声的说道:“我说了我不喜欢你,你不要再缠着我了!” 许是春天到了,许是高明程夫妇不在,高明里的胆子逐渐大了起来,再也掩饰不住对邓婉婉的喜爱之情了。 他开始黏在邓婉婉的身边,开始暗搓搓的表达自己对她的喜爱之情。 他表现的挺明显的,邓婉婉自然知道他在追求自己,但是邓婉婉不但没有答应,反而避之不及。 只是她白天在楼下看店,晚上在楼上休息,根本没有其他的地方可去,高明里打定主意缠着她时,她避无可避。 私底下,她明确拒绝过高明里,但高明里并没有当一回事,反而认为她是害羞,之后虽然有所收敛,但那眼神就如钩子般,邓婉婉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 这也让邓婉婉如芒在背,感到极为难受,最后她一个没有忍住,直接在店里当着高淑芳的面把事情说破了。 高淑芳听到动静,循声望去,表情却很茫然。 最近她压力大,任务重,所有的心思都放在服装店里,空闲时,连杂志报纸都不看了的。 因此,她根本没有注意到高明里和邓婉婉之间发生的事情。 被邓婉婉大声拒绝,高明里的脸面终于挂不住了。 他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的,支支吾吾的说道:“你为什么不喜欢我?是觉得我工资低吗?厂里说了,再过几个月,就让我转正,转正后,我的工资就会高一些了。” 邓婉婉皱眉,她话都说的这么明白了,可是高明里却依旧不肯放弃,还把她说成那种只看钱的女人。 如果在发生那件事之前,高明里出现在她的生命里,愿意追求她,那么她大概率是会同意的。 但现在,她不可能同意高明里的追求,第一,她觉得自己脏,更觉得男人脏,因此她不希望再被男人碰了。 第二,高明程和许多美都是知道自己经历的,他们怎么可能同意高明里娶她? 所以,在察觉到高明里喜欢上她后,她就一直在逃避,根本没有回应过,之前唯一的回应还是拒绝。 可是少年人有追求爱情的勇气,并不因为她的一次拒绝而退缩。 “我不会喜欢任何人,更不会结婚,这跟你有没有钱没有关系。你以后不要再缠着我了,如果你缠着我,就是想把我赶走!”邓婉婉冷静的说道,同时心中也打定主意了,如果高明里一直对她纠缠不放,那么她就辞职。 她舍不得这份工作,她和她的爸妈都需要这份工资,但是谁让高明里是高明程的弟弟呢? 因此她不觉得高明程会为了她去做些什么。 有时候,势弱的人只能避开。 “等等!发生什么事情了?”高淑芳满脸懵逼的走了过去,她先是看了邓婉婉一眼,然后看着她四哥,说道:“四哥,你喜欢婉婉?” 高明里没吭声,但眼神很明白。 高淑芳并不知道邓婉婉的过往,反而觉得邓婉婉是个好姑娘,既然四哥喜欢她,那么自己肯定是赞同的。 于是她下意识就开口对邓婉婉说道:“婉婉,是不是我四哥不会说话气到你了?其实我四哥人挺好的,要不你考虑考虑,我觉得你做我的四嫂也挺好的。” 邓婉婉抿嘴,看了看高明里,又看了看高淑芳,然后一言不发,直接朝店外走去,她快步的走着,哪怕外面天色渐黑,也没能阻止她离去。 “这……”高淑芳傻眼了。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只是劝上那么一两句,就把邓婉婉给气走了。 她当即质问起她四哥,问道:“你是不是对她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 高明里满脸的无辜,连忙摇头否认:“怎么可能!我绝对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我只是告诉她,我喜欢她,我以后想娶她,然后问她的意思而已!” 高明里觉得自己可委屈了。 少年人第一次有喜欢的人,虽然之前没有经验,但他好歹也目睹过其他人相亲的过程,在他的想法中,如果邓婉婉喜欢他,那么就会回应他,即使不喜欢,那他也可以慢慢的让邓婉婉喜欢上自己。 但邓婉婉的做法,却令他感到惊讶。 她居然大声的拒绝了自己,还直接走了! 高明里看着店外发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还是高淑芳反应过来,立即说道:“四哥你愣着做什么?还不赶紧把婉婉追回来!这天很快就要黑了,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不安全。” “哦。”被提醒后,高明里这才快步追了出去。 但他站在店外左右看着,却一时没有看到邓婉婉的身影。 他不知道邓婉婉的家住在哪里,更不知道邓婉婉会跑到哪里去,只能朝着她离去的方向追去。 半个小时后,天色彻底黑了。 高明里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服装店。 高淑芳看到他后,立即问道:“婉婉呢?” 高明里摇头,表示他没有追到邓婉婉。 他是真的不知道邓婉婉跑哪里去了,他在外面到处找,到处找都没有找到邓婉婉。 最终,他只能回来,期望着邓婉婉气消了,就自己主动回来了。 毕竟邓婉婉还住在这里,她不回来,又能去哪里呢? 想到这里,高明里突然心慌了。 想了想,他说道:“我再去找找!” 说着,他又出去了。 高淑芳惊的目瞪口呆的,随即她发现自己肚子饿了。 扭头去看后院的厨房,厨房冷冷清清,还没人生火煮饭。 高淑芳只能先把所有的钱都锁在抽屉里,然后自己去煮饭,好在有电饭煲,煮饭很方便,淘米之后,就可以洗菜切菜炒菜了。 厨房里有一块豆腐,还有一些青菜,她决定就随便煮点得了。 结果饭菜都好了,高明里和邓婉婉还是没有回来。 这让高淑芳有些害怕了。 她赶紧拉上服装店的卷闸门,晚上时,服装店一般是没有生意的,此时家里就她一个人,她也害怕有生人进来,所以还是关上门比较让她放心。 大概半个小时后,有人敲门,并且有声音响起,是她四哥回来了。 门才开,高淑芳就问道:“四哥,你带婉婉回来了没?” 同时,高明里也问道:“婉婉回来了没有?” 话音刚落,他们就看到彼此的身边并没有其他人。 于是兄妹两个立即面面相觑起来。 邓婉婉竟然没有回来!她这是去哪里了?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一章:婉婉不吃素 黑夜彻底降临时,邓婉婉终于走到了邓家乡。 虽然天色黑了,视力受到影响,但好歹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邓婉婉并没有很害怕,循着熟悉的路径,朝自己家走去。 突然,有人从黑暗的巷子里窜出,直接朝她扑来。 邓婉婉经历过一些事后,已经变得很机灵了,那人还没有扑上来时,她已经本能的避开了。 然而那人身形高大,速度快,力气也大,很快就调转方向,继续朝她扑来,不等邓婉婉再躲,那人已经严严实实的抱住她了,并且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嘴。 陌生男人炙热的呼吸扑打在邓婉婉的脸上,令她泛起阵阵恶心。 男人不知道多久没有洗澡了,身上一股浓重的体味,两人隔的近时,邓婉婉都有种呼吸不过来的感觉。 “不准叫!你个破鞋,早就被人碰了身体了,还不如让我爽一爽!”那人低声说着,一只手控制住邓婉婉的身体,一只手捂住她的嘴,把她往一边的屋子里拖去。 这人也是邓家乡的,自然听说过邓婉婉被亲叔叔卖掉,然后被人破了身体的事情,这话,还是邓婉婉的奶奶亲口说的! 之前他就垂涎邓婉婉的身体了,只是邓婉婉从外面回来后,就一直呆在家里,就算出门,也有她爸妈陪着,让他一时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现在好了,邓婉婉居然在这个时候路过他家! 他认出邓婉婉后,想都没想,直接冲了出来,想要辖制住邓婉婉,把她拖回房屋里去。 邓家乡的居民,家家户户都住的比较近,从这儿再往前走三分钟左右,就是邓婉婉的家了,因此他第一时间捂住邓婉婉的嘴,就是怕她发出声音来求救。 被拖拽的时候,邓婉婉几次想挣扎,却都没有挣脱掉,只能绝望的被人拖进院子里去,进了院子,接下来就是进屋子,一旦进了屋子,对方把门一关,就再难跑了。 邓婉婉虽然惊惧,但还存有一丝理智,她不再挣扎,而是把手伸进她的口袋里。 她衣服的口袋比较深,谁都不知道她在口袋里放了一个小号的螺丝刀。 邓婉婉想过随身带把刀的,但带刀不方便,后来她就看中了螺丝刀,螺丝刀质地坚硬,且不容易伤到衣服和手,但是在制敌时,又有些奇效。 你若是拿螺丝刀去刺人的皮肤,虽然有伤害,但不如刀子锋利,但若是去刺眼睛、脖子、头、裤裆,那么威力就绝对不小。 邓婉婉认出了这人来,是他们这儿有名的街溜子,二十多岁了,还没个正行,每天不下地干活,又不去找别的活干,附近的人家经常议论,若是谁家的鸡被偷了,蛋被捡了,那么都会第一个怀疑是他干的。 邓婉婉攥紧了螺丝刀,脸上快速闪过一丝狠厉的表情,然后用力往前刺去,以她被挟制的姿势,只能选择攻击对方的裤裆。 对于男人的这个地方,邓婉婉并不陌生,知道哪里才是要害,她这一刺,恰好刺在腿间略硬的凸起物上。 “啊!”男人疼的失声惨叫,本能的弯腰伸手去捂受伤的部位。 摆脱他的辖制后,邓婉婉终于得到了自由,若是其他人,这个时候肯定是要跑,但邓婉婉没有第一时间跑,而是抡起螺丝刀,又给了对方几下。 疼的对方嗷嗷叫后,她才仓促跑掉。 她一路快跑,冷风灌入她的鼻孔,直入她的肺脏,像是要把肺都灌满一样,激烈的运动令她心跳加速,整个人有种头昏眼晕的感觉。 她逃命般的跑回自己的家,见到了自己最亲的亲人,但同时,她也知道,这里容不下她了。 这一点,她早就知道了,也一直想摆脱这里,但是却一直没能摆脱。 现在在县里做了一阵子事后,邓婉婉逐渐有了勇气,摸清了自己以后要走的路了。 “婉婉!你怎么回来了?”邓志勇夫妇本已经吃完了晚饭,正准备收拾收拾睡觉了,结果却看到自己的女儿回来了。 她跑的太快,整个人的模样很狼狈,手里还握着一把螺丝刀。 “婉婉,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邓婉婉的妈妈更敏感些,看到这个模样的邓婉婉,立即有种不好的预感。 “妈!”邓婉婉扑到她妈的怀里,语气哽咽。 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后怕,她才心安。 邓婉婉的妈妈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只能语无伦次的安慰着她,邓婉婉一言不发,只用力的嗅着她妈身上的气味,被妈妈的气味包裹住,她才感到安心。 过了一会儿,看爸妈有些着急了,她才说道:“有吃的吗?我饿了。” “有!我马上给你煮面条!再给你打两个荷包蛋!”邓婉婉的妈妈立即说道,连忙利落的去厨房煮面条了。 家里就他们两个时,吃的很简单,所以几乎没有剩饭剩菜了。 一盏昏暗的灯亮起,照着一位中年妇人在厨房里忙活着,生火,洗锅,倒油,打鸡蛋,油煎着鸡蛋时,发出滋啦声,并且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味。 邓婉婉把那个街溜子伤到时,那人发出很大的惨叫声,立即惊动了周边的住户,不少人都循声看来。 有人认出了是谁发出的惨叫,也有人认出了邓婉婉拼命奔跑的身影。 两者一结合,一个猜测就在大家的脑海中浮现了。 大部分人都觉得那个街溜子是活该,但也有部分人心思邪恶,觉得是苍蝇不盯没缝的鸡蛋,肯定是邓婉婉怎么了,那街溜子才起了歹心的。 于是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直接到邓婉婉的家中来,想要打听发生了什么。 别人且罢了,直接不理就好,但邓婉婉的奶奶居然也过来了,大声的指责邓婉婉不守妇道,大晚上的回来,也不知道私底下干了些什么。 邓婉婉整个人有种奇怪的冷静,她冷漠的看着她的奶奶,奶奶在她眼中的形象逐渐变得陌生起来。 忽的,她拿起一把砍刀,指着她奶奶,语气冷漠的说道:“你再说一句,我就砍死你。” 她神情冷漠,态度坚定,一时间把她奶奶给镇住了,但老人家自持长辈身份,并不把邓婉婉的威胁放在眼里,还要开口指责邓婉婉,这回还指责邓婉婉不孝,对她这个奶奶不尊敬。 可惜,话没说完,一把砍刀就真的迎面砍来,直接砍在她右边的胳膊上。 也是她上了年纪怕冷,因此还穿的厚,这一刀下来,虽然把胳膊震的疼痛,但实际上并没有伤到皮肉,就是衣服破了个口子。 但还是把她给吓到了,老人家连连后退,嘴里慌乱的喊着:“杀人了,杀人了!” 她一面喊,一面跑出去,邓婉婉正要追出去,手里的砍刀却被邓志勇夺下了,邓志勇并没有指责邓婉婉,而是自己提刀追了出去。 不只是他,他老婆也拎着一把菜刀追了上去。 “老不死的,让你少插手,非要过来插手,你算哪门子奶奶!我们一家人把你砍死,然后给你偿命好了!”邓婉婉的妈妈骂道,嗓门大的一里地外都能够听见了。 邓志勇也没有沉默,而是说道:“我以后要是给你一分钱养老,我就不是人!” 邓婉婉站在门口,看到自己的爸妈提刀去威胁她的奶奶,立即泪眼盈眶,心里酸酸胀胀的。 其实她看清楚了,她爸妈拿刀,纯粹是威胁,并没有真的落在她奶奶的身上,不像她,她是真敢砍。 一直以来,她在奶奶身上受到极大的委屈。 小时候被区别对待就算了,后来叔叔把她骗去卖掉后…… 一想到她奶奶之后做的事,说的话,邓婉婉的心中就涌现出杀意来。 她觉得她忍得太久了,体内的暴戾因子已经蠢蠢欲动了。 我不会再忍了,我也不会再怕了,我想要的,我会自己赚来! 当天晚上,邓婉婉吃了满满一大碗的荷包蛋面条,然后又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天一早,她就拿着一个袋子离开了。 一张火车票,载着她去往未知的城市。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二章:捡破烂的大生意 火车上,刚上车的乘客正随着人流朝车厢里走去,有人左右张望,有人目标明确。 邓婉婉夹杂在人群中,神情颇为紧张,她先是看了看自己的车票,然后又抬头去看车厢的座位号。 她是第一次坐火车,但之前听许多美提起过坐火车的流程和感受,在之后卖衣服的过程中,也和顾客闲聊过相关话题。 买得起昂贵服装的顾客,自然身份高,眼界宽,是在外面走动过的。 现在她凭借着这些经验,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座位。 她行李不多,身形又瘦小,很快就坐了下来,然后神情复杂的望着车窗外。 她的一颗心扑通扑通的跳动着,既紧张,又害怕,同时又对未知的未来充满了期盼。 突然,一道声音响起:“哎,你不是……那个什么新新服装店卖衣服的小姑娘吗?这么巧啊,你这是要去哪儿?” 邓婉婉惊了惊,循声望去,看到坐在自己对面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男人有些面熟,穿着一套质地考究的春款西服。 许是车上有些热,他上衣扣子敞开,露出里面的衬衫,腰间的皮带还挂着一串大大小小的钥匙。 邓婉婉第一眼,没认出这个男人是谁,却是认出他身上穿的西服是出自新新服装店里的。 通过这点,她才回想起这个男人在服装店买过衣服,当时是许多美接待的,但她站在一旁跟着学习。 因为这个男人有些矮,西服的裤腿太长了,于是许多美让她拿了软尺来量腿长,然后许多美按照尺寸,截断了裤脚的一部分面料,然后再用缝纫机缝好裤腿边。 当时她一直跟在旁边学习,许多美还教她怎么用缝纫机,说她学会后,就可以给顾客缝裤脚了。 在服装店待了一个多月,邓婉婉利用空闲时间和废弃的布料,终于学会怎么用缝纫机了。 看她神情恍惚,中年男人以为她没有认出自己来,于是哈哈笑着说道:“我在你们店买过衣服啊,这身上的衣服就是你们店的!” 他舒展了下身体,算是展示身上的衣服。 邓婉婉礼貌性的笑了,这是店员在面对顾客时的那种笑容。 “哎,你不是在卖衣服吗?怎么还要坐火车出远门?你这是去哪里啊!”中年男人似乎很热情,继续问起话来。 邓婉婉对所有的男人都有一些防备,她本来不想理这个男人,但因为这个男人在店里买过衣服,她就有种不理不好的感觉。 于是说道:“我想去外面看看。” 男人一脸我懂得的表情,说道:“哦,懂了!是不是服装店给你开的工资太低了?年轻人是要出去看看才好,外面多的是赚钱的机会呢!不过……你一个小姑娘……怕是不安全啊!” “看在我们有过一面之缘的份上,你要是没地方去,不如跟我去首都吧!人活一世,不去首都一次,肯定得后悔啊!” “我那生意正好缺个漂亮的姑娘当门面,怎么样?你要是愿意去,我给你开的工资,肯定不会比服装店低!” 男人虽然表现的热情,但他目光清澈,面无邪淫之色,看上去是个坦坦荡荡的人。 邓婉婉是打定主意不会让人轻易骗了自己的,但她还是好奇的问了句:“大哥,你是做什么生意的?” 男人说道:“捡破烂的……哦,说错了,是做废品回收生意的!” 邓婉婉一脸你莫不是在骗我的表情。 男人连忙说道:“哎,你这就不懂了,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垃圾,垃圾就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只要我们把它放对了位子,那不自然就来钱了嘛!” “你别看不起捡破烂,要不是看你小姑娘一个人出门,怕你在外面遭遇困难,我还不想喊你去呢!这样吧,你考虑考虑,咱们都是老乡,老乡不骗老乡的!” 男人虽然说的信誓旦旦,但邓婉婉才不信他的鬼话。 还老乡不骗老乡?她就是被她自己亲叔叔给骗了,卖了! 于是邓婉婉不吭声了,既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但她的态度却很明显。 县城的小火车站是没有直达首都的车次,所以男人想去首都,得先去省城转车。 而邓婉婉买的票就是到省城的。 邓婉婉对南方有阴影,不愿意再去了,也对太遥远的地方感到害怕,再加上身上的钱财不多,最后她选择去省城。 下了车后,邓婉婉看着陌生的城市和陌生的人,心脏突突突的跳个不停。 她跟随着人流下车,朝出站口走去,这时,在火车上搭话的男人又追了过来。 他说道:“小姑娘,你不跟我去首都做生意也成,但是你得告诉我,你在这省城是不是有亲朋?他们会来接你吗?你们又在哪里落脚?” “我跟你说,你一个小姑娘在外面是很危险的!我就住在县里,我一个堂叔还和高明程有些来往,我要不是看在你是在高明程店里做事的,我还不带搭理你呢!” “你一个人出来,和高明程说过没?你要是没说过,我还能给他打个电话,帮你报个平安!” 男人的确很热心,因为他看出邓婉婉有些不对劲,所以才特意追上来说了这一通话。 如果邓婉婉再不搭理他,那他也就不管了。 反正之后邓婉婉遭遇了什么,他也不会良心不安。 因为他已经尽力了。 但没想到邓婉婉竟然停下脚步了,她看向男人,眼里冒出一丝光亮。 在听到高明程这个名字时,她忽然就像是安心了。 她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堂叔和高明程有什么来往?” “哦,我堂叔是县文物管理所的所长,高明程算是间接帮过我堂叔,所以我堂叔才喊我去你们那买衣服,算是支持支持高明程的生意。”男人说道。 邓婉婉的眼睛越发亮了。 她其实不知道文物管理所的所长和高明程是什么关系,但是她曾亲耳听到过高明程说要去找王所长。 所以,他们之间的确是有些来往的。 邓婉婉问道:“大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王珣,东方之美者,有医无闾之珣玗琪焉。这句话,你听过没?我的品格就像是美玉一样,玉又如君子。”男人颇为自得的说道。 他家世代出文人,名字都有来头和说法的。 邓婉婉其实听不懂,但是不妨碍她有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 突然间,她已经做出了决定,说道:“王珣大哥,我跟你去首都做生意!” 邓婉婉一直很害怕自己再上当受骗,再被人卖了。 但是从这人的口中听到高明程的名字时,她已经安了一半的心,再听这人的谈吐,另一半心也踏实了。 她决定赌一赌。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三章:打探清楚 王珣带着邓婉婉买好了去首都的票,但距离发车还有三个小时的时间。 趁着这个机会,王珣领着邓婉婉去了公共电话那里,当着邓婉婉的面,给他堂叔王所长打去了电话。 高明程的服装店还没有装电话,他自然没法打到那里去。 接通电话后,王珣简洁的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然后拜托他堂叔找人给高明程带个口信,让他知晓邓婉婉的去向。 打了这个电话后,邓婉婉又放心了不少,接下来,她跟着王珣去找了家饭店吃饭,然后就差不多到进站坐车的时候了。 在火车上待了近两天的时间,晕晕乎乎的邓婉婉才跟着王珣下了车。 已经有人来接车了,来人是王珣的一位表兄,他看到王珣穿着西服,又带着一个年轻的小姑娘,眉头就皱了起来,说道:“你们身上穿的这衣服不行,我明天带你们去买些便宜的衣服来穿!” “阿珣,这小姑娘是谁?是眼力好,还是手艺好?” 表兄一连串的发问,倒是把王珣问懵逼了,他在火车上待了两天,此时浑身的疲倦,脑子都有些不机灵了。 他说道:“婉婉会写字记账,我打算让她干记账的活。” 他表兄立即拒绝,说道:“别,你带来的,还是先跟着你吧!能上手干活再说!” 这位表兄的态度,让邓婉婉感到不安,但能够留在王珣的身边,她倒是又乐意。 于是第二天,他们穿上表兄准备的便宜衣服,整个人都变得寒碜了不少。 表兄给了王珣一辆手推车,对王珣说道:“你带这小姑娘去南锣鼓巷收破烂去,我考考你的眼力!” “哎,行!” 于是王珣就带着邓婉婉去了南锣鼓巷,到了那里后,王珣的情绪就变得激动起来。 他几乎看到家家户户都有些老物件,很想以破烂价把这些老物件收走,但是他只能勉强听懂首都的话,却是说不来。 于是这里的居民,根本不愿意把破烂卖给他。 离开南锣鼓巷时,王珣一脸的肉疼。 而此时的邓婉婉并不知道,她认为的收破烂,其实和王珣嘴里的收破烂是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邓婉婉:收破烂是主业。 王珣:捡漏才是主业! …… 在邓婉婉登上火车的同时,邓志勇就来到新新服装店。 他找到了高淑芳,告知她以后邓婉婉不会再来这里做事了,所以他现在要去把邓婉婉的铺盖带走。 高淑芳人都傻眼了,她觉得事情没到这一步,因此她想解释,她想请邓婉婉回来继续做事。 但邓志勇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拿了邓婉婉的铺盖和一些行李,就离开了。 邓志勇走后,高淑芳想了想,暂时把服装店的门关了,然后快步来到警局,找到了黄大志。 她四哥今早去厂里上班了,现在家里就她一个人,婉婉走了,也算是大事,她得尽快通知她二哥才行。 二哥二嫂不在,现在婉婉又走了,她怕自己一个人负责不了服装店的生意。 “你放心,我现在就去一趟高家村,把这个事告诉明程。”听完高淑芳的讲述,黄大志一口应下这个差事。 送走高淑芳后,黄大志和同事说了声,然后就骑着自行车往高家村而去。 警员的工作就是这样,没有案子时,时间相对自由。 等黄大志赶到高明程的家中时,高明程正在煮午饭。许多美闻不得油烟味,所以在菜地那里转悠,顺手拔掉一些碍眼的野草。 有人靠近时,两狗便提前发觉,于是朝来人跑去,嘴里发出威胁的低吼,但在认出是熟人后,两狗身上散发出来的凶意就少了。 “大志,你怎么来了?”许多美看到了黄大志,于是出声打着招呼。 “多美,明程在家吗?”黄大志问道。 “在呢,在煮饭,你中午在这一起吃吧!” “好。”黄大志随口应着,然后放好自行车,就往厨房走去。 厨房里油盐弥漫,空气里飘散着干豇豆炖咸肉的味道。 豇豆是去年夏天大量成熟时,采摘下来,用开水烫个半熟,然后抹上盐晒干,放坛子里保存,吃的时候切碎和肉煮,味道很好吃。 今天许多美说想吃干豇豆,于是高明程就给安排上了。 看到黄大志过来,高明程也有些意外。 “明程,出事了!邓婉婉昨天晚上一个人跑掉了,今天上午她爸邓志勇过来把她的铺盖拿走了,说邓婉婉去了外地。我问清楚了,邓婉婉跑掉之前,你四弟说喜欢邓婉婉,但邓婉婉不同意,然后就走了。” 黄大志简洁的把事情经过说了出来,一脸的担心。 邓婉婉的那些经历,他也是知情人。 后来知道邓婉婉在高明程的店里做事,他还为邓婉婉感到高兴过。 却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邓婉婉一个小姑娘去了外地,她又能去哪里?会不会遭遇到困难呢? 高明程也愣住了,这信息量太大了,过了一会儿,他才说道:“吃了午饭,我们就回县里去!” 至于邓婉婉去了哪里,她和高明里之间又发生了什么,这些他都想知道,但问黄大志,只怕也问不出什么。 并且邓婉婉一走,服装店就只有高淑芳一个人在,他怕高淑芳会忙不过来。 于是吃过午饭,三人收拾收拾就回县里了。 黄大志也没有骑车,而是把自行车搬到拖拉机的车斗里,然后和许多美一起坐在车斗里。 早春还有些冷,许多美特意多穿了一件外套,还戴上一顶厚帽子,就是怕着了风。 一路紧赶慢赶的来到县里,拖拉机在新新服装店的后院停好。 黄大志把自行车搬了下来,说道:“明程,我先回警局了。” “好,你放心,我会处理好的。”高明程点点头,然后打开后院的门,从后院走了进去。 听见动静,高淑芳连忙看了过来,当看到她二哥二嫂时,激动的都想流泪了。 高明程先是让许多美去休息,然后自己才问起高淑芳当时发生的事情。 高淑芳其实并不是很知情,但也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高明程皱眉听着,心底有些不满。 这个不满是源自于高明里在邓婉婉一个人离开后,第二天居然不是请假去找人,而是去厂里上班了。 他其实能理解,高明里比较老实,所以不敢请假,再一个,他也把上班看的很重,所以才没有请假,而是去上班了。 但这也说明,高明里所谓的喜欢,其实是一文不值的。 邓婉婉虽然没有答应他,但自己喜欢的女人一个人走掉了,你不知道她是否安全,那么你又如何能够安心的去上班呢? 既然没有那么喜欢,那么又何必去招惹呢? 打听清楚后,高明程就说道:“我去一趟邓家乡,找邓婉婉的爸妈问一问。” 说着,他打算开拖拉机去邓家乡。 这时,一个年轻人进了店里,高明程看他有几分面熟,认出是在文物管理所工作的人。 那人一进来就说道:“高明程,王所长让我过来告诉你一声,说之前在你店里做事的那个小姑娘,现在跟着王所长的侄子去首都做事了。王所长的侄子叫王珣,是个很靠谱的人,你就放心吧。” 高明程没想到事情这么凑巧,他刚担心邓婉婉的安危,就有人过来传话了。 他把这年轻人送走,然后还是去了一趟邓家乡。 他要了解更多一些内情,另外把邓婉婉去了首都的事情告诉邓婉婉的爸妈,也好让他们放心。 不多时,他就到了邓家乡,然后把拖拉机停在路边。 邓家乡的住户住的比较密,巷道比较小,拖拉机还进不去。 高明程之前没有来过邓婉婉的家,但许多美来过两次,按照许多美所说,他很快就找到邓婉婉的家了。 邓婉婉家的院门关着,但通过门上的缝隙,能够看到屋檐下摆着一个半成品的棕榈垫。 这个是邓志勇答应给他女儿做的,之前做了一床席子,这棕榈垫才刚刚做,还没有做好,邓婉婉却已经不在服装店做事了。 家里没人,向邻居打探,得知邓志勇夫妇在地里干活去了。 于是高明程又找到地里,这才从邓志勇夫妇的口中得知邓婉婉离开后的遭遇。 高明程沉默片刻,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最后他把王所长让人传的话告诉了邓志勇夫妇,又掏出一些钱,将之递过去,说道:“这是婉婉的工资,她走的突然,工资都还没结算的。” 邓志勇夫妇知道自己的女儿竟是去了首都,又惊又喜,面对高明程递过来的钱,先是不要,后来还是收下了。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四章:错哪儿了 傍晚时,工厂到了下班的时候,工人们陆续从厂里走出来。 有人是走路,有人是骑着自行车,高明里就是骑着自行车的,这车是许多美的,但许多美不在县里,他就拿来骑了。 他飞快的踩着脚踏板,往服装店的方向冲去。 一整天,他都心神不宁,有种不好的预感。 当他看到高明程站在服装店的大门口,似乎在等着他回来时,这一刻,他紧张的心脏狂跳。 无端的,他产生一种害怕的情绪,甚至不敢走上前去。 “明里。”高明程喊道,声音不怒自威。 “二哥。”高明里心里虽然害怕,但还是硬着头皮走上前去。 高明程没急着说什么,只是瞪了他一眼,说道:“到后院来!” 开门做生意,最忌在店内争吵,所以高明程把高明里喊到后院去,然后劈头盖脑的问了句:“你知道你错哪儿了吗?” 高明里惶惶不安,没回答高明程的问题,而是先问了句:“二哥,婉婉还好吧?她是不是回家去了?” 听他提起邓婉婉,高明程的脸色越发不悦了。 他问道:“你喜欢婉婉?” 高明里点头,在他眼里邓婉婉漂亮又勤快,并且身上有种介于清纯和媚惑之间的独特气质。 高明里在看到邓婉婉的第一眼,就对她颇有好感了。 高明程继续问道:“你既然喜欢她,那么你尊重她了吗?她拒绝了你,你为什么还要缠着她?她晚上独自一人走了,你为什么没去找她?第二天你为什么能心安理得的去上班?” “明里,你的喜欢太肤浅了!听过一句话吗?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结果你就把我请来的员工弄走了?” “你二嫂怀孕了,店里正需要员工,婉婉培养了一个月,正是能用的时候!” 说到这里,高明程更气了。 邓婉婉刚来时,那是从零开始学习,现在好不容易能够上手卖货了,竟然被高明里给坏事了! 不管是什么时候,想要培养一个新员工,那都是不容易的。 邓婉婉的经历他知道,所以绝不是邓婉婉主动勾引高明里的,并且在高明里表白时,还明确的拒绝了。 高明程和许多美都知道邓婉婉的过往,别说邓婉婉现在还没有从阴影中彻底走出来,就是她真心实意的喜欢上高明里,只怕也不敢答应高明里。 否则大家相处起来,难免会尴尬。 再一个,他们的老妈罗小华可是一个硬茬,一旦被罗小华知道邓婉婉的过往,非得闹个天翻地覆不可。 许多美只是父母双亡,没有兄弟而已,就被她闹上门去了,这邓婉婉的经历就更不必多说了。 看着高明里低垂着头,一副唯唯诺诺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的样子,高明程深吸一口气,压制住心底的怒意,再次问道:“你知道你错哪儿了吗?” 高明里辩解道:“昨天晚上她走了后,我有去找过她,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今天也不是心安理得的去上班,我一整天都心神不宁……村里的老人都说烈女怕缠郎,我想着我也不差,再过几个月就可以转正了……” “我也不知道二嫂怀孕了……都是婉婉气性太大,我虽然喜欢她,但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 很好,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错哪儿了! 高明程气的握紧了拳头,要不是亲弟弟,他就真打了! “你觉得你做的事情不过分?邓婉婉拒绝你,躲着你,结果呢?你有没有跟着她,黏着她?她一个小姑娘,心里会不会害怕?更何况你还是我的弟弟!她之所以走,难道不是被你逼走的吗?” “你好好想想,你当初在制糖厂被厂长的小舅子欺负时,你是什么感受!你现在的行为,跟那个小舅子又有什么不一样?” “你一个大男人,还能忍辱负重的呆在厂里,可是她一个小姑娘,就只能被逼放弃这份工作了!” “高明里,你现在还不知道你错哪儿了吗?” 高明程厉声斥责,如果高明里是喜欢别的小姑娘,不管成与不成,他都不会插手,但偏偏碰了他的员工! 说难听一点,高明里的行为,都算的上是性骚扰了! 高明里被骂了一通,羞愧的低垂着头,脸色一阵青一阵红的。 他的大脑一片混乱,竟是说不出半个字来。 倒是一边的高淑芳觉得自己的四哥挺可怜的,忍不住给他求情:“二哥,你也别骂四哥了,四哥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啊!” 高明程瞪了她一眼,这个妹妹还是经历的太少,思考问题不够全面。 他说道:“假如你在一个陌生的店里给人做事,店主的弟弟是个丑八怪,然后他说喜欢你,一直缠着你,但是你不喜欢他,你要怎么办?你孤身一人,对方却是店主的弟弟,你是违心的答应对方的追求,还是只能离开?” 高淑芳愣住了,她开始代入邓婉婉的处境,然后把她四哥脑补成一个脑满肠肥的丑八怪,一个丑八怪缠着她说喜欢她时,她立即浑身颤抖,又怕又恶心的。 这时,她才醒悟过来,她一直觉得邓婉婉小题大做,是因为缠着邓婉婉的人是她的四哥。 她和四哥是亲兄妹,自然站在四哥这边,也就不觉得四哥喜欢邓婉婉,对于邓婉婉来说,会是什么困扰的事了,甚至她还开口撮合邓婉婉和四哥。 想明白后,高淑芳低垂着头,知道自己也成了逼走邓婉婉的帮凶了。 邓婉婉孤身一人在这里,她四哥缠着她,自己还开口撮合,于是才逼的邓婉婉不得不走了。 看到这兄妹两个都知错了,高明程心底的那口郁气才吐了出来。 邓婉婉已经走了,无法再挽留了,但今后,他不希望再发生这种事情,于是他严肃的对高明里说道:“我这服装店,肯定是还要再招女员工的,你以后再敢碰我的员工,就别怪我不讲兄弟情义,只能请你搬走了!” 卖服装的以女性居多,更何况这家服装店是由许多美和高淑芳负责的,他也不可能去请个男员工回来。 这招女员工,自然也会对其长相有一定的要求,至少得五官端正,面目清秀。 如果高明里再搞出这种事来,那么高明程是真的无法再容忍了。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五章:新店员罗丽 把不省心的弟弟骂了一顿后,高明程就开始琢磨招新员工的事情了。 如果许多美没有怀孕,那么还能缓一缓,但许多美现在是孕早期,正是最难受的时候,可不能劳碌。 这时,黄大志找来了。 高明程和黄大志到一边去说话,简单的说了下事情的经过,然后叹息道:“婉婉走了后,我店里缺人,得再招个合适的人才好。” 听到这句话,黄大志心一动,有了一个人选,他想了想后才说道:“明程,你觉得我老婆怎么样?” 高明程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还在想,黄大志有什么老婆? 随即他想到黄大志相亲成功,这会儿应该已经谈婚论嫁了,只是女方家里具体是个什么情况,他还没空打听的。 于是黄大志也把他和罗丽的事情说了下,然后笑着说道:“我已经买下一间屋子了,不大,才三十多平,但有一个做饭的厨房,离公共厕所也不是太远。” 那房子,是他看了很久才决定买下的。 他手里有点钱,可以买更好的,不过黄大志很谨慎,哪怕对外说是高明程借给他钱,他也没有买更好的房子,而是买了一个单间,刚刚够两个人居住。 黄大志的心中是还有一个打算,那就是再过几年,等手里的钱多些了,再买一块合适的地皮,自己建一栋房子出来。 至于现在买的房子,到时候他爸妈来县里住的话,还可以让他爸妈住。 他把这些打算,都说给高明程听,高明程表示很赞同。 两千年后,县里的房价就开始涨起来,地皮也很紧俏了。所以是要在地皮疯长之前,自己砌一栋房子出来。 不只是黄大志要砌,高明程也打算再砌一栋房子自己居住。 现在这栋房子的位置不错,但那是对做生意来说是不错,居住的话,就差了点。 高明程说道:“你是想让罗丽到我店里卖衣服是吧?那也行。对了,你们要结婚了,我得送你们一人一套新衣服,你嘛,就送你一套西服,现在都流行穿西服结婚了!至于你老婆,送她一件红色的裙子,如果想穿婚纱,也可以借去穿一天。” 高明程那是紧跟潮流,知道以后的新人结婚,那必定是西服配婚纱,所以他还从羊城那边买了几件婚纱回来。 婚纱不适合日常穿,所以是只提供租借服务。 黄大志听了这话,一颗心就彻底的放下了,他脸上的笑容更是没有消失过。 他当即说道:“我明天就把罗丽带过来,让她跟着学怎么卖衣服。她也不用住你这,直接住我买的房子就行,我还没有搬过去的,等结婚摆酒了,我再搬过去一起住。” 黄大志想了想,又说道:“罗丽刚来,肯定是什么都不懂,所以这第一个月,我们就不要工钱了,你管她一顿中午饭就行。” 高明程立即说道:“那不行,这第一个月就只算底薪,不算提成,你看怎么样?” 黄大志觉得还是占便宜了,但高明程态度坚决,他也就答应了。 第二天上午,黄大志就把罗丽带了过来,罗丽听说黄大志给她在县里找到一个工作,那是又惊又喜又怕的。 她怕自己做不好这份工作。 黄大志安慰道:“老板和我是很好的兄弟,你只要好好学习,勤快一点做事,就没什么不好的。” 罗丽紧张的点头,说道:“我一定勤快做事。” 罗丽本身就是个勤快的人,绝不会偷奸耍滑。 等两人到了店里,高明程才终于看到这位被黄大志相中的相亲对象。 罗丽长得不算很好看,但也比较清秀了,她身量不高,皮肤偏黑,双手较为粗糙,这是干多了活造成的。 她似乎没怎么来过县城,整个人的身上有一股畏缩和不自在,她微微低着头,双手合于胸前,却不安的动着。 “罗丽你好,我叫高明程。”高明程爽朗的自我介绍着。 罗丽害羞一笑,小声说道:“大志和我说过你的。我没在外面做过事,可能有些手笨脚笨嘴笨的。” 高明程说道:“没事,凡事都有第一次,只要你勤劳肯干就行,这店平时是我老婆许多美在管,这位是我的妹妹高淑芳,今后你主要是跟着她们两个做事。” 三个女人互相点点头,打了个招呼。 在做事之前,高明程领着黄大志他们先去挑选结婚时穿的衣服。 虽然距离婚期还有半个月,但提前准备好也好。 黄大志很快就挑了一套春款的西服,他身高还行,西服裤腿合适,犯不着裁剪裤腿了。 男人挑选衣服,就是这么的快速,只要穿的合适就行。 但女人就慢多了,罗丽从未见过装修这么漂亮的服装店,更没见过款式这样多的衣服,她站在女装区,只觉得眼花缭乱,根本没法进行挑选了。 她只觉得这里的每件衣服,都漂亮的不像话! 没办法,许多美和高淑芳开始给她挑选起来,结婚是喜气的日子,西方的婚纱是白色的,但咱们东方是热衷于大红色。 货架上摆着的都是春款,颜色大多都是暖色调,这和繁花盛开的春季很搭,其中有一排货架上挂着几件红色的长裙,是长袖的造型,这样在微凉的初春时,不会冷到。 高淑芳一开始给罗丽挑这些裙子。 这些裙子也的确好看,但罗丽在心动之后,又摇头拒绝了。 她拒绝的理由是:“穿这裙子干活不方便。” 好吧,越是漂亮的衣服,越不适合干活的。 最终,许多美干脆不给她挑红色的衣服了,而是给她挑了一套休闲风的春装,有上衣和裤子的那种。 这种日常风,就适合上班穿,也适合干一些简单的家务活。 但唯独不适合结婚穿。 于是许多美说道:“罗丽,去看看婚纱吧!你和大志结婚时,干脆穿婚纱好了。” 她领着罗丽来到婚纱展示的区域,那里摆着两个塑料模特,模特穿着洁白的婚纱,一束灯光映照在婚纱上,使得婚纱上镶嵌的珠子亮的发光,有种璀璨夺目的感觉。 罗丽看到婚纱时,眼睛都瞬间瞪大了,满脸写着好美两个字。 她虽然第一次看到婚纱,也觉得这衣服真奇怪,但婚纱的美,还是被她感受到了。 不只是她,其实许多美和高淑芳,在第一次看到婚纱时,也是十分的惊艳,两个女人甚至在关门后,偷偷试穿过,只是那会儿天气比较冷,这婚纱一穿,凉飕飕的,所以只是试了试而已。 现在天气逐渐暖和,许多美看着这漂亮的婚纱,心中浮现出一个念头来。 她拉了拉高明程的手,下一刻,高明程就微微低头,准备聆听她说话。 “明程,我们哪天去照相馆拍照吧!你穿西服,我穿婚纱!”许多美小声说道,语气里难掩兴奋之色。 她打算趁天气暖和,且肚子还没有大起来之前,穿着漂亮的婚纱去拍照! 高明程和许多美早已经结过婚了,且肚子里都孕育着小宝宝了,但谁规定婚纱只能在新婚那一天才能穿呢? 几乎没有犹豫,高明程一口答应了下来。 并且还提议让黄大志他们结婚时,也去照相馆拍照留念。 店里唯一的单身狗高淑芳,此时此刻感受到一股莫名的敌意,同时内心深处也有那么一点点冲动。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六章:打电话和走动 高明程算着时间,在第三天的傍晚,拨通了一个电话。 电话的信号很快就抵达到首都,一个普普通通的大杂院里,有电话铃声响起。 “阿珣,你接下电话!”卢殷的声音从一间屋子里传来,王珣正坐在台阶上吃饭,他把饭碗往地上一放,人就快步跑到电话座机那儿。 “喂。”他拿起话筒,熟练的说道:“这里是实惠废品回收公司,请问你有什么事?” “你好,我找王珣。” “啊?找我?你是谁啊?”王珣傻眼了,他才来首都没多久呢,竟然就有人打这个电话找他了。 “你就是王所长的侄子王珣?我是高明程,我想问问邓婉婉的情况。”高明程说道。 话音刚落,就听见王珣叫邓婉婉的名字,并且说道:“哦,我喊她来接电话,你们两个自己说。” 很快,电话那端传来邓婉婉的声音。 邓婉婉有些紧张,怯生生的喂了下。 当时离开时,她是被逼无奈,但是这突然之间走掉,她又觉得有点对不起高明程。 高明程是她的救命恩人,给了她不少帮助,但自己这样一走了之,服装店就只剩下高淑芳一人,只怕会忙不过来。 因此她在之后,是多少有些后悔的。 她觉得,自己要走,也应该和高明程说一声再走的。 现在接到高明程打来的电话,即使高明程还没说什么,但她也能够感受到高明程对于自己的关心。 他肯定是怕自己遭遇不测,这才特意打电话来确认的。 邓婉婉这么想着,心底越发愧疚了。 听到邓婉婉的声音,高明程也彻底松了口气,这个电话号码,是他从王所长那儿得到的,从王所长的口中得知,王珣的一位表兄嗅到商机,去了首都发展,后来开了一家废品回收公司。 这次把王珣喊去,不仅仅是为了收废品,更是为了捡漏。 在首都,一些本地居民的家中,多多少少有些旧物件,如果能够以低价收来,就可以再以高价卖出。 哪怕收不到旧物件,仅仅是收破烂,也能够挣不少钱。 王所长怕高明程不信,还多说了几句。 但高明程信。 在八九十年代,很多人开始赚到钱,他们要么是捕捉到商机,要么是站在了风口,于是财富就如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了。 改革开放后,城市里的居民逐渐有了钱,花钱也大手大脚起来,这个时候,大家普遍没有废物利用的意识,随地可见被丢弃的废纸、空塑料瓶等。 尤其是建筑工地里,每天都会丢弃大量的建筑材料包装袋、废铁、麻绳等,如果把这些收集起来,送到废品回收站,那么都是可以卖到钱的。 钱虽少,但架不住量多,只要你勤劳肯干,就能够以此发家赚钱。 很多人看不起收破烂,但它的利润真的很高。 高明程和邓婉婉闲聊了几句,了解了一下邓婉婉在首都的情况,又告诉邓婉婉自己和她的爸妈说了她在首都的事情,叮嘱邓婉婉稳定下来,就给自己的爸妈打个电话,或者写封信。 “我会的,高大哥,谢谢你。”邓婉婉声音哽咽的说着话,因为电话费很贵,因此邓婉婉也不敢说太久的话,她伸手快速的抹掉脸上的泪水,说道:“高大哥你放心,我在这里一切都好,我会努力工作的,等我赚到钱了,我就回来。” “嗯,你好好照顾自己。”高明程又说了几句,就挂断电话了。 和邓婉婉通过电话后,高明程就放心了不少,接下来再好好培养罗丽,让罗丽尽快上手卖货,到时候店里的压力就会小很多。 让罗丽到店里来做事,一是给了黄大志人情,二是罗丽即将结婚,并且长得不如邓婉婉好看,高明里总不会再来一次兔子吃窝边草的事情了。 提起高明里,自从上回被他骂过,好像就有些自闭了,这几天畏畏缩缩的,也不理人,下班时,要么磨蹭到很晚才回来,要么一回来就进自己的屋子里去。 高明里是家里最小的儿子,打小受到的关注多些,难免就养成这种软弱别扭的性格了。 高明程没空当他的知心哥哥,打算让他自己想清楚。 之前他在村里种树种菜,现在回到县里了,那么该走动的关系,也得走动一下,否则时间久了,就难免生疏了。 他先是带着许多美去了高国兵的家中做客,告诉了他们许多美怀孕的喜事。 看到他们来了,赵冬梅显得很高兴。 她两个儿子都不在身边,有时候高国兵还要在外面办案,家里经常空荡荡的。 以前住在家属院时还好,可以和左右的邻居聊天,打发时间,再一个那会儿的房屋也小,被各种家具挤的满满当当的,也不显得空旷。 现在这新房子,比之前的房子大多了,人都在家时还好,这人不在家,就显得格外的空旷冷清。 为了打发时间,赵冬梅把院子里的地给翻了,准备种上一些菜,她不但打算种菜,还打算养几只鸡。 她在围墙角落搭了个鸡圈,然后又用竹子围了一个围栏出来,就让鸡在围栏里活动。 鸡这种生物,是个直肠子,那是一边走,一边拉屎,并且还会乱吃菜。 不把鸡关起来,鸡能飞到家里去,到时候好好的房子,都会到处是鸡粪。 饭桌上,赵冬梅频频给许多美夹菜吃,笑着让她多吃一些。 许多美怀孕了,赵冬梅表现的比罗小华还要高兴。 只可惜许多美现在吃什么吐什么,早孕期反应比较大,最后那些菜还是落入了高明程的嘴里。 赵冬梅自己生过两个孩子,挺能理解的,于是说道:“等你能吃了,再上婶子家,婶子杀个鸡给你吃!” 许多美知道赵冬梅不喜欢客套,于是笑吟吟的答应了。 高明程之前听赵冬梅抱怨住到新家后,有些孤单无聊,于是说道:“叔,婶,我打算在这附近买一块地盘建房。” 高国兵一愣,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有钱砌房子了?” 高明程说的挺谦虚的,他说道:“够买地皮的钱了,所以我打算先把地皮买下来,省的以后这里的地皮都卖光了。” “至于建房子的钱,服装店每个月都在赚钱,倒也能够慢慢的建好。” 高国兵闻言,便点点头,觉得高明程考虑的还是很周到。 于是说道:“行,那我让人打听一下,看着周边的地皮怎么卖。你到这边建房子也好,这边虽然不如街上热闹,但这边的环境要好些,等后面的人民公园建好了,你还可以到公园里跑步健身。以后孩子长大了,也有地方去玩。” 赵冬梅更是巴不得高明程也在这附近建房,这样她就可以经常和许多美走动了,平日里也有个说话的对象。 她热情的说道:“我也给你打听打听,本来我还想喊我弟弟也在这边建房,不过他说这边离交通局有些远,他更愿意在交通局附近建房。” 把买地皮的事情拜托给高国兵夫妇后,高明程就放心了不少。这交易地皮的中间,有些门门道道,你若是有关系,就能够更顺利的办下来。 “来,叔,我敬你一杯。”高明程端起酒杯,和高国兵碰了碰杯子,他是晚辈,所以杯口要比高国兵的酒杯矮一些,以示尊敬。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七章:狗咬刺猬 接下来的几天,高明程挑了个天气好的日子,带着许多美去拍了婚纱照,又去了一趟运输公司,和肖金峰联络了下感情。 正当他准备再回一趟高家村,看看山里和地里的情况时,他收到了一封信。 收到信时,他有些意外,等看到信中的内容时,就更意外了。 这封信,竟然是小学生范立成给他写的,信中写着范立成跳级了,这个学期直接读了四年级,等下半年,就是五年级了。 范立成还在信中抱怨,说自己之前就要求跳级,但学校和家里都以他年纪太小为由,不肯让他跳级。这一次,在他极力要求下,终于如愿跳级了。 “高叔叔,我身边的兄弟姐妹心眼太多,同学朋友又太笨了,所以才给你写了这封信,和你分享我的喜悦。 高叔叔,我觉得你很有趣,希望你觉得我也很有趣。” 看完范立成的信后,高明程咧嘴一笑,没想到这小屁孩还会给自己写信。 他只知道范立成早熟,却不想他还是个学霸。 想了想,他拿出一本本子,刷刷刷的写了一封回信,大意是自己的确觉得他很有趣,愿意和他来往,并且祝他学业有成,另外,还把自己即将有孩子的事情说了,并且希望以后范立成能给他家孩子补课什么的。 上辈子两个儿子都是学渣,所以高明程看人家学霸,那是怎么看怎么顺眼,如果学霸能够帮他辅导儿子的功课,那就更好了! 所以,别看范立成只是个小屁孩,这个人脉,他还得好好经营才行了! 把写了字的纸张撕下来,然后拿到邮局里去,当场买了信封和邮票,把这封信寄了出去。 从邮局离开时,他又拐进一边的书店,买了专门的信纸。他有预感,接下来范立成还得给他写信的。 当天晚上,高明程就对许多美说道:“明天我要回村里一趟,去看看地里的情况。你身体不舒服,就别来回奔波了,等村里的事情忙完了,我就回来了。” 许多美抿嘴笑着,说道:“我现在也走不开,罗丽还没有上手,还得再学一学。” “没事,慢慢来吧,罗丽至少为人还是很勤快的,你闻不得油烟味,煮饭就喊淑芳和罗丽去,想要吃什么,也和她们说。” “嗯,我知道,你放心吧。”许多美依偎在高明程的身边,垂眼看着他温热的手掌覆盖在自己的肚皮上。 她知道高明程想感受到胎儿的动静,但她二姐说了,这会儿孩子还小,根本不怎么动弹的。 得等孩子大些了,那么就会在肚子里翻身,有时候还会打拳踢脚,发出的动静就比较大了。 渐渐地,嗜睡的许多美眼一闭,人就睡过去了。 ……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回了高家村。 路过兴安岭时,他在高守旺的制衣作坊前停下。 天气逐渐暖和起来,作坊的门窗俱是打开的,但是人若是靠近,里面的空气却不是很好,有新布料散发出来的各种气味,也有一些碎屑浮尘。 高明程探头看去,看到十几个女工都在埋头干活,缝纫机不停的发出声音,汇聚在一起,显得格外的嘈杂。 再看她们缝制的衣服并非是同一款,而是各有各的不同,有的人在缝制女裙,有的人在缝制男装,也有人在锁边和修剪多余的线头。 这些服装的款式,一部分是完全借鉴了羊城的款,一部分是董飞霞自己设计的,因为有些面料或装饰品,是这边所没有的,那么就要进行适当的修改,用其他的面料代替。 如此一来,整体效果也就不一样了。 高明程走了进去,随手拿起一件衣服,检查起质量来。 很快有人发现他的到来,高守旺朝他走了过来。 “明程,你店里生意怎么样?”高守旺笑着说道,也许是生活逐渐好了,他肉眼可见的胖了起来了。 “生意还不错。叔,你这边的生意怎么样?四月底,我就要拿一批夏装到县里去了,你可得提前准备好。”高明程说道。 高守旺满口答应下来,说道:“你放心,给你的货都是最好的。对了,我过几天要去和纺织厂的人吃饭,得给他们带些礼去,你家的蜂箱有蜜了没?我要买六斤蜜。” 高守旺这制衣作坊的布料,都是直接从纺织厂低价拿的,所以时不时也需要和那边的人打好关系。 高明程说道:“我前不久才摇了冬蜜出来,等晚上时我送到你家,再带一瓶酒去,咱们叔侄也好久没一起吃饭喝酒了。” 高守旺一口应下,说会准备好饭菜。 既说好晚上一起吃饭喝酒,那么高明程也就不在这里久留了,开着拖拉机回到了自己家。 四月中旬的牛尾岭,那是处处绿意盎然,繁花似锦。山中有百花,百花酿百蜜。 花丛中,蜂蝶萦绕,一只傻狗的后肢趴在地上,前肢支起,正盯着一只蝴蝶,当蝴蝶飞到它身边时,它猛地跳起,用前肢去扑蝴蝶。 这一幕,正巧被高明程看到了。 看过《红楼梦》的人知道宝钗扑蝶,但乡下人可是见过傻狗扑蝶的! 狗的好奇心很重,又有一定的智商,有时候就会找一些玩意来打发时间。 这傻狗正是精灵,黑虎成熟稳重,是不干这种事的,它顶多……逗弄一下田鼠,等逗弄的差不多了,再一口咬死。 这时,高明程发现黑虎的身影了,它从一处山坡现身,但走的很慢,时不时用脚推动着什么。 高明程极目眺望,才看清它的脚下,竟然是一只刺猬。 刺猬受惊,头和四肢都蜷缩着,整个似一团刺球。 也不知道它是怎么被黑虎捉到了,竟是没法再逃走了。 黑虎用脚推动着刺猬,刺猬便顺着坡度朝下面滚去,等滚到卡住的地方,就会被黑虎再推动一下。 等彻底从山坡滚下来时,刺猬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伤了。 不过这个时候黑虎没空搭理刺猬了,因为它嗅到高明程的气味了,循着气味看去,黑虎立即发出一声兴奋的狗吠。 还在旁边山坡扑蝶的傻狗精灵,这才发现高明程已经回来了,于是它放弃扑蝶,也朝着高明程快步跑来。 看到两狗,高明程心情也不错,大手揉捏着两狗的脑袋,和它们玩耍了一会儿,然后才去看那只仍旧一动不动的刺猬。 他用脚扒拉了下,刺猬依旧不动,再仔细看,就发现刺猬身上有伤,应该是黑虎弄出来的。 既然都受伤了,那也用不着放生了,高明程决定收拾收拾,就给黑虎吃了。 刺猬是四仙中的白仙,代表着财富。事实上,刺猬浑身是宝,若是拿去卖了,的确可以赚到不少钱。 刺猬肉、刺猬皮还有刺猬内脏,都是可以入药的,刺猬肉能够提高人体免疫力,还能够增强食欲和健胃补脾。 刺猬皮则可以镇痛、解毒、止血等,能够治疗好几种病,因此药厂的收购量是很大的。 至于刺猬胆有清热利胆的功效,可以消炎,治疗眼睑赤烂。 这刺猬不大,高明程也不想和狗争吃的,但这刺猬皮和刺猬胆倒是可以留下,以作药用。 处理好后,他把刺猬肉丢给黑虎。 黑虎朝他汪汪叫了几声,似在感谢。 精灵趴在一边,眼巴巴的看着,一脸的馋相。好在黑虎这个老大很靠谱,自己吃了一半后,就让开了,示意精灵吃。 精灵几乎算是黑虎养大的,黑虎对它颇为照顾,精灵也对黑虎很是黏糊,精灵得到吃肉的许可后,却没急着吃刺猬肉,而是和黑虎黏糊了一会儿,这才开始吃肉。 高明程看着这两狗,又想起以前精灵在山里试图捕捉一只刺猬,结果傻乎乎的张嘴去咬,却被刺猬的刺给扎伤了嘴巴的事情。 想到当时精灵的囧样,高明程忍不住笑了。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八章:地里的那些事 几场春雨过后,村里大大小小的水库就逐渐有了水,田地里也是半湿状态,这让经历了半年旱灾的村民感到十分的高兴。 小富山脚下的池塘,水位已经有五分满了,这里原本就有地下泉眼,且坐落在牛尾岭的山脚下,山中的水都会缓慢的汇聚在此处。 高明程领着两狗路过池塘边上时,望着这一池的清水,琢磨着该去买些鱼苗回来,至于鸭子,他暂时是不打算养的。 只是他们这边山多水少,并没有本地鱼苗卖,得去隔壁县里去买。 隔壁县有河流有湖泊,且湖泊接连鄱阳湖,因此有鱼苗卖。 高明程没有急着上山去,而是先去看了黄精苗。 黄精已经出苗了,因为种子少,他播种时,特意间距较宽,就是为了后期出苗时,不用再拔出过密的苗。 但这样一来,黄精苗就显得有些稀疏了。 他查看着黄精苗的长势,目前并无任何不妥,这批苗要在原地培育一年,一年后,才能够移栽到其他地方去,然后还要再种植三年,才能够收获。 当然了,如果是用黄精的根茎直接繁衍的,那么一两年就可以收获了。 黄精的这个特性,和山药类似,如果用山药豆进行繁衍,那么也得好几年才能够收获,但如果直接用山药根茎繁衍,那么当年就能够收获了。 高明程自然不会傻傻的等着三四年后再来收获这一批黄精,而是会在第二年时,就利用这一批黄精进行根茎繁衍。 等到后年早春时,他就把这些黄精都挖出来,直接选取先端幼嫩部分,将其截成数段,每段大概3-4节将其稍加晾干,就可以种植了。 如此一来,他就能够在同样的时间段,收获到更多的黄精,并且还可以一直用根茎繁衍下去。 当然了,这是一个长期计划,短期内他用不着做什么,只需要确保这些黄精苗能够茁壮成长就行。 越过黄精苗地,前面就是一片坡地,坡地还没有开垦出来,长满一地的野草,高明程决定明天就把这片坡地开垦出来,因为四月下旬时,他准备在这里种植决明子。 决明子的生命力顽强,用不着种在太好的地里,一些荒地、坡地,都可以种植,并且其他的村子里,都有很多野生的决明子,只不过高家村这边没有,因此他得靠种植,才能够得到收获了。 决明子又叫假绿豆,因为它长得和绿豆有些像,但实际上它是一种常用中药,具有清肝明目、通便的功能,还能够治疗高血压、头痛、眩晕、急性结膜炎、角膜溃疡、青光眼、痈疖疮疡等症。 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更熟悉的用法就是用决明子泡水喝,经常喝的话,能够清肝明目。 这味药种植方便,用途又广,所以去年高明程从外村人手里收到决明子后,就决定自己也种上一些。 他选了一些边边角角的坡地,打算就在这些地方种植。 顺着坡地一路向上走去,很快就走到种植杨梅的地方了,他对这几棵东魁杨梅那是寄予厚望的,所以在杨梅树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圈,并未发现任何不妥后,才继续往前面走去。 这一批果苗质量好,且今年春天雨水多,不怎么需要费心打理,就已经都长得不错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枯死的现象。 越过半片山林后,终于走到种植桃树和梨树的地方。 这些果苗移栽时,就已经有少数花苞了,如今花卉早已经绽放,只留下些许枯萎的花朵还挂在树枝上。 这些花朵几乎是不坐果的,因为桃树需要种植三年,才能够结果,而这批果苗,最多是两年生的苗。 不过桃树生长的比较快,今年好好的种植,等到来年就会长大不少,并且应该就会结果了。 高明程这么想着,却眼尖的发现有几朵桃花似乎没有彻底凋谢枯萎,其花朵屁股的位置,有小小的、毛茸茸的绿色球状,这是小桃子! 不错嘛,算意外收获,可以提前尝尝这批桃树的味道。因此他决定等过段时间,就给这几棵结果的桃树多施肥。 又去梨树那边看了,梨树结果的时间要长点,得五年左右,嫁接的话,就会快一些,石门村卖给他的果苗,来源比较杂,因此有些果苗是嫁接繁衍的,有些则是原生种。 所以这一批梨树,暂时是不用指望,且养上几年再说。 高明程一路朝上而行,很快就来到山顶。 整个小富山呈一个山包形状,坡地大多较缓,只有一面较陡,站在山顶上,可以眺望整座山的情况。 山顶还有些光秃秃,因为他还没有去深山里挖更多的油茶树回来,于是他决定抽时间去挖一些回来,省的天气热起来后,就不适合移栽树木了。 把小富山转了一遍,接下来他又去了自家菜地里。 这里之前就翻过地了,把冬天时堆在地里的牛粪、羊粪打碎,均匀的混在土壤中,能够加强土地的肥力,因此早春种下的那些种子,如今都长势喜人。 辣椒种子因为播种的比较密,出苗后,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了。 于是他蹲下身来,准备疏苗,把一些次苗拔掉,然后等这些辣椒苗长至成人巴掌那么长左右,就可以移栽了。 整整一天,高明程都在山里、地里的忙活着,中午饿了时,他随便煮了一碗面条,在面条里面卧了两个鸡蛋,就算是午餐了。 下午四点,他一手拎着一捆油茶树苗,一手拎着一只野兔,从山里走了下来。 在挖油茶树苗时,刚好碰到野兔,那他自然不能手软,将飞刀拈在指尖,一个投掷的动作,这头野兔就此毙命了。 把挖回来的油茶树都种好后,高明程就提着一个篮子,再拎着这只野兔,往高守旺家走去。 篮子中,放着高守旺要的六斤蜂蜜和一瓶四特酒。 好了,今天晚上的晚饭有着落了! 高明程的心情好极了,一路吹着口哨,黑虎和精灵很黏主人,寸步不离的跟着他,一人两狗,大步前行。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九章:黄大志结婚了 越是临近婚期,黄大志越是忙碌,局里的同事善解人意,给他尽量少安排工作,让他有时间去做其他的事情。 新房子买好后,还得装修和买家具,这个本来可以慢慢来,但邓婉婉的突然离开,让黄大志提前安排未婚妻罗丽住了进来,所以在罗丽住进来时,他就赶紧去买了必备的家具和厨房用具。 县里的事情办妥后,还得抽空回乡下一趟,看乡下的房子是否已经修缮好了。 这件事,是他出的钱,由他爸妈出面请人来修缮,这样办酒席时,就不会显得太寒酸了。 家里的房子老旧失修,屋梁上的瓦都破损了不少,以前一旦下大雨,屋内就会下小雨,即使维修,也不是花钱买新瓦来,而是铺上一些茅草,实在破的洞太大了,就买上一点新瓦铺上。 但这样不是长久之计,因此这一次,黄大志让他爸爸把所有的瓦全部换了,这些换下来的瓦,如果还是好的,就盖在猪圈上。 至于屋内,也买了石灰来,打算把屋内墙壁抹上石灰,这样会显得白一些,不像以前,从外面看进来,里面黑洞洞的。 既然都大修了,那么顺便把电线牵上,再买上几个电灯泡,这样一来,晚上照明就方便很多。 黄大志骑着自行车回到家中时,家里的瓦已经换好,屋内也粉刷了石灰,甚至有一个破损的窗户,也一并得到了修缮。 整个房子,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他绕着屋子里里外外的转了一圈,然后表示满意。 但他爸爸却有些担心他手里钱不够的问题。 黄大志说道:“你放心,我和明程关系好,欠他的钱,可以以后慢慢还。爸,再过三天,就到了结婚的日子,你可得提前把酒菜买好。” 他爸挺直了腰板,笑着说道:“掌勺的人我请了高明程的爸爸高远见,他本来就在这附近接掌勺的活,这要请人,自然得请他来。不过他家没有酒,酒得我们自己另外买。” “菜的话,他也写了菜单,让我们提前一天去买好。明天就是我们这里的集,我打算明天就买一些板油熬好,油渣还可以炒菜用。至于桌椅碗筷,也都和附近的邻居说好了,到时候借他们家的。” 黄大志听着他爸有条有理的话,心中很是满意。 以前他爸是个抠搜的人,因为穷困和病痛,性格也有些阴郁,时常会说一些不好听的话来,但自从黄大志脱离爸妈的掌控,前去县里工作,并且赚到钱后,家里的情况就得到极大的改善。 去年他带家里人去了省城的医院看病,他爸妈的病情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他弟弟更是在动了手术后,能够自己行走了。 拆掉石膏后,黄小安就在家里慢慢的做一些复健,到现在,他已经可以正常走路,只是走起路来,还是有些坡脚,能够看出和正常人不同。 但这样的进步,已经足够让家里人为他感到高兴了。 黄小安也一改以前阴郁自卑的性格,变得开朗起来,现在他经常下地帮忙干活,他抡不起锄头挖地,但可以在后面播种、覆土。 他不能挑重担,但可以采摘瓜果蔬菜,总之,生活在一点点的变好。 看到家里都安排妥当,黄大志也就放心了。紧接着他又去了一趟罗丽的娘家那边,查看那边准备的怎么样了。 他们这边嫁女儿,如果娘家家境好,也是要办嫁女酒的,这个嫁女酒是安排在早上,然后上午新郎这边来接人,那么中午时,就在新郎那边办正式的结婚酒。 当然了,家境不好的话,嫁女酒就省了,直接到新郎那边吃正式的结婚酒就行。 在谈妥婚事的那天,黄大志就提前买好缝纫机、自行车、布料等东西,因为罗丽打算自己给家里人缝制新衣出来,这样可以省下不少钱。 但衣服还没有完全缝制好,罗丽就被他提前一步带到县里去了。 所以他得代替罗丽,来看看罗家这边准备的怎么样。 “姐夫。”还未进村,就看到罗丽最小的弟弟在村口那儿玩耍,看到他来了,那是立即丢下小伙伴,朝着黄大志跑来,一口一个姐夫叫的可亲热了。 “罗武,你在干嘛?今天不是要读书吗?”看到罗武,黄大志有些奇怪,还以为他是逃课没去上学。 罗武闻言,傻乎乎的憨笑着,他一边在旁边走着,一边说道:“我没读书了。” 黄大志听了这话,脸色瞬间变了,严肃的说道:“你小小年纪,不读书能干什么?国家都提出九年义务教育了,你怎么能不去读书?” 黄大志自己没怎么读过书,因此很是后悔。但那会儿家里实在没钱,他也没法子,直到后来结交了高明程,他才得以重新学习,并且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 直到现在,黄大志每天都会坚持看报、练字和绘画,不敢松懈半分。 罗武察觉到姐夫生气了,立即低垂着头,小声的说道:“去年天干,地里的粮食少,没卖到什么钱,家里实在没钱供我和哥哥读书了。” 在风调雨顺时,家里还是供两个最小的弟弟去读书的。但当粮食减产时,那就没法子了。 黄大志起初很生气,后来也想通了,又有些暗怪自己之前的注意力都放在罗丽身上,没怎么关心她的家里人。 于是他一路沉思,一路朝罗家走去,只是罗武却告诉他,他爸爸和几个姐姐在地里干活。 于是两人又往地里走去。 罗大兴正带着几个女儿在干活,他的大儿子罗文就在旁边的林子里挖田鼠洞,他似乎有捉田鼠的天赋,经常能够抓到一些田鼠。 田鼠是可以吃的,并且把地里的田鼠捉掉后,地里的庄稼就能够少受侵害,否则田鼠会吃掉洒进地里的种子,会吃掉玉米棒,让人损失惨重。 “啊,我抓到了!”一道惊喜的声音响起。 跟在黄大志旁边的罗武就忍耐不住了,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跑去,他虽然长得瘦小,但跑的还是挺快的。 “大志,你怎么来了?”罗大兴看到黄大志来了,立即停下手中的动作。 黄大志看着老实巴交,且又黑又瘦的岳父,郑重的说道:“读书是大事,罗文和罗武必须去读书才行。我之前不是给了六百八的礼钱吗?你怎么没拿去给两个孩子报名读书?” 罗大兴没想到黄大志会说这种话,他神情不安的搓着手,支支吾吾的说道:“当初说好不要彩礼的。” 其实罗丽私底下也说要用那礼钱送两个弟弟去读书,但是罗大兴不肯,两个弟弟也不肯,他们怕惹恼了姐夫,这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大方的姐夫,要是惹恼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眼看着辛苦多年的大姐终于要结婚嫁人去过好日子了,两个弟弟也不想拖后腿。 黄大志听了岳父的话,有几分无奈,但很快,他就坚定的说道:“读书是大事,不读书,以后肯定是要后悔的!你赶紧领着两个孩子去学校报名读书,报名费就从礼钱里面拿!” 别人家嫁女,那是恨不得多收彩礼,而不给嫁妆的,这罗家人也太老实了! 但这种说话算话的态度,还是让黄大志有些感动。 感动归感动,黄大志催着他岳父赶紧带孩子去报名读书,于是罗文的手里还提着一只田鼠呢,就被带去学校报名了。 办好了这件事,黄大志又问罗丽的大妹妹罗芳,家里人穿的新衣服,都准备好了没。 当初罗丽走后,缝制衣服的事情,就交给罗芳了。 罗芳说道:“到时候我们一家人都穿新衣服去喝酒。” 黄大志就点点头,准备妥当了就好。 转眼就到了结婚这天。 在结婚的前一天晚上,罗丽就从县里回到自己家,同时她还带了那件婚纱,准备结婚时穿的。 当她回来时,罗家人就兴奋的围着她,开始七嘴八舌的问起话来,大抵是县里怎么样?她的新工作怎么样等等。 等看到罗丽带回来的婚纱时,两个年纪小的弟弟还好,并没有什么感觉,几个妹妹却是满脸的震惊。 这样漂亮的衣服,她们见都没有见过! 罗丽笑着把自己的一些经历说了出来,比起以前的她,她现在的言谈举止,变得落落大方,身上的那股子小家子气,在逐渐的消失。 高淑芳热衷看书学习,所以店里没生意时,不但自己看,也会带着罗丽看,可惜罗丽是个没读过小学的人,根本不认识字。 但她的运道实在不错,许多美和高淑芳都是很好相处的人,知道她不认识字,还特意教她认字,这一天认几个字的,倒也能够认得一些字了,遇到简单的字,罗丽也能够认出来了。 她已经知道黄大志让家里用彩礼钱,给两个弟弟报名读书的事情了。 为此她很感激黄大志,此时她对两个弟弟说道:“以后你们下课回家,就教几个姐姐认字,知道吗?这不认得字,就只能在乡下种一辈子的地了,城里的活都干不了!” “还有你们两个,也得好好学习,只要能一直读书,我就一直送你们读书!现在我有工作有工资了,你姐夫也认为读书是好事,支持我给你们出学费。” 罗丽说这话时,那是掷地有声,底气很足。 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婚姻能改变女人的命运! 有些女人嫁的好,不但自己过上好日子,娘家也能够跟着沾光,有些女人嫁的不好,不但自己吃苦受累,娘家还得贴补她。 现在罗丽就是嫁得好的典型范例了。 罗芳等人,俱是一脸羡慕的看着大姐,并且在心底暗想着,自己以后也能够找到像姐夫这样好的男人就好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罗家人就起床了。 大家都穿上了新衣服,显得格外的体面,在几个妹妹的帮助下,罗丽穿上了婚纱,并且化了一个妆,说是化妆,其实就是抹了保湿霜,再涂了口红而已。 但人就显得更靓丽些了。 八点半左右,一辆拖拉机朝着罗家开了过来,车斗上,坐着一位身穿西服的年轻男人。 村里人都知道今天是罗丽结婚的日子,于是看到来人,就立即知道这是新郎来接人了。 于是一些村民们便尾随在拖拉机的后面,一路跟了过来。 村里娱乐少,但凡婚嫁,少不得要去凑个热闹,添个谈资。而罗丽的这场婚事,能说道的那就更多了。 开拖拉机的正是高明程,为了接新娘,这拖拉机他都提前一天给清洗干净了。 拖拉机在罗家的院子里停下,黄大志从车斗跳下来,他手拿捧花,一路朝着屋里走去。 没有遭遇恶意拦门不让进,让给红包,也没有让找婚鞋等,这会儿结婚事情可少多了,再加上罗家的极力配合,一路那是顺顺利利的。 接到新娘子后,黄大志有几分腼腆的把手里的捧花递给新娘子。 这是高明程教他的,五月初,野花随处可见,折上一些合适的花束,再做成捧花,那是丝毫不比后世的玫瑰花差。 只是当新娘子出来后,村民们的目光,就不再聚焦在黄大志的身上,而是转移到身穿婚纱的罗丽身上。 村民们瞬间七嘴八舌的说起话,有人觉得那奇怪的衣服真漂亮,有人则觉得不伦不类,还有人觉得结婚要穿红色衣服,这样才喜庆。 但不管别人怎么议论,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高明程干起了伴郎的活,开始给围聚在这里的村民们散喜糖了。 罗家人搬了一对新箱子过来,放在车斗上,这一对箱子,就是罗丽的陪嫁了。 箱子里面还装着一床新被子,几件新衣服以及剩下的礼钱作为压箱底钱放了进去。 嫁妆搬上车后,罗大兴把家门锁好,也跟着罗丽他们一块儿上车。 高明程这拖拉机还算新,且又是刚洗过,到处都亮堂的很,虽然人多,但也都还坐得下。 “让一让啦!要接新娘子回婆家啦!”高明程笑着喊围观的村民让一让,大家便朝着两边走开,让出一条路来。 拖拉机缓缓地开走,离开村道后,又上了大道,一路朝军岭而去。 身后,村民们便开始议论起这场婚事,有人说罗家人把男方给的缝纫机和自行车都昧下了。 但很快就有人说罗丽在县里有了工作,那自行车是她在骑的。 但缝纫机,的确是留在罗家了。 于是大家纷纷感慨罗丽命好,竟然嫁了这么个好丈夫。 这时,人群中有人闷闷不乐的走开了,她眉头紧皱,满脸的郁闷,她的旁边还跟着一个中年妇女,等走到人少的地方了,那中年妇女才小声骂道:“就你心高气傲,当时那媒婆来问,我说可以先看看,是你一听对方家里有个得了小儿麻痹症的弟弟,就开口拒绝了!” “你啊你,真傻!再怎么的,他总是有一份正经工作的,再怎么的,也得看过人再拒绝!” “你比罗丽漂亮多了,如果你答应了,那这门好亲事就是你的了!哎呦呦……真是错过了!” 中年妇女感慨不已,她是知道黄大志主动拿钱送两个小舅子去读书的,瞧瞧,要是有这么个女婿,那她儿子结婚工作的事情,她还用得着操心吗? 那年轻女孩听了后,心里越发不是滋味,她一直觉得自己比罗丽漂亮,但是当罗丽穿着婚纱化着妆时,她竟然发现罗丽长得也不丑。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章:新婚夫妻的技能点 拖拉机载着一对新人一路来到军岭,停在人群最多的院子里。 “新娘子来了!新娘子来了!”有调皮的孩子立即大声喊了起来,朝这边围绕过来,等着发喜糖。 这大好的日子,瓜子花生和糖果,自然是少不了的,吃的每个人都是满脸的笑容。 军岭不少人都来这里凑热闹了,除了沾一沾这份喜气,也是为了八卦。 他们中很多人都没有想到,军岭最穷的黄家,居然在短短几年内,就过上好日子了。 有些人平日里没有注意到黄小安,这次看热闹时,才发现黄小安竟然有了很大的变化。 之前他因为小儿麻痹症,腿部畸形严重,整个人算是半瘫痪状态了,但没想到做完手术后,畸形的骨骼进行了医学矫正,再加上恢复的好,如今看上去也不比正常人差多少。 黄小安穿着崭新的衣服,脸上带笑,人显得格外的精神,他在人群中穿梭着,给客人们倒茶水。 距离婚宴开席还要一会儿,大家聚在一起聊天,气氛十分热闹,黄大志和罗丽作为主角,自然是所有人的焦点,所有的话题,都围绕着他们。 高明程见暂时没自己什么事,就来到露天灶台那边,问高远见是否要帮忙。 但并不需要他帮忙,虽然掌勺的人只喊了高远见一个,但洗菜、切菜、端菜的人,却是从军岭这边喊了两个婶子来帮忙的。 高远见熟练的用大锅铲翻炒着菜,中气十足的说道:“不用你帮忙,再过十多分钟,菜就好了,可以先摆桌子了。你去张罗摆桌子。” “好。”高明程应着,先去和黄大志的爸爸说了一声,然后开始组织黄家这边的亲戚摆桌子。 一共摆了八桌,把小小的院落都摆满了。黄大志开始安排着亲朋们就坐,高明程则给每桌摆上酒和烟。 酒是酒坊蒸的散装酒,并没有品牌标签,烟是中档烟,本地烟厂生产出来的。 至于菜,有不算太差,有猪骨炖海带、猪脚炖芋头、五花肉蒸梅干菜、鸡蛋炒蒜苗、炒土豆片、蒜苗炒萝卜干、煎小鱼干、清炒马齿笕。 热气腾腾的饭菜一上桌,空气最后立即弥漫着菜香,馋的人食指大动起来。 黄大志作为新郎,领着罗丽一桌桌给客人们敬酒。 他还特意给高明程敬酒了,黄大志诚挚的说道:“明程,谢谢你。” 只有黄大志知道,高明程一路帮了他多少。 高明程爽朗一笑,说道:“谢什么?我们是朋友!” 一句朋友,说的黄大志心中涌生暖意。 “来,干杯!” “干杯!” 两人一饮而尽,相视而笑。 军岭的酒席热热闹闹的摆完了,下午时,高明程又帮着把罗丽的娘家人送了回去。 罗大兴在酒席上喝了不少酒,他为人老实巴交,不会来事,平时很没有存在感,但在罗丽的婚宴上,他作为岳父,就像是自带发光棒,存在感很强。 于是被人拉着喝了不少酒,也听了一箩筐的夸赞的话,大意就是他生的女儿罗丽很好,其他的女儿和儿子以后也会有出息等。 也不知道是这些好话,还是那些酒,令罗大兴晕晕乎乎起来。 高明程看他满脸醉意,脚步虚浮,不禁担心起来。 “叔,你没事吧?我扶你到床上去躺一躺。”高明程怕罗大兴自己走路会摔跤,于是搀扶着他进了屋子,又喊他的女儿们给他喂点水。 “家里有葛根花吗?可以泡些来,那个可以解酒。”高明程说道,然而罗芳等人却是摇头,说家中并无葛根花。 他们村亦有不少山地,在山坡和荒地里,到处都长满了葛根,然而人们对葛根的利用,却仅限于它的叶子可以喂猪,以及它的根茎可以提炼出葛粉来。 “等今年葛根开花了,可以收集一些晒干。”高明程随意说了句,然后就告辞离去了。 罗文和罗武送他出门。 当拖拉机逐渐远去后,罗家人突然间有种失落感。姐弟几个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面面相觑。 这一刻,他们无比清晰的知道,他们中少了一个人,大姐罗丽已经出嫁,彻底成了别人家的人了。 他们姐弟六个,那是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十分的好。可现在却突兀的少了一个人,一时间自然有些难以适应。 …… 在军岭摆了酒后,黄大志和罗丽只在军岭的家中住了一夜,第二天就回到县城。 警局倒是愿意多给黄大志批几天假,但黄大志拒绝了,因为罗丽也得去服装店上班。既如此,不如一起工作,反正好日子来日方长嘛! 上班的第一天,黄大志就请了警局的同事,说好晚上在警局附近的那家饭店吃饭。 他买的房子太小,且罗丽一个人也张罗不出这么多菜来,不如去饭店吃省事。 虽然花费颇多,但事后一算账,黄大志心中就暖洋洋的了,因为每个同事都给了他礼,并且还给的比较多。 显然是他们觉得黄大志买房、结婚、摆酒,花销太多,于是多送点礼,希望能让黄大志的日子过的轻松点。 这份同事情,黄大志永记于心。 当天晚上,黄大志把人情账记好,这样等下回同事有什么事时,就可以回礼了。 华夏的人情往来,便是如此。 罗丽站在旁边看他记账,她已经学了一些字了,但还有不少字不认识,于是指着那些不认识的字,问黄大志怎么读。 黄大志教她怎么读,然后又拿了一本新的本子,把那些罗丽不认识的字都写上,然后再让罗丽照着多写几遍。 “多读、多写,慢慢的,你就都认识了。”黄大志说道。 罗丽乖巧如同小学生,坐在书桌前写字。 他们家虽小,但书桌却是有的,因为黄大志需要经常用到。 婚后,他也终于从那个昏暗潮湿的杂房搬了出来,如今住进这间明亮的新房里,黄大志心中豪情顿生,浑身充满了干劲。 总有一天,他会自己砌一栋楼出来! 总有一天,他会住上更加宽敞明亮的大房子! 当天晚上,夫妻两个都坐在书桌前,一个认真写字,一个努力学习。 直到夜深了,两人才熄灯上床,练习起了另外一项夫妻间的技能。 技能点+1。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一章:宝岛投资商 插完秧,种好红薯后,村里就暂时无事了,高明程开着拖拉机,回到县里去。 临走前,他去找了高壮,把收药材的活交给了高壮来做。 这采药,并非只有秋季才可以,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药材可以采收,比如有些药,入药的部分是花卉,那么在春夏时,就可以采摘花卉晒干。 入药部分是种子的,则大多在秋季,是根茎的,则大多在冬季或早春时采挖。 高明程说道:“以前村里人想卖药材,是送到我家来,现在我不经常在家,手里的事情也多,就顾不得这个了。” “这件事就交给你来做了,等你收到的药材足够多了,就用自行车带去县里的药厂卖掉。我会和药厂那边打声招呼,到时候你去了,报我名字就好,能省事很多。” “好。”高壮一口应下,这事他能干,干好了,也多少能够从中赚点钱。 这收药卖药的事情,交给了高壮来做。 但他地里以及小富山里的事情,就交给张成远来做了,并且因为事情比之前更多,因此高明程是直接提出给工资了。 平日里他不在家时,张成远就得帮他照料家里的牲畜,以及地里的菜和小富山里的果树。 这事情说起来多,但高明程本身会时不时回来干活,且碰到需要大量种植或采摘时,他肯定还会再请更多的人手来干活。 张成远只需要日常管理就行。 对此,张成远也一口答应了下来。 他家里的地不多,完全有时间有精力去干这些,再说了,这回是正正经经开工资了,这谁能拒绝的了? 安排好这两件事后,高明程也觉得身上的担子轻了不少,他又从高守旺的制衣作坊里装了一车货,一路开往县里去。 去年冬天时,他弄了棉马甲作为引流款,今年夏天就弄了t恤,一排物美价廉的t恤挂在服装店门口,很是惹眼。 高明程抵达服装店时,发现店里的生意还不错,并且不少人都在咨询租赁婚纱的事宜。 五月份,天气逐渐好转,已经是一年里不冷不热的好天气了。 一些喜事也大多会在这个时候举办,婚纱的出现,瞬间引起不少爱美女士的青睐。 上回许多美穿着婚纱去摄影店拍照时,就引起不少人的围观,算是打了一回广告了。 高明程从后院进来,先把拖拉机车斗里的货搬进去,然后才去店里看情况。 如今许多美的状态好了不少,虽然有时候还是会犯恶心,但至少能够吃得下东西了。在她的栽培下,罗丽也渐渐成长起来,能够独立卖衣服了。 “明程,你回来了!”许多美坐在收银台那儿,听到后院的动静,便探头看去,当看到高明程回来了,她的双眼立即迸射出亮光来。 “多美,我回来了。你还好吧?”高明程笑着说道,目光则上下打量着许多美,并未发现有哪里不妥,这才放心不少。 比起之前,现在的许多美面色红润,有精神多了。 “我挺好的,也就看看店,收钱记账而已,别的事有淑芳和罗丽做,累不着我。”许多美笑着说道,看到高明程搬了几个货物袋子进来,立即说道:“幸好你进货了,不然店里的存货可就不多了。你知道吗?有不少宝岛的人来我们县投资啦!那些宝岛人可有钱了,都不怎么带行李出门的,都是到这边买。” “给自己买,或是给自己的亲朋买。我们这家店,在这县里,算的上是有名的,因此他们都来我们店买衣服。上回你在羊城进的货,就已经卖掉八成了。” 许多美一面说,一面把最近的账本递给高明程看,然后凑近了低声说道:“现在家里有不少现金了,这些钱是存进银行,还是你拿去羊城进货?” 高明程低头翻看着账本,然后又看了下存货的单子,沉吟片刻,才说道:“既然这样的话,还是得去羊城进一批货才行,等下我预留好进货的钱,剩下的还是先存银行好了。” 许多美对此没有意见,家里的钱财安排,她大多是听从高明程的话。 这时,一个年轻的声音响起,高明程心念一动,朝着店门口看去。 “……这家店的衣服好贵,我们还是换一家店买吧。”一个十八岁左右的小姑娘怯生生的站在店门口,她满脸的纠结,又似被店里的衣服吸引,又似担心价格太贵。 然而她身边的男人则豪爽的说道:“贵什么?一点都不贵的,只要是你看中的,尽管买就是了。秀秀,你不知道你长得有多么的漂亮,你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鲜花,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被你吸引了。你就值得穿更好看的衣服!” 这个男人的口音有些奇怪,说的并非是本地话,而是带着一股宝岛的味道。 看到这两人,高明程立即知道他们的身份了。 这个男人是从宝岛过来投资的,上辈子,就是他在红星农场那边开了一家奶糖厂,生意做的还挺不错的。 他的爸爸是红星农场那边的人,因时局而被困在宝岛,现在两地相通后,他爸爸却因为年纪大了,身体有重病而无法返乡,便叫他回来一趟,一是看望家乡,二是投资家乡。 上辈子高明程在几次酒局上,都见过此人,不过没什么交情罢了,他对这人最大的印象,还是因为他身边的那个叫张秀秀的女人。 上辈子,不知道张秀秀和许多美是怎么认识的,一度成为最好的朋友,也是从许多美的口中,高明程才知道张秀秀做了宝岛富商的小三。 那宝岛富商过来投资时,对外说自己还没有结婚,后来就光明正大的追求年轻漂亮的张秀秀,这被年轻有为的富商追求,张秀秀自然难以避免的沦落了,一度以为自己会和对方结婚,在对方要给自己花钱时,还一个劲的劝对方省着点花。 只是好日子没过几年,那富商迟迟不肯和她结婚,后来就不辞而别了。 直到那个时候,张秀秀才知道富商在宝岛是有老婆有孩子的,根本不可能和她结婚。 再之后,人到中年的张秀秀经常感慨自己年轻时太傻了,竟然只图男人对她好,却没图男人的钱。 男人啊,只有兜里的钱才是真的! 眼看着张秀秀还是不肯进店,高明程直接朝店门口走去,帮着那富商说道:“人靠衣装马靠鞍,你长得这么漂亮,就应该穿漂亮的衣服才好。你看你男朋友身上的这身衣服,质地考究,剪裁得体,穿上后,衬托着他仪表堂堂,一看就不凡。” “可是你呢?一身的老土打扮,实在是浪费了爹妈给的好容貌。多美,你来带她去挑几件合适的衣服,这年轻的小姑娘,就要及时打扮才好!” 高明程的语速很快,且自来熟般的搭话,并让许多美带张秀秀去挑选衣服,张秀秀人还是懵的,就被许多美牵着手去挑选衣服了。 高明程则对那宝岛富商说道:“大哥是从宝岛来的吧?我一听你说话就听出来了。” 这宝岛富商并不是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而是五官端正的青年,今年也就二十九岁。 他名叫周旭东,父亲是大陆人,但母亲却是宝岛人,只不过父亲坚持教他说大陆这边的话,因此这次过来时,才没有多少语言上的障碍。 此时他上下打量着高明程,然后伸出手和高明程握手,说道:“我是宝岛人,这次是回乡投资的。” 他说的这话特别的有意思,又自称是宝岛人,又称是回乡投资。 但他们的到来,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县里的经济发展,就他开的奶糖厂来说,奶糖厂一开,本地制糖厂和奶粉厂就多了一笔持续不断的订单,然后红星农场也多了很多工作岗位。 并且随着业务的增多,红星牧场也因此扩大,又增添了一些工作岗位。 人们有了工作,收入多了后,消费也相应的升级,各行各业的生意也就更好做了。 比如高明程开的这家中高档服装店。 在大家收入普遍低的时候,生意不会太好,但一旦大家的收入逐渐提高,生意就会越来越好。 因为人们开始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了,花起钱来,自然也是大手大脚。 这边高明程和周旭东搭上了话,那边,张秀秀在许多美的介绍下,看中了两套衣服,此时正一脸为难,不知道该选哪套才好。 许多美就提议她都试试。 不多时,换上新衣服的张秀秀就从试衣间出来了,她满脸的忐忑不安,走路的姿势都有些僵硬了,仔细看,还是顺拐。 她望着大家,怯生生的问道:“好看吗?” “好看!太好看了!这条黄色的裙子很适合你,你看这腰带的设计,凸显的你的腰格外的纤细!还有裙摆的口袋,也适合放一些小东西,这样是不是很方便?”许多美眼睛眨都不眨,就说出一连串夸赞的话,并且拿了镜子过来,让张秀秀自己照镜子看。 又热情的说道:“你的头发有些乱了,来,我给你梳一下。” “淑芳,拿我梳发的工具来。” 很快,高淑芳拿了一个盒子过来,里面有梳子、橡皮圈和发卡。 高明程带回来的那些杂志中,有些专门讲发型和服装搭配的,许多美也算是心灵手巧,学会了一些梳发的本事,能够盘几种简单的发型出来。 她按照张秀秀的气质和身上的裙子,梳了一个简单的高马尾,这样反而更凸显张秀秀的青春靓丽。 如果顾客是中年妇女,那么就大多是盘发,盘发后,会显得人端庄和干练。 “好看!秀秀,你太好看了。”周旭东也被焕然一新的张秀秀迷住了,年轻的女孩容貌靓丽,身材高挑又纤细,和他家里已经生儿育女的老婆截然不同。 他刚来到这里时,对这里的贫穷落后很不满,但在看到在山坡摘野花编织花冠的张秀秀后,他就突然觉得留在这里投资也不错。 “这衣服好,我买了!”周旭东大气的说道。 高明程递给许多美一个眼色,许多美立即说道:“秀秀还看中了这套,不如也一起试试?” 张秀秀张嘴,欲要拒绝,但大方的周旭东已经说道:“那就试试。” 于是张秀秀只能去试另外一套。 那一套倒不是裙子,而是更适合五月份穿的薄款长袖长裤。 这一套,也是从羊城那边进货来的,不管是布料的质感,还是剪裁,都要比本地裁缝做的更好看一些。 张秀秀本身长得好,就是穿一件麻布袋,那都是很漂亮的,更不要说是穿这么一件漂亮的衣服了。 人和衣服相互加分,看在周旭东的眼里,那是格外的满意。 这两套衣服的钱,对于张秀秀来说很贵,但对于周旭东来说,那就是毛毛雨。 花一点小钱,就能让张秀秀感动,周旭东自然是乐意的。 此时他和张秀秀刚认识没多久,还在追求的阶段,这个时间段,是男人最愿意为女人花钱的时候。 周旭东不但给张秀秀买了两套衣服,也给自己买了一身更显年轻的浅色衣服,这样和年轻靓丽的张秀秀走在一起时,就更般配些。 目送他们离去,高明程突然问许多美:“你觉得那个女孩子怎么样?” “秀秀吗?我觉得她挺好的,性格很好。也是因为她性格好,所以才能够找到一个这么好的对象吧。”许多美下意识说道。 然而高明程却对命运有些感慨起来。 上辈子,许多美和张秀秀成了好朋友,这辈子,许多美的人生轨迹稍稍有些不同了,但还是和张秀秀遇到了,甚至比上辈子还要更早一些。 要不要告诉张秀秀,周旭东是个渣男呢? 但对于普通家庭出身的张秀秀来说,想要放弃周旭东这么富裕的追求者,那也是一件很为难的事情。 算了,还是放下助人情结吧! 至于之后,他会让许多美提醒张秀秀,让张秀秀别那么傻,人可以没有,但钱不能没有! 一年四季的衣服钱就不说了,至少得给张秀秀在这县里买套房,不然到时候周旭东拍拍屁股走人,但张秀秀的名声却坏了,再加上过惯了优越的日子,她也不愿意嫁给普通的男人,以至于张秀秀人到中年后,变得落魄。 这些念头,只在脑海中一闪而过。 高明程决定过几天就去一趟羊城进货,看来随着两岸解封,越来越多的同胞会回来探亲、投资建厂,于县里的经济来说,是一个质的飞跃。 所以,高档服装,安排上! 两个小屁孩的暑假班结束了,打算马上送去乡下,自己过几天轻松自在日子,结果我儿子就病了! 最近更新会晚,并且应该是全勤党了。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二章:出门办事 在去羊城进货前,黄大志来给高明程传话,说高国兵喊他去一趟。 于是高明程就去了高国兵的办公室,最近高国兵挺忙的,人瞧着更干练了。 一见面,高国兵就笑着说道:“明程,你钱准备好了没?那地皮我给你弄好了,你只管交钱办手续就行。地皮就在我家旁边不远处,等你建好房子了,就住过来,咱们要当邻居了!” 一听这话,高明程心中也高兴,上回他才和高国兵说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好了。 于是他立即说道:“钱已经准备好了,我现在就能去交钱办手续。” “那行,你现在拿钱去土地管理局找办公室的刘主任,让他带你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去的时候,记得给个红包,把该办的证全部都办好了。”高国兵叮嘱道。 “行。叔,那我先去办事了。” 高明程离开后,先回了一趟自己的家中,他家做生意,有很多现金,可以直接拿钱,用不着再去银行取钱了。 这买地建房的事情,他之前也跑过一趟,所以这一趟跑起来,就更顺利了,有高国兵事先打过招呼,办事时,就十分的丝滑,体验感很好。 不过半个小时,高明程就把事情都办妥了,一脸轻松的走了出来。 拿着刚刚到手的证件,高明程去看了自己新拥有的地皮。 之前高国兵说离就在他家附近,但实际上,还是隔着五十多米远,但这个距离也挺好的。 这五十多米的距离,并非是中间有其他的人家,而是一个自然形成的坡地,上面生长着一些树木,高明程记得以后这里会修建一条通往人民公园的小路,主要是方便附近的居民从这条小路进出人民公园。 高明程查看着地形,决定以后砌好院墙后,还得在院墙的里面种一些高大的乔木,用以遮蔽外来人员的视线。 等回去后,高明程就把证件递给许多美看,又把那地皮的具体情况告诉了许多美。 许多美拿着证件看,脸上满是笑容,有了这证件,以后就能够顺利的建房子了。 “多美,你可以提前想一想以后房子的布局了。等规划的差不多了,就找施工队来建房子。之前给咱们建房子的那个施工队就还不错,继续找他们好了。”高明程说道,之前的人办事妥当,他也就懒得另外再找人了。 提起施工队,他大哥也挺有干劲的,之前他在村里时,大哥高明鹏来找过他,说是向他借一笔钱。 他大哥之前就有组建施工队,自己接单干活的想法,只是打算实施时,就发现还差了点钱。 因为自己组建施工队,就得自己花钱去买一些施工用的工具,如铁皮斗车、手脚架、混泥土搅拌机等。 这是正事,高明程自然答应借钱,只是让高明鹏写了借条。 亲兄弟明算账,有了借条,那就更正式些,以后万一有个什么,也好说道。 这回高明程砌新房子,不喊他大哥来干活,也是因为他大哥的技术一般,目前只能接一些小活,因此高明程可不敢让他大哥来干。 按照他的规划,这套房子他以后是要长久居住的,因此对施工质量、房屋格局,他都有很高的要求。 傍晚时,黄大志过来了。 看到他过来,大家那是见怪不怪了,因为自从罗丽到服装店上班后,每天下午下班时,黄大志就会过来接罗丽回去。 他们夫妻感情好,高明程也喜闻乐见。 但对于高淑芳来说,她有那么一点点想念邓婉婉,因为那会儿邓婉婉是住在这里,因此从早到晚都是在店里的,高淑芳可以和她一起打扫卫生,闲时再一起聊聊天什么的。 看到黄大志和罗丽凑在一块儿说话,高淑芳幽幽的叹息一声,她决定给邓婉婉写封信,诉说一下自己对她的歉意以及想念。 她和邓婉婉年纪相仿,其实感情还不错。 哎,也好,我还从来没有给人写过信呢! 想到这里,高淑芳莫名的兴奋起来。 她立刻找到她二哥,因为她知道之前二哥买了专门写信的纸回来。 问二哥要了两页纸,高淑芳就坐在桌子前神情认真的写起信来。 高明程知道她是要给邓婉婉写信,也挺支持的,至于邓婉婉现在居住的地址,他上回打电话时,也问清楚了。 首都是一个遍地都是黄金的地方,有眼光和有才华的人,都将在这里腾飞。 高淑芳在写信时,突然间发现自己遇到问题了。 原本她以为自己每天都在学习,每天都在进步,连最新的时局新闻,都能够和顾客说上几句,拉进彼此的关系。 但她在写信时,却发现自己经常词不达意,并且时不时就会出现错别字。 写了错别字后,她下意识将之涂黑,然后再重新写。 但这样一来,她发现一页纸上,竟然有很多地方都被涂黑了,并且字迹略潦草。 “哎,怎么会这样?”高淑芳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信,傻眼了。 她实在是没脸把这样的信寄出去,于是只好又问二哥要了一些信纸。 她开始重新眷写,这一次,她的字迹更工整,且也没有明显的错别字了。 一连看了三遍,她颇为满意,觉得这回总没有问题了。 但就要把信纸折好时,她想了想,决定把信给二哥看一遍。 高明程没马上去接那信,而是说道:“你写给邓婉婉的信,给我看什么?” “我……我想让你给我看看,是不是还有哪里写的不好?”高淑芳有几分紧张的说道。 这是她人生中写的第一封信,同时这封信可是寄往首都的! 这让她的内心有一股压力,想要竭尽全力的去做好。 高明程看了她一眼,这才把信接了过去,展开一看,只是还没有看几行字,他就发现病句了。 不过他没有吭声,而是继续看下去,等都看完了,他才拿起一支笔,开始就在信上给高淑芳修改病句,他一边修改,一边解释为什么这样写是错的,又圈出几个高淑芳没有察觉到的错别字出来。 高明程毕竟不是专门的老师,且自身的学识也有限,他之前教许多美和高淑芳时,都是让她们自己多看、多写,想通过这种方式,慢慢的累积知识,提高文化水平。 但他没有让她们写过文章,如今这写信就如写一篇文章,瞬间暴露了很多缺点。 于是高明程回过头去看许多美,说道:“要不,你也给邓婉婉写封信?” 他想以此来检测一下许多美的文章水平。 许多美看出他的意图,也有些动心,于是点头同意了。 当天晚上,许多美也给邓婉婉写了一封信,写好后,就交给高明程修改,然后再眷写一遍,这样一来,这封信的水平,不说有多高,至少是没有明显的缺点了。 第二天时,高淑芳拿着两封信去了邮局,买了信封和邮票,因为信纸轻薄,且收件人都是邓婉婉,高淑芳就把两封信都放进同一个信封里,哈,这样就可以省钱了! 在高淑芳出门寄信时,高明程已经坐在大卡车上,朝着遥远的羊城而去了。 这一次他不是给范承耀运货,而是运了一车的药材过去,以能够煲汤的药材居多。 同时货主也要随车一起前去,此时正坐在副驾驶,和高明程大声的说着话。 高明程有两世经验,不管对方说什么,总能够搭上几句话,不会显得冷场。 一路上有个人搭话,倒也不显得难过。开长途,除了路上可能会遭遇一些危险外,最大的问题是视觉疲劳和孤独。 等到了羊城后,高明程按照货主的指示,把车开到一处仓库,等待工人把货卸掉。 货主一路和高明程相处的还算愉快,此时说道:“明程兄弟,我送你的那一包山药,你可得好好吃,补肾的!” 货主冲高明程眨眼,递给他一个你懂得的眼神。 高明程哭笑不得,但还是得说一句:“山药除了补肾,还有很多用途的!” 所以,别只盯着补肾好吗? 再说了,他这么精壮,像是需要补肾的人吗? 话说,许多美怀孕后,他都已经很久没让肾辛苦过了,所以说,肾这玩意需要补吗? 至于那一包干山药,当然是用来炖肉吃,补气血! 卸完货后,高明程先去服装厂拿货。 这次拿货时,厂里的人告诉他,进货价要稍微涨一些了,不只是服装,各行各业,都开始涨价了。 这涨价的背后,自然是有其原因的,也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动乱,但这是必经的阵痛,是发展路上的小障碍。 高明程只是平头百姓一个,无意深究,只能人如潮水,随着时局进进退退的。 这一次到羊城,高明程发现在街上游荡的外乡人更多了,在年初时,百万民工就从各地涌向了羊城,他们迫切的希望在这里找到工作,扎根生活,但羊城根本无法接纳这么多人,于是大部分人只能在街上游荡着,或是好运的接到一两个临时工,赚一点饭钱。 看到这些人,高明程心中很感慨。 休息一晚后,他到一处指定地址,装了一车货,朝着返程而去。 高明程在道路上奔驰时,黄大志刚刚从拥挤的火车车厢下来,随着人流朝出站口而去。 只是等他来到出站口,却发现外面竟是人山人海,当他走在路上时,居然有无数双黑乎乎的脏手朝他抓来。 一旦这些脏手抓住了他,若是他不慷慨解囊,那就无法再离去了。 黄大志环顾四周,发现其他刚下车的乘客也是如此,有些胆小的女性被吓的尖叫,有些怕事的人则只能慌忙掏出钱来,但也有脾气暴躁的,不但不给钱,还用脚去踢,嘴巴里骂骂咧咧的。 对于这种人,那些趴在地上乞讨的人也不敢太过分,纷纷避让开来。 “行行好,我已经几天没吃饭了,孩子也饿的不行了。” “给点钱吧!” “帮帮我们吧!” 祈求的话不停的钻入耳中,黄大志的两条腿都被那些手给拉住了,这让他无法继续行走。 黄大志低头看着他们,这些人的外貌,的确很可怜,但他们的眼睛里,却透露出一股贪婪和狡诈。 黄大志在警局里做事后,和三教九流的人都打过交道,再加上他擅长观察,一眼就能够看穿这些人的真面目。 他们的确可怜,但更可恨。 这样围聚在出站口,这样伸手抓住他人的裤子,不让人走,那么和抢劫,又有什么两样呢。 黄大志对于很多命运多舛的人都很同情,但并不同情他们,他蹲下身来,眼睛盯着一个拉着他裤子的人,与之对视着。 “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是因为什么流落到这里的?我是警员,你们随我回警局,等我调查清楚后,就安排你们返乡回家。”黄大志以一种公事公办的态度说着话,语气也很诚恳,他看着周边的人,说道:“你们都一起随我回警局。” 他在警局工作一年多了,身上也沾染了办案人员特有的气质,此时一开口,立即把那些人给唬住了。 有人已经松开抓着他裤子的手了,但也有人不死心。 其中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哭泣道:“行行好,给我点钱吧,我的孩子快要饿死了。” 她的旁边躺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身上穿的破破烂烂,脸上脏兮兮的,躺在地上,像是饿昏了。 黄大志看了那孩子一眼,然后弯腰将之抱起。 他的这个动作吓了那女人一跳,尖声喊道:“你干什么?” 黄大志抱着孩子,悲悯的说道:“孩子都饿晕了,我带他去警局食堂吃饭,你们也一起来吧,等吃完饭,就做笔录,然后遣送你们回乡。” “你……你给点钱给我们买饭就行了。”女人弱弱的说道。 但黄大志没吭声,只盯着她看。 最终女人有些承受不住对视的目光了,大声说道:“谁要跟你去警局?你把孩子给我放下。二虎,快跑!” 说着,女人竟然转身就跑了。 她身边的那些人,也纷纷跑掉了。 甚至于黄大志怀里抱着的孩子,也突然间睁开了眼,机灵的跳了下去,然后一溜烟的跑掉了。 这速度,说他们几天没吃饭,谁信? 眨眼间,包围黄大志的人就纷纷不见了。 其他人并不知道事情的原委,愕然的看了过来。 黄大志拍了拍手,面无表情的走了。 这是他第二回到省城来,第一次来时,是坐高明程的卡车过来的,一路畅通,直抵医院,并未和外人多接触。 但这一次,却是他自己乘坐火车过来的。 但幸好在出发前,局里有同事告诉他省城火车站有大量乞讨者。 并且让他千万不要给钱,你一旦给钱了,其他人都会围过来让你给,被哄抢之下,再多的钱都会没了。 88年的省城火车站,就是如此的混乱。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三章:小兔子乖乖 出了火车站,黄大志找到了坐车的地方,然后和人打听去抚生路要坐什么车去,一番折腾后,他总算坐在开往抚生路的小巴车上了。 省城的福利院,就在抚生路那儿,上回他从办案人员的手中拿到了具体的地址。 时隔半年,黄大志如当初所说的那样,前来查探那个弃婴的情况了。 当他把弃婴从垃圾桶抱出来的那一刻,他就隐隐觉得自己和弃婴之间有了一种说不清的牵连了。 当时的他,决定收养那个有缺陷的弃婴,但最后并没有马上收养,一是警方还得寻找弃婴的父母,二是他自身情况不适合马上收养一个刚出生的孩子。 高明程就曾劝他半年后再来收养。 如今已经过去半年,他的弟弟黄小安术后恢复的不错,而他更是娶了一个心地善良的妻子。 在出发前,他和罗丽说过这件事,也征求了罗丽的意见。 罗丽听了后,并没有反对,反而很支持,她甚至说道:“现在你和我是双职工,没法带孩子,但等孩子大点了,倒是可以接到县里来读书。” 黄大志一听这话,就知道自己选择罗丽做妻子,是没有选错的。 身体随着小巴车而摇晃着,大约半个小时后,车子在路边停下。 售票员的声音响起:“抚生路到了,要下车的赶紧下车!” 车门已经打开,黄大志两三步就下了车。 他站在陌生的路边,环顾四周,寻找着福利院的方位。 最终,他还是在问了几个路人之后,才顺利的找到福利院。 福利院并不显得破败,反而在国家的支持下,处处都还不错。国家是有相关政策的,会抚养这些被抛弃的孩子。 而被抛弃的孩子中,以身有疾病者为多。 黄大志找到了福利院的负责人,并且说明了来意。 负责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她看上去性格很好,说话的声音也很温柔。 她在核实了黄大志的身份后,才说道:“半年前,警方把小乖送了过来,之后就再也没有接走,大概是还没有找到小乖的父母吧。像小乖这种情况,十有八九是找不到父母的,即使找到了,也不会接走的。” 小乖,就是那个兔唇弃婴。 因为那孩子过分乖巧安静,所以取了这么个名字。 黄大志见到了小乖,六个月的小乖已经长开了不少,和当初刚出生时的模样大不相同了,要不是那明显的兔唇,黄大志还未必认得出来。 六个月大的婴儿,还不能坐和爬,但已经可以翻身了,为了防止孩子摔下床去,福利院干脆在地上铺一张席子,然后把孩子放在席子上。 小乖的身边,还躺着几个大大小小的孩子,大些的已经能爬了,小些的看上去才两三个月大。 黄大志打量着小乖,心底浮现出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也没有养育过孩子,但在军岭时,倒也见过同村其他人家的孩子。 他感觉小乖看上去有些呆愣,他出现时,小乖明明看到了他,但也没有多少表情,这让黄大志开始猜测小乖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问题。 于是他问了出来。 负责人当即说道:“我们院里的孩子,都是经过体检的,小乖除了兔唇,别的倒是一切正常。” “我们福利院是政府拨款,孩子们的生活、医疗,都是有保障的。但是呢,我们院里的人手不足,我们每个人都要照顾很多孩子的生活起居,所以对于这些婴儿,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去抱他们的。” “每个孩子刚来时,都会哭很久,但之后,他们知道哭也不能改变什么时,就会变得安静下来。” 负责人叹息一声,他们福利院一共只有五个工作人员,但却有六十多个孩子,于是大孩子也要帮着照顾小孩子才行。 黄大志听到这些,突然间想到了很久以前的事情。 那会儿他才四岁,已经有了记忆,当时弟弟黄小安也出生了,他记得弟弟很爱哭,但他的爸妈要忙于下地干活,除了给弟弟喂奶和换尿片时,也是很少抱弟弟的。 即使后来弟弟得了小儿麻痹症,爸妈一开始也没在意,等到病情严重了,才匆匆忙忙的带去看病,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回忆在脑海中一闪而过,黄大志的目光再次落在小乖的身上,他说道:“院长,我弟弟想要领养小乖的话,需要办什么手续?” 负责人说道:“这领养孩子可不容易,但你们和小乖有渊源,且小乖又是这么个情况,基本上其他人也不会领养了。” “这样吧,你先去一趟警局,询问一下小乖亲生父母的事情,确认是孤儿后,再来办理领养手续。” 福利院的人手不足,加上小乖的特殊情况,这使得黄大志的领养之路变得很顺利。 当然,这和他的职业也有一定的关系。 接下来,黄大志又去了附近的警局,找到了当初办理小乖案件的警员。 警员们的记忆力都挺好的,对方很快就认出了黄大志来,两人便到一边去说话。 很快,黄大志就得知警方这边没有找到小乖的亲生父母,如今时隔半年,基本上确定是孤儿了。 接下来,黄大志在省城停留了一天,办好了相关的证件。 第二天上午,他抱着小乖,前往火车站。 因为知道火车站里杂乱人员很多,这回黄大志很谨慎,没让那些人近身。 进了候车室,黄大志趁着上车前,又给小乖喂了一次奶。 这些奶瓶和奶粉是他新买的,因为他发现福利院的奶瓶看上去都很旧了,并且是几个孩子混用的。 小乖那是人如其名,一路好带的很,她虽然是兔唇,不方便吮吸,但奶瓶喂养还是没有问题的,且半岁的孩子也可以开始吃辅食了。 在他给孩子喂奶时,有人好奇的看了过来。 人们对身有畸形、残疾的人,都会产生本能的恐惧和排斥,黄大志注意到这些目光,面色一沉。 他低头看着小乖,决定再过几年,就带小乖去医院做手术。 他不希望小乖一直生活在异样的目光中。 一路回到县里,黄大志又马不停蹄的骑着自行车,把小乖送回了军岭的家中。 他用一大块布做了一个背带,把孩子背在背上,这样一来,就不妨碍他骑自行车了,等到了军岭时,才发现孩子竟然趴在他的背上睡着了。 这一路上,孩子除了偶尔嗯哼了几声,就没怎么发出声音来。 “哥,你把孩子带回来了?我看看!”黄小安目露期待的看着黄大志怀里的孩子。 黄大志把孩子递给他,小声说道:“她小名叫小乖,你再给她取个大名,然后找个时间去上户口。” 黄小安稳稳地接过孩子,第一眼就注意到孩子的兔唇。 这一点,他之前只是听大哥说过,但他自己并没有见过,此时看到了,不免认真的多看了几眼。 他自己腿部畸形残疾,所以不像其他人那样对兔唇感到不适。 他仔细的盯着看,笑道:“是有点像兔子的嘴巴!小小的还蛮可爱的。” “哥,我也没什么文化,不会取名字,她的大名,还是你来取吧。” 黄大志却没答应,而是说道:“你自己先好好想一想。” 兄弟两说话时,他们的妈妈从地里回来了,看到黄小安手里的孩子时,黄妈也好奇的凑过去看。 只一眼,她就嫌弃的撇嘴,说道:“大志,就算要给你弟弟收养一个孩子,也犯不着收养她啊!瞧她长得多丑!我们这附近,经常有不要的女娃,直接去抱养一个回来就行,还健康的很呢!” 黄大志皱眉,他爸妈的品行他了解,于是也不多解释,而是强势的说道:“妈,我买了一些棉布,你找时间给小乖做两身换洗的衣服。” 之前做背带的布料,其实就是扯的棉布,做完背带后,再做衣服,省事的很呢。 像这种婴儿的衣服,基本上是不需要喊裁缝做的,因为比较简单,家里的女人们,就能够做出来。 “知道了。”黄妈虽然对于收养一个残疾孩子不满,但如今也习惯听大儿子的话了,本能的答应了。 黄大志又继续说道:“我买了奶瓶和奶粉,小乖饿了,你们就给他泡奶粉喝。另外她也可以吃一些粥和烂面条了。” 听到这里,黄妈自信的说道:“我都养活了两个儿子,还用得着你教?” 黄大志就不吭声了,但看着他妈的目光是充满怀疑的。 他自己小时候经历了什么,他是没有记忆,但他知道他弟弟小时候经历了什么! 最后,他对黄小安说道:“小安,好好养大她,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你只管开口说。” 黄小安抱着孩子,笑的一脸的轻松:“她是我女儿,我自然会好好养她,我还指望她以后给我养老呢。” 安排好小乖的事后,黄大志没有停留,又回到县里,他只请了两天的假,明天还得上班呢。 于是等高明程回来后,就知道黄大志已经干了一件大事了。 这天傍晚,黄大志来接罗丽下班时,恰好看到高明程已经回来了,于是两人坐在后院的桌子那儿,说起了这段经历。 高明程听完后,说道:“我听过一句话,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你和那孩子有缘,如今成为一家人也挺好的。现在的医疗技术,每天都在进步,等孩子两岁了,你就带孩子去一趟省里的医院,看医生怎么说。早治早好,省的孩子被人嘲笑,影响了性情。” 黄大志点头,他心中也是这么想的。 两人又聊了一些别的,然后黄大志就带着罗丽回家去了。 路上,罗丽说道:“我问过多美了,她说我可以用店里的缝纫机,我打算明天去买一些布料,给小乖做几件衣服穿。” “可以啊,再过几天,就是放假的日子,到时候我带你回去看看,那孩子的确挺乖的,也怪可怜的。”黄大志说道。 罗丽却说道:“她不可怜,她很幸运,在她生命濒危时,她遇到了你,重获新生,在她无人问津时,又是你给了她一个温暖的家庭。” 黄大志诧异的看着罗丽,上上下下的扫视着她,夸张的说道:“你现在说话的水平越来越高,都会用成语了!” 罗丽抿嘴笑着瞪了他一眼,说道:“最近淑芳没事时,就会大声的朗诵文章,我在一边听了,也记住一些词了。” “那挺好,你下次干脆和她一起朗诵文章好了。”黄大志笑着说,他觉得这个法子应该是高明程提出的,但效果肯定还不错,这不,罗丽在旁边听着,都记住一些成语,说话水平明显提高了不少。 这边,黄大志夫妻在说着话,那边高明程夫妻也在说着话。 许多美的肚子逐渐大了起来,之前的裤子,穿着已经有些勒了,因此她决定自己买布来做几条裤子。 孕妇要穿宽松舒适的衣服,但店里的衣服虽然好看,也很显身材,但就不那么适合孕妇穿了。 许多美一边清点库存,一边说道:“今天罗丽说要用店里的缝纫机给小安领养的孩子做几件衣服,我觉得我也该给孩子准备起来了!” 高明程撇了眼许多美的肚皮,说道:“会不会早了点?” 许多美则是说道:“不早!我算了日子,应该是在十月左右生,那会儿天气挺好的,不冷不热,最适合养孩子了!我现在就得把孩子的衣服、尿片、被褥都做好,省的后面肚子大了,做事也不方便了。” 她说话做事,都挺有规划的,因为在怀孕后,她特意和生养过孩子的人聊过了,知道孕晚期后,自己身体会发生的一些变化。 所以需要提前把事情都准备好。 对此,高明程没有多少发言权,于是说道:“你安排就好。库存我来清点,你下去吧,这里气味大。” 许多美倒也听话,于是先下楼去了。 高明程则留在三楼的库房,一面清点库存,一面把数据写下来,这样只要翻看这些数据,就能够知道库存的情况了。 做生意就要定期盘点,这样才能够及时清理掉库存,如果有哪些款式囤积了,那么就要搞活动打特价卖出去,好及时止损。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四章:邓婉婉收到信了 从前车马慢,一封信要在路上辗转很久,才能够寄到收信人的手里。 但到了八十年代,国内开始实施了邮政编码,有了邮政编码,分信效率就得到大大的提高。 八分钱的邮票,两分钱的信封,再装上数张信纸,投递到邮箱里,经过邮政人员的分拣、运输、送信,五天后,来自抚州某个小县城的信就到了邓婉婉的手中。 邓婉婉跟着王珣到了首都后,每天都在努力做事,希望能够在首都立住脚跟,她先是跟着王珣出门去收破烂,但发现在言语不通的情况下,很难收到破烂。 于是王珣就带着她一起学首都话,在学首都话时,邓婉婉每天都拿着一个麻布袋,出门去捡破烂。 她发现,首都人民的生活很好,精神面貌也是朝气蓬勃的,她每天在街上游走,都能够捡到不少空塑料水瓶、废纸等,有几次运气好,竟然还捡到过几毛钱。 在捡破烂时,她发现还有很多同行,这些同行大多数都是外地人,都想在首都赚到钱。 被首都人民随手丢弃的破烂,就是他们立足的根本。 王珣看到背着一大袋破烂回来的邓婉婉,颇为无语,他语重心长的说道:“婉婉,你不会真以为是带你到首都捡破烂的吧?就你这样每天捡几袋子破烂,卖几块钱,那又有什么意思呢?虽然能赚点钱,但一辈子也发不了家!” 邓婉婉却说道:“我今天捡到的,能卖十块钱呢!这一个月下来,也不少了!” 她神情颇为满足,很有干劲的样子。 王珣却是撇嘴,他是没跟邓婉婉把帐算清楚,不然还要跟邓婉婉收房租和饭钱的。 不过邓婉婉会帮着煮饭,所以这饭钱就抵了。 王珣搬了个凳子坐在她身边,打算把话好好说清楚。 他说道:“你也来了一个月了,你觉得我表兄卢殷开的这家废品回收公司的生意怎么样?” 邓婉婉说道:“生意很好,卢老板很会做生意,他收的价钱,比附近一些废品回收公司要贵上那么一两分,为了这一两分,很多人都愿意大老远带废品过来卖。” 邓婉婉觉得她运气真不错,在火车上遇到了王珣,到首都后,又遇到了卢殷。 原本王珣是打算让她在卢殷的废品回收公司上班,每天负责收废品和记账,但卢殷没让,只让她跟着王珣去收破烂。 但谁知王珣在发现很难收到破烂时,就丢下收破烂的正事不干,每天都在学首都话,还一天到晚出门去和那些老爷子下棋。 王珣敢这样悠闲,邓婉婉自然是不敢的。 于是她就学了其他人,拿着麻布袋出门去捡破烂。这样一天下来,倒也多多少少能够赚点钱。 王珣继续问道:“你觉得这家废品回收公司最赚钱的生意是什么?” 邓婉婉愣住了,她仔细想了想,才摇了摇头,她只知道废品能赚钱,但不知道最赚钱的又是什么。 王珣提醒道:“你看我表兄每天都在干什么?” 邓婉婉眼睛一亮,脱口而出:“修电器!” 王珣一脸孺子可教的看着她,说道:“是的,我表兄手艺好,能修电器,也能够修自行车。这些旧物,是以废品价收进来的,但是在修理好后,却可以高价卖出,这一来一回,就赚了不少。” “搁在我们那小县城,收音机就是生锈了,那都是舍不得丢的,但首都人民的日子过得好,这些东西一旦坏了,他们要么丢了,要么就卖废品。” “靠着这个,我表兄才在这里立住了脚。以前我在县里时,是做建材生意的,生意做的也不错,但为什么我表兄会喊我来首都收废品,而我又来了呢?” 王珣循循善诱的问着。 这回,邓婉婉又一脸懵的摇头。 王珣便指着随意堆在地上的一些木料,说道:“你看这是什么?” 邓婉婉犹豫了几秒,才说道:“柴火?” 不是她不说木料,而是那木头看上去很旧了,放在乡下,都可以当柴火烧了。 王珣得到这个答案,简直快要气晕了,翻了一个大白眼后,他掷地有声的说道:“这可是金丝楠木!以前是皇家才有资格用的名贵木料!前不久,我一个棋友告诉我,一个老王爷府要拆了,我听了这消息,立马赶了过去,这才买下一批木料和砖瓦!” “哎,我是去晚了,里头有用的好东西,早就被有关系的人提前买走了!就剩下这些梁柱和砖瓦了!” 王珣扼腕叹息,恨不得自己能够捷足先登,把里面的一些家具也一并买下,别看那些家具大多断胳膊断腿的,但只要修缮好了,一样值钱的很! “婉婉,我看你还是别整天出去捡破烂了,你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整天去捡破烂也不是一个事,万一……咳咳,我是说,你之前不是卖衣服嘛,要不,你再去找个卖衣服的活?” 邓婉婉摇了摇头,她也并非没想过,首都这边的工资肯定是比县里更高,但还是那个问题,言语不通! 她现在虽然每天都跟着王珣学首都话,但每天学习的时间有限,其他的时候,她舍不得休息,去街上捡破烂去了。 而王珣呢,刚来时,他同样说不好首都话,但一个月后,他已经能够说的像模像样了。 他每天都会出去溜达,和附近的居民聊天、下棋,或是帮人一些小忙,不但首都话学的飞快,人际关系也很好。 对于这点,邓婉婉很羡慕,但同时她也知道自己做不到。 她不擅长言辞,并且不喜欢广交朋友,她更喜欢生活在一个小小的舒适圈里。 看到邓婉婉摇头,王珣又继续说道:“那我再给你两条路选,一个是跟着我表兄学习修理电器,一个是跟我学怎么辨认古董和名贵木料。啧啧,你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看你整天去捡破烂,我也是看不过眼了。” 邓婉婉几乎无需多想,就决定跟着王珣学辨认古董和木料了,只是她对于自己的学习能力还是有些担忧。 “我学得来吗?”她满脸紧张的望着王珣。 王珣倒是不在意,说道:“不用学的多么精深,够用就行。我们刚来时,我表兄喊我们去南锣鼓巷收破烂,当时那是铩羽而归,现在嘛,我觉得差不多了。从明天开始,你继续跟我出门去收破烂,你呢,就负责跟那些老太太和大婶子打好关系,一些我不方便做的事情,就你去做。” “对了,到时候我给你安排个身份,就说你男人得了重病,家里还有两个小孩要养,为了养家,你才跟着我这个表兄到首都收破烂,希望赚到钱给男人治病和养孩子。嗯,大概是这样,具体的,你自己再仔细琢磨琢磨,到时候要说的凄惨悲苦一些,但也要表现出坚强来。要能够引起他人的同情才好。” 邓婉婉傻眼了,嗫嚅的说道:“这……这不是骗人吗?” 王珣把眼一斜,说道:“你就说干不干?” 这个法子,是他新想到的,觉得打一张感情牌,应该会有点用处。 “干!”邓婉婉一秒都没有犹豫,直接点头确认了。 她觉得王珣应该不会骗她,她也想赚到比捡破烂更多的钱。 这时,有邮差送信来。 “邓婉婉的信!” 听到自己的名字,邓婉婉十分愕然,但还是去拿了信来。 她看着信封上的字,心脏快速的跳动着,这是紧张和惊喜导致的。 “哟,还有人给你写信?是谁呀?”王珣好奇的问着,探头去看。 信封上,写着两个寄信人,这倒是和其他信件不一样。 邓婉婉脸颊红扑扑的,声音都激动的变形了:“是多美和淑芳给我写的信,我也没想到她们会给我写信!” 说着,她手指激动的打开了信封,从里面拿出几张信纸来。 最前面的一封信是高淑芳写的,信中,高淑芳向邓婉婉道歉,说自己那会儿想的太浅,没能站在邓婉婉那边替邓婉婉着想,无意中伤害了邓婉婉,所以想请邓婉婉原谅她。 除了道歉,高淑芳又写了一些想念邓婉婉的话,并且提了一下服装店的近况。 最后,高淑芳把写这封信的过程说了下,说明自己几经修改,是很看重和邓婉婉之间的关系,因此希望邓婉婉能够给她回信。 邓婉婉眼眶湿润,嘴角却带着一丝笑容。 当初高淑芳站在高明里那边,的确是让她有些难过,但事情过去这么久,她也早就想开了。 看完高淑芳写的信,后面就是许多美写的,许多美的信没有那么长,只有一页纸,上面写了她和高明程的近况,然后着重写了她突然间离开后,高明程前去寻人打探她的消息,以及去邓家乡看望她父母的过程。 并且还提了高明程把她的工资,已经给了她的父母。 最后则是祝愿她在首都能够过得好,能够赚到大钱,希望她回乡时再聚。 看完两封信后,湿润的眼眶像是再也留不住泪水,化为泪珠从脸颊滚落而下。 一种被人关心的情绪,充斥在她的心底,让她在这陌生的他乡,感受到温暖。 这一刻,她内心有很多话想诉说,产生了强烈的回信意愿。 她抬头看向身后的王珣,王珣像是看穿她的想法,说道:“信纸在桌上,你自己去拿!” “哎。”邓婉婉脆生生的应着,脚步急速的朝屋子里走去。 她拿了信纸和笔,开始坐下来写信。 内心有太多的话想说,因此她写的又急又快,等写完后,才发现字迹潦草,且有很多错别字。 她想到高淑芳说她的信是几经修改过的,于是自己便又拿了新的信纸,重新眷写一遍。 拿起信仔细一看,觉得似乎没有大毛病了,但想了想,她决定把信给王珣过目。 王珣是中专的学历,也是她唯一能够寻求帮助的人。 王珣对此还挺热心的,帮着邓婉婉修改了信中的一些病句和错字,并且还指点邓婉婉该怎么写信。 就如高淑芳是头一回写信一样,邓婉婉也是头一回写信,并且对于写信这件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这种远在异地,却能够和昔日相熟的人沟通交流,让她积压很久的倾诉欲有了宣泄的出口。 因此她的信很长,洋洋洒洒的写了很多在首都的所见所闻。也写了她自己的一些近况,只是国人的传统是报喜不报忧,因此邓婉婉没写那些不好的事情,而是着重写了首都遍地是金,自己随随便便就能够赚到不少钱之类的话。 王珣看到这些时,让邓婉婉把那一段精修一下,可以说自己过的还不错,但也不必太夸张,不然反倒有种炫耀的感觉了。 京城,居大不易。 这里虽然遍地是机会,但也不是谁都能够在这里赚到钱的。 在王珣的指点下,邓婉婉又重新眷写了一遍,这一次,信纸上的字迹娟秀,行文顺畅,几乎没有半点毛病了。 她颇为满意的将信折好,打算去邮局寄信。 一封封的信件被投递,再被分拣、运输、派件,然后抵达到不同的人群手中。 在邓婉婉的信还躺在邮筒时,高明程已经收到一封信了。 他也有笔友,那就是范立成。 自从知道范立成是个学霸后,高明程每次和他通信时,都不忘提醒他要努力学习,祝福他将来能够考取重本大学。 然后范立成这小屁孩是有点意思的,既然你叮嘱他努力学习,那么他就写几个题目让你教他做。 当看到满满一页纸的数学题时,高明程沉默了。 他觉得范立成这小屁孩肯定开小灶了,不然一个小学生,怎么就学这么复杂的数学题了? 一些常用的文字也就算了,但数学题嘛…… 高明程表示,他上辈子就已经把数学知识还给数学老师了! 这辈子更是脑袋空空! 除了常用的计算、做账,别的题型他是一窍不通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这学习不好的人,头发倒是蛮茂密的,和聪明绝顶的人就是不一样。 但他已经开始焦虑了,等他儿子出生后,脑袋空空的他要怎么辅导儿子的功课? 现在学习,还来得及吗? 挺急的,在线等! 养儿百岁,长忧九十九。这几天我儿子高烧不退,一直不好,使得我内心格外的焦虑。 然后今天发现我女儿长了双排牙,我很焦虑以后牙齿会变形,询问了医生,说得拔牙。 哎,明天大娃小娃都得去医院了。 那啥,月底了,求个安慰月票呗!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五章:盯上高明程了 高明程最近的小日子过的挺不错的,上半年风调雨顺,高家村地里的庄稼、果树,都不怎么需要上心去打理。 县里服装店的生意也还不错,他老婆许多美已经进入孕中期,没什么孕吐了,现在是能吃能喝能睡,肚子一天大似一天。 屋檐下,雨水淅淅沥沥的落下,雨虽不大,但湿气却重,这种返潮现象,又叫做梅雨季节。 下雨天,服装店基本上没什么生意,许多美觉重,还在楼上睡觉,高淑芳和罗丽则在店里看书,时不时聚在一起说着话。 高明程不爱整天跟这些女孩子凑在一起,独自一人在后院那儿举石锁。 这石锁是他之前从山里弄来的石头,自己一点点的凿出来的,虽然造型一般,但不妨碍用来锻炼身体。 在高家村时,他每天早上都会跑到山里去练拳,身体能得到锻炼,但在这县里,居住的地方狭窄,能去锻炼身体的地方也极少。 比如人民公园就还未彻底修建好,体育场也还在修缮中,至于学校的操场,那也比较简陋,且锻炼身体的器械也极少。 高明程站在后院的棚子底下,一边举着石锁,一边听着雨声,雨水滴落在棚子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声响,然后汇聚成水柱,从倾斜处滑落而下。 “爸,你怎么来了?哎哟,你衣服都湿透了!”突然,前边店里响起高淑芳的声音,高明程立即放下手中的石锁,朝店里走去。 果然看到是他爸高远见来了,高远见浑身都湿透了,看上去极为狼狈,他似乎怕弄脏了服装店,因此不肯进店里,只站在店门口的屋檐下。 “爸,有什么事吗?”高明程问道。 能在这种天气,到县里来找他,十有八九是有事。 并且还是很重要的事情。 果然,高远见说道:“你堂叔出事了!这段日子,村里不少人都进山去砍树卖,你堂叔也带着两个儿子进山去了,说是赚点钱给你两个堂兄弟娶媳妇用。谁知道……哎,昨天半夜,他们进山去砍树,结果却被人抓了个现行!” “人被抓了后,就扭送到镇里去了,说是要送到县警局里来,也不知道现在人送过来了没有。” “村里人都求到我头上了,让我出面去请高国兵帮忙说情,我想了想,还是得叫上你一起去。” 高远见说完,就看着高明程。 高明程没有马上答应,而是说道:“爸,你衣服都湿了,先去换一套衣服吧。” “淑芳,给爸拿一套合适的衣服来!” 高明程吩咐着,开服装店的好处就是这样,随时可以有新衣服穿。 高淑芳很快就拿了一套中年男人穿的衣服,将之递给了高远见,并且说道:“爸,你去后院那儿擦洗一下,然后再换上吧。” 高远见没急着去换衣服,而是语重心长的说道:“这事,高国兵可以不帮忙,但你不能不帮忙啊!” 高明程了然的点头,事情求到他爸的头上,如果他不出面,以后回村里是不好说话。 “我知道,你先去换衣服吧。” 高远见得了这句话,才去后院擦洗和换衣服。 他速度也快,夏天的衣服又轻薄,一会儿就好了,至于鞋子,店里没有鞋子卖,但六月天穿的是塑料凉鞋,不怕打湿。 “走吧,我们去警局。”高明程已经拿了两把雨伞了,递给高远见一把。 服装店这边距离警局不远,步行最多也就十分钟,这下雨天的,骑车也没有必要,还是打伞步行吧。 至于高远见骑来的自行车,已经被高淑芳弄到后院去放着了。 路上,高明程问清楚了一共抓了多少人。 高远见说道:“你堂叔和两个堂兄弟被抓了,还有其他村里的人,一共有十三个。哦,有个和你玩的好的,叫高亮的,也被抓了。” 一听被抓了这么多人,高明程眉头就皱起,说道:“他们不会跑吗?怎么被抓了这么多?” 高远见则是说道:“已经跑了一些人了,不然被抓到的人会更多!现在是不能让他们被审讯,否则会有更多的人牵连进去。” 高明程无语了,上辈子,他知道村里有人进山偷树卖钱,也隐约听说有人被抓了,但当时他在外地,回来后也只听过三言两语,并不知道详情。 这敢情整个村的人,都进山去偷树卖了? 这动静肯定大,难怪会被人盯上。 没准对方是盯梢很久,才抓了个现行的。 一路走到警局,因为今天下雨,警员们基本都在警局待着,看到高明程来了,纷纷热情的打着招呼。 高明程看到他们一派悠闲的样子,猜测着高亮他们应该是还没有被扭送到局里来。 或许是今早的这场雨,让人行动受阻了。 他领着高远见,敲响了高国兵的办公室。 伴随着一声“进来”,高明程推开了办公室的房门,然后便看到高国兵坐在办公桌前,正在翻看档案。 高国兵抬眼望去,一眼就看到了高明程。 正要笑着说话时,却又看到高明程身后的高远见了。 他立即站了起来,他和高远见是同辈人,但高远见的年纪比他大点,于是他站起身来,朝高远见走去,以示亲近。 不等他开口,高明程已经说明了来意。 高远见也说道:“高局,这事,你看能帮吗?” 高国兵立即说道:“叫什么高局?多生分啊,你喊我国兵就好。” 他沉吟了片刻,才说道:“森林是国家财产,他们偷树卖,那就是在挖国家的墙角根!这个事……他不占理啊!” 高国兵看了眼高远见,又看了眼高明程,最终还是说道:“人应该还在镇里关着,乡镇府的人,大概已经对他们进行审讯了……看在同村的份上,我也不好不管,我就走一趟,尽量把人给保出来。” “叔,辛苦你了。”高明程感激的道谢。 高远见也是满脸的喜色,在他看来,有高国兵出面,事情就能解决了,最多就是关一关,再罚点钱了。 这下着雨,高国兵自然不会骑着车去,再者,他如今已经是副局了,也有资格使用局里的汽车,于是他喊上最喜欢用的手下小宋,坐上吉普车去了乡镇府。 高明程和高远见则又回到了服装店这边,高远见想回村去,但被高明程劝阻了。 “爸,这下着雨,家里地里也不急着要做什么,你就等雨停了,然后再回去吧。” 高淑芳也跟着劝说:“是啊,爸,你难得来县里一趟,就在这里多待一会儿吧。中午也在这吃饭,我多炒一个菜来吃!” 高远见就说道:“我来的匆忙,忘记从地里给你们带些菜来吃了,你们住在县里,一片菜叶子也得花钱买,也是不容易。” 现在地里的菜一茬接着一茬的长,吃都吃不完,因此高远见这会儿的确有些后悔没给儿女带些菜来吃。 这场梅雨,似乎挺通人性的,中午时,雨势渐歇,一抹阳光透过薄薄的乌云,映射在大街小巷中。 雨停了后,街道上的行人,便逐渐的多了起来。 高远见习惯呆在乡下了,现在人在县里,总觉得哪儿哪儿都不自在,因此雨一停,他就迫不及待的骑着自行车回村去了。 他走时,不但自己穿着一身新衣服,还带着两身新衣服回去,一身是给罗小华的,一身则是给高奶奶的。 一路回到村里,村里的人看他回来了,立即把他拦下问话。 高远见便把高国兵答应前去乡镇府说情的事情说了,安慰的说道:“有国兵出面,事情肯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你们就不要多担心了。只是出了这件事,以后可能就不能再偷树卖了,否则国兵也不好再出面保人了。” 那些家里有家人偷树卖的,都纷纷沉默了。 最近砌房子的人越来越多,木材也好卖的很,有贩子进村来收木材,只要他们把树运到军岭那儿去,贩子就当场给钱结算。 不同的木材有不同的价钱,以杉木最贵,越粗的杉木,价钱就越好。 因此村里的人得知这个消息后,一开始只是三三两两的进山去,后来人就越来越多了,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白天去山里找树,标记好后,等到了晚上,就拿着斧头悄悄地进山,然后把树砍下后,再两三人合作的把树运下山去。 如此一来,短时间内,就能够赚到一大笔钱。 这对于没有多少收入的村民来说,是极具诱惑力的。 在高远见回村后不久,高繁茂这些被抓了的人,也就回来了。 他们自然是走回来的,一个个都挺狼狈的。 要不是有高国兵出面保他们,他们这会儿肯定是还回不来的。 高远见和高繁茂是堂兄弟,算是关系比较亲近的,于是高远见就找到他,让他以后不要再偷树卖了,不然再被抓了,就不好说话了。 高繁茂像是老了一岁似的,先是叹息了一声,然后才说道:“不偷了,你两个侄子说想去外面打工了。” “这留在乡下,就那么几亩地,一年下来,也赚不了几个钱。我想着去外面打工也好。” 高远见没想到会这样,他本想开口说让两个孩子去县里投奔高明程,但最终还是闭嘴了。 高明程虽然有些本事,但他总共才一个服装店,又能帮两个堂兄弟什么呢? “他们打算去哪里打工?”高远见问道。 高繁茂就说道:“去海宁,我们镇上那家硝制皮毛的人,说是去海宁做事更赚钱一些。所以想去那边试试。” …… 高繁茂的决定,高明程暂时并不知道,但即使知道了,也不会意外。因为上辈子,两个堂兄就是去海宁做事了,并且到了后面,还开了一家皮革厂,赚了大钱。 之后,更是把一家老小都接了过去,一年到头都没怎么再回来过了,两家本来关系较近,但之后竟是十几年不曾联系过。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高明程重生后,也就没怎么跟高繁茂这边来往。 梅雨虽烦,但天气倒是挺不错,不冷不热的,于是高明程在一个放晴的天气,决定带许多美回高家村去。 许多美带着一个行李袋,决定这回在乡下多住一段时日。 店里有高淑芳和罗丽在,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虽然罗丽晚上会回去住,但晚上时,店里也有高明里和高淑芳两个人在,即使遇到什么事了,也还可以快速的到警局求援。 因此夫妻两个是打算在村里多住一些时间的。 但令高明程没有想到的是,他刚回村不久,村支书就找上门来了。 人情往来这点,高明程已经拿捏了,自然是热情的招待村支书,然后询问其的来意。 村支书便说明了来意,原来村里人偷树被抓一事,让他们突然间明白了人脉的重要性。 高国兵是村里的人,大家多多少少都与之有一点关系,但是高国兵毕竟已经住在县里,几乎不怎么回来了,现在与高国兵关系最近的人,就是高明程。 于是他们决定推举高明程成为生产队的队长。 高明程一听这话,眼睛都瞪大了。 他连连摆手拒绝,说道:“我不行,我不行。我这村里县里一堆的事,可干不好队长这个活!” 村支书便说道:“只是挂个名,具体的事情,倒不用你操心。” 但高明程还是拒绝。 当生产队的队长吧,又没有工资,一年到头只能分到一点钱而已,并且如果出事了,还得担责任。 所以,他是吃饱了没事干,去找罪受吗? 看高明程态度坚决,实在不肯当这个队长,村支书便换了口径,说道:“那就请你来当村委的会计吧!村里缺少人才,之前的老会计年纪也大了,村委的人思来想去,觉得你来当这个会计就很合适。” “明程,你的能力,我们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你既然不当队长,那就当会计好了。” 好家伙,原来村支书真正的目的在这里! 原本听说当队长,高明程已经是拒绝连连了,现在听说请他当会计,那简直快要疯! 村委的会计是干嘛的? 做账的? 不,除了做账,会计还要负责催收一系列的农业税! 除了正经的农业税,还有一些当地政府分派的提留,以及采买老鼠药时,去村里收买老鼠药的钱等等。 这个事情很多很麻烦,关键是还得罪人! 如今的提留费,已经够让人骂娘的了,但更糟心的是,提留费是一年比一年高,导致村民们怨声载道。 直到99年丰城因为提留费暴动时,高家村亦是发生了暴动,之后,在国家宏观调控下,03年时,终于结束了延续数千年的农业税。 从此后,农民的日子才过的轻松起来。 所以,村委喊他去做会计,是想让他面对全村人的怨气和暴动吗?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六章:山村闲情 高明程态度坚定的拒绝了,村支书最终也只能讪讪的离去。 只是令高明程没想到的是,村支书刚从他这里离开,转身就去找了他大哥高明鹏。 高明鹏也是初中学历,且现在组建了一个施工队,接附近村庄一些盖猪圈牛栏厨房等活。 他的个人能力,也是能够当好会计的,因此当村支书请他去村委当会计时,高明鹏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高明鹏答应当会计,一是他自认为自己有这个能力,二是这样能够提高自己在村里的威望,那么以后接到大单时,就能够更快更好的组建施工队伍。 等高明程知道时,一切已成定局,因此高明程也没有多说什么,反正距离99年,还有十一年的时间呢,先让高明鹏干几年,等到情况不对劲了,再喊高明鹏卸任即可。 高明鹏倒是挺高兴的,还特意喊高明程来家里吃饭,并且买了两斤肉,又炒了一盘子的泥鳅,再加上地里长出来的蔬菜,桌上的菜色算是十分丰盛了。 高远见也很高兴,并且拿出了珍藏的好酒出来,父子三人喝了个尽兴。 席间,高远见抱着一岁多的小孙子,还闹着拿筷子沾酒给他吃。 一岁多的孩子哪里喜欢这种刺激的味道,顿时五官皱成一团,挣扎着下地,跑到奶奶罗小华那边去了。 罗小华笑着安慰他,说等过年时,给他吃甜酒,那个甜滋滋的,好喝。 小孩子并不知道甜酒是什么,只知道甜这个字,于是就喊着要吃。 高明程瞥了眼大侄子,小家伙长得还不错,并且直到青春期,都是一个小帅哥,可惜后面烟瘾太大,年纪轻轻就熏的一口黄牙,脸也跟着老了好几岁一样。 刚这么想着,高明程就闻到烟味了,原来饭已经吃到八分饱,高远见和高明鹏都拿出烟,点火抽了起来。 烟雾缭绕中,视野都变得模糊起来,而罗小华依旧抱着小家伙坐在旁边玩。 这一刻,高明程庆幸许多美没过来吃饭,因为被她二姐喊了去。 酒足饭饱后,高明程没有多留,打算去许多玉家接许多美。 走在老村的巷道时,碰到提着桶子的高亮,高亮看到他时,立即招呼一声:“明程,去水库洗澡吗?” 高明程看了一眼他的水桶,里面放着一套干净的衣服,还放着一块香皂。 突然间,高明程也很想去水里畅游一把了。 在县里住着时,住的时间越久,越觉得憋屈,并且今年还没有去水库里游泳过的。 于是他立即答应了下来。 “你先去,我回去拿了换洗衣服就来。” “好啊,那我等你!”高亮笑着说,先去了水库那边。 等高明程拿了换洗衣服过来时,发现水库里已经有不少人在洗澡了,有些人在水中游泳,有些人则在岸边不远处洗澡。 这里基本全部是男人,因为女人会在另外一个小水库那儿洗澡。 天色略昏暗,不过不妨碍大家认得出彼此来。 高明程把干净的衣服放在水边的灌木丛上,然后利索的脱光光,一个猛子就扎进水里去。 他游了几米远,才从水底冒出头来。 “明程,来比赛吗?”高亮也游到了他的身边。 “行啊。”高明程一口答应,不只是高亮,其他几个年轻人也纷纷过来,说要一起比赛游泳。 并且还说输了的人,要去买一包烟给大家抽。 说话间,大家已经做好准备,说好最先游到对岸的人,就算是赢了。 高家村的水库并不大,这个水库相对狭长些,在两座山的中间,绕山而形成的,最长的距离,得有个三百米远。 别看大家只是生活在小山村里,但这些男娃,每个夏天,都是在水库里泡大的,一个个水性倒也不差。 随着一声“开始”,大家纷纷奋力朝对岸游去。 高明程也努力的游动着,压根没想着要放水,因为他近一年时间没游泳了,一开始游的还不如高亮他们快。 但好在他体质好,耐力强,在他步步紧追下,倒也快要追上去了。 一百米、两百米、三百米! 游泳讲究技巧,同时更讲究体力,在游到两百米远时,已经有人逐渐体力不支,速度慢了下来,而高明程的速度并未受到影响,持续前进。 最终,在最后十米的距离中,高明程一一超越其他人,夺得了桂冠! 高明程站在对岸的岸边,大声笑着说道:“我赢了!哈哈!” 随着发出畅快的笑声,高明程只觉得身心都充满了愉悦,仿佛他的灵魂是真正的二十岁小伙子,因此为一点输赢就感到十分的喜悦。 “哎,算你厉害!” “明程,你在县里也去游泳了吗?” 高亮等人都输了,一个个有些丧气,但也不至于生气,于是有人问起高明程话来。 高明程自然说是没有去游泳过,他说道:“县里有个佛岭水库,但离我家住的地方比较远,也就没有去过。还有一个全县最大的后溪水库,但那儿就更远了。” 高亮就说道:“我们从五月就泡在水里了,竟然还比不过你!” 高明程哈哈笑着,想起了一开始的赌约,于是说道:“这样吧,我买烟给大家抽,让大家都沾沾我的喜气!” 他这话一出,大家就立即高兴起来了。 几个人刚游了三百米,这会儿也有些累了,于是就坐在岸边说着话。 “明程,你去过外地,眼界宽,你觉得我们要是出门去打工,去哪里好呢?”问这话的人是高亮,但其他人也纷纷看向高明程,等着他的回答。 在之前的偷树中,高亮也被抓了,事后虽然有高国兵出面把他们都保了下来,但也被告诫不能再去偷树卖了。 这没了卖树的收入后,村里的年轻人就有些坐不住了。 88年百万民工潮的形成,自然也是有其原因的。 在高明程的印象中,高家村的年轻人出门去打工的时间是比较晚的,得等到九几年去了。 但现在他看着高亮等人期待的目光,才知道大家早在这个时候,就开始期待出去挣钱了。 这或许和他在县里建房开服装店有关,也或许和高明万有关,高明万每次回来时,都会同村里人吹嘘他在跑车时的所见所闻,把外面的世界描绘的多姿多彩。 这听得多了,就让人无形中对外面的世界产生了好奇和向往。 高明程沉吟片刻,决定把在羊城的所见所闻如实的说出,并且说道:“不是我要劝大家留在村里,而是现在外面的形势,也不是很好,如果你有人带着,有明确要去的地方,有明确要做的事,那么你可以去,但如果没有的话,贸然去大城市,也未必能够找到活做。” 今年羊城等地,有大量的民工找不到活干,只能在街上游荡。等到明年,因为三角债的关系,又会有一大批的企业倒闭,或者是发不出工资来,到时候厂里的工人们,日子都不会好过。 这个时候出去打工,前景自然不好。 “这几年稻谷的价格年年都会涨,你们如果能够多种一些稻谷出来,也是稳赚不赔的。另外也可以多养一些猪和鸡。” “如果实在想去外面赚钱,那么我有两个建议,一个是去县里做吃食生意,去学校门口或者工厂门口摆摊,去卖炒粉、豆腐脑、凉粉等吃食。还有一个就是去县里捡废品卖。” “但这两个,也得在县里解决吃住问题才行。” 高明程真诚的给出了自己的建议,至于听与不听,就看他们自己了。 高亮等人也的确都沉思起来,一时间没人说话。 但过了一会儿,一个人突然说道:“明程,我家想养蜂,你看你蜂箱里能分出蜂王来吗?” 高明程看向说话的那人,年纪比他大上两岁,也是大房这边的人。 他说道:“我得明天去山里看过,才知道能不能分出蜂王来。能的话,我就分给你。” “哎,谢谢了。”那人立即高兴的道谢。 蜂蜜的价钱颇高,村里人看到高明程养蜂,似乎也不怎么麻烦的样子,于是也有人开始动心了。 但养蜂这个事吧,你看别人养,似乎并不怎么需要管理,轻轻松松就能够得到蜂蜜卖钱,但是这里面的门道也挺多的。 除了技术上的那些,最关键的是,你得克服心理上的惧怕,打开蜂箱去取蜜时,蜂箱里面有着密密麻麻的蜜蜂,它们会围着你飞,一旦察觉到你对它们有危害,立即就蜇你一下。 被蜜蜂蜇一下,那疼痛感可是很刻骨铭心的。 所以在取蜂蜜时,必须要穿长袖长裤,并戴好头罩,以及手套,防止蜜蜂蜇人,然后用毛刷把蜜蜂轻轻的刷掉,然后再到一边去摇蜜。 高明程倒是没有再戴头罩了,因为他发现那些蜜蜂对他很友好,没有主动攻击过他,即使蜜蜂落在他的身上,也没有蜇他。 因此他就懒得戴头罩和手套了,直接这么上,速度就更快些。 他不知道这是不是跟他打坐有关,但他前世在网络上,的确看到过一个养蜂人直接光着身体,蜜蜂将之层层叠叠包裹住,但并未伤害那个养蜂人。 除了养蜂人,他还看过养蛇人,明明是毒蛇,但毒蛇爬满在养蛇人的身上,却并未伤害养蛇人。 这或许有什么独门技巧,又或许是恰恰投了那样物种的缘。 夜色渐深,星光璀璨。 上了年纪的人,早已经洗过澡就回家去了,高明程这伙年轻人也在说说笑笑间,穿上干净的衣服,拿着脏衣服回家去了。 各回各家,各找各……老婆! 因为去水库游泳,高明程回家的时间就晚了,等他回到家里,许多美早已经在家了,正在用收音机听歌,她一边听,一边跟着唱。 小院里,满是她的歌声。 高明程站在院门口聆听了一会儿,一曲结束后,他才走了进去。 “唱的真好听。”高明程不吝啬的夸赞着自家老婆。 许多美眨眨眼,不好意思的笑了。 高明程看她已经换上睡衣了,不由得说道:“你自己去提水了?怎么不等我回来?” 许多美不以为然的说道:“提几桶水而已,又不累,再说了,上半年井里水位高,我一下子就提上来了。” 她怀孕到现在,除了孕早期让她吃了点苦头,其他的时候自觉身体状态很好,再说了,这村里的女人怀孕后,哪一个不是一直做事做到生的那一天? 生孩子的时候,要是赶上农闲时还好,要是不幸赶上农忙,那么孩子都会生在地里。 “我知道你关心我,但我没那么娇气。”许多美说道。 高明程看着他老婆气血还不错的小脸蛋,也就没说什么了。现在这会儿是这个情况,不像后世,后世的女人怀孕后,那是恨不得供起来的。 “对了,我们家种的黄瓜,都有一些老了,我哥也是实诚人,喊他帮着照顾菜地,菜老了也不摘,我今天在菜地转了下,把老黄瓜都摘了让他拿回去喂猪了。”许多美说了句。 “行,你看着安排就好。” 夫妻夜语几句,便上床去睡觉了。 …… 翌日清晨,高明程起了个大早。 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高明程一路朝山里跑去,照例练拳后,出了一身的汗,那是通体舒坦。 他一路下山回到家里,也才六点钟而已,把粥米煮胀开后,在灶膛里再放一根大木头烧着,就可以不用多管了。 “黑虎,精灵,咱赶集去!”高明程小声说着,领着两狗一路跑着去了军岭。 今天是军岭的集日,他打算去那里买些鲜肉和其他的吃食回来。 等到集市上,那里已经是人声鼎沸了,附近十几个村庄的人,都来这里赶集了。 肉摊前永远不缺顾客,不少人围聚在那里买肉,现在买肉,是屠夫切哪算哪,顾客是不能指指点点的。 高明程看到现在切的是前腿肉,立即要了两斤,又要了筒子骨和扁骨,称好后,也没袋子装,直接放篮子里。 自从养了狗,他就挺爱买骨头的,骨头炖汤好喝,吃完了肉,还可以把骨头丢给狗吃。 “明程,你也来赶集啊。我家种的西红柿和茄子,你拿些回去吃吧!”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响起,高明程循声望去,就看到黄大志的妈了。 她正弯腰从自己的箩筐里拿东西,一边说着话,一边就要往高明程的篮子里放去。 高明程一个侧身,就避开了,他笑着说道:“不用了,我家也种了菜,不缺菜吃。你还是拿来卖钱吧。” 黄妈挺热情的,她对高明程的感观很好,因此才愿意送菜给高明程吃,最后在她的坚持下,那几个西红柿和茄子,到底还是放进了篮子里。 高明程也就不再拒绝了,又问起小乖的情况来。 提起小乖,黄妈还是有些不满,因为她觉得想收养孩子,直接收养附近人家不要的女娃就好,还健康。 但毕竟养了一阵子了,小乖又确实乖巧好带的很,于是她笑着夸了小乖一番。 “孩子挺好的,小安对她也上心,带的挺好的,还说要把之前他坐的轮椅改一下,改成能让孩子坐的那种。” “挺好的,七坐八爬,现在孩子也坐得稳了,放在车上推着走也省心。”高明程就附和了句。 他决定等他儿子生下来后,也得给孩子打造一个婴儿车出来,到时候推着走,多省心啊!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七章:治蜂病,猎野兔 带着满满的收获从集市上回来时,许多美已经起床了,看着他带回来的包子油条,笑着说道:“我正想吃这个呢。” “就知道你想吃,以后每个集日,我都去买些吃食回来。哦,我还买了一些肉和豆腐,这些西红柿和茄子是黄大志的妈妈送的,中午炒个鸡蛋西红柿好了。”高明程一边说,一边把东西都拿出来,早餐放在桌子上,肉菜则放在橱柜里。 然后再去打了两碗粥出来,一餐丰盛的早餐就准备妥当了。 吃过早餐,高明程就要进山去查看蜂箱的情况,昨天在水库洗澡时,他答应别人要分他一窝蜂王的。 和许多美说了一声后,高明程领着两狗就进山去了。 有段时日没来查看蜂箱了,结果一掀开,就发现里面居然有不少的蜜了,也是,现在正是一年四季中,蜜源最充足的季节,而在这个时候,蜜蜂的寿命都会因为要忙碌采蜜而缩短的。 他拿起一块蜂脾,对着阳光照去,发现里面的蜜还比较稀,这是刚结蜜,但还没有完全酿好,这种蜜,含水量高,香甜味也没有那么浓郁,关键是,保质期也就会短很多。 一些养蜂人为了多摇蜜赚钱,就会在这个时候摇蜜,这样一年就能够多摇一两次蜜了。 高明程不急着赚这个钱,因此他决定再等等,再过几天,蜂脾里的蜜就会彻底酿好了。 一箱箱的检查而去,大部分蜂箱情况良好,但也有两个蜂箱出事了,一箱是生了未知的病,里面的蜜蜂看上去状态不对劲。 还有一箱可能是孵化了新的蜂王出来,然后闹分裂了,里面只有数量很少的蜜蜂,蜜也几乎没有。 高明程仔细观察着那箱生了病的蜜蜂,只见它们行动迟缓,身体不停的抽搐颤抖,并且丧失了飞行能力,翅和足伸开,却只能虚弱的振翅,无力的爬行。 这些蜜蜂,有的腹部膨大,有的身体瘦小,还有部分则是体表发黑,绒毛褪光,腹部收缩,如有被油炸过一样。 一看到这情况,高明程就有种不好的预感。 “不会是得了蜜蜂麻痹病了吧?不管是什么病,先弄死这些得病的蜜蜂,不能让它们把病毒传染给其他健康的蜜蜂。”高明程呢喃自语,然后开始动手灭杀这些得病的蜜蜂了。 不只是要灭杀蜜蜂,还得把这个蜂箱拿去清洗消毒,里面的蜂脾也全部都不能要了。 另外,他还得去买一些升华硫回来。 升华硫就是从硫磺中提炼出来的一种药品,含硫量高,能防治常见的蜂病,还能够治疗皮肤病和痔疮,用处挺多的。 他把蜂脾和死蜂都堆在一起,然后从口袋里摸出火柴盒,将之点燃。 高温,能够灭杀很多病毒,有效防止病毒的传染。 在烧火的过程中,高明程是不能走开的,必定要在确保火彻底的灭了后,人才能够走,否则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在烧火的过程中,高明程观察着四周的环境,看是否有被污染的蜜源。 但是山里一切都很洁净,附近更是没有任何化工厂,所以外部的污染,可以不用考虑。 那么蜜蜂得病的原因,就可能跟阴雨过多,蜂箱内湿度过大有关了。 这阵子是梅雨时节,山中更是阴雨绵绵的。 他检查着蜂箱的盖子,果然在上面看到一些细微的裂痕。 看来,要给蜂箱也盖一块瓦片,或者铺一块塑料布来遮雨了。 蜂箱的盖子,并不是让蜜蜂进出的,而是方便人管理蜂箱和取蜜而已,平时是完全盖着的,至于蜜蜂的出入口,则是在底部有一个小小的洞口。 那洞口人看着小,但蜜蜂身体小,进出已经足够了。并且小洞口,才可以避免身形较大的黄蜂钻进去。 等死蜂的尸体都焚烧干净后,高明程用脚把剩下的灰烬也彻底踩灭,这才拿着空蜂箱离去。 漫山遍野皆是他的地盘,因此他把各个蜂箱放的比较远,也正是因为这个,一箱蜜蜂得了病,其他的蜜蜂在短时间内就还没有被传染。 但既然有了病,那么其他的蜂箱也不能掉以轻心,蜜蜂麻痹病,在早期是可以预防的,这样能够减少蜜蜂的损失。 否则等病情到了后期,就只能灭杀,不能再留了。 从山里下来后,他就开着拖拉机,准备进城一趟去买升华硫。蜜蜂们的健康问题,还是得上心的。 除了买药和新的蜂脾,他顺便又买了一条烟,昨天说好请大家抽烟的,他也不能食言而肥啊,既然都请了,那么只请一根,也就有些说不过去,干脆一人一包好了。 反正他买的烟也不是很贵,就是村里大家平常抽的那种便宜货。 这来回跑了一趟,回村时,就已经是中午了。 拖拉机在老村那儿停下,高明程先去把烟送给高亮他们,他也没一家家的去送,而是委托高亮让他去送,顺便跟那个问他要蜂王的人说一下,就说他蜂箱里最近没有新的蜂王,还得再等等。 高明程自己死了一箱蜂,还跑了半箱蜂,正需要新的蜂王来补呢,自然不能先给别人。 又一路回到牛尾岭的家里,许多美正在菜地里做事,看到他回来了,便说道:“饭菜搁在锅里热着,你赶紧去吃吧。” “哎。”高明程应了声,往厨房走去。 掀开锅盖,就看到里面放着两个碗,一碗是有饭有菜,一碗是骨头汤。 他将之拿了出来,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黑虎和精灵则蹲在饭桌边,等着他投喂骨头。 他几下子就啃了骨头上的肉,然后将之丢在地上,两狗便上前去啃食,那骨头炖的比较烂了,即使是高明程,如果用力去咬,那也能够咬碎,更不要说是狗来咬了,只听得咔嚓咔嚓的声音,骨头就被两狗咬碎,然后一点点的吃掉了。 高明程瞧着它们的身形,觉得有些清瘦,毛色也不够油亮,于是说道:“下午带你们进山猎兔子,让你们好好的吃一顿肉吧!” 两狗似乎听懂了,神情肉眼可见的兴奋了起来,精灵年轻沉不住气,已经绕着高明程转悠,嘴里不停地发出催促的低吠。 高明程哭笑不得,只得加快速度干饭,然后把碗筷往盆里一丢。 他带着刚买的升华硫,又拿了几把小刀,气势昂扬的说道:“走!” 两狗以犬吠应和,跟在他身后,快步朝山里而去。 菜地里,许多美看到他又进山去了,只能无奈一笑,但她也没想过要阻止,只是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若是闲了,就去她二姐家坐坐,姐妹两说说话,再逗弄一下小外甥。 进了山后,高明程先是处理蜂箱的问题,他把升华硫倒出一点,均匀的洒在每个蜂箱的框梁上、巢门口和箱门口。 当生了病的蜜蜂沾上了升华硫,那么就会产生一系列的变化,从而治好病蜂。 忙完了这件事,高明程对两狗说道:“猎杀时间到!去找兔子吧!” 两狗听懂了,立即嗅着空气里的气味,去寻找兔子了。 兔子习惯清早出来觅食,所以称之为卯兔。但有两狗在,它们会找到兔子洞,它们发出的动静和威胁,会使得兔子受惊,有些兔子躲在洞穴里,也会觉得不安全,会受惊逃窜。 而这个时候,两狗就会去追,高明程也可以用飞刀将兔子射杀。 去年山中大旱,植被和动物,都多少受到影响,但兔子这种生物,繁殖能力特别的强,母兔一个月就可以怀孕一次,并且可以血亲繁衍,一胎能产好几只兔子。 上半年草木茂盛,山中的野兔不缺食物,正是大量繁衍的好时候。 黑虎它们第一个找到的兔子,就是一群小兔子,两狗对于大小并不挑剔,就要张嘴去咬。 但高明程对大小还是挺挑剔的,毕竟那些兔子太小,顶多就一两个月大,身无几两肉的感觉。 “黑虎,精灵,去找大兔子。”高明程命令道。 黑虎微微抬头望着高明程,然后放弃到嘴的兔子肉了。 整整一下午,高明程领着两狗在山里寻觅着野兔的踪迹。 这座山除了他,很少有人踏足,山中野物繁多,哪怕高明程挑挑拣拣,最终也弄到十几只成年野兔。 这么多野兔,够黑虎和精灵好好的吃一顿了,也够他好好的吃一顿了。 就在准备回去时,他运气不错的遇到一群野鸡,野鸡察觉到他们发出的声音后,大老远的就要扑打着翅膀逃跑,但奈何高明程眼尖,手中的刀更快,一刀投掷过去,一只野鸡就正好毙命刀下了。 但这个时候,其他的野鸡已经迅速的藏匿到茂盛的灌木丛里去了。 高明程也不贪心,拎着那只战利品,继续下山去。 回到家中后,见距离做晚饭还有点时间,高明程干脆不剥皮,而是去毛,其实兔子皮也挺好吃的,带皮的兔肉炒着吃更爽口。 上半年时,兔子的皮毛稀疏,容易掉毛,即使剥皮,兔子皮也卖不上价钱,但凡是用皮毛的,一般都是在秋天猎杀,然后剥皮硝制。 他烧了一大锅的水,又拿出两个大盆子出来。 许多美看到他弄回来这么多兔子,脸上却没有多少高兴的神色,她踌躇片刻,才说道:“我听村里的老人说,孕妇是不能吃兔子的,否则生下来的孩子就会是兔唇。” “胡说!”高明程下意识反驳。 兔唇明明跟遗传有关,他家祖辈几代人都没有兔唇,许多美那边也没听说有兔唇,何况上辈子他两个儿子都好好的呢! 然而许多美却深信不疑,或者说她是不敢冒风险,毕竟她现在是孕妇,任何对腹中孩子不好的事,她都不会去主动触碰。 因此她说道:“反正我不吃兔子。” 高明程本想跟她说道理,但看到许多美一脸坚定要忌口的模样,他想了想,还是算了。 现在家里条件好,又不是只有兔子肉吃。 许多美不想吃,那就不吃吧,省的她吃了心里也有负担。 于是他一笑,拎着那只野鸡,说道:“也许知道你不肯吃兔子,这只野鸡就刚好自投罗网了!今晚把这只野鸡炖了,你多吃一些。” 许多美被高明程逗笑了,笑吟吟的应了。 但她看着那些兔子,又说道:“现在天气热,这么多兔子也放不住。要不,给爸妈送一些去,也给我二姐送一只去?” 高明程看了眼地上的兔子,的确是有些多,如果一只只的去毛,也怪麻烦的,于是他拎着四只兔子,就往老村走去。 临走前,还让许多美帮他看着火烧水。 许多美应了,虽然她不敢吃兔子,但给兔子去毛和爆炒,那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高明程拎着兔子,一路快走,先是到了许多玉的家,张成远不在家,还在外面的地里做事,许多玉则在家里看孩子。 高明程先是给了她一只兔子,然后继续往老村走去。 剩下的三只兔子,分别是给他爸妈、细奶奶、以及高守旺家。 送完兔子后,他也没有多停留,快步回到家中,这时,铁锅里的水也烧开了,正好可以烫毛去毛。 高明程先把那只野鸡的毛弄干净,然后交给许多美去厨房里炖上。 野鸡肉紧,要炖久一些才行。 剩下的那些兔子,他手速很快的去毛,但兔毛很细,是很难去干净的,所以最后还得拿一堆稻草来点燃,然后把兔子在火上燎烧一下,这个时候,皮上的细毛就会被火烧干净,发出滋滋的响声来,并且皮也会变得紧实起来。 弄干净了毛,接下来还得开膛破肚。 他一共弄了十三只野兔,现在送了四只出去,自家还剩下九只。 他决定给两狗留两只,今晚爆炒两只,剩下的则卤熟了吃。 卤熟的食物,能够放个一两天也不会坏。 另外,乡下也是有天然冰箱的,那就是把食物放在竹篮里,然后用一根粗麻绳将之悬挂在井里。 井水冬暖夏凉,把食物悬挂在距离井水几厘米的上方,既碰不到水,又能够借井水的冰凉之气,保存食物不会迅速的腐烂变质。 等到地里的西瓜长好时,把西瓜放进井水里泡一会儿,西瓜就会变得清甜可口,十分的解暑。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八章:三姐夫来通知喝满月酒 高明程把兔子处理好后,先将一只兔子一分为二,分别给了黑虎和精灵吃,并且把内脏也分给它们吃。 另一只兔子,他打算留到明天时,再给两狗吃。 安排好两狗的伙食后,高明程端着一盆的兔肉朝厨房走去。 此时,天色渐黑,西边的天空只有一抹余晖斜照。 “我来炒菜,你去烧火吧。”高明程说道,让许多美坐在灶膛那儿负责烧火。 他们这算是互换身份了,以前总是许多美炒菜,高明程负责烧火的。 但现在许多美是孕妇,孕妇不能久站,久站的话,孕肚就会有下坠感,于身体不利。 有一个体贴的丈夫,许多美自然不会自讨苦吃,乖乖地坐在灶膛那儿负责烧火。 铁锅里,还在炖着那只野鸡,此时热气从锅盖的缝隙中冒出,整个厨房里都弥漫着诱人的香味。 他的灶是两大一小,相连在一起的灶台。此时小灶在煮饭,一口大铁锅在炖鸡,但还有一口大铁锅是空着,于是高明程开始洗锅。 在他洗锅时,许多美也把那口灶给烧了起来。 直接从烧着的灶膛里拿一根燃烧着的柴火,放进那个空灶膛里,一点火光瞬间照亮黑魆魆的灶膛,然后火苗的热度开始传递给铁锅。 她顺手从旁边捡起几根柴火放进去,小小的火苗便瞬间变大。 三个灶膛都燃烧着火,一股热气从灶膛里冒出,使得许多美有些燥热。 夏天时,烧火也是一个苦差事。 高明程已经洗锅放油,等油热后,就开始把剁碎的兔肉放进去爆炒,他不是先放葱姜蒜爆香,然后再放肉炒,而是直接放肉炒,把肉炒得焦香后,这才放姜蒜和干辣椒,至于新鲜的辣椒,得出锅前三分钟再放,到时候青椒断生后,就立即装盘,这样青椒才好看好吃。 锅铲翻炒着,带起阵阵肉香,炒熟后,足足装了两盘子。 高明程又洗锅,快速炒了个苦麦菜,这种大铁锅炒蔬菜是最好不过的,这样炒出来的蔬菜,炒熟了也依旧绿油油的,且水分很足。 炒蔬菜最忌小锅小火的炒,那样蔬菜中的水分就会流失,颜色也会变黑,口感也就不那么爽口了。 苦麦菜出锅后,半瓢水倒进空锅子里,在细微的滋滋声中,高明程洗净了锅子,紧接着又是一顿操作,先是放油炒糖色,然后倒半锅的水,再把卤料、酱油和兔肉放进去,盖上锅盖煮着。 高明程的这种做法,可能味道不是那么好,但只要卤熟了,照样吃的津津有味。 “米饭和鸡汤也都好了,准备吃饭吧。”高明程说道,把调味好的鸡也用大碗装了起来。 “好。”许多美应着,把灶膛里剩余的火都转移到卤兔肉的那口灶里去,为了防止中途火会熄灭,又放了一根大柴火,足够烧到他们痛痛快快吃完晚饭了。 饭桌上,高明程独享爆炒兔肉,许多美则独享那道炖鸡汤,至于苦麦菜,则是两人用来调剂口味的。 简简单单的一顿饭,吃的两人十分的满足。 饭后,高明程让许多美去休息,自己则在厨房看着火,等锅里的兔肉卤熟后,就可以熄火了。 直到熄火前,高明程才放盐调味,在他的认知里,食物就是得出锅前再放盐调味的。 他把锅盖继续盖着,让兔肉继续泡在卤汤里慢慢入味。 此时他一身的臭汗,于是决定去水库里洗澡。 这回他没去村里人常去的那个水库洗澡,而是去了和隔壁村共享的大水库里洗澡。 这里离老村比较远,除了涨水捉鱼和放水灌溉农田时,村里人比较少过来。 由于去年天干,导致今年涨水时,根本没什么鱼,所以今年村民们的饭桌上,算是少了一道菜了。 他一路跑到水库边,此时月色照人,附近静悄悄的,只有虫鸣之声响起。 若是仔细听,倒是可以听到蛇在草丛中游走的声音。 高明程就看到了几条蛇,但他没有在意,脱光了衣服,就跳进水库里去了。 昨天和人比赛游泳,虽然最后还是他赢了,但他对于自己的发挥不是很满意,于是今天打算多练习一下。 这个大水库比起昨天那个水库,还要更大一些,四下又无人,正适合他大展身手。 他在水中畅游着,不知不觉竟然游到对岸隔壁村那边去了。 许多美的大姐许多金,便是嫁到这边村子,他记得许多金家还会种茭白来卖。 这个水库,离这边的村子更近,因此有些村民就会在水库附近的地里种植茭白和茨菇来卖。 这两样东西,因为在市场上量少,所以价钱颇为不错。 高明程正打算游回去时,突然听见一处茭白地里发出声响。 茭白长得比较高和密,遮挡着高明程的视线,躲在里面的人也极为小心,只敢发出低微的声音来,但奈何高明程耳力好啊…… 无语了几秒,高明程动静很小的潜入水中,悄悄地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家人们,谁懂啊,大半夜来游泳,居然碰见野鸳鸯了! 高明程的心情郁闷的不行,因为许多美怀孕了,他都已经被迫吃素好几个月了,结果还遇到这种事! 他愣是在水里泡到清心寡欲了,这才回到家里去。 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锅里卤好的兔肉拿出来。 大铁锅炒菜时很好用,但它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容易生锈。 所以还真不能把兔肉放在锅里一整晚,到时候铁锅生锈,毁了一锅的好菜。 …… 第二天时,高明程决定去小富山转转,果树种下已经有几个月了,不过除了多长了些新枝嫩叶外,目前还看不出什么来。 倒是那些为了给黄精遮阴而种下的玉米,已经茁壮成长起来了。 玉米已经开花,再过一段时间,就有嫩玉米吃了。 种植玉米时,最好是一排排的种植,而不能单排种植,因为这样不好授粉。如果授粉不好,那么长出来的玉米,就会出现很多空瘪的地方,到时候一个人吃一亩地的玉米,就不再是笑话了。 高明程倒是多种了两排,但既然凑巧在开花时在村里,那么他决定人工授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提高产量。 授粉挺简单的,就是把花粉洒在雌穗的花丝上。可以采集花粉来完成授粉,也可以摇动植株来授粉,高明程怕麻烦,直接摇动植株,雄穗上的花粉,便纷纷落下,正巧落在下方的花丝上。 如此,便算是完成授粉了。 高明程在小富山转了一圈,又蹲在池塘边上盯着看了一会儿,之前他跑到隔壁县,去买了一些鱼苗回来,都投放到这个池塘里去了。 买的鱼苗也都是附近水域里常见的品种,草鱼、雄鱼、鲶鱼等。 这些鱼很好养活,因为养殖密度也不大,都不需要人为的投喂饲料,靠吃水里的浮游生物就行。这样长大的鱼,肉质才好吃。 望着只有小儿巴掌大的鱼苗,高明程心想,快快的长大,年底餐桌上的鱼,就靠你们了! 他正蹲在岸边看鱼呢,张成远朝这边大步走了过来,看见他后,便大声说道:“何志刚来了,说他们家明天办满月酒,喊我们去喝酒。” 何志刚,就是许多美三姐许多月的丈夫。 听到满月酒三个字,高明程才想起许多月已经生了孩子了。 过年时,许多月就已经怀着孕了。 “他现在在哪儿?”高明程起身问道。 “在我家,说是等下还要去大姐那边通知一声。”张成远说道。 高明程快步回到自己家里,拿了一只卤好的兔子,然后来到许多玉家,许多美竟也在这里了。 大家正在听何志刚说话,何志刚满脸的笑意,因为他得了一个大胖儿子。 许是高兴,他大声的说道:“生下儿子后,我爸妈对多月就更好了,这不,满月酒是他们提议要大办的。之前事情多,就拖到现在才来通知你们。” “明天中午开餐,你们一定要准时来啊。” “肯定要去的,姐夫,你也是的,我三姐生孩子时,你都没来通知一声!我本来惦记着三姐,想着去看她,但我又怀孕了,就不好走动。”许多美笑着说道。 何志刚说道:“哎,本来是要来通知的,但孩子生下来后,竟是一堆的事,实在走不开,后来我爸妈说要给办满月酒,就想着到时候再通知你们好了。” 高明程来了后,何志刚又和高明程说了会话,高明程把手里的卤兔子送给他,让他带回去吃。 何志刚拿着用袋子装好的卤兔子,骑着自行车往大姐家去了,一路上他都喜气洋洋,蹬车蹬的十分有劲。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九章:一桌酒鬼 第二天早上九点,高明程和许多美就准备妥当,坐在拖拉机上了。 有了拖拉机,这出门吃酒都方便多了,高明程开了一小会儿,就把车停在一处小山坡的下方,山坡上,正是许多玉的家。 张成远和许多玉也朝这边走来,然后坐在车上,他们刚坐稳,高明程就开动了车子,接下来,他还得去隔壁村接大姐许多金一家。 顺着村里的路开过去,十分钟后,拖拉机就在许多金家下方的村道上停着了。 村里面的房屋密集,自然不能停在家门口,许多美站起身来,朝着房子那边大声喊道:“大姐,收拾好了没?一块儿去三姐家了!” “哎,来了!”群屋之中,传来许多金的声音,不多时,许多金一家便出现在甬道上,朝着村道走来。 两个孩子走在最前面,一来就亲亲热热的同许多美打招呼。 许多美给他们送过漂亮衣服和吃食,因此他们都很喜欢许多美这个小姨,坐在车斗上后,又开始逗弄许多玉怀里的小弟弟,因有了他们两个,气氛瞬间变得欢快起来了。 许多金和她的丈夫坐在车斗的最外面,脚都还搁在半空垂着呢,不过也没啥大问题,拖拉机的速度不快,人只要坐稳了,不怕摔下去。 一路朝着衙前镇而去,半个小时后,前面的路越发的宽阔了,已经到了镇上了。 这个镇的建筑物,以中间的马路为分割线,分东西两部分建筑群落,各有大片的良田和青山。 但等到这边的集日时,宽阔的马路两边,就成了赶集的场地,这里会挤满各种小贩,以及前来赶集的群众们。 何志刚的家境不错,他本人在合作社工作,他的父亲则会两门手艺,一个是粗浅的木工,一个则是蒸酒。他家甚至开了一个酒坊,每到赶集时,都可以卖掉很多米酒。 因此他家的房子挺不错的,位于马路的东边,一栋两层楼高的砖瓦屋,何志刚的上面还有一个姐姐和哥哥,他是家里最小的。 高明程他们过来时,何家早已经十分热闹了。 何家的院子里,砌了两口新灶,上面俱架着铁锅,一个铁锅上,架着五六层的蒸笼,一个铁锅则是在炒着菜。 菜香弥漫在周围的空气中,馋的隔壁的小孩子都频频朝这边望来。 何家的亲朋们已经到了大半,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块儿磕着瓜子说着话。 高明程他们一来,何志刚就笑着迎了过来。 他们可是许多月的娘家人,自然会受到隆重的招待,何志刚给他们倒了热茶,安排他们坐下。 但许多美坐不住,她迫切的想去看看她的三姐和孩子。 许多玉和许多金也想去看看自己的姐妹。 于是何志刚就领着她们进了许多月的房间里去,至于高明程他们,自然就没有跟着去了,反正等下孩子肯定是要抱出来给大家看看的。 他们把带来的礼给了何志刚,然后就自然的融入到何家亲朋们的话题中去,大姐夫也是一个善谈的人,只有张成远因为出身问题,性格较闷,不喜欢说话,于是他就一个人呆在一边。 何家的满月酒,办的还算隆重,一共办了九桌,桌上的菜色也着实不错,吃的宾客们频频夸赞。 席间的酒是何志刚的父亲酿的,大气的说了句管够。 于是好酒之人,便在酒桌上划拳行酒令,划输的人,便要喝一杯酒。 高明程和大姐夫也被拉去划拳了,但高明程出言拒绝了,理由是他等下还要开车。 一车人的性命,皆在他的掌控下,他岂敢放肆喝酒? 更何况车上还有他身怀六甲的老婆,那是一点意外都不敢出的。 于是他被人揶揄一顿,临时调换了位置,坐到张成远的身边去了。 呃,张成远性子闷,话少,不喜和人来往,这划拳行酒令的事情,他自然是不会的。 但他也是会喝酒的,席间小口小口的喝了半杯,脸颊就微微泛红了,可见酒量很一般。 张成远是无需高明程操心的,但大姐夫就不得不令人操心了,那可是一个酒鬼!并且以后还会得肝癌早死! 所以高明程决定盯着他,等喝的差不多了,就把他拽走。 大姐夫的家境一般,平时难得喝酒,因此现在和人划拳就很上头,整个人兴奋的不得了,划拳的声音也越来越大,隔着十多米,都能够听到这群酒鬼的划拳声。 “哈哈,你输了,喝!快喝!” “嗝!” “艹,又输了!再来再来!” 男人们粗俗的声音响起,一个个喝的脸红脖子粗的,即使这样,还仰头喝着酒。 终于,有人实在受不了,把头一歪,一口吐在地上,一股异味瞬间飘散开来。 许多美本来坐在一旁,此时满脸的难受,捂着鼻子急忙走了出去,她怕多看一眼,多闻一下,自己也会跟着吐出去。 高明程看差不多了,立即上前把大姐夫架起,往外面走去。 “三姐夫,我们先回去了。”高明程招呼一声,但东道主何志刚也早已经醉醺醺了。 他亦是一个酒鬼,今天又是他儿子的满月酒,被人拉着喝个不停,此时人早已经喝晕乎了。 “我还能喝,我要赢!”大姐夫的人已经迷糊了,但男人不肯服输的劲头还在,他挣扎着要去酒桌那儿。 但他的力气太小,根本挣不脱高明程的禁锢。 高明程把他丢在拖拉机的车斗里,又吩咐大姐许多金把他看好了,至于许多美,则安排离这酒鬼稍微远点,省的酒鬼突然发狂,伤到了肚子就不好了。 “你怎么这么爱喝?”许多金抱怨了句,用力的压着自己的丈夫,不让他动,两个孩子只觉得好玩,也帮着一起压着他们的爸爸,在一家人的镇压下,大姐夫逐渐安静下来了。 他瞪着一双浑浊的眼睛发了一会儿呆,然后竟然歪头睡了过去。 鼾声响起,散落在风中。 高明程专心开车,滴酒未沾的他头脑清醒,车技稳的一批! 半个小时后,车子先到了许多金所在的村子,大姐夫还在睡觉,许多金根本扛不动他。 “我来。”高明程说道,一把就把昏睡的大姐夫拉起,然后轻轻松松的公主抱。 这男友力爆表,搁在娱乐圈,能秒杀一批小鲜肉。 高明程就这么抱着大姐夫,一路穿过村里的甬道,将之放在床上。 一直到现在,大姐夫都还没有酒醒,依旧酣睡的痛快。 高明程看着年轻的大姐夫,他这么嗜酒如命,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劝他戒酒,否则肝癌还是会和他招手,邀请他早早下地府。 “大姐,给姐夫喂点葛花解酒吧,平时劝他少喝点。”高明程说道。 “哎,我来煮水泡葛花。”许多金应着,又埋怨的说道:“我哪里劝得住他?这平时舍不得买酒喝,一到吃席,他就敞开肚皮去喝,拦都拦不住。” “尽量拦吧,这喝醉了不省人事也不好。”高明程只是这么说了句,然后就走了。 现在大姐夫只是吃席的时候喝醉,等到以后日子好了,不差钱买酒喝时,自己再多劝劝他。 希望……能劝住吧。 高明程如此想着,继续开着拖拉机回到了高家村去。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章:小圆圆生病了 拖拉机刚进村,高明程迎面就碰到高壮了。 高壮骑着自行车,他老婆何秀曼则抱着孩子坐在后面。 “嘿,这是去哪里?”高明程大声问道,他还以为高壮是带老婆孩子去外面玩呢。 “明程哥!”高壮见到他,焦急的脸上顿时浮现出喜色来。 他连忙放下脚踩在地上,快速的说道:“圆圆她上吐下泻,我担心她出事,想送她去医院看看。” 高明程探头去看何秀曼怀里的孩子,只看孩子面色苍白,瞧着不太好的样子,于是他立即说道:“高壮,我送你们去县里看病!” 他话音刚落,许多美已经从车斗里下来了。 接着便是许多玉一家也下了车。 拖拉机的速度,自然比自行车快点,何况高壮很少去县里,更不清楚医院的情况,所以还是高明程带他们去比较好。 高壮和何秀曼立即坐到车斗里去。 高壮对张成远说道:“麻烦你把我的自行车推回去。” “好。”张成远应着,帮高壮把自行车推到他家里去。 “多美,你先回去休息。”高明程看着许多美,让她独自一人先回家去。 许多美状态还不错,神态轻松的说道:“你放心,我好着呢。” 她站在原地,目送拖拉机远去后,这才慢慢朝牛尾岭那边走去。 车斗上,小圆圆突然又吐了,她现在还在喝奶,吐出来的自然是一些还没有消化的奶瓣。 刚吐完,只听到一阵噗呲声响,随即就是一阵臭味弥漫开来。 小圆圆又上吐下泻了! 何秀曼急的眼睛都红了,手忙脚乱的给孩子清理卫生。 这会儿没有尿不湿,但他们出门时,特意拿了一袋子的尿片,暂时是够换的了。 只是呕吐物把车子弄脏了,高壮难为情的说道:“明程哥,对不起了。” 高明程回头望了一眼,宽慰道:“不要说什么对不起,你们坐稳,我要加快速度了。” 说完,高明程以最快的速度,朝着县城而去。 他对县城很熟,直接把车开到人民医院那儿,停稳车后,高明程说道:“我先去给你们挂号。” 高壮抱着孩子下车,何秀曼则拿着一袋子干净的尿片,至于那些脏尿片,只能先放在车斗这儿,等回去后,再拿去洗了。 但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小圆圆是得了急性肠胃炎,情况很严重,必须要住院才行。 得知这点,高壮又慌了。 高明程安慰道:“你们别害怕,听医生的就行。” 他跑前跑后,帮着把住院的手续办好,然后带着高壮他们来到病房。 到了病房后,护士就开始给小圆圆输液,但小圆圆太小了,手背上的血管太细,根本打不进针,于是护士又观察小圆圆的脚和头,最后选择在头上的血管进行输液。 何秀曼哪里见过这场景,她看到护士拿刮刀把小圆圆前额的头发剃干净,然后拿酒精消毒就准备打针了,她眼前一昏,脚一软,险些晕厥过去。 那么粗的针,打在头上该多么的疼痛啊! 小圆圆也开始哭闹的挣扎起来,但她现在上吐下泻,身体情况很不好,必须要尽快输液治疗,高明程看高壮和何秀曼都傻住了,于是只好自己抱着小圆圆,控制住小圆圆不要乱动,好让护士打针。 好在这名护士的手法不错,一针就打好了。 给婴儿打针,因为血管很细,所以有时候会打几针都打不好。那样的话,婴儿才受罪。 “要挂三瓶水,没水了,就喊我。”护士处理好后,交代了一句,就去外面忙了。 小圆圆的这个病,医生说暂时先住三天院,三天后,看恢复情况再说。 即使已经开始输液了,小圆圆依然时不时就拉肚子,每次也没有多少东西,都是一些粪水。 只是尿片脏了,又不能不换。 高壮夫妇两个手忙脚乱的照顾着孩子,那一袋子干净的尿片,已经肉眼可见的变少了。 于是高壮让何秀曼看着孩子,自己拿着脏尿片去水池那儿清洗。 高明程想了想,觉得这一时半会也干不了,于是说道:“秀曼,我回家给你们再拿些尿片来。你一定要看好这盐水瓶子,一旦里面的盐水快没了,就要喊护士来换药,知道吗?” 高明程指着挂在架子上的盐水瓶子,对何秀曼叮嘱着。 何秀曼紧张的望着瓶子,然后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于是高明程就离开了医院,回到服装店那儿。 之前许多美提前买了棉布给孩子做衣服,顺便也做了不少的尿片,现在他决定把那些尿片先拿来给小圆圆用。 现在的人,由于物资匮乏,给孩子做的尿片,往往是用旧衣服做的,面料就不够柔软。 但高明程知道新生儿皮肤娇弱,不愿意亏待了儿子,特意喊许多美用新棉布裁成的。 一块长棉布,对折几层,然后就可以垫在孩子的胯下,腰间再用一根橡皮筋固定就行。 像现在天气炎热,可以只给孩子穿一个肚兜,然后下面再垫尿片就行。 除了拿尿片,高明程又从店里拿了两套新衣服,一套男装,一套女装,并且对高淑芳说道:“淑芳,高壮的女儿生病了,现在在医院住院,你晚上多煮一些饭,我要给他们去送饭吃。” “哎,我知道了。”高淑芳应着,看着她二哥急匆匆的离开了。 “罗丽姐,家里的菜不够吃,你看着店,我去外边看看还有没有菜买!”高淑芳说了句,也急忙忙的走了。 高明程他们来的突然,家里根本没有那么多菜。 因为这会儿也没有冰箱,且天气热了起来,要是买多了菜,是放不住的。 这一下子多了三个人吃饭,家里的菜肯定就不够了。 高淑芳急忙忙的去买菜,而高明程也急忙忙的去了医院,高壮和何秀曼都是头一次去医院,他怕他们遇到事情处理不来。 他回到病房时,那一瓶盐水都还没有挂完。 但小圆圆却在哭闹,何秀曼将之抱在怀里哄,却怎么也哄不好,于是小孩大人一起在哭。 这病房并非是单人病房,还住着其他的病人和家属,他们有的对孩子的哭闹较为包容,有的则恶声恶气的谩骂着。 何秀曼哪里管得了那么多,母女两个抱头痛哭。 这一幕,让高明程都有些心酸,但他既分担不了孩子的痛苦,也哄不了孩子,只能去把护士找来询问情况。 护士见多识广,平淡的说道:“这药水有些刺激,孩子会疼是正常的。那个大人,你别跟着哭,还嫌不够吵啊!你抱着孩子到外边走走,让孩子开心点。” 何秀曼完全已经不能独立思考了,盲目的听信医生护士的话,于是抱着孩子就要往外走。 高明程看到这一幕,简直心慌,立即阻止:“你慢点,还得拿盐水瓶一起去!” 孩子的额头还打着针输液呢,如果一直往外走,那针肯定会松动,到时候还得再打一针。 何秀曼并没有挂盐水的经验,吓得站在原地不敢动,看着高明程伸手去拿盐水瓶子,并且一直举在头顶。 “走吧,到外边转转,等没盐水了再进来换药。”高明程说道,然后又问起高壮去哪儿了。 得知高壮还在水池那边洗尿布。 原来他们来的匆忙,并没有做好住院的准备,所以也没有带肥皂,于是高壮就一路问人,到附近的商店里去买肥皂来,然后才能洗尿片。 既这样,高明程就提议去水池那边找高壮,省的他洗完尿片后,却发现何秀曼人不在病房里。 小圆圆依旧在哭,但何秀曼抱着她到处走动后,她似乎得到了安慰,哭的没有那么厉害了。 很快,他们就到了水池这边,很多人都挤在那里用水,地上更是湿漉漉的。 高明程担心何秀曼会滑倒摔跤,就不再继续上前了。 他已经远远看到高壮了,高壮正在拧干尿片,看来已经洗好了。 高壮拿着东西一转身,就看到高明程他们站在那儿,于是连忙走了过去。 高明程不等他开口,已经说道:“我给小圆圆带了一些新尿片来,还给你们带了换洗的衣服,这天气炎热,身上有味,对孩子也不好。” 高壮心里暖乎乎的,真诚的道谢:“明程哥,谢谢你。” “不用谢!晚饭你们也不用担心,我让淑芳多煮一些饭了,等下我回去拿了给你们送来。高壮,医院的病床有限,要不,今晚秀曼在医院陪孩子,你跟我回去睡觉?”高明程说道。 小圆圆还只有几个月大,还在吃奶,且最黏妈妈了,所以何秀曼是必须得在医院陪着的了。 但没想到的是,高壮在犹豫几秒后,却拒绝了高明程的提议,他说道:“不了,我还是留在医院,等晚上时,我可以睡在地上。” 何秀曼听了他这话,原本眼底的不安,就瞬间消失了。 她第一次到县里来,如果把她和孩子留在医院的病房,那么她是打心底害怕的。 因为他们隔壁的病床上就是一个男人,一想到自己要和这些陌生男人呆在一个房间,且还要给小圆圆喂奶,她就打心底感到不安。 高壮的决定,让何秀曼瞬间就不害怕了。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一章:事情缠身 重活一辈子,高明程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大直男了,他注意到何秀曼脸上的情绪变化,也猜到了她的所思所想。 于是他说道:“这样吧,等下我们去问下医生,看打完针后,能不能回家去休息,等明早再过来打针。” “可以吗?”高壮满脸的喜悦。 高明程可不敢打包票,这个得等问过医生才行。 如果晚上不需要进行其他的治疗,那么应该就是可以回家去的。 凑巧挂的盐水也快没了,于是一行人便又回了病房,喊护士换药水,顺便问下晚上能不能回家去休息。 然后得到可以回去的答复。 现在医院管理的没有那么严格,后世的很多医院,在办理住院后,就不肯让你随意出院回家,怕你中途出事,他们要担责。 何秀曼听说可以回去,不用一直呆在医院,心情就更好了。病房的条件很一般,她又需要给孩子喂奶,人多眼杂的,实在不方便。 在村里,有些生育多的妇女那是一点都不讲究,直接在外边敞开衣服喂奶,一边喂奶,还能一边和村里的男男女女说着话。 但何秀曼这是头一胎,人也年轻害羞,就还放不开。 高明程说道:“我那还有一个空房间,这几天,你们就住在我那里。高壮,小圆圆上吐下泻都几天了,你怎么都没跟我说?” 高壮不好意思的说道:“一开始也没那么严重,只是不爱喝奶,我奶奶说小孩子经常有段时间会不爱喝奶的,等过几天就好了。但谁知接着就是开始吐奶,刚喂完奶就吐,再紧接着就是拉肚子。” “我奶奶找了些草药给孩子喂,但喂不进去,一边喂一边吐的。后来又拿苦槠粉给孩子吃,这个勉勉强强吃下去一些,那天拉肚子就没有那么严重了。但今天突然又严重了起来,我心里着急,怕孩子出事,所以才决定送到县里的医院来。” 苦槠粉有止泻的作用,且很安全,村里的孩子拉肚子的话,大人们都会给孩子们喂一碗苦槠羹,一般情况下,就能够止住了。 但小圆圆这个病,是病毒性肠胃炎,所以用苦槠粉也没办法止住。 在两人说话间,小圆圆睡着了,孩子睡着后,何秀曼就松了口气,否则看着孩子痛苦的哭闹,她也心如刀割。 小圆圆虽然只需要吊三瓶盐水,但三瓶盐水都很大,孩子小,又不能吊的太快,所以也挺耗时间的,并且即使孩子睡着了,她依旧在拉肚子,所以何秀曼时不时就需要给孩子换尿布。 她守在病房照顾孩子,高壮则拿着脏尿片跑去洗干净,夫妻两个配合的也挺不错的。 高明程看他们能够处理的过来,于是拿着被高壮洗干净的尿片回了服装店那儿。 医院没有晾晒的地方,有些人直接把洗好的衣服挂在树枝上,搞得整个医院乱糟糟的。 回到店里,高明程先把湿漉漉的尿片挂在后院的晾衣架上。 现在是夏天,不下雨的话,洗好的尿片很快就能干。 高淑芳已经在厨房煮饭了,高明程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觉得菜色有些少,就问了句。 高淑芳无奈的说道:“家里没什么菜,我刚刚去外边买也没买着,只能跟周边的邻居买了几个鸡蛋回来。不过我买了些糕点,饿了可以吃糕点垫肚子。” 高明程也知道自己等人来的突然,于是说道:“没事,我去外边的饭店买两个菜回来。对了,高壮他们今晚在二楼空房间睡,孩子生病了,可能会哭闹。” 交代完毕,高明程就出门去买菜了。 服装店所在的这条街挺热闹的,附近就有一家饭店,高明程买了一份辣椒炒肉,又买了一份鸡汤,鸡汤是给何秀曼吃的,她们这些喂奶的妇女,就得吃的营养些,汤汤水水的也不能少。 把菜买好后,又去二楼的空房间看了看,这个房间,最初是邓婉婉住的。虽然有段时日没住人了,但里头还算干净,于是高明程就把门窗打开,先通风。 他刚下楼,就听到高淑芳激动的声音说道:“二哥,婉婉她给我们回信了!我已经看过了,等下我把信拿给你,你带回去给二嫂看看。我打算继续给她写信,婉婉说我们可以一直通信呢!” “那挺好啊,她在首都怎么样?一切都好吧?”高明程坐在灶膛那儿烧火,顺便和小妹闲聊着。 “好,她说她过的挺好的,啧啧,我没想到在首都捡破烂,都能够赚到那么多钱呢!”高淑芳不无羡慕的说道。 这时,高明里回来了。 两人原本聊得正高兴,突然间话题就戛然而止了。兄妹两个默契的对视一眼,然后换了个话题。 “二哥回来了。”高明里打了声招呼,面色有一点点的局促。 自从上次因为邓婉婉,兄弟两个闹了矛盾后,高明里就有些躲着高明程。 放假时,他特意去找了三哥高明万,想和三哥说说心底的委屈,因为他心底深处,还是觉得自己没有大问题,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而已。 诗经里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邓婉婉年轻漂亮,他喜欢了,去追求又怎么样?他也没耍流氓啊! 这话,他没法和二哥说,只能找三哥。 但三哥跑车,这些日子,他居然一直都没有碰到三哥。 但事情就是这么的巧,高明里心里刚想着三哥高明万,结果高明万真的就来了! “明万,你的头?”高明万一进来,高明程就注意到他的头包扎着纱布。 除了头上的纱布,手臂上也有纱布,那纱布上都还有血沁了出来。 高明程瞬间站了起来,高明里和高淑芳也纷纷露出担忧的情绪来。 高明万反而一脸的轻松,笑着说道:“没事,跟人打了一架而已。放心,没输!” “托受伤的福,老板给我放几天假,所以我来这边转转。二哥,你最近忙不忙?”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猜测着是不是肖金峰要喊自己去跑车。 果然,高明万咧嘴笑了,的确是肖金峰喊他来问高明程的。 原来这一次,他们在路上遇到麻烦了,虽然麻烦解决了,但也有两名司机受伤了,运输公司的人手就有些紧张。 如果没事,高明程帮着跑几趟车也行,但现在他就走不开,于是把高壮的女儿小圆圆生病的事情说了出来。 谁知高明万说道:“巧了,我也每天要去医院换药,我帮你看着点他们就行。等病好了,我再开车送他们回村去。” 高明程依旧没有一口答应,而是要再考虑考虑。 “既然都来了,晚饭就在这里一起吃吧。”他邀请高明万在这里吃饭,高明万也没有客气的答应了。 只是吃完饭后,高明程还得去医院给高壮他们送饭去。 他把饭送到时,刚刚换了第三瓶的药水。 “你们肯定饿了,先吃饭吧。”高明程把饭从篮子里拿出来,一共三个碗,两碗是饭,一碗是鸡汤。饭的上面则堆着一些下饭菜。 高壮和何秀曼的确也饿了,道谢后,就蹲在床边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那鸡汤一看就是给何秀曼准备的,高壮是一口都没碰,倒是何秀曼特意分给他一些,还得找一个喝不下的借口,高壮才肯喝那最后的几口鸡汤。 高明程看他们一如既往的相爱,心情也颇为不错,看来,这辈子,高壮能够有一个完美的人生了。 人啊,果然不能一心往外跑。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二章:高明万的清醒 看二哥出门去了,高明里总算找到机会了,拉着三哥来到自己的房间。 高淑芳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撇嘴,眼看着要关门搞卫生了,她四哥竟然不帮忙! 没法子,高淑芳只能自己开始整理服装店里的衣服,把被客人弄乱的衣服都摆整齐,然后再去后院洗拖把拖地。 拖完地后,关上卷闸门,这一天的工作才算结束。 房间里,高明里正在向三哥诉说少年人的烦恼。 当高明万听说高明里喜欢上邓婉婉时,他的眼皮就狂跳,好在他在外面跑了一年的车,见多识广,并没有急着说什么,而是继续听完。 听完后,他才松了口气。 “三哥,你说二哥是不是太霸道了?他后面请了黄大志的老婆来这里卖衣服,难道是在防我?”高明里不满的说道,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但奈何高明里现在才找到机会叙说。 “咳咳……明里啊,你怎么能够这么想二哥?二哥知道了,该多伤心啊!”高明万正色教训了句。 高明里撇嘴,并不以为然。 他垮着一张脸,问道:“三哥,我是不是很差劲?以前厂里有个女的喜欢我,但一看我落难了,就立刻远离我了。后来我喜欢邓婉婉,可邓婉婉宁愿离开这里,都不肯喜欢我。” 他眼巴巴的望着高明万,等着高明万的回答。 “这个……”高明万张了张嘴,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说话。 邓婉婉宁愿离开,也不肯答应高明里,除了喜欢不喜欢外,这里面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在。 只是高明万也不好贸然揭穿邓婉婉的伤疤,毕竟那种事,对女孩子太重要了。 他想了想,才说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你只是还没有找到那个对的人而已。二哥不让你碰店里的员工,这也是正常的,如果你们两相情愿还好,像你和邓婉婉这次,邓婉婉不喜欢你,拒绝之后,她只能离开,可二哥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员工出来,却因为你而离开了,二哥肯定得生气啊!” “明里,听三哥一句劝,好好工作,努力赚钱,只要你手里有钱,什么好姑娘找不到呢?至于邓婉婉,你就赶紧忘记吧!” 邓婉婉以后会嫁给谁,高明万并不关心,但如果嫁给高明里,那就太尴尬了,自己和二哥可是知道邓婉婉的伤疤的。 可能邓婉婉也是因为这点,才强硬的拒绝高明里的。 “明里,你现在手里头有多少钱了?”高明万问了一个现实的问题,这想谈婚论嫁,肯定得看钱,没钱的话,你想结婚也结不成啊。 高明里瞬间被这个现实问题击垮了,他不安的抬眼看了高明万一眼,然后伸出一根手指。 高明万本能的想说一千,但随即又想到高明里的工资了,于是猜道:“一百?” 高明里点点头。 “你工作这么久了,手里头才一百块钱?”高明万的声音都忍不住尖锐了起来。 高明里委屈的解释道:“我现在拿的是临时工的工资,之前又要租房和买饭吃,一个月下来,根本存不住钱。” 这一百块,还是因为住在高明程这里后,不需要出房租费才省下来的。 并且高明程还送了他两套衣服,这又省下了买衣服的钱。 但高明里也还有别的开销,手里有钱后,他也买了些自己爱吃的东西,也去看了几场电影,还得买鞋什么的。 “你……你手里头就这点钱,还想什么邓婉婉喜不喜欢你的事啊!就算她喜欢你又怎么样?你这点钱是能够出彩礼,还是能够在县里买房啊?” “我看你也别上这个破班了,趁着我最近放假,我教你开车,等你学的差不多了,再跟着老师傅出车一段时日,慢慢的也就出师了!我跟你说,要是做了司机,这一年下来,几千块打底!” 高明万兜里有钱,那是真看不上高明里的那点工资,于是豪气的表示要教高明里开车。 以前高明里也向他询问过,可当时他天天要跑车,腾不出手来教高明里,再加上高明里学车的意愿也不是很强烈,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但现在,他因为受伤放假,于是有一段时间可以教高明里了。 只是,高明里却拒绝了他的提议。 高明里说道:“不了,我从下个月开始,就拿正式工的工资了,一个月多十二块呢!” 高明万:“……” 十二块算个屁! 他还要再劝,却看到高明里的目光落在他受伤的头上,那眼底有着几分惧怕。 心念一转,他就彻底明白过来了,说到底,高明里还是害怕当司机后,在路上会遭遇到的风险。 既然这样,那他就没有再劝的必要了。 高明万懒洋洋的下楼去,准备回去睡觉了,他觉得自己和高明里已经无话可说了。 兜里没钱,还纠结什么喜欢不喜欢啊! 下了楼,他看到小妹高淑芳还在拖地。 她拖地拖的特别仔细,被拖过的地面,亮堂堂的。 “淑芳,你现在手里头有多少钱了?”突然,高明万问了句。 高淑芳警惕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你问这个干吗?二哥说了,不让我乱借钱给别人的!” 高明万翻了个白眼,他犯得着借钱?就算要借钱,那也是问他二哥借啊! “不借你钱,就是纯好奇问问。” 听说不借钱,高淑芳才愿意开口,说道:“九百多了,再攒攒就有一千块了。” 高明万颇为意外,上上下下的打量了高淑芳一眼,又环顾了下整个服装店。 啧啧,高明里那小子要是知道小妹手里头的钱都比他多的多,不知道是什么表情哦! 万万没想到,他小妹也是一个小富婆了! 不过自从二哥开了这家服装店,小妹就一直在这里做事,且天天呆在这里,连个假期都没有的,开高点工资,那也是应该的。 “不错啊,小妹,继续努力!”高明万冲高淑芳竖起大拇指。 得了夸奖的高淑芳笑眯眯的,她想,她应该是村里最有钱的女孩子了! 真想嘚瑟,但她二哥说了,要低调! 听二哥的话,她要低调赚钱!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三章:养娃不易 高明程带着高壮夫妇回来时,高明万已经回去了。 他们一路上了二楼,高明程指着那个打开门的空房间,说道:“今晚你们就住这里。” 进去一看,里面竟然比之前干净不少,并且地面的瓷砖上还有一些水迹。 于是高明程知道,肯定是高淑芳给搞了卫生。 果然,听到动静后,高淑芳从隔壁房间里走了出来,热情的说道:“你们放心住吧,刚刚我又把席子擦了,地也拖了,房间里干干净净的。” 小圆圆之所以得了这个病,就在于她啃手指头,手指摸了脏东西,然后又放进嘴里去啃,这样就容易得病。 高明程之前看房间时,只觉得还算干净,压根没想着再打扫一遍,看来还是女孩子更细心更爱干净些。 “谢谢你,淑芳。”何秀曼向她道谢。 高淑芳笑着说道:“有什么可谢的,咱们一个村的人,互帮互助都是应该的。我来抱小圆圆,你们去洗澡收拾一下吧。” 说着,她就把小圆圆抱了过去,小圆圆这会儿是醒着的,一边额头的头发被剃了,针孔处还有一点血迹。 只是生病的小圆圆怕生,才被高淑芳抱过去,就大声的哭了起来。 何秀曼虽然满脸的疲累,但还是赶紧接过孩子,熟练的哄着,渐渐地,小圆圆的哭声才变小。 但噗呲一声,小圆圆又拉了。 肠胃炎是很难好的,即使用了药,但小肠里的绒毛坏死后,再重新长出来,也是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 所以这一周里,小圆圆一天能拉很多次。 于是新一轮的换尿片和洗尿片又开始了,也幸好高明程送了一些尿片给他们,否则根本不够用。 高淑芳看着这架势,都担心起他们的尿片还是不够用了,于是说道:“店里还有一些碎布料,我再去裁一点尿片出来。小圆圆的衣服带了吗?没带的话,我给她做一件肚兜出来。” 得到没带的答案,于是高淑芳风风火火的下楼去了。 店里有布料,有缝纫机,还有高淑芳的缝纫技巧,做一个婴儿肚兜和尿片出来,那是分分钟的事情。 有高淑芳忙这些,高明程压根不用操心了,先带着高壮去卫生间洗尿片,然后又告诉他该如何开水洗澡。 高壮还是头一次到这里,对一切都感到很新颖。 他先洗了个澡,然后再换何秀曼洗澡,至于孩子,生病的孩子自然是不能洗澡的,用温热水擦拭一下身体,也就行了。 这一晚,高明程睡的并不踏实,他容易惊醒,一点声音都容易令他醒来,高壮他们就住在他的隔壁,虽然隔着一堵墙,但每当小圆圆哭闹时,高明程也会跟着醒来。 许多美肚里的孩子还没有出生,高明程就先体验了一回带娃的不易了。 第二天时,高明程难得的没有早起,因为半夜小圆圆哭闹了很久,直到下半夜才睡着,高明程也是那个时候才睡着,于是一觉睡到早上八点了。 洗漱后,他下了楼去,看到高淑芳已经准备好早餐,正在用鸡毛掸子扫衣服上的灰尘了。 服装店就在马路边,灰尘比较多,如果天天打扫卫生,那么还不明显,但如果几天不打扫,灰尘就会很明显,做生意,最忌店里脏兮兮的。 “淑芳,昨晚睡的还好吗?小圆圆有没有吵到你?”高明程问了句。 “还好啊,我一觉睡到天亮,没听到什么声音呢。”高淑芳笑着说道,她睡眠重,不容易惊醒。 “二哥,粥已经好了,四哥都已经吃好去上班了。高壮他们醒来了没?” “还没吧。”高明程说道,他下楼时,没听到隔壁有动静,可能高壮夫妇两个半夜哄娃太累,这会儿还没有醒来。 他准备先去后院吃早餐,早餐很简单,就是一大锅的粥和几个水煮蛋。 高明程瞧着有些单调,于是去外边买些包子油条回来。 “给,肉包!”高明程觉得有个勤劳的妹妹真好,特意给高淑芳买了一个大肉包。 “嘿。”高淑芳笑了笑,不客气的接了过去,坐在一旁吃了起来。 虽说已经吃了粥,但肉包这种东西,那是什么时候都能够吃得下的! 高明程自己也在吃肉包配粥,刚吃完,罗丽就过来上班了。 高明程买的早餐挺多的,就招呼罗丽来吃,但罗丽说自己已经吃过了,就不肯再吃了。 说话间,高壮抱着孩子走了下来,何秀曼走在后面,手里提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的是干净的尿片。 下了楼后,何秀曼先去后院晾衣架上把挂着的尿片收了下来,经过一个晚上的时间,这些尿片已经干了。 他们身上穿的都是高明程送的新衣服,瞧着人也精神了不少。 就连小圆圆身上穿的,也是高淑芳昨晚做出来的新肚兜。 “高壮,秀曼,来吃早饭,吃完了,我们就去医院打针!”高明程招呼着两人坐下吃早饭,看小圆圆情绪稳定,睁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瞧着可萌可萌了,于是就去抱她。 昨晚高淑芳抱时,小圆圆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这使得高明程心底有些紧张,但事实上,小圆圆到了他的怀里,竟然不哭不闹的,瞧着似乎挺喜欢他。 哎哟,这可是软萌的女娃娃啊! 高明程的心情好得不得了,上辈子,他只有两个儿子,常言道,缺什么,就想什么。所以他心底还是渴望着能有个女儿的。 “小圆圆,是不是很喜欢大伯啊?哈哈,大伯也喜欢你,你乖乖地,病很快就会好了。”高明程心花怒放的哄着孩子,这一幕看的高淑芳心底酸溜溜的。 高壮也有些意外,他本来以为小圆圆不会肯让明程哥抱的,没想到居然还挺乖。 他女儿就是聪明,知道明程哥靠谱! “明程哥,你这有没有茶油?小圆圆红屁股了,要擦点茶油才行。”高壮说道。 婴儿频繁拉肚子时,就容易红屁股,昨晚他们就发现小圆圆的屁股红的厉害,于是又用温水给小圆圆洗了下。 “有。淑芳,你拿一个小碗给他们装点吧。”高明程吩咐着,高淑芳知道茶油在哪儿,于是利落的去拿碗来倒了小半碗。 “哎哟,哪里要这么多。”何秀曼见她倒那么多,不由得惊住了。 小圆圆的小屁屁才多大?每次用上一点,就能够抹开了。 只是高淑芳也没经验,不知道要用多少,最后是何秀曼自己又去拿了一个碗,然后倒了薄薄的一层茶油。 “这么多就够了,等用完了,再倒就行,不然一下子倒多了,就浪费了。”何秀曼说道。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四章:暑假到,接下跑车的活 吃过早饭后,高明程就把高壮他们送到医院。 常言道一回生二回熟,这次高壮两人没了昨天的心慌和局促了,该打针就打针,该换药水就换药水。 高明程见他们能处理好这些事,于是招呼了一声,就先走了。 他去了一趟运输公司,虽说他不打算跑车,但既然人在县里,那还是当面和肖金峰说一下好了。 顺便再问问高明万受伤的事,昨晚高明万故作轻松,也没多说他受伤的事。 到了运输公司,他直接往新建的办公楼走去。 肖金峰的动作很快,喊了两个施工队来,以最快的速度建了一栋楼出来。有了这栋办公楼后,整个运输公司看着就大气了不少。 肖金峰坐在办公室,一只手拿着座机话筒,另一只手拿着笔在本子上记录着什么。 高明程进去时,他用眼神示意高明程稍等。 高明程也不急,坐在凳子上,等他打完电话。 “好好,刘老板,你把租车款汇到公司账上,我就派车过去给你拉货。嗯,那就先这样。”肖金峰挂断了电话。 现在是运输公司拿乔的时候,货主要是想运货,都得先给租车款,然后再派车运货的。 “肖大哥生意兴隆啊!”高明程看他又搞定了一桩生意,就笑着揶揄了一句。 肖金峰则苦笑:“生意好又怎么样?司机不够用啊!明程,昨天明万说你得考虑考虑,今天你考虑好了没?” “考虑好了,我最近手头事情多,不打算跑车。”高明程直接说明了来意。 小圆圆生着病,他老婆许多美又在村里住着,他要是答应跑车,那么又得好几天在路上。 肖金峰闻言,神情就为难了起来。 “明程,现在开始放暑假了,你知道吗?”肖金峰说道。 高明程一脸莫名其妙,放暑假又怎么样?他早就不读书了,他儿子都没出生,还不到要读书的时候呢。 人就是这样,事不关己时,就没有那么在意,比如上班时,对日期记的格外的熟,但一旦不需要上班,那么就会忘记今天是几号,是星期几等。 肖金峰无奈一笑,说道:“你还记得范立成吧?现在暑假了,他爸范承耀又打算把他接到羊城那边去小住了。” 范立成年纪小,单独坐火车也不方便,所以还是一路坐货车过去更方便。 经肖金峰这么一提醒,高明程瞬间就反应过来了。 心想,范立成这回不是去羊城,而是要去香江! 几个月前,正是他去羊城把范立成接回来的,那会儿他就听到范家父子的对话了。 肖金峰继续说道:“最近路面上有些不安全,公司里的司机,好几个都遇到劫车的路霸了,有两个司机甚至丢了半车的货。现在范承耀喊我帮忙把他儿子送过去,我手里头实在没人。” “明程,要不你替我跑一趟?反正是羊城,你还可以顺便进货嘛!” 提起进货,高明程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好意思。 他每次都是要进货了,就来肖金峰这里当一回临时司机,每次不但不给运货的钱,还得拿运输公司给的工资。 再加上他和范立成这孩子相处的挺不错的,所以一时间反倒不好拒绝了。 他想了想,才说道:“既然是老熟人了,那我还是跑一趟好了。不过出发前,我还得回村一趟,把事情跟我老婆说一下,省的她担心。” 肖金峰就说道:“那这样吧,我今天喊别的司机去jdz接人接货,等到了这里,你明天再继续把车开去羊城,行吧?” “行!”高明程也是果断的人,既然答应了,也就不拖泥带水的了,于是又问起高明万受伤的事情。 提起这事,肖金峰的脸色就不好看,他说道:“最近路面上出现了一伙狠人,他们会在路面上撒满长钉子,轮胎压过去时,就会被钉子扎破漏气,车子就不得不停下了。” “明万他们的车子就是这样被逼停了,之后就是双方火拼,你别看明万伤了头和手,要不是老师傅照顾,他都得掉半条命。” “也是因为这个,如果你实在不答应跑车,我也只能拒绝范承耀了,现在带个孩子出门,实在是不安全。” “不过你放心,我们会在车上多放两个备用轮胎,万一轮胎破了,也能够及时更换。” 高明程听了这些,面色也有些凝重起来。 但答应的事,他也没打算反悔。 和肖金峰说好后,他又去找了高明万。 高明万在这边有员工房,因为每天得去医院换药,所以虽然放假,他也没回村去。 找到高明万后,高明程就让他帮着照看高壮一家,顺便和高壮他们说一声自己要出门跑车的事。 高明万一口答应下来,笑着说道:“行,我等下就去医院,然后把话和他们说清楚。等孩子的病好了,我就送他们回村去。” “哎,做司机虽然赚的多,但整天都在外面跑,我也好久没回村了。” “对了,二哥,你一个人出门跑车,可得多带一些东西啊。” 高明万对自己的二哥很有信心,但最近路面上的这伙人也着实凶悍的很,所以还是得有备无患才行。 高明程点点头,决定适当的多带一些东西。 把事情交代好后,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回村了。 到老村那儿时,他先去看望了细奶奶。 昨晚高壮他们没回来,细奶奶只怕是整晚整晚的担心了。 细奶奶从高明程的口中得知小圆圆需要住院治疗,立即就着急起来,问道:“圆圆不会有事吧?老天爷,千万要保佑我们家圆圆啊!” 细奶奶神情慌乱的拜着天地。 高明程忙说道:“细奶奶,你放心吧,圆圆不会有事的,医生说先打三天的针,接下来看情况,我明天要出门去跑车,不过等圆圆出院了,明万会把高壮他们送回来的,你就放心吧!” 细奶奶这辈子都没有去过医院,对医院里的事情那是一窍不通,但她很信任高明程,既然高明程说没事,她也就渐渐放下心来。 “明程,医生有没有说圆圆为什么会生病啊?”细奶奶又问道。 “医生说圆圆应该是吃了不干净的脏东西导致的,这样吧,细奶奶,你干脆趁圆圆不在家,把家里里里外外都打扫一遍。”高明程说道,顺便给细奶奶找个事做,省的她天天挂心圆圆。 “对了,那个鸡要关起来,不能让它们满院子乱跑了,否则一地的鸡粪,这圆圆已经开始乱摸和啃手指了,万一摸到鸡粪就不好了。” “另外一个就是要勤洗手,孩子喜欢啃手指头,这个是没办法了,但可以多洗手,保证手指是干净的就行。” 高明程一连说了几点,细奶奶神情认真的听着,俱是点头,表示自己以后会照办。 圆圆是这家里的小重孙,她可是把她当做宝的!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五章:收获颇丰 拖拉机刚在牛尾岭的路边停稳,两条大狗就快速的迎了过来。 狗亲近主人,一个劲的围着高明程打转。 高明程撸了它们两把,大步朝房屋那边走去。 这会儿是上午十点多,日头有些烈,但许多美依旧戴着一顶草帽,在屋前的菜地里干活。 这个时候正是各种蔬菜茂盛生长的时候,黄瓜架上,藤蔓长势喜人,绿油油的黄瓜隐藏在宽阔的叶子底下。 旁边的豇豆架亦是长势极好,已经正在开花长豇豆了,长长的豇豆垂落而下,如同绿衣少女的青丝。 豇豆长得又多又快,你要是种的多,那是吃都吃不赢,很多时候,得顿顿豇豆的吃,否则在地里多耽搁两天,豇豆就会变老了。 许多美在打理这些菜,顺便把新长出来的野草拔掉,只是她大着肚子,干起活来慢悠悠的。 “多美,你别蹲着干活。日头这么大,多热啊,你赶紧回屋去!”高明程快步走了过去,发话让许多美回屋去休息。 许多美慢悠悠的站起身来,笑着说道:“我才出来没多久,打算摘点菜回去吃,看着有野草,顺手拔掉而已。” 在没有灭草剂的年代里,农民种田时,经常要跟野草打交道,有诗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就足以证明野草的生命力有多么的顽强了,一块精心耕作的地,你只要两三天没拔草,就能够看到地里头有野草冒出来。 野草会抢夺庄稼的肥料和水分,所以是不能多留的。 “你去休息吧,我来做这事。”高明程说道,拿起一边的锄头,轻轻松松的锄草,一锄头下去,野草连根带土的翻了起来。 “你把这些草堆在一起晒干,晒干后,还要拿去盖西瓜,这天气越来越热,西瓜晒久了不好,我今天去西瓜地里看了,已经长出不少小西瓜了。”许多美说道。 本来可以用稻草覆盖西瓜,起到一个遮阴的作用,但他们家种的田太少,那一点稻草都不够用的。 “好。”高明程应着,一边干活,又一边把小圆圆的情况说了下,最后又说了自己要出门跑车的事情。 “多美,我这一次出门,可能会在路上耽搁几天,你是留在村里,还是去县里去?你要是留在村里,我不是那么放心。” 高明程是希望许多美去县里的,如果是住在老村,周围都有邻居那也行,但他这屋子砌在牛尾岭,离老村有一段距离,许多美现在又是孕妇,万一有个什么,想求救都没人帮忙。 许多美也考虑到这点了,于是她说道:“我回县里吧,你放心出门办事,我好的很。你是打算今天下午回县里,还是明早?” 高明程说道:“明早吧,我等下还要进山去摇蜜。上回看到蜜都已经满了,也该摇了。” “那行,我现在去煮饭。等傍晚时,我再摘一些菜,好明天带去县里吃。”许多美心中有了规划,目光在一大片菜地里扫过。 现在菜地里能吃的菜挺多的,黄瓜、豇豆、茄子、辣椒、西红柿、丝瓜、苦瓜、红薯叶和红薯梗等,这些都能吃。 另外去坡地那边找一找的话,还能摘嫩南瓜来吃。并且冬瓜也在茁壮成长着,假以时日,能够长成几十斤重的巨物。 夫妻两个分工合作,许多美回屋去煮饭,高明程则留在菜地干活,他一边锄草,一边观察那些菜的长势情况,看是否缺水缺肥。 然后又一路溜达着来到西瓜地。 西瓜是不能连作的,所以每年都得换一块地种,好在他们家种的西瓜主要是供自己吃,所以一次也就种个一亩地,准确的说只有八分地,因为还有两分地用来种梨瓜了。 梨瓜是他们这边的喊法,其他的地方也有喊香瓜的。 这个瓜味道也很好,但是不能多吃,多吃就会拉肚子,所以一般人都种的不多,也经常会和西瓜种在一块儿。 瓜地里,不但长出了小西瓜,小梨瓜也长出来了,在碧绿宽阔的叶子底下,小小的果实于藤蔓处长出。 在这里,高明程的眼力得到发挥了,他必须顺着藤蔓一路看过去,一根藤蔓上最好只留一两个西瓜,因为多了的话,藤蔓输送的养分不够,西瓜就长得不够大也不够甜。 俗话说贪多嚼不烂,这种瓜种果的,也是需要疏果,才能精益求精。 高明程把一亩地的西瓜都疏好果后,这才回屋去,一进厨房,就先咕噜咕噜的喝了一瓢井水。 夏天的井水冰凉可口,喝着有种甜滋滋的味道。 山里的生水是不能乱喝的,但乡下人一般都会直接喝井水,尤其是夏天时,刚打出来的井水清凉可口,谁能忍得住不去喝两口? 许多美已经在炒菜了,高明程就去帮着烧火,但许多美烧火的技巧很好,暂时用不着加柴。 眼看着锅里的红薯叶快要熟了,高明程就去忙别的了。 每次摇蜜后,都是需要把摇蜜机清洗干净,滤干水分后,用大塑料布将之覆盖,以防止灰尘进去。 等到下回再用时,里面就是干净干燥的。 这会儿他把东西从库房的角落搬出来,放在屋檐底下通风,等吃过午饭,他就去山里摇蜜。 中午的饭菜挺寻常的,一道爆炒青椒、一道蒸茄子,一道蒜泥红薯叶,高明程一看就摇头,这吃的也太素了。 正要说许多美,许多美就又端了一碗蒸鸡蛋过来。 这鸡蛋是放在饭上蒸的,蒸熟后,颜色金黄,入口即化,是老人和小孩很爱的一道菜。 蒸鸡蛋有个关键的技巧,那就是鸡蛋液里加温水调和,如果是冷水的话,蒸出来的鸡蛋就没有那么嫩滑爽口,并且有很多蜂窝状出现。 “昨天吃多了油腻的菜,我今天就想吃点清淡的。”许多美先一步说道。 天大地大,孕妇最大,高明程自然默默闭嘴,大口大口的吃起饭来,他吃饭速度很快,不多时两碗饭就下肚了。 把碗筷一放,高明程说道:“我去山里摇蜜了,你待会把装蜜的瓶子洗干净滤好水。” “知道了。”许多美应着,准备等下洗好碗筷收拾厨房后,就来洗瓶子。 那买来的塑料瓶子也不知道干净不干净,所以最好自己再洗一遍,然后倒扣在木板上滤干里面的水分。 那买来的塑料瓶子也不知道干净不干净,所以最好自己再洗一遍,然后倒扣在木板上滤干里面的水分。 这样的瓶子用来装蜂蜜,吃着才放心。 高明程提着摇蜜机就进山了,跟着吃了一顿素的两狗亦步亦趋的跟在他的身后。 乡下人养狗比较随性,一般的土狗,那都是吃家里的剩饭剩菜,逢年过节才能啃点骨头。 高明程养黑虎和精灵,虽然时不时给它们开小灶,但大多数时候,也是吃剩饭剩菜的,尤其是高明程不在家时,它们的伙食就归张成远供应,吃的就更差一点。 但它们有点本事,运气好时,也能够逮住兔子和田鼠,算是打牙祭了。 一路进了山,很快就来到放置蜂箱的地方。 一蜂箱里面有六脾,一脾有三千多蜜蜂,除了在外面忙着采蜜的,蜂箱里面还有不少的蜜蜂在,如果仔细看,还能够辨别出哪些是工蜂、哪些是雄蜂、哪些是刚孵化或者未孵化的蜂卵。 因为工蜂的寿命不长,所以蜂王经常会产卵,通过那些卵的大小,以及分布的位置,就能够提前知道这些卵里是什么蜂种了。 如果不想留新的蜂王,那么可以人为的让新蜂王无法孵化出来。 高明程检查着蜂脾的情况,里面蜜的颜色已经深一些了,看着是可以了。原本可以再晚几天摇蜜,但这次去羊城,他不知道会耽搁多久,所以这蜜还是先摇了让人放心些。 他用随身携带的软刷把停留在蜂脾上的蜜蜂刷落,然后又拿出长刀,将蜂盖轻轻地割掉,割掉后,封存在里面的蜂蜜就会流出来,等下放进摇蜜机时,通过不断的转动,在离心力的作用下,这些蜜就会汇聚在摇蜜机的底部。 高明程不停的转动着摇蜜机的手柄,经验老道的他,已经知道转多久后,就能够把蜂脾里的蜜摇干净了。 他在山中不断的摇蜜,蜂蜜独特的香味弥漫在空中,引来了不速之客——黄蜂。 除了黄蜂,高明程还发现了几只熊蜂,熊蜂胖乎乎的,看着很可爱,它们能干也能吃,一年到头基本不剩,所以就没人愿意养它。 高明程专心摇蜜,但如果黄蜂飞到他面前来,那么他也不会手软,手起棍落,一只黄蜂就此毙命。 夏天的蜜太多了,高明程摇了几个蜂箱后,摇蜜机里就有不少蜜,不能再继续摇蜜了,他只能选择下山去,把摇蜜机里的蜜倒进一个无水无油干净的大陶罐中,然后继续进山去摇蜜。 陶罐中的蜜经过沉淀后,就可以取上层的蜜进行装罐了,这一步,由许多美负责。 忙忙碌碌三个小时,高明程才把所有的蜜都摇好,他把沉甸甸的摇蜜机提回家去,就看到许多美已经装了不少蜜了。 看了一眼剩下的塑料瓶子,他把家里的罐头瓶子也拿了出来,罐头在吃完后,瓶子就进行清洗滤干了,之后的用途可不少,但大多时候是用来装辣椒粉。 “这蜜挺多的,剩下的那些你用罐头瓶子装了,到时候送些给我爸妈他们,你二姐家也送一斤吧。” “嗯。”许多美笑着应下,看他又要出门去,便问道:“你又去哪里?” “我去山里看看茯苓长得怎么样。”话音刚落,高明程的背影已经看不到了。 高明程再次领着两狗进山,这一次直奔茯苓地去。 今年上半年风调雨顺,一个月前种的茯苓已经长出苗来,但看着还比较小巧。 高明程一片一片坡地巡视过去,把一些枯死的茯苓苗拔出,还得观察种植茯苓的地方是否有虫蚁。 虫蚁对茯苓的伤害很大,所以在种植茯苓时,必须要用防虫的药,但有时候药也不是那么管用,即使你用了药,也许依旧有虫蚁出没。 但高明程的运气还不错,一路看过去,并没有发现哪里有虫蚁。 他去年种了一批,今年又种了一批,这样山里的茯苓才能够可持续发展。 只是在挖出长好的茯苓后,那个地方就不能继续再种植茯苓了,得换个地方种植。 牛尾岭山势延绵,高明程又不惧山高路远,即使有险峻山峰,他亦能够攀岩而上,所以这都不是事。 管理完茯苓地,西边已是云霞漫天了。 云卷云舒,霞光给山林镀上一层金,熠熠生辉,这每一处都是一景,但这个景,在见惯的村民眼中,那也不值得多看几眼。 高明程明天又要走了,所以他决定再给黑虎和精灵弄点好吃的。 “走,打猎去。你们负责把猎物驱赶出来。”高明程摸出腰间的飞刀,决定两狗在明,他在暗。 暗地里补刀。 两狗有狩猎经验,得到命令后,瞬间兴奋起来,精灵这傻狗甚至转圈圈,似乎想咬自己尾巴庆祝一样。 只是现在已经是傍晚,不是鸟兽的活跃时间,如野兔野鸡等,早已经回到安全的庇护所待着了,树梢上的鸟窝,也迎来了疲倦的归鸟,静待明早再醒来去寻觅虫子。 不过黑虎和精灵的嗅觉也不是吃素的,它们在山中寻找了片刻,就朝着一处地方狂奔而去,高明程自然是紧随其后。 但很快,前面就有茂盛的灌木丛挡路了。 两狗仗着身形灵活,直接从灌木丛的底部穿行而过,只听得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高明程只能绕路,又跟着两狗跑了一阵子,他听见有野鸡惊慌想逃窜的声音。 但鸡这种生物,到了夜晚时,就会看不见,所以在天色将黑时,它们就会回到安全的地方呆着过夜。 如果是自家养的鸡,你若是计划明天杀鸡吃,那么最好在晚上时就把鸡捉住,用绳子拴起来,这样第二天鸡就不会跑掉了。 不然在白天抓鸡,就要费很大一番功夫了。 两狗凭借出色的嗅觉,精准的找到一窝野鸡,最终跑掉了几只,被两狗各咬死一只,被高明程用飞刀刺中一只。 除了三只鸡的收获,高明程还捡到一窝野鸡蛋。 芜湖,收获颇丰!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六章:蜂蜜真好吃! 村里其实还有不少活要干,比如小富山的果树打理,稻田里的杂草拔除等。 这个时候,稻田里的禾苗之间,长有很多鸭脚板,这是一种野草,长势极为茂盛,需要经常去田里拔除,在它嫩的时候,人也是可以当菜吃的,当稍微老些了,就可以带回去剁碎喂鸭子吃。 这些事,本来高明程都有计划,但显然计划赶不上变化,地里的活还没有干完,他就得出一趟远门了。 拖拉机的车斗里,许多美坐在一个角落,其他的地方则堆满了东西,有大量的蜂蜜,还有大量的时蔬。 这些蜂蜜,高明程打算拿到县里去卖,也不必一口气卖给别人了,直接摆在服装店的门口就是了。 在门口的屋檐下,支一个小摊子,摆上蜂蜜就行,摊位费和人工费,都不用额外支出。 早上八点,高明程已经把拖拉机停在服装店的后门路口了。 他把后门打开,然后帮着把蜂蜜和菜都搬下车。 这会儿高壮夫妇已经醒来了,正在吃早饭,还没有去医院打针。 高明程见了高壮,就把自己需要临时出趟门的事情说了。 高壮说道:“明程哥,你的事情要紧,你去忙你的事就好,有我和秀曼照顾圆圆就足够,这打了两天针,圆圆的情况已经好很多了,等打完今天的针,应该就可以出院回家了。” “明程哥,谢谢你忙前忙后的帮我们,要不是你,我和秀曼肯定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高壮真诚的向高明程道谢。 高明程笑了,拍着他的肩膀说道:“谢什么,我们是兄弟嘛!互相帮忙是应该的。等下我送你们去医院,然后我把拖拉机放到运输公司那儿,如果今天能够出院回家,那我就喊明万送你们回高家村。” “好。”高壮点头应着。 说定了这事,高明程上楼回屋去拿了进货的货款,然后又看了一下库存的账本,这样才知道之后要进哪些货。 做完这些,他又交代高淑芳要好好卖货,承诺从羊城回来后,会给她送一件礼物。 高淑芳听说有礼物,顿时惊喜的不得了,连忙问高明程是什么礼物。 但高明程哪里知道,这不得去了之后,才知道要买些啥嘛! “你猜!”高明程故作神秘的说了句,就留下高淑芳在那里拼命的猜了。 会是什么呢?吃的?用的?穿的?还是玩的? 高淑芳猜不到,但她对此充满了期待,干起活来都格外的有精神。 这时高壮他们已经吃好早饭了,于是高明程和许多美他们道别,带着高壮夫妇先去了医院。 只送到医院门口,高明程没有下车,和高壮他们道别后,又把拖拉机开到了运输公司那儿。 车还没停稳呢,就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高叔叔!” 嘿哟,是范立成那个小屁孩! 小屁孩似乎长高一点点了,穿着白衬衫和运动鞋,瞧着青春又活泼。 范立成是昨天下午到的,晚上自然是在肖金峰家住的。 虽然两人有好几个月没有见了,但期间通过两三回信,因此见面后,只觉得彼此蛮亲切的。 “高叔叔,你家的果树结果子了吗?”范立成好奇的问着。 他爷爷奶奶家是烧窑的,在种树种菜这方面,他就不是很懂。 高明程笑着说道:“哪能那么快呢,大部分都是今年才种的,不过我去年种的橘子树开花结果了,只是现在橘子还小,吃不得,得等到十月份,橘子才会成熟呢。” “不过你不用失望,喏,蜂蜜!我养的蜂,亲自摇的蜜,可香甜了,特意给你带了一瓶。”高明程从车斗拿了一瓶两斤重的蜂蜜递给范立成。 范立成小心的打开瓶盖,凑近去闻,但其实犯不着凑近,盖子一打开,属于蜂蜜的香甜味就弥漫开来了。 高明程看他蠢蠢欲动,就说道:“你想吃就去拿个勺子来舀,最好是用温水泡着喝,直接吃太甜腻了。” “哎,我去拿勺子。”说着,范立成重新把瓶盖盖上,省的泼了。 他去厨房那儿拿勺子了,一路蹦蹦跳跳的,欢快的很。 高明程笑了笑,又从车斗那儿拿了两瓶下来,这个是送给肖金峰和高明万的。 肖金峰得了蜂蜜,心里也挺高兴的。 现在他手里头有钱了,不管是白砂糖还是冰糖或者红糖,都能够轻而易举的吃到,但香甜的蜂蜜,市场上还是比较少。 并且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肖金峰觉得高明程送的蜂蜜比一般的蜂蜜还要香甜些。 高明万得了蜂蜜,心情也挺不错的。 高明程把拖拉机的钥匙给了高明万,又把高壮他们打完针的大概时间说了,让他那会儿去医院接人。 如果还要继续打针,就把人送他服装店那儿住着,如果办理出院了,就把人送高家村去。 高明万接过钥匙,爽快的说道:“二哥你就放心吧,有我呢!二哥,你对高壮这小子可真是够意思的,以前你在细奶奶家吃的那些饭,都没白吃!” 高明程瞪了他一眼,没吭声。 这时,范立成已经喝完蜂蜜水了,正拿着那瓶蜂蜜朝他走来。 高明程就对高明万说道:“我走了。” “哎,二哥,你东西可得备齐啊!”高明万见他走向卡车,连忙提醒了句。 高明程头也没回,说道:“我带着呢。” 说着,他从自己的拖拉机车斗上拿了一个大帆布包,然后放在一辆装满货的卡车上。 “来,上车了!”高明程打开副驾驶的车门,把范立成抱上了车。 他绕到驾驶位那边,轻松一跃,人就上了卡车,把帆布包从座位上放地上去。 “出发!”高明程一脚踩油门,将车子发动起来。 “高叔叔,你的蜂蜜真好吃!谢谢你送我蜂蜜。”范立成嘴巴很甜的说道。 “那当然了,也不看是谁养的。你要是喜欢,回头我再送你一些。”高明程大方的说道,心想,我现在对你这么好,等我儿子需要辅导功课时,你可不能拉跨啊! 瞧瞧,为了还没有出生的儿子,老父亲已经开始卑微的讨好学霸了。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七章:化被动为主动 高明程随身携带的帆布包里,有他的货款和换洗衣服,以及一把微型冲锋枪。 这把枪,自从得到后,他就没有用过。 这次听说路面上不安全,他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带上,用是尽量不用,但拿在身上,也是一种保障。 高明程有多年老司机的经验,一路都开的比较顺,为了规避爆胎风险,他决定在天黑前,就找到合适的地方居住过夜,然后白天时,再适当开快点就行。 如果是白天路面撒钉子,那么是逃不过他的眼力的,就怕晚上光线昏暗,到时候路面有钉子,他也会不小心着了道。 高明程一路谨慎,顺利的走过大半路程,但很快,他就遇到麻烦了,倒不是有钉子拦路,而是泥石流冲垮了一段路面。 前阵子,这个地方有暴雨,且发生了泥石流,泥石流冲垮了一些山脚下的路面,以及一些良田,甚至有运气不好的人,还被泥石流给覆盖了,以至于逃无可逃。 望着前面的烂路,高明程评估着是否可以把车开过去。 但前面的车已经调转回头了。 擦肩而过时,那司机大声的说道:“前面过不去,得绕路。” 绕路,就得走不熟悉的路,还得多花费时间在路上。 高明程前世混了那么多年,算是老江湖了,他心底隐隐有种不安,觉得如果这一路上会出事,可能就会出在这里。 但这条路确实过不去,只得绕路。 这个县城,他每次来回羊城时,都会经过,但那也仅仅只是经过,现在熟悉的路没了,就得重新找路才行。 他调转车头,打算找人问路。 不多时,高明程顺利的找到人问路了,但他没有朝着那人所说的路线开去,而是继续往县城里开。 一路上,他又问了好几个人,最后从这些人的回答中,得到一条相对安全的路线。 路有高速公路、国道、普通马路和小路。 高明程开着一辆重卡,装着一车的精美瓷器,或许里面还藏着一些真假存疑的古董,且车上还带着一个小孩。他在选择路线时,自然要谨慎,高速公路和国道最好,其次是普通马路,至于小路,那是万万不会选的。 什么是小路?那就是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了。 但这种路,路面不平不说,没准还会有一些坑坑洼洼,不适合大车通过的。一旦轮胎卡在坑里,还得费劲去弄出来。 被泥石流破坏的路就是国道,且因为这个县城的位置一般,高速公路还没有修到这里来,所以高明程能选择的路线很有限。 在县里吃过午饭后,高明程再次出发。 “立成,等下你警醒点,帮我看着点路。”高明程说道。 范立成智商高,已经猜到了什么,立即说道:“好!” 高明程稳稳地开着车,范立成则一会儿看看前面,一会儿看看旁边和后面,一双小眼睛可忙碌了。 一路上都很平静,仿佛两人的慎重都是笑话。 路上虽然平静,但路况不是很好,这是一条土路,路面坑坑洼洼的不是很平坦,且山路弯道很多,弯道的边上,也没有人为的修缮安全围栏,并且路面不宽,只能容纳一辆车通过,如果两辆车相遇,那就很考验司机的操控能力了。 要通过车辆相遇的位置,进行一个判断,是你后退让出主路,还是对方后退让出主路。 前面又是一个大弯道,因为山峰阻碍视线,高明程也看不清更前面的路况,因此只能一路开的很缓慢。 也幸好他开的缓慢,因为在经过弯道,看到前面有一辆旧卡车时,才能够及时刹住车。 来了! 冥冥中,高明程有一股强烈的预感。 他的脚踩在刹车上,目光平静的注视着前方的旧卡车。 那辆卡车很有些年头了,到处都锈迹斑斑了,且车上并没有人。 没有人是正常的,万一过来的车开的太快,就有可能撞到这辆车,以这险峻的路况,就有可能两辆车都翻到山坡下去。 高明程侧头看着路边的山坡,沙土裸露,植被不是很茂盛,并且还有一些滑痕,显然之前已经有倒霉鬼摔下去过了。 高明程不喜欢被动的去等待着什么。 他动作迅速的把抢别在腰间,又拿了匕首下车去。 “你呆在车上。”高明程叮嘱了一声。 范立成早有经验了,乖巧的点头应下。 见高明程下车去了,他的目光紧紧跟随着他的身影,但很快,高明程的背影就被那辆旧卡车和部分山峰给遮掩了。 范立成看不到高明程,心痒难耐,但又不敢擅自下车去。 终于,在他焦急的等待中,高明程的身影再度出现。 范立成看到高明程拿枪了,但没有听到枪响,又看高明程一脸轻松,不似和人动过手的样子,还以为前面并没有人在。 高明程上了车后,就准备发动车子了。 范立成吃了一惊,问道:“高叔叔,前面有车堵了,还怎么开车啊?” 高明程说道:“坐稳了,看我的!” 说着,他专注的发动车子,以一种精准的力度,顶上了前面那辆拦路的卡车,然后一点点的将之推动,最终令它掉下山坡。 卡车滚下山坡时,发出巨大的声响,但这声响,却听得高明程心情愉悦。 他其实有别的法子把卡车挪走,但最终他选择用这个法子,就是为了图心中的一口爽气! 叫你们干坏事堵人! 没了障碍物后,他轻松愉悦的把车开走了。 范立成一直望着窗外的情况,这时他才看到,在那辆旧卡车的不远处,竟然有一处天然的浅山洞,此时,山洞中,躺着五六个人,他们似乎受了伤,一个个神情复杂的望着自己的这辆车。 那脸上的情绪有害怕,也有愤怒,但最多的还是不甘和怨恨。 直到看到这些人,范立成才知道,原来不是没有坏人,而是坏人已经被高叔叔打倒了。 高叔叔打倒这些坏人用了多长的时间? 范立成沉思着,开始回想之前高明程下车到上车的时间来。 呃,大约不超过三分钟? 或者是两分钟? 范立成不确定了,他觉得时间应该很快,但当时他看不到高明程的身影,心中有些焦急和紧张,这种情绪下,导致他觉得时间过的极慢。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八章:高叔叔,你送我去香江吧! 范承耀在知道货车司机是高明程时,他就放了一大半的心了,虽然他并没有亲眼目睹过高明程的身手,但对高明程也是充满了信任。 果然,货车在预定的时间内,精准的抵达仓库门口了。 范承耀在接到通知后,就去仓库那边接人。 高明程在围着货车转悠,这一路的路况不好,货车有一个轮胎磨损严重,虽然还能够跑,但也支撑不久了,因此他决定等卸货后,就把那个轮胎给替换了。 车厢里就有备用的轮胎,他也有换轮胎的技术,都不需要特意去找修理铺子了。 “立成。”范承耀看到儿子的第一眼,就立即大步走过去,把范立成一把抱住。 范立成的身体微微有些僵硬,表情不是那么自然,他轻轻挣扎着,喊了句:“爸爸。” 父子两个见了面后,范承耀这才朝高明程伸出手,与之握手。 他笑着说道:“明程兄弟,这一路上辛苦你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先回去休息吧。立成,你颜阿姨煮了很多你爱吃的菜,待会你可要多吃一些。” “哦。”范立成应着,情绪不是那么的高。 上回高明程在范承耀家住了一晚,因此这次范承耀又邀请他在家里住下,高明程也没有推辞。 这一次因为要绕路,加上路上发生了一些小状况,抵达羊城时,都已经很晚了。 三人离开仓库,朝家里而去。 上了二楼,立即闻到一股饭菜的香味,这香味十分诱人,令饥肠辘辘的两人肚子发出咕噜声来。 高明程和范立成对视一眼,谁也没笑谁。 “赶紧洗手来吃饭吧,你们路上也辛苦了。”范承耀招呼着两人去洗手,而饭菜早已经摆满桌了。 颜阿姨仍旧在厨房忙活着,把最后的乌鸡当归汤端上桌。 她生的女儿已经能走路了,正在地毯上边爬边玩,有一个保姆在旁边照顾着。 高明程洗过手后,坐在餐桌前,望着满桌的好菜,觉得自己是沾了范立成的光了。 这一桌饭菜,光食材就价值不菲了,有佛跳墙、清蒸老虎斑、蒜蓉鲍鱼、清蒸青蟹、海螺龙虾等,竟是应有尽有。 或许是为了色彩点缀,还摆着一盘子炒的绿油油的空心菜。 “立成,饿了吧?多吃点。”范承耀几个月没见到儿子了,神情极为亲近,不停的为范立成夹菜。 范立成的确饿了,也不是矫情的人,大口大口的吃着。 饭后,范立成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爸,我什么时候去我妈那儿?” 范承耀满腔的父爱,顿时有种无处可放的感觉。 他憋屈了几秒,才说道:“我负责送你到特区,然后等你妈那边派人来接你去香江。你一路坐车过来也累了,不如先在这里住几天,等休息好了,再去香江。” 但范立成摇头拒绝了,说道:“那样就要一直在路上奔波,反而更累,不如一口气去香江,然后我再好好的休息。” 范承耀无奈的瞪了自己的儿子一眼,说到底,这孩子还是想早点见到他妈妈而已! 想到也就暑假时间多,他们母子才有机会见面,于是范承耀也就不多加阻拦了。 “行,那我明天就送你去特区。” 得到范承耀的这句话,范立成略紧绷的情绪,就彻底放松了下来。 孩子总是更渴望母爱的,更何况在范立成小的时候,都是他妈妈陪伴在他的身边,而爸爸总是缺席的。 后来爸妈离婚后,爸爸依旧缺席,但妈妈却彻底的远离了他。 因此,范立成很珍惜和妈妈见面的机会。 他们父子说话时,高明程在安静的吃菜,因为桌上的饭菜多,他也就放开了去吃,别人吃两碗饭时,他已经吃了三碗饭了,并且桌上的菜那是肉眼可见的在减少。 可以说,有高明程在,再多的饭菜都不用担心会剩下了。 颜阿姨看着高明程吃饭,心里还挺高兴的,因为这些菜,大部分是她做的,哪个厨子不喜欢看别人大口大口吃自己做的菜呢? 这也算是一种肯定了。 何况高明程长得帅,吃相也好,自然不讨人嫌。 “高叔叔,你送我去香江行吗?”突然,范立成对高明程说道。 高明程不动声色的咽下嘴里的食物,才说道:“你爸爸送你去,路上很安全的,就用不着我了吧?” 范立成撇嘴,不客气的揭穿了范承耀的打算,他说道:“才怪,他不会亲自送我去,而是会派人送我去的。高叔叔,我不信别人,我只信你。” 高明程没马上说什么,而是看向范承耀。 范承耀面带尴尬之色,轻咳了两声,才说道:“那个……我亲自送你去也行。” 范立成不吭声,只看着他爸。 最终,范承耀扭过头去,看向高明程说道:“明程兄弟,要不就麻烦你跑一趟?我给你加钱!有你跟着,不只是立成放心,我也放心。” 高明程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在思索。 过了片刻,他才问范立成:“是送你到特区,而是送到香江去?” 范立成肯定的说道:“当然是香江!” 高明程又问范承耀卡车能否进特区。 对于这点,范承耀倒是打包票的说道:“可以。不过也不用开卡车去,开我的车去就行。” 高明程说道:“不了,我开惯卡车了,顺便在特区进点货回去。” 范承耀一听就了然了。 “高叔叔,你答应啦!真好。”范立成笑了,高明程虽然没有明确的答应下来,但听这话的意思,就知道他是答应了。 高明程的确是答应了。 一来他和范立成也算是有几分交情,并且愿意将这份交情维系住,二来既然范承耀有路子去特区,那么他顺便在特区进货回去,那也是机会难得的好事。 只是这样一来,他就得和肖金峰说一声,这卡车自己要租用,至于回程时要拉的货,那是拉不了了,得肖金峰重新安排车子来拉货。 范承耀店里就有座机,于是高明程借用了他的座机,拨通了肖金峰办公室的电话。 很快,他就在电话里和肖金峰沟通好了,接下来,他可以自由的使用这辆卡车了。 当天晚上,高明程就躺在床上思索着要从特区带些什么货回去。 另外他还琢磨着要把随身带着的金子拿去卖掉,否则货款可能不够。 感谢大家的月票,已经快一千了,嗨皮!~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八章:高叔叔,你送我去香江吧! 范承耀在知道货车司机是高明程时,他就放了一大半的心了,虽然他并没有亲眼目睹过高明程的身手,但对高明程也是充满了信任。 果然,货车在预定的时间内,精准的抵达仓库门口了。 范承耀在接到通知后,就去仓库那边接人。 高明程在围着货车转悠,这一路的路况不好,货车有一个轮胎磨损严重,虽然还能够跑,但也支撑不久了,因此他决定等卸货后,就把那个轮胎给替换了。 车厢里就有备用的轮胎,他也有换轮胎的技术,都不需要特意去找修理铺子了。 “立成。”范承耀看到儿子的第一眼,就立即大步走过去,把范立成一把抱住。 范立成的身体微微有些僵硬,表情不是那么自然,他轻轻挣扎着,喊了句:“爸爸。” 父子两个见了面后,范承耀这才朝高明程伸出手,与之握手。 他笑着说道:“明程兄弟,这一路上辛苦你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先回去休息吧。立成,你颜阿姨煮了很多你爱吃的菜,待会你可要多吃一些。” “哦。”范立成应着,情绪不是那么的高。 上回高明程在范承耀家住了一晚,因此这次范承耀又邀请他在家里住下,高明程也没有推辞。 这一次因为要绕路,加上路上发生了一些小状况,抵达羊城时,都已经很晚了。 三人离开仓库,朝家里而去。 上了二楼,立即闻到一股饭菜的香味,这香味十分诱人,令饥肠辘辘的两人肚子发出咕噜声来。 高明程和范立成对视一眼,谁也没笑谁。 “赶紧洗手来吃饭吧,你们路上也辛苦了。”范承耀招呼着两人去洗手,而饭菜早已经摆满桌了。 颜阿姨仍旧在厨房忙活着,把最后的乌鸡当归汤端上桌。 她生的女儿已经能走路了,正在地毯上边爬边玩,有一个保姆在旁边照顾着。 高明程洗过手后,坐在餐桌前,望着满桌的好菜,觉得自己是沾了范立成的光了。 这一桌饭菜,光食材就价值不菲了,有佛跳墙、清蒸老虎斑、蒜蓉鲍鱼、清蒸青蟹、海螺龙虾等,竟是应有尽有。 或许是为了色彩点缀,还摆着一盘子炒的绿油油的空心菜。 “立成,饿了吧?多吃点。”范承耀几个月没见到儿子了,神情极为亲近,不停的为范立成夹菜。 范立成的确饿了,也不是矫情的人,大口大口的吃着。 饭后,范立成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爸,我什么时候去我妈那儿?” 范承耀满腔的父爱,顿时有种无处可放的感觉。 他憋屈了几秒,才说道:“我负责送你到特区,然后等你妈那边派人来接你去香江。你一路坐车过来也累了,不如先在这里住几天,等休息好了,再去香江。” 但范立成摇头拒绝了,说道:“那样就要一直在路上奔波,反而更累,不如一口气去香江,然后我再好好的休息。” 范承耀无奈的瞪了自己的儿子一眼,说到底,这孩子还是想早点见到他妈妈而已! 想到也就暑假时间多,他们母子才有机会见面,于是范承耀也就不多加阻拦了。 “行,那我明天就送你去特区。” 得到范承耀的这句话,范立成略紧绷的情绪,就彻底放松了下来。 孩子总是更渴望母爱的,更何况在范立成小的时候,都是他妈妈陪伴在他的身边,而爸爸总是缺席的。 后来爸妈离婚后,爸爸依旧缺席,但妈妈却彻底的远离了他。 因此,范立成很珍惜和妈妈见面的机会。 他们父子说话时,高明程在安静的吃菜,因为桌上的饭菜多,他也就放开了去吃,别人吃两碗饭时,他已经吃了三碗饭了,并且桌上的菜那是肉眼可见的在减少。 可以说,有高明程在,再多的饭菜都不用担心会剩下了。 颜阿姨看着高明程吃饭,心里还挺高兴的,因为这些菜,大部分是她做的,哪个厨子不喜欢看别人大口大口吃自己做的菜呢? 这也算是一种肯定了。 何况高明程长得帅,吃相也好,自然不讨人嫌。 “高叔叔,你送我去香江行吗?”突然,范立成对高明程说道。 高明程不动声色的咽下嘴里的食物,才说道:“你爸爸送你去,路上很安全的,就用不着我了吧?” 范立成撇嘴,不客气的揭穿了范承耀的打算,他说道:“才怪,他不会亲自送我去,而是会派人送我去的。高叔叔,我不信别人,我只信你。” 高明程没马上说什么,而是看向范承耀。 范承耀面带尴尬之色,轻咳了两声,才说道:“那个……我亲自送你去也行。” 范立成不吭声,只看着他爸。 最终,范承耀扭过头去,看向高明程说道:“明程兄弟,要不就麻烦你跑一趟?我给你加钱!有你跟着,不只是立成放心,我也放心。” 高明程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在思索。 过了片刻,他才问范立成:“是送你到特区,而是送到香江去?” 范立成肯定的说道:“当然是香江!” 高明程又问范承耀卡车能否进特区。 对于这点,范承耀倒是打包票的说道:“可以。不过也不用开卡车去,开我的车去就行。” 高明程说道:“不了,我开惯卡车了,顺便在特区进点货回去。” 范承耀一听就了然了。 “高叔叔,你答应啦!真好。”范立成笑了,高明程虽然没有明确的答应下来,但听这话的意思,就知道他是答应了。 高明程的确是答应了。 一来他和范立成也算是有几分交情,并且愿意将这份交情维系住,二来既然范承耀有路子去特区,那么他顺便在特区进货回去,那也是机会难得的好事。 只是这样一来,他就得和肖金峰说一声,这卡车自己要租用,至于回程时要拉的货,那是拉不了了,得肖金峰重新安排车子来拉货。 范承耀店里就有座机,于是高明程借用了他的座机,拨通了肖金峰办公室的电话。 很快,他就在电话里和肖金峰沟通好了,接下来,他可以自由的使用这辆卡车了。 当天晚上,高明程就躺在床上思索着要从特区带些什么货回去。 另外他还琢磨着要把随身带着的金子拿去卖掉,否则货款可能不够。 感谢大家的月票,已经快一千了,嗨皮!~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九章:偷渡 第二天清早,卡车出发前,范承耀不放心的询问高明程是否知道去特区的路。 高明程颇有信心的说道:“范老板,我办事,你放心。绝对不会出问题的。等到了特区后,你找人和我碰面,领我进去就行。” 上辈子,他也算是在这一片地带摸爬滚打过的,虽然没有混出头,但对路况和市面的情况,还是较为熟悉的。 和范承耀道别后,卡车就朝着万千人梦寐以求的特区而去。 特区是在79年定下,80年开始开发建设,在这里,五湖四海的人齐聚过来,开始了热火朝天的发展之路。 但这里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去的,在早期,这里用铁丝网给围住,并且还有人持枪守卫,寻常人可不敢进去,但地方之大,总有一些漏洞,于是有人从漏洞里钻进去,从而吃到了特区的红利。 到现在,想要在特区做生意和生活,也是需要居住证的。 随着靠近特区,路面上的车逐渐多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车俱是奔走在马路上,可见其繁华。 高明程一路没有停下休息,直接开到特区,然后顺利的找到了接头人,在接头人的带领下,顺利的进了特区。 特区从80年一直发展到现在,走在路上时,能够看到一些崭新的高楼大厦,亦能够看到以前的破旧房屋,给人的视觉冲击极大。 到处都有动工建筑的情景,假以时日,特区将会越来越繁华。 高明程寻了一家川菜饭店吃饭,在这里,你能够找到口味重的饭店,也能够找到口味轻的饭店,包容性极广。 在这家饭店的旁边,恰好有一家发廊,发廊的窗户上贴着妩媚动人的美女海报,门口则坐着几个年轻的女人,她们穿着时尚却稍显暴露,嘴里叼着一根烟,浑身上下的气质,和寻常女人完全不同。 高明程只看了一眼,就收回视线了。 上辈子他也险些成为发廊的顾客,就是运气不好,第一个碰到的就是得病的,从此后吓得他再也不敢起心思了。 吃饭时,范立成不停的喝水,一张嘴红彤彤的。 “你不能吃辣吗?”高明程问道,身为江西人,还有不能吃辣的?他之前也没有发现啊! 范立成一边哈气,一边说道:“能吃辣,但这个太麻了!” 高明程就笑了,这家店的川菜做的挺正宗的,舍得放调料,麻辣麻辣的。 “那你吃蔬菜吧,我吃点麻辣提提神,等下一口气开到码头那儿去。”高明程说道,把点的蔬菜递给范立成,这蔬菜里头照样放了一点干辣椒段,但这种程度的辣,就没任何问题了。 范立成就夹蔬菜吃,但时不时也去夹水煮肉片,他小口小口的吃,麻的感觉没有那么明显后,居然有点上瘾。 吃过饭后,两人一起去厕所解决了生理问题,然后就上车了。 范立成连续坐了几天的车,浑身都有些酸痛,这刚吃了饭,被车子轻轻地颠簸摇晃着,人就昏昏欲睡了。 高明程还好,他身体素质足够强,哪怕连续长时间开车,也没有精疲力尽的感觉,他一路朝着码头而去,根据范承耀所说,范立成的妈妈会派人到码头那边来接。 不知过了多久,睡梦中的范立成被人叫醒了。 他奋力的睁开眼睛,恍恍惚惚间,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 “高叔叔,到哪儿了?”范立成迷迷糊糊的问着。 “到码头了,我们下车吧。”高明程说完,就自己先下车,然后绕到副驾驶那边,把范立成抱了下去。 他手里拿着两个包,一个是他的,一个是范立成的,这会儿范立成迷迷糊糊的,肯定是没力气拿包了。 不过这包也轻,大概只放了几套夏天的换洗衣服而已。 像他这种家境,其实连换洗衣服都用不着带,反正到了地方后,再买就是了。 香江是97年才回归的,现在去香江,走正式通道的话,十分的麻烦,范立成妈妈那边虽然有能力办好这些,但他们选择的却是偷渡。 他们掌握着好几条航线,且因为某种生意的缘故,偷渡的事情可没少做,所以偷渡到香江去,比正正经经办理证件要方便快速许多。 到了码头,天色还未黑。 高明程打量着附近的环境,问道:“立成,你来过这儿吗?” 范立成这会儿也清醒一些了,他环顾四周,然后摇了摇头,说道:“我上次来的地方不是这里。” 高明程了然,看来是换地址了,这也正常,如果一条偷渡路线不安全了,那么自然得换一条。 高明程带着范立成在附近走动着,很快就遇到一个人,那个人是个黑脸壮汉,身上有着一股鱼腥味和火药味,两者缠在一起,不太好闻。 黑脸壮汉先是看了范立成几眼,在确认了他的身份后,然后才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面无表情的任由他打量着,然后说出了范承耀告诉他的暗号。 暗号一出,黑脸壮汉的神情就变得柔和了不少。 黑脸壮汉说出了下半句暗号,然后带着高明程和范立成上了渔船,渔船看着很普通,只有一个简单的船舱。 但船舱里面,却有一桶新鲜的鱼和一个灶,另外锅碗瓢盆也俱全。 他们的晚饭,就是要在这个小渔船上解决的。 “等吃了饭,天色黑一些了,我们就出发。”黑脸壮汉说道,已经拿刀来杀鱼了。 一锅杂鱼乱炖,再配上一锅米饭,这就是今天的晚饭了。 虽然饭菜简单,但因为鱼很鲜美,所以也还不错。 吃过饭,天色也渐黑。 黑脸壮汉准备开船了。 当他开船时,高明程才发现,这船虽然看着很普通,但用的是先进的发动机,开起来还是很快的。 船在水上快速的行驶着,高明程警惕的站在甲板上。 上辈子他也是通过偷渡的方式去的香江,但一路上可是遭遇到不少麻烦事的,也是他运气好,才一路顺利的抵达香江,有些运气不好的人,甚至会死在路上。 但令高明程没有想到的是,这一路上竟然十分的平静,虽然没有遇到任何事,但其实这也已经展露出范立成妈妈那边的势力了。 上岸后,又有人来接,这回把他们接到附近的一家酒店。 范立成说道:“这家酒店是我妈妈开的,今晚我们在这里住,明天再去找我妈妈。” 高明程对此并无意见,今天已经很晚了,是需要及时休息。 当高明程去洗澡时,范立成却给他妈妈打了电话,让他妈妈给高明程安排一批货。 他知道高明程是做生意的,也知道高明程想去特区进货,但是,香江的货,肯定比特区更好啊! 高明程没有进货的渠道,但他妈妈有,并且还又好又便宜! 很感谢大家投月票支持我,已经满一千张了,我很想加更以谢,但熬到现在都没几个字,两个娃太磨人了,等他们开学后,我调整作息再加更!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章:这孩子能处! 第二天,高明程终于见到范立成的妈妈了。 范立成曾说过他妈妈是大狐狸精,是那种又漂亮又聪明又有本事的女人。 高明程看到赛燕飞后,第一眼就是惊艳。 这个时期,香江有无数大美女明星,但即使把赛燕飞混在一群明星里面,她也仍然是最出色的那个。 她皮肤很白皙,化着精致的妆容,戴着帅酷的墨镜,整个人的气场很强大。 当然,这份气场跟她身后跟着的保镖团队不无关系。 赛燕飞见到范立成后,那股子大姐大的气场就瞬间破了,她一把摘掉墨镜,整个人的气质突然间变得柔和起来。 “立成!”赛燕飞伸出手,范立成则快速的扑过去,母子两个抱在一起。 “妈妈。”范立成笑着喊道,声音脆甜脆甜的。 “哎,我的宝贝儿!妈妈终于见到你了!看到你好好的,妈妈也就放心了,等以后内地也能够用大哥大了,我就给你买一个,到时候我们母子就能够随时打电话了。我投资了做这方面的一家科技公司,希望他们很快就能够突破技术,把体积更小的产品做出来。”赛燕飞笑着说道。 高明程站在旁边,听见赛燕飞说投资了手机产业,觉得她的眼光真好,难怪能有万千身家。 等他们母子叙情完毕,赛燕飞来到高明程的面前,从身后一名保镖那儿接过一张纸,然后递给高明程。 “立成让我给你准备一批货,我临时给你调了一批,这是货单,你看看满意吗?不满意的话,还可以调换。”赛燕飞说道。 高明程颇为惊讶的看了范立成一眼,范立成则对他笑了笑。 他接过那张货单,低头看了起来。 上面列着不少的货物,大部分是彩色电视,还有部分是纺织品、化妆品和药品,都是香江这边极为抢手的货物。 高明程看完之后,自然是一万个满意,这些货物,如果让他自己去进货,先不说能不能找到合适的进货渠道,就这价钱,也不可能这么低啊! 尽管进货价已经是市面上最低的了,但高明程看着最终的货款数字,还是有点心慌。 他这次出门,压根没做好会来香江的心里准备,所以只拿了买服装的货款,又拿了一根金条备用,但现在,他身上全部的货款加上那根金条,也仍旧是不够。 他也坦荡,直接对赛燕飞说道:“这批货我很满意,但我身上的货款不够,可能得欠着。” 赛燕飞笑了,说道:“立成说知道你家住哪儿,不怕你跑!这样吧,我给你支个招,这批货你也不用运到你家那边去出手,一个小县城可吃不下这么多的好货!” “你把货运到羊城,范承耀那边有出手的渠道,你用他的渠道把货散出去,回本后,再把剩余的货款给范承耀,他会打进我的账户的。” 听完赛燕飞的话,高明程对她就更佩服了。 在看到这些货物时,他第一个念头就是要么把货在羊城卖了,要么把货送到省城去卖了,根本就没想到全部带到县里去。 他开始掏口袋,把身上的货款和金条都拿了出来,将之递给赛燕飞。 赛燕飞也不客气的清点数目,然后掂量了一下金条的重量,只是金子这东西,只要差一克,价钱就不同,所以她还是让手下拿去称重了。 高明程也承诺会在回本后,就把剩余的货款给范承耀。 “既然说好货的事情了,这事就不再提了,我今天做东,带你和立成好好逛一下香江,等晚上时,我会安排你和货一起去特区。”赛燕飞说完,就准备领着范立成去逛街了。 “立成,你身上的衣服太不行了,我们先去买几身衣服随便穿穿,等回到老宅那边,我再请裁缝来给你量尺寸。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我也不知道你今年的体型,所以没提前准备好。”赛燕飞上下打量着她的宝贝儿子,只觉得太土了。 不但衣服得换,发型也得换! 赛燕飞相信,不出一个小时,她的儿子就会大不同,到时候即使带去参加宴会,也丝毫不会比其他人家的少爷差! 于是高明程也被迫跟着去逛街,并且还被赛燕飞送了一套衣服,理由也是穿的太土,跟在她身边,影响她的档次了。 高明程摸了摸鼻子,只得笑纳了那套名牌西服。 对,大夏天的,送西服! 虽然穿上后,的确挺拔帅气不少,再配上一副墨镜,就是一个痞帅的小少爷了,但高明程看着赛燕飞的保镖们的穿着,觉得自己混在他们中间,很有被保镖化的趋势。 得,即使穿着名牌西服,他的身上仍旧是草莽气息,而缺少了一份养尊处优的贵气。 这一天,他上午逛街,中午在高档餐厅吃饭,下午则是去看电影,看完电影后,又是逛街,然后在餐厅吃饭。 饭后,赛燕飞要带着范立成离开了,他们要回老宅那边去。 “高叔叔,再见!一个半月后,你会来接我的吧?”范立成笑着问高明程。 高明程能说啥?这孩子能处啊! 答应送范立成来香江,结果范承耀说给他加钱,而赛燕飞更是给了他一批国内市面上的紧俏货! 这种人脉要是不继续经营,那他就是脑壳生锈了! “我肯定来接你!”高明程保证般的说道。 双方道别后,高明程被一个保镖送到之前的那家酒店休息,说好等凌晨三点后,再安排他和货物去特区。 高明程自然没有意见,回到酒店后,他洗了个澡,就直接睡觉了。 到了凌晨两点半,他就醒来了,洗漱后,整个人就彻底的清醒了。 他走出酒店,那个负责安排他的人员正呆在大厅那儿,看到他下来了,就说道:“我们现在过去吧。” 他们避开了密集的建筑物,越走越偏僻。 在岸边,停泊着铁甲大飞。 有人正在往铁甲大飞上装货,这批货就是赛燕飞给他安排好的。 出于对赛燕飞的信任,高明程事先并没有检查过这批货的,但是想来也不会出事。 这时他看着那些货物的包装,心也踏实了不少。 送他过来的人说道:“高先生,这个是走私用的大飞,速度很快,往返一趟只需要七分钟,大飞冲上海滩后,对岸会有人将货搬运走,你得尽快装车送走。” 高明程接触过走私,自然知道里面的门道。 这大飞,其实就是经过改造的快艇。它的改造非常简单粗暴,就是往上加了很多个大马力的发动机。大飞速度奇快,在海上行驶可以达到每小时90公里以上。 这个速度,以现在的海警船是绝对追不上的,但因为改造时没有考虑转向和制动问题,驾驶大飞十分危险,除了走私的人员以外,几乎不会有别人使用。 而所谓的铁甲大飞,就是全船包裹钢板,可以防冲撞。 很快,有人说道:“货已经装好,可以走了!” “高先生,再见。”送高明程过来的人,立即和高明程挥手道别。 “再见。” 高明程利落的上了这艘铁甲大飞上。 “坐稳了!”驾驶铁甲大飞的人说了句,然后准备开船了。 高明程稳稳的坐着,并且还伸手抓着围栏,不是他怕,而是小心为上! 果然,大飞大飞,快如飞天! 迅猛的海风吹佛在高明程的身上,将他的衣服吹的猎猎作响,但他的坐姿并未变化,身体足以抵挡住这股迅猛的海风。 几分钟后,大飞冲上了沙滩。 沙滩的阴影处,立即有几个人冲了过来,若非知道是卸货的人,还以为是中了埋伏呢! 高明程下了快艇,步伐矫健。 那驾驶大飞的人见了,不由得对他吹了声口哨,笑着说道:“好样的,面不改色啊!” 寻常人坐这大飞,一趟下来,魂都得丢掉一半去。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一章:枕钱入眠(求月票) 货物装上卡车后,高明程没有多停留,发动卡车,朝着出关的方向而去。 走私的利润极大,因此被抓住后,那也是触发法律的事情,得迅速的离开,等到了羊城,把货一散,钱到手后,那就安全了。 他一路未停,奔波在路面上。 渐渐地,从天黑到天明,再到阳光灿烂。 夏天时,天亮的早,这也有利于高明程开车赶路,他之前在酒店睡了几个小时,如今开起车来,神采奕奕的,一连开了好几个小时,直接到了羊城才停下。 赛燕飞那边应该给范承耀打过电话了,因此高明程的车一到,范承耀就出现了。 “明程兄弟,你运气可真不错,我能知道你是做了什么,才让立成那小子喜欢你的吗?”范承耀开着玩笑说道,但仔细听,就能够听到他话语里藏着心酸。 范承耀吃醋了! 儿子对自己不亲近,范承耀岂能不知道? 只是隔阂已经有了,想要弥补也不容易。 赛燕飞给他打电话时,特意说了是儿子请求她帮忙的,也就是说高明程从始至终都没开过口,就得了一笔天降的富贵了! 疏不间亲,高明程自然不会当着范承耀的面嘚瑟什么,而是神情认真的说道:“立成是一个聪明早熟的孩子,同时他也有一双擅长观察的眼睛。他知道谁对他好,谁对他虚情假意。范老板,你可能不知道,立成他很寂寞,他的早熟,注定他没有同龄的朋友,我和他的关系能这么好,是因为我把他当朋友,而不是把他当孩子。” 范承耀一愣,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回答。 他低头沉思着,然后说道:“那就请你一直当他的朋友吧!我们都不会让他的朋友吃亏的。” 高明程很想说一句范老板大气! 但范承耀又问他这些货是全部散了,还是要留下一部分。 高明程早有计划,立即说道:“大部分散了,留下一小部分就行。我自己要留一台电视机,肖大哥可能也会要。” “那行,你盯着卸货吧,把要留的留下,剩下的,我都给你散出去,你放心,资金回本快的很!” 范承耀说了这话后,就因为别的事情离开了,高明程自然不需要他一直作陪,只盯着工人卸货。 他把车停在范承耀的仓库这儿,卸货的工人就是范承耀的。 “高兄弟,多亏了你,我才在范老板这里找到一个好工作!”这时,一个卸货工上前对高明程说了句话。 高明程看了几秒,才认出他是谁来,正是有一次半路搭他车的马林,说是家里过不去,破釜沉舟到外边来混口饭吃。 结果他运气不错,凭借着厚脸皮,在范承耀这里找到一个卸货工的活,并且一直干到了现在。 范承耀能留他到现在,可见他干活肯定是踏实的。 “不用谢,相遇就是缘嘛!”高明程笑了笑,说到底,自己也只是让他搭了一程车而已。 后面能混成什么样,关键还得看他自己。 马林冲他笑了笑,也没有再说什么,而是认真的干起活来。 高明程盯着他们卸货,这些货搬上车时,高明程都没怎么清点的,因为要赶着离开那里,不能被人逮住了。 现在趁着卸货时,他顺便清点货物,看数目有无出错。 另外还得把自己要留的货给留好。 彩电,他只打算留三台,一台自己用,一台看肖金峰要不要,另外一台则是以进货价给高国兵。 送倒也送的起,但对方肯定不会要就是了,不如收个进货价,买的人高兴,他也送了个人情。 至于服装类,他肯定得留下,他自己就是开服装店的,没道理把这些服装还批发卖出去。 除了这两样,还有一些化妆品和药品,这些他也没打算多留,他在县里没有经销的渠道,也懒得去找门路,毕竟他这是偶尔才有货,又不是长期的生意。 但这些化妆品,他是准备拿一些出来的,家里有老婆有妹妹的,肯定得给她们准备一些,虽然经常用化妆品,会对皮肤造成伤害,但偶尔用用,那也是可以的嘛。 最后就是药品类了,有黄道益活络油、太和洞久咳丸、双飞人药水、蚬壳胃散、李众胜堂保济丸、余仁生保婴丹等,应有尽有。 这部分药,高明程也准备留一些,自己备用,或者拿去送人,都是可以的。 他挑挑拣拣,把自己要留的都留好了。 卸完货后,高明程把车厢门一关,就准备找个地方吃早餐。 其实已经快算得上是午餐了,因为他一路不敢停,饿到现在才顾得上去吃东西。 寻了个饭店吃饭,饭后,他又去了之前进货的服装厂,他得进一批秋款,早早的进了货,好让董飞霞那边照着抄。 香江那边走私过来的服装数量并不多,像是临时凑数的一样,但香江的服装更时尚,也是抄袭的好对象。 只是他把货物的款式和数量都选好后,才对厂方说自己没钱。 但双方合作过好几次,又有范承耀这个中间人在,于是答应让高明程把货拉走,然后再由范承耀这边把货款打过来。 于是高明程一毛钱没出,就拉着半车货走了。 他本来还想买些别的,但兜里没钱,其他人可不会答应他赊账,于是只好作罢,只得在范承耀的家附近找了个宾馆住着。 今天奔波了一天,他打算在这住一晚,然后明早再走。 范承耀说货很好散,那么明早之前,应该就能够散空回款了。 至于为什么不在范承耀家住,那就是没有范立成后,再去范承耀家住,高明程就觉得不是那么方便自在了。 而范承耀在得知他已经住在宾馆后,也没有说要邀请他到家里去住。这也算是成年人的默契了。 当天傍晚,范承耀就带着货款来找高明程了。 范承耀说道:“燕飞给你的货,都是高档货,好卖的很,我刚透露出风声,就有人来买了,所有的货都出手了,这是货款,你点一点。本来你用我的渠道散货,我得抽一成,但看在立成喜欢你的份上,那就算了。” 高明程立即说道:“别!亲兄弟还明算账呢!该怎么收钱,你就怎么收钱!不然下次得多不好意思啊!” 范承耀瞪他,惊道:“还有下次?” 高明程不好意思的笑了,说道:“立成喊我去接他,这不就有下次了吗?” “啧啧。”范承耀服了,最后他按照市面上的规矩,从中抽了一成。 但尽管如此,高明程也赚了不少。 并且除了这些赚到手的钱,他车厢里留的那些货,也全部是赚到的。 他把剩余的欠款给了范承耀,又把服装厂的货款数清楚了递给范承耀。 范承耀拿着这两笔钱瞪眼,无奈的说道:“我尽给你干活了!” 高明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很没诚意的说道:“范老板,能者多劳嘛,辛苦你了!” 范承耀能怎么办呢?只能把这两笔钱拿去,然后分别打到赛燕飞和服装厂那边的账上去。 好在他干这种事也很熟练,算是他的日常了。 送走范承耀,高明程大大的松了口气,他拿出钱,又重新数了一遍。 他数了一遍又一遍,最后枕着这叠钱睡着了。 一夜好梦! 月初了,求月票!!希望这个月继续破一千张月票,加油,努力努力!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二章:带着彩电回家去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早早地起床,先去外头吃了早餐,然后就一路开着卡车往回走了。 路上无人时,他心情极好的哼着歌,即使走调了,也不影响他的好心情。 走私的利润有多大呢?这么说吧,17年时,香江电影金像奖最佳电影《树大招风》里,片中的主演叶国欢,也就是现实中的“香江三大贼王”叶继欢,是抢劫金行的大盗,后来发现“走私”能挣更多钱。就立马金盆洗手,成为了一个隐姓埋名的走私犯。 由此可见,这里面的利润是多么的诱人! 再举个例子,曾是首富的黄老板,就是白手起家从做电器零售开始的,并且他的电器,十有八九都是走私来的。 高明程获得了范立成的友谊,因此赛燕飞给他的货中,大部分都是小日子产的松下彩电,这种彩电在首都,21寸遥控彩电的价格是4500元。 但是,这还需要彩电票,才能够去购买的! 86年起,彩电需要凭票供应,应运而生的彩电票,就此成了“硬通货”,最早的一张几百元,到后来炒到上千元。 88年时,国家推出严格的限价政策,内地彩电的国家价格,要比广东等沿海省份便宜不少,比如飞利浦彩电在内地,比在广东便宜700元。 这个消息,乍一听挺好的,但事实上,想要在商店里买台彩电,往往还要“硬性搭配”,也就是强制“搭买”各种滞销货物,金额从几十元到近万元不等。 这样的规定,让很多人买不起彩电,但这个时期,正是彩电热的时候,很多人宁愿半年不吃肉,全家勒紧裤腰带,省吃俭用也要买一台彩电回去。 每当买彩电时,往往全家齐出动,除了扛彩电,还要扛一堆“搭买”的货物,如暖水瓶、卫生纸、鸭绒被、桌椅、板凳,几乎啥都有。 这种事,后世的人可能觉得不可置信,但是吧,其实后世也有类似的事情,比如想买爱马仕皮包,也是需要完成一定的配货后,才有购买的资格。 这些信息在高明程的脑海中快速的闪过,他嘴角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 他之前没打算买电视机,一是弄不到彩电票,二是国产的彩电虽然平均价钱只需要1332元,但它的质量不是那么的好,而进口的彩电,不但价钱贵,没点门路更是买不着。 既如此,他干脆没有攀比心,耐心等待彩电普及后,再买也不迟。 但现在他的车厢里,就有三台松下的21寸遥控彩电! 一想到他带着彩电回去时,许多美和高淑芳脸上的惊喜神色,高明程就觉得浑身舒爽,一点都不累了。 他恨不得一口气把车开回县里去,然而路途遥远,他即使开的再快,也是第二天的上午才进家门。 车在服装店门口停下。 高明程打开车门,动作利落的跳下车。 早在卡车还未停稳时,店里的许多美和高淑芳就察觉到什么,于是往门口走来,然后正好看到高明程从驾驶座那儿下车。 “明程,你回来了!怎么比平时晚几天?”许多美看到高明程时,眼底迸射出惊喜的光芒,一直提着的心也终于放下了。 她听人说过,跑车是有风险的。 并且她也见过高明万的头和手都缠着纱布的模样。 她想,高明万和老师傅两人跑车,在遇到事后,尚且会受伤,那么高明程一个人出门跑车,万一遇到事情,连个帮手都没有。 再加上高明程比以往晚回来几天,这几天里,她就一直担着心。 高明程也发现许多美脸上的担忧了,于是先上前抱了抱许多美。 这光天化日的,哪怕他们是夫妻,当街拥抱,也还是让许多美羞红了脸,轻轻地挣扎着,并且娇嗔的瞪了他一眼。 “我临时有事耽搁了,但那是好事!这样吧,我找点关系把电话装上,这样我要是临时有事,我就打电话通知你。”高明程底气很足的表示要装电话。 手里不差钱,就是这么爽! “好了,闲话等一会儿再说,我先卸货!”高明程说完,就准备卸货了。 卸货后,他还得把车子还给运输公司去。 在他卸货时,高淑芳和罗丽也出来帮忙了,货物比较重的,她们就合力搬。 许多美是孕妇,可不能干重活,只能在旁边看着。 高淑芳望着琳琅满目的货物,心就跟有猫在挠痒似的,眼睛一会儿看这个,一会儿看那个。 二哥出门前,可是答应她会给自己送一件礼物的! 那个礼物会是什么呢? 真想早点知道啊! 这时,高明程亲自搬着彩电下车了。 “这是什么?上面的字好奇怪,不认识!”高淑芳看到彩电包装箱上的文字,一时间怀疑自己的水平不行,连字都不认识。 高明程笑了,那包装箱上印着的是小日子文字,高淑芳自然不认识,别说高淑芳了,就是他也不认识,只能连猜带蒙,毕竟小日子的文字是源于汉字的,里面多少带一些汉字。 “这是彩电!我先放家里,等我回来后,我再来调试。”高明程笑着说道。 而彩电两个字,就如同有魔力一般,瞬间把三个女人都震慑住了。 她们在惊讶后,便是惊喜。 在村里时,连个黑白电视机都没有,但在县里,还是有一些人家有黑白电视机的,只是彩电少见罢了。 但现在她们看到了什么? 她们看到高明程从外地带回了彩电!并且不只是一台,而是两台! 当然了,其实有三台,只是那台彩电高明程没有搬下车。 把所有的货物都搬进店里后,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彩电先别碰,别的你可以先清点一下。我现在要去还车,等会再回来。” “哎。”许多美笑吟吟的应着。 高淑芳很想问她的礼物是什么,但没好意思问出口,只得目送高明程开车走了。 “淑芳,罗丽,伱们来帮我一起清点。”许多美说道。 “哎。”两人应着,俱是满脸好奇的去清点高明程带回来的货物了。 这些货物,自然是以服装居多,然后就是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很多东西许多美她们并不认识,只是下意识觉得应该很贵,于是也不敢乱碰,只能先放在一边,等高明程回来时再问。 另外高明程随身带着的帆布包,许多美也没有当着高淑芳和罗丽的面打开,而是拿到二楼房间里去了。 把门关上后,许多美才一个人打开了帆布包。 结果刚一打开,她就傻眼了。 好多钱! 里面不但有钱,还有一把枪和匕首。 看着这些东西,许多美的心脏狂跳。 高明程他……不会干坏事了吧?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三章:夫妻密话 高明程将卡车开进运输公司的停车场。 肖金峰倒没有在办公室,而是在停车场这儿修车,看他的架势,是在换轮胎。 “肖大哥。”高明程朗声打着招呼。 “哎,明程啊,你回来了?特区那边怎么样?是不是在特区弄了一批货回来?”肖金峰看到他,立即停下手中的动作,感兴趣的询问着。 特区的货,放在他们县里也是难得的东西。 高明程神秘一笑,觉得肖金峰的格局还是小了。 特区?有香江珠玉在前,特区又算什么呢? 他打开车厢,从里面搬下来一台松下的彩电,他轻轻拍着彩电的包装箱,说道:“小日子松下彩电,21寸的,你要不?算你进货价!” “什么?”肖金峰瞬间激动起来,他快步走到彩电面前,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并且直接动手打开了包装箱,露出里面被包裹着的彩电。 崭新的,国外进口的!首都这种大城市才有货卖,并且得四千五加上彩电票才能够买到手! 可是现在这样一台彩电,就摆在肖金峰的面前,他岂能不激动! “我要!市面价都要!明程,你带了几台彩电回来?”肖金峰语气激动的说道。 高明程笑道:“嘿,咱们什么交情?哪能要你市面价?我一共带了三台,我自己一台,还有一台是留给国兵叔的,这一台你要就给你。” 肖金峰一听他总共才三台,就给自己留了一台,心中十分感动,他拍着高明程的肩膀,说道:“好兄弟,以后我的车你尽管用,不要说什么租金不租金的!” 高明程说道:“你要的话,就搬回家吧,先开机调试一下,看有没有毛病。” “哎。”肖金峰应着,对此也挺上心的。 等把彩电搬到办公室,就把彩电彻底的从包装箱里拿出来,然后开始插上电。 经过一番调试后,电视屏幕上出现画面了。 画面色彩丰富,声音也很清晰,看的人格外的满意。 “没毛病,这进口的货,的确好很多。”肖金峰对此很满意,他甚至愿意出市场价买下。 其实就算出市场价买下,也是他占便宜了,因为不需要彩电票。如果想要弄到一张彩电票,也得搭上不少的人情和钱财。 不过高明程已经开口说进货价了,自然不会再要市场价。 再说了,肖金峰和范承耀是认识的,只要肖金峰向范承耀打听一下,就能够知道进货价是多少了。 如果他收了市场价,现在可能没事,但以后没准会心生隔阂。 因为他赚的太多了了。 还是那句话,怕兄弟过的苦,更怕兄弟开路虎。 如果这路虎是兄弟赚自己的钱才开上的,那就更糟! 于是高明程收了进货价,但肖金峰也没要他的租车费,并且得知高明程一个半月后还会再用一趟车,亦是大方的说随高明程用车。 “明程,你小子是有点运道的!立成那孩子,我认识他比你认识他要早,但他对我,就没有对你这么好了!”肖金峰酸溜溜的说道。 高明程咧嘴一笑,这就是缘啊! 谁让他和范立成就是看对眼了呢! “既然你还会再去一趟香江,那么肯定还能够再运一车货回来,我等会问问周围的人,看他们要不要买彩电,要的话,你到时候就多留几台彩电带回来。也不用全部都是进货价,比市场价便宜个两百块,也就差不多了。”肖金峰说道。 他有很多人脉关系,这些人都是不差钱的。 但彩电是紧俏商品,他们身处小县城,还是比较难买到,更别说是进口货了。 高明程一口应下,按照肖金峰说的价钱,那么他还是有得赚,又能赚钱,又能扩展人脉,那肯定是要答应的。 于是他说道:“那行,倒也不急着马上问出要几台,等我出发前,再说具体的数目就行。” “嗯。”肖金峰也点头,这个倒也不急,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呢。 说定了这事,高明程把卡车钥匙交给肖金峰,然后步行回到服装店那边,虽然是步行,但他速度很快,这种程度的运动,刚好能让他舒展下身体。 回到服装店后,已经是中午了。 他手里拎着一只大公鸡,这是在路上时,遇到一个挑着担子卖鸡的人,于是他就买下了。 连续在外奔波好几天,他觉得自己需要进补一下。 “淑芳,煮饭了没?多煮点,我饿的能吃下一头牛!”一进去,高明程就笑着说道。 高淑芳从后院探出个头来,清脆的嗓音说道:“已经煮上饭了,二嫂说你肯定饿了,能吃很多,特意多煮了。二哥,这鸡怎么吃?炒还是炖?” “随你吧,我先来杀鸡。”高明程拎着鸡走到后院,然后开始看开水瓶里有没有热水。 烫鸡毛用的热水,要够热,但又不能太热,否则就会烫掉鸡皮去,到时候你拔毛时,就会把鸡皮也一块儿拔掉,那样鸡的品相就不好看,并且也损失了部分鸡皮。 在物资匮乏的时候,一点鸡皮也挺珍贵的。 高明程动作利索的杀鸡,拿装了盐水的碗接鸡血,然后把奄奄一息的鸡丢在地上。 等到鸡不再挣扎后,他就把鸡放进盆子里,然后开始倒热水。 大公鸡太大了,瓶子里的热水并不能把整只鸡都泡进去,于是他先泡一部分,再换另外一部分泡,就这样,慢慢把整只鸡都泡一遍,然后就开始拔毛了。 趁热拔毛时,速度快的很,高明程掌控的力道也好,不多时,这只大公鸡就褪去一身华丽的羽毛,返璞归真了。 拔鸡毛,比拔鸭毛方便多了,鸭毛有很多没长出的细毛,麻烦的很。 拔干净毛后,还得开膛破肚和斩碎。 完成这些后,就可以交给淑芳大厨来处理了。 许多美似乎就在旁边等着,看高明程忙完了,立即把高明程喊了过去。 高明程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笑嘻嘻的过去了,结果在许多美的引领下,直接上了二楼,进了卧室。 进卧室的那一刻,高明程心猿意马起来,但很快目光就落在许多美高耸的肚皮上了。 于是满脑子的黄色废料消失的一干二净,瞬间进入悟道成佛的境界。 “明程,你老实告诉我,你在外面……是不是干坏事了?”许多美指着那袋子的钱和枪,紧张兮兮的问着。 高明程看了一眼,就明白过来了。 他也没急着解释什么,而是揽着许多美的肩膀,两人一块儿在床边坐下,这才慢慢说起了自己的一些经历。 当许多美得知高明程竟然去了香江,还走私了一大批的电器,这些经历,听得她心潮涌动。 “香江是什么样子的?”许多美紧张而期待的问着。 高明程见她感兴趣,于是特意说的更仔细。 比如香江的一些建筑、风土人情、街上的商铺等,都说的格外的仔细。 许多美安静的听着,似乎已经开始神往了。 如果是高淑芳听到这些,她可能无法想象出香江到底是什么模样的,但许多美不一样,她是跟着高明程去过羊城的人。 见识过羊城后,就能够更容易理解香江的繁华和富裕了。 “真想去海边,真想去香江啊!”许多美神往的说道。 高明程笑道:“你别只看到香江的美好,它也是有其混乱和危险的一面。你要是真想去香江,那么等它回归后,我就带你去,呃,带你和孩子们一起去!” 香江是在97年才回归的,那会儿他两个孩子也挺大的,可以出门去旅游增长见闻了。 “好啊!”许多美满脸笑意的应着,丝毫不曾怀疑高明程话里的真假。 “好了,我办事你放心,等吃过午饭,我就去警局找国兵叔,然后喊人来装一个座机在店里,以后如果我有事,就会打电话通知你,也省的你替我担心。”高明程说道。 其实电话还是挺重要的,只是现在也只能装一装座机,至于手机,那还早着呢。 智能机的话,那就更要等等了! 许多美却说道:“装电话的事不急,你先把彩电拿出来吧!我们可都等着看呢。” 高明程一愣,随即笑了。 “走,看电视去!”说着,他带着许多美下了楼。 时至中午,店里也没有别的顾客,罗丽在一旁整理被顾客翻乱的衣服,高淑芳则在后院的厨房里煮饭。 高明程打开其中一个彩电的包装箱,把里面崭新的彩电搬了出来。 他找了一下位置,然后拿了一个凳子放在一个插座的下方。 当时装修时,是没有预留放电视机的位置,所以现在只能先将就一下了。 之前在肖金峰那儿时,就已经调试过一回了,现在这一回生二回熟的,他很快就调试好,播放了一个电视节目出来。 现在的电视,已经有不少优秀的电视剧了,比如《红楼梦》、《西游记》、《大侠霍元甲》、《四世同堂》、《聊斋》、《水浒传》等。 这些电视剧,每一个都曾引爆观影热潮。 人们热衷于买电视机,不就是为了追求看这些节目嘛! 高家村富裕的人不多,因此没有谁家有电视机,但军岭倒是有几户人家有黑白电视机,每天晚上,就会有很多村民到这些人的家中去看电视。 这是值得炫耀的,但久而久之,其实也挺烦人的。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四章:彩电的魅力无穷 电视一开,鲜艳的画面,清晰的声音,如同有魔力般,瞬间攫取了在场两个女人所有的注意力。 罗丽也顾不得整理衣服了,视线胶着在电视屏幕上,竟是再也无法挪开了。 电视播放的正是《红楼梦》中黛玉进京的剧情,音乐声响起,古香古色的画面一一展开,先是河中乘船,再是乘坐马车进荣国府,那华丽的房屋,那等级森严的大宅,那规矩繁多的见面礼,都给从未看过电视剧的两人造成极大的视觉冲击。 这些新颖的声音,听得在厨房里的高淑芳亦是心痒难耐。 她趁着锅里还在炖大公鸡时,快速的跑进店里,慌忙的看着电视屏幕。 这时,电视画面突然有些杂乱起来,像是信号受到了干扰。 三个入迷的女人纷纷发出难过和不解的声音,高明程见状,倒是不慌不忙,他走上前,开始拨动着电视机上的天线,随着他的拨动,画面开始有所变化,从模糊变得清晰起来。 现在的电视机,都得架天线,开机后,还得拨动天线来调试,如果信号不好,电视画面就会变得杂乱起来,这个时候,你只要轻轻地拨动天线,就能够一点点的把画面调试好。 他一面调试,一面把这个秘诀告诉许多美她们。 “淑芳,你也一起看吧,我去炒菜。”高明程看高淑芳也是一脸的着迷,于是让她也在这里看,自己去炒菜得了。 否则她即使人在厨房,心也在彩电这里。 到时候放多了盐或者放少了盐,都不知道了。 “二哥你真好!”高淑芳很感激的道谢,只是眼睛一直盯在屏幕上,竟是眨也不眨。 高明程见状,只得无奈一笑,自己进了后院厨房,先是看了一眼灶膛里的火,添了一根柴进去,然后又掀开锅盖,看锅里菜的情况。 了解情况后,他就开始动手切配菜了。 辣椒,是必不可少的! 十几分钟后,所有的菜就全部出锅了,热气腾腾的大公鸡散发着诱人的肉香,勾的高明程肚子都咕咕叫了起来。 “吃饭了!”高明程吆喝一声,自己已经动手盛饭了。 只是,香喷喷的大公鸡也不能将那三个着迷的女人引来。 高明程能咋办?当然是给她们盛饭,夹菜,然后送到手里去! 他自己也拿一个大海碗盛饭夹菜,也坐在彩电前看了起来。 别说,看这玩意是真有瘾,上辈子智能机出来后,有多少人沉迷于玩手机?那么现在就有多少人沉迷看电视! 服装店里的电视声音,也引来了周边商户的注意。 他们循着声音,朝服装店而来。 对于县城的人来说,黑白电视机倒也经常能够见到,但彩电那就稀奇了! “哟,高老板,你买彩电了啊!你这彩电是在哪儿买的?咱们县里的商店好像没有卖的吧?你这是什么牌子的?多少钱啊?彩电票是怎么搞到手的?”旁边卖鞋子的朱老板神情夸张的说着话,想要问出个一二三四五来。 高明程哪能巨细靡遗的说给别人听,只是含糊的说道:“我去羊城进货时,在羊城买的,彩电票是一个朋友送的。” 至于彩电的牌子和价格,他只字不提。 松下的商标,认识的人就认识吧,不认识的人他也不必多说。 那朱老板好歹也是做生意的人,跑了不少的地方,眼界比寻常人宽阔些,只是他也没有认出这是什么牌子,只是觉得这个质感可能是进口的货。 一想到这个可能,他就先倒抽了一口冷气。 国货的价钱就又贵又难买了,结果这高老板居然还买到了进口货? 啧啧,真厉害! 朱老板虽然想知道更多的信息,但他是生意人,懂得观言察色,看出高明程不想多说后,也就不再问了,而是津津有味的看起电视来。 他家里有一台黑白电视机,但现在看了彩电后,他就觉得再看黑白电视机就有些索然无味了。 想要一台彩电的念头,在他的心中滋生而起。 不只是朱老板,旁边杂货店的老板、五金店的老板等,都纷纷涌进服装店,稀奇的看着这台彩电。 人有从众心理,大中午的,虽然行人顾客少,但难免也有一些,他们看到新新服装店有这么多人,便也好奇的走了进去,然后就看到色彩鲜艳的彩电了。 哈,彩电! 消息竟是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的人挤进服装店里看电视了。 21寸的彩电,可不算小,但也架不住这么多人挤着看啊。 高明程已经有些不满了,只是不好贸然赶人,等到一集电视剧放完后,他就赶紧关机了。 “那个,大家还是回去做生意吧,都挤在我这,我也没法做生意了。”高明程朗声说道。 无法做生意是小事,就怕有人顺手牵羊。 现在店里的人太多了,如果有谁偷偷的拿了衣服,他也未必能够发现。 彩电一关,瞬间有人发出不满的声音来。 但彩电毕竟是别人的,别人想关就关。即使心里不满,也只得忍耐,除非自己也有钱去买一台彩电回来。 这年头正是彩电热的时候,报纸上,也经常会出现购买彩电相关的新闻,比如昆明有一次放出两百台彩电销售的信息出来,结果购买者云集,大冬天的,为了能够买到彩电,人们提前几天就在商店排队了。 可见,人们为了拥有一台彩电,是多么的魔怔。 人群不情不愿的散开了。 许多美也暗暗的松了口气,她也沉迷在电视剧里,但她好歹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还是有一些大局的。 发现那么多人挤在店里,她就开始担心了。因为担心,看电视都不香了。 高明程把电视机搬到后院棚子底下放着,然后对高淑芳她们说道:“今天晚上早点关门,到时候让你们看个够!罗丽,晚上你和大志一块儿在这里吃饭,吃完饭看够了电视再回去!” 罗丽是不愿意占便宜的人,但听到高明程这话,她喜滋滋的答应了下来。 吃不吃饭的无所谓,关键是有电视看! 整整一个下午,三个女人都在期盼着傍晚的到来。 而高明程已经出门去办事了。 他先是去了一趟警局,很久没来找高国兵了,得交流一下感情了。 他是空着手去的,彩电这种大件电器,贸然出现在警局,影响不好。 先和高国兵通一下气,然后等高国兵下班后,他再把彩电送到高国兵的家里去。 刚进警局,居然就看到高岳了。 原来高岳也放暑假了,只是他比较惨,别人放假,那是真放假,而他呢?每次放假,就到县警局里上班! 并且他这还是没有工资的,纯纯的大怨种。 当然了,现在多学一些本事,等毕业后,就能够混得更好,到时候,他的起点就会比其他人高很多。未来的发展,亦会好很多。 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了。 “明程!我之前去你店里找过你,说你去外面跑车进货了。今天回来的吗?”高岳看到他,心情也挺不错的。 打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感情自然深很多。 “是啊,今天回来的。你是哪天放假回来的?”高明程问道。 高岳说道:“前天下午回来的,昨天开始到局里上班。你来这里是有事吗?找我爸?他现在没什么事,就在办公室那儿。” 高明程笑道:“是找叔有点事,不过和你说也一样。”他凑近一点,小声说道:“我从外面搞到小日子产的彩电,进货价给你,怎么样?高兴不!” 高岳当然高兴啊,但彩电的价钱不菲,他干脆拉着高明程一起去找他爸高国兵。 毕竟这事还得他爸掏钱啊! 两人进了高国兵的办公室。 高国兵第一眼看到是高岳时,还板着脸教训道:“不是在外面值班吗?别动不动来找我,上班要有上班的样子!” 只是刚训完儿子,就看到高明程了。 于是高国兵当着高岳的面,当场表演了变脸,只怕川剧的演员都没他变的快! 高国兵笑着说道:“是明程啊,怎么有空来找叔?是有事吗?” 这种差别对待,简直让高岳牙痒痒。 高明程也笑了,还贱兮兮的看了高岳一眼,故意挤眉弄眼的。 高岳大恨! 高明程看到高岳咬牙切齿的表情,也就不再捉弄他了,而是正正经经的把自己从香江带了彩电回来的事情说了。 在场的高国兵和高岳,都是值得信任的人,这种事也能够和他们说一说。 当得知他居然好运道的从香江拿到一批货,高岳对他简直快要羡慕死了。 “叔,我一共留了三台,我自己一台,给了肖大哥一台,这最后一台是准备给你的。东西贵重,我也不说送你了,只要个进货价怎么样?”高明程笑着说道。 即使是老道的高国兵,在听到松下彩电时,心头亦是一阵火热。 他家里是有电视机的,并且早几年就买了,只不过是一台黑白电视机。 有时候看电视时,赵冬梅就会偶尔感慨一句,说要是有彩电看就好了。 这事,高国兵记在心中,只是没有办法弄到彩电票去买而已。 一个小县城的副局,虽然在这一亩三分地里能够说得上话,但有些大事,也难办成。 高国兵甚至激动的坐不住了,直接站了起来,嗓音中压抑着激动说道:“别说进货价,市场价都要!明程,这走私风险大,你也不能一点都不赚。” “别,叔,我给肖大哥都是进货价,给你,那是只能少,绝不能多的!咱是什么关系呀,是不是!”高明程连忙笑着说道。 “那行,等下班时,我直接把彩电搬到你家去,省的拿到这里来打眼。” “好!”高国兵和高岳父子两个,已经开始在期待了。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五章:送人情 傍晚,高明程拿着东西出门前,和许多美说了声:“我晚饭就不在家里吃了,你们等下把卷闸门拉下来,再开电视看。” 这个时候去给高国兵送彩电,那晚饭必须是得在那边吃了。 高明万把他的拖拉机开回高家村了,所以他现在只能把彩电搬过去了,除了彩电,他还拿了一套化妆品以及一些常用的药去。 这些都是从香江那儿带回来的。 好在他力气大,加上双方家住的也不是特别远,他搬着大件的包装箱,依旧走路快如风。 不多时,他就到了高国兵的家里了。 院门敞开,这是特意在迎接他的。 “高明程,你可算是来了!搬了一路,肯定累了吧,我来搬!”高岳自告奋勇的接过高明程手里的彩电。 高明程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高岳什么时候这么积极过?还不是迫切的想看到彩电而已! 但他也乐得轻松,跟在高岳的身后走进客厅。 高岳刚把包装箱放下,就开始拿准备好的剪刀拆箱了,他家里有黑白电视机,所以是知道怎么调试出频道来的。 高国兵也没了以往的镇定,来到彩电面前,看着高岳调试,如果高岳有做得不对的,他还得把高岳教训一番。 很快,电视屏幕里就播放出电视节目来了。 “啊!还是彩电看着让人高兴!妈!快来看彩电!”高岳冲厨房的方向喊道。 然而赵冬梅的声音稳稳的传来:“不着急,我先把饭煮好。” 赵冬梅哪里不着急,只是她知道轻重,再说了,这彩电既然进了家门,那么什么时候看不是看呢? 因此即使心痒难耐,赵冬梅依旧是在厨房里忙活着晚餐。 突然,厨房门口走进来一个人。 “婶,我帮你洗菜吧!”高明程笑着说道。 他对彩电的瘾比较小,虽然很久没看电视,也怪想念的,但还是能够控制住自己。 赵冬梅看着他,那目光柔和的,比看亲儿子还亲! “哎,好。”赵冬梅轻轻地应着。 有了高明程的帮忙,这一顿晚饭,自然比平时更快了。 不到半个小时,饭菜就齐全了。 赵冬梅做好留高明程在家吃饭的准备,所以今天的菜色很丰盛,她笑吟吟的说道:“明程,辛苦你了,等下你多吃点!” “好。婶,我们边看电视边吃饭吧。”高明程说着,一手端着一盘子菜,往餐厅那儿去。 高岳他们父子是在客厅看电视,看到晚饭已经好了,于是高国兵就指挥高岳把彩电的位置调一下,这样坐在餐桌那儿,也可以直接看到电视节目了。 赵冬梅终于看到彩电的画面了,她看着那鲜艳的色彩,脸上的神情十分的激动。 她在单位上班时,时常听人谈论起彩电,大部分人都对彩电梦寐以求,甚至连她的领导也在想方设法的去求一张彩电票。 而现在,她家有彩电了! “这彩电真好,不但有颜色,画面也很清晰,比我们之前那台黑白电视机好多了!”赵冬梅真挚的夸赞着。 她大部分注意力都在彩电画面上,但依旧还记着招呼高明程吃饭,至于高国兵父子,那是爱吃不吃了。 “明程,来,吃一块猪脚,这是先卤后炒的,又劲道又好吃。”赵冬梅给高明程夹了一块最好的猪脚,笑着让高明程多吃点。 高岳酸溜溜的说了句:“偏心!” 赵冬梅斜睨了他一眼,他就不敢再吭声了,老老实实的吃饭看电视。 饭后,高明程把带来的化妆品和药品拿了出来。 “婶,这是香江那边的化妆品,那些大明星们,都是用这种化妆品的,大牌,好用!婶,这是我特意选出来送给你的,你用着肯定很好!”高明程把化妆品递给赵冬梅。 赵冬梅平时是不化妆的,但这并不意味她不懂化妆品,现在她看到这一套化妆品,就知道肯定很贵。 这些化妆品的包装十分精致,甩国货几条大街去了。 哪个女人不爱美呢?所以即使赵冬梅年近半百,在看到这些化妆品后,也忍不住怦然心动啊! “哎哟,这么好的化妆品,你还是给多美用吧,我都一把年纪了,哪里还要用这些东西。”赵冬梅虽然心动,但还是下意识拒绝了。 高明程笑道:“我给多美她们都留着呢,再说了,多美现在有身孕,是不能化妆的。” 他的话,像是说服了赵冬梅,赵冬梅喜滋滋的把化妆品收下了。 高明程又把那些药品递给高国兵,并且说道:“这些都是香江有名的药,叔,你看看上面的说明书,有用得上的就用,放在家里备用也好。” 高国兵就拿着那些药品看了起来。 药品的包装盒上,都有写主治哪种病症的。 “这些都是好药!”高国兵对这些药都很满意,有时候他就有某些症状,只是强忍着了,或者找一些老大夫开药方吃上几回汤药,虽然也能好,但还是直接吃成药更方便。 “明程,走私的利润虽然大,但风险也不小,你出门在外,还是得多加小心。”高国兵叮嘱着。 高明程说道:“叔,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有这么一个好机会摆在我面前,要是不抓住,岂不是要遗憾终身?” “肖大哥那边说他的一些亲朋,或许也有想要彩电的,叔,你这边也可以私底下问问看。我下回去香江接人时,十有八九还是能够再装一车货回来的。” 高明程这话,其实就是在给高国兵送人情了。 这年头,帮人买到一台进口的彩电,那得多大的人情啊! 可以说,高国兵凭借着这一点,就可以打通很多关系了! 高国兵眼睛微亮,他赞许的看了高明程一眼,说道:“我知道怎么办了,等有了确切的消息后,我再把具体的数字告诉你。当然了,我不会说的那么肯定,免得你到时候没有货不好收场。” 高明程听了,觉得高国兵考虑的很好。 有没有货,其实不看他,而是看赛燕飞。 并且这一路的确是有风险的,万一路上出事,那就鸡飞蛋打了。 所以这话,的确不能说的太满。 因为高明程坚持只收进货价,高国兵在给了钱后,指着那台旧黑白电视机,说道:“我也不能多占你便宜,这台黑白电视机,你就搬走吧!” 赵冬梅也笑着说道:“现在有了彩电,谁还想看黑白电视机!明程你拿走吧,是卖还是送人,你看着办!” 他们夫妇都这么说了,那么高明程也没有客气,等他离开时,手里就搬着那台旧黑白电视机了。 他望着这台黑白电视机,琢磨着它的用途。 他是看不上了,但要是拿出去卖,分分钟就能够卖出手,但没这个必要,他也不差那点钱,不如放在高家村的房子那儿吧。 这样他回村干活时,也能够有电视看。 他这么想着,觉得没什么毛病。 然而等他回到服装店那儿,把黑白电视机的安排一说,就遭到许多美的反对了。 许多美说道:“我们住在县里的时间更多,即使回村,那也是回去干活的,累了一天后,洗洗就睡了,哪还有精神看电视?这电视放在村里,那也是吃灰!” “明程,我看你这台黑白电视机,还是给你爸妈他们吧。他们住在村里,闲暇时间多,看看电视也好。” 许多美的话一落,高淑芳就先感动的说道:“二嫂,你人真好!” 瞧瞧,她二哥没想着爸妈,二嫂先想着呢! 都说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其实高淑芳在看到那台黑白电视机时,心中也想着要是能给爸妈看就好了。 只是东西是二哥的,她也不好贸然开口。 但二嫂这样说,那就没毛病了! 高明程看着许多美和高淑芳,她们都这样说了,他还能怎么办呢?当然是同意了! 于是这台黑白电视机的处理结果,就出来了。 “明程,时间不早了,我和罗丽就先回去了。”趁着一集放完,黄大志终于舍得站起身来了。 今天他一下班,就早早的过来了。 平时是为了接罗丽回家,而今天则是为了来看彩电。 高明程看着他们,说道:“夜深了,你们慢点走,记得打手电筒啊!” “哎,知道了。”黄大志应着,带着罗丽出门而去。 黄大志他们走后没多久,电视画面突然就看不了了,出现了一个图案。 看到那个图案,高明程竟然有种久违的熟悉感。 “二哥,是不是又要调天线了?怎么没有节目了?”高淑芳急了,她走上前,开始调动着天线。 然而不管她怎么调,电视画面只是从清晰变模糊,又从模糊变清晰罢了。 高明程说道:“哪有那么多节目给你看?出现这个图案,就意味着没有电视节目,不能再看了!关机吧,时间也不早了,赶紧洗洗去睡!” 高明程上前把电线拔了,没了画面后,高淑芳才死心。 高明里的存在感不强,但显然他的心思也在电视机里。 他看过黑白电视,也看过电影,但现在看彩电,依旧激动的不行,觉得好看的很。 黑白电视没有这么好看,而看电影时,人格外的多,声音嘈杂不说,还有很多气味,有烟味,也有臭汗味。 哪里有在自己家里安安静静的看彩电爽呢? 高淑芳被迫前去洗澡,等她躺在床上准备入睡时,迷迷糊糊间,她突然想起一件事来。 她瞬间坐起身来,清醒了。 她二哥说要送她一个礼物的呢? 现在二哥带了一台彩电回来,那她的礼物还有吗? 高淑芳纠结万分,很想找二哥问一问。 但是人走到二哥的门口,听着里头二哥和二嫂的说话声,她迟疑片刻后,还是决定先回去睡觉。 算了,等明天再问吧!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六章:大气的高明程 第二天早上时,高淑芳终于把那句话问出口了。 “礼物?”高明程愣了片刻。 高淑芳看见她二哥这样,心就拔凉拔凉了。 但因为二哥带回了彩电,所以高淑芳虽然多多少少有些失落,但也还是能够接受。 算了,肯定是事情太多,所以二哥才忘记了。 但高明程在愣了几秒后,就想起来了,他立即说道:“我当然给你们带了礼物,昨天有一个小点的袋子,你们拆开了没有?我去翻一翻。” 高明程说着,去翻昨天带回来的货物了。 “在这里。“高明程终于找到了,他打开袋子,里面装着一些东西。 “多美,淑芳,我给你们带了礼物,快来看看!”高明程拿了两个女式皮包出来。 给女人送什么礼物呢?当然是送包啊! 包治百病! 那天陪着范立成他们母子逛街时,他也没有闲着,顺手买了两个女式皮包,倒也不是大牌子货,但皮包的款式和质感都不错。 本来他不会选,想着买个品牌包就行,但后来又想,小县城的人虽然见识少,但难免也有见识多的,如果看到许多美和高淑芳背着香江那边才有的品牌包,就有那么点打眼了。 这两个包,还是赛燕飞替他选的,价钱不贵,又适合年轻女孩子背。 “这是皮包?好漂亮的皮包啊!”高淑芳满脸的惊喜,高明程递给她的皮包是黑色的,绵羊皮做的,面料很柔软,还带着一个皮质的流苏,金色的金属拉链,又添加了几分贵气和时尚。 虽然是黑色,但这个黑并不土,反而很洋气。 这款包有好几个色,高明程本来想拿粉红色,但是赛燕飞没让他拿,原因是粉红色会显得皮肤黑,背粉红色的包,反而会把人衬托的很土。 所以他就拿了一黑一白两个色的包,这两个色,算是经典百搭款。 许多美看着递过来的白色皮包,心里也挺高兴的,她的容貌,比高淑芳略胜一筹,加上自从嫁给高明程后,她的皮肤得到了改善,不说又白又嫩,但也没有那么黑和黄了。 “罗丽你也有礼物啊。”高明程可不是厚此薄彼的人,罗丽不只是普通的店员,更是黄大志的老婆。 所以高明程也是给罗丽带了礼物的,只不过不是包。 给别人的老婆送包,就感觉怪怪的了。 他拿了一大包的手串出来,里面各种材质的都有,有水晶的、玛瑙的、珍珠的,但更多的是碎贝壳制成的手串。 一些漂亮的小海螺,在上面钻孔打洞,然后用有弹性的绳子串起来,就是一串有着异域风情的手串了。 除了小海螺,还有贝壳的,只不过贝壳比较大,所以要先把贝壳弄碎,然后从中挑选一些漂亮的碎片穿起来。 这些贝壳类的手串是最便宜的,所以高明程直接批发了一大袋。 高明程把贵的先拿了出来,让罗丽选一条。 罗丽望着琳琅满目的手串,简直美呆了,她一时间不敢挑选,本能的婉拒:“这太贵重了,我还是不要了。” “没事,你挑一串吧,不说我和大志之间的关系,你在店里的这些日子,做事勤勤恳恳,我也是要给予奖励的。”高明程劝罗丽挑选,也让高淑芳和许多美挑。 水晶、珍珠和玛瑙,虽然贵一些,但也不是昂贵的宝石,且珍珠大多是有瑕疵的。 许多美也挑花眼了,不知道选什么好,于是高明程干脆每样都给她拿了一串。 许多美心里乐开了花,冲高明程傻笑着。 这酸腐的臭味,高淑芳和罗丽都闻到了,两人对视时,高淑芳还冲罗丽扮鬼脸。 高明程注意到高淑芳搞怪的表情,轻咳一声,干脆也每样都给高淑芳一串,自己的亲妹妹嘛,给了也不亏。 “谢谢二哥!”高淑芳喜滋滋的道谢,声音脆甜脆甜的。 罗丽的目光在那三串手链上移动,内心十分的纠结,到底要哪个呢? 最终,她选择了珍珠的。 珍珠的名气,可比水晶和玛瑙要大的多,那珍珠虽然有些许瑕疵,但光泽度很好,寻常戴着,也是很好看的。 并且民间还有古方,说把珍珠磨粉,是可以入药的。 “这些贝壳手串,你也拿三串去吧,你和你的妹妹们各一串,平时戴着也挺好玩的。”高明程又从贝壳手串那里拿了三串递给罗丽。 罗丽没想到自己的妹妹都还有礼物,一时间心中十分感动。 高明程又挑挑拣拣,留了一些下来,然后把剩下的递给许多美,说道:“送你姐姐的,你自己挑。剩下的,就放在店里卖好了。” “哎。”许多美笑着应道。 把礼物都分好后,高明程干脆把昨天带回来的货物都整理好,能挂出来卖的,都挂上,秋装就先搬到三楼去。 当然了,每款秋装,他都要拿一套出来,到时候带到高家村,让董飞霞照着抄。 忙忙碌碌一上午就过去了,因为新新服装店买了彩电的名声逐渐传了出去,今天上午挺多顾客登门,只不过大部分都是对彩电好奇的。 只可惜高明程把彩电藏在后院的棚子那儿,并没有摆在前面的店里。 除了普通好奇的顾客,还有一些店里的老顾客,都是县里不差钱的那些人,她们也向高明程打听彩电的事情,并且眼尖的注意到服装店挂上新的服装了。 这些服装,无论是款式还是布料,都格外的与众不同。 很多人只觉得这些衣服好看,但只有她们才能够看出这些衣服的设计感。 于是纷纷询问,得知是香江的货后,购买热情大涨,即使价钱昂贵,一上午也卖掉了不少件。 高明程挺会做生意的,但凡买了高价服装的,都送一串贝壳手串。 贝壳这种东西,在海边是烂大街的东西,没人在乎,但对于内地的人来说,还是挺新颖的。 戴上贝壳手串,感觉人都时髦洋气了。 高明程看她们这么满意贝壳手串,甚至都不觉得服装价钱贵了,于是等人走后,就对许多美说道:“这些手串不卖了,全部送人!只要在店里消费高的顾客,就给她们送一串,老顾客就更要送了。” 许多美已经知道贝壳手串的价钱了,因此听了这话,也不心疼,直接点头应下了。 偶尔送点礼物给顾客,可以加强顾客对店里的认可。 “这样吧,我们干脆建立一个会员档案,把每一个顾客消费的金额换算成积分,到年底时,就结算积分,不同的积分,可以领取不同的礼物。”高明程顺便想到了一个后世店里经常用的招数。 伎俩虽然不新,但好用就行。 有时候,顾客为了这点积分兑换礼物,那么在需要购买服装时,第一个就会想到新新服装店。 否则那么多服装店,买谁的不是买呢? 许多美一时之间,并不懂这里面的道理,但她乐意听话照办,这一点就很好。 于是在高明程的指导下,店里的老板娘和店长以及店员,都学习了会员制度。 下午时,生意又还不错,因为有些顾客听说店里有来自香江的衣服,并且还有贝壳手串送,于是纷纷过来挑选了。 一天下来,营业额竟然相当的不错! 明天开学,要早起送孩子去幼儿园,晚上没有更新了,明天白天写。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七章:炫耀的罗小华 高明程正打算去肖金峰那儿借一辆车回高家村时,高明万恰好开着他的拖拉机回来了。 时隔几天,高明万身上的伤口已经好的差不多,伤口处还有厚厚地结痂,等着结痂掉落,也就彻底好了。 不过高明万应该是疤痕体质,每次受伤后,身上都会留下较为明显的疤痕。 看到高明万的第一眼,高明程就问起小圆圆的情况来。 高明万笑着说道:“你放心吧,现在小圆圆已经好了,那天出院后,我就送他们回高家村了,因为我放假养伤,所以干脆也在村里住了几天。我想着二哥你也该回来了,我这伤也好的差不多了,所以就回县里了。” 高明万刚回县里,还不知道高明程路上的经历,但他也没有多停留,而是去了运输公司那儿。 等他走后,高明程把那台黑白电视机,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搬上车,然后就对许多美说道:“我回村里住两天,把地里的事情做一下。” 如果是之前,那么许多美会一起回去,但现在嘛,有彩电在,许多美就不愿意回去了。 许多美之前就看过《红楼梦》这本书,本来就很喜欢这个故事,现在又能够用彩电看《红楼梦》的电视剧,那就十分的上瘾,一步都不愿意离开了。 “嗯,你自己路上小心。”许多美站在原地,朝高明程挥了挥手,手腕上,戴着一串珍珠手串。 高明程开着拖拉机,一路回到高家村,路过兴安岭时,他停下车,把样衣搬进高守旺的制衣作坊里。 高守旺看到他,立即迎上前来。 “守旺叔,这些是香江和羊城最新的秋款,我觉得好看的,每样都带了一件回来,你们照着参考参考。”高明程指着那一袋衣服说道。 这种仿制的事情,双方是没少干,高守旺熟练的把东西搬进去放好,然后好奇的问道:“你怎么还弄到香江的货了?” “嘿,运气好呗!守旺叔,你忙吧,我也要回村去看看了。”高明程把东西放下就打算走了。 但高守旺却看到他车斗里的黑白电视机了。 于是问了起来,高明程就说这是二手黑白电视机,打算给他爸妈用的。 高守旺一听就竖起大拇指,狂夸他孝顺。 相信不需要半天的时间,附近几个村子的人,就会知道高明程孝顺,都给爸妈送黑白电视机了。 高明程笑了笑,这才离去。 本来他想着要不要给高守旺留一台彩电,毕竟高守旺开这个制衣作坊,应该也赚了一些钱了。 但想到明年国内的形势不那么好,很多私企老板为了自保,甚至舍弃了自己所创建的公司,将之给了县集体、村集体等。 高守旺这个制衣作坊还算是初建,还不到特别盈利的时候,所以并不打眼,并不会被人特别针对。 但如果高守旺家有一台彩电,那么在这十里八乡,就会出大名,反而会给高守旺招来麻烦。 所以,对于村里的人,高明程都不提自己去过香江,更不提自己走私了一批电器。 兴安岭离高家村很近,不多时,拖拉机就在村口池塘那儿停下了。 池塘的边上,有村里的妇人们正在那里洗衣服。 高明程朝相熟的人纷纷打着招呼,然后还喊了其中一个妇人一声:“妈。” 罗小华也在洗衣服,看着已经快要洗完了,正在水中荡洗漂干净。 她循声看去,看到了高明程。 不过她第一眼看到的,却是高明程手里拿着的黑白电视机。 常言道,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村里虽然没谁家有电视机,但好歹还是认识的。 “老二,你买电视机了?”罗小华的声音都高了几度。 听到她的声音,其余人也纷纷朝高明程看来,都看到他手里抱着的黑白电视机了。 高明程笑着说道:“嗯,这是买来给你们的,就放在堂屋那儿看吧。” 他多说这么一句话,就是为了防止爸妈把电视机给了大哥他们,到时候自己送电视机的行为,就会显得可笑。 “明程,你真孝顺!哎哟,我也有电视机看了!哎,他大妈、他婶子,你们等下都来我家看电视啊!”罗小华兴奋的冲一起洗衣服的人喊着,声音里充满了炫耀的气息。 她加快了手里的动作,衣服在水里漂两下就直接拧干丢进水桶里了。 不只是她加快了手里的动作,其他人亦是加快了手里的动作,都想着等下去罗小华家里看电视。 不多时,罗小华就站了起来,一手提着洗干净的衣服,一手拿着肥皂盒。 她春风满面的说道:“走,回家放电视去!” 母子两个快步回到家里,罗小华甚至顾不上晾晒衣服,就站在堂屋里,眼巴巴的看着高明程插电线、开机、调试天线。 这台黑白电视机虽然是二手的,但之前高国兵家保养的也还不错,看着还是比较新的,高明程调试了一小会儿,屏幕里就出现画面了。 “哎哟,放出来了!”罗小华喜滋滋的喊道,声音大到院子外都能够听到了。 高明程看其他人不在家里,就问了声。 罗小华连忙说道:“你奶在村里串门,你爸在田里拔草呢,这会儿田里的草多的很,你爸说明年买几个鸭苗回来,到时候把鸭子赶田里去吃草。” 高明程立马表示这个主意很不错。 稻田里长的鸭脚板,就是鸭子很喜欢吃的一种草。 另外鸭子还能够吃稻田里的田螺、小鱼、泥鳅和虫子,养着也挺好的。 高明程也决定去田里看看,虽然只有一亩田,但也得关心关心。 但他又注意到手里拿着的袋子了。 于是他从袋子里拿了三串手串出来,将之递给罗小华。 “这是我在外面跑车时买的,你、奶奶和大嫂,一人一串吧。” 罗小华的目光从电视机上移开了几秒,看着那手串,下意识说道:“我和你奶都一把年纪了,都给你嫂子吧!” 高明程闻言,立即收回两串。 并且故意说道:“你们不要,那我就拿回去了。” 这一下可把罗小华着急了,连忙说道:“谁说不要?谁说不要的?你快拿来,我戴着正好!”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八章:果园的小小收获 最终,罗小华还是拿走了三串手串。 她看着那漂亮的手串,心里也是一阵激动,哪个女人不爱珠宝呢? 上回高明程给高奶奶送了一根银簪,罗小华心里就馋的很,只是没好意思开口直接要。 当她看到细奶奶也戴着同款银簪时,可没少在心里骂高明程。 觉得高明程心向着外人,不亲她这个当妈的。 这回,高明程给家里送了黑白电视机,还给她送了手串,她心底就舒坦了,她想,就算高明程会给细奶奶送手串,但电视机,她能有吗? 这亲儿子到底是亲儿子呢! 罗小华想的没错,高明程转头就去了细奶奶家。 他去看看小圆圆的情况,顺便也给细奶奶和何秀曼送两个手串。 细奶奶和何秀曼倒是在家里,正在给小圆圆喂稀粥。 双方见面,高明程先是询问了小圆圆的情况,然后把手串拿了出来。 结果小圆圆的眼睛也朝着手串看来,黑溜溜的眼珠子泛着灵动的光彩,似乎对手串十分感兴趣。 “哈,小圆圆也想要吗?大伯这里还有!”高明程从袋子里拿了一串海螺手串,将之递给小圆圆,小圆圆立刻伸手来接。 但高明程却又坏笑着拿开,拿去用水洗干净后,这才重新给了小圆圆。 这海螺比较大,即使在把玩的过程中线断了,也不容易被孩子吞进肚子里去。 像小圆圆这么大的孩子,正是喜欢吃手的时候,并且还会把手里的东西放进嘴里去咬。 “这就是海螺?真漂亮啊!”细奶奶笑眯眯的看着小孙女玩那串海螺手串,又喊高明程中午在家里吃饭。 高明程自然答应下来,他刚回村,家里冷锅冷灶的,也懒得弄吃的。 “那行,我先去田里看看,等吃饭了,再过来。”高明程说道。 “哎,好。”细奶奶应着,目送他离开。 高明程顺着小路,来到了田里。 高家村的田全部聚集在一起,地势平坦,如今事事得靠人力,但在以后,每年收割时,就会请收割机来,节省了很多体力和时间。 六月底,天气炎热,这个时候,正是早稻灌浆即将成熟的时候。 高明程一路走,一路看着田坎两边的稻田,看看谁家的稻穗长得好,谁家的稻穗长得一般。 很快,他来到了自己的田里。 站在田坎上,风吹过,禾苗摇曳,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同时一股清香扑鼻而来。 茂密的禾苗中,有一人弯腰弓背,正在俯首拔草。 “爸。”高明程叫了声,脱掉鞋子,打着赤脚走进田里去。 那个给他拔草的人,正是高远见。 高远见听见他的声音,抬头看来。 看到是高明程回来了,当即说道:“你怎么回来了?我看你田里长了很多草,所以就给你拔一下。伱这草要是不拔,稻子就长不好了。” “哎,谢谢爸。”高明程客气的道谢。 他雇了张成远给他看管果园菜地和喂牲畜,但这块田,张成远一个人也忙不过来。 因为只有一亩田,所以他也不是很上心。 这块田本来就是从家里的田里分出来的,都是连在一起的,所以高远见在管理自己的田时,多多少少会搭把手看管下高明程的田,如果高明程在村里,那么高远见就会告诉他,什么时候该施肥,什么时候该拔草,又什么时候该准备收割了。 村里的老一辈,对粮食是格外看重的。 高明程也低头拔草,顺便用手捏了捏稻穗上的谷子,才刚刚灌浆不久,掐破稻谷后,有乳白色的汁液流出。 稻谷的皮还是青的,等到变得金黄后,里面的大米就会变得很硬,这个时候,就是收割的时候了。 如果提前收割,那么稻谷在脱壳碾米时,就容易碎,形状不好,不但会影响卖价,也会影响口感。 “你手怎么这么多?捏一下就是了,还掐破!”高远见看到高明程的动作,心疼的训斥着。 这一粒稻谷,就是一粒大米啊! 这掐破就浪费了。 高明程也不是故意掐破的,只是手劲大,一下子不小心掐破的,被训斥了,也只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父子两个一起干活,速度就快得很。 不多时,一亩田的草就全部被拔掉了。 高远见略带可惜的说道:“你总是跑来跑去的,今年你这块田的稻谷,就长得不是那么的满。” 高明程只笑了笑,他如果不跑来跑去,那么就算把这块田伺候出花来了,又能怎么样呢? 别说一亩田,就是十亩田也不够家里吃穿用度啊。 “爸,我给你们买了一台二手的黑白电视机,现在已经摆在家里放着了,你赶紧回去看电视吧。”高明程说道。 话音刚落,就见高远见急匆匆的走上田坎,一脚泥的他也顾不上穿鞋,就那么拎在手上,一面往老村走去,一面抱怨道:“这么大的事,你也不早说!” 高明程能说啥?他总不能说想让他爸帮他做事,所以才没有第一时间说的吧! 从田里出来,高明程来到水渠洗脚,重新穿上鞋后,这才把拖拉机开回牛尾岭那儿。 路边,是一簇竹林,竹林中间,还长着几棵水桐树,原本是水桐树先在这儿的,否则竹林之中,很难有其他的树木。 因为竹子这种植物是很霸道的,所以人们往往能够看到单一植被的竹林、竹山等等。 拖拉机还未停稳,黑虎和精灵就不知道从哪个旮旯里窜了出来,一边欢快的叫着,一边朝高明程跑来。 一人两狗几天没见,立即玩在一起。 把两狗的毛都撸的乱糟糟后,高明程才心满意足的站起身来。 “好了,该干活了。”高明程说道,大步朝菜地走去。 每次回村,第一件事,就是得巡视一下自己的领土。 呃,菜地被管理的还不错。 这池塘看着也没毛病。 嗬!这山坡上的决明子长得真茂盛! 又一路上了山,查看起各种果木的情况,之前桃树上有几个结果了,现在果子还挂在树梢上,仔细数一数,竟有十五个桃子! 这些桃子是水蜜桃的品种,但长得个头倒不是很大,桃尖部位已经有些泛红,但桃屁股那儿就还是青的。 高明程挑了一个最红的摘下,也懒得下山拿水洗,直接拿衣服擦了擦,然后就放进嘴里去吃了。 唔,除了果皮上还有一点细毛外,口感倒也不错,酸酸甜甜的,桃子味很足! 后世的一些水蜜桃,那是只有水,没有蜜啊! 那些桃子看着一个个又大又红,漂亮的不得了,价钱也贵的让人望而却步,一狠心买下来吃吧,结果吃了个寂寞! 高明程三两下就把桃子啃干净了,桃核随地一丢就是,他望着剩下的桃子,决定等回县里时,再来摘了,带回去给多美她们也尝一尝。 除了桃子,那棵最大的杨梅树也结果了。 不愧是东魁杨梅的品种,树上的杨梅很大,比当地的野杨梅大多了! 不过这种杨梅树算是比较晚熟的品种,这会儿树上的杨梅都还未彻底的变红。 高明程在树下转了几圈,颇为满意,打算等杨梅成熟后,就来摘下,卖是不卖了,就这么一棵树长了果子,全部摘下来,可能也就二十来斤,所以还是自己吃吧。 给亲朋们分一分,如果还有多的,那就用来泡杨梅酒,总之是不会浪费的。 于是杨梅都还没有成熟,但它的下场已经被规划好了。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九章:哥俩好 把小富山巡视一遍,时间就到了中午,眼看着要吃午饭了,于是高明程又开着拖拉机回到老村那儿。 虽然他脚程快,但人有了车就是这样,会习惯性开车去。 路过许多玉的家中时,他特意上门去坐坐。 许多玉在厨房煮饭,张成远则在院子里看孩子。 大热天的,孩子蹲在屋檐下玩泥巴,张成远则拿着一把大蒲扇给孩子扇着风。 小石头已经快一岁了,走路很稳了,就是说话偏晚。 “小石头,叫姨夫!”高明程哄着孩子喊他。 奈何小石头和他相处不多,看到他后,先是定定的看上几眼,然后就扭过头继续玩泥巴了。 显然,在小石头的眼中,泥巴比姨夫更好玩。 张成远有几分尴尬的站起身来打招呼,并且邀请高明程在家里吃饭。 但高明程没有答应,而是说等下要去细奶奶家吃饭。 他注意到,他说出这话时,张成远似乎松了口气。 倒不是怕高明程留在这里吃饭,而是许多玉和张成远夫妇极度的节省,每天吃的食物都很简单,怕高明程留下,会觉得招待不周。 高明程拿出两串手串,一个是珍珠的,一个是贝壳的,这是许多美选出来给她二姐的。 她给三个姐姐,都选了两串,一串贵的,一串便宜的。高明程自然是随她,反正钱也不多,就是一个玩意。 “这是多美送给她二姐的,你等下给她。”高明程把东西递给张成远,然后就顺着小路下坡,坐在了拖拉机上,又一路朝着老村而去。 但他的说话声,显然传进许多玉的耳中了,他刚走,许多玉就从厨房出来了,因为匆忙,手里还拿着锅铲。 “多美给我送什么了?”许多玉连忙问道。 张成远便把手串举起来递给她。 阳光下,珍珠手串散发着柔和的光泽度,而贝壳手串也极具特色。 “呀!好漂亮!”许多玉一眼就着迷了,迫不及待的接过手串,她把手里的锅铲塞给张成远,说道:“你去炒菜,已经放了盐了,等下铲起来就行!” 张成远没吭声,老老实实的进了厨房。 细奶奶的院子里,高壮已经从地里干活回来了。 他用井水洗了一把脸,又脱掉外套后,这才去抱小圆圆。 自从小圆圆得过急性肠胃炎后,他们一家就很注重卫生了,如果村里人想捏小圆圆的脸蛋,他们都会出言阻止。 高壮看何秀曼的手腕上戴着一串珍珠手串,立即问道:“这是哪来的?” “是明程哥送来的。”何秀曼的年纪虽然比高明程大,但她也跟着高壮喊高明程哥。 以前她就知道高明程帮了高壮家不少,但这次小圆圆得病,何秀曼才亲身感受到高明程给予的帮助,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如果不是高明程带他们去医院看病,可能他们早就慌了神,会历经很多波折,才能够把病看好。 况且高明程不但带他们去医院看病,还给他们提供吃住,并且还送他们新衣服,包括小圆圆的新肚兜和尿片都有。 得了急性肠胃炎的婴儿,一天能拉好多回,如果只有他们自己带的那些尿片,那么是远远不够用的,到时候必定得一床的脏东西了。 因此,何秀曼对高明程是心生感激。 “明程哥回来了?难怪奶奶煮那么多菜!”高壮呵呵笑着,目光却时不时望向院门外,神情颇为期待。 “走,爸爸带你去迎一迎伱大伯。”高壮按奈不住,直接抱着小圆圆走了出去,决定去迎接高明程。 路过前面的甬道时,听见高明程爸妈家有电视机的声音,并且还有很多村民们聚在一起说话的声音,他便好奇的走了过去。 一进院子,就看到二三十个人挤在高远见家的堂屋里,他就是想进去,也没有立脚之地了。 高远见夫妇坐在电视机的最中间,笑容满面的和人说着话。 有人说道:“这白天晒太阳太热,等到了晚上,你就把电视机搬到院子里,那样再多的人来看也行。” 高远见笑着说道:“好,好。” 成为村里第一个有电视机的人家,高远见的心情十分的骄傲,虽然大中午的有些饿了,但亢奋的精神,让他察觉不到饥饿,而罗小华也在和同村的妇人们炫耀,压根没想起该去煮饭来吃了。 高壮的心思也被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勾去了一点,但他就是想进去,也进不去,何况他心里还惦记着去迎接高明程呢,于是只得走了。 好在他没走多久,就迎面碰上高明程了。 “明程哥。”高明程高兴的喊着。 “这大中午的,你抱圆圆出来晒太阳做什么?”高明程说道,小圆圆长得可白皙了,万一晒黑了,就不好看了。 高壮嘿嘿笑着,说道:“我都是走在屋檐下,不晒的。” 两人并排走着,走到高远见家的后院时,高壮就把刚才看到的情况说了出来。 “都这个时候了,你爸妈还在看电视,还没煮饭的。”高壮说道,有那么点担忧高明程爸妈饿着了。 高明程竖起耳朵听里面的声音,觉得他爸妈那是中气十足,想必是红光满面,也就不打算去做恶人。 随他们去吧,一顿不吃也饿不着! 高明程没理会,大步走进细奶奶家。 细奶奶那是早有准备,所以这会儿很多饭菜都已经上桌了。 高明程放眼看去,菜虽然多,但荤菜少,素菜多。 荤菜就两个,一个是煎泥鳅,一个是辣椒炒鸡蛋。其余的都是素菜,有丝瓜汤、辣椒炒苦瓜、凉拌茄子、辣椒炒豇豆。 细奶奶颇为不好意思的说道:“家里没买肉,将就着吃吧,等赶集了,再让壮壮去买些肉回来。” 高明程并不在意,大鱼大肉能吃,清汤寡水也能吃,何况这一桌饭菜也不算很差了。 于是大家高高兴兴的吃起饭,饭桌上,高壮问起高明程爸妈家电视机的事情,高明程就说是自己买的二手电视机,送给他爸妈看的。 又问细奶奶想不想要二手的电视机,如果想要,那他就想想办法。 细奶奶连忙说道:“不要,我们不要!” 虽然高明程说二手的黑白电视机不贵,但细奶奶还是怕花钱,更怕高明程私底下给他们花钱。 她笑着说道:“电视再好看,也就那样,家里一堆的活,哪有空看电视?要是像你爸妈家那样,二三十个人往家里一坐,等着看电视,我是招待还是不招待?” 高明程恍然,也就不再提买二手黑白电视机的事情了。 有些人爱面子,喜欢炫耀。但也有人爱清净,只想过自己的小日子。 小圆圆还小,不能呆在太吵闹的环境里,且何秀曼还要给孩子喂奶,也需要一定的私密性,一旦家里有了电视机,肯定会引来一些人,到时候难免麻烦。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章:上屋顶晒菜 高明程在村里待了三天,把地里的活干完后,又去山里转悠了一圈,查看了野猪、黄麂等动物的情况。 去年因为种种原因,山里的野猪数量锐减,因此今年高明程都还没有进山去打过猎的。 要走可持续发展,可不能竭泽而渔。 经过观察,他发现山里已经多了不少小野猪了,在没有天敌的如今,野猪又是繁殖很快的物种,所以无人狩猎的话,再过几年,山里的野猪都能泛滥起来。 不过,我有在,容不得你们泛滥! 高明程用慈爱的目光望着小野猪,小野猪快快长大吧,等到了冬天,我就把你们做成爆炒猪头肉、凉拌猪耳朵、炖骨头、风吹肉…… 野猪没有吃上,不过高明程在山里的水塘中抓到半袋子牛蛙,牛蛙也是繁殖很快的一种物种,去年山里有个湖泊没有干水,一些水生动物都还活的好好的,今年春汛时,山中水满便流淌而下,最后汇聚到各大水库之中,在这些水中,就有一些小鱼和鱼卵。 因此即使水库中无人放鱼苗,也逐渐有了一些鱼,只是不多而已,等到明年涨水时,村里的人们又可以提着水桶去水库里捉鱼了。 他提着半袋子牛蛙下山,也没有放回自己家里,这几天,他都是在细奶奶家吃饭的。 因此提着东西就上了细奶奶的门。 他把袋子里的牛蛙又分出两份,一份给了自己爸妈家,一份给了高守旺家,然后对细奶奶说道:“我打算明天去县里了,等到稻谷成熟时,再回来收割。” 细奶奶便说道:“你放心,晚稻用的稻种,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 自从高明程分家后,他这一亩田的稻种就没有自己准备过,都是从细奶奶家分到的。 除了稻种,细奶奶还会给他分一些薯种,这样省了他很多事。 感激的话不必多说,人与人之间便是你帮我,我帮你,共同抵御风险,共同追求幸福。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准备返回县里。 去县里前,他特意带着两狗进山一趟,成功的猎到了十几只兔子,当场就分给两狗两只,任由它们吃个痛快。 然后又去小富山把那十四个桃子给摘了下来。 果树第一次结果时,数量总是不多的,但只要结果了,那么第二年就会有很多。 因此,高明程还挺期待明年的,到时候满山果树,满山硕果! 除了兔子和桃子,地里的菜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 高明程把能拿的菜全部都拿了,不然放在地里也是浪费,如此,便装了小半车的菜了。 他同两狗道别,但两狗一直跟在拖拉机的后面,一直追送到军岭那儿,看到高明程的拖拉机拐上国道后加快了车速,两狗这才停下,恋恋不舍的目送高明程离去。 人有感情,狗亦有。 …… 回到县里时,已经是上午十点了。 把拖拉机停在服装店的后院,高明程就开始卸货了。 听见动静,许多美走了过来。 她的肚子越发大了,穿着一件宽松的孕妇裙。两个手腕上,各戴着一串手串,添了几分女性魅力。 “你怎么带了这么多菜?这天气吃不完要坏的。”许多美看到那半车的各种蔬菜,那是又高兴又忧愁。 家里没有冰箱,这些蔬菜今天看着新鲜,明天就会坏掉了。 高明程说道:“给大家分一分,其他的晒干吧。” 许多美却忧愁没有地方晒。 在村里,有大院子任由她晒东西,但在县里,即使拥有一栋房,也没有多少地方晾晒。 高明程说道:“放在天台上晒就行,一两天的功夫,就能晒干了。” 在楼顶,前方是一个水泥天台,这里是有一个四方形的口子,借助梯子,人就能够上到楼顶,可以及时检修瓦片的情况。 而现在,那里也是晒菜的好地方。 许多美却依旧发愁,因为家里并没有梯子。 高明程说道:“你不用操心,我自有办法,你把家里的这些菜,要切的切碎,要烫的烫熟就行。” 接着他又把东西分类,分成两小一大,那小的,一个是送给高国兵,一个是送给黄大志,够他们吃一天的分量。 剩下那堆大的,高明程就让许多美看着收拾。 豇豆和茄子,可以生晒,也可以烫半熟后拌上盐再晒,至于辣椒,红辣椒直接切碎晒,青辣椒就得用开水烫过后拌盐晒。 怕家里盐不够,高明程又去旁边的店铺里买了十几包的盐回来。 许多美正要亲自动手处理,但高淑芳跑了过来,说道:“二嫂,你去外头看店,这里我来!” 说着,高淑芳就占据了砧板的位置,准备把该切碎的切碎了。 高明程也笑着对许多美说道:“那你就去看店吧。” 许多美无奈,只得去前面的服装店里待着。 这些菜,高淑芳可以处理,但那些兔子,就得高明程亲自动手了,这次照样是没有剥皮,需要用开水烫毛,然后再用火烧皮上残留的细毛。 一直忙到中午,这些事情才总算做完了。 在灶边待了两个小时后,高淑芳不愿意再煮饭炒菜了,于是说道:“二哥,中午吃面条吧!再把兔子内脏炒一盘出来就行。” “行。”高明程并没有意见,只问家里的面条够不够,得知可能不够后,又去附近的店里买了两把挂面回来。 这种挂面很细,是放了盐的,煮的时候,只需要加少量的盐就行。 趁着高淑芳煮面条,高明程把之前做好的各种菜都带到三楼去,然后又搬了个凳子在天窗那儿。 为了防止雨水流下来,那处口子是用一块薄水泥板盖住的,如果人需要进出,那么就得把那块水泥板挪开,然后就可以上去了。 家里没有梯子,高明程也懒得去问邻居借,他踩在凳子上,伸手就能够够到上面的水泥板,只需要轻轻一用力,水泥板就被挪开了。 一束阳光从中照射而下,空中,斑驳的光柱洒落,有细小的灰尘在光柱中飞舞飘扬着,偶尔还有七彩的光芒一闪而过。 这时,许多美也上了三楼。 高明程看到她,说道:“你来的正好,我等下爬上去,你在下面把菜递上来。” 许多美正要问高明程要怎么爬上去,就见高明程在凳子上一垫脚,然后双手抓住天窗的两边一用力,身体就往上蹿去,下一秒,人就上了天台。 许多美惊的目瞪口呆,又见高明程探头往下看来,说道:“把菜递给我。” “哦……哦。”许多美反应过来,于是一个在下面递菜,一个在上面接,然后再把菜放在瓦片上晒着。 在县里,他们没有准备晒菜用的大簸箕,所以只能晒在瓦片上,好在附近并没有什么化工厂,瓦片亦是很干净的。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一章:酸,真酸! 因为彩电、香江服饰和赠送手串的缘故,最近店里的生意都挺不错的,除了经常购物的女顾客,也有很多男顾客前来,尤其是高明程在店里时,来的男顾客就更多了,他们最主要的目的,不是买衣服,而是想和高明程聊天。 关于高明程的背景,在这县里,也不是一个秘密,虽然他交际圈不大,但知道他的人却是不少。 高明程也乐意招待,他其实是一个擅长交际的人,上辈子,经常不着家,天天在外面跟各种狐朋狗友们混在一起。 重生后,他决定把重心放在家庭,因此才减少了很多交际。很多时候,他根本没有借助高国兵的人脉,去自己和那些人接触和交流,要办什么事,也是通过高国兵帮他打招呼。 现在这些人上门,想和他聊一聊外面的所见所闻,以及县里的一些情况,他也乐意。 一晃十来天就过去了,高明程琢磨着稻谷应该已经成熟了,于是决定再回村里一趟。 这一次,许多美也决定跟着回去。 七月又被称之为双抢,是农民最忙碌的一个月。 忙着抢收稻谷后,又得赶紧犁田、插秧,把晚稻种下。 高明程回去时,还未进村,就远远看到一片金灿灿的稻田。 稻穗已经金黄,沉甸甸的垂下,就连禾苗也逐渐发黄,只有部分青色了,不需要用手捏,高明程就能够知道,稻谷肯定是饱满坚硬的了。 已经有人在田里忙活了,村里的晒谷场,亦堆满了稻谷。 “明程回来了!你那块田可能得晚两天才行,长得还不是那么好!”稻田里,一人直起腰来说道,他的脸上布满了汗水,但同时也充满了丰收的喜悦。 高明程的稻田因为管理不到位的缘故,长得是比别人的慢些。 “守旺叔,我待会去田里看看。”高明程打着招呼,拖拉机继续往牛尾岭那边去,停稳后,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外头热,你在家里待着,我去田里看看。” 许多美笑道:“家里到处都得收拾,收拾好了,还得煮饭,我也只能待在家里。” 高明程闻言,立即想到要用水,于是打开厨房门,提了两桶水后,这才往田里去。 走在田埂上时,还看到高壮和何秀曼也在地里干活,双方打过招呼,高明程继续往自己的田里走去。 到了自己的田里,高明程观察着稻穗的成长情况,发现果然得再晚个两天才能够收割。 但人既然回来了,也没有闲着的可能,这不,一看到他,在旁边地里干活的高远见就喊他来帮忙了。 亲爸喊帮忙,他能怎么办?当然是拿起镰刀就上啊! 有了他的加入,收割的速度明显加快了。 罗小华将割下来的稻谷,拿到打谷机的边上,和黄素娥一起把谷粒打下来,至于空的稻草,则先堆在一边,等下还要扎起来,竖立在稻田里晒干,晒干后挑回家里去备用。 稻草的作用可多了,家家户户都不会浪费的。 孩子们亦没有闲着,他们一个个拿着小竹篮,在地里捡掉落的稻穗,但这些活,大部分是乖巧的女孩在做,至于男孩,那是捡一小会儿,注意力就被淤泥里的泥鳅和黄鳝吸引走了。 于是一个个开始捉起泥鳅和黄鳝来,欢声笑语不断。 偶有大人训斥了几句,那调皮的孩子便又会去帮忙做事,只是心却留在小伙伴那儿。 高明程弯腰割着稻穗,突然,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脚边,于是手迅速的往淤泥下钻去,待手再出来时,就捏着一条肥硕的黄鳝了。 黄鳝大补,孕妇吃了很好。 高明程是空着手来的,没带桶子,只得脱掉上衣,把袖口打结,然后把黄鳝放进袖子里。 既然已经抓到一条了,那么他干脆多抓几条,等吐干净泥沙后,也好炒一盘子出来。 高远见看他也去抓黄鳝了,不由得训斥道:“都多大的人了,还跟个孩子一样!” 高明程只笑了笑,却依旧在抓黄鳝,在农药没有泛滥的现在,田里的黄鳝、泥鳅和田螺,那是多不胜数,只要你愿意抓,总能够抓到够两盘子的量。 高明程一直抓到衣服都兜不住了,这才罢手。 此时衣服已经全部是淤泥了,他也不在意,直接丢在地上,等走时再拿走。 他又帮着干活,直到中午了,这才说道:“我先回去了。” 说完,他拎着装满黄鳝的衣服就走了。 “老二,下午再来啊!”罗小华喊道。 但高明程人已经走了十多米了,声音则慢悠悠的传来:“不了,我下午要去山里忙!” 罗小华顿时就不高兴了,山里有什么可忙的! 但人已经走的不见影了,她即使不满也没法子。 一身淤泥的高明程回到家里,厨房上方的烟囱冒着袅袅青烟,表示许多美已经在煮饭了。 他找出一个盆子,把衣服里的黄鳝和泥鳅都倒了出来,先是用水洗干净它们表面的泥巴,然后又倒了一盆子的清水养着。 至少得养个两天,这样它们肚子里的泥沙就能够吐干净了,到时候吃起来也没有泥腥味。 虽然井里的水多的是,但他没有在家里洗澡,而是拿着满是淤泥的衣服去了小富山那儿的水塘。 简单的把衣服洗过后,直接晒在一棵橘子树上。 这颗橘子树,是去年春季时栽种的,现在已经挂着十几个青色的小橘子,这是本地蜜桔的品种,甜不是很甜,但个头比较大,即使还是小树,树上的果子也有婴儿拳头那么大了。 高明程把身上的淤泥洗干净后,就在山脚下转了转,套种在黄精地里的玉米已经长出玉米穗,只是个头还不是很大,最上面的玉米须也还是青黄色,等到玉米须变成黑棕色了,就说明玉米已经成熟,可以采摘了。 他顺着山坡,一路来到他最为关心的那棵东魁杨梅的树下。 上回来时,树上挂着的杨梅还是青色的,如今已经有不少都红了,散发出一股杨梅特有的香甜味。 他摘下一颗品尝,一入口,酸甜的滋味就在口腔里爆开,口水疯狂的分泌而出。 这种酸度……感觉还没有彻底成熟,还得再等等。 被酸的五官微微变形的高明程如此想着。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二章:养蜂指南 都说酸儿辣女,虽然杨梅还很酸,但高明程依旧摘了两颗红透的杨梅回去,他打算和许多美同甘共酸。 只是,女人在孕期时,果然胃口变了,如果是以前,许多美肯定和他一样,五官都会被酸到变形,但现在,许多美吃着酸溜溜的杨梅,表示还挺不错的。 “你喜欢的话,我再给你摘来。”高明程当即说道。 “杨梅不急,你下午得去买米,家里的米不多,并且还长虫子了!”许多美不会说,当她打开米缸的盖子,看到满缸的米虫时,是有多么的震惊。 不过米虫是无害的,大米只要不发霉,长虫也不耽误吃。 淘米时,只需要用水浸泡一会儿,米虫就会漂浮于水面,把水倒掉就行。 但米被虫子吃掉了一部分,自然也损失了一部分的营养,口感也有些不好。 天热容易生虫,高明程上次回来时,一顿饭都没有在家里吃,过了这么久,米自然容易生虫。 “好。”高明程应着,打算吃了饭就去买米。 下午时,他去合作社买了二十斤米,又买了一些糕点饼干放在家里备用,万一饿了,还能够马上吃上两口。 把东西放回家里后,高明程就领着两狗进山了。 这次他要去查看蜂箱的情况。勤劳的小蜜蜂们一年可是给他贡献很多蜂蜜的,自然得多关注一下。 上回有一箱蜂蜜生了病,他之后买了药洒在蜂箱附近,现在正好去看看有没有新的情况。 他饲养的蜂蜜虽然是本地山里弄来的,但其实蜂种却不是本土特有的,而是意大利蜂蜜,简称意蜂。 意蜂传入国内,最早可以追溯到1895年,在1928年到1932年形成一个大高潮,很多地方都引进了意蜂,如今中蜂和意蜂成了主流蜂种。 在高家村的诸多山里,自然也是有中蜂的,不过高明程在决定养殖蜂蜜时,就决定养意蜂,因为意蜂采蜜积极,一年可以多割几回蜜。 但意蜂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抗病性不如中蜂。 一旦蜂群蜂势弱,就容易生病和遭受外敌的袭击。 一箱蜂,便是一个蜂群,一个蜂群只有一个蜂王和十几个雄蜂,剩下的都是工蜂。 但雄蜂也挺惨的,它们就是蜂王的繁衍工具人,因为和蜂王交配后,雄蜂的器官就会留在蜂王的体内,连带着它的内脏也会被扯出,这个时候,雄蜂就会很快的死去,即使一时不死,也会被工蜂驱赶离巢。 而最有意思的是,蜂王只需要在短时间和众多雄蜂交配,汲取雄蜂体内的生殖基因,之后,它就不再需要交配,而是可以一直产卵了。 高明程逐个检查蜂箱,现在是白天,蜜蜂采蜜积极,大部分蜜蜂都在外面采蜜,只有当它们体内的蜜囊装满后,才会飞回蜂箱。 回到蜂箱后,蜜蜂们就会把蜜囊中的花蜜喂给其他的蜜蜂,花蜜在每个蜜蜂嘴里被转化酶转化一点,然后再喂给下一个蜜蜂继续转化,等全部转化后,就可以注入蜂脾中的蜜脾里储存了。 蜜蜂采蜜在正常情况下,只需要一周左右,就能够把蜂箱中的蜜脾填满,填满后,就可以泌蜡封盖酿造了。 酿造的时间在十天左右,也就是说,在蜜源充足的情况下,二十天左右就可以摇蜜一次了。 高明程掀开蜂箱的盖子,看到每个蜂脾上都有不少的蜜蜂趴在那里,它们扇动翅膀,发出嗡嗡的声音,似乎很忙碌。 其实确实是在忙碌,因为蜜蜂们就是通过扇动翅膀来蒸发蜜脾中蜂蜜的水分,提高蜂蜜的波美浓度,并利用消化酶将蔗糖分解为葡萄糖、果糖等单糖。 等蜂蜜彻底酿造好后,就会有种独特的香甜味,并且还极具营养。 高明程尽量不打扰这群勤劳的小蜜蜂们,只是查看着子脾的情况。 因为蜜蜂寿命短,为了维持蜂群的蜂势,蜂王是经常产卵的,至于产的是蜂王还是雄峰还是工蜂,其实是看蜂脾中子脾的大小和多少来的。 高明程打算分两箱蜂蜜出来,一箱自己要用,一箱是村里人问他要的,当时答应有的话就给的。 距离上次摇蜜,已经过去二十天了,蜜脾中的蜜看着已经满了,并且色泽很好看,就说明是已经酿造好了。 既如此,高明程打算明天就来摇蜜。 他盯着几个蜂群观察了一会儿,找到了三个新蜂王,两个已经是成熟的蜂王了,一个还是蜂王茧,还需要等待破茧而出。 高明程当即拿了那个空蜂箱过来,他先是把有两个蜂王的原蜂箱向旁边移动一点,新蜂箱放在原蜂箱的旁边,巢门相对,再把旧蜂箱的子脾、蜜脾和蜜蜂,均匀的放在两个箱子里, 旧蜂箱自然放旧蜂王,而新蜂箱就放新的蜂王,这样采蜜回来的蜜蜂,就会飞入左右两侧的蜂箱中,久而久之,就分成两个蜂群了,等两边的蜜蜂数量差不多了,这个时候就可以把两个蜂箱拉开距离。 这活高明程熟啊,毕竟之前分箱就是他干的。 家里没有别的蜂箱了,于是他拿了一个旧木桶过来,在下方开一个巢门,上面则盖一块木板遮阳防雨。 这样简陋的木桶,亦是可以养蜂的,等这箱蜜蜂分出来,就拿去送人。 他也想知道,其他的人能不能把蜂养好。 高家村三面环山,他独占牛尾岭这边,村里人即使养蜂,也是把蜂放在其他的山里,并不会影响到他这边。 如果其他人能够养好蜂蜜,也不失为一个发家致富的手段。 高明程回村的第一天就是给蜂群分箱,第二天就是摇蜜和查看茯苓的生长情况,到了第三天,总算轮到割稻子了。 上回他一个人回来,不愿意煮饭,只能去细奶奶家蹭吃蹭喝,如今许多美跟着一起回来了,家里的卫生、饭菜和家禽家畜的喂养,就无需他操心了。 许多美虽然大着肚子,但干起活来,丝毫不比以前差,就是不能久站,否则肚子就会有下坠感。 高明程自己感受到有老婆的好处了,在稻田里割稻子时,遇到了年纪相仿却还单身的高亮等人,于是开始催婚起来。 “高亮,我儿子都快出生了,你连个老婆都没有,得加把劲啊!” “高勇,你也得加把劲,以后你们的孩子都得叫我儿子哥哥!” …… 高亮等人心里酸的很,难道是我们不想讨老婆吗?还不是没钱讨老婆! 不过日子到底是一天好过一天,家里的钱也是一天比一天多,于是高亮说道:“高明程,你今年什么时候开始收药材?等卖了今年的药材后,年底我就可以相看了。” 提起收药材的事,高明程就在心里琢磨了起来。 收药材耗时耗力,他只怕没有那么多时间,所以得找个人帮忙,至于人选,他心里也有数了。 看了一本《魔法世界的养蜂人》,突然发现我虽然一直写养蜂,但写的不仔细,所以这一章算是养蜂科普了。之后就不再细提。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三章: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 以高明程的身体素质,收割一亩田的稻子,那就是毛毛雨,轻轻松松就干完了,他借了别人的打谷机,在田里就把稻谷打脱粒,然后用蛇皮袋装起来。 他家的院子很宽敞,所以用不着和别人去抢晒谷场,挑着稻谷就回到家中。 院子的水泥地干干净净,这是许多美提前扫干净的,甚至还把鸡也关在外面,不让它们到处跑动,不然把鸡粪拉进稻谷里就不好了。 金灿灿的稻谷被倒在水泥地上,然后用专门的农具打散摊开晒着,这些稻谷被阳光一照,泛着金芒,格外的好看。 细奶奶家的稻种是如今政府推广的杂交水稻,产量比以前的老稻种要高不少。 在七十年代时,水稻亩产只有五百斤左右,现在用了杂交水稻,亩产就提高到八百多斤,有些精心伺候的田,能亩产近一千斤。 人们能够逐渐过上不缺衣少食的好日子,和国家整体经济提升有关,更和袁隆平有关。 高明程因为长时间在县里,田里的这些稻子有些疏于管理,他挑着担子时,估摸了一下重量,觉得大概刚刚八百斤左右。 饶是如此,他也算是心满意足。 把稻谷摊开晒着,他又去角落把堆肥翻挖一下,这些腐熟的农家肥,是犁田时要洒进稻田里肥田用的。 到用肥的时候,高明程就有种捉襟见肘的感觉了,因为家里没养猪和牛,人又很少在村里住,农家肥的数量就太少了,但是他需要用肥的地方却很多。 除了田里地里的庄稼,小富山上的果园也是需要定时施肥的,这样果树才能够茁壮成长。 得买肥! 并且还得是农家肥。 化肥可以适当的和农家肥配着用,但不能一直用化肥,不说土地板结的问题,单说口感,用农家肥种出来的菜和水果,口感是要比用化肥好的多。 去哪里买农家肥呢?村里没有大型养殖场,一般情况下,自家堆的肥料,只够自家用,没有多余的卖给别人了。 高明程皱眉,琢磨着去问问村里养猪多的人家。 他正要抬步往外走,就听见许多美喊道:“你要去哪里?刚开了个西瓜,可甜了,你快来吃。” 一听开西瓜了,高明程也顾不得出门了,忙向厨房走去。 桌子上,的确摆着切开的西瓜,许多美坐在凳子上,正要用瓷勺子挖半边西瓜吃。至于另外半边西瓜被切成五瓣。 家里人口少时就是这样,吃西瓜可以很豪迈。 高明程拿起一瓣西瓜就开始啃,他啃的很快,连汁水都没怎么流下来。 “甜!爽口!我都忘记去西瓜地里看了。” “嘿,我去看了,西瓜还好,梨瓜有些都老过头了。我上回和我哥哥说了,如果我们不在家,地里一些菜要老了的话,就让他们摘回去吃,但他没肯。”许多美笑着说道,又指了指盆子里装着的几个梨瓜,的确都成熟了,皮都泛白了。 “地里一共有几个西瓜熟了?”高明程问道。 “得有五六个吧,剩下的也快了。今年你掐了一些小西瓜,剩下的这些瓜个个都长得很大,但也有个别西瓜被什么东西给吃了。上面看着好好的,翻开一看,下面都被吃空了!”许多美的声音带着几分生气,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吃西瓜的动物挺多的,狗獾、猪獾什么的都吃瓜,但他们这儿,如果瓜果被偷吃了,十有八九是老鼠干的。 唔,就这么平平无奇! 吃了西瓜后,高明程到底还是出了门,他要去把留在田里的稻草挑回来,之后就该把拖拉机装上犁田的工具,开始犁田干活了。 忙忙碌碌,又是几天过去,炎炎烈日下,高家村的村民们个个挥汗如雨,忙着一年之中最重要的农活。 每年双抢之后,人都能够累瘦几斤去。 今年天公作美,水稻成熟前后,一直都是大晴天,因此稻谷没有受到损失,一直到插秧结束,才下了一场阵雨。 这阵雨来的如此巧,引得村民们纷纷夸赞,他们对于今年风调雨顺感到格外的满意。 他们期盼着晚稻丰收,然后过一个富足年,但同时心底也在害怕会干旱。 往年下半年,都会有些干旱情况出现,去年的干旱最为严重,这也让大家暗暗担心。 不过高明程就没有这个担心了,因为他知道,今年的天气很好,并且最近几年都不会出现那么严重的干旱。 至于轻微干旱,那是正常的,因为他们这里三面环山,且全县都没有一条大江大河的,所以到了下半年降雨量少的时候,自然就会干旱起来。 水库里的水会快速减少,只留下一个浅浅的底,以待来年降雨后再重新充盈起来。 趁着下雨大家都闲着,高明程去了老村那边。 先是找了上回问他要蜂王的人。 那人叫高志军,他家是二房的,所以位置较偏,没有和其他的房子挤在一起,而是背靠后山。 也因此,他们家养的猪比较多,每年卖猪的钱就不少。 “志军,你上回问我要蜂王,我已经分箱好了,过两天我给你送来。”高明程熟门熟路的进了他们家的院子,找到了高志军。 高志军在剁猪草,旁边的灶上还架着一口大铁锅,里面正煮着猪食。 猪的食量大,养猪多的话,就得经常拔猪草、剁猪草和煮猪草了。这个活也挺累人的,并且如果不喂饲料,那么猪也长得慢。 “哎哟,谢谢你了。”高志军听说有蜂王了,马上笑容满面起来。只是下一秒又有些不好意思的问起要多少钱来。 高明程爽快的说道:“不提钱不钱的事情,这蜜蜂先送你养,看你能不能养的成,如果养成了,事后你再送我两斤蜜就行。” “哎,这个行!我到时候一定送你两斤蜜。”高志军高兴的点头答应。 说完了蜜蜂的事情,高明程又问道:“你家每年养那么多猪,猪粪用得完吗?” 高志军说道:“我爸妈开垦了不少荒地,所以也能用得完。” 高明程一听,觉得有些没戏,但还是说道:“等到秋天时,我果园要一批肥,你看你们家有多的能卖给我吗?” 一听这个卖字,高志军犹豫了几秒,就说道:“行,如果有多的就卖给你。” 高明程不只和高志军这么说了,也和村里其他养猪多的人说了,这些人倒是都乐意和高明程做生意,纷纷说有多的一定卖给他。 秋季施肥,对于果园来说挺重要的,这关系到明年春季果树的萌芽、开花的迟早、多少,果实的膨大等一系列与果农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所以,秋季施肥比春季施肥还要重要,是全年施肥量最大、养分最全面的一次。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四章:大志决定卖古董 双抢过后,地里的活就不多了。 高明程把剩下的一些事情都做完后,就准备去县里住几天了。 临走前,他特意去找了高壮。 他记得他之前跟高壮说过,让他代收村里的药材,然后送到县里的药厂去,这样也能够多一个赚钱的来路。 只是后面却没有再问起过,也不知道高壮干这事干的行不行。 上回高亮问他什么时候收药材,高明程才想起了这事。 “去送过一回,药厂的人听说是你介绍的,态度还挺客气的。”高壮说道,又把他上回送的药材种类、数量以及赚了多少说了出来。 做生意都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赚的就是这中间的利润。 高明程听说他能把这个生意做起来,也放心了不少,又问道:“很快就要大量收药材了,你手里有钱收药吗?没有的话,我先放两千块在你这里。” 高壮本来信心满满的想说有钱,但一听两千块这个数字就愣了愣。 “家里只有几百块……”高壮颇为不好意思的说道。 高明程明白了,不过这次回村是干活的,他手里虽然有些钱,但也一下子没有那么多,于是说道:“我明天去县里,过段时间会再回村一趟,到时候给你。” 高壮连忙点头,说道:“不急着给我,离收药材也还有些时候。” 说定了这事,高明程又逗弄了下小圆圆,然后就走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带着半车的新稻谷、西瓜、梨瓜以及一些菜去了县里。 在高明程忙着田里地里的活时,许多美已经在家里把该晒的菜都晒好了。 上回高明程把菜弄到县里去,最后在楼顶上晒干了,但许多美总觉得那样不方便不安全,还是在自己院子里晒更好,能够及时翻动,可以晒的更透一些。 都说男主外,女主内,过日子就得搭配着干活,日子才会越过越好。 拖拉机先是开往军岭,然后拐上国道,结果刚拐上国道,迎面就碰到黄大志了。 黄大志骑着自行车,前面的车筐里堆满了各种东西。 双方既然相遇,就停下车,彼此说了起来。 原来今天是放假的日子,黄大志便买了些东西回村看望小乖。 提起小乖,高明程也想起有段时间没看她了,于是干脆一起去黄大志的家中坐坐。 看到小乖时,她正坐在改装后的轮椅上,被黄小安推着满村走着。 轮椅的前面加装了一个拦板,又预留了伸出腿的位置,于是小乖坐在里面,既可以把腿伸出来,又不会滑出去。 小乖一如既往的乖巧,但眼神灵动,显然比最初刚带回来时要好多了。 黄妈照样是一边唠叨一边带孩子,看到黄大志买回来的奶粉,就唠叨着说道:“买什么奶粉?小乖都可以吃稀粥了!面条她也能吃,米饭也能吃一点,好养活的很!” 黄大志却不听她的,只说道:“你每天给她泡两回奶粉,补充营养,不然孩子容易生病,难带。” 听到难带两个字,黄妈像是想到了什么,于是闭嘴不吭声了。 高明程看到黄妈和黄大志之间的相处,恍惚间似乎看到了自己和罗小华。 难怪自己和黄大志投缘! 高明程如此想着。 看过小乖后,高明程和许多美继续往县里去,路上,许多美突然略带忧虑的说道:“明程,我明天想去医院做一次检查。” “好啊。”高明程随口答应下来。 孕检嘛,正常! 但他并不知道,许多美突然间想去做检查,是因为看到小乖的缘故,她心底莫名的开始担忧起肚子里孩子的情况来。 万一…… 呸! 许多美摇头,遏制住那些不好的想法。 带着一车的西瓜回到县里后,高淑芳就高兴的不得了。 她拿起一个大西瓜,就准备切开。 “二哥,下回你回村里,带我一起呗。我也想去村里看看爸妈。”高淑芳说道。 起初刚来县里时,高淑芳十分的兴奋,压根不想回村里。 但随着在县里待了这么久,高淑芳突然间也想念村里了,她想看看爸妈和奶奶,想在熟悉的乡野之间跑动。 “好啊,我下次跑车前,还得回村一趟,到时候带你一起回去。”高明程一口答应下来,自从高淑芳到服装店给他干活后,就没有放假休息过的。 这么一想,他是有些对不起店里的优秀员工了。 又过了十天后,高明程就如约带着高淑芳回村了。 高淑芳显得很兴奋,还特意去百货商店买了一些女孩子喜欢的发绳和零嘴,打算带回去送给和她玩的好的姐妹们。 除了这些小玩意,她也给爸妈和奶奶都准备了礼物。 难得回去一趟,她手里又有钱,自然是舍得大把大把的花钱。 至于她的小侄子,她也没有忘记,特意买了很多孩子喜欢的玩具和零食。 于是,走的时候,高淑芳坐在车斗里,旁边有一个鼓鼓囊囊的大袋子,都是她买的东西。 一路顺利的回到村里,高明程把拖拉机停在村口,高淑芳立即下车去。 临走前,高淑芳说道:“二哥,你要回县里了,就再来喊我!” “好,你安心住着,到时候提前喊你。”高明程说道,然后继续把车开往牛尾岭那边。 县里的服装店生意已经进入正轨,只需要保证优质货源就行,但村里却有一大摊子的事等着他忙呢。 并且因为高淑芳,这次他决定在村里多待两天,把该干的事都给干完,忙忙碌碌间,时间又一晃而过。 三天后,高明程告别了两狗,带着高淑芳重返县里。 高淑芳在村里待了三天,也算是缓解了思乡之情。 回去的路上,高淑芳还不忘说道:“还是彩电看着舒服!我已经迫不及待想去店里看彩电了!” 哈哈,果然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眼看着还有十天,就要结束暑假了,高明程也得到肖金峰那边的通知,说好再过两天就去香江那边接人。 “肖大哥,你这边要留的彩电数量出来了吗?”高明程问道。 肖金峰的心情极为愉悦,笑着说道:“出来了,一些不确定的,我都没答应他们,确定的有八个。” 进口彩电毕竟价钱贵,即使高明程的货不要彩电票,还给便宜两百块,但那钱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拿得出手的。 “行,我再去国兵叔那边问问,到时候把这些都预留好。”高明程说道。 离开运输公司后,他就去了警局。 找到高国兵后,高国兵也给了他一个数字。 “二十三台彩电!”高国兵这边的数字,比起肖金峰那边就高多了。 但也能够理解,毕竟社交圈的层次不同。 “行。”高明程亦是一口应下,连问哪些人想要都没有。 这个人情,他是送给高国兵的,但如果以后他有什么事需要高国兵帮忙时,高国兵自然会利用这些关系替他办好。 比如买地建房的事,他只需要出面给个钱办个证就行。 “对了,还要一批化妆品!你婶子得到你送的化妆品后,经常拿到单位去和人炫耀,这不,消息传开后,就有人找上门,都说也想要。另外你上回送我的那些药,也带一批回来吧,这边有市场卖得掉。”高国兵说道。 都是一趟的事,高明程自然没有拒绝的理。 “好。” 和高国兵这边说完后,高明程又去找了黄大志。 两人对视一眼,默契的来到僻静的地方谈话。 “大志,你考虑好了吗?那两块玉器要不要卖掉?”高明程问道。 这件事,他之前就问过黄大志了。 黄大志的手上有两块半的古董玉器,如果要卖的话,国内的价钱不高,但拿到香江那边去,却能够卖出高价。 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黄大志已经有了答案。 “卖掉吧!明程,我想要一台彩电,你帮我也留一台吧!”黄大志说道。 这些日子,他每天去接罗丽下班时,都会留在店里看一会儿电视,说实话,电视很让人上瘾。 但总待在高明程的店里看,那也不太好。 所以思来想去,还是得自己买台彩电来看。 “行,咱们兄弟嘛,我给你进货价!”高明程一口答应下来。 黄大志心里暖乎乎的,再次重申道:“那玉器的事,我之前就说过,卖了后,不管多少钱,我们都一人一半。” 高明程为了确定玉器的情况,找了文物管理所的王所长两回,把情况都打听清楚了。这次又是他千里迢迢带去香江卖,承担了很多风险,自然得分他一半。 高明程看着黄大志的眼睛,看出了他眼底的真诚,于是点了点头:“好,我尽量把价钱卖高点。” “嗯,这个我也不懂,靠你了。”黄大志咧嘴一笑,心情好极了。 他估摸着总能够分到千把块,兜里的钱越来越多了,他现在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都从容了很多。 以前那种贫困、焦虑和劳累,仿佛都离他远去了。 他知道,他已经过上了好日子,而这一切,都和高明程给予的帮助分不开。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五章:把蜂蜜带去羊城卖 出发的那天,高明程照旧带上匕首和手枪,万一遇到事情了,可贴身肉搏,也可远程攻击。 上次出门时,虽然听说路上不太平,也的确遇到事情了,但事情不大,他心态也平和。 不过这一次,知道自己是去干一票走私,反而莫名的多了一些心理压力了,只是他没有表露出来,看着和以往一样。 一大早,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来到运输公司。 范承耀的货已经提前运到这里了。 高明程绕车检查,没发现什么毛病后,就准备上车了。 肖金峰站在车子的旁边,说道:“明程,路上小心,平安归来!” 高明程对他打了一个ok的手势,接着手腕一用力,人就已经上车了,没急着开车,而是陆续把带来的东西放在副驾驶那边。 这一次,高明程除了随身携带的帆布包外,还带了很多蜂蜜。 他有四十箱蜜蜂,现在又是繁花盛开、蜜源多的季节,加上饲养的蜂种是采蜜积极的意蜂,如果带着意蜂一直追逐大蜜源,那么一年下来,一箱蜜蜂的产蜜量在两百斤上下。 高明程虽然没有带着这些意蜂到处转场寻找大蜜源,但也会根据花卉盛开的时节,适当的移动蜂箱的位置,将新的放蜂地点选在蜜源植物多的地方。 所以一年下来,他估算了一下,一箱蜜蜂的产蜜量是有一百五十斤左右的。 那么四十箱理论上就有六千斤蜜,当然了,强群的产量肯定比弱群的产量高,这四十箱蜜蜂中,有的是强群,产蜜多,有的是弱群,自然就产蜜少。 比如之前有一个蜂箱的蜜蜂就得了病,那个时候,别说产蜜了,就连蜜蜂都逐渐死去了。 虽然这六千斤是一个大概的数据,但高明程家里已经有五百多斤蜂蜜的存货了。 原本他打算放在服装店的门口慢慢卖,反正自家地盘,也不需要什么本钱,但是呢,蜂蜜的价钱毕竟贵,除了送礼和买来当补品吃外,很少人会日常买来吃的。 所以虽然零零散散卖掉一些,但也不多。 眼看着他从香江回来,还要再摇一次蜜,到时候家里累积的蜂蜜就越来越多了。 于是高明程打算把这些蜜带到羊城,用范承耀的渠道把蜂蜜批发销出去。 虽然是批发,但大城市的物价高,他也不会亏什么。 五百多斤的蜂蜜,一部分整齐的码放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一部分则放在后面的车厢里。好在是用大瓶子装着的,即使开车时颠簸也不要紧。 “走了!拖拉机就先放你这了!”高明程冲车下的肖金峰说道。 为了装这五百多斤蜂蜜,他只能开着拖拉机来。 不过运输公司地盘大,好停车,又经常有人在,所以把车放在这儿,他也放心。 “行!你慢走!”肖金峰冲高明程挥手道别,目送他稳稳地开车离开停车场,拐上了国道。 渐渐地,车子已经远去。 走私这种事,肖金峰也干过,自然知道里面的风险,不过上回高明程一路平安的回来了,期待这次也能如此吧。 肖金峰默默想着,转身回了办公室。 高明程带着一车的货,一路警惕而顺利的抵达羊城了。上回被泥石流破坏的国道,也在这些时日里被清理了出来。 一路都是跑惯的,只要人警醒些,问题倒也不大。 抵达羊城后,高明程就见到范承耀了。 他之前只知道范承耀开了一家瓷器店,或许还从事走私古董的事情,但并不知道其实范承耀的生意触角是很多的。 比如他有一个渠道,这个渠道可以买卖各种货物,都有相应的人脉和人手。 明面上瓷器店的利润,是远远比不过暗地里渠道的利润。 “范老板好啊,咱们又见面了!”高明程笑着打招呼,接下来还得让范承耀帮忙,态度自然得好。 范承耀上上下下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你赚了那么多钱,也不知道好好享受,人都晒黑了。” 七月是双抢,又是一年里最热的时候,高明程在村里忙活了那么久,的确是晒黑了。 “范老板赚的钱比我还多,不也经常为生意奔波嘛!我们赚钱,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更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嘛!”高明程说了句颇为有理的话,引得范承耀沉思了一会儿。 “倒才知道你这么能说!我闻到一股香甜味,你带了什么来?”范承耀正好站在副驾驶那边,隔着车门,就闻到蜂蜜的味道了。 他往车子上面看去。 高明程拉开车门,属于蜂蜜的香甜味就更浓郁了。 “是蜂蜜,我自己养的。范老板,我那小县城卖不掉这么多,只能靠你的渠道把货散掉了。”高明程从中拿了一瓶两斤的蜜递给范承耀,说道:“呐,送你喝的,可香甜了。立成就很喜欢。” 提起范立成,范承耀脸都要垮了,他盯着手里的瓶子,就是这种瓶子,就是这种味道! “上次你送了立成一瓶蜂蜜,他宝贝的跟个什么似的,只给我喝了一回,剩下的说要带去给他妈妈喝!”范承耀心里酸溜溜的说道。 他索性直接打开瓶盖,对着瓶口就喝了一口蜂蜜。 粘稠的蜂蜜入口,浓郁的香甜味就彻底在口腔爆开,只是范承耀的五官却扭曲了起来。 不是蜂蜜不好,而是他不太能接受这么甜腻的东西。 艰难的吞下后,范承耀才后怕的说道:“这也太甜了!还是得泡水喝才行!” 高明程哈哈笑着,觉得他的表情很逗。 “对了,得和你说一声,一岁以下的孩子,是不能喝蜂蜜的,你可别觉得是好东西,就给你女儿喝。”高明程知道范承耀家有孩子,特意提醒了句。 很多人都会把好东西给孩子吃,哪怕是有钱人也是如此,这源于爱子之心。 但因为蜂蜜里面是含有肉毒杆菌的,小孩子肠胃能力弱,吃了蜂蜜后,就容易肉毒杆菌中毒。 范承耀说道:“好像是有这么个说法。你这批蜂蜜一共多少斤?” “五百多斤。”高明程一边说,一边动手卸货了。 这批蜂蜜,是分两种瓶子装着的,一种是小瓶子,只能装个两斤,一种是那种装酒的大塑料瓶,一瓶就是五十斤。 这是因为后面蜂蜜的量太多,他干脆拿这种大瓶子装了。 五十斤的蜂蜜提在高明程的手里,仿佛轻飘飘似的。 很快,他就把所有的蜂蜜都卸下车了。 范承耀看了眼这些货,说道:“蜂蜜是好东西,在羊城肯定不愁卖,我可以给你散货。你在县里怎么卖的?” 高明程说道:“七块钱一斤。” 范承耀想着给这批蜂蜜换个好点的包装,价钱肯定能翻一番,于是说道:“我就按这个价给你。老牛,把东西搬过去过称!” “哎,好咧。”仓库里,一个打着赤膊的壮汉应着。 很快,这批蜂蜜就过称好了。 一共五百一十二斤。 范承耀望着那些小瓶子的蜂蜜,对高明程说道:“你得留两瓶送给立成他妈妈,你这蜜好,他妈妈吃了后,肯定也喜欢。” 高明程是早有准备的,当场说道:“两瓶哪里够!我送她十斤蜂蜜!” 之前他走私了一批货,赚了那么多,自然得投桃报李。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六章:范立成的豪宅 在前去香江接人前,高明程用范承耀的电话,给范立成的妈妈赛燕飞打了个电话。 听完他要的货物清单,赛燕飞轻笑了声,说道:“你过来时,穿的人模人样些!” 这一句话,看似不相干,但高明程却放心了,觉得赛燕飞这是答应给他准备这些货了。 他当即说道:“好,保证帅到回头率百分百!” “呵。”赛燕飞又是一声轻笑,然后挂断了电话。 高明程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为了开车方便,他自然穿着休闲。 但现在大姐大说了,得帅! 于是高明程在羊城找了家理发店,让人剪了一个香江明星的发型。 没办法,在他们那小县城,理发师的手艺大多是平平无奇,身为一个不那么讲究外形的糙爷们,高明程一向是头发长了就去剪个平头的。 剪了新造型后,就算是万事俱备了。 因为在出门前,他就考虑到赛燕飞的性格,特意准备了一身行头。 一回生二回熟,这次高明程顺利的进入特区,然后把卡车开往指定的位置。 他们走私的地点又换了。 但这也正常。 只是高明程要不是有前世的经验,对这片路面较为熟悉,只怕单凭一个地址,很难精准的找到地方。 这一次,可没有渔船特意来接他,他得趁着大飞走私时,迅速的登上大飞,然后抵达香江。 大飞的速度……真猛! 风把高明程高价剪出来的发型全部吹乱,他一手提着随身携带的帆布包,一手握着栏杆,竭力保持着从容。 速度猛也有速度猛的好处,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就已经抵达香江了。 趁着夜色人少,高明程在对方的带领下,迅速的离开这里,然后入住了一家酒店。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把发型好好的折腾了一下,然后换上一身得体的衣服。 上面是崭新的白衬衫,下面是薄西服裤,脚上踩着一双锃亮的皮鞋。 高明程盯着镜子打量着自己,觉得帅呆了! 临走前,他想了想,拿起酒店的香水喷在身上。 骚气! 上午时,他终于在他人的带领下,见到了范立成。 范立成一派香江少爷的打扮,举手投足间,都充满了贵气。 看来他妈妈是很会调教人的。 范立成正在琴房练琴,即使目光看到了高明程,也没有立马停下,而是继续弹奏,一曲结束后,他才站了起来。 “高叔叔,你黑了!这白衬衫会把你衬托的更黑!你应该再穿一件外套的。”范立成一开口,就很有他妈妈的那种对颜值和穿着的挑剔。 高明程脸一垮,没好气的说道:“这天气热的我都想只穿一条大裤衩了!” “可是,家里有空调!”范立成指着一处窗口。 那里摆放着最新款的窗机空调,这种窗机空调是一体式的,和后世内地常用的分体式空调不同,这种噪声较大。 不过即使是后世的香江居民,也大多仍然在用这种窗机,因为香江寸土寸金,普通居民的住宅面积极其狭小,不适合安装分体式空调。 高明程瞥了一眼窗机空调,不置可否。 “你妈妈呢?这里……只有你吗?”高明程问道,进来时,他就发现这里虽然有不少的仆人,但依旧显得略冷清。 “我妈妈在做事,中午吃饭时,她会过来陪我。”范立成说道,他指着这个宅子,又说了句:“这个房子是我的了!以后我来香江,都会住在这里。” “那恭喜你啊,这可是豪宅!”高明程真诚的恭贺着,这投胎可真是个技术活,现在他即使掏出全部身家,也买不下这么一栋豪宅啊! 这会儿,国内的房子便宜,但香江的房子可不便宜! 范立成咧嘴笑着,这一笑,高明程就注意到他掉了颗牙齿。 高明程第一个反应就是他被人打掉牙了! 他当即问道:“谁把你牙齿打掉的?能得罪的起吗?得罪不起咱们就晚上去套他麻布袋!” 范立成立即抿嘴,不肯再露出牙齿了。 只是听到高明程的话,他也是哭笑不得,虽然觉得高明程想多了,但又心里暖乎乎的,觉得高明程这是在乎自己。 他尽量不张嘴,说话的声音就有些发闷。 “不是被人打的,是我换牙齿了。” 高明程愣了几秒,原本凶神恶煞的表情顿时收敛了。 行吧,他都忘记还有换牙齿这回事了! “你这牙齿也换得太晚了!”高明程还不忘吐槽了句。 “我八岁才开始换牙,是比其他人稍微晚点,不过也快换完了。”范立成不想再提换牙齿的事,于是说要带高明程去参观他的豪宅。 这的确是豪宅,一栋三层的别墅,里外的装修都很好,还附带着一个小花园。 只是吧,范立成一个人住在这里,就略显孤单了。 范立成虽然早熟,但也才十岁而已。 不过他的家庭关系复杂,不是高明程能够插嘴的。 里里外外逛了一圈后,范立成打开冰箱,问高明程想喝什么饮料。 高明程走过去一看,市面上的各种饮料这里都有,且还放着很多水果和糕点。 嘿,这小日子过的真好! 中午时,赛燕飞果然来了。 她穿着香槟色的真丝裙子,头发盘起,露出一截雪白的脖颈,脖颈处,戴着红宝石项链,她的口红也是红色,整个人显得格外的美艳。 “妈妈!”范立成看到赛燕飞后,笑容就浮现在脸上和眼中。 “立成。”他们母子见过面后,赛燕飞才看向高明程,说道:“你要的货,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今晚会运到对岸去。你的卡车钥匙在老陈手里,他会负责给你装车好。” 赛燕飞办事,高明程放心啊! “赛老板大气!这次的货款我已经准备好了,不用赊账!”高明程拍了拍自己带来的帆布包,笑着说道。 他拉开拉链,却不是急着把钱拿出来,而是拿了两件玉器。 他将玉器递给赛燕飞,说道:“这是宋朝的玉器,赛老板给看看值多少钱?” 赛燕飞若有所思的瞥了他一眼,一边接过玉器,一边漫不经心的说道:“你怎么知道我能收这玩意?” 高明程装傻,像是没听出赛燕飞话里的试探,而是说道:“我认识的人不多,只能靠老板们提拔了!我家里一堆蜂蜜卖不出,都是靠范老板帮着卖掉的。” “哦,对了,我还准备了十斤蜂蜜送给赛老板,感谢赛老板对我的照顾!”高明程从袋子里拿出十斤装的大瓶子,里面装着琥珀色的蜂蜜。 十斤听起来多,但蜂蜜的密度大,体积小,高明程的包又大,竟也放得下。 只是……这简陋的包装,就如农民进了城一样,格格不入。 不过赛燕飞也没有显露出嫌弃之色,而是笑着说道:“上次立成特意给我带了半瓶蜂蜜,说是你送的。我喝过几次,味道的确不错。谢谢你了。” 赛燕飞心情不错的接受了高明程送的礼物。 她这时也没有再试探了,因为她通过范承耀,已经把高明程这个人打探清楚了。知道高明程是个有本事,但又不会多事的人。 这种人,相处起来也放心。 她开始低头打量手里的玉器,一块是玉佩,一块是一头玉牛。 造型古朴,看着的确像是出土不久的东西,不过被人清洗过,还盘玩过,所以土味没有那么重。 以她的眼力,只看出这的确是古董,但具体是什么朝代,又值多少钱,就得让专门的鉴定师来判断了。 赛燕飞把手里的东西递给身后的一个保镖,说道:“把东西交给郑师傅,让他出一个合适的价钱出来。” “是。” 保镖接过东西,转身就走。 办完事后,赛燕飞才对高明程解释了句:“郑师傅是有名的鉴定师,他眼力好,开的价也合适。” 高明程自然并无异议。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七章:比亲叔侄还亲 赛燕飞是个大忙人,中午陪范立成吃完饭后,就又要离开了。 临走前对范立成说道:“晚饭时,我再来陪你。” 范立成乖巧的说道:“好。” 他一直恋恋不舍的目送赛燕飞离开,但并没有开口挽留。 太过懂事的孩子总是这样,他们的理智会让他们得到一些,但同时也会失去一些。 以往这段时间,家里只有范立成一个人,这个时候,他总是看书、练琴和绘画,赛燕飞给他请了很多专业老师,但因为今天是最后一天,所以并没有课程了。 范立成看着高明程,想到上回高明程在逛街时买了不少的东西。 于是说道:“高叔叔,你要不要去逛街购物?” 左右也无事,高明程觉得既然来一趟香江,那也不能空手而归,于是就说道:“行啊,我们去逛街,好好玩一玩,你下回来这里,估计也是一年后了吧?” 范立成沉默了几秒,才小声的嗯了下。 寒假的时间短,来一趟香江太折腾,再说了,过年时,他妈妈特别的忙,有参加不完的宴会和拜不完的年,他在这里,身份尴尬也不自在。 范立成和高明程出门逛街时,是带着两个保镖的。这两个保镖都是练家子,并且腰间还带着枪的。 别看香江遍地黄金,比内地富裕很多,但这里也是十分的混乱,豪门、黑帮、警署、偷渡客,每天都有各种事端发生。 范立成虽然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但基本上都是在家里上课,尽可能的学习更多的知识,和贵族礼仪,除此外,赛燕飞也会带他去参加一些宴会、拍卖会、骑马等,开阔他的眼界。 范立成知道高明程喜欢批发式的买东西,于是让司机把他们带到附近的一个批发市场,这里的东西并不贵,但也极具特色,带回内地后,是不需要担心销路的。 “嘿,你小子现在很懂啊!”高明程放眼一看,就知道这个市场的档次了,的确很适合自己。 他打算再买一些特色手串回去,上次卖衣服送手串的活动,就进行的挺不错的,这一次可以作为年底积分兑换的奖品。 不过这次,他倒是先看到镯子。 一大堆的镯子,就这么堆在地上,看着有玛瑙、水晶和玉石的,还有一些他也说不出名字的材质,总之花花绿绿,样式繁多。 除了手镯,还有各种女式项链、挂件等,一群女人都挤在这种店里,一边挑选着货,一边和老板砍价。 这些港妹有些是本地人,有些是偷渡过来的,口音略有些不同。 高明程不急着买,他打算把整个市场都转一圈,多听听别人的谈价,这时,他发现居然有黑帮在这里收保护费。 这个黑帮估计掌控这个市场很久了,人一露面,在市场做生意的人,就纷纷把准备好的保护费上交了。 虽然看着有些霸道,但事情进展的很顺利,并没有出什么乱子。 高明程并没有多管闲事的意思,淡定的和那些人擦肩而过,那些人似乎多看了范立成两眼,范立成的保镖立即如临大敌般的上前一步,挡在范立成的身前。 高明程不明所以,但也立即警惕起来,做好随时动手的准备。 然而黑帮为首的那人却是轻佻了笑了下,不客气的说道:“一个私生子的老婆前面生的孩子,还不值得我们动手做些什么!” “你们可真看得起自己!” 他说完,身后的几个小弟也嘻嘻哈哈的笑起来,满脸的嘲讽之意。 虽然他态度不客气,但也的确没打算对范立成做些什么,一群人自然的离开了。 等人走后,高明程才看向范立成,目光中带着询问。 范立成表情不变,似乎并没有感到侮辱和愤怒,注意到高明程眼中的询问时,只简单的说了句:“他们和我继父的本家有些矛盾。” 既然这样,那么范立成他们应该会避开那些人的地盘,但今天范立成却带着他来这里了。 高明程环顾市场,知道范立成为什么会带他来这里,因为这个市场的货又多又便宜,最适合他进货。 这份情,他领了! 一路上,高明程打起精神,观察着四周的情况,然后迅速的购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他也没有买太多,但好在这些小东西也不占地方就是了。 买好货后,高明程说道:“外头热的很,也没什么好逛的,我们回去吧。” “嗯。”范立成应了,于是一行人又坐车回到之前的别墅。 高明程再次回到这个别墅,突然间心态就不一样了。 一开始,他觉得范立成有豪宅了,多爽啊! 现在嘛,突然觉得这个豪宅其实就是囚禁范立成的监狱,他在这里看似自由,却并不自由。 这主要是因为他身份尴尬和香江的时局太混乱。 不过没关系,他很快就能够回到熟悉的家乡了。 距离晚餐还有些时间,范立成突发奇想的说道:“高叔叔,你难得来一趟香江,要不要拍照留念?管家阿伯,你去拿相机过来,帮我和高叔叔拍几张照。” “好的,少爷。”这座宅子的管家应着,很快就拿了一个相机过来,然后开始给高明程和范立成拍照。 室内的有,室外的也有,单人照有,两人合影的自然也有。 最后,范立成请高明程喝咖啡,是女仆现磨的咖啡,煮咖啡的工具看着有种复古的工艺美。 “高叔叔,你请我吃蜂蜜,我就请你喝咖啡吧!” 高明程是看着咖啡的制作过程的,当即说道:“你这是以苦报甜啊!你怎么不加奶加糖?黑咖啡喝着多苦啊!你不会是故意整我的吧?” 高明程不信范立成平时也是喝黑咖啡的。 听到他的质疑,范立成端起咖啡杯就喝了一口,嘴角还浮现一丝挑衅的笑容,目光定定的看着高明程。 高明程必然不能服输啊,当场就喝了一大口,嘿哟,半杯没了!又喝了一大口,杯子见底了! 范立成愣住了,只得伸出大拇指,说道:“高叔叔,你牛!” 高明程抱拳,谦虚的说道:“承让承让!” 两人相视而笑,欢声笑语充盈在这个富丽的豪宅之中。 门口,赛燕飞停下脚步,脸上的神情若有所思。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八章:有人藏于黑暗中 赛燕飞走了进去,屋子里的人立即看向她。 赛燕飞把那两块玉器放在高明程面前的桌子上,说道:“郑师傅已经鉴定过了,是南宋时期的古董,这两块玉出土没有多久,有些干,不够润,玉器的质地一般,属于普通把玩件。” “你如果想卖掉,那我给你一个实价,一万块一个,一共两万块!” 赛燕飞的声音清亮,浑身上下有种干练的气质。 高明程听到这个价钱,就知道他和范立成的友谊真值钱! 上辈子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带着一批古董偷渡到香江,并且顺利的卖掉了,当时他手里的东西要更好更多,然而一共才得到一万块出头的钱。 当然了,那会儿他得到那些钱,心里还是高兴的,因为如果不把古董带来这边来卖,当地的贩子是出两百块一个的。 宋瓷在收藏界可是很有行情的,两百块一个的收,纯属骗大怨种呢! 高明程不好意思的笑着说道:“赛老板,这个价钱是不是有些虚高?” 赛燕飞一愣,用打量的目光看着他,说道:“你倒是懂得不少!确实是有些虚高,不过我既然敢出这个价,自然也不会亏本就是了。” 既然她都这样说了,高明程自然没有把钱往外推的道理,当即说道:“我卖!” 接下来,他和赛燕飞就把账目结算了。 刚把正事做完,管家就上前询问是否开餐。 得到允许的答案后,女仆们就把准备好的饭菜一一端上桌了。 晚上的饭菜,比起中午,还要丰盛的多,除了常见的鸡鸭鱼肉,更有很多稀奇的海鲜,虽然吃饭的人只有三个,但菜却有二十多个! 高明程坐在奢华的餐厅,望着满桌子的好饭好菜,只能感慨同人不同命。 这个时候,大部分内地的人都才刚刚摆脱饥饿呢! 范立成和他妈妈吃过晚饭后,离别的时间就越来越近了。 高明程看他们母子在说话,识趣的没有凑上前去,而是在小花园里溜达。 大概半个小时后,范立成和赛燕飞都走了出来,范立成看向高明程,说道:“高叔叔,我们走吧。” 这里离走私的码头比较远,所以得早点出门坐车。 为了保证范立成的安全和充足的睡眠,这次他们不是在半夜行动,而是到了码头后,就会安排偷渡过去,先在特区的一户人家中休息,等到早上时,高明程再开着卡车离开特区。 临上车前,范立成乖巧懂事的和赛燕飞挥手道别:“妈妈,再见。” 赛燕飞上前抱住他,温柔的说道:“再见。” 母子道别后,高明程和范立成上了车,由司机送他们去码头等船。 一路很顺利,并没有什么意外发生,不过高明程始终保持着警惕。上了船后,船老大趁着夜色送他们到对岸去。 “你会游泳吗?”突然,高明程低声问范立成。 范立成不明所以,但也点头说道:“会。” 得到这个答案后,高明程稍稍放心一些了,他的目光盯着船老大,看他是如何操控船只的。 他和范立成就这么站在甲板上,并没有进船舱的意思。 黑暗中,简陋的船舱里并没有点灯,越发显得漆黑,仿佛有可怕的怪物藏匿于其中。 许是出发的时间早,他们竟然远远地看到一艘海警船! 即使是范立成,神情也略微紧张起来。 不过撑船的船老大表示:“不用担心,我们都打点好了。” 只见船老大拿出手电筒,往那边照去,然后比划着什么,似乎在打暗号,果然,那艘海警船就掉头离开了。 又过了十几分钟,船终于到岸了。 高明程先护着范立成上岸,然后自己才提着一大袋的东西下船。 脚踏实地的那一刻,他才回头对船老大说道:“赛老板很看重她儿子的安危,这种暗度陈仓的事情,希望你下次不要再做了!” 一上船,高明程就闻到一股血腥味,他视力很好,即使船舱里很黑,他也捕捉到一个隐约的人影,并且能够听到对方极力压抑的呼吸声。 他就知道船舱里肯定藏着人,那人受了伤,那么就不是埋伏起来伺机伤害他们的人,而是想搭这艘船跑路的人。 那人知道赛燕飞为了她儿子的安危,肯定会和海警那边打招呼,且道上的人也会得到消息,不会特意拦下这艘船。 所以,藏身于此,就会很安全。 黑暗的船舱里,一个人突然探出半个头来,目光阴冷的望着高明程。 他似黑暗中蛰伏的毒蛇,但高明程并不惧,冷眼对视着。 范立成直到现在,才知道船舱里藏着人,他后怕的退后一步,躲在高明程的身后。 高明程安抚的拍了拍他的手,示意不要怕。 对方伤重,是不可能起冲突的。 所以他一直隐忍,直到下船后,这才把这件事点了出来。 他不知道那人藏在船上,是赛燕飞的安排,还是这船老大私底下的安排,但他需要点出来,否则别人就会小看自己。 在道上混,就不能被人小看。 一旦被人小看,就会糊弄你。 船老大也没想到高明程竟然能够发现,他喉咙有些发干,声音发颤的求饶道:“他是我本家的兄弟,这次离开了,就再也不会回香江了……” 高明程看向范立成,示意他说话。 范立成说道:“这件事,我会和我妈妈说的,不过看到你们没有伤害我的份上,我会为你们求饶的。” 船老大满脸灰败之色,但也知道这可能是最好的结局了。 有了小少爷的求情,赛燕飞知道后,应该不会惩罚他,但会驱逐他。 船老大不再说什么,手中的船桨一撑,把船开走了。 “走吧。”高明程对范立成说道,然后按照之前说好的,找到一家外墙是白色的渔家。 这个村子就是特区的本土渔民,房子就建在海岸边上,以打渔为生。 特区在最初,就是一个小渔村而已。 当天晚上,高明程和范立成是睡在一张床的,在这种陌生的地方,他可不放心让范立成单独睡。 早上醒来时,高明程就看到原本空荡荡的院子里,竟然停着一辆熟悉的大卡车。 看到那辆熟悉的大卡车,高明程的眼中难掩兴奋之色。 他上前打开车厢门,看着车厢里堆满的货物,露出满意的神色来。 这一次,他自己制定了拿货的单子,赛燕飞那边配合的将货给他准备好。 除了一批彩电外,他还要了冰箱和洗衣机。 在八十年代末,谈婚论嫁的新三样就换成彩电、冰箱和洗衣机了! 在这户渔家吃过早饭后,高明程就意气风发的说道:“出发!” 他把范立成抱上车,然后自己也上了卡车,钥匙就在车内,他熟练的将车发动,卡车就从这户渔家离开了。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九章:罗丽震惊了 高明程和范立成并没有在羊城久留。 高明程的这批货,大部分是要带回县里的,只有少部分货才需要利用范承耀的渠道散货。 这部分的货卸下车后,范承耀又让人抬了几个木箱上车,这些东西,都是他给范立成和家里的父母亲人买的,也需要让高明程一块儿带回去。 因为车子都装满了,高明程自然不能再去批发服装,好在店里还有不少库存,且还有高守旺那边供应货物。 在羊城只住了一晚,高明程就继续开车前往县里。 一路上的运气还算不错,并未遇到什么事。 这天傍晚,卡车在路边停下,因为高明程和范立成都需要释放一下膀胱里的库存。 高明程瞥了眼范立成,笑道:“我就说吧,这天气,穿个裤衩就不错了。非要穿西装革履,那简直就是受罪!” 范立成迎风尿三丈后,把纯棉的短裤往上提,至于上身,也只穿着一件简单的短袖。 在香江时,他被打扮的跟个豪门少爷一样,不但穿着贵气,举手投足间,气质也是不凡,小小年纪,还喝上现磨的黑咖啡了! 但是,他一旦回到自己的地盘,把那些昂贵的服装一脱,短袖短裤就上身了! 不得不说,在赶路的时候,穿着简单的确会舒服很多。 范立成先是傲娇的哼唧一声,然后又叹息道:“我妈要是知道我穿成这样,得嫌弃死!” 高明程赞同的点头。 赛燕飞对打扮的确很上心,跟在她身边的仆人、保镖,个个都是穿着体面的。 就连他要过来接人,赛燕飞都得提醒他要穿的人模人样才行。 “嘿,继续上车吧,等晚点再找地方停下吃饭住宿,明天中午前,咱们就能够到了!”高明程说道,领着范立成来到副驾驶那边,把他给抱上车去。 一路开车未停,直到九点多,才找了一家饭店吃饭和住宿。 这一夜,高明程格外的警醒,毕竟他车上的货物可是十分值钱的! 第二天中午,果然顺利的抵达县里了。 高明程直接将车开往运输公司。 他们过去时,正好赶上吃午饭,于是蹭了顿饭吃。 饭后,高明程找到了肖金峰,说道:“车上的货先放你这,你负责联络人卖掉。我答应带立成去高家村走走,可没空管这事。” 肖金峰当即说道:“行!你开拖拉机回村吗?” 肖金峰看向范立成,说道:“要不要坐叔叔的吉普车去?” 范立成眨眨眼,还没有开口呢,高明程已经抢先说道:“行啊!今天他就在我家住,明天一早,我就送他回家去。” “肖大哥,他有一堆的行李,还有范老板给准备的东西,你等下都给移到吉普车上去,我先送货回店里,等下再折回来带立成回村。” “立成,你在这儿等我一会。”高明程把事情交代好后,就把自己要预留的货物搬上拖拉机了。 他给自己买了冰箱和洗衣机,另外黄大志说要一台彩电,他也一并带回店里,让黄大志晚上时自己来搬走。 除了这几样大件,他还有一麻布袋的货物,都是在香江进的货,虽然看着不多,但都是女人喜欢的首饰和化妆品,可以放在服装店里带着卖。 东西搬上车后,高明程开着拖拉机就朝服装店而去。 到了服装店的后院,他就开始卸货,根本没空和许多美他们细聊。 他指着冰箱和洗衣机,说道:“这两个先别动,等我回来后,再拆开来用。那台彩电,等下让大志他们带回去。” “罗丽!这个你拿着,等晚上时,转交给大志。我明天傍晚才能回来,有什么疑惑的,到时候细聊。” 高明程匆匆交代着事情,罗丽拿着一大包东西,满脸的不明所以。 她摸了摸袋子里的东西,感觉像一样东西,但又不敢信,等高明程走后,她才偷偷打开袋子往里面看了一眼。 只一眼,她整个人的脸色就变了。 “多美!这……这是不是给错了?”罗丽慌张的把那个袋子递给许多美。 “怎么了?”这个袋子是高明程当着她们的面给的罗丽,许多美并不认为高明程会给错。 但她还是接过袋子来看,当看到里面是很厚的一叠钱后,许多美也愣住了。 两个女人面面相觑着。 “哎,这里还有一张纸条!”高淑芳眼尖的注意到里面还有一张纸,上面似乎写着字。 许多美拿出那张纸看了起来。 看完之后,她的脸上就浮现轻松的笑容了。 她把一袋子钱和那张纸都给了罗丽,笑着说道:“没给错,你自己看看。” 罗丽本来没读过什么书,但是通过自己的学习,也认得常用字了。那纸张上的字也不多,只写着:“大志,这是你的那一份,共一万元。” 当罗丽看到那‘一万元’三个字时,整个人的心肝都在打颤了。 这……这么多钱? 她抬头看向许多美,发出灵魂质问:“明程为什么要给大志这么多钱?” 虽然她知道高明程帮了黄大志不少,但这可是一万块! 许多美哪里知道原因,她看着那一万块,亦是心肝颤抖,但出于对高明程的信任,她竭力让自己不要多想。 于是说道:“你先把钱藏起来,等晚上大志来了,再问他好了。” 她觉得,这件事可能是高明程和黄大志的秘密。 但因为高明程行色匆匆,所以才直接把钱给了罗丽,让罗丽转交。 都说夫妻一体,给罗丽倒也没有毛病。 高明程之所以这般匆忙,就是因为他答应范立成,要带他进山摇蜜。 范立成很喜欢喝他送的蜂蜜,于是两人就在路上聊起了养蜂和摇蜜的事情,范立成兴致来了,就说要去看看高明程承包的小富山和摇蜜。 这也不是什么不能答应的事情,高明程爽朗的应下,所以迅速的安排完事情后,就打算早些带范立成回村去。 他养了四十箱蜜蜂,这摇蜜也成了一桩苦差事了。 五十分钟后,他和范立成终于来到了高家村。 吉普车刚停稳,黑虎和精灵就狂奔而来,热情的想和高明程一起玩。 范立成乍然间看到这两条大狗,吓得不敢下车了。 高明程只得让两狗离远一点,然后又让范立成伸出手,并且说道:“你让黑虎和精灵闻一闻你的味道,它们记住你的味道后,就不会攻击你了。” 范立成的家里并没有养狗,因此他半信半疑的伸出手去。 黑虎和精灵挨个闻了闻范立成的体味。 高明程还在一旁给两狗介绍着:“他是我的朋友,你们可别欺负他!” “汪汪!”两狗低叫着,似乎在回应高明程的话。 这机灵的表现,惹得范立成眼中一亮。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章:盘中餐 高明程提着摇蜜机,准备领着范立成进山时,范立成还有些担忧的说道:“蜜蜂会不会蜇我啊?被蜜蜂蜇了的话可疼了!” 这句话提醒了高明程,虽然他确定蜜蜂不会蜇自己,但蜜蜂毕竟是动物,也不受他的控制,以往摇蜜时,只是他一个人进山去弄,没旁人在的。 高明程就让范立成穿上长袖长裤,并且还丢给他一件自己的衣服,说道:“哪,你拿着这件衬衫,等下用它包住头脸和手,另外再稍微站远点就行。” “哎。”范立成应着,感觉应该没问题了。 一路进山,山路难行,以往高明程的速度连两狗都要狂奔着去追,而今两狗撒欢的跑远了,主人却落在后面。 高明程瞧他那样,觉得实在浪费时间,于是把手里的摇蜜机放下,一把就把范立成背了起来,然后再提上摇蜜机。 “你这样磨磨唧唧,天黑了都还没有进山去!”高明程一面说着话,一面大步走着。 范立成并不胖,并且由于长身体的缘故,看着还有些清瘦,高明程背着他,简直毫无压力。 乍然间,视野发生了变化,范立成惊呼一声,随即是狂喜。 他自小跟着妈妈长大,妈妈力气小,在他三岁后,就很少抱他了,之后连妈妈都走了,身边虽然还有几个叔伯,但他们也不会像抱自己孩子那样抱他。 像这种被人背着的经历,在范立成的印象中,是屈指可数的。 “高叔叔,你真厉害!”范立成惊喜的喊着。 因为高明程只有一只手托着他的屁股,所以他得用双手双脚把自己固定在高明程的背上,省的掉下去了。 高明程皱眉,没好气的说道:“你手勒那么紧,是想把我勒死吗?” “哦,哦。”范立成连忙放松,双手不敢再那么用力了。 高明程背着范立成,大步在山间走着,大约十分钟后,他们来到一处相对平坦的山谷处。 这处山谷繁花盛开,长满了各种不知名的野花,范立成放眼望去,只认出有野菊花、千日红、木槿花和木芙蓉几种。 不过他还闻到一些淡淡地桂花味道,这附近的林子里,应该还有桂花树。 在山谷中,摆着十几个蜂箱。 有蜜蜂在空中飞舞着,发出嗡嗡嗡的声响。 这处放蜂点是高明程之前选好的,地势平坦,附近的蜜源植物也多。 等这些秋季蜜源花卉结束后,他又会再把蜂箱移动,到那时,山中虽然还有野花盛开,但蜜源减少,蜜蜂的产蜜量也会随之减少了。 高明程把范立成放下来,说道:“你先站在这里,我去把蜂脾拿过来摇蜜。” 范立成乖乖地应着,开始用高明程的那件衬衫把自己的头脸和手都包起来,只留一对眼睛在外面,黑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高明程的一举一动。 两狗似乎也被蜜蜂蜇过,每当高明程摇蜜时,两狗虽然会跟着进山,但不会离的太近。 高明程打开蜂箱的盖子,里面竖放着九张蜂脾,共一万多只的蜜蜂。 他拿出一张蜂脾,蜂脾的两边都有蜜脾和子脾,蜜蜂们对蜂巢是有规划的,蜜脾在一块,子脾在一块。 高明程拿了两张蜂脾朝摇蜜机那边走去。 他打开摇蜜机的盖子,里面有一个能够活动的铁框,把蜂脾固定在铁框的两边,就可以开始摇蜜了。 当然,在摇蜜之前,还得用刀把蜜脾的蜜蜡给切开,这样才便于里面的蜂蜜通过摇蜜机的离心力甩落下来。 摇蜜的位置距离蜂箱也只有十米左右,不过蜂蜜们似乎已经习惯摇蜜,并没有发起攻击,即使有个别蜂蜜飞了过来,也表现的较为友好。 范立成一面提心吊胆,一面满脸好奇的看着高明程摇蜜,他注意到高明程是握着一个手把,然后不停的转动着,转动时,就会带动里面的铁框转动,从而使得固定在铁框上的蜂脾中的蜂蜜流到摇蜜机的底部。 “你来试试?”看出范立成眼中的好奇和跃跃欲试,高明程说道。 范立成没有客气,许是蜜蜂并没有对他发起攻击,使得他胆子大了不少,他一只手照旧用衬衫掩盖头脸,另一只手则去摇蜜。 只是很快,他就发现,一直这样转动也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之前看高明程转动,似乎不需要费力气一样,结果轮到自己,转动不到一分钟,就觉得手腕有些酸痛了。 只坚持了几分钟,范立成就停了下来,面带痛苦之色的甩动着手腕。 高明程轻笑一声,上前一步,继续自己摇蜜。 很快,根据他的经验,知道这两张蜂脾已经摇的差不多了。 他将之拿出,重新放回蜂箱之中,然后又拿了两张出来。 就这样,一直做着重复的事情,范立成也从最初的感兴趣,到最后的麻木,他的注意力不再聚集在摇蜜上,而是看起了周围的山景。 现在大约下午四点左右,因为这里较为平坦,并无高大的树木遮阴,站在日头下,是有些晒的。 高明程看他神情逐渐无聊,脸颊被太阳晒的红扑扑的,于是说道:“你去那边树下待着,别站在这里了。” “哦。”范立成从善如流的应着,在这陌生的山里,他一个人也不敢到处乱走,只是坐在草地上,一会儿看看野花,一会儿追逐小鸟的踪迹,一会儿又被黑虎和精灵的动静吸引住了。 不知过了多久,高明程提着摇蜜机走了过来。 “走了,下山去!” 范立成一愣,脱口而出:“就摇完了?不是还有很多蜂箱吗?” 高明程示意他看摇蜜机里的蜂蜜,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摇蜜机的底部已经有不少蜂蜜了。 “剩下的下次再摇。”高明程领着范立成下山去,这一次,范立成没让他背着了,因为范立成觉得摇蜜机应该很重,不应该再让高叔叔背着自己了。 下山时,高明程换了一条路走,范立成不明所以,但也紧紧跟在身后。 突然高明程低喝道:“黑虎,精灵,上!” 跟随在身边的黑虎和精灵听到命令后,迅速的冲上前去,在范立成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朝着一只灰毛野兔狂奔而去了。 兔子喜欢走老路,所以下山时,高明程特意换了条路走,就是为了顺便捉一两只兔子来吃。 野兔一般是下午和晚上活动,这个时候,偶尔就能够听到兔子从灌木丛中发出的声响。 之前高明程远远地看到一只兔子,于是立即让黑虎和精灵上,狗的嗅觉灵敏,加上之前经常和高明程一起狩猎野兔,于是本能的冲了上去。 在两狗疯狂的围堵下,这只可怜的兔子终于毙命于黑虎锋利的牙齿下。 黑虎嘴角沾血,显得格外的兴奋,它本是狼狗血脉,体格较大,这时更显野性。 范立成瞪大了眼睛,傻傻的看着这一幕。 突然间,他觉得他没法和黑虎亲昵的玩耍了。 太特么凶残了! 高明程却对两狗凶残的表现很满意,走上前去把野兔捡起来,对范立成说道:“晚上的荤菜有了!” 身居小山村,想买个肉菜都不容易,但只要你有本事,这漫山遍野的野味,任由你食用! 如今是秋季,大雁南飞之际,只要你有相应的经验,可趁着大雁在山中落脚休息时捕捉,到时候,天上飞的鸟,亦可成为盘中餐。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一章:山村的新颖生活 捻子树是一边开花一边结果的植物,而这个时候,正是花逐渐少,而果子逐渐成熟之际。 树枝上,挂着大量紫红和紫黑色的捻子。 捻子若酒杯,藏于山间枝叶之中。 高明程一只手提着摇蜜机,一只手拎着两只野兔,只得对范立成说道:“这玩意认识不?” 范立成顺着他指着的方向,仔细看去。 “是桃金娘!”范立成面露惊喜之色,他遇到一种自己认识的果子了。 这玩意有好几种叫法,叫桃金娘是书面语居多,日常的话,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喊法,什么山捻子、乌肚子、多莲、桃舅娘等。 高明程说道:“你去摘一点来吃吧,挑紫黑色的摘,别摘多了,一小把就行!” “哎,我知道,吃多了拉不出屎!”范立成兴奋的上前去摘捻子。 他爷爷奶奶家是开瓷窑的,家里人每天的生活,都围绕着瓷窑展开,什么挑选瓷土、捏泥胚、上釉、烧窑等,平时基本不去山里玩,他奶奶顶多在自家后院开了几分地,种一些常见的蔬菜。 所以范立成虽然吃过桃金娘,但那是买来吃的,并没有亲自在山里采摘过。 再早熟的孩子,那仍旧是孩子,对于摘野果,总是充满兴趣的。 不多时,范立成就摘了很多,因为手拿不下,他干脆拿高明程的衬衫兜着。 高明程都无语了。 刚刚还说吃多了拉不出屎,现在就摘个没完没了了。 不过他也没有阻止,有时候吃是一种乐趣,采摘又是一种乐趣。 下山回到家中后,高明程把东西放下,又领着范立成去小富山去,当然是没有上山,只是站在山脚下眺望。 高明程指着一片片果园,介绍着那些都是什么果树。 基本上当地有的果树,他这里都种了。 只不过大部分都是树苗,还不到结果子的时候,另外有几棵树龄大的,也不到果子成熟的时候。 比如那几棵本地的蜜桔,虽然青色的橘子能有婴儿拳头那么大,但皮厚肉酸,还不到吃的时候。 还有板栗树上的板栗,毛茸茸的刺还是青绿色的,里面的板栗还没有熟呢。 他们这边的板栗成熟的晚,得到九月底,才会陆续成熟,到时候无需你拿棍子去打,每天早上往板栗树下走一圈,就能够捡到掉落在地上的板栗了。 有些是刺球爆裂后,板栗直接掉落在地上,有些是和刺球一块儿掉落,这个时候就需要用鞋底把刺球踩住摩擦挤压一下,这样里面的板栗就会出来了。 板栗是不经收的,放上几天后,就会生虫,或者风干了。所以如果不是要采摘下来拿去卖,那么就不必特意打板栗,今天捡上一小把吃了,明天再捡上一小把,这样天天都能够吃到新鲜的板栗了。 而板栗不管是生吃,还是煮熟炒熟了吃,都是很好吃的。 高明程也向范立成介绍着板栗树。 范立成看着树梢上挂着的一颗颗青色刺球,惊讶了。 他自然是吃过板栗的,但并未见过树上的板栗。这一趟高家村之游,无疑是开阔了他的眼界。 当天晚上,暮色降临时,大铁锅炖着野兔,灶膛里还煨着鸡蛋。 鸡蛋用荷叶包裹着,埋进火堆里,慢慢的将之煨熟,这样煨熟的鸡蛋格外的香,并且据说更有营养。 灶膛里除了可以煨鸡蛋,还可以煨红薯、土豆和猪腰子。 不过现在家里只有鸡蛋,自然只能煨鸡蛋来吃。 高明程在厨房忙活时,范立成蹲在台阶上看黑虎和精灵吃东西。 今天猎到两只野兔,一只归高明程,一只归两狗,高明程将野兔处理好后,一分为二的丢在两狗的面前。 就这么生吃,场面自然有些血腥。 范立成是一边盯着看,一边五官乱飞。 “立成,鸡蛋熟了,快来吃!”厨房里,传来高明程的喊声,范立成应着,往厨房走去。 高明程正在用火钳把灶膛里已经烧焦的荷叶扒拉了出来。 一共煨了四个鸡蛋,他们一人两个。 荷叶上都是烧焦的痕迹,但把荷叶展开后,一股荷叶特有的清香和鸡蛋的香味就扑鼻而来,引动着肚子发出饥饿的咕噜声。 范立成的确饿的很,迫不及待的想拿起鸡蛋剥壳,结果刚触碰到,就烫的他迅速的缩回了手。 “哈哈,你慢点!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先放在一边凉一下。” 高明程说是这么说,但范立成却见他直接拿起一个鸡蛋,就这么剥开了壳。 鸡蛋破壳后,属于鸡蛋的香味就更为霸道了。 这个鸡蛋由于在灶膛里受热不均,有半边煨的比较干,蛋白都呈淡黄色了,但这样的鸡蛋反而更香了,吃起来也很劲道。 “高叔叔,伱不怕烫吗?”范立成满脸纠结的问着。 刚刚还说让自己等会儿再吃的呢! “热气都锁在蛋壳里,把壳剥了,鸡蛋才凉的快!”高明程振振有词的说道。 然后也把属于范立成的两个鸡蛋敲碎了壳。 藏于里面的热气,就会顺着蛋壳的缝隙溢散开来。 一会儿后,鸡蛋果然没有那么烫了,高明程先吃了起来,鸡蛋个头不大,他两口就吃掉一个了。 于是又继续剥壳,吃鸡蛋。 等他都吃完了,范立成才尝试着开始吃,他用一片绿色的荷叶包着隔热,然后小口小口的吃着,原本蛋白刚刚可以入口,结果吃到蛋黄时,滚烫的感觉险些让他把口中的食物吐出去。 艰难的吞下后,范立成再看高明程,就是满脸的佩服之色了。 高叔叔真厉害! 两个鸡蛋吃下肚后,范立成不但没有缓解饥饿,反而更饿了。 他眼巴巴的看着大铁锅,此时高明程正在用锅铲翻炒着炖熟的兔肉,加调料加辣椒加大蒜后,很快就可以出锅了。 除了兔肉,高明程还炒了一个茄子和一个南瓜。 今天在菜地寻找菜时,他看到种在坡地的南瓜藤蔓里卧着好几个成熟的南瓜,虽然不是很喜欢吃,但高明程还是摘了一个下来。 他们这儿的南瓜是磨盘的那种大南瓜,不是后世常见的那种长条状的。 就他们两人自然是吃不完一个的,但多余的也不会浪费,因为羊和鸡都会吃。 就是南瓜子都不会浪费,可以洗干净晒干,等收集到足够多的南瓜子后,就可以炒熟来吃,香喷喷的南瓜子是很多乡下孩子记忆中的零食。 饭菜上桌,香味令范立成觉得更饿了。 “高叔叔,你还会煮饭,真厉害!”范立成夸了句,然后就开始夹菜吃饭了。 他倒是也好养,身上并没有那种富贵少爷的坏毛病,给他吃什么都行,只不过吃的最多的还是兔肉。 足足吃了两碗饭,范立成才打了一个饱嗝,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好久没吃这么多了!” 高明程笑了笑,他觉得范立成这小屁孩肯定是饿的很了,不然也不至于吃这么多。 要知道,他虽然能煮饭,但实在没有什么手艺可言,顶多把饭菜煮熟而已。 所以在家里时,大多是许多美煮饭,他帮着打打下手而已。 饭后不宜运动,也不宜马上洗澡,但也不会闲着就是了。 高明程从房间里拿出几个十斤装的塑料瓶子,准备装蜂蜜了。 他没有过滤的工具,但蜂蜜在静置这么久后,残渣已经沉淀下去了,只需要用小杯子把上层的蜂蜜舀进瓶子里就好。 瓶口不大,寻常人得用漏斗,但高明程偏不,他像是在训练自己的掌控力一样,就这么一杯接着一杯的舀进瓶子里。 范立成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惊奇的看着这一幕。 不过他很快就想到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了。 那是关于卖油翁的故事,最后卖油翁说了句:“唯熟尔!” 但尽管如此,这也是一种他人难及的本事。 高明程的手稳,速度也快,不多时就装满一瓶子了。 接下来又装了一瓶子,剩下带少量残渣的蜂蜜,他就用一个罐头瓶子装上。 这种有少量残渣的蜂蜜,要么自己吃,要么送给他爸妈、细奶奶和张成远等人吃。 都是自家人,也不会嫌弃。 高明程指着其中一个瓶子,说道:“这瓶蜂蜜送给你,你可以慢慢喝!” 范立成看着那么大一瓶的蜂蜜,眼睛都瞪大了,眼底充满了喜悦。 他的确喜欢吃蜂蜜,但更喜欢的是高叔叔送的蜂蜜。 这让他有一种被人在乎的感觉。 “高叔叔,谢谢你,不过太多了,你给我送一小瓶就行!你送这么多,我肯定是要分给其他人的。” 范立成婉拒了这么一大瓶的蜂蜜,主动要小瓶的。 如果是小瓶,那么他可以自己留着喝,但大瓶的话,是肯定要分给家里人的。 高明程却说道:“如果小瓶也要分给大家一起泡水喝,你岂不是吃不到多少了?你在家里是什么状态你也知道,你会拒绝吗?” 范立成沉默了,他知道自己是不会拒绝的。 因为他给家里人的印象就是很好说话,从不主动争取什么,即使这样,几个婶子私底下还会说他的酸话。 认为他是假大方。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二章:小日子越来越好 第二天一早,在吃过早饭后,高明程就开车送范立成回家了。 一路倒也顺利,回到县里时,已是傍晚。 今天黄大志下班后,就急匆匆的赶往新新服装店,想找高明程问个明白。 昨天晚上,罗丽转交给他一大包钱时,别说罗丽是震惊的,就是黄大志也是震惊的。 他在局里上班时,有意无意的问过如果王桥镇古墓中的古董拿去卖的话,能够卖到多少钱。 关于钱的事情,大家自然踊跃发言,有人说能值好几百块,也有人说大概得有个一两千。 但再高,就无人敢说了。 在工资不到一百块的年代里,在县里古董市场还是一片荒芜的年代里,大家最高只敢往一两千上猜测,并且连说的人都觉得夸张不可信的。 不过因为高明程是拿到香江去卖,因此黄大志私底下猜测怎么也有个一两千的,但万万没想到,高明程分给他的居然有一万块! 那些钱的面值全部是五十块,厚厚地一叠,宛若砖块般! 昨晚罗丽问他这钱的来路,黄大志踌躇半晌,最终还是告诉了罗丽。 罗丽没想到还有这种事情,她先喜后惊,后知后觉的察觉到这件事的危险之处。 罗丽见识不多,但至少知道这件事不那么对。 因此她说道:“大志,这种事可一不可二,你以后不要再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了。万一被人知道……” 黄大志点头,他也是这么想的。 都说穷生奸计,所以在有机会捞一笔时,黄大志并没有犹豫。 但现在情况不同了,他已经攒下一些家底,足以应对未知的风险,并且还娶了老婆,今后更要养育子女。 所以一些有风险的事情,他决定不沾手了。 黄大志过来时,高明程也才刚进家门。 高明程抱着一对花瓶走了进来。 这对花瓶是范立成的爷爷奶奶送的,他们在看到自己送了那么多蜂蜜后,当场从库房里拿出这一对花瓶来送给他。 范家有造假古董瓷器的能力,正常烧制的瓷器自然也不差,这对摆设瓶是当地有名的十二生肖粉彩瓷瓶,是大肚窄口瓶,瓶身上有山、树、草、石,以及十二生肖。 就从审美上来说,即使放到后世,也依然十分好看。 高明程打算等新房子建好装修时,就在客厅做一个博古架,到时候这对粉彩瓷瓶就可以摆在那里。 “明程!”黄大志看到他,眼中闪过一丝激动。 “大志来了啊,上楼说!”高明程说道,当先走向楼梯那儿,黄大志紧随而上。 楼下,罗丽和许多美都望着他们的背影。 高明程带着黄大志进了房间,把手里的一对花瓶放下后,这才把卖玉器古董的经过大致说了下。 听完后,黄大志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明程,谢谢你了。”黄大志诚挚的道谢。 高明程笑道:“有什么可谢我的,我也占了不少的便宜!” 黄大志却一本正经的说道:“那是你应得的。” 他从不否认高明程在这件事中的付出,所以从一开始,就提出一人一半的想法。如今,他也很庆幸,因为以他的人脉和本事,即使拿着两块玉器去卖,只怕也卖不到一万块钱。 所以有了那一万块后,黄大志是心满意足了。 “明程,我把彩电钱给伱吧!”黄大志昨天拿到一万整,所以是还需要给高明程彩电钱。 高明程本想说不要了,毕竟自己白拿了一万块,但看黄大志的神情没有丝毫的勉强,反而挺开心的,于是就收下彩电的成本价。 不过他转手就送给黄大志一些从香江带来的小玩意。 零零碎碎的,加起来也值不少钱了,最主要的是新奇,不是这边县里能够买得到的东西。 谈完这件事后,高明程说道:“下楼去,我给你看看冰箱和洗衣机!你以后要是想买,我也可以从羊城给你带,只是价钱会比从香江拿要贵上一点。” 香江不是想去就能去的地方,高明程跑了两趟香江,也算是机缘巧合而已。不过如果还想低价买电器,倒是可以通过范承耀的渠道拿货,只是价钱稍贵,但也比市场价便宜多了。 黄大志说道:“我听说过冰箱和洗衣机,不过暂时不打算买,这买了一个彩电,就已经够打眼了,可不敢再买别的大件电器,再说了,现在家里只有我和罗丽两个人,也用不着这些电器。” 高明程点点头,觉得也是。 但他家里的人是越来越多,所以冰箱和洗衣机是有必要买了。 上回他从村里带了半车的菜来,结果为了防止菜坏掉,只得赶紧处理晒干。 如果有冰箱,那么就可以放在冰箱中保存。 至于洗衣机,那也十分需要。 许多美的肚子越来越大,蹲下身去洗衣服是很艰难的了,这哥哥嫂子的衣服,也不能总要高淑芳洗啊,但让高明程自己洗,那他就是随便揉搓两下就行了。 要说煮饭,他还有耐心,但洗衣服是真没耐心。 两人下了楼,来到后院。 冰箱和洗衣机还在包装箱里,于是高明程拿出刀子把包装箱打开,露出里面的电器来。 冰箱在运输后,是不能马上插电使用的,所以昨天高明程才匆忙的叮嘱一声,让大家不要动,等自己回来再弄。 冰箱和洗衣机都不需要组装,把位置摆好,再把电线一插就行。 他买的都是小日子东芝的品牌,冰箱和洗衣机都是果绿色的,看着很小清新。 洗衣机是双桶的,一边大些的是波轮洗衣桶,另外一边是甩干桶。 这种甩干桶有个需要注意的,那就是放衣服时,尽量把衣服放平整了,否则就会甩不干。 “多美,拿几件脏衣服来!”高明程说道。 结果许多美说道:“脏衣服哪能放到现在?上午就洗干净了!” 好吧,真勤劳! 于是高明程快速跑上楼去,不多时,他就换了一身衣服,把之前身上的脏衣服丢进洗衣桶了。 高明程插上电线,接水,倒进洗衣粉,就差说一句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 结果他还没有来得及嘚瑟,就被许多美抱怨道:“就两件衣服,哪里要用这么多洗衣粉!” 许多美心疼那些洗衣粉,想了想后,又去找了条裤子来。 高明程注意到那是店里的货,但有穿过的褶皱,并且膝盖那儿有一个破洞。 于是就问情况。 许多美抱怨的说道:“这条裤子是前天卖掉的,结果今天下午那顾客就拿来退,说裤子的质量不好,才穿了一天多,就出现一个破洞了。这破洞一看就是人为的!应该是被钉子刮破的!我们本来不想给她退,但是她要在店里撒泼,最后没法子还是给退了。” 许多美把裤子丢进洗衣机,又说道:“等洗干净后,把破洞补上,回头给我哥穿好了,这个大小,他穿正合适!” 高明程并无意见,只说道:“如果碰到刁钻的顾客,别和他们硬碰硬,吃点小亏就算了,顶多下回不做他们的生意。” 高明程是担心发生冲突后,许多美大着肚子会遭遇危险。 许多美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即使心里不爽,但也把钱给退了。 随着进入的水越来越多,波轮洗衣桶开始转动工作了。 大家都被这声音吸引,好奇的盯着看。 在他们看时,高明程就给大家讲解了一下洗衣机的功能,至于原理,他只隐约知道一些,但并不多,所以就不献丑了。 洗衣机就任由它工作着,高明程打算把电冰箱给插上电。 然而却被许多美阻止了:“家里又没有菜,你别浪费电了!” 高明程:“……” 真节省! 不过高明程看着家里摆着的新三件,心情还是挺不错的,这会儿冰箱和洗衣机也挺难买的,并且价钱还贵。 比如冰箱,在市场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产,像香雪海单门冰箱125升的就要685元,双鹿牌双门冰箱要1200元,白雪冰箱要800多,进口的日立、东芝、松下等冰箱的价格就更高了,要两三千元,没路子的话根本就买不到,即便有外汇券也不一定有货供应。 而现在,高明程非但不要外汇券,还以最低价买到手了! 不但自己买到手了,还能够趁机赚上一笔! 高明程决定明天上午去运输公司一趟,问肖金峰是否把那些货都卖出去了吗? 黄大志和罗丽并不在这里吃晚饭,所以在看过热闹后,就一起离去了。 只是回到家里后,看到那台属于他们自己的彩电,两人便相视而笑。 生活越来越好,虽然可能比不上别人,但只要自己的日子越过越好,那就行了! 黄大志满足了,罗丽亦是满足了。 谁能想到,当初家里穷的饿肚子的罗丽,竟也能够过上这么好的日子? 罗丽望着高明程送给黄大志的那一堆东西,从中找出几样,对黄大志说道:“大志,这些送给我娘家人用吧?” 她用询问的目光看向黄大志,黄大志并没有让她失望,爽快的答应了。 罗丽在服装店上班,是没有固定的休息日的,准确的说没有休息日,不过如果有事,是可以请假的。 只是罗丽很珍惜这份工作,又知道许多美大着肚子不方便,所以是不会轻易请假的。 于是只得让黄大志在放假时,替她跑一趟娘家送东西。 除了这次的东西,还有上回高明程说要送给她两个妹妹的贝壳手串,到时候一块儿带去。 当天晚上,罗丽一边煮饭,一边和黄大志说着这些安排。 黄大志全部应下,并且决定再买两斤肉去。 自从和罗丽结婚后,他也的确没有去看望过老丈人的。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三章:去拿钱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高明程和许多美招呼一声,就开着吉普车去了运输公司。 他过去时,肖金峰还在吃早饭,早餐也简单,就是白粥和小菜以及一盘子包子油条。 看到高明程过来了,肖金峰就招呼高明程吃早餐。 高明程自然是吃过的,不过也拿起一个肉包吃了起来,咬了一口,就觉得味道不对劲。 于是说道:“这不是婶子做的包子吧?” 他嘴里的婶子,就是肖金峰的妈妈。肖金峰的妈妈很会做包子,当初高明程在这儿做了两个月的司机,经常吃的。 现在这肉包咬一口,就觉得馅料的味道不对。 肖金峰咕噜的喝下半碗白粥,这才说道:“我弟媳妇生孩子了,我妈去照顾月子去了。这肉包就是附近店里买的。” “你倒是记性好,这么久了还记得她的手艺。” 高明程笑道:“婶子手艺好,我肯定记得!” 肖金峰又吃了一根油条,然后才说道:“明程,到办公室来吧。” 于是两人并排去了办公室。 到了办公室,肖金峰拿出一本账本,上面写着很多账目,都是高明程这次带回来的各种货物。 肖金峰直接把账本给高明程看。 高明程逐一看着,最后看了一下那个总数额。 “肖大哥,这账本没毛病。”高明程快速在心里算账,然后笑着说道。 “没问题就好。”肖金峰打开一个上锁的抽屉,从里面拿出厚厚地几叠钱来,将之递给高明程。 都说亲兄弟明算账,高明程并不避讳什么,当着肖金峰的面把钱数了一遍。 “这钱的数目对了。”高明程当面说着,又把钱放进随身带来的包里。 肖金峰笑了,没问题就好。 这次帮高明程卖货,他并没有从中赚钱,但却是赚到不少的人脉和人情。 所以也算是双赢了。 如今国内的市场,这种大件电器是很吃香的,国货都难买,更别说是进口货了。 寻常人从哪里去弄彩电票和外汇券?根本是想买都没有买的途径! 现在肖金峰这里有一批进口货,不但不要那些彩电票外汇券什么的,还比市场价便宜一些! 这种难得的好事,简直是可遇不可求,这个消息放出去后,不知道有多少人求到肖金峰的身上呢,就是希望能够买到心心念念的进口电器。 肖金峰为什么现在还在吃早餐? 就是因为昨晚被人拉去喝酒,搞得很晚才睡。 酒桌上,那些人话里话外都想认识高明程,但肖金峰并未答应替他们牵线,因为高明程事先就说过了,不想太麻烦。 能自在的赚钱,为什么还要去经营那些不必要的社交呢! 从运输公司离开后,高明程的坐骑就降级了,从吉普车变成了拖拉机。 不过开着拖拉机的青年,依旧是街道上一道靓丽的风景,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这回他打算去警局找高国兵聊聊,之后再去新房子那儿看看。 地皮拿下来后,他就办好各种证件,开始建房子了,请的施工队,依旧是之前的那伙人。 他觉得那个施工队挺不错的,人实在,手艺也实在,所以请了人后,就把买材料的事也一并委托给他们。 等高明程看过材料质量和工程进度后,再定期把款项给施工队。 到了警局,高明程顺利的找到了高国兵。 高国兵满面的笑容,似乎心情很不错。 他利用那批进口电器,接触到不少的人脉,如今他可是县委最受欢迎的人呢。 看到高明程过来了,高国兵立即喊小宋倒茶来,然后叔侄两个坐下闲聊。 “高宏寄信回来了,他已经进了军校深造,等从军校出来,就能够提干了。”高国兵笑着说道:“明程,你明天晚上带着多美来家里吃饭吧!咱们一起聚聚!上回你婶子就说要杀只鸡给多美补补身体,可是却一直没机会。” “好啊,我明天一定带多美过去。”高明程一口答应下来。 两家适当的保持走动,才能够关系亲密。 闲聊了半个小时后,高国兵办公室的电话就响了,于是高明程趁机告辞离去。 紧接着他又去工地看了自己房子的进度,已经砌到二层楼了。 这次的房子,他是打算砌四层半的,最上面,会做一个超大的露台,到时候可以和一群朋友在那里聚餐。 这房子的每一层都只有一百五十平,不算特别宽敞,但还有一个‘l’型的空地,这个是可以做成花园的,当然了,如果许多美想学赵冬梅那样开垦成菜地,也是可以的。 他上辈子也干过这行,懂得建材的好坏,逐一检查过后,并未发现毛病,这才离去。 回到家里,正好是中午。 他打开冰箱,从中拿出一瓶汽水。 冰镇后的汽水喝起来格外的爽,简直能够消除这一路奔波的疲累。 最后以打了一个嗝结束。 昨晚时,许多美以没有菜为由,不让插电。 但今早刚起床,高明程就去买了五斤肉和一堆菜回来,另外又买了一箱汽水。 这下,冰箱就被塞满了。 “唔,冰镇后的汽水真好喝!淑芳、罗丽,伱们不要客气,想喝自己开冰箱来拿!” 高明程说道,他没喊许多美,是因为许多美之前就说过不会去吃冷东西,觉得吃冷的会对腹中胎儿不好。 这是怀一胎时,大部分女人都会注意的事情,但只要她们生二胎三胎,那么就会知道,别说喝点冰镇饮料,就是适当的跳舞蹦迪都没事! 高淑芳是第一个踊跃支持的,当即打开冰箱,拿了两瓶汽水出来,把其中一瓶递给罗丽。 罗丽在嫁给黄大志之前,根本就没有喝过汽水,之后也因为节省,喝汽水的次数是屈指可数的。 打开瓶盖,立即有一股气冒了出来,同时带着汽水特有的香甜味,再喝上一口,冰凉凉的汽水在口腔中引爆,带给她前所未有的畅快。 她的手心紧握着汽水瓶,感受着瓶身传来的冰冷,原来这就是冰箱的作用吗? 她眨眨眼,有种愉悦的满足感。 许多美看着她们一个个满足的喝着冰镇汽水,内心十分纠结,一方面她也蠢蠢欲动,另一方面理智又在告诫自己不要碰冷东西。 这时,她闻到蜂蜜水的味道了。 原来是高明程给她用温水泡了一杯蜂蜜!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四章:不求罗小华 第二天傍晚,高明程拿着两瓶酒,带着许多美,步行来到了高国兵的家中。 步行是许多美要求的,经常呆在服装店里,她挺喜欢适当的运动。 他们到达时,屋内客厅传来彩电的声音,高国兵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赵冬梅则在厨房里忙碌着。 高明程和许多美过来后,立即被请到沙发上坐着,高国兵指着茶几,对两人说道:“想吃什么,自己拿,在叔叔家不要客气。” 茶几上,摆着一些水果、花生和瓜子,以及几瓶常温汽水。 这一次,高国兵家没有买冰箱和洗衣机,因为赵冬梅觉得家里人口少,不需要。 早上要么随便吃点,要么在外面买包子油条吃,中午则是在食堂吃,只有晚饭才在家里吃,至于衣服,平时总共就两个人的衣服,洗起来快的很。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最主要是高国兵不想太打眼。 提起这个话题时,高国兵说道:“等高宏和高岳结婚时再买也不迟!” 高明程知道高宏已经相亲成功,于是问起高宏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高国兵笑着说道:“本来打算今年过年时,趁着他休假结婚,但现在决定等高宏的军衔往上提一提后再结婚,到时候两家都风光些。” “那也挺好,结婚后是两地分居,还是家属随军?”高明程又问道,因为他想知道这一世,高宏那边是否有变化。 他记得上辈子高宏进军校的时间,是要比现在还晚一点的,并且很久之后,高宏曾私底下对他抱怨过,说家里给予他的帮助不够多,不然的话,他的成就还要更高一些的。 上辈子,高国兵终其一生都只是一个县城警局的股长而已,虽然在县里有一定的地位,生活的比一般人好些,但他的能力和财力也就那样。 但这一世已经不同了,在高明程的帮助下,他破了几个大案,从而在关键时刻打败竞争对手,晋升为副局了。 现在又因为彩电,结交了很多人脉关系,假以时日,地位肯定还会再往上提一提的。 “应该会随军,那会儿两人年纪也大了,肯定不能分开,不然什么时候生孩子?”高国兵很肯定的说道。 有了军衔后,家属随军也能够得到更好的安排。 叔侄两聊着天,彩电则播放着新闻联播。 而在厨房里,赵冬梅掌勺,许多美也站在旁边帮点小忙,赵冬梅喊她去休息,许多美也并没有去。 不多时,一桌丰盛的佳肴就上桌了,高明程放眼看去,看到桌上有六道菜,分量都不少。 有猪肚炖鸡、爆炒猪口条、辣椒炒肉、辣椒炒鸡蛋、空心菜和凉拌茄子。 赵冬梅一边取下围裙,一边笑着说道:“那鸡是我自己养的,猪肚和口条是喊人提前留好的,都是大家爱吃的菜,多美,明程,你们不要客气,多吃一些!” 高国兵也让高明程他们多吃,还说家中没有冰箱,现在天气热,菜过夜就会坏掉了。 高明程当即笑着说道:“有我在,家里就没有过夜菜!叔,咱们喝一杯吧!” 他打开一瓶四特酒,先给高国兵倒上。 都说酒满敬人,茶满欺客,所以酒是倒满的,不过喝酒的杯子都比较小。 叔侄两端起酒杯碰了一下,高明程的杯口微微低上一些。 赵冬梅和许多美不喝酒,于是两人就喝汤。猪肚炖鸡味道很鲜美,赵冬梅特意加了一些白胡椒,香味更浓郁了。 一顿饭在气氛祥和间结束了。 饭后赵冬梅泡了一壶茶,大家坐在沙发上继续说话,问起了许多美的预产期和坐月子的事情。 许多美没有妈妈,那么一般情况下,是由婆婆来照顾月子的。 但高明程说道:“婶子,还得麻烦你推荐一个会照顾产妇和孩子的人,只需要照顾一两个月就行,我可以多出点钱。” 许多美一愣,扭头看向高明程。这个事,她之前没听高明程提起过。 在她的打算中,是等生孩子时,喊婆婆罗小华来照顾几天就行。 乡下生孩子没有那么矫情,在床上躺两天,等能下床了,就自己煮饭洗衣和带娃了。 如果婆婆好的,那么婆婆就给搭把手。 赵冬梅也是一愣,脱口而出:“你妈妈不来照顾月子吗?” 她知道罗小华不太喜欢高明程,但现在高明程出息了,怎么也和以前不一样了。 高明程不知道现在罗小华愿不愿意来照顾月子,但即使她愿意,高明程也不需要了。 上辈子没照顾,这辈子一开始也说明了不会照顾,那么现在又去求她做什么? 花钱请个人来不好嘛! 到时候许多美安心坐月子,自己帮着带娃,洗尿片和煮饭的事,就交给请来的人。 刚好二楼还有一个空房间,可以给请来的人住。 他把情况这么一说,然后就把这事拜托给赵冬梅了。 赵冬梅是妇联的人,认识的妇女自然多不胜数,知道谁做事麻利又靠谱。加上高明程给的工钱比工厂的工人还要多一点,且是包吃包住的,只要她把这个条件往外一说,自然有很多人愿意。 不知不觉,时间就到晚上九点了。 高明程抬腕看了眼手表,然后准备告辞了。 许多美怀孕后,睡的比较早,高国兵和赵冬梅也是睡的早的人。 高国兵送他们出了院门,外面没有路灯,因此有些漆黑。 高明程早有准备,从口袋里拿出手电筒来。 只要走过这段路,到了大马路上时,那么就会有路灯,只是这个时候的路灯十分的朴素,没有后世那么花俏和多。 一路顺利的回到家中,简单洗漱后,就直接睡下了。 时间进入九月,白天时虽然还是炎热的,但晚上时,已经有了一丝凉意,电风扇都不怎么需要打开了。若是在高家村,那么还得盖上薄被子才行。 这一夜,其实不只是赵冬梅提起了许多美坐月子的时,高家村的高远见和罗小华也提起了这件事。 罗小华躺在床上,先是不说话,过了一会儿后,才有些别扭的说道:“要是老二来请我的话,那就去照顾几天。” 高远见就说道:“到时候让许多美在乡下生,就住在我们这里好了,反正也有空房间。你就照顾一整个月子好了,素娥生孩子时,你照顾了整整一个月,现在轮到老二,也不好让他挑毛病。” 两年前,家里人口多到睡不下,两年后,家里却能空出两个房间来。 罗小华哼唧了一声,说道:“等他来请时再说。” 这话题就到此为止了,罗小华又说起了另外一件事:“本来明万和秀秀是打算八月结婚的,结果秀秀恰好生病了,这带病结婚也不好,时间就往后挪,本来说这个月结婚,结果最后定在国庆节了。” 高远见就说道:“国庆节也挺好的。” 罗小华撇嘴,她还不是希望新媳妇早些进门? 那些结婚用品,他们是早早地就买齐了,都堆在高明万的房间里呢。 罗小华和高明程不亲,对许多美就更有意见了,现在就等着王秀秀进门呢。 在她看来,王秀秀是一个好儿媳妇,因为王家人有素质,又讲理,当初谈嫁妆时,就当着大家的面承诺把彩礼和各种东西又陪嫁回来的。 这让罗小华对王秀秀格外的满意。 只是她却忘记了,许多美也是把所有的彩礼都带回小家的。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五章:吸血蚂蟥 九月初的晨风从山岗吹来,行驶在国道上的高明程被风吹得头发朝后而去。 拖拉机发出行驶的声响,带着高明程往高家村而去。 之前迫于时间,高明程只割了两箱蜜,所以现在他得回村,把剩下的蜂箱的蜜全部割完。 割完这次后,山中蜜源植物变少,蜂蜜酿蜜的速度也会变慢,流蜜期时,最快二十天左右就可以摇蜜一次,慢的话也可以一个月一次。 可到了冬季,情况好,得两个月一次,情况不好,还得给蜜蜂喂白糖水,让它们能够越冬存活下去。 不过一般是北方需要喂白糖水,或者是养蜂人把蜂脾中的蜂蜜全部都弄走,不给蜂蜜留口粮才需要喂白糖水。 像高家村这种地形环境,即使是秋冬季,山中也是有各种花卉盛开,足以支撑蜜蜂们自然采蜜存货。 再者,到了这个时候,高明程就不会把蜂箱中的蜜全部弄走。 拖拉机途径兴安岭时,他又在高守旺的服装制衣作坊停下。 他找到高守旺,告诉他三天后,等自己返回县里时,要带走一批秋装。 虽然天气还有些炎热,但开服装店的,就是需要提前一步把秋装摆出来。 高守旺说道:“你放心,你要的货,我们都是第一个给准备好的,绝对不会出差错!衣服已经打包好了,等你走时,直接搬上车就行。” 高守旺说完,还指了指仓库的位置,那里的确堆着一些货,都是用料最好,做工最好的那一批。 而作坊里,已经开始制作冬装了。 董飞霞的成长进步很快,她原本就能够独立裁剪衣服,现在得到这么多杂志和最新款的样板后,她就如一颗幼苗得到了营养,然后茁壮成长起来了。 她不但会照着最新款的衣服进行仿制,还会自己设计衣服,让不同的布料能够表现的更和谐。 高明程对他们自然是放心的,双方合作了很久,从未出过岔子。 在这里停留片刻,和高守旺聊一会儿天后,高明程就告辞离去了,家里还有一堆的事情等着他去做呢。 除了摇蜜,还有田里的稻子和地里的菜需要管理。 路过老村时,他又停下车,决定找高壮问问已经收了多少药材了,顺便去田里看看,田都是靠近老村这边的。 正巧的是高壮就在田里拔草,并且他还带着一个水桶,这个是准备用来装黄鳝、泥鳅和田螺的。 他们这里有两种螺丝,一种是田螺,个头比较大,但是大多是独行侠。 还有一种是石螺,就长在一些小水沟的石壁上,它们是密密麻麻一大群长在一起,那都不叫捡螺丝,那分明是挖螺丝,一挖一大堆! “高壮。”高明程站在田埂,大声喊着。 高壮正拔掉一根草,听见喊声后,便直起身朝高明程看去。 还未说话,他脸上已经绽放出笑容来了。 只是高明程又说话了:“你小腿上有蚂蟥!” 高壮低头一看,果然在小腿上看到一条蚂蟥,蚂蟥紧紧的吸附在他的脚上,应该已经吸血了。 高壮低声骂了句,伸手就去拔蚂蟥。 如果能够拔得掉,那么就拔掉,如果拔不掉,就说明蚂蟥已经吸的很深了,这个时候就不能硬拔,否则蚂蟥的口器还会留在伤口里。 但人是有智慧的,这个时候,只需要撒一点盐在蚂蟥上,蚂蟥就会主动松开,逃离有盐的地方。 这是因为它们是没有皮肤的,组织水分很大,而盐是有脱水的作用。 不过这只蚂蟥可能刚开始吸血,被高壮一拔就拔掉了。 高壮的手指迅速的将这只蚂蟥揉搓成一个肉球! 但即使这样,蚂蟥也还是活着的,除非把它们彻底晒干,而如果晒干后,那么它们就不是讨人厌的吸血蚂蟥而是一种中药材了。 中医就是这么神奇,兔子屎能入药,名叫望月砂,蝙蝠屎也能入药,名叫夜明砂,就连鸡粪都可以入药,名为鸡矢白,用鸡粪白色的部位。 这蚂蟥自然也是可以入药的,有破血通经,逐瘀消症的功效。主治用于血瘀经闭,瘾瘕痞块,中风偏瘫,跌扑损伤。 高明程记得有一个讲农民发家致富的节目,有一期就着重讲了有人通过养蚂蟥发家致富的。 除了蚂蟥,还有养蜈蚣、蝎子、和蛇等动物的,那是越稀奇可怖越好,这样才能够打破人们固有的印象,形成反差。 后来有相关部门联合一些养殖公司,到乡下来宣传,说是包教会,包收购,倒是引发一阵热潮,但最终,能够坚持下去赚钱的人,那是极少数。 但更可怕的是,有些人的养殖场不够规范,导致养殖场中的动物跑了出去,那些蜈蚣、蝎子和蛇,都是有毒的,一旦它们跑掉了,势必引发当地村民们的害怕。 后来,养殖这些东西的人也就越来越少了。 思绪跑远了,高明程看着高壮在揉搓蚂蟥泄愤,于是说道:“你把它晒干吧,这玩意晒干后也是一种药。” “药?”高壮一愣,低头去看手里的小肉球。 蚂蟥并不大,活着就不重,晒干那就更轻了。 高壮起初觉得没什么可弄的,但转而又想积少成多,还是可以做做的,明程哥都提醒他了,他也得照做啊! 于是他从裤兜里拿出一个塑料袋,把这条已经被他弄个半死的蚂蟥装了进去。 “高壮,你最近收到多少药材了?药材的品质,你可要把关好。”高明程说道。 高壮立即说道:“已经收到一些了,明程哥,你放心,我肯定会把关好的!” 高壮对这事挺上心的,另外高明程第一次收药材拿去卖时,还住在高壮的家里呢。 所以高壮算是一路跟着高明程过来的,知道什么样的药材才是好品质。 “那行,我也就是问问,你先忙,我去我田里看看。”高明程一边说着,一边往自己的田里走去。 稻田里,七月下旬插的秧苗已经长得很高了,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摆动着。 这是杂交水稻的种子,水稻植株比起以前的老品种矮一些,不容易被风吹倒了。 如果是以前的老品种,等到稻穗成熟之际,一旦遭遇风雨,就很容易造成大量的减产。 田里,因为无人打理,除了水稻长势很好外,野草的长势更加旺盛。 不过看得出,还是有被人拔过的痕迹。 高明程脱掉脚下的塑料凉鞋,走了下去,一脚踩在稻田里,脚便微微下陷。 他弯腰拔着草,一亩田很快就拔完了,顺便还捡到几个大田螺。 临走时,他把大田螺丢进高壮放在田埂上的水桶里,然后准备走了。 高壮却说道:“明程哥,中午到我家吃饭吧!” “行,我先回去收拾一下,等中午再过去。”高明程应下,一路顺着田埂朝外走去。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六章:服装店被抢劫了 高明程回高家村的日子里,先是摇蜜,然后把地里的菜都打理一下,最后还得把枯死的西瓜、梨瓜的藤蔓给清除,顺便翻土,等待种植秋冬季的蔬菜。 一年四季,皆有应季蔬菜,每当到了种植的时节,人们就会开始勤劳的干活了。 这一块地,高明程今年打算用来种植油菜。油菜在春秋两季,都是可以种植的,秋季的话,现在正是种植的好时候。 现在播种种植,等到明年早春时,就会开出大片的油菜花,油菜花也是一种重要的蜜源植物,在早春花卉不多时,可以补充蜜蜂们的蜜源。 并且油菜在嫩的时候,可以吃叶子,结的油菜籽又可以榨油,是高家村很多人都会选择种植的一种农作物。 高明程因为是一个人回来的,这几天的饭菜又全部在细奶奶家解决,到军岭老集的那天,他就特意去买了很多猪肉和点心回来。 这天,他刚进细奶奶的家,就闻到一股青草味,厨房的小灶上,正在煎煮着一些青绿色的草。 高明程看了一眼,就对细奶奶说道:“细奶奶,你这煎煮的是鬼针草吧?” “嗯,我今天有些发热不舒服,喝点鬼针草汤就好。”细奶奶说道,手里还忙着切菜。 高明程上前摸了一下细奶奶的额头,虽然有一点点发热,但并不明显,大概也就三十七度左右。 随着高明程在村里收药贩药,村里人都有了相应的药草知识,知道身体不舒服时,需要吃些什么。不然以前虽然有人知道,但并非是所有人都知道的。 这些知识,又为大家省了不少看病买药的钱。 “细奶奶,我来煮饭吧。”高明程说道,准备烧火洗锅。 细奶奶连忙说道:“哪里要你煮饭!你忙了一天了,赶紧去歇歇!” 在两人说话间,刚刚给小圆圆喂了奶的何秀曼走了进来,笑着说道:“都别争了,我来煮!奶奶,你和明程都到院子里坐着休息去!” 见孙媳妇来了,细奶奶也就不争了,笑着退位让贤,和高明程一块儿出了厨房。 小圆圆是除夕的时候出生的,到现在已经七个多月,可以坐着了,在庭院里,铺着一张大草席,小圆圆就在草席上坐着玩。 “圆圆加油,继续爬!”高壮跟个孩子一样,在一边给圆圆加油打气。 圆圆还不太会爬,但已经开始学着爬了,能够爬上那么几下。 高明程和细奶奶从厨房出来后,也加入到逗弄圆圆的人群中,三个人分站不同的位置,一个个都在引诱圆圆爬到他们身边去。 高明程和圆圆相处的时间不多,自然比不得高壮和细奶奶,但他也有法子,那就是拿了一块饼干出来。 “圆圆,到大伯这里来,饼干就给你吃!”香喷喷的饼干就在眼前,这迫使圆圆偏离了原本爬到高壮那边去的方向,朝着高明程爬来了。 她爬的很慢,像是挪动似的。 但饼干的魅力还是很大的,在圆圆的坚持不懈下,终于拿到那块饼干了! “圆圆真棒!”高明程笑着夸奖。 忙碌时,在田间挥汗如雨,闲暇时,逗弄幼儿解闷。 转眼间,三天便过去了。 若不是高明程体能好,干活又快又好,只怕还做不完这么多的农活,临走的那天,他才把油菜种子种好。 油菜在育苗二十天后,还需要定植的,不过高明程不打算定植,就这么洒一片种子,等油菜苗长出来后,就可以边吃边拔,把过密的苗和矮小的苗拔下来炒着吃,剩下的则继续留在地上茁壮成长。 第三天的傍晚,他把房门一关,和两狗道别,高明程带着一些菜和一些秋装,一路前往县城。 微风拂面,黄昏霞光,一派自然景象,令他心情不错,只是半路上却碰到了黄大志。 黄大志骑着警局的自行车,一路蹬的飞快,那车轮子都似要飞起来了。 他身体微微下伏,抵挡着风的阻力,只希望能够更快一点到达目的地。 远远地,两人便看到了彼此,此时的高明程还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只觉得黄大志可能遇到什么突发事件,需要急忙赶回家。 他还猜测着,是不是小乖生病了? 因为这么想着,他把车速放慢,决定如果是小乖生病了,那么自己就折回去,用拖拉机带他们一程,不然坐自行车抱着孩子不方便。 黄大志也看到他了,脸上迅速闪过一抹喜色,还未靠近,便大声说道:“明程,店里出事了!” 高明程心里一咯噔,脸色迅速变了,他也大声问道:“出什么事了?人都没事吧?” 黄大志已经到了拖拉机的边上了,伸出一只脚踩在地上刹车,急忙说道:“有人抢劫了服装店!警局里其他的同事已经去追了,我是赶来通知你的。” 有人抢劫了服装店! 高明程的大脑有瞬间的苍白,眼中随即闪过一抹狠厉。 他也不再细问,加快了车速,继续朝着县里而去。 黄大志调转车头,也跟了上去。 拖拉机的车斗上堆满了货物和菜,自然放不下一辆自行车和一个大男人了。 拖拉机载重很好,功能也很多,但它有一个毛病,那就是车速慢。 哪怕高明程开了最大的车速,依旧慢的让他心情暴躁。 要不是怕惹人注目,他都想弃车跑着去了。 不是他自夸,他跑起来的速度可不比拖拉机慢! 一路紧赶慢赶,拖拉机终于在新新服装店停下,以往他都习惯性停在后院的巷道里,现在他直接停在店门前。 下了车,他就往店里冲去。 店里一片狼藉,有被人打砸过的痕迹,尤其是收银台的木桌上,甚至还有一道深深地刀印,看长短大小,应该是被斧头砍的。 高淑芳和罗丽在店里收拾,她们似乎哭过,双眼红彤彤的。 高明程没看到许多美,心里就越发焦急了。 连忙大声问道:“淑芳,你二嫂呢?” 高淑芳这才看到二哥回来了,一看到二哥,她就先满心委屈的哭了起来,泣不成声的说道:“二哥,你终于回来了!呜呜……二嫂在楼上房间里休息。” 高明程顾不得问被抢劫的细节,连忙快速朝楼梯跑去,迅速的推开了房门。 他推开房门的声音,反倒是把许多美吓了一跳。许多美满脸惊慌的看着门外,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你……门锁都被你弄坏了!”许多美反应过来后,立即没好气的骂了句。 因为害怕,许多美是锁上门的。 因为房间里还藏着很多现金。 这会儿,各地的银行并没有联网,还不能实现异地存取款,所以做生意的人,往往会携带大量的现金出门。 这也导致路面上的不安全。 高明程没理会门锁的事,一双眼睛只盯着许多美看,关切的问道:“多美,你没事吧?” 许多美感受到高明程的关心,心里暖乎乎的,笑着说道:“我没事,事情发生时,我就喊淑芳和罗丽一起躲到楼上来,不敢和那些人发生明面上的冲突。” 许多美本是性格泼辣的人,后面又跟着高明程学了一些基础的防御招式,如果是在村里和人发生冲突,那是敢和男人打架的。 但现在不同,一个是她身怀六甲,行动不便,一个是那伙人一个个凶神恶煞,拿着斧头和砍刀,气势汹汹的冲进来时,她实在没有那个胆气与之针锋相对,只能赶紧躲了起来。 这也是高明程经常和她说的,如果遇到事情了,损失一点钱财,总比有人受伤好。 楼下店里收银台的抽屉里,放着今天一整天的营业额和预备找零的钱,加在起来,也有两千多块了。 等抢劫的人走后,高淑芳和罗丽先下楼去收拾,抽屉里的钱自然是一分不剩,店里也被打砸了一番,甚至还丢了一些衣服。 之后,罗丽快步跑到警局去报警,警局的人一听说是高局侄子的店被人抢劫了,那还得了,迅速的出警前去追查抢劫的人了。 高明程确定许多美没有受伤,也知道高淑芳和罗丽没事,心就放下一大半了。 钱财被抢了,固然可气,但人没事就好。 他对许多美说道:“你安心休息,这件事有我处理。” 许多美应着,安心的躺在床上,她虽然没有受伤,但因为受到惊吓,肚子有些疼,因此只能躺着养胎。 高明程下了楼去,这一次,他才有心情审视店里的损失。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七章:躲进山里?摇人! 在没有监控的年代里,警方办案不如后世那么方便。 但案发后,有警员迅速询问附近的居民,得到了一些信息,包括那些人一共有几个人,大约什么模样,手里都拿着什么武器,从什么方向出现,抢劫后又是朝什么方向跑走的。 这条街上,所有的人都是一个小小的监控,当把所有人都询问过后,也就能够得到足够多的信息了。 首先能够确定的是,那伙人应该是外地流窜过来的,因此附近的人都说并未见过。 有些人对他人的五官面容不那么敏感,记不清具体的模样,但也有些人的记忆力很好,只一个照面,就能够记住大半,尤其是一些特点,比如眉毛特别粗,嘴特别大,龅牙,脸上有刀疤等。 黄大志骑着自行车,自然落后于高明程,不过等他赶到新新服装店后,就开始拿出纸笔,问起了附近居民那伙抢劫犯的模样来。 许是流窜作案,那伙人并没有蒙面。 蒙面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能够有效的遮挡面容,但蒙面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你还没有到目标店里,就会因为蒙面而引起他人的注意,有可能导致抢劫计划失败。 黄大志一边听着附近街坊对抢劫犯的描述,一边在纸上快速的绘画着。 每当对方的描述结束,黄大志也就绘画的差不多了,然后把画像给那人看,询问是否是长成这样。 在多人的描述下,一张张画像一点点的成型。 黄大志在警局里是协警,他没有配枪的资格,也无法单独办案,格斗擒拿术也一般,但他运气不错,高国兵让他跟着一位老刑警学了绘画人像的本事,所以他现在也算是特殊人才了。 高明程虽然身体素质好,一个人能够单挑好几个,但他同样也是一个普通人,并没有千里眼和顺风耳。 所以他无法迅速的找到那伙抢劫犯,只能依靠警方办案获取的信息。 在没有得到有效信息之前,他暂时留在店里整理店里的衣服,清点损失,并没有盲目的去追击。 “明程,画像出来了!”黄大志拿着一叠纸走了进来,将之递给高明程看。 高明程立即接过那些画纸,逐一看了起来。 那伙抢劫犯一共有五个人,年龄跨度比较大,有两个年龄偏大,大约四十多岁,还有三个年龄偏小,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 他们的五官并不相同,能够大概排除是一家人的可能性。 那两个年龄大的人,俱是一脸的络腮胡须,遮住了大半边面容,其中有个是光头,头皮上都有一道明显的刀疤。 至于年轻的三个人,有两个长相普通,有一个长相尖酸刻薄,一双吊角眼很明显,看人时,总是斜着眼一样。 高明程旁边鞋店的老板,就被那个吊角眼看了一眼,所以印象深刻。 这五人面带风霜之色,很久都没有打理了,身上有一股浓郁的体味,衣服也很破旧脏乱,也因此,警方才怀疑这伙人是外地流窜过来作案的。 像这种外地流窜犯,一经得手后,就会迅速的离开这里,很难再抓到人了,所以必须争分夺秒的去追捕。 高明程是高局的侄子,这件事在县里,可不是什么秘密,但凡消息灵通的,都会知道,县里的一些混混,那是根本不敢来这里搞事的,尤其有些混混,更是在高明程的手里吃过亏的。 所以新新服装店从开业到现在,一直平安无事,又因为店里的服装售价偏高,导致生意看着不那么火爆,因此也不容易引起同行的嫉恨。 但那些同行并不知道,高明程店里的收入,是远超于他们的,因为去羊城进货这一块,他通过范承耀的关系,拿到了服装厂的最新款和最低价,并且还省去了运费,至于中档服装,是直接在高守旺那里拿的货,价钱也偏低,其中的利润却很丰厚。 所以有些人的服装店,看着生意比高明程好,但赚的钱却不一定比高明程多。 只是高明程一惯低调,不会在外面吹嘘自己。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流窜犯在县里犯下的第一个案子,就是抢高明程的店呢? 就算流窜犯不知道高明程有个副局的叔叔,但他店的位置,在整个县城来说,并不是最好的,也离火车站和客运站比较远。 流窜犯抵达县里时,他们是怎么挑选抢劫目标的? 是随机,还是故意? 高明程把纸上的画像都记在心中,然后交还给黄大志。 然后两人一起去了警局,看是否已经有最新消息了没有。 高国兵在警局的大厅,正在吩咐手下办事,看到高明程来了,立即把高明程喊了过去。 “有一个好消息,已经确定那伙抢劫犯是没有车的,他们要是想离开县里,只能去坐火车和客运车,不然就只能躲进山里。我们的警员已经一路追了过去,顺利的话,就能够把人带回来了。”高国兵说道。 案发后,罗丽迅速的前来报警,警局离高明程的店也不算很远,跑起来也就五六分钟的路程。 再加上这个案子的受害人比较特殊,警局的人出警迅速,参与办案的人员也很多。 在短短时间内,就已经调查好大致的情况,然后追了上去。 只是现在通讯不发达,不能及时沟通信息。 警局里有座机,但是想拨打电话,也得找到另外一个座机才行啊,比如说,高明程的服装店也安装座机了,但他在高家村并没有安装座机,那么店里遭遇抢劫的事情,也就不能通过电话通知,还得黄大志骑着自行车赶去通知。 也幸好高明程已经办完事,正准备回县里,两人在半路上遇到了。 “叔,那伙人是往哪里跑的?”高明程语气平静的问着。 高国兵并没有隐瞒,把所有的情况都说了,只是最后说一句:“明程,你要冷静,要是抓到人了,打一顿可以,但别打死了。” 高明程点点头,他自然是有分寸的。 打人和打死人,这两件事的后果显然不一样。 高明程得到最新消息后,就准备前去。 临走前,他让黄大志去接罗丽回家,另外把服装店的门给关了。 现在本来就是傍晚,天色很快就要彻底黑了。 流窜犯赶在这个时候抢劫,也是有预谋的,如果是早上,那么服装店还没有开张,抽屉里的钱可就不多,只有傍晚时,才能够把店里的营业额都抢走。 另外很快就天黑了,这有利于他们逃跑,能够有效的甩掉追击者。 只要暂时找个地方躲起来,等风声过后,就能够顺利的跑掉了。 高明程出了警局,一路朝着城北而去。 城南的发展比较落后,大部分是一个个村庄和一片片田地。 这里村子众多,山峰也不少,往这边继续朝前走,就能够来到县里的最高峰雄南峰。 雄南峰险峻,在古时,有土匪盘踞其上,因为地势的缘故,在险要处,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因此官兵很难剿匪。 现在雄南峰是未经开发的状态,等后面经济起来了,就会将之开发成森林公园之类的景点,供县里的居民前去游玩和健身。 前世,高明程也曾去过,现在他一路朝着那边而去,眼中所见的景象,和记忆中却完全不同。 这边的路没有水泥硬化,依旧是土路,路也并不宽,但还是可供车辆前行。 在路的尽头处,他看到一辆警车。 他瞥了一眼,发现警车内没有人,于是眺望前方,猜测着警员们应该身处何地。 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四周一片漆黑,只有村庄里偶有灯光闪烁。 走在乡间小路上,远远地能够听到几声狗吠。 这时,他听到有人的说话声,前面有几个人朝着这边而来。 他们并没有拿手电筒,所以走的比较慢。 “宋警官!张警官!”高明程听到熟悉的声音,立即喊了起来。 小宋和小张是高国兵很爱用的手下,现在也已经提拔他们成为队长了。 “明程!我们没追到那伙人,不过附近的村民有人说有一伙人拿着斧头和砍刀进了山里。”小宋快走几步,来到高明程的面前,然后伸手指着一座小山丘。 那山不大,但却连接着雄南峰,一直翻山而过,就能够抵达雄南峰了。 “我们没有带手电筒,人手也不够多,所以打算回局里拿装备,再喊更多的人去搜山。我已经和附近的村民说了,让村里的青壮也一起进山搜山,每个人给五块钱,你看行吗?”小宋说道。 他知道高明程不差钱,也舍得,因此才提前让村民一块儿进山去。 高明程果然一口答应下来。 他现在只想快点找到抢劫犯,先揍一顿消气,再问一问为什么只盯着他的店抢劫,他要把未知的风险抹除掉。 否则他经常不在店里,根本无法护住店里的人。 高明程说道:“你们回去拿装备和喊人吧,我先进山去。” 小宋一愣,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小张已经说道:“行,我们速去速回!” 小张拍了下小宋的肩膀,然后加快脚步,朝着警车而去。 高明程的实力,他们都知道,虽然在黑暗里独自一人进山有些不妥,但他们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尽快回去拿装备和喊人。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八章:无功而返 青山村虽然距离县城不远,但村民的生活依旧是靠种田为生,顶多挑着菜去县里卖时,会比其他村庄方便些。 所以当村里的青壮听说有抢劫犯逃进山里,警方喊他们一起进山搜山时,他们起初是不愿的,但等听说每个人能有五块钱后,就纷纷响应。 村民们有些家里有手电筒,有些没有,这些没有手电筒又想进山赚这笔钱的,于是就在家里自己制作火把。 小宋他们过来时,看到七八个自制火把,只能告诫他们用火时小心一点,千万不能把山林点燃了。 一旦起了山火,就是重大事故了。 “放心吧,我们村的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绝对会小心的。”有人如此说道。 于是在警方的带领下,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进山了。 青山村的人走在一起,个个都挺高兴的,觉得这钱很好赚。 但半个小时后,他们就笑不出来了,尤其是那些拿着自制火把的人。 秋雨不讲武德的落了下来。 无雷,无风,突然间就下起了雨,不过幸好只是小雨,于是大家继续在山里搜查。 小宋面对这突然间的天气变化,也是郁闷,但也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好在气温还比较高,淋着小雨也不至于着凉。 高明程早就进入雄南峰了,只是在山里寻人,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如果对方发出明显的声响还好,就怕悄无声息的躲藏。 他耳聪目明,但也需要有目标才行。 独自在山中行走了一个多小时,雨势就越来越大了。 这种情况下,更难在山里找到人了。 高明程犹豫片刻,还是决定先回家去的。 他久久不归,许多美也难免担心。 夜雨中,他一路狂奔着下山,因为他已经进了深山,下山时,倒是正好碰到小宋他们。 小宋看到他,也立即松了口气,没事就好。 “明程,雨势越来越大了,我们决定先回去。”小宋说道。 高明程点头,他也是这么想的,他看了一眼青山村的村民们,个个都淋成落汤鸡了,只是他身上也没带钱,于是让小宋把进山的村民名单记下来,等之后再给钱。 虽然受天气影响,这次搜山没有任何作用,但人家总归是出了力的,并且还淋了雨。 回去时,高明程坐着警车回的。 刚到家,雨势更大了。 “你们路上小心,回家记得喝一碗生姜红糖水。”高明程对小宋等人说道。 “好。”警车飞快的离开,负责开车的小宋将同事们一一送回家去。 高明程刚才还叮嘱大家要喝生姜红糖水,结果自己一进家门,许多美就喊他去喝生姜红糖水了。 在厨房的小灶上,一直热着一小锅的生姜红糖水,另外在电饭煲里,还有温热的饭菜。 高明程先喝了一碗热乎乎的生姜红糖水,然后才大口大口的吃起饭来。 为了等他回来,家里的人都还没有睡,正在店里看电视。 这电视只有晚上关门时,才能看上两个小时左右,白天就放在后院的木桌上,这次店里遭遇抢劫,可能对方是直奔着钱来的,拿走收银台抽屉里的钱后,只随手对店里进行了一些破坏就迅速的离开了。 也正因为他们离开的很快,这才导致报警后,警方没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抓到他们。 显然易见的是,这伙人经验丰富,是惯犯了。 “二哥,抓到人了吗?”高淑芳好奇的问着,目光中隐隐带着一丝期盼。 在她的眼中,二哥是很厉害的人。 如果那伙抢劫犯是当着高明程的面抢劫的,那么高明程肯定能够将之制服,但现在双方有个时间差,等高明程到县里后,人早已经跑远了。 高明程还未说话,许多美已经抢先说道:“先别管那个,明程,你浑身都湿了,先去洗澡换衣服吧!” 高明程看着她,问道:“你好些了吗?” 许多美立即笑着说道:“好多了,之前是受惊,躺了一会儿肚子就不痛了。” 在许多美的催促下,高明程去二楼的卫生间洗澡换衣。 等他走后,许多美才对高淑芳说道:“等下你别问你二哥了,看你二哥的样子,十有八九没有抓到人。” 到底是枕边人,许多美从高明程回来时的状态,就能够猜到一些了。 高淑芳后知后觉的哦了声。 至于高明里,他一言不发,主要是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在事发时,他还没有下班,还在厂里做事呢。 但即使他在场,他也无法做些什么,面对五个拿刀拿斧头的抢劫犯,高明里根本不敢上前去。 不多时,高明程就洗澡换衣下楼了。 高淑芳立即搬来一个凳子给他坐,坐下后,高明程才把情况说了下。 “明天再去警局问问,看有没有最新的情况,我觉得躲在山里的可能性不大。”高明程如此说道。 虽然因为下雨的缘故,他匆匆的回来了,但以他在山中奔行的速度,也算是搜查了大部分山了,如果那伙人真的跑进山里去,那么极有可能已经被高明程发现了。 所以刚才洗澡时,高明程头脑清晰的发现那伙人十有八九并不在山里。 毕竟,说他们进山的只是个别村民,警方并没有亲眼目睹他们进山了。 这一夜,大雨磅礴,洗刷了连日来的暑气,有冷风随雨而来。 在一处不起眼的房子里,旧式的梨形灯泡散发着昏黄的光芒。 有五个人分坐在一个火堆的周围,火堆上,煮着食物。 锅中有白雾腾升而起,随即有食物的香味传来,五人拿出筷子,开始吃起东西来。 咕噜。 因为饥饿产生的吞咽声不合时宜的响起。 角落里,有一个瘦子缩在那里,他尽可能的没有存在感,但腹中饥饿,面对食物时,本能的发出咕噜声来。 见五人中有人看向自己,瘦子双手抱着膝盖,整个身体都蜷缩起来了。 突然,有人来到他的面前,狠狠地踢了他一脚。 “哎呦。”瘦子闷吭一声,忍耐着疼痛。 “呵,我们中原五虎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没想到给你当枪了!”一个中年男人狠厉的说着话,一只手薅住瘦子的头发,攥着他的头往墙上去砸。 “饶命饶命!我……我真没骗你们,你们让我说一个最有钱的地方,我是按照你们的要求说的啊!你看,你们起码拿到两千多块钱吧?这别的店,它哪里有那么多钱?再说了,那店里就三个女人,还有一个孕妇,根本没人敢阻拦你们,你们去了就能够拿到钱,对吧?我是真没骗你们啊!” 瘦子双手护住头,快速的求饶。 他没想到这伙人居然找到他的家,并且在抢劫之后,被警方通缉后,还躲到他家里来了! 一想到他的母亲和妹妹被绑在房间里,他就感到十分的害怕,怕这伙人会把自己家的人全部杀死。 这一刻,他后悔了。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九章:雨夜行动 中原五虎这个名字,放在后世,大家会觉得很中二,但现在,那五人却觉得这个名字很好。 五虎这个名字,是有很多典故的,他们恰好是五个人,且都来自于中原地带,所以就叫了这么个诨号。 他们非亲非故,是因缘巧合之下认识的,虽然年纪有大有小,但相处的挺好的,于是一群人开始流窜,在各地犯下案子,每当得到钱后,他们要么一起花掉,要么各自散开,约好在下一个城市碰面,如果有缘见到了,那么再一起犯案。 这一次,在吃饱后,其中的老大就说道:“这次上了这小子的当,碰到硬茬了。我们得尽快离开,五个人在一起目标太大,还是按照老规矩,分开走。” “好。”老大的提议,立即得到大家的赞同。对于这种事,他们也算是轻车熟路了。 在吃饱喝足后,他们开始挨个洗澡和换装了。 他们在服装店打劫时,顺便抢了一些衣服,现在正好可以换上,那两个长着络腮胡须的中年人,也开始动手刮胡须。 另外三个年轻人也没有闲着,他们有的在刮胡须,有的在互相剪头发。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有个小伙凭借一把剪刀,就能够剪出很好看的发型来,一看就是有手艺的。 然而他们却最终流落他乡,在外面流窜犯案。 这些事,是当着那个瘦子的面进行的,这也让瘦子更加感到害怕了。他把头埋在膝盖里,根本不敢去看。 “光头,你头太明显,去找个帽子戴上。” 那个头上有刀疤的人一摸自己的光头,嘴里就骂了句脏话,他没好气的说道:“这小子家里没有帽子!明天走时,我戴个斗笠。” “也行,反正下雨。” 大家彼此看着对方,都觉得没有问题。 于是他们决定就在这里休息一晚,明天一早,他们就分开走,尽快早点离开这个县城。 他们也是抢劫后才知道,那家店竟然是警局里一位副局侄子开的,所以抢劫后,警方出动很多人来抓捕他们。 要不是他们经验老道,耍了几个花样迷惑了追捕的人,这会儿肯定已经被抓走了。 也因此,他们才认定是被这个瘦子拿去做枪了。 只是这瘦子和那副局侄子之间有什么恩怨,他们也懒得问,因为在他们走后,这个人也就活不成了。 夜深了,雨势更大,淅淅沥沥落了下来,击打在瓦片上、窗台上以及台阶上。 那中原五虎已经睡着了,但角落里的瘦子却睡不着,他的内心十分焦虑,刚才他被暴打了一顿,鼻子和嘴角都流血了,头也被撞破了皮,有鲜血流下,浸透了发丝和衣领。 之后,他被人绑住了,所以现在根本就逃不了。 在离这栋房子一百多米的位置,也有一栋低矮的房屋,房屋的瓦有些坏了,外面下大雨时,屋里便开始下小雨,家具和地面都湿透了。 房屋里,有两个人,一个二十来岁,一个才七八岁。 因为雨把床都打湿了,他们也没法睡觉,只能带着斗笠在屋子里坐着。 突然,那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站起身来,他对七八岁的弟弟说道:“你在家里呆着,谁来也不要开门,我去外面一下。” 七八岁的弟弟似乎有些痴呆,傻乎乎的应着,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的。 年轻人有些不放心,但最终还是关门离开了。 他头戴斗笠,走在夜雨之中。 虽然这片地区没有安装路灯,但凭借他对这里的熟悉,一路走的顺利,大约十分钟,他才来到一户人家中。 和他家相比,这户人家的条件要好很多,有两层楼房和一个大院子,围墙边,还种着一棵杨梅树,半边树枝探出墙头。 “大有哥!”年轻人在外边喊着。 这会儿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在没有娱乐活动的现在,很多人都已经睡了。 不过何大有一直看电视看到没有节目为止,这才开始洗澡准备睡觉的,所以这会儿他虽然已经躺在床上,但也还没有彻底的睡过去。 他听到有人在院墙外喊他。 这个声音很熟,何大有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出门看看,临走时,他拿了几块钱,他以为以前的伙伴过来找他,是为了借钱的。 一路轻手轻脚的下楼,但还是被他爸妈听到动静了,路过他爸妈房间时,从里面传来他爸爸严肃的声音:“你已经是协警了,要记得自己的身份,少和那些人来往!” 何大有小声的说道:“我知道,我去把他打发走。” 何大有撑着一把雨伞,把院门打开。 “毛子,你过来做什么?”何大有看到以前的伙伴,内心很是感叹。 自从他依靠表哥的关系,成为一名协警后,就和以前那些伙伴分开了,在他的劝说下,一些人洗心革面,不再小偷小摸,安心去找份工作干了。 但这部分人,大多是家里并不差,纯属自己叛逆瞎混的。 至于那些家里不好的,就没有听何大有的劝,依旧干着以前的行当,明抢是不敢了,但还是会暗偷。 何大有一直知道,但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只要没有被抓到现行,他都当做不知道。 毛子无父无母,家里还有一个智障弟弟,所以他只能一边打零工,一边小偷小摸。 何大有的手里摸着几块钱,打算等毛子开口借钱时,就拿出来。 说是借,但何大有也不指望还。 谁知毛子开口说的话,却把他给惊住了。 几秒后,何大有深呼吸一口气,才说道:“你确定?” 毛子却说道:“我不确定,我也不敢过去看,只远远看了一眼,感觉不太好。” “大有哥,我不放心猴子他,所以才来找你,你给拿个主意吧!” 毛子是希望何大有前去看看,以确认猴子是没事的,但……何大有也不敢! 何大有快速的转动脑筋,最后说道:“既然你有一定的把握,那我们就直接报警吧!” 毛子眼睛都瞪大了。 报警?你现在不就是警员嘛! 如果他把内心的吐槽说出口了,那么何大有就会一本正经的告诉他,他只是协警而已! 并且同为协警,他混的还没有黄大志好! 谁让他的靠山是表哥,而黄大志的靠山却是高局的侄子呢! 何大有心里酸溜溜,但他就是不承认自己没有黄大志努力。 “我现在去找我表哥,你呢,也别回家了,去新新服装店找高明程!”何大有说道。 但话音刚落,毛子就变了脸色,急忙说道:“我不去找他。” 笑话,他曾经被高明程教训过,哪里还敢去找他,再说了,那件事他也不确定啊! 何大有却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说道:“你只知道他出手重,不知道他出手大方!这事要是真的,你就帮了他大忙,怎么也得给你个红包的!就算扑了个空,你诚心道个歉,他也不会太计较。” “放心吧,你就听我的,去通知高明程!” 何大有拍了拍毛子的肩膀,决定事不宜迟,赶紧去通知人。 眼看何大有已经走了,毛子想了想,最后还是鼓起勇气往新新服装店而去。 等到了新新服装店,毛子又怂了。 他在楼下转悠很久,根本不敢开口喊人。 过了好几分钟,毛子才鼓起勇气开口喊道:“高明程……” 话音未落,二楼的一个房门就被人打开了,高明程走了出来,屋里的灯光照在他的背后,显得他格外的高大威武。 毛子惊的险些咬到自己舌头了。 高明程并没有睡,他在外奔波一趟,所以这个时候才刚刚准备躺下休息而已。 早在毛子在楼下走来走去时,他就有所感应了。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毛子,觉得这人有些眼熟,以前可能打过交道。 “你是谁?找我有事?”高明程问道。 毛子的内心虽然有些胆怯,但还是把情况说了下。 高明程皱眉,他没有多耽搁,马上回头把房门关了,然后人朝楼梯走去,快速的下了楼。 很快,高明程从后院出来,然后绕到前面街道上,对毛子说道:“带路!” 毛子看了他一眼,高明程也戴着一个斗笠,可能是为了方便动手,他不敢多说什么,老老实实的在前面带路。 这一刻,他只希望自己看到的是真的,这样既能够帮到猴子,又不至于惹怒了高明程。 两人一路快速前行,谁也没有说话。 高明程这边行动迅速,何大有那边也找到表哥小宋,把情况说了。 原本小宋已经是队长,可以带着自己的队员前去,但他却说道:“大有,你去通知其他的同事,我先去通知高局。” 小宋知道,高明程虽不是高局的亲侄子,却胜似亲侄子,这次高明程的服装店遭遇抢劫,高局就发了好大的火,责令大家一定要把抢劫犯找出来。 今夜若非有大雨,只怕大家还得连夜搜查。 兵分两路,在小宋前去通知高国兵时,高明程已经在毛子的带领下,来到了猴子家的附近。 到了这里,毛子就不敢再上前一步了。 他露出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怂怂的说道:“我家里还有一个智障弟弟,我……我不能出事的。”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自己也没打算带这个怂货去啊! 于是他说道:“我一个人去就行。” 高明程的语气很平静,但毛子却安心了。 他又后退了几步,表示自己绝不会碍手碍脚。 高明程也没心思理会他,朝着之前毛子指着的屋子走去。 雨声落下,掩盖了他本来就轻的脚步。 他一点点的朝屋子靠近,嘴角微抿,已经在心中预想了很多种可能。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章:为恶者,终自毙 猴子家的堂屋里,中间有一堆灰烬,中原五虎散落在各个角落,具是和衣而睡,他们打算在清早时趁着人少,迅速的离开这里。 虽然才睡下不久,但呼噜声已经震天响了。 雨声助眠,五人早已经陷入睡梦之中。 角落里,被捆绑住的猴子看到他们已经睡着了,于是开始尝试自救,他的手脚都被捆绑住,嘴里也被塞了一块布,他试图挣脱,却发现绳子绑的很紧。 双手是被反绑住的,所以行动更加受限,他努力挪动着身体,勉强可以蜷缩着蠕动,但在他的不远处,就有两个人躺在那里睡觉,他一个不注意,就容易碰醒他们,另外房门被关上了,他双手反绑,也不好开门。 这些困境,令猴子的额头淌下紧张的汗水来。 漆黑的夜晚里,悔意一重一重的向猴子袭来。 猴子虽然不敢杀人放火,但也算是在道上混的,所以他看得出,这五个人不是善茬。 如果自己不逃走,他们肯定不会放过自己,但自己想要逃走,又是何其的难! 猴子满心悔意,努力想着逃脱的法子。 而这时,已经有人趁着雨夜出现在堂屋的窗户边了。 高明程出现时,没有被任何人发现,他轻手轻脚的朝窗户里看去。 猴子家的窗户还是木制贴窗纸的那种,并没有安装玻璃窗户,并且这窗纸是一年一换,现在这窗纸还是去年冬季时贴的。 通过窗纸上的破洞,高明程看到了屋里的情况。 在来时,他已经听毛子说过猴子家的情况,猴子没有爸爸,只有一个母亲和妹妹,所以家里条件很差,才一直在外面小偷小摸没有收手。 高明程看着躺在地上睡觉的五个人,虽然他们的穿着和面容,和黄大志绘画的人物像有些不同,但只需要看到角落里被绑着的猴子,高明程就能够确定这五个人肯定就是抢劫犯! 看到他们俱是变换了模样,再稍加伪装,分开行动的话,那么之后肯定再难将之抓捕住了。 这一刻,高明程的心底浮现一丝庆幸。 他把头上的斗笠放下,然后走向堂屋的木门。 木门是被从里面插上木插销的,从外面推是推不动的。 但那是对别人而言,只要有足够的力气,是可以从外面将木插销弄断,从而打开木门的。 高明程的武力值高出寻常人,他是有这个自信把里面的五个人干倒的,所以他没有去想别的法子,直接抬脚猛地踢在木门上。 这木门本就存在很多年了,里面的木插销也不是很粗,所以这一脚下去,发出咔嚓的声响,连接两扇木门的木插销就断裂了。 哐的一声,木门大开,发出巨大的声响。 木门才被打开,高明程已经冲了进去,他早已经看准那五人的方位,竟是一点都没有犹豫,冲进去后,便抬脚踢了最近的两人。 木门发出的声响,令经验丰富的中原五虎惊醒过来,他们迅速的伸手去摸身边的砍刀和斧头。 只是手还未摸到刀柄,一股巨大的力道就踢在手上,手上的骨头都瞬间断裂了。 “啊!”惨叫声此起彼伏的响起。 就算是正面发生冲突,高明程都是不惧他们的,更何况现在他是偷袭,而那五人则刚从睡梦中惊醒,在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之前,已经被高明程踢断手骨和脚骨了。 高明程知道自己的力气大,所以不敢踢头和胸,怕直接给踢死了。 但断手断脚,也不伤及性命! 角落里,猴子目瞪口呆。 他正想着要怎么逃脱呢,结果就看到一个可怕的男人冲了进来,只几秒内,就把那五个凶神恶煞的抢劫犯打败了! 这种武力上的差距,令猴子感到心惊,同时一股后怕在心底涌生。 完蛋了!他完蛋了! 因为他认出冲进来干掉抢劫犯的人是谁了。 高明程! 屋子外,毛子听到里面传来陌生的哀嚎声,立即打了个冷噤。 今天上午时,他遇到了猴子,当时猴子心情很好,一边哼着曲子,一边说高明程要倒大霉了。 他们都曾被高明程打过,还反抢走他们的钱。 只是双方不管是身份上,还是武力值上,都不是可比的,所以哪怕心里记恨,也只能忍着。 但猴子在有机会搞高明程时,他就决定报复高明程,让高明程受到一些损失。 毛子大约知道这件事,但他也没有放在心上,直到今天傍晚听说有人抢劫了高明程的服装店,引得满城的警员到处抓捕犯人。 再之后,他无意间看到有人摸进了猴子的家。 当看到那伙人手持利器后,毛子就心中害怕,不敢靠近去看。 只是在纠结半天后,他终于还是决定把这件事告诉何大有,希望何大有给出一个解决的方法。 他和猴子的家住的近,两人的关系很好,平时自己在外面打零工时,自己的弟弟也经常放在猴子的家里,由他妈妈和妹妹照看。 所以,毛子不希望猴子会遭遇不测。 因此,哪怕事后会被高明程揍一顿,那也比丢了命强啊! 等到哀嚎声小些了,毛子犹豫再三,还是决定过去看看。 雨夜中,附近的居民本已经睡着了,但也被这渗人的惨叫声惊醒。纷纷有灯光亮起,一些胆大的,还会开门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眺望。 毛子进去时,一眼就看到躺在地上的五个人,以及躲在角落的猴子, 猴子浑身颤栗,嘴巴被塞住了,根本不能说话,但看到毛子后,他的眼中绽放光彩,立即发出啊啊啊的声音来。 毛子看了高明程一眼,高明程正在翻那几个人的包,于是快步跑到猴子的身边去,他先是把猴子嘴里的布拿出来,然后开始给猴子解绑。 但这绳子也不知道是怎么打结的,毛子折腾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解开绳子。 猴子迫不及待的说道:“去厨房拿剪刀来!毛子,去看看我妈和我妹怎么样了!” “好。”毛子急匆匆的去厨房拿剪刀,有了剪刀后,很快就把猴子手脚上绑着的绳子剪开了。 然后两个人一起往猴子妈妈住的房间走去。 门是虚掩着的,推开门后,能够隐约看到床上躺着两个人。 猴子连忙伸手把灯扯亮,嘴里喊着:“妈,小妹!” 灯光大亮后,猴子终于看到他的妈妈和妹妹被人捆绑住,并且用布塞嘴,虽然神情狼狈,但至少还活着。 看到自己的妈妈和妹妹还活着,猴子忍不住痛哭起来,他连忙扑过去,先是扯开她们嘴里的布,然后用剪刀把绳子剪断。 他妈妈和妹妹虽然还活着,也没有遇到凌辱,但因为害怕,已经尿失禁,下身处一片濡湿,伴随着腥臭味。 两母女又是害怕,又是羞愧难当,掩面痛哭起来。 猴子在这一刻,也十分的自责,他开始扇自己巴掌,忏悔道:“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当妈的心疼儿子,连忙拉住他,说道:“我们没事,坏人被抓住了吗?” 之前她们无法说话,也无法动弹,但也是能够听到隔壁堂屋里的动静,知道那些坏人应该已经被抓住了,不然猴子也没办法过来救她们。 “被抓住了,你们放心吧!”猴子安慰着他的妈妈和妹妹。 哪怕是小偷小摸的混子,在面对自己的亲人,心底还是柔软和善良的。 堂屋里,那中原五虎已经被打断了手和腿,他们想走,但根本走不掉。 高明程已经翻过他们随身携带的包和衣服口袋了。 那两千多块,已经被人分账,每个人拿了一些钱。不过案发到现在,时间还很短,那些人还没有用钱的机会。 屋子的角落里,还堆着一些旧衣服和胡须头发等物,可以知道他们是在这里换装的。 “你是谁?”光头男神情惊慌的问着。 高明程冷笑一声,说道:“你们抢了我的店,难道还不知道我是谁?” 说着,他就给那个光头来了一脚。 这一脚,踢的光头闷哼一声。 这时,另外一个上了年纪的中年人求饶道:“我们是被人做枪了,要是早知道是你的店,我们肯定是不会去抢劫的。” “现在你钱也拿走了,人也打了一顿了,就放我们走吧,我们下次再也不敢了。” 他语气卑微,求高明程放他们一条生路。 高明程都气笑了,嘲讽的说道:“放你们出去再抢别的人?或者再伺机报复我?呵呵,你当我傻啊!你们啊……吃花生米才是你们的下场!” 高明程不知道他们具体犯下过什么案子,但看他们这熟练的换装和跑路躲藏的手段,就知道肯定是惯犯了,没准以前还犯下过杀人案呢! 中年人目光暗沉,眼底透露出一股凶意。 只是不等他做些什么,高明程的脚已经快如残影般的踢到他的身上了。 “啊!”他没忍住,惨叫了一声。 “呵,敢瞪我?”高明程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们。 他看向谁时,谁的目光就移开,竟是不敢与之相视。 他们知道高明程是警局副局的侄子,但他们不知道高明程的身手竟然会这么好啊! 这一刻,他们恨透了猴子了。 都怪那个小人乱指路!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一章:我真的不敢了! 在很多影视剧中,警方总是在事情结束后,才匆匆赶来。 这一次也是如此。 等高国兵带着人赶过来时,留给他们处理的,就只有把那五个人抬回局里去了。 为什么是抬呢?还不是手脚都断了嘛! 猴子跪在高明程的面前,痛哭流涕的忏悔着,并且把事情经过都说了出来。 原来猴子在打零工之余,还是会到处去偷钱,在不是集日时,他就喜欢去客运站和火车站,那里人多,且大家都讲究穷家富路,这出门在外,肯定会带着钱。 今天上午,他在火车站伺机寻找可以下手的对象时,却被中原五虎给盯上了。 他们才刚下车,对这个小县城完全不熟悉。 不过他们兜里的钱花的差不多了,因此决定干一票就跑。 像这种在陌生城市犯案,他们一般有两个法子,一个是自己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摸清楚情况,一个是直接找到当地的混混,在混混的指引下,直接对有钱的富户下手。 这一次,他们注意到在火车站行窃的猴子,于是抓住了猴子,让猴子带他们去有钱的富户那里去。 这猴子原本心里就记恨高明程,只是自己干不赢高明程,因此也不敢报复。 可现在被中原五虎抓到后,他就索性把高明程经营的新新服装店说了出来。 并且由于经常在外面晃悠的缘故,他刚好知道这段时间高明程不在店里。 在他的带领下,中原五虎找到了新新服装店,并且在外面盯梢了半天。 以他们的经验,发现这家店的确是有钱的,虽然生意看着一般,但衣服的价钱,却比其他店的价钱贵很多。 等到傍晚时,他们就从不同的方向迅速的冲进店里,进行了抢劫和打砸。 后面警方全城抓捕抢劫犯时,他们却凭借着丰富的经验,不但误导了警方,反而在警方没有察觉之前,就躲进了猴子的家里。 原来上午在猴子走后,他们就派出一个人跟在猴子的后面,记住了他家的位置,所以事发后,他们干脆利落的甩掉警方的人,然后进了猴子的家。 之后,就是把猴子控制住,然后再把猴子的妈妈和妹妹给捆绑丢在床上。 至于没有凌辱妇女,不是他们品德好,而是怕发出动静,引起他人注意到这里。 高明程冷眼看着跪在地上痛哭流涕的猴子。 他满心愤怒,很想痛打猴子一顿。 就是这个人,害的自己差点损失两千多块,店里还被打砸了! 并且最重要的是,这什么中原五虎把怀孕的许多美吓到了! 也幸好中原五虎是抢了钱就走,如果还敢伤人,高明程就不敢保证自己会做出些什么了。 “求求你原谅猴子吧,他是真的知道错了!我给你磕头了!”猴子的妈妈不到五十岁,却已经满头白发,她身形瘦小,穿着一件旧衣服,下半身还是湿湿的。 不只是她跪地磕头求饶,猴子的妹妹也跟着磕头求饶。 面对这么一家三口,高明程只能深呼吸,强忍住内心的愤怒。 高国兵也知道事情的经过了,他思忖片刻,对高明程说道:“打他一顿也于事无补,但惩罚肯定是要有的。这样吧,罚他清理一个月警局的厕所,以及附近街道的卫生,你看行吗?” 高国兵在征求高明程的意见,就是为了让高明程能够真正的消气。 不等高明程开口,猴子已经机灵的说道:“我愿意,我愿意,别说一个月,就是一年我也愿意!” 说完,他可怜巴巴的看着高明程,希望他能够高抬贵手。 高明程也的确做不出当着猴子妈妈和妹妹的面,把猴子暴打一顿的事。 所以在听到这个提议后,也就同意了。 他来到毛子的面前,拿出十块钱来,将之递给毛子。 “一点心意,你收下吧,这次多亏了你报信。”高明程说道。 虽然他知道对方来报信,更多的是担心猴子的安危,但他的确是得到帮助了,否则等明早这换装后的中原五虎一跑,自己就再难追到了。 毛子受宠若惊,竟是不敢去接那钱。 他连连摆手,说道:“我……我不能要。” 他心中羞愧,因为他对于曾经被高明程打一顿的事情,也是记在心里的,有时候无聊时,他和猴子就会提起这事来。 “拿着吧,这是你应得的。”高明程将钱直接塞进毛子的手里。 然后他看着猴子和毛子,严肃的说道:“当初你们试图抢我的钱,却被我暴打一顿反抢走了钱。这事,是你们有错在先,又技不如人,那就得认!你如果想报复我,最好自己亲力亲为,依靠其他的伎俩,只怕没有报复成功,反而把自己拉下深渊了!” “你们以后做事,一定要三思。我这个人睚眦必报,下手又狠,这次看到你家人的份上,就暂且饶你,如果还有下次……” 猴子抢先说道:“绝对没有下次了!我保证!” 这一次的事情,已经把猴子吓破胆了,他哪里还敢有下次! 他几乎敢肯定,如果不是毛子发现了他家的异样,并且找了人来,等到明早,他们一家三口,只怕是性命难保。 所以,高明程反倒成了他家的救命恩人了。 介于猴子忏悔的态度良好,高明程也就不再理会这事了。 他看向高国兵,说道:“叔,这大晚上的,辛苦你们跑一趟了。明天我请局里的人吃饭!” 高国兵答应了吃饭,又说道:“这次抓到的这伙人,等审问之后,没准会有大惊喜!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些人的手里,只怕是有命案的!等把案子办完了,于我们局里也是功劳一桩。” 他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说道:“你先回家去吧,省的多美担心。” “好。”高明程也决定先回去,事情已经办完,留在这里也没有必要。 他快步的走了,高国兵等人也走了。 何大有走在最后,之前高明程警告猴子和毛子时,他就躲在人群的后面,根本不敢现身。 因为就是他带着猴子毛子等人去抢劫高明程的! 等人都走了,何大有看着凄惨的猴子一家人,心里有那么些唏嘘。 他把兜里的几块钱拿了出来,这还是出门前,准备给毛子的。 现在毛子得了高明程的十块钱,所以他就把自己的钱给了猴子,并且语重心长的说道:“猴子,走歪门邪道,是走不远的!” 猴子捏着手里的钱,泪如雨下。 他平时很少哭,但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让他的情绪很激荡,根本控制不住自己。 他带着哭腔说道:“大有哥,我真的不敢了!” 前面一章的时间有修改。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二章:震慑宵小 第二天中午,高明程直接包了一整个饭店,请了局里的人吃饭,桌上的饭菜很丰盛,但没有上酒,因为这是中午,下午还得办案的。 除了吃饭,高明程还给每个人发了一个红包,以做感谢。 在高国兵的示意下,大家都笑着收下红包了。这个红包一收,今后对新新服装店的安全自然就会更加上心了。 下午时,高明程居然在服装店的附近看到猴子了。 猴子正拿着一把用细竹子扎成的扫把,在清扫店门口附近的垃圾。 服装店是临街的,街上的人来来往往,自然有不讲卫生,随地乱丢垃圾的人。 平时,倒也有人负责清理街道卫生,但清理的人员少,一天下来,总有脏乱的时候。 高淑芳每天开店时,除了会搞店内的卫生,还会把店外的地面也清扫一下,这样看上去会更加干净整洁。 猴子看到高明程时,身体缩了缩,脸上露出赔笑,他也没有说什么,把店外的卫生搞干净后,就离开了。 高明程看着他的背影,目光深沉。 这次服装店会遭遇抢劫,猴子可谓是罪魁祸首,虽然最后把抢劫犯抓住了,也把被抢走的钱拿了回来。 但损失却是实打实的损失。 先不说许多美等人受到的精神伤害,店内遭遇打砸,一些柜子和衣架坏了,需要重新购买,另外还被抢走一些衣服,那些衣服的价值,也有百多块了。 那些衣服已经被中原五虎给穿在身上了,即使只穿了几个小时,高明程也嫌弃不肯再要了,只是也不会便宜那些人,他对警局的人说了,谁想要的话,谁拿去好了。 这年头,很多人的日子过的还不是很好,即使警员们生活的还行,但总有几个穷亲戚,把那衣服一洗,或是拿着自己穿,或是拿去送人,或是拿去低价卖了,都行。 除了这些损失,高明程还请了全局的人吃饭以及给了红包,另外给了毛子十块,青山村那边也有十几个青壮拿着手电筒和火把进山去寻人了,这又是一笔开支。 高明程在心里算着帐,越发烦躁。 他走向后院,拿起一对石锁又走到店门口,将之放下,然后又去写了一张大字报:“凡能举起一对石锁者,全店半价!” 他把大字报贴在墙壁上,然后开始耍花活了。 这对石锁,是他自己在山里找的石头凿出来的,一个石锁有一百斤,一对就是两百斤。 以往,他是放在后院练习举锁,但今天他决定放在店门口来,并且打算以后在街上人多时,他就在这里练习举锁,用以震慑宵小。 他不可能天天在店里呆着,警局的人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在附近巡逻,所以他需要展示自身武力,以达到震慑宵小的作用。 相传石锁起源于唐代军营,盛于清道光年间,凡习武者,常常运用石锁进行握力、腕力、臂力及腰、腿部力量的训练。 高明程在村里时,因为地方大,所以可以在山中打拳和奔跑,但在县里,地方狭隘,不能尽情的舒展筋骨,于是举石锁就成了他经常做的训练了。 大字报和一对巨大的石锁,瞬间吸引了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开始有行人驻足。 高明程话不多说,开始举起石锁来。 石锁举法主要有抓举和摆举,有用正掷、反掷、跨掷、背掷等掷法和手接、指接、肘接、肩接、头接等接法组成各种各样的花色动作。 除了一人训练外,还可以两人、三人一起,并且有很多竞技的花活。 可惜高明程的石锁太重了,村里习武的人也不多,所以他只能自己一个人练习。 好在各种手法和动作,他都练的很熟稔了。 他先是举起一对石锁,然后开始从简单到复杂的耍了起来。 当一对两百斤的石锁被他抛起再接住时,他下盘都微微下沉。 一套花色动作结束,驻足围观的人立即发出喝彩声来。 “好!” 他们并不知道那对石锁具体有多重,但看着就不轻,起码得有八十斤以上,于是喝彩声久久不息。 高明程环顾四周的观众,沉声说道:“只要能举起这对石锁,店里所有的商品一律半价,永久有效!” 他退开身体,指着那对石锁,说道:“有谁想来试试?” “我!”人群中,立即有好事者响应,人们分开一条道,一个看上去体格健壮的男人走上前来。 他穿着短袖,露出一身的腱子肉。 在这个时代,他这身材的确是很好了。 “我来试试!”男人说着,开始做准备了。 他微微弯腰,深呼吸几口后,开始用力一提,只是这一提,却让他的脸迅速的涨红,石锁在他的抓举下,逐渐往上抬,但他努力许久,并未彻底把石锁举起。 最终,他只能放下一个石锁,而是选择只举起一个石锁来。 这个动作,他虽然有些吃力,但好歹是完成了。 于是围观的人也给予喝彩声。 只是石锁落地时,砸的地面震响,说明他到最后,已经泄了力,不像高明程,从始至终,石锁在他的手中,就轻如无物一般。 健壮男人对高明程竖起大拇指,心悦诚服的说道:“厉害!这对石锁起码得有两百斤!我举一个,已经是倾尽全力了,你居然能够举起一对,还那么的游刃有余!” 高明程也笑了,爽朗的说道:“虽然说要举起一对石锁才全店半价,但你既然是第一个人,又成功举起了一个,那么也给你半价优惠吧!大哥,进店看看吧,看有什么需要买的。” 高明程笑着指引那人进店。 那人的年纪比高明程大点,三十左右的样子。 他本是路过,家里的衣服全靠老婆买的,但现在高明程给予了半价优惠,就让他觉得不买就吃亏了一样,于是就进店挑选了起来。 高明程给了高淑芳一个眼色,高淑芳立即指引那男人去男装区,然后高明程重新来到店门口,望着围观的人说道:“还有谁想试试?” 这次,依旧有人上前想试试。 只是他们别说举起一对石锁了,就连举起一个石锁都没有做到。 一百斤的重物,你努力提的话,倒也能够提得起来,但想要举起,那就不容易了,不经过训练,是很难做到,即使做到,也容易拉伤筋骨。 只是人有从众心理,再加上这会儿娱乐节目少,所以新新服装店举石锁可以半价的消息,迅速的传遍了整个县城。 一些自认为有力气的人,都纷纷来试了。 只是那些人没有一个人能够举起一对石锁,顶多像第一个大哥那样,只能够举起一个石锁来。 只是第一个人,高明程给予了半价优惠,但后面的人就没有给了。 面对大家失望的神情,他只笑着说道:“回去多练练,我相信你们很快就能够举得起来了。” 并且在有人向高明程讨教时,高明程也没有藏私,把举石锁的一些技巧说了出来,并且当众演示。 只是,一切的技巧,都只是辅助而已,最终还是力量为王。 从此后,这对石锁就一直放在店门口,每天清早时,高明程都会站在店门口进行举石锁练习。 以前他只是单纯的用石锁来练习力量,现在则多了很多花活表演,将石锁抛起,再接住,或者迅速转身之后再接住,或是用脚勾住等等,观赏性一下子就提高了。 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知道新新服装店的老板是个厉害的人,一对两百斤的石锁,轻轻松松就能够抛起来。 以往,县里消息灵通的人只知道高明程是高局的侄子,所以都很给面子,县里的混混们,更是不敢打坏主意。 但直到现在,大家才知道,高局的侄子当真不简单! 高明程的这番力量展示,的确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整个县里的混混们,那是再也不敢打他的主意了,如猴子毛子那般被他揍过的,现在也心悦诚服,不再提当年的事了。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三章:行善事,发展眼线 晚上时,何大有提着两个礼盒登门拜访了。 何大有羞愧的说道:“明程,对不起。以前是我不懂事,整日里瞎胡闹,让家里的长辈忧心,让兄弟姐妹丢脸了。我现在洗心革面了,再也不做那种事了。只是我一直以来,也没有和你正式的道歉,这次发生这种事,我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何大有当初领头想抢高明程的,结果却在高明程的手里吃了亏,他原本还想借助表哥小宋的力量,把高明程教训一顿。 谁知高明程竟然是高局的侄子。 所以这事就不了了之,何大有吃了那个亏,但也认了。 后面他在表哥的照顾下,进了警局当协警,更是和以前的那些人和事渐行渐远。 这次发生这种事后,他的表哥就喊他正式上门道歉,他的父母知道后,也如此要求,这礼物还是他父母帮着他置办的。 高明程看着何大有,他倒也没有怪何大有,毕竟当初混的时候,纠集起来的小弟们,本就是乌合之众。 上辈子他也算是混过,所以知道一人做事一人当。 高明程说道:“我接受你的道歉了,不过这件事和你也没有很大的关系,所以这礼物你还是拿回去吧。” 何大有却不肯把礼物拿回去,连忙摆手说道:“这可是我爸妈替我置办的,我要是再拿回去,他们肯定以为你没有原谅我,那得打断我的腿!” 他表情夸张,倒是惹得高明程也笑了。 他看了一眼何大有带来的东西,里面有两瓶酒和一盒月饼。 算算日子,再过十天,就是中秋节了。 何大有说的诚心诚意,高明程也就收下了。 见高明程同意收下礼物,何大有也松了口气,他想了想,说道:“其实毛子和猴子也都是可怜人,毛子家里没有父母和其他的亲戚,只有一个智障弟弟,家里经常穷的揭不开锅,猴子的爸爸走的早,他妈妈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长大,家里也是经常没得吃的,所以猴子就会到外面去偷东西。” “他们两个没有文化,连字都不认得几个,根本找不到工作,只能偶尔给人打零工,赚个三瓜两枣的。我后面不干那种丧良心的事了,也劝过他们,但他们这情况,唉……” 何大有叹息一声。 有时候遇到以前的兄弟实在过的艰难,他也会给个几块钱,但更多的帮助,那就没有了。 毕竟他能力有限。 高明程沉默着,关于毛子和猴子的事情,他之前也知道一些了。 他的目光看向堆在后院角落的柜子,这是被中原五虎随手弄坏的,没法继续摆在店里,所以都换了新的。 不过这些柜子,虽然有刀斧的痕迹,但其实并不影响使用,适当的修缮一下就行。 于是他说道:“这样吧,我家里有一批不要的家具,就给毛子吧!” 毛子到底给他通风报信了,也算是功劳一件。虽然之前给了十块钱,但现在看他家里困难,还是做个顺水人情得了。 反正这些家具留着无用,卖二手家具也不值几个钱。 何大有一愣,随即笑着替毛子道谢:“哎,那可真是谢谢你了。” 既然决定送人了,高明程也懒得再把东西堆在后院。 他这栋楼房占地面积并不大,后院早已经堆满东西了。 于是他直接把柜子和衣架等家具搬到拖拉机的车斗上,趁着外面的光线还未彻底的消失,把东西送到了毛子的家里。 毛子万万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好事,受宠若惊的道谢。 高明程走进屋子里,四下一看,就发现屋子里很潮湿。 昨晚下了雨,但今早雨就停了。 可是毛子的家里却到处湿漉漉的,这显然不正常,他抬头望着头顶,不过现在是晚上,看不出屋梁上瓦片的情况。 但猜也能够猜到,肯定是瓦片不行了,所以才漏水。 毛子的弟弟大约七八岁,虽然是智障,但性格很乖巧,不会暴戾伤人。 此时他乖乖地站在那里,双手玩着衣角,怯生生的看着高明程。 高明程对上他的目光,竟是觉得这孩子的目光很清澈,有种没有受到污染的干净。 再看这孩子的穿着,身上的衣服又旧又大,看着很不合身,头发也乱糟糟的,像是被自己拿剪刀随便剪的。 毛子看他在看自己的弟弟,于是说道:“我妈生我弟弟时难产,刚把我弟生下来,她就没了。” 哦,那看来应该是缺氧造成的大脑损伤,所以才成了智障的。 高明程心里如此想着。 他家是开服装店的,所以还挺喜欢给人送衣服,这会儿看毛子的弟弟可怜,于是就决定给这孩子送几件衣服。 他对毛子说道:“你明天来我店里,我给你弟弟送两套衣服穿吧,对了,他叫什么名字?” 毛子说道:“羊羊!他小时候没有奶喝,是村里一户人家送的羊奶喂大的。所以就叫他羊羊了。” 高明程无语了几秒,说道:“羊羊这个名字可以,但别叫羊的羊,叫三点水的洋,洋气的洋。” 羊羊和洋洋,听起来一样,但前者,有宠物名的既视感。 毛子也不懂,在那里傻愣着。 何大有则拍了他的肩膀一下,说道:“还不快道谢,人家可比你有文化多了!” 毛子就胡赶紧的道谢。 高明程看着他说道:“眼看着已经入秋了,以后雨水会渐渐多起来,你这瓦片总该在入冬之前重新弄过才行。你这房子本来就旧,被雨水泡过后,更容易坏,要是倒塌了,你和你弟弟住哪里去?” 毛子满脸羞愧,难堪的垂下头去。 自从他爸爸走了后,家里的瓦片就没有再换过了。 这些年里,他要到外面去搞钱,还要照顾一个智障弟弟,生活自然是一团糟。 何大有想了想,说道:“毛子,买瓦片的钱,你有没有?没有的话,我先借给你,你赶紧拿去买瓦片来,人工费就省了,喊两个兄弟过来帮忙就行。” 这房子虽然破旧,但把瓦片翻新后,还是能够再支撑几年的,屋子变得干燥后,家具、衣服也不容易沤坏。 毛子当即说道:“我有买瓦片的钱,明天就去瓦厂买来。” 高明程这次来,只是给他送家具,并没有肩负带领他脱贫致富的重任,于是就决定走了。 不过临走前,他倒是想到了一件事。 于是停下脚步,对毛子说道:“既然你常在街面上混,那就请你多关注一下街面上的消息,你每个星期找个时间来找我,和我说一说街面上的事。当然了,我不会白让你干活,会给钱的。” 在他还没有说到会给钱时,毛子已经连连点头答应下来了。 高明程订阅了几种报纸,但报纸只能够让他知道世界上一些大的新闻,却不能及时的知道本地的一些小事。 这次让毛子打听事情,也是他突发奇想。 这样的话,如果下次还有谁想对付自己,只要提前露出蛛丝马迹,有毛子通风报信的话,那么就能够及时减少损失,将危险扼杀于摇篮之中。 毛子以前记恨过高明程,觉得他下手重,把自己揍了一顿后,疼了好多天。但现在他觉得,高明程真是个大好人! 于是保证般的说道:“好,明程哥你放心,要是有什么对你不利的消息,我第一个来告诉你!”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四章:质朴的生活 接下来几天风平浪静,日子平平淡淡的过去了。 转眼就快到中秋了。 在中秋的前一天,高明程就准备回高家村了,自然不是他一个人回去,而是带着许多美和高淑芳一起回去。 至于罗丽,那当然是放假了。 中秋是团圆的佳节,是国人很看重的一个日子。 这天服装店只营业半天,中午吃过饭,就让罗丽拿着中秋红包回家去了。下午时,高明程带着许多美和高淑芳就先回去了,至于高明里,他今天要上全天的班,等他下班后,自己骑自行车回去。 一路回到高家村,在老村时,先把高淑芳放下车去。 “二哥,二嫂,我走了。”高淑芳提着一个大袋子,笑着冲高明程和许多美挥手。 这袋子里,自然是装着她给家里人买的礼物了,爸妈和奶奶有,大哥家的侄子自然也是有的。 “嗯,你和爸妈说一声,就说我们明天中午过去吃饭。”高明程说道。 “好的。”高淑芳一边应着,一边绕着池塘从那个‘承恩牌坊’的门洞里进了村。 高明程发动车子,拖拉机便带着他们回到了牛尾岭。 又是半个月没有回来,家里里里外外又得打扫卫生了。 高明程上次回来,是在细奶奶家解决吃饭问题的,所以这次他特意买了米和面条回来。 他开始把带回来的东西搬下车,除了日常吃用的米面,还有给亲朋们送的礼物,大多是月饼和酒、烟。 黑虎和精灵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绕着主人不停的摇尾巴,亲热的很。 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你先休息,或者去你二姐家坐坐,我来收拾。” 许多美却笑道:“哪里有那么娇气!你把水提好,我把家里扫一扫,擦一擦,地里的活就你干了。” “好。”高明程立即打开厨房的门,从里面拿出提水的水桶。 这边的水井并没有安装摇水的工具,而是靠人力去提水,在一个小水桶上系着一根粗绳子,然后一点点的把水桶放进井水里,等装满水后,再顺着绳子把水桶提上来。 这样提水,就比较费力气,如果绳子过于光滑,还不好提上来,所以可以在绳子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打一个结,这样能够增加摩擦力,有利于把水提上去。 当然了,高明程的力气很大,满满的一桶水在他的手下,被迅速的提了上来。 先是清洗一下装水的大水桶,然后再把剩下的水倒进去,要足足提四回,才能够把大水桶装满,而这些水,就足够搞卫生和煮饭了。 提好水后,家里的活就交给许多美,高明程则扛着锄头、拿着竹篮下地了。 地里的辣椒和茄子长得一般般,因为快到结束的时候了,等一场霜降,辣椒树和茄子树就会死去。 高明程决定把现在这些辣椒和茄子摘下来后,就可以把树拔了,到时候再种上萝卜和白菜等作物。 高明程走到红薯地里,挥起锄头就顺着红薯藤的根部挖了下去,这边的土壤属于黄土壤,粘性重,不是沙土壤,其实种红薯的话,口感没有那么好,挖红薯时,也麻烦些,使用锄头要小心,不然就容易把红薯挖坏,而挖坏的红薯就放不久了。 他只挖了两棵红薯藤就停手了,因为他发现红薯还比较小。看来要再过半个月左右再挖。 今年种红薯比较晚,挖的时候自然也晚些。 把一堆小红薯装进竹篮里,再把那些红薯藤也一起装起来,红薯藤也是宝,嫩的时候,人可以吃叶子,吃梗,就算老了,也可以给牲畜吃。 除了红薯,高明程又摘了一些能吃的菜,然后来到小富山的山脚下。 在种植黄精的那块地里,还间种套作着玉米。 这玉米是老品种,成熟的晚,上回高明程来看时,里面的玉米还太嫩,没法吃,所以现在他又来看看。 也不需要把玉米掰下来,直接从玉米的顶部把层层叠叠的玉米苞叶掰开一点,就能够看到里面玉米的长势了,如果成熟了,那就可以掰下整个玉米,没有成熟,就把玉米苞叶重新给弄好,这样也不耽误玉米继续生长。 今年的玉米,高明程进行了人工授粉,所以长势还行,除了个别玉米有少部分空瘪外,都还算饱满。 见玉米长得刚好,高明程就摘了几个下来,准备等下煮熟了来吃。 先把该采摘的菜都采摘了,接下来,就是除草、浇水和施肥了。 整个下午,高明程都在地里忙活,忙完后,趁着还有时间,又去小富山转悠了下。 虽说请了张成远帮着照顾菜地和果林,但人手还是不够,每次高明程回来时,总有很多事要做。 所以他琢磨着再请一个人来。 到时候张成远专门负责管理他的菜地,另外一个人就管理果园。 等到十月时,果园要施秋肥,到时候也还得请人来。 心里琢磨着这些事,高明程提着满满一篮子的菜回家了。 许多美已经把家里弄的干干净净了,女人和男人还是不同的,她们做事更细心,也更爱干净些。 有些事情,高明程觉得可以将就,其实就是懒的弄。 但许多美就不会这样,她会把地扫干净,把锅碗瓢盆都洗干净。 看到高明程带回来的菜,许多美眼睛微亮,立即说道:“我正想吃嫩玉米呢。明程,你去把火烧上,先煮玉米!” “行。”高明程没有意见,放下篮子就去烧火了。 孕妇有时候就是这样,会有特别想吃的东西,所以只要是能够买得到的,高明程都会满足她。 但有些苛刻的人家,就会指责孕妇嘴馋。 不过高明程知道,孕妇在特别想吃某样东西时,是因为身体需要那样东西中的营养,更玄乎一点的说法,就是胎儿想吃。 高明程在煮玉米时,许多美就在把篮子里的菜分类放好,她看到豇豆时,折断了一根,然后说道:“有些老了!” 这已经是最后的豇豆了,叶子都已经变黄,他们又不经常下地采摘,自然就老了。 高明程说道:“你看还能吃吗?不能就给你二姐家喂猪。” 许多美说道:“吃倒是能吃,但我们只在家里住一两天,明天中午和晚上也不在家里吃饭,就用不着了。” 高明程就说:“那你看着安排。” 他是摘了不少菜回来的,还摘了个小南瓜,地里还有大些的南瓜和冬瓜,这个等要去县里时再摘下来,到时候带到县里去吃。 当天晚上,他们煮了嫩玉米,又炒了个茄子和辣椒炒蛋,一顿简简单单的饭菜,就是乡下人质朴的生活了。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五章:一地风俗人情 到了中秋这天,仿佛整个村子都弥漫着一股节日的气息。 牛尾岭这边比较偏僻,离老村较远,但都能够听到孩子们肆意奔跑和欢笑的声音。 靠近老村的几座小山丘,更是有人影攒动,原来是进山摘果子。 这个时节,还有部分捻子挂在树枝上,紫黑色的小酒杯藏于树叶之中,很是诱人,不过人们的重点采摘对象却不是它,而是毛栗。 毛栗就是野生板栗,个头较小,但吃起来照样很香甜,漫山遍野都能够找到,是秋季孩子们最重要的零食来源。 除了毛栗,还有部分野山楂树,他们这边野山楂不多,高明程知道的地方,也就十来棵吧,他小时候也和这些嘴馋的孩子们一样,每天都在山里折腾一些吃的。 他印象最深的还是吃糖罐,学名金樱子的果子,这玩意也是一种药,不过因为它带着甜味,是孩子们最爱的零食。 几乎每个孩子都对它又爱又恨,爱它的甜味,又恨它的毛刺! 高明程相信,只要摘过糖罐吃的人,肯定被糖罐扎过手! 除了这些,这会儿山里还可以摘野柿子。野柿子个头较小,又属于后熟型水果,如果你没有用对法子,那么即使野柿子软了,味道也涩口的很。 高明程小时候哪怕再馋,也不愿意去摘野柿子吃,但他们村有些人善于制作柿饼,那些没人要的野柿子,都被他制成香甜软糯的柿饼,就极受欢迎了。 上回去许多美大姐许多金家拜年时,许多金就做了不少的柿饼待客。 回到高家村后,高明程就习惯性一大早的进山,先是练拳,再是顺便寻找猎物。 最容易找到的猎物,自然是野兔。 这玩意现在没什么天敌,繁衍又快,只要进山,就能够看到它们的踪迹,当然了,能不能逮住野兔,就看个人的手段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有点难,但对于高明程来说,一点都不难,有手就行! 有时候,他甚至不必动手,直接指挥黑虎和精灵两条狗去狩猎野兔,再有自己在旁边盯着,那么野兔就是在劫难逃了。 这不,下山时,他手里就拎着好几只野兔了。 回到家后,先处理一只野兔,将兔肉一分为二的丢给两狗去吃。 他不经常在家,也连累的两狗伙食档次下降了。 上午时,高明程在自家忙活到十一点,然后才准备出发去爸妈家。 他是开着拖拉机去的,因为还要带很多东西去,他给爸妈家要送一盒月饼、两瓶酒和两只野兔。 另外细奶奶家和张成远家也是如此。 至于那些堂叔家,则是送一盒月饼就行,再随身带一条烟,遇到抽烟的亲朋,就给一包。 路过许多美二姐家时,高明程下车,把给张成远的礼物送了上去。 许多玉是许多美的二姐,入赘的哥哥又是高明程的员工了,这大过节的,肯定得准备厚些的礼,所以除了这些礼物,张成远还额外有个员工红包。 把东西放下后,高明程没有久留,直接顺着小坡下去了。 张成远倒是到外面来送他,目送他离开后,这才回到屋子里去。 “你看看那红包里有多少钱?啧啧,他们家的日子是越过越好了。”许多玉的语气酸溜溜的。 张成远看了眼手里的红包,这是高明程直接给到他手里的,不过他看都没有看,直接给了许多玉。 家里的钱是许多玉在管的。 一般情况下,张成远也没有用钱的时候。 把红包上交后,张成远又沉默的开始制作扁担了。 家里的扁担坏了一根,所以他得赶紧再做一根出来,扁担的材质有两种,一种是木质,一种是竹制。 竹制的轻便,取材也容易,但有个缺点,那就是不能挑重物,适合女性挑一百斤以内的东西。 至于粮食、化肥、砖头、水泥等重物,最好是用木质的扁担来挑。 张成远现在做的,就是木质的扁担,取的木材是桑树,桑树是山里常见的树种,其重量合适、硬度适中、强度高、弹性好,且不容易变形,不容易虫蛀,非常适合用来做扁担。 高家村的人们,几乎家家都有几根桑木扁担。 在他做扁担时,他的儿子就在旁边的地上玩,而许多玉把红包收好后,就系上围裙进了厨房。 今天是中秋,自然得吃好点,他们之前就买了两斤猪肉,现在高明程又送了两只野兔,那么菜色就更加丰富了。 日子平平静静,但有吃有喝,就是一种幸福。 拖拉机一路来到老村,在村口的池塘停下。 高明程没让许多美拿东西,只说道:“你自己慢慢走,东西我来拿!” 他早就把东西拿大袋子装着了,现在一手提着一个大袋子,倒也方便。 他快步如风的走着,很快就到了爸妈家的门口。 还没有进去,就听到里头有说有笑的。 平时高明万在外面跑车,高明里在制糖厂上班,高淑芳则在服装店做事。至于高明程,那是早就分家出去的,所以平日里高远见和罗小华是有些寂寞的。 现在儿女都在家里,做父母的,自然高兴。 高明程先把东西提进去,把其中一个袋子递给高远见,然后说道:“我先去给叔伯们送月饼,等下再来。” 说着,他提着另外一个袋子就出门了。 先去了细奶奶家,放下东西后,就准备走。 细奶奶连忙在后面喊道:“晚上过来吃饭啊!” “好咧。”高明程应着,脸上露出笑容来,他原本就计划晚上过来这边吃饭的。 把送给细奶奶家的礼物拿出来后,袋子里的东西就不多了,就几盒月饼和一条烟了,他就挨家挨户的去送。 他们这边,亲戚间的来往不是那么的密切,如果被人欺负了,你吆喝一声,亲朋都会来帮忙,但没事的话,那就是自家过自家的日子。 并且因为很多人都是多子女家庭出身的,有时候因为负担不起那么多的人情来往,还会选择断亲。 断亲后,中秋、过年等节日,就不需要互送礼物了。 当然了,如果有婚嫁、过寿、生死等大事,也还是要随份子去吃饭的。 像高明程这种情况,如果他生活的一般,那么不给叔伯们送月饼,都是说得过去的,但他现在小日子过得那么好,人人都知道他有钱了,那么再不送些东西,就容易被人说三道四了。 不过高明程在村里的口碑还是不错的,果园做事时,他会请人做,而每年秋季,也会大量收购药材,给了村民们一个赚钱的路子。 再加上他和高国兵的关系最好,所以即使有人心里酸溜溜,也不会明目张胆的说些什么。 当他跑完这一圈后,许多美才慢悠悠的走了过来,于是夫妻两个一起去了他爸妈家。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六章:父子嫌隙,撕破脸 中午的饭菜是罗小华领着高淑芳和黄素娥做出来的,至于许多美,她大着肚子,自然不会喊她动手。 菜色自然是极为丰富的。 家里的儿子和女儿都能够赚钱了,老两口的负担一下子减轻了很多,又是孩子们难得回来的团圆日子,除了买来的猪肉,罗小华还狠心宰了只不下蛋的老母鸡。 除了这些,餐桌上还有高远见从水库里摸到的鱼,大部分是黄叫鱼,是口感很好的一种鱼。 一上桌,罗小华就先给了大孙子一个鸡腿,又夹了最大的一条黄叫鱼,笑着让一岁多的孙子多吃点。 一只鸡两条腿,一个给了家里最小的,一个给了家里最老的高奶奶。 男女分桌而坐,男人们喝高明程带回来的四特酒,女人们则喝高明万带回来的汽水。 这次回来,高明万特意带了一箱汽水。 高明万笑着说道:“我已经给秀秀家送过中秋礼了,秀秀上次病了七八天,但现在早已经痊愈了,她妈已经半年没让她下地了,现在整个人看着比城里人还白呢。” 他的语气颇为骄傲,在乡下,拥有一身白皙的皮肤,那可是很难得的。 “大哥、二哥,再过五天,我也要娶老婆了!来,干杯!老四,你也得加把劲啊!哈哈!”高明万的喜悦,人人都能够看得出,大家也真心实意的祝福他。 罗小华也笑着,她对于王秀秀也是很满意的。 不过在听到王秀秀比城里人还白,已经半年没下地了,她的心忽然就咯噔了下。 她垂眼看着自己因为干活而变得粗糙的手,心想,大儿媳的农活虽然干的一般,但也还行,至于二儿媳,这个是不要指望了,现在这三儿媳只怕是个不会干农活的。 这可咋办?难道家里那么多农活和那么多家务,都她一个人干? 罗小华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很快,她的目光落在了老四高明万的身上。 她决定给老四找一个家里家外都是一把好手的! 至于相貌?那个不重要。反正越漂亮的女人,越不能干活! 酒足饭饱之后,女人们已经下桌去忙活了,但男人们还没有下桌,在那里说着话,甚至开始抽烟。 刺啦一声,火柴被点燃,一根火柴足足点燃了四根烟。 在场的一共五个人,除了高明程,其他四个都抽烟,高明程看了高明里一眼,眼底闪现一丝惊讶。 因为在他的印象中,高明里并没有在他的家里抽过烟。 他并不知道,因为许多美怀孕,且表达过闻不得烟味后,高明里每次抽烟,就只会在外面抽,他现在烟瘾也还不大,所以高明程等人就误以为他还不会抽烟。 但现在喝了点小酒,又聊的高兴,高明鹏拿出烟后,大家就开始抽烟了。 刹那间,堂屋里烟雾弥漫起来。 高明程有些坐不住了。 虽然他不抽烟,但现在坐在这里就是在抽二手烟啊! 再说了,在这坐久了,身上也会沾染上烟味,到时候还得遭许多美的嫌弃。 他想走,但高明鹏已经喊住他了。 “老二,有个事得你帮个忙。” 高明程看向高明鹏,虽然哥俩的关系一般,但能帮的忙,他肯定是帮的。 “是这样,我不是当了村委的会计吗?现在村里要收一些钱,安排我去收,结果这钱真难收啊!”高明鹏吐出一口浓烟,叹息着,满脸的愁容。 他看向高明程,目光中隐隐带着期待的说道:“我想着你现在在村里说话比我好使,就麻烦你替我跑一趟,让大家把该交的钱都交了。” 高明程听完,险些气笑了。 他直接说道:“村支书一开始是喊我当这个会计,你猜我为什么没答应?” 村民们的日子过的不富裕,这收钱的活是最讨人嫌的,并且提留费还一年比一年高,杂七杂八的费用又多,搞到最后,都要民怨了。 高明鹏一愣,脸上快速闪过一丝不自然。 村支书来找他时,并没有说已经找过高明程了,之后高明程也没有对他说起过这事,可是现在…… 他的心里忽然就觉得不舒服极了。 有点膈应,也有点生气。 不等他发难,喝得微醺的高远见已经一拍桌子,严厉的训斥道:“你大哥喊你帮点小忙,你推三阻四的做什么?你每年不是要收药材吗?你就跟大家说,要是不先把该交的钱交了,就不收他们家的药材!” 高远见有大家长的做派,喝了酒后,本性就彻底暴露了。 自从高明程发达后,高远见已经很久没有用这种又嫌弃又命令的语气对他说话了。 所谓酒后吐真言,大概就是如此。 高明程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真按照高远见说的去做,那他岂不是要得罪满村的人? 他自己又不经常在村里,万一有人心生怨怼,跑去小富山,把他的果园破坏了,把他养的鱼毒翻了,那到时候他该怎么办? 即使村里人知道是谁破坏的,也会互相遮掩,而他就彻底成了那个外人了。 这种得罪人的事让他去做,高远见是一点不顾他的死活啊! 这一刻,父子表面上的温情被彻底的撕破。 高明程满脸失望的站了起来。 他冷眼看着高远见和高明鹏。 上辈子,他已经看透他们了,只是这辈子他也做不到六亲不认,赶尽杀绝,所以就维持着表面上的你好我好大家好。 既让外人说不了闲话,又能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 可现在,他爸到底没把他当人看! 而他大哥之所以两辈子都对他颐指气使,就是因为高远见的态度! 高明程忍了又忍,才没有说出难听的话来,只是说道:“如果这个家不欢迎我,可以直接说,我以后不会再来。” 说完,他就朝门外走了。 高远见一拍桌子,把桌子拍的震天响,怒斥道:“让你做点事都不行,生你这个儿子有什么用!” 高明程淡定的说道:“那就当没我这个儿子好了!” 高远见越生气,高明程反而越平静,这大概就是因为已经看穿了的缘故。 门口,女人们被声音吸引了过来,许多美的脸上满是担忧。 高明程伸出手,牵着许多美的手一步步的往外走去。 结果,他察觉到身后有锐利的风声,于是迅速的回头,伸手挡住了朝他丢过来的碗。 碗被他的虎口扣住,随即便是朝地上一丢。 啪嗒一声,粗瓷碗被彻底的摔碎了。 高明程已经无法维持平静了,因为这不仅仅是针对他,更是因为针对许多美。 许多美再过一个多月就要生孩子了,最怕受惊,可是高远见发起酒疯来,根本就不顾许多美的安危! 高明程看着许多美,说道:“你先走!” 许多美满脸担忧的看着他,但自己又大着肚子,也帮不了高明程的忙,只得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高明程让许多美离开后,快步来到桌边,双手一按桌边,将整个桌子都掀翻了,碗筷洒落一地,发出巨大的声响来。 他目光狠厉的盯着高远见,说道:“喜欢砸是吧?那就砸个痛快!我在你眼里就是好欺负是吧?我就是贱是吧?有点好东西还赶紧给了你是吧?” 除了砸桌子,堂屋里有的东西,都被高明程砸了,就连那台他送的黑白电视机也是如此。 当电视机被狠狠地砸在地上,屏幕碎了一地后,罗小华忍不住尖叫了起来。 这台电视机,可是高家村第一台电视机,每天晚上放电视时,村里的人都会来家里看电视,所以就一直放在堂屋里。 罗小华快要气疯了,她冲上前就想打高明程。 只是在对上高明程那没有一点温情的目光时,拳头到底不敢打下去。 此时的高明程,就像是被激怒的豹子一样,凶狠异常。 高明万和高明里都傻眼了,愣在那里根本不敢说话。 至于高明鹏,他和罗小华一样,满脸心疼的看着摔坏的电视机。 高远见的醉态,被这一番动静给震醒了,他脸颊醺红,就连眼睛都是红彤彤的,可见是喝了不少酒。 他想说话,但先打了个酒嗝。 高明程砸了一通后,心里的气就顺了不少。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百块钱来,随手丢在地上,然后冷笑一声就转身走了。 每走一步,他都觉得身体轻了一分。 等高远见彻底回过神来时,他早已经离开这个家了。 谩骂声、痛哭声,从这个小小的院子里传了出来。 今天是中秋节,是家家户户团圆的日子,哪怕平时过日子磕磕绊绊,这一天总能够维持表面的美好。 可是高远见的家里,却传来这么大的动静,于是周围的邻居,纷纷朝这边赶来。 高明程看到这些人时,想了想,转身朝细奶奶家走去。 还没有走到,就看到细奶奶和高壮朝这边走了过来,显然也是听到了动静,想过来看看情况。 高明程把细奶奶喊住,说道:“发生了点事,我们进院子里说。” 进了细奶奶家的院子后,高明程把刚才发生的事情,都对细奶奶他们说了,又对高壮说道:“如果有人问起,你就如实说,另外和村里人说清楚,收药材归收药材,交钱归交钱,这是两码事!” 高壮满脸气愤,当即点头答应下来,又忍不住替高明程抱屈:“大伯也太不讲理了!” 明明是高明鹏当这个会计,他收不上钱,是他个人能力的问题,关高明程什么事?还出了个混账主意! 这也太坑明程哥了! 高明程倒是不气了,他说道:“多美还在路上,我先去送她回家。” “哎,那你快去吧,要是村里人问起,我们肯定给你说好话。”细奶奶关怀的说道。 高明程笑了笑,走了。 这一次,他没打算给他爸留脸面,凭什么里里外外,都要自己受气? 他知道因为自己打小调皮,又不会说好听的话,所以不受家里人喜爱,少年时期,又经常在外面鬼混,结交狐朋狗友,经常打架惹事。 人人都说父母为他操碎了心,说他影响了家里的名声。 这事他认。 但是他就没有给家里带来好处吗? 打架输了,都是自己认了,打架赢了,别人来家里告状,自己还要被打一顿。 等他打出名声了,家里在争水争地时,别人都会让三分,不敢争锋相对,就是怕他来打人。 也就是那段时间,他爸才在村委里做事,地位和名声,有一大半是基于他爸自己的能力,但也有一小半是基于他厉害。 这事,没人正面提起过,但高明程其实心知肚明,只是因为一个家庭就是这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高明程摇了摇头,不再想这些事。 当他走到老村池塘边时,就看到许多美正站在拖拉机的边上,看到高明程过来了,她的脸上立即绽放出一抹笑容来。 看高明程的样子,应该没吃亏,就这好!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七章:刚愎自负的高远见 左邻右舍都围聚了过来,直接看到堂屋满地狼藉,木桌被掀翻,碗筷洒落一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饭菜和烟酒混杂的气味。 但最惹眼的,还是那台被摔坏的黑白电视机。 即使这电视机不是他们的,当看到电视机被摔坏了,大家也是心疼不已。 这可是电视机啊! 大家晚上没事时,就指望到高远见家里来看看电视了! 现在电视机坏了,这可咋办? 于是有人愤愤不平的骂道:“这明程也太不像话了!” “是啊,这大过节的,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来?” “是不是他喝多了?啧啧,赚了几个臭钱,了不起了!都敢打老子和砸东西了!” “太放肆了,是要好好教训一顿才行!” 大家骂的那是情深意切,没了电视机,大家都没得看,少了好多娱乐了! 高远见的酒醒了大半,但脑子还不是很清醒,也在那里破口大骂,一时间,高明程竟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了。 高明万看了高明里一眼,见高明里没啥表示,于是自己站了出来,先是把围观的人劝走。 “各位叔伯大娘婶子,家里现在乱的很,你们还是先回去,等我们自家收拾好再说。”高明万拿出一包烟来,一边给人散烟,一边把人赶出去。 等人都出去了,立即把院子门给关上了。 常言道,家丑不外扬。 再说了,就高明万自己来说,他是站在二哥这边的。 高明程是老二,他是老三,其实他在家里也不受待见,只不过他比二哥脾气好点,懂得说好话,为自己争取一点利益。等做了司机有钱后,他在家里的地位就高了。 二哥就不同了,二哥脾气太倔强,一开始就闹的分家出去了。 不过也就分家前那一次闹的厉害,之后爸妈收敛了,二哥也就顺势软了态度,一家人过的也算是不错。 这一年以来,二哥猎到的野味和蜂蜜,也都会给爸妈分一些,春夏两季田里需要犁田时,也是二哥用拖拉机帮着犁田的。 并且逢年过节也送了礼,之前更是送了一台二手的黑白电视机。 如果说谁为这个家做出最多的贡献,那可能就是二哥了。 高明万隐晦的看了一眼大哥高明鹏,今天这件事就是他引起的,而爸妈又是最爱他的。 爸妈爱长子,这是他们兄弟几个都知道的事情,也因此,大哥在面对几个兄弟时,态度就比较霸道。 这一次,要不是大哥开口让二哥帮忙,他爸就算喝醉了酒,也不会那样对他二哥。 哎,现在闹成这样,都什么事啊! 邻居们虽然被高明万强势的赶了出去,但也没有走远,而是就在高远见院子的外面,正在议论纷纷。 甚至高繁茂还扬言要去教训高明程一顿,让他知道要孝敬长辈。 细奶奶家就在高远见家的后面,两家相隔不远,自然是听到这边的动静了。 当即细奶奶和高壮就走了过来,开始给高明程说好话。 一开始,大家根本就不信他们。 谁不知道高明程和他们家关系好? 但是当听到高远见让高明程以收药材来威胁大家先把村委的钱交了时,情绪激昂的邻居们,犹如被泼了瓢冷水,瞬间安静下来了。 大家面面相觑,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高明鹏当会计的事,大家都知道,高明鹏也上门来要过几回钱,但基本上没有谁会大大方方的给出去,都得找理由诉苦哭穷一番,哪怕最终还是要交这个钱,大家也都不想交的那么早那么快。 高壮满脸气愤的说道:“这种得罪人的事,就让我明程哥来做,那我明程哥肯定不肯啊!” “刚才明程哥找了我,让我给大家说一声,收药材是收药材的事,村委收钱是村委收钱的事,这是两码事!” 高壮着重说了这件事,至于高明程为什么要掀翻桌子,砸烂电视机,就不多提了。 不过那电视机本就是高明程送的,虽然掀翻桌子了,但高明程临走时,可是给了一百块钱的,有这一百块钱,什么东西买不到? 高壮不只是和这些人说,还主动去了村里其他人家那里说这件事,就是怕大家都误会明程哥,以为明程哥是个不孝顺的人。 这年头,有个不孝的名声,那也是很不好听的。 在高壮的奔走下,高明程的名声总算挽回了。 这时,大家再看高远见和高明鹏的目光,就有些古怪了。 …… 下午四点,从酣睡中醒来的高远见从床上起来。 他身上依旧是一股酒气,但理智已经回归了,他走出门去,决定用井水洗一把脸。 家里的气氛古里古怪,堂屋里,专门用来摆放电视机的柜子上空荡荡的,地面上还有一些油渍,散发着一股异味。 明明是大过节的,但家里人的脸色都很难看,没有一个人脸上带笑。 高明万和高淑芳看到高远见醒来了,兄妹两个对视一眼,决定好好的劝一劝高远见。 二哥的为人,其实他们是最清楚的,二哥脾气倔强,但同时二哥也很大方,不会斤斤计较。 像以前,二哥虽然和他爸也吵过架,但只要事后他爸肯放低姿态,二哥照样还是对家里很照顾,对爸妈很孝顺。 可这次,只怕是把二哥伤得太深了。 “爸,你醒酒了吗?”高明万先问了句,决定看高远见的精神状态再说话。 高远见不吭声,他用双手捧起盆里的水洗脸,然后拿挂着的毛巾擦干。 有些人喝醉了酒,会忘记醉酒后的事情,但有些人喝醉了酒却不会忘记。 高远见属于后者。 他喜欢喝酒,酒量也很好,即使醉了,也知道自己说过什么,做过什么。 洗了冷水脸后,他一言不发的坐在竹椅上。 这时,高奶奶走了过来,她语重心长的说道:“远见,你以后还是不要再喝酒了!喝酒误事啊!” “我这辈子只有你一个儿子,只要对你好就行,但你这辈子有五个儿女,你喜欢明鹏,我理解,我也喜欢明鹏。但做人也不能太偏心,你这回算是狠狠地伤了明程的心了。” “父子间没有隔夜仇,你就去给明程道个歉,就说自己喝醉了酒,不是故意的。” “啪!”高远见一拍椅子,怒气勃发的说道:“哪有老子给儿子道歉的?他把我家都砸了,这还不够吗?都是一家子兄弟,他大哥喊他帮点小忙都不肯!我看他就是没有兄弟情义!” 高明万忍不住了,说道:“二哥要是没有兄弟情义,那我的工作、明里的工作和淑芳的工作又怎么说?要不是二哥帮忙,我们家能过的像现在这样好?” 要不是二哥让他去做了司机,这会儿他估计还在乡下种地呢! 等他结婚了,还得惦记大哥那边的房子! 大哥和大嫂都是精明的人,到时候住到他们隔壁去,还不知道要发生多少矛盾! 可现在,他兜里有钱,已经在县里买了房,等结婚后,小两口也是常住县里。 高淑芳也说道:“爸,二哥是真不错了,你不能对他那么坏,把得罪人的事让他去干。” “闭嘴!你们心里还有没有我这个老子?”高远见好面子,他妈说他时,都有些难以忍耐,现在儿女来说他,那就更不能忍了。 “淑芳,我看你是心都偏向他那边去了!以后你不要再去他店里做事了,就在村里住着!”高远见怒视高淑芳,不愿意看到他们都站在高明程那边。 哪怕高远见也觉得自己可能是做错了,但是他刚愎自负,不愿意当着儿女的面承认。 所以在高明万和高淑芳旗帜鲜明的站在高明程那边时,高远见就怒了。 因此要把他们兄妹两个的气焰压下去! 他的目光看到了站在旁边没吭声的高明里,心里稍稍有了些安慰。 还是这个小儿子贴心些,知道他不爱听那些。 “爸!”高淑芳的声音变得尖锐起来。 她情绪激动的说道:“我是不可能留在村里的!你别想把我留在这里!” 在县里待久了,高淑芳偶尔会想念村里,期待着回村看看。 但现在高远见开口让她以后都留在村里,她瞬间就跳脚了。 当她习惯城里的生活,习惯每月都有丰厚的工资后,再让她回到村里来,那她受不了! 再说了,高淑芳心里还有一个高嫁的念头呢,她想嫁给城里人,以后就在城里生活了。 高明万立即说道:“爸,你什么意思?不让淑芳去二哥的店里,是不是也不让我去运输公司?不让明里去制糖厂?我们兄妹几个都回村来种地?” 这时,就连站在一边没多少表示的高明里也着急了。 他的工作也算是二哥出的力。 如果…… 高明里担心的看着他爸,等着他爸开口说话。 高远见打压高淑芳时,还不觉得怎么样,反正是女儿嘛,迟早要嫁人的。 可高明万一开口,他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他心中有气,想说是,但这个是,又迟迟没有说出口。 气氛一时便僵住了。 高奶奶深深地看了高远见一眼,说道:“这事你自己决定,但明程的脾气你是知道的,你要是不先低头道歉,他是真的不会再踏进这个家门了。你做好心理准备就行。” “一代管一代人,我老了,也管不了你了。哎,都怪你爸走的早。”高奶奶叹息着,干脆离开了。 都说高明程倔强,但其实源头还是在高远见的身上,高远见打小也是一个倔强的孩子。 只不过他运气好,没有亲兄弟姐妹争宠,堂叔堂伯们也对他还不错,不让自己儿女欺负他。 所以一路成长,算的上是顺风顺水。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八章:兄弟不和 回到牛尾岭家中的高明程,很快就把中午的不愉快忘记了。 当你强大时,很多事就不是事,早在决定分家单过时,高明程就没指望会从爸妈那里得到温情或者什么帮助。 这一年里,他也做到了一个儿子应该做的事,他问心无愧。 如果他爸妈还像之前那样,大家平平淡淡的相处,他也愿意一直给钱送礼,维持着表面的平静。 但如果还想像以前那样,把打压和训斥放在明面上,那他也不会惯着。 高明程让许多美也不要多想,就在屋子里休息,自己则带着两狗进山去了。 已经是九月底了,很多药材也该采收了。 这次回来,主要是过节,明天一早,还要赶回县里,但把许多美和高淑芳她们送回店里后,他还得回村来干活的。 最近要做的事情可不少,山里的药材、地里的菜和小富山的果园,都得照看。 忙忙碌碌间,转眼就到了下午五点。 高明程扛着一麻袋的药材下了山,先是把需要晒干的药材倒在晒席上摊开,然后洗了一把脸,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对许多美说道:“走吧,我们去细奶奶家吃饭。” “哎。”许多美应着,放下手里的活,和他一起出门去。 中秋礼是早就送了,所以这次没有开拖拉机,而是空着手走着去的。 初秋的下午,已经不复白天时那样炎热,凉风从远处的山中吹拂而来,带给人舒适的体感。 倦鸟归巢,时不时有鸟鸣声响起。 黑虎和精灵欢快的跟在后面。 今天是过节,两狗啃骨头都能够啃个痛快。 到了老村,自然见到很多村里的人,人人都看向高明程,目光各有不同。 高明程并没有多加理会,遇到同房的长辈时,也和以往一样点头打招呼。 高繁茂就在池塘边的水桐树下和人说着话,看到高明程时,他脸上闪过一丝埋怨。 虽然经过高壮的宣传,大家已经知道中午时,高明程之所以掀了他爸妈家的桌子,是不能全怪高明程的。 但大家对高明程砸了电视机,还是有一丝怨念的。 说起来也怪,那电视机明明是高明程送的,他砸就砸了,但砸完之后,除了他不心疼,全村却有大半的人都心疼! 没了电视机,就没了快乐的源泉了! 高繁茂忍不住说道:“明程,你这脾气也太差了,你爸那是喝醉了酒,说了几句胡话而已,你怎么能就掀桌子呢?还把电视机砸坏了!真是太不懂事了!” 高繁茂和高远见是堂兄弟,自然是替高远见说好话的,把高远见说的那话当成是醉酒后的胡话,这样也能够遮掩过去,不然就太得罪人了。 高明程平静的看着高繁茂,他和自己的爸爸不愧是有血缘关系的堂兄弟,两个人都嗜酒如命,喝醉了酒后,都喜欢发酒疯。 正准备说话呢,结果旁边的人也开口说道:“是啊,父子俩有再大的矛盾,那也不能砸电视机啊!” “一台电视机多贵啊!那可是我们高家村第一台电视机呢!” “明程,你什么时候再给你爸妈买一台电视机?听说你在城里还有一台彩色的电视机,要不,你给你爸妈也买一台彩色电视机吧?” 大家三言两语的说着,他们并不关心高明程和高远见之间的矛盾,只关心高明程会不会再买台电视机来。 最好是买台彩色电视机! 高明程都快被他们的发言给气笑了。 一台进口彩电,市面价得两千五左右,没点关系还买不到。他也是托了范立成的福,才能够以最低价弄到一批走私货。 可现在,他刚和他爸吵了一架,这些人居然就来问他什么时候再给高远见买一台彩电! 这脑回路,神了! 他是得多贱啊,被人那样对待,然后还给买彩电? 高明程的嘴角浮现一抹嘲讽的冷笑,这回,他连话都不想说了,直接拉着许多美的手就走了。 任由身后的人喊他,说他,他也懒得回头。 村里人没有明着劝他给高远见低头认错,但是那话更让他心塞。 许多美心疼的看着高明程,两人相握的手紧了紧,像是无声的给予安慰。 许多美的爸妈走的早,但其实她是享受过爸妈的疼爱的。 她是家里最小的女儿,也是他爸最喜欢的女儿,小时候生活条件那么差,她经常挑嘴,要吃好的。 往往家里唯一的鸡蛋,就会给她吃。 因为她很小的时候就没了妈,所以她爸就更疼她,怕她会养不活。经常把自己的口粮省下给她吃。 直到她爸爸去世,大姐和三姐外嫁,她跟着二姐和入赘的哥哥过日子时,才吃了几年的苦。 那几年太苦了,整个村的人都会打压他们,许多美的泼辣脾气,也是那个时候养成的。 直到她嫁给高明程后,生活水平就直线上升了。 她微微仰头看着高明程,坚定的说道:“明程,我会永远站在你这边的。” 高明程低头看她,两人相视而笑。 “嗯,我知道。” 到了细奶奶家的院子外,就闻到里面浓郁的肉香味了。 何秀曼带着小圆圆在院子里玩,小圆圆在地上的席子爬着玩,手边有拨浪鼓和哨子等玩具,何秀曼则在旁边挑选豆子。 她看到高明程和许多美来了,先笑着打了声招呼,然后继续低头干活。 今年的大豆已经成熟了,前不久割了回来,晒干脱壳扬尘后,还需要将大豆进行挑选,把坏的豆子都挑出来,否则会把好豆子也弄坏了。 这些大豆,可以用来榨豆油吃,也可以用来做豆腐。 在以前,高家村这边大多是吃豆油的,所以大家几乎都种了豆子,后来种油菜的逐渐多了,吃菜籽油的人也就多了。 不过高明程家今年没有种大豆。 去年刚开垦荒地时,倒是种了一茬,因为豆子能够肥地。 今年没有那么多时间打理,主要种植的都是能吃的菜和瓜果,省的再去外面买了。 至于吃油,他家主要吃茶油和猪油,今年等去樟树卖了药后,还得进山去捡油茶籽。 “圆圆,大伯抱抱!”高明程还挺喜欢小圆圆的,一把把她从席子上抱了起来。 “瞧,多可爱!”高明程抱着小圆圆给许多美看。 “明程哥和嫂子来啦,先坐坐,等会儿菜就好了。”高壮听到高明程的声音,从厨房走了出来。 今晚是细奶奶掌勺,他帮忙洗切菜和烧火。 别看细奶奶上了年纪,但身子骨还算硬朗,又认为高明程最爱吃自己做的菜,所以在何秀曼要求做饭时,主动揽下做饭的活。 今晚的菜色也很丰富,有炖鸡汤、爆炒兔肉、红烧肉、煎鳝鱼以及几个时蔬。 因为高明程夫妇是晚上过来吃饭,所以中午时,他们自家就吃的很简单。 今晚,才算是他们家的中秋团圆饭。 中午时,罗小华把两个鸡腿一个给了大孙子,一个给了高奶奶。 而晚上时,怀孕的许多美总算分到一个鸡腿了。 细奶奶很公平,给了她一个,也给了自己孙媳妇一个。 桌上无酒,大家一边吃菜,一边说话,气氛温馨。 与之相对的是高远见家的气氛不太美妙。 细奶奶家就在高远见家的后面,两家相隔不远,虽然高明程没从这边路过,但人在家中,也能够隐约听到那边的说话声。 高远见阴沉着脸,一言不发的抽着烟,烟雾将他半边身体都笼罩住了。 “别抽了,吃饭了!”罗小华说了句,把手里的菜端到桌上去。 这装菜的盘子和碗,都是新买的,中午高明程掀了桌子,桌子是没事,但桌上的杯子、碗和盘子都摔碎了。 罗小华是一边收拾,一边心疼的哭骂,后来高明万就说自己去合作社买些餐具回来。 再过五天,就是他结婚的大日子,虽然到时候肯定要向周围的邻居家借桌子和碗筷,但自家多准备一些,那也没坏处。 于是高明万就去买了一箩筐的餐具,有饭碗、汤碗、杯子和盘子。 至于筷子,他们这边基本没有人会去买筷子,都是自己砍竹子做的。 见高远见不动,罗小华给大儿子使了个眼色。 高明鹏就上前说道:“爸,先吃饭吧。” 高远见怒了,语气很冲的说道:“吃什么吃?我不饿!” 他不上桌,家里的小辈也不好上桌。 高明鹏劝道:“爸,都是我的错,我没想到老二会这么小气,喊他帮个忙都不行。我也没想到他脾气这么坏,竟然把家里都砸了。爸,你也别气了,大不了我们以后不求他什么了,他现在有钱了,了不起了,不认爸妈和兄弟了。” 高远见听到细奶奶那边的声音,就气的不行,现在听了高明鹏的话,那就更气了。 合着他这个儿子是白养了? 高明万皱眉,不满的看着大哥,这哪里是劝,明明是火上浇油。 中午的事情,明明是大哥不对,但大哥却装作没这回事一样,吃过饭后,人就不见了,等再出现,就是带着一家人过来吃晚饭的。 “大哥,话不能这么说……”高明万刚要开口,就被高明鹏怒怼了:“你得了他的好处,自然站在他那边!我难道说错了吗?我不就是想让他帮忙说句话,就一句话的事!他不肯,爸才生气的!” “他有了本事,帮了你们,难道就不能帮我了?我就不是他大哥了?”高明鹏的声音越发大了,透露出不满来。 “我做了会计,还特意请了他吃饭,那时,他可没说什么这会计是他不要的,也没说收钱会那么难!他不就是等着看我的笑话吗?” 高明鹏越说越气,这些话,他中午就想说的,可惜高明程做事太干脆,一言不合就直接掀桌子砸东西,之后就走了。 竟是让他没找到说话的机会。 下午时,他本想去牛尾岭那边寻高明程好好说一顿的,但被他老婆劝住了,就是怕高明程会动手,到时候得吃大亏。 论武力,全家人一起上,也不是老二一个人的对手。 高明鹏很是气愤,但高明万的思绪并没有被带歪,而是理智的说道:“大哥,你让二哥说什么?你已经当了这个会计,高高兴兴的请人吃饭,结果二哥却说这个会计是他不要的,你心里舒服?” “至于收钱的事情,这本来就是你的工作,你说二哥不帮你,那么二哥要出门进货时,你帮他了吗?上回二哥服装店被抢劫了,你又帮他了吗?别说外头的事情,就是村里的事,他的那些稻子和菜地,你又帮他干活了吗?” 高明鹏面皮涨红,但他从小霸道惯了,在弟弟们的面前,一向很有威望,自然不会就这么落败,他很快就找到理由了。 他怒指高明万和高明里,说道:“你们两个都进城去过好日子了,留下村里一堆的田和地,那些田和地,都是我和爸在种!你们在这里吃的米,吃的菜,都是我种出来的!” 高远见家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所以分到的田和开垦的地都比较多,以前儿子们都在家时还好,但随着高明程分家,高明万和高明里也去了县里,村里的这些田和地,就只能靠高远见和高明鹏来打理了。 所以高明鹏说这话时,很有底气,一副我给了你吃喝的模样。 高明万才不惯着他,直接说道:“我是去城里了,没管地里的活,但我难道没有给爸妈钱?没有给家里买东西?你结婚时,花了家里千把块,后面又给你买了个房子住,我结婚呢?彩礼钱是我自己拿的,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也是我自己买的,县里的房子,更是我自己出钱买的,没花家里一分钱!办酒是爸妈出钱,但礼钱也是归爸妈收的!” 高明万也挺直了腰背,他觉得,如果把农活换算成钱,那么他给家里的钱,是绰绰有余的。 他们兄弟两个争吵时,高明里就不敢吭声。 他虽然也在县里工作,但由于工资低,爸妈没要他的钱,只让他自己存着,攒彩礼钱。 另外,在住在二哥家里之前,他还会到村里拿米拿菜拿柴火去县里用。 所以,大哥说话时,他没有底气争辩什么。 但他也不能站在大哥那边,毕竟他现在吃住都在二哥家里,虽然要交伙食费,可那点伙食费,拿去外面买的话,可吃不到家里那么好的饭菜! 高明鹏和高明万谁也不让谁,连陈年芝麻烂谷子的事情都扯了出来,两个人吵得不可开交。 高远见气的青筋直冒,抡起一把椅子摔在地上,发出啪的一声巨响。 “都给我闭嘴!”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九章:高明程又多了两个员工 中秋过后,县里的人们忙着工作、学习和做生意,而乡下的人也忙着秋收、采药和卖药。 高壮家的空房间里,已经堆满各种药材了。 去年就已经收周围其他村子里的药材,今年消息散开后,更远一些的村子都有人送药材过来卖。 高壮得了高明程的吩咐,只要药材的质量好,就一律收下。 之前高明程给了他两千块的现金,用来收药材用的,结果很快就用完了,又找高明程要了一些现金来。 似这般做生意,人人都知道肯定是能够赚钱的,但启动生意的本钱,就能够把很多人拦住了。 中秋后的第二天一早,高明程把许多美和高淑芳送到县里后,自己又返回村里。 自从和他爸又闹了一次后,他就决定再请两个人来做事,以后村里的事,就交给他们,这样自己可以减少回村的次数。 之前只是让张成远帮着照顾家里的牲畜和菜地,然后他有时间时,就会回村里干几天的活。 但如果现在再多请两个人,那么他就可以轻松很多了。 至于那些要给出去的工资,对于他来说,也不算什么。 于是高明程找到了张成远的隔壁邻居陈大松。 陈大松也是外姓人,说是几十年前搬到这里来的,所以没能住在老村那边,而是在远离老村的小山坡上,和许家为邻。 不过陈大松有两个儿子,一个二十出头,一个十五岁,所以他家的处境比没有儿子的许家要好的多。 高明程找陈大松做事,一是陈大松的确是个勤劳肯干的人,二是陈大松家距离小富山比较近,方便照看。 高明程来到陈家,把事情一说,陈大松全家都欣喜若狂。 之前知道张成远帮高明程做事,是能够正经拿到工资的,他们心中就羡慕不已。 不过人家是连襟,自然是不同的。 可没想到,高明程居然也出工资来请陈大松去做事! “这工资就照着县里工厂里的来,你先拿几个月的临时工的钱,等明年开春了,事情多了,再拿正式工的钱。逢年过节,我这边也会发东西发红包。你看怎么样?”高明程说道。 他请张成远时,没有说什么临时工的钱,而是直接照着厂里正式工的工资来,可陈大松是外人,且现在是秋冬季,小富山的活也不多。 十月中旬他要给小富山的果园施肥,到时候还要再临时请几个人来的。 陈大松没有丝毫的犹豫,一口答应了下来,他脸上的表情满是激动。 乡下人,谁不羡慕能拿工资的工人呢? 可现在,就有一个这么好机会砸到他头上,他要是拒绝,那肯定是傻了! “明程,我干活你是知道的,肯定老老实实给你干,不会偷奸耍滑的!”陈大松保证般的说道。 高明程笑了,说道:“就是知道陈叔叔你做事干净利落,这才特意来请你的。” 这句话,听的陈大松格外的满足。 高明程继续说道:“我这边的活也简单,我哥替我管理菜地,你呢,主要是管理果园。现在果园事情不多,我哥要是忙不过来,你就搭把手。我有时候在外面做事,不能经常回村,地里该种什么菜了,你们可以商量着帮我种,回头种子钱,我再额外补给你们。” “哎哎,好!”陈大松先是满口应下,又有几分担心的说道:“我这……也没正经管理过果树,也不知道弄不弄得来。” 高明程看了一眼陈家的屋前屋后,屋前种了几棵本地蜜桔树,屋后则种了一棵枣树。 这种枣树也是本地的品种,个头很小,不过味道也不错,陈家每年打下枣子来,也能够换来一些钱。 “没事,就是天干了,适当的浇水,要是下雨了,也看看会不会涝,要是涝了,就挖个排水沟。至于别的,就是看看果树有没有生虫子。我也是头一回种这么多果树,不过没关系,咱们慢慢来。”高明程淡定的说道。 做什么事,都是需要有试错成本的。 而高明程愿意付出试错成本。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陈大松就已经是他的员工了,于是高明程又把目光看向陈大松的儿子陈多福。 陈多福是陈大松的大儿子,今年刚好二十岁,只比高明程小几个月而已,小学读书时,还是一个班的。 不过两人的性格不同,玩不到一块儿去。 陈多福没有那么跳脱,是个很本分的人,别人在外面漫山遍野摘果子,偷花生吃时,他都是老老实实的在家里干活。 “多福,你想养蜜蜂吗?”高明程问道。 他养了四十箱蜜蜂,也是需要人经常看顾的。 蜜蜂如果不经常管理,短时间内是不会有什么的,蜂群强势的话,足以应对自然界的很多风险。 但时间久了,也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情,比如新诞生的蜂王会带领一批蜜蜂离家出走,比如蜜蜂得了病,又或者遭遇了黄蜂的攻击,使得蜂群变弱等等。 一旦蜂群变弱,那么产蜜量就会下降,一年也出不了多少蜜。 所以,高明程决定找个人帮他管理蜂箱。 陈大松都是他的员工了,那么自然不必舍近求远,直接让他的儿子陈多福做事好了。 陈多福满脸惊讶,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事。 他还未回过神时,他妈已经在使劲拍他的背了,疯狂示意他开口同意。 陈多福想了想,说道:“我应该能养,我不怕被蜜蜂蜇。” 高明程点头,胆子大就好。 胆小的人,是干不好养蜂的。 他说道:“我在山里有四十箱蜜蜂,需要找个人帮我照看。我先教你怎么养蜂,等你学会了,再给你开工资,你看怎么样?” 这回陈多福没有犹豫,立即点头应下:“好!” 陈家人一下子得了两个工作,即将有两份工资收入,一下子喜笑颜开起来。 陈大松的小儿子陈多喜眼巴巴的看着高明程,等待着他给自己分派任务呢,结果却迟迟不见高明程开口。 于是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高明程自然注意到了,只不过陈多喜今年才十五岁,还干不了大事。 于是他拍了拍陈多喜的肩膀,说道:“快点长大,以后我也请你做事。” 陈多喜双眼冒光,难以置信的问道:“真的?” 高明程点头,当然是真的。 只要有足够的人手,乡下也有很多事可以做的。 比如规模化养猪,规模化养鸡鸭等。 后世很多养鸡场的鸡是用饲料和药物喂养,这样才长得快,也不会生病,但人吃了后,会对人的身体不好。 如果现在要规模化养鸡的话,那么就不能养的太密,不然就容易得禽流感。 但如果把小富山全部围起来,在山脚下建一个鸡舍,放养一些土鸡,那么也就不容易生病。 并且这些土鸡还会踩死山里的草和吃掉虫子,于果园是有益的。 想到这里,高明程干脆决定明年开春就把这事敲定,先买铁丝网,把小富山围起来,一来不让山里的鸡出去,二来也可以挡住外来的野生动物,以防它们闯进来把鸡和蛋给偷吃了。 等围起来后,先买一百个鸡苗养着试试。 虽然已做下这个决定,但现在并不急着马上实施。 接下来的几天,他带着陈大松父子开始熟悉工作流程,争取让他们尽快上手。 朋友们,我家以前真开过养鸡场,高峰期一次性养三万只鸡。 (本章完) 第四百章:默契 中秋过后不久,便是国庆,在这个举国欢庆的日子里,很多人都会选择在这一天结婚。 高明万和王秀秀,就定在这天结婚。 高明程在前一天就返回县里,然后国庆这天的上午,就带着许多美和高淑芳回村了。 虽说上回和他爸吵了一架,甚至说什么不再踏进他爸的家门之类的话,但高明万结婚是大事,且事后高明万来找过他,说了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说自己是站在他这边的,然后又请求他看在自己的面子上,来喝自己的喜酒。 高明程自然是答应了。 他和高明万的关系还行,如果高明万结婚,而他不去,指不定会被人说成什么,到时候父子失和,兄弟失和,他有理都会变成没理。 他们三个都要回高家村,所以高明程索性也给罗丽放一天假,让她能够好好的休息。 谁知,黄大志得知后,立即跑过来说要一起回村去。 国庆警局也是放假的,只不过需要有人值班,黄大志刚好是值二号的班,所以打算带着罗丽回乡下一趟,看望一下父母和弟弟以及小乖。 “行啊!到时候一起坐我的拖拉机去!”高明程笑着说道。 于是这天上午,高明程负责开拖拉机,其他的人就坐在车斗上,四个人分两边坐着,中间则堆着一些东西,这是黄大志买来带回家里去的礼物。 拖拉机摇摇晃晃在路上奔驰着,经过军岭时,黄大志和罗丽提着东西下车了。 “明程,等回县里了,你在这路口喊我们一声。”黄大志说道。 “好咧!”高明程应着,拖拉机继续往高家村的方向而去。 才进高家村,就感受到一股喜庆的气氛。 把拖拉机停在村口路边,三人便朝村里走去。 不过高明程对高淑芳说道:“我和多美先去细奶奶家坐坐,等开席了,我们再过去吃席。” 高淑芳欲言又止的看了二哥一眼,但最终没劝什么,只说道:“等开席了,我来叫你!” 于是高淑芳先回家去,看有什么需要她帮忙的不,而高明程则带着许多美去了屋后的细奶奶家。 这个时候,高明万去王家村接亲了,等新郎和新娘回来后,气氛就会变得热烈很多。 因为高明程不方便,所以高明万是喊了高明里帮忙接亲,因此昨天下班后,高明里就骑着自行车先回村了。 说起来这个时间点不太好,高明程和他爸吵架了,然后高明万又和高明鹏吵架了,所以等到高明万结婚时,二哥不方便出面,大哥则不肯出面,最后只好求最小的弟弟帮忙了。 另外又喊了运输公司的师傅和同事过来,肖金峰也大方,把公司的那辆吉普车借给高明万用,另外皮卡也一起借了。 吉普车可以用来接新娘,而皮卡则可以用来装新娘的嫁妆。 当然了,这些陪嫁品只是拉过来给大家看看,之后肯定是又要带回县里的。 高明程和许多美来到细奶奶家,顺便帮他们干点活,高明程在墙角劈柴,许多美则和何秀曼一起摘花生。 花生是早上挖回来的,把根部的花生摘下来,然后花生苗丢一边去晒干,等晒干后,就可以拿来烧火用了。 细奶奶对许多美说道:“今年你们家没种花生吧?等下带些花生回去吃,你要多吃花生,对身体好呢!” 许多美没有马上答应下来,而是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说道:“今年忘记种花生了,不过细奶奶你家也没种多少吧?” “一共种了两分地,今年不拿去卖了,就自己留着吃,再留一些过年时炒熟了吃。”细奶奶说道。 高明程算了一下两分地能出多少花生,于是说道:“你给我拿一两斤就行,县里没地方晒,拿多了要坏的。” 细奶奶却说道:“一两斤哪里够?剥了壳后也没多少了。这花生你拿去剥出花生米来,用来炖排骨、煮粥,都行!” “你今天先拿两斤新鲜花生去,放盐带壳煮熟了吃也行,其他的等晒干后,我再给你。” 细奶奶一边说,一边去拿了一个袋子来,给高明程抓了两斤左右的新鲜花生。 高明程推辞不过,只能接受了。 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就听到前面有很大的动静,看样子应该是高明万把新娘接回来了。 吉普车虽然风光,但村里的人们住的比较密,最宽的路,也只能三人并排走,所以车子开不进来,只能停在村口路边那里。 高明程听到动静后,决定去外头看看。 不只是他,很多人都从家里走了出去,都是去看热闹的,至于孩子们,更是挤到最前面去了。 一般这种喜事,都会散喜糖,挤到前面去,就能够抢到更多的喜糖了。 高明万手里不差钱,自然买了很多喜糖,并且还都是比较贵的那种,惹得孩子们欢呼不已。 高明程站在一处台阶上,看着前面被众人簇拥着往家里走去的高明万和王秀秀。 高明万穿着一身西装,身形挺拔,看着很有气质。 不过王秀秀并没有穿婚纱,而是穿着一件红色的裙子,她皮肤白皙,在红色裙子的衬托下,就显得更白了。 村里的妇人们看到了,都忍不住啧啧出声,对她的一身白皮羡慕不已。 把新娘迎进家后,距离开席就不久了。 于是村里要去吃席的人,纷纷朝高远见家走去。 高远见家的堂屋里、院子里和院子外头,都摆着桌椅。 几口临时搭的土灶,正在熊熊燃烧着,有些灶上摆放着蒸锅,叠了五六层蒸笼,有的大铁锅则在炒菜,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味来。 在大家的期待下,开席了! 而高明程和许多美,也悄悄地入座了。 他没进院子,就在院子外边的一张桌子上坐下,身边是许多美和细奶奶。 这年头请客,除了最亲近的亲人,一般一家只来一个人,所以细奶奶来了,高壮和何秀曼就得在家里吃饭。 新郎新娘过来敬酒时,高远见也在旁边,看到高明程时,他的脸色立即变得难看起来,但也没有说什么,而是只当做没有看到。 高明程亦如此,父子两竟挺有默契的。 (本章完) 第四百零一章:贩药材去羊城 转眼便到十月上旬,又快到一年一度的樟树药交会了。 这一次,高明程自然还是会去,他提前租了肖金峰的卡车,然后开到村里来。 大部分药材,都在高壮家里收着,但他自己也进山弄了一些药材,由于时间的关系,他只弄了一些价钱贵的,那些便宜些的,就懒得弄了。 一袋袋药材被装进卡车的车厢里,码放的整整齐齐,除了这些药材,上回摇出来的蜂蜜,也一起放到车上。 只是,这些蜂蜜并非是带去樟树卖,而是下回去羊城时,把货卖给范承耀的。 自从他在服装店安装了电话后,就可以直接和范承耀那边联络,范承耀打电话来说他的蜂蜜质量很好,让他还有的话,都送到羊城来。 并且范老板大气,为了能够独家收到货,还给提价了! 果然大城市的钱就是好赚一些啊! 都说一回生,二回熟,这回是第三回,那就更熟了。 第一回时,他喊了高壮和黄大志,第二回喊了肖金峰和高明里,这第三回也不能自己一个人上啊,所以喊了张成远和陈多福。 喊这两个人去,不为别的,最主要是带他们开开眼界。 到了药交会这几天,高明程把摊子支好后,就教两人怎么做生意,等两人勉强上手了,他自己就腾出手来,准备去逛一逛了。 前面两次,他每次都会趁机买一些其他地方的补药,比如人参、鹿茸和冬虫夏草等。 但量都很少。 这一次,他要大量的采购。 他手里有一张清单,是范承耀给他的,上面写着十几种中草药的名字和收购的价钱,范承耀那边表示,只要药材的质量好,把货运到羊城后,能让他多赚几倍的钱。 这些药材,最终会通过范承耀的渠道,卖到香江去。 别看国内很多电器、汽车等先进的产品,很多是从香江走私过来的,其实,内地也有很多东西会卖到香江去。 香江地少人多,是寸土寸金的地方,其中又有很多知名药企,一些药品在市面上的名声很大。 但是呢,这些药企需要大量的原材料,才能够把产品生产出来。 除了药材,其他的原材料,比如棉花、羊绒、皮革、翡翠原石等,也是需要从内地采购的。 既然能多赚几倍的钱,那么高明程自然干啊! 于是他把自己的货留下香江那边所需的,比如茯苓、灵芝和黄栀子等,然后又从药交会上采购其他的药材。 樟树的药交会,是自古以来就有的,所以在这里,你可以找到绝大部分药材,也能够找到医术精湛的老中医。 高明程是带足了货款,又能听懂各地的方言,他先是买了几包上档次的烟,然后就开始结交朋友了,一番谈价下来,他总能够以最低价把药材买下。 这药交会他来了三年,对各种药材的行情,也较为熟悉,以三年内的最低价拿下后,他心中颇为高兴。 于是,他是满满一车的货来,又是满满一车的货走。 回到县里后,车子直接开到运输公司那里。 车上的货不必卸,因为明天就要送到羊城去。 高明程用自己的拖拉机把张成远和陈多福送回高家村,又给了他们这一趟的工钱。 这一趟,两人既开了眼界,见识了繁华热闹的药交会,知晓了许多奇奇怪怪的药材,又能够拿到一笔丰厚的工钱,自然是格外的开心。 他们回村后,就能够休息了,但高明程还得连轴转,翌日清早,他就来到运输公司,先把之前放在这里的蜂蜜、茯苓等货物装上车,然后高明程就准备出发了。 这一趟来回,又是在路上奔波了四五天。 这一车货都是他自己的,所以来回一趟赚取的利润,那是相当的可观,除了人累了点,就没有别的毛病了。 回来时,又是带了半车的服装和别的货物,主打一个不跑空。 晚上到家时,饶是高明程身体素质好,也有些扛不住了,吃过饭,连澡都没有洗,躺在床上就呼呼大睡了起来。 许多美看着在外奔波好几天的高明程,脸上露出又心疼又无奈的表情。她坐在高明程的身边,开始给他按摩肩膀,缓解他的疲劳。 她的手刚搭在高明程的身上,高明程就机警的睁开眼来,看清是许多美后,这才又重新闭上,收敛了眼中的精光。 许多美却被他刚才那一眼吓的心脏狂跳。 她平复着情绪,温柔的说道:“你安心的睡吧,现在是在家里,我给你按摩一下。” 高明程含糊的应着,又说道:“跑完这一趟,我今年都不出门了。” 时间已经进入十月下旬,距离许多美的预产期,只有半个月左右了。所以接下来,高明程是不打算在外面跑来跑去,而是准备安心守在许多美的身边,努力做好一个奶爸。 上辈子,他没能照顾好自己的孩子和老婆,这辈子,他自然要弥补遗憾。 不是高明程自恋,而是他认为,哪怕自己这辈子无权无势,只要能够守在孩子的身边,陪伴孩子成长,那么孩子肯定也能够比上辈子好。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感情好,共同抚养孩子,才能够让孩子成长的更好。 高明程翻了个身,一边摸着许多美高耸的肚皮,一边酣然入睡。 虽然晚上睡得早,但一夜的深度睡眠,就把几天的疲劳一扫而空了,早上醒来后,他先是去卫生间洗漱,然后来到楼下。 他把店门打开,这会儿还早,街上的店铺除了卖早餐的,没几家开着门,外头冷冷清清的,十月下旬的风微凉,吹拂在高明程的脸上。 高明程来到石锁的边上,开始练石锁了。 之前几天都在路上奔波,他觉得筋骨都有些不舒展了,于是开始练石锁,先是简单的抛举,然后开始玩起了花活,一对石锁在半空中被他抛起又接住,从未砸在地面上。 一套动作结束,他出了一身的汗,同时也觉得身体舒服了不少,每个毛孔都能够感觉到在呼吸般。 放下石锁,高明程返回二楼,这回他洗了个澡,然后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 美好的一天又开始了。 今天把我儿子揍了一顿,搞到十二点多还不肯睡觉,闹的我脾气暴躁了!~ 我还好,每天四千打底,状态好就加更,亲吻指尖这个渣,又喜欢许诺,又喜欢断更o(╯□╰)o (本章完) 第四百零二章:此秀秀,彼秀秀 一场秋雨一场寒,雨势不大,但风却寒冷,降温了。 店里的夏装早已经下架了,而是摆上秋装和冬装,每次店里服装上新时,总会有时髦的年轻人第一时间进来试衣服。 张秀秀也来买衣服了。 这一世,又在高明程不知道的情况下,许多美和张秀秀相处的还不错,算是交了朋友了。 张秀秀这次是一个人来的,因为她的宝岛男朋友最近在忙糖厂的事情,不能时时陪着她。 “多美,我穿这身好看吗?”张秀秀穿着一件崭新的羊呢大衣,正笑吟吟的看着许多美。 她在许多美的面前转了一个圈,等着许多美点评。 许多美用中肯的语气说道:“好看!你眼光真好,这羊呢大衣挺阔、轻便、又保暖,穿着比棉衣好看多了!” 张秀秀被夸眼光好,心情瞬间好的不得了。 和第一次到新新服装店时不同,她现在落落大方,穿着打扮都跟有钱人一样了。 如果说第一次过来的张秀秀是一朵不起眼的野花,那么现在就是被包装成一朵芍药,艳丽无比。 在大部分人都素面朝天时,张秀秀已经开始化妆了。 她本来就长得漂亮,现在妆容一化,精美的服装一穿,整个人自然就判若两人了。 张秀秀大方的说道:“那这件羊呢大衣我要了,另外刚才那件鹅黄色的棉衣也要了吧,这羊呢大衣虽然漂亮,但是穿着做事就不太方便,等天再冷点,在家时,我还是穿棉衣的好。” 张秀秀想了想,目光在中老年那排服装上看了看,然后从中拿出一件藏青色的粗布棉衣,她拿在手上上下打量着,然后说道:“这件也一起买了吧,给我妈穿!” “好!”许多美笑着应道,把张秀秀要的衣服都包装了起来,至于那件羊呢大衣,她还穿在身上,因此就把之前的旧衣服装好。 给了钱后,张秀秀提着新买的衣服,对许多美说道:“我逛了县里所有的店,还是你们家店好,什么样的衣服都有。我下次还来呀!” “好啊,那我等你啊!”许多美笑着把张秀秀送到门口,门口停着一辆崭新的女式自行车,张秀秀骑着自行车,便去了别的店购买东西。 虽然衣服有了,但是得有鞋子呀,另外还得买一些县里才有的零食和水果来吃。 张秀秀满脑子想着这些事,心情好的很。 许多美目送张秀秀离开后,就不无羡慕的对高明程说道:“她运气真好,交了一个这么大方的男朋友,之前他们还去了庐山呢!” 这时,高淑芳也忍不住插嘴了,说道:“是啊,上回她从庐山回来时,特意和我们说了很久的话,告诉我们哪些地方好玩,哪些东西好吃,哪些地方就不要去了。” “二哥,我们什么时候也去外面玩一玩呀?” 高淑芳眼巴巴的看着高明程。 高明程却屈指敲了她的脑门一下,说道:“你嫂子就快生了,你还惦记着出门去玩!” 高淑芳后知后觉的看了许多美高耸的肚子一眼,然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不过高明程又说道:“等明年吧,明年初夏或者初秋的时候,我们去庐山玩一圈。” 庐山自古以来,名气就颇大,这得益于李白的那句“飞流直下三千尺,凝是银河落九天。” 但现在庐山之所以这么火爆,就得益于《庐山恋》这部电影了。 电影出来后,去庐山旅游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高明程选择在初夏或者初秋去,一来是天气适合登山赏景,二来是想要看壮观的庐山瀑布,就必定得到水资源丰富的时候去,否则你看不到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盛景,只能看到一条小小的水流了。 “二哥,你认不认识像张秀秀男朋友那样的人?给我介绍一个呗!”高淑芳眼带期待的看着高明程,她是想嫁给城里人的,如果那个城里人能有钱,那就更好了。 张秀秀自从交了男朋友后,基本上每个月都会到他们店里买衣服,买的还都是最新款,价钱最贵的那种,一买就是两三件,这种挥金如土的架势,令高淑芳颇为羡慕。 这回,高明程又屈指弹了高淑芳的脑门一下。 “二哥!”高淑芳受疼,不满的看着她二哥。 高明程严肃的说道:“你想都别想,你要是给别人做小,我能打断你一条腿!张秀秀的男朋友在宝岛早已经有妻有子了,你们啊,要是下回再见到张秀秀,就跟她说,让她在县里买套房,以后就算她男朋友回宝岛了,她也在县里有套房住。” 现在去庐山玩又怎么样?买一大堆不保值的衣服又怎么样?一旦那个男人走了,不再给钱花了,张秀秀立马就会打回原形。 “什么?”许多美和高淑芳都震惊了。 不过她们倒是没有怀疑高明程在说假话,而是认为高明程从什么渠道知道的这件事。 许多美皱眉,立即担忧的说道:“那秀秀知道吗?我们要不要告诉秀秀?” 高明程看了她一眼,说道:“人与人之间,最忌交浅言深,你可以适当的旁敲侧击,但别说的那么直接。最主要是劝她买套房!” 张秀秀从一个普通农民,过上今天这种挥金如土的日子,想让她放弃,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使她肯放弃,那个男人还对张秀秀有新鲜感,一番死缠烂打加金钱攻击,后果会怎么样,那就不好说了。 反正前世张秀秀没说后悔跟那个男人在一起,只说后悔当时年纪小不懂事,只知道吃喝玩乐,没想着要买套房。 所以高明程能够给予她最大的帮助,就是在这个时候提醒她买套房。 他把这事说透后,就没放在心上,去做别的事情了。 留下许多美和高淑芳面面相觑。 原本她们以为张秀秀是遇到好归宿了,心底还对她有些小羡慕,但现在…… 虚假的繁华被撕破后,只剩下满地的狼藉。 女人们对情情爱爱的事情上心,而男人们则对赚钱的事情更上心。 高明程把店里的货物和账本都盘点过后,留下一部分现金,其余的选择存进银行。 之后的几个月,他不会再跑到外面去,所以大量的现金还是存进银行比较安全。 刚从银行存钱回来,就听到店里许多美的说话声。 “秀秀,来,吃苹果!” 高明程一愣,张秀秀又来了? 结果紧接着,他就听到高淑芳的声音:“三嫂,咱们都住在县里,你没事就过来玩呀!一起说说话多好啊!” 许多美也说道:“是啊,明万要跑车,经常不在家,你没事就过来坐坐。” 听到这里,高明程才知道,原来来的不是张秀秀,而是高明万的老婆王秀秀。 说起来,他们这边叫秀秀的人挺多的,你往大街上喊一声秀秀,可能得有十几个人回头来看你。 高明程抬脚进去,正好听到王秀秀说道:“明万明天不要跑车,所以让我过来和二哥二嫂你们说一声,让你们今天晚上到我们家去吃饭。” 高明万结婚之后,只休息了两天,就又去跑车了。 肖金峰的运输公司发展的很好,他有背景,人又会来事,已经拿下县里大部分运输业务了,他本来已经招到几个司机,但是呢,公司里又买了两辆卡车,所以人手依旧紧张。 以往,高明程每个月会跑一次羊城,主要是自己要进货,但肖金峰总会欣然答应,这和他们之间的交情有关,也和公司里司机人手不足有关。 人不是机器,不能天天在路上跑,否则身体和心理上,肯定有一样会出事。 这次,高明万总算轮到休息了,所以想着把同在县里住的哥嫂和弟弟妹妹一起喊来家里吃顿饭。 这是正常的亲戚间来往,高明程自然一口答应下来。 王秀秀看到他回来了,脸上露出一抹腼腆的笑容,说道:“二哥,那我先回去准备了,等五点了,你们就到我家来吃饭。” 推荐一本书吧! 以前小伙伴的书,某些读者朋友们肯定已经看过了,但是才知道我们是朋友吧! (本章完) 第四百零三章:高明程的儿子出生了 只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日子就会变得平淡起来。 最近几天,高明程去高明万家吃了顿饭,兄弟几个闲聊了一会儿,然后又带着许多美去了一趟高国兵的家中吃饭,得知赵冬梅已经替他找到靠谱的月嫂了。 赵冬梅很是热情的说道:“她叫胡茵陈,她出生时,得了黄疸,是她当赤脚医生的爷爷开药治好的,其中就用了茵陈,索性就给她取名叫茵陈了。她今年四十出头,生了一对儿女,有照顾孩子的经验,又懂得一些药理知识。” “最重要的是,她是个爱干净,眼里有活的人!我前前后后给你们考察了好几个人,最后就挑中她了。我和她一说,她就立即答应下来,说等你们要生孩子了,来通知她一声,她收拾好东西就到医院去。” 赵冬梅又把胡茵陈的住址告诉高明程,等许多美发动了,就去喊胡茵陈去医院,胡茵陈知道要怎么照顾刚出生的孩子和产妇的。 高明程是很信任赵冬梅的,当即对赵冬梅道谢。 赵冬梅说道:“这有什么可谢的?我们就跟一家人似的!要不是我还要工作,不然我自己去照顾多美月子了!” 赵冬梅又对许多美说道:“等你生了孩子,我就给你送一百个鸡蛋,还有这院子里的鸡,也都送给你吃,让你好好的补身体。” 许多美感动不已,她没有亲妈,婆婆也不喜欢她,这种暖心的话,她还是头一次听到。 许是心里有底,许多美的精神状态放松了很多,结果当天晚上,她就开始阵痛了。 许多美一发动,就吓的高明程赶紧把人送去医院,结果医生检查后,又说宫颈没开,离生产还远着呢。 这时,高明程才想起上辈子大儿子是在两天后出生的。 想到这里,高明程沉默了,不会这辈子也会在同一天出生吧? 接下来的两天里,许多美又阵痛了几次,但都没有彻底发作。两天后的半夜,许多美突然间从睡梦中醒来,她整个人痛的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从脸上滑落下来,大冷的天,身上的衣服竟然全部被汗湿掉了。 “明程,我可能要生了。”许多美清楚的感觉到肚子在下坠,她的心瞬间又是高兴,又是担忧。 怀胎十月,一朝分娩,她终于要生孩子了! 这次,医生检查后就说是快要生了,于是许多美才被领进生产的地方。 高明程在外面守候着,这会儿产妇生孩子,丈夫还是不能进去陪着的,后世有些医院可以,但大部分男人还是不会进去,男人在某些事情上的心理承受度,其实是还不如女人的。 要是看了不该看的,容易产生心理阴影。 虽然没进去,但高明程还是挺焦虑的,他开始清点带来的东西,有产妇换洗的衣服,婴儿换洗的衣服,尿布,奶粉,奶瓶,襁褓等,还有一大堆的卫生纸。 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准备这么多卫生纸,但医院的医生让准备,他就准备了。 不多时,一个护士过来,把他准备好的东西都带进产房去。 产房里,不只是许多美一个,还有其他的产妇,因此断断续续能够听到不同人发出的哭喊声。 当听到许多美的声音时,敢于直面虎和熊的高明程都不禁白了脸色。 过了一个小时,有产妇从里面出来,被亲属送去病房休息。 又过了一个小时,许多美依旧没有出来。 “医生,我老婆怎么还没出来?”高明程忍不住拉住一个医生询问。 见多识广的医生很是淡定的说道:“初产妇生的慢些是正常的,你别急啊!” 高明程能不急嘛!许多美都进去两个小时了,时不时还能听到她的哭喊声,他人坐在外面,就如有蚂蚁在身上爬一样,根本坐不住。 终于,在太阳初升的那一刻,一声嘹亮的啼哭声响起。 一束阳光照彻虚空,从玻璃窗户斜照进来,洒落在地上,形成斑驳的光点。 当看到这一束阳光时,高明程突然湿了眼眶。 上辈子,许多美生孩子时,他没有陪在身边,后来听说是半夜发动,早上出生的,于是随口取了个旭字作为孩子的名字。 可是直到现在,他才知道旭日东升真正的含义。 他,高明程,有儿子了! 有人出来报喜,说道:“许多美的家属,许多美生了一个儿子,七斤重!” “哎,谢谢。”高明程拿出准备好的小红包,笑着送给前来报喜的人,不只是她,整个产房的医生、护士,都有! 得了红包后,哪怕陪着产妇们熬了一夜的护士,脸上也露出高兴的笑容来,麻利的说道:“你等等啊,把孩子收拾好了,就给你抱出来。” 说着,就脚步欢快的回了产房,开始给刚出生的孩子清洗身体和穿衣服了。 十多分钟后,有人抱着孩子出来了。 看到包裹着孩子的襁褓,高明程就知道,这是自己的儿子了。 “许多美的家属,这是你的儿子,你一定要抱稳了啊!”护士笑着把孩子递给高明程。 这孩子是足月生产的,所以发育的不错,刚出生时就皮肤白皙,五官清秀,头上的头发也颇为茂盛,看着就是一个小帅哥。 这还是高明程第一次看到刚出生的孩子,不禁有些愣神。 在他的印象中,很多老人都说刚出生的孩子红彤彤的,是很丑的。 还说等长开了,才会变白变得好看。 可是…… 为什么他儿子刚出生就这么好看?不会越长越丑吧? 很快,这个荒谬的念头就被高明程遏制住了。 别说他知道上辈子大儿子长什么样,就算他不知道,以他和许多美的颜值,也不可能生出太丑的孩子来。 不过他还是问出心中的疑惑了。 见多识广的护士当即说道:“如果产妇在孕期吃的好,睡的好,孩子又是足月生的话,那么孩子就会好看很多。反之那些在孕期营养不良的,又劳累过度的产妇,生出来的孩子就会又红又小,自然没有那么好看。” 得了专业人士的解惑,高明程总算是放心了。 这辈子许多美的日子过的好,怀孕后,更是顿顿有肉吃,且不用干农活和重活,所以她身体好,生下来的孩子状态也好。 护士走后,高明程抱着孩子在门外继续等许多美出来。 他低头看着孩子,孩子眼睛闭着,但小嘴巴一动一动的,似乎在打哈欠一样。 高明程看着这懵懂无知的孩子,心软的一塌糊涂。 “高旭,我们又见面了,我是你爸爸!” “来,叫爸爸!” “你放心,这辈子,我会当一个好爸爸,至少把你培养到考上本科!” 小婴儿动动嘴,又挣扎着动动手脚,似乎想离开这可怕的环境。 小旭旭:家人们,谁懂啊!宝宝压力好大,才刚出生就要被逼考本科! (本章完) 第四百零四章:出院回家 许多美从产房后出来不久,高淑芳和胡茵陈就来了。 高淑芳带了粥和煮熟的鸡蛋来的,胡茵陈也是她去喊的。 因为是半夜发动,高明程就没有及时去喊胡茵陈,打算等白天时再去喊人,留在家中的高淑芳见二哥和二嫂迟迟没有回来,就猜测着这回可能是真的要生了,于是做好早饭后,就去把胡茵陈一起喊来医院。 胡茵陈的确跟赵冬梅说的一样,是个爱干净,眼里有活的人,她一来,产妇和孩子,就归她照顾了。 高明程插不上手,只能看着她照顾,暗暗学习着这些育儿知识,遇到不懂的,再问上几句。 上午时,得到消息的高国兵夫妇也来医院看望许多美了。 知道是生了个儿子,赵冬梅高兴的不得了,好似自己当了奶奶一样,亲热的抱着刚出生的高旭,一个劲的看着。 “哟,乖孙长得真好看,像你爸爸!来,奶奶给你一个红包!”赵冬梅说着,把提前准备好的红包塞进孩子的襁褓中。 孩子穿的层层叠叠的衣服,又被襁褓包裹着,即使把红包夹进去,也不容易掉。 家里的长辈给新生儿发红包,表示欢迎他们的到来,也是一种习俗。 高国兵则问道:“取名字了吗?” 高明程说道:“取了,这孩子是旭日东升时出生的,所以单名一个旭字。叫高旭。” 几人听着这个名字,又在心里默念了几遍,都觉得很顺口。 取名字,既要寓意好,又要读的顺口,不然拗口的名字,会显得人生都会不顺一样。 高国兵夸道:“好名字!明程,你和多美要好好培养孩子,要让他有一个光明远大的前程!” “哎,那是肯定的!”高明程笑着点头,如今不比后世,不让补课了,现在只要他有钱有人脉,那么肯定能够给孩子请到好家教。 上辈子,大儿子资质普通,但也好歹念了个大专,这辈子,有他在旁边教导,一个本科总是跑不掉的。 高明程正暗暗自得呢,结果却被高国兵教训了。 高国兵说道:“明程,你可得让孩子好好读书,最好要考上大学才行,可不能像你一样啊!” 高明程脸一垮,像我怎么了? 高国兵继续说道:“之前有个机会让你去读高中,你却不肯!虽然这两年你赚了些钱,但这学历总是不太好。高宏那会儿也不爱读书,我只能送他去当兵,好在现在懂事了,去了军校进修,学历上的短板,就算是弥补了一些。” 听高国兵提起这事,高明程就想起来了,这是自己刚重生时,找到了高国兵,向他告发了盗墓贼,然后送了个业绩给高国兵,也是通过这件事,他和高国兵从普通的朋友他爸的关系,转化为亲叔侄的关系了。 那会儿,高国兵就问过他要不要读高中,如果想读,会给自己想办法。 但是呢,那会儿他已经快二十岁了,且是重生回来的,根本没办法重新去读书了。 刚重生时,他穷的叮当响,如果花三年时间读完高中,他就二十三岁了,既然都去读高中了,那么肯定要考大学,等大学读完,他年纪就更大了。 读书的那些年,肯定会错过很多赚钱和发展的机会。 最关键的是,他读书时,总不好娶许多美吧? 这么几年过去,那许多美怎么办?他前世的一双儿子怎么办? 高明程说道:“叔,你放心吧,正是因为我自己学历不高,所以我才要好好培养孩子,希望孩子能够有一个高学历。” 高国兵满意的点头,赞许道:“是的,我们做父母的,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一代比一代好。” 高国兵和赵冬梅都是趁着上班时间来医院看望的,加上生产之后的许多美精力不济,已经闭眼睡觉了。 于是两人很快就告辞了。 临走时,赵冬梅还不忘叮嘱胡茵陈要好好干活。 胡茵陈连连点头,满口的保证。 胡茵陈四十出头,穿着一身干净的薄棉袄,所有的头发都往后面梳,盘于脑后,用一根普通的木簪固定。 因为露出光洁的额头,显得整个人很干净明亮。 她来了医院后,就几乎没有需要高明程动手的机会了。 只需要孩子哭一声,她就能够知道孩子是饿了还是拉了。 刚出生的孩子睡着的时间长,醒着的时间短,但即使是睡着,也会拉屎拉尿,所以需要及时给他更换尿布。 后世的尿不湿就很好用,即使没有及时更换,也不会把孩子的衣服弄湿,屁股沤烂。 现在这种纯棉的尿布,吸水性很好,透气性也好,就是得及时更换,不然容易把衣服、被褥和襁褓都湿透了。 如果孩子长时间处于这种湿乎乎的环境中,就容易生病。 中午时,黄大志和罗丽夫妇也过来医院看望,顺便给高明程他们带了饭来。 黄大志也拿出一个事先准备好的红包,放在小旭旭的身边,又说了几句吉利的话。 罗丽则对高明程说道:“今天店里的生意一切正常,有我和淑芳在,你就放心吧。” 高明程自然放心。 自从上回他的服装店被人抢劫后,警局这边就加强了附近街道的巡逻,本地的人,几乎不可能打他店的主意,至于外地的流窜犯,现在也有毛子给他及时通风报信。 像猴子领路这种事,他是绝不能让其再发生了。 黄大志夫妇并没有在这里待太久,等高明程他们吃过午饭了,就把空碗带回去了。 今天是高旭出生的日子,同时也是许多美受难的日子,经历一场生产后,她像是掉了半条命一样,整个人虚弱极了。 不过在饱睡一顿后,下午醒来的许多美状态就好了不少。 顺产比剖腹产恢复的快些,加上有胡茵陈的细心照顾,不出两天,许多美就能吃能喝能下地走了。 高旭是在十一月十九号出生的,这会儿已经是冬天,所以出院时,高明程把许多美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就是怕被冷风吹着了。 胡茵陈看着被裹成粽子的许多美,点头表示满意,这样才不容易被风吹着,否则被冷风一吹,肯定要落下月子病了。 许多美浑身上下,只有一对眼睛露了出来,眼底写满了不满。 “高明程!我没法走路了!” 原来高明程不但给她穿上一件女式长款的棉衣,还又给披着一件男式的军大衣,那衣服太长了,都拖地了! “不用你走!”高明程说着,直接给许多美来了一个公主抱。 “走吧!”他抱着许多美走在前面,胡茵陈则抱着小旭旭走在后面。 到了医院的外面,许多美没看到自家的拖拉机,而是看到一辆眼熟的吉普车。 这辆车是肖金峰的,正是高明程从肖金峰那里借的。 拖拉机四面透风,就算是正常人坐在车上,也冷的慌,更别说是产妇了。 于是高明程就去借了吉普车来。 等上了车,把车门一关,冷风就被挡在外面,不会冷到车里的人了。 胡茵陈的脸上,浮现一丝微微的欢喜,托福,她还是头一回坐吉普车呢! 回到家中后,高明程先把许多美抱进二楼的卧室,然后才把其他的东西拿下车。 他打开隔壁的房门,对胡茵陈说道:“胡婶子,这一个月里,你就住在这个房间,你看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胡茵陈看着干净宽敞的房子,哪里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连连点头表示已经很好了,不过她也提出一点:“我等下要回家拿一些换洗的衣服和洗漱用品来。” 高明程自然答应,经过两天的时间,许多美已经恢复了大半,只需要多休息就行,至于孩子,月子里的孩子其实也还好照顾。 只要满足孩子的吃喝拉撒问题就行。 这些他在旁边看了两天,自觉已经学会,能够上手了。 于是等胡茵陈一走,高明程就信心满满的看着小旭旭,可惜,小旭旭没给他实操的机会,一直酣睡着。 (本章完) 第四百零五章:盯上高淑芳的小金库 罗小华是在月底时,才从别人的嘴里知道许多美生了孩子,生的还是一个男孩。 罗小华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在高明程和高远见吵架之前,她其实是做好去给许多美照顾月子的心理准备了。 只不过呢,需要高明程诚心诚意的来请她才肯去。 但中秋节时,高明程和高远见突然间吵架了,还掀翻桌子,砸烂电视机了,这令她极为生气,于是打定主意不肯去照顾许多美的月子了。 她想,就算高明程来求她,她也是不肯的。 只不过,自从吵架后,高明程就再也没有登过门了。 以前高明程回村时,偶尔还会给家里送些野兔和蜂蜜,如果在地里遇到,还能够喊高明程帮着干点活。 但现在,高明程在村里又请了陈家父子做事,回来的次数就少了,即使回来,也没踏进过她的家门了。 以往不觉得什么,反正她也不是很喜欢这个老二,但现在望着家里冷冷清清,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来。 她看着空着的柜子,忍不住叹气一声。 在之前,那柜子上是摆着电视机的。 那会儿,每天电视机一开,立即吸引很多闲散的村民过来串门,大家一起看电视,一起聊天,再听大家吹捧自己的好话,心里不知道有多高兴。 可是自从电视机坏了后,就没几个人登门来了。 她曾想让老三给自己买一台电视机。 这看电视是有瘾的,之前没看过就算了,这看过一段时间了,又不能再看了,心里就像是有蚂蚁在爬一样。 只是她开口后,却被高明万拒绝了。 那会儿高明万刚和大哥高明鹏吵过架不久,但是在他们吵架时,父母仍旧是偏帮大哥的。 于是高明万就态度生硬的说道:“我结婚时,彩礼钱是我自己出的,房子是我自己买的。你以为我赚了多少钱,还能够再给你买台电视机?” 家里给大哥娶妻、买房,花了那么多钱,结果因为他自己出息有钱了,所以没怎么让父母出钱,这已经就是一种不公平了。 在高明万的心里,即使他有钱,但父母也该主动开口说要给他钱才对,可是,父母没有开口,只是给了王秀秀的新媳妇钱。 高明万让她自己花钱去买电视机,然后人就走了。 这可把罗小华气到了,她跟人打听了一下,一台黑白电视机也得五百块左右,尺寸小点的,可能便宜点,但看着就不得劲,在她的心中,如果买,肯定要买大点的,不能比之前高明程送的那台小才行。 罗小华挎着篮子,篮子里面有几颗刚拔出来的萝卜,还带着萝卜叶子。 回到家里,她先是把萝卜叶子掰下来,然后开始剁碎喂鸡,她把菜刀剁的很响,像是在泄愤一样。 高远见坐在院子的灶前,正在烧火蒸酒。 现在地里没什么活了,但是村民们对酒的需求量就上来了,因此高远见又开始忙碌起来了。 他的眼角余光看到罗小华这副样子,就问是怎么了。 罗小华就等着他问呢,当即把菜刀一下子剁进砧板上,大声的说道:“村里的高香兰刚从县里买东西回来,说老二在十天前,就生了个儿子!” 高远见一愣,但算算日子,的确是这段时间要生了。 听说老二生了个儿子,高远见的心里也有些不自在起来。 罗小华继续大声的说道:“这老二是越来越不像话了,生孩子这么大的事情,他竟然都没有过来说一声!他到底还认不认父母了?” 高远见面带尴尬之色。 高远见自诩公平公正,在某些时候,他也的确竭力去这么做,但人心是偏的,所以醉酒后,他就放任了内心的偏向。 像同样的事情,如果他没有喝多了酒,那么他还是会适当的帮大儿子说好话,希望二儿子能够帮大儿子一把,但是呢,话不会说的那么难听,情绪也不会表现的那么明显。 如果老二拒绝了,就算他心中不满,也不至于当场发作。 所以,父子之间的关系,就还有缓和的余地。 可当时他醉酒了,根本顾不上这些,全凭本能去做事了。 高远见沉默的给灶添了根柴火,平淡的说道:“早就分家了,说不说也无所谓了。再说了,你之前不是说过不会去给许多美照顾月子吗?现在不正好不用管那边。” 话虽如此,但罗小华还是生气。 她继续把菜刀剁的哐哐响。 高远见想了想,说道:“等我蒸好这些米酒,就去县里买台电视机回来吧。” 罗小华立即反对,说道:“家里总共才那么点钱,全花了怎么行?去年天干,你没有蒸酒的收入,粮食也歉收,还花钱买了一些粮食回来吃。今年倒是风调雨顺,但是秋收的时候粮食价钱也低,卖粮食不划算。另外家里的猪也还没到出栏的时候,哪里有钱去买电视机!” “这老二老三的翅膀硬了,不用管他们,但老四呢?他在制糖厂拿那点钱顶什么用!就够他自己花用了!他娶老婆时,这彩礼钱、办酒钱,不得我们帮衬着?我都想好了,今年过年时,就让媒人领着他去相看!” “老二和老三的媳妇,我是指望不上了,所以老四的媳妇肯定得好好的挑,得挑一个能干活的!” 罗小华噼里啪啦的说着话,高远见沉默的听着,但他内心也是赞同的。 罗小华和他生活了一辈子,哪怕高远见没吭声,也知道他心里是赞同的,于是继续说道:“我们的钱得攒下给老四娶老婆用,至于电视机……这样吧,我明天去一趟县里找一下淑芳!” 罗小华把目光盯上了高淑芳。 在她看来,高淑芳的手里应该是有不少钱的。 高淑芳之前在家里住时,曾说过老二给她开的工资,是比给别人开的工资高的。 再加上高淑芳吃住都在老二家里,没什么花钱的地方,所以高淑芳手里肯定有不少钱。 高远见明白了,带着几分诧异的说道:“你想让淑芳买电视机?她能有多少钱?” 高淑芳虽然回来的次数不多,但每次回来,总是会给家里人买很多礼物的,并且还给过爸妈钱。 所以在高远见看来,高淑芳即使有钱,应该也不会有很多。 罗小华得意的哼了声,说道:“那丫头被老二带坏了,现在精的很!我猜她手里起码得有个五六百!她一个女孩子,手里拿那么多钱做什么?不如先给家里花了,等她结婚了,家里再给她置办一些嫁妆。” “我明天就去县里找她,好好的跟她说,她肯定愿意给家里买电视机的!这有了电视机,老四相亲也会顺利些。” (本章完) 第四百零六章:傻乎乎的高淑芳 第二天,不只是罗小华去了县里,高远见也一起去了。 他的理由是万一淑芳愿意拿钱出来买电视机,那么一个人是带不回来的。 他们骑着高明鹏的自行车去的,二八杠的自行车比较高,载重量也不错。高远见在前面骑着,罗小华就坐在后面。 冬天的风吹拂在脸上,吹的人脸皮发疼。 罗小华用手搓了搓脸颊,心想着得去县里买瓶保湿霜,不然这风吹在脸上真疼。 等到了县里,高远见没把自行车停在高明程的店门口,而是隔着五十米左右的距离。 罗小华以前来过高明程的店,但那是很久前的事情了,现在看到被装修的金碧辉煌的新新服装店,一时有些胆怯。 她看着高远见。 高远见面带尴尬之色,闷声说道:“你去吧,我就不去了。” 他和高明程吵过架,现在他先上高明程的门,就相当于他这个老子先给儿子道歉了,这让高远见拉不下脸皮来。 再一个,让女儿出钱买电视机,他也有种说不出口的感觉。 罗小华心里有些胆怯,但是看高远见不肯进去,而来都来了,于是她深呼吸一口气,雄赳赳气昂昂的去了。 她心想,自己是高明程的老娘,难道高明程还敢不让她进去不成? 再说了,她是去找自己女儿的! 这么想着,罗小华感觉自己的底气足了,走路都带风了。 她过来时,正是上午十点,是店里生意很好的时间段。很多顾客都在店里挑选着衣服。 由于不可能把所有的衣服都摆在店里,所以有时候得时不时去三楼的仓库拿货下来。 这跑上跑下的活,就是高明程来做,高淑芳和罗丽专心卖衣服就行。 罗小华进来时,高淑芳刚卖掉一件衣服,笑着把顾客送出门。 “妈?你怎么来了?”高淑芳看到罗小华时,满脸的惊讶,随即她迅速的回头,看到二哥没有在店里时,她微微松了口气。 二哥和她说过一句话,那就是和气生财,做生意,最忌讳吵架了。 所以她担心她妈会和二哥在店里吵起来。 于是她拉着罗小华的手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回头对店里的罗丽说道:“我出去办点事,忙不过来的话,你就喊我二哥下来吧!” 罗丽并没有见过罗小华,不知道她们之间的关系,但也应着。 罗小华被高淑芳拉着手往店外走,心里就有些不高兴了,耷拉着一张脸。 高淑芳注意到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解释道:“店里有客人在,不方便说话,我才拉你到外面来的。妈,你怎么来了?你一个人来的吗?是骑自行车还是坐班车?” 都说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相比起粗心大意的儿子们,高淑芳的确更关心父母一些。 以前她没能力时,也会默默地帮罗小华分担家里的家务,洗衣、煮饭、烧火和打扫卫生,这些活,她都干。 后面有能力了,她也不忘给爸妈买东西和给钱。 之前高明程从高国兵那儿带回来的二手黑白电视机,本来想放到牛尾岭那边的家里看的,结果高淑芳就帮忙争取送给了爸妈。 她的一颗心,是装着爸妈的。 相比起高明程在家里的尴尬处境,高淑芳其实要比他好很多。高淑芳是最小的孩子,也是家里唯一的女儿,虽然没有受到极大的重视,但待遇肯定也不会太差。 也因此,高淑芳心里才格外的想着爸妈,没有疏离。 罗小华虽然有些不满,但也确实不想呆在老二的店里,那会让她觉得不自在,有种自己送上门的感觉。 她领着高淑芳来到高远见停车的地方,高远见把自行车靠墙边停放,自己则刚摸出一包烟,准备点燃抽烟呢。 看到高远见,高淑芳心里挺高兴的,立即朗声喊道:“爸,你也来县里啦!你们是来县里有事吗?” 高远见笑了笑,但没吭声,而是继续用手中的火柴点燃了那支烟,兀自抽了起来。 高淑芳看着气氛不对,眼珠子转了转,轻声说道:“爸妈,你们是来看小旭旭的吗?二哥的儿子取了名字了,叫高旭。我们喊他小旭旭。” 在这个时间点来,高淑芳能想到的就是这个了。 那也是,毕竟多了个孙子,哪能不惦记着去看看呢。 她心情很好的想着,随即目光落在自行车上,脸上的笑容就瞬间僵住了。 自行车上空荡荡的,没有放一丁点的礼物。 他们这边给月子里的产妇送礼,最常见的就是送鸡和送鸡蛋,再不济,也可以送一包红糖或者一斤猪肉。 普通的亲朋来看望新生儿,都不会空着手,更别说是亲爷爷亲奶奶了。 也许是家里没有,打算到县里来买? 高淑芳本能的替爸妈找了个理由。 她决定带爸妈去买东西,正要开口呢,只听她妈说道:“我们是过来找你的。淑芳啊,你老实说,你现在身上有多少钱?” 高淑芳一下子没明白她妈的话,把手往兜里一摸,把兜里的钱全部拿了出来。 能够随手揣兜里的钱,自然不会很多,高淑芳数了一下,说道:“有八块钱!” 罗小华气笑了,这是在给她装傻充愣? “我是问你一共有多少钱!家里的电视机被你二哥砸了,现在地里的农活少,你们几个又都不在家里,我和你爸还有你奶奶三个人在家只能发呆。我们想着买台电视机来看,但是呢,去年家里没有存下什么钱,今年又还没有卖猪卖稻谷,加上还给你三哥办了结婚酒,所以家里没什么钱,买不了电视机。” “淑芳,你要是有钱,就给爸妈买台电视机来看吧!” 罗小华这回把话说明白说透了。 高淑芳没想到爸妈来找她,是为了这事。 如果是小钱,那么高淑芳二话不说就会答应下来,但买电视机的钱可不是小钱啊! 高淑芳犹豫了几秒,但最终她还是很贴心很孝顺的,于是问道:“妈,家里有多少钱?还差多少?” “你问这个做什么?”罗小华本能的皱眉,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高远见这时却说道:“家里有两百多,本来等卖了猪,或者我多蒸一些酒,就有钱买电视机了。只是你妈想早些买来看,上回她看的那什么电视剧,看了一半,不知道后面的内容,她惦记了很久。” “淑芳,你要是没钱,我们就等几个月再买。” 听到她爸的话,高淑芳原本犹豫,这时也下定决心了。 她当即说道:“那行,你们就出两百块,不够的,我来出!” “这两百块家里还要用的……”罗小华说道,她是希望高淑芳一个人出钱买下电视机的。 但话没有说完,就被高远见拦下了:“我现在天天蒸酒,每天都有进账的!淑芳一个孩子,身上就算有钱,又哪里有那么多钱!” 高淑芳心里暖乎乎的,她觉得她爸没喝酒时,的确是个好爸爸。 她妈妈也不是不好,就是没文化,所以说话没有她爸那么有条有理,有时候还会显得没头脑。 高远见瞪了罗小华一眼,罗小华也就不吭声了。 因为他们家里是不止两百块的,都足够买一台电视机了,只是买了电视机后,就真的不剩多少了,所以罗小华才把主意打到高淑芳的身上。 不知情的高淑芳没想那么多,而是欢快的说道:“爸妈,你们等我一下,我回去拿钱,然后我们一起去商店去选电视机!” 说着,她欢快的跑回了服装店。 因为这会儿顾客多,罗丽把高明程也喊下来做事了。 看到高淑芳脚步轻快的回来了,高明程正要问她做什么去了。 结果高淑芳就先一步说道:“二哥,我等下有事,请一个小时的假啊!” 说着,也不管高明程的反应,一阵风似的跑到二楼,拿了钱就走了。 她没有对二哥说爸妈来了的事。 因为她知道爸妈是空着手来的,根本没打算看二哥家的孩子。 既然这样,那还是不要让二哥知道好了。 (本章完) 第四百零七章:给高淑芳算账 彩电难买,但黑白电视机并不难买了,县里的商店就有。 五十年代时,就已经有黑白电视机了,发展到现在,黑白电视机的生产力已经上来了,加上有钱人都纷纷换成彩电了,所以只要有钱,就能够买一台黑白电视机回家。 高淑芳领着爸妈去挑选电视机,最后选了一台和之前高明程送的一样大的尺寸。 熊猫牌14寸的黑白电视机,花了四百七十块。 随电视机一起的,还有天线设备,这些都被罗小华紧紧的抱在手上。 高远见骑着自行车,罗小华则抱着东西坐在后面,她虽然是女的,但手上的力气可不小。 高淑芳倒是颇为担心,关心的说道:“妈,你坐稳了,可别摔着了!” 罗小华满脸的笑容,自信满满的说道:“就算是我摔着了,也不会让电视机摔着的!” 她说这话的语气,很有后世精致女生说的那句——人在包在,包亡人亡的气势。 高淑芳送走爸妈后,这才返回服装店。 她回来时,罗丽就说道:“你回来的正好,我正准备去后院煮饭呢。” “那你去吧,我来看店。” 中午这顿饭,并非是固定的人煮,平时是高淑芳和罗丽轮着来的,现在胡茵陈来了后,有时候胡茵陈也会下楼来煮饭,她主要是弄产妇月子里吃的汤汤水水。 在胡茵陈的照顾下,许多美可谓是一身轻松,除了要喂奶外,几乎不用干什么,刚生产后的几天,许多美老老实实的躺在床上,但等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她就坐不住了,挺想动手干活。 但都被高明程阻止的。 高明程知道上辈子许多美是有月子病的,她的小腹经常有下坠感,不能久站,也容易腰酸背痛。 所以这辈子,他是希望许多美能够不要再留下月子病了。 高明程看着胡茵陈给小旭旭洗了个屁股,这小屁孩屎尿太多,皮肤又嫩,用纸擦会擦伤皮肤,并且也不能全部擦干净,所以一天得洗好几回屁股。 高明程看他儿子的小屁股红彤彤的,当即说道:“家里有茶油,我去下面拿点上来吧。” 胡茵陈说道:“还是去买个爽身粉吧,在孩子的腋窝、大腿都扑上粉,不容易烂皮。” 高明程看着乖巧的小儿子,拒绝了这个要求:“我听说爽身粉对身体不好,还是不用了。要是腋窝有汗,那就少穿一件衣服,虽然是冬天,但是整天呆在房间里,也冷不到哪里去。” 前世时,关于爽身粉致癌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高明程也不知道其真假,但是空穴不来风,所以能不用,干脆就不用好了。 胡茵陈一愣,下意识说道:“伱听谁说的?我们都给孩子用爽身粉,不然夏天时,孩子能长一身的痱子!” 高明程不置可否。 为什么长痱子呢? 说到底,还是热的。 如果能够经常洗澡换衣服,保持舒适的环境,那么根本就不会长痱子,自然也用不着爽身粉了。 这么想着,他是打定主意不给孩子用爽身粉了。 胡茵陈没办法,只能主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于是高明程就下楼去拿茶油来。 他看到高淑芳回来了,立即问道:“淑芳,你刚才去做什么了?” 高明程眼尖,他之前看到高淑芳回家是拿了钱出去的。 只是之前高淑芳行色匆匆,且那钱也是她自己的,所以没有立即阻止。 但事后总得问清楚。 万一这孩子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呢。 高淑芳心情挺不错的,因为她看到了爸妈脸上的满足。 今天他们去买电视机时,还给电视机买了彩色贴膜,说是把贴膜贴在电视机的屏幕上,就能够看到彩色,跟看彩色电视机也差不多了。 现在听二哥这么一问,她的脸上不自觉的绽放出笑容来,但是却又不肯说去干什么了,只说:“二哥,你就别问了。” 高明程看她的笑容,有几分春心荡漾的感觉,立即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高淑芳交男朋友了? 这男朋友还没有带来给他这个二哥把关呢,就私底下给男人花钱了? 这么想着,高明程的脸色臭臭的。 他用深沉的眼神盯着高淑芳看,直把高淑芳看的不自在起来,最后,她承受不住他二哥给予的心理压力,还是把事情交代了。 “不可能!”高明程厉声说道。 高淑芳一愣,惊愕的抬头看着他。 高明程则当场给她算起账来,说道:“爸妈手里绝对不止两百块钱!去年爸的确没赚到什么钱,但今年的花销也小,明万结婚,大头都是他自己出的,爸妈给摆了结婚酒,但肯定不会亏,还会小赚。我之前逢年过节送了礼,也给了点钱,再加上你和明万给的,他们手里怎么可能只有两百多块?” “再说了,大哥不是自己包工程了吗?今年应该也赚的不少,难道他没给钱给爸妈?他们现在还没有分家,吃饭也是在一起的。虽然地里的活一起做,但钱应该也要给点的吧?” “以我的估算,爸妈手里应该有个六七百才对。今年风调雨顺,找爸蒸酒的人肯定很多,一个冬天下来,就能赚好几百块钱,再加上卖猪的钱,到年底时,他们手里的钱就会更多了。” 别看高明程不怎么管爸妈那边的事情,但很多事情,他都心里清楚的很。 高明程目光犀利的望着高淑芳,严肃的问道:“爸妈是让你拿钱买,还是说借你的钱买?” 高淑芳不停的眨眼,整个人已经宕机了。 她回想了一下,发现爸妈全程没有说过那个借字。 当然了,之前她也没提过借字,甚至没有这么想过。 反而在看到爸妈买到电视机后心满意足的表情时,心底也格外的满足,好像自己能够孝敬父母,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单纯如她,根本没想那么多。 高明程又说道:“就算要买,你也应该去买二手的电视机,能够便宜很多钱呢!” 如果不是凑巧去了香江,走私了一批电器,高明程都不想现在就买彩电的,因为现在的彩电贵的很,但到了九十年代,彩电就会变得好买,而黑白电视机更是会降价。 所以在高明程看来,现在花高价买黑白电视机,是不划算的。 不如先买个二手的,等几年后,直接买个国产的彩电也用不了多少钱。 但事已至此,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虽然爸妈有占高淑芳便宜的嫌疑,但都是一家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行。 “行了,这回就算了,算你孝敬他们得了,但下回再有这种花大钱的事,你可别脑门一热就同意了。钱是人的胆,钱在自己的兜里,才是最好的。” 高明程指点着高淑芳,他之前就一直给高淑芳洗脑,告诉她要好好工作,好好赚钱,自己兜里有多少钱,也不能全部告诉别人,如果有人借钱,那更要慎重。 之前高淑芳一直做的不错,攒下的小金库那是一天比一天多,别说和村里的小姑娘比了,就是和县里的小姑娘比,那也是小富婆一个了。 但现在,她的小金库已经减少两百七十块了。 高明程拿着茶油准备上楼去。 高淑芳满脑子跟浆糊一样乱糟糟的,但看到二哥转身的背影,她突然说道:“二哥,爸妈来了县里,也没来看小旭旭,你难过吗?” 高明程的脚步停了几秒,然后继续朝前走,他冷淡的声音随之响起:“不难过。” 上辈子,他在外闯荡,留下许多美一个人在村里,生孩子带孩子时,也没见他爸妈帮衬,买个馒头吃,还要躲着他的两个儿子。 这辈子,他刚和他爸大吵一架,所以他们没来看小旭旭,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他爸好面子,他妈喜欢被人捧着,这两样,他和许多美都做不到,所以注定合不来。 (本章完) 第四百零八章:买房是永恒的话题 且不说罗小华夫妇买了新电视机回去后,会如何的显摆。 在高淑芳小金库大出血的第二天上午,黄大志一脸兴高采烈的到店里来了。 他找到高明程,高兴的说道:“明程,罗丽!我转正了!” 转正,意味着他从今以后,就是一名干警,意味着他要涨工资,意味着他有配枪权了! 黄大志的腰板,似乎挺的更直了。 他爽朗的笑着,任谁都能够看出他的喜悦来。 高明程也诚心的祝贺他:“大志,恭喜你啊!” 对于这个消息,高明程倒也不意外。 自从黄大志成为协警后,也算是立了不少功,再加上有高国兵的照顾,在局里混的挺不错的。 前不久,他去找高国兵时,高国兵就和他说过,大概会在年前让黄大志转正。 这不,赶在十二月初就转正了。 “大志,今晚在我家吃饭,祝贺你转正吧!也祝你以后仕途无量!”高明程说道。 黄大志立即说道:“该我请你们吃饭才对。” 高明程笑道:“咱两谁跟谁啊!不必拘泥客套。多美在坐月子,不方便出门,再说了,你买的那个房子,还是小了一点,坐不下太多人。等以后生了孩子,肯定是不够住的。大志,明年你可以买块地皮建房子了。” 黄大志连连点头,他早有此意。 他兜里有钱,买得起地皮建得起房子,只是不敢随意花用而已。 但现在他转正了,那么明年找个机会买块合适的地皮,再把房子一建,他在县里就算是彻底的立足了。 “我刚得了这个消息,就迫不及待来和你们分享了。我先回去上班,等下班后再来。”黄大志还在上班期间呢,也没在这里久留,把话说过后,就准备走了。 他走后,罗丽立即对高明程说道:“那我先去买些菜,晚上就由我来煮饭。” 丈夫转正了,罗丽自然也要出力表示。 于是她匆匆走向菜市场,买了一些荤菜,决定晚上好好的弄一桌饭菜来。 当天晚上,高明程等人没有在后院的桌子上吃饭,而是把前面店里的一些柜子挪开,空了一大块地方出来,然后再摆上桌子和凳子,如此,整个就餐环境就好很多了。 黄大志带了瓶酒过来,开瓶后,他先给高明程倒满酒,笑着敬他酒:“明程,我能有今天,多亏了你!” 高明程和他碰杯,然后一饮而尽。 他说道:“咱们是互相扶持,互相进步!你能有今天,更多是因为你自己的努力。听过一句话没有?烂泥扶不上墙,而你呢,你是一块砖头,能平地起高楼!” 说完,高明程还冲他竖起大拇指,以示夸赞。 一桌子的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然后纷纷给黄大志敬酒。 高淑芳也给黄大志敬酒了,只是她不怎么会喝酒,用的汽水代替。 她看着黄大志意气风发的样子,听着他对未来的规划,其中又提到了房子。 她不由得想起邓婉婉了。 前不久,她收到邓婉婉的信,上面说她和王珣合伙在京郊买了块地皮,自己独立出来开废品站了。 说是建了一栋房子,还有一个大院子,另外还雇了两个人做事,邓婉婉如今就专心跟着王珣学习和收废品。 当然了,他们收的废品,自然不是普通的废品。 高淑芳心想,黄大志想在县里买地皮建房,而邓婉婉也在首都买地皮建房了,至于她二哥,第二栋房子都已经建好了! 她记得二哥说张秀秀的男朋友是有老婆孩子的,还让她们劝张秀秀在县里买房。 这么想着,她的心里就像是长了草一样,让她忍不住也想买房。 当比你成功的人都在做同一件事时,你也会想去做那件事。这就是从众。 高淑芳存了这么个心思,于是等第二天,她就找高明程打听了一下买地皮建房子的事情。 之前高明程在忙这些时,她从未关注过。 高明程简单的说了,然后得知高淑芳也想买地皮建房,他就忍不住笑了,说道:“就你兜里那点钱,连地皮都买不了!你不要急,先安安分分赚钱,晚几年再买地皮建房也行。” 最近几年,县里虽然在发展,但地皮和房子的价钱上涨的不明显,所以兜里没钱的话,也不急于这一时片刻。 再说了,高淑芳还是个未婚少女,在结婚前就自己建一栋楼,这也太高调了。 高淑芳财不露白时,罗小华就打她钱的主意了,这一栋楼一建,那还得了。 高明程安抚道:“你别着急,等你需要建房子时,哪怕钱不够,我也借给你。” 经过高明程这么一说,高淑芳就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之前听大家说话时,她也迫切的想建房子,但是呢,就算她建了房子,难道她要一个人搬过去住吗? 如果不去住,难道要空在那里吗? 这么一想,高淑芳突然就觉得自己之前纯粹是想多了。 建房子的念头时搁置了,但努力赚钱,攒小金库的念头却是天天都要践行的。 高明程给她们开底薪和提成,所以卖掉的衣服越多,得到的工资越多,每当顾客上门,高淑芳和罗丽总能够以最佳状态招待顾客。 对于那些熟客,也能够清晰的知道她们的爱好,精准的进行推荐,这样成交率就会上升。 店里的生意好,高明程就闲不了。 羊城是不去跑了,但也要回高家村一趟,从高守旺那边拿货来卖。 于是这天早上,高明程抱着小旭旭,交流了一下父子间的感情,然后对许多美说道:“我回村一趟,明天再回来。你继续好好休息,别碰冷水,别吹了冷风。” 许多美在房间里待了快一个月了,皮肤都被捂白了,整个人因为天天进补,气色很好,就是还有些虚胖,整个人丰腴了不少。 她笑着叮嘱:“你穿厚实些,这天气开拖拉机也怪冷的。” “我知道,我穿军大衣戴棉帽呢!”高明程把孩子放在床上,然后拿起那件军大衣穿上。 他身体素质好,其实并不怎么怕冷,但是有一种冷叫做你老婆觉得你冷。 如果他不穿厚点,许多美估计会一直在心里担心他。 坐月子时,多忧多虑也不好。 于是高明程穿着严严实实的回村去了,路过兴安岭时,先和高守旺说一声明天要带货走,然后就继续一路朝高家村的牛尾岭而去。 他近一个月没回高家村了。 以前他不在家时,黑虎和精灵都会睡在院子里的杂物间里,可这次他太久没有回来了,且天气冷了,所以他回到家时,发现黑虎和精灵都没有住在这里,而是住到许多玉家的厨房里了。 只是她家的厨房也很简陋,会漏风。 望着她家的房子,高明程觉得她家的房子该翻建了。 不过现在已经是冬天,不适合动土,因此可以等到明年开春时再动工。 如果是建平房,那么也快的很,请够人手的话,一个月的时间,房子就出来了。 于是,在听完张成远汇报地里的情况后,高明程就把建议他翻新房子的事情说了,又问张成远家里的钱够不够翻新房子。 张成远呆愣了几秒,傻不拉几的说道:“我不知道家里有多少钱。” 他赚到的钱,都交给许多玉了,而家里卖菜卖猪的钱,也都是许多玉拿着。 所以,张成远竟然都不知道自己家有多少钱。 (本章完) 第四百零九章:进山猎野猪 高明程家的牲畜有两条狗,一只羊和十几只鸡。 这羊还是去年开春时买的,本来打算喂到年底就宰杀了,结果那会儿家里弄到很多野猪,于是只杀了一只羊,还有一只羊就留下了,这一留,就留到了现在。 只是,这只羊的好日子还是到头了,因为高明程这次回来,是准备宰杀它的。 再过两天,就是小旭旭满月的日子,高明程不打算大办,但也要请县里相处的好的亲朋吃一顿饭,以示庆贺。 鸡能下蛋,羊能干嘛?并且小羊羔的肉才嫩,老山羊的肉都要不好吃了。 所以高明程就准备把羊宰了,到时候红烧羊肉、羊骨炖萝卜等菜,就可以安排上了。 除了羊,高明程还准备进山查看一下野猪群的情况。 去年野猪遭殃,数量锐减,但今年休养生息,山里没有天敌,他也没有进山打过猎,至于村里其他人,更是没人进山弄过野猪。 村里的高富强他们几个倒是有鸟铳,但那鸟铳的质量,还不如他的那把呢,打打斑鸠都勉强,更别说进山打野猪了。 高明程领着两狗,一路的进了山。 他不在家,两狗疏于打猎,和村里的一些土狗厮混在一起后,身上的那股气势都弱了很多。 想当年,高明程领着它们追踪野猪群,甚至都和黑熊干过架,那会儿黑虎和精灵颇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只要跟在高明程的身边,那是面对黑熊都敢张口去咬的。 把狗仗人势,演绎的淋漓尽致。 高明程不在村里,就相当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所以黑虎和精灵的战斗力,那是直线下降了。 现在领着两狗进了深山,高明程观察到两狗的表现是不如以前那么兴奋,反而带着几分警惕。 春夏秋三季时,山里食物丰富,想要在山里找到野猪群,那还挺不容易的,毕竟野猪没有固定的活动区域,它们会到处找食物吃,精力充沛时,还会在山里横冲直撞和到泥潭洗个泥巴浴。 所以想猎到野猪,最好有一条猎狗,猎狗擅长追踪猎物,能够帮助猎人以最快的速度找到猎物,不至于在山里瞎逛一天。 但冬天时,由于食物匮乏,野猪能够选择的地方就不多了。 只要熟悉山里的情况,就能够知道野猪大致在哪里了。 野猪是杂食性动物,冬天时,它们主要吃橡果和葛根的根茎,有时候运气好遇到老鼠、野鸡和野兔时,也会大快朵颐,以补充自身对于营养的需求。 高明程领着两狗,直接去了那片长满栎树的向阳山坡,因为阳坡温暖,而且栎林落叶层下有大量橡果,所以野猪很喜欢在这种环境中活动。 并且为了减少自身能量的消耗,它们在冬天时,不如其他三季活跃,基本上是吃了睡,睡了吃的状态。 来到那片向阳山坡,高明程还没有找到野猪的踪迹,两狗就已经嗅到野猪的气味,能够精准的跟踪到野猪了。 黑虎似乎找到一点当初和主人一起打猎的风采,它冲高明程低叫一声,领着高明程往前走去。 精灵紧随其后,小表情是紧张中带着兴奋。 有两狗带路,高明程很快就发现一个野猪群了。 这片栎树林比较大,地势较好,因此是一个大家族把这里占据了,这个大家族一共有三十六头猪,其中不足一年的小猪,就有三十只了。 也就是说,这三十只小猪,都是这六头成年猪繁殖出来的。 正常野生状态下的野猪每年繁殖一胎,一般在元旦到春节期间发情配种,四至六月份产仔,一般每胎产仔6-12头。 如果是人工饲养条件下,那么每年可以产两胎,每胎产仔5-12头。 真能生! 高明程吐槽了一句,决定给这个超生家庭减员。 他的目光在野猪群中扫视着,最后盯上一头很合眼缘的小猪,猪不在大,够吃就行。 最后,在两狗和高明程的配合下,成功的拿下这头小猪了。 一把标枪稳稳地插进小猪的脑袋,令小猪一击毙命。 野猪群受惊,早已经离开这是非之地了。 黑虎和精灵扑在那头死去的野猪身上啃咬着,表情逐渐凶狠狰狞,似乎彻底找到当初狩猎的风采了。 高明程任由它们撕咬,等到情绪逐渐平复下来,这才走过去把标枪拔了下来。 这把标枪是他特意为了狩猎野猪,找铁匠打造的,只是许久没用,枪头都钝了,还是上山前,他才临阵磨枪。 他望着远去的野猪群,心情颇好。 野猪是繁殖很快的动物,等到明年,山中的野猪数量还会再翻一番。 到时候,他要时不时领着两狗进山打猎,在野猪被列为保护动物前,有效的控制野猪的繁殖,不让它们泛滥成灾。 高明程回忆了一下,才记起野猪是在两千年的八月一号被列入《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私自猎杀。 而今年是88年,还能再猎杀个十二年! 这么想着,高明程的心中豪气顿生,虽然他只有两条狗,但也有一股‘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的气势。 高明程扛起地上的野猪,大声说道:“孩儿们,打道回府!” 两狗立即发出配合的犬吠,于静谧的山林中响起。 待他们走后,这片山林又重归寂静。 高明程猎到的这头野猪并不大,估计也就刚成年,大概在一百二十斤左右。 野猪一般长到八个月左右,能够繁殖后代了,就算是成年了。 所以这头野猪的兄弟姐妹们,会在春节期间发情配种,然后于五月左右生下小猪。 如此,生生不息,代代不绝。 高明程扛着野猪,一路快跑着下山。 野猪死后,要尽快开膛破腹,把里面的内脏取出来,不然就会臭膛。 如果是普通人,脚程不快的话,那就得在山里寻个地方把野猪开膛破腹,把内脏取出来。 不过高明程的身体素质超越常人,在山里奔跑时,速度快的很,不过十多分钟,他竟已经带着野猪回到自家院子了。 这头野猪不重,所以一点都没影响他的速度。 回到家中,他便开始处理野猪了。 这头野猪还算是小猪,皮不是很厚,去毛的话,皮也很好吃,但是呢,想给野猪去毛,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高明程懒得麻烦,所以还是老办法——剥皮。 他拿出杀猪刀,先将腹部的皮划开,然后开始顺着皮肉切割。 这把杀猪刀是新买的,刀锋锐利,轻轻一割,便已经割断一片皮肉了。 杀猪刀是尖刀,两边开刃,杀猪时,那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十分的霸气,亦是杀猪佬最重要的工具。 如果村里有人想要杀猪,一般会请杀猪佬来杀,而杀猪佬就会随身带着杀猪刀和砍骨刀。 有了这两样,一头猪就好解决了。 之所以买杀猪刀,是因为高明程发现他之前经常用匕首处理猎物,如此处理的次数一多,匕首就不够锋利了,那把匕首可是高国兵送的,他还是很爱惜的,于是就决定不再用了。 匕首被收藏起来,这把新买的杀猪刀就扛起了处理猎物的重任了,不管是宰羊还是给野猪放血,它都很好用。 杀猪刀,用过的都说好!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章:下雪了,蜂群要遭殃 住在牛尾岭,远离人群,虽然平日里寂寞了些,但也有其好处,比如进山打猎方便,猎到猎物后,也不会立即被人发现,到时候还得送出去大半猎物不可。 谁让高家村的人,基本上都沾亲带故呢! 搁在以往,高明程会给他爸妈家送一些野猪肉和羊肉去的,但现在他也懒得送了。 到过年时,还是得给过年钱,也算是出钱赡养了,让人挑不出错来就行。平时就能少走动,就少走动了。 高明程杀猪宰羊时,都没有立即把肉分给细奶奶那边,而是决定等走时再送,到时候就算他爸妈知道了,他也早已经离开高家村了。 除了细奶奶那边,张成远和陈大松家,也是要送上一些的。 这两家是离他家最近的,且一家沾亲带故,一家是他的新员工,自然得偶尔发点员工福利。 于是两家都是一斤野猪肉,一斤羊肉,外加一些下水。 他没在村里的这些日子,张成远和陈大松父子帮他把地里的菜,和果园都打理的很好,他现在几乎不要操心这些琐事了。 只待来年春天时,果园就会大放光彩,在他的观察下,明年春天时,果园里绝大部分果树都会开花结果,因为他买的果苗都是两年生左右,现在又种了一年,到明年时,桃三李四,所以桃子树都会结果,至于李子树,这个就看情况了。 高明程从高家村离开时,车上装了半车的肉和菜,剩下的半边车斗,才是留给衣服的。 这一次从高守旺这里拿的货中,以童装居多。 高明程之前在羊城拿货时,是以时尚的男装女装居多,挑款式新颖和做工精良的货,这种货,是要卖高价的,一般是卖给县里生活水平好的人家,或者是准备结婚的年轻男女。 至于童装,大部分是从高守旺这里拿货的,因为县里很少有人愿意花高价买童装。 儿童那是年年长,因此衣服也得年年买,再加上大部分人的日子过得一般,自然舍不得花高价买童装了。 从高守旺这边拿货,进价低,卖价自然也低,但是赚头依旧不少。 他装着满满一车子的货,迎着寒风朝县里而去。 许是他运气不错,刚到县里,竟然下起了冷雨。 雨势不大,但风冷雨冷,吹拂在身上,寒风如刀,直往骨髓去。 到了晚上,高明程发现这冷雨中,竟然还夹杂着冰雹。 冰雹不大,但打砸在屋顶和玻璃窗户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外头雨夹雪,屋子里则烧着炭盆烤火看电视。 自从有了彩电,每天晚上看电视,就成了固定的节目了。 什么《西游记》《红楼梦》《霍元甲》《上海滩》和《射雕英雄传》等,只要有电视台播,那么大家必定是要追着看的。 白天要专心营业,自然只能晚上来看了。 高淑芳裹着一件大棉袄,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手里拿着一块大骨头啃着,而眼睛则是眨也不眨的盯着电视屏幕看。 高明程也在啃骨头,并且把好啃的骨头,都挑出来给许多美啃。 下雪天,一锅热气腾腾的羊肉汤在大铁锅里翻滚沸腾着,大家先吃骨头后喝汤,吃得所有人都心满意足。 胡茵陈在这里做事,那是十分的开心,有自己单独的房间不说,每天的伙食都很好,且高明程和许多美也不是事多的人,只要她把孩子带好了,哪怕不做别的事,也不会说她。 但胡茵陈是个惜福的人,所以小旭旭换下来的衣服和尿布,都是她抢着去洗的。 她摸着圆滚滚的肚皮,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 这时,小旭旭的哭声响起,惊动了高明程和许多美,然而不等他们站起身来,胡茵陈已经迅速的把小旭旭抱起来哄了,她熟练的先摸一下裤裆,发现是干的,且小旭旭的嘴巴吧唧吧唧的,就知道这是饿了。 胡茵陈没了表现的机会,只得把小旭旭递给许多美,让许多美去给小旭旭喂奶。 许多美刚吃饱了羊肉汤,此时正觉得涨奶,于是躲到一边去喂奶了。 电视声,说话声,偶尔还有小婴儿的啼哭声,构成了一个普通人的生活画卷。 第二天,就是小旭旭满月的日子,高明程请了高国兵夫妇、高明万夫妇、黄大志夫妇和肖金峰夫妇前来家里吃饭。 上辈子,高明程朋友满天下,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事情也没有少干,但这辈子,他选择了不一样的人生道路,那些可有可无的朋友,自然就没有结交了。 他不知道的是,正因为他这样,高国兵才对他越发的好,认为高明程不是想借助自己当跳板,去结识更有权势的人。 也因此,高明程对他的帮助,就是纯粹的侄子对亲叔叔的帮助,而他在帮助高明程时,也是以亲叔叔对亲侄子的态度。 两人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利益交换在其中,主打一个感情真挚。 早在下午四点,服装店就不营业了,而是把一些摆放服装的架子和柜子都挪开,空出一大块地方来。 家里日常用的桌子并不大,但是呢,高明程事先准备了一张圆形桌面。 把圆形桌面摆在四方形的木桌上,能坐的人数,瞬间就变多了。 晚上五点半时,人到齐,菜也陆续可以端上桌了,除了菜,各种水果零食也摆的满满的。 众人欢聚一堂,彼此都是相熟的人,自然没有隔阂,都能够谈笑风生。 饭桌上,高明程问起了高岳。 高国兵说道:“到月底时,高岳才会从省城回来。哎,高岳小你几个月,没想到你儿子都出生了,他却离结婚还早着呢!” 赵冬梅心里也有些感慨。 高宏比高明程还大,虽然有了女朋友了,但想结婚,至少也得等明年去了,至于抱孙子…… 得了,她还是先抱小旭旭吧! 高明程和高国兵在说话,那边高明万和肖金峰也在说话,说的还是有关运输公司的事。 高明万说道:“老板,天气预报说最近都要下雪,你看还要出车吗?这天气冷的慌,手都要冻僵了,我真想放几天假。” 肖金峰亦是满脸的无奈。 哪个长途司机不是一年里,有大半时间都在路上跑的? 他当初开车时,也是天天不着家,好不容易回到家里,那也是倒头就睡,根本顾不得别的。 高明万新婚燕尔的,想放假也是正常的。 肖金峰说道:“雪不大的话,还是得出车,现在临近年关,公司里接的单子也多。这样吧,我替你跑一趟,给你放三天假。” 高明万得到假期了,当即喜笑颜开,知道在这个场合说这话,肯定能够得到假期。 他连忙倒了一杯酒,要敬肖金峰。 肖金峰也是人精,哪里不知道高明万打的主意,但是该给的面子,肯定得给。 于是两人碰杯,一饮而尽。 高明程听着两人之间的对话,思绪却转到屋外。 屋外,竟然不知不觉中下起了鹅毛大雪。 看到那鹅毛大雪,高明程就是心中一跳。 之前雨夹雪时,他就总觉得有什么事情忘记了,没有去做好,只是一时之间又没有想起具体的事情来。 现在看到鹅毛大雪,他终于想起来了。 他的蜂群要遭殃了! 为了产蜜多,他选择了饲养意蜂,意蜂采蜜积极,产蜜多,这没错,但是意蜂的抗病力和耐寒力都不如中蜂的! 所以,一旦气温变低,在野外的意蜂是有可能被冻死的。 想到这里,高明程的心跳的更快了,为了保住那四十箱蜜蜂,他明天得回村一趟了! 如果意蜂的确忍受不了现在的低温,那么就必须把蜂箱搬到家里,然后还得给蜜蜂喂白糖水才行了。 这外面下着雪,没有蜜源,且天气冷,蜜蜂根本没法飞远,所以不喂白糖水的话,即使不冻死,也要饿死了。 虽心中想着这事,难免忧心,但高明程也没有当着大家的面表露出来,而是继续和人推杯换盏,喝了个尽兴。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一章:喂白糖水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冒着风雪赶回了高家村。 饶是他身体素质好,风雪天一路开着拖拉机回村,也冷的他够呛的。 路过张成远家时,他直接停下车,去找了张成远和陈大松父子。 虽然他力气大,但是有四十箱蜜蜂呢,一个人得来来回回好几趟,所以自然得找几个帮手。 喊人时,陈大松的小儿子也自告奋勇的说要去帮忙,高明程看了他一眼,十五岁的小伙子,也不算太小,于是就同意了。 四个人开始往放置蜂箱的地方而去。 因为是冬天,蜂箱并没有放在深山里,而是挪到山脚下了。 在冬天时,山中花卉少,但山下反而因为村民们种菜,就有比较多的蜜源植物。 找到蜂箱后,高明程发现蜂箱上都覆盖着一层薄雪了。 鹅毛大雪仍然在下,气温冷的不行。 高明程立即说道:“把蜂箱搬到我家里去,不然这些蜜蜂都会被冻死。” 他把两个蜂箱叠放在一起,带头先搬起朝家里走去。 其他人跟着学,陈多喜的力气小点,一次就只搬一个蜂箱。 四十个蜂箱分两个地方散放着,虽然是山脚下,但距离高明程家,也有几百米远。 但好在人多力量大,很快,四十个蜂箱就全部搬回家里了。 高明程把这些蜂箱放在堂屋和那个空房间里。 没了外头的风雪后,他这才掀开一个蜂箱盖子,查看里面的蜜蜂情况。 所有的蜜蜂都挤在一起,层层叠叠,密密麻麻的,这是为了取暖,能够有效抵抗寒冷。 因为气温低,蜜蜂们都在蜂箱里,并没有出去寻找蜜源。 高明程不是一个黑心的商人,自从深秋那次摇蜜后,他就没有再碰过蜂箱,因此这蜂箱里面,也还是有部分蜂蜜的,即使天气冷,外面没有蜜源,蜂蜜们也不至于马上饿死。 但为了保持蜂群的数量,他还是决定给蜜蜂们喂白糖水,其实在大规模养蜜蜂时,冬天没有蜜源的情况下,是必须给喂白糖水的。 他从家里找出白糖,又找出几个汽水瓶子,用刀尖在瓶盖上戳几个小洞,然后就开始调配白糖水了。 把有洞的瓶盖盖上,然后倒立,瓶子里的白糖水就会通过小洞慢慢的滴落,由于洞小,滴落的速度也很慢。 他又找来绳子,把这些瓶子捆绑好,然后都挂在房梁上。 高明程对陈多福说道:“以后,你每天都来看一眼,如果瓶子里没有糖水了,你就再按照我刚才那样调配一瓶糖水出来。记住了吗?” 陈多福是专门跟着他学习怎么管理蜜蜂的,之前的整个过程他都是认真的看着的,因为也不复杂,所以一看就会。 等高明程问起时,他立即点头,说道:“明程哥,你放心,我已经学会了。” 高明程又说道:“蜜蜂是白天活动,晚上进蜂巢休息的,所以你每天白天来看看就行,白糖水要调制多少,你也要心里有数。” 高明程把家里的白糖都拿了出来,专门放在一个地方,让陈多福之后方便拿取。 “除了喂白糖水,你也要观察一下蜂群的情况,如果有情况,你到军岭的合作社那里给我打电话,电话费我会给你报销。” 高明程拿出纸笔,把自己服装店的电话号码写在纸上,让陈多福拿好。 陈多福先是看了几遍,试图记住,然后又慎重的把纸放进口袋里。 高明程这次回来,就是为了蜜蜂的事。 现在蜜蜂已经处理好了,他就准备回县里了。 陈大松突然说道:“眼看着就要到中午,明程你到我家吃了午饭再走吧,也尝一尝你婶子的手艺。” 陈多喜立即说道:“明程哥,我妈做菜可好吃了!” 高明程看他们态度热情,于是就答应了。 张成远不擅长和人交际,后知后觉的愣了一下,他觉得自己也应该开口请高明程去家里吃饭,但是他很少说这种客套的话,且家里的饭菜是许多玉煮的。 许多玉有个毛病,那就是做事不那么利索,她家的饭会比其他人吃的晚很多,比如大部分人家在中午一点左右,就有饭吃了,但他家至少得两点多去了。 许多美最不喜欢她二姐拖沓和磨叽,因此许多美没出嫁时,都是许多美煮饭。 张成远失了先机,于是就闭嘴不言。 高明程把门关上,只把窗户开了一条缝透气。 屋子里温暖后,蜜蜂们就开始出蜂巢活动了,房间和堂屋的门是开着的,两个地方都悬挂着白糖水瓶子,方便蜜蜂们在屋内活动。 蜜蜂对香甜味很敏感,于是纷纷朝悬挂着的汽水瓶子飞去,在瓶口那儿吸食着白糖水。 高明程看着堆满蜂箱的屋子,心想,明年开春后,就得在小富山的山脚下建筑一个棚子出来,这个棚子,在春秋夏三季时,可以遮阳和放置农具和水果。 等到了冬天,则可以用塑料布把棚子围成一圈,然后把蜂箱搬到那里去过冬。 不然把这么多蜂箱放在家里,也实在是不方便。 高明程跟着陈大松父子三人来到陈家。 陈大松的妻子姓刘,所以高明程喊她刘婶子。 刘婶子知道高明程会在家里吃中午饭,心里也是很欢迎的。 高明程请了她丈夫和儿子做事,家里多了两个进项,她心里一直很感激的,她开始想着家里有些什么菜,能够做一桌丰盛的菜出来。 “多喜,你去地里拔一些大蒜和葱回来。”刘婶子开始给最小的儿子安排任务了。 “多福,你去捉只鸡来杀!” 高明程听见要杀鸡,当即阻止了:“刘婶子,杀鸡就不用了,随便吃点就行!” 刘婶子却非要杀鸡待客,说道:“要杀的鸡是一只老鸡,早就不下蛋了,现在杀了吃,等明年春天时再孵小鸡来养。” “多福,要捉那只黑毛的鸡,知道吗?” “知道!”陈多福应着,去鸡圈那边去了。 因为下雪,鸡也不如平时活跃,都在鸡圈那里待着,陈多福慢慢的靠近,锁定目标后,他突然间伸出手,将那只毫无防备的黑鸡给抓住了。 黑鸡仓促想逃,却已经逃不了,只能发出无助的叫声。 其他的鸡受了惊,纷纷避开去。 高明程看着这一幕,都忍不住伸手点赞。 “多福,不错嘛!挺厉害的!” 陈多福笑了笑,眼底全是得意。 别人捉鸡时,往往很难捉到,但是陈多福打小就很会捉鸡,他发现,想要捉鸡时,一开始不能露出意图来,要装作什么事都没有一样,慢慢的靠近目标鸡,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目标鸡给捉住。 当然了,今天能够这么顺利,还跟天气有关,天气太冷了,鸡就没有那么活跃。 他逮住鸡后,就开始宰鸡拔毛了,动作如他捉鸡时那么麻利。 高明程一边看着他拔毛,一边和陈大松说话。 陈大松拿出烟来请高明程抽,但是被高明程拒绝了。 两人开始说一些地里的事,开始说一些村里的事。 陈大松隐晦的提醒高明程,告诉他他现在在村里的风评不太好。又说他爸妈家买了电视机后,在村里的人气就很旺,现在白天晚上,都有人在他爸妈家看电视。 并且,那些看电视的人,都已经把村委下发的任务钱交给高明鹏了。 高明程听了后,忍不住笑了,果然,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村里的人都渴望看电视,而高明鹏则有收钱的任务在身,于是借此机会,让人早些把该交的钱都交了。 当然了,整个高家村,也不可能所有的人都会去高远见家里看电视,并且因此愿意交钱,总有几户人家因为太过贫穷而拿不出那些钱来。 张成远家和陈大松家倒是交了钱,但也没有因此跑到高远见家去看电视,因为隔的远,且因为是外姓,和村里人相处的也不是那么的融洽。 高明程听着这些,并不往心里去。 上个月,在大家的支持下,我有1123张月票,得到了一次抽奖的机会。 抽奖前,我祈祷能够抽到大奖,然而……我手气太非了,只抽到一百块,看着其他作者抽到一万块和苹果手机,我羡慕的眼睛都红了…… 这个月的目标仍旧是求一千张月票,多谢大家厚爱哈!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二章:三个月看到老? 大雪一下就是好几天,天气太过寒冷,这让高明程颇为担心小旭旭的身体,害怕他会因此感冒。 现在这会儿,取暖设备太少,有钱都买不着好东西,因此取暖还是得靠老办法——火笼。 火笼有两种,一种是小的,可以提在手上,主要是供手部的取暖,手因为常年搁在外面,冬天时,很容易觉得手冷,一旦手不冷了,整个身体都会觉得温暖。 还有一种火笼是大的,外形就是一个半圆形的罩子,罩在火盆上,然后把衣服覆盖在罩子上,用以烘烤湿衣服。 这两种火笼,都是用竹篾编织而成的。 小火笼就像是缩小了的圆柱形花篮,采用光滑的竹篾织成的身子,里面是陶土或铁皮制成的大钵,用来盛木炭。 最上面,再配上弯弯的拱桥状的柄,盖上圆铁丝编织的盖子,这样里面烧着火时,就可以把手搁在盖子上,既能够感受到木炭燃烧散发出来的温暖,又不会烫到手。 大火笼的编织就容易多了,就是用竹篾编织出镂空的花样子来就行。 后者的话,高明程自己会编织,前者的话,做工就精细很多,他没这个手艺,主要是不耐烦。 但钱是个好东西,只要肯花钱,不管是大火笼还是小火笼,都能够买得到。 高明程就买了好几个回来。 小旭旭虽然已经出了月子,但也还小,一天要换好多尿片,如果运气不好,还会弄脏衣服,还得换衣服。 这样的天气,指望自然干是不现实的,所以需要放在火笼上烘干。 高明程的房间里,直接放着两个大火笼,既能够烘干衣服,也能够使得室内的温度上升,只是这样一来,就必须开着一些窗户,保持通风才行。 下雪天,出门不便,但高明程家的生意却很好。 天冷时,棉衣自然就很好卖。 许多美的熟客张秀秀,就又过来买了好多衣服,什么厚棉衣厚裤子的,都有。 除了女装,她还买了很多男装,从里到外的都有,这些显然是给她那个宝岛男朋友买的。 张秀秀对许多美说道:“成友快要被冻死了,他说这辈子他从来没有这么冷过,哈哈!” 她男朋友的名字叫做吴成友。 宝岛的气温,确实比这边高很多,今年又比去年冷多了,所以吴成友已经冷到出不了门了,就连买衣服,都靠张秀秀出门来买。 好在张秀秀是本地人,之前又是很能吃苦耐劳的,因此骑着自行车,冒着风雪就到县里来给她男朋友买衣服了。 除了给她男朋友买,她自己自然也要买的,光做她这一单生意,营业额就有八百多块了。 和许多美闲聊时,她看到许多美有一个用皮毛做成的手兜,于是就问这个东西好不好用。 许多美就让她试用了下。 这个手兜是高明程口述,高淑芳做出来的,做法倒也简单,就是用硝制后的兔皮裁剪缝合而成的。 外形上,像是一截宽松的长袖子,可以容纳两只手放进去取暖。 这种一般是皮毛那边朝里,如果皮毛多,就再用一层朝外的,如果皮毛少,就用印花布包一圈,也能起到装饰美观的作用。 许多美的这个,就是里外都是兔毛的,摸着很漂亮舒适。 这些兔皮,都是高明程平时攒下来的,一些皮毛好的,他就拿到作坊里,让师傅给硝制了。 兔皮经过硝制后,就会变得洁白、柔软、美观富有弹性,保温好,可长期存放,是冬天经常使用的好皮料。 这种手兜,不止许多美有,高淑芳和罗丽也都有。 在没有客人时,就可以把手放进去取暖,这种手兜比手套还要暖和,但是人戴着手套时,是可以干活的,把手放进手兜里,就什么活都干不成。 张秀秀如今已经不要干活了,于是就问许多美这个手兜要多少钱,她想买。 这玩意都是自用,还没有卖过,于是许多美就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算了一下材料费和手工费,说了一个价钱来。 结果张秀秀就大气的表示要买下。 买好衣服后,张秀秀就提着大包小包的准备回去了。 只是东西太多,自行车都不好放,最后高明程拿了一根绳子来,把那些棉衣棉裤都绑在后座上,这样一来,就方便携带了。 至于前面的铁框也不会空着,已经装满各种零食和水果了。 “秀秀,路上小心。”面对大顾客,许多美亲自送到门口。 张秀秀冲她挥了挥手,骑着自行车就走了,车轮在薄雪上轧出一道花印。 服装店里的大方顾客不只是张秀秀,还有很多不差钱的人,他们也纷纷前来店里选购最新款的棉衣。 自从高明程引用了会员积分制度后,顾客的复购率就提高了,在需要服装时,第一个选择就是新新服装店。 在生意一片大好时,放寒假的高岳来找高明程了。 高岳是带了礼物来的,当然了,这礼物不是给高明程,而是给小旭旭的。 他盯着小旭旭看,满眼的惊叹。 打小,他们几个就是一起长大的玩伴,感情很不错。 现在看到高明程的儿子,高岳就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又有种自己和哥哥高宏掉队的感觉。 心底莫名的滋生了一股紧迫感。 “小旭旭,叫叔叔!”高岳逗弄着孩子。 出了月子后,小旭旭醒着的时间就变长了,如果你把他放在床上久了,他就会发出啊啊啊的声音,示意该抱他去走动去玩了。 如果遇到孩子哭的撕心裂肺时,更是需要母亲抱着哄才行。 高岳来时运气不错,小旭旭的情绪很好,并没有哭闹,高岳尝试着抱他时,也没有认生,反而用好奇的目光看着高岳。 这种奇妙的感觉,令高岳无端的就喜欢上这个孩子了。 也是,如果你去抱一个孩子,如果你一抱,那个孩子就哭,那么你就很难喜欢上那个孩子。 相反,如果别人抱会哭,你抱就不哭,反而还对你笑,那么你的内心深处,就会有一种骄傲得意的情绪,自然也会更喜欢那个孩子了。 高岳得意的表示:“看,小旭旭喜欢我!” 高明程见状,只是随意的笑了笑。 经过一个多月的相处,他已经摸清小旭旭的脾气了,他是一个情绪很稳定的孩子,除了哪里不舒服了,不然很少哭闹。 有句话说,三岁看到老。 要高明程说,三个月就能够看到老了! 上辈子,他和大儿子虽然相处不多,却也知道大儿子虽然沉默内向,但他遇事不慌不忙,处理事情也是很有条理的。 总体而言,他对大儿子是颇为满意的,唯一的遗憾就是错过了他的成长期,没有好好的培养好他。 至于小儿子…… 高明程瞥了眼许多美的肚子,兀自想着,要不……干脆这辈子不要小儿子了?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三章:火灾 大学生高岳都已经放假了,小学生范立成自然也早已经放假了。 不过今年范立成没有去羊城他爸那边过年。 为了迎接和照顾小旭旭,高明程自从十月下旬卖了一批药材到羊城后,就不打算再出远门了。 范立成知道高明程不出远门,不会送他去羊城,他就有些不想去了,加上那阵子刚好有些感冒不舒服,他就干脆和范承耀说不去了。 范承耀能咋办?只能是同意了。 然后借着店里进货的机会,给范立成买了不少过年的东西,有衣服,裤子、书本、新书包、各种吃食和玩具等。 这些,是高明程和范立成通电话时得知的。 自从服装店安装了电话机,和外面的人联络起来,就变得方便多了。 范立成家自然也是有电话机的,所以两人可以通过打电话进行实时沟通。 但是呢,电话是座机,你打过去时,要找的人未必就在电话机的边上,所以bb机就开始活跃在市场上了。 83年时,魔都就开通了国内第一家寻呼台,从此后,bb机进入国内市场。 发展到现在,很多地方都可以使用bb机了,如果你想找某个人,那么可以提前给那个人的bb机发送信息,那个人看到后,就可以寻找一个公共电话亭回拨过去。 bb机大多是单向仅能接收,所以这个通讯系统,就需要大量的公共电话作为支持。如今市场上虽然已经有了不少bb机,但bb机最流行的时候,是在九十年代。 高明程也有一个bb机,还是上回去羊城时,范承耀送他的,他带回来后,家里的人都惊奇的传看了一遍。 只是盯了半天,也没有听到bb机发出哔哔的声音来,也就是说,没人找高明程。 这也正常,这辈子高明程没交太多朋友,自然很少有人会来找他。且找他的人,也要有bb机才行。 于是大家只好奇了两天后,就对那个bb机失去兴趣了。 高明程也没有把bb机当回事,见识过智能机的他,自然不会把bb机看在眼里,这点科技含量还太弱。 可惜,他不懂这些技术,不然倒是可以吃一波时代的红利。 罢了,高明程畅想了一番,最后低头看着怀里的儿子,这辈子他还是老老实实在家人身边待着吧,钱是赚不完的,够用就行。 高明程刚露出慈父般的笑容,突然就闻到一股臭味,得,铲屎官上线了! 最近这段时间,高明程整天呆在家里带娃,因为他抱娃抱的勤快,导致胡茵陈都有些担忧了,不会就要辞退她了吧? 不过胡茵陈是白担忧了,当初请她的时候,说是请一两个月,但因为她做事勤劳,人品也好,高明程已经决定多请一阵子了,至少请一年吧,一年后,孩子就会好带很多了。 当天晚上,高明程刚睡下不久,突然就惊醒了。 屋子里并非是漆黑的,因为墙角有夜灯,这是方便许多美半夜起来给孩子喂奶的。 只是除了小夜灯散发出来的微弱光芒,窗户边,还有一抹火光闪现。 高明程掀开被子,迅速的穿上衣服。 自从有了孩子后,许多美就很容易醒来,孩子一哭,她就能立马醒来,现在高明程起床的动作也惊醒了她。 她睡眼惺忪,醒来的第一时间就是去看孩子,结果孩子还睡的好好的。 “怎么了?”她含糊的问着。 “外面可能着火了,我去看看。”高明程快速的说道。 高明程前脚刚走,许多美也没了睡意,她望着窗户,果然看到远处有一抹冲天而起的火光,不过这个距离,应该离这边至少有个几百米远。 都说水火无情,但因为县里的特殊地形,几百年来,从未涨过洪水,但火灾却是发生过好几回了。 许多美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就是听她爸爸说的,国民党把高家村的整个村子都一把火给烧光了。 后面陆续也起过几回山火,好在都被及时扑灭了。 高明程已经迅速的下了楼,出门朝着火光散发出来的地方而去。 他过去时,发现火势越来越大,住在周围的人已经有人醒来,正在仓促的灭火,但更多的人是慌乱的,根本不知道要做什么才好。 “我女儿桂香还在屋子里头!”突然,一个中年人凄厉的惨叫起来。 他浑身污渍,脸上挂彩,手腕有捆绑痕迹,像是被人揍了一顿,他挣扎着想进去找自己的女儿,但是身边的人拦着不让他进去。 “大军,这么大的火,你怎么进去?” “让开,那是我女儿!我女儿!”叫大军的中年男人依旧挣扎着想进去,最后,他终于冲开了阻拦他的人,准备冲进火光漫天的房屋里。 这房屋是木质结构,所以一旦起火,烧起来很快,这会儿的功夫,火势就极大,人站在几米外,都能够感受到扑面而来的炙热气息,仿佛皮肤都要被烧着了。 高明程及时拉住那个中年人,快速的说道:“屋子里没有人。” 他眼力好,虽然屋子里满是火光,但也看到里面并没有人。 这屋子并不大,人站在外边,就能够通过门窗看到里面的情况了。 只是这边的房子是一栋连着一栋,且都是年久失修的那种,因此火势一起,附近的房子都开始燃烧起来。 “报警了没有?消防员什么时候来?”高明程问道。 “报警了,还要等等才能来。”有人说道。 那个大军则反抓着高明程的手,质问道:“屋子里真没有人?你怎么知道的?” “我看到的。”高明程瞥了这人一眼,意味深长的说道:“这房屋是怎么起火的,你自己好好想一想!” 此言一出,那个男人立即掩面痛哭起来。 “我不是人!我不是人啊!”他一面哭着,一面扇自己的耳光,显然,他房屋能起火,肯定是有故事的。 高明程不会未卜先知,但他从这个中年男人的身上看出了一些端倪,所以才这么说。 既然来了,肯定得为救火搭把手。否则火势一直蔓延下来,这附近的房屋就都保不住了。 “那间瓦房是谁家的?快拆了!”高明程看着火势蔓延的方向,决定人为的弄一条防火带出来。 他立即带领人去拆那间瓦房。 瓦房的主人不准,还叫嚷着:“你们拆我房子做什么?” “不拆,等下一把火全部烧光了!这间瓦房靠着火源,把它拆了后,你其他的房屋才不会着火。”高明程急促的解释着,他力气大,这边的房屋都大多年久失修,他一脚踹下去,墙面都晃动了几下。 这时,其他人也拿了大铁锤来,在大家的共同协力下,瓦房的墙面彻底倒塌了。 拆了这个瓦房后,高明程又根据火势去拆了几间房屋,及时的弄了防火带出来。 其余人等,也纷纷提水朝火源浇去,只是火势太猛,一时半刻间根本浇不灭。 好在,这时消防队来了。 只是八十年代的消防队设备简陋,很多器材还很笨重,不过因为防火带的缘故,火势已经被控制住,不会再蔓延开来,只需要用大量的水将其浇灭就行。 夜幕下,火光冲天,人们围聚在附近,一条条水柱朝着起火的房屋冲去。 高明程望着这一幕,看到火势一点点的被扑灭了,心中便松了口气。 “明程?你怎么在这里?”突然,他的身边出现一个人,来人正是高岳,显然也是察觉到这边的情况,所以过来查看的。 高明程看到他,立即指着在角落痛哭的中年男人,说道:“这应该是人为纵火案,你去审问一下他,最初的起火源是他家的房子,他应该知道是谁纵火的。” 高岳闻言,眼睛便是一亮。 消防队主要负责火灾扑灭,本身是没有执法权的。所以火灾的起因和处罚,是归警局管。 如果这是一起人为的纵火案,能够尽快将犯人抓捕归案,就是功劳一桩。 于是高岳立即朝那个中年男人走去。 只是他似乎经历了很多,整个人的情绪都极其不稳定,很难问到话。 “爸爸!爸爸!”一个七八岁的女孩突然跑了过来,大声的喊着她的爸爸。 那中年男人闻言,脸上浮现一丝喜色,连忙跑了过去,一把把女孩抱住。 “桂香!你没事就好!” “爸爸,我睡醒没找到你,就出去找你了。”小女孩说道。 “你去哪里找我?” “去姑姑家。” 中年男人确定孩子没事后,这才愿意如实回答高岳的问话。 高岳是以警方身份问的,高明程自然也在旁边听着。 听完后,只觉得天雷滚滚。 原来这个中年男人两年前丧妻,然后和一个有夫之妇搅合在一起了,那个妇人的丈夫高明程居然还是认识的,正是肖金峰运输公司里的一个司机。 因为跑长途的缘故,这司机经常不在家,于是这孤男寡女的就搅合在一起,经常鬼混。 今天晚上,中年男人趁着女儿睡着后,又去了那个妇人的家中,结果却被妇人的丈夫逮住了,然后被绑起来暴打了一顿。 等他踉踉跄跄回来时,却发现屋子起火了。 “我家的房子肯定是陈大眼烧的!”中年男人信誓旦旦的说道,希望警方能够将陈大眼抓住。 只是,高岳却一脸便秘状,救命,这案情有点复杂!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四章:高明程想办幼儿园 因为纵火案的嫌疑人,是高明程认识的,所以这个案子,他就关注了一下,当然,犯不着跑到警局去盯着,每天傍晚等黄大志来接罗丽时,再问黄大志就行。 过了一天,他就从黄大志的口中得知纵火案的真凶了。 纵火的并非是那妇人的丈夫,而是她的小叔子。 当初抓奸时,就是兄弟两个一起去的,然后一起把那个叫大军的中年男人揍了一顿,事后,那司机留在家里收拾偷人的婆娘,而他的弟弟却觉得自己的哥哥吃了大亏,一气之下,跑到大军的家里放了一把火。 好在他还是有良心的,被审问时说道:“我看到屋子里没有人,这才放火的。” 只是,这火势一起,就由不得人了,因为屋内无人,所以火势蔓延开后,周围的人才发现,等发现时,已经很难控制住火势了,于是不只是大军的房子被烧掉了,周围两个邻居家的房子也被烧掉了,这着实算的上是无妄之灾。 纵火罪一般是要判刑的,根据纵火后所造成的损失来定刑,因为无人死亡,也无人重伤,加上身为司机的哥哥愿意帮助弟弟积极赔偿,最后这个弟弟被判刑三年。 黄大志说道:“这件事很恶劣,加上今年天气冷,很多人都会烧炭取暖,万一烧炭不规范,也容易引发火灾,所以最近县里会宣传如何防范火灾,并且还要下乡去宣传。” 高明程点头,表示很赞同。 他说道:“还要宣传烧火取暖时,不要关紧门窗,不然会中毒而亡的。” 吸入过多一氧化碳死亡的例子,不只是现在有,就是后世,大部分人都有相应的学识了,也依旧有这种事情发生。 高明程记得他们乡里的一个村子,就有人是因为吸入一氧化碳而死的,死的时候,已经爬到门口了,可惜最后已经没有力气打开门了,据说死后身上都是粉红色的。 又过了两天,高明程果然在本地的报纸上看到相关的宣传,又在大街小巷上看到相应的条幅。 这事,高明程以为就过去了,但没想到高明万来找他来了,还是来找他借钱的。 高明万满脸的苦恼,说道:“陈大哥以前带过我,教了我不少东西,现在他有难了,问我们借钱。可是我为了结婚和买房子,把所有的钱都花用的差不多了。只是他来找我借,我也不好不借。二哥,你先借我两百块,等我后面有钱了再还给你。” “行。”高明程没多犹豫,一口答应了下来。 这件事,陈司机也算是很惨的,老婆给自己戴了一顶绿帽,结果弟弟把人的房子烧了,不但要判刑,他还得积极替弟弟赔偿才行。 那场火,一共烧了三栋房子,但高明程为了防止火势的蔓延,带人拆掉了一些房屋,做了一个防火带出来,这部分的损失,也得陈司机那边负担。 高明程答应借钱,高明万就松了口气,只是又说道:“二哥,陈大哥的事情发生后,公司里的人都有些不安,你说我们司机赚的是挺多的,但一年里,有大部分时间都在路上跑。这没结婚就算了,结了婚后……就觉得心里不得劲。” “我也不是担心秀秀不安分……就是……她以前在娘家时还好,有家人,有朋友,还可以下地干活,可现在跟着我住到县里了,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又没工作又没朋友的,我要是还不在家,她肯定孤单的很。” “二哥,我是想,你有门路替她找个事做吗?” 高明万满脸期待的看着高明程。 高明程想都没想就说道:“进厂是没可能的。” 眼看已经89年了,很多企业很快就要迎来至暗时刻,到时候三角债等问题,会拖垮很多企业,下岗潮就要到来了。 失望的神情刚浮现在脸上,高明万又听他二哥说道:“只能做点小生意,你和弟妹合计一下,看做什么生意好。” 高明万想了想,也觉得与其托关系进厂,还不如自己做点小生意,于是说道:“哎,那行,我回头和她商量一下。” 看着高明万离开的背影,高明程却陷入了沉思。 根据他对王秀秀的了解,王秀秀可能做不来生意。做生意,不管是小生意还是大生意,首先得要豁的出去,要落落大方的和人推销,和人谈价才行。 但是王秀秀的性格较腼腆,文静,其实更适合做老师。以她初中毕业的学历,找点关系的话,去做个小学老师也是行的。 想到这里,高明程记起高宏未婚妻的家族就是深耕在教育系统的,之后他的未婚妻先是当了七八年的老师,后来就调到教育局工作了。 高明程回忆了一下,记起她是负责审核民办幼儿园资质那块的,可以说,能不能开幼儿园,她能说了算,因此嘛…… 想到幼儿园,高明程突然间有了个想法。 以后的幼儿园需要一系列的资质才能够办,但现在整个社会对于教育都没有那么在意,对于很多人来说,幼儿园就是一个托管性质的机构,并且绝大部分人都是没有上过幼儿园,直接读一年学前班就行的。 只有一些大的企业,为了解决双职工带娃问题,开办了单位的幼儿园。这种幼儿园,不需要什么资质不资质,师资也没有经过培训,多为职工家属,主要是为了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高明程望着才不到两个月的小旭旭,开始琢磨起现在办民办幼儿园,能不能赚钱这个问题了。 以前他并没有关注过这个问题,所以一时之间也没有结果,于是决定做一个市场调研。 他开始跑一些相熟的单位,得到一系列的数据,然后又询问店里的顾客,问他们是怎么照顾孩子的,如果送去幼儿园,对幼儿园有什么要求,又愿意花费多少钱之类的。 在高明程想来,他如果要办,肯定是要办高端幼儿园的。 学费会比较多,但是相应的设施和师资,都要比现在大部分幼儿园好才行。 因为这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更是为了给他的儿子创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 古有孟母三迁,今有高明程为一个多月大的儿子思索前程。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五章:何大有也想办案 今年的整个春节,都是在银装素裹的世界中度过的。 这雪一下,天虽冷,但过节的气氛却很浓烈,人们提着礼品走亲访友,进屋便是一杯热茶,再被主人热情的拉到火盆边上烤火取暖,然后说着家长里短的话。 由于交通不便,很多人一年也才见几次面,所以过年时见了面,那是格外的亲热。 至于孩子们,那也是喜欢下雪的,下了雪,可以玩的东西就多了,打雪仗、堆雪人,都是孩子们的最爱。 高明程把该走的亲戚都走完后,就和许多美宅在家里养娃。 过年时,他们给胡茵陈放假了,所以孩子全靠自己带。 今年冬天因为天气寒冷,所以服装店的生意很好,店里的存货,基本快要被卖空了,再算一算账,年底这段时间,是一年里赚的最多的时候。 高明程把想开幼儿园的想法告诉了许多美,许多美也不懂,只说帐上的钱随便他用。 高明程就开始规划起来,如果要开幼儿园,那么今年就得再买块地皮建房,等房子建好,装修好,再把设备和绿植都一一准备好,到时候,他的大儿子也就快可以到幼儿园去读书了。 另外,他自己位于人民公园附近的那栋房子,在去年初冬时,就已经建好了,只是一直空着,还没有及时装修。 因为冬天比较湿冷,所以高明程没打算急着赶工,打算等今年春天时再买材料找工人装修,再空个半年左右散味,今年年底就可以入住新房子了。 这栋房子,会是他以后经常在县里居住的,所以他打算好好的装修一下,因此,高明程开始算账。 算完账后,高明程发现他一年里赚的不少,但要花出去的也不少,要不是去年多了几笔外快收入,他就要捉襟见肘了。 但该花的钱,总是要花的,赚钱的意义就是为了花钱啊! 在他看来,现在开一家高档幼儿园是不会亏的,他的幼儿园不需要招收太多的学生,再加上他有高国兵这个背景,只要他把幼儿园开起来,那么县里那些有钱人,肯定会考虑把自家孩子送到他开的幼儿园来。 哪怕最终因为他管理不善,导致幼儿园亏本也没事,因为只要有地皮在,过个十来年,还是赚的。 既如此,他就决定干了。 于是他把所需的投资算了一下,就开始考虑起要把幼儿园建在哪里了。 他觉得人民公园附近就挺不错的,那里毗邻人民公园,周围的风景好,并且以后会是县里的商圈,地皮值钱。 过完年,回到县里时,高明程就拎着两条大鱼去找了高国兵。 这两条鱼是他自己池塘里养大的,过年时,他喊了张成远和陈大松父子来,几个人拿着渔网在池塘里捞鱼,小个的鱼不要,专门挑大个的,结果捞上来的几乎全部是草鱼、雄鱼和鲶鱼。 这几种鱼是他们这里常见的,只要放了鱼苗后,几乎不怎么需要管理,鱼就可以天生地养的长大了。 由于没喂饲料,鱼的肉质很好,土腥味也不重。 他自己留了一些,又给张成远他们每人各送两条,当做年礼了。 高国兵听了他的想法,先是沉思片刻,然后才说道:“我也不懂这个能不能赚钱,但你要是想做,还是能做的。到时候把县里有钱人家的孩子都聚齐起来,小旭旭打小跟他们一起长大,成为朋友后,以后也可以互相帮衬。” “等以后高宏和高岳的孩子出生了,也可以送到你的幼儿园去。” “这事,你先去做,等做好后,我会找县里那些有适龄孩子的同事聊一聊的。” 高国兵这话,就相当于揽下招生的任务了。 有他出面,生源就不用担心了。 因为知道只要买下地皮,以后是肯定不会亏本的,于是高明程就大胆的去做了,他开始和高国兵商量幼儿园的地址,以及幼儿园的布局。 他拿出纸笔,开始把自己的一些想法画了出来。 上辈子,他的两个儿子都没有读过幼儿园,一直在乡下待着,直到他没有继续在外面闯荡,而是决定回县里后,才把一家人接到县里。那时,孩子都要读初中了。 不过他对幼儿园还是不陌生的。 因为有时候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拿下一块地皮,是需要额外付出一些代价的,比如说给某部门建一个活动中心,或者建一个幼儿园捐给县里,使之成为公立幼儿园。 这样一来,其实房子也好卖,因为人们在卖房时,是会考虑周围是不是有幼儿园和小学的。 他按照自己的印象,简单的画了一个幼儿园结构图出来。 有教室和午睡的房间,有厨房,有活动室和室外游乐场,还有小号的卫生间和洗手池。 高国兵低头看着纸上的内容,说道:“我觉得挺不错的,不过动工之前,你先去县里的几个幼儿园走一走,看看人家的布局,然后再决定。” “行。”高明程把纸收起来。 和高国兵这边通气之后,高明程就开始走访县里的幼儿园,这些都是单位自己办的幼儿园,主要是带孩子玩,带孩子吃饭喝带孩子午睡,傍晚时,父母再把孩子接走。 看完这些简陋的幼儿园后,高明程对自己即将要办的幼儿园就充满了信心。 明年就是90年了,进入九十年代后,国内的经济发展逐渐好转,人们的手里逐渐有钱,对于孩子的教育,自然也就舍得花钱了。 在商场上,大部分人都有一个共同的认知,那就是女人和孩子的钱最好赚! 高明程得意的想着,现在他已经在赚女人的钱了,等再过一年,他就来赚孩子的钱! 在高明程准备买地皮时,黄大志干脆决定一起买地皮,两个人跑了好几个地方看地皮,最后高明程还是决定买在人民公园附近。 以后他会搬到那边去住,到时候孩子离家近,也不会有害怕的情绪,且附近的居民,本身就是县里较为有钱的那一批人了,都是高明程的目标客户呢。 黄大志对高明程是有种盲目的信任的,且他在县里没有别的亲朋,也愿意和高明程住的近一些,这样方便来往,于是就决定把地皮也买在这里。 只是相比起高明程一买就是四百多平米的地皮,黄大志只能买一百五十平的,就这,他对外也还得说是高明程借的钱。 好在高明程有钱人的人设立的稳稳地,且两人的关系匪浅,因此无人质疑,顶多在黄大志买地皮时,在背地里酸一句罢了。 最酸的自然是何大有。 他和黄大志同为协警,但黄大志转正了,他仍然还是协警,如今黄大志都要买地皮建房子了,他还跟着自己的爸妈一起住呢。 他找到自己的表哥吐槽,表哥小宋却是骂他:“你没有黄大志厉害就算了,你还没有他努力!你拿什么和他比?” “与其背地里说酸话,不如好好做事,多办几个案子,自然就容易转正了。大有,不是我说你,你这一到关键时刻就怕事的行为,那是真不行!” “你看大志,哪个案子他不是冲在最前面?这不转正了,涨工资了,待遇也提高了,人都有底气买地皮建房了!” 被表哥一通说,何大有郁闷的离开了。 下班后,他思来想去,找到了毛子和猴子等人,都是以前一起混的兄弟。 何大有先是拿出一包烟,将烟递给大家,然后说道:“我今年打算好好的办几个案子,争取早日转正,你们呢,平日里帮我注意下,要是有情况,就第一时间跑来告诉我。要是事情办成了,肯定少不了兄弟们的好处!” “猴子,上回你给人指路,要是指完路就马上告诉我就好了,这样我带人逮个正着,阻止一桩抢劫案,也是功劳一件。”何大有看着猴子,语气里有些幽怨了。 上回那几个人,事后审问时,才发现那几个人的手里居然都有重案! 这人一抓,警局就赢麻了! 可惜,那功劳大头归了高局,他根本沾不着边。 之前也没有多想,现在黄大志转正要买地皮建房了,他回头想时,就觉得这简直是眼睁睁看着功劳从自己的手指缝里溜走啊! 真是越想越心疼! 猴子却是吓的浑身一个战栗,连忙说道:“大有哥,我是再也不敢做那种事了!真的,我这辈子都不敢了!” 猴子紧张的险些要发誓以明志了。 何大有却瞪了他一眼,说道:“行了,我只是打个比方,如果你以后在车站看到有可疑的人,就立刻过来告诉我,行吧?” 猴子点头,这个行! 毛子也点头,说道:“大有哥,你放心吧,我天天盯着县里的那点事呢。” 听毛子提起,何大有立即说道:“哎,你可要第一个告诉我,别第一个告诉高明程啊,不然那功劳又不是我的了!” 他是知道毛子会定期给高明程打听县里的小道消息,每次汇报完消息,就能够得到一笔钱。 毛子的眼珠子转了转,似乎在考虑把消息给谁,自己的利益能最大化。 结果被何大有瞪了一眼后,他才收敛了心思,连忙说道:“那肯定是第一个告诉大有哥!” 在他没钱吃饭时,何大有可没少给他钱的,所以做人不能太忘本!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六章:建棚子,鸡舍 三月中旬时,高明程跑了一趟羊城,因为要去羊城进一批高档服装回来,等从羊城回来后,他又租了辆卡车,跑了省城两趟,这次是去购买装修材料。 把装修材料一卸,剩下的事就归专业人士负责了。 高明程只负责出图纸,说要求,最后再验收,验收后,才给尾款。 到下旬时,他也没有闲着,而是回了高家村。 开春了,地里的事情就多了,到处都需要人做事。他今年打算在小富山的山脚下建一个大棚子,再建一个鸡舍,最后呢,还得买大量的铁丝网,把整个小富山都围一圈。 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一桩桩一件件的,都很费工费力。 等这些都做好了,还得去买鸡苗回来。 他回到牛尾岭的家中时,家里的那些蜂箱已经被搬出去了。 过年时,由于天气冷,蜂箱还一直放在家里,好在他是小辈,又住的偏,没什么人上门来拜年,就只有高壮带着何秀曼和小圆圆过来了一趟。 于是等他离开时,就找到陈多福,让他多注意天气,一旦天气暖和些了,就在傍晚时把蜂箱搬到山脚下去。 蜜蜂的活动是受光线影响的,一旦光线暗淡,它们就会返回蜂巢,这个时候,就可以把它们完全的搬动了。 这都三月下旬了,天气自然暖和一些了,地里的油菜花,和山里的野花,都逐渐绽放了,因此陈多福就喊了他爸和他弟,一起把这些蜂箱搬了出去。 没了蜂箱后,高明程感觉房间都空旷了不少,他看到角落里那些用过的汽水瓶子,决定将之丢弃掉。 这种塑料瓶很容易旧,用了一个月左右后,看着已经不太好了,接下来春暖花开,蜜蜂们用不着再喂白糖水,就算冬天时需要,也可以用新的瓶子。 他把家里稍稍收拾,就去喊了他的几个员工过来。 他带着张成远等人来到小富山,也没登山,就站在山脚下。 他指着一块空地,对几人说道:“这里,我打算建一个棚子,用来放农具和暂时放水果用。我之前留了一些木料,再买一些砖块、水泥和石棉瓦,就可以建了。你们看,需要立柱子的地方,我都用树枝标了出来,你们几个,把这几个地基挖出来,我去买砖和水泥回来。” 说完,他又指着另外一处空地,说道:“那里是要建一个鸡舍的,今年我大概要养一百只鸡。需要挖地基的地方,我都标了,你们挖完这边的,就去挖那边,这买砖和水泥什么的,我得跑好几趟才行。” “行,明程你放心,事情交给我们就行。”陈大松第一个开口说道,他可比张成远积极多了。 不过张成远是性格问题,他做事还是很踏实的。 把事情交代完毕,高明程就开着他的拖拉机去买砖和水泥了,足足跑了六趟,才买够需要的建材。 这次他特意多买了一些石棉瓦。 在84,85年间,有潘姓家族到全国各地去做瓦,在此之后,石棉瓦就全国风靡。 之所以能够风靡全国,自然是因为它很好用,石棉瓦的单张面积大,拥有防火、防潮、防腐、耐热、耐寒、质轻等优点。 如果你用传统的小瓦盖房子,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但如果用石棉瓦,那么一个屋顶很快就能够盖好。 高明程的棚子和鸡舍,就打算盖石棉瓦,这样会方便很多。 至于多买的石棉瓦,他打算盖在蜂箱上,这样可以有效的为蜂箱遮雨,不至于在阴雨绵绵的天气里,使得蜂巢进水,变得潮湿。一旦蜂巢潮湿了,里面的蜜蜂就容易生病。 建棚子和建鸡舍,一共花了五天的时间,高明程本想再请几个人来做,但陈大松说没必要,事情并不多,不过是多花一两天时间而已,并且还把他的小儿子也喊来做事了。 既然员工干活积极,那么高明程也就算了。 主要是建棚子和建鸡舍的技术难度小,比如棚子,只需要砌几根柱子,然后就可以用木料搭房梁出来,最后再盖上石棉瓦就行。 至于鸡舍,你要是想偷工减料的话,建一米高都行,毕竟鸡的个头不大,就是人进去打理时不方便。 高明程自然不想那么麻烦,他是按照两米五建的,虽然也不是太高,但人在里面做事时,至少能够直起身来。 令陈大松几个感到奇怪的是,高明程在鸡舍里挖了一个火道,类似北方的炕,这样在底下烧火时,鸡舍里面的气温就会上升,至于烟道则在火道的末端。 陈大松对此感到惊奇,于是问了原因。 高明程说道:“刚买回来的鸡苗怕冷,所以要烧几天火,保持鸡舍里的温度,等它们适应后,能吃食,开始长更多的羽毛了,就可以不用烧火了。” 平时自家孵小鸡时,每次最多十来只,有时候还只有几只,所以根本没有尽心的去管理过,反正小鸡冷了,可以躲到母鸡的身边取暖。 但高明程这一养,就是一百只,并且全部是小鸡,没有母鸡的,所以就得考虑取暖问题,否则一夜之间小鸡全部冻死冻病了,那就白忙活了。 在他的指点下,棚子和鸡舍都陆续做好了。 “你们休息一天吧,我明天去买铁丝网回来,然后把小富山给围一圈。”高明程对几人说道,几人确实也累了,于是在傍晚的夕阳下,往自家走去。 高明程没急着回家去,而是继续上山,查看果树开花的情况。 桃花是先开花,后长叶的,此时满树的桃花灿烂,风景独好。 不过高明程的注意力没有放在漂亮的桃花上,而是放在桃树上,他在检查桃树上是否有桃胶。 桃胶可不是好东西,一旦出现桃胶,就意味着桃树肯定是生虫生病了,这样的桃树,自然就不能长出好果子来。 有时候,刚结好的桃子看着很好,个头也漂亮,但是在临近成熟时,桃子的内部就开始长虫,或者流出桃胶来。 这样的桃子,口感不行,卖相不行,基本就毁了。 这一路检查下去,高明程就发现有部分桃枝上有少量的桃胶,他仔细看着,把分泌桃胶的小树枝直接折断。如果是在主杆上,那么就顺着分泌桃胶的地方挖去,一直把里面的脏东西挖出来,等之后再喷上农药。 因为很有可能是生了虫,喷了农药后,虫子就会被毒死。 除了桃花,梨树也在开花,桃花粉红,梨花雪白,两者相映,分外美丽。 至于别的果树,它们的花卉都不同。比如枇杷树,它是在冬天开花的,因此又称之为忍冬花,现在这会儿花卉早谢了,树梢上挂着一颗颗小小的果实,再过两个月的时光,这小小的果实就会逐渐膨大、变黄,然后就可以采摘来品尝了。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七章:萌萌哒小鸡仔 忙忙碌碌跑了几趟拉货后,铁丝网就全部到位了。高明程又把陈大松等人喊来做事。 小富山不大,但也不小,想把整座山都围起来,需要的铁丝网可不少,这笔钱,就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起的。 陈大松看着那一捆捆的铁丝网,眼睛都有些发直,不由得说道:“买这玩意多贵啊!其实拿竹子编织成围栏也是行的。” 高明程却是一挥手,大气的说道:“能一步到位,就一步到位!” 村里人在自家院子里种点菜时,为了防止菜会被鸡啄食,所以会用竹子编织成围栏,把菜地围住。 但想编出能够围住一座山的围栏,那也是一桩麻烦事。 他和许多美分到的山地里,恰好没有竹子,那么肯定得花钱问村里人买,还得请人编成围栏,这多麻烦啊! 现在这铁丝网一到,只需要隔一段距离,就打一个木桩,用来固定就行。 好在木料有足够多的,哪怕不够,也可以当场从山里砍一些杂树来用。 于是大家分工合作,有在前头挖坑的,有打木桩的,也有拿着铁丝网围的。 这铁丝网每张只有十米长,所以每两张相连的地方,还得用铁丝将其捆绑起来,这样一来,才不会有漏洞,被圈养在山里的鸡就不会跑出去了。 看着光秃秃的铁丝网,高明程琢磨着在铁丝网的两边种点什么,首选自然是藤蔓植物,这样藤蔓植物就能够顺着铁丝网蔓延生长。 几种合适的植物名在他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其实种枸杞挺好的,但枸杞不适合在他们这边种植。 排除枸杞后,金银花就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了。 金银花是藤蔓植物,也是他们本地就有的,在山里、在荒坡上,随处可见。 清明前后,山中盛开的金银花就多不胜数,村里人都会趁机摘一些来晒干,到时不管是自己泡水喝,还是用来卖钱,都是可以的。 金银花具有清热解毒的作用,主治外感风热或温病发热,中暑,热毒血痢,痈肿疔疮,喉痹,多种感染性疾病。 所以在夏天时,村里人就会泡金银花水喝,防止中暑。 除了金银花,金樱子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金樱子也就是糖罐,是村里小孩子经常拿来吃的零嘴。 金樱子具有固精缩尿,固崩止带和涩肠止泻的功效。常用于治疗遗精滑精,遗尿尿频,崩漏带下,久泻久痢等病。 金银花和金樱子这两种植物,除了能够药用外,还能够给蜜蜂们提供蜜源。 尤其是金樱子,长出一身的刺,攀爬在铁丝网后,还能给宵小们一点震慑。 高明程在脑海中琢磨着,但想要马上把这事办好,却是不行的。 因为他们县里没有专门做这一类生意的苗圃,所以想移栽,不能一次性买大量的苗来,只能自己慢慢的去山里挖,然后再移栽。 想到移栽,高明程又想起他去年种的那些黄精苗了。 经过一年的生长,今年春天,这批黄精苗就可以移栽到山里去了。 黄精喜阴,将它们移栽到林荫处,再过两三年,就可以收获了。之所以要这么久,是因为这一批黄精,是用种子繁衍的,如果直接用黄精的根状茎来繁衍的话,黄精在移栽根茎后的一两年里就能够收获。 黄精种植的时间很长,但好在价值也高,所以高明程是愿意种上一批的,到时候哪怕不卖,自己拿来炖肉吃,不也挺香的嘛。 忙了一整天,铁丝网总算是拉好了。 高明程站在山脚下的池塘边,看着新建的棚子和鸡舍,再看着崭新的铁丝网,一股自豪油然而生。 他想,等他的儿子长大后,就可以在果园里尽情的采摘水果和捡鸡蛋了,如果愿意,还可以逮住一只鸡来杀了吃。 又想到,等以后他的幼儿园办起来了,就可以把孩子们都带到果园来,让他们体验一下采摘水果的乐趣。 这也算是他幼儿园的一个小特色了,主打一个有机菜和有机水果,这一点,搁在现在是不怎么显眼,但要是搁在后世,那就是一个爆点了。 只是这样一想,他的目光就投向自己位于牛尾岭山脚下的房子了。 当初建房时,为了不高调惹人怀疑,他建的随意,除了厨房、厕所、澡堂和杂房这些,总共就只有三间正屋。 但随着孩子的长大,这房间肯定是不够用的,所以还得再建一栋房子出来。 好在他当初要了很大一块地基,因为这边只有他一户人家,他又花钱打点了一下,所以那多余的地基,都足够他再建一栋一百平方左右的房子出来了。 如果不够,还可以找村委再批一些地基,反正有钱好办事嘛。 “明程,回去吃饭了。”陈大松站在路边,冲高明程喊了声。 在村里干活的这些天,高明程为了图方便,就在陈大松家吃饭,他老婆的手艺还行,一家人又热情,高明程交了伙食费后,就在这里吃了。 以前他会在细奶奶家吃饭,但是老村那边毕竟离的也远点。 饭桌上,刘婶子对高明程说道:“我跟人打听过了,坑里村和军岭,都有人孵小鸡来卖。现在这会儿那几家加起来的话,也有一百多只小鸡。明程,你明天开着拖拉机去他们家买就行。” 高明程点头,说道:“行。麻烦婶子了。” 刘婶子连忙客气的说道:“这有什么可麻烦的!就是提一嘴话的事。” 刘婶子又把那些孵小鸡卖的人家的住址仔细说了,然后又说道:“明程,明天还是我陪你一起去买吧,我给你挑一挑,别到时候买到不好的。另外,你要是不会挑的话,没准别人就把公鸡当母鸡卖给你了。” 高明程想了想,觉得自己的确不太擅长挑选小鸡,以前家里养的鸡,还都是许多美去买的鸡仔。 于是就点头答应了:“行,那就麻烦婶子帮我挑了。我大概买一百只母鸡,十只公鸡,具体看人家有多少货吧。” 把这事说定后,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带着刘婶子去买鸡仔了。 他们去买鸡仔,陈大松父子则去鸡舍那边,他们要用塑料布将鸡舍的窗户蒙住,然后还要开始在火道口那里烧火,这样鸡舍里面的温度,就会慢慢高起来。 大概一个小时后,高明程就满载而归了,拖拉机的车斗上,拉着一百多只鸡。 车斗事先铺了干燥的稻草,所以把鸡放在上面,也不容易因为颠簸而摔伤。 这些小鸡,并非是刚孵出来的,而是已经养了几天的,所以个头比较大,这样买回去也容易养活一些。 如果是专门的养鸡场,那么他们买来的小鸡,都是刚从孵蛋机里面孵化出来,然后就运到养鸡场里去。 那样的鸡太小了,容易生病死亡,所以一开始,就要给小鸡喂药,把相关的药倒入凉白开里面,然后就给小鸡吃。 再过一阵子,就要给小鸡打疫苗,这样小鸡才不容易生病。 喂药、打疫苗、再加上喂饲料,小鸡那是蹭蹭蹭的长啊! 一般的三黄鸡,大概养上三个月左右,就可以卖出去了,还有一种速生鸡,只需要六十八天,这种鸡的肉质,就稍微差一点。 如果是养一百天的鸡,那么养鸡场一年可以养三批鸡,只是每一批鸡刚卖掉,就要马上给养鸡场进行彻底的清扫和消毒,然后才可以养第二批,这样一年下来,人会很累,基本就是连轴转。 当然了,这是后世普通养鸡场的养殖方式,高明程养的鸡,不是那种饲料鸡,而是走地鸡,又叫做土鸡。 他的鸡买回来后,就放在小富山散养,前期喂细糠和碎米以及切碎的菜叶,后期就容易了,任由鸡满山去寻找食物就行。 大山里有野鸡,那么三百亩小富山养育一百多只鸡,也是可以的,大不了山中食物少时,再人为的进行喂养就行。 拖拉机在鸡舍附近停下,为了方便管理和运输,鸡舍就建在路边不远处。 他先是走到鸡舍里,感受了一下里面的温度。 这火刚烧没多久,里面的温度还没有彻底的上升,不过现在已经是四月份,气温也没有那么的低了。 高明程拿来一个竹筐,把小鸡装进去,然后转移到鸡舍里去。 鸡舍里铺满了干燥的稻草,水盆里盛着凉白开,食槽里则放着一些碎米和切碎的菜叶。 为了让鸡能够顺利的存活,除了喂药,别的高明程都已经考虑到了。 陈大松父子也来帮忙,不多时,所有的小鸡就全部被转移到鸡舍里了。 小鸡们刚换了环境,纷纷挤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叫着。 它们大多还是黄色的绒毛,一只只小鸡呆萌可爱,这可能是鸡生中最萌的时候了,等长大换毛后,就会丑不拉几,但等毛色发亮了,那么又变得漂亮起来。 尤其是大公鸡,色彩斑斓,器宇轩昂。 而母鸡们也各有不同,有的是芦花鸡,有的是纯黑色的鸡,有的则是白色的鸡。 但不管是什么颜色的羽毛,只要鸡肉好吃,那就没毛病! (本章完) 和大家闲聊一下 今天看了亲吻指尖最新一章的作者的话,看到他说他在网上自测了,轻度抑郁。 我看了后,就激发了很浓烈的倾诉欲。 我回味了一下自己寡淡无味的人生,最后只能说一句,大部分女人的抗压力,真的比男人好。 如果要卖惨,我是真的很惨。婴儿时期被重男轻女的父母抛弃,从小在亲戚家长大,童年时期遭受村里小孩的霸凌,因为大家都知道我没有父母管。少年时期跌跌撞撞,摸索着成长,无数次有过轻生的念头,浑浑噩噩度过了很多年。 我是十岁被父母接回家的,但那个时候,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外人,处境很尴尬。父母也是典型的农村人,比较愚昧,不懂教育,不懂爱,这也导致我们的家庭一直不幸福。 我上面有个姐姐,人们对于第一胎,总是额外宽容些,但对于第二胎的我,就恨之入骨了。我出生于90年,正是计划生育比较严的时候,父母为了生儿子,所以在我十个月断奶后,就交给亲戚养育。 对于这点,我曾经怨念过,直到后来从别的亲戚口中得知当年的往事,原来我刚出生,我奶奶就强烈要求把我丢进粪坑淹死的。 是我爷爷和我爸爸不忍心,迟迟没有下手,后来我爷爷的妹妹的女儿的小儿子夭折了,于是商量让我顶了那个户口,然后就送到我血缘上的老姑子家养,但从户口名义,我是打小叫她婆婆的,也就是外婆的意思。 我的父母还是幸运的,躲在外面偷偷地如愿生下一个儿子来。 所以,我姐姐是跟着奶奶长大,我是跟着我婆婆长大,只有我弟弟是跟着父母长大,到我十岁时,他们在怀化定居,于是决定把我接过去读书。 从十岁到十八岁,我都处于一种尴尬的状态。经历了很多委屈,内心一片黑暗,轻生的念头频繁,但终究还是胆小,站在高楼上,幻想跳下去血肉模糊的样子,还是怕了。 闭眼横穿车来车往的马路,但竟然幸运的没有被车轧到,睁开眼时,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说一说我为什么会想轻生吧,重男轻女、区别对待就不说了,我父母还格外的节俭,开灯久了,都会被说,用一次洗衣机都胆战心惊,害怕被骂,内心疯狂的想理由,什么衣服太重,冬天拧不干,不容易干之类的。 至于夏天的衣服,全部手洗,洗衣机就是个摆设品。 诸如此类的事,多不胜数。 所以高考后,我就和朋友去了深圳打工,电子厂。 我父母给了我三百多还是五百块,一张车票就要一百七了,下了火车,是朋友的姐姐打车来接,车费没让我出,第一天报名面试什么的,在外面旅馆住了一晚,然后就拎包进厂了。 进厂后,是第二个月才发工资,我身上只有父母给的一点点钱,还有自己之前攒下的一百多块,所以足足吃了一个月的方便面。 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方便面很好吃,弟弟吃方便面时,羡慕的不得了。 后来吃吐了。 去的是中日合资,企业文化管理的挺严的,在那里吃了人生的第一个苦头。 后来高考成绩出来,我爸打电话喊我回去填志愿,我突然间就觉得还是读书好,可惜已经来不及,只能读一个大专。 因为我高中是放任状态,高考前还生病,打了三天的针,然后就去考场了。 到了大学,远离父母后,我内心逐渐好转,不再压抑了。那个时候,身上有父母给的生活费,有自己打工赚的钱,内心没有那么焦虑。 但苦逼的是,由于迫切的想赚钱,想远离原生家庭,我大一那年暑假,轻信了一个高中同学,被骗去传销,关押了七天。 但我又是幸运的! 有个陕西的大哥,假装被洗脑,说打电话给父母要钱,然后用家乡话报信,于是他的哥哥和朋友,火速赶了过来,联合警方把我们救了出来。 那个时候,我骨头硬,思维清晰,根本没有被他们洗脑,还屡次找到话术里的漏洞,质问的对方说不了话。 所以被关押七天后,在我闹着要拉着大家一起去死时,对方假意答应,准备把我转移关押地点。 也就是那个时候,那个大哥的亲朋杀了过来,救了我,如果我被转移了,可能还得吃很多苦头。 事后,那个大哥说,因为他知道我没有被洗脑,所以他自己被救后,就第一个带人来救我。 我敲这些字时,泪如雨下,内心十分的激动。 我感激他,同时也问自己,如果自己打电话求救,是否有人来救我? 在独自回家的火车上,我问人要了一支烟,抽了人生第一支烟。我厌恶烟味,但自己抽烟时,仿佛就闻不到那些讨厌的烟味似的。 这可能和我当时的心境有关。 后来大二因为专业缘故,家里给我买了电脑,我补偿性的看了很多电影电视剧和综艺什么的。 也是那个时候,开始写书。 准确的说,我初中就开始用本子写了,诗词歌赋什么的,都写过。 但真正写书,还是在大三下学期,整个学期是实习状态,然后我就迫切的想赚钱,写了一本千字十五的买断书。 我应该是属于有点天赋的,第一本就很顺利的过稿,之后基本没有大扑过,但也没有大赚过就是了。 我和亲吻指尖是网恋的,作者群认识的,然后脑电波就对上了吧。我湖南,他江西,一般人可能不会远嫁,但在我这,远嫁就是一个优点,因为我迫切的想远离原生家庭。 之后平平淡淡,两个宅男宅女,没什么可说的。 再说回抑郁这个话题。 产后抑郁,应该是一个不陌生的话题,因为生理和心理的缘故,大部分产妇都会产后抑郁,我自然也有,但一胎时还好,除了手忙脚乱的心慌外,还行。 但二胎时,我儿子三四个月时是个夜哭郎,天天闹腾的人吃不好睡不好,再加上那个时候,我已经累积了三年的疲倦,所以经常半夜发疯,孩子哭,我各种办法都哄不好后,就只能跟着一起吼叫,不把内心的痛苦发泄出去,我可能就支持不住了。 我儿子一岁时,急性肠胃炎住院七天,我一个人日日夜夜守在医院,苦苦煎熬,痛苦的只能靠打自己来发泄情绪。 但再难,也还是熬过来了。 生了二胎,我就一直后悔,至于三胎,那是想都不敢想。 亲吻指尖说他抑郁,我想了又想,大部分是他个人原因,当然了,站在他的角度,我可能也给他施压了,我希望他能稳定四千字更新,我希望他说话算话,我希望他能够多赚点钱买个大点的房子。 我自己小时候没有独立卧室,所以希望我的孩子能有独立卧室,现在这个房子太小,只有一个空房间,如果是两个女儿,倒是可以做上下床。 赚多赚少,钱都是他自己拿着的,房贷车贷他出,但家里生活费,都是我出,我生孩子那几年,他根本没什么钱,连房贷钱都没有,还是去年那本《道士夜仗剑》后,才开始赚钱。 平时喊他带孩子去小区走走,自己顺便运动,也不肯。每天宅在电脑面前,刷刷,看看综艺,再写几个字。 然后时不时和朋友出去喝酒,留我一人在家带娃,即使这样,我对自己也有要求,那就是开书后,必须写四千字。 我金牛座,对赚钱是比较上心的,全勤我是绝对不肯丢掉不要的。 他双鱼座,我永远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或希望什么,或者说他有很多想法,但付之行动的少。 我远嫁江西十年,但由于工作和性格问题,我在这边竟然没有什么朋友,生娃前,经常混迹作者圈,生娃后,专心养娃,也有几年没有写书,然后连作者朋友都没有了。 有时候,我有强烈的倾诉欲,但找不到人说,因为我和指尖说时,他要么根本没听,要么不感兴趣。 所以很多读者朋友都知道,我特别爱回复大家的话,因为我需要一些日常的对话,来维持我正常的心理需求。 解剖了一下内心,回味了一下三十余年的时光,时过境迁,感慨颇多。 写在最后,我希望从亲吻指尖那边过来支持我的朋友们,请把你们宝贵的月票给他吧,希望他能进入新书月票榜的前十名。 之前一直在第五第六名,但因为他更新不给力,加上大佬月中上架,他就被挤下去了。 真惨,以他的更新,新书月票榜已经是他的巅峰,希望能得到第十名吧!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八章:高淑芳的小心事 这次回村要做的事情太多,高明程一待,就待了半个月。 等事情都上了轨道后,接下来就可以交给陈大松他们来负责了。 高明程临走时,陈大松等人拍着胸脯保证会把那些小鸡都养好。 小鸡关在鸡舍保温了三天后,就已经逐渐适应新的环境,于是高明程打开门窗,任由它们出去活动。 之前家里有的十几只鸡,现在也一起转移到鸡舍这边来养了,把鸡移走后,高明程的小院子,就显得干净多了。 鸡这种生物,也是直肠子,一边走一边拉,你在家里散养的话,满地都是鸡粪,很老火的。 得了陈大松等人的保证,高明程就归心似箭的离开了村里,前往县里。 半个月没看到自己的宝贝儿子了,还怪想念的。 一路火急火燎的赶回去,车斗里的货都没来得及卸下来,嘴里就已经喊道:“旭旭?小旭旭?” 高淑芳在店里,看她二哥回来了,当即说道:“今天天气好,二嫂和胡婶子带旭旭去外面晒太阳了,胡婶子说上午和下午都要带孩子出去转转,要多晒太阳才好。” 高明程闻言,也觉得是这个理。 既然孩子不在,那么高明程就沉下心来先干活,他把从高守旺那里进的货卸了下来,又拿了一些新鲜的菜放在厨房那儿。 然后才说道:“她们去哪里晒太阳了?” 高淑芳说道:“就人民公园那边,二嫂说去那边看看房子装修的怎么样了。” 高明程一听,眉头就皱起来,他急忙朝人民公园走去。 装修房子时,里面的空气可不好,充满了甲醛等有害物质,把孩子带去那里可不好。 他急匆匆的走了,连高淑芳在后面喊他,他也没有理会。 “二哥……哎,你怎么走的那么快!”高淑芳跺脚,嘴巴都嘟起来了。 罗丽笑着劝她:“等你二哥回来,你再问他嘛!” 高淑芳郁闷的说道:“那件事,我都憋在心里好几天了,就等着二哥回来时好问他呢。” 这件事,罗丽是爱莫能助,只能转移话题,好在很快就有顾客进来挑选衣服了,于是两人默契的停止了话题,专心服务顾客。 以前供销社售货员的态度有多差,那么现在新新服装店的售货员的态度就有多好! 越是高档服装店,店员的服务意识就越好,因为那服装的价钱里,已经包含了情绪价值。 高明程一路快走,很快就来到新房子那边。 当看到胡茵陈抱着孩子站在屋子外面时,他就松了口气。 他迫不及待的接过孩子,然后问道:“多美呢?” 胡茵陈指着那正在装修的房子,说道:“还在里面看呢,她怕孩子被东西砸到,所以让我抱着孩子在外面等。” 高明程低头打量着小旭旭,觉得半个月没见,小旭旭似乎长大了不少。 小旭旭自然认得爸爸,被爸爸抱着时,还露出笑容来。 孩子已经五个月了,逗他时,就会发出咯咯的笑声来,并且已经不喜欢横抱,而是喜欢竖抱了。 高明程抱了一小会儿,就把孩子递给胡茵陈,决定也去新房子那里看看,看施工人员的进度如何,有没有偷工减料。 他进去时,许多美正好准备出来了,夫妻两个在门口遇到。 看到他的第一眼,许多美的眼睛就亮了,嘴角的弧度疯狂上扬。 “明程,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里面装修的怎么样?”高明程笑着问道,上前拉住许多美的手,两人一起进屋去看。 许多美已经看过了,于是就指着各处地方,把装修进度说了下。 高明程先是和施工的工作人员打了声招呼,然后才打量了一圈,没发现什么毛病,心里就满意了。 “走吧,这里有灰尘有气味的,先出去再说。” 高明程拉着许多美离开了。 “多美,房子装出来的效果,你喜欢吗?”高明程问道。 许多美立即点头,在她看来,这房子不管是格局还是装修的风格,都令她感到十分的新奇。 她也说不来哪里好,只能说喜欢。 既然都到这边来了,那么索性也去幼儿园那边看看。 幼儿园的地皮,虽说也是买在这边,但他们准备用来居住的房子,是位于人民公园的小山丘的山脚下,整个环境更清幽静谧,适合居住。 而幼儿园则选址在临街的位置,这样方便路过的人能够一眼看到幼儿园的招牌,另外这里的地皮,十年后会更值钱。 高明程在决定开幼儿园时,就已经准备好退路了,如果幼儿园这个项目投资失败,他就等地皮值钱时,要么卖地皮,要么直接修建商品楼来卖。 总之,绝对不会亏就是了。 几人来到幼儿园这边,却看到到处都是黄土和刚打好的地基。 整个幼儿园的建设,才刚刚处于打地基时,距离修建出来,还远着呢。 这样光秃秃的也没什么可看的,于是几人抱着小旭旭,随意的在路边散步,等到小旭旭发出啊啊的声音后,许多美就明白过来了。 “小旭旭饿了,我先抱他回去喂奶。”许多美说道,想伸手去抱小旭旭。 高明程却根本不给她,而是继续抱着,说道:“我抱着走得快!” 孩子还小,还是纯母乳喂养,但许多美吃的好,睡的好,所以奶水的质量也高,高明程掂量了下,估摸着孩子有个十八斤左右,算的上是个大胖小子了。 他加快脚步,几人很快就回到服装店这里。 许多美抱着孩子去楼上喂奶,胡茵陈则去厨房准备煮饭。 随着孩子大点好带了,胡茵陈也开始主动做饭,积极的表现自己。 “二哥!”高淑芳终于等到高明程回来了,趁着店里没有顾客,赶紧拉着高明程去后院说话。 “二哥,你觉得大哥赚钱容易吗?”高淑芳快速的问着,双眼紧盯着高明程看。 高明程一愣,随口说道:“赚钱哪有容易的?” 高淑芳又说道:“那我赚钱容易吗?” 高明程不明其意,反问道:“你觉得容易吗?” 高淑芳却纠结了。 她就是不知道,所以才问二哥的呀。 高明程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问,但还是想了想,说道:“你看,你在我这里做事,看着是包吃包住,工资还高,似乎赚钱很容易一样,但是呢,你早上起来,就要负责开门,打扫卫生,整理服装,有顾客时,还得笑着招待顾客,给顾客推销适合他的衣服,以及缝扣子、裁裤脚等。” “你平时能坐着,但顾客来时,就必须得站着,哪怕你脚疼肚子疼也要站着,顾客冲你发火,你也不能生气,还得说好话,顾客要是撒泼,你还得想办法劝导她,尽量不要造成店里的损失。” “等一天结束后,你还得打扫卫生和拖地。所以我觉得你赚钱也不容易。” 很多人看表面,都觉得高淑芳捡到大便宜了,跟着高明程住在县里,吃好穿好,还有工资拿。 但这个世上,就没有真正的便宜可占。 高淑芳的确拿了高工资,但她也是付出许多的,可以说,没有一毛钱是白拿的。 高淑芳听完她二哥的话后,心里就豁然开朗了。 她如释重负的笑了,但又问道:“二哥,那你赚钱容易吗?” 高明程这回没多说什么,而是反问道:“你觉得呢?” 高淑芳想了想,摇了摇头,说道:“二哥你赚钱也不容易!” 高明程把高淑芳的付出看在眼里,高淑芳自然也把高明程的付出看在眼里。 她二哥要忙的事情很多,没有她二哥,这新新服装店,就根本开不起来。 没有他二哥,村里的地都要荒了,他们吃油、吃鸡蛋和吃菜,都要花钱去买才行。 不说别的,就说这次,她二哥回村忙了半个月,在家里做了很多事,为以后的赚钱奠定了基础。 高明程看她没有之前的郁结了,这才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提起那件事,高淑芳就翘嘴了,满脸的不高兴,闷闷不乐的说道:“前两天,我碰到淑珍了,她告诉我,她听到我妈和她妈在说话,我妈说我大哥赚钱不容易,所以不肯要我大哥的钱,但是我赚钱容易,所以想着多从我这里要点钱去。然后还劝婶子也问淑珍要钱,不然就便宜别人了。” 淑珍是淑芳的堂姐妹,现在就在高守旺的制衣作坊做事。 她赚的那些钱,自然是比不得高淑芳,但在村里,那也是很惹眼的,是相亲市场的热门人选。 高明程眉头皱起,心情开始不好了。 还是那句话,赚钱哪有容易的? 哪怕是贼,你也不能光看贼吃肉,不见贼挨打啊! 高明鹏在工地做事,的确很辛苦,但他赚的也不算少。 他们在县里做事,看着光鲜亮丽,但同样是付出努力的。 只能说,当一个人偏心时,是看不到其他子女遭受的磨难。 高明程拍了拍高淑芳的肩膀,说道:“既然知道妈是怎么想的,以后你自己留个心眼,别再傻乎乎的把钱都拿出去花掉了。你上回不是说还想在县里买地皮建房嘛,这建房可不是一笔小钱。你可要好好的攒钱才行。” 高淑芳和二哥谈过后,心里已经舒服一些了,于是点头如小鸡啄米般。 “嗯嗯,我知道。”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九章:逆反心理 由于需要喂奶,许多美是一直带着小旭旭一起睡觉的,但在高明程回来的这一天,睡着的小旭旭就被抱到胡茵陈的床上去睡了。 高明程说道:“他要是醒了,婶子你就给他冲奶粉喝!” 胡茵陈一脸我懂得的表情,嘴角还露出神秘的微笑来,一个劲的点头说道:“嗯,你放心,我知道的。” 随着月份大了,小旭旭晚上睡觉也踏实些了,虽然还是需要喝奶和换尿片,但总比之前几个月好带。 胡茵陈有信心带好,决不让小旭旭打扰了他爸爸妈妈的好事。 至于是什么好事,作为过来人的胡茵陈就但笑不语了。 这一晚,高明程如愿的抱着许多美酣然入睡,至于在酣然入睡前发生了什么,就不可言说了。 ……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为了表达感谢,对胡茵陈说道:“胡婶子,你在我家做事也有五个多月了,这五个月你做的很好,但也难免疏忽了家里,所以我想,以后你就和罗丽一样,白天过来做事,晚上回家去睡,你觉得怎么样?” 胡茵陈在听到前面几句话时,就面带焦虑之色,以为高明程是打算辞退她。 但全部听完后,她脸上的焦虑就换成了纠结。 说实话,她也的确想念自己的孩子,想念自己的丈夫和亲人,但是,赚钱也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为了钱,胡茵陈压抑住内心的思念,实在想的很了,就和许多美请假一两个小时,回家去看看而已。 现在高明程说了这话,胡茵陈纠结片刻,终于鼓起勇气问道:“那……要降工资吗?” 高明程之前看她面带难色,还以为怎么了,听了这话才明白过来。 他想了想,觉得降工资的话,胡茵陈的心里可能会难受,因为这工资已经降过一次了。 最初,他请人是来照顾许多美月子以及带孩子,所以是花了高价的,等许多美出了月子后,产妇已经不需要照顾,孩子也多了一个人一起照顾,胡茵陈的工作量是大大减低了。 所以过年时,高明程和胡茵陈就说清楚了,说年后要降工资,如果能够接受,年后就再来。 因为新的工资也不算太低,是对标正式工人的工资的,再加上包吃包住,胡茵陈觉得划算,自然就接受了。 可现在如果再降工资的话……胡茵陈紧张的看着高明程。 高明程开口说道:“不降工资,这样吧,我在家时,你可以回去休息,我不在家时,你就留在这边,你看怎么样?” 高明程这是考虑到自己有时候要出门去进货,或者回村去办事,万一碰上孩子哭闹不止,或者孩子病了,有胡茵陈留在这里给许多美搭把手照顾孩子,那么许多美也能够轻松些。 胡茵陈听了后,没有多想就点头,连连说道:“行,这样很好。” 说定了这事,当天傍晚,胡茵陈就提着一小袋东西回自己家去了。她走路带风,脸上带笑,一看就心情好极了。 回到家时,家人们看到她回来了,也很惊讶,两个孩子更是扑到她的怀里,妈妈妈妈的叫个不停。 孩子再大,在母亲的面前,也仍然是孩子。 有人问胡茵陈怎么回来了,胡茵陈就说以后可以回来住了,于是大家就更加高兴了。 胡茵陈这边高兴,高明程那边也挺高兴的,除了需要喂奶时,他一直抱着孩子,逗孩子笑,还把孩子举起来,当做哑铃健身般。 孩子也胆大,非但不怕,还发出咯咯的笑声来。 小小的室内,充满了欢声笑语。 高淑芳也很开心的逗弄着小旭旭,唯独高明里有几分局外人的感觉,他坐在角落,时不时看高明程一眼。 他自以为隐秘,但高明程的五感比寻常人强,自然早就发现了。 等把小旭旭逗的差不多了,他就把小旭旭递给许多美,然后走到高明里的面前,说道:“有什么事就说吧。” 不是他想当知心哥哥,而是高明里那神情就是有事,现在不问清楚,别到时候给他出幺蛾子。 在高明程的面前,高明里本能的畏缩了下。 他深呼吸一口气,才鼓起勇气说道:“二哥,过年时,妈请了媒人给我相看,相看了好几个人,可我都不太满意。现在妈让我直接和其中一个女的定亲,但我不愿意。二哥,你说我该怎么办?” 高明里的内心是有些纠结的,因为罗小华让他定亲时,他不愿意,然后罗小华就说如果不和她选的人定亲,那么她就不会给高明里出彩礼钱,让高明里效仿高明程和高明万,自己出彩礼和买房子。 可是,高明程和高明万都赚到大钱了,自然出得起彩礼和买得起房子,但他呢?拿那点死工资,如果想靠他自己攒的钱,那么得两年后才能相看合适的人结婚去了。 所以高明里既没有答应罗小华,但也没有强硬的拒绝。 罗小华也不想逼急了他,只说让他再想想。 只是高明里实在不是一个有决断的人,所以他一直没有想出一个结果来。 而高明程在他的眼中,是聪明和厉害的代表,因此他很想听听高明程的看法。 高明程虽然很少主动和兄弟们谈心,也很少给予他们人生的建议,但在不知不觉中,不管是高明万还是高明里,或者是高淑芳,他们都很看重高明程,每当有犹豫不决的事时,都愿意和高明程说,听从他的建议。 比如之前高淑芳就找了高明程,说了让她纠结好几天的事,等听完高明程的话后,她就豁然开朗了。 而现在就轮到高明里了。 高明里把事情都说完后,就眼巴巴的看着高明程,等着他给建议。 高明程先是问了女方是谁。 “她叫张金玲。” 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高明程抬眼看了高明里一眼。 张金玲就是高明里前世的老婆,两个人孕育了一儿一女,一辈子过的普普通通,既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吵架斗殴。 其实这种婚姻,也是大部分人的婚姻。 这时,高明程突然产生了一种宿命感。 他不打算劝高明里拒绝,两辈子,大哥仍旧娶了大嫂,他仍旧娶了许多美,而高明万也仍旧娶了王秀秀。 如今,高明里又即将和张金玲订婚。 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缘分了。 高明程如此感慨着,但眼角余光看到高淑芳时,他心猛地一跳,想道:“高明里可以娶张金玲,但高淑芳绝对不能嫁给上辈子的丈夫了!他不配!” 情绪只波动了一瞬,高明程看着高明里,很淡定的说道:“你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妈一向都是替你着想的,我没见过张金玲,但想来她肯定有过人之处。” “明里,常言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所以你还是慎重考虑一下,如果实在不喜欢,那么就自己攒钱去找喜欢的人结婚,你年纪也不大,晚几年结婚也是可以的。” 高明里眉头紧皱。 本来他并不着急结婚,甚至还想晚一点再说。 但听到他二哥这么说,他心底就有一股逆反心理。 为什么他要晚几年结婚? 几个哥哥都结婚了,大哥和二哥都有孩子了,没准三哥也快了,那为什么他要晚几年结婚? 祝大家中秋快乐!~ 今天白天在乡下,没有得到充足的休息,所以这会儿头痛欲裂,等下不写了,直接睡觉去。 感谢各位朋友们的月票支持,么么哒!~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章:高明程想买照相机(求月票) 张金玲和高远见,是有那么点亲戚关系的,张金玲的奶奶就是高家村大房一脉的人,从辈分上算,是有关系,但从血缘上算,关系也不深。 这次罗小华找人给高明里说亲,就有好几个人选,但最终罗小华看中张金玲了。 张金玲是家里的长姐,下面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家里家外,都是一把好手,为人最是勤快。 但张金玲也有一些缺点,那就是她的皮肤偏黑,并且嘴唇比较大,有种外翻的感觉,嘴边还有一颗显眼的痣。 这些小缺点,就显得张金玲的外貌格外的普通。 如果高明里没有对邓婉婉动心过,那么他对于张金玲的外貌,就不会那么的挑剔。 但现在把张金玲跟邓婉婉一比较,高明里的脸色就不太好看了。 这一日,是厂里放假的日子,他借了许多美的自行车,独自骑车回到高家村,然后被罗小华带着去了张金玲的家,商量着订婚的事情。 张金玲的家坐落在一个小山丘的下面,整个小山丘都是他们家分到的山地,所以将之围了起来,在里面养了不少的鸡,家里有卖小鸡仔和鸡蛋的收入,日子过得还行。 并且因为张金玲为人勤劳,孵小鸡和养鸡的活,她都会。 张金玲中等身材,她安静的坐在那里,脸上微带害羞之色。 如果仔细看,就知道,张家人都有一个标志性的大嘴,并且以后张金玲和高明里生育的孩子,也遗传了这样的大嘴。 张金玲安静,高明里也安静,似他这般不会来事的小伙子,也是运气好,生在这个时代,如果再过二十年,你若是不会来事,不会讨姑娘欢心,那就准备好打光棍吧! 罗小华和张金玲的父母谈的高兴,双方说说笑笑间,就把彩礼钱和要买多少东西的事情都商定好了。 至于婚期,定在六月八号。 现在已经是五月了,所以很快就要迎来婚期了,那么婚礼要用的种种物品,就可以开始准备起来了。 罗小华当场给了彩礼,张家人则会拿这钱去找木匠定木箱,到时候会陪送一对木箱,两床被子,一个橱柜、一个脸盆架,一个脸盆,以及一个暖瓶。 这些就是张金玲的嫁妆了,至于压箱底钱,就得看张金玲的父母愿意给多少了。 事情谈的顺利,高明里从头到尾都没说几句话,纯粹是来当摆设品的。 不过张金玲的父母对他也还是比较满意的。 因为高远见有蒸酒的手艺,一年下来,是有不少进账的,而高明里呢,又是制糖厂的正式工,这可是正经的工人啊! 这会儿,工人的身份还是很吃香的。 但很快,随着国内经济市场的变化,很多工人都要下岗了。 谈妥了婚礼上的事情,张金玲的妈妈说道:“小华,你家在村里是不缺房子,有房子住,但是明里在县里做事,肯定是住在县里的。他现在借住在他二哥家里,倒也没问题。只是,总不能一辈子借住吧?” 罗小华也想到这点了,其实她心底是不希望高明里住在高明程的家里,就是怕高明里会跟高淑芳一样,到时候站在高明程那边,那自己就白生了一个儿子了。 于是她说道:“肯定是要买房的,但暂时买不了。亲家,我跟你说实话,现在家里的钱只够彩礼和办酒席,但再等一年,肯定就有钱买房了。” 她说这话时,表情极为自信,因此张金玲的妈妈就信了她。 罗小华的确有自信,高远见能够蒸酒赚钱,她每年都种菜卖菜,再加上年底卖掉养的猪,这一年下来,总有两千块左右,再加上高明里自己攒下的钱,应该是能够买一间房子了。 并且她想,如果还不够的话,那么还可以找老三和淑芳借。 至于老二,罗小华是打定了主意,老二不先给他们服软道歉,他们是不会理会老二的。 就当没生这个儿子吧。 这个念头只一闪而过,因为接下来,他们在张金玲家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又说了很多关于婚后的打算。 只是罗小华心底真正的打算,却并没有如实的说出口来,她打算等结婚后,再说出口。 她之所以给高明里相中了张金玲,就是看中张金玲勤劳,因此她想,等高明里和张金玲结婚后,以夫妻两个都借住在高明程家不好为借口,把张金玲留在村里住。 到时候高明里放假了,就回来住一晚,上班就去县里。 而张金玲留在村里的话,那么她就可以多买一些鸡仔让张金玲来养,另外还能帮她照顾地里的菜和家里的猪。 这样一来,罗小华的日子就能够轻松很多。 只是罗小华心里清楚,如果现在说出口,张金玲好忽悠,但她的爸妈肯定不好忽悠。 因此她一直藏在心里,迟迟没有说出口来。 等从张金玲家出来,罗小华美滋滋的对高明里邀功:“看吧!妈给你找了多好的媳妇啊!这张家不穷,也不用担心以后她一个劲的贴补娘家,她性格又好,又勤劳肯干,要不是我们两家有些沾亲带故,你还说不上这么好的媳妇呢!” 罗小华极为自得,等着高明里表示感谢。 只是高明里却迟迟没有表示。 高明里一脸的沉闷,完全没有刚订婚的欢喜和期待。 甚至心底还有一丝丝后悔。 当初他问二哥时,二哥让他攒两年钱,然后再相看合适的人,让他不要急着结婚。 只是那个时候,他突然就觉得十分的不满,都是同胞兄弟,其他几个哥哥都陆续结婚,连孩子都有了。 那么自己为什么要那么晚结婚? 两年?两年就有彩礼钱和买房钱了吗?高明里自己都觉得不太可能。 所以,靠自己去结婚的话,可能需要三年、四年甚至五年! 想到这里,高明里就决定听从父母的话,娶了张金玲。 但他只是对现实低头,并不代表他就真心实意的喜欢张金玲,期待早点娶到张金玲。在他的心里,娶张金玲,就是为了完成任务。 他答应娶张金玲,爸妈高兴,他也轻松。 高明里没回应罗小华,而是把罗小华送回高家村后,就直接骑着自行车回县里了。 罗小华看着高明里闷头闷脑的样子,心底就有些生气,她觉得,肯定是老二带坏了明里! 这样一想,她就扛着锄头下地干活了,打算今年多种一些菜,多卖点菜钱,早点给明里买个房子,让明里搬出去住。 和张金玲订婚后,高明里有些闷闷不乐,但回到县里后,还是跟高明程和高淑芳说了这件事。 高明程有点惊讶,但又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按照惯例,他送高明里一套西服,再送张金玲一件裙子,若是张金玲想穿婚纱,也可以借婚纱出去。 但高明里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婚纱的提议,说道:“她黑的很,穿婚纱肯定不好看。” 高明程从不强求,于是说道:“那你哪天带她到县里买结婚用的东西时,就顺便带她到店里挑一件裙子吧。” 高明里听了,没有马上吭声。 当天晚上,许多美则是问高明程:“明里结婚后,他老婆也要住到这里来吗?” 高明里之前是租房住的,后来高明程的服装店开业了,且有空房子,于是看在兄弟的份上,让高明里过来住了。 只是没有结婚时,还是纯粹的兄弟,但结婚后,那就是两家人了。 高明程也不知道高明里是怎么个打算的,如果他开口问的话,倒有种要赶人的感觉。 于是说道:“随他吧,如果住到这里来,你就当亲戚处就行。” 比起关心高明里的婚姻大事,高明程更关心自己的儿子。 他抱着小旭旭,左看看,又看看,总觉得有哪里美中不足。 突然,他想到了。 照相机! 他还没有买照相机,没有时刻拍下小旭旭的成长过程! 真是失策了!要知道,等智能手机大行其道时,人们总是热衷于用手机拍照,时刻捕捉生活中精彩的瞬间。 一些拍照达人的相册里,简直有数不清的照片。 而后世的一些孩子们,他们拥有着从出生到长大的照片,这些照片,可以供父母缅怀当年,也可以让孩子们知道自己在不同时间段的模样。 “多美,我准备买部照相机!我们应该多拍一些照片,不然过几年,我们可能就忘记小旭旭小时候的模样了。”高明程兴奋的说道,开始想是在县里买,还是去羊城买了。 他决定先去县里的商店找找看,如果没有好的,那就只能去羊城买了。 许多美对这个提议,也是很感兴趣的,不过她第一个念头,却是问照相机贵不贵。 她去照相馆拍过照,高明程以前也从照相馆借过照相机,所以她对照相机并不是很陌生。 只是下意识认为照相机会很贵。 高明程回忆了一下现在的物价,说道:“国产的照相机,大概在五百块左右,进口的应该要两千块左右。” “呀!这么贵呀!”许多美有些心疼钱,但她不是那种非要把钱都霸占在手里的人,出于对高明程的信任,许多美就说道:“我也不懂,你看要买哪种吧!” “嗯。”高明程接下这个光荣的任务。 第二天,他就去县里的商店看照相机了。 高明程记得,从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末,国内是兴起过一次摄影热的,并且在七十年代,照相机的广告,就已经出现在报纸上了。 自从家里买了彩电后,高明程偶尔还从电视机里看到有关于照相机的广告呢。 来到商店,他向人询问了有关照相机的事,才知道县里只有国产的海鸥牌df相机,这款相机其实也不错,是单镜头反光。 一架海鸥牌df相机,售价五百四十元。 只是高明程以后世的眼光看来,这款照相机就显得很土很落后了,他记得这款照相机,照出来的照片是十分清晰的,但那是拍黑白照时清晰。如果用来拍彩卷,拍出来的效果,就会整体偏黄。 这是因为它的镜头有问题,对彩色胶卷消化不良。 高明程既然想买照相机,那么肯定是要拿来拍彩照的,因此他在看过后,就决定要买进口的。 这不是他崇洋媚外,而是在这个时候,进口的电器,真的比国产的好。 当然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国内的技术逐渐上升,造出来的电器质量,就绝对不输国外了。 要知道,中华制造可是在全球都圈粉的! 高明程迫切的想早点买到照相机,于是就去了运输公司,让肖金峰给他安排跑一趟羊城的活,他要去买照相机,顺便进一批服装回来。 现在是五月份,该进夏装的新款了。 高明程就相当于运输公司的编外人员了,他过去时,高明万恰好也在,听到这个要求,眼睛瞬间就亮了。 “好啊,我明天正要跑一趟羊城,二哥,你替我跑,我正好可以休息几天!” 高明万抢话太快,肖金峰只能无奈的瞪他一眼,靠谱的司机总是供不应求,除开交情,肖金峰也是很乐意高明程接单干活的。 既然高明万开口了,肖金峰也没有多说什么,于是把高明万要跑的车交给高明程来跑。 高明程也是难得碰到高明万,于是兄弟两个就走出去,到一处僻静的地方坐着说话。 高明程就把高明里结婚的日子说了,让高明万心里有数,到时候好腾出时间去参加婚礼。 高明万是的确要去的,去年他结婚时,高明里算是帮了他忙,这次高明里结婚,他自然也得帮着忙前忙后才行。 “好,到时候我一定去。哎,没想到老四也要结婚了,时间过的真快啊!有时候我眼睛一闭,还以为大家还在小时候呢。”高明万颇为感慨的说道。 高明程笑了笑,小时候……对于他来说,就更遥远了,记忆都有些泛黄了。 不过他并不怀念小时候。 如果你小时候幸福,那么可能会怀念,但如果不幸福,那么不怀念也无妨。 高明程岔开话题,问起了王秀秀做小生意的事情。 提起这个,高明万的脸都垮了,说道:“哎,秀秀太文静了,根本不是做生意的料!我都亏了好多本钱了!二哥,借你的钱,还得等等才能够还了。” 听到这个话,高明程倒也不意外。 都说性格决定命运,王秀秀的性格,就注定她不适合做生意。 但这会儿,除了做小生意是自由且赚钱的,别的也没有了。 除非……一个念头在高明程的脑海中浮现,但他并没有急着开口说出来。 如果他替王秀秀走关系,也许可以替王秀秀谋一个小学老师的职位。 但他觉得这件事并没有很必要去做,因为这个时候高宏和他的未婚妻还没有结婚,现在去借助对方家族的力量,求对方家族办事,就有些不太好开口。 念头一转,高明程又有了一个好主意,他说道:“明万,你知道我打算办幼儿园的事吧?” 高明万点头,虽然他经常在路上跑,但消息也还算灵通。 主要是他回到运输公司时,肖金峰会时常和他说一些有关于高明程的事。 “我是这样想的,你呢,让弟媳把以前的书本都找出来,好好的学一学,然后再重点学习英语。明年春季,我的幼儿园就可以开学了,到时候让弟媳过来当老师,你看怎么样?” 高明程说完,就看着高明万,等着他说话。 高明万那是想都没想,眼睛亮晶晶的,立即说道:“好啊!这事秀秀肯定能做好!” 先是一口答应了,高明万才后知后觉的说道:“为什么要学英语啊?” 高明程笑道:“因为想办一个双语幼儿园啊!” “什么是双语?” “就是英语和汉语,这学英语要从小娃娃抓起!” 高明万似懂非懂,但他有种不明觉厉的感觉,心想,果然是二哥,真厉害! 高明程则在想,他上辈子也会几句简单的土味英语,但他更擅长说各地的方言,如果开一门方言课,那么他倒是也可以去当方言老师的。 这么想着,他突然就乐了。 两辈子以来,他都和老师这个职业无关,但没想到,只要他愿意,马上就可以当老师了。 咳咳,虽然只是一个自办幼儿园的幼师! 想到教一群孩子们说各地的方言,那画面可真逗! 朋友们,我国庆要回乡下办结婚酒。是的,结婚十年,娃都生了两个了,还没有摆结婚酒的。 不过不用可怜我,因为在结婚当年,就在我娘家办过了,我娘家那边讲究要在怀孕前办酒,如果有孩子或者怀孕办酒,是要被人说嘴的。 至于这边没这个讲究,我就随他们安排了。 明天一整天估计都得忙,不一定有空码字,也许得请假一天。 那啥,虽然更新不给力,但双倍月票还是要求的!!! 亲爱的朋友们,来点份子钱呀,砸月票!~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一章:学渣的心虚 这次去羊城进货,高明程预计在羊城多停留一天。 除了要去买照相机外,他还准备买一系列的书回去。 别把幼儿园不当教育机构,高明程开的这个幼儿园,是准备打造县里第一家高端幼儿园,并不仅仅只是给人带娃而已,而是要有一系列的学习内容的。 比如小班的小朋友就以吃喝玩乐为主,中班的小朋友得学习唱歌和绘画等知识,而大班呢,就要学习更多的知识,普通学前班有的,它要有,没有的,它也要有! 到了羊城,高明程先去买照相机。 相比起小县城的商店,羊城的商店就阔气多了,各种各样的商品,简直琳琅满目,让人挑花了眼去。 不过高明程只在大商店逛了一圈,把各种照相机看了一遍,然后又问了价钱,随后,他离开了大商店,在街上七拐八拐的,来到一家小点的商店,这家商店虽小,但里面人头攒动,前来购买商品的人亦是很多。 这是一家专门卖摄影器材的店,里面摆着各种各样的照相机,有国产的,有进口的,还有各种胶卷,以及洗照片的各种药水等,算的上是很全面的店。 之所以来到这家店,就是因为这家店的老板和范承耀是朋友,范承耀介绍他来这家店购买照相机,并且说,只要报他的名字,就可以拿到最低价。 除了价钱能够优惠外,主要是因为这里的货质量都很好,都是从正规厂商进货的。 高明程走进店里,开始一排排看去。 在这个时间段,国产的照相机是比不过进口的,唯一一个名气较大,且价钱昂贵的是红旗20,但是红旗20是特殊时期研制生产的,在那个年代,能够使用红旗20的也就新华社等少数官方新闻单位,以及部分高层人物。 这种‘特供’性质的照相机,那都是不计成本的产物,就好比后世,国家要造核航母,需要集中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去完成任务。 在特定的时期,红旗20代表着先进的技术,的确很好。 但如今已经89年了,市场经济繁华,只要有钱,就能够买到很多进口的产品。 如小日子的,汉斯国的产品,都很先进很好用,尤其是汉斯国,在技术这一块,是出了名的。 但在大部分人的认知里,85年美能达推出的minoltaaf,是很好用的相机,名气极大。 尤其是minoltaaf在报纸上的广告,照相机的外形新颖,充满了科技感,很多擅长拍照的人都很推崇这款照相机。 高明程上辈子不懂这些技术不技术的,只是想买时,听人说这个好,于是就买了,当时他买的是maxxum7000,用着很不错,并且用了很多年都没有坏,直到后面有更好的产品后,这才淘汰掉了。 这回,他依旧不懂技术的好坏,于是干脆买个自己熟悉的,这样方便拍照。 他找了店里的老板,说明了他是范承耀的朋友,是范承耀介绍他过来的。 听到范承耀这个名字,店老板立即伸出手,热情的和高明程握手,并且说道:“明程兄弟,我从老范的口中听说过你。来来,随便挑,我肯定给你一个实价!” 于是高明程问道:“你这里有没有maxxum7000?” 店老板眼睛一亮,夸赞道:“明程兄弟很懂行啊!这可是市场上最畅销的单反机了!这款照相机备有两个8-bit中央处理器及六组集成电路,一组位于镜头的电路,负责发送光圈数据到机身,而负责驱动自动对焦的马达则位于机身内。机身有一块液晶显示屏,能够显示光圈、快门及胶卷使用量等数值。” “你买这款照相机就买对了,好用的很!” 店老板一边说着话,一边从柜子里拿了一架崭新的maxxum7000,并且将之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打开一看,意外的发现这款竟然是金minolta!即α7000机身上的印字颜色全部用金黄色,与原来的银白色大有区别。 这个看似一个小小的变化,其实是有原因的。 高明程因为以前买过这款,所以稍稍关注过,他记得到1989年底时,α7000已经销售了250万架,与其他单反机相比,这个成就是很辉煌的。所以为了庆祝α7000的胜利,minolta在第二百万架以后,生产了一批“金minolta”。 也就说是,他手里的这架金minolta,是在销售二百万架之后生产出来的。 店老板发现高明程注意到这个细节了,当即自得的说道:“这可是最新的一批货,要不是看在你是老范介绍来的,我是不会拿出来的!” 高明程笑了,这款金minolta的确是有一定的收藏价值,于是开始试用照相机。 因为上辈子用过,因此这辈子上手时倒也熟练,他检查了一下机身以及摄像头的效果,觉得没什么毛病,于是就问价钱。 因为店里人多,店老板没有直接把价钱说出口,而是用手指隐晦的比划了一下。 高明程秒懂,这种谈价方式,都是老江湖才能够懂的,能够避免被外行人听到价钱去。 高明程之前就去过大商店,了解了各种机型和价钱,因此知道店老板出的价钱,的确比市面上优惠了不少。 这省到就是赚到,高明程当即交钱买货。 顺便又买了一堆胶卷回去。 在数码相机的时代,用不着胶卷这玩意。但现在,照相机相当于人,而胶卷就相当于饭,不吃饭的话,人可就干不了活的。 任由它是再高端的照相机,没有胶卷,也是一个摆设品。 买下这些东西后,高明程当场装上一个胶卷,然后开始找镜头。 咔嚓一声,89年5月的羊城街头景象被定格在胶卷上。 胶卷的时光在这一刻被定格,但人生充满了无限,每一日,每一月,每一年,都在变化着。 买下心仪的照相机后,高明程整个人都神气了不少,走起路来,都似带风,有种他是这条街最靓的崽一样。 接下来,他去买书本。 进了一家新华书店,整个人就被淹没在知识的海洋里了。 高明程简直快要被挑花眼了,身为两辈子都是学渣的他,突然间就没了主意,他最后只能挠了挠头,买了一些名气较大的书籍,如《十万个为什么》《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等,然后又问了新华书店的人,让他们推荐了一些书籍。 抱着小山般的书籍,高明程却突然间心虚了。 他觉得他步子迈的太大了! 等回去后,他就要去找高国兵,让高国兵介绍几个优秀的老师来,到时候他出钱,让这些老师给他制定一个教育计划,比如购买哪种书籍,比如培训王秀秀如果当一名合格的幼师。 说起幼师的人选,高明程还打算让何秀曼也来做幼师的。 之前他喊高壮来县里发展,高壮拒绝了,主要原因还是小圆圆太小,他不放心一个人到县里来做事,把老的,小的,都留在乡下。 可如今他的幼儿园要开起来的话,就可以把高壮一家人都接到幼儿园这边来住。 到时候细奶奶也可以陪着孩子们玩,这样就不至于在县里无所事事,会感到空虚和害怕了。 唔,除了这两个幼师人选,现在给他带娃的胡茵陈他也给安排了,到时候小旭旭也大些了,让胡茵陈也去幼儿园做事,她可以负责小班的小朋友,照顾好小朋友的吃穿玩乐就行。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二章: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回到县里后,高明程就拿着新买的照相机去找了高国兵。 高国兵拍过照,也用过照相机,他用过那种老式的,拍照时,需要把头藏进布帘里的,还用过国产的。 但高明程带回来的这玩意,一看就不一样。 精巧! 高明程就教他怎么用,然后在院子里给小宋他们拍了一张合影。 高明程笑着说道:“等照片洗出来了,我再拿来送给大家留念。” 大家就纷纷笑着道谢。 这时,黄大志提出想和高明程拍一张,于是两人站在一棵桂花树下,一起望着镜头。 高国兵很认真的给他们拍了一张照片。 二十出头的高明程和黄大志,便定格在一张胶卷上,见证着他们的友谊。 和高明程单独拍照后,黄大志心满意足,向高国兵道谢后,就自去工作了。 高国兵过了一把摄影的瘾,心里也是很高兴的。 他对高明程说道:“不一样,真的不一样!这架照相机,和我以前用过的那些,都不一样!这个镜头好多了!我觉得拍出来的画面,肯定不会差!” 高明程笑了,就是知道这款照相机好用,他才特意买的。 这时,高国兵把小宋喊了过来,让小宋给他和高明程也拍一张。 小宋有些紧张的搓手,手心在裤子上磨蹭了下,不安的说道:“我怕我拍不好。” 高国兵指点着他,说道:“只要手稳,不乱抖,把人都拍进去就行,放心拍,这架照相机很好用!” 见小宋还有些迟疑,一旁的小张立即自告奋勇的说道:“高局,还是我来吧!” 原本紧张的小宋,被这一激,当即说道:“我来就行!我可以的!” 说完,他还要给小张丢一个得意的小眼神。 他抓住拍照的机会,仔细的找了几个角度,确定镜框里的人和景都很好后,这才按下快门。 擦咔一声,高国兵笑着揽着高明程肩膀的照片就拍下来了。 拍完照后,两人回到办公室,高明程开始说起幼师培训的事情来。 高国兵就笑了,颇为得意的说道:“我就知道你们年轻人,那是嘴上没毛,办事不牢!你现在手里有点钱,做事那是想一出是一出,不像那些真正要创业的人,那是一毛钱都要掰碎了用的,在没做事之前,就要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到的!” “哪里像你,一拍脑门,就干了!” 高明程听了,不好意思的笑了。 其实他一直知道,自己不是靠聪明才智赚钱的,上辈子是靠摸爬滚打,凑巧站在风口了,赚了一些身家。 而这辈子,他赚钱就更容易了。 因为也没打算赚大钱,所以他的思维模式,还是和前世差不多。 因为自己的儿子没有一家合适的幼儿园上学,所以他一拍脑门,干脆自己弄一家幼儿园出来。 因为现在买下地皮,以后肯定是不会亏本还会大赚的,所以他想都没想成本问题,干就是了! 至于幼师培训这块,如果像别的幼儿园一样,只是管好孩子,负责孩子们的吃喝玩乐的话,那么难度也不大。 这会儿,别说幼儿园了,就是小学的老师,那也是良莠不齐的。有些如高手隐居于山中,而有些则是滥竽充数。 高国兵继续说道:“你要办幼儿园,这是好事,我把你的教学理念和一些人说了,大家都很支持。我呢,知道你认识的人不多,已经提前给你打好招呼了,等六月中旬,学校开始放假后,小李和几个同事,就能够抽出时间,给你请的幼师进行相关的培训。” 高国兵嘴里的小李,就是高宏的未婚妻李菲。 李菲是中专毕业,现在在县里的初中当语文老师,并且家族里的人,大多都在教育系统做事。 高国兵找到小李,小李又通过自身的关系,找了一些有相关知识储备的老师们。 这些老师有的擅长跳舞,有的擅长乐器,有的擅长唱歌和绘画,都可以给幼师进行培训。 高国兵问道:“你打算请谁来当幼师?这个你得在暑假之前定下来。另外,多几个人选,免得到时候没一个聪明能学会的!” 高明程感激的看着高国兵,看,这就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啊! 上辈子他走那么多弯路,完全是有眼不识泰山!要是早点找上高国兵,哪怕他不是重生的,也不至于混不好。 有时候,生命中出现一个贵人时,会改变你接下来的所有命运。 高明程说道:“我打算请明万的老婆和高壮的老婆来做幼师,另外现在给我家做事的胡婶子,也可以请。她做事麻利,能够照顾好孩子,煮饭的手艺也还不错。至于其他的人选,我得再想想,叔,你这边有人选吗?” 高国兵沉吟一会儿,说道:“倒也有个人选,这个我得再问问她那边,等培训时,再看她学的怎么样,学好了,就让她去做幼师吧。” 高明程见他没有直接说出名字来,于是也不急着问,只说好。 说定了这件事,担忧了几天的高明程,心思就开阔了起来。 离开时,他嘴里哼着倍儿爽这首歌。 等回到服装店,他找到了许多美,问她对幼师有什么人选没。 许多美想了想,她几个姐姐都嫁人了,自己又没有几个好朋友,所以这一时之间,还真没有人选。 从始至终,许多美都没有想过她二姐。 因为哥哥张成远已经在村里给他们家做事了,一个月也是拿正式工的工资,生活已经不困难了。 再一个,许多玉的脾气其实不太好,煮饭做事又比较磨叽,许多美觉得她二姐应该是做不好幼师的。 不过,等幼儿园开办了,她的外甥小石头倒是可以送来读书,只是太小的话,也不那么方便,等再大上一两岁,好带一些了,倒是可以接过来。 两口子一时之间,竟然都没有人选。 直到高明程看到罗丽时,才眼睛一亮。 对了,罗丽可是有三个妹妹,两个弟弟的! 罗丽在店里做了这么久的事,哪怕她不是黄大志的老婆,高明程也是很满意的。 罗丽性格好,从不和顾客吵架拌嘴,她也善于学习,如今缝纫机已经用的很好了,做事也麻利,基本挑不出问题来。 她如此,那么她的家风,肯定也不会差,根据高明程对她家的了解,她的三个妹妹,也都是不错的。 就是她的两个弟弟,也是懂得体贴爱护姐姐的。 于是高明程找到了罗丽,对她说了幼儿园要招幼师的事情。 高明程说道:“现在幼儿园还在建设中,得明年春季才能够开学,但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所以幼师的培训得安排上了。你抽空回去和你的三个妹妹说一声,如果她们愿意,那么培训班开始的时候,就让她们到县里来接受培训,如果学的好,那么以后就请她们在幼儿园当幼师。” 罗丽听了这话,激动的眼眶冒泪花,她连连说道:“她们愿意,她们肯定愿意的!我明天请半天假,我回去和她们说!” “行。” 高明程爽快的答应了。 他没有直接承诺要请罗丽的三个妹妹做事,而是说要看她们学习的进度,就是为了让她们认真对待培训,好好的学习。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三章:杀手锏 五月的天,天气不冷不热,山中繁花盛开,地里的庄稼亦是长得茂盛,只是野草更加茂盛,肆意妄为的生长着,不断的争抢着庄稼的水分和养分。 勤劳的村民们,那是隔三差五就要下地去锄草的。 罗大兴也在地里锄草,他抡起锄头在前面将草连根锄掉,身后的几个女儿就负责把草捡起,然后集中丢在一处荒坡上,要让太阳将草彻底晒干才行。 除了锄草,还得给甘蔗培土,要根据庄稼的生长情况,随时浇水和施肥,这样一日日的勤劳下,才能够拥有收获。 一家人正在干活呢,突然罗丽的声音从田坎那边传来。 “爸!妹!” “是大姐!是大姐回来了!”四妹性子跳脱些,当即欣喜起来,她连忙去寻找罗丽的身影,然后冲罗丽招手。 “哎,大姐,我们在甘蔗地里!” 甘蔗已经发芽长叶,但还不算太高,并未将人彻底遮住。 有声音传出后,罗丽就来到甘蔗地这边。 “大姐,你回来是有事吗?”二妹罗芳问道。 罗丽满脸带笑,爽朗的笑道:“有事,有天大的好事!” 罗丽也没有卖关子,而是继续说道:“我做事的那家服装店的老板是大志的朋友,这你们也是知道的。他买了一块地,打算建一家幼儿园,等暑假时,会请一些老师来给幼师进行培训,他说让你们几个也去学习,如果学好了,就请你们去县里做幼师!二妹,三妹,四妹,这可是难得的好机会,到时候你们一定要好好的学习!” “幼师?是照顾小孩子的吗?”二妹罗芳问道。 “是。” “那我们会啊!大弟小弟就是我们带大的!”罗芳自信满满的说道。 罗丽笑了。 她一开始也不是很懂幼儿园是做什么的,但听了高明程的教学理念,回家后,又和黄大志说了这事。 黄大志如今眼界开阔,懂得的东西比罗丽多,就和她仔细的说了一下幼儿园的情况,以及所谓的幼师培训是要干嘛的。 罗丽说道:“哪有那么简单!真要那样,他去找几个上了年纪的婶子,那更会带娃呢!我和你们说,这幼师要学的东西可多了,要学习唱歌、跳舞、讲故事以及和孩子们做游戏。具体的,我现在也说不来,等你们去县里培训了,就知道了。” “还要唱歌跳舞?”几个妹妹眼睛都瞪大了,只是眼底没有怯意,反而充满了期待。 她们也看过露天电影,自然知道什么是唱歌跳舞,在她们的心底深处,也藏着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是。明程说了,等培训的时候,你们在县里是包吃包住的,如果学好了,等明年春季幼儿园开学时,就请你们去做幼师,工资和厂里的正式工是一样的。” “机会难得,所以你们一定要好好的学习。”罗丽神情郑重的叮嘱着。 三个妹妹俱是点头,嗯了声。 只是几个姐妹说完话后,二妹罗芳才想起一件事来,她抬眼看着站在一旁的罗大兴,想了想,说道:“我就不去了,留在家里好了,不然这家里地里的,爸一个人忙不开。” 这时,罗大兴才说了第一句话:“你去!你们几姐妹都去!家里地里有我和你们两个弟弟就行!” 罗大兴沉默寡言,但他却是一个好父亲,只要儿女好,他就都愿意。 他看着穿着光鲜亮丽的大女儿,想起在家时她的穷酸模样,心情就止不住的激动。 大女儿过得好,他就放心了。 现在大女儿又要带着其他几个女儿去县里,没准以后也可以在县里上班拿工资,一想到这个,罗大兴就更激动了。 他说道:“正好放暑假时,你们两个弟弟在家里。可以帮着做些事。” 今天不是放假的日子,所以两个弟弟还在学校读书。 他们本来因为家贫的缘故,已经辍学了,但黄大志知道后,就拿钱出来,让他们重新读了书。 并且黄大志还说过,只要他们是读书的料子,就会一直送他们读书。 罗丽也不希望三个妹妹中,有谁会错过这个好机会。 她自从去了县里,有了一份工作后,就深知工作的重要性。 如今三个妹妹都还没有结婚,如果没有工作,那么以后她们只能嫁到附近的村子,一辈子下地干活,生儿育女,操劳一生。 但如果在县里有一份工作,那么她们就能够嫁的更好,到时候双职工的家庭,生活就完全不用愁了。 罗丽把消息提前通知了三个妹妹,让她们做好准备。 高明程也寻了个机会回村一趟,去了细奶奶家,把准备请何秀曼去幼儿园当幼师的事情说了。 何秀曼满脸的惊讶。 高壮和细奶奶也对此很惊讶。 高明程说道:“县里的幼儿园,数量少不说,还是单位自己办的,我要是找关系,也可以把孩子送去,但那些幼儿园我都看不上。所以就决定自己开一个幼儿园。” “国兵叔帮我请了县中学的老师,等暑假时,就给你们进行培训,到时候秀曼你带着小圆圆住到县里来学习,等明年幼儿园开学后,细奶奶你们一家就都到县里来住。” “我的幼儿园已经在建设中了,除了教学楼,还会建厨房,在厨房的旁边,我还会再建三间房出来,这个房子,就可以给你们一家住。细奶奶,以后你也去我的幼儿园做事,帮我管好那些孩子。” 高明程的话,就像是平地一声雷一样,惊的三人久久回不过神来。 细奶奶年纪虽大,但也身强体健的,这会儿都因为吃惊而手指有些颤抖起来。 她指着自己,不可置信的说道:“我也去做事?” “那当然了,我又不可能天天呆在那里,不得你帮着点啊!”高明程理所当然的说道,他的口气,仿佛请细奶奶去做事,就如请定海神针般。 让细奶奶听了,有种强烈的被需求感。 她原本是不想去县里,因为觉得县里很陌生,又没有多少认识的人,去了县里也不知道做什么事,还不如呆在村里自在。 可现在高明程开口请她去做事,又是照顾孩子的事情,她一下子竟然心动了几秒。 但随即她摇头,说道:“不行,不行,我都一把老骨头了,眼睛都有些花了,可看不好孩子。” 高明程干脆使出杀手锏来。 “细奶奶,小圆圆已经两岁了,明年三岁刚好可以读幼儿园,等以后读小学了,县里的小学,可比村里的小学好的多。再说了,兴安岭那儿的小学只有三年级,要读四年级和五年级,就还得去很远的地方去。到时候你忍心让小圆圆每天都长途跋涉?” “我和你说,孩子要是留在村里读书,以后考上高中、中专和大学的机会,那是十分渺茫的。孩子要是去县里读书,努力一把,至少还是能够考上中专,以后也好找一份工作,不用再下地干农活。” 此言一出,何秀曼当即就心动了。 她一向是一个懂得自爱的人,懂得做出对自己最好的选择。 所以,她不顾他人劝阻,执意嫁给无父无母的高壮,事实证明,她的确嫁的好,过上了她从小就心心念念的生活了。 她家人口太多,纷争太多,又极度不公平,家庭氛围很不好,因此她就喜欢高壮家这种清净的生活。 只是,听了高明程的话后,何秀曼就有种强烈的感觉,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再吃自己吃过的苦头,从小就要下地干活了。 只有干过农活的人才知道,干农活是真的很辛苦。 何秀曼打量着细奶奶和高壮的神情,发现他们也有些心动了,于是她立即说道:“奶奶,你也不想小圆圆一辈子在村里下地干活吧?” 细奶奶看向可爱的曾孙女,此时的一颗心里只有曾孙女的未来了。 别说不想小圆圆一辈子在村里,就是高壮,她也不希望高壮一辈子在村里的。 尤其是看到高明程出去后,日子是越过越好,手里的钱也是越来越多。 现在高明程还能帮着高壮,那么以后还能一直帮下去吗? 细奶奶也许懂得的知识不多,但人情世故却看的很准,她并不知道高明程是重生的,这辈子都会对高壮好。 因此她害怕高明程越走越远,会把高壮远远地落下后面了。 她定了定心神,说道:“明程,只要你需要,我就去县里帮你看好那些孩子们。” 她此言一出,何秀曼就忍不住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就连高壮,脸上也露出欣喜的笑容。 他为了奶奶,愿意留在村里,但为了孩子,也愿意去县里。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四章:回村的二三事 既然回了村,高明程自然要去自己的地盘转一转。 五月是花团锦簇,欣欣向荣的时候,小富山也变得格外的生机勃勃。 经过一年的栽植,果树们都在茁壮成长,枝繁叶茂的,看着就让人高兴。 高明程在小富山走了一圈,查看着各种果树的情况。 春天的虫害多,他需要及时检查出来,再根据果树的叶子和花果的生长情况,来判断是不是需要追肥。 这会儿,枇杷树上已经挂着青色的果子了,等果子变黄后,便是成熟的时候了。 那几棵高明程寄予厚望的东魁杨梅,亦是长出青色的小果藏匿于茂盛的树叶中,等到杨梅变红后,才会展露风采,招人瞩目。 至于最常见的橘子树,树上的花快要谢了,属于残败阶段,只有石榴花高挂于树梢上,向自然界展现着它的美丽。 高明程的果园,由于没有一个科学的规划,主打的就是一个杂乱,他把适合本地生长的果树,都种了一些。 在一处山脚下,还搭了一小片架子,这里种植着葡萄,去年种下时,葡萄藤十分的小,但今年藤蔓粗壮了不少,并且长出不少的葡萄叶子来,阔叶下,挂着一串串绿色的小葡萄。 高明程在山里走动时,遇到了陈大松父子。 他们也在山里干活。 高明程是让陈多福管理蜂箱,但是蜂箱并不需要天天看管,因此他时常跟着陈大松到小富山这边来做事。 三人在小富山里遇到,自然就是一阵打招呼,然后陈大松说起了果园的一些事。 “明程,有几棵柚子树长了蚧壳虫,得尽快买杀虫药来,不然附近的果树,都会长虫。” “还有,六月该追肥一次,也得买一些粪肥和尿素回来。” “那一百多只鸡仔,前前后后一共死了八只,还有几只不知道哪去了,也许被什么野兽叼去了。” 陈大松兢兢业业的汇报着。 高明程点头说道:“行,我下午就去把杀虫药和肥料拿回来,你到时候看着用。至于鸡仔,死几只也正常。” 陈大松汇报完毕,陈多福立即说道:“明程,蜂箱里已经有蜜了,现在可以摇蜜了吗?” 陈多福还是头一次养蜂,对于蜜的情况,还不能完全把握,此时他用求知的目光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问道:“蜂箱的情况怎么样?蜂群是强还是弱?” 陈多福想了想,才说道:“还行吧,我也看不出大问题来。” 高明程就决定自己亲自带他去看看蜂箱的情况。 于是陈多福在前面带路,高明程领着两狗跟上。 当他回村时,黑虎和精灵总是会跑过来跟在他的身边,亲昵的不愿意离去。 不多时,两人来到一处地势略平坦的山坡上,这里摆放着十几个蜂箱。 高明程上前打开蜂箱的盖子,查看里面蜂群的情况。 “哎,这有两只蜜蜂受伤了!它们好像被别的蜜蜂赶出去了,不让它们回蜂箱了。”陈多福注意到几只蜜蜂在驱逐两只受伤的蜜蜂,一时间有些惊讶和不解。 高明程和他说过蜂群强弱的重要性,因此他觉得蜜蜂打架受伤,就很可惜。 高明程顺着他手指着的地方看去,不由得笑了,说道:“你没看到那两只被驱赶的蜜蜂体型比较大吗?你仔细看,它们身上还少了一样东西!这两只是雄蜂,应该刚和蜂王交配过,它们的性、器留在蜂王的体内,性、器断裂时,内脏也被带着掉了出去,所以它们已经活不久了。” “蜂群是有智慧的,它们会把生病的蜜蜂驱逐出去,这样才能够保持族群的健康。” “不过你也要注意,如果是很多蜜蜂在打架,那么就可能是在闹分裂。所以当新的蜂王成长起来,就该及时分箱。对了,我再找木匠打造几个蜂箱备用,你到时候看着来。” 高明程决定再多买一些蜂箱回来。 之前是什么都自己做,实在忙不过来,现在请了陈多福管理蜂箱,那么就可以多养一些的。 高家村三面环山,临村的小山丘之后,还有更辽阔的山脉,因此多养一些蜜蜂,也不用担心蜜源的问题。 陈多福并无异议,认真的听着高明程传授的技巧。 高明程检查了蜜脾后,发现里面的蜜果然已经酿好了,色泽度很好,于是点头说道:“这种情况,蜜就差不多可以摇出来了。如果你把握不住,那就干脆晚几天再摇蜜,不然新蜜水分多,不好保存。” 陈多福连连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走吧,回去拿摇蜜机。”高明程领着陈多福回到他位于牛尾岭山脚下的房子里。 他这里有很多农具,所以为了方便陈大松他们使用,院门和堂屋的钥匙,都是给了他们的。 只有高明程和许多美居住的卧室,才用一把新锁给锁上了。 不过这个家中,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是了。 拿了摇蜜机后,再度返回山中。 高明程先是教陈多福怎么摇蜜,等陈多福表示学会了,高明程就让陈多福来做。 他站在旁边盯着看了一会儿,发现陈多福的确是学会了。 于是说道:“等摇蜜机里的蜜多了,你就提回家去,先把蜜倒进陶盆里沉淀,然后继续进山摇蜜。记住,一定要用干净的纱布盖在陶盆上,不然会有虫子进去。” “等沉淀好了,把上层的蜜用漏斗倒进瓶子里,剩下带渣的,用干净的纱布过滤后再收集。” “哎。我记住了。”陈多福说道。 高明程把事情交代完毕,就离开了。 他开着自己拉风的拖拉机,往军岭的合作社而去。 这里就有农药和尿素卖。 除了买这些东西,他顺手买了些点心,既然都回村了,那就住一晚再走。 再回到小富山,高明程就拿出打药的农具,把农药和水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好后,就和陈大松一起去处理生虫的果树了。 蚧壳虫是一种很常见的虫害,每年春季气温上升后,就很容易出现。 如果果树生了蚧壳虫,而不去管理的话,那么树叶上就会有密密麻麻的白色虫子,它们会让树叶变黄枯死,会让果子腐烂坏掉。 不过因为发现的早,这几棵柚子树上的虫害还不是很多,只需要及时打药,应该不会影响到后面的挂果。 不过今年柚子树本来就还小,未必会挂果。 论干农活,陈大松比高明程更在行,因此由陈大松来打药。 不只是生了虫的树打了药,附近的树都顺便打了。因为蚧壳虫变成成虫后,就会飞到附近的树上产卵,这些肉眼难见的虫卵,也要灭杀掉才行。 回村的日子,就是这么的朴实无华,除了干活,还是干活,但农活的花样还挺多的,有翻土,有锄草,有施肥,还有打药。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五章:留下旧时光 陈大松家的生活习惯是,每天早上醒来后,陈大松领着两个儿子下地干活,刘婶子则是留在家里煮粥,扫地以及喂鸡。 一大早,夫妻两个醒来后,刘婶子就看到自己的丈夫没有穿旧衣,而是穿着一件蓝色的衬衫,这是上回去走亲戚时买的,平时很少穿的。 刘婶子诧异的说道:“你下地干活,穿这衣服做什么?也不怕弄脏弄坏了!” 村里人过日子仔细,好衣服都是留到正式场合穿的,平时下地干活时,都是穿的旧衣。 陈大松仔细的扣着扣子,他想表现的沉着,但眼角眉梢的,有一股掩饰不住的喜意透出来。 他说道:“明程说今天上午给我们拍照片,就在小富山那儿拍。” “啊,拍照呀!那你赶紧把这衣服脱掉,你现在穿着去干活,那不是要弄脏了吗?等你干活回来吃完粥后,再把这衣服穿上!”刘婶子不愧是女人,想的就是细致。 陈大松光顾着高兴,所以一大早就把得体的衣服找了出来,却没想到这些细节。 于是他把蓝色衬衫脱掉,穿了件打补丁的褂子就出门了。 等出了门,就看到大儿子陈多福也穿着一身的新衣服,于是当即脸一沉,训斥道:“现在穿这衣服做什么?等下地回来后再换!” 经过他爸的指点,陈多福后知后觉的哦了声,赶紧也去换了衣服。 陈多喜想蹭照相,也在找自己的得体衣服穿呢,隔着门窗听到他爸的话,于是老老实实的先穿上旧衣。 刘婶子抿嘴,忍笑的看了陈大松一眼。 陈大松尴尬的咳了声,扛着锄头出门下地干活了。 在早上煮粥的这段时间,家里的男人会到附近的地里干活,估摸着粥熟了,于是再返回家中。 等吃过粥,陈大松和陈多福就会去小富山那边去做事了。 今天他们依旧按照以往的节奏来。 等吃过粥,换上崭新的衣服时,也才早上八点。和厂里的工人上班时间差不多。 今天略有些不同,父子三人都穿着一新,不像是去下地干活的,反倒像是去吃酒席的。 路过张成远家时,陈大松看到张成远也准备出门了,只是他身上依旧穿着一身的旧衣,似乎对照相一点都不上心。 陈大松本想提醒,但随即又觉得可能是张成远拍过很多次相片了,所以就无所谓了。 这么想着,陈大松心底还是很羡慕张成远的,毕竟张成远和高明程可是连襟,他和张成远可是不能比的。 虽这么想,但陈大松的背脊挺的更直了,眼中的笑意也是藏不住。 这个时间段,照相对于城里人来说,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但对于乡下人来说,还是很新颖很时髦的事,需要认真对待。 几人结伴来到高明程的家中。 高明程的午饭和晚饭是在陈大松家吃的,但早饭是在自己家吃的,因为陈大松家的早饭也就是粥而已。 他自个儿起床后,先把粥米煮开,然后锅盖一盖,再添加一些柴火,就可以进山去奔跑和打拳了,等打拳回来,粥也已经煮好了。 高明程从粥里捞出两个鸡蛋,他图方便,把鸡蛋洗干净后,放在粥里一起煮熟的。 然后又拿出之前买的点心,就用点心下粥了。 一顿早餐,就是如此的简简单单。 等陈大松他们过来时,高明程也早已经吃过早餐,正在院子里抛石锁玩儿。 他的大石锁,已经拿到县里去了,家里留着的则是当初给许多美打造的小石锁。 这对石锁的确很小,一个才十斤,就连许多美都能够轻松的举起。 落在高明程的手里,那就跟玩具一样,在空中不停的抛着,玩起来了花样来。 看到陈大松他们过来了,于是把石锁放在地上,笑着说道:“都准备好了?那我们去山里拍照吧!” 高明程回屋去拿照相机。 这次回村,他是拿了照相机回来的。 照相机的功能是什么呢?就是通过照相,将昔日的旧时光留下。 他承包小富山已经有两年多了,此时的他突然间有些后悔没有早些买照相机回来,没有把小富山的变化通过镜头记录下来。 时光荏苒,多年后,若无昔日的照片佐证,只怕会遗忘最初的模样。 几人寻了一处背景和光线都好的位置,然后开始拍照。 高明程先是给他们拍了一张大合影,然后说道:“你们去干活吧,我会趁机把你们干活的模样拍下来。” 于是几人就散开,各自去劳作了。 六月份要施肥,所以现在就可以在果树的下方挖一个坑出来备用了。 高明程如同一个职业摄影师般,开始找角度拍照。 他先是把小富山的整体模样拍下来。 然后又开始抓拍陈大松他们做事的样子,最后连身边的两狗也没有放过。 “黑虎,精灵,准备拍照了!别乱动啊!”高明程也不管狗子能不能听懂,反正先一番叮嘱。 黑虎和精灵之前就看到高明程拿着那个奇怪的东西了,现在那奇怪的东西对着自己时,黑虎和精灵的好奇心就迸发了,两狗俱是盯着镜头看,清澈的眼底流露出好奇来。 高明程的这款照相机的镜头感很好,画面中,黑虎站着,严肃的盯着镜头,精灵则趴在地上,歪着头看着镜头。 背景则是各种野花野草,画面中一派生机勃勃。 草丛中,蝗虫蚂蚱天牛藏于其中,还有更小的各种虫子,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里繁衍和死亡。 高明程越拍越上头,索性带着照相机来到老村这边。 途径许多玉家时,看到许多玉在家门口做事,小石头则在地上玩沙子时,于是他也没有打招呼,而是直接通过镜头找到合适的画面,然后咔嚓一声,这一瞬的时光便永远的烙印在一张胶卷上了。 从始至终,许多玉并不知道高明程在给她拍照,所以她神情从容,画面中,她的双手在做事,但上半身微微侧着,一双眼睛看着玩耍的孩子,孩子正抓起一把沙子玩,细小的沙子从指缝流出。 这幅画面,温馨又生动。 高明程颇为满意,也没有打搅她,直接走了,心中则想着,等照片洗出来后,再把照片给许多玉,由她自己收着。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六章:拿捏的稳稳的 89年5月的高家村,被永远的镌刻在胶卷之上。 老旧的房屋,阡陌的田野,还有勤劳的村民们。有土狗、家猫、山羊和黄牛。还有蓝天和白云。 在一年前,高明程曾在照相馆租借过照相机,但那时用的是国产海鸥牌照相机,画质较为一般,如今美能达单反相机在手,镜头感和成像效果,都远超之前。 这种科技的变迁,充满了金钱的味道,但只要国内突破技术,那么单反照相机就不会再高高在上,而是会如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高明程没有在高家村久留,在事情办好后,就拉着一车的货物回了县里。 车斗上,放着两麻袋的衣服,一篮子的菜,以及百多斤的蜂蜜。 如今他的蜂蜜,都是趁着去羊城进货时,拉到羊城,将之卖给范承耀,不管有多少,范承耀都能够一下子包圆,并且价钱还高。 所以除非有人主动要买,不然高明程都懒得零零散散的去卖了。 刚回到县里不久,毛子就来找他了。 毛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找高明程,和他说一说县里的最新情况,但很多时候,并没有什么大事发生,甚至连有趣一些的事情都少。 这也正常,毕竟只是一个小县城而已,怎么可能天天有大事发生。 只不过毛子每来一次,都是有钱拿的,因此就算没有大事,他也会把听来的一些家长里短说给高明程听。 高明程给他钱时,并非是固定给多少,而是看这些消息的价值,比如说,如果有大事,那么就给几十块,如果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那么就给个一两块意思意思就行。 毛子自然也不嫌弃,反正就是说说话的功夫,能得到一两块钱也好。 这天傍晚,店里没什么顾客,高明程坐在椅子上,毛子则坐在凳子上,口若悬河的说着话。 不只是高明程在听,就是许多美和高淑芳等人,也在认真的听。 八卦是女人们的天性,毛子这段时日,把口才练的不错,说起话来,跟说单口相声一样了。 这也是高明程为什么每次都愿意给个一两块的缘故,纯当听个乐子。 毛子又说了一些家长里短的八卦,得了两块钱后,心满意足的走了。 他走时,恰好和黄大志擦肩而过。 黄大志回头看了他的背影一眼,然后走进服装店,对高明程说道:“最近何大有办了几个案子,在警局里出了些风头,照这形式,年底估计也可以转正了。” 毛子刚走,黄大志就说了这话,言下之意高明程自然懂了。 不过他倒是无所谓,他让毛子给他打听县里的事情,主要是为了自身的安危,不愿意再出现抢劫案那种事。 至于别的,那是毛子的自由,他也没有买断毛子的所有信息。 “这是好事,比他以前混日子强。”高明程说道。 黄大志从他的语气里,就听出他对这事不在意了,于是他就不再提。 何大有出风头,黄大志是不嫉妒的,因为他早已经转正了。并且他现在和何大有也不在一个队里,各有各的工作要做。 “嗯,那也是,我接罗丽回家去了,走了哈!”黄大志牵着罗丽的手,刚走两步,又想起一件事来,回头说道:“明程,上次我路过你新家那边,看到已经装修的差不多了。” 高明程算一算日子,也装修了快两个月了。于是说道:“那我明天去看看。” 这次装修,主要是硬装,高明程在装修前,就叮嘱了装修工人,让他们把电线、水管都铺在地下和墙里,这样会美观很多。 电线、水管和五金,也是买的最好的,这样不容易坏,还有质感。 至于软装,高明程打算在入住前一个月再买,散味后,刚好可以入住。 等黄大志夫妇走后,许多美说道:“明程,那幼师培训的地点,你打算安排在哪里?放在我们新房子那里吗?” 服装店这边是没有合适的位置用于培训,如今新房子那边又快装好了,倒是可以作为培训的地点。 到时候买上一些凳子什么的,应该也差不多了。 这会儿,人们并不讲究散味,新房子刚建好,就能迫不及待的入住,什么甲醛不甲醛的,大部分人根本没有听过。 有些人甚至一边建房,就一边入住了。 但高明程知道刚装修的房子不能久待,不然会对身体不好。 所以也做不到让人在新房子那边进行培训。 这个问题,他之前还真没想过,于是皱眉思索,很快,心中浮现一个主意来。 只是这事得先问问房子的主人才行。 高明程不是一个磨叽的人,既然想到,那就行动。 他对许多美说道:“我去国兵叔家一趟,晚上可能不回来吃饭了。” 他拿着一瓶两斤的蜂蜜,朝着高国兵家走去。 这是今年新摇的蜜,之前他送的那些,高国兵应该已经吃完了。 等到了高国兵的家中,高国兵正在用锄头锄地呢,他们家院子大,也没种花种草的,而是用来种菜,在墙角处,还搭了个鸡舍,养着七八只鸡呢。 这会儿,正是鸡肯下蛋的时候,就自家养的这些鸡,下的蛋就足够供应高国兵一家的吃用了。 高明程发现在鸡舍的旁边,种着几棵蜜桔树,橘子树好打理,长大后,也能够给鸡舍遮阴。 “叔,这是在给辣椒培土呢!”高明程笑着说道,看着高国兵忙活的那一小片辣椒地,粗粗一看,发现也就种了十棵左右,在辣椒的旁边,还种着茄子,至于其他的角落,则种着一小片的空心菜和一些丝瓜、豆角等菜,都是当地常见常吃的菜。 “嗯,辣椒已经长了一些了,给它培土施点肥。”高国兵看到高明程来了,心情也还挺不错的。 高明程说道:“叔,要不还是我来吧,我年轻力气大,干这活轻松的很。” 说着,他打算接过锄头。 但高国兵却拒绝了,说道:“不用,总共就一点菜地,累不着。再说了,我还挺喜欢偶尔种点菜,想当年在村里时,那也是年年种菜的。” “对,你叔有时候办案子心烦了,就愿意挖土,把土挖了一遍又一遍,多挖几遍后,他心情就好多了。”赵冬梅笑着说道,手里还拿着一个电饭煲内胆。 她原来正在煮饭,听到高明程说话的声音后,就走了出来。 “明程,晚上在这吃饭吧,我多煮一些米。”赵冬梅邀请着。 高明程也没有和她假客气,高高兴兴的答应了。 赵冬梅脸上就流露出笑容来。 两个儿子都不在身边,家里只有她和高国兵两个人,所以还挺喜欢留高明程在这吃饭的。 于是她把淘米水倒在菜地里,然后折身回厨房去煮饭了。 高明程看着高国兵锄土的样子,想着赵冬梅刚才说的话,不由得想起某部电视剧的一个反派人物了。 更巧的是两者都姓高! 高明程突然一个激灵,立即把这个可怕的念头甩出脑海。 高国兵不让他帮忙锄土,他也不能干愣着,于是开始给菜地浇水,顺便观察这些菜是否长虫。 种过菜的人都知道,其实菜很容易生虫的,一旦管理不到位,就容易遭虫害,然后没了收获。 如果是种着好玩,倒也无所谓,但对于以种菜为生的人来说,宁愿多打几遍农药,也不能抱着侥幸心理。 因为打农药,真正的目的是灭杀虫卵,如果虫卵孵化出成虫后,这个时候再打农药,那么效果已经不太好了。 减产几乎就是注定的。 至于农药残留,其实只要在合适的时候打农药,等过了药效期再吃菜,那就没什么问题。 高明程眼力好,看出有几棵辣椒树已经开始长蚜虫了。 种过辣椒的都知道,辣椒最爱长蚜虫了!并且蚜虫还很难杀死! 只要一棵树开始长,那么其他的树,都会陆续的长。 但是呢,蚜虫的危害是比较缓慢的,它不会一下子就把树弄死,但叶子容易凋落,辣椒的长势也会受到影响。 “叔,这辣椒长蚜虫了,该打药了。”高明程提醒道。 高国兵仔细的去看过,才发现辣椒叶子下面的小小蚜虫。 他叹息一声,然后说道:“明天买了药再来打吧。哎,我上回听人说把韭菜种在辣椒树的旁边,就不容易长蚜虫,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高明程也是第一回听说,于是说道:“栽一些韭菜试试就行。这样吧,下次我回村里时,给你挖一些韭菜来。” 高国兵说道:“用不着,我明天让局里的小刘给我带一些就行,韭菜这东西,种上一点,就容易发出一大片来的。” 高国兵说着说着,就来了兴致,开始给高明程传授起种菜的技巧来。 在国人的心中,永远有一个种田梦,哪怕高国兵已经有十来年没怎么种过菜了,但说起种菜来,也还是头头是道。 作为晚辈,高明程自然老实听着,时不时还得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来,表示自己有学到。 这人情世故,被高明程拿捏的稳稳的。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七章:功劳有点小 饭桌上,高明程说起了幼师培训的事情来。 他看向高国兵,试探的说道:“叔,我那新房子,应该装修的差不多了,但我听人说,刚装修的房子,是不能马上住的,在里面待久了,会对身体不好。我是打算年底时,再搬到新房子这边来住。” “所以暑假搞幼师培训,我那房子也不方便。至于现在住的服装店,那就更不方便了。我打算临时租个带院子的房子,你看哪里有合适的吗?” 不等高国兵开口,赵冬梅已经抢先一步说道:“你是钱多的了!你这临时租个房子,不说钱不钱的事,要找到合适的也难!而且环境肯定不好!” “我看你也别去租什么房子了,直接让菲菲她们到我家来搞培训!反正她们也是白天来搞,不耽误我和你叔休息的。” 赵冬梅的性格就是这样快言快语,在家里也是说话算话的。高国兵听了后,完全没有反驳自己老婆的意思,也点头同意了这个提议。 他对高明程说道:“你婶子说的对,到时候让小李她们到我家来。我这什么都有,省的去一个不合适的地方,倒让小李委屈了。” 高明程心中暗喜,这本来就是他的打算,只是不好直接开口说而已。 之所以会把主意打到高国兵的家里来,还是因为李菲的缘故。 如果不是李菲,那么高明程也不会想着到高国兵的家中搞培训。 作为高国兵的未来儿媳,有李菲在,那么事情就合理了。并且这样一来,高国兵夫妇还可以和未来儿媳多些相处的时间。 高明程给高国兵和赵冬梅倒酒,然后举杯说道:“叔,婶,谢谢了,来,我敬你们一杯!” 三人碰杯,将酒一饮而尽。 赵冬梅虽然是女的,但她的酒量也不差。 赵冬梅说道:“等放暑假了,我就把大门的钥匙给菲菲,有菲菲在,我也放心。” 说定了这件事,接下来自然聊一些更加轻松的事,高明程就说了自己回高家村时,在高家村拍了不少照片的事情。 他说道:“叔,婶,我把你们的旧房子也拍了一张照,等把照片都洗出来了,我就带来给你们看看。” 高国兵家的旧房子,已经有十多年没人住了,本来建筑质量就一般,空了这么久后,如今更加破败了。 高明程记得再过几年吧,村里会下一场暴雨,然后那个老房子就彻底的倒塌了。 后来那地基,仍旧是高国兵的,但高国兵也没有再回村建房子了。 所以他趁着那房子还在时,把房子拍了下来。因为那房子里,不只是有高国兵一家的记忆,也有他的记忆。 想当初,他在自己家待不住,最常待的地方,就是高国兵的家和高壮的家。 提起旧房子,高国兵和赵冬梅的脸上也流露出回忆的神色来。 赵冬梅说道:“说起来,我也好久没回高家村了,就连明程新建的房子,也没有去过。” 之前高明程在牛尾岭建房时,高国兵倒是来过,但赵冬梅当时有事,并没有来。 “这样吧,国兵,等这周放假了,我们也回高家村一趟,到处走走看看也好。反正现在天气好,正适合出门走走。你看行吗?” 赵冬梅很快就有了主意,而当她拿定主意后,高国兵一般是不会反驳的。 “行!”高国兵点头说道。 “叔,婶,那我带你们回去吧,正好到我家坐坐,吃顿农家饭,看看我承包的小富山和养的鸡仔。”高明程当即说道。 高国兵家没有车,平时出行,都是骑警局的自行车。 但高家村距离县城还是有一段路的,骑自行车多少有些不方便。 不过高明程很快就想到,他应该去肖金峰那儿借吉普车的,那样回村时,更有牌面。 高国兵是高家村职位最高的,坐拖拉机回去也行,但终究比不上吉普车啊。 距离放假还有三天,于是高明程决定明天就去找肖金峰说一下,省的车子被其他人借走了。 一顿丰盛的佳肴,几杯暖胃的小酒,说说笑笑间,已经晚上九点了。 高明程看了眼悬挂在墙壁上的钟表,然后起身告辞了。 高国兵也没有虚留,而是叮嘱道:“你自己路上小心。” 高明程笑了,调侃的说道:“要是有人打我主意,正好给叔你送业绩。” 高国兵也笑了,把他送到院子门口。 这会儿附近居住的人并不多,因此四周夜色浓郁,高明程拿出手电筒,走在小路上。 县里的主街道已经水泥硬化了,但这些小路,还是泥巴路,并没有被硬化。平时走还好,一旦下雨,就容易弄脏鞋子。 高明程神态从容,嘴里还哼着曲子,拐过一条小路,然后再走几分钟,就可以到大路,穿过马路再走一会儿,就到他的服装店了。 他步伐迈的很快,走路似一阵风般。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临走时说的那句话,竟然一语成谶了! 高明程走在小路上,这边的房屋开始变得密集些,两边都是屋子,这会儿有明明暗暗的灯光从各个屋子里散发出来。 在县里,几乎家家户户都用上电灯了,只是煤油灯和蜡烛也是有的,因为电线和电力的缘故,县里有时候会停电,这个时候,就需要这些老旧的照明工具了。 一个黑影快速的攀爬过一户人家的院墙。 院墙并不高,出于节省砖块的想法,院墙也就两米高,刚刚能够阻拦路人的视线而已。 不过有些人家,会在砌院墙时,把一些玻璃瓶子打碎,然后把尖锐的部分朝上,这样能够起到一个防御的作用。 只是这户人家的院墙并没有碎玻璃渣。 高明程走到那里时,发现在院墙的外面,还摆着一块石头可以供人垫脚,这样一来,只要身体素质还行的人,踩在这块石头上,就会很容易翻过院墙。 高明程站在石头上,轻而易举的将整个院子尽收眼底了。 院子不大,只有三间正屋,旁边各有一个厨房和厕所,空院子里还堆着一些建筑用的工具,如运水泥用的人力建筑斗车。 由此可见,这户人家肯定是在工地干活的。 高明程并不知道翻墙的人是谁,他看到时,只来得及看到那人的背影,只一眨眼的功夫,人就已经翻了进去,然后进了屋子里了。 不过,他耳力很好,于是听到了男女鬼混的声音,恰如干柴遇烈火,在极短的时间内焚烧起来了。 这可疑的场景……难道是通奸? 如果是小偷,亦或者是寻仇的,高明程还能够见义勇为一把,可这情况……他也不知道当事人到底是什么关系,贸然插手不好。 所以他决定当做没看到得了。 只是在他刚从石头跳下来,还没走上两分钟,就迎面碰见一个人。 这个人手里拿着一把泥刀。 泥刀是一种建筑工具,砌墙时用以斩断砖头、修削砖瓦、填敷泥灰等。 高明程看到这个男人手上的泥刀,又联想起刚才那个院子里的斗车,莫名的觉得这个男人就是那个院子的男主人。 可是…… 他知道不知道,现在屋子里正有一对男女在鬼混啊? 想到之前那场大火的由来,高明程觉得自己的正义感应该强烈一点,虽然这个功劳有点小。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八章:改变命运 高明程没有马上吭声说些什么,而是一直盯着那个男人的背影,直到看到他果然朝着那个院子走去。 “哎,前面那个兄弟。”看到那人已经从口袋里拿出钥匙,准备打开院门时,高明程立即喊住了他。 那人回头,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也是这个时候,才看清楚那人的模样。那人大约三十岁左右,因为常年在工地干活,皮肤黝黑粗糙,一双眼睛微眯,有较为明显的龅牙。 不得不说,他长得很普通,和帅这个字,那是一点都不沾边的。 但在看清楚这人的长相时,高明程的瞳孔都忍不住震动了几下。 竟然是他! “你……叫我有什么事吗?”那人开口,浑身散发出老实巴交的气质来。 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老实人。 高明程的内心极为复杂,一时之间竟然忘记说话了。 直到那人再次问他时,高明程才反应过来,说道:“你……是不是叫周乐?我听人说起过你,说你砌砖的手艺不错。” 那人有些意外,但随即就高兴起来,因为高兴,他的身体有些摆动,手中的泥刀更是习惯性的挥动了下。 在手电筒的光线下,平平无奇的泥刀却让高明程多看了几眼。 眼前的周乐,和他手中的泥刀,都是那么的普通。 但今晚一过,不管是人,还是泥刀,都将不再普通了。 高明程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周乐。 事实上,这辈子,他和周乐也没有任何交集,就是上辈子,交集也不多,只知道这是一个狠人,什么脏活都敢干。 他在道上混时,自然结交了黑白两道的朋友,认识了不少人。关于周乐的往事,他是听人说过,自己倒是没和周乐有过多么紧密的来往,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周乐和他是一个县的人。 “嘿嘿,我从十三岁,就跟着我爸在工地里做事了,我这砌砖的手艺,确实还行。”周乐又是高兴又是谦虚的说着。 他们这些靠手艺赚钱的人,口碑还是很重要的,你口碑好,请你做事的人就多,你就能够多赚点钱。 高明程说道:“你知道往这再走八百米左右,靠街的那个工地吗?那个工地是我的,我打算建一所幼儿园,明年开春就要用,所以想多请几个人来做事。你方便过去做事吗?” 高明程很快就想到了一个搭话的由头。 在说出这话之前,他的内心是有过波动的,但最终他决定插手管这事。 如果他不管,那么明天,他就能够送高国兵一个大功劳。 但是他管了,或许能够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周乐是干这一行的,自然对县里的各个工地比较关注,听了这话后,他才仔细看着高明程,然后恍然大悟般的说道:“哦,原来是高老板!我见你在服装店门口耍过石锁,你,是这个!” 周乐满脸敬佩的朝高明程竖起大拇指。 然后又说道:“那对石锁,我也去举过,我力气也算大的,能够提的起来,但是想要完全举起来,还是勉强了点。我打算再练练,过年时,去你店里买身好点的衣服。” 高明程笑了,心底则有些唏嘘。 在惨事没有发生之前,周乐也是一个对生活有所期待的普通人。 周乐快速的说道:“我方便去做事!我最近都没有事做的,本来有个老表喊我去一个工地做事,结果又黄了!” 说着,周乐还叹息了声,要不是事情黄了,他也不至于现在这个时间回来。 他们这些在工地做事的人,如果工地离家近,那么就可以回家来住,但如果工地离家远,那么就在工地那儿随便生活了。 随意搭个棚子,捡几块木板做床,再支一个铁锅煮粥煮饭就行。 高明程听了这话就明白了,难怪才晚上九点多,就有人翻墙行那不轨之事了。 原来这周乐是提前回家了。 提前回家和捉奸,真的很配啊! 高明程说道:“那行吧,你明天就去我工地做事。” 两人就站在门口说话,动静不大不小,但也足以令屋内的人有所察觉了。 周乐满脸的高兴,指着门口,对高明程说道:“这是我的家,高老板要进去坐坐吗?不过我老婆应该带儿子睡着了,他们一向睡的比较早。” 高明程听他提起老婆儿子来,忍不住唏嘘。 陈司机因为常年在外面跑运输,老婆给他戴了顶帽子,但好歹孩子还是亲生的。 可这周乐呢,不但戴了顶帽子,还给别人养孩子。 也正是因此,受到刺激的周乐才会用手中的这把泥刀将屋子里的三个人都杀死。 周乐常年在工地做事,力气不小,手中这把泥刀,更是用的熟练,在他杀人逃亡后,犯的案子中,也大多是用泥刀杀的人。 所以他在道上有个诨号就叫泥刀,出手极其狠辣,只要给钱,什么脏活都敢接。 并且凶残至极的他,最后并没有伏法,而是和一群人偷渡到加拿大去了,据说在那边也占下了一块地盘。 “我就不进去坐了,太晚了,我也要回家了。你要买衣服,可以到我店里来,我给你算五折。男人嘛,总要有一套上档次的衣服才好。” 高明程说完,朝周乐招了招手,他转身就走。 因为他已经听到有人翻墙离开的声音了。 至于后续,他就不打算过多的插手了,主要是也不方便插手。 周乐的性格底色是朴素和吃苦耐劳,如果没有受到大刺激,那么一辈子都会勤勤恳恳的做事,辛辛苦苦的养家。 周乐目送高明程离去,然后心情很好的打开院子门,因为长着龅牙,他笑的时候,牙齿就会很明显。 原以为事情黄了,又得重新去找活干,没准有好几天都没有进账,但没想到,居然会在家门口遇到高老板! 这高老板真是一个好人,不但让他去工地里做事,还愿意给他打五折! 一想到新新服装店挂着的那些漂亮衣服,他就心动不已。 高老板说的对,男人是该有几件上档次的衣服,另外他也要给老婆和儿子各买一套。 到时候去走亲戚,脸上也有光。 他把门关上,朝屋子里走去。 房间里黑漆漆的,可见里面的人已经睡着了。 周乐轻手轻脚的进了屋子,躺在他老婆的身边,只是一双手不老实的朝他老婆摸去,但很快,他老婆翻了个身,背对着他,拒绝之意很是明显。 周乐暗叹一声,他猜到他老婆可能没睡,自从生下儿子后,他老婆就不太肯让他碰了,只有每次把赚来的钱给老婆收着时,才能够让他得偿所愿。 虽然心里颇有微词,但老实的周乐也没有多想,他也翻过身去,很快就睡着了。 黑暗中,白皙丰腴的女人轻哼了声,满脸的厌恶之色。 她闻到浓郁的臭汗味了,躺在周乐的身边,她实在是犯恶心睡不着,于是她趁着周乐打鼾时,去了儿子的房间睡觉。 她离开时,还在打鼾的周乐睁开了眼,眸光晦暗。 他坐起身来,一双眼睛在屋子里四处打量着。 突然,他在床角捡到一个裤衩。 这个裤衩是黑色的,比较新,和他的那些洗到发白、甚至有洞的裤衩完全不同! 周乐的手猛地攥紧。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九章:蛮听劝的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给肖金峰打了电话,说好了放假那天借车的事情。 肖金峰自然是一口答应了。 吃过早饭后,高明程就去幼儿园的工地,看那周乐是否来做事了。 然后果然看到周乐正在那里砌墙。 负责工地的包工头看到高明程过来了,立即说了周乐的事情。 高明程点头给予了肯定:“他是我叫过来的,以后就跟着你们一起做事。” “那好。”确认无误后,包工头就自去做事了。 高明程一边检查工地的进度,一边来到周乐的身边,观察着他的情况。 周乐看到他过来了,立即冲他咧嘴一笑,只是这一笑,简直把自身的缺点暴露无遗。 他的眼睛本来就不大,比较眯的那种,牙齿又是龅牙,当他笑时,眼睛更眯,牙齿凸出,其实并不好看。 高明程上辈子见过周乐几次,那几次周乐都是绷着一张脸,一双眼睛冷冷的看着人,像是一条伺机噬人的毒蛇。 虽然满脸的凶恶,但也有几分酷哥的模样,因此在某些场所的女人堆里,竟然还挺吃得开的。 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大地上,给万物镀上一层金光。 工地里,尘土飞扬,所有的工人都灰头土脸的,但由于是早上,刚开工不久,因此有些人还是比较得体的。 有人不爱干净,不讲卫生,自然也就有爱干净讲卫生的人。 高明程注意到周乐仍旧是穿着昨天的衣服,脚上的一双解放鞋,都已经烂了几个破洞了,露出大脚趾来。 头发亦是脏兮兮的,充满了油垢。 讲真的,这副模样,真的不讨女人的欢心。 “高老板,谢谢你让我来这里做事。”周乐笑着道谢。 “不客气,你本来就是凭手艺吃饭的。那个……你昨晚回家没有洗澡换衣服吗?现在天气热起来了,你这头发也乱糟糟的,该去剃发了。”高明程没忍住,还是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他觉得,周乐如果想要拥有不一样的命运,那么就得从自身改变起。 要爱干净讲卫生,要让自己穿好吃好,如果一心为别人做老黄牛,累死累活的,那么沉没成本太大,就容易走极端。 周乐尴尬的摸了摸自己的头发,他手上有大量的灰尘,这一摸,那头发就更脏了! 高明程见到这一幕,眼角都抽搐了下。 他指着工地里的一个人,说道:“你看他,同样在工地做事,他就比你干净不少!你听我的,今天傍晚做完事后,就去理发店剃发,然后到我店里来买几件衣服,我给你打折!” 周乐先是满脸感激的道谢,然后心底却有些发苦。 他下意识摸了摸裤兜,里面只有几毛钱。 他每次做完事,都把钱给了他老婆收着,让他老婆存起来,所以他自己手上没什么钱的。 他尴尬的低头,看到了自己洗到发白的裤子和有破洞的鞋子,脑子里,突然又想起那条黑色的新裤衩了。 周乐握着泥刀的手猛地用力,青筋凸起。 不过只一瞬,他就抬头,露出憨厚的笑容,说道:“哎,高老板是有见识的人,我听你的。” 高明程看他听劝,心底也高兴不少。 他在幼儿园的工地里转悠了下,然后去了新房子那边。 昨天黄大志说这边的房子已经快要完工了。 所以他过来检查一下。 高明程在建服装店那栋房子时,手里的钱比较紧张,所以买的地皮不大,建的房子也简单。 但这新房子,他是预计要住几十年的,所以地皮往大了买,房子也是往好的建。 院子门已经安装上了,是一扇雕花铁门,看着很是大气。打开铁门,就进了院子。 院子里并没有完全铺上水泥硬化,而是做了一个规划的,预留了种树和种花的位置,还特意做了花圃出来。 这个院子,高明程不打算用来种菜。 种菜需要施肥,不然菜是种不好的。一旦施肥,难免有气味。 再说了,他在高家村有一座山和一大片的地,难道还不够他种菜吗? 所以这里的院子,他往生活情趣那方面去折腾。 踩在水泥地上,高明程觉得有点美中不足,应该再铺上水磨石,这样会更漂亮些。 上了两个台阶,便到了屋檐下,正门是一扇更漂亮的铁门,门内门外,都铺了瓷砖。 由于还没有摆家具,因此整个客厅和餐厅看着很空旷很大。 高明程的目光在每一处扫过,检查着装修的进度和有无问题。 一层层楼检查上去,他发现三楼还没有安装房门的。 正在这时,他听到有人进来的动静,原来是装修工人扛着几扇门进来了。 双方见面,自然是一阵客套寒暄,高明程检查了门的质量,看着他们安装好。 负责装修的人说道:“高老板,已经都装好了,你看还有哪里不足的?” 高明程说道:“大体都还行,就是院子要铺上水磨石,这样好看些。你们等下把院子量一下,买足够的水磨石来施工。等工程都结束了,我再给你们尾款。” “行!” 说定了这事,高明程就离开了。 他回到服装店那边时,洗了脸和手后,这才去抱自己的儿子。 上辈子他没怎么抱过两个儿子,总觉得一眨眼,儿子就已经长大了,并且不和他亲了。 现在他要弥补这个遗憾,除非实在没空,否则他一定是要天天抱着小旭旭的。 在高明程一家和和美美吃中午饭时,工地里的工人们,也各自散开,住在县里的,都回自家去吃饭,远些的,也会去找几家便宜的饭店吃饭。 周乐的家距离工地才八百米左右,算得上是近的,于是回家去吃。 只是他回到家里时,家里却没有人,问了旁边的邻居,才知道他老婆带着儿子回娘家了。 周乐脸上的笑消失了,阴沉着脸进了家门。 他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几分钟后,他进了屋子,开始翻箱倒柜起来。 他的钱都是给他老婆收着的,但屋子就这么点大,他大约还是知道钱放在哪里的,一番寻找后,他终于找到放钱的地方了。 他把小木盒里的钱全部倒在床上,开始数起来。 这些钱看着不少,但都是小额钞票,一共也才三十多块钱,应该是平常用的零钱。 周乐继续去找,结果并没有找到更多的钱了。 他的脸阴沉起来,兀自想了一会儿,他去了儿子的房间。 又是一番寻找,这回总算找到一个存折出来。 这张存折是信用社的,开户人倒是他,是他还没有结婚时开的户,等结婚后,就给了他老婆收着。 他连忙翻开存折,找到最新的那一行字。 上面一共只有二百六十块,并且已经很久没有存钱进去了。 周乐在心里算了一下自己这几年赚到的钱,以及家里的一些花用,根据他的算法,家里至少能有一千块钱的! 别看他穿的破旧,但赚的可不算少,只不过他把钱都给了老婆,然后他老婆也没怎么给他置办衣服而已。 周乐把存折放进裤兜里,然后继续翻找,只是这次没有再找出一毛钱了。 他看了眼冷锅冷灶,以前他也遇到过这种情况,但那个时候,都是他自己随便煮一碗白水面条吃,能填饱肚子就行。 但今天,他没有自己动手,而是决定去饭店里吃。 等到傍晚下班时,他就去了一家理发店,让人给剃了一个板寸,然后又用肥皂水洗干净。 这剃发后,感觉头都轻了不少,整个人那是神清气爽。 周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情终于好一些了。 紧接着,他去了高明程开的服装店。 进去时,看到店里那漂亮的水晶吊灯,忍不住驻足多看了几眼。 “哎,周乐来了!你快进来吧!”高明程看到他了,热情的招呼着。 当他看到周乐剃了发,洗了脸,整个人精神了不少,觉得他还是蛮听劝的。 听劝好啊! “来,这些衣服都适合你,都是用本地的粗布做的,结实耐用!”高明程也没有废话,直接把周乐带到便宜些的衣服面前。 这些衣服,是店里的引流款,都出自高守旺家的制衣作坊。 周乐自己买衣服的经验极其的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选,他脑子都晕乎乎的,只知道听高老板的准没错。 最后,他买了三件衣服和三条裤子。 再一算账,他发现高老板果然给他算便宜了,于是感激的冲高明程笑了笑。 高明程看着穿着一新的周乐,继续说道:“我店里没有裤衩和鞋子卖,等下你去别的店买,这里里外外穿着一新,整个人看着起码年轻五岁!” 被这一夸,周乐心底高兴的很。 出了服装店,他就听劝的去买裤衩和鞋子了。 存折里的钱,他下午时,已经找个时间去取出来了,不然还真没钱买这些。 他拎着一堆东西,脚步轻快的走着。 回到家门口时,他听到他老婆的哭骂声,似乎在骂有小偷进来偷东西了。 周乐沉默了几秒,想起自己翻完东西后,忘记归位了。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章:激怒 “你们家的围墙又不高,也没有放碎玻璃,东边的墙角,还有一块石头,踩在上面,一用力就能够翻进来。哎,那块石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的,之前我看到时,就和你说了,说得把石头搬走才行。” 隔壁婶子的话从院子里传了出来。 “周乐一天到晚都在外面做事,你要是也不在家,可不是让贼人找到机会了?哎,我看还是报警吧!要是抓到小偷,也挽回一点损失。” 隔壁的婶子挺热心的,要拉着周乐的老婆去报警,但周乐的老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竟然迟疑了下。 但隔壁婶子是看着周乐长大的,周乐家遭了贼,她简直比周乐老婆还着急,非要拉着周乐老婆去报警。 周乐站在门外,听到了里面的动静,他立即走了进去。 钱是他拿的,要真去报警了,那就出笑话了。 “不用报警,钱是我拿的。”周乐大声的说着话,又对隔壁婶子说道:“婶子,你先回家去,我和田芬芬说。” 隔壁婶子有些意外,但看到焕然一新的周乐,竟然有几秒没有认出来。 但认出来后,她立即笑了,夸赞道:“哎呦,是该打扮打扮,看着年轻多了!你妈要是看到你穿成这样,肯定高兴!那你们说,我先走了。” 隔壁婶子看到周乐手里提着的袋子,识趣的走了。 她一走,田芬芬就跟疯了一样,扑上去抓周乐的脸。 “你拿走的钱?你怎么敢拿走钱?快把钱都给我!”田芬芬气的不行,本来以为是遭小偷了,没想到是周乐拿走的钱! 她一下子就化身母老虎,要跟周乐干架了。 以前每次她只要一凶,周乐就不敢再说什么,老老实实的听她的话了,她以为这次也一样,但谁知道周乐伸出一只手,稳稳地攥住了她的手腕,令她有力难使。 周乐比她高,又常年在工地做事,力气自然比她大的多,以前只是让着她,不跟她吵,不跟她打而已。 但现在周乐心里有个怀疑,因此不痛快。 其实他早就有些怀疑了,只是一直没有抓到把柄,就认为是自己胡思乱想。 但那条带着体味的黑色裤衩,还是让他心底冒火。 他本来当场就想找他老婆质问,但怕吵醒睡着的儿子,以及影响到第二天去工地做事,他最终忍了下来。 周乐一边控制住他老婆,一边把院子门关上。 “你要做什么?你放开我!”田芬芬气的大骂,心中想着要怎么对付周乐,才能够让他乖乖地听话。 “周乐,你忘记你娶我的时候说的话了吗?你说要一辈子对我好,你说要把赚来的钱都给我的!你怎么能偷偷拿走我的钱?你怎么能这样做!” 周乐把她拉进屋子里,然后打开松木衣柜,露出里面的几件衣服来。 衣柜分两边,一边放着周乐的衣服,一边放着田芬芬的衣服。 周乐指着衣柜,说道:“从我们结婚到现在,我哪里对你不好?我的钱有没有全部交给你存着?可是你是怎么对我的?你看看——” “你的衣服那么多,花花绿绿的都有。我的呢?” 田芬芬立即说道:“你天天在工地里做事,要穿什么好衣服?那不是浪费钱嘛!” 周乐气短了一秒,但随即说道:“我也有不去做事的时候。” 要是没找到活干,周乐也会在家里待上几天,甚至待上一两个月都有的。 周乐从自己的那边衣柜里拿出几条裤衩来。 这些裤衩都不知道穿了多久了,松松垮垮的,每条裤衩都有几个破洞。 “我干活是用不着穿好衣服,但便宜的衣服总该买几件吧?这裤衩也该买几条吧?” 说到裤衩时,周乐的语气都重了几分。 其实他也不是那么不爱干净的人,一开始,他也是经常洗澡的,但因为他回来的晚,有时候洗澡时,田芬芬就会埋怨他发出的动静把儿子吵醒了。 久而久之,他就干脆不怎么洗澡了。 今天被高老板指出不爱干净时,他心底很不是滋味。 田芬芬看到那几条有破洞的裤衩时,脸上闪过几分不自在。 她正要说话时,却见周乐拿出一条黑色的裤衩来。 看到那条裤衩,田芬芬的眼睛瞬间瞪大了。 这东西……怎么在周乐的手里? 周乐却平静的把裤衩丢在田芬芬的面前,说道:“你喜欢这种裤衩,那为什么不给我买?” 田芬芬浑身颤抖,简直说不出话来。 这条裤衩,还真是她买的,只不过不是买给周乐穿的。 从拿出裤衩开始,周乐的眼睛就一直盯着田芬芬,看到她脸上的变化时,猛地深吸了一口气。 他看向门边,他的儿子站在门口。 他的儿子已经六岁了,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不怎么说话,显得呆头呆脑的,只不过因为是自己的儿子,所以他也从来没有嫌弃过。 沉默了几秒,周乐开口说道:“以后家里的钱我管,每天会给你买菜钱,你在家里把家务做好,把儿子带好就行。” 田芬芬听了这话,一下子就炸了,跳脚说道:“不行!你说过要把钱给我的!要不是你彩礼给的高,又答应把钱给我管,我会嫁给你?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田芬芬长得还算漂亮,主要是皮肤白皙,生育后,由于吃穿的好,又不要劳作,体态丰腴了不少,虽然是三十出头的妇人了,但很多男人都乐意多看她两眼。 周乐也是因为田芬芬长得漂亮,所以哪怕她爸妈狮子大开口,要了高价彩礼,他也同意了。 之后田芬芬空着手嫁进来,他也没有说什么,而是把家里的钱都交给田芬芬来管。 田芬芬说的话太难听了,这让周乐忍了又忍,但想到儿子,他还是尽可能冷静的说道:“要么以后钱归我管,要么离婚,你选一个吧!儿子归我!” “哈?你要和我离婚?你当初死皮赖脸的求我嫁给你的时候是怎么说的?你敢和我离婚?”田芬芬怒了,她一直没把周乐当回事,因为周乐就是她手心里的蚂蚱,她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就算那条内裤在他的手里又怎么样?又能证明什么? 只要她不承认就是了! 这么想着,田芬芬硬气了不少。 但谁知道周乐也和往日不同了,这次竟然咬定了要么归他管钱,要么离婚,竟让田芬芬没有占到便宜。 家里的钱是周乐赚的,只要周乐不肯把钱给她,那么她也没辙。 气急之下,田芬芬忍不住骂道:“你这个没种的男人!你以为你儿子是你的?你想得美!” 一直压抑着情绪的周乐猛地抬头,冷眼盯着田芬芬,质问道:“你什么意思?” 田芬芬没在他手里占到便宜,心里很不舒坦,现在看到周乐终于发火了,她反而兴奋的戳他的痛处。 “我说你给别人养儿子!” “啪!” 重重的巴掌落在田芬芬的脸上,她的一边脸瞬间肿了起来。 周乐气急败坏,眼睛在屋子里乱转,然后他看到放在窗边的泥刀了。 下意识的,他伸手去拿泥刀。 他的脑子里一片白光,根本不知道在想什么,又要做什么,只是手握紧泥刀时,一个念头就汹涌而出。 愤怒之下的他无法控制住自己,本能的抬手,泥刀高高的举起。 田芬芬满脸惊恐,后怕的情绪涌上心来。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一章:冰山全貌(求月票) “爸爸。” 一直呆呆愣愣的站在门口的孩子突然开口叫了句,声音稚嫩且清澈,完全没有一丝惧意。 这一声爸爸如一束光,刹那间照亮了周乐心底的黑暗,将他从那种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拉了回来。 周乐的动作停住,扭头看向孩子。 孩子咧嘴笑着,说道:“我不想吃药,我想吃糖。” 孩子似乎并不知道眼前的一切即将发生什么,而是突然的提出一个要求来。 他的发育比一般的孩子慢很多,平时看着呆呆愣愣的,很少开口说话,而每当他开口说话时,周乐都会感到十分的高兴,对于他的要求,也会尽可能满足。 比如现在,周乐就下意识答应了给孩子买糖。 “好,爸爸给你买糖吃。” 说完后,周乐的脑子又是一懵,想起了刚才田芬芬说孩子不是他的话。 此时他的泥刀已经抵在田芬芬的脖子上的,他沉声问道:“孩子到底是谁的?” 田芬芬已经吓的脸色发白,下半身更是一股尿骚味。 她哆嗦着说道:“我……我也不知道。” 有时候,女人知道自己生的孩子是谁的,但有时候,女人自己也不知道孩子是谁的。 只不过田芬芬打心底看不上周乐,所以就一直认为孩子不是周乐的,刚才两人争吵时,为了打击周乐,田芬芬才会脱口而出。 但刚才周乐挥着泥刀朝她刺来时,她还是怕了,这样发狂的周乐,是她从未见过的。 平时,周乐总是不修边幅,总是憨厚的傻笑。 但此时的他剃了板寸和刮了胡须,穿着一身新衣服,眼睛阴冷,嘴唇紧抿,仿佛彻底的变了一个人一样。 这让田芬芬感到十分的陌生和害怕。 周乐冷冷的看着田芬芬,似乎在判断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最后,他放下了泥刀,转身牵着儿子的手,说道:“走,买糖去。” 等父子两走后,田芬芬才一屁股坐在地上,过了一会儿,她怕周乐回来后再打她,于是拿了几件衣服,匆匆忙忙的走了。 前面临街的地方就有一家小卖铺,周乐牵着儿子的手,朝小卖铺走去。 “佑佑,你刚才说吃药?你病了吗?吃了什么药?” 周乐问着,心底感到疑惑。 只是孩子本来就发育迟缓,根本听不懂他的话,也不会立即给予答复,而是整个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周乐没办法,只能先带孩子去买糖吃。 然后花了一毛钱,给他买了两粒水果糖。 得到糖后,佑佑高兴的笑了。 周乐看着孩子的笑脸,心里十分的复杂。此时此刻,他发疯般的想知道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 回到家里,他发现田芬芬已经趁机走了。 对此他也不意外,而是去了隔壁的婶子家。 隔壁婶子见他带着孩子来了,脸上带着关心的问道:“周乐,你们……没事吧?我听到你们吵架了。” 周乐很冷静的说道:“没事。婶子,佑佑刚才说他不想吃药,他最近生病了吗?你有没有注意到他在吃什么药?” 周乐很多时候都是早出晚归,甚至十天半个月都不在家,所以对孩子的情况,可能还没有隔壁婶子了解的多。 隔壁婶子看着佑佑,诧异的说道:“他最近没生病啊……不过,你老婆是会经常拿药罐熬药,问她,她也不说。” 得到这个线索,周乐回到家里,把厨房的灯打开,开始翻找起药罐来。 县里有几家草药铺子,由于草药比西药便宜,所以很多人生病了后,都会去捡草药来吃。 很快,周乐在角落找到了药罐,打开药罐后,发现里面还有药材的残渣。 只是周乐也不懂这些,分辨不出具体是什么药,又有什么作用。 兀自想了一会儿,他决定拿着药罐去找草药大夫问问。 至于佑佑,自然没有带去,而是放在隔壁婶子家。 十多分钟后,周乐找到一家草药铺子,这种草药铺子,都是前店后院,家传的医术。 坐镇铺子的老大夫看了一眼药渣,又拿起来辨别了下,然后就说道:“这个是治疗失眠的药,不过药材品质不太好,是便宜货。是你家里人用的药吗?你得买好一点的,这样对身体才好。” 周乐道了谢,然后恍恍惚惚的走了。 治疗失眠的药?可是儿子的睡眠一向很好啊! 难道是田芬芬吃的药? 可随即周乐想到昨晚田芬芬没准就在和人胡搞,怎么可能吃这种治疗失眠的药? 至于他自己,他可以肯定自己没有吃过,因为他的睡眠也很好,几乎是一躺下,就能够睡着。 这是因为他白天做事太累,所以就睡的快。 突然,周乐的心中产生一股强烈的不安,他又折回草药铺子,激动的身体都有些颤抖。 “大夫……如果,孩子吃了这种药,会怎么样?” 老大夫抬眼看着他,沉稳的问道:“多大的孩子?” “六岁……可能更小?”周乐不确定的说道。 老大夫变了脸色,骂道:“是药三分毒,你怎么能把这药给孩子吃?这是上了年纪的老人睡不着时,捡药熬煮了后,吃上一碗有所改善的。一个孩子要吃什么安神的药!糊涂!” “那孩子要是吃了这种药,会怎么样?”周乐又问了句,他执拗的想要个答案。 “那肯定会有很多影响!这药品质不好,毒性大,孩子吃了,严重的话,都会死人的!如果吃的少,也容易影响发育,长得不如其他的孩子。至于具体的,那我也说不好。” 老大夫的话,如同晴天霹雳,霹打在周乐的心中。 他想起自己的儿子异于常人,经常呆呆愣愣,跟个傻子一样,同龄人都去读学前班了,他儿子却去不了,老师说佑佑什么都不懂,让佑佑晚两年再来读书。 周乐只觉得嘴巴发苦,但他还是开口问道:“大夫,你知道怎么查我儿子是不是我儿子?” 老大夫看着周乐的模样,又听到他这句话,就知道肯定有内情。 只是查这方面,中医是比不得西医的,所以老大夫给他指了条明路。 “这个我也不懂,你带着孩子去人民医院问问吧。” 周乐重新道谢,然后浑浑噩噩的走了。 不知走了多久,突然有人喊住了他。 “周乐,你怎么还没有回家去?” 高明程抱着小旭旭在店门口玩,服装店里,其他人都在看电视。 但高明程对电视的瘾不大,且知道孩子不能看电视,否则会坏了眼睛的,因此就抱着孩子在外面走走,等一会儿后,就可以给孩子洗澡睡觉了。 他看到周乐神思恍惚,不由得出口叫住了他。 同时一个疑惑在心底冒出。 不会吧……难道已经发生该发生的事情了? 他锐利的眼神看向周乐的衣服,发现上面干干净净,并没有沾染血迹,于是松了口气。 “高……高老板。”周乐的瞳孔过了一会儿才聚焦在高明程的身上,认出了他来。 他说话时,浑身颤抖,似乎背负着很大的压力。 这副模样,让高明程不敢轻易放他走,毕竟他可不是一个普通人啊!没准提前黑化,干出点什么事来,高明程都不会意外的。 “怎么了?坐,坐下来说!”高明程指着一个凳子,示意周乐坐下。 “哎。”周乐听话的坐下。 其实他和高明程一点都不熟,都才认识不到两天。 但高明程给了他工作,又给了他衣服折扣,这让他觉得高明程是好人,是能帮助他的人。 于是急于找人倾诉的周乐,一股脑的把今天发生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由于激动和没有多少文化,他说起话来,是有些条理不清的,但好在高明程听懂了。 听懂后,高明程和周乐一样,都有种可怕的猜测。 上辈子,关于周乐的事情,他是从别人的口中得知的,但别人叙说的,就如冰山一角,并未窥见事情的全貌。 甚至于上辈子的周乐,只怕也不知道这些隐情。 当时的他抓奸在床,又得知儿子也不是自己的,走极端杀人后,就迅速潜逃了。 并且再也没有回来过。 佑佑到底是不是他的儿子,以及佑佑发育异于常人,到底是不是人为的,这些都是未解之谜。 高明程回忆了一下能够做亲子鉴定的时间,他对这方面没怎么关注过,但现在应该是有这项技术了,只是不知道好不好做。 但要做的话,得去省城打听,县里肯定是没有这个条件的。 不过如果运气好的话,通过验血型,就能够大致知道孩子是不是自己的了,只是这个不太准,还得知道奸夫的血型才行。 朋友们,双倍月票最后一天啦,有票的别留着,给我给我!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二章:抽丝剥茧 高明程就和周乐说了自己知道的鉴定方法,如果是血型的话,在县里的医院就能够做,但要知道奸夫的血型才行。 dna鉴定的话,就只能去大城市,而且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够做这个,高明程也不知道。 周乐沉默了。 一辈子没出过县城的周乐,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作何选择。 高明程看了眼他手上的药罐子,想了想后,开口说道:“不管孩子是不是你的,他肯定是无辜的。我看你还是先领孩子去县医院看看,看医生怎么说,还能不能治好。” 周乐的嘴唇嚅动了下,却没有发出声音来,过了一会儿,才有干哑的声音发出:“高老板,那我明天请半天假。” “哎,可以,可以。那个……你如果身上没钱的话,我也可以提前支一个月的工资给你。人生无常,把这些难关闯过去就好了。”高明程安抚道。 既然有缘遇到,那么能帮就帮。 一辈子铤而走险,轰轰烈烈是一种活法,一辈子平安喜乐,平平淡淡也是一种活法。 周乐手里头的确没多少钱,也不知道给儿子看病要多少钱,于是感激的跟高明程道谢。 高明程也说到做到,当场给了他一个月的工钱。 在工地里做事,是按天算钱的,如果天气不适合,或者材料用完了,那就得休息一天,这一天是没有钱的。 高明程按一个月给他钱,那么没准得一个半月才能够赚到那些钱。这个就到时候再算账去了。 周乐拿到钱,心底踏实了不少,整个人也没有完全被阴霾包裹,感觉浑身轻松了几分。 他站起身来,说道:“那我先回去了。” 佑佑不一定是他的儿子,但他把佑佑当儿子养了六年,付出了很多心血和感情,再说了,就跟高老板说的那样,不管田芬芬做了什么,佑佑总是无辜的。 所以周乐决定不管怎么样,先带佑佑去医院看看。 第二天,周乐就带着佑佑去医院了。 其实之前,他也带佑佑去过医院,但当时他不知道佑佑吃了不该吃的药,医生也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只说孩子还小,慢慢来,有些孩子说话晚和走路晚也是正常的。 这一次,他给医生说了情况,又给医生看了药渣,有了怀疑的方向后,就可以做针对性的检查,然后发现周乐的儿子佑佑的确是因为药物的缘故,导致身体发育异常。 接下来,就需要一个长期的康复治疗,并且佑佑终生都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样健康和聪明了。 但经过干预治疗,佑佑至少能够自理,不会傻愣愣的跟个傻子一样。 离开医院时,周乐的心情复杂,他看着懵懂的佑佑,一时间不知道该希望佑佑是自己的儿子,还是希望不是了。 但事情总要有个结果,所以他带着佑佑去了自己的丈母娘家。 还没有进家门,就听到他丈母娘的谩骂声:“你这个老不死的,白天晚上都吵的很,不给你喂两碗药,你是安静不了了!” “喝,赶紧喝!” 听到药这个字,周乐的心猛地一跳,快步走了进去。 只见一间昏暗的平房里,有一个老人躺在床上,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坐在床边,正拿着瓷勺给老人喂药。 老人似乎病了,身上没什么力气,只一个劲的摇头闭嘴,不想喝那药。 挣扎的期间,老人断断续续的说道:“不吃药,我饿了,要吃粥。” 只是妇人没理她,仗着身强力健,终于把那一碗药喂下去了。 “要吃什么粥,睡一觉就不饿了。我一天到晚都是事,没空管你!等你儿子晚上回来给你送一碗饭就行了!” 妇人骂骂咧咧,端着空碗走了。 她才出了门,就看到傻子外孙,三角眼一挑,满脸的嫌恶:“你妈又带你来这里做什么?” 这时,周乐阴沉着脸从厨房走了出来,他手里还拿着温热的药罐。 周乐不懂药,但他至少看得出来,这药罐里的药渣,和他家里的药渣是一样的。 他儿子喝的药,竟然是这个老妖婆给的! “啪”的一声,药罐子被他狠狠地摔在地上,碎裂炸散开来。 “你……”妇人气炸,正要上前打骂周乐,但周乐已经气昏了头,先她一步上前,啪啪两巴掌打在她的脸上。 男人力气大,妇人的脸颊瞬间肿胀起来。 “老妖婆,你竟然敢害我儿子!”想到医生说他儿子这辈子都不能彻底好了,周乐的内心就怒火焚烧。 只打两巴掌还不过瘾,他又继续打了好几下。 在他看来,肯定是丈母娘把药给了田芬芬,田芬芬才给他儿子喝的。 周乐气的把事情骂了出来,声音大的两条街都能够听到了,关于田芬芬偷人,以及给他儿子喂药,害他儿子变成傻子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那妇人本来就被打的晕头转向的,又听了这么一通话,满脑子都是浆糊了,只是本能的说道:“你乱说,我只让芬芬给孩子喂了一回药,那个时候佑佑才两个多月,整夜整夜的哭,吵的人睡不了,我就让芬芬给孩子喂了一勺子药!” 两个月大! 周乐的心脏狂跳,几乎要跳出胸腔来。 本来他妈给田芬芬伺候月子的,但两人不知道怎么的,相处不来,后来他妈妈就被田芬芬赶走了,说要让自己的妈妈来帮忙,让他给钱就行。 周乐也不懂,反正他只管努力赚钱,然后把钱都给了田芬芬收着。 没想到她们居然嫌弃孩子吵闹,给那么小的孩子灌药!难怪他儿子从小就睡的早,睡的安稳,原来如此! 周乐气疯了头,他也不打人了,而是直接砸家。 “杀人了!女婿要杀丈母娘了!”妇人惊惧的大叫,附近的邻居们纷纷过来看热闹。 也有人火速前去通知在外面做事的田家父子回来。 等家里的东西都被砸的差不多了,田家父子才回来。 田芬芬的哥哥立即上前要去打周乐,两个人直接扭打在一起。 田老头沉稳些,看了眼被砸烂的家,心痛不已,但还是问在场的人发生了什么。 他老婆只顾着哭,还是周边的邻居把听到的事情转述了下。 听完那些,田老头都傻眼了,那些事情他根本不知道。 他转头看向佑佑,佑佑乖巧的站在角落,他爸和他大舅在打架,也无动于衷。 这个傻外孙,他一直打心底嫌弃,但知道他婆娘和芬芬打小就给外孙灌药后,他的心情就复杂起来。 他来到婆娘的身边,问道:“芬芬呢?她在哪里?” 妇人已经被打的鼻青脸肿了,没好气的说道:“我哪里知道?她又没回来!” 显然,事发后,田芬芬没有回娘家,而是投奔奸夫去了。 院子里,周乐下手很狠,他平时顶着老实人的马甲,看着人畜无害,但发疯后,简直跟变了个人似的。 田芬芬的大哥很快就败下阵来。 田老头看到发疯的周乐,也吓得不轻,他只能对身边的人喊道:“快报警!” 好在有人说道:“已经有人去报警了。” 虽然已经有人去报警了,但距离警方来人,起码还得十来分钟。 这十来分钟,周乐在这里好好的逞了一番威风,算是把老实人的帽子给摘掉了。 很快,黄大志和一个同僚赶到了现场,才阻止了这场混乱。 土拨鼠尖叫~~~ 一写狗血剧情,我整个人好嗨皮~~ 接下来还有一个村里真正发生的案子,就不细写了,不然狗血太多。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三章:高家村出事了 当天傍晚,黄大志下班来接罗丽时,就和高明程说了最近局里的几个案子。 第一个说的,自然是周乐打人的事情,因为在审讯时,黄大志得知周乐在高明程的工地里做事,所以就想着和高明程提一句。 “那个周乐,把他丈母娘家给砸了,又把大舅子和丈母娘给揍了,要拘留三天,这三天,他是没法去你工地里做事了。” 高明程正在逗小旭旭呢,听了这话,一下子来了精神,连忙说道:“细说,细说!” 于是黄大志就把自己知道的说了出来。 这个消息蛮劲爆的,因此许多美和罗丽等人,也凑在旁边听,好在这会儿店里也没有顾客,权当是在听故事了。 黄大志见大家都感兴趣,于是把细节都说的清清楚楚。 “哎,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对自己的孩子怎么下得去手?”许多美感慨着,自从有了孩子,她就听不得这种伤害孩子的话。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好不容易才拥有自己的血脉后代,怎么舍得去伤害他呢! “那个田芬芬呢?你们去抓她了没?”高明程立即问道。 那天他听到有人翻墙离开,就走了,也没有追上去看那个人到底是谁,又家住哪里。 黄大志说道:“周乐说田芬芬偷人,但也没有抓个现行,抓是没有去抓,但也在查她到底在哪里。现在周乐被关押了,孩子没人管也不行。至于周乐的母亲,现在在他弟弟家里,他弟弟在隔壁县做生意,这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人过来。” “她这样对孩子,哪里还敢把孩子给她照顾?”许多美提出疑问。 因为不耐烦孩子吵闹,就能够狠心给孩子喂药的母亲,那是怎么也不能把孩子再交给她养了啊。 黄大志说道:“总要先把人找出来问清楚。” 田芬芬是事情的关键,她到底从什么时候给佑佑喂药的,又是出于什么原因喂药的,以及后面又喂了多少次,都得她本人来回答这些问题。 而周乐打砸丈母娘家,以及打了大舅子,只拘留三天,也是因为这是家务事。 再加上周乐也算是苦主,因此局里只拘留他三天而已。 说完了这件事,黄大志看向高明程,说道:“高家村也出事了!” 高明程变了脸色,有种吃瓜吃到自己身上的惊悚感。 “高家村怎么了?”他连忙问道,同时在心里回忆了下前世有关于村里的事情,但这个时间段,好像没什么大事发生啊! “你爸妈家前面那片竹林里居住的人家,你应该不陌生吧?”黄大志说道。 高明程都想翻白眼了,高家村里所有的人,他都不陌生啊! 不过顺着黄大志的话想了下,然后说道:“按照辈分,我也得喊他家细爷爷细奶奶。他家怎么了?” “他家的儿子高从业,在昨天晚上死了。是被他老婆杀死的。”黄大志又说出一个劲爆的消息。 高明程的眼睛瞪大,险些脱口而出:“胡说,高从业是生病死的!” 话都涌到嘴边了,他硬生生又吞下去了。 上辈子他常年在外面闯荡,很少回村,回村后,倒也听人提起过高从业和他老婆都是病死的,留下两个孩子孤苦伶仃的。 那会儿他兜里有钱,过年时,还特意给了那户人家一个红包呢,觉得老两口养两个孙子也怪不容易的。 没想到…… 村里人可真是守口如瓶,他竟然不知道高从业死亡的内情! “怎么回事?你快说说!”开口的是许多美。 她虽然是杂姓,但好歹也是高家村的人,对村里的人都不陌生,现在听到有关于村里人的消息,立即追问起来。 黄大志既然开口了,自然会说清楚。 于是他把事情的经过和结果都说了出来。 事情也简单,和男女间的那点风月事脱不了关系。 高从业脑子灵活,时常能够在外面搞到钱,这男人有钱就变坏,于是在外面搞三搞四的,他老婆知道后,就和他吵架,让他不要在外面乱来。 但是钱是男人的胆,高从业压根没理会他老婆,照样在外面花天酒地的。 昨天晚上,他从外面喝的醉醺醺的回家,然后被他老婆把胯下的二两肉给剪了,最后因为出血过多死掉了。 黄大志说道:“他老婆是今天早上被村干部扭送到局里来的,现在还在局里关着,应该是要判死刑的了。” 高从业比高明程大八岁,两人是一辈人,但因为年龄差,平时没怎么来往,现在听到高从业的死讯,高明程忍不住倒抽了口冷气。 许多美和高淑芳也忍不住惊呼了声。 她们和高从业的老婆都认识,平时看着也是一个很温和的人,万万没想到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高淑芳惊道:“他家的两个儿子,一个五岁,一个才三岁啊!这下子爸妈两个人都没了!” 爸爸出轨,然后妈妈把爸爸杀了,被判死刑。 这种事对于两个孩子来说,简直是噩梦! 直到现在,高明程总算知道村里为什么会对这件事守口如瓶了。 一是名声不好,二是怕影响两个孩子的成长。 高从业的大儿子五岁了,虽然可能记事了,但只要大家都说他们的爸妈是病死的,那么也会逐渐忘记事情的真相,把大家说的当成真的。 “你说……这些人怎么就管不住自己呢?乱搞多脏啊!”许多美嫌恶的说道。 高淑芳也赞同的点头。 一下子听到两个相关的故事,其中一个还是她们村里的人和事,这让她们感触很深。 “明程,你可不能在外面乱来!”许多美突然盯着高明程,目光中有着警告。 高从业才赚几个钱,就在外面乱来,高明程赚的比他多的多,所以许多美觉得有必要提醒下高明程。 高明程连忙摆手说道:“我绝对不会乱来!外面的那些人,我根本看不上!万一染了花柳病,是会要人命的!” 高明程惜命的很,他上辈子没干过对不起许多美的事,那这辈子肯定也不会干。 黄大志把事情说完后,就准备带罗丽回家了。 路上,罗丽突然说道:“大志,我一辈子都不会做对不起你的事,你也别做对不起我的事,好吗?” 黄大志拉住罗丽的手,笑道:“你放心,我看多了人性的黑暗,是不会让自己犯错的!” 前面那个故事是听来的,真假不定。 但这个故事是高家村的原型真实发生的。 所以,嘿嘿,你们,怕了吗?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四章:谁没被孩子抓过头发呢 很快就到了放假的日子,高明程提前和肖金峰借好了车,于是一大早就过去把车开到高国兵的家门口。 接到高国兵夫妇后,又开到服装店门口停下。 许多美抱着孩子上了车,高淑芳也步伐欢快的过来了。 之前高明程说今天会带高国兵夫妇回高家村走走时,很久没回去的许多美和高淑芳立即表示也想回去。 见许多美要回去,高淑芳纠结了几秒后,决定不回去了。 但高明程却说道:“都回吧!店里交给罗丽和胡婶子就行!” 罗丽也算是店里的资深员工了,胡茵陈之前虽然主要是带孩子和煮饭,但毕竟在店里也待了半年了,对于卖衣服,以及大部分衣服的价钱,她也都熟悉了。 因此,高明程就把店交给她们两个看管。 罗丽肩负起临时店长的职责,敬业的说道:“你们放心,我肯定把店看好。” 于是一家人就都回了高家村。 五月底,天气晴朗,又不过分炎热,正是回村走动的好时机。 本来这一次回村之行,肯定是轻松且愉悦的。 但因为高从业的死亡,给大家的心头笼罩了一层阴霾。 车子开到兴安岭时,高国兵让高明程停车。 村委和大队的办公室,就在这里。 村小学和小卖铺以及高守旺的制衣作坊也在这里,因此这里相对是比较热闹的地方,甚至还有人在树荫下打牌。 高国兵下了车,对高明程说道:“我找村委的人说说话,你们先回村去,等下我自己走过去。” 高国兵打算和村委的人说什么话,高明程大概也猜得到,于是利落的答应了,带着其他人先回村。 而高国兵一下车,就被人认出,然后迎上去打招呼了,簇拥着高国兵进了办公室说话。 不多时,吉普车在老村的池塘那儿停下,赵冬梅和高淑芳在这里下车,赵冬梅想去自己的老房子里看看,顺便和周围的邻居们说说话。 高明程没有下车陪同,而是说道:“婶子,我和多美先回去收拾一下,等下中午时,你和叔可一定要来我家吃饭。” 以高国兵和赵冬梅的身份,回村后,肯定有人喊他们去吃饭。 但高明程可是提前买好了荤菜的,等下先回去把家里打扫一下,然后就把饭菜给准备好。 赵冬梅笑道:“那我肯定是去你家吃饭的。” 说好了后,高明程就把吉普车开到牛尾岭那边去了。 车子在路边的树荫下停稳,高明程先下车,然后许多美也抱着小旭旭下车。 “抱累了吧?我来抱小旭旭。”高明程怕许多美抱酸了手,于是把小旭旭接了过去。 小旭旭已经七个月了,长成一个大胖小子了。 上辈子,高明程对大儿子的印象,一直是瘦瘦的,尤其是青春期时,简直瘦的跟个竹竿一样。 但现在,小旭旭吃好睡好的,一身的婴儿肥,看上去格外的可爱。 小旭旭的性格比较安静,不怎么闹腾,但来到乡下,他还是兴奋了不少,一双眼睛左右张望着,嘴里发出啊啊啊的声音。 只可惜,高明程不懂婴语,无法与之交流。 但没关系,这并不妨碍父子两个鸡同鸭讲。 高明程告诉小旭旭哪些地是他开荒出来的,现在都种着什么菜,什么菜是可以吃了,什么菜又得再等等之类。 高明程说的起劲,小旭旭也啊啊啊的起劲。 不知情的人,还真以为他们父子能够无障碍交流了。 许多美看着他们父子两的这个样子,不由得抿嘴笑了。 孩子有高明程管,她也没有闲着,女人更细心,所以她进屋去打扫卫生了。 院子里没有养鸡后,干净了不少,只有一些被风吹来的枯枝落叶,将之扫掉就行。 打开房门,里面也还行,毕竟高明程前几天还在这里住了两天,所以许多美只把大桌子擦洗干净,然后就去了厨房。 橱柜的抽屉里,摆放着十几个鸡蛋,应该就是这几天生的,因为之前的蛋,都被高明程带到县里去吃了。 这些蛋,是陈多福在管理鸡舍时捡到,然后放在橱柜抽屉里的。 今年养的小鸡,自然还不到下蛋的时候,这些蛋是之前家里养的鸡下的,每当春季和秋季时,就是鸡最愿意下蛋的时候,产量高时,一天一个蛋。 一只鸡从出壳到下蛋,需要三到七个月,如果是喂饲料的蛋鸡,那么三个月就能够下蛋了。 但农家养的土鸡,一般得六七个月才能够下蛋,也就是说,高明程养的那批小鸡,会在今年秋季时下蛋。到时候家里的蛋,肯定会多到吃不完。 许多美把厨房清理干净后,就提着篮子出门去了。 这次回来,只买了一些肉,并没有买其他的蔬菜,因为自家菜地里,就有的是。 她来到菜地时,高明程也正抱着孩子在这里,两条狗则亲昵的跟在身后。 以前,高明程一个人时,得管理好所有的菜地,种什么,什么时候下种、移栽,都得自己来做,但今年,多招了两个员工后,高大老板就解放了,根本不需要费心管理,只让张成远看着办,把该种的地都种上就行。 现在他就在自己的地盘,视察着各种庄稼的情况。 “多美,那边种了油菜和空心菜,都是可以吃的了。另外还有莴笋、芹菜、香菜和菠菜,你看着弄吧!”高明程怕许多美不熟悉地里的情况,连忙指点了下各种菜的位置。 因为山势的缘故,他开的荒地,并非是连成一大片的,而是这个山坡下一些,那个山坡下又有一些。 但许多美并不需要高明程指点,因为她对自己的地,也是十分熟悉的。 并且她对于哥哥张成远的种植习惯有所了解,知道在什么地里,他会种什么菜。 “你带好孩子,厨房里的事有我呢!”许多美拎着竹篮,信心满满的去拔菜了。 她先去拔了一些菠菜,地里的菠菜长得很好,绿油油的,看着就喜人。 然后又拔了两根莴笋,莴笋陆陆续续吃到现在,也快吃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可以一起带去县里,把地空出来后,又可以种上其他的菜了。 正在拔菜时,许多美注意到土豆的叶子已经发黄,茎枝也开始枯萎了,立即说道:“明程,土豆可以挖了,再不挖,得烂地里了。” 高明程也走到种植土豆的地里,看了一眼后,就知道是该挖土豆了。 他上次回来时,这土豆的叶子还是比较绿的,大概是这一两天开始变黄了。 “那我们下午就来挖,正好带去县里慢慢吃。”高明程说道。 土豆一年可以种三季,不过他们这边一般习惯种春秋两季,因为他们这边的本地土豆,个头都不是很大,比起红薯来,产量不够高,所以有些人都不爱种。 高明程是因为想要食物的多样性,才什么都种上一些。 土豆不发芽的话,是能够吃上很久的。 但发芽也不怕,把芽带块茎切下来,在草木灰里滚一圈,然后埋进土里,就又能长出一批土豆来。 夫妻两个正在说话,就看到陈大松父子和张成远都从小富山下来了。 他们有的扛着锄头,有的挑着扁担,看样子是在山里给果树施肥。 起初,高明程让陈大松管理果园,张成远管理菜地,陈多福管理蜂箱,但实际上,三个人很多时候是一起干活的。 高明程看到他们三个,挺热情的打着招呼:“上次拍的照片,我已经洗出来了,放在车里,等下拿来给你们。” 听到相片洗出来了,大家都挺高兴的,眼底充满了期待。 高明程见状,就往吉普车走去,他带回来的袋子,还放在车上的。 见他抱着孩子不方便,陈多福立即说道:“我来抱孩子吧。” 高明程就把小旭旭给了他,小旭旭果然好带,换人抱了,也不哭闹,反而表现的很高兴,伸手就去抓陈多福的头发。 陈多福还没有结婚生孩子,完全没有带孩子的经验,一个躲避不及,头发就被小旭旭给扯住了。 别看孩子小,但手上的力气可不小,这一扯之下,陈多福的五官都变形了。 高明程立即抓住小旭旭的手,让他放开手里的头发,然后对陈多福说道:“你抱他可得小心点,他有时候爱抓人头发,上次把多美的珍珠项链都扯断了,珍珠掉了一地,现在多美连项链都不敢戴了。” “不准抓人,知道吗?”高明程煞有介事的教训着小旭旭,然而小旭旭根本不怕,咧嘴笑着,口水都流了下来,滴落在脖子上的口水巾上。 婴儿爱流口水,一天得换好几条口水巾才行。 现在的口水巾,出于节省面料的缘故,只有胸前有一小块布,其余位置是绳子。 但这样的话,容易歪掉,所以高明程借鉴了后世常用的那种圆形口水巾,安装了扣子固定,这样一来,能够吸纳更多的口水,也更美观些。 后世这种圆形口水巾很流行,就说明它的美观性和可利用性,因此小旭旭戴上新的口水巾后,就屡屡有人来问,于是高明程干脆让高淑芳她们在闲暇时做了一批口水巾出来卖。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五章:采撷 陈大松等人拿到照片后,就激动的去看照片里的人,陈大松看到自己时,忍不住咧嘴笑了,指着照片中的自己,激动的说道:“哎,这是我!我在锄地挖坑!” “爸,还有我和多喜!”陈多福也很兴奋。 他们家之前没什么钱,所以还没去县里拍过照的,现在头一回看到有自己的照片,兴奋的不得了。 张成远倒不是头一回拍照了,之前高明程从照相馆借照相机时,就给他和许多玉拍过。 但他现在也低着头,神情认真的看着有自己的照片。 除了他的,还有一张许多玉的。 这是高明程偷拍的,洗出来后,效果果然很好,许多美看到后,都觉得照片里的二姐和外甥都拍得很好,有一种灵动的美感,整个画面又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张成远看到这张照片时,先是一愣,随即一直盯着看,仿佛失了神一样。 高明程看着他们一个个都挺高兴的,自己心里也高兴,于是说道:“以后有机会,我还会给你们拍照,等摘水果时,等种新果树时,我都打算拍几张。” 高明程打算用照相机的镜头来记录时光的变迁。 时光如水,缓慢流动时,无人察觉,只有在蓦然回首时,才会感慨时过境迁,昔日的记忆,也已经泛黄了。 能重活一世,高明程自然要将这些点点滴滴都记录下来。 提到摘水果,陈大松立即说道:“山里的枇杷已经黄了,应该是成熟了。” “杨梅长大了不少,树梢上的杨梅已经开始泛红了。” “桃子也熟了,桃尖都泛红了。” 高明程听到这些,立即心花怒放起来,他望向小富山,遥遥看着各种果树,说道:“你们去我家里拿篮子和背篓来,我们现在就去山里把成熟的果子摘下来。” 水果一旦成熟了,就要马上摘下来,否则就会烂掉,有虫子和鸟会啄食水果,半烂后,便直接掉下枝头,然后在树下腐烂,引来蚊虫。 三人没带犹豫的,当即把照片贴身放好,然后就去高明程的家里拿篮子和背篓了。 像竹篮和背篓这种工具,那是家家户户都有的,但高明程家只有两个竹篮和一个背篓,于是他对张成远说道:“哥,你有空,编织一些装水果的竹筐出来。以后山里的果树大了,产的果子多了,这点竹篮不够用的。” 张成远话不多,但手艺活不错,因此高明程才让他编织。 当然了,这个是花钱买的。 乡下人,谁都不会嫌弃钱多,于是张成远立即点头应下。 陈大松看的眼热,忍不住说道:“我编织竹筐的手艺也不错。” 高明程看了他一眼,随和的说道:“那行吧,你们一人编织十个竹筐吧,要大点的那种,编结实点。” 陈大松他们拿着装水果的工具,高明程则拿着自己的照相机。 去年的果树,虽然也有部分收获,但那并不多,且那会儿也没有照相机,因此高明程今年打算把硕果累累的画面拍下来的。 他们先到了桃林,这一片山,全部都是桃子树,得有个四五十棵,桃树还小,但几乎每棵树上都挂着一些桃子。 这是水蜜桃,个头比山里的毛桃大很多,咬破后,汁水也丰富,酸甜的口感中,桃子味浓郁。 “先别动,我先拍照!”高明程把小旭旭交给张成远抱着,然后自己拿出照相机,开始寻找合适的拍照画面了。 咔嚓。 “好,开始采摘!” 又是一阵咔嚓! 一连拍了几张,高明程才收好相机,把小旭旭接了过来,张成远可是有经验的奶爸了,抱着小旭旭时,没在小旭旭的手底下吃亏,不像陈多福,那是一点经验都没有,一上手就着了小旭旭的道。 高明程一只手抱着小旭旭,一只手摘下一个桃子,也没想着去洗,直接拿着桃子在衣服上摩擦两下,就算是可以吃了。 他先是咬了一口,确定桃子的确成熟了,味道还不错后,这才把半个桃子递给一直伸手想要的小旭旭。 如今的小旭旭已经长了上下四颗门牙了,桃子在他的嘴里一阵啃咬后,连皮都没怎么破。 但桃子的汁水,也令他颇为兴奋,不停的啃咬着,汲取着香甜的汁水。 高明程看着他费劲的啃咬,不由得啧啧了几声,但也没打算咬碎了去喂他,一来不卫生,二来怕卡住咽喉了。 他一只手抱着小旭旭,还能腾出一只手来摘桃子。 他放眼望去,看到还有一些桃子比较青,于是说道:“没熟的先不摘。” “晓得了!” 那桃树看着不大,果子看着也不多,但把成熟的全部摘下来后,竟然也有不少。 高明程觉得自己该琢磨销售问题了。 他对于这些水果的销售,处理方式非常的简单粗暴,分量少的话,就送一些给亲朋好友品尝,还可以摆在服装店门口零售。 分量多的话,就可以批发出去。 现在这些桃子,就可以选择第一种处理方式。 还未完全下山呢,结果高国兵和赵冬梅朝这边来了,原来他们在老村那边和人说完话后,就朝着牛尾岭来,结果看到许多美在煮饭,却不见高明程。 于是许多美笑着说道:“明程他们去山里摘水果了,说是熟了不少。” 一听是摘水果,赵冬梅就来了兴趣,拉着高国兵一起朝小富山走去。 结果双方在山脚下碰到了。 高明程低估了桃子的产量,他们带去的采摘工具都装满了,都还没有把桃子全部摘下来,所以只能先把桃子放在山脚下的棚子里,然后换袋子去装。 “叔,婶,来吃桃!”高明程看到他们,立即邀请他们吃桃子。 高国兵他们看到竹篮里的桃子,也是颇为心动,和高明程之前一样,根本没想着去洗,直接拿衣服擦了下,就这么啃着吃了。 水蜜桃刚成熟时,还是脆的,但要是放上两天,口感就会变软了,汁水也会更多。 不过高明程一直喜欢吃脆桃子,软趴趴的桃子吃起来总觉得没意思。 “甜!好吃,这个桃子真不错!”赵冬梅眼睛亮晶晶的,冲高明程竖起大拇指来。 “高宏和高岳也喜欢吃桃子,可惜他们算是吃不上这么好吃的桃子了。”赵冬梅颇为遗憾的说道。 高明程却说道:“高宏是吃不到了,但高岳还是可以吃到的,运输公司一直有跑省城的业务,下午回县里时,让肖大哥安排一个跑省城的司机,把桃子带给高岳就行!” 这年头,交通运输不方便,物流网络也还没有开始搭建,但他们有运输公司这边的关系,那么完全可以利用起来。 想到小儿子竟然还能够吃到桃子,赵冬梅当即笑眯了眼,夸道:“还是明程的脑子灵活,我都没想起这回事来。” 高国兵则开玩笑说道:“明程这是薅羊毛薅出经验来了。” 说说笑笑间,陈大松等人已经拿着空袋子,准备进山把剩下的桃子和枇杷摘下来了。 赵冬梅见状,也说要一起去摘。 她穿着一双黑色的皮鞋,本来不太适合爬山,但她也不在意,兴致勃勃的跟着一起进山摘果子了。 高国兵没去,所以高明程也没去,两人坐在棚子里说话。 高国兵先是叹息一声,说道:“我刚才和村委的人聊过了,大家都觉得高从业的死因不好听,影响村子的名声,所以都决定不对外提起这事,就当高从业是生病死的。” 高明程没有言语,因为这事他已经知道了。 高国兵继续说道:“统一口径倒也没事,但我也要求村委的人做好一夫一妻的宣传工作,不要让高从业的悲剧再发生了。” 高明程笑了,说道:“叔你做得对,以后村里肯定不会再有这种事了。” 高明程记得他们村里的人,的确没有在外面搞三搞四的风气,顶多有个别人会去其他村子玩几把牌而已。 以前他觉得是村子的风气好,现在才知道是怕的。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六章:没谈拢 久居山中无景色,但偶尔回来时,只觉得处处是景。 赵冬梅找到了采摘水果的乐趣,高国兵也没有闲着,而是在高明程的带领下,登上了牛尾岭的一个小山坡,站在高处,可远眺老村那边,将老村低矮的房屋和辽阔的稻田尽收眼底。 高国兵指着围着老村附近的低矮山丘,说道:“高富强家要建新房子了,他家在自己的山头挖了一个砖窑出来,说是今年开始烧砖,明年开春后,就建房子。” “他家建起来后,村里其他的人估计也要陆陆续续建房子了。很快,我们村就要大变样了!这样也好,村民们的日子总算是好起来了。” 高国兵的语气颇为感慨和欣喜。 等到大家都翻新建房后,以前的老房子将彻底的消失,但取而代之的是人们过上了更幸福的生活。 高明程算了算日子,村里的人的确是在这个时间段陆陆续续的建房,只有几户穷些的人家,直到九十年代末才开始攒下钱建房。 但那个时候,村里的年轻人已经大量流失,更多的人在外面打工赚到钱,因此不再回村居住了,每逢过年时,村里才会恢复以往的热闹。 高明程又想起自己让张成远在今年建房的,但现在看着他家还是没有动静,他准备等下问问。 正在思索呢,一直安静的小旭旭突然啊啊啊的叫了起来,身体扭动挣扎,神色也颇为焦急,高明程一看这样子,就知道小旭旭是犯奶瘾了。 “叔,小旭旭要吃奶了,我先抱他回去。” 高国兵说道:“一起下山吧,我再去你的菜地转转。” “哎,行。” 于是两人下山去,高明程抱着小旭旭去找许多美,高国兵则往菜地去了。 许多美正在厨房炒菜呢,看到高明程抱着小旭旭过来了,也立即知道小旭旭是要吃奶了。 小旭旭已经七个月大,虽然可以吃稀粥和烂面条了,但仍旧在吃奶,村里的人,一般都会喂母乳喂到周岁,有些人家甚至要喂到三四岁。 据高明程所知,隔壁村有个小孩吃奶吃到了七岁! 说是他家比较穷,买不起营养品,孩子的身体不结实,所以就一直喂母乳吃。 “菜都炒的差不多了,你把最后一个空心菜炒熟就行。”许多美抱着小旭旭准备去房间喂奶,临走时叮嘱了句。 高明程看了眼盆子里洗好的空心菜,应了声。 他很少煮饭,厨艺也一般,但炒个空心菜,毛毛雨啦! 洗锅倒油,油热后放空心菜,大铁锅的温度高,又好翻炒,这种大火炒出来的蔬菜,既熟的快,又不会脱水变黄,看上去青翠爽口。 对于用惯了大铁锅的人来说,去了城里,用着小锅小灶,是不太习惯的。 当然了,大铁锅也有缺点,那就是因为大铁锅是镶嵌在灶里的,不方便拿出来清洗,如果用的久了,又不怎么讲卫生的话,那么煮出来的菜就总有一些黑色的渣滓。 这是锅子没有彻底洗干净,以及火大把菜烧坏的缘故。 不过几分钟,一盘子青翠的空心菜就出锅了。 高明程倒了半瓢水进锅里,又把灶膛里的柴火都退出来。把还烧着的半截柴火埋进下面的冷灰里,火焰就会熄灭,这根柴火下回就还可以接着用。 把菜摆上桌后,高明程就准备去喊高国兵他们来吃饭。 刚走出院子,就看到陈大松他们扛着刚摘下来的水果过来了。 赵冬梅提着一篮子的桃子,满脸的笑容。 “哥,陈叔,多福,你们都拿一些果子回家去吃!”高明程大方的喊他们拿一些水果走。 他们亦是满脸笑容,但很客气的没有多拿,每个人拿了四五个就表示可以了。 赵冬梅把篮子放在地上,笑呵呵的说道:“明程,你承包这小富山是承包对了!我看它是真的能够给你带来财富的!” “我真是太喜欢你这座山了,这回去后,得惦记着这些果子了!” 高明程笑道:“哪里用得着惦记,等果子熟了,你和叔有时间了就来这里摘就是了!” “再过一个月,杨梅就熟了,再过两个月,葡萄就熟了,等到秋天时,还有枣子、柿子、板栗、橘子和柚子。” 听着高明程报水果名,赵冬梅连连说以后还要再来。 陈大松他们不在这里吃饭,所以拿了水果就走了,高国兵这会儿也回来了,于是高明程喊他们入座,开始吃午饭了。 一顿简简单单的午饭,但因为吃的都是刚从地里采摘的蔬菜,这让久居城里的高国兵夫妇都很满足。 饭后,大家又去菜地里摘菜,高明程则抡起锄头挖土豆。 正干活呢,张成远和许多玉来了。 许多玉是带着孩子来的,来了后,就和许多美说话,姐妹两个坐在树荫下的木桩上,交流起育儿经验来。 “我来挖吧,本来打算明天再挖的。”张成远说道,上前打算接过高明程手里的锄头。 高明程没给他,而是说道:“我来挖,哥你在后面捡土豆。” 那也行,于是张成远没有再坚持,拿了一个竹筐过来,蹲在地上,把土豆从挖松的土壤里扒拉出来。 干活时,高明程就问起张成远建房的事情。 张成远说道:“本来打算去买砖的,后来听说高富强在挖砖窑,所以想着要不要租他的砖窑,自己来烧砖。” 高家村有烧砖烧瓦的手艺,但自己烧砖瓦是很麻烦很累人的。 比如高富强家,他家在自己的山头挖砖窑出来,然后开始烧砖,今年烧砖,到明年才能够建房! 烧砖之前,又得准备大量的柴火,烧砖时,得请人制砖,得日日夜夜看守砖窑,及时添柴添水,那几天,能把人累个半死去。 高明程眉头微皱,说道:“还是买砖好,把砖买回来后,就可以动工建房子了,你要烧砖的话,哪里有那么多柴火?” 张成远见问起柴火来,神色有瞬间的尴尬。 此时树荫下,许多美姐妹也在说建房的事情。 许多玉直接说道:“我打算租砖窑自己烧砖,这样能够便宜很多钱。多美,反正你们也不常住在村里,你先把你家那些杂木柴火给我烧砖,我以后再还你。” 许多美脸上的表情一僵,狐疑的看着她二姐。 据她对她二姐的了解,这个借是有借无还的借。 高明程承包小富山时,是把山里大部分树都砍伐了的,大树能卖钱的,都拉去卖钱了,那些杂木和歪脖子树,就砍断了堆在山脚下,等风干后,可以慢慢的烧。 一直到现在,那些柴火都还没有完全烧掉,仍旧堆得像个小山丘。 许多美没有立即答应下来,而是说道:“这事我得问问明程。虽然不常在村里住,但我们在县里也是用柴火炒菜的。” 许多玉不太高兴了,说道:“你们家这么多柴火,一下子也用不完,先借给我用也没事。再说了,你们住在这里,想弄柴火,容易的很。” 许多美也不高兴了。 她看着她二姐,直言直语的说道:“这烧砖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你家里只有你和哥哥两个人,你要做家务,还要带小石头,这烧砖就得哥哥来。这样的话,你们烧砖那个月,哥哥的工资就得扣钱了。” 高明程请张成远来做事,是按月给钱的。 一旦张成远他们要烧砖,起码半个月得忙烧砖的事情,难以顾及这边的工作了。 许多美之所以这样说,就是想让她二姐考虑清楚要不要烧砖,自己烧砖到底划不划算。 高富强家人口多,他家要建房子,买砖得花很大一笔钱,但烧砖的话,因为人口多,所以也忙得过来。 许多玉家总共才三个人,其中一个还是一岁多的小屁孩。 “你可是我亲妹妹,你怎么能够说出这种话来?”许多玉的脸色变了,不高兴的站起身来。 一听到扣钱两个字,许多玉只觉得她四妹是在割她的肉。 许多美正色说道:“我不是不肯给你柴火,也不是非要扣你钱。但是亲姐妹,也要明算账,你总不能一直让我家吃亏。” 买砖建房时,张成远也得忙自己房子的事,对地里的活,肯定有所懈怠。 但那样的话,高明程和许多美都不会说出要扣钱的事情。 主要是烧砖真的费时费力,如果张成远没有这份稳定的工作,那么为了节省一点钱,去烧砖也是无可厚非的。 事情没谈拢,姐妹两个不欢而散,许多玉牵着小石头的手走了。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七章:一份清单 回县城时,算的上是满载而归,这一批桃子的数量不多不少,高明程也是懒得卖,打算一部分送人,一部分自己吃。 村里的话,就给细奶奶和高守旺家送了几斤桃子,另外碰到村里的小孩时,也每人给了一个,惹得他们欢天喜地的。 自从和爸妈吵架后,高明程就没去过爸妈家了,但这次高淑芳也回来了,看到二哥摘了那么多桃子和枇杷,于是就问能不能给爸妈送去一些。 高明程自然是无所谓,任由高淑芳拿了一些去。 回到县城时,已经下午五点了。 高明程把高国兵夫妇送回家,又把许多美她们送回服装店那边,紧接着还得把吉普车还给肖金峰。 后备箱里满是各种菜和水果,他自然得下车把菜拿回店里去。 这时,黄大志从店里走了出来,给他帮忙了。 看到黄大志,高明程有些意外,问道:“你怎么在这里?有事吗?” 黄大志提起一袋子土豆,说道:“没事,这不放假嘛,我也没地方去,知道你们都回村了,怕罗丽忙不过来,所以就过来帮忙了。” “嘿,那谢谢了!等下你带些菜回去,我摘了很多菜回来,土豆也拿一袋子去。哦,还有桃子,管你吃饱!” “行!”高明程大方,黄大志也没和他客气,一口答应了下来。 不多时,在两人的动手下,后备箱里的东西就全部搬到后院那儿去了。 高明程说道:“要吃什么菜,你自己拿,我现在先去还车。” 说完,他把吉普车开到运输公司那儿。 下车时,高明程提着两袋子的桃子,他找到肖金峰,说道:“肖大哥,这是我承包的山里产的桃子,送一些给你吃!” 高明程先把一袋子桃子递给肖金峰,然后又提了提手中的那一袋,说道:“这是送给高岳的。你看明天要跑省城吗?跑的话,让人给高岳带过去。” 肖金峰看着那两袋子桃子,一口答应下来。 “行啊,公司里基本天天都得跑省城,我明天让陈司机把桃子送到高岳的学校去。” “明程,这是你家桃树第一年结果吧?”肖金峰问道,从袋子里先拿了一个桃子出来。 他没急着吃,而是先打量了下桃子的品相。 拿出来送人的桃子,自然是品相很好的。 只见桃子有儿童手掌那么大,桃尖泛红,向阳的地方,便红了一线或者红了一片。 “算是第一年结果,去年只结了十几个桃子。等明年时,产量就会上去了。”高明程说道。 “那你这桃子打算怎么处理?零售还是批发?哟,这桃子又脆又甜,挺好吃的。”肖金峰已经啃了一口桃子了,吃着觉得挺满意的。 这桃树的品种好,高明程种植的又上心,去年秋天时,施了基肥,开春时,又施了肥。 他家没有养猪养牛的,所以这些农家肥,还得花钱去买,然后配合着尿素一起用。 可以说,小富山还没有给高明程创造价值,高明程就已经往里面花了不少钱了。 不过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只要他把小富山经营好,就是留给孩子的宝山了。 见肖金峰问起处理方式,高明程随口说道:“批发吧,我懒得一点点的卖。” 肖金峰立即说道:“那这样吧,等你的果子下来了,你拉到我这里来,要么你开车拉到省城去卖,要么你全部卖给我,由我安排拉去省城卖。你看怎么样?” “行啊,可以,我卖给你,你怎么卖,我就不管了。”高明程立即和肖金峰达成合作意向。 如果他自己租肖金峰的卡车,拉到省城去卖,那么应该能够赚的多一些。 但这个也需要人脉,他得事先找好合作商,总不能拉到省城去摆摊零卖吧。 肖金峰也挺高兴的,这桃子的品质好,拉到省城去卖,是不愁卖的。 突然,他又想起前年自己给高明程拉的一批砂糖橘树,于是问道:“我给你的那些砂糖橘种活了没?” 高明程说道:“死了几棵,但大部分都种活了。今年开了花,树上也挂着一些小果了,至于果子怎么样,还得再等等,等秋天果子熟了,我摘一些来送给你吃。” “行啊,能种活应该就问题不大,我们这边又不是北方,我们本地的蜜桔味道其实也不错的。”肖金峰觉得那些砂糖橘的味道应该不会太差,并且在心中期待起来。 两人就着这些话题聊开了,倒也挺尽兴的。 直到有人来喊肖金峰去吃饭,两人才停止了话题。 肖金峰邀请道:“明程,在这里一块儿吃吧。” 高明程拒绝了,说道:“不了,家里肯定已经煮好饭菜了,我得回去带孩子,我老婆累了一天,我得负责给孩子洗澡,哄他睡觉。” 肖金峰有些愕然,但随即竖起大拇指,夸赞道:“好男人!” 高明程笑了笑,心底却有些苦涩。 他是当不起好男人这三个字的,但他会尽量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 回到家中,却用不着他带孩子,因为孩子已经睡着了。 高明程抬腕看了眼手表,才六点钟而已。 不由得说道:“现在睡,等下又得熬夜了!” 许多美也没法子,说道:“在车上时,就闹腾的想睡了,回来后,我给他喂了奶,他就呼呼地睡着了。先吃饭吧,等吃晚饭,再把他喊醒来。” 高明程却说道:“那还是让他继续睡吧,小孩子睡觉是在长身体,要是晚上他醒来不肯睡了,我就带他睡隔壁房间去。” 只要不吵着许多美,他熬点夜也没事。 许多美娇嗔的瞪了他一眼,说道:“还是喊醒来吧,小孩子熬夜也不好。再说还没洗澡呢。” 最后自然是听当妈的,于是大家就先坐下吃饭。 饭后,许多美去楼上喊醒小旭旭,高明程则在楼下清点账目。 他把做账的方法教给了店里的人,之前罗丽虽然没有做过账,但也知道是怎么做的,所以今天临时做了店长,也没有掉链子。 账目很清晰,金钱的总额也对的上。 今天是放假的日子,也是店里生意最好的日子,客流量比平时多很多。 罗丽和胡茵陈两个人,虽然能够应付,但肯定也忙手忙脚的,好在黄大志过来帮忙了,这才稳住了场面。 对此高明程表示,果然是朋友越多,路面越宽! 第二天上午时,李菲登门了。 看到李菲时,高明程有一瞬间的错愕,上辈子,他和李菲挺熟的,毕竟他和高宏的关系很好,大家经常一起吃吃喝喝。 但这辈子,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李菲。 李菲身材高挑,长得倒不是特别的漂亮,但浑身散发出一股知性的气质。 她穿着一件得体的裙子,扎着高马尾,笑着对高明程道谢。 “明程,你送的桃子和枇杷都很好吃,谢谢了。” 高明程可没有给她送水果,但赵冬梅拿了很多去,他们两口子肯定是吃不完的,所以得送人。 高明程没有细问,但现在才知道,赵冬梅把水果送给了李菲,却是以他的名义送的。 高明程开口时,险些喊出嫂子两个字,定了定心神后,这才说道:“不用客气,你喜欢吃就好。” 李菲落落大方的笑了笑,然后拿出一张纸来,对高明程说道:“再有半个月,就要放暑假了。所以我提前准备了一份清单,希望你能够在培训前把清单上的东西都买好。” 高明程接过那张纸,低头看去。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八章:钱是王八蛋 清单上的东西挺多的,除了一些书籍,还要求高明程采购一些乐器,比如钢琴、笛子、吉他等。 除此外,还要求他定一些报纸和杂志,有《幼儿画报》、《童话大王》、《我们爱科学》、《中国青年报》、《儿童文学》等。 清单上的书籍和杂志,除了一些较为出名的,很多高明程都并不知道。 上辈子,他的前半生困在偏僻的村里,青年和中年时期则在万丈红尘中摸爬滚打,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这些东西。 看完后,高明程说道:“好,我会在培训前把这些东西都准备好。” 李菲笑着说道:“最近这段时间,我看了不少书,也问过不少人,针对幼儿园制定了一些教学计划,也做了一些手工,到时候我会带过去。” 李菲没有在这里久留,留下清单后,她就告辞离去了。 清单只是一张薄薄的纸,但高明程却要为此奔波劳碌。之前他在羊城时,就已经买了一些书籍,现在还要把清单上没有的采购好。 一些是县里的书店就能够买得到的,还有一些得去邮局进行邮购才行。 至于钢琴等乐器,这个县里没有卖的,得去省城或者羊城等大城市买。 李菲擅长弹钢琴,因此她决定教幼师们学习几首简单的曲子,到时候可以安排幼儿进行合唱,也可以给幼儿跳舞伴奏等。 至于吉他,这个是她的一个同事擅长的,自从看了《路边吉他队》这部电影后,这位同事就痴迷上吉他,通过自学和拜师,已经把吉他玩的很好了,这次李菲邀请他给幼师进行培训,他竟然都不忘宣传吉他。 高明程对此不是很懂,但人家愿意教,他是绝对不会拒绝的。 夜晚,高明程和许多美商量着要去省城买乐器的事情。 许多美知道幼师培训会教幼师们唱歌、跳舞、弹奏乐器、以及绘画做手工等,亦是心动不已。 她双眼微微冒光,期待的说道:“明程,我也想去学这些!” 小时候家里穷,她只读到三年级,后来就辍学忙家务干农活,直到嫁给高明程后,这才捡起书本,开始重新认字、看书和算术做账。 但这些文艺类的,她一向感兴趣,却始终没有机会去接触和学习。 现在有一个这么好的机会摆在面前,她就立即心动了。 “好啊!你也一起去学!”高明程本来就打算安排许多美去学的,孩子有他和胡茵陈带,许多美完全可以趁此机会去接触这些她热爱的文艺类。 获得高明程的支持后,许多美整个人显得格外的激动。 高明程笑了笑,自去准备现金了。 钢琴这玩意,算的上是贵重乐器了,一架钢琴,便宜的一两千,贵的得好几千去了。 和彩电一样,钢琴也是国产的便宜,进口的贵,德国的最贵,小日子产的相对便宜些。 所以,没准这回高明程又得支持小日子家的贸易了。 为了以防万一,高明程准备了六千多的现金在身上。 数钱时,饶是一向花钱大手大脚的他,都有些心疼了。 去年时,他侥幸去香江走私了两回,还卖了黄大志的玉器,分到一半的钱,因此算是赚了不少钱,并且还反打劫到一些金条,以及卖了一批药材和蜂蜜给范承耀,但今年呢…… 貌似除了花钱,还是花钱! 唯一能够进账的,只有这家服装店了! 有一瞬间,高明程觉得自己的步子是不是迈的太大了,所以扯到蛋了? 回头仔细想想,又觉得那些钱是应该要花的。 算了算了,做生意就是这样,先要投入,才有回报嘛! 高明程刚把自己安慰好,打算心安理得的去花钱,结果许多美也看了眼家里的账本,然后傻眼了。 “明程,你拿走那些钱后,家里就只有一千多块了?”许多美因为震惊,声音都尖锐了不少。 见许多美目光火热的盯着手里的钱,高明程小心翼翼的用手捂住,解释道:“钢琴不能买太便宜的,不然弹的声音不好听。” 他不懂弹钢琴,但也经常会听到钢琴需要调音准什么的。 总之,一分钱一分货,这个道理,放在古今中外,都是没毛病的。 “钱是王八蛋,用了咱再赚嘛!” 高明程心虚的安慰着许多美。 许多美却眉毛飞扬,迅速的给他算起帐来:“村里要给三个人开工资,县里又要管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你喊人家李菲他们来搞培训,总不能不给钱吧!新房子是装修好了,但还没有买家具呢!所有的家具加一块儿,得不少钱了!” “还有幼儿园建好后,也还得装修和买家具!” “不行不行!我以前没管你的账,随你花用了,谁知道你手里根本存不住钱!”许多美看到家里只剩下那点钱,突然间就心慌的不得了。 高明程倒也不是很排斥让许多美管账,而是双手一摊,说道:“那你算算账,哪些钱是可以省的?” 许多美瞪了他一眼,低头算起帐来。 结果左算右算,竟然发现大部分钱都是该花的。 但她还是找到理由了,说道:“买地皮建房子就不说了,但你买的照相机也太贵了吧!你现在还想买那么贵的钢琴! 高明程摸了摸鼻子,说道:“照相机已经比市面上的价钱便宜些了。” 托范承耀的福,他买这架照相机,是真的很划算了。 许多美眉眼怒瞪,说道:“那你这钢琴别去省城买了,干脆也去羊城买好了!” 她是觉得高明程在羊城有人脉,也许可以拿到更便宜的货。 高明程本想图方便去省城买,但现在也不敢惹怒了许多美,乖乖的答应了下来。 “那我明天打电话给肖大哥,让他给我安排跑一趟羊城吧。” 见许多美面色稍霁,高明程又说道:“钱的事情,你别担心。秋天时,就可以卖鸡蛋了。今年的橘子结果多,到时候也卖一批出去。” “从现在到深秋,可以摇好几次蜜,起码得有个千把斤,这也是一笔进账。十月份去药交会也能够赚一笔钱。” “等明年幼儿园招生后,投入到幼儿园的本钱,也会一点点的回来了。再说了,服装店一直是在赚钱的。多美,咱们的日子总会越过越好的。” 高明程一边说,一边抱着许多美,他热情的拥抱和充满希望的话语,抚平了许多美内心的焦急。 许多美轻哼两声,倒也没有再说要管高明程账的事情了。 高明程知道把自己的老婆安抚好了,心里也是狠狠地松了一口气。 哎,钱这东西,真是永远都不够花啊! 不行,他得想想法子去搞一笔钱来。 话说,他得给范立成打个电话,问下他今年去香江他妈家不,没准还能够趁机跑两回走私。 风险越大,钱越多嘛,只要有机会,他就干!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九章:良言难劝该死鬼 拥有两栋房子,一个幼儿园,以及一座小富山的高老板化身打工人,勤勤恳恳的跑起了长途运输。 一路顺利的抵达羊城后,高明程就找到范承耀,吐槽起赚钱不容易,钱永远不够花。 范承耀面对这个话题,心里也很有感触,亦是长叹一声:“是啊,钱永远不够花!” 高明程白了他一眼,自己吐槽就算了,他吐槽个屁! 和自己比起来,范承耀妥妥是个有钱人好不! 范承耀坐在沙发上,微微调整了一下坐姿,说道:“你只看到你的难处,那是没看到我的难处啊!你花的是小钱,我花的都是大钱!” “惠州要开发了,去年十二月,就有外商和惠州签约,说要在惠州投资10亿美元,不用当地政府投资和当地银行贷款的一分钱,商品还全部出口。这可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啊,今年六月,他们就会在淡水镇举行奠基典礼,到时候熊猫公司的董事长、麦克阿瑟将军的孙子将亲临剪彩。” “这件事是最近的大新闻,所有的商人都极为关注,之前有消息传出时,因为不知真假,大家都在观望,但是等剪彩结束,惠州就要大变样了!” “我准备拿出一百万去那边买地,趁着现在地价便宜,多买一些,等熊猫公司发展起来,惠州的地皮肯定值钱的很,到时候把地皮再卖出去,就能够赚一大笔钱了。” 范承耀是准备囤地皮,然后倒卖。至于自己搞开发,一是本钱投入太大,二是他本人不是很擅长。 囤地皮就方便多了,等到惠州地价上涨,直接卖掉赚钱就行。 范承耀看着高明程,说道:“这可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本来我还想带你一起入场,但看你手里头没什么钱,那还是算了!” 高明程很想说一句,我可真是谢谢你了。 居然想带自己入场惠州! 惠州熊猫汽车事件,简直坑了无数人好吧! 高明程腹诽片刻,觉得范承耀到底帮了自己不少,于是说道:“去惠州投资的事情,我劝你不要太冒进,那个熊猫汽车,我觉得有问题。” 范承耀眉毛微挑,笑道:“你远在小县城里待着,难道消息比我还灵通?怎么有问题了?你说说看。” 虽然让高明程说,但他的态度是显然不信的。 高明程知道那个熊猫汽车是个巨坑,也大概知道里面的内情,但他不能明着说啊! 说出来容易,怎么求证? 事情还没有发生之前,范承耀怎么可能因为他的几句话,就放弃那么一大块蛋糕? 人微言轻。 见高明程说不出理由来,范承耀笑了,一脸自信的说道:“燕飞在香江那边给我打听过了,确认对方是会真金白银的投资的。” 范承耀比起其他人,又多了一个消息渠道。 赛燕飞在香江,并且还嫁入豪门了,虽然嫁的是个私生子,但也可以借助豪门的消息渠道,打听到更准确的消息出来。 经过多方打探,范承耀确定可以入场惠州,于是才开始调集资金,六月时,准备去惠州买地。 高明程看他自信满满的样子,只能无奈叹息。 真是良言难劝该死鬼啊! 熊猫汽车在一开始,的确是真金白银的投资了,这也给了大家很多信心,于是更多的人入场惠州,试图把惠州打造成第二个特区。 但是,总有图穷匕见的那一天! 到那时,入场惠州的商人们,将个个元气大伤! 看在双方的交情上,高明程还是说了句:“范老板,你生意是做的比我大。但我这个人也有一个别人没有的优点,那就是我的直觉很准。你要是信我,就最好别入场惠州地皮,那绝对是一个巨坑,是你跌进去,爬都爬不起来的巨坑!” 高明程拿不出证据,只能抛出直觉的说辞来。 知道这句话可能说服不了范承耀,于是高明程又说道:“就算你要入场,也需要谨慎一些,一开始可以少投资一些钱。先观望观望,不要被一些烟雾弹给迷了眼!” 他说的诚恳,范承耀也收起脸上的不在意来。 他盯着高明程,沉思着。 难道高明程知道他不知道的内情? 可能吗?高明程只是一个甘愿蜗居在小县城的人而已! 虽然心中还是有些不信,但范承耀也不会直白的表现出来,而是说道:“行吧,那我就再观望观望。” 高明程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 不管范承耀信不信,他反正是进行了提醒,如果范承耀还是在惠州亏钱了,那他也没办法。 做人嘛,有时候就是图个心安理得。 说完了熊猫汽车的事情,高明程又说起了钢琴来,问范承耀的渠道中,是否有钢琴这种货。 范承耀用诧异的眼神看着高明程,打趣道:“怎么,你还准备学钢琴了?来,让我看看你的手指!哟,手指修长,倒也是可以学钢琴的!” 高明程也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指。 他的手是属于指节分明的那种,并且手上还有不少茧子。 这双手,从背面看,修长。从掌心看,又略显粗糙。 他本想说不是自己学,但最后说道:“怎么?人家名将能够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我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就不能学钢琴了?” “小伙子!哈哈哈!”范承耀不客气的嘲笑起来。 “哎,你直接说有没有货吧?要是没货,看能给我介绍一个行内人吗?我也不懂钢琴,不知道该怎么挑选。”高明程瞪了他一眼,说回了正事。 这次跑羊城来,主要就是为了买钢琴的事情。 当然了,顺便把家里积攒下来的蜂蜜也一起带过来卖掉。 这一次,就卖掉了两百多斤的蜂蜜,算下来也有一笔不小的钱了,让他的口袋没有那么空瘪了。 范承耀止住了笑意,想了想,问道:“你是要全新的,还是二手的?国产的还是进口的?” 高明程听过钢琴曲,觉得是蛮好听的,但除此外,他对钢琴那是一无所知。 “我也不知道,我准备开一家幼儿园,这个钢琴是幼儿园要用的,暑假时,我请了几个老师给我的员工进行培训,主要是学一些简单的曲子。” 高明程把钢琴的用途说了出来,让范承耀来判断该买哪种好。 范承耀闻言,立即给与了建议:“那我建议你买进口的二手货!质量好,价钱又便宜很多。” 给幼儿园用的,那么充其量就是弹奏一下《小星星》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这种曲子了。 所以范承耀认为没有必要买太好的。 他看高明程有些迟疑,当即说道:“虽然是二手的,但都是经过专业的人验货过的,保证你买回去,用个十年八年的都没有问题!” 范承耀都这么说了,高明程也就同意了。 在他看来,给幼儿园用的钢琴,是不需要太高档的。 他接着又问要买哪个牌子的,大概要多少钱。 范承耀说道:“你就买小日子产的雅马哈立式钢琴的w系列吧!这个系列的钢琴质量很好,口碑也不错,我手里刚好有货,价钱嘛,只是新款的五折,你看划算吧!” “当然了,卖给别人,我八折都能够卖出去,那钢琴的品牌和品相都很不错的。” 高明程听到雅马哈这三个字,总觉得有些耳熟,应该在哪里听到过,他都听到过,那肯定是大品牌了,于是欣然接受范承耀的建议,前去范承耀的仓库选钢琴了。(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章:安抚 上辈子,高明程认识不少生意场上的人,但那些人脉,这辈子他从未想过再去联系,因为没必要,已经不走一条道了。 这辈子,他放弃了无效社交,结交的朋友极少,但每个朋友,都是能彼此互帮互助的。 他在范承耀的仓库里拿了一架二手钢琴,虽然是二手的,但做工和款式,都漂亮的不得了,哪怕高明程不懂弹钢琴,在看到这架钢琴时,也觉得很高大上。 至于吉他和笛子等乐器,较为便宜,范承耀的仓库里并没有,因此他自己去了一家乐器行买的。 把需要的东西买齐了后,高明程又装上一车运输公司的客户要的货,然后准备返回县里了。 临走时,范承耀说道:“暑假时,你记得把立成给我送过来啊!” 高明程冲他比了一个ok的手势,简洁的应下:“好!” 范承耀帮了他不少忙,这护送范立成的事,他当仁不让! 一路返回县里,先把客户要的货卸下,然后开着卡车直接来到高国兵的家门口。 钢琴很大,高明程自己住的服装店不方便放,因为幼师培训是在高国兵的家中进行,所以他干脆把钢琴搬到这里来放着。 已经是下午,高国兵夫妇正好下班在家。 “我来帮你!”高国兵看到车厢里的钢琴那么大,于是上前帮忙。 他虽然年近五十,但仍然有一身的力气,在两人的共同努力下,钢琴总算是安稳的放在客厅里了。 高明程拆开外面的包装箱,向高国兵夫妇展示着这架雅马哈钢琴。 “好漂亮!比菲菲家里的那架钢琴漂亮多了!哎呦,这得多少钱啊!”赵冬梅看到这架雅马哈钢琴,眼睛都亮了。 她亦是不会弹奏这些乐器的,但李菲的整个家族,大多都是在教育局里做事,以及在高中当老师的,所以他们家族的文艺气息会重很多。 李菲自小跟着家里的长辈学琴,在这个年代里,她算的上是小县城的富家女了。 所以李菲给的清单中,就要求有一架钢琴,因为她觉得有了钢琴后,整个幼儿园的逼格都能够上升很多。 高明程打开琴盖,屈指随意在琴键上弹奏,哪怕是乱弹琴,发出来的音质,也是很好听的。 赵冬梅见了,也是蠢蠢欲动,但又怕弹坏了。 高明程笑着说道:“这是小日子产的钢琴,质量没的说,只是弹一弹而已,怎么可能弹坏!叔,婶,你们都试试!” 高明程邀请着他们感受一下弹奏琴键的感觉。 两人这才按了几下琴键,顿时有种打开新世界的感觉。 “啊呀,真有意思!”赵冬梅满脸的笑意,见时间不早了,于是又让高明程留在这里吃晚饭。 但高明程拒绝了。 “不了,我在外面跑了几天,还怪想念小旭旭的。” 听了这话,赵冬梅就不留他了。 高明程把卡车开到服装店那边,搬下来两大袋的新款服装,还有吉他、笛子等乐器,和一些书籍。 钢琴太大,只能先放到高国兵家里去,但吉他和笛子占地不多,所以他先带回家,让家里人先见识见识。 果然,看到吉他时,大家都挺新奇的。 吉他要两百多一把,高明程买了三把,到时候老师一把,学生们则轮流学习弹奏。 笛子就便宜了,高明程买了十根,另外什么葫芦丝、大锣、小锣、碰铃、响木和鼓等,这些小型且不贵的乐器,他也买了一些。 高明程把货全部卸下来后,就去抱自己心心念念的小旭旭了,至于许多美等人,都围着那些乐器看,一个个又是好奇,又是兴奋的。 高明程和小旭旭玩了一会儿后,还是把小旭旭交给了胡茵陈。 他说道:“我先去把卡车还回去。” 说着,他就把卡车开往运输公司。 店里,这个时候没什么顾客,因此大家都在把玩那些乐器。 罗丽看着这些乐器,满眼的羡慕,她说道:“我虽然不会这些,但我会吹口哨,还会用树叶吹出声音来。” 高淑芳兴奋的说道:“我也会用树叶吹出声音来!竹子叶就很好吹,还有一种椭圆形的叶子也好吹,吹出来的声音可响了!” 罗丽不甘示弱的说道:“我能够吹出一小段曲子来!” 罗丽没学过音律乐谱什么的,完全是凭感觉去吹的,吹出来的曲子自然不是很标准,但熟悉曲子的人听了,都能够听得出来那是什么曲子。 高淑芳眨眨眼,这个比不得,因为她只能吹出声音,却不成调。 她摸着质感很好的吉他,说道:“二哥买的吉他,比电视里的还漂亮呢!” 她注意到吉他漂亮,但许多美却注意到花出去的金钱肯定也很漂亮。 她忍不住说道:“你二哥这个人,花起钱来,大手大脚的。都说一分钱一分货,他买的吉他这么漂亮,肯定也贵的很!” 嫂子埋怨二哥了,做小姑子的高淑芳吐了吐舌头,不说话了。 等高明程还车回来后,许多美就把高明程拉到一边去,打算听他报账。 高明程能怎么办,自然是一笔帐一笔帐的说了出来,钢琴花了多少钱,吉他花了多少钱,以及其他零零碎碎的东西又花了多少钱。 最后,他兜里的钱快比脸还干净了! 许多美倒抽了一口冷气,不可思议的说道:“你还向范承耀借了五千块?” 高明程无辜眨眼:“这不是要顺便进些货回来嘛,店里也该上夏季新款了。” 服装店主打中高端品牌,如果不能及时上新品,那么就会丢掉最顶尖的那一批顾客了。 那一批顾客虽然不多,但消费大啊! 卖一单就能够赚中档服装三单的钱了,并且还有利于服装店维持逼格。 听到是为了进货,许多美就忍住没骂他了。 但还是忍不住埋怨了句:“那你也该省着点花啊!你看你买的吉他,比电视里出现过的吉他都还要漂亮!” 高明程摸了摸鼻子,这回有些心虚了。 相比起钢琴,吉他不算贵,大部分价钱在一百到两百左右。 但货比货得扔啊! 你单独看一百多的吉他,觉得也挺不错的,但和两百多的吉他一比,那就实在不能昧着良心去买一百多的——除非是钱不够! 所以高明程就中了乐器行的计了,在两者的视觉效果下,以及店老板的游说下,他还是买了贵的。 至于比电视里的好看,那是因为电视里的节目,有些是几年前拍的,现在看来,自然是有些落后了。 高明程知道有时候不能够和女人较劲,所以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了:“等放暑假了,我还得跑一趟羊城,把范立成送到他爸那边去。所以过几天后,我就要再回高家村一趟,把蜂箱里的蜜摇了,然后带到羊城去卖。” “你放心,我虽然花的多,但也能赚回来。反正钱都花了,你就安心跟着李菲他们学习就好。” 许多美的脾气虽然急,但也容易被安抚,听到高明程画的饼,觉得生活还是充满希望的。 她想了想,说道:“现在家里大头的进账就是服装店,所以你回去摇蜜时,我就不回去了,我得留在这里,争取多卖掉几件衣服!” 受到缺钱的刺激,许多美瞬间干劲满满!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一章:事情后续 高明程是算着日子回高家村的,如果回的早了,蜂箱里的蜜还没有完全酿好,就不够香甜浓稠。 但如果晚了,又会错过跑羊城的日子,所以他是准备在跑羊城的前两天回村摇蜜的。 这几天他得了闲,时不时就推着小旭旭到外面去玩。 都说七坐八爬,如今小旭旭能够坐得很稳了,于是之前定制的小推车就派上用场了。 把孩子往小推车里一放,孩子的视野更好,动作更自在,大人也更轻松。 高明程推着小旭旭去了幼儿园的工地巡查,自然没有进去,而是站在外边随意看看。 主家对工地上心,做事的工人才会更上心。 高明程请了不少人来做事,他是打算在上半年就把房子建好,空两个月的时间,等房子风干的差不多了,秋季时就装修,再空一个冬天,明年春季也就差不多可以开学了。 至于装修,也不用太复杂,把墙壁刷白,装上门窗和灯,然后请人在墙壁上绘画,使得整体环境充满童趣就行。 幼儿园的主体楼房有四层,一楼有一个大厅,到时候钢琴就会摆在那里,成为幼儿园的门面,孩子们排练唱歌时,也可以以班级为单位,在大厅集合。 一楼除了正中间的一个大厅,边上还有一个教室以及两个卫生间。 二楼全部是教室,三楼是午睡用的,至于四楼是活动室,在天冷和下雨时,可以把孩子带到那里去玩耍。 除了主体楼房,后面还有一排平房,平房分为两个区域,一部分是厨房,一部分是三间正屋,是准备给细奶奶一家住的。 这些平房占地面积也不大,每间房屋只有二十平方左右,能够摆下床和衣柜,方便人住下而已。 这处地方,只是临时给细奶奶一家住的,在高明程的规划中,会在县里地皮涨价之前,帮助高壮在县里买下地皮建房。 除了这两处建筑物,其余地方都是空的,等房子彻底建好后,就会适当的种花种草,然后进行水泥硬化和搭建秋千、滑滑梯等玩具的布置。 所有的规划,都需要钱来实现。 高明程觉得自己目前的规划,是有些普通的,但兜里的钱不多,也只能先如此了。 他来到工地时,正好看到周乐在砌围墙。 房屋的主体已经砌的差不多了,现在准备把属于幼儿园的地方全部砌上围墙,也不是那种彻底封死的,而是砌成半米高的波浪形,然后上面再安装铁栅栏。 这样路过的人就能够看到幼儿园里面的情况,起到一个宣传的作用,而里面的孩子,也不能随意的跑出幼儿园去。 看到高明程时,周乐有些惭愧,高明程刚给他预支了一个月的工资,结果他就因为打架的缘故被拘留所拘留了三天。 看到周乐时,高明程也想起在他身上发生的狗血事情了。 其实事后高明程也问过自己,对于那天晚上的处理,是不是不够好。 当时突然间发现周乐就是上辈子认识的狠人,知道他会在那天晚上捉奸在床,然后一怒之下连杀三人,事后潜逃而去。 因此他脑海中就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拖住周乐,让屋内的奸夫有机会离开,自己再给周乐一个工作,安抚住他不要黑化。 这个法子固然不错,杀人事件并未再发生,但却也让那对奸夫淫妇给逃走了。 所以他觉得自己应该陪着周乐一起进去抓奸,然后再看着周乐不要暴怒杀人就行。 这样抓了个现行,也好让那对奸夫淫妇颜面扫地。 只是事情已经过去了,事后也多想无益。 “周乐,你……”高明程开口想要问一问事情的后续。 周乐正好没人倾诉,当即说道:“高老板,我那婆娘和那奸夫已经找到了!我从拘留所出来后,就喊了他们一起去医院验血。医生说的那些a型血b型血的,我也不懂,最后只说佑佑是我儿子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想做具体的,那就得去省城想办法了。” “高老板,知道那个结果时,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啊!” 周乐长叹一声,这次的经历,使得他多了几根白发,看上去老了几岁。 佑佑从小被田芬芬喂药,第一次是源于孩子哭闹,使得大人休息不好,于是田芬芬的妈妈就建议给孩子喂一勺吃了就能够安静下来的药。 田芬芬年轻,又对这个吵闹的孩子很厌烦,于是就喂了药。 之后,她妈妈照顾了她几个月后就走了,倒是没有再怂恿田芬芬给孩子喂药了,但是田芬芬却是看到了捷径,一旦孩子哭闹不休,她就干脆给孩子喂药,喝了药后,孩子就会安静下来,这样田芬芬就可以做自己的事了。 尤其是在和奸夫幽会时,为了防止孩子醒来后扫兴,她都是要给孩子喂一顿药的。 如此下来,佑佑算是自小被泡在药罐子长大的,身体受到了摧毁,从此呆呆傻傻,智商异于常人。 并且因为那药的配方不好,且药材都是便宜货,使得佑佑的肝脏受损,只怕会短命。 说到这些时,周乐忍不住流下泪来。 他用脏兮兮的手背擦拭着眼角的泪水,结果在脸上抹下一道黑印子。 周乐哽咽的说道:“我已经决定和田芬芬离婚了,至于佑佑……哎,就算把他留在我身边,我也没法一直照顾他,我让田芬芬把他带走了。” “高老板,我收下你的工钱,肯定得帮你把事办好,但做完工地上的事后,我就准备离开这里了。” 高明程正听的认真,听到周乐要离开时,不由得心头一跳。 他看着周乐,思忖着要怎么开口。 是劝他留下,还是鼓励他离开,这两种似乎都不好开口。 罢了,这是他自己的选择,可能冥冥之中自有注定。 高明程以平静的口吻说道:“现在大城市天天都在搞建设,工地很多,你有一手砌砖的本事,出去总能够找到事情做的。” 周乐听到这话,当即受到鼓舞,脸上也浮现出一丝笑意来。 他觉得在这里待不下去了,田芬芬偷人的事情闹大了,佑佑不是他儿子的事情,周围的邻居们也都知道了。 虽然最丢脸,最受千夫指的人是田芬芬和那个奸夫。 但周乐也觉得没脸,总觉得那些人看他的眼神充满了同情,有些甚至充满了嘲笑,这让他觉得很不适。 现在不像以前,只能呆在一个地方生老病死,只要敢闯,天地之大,随处可去。 周乐做出要离开的决定时,内心还是有些彷徨的,但现在,听到见多识广的高老板的话后,他心底的最后一丝负担也没有了。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二章:高明里结婚了 许多美感受到家庭财政赤字的压力,所以除了喂奶时,孩子都让胡茵陈带着,自己则留在店里专心卖衣服。 但尽管如此,他们仍然要空出一天时间回村去。 因为六月八号是高明里和张金玲结婚的日子,高明程夫妇以及高淑芳,是肯定要回去上礼喝酒的。 这次的婚礼,全程都是高远见和罗小华两个人操办的,高明里人在县里上班,腾不出空闲来,再者他手里的钱也不多。 罗小华问他拿钱时,因为打心底对张金玲不是那么满意,高明里就不愿意拿钱出来,只说自己没什么钱,又说大哥结婚时,所有的东西都是家里准备的,大哥可没有拿什么钱出来。 此言一出,罗小华虽然生气,但也没法子,只能方方面面都自己出钱出人去置办。 到了吃喜酒的这天,高明程他们三个要回村去,店里就只能交给罗丽和胡茵陈来管。 罗丽有了一回经验,这次也满怀信心的说没问题,自己一定会把店看好的。 高明程说道:“我们吃过午饭,就会马上回来。” 随着天气逐渐炎热起来,再加上店里的服装刚上新款,最近这段时间,是店里人流量较多的时候,年轻爱漂亮的姑娘们,都攒下钱准备买一条时髦的裙子来穿呢。 他们是上午十点才出发,因为乘坐拖拉机,速度较慢,到十一点时才到村里,直接把车停在村口的池塘那边,然后三人就去爸妈家吃喜酒了。 至于高明里,他在前一天就已经提前回去了。 因为今天上午,他要在朋友们的陪伴下,前去把张金玲接回来。 以前他独自回村时,一般是借许多美的那辆自行车用,但现在他要结婚了,家里终于出钱给他买了一辆崭新的二八大杠自行车。 许多美的那辆自行车是女式的,男人骑的话,自然也行,但不够大气,尤其是今天还要去把新娘子接回来。 因为张金玲所在的村子离高家村有些距离,所以高明程他们回来后,高明里等一行人材高高兴兴的把新娘子接了回来。 新人到场后,气氛便欢快喜庆起来。 这会儿也没有婚庆司仪的说法,但长辈还是要对新人们说上几句话的,有祝福新人白头偕老,也有叮嘱新人互帮互助,更多的人则是起哄他们早生贵子等。 闹腾了一会儿后,酒席就开始了。 这边的习俗并非是要所有人都到齐坐齐后,才能够开席的,而是一桌坐满,就可以先开席。 但如果一桌没有坐满,就不能动筷子,得等人坐满了才行。 所以大家都会呼朋唤友的坐在一起。 高明程一家照样坐在摆在院子外的桌上,并且怕许多美抱久了孩子会累,所以就自己抱着小旭旭。 相比起他,高明万就要忙碌多了,在高明万结婚时,高明里帮了忙,所以高明里结婚时,高明万整个人忙前忙后,一会儿帮忙端菜,一会儿给人散烟,开席后,又跟在高明里的身边,一桌桌的给人敬酒。 他现在酒量好的很,可以帮高明里挡酒。 他老婆王秀秀就安静很多,坐在许多美的身边,两个人小声的说着话,说的是暑假幼师培训的事情。 王秀秀从许多美的口中得知高明里居然买了钢琴、吉他等乐器,立即心动不已。 王秀秀所在的王家村学风极盛,但毕竟是小村子,哪里有机会去接触钢琴这种昂贵的东西。 她双眼微微泛光,激动的说道:“那我一定要好好的学!” “嗯!”许多美也点头,暗自决定要努力学习。 为了这次幼师培训,家里可是下了血本了,要是学不会的话,那就亏大了。 菜上齐了,人也坐满了,于是开始吃席。 江西菜有个特点,那就是辣,所以哪怕喜酒上的菜再丰盛,怕辣的婴儿也还不能吃,高明程只能给小旭旭拿一个白馒头啃着。 吃过席后,因为惦记着店里的生意,高明程一家很快就返回县里了。 路上时,许多美有些意外的说道:“我以为他们结婚后,金玲也会到我们家来住,没想到居然不是。” 这个高淑芳知道,她当即说道:“妈说夫妻两个都住别人家不好,所以让四嫂留在家里住,又说等今年冬天卖了猪,家里有了蒸酒的钱后,就会去县里给四哥四嫂买间房住。” 高明程听了,很想翻白眼,这妥妥是在画饼啊! 他爸一年到头,蒸酒的确能够挣个千把块,卖猪钱也能有个好几百,但是这点钱,哪里够到县里买房! 除非再努力个好几年! 不过想到92年国家允许集资建房,如果高明里一直在制糖厂做事,那么倒是可以买厂里的自建房。 集资建房是国家出土地,个人出建筑成本,还是很划算的,虽然只有一半的产权,但是在之后的房改政策中,可以再出一部分钱,把另一半的产权也买下来。 许多美看过家里的账本,知道买地、建房要花多少钱,也知道买一间成品房要花多少钱,于是当即说道:“爸妈说一年就给他们买房?这怎么可能?” 高淑芳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了,听了这话,可疑的沉默了。 攒一年的钱就买房,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除非高远见他们开口向家里其他的几个孩子借钱。 不得不说,家里的兄妹们,其实都混的不错了,高明程就不说了,高明鹏自己承包工地做事,其实也赚得不少,再加上吃住都在爸妈家,还有地里的粮食产出,一年下来,都是赚的多,花的少,手里的钱肯定有不少了。 高明万在外面跑车,也是赚的不少,凭借自己的能力,就在县里买房以及自己出彩礼娶老婆了。 高淑芳虽然是最小的妹妹,现在手里头也有个千把块了。 如果他们每人借给高远见一千块,那么高明里的房子就能够买下来了。 但一千块可不是小钱,高明程自己家都快财政赤字了。 高淑芳想了想,又说道:“还有四嫂养鸡卖鸡蛋鸡仔的钱!妈说了,让四嫂在家里养鸡孵小鸡来卖,这卖到的钱,都归四嫂自己拿着。” 张金玲家就靠这个赚钱,孵小鸡的手艺,张金玲也有,并且懂得如何照顾小鸡,让母鸡下更多的鸡蛋来。 这的确是一门手艺,能够管人温饱,但想凭此赚大钱,那也悬! “那四弟妹怎么说?她同意了?”许多美自己没进屋子里去,一直坐在外面,所以并不知道具体的情况,这会儿八卦之魂熊熊燃烧。 高淑芳说道:“我看四嫂好像不太高兴,在听到卖小鸡的钱都归她后,她才同意的。” 新婚夫妻,刚结婚,就被迫分居,这事搁在谁身上,谁都会不高兴的。 但钱的魅力果然无穷,为了钱,很多不公平,似乎也能够忍受了。 张金玲在娘家做事,钱都是归自己爸妈的,现在婆家允许她自己赚钱,她自然也是高兴的。 丈夫虽好,但钱更实在啊! 除了到手的钱,她心底也存了一个以后能进城去住的幻想,这个幻想,能够让她暂时忍耐和吃苦。 但她不知道的是,只要你愿意吃苦,那么就会有吃不完的苦!(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三章:不是在赚钱,就是在赚钱的路上 高明里新婚后,只在村里住了两天,就返回县里了,说是要上班了。 但实际上,这个时候制糖厂并不忙,只要他想请假,总能够多请两天假的。 结婚乃大事,再加上他背后还有高国兵这层关系,厂里也不会为难他。 只是高明里自己不想请那么久的假呆在村里,所以才借口工作返回县里。 他的决定令大家有些错愕,但也仅仅只是错愕,因为临近暑假,高明程忙到飞起。 他先是把服装店的库存清了,去年的旧款,今年宁愿打折,也要卖掉回本,新款倒是很好卖,因此他去羊城时,还得再进一批货来。 这样的话,就要把进货的钱给准备好。 高明程清出一堆衣服,对许多美说道:“这些衣服不挂在店里,在店门口摆一个铁架子挂上,然后贴上大字报,说店里搞活动,全部低价处理了。” 他清出来的衣服,都是去年的旧款,有夏季的,也有冬季的。 高明程在进货时,虽然拥有后世的眼光,大致知道那些货好卖,但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审美,他进的货,百分之九十都顺利的卖掉了,但总会有百分之十的货难卖掉些。 这是难以避免的,哪怕是奢侈品店,也有库存卖不出去。 把库存清了,把账本也核对过了,高明程才勉强抽出货款来。 晚上,小旭旭已经呼呼大睡了,许多美陪在高明程的身边,看着他算账。 高明程小声说道:“多美,我明天要去村里摇蜜,你这两天,多努力卖掉一些货,现在这些货款,虽然也够了,但多带一些钱在身上更好。” 许多美明白高明程的意思,如果高明程在外面遇到什么赚钱的好机会,那么总要有本钱才行。 穷家富路,可是人们一直践行的道理。 她点头说道:“好,我会尽量多卖掉一些的。” 把事情谈妥后,夫妻两个才关灯睡觉。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开着拖拉机先去市场买了一批装蜂蜜的大塑料瓶,然后才开往高家村。 把车停在家门口后,高明程就把塑料瓶卸下车,搬到院子里去。 两狗见到他,忙从远处的草丛里蹿出,亲昵的围着他转。 高明程伸出大手摸了两狗的狗头一把,笑道:“我还有事,有空再跟你们玩。” 他打开厨房的门,拿出水桶来,迅速的从井里提上一桶水。 这些刚买回来的塑料瓶,里面可能有一些浮尘和脏东西,得清洗、控干水后,才能够用来装蜂蜜的。 蜂蜜是入口的东西,自然得讲究卫生。 这些瓶子都是那种装白酒的厚瓶子,有十斤装的、有二十斤装的,高明程现在是把蜂蜜批发给范承耀,所以全部买二十斤装的,方便码货。 他在院子里洗瓶子时,陈多福走了进来。 看到晒在长凳上的瓶子,当即说道:“明程,蜂箱里有蜜了,你是回来摇蜜的吗?” 高明程说道:“对,等下我们去山里摇蜜!” 陈多福闻言,立即去杂物间拿摇蜜机来。 “那我先带摇蜜机过去,蜂箱还是放在之前的那个山谷里。”陈多福说完,就拿着摇蜜机先走一步了。 摇蜜机是每次摇蜜之后,都要进行清洗、晾晒,然后再盖上一张塑料布,防止灰尘和虫鼠进去。 所以摇蜜时,只需要直接拿去用就行。 陈多福先走一步去山里干活,高明程也不急,把塑料瓶洗干净后,又把一个大盆子洗干净,倒扣在长凳上沥干水分。 这个大盆子,是等下临时装蜂蜜沉淀用的。 六月的阳光倾洒而下,照在这间农家小院里。有徐徐微风从层层叠叠的山峦之中吹来,令这些倒扣在长凳上的瓶瓶罐罐尽快风干。 高明程随手拿起一个草帽戴上,带着两狗朝放置蜂箱的山谷走去。 一路繁花似锦,一路鸟语花香。 草木格外的珍惜时光,一个劲的疯涨着,肆意张扬着生命力。 只是路边青翠的小草,却被一双大脚无情的踩踏上了,被迫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但等大脚离开后,小草抖动着身体,又在风中恢复了之前的风采。 高明程来到放置蜂箱的地方,看到陈多福正在干活。 摇蜜也是一个体力活,一个人做的话,能累的人够呛的。 高明程看他摇蜜的速度,不由得笑道:“行了,我来摇蜜,你去把蜜脾上面的蜜蜡切掉。” 陈多福没有勉强,听话的把摇蜜机让给高明程,自己则是去蜂箱里拿其他的蜂脾来。 摇蜜前,还需要用刀把蜜蜡给切掉,这样蜜脾里面的蜜才能够通过离心力汇聚在摇蜜机的底部。 相比起高明程的随意,陈多福是特意穿着长袖长裤的,手里还戴着一双劳保手套,就连头脸都用布巾给包裹住了,只有一双眼睛留在外面。 如果有蜂蜜攻击他的话,只需要及时用手臂挡住眼睛就行。 接下来的整整一天,两个人分工合作,高明程负责摇蜜,而陈多福则负责切蜜蜡。 就这样,在两人的合作下,总算是把四十箱蜂蜜给摇好了。 高明程已经提着摇蜜机来回好几趟了,家里的大盆里,已经装满了蜂蜜,沉淀好的,就先灌装,然后再倒进新的蜂蜜进行沉淀。 傍晚,高明程还在忙活着这些事。把大部分蜂蜜都灌装好后,剩下的那些蜂蜜还需要用干净的纱布进行过滤,把残渣都过滤掉才行。 陈多福端着一个大海碗走了过来,说到:“明程,先吃饭吧!今天我妈煎了苦槠豆腐,放了很多蒜末和辣椒,很下饭!” 高明程闻到饭菜的香味,肚子立即咕咕叫了起来。 手里的活也告一段落了,于是他接过海碗,大快朵颐起来。 菜色挺普通的,有苦槠豆腐、辣椒炒茄子、和清炒红薯表。 红薯表就是红薯的嫩叶,用蒜末炒出来吃,口感挺不错的,是夏季的一道家常菜。 高明程回来的突然,刘婶子根本没有准备肉食。普通的村里人家,一年到头也只吃几回肉而已。 再说了,想吃肉的话,还得等赶集时,才能够买得到的。 高明程也不在意这个,反正天天在家吃饭都是有肉的,偶尔一两顿没有肉也无妨。 他吃饭的速度很快,不多时一海碗的饭菜就一扫而空了。 把空碗递给陈多福后,高明程说道:“我明天一早就要回县里,蜂箱的事,你得多上心,适当的把蜂箱搬到蜜源多的地方去,争取今年多摇一些蜜。” 雇佣陈多福之前,家里这些事,都是高明程一个人忙活,即使那样,一年到头也有好几百斤的蜂蜜。 现在雇佣陈多福专职管理蜂箱了,那么高明程就希望至少能够多出一百斤的蜂蜜来。 这一百斤的蜂蜜,就相当于是雇佣陈多福的工资了。 陈多福认真的听着,点头说道:“你放心,我肯定上心,现在山乌桕开花了,我准备明天傍晚就把蜂箱搬到山乌桕林子里去。” 山乌桕是江西一带比较常见的树种,是本地入夏的主要蜜源,开花时间为6月初至6月底,花期30天左右,在天气晴朗的时候,泌蜜较多,能吸引很多蜂蜜前去采蜜。 但山乌桕的蜜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蜜质一般,结晶较粗似白糖,一些不懂的人就以为是饲喂白糖摇出来的蜜。 但山里的山乌桕并非是一大片一大片,而是错落自然的生长,在山乌桕林子里,还有其他的蜜源植物,蜂蜜在采蜜时,并不会只挑着山乌桕的蜜采,因此最终酿好的蜜是百花蜜,蜜质就不会太差。 山乌桕除了开花时为蜜蜂提供蜜源,结果的种子也是很有用的,种子可以榨油,虽然有毒不能食用,但是可以作为工业用料,比如用来充当灯油,或者用来制作肥皂。 每年山乌桕结籽时,村里就有人进山捡山乌桕籽,然后拿到集市上去卖掉。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四章:临走前的报复 夏季天亮的早,早上五点多,天地间就已经逐渐明亮起来。 高明程简单的洗漱后,就一路狂奔进山,肆意舒展着筋骨,来到老地方后,便开始打拳。 他其实喜欢在山林间狂奔的感觉,有种天大地大的畅快,能见证草木荣枯和万物繁衍。 生存在于奔波,而生活才能够随心所欲。 练完一套拳后,已是满身大汗,高明程把汗湿的衣服脱掉,光着膀子走在林间。 两狗觉轻,当他起床时,两狗也跟着起来了,一路追随在他的身边。 此时高明程对两狗说道:“走,咱们逮兔子去。” 他决定在离开之前,多逮几只兔子,让两狗饱餐一顿。 黑虎和精灵听懂了命令,立即变得兴奋起来,黑虎在前面带路,精灵紧随其后,它们嗅着兔子的气味,带着高明程前去逮兔子了。 不多时,黑虎就追踪到一只野兔了,当即发出急促的狗吠声,提醒高明程快过来,在狗吠的同时,已经朝着受惊的兔子急追而去。 一场你跑我追的狩猎活动正式开启! 半个小时后,在两狗一人的协力合作下,山中野兔数量-10. 左右手各拎着五只野兔,高明程意气风发的朝着山脚下的家里走去。 黑虎和精灵也是极为兴奋,在山间小路上快速的跑动着。 回到家中,高明程先处理了两只兔子,把兔皮剥掉后,一分为二的丢在黑虎和精灵的面前,任由它们大口的啃咬着带血的生肉。 其余的兔子,高明程就没有动了,他准备送一只给张成远家,送一只给陈大松家,再给细奶奶家送一只就行,剩下的带回县里,让多美她们处理好后,放在冰箱里慢慢吃。 除了兔子,他还进菜地里摘了一些菜,又去鸡舍捡鸡蛋,他过去时,陈大松刚好端着一大盆的鸡食过来。 鸡食是用切碎的菜叶拌糠做成的,倒进食槽里,鸡就会过来啄食。 把鸡舍建在小富山的山脚下,鸡可以漫山遍野的寻觅食物,但也不能完全不喂它们,在小鸡时,吃的是碎米和切碎的菜叶,等大些了,就是吃糠了。 高明程买了好几袋的糠放在陈大松家,由他们负责每天给鸡喂食一顿,除了这一顿,如果地里有不要的菜叶,那么也可以丢进去喂鸡。 高明程看到他,笑道:“我刚才在山里弄到几只野兔,等下你带一只回去吃。” “哎,谢谢了。”陈大松大喜,连忙道谢。 不过他又说道:“明程,村里有时候有小孩子过来偷果子吃,你看要不要管?” 高明程想都没想,下意识说道:“你看着办吧,如果偷的不多,就不要管了。” 高明程自己小时候经常饿肚子,所以没少偷东家的红薯,西家的枣子吃,有时候看到人家藤蔓上挂着的黄瓜,都会伸手扯下来吃。 大部分小孩只敢偷点地里的东西吃,有些半大小子,甚至敢去偷鸡摸蛋吃。 不过这种人一般是去其他村子偷,自家村子反而不敢偷的。 因为你地里少了一根黄瓜,你发现后,骂骂咧咧两句就算了,但如果鸡被偷了,那就不得了了,非得闹个天翻地覆才行。 所以现在有小孩子到自己的山里偷果子吃,他也是相对宽容的。 不过看着个头长大不少的土鸡,他还是得说一句:“偷果子就算了,偷鸡偷蛋是不行的。” 陈大松立即点头应下:“哎,这个我知道。” 说完话后,两人一起回到院子里,陈大松看到院子里堆着好几只野兔,两条狗正守在那里,面前还有一些骨头残渣,可见是刚刚饱餐一顿了。 高明程拿了两只野兔给他,说道:“还有一只是给我哥哥家的,你帮着送一下,我等下就要回县里了。” 陈大松应下,拿着两只野兔走了。 高明程则开始装车,先把昨天弄到的蜂蜜装进拖拉机的车斗里,然后再放野兔和菜,又装了一些劈好的柴火,如此也装了满满一车斗的东西了。 在他回县里时,已经有人前去景德镇装货和接人了,明天高明程就要开车送范立成去羊城了。 在高明程忙碌奔波时,周乐也在努力的砌墙,幼儿园的主体已经差不多竣工了,只剩下围墙,周乐擅长砌砖,但如果他还想留下来工作,那么也能够找到活干。 只不过周乐已经存了要离开这里的心思了,所以不争不抢,决定把围墙都砌好后就离开。 又过了两天,在高明程安全护送范立成抵达羊城的那天,幼儿园的围墙也竣工了。 傍晚,周乐拿着那把趁手的泥刀,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一路上,陆续有人朝他看来,甚至就在他能够听到的地方,开始议论起周乐是个没血性的软蛋了。 老婆偷人,自己又给别人白养了好几年儿子,结果周乐除了跟田芬芬离婚,别的事那是一件都没有做。 仿佛那次打架被拘留三天后,他就彻底的怂了一样。 起初,田芬芬还很害怕他,结果见他半点不提往事,也没有喊打喊杀的,然后就放下心来了。 别人尚且会质疑,但田芬芬并没有质疑,因为在她的眼中,周乐本来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傻蛋。 周乐没有理会周围人的目光,进屋后,就先洗了个澡,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如此一来,他整个人都清爽了不少。 他翻找了一下橱柜,发现里面还有两个鸡蛋和一把面条,于是他开始给自己煮了一大碗的面条吃,奢侈的煎了两个荷包蛋,香的隔壁邻居都能够闻得到。 吃饱喝足后,他也没有出去溜达,而是休息片刻,就开始收拾衣服了。 为了出门,他提前买了一个红白蓝编织袋,他买的这个袋子不大,但足够用了,因为他的行李也不多。 以前的那些破烂衣服,他看着就心里来气,已经全部丢掉了,所以他身上也就只有三套在高明程的店里买的新衣服。 这些时日,他都是来回的穿,虽然是在工地做事,但其实只要注意点,也不至于弄的很脏,并且他每晚回来就会洗澡洗衣服。 收拾好东西后,周乐直接躺下睡觉了。 累了一天,他很快就睡着了,鼾声响起。 但在凌晨三点时,他却悄悄醒来了。简单的洗漱后,他从晾衣杆取下昨晚洗好的衣服穿上,然后拎着编织袋悄悄地出了门去。 在没有夜生活的年代里,凌晨三点正是大部分人睡的正香的时候。 夜色笼罩而下,这边的住宅区并没有安装路灯,周乐也并没有拿出手电筒照明。 虽然天色很暗,但他对这附近的路况却很熟悉,能够摸黑前行。 行走了大约五六分钟,他就来到一处低矮的房屋前。 这是他第二次来这里,第一次时,是喊屋主和田芬芬去医院验血,他想知道佑佑到底是谁的孩子,只是结果却让他心里很不好受。 是的,屋主就是奸夫,也是疑似佑佑的亲生父亲! 看着这个低矮破旧的房屋,周乐的脸上露出一抹狰狞的冷笑来。 奸夫名叫赖志坚,名字倒是不错,但人不行,整天游手好闲,是个混子。 但他这人也有一个优点,那就是皮囊好,又会花言巧语,在田芬芬没有和周乐结婚前,两人就勾搭上了。 只是赖志坚除了皮囊和花言巧语,兜里没什么钱,对于死要钱的田家人来说,那是绝对不可能把田芬芬嫁给他的。 田芬芬虽然喜欢他,但也知道自己不想过穷日子,所以在周乐出现后,她就半推半就的答应嫁给周乐。 之后,每当周乐出去做事时,两人就经常勾搭在一起。 因为赖志坚家里穷,娶不起老婆,所以事发后,田芬芬就带着佑佑住进了这里。 虽然两人的名声都不好听,但赖志坚本来就是个混子,完全不在意,白得了个婆娘,他心里还挺得意的,经常跟人吹嘘,还嘲讽周乐无能,连自己的老婆都看不住,还给他养了几年儿子。 只是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何况还有多事的人会故意把这些话传到周乐的耳中,就是想看周乐的反应。 只是周乐没有任何反应。 周乐来到墙边,左右观察了下,确认没有人后,这才把编织袋放在地上,然后自己三两下就爬上围墙,轻轻地跳进院子里。 落地后,他拿着泥刀的手紧了紧,似乎在下最后的决心。 然后他悄悄地摸进屋子里,这里他来过一次,知道房屋的结构,并且因为赖志坚手里没钱,屋子比较破旧,里面的门栓有跟没有似的,可能是因为觉得家里没钱,也不会有小偷来偷,所以那门栓就一直没换新的。 周乐把泥刀从门缝里伸进去,轻轻地扒拉了下,里面的门栓就打开了。 房屋内,鼾声如雷。 床上躺着的两个人,正在香甜的睡梦中,根本不知道危险即将来临。 周乐却是把手里的泥刀放下,从裤兜里拿出绳子来。 借着微弱的光芒,他悄悄地来到床边,轻手轻脚的把两人的手脚都捆住。 那两人在睡梦中,根本没有半点察觉,直到手脚被绑住,口里也被塞了一团布之后,这才突然惊醒过来。 但此时已经来不及了。 他们挣扎,却根本挣扎不掉,因为不但手脚被绑住,周乐还把他们两个人的手脚绑在一起了。 他们想呼救,嘴里却塞满了布,发不出任何声音来。 确定他们不能逃脱后,周乐微微的松了口气,这才拿起他最熟悉的泥刀。 他先是对着赖志坚的胯下攻击而去,赖志坚当即剧痛的躬起身体来,浑身都在颤抖,头上甚至沁出大量的冷汗。 胯下乃男人的命门,被泥刀攻击几下后,虽然没有被切下来,但那种疼痛,也是够酸爽的。 看到赖志坚痛苦的样子,周乐却无声的笑了。 他一言不发,又来到田芬芬的身边。 田芬芬双眼圆瞪,眼底充满了恐惧,她想求饶,她想破口大骂,却什么都做不到。 “啊……”在无声的惨叫中,田芬芬手腕的骨头,被周乐活生生的用泥刀给敲碎了! 从始至终,施害者没有发出声音,受害者也发不出任何声音来,只有挣扎时令床板发出些许声响来。 周乐的报复,是蓄意而为。 早在拘留所,周乐就疯狂的想报复了。 但出了拘留所后,他却选择冷处理,除了和田芬芬离婚,根本没有任何报复的意思。 所有人都在嘲笑他,包括那对奸夫淫妇。 但这些,周乐都忍了。 因为他收下高明程提前预支的工资,所以他决定要把工地里的事全部做完。 所以工地竣工后,他就偷偷来到这里。 赖志坚凭借皮囊和他老婆胡搞在一起,那么他就废了赖志坚,让赖志坚再也做不成男人! 田芬芬为了偷情,狠心的给佑佑下药,那么他就把田芬芬的手骨敲碎! 除此外,他没有再做过激的行为,因为他已经不想杀人了。 他想离开这里,他想闯荡一番事业出来,然后风光归乡,打脸所有看不起他的那些人。 因此,他不能犯下人命案。 但人可以不杀,别的却还是可以做的。 周乐打开赖志坚家的衣柜,开始翻箱倒柜起来。 在和田芬芬结婚时,他把赚来的钱都交给田芬芬管,那些钱,大部分都花在田芬芬自己和赖志坚的身上了! 经过一番寻找,结果才找到五块八毛钱。 看着手里的钱,周乐冷笑不已。 田芬芬就是为了这么一个穷光蛋,背叛了他? 心底涌生一股怒火,周乐开始把属于田芬芬的衣服拿了出来,用屋子里的剪刀全部剪碎! 这些漂亮的衣服,都是用他的血汗钱买的! 把所有的衣服都剪碎后,周乐总算彻底的发泄出心底的愤怒,然后他拿着剪刀,再次来到田芬芬的身边。 田芬芬的手腕骨已经碎了,此时疼的她难受极了,看到周乐发疯般的剪她的衣服时,更是心急不已,但此时看到周乐手举剪刀,她吓的直接尿失禁了。 周乐……不会是要虐杀她吧? 这一刻,无穷无尽的悔恨将田芬芬彻底淹没了。 只是,周乐并没有用手中的剪刀杀死田芬芬,而是冷静的剪碎了她身上穿着的睡衣。 因为这身衣服,也是用他的钱买的!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五章:他是土狗,他不配! 早上七点,周乐拎着那个红白蓝袋子出现在汽车客运站。 时间还早,距离发车还有一会儿,于是他就在附近找了家早餐店,吃了一碗粉。 以前他吃粉时,不舍得加小菜,这次奢侈的加了一份猪肺。 猪肺不好清洗,卖不出高价,但当地人很喜欢用猪肺作为粉店的小菜。 猪肺洗净后,放很多辣椒和生姜以及橘子皮炒熟,味道就挺不错的,完全没有腥味。 一碗粉吃完,客运车也快要发动了。 周乐拎着袋子上车,随车离开了这个城市,在彻底远离之前,他心中还有一个牵挂,那就是想见见自己的母亲和弟弟,和他们诉说一下心中的委屈。 他爸爸是个老手艺人,砌砖的技术比他要好得多,经常能够接到活干,因此他们家才能够在住房紧张的年代里,在县里拥有一栋房子。 可惜,许是劳累过度,他爸爸很快就得病没了,临走时,一个劲的咳嗽,都咳出血了。 他爸走后,家里没了顶梁柱,于是周乐就早出晚归的出去干活,拿小工的钱。 再之后,就是他们兄弟长大了,该娶亲了。 可惜,他当时鬼迷心窍,觉得田芬芬漂亮,就看上田芬芬了,结果田芬芬家狮子大张口,要了很大一笔彩礼。 这笔钱,家里也有,只是拿出来后,他弟弟娶老婆就会受到影响。 但是他弟弟也有好运,居然在外面做事的时候,认识了隔壁县的一个女孩子,她家是开杂货铺的,但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孩子,所以想要丈夫入赘。 也不完全是入赘,只说第一个孩子跟女方姓,第二个孩子跟男方姓。 因为双方也有感情,再加上弟弟知道周乐想娶田芬芬,于是就同意半入赘,前去隔壁县里结婚、定居。 当周乐乘坐客运车,抵达隔壁县时,赖志坚和田芬芬才被人发现。 他们被捆绑在床上,又用布堵住了嘴巴,再加上赖志坚家里没了别的亲人,以及他和田芬芬的风评不好,因此附近的邻居都不愿意到他们家串门的。 能被发现,还是佑佑醒来后,饿的打开了门,走了出去,于是旁人才通过敞开的大门,发现了里面的情况。 他们两人倒是没有性命之忧,只是赖志坚的胯下受到重击,觉得疼痛难忍,而田芬芬的一只手腕骨则断了。 但对于围观者来说,田芬芬一丝不挂,才是最惹人议论的! 也幸好是夏天,不然一丝不挂的话,肯定得生病了。 自此,田芬芬的名声更差,而众人对周乐的评价也改口了,原来周乐不是怂,而是蔫坏蔫坏的! 这一切,远在羊城的高明程未能第一时间吃瓜,此时的他坐在一间豪华酒店的沙发上,面前则坐着有过几面之缘的赛燕飞,以及范承耀和范立成。 是的,高明程很想再走私一回,奈何这个暑假不用送范立成去香江,因为赛燕飞已经过来了。 赛燕飞自然不是为了范立成特意过来的,而是为了惠州地皮的事情。 最近惠州的淡水镇,可谓是炙手可热,地价那是一天一个样。 嗅到商机的,绝不会只有范承耀他们。 听他们议论去惠州投资的事情,高明程只觉得格外的无语。 趁他们说话的间隙,高明程连忙说道:“现在投资惠州,那就是一脚踩进坑里了!那个熊猫汽车,绝对有问题!具体的问题我说不出来,但等着吧,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你们要是实在想投资,去首都买四合院啊!那个绝对稳赚不赔!” 赛燕飞笑道:“你当我没有去过首都?那里好些的四合院,早就有主了,能买的,都是一些破破烂烂的!就那房子,送我都不要!” “不过如果有机会能够买下一个王府的话,那我倒是可以出钱去买。” 高明程沉默了,王府……可真敢想啊! “赛老板,你别好高骛远啊!没点关系人脉,现在是难买到好的四合院了。但那些老破小四合院也是值得投资的。伱买下后,重新修缮或者重建,不就好了!” “重要的不是老破小四合院,而是地皮啊!我和你们说,以后首都的房价,那是绝对会飙升的!” “我是没钱,不然也想去买一套四合院的。” 高明程十分的扼腕,还是赚的太少,根本浪不起来! 他只在县里大手大脚的花一花钱,钱就没了! 范承耀说道:“你说的有道理,毕竟是天子脚下,历朝历代,天子脚下都是发展的最好。燕飞,我看还是要去首都买些房子,以后立成要是考到首都的学校去了,也好有自己的房子住。” 赛燕飞想了想,说道:“那行吧,什么时候去首都一趟,你给立成买一套,我也给他买一套。” 范承耀点头,范立成是他的儿子,他自然是不心疼这个钱的。 赛燕飞和范承耀一脸的平静,而十岁出头的范立成也表情淡定,唯独高明程因为心酸而五官乱飞! 短短几句话的功夫,范立成就有两套首都的房子了? 并且有可能是两套四合院? 这妥妥的人生赢家啊! 投胎真是门技术活! 受到打击的高明程不想说话了,赛燕飞和范承耀又说起了投资的事,听下去后,高明程才知道赛燕飞投资惠州,和范承耀是不同的,范承耀是希望通过囤地皮赚一波钱,但赛燕飞是实打实的投资建厂,据说想建一家电池厂,因为电池技术和人才方面,赛燕飞那边都有。 既如此,那么高明程也没什么可说的。 赛燕飞和范承耀谈妥了投资的大致方向,然后说道:“还是老规矩,内地这边的产业,我都会派人来打理,但你也要在暗地里替我盯着他们,别让他们糊弄我。” 范承耀点头答应了。 他们既是前夫妻,又是利益共同体。 所以离婚后,各自婚嫁,却根本没有撕破脸,而是继续合作做生意。 果然,没有长久的夫妻,只有长久的盟友! 事情谈妥后,范承耀起身,准备离开了。 他看向赛燕飞,说道:“立成先在酒店和你住,等你走后,我再接过去。” “不了,等我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好,就带立成去首都买房。” 赛燕飞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之前还嫌弃首都的四合院大多都是老破小,但现在转变思维,把投资变成是给儿子买房住后,她就决定早些把事情办好了。 范承耀对此也不是很意外,只是说道:“我手里头的钱有些紧张,得等一等才能够去买。” 赛燕飞大手一挥,表示不在意。 范承耀走后,赛燕飞就安排她的手下去给她买两张飞机票。 之所以要现在就买,那是因为买飞机票的过程很繁琐。 在改革开放之前,可不是有钱就能够坐飞机的,即使是现在,坐飞机也需要去单位开一个工作证明,然后提前几天去售票厅排长队买票。 买到票后,手持一张手工填写的登机牌,然后就可以乘坐飞机了。 赛燕飞在羊城有投资的厂子,因此开工作证明很方便,至于排长队买票,也犯不着她亲自去,吩咐身边的工作人员去买就行。 托福,高明程今晚也和范立成一块儿在这家豪华酒店入住,并且有幸听到土豪们的谈话,然后颇受震撼。 只是,他是土狗,他不配!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六章:赚钱的新想法 高家村从宋朝起,就陆续出过一些进士,最后一个秀才,则是在清末时考取的。 虽然高氏家族的历史悠久,但毕竟没有出过特别有名的名臣,所以名气不大,并且传承百年的高家祖宅,也在民国时期,被国民党的人蓄意烧毁了。 起火时是在半夜,人困牛倦的,察觉起火后,大家匆忙逃命,有些人家还能够把家里的牲畜赶紧牵出去,但有些人家的猪和鸡,来不及逃走,最后随着百年老宅,一起消失在火焰之中。 如此情形下,高家村的村民们,几乎没有祖传的东西留下来了。 但高家村毕竟是个例,其他村子未遭劫难,倒是多多少少留存了一些东西,比如用来装咸菜的罐子,可能就是明清时期的瓷器,喂狗的破碗,都能大有来历。 尤其是小王村,他们村学风极盛,很多人的家中,都或多或少会有祖传的砚台和墨锭。 高明程缺钱,又不能顺便走私后,他干脆和赛燕飞聊起现在有哪些赚钱的门道来。 赛燕飞其实并非是普通人,而是资本家的后代,家族曾经很有钱,只可惜后面也遭了大罪,她很小的时候,就嫁给了当兵的范承耀,从而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能过上平稳的日子。 范承耀护住了她,却也断绝了自己晋升的道路,所以现在范承耀才退伍做起了生意。 论做生意的眼光,高明程两辈子,可能都比不上赛燕飞。 现在和赛燕飞聊着天,他的大脑也变得活跃起来,浮现许多赚钱的想法来。 赛燕飞说道:“香江地少人多,各种工业原材料、食物和水源等,都缺!只要有法子把东西运到香江去,那就不愁卖,铁定能够赚得盆满钵满。但是呢,你没有背景,也就做不来这门生意。83年时,就有人光明正大的从内地拉了一船的玉米到特区去卖,那一趟,他就赚了三百万!” 高明程知道赛燕飞说的是谁,但蛇有蛇路,鼠有鼠道,有人开局就是王炸,一生顺风顺水不愁吃喝,这固然令人羡慕,但其他的人也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摸索出属于自己的一条路。 上辈子高明程摸索出来的路,就如山路十八弯,期间坑坑洼洼,各种大坑小坑的,一旦不注意,人就陷进去了。 这辈子,高明程换了一条宽敞大道,过上了小富即安的日子。 但人要居安思危,如果过于安逸,就容易遭遇危机,这不,高明程就觉得钱有些紧张了。 不过他已经有了赚钱的法子,于是问起了香江普通古董的市场价钱。 赛燕飞别有深意的看了他一眼。 高明程立即说道:“不是刚挖出来的东西,我是准备回去后,去周边村镇走走,收一批旧物。” 赛燕飞了然,于是把那些旧物的相关价钱都告诉了高明程,并且说道:“我等下给你列一张单子,上面会写清楚哪些是走俏货,你收货时多注意下。” “行,谢了!”高明程心情放松不少,笑着道谢。 赛燕飞又说道:“你要是收到货了,可以送到范承耀那里去,他会进行分批处理,也绝不会让你吃亏。” “好,我这次回去后,就去收货。”高明程说道。 眼看时间不早,高明程就告辞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至于范立成,他是跟着赛燕飞住在这个豪华大套间里。 第二天,高明程从赛燕飞的手里拿到了单子,上面清楚的写着各种旧物的名称,以及相应的市场价值。 高明程再次道谢,把单子贴身收好,又和范立成道别,临走前,他笑道:“立成,你去首都买房时,要记住一件事,那就是离故宫越近越好!” 这个范立成懂,在古代时,都是皇亲国戚才住的离皇宫近嘛! “高叔叔,你要努力赚钱,以后也在首都买房,最好和我做邻居!”范立成说道。 高明程哈哈大笑起来,说道:“好啊!我一定努力赚钱去首都买房!” 赛燕飞和范承耀为了范立成,愿意提前去首都买房,那么他为了小旭旭,也是愿意提前去买房的,没准以后小旭旭也考到首都去读书,甚至留在首都工作了呢! 自己的子孙后代,能够一代比一代好,就是所有人最朴素的希望了。 高明程走后,范立成仰头看着赛燕飞,说道:“妈,要不我们买两套相邻的房子,等以后高叔叔有钱了,我就卖他一套,这样才能够真的做邻居。” 疼爱儿子的赛燕飞那是想都没想,一口答应了。 或许是因为这点钱,对于她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 此时的高明程还不知道,会有一个大惊喜等在后面。 这次高明程没有在羊城久留,装上货后,就一路开车返回县里了。 刚回到县里的服装店,黄大志就告诉他最新的八卦了。 从黄大志的口中听完周乐的所作所为后,高明程不由得感慨一声,这果然是周乐的风格,像一条有点神经质,又有点变态的毒蛇。 周乐这一走,起码好几年都不会再回来了,所以关于他的事情,高明程也是听过就忘记了,因为他现在要为了钱财去奔波了。 当天晚上,他和许多美说了自己打算在县里收古董旧物的事情。 许多美极为支持,并且说道:“前两天,我们又收到邓婉婉写来的信了,她说她现在在首都混的很好,一个月赚到的钱,就顶她爸妈十年赚到的了!” 听许多美提起邓婉婉,高明程立即说道:“把信拿来给我看看!” 许多美就去拿信来。 高明程把信纸展开,从头到尾的看了起来。 邓婉婉足足写了三页纸,大部分都是在讲述她的一些日常,信纸的最后,有说今年春节时,她和王珣会回来过年,希望到时候能够和许多美她们聚一聚。 看完信后,高明程才知道,邓婉婉和王珣的业务又扩大了! 除了打着收破烂的名义低价捡漏外,还开始买起名人的画了,什么老齐的虾,老徐的马,都已经买了几张了。 并且邓婉婉还是以抱怨的口吻说出的,因为王珣买这些画,并非是主动去买,而是被人胁迫着买的,卖方说不买画的话,就不肯把家里祖传的青花咸菜罐子卖给他们。 看完信后,高明程只觉得心里酸溜溜的。 老齐的虾和老徐的马,现在不值多少钱,正经买卖的话,在五千左右,但如果是捡漏的话,那就便宜多了。 但即使是以五千的价钱买下,好好保存个十来年后,利润绝对会翻个万倍! 要知道,老齐的一只虾,在后世就能值120万! 除了虾,老齐的山水画也是极为出名,极为值钱的! 果然盛世首都,满地黄金啊! 邓婉婉的信,也激发了高明程前去收旧物古董的热情了。首都固然满地是宝,但捡宝的人也多。 这小小县城,或许没有重宝,但一网下去,总能够捞到一些鱼虾。 等本地的古董收完了,还可以去附近县里收,只要收到一个值钱的东西,利润就能够翻个几千几万倍! 高明程把信纸还给许多美,许多美折好放回专门的盒子里。 其实在店里安装电话后,许多美就给邓婉婉打过电话了。 说起来,直接打电话,自然比写信要方便的多,但文字有种独特的魅力,在双方能够直接打电话后,却也依旧一来一回的写着信。 双方在信中诉说着自己的一些经历,自己的一些小烦恼,然后再写上对对方的思念和祝愿,如此,一张普通的信纸上,就承载着一份厚重的情感了。 多年后,时光荏苒,熟悉的人们也变了容颜,甚至连思想也可能彻底的变了。 但当年诚挚的感情,却能够通过文字,被永久的记录下来。 见证彼此的青春和奋斗。(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七章:收到好物 高明程找到了王秀秀,他给了王秀秀五百块钱,让王秀秀回小王村去收以前的旧东西。 高明程说道:“你们村应该有不少砚台和墨锭之类的东西吧?我打算收一批货,你是村里的人,知道村里的情况,就拜托你去给我收了。事后,我再给你一定比例的好处费。” “我这里有一份价格表,你先看看,然后照价收购。品相好的,可以适当多给几块钱。品相一般的,也可以低价收购回来。” 高明程递给王秀秀一份单子,上面有要收购的物品名单,以及收购价。 这个收购价,高明程是考量过的,适合当地的物价情况。 并且,想做这门生意的话,还不能太高价了,否则引人起了疑心,反而不好收了。 王秀秀看完单子,当即说道:“我家里就有两个砚台和十条墨锭呢!这些东西都是以前的祖宗留下来的,我爸爸说,为了不丢失,当初还在屋里挖了个洞埋了好几年呢。” “除了这个,还有一对陶瓷镇纸,是一对鹿的造型,听我爸爸说,其实还有一个蟾蜍造型的,但在我哥哥五岁时,被我哥哥不小心打碎了。” “另外我家里还有一个很漂亮的陶瓷坛子,我妈妈喜欢用它来装梅干菜,一掀开盖子,就是一股的香味。” 看王秀秀越说越兴奋,高明程干咳了两声。 “咳……这个……你家的东西就不收了,你让你爸妈留着,谁来买都不要卖。知道吗?” 都是自家亲戚,高明程可不想现在低价收了人家的东西,等事后人家在背地里骂他娘,进而影响了他和明万之间的兄弟情义。 王秀秀眨眼,诧异的问道:“这个东西……以后很值钱吗?” 高明程含糊的说道:“不清楚,谁知道呢。总之,你也懂得分辨这些东西的好坏,就帮我跑一趟吧!” 王秀秀没有犹豫,直接点头应下了:“好!那我明天就回娘家去,等把东西收好后,再送到服装店那儿。” “行,你把东西送给你二嫂就行,我最近也要出去收东西,不一定都在家里。至于钱,你记个账,到时候多退少补。” “好。” 和王秀秀说定了事后,高明程开着他的拖拉机,就去了高家村附近的几个村子去收东西了。 相比起县城里的人,村里的人无疑更质朴些。 很多时候,最赚钱的生意就是信息差。 高明程知道哪些东西值钱,但大部分人却是并不知道那个东西值钱的,所以当高明程拿着钱,表示他要收一批以前的旧物,大家非但没有怀疑,反而高高兴兴的把家里有的东西都卖掉换钱了。 村里的人能够赚钱的途径有限,所以面对一些机会,就很容易上钩。 之所以先从高家村附近的几个村庄收起,那是因为高明程对附近的十里八乡最熟悉,并且在这些地方,他的名声也颇大,因此可以精准的找到有好东西的人家,人家也因为信任他,而愿意把东西卖给他。 如此忙碌了半个月,高明程收到了一大批的古董,这些古董,以瓷器和钱币为主,他们这儿毗邻景德镇,附近也有几家小型的瓷窑,所以瓷器类,是真的不少。 看着收来的瓷器坛子,高明程那是一脸的菜色啊! 这些瓷器坛子,不管它们是来自明朝的还是清朝的,不管它们的造型是艳丽的还是古朴的,现在通通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装咸菜! 因此打开盖子后,就是一股子咸菜味。 有一个清朝的粉彩瓷,居然被用来装豆豉! 那味道,绝了! 高明程爱惜的抚摸着这个粉彩瓷,看它的目光,跟看自己的老婆孩子一样。 许多美抱着小旭旭坐在旁边,一双眼睛也盯着满地的东西看,她也是头一回见到这么多古董。 她的呼吸微微有些急促,低声问道:“明程,这些东西值多少钱?” 高明程指着那堆东西,说道:“这些能赚个五六倍吧!” 紧接着,他又神情慎重的指着那个粉彩瓷,压抑着激动的心情说道:“这个粉彩瓷我不卖,要自己留着。过个十来年,它能卖出百多万的价钱!” 许多美惊得倒抽了一口凉气,双眼瞪圆,满脸的不可思议:“百多万?天啊……” 高明程拿起那个粉彩瓷,在灯光下仔细的打量着。 在古董这行,他算是半吊子,懂一些,但懂的不多。不过他的这点学识,也足够吊打那些什么都不懂的文盲村民了。 在这个粉彩瓷的底部,赫然有着青花篆书“乾隆年制”双行四字款。 瓷器的底款,就是辨别瓷器年代的重要标志。 因此,高明程只需要看懂了“乾隆年制”四个字,他就能够确定,这是乾隆时期的瓷器。 所谓的粉彩瓷,是珐琅彩之外,清宫廷又一创烧的彩瓷。在烧好的胎釉上施含砷物的粉底,涂上颜料后用笔洗开,由于砷的乳蚀作用,颜色产生粉化效果,因此成就了粉彩瓷。 只不过,历朝历代,都会有一些仿制款,比如民国时,市面上也有一批粉彩瓷,正版具有民国时期的特色,但仿制款的话,就需要鉴定人火眼金睛的来辨别了。 高明程盯着那四个字的底款看着,猜测着这到底是正版货还是a货,但不管是哪种,凭借这个粉彩瓷的品相,保存个十来年,必定能够赚上一笔! 除了这个粉彩瓷,他又在钱币中挑挑拣拣,选了几枚品相好的出来。又在一堆砚台和墨锭中选了几样出来。 然后他把地上的那些东西分类收好。 至于刚才特意挑选出来的,则专门放在一个柜子里。 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这些东西,是我要留下来的,以后如果缺钱,就拿出来卖掉,如果不缺钱,就当做传家宝。” 许多美不太懂,但不耽误她乖巧点头,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高明程伸了个懒腰,说道:“累了,我要睡觉了,明天还要去孝岗镇那边收东西,多美,你明天去买些便宜点的碎茶叶,然后放进那些瓷器里,去除一下里面的异味。” 许多美点头应下,看高明程累了想睡,而怀里的小旭旭则反常的闹觉不肯睡,于是就带着小旭旭去了高淑芳的房间,和高淑芳说说话,省的打扰了高明程睡觉。 高明程躺下后,眼睛一闭便睡了过去。 这段时日,他开着拖拉机到处乱跑,饶是他身体素质好,也累的够呛的。 他计划再收一个村镇的货,然后就跑一趟羊城,先把手里的货卖掉换成钱。 在对未来的计划和安排中,高明程睡的更沉了。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八章:狗屎运 “高老头,你又牵你这头病牛来卖?我看你还是牵回去吧!前面几次赶集时,都没人愿意买这头病牛,今天又不是集日,镇上都没几个人,你把病牛牵来,想卖给谁?” 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响起,他坐在凳子上修理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再看他身后的招牌,可以看出这是一家修理自行车的店铺。 他口中的高老头是个看上去七十岁左右的老人,老人的手里牵着一头老黄牛,那头牛又老又瘦,行走无力,眼睛发红,并且时不时嚎叫,表现的极为异常。 不需要对牛有多么了解,只要看上一眼,大家就会知道,这是一头病牛。 高明程刚来到这里,就目睹了这一幕,于是好奇的朝着那高老头和老黄牛看去。 高老头饱经风霜,留下满脸的皱纹,一双眼睛深陷,头发花白,那模样看着不比身边的老黄牛好多少。 听到修理自行车的老板这么说,他嗫嚅的说道:“我……我孙子得了病,家里没钱给他治病。” 言下之意就是想卖掉这头病牛去给孙子治病。 修理自行车的男人摇了摇头,叹道:“哎,大家也都同情你,但这病牛,是真没人会买啊!你要是实在急着用钱,那就去县城里看看。也许有贩子会便宜买下来。” 高老头久久没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迟疑的哦了声。 他愣在原地没动,似乎对去县城里卖牛,有些害怕一样。 但最后,他还是牵着牛一步步朝县城的农贸市场走去。 农贸市场在平日里也有固定的摊位卖菜卖肉的,如果是赶集,那么就会更热闹,一些空地,也会摆满了摊子。 今天也不是县城的集日,即使这个高老头牵着这头病牛去了农贸市场,估计也难卖掉牛。 七月的天,才上午,就热的人受不了了。 高老头穿着一件洗到发白的旧衣服,脚上则穿着一双草鞋,裤腿没有挽起,而是直接从膝盖处断裂掉的。 从他的穿着和神情看,就知道他肯定是贫苦出身。 高明程在旁边目睹了这一幕,原本没有上心,但他盯着那头病牛看了一会儿后,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眼看着那高老头走出人多的街上了,于是高明程上前搭话。 “老人家,刚才听那修理店的老板喊你了,你是姓高?” 高老头点头承认了,并且说道:“我是小源村的人,小兄弟,你要买牛?” 高老头的声音颤抖,老眼昏花的眼底涌生一股希望。 小源村,姓高! 对上两个信息了! 高明程心中暗喜,看着那头病牛的目光都多了一丝喜悦。 万万没想到,当年随耳听到的一个消息,竟然这么凑巧的被他碰到了! 高明程立即说道:“那真是巧了!我也姓高,是军岭那边高家村的人,你听说过吗?” “小源村我是有印象的,听说我们两个村的祖上曾经有过什么关系来着。” 高老头眼睛一亮,遇到同姓之人后,他因为苦难而麻木的表情都丰富了起来:“我们是三房的后人迁出去的,小伙子,你是大房还是二房、三房的人?” 高明程说道:“我是大房人,我叫高明程。” 都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两人也算是同一个祖宗传下来的后代,虽然不管是血缘还是什么,都相隔挺远的,但搭上话后,彼此都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亲近感。 高明程指着一棵树,示意两人先到树荫下去说话。 然后才问道:“刚才听说你孙子病了?他是得了什么病?” 高老头说道:“不知道得了什么病,他经常肚子疼,给他抓了些药吃,也总是不好,这几天疼的利害,想带他去医院看看,但家里……又没钱。” 高老头叹息一声,他看着身边的病牛,哽咽的说道:“这老伙计陪着我十二个年头了,从两年前起,它就吃不下东西,我以为它是快要老死了,有人劝我杀牛吃肉,我没舍得。” “一年前,我儿子去山里放牛,结果被这牛顶撞了下,从山坡上滚了下去,摔断了腿。有人劝我杀牛吃肉,我还是没舍得。” “今年我孙子病了,我是再不舍,也要把它卖掉,换点钱给我孙子看病才行。” 高老头说着说着,竟然哭了起来。 两人萍水相逢,但因为是同姓,有种微妙的亲近感,高老头就把藏在心底的一些话借机说了出去。 高明程听到这里,已经确定这头病牛,就是前世自己听到的那头牛了。 所有的信息都对上了,于是他也不矫情,立即说道:“我在县里开了一家服装店,手里还是赚了一些钱的,这样吧,看在咱们同姓的份上,这头牛,我要了!” 高老头就是来卖牛的,之前高明程搭话时,还希望高明程会买牛,但现在高明程说要买牛,他却反而迟疑了,磕磕绊绊的说道:“这牛……又老又病,还是算了吧。” 高老头显然是不忍心坑高明程。 高明程见状,心里对他们家的同情就更深一些了。 上辈子他无意中听到一件事,说的就是小源村高氏族人的事,说那边有个高老头的孙子经常肚子疼,后面有一次在水库里洗澡时,突然发病,然后淹死在水库里了。 孙子死后,高老头在悲愤之下,就把家里那头病牛杀了,在收拾病牛时,有人在病牛的胆囊里发现一些硬块,当地的赤脚医生得知后,就说那是牛黄。 后来高老头一家卖了牛黄,过上了好日子,但他的孙子却永远的没了,过了一年,高老头就郁郁寡欢的死掉了。 因为是同姓族人,且故事具有一定的传奇色彩,哪怕上辈子这个时候的高明程还在外面摸爬滚打,但偶尔回来时,也会有人同他说起这件事。 高明程上前摸了摸病牛,发现病牛的体温很高,并且对他的接近十分的排斥,连连发出嚎叫声来,不安的挣扎着。 既然确定这里面有牛黄,高明程也不磨叽,直接说道:“你孙子的病要紧,这样吧,我以犍牛的价钱买下这头牛,你看怎么样?我估摸着它也就五百来斤重,也不上秤称了,一口价八百块吧。” 说着,高明程就打开随身带着的钱包。 最近家里的钱有些紧张,服装店每天卖到的钱,都被他拿来收旧物了。 但只要等他把这批旧物卖掉,转手就能够翻个五六倍! 再说了,在收旧物的过程中,没准还能够捡到超级大漏! 而今天,他没有捡到古董大漏,却捡到牛黄大漏了! 之所以出八百块,那是因为他身上只有这么多现金,再说了,就算以犍牛的价钱把这头病牛买下,八百也算多的了。 只是因为提前知道病牛的身体里有牛黄,再者双方是同姓,高明程也不好出价太低。 而高老头则被这个价钱给惊住了,嘴巴张开,双眼瞪圆了。 “这……这也太多了……” “不多,给你孙子看病要紧!来,这是八百块,你数一数,要是数目对,这牛就归我了!” 高明程直接把钱递给高老头。 高老头的手里被塞进一大把钱时,身体都剧烈的抖动了起来。 他的心里预期,这头病牛能够卖到两百块钱,他就心满意足了! 因为这头牛太老了,又瘦的厉害,简直是皮包骨了,杀牛剥皮后,估计都没什么肉。 并且老牛的肉质粗糙,并不好吃。 “太多了!太多了!”高老头一辈子善良,实在不能昧着良心收下这么多钱。 但高明程也不愿意给的太少,就一个劲的劝他收下。 这买卖双方像是掉了个个儿了,令人颇为啼笑皆非。 不过好在这荒诞的一幕并没有别的观众。 高明程力劝高老头把钱收下,又说道:“得了钱,你就赶紧带孩子去医院看病,孩子得了病,是不能拖的!再一个,他既然经常肚子痛,就不能再去水库里洗澡了,不然万一在水里时肚子痛了起来,那就不好了。”(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九章:牛黄 如果这头病牛的体内真有牛黄,那么高老头的孙子会肚子疼,就有极大可能是得了胆结石。 所谓的牛黄,其实就是牛的结石。 在牛的胆囊中产生的称“胆黄”或“蛋黄”,在胆管中产生的称“管黄”,在肝管中产生的称“肝黄”。 之所以猜测高老头的孙子是得了胆结石,是因为胆结石的形成跟环境和饮食结构有关。 牛黄是极其珍贵的药物,在一千头牛里面,可能只有两头牛会得结石,并且如果牛刚得结石,就被宰杀的话,那么体内的牛黄就没有继续变大的机会了。 但高老头的这头病牛,已经病了两年了,所以它体内的牛黄才比较大,听说有一斤多。 钱货两讫后,高明程把牛的四只脚都给绑住了,然后气沉丹田,使出一阵猛劲,就把这头病牛弄到拖拉机的车斗里了。 这里没有宰牛的环境,所以高明程打算把这头牛弄回高家村去宰杀。如果真有牛黄,他也悄悄地收拾好,不会让外人知道了。 把牛弄到车上后,高明程就准备发动拖拉机了。 见高老头还愣在那里,他立即说道:“老爷子,别愣着了,赶紧回去带孙子去看病!你自己悠着点,别出岔子了!” 高老头攥紧了手里的钱,眼眶微微发红。 他从高明程的话里,感受到高明程对自己孙子的关心,误以为高明程是为了他孙子能够有钱看病,才出了高价买下这头病牛的。 “等我孙子病好了,我再带他到高家村来谢你。”高老头感激的说道。 高明程笑了,说道:“不用去高家村,我现在一般都在县里,我开的服装店叫新新服装店,你孙子要是病好了,你领他来我店里,我再给他送一套衣服穿!” “哎呦,那使不得使不得……”高老头没想到高明程竟然是这么大方的人,惊的连连摆手拒绝。 高明程没有再多说什么了,朝高老头挥了挥手,就开着拖拉机准备回高家村了。 其实这头病牛的体内,有没有牛黄,他也不能完全确定,但今天无意中目睹了这一幕,又想起当年听到的消息,他就决定试一试。 如果没有,也就亏损八百块,但到底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高老头的孙子有了看病钱,也许就不会在水库里突发疾病然后淹死了。 这么一想,他心情蛮好的,一路吹着欢快的曲子,朝着高家村的牛尾岭而去。 进村时,他把车开的飞快,即使有人看到他,想打招呼,他也当做没听到,因为此时此刻,他只想回家宰牛! 把院门打开后,高明程直接把拖拉机开进院子里。 此时,宽敞的院子就凸显了它的优势,拖拉机在这里掉头都很方便。 停好车后,高明程再次把院门关上。 宰牛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在这村里,他有三个员工,完全可以叫过来使唤,但高明程没去喊人,因为他得先确定这头牛的肚子里,到底有没有牛黄。 他从屋子里拿出杀猪刀,动作干脆利落的把牛给宰杀了。 很多人认为牛是有灵性的,所以很多养牛的人家,都宁愿卖活牛,也不愿意自己宰杀,如果一定要宰杀,那也是喊屠夫来宰,自家人是不会动手的。 而屠夫也想到一个避免牛报复的法子,那就是在宰杀时,喊别人的名字。 这个别人,大概率是屠夫讨厌的人。 不过高明程在宰牛时一声不吭,因为他觉得喊别人的名字,只是一种心理安慰的法子而已。 宰牛,开膛破肚。 高明程立即伸手前去检查牛的胆囊、胆管、和肝管中有无硬块。 此时,他紧张的心跳都加速了,当摸到一个硬块时,高明程狂喜不已,他立即拿出刀子,将胆囊中的硬块刮剥取出,剥除掉粘附着的内膜等物。 他手里的这块牛黄呈卵形,质轻,表面是黄褐色,细腻而有光泽,但因为刚从体内取出,还有些湿乎乎的。 掂量了下,的确有个一斤左右。 高明程继续小心的切开胆管和肝管,又从里面找到十几颗牛黄,这些牛黄小的只有黄豆大小,大的则有枣子那么大。 他把牛黄清理干净后,立即回到屋子里,拿出干净的棉花和绒线来。 牛黄质轻,易碎,所以不能风吹日晒,这样会影响质量。 最好是用干净的棉花将牛黄小心的包裹住,然后再用绒线包扎,最后挂在阴凉处让其自然干燥。 这几个条件,家里都能够满足。 高明程手脚利落的就把这些牛黄都给收拾好了。 等把牛黄挂在自己卧室里后,他才松了口气。 这间卧室是特意上了锁的,张成远等人是绝不会擅自闯进去的。 如愿获得了宝贵的牛黄,高明程心情大好,他看着已经被开膛破肚的老黄牛,也懒得继续收拾了。 一般来说,病死的牲畜最好是不要再食用了,因为可能有病毒,尤其是疯牛病,这个病毒可猛了。 但这头牛不一样,虽然也是生病,但它得的是胆结石,于自身有害,但却是没有病毒的。 把这牛肉收拾了,人也是可以吃的。 于是他出门去喊人,几分钟后,张成远一家和陈大松一家就全部都过来了。 人多力量大嘛,更何况高明程喊他们来收拾这头牛,可不是白让他们干活的。 已经说好了,事后每家分五斤肉,再分一些下水。 现在是上午十点半,虽然高明程把牛拖到屋檐下的阴影处,但气温还是很高,这头牛得尽快处理了。 陈大松打量着已经被开膛破肚的老黄牛,惊诧的说道:“这是一头老牛了,明程,你莫不是上当受骗了吧?” 刘婶子也说道:“老牛的肉没有犍牛的肉好吃,我以前吃过一回,没那么香。” 他们夫妻两个都怕高明程是上当受骗了。 高明程随意的说道:“卖牛的和我们高家村有点关系,他家孙子生病了,没钱看病,就在那里卖牛,我刚好很久没有吃牛肉了,就索性做个好事,把牛给买下了。” “我以前一个人干活习惯了,等我杀完牛后,才想起你们来——别愣着了,赶紧干活!先把内脏拿出来,然后把皮剥了,把肉切下来,再把骨头也整理好。” 高明程动嘴指挥着,然后这些人就卖力的干起活来。 男人负责剥皮和肢解,女人则开始清理起内脏和下水来。 至于小石头…… 得了,高明程负责带他好了! 高明程抱起小石头,说道:“我去山里看看杨梅成熟了没。” 陈大松立即说道:“你去看吧,我看树上的杨梅已经红了一小片了!”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章:酸~甜~杨梅好吃! 东魁杨梅比本地的野生杨梅成熟的要晚一些,山里的那几棵野生杨梅,早在端午节前后,就已经陆续变红了,只要一场雨,树下必定铺满了掉落的杨梅。 由于太酸,连村里的孩子都吃的少。 现在是七月上旬,临近中午的日头很大,但人走到树荫下,还是能够感受到清凉。 “小石头,吃杨梅吗?”高明程抱着张成远的儿子,摘了一颗杨梅逗弄着他。 “酸……”小石头看着杨梅,没有伸手去拿,而是口齿不清的说了句酸。 这可把高明程逗笑了。 他手中的杨梅个头不小,颜色鲜红,属于刚成熟不久,如果再过几天,颜色就会变成暗红色。 高明程把杨梅丢进嘴里,刚一咬,一股酸甜的汁水爆出,令他口齿生津。 吃完一颗杨梅,高明程眼睛都亮了,他看着这棵最大的杨梅树,心情大好。 这棵树刚种下的那年,就已经结果了,今年管理的好,树上挂了很多果子,并且今年的味道,比去年要稍微好点。 可见水果的口感,和品种有关,也和管理有关。 勤施肥,勤除虫,保证果树得以健康的生长,那么果树就会用甜美的果实回报你。 颜色鲜红的杨梅尚且不那么酸,于是高明程把小石头放下,跳起来摘了一颗颜色暗红的杨梅,这颗完全成熟的杨梅酸度就更低了,口感那是相当的好,高明程都一连摘了好几个吃。 小石头原本怕酸,现在看到小姨夫吃的这么快乐,于是也伸手索要。 “来,给你。”高明程摘下一颗暗红的杨梅递给小石头。 小石头手小,这杨梅的个头又大,他用两只手,才把杨梅稳稳地拿住,然后学着高明程的样子,开始吃起来。 一口下去,汁水都染红了他的嘴巴。 “甜……酸……”小小美食家用匮乏的语言进行了点评,惹得高明程大笑。 “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山脚拿个竹筐来。”高明程对小石头说道,小石头已经两周岁多,喊三岁了,已经走的很稳,也能够听得懂话了。 他乖巧的站在那里啃着杨梅,吃的津津有味。 高明程就快步下山,从山脚下的棚子里拿了一个竹筐来。 这些竹筐就是张成远和陈大松编织出来的,编织好后,直接放在棚子这里备用,这样要摘水果时,就可以节省在路上花费的时间和体力了。 等高明程重新回到杨梅树那边,只见小石头已经一屁股坐在草地上了,手里的那颗杨梅也终于啃干净了。 “小姨夫……还要。”小石头指着杨梅树上的果子,示意高明程再给他摘。 “好。”高明程应着,伸手摘了一颗给他。 他让小石头在树荫下吃杨梅,自己则开始摘起杨梅来。 杨梅并非是所有的果子一下子全部成熟,而是一点点变红成熟的,先是树梢上头,再是树荫底下,如果树大结果多的话,那么一棵树可以陆续采收几天,才能够彻底的摘干净。 这颗杨梅树还不算很大的那种,但想要摘到最顶端的杨梅,那还是有些难的。 高明程尝试了一下,只能爬到树干上去摘。 看来为了之后的采收,他得让张成远做个简易的脚手架出来,这样人可以站在架子上采收。 另外,还可以用绳子系在杨梅的树枝上,然后一点点的往下拉,将绳子的另一端捆绑在一块大石头上。 天长地久之下,树枝就会因为受力,朝着四周长去,而不是往上长了。 这样的树形,就方便之后的采收果子。 高明程决定等果子都采收好后,就开始修整树形。 他一个人忙忙碌碌,也摘了半框的杨梅了,把成熟的摘下来后,那些还未彻底红透的,他就没有摘了。 “哟,吃了这么多杨梅?也不怕酸掉牙!不能吃了,小姨夫带你找你妈去!让她打你屁股!” 在高明程摘杨梅时,小石头坐在竹筐那边,一个人吃的欢快,吃到后面,那是吃一口就丢,白浪费了很多。 他的嘴角全部是红色的汁水,甚至把衣服和手指也全部染红了。 听到打屁股三个字,小石头立即用手捂住屁股,似乎这样就不会被打了一样。 “走,下山去。”高明程一把抱起小石头,一手提着竹筐,快步下山而去。 回到家后,发现在张成远等六人的忙碌下,那头老黄牛已经被处理的差不多了。 果然是人多力量大啊! 不过这牛太瘦了,切割下来之后,没多少肉,全部是骨头了。 高明程看着那如小山般的骨头,立即说道:“等下你们两家再拿点骨头去。” 刘婶子笑着应下,并且说道:“明程,今天中午还是在我家里吃饭吧?我先带点肉回去煮!” “那你多带点!”高明程说道,上前多拿了两块肉给刘婶子,好肉加上骨头,以及一些下水,装的菜篮子都快满了。 刘婶子提起来,都有些吃力。 陈多福立即接过篮子,说道:“妈,我给你提。” “那行,你先提回去,把火先烧上,把饭给蒸熟。我去地里再摘一些菜来。”刘婶子说道,于是两人分工合作。 陈大松则指着牛头和牛蹄,问高明程这些怎么处理。 其实这玩意也好吃,就是弄起来麻烦的很。 高明程说道:“直接烧堆火,把毛给烧干净再洗。” “那也行,我去搬柴来烧火。”陈大松就去堆柴火的地方拿柴火来,先随意堆成一堆,然后再拿一把干枯的松针来引火,火柴一点燃,往松针里丢去,松针就会迅速的燃烧起来。 这种松针是引火的好材料,村里的人都会用自制的铁爪工具去山里收集落叶。 不多时,火堆就烧起熊熊大火,陈大松把牛头和牛蹄直接丢进火里烧掉表层的毛,然后再用铁钳扒拉翻转,让火把全部的毛都烧透了。 火堆因为牛毛和油脂,时不时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空气中有一股异味,介于臭味和肉香之间。 陈大松在烧牛毛,张成远则去了厨房,准备烧一锅热水,用热水洗,才洗的更干净些,并且一些下水,也需要用水煮一下,然后再洗再煮,最后再炒,过程繁琐的很。 高明程留了一些好吃的内脏,那些难收拾的,就全部给了张成远和陈大松两家。 除了内脏,他还有八九十斤的好肉,并五十斤左右的骨头,剩下的就只有一张牛皮了。 这张牛皮卖给硝制皮革的作坊,应该能够得到十几块钱。 忙忙碌碌大半天,才总算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此时地面满是血水,于是高明程提水冲洗地面。 许多玉也早就带着小石头回去煮饭了,不过她动作一向很慢,加上要带个孩子,估计没到下午三点,张成远是吃不上中午饭的。 之前路过时,高明程发现张成远家还是原样,似乎没变化,于是问道:“哥,你家今年是不打算建房子了吗?” 之前因为许多玉张口向许多美借柴火烧砖被怼后,两姐妹都有了芥蒂,再加上高明程一直在忙,也没空盯着张成远他们家的事情。 可现在都已经七月上旬了,再不动工,那就来不及了。 张成远家的房子太差了,冬天漏风,雨天漏水,今年冬天又会比前两年冷一些,所以高明程才会提议他们今年把房子建起来。 张成远干活倒是不慢,也踏实,但就是没多少主意,属于那种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人。 听见高明程问话,他憋了半天,才说道:“今年不建了。” 高明程诧异,之前他提议建房,张成远明显还是很赞同很高兴的。 张成远有些为难的说道:“我妈那边出事了,她偷别人的货,被人逮住一顿打,说要赔钱,前几天,我大哥来告诉我,让我多少拿点钱去。” 高明程愣了片刻,才想起前世时,也的确有这么一回事。 张成远是家里的小儿子,他上头还有一个大哥,他妈是跟着他大哥生活的。 他们居住的地方叫做黄杨村,村子毗邻界山,界山则有一条前去其他县城的土路,因此常年有车子在路上行驶。 但是界山的山坡陡峭,而现在的拖拉机马力又不足,所以拉货开车时,车速就会很慢。 这个时候,人可以从后面爬到车斗上去偷东西。 黄杨村胆子大的人,都会这么干,有时候偷到一些粮食,有时候偷到一些水果,还有一次,有人直接偷了一辆旧自行车。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一章:二哥真大方! 高明程听了个话头,就没有再问什么了,这钱,张成远肯定是给了,但也肯定被许多玉狠狠地骂了一顿。 就在这时,陈多福来喊高明程去家里吃饭。 “明程,都收拾好了,先去吃饭吧。”陈大松直起腰,把收拾干净的牛头和牛蹄放进盆里。 “哎,走吧。” 高明程把所有的肉都放在堂屋里,然后把门给关上,省的万一有野猫和老鼠进去偷吃。 他领着两狗,朝着陈大松的家里走去。 两狗已经各吃了半斤左右的生牛肉,但中午这顿,肯定会有很多骨头啃。 到了陈大松的家中,就闻到一股肉香味,老牛的确没有犍牛好吃,但再怎么说,那也是肉! 在肚子里缺少油水的年代里,所有的肉都是好东西。 刘婶子满面的笑容,看到高明程来了,连忙让他到堂屋里坐下吃饭。 高明程让刘婶子拿了十斤左右的好肉,又拿了十多斤的骨头,还有一些下水,现在桌上就有一大盘子的辣椒炒牛肉,两海碗的炖牛骨,还有一盘子辣椒炒牛肠以及一盘子的清炒红薯表。 刘婶子手脚麻利,竟然在短短时间内,就已经煮好这么多饭菜了。 她隔壁的许多玉,这会儿估计肉才刚刚下锅呢。 这一顿饭,吃的大家格外的满足,高明程的确是很久没有吃牛肉了,他们这边养牛的少,即使养牛,那也是为了犁田而养的,根本不舍的杀了吃肉。 这边的人能吃到牛肉,要么是牛不小心摔死了,要么就是老牛。 饱餐一顿后,高明程对陈大松说道:“成熟的杨梅,我今天已经摘下来了,剩下的还要再等几天。六天后是县里的集日,到时候我会回来带杨梅去县里卖。所以那天清早,你们就要进山帮我把成熟的杨梅都摘下来。” “如果你们想吃,每家摘个一两斤吃也是行的。” 陈大松却急忙摆手,说道:“不成,还是卖钱要紧!杨梅酸溜溜的,也没什么好吃的,多喜要是想吃,我让他去摘野杨梅吃去。” 高明程笑了,这个时候的人们,有性情奸诈的,但大多数还是朴素厚道的,对于能够卖钱的东西,他们都宁愿不去吃,不去用,也要拿去卖钱。 高明程没有多说什么了,他对于张成远和陈大松两家的性情还是比较放心的。 许多玉虽然喜欢占便宜,但也不会太过分,顶多吃点拿点而已。 高明程回到自己的家中,就准备回县里了。 天气太热,这么多的肉得尽快处理了。 卖是不耐烦去卖了,各家分一分,剩下的再冻在冰箱里慢慢吃就行。 高明程把牛皮、牛肉和牛骨等都放进拖拉机的车斗里,再把之前摘的杨梅和一篮子菜也放上去。 因为怕中午的太阳晒坏了牛肉,高明程还摘了二十几片芋头叶子回来,用叶子盖住这些东西。 今年张成远给他种了三分地的芋头,这些芋头到冬天时,用来炖骨头和做米果,都是很好的。 一切准备妥当,高明程才打开房间的门,取下之前处理好的牛黄。 他的动作十分小心,生怕牛黄会因此碎掉,然后又用一件棉衣仔细的包裹了,才轻轻地放在车斗里。 买牛他花了八百块,这个价钱,绝对是虚高的,但只要他手里的牛黄卖掉了,就能够赚个万把块钱! 能瞬间让他的现金流回血! 高明程的心情好极了,一路吹着口哨回到县里。 看到他早早的回来了,高淑芳还有些奇怪,她是知道她二哥最近在忙着收旧物,天天早出晚归的。 “淑芳,店里有顾客吗?没有就过来帮忙!”高明程招呼她过来。 高淑芳立即蹦蹦跳跳的过去,好奇的朝装的满满的车斗看去。 高明程却是拿起包着牛黄的衣服朝楼上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你帮我把车里的肉都搬下车,然后把肉切成两斤的,五斤的!” 高淑芳听到肉,眼睛瞬间亮了,掀开芋头叶子,就看到底下的牛肉了。 “哇……这么多肉!”高淑芳立即把肉搬下车,准备把大块的肉进行切割。 家里有秤,但高淑芳的手感很好,用手掂量,就能够知道大致有多重了。 一刀切下去,也知道大概有多少。 不多时,高明程就从楼上下来了。他已经把牛黄重新挂在卧室里阴干了,因为包裹了棉花,又包裹了一件棉衣,牛黄并未因为路面颠簸而碎裂。 “二哥,你怎么弄到这么多牛肉?这得吃多久啊!”高淑芳笑眯眯的说道。 自从跟着二哥做事,这伙食就一直好的很。 高淑芳都觉得自己变白变胖了。 “还得送人呢!国兵叔和肖大哥、以及明万家、罗丽家,都各送五斤,那些两斤的,送给李菲他们这些老师。哦,胡婶子也送两斤!”高明程说道。 高淑芳为二哥的大方咂舌,但也没有多说什么,按照二哥的吩咐,把肉都切割好。 幼师培训,于十天前,就已经开始了,参与培训的人员有许多美、王秀秀、何秀曼、罗丽的四个妹妹,以及高国兵的舅舅家那边的一个远房亲戚。 参与培训的老师则有三个,李菲和另外两个同事,那两个同事一男一女,提出要教大家吉他的,则是一个看起来很新潮的男青年。 三个老师分工合作,一起进行培训,培训的成绩斐然,才短短十天,高明程就觉得许多美的气质得到了蜕变,多了一丝文艺气息。 并且每天回来时,她和何秀曼都会在一起练习,顺便再教一教高淑芳。 但高淑芳是缺少文艺细胞的,学了十天半个月,才学了一点点的皮毛。 不过不着急,等培训结束了,后面还会继续练,可以慢慢教。 高淑芳在切割肉时,高明程则在烧火。 牛头和牛蹄已经清洗干净了,但想要炖熟,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从现在开始,就要炖了,这样等晚上才能够吃上。 先是用热水泡去肉里的血沫,然后再重新换水炖。他炖了一个牛头和两个牛蹄,又放了些牛骨进去,剩下的两个牛蹄决定送给高国兵,让他补一补身体。 “我去送肉了,你看着点火。这是老牛,得炖久一点才烂糊!”高明程说道。 高淑芳点点头,表示自己会看好火。 于是高明程开着拖拉机,前去给人送肉了,他先去了高国兵的家里,站在门外,就能够听到院子里传来悠扬的钢琴声音。 不得不说,钢琴的声音真的挺不错的,并且他买的这架雅马哈立式钢琴也超级棒! 他还记得李菲第一次看到这架钢琴时,眼睛都瞬间瞪圆了,满脸的不可思议和惊喜! 李菲自认为钢琴弹的好,所以做幼师培训计划时,才把钢琴课也放了进去,但她家里的那架旧钢琴,和眼前这架进口钢琴一比,简直就是王者和青铜了!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二章:有好事送上门 高国兵的客厅中,一架雅马哈立式钢琴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身穿鹅黄色连衣裙的李菲正坐在钢琴凳上,神情专注的弹奏着曲子。 她弹奏的是一首具有东方魅力的古风曲子《在水一方》。 优美的音律从琴键之上飘扬而起,围坐在附近的人听的如痴如醉。 高明程站在门口,并没有贸然打扰他们,直到曲子结束后,众人的掌声响起,高明程才提着东西走了进去。 “明程,你怎么来了?”许多美看到高明程来了,有些意外。 不过其他人却是一眼看到高明程手里拿着的肉。 李菲的家境优越,但她请来的两个老师却是出身一般,此时看到高明程拿着一大堆的肉,目光颇为羡慕。 高明程笑道:“今天宰了一头牛,我拿点牛肉来送给老师们!哦,我还摘了一些杨梅,味道挺不错的,每个老师拿一斤去吃吧。” 肉和杨梅是事先就分好的,现在直接发给李菲他们就行,剩下的牛肉和杨梅,他放进高国兵家的厨房。 “我就是过来送东西的,你们接着上课。” 高明程并未在这里久留,送完东西就准备走了。 李菲等人倒是对他表示感谢,能够吃上牛肉和杨梅,他们心底都挺高兴的。 出了高国兵家,高明程又开着拖拉机去了运输公司,找到了肖金峰。 除了给肖金峰送肉,高明程还让肖金峰给他安排明天跑一趟羊城。 家里已经收了不少旧物了,再加上还有那一斤多的牛黄,高明程决定尽快把这些东西出手,换成现金。 牛黄价值昂贵,哪怕在县里卖,也能够卖出高价,但如果拿到羊城去,那么自然能够卖出更高的价钱。 再说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在县里卖牛黄,哪怕保密工作做的再好,也有传出去的可能,还不如直接拿到外地去卖。 肖金峰先是谢过他送来的牛肉和杨梅,然后说道:“行啊,明早八点你就过来吧,刚好有一车货要发往羊城,哦,对了,那车货全部是蜂蜜!” “范承耀说他那蜂蜜卖的不错,决定在报纸和电视上打广告,但是货源不够多,所以让我帮他在这边收蜂蜜。这一车蜂蜜,我收了一个多月,才收好。” 蜂蜜在县里卖,要七块钱一斤,属于高价营养品,买得起的人不多,但是范承耀定制了一批玻璃罐子,又换了一个花俏的包装,价钱翻了几番,结果却卖得很好。 毕竟是大城市,购买力就是厉害很多。 高明程自己的蜂箱也快有蜜了,下次再跑羊城时,就可以摇蜜来卖了。 这时,肖金峰已经吃了一颗杨梅了,他眼睛一亮,夸道:“不错嘛,这味道行,酸酸甜甜的,刚刚好!你山里有多少产量?要是多的话,可以批发给我。” 高明程却说道:“产量不多,只有一棵树结的稍微多点,但也就五十斤左右,其他的树,能有个十斤就不错了。等明年,产量才能够上去。这头一批货,我给大家分一分,自己人先尝尝,剩下的,我摘下来后,直接摆在服装店的门口慢慢卖得了。” 听说产量不多,肖金峰也就不强求了。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高明程就回去了。 刚回到服装店,就看到毛子了。 毛子坐在服装店后院的墙边上,看到他回来了,冲他咧嘴一笑。 “明程哥!”毛子叫的可甜了,一看他这样,高明程就知道,这人估计有事要求他。 “有事吗?有事直接说!” “哎,我看你在外面收旧物,那么我想问问,以前的床你要不要?”毛子满怀期待的看着高明程。 高明程跳下拖拉机,连忙说道:“细说!” 毛子得到鼓励,这才把事情经过仔细说了。 高明程在外面收旧物的动静不大不小,但毛子经常在外面混,消息来源多,因此也就知道了。 刚好他认识一个人,那人的奶奶有一张旧床,那床看着挺漂亮的,所以他想卖掉换钱,就让毛子先来这里探口风,如果事情成了,就分毛子一点钱。 这不,毛子就麻溜的过来了。 “木床啊……应该也能收,不过我得先看过,成色好的才行。”高明程说道,他知道以前的木床也能够值不少钱,但一直没收过,就是因为木床占地颇大。 “明程哥,那我带你去看看!”毛子积极的带路,眼看还早,于是高明程就跟着毛子过去了。 因为可能会买下木床,所以高明程是开着拖拉机过去的,十分钟左右,拖拉机在毛子的指引下停了下来。 “明程哥,就是前面那栋红砖房子!”毛子伸手指着,然后飞快的在前面带路,但不管他跑的多快,高明程都能够稳稳地跟上。 “阿奇!我把明程哥带来了!你快带他去看床!”毛子激动的说道,那栋红砖房子里,也有一个年轻人候在那里,见毛子带人来了,立即打开他奶奶的房间,示意高明程进去看。 高明程却是注意到一个年约八十左右的老人坐在门口的凳子上,他知道那床肯定是这个老人的,于是没急着去看床,而是说道:“老人家,那床你是真的想卖?” 老人张嘴说话,但因为嘴里的牙齿已经掉了几颗,有点漏风了。 “哎,卖!卖了给我孙子娶老婆。” 行,既然木床的主人同意了,高明程这才进去看。 这是老房子了,所以里面的采光透风都很一般。 房间不大,最醒目的地方摆着一张旧式的架子床,靠墙的位置则摆着几个红漆箱子,箱子上的红漆都有部分掉落了,最中心的锁扣则泛着些许绿色的铜锈。 高明程的目光在那造型繁复的铜锁上看了一眼,铜一向是贵重金属,这木箱能用铜锁,想必老人年轻时,家里也曾富裕过。 “明程哥,这就是木床了,你仔细看看!”毛子和那个年轻人分左右站着,俱是一脸期待的看着高明程。 高明程只看了一眼,就出声纠正他们:“这种样式的木床,叫做架子床!我先看看是什么木料做的。” 除了看木料,他更主要的是看年代。 架子床是典型的中式家具,常见的有明式和清式,郑和下西洋后,船队从海外运了很多花梨木之类的珍贵木材回来,这些珍贵木材,丰富了中式家具。 如果眼前的这个架子床是明式花梨木架子床,那么价值将不可估量。 不过他们这里只是一个小地方,能碰到花梨木架子床的概率,还是不高的。 因为是夏天,床上只铺着一张席子,堆着一床薄被,上面的架子上,则挂着一床旧蚊帐,蚊帐可以防尘,也可以阻挡蚊子咬人,让人躺在床里,能够睡个安稳觉。 高明程先是粗粗看了一眼整体,然后开始看细节。 中式的家具,大多是榫卯结构,所以别看着架子床这么大,似乎不好搬运,但其实它们是可以拆卸下来的,等到了目的地,再重新组装起来就行。 这个床是上架置四柱、四杆的床,木料是老红木,没有上漆,但涂了一层桐油,虽然历经时光的冲刷,但老红木是硬木,它的木纹也清晰可见,至于磨损的部分也不多。 它的整体做工用料厚重,体型高大,且围栏、床柱、牙板、四足及上楣板等全部镂雕花纹,花纹是以花马山水为题材的。 高明程看完之后,初步判断这应该是清朝的架子床。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三章:床太窄 在一番讨价还价后,高明程以六百块的价钱拿下了这个架子床。 高明程对老人的孙子阿奇说道:“我手里头没带那么多钱,等下你跟我回店里,我再拿钱给你。” 阿奇没有半点不满,点头应下了,积极的帮忙一起拆卸这个架子床。 高明程是高局的侄子,又开着那么大一个服装店在那里,阿奇自然是相信他的信誉的。 在阿奇和毛子的帮忙下,高明程很快就把这个架子床拆下来了,结果拆下来后,才发现在一些不起眼的地方,木料居然有些变形和细微断裂了,高明程立即拿起那块木头仔细观察着,发现虽然有变形和断裂的痕迹,但并不明显。 红木虽然硬度大,但连钢筋水泥也有损坏的时候,红木自然也会损坏,红木制成的家具有干收湿涨的特点,这样一来,在换季时,因为木料的变化,所以人躺在床上翻身,架子床就会咯吱咯吱作响。 这个时候,就需要及时修理,调整榫卯的契合度。 阿奇的心都提了起来,生怕高明程会因此砍价。不过高明程并没有砍价的意思,而是说道:“这木料都有些变形了,睡这床肯定咯吱咯吱响个不停吧?” “明程哥,你说对了,我奶奶一翻身,隔壁屋都能够听到床的动静。”阿奇的表情颇为夸张的说着话。 他的奶奶一直安静的坐在门口,看着他们拆卸架子床,目光充满了怀念。 家里的老东西一点一点的没了,如今就只剩下这张架子床和那两口木箱了,这张床要卖掉换彩礼,那两口木箱则准备重新上漆除锈,到时候传给孙子和孙媳妇他们用。 老人如此想着,神情平和。 “好了,都搬上车了,我们回店里吧!赶紧把钱给了你,你给你奶奶买张好睡的床回去。”高明程把最后几块木板搬上车斗,就示意阿奇上车。 至于毛子,他不需要人招呼,也麻利的上了车斗,捡了个宽敞的地方站着。 路也不远,十分钟后,就抵达服装店的后院了。 高明程没有半点耽搁,朝着服装店的收银台走去,从今天的卖货款中数了六百块钱出来。 “你数一数,看数目对不对。”高明程把钱递给阿奇。 阿奇连忙接过,他一面数钱,一面说道:“明程哥信誉好的很,我自然是相信你的。” 很快,他就把钱数清楚了,连忙说道:“数目对的,对的。” 目送阿奇和毛子走后,高明程直接把拖拉机开进后院,如此一来,后院就显得有些拥挤了。 他把后院的门关上,没有卸货的意思。 他明天要跑羊城,这架子床自然也要一起带过去,现在就懒得再卸货了。 高淑芳已经把牛头和牛蹄炖煮的软烂了,现在正在拆牛头上的肉。这个肉拆下来后,再用辣椒和豆豉炒着吃,味道就足。 “二哥,你买的那一堆破木头,花了六百块?照你这样花,店里都快没钱了!”高淑芳颇为担心的说道,她觉得她二哥是不是上当受骗了,那点木头,怎么能值六百块呢? 高明程笑道:“做好你的事就行,二哥不用你操心。” “呵,那等二嫂回来了,我再向她告你的状!”高淑芳还是觉得她二哥买亏了,决定拉个盟友来。 “要向我告什么状?”此时恰好许多美回来了,她连忙好奇的追问。 高淑芳和许多美相处的不错,于是立即把高明程花了六百块买了一堆木头的事情说了。 瞧她那添油加醋的样子,只怕早已经忘记高明程才是她的亲二哥了。 高明程直接屈指,在她的脑门上弹了一下,顺手拈起一块炖熟的肉喂给她吃。 “吃还堵不住你的嘴!多美,别听她瞎扯!我明天就要跑一趟羊城,那堆旧木头,转手能赚个几倍去!” 高明程才不想夫妻嫌隙,立即解释了句。 许多美好奇的朝车斗走去,打量着里面的木板,立即猜出这是一张床。 高明程走了过去,说道:“这应该是清朝的架子床,即使不是清朝的,也是民国的,它是老红木的材质,做工精细,雕花也细腻,我花六百块买下来,很划算了。” “一对品相好的清朝椅子,市面上的卖价都需要八百块,但等再过个几年,十几年的,那价钱能涨不少去!这床有些旧了,但只要重新修理后,再刷一层土漆,保管还是漂漂亮亮的。” “你要是喜欢这种床,那我就不卖了,找个匠人修理好,自己用!” 许多美盯着那些草木鸟兽的雕花看着,心里倒是颇为喜欢,但还是问出自己关心的问题:“这床多宽?” “一米三左右吧。”高明程说道,以前的床有个小毛病,那就是大多都不够宽敞,也不知道是出于节省木料的原因还是什么。 听到这个数字,许多美果断的说道:“那还是不留了!” 床太窄了,不够高明程折腾的! 忽的,许多美脸颊绯红,不知为何,脑海中浮现出不该有的画面了。 她轻咳一声,继续说道:“还是卖掉换钱吧!” 高明程也的确嫌它太窄了,虽然能够睡两个人,但挤着不舒服,干某件事时,也不够畅快。 “那就卖掉吧!对了,你回来了,就让罗丽先回家去吧,她家现在吃饭的人多,让她早些回去煮饭。”高明程说道,把罗丽喊到后院来,让她拿走预先准备好的东西,有五斤好牛肉,十斤牛骨,以及两斤杨梅。 “提得起吧?”高明程问道。 罗丽笑容满面,连连说道:“提得起,提得起!这篮子我明天早上再带回来!” 让罗丽走后,高明程又问起小旭旭来。 许多美说道:“他和小圆圆玩的开心,还在外面不肯回来,胡婶子和秀曼在带着他们玩,所以我就先回来了。” 不多时,胡茵陈他们也回来了,高明程接过小旭旭,和小旭旭亲亲抱抱一阵子,逗的小旭旭咯咯笑着。 “胡婶子,那两斤牛肉和一斤杨梅是给你的。”高明程说道,示意胡茵陈自己去拿。 胡茵陈早闻到浓郁的肉香味了,看着砧板上的肉和大铁锅里的肉汤,真恨不得留在这里吃饭。 但能够得到两斤牛肉回家和家人共享,她也是十分高兴,乐呵呵的提着东西回家去了。 这一晚,好几个家庭都会因为这顿牛肉而获得欢声笑语。 而高明程家的餐桌上,也是格外的丰盛,并且冰箱都塞满了,还能够再痛痛快快的吃上好几顿去。 何秀曼到县里来参加幼师培训,自然是住在高明程这,刚好二楼有个空房间,可以给她们娘两住。 本来高壮让何秀曼一个人过来,这样能够认真的学习,但小圆圆离不开妈妈,分别时,哭的撕心裂肺的,何秀曼不忍心,于是就带着小圆圆一起过来了。 好在家里请了胡茵陈做事,她在带小旭旭时,可以帮着一起带小圆圆。 这会儿,小圆圆坐在小板凳上,正在大口大口的吃肉,肉是炖烂了,但奈何老牛肉的纤维比较粗,小圆圆的小乳牙的缝隙又大,所以吃一口肉,就塞牙缝了! 小圆圆一边馋肉吃,一边时不时喊她妈妈给她弄牙缝里的肉出来,逗的高明程哈哈大笑。 他哄着小旭旭张嘴,却发现小旭旭的牙齿长得慢,都八个月大了,也才长了上下四颗牙,就这点牙,顶多尝个肉味了!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四章:人生的经历又丰富了一点点 晚上,小旭旭早已经酣睡,他的爸妈背着他运动过后,正在小声说着话。 高明程对许多美说了买病牛和得到牛黄的事情。 他自然没有说自己早就知道那头病牛的体内十有八九是有牛黄的,而是只说自己看那高老头可怜,彼此又有点渊源,一时心软,所以才高价买下病牛。 如此一来,这个故事,就成了好心有好报的故事了。 听故事的许多美,心情也如坐过山车般,在听到高明程花八百块买病牛时,她就急得想说话,但话还没有说出口,又得知高明程在病牛的胆囊里找到了一斤多的牛黄,于是又是大喜。 她躺在高明程的臂弯里,柔情似水的看着高明程,此时在她的眼中,高明程做什么都是对的。 哪个男人经得住女人这般崇拜的看着自己?于是高明程拉起被子,和许多美又玩起了贴身肉搏的游戏来。 翌日清早,高明程早早的起床,而许多美和小旭旭仍在酣睡。 他轻手轻脚的穿衣,先去卫生间洗漱好,其实住的人多了,只有一个卫生间的话,用起来就有些紧张。 他刚洗漱好,高明里也准备要用卫生间了。 高明里每天要上班,也是要早起的。 如果遇到放假的日子,那么他下班后,就会骑着自行车回高家村住一晚。 但悲剧的是,现在还只是单休,双休是从95年5月1号才开始的,并且还要好几年后,才能够在少数行业里真正的执行。 因此高明里有时候都不愿意回去,言语间表露过几次,但被以高明程为首的人集体鄙视了。 所以高明里只能老老实实回村去,不回去的话,会被二哥他们说,还会被他爸妈说。 高明里:娶老婆真麻烦! 兄弟两个在卫生间门口遇到,简单的打过招呼,一人进,一人出。 高明程下楼去,发现勤劳的高淑芳已经煮好粥,正在用鸡毛掸子拍打挂在墙壁上的衣服,服装店临街,最近又干燥灰尘大,每天都得仔细清理才行,否则顾客看到衣服的领子和肩膀上落了灰尘,就不愿意买了。 高明程走出店门,开始秀起举石锁来,他的这对石锁加起来有两百斤,虽然大部分人都举不起,但这么些日子过去了,总有几个举得起的,但凡举得起,哪怕只举了一两秒,高明程也给打五折。 这期间还出现了一个猛人,这个猛人和高明程一样,能够轻易的举起一对石锁,但更猛的是他把这当成一种赚钱的手段了! 第一次举起石锁时,那个猛人就买了七八件衣服,后来又来举石锁,并且会带着所谓的亲戚来挑选。 等多来几次,店里的人就都知道他的伎俩了。 为此,高明程只能买了包烟请他抽,然后和他说好一年只有十次打折的机会。 虽然五折的价钱,店里也不至于亏损,但能多赚,为什么不多赚呢? 之所以想起这个猛人来,因为这个猛人又来了! “哎,明程小兄弟,在锻炼啊!”一个黑皮壮汉走了过来,他是工程兵,刚转业回到县里工作。 凑巧的是,他就住在这附近。 因此,这对摆在店门口的石锁,也成为他的健身器材了,有事没事,就会过来活动一下身体。 高明程看着他,突然朝他丢了一个石锁过去。 一百多斤的石锁,想要接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那人下盘一沉,伸手便稳稳地接住了。 “王大哥好样的!”高明程赞道。 “嘿!你也好样的,年纪轻轻,就有一身本事了,我是在部队里往死里练,才有这身本事的。不过年纪大了,身体也快要不行了,不然我还不想退下来。”黑皮壮汉笑呵呵的说道。 两人一人提着一个石锁,互相比拼着,不多时,就纷纷出了一身的汗了。 黑皮壮汉率先败下阵来,他把石锁放下,伸手擦着脸上的汗水,笑着说道:“和你这小年轻比不得了!不比了,不比了,我要去上班了。” 他是工程兵转业的,现在被分到交通局,负责道路建设这块,不过现在没啥大工程,再等几年,省里和县里的经济都起来了,就会开始各种修国道、修高速了。 等陆陆续续把主干道都修好了,再修通往各个乡镇和村庄的马路,到时便是新貌换旧颜了。 黑皮壮汉一身汗的去上班,但高明程决定上楼去洗个澡。 等洗了澡,吃过早餐,也就七点四十了。 这时许多美和小旭旭也已经醒来了,胡茵陈也准时过来带孩子了。 “明程,给我看看牛黄吧?”许多美满怀好奇的说道。 昨晚说起这事时,人都已经躺在被子里了,所以也就没有当场拿出来看。 “行啊。我准备留一粒枣子大小的!”高明程把挂着的牛黄轻轻地拿了下来,然后把最大的那块牛黄的绳子解开,扒拉开包裹的棉花,就能够看到最里面的牛黄了。 许多美好奇的看着,高明程则去找了颗枣子大小的小牛黄。 牛黄是名贵中药,有清热解毒,凉肝定惊,开窍醒神等作用,常用的药是牛黄散,可以治小儿急惊,壮热神昏,痉挛抽搐之症。 而名气颇大的,则有安宫牛黄丸。 他把那颗小牛黄递给许多美,说道:“已经干的差不多了,不过再多阴干几天,等它彻底干透了,你用一个带颜色的器皿密封保存,然后要注意遮光避阳。” 许多美郑重的接过,她盯着牛黄看,突然说道:“牛黄……是什么味道啊?” 两人对视一眼,一个念头跃跃欲试起来。 “来,我们尝一尝!”高明程也没有吃过牛黄,当即好奇心一起,决定尝一尝牛黄的味道。 他们先是闻一闻气味,这牛黄虽然是从牛的胆囊里取出来的,但有一股清香的气味,闻着并不难闻。 然后高明程用指甲刮了一点粉末下来,他用指腹沾上一点,放进嘴里品尝起来。 本来觉得牛黄有一股清香,应该不会苦,结果入口却是苦的,不过很快就有种回甘的感觉了,并且有清凉感,用牙齿去嚼的时候,也不沾牙。 高明程尝了,许多美也尝了,然后两人又是对视而笑起来。 这辈子尝过牛黄,感觉人生的经历又丰富了一点点。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出发了。”高明程站起身,他把牛黄揣进裤兜里,然后又提起一个帆布袋子。 这帆布袋子里,装着之前收来的旧物,至于各种瓷器类,小瓷器如小杯子小盘子,就用厚布包裹了,大的瓷罐,就用大量的报纸和棉花进行隔离,这样能够防撞。 他提着东西,朝楼下走去,和店里的众人道别后,开着拖拉机往运输公司而去。 等这一趟跑完,就能使他的积蓄翻几番了! 到时候新家的装修和幼儿园的装修,就不用再担心了! 怀抱着美好的愿景,高明程独自开车上路,在副驾驶的座位底下,放着铁棍,长刀和一把微冲。 高明程不常带微冲出门,但这一趟,车上可是有他的半副身家,不得不谨慎行事。 所谓小心驶得万年船,这一趟倒是平平安安的落地了。 抵达羊城时,饶是高明程,也不由得松了口气。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五章:钱多到花不完 车上的货是范承耀的,高明程带来的古董,也是要卖给范承耀,因此熟门熟路的把车停在范承耀的仓库里。 等范承耀来了后,高明程立即拉着范承耀来看他收到的宝贝。 范承耀一一看过,总体还是满意的,因为高明程说不确定那个架子床是不是清朝的,因此范承耀特意多了几眼。 最后他说道:“应该是清末的,这木料是老红木不错,但料子不是顶好的,不过做工还是清末的做工,等组装修缮好,就能漂亮很多。现在有些私人博物馆,也会收这个,不过不急着卖,先待价而沽吧,等待时机再出手!” 高明程带来的古董,年份都比较近,只有一个从王家村收来的砚台是明朝的,并且还是较为有名的江西歙砚。 歙砚以产自婺源的龙尾砚为优,其料取于江西婺源县龙尾山一带的溪涧中,所以又称之为龙尾砚。 范承耀拿着那个歙砚左看右看,神情颇为喜爱,他先是屈指敲击,歙砚立即发出清越的金属声,然后又对着歙砚呵气,润密的砚台立即有水汽结出,据说歙砚是可以呵气研墨的,并且发墨如油,品质很好。 “这可是好东西啊!自唐以来,它就一直是名砚!明程,你要是还能够收到歙砚,我都高价买下!”范承耀虽然当过兵,但可不是粗莽汉子,他自小也是练过书法和绘画的,毕竟家里是烧窑的,这些基本功,家里的人那是人人都会的。 高明程看他这么喜欢那块歙砚,脸上立即浮现出一抹神秘的笑容来。 在来之前,他就已经留下一部分好货了。 顶尖的货,自然要自己留着,等待十来年,价钱能翻几万倍去! 这种歙砚,他一共收到三块,自己留下的那两块,比这块石质更好,并且雕刻精细,浑朴大方。 高明程打算等小旭旭长大练字了,就拿出来给小旭旭研墨练字用! 想想看,别的小朋友用买来的墨水练字,自家的孩子用歙砚练字,这逼格不就上来了嘛! 高明程和范承耀也算是老交情了,再者高明程在收旧物之前,赛燕飞就给了他一个大致的价格表。 现在范承耀按照这些货物的品质,一一给出相应的价钱,算下来刚好四万块出头! 这利润! 不过范承耀给的价钱算是相对虚高,如果卖给别人,别人压压价,至少得少个千把块。 谈完了这么一大笔生意,范承耀神情轻松的把玩着那块歙砚,准备喊高明程回家去吃晚饭。 但高明程却是一笑,说道:“范老板,我还有一个好东西,就看你要不要了。” 范承耀眼睛一亮,连忙说道:“什么好东西?赶紧拿出来!” 高明程打开随身带着的行李袋,从里面小心翼翼的拿出牛黄来。 为了不让牛黄碎掉,他特意包裹的厚厚地。 现在他打开最大的那块牛黄,发现果然没有碎,仍旧是完整的形状。 其实牛黄碎了也没事,反正是要入药的,但是保持完整形状,给人的感觉会更美观些,尤其是个头大的,自带震撼效果。 “这是……”范承耀有些傻眼,他还以为高明程是藏着什么宝贝没有拿出来呢,结果是一块黄色的石头? 那石头一看就质地很脆,不是什么名石! 得了,高明程一看范承耀这样子,就知道范承耀没有认出牛黄来。 他当下把牛黄重新包裹好,不识货可不行,那就卖不上高价了! 范承耀却急了,他的确没有认出牛黄来,但看高明程这动作,就猜测这应该真是宝贝,于是立即说道:“哎,你别收起来啊,你说这是什么?” “牛黄!你没见过,总听过吧?”高明程刚说完,就满意的看到范承耀脸上的惊诧之色了。 “牛黄?我倒是真没见过,你从哪里弄来的这东西?这东西比黄金还贵啊!” 牛黄的大名,自然是有不少人知道的,但牛黄的真实模样,却并非所有人都见过。 范承耀虽然生意做的大,但很多事情,他并不是亲力亲为,在更多的时候,他就是相当于一个中转站,货物真正的销售终端,是掌握在赛燕飞那边的。 高明程简单的说了一下牛黄的来历,然后说道:“你有认识的人要吗?不然我只能随便找家中医院去卖了。” 范承耀立即说道:“你不要卖给别人!我虽然不懂牛黄,但我有认识的人懂!你这牛黄要是好,我就高价要了,我敢说,至少在羊城,我出的价钱是最高的!” 于是范承耀立即拿出他的大哥大,拨打了一个电话摇人。 在等人的时间里,两人来到范承耀的家中,保姆给他们端上茶后,就回到厨房去忙碌了。 高明程扫了一眼四周,发现他这二楼的客厅多了一架屏风。 那屏风一看就是古董了,那是金漆彩绘类的屏风,整体色彩艳丽,灿如锦绣。 只可惜范承耀的装修是偏西式,因此这架屏风摆在这里,看着有些格格不入。 见高明程盯着屏风看,范承耀颇为得意的说道:“这是我前不久收到的好物!打算先放在家里摆一阵子!” “哦。”高明程淡淡应了声,没有多问屏风的事情,而是说道:“立成呢?他们还没有从首都回来吗?” 范承耀说道:“他们准备后天回来,房子已经买好了,燕飞还带他逛了大半个首都。” 范承耀又看向高明程,问道:“明程,你去过首都没有?” 高明程上辈子肯定是去过,但这辈子还没有去过,于是他摇头。 范承耀立即说道:“那你是该找个机会去一去,不看看故宫,不登一登长城,这怎么行?不过我去时,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看升旗。没有先辈的付出,没有国家的强大,就没有我们现在这样的好日子。” 高明程肃然起敬,当下便说道:“我打算手里有钱了,就去一趟首都。” 高明程打算在首都房价上涨之前,就去首都买房,最好买两套! 另外,这个时间段去首都收一些老齐、老张和老徐的画,那也是行的,他们几个的画那是量大保真,并且涨势极好。 在两人闲聊间,一个人急匆匆的从楼下跑了上来。 那是一个面白无须的中年人,手里还提着一个小箱子。 “范老板。” “刘医生,来,这边坐!我兄弟得到一些牛黄,请你来看看成色如何。”范承耀起身,示意那位刘医生入座。 高明程已经把牛黄放在茶几上了,示意刘医生随意看。 刘医生冲高明程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然后他打开随身带着的小箱子,那里面放着一包银针和一些瓶瓶罐罐的东西,算的上是一个行医箱。 刘医生先是揭开包裹着牛黄的棉花,观看其形,再闻其味,最后捻起一根银针,在那块卵圆形的牛黄上面轻轻地刮下一点粉末进行品尝。 尝过之后,他把剩余的牛黄粉末在指甲上来回的揉搓了一会儿,然后把手指伸进水杯里,停了一会儿,他把手指拿了出来,又搓了搓,却见指甲上的黄色依然如故。 紧接着,他又端起水杯晃了晃,一抹淡黄色在水杯里慢慢的洇开,而杯底并无一点残渣。 自此,鉴定就算结束了。 刘医生说道:“这是纯正的牛黄,成色还不错,是一等货。” 又告诉两人,他刚才是用中医的传统法子辨别的,这个法子叫做‘挂甲’。而现在的西医医院,还有更标准的鉴定法子。 因为不是所有的牛黄,都有药用价值,必须胆红素达标才行,胆红素高的,称为一等货,价钱自然也会更高。 高明程对这些鉴定法子不感兴趣,他只对价钱感兴趣。 牛黄和黄金一样,也是按克算钱的! 并且一直有一两牛黄,二两黄金的说法。 刘医生公平公正的说道:“现在中医院收150元一克,你要是卖给我们医馆,算你155元一克!你这牛黄起码有一斤多,是难得一见的大牛黄了。” 不等高明程说话,范承耀已经出言阻止了。 “刘医生!麻烦你跑一趟了,鉴定费我之后派人送到你店里去。时间也不早了,就不留刘医生多坐了。” 范承耀说着,竟是要把刘医生赶走。 刘医生却不肯走,但也知道争不赢范承耀,于是看着高明程说道:“牛黄难得,今天我好不容易遇到了,你总不能让我空手走,大的我不和范老板争,这几颗小的,你卖给我好不好?” 他语气急切,目光真挚,倒让高明程不好马上拒绝。 如今黄金的价钱才85块一克,而牛黄却能够卖到155一克! 而这是收货的价钱,如果你去医院或者医馆买,那么价钱还得再涨一些。 范承耀还要赶人,并且已经主动替刘医生把行医箱给收拾好了,拉着刘医生的手让他走。 刘医生还眼巴巴的看着货主高明程。 “哎……范老板,还是让刘医生坐下说话吧!”高明程开口说道,他知道范承耀把刘医生赶走后,肯定会给自己加价。 但他从刘医生的眼中看出一个医者对名贵中药的渴望。 高明程开口了,范承耀总要给他这个面子。 不过他还不忘抱怨一句:“要不是我不知道怎么辨别牛黄,我会喊你来?给你鉴定费还不够,还想和我抢好东西!” 刘医生笑呵呵的说道:“那鉴定费就不要了!” 范承耀哼哼几句,如果还给鉴定费,那他岂不是亏大了! 刘医生也不在意范承耀的态度,他连忙打开行医箱,从中拿出一把药戥。 药戥,就是中医用来给药材称重的秤,能够精准的称出克数来。 刘医生没去碰那块大的牛黄,而是把那些小牛黄都取了出来,放在药戥上称着。 这些小牛黄本来就不重,风干后就更轻了,拿在手上分量不显,但上秤一称,也有四十三克。 刘医生把数目报了出来,又示意高明程来看。 确认无误后,这才拿出一个钱包来,从中数出6665块钱来。 他笑道:“接到范老板打来的电话后,我特意拿了现金来!” 他语气颇为得意,显然是一开始就有了截胡的心思了。 范承耀在旁边哼唧了两声,以示不满。 高明程却没有急着去接那钱,而是说道:“刘医生,你的医馆里有没有安宫牛黄丸卖?” 高明程愿意低价把牛黄卖给这个刘医生,自然不是纯粹做好事,而是想从刘医生这里买安宫牛黄丸。 安宫牛黄丸的名气很大,有万能药之称,并且在93年前的安宫牛黄丸最为珍贵,因为现在的安宫牛黄丸里是有犀牛角的,而在93年后,全球禁止对犀牛角的贸易和使用,所以93年后的安宫牛黄丸用的是水牛角浓缩粉。 有意思的是,在93年前生产的药丸,是没有注明保质期的,这种药丸,即使买下备用,最后并没有用掉也不怕,因为到了后世,还会有人高价回收。 在后世,新生产的安宫牛黄丸,只需要860元一粒,但老安宫牛黄丸的回收价却高达2000元一粒! 如果是拍卖,或者遇到有人高价求购,那么甚至能达到万元一粒。 据说就是为了老安宫里面的犀牛角。 具体如何,高明程是不太清楚,但他知道,现在买上一些安宫牛黄丸收着,那是稳赚不赔的事情。 刘医生笑道:“本来是没有的,但现在可以有了!这位朋友怎么称呼?” 高明程说道:“我姓高,刘医生叫我明程就行。” “明程兄弟是想要安宫牛黄丸对吧?你要几粒?”刘医生问道。 安宫牛黄丸以首都的同仁堂产的名气最大,但这并不意味配方是同仁堂的独家配方。 刘医生是传统中医,拜了师承的,他们这一脉,也有安宫牛黄丸的配方,丸药的主要成分是牛黄、犀牛角、麝香、珍珠、朱砂、雄黄、黄连、黄芩、栀子、郁金、冰片。 别的药材倒是寻常,就三种主药不好凑齐,但这个时候,犀牛角可以自由贸易,而天然麝香也可以通过狩猎获得,只有牛黄,牛黄是可遇不可求的! 高明程财大气粗的说道:“先来十粒吧!” 他是决定这边收藏十粒,等以后去了首都,再到同仁堂买上十粒,到时候再看看两者是否有区别。 刘医生说道:“这药是每粒三克,一粒一百块。这个价,可是朋友价了!” 高明程没有还价的意思,大方的同意了。 于是刘医生又收回一千块钱回去,将剩余的五千多递给高明程。 “丸药制成还要时间,等制成后,我把丸药放在范老板这边,你看行吗?” “行!”高明程点头。 等暑假结束,他还得再跑一趟羊城,到时候还要接范立成回老家去。 谈妥这事后,刘医生带着刚得到的牛黄,高高兴兴的走了。 接下来就是范承耀和高明程谈生意了。 范承耀不让刘医生买,那么他出的价钱自然要比刘医生高才行。 范承耀在刘医生的价格基础上,又加了五块钱,这块最大的牛黄,之前也让刘医生帮着称过了,风干后,刚好一斤出一点头,也就五百零三克。 高明程的大脑疯狂计算着,他的学识虽然不怎么样,但是算账做账的本领,那是没的说,很快,他就算出最终的价钱了。 80480元! 再加上卖给刘医生的那些小牛黄,一共就是87145元,而那头老黄牛,是他花了八百块买下的,这一来一回,就是百倍的利润! 饶是高明程,也忍不住心花怒放! 数钱时,他都有种手里的钱太多太厚,他的一双大手都要拿不住的开心。 范承耀看到他高兴的样子,不由得说道:“上次见面时,你哭穷,这回总算不穷了吧!” “不穷了!财神爷终于眷顾我了!”高明程一面数钱,一面想着要怎么花钱了。 花不完,根本花不完啊! 我从早上九点半开机,到现在才写出字……拖延症和缺乏自律严重妨碍我成神了!!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六章:钱财开路 当天晚上,高明程是在范承耀家睡觉的,第二天他跑去一直合作的服装厂进了一批秋装,然后又跑到肖金峰指定的地方装了一车的货,就准备返回县里了。 兜里装着十多万,他最终没选择在这里浪,而是想早些回家和许多美分享这个好消息。 另外,收旧物的确是一个赚钱的好办法。 这个生意还能够再做一阵子,等周边地区的旧物都收的差不多了,他就算了。 牛黄的利润太大了,这让高明程琢磨着要不要在收旧物的同时也收病牛。 那病牛体内若是有牛黄,自然是好,若是没有,就算他行好事得了。 返回县里已是第二天的下午,他刚把车开到运输公司,肖金峰就告诉了他一个不好的消息。 “明程,明万让我告诉你,你奶奶生病了。” 高明程刚开了一天的车,混身疲惫,结果就听到这么一个坏消息。 他立即追问:“我奶奶病的厉害吗?现在在村里还是送到县医院来了?” 肖金峰说道:“明万今天请假回村了,至于有没有送到县医院来,我也不知道。明程,车上的货不用你卸,你先回去看看老人吧,听明万说,你们奶奶的年纪也不小了。这种上了年纪的长辈,很多时候都是看一眼少一眼了。” 高明程被他说的有些伤感了。 其实高奶奶是个还不错的人,她性格很好,又勤劳肯干,年轻时,是可以拿十个工分的。 即使是现在,她也没有吃干饭,而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尽可能的不麻烦儿子儿媳以及孙辈们。 也因此,她的存在感就显得有些低。 再加上高明程和她的关系不够亲密,所以有时候都会忘记她的存在。 “行,我那一袋子衣服,就先放你这,我现在就回村去看看。”高明程说道,从肖金峰的办公室拿了拖拉机的钥匙,就准备开自己的拖拉机回村一趟了。 刚好拖拉机就停在这里,倒也方便了。 他把拖拉机发动后,才想起一件事来,连忙对肖金峰说道:“肖大哥,等下你给我服装店打个电话,就说我回村去了,今晚不一定回来,让他们不要担心。” “好!”肖金峰大声的应了。 于是高明程拿着自己随身携带的帆布包,开着拖拉机一路回村去。 后天是县里的集日,他本来是打算后天一大早回村,把树上摘下来的杨梅带到县里来卖的。 现在得看他的奶奶是个什么情况,希望…… 高明程的脸色有些难看起来。 原本在前世时,高奶奶会在去年冬季,就因为摔跤受伤,躺在床上几天后,受尽痛苦折磨而死。 不过高明程在牛尾岭建房时,给了他爸一些剩下的水泥,让他爸把通往厕所的那段路修了一下。 如此一来,即使是下雨天,只要小心一点,也就不容易摔跤了。 高奶奶已经避开前世的死劫了,但现在却生病了…… 高明程压下内心的忧虑,把车开的飞快。 平时要一个小时的路程,今天五十分钟就到了。 车子刚停稳,他抓起帆布包,就往他爸妈家走去。 自从和他爸妈吵架后,他已经很久没有登门了。 虽然看望生病的老人,最好要提一些东西,但今天回来的匆忙,高明程没空去买礼品,只能等下直接给点钱算了。 这么想着,他脚步极快的进了院子。 这会儿已经是下午五点了,一进院子,就看到他爸妈都在家里,高远见在修理一把锄头,罗小华则在用毛线勾鞋子。 张金玲进了家门后,煮饭的任务就落到她的身上,这会儿张金玲正在择菜。 “爸妈,我听说奶奶生病了,严重吗?” 看到他回来了,高远见和罗小华有些意外,但也在情理之中,两人也没有说什么不好听的话,只说高奶奶是摔了一跤,但不是很严重,现在正在房间里休息。 他们说话的语气很平常,但高明程听到摔跤两个字,心就狠狠地跳动了下。 他快步走进高奶奶的房间里,看到她正躺在床上,脸上有痛苦之色。 “奶奶,你摔到哪里了?”高明程连忙来到床边,关切的问着。 前一刻,高奶奶还满脸的痛苦,后一刻,她就露出笑容来,和蔼的说道:“我没事,摔了一跤而已。” 但高明程已经看破她的伪装了,知道奶奶这会儿肯定疼的厉害。 上了年纪的人,都会骨质疏松,因此最怕摔跤,轻轻摔一跤,都容易摔断骨头。 一旦骨头摔断了,不但人受罪,身体机能也会迅速的变差,从而引发各种并发症。 “哪里疼?要是疼的厉害,我带你去县医院看病,奶奶,我有钱,你别心疼花钱。”高明程诚挚的说道。 老一辈生病都靠熬,就是怕花钱。 他们经历过最穷最苦的日子,即使后面生活条件好转了,但刻在骨子里的节俭,还是影响着他们的行为。 高奶奶的脸上闪过一丝犹豫,但最终她还是说道:“你赚钱也不容易……” 高明程直接打开随身带着的帆布包,露出里面满满一大堆的钱来。 那钱用皮筋扎成一捆一捆的,一捆就有一万块,厚厚的模样像极了砖块。 展示了自身实力后,高明程说道:“去不去医院?不然疼的受罪的可是你!” 高奶奶被那一大堆的钱给闪花了眼睛,满脸的震惊之色。 听到高明程强硬的话后,一行泪花从高奶奶的眼角流了下来。 “明程……我左腿痛,动不了了。”高奶奶哽咽的说道。 她是昨天傍晚摔跤的,当时并不觉得严重,晚饭都还吃了满满一大碗,但吃过饭后,就开始痛了,并且越来越痛,等躺下后,发现想起来都起来不了了。 因为怕拉屎拉尿在床上,高奶奶今天一天都说没胃口,不肯吃饭喝水的。 她原以为躺一躺就好了,没想到这一躺就起不来了。 高明程看着他奶奶这可怜的模样,也是无语。 “你先等一会,我马上送你去县医院看病。”高明程说完,就打开房间里的衣柜,从里面抱出一床冬天的棉被来。 这棉被也不知道用了多少年了,摸着都硬邦邦的了。 他抱着棉被往院子外面走去。 村里的房屋较为密集,拖拉机进不来,停在村口池塘那儿了。 “哎,你抱棉被干什么去?”罗小华看到他抱着棉被一声不吭的走了,当即一愣,随即放下手中的毛线和鞋底,追了上去。 高奶奶节俭,罗小华自然也是节俭的,看到高明程拿走家里的东西,当场就急的不得了。 高明程却没理她,抱着棉被迅速的走到拖拉机那儿,将之铺在拖拉机的车斗上。 这车斗有一米五长,高奶奶身形瘦小,完全可以躺下去了。 等他铺好后,罗小华才追了上来,骂道:“你奶奶身体不舒服,你空着手上门看她就算了,怎么还拿走家里的被子?” 高明程一看他妈的样子,就知道他奶奶是真能忍,一个人疼了一天一夜,饿了整整一天没有吃东西,却能够一声不吭。 估计家里人问起,还会笑着说自己没事。 这种吃苦耐劳的品质,高明程已经不想去评论了。 “奶奶的左腿骨头应该断了,她已经疼的动不了了。我现在带她去县医院看病。”高明程说道,然后继续朝家里走去,打算把他奶奶抱上车。 “你胡说什么?你奶奶明明说她好好的,摔跤嘛,谁没有摔跤过?”罗小华不信,还想把车斗里的棉被抱回家去。 “她要是好好的,她能在床上躺一天?她能一天都没胃口吃饭?能一天都没有去过厕所?你就真的相信她没事?”高明程质问。 高奶奶不说是一回事,但家里人没一个看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到底是真的粗心,还是不孝呢? 他听说他爸妈在背地里和人骂过他不孝,但是他们又能多孝顺呢? 罗小华毕竟不是真的蠢,听了这话后,神色也有些心虚起来。 等回到家里,她就立即进了高奶奶的房间,着急的说道:“妈,你不舒服,怎么也不肯和我们说?你这样不是想让别人指着我们骂不孝吗?” 这个别人,显然是指高明程。 高奶奶一边忍耐着疼痛,一边解释道:“你们事情多,我是怕麻烦你们,原以为躺一躺就好了……” 她的声音越说越小,这时,高明程已经准备抱起她了。 不过高奶奶让他等一等,对罗小华说道:“我一天没上厕所了,憋的很,你先扶我去厕所。” 罗小华顾不得说别的,连忙去扶高奶奶,但高奶奶的腿骨断了,自己没法动,罗小华虽然有点力气,但也很难完全把高奶奶抱起。 于是高明程把高奶奶抱进厕所,然后再由罗小华帮着解开裤子上厕所。 这时,高远见和张金玲也走了过来。 得知高明程要送高奶奶去县医院,高远见的第一反应也是责怪高奶奶不肯说实话。 高奶奶被儿子儿媳责怪,心里也有些不好过。 “先不说这些了,要尽快送奶奶去医院看病。”高明程强硬的说道,把高奶奶抱了起来,他力气大,抱着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那是轻轻松松。 不但抱着高奶奶,还有余力提着他随身携带的帆布包,这包里可是有十多万的,自然是包不离手。 罗小华倒也果断,立即说道:“老二你是男人,不好照顾,我陪妈去!” 于是高奶奶躺在车斗上,罗小华则坐在边上,负责照看她。 看着拖拉机走后,高远见仍旧是满脸的担忧,忍不住对身边的张金玲说道:“你奶奶也是的,摔断了腿也不肯说!昨天摔跤后,明明还好好的啊!” 也是因为昨晚高奶奶表现如常,所以家里人才大意疏忽了。 张金玲没说话,微微低着头。 其实她看出不对劲了,但她刚嫁进来没多久,和高奶奶也不熟,之前还和罗小华吵过一架,所以就没有多嘴说话。 不过现在看到公婆的表现,就知道他们是真没看出来,而不是存心不管的。 高明程回到高家村时,就比较晚了,等把高奶奶送到县医院,天都快要黑了。 好在他对医院的布局很熟悉,很快就挂好号,然后抱着高奶奶去看了医生。 骨科医生检查过后,就说是腿骨断了。 做手术是不能做手术的,先不说这会儿手术条件不太好,就说高奶奶这个年纪,也不利于术后恢复了。 于是骨科医生替高奶奶矫正了断骨,然后打了石膏固定,休养一阵子,等断骨自愈了,就可以拆掉石膏了。 “愈合后,骨头可能有一点点歪,走路没有那么方便,不过走慢点,不要提重物和干活,也就不影响什么。”医生如此说道。 高奶奶今年已经七十岁了,但因为操劳了一辈子,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更苍老一些。 这个岁数,也是可以颐养天年了。 今晚要留院观察,如果没有大问题,那么明天就可以出院了。 打完石膏后,时间就更晚了,三个人的肚子都饿的呱呱叫。 高明程对高奶奶她们说道:“你们在这里休息,我回去给你们带饭来。” 他开着拖拉机,很快就到了服装店。 看到他这么晚回来,许多美有些惊讶,还以为高明程会在村里住一晚的。 高明程说道:“奶奶的左腿骨头断了,我刚刚把她送到医院打石膏。家里有吃的吗?” 高淑芳立即说道:“有!知道二哥今天回来,特意多煮了饭,后来接到肖大哥的电话,菜就少炒了一个。但现在还在冰箱里!我现在就来炒菜!” 于是大家都忙活起来,就连高明里也帮着烧火。 高明程把电饭煲里的剩饭都盛了出来,然后重新淘米放水,准备再煮一锅米饭。 趁着煮饭炒菜的时间,他就将就的吃了一些剩饭剩菜,把肚子填个半饱。 许多美看他吃的狼吞虎咽的,心疼的很,忍不住说道:“奶奶是今天摔倒的吗?怎么不早点送医院,还等着你回去接人?肖大哥打电话来时,不是说了明万也回去了吗?” 高淑芳也关心的问奶奶摔跤的细节。 高明程只知道奶奶是昨天傍晚摔跤的,具体是怎么摔的,他也不知道。 至于高明万,可能也和高远见他们一样,心大,疏忽,高奶奶哄他说没事,他就信了吧。 人的精力有限,自然也有偏爱。 高奶奶只有高远见一个儿子,却有五个孙子孙女,在那个人人都要集体干活拿工分的年代里,家里的孩子都是摔摔打打长大的。 高明鹏作为长子长孙,真是占尽了便宜,后面的高明里和高淑芳,也多少得到一些偏爱。 唯独高明程和高明万备受冷落,高明程因为性格别扭和倔强,在家里混的比高明万还不如。 高明万为了一口吃的,愿意说好话,也愿意和高明鹏走的近,希望能分一杯羹。 但高明程打小就骨头硬,家里不给,他也不要,饿了就在外面自己随便搞吃的,去捉鱼,摸鸟蛋,甚至偷人家红薯黄瓜等。 所以他和爸妈的关系一般,和奶奶的关系也一般。 要不是知道前世奶奶就是摔跤之后死的,他也不会这么上心,可能在奶奶说她没事时,自己也就信了,然后走下过场就回去了。 高明程也说不出更多的情况来,只说道:“等下去送饭时,大家一起去医院看望一下吧。” 电饭煲煮饭,大铁锅炒菜,很快饭菜就全部好了。 高明程已经趁煮饭时,把帆布包锁在房间里了,还冲了个澡,换了件衣服。 今天忙活了一天,身上的衣服都要汗臭了。 去医院送饭时,何秀曼也带着小圆圆一块儿去,家里的人把门关上,就一起坐拖拉机往医院去了。 还没进病房,就听到高奶奶痛苦的呻、吟声,显然是骨头痛的她受不了了。 高淑芳感性些,听到这声音,眼泪就先下来了。 她快走几步,进了病房。 “奶奶,是不是很疼?”高淑芳蹲在高奶奶的床边,泪眼婆娑的看着苍老的高奶奶。 高奶奶看到他们来了,强打起精神来。但疼痛却让她没有多少精神,整个人看上去比之前还要老上几岁。 “很疼吗?我去喊医生开一些止疼药吧!”高明程果断的去找医生来。 医生来了后,一番检查,就和高明程说道:“要不,给病人挂两瓶药水?那个能缓解疼痛。” “可以,只要是对身体好的治疗,都可以。”高明程说道。 等护士给高奶奶打上针后,大家才把带来的饭菜拿了出来。 罗小华也早就饿了,当即狼吞虎咽起来,倒是高奶奶虽然饿了一天,但这会儿疼的没有胃口,在高淑芳的喂食下,勉强吃了小半碗饭菜,就不肯再吃了。 高淑芳劝不过,只能把碗筷放下,又说道:“奶奶,我们带了一些点心和水果来,要是半夜你饿了,就吃。” “哎。”高奶奶满脸慈爱的看着她。 看到孙女过的好,她心里也高兴的很。(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七章:吃个大瓜 高明万是第二天才知道在昨天傍晚时,他二哥把奶奶送到医院去看病了。 得知消息后,他忍不住对王秀秀抱怨了句。 “你说奶奶也是的,骨头都断了,我昨天回家看她时,问她怎么样,她还笑着说没事,说躺一躺就好了。” “我也是粗心,听了这话就信了。我爸妈他们也没有发现,怎么我二哥就发现了呢?真奇怪,明明我二哥和奶奶不亲啊!” 高明万百思不得其解,并不知道高明程是使出钞能力,才让高奶奶放下心中的顾忌,将真实情况说了出来。 “二哥……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王秀秀中肯的点评了句。 之前她和高明程那边的人接触的少,但收旧物和幼师培训,使得她们经常在一起,闲聊间,自然就提起高明程来。 再根据王秀秀自己的观察,她觉得二哥就是一个浑身上下都写满靠谱两个字的人。 高明万点点头,也觉得他二哥挺靠谱的,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对王秀秀说道:“还好我和你一结婚,就一起住到县里来了,你是不知道,明里的老婆和妈干架几回了!” 王秀秀讶然,连忙追问情况。 高明万说道:“我妈这人不好相处,她又偏心的很,喜欢大哥一家,大哥一家早就分出去住了,田和地也分了,只不过没有明面上的分家而已,所以他们一家,一直是在爸妈家吃饭的。” “之前二哥二嫂早就分家出去了,我和你又住在县里,所以不相干,现在明里媳妇留在村里,就难免要吵起来。” “妈喊明里媳妇下地干活,又喊她养鸡,还喊她煮饭,本来还好,后来知道大哥一家种的稻谷和菜归自己家卖钱,还不给家里伙食费,明里媳妇就不高兴了。” “她提出要两个儿媳轮流煮饭,不能她一个人全部干了,结果大嫂就说自己要带孩子,没空过来煮饭。这明里媳妇也不是吃素的,当场就骂大嫂没空过来煮饭,却有空过来吃饭,既然这么没空,就不要过来吃饭了。” “她们两个吵起来了,妈又偏袒大嫂,三个人闹的不可开交。后来明里媳妇就哭着说要回娘家,说我们家骗婚,相亲时说的好好的,结果结了婚就一个劲的作践她。” “后来没法子,大哥一家就彻底分开吃住了。” 吃完这个大瓜,王秀秀不禁倒抽一口冷气。 她比较文静,整个王家村也很少有泼妇吵架的事情发生,所以如果她留在村里住,她是真没法应对这个局面的。 她不由得说道:“金玲真厉害!” 高明万笑了,说道:“那是!我妈就是看她家里家外都是一把好手,觉得是个干活厉害的人,这才去求娶的!” 夫妻两个对视一笑,同时在心里想着,这个张金玲不但做事厉害,吵架也很厉害! 高明万又说道:“这事,你私底下和二嫂说一下,省的她什么都不知道。” “行。时间也不早了,我们一起去医院看望奶奶吧。” 于是夫妻两个提着一些礼品,往医院而去。 到了医院,看到是高淑芳在照顾奶奶。 高明万左右张望了下,问道:“妈呢?” 高淑芳说道:“我今天一早就来了,换妈回去休息,等下午时,二哥再送奶奶回村去。” 王秀秀把带来的礼品放下,关切的询问高奶奶感觉怎么样。 高奶奶和这个孙媳妇来往的不多,因此只笑着说还好。 高明万不高兴了,说起了昨天的事情来。 “奶奶,我们不是你的孙子孙媳吗?怎么总不对我们说实话?我昨天上午就回去看你了,你要是说你腿骨断了,我能不把你送到医院来吗?” “你要是早点治好,也能少受罪!” 高奶奶听到孙子的埋怨,面带尴尬之色。 今早高淑芳来医院时,高奶奶其实已经醒来了,只是没有睁开眼而已,然后就听到罗小华对高淑芳抱怨她。 说她骨头断了也硬撑,不肯说出来,要让别人说闲话,骂他们做儿子儿媳的不孝。 听到罗小华的抱怨,高奶奶心里很不好受。 现在又听到孙子的抱怨,她心里就更难受了。 她明明是为大家着想,怕耽误大家做事,这才瞒着没说。 难道,她做错了吗? 高淑芳细心许多,立即打圆场:“好了三哥!奶奶以后不会再这样了!奶奶,对吗?” 高淑芳看着奶奶,目光中充满了鼓励。 高奶奶的心瞬间暖洋洋起来,想起之前高淑芳说的话:“奶奶,时代不同了,现在我们家里不差钱,以后你有什么病痛,有什么想吃的,想穿的,都尽管说出来,总有人会满足你的。” “哎,我以后都会说出来的。”高奶奶如此说道。 人人都说她做错了,结果吃苦受罪的还是自己,所以高奶奶干脆听从孙女的劝告,以后有什么,都大大方方的说出来好了。 当然了,高淑芳的劝告是一方面,昨天高明程霸气展示钞能力,也是一方面。 高奶奶知道几个孙子都混的好,知道老二明程做生意赚了钱。 但是她对高明程赚了多少钱,是没有概念的。 直到昨天她亲眼看到高明程袋子里的钞票。 那么多!那么厚! 有一瞬间高奶奶甚至觉得,哪怕自己要求天天吃肉,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不过天天吃肉,还是太奢侈了,还是一周吃一回吧。 高奶奶的脸上露出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来。 中午时,高明程带着罗小华到医院这边来了。他们在家里吃过饭了,现在手里提着的饭盒,就是给高淑芳和高奶奶送的。 高淑芳自己吃饭,罗小华则去喂高奶奶。 国人讲究以形补形,所以中午炖了骨头汤,又炒了几个爽口的小菜,让高奶奶饱餐了一顿。 高奶奶的上半身靠在床头上,手里拿着一个大棒骨,正啃的津津有味。 昨天她疼得厉害,但打了针后,今天状态就好多了。 吃过饭,稍作休息,高明程就去找医生来了,如果医生说可以出院,那么就给高奶奶办理出院手续,送她回村里静养。 高明程见了医生后,就客气的送了一包贵的烟。 得了烟后,医生态度不错的给高奶奶进行了检查,然后说道:“回去后,尽量躺着,多吃一些有营养的食物。病人上了年纪,痊愈的慢,五十天后再来拆石膏。” “我给你开一些止疼药,长骨头时,可能会有些疼,要是疼的厉害,你就吃一粒药。” 医生把话交代清楚后,高明程就去办理出院手续,又拿了止疼药。 高奶奶是左腿的大腿骨头断了,所以躺着比坐着更方便,高明程就没去借肖金峰的吉普车,照旧把高奶奶放在拖拉机的车斗里。 车斗已经铺着一床被子,人躺在上面,也不至于太颠簸的难受。 “我送奶奶回村去,你把碗筷带回家吧。”高明程对高淑芳说道,高淑芳早就把碗筷都收拾好了,拿着洗干净的碗筷往服装店的方向走去。 一路回到高家村,由高明程抱着高奶奶,罗小华则在后面抱着那床被子。 这被子虽然很多年了,都泛黄和变硬了,但是丢是不可能丢的。 似这种被子,还可以拿去弹棉花的那里加工,把不好的棉絮弄出去,再添加一些新棉花进去,重新弹好后,照样蓬松软和。 如果不加工,也可以当被垫用,总之,都是有用的。 几人刚走到院子外面,就听到有女人的骂架声。 “别以为你是大嫂,爸妈喜欢你就可以乱说,你要是再乱说,我撕烂你的嘴!”张金玲双手叉腰,霸气的撂下话来。 黄素娥却不是胆小的人,继续说道:“本来就是你的错,奶奶要不是为你养的鸡驱赶菜花蛇,她能不小心摔倒?你自己的错,还不让人说了?” 张金玲气的直喘粗气,说道:“奶奶只说是看到有蛇想吃鸡,又没说是那蛇想吃的是谁的鸡!” “我有什么错?难道我希望奶奶摔跤?我看你的嘴巴和心肠,才是最毒的!” 说着,她冲上去打黄素娥。 妯娌两个闹得不可开交,之前张金玲发了一顿火,从此后,黄素娥就不能过来吃现成的饭了。 后来黄素娥也找到机会,说张金玲养的那批小鸡,虽然是张金玲拿自己的钱买的,但吃的鸡食,却是家里的。 黄素娥让张金玲自己花钱去买糠,不然家里的鸡就不能算是张金玲的。 这话可就惹怒了张金玲。 自从嫁过来后,张金玲就过的憋屈,只有养鸡归自己的这个事,才能让她心情好一些。 可现在黄素娥的做法,就惹到她的底线了。 自此后,妯娌两个势同水火。 眼看着里面的两个儿媳打起来了,罗小华急了,连忙抱着被子进去阻止。 高明程则有些瞠目结舌。 这不科学啊! 上辈子的张金玲,她没有这么凶悍啊! 张金玲和高明里的婚姻,虽然不算很幸福,但也还行,至少平平淡淡过了一辈子。 高明程百思不得其解,只能抱着高奶奶也走进院子。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八章:蛇患 菜花蛇是每年六七月产卵,在蛇产卵时,需要进食更多的食物。 在乡下,菜花蛇是很常见的一种蛇,并且经常出没在村子和田野里,因此也被称之为家蛇。 有菜花蛇在,老鼠就会少很多,不会啃食了粮食去。 但凡事有利有弊,菜花蛇会吞食老鼠,但同时也会吞食鸡蛋和咬死鸡,给村民造成财产损失。 前天傍晚,高奶奶去上厕所,出来时,就看到有一条菜花蛇游进鸡舍里。 他们家的格局,是厕所跟鸡舍猪圈等连在一起的,高奶奶看到蛇进了鸡舍,当即拿起一根柴火,就朝鸡舍走去,不停的用柴火击打地面,发出噪声,好把菜花蛇吓走。 但那条菜花蛇的体型很大,并没有被吓走,反而想攻击高奶奶,高奶奶在受惊之下,还没被蛇咬,就先摔了一跤。 但幸运的是,那条菜花蛇最终没有发起攻击,而是走了。 不然就算菜花蛇无毒,被咬一口,也怪疼的。 高明程把高奶奶放在她房间的床上,又从高奶奶的口中得知了摔跤时的细节,高奶奶对于两个孙媳妇因此吵架,感到有些难过。 “我谁都没怪,就是怪我自己不小心摔倒了。”高奶奶伤感的说道。 高明程能说啥呢?他根本不擅长和人扯这些鸡毛蒜皮的事,他一向是习惯一力降十会的。 所以高明程只能对高奶奶说道:“以后你吃好穿好,不要操心就行!我爸妈和我大哥大嫂他们,手里也有钱。所以你别怕花钱,要是他们不给你买,等我回来,你和我说,我买给你。” 高奶奶可是亲眼看过高明程拿出来的大量钞票的,当即就信了他的话,乖乖的应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她现在除了躺在床上休养,哪儿也去不了,想操心,也没办法操心。 高明程又叮嘱了几句,就准备走了。 外面院子里,三个女人一台戏,他不想招惹这个是非。 明天是县里的集日,他是打算带一些杨梅去县里卖的,所以今天不回县里,而是就在村里住,等明天一早再去县里。 不过走出院子,他想了想,还是朝屋后小路走去,打算看望一下细奶奶。 相比起高奶奶,高明程在细奶奶这里得到更多的关心。 他过去时,细奶奶刚好在家翻晒菜干,倒是高壮不在,说是去地里干活了。 何秀曼去了县里,地里的活基本就全靠高壮来干了。 高壮是个孝顺的,已经不让细奶奶干重活了。 两家住的比较近,因此细奶奶也听到前面院子的吵架声,看到高明程来了,立即喊高明程过来说话。 先是问了高奶奶的情况,然后细奶奶又说道:“明里媳妇也是个可怜的人。” 高明程默然不语,别人的老婆再可怜,他也不方便说话啊。 不过想起上辈子,他在外面闯荡好几年,留下许多美带着孩子住在村里,那会儿因为大部分钱都被他拿在手里做生意用,所以没买房,只能住在大哥大嫂那边,那边一共三间房,带厨房和厕所。 但是他和许多美只分到一间房住,后来吵了一架,才勉强分到堂屋的半间,但据说大哥大嫂把属于他们的那半间堆满了柴火,让许多美进出都成问题。 并且厨房不给许多美用,许多美只能自己找材料搭了个简易的厨房,在没搭好厨房时,要是下雨,就没法煮饭,只能饿着。 诸如此类的事情,在许多美和他吵架时,经常拿出来说。 当时他甚至觉得是许多美夸张了,因为在他看来,大哥大嫂不像那么坏的人。 可现在,这辈子他早早的分家单过,许多美和大嫂黄素娥相处的少,所以没吵过架,但张金玲和黄素娥相处的多,然后就吵的不可开交了。 高明程沉思一会儿,看向细奶奶问道:“细奶奶,你觉得我大嫂这个人怎么样?” 细奶奶想了想,说道:“她人说不上太坏,就是很自私,什么好处都要,什么亏都不肯吃。你妈又喜欢她,愿意让她吃让她拿的。要是只有她一个儿媳,那也没事,这儿媳一多,肯定得闹。” “你大哥也是什么好处都要,所以他们夫妻倒是合得来,感情好。” 都说旁观者清,细奶奶的点评是很中肯,很一针见血了。 高明鹏夫妇,自己分到的田地所得,全部归自己,高明鹏在外面接单做事,赚的钱也归自己。 然后一家人还在爸妈家吃饭,不干活,不给钱的。 当真是好处占尽了。 对于他们来说,张金玲的存在,妨碍到他们的利益了。 但对于张金玲来说,婚后的日子一点都不美好,反而全部是憋屈。 这样一来,岂能不闹事? 说完了别人家的八卦,细奶奶又问起自己的孙媳妇和重孙女来。 高明程说道:“秀曼学的不错,小圆圆和小旭旭也玩的来,经常带小旭旭一起玩。我明天回县里,要不把你们带去县里看看她们?” 细奶奶得知何秀曼和小圆圆一切都好,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了,但听到高明程喊他们去县里看望,却又摇头拒绝了。 “不了,不了,家里一堆的事呢!不过,等会壮壮回来了,我问他去不去,他要是去,你就带他去。” “行!”高明程答应了,又说晚上再过来一趟,现在先去牛尾岭那边转转。 细奶奶就说:“你晚上就过来这边吃饭,我多煮一些饭。” “也行。” 说好这事后,高明程就走了。 他开着拖拉机,回到牛尾岭自己的家中。 结果很快就从陈大松的口中得知了一件事,那就是这几天,有蛇游进鸡舍里,吞吃了几个鸡蛋,还咬死了三只鸡。 陈大松说道:“为了防止再有蛇咬死鸡,这几天,我都住在棚子那里。” 高明程说道:“你住在那里,也没办法完全管住蛇吧?” 陈大松立即说出一个理由来:“最近有生人出没,之前有人还没有靠近小富山,就被黑虎和精灵追出三里地去。不过现在鸡大了,快可以下蛋了,有人想过来偷鸡摸蛋,也是可能的。” 高明程听完后,脸色就不太好看。 他这小富山,可谓是被群山包围的小山丘,地势偏僻,除了从村里那条路过来,没有别的路了。 哦,还可以走水路。 他们村和山峰村共用一个大水库,小富山距离这个大水库,不算太远,如果有人从大水库游泳过来,就可以避开村里人的视线,摸到这小富山来。 但高明程养的两条好狗,可不是吃素的,不管是山里的野兽,还是生人,它们都会露出尖锐的獠牙来。 想到下半年会有大量的鸡蛋收入,高明程说道:“这样吧,我在鸡舍那边再建一间屋子,以后你就住在那里守夜,这样等秋冬时,也不会冷着了。我也不白让你干,你以后每个月涨十块钱工资吧!” 听到涨工资,陈大松哪里还有什么不满的,当即就答应了下来。 高明程是说干就干的人,趁着还有一些时间,决定先去买一车红砖回来。 陈大松也激动的回家去喊两个儿子来挖地基。 建平房的话,不用挖太深的地基,技术含量也不高,都用不着请砖瓦匠,自己干就行。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九章:人间自有百味 高明程拉了一车红砖回来,将之卸下后,就去杨梅林那里看杨梅是否成熟了。 夏天气温炎热,果子成熟的也快些,经过这么几天的生长,之前还有些生的杨梅,现在个个都变成暗红色了。 人在树下经过,都能够闻到一股酸甜味。 高明程伸手摘了一颗吃下,感觉味道还挺不错的。 他发现在杨梅挂果多的那棵树下,还摆着一个简易的脚手架,以后人就可以爬到架子上去摘杨梅了。 除了杨梅林,高明程又去附近转了转,结果在草丛里看到几条蛇。 以前高明程不是特意去抓蛇时,即使看到了蛇,也不会理会,但现在得知有蛇吞食了他的鸡蛋和咬死了他的鸡,他就看蛇各种不顺眼了。 也不管是不是这几条蛇干的,总之,弄它! 高明程随手捡了根木棍,手起棍落,那几条被他看到的蛇,就通通没有逃过这场厄运的灭杀。 高明程在春季时,买了大量的铁丝网,将整个小富山都围住了。 这些铁丝网,可以有效的防止外面林子的野兽进来,也可以防止里面豢养的鸡会逃走。 但是铁丝网是有洞的,像蛇、老鼠这种体型小的动物,仍旧是可以进出自由。 不过我的地盘听我的!胆敢出现在这里的蛇,那就通通不放过! 高明程跟蛇较上劲了。 这会儿已经是黄昏,晨昏类的蛇开始活跃起来,等晚上时,又会有夜出性活动的蛇,而白天时,还有昼出性活动的蛇。 不同品种的蛇,它的活动规律是不同的。 高明程又找了一会儿,但并没有再找到更多的蛇了。 毕竟小富山已经有人类活动的痕迹,这里缺乏广泛的食物,一般的蛇也不会长久的停留在这里,刚刚被杀死的那几条蛇,估计是被鸡舍里的鸡吸引来的。 高明程拎着几条蛇,回到鸡舍那边。 陈大松他们还在干活,不过地基已经挖的差不多了。 看到高明程拎着几条蛇回来,陈大松都不禁感到痛快起来。 他对高明程说道:“明程,你家里有没有雄黄?蛇最怕雄黄了,要是在鸡舍四周撒上一些,蛇肯定就不敢靠近了。” 高明程却是一笑。 他以前也常听人说蛇怕雄黄,最出名的事件,就是白娘子喝下雄黄酒后化出原形,吓死了许仙。 但高明程后来才知道,雄黄驱蛇是有点用,但用处不大。 雄黄之所以能够驱蛇,并非是它能够直接伤害到蛇,而是因为雄黄含硫,蛇类对硫臭味很敏感,所以闻到气味后,就不愿意靠近。 问题来了,人的嗅觉各不相同,那么蛇的嗅觉也是各不相同的! 比如嗅觉最敏感的眼镜蛇,会避开雄黄,但嗅觉不敏感的菜花蛇,就完全不会避开雄黄,可谓是视雄黄为无物! 这种情况下,你撒再多的雄黄,那也是没用的。 再说了,雄黄是有毒矿物类药材,是不能乱用的,它挥发的气味有毒,如果撒很多雄黄在鸡舍,有毒的气味会对鸡和人都造成危害。 高明程给陈大松他们进行了科普,但陈大松却将信将疑,说道:“以前的老人都是这么说的啊,这不可能有错!”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高明程无意和他们争辩什么,只说道:“下回我要是抓到一条菜花蛇,我就让你看看它到底怕不怕雄黄!” “好了,天色都要黑了,回家休息去吧。明天赶早我去拉半车河沙和半车水泥回来。之后你们要是有空了,就把房屋先建好。” 高明程说道,示意大家各回各家去。 陈大松就问高明程今晚是不是在他家吃饭,高明程却说不在。 “我去细奶奶家吃饭。对了,这几条蛇你要吗?”高明程抖了抖手里的蛇。 他弄死了三条蛇,两条是无毒的,一条居然是有毒的蝮蛇。 蝮蛇有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三角头和小尾巴,花纹的话,不同的品种有不同的纹路。 他没问张成远要不要,就是知道张成远和许多玉都是不敢吃蛇的。 陈大松看着那蛇,倒是不怕,甚至还很高兴的收下了。 大家各自散开,朝着家的方向而去。 高明程用菜篮子装着二十几个鸡蛋,就往细奶奶家走去。 鸡舍里的鸡,已经有个别母鸡开始下蛋了,只不过初生蛋特别的小,正常的如同乒乓球,但也有不少小的跟鹌鹑蛋一样。 他们这边有个说法,说初生蛋很营养,适合老人和小孩吃,所以高明程拿了不少初生蛋去。 到了细奶奶家,天色还未彻底暗下去,夏季昼长夜短,即使已经晚上七点了,西边的天际仍然有一抹黯淡的霞光。 一走进细奶奶家的院子,就听到熟悉的声音——炒菜声和收音机的声音。 细奶奶在厨房炒菜,高壮则坐在躺椅上,听着收音机里的故事解乏。 看到高明程来了,他立即站起身来,笑着喊道:“明程哥!” “高壮,你怎么又黑了?你别以为把老婆娶进家门,就不用在意容貌了,你出门干活得戴草帽啊!”高明程吓了一跳,第一眼险些没认出高壮来。 “嘿嘿。”高壮摸着后脑勺傻笑,说道:“家里的草帽坏了,我还没空去买。” 高明程无语了,说道:“买个草帽能有多难?这样吧,明天是县里的集日,你干脆和我去县里买,顺便把家里缺的东西都买上!再看看你老婆和孩子。” 高壮被高明程说的极为心动。 之前细奶奶也喊他去县里走走。 高壮又是心动,又是怕他走后,细奶奶在家里忙不过来。 家里还养着一头猪和十几只鸡的呢。 “壮壮,你就去吧!”细奶奶端着一盘子菜从厨房走了出来,劝着高壮去县里走走。 细奶奶自己不爱走动,但还是希望孙子多去县里走走的,更何况何秀曼和小圆圆也在县里。 他们夫妻两个都快一个月没见面了,肯定也怪想念的了。 两个人都劝他去县里,高壮就不再犹豫了,当即点头答应了下来。 高明程说道:“那行,我明天一早还得去买一车河沙水泥回来,等我去县里时,再来喊你。” “明程哥,你明天是打算摘杨梅去县里卖是不是?那我早上去给你摘杨梅。”高壮积极的说道。 高明程却不让他去,说道:“用不着你,我雇着三个人做事呢,总共也没多少杨梅,他们一人摘一点就没了。你要是想摘,等明年吧!明年肯定多很多!” “行啊!”高壮高高兴兴的答应了下来。 “来吃饭了!”细奶奶喊他们来吃饭,三人坐上桌,桌上摆着四个菜,虽是粗茶淡饭,但人间自有百味。 (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一章:里外不分! 毛子赚了五十块钱,心情很好的吹着口哨走了。 高明程将手中的古钱币收起,心情也很好。 这几枚古钱币,都是清朝的,年代近,市场上数量确实也多,但只要收藏个十来年,价值就会翻几千几万倍! 别的不说,单说那枚‘祺祥重宝’,价值就不可估量,高明程记得在2013年的拍卖会上,一枚‘祺祥重宝’最终成交价575万港币,约人民币485万。 想想看,这是多么的暴利! 所以,那枚‘祺祥重宝’他是不打算卖的,就自己收藏,等待合适的时机再出手。 高明程就这么坐在服装店的门口,一面照顾小旭旭,一面慢慢的卖杨梅,他家的杨梅价钱贵,因此卖的慢,但也陆陆续续卖掉十多斤了。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高明程循声望去,正好看到高岳那张痞笑的脸。 “嘿,你怎么回来了?之前不是说要留在省城帮你老师做事吗?”高明程看到高岳,心里也是高兴。 他把自己坐着的小板凳让给高岳,又热情的指着竹筐里的杨梅,说道:“我种的杨梅,味道还不错,想吃多少就自己拿!” 高岳也没跟他客气,看到那杨梅的确不错,不但个头大,色泽也好看,于是他直接拿起就往嘴里放,根本没想着洗。 不过杨梅还是比较干净的,高明程自己从树上摘下杨梅后,也是直接放嘴里吃,根本没洗过。 当然了,你如果讲究的话,那么最好用淡盐水浸泡,这样你就能够看到很多小虫子从杨梅果肉里面出来了! 自从高岳去省城读大学后,他们兄弟两个就很少见面,之前高岳寒暑假还会回来,结果今年放假时,他突然给家里打电话,说要留在省城给一个老师帮忙。 对此,高国兵自然是愿意的,叮嘱他好好做事。 本来等高岳毕业,就能够进入县警局做事,但如果有老师那层关系,因而留在省城,那么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高岳吐掉杨梅核后,这才说道:“事情忙完了,自然就回来了。我昨天回来的,看到你摆在我们家的那架钢琴了。好家伙,当初文化成绩险些不及格的你,居然还买那么高档那么文艺的玩意了!” 高岳表情夸张,把高明程都逗笑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以后我可是幼儿园的园长了!你可得巴结点我,以后你家的孩子,还得在我手底下混呢!” “高园长好!”高岳朝高明程拱手,有种不伦不类的滑稽感。 高明程哈哈大笑。 只短短几句话的功夫,两人就消除了几个月没见的疏离,亲热的跟天天见面的亲兄弟一样。 高岳把小旭旭从小推车里抱了出来,开始逗着小旭旭,可惜小旭旭定力太好,你抱任你抱,笑,那是不能轻易笑的! 高岳逗弄了一会儿,点评道:“你儿子挺乖的,跟你完全不像啊!你小时候就跟身上有跳蚤似的,根本不会停。” 高明程马上说道:“这还小呢,才八个多月,能看出啥?等他能走能跑了,你看他皮不皮!” 不皮我也会想尽办法让他皮! 上辈子,大儿子的确很让人省心,但过于沉默内向,也注定他的大儿子十分的平庸。 高明程知道环境能够影响一个人的性格,因此这辈子,他希望大儿子能够拥有一个更完整的童年。 他之所以创办幼儿园,就是为了让小旭旭有一个更好的学前教育环境,以及结交更多有益的朋友,拓展眼界。 “你中午在这吃饭吧,高壮刚好今天也来了,大家一起热闹热闹。”高明程邀请道。 高岳自然不会拒绝,只是笑着说道:“你们家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只怕一个大圆桌都坐不下了吧!” 的确,自家人、亲朋以及请来做事的人,中午这顿饭,肯定是没法全部都坐下吃的。 不过也没事,可以分成两桌,许多美他们在前面的收银台吃饭也行。 两人就这样坐在店门口,说起话来,高岳说一些他在学校里发生的趣事,高明程也说一些他在收古董时遇到的趣事。 提起这个,高岳说道:“可惜了,如果不是那场大火,我们高家村也有不少以前留下来的瓶瓶罐罐。我爸说我爷爷那会儿,家里有个很漂亮的瓶子,还有一些文房四宝。” 高明程听了,也是一阵叹息。 高家村的祖上,可是出过好几个进士的,以前在这一带,也算是乡绅世家,可惜遭遇时代的战火,损失惨重。 两人漫无边际的说着话,突然话题变成高岳有喜欢的对象了。 高岳在谈起对方时,一脸的喜悦,有种少年怀情总是诗的感觉。 高明程认真的听他的讲述,这段隐秘的恋情,是他前世所不知道的。 不过他知道高岳的老婆,并不是现在他口中讲述的那个女生。 而是和他哥哥高宏一样,娶的是本地体制内的姑娘。 高岳表情梦幻般的说完对那个女生的爱慕后,又是长长的一声叹息。 “她是省城的,并且家境很好,很擅长跳舞。我和她……唉……”高岳的脸上浮现一丝怅然若失。 在他的心中,已经断定自己和那个女生没有可能了。 说完后,高岳还不忘叮嘱高明程一声:“这件事,我爸妈都不知道的,你也别乱说。” 高明程应下了。 “嘿嘿,我知道你不是一个多嘴的,说出来后,我心情好受多了!”高岳笑了笑,像是在说出口的那一瞬间,就把那段隐秘的感情埋葬了般。 这时,一直安安静静的小旭旭不给面子了,突然挣扎着不愿意坐在小推车上了。 高明程看他的表情,就知道是犯奶瘾了,于是把小旭旭抱起,对高岳说道:“你在这里帮我卖杨梅,我把我儿子给我老婆!” 于是他抱着小旭旭进去店里找许多美,许多美正在极力推销顾客买下一件连衣裙呢,看到小旭旭犯奶瘾了,立即抱起,然后递给高明程一个眼色,高明程了然,夫妻两个交换任务,许多美带着小旭旭上楼去,而高明程则留在店里售卖衣服。 忙忙碌碌间,时间来到中午。 赶集一般是上午热闹,到中午时,人流量就会渐渐减少,到下午时,就会和平常差不多了。 今天的午饭是胡茵陈煮的,一大盆筒骨炖冬瓜、一大盆红烧五花肉,还有辣椒炒牛肉、辣椒炒茄子等菜。 胡茵陈的手艺不错,获得一致的夸赞。 吃过午饭,高岳没有久留,而是离去了。 至于高壮,他也打算回高家村了,家里只有细奶奶一个人在家,他不放心。 女人天生就擅长买东西,来时,高壮啥都没带,回去时,自行车都堆满了何秀曼买的东西! 而高壮的头上,正戴着一顶崭新的草帽。 “明程哥、秀曼、圆圆,我走了!”高壮咧嘴笑着,冲大家挥手道别。 小圆圆舍不得爸爸走,哭的稀里哗啦的,何秀曼看着高壮离去的背影,眼眶也有一点发红。 这一幕,活像是生离死别般。 饶是心肠再硬的人都狠不下心来,更何况高壮的心一点都不硬。 他舍不得小圆圆哭,当即把自行车支好,然后去抱小圆圆。 高明程说道:“时间还早,你晚些时候回去吧,这会儿日头正晒。” 何秀曼也说道:“等把圆圆哄睡了,你再走。” 于是高壮只得先留下,陪着小圆圆顽耍了一会儿,再哄小圆圆午睡。 至于小旭旭,这会儿早就睡着了。 中午店里的客人少,高明程和许多美也在二楼休息。 高明程拿出口袋里的八枚古钱币,准备对它们进行清洗。 毛子没有保养古董的相关知识,因此他卖给高明程的八枚古钱币,上面满是污渍,有油脂,也有灰土,更多的则是铜锈。 铜锈需要及时处理,不然时间久了,铜钱就彻底锈透了,那就没用了。 处理铜锈也简单,最常见最方便的法子,就是用牙刷和牙膏对铜锈部位进行刷洗。 牙膏除了可以去除锈迹,还可以起到清洁的作用,那些油脂和灰尘,也可以一并清洗干净。 高明程在牙刷上挤满牙膏,打湿后,就对着铜钱刷起来。 这也是一个力气活,需要不停地刷,直到上面的铜锈消失为止。 许多美好奇的在旁边看着,觉得很新奇,等高明程洗好一枚铜钱后,她就拿在手里把玩。 这么一枚小小的铜钱,许多美是看不出它的美感和稀缺性,只是好奇的问道:“这个你多少钱收的?能卖多少钱?” 高明程说道:“一共五十块,从毛子手里收的。” “五十块?”许多美微微惊讶,她随即说道:“你不会是被他给骗了吧?上回你有一枚一样的钱币,说是五块钱收的啊!” 高明程笑道:“呵,你别看它们都长得差不多,但年代不同,价钱就不同。数量不同,价钱也不同。我给他五十,是有些溢价了。不过还是值得的。” “你看这枚——这枚‘祺祥重宝’在历史上只发行了一个月,因此在市面上的数量极其稀少。我是因为它才稍稍多给毛子一点钱,好让他去收货时表现的更积极些。” 高明程自然不是冤大头,他让毛子大赚一笔,这样一来,毛子尝到了甜头,自然就会积极去收古董了。 他再从毛子这里购买品相好的。 高明程给许多美科普了一下每枚铜钱的朝代背景,又大致说了下它们未来的估价。 “之前的那批古董和牛黄,让我赚了十多万,新家和幼儿园的装修,已经不是问题了。之后收到的古董,如果品相好,收藏价值高的,我就会自己留下来。” “以后这些东西,都是我们的传家宝。等搬到新家去住时,我得专门弄一间库房出来存放它们。” 许多美说道:“把库房安排在三楼吧,省的孩子以后调皮弄坏了!” 自从知道那些古董的价值后,许多美就颇为紧张,平时碰的时候,都尽量小心翼翼,要是万一打碎了,她得心疼死。 “嗯。” 夫妻两个说着话,不知不觉,又说到高明里的老婆张金玲来。 高明程把自己昨天在爸妈家所见所闻说了出来,忍不住问道:“多美,如果你和大嫂住在一个屋檐下,你能够和她相处的好吗?” 许多美想了想,然后果断的说道:“肯定相处不好!我要是和她住一个屋檐下,我肯定也会和金玲一样,天天跟她吵架打架!” “大嫂什么都想占,嘴皮还碎,我性子又急,她要是惹了我,肯定得干架的。” 高明程听了,沉默了起来。 上辈子,许多美的确天天和大嫂黄素娥干架。 后来分开住了,也有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 一个妯娌如此,两个妯娌也如此,高明程就不觉得是自己老婆许多美的错了,这肯定是大嫂黄素娥的错! 许多美没有亲眼目睹张金玲和黄素娥吵架的场景,但设身处地的想了下,就对张金玲感同身受了。 她叹息的说道:“明里夫妻总是分开住,这样肯定是不好的。要不,喊金玲来县里住得了?” 高明程对此倒是无所谓,只是说道:“我看是明里不想让他老婆过来住的。” 许多美回想起高明里对张金玲的态度,眉头不由得皱起。 既然不喜欢人家,那么花高价把人娶进门,又有什么意思呢? 当天晚上,高明程就把高明里叫到一边去,和他说了村里发生的事情。 听完后,高明里皱眉,心里头第一个想法就是张金玲怎么跟个泼妇一样? “要是早知道她是个泼妇,我就不娶她了。”高明里抱怨着。 高明程一愣,没想到高明里是这个表现。 大嫂黄素娥有公婆的偏爱,丈夫还在身边,她跟张金玲吵架,哪怕张金玲再凶悍,那也吃不了大亏的。 反之张金玲一旦弱点,就要遭大罪了! 结果她丈夫听闻后,不但不同情她的遭遇,反而嫌弃她是泼妇? “你觉得大嫂没错?”高明程发出灵魂质问。 高明里想了想,说道:“大嫂虽然喜欢多占一点,但也还行吧。平常说话也客客气气,没怎么和人吵过架,她能和金玲吵架,肯定是金玲有什么做错了。” 高明程沉默了,回想起上辈子自己从外面回来时,许多美趁机对自己抱怨,说大嫂如何欺压她,而自己却不太信的画面来。 “啪!”高明程抬手,猛地打了自己一巴掌! 他力气很大,打自己也没有留手,脸颊一下子就红肿了起来。 这一幕,把高明里吓了一大跳。 刚才二哥抬手时,他还以为二哥是要打自己呢。 “二哥,你……” “哦,刚才有蚊子咬我。”高明程淡定的说道。 这一巴掌,是打前世的自己! 识人不明!里外不分! 上辈子他落到妻离子散的地步,全部是他自己的错,怪不得任何人! 高明程抬眼看着高明里,他的目光很平静,却把高明里看的有些发憷。 二哥看他的目光,像是透过他在看一个不存在的人一样。 高明程叹息一声,他从高明里的身上,看到了自己前世的下场。 如果高明里仍旧是这样的态度,那么他离妻离子散也不远了! 高明程拍了拍高明里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明里,你仔细想想你为什么要娶老婆?你为了娶老婆付出了什么?你又想得到什么?有的夫妻是佳偶,有的夫妻是怨偶,如果你不能对金玲好一些,那么你们注定就是怨偶了。要么分道扬镳,要么相厌一生。” “明里,娶了老婆,有了自己的小家后,自己的小家才是最重要的,老婆是能陪你一辈子的人,是给你生儿育女的人。父母会老,兄弟也会渐行渐远,你要想清楚,什么才是对你最重要的。”(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章:憋着坏招 第二天早上五点多,高明程就起床了,简单的洗漱后,开着拖拉机朝卖河沙和水泥的地方而去。 拖拉机发动的声音,惊醒了沉睡一晚的小山村。 路边树梢上,有早起的鸟纷纷振翅而飞,发出的动静和拖拉机交相辉映。 夏天天亮的早,高明程眼神又好,一路开的稳稳当当。 而当他路过张成远和陈大松两家时,这两家的人也纷纷醒来了,今天他们要起个大早,去小富山摘杨梅。 高明程出手大方,除了给工资外,时不时还会给点别的福利,所以两家人做事都很尽心尽力。 等高明程带着一车的建筑材料回来时,陈大松他们也已经把杨梅都摘好了,正放在棚子那里,不但有一筐杨梅,还有一筐各种菜和鸡蛋,都是高明程自家产出的。 高明程这一趟,不但买了水泥和河沙,发现还有点位置,于是干脆又买了七八块石棉瓦平铺在最上面,用绳子给绑住了。 他把建筑材料都卸下车,然后对等候在那里的陈大松说道:“东西都买的差不多了,木料之前还有剩下的,你自己挑选一些合适的用,门窗和床,等建好后,再让木匠来量尺寸。” 陈大松看着那些材料,拍着胸脯说道:“你放心吧,这些活我都会干!” 又不是建两三层的楼房,一个小平房还是简简单单的。 高明程把事情交待清楚后,也没有耽搁时间,把杨梅和菜搬上车斗,就准备回县里了。 路过村口池塘那儿时,就看到高壮早已经推着自行车在那里等着了。 “明程哥!你吃早饭了没?我奶奶让我给你带了几个煮熟的土豆和鸡蛋!”高壮的自行车前的铁框里,放着几个还温热的土豆和鸡蛋,见到高明程后,他将之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在卖水泥河沙的地方吃了一碗粉,但这会儿也没有客气,就把车停在那儿,三两下就把土豆和鸡蛋都吃完了。 趁着他吃鸡蛋的功夫,高壮把自家的自行车也搬上车斗。这样等下午回来时,就可以骑着自行车回来了。 “坐稳了,我们出发了!” “哎。”高壮笑着应道,他坐在车斗上,看着不停倒退的风景,心情都好似要飞起来了。 一个月没看到老婆和孩子了,他心里头也怪想念的。 一路上,他就控制不住的询问起何秀曼和小圆圆的近况来。 不过前段时间,高明程大多数都在外面跑,所以对她们的近况还真不是特别的清楚,只挑着知道的说了下。 见高壮还在问,高明程不由得笑道:“急什么?再过一会儿,你就能够见到她们了,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有什么想知道的,等下你自己问你老婆去!” 高壮就嘿嘿笑着,不再问话了。 早晨凉爽的风吹拂在两个青年的身上,将他们的头发朝后吹去,露出光亮饱满的额头来,只不过高壮的额头是黑的发亮! 拖拉机行驶进入县城的范围后,路面上就突然间变得热闹起来,有人挑着担子朝集市走去,也有人挎着空竹篮走着,还有人骑着老式的二八大杠自行车。 高明程的服装店开在街心花园那边,距离农贸市场也不远,一整条街,都是各种店铺,因此每到赶集时,这边的客流量也会增高很多。 此时才早上八点多,但店里已经有顾客在挑选衣服了。 平时可以九点开门,但赶集时,七点半就必须开门了。 今天凑巧不需要进行幼师培训,所以许多美也在店里卖货,至于两个孩子,就交给胡茵陈和何秀曼带着了。 不过走进店里,高明程就发现罗丽把她最大的妹妹罗芳也喊来帮忙了。 至于年纪较小的两个妹妹,就让她们留在家里看书。 罗丽结婚时,黄大志给买了缝纫机作为聘礼,但最后这个缝纫机是留在娘家,给罗丽的大妹罗芳用。 这样一家老小就不需要花钱请裁缝做衣服,自己买布做,可以省不少钱。 再者,手艺练好了,还能够便宜些给人做衣服。 罗丽喊罗芳来帮忙,就是想锻炼一下罗芳,并且罗芳也会缝裤腿,能够帮得上忙。 高壮眼巴巴的打量着服装店里的人,却没有看到他心心念念的人。 于是他看向高明程,高明程又不是全知全能,所以就问了许多美。 许多美说道:“店里人太多,他们在楼上玩。” 高明程拍了拍高壮的肩膀,示意他自己上楼去。 至于他,他把车斗里的杨梅搬到店门口摆着,刚把杨梅搬出去,就有人问起了价钱。 “这是东魁杨梅,个大酸甜口感好,一块钱一斤。”高明程说道。 问价的人立即表示太贵。 但高明程坚持这个价钱,现在水果店里的一等香蕉和苹果,售价一块五,国光苹果则售价一块二,不过国光苹果结果晚,味道偏酸,果实小,果色也欠佳,久放水分变少,吃起来就不脆了。 江西不产香蕉和苹果,因此价钱颇贵,但杨梅是本地产的,因此价钱大多在四五毛左右。 只不过高明程觉得自家杨梅的品质很好,值得一块钱这个价。 前来店里买衣服的顾客,几十块的衣服都买得起,那么出一块钱买高品质的杨梅,问题也不大。 至于嫌贵的顾客,自行离去即可。 杨梅树结果晚,种植七八年后,才能够迎来盛果期,高明程种的杨梅树虽然已经开始结果,但果树的产量很低,这一批杨梅也才三十多斤,如果四五毛的卖,那么高明程都不愿意去摘杨梅来卖了。 因此他定价一块钱,如果没有卖掉,自家就用来泡杨梅酒喝。 问价的客人走了,高明程也折回店里,找到纸笔,直接写了一个价格表,这样省的有人再问价了。 高壮上了二楼,终于见到自己心心念念的老婆孩子了,一时间三个人都高兴的很。 胡茵陈很有眼力见,当即抱着小旭旭下楼去,把空间留给他们一家三口。 小旭旭倒是不肯走,这段时间,他和小圆圆玩的很好,两个孩子年龄相近,小圆圆性格又好,愿意带小旭旭玩,也愿意逗他笑。 不过小旭旭到底还小,被胡茵陈拿拨浪鼓哄了哄,就转移注意力了。 高明程看到他们下楼了,立即接过小旭旭,父子两个玩起了举高高的游戏,逗的小旭旭哈哈大笑。 高明程对胡茵陈说道:“我来带小旭旭,你去集市买两根筒骨,再买五斤五花肉,中午煮红烧肉吃!” 胡茵陈笑着应下,去收银台那里拿了菜钱,就朝集市走去。 高明程没让她买菜,那是因为他刚从村里拿了一筐的菜,够自家吃个两三天了。 前店,几个女人忙着卖货,后院,高明程逗着自家小儿子玩,愣是在繁忙中勾勒出岁月静好的画风来。 “二哥,快拿秤和袋子来,有人要买杨梅!”高淑芳的声音,中止了父子两个交流感情,高明程这才想起自己写了价格表,却忘记拿秤和袋子了。 于是他一手抱着小旭旭,一手拿着秤和袋子走到前面去。 愿意购买高价杨梅的,果然是店里的顾客,她看那竹筐里的杨梅颜色诱人,嘴里就疯狂分泌口水了,因为她刚刚买了一身衣服,所以高淑芳大方的同意她尝一颗。 尝完后,顾客就表示愿意买。 一块钱一斤虽然贵是贵点,但杨梅的味道好! 如果杨梅酸涩难吃,那么一毛钱一斤,都没人愿意买。比如高家村山里的那几棵野杨梅,根本没人去摘,每年都任由杨梅烂在地里。 杨梅开张后,似乎运道就变好了,接着又卖了好几斤出去。 于是高明程把小推车拿来,把小旭旭放在小推车里,自己则坐在旁边负责卖杨梅。 街上,人来人往,有人扛着冰糖葫芦叫卖,高明程将人喊住,花钱买了两串。 这冰糖葫芦中的山楂是本地产的,个头不如北方产的大,味道又酸又面,和外面的糖衣一起吃,倒也还行。 高明程买下后,就递给小旭旭一串,让他拿着玩,结果小旭旭无师自通的往嘴里塞,吃的那是津津有味,可惜吃半天,冰糖葫芦也才只受了个皮外伤而已。 不多时,高壮一家从楼上下来了。 高壮抱着小圆圆,对高明程说道:“明程哥,我去集市逛逛,奶奶让我买些东西回去。” “行!中午得回来吃饭哈!来,小圆圆,吃冰糖葫芦!”高明程将另外一串冰糖葫芦给了小圆圆。 高壮立即说道:“花这钱做什么?明程哥,要不,你干脆把杨梅也做成冰糖葫芦来卖好了!” 高明程笑了,说道:“你以为谁都能够熬好糖稀的?不过等中午闲了,倒是可以试试。” “嘿,那我先去买东西了。”高壮嘿嘿笑着,带着妻儿汇入人群中,成为熙熙攘攘中的一员。 叫卖声,吆喝声,还价声,不停的在耳边响起。 高明程坐在小板凳上,静静的感受着年代的慢节奏。 到了后世,电商崛起,实体店没落,赶集也逐渐没人参与,除了大城市,很多小城市都缺乏热闹的景象了。 高明程正在内心感慨万分呢,毛子从人群中钻了出来,朝高明程走了过来。 “嘿,明程哥,你给看看,这个值多少钱?”毛子从裤兜里拿出几枚古钱币。 高明程看到毛子手里的古钱币,立即接了过来,说道:“我得看看再定价。” “你看,你看。”毛子连忙说道,乖乖坐在台阶上,一点都不敢催高明程。 自从帮着他朋友阿奇把家里的架子床卖掉后,毛子就看到这里面的利润了。 他反正没有工作,每天都在街面上溜达,认识的人也多,所以就动了心思,干脆自己也开始留意起旧物来。 这几枚古钱币,就是他通过各种手段弄到的,有花钱跟人买的,也有和人打赌赢来的。 高明程仔细看着手里的古钱币,一共有八枚,每一枚都有时光留下的厚重感,其中一枚满是绿色的铜锈。 古人以铜铸币,铁锈为红,铜锈为绿,因此看锈迹,就能够区别古钱币的材质了。 毛子看高明程看的认真,一颗心忍不住砰砰跳个不停,因为钱币上的字,他有一半都看不懂,即使看懂的那部分,也只知道个大概,比如带康熙字样的,就是康熙年间的,带乾隆字样的,就是乾隆年间的。 但有一枚上面却是写着祺祥重宝,毛子是想破了头,都不知道祺祥是谁的年号,他还特意去问了人,结果没谁知道祺祥是哪个皇帝的年号。 因此,毛子认为自己收到的这枚钱币是假货。 此时他的心砰砰跳动着,就是害怕高明程会看出那枚假货来,他把假货带来,就是想万一高明程没有认出来,而是直接花钱买下了呢? 怀抱着这一丝希望,毛子心情难耐的等着高明程开口说话。 高明程一一看过,最后用大拇指和食指捻起那枚祺祥重宝来,仔细的看着。 看到这一幕,毛子的心跳的更快了。 快到高明程都注意到他的心率不正常,不由得诧异的问道:“你怎么了?似乎很紧张?” 毛子露出尴尬的笑容来,说道:“我怕赔本。” 高明程了然,得知毛子是花钱买的,于是说道:“你一共花了多少钱买的?” 毛子嘿嘿笑了一下,然后才伸出四根手指来。 “四十块?” “嘿嘿。”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感觉这毛子不诚实,肯定把价钱说高了。 不过这几枚钱币的确是真货,尤其是那枚祺祥重宝,更是难得一见的钱币。 因为历史上的‘祺祥’年号只存在一个月,后来慈禧太后垂帘听政,就改年号为‘同治’了。 所谓古董,一是年代久远,二是稀少。 稀缺性决定了它们价钱的高低,越稀少的东西,越贵! 高明程将这八枚钱币全部收下,然后对毛子说道:“这些都是清朝的钱币,年代近,市面上的东西多。有几枚品相还不好,锈迹很多。不过我也不让你吃亏,一共五十块,卖不卖?” “卖!”几乎高明程的话音刚落,毛子就迫不及待的说出那个卖字来。 这几枚钱币,毛子真正花出去的钱不超过十块钱,一枚钱币还是用一把水果糖从一个小孩子的毽子上换来的。 还有几枚是打赌赢来的,根本没有成本。 之前高明程问他多少钱收的,他自然不会老实说,他伸出四个手指,就是希望高明程能出四十块买下。 结果高老板大气啊! 高老板他愿意出五十块买下! 这要是还犹豫,一旦错失机会,毛子得后悔死! 高明程看毛子猴急的样子,就呵呵的笑了,不过他也没有反悔什么的,而是拿出五十块钱,将之递给毛子。 毛子立即接过,仔细的数了一遍,发现数目没错后,就马上塞进裤兜里了。 他看向高明程,目光热忱。 “明程哥,以后我收到这些东西,都可以拿来卖给你吗?” “行啊,不过要真东西才行,要是假货,我是不要的。”高明程特意点了一下,省的毛子把他当冤大头耍。 毛子立即表态:“我绝对不敢拿假东西骗你!” 他说的信誓旦旦,却在心中暗喜,之前那些古钱币中,就有一枚假货,高明程还不是没有认出来? 一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得意洋洋起来。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总觉得这毛子憋着什么坏招。 不过他也无所谓,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买卖古董,本来就是凭借自身眼力,你眼力好,能捡漏,你眼力不好,就叫做打眼了。 赚多赚少,全凭自身本事。 如此想着,高明程倒也淡定。 他甚至希望毛子能够多收一些旧物,这样也省的他到处跑了。 他对毛子说了一下自己收货的范围,以小物件为主,大物件堆放和运输都不方便。 “什么以前的牌匾,画之类的,也要!”(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一章:里外不分! 毛子赚了五十块钱,心情很好的吹着口哨走了。 高明程将手中的古钱币收起,心情也很好。 这几枚古钱币,都是清朝的,年代近,市场上数量确实也多,但只要收藏个十来年,价值就会翻几千几万倍! 别的不说,单说那枚‘祺祥重宝’,价值就不可估量,高明程记得在2013年的拍卖会上,一枚‘祺祥重宝’最终成交价575万港币,约人民币485万。 想想看,这是多么的暴利! 所以,那枚‘祺祥重宝’他是不打算卖的,就自己收藏,等待合适的时机再出手。 高明程就这么坐在服装店的门口,一面照顾小旭旭,一面慢慢的卖杨梅,他家的杨梅价钱贵,因此卖的慢,但也陆陆续续卖掉十多斤了。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高明程循声望去,正好看到高岳那张痞笑的脸。 “嘿,你怎么回来了?之前不是说要留在省城帮你老师做事吗?”高明程看到高岳,心里也是高兴。 他把自己坐着的小板凳让给高岳,又热情的指着竹筐里的杨梅,说道:“我种的杨梅,味道还不错,想吃多少就自己拿!” 高岳也没跟他客气,看到那杨梅的确不错,不但个头大,色泽也好看,于是他直接拿起就往嘴里放,根本没想着洗。 不过杨梅还是比较干净的,高明程自己从树上摘下杨梅后,也是直接放嘴里吃,根本没洗过。 当然了,你如果讲究的话,那么最好用淡盐水浸泡,这样你就能够看到很多小虫子从杨梅果肉里面出来了! 自从高岳去省城读大学后,他们兄弟两个就很少见面,之前高岳寒暑假还会回来,结果今年放假时,他突然给家里打电话,说要留在省城给一个老师帮忙。 对此,高国兵自然是愿意的,叮嘱他好好做事。 本来等高岳毕业,就能够进入县警局做事,但如果有老师那层关系,因而留在省城,那么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高岳吐掉杨梅核后,这才说道:“事情忙完了,自然就回来了。我昨天回来的,看到你摆在我们家的那架钢琴了。好家伙,当初文化成绩险些不及格的你,居然还买那么高档那么文艺的玩意了!” 高岳表情夸张,把高明程都逗笑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以后我可是幼儿园的园长了!你可得巴结点我,以后你家的孩子,还得在我手底下混呢!” “高园长好!”高岳朝高明程拱手,有种不伦不类的滑稽感。 高明程哈哈大笑。 只短短几句话的功夫,两人就消除了几个月没见的疏离,亲热的跟天天见面的亲兄弟一样。 高岳把小旭旭从小推车里抱了出来,开始逗着小旭旭,可惜小旭旭定力太好,你抱任你抱,笑,那是不能轻易笑的! 高岳逗弄了一会儿,点评道:“你儿子挺乖的,跟你完全不像啊!你小时候就跟身上有跳蚤似的,根本不会停。” 高明程马上说道:“这还小呢,才八个多月,能看出啥?等他能走能跑了,你看他皮不皮!” 不皮我也会想尽办法让他皮! 上辈子,大儿子的确很让人省心,但过于沉默内向,也注定他的大儿子十分的平庸。 高明程知道环境能够影响一个人的性格,因此这辈子,他希望大儿子能够拥有一个更完整的童年。 他之所以创办幼儿园,就是为了让小旭旭有一个更好的学前教育环境,以及结交更多有益的朋友,拓展眼界。 “你中午在这吃饭吧,高壮刚好今天也来了,大家一起热闹热闹。”高明程邀请道。 高岳自然不会拒绝,只是笑着说道:“你们家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只怕一个大圆桌都坐不下了吧!” 的确,自家人、亲朋以及请来做事的人,中午这顿饭,肯定是没法全部都坐下吃的。 不过也没事,可以分成两桌,许多美他们在前面的收银台吃饭也行。 两人就这样坐在店门口,说起话来,高岳说一些他在学校里发生的趣事,高明程也说一些他在收古董时遇到的趣事。 提起这个,高岳说道:“可惜了,如果不是那场大火,我们高家村也有不少以前留下来的瓶瓶罐罐。我爸说我爷爷那会儿,家里有个很漂亮的瓶子,还有一些文房四宝。” 高明程听了,也是一阵叹息。 高家村的祖上,可是出过好几个进士的,以前在这一带,也算是乡绅世家,可惜遭遇时代的战火,损失惨重。 两人漫无边际的说着话,突然话题变成高岳有喜欢的对象了。 高岳在谈起对方时,一脸的喜悦,有种少年怀情总是诗的感觉。 高明程认真的听他的讲述,这段隐秘的恋情,是他前世所不知道的。 不过他知道高岳的老婆,并不是现在他口中讲述的那个女生。 而是和他哥哥高宏一样,娶的是本地体制内的姑娘。 高岳表情梦幻般的说完对那个女生的爱慕后,又是长长的一声叹息。 “她是省城的,并且家境很好,很擅长跳舞。我和她……唉……”高岳的脸上浮现一丝怅然若失。 在他的心中,已经断定自己和那个女生没有可能了。 说完后,高岳还不忘叮嘱高明程一声:“这件事,我爸妈都不知道的,你也别乱说。” 高明程应下了。 “嘿嘿,我知道你不是一个多嘴的,说出来后,我心情好受多了!”高岳笑了笑,像是在说出口的那一瞬间,就把那段隐秘的感情埋葬了般。 这时,一直安安静静的小旭旭不给面子了,突然挣扎着不愿意坐在小推车上了。 高明程看他的表情,就知道是犯奶瘾了,于是把小旭旭抱起,对高岳说道:“你在这里帮我卖杨梅,我把我儿子给我老婆!” 于是他抱着小旭旭进去店里找许多美,许多美正在极力推销顾客买下一件连衣裙呢,看到小旭旭犯奶瘾了,立即抱起,然后递给高明程一个眼色,高明程了然,夫妻两个交换任务,许多美带着小旭旭上楼去,而高明程则留在店里售卖衣服。 忙忙碌碌间,时间来到中午。 赶集一般是上午热闹,到中午时,人流量就会渐渐减少,到下午时,就会和平常差不多了。 今天的午饭是胡茵陈煮的,一大盆筒骨炖冬瓜、一大盆红烧五花肉,还有辣椒炒牛肉、辣椒炒茄子等菜。 胡茵陈的手艺不错,获得一致的夸赞。 吃过午饭,高岳没有久留,而是离去了。 至于高壮,他也打算回高家村了,家里只有细奶奶一个人在家,他不放心。 女人天生就擅长买东西,来时,高壮啥都没带,回去时,自行车都堆满了何秀曼买的东西! 而高壮的头上,正戴着一顶崭新的草帽。 “明程哥、秀曼、圆圆,我走了!”高壮咧嘴笑着,冲大家挥手道别。 小圆圆舍不得爸爸走,哭的稀里哗啦的,何秀曼看着高壮离去的背影,眼眶也有一点发红。 这一幕,活像是生离死别般。 饶是心肠再硬的人都狠不下心来,更何况高壮的心一点都不硬。 他舍不得小圆圆哭,当即把自行车支好,然后去抱小圆圆。 高明程说道:“时间还早,你晚些时候回去吧,这会儿日头正晒。” 何秀曼也说道:“等把圆圆哄睡了,你再走。” 于是高壮只得先留下,陪着小圆圆顽耍了一会儿,再哄小圆圆午睡。 至于小旭旭,这会儿早就睡着了。 中午店里的客人少,高明程和许多美也在二楼休息。 高明程拿出口袋里的八枚古钱币,准备对它们进行清洗。 毛子没有保养古董的相关知识,因此他卖给高明程的八枚古钱币,上面满是污渍,有油脂,也有灰土,更多的则是铜锈。 铜锈需要及时处理,不然时间久了,铜钱就彻底锈透了,那就没用了。 处理铜锈也简单,最常见最方便的法子,就是用牙刷和牙膏对铜锈部位进行刷洗。 牙膏除了可以去除锈迹,还可以起到清洁的作用,那些油脂和灰尘,也可以一并清洗干净。 高明程在牙刷上挤满牙膏,打湿后,就对着铜钱刷起来。 这也是一个力气活,需要不停地刷,直到上面的铜锈消失为止。 许多美好奇的在旁边看着,觉得很新奇,等高明程洗好一枚铜钱后,她就拿在手里把玩。 这么一枚小小的铜钱,许多美是看不出它的美感和稀缺性,只是好奇的问道:“这个你多少钱收的?能卖多少钱?” 高明程说道:“一共五十块,从毛子手里收的。” “五十块?”许多美微微惊讶,她随即说道:“你不会是被他给骗了吧?上回你有一枚一样的钱币,说是五块钱收的啊!” 高明程笑道:“呵,你别看它们都长得差不多,但年代不同,价钱就不同。数量不同,价钱也不同。我给他五十,是有些溢价了。不过还是值得的。” “你看这枚——这枚‘祺祥重宝’在历史上只发行了一个月,因此在市面上的数量极其稀少。我是因为它才稍稍多给毛子一点钱,好让他去收货时表现的更积极些。” 高明程自然不是冤大头,他让毛子大赚一笔,这样一来,毛子尝到了甜头,自然就会积极去收古董了。 他再从毛子这里购买品相好的。 高明程给许多美科普了一下每枚铜钱的朝代背景,又大致说了下它们未来的估价。 “之前的那批古董和牛黄,让我赚了十多万,新家和幼儿园的装修,已经不是问题了。之后收到的古董,如果品相好,收藏价值高的,我就会自己留下来。” “以后这些东西,都是我们的传家宝。等搬到新家去住时,我得专门弄一间库房出来存放它们。” 许多美说道:“把库房安排在三楼吧,省的孩子以后调皮弄坏了!” 自从知道那些古董的价值后,许多美就颇为紧张,平时碰的时候,都尽量小心翼翼,要是万一打碎了,她得心疼死。 “嗯。” 夫妻两个说着话,不知不觉,又说到高明里的老婆张金玲来。 高明程把自己昨天在爸妈家所见所闻说了出来,忍不住问道:“多美,如果你和大嫂住在一个屋檐下,你能够和她相处的好吗?” 许多美想了想,然后果断的说道:“肯定相处不好!我要是和她住一个屋檐下,我肯定也会和金玲一样,天天跟她吵架打架!” “大嫂什么都想占,嘴皮还碎,我性子又急,她要是惹了我,肯定得干架的。” 高明程听了,沉默了起来。 上辈子,许多美的确天天和大嫂黄素娥干架。 后来分开住了,也有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 一个妯娌如此,两个妯娌也如此,高明程就不觉得是自己老婆许多美的错了,这肯定是大嫂黄素娥的错! 许多美没有亲眼目睹张金玲和黄素娥吵架的场景,但设身处地的想了下,就对张金玲感同身受了。 她叹息的说道:“明里夫妻总是分开住,这样肯定是不好的。要不,喊金玲来县里住得了?” 高明程对此倒是无所谓,只是说道:“我看是明里不想让他老婆过来住的。” 许多美回想起高明里对张金玲的态度,眉头不由得皱起。 既然不喜欢人家,那么花高价把人娶进门,又有什么意思呢? 当天晚上,高明程就把高明里叫到一边去,和他说了村里发生的事情。 听完后,高明里皱眉,心里头第一个想法就是张金玲怎么跟个泼妇一样? “要是早知道她是个泼妇,我就不娶她了。”高明里抱怨着。 高明程一愣,没想到高明里是这个表现。 大嫂黄素娥有公婆的偏爱,丈夫还在身边,她跟张金玲吵架,哪怕张金玲再凶悍,那也吃不了大亏的。 反之张金玲一旦弱点,就要遭大罪了! 结果她丈夫听闻后,不但不同情她的遭遇,反而嫌弃她是泼妇? “你觉得大嫂没错?”高明程发出灵魂质问。 高明里想了想,说道:“大嫂虽然喜欢多占一点,但也还行吧。平常说话也客客气气,没怎么和人吵过架,她能和金玲吵架,肯定是金玲有什么做错了。” 高明程沉默了,回想起上辈子自己从外面回来时,许多美趁机对自己抱怨,说大嫂如何欺压她,而自己却不太信的画面来。 “啪!”高明程抬手,猛地打了自己一巴掌! 他力气很大,打自己也没有留手,脸颊一下子就红肿了起来。 这一幕,把高明里吓了一大跳。 刚才二哥抬手时,他还以为二哥是要打自己呢。 “二哥,你……” “哦,刚才有蚊子咬我。”高明程淡定的说道。 这一巴掌,是打前世的自己! 识人不明!里外不分! 上辈子他落到妻离子散的地步,全部是他自己的错,怪不得任何人! 高明程抬眼看着高明里,他的目光很平静,却把高明里看的有些发憷。 二哥看他的目光,像是透过他在看一个不存在的人一样。 高明程叹息一声,他从高明里的身上,看到了自己前世的下场。 如果高明里仍旧是这样的态度,那么他离妻离子散也不远了! 高明程拍了拍高明里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明里,你仔细想想你为什么要娶老婆?你为了娶老婆付出了什么?你又想得到什么?有的夫妻是佳偶,有的夫妻是怨偶,如果你不能对金玲好一些,那么你们注定就是怨偶了。要么分道扬镳,要么相厌一生。” “明里,娶了老婆,有了自己的小家后,自己的小家才是最重要的,老婆是能陪你一辈子的人,是给你生儿育女的人。父母会老,兄弟也会渐行渐远,你要想清楚,什么才是对你最重要的。”(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二章:摘瓜 一场暴雨突然而来,带走夏季的炎热,给人们送来一丝凉爽。 这样的天气,不用开风扇,人躺在竹席上,就能够睡个好觉了。 惟一的缺点是暴雨影响了电视的信号,使得家里的彩电不能收看节目,且这会儿电压不稳定,如果在雷雨天使用电器,有电视坏掉的可能,因此大家都不敢看电视,晚饭过后,就围聚在后院的棚子里说话。 突然间,众人眼前一黑,原来是停电了。 高明程眼力好,即使在黑暗中,也能够看清一些,他立即去拿了蜡烛和打火机来。 咔嚓一声,打火机冒出一朵火花,将蜡烛点燃了。 一根蜡烛再将另一根蜡烛点燃,很快,橘红色的烛光就再次照亮了这个小小的后院。 高淑芳庆幸的说道:“幸好刚才没开电视看!店里的吊灯也提前关掉了!” 这种突然断电,对电器是有损伤的。 后院装的是普通白炽灯,就算坏了,那也不打紧。 既然停电了,大家也就不再凑在一起说话,而是拿着蜡烛,各回各的房间休息了。 距离高奶奶摔断腿,又过去半个月了,幼师培训也已经结束了,等这场暴雨停了后,高明程就会送何秀曼和小圆圆回村里去。 自从那次谈话后,高明里就有意无意的躲着高明程,高明程看出来了,但也没有在意。 有些苦头,需要自己吃了,才知道醒悟。 高明程如今的日子挺悠哉的,忙时,走街串巷收旧物,闲时,种田养娃哄老婆。 一夜暴雨过后,又迎来晴朗的一天。 何秀曼和小圆圆要回高家村了,大家对此都有些不舍。 相处一个半月,彼此也生出更多的感情了。 只是何秀曼也惦记家里的高壮和细奶奶,因此是要尽早回去的。 这一日赶巧是放假的日子,高明里也要回村里去,如果昨天没有下暴雨,那么他就会下班后,就直接回高家村了。 今天他没有骑自行车,而是搭高明程的拖拉机。 高明里坐在车斗的一个角落,望着不停倒退的风景,脸上的神情有些郁闷。 之前放假,他回去过一次,刚到家,他妈和他老婆,就都找他告状,他老婆说大嫂和婆婆都欺负她,他妈则说他老婆越来越懒,喊她做事都不肯动了。 两个女人都希望高明里能够站在自己这边,偏偏高明里本身是个没多大主见的人,被她们吵的一个头两个大,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今天他是真不想回去,但要是不回去,到时候更得罪人,何况二哥有时候看他的眼神,也让他躲闪不已。 等拖拉机停在村口的池塘边上时,高明里才如丧考妣的下了车,拎着东西朝自家走去。 高明程走在后面,帮着何秀曼提行李袋,一袋子换洗衣服,一袋子从县里买回来的各种东西。 池塘边,有村民正蹲在那里洗衣服,看到他们回来了,立即打起招呼来。 随着接何秀曼去县里参加幼师培训,高明程在县里要开一家幼儿园的消息,也飞快的传遍了附近的十里八乡。 这会儿很多乡下人,连送孩子去读小学,都不太积极,更别说花钱送孩子去上幼儿园了。 因此听说后,都觉得高明程开的幼儿园肯定会亏本。 有人甚至暗喜不已。 恨人有,笑人无。也是一类人的常见心理。 对此,高明程倒是很淡定。 回到细奶奶家,他们一家四口重聚后,自然是十分的热闹。 细奶奶抱着小圆圆不肯撒手,满脸的喜悦,经过这次离别,细奶奶是彻底想开了,等明年幼儿园开学了,她肯定也要去县里才行,不然看不到她的宝贝重孙女,她真是想念的很。 小圆圆也很想念祖奶奶,一大一小抱在一起不肯撒手。 而高壮和何秀曼也凑在一边去说话去了。 高明程见状,干脆不做电灯泡,决定去牛尾岭那边转转。 不过看他要走了,细奶奶连忙说道:“明程,中午过来这边吃饭啊!” “好!”高明程应下,大步走出院子。 刚走到屋子与屋子间的甬道,结果就听到前头他爸妈家在吵架。 高明程听到这吵架声,脚步就走的更快了,此时去惹祸上身,可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至于探望奶奶,还是等午饭后再去探望吧! 高明程偷偷地走了,因此他不知道在这场吵架中,高明里又当了一回受气包。 老妈和老婆都向他抱怨,结果就吵得不可开交了。 不管闲事的高明程一身轻松的来到牛尾岭这边。 现在已经八月中旬了,再过几天,他就要跑一趟羊城,顺便把范立成接回来了。 高明程找到陈多福,询问了蜂箱的情况。 有专人管理后,蜂箱的情况良好,并且已经可以摇蜜了。 如今高明程拥有四十五个蜂箱,新分出来的蜂箱中还没有多少蜜,但之前的蜂箱中的蜜已经满了。 “那开始摇蜜吧,今天先把装蜜的瓶子洗干净。”高明程如此说道,打开杂物间的门,从里面拿出瓶子来。 结果发现这些瓶子可能不够,于是他说道:“我明天去买了瓶子回来后,再一起摇蜜吧。” “哎,好。”陈多福应下,又说道:“那没事我先去地里忙了。” “行。”高明程并不限制员工的上班时间,只要把他交代的事情做好就行。 他自个儿把瓶子清洗干净,倒放在长条凳上晾着,然后提着竹篮去了菜地。 每次回来,他都要采摘一堆的菜带回去。 现在嘛,除了菜,还可以带一些西瓜和梨瓜回去。 高明直奔西瓜地。 张成远挺有种植天赋的,把他的菜地管理的很好,并且种植的品种也多,基本上一年四季都有应季的菜吃。 到了西瓜地,立即看到爬满藤蔓的瓜地里,躺着数十个或大或小的西瓜。 这西瓜是本地的老品种,瓜皮厚,但个头也大,一个成熟的西瓜,能有十多二十斤。 在西瓜地的旁边,还种着两分地的梨瓜。 梨瓜又叫香瓜,瓜皮变白变黄有香味后,就算是成熟的。 高明程先扯下一个梨瓜,往衣服上随意擦拭了下,就咔嚓的咬了一口,顿时香甜味扑鼻,汁水都顺着手流下了。 痛痛快快啃完一个梨瓜,顺手把瓜蒂往地里一丢。 结果他是吃痛快了,两狗却围着他转,不停的低吠着,示意自己也想吃。 高明程哈哈笑着,又摘下一个成熟的梨瓜,一分为二的给了两狗吃。 两狗得到吃的,立即低头啃起梨瓜来。 高明程则开始摘西瓜,他先目测,然后再屈指敲一下瓜皮,从听到的响声,就能够判断西瓜是否成熟了。 因为明天还要回来摇蜜,所以高明程只摘了三个西瓜,两个带回县里吃,一个带到细奶奶家吃。(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三章:真面目 高明程在细奶奶家吃过午饭后,就顺便去看望了自己的奶奶。 高奶奶因为摔交摔断了左腿的骨头,刚开始那几天,根本没法动弹,后来稍微好些后,才总算可以自己去上厕所,但也仅仅如此。 人老了后,身体机能就变差了,恢复力不如年轻人,高奶奶看着好似老了好几岁一样。 她躺在床上,旁边摆着收音机,可以供她解闷。 本来高远见想把电视机放在她房间里,但高奶奶自己拒绝了。 每晚过来看电视的人很多,高奶奶不喜欢太多人挤在自己的屋子里,这样让她不自在。 再说了,她有严重的老花眼,看电视屏幕时,根本看不清楚。 “我明天还要回来摇蜜,奶奶你有什么想吃的吗?有的话,我明天给你带回来。”高明程看她无精打采的样子,觉得怪可怜的。 高奶奶自从见识过高明程的钞能力后,就不再像以前那么苛刻自己了。 听到高明程的询问,她想了想,说道:“我想吃蜜饯,嘴里没味。” “行,那我明天给你带蜜饯回来!”高明程一口答应下来。 得到满足的高奶奶立即露出笑容来,这时高明程才注意到,奶奶的牙齿又少了一颗了。 高明程一时间有些伤感,有心想带奶奶去医院安装几个假牙,又想起奶奶的腿断了,不能乱动。 岁月总是无情,催人老。 高明程从奶奶的房间里出来后,高明里立即凑上去,小声的问道:“二哥,回县城不?” 高明里只觉得在家里是度日如年,所以恨不得早点回县城。 回到县里后,他就轻松自在的很,平时上上班,下班后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再吃顿丰盛的晚饭,看看彩色电视机,多惬意! 高明程脸色一沉,不客气的问道:“明里,你这老婆还要不要了?不要了,就别耽误她,趁着年轻,她还能改嫁。” 高明里一愣,完全不知道二哥为什么会这样说。 不过他本能的说道:“要,怎么不要了?” 为了娶张金玲,家里可是花了不少彩礼的。 再说了,在村里是不兴离婚的,离婚的话,对女方固然是很不利的,但男人也难免会被人说三道四,再想找一个的话,又得花家里一大笔钱。 高明里虽然是制糖厂的正式工了,但工资不过百,平日里自己花销后,一个月能存下二十块,就算不错的了。 而现在村里的彩礼,大多数是六百八,但有些人家已经出到八百八了,在县里的话,都已经一千多了。 因此靠他自己,很难再攒下彩礼钱娶老婆,靠家里的话,家里这两年估计也没什么钱了。 不管怎么算,离婚是很不划算的,高明里压根就没想过离婚。 只是他不想离婚,却也不想和张金玲好好过,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混着。 高明程看到他这样,心里就来气,因为他从高明里的身上,看到自己前世不堪的一面了。 前世时,许多美和他闹过离婚,但他既理解不了许多美的委屈,也不愿意离婚,于是就这么拖着。 一直拖到许多美得了乳腺癌。 医生告诉他,那是心情抑郁外加劳累导致的,许多美的妈妈就是癌症走的,因此她也是很容易患癌的高危人群。 这一世,高明程给予了许多美衣食无忧的生活,又早早的分家单过,没有那些糟心事后,许多美的日子过得轻松愉快,连未婚前的泼辣性子都收敛了不少。 如今县里的人都知道,新新服装店的老板娘人美心善性格好。 如果告诉他人,许多美曾抡起扫把打人,叉腰骂上半天,只怕无人肯信。 环境造就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上辈子张金玲性格还不错,勤劳肯干又顾家,除了爱打麻将外,也没有大毛病了。 哪里像这辈子,婚后一两个月,就成了泼妇了。 “高明里,你要是不想离婚,那就和金玲好好过日子,你现在就去让金玲收拾东西,我们一起去县里。”高明程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 他盯着高明里,示意他立即行动起来。 高明里眼睛都瞪大了,满脸的不可置信。 “可是妈不让她去县里……她还养了二十多只鸡呢……”高明里下意识找到理由了。 高明程冷笑一声,不客气的揭穿了他的真实想法:“是你不想让她去的吧?你可真有意思,又不想离婚,又不想和她好好过日子,你把她一个人丢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婆家,你以为她能够过上舒心的日子?” “我,我没有……”高明里支支吾吾的辩解。 高明程不理会他说的是真是假,只是说道:“那就去给你老婆收拾行李!” 高明里又不肯动了,愣在那里不做声。 这时,躲在一边偷听的张金玲忍不住了,她一面嚎啕大哭,一面冲出去扑在高明里的身上,抡起拳头打他。 张金玲可不是弱不禁风的林黛玉,她手劲很大,打的高明里都有些受不了。 高明里一个劲的躲避,嘴里喊道:“二哥,二哥你把她拉开啊!” “张金玲,你这个疯婆子,你别打了!” 这边的动静,把罗小华也引来了。 自从那次吵过架后,高明程没怎么登门,如今因为高奶奶的缘故登门过几次,但双方都很假客气,因此高明程来了后,罗小华就到自己房间去休息,不愿意呆在外面。 现在看到张金玲发疯般的打高明里,她一下子就炸了,立即冲上去撕开张金玲,转瞬间就成了婆媳打架了。 高明里解脱后,心有余悸。 高明程看到高明里不上前拉架,对他是越发的失望了。 高明程一句话都不想说了,转身就走。 但罗小华不肯放过他,一面和张金玲打架,一面骂道:“老二,是不是你挑唆的?你一上门,家里就没好事!” 高明程没有否认,他耳力好,早就知道张金玲在旁边偷听了,他是故意撕破高明里的伪装,让张金玲看清高明里的为人。 在此之前,张金玲对高明里还心存幻想,在此之后,张金玲的幻想就破灭了。 此时的张金玲如发疯般,打的罗小华竟然都还不了手。 眼看罗小华要被张金玲推倒了,高明里终于动了,他上前护住罗小华,一把推开张金玲。 毫无防备的张金玲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满脸的伤心难过,她埋首嚎哭起来,一边哭,一边骂,仿佛她受了天大的委屈。 罗小华也骂,不过她骂高明程,她觉得是高明程的错,不然张金玲不像今天这么疯。 “够了!天天吵,天天吵,没完没了!”终于,躲在房间里的高远见也受不了了。 三个女人一台戏,张金玲、黄素娥和罗小华,几乎天天吵架,高远见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都不行。 “老四,把你老婆带走!”高远见心里清楚的很,只是一直装聋作哑不吭声而已。 在没娶张金玲进门之前,罗小华和黄素娥相处的很好,二儿媳和三儿媳也早就分开过了,家里天天都和和气气的。 自从张金玲进门,家里就不得安生。 所以高远见干脆让高明里把张金玲带走,省的她们三个女人天天干架,惹的村里人看笑话。 高明里傻眼,没想到他爸也要他带走张金玲。(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四章:人傻钱多高明程 张金玲坐在拖拉机的车斗上,望着高家村越来越远,她竟是松了口气。 这一两个月,她仿佛做了一场噩梦般。 她是家里的长姐,她帮父母干活,又把下面的弟妹带的很好,家里有卖鸡蛋和卖鸡仔的钱,因此日子过的也不算太差。 但她万万没想到,嫁人后,她就开始过上苦日子了。 一开始,罗小华喊她下地干活也好,在家里做家务也行,她是二话不说,直接就去干。 但任谁也受不了双标待遇,所以她就和大嫂黄素娥有了矛盾,然后公婆的拉偏架,令她处境更差,每天的心情都很郁闷。 现在,她终于离开那个令她感到窒息的家了。 她像一只获得自由的鸟,心情很好。 与之相反的是高明里,他也坐在车斗上,但好似要和张金玲井水不犯河水一样,一人坐一边,中间则放着高明程带去县里的菜和西瓜梨瓜。 高明程的心情也不错,他在高明里的身上看到自己前世的影子,也从张金玲的身上看到许多美前世的影子,因此他愿意帮张金玲一把,不愿意张金玲落到前世许多美的下场。 助人为乐,他心情自然很好。 回到县里,许多美立即走上前,笑着对他说道:“今天上午,小源村的高老头带着孙子来我们店里找你了。看——那只大公鸡,就是他带来送给你的,说是他孙子的病好了,特意来谢谢你的。” 小源村的高老头,正是把病牛卖给高明程的人。 高明程在病牛的体内得到一斤多的牛黄,因此大赚一笔。 高明程听闻他孙子的病好了,心情大好,连忙说道:“我之前说过要给他孙子送一身衣服的,伱给送了没?” 许多美当即说道:“自然是送了的,我亲自挑了一套好的给他,那孩子穿上后,整个人都精神多了。我看高老头穿的衣服也破烂,于是做主也送了他一身衣服。” 许多美是知道牛黄的事情,因此看到高老头祖孙过来后,出手也大方的很。 何况高老头祖孙可不是空手上门,而是带了一只大公鸡来的! 公鸡不能下蛋,但对于村里的人来说,价值也不菲。因此许多美还出言留高老头祖孙在家里吃午饭,但却被高老头给拒绝了。 高明程点点头,夸道:“你做得对!” 高明程打量着那只公鸡,高兴的说道:“胡婶子,你等下把鸡宰了吧。” 胡茵陈笑着应下,在她的眼里,东家是最大方,最善良的人了。 张金玲不知道事情的经过,但看高明程夫妇给人送衣服都这么积极,又想起自己结婚时,高明程夫妇也是给自己送了衣服的。 她心想,二哥果然是很大方的人。 对于张金玲的到来,许多美虽然有些意外,但也热情的欢迎她,亲自带着她去了高明里的房间,让她先把东西放下。 张金玲对这里的一切都感到很新奇,努力适应着新环境。 下楼时,就听到高明程喊她们来吃西瓜。 自家地里摘的西瓜,味道清甜可口,唯一的缺点就是瓜皮太厚。 不过瓜皮厚,就耐存储耐运输些。且在村里的话,西瓜皮还可以给鸡吃。 县里地方小,没法喂鸡。但这些西瓜皮,许多美也舍不得丢,于是决定把它们切成片晒干。 西瓜皮可以吃新鲜的,也可以吃晒干的,许多美喜欢吃晒干的,于是就照她的口味来。 处理西瓜皮时,张金玲抢着帮忙。 离开高家村后,张金玲感到高兴,但同时也有一些迷惘。 留在村里,她能下地干活,她能养鸡孵蛋,但来到县里,她却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她把自己的迷惘说给许多美听,许多美说道:“先别急,总能够找到事做。你先在店里帮忙,等明年幼儿园开学了,你就去幼儿园做事。” 张金玲没有参加幼师培训,但问题不大,许多美可以一点一点的教她,再说了,幼儿园需要主班老师,也需要配班老师,还需要保育员。 张金玲没有相关的知识,但也可以做配班老师和保育员。每一块砖都有用处,每一个人,自然也都有用处。 当天晚上,高明程对许多美说了自己明天要回村摇蜜的事情。 “蜂蜜比较多,一天做不完,我在村里住一晚,后天再回县里。” “行,你放心回去做事,这里有我呢。”许多美笑着说道。 夫妻两个又说了会话后,就相拥而睡了,电风扇不停的转动着,带来阵阵凉风。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准备回村,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有人牵着一头病牛来找他了。 那人个头不高,背微驼,面相普通,但一双小眼睛泛着机灵的光芒。 他一见到高明程,就开始哭诉起家里的困难,什么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等等。 又说自家穷的叮当响,唯一值钱的牛还又病了,根本没法下地犁田,想卖了换钱,那牛贩子又出价太低。 他絮絮叨叨说了半天,高明程却只关心一点,那就是先排除这头牛患的病是不是人畜共患的传染病。 口蹄疫和炭疽病,都是牛经常会得的传染病,最严重的是,它是能够人畜共患的。 高明程先打量了一下试图卖牛的中年人,见他体表正常,不似患病,然后才观察起病牛来。 他先是观察病牛的蹄部,并未见到可疑的水泡和烂斑,心下稍安。 他见那头牛神色焦躁,眼睛赤红,伸手一摸,体温很高。 不过除了患胆结石,其他的病也会造成这样的情况,因此不能轻易下决定。 他花钱买下高老头的病牛,那是因为前世听过相关的消息,可这个突然冒出来想卖给他病牛的人,他可是一点都不知道其真实情况的。 也就是说,高老头的病牛,体内有牛黄的概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九,而这头牛的概率却要低很多。 那中年男人见高明程在观察病牛,心中微慌,他说道:“我有亲戚是小源村的人,他知道你高价买下高老头病牛的事情,我听了后,也是犹豫再三,才来找你的。” “高老板,你就行行好,也买下我家病牛吧,我的母亲已经三年没有吃过肉了,我的孩子也没钱去读小学。眼看着快要开学了,家里连学费都没有攒下!” “高老板,你就买下我家的牛吧,权当是做好事了!” 中年男人倒也豁的出去,竟然双膝一跪,就想给高明程磕头。 好在高明程眼疾手快,及时拉住了他。 “你这头牛病了多久?牛贩子给什么价?”高明程问道。 “病了一年多,我喊了兽医看病,先是说牛吃了发霉变质的草料,然后给开了药,但那药没用,牛还是不肯进食,吃的少,又天天嚎叫,脾气大的很。不过它肯定是没得什么大病,身上也没有哪里有烂了的。要不是这个,牛贩子也不肯收,不过他只肯给五百块,这也太少了!我这可是养了八年的犍牛,要不是得了病,一年犁田,都能够给我赚不少钱的!”中年男人连忙把相关情况说出。 一开始,他是打算把病牛卖给牛贩子了。 因为牛得病后,就不怎么肯进食,这一年下来,一天比一天瘦,他担心再多留一阵子,到时候连五百块都卖不上了。 但后来从亲戚的口中得知高老头的那头病牛,竟然被人以八百块的高价买走了。 这样一来,他就不甘心只卖五百块钱,只是无缘无故的,他也没有马上找到高明程这里来,求高明程买下自己的牛。 直到昨天他从亲戚的口中得知高老头带着孙子去道谢,结果还被高明程送了两身衣服。 中年男人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就再也按捺不住,一大早就牵着病牛找了过来。 嘿,是的,在中年男人的心中,高明程就是人傻钱多! 想赚钱,速来! (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五章: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在中年男人盘算着小心思时,高明程也在考虑是否要买下这头病牛。 这头牛病了一年多,体表除了消瘦、双眼赤红、高温、嚎叫不止外,并未有明显的烂疮,那么就可以排除这头牛得了传染病和急性致死病。 他自然注意到卖牛人眼底闪动的精光,知道那中年男人不如他口中所说的那么实诚。 如果高明程买下这头牛,那么出牛黄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五十。假如没有牛黄,他也亏的起,但万一要是有,那他就能大赚一笔了。 只是他若是买下这头病牛,那么自己人傻钱多的名声,只怕会传遍整个县城,这种名声有好处,那就是周边城镇有病牛的人,都会主动找上他。 但这种名声也有坏处,那就是会被人在背地里嘲笑。 赌不赌? 高明程在心底问自己,他不停的把眼前这头病牛跟高老头的那头病牛做比较,看两者之间的表现是否一样。 “高老板……”卖牛的中年男人见高明程迟迟不说话,不由得急了,就在他开口请求时,高明程终于做出决定了。 赌一把!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大不了亏几百块,如果这次亏了,那么之后他就不打病牛的主意了! 高明程说道:“既然你有亲戚是小源村的,那你就知道,我和高老头也算是同根同源,我得知他孙子病了,家里没钱治病,我这才高价买下他的病牛。” “至于我和你之间,就没有这份血缘联系,自然不可能也高价买下你的病牛。” 高明程的话落,卖牛的中年男人脸色立即变得难看起来。 难道自己是白跑一趟了? 这回,他眼底的精光反倒是消失了,变成晦暗一片。 高明程说的对,自己和他无缘无故的,他不买,自己也没法子。 就在中年男人失望时,高明程又说道:“但你一大早就牵了牛来,可见家里的确是困难,希望能够尽快把牛卖掉。我也不好让你白跑一趟,这样吧,六百块,你要是同意,我就买下了。” “你要是不同意,你现在就把牛牵走,它不停的嚎叫,都影响我店里做生意了。” 高明程的话,让卖牛的中年男人纠结起来。 高老头病了两年的牛卖了八百块,而他病了一年多的牛,却只能卖六百。 这个价钱,令他难免有一些心理落差。 他看着牛,陷入犹豫中。 他卖病牛的举动,引起周围行人的注意,附近店铺的老板们,也纷纷好奇的围观了过来。 病牛本来就性子焦躁,不停的嚎叫,现在被人围住后,更加焦躁起来,它不停的动着,中年男人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够把绳子给攥住。 高明程见他犹豫,当即催促道:“不卖就走吧,这牛都拉屎在我店门口了!” “我卖!”被高明程这一催,中年男人立即做出决定了。 六百块虽然不如他的心理预期,但也还行,比牛贩子给的价钱还是高点。 虽如此,中年男人还是亏的心疼。 八年的犍牛,没生病前,足足有一千多斤!每年春夏两季,将牛借给别人犁田,都能够赚上不少,平时拉粮食、拉柴火也用得上。 一年到头攒牛粪都能够攒下不少,如果是卖掉的话,也能卖上千把块。 但自从病了后,又是找兽医看病,又是给牛买兽药,却总是不好,不但吃的少,还嚎叫不止,吵的家里人都休息不好。 眼看着一天比一天瘦,再不出手,也只能更亏了。 两人达成交易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讫。 中年男人收起钱,深深地看了一眼陪伴八年的黄牛,然后扭头离开了。 围观的人见高明程把牛给买下了,纷纷议论起来,都觉得高明程买亏了,服装店旁边的朱老板还问道:“高老板,你花钱买下这头病牛,打算怎么处理?喊屠夫来杀吗?” 高明程说道:“先送回村里,然后请个兽医给看看,要是看好了,就再养一阵子,我还能赚一笔,要是看不好,那就只能杀了。” “哎,只怕是看不好,要是看的好,刚刚那人还会卖给你?” “是啊!这牛也不知道得了什么病,要是严重的话,肉都不能吃吧?” “应该是不能吃的。” 高明程看大家关心起肉能不能吃的问题,不由得说道:“放心,就算杀了,我也不送到县里来卖,要是不能吃,我就把病牛给掩埋了。” “那你不亏大了?”有人诧异的问道。 “亏就亏吧,就当是做好事了。”高明程随意的说着,他准备把牛弄到拖拉机的车斗上去,于是说道:“都别围着了,我先把牛送到村里去治病。” “多美,你拿扫把和簸箕来把这牛粪给扫干净!” “哎,好。”许多美应着,去后院拿了扫把和簸箕来。 高淑芳则无奈叹息,对身边的罗丽等人吐槽道:“有时候二哥也太好说话了!” 罗丽等人深以为然。 牛黄的事情,高明程只告诉了许多美。 因此他再次买下病牛的举动,只有许多美理解他,其他人都觉得他亏大了,完全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要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高明程没理会大家的想法,他把不停挣扎和嚎叫的病牛弄上车斗,然后就直奔卖塑料瓶子的店铺,买下足够多的瓶子后,就一路开回高家村。 陈多福知道今天要摇蜜,早就在这边等着了。 结果却看到高明程带了一头牛回来。 陈多福在村里长大,也是见过不少牛的,因此一眼就看出这牛不太对劲。 高明程把牛卸下车,先栓在树荫下。 他倒也没有说谎,他是真打算请个兽医来看看的。 万一这病牛的肉是不能吃的呢? 上回他直接杀了,那是为了取牛黄,也知道高老头的病牛是得了胆结石,但这头牛是患了什么病,他把握不好。 再一个,假如这头牛也是得了胆结石,那么患病时间越长,体内的牛黄就越大! 本来买下这头牛,就是为了赌是否有牛黄,那么他自然愿意花费更多的时间去等待一个更好的结果! 高明程简单的说了下买牛的经过,然后对陈多福说道:“你先去摇蜜,我去请个兽医来给牛看病。” 陈多福亦是不能理解高明程为什么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但老板发话了,他便提着摇蜜机和割蜜刀往放置蜂箱的地方而去。(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六章:杀气腾腾 军岭就有兽医,附近的村庄里,有牲畜病了的,就会请他来看病。 除了看病,他还会阉鸡阉猪等技艺。 大部分村民养猪,都是买的母猪,极少有人养公猪,但母猪下崽时,自然是有公有母,那些靠卖猪仔赚钱的人家,就会请有阉猪手艺的人前来将公猪进行阉割。 阉割后的公猪性子就会温驯些,也肯进食长肉,再一个,没有公猪,那么其他人就无法自行繁衍猪仔来卖,这样就保障了卖猪仔人家的利益。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公猪需要阉割,母猪也是要阉割的,母猪阉割后,没有发情期,也容易长肉和安静好养。 而阉鸡的原理也差不多,公鸡不能下蛋,性格还霸道,但阉割后,阉鸡就不爱动,食量少了还爱长肉,且不欺负母鸡和小鸡,对于养殖户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当然了,母鸡这种会下蛋的神奇生物,自然是不会遭到惨绝人寰的阉割的! 高明程开着拖拉机来到军岭,直接找到张兽医的家中。 张兽医恰好在家,他放下手中的活,从堂屋里推出一辆旧自行车搬上拖拉机的车斗,然后自己也提着看病的工具包坐在车斗上。 “坐稳了,我要开车了。”高明程提醒了句,然后开着拖拉机将张兽医拉到牛尾岭那儿。 病牛被栓在一棵水桐树下,地上是郁郁葱葱的青草,但病牛一个劲的嚎叫,根本不肯进食。 张兽医下了车,提着看病的工具包就走上前去。 他先是观察了一下病牛,然后来到病牛的身后,他对高明程说道:“你把牛按住了,别让它太挣扎。” 高明程应下,帮着把病牛按住。 在路上时,他已经把病牛的大致情况说了,只说自己看卖病牛的人可怜,出于同情,就花钱把病牛买下了。 这次请张兽医来,主要是看这头病牛是生了哪种病,宰杀的话,人是否能够吃肉。 当然了,如果能够治好,那就更好了。 见高明程已经把牛给按住了,张兽医便伸出一只手,直接从病牛的菊花里伸了进去。 他在给病牛做直肠检查,因为他怀疑病牛是瘤胃积食导致的不肯进食。 张兽医的手伸进菊花时,病牛的表现先是退让,紧接着就是嚎叫不止,暴躁的挣扎着,要不是高明程力气大,换个人来,张兽医早就被病牛给踢了。 张兽医把手伸进去,感受着病牛直肠内的情况,并未发现瘤胃腹囊后移到盆腔入口前缘,也没有手指压迫坚实如砂袋的那种手感。 经验丰富的他知道这头牛不是得了瘤胃积食,于是把手从病牛的菊花里退了出来。 他淡定的说道:“还好,没得瘤胃积食,不然严重的话,牛就会死掉了。” 张兽医先是排除了瘤胃积食的病情后,观察起病牛的呼吸动作、步态姿势,然后又看两眼两耳、口腔牛舌等器官,最后伸手在病牛身上一摸,发现体表的毛粗乱、无光泽、还容易脱落。 检查结束,他才说道:“我看这头牛的体表还算正常,身上没有什么烂了的地方,它既然不肯吃东西,那这样吧,你去找几只有活力的、年轻的蜘蛛,把它们放进牛的耳朵中,再用草绳把耳朵使劲捆住。不出三天,牛就能恢复食欲了。” 张兽医把方法告诉了高明程,这个法子,还是他从他爸爸那里学到的,至于他爸爸是从哪里学到的,他就不知道了。 反正这个法子很好用! 高明程的眼睛都瞪大了,如果他没有重生,那么张兽医说啥,他就信啥,但是他好歹是重生的,听到一个法子,总要想一想它的科学原理。 可是,这个法子它根本没有科学原理可循啊! 于是他将信将疑去杂物间找了几只蜘蛛来。 在乡下,蜘蛛也算是常见的小动物,在杂物间、厕所等地方,总能够找到蜘蛛的身影,它们在屋梁上结网,等待猎物不请自来。 蜘蛛除了结网,还会在冬天时,吐出大量的丝,将蜘蛛卵包裹住,使卵能够安全越冬。 而这种类似茧一样的东西,也被人们发现并且加以利用,如果有轻微割伤,那么可以用蛛丝缠住伤口,这样能够使伤口止血。 这个法子的科学原理,高明程也不知道,但老一辈都是这么做的。 高明程把蜘蛛和草绳递给张兽医。 张兽医接过,熟练的把蜘蛛放进病牛的耳朵中,然后用草绳把耳朵使劲捆住。 自此,看病就结束了。 至于病牛是否能够食用, 张兽医认为只要生病的牲畜没有腐烂、病死,那么屠宰后,是可以食用的。 那也是,在食物匮乏的年代里,根本不会有掩埋病牛的举动。 张兽医阉猪时,一头猪要收一块钱,现在给高明程的病牛看病,因为没出大力,因此也只收一块钱。 高明程给了钱后,张兽医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就离开了。 高明程看着耳朵被绑住的病牛,只觉得有些诡异,但听之信之吧,看这个法子是否真的有用。 丢下病牛不再管,高明程回到自家院子,开始提水洗瓶子。 把今天新买的瓶子洗干净倒放控水后,他这才带着两狗去了放置蜂箱的地方。 “明程哥。”陈多喜看到高明程来了,笑着喊了声,原来他也过来帮他大哥做事了。 高明程请了陈大松父子二人,但有时候做事时,陈多喜这个未成年也会跟着帮忙,算是小富山种植养殖产业的编外人员。 陈多喜自然也不会白帮忙,他是过来学一些本事,然后还能够趁机吃上一些蜂蜜。 蜂蜜香甜,价格又贵,能够吃上几口,都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了。 不过高明程一向大方,每次摇蜜后,最后那些带碎渣的蜂蜜,都分给陈大松和张成远两家一些。 “你们两个割蜜脾吧,我来摇!”高明程看他们两个摇蜜,实在是费劲,于是重新分配,自己接手最累的活。 不过对于他来说,消耗这点体力也不算啥。 他摇蜜的速度快,陈多福和陈多喜兄弟两个一起割蜜脾,才能够供应的上。 他们把割下来的蜂蜡放在一个干净的盆子里,这些蜂蜡在用纱布将蜂蜜过滤出来后,就是纯蜂蜡了,也可以用来卖钱的。 很多化妆品中,就含有蜂蜡成分。 不过高明程主要是用来换巢础的,巢础就是人工制造的蜜蜂巢房的房基,供蜜蜂筑造巢脾的基础。 这个东西,就是用蜂蜡作为主要原料,经过巢础机压制而成。 所以,这也算是取之于蜂,用之于蜂了。 三个人一起做事,干活的效率就高了很多,高明程要是摇累了,就和陈多福换着来。 不多时,摇蜜机就变得沉甸甸,里面装满了蜂蜜,再不将蜂蜜转移,就没法继续摇蜜了。 于是高明程提着沉甸甸的摇蜜机回到家中,将之倒在之前就洗干净控干水的大盆子里。 并且这次返回山中时,他还带了一个干净的水桶去。 等下就可以用水桶进行运送,摇蜜机就留在那里继续工作。 整整一天,他们三人都在摇蜜,山中、屋中,满是蜂蜜的香甜味。 一盆蜂蜜沉淀好后,便灌装到瓶子里去。 如此到晚上时,已经装满二十多个大瓶子了,整整齐齐的码放在堂屋里。 至于剩下的残渣,则用干净的棉布进行过滤。 把事情忙的差不多了,高明程才有空去牛栏那里看了一眼病牛,说起来也巧,他之前养过牛和羊,刚好家里有牛栏和羊圈,倒也不用再给病牛找地方住了。 张兽医教的法子暂时还没有奏效,病牛依旧病歪歪的,不肯进食,不过高明程也不急,反正买下这头病牛,就是赌一把而已。 第二天清早,高明程从香甜味中醒来,经过一夜的挥发,屋子里依然充满了蜂蜜的香甜味。 这种香甜味是白砂糖无法比拟的。 练拳,巡山,是高明程在牛尾岭这边居住时的常态。 如今已经八月中旬,又快到了可以采收药材的季节,不同的药材有不同的成熟时间段,他这次进山,就是为了观察山中药材的情况。 灵芝是菌类,靠孢子繁殖,菌类有一个特性,如果伱今年在某个地方找到灵芝,那么来年在这个地方,你还能够找到灵芝。 高明程在这边已经居住了近三年,早已经把这附近的山脉都摸透了,因此他能迅速的找到相关的药材。 在山里转了一圈后,发现今年的药材都长得还不错。 今年算的上是风调雨顺,山中植被茂盛,村里的庄稼也长势不错。 他一路下了山,嘴里还啃着从山里摘下来的果子。 这会儿,已经有少量的八月炸和捻子成熟了,随手摘了就能够吃。 至于野生的猕猴桃,山中也能够寻找到,但猕猴桃是后熟的果子,需要摘下来后,捂软了后再吃。 谁知刚下山,就听到陈大松急促的声音:“明程,出事了,你快来鸡舍这里!” 高明程听到陈大松的喊声,立即朝鸡舍那边跑去,两狗亦紧追其后。 昨晚,两狗是在堂屋里睡觉的。 而高明程不在家时,两狗就是在鸡舍那边睡觉。 鸡舍的旁边,已经新建了一个屋子,供陈大松守夜时用,狗喜欢黏人,因此两狗也睡在这里。共同守护着山中的鸡和果树。 “明程,又有蛇进来咬死鸡了!”陈大松气急败坏的说道。 今早醒来后,他照例巡视鸡舍,但当时并未发现异常,因为鸡舍是半开放状态,鸡一旦离开鸡舍,就能够漫山遍野的去寻找食物,尤其是公鸡,公鸡有地盘意识,又爱互相啄斗,经常能跑到很远去。 所以他只是看了一眼,就没在意了。直到给鸡喂糠拌菜叶时,才发现异常,有两只鸡死在了果树下的草丛里。 “咬死了几只?”高明程面色一沉。 这一批鸡,一共有一百二十多只,但在小鸡仔时,就死了几只,不过这是正常的损失。 但之后,又被蛇咬死几只,还被蛇吞食了不少鸡蛋。 如今,蛇又进来祸害他的鸡了! 陈大松说道:“咬死了两只,这两只还都是公鸡,昨晚我检查过,还是好好的,应该是下半夜或者早上时被蛇咬死的。” 高明程听到只有两只鸡被咬死了,心中的杀气减少了些。 这个损失,他还能够承受。 只不过下一秒,他就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拿了那把标枪过来。 这把标枪久未见血,该开刃了! 高明程对陈大松说道:“你把那两只被咬死的鸡带回去腿毛,中午我们吃龙凤汤!” 病死的鸡不能吃,但被蛇咬死的鸡,是能够吃的。 哪怕那条蛇是毒蛇,也是能吃的,因为蛇毒是蛋白质,蛋白质经过高温后,毒性就被灭杀了。 并且蛇咬鸡还是一道极为有名的佳肴,据说被蛇咬死的鸡,吃起来更加美味。 陈大松敢吃蛇,但对于抓蛇,还是不太在行,于是提着两只被咬死的公鸡往家里走去,这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咬死的,得尽快开膛破肚,不然就会臭膛了。 高明程拎着那把标枪,杀气腾腾的进了小富山。 小富山被铁丝网围住,只在棚子那边和鸡舍这边开了两个可供进出的门。 高明程从留的铁丝门中进去,开始漫山遍野的搜查起蛇的踪迹。 搞养殖业就是如此,有很多风险的。养殖的牲畜可能会生病,也可能会遭遇到一些伤害。 像高明程在小富山养鸡,看着好似轻松的很,但蛇会咬死鸡,天上的老鹰也会把鸡当做猎物猎杀。 因此才有了广为流传的‘老鹰捉小鸡’的儿童游戏。 小富山中有杂草,因为这是不可避免的。再一个,草地能够防止太阳直射黄土地,将土壤中的水分蒸发,所以适当的草地,是有利于果树生长的。 陈大松还算勤劳,他会把果树根部的草锄掉,这样给果树施肥时,那些肥料就不会被野草汲取了。 高明程的眼力也好,同时速度也快,不多时,就将一半山搜查了一遍,虽然没有发现蛇类的踪迹,但他也不慌不忙,继续搜查。 突然,前方的草地有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高明程刚注意到,结果一条过山风直立而起,朝着高明程张嘴咬来。 它的速度快如闪电,并且伴有‘呼呼’的风声,只一瞬间,一对毒牙就已经逼近高明程的大腿了! (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七章:与蛇斗,其乐无穷 所谓的过山风,其实就是眼镜王蛇。 但凡名字带王的蛇,就是能吃蛇的蛇,比如菜花蛇其实是叫王锦蛇,它就是能吃蛇的,并且还能够吃毒蛇,有一里有菜花,十里无毒蛇的说法。 可惜,眼镜王蛇是例外。 眼镜王蛇的体型比一般眼镜蛇体型大,且毒液毒性极强,菜花蛇根本无法免疫,即使菜花蛇能够利用自己强大的绞杀能力,将体型较小的眼镜王蛇绞死,但一旦被眼镜王蛇咬到,还是得命丧黄泉。 高明程发现这条蛇是过山风时,也是一惊。 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被吓住,毕竟眼镜王蛇在他们这片山区,也不算是少见的,在山里时,高明程就遇到过几次。 不过他和眼镜王蛇交手的次数不多,因为他都远远避开了。 眼镜王蛇是凶猛度极高的品种,当人类接近它时,它会颈部扩张,前身竖起,并主动发动攻击。一旦被它咬到,几乎就是死路一条了! 因此在山里察觉到眼镜王蛇时,高明程都会避开。 但这次他是特意进山寻蛇的,且他发现时,眼镜王蛇已经对他发起攻击了。 高明程后退半步呈弓步,手中的标枪迅速的朝眼镜王蛇的头部攻击而去。 可惜眼镜王蛇的速度太快,他最近又疏于练习标枪,这第一击,竟然落空了。 高明程心下一沉,脚步飞快的后退,避免被蛇咬到,手中的标枪则继续朝眼镜王蛇攻击而去。 眼镜王蛇果然凶猛,竟然紧追不舍,不过幸好高明程从家里带了标枪来,标枪的长度,隔开了他和眼镜王蛇,一定程度上确保他不会被轻易的咬到。 仗着这个优点,高明程和眼镜王蛇周旋起来。 这条眼镜王蛇个头不小,有两米长,它颈部扩张,前身竖起,不停的对高明程发起攻击。 高明程不慌不忙,利用手中的标枪,试图将这条眼镜王蛇击毙。 一人一蛇在几个来回后,终于被高明程找到机会,手中的标枪疾刺而出,正中眼镜王蛇的头部,并被重重的标枪带着直接插进土里。 饶是如此,没有死透的眼镜王蛇还在挣扎。 高明程不敢马上靠近,一双眼睛警惕的观察四周。 眼镜王蛇以捕食蛇类为主,当然了,也可捕食鸟类与鼠类、蜥蜴等。 有它在的地方,蛇类都很少,不是被吓跑了,就是已经被它吃掉了。 高明程把眼镜王蛇干掉后,才有心思去想为什么会在小富山看到眼镜王蛇,因为眼镜王蛇一般是生活在深山中靠近水源的地方。 并且它的主食是蛇,而非鸡或者鸡蛋。 高明程想了一会儿,觉得可能是鸡和鸡蛋吸引了其他蛇类过来,而其他蛇类又吸引了眼镜王蛇过来。 高明程不知道那两只公鸡是不是这条眼镜王蛇咬死的,即使是也没关系,只要把鸡彻底炖熟了,肉里面就没有毒性了。 过了好一会儿,直到眼镜王蛇没有动静了,高明程才上前将标枪从地里拔出,他也没敢上手去抓,万一眼镜王蛇装死,临死前突然咬他一口,那就完蛋了。 所以高明程就干脆一直用标枪挑着这条眼镜王蛇,和它保持好距离,然后继续巡山。 不过山中出现一条眼镜王蛇,就再无其他的蛇类踪迹了。 高明程把整个小富山都转了一遍,都没有发现其他蛇类的踪迹,倒是顺便观察了一下果树的生长情况。 橘子的个头已经开始逐渐变大,青色的皮看着就酸,不过再等一个多月,橘子就会逐渐变黄成熟。 至于栽种在橘子树旁边的柚子树,树上也挂着一颗颗绿色的柚子,其中有棵柚子树之前长了虫,高明程及时给用了药,但似乎没有完全将虫子灭杀掉,柚子树的树叶上,仍旧有白色的虫卵。 高明程皱眉,决定再用一次药。 果树的虫害问题就是如此,不是你喷一次药,就能够完全解决好的。 一路下山,直到这会儿,高明程才敢上手去碰那条没有动静的眼镜王蛇。 他抓住眼镜王蛇的尾巴,将之放在地上,决定将它的头部彻底的斩掉。 高明程没有随身带匕首和刀,因此只能用标枪去斩,在三秒钟后,他就开始庆幸这个决定了。 因为当蛇头被彻底斩断后,断掉的蛇头竟然还朝高明程所在的方向咬来! 幸好标枪有足够长的距离,高明程又紧急后退两步,弹射而起的蛇头最终还是偷袭失败,只能从半空中掉落下去。 “呼!”高明程松了口气,只觉得心脏狂跳。 一旦被眼镜王蛇咬到,哪怕是他,也得原地去世了! 高明程盯着彻底没有动静的蛇头,想了想,继续用标枪将蛇头挑起。 一开始,他想挖个坑将蛇头深埋,但又担心之后在种植果树挖坑时,万一不小心又把蛇头挖了出来呢? 蛇肉会腐烂,但蛇骨和蛇牙却很难腐烂,并且即使白骨化,蛇牙上还是有剧毒的。 因此,想要彻底的灭杀毒牙中的剧毒,只能用高温的法子,也就是把蛇头丢进灶膛里焚烧。 高明程拎着蛇来到陈大松家,刘婶子已经把那两只公鸡处理好了,看到他手中的蛇,不由得吓了一跳。 “过山风?” “哎呦,这蛇不得了的毒!” “不打紧,煮熟了就行,等下多煮一会儿。”高明程说道,然后准备剥皮了。 别看眼镜王蛇有剧毒,在山中几乎无天敌,但它们最大的天敌其实是人类。随着人类的活动范围扩张,山林减少,各种野生动物都将受到影响。 眼镜王蛇的蛇皮花纹独特,因此就被人猎杀,剥下蛇皮后,可以将蛇皮做成昂贵的蛇皮包和蛇皮皮带。 另外它的毒液,也有药用研究价值。因此在人类的捕捉下,眼镜王蛇的数量逐渐变少,最后以王者姿态混成了保护动物。 高明程将蛇肉处理好后,就交给刘婶子了,至于蛇头,已经丢进灶膛里了。 “多炖一会儿,我先去做事,等会再来吃饭。”高明程叮嘱道。 “哎,我知道的。”刘婶子应下,被蛇咬死的鸡,他们也是吃过的,但就是要炖的更久更烂才行。 高明程回到自己家中,找出之前买的杀虫药,打算再给长虫的果树打一次药。 路上碰到陈大松在鸡舍做事,于是和他说了小富山有过山风出没的事情。 并且叮嘱他以后进山做事,要小心一点。 陈大松听说有过山风,也有些后怕,那蛇太毒了,一旦被咬了,可不得了,因此他决定以后进山时,都要带着一把锄头防身。 “明程,捡到的鸡蛋有三四百个了,你该拿去县里卖了。”陈大松向高明程展示着今天刚捡到的鸡蛋。 新编好的竹筐里,已经堆放了一半的鸡蛋,这些鸡蛋的大小已经正常了,只有极少数的鸡蛋还比较小。 母鸡习惯在固定的地方下蛋,只要给它们做了窝,等要下蛋时,就会到窝里来。 但因为是放养状态,因此有些母鸡也会把鸡蛋下在别的地方,需要人进山去找。 并且如果每次都把窝里的鸡蛋捡走,那么母鸡出于没有安全感,也会另寻地方下蛋。 这个时候,就需要在窝里留一颗鸡蛋做引子。 高明程看了一眼竹筐里的鸡蛋,说道:“行,到时候我带到县里去卖,等下你把这些鸡蛋都搬到我堂屋里去。” “好咧。”陈大松应下,于是两人捡鸡蛋的捡鸡蛋,进山打药水的打药水。 生活总是平淡中带着一些忙碌。 一点一点的忙碌,最终又会化为收获。 (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八章:把金手指拉出来遛一遛(求月票) 高明程给果树打完药水,回屋洗脸换衣服时,才想起自己忘记给奶奶买蜜饯了。 前天他送何秀曼母女回村时,顺便看望了奶奶,还询问了奶奶想吃什么,说好自己会给她带去的。 结果昨天一大早就遇到卖病牛的事情,买下病牛后,他只记得买装蜂蜜的瓶子,却忘记买蜜饯了。 既然想起了,他就干脆开着拖拉机跑一趟军岭,军岭有合作社,那里就有蜜饯卖。 有车就是萧洒,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但方便快捷,还不费力,拉风在身影在乡村小路上经过时,总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 有调皮的孩子询问他要去哪里,他回答说去军岭的合作社买东西,于是几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立即快速跑了过来,试图爬上他的车斗,高明程也配合的放慢车速。 他们倒不是也要去军岭买东西,而是纯粹想坐车玩,爬上车斗后,就纷纷开始鬼叫起来。 高明程笑骂道:“都坐稳了,要是站着摔跤了,我可不管的!” “哈哈。”高明程的话引来孩子们一阵欢快的笑声,但也老老实实的坐着,乡下小路颠簸,要是站着,是容易摔跤的。 不多时,高明程就把拖拉机停在合作社的门口,然后朝合作社而去。 孩子们也一拥而上,用垂涎的目光看着摆在柜台上的糕点和糖果。 高明程称了两斤蜜饯,分两个袋子装好,又买了些鸡蛋糕和一把水果糖。 鸡蛋糕是他饿了垫肚子时吃的,至于水果糖,是散给身后这些孩子的。 得了水果糖后,孩子们笑不拢嘴,一个个高兴的想飞起来了。 “一人两颗糖,拿好了!”高明程笑着分糖,然后让他们都到车斗上去,因为他得回村了。 “明程叔,你人真好!”有嘴甜的孩子立即给高明程发了张好人卡。 得了好人卡的高明程把他们放在村口池塘那儿,他自己也要下车去。 准备在午饭前,把蜜饯给了奶奶。 他买了两斤,因此一斤给奶奶,一斤给细奶奶。他买的蜜饯是蜜枣,口感柔软又营养,适合给牙口不好的老人吃。 高明程走进高奶奶的房间,她听着收音机里的声音,躺在床上昏昏欲睡。 听到高明程进来的动静,她才打起精神来。 “奶奶,昨天太忙,忘记给你送蜜饯过来了。哪,我给你买了一斤蜜枣,你嘴里没味,就吃一颗。”高明程把包装打开,先喂给高奶奶吃了一颗蜜枣。 高奶奶吃着香甜的蜜枣,心情大好。 她把蜜枣吃下肚后,忍不住对高明程说道:“哎,之前明里媳妇在家,家里是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吵的我脑门疼。现在明里媳妇走了,家里又清静的人心慌!” “不过明里媳妇走后,你妈就喊你大嫂他们回来吃饭了,等吃饭那会儿,家里也还是热闹的。” 说到后面,高奶奶的脸上浮现了欣慰的神色。 高明程默然不语,但觉得这样也好,其他兄弟都分开住,大哥跟着爸妈住,这样爸妈高兴,奶奶高兴,大哥大嫂也高兴。 高明程陪着高奶奶说了一会儿话后,就离开了,他又去了细奶奶家,送给细奶奶一包蜜枣。 细奶奶要留他在家里吃饭,却被他拒绝了。 之前说好在陈大松家吃饭,并且还有一道难得一见的蛇咬鸡吃。 回到村口池塘那儿,发现还有几个小孩子在他拖拉机的车斗上玩。 这回高明程赶人了,说道:“都下车去吧,我要回家了!” “我们还想坐车,等下我们自己走回来!”几个小孩如此说道。 既如此,高明程也不做恶人,就任由他们在车斗上坐着,直接把车开往牛尾岭那儿。 牛尾岭距离老村有个一千米左右的距离,但对于这群精力无限的孩子们来说,这点距离也不算什么,毕竟他们打小就漫山遍野的跑,上山下水,无所不能。 高明程把车停稳后,黑虎和精灵就不知道从哪里迎上前来,而车斗上的孩子们看到两狗过来,立即一哄而散。 黑虎和精灵的威名,在村里也算是很有名气的,大家都夸这两狗又聪明又厉害,附近村庄里有养母狗的人家,还会特意把母狗送到这边来,就是希望能够借种。 在高明程不知道的情况下,黑虎和精灵的后代已经陆续出生了。 “明程,吃午饭了!”刘婶子站在小山坡那儿,扯着嗓子喊道。 “哎,就来。”高明程应了,领着两狗朝陈大松的家中而去。 饭桌上,已经摆着四个菜,最中间是用一个铁盆装着的蛇咬鸡,两只公鸡加上一条两米长的眼镜王蛇,炖出来后,足足有一大盆的肉! 除了这一盆肉菜,还有三个素菜,一个是辣椒炒豇豆、辣椒炒茄子和丝瓜汤。 这一桌子有荤有素的菜,看着就下饭的很。 高明程到了后,午饭就正式开餐,大家纷纷拿起筷子夹菜吃。 第一筷,自然是朝着蛇咬鸡夹去。 养了半年的公鸡,肉质开始变紧,公鸡活动量大,又好斗,嫩公鸡时还好,一旦老了,肉质很紧,不炖久一点,根本不好吃。 陈大松一边大口的吃着,一边对高明程说道:“明程,明年如果还有小公鸡要养,得请张兽医来把小公鸡给阉了,阉了后,肉长的多,味道也好吃。” 高明程深以为然,他事情太多太杂,有时候根本想不起来这些小事。 因此他对陈大松说道:“那明年春季时,如果有需要阉割的小公鸡,你就去喊张兽医来,钱你先垫着,等我回来后,再给你。” “好。”陈大松应下了。 阉鸡一般是在每年春季的四五月,阉猪的话就根据小猪仔的月份来,小公猪要在一个月大的时候被阉割,小母猪的时间可以适当放宽些,判断根据是体重,一般在五十斤到一百斤内阉割。 不过高明程估计这辈子都不会养猪,所以阉猪的事情不用操心。 桌上,人们吃肉聊天,桌下,两狗后腿盘坐在地,悠哉的啃着骨头,人类嫌硬的鸡骨头,它们吃的嘎嘣脆。 饭后,高明程打着饱嗝回到自己家中,然后拿出钥匙打开房间衣柜的门,从一堆衣服的最下面,摸出那本《少林寺武功秘籍》。 这是几年前,他花了三块钱买下的书,并且之后他在书封中得到两张金箔纸。 也正是因为这两张金箔纸,他的体质才远超前世,能够轻易的做到一些前世不能做到的事情。 只是,人不能太安逸,一旦安逸,必将会磨掉最初的斗志,会变得懒惰。 重生后,高明程选择了一条和前世迥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这条道路,除了偶尔会遭遇到一些麻烦外,算的上十分的安稳。不像前世那会儿,简直是在刀尖起舞,用命做赌注,赌一个飞黄腾达的机会。 但这样的生活,也使得他变得安逸和懒惰。 今天上午在和眼镜王蛇缠斗时,他终于发现自己的不足,因为很久没有打坐练功,以及熟练标枪匕首等技艺,导致他现在技艺生疏,有种手眼不协调的无力感。 否则当眼镜王蛇向他发起攻击的那一瞬间,他手中的标枪,就应该精准的刺中眼镜王蛇的头部,将之钉死在地上。 高明程取出夹在那本《少林寺武功秘籍》书中的金箔纸,将之拿在手里看着。 这两张金箔纸,他研究过很多回了,只是依旧没有勘破其中的奥秘。 两张金箔纸,四幅画像,画的是一个盘腿打坐的人,每幅画像的动作都不一样,有五心朝天,有环抱自然,有低头沉思,有双手合十。 每幅画像的旁边,还有四行字,乃是篆书。 高明程能看清那四幅画像,也能够认得那篆书字体的内容,但不知为何,他每次见了时,心里明白的很,但过后就会遗忘。 而练功也是一种自然而然进入状态后,便自动开始打坐。 整个过程,他是处于忘我状态,事后,只觉得神清气爽,身体素质得到加强。 至今,他都不知道自己修炼到第几幅画像了。 高明程将屋内的窗帘拉好,盘腿坐于床上,将全部的注意力放在手中的金箔纸上,很快,一股熟悉的感觉袭来,他又进入到一种忘我的状态中了。 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他盘坐的姿势发生了改变,赫然和金箔纸上的第二幅画一模一样了!(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九章:全职奶爸的一天 高明程这次回村,一共待了三天才返回县里。 那两页金箔纸并未被他带去县里,因为打坐修炼的特殊性,在人多的地方不方便。 准确的说,自从和许多美结婚后,高明程就很少打坐修炼了。 平时在村里时,他倒是习惯性练拳,但在县里以及在路面上奔波时,却没法坚持练拳。 习武需要持之以恒,否则就会技艺生疏。 这三天,他晚上打坐,清早起来练拳、练枪、练匕首,因为有底子在,很快就找到之前的手感了,并且他发现,只要他专注于练习,在练拳、练枪的过程中,他对动作的控制更为精细了。 第三天的下午,他才决定返回县里。 他把那两页金箔纸依旧夹在那本《少林寺武功秘籍》的书中,然后藏在衣柜里。 衣柜上锁,房门上锁。 高明程把三十多瓶蜂蜜搬上车,又搬了一大筐的鸡蛋上去。 为了防止鸡蛋在运输过程中碎掉,竹筐的底部和四周,都垫了很多野草,并且每一层鸡蛋之间,也垫了野草,这样能够有效防止鸡蛋相撞。 不过高明程觉得下回还是要买些蛋托回来用,有了蛋托后,运输鸡蛋时,就不容易撞碎了。 紧接着又是搬了一筐的时令蔬菜和一筐的西瓜梨瓜上车。 如此,整个拖拉机的车斗上,已经堆的满满当当了。 临走前,高明程摸了摸栓在树荫下的病牛,不知道是不是张兽医的法子奏效了,三天过后,这头病牛真的肯吃东西了。 高明程把绑在病牛耳朵上的草绳解开,却发现耳朵里的蜘蛛却早就不见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逃脱了。 对于把蜘蛛放进耳朵里的治病方法,高明程直到现在都是将信将疑。 等高明程走后,这头病牛就由张成远看管。 之前家里养的牛羊,就是由张成远看管的,他也算是有丰富的养牛养羊经验了。 “哥,这头牛,你尽量照顾,如果要病死了,你一定要到县里来通知我一声,知道吗?”高明程看向张成远,神色认真的叮嘱着。 病死的牛不能吃,只能掩埋,但高明程可以不吃肉,却一定要开膛破肚,看病牛的体内是否有牛黄。 张成远亦是神情认真的点头,说道:“好,我一定提前通知你。” 张成远干活踏实,他应下后,高明程也放心不少。 村里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高明程开着拖拉机,一路拉风的穿过高家村、兴安岭和军岭等村庄,然后上了通往县城的国道。 他回到家中时,已经下午五点多了,许多美看到他回来了,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就连她怀里的小旭旭,也朝高明程伸出手,满脸的欢快之色。 “爸爸……” 小旭旭发出的声音虽然还有些含糊不清,却已经能够听出那是爸爸两个字了。 高明程听到这声爸爸,眼眶瞬间红了。 “哎,我的小宝贝!”高明程一把抱过小旭旭,将他举得高高的,逗的小旭旭笑个不停。 高明程一边逗小旭旭,一边哄他继续喊爸爸,乐此不疲的重复着。 许多美站在旁边,满眼带笑的看着他们父子两互动,等注意到车斗上没有牛肉时,立即用眼神询问起来:“伱怎么现在才回来?那头病牛……” 高明程说道:“有点事耽搁了,至于病牛,先养一阵子,看能不能治好。” 许多美知道高明程有打算,也就不多问了。 她又提起了另外一件事:“昨天毛子来找你了,说是收到一些古董,想让你看看。他倒是拿出来让我看了一眼,但是我把握不住,没敢收。我让他过两天再来。” “行,不过后天我就得跑一趟羊城了,如果他明天没来找我,我下午就去找他,到时候把货一起带到羊城去卖掉。”高明程随口说道。 他不再管车斗上的东西,因为自有人帮忙做事。 这会儿,高明里已经下班回来了,至于张金玲,她本来就勤劳肯干,只是遭遇了不公平对待,才变得泼辣。 这会儿他们夫妻两个,就在帮忙卸货。 许多美看了他们两人一眼,又用促狭的表情给高明程使了个眼色,她凑近高明程的耳边,轻声说道:“都说夫妻两个床头吵架床尾和,明里和金玲两个,刚回来时,互不搭理,现在过了两三天,感觉关系好了不少,偶尔也有说有笑了。” 高明程也看了那两人一眼,之前他们之间流淌着一种生疏和怨恨,但现在,气场平和了不少,张金玲逞能去搬那框西瓜时,却发现西瓜的重量超乎她的想象,但那框西瓜已经被她移到车斗的边缘,因此险些从车斗上摔下来,就在这时,高明里及时搭了把手,两人一起将西瓜搬了下来。 这一幕,有前世他们夫妻两个相处的影子了。 高明程也小声的对许多美说道:“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他们现在天天睡一张床,肯定比之前聚少离多的好。” 许多美听着这话,觉得十分的有道理,忍不住用崇拜的眼神看着高明程。 高明程素了几天,哪里经得起这样的撩拨,一股热流在体内涌动,同时一个念头蠢蠢欲动着。 可惜,他手里抱着一个娃,身边还有很多亲朋在。 高明程深呼吸,心想,等晚上! 许多美并不知道高明程在打什么坏主意,已经被高淑芳喊到前面店里去对账了。 接下来就是吃晚饭、看电视、洗漱睡觉。 当小旭旭喝着奶睡着后,刚松了口气的许多美就被高明程一个饿狼扑羊,就地正法了。 这一夜,睡在房间里的高淑芳,总觉得睡的有些不安稳,左右两边的房间,似乎总有某种床板晃动的声响传来。 咯吱咯吱的声音隐隐作响,她四哥房间还好,只响了一会儿,但她二哥的房间似乎响了一夜? 睡的迷迷糊糊的高淑芳如此想着。 ……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神清气爽,睡在小床上的小旭旭醒来后,他直接把小旭旭抱出房间,留下安静的环境让疲劳一夜的许多美继续安睡。 “走,爸爸给你泡奶粉喝!”高明程轻松的抱着小旭旭,脚步极快的走下楼去,省的小旭旭的哭闹声吵醒许多美。 高明程想让许多美给小旭旭断奶,毕竟又不是吃不起奶粉,但许多美却不肯,她固执的认为母乳比奶粉好,坚持要喂到一周岁,不过因为冬天不好断奶,断奶容易让孩子生病,因此起码得到明年春季时,才能够断奶。 高明程说服不了许多美,只能任由她,只是,在看到小旭旭吃奶时,他牙根怎么有些痒呢? 高明程不顾小旭旭的抗议,强行抱着小旭旭下了楼,把他往小车车里一放,就拿出奶瓶和奶粉,手脚麻利的泡了一杯牛奶。 结果小旭旭闹脾气不肯吃,高明程使出浑身解数,才总算哄得他开心,肯喝牛奶了。 看到小旭旭肯喝奶了,高明程只觉得刚才出了一身的汗,哄孩子真的比打死一只老虎还累人! “二哥,我二嫂怎么还没有起床?”高淑芳好奇的询问着。 她和许多美关系极好,自然是知道许多美一般是什么时候起床的。 “之前我不在家,你二嫂一个人带孩子,肯定累了,现在我回来了,我负责带孩子,让你二嫂多睡一会儿。哎,你也别上楼吵醒你二嫂。”高明程叮嘱道。 高淑芳无语的翻了个白眼,说道:“我好端端的,干什么去吵醒她?你要是带小旭旭的话,那我就喊胡婶子做店里的事情了?” “嗯,我带孩子,胡婶子随你安排!店里有什么事情?”高明程问道。 高淑芳略带夸张的说道:“当然有事了!这么大一个店开在街上,怎么可能没事?今天要把仓库里的衣服都拿出来挂好,折痕严重的,还得用熨斗熨烫好。” “对了,二哥,等下你看下库存的账本,新款已经卖的差不多,你该去进货了。” “知道了,我明天就去羊城,到时候带一批货回来。” “飞霞婶子家的货,也要进了!” “行,等我从羊城回来就去进货。” 兄妹两个说着话,然后高明程抱着小旭旭准备吃早餐了,小旭旭虽然刚刚喝了牛奶,但那点牛奶不饱肚,还得再吃点粥。 除了粥,桌上还摆着煮鸡蛋和下粥的咸菜。 “淑芳,你不吃吗?”高明程看高淑芳没来吃东西,反而在那里忙来忙去的,于是开口询问。 高淑芳说道:“这两天我牙齿有些痛,吃不得太烫的东西,我等会粥凉了再吃!” “行,要是严重,就自己去看医生,生病不能拖,知道吗?”高明程叮嘱道。 “知道知道,你以前常说的嘛,小病不治,就会拖成大病治不了!到时候没地方买后悔药吃!”高淑芳笑着说道,她现在兜里有钱,但骨子里还是节省的,一般的小病,她还真不会去找医生拿药吃。 不过这次的牙痛有好几天了,她心想着要不要去找个医生看看? 都说牙痛不是病,但痛起来要人命呢。 上午时,思索再三的高淑芳最终还是决定找个医生看看,牙齿痛,很多好菜都吃的不香,感觉亏了呢! 高明程知道高淑芳去看医生了,心里也放心不少。 他今天是打定主意做一天全职奶爸,因此抱着小旭旭逛街去了,然后顺路又走到自己的工地那儿。 临街的幼儿园已经像模像样了,现在在贴墙壁的瓷砖,红砖墙壁贴上淡黄色的瓷砖后,美观程度就提高不少,除了美观,最重要的是,贴上瓷砖后,能够防潮防损耗。 因此,等经济允许时,大部分的房子外墙,都会贴上瓷砖。 只是有些经济一般的人家,会选择在正面贴瓷砖,而侧面和后面则是刷水泥墙。 作为县里第一家高端私人幼儿园,高明程自然要把形象工程做好,幼儿园整体的建筑风格新颖,楼层也高,不说整个县,至少在这条街,算的上是标志性建筑物了。 里面在施工,高明程自然没有带着小旭旭进去,只在外面观察了一会儿,确认没有问题后,就带着小旭旭走了。 他打算带小旭旭去人民公园玩,那里有青山也有绿水,还有少量的玩具,如滑滑梯、跷跷板等。 当然了,十个月大的小旭旭现在还玩不了。 不过小旭旭已经可以站着了,正在学习蹲下、起身、走路等技能 这也许是来自于基因的传承,或者是强大的模仿能力,在父母还没有刻意教孩子这些本事时,他们到了相应的时间段,就会本能的去练习。 一次次的站立,摔倒,再站立,直到站稳为止。 然后再是走路,一步,两步,三步,再到能够走稳。 高明程把小旭旭放在柔软的草地上,看着他先是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好奇的去拨弄着身边的野草野花,过了一会儿,他似乎对野草没有兴趣了,身形不稳的站立起来,然后试图想走,结果走一步,就摔倒在地。 “小旭旭加油,继续努力!”高明程坐在旁边的草地上,根本没有去扶小旭旭,而是给他鼓劲加油。 好在小旭旭也不是娇气包,没有哭的意思,摔倒就继续站起来,然后尝试着走路。 于是,就开始重复,在一次次摔跤中,小旭旭终于能够迈出步伐,走上两三步了。 但这两三步,应该就是他目前的极限了。 “不错,好样的!”看到累到不行的小旭旭,高明程高兴的把他抱了起来。 小旭旭似乎知道自己被夸了,咧嘴笑着,这回,高明程发现他嘴里终于又多了四颗牙了。 只是那四颗牙才刚刚冒了个头,距离完全长成,还需要一小段时间。 “哟,长牙了?难怪最近流口水厉害!”高明程说着,用小旭旭脖子上的口水巾擦拭着他嘴角的口水。 只是这一碰,才知道口水巾都已经湿的差不多了! 得,回去换新的口水巾吧! 高明程摘下湿掉的口水巾,抱着小旭旭往服装店的方向走去。 中午的太阳有些大,晒的人有些不适,小旭旭趴在高明程的肩窝,将脸埋在那儿躲避太阳。 之前在树荫下玩耍时还不觉得,现在察觉到后,高明程赶紧加快步伐,走路似一阵风般。 (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章:你是吃金坷垃了吗? 今天一整天,毛子都没有来服装店找高明程,因为明天就要去羊城了,因此傍晚时,高明程主动去找了毛子。 他知道毛子的家,过去时,还碰到了猴子,猴子穿着一件灰扑扑的旧衣服,肩膀上扛着一些从建筑工地弄回来的木头,这些木头已经破损,没法再用,但可以用来烧火。 猴子看到高明程时,整个人猛地畏缩了下,不敢直视高明程。 自从那件事后,猴子也算是洗心革面,不再像以前那样混日子,而是老老实实的找了个工地,每天在工地里搬砖搬水泥。 今年在整个国家层面,经济发展的不好,但随着改革开放,总有人先赚到了钱,因此建房的人,那是一天比一天多。 别说县里,就是富裕些的村子,人们也开始热衷起建房,到九十年代末期,除了个别困难户,大部分村民都会新建房子。 看猴子躲着自己走,高明程也没有在意,他看在猴子家人的份上,已经放过他一马了。 高明程来到毛子的屋前,毛子兄弟两个正坐在门口吃晚饭。 因为没拉电线,晚上点蜡烛做饭不方便,所以他们吃的比较早。 毛子看到高明程过来了,立即站起身,连忙放下碗,抬手用手背一擦嘴角的饭粒,笑着说道:“明程哥,你来了,快,快请坐!” 毛子的弟弟安安静静的坐在凳子上,一双纯真的眼睛看了高明程一眼,然后继续吃着碗里的饭。 他智商有问题,虽然呆呆愣愣的,但人很安静,不怎么会惹事。 “听说你又收到一些货,我来看看。”高明程说道。 “哎,那你等等,我拿出来给你看。”毛子笑容满面的说着,快速跑回屋子里,拿出一个包袱出来。 那是包袱是用旧床单做的,花花绿绿的,还有几个小破洞。 毛子将包袱放在地上,然后将之打开。 “看,这些就是我这段时日收到的东西!”毛子指着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神色紧张的看着高明程,希望高明程能够全部都买下。 毛子其实没有分辨古董的能力,他没读过什么书,也没有相关的老师带他入门。 但他自小混迹市井,听过很多家长里短的故事,又走街串巷的看过不少房屋和人。 当他知道架子床能卖钱,古钱币能卖钱后,他就有了一个笼统的概念,那就是以前的东西,都能卖钱! 这一次,他就发挥自己的特长,又收到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了。 他本钱小,所以收到的东西也不多,很多品相都不好,惟一的优点是,那些东西的确看上去有些年头了。 高明程蹲在地上,仔细看着那堆东西。 这会儿虽然是傍晚,但屋外的光线足,能够看清所有的细节。 在那一堆零零碎碎的东西中,高明程一眼就看中了一个碗,高明程拿起碗,摸着碗口,说道:“这碗焗过?” “对,听说是很久以前的碗,我看也还行,就收下了。明程哥,这碗你要吗?”毛子紧巴巴的盯着高明程看。 高明程并不急着说话,而是仔细看碗底的底款。 瓷器类的古董,底款是一个很重要的识别标志。 不过高明程一看那底款,就知道这件瓷碗是出自民窑,而非官窑,因为它的碗底只有双圈没有字,瓷胎和花纹也比较粗糙和草率。 但令高明程在意的是,焗碗的技术倒是不错。 高明程说道:“这碗大概率是清朝那会儿的,只不过它出自民窑,做工一般,还破损过,不太值钱了。” 毛子听说不值钱,脸上的表情就有些垮了,不过他还是好学的问道:“什么是民窑?” 于是高明程给他科普了一下民窑和官窑的区别。 一般来讲,官窑款的比民窑款的精、秀、细、润,而民窑款大都较为粗糙、草率。 这也很能理解,官窑出品,是供朝廷用的,而民窑呢,是民间买卖,出品则良莠不齐。 高明程放下那个碗,继续看别的。 这一堆东西中,还有几枚古钱币和一个袁大头,以及一堆生了铜锈的锁扣,看着是从一些箱子和衣柜上拆下来的。 除此外,居然还有几块造型奇异的石头。 高明程拿起石头把玩,他对矿物没有研究,但知道一些品相好的奇石,也是能够卖上大价钱的。 “这些石头……你从哪里找来的?”高明程问道。 毛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我拿糖和一些小孩子换的。我看挺漂亮的,能卖钱吗?” “这个东西看买家,有人喜欢,就愿意出钱买。” 高明程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看完了,说道:“你收的这堆东西,值钱的没有几个,想要赚大钱,还得想办法收到更多更好的东西才行。” 毛子慌了,这些东西不会要全部砸手里吧? 他紧盯着那堆东西,心慌的不得了。 他成本小,所以抗风险能力也差。 高明程瞥了毛子和他弟弟一眼,又说道:“这些东西虽然不值钱,但也能收,呃,这个袁大头品相不错,能值点钱。” 毛子的这块袁大头,是民国十年铸造的,袁大头的壹圆齿边有横点,这是市面上常见的一款银元,因此即使是后世,价钱都不高。 但到底是银元,又有一定的收藏价值,在古玩市场也是不愁卖的。 袁大头重七钱二分,其中占比是银九铜一,七钱二分约等于26.86克,现在银价是五毛左右一克,按照重量算,纯银的话值十四块,但里面还含有百分之十的铜,铜价比银价要便宜些。 不过因为有收藏纪念价值,市场价钱就会溢价,因此高明程出十五块将之收下。 毛子听到这个价钱,紧绷的心稍稍松了松。这块袁大头是他从一个村子里用十块钱从一个老奶奶手里换到的。 现在能多赚五块钱,他也满足了。 至于其他的,高明程也一口气包圆,只是价钱都不是很高,但对于毛子来说,还是赚了。 毛子拿到钱后,神情格外的满足。 高明程说道:“你继续收,尽量收一些品相好的。有些村子以前出过进士、举人和秀才的,你也都去走一走,没准有什么好的墨锭、砚台之类的东西留了下来。那玩意值钱,还有以前的人画的画,以及漂亮的瓶瓶罐罐。” “哎,好的。”毛子连连点头应下。 看高明程拿着东西准备走了,于是连忙说道:“明程哥慢走。” 这时,已经吃完饭的毛子弟弟,突然也对高明程说道:“明程哥慢走。” 他显然是在学他哥哥说话,兄弟两个,就连脸上的笑容弧度都差不多。 高明程也露出一抹笑容,冲他们兄弟挥手道别:“再见。” 他拎着一包袱的东西,大步朝家里走去。 回到家时,正巧赶上晚饭了。 和毛子家不同的是,他们家吃饭会稍微晚点,有时候临时来了顾客,那么可能还会吃的更晚。 “二哥,你收到什么东西?”高淑芳好奇的看着高明程带回来的包袱。 高明程也没有藏着掖着,当众打开了。 结果高淑芳一看都是些破铜烂铁,不由得撇嘴,满脸不信的说道:“二哥,这些破烂东西,真有人花钱买?” 这回收到的东西,的确没有很值钱的,但离破烂这两个字,还是有些距离的吧! 高明程不想理会高淑芳,这个妹妹虽然为了嫁得好,努力学习认字和看书,但其他方面的眼力,并没有增长很多。 不过这也正常,要不是有上辈子的经验,高明程也不会懂得那么多。 他简单的解释了两句,倒是张金玲看着那堆东西若有所思。 等吃完饭了,她还是决定找高明程说说话。 “我娘家也有几枚那种钱币,就是不知道值不值钱。”张金玲告诉高明程,在很久之前,他们村有人挖到一个罐子,罐子里面,全部都是那种钱币,后来有人说是以前的地主老爷埋在那里的。 后来那些钱币,都被村里的人分了,张金玲的家里,也有七八枚。 高明程听完这件事后,倒是有些意外,上辈子,他都没有听说过这件事。 “我明天要去羊城,要么你哪天回去带来给我看看,要么等我从羊城回来后,再一起去村里看看。”高明程如此说道。 似这般从地里挖到埋着的钱币,倒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以前战火纷飞时,或者家族蒙难时,将不方便携带的铜钱埋进地里,只带着金银细软出逃,也是常有的事情。 在古时候,市面上流通的钱币,以铜钱为主,但铜钱多了,可是很重的,携带出门极其不方便,后来宋朝时开始有了交子,也就是俗称的银票。 “还是我有空会去拿来吧!”张金玲连忙说道,她觉得高明程一天到晚忙的很,不敢让他亲自跑一趟。 至于自己,一天天的也没有什么大事,不如回娘家去看看亲人也好。 “也行。”高明程点头。 交谈结束后,高明程就上楼先去洗漱了。 明天要去羊城,他得把要带去羊城卖的东西都准备好,如蜂蜜、古董等。 这一次没有特别值钱的古董,也没有牛黄,不过有六百多斤的蜂蜜,算下来也能够卖到不少钱了。 这一晚,许多美不肯让高明程胡来,说要让他养精蓄锐。 高明程说道:“养精畜锐是为了再战辉煌!” 许多美听懂了言下之意,一抹羞红浮上脸颊。 ……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吃过早饭后,就告别了家人,开着拖拉机,朝运输公司而去。 到了后,就是老一套的流程,先是检查车辆情况,然后就把自己的货物也搬上车。 这辆车上的货物都是瓷器,也是范承耀的,装货时特意没有装的很满,就是为了给蜂蜜留一部分位置。 “肖大哥,我走了!”高明程冲底下的肖金峰挥手道别。 肖金峰也朝他挥手道别,说道:“一路顺风!” 高明程脚踩油门,手握方向盘,将车驶离运输公司的停车场,照着那条走过数十次的路线而去。 开车上路,两边的景色不停的倒退,风从窗外吹进来,吹得高明程的头发朝后飘去。 高明程一摸后脑勺,心想,得理发了! 行吧,等到了羊城,就去剪一个潮流的发型出来! 高明程哼着歌,一路轻松愉悦。 到羊城时,已是第二天。 高明程出发前,和范承耀那边打了招呼,因此范承耀算着时间和路程,就知道高明程大致抵达的时间了。 高明程下车时,一眼就看到范立成了。 也才一个多月没见,高明程就是觉得范立成长高了不少。 他摸着范立成的脑袋,笑道:“你是吃了金坷垃吗?一下子长高了不少!” “金坷垃是什么?我没有吃!不过我的确长高了!”范立成哈哈笑着,心情也是很好。 男孩子发育的比女孩子晚,这会儿,范承耀才开始发育呢。 因为他是跳级生,因此班上的女同学一个个都比他高,这让范立成心里是有些不高兴的。 现在自己终于开始长高了,哪怕还没有那些女同学高,他心里也很高兴了。 他觉得等开学后,班上的同学肯定会惊讶的。 高明程笑道:“哈哈,身高是有遗传的,你爸妈身高都不错,你只要吃得营养和锻炼身体,那就矮不了!” 提到锻炼身体,范立成的脸垮了起来。 他拉着高明程的手,给他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到一边去说话。高明程看了一眼旁边的范承耀,才递给范立成一个询问的眼神。 范承耀在旁边看到他们的小动作,无语的翻白眼。 主动开口说道:“你们去说话吧,卸货有工人们呢!至于你的那些古董,我们等会儿再谈价。” 范老板都开口了,高明程再无顾虑,和范立成去了旁边僻静的地方说话。 “怎么了?”高明程询问着,他看出范立成有心事。 范立成似大人般的叹了一口气,幽幽的说道:“在首都时,我被人绑架了。” 高明程心一跳,连忙上下打量着范立成,确认他浑身上下没有丢零件,这才放心。 “怎么回事?你没受伤吧?”高明程关切的询问着。 范立成感受到高明程的关心,心情颇好,他摇头说道:“我没事,我被绑架后的第二天,我就自己跑出去了。” 范立成蛮感慨的。 在香江时,由于市面混乱,有很多黑帮和独狼,因此一些富豪的子女,就成了他们绑架勒索的重要对象。 在他继父的家族里,就有不少人都被绑架过,他妈妈刚把他接到香江去时,就请人给他培训了如何应对绑架,以确保自己在绑架的过程中少受伤害。 因为大部分绑架犯,都是求财。 而一旦他被绑架了,他妈妈是肯定愿意出钱赎人的。 只是,没想到他在香江一次都没有被绑架过,理由很现实,就是那些人认为他只是他继父的继子,没有绑架的意义! 然而这次去首都买房时,他却被一群小混混给绑架了! 以后和继父家族的那些人聊起天时,也有共同语言了!范立成苦中作乐的想着。 他把绑架的过程说给高明程听,然后幽幽的叹息道:“我们从首都回来后,我妈妈就从佛山请了一个拳师来教我练拳。”(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一章:学区房 高明程从范立成的话中得知,正是因为他们母子在首都买房的动静大,所以才引来有心人的觊觎,那伙绑架犯想通过绑架范立成,要挟赛燕飞拿钱出来赎人。 但没想到范立成一开始装老实装胆小,结果却趁着绑架犯放松警惕时,寻找机会溜走了。 事后赛燕飞找到当地道上的一个大哥,请人去教训了那伙绑架犯,将之驱逐了出去。 听完所有的事情后,高明程拍着范立成的肩膀,内心有些感动,但还是要说一句:“我现在可没钱买首都的四合院,还是那么大的四合院!” 首都标准的四合院,有正房、东西厢房、倒座房,还有大门洞、垂花门等建筑,房屋面积约两百平方米,再加上院子走廊花圃等,一共得占地四百平方米左右! 至于房价,高明程也有一些了解,大点的四合院得五十多万,小点的就便宜些,但这些四合院大部分都破破烂烂,没法直接住,还得自己花费一大笔钱重新修建才行。 如果买的是修缮过的,那价钱自然就会更高。 范立成眨眨眼,一脸无辜的说道:“高叔叔,那四合院是我妈妈给我买的,帮你买的是一栋小洋房!” 高明程一愣,但看到范立成眼底的促狭时,就知道这孩子是故意的了。刚才范立成重点描绘了赛燕飞给他买下的四合院,然后又说买了两套房子,另外一套等高明程以后有钱了,就转卖给高明程。 高明程听了这话,肯定就下意识认为给自己买的也是四合院了嘛! 结果! 高明程屈指敲了范立成的脑门一下,无语的说道:“你诚心的吧!” 在他屈指敲时,范立成就先一步躲开,可惜最后也没有彻底的躲开掉。 范立成笑着说道:“对,我就是故意的!哈哈,本来是想给高叔叔买一座四合院的,但是我妈妈说以你赚钱的速度,恐怕很多年都买不起。” 脸好疼!高明程觉得自己被人打脸了! 不过想到自己收藏的那些精品古董,等过个十几年后,利润能翻好几千倍,他就逐渐淡定了。 “四合院的旁边有小洋房?是什么样的小洋房?”高明程好奇的问着。 自从80年开始允许房屋买卖后,房产交易就逐渐增多,等到九十年代,房改政策下来后,房地产就崛起了。 而首都、特区、魔都等地方的房价,那是一天一个样,等到最后,即使你有钱,也很难买到好地段的房产了。 所以赛燕飞提前帮他买下房子,哪怕以后按照市价从赛燕飞那边买下,那也是赚了。 以赛燕飞的眼光,选的房子肯定不会太差。 范立成说道:“我妈妈给我买了四合院,但也给我买了一个小洋房,我的小洋房和高叔叔的小洋房就挨在一起,位置是在大学城那边,我妈妈说方便我以后去那里读大学用的。那边在很久以前就是郊区,根本没什么四合院可买的。” “那两栋小洋房的房主,都是一个人,他是一个大学教授,但现在全家都要出国了,所以就把房子卖掉了。” 高明程心一动,连忙追问道:“大学城?是名校林立的那个区域?” 范立成刚点头,就看到高明程满脸的狂喜。 高明程只有初中学历,两辈子别说大学了,连高中他都没有读过,因此首都的名校,在他的心目中,是极其神圣的地方! 一想到自己即将在那种地方拥有一栋房子,他的心就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激动,兴奋,想绕着羊城跑三圈! 高明程忙问起价钱来,说道:“要多少钱?” 范立成说道:“你那栋就两层,面积不大,所以只要十八万。” 听到十八万这个数目,高明程稍稍松了口气。 一个破破烂烂的四合院要五十万,他暂时的确买不起,但十八万的小洋房,努力努力,还是能够拿下的。 并且他一定要拿下,因为那可是首都大学城的学区房啊! 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好地段! 于是他意气风发的说道:“明年,最多后年,我就能买下那栋房子!” 范立成笑着给他打气:“嗯,高叔叔加油!” 这时,范承耀的声音从远处响起:“说完了吗?已经中午了,你高叔叔开了大半天的车,肯定饿了,我们先去吃饭吧!” 悄悄话也说的差不多了,自然该去吃饭了,于是大家移步到范承耀家的二楼吃饭。 高明程看到满满一桌子的海鲜,决定带些鱼干回去,这会儿其实已经有了冷库、冷藏车和冰柜了,但配送只限于大城市,似高明程所在的小县城,还没有那么发达。 吃过一顿丰盛的午饭后,范承耀拿出一个木盒,打开木盒后,里面摆着十粒安宫牛黄丸。 范承耀说道:“这是刘医生送过来的。我看你买了,我也和他买了十几颗备用。” 范承耀微微扭过头,看向范立成,说道:“到时候你记得带回去给你爷爷奶奶收着。” 安宫牛黄丸有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的作用,能治高热惊厥、中风昏迷等病,还可以在惊蛰、夏至、霜降、冬至节气的时候用之防治未病。 可以说是很有用的一味药,很多人都将之称为救命药。 范立成的爷爷奶奶上了年纪,家里备上几粒安宫牛黄丸,那绝对是有备无患的。 范立成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高明程也将属于自己的十粒安宫牛黄丸,收到随身携带的帆布包里。 这些药,他也属于收着备用。 反正哪怕没用上,最后也不会亏本。 说完了药丸的事情,接下来就是商业行为了。 范承耀已经把高明程带来的蜂蜜过了称,也看过那些古董了,然后一一给出价钱。 两人交往了这么久,中间又有范立成在,因此范承耀给出的价钱,都是很中肯的,高明程对此没有异议,悉数接受了。 蜂蜜加上古董,一共到手一万出头。 高明程将钞票清点过,确定数目没错后,用皮筋给捆住,然后丢进帆布袋里。 这一万多块,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笔大数目,但对于花钱如流水的高明程来说,还是少了点。 古董的利润很高,但一旦收到好的古董,高明程就舍不得拿出来卖,打算自己收着增值。(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二章:切磋,摆拍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见到了教范立成拳法的那位拳师。 拳师来自佛山,学的乃是有名的咏春拳,一招一式,都能够感受到其中的寸劲,高明程在旁边看着,解析着拳师一招一式的动作要领。 咏春拳是一种十分科学、实战性强的拳术,它拳快而防守紧密,马步灵活而上落快,攻守兼备及守攻同期,注重刚柔并济,气力消耗量少。 因此佛山的咏春拳,那是十分的出名。 当然了,绝大部分人是通过港片知道的咏春拳,从七十年代起,香江的动作片就发展的很好,出了不少功夫明星。 并且这个时期的功夫明星,绝大部分都是真材实料,因此影片中的打斗戏份格外的精彩,拳拳到肉,令观众们隔着屏幕看,都能够感受到疼痛。 拳师教人时,本是不准他人围观的,但他从范立成口中听说过高明程,知道他有真功夫在身,因此允许高明程围观,并且在尽心尽责教导范立成完毕后,径直走到高明程的面前,起手行了一个抱拳礼。 高明程连忙回了一个抱拳礼。 拳师中等个子,为人严肃话不多,此时开口说道:“切磋切磋?” “好。”高明程正有此意。 在一旁练木人桩的范立成立即被这边的情况吸引住了,手上出拳无力,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这边。 谁知拳师却猛地回头瞪了他一眼,训斥道:“专心练!” 范立成打了一个激灵,再也不敢分心,专注练着木人桩。 木人桩和六点半棍,都是咏春拳的专用训练器材,不过范立成现在主要是练木人桩。 在范立成专注练拳时,高明程和那位拳师已经开始切磋了。 高明程练的四门拳,乃是没什么名气的家传拳法,招式大开大合,能守能攻,是实用性很高的一种拳法。 高明程今年二十三岁,本就是一个人最年富力强的时候,再加上他得到金箔纸有了奇遇后,身体素质远超常人,哪怕是普普通通的拳法,只要出拳的力气足够碾压一切,那就是无敌的。 这就是所谓的一力降十会。 不过高明程很想和这位拳师切磋拳法的技巧,因此他收敛了自身的力量,否则以他现在的拳力,只要一拳打到拳师的身上,拳师就得后退半米远! 双方你来我往的喂招,高明程能够感受到对方拳法的技巧,对方也能够感受到高明程拳力的强悍。 渐渐地,高明程步步紧逼,而拳师的马步则有些乱了。 拳师被迫后退,一步步退至木人桩那儿了。 正在那里练拳的范立成见状,立即避开,站在远处看着两人交手。 他一直知道高叔叔很厉害,但并没有真正的见过高叔叔出手,现在机会难得,他可顾不得会被拳师训斥,满脸激动的当起了观众。 看着高叔叔和拳师对战,他只觉得热血沸腾,比在电影院看功夫片还要精彩! “好!”就在高明程一拳直击拳师的面部时,范立成忍不住兴奋的拍手叫好。 拳师乃是中等身高,比高明程稍稍矮上一点,当高明程的拳朝他面部袭来时,他下盘极快的一个扭身,下腰,闪避开来。 他的动作就如咏春拳的寸劲般,在短距离中直接爆发最大的威力,他躲避的及时,高明程却收手不及,一拳打在拳师身后的木人桩上。 哗啦一声,木人桩直接被打碎了,碎裂的木棍掉落在地,发出一连串的声响来。 拳师的瞳孔瞬间紧缩了下。 高明程收拳,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刚才打的上头,一时忘记收敛力道了。 好在拳师躲避的及时,并未伤到人。 “高叔叔,你手没事吧?”范立成颇为担心的问道。 木人桩挺硬的,练拳时,范立成每次都会练得双手疼痛不已。 可现在高明程竟然一拳将之打碎了! “没事。”高明程随意的甩手,满脸的不在意。 范立成看他的手,发现那只手上连个红印子都没有,不由得倒抽了口冷气。 拳师已经站定身形,高明程便朝他行了一个抱拳礼,说道:“承让。” 拳师也回了一个抱拳礼。 他虽然输了,但气度并不小,甚至还邀请高明程去他位于佛山的武馆小住。 不过高明程拒绝了,理由是时间有限。 眼看快要开学了,他得在开学前送范立成回去读书。 对于学生来说,天大地大,还是读书最大。 今天也是拳师最后一次教导范立成,因此在守着范立成练习完毕后,他严肃的说道:“我教你的十三招基本手法,伱回去后,一定要勤加练习。” “这个木人桩坏了,我给你画一张图纸,你回去后,让人打造出来,一定要勤练!” 范立成正色答道:“好!” 拳师交代完毕后,又拿出纸笔,迅速的画了木人桩的简易图纸出来。 将图纸交给范立成后,他就对着范立成和高明程再次抱拳,然后大步离去了。 直到拳师走远后,范立成紧绷的肩膀才松懈下来。 他用星星眼看着高明程,欢快的说道:“高叔叔,刚才你好厉害啊!” “嘿,我不是一直都很厉害嘛!”高明程嘚瑟的说道,眼看范立成出了一身汗水,于是提议回去洗个澡。 羊城本来就闷热,一大早练了一个小时的拳法,身上的衣服都被汗透了。 回屋洗了澡后,高明程准备去服装厂进货。 服装店的货已经卖的差不多了,因此得去进货了,现在已经快要九月了,自然是进秋款。 范立成并没有什么事做,于是跟在高明程的身边,陪着他跑服装厂进货,又陪着他跑批发市场,从那里买了一些鱼干等海货回来。 路过一家照相馆时,范立成想起自己和高叔叔还没有拍过照的们,于是提议拍张照。 高明程买了照相机,但这次并没有随身携带,于是就和范立成进了这家照相馆。 说是拍张照,但其实拍了很多照片,有正正经经叔侄两好的,还有学着功夫明星那样摆招式的。 其中有高明程一拳打向范立成,范立成朝后倒去的照片,也有范立成大发神威碾压高明程的照片。 以上所有的创意,皆来自于范立成,高明程虽是一脸的无奈,但配合起来却积极的很。 他觉得这种摆拍挺好玩的,回家就和自己的儿子拍几张去! (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三章:丰收的喜悦感 一大早,高明程带着范立成,和范承耀道别后,装着一车的货返回江西。 一路还算顺利,高明程也算是老司机了,又有能力摆平一些麻烦事,等抵达县里时,已是第二天的中午。 去年途径县里时,范立成跟着高明程去了高家村。 这回,范立成又主动提出想去高家村住一晚。 高明程自然答应了,他把自己的服装和买的东西就放在肖金峰这儿,让正在休息的高明万给他送回服装店,顺便告知许多美一声,就说自己要回高家村。 紧接着,他就开着肖金峰的二手吉普车,带着范立成回村了。 范立成挺喜欢这个小山村的,因为人总是对自己没有的东西感兴趣。 就如小山村的人去了大都市,也会被大都市的繁华所震惊,打心底向往大都市。 这次回到牛尾岭那边,出来迎接高明程的,居然有三条狗。 黑虎和精灵冲在最前面,还有一条大黄狗站在离他几米远的位置,不远不近的站着,却一直盯着他看。 高明程只看了大黄狗几眼,就挪开视线了,他以为这是村里其他人的狗,跑到这边来玩而已。 和两狗互动了下,高明程又重新把范立成介绍给黑虎和精灵。两狗的地盘意识很强,对不熟的人很有警惕心。 范立成双眼冒光的看着面前这两条精壮的狼狗,将手朝它们伸了过去,两狗嗅着他的味道,嗅到淡淡地熟悉味。 黑虎的眼中消除了警惕,悠哉的趴在树荫下,尾巴偶尔一动一动的。 高明程领着范立成进屋,说道:“现在日头太热,我们先回屋休息一下,等下我带你去菜地里摘菜,想吃什么,就摘什么!” “好。”范立成乖乖地应着,一双眼睛不停的打量着这个小小的农家小院。 说实话,高明程的这个院子,不算很好,毕竟当初建房时,高明程手里的钱不多,也不好全部都用来建房,因此房间面积小,装潢也很普通,但胜在院子够大。 只不过由于高明程长期住在县里,这个小小的院落缺乏打理,院子里的水泥缝隙都长出野草了。 尤其是那口井,井口外边是用了水泥,但内里是纯土,没有用砖和水泥,因此井口的位置,长出不少蕨类植物。 这种蕨类植物,也有药用价值,且对身体无害。 由于拔掉会带出井口的泥土掉落在井里,且还会再长新的出来,所以高明程干脆就没有拔它,反正不耽误提水就行。 在室内休息了一会儿,高明程就领着范立成去了小富山。 去年的小富山没什么果子,今年的小富山算的上是硕果累累,可惜都没有到成熟的时候。 种植柑橘的那块地方,枝条上长满了青色的果子,但距离成熟,还有个把月。 柿子树今年也挂果了,那树形看着不大,但果子还比较密,一棵小树上就长了十多个果子,每个果子都有儿童拳头那么大。 高明程不爱吃柿子,因此就只种了一棵柿子树而已。 这玩意吃多了对身体不好,如果捂熟的法子不行,还涩口的很,做成柿饼虽然好吃,但是遇到阴雨天气,那么一批柿饼全部都得长霉,啥都白干了。 在小富山的顶部,则是种着一些油茶树。 此时树上也挂着油茶籽,等到霜降后,就可以采摘油茶籽晒干榨油了。 范立成走在小富山的果林里,虽然这些果子都不到采摘的时候,但他仍然是满脸的欢喜之色。 国人的骨子里,就对丰收充满了期待和喜爱。 范立成随手摘了一小把捻子,这会儿也就捻子能吃一吃了。 从小富山下来,范立成又去看了鸡舍,留在鸡舍里的鸡并不多,大部分鸡都三三两两的呆在果树下面,有些在啄食虫子,有的呆立在树枝上。 “来,体验一下捡鸡蛋吧。”高明程递给范立成一个小竹篮,领着他去捡鸡蛋。 鸡是家禽,即使是漫山遍野的散养,它们的活动位置也有限,以鸡舍为中心,在附近的百多米活动而已,只有极少数公鸡会走的远些。 这些公鸡都没有被阉割,因此地盘意识重,还经常打架,本来公鸡的身上长满油亮的花羽毛,像披着一件锦衣似的,结果打完架后,羽毛凌乱,还有掉落变秃的迹象。 果然,对于养殖户来说,只有阉割了的公鸡才是好公鸡! 两人现在鸡舍的鸡窝里捡鸡蛋,这里做了一排十几个鸡窝,每个鸡窝里都有鸡蛋,有的只有一两个,有的则有四五个。 高明程告诉范立成,别把鸡蛋都捡光了,不然鸡就会跑到外面去下蛋。 范立成有些不解的说道:“可是我家鸡窝里的鸡蛋,都是要捡走的啊。” 高明程回想了一下范立成爷爷奶奶家的情况,说道:“你家的鸡是圈养,鸡的活动范围有限,即使把鸡蛋都捡光了,鸡也只能在鸡窝里下蛋。但我这不同,我这是散养,鸡的选择就更多了。” 范立成听了,恍然大悟。 捡鸡蛋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这种心情和丰收的心情差不多,当捡了一篮子的鸡蛋后,内心还有小小的骄傲和成就感。 鸡舍的鸡蛋捡完了后,就要去山里捡了。 由于小富山的果树很多都不大,且已经清理掉那些灌木丛了,因此捡鸡蛋的难度不算很大。 高明程指点着范立成在一些树荫下的草堆里去寻找鸡蛋。 除了这些草堆,还有个别鸡特别的聪明,找到了几个合适的土洞,在里面下蛋。 不过高明程在发现这点后,干脆在合适的位置人为的挖出一些土洞出来,这样方便鸡下蛋,也方便人去捡蛋了。 足足忙活了半个小时,两人才把所有的鸡蛋都捡完。 “高叔叔,这么多鸡蛋,能卖多少钱啊?”范立成看着满满两篮子的鸡蛋,兴奋的问道。 高明程笑道:“你没有买过鸡蛋吗?按斤的话,一块五一斤,个头大的鸡蛋得两毛钱左右,个头小点的,就再便宜点。你有数过刚才捡到多少个鸡蛋了吗?” 范立成回想了一下捡到的数目,虽然没有仔细数,但心里也有一个大概的印象。 他在心里换算了下,脸上浮现失望的表情:“啊,那一共也没有多少钱啊!” 高明程笑了,说道:“你这也是何不食肉糜了!两毛钱一个,对你来说,价钱便宜,但对很多人来说,已经不算便宜了。这两年物价涨了一些,在之前,只要几分钱一个呢!就这,也是很多村民上半年家庭开支的重要收入来源。” “鸡屁股银行听说过没?要是没有鸡蛋换钱,那会儿村里的很多人,都拿不出钱买盐吃呢!” 范立成年纪小,并没有经历过那段艰苦岁月,当他有记忆时,家里已经很有钱了。 爷爷奶奶重新烧窑卖瓷器,他爸去羊城做生意,而他妈妈更是去香江发展了。 所以他对钱财的认知,肯定和一般人不同。 实在扛不住,只写了这么一点。 我今天去练车了,驾校远,想着去一次不容易,就多练了下,第一次摸车,练了s路线和倒库,找到一点手感,就是县城驾校的车真垃圾,跟报废车一样,抖个不停,太阳又毒辣,我回来后,整个人就虚脱了。 直到现在,脑瓜子突突的疼痛,还总有种闻到汽油味想吐的冲动。 快来个练过车的朋友告诉我,我这是身体虚,还是相对正常的反应? 我要睡去,明天养足精神再干活!最近不打算去练车了,感觉身体吃不消,(灬灬) (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四章:一个小请求 直到晚上时,高明程才发现不对劲,那只大黄狗,竟然没有回家去,而是一直跟在黑虎和精灵的身边。 并且他给黑虎和精灵喂食兔子肉时,黑虎和精灵竟然也愿意分一些食物给那只大黄狗吃。 不对劲,肯定不对劲! 高明程坐在板凳上,仔细观察着那只大黄狗,这才发现那只大黄狗是母狗,并且肚子微微有些大,像是怀了狗崽。 高明程一愣,随即将怀疑的目光看向黑虎和精灵。 难道那只大黄狗是自家狗拐骗来的?大黄狗肚子里揣着的是黑虎的崽还是精灵的崽呢? 高明程兀自想了一会儿,最后发现,不管是谁的崽,生下来后都是他的小狗崽,他都得养! 当然了,前提是大黄狗的主人没有找过来。 地上的三只狗在吃兔子肉,火堆边的两个人也在吃兔子肉。 这一次,高明程给范立成做了烤兔肉,直接在院子外面用石头垒了一个简易灶出来,然后在灶里升一堆火,再把一张铁丝网放在灶上,这样就可以用来烤腌制过的兔肉了。 这铁丝网是春季围山时剩下的,刚好可以用来做烧烤架用。 铁丝网上烤着兔肉,灶火烧出灰烬时,高明程又用荷叶包裹着鸡蛋埋进带着火星的灰烬里,这样等上面的兔肉烤熟了,下面的鸡蛋也一起熟了。 范立成还是头一回这样吃烤兔肉,感到格外的新奇,由于是自己亲手烤出来的,他居然吃了一整只兔子! 自从跟着拳师练拳后,他的胃口的确比之前大了一些,再说了,他这个年纪,正是身体开始发育的时候,所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就是这个年纪了。 范立成打了个饱嗝,但看着旁边烤好的茄子和鸡蛋,以及切开的西瓜,他觉得自己还能够再吃一点! 吃烧烤怎么能不配酒呢?所以高明程从家里倒了一杯杨梅酒,杨梅酒度数不是很高,又带着一股果香的气味,配烧烤刚刚好。 “要不要喝一点?”注意到范立成盯着他杯子里的酒看,高明程大方的将之递给范立成。 范立成纠结了一小会,才说道:“我只喝一小口。” “那当然,喝多了,我还不肯给呢,你就尝尝味!这是我自己用杨梅泡的,今年树上的杨梅结了不少果,卖的价钱也还不错。” 高明程满脸的笑容,他觉得这几棵杨梅树种的很好,即使是现在卖一块钱一斤,也能够卖掉不少。而杨梅树的寿命很长,只要打理的好,三四十年后,也仍然是盛果期,到那时,物价也涨了不少,一年下来,卖杨梅的钱也有小几万。 这钱看似不多,但胜在稳定,再加上小富山其他的果树收益,那也挺不错了。 不过现在种植的杨梅树还是少了点,他琢磨是再去买几棵树,还是自己嫁接。 嫁接并不难,山里就有野杨梅树可以做砧木,再从小富山的杨梅树枝上取下一截作为接穗,等嫁接成功后,他就可以多一批东魁杨梅树了。 自己嫁接繁衍,也可以省下买苗木的钱。 “这酒好喝!”刚喝了一口杨梅酒的范立成眼睛一亮,忍不住又喝了一口,再想喝时,酒杯就被高明程拿走了。 “不能再喝了,你还小呢,尝个味就得了!等你长大了,我送你一瓶酒都行!”高明程说道。 范立成意犹未尽,但他不会耍赖强求,老老实实的吃起了烤茄子。 这茄子就是地里摘的,水洗后,整个放在铁丝网的边缘,利用炭火慢慢的将之烤软,然后再刷一层油,用筷子将茄子分开,撒油辣椒和蒜蓉,等熟了后,味道就很好吃了。 高明程一边喝酒,一边大口吃肉,他一共抓到五只兔子,分给两狗一只,范立成也吃了一只,剩下的三只,大部份全进了高明程的肚子。 正在这时,陈大松的小儿子陈多喜突然过来了。 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香味,铁丝网上还摆着一条兔腿,火炭散发出的热力,逼的兔肉中的油脂不停的滋滋作响。 “明程哥。”陈多喜没有靠的很近,离高明程还有几米远就站住了。 他嗅着空气中的肉香味,狠狠地吞了下口水。 虽然今年家里吃肉的机会多了很多,但他这个年纪,哪有不馋肉的,何况这是烤肉,更香! 高明程看到他过来了,也有一些意外,但也热情的招呼他过来,并且让陈多喜吃兔肉。 “来的正巧,刚好还剩下一条兔腿,你拿去吃吧!” 陈多喜眼睛微亮,狠狠地动心了,不过他还是忍住了,因为他过来,并不是为了吃肉,而是想请求高明程另外一件事。 “明程哥,我明天能不能坐你的车?我想去外面看看。”陈多喜的心跳的很快,但他还是鼓起勇气把心里想说的话说了出来。 这个想法,他很久以前就有了,但一直不敢说出口,现在他觉得找到机会了,因此赶紧跑了过来。 范立成去年就来过高家村,当他今年又来了时,陈多喜就想到一件事,那就是高明程明天一早就会出发送范立成回家,然后又会再回来! 而陈多喜,就可以趁机跟着去外面长长见识。 他的性格跳脱些,和他哥哥踏实的性格完全不同。 高明程听到这个请求时有些意外,但也不是不能理解,其实村里很多人都向往外面的世界,只是很少人敢于真正的离开这个熟悉的小山村而已。 高明程没有犹豫,直接答应了陈多喜的要求。 陈多喜的性格,和他的小儿子有些像,都是有一颗躁动的心,渴望见识外面的世界,所以看到陈多喜时,他偶尔也有一些亲近感。 “可以啊,正好车里还有座位,这样吧,你回去问问你哥,如果他也想去,我带你们兄弟两个一块儿去。” “真的吗?太谢谢你了!”陈多喜没想到自己的要求,竟然被高明程一口答应了,惊喜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高明程不但答应带他去,还愿意带他哥哥一起去! 一想到这个,陈多喜就激动的原地打转。 “我……我现在就去问我哥……”陈多喜想马上回家去。 这次是他自己鼓起勇气来找高明程的,根本没有和家里人提起过。 “哎,等下,你把这兔腿带去吃了吧,反正我也吃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叫住陈多喜,把兔腿硬塞给他。 他没给陈多喜开过工资,但陈多喜倒是经常会过来帮一些忙。 “谢谢明程哥!”陈多喜嘴甜的道谢,然后拿着热乎乎的兔腿就欢快的朝自家跑去,他已经迫不及待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家里人了。 陈多喜只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跑过这么快,风在耳边呼啸而过,整个人像是要飞起来一样。 当他冲回家时,就迫不及待的把这件事说了出来,然后就开始表达自己激动的心情。 “……我从来都没有去过外面,就连县城也才去过一次。哈哈,我现在可以跟着明程哥去外面看看了!我真是太高兴了!” “哥,明程哥也喊你一块儿去!” “明程哥可真是一个大好人啊!” 在高明程不知情时,已经一连收到好几张好人卡了! 倒是陈大松夫妇听闻这个消息后,第一时间是感到惊愕,随之是觉得陈多喜在胡闹。 陈大松训斥道:“明程是在做事,你跑去打搅他做什么?他送完了人,就可以留在县里,但你跟着去了,他就得送你回村,这不是给他添麻烦了吗?” 陈多喜一愣,他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这点,但他还是不想错过这次的好机会,因此说道:“我不用明程哥送我回村,等到了县里后,我自己做班车回来,或者走回来也行!” “胡闹,你又不知道路,怎么走回来?”陈大松再次训斥。 陈多喜却挭着脖子说道:“我有嘴巴,我可以问路!” 眼看着父亲和弟弟僵持住了,陈多福开口打破了这份僵局:“爸,我和弟弟一起去,等到了县里后,我带他一起坐班车回来,我知道在哪里坐车。” 陈大松微微一愣,眼底流露出意外的神情来。 他这个大儿子,一向踏实本分,因此他根本没想到大儿子也会这么说。 既然两兄弟都这么说,且高明程之前也已经答应了,陈大松也就不再阻止,只能随他们去。 只是有句话还是得叮嘱一下:“你们跟着去可以,但是别给明程惹事!等回来后,干活的时候也认真点!明程给我们开了工资,对我们家又不错,这次还愿意带你们出门长见识,以后做事要勤劳,可不能对不起他。” “好,我知道了。” 兄弟两个异口同声的说道。 陈多喜满脸的笑容,一颗心雀跃不已。 直到现在,他才想起手里还拿着一个烤兔腿呢,于是连忙递给陈大松,说是让父母吃。 但是为人父母的,大多都是先顾儿女,因此陈大松说道:“我们不吃,你和你哥哥分着吃吧!” 一个兔腿也不是很大,一个人吃刚好,两个人吃也能够尝个味。 但不管是陈多喜还是陈多福,都不肯吃独食,坚持要大家分着吃,最后刘婶子就把那个兔腿拿到厨房去,用刀子切成四小块。 一家人一人吃小一块,心里俱是美滋滋。(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五章:大开眼界 第二天一早,陈多福兄弟两个就早早的起床了,并且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 他们对这次出门的在意程度,比之前通知要拍照还要高。 陈大松和刘婶子夫妇,也早早的起床,他们心底的激动,不比两个儿子少。 陈大松拿出五十块钱递给陈多福,对他们兄弟两个说道:“穷家富路,这钱你们拿着,要是万一在外面想买些什么,或者吃个午饭,就用这钱。你们已经麻烦明程了,也不好再花他的钱。” 陈多福没有接那五十块,而是说道:“爸,我自己有钱。” 陈多福也有一份工资,这份工资没有上交,因为陈大松夫妇想让他自己攒钱娶老婆。 陈大松却硬要他收下,严肃的说道:“你的钱是你的钱,我给的是我给的!这钱你们收下,要是没有花掉,回来后再还给我。” 既然他爸都这么说了,陈多福就只好收下了。 吃过早饭后不久,高明程的吉普车就从小山坡那儿路过停下了。 “多福、多喜!”高明程将头探出车窗,冲陈大松家的位置喊了一声。 “哎,就来!”兄弟两个连忙朝路边走去,动作生疏的上了车。 高明程和范立成坐在前面,他们兄弟就坐在后面,这辈子连拖拉机都没有坐过几次的兄弟两个,头一回坐在吉普车上,只觉得处处新奇。 许多玉坐在自家屋门口,目睹了这一幕,忍不住酸溜溜的说道:“他们家的人倒是会占便宜!” 可惜张成远习惯了沉默寡言,而她的儿子小石头还小,不懂得和她说这些是非。 许多玉也只是酸上一句,目送那辆吉普车离开后,也要开始自己一天的活计了。 乡下人,没有完全的农闲,只要愿意干活,那是天天有活干的。 吉普车速度极快的驶出这个封闭的小山村,一路来到国道,然后又朝着鹰潭方向而去,再朝着景德镇而去。 这一路的风景对于高明程和范立成来说,没什么可看的,无非就是山、山村。偶尔能够看到一两条河流。 但对于鲜少出门的陈家兄弟来说,这一路的风景是新奇的。 每一座山都有不同的景色,每一个村子也有不同的特色。就连地里的庄稼,也各不相同。 有的村子座落在半山腰,种植的水稻少,却种了不少的果树,庄稼则有玉米、高粱、棉花、烟叶等。 而有的村子地势平坦,水网密布,因此稻田众多,此时八月底,晚稻正是茁壮成长的时候,禾苗翠绿,欣欣向荣。 尤其是看到河流时,从未见过河流的陈家兄弟,立即发出惊叹声来。 高家村三面环山,村里只有三个水库和一个池塘,陈家兄弟虽然也会游泳,但从未见过大江大河,那种属于大江大河才有的波澜壮阔,他们只看过书本中的描绘,却压根无从想象。 “哥,你看!那条河好大啊!原来这就是书本里面说的大河!”陈多喜指着窗外的大河,满脸的惊喜。 陈多福性格沉稳些,但此时也有些激动,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窗外的风景。 活了二十多年,他却从未见过外面的景色! 这种新鲜感,让陈多福感到格外的兴奋。 在兄弟两个一惊一乍的欢呼声中,吉普车逐渐驶入景德镇。 景德镇虽然名字带镇,但它并不是真正的镇,而是一个地级市。 自古以来,景德镇的瓷器声名远播,一向是皇室官窑,拥有瓷都之名,这里的发展,自然比高明程他们所在的县城发展还要好。 陈家兄弟两个又看迷了眼,一人占据一边窗户,眼睛瞪的老大,连眨眼都舍不得。 高明程一路把范立成送到家,这条路他也来来回回好几次了,熟悉的很。 到家后,范立成邀请高明程他们去家里坐坐。 之前高明程送范立成过来时,都是在范立成家吃的午饭,吃过午饭后,就开车返回县里。 但今天带着陈家兄弟,这么多人去范家吃饭,就显得有些不好,于是高明程就拒绝了。 “不了,我带他们去外面找家饭店吃饭,顺便逛一逛这里。之前我来过几次,但也没有好好逛过。” 范立成一听这话,立即说道:“那我陪你们逛吧!我知道哪里好玩!” 行吧,有个当地人带路也好。 于是先把范立成的行李放下车,又和范立成的爷爷奶奶说一声,然后高明程继续开车,在范立成的带领下,他们先找了家口碑不错的饭店吃饭。 吃过饭后,就是在城里逛了。 但其实这里也没多少可逛的,最突出的特色就是这里瓷窑多,卖瓷器的商店也多。 陈家用的瓷碗,是他们当地产的粗瓷碗,现在看到这些精美的瓷器,像是打开了新世界一样。 高明程的新房子,已经装修完毕,就差买家具和电器了,因此他也打算买一套好点的餐具和装饰瓷器回去。 范立成听到这个想法,立即说道:“高叔叔,去我爷爷奶奶家买吧,我让他们给你优惠!” “行啊!”高明程一口答应下来,有这人脉资源不用,去陌生的店当冤大头,这实在不符合利益啊! 于是一行人在逛了一下城区后,又返回了范立成的家中。 范立成去找了他的爷爷,把高明程要买瓷器的事情说了。 于是范爷爷就领着高明程去了仓库那边。 这一来一回的,也都是老熟人了,范爷爷直接给了成本价,这个价钱听得陈家兄弟都忍不住心动起来。 见他们心动,高明程说道:“实在喜欢,也是可以买几个回去,不但能用,还能够赏心悦目嘛!” 兄弟两个对视一眼,最后陈多福下定决定,跟着高明程买了一套低档的餐具。 虽然是低档,但比家里的粗瓷碗,不知道好看多少倍去了! 高明程就不同了,他专门挑好的,景德镇的瓷器有白如玉,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的特点,其中青花、玲珑、粉彩、颜色釉合称为景德镇的四大传统名瓷。 范家的瓷窑据说传承百年,但最拿手的是青花瓷,另外也能够烧制一些粉彩出来,至于玲珑瓷和颜色釉,他们家就没有了。 不过因为范承耀在羊城开瓷器店的缘故,他们家除了自家出产的瓷器,还会向周边相熟的人家购买其他的瓷器,因此在范家的仓库里,倒也能够找到玲珑瓷和颜色釉的货物。 这部分货物,价钱略高,但也算进价给高明程。 价钱实在给力,高明程兜里又不缺钱,于是就开始了买买买,餐具一套、茶具一套、小型摆设瓶一对,大梅瓶一对。他喜欢的各种装饰单品,他也通通都买下,要不是吉普车的后备箱位置有限,他只怕还会买更多的瓷器回去。 高明程将后备箱盖上,对范立成说道:“我新建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年底就搬过去住,等你下回来时,你就到我家小住几天,保证你喜欢!” “好!”范立成高兴的点头,看着高明程一行人上了车,然后恋恋不舍的挥手道别。 高明程坐在驾驶位上,也冲范立成挥手道别。 “再见了,你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家的小旭旭还等着你辅导功课呢!” 高明程的话把范立成逗笑了,但也一口答应下来,说会给小旭旭辅导功课。 望着吉普车离去,范立成的心底一阵失落,丰富精彩的暑假即将过去,接下来又要投入到朴实无华的学习生涯之中了!(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六章:知足常乐 因为在景德镇逛了近两个小时,因此返回县里时,已是天黑。 服装店的卷闸门已经拉了下来,但还未上锁,高明程把车停在店门口,然后上前将卷闸门拉上去。 哗啦哗啦的声响,惊动了坐在里面看电视的高淑芳等人。 大家俱是朝门口看去,当看清是高明程时,许多美的脸上闪过一丝惊喜,连忙快步迎上前去。 “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饿了吧?给你留了饭菜。” 许多美说完这话后,才发现陈家兄弟跟在高明程的身后,她一愣,眼底浮现意外之色。 陈家兄弟连忙喊道:“嫂子。” 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饭菜够三个人吃吗?不够的话,就再煮点面条。” 高淑芳立即说道:“二哥,我来煮面条。” 她积极响应,朝后院的厨房走去。 张金玲也没有坐着不动,而是跟在后面,说她来烧火。 高明里似乎也勤快了不少,从后院搬了两个凳子过来。 高明程对陈家兄弟说道:“你们先坐下看电视,等下面条熟了再吃饭!今晚就睡在我这,刚好还有一个房间。” “哎,谢谢明程哥。”陈家兄弟满脸激动的道谢。 这一路,他们跟在高明程的身后见识了不少,中午吃饭时,他们本想付钱,结果高明程没让,现在又是在高明程家吃住,肯定也不会收他们的钱,因此兄弟两个决定回去后,要更努力的干活。 神色略拘谨的在凳子上坐下,陈家兄弟两个的全部注意力,就被吸引到那台彩色电视机上了。 他们倒也看过黑白电视机以及露天电影,但彩电,还真是头一回看。 明明是同样的节目,彩电给人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一个节目还没有播放结束,后院就响起高淑芳的声音了:“二哥,面条煮好了。” 高明程起身,叫上陈家兄弟两个,一起朝后院走去。 开了那么久的车,高明程也的确饿的慌了。 陈家兄弟虽然心里还惦记着电视节目,但咕咕叫的肚子,让他们无法抗拒那两碗热腾腾的面条。 这面条香气扑鼻,里面打了荷包蛋,还放了一些肉丝和青菜,看着就诱人。 “吃吧!”高明程已经开始吃了起来,面条煮的不错,然后还有一些菜和米饭,也算的上是丰盛的一餐了。 高明程在吃饭时,许多美就和他说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胡婶子的丈夫受伤了,说是在工地摔跤,把骨头都摔断了。胡婶子就和我请了半个月的假,说要回去照顾她丈夫。幸好金玲来了,能给我搭把手带小旭旭。” “昨天明万把伱进的货送了回来,今天店里就摆出来卖了,今天的生意,比前几天都要好。” “明程,你进货的眼光真好!那些老顾客,都很喜欢,有几个一口气买了两三件呢。” “张秀秀今天也来买衣服了,还给我带了一把奶糖来吃。我吃着和小白兔奶糖差不多,奶味很足。” 在许多美的低声细语中,高明程了解了最近发生的事情。 张秀秀的男朋友在红星那儿开了一家糖厂,主要生产的就是酥糖和奶糖。 红星有牧场,养着不少奶牛,并且还有一家奶粉厂,因此在那里生产奶糖,是有原材料优势的。 由于那家糖厂,是附近唯一一家生产奶糖的糖厂,因此在最近几年,生意都很不错。 高明程吃了一大碗的面条,又吃了一些饭菜,恢复元气后,就抱着小旭旭不肯撒手了。 至于陈家兄弟,他们还惦记着彩电呢,又跑到前面去看电视了。 高明程不愿意小旭旭过早的看电视,因此抱在后院这边玩。 他也对许多美说了些自己这边发生的事情,比如范立成让他妈在首都帮高明程买了一栋房,又比如他这次带陈家兄弟出门长见识。 “吉普车的后备箱里,堆了不少我买的瓷器,我打算明早送到新房子那边去。新房子那边的家具、电器,也该买了,等彻底散足了味道,就可以准备搬过去住了。” “小旭旭快可以走路了,那边地方大,有个院子,又挨着人民公园,去那边玩也方便。” 许多美一边听,一边点头,但她还是小声问道:“那彩电……” 高明程说道:“彩电、冰箱、洗衣机,还是都放在这边。到时候我们在这边吃过晚饭,再回那边去住。那边暂时不买彩电,小旭旭看多了电视,眼睛会坏的。” 许多美心底有些舍不得彩电,她也是很喜欢看电视节目的人,但一听看多了电视,对小旭旭的眼睛不好,她就没有再说什么了。 高明程又说道:“我明天还得回高家村一趟,把陈家兄弟送回去,顺便再带点菜、鸡蛋和柴火回来。” 许多美连忙提醒道:“还要去飞霞婶子那儿进点货!” 高明程还真忘记这茬了,于是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羊城的货,走的是高端路线,而高守旺那边的货,走的就是中端路线,至于低端的,高明程没做,但高守旺那边也会生产,然后卖给别的服装贩子。 在夫妻两个说话间,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了,小旭旭已经没什么精神想睡了,但在睡前,却要闹觉,非得许多美哄一阵,再喂奶才行。 许多美上楼去哄小旭旭睡觉了,高明程也一块儿上楼,他先去卫生间洗澡,完了后,再下楼喊陈家兄弟去洗澡,安排陈家兄弟睡下。 等他们搞完了,高淑芳等人也关了电视,一个个上楼去准备睡觉了。 明早上班的上班,开店的开店,可熬不得夜。 晚上十点半,高明程躺在床上,舒服的想叹息,一连几天都在路上跑,的确挺考验人的身体素质。 许多美刚给踢被子的小旭旭盖上小被子,回过身就听到高明程酣睡的呼吸声。 她不由得一笑,也给高明程盖上薄被。 她将灯关了,人躺在黑暗中,脑子却格外的清醒,她在心底算了一下帐,发现得明后年才能够把首都的房子买下来。 当然了,前提是高明程别又花钱如流水了! 想到这点,许多美不由得无奈的笑了。 高明程眼光好,赚钱多,但他花钱也大啊! 并且很多时候,都是先斩后奏,钱花没了,才和她说,许多美虽然对此颇有微词,但因为高明程态度诚恳的认错了,并且说明了为什么要花这笔钱的原因,所以她又觉得没什么了。 算了,他能爱护自己,能照顾家庭,就已经比大部分男人好了。 多美,你可不能不知足啊! 许多美兀自想着,嘴角翘起,带着笑容入睡了。 (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七章:喊明程吃早饭 第二天一早,高淑芳还没有把粥给煮好,高明程就先忙活了起来。 他昨天在范家瓷窑买了不少瓷器,这会儿还搁在吉普车的后备箱呢,所以他打算先把瓷器送到新房子那边放好。 这些瓷器都是用旧报纸包着,大点的瓷瓶还用简易木架给固定住,这样即使路况不好,也不容易震碎。 到了新家那边,高明程刚把车停稳,就正巧在附近看到高国兵。高国兵穿着一件白色的背心,正在附近跑步锻炼身体。 两家隔得不远,也就一百米左右,以后高明程夫妇搬过来后,也能常来常往。 “叔,跑步呢!我昨天从景德镇买了一些瓷器,你来看看不,要是有喜欢的,就拿几个去!”高明程热情的招呼着。 范家给的价钱优惠,瓷器的质量又好,他一下子的确买了不少。 “明程,你买了些什么?上回肖金峰送了我一套那边的餐具,的确比县里买的瓷碗要好看些。”高国兵一路朝这边跑过来,他应该跑了一会儿了,脸上、背上都出了一层薄汗。 高明程拿出钥匙,打开自家大门,然后说道:“叔,搭把手,先把瓷器搬进屋去看。” “行。”高国兵应着,到后备箱那儿搬东西。 高明程先把陈家兄弟买的放在一边,这个等下让陈家兄弟带回家去。 剩下的都是他买的,他和高国兵来来回回搬了三回,才把东西都搬好。 等把旧报纸拿掉后,瓷器就显露出它独特的美感了。 青花、玲珑、粉彩、颜色釉,每一种瓷器,都各有各的美,不过高国兵在一堆精品瓷器中,一眼就看中一个青花瓷的茶碗。 这茶碗有碗有盖有托盘,每一个单品,都绘有精美的青花,组合在一起,又格外的协调,令人赏心悦目。 高国兵直接上手把玩,脸上的喜悦那是毫不掩饰。 青花瓷的受众很广,曾有俗话说:“宁可藏青花一件,不愿留黄金一箱。” 高明程注意到这一幕,大方的说道:“叔,喜欢就拿去,拿一对吧,你和婶子一块儿泡茶喝!” 高国兵看了一眼摆在地上的各种瓷器,见高明程的确买了不少,于是就不客气的收下了。 “行,那谢谢你了。”高国兵笑呵呵的说道,又去拿了一个同色系的茶碗。 他得了这几样东西后,又和高明程聊了几句,然后就心情很好的回到自己家去。 赵冬梅刚把煮好的粥盛出来晾着,就看到高国兵一脸捡到宝的表情回来了。 “你不是去跑步了吗?从哪里弄来的这些瓷器?”赵冬梅惊奇的问道。 “嘿,我刚才碰到明程了。他从景德镇买了不少瓷器,送了我一对,哪,我拿了两个青花瓷的茶碗,你一个,我一个。”高国兵献宝似的把其中一个青花瓷茶碗递给赵冬梅。 赵冬梅接过,同时好奇的问道:“他买了很多?都是青花瓷的?” 高国兵的表情突然僵住,然后说道:“拿这两个就够了,你可别再去拿了。” 赵冬梅盯着高国兵看,然后呵地一声冷笑,接着又翻了个白眼。 见她朝外面走去,高国兵忙说:“你干嘛去?” “喊明程过来吃早餐!”赵冬梅的话说完,人已经走到院子门口了。 高国兵拦不住,又忍不住嘀咕了句:“青花瓷多漂亮?非得喜欢那些艳丽的色!都一把年纪了!” 赵冬梅风风火火的走到高明程家,这会儿高明程已经把餐具都收到橱柜里了。 至于那些摆件,他暂时没有多宝阁摆,只能先搁在客厅的桌子上。 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还摆着一架钢琴,钢琴上覆盖着花布防尘。 这块花布,还是赵冬梅给准备的,当初把钢琴摆在高国兵家时,高明程那是送完钢琴人就走了,压根没想过防尘这种细节。 但赵冬梅觉得钢琴这么漂亮,要是落了灰就不好了,于是就跑去布店买了块布回来把钢琴给盖着了。 后来幼师培训结束,高明程把钢琴搬到自己家时,那块花布也一块儿带来了。 “明程。”赵冬梅走了进去,她看着空荡荡的客厅,说道:“你该买家具了吧?等买好家具,就可以搬过来住了。” “婶子。我打算过几天就去省城买家具,等年底那会儿再搬过来住。”高明程站起身来说道。 赵冬梅可一直期盼着高明程他们搬过来住呢,这样也好来往。 她走到桌前,欣赏着摆在那里的各种瓶瓶罐罐,觉得每一件都挺漂亮的,尤其是粉彩和颜色釉,十分合她心意。 高明程已经送了一对茶碗,她也不好再拿,但是可以先看看,等之后再托肖金峰那边帮忙买些回来。 她打算买些颜色好看的瓷瓶摆件,用来摆在高宏的新房里,等到结婚时,看着就喜气。 她笑着说道:“明程,谢谢你送的茶碗,你叔很喜欢。对了,我煮好粥了,你过去一起吃吧。” “不了,我就是过来放瓷器,等下还要回高家村一趟。”高明程拒绝道,以他们两家的关系,互相吃个饭是正常的,但他没打招呼就过来了,临时过去吃饭,怕赵冬梅家准备的早饭不够。 他虽然拒绝了,但赵冬梅却十分的客气,非要请他过去吃饭,甚至直接拉着他的手往外面走了。 “就吃个早饭要多久?吃完了后,你回高家村去忙,我和你叔也得去上班呢。正好我今天煮多了粥,家里也还有一斤鸡蛋糕呢,够咱们三个人吃的。” 赵冬梅不由分说,拉着高明程就回到自己的家中。 桌上摆着一盆冒着热气的白粥,几碟下粥的小菜。 赵冬梅又快步打开橱柜门,从里面拿出一袋子鸡蛋糕,又多拿了一副碗筷。 “明程,坐。一起吃吧!”赵冬梅热情的说道。 高国兵也招呼高明程一起坐下来吃。 这一顿饭,简简单单。 高明程也有阵子没来高国兵家吃饭了,于是聊起了彼此的近况。 高国兵告诉高明程,由于三角债的关系,县里的一些国营单位,都多多少少出了问题,磷肥厂甚至要停工了。 “现在已经八月底了,再过一个多月,甘蔗就能够采收了,但是以制糖厂的情况,只怕是已经没什么钱收购甘蔗了。但要是没有甘蔗,制糖厂又没办法继续生产了。”高国兵说道,神情略带愁容。 因为制糖厂的存在,县里很多村镇,都是要求必须种植甘蔗的,那些甘蔗,既是县里的指标,也是村民们的进账,一旦甘蔗卖不出去,就会烂在地里,村民们的收入就会大打折扣,这个年都可能过不好了。 高明程听着这些,思绪回想起上辈子发生的事情。 本来种植甘蔗,就事情多,又不赚钱,村民们不愿意种植,只是上面一定要让你种,不种还不行。 但因为三角债的原故,今年甘蔗行情十分不好,很多甘蔗都烂在地里了,引发村民们强烈的不满,到明年时,哪怕生产队、村委的人天天做工作,也有人不愿意种甘蔗。 又过了几年后,种植甘蔗的指标就没了,到那时,有好几年高家村都见不到一根甘蔗,都是被甘蔗伤透了心。 直到后面生活过的好起来了,才有人开始种水果甘蔗用来自家吃。(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八章:新成员大黄 高明程从分家后,到现在,就没有种植过甘蔗,他家人口少,后来又承包了小富山,凭着这个,他不想种甘蔗,村委的人也不好硬让他种。 不过没分家时,他没少帮家里种甘蔗,活多又累,皮肤还容易被甘蔗割破,实在是不容易。 高明程说道:“与其烂在地里,不如先赊账给制糖厂,等制糖厂有钱后,再把甘蔗钱给村民。” 这是一种变通手段。 有的人不会变通,最后只能把自己逼死,但只要会变通,总能够得以喘息。 高明程记得也就是今年,很多厂子都因为三角债的原故经营不下去,甚至要破产了。 但有些厂子的领导人庸庸碌碌,只能任由它破产;有些厂子的领导人敢想敢拼,召开会议,动员工人们拿出钱财来帮助厂子暂时度过难关。 厂子度过难关,存活了下去,这样也才能够保证工人的工作和利益。 但下岗潮,也即将到来了。 高明程把赊账甘蔗,以及借工人的钱帮助厂子度过难关的建议说了下,高国兵听后若有所思。 他说道:“下次开常务会议时,我就在会议上提一提吧。” 三角债问题,在全国范围来看,是影响很多人的大事,但对高明程来说,并没有切身体会。 他的小本生意资金运转良好,既不欠别人的,别人也不欠他的。 吃过早饭后,高明程没有多留,高国兵夫妇要上班,他也得回服装店那边接陈家兄弟回高家村。 回到服装店时,陈家兄弟已经醒来了,正抢着帮忙打扫店里的卫生呢。 小旭旭也起来了,正坐在小推车里玩着玩具,看到高明程回来了,立即朝他伸手,示意要抱抱。 “爸爸……” 一句含糊不清的爸爸一出,高明程乐呵呵的将小旭旭抱起,吧唧两下就在小旭旭的脸上亲了两口,结果几天没有刮的胡须,把小旭旭娇嫩的脸颊弄疼了,小旭旭那是一点都不客气的伸出手,试图阻止高明程的亲亲。 察觉到小旭旭的抗拒,高明程才笑着摸了摸自己的胡须,不长,但也比较扎手了。 “怎么这么晚回来?饿了吧,赶紧去吃早饭去!”许多美走了过来,将他怀里的小旭旭抱走了。 高明程一面朝后院走去,一面说道:“我在国兵叔家吃过早饭了。唔,买了包子和油条?那我再吃点!” 高明程拿起一根油条,咔嚓一下,就咬去一截。 “多福多喜他们吃过了没有?”他边嚼边问。 “吃过了,不过可能是客气,都吃的不多。”许多美说道。 等高明程吃了一根油条和一个肉包后,就准备回高家村了。 临走前,他又抱了抱小旭旭,然后对许多美说道:“我下午就回来。” “好。”许多美接过孩子,目送他离去。 高明程喊陈多福和陈多喜上车,先把吉普车开到肖金峰的运输公司,然后再换乘他的拖拉机。 别看拖拉机不如吉普车豪华,但装货却厉害多了。 这回高明程要从高家村带很多东西来县里,没有拖拉机的话,还真装不了。 等回到县里,高明程把陈家兄弟在小坡那儿放下。 陈家兄弟抱着他们买来的瓷器,一个劲的给高明程道谢。 高明程哈哈笑着,说道:“谢什么,干活时上点心就行!” “我一定努力做事!”陈多福保证般的说道。 陈多喜也跟着说道:“明程哥,我也会好好帮你做事的。” “哈哈,你就算了,忙的时候搭把手就行。好了,先回去休息吧,和家里人说说话再去做事。” 高明程冲他们兄弟两挥了挥手,继续把拖拉机开到牛尾岭那儿,在树荫下停好。 三只狗立即从远处狂奔而来,热情的绕着他转圈,这回大黄狗似乎没有那么怕生了,也靠的近了些。 “明程回来了?今天又捡到不少鸡蛋!”陈大松搬着一框鸡蛋朝这边走来,他一般是早晚捡两次鸡蛋,一天累计能捡到五十到八十个鸡蛋左右。 成年鸡在春秋两季下蛋频率高,一般一天能下一个蛋,但也是有周期的,母鸡在下蛋二十天左右就会停止一段时间,几个星期后,又会开始下蛋。 所以高明程虽然有一百只母鸡,却不能每天都捡到一百个鸡蛋。 陈大松把捡到的鸡蛋搬进高明程的堂屋,这里已经有三四百个鸡蛋了。 “对了,陈叔,那只大黄狗是什么时候来的?它是谁家的狗?”高明程指着跟在精灵身边的大黄狗,问起了陈大松。 他没有天天在家,但陈大松可是天天给他管理着鸡舍和小富山呢。 陈大松看了一眼大黄狗,笑着说道:“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狗,三天前来的吧,来了后就不肯走了。” “明程,你是不知道,你养的黑虎和精灵在这附近都是出了名的好狗,有些人会特意把家里的母狗带来,等母狗怀了狗崽后,再带回去。这条大黄狗,可能也是这样来的。” 高明程从陈大松的口中得知了这件事,颇为意外。 但随即一想,又觉得很正常。 这年头在乡下,给狗做绝育的少,因为村里人养狗,就是为了守家,而母狗下了狗崽也不怕,好的狗崽有人会买回去养,而一般的狗崽,会沦为盘中餐。 在高明程的印象中,到九十年代那会儿,高家村一带就盛行吃狗崽肉,逢年过节,都喜欢买一只狗崽来吃,有贵客登门,也会选择用狗崽来招待。 这边吃狗肉的风气虽不如玉林,但也算是小有名气。 值得一提的是,这边一般是吃狗崽肉,而很少吃大狗肉。 上辈子,高明程并不排斥吃狗崽肉,但这辈子养了黑虎和精灵后,他倒是有些吃不下口了。 又不是非吃不可的东西,因此高明程轻易的放弃了这道美味。 他试着去摸大黄狗的狗头,大黄狗先是警惕的后退,但最后还是任由高明程摸了一把。 大黄狗是母狗,可能由于孕期营养不良,毛发有些粗糙,不如黑虎的油光水滑。 黑虎虽然是黑色,但站在太阳底下,皮毛被阳光一照,犹如一匹上好的绸缎,还会泛着绚丽的光彩。 “今天再去山里弄几只兔子来喂你们吧,大黄,你可别嘴馋偷吃我的鸡蛋啊!”高明程一边摸着大黄狗的头,一边叮嘱着。 狗是有灵性的,听得懂人类的话。 孕期的蛇会吞食鸡蛋补充营养,其实狗也会,尤其是孕期的母狗。 但规矩得一开始就定下,高明程愿意给,大黄才能够吃,如果不给,大黄私自吃了,这就不行了。 高明程也不管大黄狗一开始叫什么名字,总之就喊它大黄了,叮嘱了家训后,就算是接纳它成为家庭的一员了。(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九章:跟麻雀杠上了 地里的西瓜藤蔓已经枯黄,最后一批西瓜也已经全部摘了下来,由于藤蔓死去,剩下的小西瓜大多都没有熟。 不过这些小西瓜也不会浪费,可以切碎了给鸡吃。 高明程巡视着自己的地盘,张成远也跟在旁边,张成远指着那片地说道:“明程,你想种油菜还是种白菜?” 高明程说道:“种油菜吧。” 油菜花是优质蜜源,油菜籽也可以榨油吃,用处都很大的。 至于白菜,他们这边和东北不同,虽然也会种白菜,陆陆续续能够吃上一个冬天,但绝对不至于要囤那么多货,以及腌制一大缸的酸菜来。 有屋前那块地种上白菜、红菜苔、包菜、菠菜等菜,就足够自家吃了。 “哥,这些边边角角的地方,那就全部用来种油菜好了!”高明程说道。 “好。”张成远应了下来,这些菜,大部分都是他负责种植的,并且也的确种的很好。 规划完秋天要种的菜后,高明程又去看了今年种的决明子,决明子挺好种的,不怎么需要肥料,在荒地、坡地都可以生长,因此高明程就在小富山的山脚下找了一些空位置,撒上一把种子,就能够自然生长了。 决明子又叫假绿豆,长得和绿豆有些类似,开小黄花,结荚果。此时植株上挂满绿色的荚果,不过现在里面的种子还没有成熟,得等十月后,才能够全株收割暴晒去壳。 又去把自己移栽的黄精看过后,高明程就专心猎兔子了,兔子习惯早晚出来觅食,这会儿大白天的难看到。 不过没事,黑虎和精灵的嗅觉很灵敏,对这一片的兔子洞很熟悉,领着高明程找到好几个兔子洞。 可惜兔子躲在洞里,不管是高明程这个人,还是黑虎精灵这两条狗,都没法钻到洞里去。 “黑虎,你们守在这里,我去找些柴火来!”高明程没有使用蛮力,而是决定使用计谋,利用烟把洞里的兔子熏出来,等兔子出来后,那就再无可逃了。 高明程在周围收集了一些枯枝落叶,直接在洞口烧了一堆火出来,想要有浓烟,那么火势就不能太旺,要加一些没干的树枝进去烧,还得用手将浓烟往洞口里扇去。 换个法子狩猎,高明程觉得也蛮有意思的,不急不慢的烧着火,一双眼睛倒是紧盯四周的情况。 过了一会儿,洞里的兔子被熏的不行了,纷纷逃窜出来,守候在旁边的两狗——不,是三狗! 高明程还是头一次见大黄狗狩猎,它就像是一个没多少本事,却又喜欢凑热闹的小女孩一样,一有风吹草动,立即发出响亮的狗吠声,但猎物出来后,却慢上几拍,根本没有第一时间扑上去。 但好在黑虎和精灵都是狗狠话不多,它们本来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但是当兔子从洞穴里逃出来后,两狗动作迅速的进行追捕。 一只灰毛野兔,就被黑虎咬住了脖子! 已是青壮的精灵也不甘示弱,迅速的咬到第二只兔子。 直到这时,大黄狗才开始去追捕兔子。 高明程全程盯着大黄狗看了,并没有出手,他看到大黄狗笨拙的去追捕,最后那只野兔好运的从狗嘴里逃脱了。 “呵呵。”高明程忍不住笑了。 看来这只大黄狗肯定是家养的,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竟然留在这里不走了。 不过狗来富,加上大黄狗可是母狗,因此高明程也挺欢迎的。 “好了,重新换个洞口吧。”高明程起身,用脚踩灭火堆,直到确定火星都灭干净了,这才重新换了个地方。 又是点火烟熏,以及守洞待兔。 等兔子被烟熏的不行了,纷纷从另外的洞口跑出,一跑出,就各奔东西,这回高明程没有光看着不动手了,他手里捏着几把小刀,嗖嗖嗖地将手中的小刀朝兔子疾射而去。 他有阵子没玩小刀了,一开始手感不好,但很快就找回熟悉的手感了,哪怕没有兔子了,他也忍不住技痒,对着在天上飞翔的鸟动手了。 连续落空几次,他也没有泄气,继续寻找目标。 山中最多的鸟类,还属麻雀。 麻雀这个家族,也算是经历了大风大浪的,在五十年代时,被打为四害,从此遭到灭杀,在全国范围内,麻雀的数量锐减。 但到了六十年代后,又从四害中除名,并于2000年成为国家二类保护动物。 现在是89年,农药还没有开始泛滥,人也没有继续对麻雀赶尽杀绝,因此山中麻雀的数量多不胜数。 有些时候,那些麻雀还会跑到鸡舍去偷吃,每当稻谷成熟时,麻雀就成群结队的出没在稻田,吞食着村民们辛苦种植的粮食。 对于靠地吃饭的村民来说,麻雀仍然是四害! 高明程跟麻雀杠上了,一连追踪了好几只麻雀,手中的小刀落空几次后,总算得手了! 一把小刀刺透麻雀的腹部,受伤的麻雀一头栽倒下来,落在了地上,还有一把小刀直接命中麻雀的头部,这种准头,令高明程欣喜不已。 他像是得到新鲜玩具的孩子一样,乐此不疲的追逐着山中的麻雀,连狩猎兔子都忘记了。 等他意犹未尽的拎着战利品回来时,手里一共有十几只麻雀和两只斑鸠。 斑鸠是最后才弄到的,那会儿他手感很好,每一只斑鸠都是命中头部,这令他颇为欣喜。 “嘿,今天给你们加餐,吃麻雀!”高明程撸了一把黑虎的狗头,笑呵呵的说道,再看堆在地上的兔子,虽然不多,只有七只,唔,但够吃就行! 中午的日头晒的很,他带着战利品,领着三狗气势浩大的回到家中的院子。 麻雀肉少,高明程懒得自己吃,于是把麻雀的毛拔掉后,就给了三狗去吃。 鸡鸭拔毛时,需要用热水烫一下,但鸟类拔毛,不烫也行,揪住一把羽毛,随意一拔,羽毛就会掉落下来了。 当然了,用热水烫一下也行,能拔的更干净些。 高明程一边拔毛,一边把处理好的麻雀丢给三狗吃,正在这时,陈多福端着一个海碗走了进来,海碗里,全部是堆的满满的饭菜,正冒着热气。 “明程,我给你送饭过来了。今天我妈特意煮了不少好菜呢,哦,还有半斤葛粉,这是我妈去年做的,她让我拿来送给你,谢谢你带我们兄弟两个出门长见识。”陈多福将海碗和葛粉都递给高明程。 葛粉用一个袋子装着,自家做的葛粉,颜色不是纯白,而是带一点灰褐色,如果淘洗的不够干净,那么杂质的色泽会更深。 高明程看着陈多福递过来的葛粉,想起漫山遍野都是葛藤,但他还真有好几年没做葛粉了。 他也不客气,直接收下了这份谢礼。 不过他随手就把一只野兔送给陈多福。 只是这回陈多福没肯要他的兔子,急促的摆了摆手说道:“不了,我不能要。” 他口笨,也说不来更多的话,于是干脆快步走了。 高明程看他逃命似的背影,无语过后就是一阵笑。 陈多福不肯要,他也不强求,闻着饭菜的香味,他也的确饿了,于是拿起筷子,就大块朵颐起来。 为了感谢他,刘婶子的确煮了不少的好菜,虽然没有大鱼大肉,但放足了油盐,味道还不错。(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章:高壮的选择 吃过午饭,高明程把空碗还给陈大松家,顺便去老村那边走走。 今年肯定还要收药材去樟树卖的,这收药的任务,还是落到高壮身上,顺便让高壮赚点差价。 等明年高壮跟他去县里发展了,收药材的事情就可以交给陈大松一家来操办。 许多玉是招婿顶门户的,村里人一向是看不起她家,经常会欺负她家,后来高明程和许多美结婚后,情况才稍稍好转,但即使这样,村里有些人也不愿意和他们家来往。 偏见,有时候是源自骨子里的。 捧高踩低也是人之常情。 一路来到老村,有人在屋里休息,也有人冒着大太阳下地干活。 碰了面,俱是打招呼。 高明程到了细奶奶家时,高壮戴着一顶草帽,正打算去甘蔗地里扒叶子。 甘蔗是一节一节的长,等它长得差不多高时,就要扒掉下面的叶子,这样甘蔗杆才能够长好,并且还得用叶子将附近的几根甘蔗捆绑在一起,这样能够有效防止被风吹倒。 高壮看到高明程来了,当即决定不去地里干活了。 “明程哥来了,我本来想去扒甘蔗叶子的,那还是等下再去好了。” 高壮热情的拉着高明程到堂屋坐下。 高明程听到高壮准备去甘蔗地里干活,不由得暗叹一声。 上辈子,制糖厂因为资金周转不过来,只收购了少量的甘蔗,很多村民的甘蔗都烂在地里了。 这辈子,他给高国兵出了两个主意,也不知道能不能影响到制糖厂的决策。 那些甘蔗,哪怕先赊账卖给制糖厂,也比烂在地里好啊。 要是实在不行,就干脆自己熬成红糖得了,就是榨甘蔗汁的机器没有,得想个法子。 高明程把手里带来的两只斑鸠递给高壮,说道:“今天打到的,一只给细奶奶吃,一只给小圆圆吃,等晚上时,你让细奶奶把这斑鸠炖了。” 高壮咧嘴笑着,压根不和他明程哥假客气的,直接收下,然后道谢。 小圆圆已经到了可以吃肉的年纪了,这斑鸠肉多,又营养,炖熟了后,她一个人就能够吃掉一整只去。 高明程继续说道:“快要九月了,今年收购药材的事还是你来操办,我只管最后拉到樟树去卖。” 这事高壮有经验了,当即一脸自信的说道:“明程哥你放心,药材的质量,我肯定能够把控好!” 高明程点头,去年高壮收购药材时,虽然一开始有些慌手慌脚,但总体做的挺好的。 他拿出两千块现金来,将之递给高壮,这些钱作为收购药材的本钱,如果不够,那么之后再给。 高壮一愣,连忙说道:“现在离收购药材还早,明程哥等半个多月后再给我钱吧。这么多钱放在家里,我心里不踏实。” 高明程一愣,忍不住笑了。 他是怕自己事情多,到时候给忘记了。 既然高壮不肯要,那么他也不强求。 很多药材都是九月底到十月才成熟,现在的确还不到大量收购药材的时候。 “对了,高壮,等明年,你们全家都跟我到县里去住,细奶奶和秀曼在幼儿园做事,那你呢?有想好要做什么了吗?”高明程问道。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因此他早就安排好明年要让高壮做什么了。 进厂是不可能进厂的,今年整个社会的经济形势都不好,很多厂子都摇摇欲坠,即使托关系进去了,拿那点工资也没有意思,且还会遭遇下岗危机。 因此高明程给选了高壮两条路,一条路自然就是做生意,九十年代,会有很多下岗工人做生意,他们的第一笔生意,就是拿厂子里的货来卖。 因为厂子效益不好,发不出工资,就干脆把货抵给工人,工人自己拿去卖掉。 趁着现在做生意的人还不多,高壮早点入场,也能够赚上一笔。 第二条路,就是学技术。 学开车就不想了,高壮是早产儿,先天不足,个子长得不高,力气也不大,现在道路上还不太安全,高明程可不敢让高壮去跑车。 当然了,高壮自个儿也不敢去跑车的。 跑车赚钱多,但高壮不羡慕,因为这活他干不了,羡慕也没用。 但高明程想让高壮学的技术,还是和车有关,那就是修理汽车。 现在市面上的汽车不多,但到了九十年代后,私家车就多了起来,车是消耗品,用久了肯定会出问题,出了问题,就得修,就得换零件。 现在的大车司机,个个都会修车,就是以防车子在路上坏了,没法跑动。但会修也得要有合适的零件换才行,因此修车店的存在是很有必要的。 因此高明程打算让高壮去学修车,以后就在路边开一家修车店,给人修修车,卖卖零件,并且还可以做洗车的生意。 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私家车会越来越多,完全不愁没生意。 高明程的心底,是希望高壮选择学修车的。 此时他看着高壮,等着他的选择。 高壮没有迟疑,直接说道:“我想学修理汽车!我不太擅长卖东西,肯定做不来生意。但要是学修车,就不怎么要跟人说话了。” “明程哥,等我学会修车了,以后你车要是坏了,我就可以帮你修了!” 高壮咧嘴笑着,似乎挺期待那一天似的。 高明程也笑了,说道:“挺好的!行,那你就学修车,等明年去了县里,我安排你去肖大哥的运输公司学习,以后就在那边开一家店好了。” 肖金峰的运输公司所在的那片地方,以后会成为县里的汽贸城,很多和汽车相关的生意,都在那边。 高明程打算等高壮能够独立开店了,就在那边帮高壮买一块地皮建房,到时候一楼是修车店,二楼三楼可以住人。 “嗯,我听明程哥的!”高壮一脸信任,压根不自己动脑去胡思乱想。 说完了这事,高明程才发现没看到细奶奶和何秀曼她们。 听高明程问起,高壮才说道:“奶奶串门去了,秀曼去了婷婷姐的家里,说是要学一个新花样,叫什么元宝针?我也不懂,反正就是织毛衣。” 既然细奶奶她们不在家,高明程也没有在这里久坐,他决定顺路去看望一下自己的奶奶,然后就回去摘菜准备回县里了。 高壮同他一块儿出门,然后将院子门虚掩一下。 在村里,没有人大白天关门的,人若是不在家,就把院门虚掩,人若是在家,那么大门就是敞开的。 两人一块儿出门,然后高明程去了自己爸妈家,高壮则去了后山那边的甘蔗地。 烈日炎炎,照在人的皮肤上,微微刺痛,汗水一个劲的冒出。 但地里的庄稼等着人去照顾,该施肥的施肥,该浇水的浇水,该松土、培土、锄草等,也要一一安排好。 人勤快,地里的庄稼就会用丰收来报答,人懒惰,那就草盛豆苗稀,一年下来地里的出产填不饱肚子。 高明程进了家门,发现他爸妈都不在家,这倒是让他松了口气,省的彼此相看相厌。 他径直去了奶奶的房间,奶奶摔断了腿,这会儿肯定还是在房间里休息,也去了不别的地方。 高明程进去时,听到奶奶熟睡的呼吸声,他立即站住脚步,就在门口那儿看了眼奶奶,发现她睡的挺踏实的,然后就悄悄地走了。 距离奶奶摔断腿,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当时医生说奶奶上了年纪,身体恢复的慢,让五十天后去拆石膏。 现在算一算日子,也该去拆石膏了。 所以,今天要带奶奶去县里吗? 还是让他爸妈带去拆石膏? 算了算了,还是他吧!他爸妈要忙地里的活,他大哥大嫂除了吃饭,也不怎么过来这边了,他送的奶奶去医院治病,那还是他继续送奶奶去医院拆石膏好了,省的他后面事情一多,又给忘记了。 高明程打死也不承认,其实他早就忘记了这件事,要不是今天顺路来看望奶奶,发现她腿上仍然有石膏,他是真不记得这回事了! 果然,还是彼此的情分淡薄,所以事情没往他心里去。 如果是细奶奶摔断了腿,那他肯定记得更清楚些。做的事也会更多一些。 所谓的事情有轻重缓急,其实就是人情感的亲近与疏远而已。 如果你看重的人出事了,那么再大的生意也能够往后搁,损失再多的钱也无所谓了。 因为那个时候,你只惦记着那个人。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一章:更年期妇女惹不起 因为决定带奶奶去县里拆石膏,所以高明程回到牛尾岭后,就没打算装柴火了,只去菜地弄了一些菜,够两天吃的就行,剩下的菜和柴火,等明天送奶奶回来时再带。 高明程把几只野兔收拾干净,又把鸡蛋一个个放在蛋托里,然后一层层叠放起来,这样鸡蛋在运输时,就不会碎裂了。 等把要带的东西都装上车后,高明程才关了院门,把拖拉机开往老村,在村口池塘那儿停下后,凑巧看到他妈挎着菜篮子往家里走去。 菜篮子里,堆着一些藊豆和一个嫩南瓜,显然这些就是他们今晚的菜了。 “妈,奶奶腿上的石膏该拆了,我打算带她去医院拆,明天再送她回来。”高明程说道。 罗小华一愣,随即连忙说道:“好啊,好啊!我算日子也差不多了。” 许是母子两隔了段时日没见,罗小华的态度还不错,甚至絮叨了起来:“哎,拆了石膏也好,你奶奶这些日子哪里都去不了,只能躺在床上,这一天天的,昏昏沉沉,没什么精神头。” “等拆了石膏,让她慢慢的出门走动,和人多说说话,应该会好些。” 高明程这才想起没在爸妈家里看到轮椅,不由得说道:“你们没给奶奶准备轮椅?她腿没法走路,但坐轮椅推出门走走也是行的。” 罗小华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恼羞成怒的骂道:“那你怎么不准备好?” 这回高明程闭嘴了。 瞧,他们母子呆在一起,不超过三句话,就得吵起来。 罗小华阴沉着脸,脚步极快的走着,但临到家门口了,她还是忍不住爆发了,骂道:“家里那么多地要种,又有猪、牛和鸡要养,我一天天忙个不停,哪里有空去做什么轮椅?做一把轮椅不要钱的吗?你还怪我?” “别人娶了儿媳妇回来,那都是可以享福了,我呢?生了四个儿子,娶了四个儿媳,结果没一个肯帮我做事!你们几个在县里过好日子,就没有想过我们做父母的累成什么样子了!” “我好不容易娶个能干的儿媳妇回来,你还横插一手,把金玲也弄到县里去!你就是成心的,想让他们都和我不亲!” “老二,你摸摸你的良心,你还有良心吗?” 过度劳累,使得罗小华心底一直有郁气,现在总算逮到机会爆发了,指着高明程的鼻子就骂个不停,骂到最后都跳脚了。 家里的确有不少地,高明程分家时,只带走一亩田,但高明万和高明里还没有分家,属于他们的田和地,现在也都是归高远见和罗小华在种。 只有属于大哥高明鹏的田和地,已经提前分给他们,由他们自己负责种植。 以前高奶奶没有摔断腿时,虽然年迈,但也能够帮忙摘一些菜,喂一下鸡,至少是不用人服侍的。 现在高奶奶摔断了腿,不但帮不了家里的忙,还得罗小华服侍她,这家里家外一大堆的事,的确让罗小华累的不行。 即使被人指着鼻子骂,高明程也是心平气和,他只说道:“这些都是你自讨的,你自己做人不公,得不到人心。你有本事,就去把明万、明里夫妇喊回家里来种地,我已经分家了,逢年过节也给了你们钱,以后你们要是老了,不能动了,四兄弟出钱时,我也平摊就行。” “老二,你!”罗小华气的满脸通红,她放下手里的菜篮子,就想捡起地上的棍子去打高明程。 高明程都成年了,哪里肯站在原地让她打,直接身形灵敏的避开了。 “妈,你要是再发疯,那我就走了,奶奶腿上的石膏,你们自己带去卫生院拆也行。”高明程说着,就要脚底抹油走了。 军岭就有卫生院,能够看一些小病小痛,拆石膏比较简单,并不一定要带去县里的医院,只不过高明程觉得奶奶上了年纪,拆石膏时,顺便让医生再检查一下。 因为拆石膏不等于痊愈,只是康复的开始而已。 高明程觉得自己简直是出力不讨好,一句话不和,就惹得他妈暴躁了。 罗小华停了下来,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像是在努力压制住内心的怒火。 她很想指着高明程的鼻子骂,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家里家外的事情太多,她腾不出手送老人去卫生院,再说了,去卫生院不要钱的吗? 罗小华是忍了又忍,最终还是忍下来了。 高明程看他妈气的不行,忍不住摸了摸鼻子。 哎,他是真不想吵架来着,但是他妈偏偏就是有本事和人吵起来。 难道是……更年期? 接下来,高明程是一句话都不敢说,或许是他们在院外吵架,把高奶奶给惊醒了,这回高明程进屋时,发现她是醒着的,并且还知道高明程是来接自己去医院拆石膏的。 高奶奶的心底也迫切的希望赶紧去拆石膏,腿上的石膏让她很不舒服,现在又是夏天,热的人难受。 并且打石膏的位置觉得很痒,想挠痒吧,又挠不到。 “我抱你。”高明程随便帮奶奶拿了一身换洗衣服,就准备抱起奶奶往外走。 罗小华绷着一张脸,不声不吭的站在边上。 等高明程把高奶奶抱走后,她还不解恨的嘟嘟嚷嚷的骂了几句,然后跑到厨房喝了好几碗的凉水,紧接着也没有闲着,而是又扛起锄头下地干活了。 随着年纪的增长,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罗小华的背脊有些弯了,脸上逐渐显露出老态来。 岁月不饶人,尤其是不饶干重活的人。 和她悲愤的情绪相反,高明程反而是松了口气,他让奶奶靠坐在车斗上,然后一路开到兴安岭那儿,从高守旺的制衣作坊拿了一袋子的服装走。 “奶奶,坐稳了!”在拐弯上国道时,高明程提醒了句,这里有一个急转弯的坡道。 “哎。”高奶奶应着,脸上带着慈祥的笑容。 在家里卧床四十多天,她连地都没怎么下,现在总算能出门看看外面的景色了。 一直昏昏沉沉的她,只觉得精神头一下子就好了起来。(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二章:黄大志要升级了 高明程先路过自家服装店,把东西卸下车后,再带着奶奶去了医院。 这会儿已经是下午四点,但好在医生还没有下班。 拆下腿上的石膏后,医生给高奶奶进行了检查,发现骨头长得不是特别正,以后走路可能有些跛。 “不要太担心,这是正常的,只是影响走路而已,以后走慢点就行。”因为病人上了年纪,不需要体力劳动了,因此医生的口吻比较轻松。 “整体恢复的一般,除了静养,也要加强营养,多给老人吃点骨头汤和奶粉。” “好。”高明程应着。因为没有大问题,所以看完医生后,高明程就把奶奶给接回服装店那里了。 回到家后,看到高淑芳已经在煮饭了。 高明程对高淑芳说道:“煮完饭后,你多烧点热水,晚上给奶奶洗个澡。” 高淑芳没有半点犹豫的点头应下了。 她和奶奶的关系亲密些,因此是打心底愿意照顾奶奶的。 高明程之所以让高淑芳给奶奶洗澡,就是因为奶奶的身上有股味道了。 高奶奶摔断了腿,没法动,吃喝拉撒都在床上,罗小华整天忙里忙外的,自己也上了年纪,肯定不可能天天给高奶奶擦洗身体,所以高奶奶的身上有一股气味了。 这种气味,也叫做老人味。 一旦上了年纪,就容易产生气味,所以需要勤洗。 把给奶奶洗澡的任务交给高淑芳,高明程又要出门一趟,他得给奶奶买几包奶粉带回去喝。 牛奶补钙,上了年纪的人,大多骨质疏松,需要补钙才行。 来到商店后,看到他们本地产的红星奶粉,这个奶粉的包装很简单,但成分很干净,就是生牛乳一次性成粉的,根本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科技和狠活。 高明程干脆多买几包,准备给细奶奶也送两包,让她也补补身体。 正付钱呢,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嘿,明程,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你在买什么?买这么多奶粉啊!” 高明程听到这个声音后,脸上也不自觉的露出笑容来。 “大志,伱也来买东西啊。” 在商店碰上的人,正是黄大志。 最近高明程东奔西走的,已经有段时间没有见过黄大志了。 黄大志看到高明程,也是很高兴,他正有一个好消息要和高明程分享呢! 把手里的东西付了钱后,黄大志就拉着高明程走出了商店,两人一块儿往服装店走去。 在路上时,黄大志就忍不住报喜了。 “明程,我也要当爸爸了!哈哈!前几天罗丽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时,才知道竟然已经怀孕了!” 黄大志满脸的笑容,打心底感到高兴。 高明程听闻这个消息后,也是替他高兴。 上辈子,黄大志走上一条不归路,没有结婚生子,到死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现在,他有了一份安稳的工作,有了一个温婉的妻子,还即将有一个孩子! 高明程友好的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说道:“恭喜啊!” “嘿嘿!”黄大志笑不拢嘴。 不过在报完喜后,他还有一个好消息要跟高明程分享。 “明程,我前阵子去一个村子办案,在那里看到有不少像是古董的东西,我把握不住,所以得你去亲眼看看。” 高明程眼睛微亮,他在古董上算是赚了不少钱了,因此挺上心的。 于是就问是哪个村子。 黄大志把村子的名字说了,又说了下大致的路线,高明程将之记住,决定等事情忙完了后就去那个村子走走。 黄大志听说高明程明天还要回高家村,于是连忙说道:“我明天放假,坐你的车回一趟军岭,顺便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爸妈他们。明程,你等等我,我也买包奶粉给我爸妈喝!” 黄大志快步折回商店,又买了包奶粉。 两人一块儿来到服装店,黄大志高高兴兴的把罗丽接回家去。 高明程也一把抱起小旭旭,对身边的许多美说道:“罗丽怀孕的事,你知道吗?” 许多美说知道,毕竟这是喜事,罗丽在医院查出怀孕后,就和店里的人说了。 罗丽和黄大志两个人,在这会儿也算是晚婚晚育了,因此两人都对这个孩子很上心。 “以后去三楼仓库搬货的事情,就别让罗丽干了,她有了身孕,不能爬上爬下的,以后在店里卖货就行。” “行,我知道了。”许多美点头,她是有经验的人,知道怀孕身子重,不方便爬上爬下。 自从知道罗丽怀孕后,她也的确没有再让罗丽上楼去拿货了。 到这会儿,店里已经没什么顾客上门了,因此高明里把电视机从后院搬到前店来,除了煮饭的人,个个都坐在电视机前看起了电视节目。 高奶奶坐在一把竹椅上,也乐呵呵的看着电视。 拆掉石膏后,她只觉得浑身轻松,并且她对这里也不陌生,何况还有自己喜欢的小孙子和小孙女在。 和他们说说话,再看看刚刚学走路的重孙子小旭旭,也挺有趣的。 最主要的是,这里的氛围很好。 在家里时,总有种紧张的氛围,就连高奶奶也不愿意多说话,而张金玲,更是跟变了个人似的,如今她和高明里之间的互动也和普通夫妻一样,没有那么疏离,还带着几分亲近。 高奶奶活了一辈子,自然把这些变化都看在眼中。 她暗暗的叹了一声气。 老一辈的人都说多子多福,她只生了一个儿子,年轻那会儿也吃了不少苦头,后来媳妇罗小华给她生了四个孙子和一个孙女,她是打心底高兴。 可惜人的精力有限,她也不可能对每一个孩子都一样好,难免大的看重些,小的多照顾些,而中间的,若是乖巧懂事还好,若是调皮捣蛋,那自然是遭人嫌弃了。 一集电视剧放完时,后院刚好响起高淑芳的声音。 “吃饭了!” 于是大家移步后院的餐桌坐下,桌子上,已经摆满各种各样的菜了,有爆炒兔肉、辣椒炒茄子、辣椒炒豇豆、丝瓜鸡蛋汤、以及一碗肉末葛粉羹。 葛粉正是刘家送给高明程的,被高淑芳拿来做了一大碗羹出来。 高淑芳单独给奶奶盛了一碗肉末葛粉羹,说道:“奶奶吃这个,味道很好!” “哎,好。”高奶奶慈祥的笑着,打心底感到高兴。 葛粉是好东西,她年轻那会儿,也做过葛粉,不过村子周围的葛根大多都很小,那些上了年份的,都已经被人挖走了。 现在想要做葛粉,得进山里挖才行。 肉末葛粉羹的口感黏黏糊糊的,和藕粉的口感类似,两者都是用植物根茎中的淀粉制作而成。 高明程胃口大,一连吃了两碗饭,觉得还是家里的饭菜更好吃。 饭后不久,大铁锅里的水就热了,高淑芳就准备给奶奶洗澡了,一楼没有卫生间,所以得把奶奶抱到二楼去。 高明程正准备动手把奶奶抱上楼去时,高明里站了出来。 他说道:“我来抱奶奶上楼吧!” 高明里觉得不能什么事都让二哥做,因为奶奶明显更疼他一些,他和奶奶的感情也还不错。 既然他要表现,高明程自然不会抢功劳,看着高明里略费劲的把奶奶抱起。 奶奶虽瘦,但身高和骨架在那里,抱着她肯定比抱一个孩子要累人的多。但高明里好歹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还是有一把力气的,他咬紧牙关,一努力,还是抱上二楼了。 他老婆张金玲也没有闲着,而是提了一桶热水上楼。 高淑芳也提了一桶热水,因为她打算给奶奶好好的洗一回澡,所以要多准备一些水。 高明程看着他们忙活,心底也高兴。 他就在楼下逗小旭旭玩,顺便听许多美跟他说了说店里最近的情况。 许多美说道:“毛子今天下午又来店里找你了,可能是又收到什么好东西了。另外金玲已经去娘家拿了钱币过来,我们都看过了,我觉得和你之前收到的那些钱币差不多,就是不知道是什么朝代的,值不值钱。” “鸡蛋卖的还行,就摆在店门口,路过的人会买,进店买衣服的顾客有时候也会买。” “对了,我听人说隔壁县闹鸡瘟,那边死了不少鸡,鸡蛋的价钱都涨了几分钱一个。” “家里的柴火已经用完了,现在烧的是煤球。” 在许多美的讲述中,高明程逐渐了解了一些情况。 既然隔壁县闹鸡瘟了,那么他也不能不重视,等回去后,就给鸡舍消毒,然后再用樟树叶和艾叶铺在鸡舍里,这样可以有效防治鸡瘟。 另外还得买一些土霉素,把土霉素捣碎,掺进饲料里喂鸡,这样见效更快。 小富山的鸡养了百余只,辛辛苦苦养了半年,现在正是要下蛋收获的时候,要是得了鸡瘟,那就郁闷了。 鸡养的密,那就更容易得鸡瘟些,因此后世的大型养殖场,都会给鸡打疫苗、用药,这样才能够防止鸡生病,能让鸡安安稳稳的活到九十天,然后拉到市场去卖掉。 高明程那么大一个山,只散养了一百多只鸡,这个密度,绝对不能说大,接下来,除非特殊情况,不然他都不需要再买鸡仔,任由自家的鸡自然繁衍就行,然后逢年过节也会捉几只鸡来吃,这样就能一直保持在一百多只左右。 高明程说道:“古董的事情不急,我明天回村后,先把鸡舍消毒,忙完了这事,再带一车的柴火来。” 许多美神情温柔的看着高明程,柔声说道:“等把奶奶送回去后,你就好好的休息两天吧!” 高明程兀自想了会,苦笑道:“休息不了,还有一堆的事情呢!” 今天黄大志告诉他的那个地方,他得尽快去一趟,要知道,市面上可不是他一个人在收古董,万一被人捷足先登了,那就不好了。 另外还得跑省城一趟,要把新家那边的家具买好,还得和木匠提前订幼儿园的床。 在单独的小床和大通铺间,高明程忍痛选择了单独的小床,因为他的幼儿园,是要走高端路线! 有些孩子调皮,睡大通铺时,会捣乱,害的其他的小朋友睡不好,睡单独的小床,就能够避免这些问题。 不过为了安全和节省木料,小床可以做的比较矮,就一排排摆在寝室那儿,即使孩子摔下床也不会受伤。 想了半天标题名,终于想到这个……我得看看有多少人想歪了。 大志不是升官,而是要升级当爸爸啦! ヽ(°▽°)ノ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三章:软萌的女孩子谁不爱 第二天八点半,黄大志夫妇就一起到服装店这边来了。 黄大志提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他给爸妈买的一些东西,以及罗丽给小乖做的衣服。 罗丽自己买布,闲暇时,用店里的缝纫机给小乖做了不少衣服。她是打心底支持黄大志收养小乖的,只是她自己在县里做事没法亲自照顾,所以就包了小乖所有的衣服。 “吃了没?”高明程看到黄大志夫妇,习惯性的说出一个国人最常打招呼的话。 黄大志咧嘴笑着,说道:“吃过了。” “那行,我们准备走吧,等下路上热的很。”高明程也吃过了,因此决定送奶奶回高家村了。 高奶奶昨晚用香皂好好的洗了个澡,今天整个人非但没有老人味,反而一股子香喷喷的味道。 近五十天没有洗过澡了,高奶奶只觉得混身都轻了三斤。 “奶奶,下次我放假了,回去看你啊!”高淑芳挺不舍得奶奶,拉着她的手亲热的说着话。 “哎,好。”高奶奶乐呵呵的说着,心底也有一丝不舍。 但她没有表露出来,因为她知道自己不能留在这里太久,会耽误孩子们做事。 在高淑芳不舍的目送下,拖拉机带着高奶奶渐行渐远。 今天正是九月一号,是调皮的孩子们返校的时间,路过街道小学时,能听到里面嘈杂的声音,显然开学第一天,孩子们还没法静下心来读书。 清晨的阳光照耀而下,迎面吹来的风也是柔和的,令人觉得舒适。 黄大志和高奶奶一人坐一边,时不时还彼此交流几句,说起了军岭那边一些人的情况。 军岭的人对高家村可能不熟,但高家村对军岭的人多少还是有些熟的,因为合作社、卫生院等都在军岭,特别是分田到户、允许做生意后,近十年来,军岭那儿都形成了集市,附近的村子到了集日,都会挑着担子过去赶集。 “哎,自从腿脚不利索,我已经很久没有去赶集了。”高奶奶叹息一声,神色间充满了怀念。 “高奶奶,等你腿脚好了,还是可以来赶集的嘛!你让叔用自行车带你来,快的很呢!”黄大志笑着安慰。 现在生活好了,村里人咬咬牙都能够买一辆自行车。 有了自行车,去哪儿都方便。 高奶奶笑了笑,倒不再说这个话题了。 她一辈子都替别人着想,从不愿意给人添麻烦,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又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起了别的话题。 在这断断续续的交流中,拖拉机一路朝着军岭而去。 当从国道下了坡后,拖拉机在一棵大的樟树下停稳。 “嘿,我到了。高奶奶、明程,我先回去了。”黄大志拿着自己的东西下车,冲高奶奶他们笑着道别。 高明程说道:“我下午回县里,到时候在这里喊你一声。” “好!”黄大志点头,约定好回去的时间后,他就快步朝自家走去。 黄大志的家住的相对比较偏,但自从修缮过后,远远看去,也还不错了。 可以说,在认识高明程之前,黄家在军岭是垫底的,是出了名日子不好过的人家。但在认识高明程后,黄家就大变样了,日子过的好,也被人看得起了。 拖拉机继续朝前走,沿着山脚而去,这条土路一边靠山,一边是荒地,等到后世时,就有人把荒地开垦了出来,种植了一大片的油茶树,并且在附近的山腰开了一家养鸡场。 他们这边有不少人都开了养鸡场,但因为大多都在山里,且密度不大,所以空气和环境没怎么受到污染。 养猪场就不同了,隔着老远就能够闻到一股臭味了。 几分钟后,拖拉机就在村口池塘那儿停下了。 “奶奶,到家了。”高明程说道,然后绕到后面的车斗,准备把高奶奶抱起。 高奶奶连忙说道:“我还是自己走吧。” 之前被高明程抱时,高明程那是脸不红气不喘的,好似十分轻松,高奶奶也就心安理得了。 结果昨晚被小孙子高明里抱上楼时,高明里气喘如牛,显然累的不轻。 因此高奶奶有些不忍心再让二孙子高明程抱来抱去了。 高明程正色说道:“奶奶,你忘记医生说的话了吗?你的骨头还没有完全愈合,还要静养!再说了,陪着你慢慢走,不如我直接抱你回去。” 高明程把奶奶送回家后,还得去买生石灰和土霉素呢。 他性子急,也不是一个会陪着人慢慢走的人,但奶奶这个情况,人不陪着,也不放心。 说完,他也不管奶奶怎么想,直接把人打横抱起,还能够用手指勾住一袋子东西。 这点重量对于他来说,毛毛雨啦! 一路快步而行,很快就来到爸妈家了。 院门敞开,这回是他爸高远见在家里。 高远见在院外磨砍刀,旁边还堆着几把镰刀,看来是要一次性把刀具磨好。 看到高明程抱着他妈回来了,立即把手里的东西一丢,上前关切的询问道:“妈,你感觉怎么样?明程,医生怎么说?” 高明程说道:“医生说恢复的一般,还是要静养,另外要加强营养,多吃骨头汤和牛奶。我给奶奶买了两包奶粉,以后你每天早晚给奶奶泡一碗牛奶喝。” 高明程没把奶奶抱回房间去,而是就放在屋檐下的竹椅上,人没事总躺着,反而把精神头给躺没了,这会儿不冷不热的,可以在屋檐下坐一会儿,等累了,再回房间躺着。 高明程从袋子里拿了两包奶粉出来,就放在奶奶的身边。 高远见还算孝顺,当即说道:“妈,等下回赶集了,我就去割点肉买点骨头回来。” “哎,好。”高奶奶笑呵呵的应着。 高明程没有多耽搁,省的待久了,又会和他爸吵起来。 他拎着袋子里剩下的两袋奶粉,顺着甬道来到后面的细奶奶家。 细奶奶正在院子里照顾小圆圆,小圆圆在玩一堆漂亮的石头,看到高明程来了,当即甜甜的喊道:“大伯!~” “嘿,小圆圆,想不想大伯?”高明程一把抱起小圆圆,就给她来了一个举高高。 但凡是小孩子,都爱举高高。 高明程长得高大,力气又大,把小圆圆举的那么高,令她笑个不停。 这种体验,她也只在大伯这里才有。 她爸高壮个子矮小,力气也不大,虽然能够举起她,但高度还是不同的。 大伯不但能够举起她,还能够把她抛起来,然后又接住。 小圆圆胆子也大,丝毫不怕,反而笑个不停。 细奶奶在旁边看着他们闹,也是满脸的笑容。 自从小圆圆跟着何秀曼在县里住了一个月后,小圆圆和高明程的感情就急速升温了。 嘴里经常念叨着高明程和小旭旭。(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四章:山脚下捡漏一头野猪 高明程陪小圆圆玩了一会儿后,又得苦命的去奔波了。 他先去买了生石灰和土霉素,生石灰他买了不少,因为鸡舍的消毒问题不是一次性,而是多次性的,并且等到冬天时,还要给果树的树干涂石灰水。 将树干涂白后,能够有效防治虫害以及被动物啃食,另外还能够延迟开花长叶,避开倒春寒。 等把东西都买回来后,他一路开到小富山的山脚下,这些生石灰,就堆在棚子这里。 “明程,你又回来啦!”正在鸡舍干活的陈大松看到高明程,立即热情的打着招呼。 高明程看到陈大松正在清扫鸡舍,脸上不由得一笑,说道:“正好,把鸡舍里的鸡粪铲掉后,就可以用石灰水消毒了。陈叔,隔壁县闹鸡瘟,所以我们这也得注意点,有生人来的话,别让他靠近鸡舍。” “我买了生石灰和土霉素,还买了一袋子饲料回来,这土霉素弄碎后,掺和在饲料里,喂给鸡吃。” 平时,高明程家的鸡是不喂饲料的,任由它们漫山遍野的找吃的,顶多额外喂点菜叶拌糠。 但饲料是有魅力的,能让鸡更爱吃,从而确保所有的鸡都会将土霉素吃进肚子里。 陈大松听说隔壁县在闹鸡瘟,也是神色大变。 家里养了家禽的,就最怕闹瘟病,到时候一死就死一大片。养殖户的损失就惨重了。 陈大松担忧的说道:“我们这边不会也闹鸡瘟吧?” 高明程说道:“尽人事,听天命,提前做好防治就行。你赶紧把剩下的鸡粪都铲走,我来用石灰水给鸡舍消毒了。” “好。”陈大松应着,加快了手里的速度,把仅剩的鸡粪都铲起,先倒进一个簸箕里,然后再集中倒到不远处的堆肥那里。 鸡粪需要堆肥发酵后,才能够用来施肥,不然容易把菜和果树烧死。 自从养了这批鸡后,高明程就多了不少肥料,能省下一笔肥料钱了。 他找来一个大桶子,先从池塘那里打了大半桶的水,然后再把生石灰倒进桶子里,生石灰遇水后,立即发生反应,发出滋滋的声响,冒着水汽。 等反应结束后,高明程就提着一桶石灰水进了鸡舍,将之倒在地上。 给鸡舍消毒还是比较容易的,直接往地面倒石灰水,然后再用细竹枝做成的大扫帚,将石灰水扫开,将鸡舍的角落都扫到,多余的水则扫到鸡舍外去。 这样就算是消毒结束,现在气温高,等中午时,鸡舍的地面就会彻底干透了。 高明程对身边的陈大松说道:“隔两三个月,就要消毒一次,到时候你选个天气晴朗的日子,把鸡粪铲掉后,就用石灰水消毒。” 陈大松已经在旁边看会了,立即点头应下。 这活以后可以交给陈大松干,所以高明程就不用再管了。 靠近鸡舍的这边,种的都是本地蜜桔,是最初买的那批果苗,现在树枝上,就挂着不少橘子,橘子树好种活,鸡也不会对它造成伤害。 并且有鸡在的地方,地面就不爱长草,鸡不会吃草,但会把草踩死,再加上鸡是直肠子,靠近鸡舍的地面都有不少新鲜的鸡粪。 不过陈大松比较勤劳,每隔几天,就会把这些鸡粪清扫到一起堆肥。 高明程观察着自家鸡的状态,个个瞧着都挺精神的,不像是得了鸡瘟的样子。 不过防治还是很有必要的,于是他决定去弄点樟树叶和艾草回来。 这些东西堆在鸡舍,也能防治鸡瘟,并且等它们干枯后,还可以和鸡粪一起铲走堆肥。 在高家村,随处可见樟树和艾草。 高明程在折樟树叶子时,精灵突然跑了过来,他嘴里叼着一只田鼠,田鼠已经被它咬死了,精灵一路快跑来到高明程的面前后,它把田鼠放在高明程的面前,欢快的蹦跶起来,似乎在炫耀它的战利品。 田鼠吃地里的五谷杂粮,人们认为田鼠是能吃的,不过这边的人不是很热衷于吃就是了。 “不错嘛!再接再厉!”高明程蹲下身,摸了摸精灵的头,笑着鼓励道。 山中田鼠多,一旦管理不到位,地里的庄稼就容易被它们给偷吃了。 高明程这边的地靠山,各种小动物就更多了,也多亏了黑虎和精灵两狗会时不时弄死一些田鼠,起到了一点威慑作用。 “精灵,黑虎和大黄呢?”高明程问道。 平时三狗形影不离,现在居然只见精灵,不见黑虎和大黄了。 他之前一直不知道大黄怀的是谁的狗崽,现在看来,应该是黑虎的? “汪汪!”精灵也比较聪明,立即听懂了主人的话,冲一处山林狗吠几声。 高明程循声望去,远远听到那边也传来几声狗吠,并且狗吠声还比较急。 难道…… 高明程有种不好的预感,立即领着精灵朝那片山林而去。 进了山林后,精灵就朝某个地方窜去,高明程连忙跟在身后,一路穿过林子和茂密的灌木,高明程终于看到黑虎了。 黑虎领着大黄,居然在对峙一头野猪! 那头野猪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没有在深山里,而是独自来到山脚下的林子,并且看它后肢有些不对劲,像是受伤了一样。 黑虎紧盯着野猪,有种随时要发动攻击的架势,而大黄有些怂的站在后面,却又不甘寂寞的发出狗吠。 精灵也一面狗吠,一面跑到黑虎的身边,呈合力攻击之势。 几秒后,高明程就反应过来,奈何他一点准备都没有,身上根本没有武器。 但落单的野猪就在眼前,且还是受伤的,那当然是绝对不能放过它。 高明程观察了一下地形,这边靠近山脚,参天大树少,低矮的灌木丛多,还有一小片竹子林。地形比较逼仄,不适合大开大合的追逐。 “黑虎,精灵,上!”随着高明程的一声命令,黑虎和精灵勇敢的朝野猪冲了上去。 它们跟着高明程打过野猪,甚至还和黑熊战斗过,因此比一般的狗凶狠多了,比如这会儿,它们两狗敢于和野猪搏斗,而大黄则露怯了,惊慌的朝后面退去。 高明程也不指望它,何况它肚子里还揣着崽呢。 那头野猪的体型比较大,是头公猪,看着也活了好几年了,身上裹满了淤泥,嘴里的一对獠牙较为明显。 面对两狗的攻击,它目光凶狠,并不胆怯,但奈何受伤的后肢,让它没法发挥全部的实力,和两狗缠斗间,已经被黑虎咬中脖子了。 野猪连忙甩头,试图把黑虎甩下去。 但黑虎的咬合力也不差,且正值壮年,因为高明程舍得喂肉养它,黑虎大约有个六七十斤左右,它此时紧紧的咬着野猪的脖颈,前肢抓着野猪的身体,后肢则被野猪甩动的离地而起。 精灵不愧是被黑虎带大的,见状后,也立即扑咬而去。 精灵没有扑咬野猪的脖颈,而是咬在那条受伤的后肢上。 野猪的后肢有一小块伤口,并且已经有些溃烂了,应该是几天前受的伤。 可能是伤势的缘故,它才脱离了族群,一头猪在山里晃荡,并且来到了山脚下这一带。 可惜这里是三狗的地盘,黑虎闻到野猪的气味后,就立即紧追而来。 黑虎的嗅觉灵敏,能够通过嗅觉得知眼前这头野猪的情况,知道它受伤了,因此没有主人在身边,它也敢斗一斗。 恰好高明程回来了,高明程一来,黑虎就更加英勇了。 野猪的脖子和受伤的后肢都被咬住了,当即疼的它发出嚎叫来,一时间竟动弹不了。 如果高明程这个时候补刀的话,那么这头野猪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不过高明程站在旁边没动,因为他觉得黑虎和精灵两狗,就能够把这头野猪拿下了。 高明程是把黑虎和精灵朝猎狗方向培养的,自然要培养它们的凶性。 果然,在黑虎和精灵的攻击下,那头受伤的野猪渐渐败下阵来。 大黄也是有几分表现欲的,眼看着危机解除,大黄立即发出嘹亮的狗吠,然后朝地上的野猪扑咬而去。 野猪嘴里发出哼唧哼唧的声音,身体一动一动,似乎在做最后的挣扎。 都要下嘴去咬了,大黄竟然被野猪吓到了,又畏畏缩缩的的逃走了,离野猪几米远后,它站在那里,似乎在思考,最后又慢慢的朝野猪而去。 高明程看着这一幕,心底啧啧称奇。 大黄这种性格,就是又菜又爱玩吧! 黑虎死死地咬在野猪的脖颈上,整个身体也压在野猪身上,至于精灵,已经把野猪的后肢撕下一块皮肉来了。 那里原本就有伤口,精灵顺着伤口朝外撕扯,最终就撕成一大块伤口了,鲜血汩汩不断的从伤口处流出,染红了精灵嘴巴和脖子处的毛发。 受了重伤的野猪彻底躺在地上,发出的动静也越来越小,而此时大黄终于敢下嘴咬了。 结果一口咬下去,竟然连野猪的皮都没有咬破,反而咬了一嘴的淤泥。 大黄不甘心的换了个地方咬,这次咬在野猪的上肢,连续咬了好几下,也不知道咬破皮了没有。 高明程一直等三狗逐渐平静下来,这才上前把野猪扛起。 他对黑虎它们说道:“走,回家去,今天给伱们加餐!” 精灵立即高兴的蹦跶起来,黑虎奔跑的身影,也充斥着一股喜悦,至于大黄,它傻乎乎的跟在后面。 自从投奔孩子他爸后,大黄的伙食是肉眼可见的变好了。来之前的大黄有些清瘦,现在也养出一些肉来了。 乐不思蜀的大黄屁颠屁颠的跟在黑虎的身后,一人三狗朝山下的房屋走去。 下山时,倒是看到陈大松,他爬在一棵樟树上,正在折树枝。 之前高明程就在这里折树枝,地上还堆着一些树枝呢,后来高明程被精灵它们吸引了过去,就没管樟树叶的事情了。 “明程,你这么快就打到野猪了?”陈大松看着高明程背上扛着的野猪,不由得瞠目结舌。 他知道高明程厉害,能进山打猎。 但是这才多久啊,竟然就打到一头野猪了! 这点时间,都还不够他进山去! 高明程哈哈笑着,说道:“不是我打的,是几条狗打到的。这头野猪受了伤,还跑到山脚下来了,然后被黑虎发现了。” 陈大松惊奇的看了黑虎一眼,然后也不管黑虎能不能看懂,就冲黑虎竖起大拇指来。 他从樟树上跳下来,说道:“树叶摘的差不多了,我先帮你收拾野猪吧,至于艾草,等下我让多喜去水库那边弄些来。” 艾草是山里常见的植物,但水库那边长了一大片的艾草,一弄就能弄很多来。 “行啊!”高明程乐意接受陈大松的帮忙,收拾一头野猪出来,可是很忙累的。 他扛着野猪,大步朝院子走去。 肩膀上的野猪没有死透,还留有一口气呢。 进了院子,高明程就把野猪放在地上,然后进屋拿了一把杀猪刀出来。 这把杀猪刀,终于又派上用场了!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五章:分肉 杀猪放血,然后就是剥皮。 这头野猪皮厚,混身的淤泥,就算烧水烫毛,皮太厚的话,也要炖煮很久才行。 不过高明程计划进山砍点树,到时候找木匠做一个烫猪毛用的大木桶,等冬天闲暇时,他倒是可以进山去猎野猪。 如果猎到小猪的话,就可以烫毛,野猪皮也是很好吃的。 前年山里的野猪遭殃,去年高明程就没怎么进山打猎,今年直到现在,才意外猎到一头野猪。 不过野猪繁殖力强,这过了一两年,山里的野猪数量,肯定又要多起来了,今年适当的猎个几头野猪,那完全没问题。 这边枪支弹药少,敢进深山猎野猪的人,自然也少,高家村这一带,倒是有七八杆气枪和鸟铳了,但这些枪,也就打打鸟和兔子,想打野猪,那还差点。 何况这些枪的来路都不正规,质量良莠不齐,遇到质量差的,一旦炸膛,自己就得先受伤。 高明程给野猪剥皮时,才发现家里的刀子很久没用,有些钝了。 果然刀不磨,就会钝。 陈大松当即接过磨刀的任务,院外的一株栀子树下,就摆着一块磨刀石,他拎着几把刀和半桶水走过去。 恰好远远看到他大儿子陈多福从放置蜂箱的山谷那边走回来,他当即大声喊道:“多福,快来帮忙!” 陈多福听到他爸的喊声,连忙跑着过来了。 陈大松笑着说道:“明程弄了一头野猪回来,你快去帮忙——哦,你干脆把你妈和弟也喊来一起帮忙好了。” 人多力量大嘛! 并且陈大松知道高明程大方,他们帮忙收拾野猪后,怎么也能够分到一些骨头和猪下水。 不过陈多福没去喊人,而是说道:“妈带着多喜去地里干活了,这会儿不在家。我去喊成远哥来吧!” “也行。”陈大松点点头,张成远和高明程是连襟,过来帮忙再分点肉,那也顺理成章。 于是陈多福就一路朝张成远干活的地走去,把张成远喊了回来。 他们进院子时,发现院子湿漉漉的。 原来高明程发现刀子钝了没法剥皮后,只能暂时停下来,这一停下来,他就觉得该用清水把野猪洗一下,不然剥皮时,猪皮上的淤泥就容易弄脏肉。 野猪在山里生活时,为了防止蚊虫叮咬,和天敌猎杀,会到泥潭打滚,把泥浆裹在身上,一层层的,硬如盔甲般。 高明程往野猪身上倒水,张成远和陈多福就用刷子把野猪身上的泥巴刷洗干净。 等把野猪洗的差不多了,已是满地的泥水了。 高明程把野猪搬到干净的屋檐下,避免太阳直晒。这时陈大松也把刀子磨好了。 刚磨好的刀锋,在阳光下泛着冷硬的光芒。 高明程先用斧头把猪头、猪脚和猪尾巴斩下来,然后再是剥皮。 张成远的刀功不好,于是他捡起猪头、猪脚、猪尾巴,到院外去烧了一堆火,将皮上的猪毛烧干净。 在紧张的忙碌下,一张完整的猪皮就被剥了下来,这张猪皮可以卖给硝制皮毛的作坊,等硝制好后,就可以做成猪皮鞋。 后世的人们热衷于穿牛皮鞋,但这会儿,还是穿猪皮鞋的人多,毕竟没有那么多的牛皮供应。 高明程把剥了皮的猪转移到干净的大木板上,这块大木板,还是他为了处理猎物时,特意请木匠制作出来的。 看到高明程准备给野猪开膛破肚了,陈多福连忙准备好木盆,等下那些猪下水,都要放到木盆里来。 事情有条有理的进行着,结果高明程在胆管位置摸到一些小硬块,他心底一动,干脆把硬块弄了出来。 那硬块和牛黄类似,也是猪的结石,俗称猪砂。 高明程不由得笑了,没想到这头野猪竟然也是胆结石患者,难怪弱到两条狗就能够弄死它。 他看着手里的猪砂,随意的将之丢弃了。 虽然有人吹捧猪砂、鸡宝这类东西,但实际上,也就牛黄、狗宝和马宝是真正可以入药的,并且常用的还是牛黄。 猪砂虽然也是胆结石,但没有药效,就如人也有胆结石,但没人会用人砂入药一样。 高明程又在胆囊里摸了一下,这回没摸到什么小硬块,不过胆囊他没有丢,因为猪砂不是药,胆囊却是药。 猪胆囊呈长梨形,里面全部是墨绿色的胆汁,高明程将胆囊挂在屋檐下晾干,这玩意干燥后,就是一味中药了,到时候可以带到药交会那儿卖掉。 他把内脏交给陈多福去处理,自己则拿起一把菜刀,准备将猪肉切分。 切分猪肉也是有技巧的,要沿着猪的关节下刀,这样分割起来就很容易,切割下来的骨头也是完整的。 高明程把上好的前腿肉放在一起,又把排骨剃了下来,想到奶奶需要喝骨头汤,于是他分了几斤排骨出来,又拿了两个筒子骨,外加一斤猪肉,这些等下就送给奶奶吃。 至于细奶奶,那也绝对不会厚此薄彼,高明程一边切割,一边分肉,很快就堆成一座座小山了。 这头野猪虽然受了伤,并且还是胆结石患者,但毕竟是一头成年的公猪,重量可不轻,即使剥皮和去除猪下水后,也还出了不少猪肉。 两狗是功臣,因此在切割时,高明程就先切了三块五花肉,给它们补充油水。 大黄算是蹭吃蹭喝,但它自觉自己也出了力,吃的可欢了,丝毫没觉得不应该。 在三人的忙碌下,这头野猪很快就处理的差不多了。 高明程给陈大松家和张成远家都分了些肉,这算是员工福利了。 陈大松得了一斤后腿肉和一些骨头以及一副小肠,整个人乐呵呵的,他没什么文化,不然怎么也得说一句:跟对了老板,就真的不一样! “明程,中午也在我家吃吧?我让你婶子多煮点饭。”陈大松笑着说道。 不过高明程却拒绝了,而是说道:“不了,我中午去细奶奶家吃饭。” 现在都已经十一点半了,该煮中午饭了,他等下就要去老村那边一趟,给自家爸妈家和细奶奶家送肉,顺便在细奶奶家吃饭。 没有女儿的他,可喜欢高壮家的小圆圆了。(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六章:见者有份 高明程带着骨头和猪肉进门时,不管是高远见还是罗小华,脸上都带着笑容,就连带娃过来蹭饭的黄素娥,也是满脸的喜悦。 黄素娥的大儿子已经三岁了,正拿着一根棍子在玩,因为调皮常在外头跑,晒出一身黑皮了。再看黄素娥的肚子微微凸起,像是又怀上了。 高明程一愣,随即算了一下日子,想起明年春天时,他大哥的女儿就会出生,也就是说,现在已经怀上了。 原来如此,难怪之前黄素娥和张金玲吵架时,他妈都偏帮黄素娥,除了更喜欢黄素娥外,也和黄素娥怀着孕有关。 高明程把肉放下,简单的说明了下来意,就准备走了,省得话不过三又吵起来了。 饶是如此,等他走后,他妈还是有话要抱怨。 “老二手里提着的是给后头那户人家的吧?呵,他家才几个人,居然给那么多肉!老二这个胳膊往外拐的儿子,真是白生了!” 高远见心里也不是滋味,因为高明程送给细奶奶家的肉,明显比送给自家的肉要多些。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因为高明程是要在细奶奶家吃午饭的,因此才特意多带了些肉,他胃口大,那些带来的肉,就有不少会落入他的腹中。 高明程提着一篮子肉和骨头走进细奶奶家的院子,立即听到小圆圆那软萌的声音。 “大伯!~” “哎,小圆圆好啊,大伯给你带肉来吃了!”高明程伸出手,摸了摸小圆圆的脸蛋,小孩子的皮肤嫩,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 “明程哥,奶奶正要我去牛尾岭那边喊你过来吃饭呢。你进山打野猪了?”高壮摘下头顶的草帽,接过高明程手里的篮子。 他看着一篮子的肉和骨头,看向高明程的目光,充满了崇拜。 他明程哥真厉害!这么快就从山里打到野猪,还收拾好了! “不是我打的,是黑虎和精灵打到的。”高明程笑着把事情经过简单的说了下,然后看到何秀曼将篮子提进厨房去。 细奶奶正在厨房煮饭,看到高明程送了这么多肉来,当即对高壮说道:“壮壮,缸里的水不多了,你去井里打两桶水来!” “哎。”高壮应着,走进厨房,拿起地上的水桶和扁担,熟练的挑着空水桶出门去了。 高明程看着高壮的背影,发现短短几年内,高壮的肩膀厚了些,这是挑多了担子形成的。 而细奶奶,随着年纪的增长,她越发显露出老态来,因为常年挑担子,一边肩膀都彻底变了形。 这是艰苦岁月烙印在农民身上的痕迹。 何秀曼决定自己来煮饭,让细奶奶出去和高明程说说话。 细奶奶笑着说道:“明程也不是外人,等壮壮打水回来后,他们兄弟两个说话就行,我给你烧火,你把另外一口锅也洗干净,等下一边锅炖骨头,一边锅炒菜。明程带来的那些排骨都炖了,那肉就放盐腌着,等明天再吃。” 高明程往这边送了十斤排骨和两斤前腿肉,还有半边板油,绝对够所有人吃个痛快了。 一个小时后,排骨已经炖熟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味,飘的满院子都是,住在细奶奶家附近的邻居们,闻着这肉香味,只觉得碗里的素菜越发没意思了。 哎,他们怎么就没有早早的和高明程打好关系呢? 这一顿排骨大餐,大家都吃的尽兴,就连小圆圆都吃了三块排骨,吃的满脸满手都是油。 饭桌上,细奶奶说今年她又种了不少红薯,等挖了红薯后,还打算做一些红薯粉出来。 细奶奶说道:“明程,你爱吃红薯粉,到时候我给你送几斤。” 高明程立即想起那年天干,细奶奶也是种了很多红薯,准备做红薯粉,结果老村这边的井里没水,于是把红薯和工具都弄到牛尾岭那边,利用高明程家的那口井做出了红薯粉。 虽然高明程不是很爱吃红薯,但高家村家家户户都会种红薯,他自然也不例外,只是他种的不多,种了三分地的样子,夏天时能薅红薯叶吃,秋天时也能够挖一些红薯出来。 高明程就问细奶奶,今年家里种了多少红薯。 高壮抢答了:“种了两亩山地!” 高壮是最不爱吃红薯了,因为小时候红薯下来时,那是天天吃,顿顿吃,都把他吃伤了! 但细奶奶很坚持,她的理由是要多种一些红薯,这样才好做红薯粉,秀曼爱吃! 一句秀曼爱吃,高壮就认了,捏着鼻子管理着那两亩红薯地。 红薯虽然好种,不怎么需要施肥。 但是红薯需要翻藤,蔓延出去的红薯藤,如果时间久了,就会长出根须扎进土里,然后就会长出小红薯来。 只是这样一来,主根就长不出大红薯了,总的来说就是亏了。 因此每隔一阵子,就要给红薯翻藤,以防止红薯藤生出根须来。 在翻藤的过程中,难免会把藤扯断,那些扯断的藤,就会成为猪的口粮。 高明程也有些咂舌,两亩地的红薯也有不少了,想要全部做成红薯粉,那可是一件大工程。 不过提起了地,高明程还得提醒一句:“细奶奶,明年你们都去县里住了,这村里的地就不能种了,是准备荒着,还是借给别人种?” 提起这个,细奶奶满脸的心疼和纠结。 她是真舍不得村里的这些地啊! 要不是为了孙子和重孙女的未来,细奶奶是打死都不肯离开高家村的。 在村里住了一辈子,她深知人心,不管是借,还是租给别人种,久而久之,那就是别人的了! 即使是荒在那里,也会被别人今天占一点,明天占一点,久而久之,那也还是别人的了。 到时候就算想吵架,自己家人口少,也吵不赢人家。 每每想起这个,细奶奶就心疼的辗转反侧的睡不着。 高壮看着奶奶那心疼的样子,都忍不住说不去县里住了。 他想了想,说道:“田我打算抛秧,地的话,离家近的还要种,太远的就算了。” “田不种不行,还得交公粮呢。抛秧产量低一些,但总比没有好,还轻松很多。地就种一些耐干旱、好打理的庄稼,红薯、黄豆、花生、冬瓜、南瓜什么的,反正有收获就行。” “到时候我每隔几天,就骑着自行车回来一趟,也可以跟着明程哥你一块儿回来干活。” 高明程听完高壮的打算,认可的点了点头。 他总是要隔三差五回高家村一趟的,所以带着高壮一块儿回来干活也行。 不然一下子不种地了,细奶奶心里肯定难以接受。 他说道:“挺好的,那就这样吧!村里是根,也确实不能不要。” 得到高明程的认可,高壮脸上堆满了笑容,高兴的嗯了声。 这个法子,的确很照顾大家的情绪,细奶奶和何秀曼都很接受,要是完全不要田地了,别说细奶奶,何秀曼也是不能接受的。 她向往县里的生活,但同时也对土地有着一份挚爱。 农民没了土地,就如鱼没有了水,都是难以接受的事情。 吃过饭,又闲聊了一会儿后,高明程就慢悠悠的回到牛尾岭那边。 切好的肉放在堂屋里,肉上盖着一层棉布,可以有效防止苍蝇叮咬。 肉的旁边,三条狗依次盘坐在那儿,似半睡半醒,听到高明程的脚步声后,三狗就陆续起身,摇着尾巴迎上前来。 “不错,坚守岗位,都是好员工!”高明程嘉奖着,决定多留一点肉给三狗吃。 家里情况正常,他就往鸡舍走去,此时太阳高照,气温很高,鸡舍里的石灰水已经干透了,地面白白的,还有个别鸡的脚印子留在那儿。 在鸡舍的旁边,摆着一筐樟树叶和艾草,显然是打算等地面干透了后,再铺上去的。 高明程就顺手铺了,还顺手在鸡窝的位置捡到几个鸡蛋。 鸡蛋也是有保质期的,气温高的话,就容易坏,所以捡到多少,都要带回县里去卖掉。 昨天许多美说县里没有柴火用了,因此他打算装一些柴火回去,许是习惯了,大家总认为柴火煮出来的菜,要更好吃一些。 但高明程觉得这是因为烧柴火,比烧煤球,要好控制火候些,你要小火,就撤掉一些柴火,你要大火,就多添柴火。 而煤球呢,一开始火势弱,等彻底烧透了,又火势过猛,不能根据不同的菜来变换火候。 高明程来到堆放柴火的地方,用斧头劈碎整根圆木,每根大约三十厘米左右,至于细碎的树枝,不方便堆放,也不经烧,就留在村里这边用。 把劈好的柴火码放在车斗里,高明程又拿着竹筐去菜地里摘菜了。 这会儿辣椒和茄子依然是大部分人的盘中餐,扁豆、毛豆、小白菜、荠菜、丝瓜、南瓜、空心菜等,也是饭桌上的常客。 扁豆就种在鸡舍的旁边,藤蔓缠绕在一根根树枝上,一面开着花,一面结着豆荚。 种上五六株扁豆藤,就能够一直吃上很久。 倒是早春种的豇豆和黄瓜已经老了,藤都枯萎了。 高明程整整摘了一筐的菜,将之放在车斗上,然后又把今天从鸡舍里捡到的鸡蛋也放上去,最后则是放野猪肉了。 野猪的猪头、猪脚都被张成远给烧了毛又洗净了,高明程给了张成远一只猪脚,一副水油、几斤龙骨和一斤后腿肉。 剩下的则放在干净的竹筐里装好,内脏单独放在一个竹筐,省的腥臭味把肉给熏坏了,在肉的最上面,还有两块肉,都用棕树叶子给穿好了,一块送给高守旺,这位可是合作伙伴,一块送给黄大志的爸妈家。 都说见者有份,自然不能落下他们。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七章:河山村 第488章河山村 高明程带着一大堆的猪肉回来时,立即引起高淑芳的欢呼。 “二哥,你又进山去打野猪了?你真厉害了!哈哈,家里好久没有吃野猪肉了!四嫂,你赶紧去烧火,我们先把猪头煮熟,把肉拆分出来!” 看着高淑芳风风火火的去厨房干活,高明程只是笑了笑,继续把车斗上的东西卸下车。 黄大志也在旁边一起帮忙卸货。 只是那些猪肉,他并没有完全搬下车来,竹筐里还留着三大块,每块有个三四斤左右,这些是准备送人的。 高明程对高淑芳说道:“伱看着收拾,把肉切成两斤左右一块,然后放进冰箱里。那副板油今天也要熬出来。大志,你也拿一块肉回去,再拿点骨头吧!” 高明程递给黄大志一块两斤的肉,和一些骨头。 黄大志不好意思的笑着说道:“明程,你之前都给了我爸妈家两斤肉了……” “拿着吧,这么多肉呢,大家分一分,一起吃个痛快。剩下的我得给国兵叔、明万和肖大哥他们送去。” 高明程把分给黄大志的肉放进一个小菜篮里,这个菜篮等明早时,罗丽再带回来即可。 盛情难却,黄大志只得笑着接过。 这会儿才四点多,罗丽还得留在店里卖货,因此黄大志先回去,并且对罗丽说道:“你晚点回也行,今晚我煮饭。” “哎,好。”罗丽点头,明白黄大志的意思。 高淑芳和张金玲都在后院忙着洗切和炖肉,许多美也还要带孩子,所以她得留在这里卖货。 高明程又开着他的拖拉机出门送礼了,自然又收获了一堆感谢的话,并且还得知了一个消息,那就是高明万的老婆王秀秀怀孕了! 店里的罗丽怀孕了,家里的大嫂怀孕了,现在弟妹王秀秀也怀孕了! 这可真是赶着生娃啊! 高明程先是感慨一句,随之又担心起他的幼儿园来。 王秀秀作为幼儿园未来老师中学历最高的人,是很受他看重的,可女人就是这点麻烦,一旦怀孕,紧接着又要生孩子带孩子,没法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所以他的幼儿园想要正常开学,还得请个更合适的人来才行,这个人要年纪大点,并且已经生过娃,在三十岁左右最好。 除此外,还要有一定的学识才行。 想了一圈,他发现这辈子的交际圈比较小,看来还得麻烦李菲介绍一个了,并且李菲介绍的,还可以就在李菲那里学一些幼师技能。 想起幼儿园,于是他顺路去了一趟幼儿园的工地。 这会儿仍然有人在工地里做事,五六个工人正在搅拌水泥,准备把地面硬化,他过去时,大部分地面已经硬化好了,就剩下一点空地需要收尾。 幼儿园这个工程项目,都是高明程外包出去的,所以不需要负责工人吃喝问题,除了花的钱多点外,轻松省事很多。 因为在铺水泥,他也就没有进去了,只在外面看了看工程进展。 在外面逛了一圈回来后,高明程就闻到满屋子的肉香味了,还有一股熬猪油的香味,这种香味掺和在一起,简直香的人直流口水。 猪头已经煮熟,被捞出来拆分了,一碗猪脸肉,一碗猪舌头、一碗猪耳朵、一碗骨头里拆出来的碎肉。 猪肚、猪大肠也焯水洗净切碎了,这些并不一定今晚就吃,但提前处理好,就不会有异味。 看到他回来了,许多美抱着小旭旭说道:“明程,隔壁几户邻居知道你进山打了一头野猪回来,就到我们这买了一些野猪肉回去,我按市价卖给他们,一共卖了十来斤。” “行啊。”高明程点头,即使分了不少肉出去,但自家的肉,还是有很多。 现在的冰箱,容量比较小,放不了多少东西。不像后世的对开门冰箱,能放下很多食物。 高明程接过许多美怀里的小旭旭,说道:“今年山里有不少野猪,我准备以后每个月进山打一头野猪来吃。到时候吃不完的,也可以摆在店门口卖掉,等天气冷些了,还可以做成风吹肉。” 对于高明程的决定,许多美自然是大力支持,自从她认识高明程以来,高明程已经打到过很多头野猪了,因此她对高明程是很有信心的。 最近家里有不少进账,许多美的心情也很愉悦。 当天晚上,自然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欢声笑语不断。 平常虽然也经常买肉吃,但总不如这一顿吃的畅快,高明里吃的肚子圆滚滚的,再看旁边的老婆张金玲,在灯光下,他只觉得张金玲比以前漂亮了不少,皮肤看上去没有那么黑了。 并且柔和的灯光,修饰了张金玲脸上的斑点和大嘴,竟显得格外的诱人起来。 喝了一杯酒的高明里眼神逐渐迷离起来,一个念头盘旋在脑海中,久久不散。 等桌上的人都散了后,高明里没心思看电视了,先上楼去洗了澡,躺在床上胡思乱想着。 而张金玲完全不知道他已经心猿意马了,仍旧留在下面和高淑芳一起收拾厨房,并且把服装店的地板拖干净后,这才上楼去洗澡。 等她带着一身水汽进了屋子时,就被蓄谋已久的高明里如饿狼扑羊般的扑倒了。 接下来灯光乍暗,遮住满室春光。 第二天一早,张金玲是笑着送高明里去上班的,并且一直盯到再也看不到他的背影了,这才折回身去。 这一幕,被高淑芳看在眼里,她不由得冲张金玲促狭的笑了笑,并且乐见其闻。 之前四哥和四嫂的关系不好,身为妹妹,她也是在心底担心过的。 现在好了,哥哥们和嫂子们的关系都很好,她就放心多了。 高明程吃过饭后,也要出门去奔波了,今天准备去黄大志说的那个村子收古董。 那个村子名叫河山村,比较偏僻,毗邻蛟溪,开拖拉机过去,都得近一个小时才行。 半个月前,这里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由于父母不公,加上受人挑拨,一户人家的两兄弟大打出手,激愤之下,弟弟用榔头砸在哥哥的头上,哥哥倒下后,就没有再起来了。 父母本来就宠爱小儿子,小儿子杀死大儿子后,竟然为了不让小儿子坐牢,就对外说大儿子是生病死的,并且要求知情的邻居们保守秘密。 出于情分,大家都答应了。 但事情最终还是败露了,因为他们家把大儿媳给关在家里,又答应大儿媳给她一份钱,让她回娘家再嫁。 大儿媳明面上答应了,但是得了自由后,转身就跑到县里报案,于是县里的民警就前去侦办这起杀人案了。 当时是由小宋警官带队办案,黄大志是他的小组成员,就一块儿跟过去办案了。 案情倒是简单,民警来了后,知情的邻居们也就不再替那户人家保守秘密,把事情的经过都说了出来。 杀人案是板上钉钉了,因此很快就抓捕凶手结案,但黄大志在走访村民时,却发现有些人家的家中有类似古董的东西。 于是他就记在心里,并且告诉了高明程。 高明程过去时,发现整个村子的氛围不太好,其中一户人家看着格外凄凉。 这户人家生了两儿一女,女儿早已经外嫁,现在两个儿子一死一坐牢,老两口顿时没了心气神,也不愿意下地干活,就在家里这么待着,干熬日子了。 邻居们因为没有保守秘密,也不好登门说话,反而避着他们家走。 但每一个恶性案子,也有好的一面,那就是起到某种教育,在多子女的家庭中,偏心是难免的,五根手指还不一样长呢,就算手心手背,那也分肉多肉少。 这户人家因为父母不公,兄弟不和,造成了一死一坐牢的局面,倒是给村里的人提了醒,对待子女时,也改了态度,即使是对待不受重视的女儿,也多了几分温情了。 高明程在村里逛了一圈,河山村的地形不错,虽然也靠近一座大山,但大部分地势平坦,且濒临蛟溪,水网众多,因此这里的稻田比较多,这会儿稻田里的禾苗长势极好,绿油油的,稻穗上,已经开着稻花了。 阡陌田野间,有人挑着担子,有人弯腰劳作。 溪水边,也有年轻的妇人正在那里洗衣服,倒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们,只需做些轻松的活,还能够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说说话。 高明程的目标,就是这些奶奶辈的人。 他拿出一包瓜子,自来熟的朝人群走去,先是朗声打招呼,然后给大家散瓜子吃,再说起了他的来意。 “……我收以前的旧东西,什么瓷器罐子,什么以前的木床木箱,或者以前留下来的铜钱,墨条、砚台之类的,都收。” “什么价钱?”有精明些的老太太问道。 高明程说道:“得看东西,不一样的东西,就不一样的价钱。反正好东西就会贵,给你们说个数吧,我收过最贵的,是这个数。” 高明程竖起一根手指。 “十块钱?” 高明程摇头。 村民再猜:“一百块钱?” 高明程失笑,说道:“一千块钱!那户人家有一个很漂亮的咸菜坛子,还有以前祖上留下来的墨条、砚台以及一把古钱币,我瞧着成色都不错,着实喜欢,就用一千块买下了!” 高明程一边说,一边从兜里掏出一大把的现金,大部分都是五十块的,那么厚,看着就有千把块了。 这一幕,可把大家给刺激的,有人甚至幻想起自己家里的那些东西,也能够卖到一千块钱来。 只是当大家这么问时,高明程又含糊不清的说道:“得先看货,货好,价钱就好。” 他用一千块这个故事,吊起了大家的胃口,也激发了大家的积极性。 果然,在他说完后,立即有个精神抖擞的老太太拉起高明程的手,就要往自家走去。 “你跟我来,我家里有以前的旧东西!” 别看她上了年纪,但走起路还老快了,幸好高明程不怕,轻松的跟了上去。 “这宋奶奶怎么做什么都快一步!”有人抱怨起来,也有人忙不慌的朝自家走去,打算翻箱底,把家里有的旧物给找出来。 一千块!这一刻,大家都幻想自己家里的那些破烂东西,也能够卖出一千块的高价来。 看到大家都行动了起来,高明程在心底暗笑不已。 很快,他就跟着这个宋奶奶来到她家了。 只是到家门口时,宋奶奶又恢复了精明,对高明程说道:“你就站在这里,不准进院子来。我等下就把东西拿出来。” 高明程应道:“好。” 然后他就看着宋奶奶快步进了家门,甚至还把房门给关上了! 好在院子门没有关,高明程站在院子外,也能够通过大门,把院子里的情况都看清楚。 院子里晒着一些菜干,墙角还堆着一些猪草,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院子,没什么特别的。 高明程收回视线,继续打量附近的情况。 在村里疯跑的孩子们,已经注意到高明程这个生人,胆大的男孩子就站在旁边盯着高明程看,女孩子则躲在远一些的地方。 高明程冲这些孩子们笑了笑,然后问其中一个身高看上去比较高的男孩子:“你今年几岁了?怎么没去学校读书?” “我才不读书呢!读书有什么好玩的?老师还要打手心板!”男孩冲高明程扮鬼脸,还吐出舌头发出嘞嘞嘞的声音来。 他身后的小弟们,立即有样学样,也朝高明程吐舌头,嘞嘞嘞的声音久久不息。 高明程没生气,反而哈哈的笑了起来。 他觉得这些孩子蠢萌蠢萌的。 看他不生气,大男孩也就不朝他扮鬼脸了,又朗声问道:“你是谁?站在宋小米家的门口做什么?” “你觉得我是做什么的?”反正暂时无事,高明程干脆逗起了小孩。 大男孩冥思苦想了一会儿,才说道:“你是宋小米的舅舅吗?一直听说宋小米有个舅舅,但是我们都没有见过,听说她舅舅当兵去了。” 听到这个猜测,高明程不由得挺直了身板,嘿嘿,看来他身上也有几分军人气质啊,不然小屁孩也不会这么猜。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八章:败家的祖先还怪好的 “他不是我舅舅。”一个女孩子弱弱的声音响起,她就是宋小米,也就是这户人家的孙女。 他循声望去,看到说话的小女孩穿着一条碎花裙,扎着两个麻花辫,长得还是比较可爱,跟身边一群身上脏兮兮的孩子相比,算的上干净白皙了。 “小米,阿俊,你们一边玩去!”院子里,那位精神抖擞的宋奶奶走了出来,挥手让围观的孩子们离开。 孩子们起哄离开,但高明程知道,他们只是绕了一个圈,然后又趴在一处稍矮些的墙头那儿。 破旧的矮墙上,几个小脑袋冒了出来。 “哪,东西就在这里了。”宋奶奶指着一口破旧掉漆的箱子,箱子的盖子都没了,只用几张旧报纸盖在那里防尘。 宋奶奶把旧报纸掀开,立即露出里面的东西来。 里面有两杆旧式的烟枪,这种烟枪,不是用来抽烟丝,而是用来抽鸦、片的。 除了两杆烟枪,还有几本书本,一块断了链子的怀表、一块砚台、几支毛笔以及半截墨锭。 看到这些东西,高明程不由得有些失望。 这些东西,看样子,十有八九是民国的。 年代近,且不是什么珍品,不值什么钱。 高明程都没有上手,直接问道:“宋奶奶,家里还有别的瓶瓶罐罐吗?” 瓷器值钱,哪怕是清朝的普通官窑瓷器,也顶这一箱子破烂了。 宋奶奶皱眉,不满的说道:“你还没看呢!” 高明程说道:“不用看,顶多是民国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值多少钱。” 宋奶奶不高兴了,问道:“那你说这一箱子东西值多少钱?” 提及钱,高明程还是蹲下身,伸手在箱子里翻找起来。 两杆烟枪都是普通品质,且这玩意也没什么收藏价值,毛笔像是南昌的文港毛笔,但是年代久了,毛已经失去光泽,一扯就能掉落。 怀表的链子断了,里面的怀表自然也是坏的了,并且还有斑驳的锈迹。 至于那几本书,分别是《千字文》、《三字经》、《三侠五义》、《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那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引起了高明程的注意,虽然他学历不高,但也知道,石头记,就是红楼梦,而红楼梦可是四大名著之一! 几年前,他在书店给许多美买了一些书,其中就包括《西游记》、《红楼梦》这些书,只不过那些书都是近几年才出版的。 而这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则是清朝的! 并且还是甲戌本! 高明程拿起那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翻看着,纸质已经发黄,翻开后,还能够闻到一股霉味,并且书封也很旧了。 但这些缺点,正佐证了这的确是一本古籍!是具有研究和收藏价值的古籍! 高明程不动声色的把书本放下,又拨动了下箱子里的东西,然后拿起那块砚台。 看到砚台上雕刻的景色时,高明程立即认出那是庐山景色,也就是说,这块砚台十有八九是庐山金星砚,庐山金星砚虽然没有跻身四大名砚的行列,但也是江西的名砚之一。 传闻第一方砚出自晋陶渊明之手,北宋米芾《砚史》云:“庐山青石砚,大略与潭州谷山同。”“色青有纹,如乱丝理幔,扣之有声,得墨快,发墨有光,且有金星,抚之细润。” 这评价,可谓是很高了,古代江西一带的学子,用金星砚也挺多的。 这个砚台很久没有用过了,上面沾满了浮尘,高明程用手将浮尘擦拭,只觉得指腹下的石质坚韧、细腻,手感很好。 并且那雕刻的技艺也不错,线条流畅,景色辨识度很高。 再看旁边的半截墨锭,这墨看似平平无奇,还被用掉了一半,但闻着时,却能够闻到一股药香! 这是药墨! 以药入墨,故称药墨,高明程虽然无法辨认出药墨中的所有药材,但这种药墨,在以前可是很贵的,并且也有一定的收藏和研究价值。 总得来说,这一箱子东西,的的确确都是以前的古董。 看样子,拥有这些东西的主人,应该是以前的一个地主,并且败落家产的原因都有了,就是那两杆烟枪。 但凡沾染上烟枪,自然就落不到好。 高明程查看东西时,全程淡定,没有流露出特别的情绪来,一直紧盯着他的宋奶奶,也没有看出什么来。 查看完毕,高明程说道:“宋奶奶,你听说过千金买马骨的故事吗?虽然你这些东西不太值钱,但你是村里第一个卖东西给我的,我呢,也给你一个不错的价钱,这一箱子东西,一起五十块!卖不卖?” “你可要考虑清楚了,你看这毛笔,一扯,就散了,都要朽掉了,再看这怀表,怀表最多是民国的,还断了链子生了锈。还有这几本书,都发黄有霉味还有虫子咬出的洞了!” “本来出价二十,都过得去,但谁让你是第一个卖货给我的人呢。五十块,你愿意卖,我就收走,不然就算了。” 高明程一连串的话,给了宋奶奶很大的压力,眼看着高明程随意一扯,那毛笔就成了秃头的,宋奶奶也是眼皮狂跳。 高明程说完后,就站起身,作势要走了。 “这个价我都亏的厉害,你要是不卖,我就去别家再看看了。” 不等他真的走,宋奶奶已经喊住他了,说道:“卖就卖!你先给我五十块!” 生意做成后,高明程就递给宋奶奶五十块钱。 他搬起木箱,就要往外走去。 结果宋奶奶又喊住了他,宋奶奶手里攥着那五十块钱,脸上带笑,说道:“你人还不错,这样吧,你先别走,我还有两个东西要给你。” 说着,宋奶奶又进了屋子,不过这次很快就出来了,出来时,她手里拿着两个东西,一个是精美的鼻烟壶,一个是画轴。 宋奶奶不舍的把鼻烟壶递给高明程,说道:“你看看这个。” 高明程接过鼻烟壶,第一眼就被它所吸引,因为它是粉彩葫芦的造型,色彩鲜艳,造型小巧,拿在手上把玩,大小合适,再拧开盖子,盖子上自带一个小小的匙,这个匙是为了把葫芦里面装着的鼻烟挖出来,然后便于嗅进鼻腔里的。 好家伙,这户人家先是抽鼻烟,紧接着还抽上了烟枪,那么他们家败落,那是一点毛病都没有的! 高明程只感慨,这种家庭,居然还能留下东西来。 再看底款,有着乾隆年制四个字。 看到这四个字,高明程就精神起来了! 这是一件大开门古董啊! 看完了鼻烟壶,高明程的目光又看向那副画轴,心里对这幅画轴的期待值一下子就拉高了。 宋奶奶是有心卖东西,自然就把画轴给打开了。 画轴不大,已经装裱过了,画面看着还算比较干净,刚打开画轴,一条鱼就跃然于纸上了。 整个画纸上,除了一条鱼,就只有右上角有一个画家的署名和印章。 只是搞艺术的人不走寻常路,高明程辨认了一会儿,才辨认出画家是谁来。 这个人的署名,认字难认,但是认字形的话,反而好认,你要是看到署名的前二字又似“哭”字,又似“笑”字,后二字像“之”字,整个一哭笑不得。 那你就该知道,这是清朝著名的画家八大山人的画作了! 八大山人不是八个人的统称,而是一个人的外号,这人就叫做朱耷。朱耷也叫朱道朗,绰号良月,晚年的时候改称为“八大山人”。 这个时候,他以卖画为生,所以存世的画作还是比较多的,也是其艺术造诣精深的时候。 朱耷本是明朝的皇亲国戚,但是在他19岁时,明朝灭了,内心悲苦的他于是削发为僧,从此隐姓埋名,遁入空门。 他在36岁那年,又弃僧入道,在南昌创建了青云谱道院,并在此隐居,晚年后,他独自居住在章江门外的一座陋室里,靠卖画为生,孤寂贫寒地度过了他的晚年。 高明程回想起这位画家的一生,不由得又想起了梵高。 搞艺术的人不容易啊,生前贫寒,死后画作倒是炒成天价了! 可惜,这份荣誉,画家本人是难以获得了。 不得不说,宋奶奶还是很有眼光的,她后面拿出来的这两样东西,都是精品! 看过东西后,高明程不疾不徐的说道:“宋奶奶,你觉得我这人不错,我觉得你这人也挺好的。这两个东西呢,我都比较喜欢,一个色彩好看,一个寓意好,年年有余嘛!所以我愿意一百块一个买下,你看要不要卖?” “一百块一个?没得多了?”宋奶奶迟疑了,她摸着那个粉彩葫芦鼻烟壶,满脸的不舍。 她说道:“这个鼻烟壶,可是我爷爷最喜欢的鼻烟壶了!不过我爸后来抽大烟,就没怎么用过这个鼻烟壶了。” 高明程说道:“这鼻烟壶虽然好看,但是它小啊!你看,才这么点大,能值一百块,已经不错了!” 高明程这话,纯属忽悠了! 鼻烟壶哪里有大的?并且瓷器得看做工、釉彩、以及年代和出产地,不是大就值钱,也不是小就不值钱。 这位宋奶奶的祖上,肯定是这一带的地主,家里有不少钱的那种,可惜由于家族败落,以及时代的关系,宋奶奶看上去是不识字的。 不然她就不会把那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也放在木箱里了。 高明程继续说道:“宋奶奶,你再看这幅画,画不大,还只有一条鱼!画上连个颜色都没有,就是用墨水画的!要不是它寓意好,哪里能值一百块?你说是不是?” 宋奶奶的眼角又抽了抽,忍不住说道:“这画也是我爷爷很喜欢的。以前是挂在我爷爷书房里的!” 因为这鼻烟壶和画,都是宋奶奶的爷爷心爱之物,所以宋奶奶的情绪有些激动。 高明程又想以退为进,作势要走,但这回宋奶奶没有喊住他,而是毅然决然的说道:“三百块!你要是同意,就卖给你了!” “三百块?!这么两个小东西,要三百块……”高明程习惯性砍价。 无商不奸嘛。 但是看到宋奶奶满脸的不舍,他最终还是同意了这个价钱,毕竟这两件东西,都是很值钱的! 当然了,三百块在村子里,也是一笔大钱了! 这就是所谓的信息差,很多人都靠信息差来赚钱。 高明程说道:“行吧行吧,看你也不容易,三百就三百吧!宋奶奶,你祖上又是抽鼻烟,又是抽大烟的,肯定都败光家产了吧?你还能够留下这些东西,不容易了。” 如愿卖了三百块钱,宋奶奶的脸上堆起了笑容,并且说道:“哎,多亏了我爸败光了家产,不然那几年,有得我们受的!” 看她语气轻松,似乎还颇为得意,高明程不由得笑了。 看来这位宋奶奶的爸爸,是在某个关键时期之前败光家产,然后一跃从富农变成贫农了! 宋奶奶又继续说道:“我爸抽上大烟后,就开始卖家里的地、牲畜、还有我爷爷奶奶攒下的那些东西,后来我妈觉得这样不行,背地里捡了几样东xz了起来。哎,那会儿我爸已经快把家产都败光了,我妈左看右看,也只找到这点东西藏起来。” 宋奶奶叹息一声。 这些东西在地底下藏匿了十几年,还是前几年她想起了这事,才让几个儿子把东西挖了出来。 好在她爷爷最喜欢的鼻烟壶和画,还是好的。 只是可惜了,这些东西本来是传给她哥哥的,但她哥哥却生病早亡了。 于是东西就落到了她的头上。 这提起了以前的事,宋奶奶不由得又多说了几句,话里话外,满是感慨。 而就在这时,宋奶奶卖破烂卖了三百五十块钱的消息,也被蹲在墙头围观的小屁孩们宣传的满村子都知道了。 于是那些回家翻找东西的人听了,手里的动作救越发快了起来。 很快,宋奶奶的隔壁邻居就捷足先登了。 她捧着一个腌咸菜的坛子,笑呵呵的跑了过来,试图也卖出高价来。 在南方,一般都是冬天才腌咸菜,这会儿坛子是空的,只是还残留着一股咸菜的气味。 又有生意上门,高明程当即打起精神来。 只是还没等他把这个坛子鉴定出来,就又有人带着东西找了过来,于是高明程就向宋奶奶借了院子用,说就在这里收货。 宋奶奶欣然答应了,同时一双精明的眼睛盯着村民们带来的东西看,她想通过这些,来判断高明程给她开的价钱,是不是有问题。 结果全场买卖下来,高奶奶发现她是卖到最高价钱的,很多人只卖了五六十块,有些人甚至才卖到十来块。 只是大家都知道宋奶奶可是卖了三百五十块钱的,于是就想抬价。 但那些东西,的确不如宋奶奶拿出来的鼻烟壶和八大山人的画作值钱,只是也不好太得罪人了,于是就推说宋奶奶是第一个愿意卖他东西的人,因此他出的价钱才高了些。 此话一出,那些比宋奶奶慢了半拍的妇人们简直要气死,纷纷对宋奶奶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眼神。 宋奶奶发现果然是自己卖的价钱最高,心里也得意。 等高明程带着大半车的东西离开后,宋奶奶摸着宋小米的头,笑着说道:“奶奶给你割肉吃!还给你大哥娶个媳妇回来!” 宋小米才六岁左右,听到有肉吃,就咧嘴笑了起来,还一路快跑到田地里,大声的告诉她大哥,他要有媳妇了。 童言无忌,倒是惹得在田间地里头干活的人哄然大笑。 大家纷纷打趣宋小米的大哥宋金谷,惹得宋金谷脸都红了,但心底却也期待起来,因为他和隔壁村的一个姑娘两情相悦,就差彩礼提亲了! 宋家的欢乐,高明程不知晓,但他的欢乐,已经浮现在脸上了。 回家的路上,他一路哼着“倍儿爽”这首歌,心都快要飞起来了! 八大山人的字画,在后世的最高成交价为1.187亿元! 这个价钱或许是因为很多因素才造成的,但也意味着,他手里的这幅画作的升值空间极大! 不说卖一亿吧,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应该都是有可能的! 如此情形,他自当以歌声来发泄出内心的喜悦之情。 开着拖拉机,迎着风,他大声唱了起来。 …… 爽爽爽爽! 天是那么豁亮地是那么广 情是那么荡漾心是那么浪 歌是那么悠扬曲儿是那么狂 看什么都痛快今儿我就是爽! …… 这本书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推荐了,订阅新增太惨了,因此每更新一章,就要掉好几个均订。。。。 哭泣,所以写几个大章,这样均订看着掉的慢些,咧嘴笑~~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九章:疯狗咬人 看到高明程收了大半车的古董回来,张金玲的神情有些失落。 前几天,她就回了一趟娘家,把家里留着的那几枚古钱币拿到县里来,并且找了机会给高明程看。 可惜高明程看过后,就告诉她,那的确是宋朝的古钱币,但是不值钱,让她自己留着收藏就好。 张金玲没怎么读过书,但也从许多美的口中,多多少少知道以前的一些朝代,宋朝离现在,还蛮久的。 都说古董存世的时间越久越值钱,那怎么宋朝的钱币就不值钱呢? 高明程倒是给她解释了,说宋朝的铸币数量巨大,所以古钱币的存世量也巨大,其实古往今来的市场都一样,物以稀为贵,什么东西一多,就都不值钱了。 比如现在彩电冰箱贵的要命,但再等十年,基本家家户户都能够买得起彩电和冰箱了。 没法利用家里的那几枚古钱币赚钱,不只是张金玲失望,张家人也都挺失望的。 看到弟妹的脸上流露出失望的神情,高明程也没法子。 非要他收下,那也行,但的确不值钱。 如果张家没钱吃饭了,那么卖掉也行,但现在家里的情况显然没到那一步,所以还不如留着,以后传给后代,也能增加见识。 高明程把拖拉机停在后院的巷子里,迈着轻快的脚步,把车上的东西搬到二楼他住的房间里。 这一次在河山村还是收到不少东西的,但最好的就两样——粉彩葫芦鼻烟壶和八大山人画作! 按照惯例,这两样东西,他会自己留下收藏,以待时机合适再出手,或者永远收藏,以后传给子孙后代也行。 在高明程把东西分类放在柜子里时,许多美抱着小旭旭也上楼来了。 许多美说道:“今天上午毛子又来找你了,还带着一包东西,他看上去有些着急似的,只是看你不在,又急匆匆的走了。” 毛子之前就来找过高明程,奈何这几天高明程脚不沾地,忙的连轴转。 高明程抬腕看了下手表,他今天上午只跑了一趟河山村,回到家里也才十一点,离吃中午饭都还要一会儿。 于是他说道:“我现在就去他家一趟!” 毛子也算是他的合作伙伴了,毛子连续找了他两回,要么是收到好东西了,要么就是身上没现钱,急着把手里头的货物卖给他。 不管怎么样,先去看看情况。 高明程从放钱的箱子里抓了一把钱,大概有几百块,揣进兜里,就准备出门去了。 他没开拖拉机,大步朝前走去,顺便看看街道两边商家的买卖情况。 在这条街,现在开店卖高档服装的店铺,只有高明程一家,但也有一家店铺专门卖女装,门面不大,卖货的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那女人化着妆,穿着一件稍显暴露的裙子,因而惹得不少人注视的目光。 再看她的店铺墙上,贴着不少海报,以及从时尚杂志上撕下来的图片,图片上人物的着装,俱是一片清凉。 这种着装打扮,放在现在的小县城,的确是很特立独行,但也因此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所以店里的生意看着似乎还不错。 高明程一路快走,五分钟后,他就来到毛子家了。 只是毛子家竟然家门紧闭,并没有人在家。 想到毛子有一个智商低下的弟弟,于是高明程朝猴子家走去。 当毛子在外做事时,会把弟弟托付给猴子的妈妈看着,他们两家互帮互助,关系还不错的。 只是当他问起毛子时,猴子的妈妈却是一声叹息,说道:“今天早上,也不知道从哪里跑来一条疯狗,竟然发起狂来,一连咬伤了好几个人,小猫也被咬伤了,别人被咬了,还会跑,他连跑都不知道,大腿上被咬掉了这么大一口肉去!” 猴子的妈妈用手比划了下伤口的大小,满脸的心疼。 “后来有几个男人抡起扁担来打狗,但那狗太凶了,着实厉害,挨了几棍子打后,竟然还是跑掉了。再后来,又听说那条狗是某个领导的家属养的,于是狗也不敢再去打了,只能自认倒霉。” “前不久,毛子东凑西凑的找人借了钱,带他弟弟去医院看病了。” 听完这番话,高明程眉头紧皱。 问清去哪家医院了,于是他朝着那家医院而去。 到了医院后,他很快就看到毛子和他的弟弟小猫了。 取名叫小猫,是因为他像猫咪一样安静。 而他们的父母走的早,兄弟两个都没个正经名字,一路跌跌撞撞的活到现在。 小猫一脸要哭不哭的表情,瘸着一条腿,靠他哥哥毛子搀扶着走路,他的右脚大腿处,包裹着几圈纱布,纱布底下的伤口应该还没有完全止血,将纱布都染红了一些。 “毛子!你弟弟打了狂犬疫苗没有?”高明程开口问道。 狂犬病的死亡率是百分百,在古代又叫做恐水症,是绝症。 但好在现在已经有疫苗了,从80年起,国内就开始生产原代地鼠肾细胞培养疫苗,狂犬疫情就得到了遏制。 但这会儿大部分人,对狂犬病的危害,是没有那么多认知的。 “什么狂犬疫苗?医生没给小猫打针,只帮他处理了伤口,那伤口太大,还缝了十来针。”毛子说着,眼眶有些发红。 弟弟被疯狗咬伤后,他却因为手里没什么钱,没法马上带去医院诊治,想把手里的古董卖给高明程,但又扑了个空,没办法,只能先借钱带弟弟来看病了。 高明程看他的表情,就大概猜到了什么。 只是现在不是说那些的时候,他说道:“先别回家去,带你弟弟去打狂犬疫苗。” 平时小病小痛,毛子他们都是去小诊所随便弄点药吃,但可能这回伤口比较大,毛子是带他弟弟到人民医院来看病的。 别的地方可能没有狂犬疫苗,但这里应该是有的。 高明程从猴子妈妈口中得知不少人被咬了,于是问道:“那些也被狗咬了的人呢?他们没来医院看病吗?” 毛子虽然不知道狂犬疫苗是什么,为什么要打。但他知道高明程见多识广,是个厉害的人物,听他的总没错。 于是搀扶着弟弟往医生的办公室走去,并且说道:“一共有五个人被咬了,其他三个人伤势不严重,连小诊所都没去看,还有一个也被咬了一大口,只是没有小猫这么严重,不过他家也到医院包扎了,在几分钟前,就已经回家了。” 别说疯狗,就连乖狗,都可能携带狂犬病,咬伤小猫他们的那条狗不是附近人家养的,且十分的凶狠,看上去就不对劲,因此十有八九是携带狂犬病毒的。 而一旦被疯狗咬了后,就得尽快接种疫苗,否则一旦发病,百分百死亡率。 这件事很严重,高明程对毛子说道:“等下回去后,你去找他们,让他们赶紧到医院打狂犬疫苗。不然的话,一旦得了狂犬病,会死人的!” 听到会死人,毛子惊骇住了,随即说道:“不会吧?我以前也被狗咬过啊!” 显然,他现身说法,表示不太信。 高明程无奈,狂犬病的潜伏期不定,有时候发病快,有时候发病慢,并且也不是所有的狗都携带狂犬病毒。 所以这个事情,就存在幸存者偏差。 但有风险,就最好预防。 “咬小猫的狗,听说不太正常,所以还是打针比较好。这样吧,不要担心钱不够,我出吧!”高明程大方说道。 既然碰到了这事,他又觉得该打疫苗,那他就出这个钱好了。 毛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但最终还是承情了。 其实这些年,国家就在宣传狂犬病的事情,并且宣传的还比较夸张,就是想引起大家的重视,只是呢,疫苗很贵,不是所有人都打的起。 所以出于种种原因,很多人被狗咬了后,都没有选择打疫苗。 但高明程见过感染狂犬病毒的人,发病后,先是发狂、怕水、精神不正常,然后很快就死掉了。 打了针后,一行人走出医院。 高明程对毛子说道:“我不一定经常在家,你要是收到东西了,可以估个价,先放我那,让我老婆给你钱,等我回来后,咱们再多退少补也行。” “像今天这种急用钱的情况,你不把货放我那,也可以向我老婆借钱看病,省得东凑西凑。另外,今天这个事,也给你提了醒,那就是储蓄的必要性,你今后在外面收东西也好,做别的生意也好,不要把全部身家都砸进去,不然一旦亏本,就很难翻身。” “鸡蛋不要全部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你懂吗?” 面对高明程发自肺腑的教训,毛子倒是都听进心里了。 主要是弟弟急需要用钱时,他却只有一堆货物而没有现金,的确给了他很大的打击。 古董又不比粮食这类东西,能够随时出手。 这会儿的普通人根本不会花大价钱买古董,而有钱人呢,毛子又不认识。 他唯一认识靠谱的有钱人,就是高明程了。 一路回到家中,毛子先安顿他弟弟小猫去床上躺着休息,然后才把自己收到的货拿了出来,让高明程过目。 高明程挑挑拣拣一番,发现这批货不好不坏,都是能小赚的货,其中还有一个很旧的雕版,高明程辨认了下,雕刻的内容是《三字经》。 高明程一样样的说了每件货物大致的来历,和市场上的行情,然后给予了一个定价。 高明程给出的价钱不高不低,能让毛子赚点,但也没法大赚。 高明程说道:“继续努力,尽量多收一些精品!” 数着手里的钱,毛子一直提着的心总算是放下来了。 他知道自己收的货肯定是值钱的,但货没有变成钱之前,他心里慌的很。 “你等下跟那些被狗咬了的人说一声,让他们尽快去医院打疫苗。”临走前,高明程叮嘱了句。 那些人,他并不认识,自然也不会掏钱让他们去打针。 只是希望那条狗是正常的狗,这样即使被咬了,也无大碍。 由于去医院耽搁了,一路回到家里时,中午饭都已经煮好了,摆在桌上冒着热气。 “二哥,你怎么出门这么久?大家都还等着你回来吃饭呢!二嫂、四哥、四嫂、罗丽姐,我二哥回来了,大家赶紧盛饭吃!”吃饭最积极的高淑芳忙不迭的说道,又第一个盛了饭。 许多美也问他怎么耽搁了这么久。 高明程随手把东西放在墙角,简单的说了几句,也去洗手盛饭吃。 忙活了大半天,他也饿的慌。 中午的菜色很好,一大碗的红烧肉,都是用上好的五花肉炖出来的,还有一盘子辣椒炒猪肝、一盘子辣椒炒大肠。 昨天高明程弄了一头野猪回来,家里的冰箱容量有限,这几天自然得顿顿吃肉,要尽快吃掉才好,不然九月的温度,也会令肉很快就坏了的。 之前高明程给大家送肉时,都没有送很多,不是他小气,而是送多了,过两天肉就会坏掉了。 饭桌上,每个人都大快朵颐,吃的不亦乐乎。 等吃完了饭后,许多美说道:“这些日子,我总是看你收到的那些东西,感觉也能够看懂一些了。别人的东西不好说,但毛子送来的东西,我先收下应该也行,万一有什么问题,等你回来后,也可以找到他。” 许多美这么说,就是希望能避免今天发生的这种事。 高明程点点头,说道:“我也这么跟他说了,他做事上心,也有一些门道,有他帮我一起收东西也好。” 许多美学识有限,可能不知道每件古董的来历和价值,但辨认古董的真假,她却已经有一定的感觉了。 你要是见多了真东西,那么一旦看到假东西,你就能够一眼看出,问的话,那就是感觉不同。 而感觉两个字,是很玄妙的。 “多美,我去警局找国兵叔,等会再回来。” 高明程洗了一把脸,又换了件干净的衣服,和许多美他们打过招呼后,就朝警局走去。 他准备去问问那条咬伤人的狗,到底是哪个领导家属养的狗,能不能碰一下。 要是能碰,那怎么也得帮那些被狗咬了的人问点医药费回来吧! 另外,现在已经是89年九月了,很快就要步入90年,而在91年,则有一场声势浩大的打狗运动! 据说河南、山东、安徽这三个省,就打掉了18万条狗!并且打狗运动是席卷全国的! 之所以打狗,有人说是要遏制狂犬病,但也有人说是为了狗皮换战机! 到那时,他们这个普通小县城,也会受到波及,而他一直没敢把黑虎、精灵带到县里来,也是因为县里不安全。 等到91年时,他还得根据形势,将三狗——不,可能是五六七八狗弄到山里去才行。 狗的孕期比较短,也许很快大黄就要生崽了呢。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章:正义之心 要论哪个部门对县里的情况最熟悉,当属警局了。 哪怕有暂时不知道的,找人问一问,也就打听出来了。 当高明程把疯狗咬人的事情告诉高国兵后,高国兵就找了负责那片辖区的警员,询问了这件事。 不过短短几分钟的功夫,就得知了那是卫生局办公室的一个办事人员家养的狗。 高国兵回忆了一下那位办事人员的人际关系,然后对高明程说道:“走吧,我带你去找他,顺便看看那条狗是不是疯狗。” 出了警局,走在路上时,高国兵告诉高明程:“那人名叫孙达,他的姐夫曾经是农场的政委,现在调到别处去上任了。他这人看着不起眼,但能写一手好文章,因此很受他们局里的领导喜爱,很多发言稿,都是他写的。” “不过问题不大,也不是找他麻烦,只是确认一下狗的情况,再让他赔医药费而已。” 高国兵在介绍情况时,语气很平静,显然那孙达只是个小角色,高国兵陪着走这一趟,纯属散步般。 恶狗伤人事件,一直为人所怒、所惧,那伤人的狗是领导家的狗,那就更让人忿怒了。 只是这种愤怒的情绪,其实只维持一小段时间,因为绝大部分的人,是没有勇气去争取自己的权益,而是自认倒霉。 因为很多人都把政府的办事人员给神话了,自己先怯了,不敢找上门去。 但高明程知道小猫被那狗咬的很严重,且还有高国兵这个关系在,那么他还是愿意对底层的人伸出援手。 两人一边走,一边闲聊起来。 话题又说到野猪身上,高国兵说道:“我也很久没打猎了,前阵子,和几个同僚说起这事,大家都说等初冬时,就进山去打猎。” 高明程当即说道:“好啊,到时候我给你们领路。” 高国兵却笑着说道:“不是去我们高家村那边的山里,而是去林场,林场的路好走一些,那边的野猪也多。你要是想来的话,也可以一起,不过你可不能拿不该拿的枪,到时候我借你一把用。” 高国兵不知道高明程从什么渠道弄了把微冲,但那玩意不好光明正大的亮相。 高明程笑了,他打野猪,根本就没有靠过那把微冲! 他决定找个时间,把自己的那把标枪磨一磨枪头,再练一练准头,他拿标枪去打猎,杀伤力一点也不比普通的枪械差。 “不用借枪,我带一把标枪就行。”高明程颇为自信的说道。 其实有把弓箭,或者弓弩也是行的,他身体素质好,又精通武艺,只要多练练,把准头练好,那就能用。 不过贪多嚼不烂,所以高明程只是想了想,没有马上付诸行动,不过以后如果得闲了,倒是可以弄一把弓箭来练手。 叔侄两个一边说着话,一边来到了卫生局。 一进门,就找人问话,然后很快就找到孙达,孙达年约四十多,长得白白胖胖的,看上去挺斯文的。 高国兵看着孙达,语气严肃的说道:“孙达,有群众到警局报案,说你家的狗在今天早上跑到十字街那边咬了人,一共咬了五个人,三人轻伤,两人重伤,其中一个人的大腿被狗咬了一个大口子,到医院缝了十来针,有医院的单子为证。” “人被疯狗咬了,一旦得了狂犬病,就是百分百的死亡率。所以国家一直很看重,前几年,就进行过打狗行动,还在报纸上大肆宣传过狂犬疫苗,就是为了减少国民得狂犬病。” “既然你养的狗咬了人,那么自然得赔医药费、疫苗费以及营养费,否则一旦那些人感染狂犬病死了,你的罪过就大了!” 说到最后,一个大罪名就按在孙达的身上了。 对于高国兵来说,孙达没有背景,那就可以公事公办,如果孙达有背景,那么还是得问人要医药费,只是说的话会更委婉些。 孙达的个头不高,但可能有些虚胖,听到这么一番话,他竟是额头冒出冷汗来。 他一面擦汗,一面表态:“高局,狗咬人的事,我是真不知道啊!那狗平常乖的很,就这几天脾气开始变得暴躁起来,昨天,那狗跑到外面去,根本就找不到了!” 高国兵板着脸,口吻严厉的说道:“听你这么说,那更可能是疯狗了!反正是你养的狗,那你就得负责。既然是疯狗,你为什么不喊打狗队的人把狗打死?你不要以为狗跑掉了,就和你没关系了!” “这要是真让那五个被咬的人,感染上狂犬病死掉了,那你这个职位能不能留住,就不好说了!” “那狗是昨天跑掉的,在今天早上咬了五个人,至于到现在为止,还有没有咬其他的人,我暂时不知道,但是你得尽快解决这个事,一呢,肯定是要赔偿医药费、疫苗费和营养费,二呢就是尽快找到你的狗,如果你管束不了,那就只能打死了事。” 孙达没啥背景,他姐夫虽然也是小官了,但被调到其他县去了,可管不了这边的事。 高国兵虽然是副局,但很多人都知道,等上面的局长或升迁,或平调后,他就是下一任的局长了。 并且还有消息传出,说高国兵很有可能被调到市里去,哪怕是平调,那也是升官了。 所以面对高国兵亲自找上门来,他表现的有些顶不住压力。 于是连忙把赔偿的事情应承了下来。 被咬的那五个人,家里都没什么钱,现在狗主人愿意赔钱,那也是一桩好事。 接下来,高明程带着孙达去找受害者赔偿,高国兵则去找了打狗队的人,请他们去找孙达养的狗,找到后,直接打死剥皮。 孙达被高国兵的一番话吓的不轻,也担心那狗突然暴躁咬人,是得了狂犬病的缘故,也不敢再要了。 打狗运动,其实一直都有,只是有时候政策紧,有时候政策松。 但总得来说,县里养狗的人不多,农村养狗的人也不多。 孙达要不是有点身份,他也不敢养狗。 但现在狗给他惹了麻烦,他也就只能舍弃狗了。 高明程带着孙达来到十字街的后面,找到了毛子。 由于弟弟受伤后比较粘人,毛子今天没有出去做事,而是留在家里陪弟弟。 他看到高明程带着一个生人来了,立即迎上前去。 但是一番介绍后,毛子才知道咬了他弟弟的狗,就是眼前这个白胖子养的。 他当即愤怒起来,指着孙达骂了一通,他的骂声很大,因此周边的居民也听到了动静,得知情况后,被咬的家属都纷纷对着孙达骂了起来。 孙达的一颗心就如同泡在苦水里,苦不堪言! 要不是他儿子非要养条狗,他是真不想养狗的! 现在狗犯了事,主人就得担着了! 孙达连忙说道:“我是真心给你们赔罪的,被咬的那五个人,我都会赔医药费、疫苗费和营养费的!当然了,伤口轻的,肯定会赔得少些。” 他这态度摆出来后,倒是平息了大家的怒火。 主要是都已经被咬了,现在再骂也无济于事了。 高明程就让毛子去把医院的单子拿来,也让其他人去拿凭证,只是有三个人觉得伤口不大,为了省钱,并没有去医院看病。 没有凭证也无妨,把伤口亮出来就行。 毛子因为愤怒,也把弟弟小猫腿上的纱布解开,向孙达展示了伤口。 那伤口极大,即使缝了针、上了药,也依旧血淋淋的,看着就让人害怕。 孙达只看了一眼,就连忙移开了视线。 本来还有些心不甘情不愿,这会儿也彻底没话说了。 五个人中,只有小猫已经打了疫苗,但这个钱,是每个人都有的,只是医药费和营养费,就各论各的。 小猫的伤口最深,自然拿的最多。 赔完钱后,孙达只觉得一阵虚脱。 要不是临走前,找单位同事借了钱,他身上那点钱,是真不够! 一次狗咬人事件,赔了他半年工资去! 半年白干了! 我要是再养狗,我就跟狗姓! 孙达愤恨的想着。 孙达走后,毛子把之前打疫苗的钱给了高明程,这钱是之前高明程出的,现在有人赔偿了,他自然不能自己留着。 高明程也没有推辞,直接接了过来,并且对其他四个人说道:“咬你们的狗十有八九不对劲,现在狗主人也赔了疫苗费了,你们就尽快去医院打疫苗,别赌那个万一!” “好,我这就去。”那个同样被咬的厉害的人开口说道。 之前选择不打疫苗,是因为没钱,现在有钱了,那还是打吧,小猫那个傻子都打了,如果他没打,反而得病死了,那多不甘心啊! 于是那人被家人扶着,前去医院打疫苗了。 至于其他三个轻伤的,都口头应着,脸上则神色莫名。 高明程只重申了一下狂犬病的可怕,然后就不再管了。 因为,要尊重他人命运。 且这事也不是百分百会感染,万一那狗只是更年期脾气变坏了呢?即使那狗感染了狂犬病,咬了人后,也不一定百分百会感染的。 围观的众人散开后,毛子对高明程感激涕零。 他知道,能找到狗主人,并且得到狗主人的赔偿,这一切都是高明程出的力! “明程哥,你以后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绝不推辞!”毛子真诚的说道,这一刻,在他的心里,高明程比他的大有哥都重要了! 何大有:……所以,我小弟叛变了? 高明程微笑着拍了拍毛子的肩膀,说道:“嗯,好好照顾你弟弟,给他买点好吃的补补身体。然后,多给我收一些精品货回来!” “哎,我会的!”毛子大力的点头,双眼之中因为有泪花,因而显得格外的明亮。 高明程也没有久待,事情办完后,他就回去了。 刚回到服装店,就看到他儿子扶着墙在学走路,不由得注目看了起来,当看到小旭旭成功的走了十来步,高明程的嘴角就不自觉的露出自豪的笑容来。 只是好景不长,当小旭旭想松开手练习时,结果才走了三步,就一个屁股摔在地上了! 不过小小男子汉没有哭,只是似乎累了,就这么坐在地上,抬头左右张望着。 这会儿店里没有顾客,因此大家都在围观小旭旭练习走路,个个的脸上都带着善意的笑容。 可能是父子连心,小旭旭的目光精准的锁定了高明程,然后朝他伸开手臂,作势要抱抱。 “爸爸……” 虽然发音仍旧不太标准,但熟悉的人,都能够听出那就是在喊爸爸。 “哎。”高明程应着,大步朝前走去,一把把小旭旭从地上抱了起来。 “我儿子真棒!就要这样,失败乃成功之母,再过不久,你肯定就能够走的很稳了!”高明程得意的夸赞着,又一个伸手,将小旭旭举高,然后将他放在自己的肩膀上。 “咯咯……”小旭旭高兴的咯咯直笑。 这会儿外头的阳光也没有那么热了,于是高明程决定带小旭旭去人民公园逛逛。 孩子需要多接触外面,看看不一样的风景和不一样的人,这样有利于身心健康。 看到高明程就这么让小旭旭坐在他的肩膀上,高淑芳不由得羡慕的说道:“二嫂,你嫁的真好!我也希望我以后能够找到一个像二哥这么好的人!” 哪怕只有她二哥一半好都行! 高淑芳在心底暗暗的加了句。 她在高家村活了那么多年,就没见过这么宠孩子的父亲!在高淑芳的印象中,她爸爸高远见,就从来没有抱过她,更别说是让她骑在脖子上了。 许多美看着父子两的背影,又听着高淑芳满怀羡慕的话,心里也是十分的骄傲和幸福。 何其有幸,她竟然能够嫁给高明程! 倒是张金玲有些期待起来,她想,等她生了孩子,高明里也会这样对孩子吗? …… 高明程的个头在南方算高的了,小旭旭骑在他的脖子上,视野一下子拔高了,新鲜感令他时不时发出惊奇的声音,小嘴张着,嘴角的口水流个不停。 高明程总觉得他的头发承受了不该承受的口水污染! “哎,你可别把口水滴到我头上啊!”也不管小旭旭能不能听懂,高明程先警告一番。 但看小旭旭嘴角源源不断的口水,就知道这番警告无效! 哎,反正得天天洗澡。 于是高明程只能发挥出阿q精神,战胜了自己对口水的嫌弃之情。 他扛着小旭旭,时而快跑,时而慢走,漫步在街道上,然后横穿马路,朝着人民公园的方向而去。 那里有青山绿水,有大片的野菊花,所有的植物,都在肆意的享受着一年中最后的狂欢。 天是湛蓝的,风是柔和的。 高明程把小旭旭放在柔软的草地上,牵着他的小手走了起来,只是扶墙走时,小旭旭还能够走得稳,牵手就不太行了,看着就跌跌撞撞。 失败了几次后,好脾气的小旭旭倒也不生气,但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开始玩起草来。 他的小手用力一扯,就把一截草茎扯断,然后拿在眼前看了起来,发出咯咯的笑声,似乎把自己逗笑了。 高明程也一屁股坐了下来,就这么守在小旭旭的身边,享受着这份带娃的温馨。 上辈子他没有做到的,这辈子,他已经尽力补偿了。 并且他的心态很平静,也享受这份老婆看重,儿子亲昵的家庭氛围。 就这么过一辈子,不也挺好吗?夫妻没有反目成仇,父子也没有隔阂生份。 他将是妻子的爱人,孩子们的后盾,他会给他们提供一份优渥的生活,让子孙后代,能够稍稍赢在起跑线上。 四周都是柔软的草地,一大片云刚好又遮住了稍显刺眼的阳光,使得人的视野格外的舒适,高明程双手枕在脑后,整个人往后一躺,望着蓝天白云。 云随风动,在风的雕刻下,云不停的变化着,时而成团,时而散开,时而似狗,时而莫名。(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一章:要听二哥的话 悠闲总是短暂的,忙碌才是生活的主旋律。 偷得半日闲后,高明程又忙碌起来了,这回不是去到处收古董,而是租借了肖金峰的卡车,前往省城购买家具家电。 新家的硬装早已经结束,要开始进行软装了。 县城毕竟是县城,很多现代化的商品质量和款式,都是比不上大城市的。 其实他们这边的省城,发展的也很一般,但到底比县城好,并且离县城的路程也不远,所以高明程的首选还是省城。 这一次,高明程不是一个人出门的,而是带上了高淑芳。 上回陈多喜主动找他,说想出门见识见识,他答应了,那一次,陈家兄弟的出门体验感很好。 这一次,他就决定带妹妹也去外面见识见识。 说起来,他虽然把高淑芳从高家村带了出来,过上了相对好的生活,但高淑芳除了县里,并没有去过更远的地方了。 当高淑芳得知自己能跟着二哥去省城时,她自然也是惊喜万分的,并且提前一个晚上,就开始挑选起出门要穿的衣服来。 做服装生意的,她人可以土,但衣服绝不能土! 当然了,如今的高淑芳,已经脱胎换骨,洗去村姑的气质了。在高档服装店待着,来往的顾客也大多非富即贵,久而久之,她的言谈举止以及气质,自然也会跟着变化。 卡车挺高的,高淑芳一开始都不知道该怎么上去,还是高明程在下面托了她一把。 上了车后,整个人的视野陡然间变高和变开阔了,这种变化,令高淑芳颇为惊讶,她好奇的到处张望着。 她自然见过很多次卡车了,但还是头一次坐在卡车的副驾驶上! 不多时,高明程就从另外一边上来了,坐稳了后,高明程的双手熟稔的放在方向盘上,对高淑芳说道:“坐稳了,我要开车了。” “嗯。”高淑芳紧张兮兮的应着,整个人的身体都绷紧了。 车子发动后,整个车子都有些震动,并且随着路面的颠簸,以及空气中淡淡地汽油味,高淑芳整个人的体验感,其实不太好。 高淑芳忍不住伸手捂住了口鼻,一脸的难受。 高明程察觉到后,立即说道:“淑芳,你靠近车窗会好受一些。” 高淑芳听话的把头扭向车窗的位置,感受到一股强风从外面吹来,吹乱了她的发型。 但强风也吹走了令她不适的汽油味,新鲜的空气,的确令她舒服了不少。 “你这症状叫做晕车,能忍就忍,如果想吐的话,就吐在口袋里。想方便的话,也可以让我靠路边停车。”高明程一边说,一边拿出一个口袋,那是专门给高淑芳准备的。 高淑芳晕车,这是他早就知道的事情。 但做人不能太偏心,他带很多人都体验过出门的乐趣了,没道理不带自己的妹妹去。再说了,高淑芳的晕车症状也不是特别严重,属于忍一忍就过去的那种。 高淑芳都不敢开口说话,只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虽然难受,但她的眼睛却睁的很大,贪婪的看着外面陌生的景色。 只是看着看着,她的眼睛觉得很累,眼皮都快要睁不开了,于是头一歪,不知不觉中,她就睡了过去。 高明程扭头看了她一眼,无奈的笑了。 别人晕车,能吐个天翻地覆,高淑芳晕车,直接给晕睡着了! 不过对于晕车的人来说,睡着了也好,一觉睡醒,就到目的地了,省得车内的时间难捱。 高明程把车停在路边一会儿,然后伸手到副驾驶那边的车门,摇动着一个小把柄一样的东西,随着他的摇动,车窗就关上大半了,因为风一直吹头,会吹的人头痛。 关好车窗后,高明程继续开车赶路,一路倒也顺利,三个小时后,高明程就把卡车开到一家制药厂的门口,出于精打细算,不管是他还是肖金峰,都不会跑空车,所以是装了一车货来的。 车厢里堆满了瓦楞纸,也就是包装箱。 高明程下车和人交接,然后药厂的工人们开始卸货。 趁着这个机会,高明程把高淑芳喊醒了。 刚睡醒的高淑芳双眼朦胧,还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 等过了好一会儿,她的眼瞳中才恢复了焦距,然后惊呼出声:“哎呦,我睡着了?我什么时候睡着的?” 高明程一本正经的回答着:“你刚上车五分钟,就睡着了。怎么?是昨晚太兴奋,很晚才睡吗?” 高淑芳茫然的摇头,还解释道:“没有啊,我怕今天没有精神,还特意早早的睡了!” 高明程忍不住笑了,这才告诉她晕车会睡觉,也是一种正常现象。 听说正常后,高淑芳才松了口气。 高明程喊她下车走动一下,不然一个姿势久了,容易腰酸背痛。 高淑芳跳下车,脚震的微麻,一双眼睛则好奇的左右张望着。 这家制药厂,用后世的眼光看,破旧、简陋。但在高淑芳和厂里工人们的眼中,这家药厂很大也很气派。 在等待卸货的期间,高明程领着高淑芳进了厂,然后找到了厕所。 “伱进去吧,我在外面等你。”高明程说道。 “嗯。”高淑芳应着,小心翼翼的走进厕所,解决完生理需求后,她趁着卸货的时间,又顺便在厂里逛了一下。 等出了厂后,她心想,她也是见识过省城大厂的人了! “上车吧,我带你去逛八一商场和三泰商场,那里的日用百货样样俱全!”高明程帮助高淑芳上车,然后开着空车准备去购物了。 这会儿,整个省城,也就八一商场、三泰商场以及百货大楼比较有名,但就在这两年,省城的副食品、文化、百货、五金交电和纺织等公司,先后建成批发大楼并营业,因此购物变得方便很多。 今天不是休息的日子,但省城的街上,依旧有不少人,人们穿着光鲜亮丽,或是骑着自行车,或是三五成群的漫步逛街。 郊区的厂房大多红墙黑瓦,市中心自然稍稍好些,初见荣华。 开车时,高明程远远看到滕王阁了,看到其主体已经竣工了,这才想起在今年的九九重阳节,会举行滕王阁第二十九次重修竣工仪式。 仪式结束后,正式营业,成为省城百姓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之一,作为名胜古迹,滕王阁也见证了省城悠久的历史文化。 只可惜,现在才阳历九月初,还不到举行仪式的时候。 不过明年春暖花开时,倒是可以找个机会带着家人前去闲逛,登楼望江景,感受一番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盛景。 卡车在路面行驶,很快就带着他们到了目的地。 三泰商场的门口,人头攒动。有人进去,也有人提着众多的东西出来。 人们的脸上,充满了喜悦的笑容。 那也是,前来购物的人们,自然是兜里不差钱的,买到了心爱之物,自然心满意足。 高明程找个位置停好车,然后带着化身土包子的高淑芳进了商场。 在踏进商场的那一刻,高淑芳只觉得打开了新世界,此时,她才知道,原来商场和商场,也是不同的! 在省城的商场对比下,他们县里的商场,就显得格外的小家子气了。 高明程不急着买东西,而是带着高淑芳一路逛下去,有遇到合适想买的,也不管用不用得上,买了再说! 这种行为,也使得他大把大把的花出钱去。 高淑芳看着她二哥花钱的豪迈样子,只觉得小心脏突突突的跳个不停。 在二哥的影响下,她兜里的钱也没有保住! 随着钱一张张的花出去,也换来不少高淑芳的心爱之物。 女孩子爱漂亮,高淑芳买了不少女孩子要用的发卡、头箍、丝带、皮筋,以及一双漂亮的羊皮鞋。 猪皮鞋的皮质很硬,做出来的成品看着就很粗犷,但小羊皮和小牛皮做出来的鞋子,质感更好,款式也更新颖,自然受女人们的喜爱。 商场的人流量太大了,这让高明程有些感慨,做生意,还是得到大城市里来,只要抓住机遇,赚钱就太容易了! 他虽然在小县城开了第一家高档服装店,牢牢地占据了一部分生意,但毕竟客源量有限,因此能赚的钱也有限。 当然了,也就只感慨一会儿,高明程就淡定了。只要他赚的钱足够多,那么等省城开始发展建设时,倒是可以在这边买下一些旺铺,他有后世的记忆,知道哪里的商圈发展的好,买下的旺铺就绝对不会亏,到时候租给别人,租金都会相当的丰厚。 逛完了商场后,兄妹两个已经是饥肠辘辘,于是找了个地方吃饭,高明程本来就饭量大,高淑芳也是一个干饭积极的人,因此兄妹两个吃了不少的饭菜,都引得旁边的人侧目了。 饭后,自然又是散步消食,顺便逛逛街道,看看不一样的风土人情。 “二哥,那瓦罐汤真好喝!”高淑芳摸着鼓起来的肚皮,仍旧回味着,又说道:“那个炒蚌壳也好吃,比自己家煮的有味道些!二哥,我大概知道要怎么煮了,等今年水库的水干了,我们也回村去摸蚌壳吧!” 高明程笑了,说道:“就算你天天住在村里,都未必摸得到蚌壳呢!那些半大小子们,一天到晚泡在水里,水里的蚌壳、螺丝,都被他们摸了个遍了!” 高淑芳想了想,觉得的确如此。 她不由得露出失望的神情来。 省城毗邻鄱阳湖,水网众多,自然水产品也多,不是他们那个小山村能比的。 逛也逛了,吃也吃了,接下来就得专门买家具和电器了,这些都有成品,付了钱,就能马上搬上车,不多时,卡车的车厢就装的差不多了。 高明程抬腕看了眼手表,已经是下午三点半了。 接下来还有三四个小时的路程,到家时,刚好还没有彻底的天黑。 “淑芳,上车了。你要是不舒服,只管睡,睡着就好了。”高明程说道。 高淑芳无辜的眨眨眼,她其实还是想看看路上的风景的。 她也不想睡啊! 于是有了经验的高淑芳,就开始有意识的不睡觉。 她的坚持倒是有用,至少看了一路的风景,但等卡车驶离了市区,窗外的景色开始变得重复和无趣后,她的眼皮就逐渐沉重如铅,脑袋如小鸡啄米般一点一点的,然后在某个节点彻底的睡了过去。 高明程注意到她的坚持和失败,不由得失笑。 身为一个老司机,高明程尽量把车开稳,一路朝着他最熟悉的县城而去。 三个多小时后,卡车迎着天边的余晖,进入了那座熟悉的小县城,然后一路朝着新家的方向而去。 因为车厢里的东西,都得搬到新家那里放着,等明天再将之拆卸包装,一一摆好。 等车停在家门口,高淑芳仍旧没有醒来。 高明程也没有喊醒高淑芳,晕车的人,哪怕一路是睡着过来的,身体也会疲软无力,卸货这种体力活,还是他来干好了。 于是他开门下车,开始卸货。 即使开了那么久的车,他的体能依旧不错,沉重的实木家具落在他的手里,丝毫不显得笨重,被轻轻地放在客厅的空地上。 直到把大部分东西都卸下车后,坐在副驾驶的高淑芳才缓缓地醒了过来。 “二哥,都到了,你怎么不喊我一起搬东西?”清醒过来的高淑芳,发现东西都已经被二哥搬的差不多了,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高明程把手里的东西搬进客厅,说道:“叫你做什么?你才多大的力气?你醒了也好,等下我们就回家吃饭!” 高淑芳左看右看,没发现有什么是自己能帮忙的,不由得失望的哦了声。 但再失望,饭还是要吃的! 刚睡醒时还好,现在一听到吃饭两个字,干饭积极分子高淑芳,立即觉得肚子开始咕咕叫了。 但她还是得说一句:“二哥,就算我力气小,我也可以帮忙拿轻一点的东西,你不能不喊我的。” 看她神色还蛮认真的,于是高明程也认真的说道:“行,我下次一定喊你。” 得到满意的答复后,高淑芳才嫣然一笑。 三分钟后,卡车就在服装店的门口停下。 早就听到动静的许多美和张金玲立即迎上前来。 许多美说道:“你们总算回来了,饿了吧?快进来吃饭!” 高明程跳下车,因为刚搬过东西,身上和手上都是灰尘,哪怕小旭旭朝他挥舞着双手,示意他抱,他也没敢抱。 他身上都是灰尘和细菌,小孩子抵抗力又弱,万一得病就不好了。 他大步来到后院,拧开水龙头,痛痛快快的洗了把脸和手,然后从晾衣架上扯下一件干净的衣服换上,这才去抱小旭旭。 他看到满桌子的饭菜还没有被人动过,不由得说道:“到了饭点,你们就先吃,不用等我们,给我们留一些饭菜就行。” 许多美却笑道:“大家都说不饿,我打算再等十分钟,你们要是还没有回来,那就趁热吃了。” 还趁热呢,桌上的菜都要凉了好吧! 高明程笑了笑,没揭穿他们的好意。 反正这会儿天气还热,菜冷了也无妨,他一屁股坐下,立即招呼着:“大家也赶紧坐下快吃吧!小旭旭,你吃了没?” “奶……奶……”小旭旭倒是聪明,即使话说的不清楚,也知道伸手指着奶瓶,告诉爸爸自己喝了奶。 “好儿子,来吃一口鸡蛋羹!”高明程笑着夸了句,用勺子舀了一勺鸡蛋羹。 鸡蛋羹的做法简单又营养,很适合小孩子食用,小旭旭就相当的喜欢,所以家里基本上每天都会给他蒸一碗鸡蛋羹吃,再配上一些粥、软米饭和肉饼等菜,小旭旭被养得胖乎乎的。 高明里一边盛饭,一边不明所以的问道:“二哥,小旭旭这么小,你夸他,他听得懂吗?” 高明程当即说道:“当然听得懂!你夸他时,他的情绪是高兴的,你骂他时,他的情绪是低落的,那怎么会听不懂呢?明里,我跟你说,等以后你有孩子了,也要多夸夸,别老骂,天天给孩子负面情绪,孩子又怎么能够成长的好呢?” 老一辈的人,根本不懂育儿,又因为地域风气的缘故,十有八九都是打压式教育,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动不动就会连打带骂的。 即使孩子做了一件好事,也没有给予肯定,反而还要嘲讽几句。 好似不把孩子碾压进灰尘里,他作为父母的权威,就无法得到释放一样。 刚重生那会儿,高明程就想过,要对大儿子好,要把大儿子培养成才,但对小儿子,那可是咬牙切齿,甚至准备了一系列手段,誓要把孩子养正。 但此时他的心境已然不同了。 他想,即使小儿子出生了,他也会公平对待,每个孩子都是一张白纸,父母给他们什么色彩,他们就会呈现什么色彩。 当然了,如果小儿子非要走歪路,那他也不会下手留情! 高明里听完这番话后,若有所思。 倒是坐在身边的张金玲有些偷笑,用肩膀轻轻地撞了高明里一下,小声的说道:“要听二哥的话!” 身为未来的孩子他妈,张金玲自然希望高明里能够跟他二哥学,哪怕学会一半也好! 淳朴的张金玲如此想着。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二章:迎来送往的小客房 吃过晚饭后,高明程没有休息,而是把卡车送回运输公司,然后才返回家中。 好巧不巧,在半路上时,突然就下起雨来。 天晴了半个多月,突然下起雨来,倒是带走了暑气,令人感受到丝丝清凉。 晚上九点多,又因为下着雨,街面上几乎没有人,高明程索性一路快跑着回去。 若是有人注意到这一幕,定当会惊讶,因为他跑的很快,似一道闪电般,转瞬即逝。 回到家后,他的身上只有些许雨水。 不过也无需擦拭,直接洗个澡,既洗去灰尘,也洗去疲惫。整个人一下子就清清爽爽的了。 等他回到房间,就看到小旭旭已经被许多美哄睡了。 为了方便大人的和谐运动,小旭旭是有一个单独的婴儿床的,三面有围栏,一面靠着大床这边,这样就不怕孩子翻身掉下床了,也不怕在做某些和谐运动时,会压到孩子。 高明程看到许多美衣衫半解,露出一抹丰腴,当即就有一股热流冲顶,整个人精神的不得了。 长夜漫漫,何须睡眠! …… 雨在半夜时停了,却又在早上时重新下起小雨来。 高明里吃过早饭后,就需要去厂里上班,这下雨天,他披着雨衣,骑着自行车,一路冒雨朝厂里而去。 除了他要出门奔波,其余人倒是都可以留在家里看店。 只是今天高明程难得留在家里没到处乱跑,且下雨天的生意一般,因此高明程和许多美两个人去了新家那儿,他得让许多美看看自己挑选的家具,然后趁着得闲,将家具一一摆好。 这个无需请人做事,他自己动手就行。 高明程虽然是个直男,但他见识过后世的装修风格,也知道许多美大致喜欢什么样的,因此他买回来的家具家电,每一样都得到了许多美的认可和喜爱。 两个人开始布置起新家来。 年底时,他们将搬到这里来住,从此后,少了一份聚居的热闹,但也多了一个私密的空间。 钢琴仍然摆在宽敞的客厅,许多美甚至掀开防尘布,坐在琴凳上,弹奏了起来。 她的钢琴水平,只能说是入门级,但好在钢琴的质感很好,发出的音律很悦耳,只要照着曲谱弹奏,就能够让人轻易的听出她弹奏的是什么曲子。 只是有阵子没有弹奏了,一开始,许多美弹奏时,稍显生涩,还错了好几个音符。 她有些懊恼,屈指敲击了下自己的脑袋。 一连练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到感觉,音符行云流水般从她的指尖倾泻而出。 高明程靠坐在新买的实木沙发上,以手托着下巴,专心的聆听着琴声。 一曲结束,他当即给予演奏者极大的认可,一个人的鼓掌声,却鼓出一群人的动静来。 “好!” 许多美坐在琴凳上,双手还搁在黑白琴键上,扭头看着高明程,嫣然一笑。 “好了,时间也差不多了,再不回去,小旭旭该闹了。”许多美站起身,将防尘布重新盖在钢琴上。 “行吧。”高明程欣然起身,因为新家具大多有味道,而有味道的东西,大多都不好,需要散味。 因此高明程没带小旭旭过来,而是放在店里。 夫妻两个难得清闲的凑在一起布置新家和弹奏钢琴,离去时,气氛也格外的好,时不时说上几句话,换来对方一笑。 只可惜温馨的时光不常有,中午时,许多月突然过来了。 许多月不是空手来的,而是带着一个行李袋,一脸委屈的模样,像极了离家出走的孩子。 “三姐,你怎么来了?”看到许多月,许多美一脸的惊讶。 要知道,许多月从来没有来过他们服装店的,可现在,却找到这里来了! 许多月的眼眶有些红,但看到妹妹许多美时,她还是下意识一笑,说道:“我坐班车来的,下车后,就一路问人问过来的。四妹,我想在你这住几天,行吗?” 看到三姐这副委屈的样子,一个猜测浮现在许多美的脑海中,她当即有些生气的问道:“三姐,是不是姐夫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 许多月的眼眶更红了,有泪珠蓄满其中。 她呜咽一声,扑在许多美的身上,委屈的哭了起来。 “伱姐夫的工作没了,他就拿我撒气,昨天他喝醉了酒,我只劝了一句,他就打了我一顿!”许多月伤心的哭诉着,并且撸起她的长袖子,露出手腕上的棍伤。 她的丈夫何志刚喝醉了后,抡起手边的棍子打她,而她本能的举手挡住,于是那棍子,大多就落在她的手臂上。 更可恨的是,她婆家所有的人,都把何志刚没了工作的事情怪罪在她的头上。 她只觉得委屈极了,因为她只是一个外嫁的小媳妇,又专心在家里做家务和带孩子,根本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婆婆没法具体的指责她,于是就骂她命不好,所以在娘家时,克死了自己的爸妈,现在嫁到婆家,又害得丈夫没了工作。 这种无端的指责,实在令人恼火, 如果是以前,许多月就忍了。谁让她出身不好,又是高嫁呢? 但同样的四姐妹,其他三个都婚姻幸福,且四妹的生活是最好的,因此,这种命不好的说法,那是绝对错的! 许多月也自然不能承认她命不好,不然这辈子都没法挺直腰板了,在白天时,她就和婆婆吵了一架,到了晚上,又被喝醉酒的何志刚给打了,于是满心委屈的许多月干脆趁着早上第一趟班车,就到这边县里来找四妹了。 因为她知道,找大姐和二姐,也是无用的。 许多美心疼的抱着三姐,她和三姐的年龄相近,自然也是感情最好的,许多月敢想敢做的性格,也影响到她,因为家里的四个姐妹,大姐是比较懦弱的,被人欺负了也不敢吭声的那种,二姐是窝里横,只有三姐和她,是敢抡起砍刀和人骂架的! “三姐,只要你愿意,在这里住多久都行!对了,孩子呢?我的外甥呢?”许多美突然间发现许多月是一个人来的,并没有带孩子。 许多月的孩子已经一岁多了,虽然是个男孩,但长得还蛮清秀的。 许多月黯然一笑,说道:“他们说孩子是何家的种,不让我带走。我也不想带,就让他们养吧!” 后面这句,她拔高了声音,显然是安慰自己的话。 虽然丈夫丢了工作的事情,婆家蛮不讲理的怪罪到她的头上,但却不会牵连到她的儿子,毕竟那可是他们家的长孙! 也正是因此,许多月才干脆抛弃孩子,独自前来投奔四妹。 四妹许多美已经答应让她住了,但她可没忘记还得征求四妹夫的意见。 于是许多月抬头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表示:“三姐就在这里住下吧,刚好还有一个空房间。” 那个空房间,已经成了真正的客房了,被不少客人都住过了。 许多月来的这个时间点,虽然是中午,但高明程他们已经吃过中午饭了,于是许多美问道:“三姐,你吃过饭了吗?” 许多月羞赧一笑,还未说话,肚子就先叫了起来。 她虽然是坐第一趟班车过来的,但这会儿路况不好,车速又慢,再加上下车后,她是一路问过来的,并且还走岔了几次。 如此一来,自然耽搁了时间,到现在还没吃一口饭,饥肠辘辘呢! 好在家里煮饭,总是宁可多,也不能少,因此厨房还有一些剩菜剩菜。 许多美亲自去厨房把饭菜热了,给许多月吃。 虽然是剩菜,却也有半盘子的红烧肉。 这阵子家里顿顿都是肉,即使再馋的人,也吃的差不多了,因此桌上的肉菜,还没有蔬菜受欢迎了。 许多月吃着大块的红烧肉,只觉得眼泪又想掉下来了。 胡说,她们姐妹才不是命不好! 她四妹命好的很,她的命自然也不会太差! 如此,许多月就在服装店这里住下了,她也是一个勤劳的人,且煮饭的手艺好,因此干脆包了家里的一日三餐,得闲了,就帮着带小旭旭,一是减轻四妹的负担,二是和外甥亲近亲近,培养好感情。 或许血缘关系真的很微妙,小旭旭和许多月只见过一次,并且那会儿他都没有记忆,可现在见了,居然还蛮亲近许多月的。 如果说许多月和许多美长得像,那还说得过去,但其实她们姐妹并不像,并且她们四姐妹都不太像。 看到自己儿子亲近自己的姐妹,许多美心里也挺高兴的。她小声对高明程说道:“三姐夫看着人还挺好的,居然打老婆!明程,你说我们要不要找他说理?” 高明程同样小声的说道:“等他来接时再说吧,先看他几天后来接。” 许多美琢磨了下,点了点头。 高明程也挺感慨的,上辈子他在外面打拼了很多年,因此对一些亲戚的事情不是特别的熟悉,只知道许多月嫁的不错,并且后面会摆一个小吃摊,等小吃摊赚钱了后,又会在街边建一栋房子,然后一楼就开一家饭店,早上卖米粉,中午和晚上卖炒菜。 凭借这个,许多月也过上了相对富裕的生活。 但何志刚有没有打过她,以及何志刚在合作社的工作为什么会没了,这些细节,就是高明程所不知道的了。 不过高明程也不急,先看何志刚会怎么做,是不来接这个老婆了,还是没有诚心的道歉。 许多月的确擅长做吃的,每到煮饭时,如果店里没有顾客,那么大家都会围在厨房的边上,看着许多月是怎么做的。 许多月也会大方的讲解传授。 但其实那些道理,高淑芳感觉自己也懂,只是煮出来的菜,就是没许多月煮的那么好吃。 厨艺好,大概也算是一种天赋。 因此,高明程就建议她回去后,可以考虑摆个小吃摊。 “卖什么呢?”许多月心动了,只是不知道该卖什么。 高明程回想了下上辈子许多月的小吃摊卖的东西,然后说道:“就卖米粉,还可以卖一些腌菜。” 到了冬天,家家户户都会做腌菜,但也不是每个人做的腌菜,都好吃! 高明程说道:“你那边占据天时地利人和,趁着赶集时摆摊,一个集日下来,就能够赚不少钱了。” 这些都是许多月上辈子亲自做过的事情,且获得成功了,只是高明程现在说出来,就会让许多月少走两年弯路,早两年赚到钱。 贫贱夫妻百事哀,有了独立经济后,许多月在婆家的地位,自然也会无限拔高,婆家的那些人,就再也不敢用命不好这种话来形容许多月了。 许多月狠狠地心动了,但同时又无助的说道:“可是,我没有本钱。” 高明程说道:“不用担心本钱,我可以借给你,等你赚到钱后,再还我就行。” 许多月闻言,双眼绽放出喜悦的笑容来,接下来的几天,她就开始琢磨起自己的小吃摊了,期间碰到县里的集日,于是她也一大早就去逛集日了。 她倒不是为了买东西,而是看别人的小吃摊是什么样子,生意又如何。 考察了大半天后,许多月心中就有数了。 前来赶集卖货的人,大部分很早就要起床,然后挑着担子,走很远的路才能够抵达县里。 所以他们肯定会饿,一旦带来的东西都卖掉了,那么大方些的人,自然会允许自己吃一碗米粉。 除了卖货的人,还有买货的人,并且买货的买家会更多。他们本来就是来集市上消费的,那么只要价格合适,他们是绝对会买下的。 所以县里集市上,卖小吃摊的,生意都很好。 许多月躲在一边看着,同时在心底算账,她数学不好,但对钱很敏感,也知道大部分食材的价钱,那么就可以算出成本价,再用卖价减去成本价,就是小摊贩一天的纯利润了。 “这么多钱……”算完账后,许多月眼睛都瞪大了,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回去摆小吃摊了。 只是,她可是生气离家的,自然不能就这么灰溜溜的回去,怎么也得何志刚亲自来接才行! 许多月傲娇的想着,同时也期盼何志刚早点来找自己。 她却不知道,何志刚其实早就来找她了,只不过找到高家村去了!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三章:老婆,我真的错了 在何志刚被合作社辞退的第二天,何父才通过关系,打听到何志刚被辞退的原因。 原来是合作社的账目出了问题,于是何志刚就被推出来背锅了! 其他的人都有背景,没背景的何志刚,自然就成了替罪羊。 也就是说,何志刚丢了工作的事情,根本怪不到许多月的头上!命好和命不好的说法,也是无稽之谈。 之前何家人对待许多月的态度,多少是有些高高在上的,毕竟他们家和许多月的娘家,那是高下立见。 不过许多月长得漂亮,何志刚喜欢,然后第一胎就生了个儿子,倒是让他们对待许多月的态度好了不少。 只是一旦家里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他们就会蛮不讲理的将之怪罪到许多月的身上。 许多月没有娘家可以依靠,因此也只能忍耐。 这次许多月受了委屈要走人,他们也是没惯着,还让其赶紧走! 只是人总是矛盾的,许多月在家时,他们觉得许多月什么都没做,但许多月一走,他们就发现家里的家务没人做,孩子也没人带了! 尤其是许多月的婆婆何母,她本来只要跟着丈夫下地干活和养活家里的两头肥猪就好,至于洗衣煮饭、打扫卫生以及带孩子,那都是许多月干的。 现在许多月走了,何母要承担的家务活就更多了! 并且许多月的儿子虽然已经一岁多了,但其实还没有断母乳的,每天早晚还会喝两回母乳,这还是何母要求的,因为何母认为母乳最有营养,还骄傲的说何志刚吃母乳是吃到七岁的! 许多月身体好,奶水足,且也舍不得买牛奶,因此怕孩子营养不够,也就一直给孩子喂奶了。 只是现在她一走,孩子的奶瘾犯了,谁都不要,天天扯着个嗓门嚎哭,吵的人不能安神。 骂吧,孩子还小,根本听不懂。 打吧,到底是小孙子,还是有些舍不得。 不过三天,何母首先败下阵来,催促着何志刚去把人给接回来。 其实酒醒后,何志刚也是后悔不已。 他和许多月见过几次面后,就愿意娶家境不好的许多月,可见他对许多月是真的很喜欢。 结婚后,夫妻两个也没怎么吵过架、红过脸。 这回喝醉打了人,还是头一回。 在何母喊他去接人后,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赶紧买了两样东西,然后骑着自行车去了高家村。 结果风尘仆仆的过来后,一问许多玉,许多玉却说没见过三妹。 好吧,那应该是在大姐那儿。 于是何志刚又赶紧到大姐那边,结果大姐也说没见过三妹。 何志刚傻眼了,同时也有些胆怯了。 大姐夫不会管闲事,二姐的丈夫张成远又是入赘的,也不需要担心,唯独高明程这个妹夫,让何志刚有些胆怯。 高明程要是打自己一拳,自己得倒退三米远吧? 何志刚惶恐的想着,他可是知道高明程的战绩的!在这十里八乡都是出了名的! 这几年没怎么听说和谁打架了,但是人家改成打野猪了! 这可比打败一个成年人还可怕呢! 胆怯归胆怯,何志刚在深呼吸几下后,终于鼓起勇气,骑上自行车,朝着县城而去。 他是隔壁县的人,对这边县的路况不熟,好在国道虽然坑坑洼洼,但也就一条道,一直往前就好,等到了县里后,都已经是下午了。 何志刚没吃午饭,又骑了这么久的车,早就饥肠辘辘了。到了县里后,路线就多了,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走,好在还可以问人,于是一路问人,跌跌撞撞的才找到新新服装店。 当远远地看到新新服装店的招牌时,何志刚本能的停了下来。紧张的整理着有些凌乱的衣服,整个人都僵硬了不少。 一想到要面对高明程,他的心跳就加速,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 算了,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就让他打一顿吧! 何志刚如此想着,拼命的给自己鼓劲,同时还想着,如果高明程打了自己一顿,没准许多月就消气了,还会心疼起自己呢。 想到这个可能,他才鼓起勇气,硬着头皮,推着自行车朝新新服装店而去。 新新服装店是这一条街中,装修的最好的,当站在门口往里面看时,就能够看到各式各样的衣服,那些挂在显眼位置的衣服,一眼就能够把人吸引住。 只是何志刚的心思,完全不在这些衣服上,但豪华的装修,还是给了他很大的心理压力。 他知道四妹嫁的好,四妹夫在县里做生意,开服装店。 但知道,和亲眼见到,还是有所不同的。 进了店里后,何志刚有种手脚无措的感觉,不知道该不该往前走。 “三姐夫,你才来接多月姐啊?你就买这点东西?”店里就只有高淑芳和罗丽在,高淑芳认出何志刚后,就让罗丽接着给顾客介绍衣服,自己则走到何志刚的身边去。 她上下扫了何志刚一眼,眼底带着一丝嫌弃。 身为女人,高淑芳自然最讨厌打老婆的男人了,其实小时候,她和二哥的关系也不是特别的亲密,但自从二哥帮同村的高菲菲撑场面,吓住了高菲菲的丈夫后,二哥在她心中的地位,就无限拔高了。 因为二哥给足了她安全感! 以后高淑芳嫁到夫家去后,也根本不会怕丈夫打她,因为她的二哥会替她出头的! 何志刚手里提着的东西,就两包点心,总共也才花了不到五块钱。 倒不是他不重视许多月,而是他没了工作,以后家里的收入就少了。再一个,他以为许多月是住在二姐家,或者是三姐家,万万没想到许多月居然跑到四妹家了! 有时候,人们的观念是很有趣的,如果去穷亲戚家,似乎随意提点东西,就差不多了。 但去富亲戚家,却会觉得提少了东西、或者提的东西档次不够的话,自己就会先心虚了。 何志刚这会儿就心虚了。 他低头看了眼自己手中提着的东西,再看着这家高档服装店,只觉得格格不入。 他饿了大半天了,喉咙也渴的厉害,一开口,声音都是沙哑的。 “……那我,再去买点?”何志刚本能的征求高淑芳的意见,连许多月在哪里都没敢问。 高淑芳理所当然的点头,她可不图这点东西,但是你打了老婆,现在来登门谢罪,不把态度摆出来,那怎么行? 让何志刚去买东西,还是对何志刚好呢! 有句土话是,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他们身为亲戚,要做的是敲打,而不是把事情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好在何志刚也听话,很快就去附近的商店又买了四样东西,足足把兜里的钱都花光了,这才罢休。 高淑芳看着提着各式礼物的何志刚,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并且指点起来:“多月姐去我二哥的新家那边去参观了,大概等一会儿就要回来了。” “伱见了多月姐,认错的态度可得摆出来。不然我二哥的拳头揍人可是很痛的!” “门口那对石锁,你去举一下试试,我二哥可是能抛起来又接住的!” 何志刚傻乎乎的去举石锁,但别说举了,能提起一对来,就算是不错了。 他盯着这对石锁,脸色煞白。 老婆,我真的错了,你别跑到四妹夫这边来啊!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四章:滑跪认错 见何志刚杵在店门口,高淑芳便叫他到后院去等,把自行车也推到后院去。 现在已经是下午了,不管许多月原谅不原谅何志刚,今晚他都走不了了。 何志刚连忙推着自行车走到后院去,只是一到后院,他的注意力就被摆在桌上的剩菜给吸引了。 吞咽声连续响起,这是他在疯狂分泌口水。 之前饥肠辘辘,但也能忍住,现在看到饭菜后,反而有些忍耐不住了。 高淑芳做了这么久的生意,也算是会观言察色了,当即说道:“电饭煲里还有一点剩饭,你先将就的吃点垫肚子吧。” 何志刚不好意思的干笑着:“不了,还是不了……” “吃吧,等下他们回来了,你还得好好表现呢!”高淑芳这句话一出,顿时令何志刚觉得压力山大。 于是他也顾不得别的,自己动手吃了起来。 剩饭只有一小碗,菜倒是有半盘子,吃饱是不能了,但垫垫肚子还是可以的。 说来也巧,何志刚刚吃完饭,巴巴的跑到水龙头那边把碗筷洗干净,就听到熟悉的声音从店门口那边传来了。 “四妹,你那新房子真气派!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好看的房子!”许多月惊奇又兴奋,有种大开眼界的感觉。 她这辈子,见惯了破烂房子,能住上砖瓦房子,就已经觉得很不错了,她从来不知道,原来房子可以砌的那么气派,地面是铺着瓷砖的,墙壁是抹了石灰的,沙发是雕了花,上了漆的,而灯,也是那么的明亮。 这一切,都恍若做梦般。 许多美笑着说道:“三姐,等你以后把小吃摊做起来,再过一两年,你也可以建一栋新房子了!到时候,也可以照着我家来建。” “哎呦,一两年哪里建得起你那样的房子?能建个平房就不错了!”许多月当即说道。 她算过县里集市上小摊贩的利润,看起来是不错,但是这种生意,只有集日才能够做,平时是没人肯花钱买的。 那么一两年后,她的确能够赚不少钱,至少本钱很快就可以赚回来。 只是想建房子,尤其是想建一栋好房子,那还差的远呢! 不过,只要找到的赚钱路径是正确的,那么就无需担心太多,只待时日来攒下钱即可。 因此,在许多月的心中,也是信心满满。 “二嫂,我二哥怎么没和你们一起回来?”这是高淑芳的声音,何志刚在后院听到这句话时,顿时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 高明程不在! 只要他趁着现在对许多月认错,求得许多月的原谅了,那么想必高明程就不会对他动手了吧? 毕竟高明程也只是一个妹夫而已! 如此想着,何志刚连忙提着买来的礼物,朝店里走去,下一秒,他就如滑跪般冲到许多月的身前。 在他滑跪出场时,所有人都惊呆了。 包括何志刚。 其实何志刚没想跪的!只是他一开始走的太急,而地面又太滑,他一个没注意,就直接滑跪到许多月的身前了! 这是一个意外,也是一个误会。 因为许多月流眼泪了! 许多月不是一个心狠的人,也不想和何志刚彻底的离婚,她舍不得何志刚,也舍不得自己的儿子。 只是被婆家人责骂,又被何志刚打了后,她也要给自己找点面子才行,所以在她想来,等何志刚来接她时,必须诚恳认错,保证再也不打她了才行! 但她万万没想到,何志刚为了求得她的原谅,竟然会跪在她的面前。 这一刻,何志刚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就已经获得许多月的原谅了! 这会儿的男人,大多数都是大男子主义,别说对老婆下跪认错了,就是做家务,都是不太愿意的。 觉得家务就是女人该做的,男人做家务,会被人笑的。 所以何志刚的下跪,不但让许多月瞬间原谅了他,也让许多美和高淑芳等人感到震惊。 “志刚,你跪着做什么?快起来吧!”许多月感动过后,就连忙扶起何志刚。 何志刚的脑子都是懵的,内心又感到十分的懊恼,没想到自己会犯下这样的错误。 他刚想解释,又敏感的察觉到许多月的态度转变。 夫妻一场,他自然知道此时此刻,许多月已经原谅他了! 察觉到这点,何志刚狠狠地松了口气,同时也态度诚恳的说道:“多月,我错了!我不该酒后发疯打你!你原谅我吧,我以后再也不会打你了!” “多月,我也说过我爸妈了,让他们以后不要再那样说你了。” “多月,儿子想你了。他每天都在哭,你就原谅我,和我回家去吧!” 何志刚的话,让许多月的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落个不停。 她的傲娇和坚持,在这一刻,被彻底击溃了。 一想到自己的儿子在这些天都哭个不停,许多月只觉得心都碎了,恨不得马上回家去。 “我原谅你了,我们回家去吧!”心软的许多月如此说道,然后就想上楼去拿自己的衣服。 许多美见状,立即拉住了她,说道:“三姐,现在都已经下午四点了,你现在怎么回去?等天黑了,赶夜路可是不安全的!” 许多美猜想她三姐夫应该是骑自行车来的,从这边到三姐夫的家,骑自行车的话,得三四个小时! 虽然现在天黑的还不是很早,但也没必要这么赶。 再说了,何志刚一出现,都没开始为难他,敲打他,结果三姐就原谅他了! 这让许多美的心里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当然了,三姐夫为了求得三姐的原谅,愿意下跪,倒也是出乎她的意料。 但不管怎么样,她是三姐的娘家人,她得给三姐撑腰,不能让三姐就这么跟人走了! 三姐夫一来接,三姐就原谅,还马上跟人走? 这不行! 就算三姐夫有认错的诚心,也要杀一杀三姐婆家的威风才行! 如果今晚三姐和三姐夫都没有回去,那么何母何父肯定得焦急万分! 打定主意后,许多美是坚决不肯同意许多月现在就跟何志刚走。 她注意到后院饭桌上的剩菜没了,立即说道:“三姐夫,你是不是没有吃午饭?你怎么这个点才来接我三姐?为什么不早点来?” 何志刚不好意思的搓着手,神情尴尬的说道:“我……我一大早就出发去了高家村,后来又去了大姐那儿,最后才到县里来找人的。” “这一直赶路问路的,的确没来得及吃午饭。刚才我实在太饿了,就把你家的剩饭剩菜都吃了。” 许多美早已经猜到,当即说道:“饿着肚子骑车,那就更加不安全了。你们干脆在我这住一晚吧,等明早再回去!” 何志刚闻言,心下纠结万分。 那点剩饭根本不够吃,他这会儿还是饿的,所以也想留在这里吃顿晚饭。 但是呢,他又想趁着高明程没有回来,赶紧把许多月带走。 正在两难时,倒是许多月做出了决定:“那就听四妹的吧。” 她看到何志刚买的礼物中,就有两包点心,当即拆开一包,对何志刚说道:“那点剩饭肯定不够你吃,你赶紧吃点鸡蛋糕吧!” “哎,你也是的,怎么买这么多东西?六样呢!” 许多月的嘴里虽然抱怨,但心底倒是乐开了花。 她觉得,这是何志刚看重她的表现。(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五章:随便吃肉 高明程带着小旭旭在人民公园那边逛了一圈,然后才回到家里。 他回来时,已经下午五点了。 看到家里多了一个人,高明程眉头微挑。 不知道何志刚做了什么,又说了什么,许多月看上去已经完全原谅他了。 许多月不是自己的亲姐妹,且看上去已经原谅了何志刚,因此高明程也不会性子爆裂的冲上去打人,他看着挺平静的,只是何志刚看到他后,倒是一个激灵,瞬间站起身来。 “四妹夫。”何志刚讷讷的打着招呼,一双眼珠子不安的转动着。 高明程看出何志刚眼底的害怕,于是板着脸,严肃的说道:“论起来,你是我姐夫,你比我大。但打老婆这种事情,是绝对不能有第二回了!” “我和多美结婚后,一根手指都没有碰过她!男子汉大丈夫,打老婆算什么本事?你要是还敢有第二回,我可就要打上门去了!” “唉唉……绝对没有第二回了!”何志刚连连保证,吓的气都不敢大喘。 因为别人说这句话,可能是吓唬他,但高明程说这话,那是真敢打上门去啊! 到时候自己一家老小,都不是他的对手! 高明程说了几句为许多月撑腰的话后,也没有更多的表示了,主要是许多月不争气,就这么原谅何志刚了,如果他说的再多,做的再多,到时候反而不讨好。 罢了,他人的事情,就随他人去吧。 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 不过许多美倒是找了个时机,悄悄地告诉高明程,刚才何志刚为了得到许多月的原谅,一见面就跪下的事情。 听闻这个消息,高明程恍然,原来如此,难怪原谅的这么容易。 高明程没亲眼看到那个场面,因此也没有怀疑是意外,只当何志刚是真心实意的下跪认错了。 上辈子,许多月和何志刚生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大吵大闹过,算是不错了,所以这辈子高明程也没打算插手破坏他们的婚姻。 不过许多美是亲妹妹,要是自己没有能力就算了,现在自己有能力,那她就更想给亲姐姐撑腰了。 于是对高明程说道:“明程,这里离三姐夫家挺远的,不如我们明天用拖拉机送他们回去吧?顺便也拿话敲打敲打我三姐的公婆他们!” 许多美也最恨别人说她命不好,现在三姐的公婆说三姐命不好,那跟说自己命不好,又有什么区别呢? 她小心眼的说道:“我爸妈虽然生了四个女儿,但我大姐生了两个儿子,我二姐生了一个儿子,三姐和我,也是生的儿子!这怎么可能是命不好!” “村里有几个嚼舌根的,说什么我们四姐妹以后肯定也是生不出儿子的!呸!” 怀孕时,许多美曾辗转反侧的睡不着,生怕自己真的生不出儿子来,但是等生下儿子后,那些曾经给她带来阴影的话,就彻底消散了。 而她的背脊,也挺得更直。 这就是农村妇女的普遍心态,有了儿子,腰杆都直! 高明程看许多美愤愤不平,也同意陪着走一趟。 他娶了许多美,就相当于也是许多月的娘家人了,许多月在婆家受了欺负,娘家人出面撑腰,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于是事情就这么决定了。 当许多月夫妇得知后,许多月倒是挺感激的,一个劲的道谢。 何志刚则满心苦涩,却也说不出半个不字。 这个时候拒绝,那就其心可诛了! 并且在许多美和高明程说悄悄话时,许多月也和何志刚说了她打算在集日摆小吃摊的事情。 并且说做生意的本钱,高明程会借给他们。 许多月一脸兴奋的给何志刚算了帐,说道:“等我们的小吃摊做好后,每个月赚到的钱,肯定比你的工资还多!你比我更会算账,到时候我泡粉,你就给我收钱。” “四妹夫还说让我做腌菜卖,现在已经九月了,再等等,就可以种雪里红了!今年咱们多种一些,萝卜、芥菜之类的,也要多种一些,这些菜,我都会做,往年我做了后,送给亲戚们,亲戚们也都说好吃。” 许多月越说越兴奋,心中满是对未来的憧憬,她希望有一天,自己家也能够建一栋像四妹那样气派的新房子出来! 何志刚在旁边听着,心底却有些苦涩。 他拿惯了工资,觉得工资还是比做生意稳,但现在他的工作没了,他老婆却要开始做生意了,感觉两个人像是反过来了。 他心里自然不是滋味。 不过现在老婆还没有被领回家,自己也还在别人的地盘,何志刚可不敢有二话。 当天晚上,大家齐聚在餐桌上,望着满满一桌子的好菜,何志刚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该怎么下筷子。 这一桌菜,都比他们家过年时吃的还好了! 难道是四妹夫特意招待他的? 想到这里,何志刚觉得自己挺有面子的。 于是他给高明程敬酒,感谢他特意招待自己。 高明程却眉头一挑,轻描淡写的说道:“三姐夫不用客气,这只是家常便饭,平时家里吃的,也是这样的。不信,你问问三姐。” 于是何志刚侧头看向身边的许多月,许多月正给他夹了一筷子红烧肉,笑着说道:“是,四妹家日子过的好,顿顿有肉吃的。” 起初,许多月发现家里吃的这么好,就私底下和许多美说了,让她不要这么客气,平时吃什么,现在也吃什么,不要把她当客人招待,结果许多美说他们平常就是这么吃的。 许多月先是不信,后又想到自己刚来的那天,就看到桌上有半盘子剩下的红烧肉。 连肉都剩下了,看来平常的确是那么吃的。 后来她争着煮饭,才发现冰箱里,竟然堆满了肉! 何志刚吃着红烧肉,心底突然间对做生意的事情抱有极大的热情了。 高明程凭借着做生意,过上了这么好的生活,那么许多月在高明程的指点下做生意,肯定也会赚大钱的! 也许,在今后的日子里,他也能够过上随便吃肉的日子! 这一刻,何志刚和许多月的思想,高度同频了。(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六章:娃是自家娃,狗是自家狗 第二天一早,天气晴朗,九月上旬的天气,不算太炎热,因此许多美也带上小旭旭一起去。 临走时,高明程对高淑芳说道:“我们送完三姐他们,还会回高家村一趟拿东西,得下午才回来去了。” 高淑芳便满口保证的说道:“二哥你放心吧,店里有我和罗丽姐呢!” “嗯,你罗丽姐怀孕了,跑上跑下的活,就辛苦你了。”高明程说道。 这时,张金玲也站出来说道:“去库房找衣服的事,有我呢!淑芳卖货就好,我已经记熟了。” 张金玲住到这边后,也一直会帮忙做事,绝不吃干饭的。 也是家里有这些人在,高明程才放心东跑西跑的,不然留许多美一个人在家里带孩子,他可不放心。 早上八点半,一行人坐在拖拉机的车斗上,朝着何志刚的家而去。 晨风迎面吹来,吹动许多美和许多月的裙角,质感很好的布料,贴身的剪裁设计,无限凸显女性身躯的玲珑美感。 许多月身上的这件裙子,是店里卖的很好的一款裙子,也是许多美送给她,非要她今天穿着回家的裙子。 许多月推辞不过,只能穿上。 她却不知道,许多美是打定主意要杀一杀许多月公婆威风的,因此才把许多月打扮的漂漂亮亮,等下还会当着许多月公婆的面,把摆小吃摊的本钱借给许多月! 她想通过此举,告诉何父何母他们,许多月虽然没有爸妈,但也是有娘家的! 从县里到高家村,需要一个小时的车程,何志刚所在的镇,属于隔壁县管辖区,因此还要更远一些,但好在有拖拉机代步,一个半小时后,就抵达了。 今天不是集日,因此镇上很平静,居住在镇上的人,除了少部分人做生意,大部份人依旧是靠种田过日子。 并且这边由于聚居的人多,除了分到的田地,想要开荒的话,就得去很远的地方才行。 还未下车,远远地,许多月就听到一道熟悉的啼哭声,她当即坐不住了,神情焦虑不已。 拖拉机刚停下,许多月就急忙跳下车,朝家里走去。 只是刚走到家门口,就听到何母烦躁的骂道:“哭哭哭!一天到晚只知道哭!哭有什么用?你妈妈不要你了!” “再哭就把你丢山里去喂狼!” 一番威胁后,小孩却哭的更大声了,一边哭,一边喊妈妈。 这哭声,把许多月的心都哭碎了。 她那天离开时,她婆婆故意把孩子抱走了,去亲戚家串门去了,不让她带走孩子,所以母子分别时,没听到孩子的哭声,不然听到孩子的哭声,许多月可能就没法走了。 “宝宝,妈妈在这里,妈妈没有不要你!你不要听人瞎说!妈妈给你买了玩具和水果糖回来!”许多月的眼眶红彤彤的,也跟着一块儿哭了起来。 母子连心,孩子就是系住母亲的那根线,让母亲根本没法狠心远离。 看到许多月终于回来了,何母松了口气,但仍然撇嘴说道:“还知道回来?你走了这么多天,奶水不会没了吧?我孙子没奶吃可不行!” 许多月根本不想理她,只顾着抱着怀里的孩子,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生怕他哭的厉害,会顺不过气来。 好在母亲就是一剂良药,孩子见了母亲后,分离焦虑症自动愈合,就是黏人的很,非要许多月一直抱着才行。 许多月也舍不得撒手,几天没见孩子了,她每个晚上,也都在想孩子,不知道孩子有没有吃好,有没有睡好。 她能那么轻易的原谅何志刚,说到底,就是因为舍不得孩子,所以只要看到何志刚是真心认错了,她就原谅了。 许多美看到这一幕,心下微微叹息,同时也强烈的感受到,哪怕一母同胞的亲姐妹,一旦结婚成家后,就各有各的人生了。 何母还想说什么,许多月已经对许多美歉意一笑,说道:“多美,我先进屋去给孩子喂奶,你和妹夫先坐坐。” 说完,她就急匆匆的回了房间去。 因为感受到孩子在找奶吃,她想到孩子这么多天没有吃奶,于心不忍,于是急匆匆的走了。 高明程看到这一幕,倒是打定主意等明年开春,就立刻让小旭旭断奶了! 不然都一岁多的人了,还这样找奶吃,羞不羞啊! 这会儿何父已经下地去干活了,何母因为需要做家务带孩子,只能留在家里,本来看到许多月回来时,何母松了口气的同时,还能倒打一耙的责骂许多月。 但看到高明程和许多美后,何母就多少有些心虚了。 她连忙招待客人,要去厨房里端茶水出来。 高明程和许多美都没有客气,就这么看着她忙活,等茶水送到手边了,许多美才和何母算起账来。 首先说一说命好命不好这个话题,她们四姐妹,个个都生了儿子,这让许多美的底气很足。 也让何母没话说。 最后,等许多月抱着孩子从房间里出来后,高明程当着何母的面,给了许多月五百块钱。 摆一个小吃摊,其实成本很低,最大的成本就是找木匠做一个能够流动的灶台,再做几张桌椅,方便顾客坐下来吃东西。 其次就是买两口锅,一口锅泡米粉,一口锅炖骨头汤。以及买米粉和佐料的本钱了,至于腌菜,那菜都是自家地里的,可以不算本钱。 许多月感激的说道:“谢谢四妹夫,我一定好好做生意,尽快把本钱还给你。” 高明程笑着说道:“不着急,等手头宽裕了,再还也是可以的。” 办完这事,高明程夫妇就准备走人了。 何志刚倒是开口留他们在家里吃中午饭,但被高明程婉拒了。 这次的撑腰行动,可以说是有些失败,下马威都没有给,结果许多月就先软了心肠。 既如此,那么留在这里也没有意义,不如回高家村看看。 回高家村的路上,车上只有他们一家三口,心情倒是随着迎面吹来的风飘扬起来。 半个小时后,拖拉机在牛尾岭的一棵水桐树下停稳。 黑虎、精灵和大黄三狗立即朝这边跑来,亲昵的围着男女主人。 小旭旭被许多美抱在怀里,也好奇的看着地上的三条狗。 小旭旭由于还小,一直没怎么回高家村的,狗这种动物,也见的少。 高明程笑着接过小旭旭,将之放在地上,结果还没黑虎高呢! “黑虎、精灵、大黄,这是你们的小主人,来,嗅一下气味!”高明程拿起小旭旭的手,示意三狗记住这个味道。 黑虎发出一声狗吠,声音低沉而威严,好似一个沉稳可靠的大哥。 精灵也冲小旭旭汪汪一叫,声音清亮,倒是大黄的叫声,带着一丝喜感。 许是知道三狗不会伤害自己,小旭旭听到狗吠时,并不感到害怕,甚至还想伸手去摸狗。 三狗乖乖站着不动,任由他摸着自己的狗头,高明程甚至玩心一起,抱着小旭旭坐在黑虎的背上。 小旭旭才二十斤,黑虎倒也能够驮的起。 看小旭旭被逗的哈哈大笑,高明程心中微微有些失望,对许多美说道:“忘记带照相机了!” 照相机虽好,但到底不如后世的手机方便啊! 那会儿的人们,那是走到哪里,都会带着手机的,遇到好的画面,拿出手机一拍,就能够将之留住。 许多美听了,也觉得是有些遗憾。 但问题不大,毕竟娃是自家娃,狗是自家狗,因此她说道:“那我们下回带照相机回来拍吧!” “好!”高明程一口应下,陪着小旭旭和三狗玩闹一会儿后,就带着小旭旭去院子里洗手了。 三狗虽然不会伤害小旭旭,但狗的身上,难免带着一些脏东西,小旭旭还小,还有吃手的坏毛病,因此得确保他的手指是干净的。(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七章:黑虎的新任务 你若是天天呆在村里,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生活,那么这里的时光,仿佛就是静止般。 但若是隔一阵回来一趟,却能敏锐的察觉到其中的变化。 比如,之前播种的萝卜,现在已经长出了苗,绿油油的萝卜叶子,看着就喜人。 鸡舍里的鸡倒是没有多大的变化,因为母鸡开始下蛋后,它的体重就很难再长了,因此正宗的走地鸡,基本都不会太重。 高明程发现几天没回来,又有不少鸡蛋了。于是计划着今天把鸡蛋带到县里去卖掉。 看许多美准备打扫屋内的卫生,高明程当即说道:“别折腾了,我们要么去细奶奶家,要么去陈叔家凑合一口得了。” 许多美听闻这话,就放下手中的扫把了。 虽然许多美的二姐,就住在这附近,但许多美并没有提议去她二姐家吃饭,因为她也知道她二姐做事磨叽,去她家吃饭,得等到下午三点左右,才有一顿饭吃。 到那时,只怕小旭旭都饿的嗷嗷叫了。 “还是去细奶奶家吃饭吧,我也去老村那边走走,和秀曼说说话。”许多美说道。 “行啊,那你带小旭旭去找你二姐说说话,我去细奶奶家一趟,让她多煮一点饭。”高明程说道。 “伱别空手去,拿点鸡蛋吧。”许多美连忙提议,让高明程拿了二十几个蛋去。 人情往来便是如此,高明程一个人在家干活时,为了图方便,可以去陈大松家吃饭,然后给饭钱。 但是去细奶奶家吃饭,是不能给饭钱的,给饭钱就生疏了。 因此,带点东西过去,就很合适。 只是高明程在拿篮子装鸡蛋时,却看到旁边的黑虎了,黑虎安静的跟在身边,一双黑黝黝的眼睛,透露出智慧和沉稳。 突然间,一个念头浮现在高明程的脑海中,他想到后世养金毛的人,会给金毛叼一个小篮子,然后去买东西。 金毛的智商高,经过培训后,可以完全简单的任务。 但在高明程看来,黑虎的智商也不错,且黑虎最初来时,是跟着他住在细奶奶家的,于是高明程找来一根麻绳,又找来一张纸,在上面写了字,又在纸上穿了一个洞,然后用麻绳穿过洞,将之挂在黑虎的脖子上。 “黑虎,去细奶奶家帮我送信,把信给高壮!”高明程摸着黑虎的狗头,对它下达命令。 他想知道,黑虎能不能完成他下达的命令。 “汪汪。”黑虎似乎听懂了,虽然第一次执行这样的命令,但它也没有犹豫,脖子上挂着那张纸,就朝老村的方向跑去。 而精灵和大黄,也跟在其身后,三条狗跑出了气势,吓的在村里玩耍的小屁孩们纷纷怪叫着避让开来。 细奶奶不识字,不过高壮和何秀曼,都是认得字的,不管谁看到了,都能够获得这个信息。 许多美看到这个骚操作,有些瞠目结舌。 她质疑的问道:“这样真行?” 高明程两手一摊,这事他也是头一回干,行不行的,他现在也不知道。 但问题不大,等下中午时,他们早点过去就行,如果没有准备他们的饭菜,还可以自己动手做嘛! 许多美听到他的歪理,也是无语,但也没有再多说什么了,她抱着小旭旭,准备去找她二姐说话了。 两姐妹有阵子没见面了,还怪想念的,再说了,还得和二姐说一说三姐的事呢。 看许多美抱着孩子走了,高明程也没有闲着,他如一个地主般,开始巡视自己的领土,先是在附近观察了下自己的菜地,这些菜地,有的刚翻地播种,有的则生机勃勃,如辣椒和茄子,依旧长势不错,还能继续吃到十月去了。 红薯地也是郁郁葱葱,红薯藤蔓延的到处都是,这会儿也不到挖红薯的时候,还得再等等。 至于在坡地种的南瓜和冬瓜,也都长出硕果来了。 顺着菜地一路朝前走,就到了小富山山脚下的池塘。 这会儿池塘里的水还比较满,等到十月多,因为降水少的缘故,水位就会下降一些。 今年春天时,高明程往池塘里倒了一些鱼苗,然后就没有再管了,就让这些小鱼天生地养的长大,这样的鱼长得慢,但肉质鲜美,没有那股子土腥味。 他这池塘里的鱼,平时是基本不吃的,都是到冬天枯水那会儿,再捞出大鱼来吃,至于小鱼,就让其继续在池塘里养着。 高明程就挺喜欢吃那种养了好几年的大鲶鱼,它的鱼肚子和鱼皮,那是超级好吃! 并且鱼刺也比较少,适合孩子吃。 路过池塘边时,高明程手痒的扯了一把嫩草,将之弄碎后,直接撒进水里。 草一落到水面,水里立即有动静,原来是贪吃的草鱼过来觅食了。 草鱼之所以叫草鱼,自然就是吃草的鱼。 它们会吃浮萍、水草,也会吃陆地上生长的嫩草。 只是鱼嘴比较小,最好切碎了喂。 用嫩草逗弄了下草鱼,得到某种诡异满足感的高明程这才离去,顺着池塘往前走,就是山脚下搭的棚子和鸡舍了。 这边的荒地,种了不少决明子,这会儿决明子的豆荚,已经相对饱满了,距离采收也不远了,再过十来天,等它完全成熟后,就可以整株割下来,然后摊开暴晒,再敲打脱壳,最后利用簸箕将之扬尘后,筛选出来收集好。 高明程正盯着决明子研究呢,陈大松和陈多福就从山里走了下来。 他们一人扛着一把锄头,一人手里拿着一把砍刀和一条蛇。 双方迎面碰上,具是一笑。 陈大松拎着手里的蛇抖了抖,说道:“七横八吊九缠树,这会儿山里的蛇又多了起来了!我怕蛇吃鸡蛋,隔三差五,就会喊多福一起进山找蛇,顺便看看果树的生长情况。” “明程,橘子的皮开始变软和泛黄了,今年结果挺多的,要是口感好,肯定能够卖出一个好价。” 橘子树虽然是高明程的,但陈大松也是真心实意的希望高明程能够卖出高价,赚到钱。 否则一旦小富山的果树不赚钱,那么谁知道高明程还雇不雇他干活了? 这个时候的人们,心思还是比较朴素的,极少有自私的人。 高明程看了陈大松手里的蛇一眼,认出是无毒的蛇。 刚才陈大松说的‘七横八吊九缠树’,就是他们当地的一个谚语,也是指蛇在七八九这三个月份,会比较活跃。 大部分蛇,都是昼伏夜出的,蛇喜欢温暖,但也惧怕炎热的阳光,但到了农历七八九这三个月份,天气就比较舒适,适合蛇类活动,这个时候,它们异常活跃,哪怕是夜行的蛇,白天也能够看到它们的踪迹了。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八章:你了不起,你清高! 别看许多美很少回村里,但村里的消息,她知道的可不少。 许多美和二姐许多玉一见面,叙旧是没有,倒是先八卦起来。女人的八卦之魂,那是随时随地都燃烧的! 许多玉给她说了很多关于陈家的事情,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陈家父子都还算老实可靠,平日里该干的活,那是都干了,并没有偷奸耍滑。 许多玉家和陈大松家,就是隔壁邻居,加上两家都被高明程雇佣了,其实隐隐间,也形成彼此监督的一个效果。 再加上许多玉和许多美是亲姐妹,关系又不同,因此陈家人做事时,是不敢有懈怠之心,也不敢偷拿什么的。 否则一旦被许多玉和张成远发现了,将之告到高明程那里去,陈家人的工作,那就没了。 许多美得知陈家人做事勤劳,心中也很高兴,这个话题告一段落后,两人又说起了三姐许多月的事情。 许多玉这才得知三妹被三妹夫打了,并且还一个人跑到县里找许多美了! 许多玉有些不悦,她觉得许多月被丈夫打了,要回娘家,也应该是回自己家来。 毕竟她是顶门立户,找了赘婿的。 但这不悦的情绪,也只浮现几秒而已,她很快就想开了,许多月到她家来住的话,不但不方便,还得吃不少粮食。 这两年物价上涨,稻谷的价钱也上涨了,家里就两亩田,交公粮后,也才勉强糊口而已,还得多吃粗粮才行。 所以家里多一口人吃饭,那都是损失。 想到这,许多玉的心情就平和了,甚至说道:“是该到你那儿,有明程给她撑腰,想必志刚下次是不敢再动手了。” 许多美也点点头。 她觉得三姐夫的认错态度很好,都愿意下跪了,应该是不会再有下次了。 再说了,等三姐把小吃摊做起来,大把大把的赚钱后,何家的人,又哪里敢再欺负她呢? 对于做生意,许多美是很有信心的,这几年的生意好做,她三姐的厨艺又好,肯定能够赚钱的。 正说着话呢,许多美突然看到以黑虎为首的三狗,从老村那边朝牛尾岭跑去。 她连忙站起身,冲小路上的黑虎招呼一声:“黑虎!” 黑虎听到女主人的声音后,立即停下脚步,然后调转方向,顺着小坡跑了上去。几秒后,就在许多美的身前停了下来,然后不停的晃动着脑袋,似乎在提醒着什么。 许多美已经注意到,挂在黑虎脖子上的那张纸上,已经多了一个字了! 好! 也就是说,黑虎真的顺利的完成传达信息的任务了! “哈哈。”许多美忍不住笑了,欣慰的摸着黑虎的狗头,夸赞着:“不错,黑虎真棒!去找明程吧!” 黑虎听懂了,领着精灵和大黄,又继续朝牛尾岭跑去,去找高明程了。 许多玉不明所以,于是许多美就给她解释了下,当许多玉得知黑虎竟然这般灵性时,也是吃了一惊。 可惜家里的粮食不够吃,不然她都想养一只像黑虎那样聪明的狗了。 两分钟后,在小富山观察橘子树生长情况的高明程,也得知黑虎顺利完成任务的消息,也是对黑虎一番夸赞,并且保证给它加餐! “走,我们逮兔子去!”高明程也不管橘子的长势了,兴冲冲的领着三狗去山里逮兔子。 他难得回来一趟,这回来了,自然得给三狗加餐才行。 而繁殖力强悍的野兔,自然就是加餐的首选。 野兔:你了不起,你清高!别总逮住我薅啊! 一个小时后,在一人三狗的努力下,山中野兔数量-10! 拎着十只野兔,高明程心情极好的吹着口哨,迈着欢快的步伐,朝家里走去。 三狗虽然能够吃生肉,但到底不是真正的野兽,不擅长将猎物开膛破肚,所以还得人为的加工一下。 这会儿的兔皮质量不好不坏,风干后,再拿到硝制皮毛的作坊加工,就可以得到成品兔皮,可以用来制作棉衣的领子,以及暖手套。 回到院子,高明程拿出一把刀来,这把刀在前不久已经磨过,所以这会儿还比较锋利,他手起刀落,精准的将兔皮完整的剥了下来,然后将之反铺在一块木板上,用钉子将四边钉住,这样兔皮在风干的过程中,就不会收缩成一团了。 处理好一只兔子后,高明程将其斩碎,然后丢到三狗面前的盆子里。 一狗一个粗瓷盆子,这样方便喂食。 在三狗吃的正欢时,高明程也没有闲着,而是继续剥皮,又剥了两只兔子后,这才停手。 这两只兔子,是要送给细奶奶家的,就中午爆炒来吃。 他把这两只兔子的内脏也给了三狗吃,结果却发现黑虎居然把兔子内脏让给了大黄。 而大黄也不客气,和黑虎亲昵的磨蹭了下后,就大快朵颐了。 高明程看到这一幕,心下了然,好吧,看来大黄肚子里的崽,十有八九是黑虎的了! 挺好的,黑虎这么聪明,想必它的后代,也不至于太差。 不过高明程还是得打趣一下精灵,说道:“精灵,伱得加把劲啊!也给我拐只母狗回来!” 精灵似乎也听懂了,冲高明程汪汪叫了几声,似乎在解释着什么。 高明程想起陈大松曾说过,有人把发情的母狗带到这里来,企图借种,想必精灵也和那些母狗进行过友好交流,并且可能也有幸诞下后代了。 狗狗一般是春秋两季发情,夏冬发情的也有,只是相对少而已。而狗的孕期则是两个月。 算日子的话,大黄应该是在夏季发情,然后和黑虎在一起的,看它肚子的大小,只怕再有半个月左右,就可以诞下狗崽了。 那会儿他也未必在家,所以得提前和陈大松打一声招呼,让他注意点,等大黄诞下狗崽后,要给狗崽准备柔软的小窝,以及给大黄添加营养才行。 都说狗来富,高明程倒是不介意多养一条狗,但大黄的原主人也不知道是谁,会不会找到这边来。 现在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如果原主人找了过来,他就商量看,能不能花钱把大黄买下。 如今大黄和黑虎、精灵的感情挺好的,分开它们也挺残忍。 心中这么想着,高明程转头就把这事交代给陈大松了。让其提前为狗崽准备小窝,又告诉陈大松,如果大黄的原主人找来了,就花钱买下,如果他不在家,就让陈大松先垫钱,到时候他再把钱给陈大松。 陈大松一口答应下来,并且说道:“大黄来了有一阵子了,应该是不会找来了。” 高明程点点头,他觉得大黄的原主人可能出了什么事,所以才没有找过来。 但事情先安排好,他也放心些。 说完了这事,他顺手给了陈大松一只野兔。 陈大松收下,满脸欣喜的道谢。 陈大松都给了,许多玉家自然也不会少,于是高明程也送了许多玉一只。 送给他们的野兔,自然是没有处理的,高明程也不爱干活,有时候大方把东西送出去,就是懒得收拾。 “多美,我们现在过去细奶奶那边吧。”高明程拎着两只处理好的兔子,叫上许多美,一家三口朝老村那边走去。 看许多美抱小旭旭有些艰难的样子,于是他伸出一只手,将小旭旭抱了过来。 小旭旭的视野一下子变高了,高兴的咧嘴直笑。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九章:村中八卦 小旭旭和小圆圆虽然有阵子没见面了,但现在见面后,很快就变得亲热起来,小圆圆拿出自己的一些玩具,大方的和小旭旭分享起来。 可惜小旭旭还是啥都不懂的年纪,小手抓到一个东西,就往嘴里咬去。 “弟弟,这个是玩具,不能吃的。”小圆圆一本正经的说道,伸手把小旭旭嘴里的玩具拿走。 “啊啊……”只会喊爸爸妈妈的小旭旭,只能用啊啊来表达自己的疑惑之情。 小圆圆摆弄着手里的玩具,那是一个竹节人玩具,农村里的孩子,自然不像城里人那样,能够去商店购买时尚的玩具来玩,但他们也不缺玩具,只要捡到一根直些的棍子,都能够当做宝剑玩上大半天。 另外,手艺好的人,还可以用草编织出各种小动物来玩,女孩子们则会用柳条和鲜花,编织出花环来戴着玩。 小圆圆手里的这个竹节人,也是很多农村孩子的共同记忆,是用细小的竹子和绳子做成的一个人的形象,当摆动绳子时,竹节人就会跟着动,从而产生了趣味性。 小圆圆手里的这个竹节人,就是高壮在闲暇时做给她玩的,是小圆圆很喜欢的一个玩具,此时她就摆弄着绳子,操控竹节人做出相应的动作来。 “啊啊……”小旭旭的眼睛都亮了,兴奋的指着那个竹节人,嘴里不停的啊啊,激动的口水直流。 “看来小旭旭也很喜欢啊,来,叔叔马上给你做一个。”高壮见状,立即动手起来。 墙角就堆着一些竹枝,高壮随手拿起,就可以动手做了,先是用小刀,将竹枝切成合适的大小,再将一节节竹枝摆放成一个人的形象。 确定能摆好后,再用绳子从竹枝里穿过,将其固定好。 高壮最近一两年,可没少琢磨做这些玩意,因此做起来那是又好又快,不多时,一个新的竹节人就做好了。 “给!”高壮将新做好的竹节人递给小旭旭,得到新玩具的小旭旭咧嘴笑着,满脸的高兴。 高明程则一直观察着高壮的动作,心中有些感慨。 这些东西,也是他小时候常玩的,可惜,他重活一世,多了后世的人生经历,却也遗忘了很多东西。 比如竹节人的做法,以及用茅草编织出蚂蚱等等。这些事情,在他的记忆中,仿佛成了很遥远的事情了。 厨房里,细奶奶失去了掌勺的机会,只能坐在矮凳上烧火,新的掌勺人则是何秀曼,只见她动作干脆利落,炒出来的菜,也色香味俱全。 许多美也呆在厨房里,和细奶奶以及何秀曼聊着天,倒是留两个男人在院子里带娃了。 “你们去看了明程奶奶没有?她这些天看上去恢复的不错,我有时候也看到她拄着拐杖在村里走动了。”细奶奶说道,又特意说了句:“那拐杖是明程爸爸进山砍树做的,做的还不错,我听明程奶奶夸了好几次呢。” 之前,高明程曾无意间质问罗小华为什么没给高奶奶准备轮椅,让高奶奶在床上躺了四十多天,如今高奶奶拆掉石膏后,高远见倒是很利落的给准备了一个拐杖。 拐杖对于村里人来说,也不是什么难得的东西,进山选一根合适的树木,将之砍下剥皮修整,也就差不多了。 除了没有商店里卖的那么精致外,功能是差不多的。 “等吃过饭后,我和明程就带孩子去看看奶奶。”许多美如此说道。 人都到老村这边了,不上门看看,那就说不过去了。 “是该去看看,她本来精神不错,摔了这一跤后,人看着都老了好几岁。”细奶奶颇为感慨。 她比高奶奶年轻几岁,但这几年下地干活时,也逐渐感到有些吃力了。 幸好高壮长大了,并且顺利娶了个好老婆,还给她生了一个可爱的重孙女! 生活的美满,令细奶奶感到格外的满足,也珍惜起自己的身体来。 以前她是能摸黑就摸黑的,现在也不敢摸黑了,如今她的房间也装了一个灯泡,起夜时,先拉灯绳再起身,这样就能够避免不小心摔交了。 细奶奶是如此做的,在和同龄人闲聊时,也是如此说的,劝告大家别节省,一定要保重身体。 可惜,总有人认为她是夸大其词。 “最后一道菜也好了,大家可以吃饭了!”何秀曼清亮的嗓门响起,院子里的高壮立即走进厨房,把炒好的菜端到堂屋的桌子上。 平时他们自家吃饭时,为了图方便,有时候就在厨房吃的,但今天有贵客,自然得正式一些。 菜色还算丰富,有一大盘子的爆炒兔肉、一盘子辣椒炒鸡蛋、一盘子辣椒炒茄子、一盘子空心菜以及一汤碗的丝瓜汤。 何秀曼的厨艺也算是不错了,虽然做法没什么花俏的,但口感很不错。 饭桌上,大家纷纷夸赞何秀曼的厨艺,夸得她都不好意思了。 一顿饱餐后,自然少不了闲聊,在闲聊中,高明程得知村中的一些事情。 比如有人去世了,但因为是三房那边的,隔的有些远,高明程并不需要去参加丧事,只是听闻了后,多少有些感慨人世无常。 历史的洪流无人能挡,生命的无常,也令人唏嘘。 有人去世,自然也有新生命诞生,如此,才形成了丰富多彩的世界。 高明程从细奶奶的口中又听到了一个颇为熟悉的名字。 “前两天,有人来报喜,说是高菲菲生了一个儿子,喊高菲菲的爸妈到日子了,去吃满月酒。” “高菲菲的爸妈这回也舍得,去买了些柔软的细棉布,喊董飞霞帮着做了几身孩子的衣服出来,说是要给外孙穿的。” 细奶奶笑着说着村里的八卦事情。 他们这边有个习俗,那就是外婆要给孩子买新衣服穿。娘家要是疼闺女,那就多买点,要么不疼,就意思意思,买个一件就行。 甚至有人会用几件旧衣服充数。 高菲菲家是严重的重男轻女的,并不怎么重视高菲菲这个女儿。 当初高菲菲怀孕后,遭到丈夫家暴,致使流产回村时,娘家人都没有出面给她撑腰,而是高明程纠集了一帮人出面,把高菲菲丈夫的嚣张气焰给镇住了。 从此后,高菲菲挺直腰板做人,在夫家有了地位,这回一举得男,地位自然更加稳固了。 许是这样,高菲菲的娘家人才愿意示好,特意给孩子做了新衣服。 说八卦的时光总是一晃而过,大家还在意犹未尽时,时间已经来到下午两点半了。 高明程站起身,对身边的许多美说道:“我们去看看奶奶吧。” “好。”许多美也起身,和高明程一块儿朝公婆家走去。 至于小旭旭嘛,未满周岁的小旭旭这会儿已经躺在床上和小圆圆一块儿睡午觉了! 等看过高奶奶后,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你留在细奶奶这边守着小旭旭,我回家去做事,一个小时后,再过来接你去县里。” 小孩子需要睡午觉,但也不能睡太久,两个小时左右就行,高明程是估摸着时间来的,等他回牛尾岭那边把事情忙完,小旭旭也刚好要起来了。 “嗯,好。”许多美答应了,小旭旭在这里睡觉,她自然是不能走开的。 于是夫妻两人兵分两路,高明程独自回到牛尾岭那边。 临近草药采摘的日子,他决定进山看看药材的长势,他独自一人时,登山的速度极快,普通人需要一天才能够走一个来回的山,他只需要一两个小时。 由于时间关系,他也没打算进深山,就在牛尾岭的山腰一带走走。 结果刚走到林木阴森处,就看到不少蛇类的踪迹。 本着敌不动,我不动的原则,高明程没对那些蛇下手,他倒是可以吃蛇肉,但许多美不吃,高淑芳他们也是不吃的,因此抓蛇就没有必要了。 当然了,若是小富山里有蛇,那还是得抓的。 谁叫小富山是他的地盘呢! 没管那些攀爬倒挂在树枝上的蛇后,高明程继续朝前走,一路左右张望,观察着山中的植被情况。 这山中的植物,认得的全是宝,不认得的就全是草了。 好在高明程有两辈子经历,认得的植被种类还是比较多的。 若是这会儿流行短视频的话,高明程倒是可以做几期进山识百草的视频。 高明程一路快走,然后听到有淙淙流水声,原来附近有一条水沟。 这边的水资源不丰富,根本没有大江大河,仅有的小溪、水库,也无法孕育出丰富的水生动物。 但好在常见的品种,他们这儿仍然是有的。 比如山中水源地带,就有野生的小鱼小虾以及牛蛙、石蛙等生物。 并且也能够偶尔见到野鸭子这种生物,只是数量极其的少而已。 高明程一边走,一边望着呆在水沟里的牛蛙,有些心痒难耐了。 牛蛙不爱动,经常趴在石头上,它们个头大,肉质鲜美,实在是令人不愿错过。 哪怕没有带袋子,高明程在思索片刻,还是决定抓几只牛蛙,到时候可以用野草将它们的脚绑住,弄成一串拎着。 如果是普通人抓牛蛙,那么最好是晚上来,用灯朝牛蛙一照,牛蛙就不动,任人抓了。 并且还有一种抓法,说是牛蛙会吃蛇,所以你拿一个去了叶子的芋头杆子放在水边,然后模拟蛇游动的动作,牛蛙发现后,就会扑上来,紧紧的抱住芋头杆子不撒手。 蛇能绞杀猎物,牛蛙也能绞杀蛇,这个时候,即使你拿着芋头杆子上下抖动,牛蛙也不会掉下来。 并且不只是一只牛蛙会死死地抱住芋头杆子,附近的牛蛙都会抱上来。 于是,你用一根芋头杆子,就能够收获好几只牛蛙了。 这种捕捉的效率,也还不错。 当然了,这两种法子,高明程都不需要,他抓牛蛙,全凭快准狠! 高明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徒手抓了两只牛蛙,顺手朝地上甩去,两只牛蛙当初毙命,而这时,他又开始去抓新的牛蛙了。 不过这会儿,牛蛙群已经察觉到不对劲,开始骚动了。 趁着还未彻底的乱起来,高明程又抓了几只牛蛙,等牛蛙到处乱蹦了,他就没法左右开弓,只能盯住其中一只牛蛙,然后趁机下手将其抓住。 一旦抓住,顺手往地上一甩,牛蛙就晕菜了。 总共也就花费了五六分钟,十来只牛蛙就到手了。 剥皮去内脏后,也够一盘子菜了,于是他就罢手了。 从附近扯了几根牛筋草,将牛蛙的脚给绑住,这样方便拎着。 说起来今年还没有吃过牛蛙的,难怪他见到牛蛙后,就走不动脚了。 高明程望着逐渐恢复平静的牛蛙群,心想,下回进山,还是得拿个袋子来,也好一次性多抓一些。 这山中少人迹,动物繁衍有序,虽然没到‘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这种程度,但只要进山打猎,总是会有收获的。 拎着十来只牛蛙,再看一眼手腕上的庐山牌手表,时间已经到下午三点多了。 高明程赚钱后,就买了两块劳力士,一块送给黄大志,一块自己留着,不过这两块表,目前都处于收藏阶段,日常是不怎么用的。 高明程手腕上的这块表,还是他重生后买的第一块手表,而庐山牌手表,也是江西第一块自主生产的手表,还是很有纪念价值的。 这会儿,生产庐山牌手表的南昌手表厂,还是省里的税收大户呢,可惜到了九十年代后,进口手表随处可见,手表也从计时功能转为装饰功能后,手表厂就如日薄西山般,难以维持了。 等到了98年,手表厂就全面停产,而庐山牌手表也就成了时代的记忆。 “时间差不多了,该下山了。”高明程嘀咕一句,拎着十来只牛蛙,快速奔跑起来。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尤其是遇到陡峭的路段,让人得万分小心才行。 但这事难不住高明程,若是遇到陡坡,他直接一跃而下,稳稳地落地,然后继续朝山下跑去。 所以在他身上,这下山就如一阵风般,转瞬便到。 刚走到山脚,三狗倒是嗅着味道迎上前来。 高明程看到大黄似乎很好奇他手里的牛蛙,就笑道:“这玩意你们可不能吃!” 牛蛙有很多寄生虫,因此得吃熟的,不能吃生的,并且狗要是吃了牛蛙的骨头,也不容易消化。 高明程很快就要去县里了,自然没空给三狗煮熟的牛蛙吃了。 他只能说道:“下回吧,下回我多弄点,然后给你们也煮一锅吃!” 说起吃的东西,三狗都灵性的很,纷纷冲高明程汪汪的叫着。 高明程将牛蛙先处理了,去头剥皮去内脏,剩下的肉就是可以吃的了。 处理好牛蛙后,他又拿着菜篮子下地摘菜。 忙忙碌碌又半个小时过去了,等他把要带去的东西都装车后,这才朝着老村的方向而去,准备接上许多美和小旭旭。 下午的阳光正好,洒落在他的身上,镀上一层金芒。(本章完) 第五百章:远香近臭 每次二哥从村里回来时,高淑芳都是又高兴又惆怅。 高兴的是又有好吃的了,惆怅的是又要忙活了! 高明程从山里逮了十只野兔,给三狗喂了两只,送给细奶奶家两只,张成远家、陈大松家各一只,还剩下四只,这四只兔子就没有剥皮了,直接用热水烫毛,再用火将皮上残留的细毛烧掉就行。 至于牛蛙,这个高明程已经处理好了,只需要清洗后和辣椒一起爆炒就行。 不过高淑芳在后院忙着拔兔毛时,一个自来熟的小年轻跑过来搭话了。 他是隔壁朱老板的侄子,今年刚十九岁,前不久被他爸送到朱老板这里来做学徒的。 朱老板是做鞋子生意,他的店铺卖成品鞋,也卖定制鞋,所谓的定制鞋,其实就是量脚长,选款式,然后约定好日期后再来拿货。 至于款式,这年头的款式也不多,来来回回就那几款。 不过相比起买成品鞋,有些人还是更喜欢买这种定制鞋,觉得店铺制鞋的手艺是看得见的,对鞋子的质量也更放心。 因此,朱老板店里的生意也还不错。 朱老板的侄子叫朱永杰,小伙子长得不错,难得的是口才也好,刚过来这边做事,就敢上门和周围的商户打交道。 “这兔皮虽然吃着好吃,但硝制后的兔皮也大有用途呢!我和你说,用兔皮也是可以做鞋子的,做出来的鞋子皮质很软,很适合女孩子穿呢。”朱永杰蹲在高淑芳的身边,一边看着她拔毛,一边说着话。 高淑芳也乐意和他说话,两人年纪相仿,又正值青春年华,难免会被异性吸引。 高淑芳笑着说道:“我二哥打猎可利害了,家里不缺兔皮用的!再说了,带皮的兔肉更好吃。” “你二哥是真厉害,前不久还弄到了一头野猪,我要是有机会和他一起去打猎就好了。”朱永杰一脸向往的说道。 高淑芳听了,却只是笑笑,没有接话。 高淑芳是知道的,她二哥喜欢独行独往,不喜欢带人一起去打猎,更何况是带一个不熟的人去打猎了。 朱永杰注意到这点,眼神忽闪了下,却也机灵的换了个话题,他是真会说话,不多时,就逗的高淑芳哈哈大笑起来。 店铺里,许多美正和高明程说悄悄话呢。 “明程,我看隔壁的朱永杰是看上淑芳了,这三天两头的就跑过来搭话呢。” 高明程用挑剔的眼神看着朱永杰,他上辈子并不知道这个人,但他看人的眼光还是有些准的,当即不满的说道:“这小伙子修行不到家,还嫩着呢,我之前也没在意,看来今晚得和淑芳谈一谈了,省的她着了道。” 许多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然后说道:“你带小旭旭,我过去帮忙,顺便岔开他们,我看朱永杰是越靠越近了。他这人确实不太行,都靠的这么近了,也不知道搭把手帮忙干活!” 许多美的语气里有些不满,其实村里的男人们,也大多不干家务活的,但由于高明程时常会帮忙做点事,因此许多美也习惯了。 现在看到朱永杰一个劲的用话哄高淑芳高兴,却不肯动手帮忙干活,心底就有些不满来。 她觉得这人只会耍嘴皮子功夫,不是实诚人。 于是许多美朝着后院走去,和高淑芳一块儿干活,顺便说道:“永杰啊,都这个点了,你叔叔家也该煮饭了吧?你不回去帮忙烧火?” 这送客之意,朱永杰自然是听出了,当即站起身说道:“哎,是该回去了,那我先走了啊。” 朱永杰临走前,还对高淑芳笑了笑,难得他一个在村里长大的小伙子,居然皮肤偏白,浓眉大眼,以及时常带笑的嘴角,让他很讨年轻女孩子的喜欢。 等朱永杰从后门那儿走了,许多美就偷偷问高淑芳:“淑芳,你觉得朱永杰这人怎么样?” 高淑芳还不知道二嫂是什么意思,只笑着说道:“我觉得他不错啊,说话挺逗的。” 许多美盯着她看,没看出什么苗头来,于是就不再提了。 只是许多美没提了,等晚饭后,高明程却专门找了高淑芳,也说起了朱永杰的事情。 “朱永杰这小子嘴皮利落,又会来事,倒是做生意的好料子,但他心飘,性子不沉稳,你和他做普通朋友,平时偶尔说说话就行。”高明程一开口,话就说的比较明显了。 高淑芳一愣,但很快就羞红了脸,不好意思的说道:“二哥,你想什么呢?我没对他起什么心思!” 高淑芳一个云英未嫁的大姑娘,此前从未有过感情经历,和朱永杰认识后,虽然说得上话,但也确实没起别的心思。 最主要的是,双方认识的时间还不够久,并且高淑芳也见过朱永杰和其他人亲热的说话,因此当朱永杰找她说话时,也没觉得朱永杰是对她特别。 反而认为这就是朱永杰的性格呢。 听完高淑芳对朱永杰的看法,高明程忍不住笑了,他说道:“淑芳,我们是英雄所见略同啊!你既然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那就行了!对了,我今天去看奶奶了,奶奶恢复的还不错。再过五天,就是爸爸的生日,那天又凑巧是休息的日子,所以他想喊你们回家吃一顿饭。” “之前我也教过明里开拖拉机,只是开的还不是很好,这几天我再教一教,到时候让明里开我拖拉机去,再顺便去牛尾岭那边帮我把这几天攒下的鸡蛋和菜弄来。” 高淑芳在心里算了算日子,的确快到她爸爸生日的时候了。 只是以前家里日子不好过,因此大家都没怎么重视过生日,过生日当天能吃到一个煮鸡蛋,就算是不错的了。 高淑芳倒是很乐意回去,只是听二哥的意思,二哥和二嫂是不回去的了。 她有心想劝,但张了张嘴后,最终还是没说什么。 高明程的确是不打算去,主要是他爸话里的意思,就没想他来一样,这热脸贴冷屁股的事,他也不愿意做,索性就不去了。 于是这几天傍晚,等高明里下班后,高明程就拉着高明里去了一条相对宽敞的道路上,然后让高明里练习开拖拉机。 开拖拉机的技巧,倒也不是很复杂,只需要记住每个功能的作用,以及开车时,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沉稳操作就行。 高明里表现的挺好的,学的很用心,只两天,就把车开的很稳了。 教会了高明里开车,高明程心里也高兴,这样一来,就不必他隔三差五的回村拿东西了,等到休息的日子,就喊高明里回村一趟,让他看望看望爸妈,帮忙做点地里的活,再顺带帮他把鸡蛋、菜以及柴火弄来。 不然高明里这么一个大劳动力,搁在这里没派上用场,也怪可惜的。 很快就到了高远见生日的那天,一大早,高明里就开着拖拉机,带着老婆张金玲和妹妹高淑芳,再前去高明万的家中,接上高明万夫妇,一起回到了高家村,为高远见祝寿。 高明万是跑车的司机,但因为提前通知了一声,因此肖金峰给高明万排了班,那天就正好空出来了。 等他们一走,高明程就觉得整个店都冷清了几分。 店里人手少,且拖拉机也被高明里开走了,因此高明程也没到处跑,就在店里帮着卖衣服和带小旭旭。 今天是休息的日子,也是一周中,生意最好的日子,很多时髦的年轻人都会进店来选购新款秋装,店里的秋款卖的很好,库存那是肉眼可见的减少了。 高明程一边忙着卖货,一边清点库存,然后发现他又该去羊城进货了! 行吧,做生意就是这样,忙忙碌碌不停歇。 中午店里只有三个大人一个小孩吃饭,因此饭菜很快就做好了,不像平常,往往要做一大桌的菜。 当高明程吃着简简单单的一顿午饭时,高家村的人们,也在吃着午饭,以高远见家的菜色最好。 高远见不是过整岁生日,因此也没外传,只自家人聚在一起吃顿饭。 上午时,当拖拉机的声音从门外响起,想到是自己的儿女和儿媳一块儿回来时,高远见的心底还是高兴的。 只是当看到开车的是高明里时,他神情愣了下。 当发现高明程夫妇没有来时,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他拉着脸说道:“老二呢?我过生日,他连来都不肯来了?” 此话一出,大家都默不吭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高淑芳眼珠子转动着,她觉得二哥很会做人,上回奶奶摔跤的事情,也是二哥跑来跑去的帮忙,这次二哥不回来,很有可能是爸妈的态度出了问题。 可现在爸爸却质问二哥不来! 这到底哪里出问题了? 不管是怎么样,高远见是长辈,且还是寿星,大家很快就岔开话题,祝贺起高远见来。 并且每个人都给高远见准备了生日礼物。 当然了,这些礼物大多都是实用的,比如高明万带了两瓶四特酒,一条烟。 高明里则是带了两斤肉,两包点心。 至于高淑芳,她送的礼物最上心,她几乎给每个人都带了礼物!她给高奶奶、罗小华以及大嫂黄素娥都各送了条丝巾,给大侄子送了玩具,给她爸则送了一双解放鞋。 她记得上次回来时,她爸脚上的那双解放鞋都破了个洞,能够露出大脚趾了,因此她一直惦记着给她爸买双新鞋子。 这些礼物,都是儿女看重他的证据,因此高远见又高兴起来,乐呵呵的和人说着话。 都说远香近臭,大家很久没有见面了,现在见了面,彼此都很高兴,说说笑笑间,仿佛之前的一些矛盾,都不复存在了。 张金玲也表现的很好,去了厨房帮忙做事,只是在看到后院那些自己曾经养过的鸡时,心底多少有些伤感。 这些鸡仔是她花钱买的,但吃的米糠和碎菜,却是家里的,因此在和大嫂黄素娥吵架时,她腰杆就不太硬。 后来去了县里,这些鸡她也没法再要了。 饭桌上,罗小华频频给怀孕的两个儿媳夹菜,这也难免忽视了张金玲,又让张金玲心底有些不是滋味。 她暗暗摸着平坦的肚皮,心底有些焦急起来。 她焦急不安,其实王秀秀也有些不安,因为罗小华说了,要让她伺候月子的话,就得到家里来生孩子才行。 家里一堆事都需要罗小华来做,且还有一个同样怀孕的大儿媳在,她自然是走不开的,为了表示她会一视同仁,就要求王秀秀回村来生孩子。 但这对于王秀秀来说,并没有看到她的一视同仁,反而只看到偏心。 大嫂早她两个月怀孕,等她生孩子时,大嫂早就做完月子了,罗小华是完全可以去县里照顾她的。 可罗小华却让她回村来生孩子,这就让王秀秀心里不舒服了。 她在县里住习惯了,也更认同去医院生孩子,因此不愿意回村来,再一个,高明万要跑车,没法在她身边照顾,她一旦回村,就会面临当初张金玲那样的处境! 一想到当初张金玲一个人留在家里时的景象,王秀秀就有些胆怯。 吃过饭后,王秀秀就找了个机会和高明万说起了这事。 “明万,我先回娘家一趟,看我妈愿意来伺候我月子吗?如果我妈也不来,那我们就学二哥二嫂那样,请个人来照顾我和孩子,你觉得怎么样?” 高明万那是想都没想,直接答应了王秀秀的请求。 都说知子莫若母,但反过来也是行的,高明万知道他爸妈的为人,身为家里的第三个儿子,他受到的照顾也没比二哥多多少。 他之所以在父母心中有些地位,还全靠他会迎合父母,不像二哥是个倔脾气,还喜欢在外面惹事,这使得爸妈打小就不喜欢二哥。 高明万说道:“就请二哥他们请过的那个胡婶子吧!她把二嫂和小旭旭照顾的不错,也算是知根知底了,请了她,即使我不在家,我也放心。” 王秀秀回忆了下对胡茵陈的印象,然后认同的点了点头。 请人做事时就是如此,都是口口相传,因此做事的人口碑很重要。(本章完) 第五百零一章:回村采药 第502章回村采药 在高明万夫妇琢磨着请胡茵陈做事时,胡茵陈也在琢磨着该回高明程家做事了。 她本来一直在高明程家做事,主要是带孩子和帮着做一些家务,后来她丈夫摔断了腿,她没法子,只能先请假回家照顾丈夫。 也是这会儿小旭旭大些好带了,否则她一旦请假,可能主家都要重新找人做事了。 虽然高明程夫妇很好说话,也明确答应等她家里的事情忙完,还可以回去做事,但胡茵陈心里还是有些慌。 因此等她丈夫情况稍好一些,就和家里人商量着去做事了。 之前家里有两份收入,生活的挺滋润的,现在丈夫摔断腿没法做事,而她也请假回家照顾,没了这两份收入后,用起钱来,就有些捉襟见肘了。 于是在高远见生日的第二天,胡茵陈就回到高明程那儿做事了。 对于她的回归,高明程是欢迎的,因为再过几天,他就得去羊城进货,等进货后,就该回村里准备采收药材了。 生活的节奏总是忙碌中偶尔悠闲,而忙碌,也衬托出悠闲的可贵,否则日日悠闲,无事可做,时光就无法在生命中留下印记。 在胡茵陈请假的日子里,许多美承担起更多照顾小旭旭的责任,现在有胡茵陈的帮忙,她偶尔得闲了,就喊高淑芳去新家那边,两人或是练琴,或是练舞,既陶冶情操,也重温技艺。 当初幼师培训时,高淑芳没有去,但这会儿许多美就可以教她,并且她们有条件,可以一直练习,不让技艺生疏。 在高淑芳的规划中,其实她没打算去幼儿园当幼师,因为二哥给她算了账,去幼儿园做事,只能按正常开工资,而在店里卖衣服,则是有提成的。 淡季时,两者工资可能差不多,只是旺季时,服装店的工资就会比幼师多很多,且幼师如果放寒暑假的话,那么拿到手的钱还会更少。 出于对收入的考虑,高淑芳就表示自己要留在店里卖货。 高明程自然也更希望高淑芳留在店里,她如今已经历练出来了,并且还是自己的亲妹妹,让她收钱管账,自己也更放心。 虽说如此,但每个年轻的女孩子,都有一个文艺梦,因此许多美教她谈钢琴和跳舞时,她学的也很认真。 每天晚上洗澡回屋睡觉前,她还会认真的记录下每天的日记,坚持写日记,让她对常用字的记忆更深刻,词汇量也记的更多了。 如果从头到尾的翻看这本厚厚地日记本,就可以看出高淑芳的进步过程。 高淑芳在努力,高明里和张金玲夫妇也在努力,只不过他们努力的方向是生娃。 罗小华的偏心,让张金玲心里很不舒服,因此回来后,她主动找高明里,说想尽快要个孩子。 这话正和高明里的心意,因为他也想要个孩子。 几个哥哥都生了孩子,或者即将生孩子,就他没动静,他就觉得矮人一头了。 因为要造娃,夫妻两个的感情那是肉眼可见的变好了。 高明程对此是乐见其闻,只是生孩子这事,得看缘分,不是你努力了,就一定有结果,如果事情的发展和前世一样的话,那么张金玲得年底那会儿,才能够怀上呢。 九月中旬的一天,趁着阳光正好,高明程开着一辆东风牌大卡车,朝着羊城而去。 有运输公司这边的关系,他去羊城进货,要比一般人方便多了,否则他得先坐火车去省城,再从省城转车去羊城,这会儿的火车,不但跑的慢,还挤的很,里面没有空调,各种气味乱串,尤其是夏天时,又闷又热还臭。 等下了火车后,还得一路辗转才能够批发到所需的货物,紧接着,又是扛着货物挤火车,转车,再挤火车等。 这么一趟折腾下来,人都能累瘦几斤。 幸福是对比出来的,这么想着,需要独自开车七百多公里的高明程也就不觉得累了。 这来回一趟,就是四天过去了,再回来时,高明程已经带回了最新款的货物了。 其实说是最新款,还是偏保守了,因为真正潮流的新款,在小县城是不被大众所接受的,比如这会儿香江流行很暴露的衣服,女的穿吊带,男的穿短裤都有,并且布料花花绿绿的,但这种衣服,在偏保守的小县城里,自然是不被接受的。 高明程就能够很好的把握这个度,因此每次进的货都很好卖,而服装的利润也的确很高,一套上好的西服,需要两百多块,但其中的利润,就有一百块了。 女性时髦的衣服,花样那就更多了,商家是变着花样把顾客兜里的钱掏空的。 高明程又在店里忙了两天,见店里发展良好,于是就决定回村去采收药材了。 这一去,就是好几天,因此许多美决定也带着孩子一起回去,不然总让高明程去别人家吃饭也不好。 九月二十五号,一家三口坐着拖拉机回到了高家村。 小旭旭对三狗还有印象,看到三狗远远地迎上前来,就啊啊的叫个不停,高兴的口水直流。 高明程这回做足了准备,是带着照相机回来的,回来前,还特意买了两卷彩色胶卷,足够这次拍摄了。 于是,在天气晴朗的日子里,在鸟语花香的环境中,一张张珍贵的照片就此诞生,有许多美抱着小旭旭漫步在田野里、有小旭旭和三狗玩闹、也有一家三口的照片,而背景则是挂满硕果的小富山。 今年橘子树大丰收,柚子树也开始挂果,至于柿子树和板栗树,也结了果实。 村里的生活似乎很悠闲美好,但实际上,也有很多小问题,乡下的秋蚊子最毒了,一咬就是一个包,大人还好,小旭旭可算是遭了大罪了,许多美不得已只能给他穿上长袖长裤,还得多喷几回花露水才行。 到了晚上睡觉时,也得挂上蚊帐才好。 另外,那头生病的黄牛也惨遭迁居了。 这头黄牛疑似得了胆结石,症状都相似,后来请了兽医来看病,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倒是用了一个土法子,让黄牛的情况有所好转,至少肯进食一些了。 只是日夜嚎叫不停这点,仍旧难改。 平时就算了,现在带着孩子住了进来,晚上牛嚎叫时,就容易把孩子惊醒。 于是高明程把老黄牛牵到小富山脚下的棚子那里,和隔壁的群鸡作伴了! 就是苦了在鸡舍旁边守夜的陈大松,好在他睡眠沉,可以不受干扰。 解决了这些生活上的事情,高明程才腾出手来进山采药。 他回来的算晚的了,因为村里人早在九月初时,就陆续进山采药了,有合适的药材当场采收,晒干后,就送到高壮那儿过称拿钱。 和去年一样,高明程不负责收购药材,他回来,纯粹就是为了采药,村里三面环山,那些低矮的小山包,以及半山腰的药材,高明程都不要,他只进牛尾岭的深山里去。 真正值钱的药材,往往都在深山里。 赤灵芝、茯苓、黄栀子、吴茱萸、车前子、麻黄、细辛、紫花地丁等药材,高明程是见到就会采摘。 但有些药材,得等到冬天采收,比如他们这边漫山遍野都能看到的葛根。 那些喂猪的人家,会割葛藤剁碎后喂猪,葛花晒干后也有解酒的功效,至于地底下的葛根,等到冬天淀粉含量最高时挖出,然后磨浆取粉,或者直接洗净煮熟吃,都是可以的。 这玩意,高明程决定冬天时也进山去挖一些,山脚下的葛根年年都被人挖,大些的根本没有,但在深山里,十几年的葛根都随处可见! 他每天早出晚归的进山采收药材,许多美则在家里带孩子做家务,以及处理药材,夫妻分工合作,日子才会越过越红火。 在高明程忙个不停时,他的妹妹被人惦记上了。 隔壁朱老板的侄子朱永杰得知高明程要回村去一段时间,于是找高淑芳就更加积极了,因为两人就住在隔壁,这一天能找十几回! 起初,高淑芳挺乐意和他说话的,毕竟他说话风趣幽默,人又长得不错,但总是来找,高淑芳就有些不乐意了,二哥二嫂不在,她肩上的责任就重些,除了卖货,还得记账才行。 可朱永杰总来找她说话,就让她做事时多少有些不方便,甚至有一次朱永杰在她记账时,还故意靠的很近,想看她账本上的内容。 “啪”的一声,高淑芳猛地将账本合拢,板着脸,严肃的说道:“你叔叔没教你不能乱看别人的账本吗?” 朱永杰讪笑,辩解道:“我不知道伱是在记账,还以为你在看书做笔记呢!淑芳,你看过的书真多,懂的一点也不比那些初中毕业的人少。” 朱永杰的恭维,高淑芳还是受用的,因此神情松懈了些。 小时候,她也贪玩不爱读书,等读完小学,要到镇上去读初中时,她就打了退堂鼓,因为太远了,也因为家里并不是特别支持她去读书。 再加上村里也没几个女孩子读初中的,于是她也就选择不读书了。 但现在,她多少还是有些后悔的。 好在跟在二哥身边做事后,她是真的学会了很多,如今朱永杰夸她不比那些读过初中的人差,她内心也是这么认为的。 于是高淑芳笑了,说道:“我二哥买了很多书给我看的!朱永杰,我看你一天到晚都没事干一样,你要是想看书,就问我借,只要不把书弄坏了就行。” 朱永杰的眼神忽闪了下,最后还是借了一本金庸的武侠回去看。 “怎么没有古龙的?”朱永杰如此问道。 高淑芳当即说道:“我二哥说古龙、黄易这些人的都不要看才好,会移了性情。另外,你该借这几本杂志去看,这些杂志都是我二哥去邮局定的,里面有最新的一些知识呢。” 高淑芳给朱永杰推荐一些有关于科学知识的杂志,但朱永杰看了一眼后,就觉得没兴趣。 最后他拿着那本武侠走了。 阅历丰富些的胡茵陈立即对高淑芳说道:“淑芳,我看这小伙子对你有心思啊。” 高淑芳撇嘴,她二哥可是提醒过她了,说朱永杰不是良配,让自己和朱永杰只做普通朋友就行的。 身为最听二哥话的人,高淑芳自然不会和二哥对着干,何况她也是真的没看上朱永杰。 于是高淑芳说道:“他不说出口,我也不好直接拒绝,不然还当我自作多情呢。胡婶子,等下他要是再来,你帮着拦着点!” “哎,好。”胡茵陈应下了。 年轻小姑娘脸皮薄,但她可是战斗力强悍的大妈,有事她上! 于是等朱永杰再来和高淑芳探讨那本武侠的剧情时,胡茵陈就充分发挥出超大瓦电灯泡的功能,不停的岔开话题。 一会儿问朱永杰家里的情况,一会儿问朱永杰学制鞋的手艺怎么样了,一会儿又说朱永杰自己的衣服该自己洗,上回听到他婶婶抱怨了。 这一番话下来,听的朱永杰尴尬不已,只得找了个理由走了。 朱永杰走后,高淑芳有些意外的问道:“他自己不洗衣服,让他婶婶洗的?他都那么大的人了。” 胡茵陈点点头,神秘的说道:“我偷听到了,他婶婶可不太喜欢他,还喊朱老板送他回去呢。” 高淑芳更惊讶了,要知道,朱永杰到他叔叔婶婶家近一个月了,而胡茵陈才重新回来做事没几天呢。 结果胡茵陈就知道一些她都不知道的八卦秘事了! 看到高淑芳两眼冒着八卦的光芒,胡茵陈想了想,决定好好的说一说:“我跟你说,这个朱永杰是家里最小的儿子,也是最受宠的孩子,虽然生在村里,但是打小没怎么干过活的!” “现在年纪大了,没有一门谋生的手艺,在村里连老婆都不好娶,所以他家里人就把他送到朱老板这里来,但你也看到了,他嫌弃做鞋子累人,三天两头的到处串门。” “为了他,他叔叔婶婶都已经吵过好几回架了!” 高淑芳听着这些八卦,好奇的问道:“胡婶子,你是怎么知道的?也是偷听到的?” 胡茵陈神秘一笑,说道:“一半是偷听的,一半是他婶婶亲口说的!昨天早上我去市场买肉,恰好碰到他婶婶了,几句话的功夫,他婶婶就对我抱怨了起来。” (本章完) 第五百零二章:大黄产崽了(加更求个月票) 胡茵陈说的那些八卦,算是彻底绝了高淑芳对朱永杰的幻想了,虽说就没有看上过,但好歹对方长得好,会说话,心中还是有些好感的。 现在,这最后一丝好感也没了! 等朱永杰再来找她说话时,高淑芳就变得有些爱答不理了。 朱永杰也是人精,看出高淑芳的意思,于是渐渐地来的少了,倒也让高淑芳松了口气。 远在村里的高明程并不知道这边的事情,否则的话,怎么也得给胡茵陈加个鸡腿啊! 不过这会儿高明程已经盯着大黄看了好几分钟了。 从早上起来时,他就发现大黄有些不对劲,平常胃口极好,吃东西特别积极的大黄,竟然食欲不振起来,看它坐立不安,不停地走动或是用爪子抓挠地板等动作,高明程的心中已经隐隐有了一个猜测了。 他对许多美说道:“大黄可能要产崽了!” 许多美来了兴趣,立即盯着大黄看。 前些年,由于粮食不够吃的问题,在村里是很少能够看到狗的,许多美之前也没有养过狗,自然也没有观察过狗要生崽时是什么情况。 许多美好奇的问道:“那它什么时候生?要人帮忙吗?我不知道怎么帮忙啊!明程,你今天还进山采药吗?” 她一连串问了好几个问题,可见是有些慌了。 高明程笑道:“狗和人差不多,一般都是半夜或者清晨才生崽的。至于要准备的东西,之前已经喊陈叔弄好了,他给做了一个大木框,里面垫了干净的稻草,还铺了一件旧衣服,到时候给狗崽用。” “至于帮忙的话,应该用不上帮忙,等它发作时,我陪在它身边就行。” 高明程吃过早饭后,还是带着袋子进山去了,但这回黑虎和精灵都没有欢快的跟在他身边,而是留在家里。 可能它们也感应到大黄要产崽了,于是一直陪着大黄。 就如高明程所说的那样,整整一天,大黄的状态都不太好,但白天时并没有生崽,就连晚上时,也还没有动静。 最后许多美哄着小旭旭睡觉时,就跟着一块儿睡过去了。 而在半夜时,高明程却从梦中醒来。 他轻手轻脚的下床,打开房门后,来到堂屋那儿。 三狗就安置在那里,此时黑虎和精灵也是醒着的,都焦急的围着大黄转悠。 大黄趴在稻草上,看上去有些不安,呼吸急促,喉咙里发出细微的声音,正是这些声音,惊醒了高明程。 他蹲在大黄的身边,伸出手,抚摸着大黄的身体,安抚它焦躁的情绪。 “别怕,放轻松,慢慢来。”高明程低声安慰着,大黄属于中型犬,一般一胎有四到七只狗崽,当然了,也不绝对,也可能只有一个狗崽。 但是民间有种说法:狗生一崽不好不正常,会影响家运。 有人对此深信不疑,因此狗在生了一个狗崽后,就会将狗崽弄死。 高明程是重生的人,知道这是迷信的说法,狗崽的数目和很多因素有关,就是和家运无关! 因此哪怕大黄只生下一个狗崽,他也会选择养大,而不是弄死。 大约又过了几分钟,大黄的身体突然一阵抖动,紧接着一个包裹着胎膜的狗崽产出来了! 第一个狗崽出来后,大黄迅速用舌头舔破胎衣,以及清理狗崽身体,并咬断脐带。 又过了一小会,又有一个狗崽产了出来,大黄继续舔破胎衣,清理狗崽身体,再咬断脐带。 高明程看着那两只黑乎乎的狗崽,心想,大黄肚子里的崽,果然是黑虎的! 瞧这毛发,错不了了! 刚出生的小狗崽都是双眼紧闭的,因此两个小黑团子只能凭借着本能去寻找母乳。 看它们的小脑袋慢慢的动着,高明程并不急着帮忙做些什么,而是继续等待大黄产崽。 结果等了好一会儿后,也没有第三只狗崽产出。 于是高明程试着摸了一下大黄的肚子,摸着空了不少,再看这两个小黑团子的个头并不小,就知道看来大黄这一胎只有两个狗崽了。 既然已经生完了,高明程就赶紧拿旧毛巾给大黄擦了一下身体,然后将大黄和狗崽都移到干净的窝里。 刚生产完的大黄表现的很虚弱,于是高明程给它送来了清水,当它喝完清水后,两个小黑团子已经寻找到母乳的源泉了,正在汲取生命中的第一餐。 看到它们母子平安,高明程也不多留,回屋睡觉去了。 母狗刚生产完后会出现护崽现象,所以要为大黄提供安静的环境才行。 另外,也不能让陌生人接触狗崽,以免刺激大黄的情绪,出现吞食幼崽和咬人的现象。 这一点,不但狗如此,很多其他的动物也如此,比如猫、兔子等。 所以它们生产后,主人就不必一直呆在旁边了。 只是,高明程暗暗决定明天给大黄加餐! 和人一样,想要下奶,那就得喝鲫鱼汤和猪蹄汤! 这猪蹄一时半会没有,但鲫鱼还是可以管够的! 于是第二天白天,高明程难得的没有进山去采药,而是去了村里最大的那个水库摸鱼。 他们这边水库小,每年冬天时,要是遇到天干,水库都会干掉,因此野生的鱼类不多,但鲫鱼这种大路货还是有不少的,每年春汛涨水时,满村的人都会去水库、水沟里捉鱼,那些鱼中,十有八九就是鲫鱼了。 今年春汛时,高明程在县里,没特意赶回来参加捉鱼盛典了。 但那会儿的遗憾,现在足以弥补! 因为高明程花了一上午的功夫,就捉到了二十几斤的鱼! 这些鱼大部分是鲫鱼,也有一些说不出名的野鱼,还有几条巴掌大的雄鱼和鲶鱼。 这几条鱼不错,就是太小,于是高明程给它们换了个生活环境,转移到自家池塘里去了! 等它们长大后,就是一餐美味了! 许多美看到高明程弄回这么多鱼,脸上也是带笑,高兴的说道:“好久没吃鱼了!等下选几条大的,炖了鱼汤给小旭旭喝!不过家里没生姜了,我得去问人买一点来。” 吃鱼不放姜,那味道就腥的很,于是许多美急匆匆的走了。 高明程则把小旭旭放在靠背的小竹椅上,看着他杀鱼。 杀这种小鲫鱼,都用不着动刀,用大拇指往鱼头下面一点位置一掐,就掐破了,再一挤,肚子里的内脏就挤出来了。 在水中摆动两下,鱼就洗干净,可以丢到簸箕里了。 小旭旭指着还在水里游动的鱼,又啊啊啊的叫了起来。 “这是鱼,鱼!”高明程耐心的教着小旭旭说话,教了好久,小旭旭都没说明白。 行吧,谁让你还小呢! 咱慢慢学! (本章完) 第五百零三章:高淑芳的责任感 鲫鱼个头小,刺还多,把鱼肉给小孩子吃,那是不现实的,挑刺就得挑瞎眼了,所以许多美用猪油将大个的鲫鱼两面煎黄,再加水炖熟,最后打了半碗鱼汤泡饭喂给小旭旭吃。 大黄的待遇也是这样,只是它的那份是另外炖的,用的小鲫鱼,炖熟后,将鱼肉捣碎,过滤出鱼刺,剩下的鱼汤也是拌饭给大黄吃。 之前大黄和黑虎精灵它们一起睡在堂屋,但在大黄生崽后,高明程就将大黄和狗崽转移到杂物间去了,那里更隐秘些,不受外界打扰。 就连高明程除了喂食时,也很少进去。 刚出生的狗崽眼睛是闭着的,等到十天左右,就会睁开眼睛,一个月左右就会走动了。 这个时间算是比较漫长,但可能由于只生了两个狗崽的缘故,这两个小黑团子长得都挺健壮的,一只狗崽的毛发是全黑的,一只狗崽的额头和四脚有一点点黄色的毛,算是大黄的基因也参与过的证据了。 除了给大黄吃鲫鱼汤泡饭,高明程还给它喂了蛋黄,这蛋黄是小旭旭不要的,小旭旭爱吃蛋白,不爱吃噎人的蛋黄,之前是高明程把蛋黄吃了,现在就干脆给大黄加餐了。 此时高明程站在院子里,目光在宽敞的院子里到处扫视着,因为他准备给家里的狗狗们搭建几个狗窝出来。 他本来只养了黑虎和精灵两狗,结果后来大黄不请自来,还怀揣上黑虎的崽了,现在加上大黄生下的两个小黑团子,高明程家里就有五条狗了! 倘若明年大黄再发情怀孕,那么家里的狗狗队伍会更大! 以前家里只有两条狗时,它们要么睡在杂物间,要么睡在堂屋,要么睡在鸡舍那边,可现在狗狗队伍越来越多,这狗狗宿舍也该建起来了! 是建朴实无华的那种呢,还是建得稀奇古怪点呢? 高明程琢磨了一阵子,最后决定还是先进山砍树吧! 狗窝不必用青砖水泥建,那样会不方便拆除,直接用木头建,天气好时,狗可以睡在院子里的狗窝里,而在冬天时,再转移到堂屋这里也行。 如此想着,高明程拎着一把斧头,就准备进山了。 薅国家的羊毛,自然得做的隐秘些,高明程一路狂奔,进了深山后,这才开始选树来砍。 首选自然是杉树,杉树不易腐蚀,适合露天存放。 他砍了几棵合适的杉树后,又找到马尾松,准备也砍上一些,这些马尾松,是用来种茯苓的,树径超过十二厘米,就可以用了。 除了马尾松,黄山松、赤松、黑松等,也可以用于栽培茯苓,只是生产茯苓产量最高的,还是马尾松。 刚好他们这儿的马尾松很多,很方便种植茯苓。 砍下的杉树和马尾松,并不需要急着扛下山去,砍掉树枝和剥皮后,就原地搁着阴干,等过几天再进山扛下山去,到那时,树干里的水分少些,也就轻些了。 高明程一上午在水库里摸鱼,一下午在山里砍树,下山回家时,又顺便弄了十来只牛蛙,这一天在忙忙碌碌间就过去了。 到晚上吃饭时,高明程才发现他们已经回村住了五天了,而这五天里,山里的药材也采收的差不多了。 在小富山散养的土鸡,一天能捡到六十到一百个蛋左右,因此这几天下来,家里积攒的鸡蛋有不少了。 之前听说隔壁县有鸡瘟,导致鸡蛋都涨价了,而这个月,也听到他们县有个别地方也发生了鸡瘟,因此市面上的鸡蛋已经成了抢手货了。 高明程的土鸡,是散养在三百多亩的小富山里,平日里能够接触的人,只有他们自己以及陈大松、张成远一家,而陈、张他们两家人,基本上天天呆在村里,极少出去,再加上之前高明程就进行了一系列的防疫措施,因此他家的土鸡症状良好,并无瘟病现象。 “多美,我明天得去县里一趟,把鸡蛋拿去卖掉,顺便看看店里的情况。”晚上,夫妻两个躺在床上准备睡觉时,高明程如此说道。 许多美赞同的点头,说道:“好。我就不回去了,家里的母狗下崽了,我们总还得在村里多住几天再走。” 在很多情况下,许多美从不质疑高明程,反而觉得他考虑的很妥当,因此愿意听从和配合。 夫妻间没有纷争,事情就好办了。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吃过早饭后,就把鸡蛋和一些菜、柴火装车,然后一路来到县里。 到县里时,也才九点,不过街面上的店铺,已经纷纷都打开门做生意了。 路过隔壁朱老板的鞋铺时,罕见的看到朱永杰在打扫卫生,而朱老板则坐在工作台前,正做着鞋子。 他做的是皮鞋,手边堆着不少制鞋的工具,如鞋底锤、刀片、木锉、砂纸等。 双方见了面,都纷纷打了招呼,朱老板看到高明程的拖拉机里装着不少的鸡蛋,当即问道:“明程,听说好几个乡镇都有鸡瘟,你们家的鸡还好吗?” “我家的鸡养在山里,倒是还好。”高明程简单的说了句。 但在他停车搬运东西时,朱老板却走了出来,说是要买两斤鸡蛋。 卖谁不是卖呢,高明程自然乐意,任由朱老板挑选就是。 店里的高淑芳已经看到她二哥了,立即高兴的迎上前来。 “二哥,你终于回来了!咦,二嫂和小旭旭呢?”高淑芳发现二哥和小旭旭没在车里,就知道她二哥今天还得再回村里了。 “大黄生了两个狗崽,加上最近天气好,我们打算在村里多住一阵子。这几天店里的生意好吗?你们几个人忙得过来吗?”高明程问道。 高淑芳立即说道:“生意还不错,也忙得过来,哦,对了,罗丽姐生病了,我就让她回去休息了,店里有我、四嫂和胡婶子,倒也忙得过来。我负责卖货,四嫂和胡婶子就帮忙做点别的。” 高明程听说罗丽病了,当即问罗丽是什么时候病的,得的是什么病。 高淑芳说道:“前天就有些病了,突然间就有些咳嗽没精神起来,我问她,她说是可能洗了冷水澡,所以有些不舒服。二哥,伱说奇怪不奇怪,天热的时候,我也是洗冷水澡,可我就是没病啊!” 别说夏天洗冷水澡了,就是春秋那会儿,村里都有人去水库洗澡呢。 高明程一边搬东西,一边说道:“你忘了你罗丽姐是孕妇了?孕妇身体弱,容易生病,是要多小心的。何况现在都已经十月了,虽然气温还行,但自来水肯定比夏天更冷一些了。你也是的,别偷懒,烧点热水也用不着多久,你要是提不动,就喊你四哥提!” 有个劳动力在家里搁着,就得用啊! 高淑芳扮了个鬼脸,小声说道:“四嫂都是自己提水,我哪里敢喊四哥帮忙?” 高明程无语,张金玲这样不行啊,有丈夫的女人,就得适当喊丈夫帮忙做事才行,这也有利于增进夫妻感情。 试问,哪个男人不喜欢适当撒娇向自己求助的女人呢? 女人要是什么都自己干了,性格也硬邦邦的,那还有什么情趣可言! 高明程看着高淑芳,教训道:“总之,你以后都洗热水澡,别贪凉!要是生病了,人又难受,还得去花钱看病买药,不划算!” 在村里时,大部分人都是去水库洗澡,就算在家里洗,那也是提前挑水回来,倒进木盆里晒着,等傍晚时,就用晒过的水洗澡,这个水,虽然是冷水,但其实没有那么冷。 但县里的自来水就不同了,并没有被晒过,所以那是真冷水啊! 罗丽是自己的员工,并且还是黄大志的老婆,所以高明程打算等下去看望一下。 他拿了一个篮子来,捡了二十个大点的鸡蛋进去。 等他把所有的东西都卸下来,又把拖拉机停在僻静的角落后,就对高淑芳说道:“我去看望一下罗丽。” “哎,好。希望罗丽姐快点好起来。”高淑芳目送高明程提着菜篮离开后,当即眼珠子转动,然后找到四嫂张金玲,开始假传圣旨了。 “四嫂,刚才二哥说了,让你以后多喊四哥帮忙做事呢!你看我二哥就会给二嫂和小旭旭提热水洗澡!” 张金玲半信半疑,刚才高明程和高淑芳说话时,她不好凑上前去,所以离的有些远。 张金玲想了想,还是说道:“你四哥在厂里上班也挺累的,我反正在这里也没做什么事,提点水的力气还是有的。” 高淑芳泄气,看来四嫂是指望不上了。 算了,以后就自己提水,不然就直接开口喊四哥帮忙提水吧! 就如二哥说的那样,万一自己也因为图方便洗冷水澡生病了,那这服装店谁来管? 新新服装店店长高淑芳同志,那是满满的责任感啊! 一想到是为了坚守岗位,高淑芳也不嫌烧热水、提热水麻烦了! 正在这时,有顾客进店选购衣服,高淑芳熟稔的打量一眼顾客的穿着打扮,然后将顾客带到最新款的秋装那边。 这边的衣服,都是前不久高明程才从羊城进来的货,是整个县城独一无二的货! (本章完) 第五百零四章:板蓝根 在高明程买下路边地皮建幼儿园时,黄大志也跟着一块儿买了地皮建房,买的位置也算是在一块儿,只相隔了几百米远。 不过这会儿黄大志的新房子也还没有建好,还住在之前买的单间里。 高明程过去时,黄大志已经去警局上班了,只有罗丽在家,听见敲门声,她将门打开。 高明程第一眼就看到她披头散发的,穿着宽松的衣服,看着神情颇为憔悴。 还未开口说话,就先咳嗽了起来。 高明程关心的问道:“罗丽,你好些了没有?有没有去医院看过?” 罗丽咳嗽了一会儿,直到能够缓过气了,这才用沙哑的声音说道:“去看过医生了,拿了板蓝根回来吃。” “明程,我得多请两天假,这两天一直在发烧难受,没精神也没力气。” 就这么几句话的功夫,罗丽又咳嗽了起来。 高明程连忙让她到床上去躺着休息,自己只是来看望一下,了解情况后就准备走了,对于生病的人来说,招待客人,也是费神费力的事。 “请假的事情,你放心,你好好养身体,等身体彻底好转了,再回来上班!对了,你不是有好几个妹妹吗?你让大志去接一个妹妹来照顾你,这样我们大家也放心些。” 高明程提议道,同时将手里的鸡蛋放下,顺便在屋内看了一眼,就看到桌子上摆着两包板蓝根颗粒冲剂。 这玩意,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陌生。 在75年的《赤脚医生杂志》以及地方卫生局的《土验单方选》中,官方就开始呼吁大家种植板蓝根。 到八十年代时,板蓝根种植已经形成规模,药厂将之收购后,制作成板蓝根颗粒剂、片剂、针剂,并且逐渐成为家喻户晓的流行药品。 又因为这个药相对安全,因此孕妇生病了,也是可以吃的。 说起来板蓝根,它有一个神奇的体质,那就是一旦有传染病发生,板蓝根就会身价暴涨,比如去年上海甲肝传染病暴发时,全国各地的板蓝根几乎都向上海运输。尽管板蓝根的价格不断上涨,也依然供不应求,那会儿,有不少药厂和销售企业都赚了很多钱。 而等到03年时,众人哄抢板蓝根的画面,更是深深地烙印在很多人的脑海中。 高明程对野生的板蓝根也并不陌生,江西就是板蓝根的重要产地之一,在牛尾岭的山地和阴沟中,就有不少野生板蓝根。 不过板蓝根分北板蓝根和南板蓝根,北板蓝根是菘蓝,用来制作板蓝根颗粒的就是这种,而江西野生的板蓝根属于马蓝,两者虽然都是板蓝根,但药性是不同的。 马蓝可以全株入药的,将它的叶、茎、根分别采收晒干后,就可以卖出了。 除了入药,马蓝的茎叶可以加工成蓝靛,而蓝靛就是一种植物染料,有着很多年的历史了。 除了野生的马蓝,省内也有地方种植菘蓝,只不过高明程并没有去特意引种。 那是因为83年时,国内板蓝根的收购量就超过需求量的两倍,导致积压滞销,产地的农民亏本,大多停止了种植。 直到去年因为上海甲肝传染病暴发,那些积压的板蓝根才被消耗掉。 也就是说,今年市场上的板蓝根行情又可以了。 “罗丽,你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扰了。”孤男寡女的,高明程也不好久留,于是很快就走了。 他没回服装店,而是去了警局。 等找到黄大志后,就让黄大志去把罗丽的妹妹罗娟接来,人在生病时,身体和心理都比较脆弱,黄大志要上班,没法时时刻刻陪在身边,这个时候,有个亲人在身边,罗丽也会感到心安些。 黄大志还真没想到这点,于是当即向队长小宋请假,恰好最近局里没有什么案子急着要办,小宋就大方的批假了,让黄大志速去速回。 黄大志骑着自行车,就飞快的朝岳父家而去,他倒是也会做人,路过菜市场时,看到肉铺还摆着猪肉,于是当即买了两斤猪肉,提着猪肉上门去。 既然都来了警局,高明程也没有急着走,而是去找了高国兵。 底下的警官没重大案子要办,身为副局的高国兵自然就更闲了,高明程过去时,就看到经典的画面,一杯茶,一张报纸! 叔侄两个也有阵子没见面了,当即亲热的说起话来,大约半个小时后,高明程这才告辞。 回到服装店后,高明程又是一番忙活,因为一直有记账的习惯,因此翻看帐本,就能够得知店里的销售情况了。 放下账本,高明程想了想,对高淑芳说道:“我刚才去看了罗丽,她的情况不太好,可能还得请假好几天,我明天把你二嫂送回县里吧。” 虽然有张金玲和胡茵陈帮忙,但她们两个不擅长卖货,只靠高淑芳一个人的话,生意肯定就没有那么好了。 高淑芳一听二嫂能提前回来,心里也松了口气。 罗丽请假后,高淑芳的压力也蛮大的。 等吃过中午饭,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回村了。 许多美从高明程的口中得知罗丽生病了,也表示明天就回县里去,至于高明程,还得留在村里几天,他得在家里照顾刚生产后的大黄,也得进山继续采挖药材。 今年菘蓝的行情会上涨,连带着马蓝也会好卖很多,所以他决定多挖一些,下午时,他就扛着锄头和麻布袋进山了。 他们这边的马蓝,喜欢生长在温暖的山地和阴沟里,因为环境适合生长,进山时,就很容易发现它们的踪迹。 不过高家村的人,对于马蓝的认识不足,并不会制作蓝靛的手艺。 又因为这边很少会种植棉花,因此纺纱织布的手艺,也很少人会。 他们这边倒是有人会在荒地种上一些黄麻,收割浸水剥皮处理后,用来搓成麻绳用。 刚想着黄麻呢,高明程就看到山里生长的黄麻了,不过他只看了一眼,就错身走过去了。 黄麻是在秋收后的深秋时收割的,并且需要在水里浸泡很久,才能够抽丝,而浸泡黄麻的水,都会变得浑浊恶臭,里面的鱼虾也会因为水质污染而死亡。 收割黄麻抽丝这个工作太繁琐,又不能创造出大价值,因此高明程不愿意把时间花费在这些事情上。 他的眼睛在山林中扫视着,寻找着有经济价值的作物,偶尔遇到乌梢蛇的踪迹时,也会将之捕捉。 乌梢蛇的行情一向很好,可以入药,也可以熬制出蛇油,添加到化妆品中,所以高明程若是看到乌梢蛇,那还是会选择出手的。 他的身形一直穿梭在丛林间,直到暮色降临,这才带着满满的收获下山。 只是刚下山,就发现许多美抱着小旭旭等在家门口。 一看到高明程回来了,许多美立即说道:“村里的高发明不见了,现在满村的人都在找呢!刚才村支书还往这边来了,问高发明有没有到这边来,又让你下山后,也帮着一块儿去找人。” 许多美说完这些话后,又立即说道:“明程,饭菜已经煮好了,你还是赶紧吃口饭,再去找人吧。” 高明程点点头,他也的确饿了,并且他也不知道高发明会去哪里,饿着肚子盲目的去找人,那就没这个必要了。 于是他把东西往杂物间一丢,就匆匆吃了一碗饭,只两三分钟的时间,饭碗就见底了。 “多美,你带小旭旭早点休息,我去看看情况。” 话音落地时,高明程人已经出了院门。 他一路快跑到老村那边,就看到满村都是人,大家纷纷喊着高发明的名字,到处寻找着,有人去田地里找,有人去林子里找,也有人去后山那边找。 高明程不明情况,看到高壮时,一把拉过高壮询问起来。(本章完) 第五百零五章:躲哪儿呢 高发明今年才九岁,虽然他以后能够混出一些名堂出来,但高明程和他并没有什么交际,两人隔着岁数呢! 现在高发明不见了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在学校读书时,别的村的人说高发明拿了他的笔,然后就把高发明的笔拿走了。 但高发明也不是吃素的,纠集了高家村的一群人,就打了上去,双方打的稀里哗啦的。 事发后,高发明的爸爸就拿棍子打高发明,高发明挨了一顿打,又被强按头给人说了对不起。 事后,高发明的爸爸就回村下地干活了,但是等放学后,却迟迟不见高发明回来。 但这事在村里,也不算希奇,这会儿的小孩子,那是漫山遍野的疯玩,而大人们也根本不会管束的。 反正等到吃饭的时候,饿着肚子的孩子们自然就会回来了。 或者饭熟了,站在门口大声喊着孩子的名字,让其回来吃饭,当孩子听到喊话后,就会屁颠屁颠的回来。 可这次,不管家里人怎么喊,高发明都迟迟没有回来,高发明的爸妈就去找了平时和高发明一起玩的小孩子,这才知道放学后,高发明就不见了,根本没有和他们一起回来。 这下子,高发明的爸妈就着急了,先是发动自家亲戚来找,后来又发动全村来找,再之后,村委的人以及大队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了。 学校的老师,更是没得休息,赶紧帮着去找人。 小孩子受了委屈,躲了起来,那也是常有的事情。 得知事情经过后,高明程皱眉,他倒是愿意帮忙找人,但是这没头没尾的,实在不好找。 好在,有人带来最新消息了,说是曾经看到高发明朝军岭的方向走去了。 有了具体的方向后,一群人就朝着军岭而去。 高明程也跟在人群中,见高壮也来了,于是低声说道:“你就别去了,有这么多人就够了。” 高壮家里有老有小的,就他一个青壮男人呢。 高壮看到去找的人足足有二三十个,的确是多自己一个不多,少自己一个不少,于是犹豫片刻,就点头同意了。 “那行,我先回去了。” 高壮走后,高明程身边又来了几个面熟的人,都是以前跟他一起玩过的人,是高亮他们。 几个人年纪相仿,有的已经结婚了,有的还打着光棍呢。 高亮说道:“高发明应该是被打怕了,他爸这个人啊,凶的很,高发明又调皮,平常就没少挨他爸的打。” “村里哪个爸妈不打孩子?我们小时候也没少被打!” “就是,我爸是拿棍子打我,拿脚踢我,我妈就更狠了,她拿竹条抽我小腿,火辣辣的痛啊!” “哈哈,我还记得有次明程的爸爸要打他,明程就爬到树上不肯下来了!” 几个小年轻回味起丰富的童年来,然后不知道谁又提起高明程小时候的糗事了。 高明程听了,也只能无奈一笑。 以前的父母都信奉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才,孩子做错事了,先挨顿打吧! 本来父母劳累了一天,就已经心气不顺了,结果孩子还调皮,那不就找到发泄的机会了嘛! 至于教育孩子,大部分父母也教育不出个什么来,他们本身就懂的不多,也说不来那些大道理。 把孩子打服了,听话了,那就行了。 因为知道高发明不会出大事,所以高明程也还算轻松,和人也说起小时候的事情来。 去山里摘野果,去地里偷人家的黄瓜、红薯和梨瓜等,再到被人发现被人骂,这些都是谈资。 他们在这说说笑笑的,和高发明的父母亲戚的焦急,形成鲜明的对比。 高明程注意到后,立即咳嗽两声,说道:“先不说了,找人要紧!高发明这小子机灵的很,他往军岭走了,可能是想去县里。不过现在天已经快要黑了,他一个小孩子,肯定不安全。” “那是,那是,先找人。”小年轻们也并非完全不懂人情世故,当即不再说笑,纷纷扭头望向四周,寻找着高发明的身影。 高明程则加快了脚步,走在最前面。 顺着这条路,能够一直到军岭,然后就可以拐上国道,但国道一边是去往县城,一边是去隔壁县,高发明今年才九岁,就算去过县里,估计也就去过一两回而已。 大家匆匆忙忙的走着,但天色不等人,走到半路时,就已经彻底黑了。 好在有人提前拿了手电筒,借着手电筒的光芒,以及天上的月光,倒也能够顺利的赶路,就是视线受到影响,看不清远些的地方。 于是一群人只能一边走,一边喊着高发明的名字,希望能够尽快找到高发明。 只是到了军岭后,都没有找到高发明。 面对着黑黝黝的国道,一群人犯难了。 往哪边去找人呢? 如果分开去找,若是找到了,又该怎么联络呢? “我们往县城方向去找,发明二叔,你们就往隔壁县的方向去找。”很快,高发明的爸爸就做出了决定。 大家兵分两路,高明程望着黑黢黢的马路,一时间倒是没有选择方向。 他站在原地,想着如果是自己,自己会往哪边走? 想了一会儿,他将头转向军岭的村子里,那里有五六十户人家,并且大多数人家都拉了电线,安装了灯泡。 因此在晚上,亮着灯光的村庄就给人一种吸引力。 并且村子里,还能够时不时听到电视机和收音机的声音,这些声音,也使得整个村子活跃了不少。 试想,一个九岁的孩子,在面对未知的马路和人气旺的村庄时,他会怎么选择呢? 很多人都说高发明像高明程,都是一样的调皮和机灵。 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高明程会选择先在人气旺的村庄里过夜,等白天时,再顺着马路走。 这么想着,高明程调转方向,朝军岭的村子走去。 他没有具体的目标,只能一家家走过去。 有时候遇到军岭的村民了,还会与之搭话闲聊几句,询问是否看到一个外村的小孩子。 刚才他们聚众找人的动静还是蛮大的,军岭的人也纷纷察觉了,现在高明程进了村,且高明程名气颇大,村里的人都认得他,于是就询问起来。 得知有个九岁的小男孩离家出走了,大家纷纷摇头,说没见过。 虽如此,高明程也没有放弃,他挨家挨户的走过,尤其注意他们的柴堆。 就这么一路走,一路来到黄大志爸妈家那边了。 这边更偏些,但黄大志爸妈的家里也拉了电线,亮着电灯泡了。 刚靠近屋子,就先听到小乖的笑声,原来是黄大志的弟弟黄小安在给小乖讲故事。(本章完) 第五百零六章:高明程,要努力赚钱了! 小乖是先天性腭裂,俗称兔唇。 但幸运的是,她的腭裂不算特别严重,且被父母抛弃后不久,就被黄大志救了,之后更是办了领养证,有了疼爱她的家人。 如今的小乖已经快两岁了,除了腭裂,并没有其他的问题,性格也乖乖巧巧的,很讨人喜欢。 高明程站在门外,喊了声:“叔、婶,我是明程。” 既然都走到这里来了,自然就见见面,说说话。 “哎,明程啊,快进来。”黄大志的爸爸连忙喊高明程进来,对于他们家来说,高明程就相当于是他们家的贵人,帮过他们家不少忙的。 因为还没到睡觉的时间,门是虚掩的,高明程直接走了进去,就看到他们其乐融融的一家人了。 有句话叫做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自从黄大志发达有钱后,他家里的人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他爸妈以及弟弟,在看过病后,身体都健康一些了,心情也好了很多,以前经常搭拉着脸,说话也阴阳怪气的,现在看着正常热情了不少。 “明程,这么晚了,你来找我们是有什么事吗?”黄大志的爸爸询问着。 “我们村有个小孩子顽皮,离家出走了,之前有人说看到他朝军岭这边来了,所以我们过来找找看。”高明程说道。 黄大志的妈妈恍然,插嘴说道:“难怪之前听到一些声音,只是天黑了,我也没过去马路那边去看。” 高明程一边和黄大志的爸妈说话,一边伸手抱起小乖,小乖被养的还不错,大约有个二十五斤左右,只是农村的孩子有个毛病,那就是比城里的孩子脏一些,小乖身上的衣服就有些脏兮兮的,脸上、手上也有不少污渍。 这是难以避免的,白天时,大人要下地干活,就把孩子放在田埂边上玩草玩泥巴,一个不注意,孩子就成小花猫了。 高明程抱了一小会儿,就把小乖放下,说道:“叔、婶,你们也注意下,看有没有孩子躲到这边来。” 黄大志的爸妈连连点头,表示自己会注意,黄大志的妈妈还颇为担忧的说道:“现在白天虽然热,但早晚还是凉的很,这孩子要是躲在外面的话,冻上一夜就得生病了。” 高明程点点头,的确是这个理,所以得尽快找到高发明才行。 找人要紧,高明程也没有在这里久留,很快就告辞离去了,只是这天大地大的,又没有手机联络,想要找到人,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高明程已经把整个军岭的村子都找遍了,并没有发现高发明的踪迹,难道自己的猜测是错的? 他重新站在国道上,左右张望了下,最后还是决定先回去算了。 就如他劝高壮不要去的理由一样,他家里也只有许多美带着小旭旭,他要是在外面待久了,心里也不放心,反正刚才已经有人兵分两路去找高发明了,如果高发明真的顺着国道走了,应该是能够找到的。 如此想着,他犹豫片刻,最终还是往高家村的方向走去。 只是很快,他就听到有人喊他。 认出喊他的是黄大志的爸爸后,高明程立即朝那边跑去。 “叔,怎么了?” 黄大志的爸爸跑的气喘吁吁的,他一边弯着腰喘气,一边说道:“明程,那个孩子躲在以前的牛棚那边!我刚才突然想到那个地方,就去看了下,结果那里面果然藏着一个人,不过他发现我后,马上就跑掉了!” “我身体不好,跑不快,没法追,明程,你赶紧去追,他往山里跑去了!这晚上进山危险的很!” 听完黄大志爸爸的话,高明程顺着他指着的方向,就快速跑了过去。 军岭的牛棚,是很久以前的,现在早就废弃了,那牛棚就在山脚下,距离黄大志家倒不是很远,顺着林间小路拐个弯,再走二三十米,就到了,因此黄大志的爸爸想起这个地方后,才起身去外头看看。 而高明程毕竟不是军岭村里的人,在村里寻找时,就遗漏了这个牛棚。 高明程顺着林间小路跑过去,很快就看到那个废弃的牛棚了,这里已是破壁残垣,里面堆着一些枯枝落叶。 人在这里过夜的话,也只比露天好上那么一点点而已。 晚风吹来,带来丝丝凉意。 已是十月初了,昼夜温差极大,在早晚时,得穿上外套才行。好在高明程体质好,只穿了一件衣服,也不觉得很冷,他顺着山坡,一路往上。 “高发明,我看到你了!”随着高明程的话音落下,不远处立即响起树枝晃动的声音。 高明程听到声音后,当即朝那边跑去,不过几秒钟的功夫,他就把高发明从灌木丛里揪了出来。 “你小子挺能跑啊!也不怕山里的野猪豺狼把你弄死!就你这小身板,被野猪一撞,命都会没了!”高明程恶声恶气的吓唬着高发明,省的这孩子以后还敢跑。 “你放开我,就算我被野猪撞死了,我也不回去!呜呜……”高发明脾气的确挺倔强的,一个劲的挣扎着,发现挣脱不掉后,心里的委屈和害怕迫使他扯开嗓子大哭起来。 这夜黑风高的,高发明一个人躲在这里,心里也着实害怕,只是他也不想回家去了,明明自己没有错,却偏偏要被打被骂。 他扯着嗓子吼道:“我根本没拿刘全的铅笔!老师不信我,我爸也不信我!还打我,让我给刘全道歉!坏人,他们都是坏人!” 高明程在之前,已经了解过了,他语气严肃的说道:“你知道为什么大家都不信你吗?” 高发明哭的稀里哗啦的,睁着一双懵懂的眼睛看着高明程。 高明程摸着他的脑袋瓜子,说道:“那是因为你调皮惯了,所以一旦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大家都会认为是你做的。” 一些久违的记忆,突然间浮现在高明程的脑海中。 他神情恍惚了几秒,脸上的表情无奈极了。 他打小也是一个调皮的孩子,没少干坏事,久而久之,一旦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大家都下意识认为是他干的。 比如小时候,明明是大哥高明鹏偷吃了家里的鸡蛋,他爸妈在发现鸡蛋少了后,却对他发难,他不承认,还被他爸打了好几下。 以及老四高明里不小心打碎了碗,他爸妈第一反应也是他干的。 反正类似的事情,多不胜数。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小时候宁愿呆在细奶奶家,宁愿呆在高国兵家,也不愿意回自己家去。 他继续摸着高发明的脑袋瓜子,把他的头发薅的乱糟糟的。 高明程沉声说道:“我跟你说,要么你从此改正,改变大家对你的印象,要么就习惯这种不公平的待遇,然后情绪稳定的把事情原委说出来。离家出走什么的,在你没成年前,最好别干了。就算要离家出走,你得选个夏天啊,躲在山里都能够活一阵子,这马上就要冬天了,你没吃没穿没喝的,山里都找不到野果子吃,你不得饿死啊!” “就算你跑到城里去了,你这么小,什么都干不了,只能去讨饭了。我跟你说,讨饭也不是你想去讨饭就能去的,你要是占了别人的地盘,别人要揍你的!” “但这还好,最可怕的是,你会被一些坏人抓起来,把你的手或者脚砍断,把你弄残,然后再让你去讨钱,你要是没有讨到足够多的钱,他们就不给你饭吃,还要打你!” “哦,为了怕你跑掉,他们可能还会把你舌头也割掉,让你没法说话,怕你被亲人认出,他们还会把你脸烧伤。到时候就算你爸妈站在你面前,也认不出你,你也没法求他们救你。” 高明程的一番话,直接把高发明吓的脸色发白,他惊恐的瞪大了眼睛,满脸骇然。 高明程的声音又低沉了几分,故意说道:“你要是不信,下回我去省城火车站时,给你拍一张照片,那里缺手缺脚的小乞丐多的很!” “呜呜!我不跑了,我再也不敢跑了!”高发明被吓的不轻,再也不敢想着跑掉了。 高明程低头看他,嘴角浮现一丝得意的笑容。 “刚才你爸妈他们顺着马路找过来,你听到他们喊你没?”高明程问道。 高发明低垂着头不吭声。 高明程了然,看来高发明是听到了,只是躲起来了。 高明程拉着高发明的手,说道:“走吧,我先带你回家去,等回去后,你老老实实的认个错,挨顿打,这事就过去了。” 这回高发明委屈的抽噎着,没敢犟嘴了。 等从山坡下来,路过黄大志家时,高明程就看到黄大志的爸爸还等在门口那儿,看到高明程把孩子带下山了,他这才松了口气。 “这孩子胆子可真大,大晚上的,还敢跑进山里去!”黄大志的爸爸感慨着,又想起自己的两个儿子,都一个比一个乖。 当然了,黄大志是打小懂事,而黄小安,那是打小就得了小儿麻痹症,不乖不行啊。 “叔,你进屋去休息吧,我先带人回去了。”高明程打了声招呼,就带着高发明往高家村走去。 从军岭走到高家村,正常人得走二十多分钟,如果高明程一个人的话,顶多十分钟,但现在带着高发明这个小屁孩,就起码得走半个小时了。 高明程可不耐烦把时间浪费在这种地方,于是蹲下身去,说道:“上来,我背你!” 高发明有些受宠若惊,但还是爬到高明程的背上了。 高明程背着他,就是一路快走,冷风迎面吹来,高发明双手攀着高明程的肩膀,身体则紧紧地贴着高明程的背部,感受着他背部散发的热量。 夜光下,他惊奇的看着不断倒退的景色,说道:“明程叔,你真厉害,村里的人都说我像你,那我以后也会像你这么厉害吗?” 高明程咧嘴一笑,说道:“只要你努力读书,那就能变得像我一样厉害了。” “真的吗?” “真的。” “努力读书,就能像你走的这么快,这么会打架吗?” “当然,知识就是力量嘛!” …… 十分钟内,高明程就背着高发明回到高家村了,他把高发明直接送到家门口。 高发明的父母以及叔叔婶婶们,都去外面找他了,家里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奶奶带着他弟弟在家里。 高发明的奶奶看到孙子终于回来了,立即失声大哭起来。 看到他们奶孙抱头痛哭,高明程也不耽搁,转身往牛尾岭而去。 等他回到家里时,已经快晚上九点了。 小旭旭已经睡着了,许多美还没有睡,正等着高明程回来呢。 高明程还未靠近家门,家里的黑虎和精灵就从狗窝里爬起来,屁颠屁颠的迎了出去。 许多美看到两狗的动静,就知道是高明程回来了。 于是她放下手里的毛线针和线团,也迎上前去。 “明程,找到高发明了吗?”许多美关心的问道。 自从生了孩子后,她对于别的孩子,也多了一份关心了。 “找到了,那孩子还算机灵,没有大晚上往马路上走去,而是躲在军岭那边的一个牛棚里。”高明程小声说道,又让许多美进屋去休息,至于他嘛,他还不能休息,之前从山里带回来的药材和几条乌梢蛇,还没有处理呢。 等处理完这些,还得洗个澡,才能够上床休息。 许多美之前不敢休息,现在看到高明程回来了,且带回了好消息,她也放心了不少,她坐在堂屋那儿又织了一会儿毛衣,然后上了一次厕所后,就进屋上床休息了。 等高明程洗完澡,带着一身水汽回来时,许多美和小旭旭母子两个,都已经睡的香喷喷了。 高明程悄悄地上床,只是一闭眼,脑海中突然想起前世他的小儿子,曾经也因为贪玩逃课过,因为和他发生矛盾而离家出走过。 那会儿他忙于做生意,也想给小儿子一个教训,因此压根没去找过人。 他的小儿子离家出走了几天?最后又是怎么回来的? 高明程一阵恍惚,竟是记不起那些事了。 他扭头看向身边的许多美,黑暗中,他依旧能够看清许多美年轻漂亮的面庞,虽然已经升级当妈了,但许多美今年也才二十一岁而已。 再过两年,他的小儿子就即将出生了。 一想到这里,高明程竟然有些烦躁起来。 他不知道自己这辈子,还能不能把两个孩子教育好了。 一种焦虑的情绪,突然间将他整个人淹没。 他再也躺不住了,悄悄地起身,索性跑到山里去,以发泄精力的方式来平息心中强烈的不安。 他来来回回的练拳,直到精疲力尽为止。 畅快淋漓的运动过后,他焦虑不安的情绪,果然得到缓解。 高发明离家出走的事情,使他想起很多尘封已久的往事,他难以面对那样的自己,这才倍感焦虑。 但生活总是要继续,而他自重生后,也在努力改掉前世的一些恶习。 前世他不顾家,狐朋狗友极多,整天都在外面吃香的喝辣的,而现在,除了在外面奔波做生意,他基本都是呆在家里的,并且还戒掉了烟,就连酒也喝的少了,从未大醉过。 他已经努力在变好了,即使他的小儿子出生了,他应该也能够将之教育好。 创办幼儿园是第一步,接下来他要结交教育系统的人,为两个儿子的学业铺路。 另外,范立成让他妈妈帮自己在首都买了一栋房子,自己也得尽快赚钱,把那房子拿到手。 要知道,这会儿在首都有了房子,就能有户口,而首都的户口,对于以后考大学,是有极大的帮助的! 想着这些事,高明程的心情彻底平静了。 他不再焦虑教育孩子的问题,却开始琢磨起自己的家底了。 什么时候,才能够攒下买房的钱呢? 高明程,你要努力赚钱了! 高明程自我激励着,决定明早把许多美母子送到县里后,就回来进山采药。 靠山吃山嘛,只能先从大山里多攫取一些资源了。(本章完) 第五百零七章:大雨,悠闲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把许多美和小旭旭送到县里去了,资深店员罗丽生病了,店长高淑芳独木难支,老板娘只好挺身而出了。 至于老板高明程,他得回村再待两天,等大黄恢复的差不多了,山里的药材也弄的差不多了,再回县里。 一般来说,动物生崽,比人类生崽是好照顾些的,尤其是那些野生动物,除非遇到难产,否则都不需要他人帮助。 大黄是家养的母狗,它本能的亲近人类,需要人类的帮忙和照顾,否则一个不好,小狗崽难以存活,大黄也会身体受损。 高明程不在家时,黑虎大黄它们归陈大松家负责照顾喂食,之前让张成远家照顾,但是呢,许多玉煮饭太磨叽,每顿饭都往后延,连狗都嫌弃,也只有张成远不敢吭声抱怨了。 后来雇佣了陈家人,就索性让陈家人照顾,高明程再另给伙食费。 只是,跟着陈家人吃,和跟着自己吃,那伙食标准绝对是不一样的,因此每次回村时,高明程都要进山弄兔子给三狗加餐。 现在也不例外,大黄产仔后,高明程先是去水库摸鱼,给弄了几顿鲫鱼汤吃,后来又进山弄了野兔和牛蛙,牛蛙清水煮熟,就可以给大黄吃了,对产后的大黄极有帮助。 一连几天都好吃好喝的,大黄的气色那是肉眼可见的好转了,并且奶水很多,别说养育两个小狗崽,就是再多两个都绰绰有余了。 这几天,高明程也是天天进山采药,只是没有许多美在家里给他煮饭和翻晒药材后,难免有些不方便,于是饭去陈家吃,药材也让陈多福帮忙晾晒。 这几天,陈大松和陈多福得替他工作,但刘婶子和陈多喜,则会进山采药,自从他开始收药后,每年秋季,高家村家家户户都能够靠卖药材赚十几块钱。 对于村里人来说,这笔钱,也不算少了,尤其是那些人口多,人又勤劳的家庭,一年四季都会去采收相应的药材,然后晒干存储,这会儿一口气卖了,能得更多的钱。 十月六号的下午,突然变天下雨,大雨如瓢泼般的落下,气温也陡然间下降了不少,高明程穿着一件半旧的外套,坐在屋檐下看雨。 黑虎和精灵也不能到处乱跑,也半蹲在屋檐下,和高明程一块儿静谧的赏雨。 一旦下了雨,就不方便采药和晒药了,高明程也被困在家里没地儿去了。倒是大黄恢复的挺好的,两个小黑团子也长得很好,只是这会儿还没有睁开眼睛。 下雨天能干的活不多,家里只有高明程一个,也怪无聊的,于是他撑起一把雨伞,决定去细奶奶家走走,看高壮已经收到多少药材了。 下雨时,空气比较潮湿,因此得注意药材保存问题。 当他撑着雨伞走进雨幕中时,黑虎也一跃而起,准备跟上。 看两狗跃跃欲试,高明程朝它们摆手,说道:“留在家里!” 两狗听懂了指令,没有踏进雨幕中了,站在屋檐下目送高明程离去。 大雨磅礴而下,落在地上时,发出极大的声响,但即使是这样的大雨,也没能让高明程手中的雨伞变形。 这把油黑布的雨伞抵挡住了风雨,留给打伞人一份干爽。 这把油黑布的雨伞,其实也大有来头,它是江西伞厂生产的,而江西伞厂的前身则是共大布伞厂,共大布伞厂的名气很大,在70年时,就重点开发钢骨布伞。 在整个七十年代的雨伞销量都很好,名气也极大,产品主要是供应江西地区以及上海,当时省委省政府也用共大布伞赠送贵宾,可见其名气之大,质量之好了。 后来八十年代初,就改名为江西伞厂,到九十年代国有企业改制,在市场经济下,江西伞厂没有及时进行产品更新和开发,工厂开始不景气,于2000年停产。 高明程手里的这把雨伞,已经买了两年了,但因为耐用,还如新的般。 似这般的雨伞,如果不追求它的外观,那么用个十来年,都不是问题。 只是,雨伞抵挡了来自上方的风雨,却难以抵挡来自地上的偷袭。 高明程走在烂泥路上,可谓是一脚黄泥一脚水,将他下半身都浸湿透了。 这会儿连高速公路以及国道,都还没有全方面修好,更别提村村通的马路了。 高明程踩着烂泥路,花费了八分钟的时间,才走到老村那儿。 因为下雨的缘故,家家户户都在家里呆着,老村看上去寂静了不少,只是走在屋子与屋子之间的甬道时,能够听到里面传来的各种声响。 在路过高发明家时,高明程驻足停留片刻,然后顺利的听到高发明被他爸骂的声音。 好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便是如此。 那次他把高发明送回了家,第二天他从县里回村后,高发明的父母就提着东西上门来道谢了。 高明程将东西留下,只说对待孩子要耐心些,要相信自己的孩子,有什么事情,也要求证之后,再做决定。 高发明的父母当时是应着了,只是嘛…… 高明程抿嘴一笑,也没管他人是非,继续朝前走去。 他走进细奶奶的院子,就看到他们一家人都坐在堂屋里,因为下雨的缘故,屋内光线不好,有些昏暗。 但看到高明程来了,高壮当即一拉绳子,挂在墙壁上的灯泡立即就亮了。 “明程哥,你怎么来了?”高壮热情的说道,喊高明程快进来坐。 高明程没急着走进去,在屋檐下收好伞,然后伸出脚利用屋檐汇聚的雨水洗了洗脚,甩干了水后,这才进屋。 “这下雨天没法做事,所以过来走走,高壮,你这边已经收到多少药材了?这下雨天,空气潮湿,要注意药材别弄湿了。”高明程说道。 高壮连忙说道:“药材都放在空房间的床上和架子上,都用袋子包扎的严严实实的,绝对不会潮湿的。今年夏天时,我就去买了一些新瓦回来,把屋顶上的碎瓦都翻捡了一下。” 高明程闻言,满意的点点头。 又问高壮手里的货钱还有多少,得知还有一千多块。 说完了正事,大家就开始闲聊。 小圆圆在竹席上坐着玩玩具,何秀曼则在她身边织毛线衣,看那毛线衣的大小,应该是给小圆圆织的。 细奶奶说着村里的一些人和事,高壮则说着一些同龄人之间的趣事。 屋外的大雨哗啦啦的落下,屋内的闲聊尽显悠闲。 闲聊了一个小时左右,何秀曼就放下手中的毛线针,起身去厨房煮饭了,细奶奶等人也留高明程在这吃饭。 高明程自然不用假客气,落落大方的答应了。 不过在等着煮饭的空隙,他得去前面爸妈家坐坐,看看他奶奶恢复的怎么样了。 高奶奶年事已高,加上有些缺乏营养,骨折后恢复的一般,不过只要走的慢点,倒也不碍事。 只是高奶奶的屋内,弥漫着一股尿骚味了,原来怕她走的慢不方便,罗小华就在屋内放了一个尿桶,每天早晚倒一次。 高明程感慨着在农村上厕所的不方便,也感慨着时光的无情,新的生命诞生后,却在岁月的摧残下,一点点的老去。 在这有限的生命时光中,有人活的精彩,有人活的平庸,有人尽享幸福,有人尝尽人间悲苦。 高奶奶也望着屋外的雨,脸上有担忧之色。 不多时,戴着斗笠,披着雨衣,将裤脚高高挽起的高远见回来了。 “远见,田里的情况怎么样?”高奶奶看到高远见回来了,连忙问道。 高远见脸色阴沉,似乎不太开心。 抬眼看到高明程也在时,似乎更不开心了。 “雨太大了,田里的稻子已经倒了一小片了,如果连续下几天雨,只怕要减产了。”高远见闷声说道。 高明程听到这话,才想起这会儿快要收割晚稻了。 在收割稻谷和收割麦子时,是农民最渴望天晴的时候,一旦这个时候下雨,那就完蛋了! 只是吧,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既然天已经下雨了,那么你再着急,再害怕,那也无用啊! 罗小华望着瓢泼般的大雨,骂骂咧咧了一阵,最后说道:“晚上我们等着看《天气预报》节目,看我们这边会不会天晴。” 从80年7月7日起,就有了第一档电视天气预报节目,每天晚上七点播放完《新闻联播》后,就是《天气预报》的节目了。 这会儿的人们,不能通过智能手机,随时随地的查看当地的天气,唯一能够得知未来天气的途径,就是守在电视机前,观看《天气预报》节目了。 高远见听了这话,认可的点点头,但因为心底的焦虑,他拿出一根烟,点火抽了起来。 高明程见他们个个都因为田里的稻谷焦急,也不好在这里久待了,招呼了声,还是回到细奶奶家。 回去时,他看到细奶奶正在逗小圆圆玩,丝毫不像是担忧的样子,于是说道:“刚才我爸去田里看过了,说是雨太大,稻子都伏倒了一小片。” 细奶奶闻言,望了一眼外面的风雨,却是了然的叹息,说道:“这么大的雨,怎么可能不伏倒?但也没办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我们田里的稻谷还没有完全成熟,再过七八天,才能够收割,希望那会儿是好天气。” 同样的情况下,细奶奶表现的豁达一些。 高明程回想着今年的天气情况,只是他也不记得今年是什么天气了,只记得今年冬天会比较冷,然后……似乎也没听说稻谷涨价,既然稻谷没有涨价,那么肯定就没有减产。 这么想着,他也放松了不少,笑着说道:“我看这雨下不了多久,也许明天就停了。” 细奶奶期待的说道:“那样就好。” 没了无谓的焦虑后,生活的氛围就轻松欢快许多,高明程也加入到逗小圆圆的过程中,一大一小还玩的蛮开心的。 直到何秀曼煮了一桌子饭菜出来,大家才上桌吃饭。 今天比平常吃的早,那是为了照顾高明程,怕他太晚了回去天黑不好走路。 因此高明程吃过饭后,就没有多停留,撑着他那把油黑布雨伞,又走进了风雨中。 随着他的远去,风雨将之裹挟,站在屋檐下的高壮,很快就看不见高明程的背影了。 高明程回到家中,简单的洗了个澡,然后就拿出那两张金箔纸,开始打坐练功了。 许多美的离去,带给他生活上的些许不方便,但也方便他修炼了。 半夜时分,他心有所感,于入定中醒来了。 修炼过后的他,身体状态和精神状态,都达到了巅峰,只觉得体内气血充沛,五感也更为敏锐。 他推门而出,果然看到雨已经停了。 只是天穹之上,仍然阴云密布,阻挡了星光洒落而下。 凌晨四点半,天地间一片漆黑。 由于刚下过雨,空气中的湿度很大,风从山岗那边吹来,凉意袭人。 高明程没有到山中去练拳,因为下了一场雨后,山路泥泞不堪,不是练拳的好地方了。 于是他就在自家院子里练拳。 这个时候,水泥路面的好处就显露出来了,哪怕低洼处有积水,也不会使人打滑。 趁着体内气血充沛,高明程开始练拳。 他发出的动静,惊醒了屋内的三狗,大黄醒来后,又继续睡下了,倒是黑虎和精灵半趴在狗窝里,一双狗眼紧盯着那道练拳的身影。 它们看的认真,却不知道它们是否能真的看懂。 东方鱼白时,浓重的黑暗逐渐散去,还天地光明。 在阴冷的寒风中,只穿着一件背心的高明程却冒着热汗,身上都有热气上涌。 他快步来到厨房,开始淘米煮粥,在大火煮开粥米的过程中,他已经吃了一些饼干垫肚了。 两个水煮蛋,一碗粥,便是他的早餐了。 三狗待遇一样,俱是一碗粥和一个鸡蛋。 最近家里的鸡蛋多的很,高明程也就大方的给三狗加餐了。 只是,养狗多日,用狗一时! 待它们吃饱后,高明程找出了那把前不久磨过的标枪,说道:“孩儿们,随我进山打猎!” 雨后不方便狩猎,因为山路难行,但高明程不在乎,他下盘很稳,不易摔倒。 黑虎和精灵当即冲出,气势汹汹的朝山里跑去。 (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二章:石老三 走进棚子时,高明程才看到里头的情况。 棚子的底下,果然有一个盗洞,看泥土的新鲜度,就知道是刚挖开没几天的。 墓道的旁边,零零散散的堆着一些粘着泥土的古董,看起来像是刚出土不久。 桌子上,还摆着一些清洗干净的货,大多是花瓶、砚台还有一个铜铸的观音像。 老陈走进来,对棚子里的人说道:“这位老板是行内人,要压价了。” “哦?行!既然是行内人,就按行内价走!”为首的人似乎有些意外,但也不太在意。 他这会儿不停的望着棚子外面,似乎在等人。 高明程自然知道他们是在等石老三,但他装做不知,只问道:“那我可以看货了吗?” “只能看,不能上手!”为首的人说道。 高明程点点头,表示遵从他们的规矩。 他先打量摆在桌子上的古董。 这些应该是最好的,已经清洗干净,在屋内蜡烛的照耀下,散发着古董才有的韵味。 这些瓷器大部分是青花瓷,还有少数的斗彩和单色釉,因为不能上手,没法看底款,高明程只能通过外观来大概的判断其年代。 这些青花俱是胎薄釉白,青色淡雅,因此高明程猜测这可能是明代的瓷器。 明代时,景德镇各瓷窑就一统天下了,可见其威名赫赫! 景德镇瓷器产品,占据了当时全国的主要市场,而这边靠近景德镇,因此明清两朝的古墓中,若是出现瓷器陪葬品,那么大多都是出自景德镇。 在这些瓷器的旁边,那个铜铸的观音像吸引了高明程的注意力。 虽是铜铸,但这种观音像,一般都会鎏金,因此又叫鎏金观音像。 观音菩萨又称观世音菩萨、观自在菩萨,是佛教中最受欢迎的尊神,若是有人信奉佛教,那么供奉观音菩萨的人,绝对是比较多的。 观音的变化身很多,眼前这尊观音造像头戴五叶冠,左手持净杯,右手持柳叶施干露状,坐五层仰莲座,座下饰萱草基座。 整个观音像给人一种端庄慈祥,气势恢弘的感觉。 像是大户人家供奉在家中佛堂的,高明程暗自想着。 但又觉得奇怪,古人视死如生,一般而言,墓地里的陪葬品,多为生活实用物或专为死者而制的冥器,想象死者能在另一世界使用。 这种鎏金观音像,怎么也会出现在墓室里? 见他盯着这尊鎏金观音像看,并似有疑惑之色,老陈说道:“这是我们的压堂货,可不是生坑价,没有这个数,拿不下来的!” 说着,老陈比划了一下手势,表示要十万。 所谓的压堂货,就是镇店之宝,只是这里明明只是一个临时的盗墓地点清货,居然还有这玩意。 这也让高明程对这伙人的底细摸不清了。 看完桌子上的好货,高明程又低头看堆在地上的货,这些货就更多更杂了,有完整的,也有碎了的,都裹着脏兮兮的污泥和一种难以言说的粘液。 除了这些东西,还有一些书籍和画轴,连瓷器都有碎的,这些书籍的保存就更加不行了,看着破损严重,得极其高明的古董修复师,才能够将之修复过来了。 因此高明程也没有多看了。 突然,棚子里的人都激动的走动了一下,这个步伐很小,但高明程敏锐的捕捉到了。 “哈哈,石兄弟,你可算是来了!快请进,快请进。”棚子里为首的人迎了上去,高明程也跟着看了过去。 他不知道这两伙人有什么仇恨,所谓的局又是什么局。 石老三并不算大,也就三十来岁,正值壮年。他穿着一件黑色的棉衣,双手插兜,身后跟着两个跟班,一个年纪大点,约四十来岁,一个只有二十多岁。 石老三漫不经心的扫视一眼棚子里的东西,眼底闪过一丝阴霾。 “哟,还真被你们掘出来了?东西瞧着不少啊!”石老三阴阳怪气的说道。 为首的人嘿嘿笑着,说道:“这墓,当初石兄弟你可是先看过的,但你说这里很久以前,已经被人偷盗过了,里面肯定没什么好货了。” “只是石兄弟你看不上,我们几个还是看得上的,这不,挖了好几天,总算把这些东西都挖出来了。” “呵,是有不少东西。”石老三继续阴阳怪气的说道。 “嘿嘿,石兄弟,东西虽然挖出来了,但我们在道上没什么人脉,也没什么散货的渠道,所以还得找石兄弟你来。石兄弟,你要是把这些东西包圆了,我给你最低价,只要让兄弟几个赚点辛苦费就行。”为首的人说道。 石老三心底有些不爽,但还是强压了下来,他开始看货。 这个墓,的确是他先发现的,只是看到之前留下的一个盗洞,他就判定里面的东西已经被盗过,肯定没有值钱的货了。 后来听说上饶有个古墓,他就赶到上饶那边去了。 结果却只寻到几个小墓,虽然得了一些东西,但那点东西,他都看不上! 正心有不满时,却接到刘胖子打来的电话,说这边的墓出了好货,喊他来散货。 石老三一听这话,郁闷的心情就更郁闷了。 但为了生意,到底还是来了这一趟。 在看货时,他发现了几个生面孔,于是他眼底闪过一道厉光,指着高明程问道:“刘胖子,这人面生,是你新找来的手下?” 刘胖子也就是那个为首的人,他虽然生的魁梧一些,但也并不算很胖。 他呵呵笑着,说道:“不是不是,他是毛子喊来买货的,也是行内人。” “哦?”石老三这句哦的声音拉的很长。 石老三走南闯北,干的又是不干不净的活,因此看人很准,他觉得高明程的身手肯定不错,并且他的气质,也的确有些像行内人,于是他移开视线,继续看货。 不只是他看货,他带来的一老一小,也在看货。 石老三看摆在桌上的好货,那两人就在泥土堆里扒拉着,主要是看货的种类和数量。 “这玩意不是墓里的吧?”突然,石老三指着那个鎏金观音像发问。 刘胖子连忙说道:“自然不是墓里的,这可是有包浆有年代的货!我听说香江那边有人要佛像,就把这压箱底的货拿出来了。石老三,你要是把我这些货都包圆了,那么这尊观音像,我也便宜卖给你。” 高明程站在旁边,连续两次从刘胖子的口中听到包圆两个字了。 这人迫切的想让石老三包圆? 那干嘛不让老陈把自己撵下山去?之前听其口气,似乎自己愿意买,他也是愿意卖的。 难道,是怕万一石老三不要,还有自己这个备胎? 石老三的确对那尊观音像很感兴趣,他伸手就拿起观音像,仔细的看了起来。 刘胖子嘿嘿笑着,并不阻止。显然‘只能看,不能上手’的规矩是只适用于高明程的。 这让高明程心中不爽,想着等下得给这胖子一脚才行。 石老三的眼力很好,很快就认出这尊鎏金观音像的确是有年代的货。 这是明朝的做工,且品相很好,能值不少钱。 石老三盗墓厉害,但更厉害的还是人脉,再多的东西,到了他的手上,也能够不知不觉的散掉。 听说他和香江的某个拍卖会有关系。(本章完) 第五百零九章:明程哥,有好东西 翘嘴这种吃活鱼活虾的鱼,不受鱼塘主的欢迎,但挺受食客的欢迎。 在古时候,翘嘴就曾是皇室贡品,可见其鲜美的风味颇受欢迎了。 许多美看到那条翘嘴时,就忍不住笑了,说道:“明程,你又去水库摸鱼了?这种鱼肉质细嫩,味道又鲜美,好吃的很!可惜难得碰到,我都好几年没吃过这种鱼了。” 高淑芳也凑过来看,此时那条翘嘴早就死翘翘了,已经被高明程开肠破肚洗干净了,只等着下锅了。 高淑芳当即说道:“这种鱼我也只吃过一两回,别的鱼有些腥臭的很,这种鱼就不会,以前没什么油盐,煮出来都好吃,现在红烧的话,肯定更好吃了!” “二哥,这鱼你放盐了没有?” 高明程说道:“没有,我杀好就带来了。” 于是高淑芳立即放盐腌制,鱼肉腌制过后再红烧,就入味一些,并且在煎鱼的过程中,鱼肉也不容易碎掉。 高淑芳摩拳擦掌,很想把这道菜做好,高明程把车斗上的东西,全部都搬下车后,留下自家吃的那部分野猪肉,其余的则拿到店门口去卖。 拿两根长凳,并一块木板,就能够搭一个简易的摊子出来,再摆上秤、刀子和袋子,东西就齐全了。 至于野猪肉的价钱,比照家猪的来,虽然没有家猪肥腻,但对于生活条件好些的县城人来说,野猪肉给他们的吸引力,倒是比家猪还多。 这会儿已是中午,大部分人都在家里煮饭了,高明程的野猪肉摆出来后,一时半会没有顾客登门购买。 好在他也不急,毕竟是没有本钱的猎物,能卖就卖掉,不能卖就留着自家吃。 昨夜一场大雨,今天的气温都下降了不少,街上来往的行人,有些已经穿上薄棉衣了。 罗丽仍然还没来上班,高明程问过了,许多美说罗丽的病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只是身体还是有些虚,精神不济,就难以胜任上班,于是她做主,让罗丽再多休息两天。 罗丽的娘家穷,有时候甚至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因此身体底子不好,之前没病时还好,现在怀着孕,又生了病后,身体就一下子垮了,需要更多的时间休息来恢复。 许多美回来后,店里的人手就足够了,因此的确不着急喊罗丽来上班。 “胡婶子,你在门口这边待着,有人来买猪肉和鸡蛋的话,伱就卖。”高明程看向胡茵陈说道。 “哎,好。”胡茵陈信心满满的点头应下,卖东西这活,她熟! 高明程拿起菜刀,从临时肉摊上切下四块肉,每块都有两斤左右,这些是拿来送人的。 高国兵必然是有一份的,另外黄大志、肖金峰以及高明万,都各送一块。 高明程再度开着他的拖拉机,给人送肉去了。 等到了肖金峰那儿,提前和肖金峰说好租车的事情,到时候药交会可以直接开着卡车过去。 肖金峰笑道:“行,你的事,我肯定上心,车子我给你提前留好,到时候你来这里开走就行。” 双方都是老交情了,也就一句话的事。 值得一说的是,肖金峰的运输公司发展的不错,又买了一辆二手的中巴车了。 由于和交通局那边的关系,肖金峰拿下一条前往市里的路线,这辆中巴车,就专门跑这条路线,负责运输乘客来往市区。 时间即将进入90年,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也开始变得便捷起来。 比如塑料袋,这种被称之为白色垃圾的东西,在八十年代中期,就开始大量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被丢弃的塑料垃圾,也日渐增多。 在八十年代初期时,别说村里,就连县里,也不常见塑料袋,人们购买东西时,都是提着菜篮,若是买豆腐和凉粉,就用碗盆装,买肉的话,要么拿稻草系着,要么就是用纸包着了,就是遇到卖爆玉米花的,也是拿篮子或者布袋装着。 那会儿天很蓝,水很清,人们也很淳朴。 高明程跑了四个地方送了肉,重新回到服装店这边时,恰好闻到浓郁的肉香味。 经过时间的催化,美味的大餐已经制作完毕。 高淑芳掀开锅盖,大铁锅里立即有大量的热气冒出,同时肉香味弥漫着整个后院。 她拿着锅铲,熟练的翻炒着锅里的菜,然后放了一些大蒜,就准备出锅。 “二哥,你回来的正好,可以吃饭了!” “嗯,我还真饿了!”高明程摸着呱呱叫的肚皮,想起自己早上只随意吃了点早餐而已。 后来又是进山打猎,扛野猪下山,又是下水洗澡捉鱼,的确累的够呛。 好在他不用收拾野猪,这就是有雇员的好处了! 中午一点,美味的饭菜已经上桌,大家也纷纷入座,盛好饭后,好几双筷子,就同时伸向一个盘子。 那盘子里是红烧猪崽肉,带皮的野猪崽,肉嫩的连骨头都容易咬碎,高淑芳又舍得放调料,因此红烧出来的猪肉香的不得了。 高淑芳也没忘记侄子小旭旭,特意取了最嫩最好的肉,给炖了一个肉饼汤出来。 这种肉饼汤,肉嫩汤鲜,老少咸宜的。 小旭旭坐在小推车上,许多美一边自己吃,一边喂他吃,如今小旭旭已经快十一个月了,上下门牙已经各长出六个乳牙,能够吃这种剁碎的肉饼了,就是要嚼上一会儿才行。 高明程也在吃猪崽肉,不得不说,小猪崽比大野猪好吃多了! 除了猪崽肉,他也对那条红烧翘嘴下筷子,高淑芳的厨艺,那也是没的说了,虽然不如许多月有天分,但煮出来的饭菜,也着实不错了。 翘嘴鱼的肉质很好,可惜就是鱼刺多,除了大鱼刺,还有很多小鱼刺,这些鱼刺比较软,分布的也挺不规则的。 高明程一边吐鱼刺,一边想,明年可以去买些鲈鱼鱼苗来养了。 只是吧,现在市面上卖的鲈鱼苗,其实都不是本地的,而是从美丽国引进的,属于加州鲈鱼,前几年引进国内养殖,到现在,已经能够轻易买到鱼苗了。 至于我国原产的松江鲈,刚好就在八十年代,就几乎绝迹了。 要知道,松江鲈可是盛极一时的,并且早在宋朝时,范仲淹就曾写过有关的诗句——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 鲈鱼刺少,适合给孩子吃。所以高明程决定养上一些。 一顿香喷喷的饭菜吃完,换来大家圆鼓鼓的小肚子。 高明里幸福的都不想去上班了,不过打工人就是身不由己,饭后不久,他就骑着自行车,朝制糖厂而去。 倒是张金玲,她厨艺不如高淑芳,因此只帮着打下手和烧火,这会儿也是手脚麻利的收拾好桌上的碗筷。 直到这会儿,高明程才终于有时间和小旭旭培养父子感情了。 为了那几条色彩漂亮的鳑鲏鱼,他还特意买了玻璃鱼缸回来,这样能够更好的欣赏鱼在水中游弋的姿态。 “鱼……”小旭旭还认得鱼,指着玻璃鱼缸里的鳑鲏鱼就兴奋起来,他虽然发出了声音,但声音含糊不清,也只有亲生爸妈才能够听得懂他在说什么了。 “这是鳑鲏鱼,好看吧!”高明程用一种‘孩儿,这是为父为你打下的江山’那般的语气说道。 “好看……”又是含糊不清的两个字,但高明程听懂了,并且大力夸赞小旭旭说的好,并鼓励他多说。 可惜,兴奋的小旭旭说到后面,只剩下叽里呱啦了,这回连亲爸都听不懂了! 见他伸手要去抓鱼,高明程也没有阻止,任由他去抓,可惜缸里的几条鳑鲏鱼很不给面子,小旭旭抓了几下,都没有抓到鱼。 倒是他的囧样,逗笑了高明程。 “小儿子,你这天赋不行啊,你爸爸我小时候捉鱼可厉害了!”高明程得意的自吹自擂起来。 作为他们这一辈最调皮的孩子,高明程的很多技能点自然也是点满的。 比如说下水摸鱼,爬树掏鸟窝等,这些技能你不会,你怎么对得起调皮两个字?怎么带领手底下的兄弟漫山遍野的去玩耍? 所以,其实每一个孩子王,都具有一定的才能,至少他拥有领导才能,能够组织一批人去干一件事,并且把那件事干好。 高明程丝毫不害羞的说着自己小时候的丰功伟绩,并且表示小旭旭要向他看齐。 许多美听到这些话,简直无语了,连忙说道:“我儿子要是像你,那我得哭死!” “小旭旭,别听你爸瞎说!你就当一个乖仔就好!”许多美连忙给小旭旭洗脑,生怕小旭旭真像高明程了。 高明程不服,说道:“像我有什么不好?男孩子就得调皮些!这样脑子才活泛!” 许多美当即怼了回去:“你就是太活泛了!不过,明程,你现在表现的挺不错的,按照你小时候的脾气,我还以为你会跑到大城市去呢!” 许多美比高明程小几岁,但也算是同龄人,小时候一块儿上小学的,并且两人的情谊,也是从小就有的。 所以高明程是什么样的人,许多美是心知肚明的。 婚后高明程能够表现的这么好,有时候许多美都有些不可置信。 高明程听到许多美的话,当即心虚的摸了下鼻子。 他不是一个安分的人,喜欢到处跑,上辈子,他的确跑到大城市去了。 在父母为孩子的教育发生分歧时,小旭旭旁若无人的继续抓鱼,这回终于好运的抓到一条鳑鲏鱼了! 他的小手紧紧的抓着鱼,兴奋而得意的向父母展示着,嘴里不停的说道:“鱼,鱼!” “哎呦,我儿子真棒!以后爸爸带你去水库摸鱼!”高明程不吝啬的夸赞着,眼睛里都快冒出小光芒了。 许多美也夸起了孩子,她虽然不想让孩子像高明程小时候那样调皮,但也希望孩子各方面都表现的好。 见孩子喜欢玩鱼,于是许多美说道:“明程,这些鳑鲏鱼吃什么呢?” 高明程说道:“它们吃的可杂了,水草、藻类能吃,你给大米饭和蛋黄什么的,也能吃!” “这么好养?”许多美很是意外,这鱼居然还能够吃大米饭和蛋黄! 她小时候也在水沟里捉到过鳑鲏鱼玩,只不过呢,她那会儿可没有心思养鱼玩,捉到的鳑鲏鱼,都煮熟吃掉了,搞得她对鳑鲏鱼的印象就是不好吃! “是挺好养的,要是有小蚯蚓什么的,也能给它吃。只是喂食过后,得换水养,不然食物残渣把水弄脏了,鱼就容易死。”高明程说道。 这是小问题,顺手换水的事,既然鳑鲏鱼这么好养,于是许多美决定多养一阵子,留着给小旭旭玩。 不过玩了一会儿后,许多美就把小旭旭抱上楼了,因为该睡午觉了! 高明程没跟上楼去打扰,因为人多的话,容易分散小旭旭的注意力,不容易哄睡了。 他干脆拿着小板凳,坐到了店门口。 本来好端端的高档服装店,如今格调下降,摆着鸡蛋和野猪肉在卖了! 好在这会儿的人们,还没有那么吹毛求疵,对于服装店前卖鸡蛋卖肉的行为,接受度不错。 这会儿胡茵陈不用带孩子,就负责起卖副食品,在她的吆喝和忙活下,已经卖掉十几斤野猪肉了。 高明程看了一眼临时肉摊上的猪肉,估摸着还剩着一二十斤。 一头野猪处理过后,能得到的净肉并不多,加上自家留下吃的,以及送人的,能拿出来卖的,自然就更少了。 这也让高明程决定下回打头大点的野猪,这样才能够多卖点钱。 胡茵陈看到他出来了,当即说道:“来买野猪肉的,大多是这条街做生意的人,都这个点了,其他人很少会来买肉了。要是大早上的,肯定会好卖很多。” 高明程倒是不在意,说道:“没事,卖多少算多少,剩下的自家留着吃也行。” 正说着话呢,结果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 毛子也远远地看到他了,立即快步跑来,急切的说道:“明程哥,我看到一个好东西,但是我本钱小,拿不下来!” 高明程来了精神,当即说道:“什么好东西?” 毛子走近些了,小声说道:“是一些漂亮的瓶子,还有一些玉。” 高明程立即说道:“在什么地方?我跟你去看看。” (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四章:跑?追! “刘胖子,你居然报警?你是不想在道上混了?”石老三震怒,不可思议的瞪着刘胖子看。 刘胖子人也懵了,没想到这三更半夜的,居然有警察埋伏在这里! 他有心想解释,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本能的否认:“不是我……” 石老三并未听他解释,极快的和二叔、小乐对视一眼,只一个眼神,三人就默契的往外冲了。 只见二叔的脚猛地一踢,将地上的泥土踢向高国兵等人,而此时小乐也用手中的手电筒朝高国兵等人的眼睛照去。 突如其来的强光,令人下意识闭眼。 就在同时,石老三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根鞭子来,那鞭子看着是用牛筋做成的,在鞭子的顶端,还吊着一个小小的流星锤,在鞭子挥动时,能够增添威力。 石老三一边朝高国兵等人挥舞着手中的鞭子,一边冲出去。 三管齐下,高国兵等人一时着了道,失去了先机。 在他们下意识闭眼和避让时,石老三他们已经快速的朝棚子外面跑去了。 不愧是混江湖的,对危机的处理十分的果断。 石老三在跑路时,那装钱的袋子没拿,那个给到刘胖子手中的翠镶金里扳指,也没想办法拿走。 他一心要走,根本不在乎这些身外物。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很多人会出事,大部分都是因为他们舍不得钱财。 石老三太果断了,因此哪怕是高明程,也没想到他们居然会走的这么快。 不过在高国兵他们冲进来后,高明程也动了。 石老三他们已经跑了,但也不怕,这黑灯瞎火的,他们不至于走的太快,当务之急是先把刘胖子一伙人控制住,然后才能够腾出手去追石老三他们。 高明程本就站刘胖子他们的身后,现在飞快的扑上前,一拳一脚,就能够同时制服两个人。 他力气极大,一拳一脚下去,那些人纷纷倒在地上哀嚎。 在高明程把刘胖子这边的人都打倒后,高国兵他们也冲了进来,黄大志知道高明程身手不凡,因此早早的拿出手铐来了。 趁着地上的人还没有挣扎着起来,他已经手脚麻利的把人给拷住了。 小宋和小张两人的手脚也不慢,纷纷拿出手铐将人给拷住。 这些人之前就和石老三打了一架,后来又被高明程从后面偷袭,一拳下来就栽倒在地上了,连反击的余力都没有。 高国兵没有参与拷人,而是见棚子里的局势已经被控制住了,于是说道:“小宋,你留在这里看守他们,其他人跟我去追人!” 高国兵知道小宋的体能是几人中最差的,因此让他留在这里看守犯人,小张、黄大志以及高明程的体能都不错,可以跟着他去追石老三他们。 高明程早就行动了,在高国兵的话音刚落,他人已经冲出去了。 高国兵连忙跟上,小张和黄大志也赶紧跟上。 说时迟那时快,虽然耽搁了一会儿,但因为高明程轻易的将刘胖子他们制服了,因此也只在这里多耽搁了两分钟而已。 这两分钟的时间,石老三虽然已经跑出去了,但也没有跑太远。 只是高明程还是低估了石老三的果断,他们刚跑出去,就兵分三路,分开跑了! 这三人,都是盗墓的好手,常年在深山老林中游荡,因此在山中行动起来,十分的灵活。 天穹之上的星辰光芒太弱,无法驱散天地间的黑暗,石老三他们都有手电筒,但此时并没有使用手电筒,而是摸黑跑路。 他们分散开来,迅速的在山中奔跑着,动静小,却速度快,若是高国兵他们再多耽搁几分钟,只怕根本难以追踪到他们了。 “分开追。”高国兵说道,他见前方有动静,也不知道前面的人是谁,总之先追上去再说。 小张是高国兵的忠心跟班,因此自然跟在高国兵的身后,黄大志没法跟,只能朝着另外一处有动静的地方追去。 至于高明程,早就顺着一处动静追了上去。 黑黢黢的山林中,有人拼命的跑着,也有人玩命的追着。 这些人都是有案底的盗墓贼,抓到一个,就是大功劳一件! 盗墓贼虽然深谙山林中的地形,但高明程也不差,并且他五感灵敏,身体素质好,虽然在黑暗中,也能够看清前面那人的身影。 只是晚上的山路难行,他对这边的地形不熟,而石老三他们是之前就来踩过点的,因此前面那人走的飞快,高明程却险些滚落山坡,也幸好他身体素质好,及时稳住了身体,这才没有摔下去。 一连几次后,高明程就察觉到这是前面那人故意的! 故意往陡峭的地方跑,想害他摔下山去! 呵,倒是有几分机智! 吃了几回亏后,高明程就不再上当了,眼看他快要追上来了,那人突然回过神,抬手就给了高明程一枪。 “砰!”地枪声响起,惊扰了山中的野物们,于寂静的夜晚,有无数动物因此逃奔散开。 对方有枪,是在高明程的预料之中。 在建国时,首领曾说‘十亿人民十亿兵,万里江山万里营’,国民皆是预备役,为第三次世界大战而做准备,因此民间持枪极多。 只是他们这块地方,因为较为贫穷落后,民间的枪械并不多,大多是土枪和鸟铳,至于好点的猎枪都难找到几把。 但石老三是在道上混的人,这些人中,绝大部分都是持枪的,一旦发生冲突,就会引发械斗。 因此在那人回过身,掏出枪的瞬间,高明程已经预判了对方的预判,身形极快的朝旁边闪去。 一发子弹擦肩而过,夺地一声打进了高明程身后的一棵树上。 一枪未中,第二枪又至! 高明程难以避开所有的子弹,只能迅速的藏身在一棵大樟树的后面。 这棵樟树的直径足有三四十厘米,高明程藏在树干的后面,能够很好的隐藏自己。 对方并非是要将高明程杀死,阻止成功后,转身就继续跑。 高明程不再紧追,而是摸出了腰间的匕首。 他没有拿枪,因为觉得警局的枪械挺一般的,并且他没有那么多子弹用于射击训练,所以开枪的准头一般。 对于他来说,投掷匕首的准头,比开枪还要好。 他投掷匕首的准头,可是用无数野兔训练出来的。 所谓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兔子在山中奔跑的速度是极快的,一般人根本捉不到,枪法不好的,开枪都打不中。 而高明程已经可以做到随手一丢,就能够将野兔击毙。并且为了保留完整的兔皮,他往往是瞄准野兔的头部投掷的。 “嗖”地一声,他手中的匕首已经被投掷而去,急促的破空声响起之后,便是一声惨叫。 确定对方受伤后,高明程才快步追上前去。 走近了才发现,他追的这个人,不是石老三,而是石老三口中的二叔。 此时这位二叔的胳膊上插着一把匕首,那匕首大半刀身都刺进他的肉里,使他疼痛难忍。 只是这位二叔见高明程追了上来,连忙举枪射击,只是他受伤的手,正是持枪的手。 但他也果断,居然用左手持枪,只是高明程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在他还没有开枪时,高明程已经一脚踢在他的手腕上,只听得咔嚓一声,手腕骨似乎碎裂了。 转瞬间,这位二叔的一双手都被废了! 一把手枪掉落在地上,高明程弯腰捡起,将保险先给关了,免得走火了。 借着微弱的星月光芒,二叔看清了高明程的脸,他想起刘胖子介绍过高明程,就以为高明程是刘胖子那边的人。 于是他大声说道:“兄弟,只要你放我走,我给你十万块钱!” “你跟着刘胖子做事是没有前途的!我看你身手好,你以后就跟着我们做事,我保你一年至少能赚个二三十万!”(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一章:生坑 黑暗中,一辆破旧的吉普车在颠簸的马路上行驰着,路边皆是山峦,一二里外都不见人烟。 高明程没将吉普车开到自己拖拉机那边,而是停在更远一些的地方,并且将车倒好,这样等回去时,开车就能马上走。 这是他前世养成的习惯,一旦遇到危机事件,能够更快的跑路。 下了车后,高明程说道:“我是装睡下来通风报信的,现在得尽快赶回去,你们跟着我,到了后,先埋伏起来,等买家来了后,就抓个人赃俱获!” “好。”高国兵言简意赅的应下,带着三个手下,紧随在高明程的身后。 他虽然上了年纪,官职也上升了,但他一直在刑侦破案的前线,也养成每天锻炼身体的好习惯,因此现在爬山,虽然累点,但也能够跟得上。 当然了,这个速度,是高明程放慢后的速度了,否则他跑起来,这三个人一个都跟不上。 好在看货的时间是凌晨,现在也才九点,时间是绰绰有余的。 因为摸黑爬山,花费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一行人材抵达山顶棚子的附近。 隔着百多米远,就不再继续靠近了。 高明程对高国兵他们说道:“叔,看到那个棚子了吗?我怀疑棚子底下有一个盗洞,那些卖的货物,应该就是从墓里拿出来的。” 相关的案情,高明程在车里时,已经和大家说过了,大家也都知道这是一个大案,因此办案积极性很高。 高国兵他们都拿了配枪,高明程本来说要一根铁棍就行,但最后铁棍不方便随身携带,所以拿了一把匕首。 让高国兵他们藏好后,高明程就摸黑回到半山腰的小木屋那儿。 小木屋的门关着,里面黑黢黢的。 高明程打开小木屋,闪身走了进去。 “谁?”黑暗中,半睡半醒的毛子突然惊呼一声。 高明程小声说道:“是我。” 毛子认出是高明程的声音,一直紧绷的心情总算是松懈下来了,他连忙问道:“哥,你去哪里了?怎么去了这么久?你不知道,我都要吓死了!” 高明程安抚道:“别怕。刚才有人来过没有?” 毛子说道:“倒是没人来过。” 高明程闻言,就放心了不少。 他拿出一根火柴,火柴头划过火柴盒侧面的红磷涂层,随着划拉一声,一抹火苗出现了。 这抹火苗所带来的光芒,彻底的安抚住了毛子心中慌乱的情绪。 小小的火苗又引燃火堆,刹那间,整个小木屋就缓慢的亮堂了起来。 高明程一路走过来,身上挺热乎的,但毛子呆在小木屋里,竟是冷的发抖。 因为这会儿的天气,昼夜温差很大,白天热的时候,人可以只穿单衣,但晚上冷的时候,得裹着一件棉衣才行。 毛子领着高明程出来买货时,完全没想到会出这种事,因此他只穿了一件薄外套的。 山风呼啸,寒意袭人。 这小木屋并非是新建,而是旧的,可能之前真是牧羊人在这里搭建的,里面有生活痕迹,锅碗瓢盆也都有。 但这种小木屋,夏天住着惬意,等到了冬天就不行了,这会儿已是深秋,晚上住在这里时,就冷的很。 火堆给两人带来了光芒,也带来了热意。驱散了一室的黑暗和阴冷。 毛子坐在火堆边上,心总算彻底安定下来了。 他好奇的问道:“哥,你刚才去哪里了?” 高明程说道:“我去摸对方的底了,对方应该是有好货的。毛子,你休息一会儿吧,等到了时间,我们就去看货。” 毛子见问不出什么,也知道可能不好说,他一个人等在这里时,就已经是半睡半醒的状态,只是心里没底,没敢睡死过去。 现在高明程回来了,他也就放心的睡过去了。 高明程拿小木屋里的破旧毯子给他盖着,自己则盘腿坐在地上,那把匕首别在他的腰间,被稍显宽大的外套遮住,不容易被人发现。 趁着火光,他看了眼手腕上的手表,已经快十一点了。 对方说是凌晨看货,也没说具体的时间,为了尽快赶回来,他只能以最快的速度跑了一个来回。 至于高国兵他们,就得藏在山里吹冷风了。 好在他们出门时已是晚上,俱是穿着薄棉衣来的。 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左右,突然有人靠近小木屋。 老陈推门进来时,就看到高明程盘腿坐在火堆边,毛子则躺在旁边呼呼大睡。 看到他们两人都在这里,老陈松了口气,高明程看到他后,立即站起身,说道:“到看货的时候了?” 老陈点头,说道:“快了,我提前来喊你们。” 高明程说道:“我之前睡了一觉,冷的很,还是得烧火才行,只是有光,我又睡不好了。赶紧去看货,买好了东西我好下山去。” 老陈听着这话,觉得没有什么毛病,有些人睡觉就喜欢黑暗,怕光。 他看着呼呼大睡的毛子,想了想,说道:“看货的人不能太多,你这小兄弟既然没醒来,那就算了,你跟我去就行。” 老陈嫌毛子一看就是嫩头青,等下到了地方,没准会大喊大叫,反倒不美。 至于这个老板嘛,看着人沉稳,没准就是道上的人,加上是带着钱来的,他也就客气一些了。 高明程看了毛子一眼,心想毛子跟着去,也使不上力,自己还得看着他别出事了。 于是就同意老陈的提议,两人悄悄地出了小木屋,朝山顶走去。 高明程离开时,特意添加了一些柴火,还关上了门。 至于通风问题,这个不怕,因为小木屋多的是缝隙,即使关着门,也有冷风灌进来。 刚走出小木屋,高明程都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之前人坐在火堆边上,被火烘烤的热乎乎的,现在被冷风一吹,真是冰火两重天了。 老陈这回是打着手电筒的,在前面领路,遇到一些路况不好的地方,还会提醒一两句。 过了一会儿,高明程就远远地看到山顶的棚子了。 高明程指着棚子旁边遗留的新土痕迹,以及地上的洛阳铲,说道:“老陈,你这货是生坑吧?生坑我也要,但价钱可不能糊弄我。” 老陈倒不是特别意外,只笑着说道:“老板也是行内的人?怎么称呼?” 高明程没说名字,只说道:“我算是半个行内人,只是偶尔收货而已。总之生坑有生坑的价,包浆有包浆的价,你要是糊弄我,我是不会买的。” 这回老陈干脆的点头,说道:“行!我们的价肯定实在,要不是东西太多,自己弄不走,就不在这里卖了。”(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二章:石老三 走进棚子时,高明程才看到里头的情况。 棚子的底下,果然有一个盗洞,看泥土的新鲜度,就知道是刚挖开没几天的。 墓道的旁边,零零散散的堆着一些粘着泥土的古董,看起来像是刚出土不久。 桌子上,还摆着一些清洗干净的货,大多是花瓶、砚台还有一个铜铸的观音像。 老陈走进来,对棚子里的人说道:“这位老板是行内人,要压价了。” “哦?行!既然是行内人,就按行内价走!”为首的人似乎有些意外,但也不太在意。 他这会儿不停的望着棚子外面,似乎在等人。 高明程自然知道他们是在等石老三,但他装做不知,只问道:“那我可以看货了吗?” “只能看,不能上手!”为首的人说道。 高明程点点头,表示遵从他们的规矩。 他先打量摆在桌子上的古董。 这些应该是最好的,已经清洗干净,在屋内蜡烛的照耀下,散发着古董才有的韵味。 这些瓷器大部分是青花瓷,还有少数的斗彩和单色釉,因为不能上手,没法看底款,高明程只能通过外观来大概的判断其年代。 这些青花俱是胎薄釉白,青色淡雅,因此高明程猜测这可能是明代的瓷器。 明代时,景德镇各瓷窑就一统天下了,可见其威名赫赫! 景德镇瓷器产品,占据了当时全国的主要市场,而这边靠近景德镇,因此明清两朝的古墓中,若是出现瓷器陪葬品,那么大多都是出自景德镇。 在这些瓷器的旁边,那个铜铸的观音像吸引了高明程的注意力。 虽是铜铸,但这种观音像,一般都会鎏金,因此又叫鎏金观音像。 观音菩萨又称观世音菩萨、观自在菩萨,是佛教中最受欢迎的尊神,若是有人信奉佛教,那么供奉观音菩萨的人,绝对是比较多的。 观音的变化身很多,眼前这尊观音造像头戴五叶冠,左手持净杯,右手持柳叶施干露状,坐五层仰莲座,座下饰萱草基座。 整个观音像给人一种端庄慈祥,气势恢弘的感觉。 像是大户人家供奉在家中佛堂的,高明程暗自想着。 但又觉得奇怪,古人视死如生,一般而言,墓地里的陪葬品,多为生活实用物或专为死者而制的冥器,想象死者能在另一世界使用。 这种鎏金观音像,怎么也会出现在墓室里? 见他盯着这尊鎏金观音像看,并似有疑惑之色,老陈说道:“这是我们的压堂货,可不是生坑价,没有这个数,拿不下来的!” 说着,老陈比划了一下手势,表示要十万。 所谓的压堂货,就是镇店之宝,只是这里明明只是一个临时的盗墓地点清货,居然还有这玩意。 这也让高明程对这伙人的底细摸不清了。 看完桌子上的好货,高明程又低头看堆在地上的货,这些货就更多更杂了,有完整的,也有碎了的,都裹着脏兮兮的污泥和一种难以言说的粘液。 除了这些东西,还有一些书籍和画轴,连瓷器都有碎的,这些书籍的保存就更加不行了,看着破损严重,得极其高明的古董修复师,才能够将之修复过来了。 因此高明程也没有多看了。 突然,棚子里的人都激动的走动了一下,这个步伐很小,但高明程敏锐的捕捉到了。 “哈哈,石兄弟,你可算是来了!快请进,快请进。”棚子里为首的人迎了上去,高明程也跟着看了过去。 他不知道这两伙人有什么仇恨,所谓的局又是什么局。 石老三并不算大,也就三十来岁,正值壮年。他穿着一件黑色的棉衣,双手插兜,身后跟着两个跟班,一个年纪大点,约四十来岁,一个只有二十多岁。 石老三漫不经心的扫视一眼棚子里的东西,眼底闪过一丝阴霾。 “哟,还真被你们掘出来了?东西瞧着不少啊!”石老三阴阳怪气的说道。 为首的人嘿嘿笑着,说道:“这墓,当初石兄弟你可是先看过的,但你说这里很久以前,已经被人偷盗过了,里面肯定没什么好货了。” “只是石兄弟你看不上,我们几个还是看得上的,这不,挖了好几天,总算把这些东西都挖出来了。” “呵,是有不少东西。”石老三继续阴阳怪气的说道。 “嘿嘿,石兄弟,东西虽然挖出来了,但我们在道上没什么人脉,也没什么散货的渠道,所以还得找石兄弟你来。石兄弟,你要是把这些东西包圆了,我给你最低价,只要让兄弟几个赚点辛苦费就行。”为首的人说道。 石老三心底有些不爽,但还是强压了下来,他开始看货。 这个墓,的确是他先发现的,只是看到之前留下的一个盗洞,他就判定里面的东西已经被盗过,肯定没有值钱的货了。 后来听说上饶有个古墓,他就赶到上饶那边去了。 结果却只寻到几个小墓,虽然得了一些东西,但那点东西,他都看不上! 正心有不满时,却接到刘胖子打来的电话,说这边的墓出了好货,喊他来散货。 石老三一听这话,郁闷的心情就更郁闷了。 但为了生意,到底还是来了这一趟。 在看货时,他发现了几个生面孔,于是他眼底闪过一道厉光,指着高明程问道:“刘胖子,这人面生,是你新找来的手下?” 刘胖子也就是那个为首的人,他虽然生的魁梧一些,但也并不算很胖。 他呵呵笑着,说道:“不是不是,他是毛子喊来买货的,也是行内人。” “哦?”石老三这句哦的声音拉的很长。 石老三走南闯北,干的又是不干不净的活,因此看人很准,他觉得高明程的身手肯定不错,并且他的气质,也的确有些像行内人,于是他移开视线,继续看货。 不只是他看货,他带来的一老一小,也在看货。 石老三看摆在桌上的好货,那两人就在泥土堆里扒拉着,主要是看货的种类和数量。 “这玩意不是墓里的吧?”突然,石老三指着那个鎏金观音像发问。 刘胖子连忙说道:“自然不是墓里的,这可是有包浆有年代的货!我听说香江那边有人要佛像,就把这压箱底的货拿出来了。石老三,你要是把我这些货都包圆了,那么这尊观音像,我也便宜卖给你。” 高明程站在旁边,连续两次从刘胖子的口中听到包圆两个字了。 这人迫切的想让石老三包圆? 那干嘛不让老陈把自己撵下山去?之前听其口气,似乎自己愿意买,他也是愿意卖的。 难道,是怕万一石老三不要,还有自己这个备胎? 石老三的确对那尊观音像很感兴趣,他伸手就拿起观音像,仔细的看了起来。 刘胖子嘿嘿笑着,并不阻止。显然‘只能看,不能上手’的规矩是只适用于高明程的。 这让高明程心中不爽,想着等下得给这胖子一脚才行。 石老三的眼力很好,很快就认出这尊鎏金观音像的确是有年代的货。 这是明朝的做工,且品相很好,能值不少钱。 石老三盗墓厉害,但更厉害的还是人脉,再多的东西,到了他的手上,也能够不知不觉的散掉。 听说他和香江的某个拍卖会有关系。(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三章:不准动,警察!(求月票) 凌晨,四周一片漆黑,唯有天穹之上悬挂着一道弯月。 弯月的旁边,有星辰闪烁。 可惜天穹之上传来的星月光芒太暗,无法照亮大地。 此时此刻,天地间,只有山顶的棚子有昏暗的烛光四散开来。 虽然点着两根蜡烛,但高明程觉得棚子里的光线依旧有些昏暗,让他看不清那些古董的质感。 刘胖子专心招待着石老三,用诚恳的语气说道:“石兄弟,只要你给我包圆了,这些东西一口价五十万!这些东西你清理出来散货后,转手就能赚好几倍!” “我说了,我们只要赚点辛苦费就行。” 刘胖子的语气很诚恳,这个价也的确是便宜,所以石老三的脸色好看了不少,说话也没有那股子阴阳怪气了。 “五十万,连这个观音像一起?” “对!” 刘胖子干脆利落的点头。 他身边的人,诸如大毛、老陈等,也都在这一刻屏住呼吸,似乎极为紧张。 高明程五感灵敏,顿时心生狐疑。 根据他上辈子在道上混的经验,所以他再次看向那些漂亮的青花瓷以及地上裹满泥巴的瓷器。 他心中猜测这些货里面,可能有假,或者是有暴雷的东西,不然这刘胖子所谓的局,到底在哪里? 他明明是很诚恳的在卖货! 还是亏本大甩卖! 石老三似乎有些心动了,他的大拇指摩挲着手中的观音像,心想,这观音像品相很好,拿到香江去拍卖,起码得一百万起价! 光这个观音像,他就不亏。 心里这么想着,他看向身边带来的一老一小,问道:“二叔,小乐,东西怎么样?” 那个年长的二叔说道:“东西是刚挖出来的生坑,这墓之前已经被盗过,肯定有雨水灌进墓室里,这些东西都是从泥巴里挖出来的,上面裹满了泥巴,不洗干净看不好,但的确是有年代的货。” 听到这话,石老三就决定把这批货包圆了。 “二叔,小乐,你们拿袋子装东西!刘胖子,我今天只带了二十万来,剩下的三十万,我给伱一个翠镶金里扳指,这可是乾隆宫廷里流传出来的好货,是我最喜欢的货。” “等过几天,你拿这个扳指来找我,我把剩下的三十万给你。” 石老三转动着大拇指上的扳指,然后将之取下,递给了刘胖子。 刘胖子那是满脸的欣喜,好像得到这个扳指,比得到三十万还让人高兴,不只是他,大毛、老陈等人,也俱是一脸的欢喜。 “好,好!石兄弟真是爽快人!”刘胖子转手就将那翠镶金里扳指戴在自己的手上,嗨哟,别说,还挺合适的。 他心情美的很,这次的局,赚大了! “大毛、老陈,你们帮着石兄弟一起装东西啊!还有这几个瓶子,都拿旧报纸包起来。”刘胖子热情的指挥着自己人给石老三他们装东西。 大毛和老陈等人早就等着了,立即拿出一堆旧报纸,开始把那些大大小小的瓷器给包起来。 就在这时,石老三那边的小乐觉得光线太昏暗,于是拿出兜里的手电筒,一束光芒立即照射在地上,只是手腕转动间,那手电筒的光柱扫到了桌上的青花瓷上。 “贼光!是贼光!”小乐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 当听到贼光时,石老三脸色骤变,立即用手电筒照桌上还没有被包起来的青花瓷,当看清瓶子上闪着的贼光时,石老三大怒,他大声喝道:“好你个刘胖子,竟然跟我玩心眼!嘿,居然把杀猪的手段,用到了我身上!” “二叔,小乐,干他!” 刹那间,棚子里的风向转变,从其乐融融的谈生意,到拔刀相见。 自从石老三来了后,高明程就沦为透明人了,因为他也想知道刘胖子到底做了什么局,所以一直没吭声,现在看到事情的发展,就知道自己之前的猜测是对的了。 这刘胖子,居然对一个行内人用了最普通的杀猪手段! 上辈子,高明程曾混迹过这个圈子,自然见过很多手段,有些买古董的人,就喜欢去村里收货,觉得从农民手里买到的东西又真又便宜,殊不知,那是制假贩子和农民合伙起来坑人的! 还有一个杀猪手段,要相对高明一些,就是直接把买货的人带到所谓的古墓现场,让人先入为主的认为这里的东西都是刚挖出来的,都是真的。 但其实那些东西,就是前不久才埋在地里的! 这些坑骗的手段,又叫做杀猪。 这个墓,是石老三先发现的,但石老三认为这个墓已经被人盗过,里面不会有好东西,于是放弃了。 但在他放弃后,刘胖子一伙人把这个墓掘了出来,并且主动联系石老三,说这个墓出了不少好东西,愿意低价卖给石老三。 石老三放弃的墓出了好货,这无异于是打他的脸,所以石老三虽然过来看货,但一开始语气有些阴阳怪气。 直到看到那个鎏金观音像,又听说一起包圆才五十万,他就没有多想,直接拿下了。 虽然石老三确定那个鎏金观音像是真的,只要带到香江去,肯定能够赚几倍,但被人用一堆假货骗了,那他石老三的脸面往哪里搁? 所以,双方一言不合,直接干架了。 刘胖子也没有预料到这个意外,但慌乱间也拿出武器和石老三一伙人打了起来,他们有的捡起地上的洛阳铲,有的掏出匕首,也有抡起铲子的。 高明程连连后退,把主场让给他们,准备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要是知道你们会打起来,我就用不着去找帮手了!——高明程一边津津有味的看着他们双方打斗,一边腹诽着。 他趁着两伙人干架时,捡起一个小罐子,这个小罐子,也是青花瓷的花色,摸着手感不错,再看底款,写着万历年制四个字。 但他没因为底款,就认为这是真货,而是去仔细看瓷器釉面的光,他来来回回的盯着看,终于看清那刺眼的贼光了。 所谓的贼光,就是新瓷器釉面所散发出来的刺眼的光,也叫‘火光’。 如果在光线好的环境中看,那么行内人就很容易分辨出这种贼光来。 但现在是凌晨,且棚子里只点着两根蜡烛,那蜡烛摆放的位置,还距离这些瓷器有些远,因此当蜡烛柔和的光芒映照在瓷器上时,就很难看出那刺眼的贼光了。 但是当手电筒的强光照在上面时,就很容易看出贼光来。 棚子里打斗的声音传到了外面,高国兵等人紧盯着棚子,当石老三等人进去后,他们就从藏身的地方出来,一点点的靠近那个棚子了。 许是对这个地方的放心,棚子外面并没有人把守。 “不准动,警察!” 随着一声厉喝,高国兵等人举枪闯入! 今天早上,我在菜市场买菜时,居然黄大志附体,捡钱了! 我这辈子就没怎么捡过钱呢,捡起十块钱后,我还傻乎乎的呆在那里,见没人上前,才离开的。 也是小钱才敢捡,要是大钱,反而不敢捡。 两千年的怀化,在中心市场那儿流行一种骗术,就是捡钱或者捡到金子,当你捡到钱时,有人上前搭话,说见面分一半。 又说自己身上没零钱,让你给他五十块,这一百你就拿走。 有些人就上当了,给了对方五十,结果那一百块是假钱! 捡到金首饰的骗局也类似,让你拿钱来,这金首饰就归你,然后金首饰自然也是假的。 (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四章:跑?追! “刘胖子,你居然报警?你是不想在道上混了?”石老三震怒,不可思议的瞪着刘胖子看。 刘胖子人也懵了,没想到这三更半夜的,居然有警察埋伏在这里! 他有心想解释,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本能的否认:“不是我……” 石老三并未听他解释,极快的和二叔、小乐对视一眼,只一个眼神,三人就默契的往外冲了。 只见二叔的脚猛地一踢,将地上的泥土踢向高国兵等人,而此时小乐也用手中的手电筒朝高国兵等人的眼睛照去。 突如其来的强光,令人下意识闭眼。 就在同时,石老三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根鞭子来,那鞭子看着是用牛筋做成的,在鞭子的顶端,还吊着一个小小的流星锤,在鞭子挥动时,能够增添威力。 石老三一边朝高国兵等人挥舞着手中的鞭子,一边冲出去。 三管齐下,高国兵等人一时着了道,失去了先机。 在他们下意识闭眼和避让时,石老三他们已经快速的朝棚子外面跑去了。 不愧是混江湖的,对危机的处理十分的果断。 石老三在跑路时,那装钱的袋子没拿,那个给到刘胖子手中的翠镶金里扳指,也没想办法拿走。 他一心要走,根本不在乎这些身外物。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很多人会出事,大部分都是因为他们舍不得钱财。 石老三太果断了,因此哪怕是高明程,也没想到他们居然会走的这么快。 不过在高国兵他们冲进来后,高明程也动了。 石老三他们已经跑了,但也不怕,这黑灯瞎火的,他们不至于走的太快,当务之急是先把刘胖子一伙人控制住,然后才能够腾出手去追石老三他们。 高明程本就站刘胖子他们的身后,现在飞快的扑上前,一拳一脚,就能够同时制服两个人。 他力气极大,一拳一脚下去,那些人纷纷倒在地上哀嚎。 在高明程把刘胖子这边的人都打倒后,高国兵他们也冲了进来,黄大志知道高明程身手不凡,因此早早的拿出手铐来了。 趁着地上的人还没有挣扎着起来,他已经手脚麻利的把人给拷住了。 小宋和小张两人的手脚也不慢,纷纷拿出手铐将人给拷住。 这些人之前就和石老三打了一架,后来又被高明程从后面偷袭,一拳下来就栽倒在地上了,连反击的余力都没有。 高国兵没有参与拷人,而是见棚子里的局势已经被控制住了,于是说道:“小宋,你留在这里看守他们,其他人跟我去追人!” 高国兵知道小宋的体能是几人中最差的,因此让他留在这里看守犯人,小张、黄大志以及高明程的体能都不错,可以跟着他去追石老三他们。 高明程早就行动了,在高国兵的话音刚落,他人已经冲出去了。 高国兵连忙跟上,小张和黄大志也赶紧跟上。 说时迟那时快,虽然耽搁了一会儿,但因为高明程轻易的将刘胖子他们制服了,因此也只在这里多耽搁了两分钟而已。 这两分钟的时间,石老三虽然已经跑出去了,但也没有跑太远。 只是高明程还是低估了石老三的果断,他们刚跑出去,就兵分三路,分开跑了! 这三人,都是盗墓的好手,常年在深山老林中游荡,因此在山中行动起来,十分的灵活。 天穹之上的星辰光芒太弱,无法驱散天地间的黑暗,石老三他们都有手电筒,但此时并没有使用手电筒,而是摸黑跑路。 他们分散开来,迅速的在山中奔跑着,动静小,却速度快,若是高国兵他们再多耽搁几分钟,只怕根本难以追踪到他们了。 “分开追。”高国兵说道,他见前方有动静,也不知道前面的人是谁,总之先追上去再说。 小张是高国兵的忠心跟班,因此自然跟在高国兵的身后,黄大志没法跟,只能朝着另外一处有动静的地方追去。 至于高明程,早就顺着一处动静追了上去。 黑黢黢的山林中,有人拼命的跑着,也有人玩命的追着。 这些人都是有案底的盗墓贼,抓到一个,就是大功劳一件! 盗墓贼虽然深谙山林中的地形,但高明程也不差,并且他五感灵敏,身体素质好,虽然在黑暗中,也能够看清前面那人的身影。 只是晚上的山路难行,他对这边的地形不熟,而石老三他们是之前就来踩过点的,因此前面那人走的飞快,高明程却险些滚落山坡,也幸好他身体素质好,及时稳住了身体,这才没有摔下去。 一连几次后,高明程就察觉到这是前面那人故意的! 故意往陡峭的地方跑,想害他摔下山去! 呵,倒是有几分机智! 吃了几回亏后,高明程就不再上当了,眼看他快要追上来了,那人突然回过神,抬手就给了高明程一枪。 “砰!”地枪声响起,惊扰了山中的野物们,于寂静的夜晚,有无数动物因此逃奔散开。 对方有枪,是在高明程的预料之中。 在建国时,首领曾说‘十亿人民十亿兵,万里江山万里营’,国民皆是预备役,为第三次世界大战而做准备,因此民间持枪极多。 只是他们这块地方,因为较为贫穷落后,民间的枪械并不多,大多是土枪和鸟铳,至于好点的猎枪都难找到几把。 但石老三是在道上混的人,这些人中,绝大部分都是持枪的,一旦发生冲突,就会引发械斗。 因此在那人回过身,掏出枪的瞬间,高明程已经预判了对方的预判,身形极快的朝旁边闪去。 一发子弹擦肩而过,夺地一声打进了高明程身后的一棵树上。 一枪未中,第二枪又至! 高明程难以避开所有的子弹,只能迅速的藏身在一棵大樟树的后面。 这棵樟树的直径足有三四十厘米,高明程藏在树干的后面,能够很好的隐藏自己。 对方并非是要将高明程杀死,阻止成功后,转身就继续跑。 高明程不再紧追,而是摸出了腰间的匕首。 他没有拿枪,因为觉得警局的枪械挺一般的,并且他没有那么多子弹用于射击训练,所以开枪的准头一般。 对于他来说,投掷匕首的准头,比开枪还要好。 他投掷匕首的准头,可是用无数野兔训练出来的。 所谓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兔子在山中奔跑的速度是极快的,一般人根本捉不到,枪法不好的,开枪都打不中。 而高明程已经可以做到随手一丢,就能够将野兔击毙。并且为了保留完整的兔皮,他往往是瞄准野兔的头部投掷的。 “嗖”地一声,他手中的匕首已经被投掷而去,急促的破空声响起之后,便是一声惨叫。 确定对方受伤后,高明程才快步追上前去。 走近了才发现,他追的这个人,不是石老三,而是石老三口中的二叔。 此时这位二叔的胳膊上插着一把匕首,那匕首大半刀身都刺进他的肉里,使他疼痛难忍。 只是这位二叔见高明程追了上来,连忙举枪射击,只是他受伤的手,正是持枪的手。 但他也果断,居然用左手持枪,只是高明程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在他还没有开枪时,高明程已经一脚踢在他的手腕上,只听得咔嚓一声,手腕骨似乎碎裂了。 转瞬间,这位二叔的一双手都被废了! 一把手枪掉落在地上,高明程弯腰捡起,将保险先给关了,免得走火了。 借着微弱的星月光芒,二叔看清了高明程的脸,他想起刘胖子介绍过高明程,就以为高明程是刘胖子那边的人。 于是他大声说道:“兄弟,只要你放我走,我给你十万块钱!” “你跟着刘胖子做事是没有前途的!我看你身手好,你以后就跟着我们做事,我保你一年至少能赚个二三十万!”(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五章:杀机隐现 高明程叹息,他承认,他有一秒的心动。 只可惜,放虎归山的道理他是懂的,今天最好将这伙人一网打尽,这样才能够避免自己的信息外漏。 高明程随手扯断一根藤蔓,充作绳子,走上前将那个二叔的双手给捆绑了起来。 在这个过程中,二叔想跑,却被高明程一脚踢倒在地。 巨大的力量,令被踢的位置传来阵阵疼痛感。 这一刻,二叔绝望了。 他做着最后的挣扎,说道:“只要你放我一条命,我给你六十万!这是我全部身家了,只要你放我一条命,我肯定把钱给伱!” 高明程再次叹息,诱惑这么大,很难不让人心动啊。 “哎,你搞错了,我是警方那边的人。”高明程这话一出,二叔的脸色骤变,心底更加认为是刘胖子联合警方,出卖了自己一行人。 这个该死的刘胖子,先是想用仿货坑骗他们,见坑骗不了,居然想把他们送进局子里! 高明程注意到二叔脸上的神情变化,又想起高国兵他们冲进来时石老三说的那句话,于是心里有数了。 等把人带回去时,他没把人送进棚子里,而是把人扭送到山腰的小木屋那儿了。 小木屋中,火堆因为无人添加新柴,已经逐渐熄灭,只有些许炭火还冒着忽明忽暗的红芒。 毛子依旧在呼呼大睡,因为冷的缘故,他整个身体都蜷缩了起来。 “毛子,醒醒。”高明程把毛子叫醒,事情已经办完,等下该收尾走人了。 他把二叔关进小木屋里,又找到绳子将二叔的脚也给绑住,省的毛子看不住人,让人给跑了。 刚睡醒的毛子还迷迷糊糊的,嘟囔道:“哥,要去看货了吗?” “出了点事,以后再说,总之你先醒一醒,帮我看好这个人,别让他跑了,我还要出去有事。” “哦,把他嘴堵了,别和他说话!”高明程本打算走了,又回过身来,找到一块布塞进二叔的嘴里,省的他开价太高,毛子把持不住把人给放走了。 把二叔抓到这里来,就是怕他和刘胖子他们搭上话,现在二叔认为是刘胖子害了他们,那么在审讯中时,他就会不遗余力的出卖刘胖子。 一旦二叔和刘胖子他们串供了,那么审讯起来,就没有那么顺利了。 高明程看着毛子,再三告诫道:“别和他说话,也不能把他放走了,知道吗?” 这会儿毛子已经彻底清醒过来了,他揉了揉眼角的眼屎,一个劲的点头。 “哥,你放心,我绝对看好他!”毛子之前是小混混,但也只干过偷鸡摸狗的事情,根本没见过大场面。 这会儿不明情况的他,心情还蛮激动的,感觉自己要跟着高明程干一件大事了! 一件足以让他吹嘘半生的大事! 交代清楚后,高明程走出小木屋,他还得去看高国兵他们有没有把石老三和那个小乐给抓到。 刚这么想着,就听到从山林的西南方向有枪声响起,于是他立刻循着枪声跑去。 当他跑过去时,却见黄大志已经中枪倒地了! “大志!你伤到哪里了?”高明程急忙问道,迅速的上前查看黄大志的情况。 黄大志摊倒在地上,一只手紧紧的捂着腹部。 有鲜血从他的手心流出,染红了旁边的衣服。 “该死的盗墓贼!”高明程谩骂一句,连忙从口袋里拿出止血药和绷带。 之前在警局拿装备时,就顺便拿了止血药和绷带,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处理伤口。 至于子弹,这里黑灯瞎火的,高明程对人体又不是很熟悉,自然不敢上手去扣。 不过当他给黄大志处理伤口时,却发现黄大志受伤的不是腹部,而是腰部,整个腰部都大面积擦伤,但也因此,子弹并没有射入黄大志的体内。 高明程见状,微微松了口气。 只是情况也不是很好,估计那子弹打过来时,黄大志本能朝旁边躲避,却没有完全躲开,那颗子弹就刚好从黄大志的腰部那里穿过,令那一片都血肉模糊起来。 黄大志疼的倒抽一口凉气,咬牙说道:“让他跑了!明程,那人枪法很准!” 黄大志并不知道他追的是谁,但通过他的大概描述,高明程就知道黄大志追的居然是石老三。 一个在道上名气很大的盗墓贼,也是在香江名气很大的古董供应商。 只能说,黄大志的运气真不好! 他看着黑黢黢的四周,因为黄大志中枪倒地,石老三早就不见踪影了。 石老三擅长在山中生存,因此高明程也不能保证自己一定能够把石老三找出来,更何况黄大志还受了伤。 现在只能把先黄大志送回棚子那里,再顺便等等高国兵那边的消息。 他追的是二叔,黄大志追的是石老三,那么高国兵和小张追的就是那个小乐了。 高明程对这个人不熟,但以他的年纪来算,估计不会太难搞定,何况高国兵那边可是两个人! 这么想着,就见高国兵他们也回来了,小张的肩膀上还背着一个人,准确的说是个死人。 高明程看到死去的小乐,心里就是一个咯噔。 虽然这些人被抓起来后,十有八九会吃花生米,但……石老三逃走了! 不能一网打尽,肯定会有后患! “叔,你们没事吧?”高明程问道。 高国兵摇头,说道:“我们没事,你们那边呢?” 黄大志惭愧的说道:“高局……我把人追丢了。” 高明程便帮着说道:“大志追的是石老三,石老三名气很大,枪法也很准,他是盗墓老手了,对山林地形很熟。大志中枪了,但好在子弹没留在体内。” 高国兵脸上的表情几经变化,听说黄大志没大事后,这才松了口气。 他回头望着黑峻峻的山林,山林如一只神秘巨兽般,吞吐着黑暗,暗藏着杀机。 高国兵很想马上追,但他们人手不够,因此他犹豫了。 高明程却打定主意要找到石老三。 高国兵他们把小乐打死了,一旦让石老三跑掉了,肯定后患无穷。 盗墓贼几乎是家族团伙,很少和外人搭伙的。并且如果是父子的话,都是儿子下去盗墓,父亲在外面放风,因为父亲永远会把儿子拉上来,但儿子得到宝物后,就不一定会拉父亲了。 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行规,还有的是舅甥一起下墓,当舅舅的望风,舅舅看在姊妹情分上,也不会抛弃外甥。 石老三带来的这一老一小,极有可能就是他的亲人。 石老三有钱,道上结识的人又多,一旦他跑出去,就能够组织火力杀进警局来! 别以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整个八九十年代的百姓,都是武力充沛的时候,经常发生大规模的械斗,在枪支弹药多的地方,两个村子打架,都能够拿出几百支枪和迫击炮来。 有些村子甚至全村都成为车匪路霸,到96年严打时,整个村子有一大半人都被判了死刑。 之前肖金峰的一个司机就在鹰潭附近,被路边村里的人给揍了,还扣押车子漫天喊价,当时肖金峰就请了高明程过去帮忙打架。 也好在这边穷,警局没啥枪支弹药,民间就更少了,否则一旦动枪,生死难料。 那一架倒是把那个村子的人给镇压住了,从此没敢碰瓷肖金峰公司的车子,但也听说还会碰瓷其他过往的车子,只是手段没有那么激烈了。 比如在傍晚时,把一棵大树横拦在路上,外地司机经过时,自己没法挪开,就得寻求人帮助把树挪开,这个时候,就会有村里的老人出现,当他们寻求帮助时,老人就说一个人五十块,过路司机心想也行,再来个两三个人,就能一起把树挪开了。 结果这一答应,村里二三十个人就一起跑过来帮忙,事后就喊你付钱,你不给,他们就围着你不让你走。 这种手段不伤人性命,只图钱财,司机被缠住后,不掏出几百块钱,就不能善了。 但损失钱财,总比失去命要好,如果司机不走运,遇到了专杀司机的车匪路霸,那就惨了! 高明程想着社会治安的不稳定性,越发决定要尽快抓到石老三。 于是他说道:“叔,现在扭送罪犯下山也不方便,不如我们还是去山里找一找。大志受伤了,就让大志看守刘胖子他们,宋警官跟我们一起去找。” 高国兵本就在犹豫,他也希望把石老三抓到,只是考虑到人手不足。 现在听到高明程的话,当即说道:“行!大志,你留在这里看守犯人,小宋,你和我们去追犯人。” “好!”小宋立即检查配枪,神情凛然的跟上。 这一次出任务,黄大志中枪受伤了,对方还被打死一个,小宋就知道,剩下的那个人很棘手了。 天地间一片黑暗,石老三早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高明程等人只能凭靠感觉去追。 山林之大,四面八方皆是路。 一行人自然不能聚在一起,这样能追到石老三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因此高国兵让大家四散开来,又说道:“如果对方顽隅抵抗,就不要硬拼,保住自己的性命要紧!” “好。”大家应道,纷纷四散开来。 高明程顺着之前找到黄大志的方向而去,他的腰间除了匕首,还多了一把枪。 这把枪,自然是从那位二叔的手中夺过来的。 这伙人的装备挺不错的,看着像是进口的枪,质感很好,具体的枪支系列不知,弹夹里还有五发子弹,还能用用。 高明程快速的在山林中奔行着,如山中的野兽般,丝毫不受地形的影响。 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放过任何一处可疑的信息。 石老三常年在山中行走,但他也不差,并且得益于那两张金箔纸,高明程的身体素质是远超常人的。 当他打定主意要抓到石老三时,石老三一半的命运,就已经不受他自己掌控了。 高明程在山林中穿行着,翻过一座山又一座山。 大山延绵不绝,星辰闪烁不定。 山风呼啸山林,天地间一片肃杀。 高明程奔跑的太快,冷风吸入鼻腔,再进入肺部,带来些许的不适,但他呼吸平稳,受到的影响不是很大。 他在山林中不停的奔跑着,将山中一切的信息都感知到了,突然,他察觉到有人奔跑的动静,于是立即调转方向,朝着那人追逐而去。 手表中的秒针一圈圈的转动着,意味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 此时已是凌晨一点半,距离和刘胖子翻脸动手到警察来搅局跑路,石老三已经在山里奔跑了一个半小时了。 他体能好,但这会儿也有些气喘吁吁。 他的速度渐渐地慢了下来,左右张望着,突然发现一处灌木丛的后面有一个天然的凹陷洞口。 这洞口不大,但藏一个人还是绰绰有余,并且洞口还被灌木给覆盖,隐蔽性很好。 石老三开枪逼退那个追他的警察后,感觉危机已经消散,但这会儿,他竟然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因此他决定不暴露自己,而是寻找遮蔽点。 石老三藏进那个洞里,用灌木丛遮住身形,那灌木是一种长满倒刺的植物,因此他的手被刺了好几回,但他忍住了,努力平复着呼吸,手中则紧握着手枪。 当他躲好的那一刻,一直追踪他的高明程就失去了方向。 高明程停下脚步,确定找不到石老三发出的动静了,猜测石老三可能躲起来了。 他不敢大意,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小心的前进着。 石老三可能躲在暗处,一旦有机会,就会对他开枪,因此高明程必须提高警觉,也要随时有躲避的地方。 但可惜的是,这片山林中的大树很少,大部分是低矮的灌木和攀爬而上的藤蔓植物。 如果是白天在这里看,都会觉得地形复杂,不好闯入,而在晚上光线昏暗不明时,这些灌木和藤蔓植物,就形成一团团黑影,如巨兽盘踞在这里。 高明程借着地形努力的掩护自己,走的每一步都很轻,踩在枯枝落叶上,只发出极其细小的声响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高明程仍旧一无所获。 但让他放弃,那也是不可能的。 高明程手指轻动,将保险打开,食指虚搭在扳机上。 突然,他朝一处地方开了一枪,于寂静中,枪声突兀的响起,惊动山林。 (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六章:两个老狐狸 在枪声响起后,一只刺猬毙命当场。 高明程当然不是为了打刺猬,而是想引蛇出洞。 当他开了一枪后,人就迅速的转换位置,躲在一处山石的后面,之后果然如他所想,当他开枪后,有人朝着他刚才开枪的位置开枪了! 子弹夺地一声射进一颗碗口大的树干上,然后继续穿过树干,朝前面疾射而去。 子弹的动能很强大,可见石老三手里的枪很好,之前黄大志能够躲避及时,也算是他命大了。 以这枪的威力,也难怪黄大志腰间的擦伤会那么严重了,有巴掌大的血肉都模糊焦化了。 这一枪,算是彻底暴露石老三躲藏的位置了。 但并没有太多的用处,此时光线昏暗,石老三又隐蔽在灌木丛的后面,高明程寻找了几个角度,都没有看到石老三的身影。 他手中的枪支弹药有限,不能无限制的开枪,只能找准位置,另外手中的匕首,也只能攻击一次。 石老三虽然暴露了自己,但并不着急,他的背部紧贴着石壁,努力调整着呼吸,等休息了一小会儿后,他悄悄地离开了藏身处。 拨开灌木时,手又被灌木上的倒刺刺中,在手上留下数道细小的血痕。 石老三一声不吭,脚步轻快的走着。 因为对方有枪,所以他走的路线,都很隐蔽。 在这一片黑峻峻的山林中,高明程和石老三展开了追逐,而时不时响起的枪声,给寒冷的夜晚又添一份肃杀。 高明程自知子弹不多,所以他趁机捡起一些适合的石块,察觉前面有异样的话,都是先丢石块。 有时候并无反馈,而有时候石块刚丢过去,一发子弹就回敬了过来。 高明程知道对方手枪的利害,连忙闪身避开,而石老三已经趁着这个空隙,又转移位置了! 高明程时不时丢石块的行为,引起了石老三的怀疑,他心知对方可能没有子弹了,于是他脸上闪过一道狠厉之色,原本只想趁机逃走,现在则想将对方彻底杀死。 他改变策略,转换了身形,准备反攻回去。 这边枪声一响,警方肯定还会有其他的支援赶到,而自己的二叔和小乐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十有八九是不会来帮自己的,所以自己必须趁着对方没有帮手时,将对方永远的留在这座大山。 主意虽定,但在这黑暗陌生的丛林中,想要快速反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石老三寻找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寻找到对方的身影,可见对方很擅长隐蔽。 对方可能是个老刑警,石老三如此想着。 此时此刻,高明程和石老三都是一边隐蔽自身,一边寻找对方,紧张的气氛在林中扩散,连虫鸣都似乎消失了。 时间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十分钟了,高明程依旧没有找到石老三,但他感觉石老三并没有离开,应该还在这里。 并且他感应到石老三散发出来的杀气,他知道石老三想杀了自己。 这种危机感,令他全身的神经都兴奋起来,肌肉紧绷,随时准备发力。 虽然有种莫名的兴奋,但高明程还是很沉稳,他知道这个时候不能暴露自己,否则对方就能趁机将自己一枪击毙。 他轻快的移动着,每一次都能够精准的找到合适的隐蔽地点,或是在一棵树后,或是在一处凸起的山石后。 他一边注意隐蔽自身,一边努力的寻找石老三的身影,突然,他似乎感应到什么,下意识朝一处地方看去,手中的枪已经举起,食指本能的扣动扳机。 “砰!”地一声,一颗子弹携带着雷霆之势,朝远方射去。 一道闷哼响起,伴随着重物落地的声响。 高明程刚才其实并未看清石老三的身影,只是本能的开枪了。他并不知道这一枪射中了石老三的哪里,因为从他这个角度,仍旧看不见石老三。 不过高明程并未欢喜的靠近,而是迅速的找到一处地方藏身。 他经历过不少混战,更是看了不少的打斗电影,其中就有很多对方临死前反击的桥段。 石老三手中有枪,且枪法很好,只要这一枪没有打中石老三的要害,那么石老三就还有余力反击,一旦他靠近,就有可能被石老三反杀。 甚至更阴险点就是石老三根本没有中枪,而是假装中枪,以此引诱高明程过去查看。 如果换一个人,一旦感觉自己打中了对方,立刻就会放松警惕,前去查看情况了。 高明程不准备给对方这个反击的机会,他有的是耐心,可以慢慢的等待。 遇事不慌不急,才有解决之法。 若是打中了要害,那么对方死定了,他过一会儿去收尸也无妨,要是没有打中,是石老三在诈他,那么他先拖一拖,看石老三会不会露出破绽来。 手腕上的表盘不停的转动着,山风也时不时吹拂而过,令树林发出飒飒之声。 高明程耐心的躲藏着,耳朵支起,聆听着四周的动静。 一处箬叶丛后,石老三一只手紧紧的捂住肩膀上的伤口,牙口紧闭,没有发出丝毫的声音。 他也在等,打算趁警方大意之下前来查看时,将对方击毙。 可惜,那个老油条居然迟迟不现身! 石老三呲牙咧嘴,无声的骂了句。 之前高明程本能射出的一枪,的确击中了石老三,可惜没有击中要害,而是击中了石老三的肩膀。 虽然如此,但子弹卡在骨头里,伤口没有得到处理,鲜血直流,令人疼痛难忍。 石老三坐在地上等待着,但奈何对方迟迟不现身,他心中越发着急,迫切的希望赶紧下山处理伤口了。 过了一会儿,石老三打消反杀对方的心思,悄悄地准备离开了。 他一路很小心,走了十多米后,都并未被高明程发现,这也让石老三放心一些,他当即加快脚步,继续朝山下跑去。 这片丛林少参天大树,多灌木和藤蔓,在走时,他必须伸手拨开前面垂挂而下的藤蔓,才能够顺利的穿行过去。 当看到前面又有藤蔓拦阻时,他下意识伸手去拨开,结果手刚伸过去,一股剧痛传来,令他忍不住又发出一声闷哼。(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七章:出于人道主义的救治 高明程听到声音后,迅速的赶了过去,结果就看到石老三已经倒在地上,混身抽搐了。 起初,高明程以为这是石老三在诈他,因此比较警觉,但看石老三一副呼吸困难,恶心呕吐的症状,又觉得不可能是在诈他。 因为这个姿势,根本不好开枪。 事实上,石老三虽然紧握手枪,但肌肉痉挛,根本没法控制手指举起手枪来。 这时,沙沙的细小声音引起高明程的注意,他迅速看了过去,刚好看到一条鲜艳的蛇尾,只一瞬间,整个蛇尾就彻底藏身于枯枝落叶中了。 虽只看了一眼,但高明程还是认出了那条蛇是丽纹蛇,丽纹蛇挺漂亮的,通体朱红色,有一节一节黑色的纹路,它们生性较为胆小,常常只会在密林之中活动,喜欢栖息于地表的枯枝败叶之下。 看到这条丽纹蛇后,高明程了然,随即看向石老三的脚,只见石老三的脚踝上有一处新鲜的咬痕。 这石老三的运气真不好! 要知道,丽纹蛇是很少会咬人的,但是它喜欢藏在枯枝败叶下,也喜欢在晚上活动捕食,所以刚才可能是石老三不小心惊吓到丽纹蛇,所以才咬了他一口。 丽纹蛇的毒液,以神经毒为主,人一旦被咬伤,就会出现呼吸困难,痉挛、恶心呕吐等症状,而石老三现在的症状,正好相符合。 确认石老三是被毒蛇咬了,高明程想了想,先上前一脚将石老三手上的手枪踢开,然后掏出腰间的匕首。 石老三虽然中毒了,但并没有陷入昏迷中,看到高明程举着匕首朝他靠近,一双眼睛微微瞪着,显然是惊怒交加。 高明程蹲下身,淡淡地说道:“我劝你最好不要情绪激动,否则会加快蛇毒的扩散。” 话音刚落,他已经徒手扯断一截藤蔓,用这截藤蔓充作绳子,捆绑在石老三被咬的脚踝上方。 脚踝的上方靠近心脏,因此需要做环形结扎,以便阻止毒素扩散。 结扎后,高明程用匕首将牙痕附近的皮肤切开一个十字形的创口,然后用力挤压,将毒血尽量排出。 等毒血排的差不多了,他掏出打火机,对着伤口烧了起来。 这里的条件有限,高明程只能把自己知道的手段都使用了出来。 毒液本质上就是蛇的消化液,也是蛋白质的一种,而蛋白质遇热就会变性,所以哪怕是毒蛇,炖熟了后,也照样可以吃。 能做的手段都已经做了,接下来就是看石老三的命硬不硬了。 在他处理伤口时,石老三满脸痛苦之色,但依然忍着没吭声,也是一条硬汉了。 而这时,高明程也知道之前那一枪,的确是打中了石老三,只不过打中的是他的肩膀,而非要害。 想了想,高明程决定救人救到底,掏出口袋里的止血药和绷带,简单的给石老三处理了一下伤口。 这枚子弹卡在肉里,高明程没法扣出来,只能先让它卡着了。 “我背你下山。”高明程说了句,将之前踢开的手枪捡起,关了保险后,揣进兜里,然后弯腰将石老三背了起来。 在之前两人的交战中,彼此都想杀了对方,高明程也没有手下留情,若是在战斗中将石老三杀死,那么他也不会有事。 司机在跑车的过程中,出于自卫杀死车匪路霸的话,都不属于犯罪,高明程帮警方追捕罪犯,误将罪犯杀死,也属于一种自卫。 但交战时可以误杀,现在石老三被毒蛇咬了,高明程出于人道主义,还是对石老三进行了救治。 丽纹蛇的神经毒很厉害,如果治疗不及时,被咬的人就会因为呼吸衰竭而死亡。 可以说,高明程不用补刀,只要他什么都不做,那么过一会儿后,石老三就会毒发身亡了。 “你忍着点,最好心平气和,这样蛇毒就不容易扩散到全身去。”高明程小声说道,但仍然感受到石老三的身体还在痉挛,呼吸也呈大喘气状态,看上去已经有些呼吸困难了。 但高明程能做的已经做了,接下来只能尽快背着石老三下山,然后让医务人员进行专业的救治。 石老三一句话都没有说,但人挺听劝的,他知道高明程说的都是对的,所以他努力调整呼吸,平复着激动的情绪。 他的头无力的靠在高明程的肩膀上,一双眼睛望着前方,前方依旧一片漆黑。 但高明程走在山里,却十分的平稳,似乎不受山路崎岖的影响似的。 并且石老三还注意到,高明程背着他一路走着,呼吸居然是平稳的,步伐也很匀速,似乎一点都不累一样。 这样的体能,令石老三心惊不已。 同时心底绷着的那根弦也断了。 他懊恼的想着,败在这种人的手里,他不亏。 高明程背着石老三走了十多分钟后,就听到前面的林子里有动静,并且有几束手电筒的光芒穿过一棵棵树木,在山林中闪动着。 “叔,我在这!”高明程干脆喊了声。 他知道来人是高国兵他们,应该是听到之前的枪声,循声而来的。 只不过碍于还有一个犯罪分子,他们一路找过来时,也不敢呼喊。 现在听到高明程的声音,高国兵当即说道:“明程,你没事吧?” “没事,我抓到石老三了。”高明程刚说完,就听到高国兵他们的脚步声更急促了。 不多时,就陆续看到高国兵、小张、小宋三人了。 大家本来是分散开来的,但现在都不约而同的找到这边来了。 当看到高明程果然没事后,高国兵就松了口气。 在这之后,他才看到高明程还背着一个人。 那人面色惨白,呼吸急促,看着就不太好。这人就是石老三?高国兵心想着,更加仔细的打量了石老三一眼。 “明程,他怎么了?”高国兵问道。 高明程说道:“中了一枪,还被丽纹蛇给咬了,我给他处理了伤口,但还是要尽快赶下山去。” 高国兵听说是被丽纹蛇咬的,不由得感慨石老三命运不济。 现在天气逐渐冷了,等到十一月那会儿,蛇类就会陆续冬眠,而丽纹蛇生活在深山中,又是在夜晚活动,所以是很少会咬伤人的。 在他们这儿,一年内被丽纹蛇咬伤的人,可能也就是个位数。 “行吧,那我们下山去,你负责背他,我们把其他人押送下山。”高国兵一边给高明程使了个眼色,一边说道。 高明程了然。 这是怕一起走的话,石老三会发现小乐被打死了,从而情绪激动,引发出其他的事故来。 所以他背着石老三往山腰的小木屋而去,在小木屋里,还有毛子和受伤的二叔。(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八章:逃跑 夜半的山风越发的寒冷,但高明程一路走着,却在冒热汗。 他体能虽好,但折腾到现在,也怪累的。 等背着石老三回到山腰的小木屋时,高明程都忍不住松了口气,决定在这里稍稍休息一会儿,准备让毛子帮忙背一会儿。 有明灭忽闪的火光从小木屋的缝隙里透出来,高明程推开木门,就看到毛子在给火堆添加柴火。 当看到高明程回来后,毛子高兴的站起身来,正想说话,就看到高明程还背着一个人。 此时石老三虽然还有口气,却已经因为虚弱而昏迷了过去。 小木屋中,靠着墙壁眯眼休息的二叔,此时也听到动静睁开了眼睛,他一眼就看到高明程放下来的石老三。 他当即眼睛暴突,情绪激动起来,喉咙里发出呃呃的声音,却因为嘴巴被堵着,而说不出话来。 高明程把石老三放在地上,然后活动着有些僵硬的脖颈肩膀,对毛子说道:“我们现在就下山去,你来背他,等累了后,就换我。” 毛子压根不清楚情况,但此时是高明程说什么,他就应什么。 毛子的身高一般,力气也不是很大,但毕竟是年轻人,还是能顶用的。 高明程走到二叔的身边,对他说道:“石老三中了枪,还被丽纹蛇咬了,我给他处理了伤口,但还是要尽快赶下山去医院救治。你呢,要是想让他活命,就老实听话些,我们现在马上就要下山去。” 高明程说完话后,这才把二叔嘴里的布给拔掉。 二叔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老三被赤伞节咬了?那可是有毒的!” 丽纹蛇有好几个名字,其中一个就叫做赤伞节,因为它身上的颜色是赤色,但又有黑色的节纹,如伞杆般。 普通人能够见到丽纹蛇的次数都少,但对于常年在深山老林里盗墓的人来说,丽纹蛇并不少见。 这玩意是夜晚活动,又专门吃蛇,毒性很大的。 因此二叔的脸上就有了担忧之色,甚至还催促高明程他们赶紧下山去。 虽然落到警方的手里也不会有好果子吃,但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活着,就有机会。 如果死了,那就什么机会都没有了。 二叔愿意配合,高明程也不含糊,当即把二叔脚上的绳子给解开了,方便他活动,至于手上捆绑的藤蔓,就没有解开了,省的二叔想不开趁机跑了。 毛子弯腰,在高明程的帮助下,终于背起了石老三。 石老三比毛子要高一些,并且很健壮,这会儿还是昏迷状态,死沉死沉的,因此毛子背着有些吃力。 二叔看到毛子走的无比的慢,心急如焚,恨不得自己来背。 可惜他被高明程用匕首刺伤,持枪的手腕也被高明程踢碎了腕骨,因此这会儿根本使不上劲。 二叔只能干着急,而高明程走在最后,他从水桶里舀了一瓢水,将火堆里的柴火浇灭,省的溅出火星,将小木屋给烧坏了。 做完了这事,高明程打开手电筒,替毛子照路,几分钟过去后,他看毛子背的实在艰难,且大口喘气,不由得说道:“算了,还是我来吧。” 就毛子这速度,等下山后,起码得早上了! “哎。”毛子应着,连忙将石老三放了下来,结果就看到死沉死沉的石老三,被高明程轻轻松松的背起来了。 这一刻,毛子对高明程的力量,又有了一个更深切的认知。 接下来,毛子负责拿着手电筒照明,并且走在二叔的身边,呈押送之势。 高明程这边有伤患,高国兵那边也有,黄大志的腰部受了重伤,不方便行动,高国兵他们三个就得负责押送刘胖子一干人等。 人多事杂,走的就慢些。 至于小乐的尸体,这会儿人手不够,就先放在山顶的棚子这里,等之后再派人将尸体以及文物都运回局里去。 只是这些文物,十有八九都是假的,是刘胖子做局骗石老三钱财的。 至于刘胖子为什么要做局骗石老三,以及假文物的来源,就得事后再审问了。 这一趟,虽然历经了不少困难,但还是圆满结束了,等这个案子办完,他们也离升官发财更近一步了! 如此想着,高国兵等人的心情都很激动。 “大志,需要人背吗?”高国兵见黄大志走的艰难,于是问道。 黄大志疼的五官都变形了。 伤口在腰部,每走一步,腰间肌肉拉扯之下,疼痛就会加剧。 但他还是摇了摇头,说道:“不用,我可以坚持住。” 要押送的罪犯一共有七个人,而警察却只有他们四个,如果让人背的话,那么就只有两个人负责看守押送的罪犯,这样一来,万一罪犯趁机逃跑,就麻烦了。 所以黄大志宁愿忍着疼痛,自己一步步的走,也不愿意拖大家的后腿。 高国兵知道黄大志是为大局着想,于是轻轻地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说道:“等回去后,我给你多放几天假,让伱好好的养伤。你放心,功劳也有你一份!” 黄大志闻言,面露激动之色。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破案立功的警察也不是好警察! 自从转正后,黄大志也想更进一步。 他喜欢这种稳定的生活,也喜欢破案的成就感,以及帮助他人的满足感。 在土里刨食十来年的黄大志,很珍惜现在的生活。 相比起黄大志他们的满心欢喜,刘胖子等人的眼神开始不老实起来,他们并没有说话,而是用眼神交流着。 默契的他们很快就达成一致,开始寻找逃跑的机会。 在棚子里时,他们就想趁着黄大志看守时逃跑的,但黄大志自知自己受了伤,怕镇不住他们,因此手中的枪就一直没有放下过,有枪械的威胁,以及小乐的尸体震慑,刘胖子等人暂时没有妄动。 但现在不动不行了! 一旦被押送到警局,他们这辈子就毁了! 突然,老陈哎呦一声,大声的说道:“我要尿尿,好急,要尿裤子里了!” 刘胖子和老陈等人,不但手被手铐给拷住,还用一根绳子给绑在一起,如一串冰糖葫芦。 老陈位于绳子的中间位置,他大声囔囔,要求着去旁边上厕所。 高国兵沉着脸,严肃的说道:“那你就在这里尿!” “不行,这里这么多人,我尿不出来!哎呦,警察要憋死人了,连让人尿尿都不肯!”老陈开始撒泼起来。 但高国兵寸步不让,依旧坚持让老陈就在这里尿尿。 老陈没法子,只能说道:“我手被拷住了,谁给我脱下裤子啊。” 这个倒是必须得帮忙,高国兵等人互相看了一样,小宋上前替老陈脱裤子。 老陈之前口口声声说有人尿不出,结果一泡尿挺大的,还险些尿到小宋的脚上。 小宋谩骂了句,但老陈尿完后,他还是得上前给老陈穿好裤子。 谁知就在他弯腰低头给老陈穿裤子时,老陈突然发难,抬脚踢在小宋的身上,而其他人也纷纷动了起来,刘胖子最凶残,抡起手中的手铐,就朝旁边小张的面门砸去。 手铐本是用来拷住他们,束缚他们行动的,但此时却成了他们的武器。 高国兵也没有幸免,被其中一人攻击了。 慌乱间,竟是连掏枪的时间都没有。 (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九章:残次品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枪声响了。 开枪的是黄大志,他因为腰间的伤,走的很慢,一直跟在最后面,但也因此他不是刘胖子等人攻击的对象,当他察觉不对劲时,立即掏出枪,朝着刘胖子开了一枪。 “砰”的一声,子弹打入刘胖子的手臂,疼的他动作都停滞了几秒。 趁着这个空隙,高国兵已经反应过来,抡起枪托就朝刘胖子的头砸去。 黄大志开枪不停,又一发子弹击中了试图逃走的一名盗墓贼的身上。 这突如其来的两枪,打乱了刘胖子等人逃跑的计划。 而小宋和小张虽然挨了两下子,但也很快就反应过来,纷纷用枪托砸人,竟是把人直接砸了个头破血流。 嫌砸人不过瘾,小宋还给了老陈几脚。 这王八蛋,竟然敢趁机弄他! 小宋下手很重,老陈直接被打的吐血了。 他们之前就挨了高明程一顿打,现在又被人疯狂报复,竟是个个都被打趴下了。 等黄大志拖着受伤的身体上前时,乱局已经结束了。 高国兵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脸上一副看好之色。 他原以为这些人已经被手铐拷住,又用绳子绑在一起,应该出不了大事,毕竟也不能把人打伤了,否则不好下山去。 谁知他们留手,对方却不肯省心。 这一顿打,算是彻底把刘胖子等人打趴下了,高国兵一脚踢在刘胖子的身上,厉声说道:“起来!继续下山!” 忙活了大半夜,人又累又冷又饿的,还被人摆了一道,无怪乎高国兵脾气暴躁了。 刘胖子等人没跑成,还挨了一顿打,这会儿鼻青脸肿的起身,彼此望了眼,眼底充满了绝望之色。 这次小宋等人可不再给他们好脸色了,俱是冷着一张脸,但凡有谁走的慢,就是一顿打。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况且还是天黑的情况下山,速度就更慢了,甚至还有人不小心摔倒,然后连带着一大片人都一起摔倒了。 就这么一路艰辛的下山后,天色都微微亮了。 警车还在那儿,但高明程的拖拉机已经不见了,可见高明程他们早就下山回县城了。 警局的这辆旧吉普,是七十年代生产的,里面根本没有内饰可言,就粗麻布座椅,下面一个铁架子的那种,并且门窗的设计也不好,上下车不方便,后面还是可拆卸的布篷。 但再怎么样,它也是一辆车,有他就方便很多。 只是车子空间不大,再怎么挤,这么多人也塞不进去。 高国兵拉开车门,对小宋和小张说道:“大志身上的伤口需要尽快治疗,我带上大志和四个罪犯先回局里,你们两个留下来看守另外的三个罪犯。” 小宋和小张都表示理解,虽然肚子饿的咕咕叫,人也熬了一夜没睡觉,但还能坚持坚持。 于是高国兵负责开车,黄大志坐在副驾驶,而刘胖子等四人就被挤在后排坐着。 把人都控制好后,高国兵就开着车朝县里走去。 山路崎岖,这边都是土路,坑坑洼洼的不好走,但吉普车的底盘比较高,倒也能够适应这种地形,就是车速慢的很,一般来说,开个三十码是正常速度,五十码就是高速了。 高国兵刚把车开了十来分钟,就看到一辆眼熟的拖拉机过来了,拖拉机的车斗上面,还有两个警局的同事。 “叔,石老三他们已经送回局里了,我来帮你把剩下的人押走。”两车交接时,高明程扭头看向高国兵那边,大声的说道。 车斗上的警员们,也喊了声高局好。 高国兵点点头,说道:“明程,辛苦你了。” 简短的两句话后,一人向前,一人朝后而去。 在这种颠簸的土路上,拖拉机也是很有优势的,很快就来到山脚下那儿。 高明程停稳车后,就下了车。 车斗上的警员也纷纷扶着警局的自行车下来。 这会儿县里的经济发展的不好,警局也只有一辆旧吉普,其余的全部是自行车,平时民警办案时,大部分都是骑着自行车出行的。 “宋哥,伱开我拖拉机把人送回局里,然后再开过来装东西,哦,去运输公司那边,跟肖大哥借一辆皮卡或者什么车来。”高明程说道。 山里还有那些古董和假货,以及小乐的尸体需要运输回去,另外,还有老陈喂养的那十几头山羊! 那山羊应该是老陈他们买来迷惑人的,用放羊的借口守在山脚下,防止有人上山发现山顶的情况。 现在老陈一伙人被一网打尽了,那么那些山羊也不能不管啊,眼看冬天就要来了,正是吃山羊的好时节! 所以得和肖金峰那边借一辆皮卡来,这样就可以一次性把东西装回去了。 小宋了然,当即点头应下,说道:“好!” 于是小宋负责开车,小张则负责坐在车斗那儿押送犯罪分子。 待他们也回县里后,高明程领着之前带来的两个警局往山里走去。 当然了,在走之前,还得把自行车藏在茂密的林子里。 这里虽然偏僻,但万一有人过来,把车给偷走就不好了。 要知道,前些年,县里就拉了几个条幅,上面写着:偷警车是犯法的! 从昨天下午到今早,这座山已经被高明程踏遍了足迹! 虽然有些疲累,但高明程登山的速度和状态,比起另外两个人来,还是略胜一筹。 一路来到山顶的棚子,三人就开始动手清理东西了。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朝阳从东方而来,穿透树枝,映照在地面上。 在自然光线下,棚子里桌上的瓷器显得很漂亮,绝对能以假乱真,那个被石老三把玩过的鎏金观音像已经撒落在地上,但看着还是完好的。 正是这个真的鎏金观音像,以及这个墓地的存在,才把石老三这个老手都给骗了。 高明程拿起观音像,在阳光下细看着。 观音像拿在手上时,很沉手,表面虽然是鎏金的,但是并不灿烂,而是有种时光沉淀的内敛。 他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突然指腹传来的手感有些不对劲,仔细一摸,又对着光线看,他才看清在观音像的底座上,有一处极其细微的缝隙! 缝隙是用一种胶水粘上的,刚才他就摸到少量的胶水痕迹,所以才发现端倪的。 原来这个观音像的底座,竟然不知道什么原因曾经碎裂过了! 得知这点,高明程险些骂娘! 没想到这个骗了石老三的观音像,居然也是假的——不,应该说是残次品! 虽然是真品,但残次品的价钱,肯定要下跌很多的! 高明程无声的骂了句,但很快就平复心情了,反正东西不是自己的,无所谓了! (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章:别样的收获 高明程继续看向地上的那堆破烂,也不知道这些是真品还是假货。 两个警员是拿了编织袋来的,一个拿旧报纸包着瓷器,一个把沾满泥土的古董装进袋子里,等带回去后,再仔细清理出来。 一时间没有高明程需要帮忙的,于是他的目光看向那个崭新的盗洞,突然很想下去看看里头的情况。 他对两个警员说了声,然后拿出手电筒,从盗洞钻了下去。 盗洞挖的不大,仅容一个人进出,里头黑漆漆的,但有手电筒照明。 顺着盗洞走到墓室那儿,里面已是一片狼藉,棺材盖子已经被打开,丢在一边,这棺材是泡过水的,所以都有些朽了,漆皮翘起外翻,而里面的骸骨,也只剩一些碎骨了。 除了这些骸骨,里面再无其他的东西了,于是高明程看了一圈,就转身上去了。 这个墓之前就被盗过,现在又被刘胖子一伙人盗了,里面的碎陶器,只怕都被弄上来了! 无功而返后,高明程对那两个警员说道:“下面已经空了,等下我们把盗洞填回去,好让墓主人安息。” “好。”两人应着,等把东西都装好后,就开始拿着棚子里现有的铲子等工具,开始回填土,甚至还把棚子外面堆着的土给回填了回去。 干完了这活,就剩下把东西和尸体带下山了。 高明程看了眼小乐的尸体,说道:“你们两谁背?” 两个警员对视一眼,最后用划拳来决定。 背死人有点晦气,高明程之前背着石老三下山,又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这会儿是真不想出这个力气了。 两个警员划拳,一局定输赢,输的那个人负责背尸体。 高明程则帮着提着一袋子的东西,然后领着两人下山,等走到半山腰,又去找了羊圈,羊圈就是露天的,用树枝和藤蔓围了一圈而已,也幸好没有下雨,且最近晚上虽然降温,但也还不到会冻死动物的温度,不然这群山羊都得冻死。 我的羊肉汤们,我来拯救你们了! 高明程打开简易的门,把里面的领头羊牵了出来,有领头羊带着,其余的羊也会在后面跟着走。 只是饿了一晚,这群山羊离开羊圈后,就开始寻觅美味的野草和嫩树叶来。 羊心不齐,队伍难带啊! 三人背着尸体、拿着东西、驱赶着一群山羊,浩浩荡荡的下山去。 到山脚下时,已经有车来接应了。 一辆高明程的拖拉机,一辆从肖金峰那儿借的皮卡。 小宋对高明程说道:“高局说了,你的车能装多少山羊,那些山羊就全部归伱。” 赃物和赃款,这个不好作假,且赃物赃款越多,这桩案子的功劳就越大,再说了还有刘胖子和石老三这边的口供。 但这群山羊,可以不算到案子里去,由高明程和高国兵等人分了,也算是额外的辛苦费了。 高明程已经数过这群山羊了,一共十二头,他也没多拿,要了六头,因为他准备送到牛尾岭那边养到过年吃,因此选了那头领头羊和其他五头羊。 他选好后,其余的山羊就被小宋他们弄到皮卡上去了,还有小乐的尸体和那些赃物赃款。 这事算是告一段落了,高明程和小宋他们打了声招呼,先走一步了。 他开着车,迎着清晨的阳光,带着一车山羊回到县里。 起初察觉事情不对劲时,高明程是打算黑吃黑,把对方的东西和钱都弄到手,然后再把人给高国兵。 但事情的发展没有按照他设想的来,结果忙活了整整一夜,就只得了六头山羊。 不过有了这个功劳,高国兵的位置,可能会动一动了。 都说背靠大树好乘凉,朝中有人好做官。这会儿的官,其实都可以说是世袭的,后世的门槛会严些,但只要跨过门槛,有关系和没关系,就是两条发展路线了。 高国兵的官位越大,高宏和高岳的前程就越好。 他这辈子是不打算走仕途,但万一两个儿子需要呢? 并且不管需不需要,这些人脉,他都会好好经营起来。 想到这里,高明程也不觉得疲累了,反而心情舒畅的吹起了欢快的口哨来。 今天是个好晴朗,处处好风光,好风光。蝴蝶儿忙,蜜蜂也忙,小鸟儿忙,白云也忙…… …… 等高明程带着一车的山羊回到家里时,已是早上八点了。 高明程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所以一下车,就大声问道:“淑芳,有什么吃的吗?” 高淑芳看到高明程一身的泥巴,再看他头发也乱糟糟的,简直跟连夜挖了三十亩地一样辛苦和狼狈。 昨晚她们接到高明程打来的电话,知道他和高国兵在一块儿,也没有多想,谁知…… 高淑芳眼皮狂跳,又看到拖拉机车斗上装着的山羊了,心想,她二哥不会是大晚上去偷羊了吧? 呸!才不会呢! 以她二哥的身家,还要去偷羊? 短短一瞬间,高淑芳已经脑补了很多内容,但她也历练出来了,心里脑补,嘴里却说道:“有,我煮了粥和鸡蛋,还有昨晚的剩菜!” 那剩菜是留给高明程晚上吃的,结果他却没有回来,这早上就刚好成了下粥的菜了。 高明程已经动手打了碗粥了,但这点粥水可不够,于是说道:“你去附近的粉店,给我打两碗米粉回来!” “我去吧。”这是高明里的声音,他应下这事后,就准备往外走。 高明程看到他时愣了几秒,后知后觉的说道:“今天是休息的日子?” 高明里笑着说道:“对,淑芳照看店里的生意就好,今天有什么事,二哥喊我给你跑腿就行。” 说着,高明里就出去给高明程买粉了。 这条街的街头,有一个小门面,那儿就是一家早餐店,会卖包子馒头和米粉。 高明程也不等他,已经咕噜咕噜喝了两碗粥,又吃了两个水煮蛋和昨晚的剩菜了。 等他吃完这些,高明里就带着两碗粉和一些包子回来了。 他知道二哥胃口大,也知道二哥可能又累又饿,所以还买了十几个包子回来,保证他二哥够吃。 他的细心,得到高明程的夸赞。 高明程一边嗦粉,一边说道:“你今天休息也好,等下你开着我的拖拉机,把车上的山羊弄到牛尾岭那儿,让我哥负责照看。” “哦。你牵一头山羊下来,等下送给毛子。” 高明程补充了一句。 毛子也算是有功劳和苦劳,自己得了大头,也得给他一点小甜头才行。 高明里应下了。 他已经会开拖拉机了,有时候他休息了,就借高明程的拖拉机回高家村看望父母,顺便再从家里带一些蔬菜和柴火来,也算是他生活费的一部分。 把事情交代出去,高明程也松了口气,毕竟把山羊留在店里也不好,要送回高家村的话,自己又会累的够呛。 两碗米粉吃完后,高明程又吃了一个肉包,这才彻底的满足了。 他放下碗筷,对家里的人说道:“我昨晚一夜没睡,现在要回房间睡一觉,没有重要的事情,就别吵醒我。” 高淑芳等人都应下了,高明里则拿起空碗,准备送回早餐店。 他们这些住在街上的人去那儿吃粉的话,要么自己带碗去打回来吃,要么就是吃完了后,把碗给人送回去。 高明程起身上了二楼,在这里又碰到给小旭旭洗屁股的许多美。 原来小旭旭一大早就吃了奶,又拉了臭臭,所以许多美得给他弄干净。 高明程顺手拍了下小旭旭嫩嫩的小屁股,又把事情简单的和许多美说了下,然后吩咐许多美不要来房间打扰他。 他这一觉,估计得睡到下午去。 虽然眼睛险些睁不开了,不过他还是拿了换洗的衣服去卫生间,直接用水龙头的水冲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后,才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 (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一章:只想抱抱儿子 这一觉,高明程的确睡到下午才起来。 家里人都知道他昨晚出去办事,一夜没有睡觉,所以都没有上来打扰他。 高明程醒来时,已是下午三点钟,午后偏西的阳光正好透过窗帘映照进来,有较为明显的光柱。 高明程洗漱后,就来到一楼。 许多美等人自然已经吃过中午饭了,但给高明程单独留了一份。 高明程一边吃饭,一边问道:“小旭旭呢?” 平时小旭旭中午要午睡,但他占了房间,醒来时,也没有看到小旭旭。 许多美说道:“放在淑芳房间里睡觉了,不过这会儿也该喊他醒来了,不然晚上就闹觉不肯睡了。” 说着,许多美就上楼去喊小旭旭起床了。 今天是休息的日子,所以店里的客人比平常多一些,眼看着就要入冬了,有不少年轻人开始前来选购棉衣。 店里卖货的人手不足,所以高明程也没有闲着,吃过饭后,就去前面店里卖货了。 等许多美把小旭旭抱下楼,并且被胡茵陈带到外面去顽耍后,高明程才对许多美说道:“我去找国兵叔说说话,顺便得看看大志怎么样了。” 黄大志夫妇也算是多灾多难了,先是罗丽生病,导致体虚没法上班,现在黄大志又中枪受伤了,也幸好那子弹是擦着黄大志的腰间而过的,否则只怕有性命之忧。 许多美应了声,目送他离开的背影,但很快又被顾客叫去拿衣服来试了。 在许多美专心卖衣服时,高明程已经大步来到警局。 今天虽是休息的日子,但对于警局、医院这种地方来说,那是全年无休的。 高明程过去时,很快就看到高国兵了。 高国兵刚从审讯室里出来,身后还跟着一名警员,手上拿着一些纸笔,似乎是负责记录的。 “叔,在忙吗?”高明程打着招呼说道。 高国兵看向他,疲倦的脸上却露出一丝笑容来,和蔼的说道:“忙得差不多了,明程,到我办公室来坐坐吧。” “好。” 于是两人一前一后的来到高国兵的办公室。 高明程参与过的案子,都会来了解之后的情况,而以高国兵和高明程的关系,自然是愿意说的。 刘胖子等人被押送回警局后,就先关押了起来,并没有急着审讯,而是等高国兵他们休息的差不多了,回到警局后才审讯的。 高明程心中无事,能够一觉睡到自然醒,但高国兵他们就不行了,躺在床上睡了三四个小时后,就得爬起来回到警局办案子了。 这会儿,高国兵他们刚好把每个人的口供都问了出来。 原来这桩案子的背后,还有一个神秘人! 刘胖子虽然曾被石老三奚落过,说他是捡别人剩饭吃的人,但彼此间也没到深仇大恨的程度,且刘胖子也不敢真的招惹石老三。 但这回,有人找到刘胖子,让刘胖子做局坑石老三一把,那些精美的仿瓷和那个有瑕疵的鎏金观音像,就是对方提供给刘胖子的,并且承诺从石老三那里坑到的钱,都归刘胖子所有。 这种好事,刘胖子当然愿意做,于是就以这个被石老三放弃过的古墓做局,引诱石老三放松戒心,把一堆假货包圆了。 事后,刘胖子得到钱财,而石老三则会名声大损。 “刘胖子说前来找他的人,只是一个掮客,背后的人究竟是谁,他也不知道。不过我们猜可能是石老三的对家。”高国兵说道。 那人并不是真的要害石老三的性命,而是要害石老三的名声,因此极有可能是生意上的对手。 高明程得知里面的细节,倒也不是很意外。 一开始知道刘胖子要坑石老三时,他心里就觉得有些奇怪。 原来是背后的神秘人要坑石老三!而刘胖子等人,不过是一把刀而已。 高明程回想了下前世石老三的一些情况,由于彼此不熟,他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石老三就是在明年偷渡去的美丽国。 起初他以为石老三是赚够了钱,才打算去国外潇洒的,但现在看来……没准是石老三在道上的名声损了,所以不得不出国另谋发展? 但不管是不是这样,石老三这辈子是没法再去美丽国了。 高国兵继续说道:“上面的领导要求查清仿瓷的来源,所以得等石老三醒来后,再问他那边的情况,根据他提供的信息,再针对性的查案。哦,明程,多亏了你及时处理了蛇毒,不然石老三只怕是支撑不到现在了。” “不过他中了枪,又被丽纹蛇咬了,现在情况也不太好。” 这一次抓捕任务,还是挺凶险的,但破的案子牵连甚广,后续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只是这些工作,都不是高明程需要帮忙的。 高明程问起了黄大志的情况。 高国兵说道:“大志已经去医院包扎过伤口了,还缝合了十来针,医生让他多休息,少走动,多吃一些有营养的食物。我给他放了半个月的假,让他好好休息休息。” 高国兵知道黄大志的父母在村里,他老婆又怀着孕,所以批了半个月的假期。 倒不是他不愿意给一个月的假期,而是休息太久的话,也不利于后面工作上的发展。 “叔,那你忙,我去看看大志。”高明程和高国兵招呼了一声,准备走人了。 高国兵也忙的够呛,没有虚留。 高明程走出警局,一路朝黄大志的家走去。 在路上时,他顺便去商店买了一包奶粉和一罐麦乳精。 等来到黄大志的家里,就看到罗丽的妹妹罗娟在屋里屋外的忙个不停。 罗娟是前不久黄大志从他岳父家接来帮忙照顾罗丽的,本来罗丽已经好的差不多,罗娟也准备回自家去了,谁知她姐夫因公受伤了! 这下子,罗娟走不了,得继续留在这里照顾伤患和孕妇了。 这间屋子,是黄大志一开始买的,也就三十个平方左右,住两个人也够了,现在罗娟来了,就在屋子里又隔出一个小单间来,拉上布帘,就是两个小房间了。 为了照顾罗娟的情绪,黄大志让她们姐妹睡大床,自己在最里面的位置睡临时搭的小床。 但现在黄大志受伤了,罗娟就不肯睡大床,要去睡里面的小床了,此时,罗娟刚把床单什么的洗好晒好,又在门口忙着缝补衣服。 黄大志这会儿也已经醒来了,但却被罗丽镇压在床上,不肯让他起床,就连尿尿,罗丽也帮着把尿壶拿到床边来。 黄大志没办法,只能乖乖地躺着。 看到高明程来了,他下意识想起床。 高明程和罗丽同时说道:“哎,你别动。” 罗丽娇嗔的瞪了黄大志一眼,但也帮着拿了一个枕头靠在床头那儿,让黄大志好靠背。 有客人来看望了,躺着也不像话,还是坐着好了。 在罗丽的帮忙下,黄大志支起上半身来,扭头看向高明程,说道:“明程你来了。” 高明程把手里的东西放下,说道:“我来看看你,大志,感觉怎么样?” 黄大志咧嘴笑道:“问题不大,不动的话,也不怎么疼。等伤口结痂了,也就好的差不多了。” 他说的轻松,但高明程看过他的伤口,知道黄大志肯定疼的厉害。 但他们这会儿的人有个优点,那就是忍耐力强。 打小就是散养,跌打摔伤什么的,那是从小就经历过的,再加上农忙时,干一天农活后,人就跟没了半条命一样难受。 但这些,他们都经历过,都能熬下来。 现在受伤了,虽然疼,但也能忍。 高明程能忍,黄大志也能忍。 高明程没说什么煽情的话,他把从高国兵那儿听到的案情,又转述给黄大志听,让他也好心里有数。 高国兵他们这会儿忙得很,估计也没人有空特意来告诉黄大志一声。 黄大志知道后续的情况后,心里也就不再记挂着了。 “大志,接下来你就别想工作上的事了,养好身体才是大事。”高明程说道,又让黄大志该吃吃,该喝喝,别省着,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黄大志在吃喝上,还真不是很省。 主要是他被他爸妈给省怕了,所以很馋肉吃,在他能够赚钱,掌握家里的话语权后,就没少买肉吃,自己从山里弄到的野兔,也大多是进了自己的肚子,不肯拿去卖的。 他们全家都营养不良,身体亏空严重,有了肉食,那肯定是要自己吃,拿去卖钱做什么? 等身体彻底坏了,再拿钱去买药吃吗? 所以黄大志咧嘴笑着,说道:“这你放心,我肯定好好休息,好好吃喝,尽快把身体养好。” 黄大志算了算日子,发现又快到药交会了。 想起药交会,黄大志又记起那一年高明程找到他,带他去药交会的事情了。 也就是那件事,改变了他的一生! 如果没有遇到高明程,黄大志几乎无法想象自己还有今天这种生活。 “明程,你又要去药交会卖药材了,今年带谁去?”黄大志感慨般的问道。 这些年的药交会,高明程年年都参加,但带的人却是年年都不同。 高明程想了想,说道:“带陈多福和陈多喜两兄弟去吧,等他们历练出来了,以后就让他们单独去,我就不用事事操心了。” 高壮现在帮着他在村里收购药材,但明年高壮一家人都会到县里生活,所以收购药材和卖药材的事情,只能交给其他人。 而陈家人,就很合适。 他们两家住的近,陈家人又老实肯干,是值得栽培的。 至于许多美的二姐许多玉一家,如果他们之后愿意到县里来发展,他也愿意搭把手帮忙。 和黄大志又说了会儿闲话,眼看着时间就到五点多了。 罗丽和罗娟准备煮饭了,并且热情的留高明程在这儿吃饭。 但高明程拒绝了,他笑着说道:“这几天我都忙成狗了,也没好好的抱抱我儿子,我这会儿要回家抱儿子去,等再过两天,又得出远门了。” 说着,高明程和黄大志他们道别后,就返回自己的家中。 这会儿,高明里已经回来了,看到高明程,他当即说道:“二哥,山羊我已经帮你送到牛尾岭那儿了,给毛子的那头,也已经给了他。” “哦,我还帮你带了六十多个鸡蛋来。另外我从自己家也拿了一些菜和柴火来。” “好。”高明程满意的点点头,有劳动力使唤的感觉挺好的。 不过他这会儿的确是只想抱儿子,因此从胡茵陈的手中接过小旭旭,父子两个就开始互动起来了。 几天不见,小旭旭也挺想念爸爸的,被高明程抱在怀里时,爸爸爸爸的叫个不停。 呃,就是声音含糊不清,只有亲爸才听得懂! 高明程专心抱儿子,顺便看着许多美在做账,今天的生意还不错,加上冬天的衣服卖的贵,一天的营业额有三千多,去除成本,能有一半的赚头。 他家的服装店是自己的,不需要花费租金,去羊城进货,也大多数是顺带的,这部分又减少了运费,所以成本只有货物的进价、营业税以及给售货员的工资。 但这是理想情况下的利润,其实每一季,都会有一些存货卖不掉,需要低价卖掉,或者做人情送人了。 许多美把服装店的账本做完后,又拿过一本账本,继续在上面写字,这本是记着卖鸡蛋和卖野猪肉的账目。 最近周边地带都闹鸡瘟,鸡死了不少,连带着鸡蛋也少了,这东西一少,物价肯定就会高,因此高明程这儿的鸡蛋好卖的很。 昨天的野猪肉没有卖完,还剩下三斤多,但也没关系,放在冰箱里可以慢慢吃。 看着那一笔一划娟秀的字迹,高明程心中满骄傲的。 想当初,许多美写的字不但缺胳膊少腿,还丑的很! 现在在他的熏陶下,许多美读了不少书,增长了不少见识,写的字也好了很多。 所谓字如其人,如果人长得美,却写的一手歪歪扭扭的白字,那也是一种遗憾。 记好账,又把抽屉里的钱数好,许多美就准备拿着钱上楼了。 他们的现金一般是存放在房间里带锁的柜子里,然后有空了再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现金,一部分则存进银行里。 这会儿银行没有联网,无法外地存取,所以做生意的话,还得随身携带大量的现金作为货款才行。 但所有的钱都存在家里,那么也不方便,且有一定的风险,所谓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钱财的管理也是如此。 在老板娘记账和数钱时,胡茵陈已经下班回家,而高淑芳和张金玲则在后院的厨房忙着烹饪大餐,就连高明里也没有闲着,而是负责烧火。 外面天色渐黑,但室内灯光明亮,菜香诱人。 高明程逗着小旭旭玩,又领着他学习走路,还和他玩着互动的小游戏,小孩子天真无邪的笑声在店里响起,引来大家会心一笑。 岁月静好,便是如此。 但普通人能够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在替你负重前行! 警局内,高国兵匆匆吃了一碗饭,又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中了,其余人等,皆是如此。 只有找到那个掮客和背后的人,以及仿瓷的来源,这桩案子,才算是彻底侦破。 “二哥,可以吃饭了。”高淑芳的声音从后院响起,高明程当即抱起小旭旭,朝后院走去。 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尤其是现在天气渐冷,吃一口热腾腾的饭菜,那才香呢。 饭桌上,高明里说起今天回村的所见所闻,又激起大家的一点思乡之情。 高淑芳最关心高奶奶,追问高奶奶的情况。 高明里说道:“奶奶的身体恢复的还行,我瞧着精神也不错。我还听她和妈说,让妈给我拿十几个鸡蛋来吃,说那些鸡仔是金玲买的,这生了鸡蛋后,也该给我们吃点。” 高明里说到这里时,脸上满是笑意,就连张金玲,心里也舒服了不少。(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二章:人的舒适区 前几天,高明程忙的够呛的,因此接下来的两天,他哪儿都没去,就在家里呆着,主要是带小旭旭,偶尔帮着卖货。 两天后,悠闲带娃的日子就一去不回了,因为该回村装货前去樟树参加药交会了。 因为早就和肖金峰那边打了招呼,因此下午时,高明程就直接到运输公司那边,开走了一辆黄河牌的卡车。 这会儿的卡车生产技术虽然一般,但有了挡风玻璃,开车的人的确舒服不少,卡车驶进了高家村后,就在村口那儿停下。 高明程跳下车,就看到有不少小孩子围着他的车转,有些调皮的小男孩,还用手去摸车子。 至于胆小些的女孩子,只敢站在一边看,满脸的惊奇之色。 “别调皮啊!”高明程笑着说了句,朝高壮的家走去。 高壮恰好在家,看到高明程来了,当即笑着说道:“明程哥,药材都已经装袋准备好了。是现在搬到车上吗?” 高明程说道:“嗯,现在搬上车,明早好直接出发。” 高壮当即说道:“那我喊几个人帮忙吧,今年风调雨顺,地里的庄稼长得好,山里的药材也长得好。” 于是高壮走出院门,去找了高亮等人来帮忙。 人多力量强,很快就把一屋子的药材都搬上车了。 随着高家村收购药材的名气传远了后,附近的村庄,都会送药材过来卖。 这边本是多山少水的地带,山里的植被丰富,草药也很多,只不过大部分都是普通药材,很少有贵重药材而已。 把药材都搬上卡车后,高明程就用篷布将卡车的车厢覆盖好,省的下雨把药材给打湿了。 然后他又回到高壮的家中,看了高壮收购的账本,然后双方清好了账。 这一回,高壮付出了劳力,但也小赚了几百块。 “明程哥,晚上过来这边吃饭吧。”高壮邀请道。 “行啊。”高明程一口答应下来,然后开车回到牛尾岭那边。 此时已是下午四点了,高明程到家后,就先把自己弄到的那些药材装车,然后才去巡视自己的地盘。 最近家里多了不少成员,先是大黄生了两个小黑团子,后来又多了五头山羊。 除了狗和羊,家里还有那头病歪歪的老黄牛。 老黄牛依旧不怎么爱吃东西,脾气也不好,眼睛瞧着红彤彤的,一看就不健康。 但高明程买下这头病牛,本就是为了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的。 陈大松还在鸡舍那边做事,高明程过去时,看到他正在铲鸡舍里的鸡粪。 由于附近有鸡瘟,所以高明程要求保持鸡舍的清洁,给鸡喝的水,也必须是干净的,并且每次清扫完鸡舍后,还会铺上一些樟树叶子和艾叶。 每隔一个月,还得用石灰水进行消毒。 在这种情况下,高明程的鸡才得以健康生存,每天下蛋也挺积极的。 截止到现在,买鸡仔的钱已经赚回来了,接下来就算是纯赚了。 不过很快就要入冬了,入冬后,母鸡下蛋就没有那么积极了。 “明程,你回来啦!山里的蜂蜜,昨天就已经全部摇好了,都放在你那个空房间里。”陈大松看到高明程后,笑着打招呼。 高明程点点头,摇蜜这事,是他回县里之前,就吩咐陈多福干的。 他对陈大松说道:“我明天要去樟树,打算带多福和多喜一起去,你看怎么样?” 陈大松闻言,当即大喜过望,连连说道:“好啊!伱有什么事,只管吩咐他们去干,他们两兄弟也算是有把子力气,能干活的!” 上回高明程送范立成回景德镇,当时陈多喜就主动说想让高明程带他一起出去见见世面,最后高明程带了他们两兄弟一块儿出去。 那一趟,两兄弟都见了世面,回来后很是激动,经常和父母提起。 现在高明程又要带两兄弟出门长见识了,陈大松自然是一万个同意。 高明程也早就预料到了,只是先和陈大松提一嘴而已,于是说道:“那行,你让他们做好准备,带一套换洗衣服去就行。晚上会冷,要带个厚点的外套。” 陈大松连连点头,表示会准备好,然后又问高明程今晚是在他家吃饭,还是怎么个安排。 得知高明程要去细奶奶家吃饭,他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等把鸡粪都铲起,用簸箕装着倒进附近的粪堆里后,他来到池塘那儿,洗了手和脸,就高高兴兴的回家去了,他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两个儿子。 陈多福沉稳很多,但陈多喜肯定会高兴的睡不着觉! 高明程来到种植橘子的区域,看着挂在树枝上的橘子,忍不住伸手摘了一个来吃,剥开青色的橘皮,里面的果肉看着已经饱满了,吃了一口,汁水也多,就是酸溜溜的。 但是不怕酸的话,倒也能吃。 高明程面不改色的吃完了一个橘子,然后再也不肯摘第二个了! 他在山中巡视了会,又检查了油茶树的情况,油茶树早已经挂满油茶籽了,不过得等到霜降后,才能来摘油茶籽,那会儿油茶籽才成熟,含油量才高。 这时,他看到张成远驱赶着一牛五羊,从另外一个山坡下来了。 张成远负责家里的这些牲畜放养,每天上午,他就会把牛羊牵到一处水草丰美的地方,等到下午时,再转移一个位置,保证牛羊都有的吃。 “咩咩~”山羊的适应力还不错,一边咩咩叫着,一边跟在领头羊的身后。 黑虎和精灵这会儿也化身牧羊犬了,跟在羊群的身边,但凡有羊离队了,都会去撵回来。 看到这一幕,高明程都有些意外,黑虎这是激活了新的技能点,无师自通啊! “哥,这些山羊好养吗?”高明程问道。 山羊的胆子不大,换了地方后,可能会受到惊吓。 张成远就不是话多的人,因此只说道:“还行。” 高明程没办法直接得到答案,只能观察羊群的情况,可能是有伴,这五头羊看上去还不错。 行吧,先养着,等第一场雪到来后,就准备喝羊肉汤! 高明程琢磨喝羊肉汤呢,张成远却在琢磨冬天时给羊吃什么。 他们这会儿不像北方,一到冬天就大雪厚三寸,但也不像南方那样温暖如春,处于国土的中间位置,那是四季分明,也就是夏天热的很,冬天也冷的很! 张成远说道:“羊爱吃红薯藤和花生秸秆,你地里的那些红薯藤和花生秸秆,只怕不够吃整个冬天。” 高明程却不在意,说道:“没事,要是没东西喂了,就宰了吃肉!” 张成远的嘴唇嗫嚅了两下,不吭声了。 但等把羊群关进羊圈后,张成远还是说道:“这些羊有公羊也有母羊,看着挺不错的,可以留下生羊崽子。” 高明程听到这里,才恍然大悟。 他盯着那领头羊看了看,这是一头公羊,瞧着挺不错的,是一头好种羊,完全可以自繁自育了。 他想了想,说道:“哥,那你看着办吧!到时就留一公一母吧!” 张成远听了这话,心情才舒服了些,忍不住多说了几句:“等生了羊崽子,你可以自己养,也可以拿去卖钱,划算!” 高明程点点头,表示受教了。 山里有大群的野猪,还有多不胜数的野兔,的确没必要再吃自家的五头山羊了。 太奢侈! 决定了羊羊们的未来后,高明程就去看那两个小黑团子了。 这会儿,两个小黑团子已经能够睁开眼睛了,但是行动不便,只能在狗窝的附近走动。 大黄没跟着黑虎它们瞎跑,而是母爱泛滥的留在家里照顾小狗崽。 高明程伸手撸起了狗崽来,小小的狗崽还怪可爱的,皮毛很细,但其实狗崽的毛是有些粗糙的,不像大狗那样油光水滑的。 高明程撸狗崽不过瘾,又撸起了黑虎和精灵。 这两条在羊群面前威风凛凛的狼狗,此时趴在地上,任由高明程撸啊撸啊! 高明程撸狗撸的很过瘾,却见张成远也站在旁边看,并没有马上回去。 “哥,你也想摸吗?”高明程问道,示意张成远一起来撸狗。 张成远却摇了摇头,说道:“明程,这次我要跟你去樟树吗?” 高明程一愣,当即说道:“不了,这次我喊多福和多喜两兄弟去。” 张成远闻言,非但没有失望,反而松了口气。 去年高明程就喊了他去樟树,但是他这个人就不擅长和人交际,一路上也没怎么帮得上忙,并且坐车还晕车的很。 现在不让他去,他自然就松了口气。 “那行,那我先回去了。”张成远脸上带笑的说道。 高明程也笑了笑,就是知道张成远不适合干那种活,他今年才不带张成远一块儿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事,做自己擅长的事,就能事半功倍,而做不擅长的事,就会事倍功半。 每个人只有找准了自己的位置,生活在舒适区后,才能够过上轻松自在的生活。 当然了,这里是指心灵上的轻松自在。 有时候往往打破舒适区,也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张成远走后,高明程洗了把脸和手,从堆满鸡蛋的竹筐里拿了二十个鸡蛋,然后领着黑虎和精灵就朝老村那边走去。 天色渐黑,已是万家灯火。 走在乡间小路上,能够在黄昏的光芒中,隐隐看到烟囱上方袅袅升起的烟雾。孩子们大多已经回家,等着开饭了,但也有个别调皮的还在外头打闹。 “高英!你妈喊你回家吃饭了!”高明程突然拍了下一个小屁孩的屁股,吓了他们一跳。 这些孩子本拿着几根棍子在玩打架的游戏,被高明程这一吓,纷纷做鸟兽散,各回各家了。 “哈哈。”干了坏事的高明程心情畅快的哈哈大笑起来。 似他这般有童心的人,只怕村里也都少见了。 高明程的心情好极了,一路来到细奶奶的家中。 高壮通过收购药材,赚了一笔钱,并且他早就猜到今天高明程可能会回村来,因此饭桌上的饭菜挺丰盛的。 有肉,有黄鳝,还有一盘子爆炒兔肉。 高壮还拿出了米酒来,笑着说道:“明程哥,这黄鳝是我前几天捉的,已经吐干净泥沙了,兔子是用套子套到的。” “来,喝酒,吃肉。”高壮给高明程倒满了酒,也给细奶奶和何秀曼倒了半杯酒。 这米酒是粮食酒,少吃点,是对身体好的。 饭桌上,细奶奶也提起高明程养羊的事情了。 她说道:“今年我种了不少红薯,家里就一头猪,也吃不了那么多,我到时候割一些红薯藤晒干了给你喂羊吧。” 细奶奶今年的确种了不少红薯,是打算用来做红薯粉的。 她家养了一头猪,这猪一般是不杀的,从年头养到年尾,然后整头猪一起卖给收猪的贩子,一年下来,去掉买猪仔和饲料的钱,也能赚个三百块钱左右。 但这三百块,其实都是用劳力换来的,得每天出去割猪草,再剁碎煮熟后喂给猪吃。 在日复一日的努力下,小猪仔才能够养成大猪。 高明程在心里算了下,觉得细奶奶家的确是有富余的,于是就点头同意了。 “行啊,也不用太多,到年底时,我打算杀两三头来吃的,到时候只留一公一母就行。” 细奶奶笑了,高明程愿意接受她给的东西,她就发自内心的高兴,觉得自己帮助到了孩子,自己还是有用的。 她又说道:“那我再给你留一些稻草吧!羊不爱吃稻草,但牛可以吃吃。” 细奶奶家有三亩田,稻草自然也有富余的。 这个高明程没推辞,也点头应下了。 这一顿饭,吃的还是挺高兴的,高壮捉到的这些黄鳝个头很大,又已经吐干净泥沙了,肉质的口感很好。 并且他们这边炒黄鳝的做法和别处不同,别处大多都会先杀,再切段爆炒,他们这边则是直接把活黄鳝倒进油锅里煎。 把活黄鳝倒进锅里后,就要马上盖上锅盖,不然黄鳝就会跑出来,等锅里的黄鳝没动静了,就可以掀开锅盖,把黄鳝煎的两面微焦,再放辣椒和调味。 这样做出来的黄鳝是整条的,煎熟后会蜷缩起来,里面的血和内脏也都在,吃的时候要轻轻地咬破肚皮的肉,然后把内脏丢弃,至于血,那是可以吃的,并且他们这边认为黄鳝的血很有营养。 之所以活着煎黄鳝,就是为了吃这个血。 这种做法,可能有些人接受不了,但高明程吃习惯了,并且吃的还挺爽的,一大条黄鳝下肚,比一小口一小口的吃起来更过瘾。 实在对不住了,有时候如果看的太快,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请等一会儿,刷新后,再重新进来看。 因为我赶时间更新后,还会马上进行修改。 (。_。)i’msorry~ (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三章:陈家的两难 出发的那天是个好天气,朝霞弥漫天际,蓝天白云,一派秋高气爽。 高明程坐在驾驶位那儿负责开车,陈多福两兄弟就坐在副驾驶那儿,两个人的身材都偏瘦,坐在一起也不至于很挤。 陈多喜之前跟着高明程出了一趟远门,但那会儿坐的是吉普车,现在坐在卡车上,视野瞬间不同,带给他很多新奇的体验。 卡车在乡间小路上行驶时,高明程远远地看到属于自己的那块田了。 几天前下了一场暴雨,使得不少稻田里的稻子都有些伏倒了,但之后又是几天好天气,瞧着就不至于受损严重。 他的的田里,在东南处的角落,有一小片稻子也伏倒了,此时稻穗已经饱满,到了可以收割的时候了。 虽然才一大早,但已经有村民拿着镰刀下地干活了,稻子不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成熟,而是跟种植的早晚,以及施肥的多少来决定的,有人的稻子成熟的早,需要早点收割,而有些人的稻子则会晚几天成熟。 高明程的那块田,就要晚几天,因为张成远会把他自己家的稻子收割完毕后,再给高明程收割,等从樟树回来,他的院子就会晒着金灿灿的稻谷了。 谷物丰收的喜悦,总是会令人发自肺腑的高兴,哪怕高明程一天赚的钱,就能够买很多稻谷,但他还是挺看重自己的那块田,不愿意让它荒芜了。 因为土地能给人们带来安全感。 陈多喜坐在靠窗的位置,他把手伸出窗外,感受着风吹在掌心的感觉,他笑着说道:“明程哥,我要是也会开车,那该多好啊!到时候,我真想把全国都跑遍!” 陈多喜的话逗笑了高明程。 他两世为人,都还没有把全国都跑遍呢! 上辈子他东奔西走的,的确去过不少地方,但奈何国土面积太大,能把全国都跑遍的人,这会儿是少之又少。 但陈多喜的想法还是挺好的,高明程也没有打击他,而是说道:“你还小,总有一天能把全国都跑遍的。你想学开车是吧?那你和伱哥换个位置,你坐在我旁边看我是怎么开车的,你多看几遍,先看熟,等到路况好的地方,我就让你上手。” 陈多喜又惊又喜,连忙和他哥哥陈多福换了个位置,但也害怕的连连摇头,说道:“明程哥,我可不敢开!” 不是陈多喜胆子小,而是陈多喜怕把车子弄坏了。 万一把车子弄坏了,卖了他都赔不起! 高明程想了想,说道:“那你先看,等回去后,我找时间先教你开拖拉机。” 这个好,陈多喜当即笑着道谢。 陈多喜肯上进,高明程也乐意。等以后小富山的果树产量上来了,到时候每到果树成熟的时节,就需要把水果运输到县里来,如果那个时候他需要去羊城进货,又或者有别的事情要办,那就很不方便了。 因此他打算把陈多喜培养出来,等明年桃子成熟时,再买一辆拖拉机,到时候留一辆拖拉机放在牛尾岭,就让陈多喜负责把水果、鸡蛋和蔬菜这些东西运到县里来。 他这么想的,也这么和陈多喜说了。 并且说道:“你要是同意的话,明年干活时,我就给你开工资。” 陈多喜大喜过望,连忙答应下来。 陈多福在旁边听了,也替弟弟高兴,等明年时,家里就有三个人拿工资了,到时候他们家的日子就能越过越好了。 陈多福正憧憬着呢,结果弟弟就爆了他的大料。 “明程哥,等明年时,我可能要有嫂子了!前阵子,有人给我哥说媒呢!”陈多喜笑着说道。 “女大当嫁,男大当婚,多福和我差不多大,是该结婚了。多福,你看中对方了没?”高明程打趣的说道。 陈多福却是有些害羞起来,低声说道:“我……我觉得还行。” 刚相亲见过一面呢,陈多福只觉得对方长得还行,自己也不讨厌对方而已,至于更多的,他也说不来。 高明程想了想,说道:“蜂箱里的蜜才刚割完,短时间内也不忙,这样吧,等从樟树回来,你要是有意向,就多去对方那边走动走动,一来二往的,也就有感情了。” 陈多福更害羞了,眼神都跟着忽闪了起来。 他低垂着头,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家的房子不太好,只怕对方看不上我。本来我爸妈说明年时,看能不能烧砖建房的。但这要是结婚给了彩礼,就没有建房的钱了。” 这可真是两难了。 本来陈家的生活是很一般的,还是高明程喊了他们父子替自己工作后,陈家的生活才好了起来,这一年下来,也攒下一小笔钱了。 如果是自己烧砖,再自己去山里砍树,那么建房的成本就会低很多,到明年时,应该能建起来。 但这边的彩礼,的确比较高,常见的是六百八十块,高一些的,都到一千多了。 也有低于六百八十块的,但要么女方有什么问题,要么就是女方家特别的穷。 陈多福相貌端正,身体也健康,自然不会娶一个有问题的女的。 这事,陈家人挺犯愁的。但对于高明程来说,钱的事情,就不叫事! 他当即说道:“建房和彩礼的钱都不用担心,我可以先把以后的工资预支给你们。” 到明年时,陈家父子三人都要替他工作,因此这钱都不算借,而是直接预支工资了。 陈多福一愣,没想到高明程的一句话,就轻轻松松解决他们家的难题了! 哪怕并不是特别急着结婚,陈多福也诚恳的道谢:“明程,谢谢你了。” “明程哥,你人真好!”陈多喜也跟着夸赞高明程。 高明程哈哈笑着,开始给陈多喜讲解车上一些东西的作用,比如方向盘是干嘛的,离合、刹车和油门又是干嘛的,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踩离合刹车换挡,在什么情况下要轻踩油门,又在什么情况下要重踩油门。 比如,急走沙子,慢走水。就需要司机对道路环境进行判断,以及选择重踩油门还是轻踩油门了。 …… 一路上,陈多喜学的很认真,就连陈多福也看的认真。 他们学着看路况,学着看倒视镜,一路上,心思都放在学习上,连路边的风景,也无法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了。 (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四章:拦路抢劫 陈多喜不敢碰方向盘,但高明程在路况好的地段,还是让他们都碰了,只不过不让他们踩油门而已,这样车速不快,就出不了大事。 只有亲自动手转动过方向盘,踩过离合和刹车,有了切身的体会后,再看别人开车,那感觉就不一样了。 之前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概念,但碰过后,知道打方向盘的感觉,知道踩离合刹车的感觉,也知道司机视角要怎么看路和后视镜了。 高明程教的仔细,陈家兄弟也学的上心。 但意外往往就在这个时候到来了! 一群人突然间就从路边的树林里钻了出来,他们个个都是精壮的汉子,手持铁棍、锄头、铲子等武器。 为首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汉子,他皮肤黝黑,脸上满是凶狠之色,挥舞着手中的铁棍,就威胁高明程他们把车上的货留下。 高明程都懵了下,这条路,他也算是来来回回几次了,但还是头一次遇到车匪路霸! “明程哥……”陈家兄弟慌了,当即看向高明程。 虽然对方有二十来号人,但高明程丝毫不慌,他看着陈家兄弟,突然说道:“敢不敢打架?” 陈家兄弟对视一眼,陈多喜反而第一个点头说道:“敢!” 高明程点点头,敢就行,就怕不敢。 这年头,要是不敢打架,那就最好别跑车,不然裤衩都要赔掉,还有丢掉小命的风险。 “车上有铁棍,你们拿上!”高明程说道,又给陈家兄弟指了地方。 三人都拿上铁棍后,高明程又从随身携带的行李袋里拿出一把手枪。 说起来上回帮着高国兵抓捕盗墓贼时,除了那五头羊,他还是有其他收获的,那就是得了两把手枪。 当时他先是追捕二叔,夺走了二叔的手枪,然后又追捕石老三,等石老三被丽纹蛇咬了后,他就把石老三的手枪也收缴了。 之后他忙着办事,也忘记把那两把手枪交给高国兵了。 而高国兵也没有问他要,像是默契的同意归他所有了。 反正在笔录上,只需要说石老三等人的手枪在交战中丢失了就行。 也就是说,加上之前那把微冲,高明程已经有三把做工精良的手枪了! 这一趟出门,除了常规武器铁棍外,他还携带了一把手枪。 都说双拳难敌四手,万一在路上碰到狠辣的人劫车,那么还是需要有手枪镇住场面的。 他拿枪的举动,陈家兄弟自然也看到了,刹那间,两人的心底涌生出无穷的勇气来。 因为他们知道,这一架可以放心的打,有高明程给他们兜底呢。 而这一幕,也是高明程故意让他们看到的。 三人跳下车,高明程冷酷的说道:“不想死就给我滚!” “呵,口气还蛮大的嘛!你们的车坏了,跑不掉了,我劝你们乖乖留下货,不然要你们好看!”为首的壮汉挥舞着手中的铁棍,破空声响起,带给人一丝丝的压迫力。 高明程先是一愣,随即忍不住笑了。 他说怎么会突然有人跑出来拦路抢劫,原来是对方误以为他的车坏了! 刚才他在教陈家兄弟开车,没让他们踩油门,车子虽然能动,但动的很慢,远远看去,没准就像是车子坏了,没法继续跑的状态了。 既然车子坏了,那么对方连拦路都不需要,直接跑出来打劫就行。 这个时间点,又是这条路,其实打劫的人都能够猜到车子里大概是什么了。 药材也算是硬通货,很容易在黑市中散掉的。 “别和他们废话了,兄弟们上!”手持铁棍的人一看就脾气急躁,而高明程刚才无意间露出来的笑意,也激怒了他,于是挥舞着铁棍就朝高明程冲了上来。 二十来号人一起大喊着冲过来,气势之大,瞬间让陈家兄弟提心吊胆起来。 高明程则丝毫不惧,他举起手中的铁棍,直接迎了上去。 他虽然拿了枪,但是没打算一开始就拿枪震慑人,因为那没用,除非把人真的打伤打死才行。 再说了,他还想用这些人给陈家兄弟练练胆呢。 “哥……我们也上!”陈多喜紧张的直吞咽口水,但还是狠下心来,也冲了上去。 陈多福的紧张不比他弟弟少,并且他打小就很听话懂事,和那些调皮的孩子完全不一样,所以他根本没怎么打过架的! 谁曾想,他打的第一架,就这么生猛! 但高明程和弟弟都已经冲上去了,陈多福深呼吸几口,也狠下心冲了上去。 高明程一边和对方打斗在一起,一边用眼角余光观察陈家兄弟的表现,并且在情况危急之下,或是拉陈家兄弟避开杀招,或是提前制服对陈家兄弟下狠手的人。 那些人虽然做出拦路打劫的事情来,但装备一般,完全是凭借人多力量大,想把过路司机镇压后,就抢劫走人的。 看他们的穿着和武器,极有可能是附近村庄的农民。 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而他们则是打算靠路吃路了。 这样的人,手中虽然有武器,但并不禁打,高明程能够很轻易的把人打趴下。 因为他力道大,所有挨了他一棍的人,几乎就要失去战斗力了。 他专门挑手脚打,就是怕万一闹出人命来了。 但谁知他下手留情,对方却手段狠辣,双方近战时,高明程着重把对方的武器先打落,但这个时候,有几个人从身后掏出刀子来,刀子一现身,就朝高明程等人的身体扎去。 高明程急忙一个侧身闪开,手腕转动,控制着铁棍朝持刀者劈落而下。 “哎呦。” 这时,陈多福闷哼一声,原来是他运气不好,被刀子划伤手腕了。 殷红的鲜血立即从手腕流下来,滴落在地上。 “哥!”陈多喜惊住了,同时眼底发红,恨不得把划伤他哥哥的人打死。 而这时,高明程手中的铁棍已经落下,重重的击打在对方持刀的手腕上,只听得一声骨头断裂的声音,随即那把刀子失去控制,跌落到地上。 陈多福的受伤,激发了高明程的凶狠,他不想再和剩下的人纠缠了,于是拿出枪,砰的一声枪响,镇住了所有打红眼的人。 “滚!”高明程无意杀人,因此这一枪是打在空地上。 但随即枪口就已经对准为首的那个人了。 那个人,正是持刀刺高明程的人。 此时他的手腕已经碎裂,疼的五官都变形了。(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五章:尾随 在热武器时代,手枪的威慑力,还是挺强大的,尤其是在高明程刚显露出可怕的身手之后。 这一刻,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输定了。 于是不等那个为首的人发话,当高明程喝令他们滚时,就已经识趣的滚蛋了。 他们走的慌乱,甚至连掉落在地上的武器也忘记拿了。 “哥,你伤口深不深?”陈多喜看着陈多福还在流血的伤口,眼泪都流出来了。 这辈子,陈多喜是第一次打这么狠的架! 高明程则迅速的爬到车上,从行李袋里拿出止血药和绷带来,这些算是出门必备的东西。 他很快就将陈多福的伤口包扎好了,安抚道:“放心,没有划伤血管,刀口不算太深,几天后就能愈合,接下来卸货时,你就不用出力了。” 刀口还有些疼,但是陈多福强忍住了,并且还安慰起弟弟陈多喜来。 “放心,我没事。” 陈多喜眼眶都哭红了,看来是真害怕了。 看到他哭成这样,高明程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尴尬的咳嗽一声,指着散落一地的铁棍、锄头等东西,对陈多喜说道:“这些捡起来带走吧,就归你们了。” 陈多喜看着地上的东西,当即将之捡起,这些东西大多是农具,还是很有实用价值的,并且就算拿去卖铁,也能够卖上一笔钱。 高明程打开车厢,让陈多喜好把东西放进去。 “上车吧,这次我们一口气开到樟树去,然后找个宾馆休息。”高明程说道,等陈家兄弟上车后,就专心开起车来。 在剩下的路上,高明程小心警惕的行车,总算没有遭遇到什么麻烦事了,等靠近樟树后,路上的车辆就多了起来,并且大多数都装着各种药材。 樟树,自古以来的药材集散地! 进了樟树后,高明程就放松了不少,在城里的治安会好一些,明目张胆的抢劫不会有,顶多是小偷小摸。 先是到宾馆开房间,然后去吃饭,紧接着高明程让陈家兄弟守车,自己则去打探今年的药材行情了。 这对于他来说,也算是驾轻就熟的事,在打听的过程中,还碰见好几个熟面孔,大家免不了又凑在一起说话,而各种信息,也就在这个时候传递出去了。 等到天色渐黑,高明程先回宾馆洗了个澡,然后就来到停放卡车的位置。 陈家兄弟依旧守在车上,哪儿都不敢去。 高明程说道:“伱们两个今天住宾馆,我守车。” 陈家兄弟的战斗力太差,高明程可不敢让他们来守车,之前带高明里他们来时,高明程也是自个儿守车。 他宁愿自己累点,也不想出幺蛾子。 这一夜,有他亲自守车,自然能规避很多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待到公鸡打鸣后,天色渐亮,新的一天就开始了。 今年是八十年代最后一个药交会,而明年则就跨入九十年代了! 整个九十年代飞速发展,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也发生着巨变。 此时,高明程正忙碌着八十年代最后一个药交会,他先是卖出,又是买入,由于买入的大多都是北方那边产的药材,价钱颇贵,刚到手的货款转瞬间就没了,还得再搭进不少。 但这一车药材运输到羊城后,又能再赚不少钱。 大部分农产品和药材,在原产地时,价钱都不会太贵,但几经转手和长途运输,它最终流入市场的价钱,必然是昂贵的。 人们忙忙碌碌的奔波,都是在赚其中一部分的差价。 整个药交会下来,高明程都觉得自己可能累瘦了两三斤! 陈家兄弟也算是见识了不少,但大多数情况下,都如走马观花,不知详情。 人在外地,且要守车,不好多待,因此事情办妥了,高明程就准备回去了。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他已经被人盯上了。 在鱼龙混杂的社会中,有人勤勤恳恳的工作,老实本分的赚钱,但也有人想剑走偏锋,赚快钱。 高明程大量买进名贵药材的行为,落入有心人的眼中,并且高明程每晚都在车上守夜的事情,他们也都知晓了。 于是他们判定高明程在返程时,会精力不济。 当高明程运输着一车名贵药材离开樟树时,一辆破旧皮卡鬼鬼祟祟的跟了上来。 起初高明程并没有在意,因为药交会结束时,很多车子都会离开。 这些车子,有些是空车回,有些则和他一样,将购买的药材继续运输到别的地方去。 香江等地的人,之所以能够用上长白山的人参、鹿茸,以及大西北的锁阳、黄芪和党参等药材,都是靠无数人奔波在运输这条路上。 古有丝绸之路,茶马古道,今有四通八达的公路和汽车。 科技改变生活,使得物资的转移变得迅速起来。 “明程哥,以前我总羡慕你,觉得你有钱,但现在跟着你跑这一趟,我就知道,没有谁的钱是轻松挣到的!”陈多喜一边看高明程开车,一边感慨的说道。 村里很多人都知道高明程有钱,也大概知道他是靠什么赚的钱,但是很多人都会认为高明程的钱来的容易,因此没少在背地里嚼舌根,只不过碍于高明程的武力值,无人敢当面说什么罢了。 高明程笑了笑,说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所有人都一样的。多喜,多福,等回去后,你们两兄弟可得多练练拳脚功夫啊!之前打架时,你们完全是乱来的,这样很容易吃亏的。” 高明程是笑着说这句话的,但陈家兄弟的脸色都瞬间不好看了。 因为……他们真不想再打这么刺激的架了! 打架时,他们只觉得心脏狂跳,血气翻涌,整个人有种在死亡边缘游走的感觉,很刺激,但也很后怕。 高明程多精明啊,一眼就看出他们的后怕,但也没有戳破,而是聊起了其他的事情。 谈论起其他轻松的事情后,车内的气氛才有所缓和。 车子一路行驰着,开的又稳又快,渐渐地,路面上的车辆逐渐少了。 这时,高明程才警惕的发现不对劲。 身后一百米远的那辆皮卡车,似乎一直跟着自己? 是恰好顺路,还是有意而为? (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六章:先发制人 “多福,多喜,你们两个坐稳了。”高明程提醒了句,开始猛踩油门,车速又硬生生加快了不少。 这会儿车速慢,一是汽车技术落后,二就是路况不好。 除了少数新修的公路,大部分路都坑坑洼洼的,很考验驾驶人员的技术。 “明程哥,怎么了?”因为突然加速,陈多喜连忙抓住一个东西稳住身体,陈多福则是想到什么,当即把头探出车窗,朝外面看去。 很快,他也看到远远跟在他们车后的那辆皮卡车了。 高明程目视前方,专注的开车,简单的说道:“后面的人可能来者不善,我先试着把他们甩掉,不行的话,就只能面对面的碰一下了。” 话虽这么说,但高明程已经确定对方是来者不善了。 因为对方的车牌有问题! 这会儿的汽车也是要上牌照的,根据牌照,可以到当地去查询买车人的信息,但身后那辆皮卡的车牌涂满了泥巴,完全让人看不清楚车牌号了! 这属于故意遮挡车牌,对于经验老道的高明程来说,一看就知道这里面有问题。 所谓的车匪路霸,可不仅仅只是拦路抢劫,还有开车尾随拦阻,然后持枪抢劫杀人的! 一般情况下,能够开车抢劫,就意味着他们手上有热武器了! 似之前那般拦路抢劫的,大多是附近村民小打小闹的搞点钱,但开车抢劫的,十有八九会下重手。 高明程神情严肃,估算着对方车上的人,以及有多少热武器,常见的是手枪,但也不排除土枪、猎枪、气枪等,另外,也有可能有手榴弹和炸药。 高明程忍不住看了眼身边的陈多喜,这一眼神色莫名,看的陈多喜不知所措。 “明程哥,你看我做什么?”陈多喜紧张的问道。 “哦,我是觉得你运气很好。”高明程说道。 被夸运气好后,陈多喜本能的笑了,正想说些什么,笑容突然就僵硬在脸上了。 后知后觉的他发现高明程的这句话,可能是反话! 高明程叹道:“这条路,我也来回奔波过好几回了,一直都好好的,结果这次来时遇到麻烦,回去时,又遇到麻烦了!多喜,不是我迷信,你那个想跑遍全国的梦想还是先搁置吧!” 等96年严打后,国内治安好了,再出去浪吧! 高明程不是一个麻烦体质的人,相反,他会利用自己的经验,极力的去避开一些麻烦事,但事情就是这么邪门,当初带黄大志来参加药交会时,一路上就遇到不少麻烦事,现在带陈多喜出门,又遇到麻烦事了! 陈多喜听了这话,简直欲哭无泪了,他……他也没真想跑遍全国啊,只是随口说说嘛,还能不让人有梦想了? 不过,经过几天前的那一架,陈多喜已经有些打退堂鼓了。 现在得知可能又遇到麻烦了,陈多喜当即紧张不已,他已经去拿铁棍了,铁棍入手,带给他一丝冰凉,同时也带给他一些底气。 高明程看他们兄弟都紧张了,于是说道:“先不着急,我看能不能甩掉他们。” 那辆皮卡车看着挺破旧的,而自己的这辆黄河牌卡车,可是才买了一年多的新车,各方面的性能,都还不错。 知道是他要用车,肖金峰是特意留了一辆好车给他的。 所以高明程还是很有自信的,结果他加速,身后的那辆皮卡居然也加速了! 看着对方破破烂烂的车身,高明程简直想直呼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但是他到底见多识广,很快就猜到那辆皮卡车可能是改装车,也就是换了新的发动机和传动系统。 尽管车身破烂,但只要发动机和传动系统好,车速就能够提上去! 而发动机,在黑市上,还可以买到国外的! 这些汽车零件,也是从香江那边走私到内地的,购买后,就可以在内地重新组装出一辆新车来。 知道无法靠速度甩掉对方,高明程不再犹豫,当即拿出手枪,对身边的陈多喜说道:“你帮我注意方向盘!” 说完,他上半身探出车窗,手持手枪,眯眼瞄准后面那辆皮卡的轮胎! “砰!”的一声,一枪命中,皮卡的左前轮中枪漏气后,车身立即不稳,车内的司机急忙刹车,导致轮胎发出明显的磨擦声。 虽然双方隔着一些距离,但高明程的手枪制作精良,子弹射出后,动能性很好,一枪就把轮胎打爆了。 “砰!砰!砰!” 回敬这一枪的,是好几颗子弹朝高明程射来,但此时他已经回到车内,一脚踩在油门上了。 不是高明程怕事,而是在确定对方有枪,抱着明显的恶意后,就没必要硬抗,毕竟车上还有两个小菜鸡。 双方动枪后,陈家兄弟就吓的脸都白了。 原以为之前那一架,就够吓人的,没想到还有更可怕的! 高明程却神色轻松,因为他从对方射过来的子弹中,判断对方的枪械一般,现在他已经把对方的轮胎打破了,那么对方应该是追不上来了。 果然,猛踩油门一会儿后,再看后视镜,就已经看不到那辆皮卡了。 高明程适当的放慢速度,省的车子太过颠簸了。 危机解除后,高明程想了想,说道:“我家里还有一把鸟铳,你们要是感兴趣,我可以借给你们用。平时没事多练练准头。铅弹你们自己买,打中的猎物也归你们,只要小心使用,别弄坏了就行。” 那三把手枪,高明程是不打算轻易借给别人用,因为杀伤力很大,一旦失误,就有可能闹出人命来。 但他还有一把鸟铳,这把鸟铳,还是一开始高国兵给他的。 鸟铳的质量还行,只不过铅弹太软,打不了大的猎物,且枪身大,携带不方便,对于他来说,与其用鸟铳打猎,不如直接用标枪和飞刀。 也因此,那把鸟铳已经封存很久没用过了。 陈家兄弟听了这话,又是激动,又是紧张。 可能陈多喜真觉得自己运气不好,出门容易遇到事,于是他想了想后,认真的说道:“谢谢明程哥,我一定好好练枪!” 争取能像明程哥一样厉害! 陈多喜如此想着。(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七章:吃肉,我所欲也! 从樟树回到村里时,已是下午了。 这次没有回县里,而是直接回村里,一是把陈家兄弟送回家,二是把家里的蜂蜜装上,等到第二天,他还得去羊城。 这一趟来回就是五天,在路上时,更是有惊无险的度过两次危机,只有陈多福运气不好伤了手腕。 不过五天过去后,伤口已经愈合结痂了。 高明程从房间里找到那把蒙尘的鸟铳,将之递给陈家兄弟,连带着还有一小把子弹,和一些用剩的火药。 “来,我教你们用枪,等你们身体状态恢复好了,就轮流多练练,到时候找个东西做靶子,对着靶子射击,等到射准了后,就可以拿着鸟铳进山打鸟了。”高明程把陈家兄弟叫到身边来,和他们说着鸟铳的用法,然后又给示范了几遍。 比起手枪,鸟铳在使用时,是比较复杂的。每发射一次,要经过装发射药、用搠杖捣实药、装铅子、捣实铅子、开火门、下点火药、闭火门等一系列繁杂的动作。 陈家比较穷,陈多福兄弟两个之前根本没碰过鸟铳,虽然看别人开过枪,但那也只是远远地看过而已。 现在高明程给他们演示时,只觉得眼花缭乱,根本看不过来。 高明程没办法,只能放慢速度,并且让他们自己上手来做,只有自己上手了,才能记忆深刻。 等把陈家兄弟教会后,刘婶子已经笑吟吟的过来喊他们去家里吃饭了。 今天吃的比平时稍微早点,这是怕他们一路开车回来会饿。 桌上的菜色还算丰富,关键是家里的味道就是不一样,能让人多吃两碗饭! 都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音,一地有一地的风土人情和吃食习惯,哪怕是同一个县城,不同的村子,也有不同的习俗。 吃了晚饭后,高明程没有久留,领着两狗回到自家去休息,把空间留给陈家人,想必他们肯定有很多话要说。 的确,他一走,陈多喜就绘声绘色的说起了一路的所见所闻,又得意的说高明程愿意借鸟铳给他们用,还愿意教他们开拖拉机。 这些话的信息量太大,陈大松和刘婶子听的一愣一愣的,心情也随着陈多喜的讲述而上下起伏着。 最后,陈大松盯着陈多喜,严肃的说道:“多喜,你以后就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别乱跑!我看明程说的对,他跑车那么多回都好好的,一带你出门,运气就坏了!” 刘婶子更迷信了,也害怕陈多喜在外面瞎跑会出事,于是也跟着劝陈多喜别乱跑。 陈多喜简直欲哭无泪了。 难道他的运气真这么差? 不过说起来,去樟树的路上,是他说想学开车的,而高明程也仗义,直接就让他上手了。 正是因为他和哥哥学着开车,才让人误会车子坏了跑不动了,于是跑过来打劫。 所以说,第一回拦路打劫,没准还真是他的错。 不过回来时的遭遇,总该和他无关了吧?分明是有人盯上高明程买下的那些货了! 陈多喜这么想着,但也不敢说出来,因为他知道,就算他这么说,他爸也不信了。 他爸就信明程哥! 好吧,他也信明程哥。 那没毛病了。 “哦,爸妈,明程哥还说可以给我们预支工资,到时候不管是哥结婚还是我们家建房,钱不够的话,他都可以先给我们用。” 陈多喜突然想起这事了,连忙说了出来,又对陈多福挤眉弄眼的,打趣的说道:“哥,你想娶老婆不?” 陈多福有些害羞,但到底是哥哥,还是能够镇压下弟弟的,于是一个眼神过去,示意陈多喜闭嘴。 倒是陈大松和刘婶子大喜过望,原本他们就纠结的很。 先建房吧,陈多福就得再等等才能够结婚了,先结婚吧,又怕女方嫌他们家的房子不好。 到时候看中的女方不愿意嫁,愿意嫁的,自己又未必看得中。 现在,高明程的一句话,就解决他们家的难题了。 陈大松踌躇满志的说道:“那行,多福,我明天就联系媒人,让她过几天带你去女方家坐坐,你们年轻人说说话,培养培养感情。” “现在已经十月下旬了,今年肯定没法建房,你跟女方说清楚,就说等明年开春忙完地里的活了,我们家就会建新房!” “既然决定建房子了,那么以后有空,就要多捡一些柴火存着,到时候烧砖时,要用很多柴的。我们家四口人,分到了四股山,山里长的都是松树、樟树、映山红、棕树、黄栀子等树,到时候把松树和樟树都砍了,树干卖钱,树枝和树兜就留着烧火用。” 刘婶子也笑着说道:“我们住在这里,虽然偏了点,但捡柴火也方便些,老村那边的人,经常为捡柴火的事情吵架呢。今年高富贵家已经开始烧砖了,他们家人口多,分到的山头也多,不过现在基本都砍掉了,听说已经烧了三四千块砖了。” 提起烧砖的事情,陈大松想了想,又说道:“我们家人口不多,我和多福又还得给明程做事,不能耽搁了明程的事,所以烧砖时,还是得请几个人帮着挖土和做砖才行。” 到明年时,陈多喜估计都要帮高明程做事,也要拿一份工资了,到时候自家人手的确是不足。 但要请人来做事,刘婶子又心疼钱。 于是说道:“不用请人,我喊我几个兄弟来帮忙做几天事就行。” 与其把钱给别人赚了,她更愿意把钱给自己的娘家人赚了,再说了,建房可是扬眉吐气的事,把娘家人喊来帮忙,也是一种炫耀。 在陈家商量的如火如荼时,高明程已经洗过澡,盘腿坐在床上,开始打坐了。 一夜未睡,醒来后,高明程的精神却格外的好,通体舒畅。 他起身换了衣服,大步走到庭院里。 家里的三狗都被他的动静惊醒,纷纷半抬着狗头看着他,在三狗的注视下,高明程练了一套拳。 待到满身汗水时,公鸡破晓,东方鱼白。 “黑虎,精灵,走,给你们打伙食去!”高明程吆喝一声,本来趴在狗窝的黑虎和精灵立即站了起来,精神抖擞的跟上。 主人回来了,又有肉吃了! 被两个小黑团子包围的大黄没有动弹,但从眼中也能看出喜悦来。 吃肉,我所欲也!(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八章:顺水人情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兔子被人吃。 天色大亮时,高明程已经提着五只兔子下山了。 他自个儿早饭还没吃呢,就先给家里的三条狗给安排上了,剥皮后,先把内脏丢给三狗吃,然后再剁碎,方便狗咬碎吞下。 正忙活,陈多福端了一大碗的稀粥过来了,他把稀粥递给高明程,说道:“明程,我妈问你要不要吃面条,她怕你一碗粥不够吃,半路饿着了。” 面条放久了就容易坨,所以刘婶子打算问过后再煮。 高明程也不客气,一边接过那碗粥,一边说道:“要,打两个荷包蛋,再放点兔子内脏和青菜进去。” “多福,你拿一只兔子去,再从蛋托里拿两个鸡蛋。”高明程说完后,就大口大口的吃起粥来。 他起来后,又是打拳,又是进山打兔子,忙活到现在,的确饿的慌了。 陈多福知道高明程的脾气,当即拿了两个鸡蛋和一只兔子回家去了,让高明程等会儿自己过来吃面条。 高明程三两下,就把一碗粥吃完了,把碗筷直接放在地上,然后继续处理兔子。 剥皮剁碎后,这些就是家里三条狗的伙食了。 忙完这些,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他就拿着空碗筷,来到陈多福家。 桌子上,已经摆着一汤碗的面条了,正冒着热气。 “明程来了,面条刚出锅,快吃吧。”刘婶子笑着说道。 前几天陈家兄弟跟着高明程出门跑了一趟,都额外拿到费用了,今天给高明程准备早餐,又得到一只兔子,这让刘婶子如何不高兴? 满满一汤碗的面条,里面放了两个荷包蛋,兔子的心肝,以及一些时令蔬菜,看上去格外的美味。 高明程拿起筷子就吃,吃完这一碗面条后,肚子才总算是饱了。 “我等下就要出门了,家里的活还得你们多上心照看。”高明程对陈大松说道。 陈大松连连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会把该做的事都做好的。 当高明程上车时,时间也才八点钟。 发动机一响,车轮朝前行驶而去,惊动了栖息在路边树枝上的麻雀们,麻雀扑腾着翅膀,纷纷离去,待到可疑的噪声消失后,又重新飞回树枝。 不过这会儿的麻雀最不安分,等到晒谷场的稻谷都铺开晾晒了,它们就会去偷食。 黑虎和精灵也跟着卡车跑了一阵子,等跑到兴安岭那儿后,它们就停下,然后又返回了牛尾岭。 两狗的智商不低,知道追不上去,也知道自己还有别的任务要做,再说了,家里还有一盆新鲜的兔肉等着它们去吃呢。 高明程独自一人上路,除了偶尔会觉得有些孤单外,其实也挺不错的,并且因为之前险些被人拿枪抢劫了,因此这次他带了两把枪出门,还特意多带了些子弹。 这一车货,能值三万多块,在万元户还比较少见的年代里,这可是一笔大钱了。 等一车货顺利抵达羊城,他至少能赚一万多的差价,再加上蜂蜜是没有本钱的,这部份又有三四千的进账。 如此丰厚的利润,自然得小心谨慎了。 这一路上,高明程都没有找旅店休息,吃过饭后,就回到车里,准备在车上过夜。 和他一块儿在车上过夜的,还有一个司机,司机是四川人,操着一口川普,和高明程不同的是,他并非一个人,而是三个人同行的,一路上他们轮流守夜,另外两个人就可以睡在旅馆。 似这种三个人一起出门的,大多是厂里的人,两个司机,一个领导的配置。 司机负责轮流开车,那个领导就负责在遇到麻烦事时,出面交涉,以及到地方后的货物交接。 拦路抢劫的人,有些穷凶极恶,有些只要点小利,若是遇到后者,就该领导出面,先递烟,再拉近关系,最后讨价还价给点好处,对方就把路给让开了。 当然了,要是遇到前者,那三个人都讨不到好,人被打,货被抢,回厂还要挨批评! 也许同是司机,再加上高明程听得懂四川话,还能够简单的说几句,因此两人聊的还蛮痛快的。 得知他们也是要去羊城,并且已经在路上开了五天的车了,高明程不由得有些感慨。 这年头,出门难啊! 有人说说话,也能够缓解一下精神上的疲乏,等到九点左右,该说的也说的差不多了,于是各自回到车里,准备休息了。 高明程环车绕了一圈,又观察了一下附近的情况,然后寻个偏僻的地方解决一下生理问题,最后才上车休息。 十月下旬的天气,逐渐冷了,但高明程扛得住,盖着一件军大衣,就能睡的香喷喷了。 军大衣是用纯棉花填充的,虽然重点,但是暖和,能穿能盖的,比新兴流行的羽绒服方便实用很多。 对于不差钱的高明程来说,他没穿过羽绒服,因为不是买不起,而是军大衣更有性价比! 这一夜还算安稳,并没有出什么幺蛾子。 早上醒来后,高明程还有精神打一套拳。 “好!好拳法!”在高明程收功时,一个响亮的声音响起,紧接着,一个领导模样的人上前给高明程递烟。 “小兄弟,你这身手好啊,难怪敢一个人上路。”那领导模样的人操着一口川普,高明程立即看向旁边的大货车。 昨晚一起聊天的司机已经醒来了,注意到高明程看过去的眼神,当即喊了声:“王主任。” 高明程了然,看来他们是一伙的。 面对递过来的烟,高明程摆手拒绝,这辈子他已经戒烟了,就算是上辈子,不认识的人递过来的烟,他一般也是不抽的。 因为谁知道那烟里面有没有夹带私货? 所以行走江湖,就要小心谨慎。 “我不抽烟,谢谢了。” 那王主任一愣,没想到还有人不抽烟。 但他也不泄气,干脆从兜里拿了一整包烟出来,将之递给高明程,说道:“这是我们厂里生产的烟,味道很好的,你不抽,也带去给你的家人抽吧!” 高明程接过烟,只见上面写着九寨沟三个字,中间位置还有一幅九寨沟的风景图。 在运输不发达的今天,除了少数风靡全国的烟外,大部分人都是抽本省的烟,而这些烟的名字也很有特色,有些用地名、有些用地方景色,有些是根据政治、文化和历史来命名的。 比如这包九寨沟,就是用四川的风景名胜区命名的。 高明程看到这充满时代气息的烟盒包装设计,忍不住收下这包烟了,不过他准备给钱。 见他拿钱出来,王主任连忙摆手,说道:“这是我送给小兄弟你的,咱们就当交个朋友!” 昨晚和高明程聊过的那个司机,当即说道:“王主任,这位小兄弟叫高明程,他也是去羊城的,我们可以和他一块儿上路。” 王主任眼睛一亮,他交好高明程,为的就是这个啊! 既然顺路,那就更好了。 他看高明程的拳法是真功夫,这路上要是遇到什么事,有高明程出面,也能震慑一二。 “明程兄弟,真是好巧啊,这样吧,我请你吃早餐,小马,你也来吃早餐。”王主任热情的邀请高明程一起去吃早餐。 对于这点,高明程没有拒绝,和他们一起上路,对于他来说,也就是顺水人情的事,一路上彼此有个照应也好。 于是大家来到路边的早餐店,准备吃过早餐就出发。 在吃早饭的时候,高明程才知道他们是卷烟厂的人,带着一车的卷烟过来卖,回去时,还得从羊城买一些先进的设备,等换上新设备后,卷烟的生产速度,就能够提升了。 正是为了这批设备,他们才千里迢迢的开车去羊城。 吃过早餐后,一辆黄河牌卡车和一辆老解放牌卡车就一前一后的上路了。 这条路,高明程已经跑熟了,而王主任等人是头一回来,因此他打前阵,王主任他们的车跟在后面。 一路开的好好的,突然前面有一棵大树横栏在马路上。 高明程远远地就看到了,及时把车停下。 不多时,身后那辆车也停下了,王主任把头从车窗探出,满脸紧张之色。 “明程兄弟,这怎么办?” 高明程观察着四周的情况,然后说道:“这条路近一些,再开两个小时,就能到羊城市区了。如果绕路,就还得多花不少时间。” 并且路上也未必安全。 高明程跳下车,招呼一声:“下车吧,我们一起把树挪开。” 王主任等人无奈,只能一起下车。 他们三个人,加上高明程就是四个人,努力一下,还是可以把树挪开的。(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九章:仿若时光旅客 倒在地上的是一棵榕树,榕树有个特点,那就是气根多,同时榕树也是羊城这边常见的树种。 这棵榕树是带跟带土倒下的,初看就像是有龙卷风把树给吹倒的一样。 但细看就知道端倪了。 别的树安然无恙,就这棵树横倒在路口! 似这般连根带土,自然就更重了,一般人根本挪不动,但高明程不是一般人。 在他的带领下,四个人竟然真的把树给挪开了。 小马等人面露惊喜之色,其实这种情况,他们之前已经遇到过了,最后是花钱消灾。 因为他们根本挪不开拦车的树,也不敢和人硬碰硬,只能吃个哑巴亏。 但这回,他们竟然把树挪开了! 只是,把树放在这里拦路的人,自然不会善罢甘休,于是很快就有一伙人冒了出来。 他们穿着普通,也并未拿武器,看似恰好结伴路过的人一样,但他们还未发话,一声枪响,高明程就已经把人给镇住了。 黑洞洞的枪口指着突然冒出来的人群,高明程冷漠的呵斥道:“滚!” 这些伎俩,他两辈子都熟,懒得和他们花时间扯皮。 场面沉默了下来,别说冒出来的人了,就是王主任等人也吓了一跳。 寂静了几秒后,对面其中一人说道:“那个……我们只是路过,想看你们要不要帮忙,既然不要帮忙,那我们就先走了。” 说着,就迅速的散开了。 王主任见人都走了后,立即夸起高明程来。 但高明程没理会他,而是来到车箱的后面。 看到锁头有被人破坏过的痕迹,忍不住骂了句。 “怎么了?”王主任不明所以的问道。 高明程指着锁头说道:“刚才我们搬树时,有人绕到车后准备撬锁偷东西。” 也是他们挪开树的速度快,且高明程当机立断把人给赶走了,这才让撬锁的人知难而退。 人在路上,真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刚才冒出来的那些人,没有直接拿武器,就说明不打算明抢,但高明程等人一旦和他们搭上话,那么负责撬锁的人就有足够的时间把锁撬开,然后从车厢里偷东西。 高明程简单的说了下,王主任等人也是后怕不已。 危机解除后,王主任不愿意在这里久留,就催促着高明程赶紧开车。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倒是比较顺利了。 等进了市区后,王主任等人才彻底松了口气,双方要去的地方不同,因此在路口停车,说了几句话道别。 王主任从包里拿了一条烟出来,将之送给高明程。 之前多亏了高明程,才让他们少损失一笔钱,这个人情,他得记。 他们是厂里的人,不常出远门跑车,但王主任做事圆滑,且出门是有损耗额度的。 见王主任是发自内心给的,高明程也就收下了。 双方分开后,高明程朝着范承耀的仓库开去。 出发前,已经提前通了电话,说明了具体日子抵达,至于具体的时间,那就没法保证了,毕竟一路上可能会遇到很多意外。 但对于高明程来说,这一路还是顺利的。 等他到了仓库后,守在仓库的卸货工就先把货给卸下车,专门放在一个地方,等范承耀过来检查过货物品质后,再上称算钱。 “高先生,已经打电话通知范老板了。”很快,一个负责管理仓库的人对高明程如此说道。 仓库装了电话,方便及时沟通,在大城市,电话的普及率还是比较高的。 大概十分钟后,范承耀就来了,他亲自检查过药材的质量,然后给了定价,再过称算钱,至于蜂蜜也是如此。 范承耀看着一袋子人参,说道:“你这次在药交会上,就没有遇到野山参吗?那个才值钱。” 高明程听到野山参三个字,就忍不住叹气,说道:“遇到了,只是年份高的,轮不到我买,年份低的,也一堆人抢着要。我买下的这些是林下参,已经是品质较好的货了。” 国内规模化种植人参是在七十年代中旬开始的,八十年代初期市场开放后,大量的种植人参进入市场,因为人参的品级不同,尽管同样是种植人参,但价格波动较大,产地统收的价格是30-40元一斤,市场销售价是15-200一斤。 种植的人参又分两种,一种是林下参,属于半种植半野生状态,种植的年份也久一些,这种品相好的,价钱也贵。 还有一种是园参,园参就是完全把人参当菜种了,种植密集,还会施肥,年份也短,因此价钱便宜。 真正能入药的,还是林下参和野山参,其中品相好和年份高的野山参,那是可遇不可求,价钱高到离谱。 高明程拿的这批货,除了生晒参,还有红参,生晒参是挖出来的人参洗干净泥土后,直接晒干保存,红参则是蒸熟后晒干,因为蒸熟后,有淡淡地红色,所以叫红参了。 除此外,还有一种叫做白糖参的人参,这部分人参是用长得不好,或者是在采挖过程中断了的参做成的。 做法就是在表面扎很多小孔,然后把它放在高浓度的糖水里面去泡,然后再晒干,这种就叫白糖参,就是白参。 白参质量不好,又加了糖不好保存,所以高明程就没要这种货。 范承耀也是知道野山参可遇不可求,但在长白山一带,或者在樟树、安国等地,也是能够遇到,就是得提前准备大笔的钱,还得从靠谱的人手里买,否则也有上当的风险。 两人也是老交情了,谈完生意上的事情后,就一起吃了顿饭,又说了说最近市场上的一些消息。 听到那些自己上辈子或经历过,或听说过的事情,高明程心中感慨,在这个一切皆有可能的时代里,有人成为时代的弄潮儿,有人顺势而上,也有人被浪头无情的拍在沙滩上。 城市和乡村,似乎被割裂成两个世界了。 高明程穿梭在城市和小山村之间,有种成为时光旅客的感觉。 和范承耀道别后,高明程便前去服装厂进货,然后找了家靠谱的旅店住下,等到第二天一早,再去肖金峰联络好的地方装货。 这一来一回,便是千里之遥,高明程独自一人开车上路,路边的景色不断的倒退,如时光悄悄地流走。(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章:白捡了个好大儿 高明程回到县里,把卡车停进运输公司的停车位时,已是晚上六点了。 这边的动静引得肖金峰出门查看,当看到高明程抱着一个小男孩下车时,不由得愣住了。 “明程,这孩子是谁的?你还带着一个这么小的孩子跑车?”肖金峰满脸的震惊。 他知道高明程爱带人出门长见识,但这么小的孩子,就没那个必要了吧? 高明程撇嘴,无语的说道:“你当我想?” 正想吐槽几句路上遇到的麻烦事,那孩子已经紧紧的拉着高明程的裤子,可怜巴巴的说道:“爸爸,我饿了。” “爸爸?你儿子啊?”肖金峰这回是真吃惊了。 高明程更是无奈了,他扭了下身体,试图把自己的裤子从那孩子的手里拯救出来,奈何孩子抓的太紧,他又不好强行掰开他的手指。 他看向肖金峰,无奈的说道:“肖大哥,有饭吃吗?” “有啊,正准备吃饭,来,进屋去吃饭吧!”肖金峰热情的把高明程‘父子’带进屋里。 屋里还坐着七八个人,有肖金峰的家里人,也有几个司机。 看到高明程来了,其中一个司机连忙挪动了下,给高明程让出一点位置来。 “叔,婶。晚上好啊,我过来蹭口饭吃。”高明程笑着和肖金峰的爸妈打招呼,又给肖金峰的爸爸递了一包烟过去。 他是不抽烟的,但在去羊城的路上,那个王主任挺客气的,送了他一条烟。 肖金峰的爸爸结过,低头一看,就知道是外地的烟,于是眉开眼笑的谢过了。 桌上有饭菜,也有酒水,酒水分两种,一种是本地蒸出来的米酒,一种是肖金峰自己卖的四特酒。 高明程只喝了半杯米酒解乏,没敢多喝,等下他还得开拖拉机,带着几袋子服装回家去呢。 由于是临时加入,且还带着一个小屁孩,高明程也没敢多吃,吃了一碗饭后,就放下碗筷了,同时叮嘱小屁孩一声:“吃慢点,没人和你抢。” 小男孩抬眼看他,眼睛忽闪个不停,然后小声的说道:“你都吃完了。” 显然,他是想跟上高明程的速度。 高明程抹了抹嘴,这个没法子,他是习惯吃的快了。 “明程,说说你这个儿子是怎么来的吧?”肖金峰起哄说道,他是真好奇。 于是高明程就说了下自己和这个好大儿的孽缘。 过程也简单,无非就是他在半路上找家饭店吃饭,等吃完饭准备开车走人了,突然这个小男孩就跑过来抱住他的腿喊爸爸,还哭的撕心裂肺的。 跟在小男孩身边的还有几个中年男人和妇女,他们自称是孩子的爸妈,说孩子顽皮,要把孩子拉走。 但孩子死死抱着他的腿不放,口口声声喊救命,高明程也看出有问题,于是掏出腰间的匕首,威胁着那伙人离开了。 就这样,高明程喜当爹了。 高明程摸着小男孩的脑袋,说道:“他口音像是吉安一带的,我先养着,等明天后,再去找国兵叔,让国兵叔帮忙找到他的家里人。” 肖金峰点点头,觉得高明程考虑的周到,又哄小男孩开口说话,但小男孩怕生,并不肯说话。 “时间也不早了,我先带他回去休息了。”高明程起身,那小男孩也连忙跟着起身,紧紧的挨着高明程不放手。 高明程从这边拿过自己拖拉机的钥匙,然后把卡车里,属于自己的货卸下来。 “坐到车斗上去。”高明程朝小男孩努力努嘴,示意他坐在拖拉机车斗上。 这回小男孩听话的坐过去,没黏着他了。 晚上的风吹拂在两人的身上,带来丝丝的寒意,不过小男孩靠着一麻袋的衣服,身上又盖着高明程的那件军大衣,并不觉得冷。 他睁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沉默的打量着四周的景色。 高明程一边开车,一边叮嘱道:“等回到家里,你叫我叔叔,别喊我爸爸,要是敢喊我爸爸,我就把你丢垃圾堆去!” 他要是单身,那就随这小屁孩乱叫了,但他可是有老婆有儿子的人! 万一许多美真误会了,生气了,那多不好啊! 小男孩没吭声,高明程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只能加重语气又重述了一遍。 这回,小男孩总算轻轻地哦了声,听声音,还怪委屈的。 说起来,高明程都不知道这小屁孩是聪明还是呆了,被人贩子控制后,他还能当机立断的跑到自己身边求救,但自己救下他后,问他话,他十句只肯回答一句。 高明程有点心塞,只想明天赶紧把人打包丢给警局,让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同志去苦恼吧! 这么一想,心里就有种转移烦恼的痛快感了。 等回到服装店,前面的卷闸门已经拉上了,后门也从里面上锁了,所以高明程得拍门。 “多美、淑芳,我回来了!” “是二哥!”正在水池洗碗的高淑芳惊喜的叫了声,赶紧过去把后门打开。 后门是一扇铁门,里面可以锁,外面也可以锁的那种。 “二哥,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晚?你吃饭了没?要给你煮完面条吃吗?”高淑芳看到二哥回来了,挺高兴的,一连串的问起话来。 等把话都说完后,这才发现高明程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而是带着一个五岁左右的小男孩。 “二哥,他是谁?”高淑芳问道。 这边的动静,也引来其他人的注意,许多美抱着小旭旭走了过来。 “一言难尽,淑芳,你先给我煮碗面条,我先把货搬进店里。”高明程说道,准备先搬货。 冬天的衣服比较占位置,这次一共进了五麻袋的货,拆开袋子后,里面被压实的衣服,都能够冒出来一截! 等把事情都忙活好后,高明程才把事情简单的和大家说了下,这次小男孩没喊高明程爸爸了,因此没让许多美怀疑什么,热心肠的许多美还去找了一套适合他穿的衣服来。 “你身上的衣服又脏又旧,赶紧换上这身新衣服吧。”许多美笑着说道。 但小男孩没接,而是怯生生的看着高明程。 高明程轻拍了下他的脑门,说道:“让你穿就穿!自己会穿吗?” 小男孩虽小,但动手能力不差,三两下就把身上的旧衣服脱下来,然后换上新衣服。 新衣服一穿上,顿时觉得暖和了。 但许多美却皱眉了,对高明程说道:“这孩子也太脏了!得给他洗个澡,里里外外的衣服都得换。” 高明程说道:“你来安排就好。我吃过面条后,还要再把那些货清一清,明天店里就能够卖新款了。” 怎么照顾人,肯定是女人更擅长,因此高明程完全甩手不管了,丝毫不顾小男孩怯生生看着他的小眼神。(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一章:愿天下孩子,永不被拐卖! 当天晚上,小男孩被张金玲从头到尾都给洗了一遍,小男孩全程嘟着嘴,一副委屈的样子,却不敢吭声,等洗完澡,他就立刻跑到高明程的身边,紧紧的黏着他。 高明程上下打量他一眼,发现洗干净后,这小男孩长得还不错,细看之下,觉得这小男孩似乎和自己有那么一丝丝的像。 小旭旭坐在床上玩着玩具,看到一个大哥哥过来后,立即好奇的看了过去,嘴里还啊啊的叫着。 许多美也顺势问起具体的详情来。 高明程却两手一摊,说道:“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情况,之前在路上问他,他也不肯说。” “哎,现在总该说了吧?你叫什么名字?还知道你家在哪里吗?”高明程摸着小男孩的脑袋问道。 这回小男孩总算肯开口说话了,但是一开口就是:“爸爸……” 高明程心脏狂跳,立即丢给他一记警告的眼神。 小男孩抿嘴,怯生生的看着他,过了一会儿,才说道:“我爸爸叫阿来,我妈妈叫荷香。” “那你呢?你叫什么?”高明程问道。 小男孩想了想,才说道:“我叫小王八蛋。” 高明程忍不住想笑,但随即又收敛了笑意,继续问道:“你还记得你是什么时候离开家的?” 小男孩说道:“夏天,有个婶婶,给我一根冰棒吃,然后就把我抱走了。” 许多美闻言,眼眶都要红了,有了孩子后,她就听不得这种事。 以前在村里,基本没听说谁家的孩子会被人拐走,所有的孩子都是漫山遍野的去玩,不到吃饭是不回家的那种。 但自从到了县里做生意,许多美就多多少少听说过一些拐卖儿童的事情了。 显然,眼前这个小男孩就是其中一个受害者。 许多美对小男孩的遭遇感到同情,但高明程想的更多一些。 在被拐卖的儿童中,有些是人贩子偷偷拐走的,但也有一部分是孩子的亲属把孩子贩卖给人贩子的。 比如之前的邓婉婉,就是被她叔叔卖给人贩子的。 这孩子不知道小王八蛋是什么意思,但作为成年人,他自然是懂得的。 他再度摸了摸孩子的脑袋,问道:“你想回家吗?” 小男孩抿嘴,这回不说话了。 接下来,不管高明程和许多美怎么问,他都不肯说了,高明程没辙,只能明天让高国兵问。 还是让专业的人去干专业的事情吧! 晚上睡觉时,小男孩还想黏着高明程,却被高明程不客气的丢出门了,高明程说道:“你要么跟淑芳阿姨睡觉,要么自己一个人睡,选吧?” 最后还是高淑芳把委屈的小男孩领走了。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吃过早饭后,就带着小男孩去了警局,他把情况那么一交待,就把这件事交给高国兵他们烦恼了。 由擅长沟通问话的警员问过话后,就得到更多的信息,但孩子毕竟小,说不来具体的家庭住址,就连爸妈的姓氏都不知道,所以想要找到小男孩的亲人,也不容易。 高明程倒是从第三方的口中,得知为什么小男孩会赖上自己了,原来他和小男孩的爸爸还真有几分像,另外口音也类似,所以小男孩就不管不顾的跑过来抱住他的大腿喊爸爸了。 处理完小男孩的事情,高明程忍不住抱怨了句:“叔,这阵子我运气不好,老遇到事,我最近是不打算出远门了。” 高国兵已经听了高明程在路上遇到的种种事,于是忍不住笑了,说道:“那你是该歇一歇。” 高明程点点头,昨天救下小男孩后不久,卡车的轮胎突然爆胎了,幸好车上有备用的轮胎和工具,不然荒山野岭的,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也因此,他才耽搁了不少时间,等回到县里时,都已经晚上了。 人的运气是起伏不定的,有时候运气好,做什么事都顺,有时候运气不好,就容易遇到麻烦。 在运气不好的时候,就该静下来。 等从警局出来,高明程想了想,又去看望了黄大志。 上回他来看望黄大志时,黄大志只能躺在床上不能动弹,这回黄大志腰间的伤口已经结痂,能下地活动了,只是不能用力的牵扯到伤口。 倒是黄大志的老婆罗丽已经完全恢复好了,看到高明程来了,就说自己明天去店里做事。 高明程自然答应下来。 “罗娟呢?”高明程发现罗丽的妹妹不在这,当即问了句。 罗丽说道:“我已经好了,大志也能下地走动了,就让二妹骑着我的自行车回家去了。这会儿家里一堆活等着人干呢。” 前阵子,已经收割了稻谷,但紧接着还要把稻谷晒干,然后就该送粮站交公粮,剩余的,还得收好,不能让稻谷发霉和遭老鼠啃食了。 忙完这件大事,也还有地里的菜需要浇水施肥等事。 对于村里的人来说,只要勤劳,就一年四季不得闲的。 高明程和黄大志夫妇闲话了几句,就离去了,然后一路来到幼儿园那边。 幼儿园的建筑部分,早已经竣工了,只剩下室内装修,高明程是计划在空白墙壁上,画一些卡通图画,这样会显得更童趣。 只是县城的绘画人才少,所以他又把主意打到李菲的头上,由李菲介绍了几个画功好的美术老师,趁着每周放假时,就到幼儿园这里绘画。 如今幼儿园的一楼,已经充满了童趣,每间教室,都有不同的主题。置身其中,别说孩子了,就连大人,也会被吸引。 高明程颇为满意,但也担心墙壁会返潮,毕竟新修的房子是需要晾一晾的,他摸着墙壁,感觉还是比较干爽,只是还能够闻到一股气味,这说明房子还需要透气更久才能够使用。 但高明程并不着急,之前预计在明年春季招生开业的,但后面发现王秀秀怀孕了,园里就少了一个主力老师,于是他干脆缓一缓再开业,这样对孩子来说也更安全些。 从幼儿园返回店里,许多美看他没有带着那个小男孩回来,立即问起了情况。 得知警方会帮助小男孩找到家人,许多美这才放心。 愿天下孩子,永不被拐卖!(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二章:静极思动 高明程以为把小男孩交给警局,就万事大吉了,但万万没想到,下午时,小宋就亲自把小男孩又给他送回来了。 小宋笑着说道:“这孩子怕生,在我们那呆不住,一个劲的说要找你,高局就干脆让我给你送来了。高局说,他会尽快联系吉安那边,看那边是不是有人丢了孩子,要是情况对的上,就带孩子过去认亲。这段时间,就先让他住在你这。” 人都已经送过来了,高明程能说啥? 无非就是多一副碗筷的事,所以他大方的应下了,让胡茵陈在带小旭旭的同时,也一起带这个小男孩。 只是没有名字,总是不好称呼的。 而小王八蛋这个名字,他也叫不出口。 “这样吧,你叫小土豆吧。”高明程随口给取了个小名,他觉得这孩子小小的,跟个土豆似的。 再说了,土豆是产量大的作物,寓意也挺好的。 “小旭旭,叫土豆哥哥!”高明程逗着小旭旭喊人,但小旭旭只含含糊糊的喊出了锅锅两个字。 “小土豆,这是我儿子小旭旭,以后你就跟他一块儿玩,我要忙着做事,可没空带你。”高明程说道。 小土豆也挺好养活的,基本是高明程说什么就是什么,整个人乖巧的很,就是时不时露出怯怯的神情。 许是他这样的性格,那人贩子才大意,没有看守的很紧,让他找到机会向高明程求助,从而摆脱了未知的命运。 家里多一张嘴吃饭,对于高明程来说,不算什么大事,就连煮饭的高淑芳也没有什么不乐意的,一个小屁孩能吃多少? 就这样,高明程又悠哉的过了几天悠闲日子,等到高明里放假时,还喊高明里开他的拖拉机回村一趟,帮他带鸡蛋和菜来。 有人使唤,他自个儿都不乐意动弹了。 只是静极思动,估摸着油茶籽该采摘了,高明程还是准备回村一趟。 他每年都会摘一两千斤左右的鲜果油茶籽,晒干去壳后,一百斤鲜果能出三十斤的干茶籽,将干茶籽送去榨油作坊,一百斤干茶籽,大约能出二十斤油,如此,他每年都能够弄到一百多斤的茶油。 这些茶油,再配上猪油,就足够他一家老小吃一年了。 高明程要回村干活,而小土豆已经和小旭旭混熟了,并不像一开始那么黏着高明程了,这让高明程松了口气,只是警方那边迟迟没有具体的消息,也没人来把小土豆带走。 高明程和许多美交待几句,然后就装着一车买来的塑料瓶回村了,这些塑料瓶,可以装蜂蜜、装酒、装油,用途很多。 如今已是霜降后的五六天了,而霜降过后,就意味着冬天到来了,早晚更加寒冷,甚至有霜了。 高家村的良田,大部分都是连成一片,整个村子如果从天上俯瞰,就发现村庄和良田是分成两部分的,中间则是一条土路,将之分开。 田里的稻谷早已经收割完毕,但麻雀们依旧能够从这里觅食,当高明程开着拖拉机路过时,惊起大片的麻雀扑腾着翅膀飞起,藏入附近的树枝中。 除了麻雀,地里还有一些鸭子在觅食。 高明程看着那些麻鸭,觉得自己也该安排上了。 于是等回到家中后,他就去寻了刘婶子,问她哪里有卖鸭和鹅的。 上回买鸡仔,就是刘婶子帮忙打听好的。 刘婶子说道:“都这个时候了,怕是没有小鸭子小鹅卖了。” 高明程倒是不急,说道:“没事,你先打听打听,成鸭成鹅也行。也不用买多了,有个十来只就行。” 刘婶子心里有数了,当即说道:“那行,要是遇到了,我就先给你买下。” “好。”高明程点头,又见刘婶子家的屋檐下,堆着十来斤的油茶籽。 于是说道:“婶子,你才摘这么点?是准备卖干茶籽还是卖鲜果?” 刘婶子无奈的说道:“家里的人都忙,实在没空去摘,好摘的地方,早就被村里的人都摘干净了。这几天,大队的茶籽也在摘,军岭的老集,每次都有人在收鲜果和干茶籽。” “我家这点油茶籽,还是我去地里干活时,顺便摘的,只是卖鲜果吧,也不值几个钱。我这几天也没空去赶集,所以先晒干,有空再拿去卖干茶籽。” 高明程了解了下今年的油茶籽行情,然后心中有数了,他把车斗里的塑料瓶卸下,拿着几个袋子就进山去了。 黑虎和精灵早就盼着主人归来了,屁颠屁颠的跟在高明程的身后,唯独母爱泛滥的大黄趴在院子里晒太阳,两个小黑团子则在大黄的身边玩耍着。 高明程摘茶籽有两个地方,一个地方是小富山的山顶。 他在山腰和山脚下种满了果树,却在山顶种了油茶树,因为山顶的位置,也不适合果树生长。 还有一个地方就是深山了。 大山延绵不绝,山中植被众多,野生的油茶树也有不少。 尤其是毗邻大队管理的油茶山头那边,野生的油茶树更多。 从大队那边进山,方便采摘一些,而从牛尾岭这边进山,就得翻过两个山头才行,对于其他人来说,路途太远了。 但对于高明程来说,也就一般般啦! 低矮些的油茶树,只需要伸手采摘,而高些的油茶树,则需要爬上去摘的,一天下来,从头到脚都是灰尘和汗水。 高明程足足忙活了三天,才把能摘的油茶籽都摘了下来,今年风调雨顺,山里的油茶籽结果很多,鲜果都挺大的,他估摸着今年摘了两千多斤的鲜果。 但把鲜果摘下来,事情才刚刚开始呢,接下来还得晾晒,等鲜果裂开后,再把里面的茶籽弄出来。 不过这事不急,得等鲜果裂开后,才有的忙。 趁着短暂的闲暇,高明程来到老村那边,打算看望一下细奶奶和奶奶。 只是他过去时,却发现有户人家披麻戴孝的在办丧事。 高明程一愣,这几天他早出晚归,天天呆在山里干活,也没人过来通知他一声,因此都不知道有人老了。 找人问了下,才知道是二房的一个老奶奶没了,这人和高奶奶关系较好,因此高明程就看到自己的奶奶满脸的难过之色,似乎感触很深。(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三章:双标 人在年轻时,不知道生命的可贵,有人争强斗狠,有人气愤之下喝农药自杀。 但等到年岁渐老,却害怕死亡的到来,若是见到同龄人去世,心中必定伤感不已。 人是昨天清早才发现没了的,算是寿终正寝,只是去世前,已经缠绵病榻一阵子了。 高明程既然知道了,肯定要上个礼,然后询问是否需要自己帮忙。 得到的答案自然是不需要,高明程是大房的小辈,办丧事的是二房的,且请了白事司仪操办,高明程到这边时,一群人正在院子里搭灵棚。 灵棚搭好后,就会有亲友前来吊唁,这个时候就需要准备饭菜待客了,而请的大厨就是高远见。 高远见已经定下菜单,由办丧事的人家前去准备东西,除了要花钱买肉外,其余的菜基本都是自家地里有的,如果自家没有种,那就同村里其他人买些也是可以的。 买菜置办酒席的这笔花销不会很大,整个丧事最花钱的,还是在破土、置办棺材、请八仙抬棺等事上。 高远见会蒸酒,因此酒席上的酒水,也由他供应。 高明程看到他爸在用石头和泥巴垒灶,于是也上前搭了把手。 高远见看了他一眼,低头继续做事,等灶垒好后,高远见才说道:“你大妈这几天也有些不舒服,等下你去看看她。” “好。”高明程一口应下,这个大妈不是亲的,而是高远见堂哥的老婆,也就是高明程的堂伯母,但这边是喊大妈的。 见这边做事的人挺多的,的确用不着他帮忙,于是高明程就去大妈家坐坐。 不过在去大妈家前,高明程先去了趟细奶奶家,从细奶奶家借了二十个鸡蛋。 家中长辈不舒服,小辈登门去看望的话,自然不能空着手,高明程又不想再回牛尾岭那边去拿,所以干脆从细奶奶这里借,到时候再还给细奶奶。 许是不受父母喜爱,高明程和这些亲戚们的相处也很一般,他拿着二十个鸡蛋登门后,先是嘘寒问暖一阵子,然后就有点相顾无言了。 但从这里又听到一个消息,大妈的小儿子今年也要结婚了,日子定在腊月二十六,喊高明程到时来吃喜酒。 这是喜事,高明程自然答应了。 出了大妈家的门,高明程听着不远处传来的哀乐,又想着大妈的儿子要结婚的事,心中不由得感慨万分。 社会是由无数个人组成的,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 高明程在村里又多待了几天,等到亡者下葬后,茶籽也都去壳晒好,高明程就准备去县里了。 至于晒干的茶籽,可以现在就拿去榨油坊榨出茶油来,但最好是在通风干燥处收藏一两个月,复晒一两天后再送去榨油,因为这样茶籽含油率最高,油质也好。 之前高明程也不知道这些小窍门,他是在榨油的次数多了,又和很多人聊过后,才发现不同的时间去榨油,出油率是不同的。 在去县里的那天早上,高明程凌晨四点就起床了,他准备领着两狗进山去打一头野猪。 天气渐冷,吃不完的野猪肉,这会儿可以做成风吹肉了。 最近是上弦月,因此下半夜时,天空上看不到月亮,只能看到少数的星辰闪烁着微弱的光芒。 四周一片漆黑,大山如巨兽蟠踞,山风呼啸,就如巨兽的呼吸,带给人丝丝压迫,警告着人们要远离这里。 高明程手持标枪,身形轻快的登山,黑虎和精灵也不受光线的影响,循着野猪留下的气味上山而去。 一人两狗的体力都很好,竟只花了半个小时,就翻了一座小山了,路过一处山间水沟时,高明程不由得放慢了速度,这种水沟,就是山中野兽经常过来饮水的地方。 不过现在这处水沟显得格外的寂静,显然还没有动物光临。 越过水沟,继续登山而去。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这话说的很对,这边的大山人迹罕至,因此走的人少,自然就没有路! 高明程跟着两狗,又是爬坡,又是涉水,时不时还要用手中的标枪将茂盛的植被挡开,给自己让出一条路来。 他身上穿的是一件旧外套,尽管他很小心了,偶尔也会被树枝划破,也幸好是薄棉外套,哪怕破了,里面的棉花也不容易散开,若是穿一件羽绒服,只要破个口子,里面的羽绒就会跑掉,一件羽绒服也就毁了。 又过了十多分钟,高明程总算有发现了! 在一处山坡,有几坨新鲜的野猪粪便!并且地上还有野猪留下的脚印! 不只是高明程精神振奋了不少,黑虎和精灵也跟打了鸡血似的,迅速的朝着野猪留下气味的方向跑去。 在前面的不远处,有一小群野猪散落在林子里,它们大多用鼻子和嘴巴拱着泥巴,把土里的根茎拱出来,然后吃掉。 高明程注意到一头野猪在拱土时,从土里跑出一些虫子,其中还有一条巴掌大的四脚蛇。 四脚蛇钻出土壤,就想逃命,却是来不及了,被那头野猪一口吞食掉了。 野猪是杂食性动物,基本上什么都吃,别说四脚蛇了,就连毒蛇,野猪也照吃不误,在冬天缺少食物时,野猪还会利用它们发达的嗅觉去找到在洞里冬眠的蛇,一旦找到,那可真是一口一条蛇,毕竟是难得的美味佳肴。 看到野猪吃四脚蛇,高明程还挺淡定的,但注意到野猪在拱的是茯苓时,他就不淡定了! 这片茯苓是野生的,高明程每年秋季采挖时,并不会把山里所有的野生茯苓都采挖出来,还得留一些做种,等明年春季时,还要用来种茯苓的。 可现在他没舍得采挖的茯苓,却成了野猪们的食物! “黑虎,精灵,上!”高明程拍了拍两狗的狗头,小声命令道。 其实他躲在暗处,偷偷地投掷标枪,命中率更高,但这样,黑虎和精灵就得不到训练了。 黑虎和精灵胆子也大,当即如火箭般冲了出去。 只是两狗的威慑力不大,这群野猪以公猪居多,见两狗冲了过来,竟是丝毫不惧,还朝着两狗撞来。 “汪汪。”黑虎和精灵当即叫了起来,在短暂的慌乱过后,两狗默契的朝一头小猪咬去。 在动物世界中,向来是弱肉强食,哪怕是狮子在狩猎时,也不会直接对最凶猛的雄性下手,而是会挑老弱病残幼下手。 那头小猪应该是今年春季出生的,正是肉嫩好吃的时候,高明程也对这头猎物很满意,可惜今天遇到的公野猪太猛,黑虎和精灵刚咬住小猪,就被一头公猪给撞开了。 论冲撞力,两狗自然是比不赢公猪的,因此只能节节败退。 眼看黑虎和精灵落入下风了,躲在暗处的高明程悄悄地下黑手了! “嗖”地一声,一把标枪携带着破空之音,迅猛的朝其中一头凶猛的公猪刺去。 以高明程的力道和准头,枪头直接刺入那头野猪的眼眶,直入脑髓中,几乎是一枪毙命,那头野猪抽搐着倒下,渐渐没了呼吸。 这突如其来的杀机,终于把其他公猪吓退了,当即拔腿就跑,但黑虎和精灵却想趁机挽回之前的颓势,继续朝着那头小猪追去。 当黑虎一跃而起,咬中小猪的脖颈时,精灵也终于赶到,一口咬在小猪的后腿,准确的说,是菊花。 菊花肉嫩,精灵锋利的牙齿咬在上面,立即咬破了皮,精灵尝到猎物的鲜血,越发兴奋的撕咬起来。 小猪的菊花严重受损,疼的它倒地挣扎,嘴里发出哀嚎,奈何脖颈还被黑虎咬着不放口,竟是挣扎不脱。 高明程看到精灵的战绩,都忍不住菊花一紧。 这头小猪的命运,在这一刻,已经注定了。 精灵虽然不会掏肛,但小猪的菊花已经被它咬的不成样子了,再加上黑虎还咬着小猪的脖子呢。 局面僵持了几分钟,最终以小猪的死亡而告终。 “汪汪!”浴血的黑虎和精灵兴奋的朝高明程叫着,似乎在邀功。 “干得不错!”高明程夸赞着,决定多给两狗留一些肉吃。 他走上前,将标枪拔了出来,然后将这头公野猪抬起,估摸了重量后,高明程就决定在原地放血和开膛破肚了。 因为高明程估摸着这头公野猪,大概有个四百多斤,是他打过的最重的一头野猪了。 至于那头小猪,撑死就一百斤出头了。 但两者合起来,有五百多斤。他虽然能够扛得起,但也没必要那么拼。 如果在原地放血和开膛破肚,那么至少得轻不少。 虽然决定就地处理,但高明程还是先把野猪挪到附近的水沟边上,这里地势平坦些,且有水,方便清洗。 高明程先处理这头大的公野猪,先放血,再开膛破肚,刀子划开后,里面热乎乎的,还冒着热气。 高明程先是切了两块五花肉,给黑虎和精灵各丢了一块。 两狗立即半趴在地上吃了起来。 瞧它们吃的津津有味,高明程的肚子都饿的咕咕作响了。 只是看着手中的生肉,想了想,还是没吃。 他们这边没有吃生肉生鱼的习惯,上辈子高明程赶过时髦,去吃了生鱼片,但不管是三文鱼,还是金枪鱼,只要是生的,他都接受不了,总觉得味道很古怪。 罢了,忍饥挨饿也是一种修炼! 自我洗脑一番,高明程继续干活。 猪全身都是宝,除了猪粪不能吃外,其余的内脏也都能吃。因此高明程取出猪肚、猪小肠、猪大肠这部分内脏,顺便再把菊花也切掉一块。 猪肚自然是不会丢的,野猪肚很好吃,并且据说还有药效,至于大小肠,他想了想,也没丢,就顺着水沟把里面的脏东西清洗了一下,然后丢进随身携带的蛇皮袋里。 大猪如此处理,小猪也是如此,等他都清理完后,天色也渐亮了。 东方鱼白,天地霜起。 高明程一边肩膀扛着野公猪,一只手臂夹着那头小猪,空着的手则拿着标枪和蛇皮袋。 于山间白雾之中,负重的高明程一步步朝着山脚下走去,黑虎和精灵已经吃饱喝足了,一路上甚至有闲心去追刺猬和兔子玩,可把高明程给羡慕的。 男人啊,你的名字叫做责任! 负责任的高明程只能暗暗咬牙,大步大步的走着。他在脑海中想着许多美和高淑芳等人看到他打到的野猪,然后对他一顿夸赞,身上顿时更有力气了。 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高明程进山时,轻轻松松,下山时,却负重近五百斤,足足花费一个多小时,才走下山。 好在在鸡舍守夜的陈大松第一个发现情况,当即丢下手中的活计,朝着高明程这边跑来。 “明程,你这打的野猪也太大了吧!哎呦,还打了两头!”陈大松满脸的震惊,随即上前接过高明程手中的蛇皮袋和标枪。 这两样东西,对于他来说,就有些沉手了。 高明程将野猪轻轻地丢在地上,对陈大松说道:“叔,喊人来帮忙做事吧,还是老规矩。” 陈大松点头应下,飞快的朝家里跑去。 他要去把自家人和张成远他们都喊来做事,两头野猪,够忙活的了! 回到家后,高明程总算松了口气,但肚子也越发饿了,这会儿他并不想吃稀粥,也不打算煮面条,而是想吃烧烤。 心动不如行动,他当即割了几块野猪肉下来,又把公野猪的一对猪腰子割了下来,去掉猪腰子中间那块骚肉,再切花刀用盐腌制后,他才去洗铁签子,这铁签子是他特意买的,用来烤肉更方便。 在他忙着准备烧烤大餐时,处理野猪肉的小分队已经抵达,第一批抵达的就是刘婶子领着她的两个儿子,慢半拍的则是张成远和许多玉,许多玉还带着小石头来。 “明程哥,你这是在干啥?”陈多喜好奇的看着高明程引火的动作。 高明程大方的说道:“准备烤点肉吃,你们想吃的话也行,自己切点,拿盐腌好就来烤。” 陈多喜眼中闪过一丝喜色,正要答应,就被刘婶子轻喝了句:“愣着干啥,赶紧干活!” 转过头,刘婶子又温言细语的对高明程说道:“家里煮了粥,这烤肉肯定还要一会儿,你先吃碗粥垫垫肚子吧。” 这双标,令陈多喜呲牙咧嘴的,却也不敢多说什么,乖乖地去干活了。(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四章:这题我会 在等肉烤熟的间隙,高明程先吃了一碗稀粥垫肚子,没那么饿之后,烤肉就可以慢慢来了。 家里没什么调料,只能用盐腌制,再撒点辣椒粉,烤熟后,热腾腾的,香喷喷的,口感还不错。 当然了,如果仔细品尝,就会发现公野猪的肉是有点骚臭味的,于是他又从小猪身上切了几块肉下来。 高明程是个大方的人,因此他切了不少肉腌制,至少每人得有个一两串。 “石头,给你吃猪腰子,这个嫩!”其他人都在干活,高明程的饭搭子就是小石头了。 小石头坐在小板凳上,拿着一串烤五花肉,吃的满嘴流油,等高明程递给他烤猪腰后,立即接过,又开始大口大口的吃着。 别看他人小,吃起东西来,可不含糊。 许多玉平时煮饭晚,吃的也简单,一餐就一个菜,一盘子辣椒炒豆豉,能吃一天。 小石头的待遇好点,时不时能有个蒸蛋吃,但也就这样了,因此他馋肉的很。 “好不好吃?”高明程看他一脸馋相,就笑着逗他。 “好吃!”小石头已经口齿清晰了,说完这两个字,又接着吃了起来,但即使再馋,吃了两串肉和一个烤猪腰后,小石头就饱的打嗝了。 “哈哈,不准吃了啊,不然不消化了。”高明程不肯再给小石头烤肉了,喊他一边去玩。 小石头已经吃饱了,就乖乖到跑到大人那边,去看他们收拾野猪。 高明程接着一边烤肉一边吃,等他吃饱了后,又烤了几串,然后喊陈大松他们过来吃。 “一人吃一串吧,尝尝味,歇一歇再干活。”高明程喊着大家过来吃,起初大家还客气,等许多玉第一个来吃后,其他人材陆陆续续吃起来。 趁着他们吃烤肉的时候,高明程就把猪骨卸下来,堆放在一边,然后又切了两块好肉,这些是准备送给细奶奶和高奶奶的。 烤肉的火堆还燃着,于是高明程把猪脚、猪头、猪尾巴斩断,提着这些东西丢到火堆上,火苗一接触到油脂和猪毛,立即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同时还有一股臭味弥漫开来。 足足忙活了一个小时,一群人才把野猪收拾的差不多了。 高明程没有把两头野猪肉都带到县里去,而是留了一百斤左右,他将肉切成长条状,每条肉大约两斤,放进缸里用盐抹上,腌制三天后,再拿出来晾晒风干。 “多福,三天后,你帮我把这些肉拿出来挂在屋檐下。”高明程对陈多福说道。 陈多福当即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除了腌的咸肉,高明程还给三条狗留了不少肉,留的都是大野猪的肉,这个肉腥臭些,肉质也粗糙,人吃的话,口感没有那么好。 至于陈大松家和张成远家,那还是老规矩,各自分一些猪下水和猪骨,不过许多玉提出想吃猪肝,于是高明程就切了一斤猪肝给她。 想了想,也给陈家一斤猪肝,另外细奶奶和高奶奶也给安排上了。 猪肝补血,偶尔吃,对身体还不错,但不能经常吃,因为肝是排毒的。 把要带去县里的东西都搬上车斗后,高明程就准备走人,这次走了,短时间内就不打算回来了,至于回来拿鸡蛋拿菜什么的,就让高明里来干。 临走前,高明程对张成远说道:“哥,给我种点生菜吧,那个包烤肉吃最好了。” 生菜一年四季都可以种,就是冬天长得慢点而已。 这阵子天气还行,利于种子萌芽,长好的生菜,刚好可以过年时吃。 “哎。”张成远应下,琢磨着自家没有生菜种子,得去军岭的合作社买些回来。 把事情都交代好,高明程开着拖拉机一路朝着老村而去,而陈大松家和张成远家的人,也各自忙碌开来。 日头已经高高挂起,羊圈里的羊群早就饿的咩咩叫了,于是张成远赶紧把羊牵了出去。 山羊们一出羊圈这个樊笼,那可真是欢快的很,一面咩咩叫,一面低头啃食着嫩草嫩叶。 比起它们的好胃口,那头疑似得了胆结石的老黄牛就显得懒洋洋的,美味的青草递到它的面前,它都爱吃不吃,时不时还会暴躁的嚎叫。 在太阳的照射下,满树的橘子已经逐渐泛黄,努力积累着糖分,让橘子的风味变得更好。 距离橘子采收售卖,倒计时半个月。 高明程开着拖拉机,迎风而去,途径老村时,自然要给亲友送肉,然后一路来到兴安岭。 天气渐冷,羊城那边的高档服装已经安排上了,本地的中档服装也得安排上,因此这次回去,他得从高守旺这里拿货走。 “守旺叔,哪,这些肉和排骨送你的。”高明程提着一块肉和两根排骨,笑着将之递给高守旺。 高守旺的眼睛朝车斗里看了眼,夸赞着:“明程,你又弄到野猪了?真厉害啊,村里这么多人,都没几个敢进山弄野猪了。高富强几兄弟倒是有枪,但是最近天天忙着烧砖呢。” “他们家也不错,明年开春就能够建房子了。” “他那是鸟铳,想弄野猪的话,还是差点。叔,我要的货都准备好了吧?”高明程说道。 “早就准备好了,我给你搬过来!”高守旺撸起袖子,就准备去仓库搬货,高明程自然不会让他一个人搬,两人一人搬一袋子,把两袋子货竖着放在车斗上。 “明程啊,这平常村里就你能时不时打到野猪,但等过年时,那可就说不定了!哈哈。”高守旺说着,自己先笑了起来。 他倒也不是谜语人,紧接着说道:“我收到我儿子的信了,今年过年时,他们都能够回家探亲!等到时候,喊他们也进山去打头野猪,让我也炫耀炫耀。” “恭喜守旺叔啊!我记得他们有两年没有回来探亲了吧?”高明程说道,又回想了下前世的事,可惜那会儿他和高守旺家关系很一般,一些详情根本就不知道。 高守旺连连点头,感慨的说道:“是有两年没有回来了!他们离的远,任务又重,实在没有假期回来,不然这来回一趟,光路上,就要花费好几天了!” “明程,到时候我喊你来家里一起吃个饭,你们年轻人,肯定有话聊。”高守旺笑呵呵的邀请着,高明程自然一口应下,只要他愿意,那自然是有话题聊的。 又和高守旺聊了聊近况,得知高守旺没有让人赊账,这才放心。 今年三角债的问题严重,导致经济下行,但受影响的,还是大企业,像他们这种做小生意的,影响不算特别大。 要带的东西都齐全了,高明程就开着他的拖拉机,一路朝县里而去。 这次回村忙活,又是七八天,这让高明程颇为想念老婆孩子,等回到服装店,见到许多美和小旭旭后,他没法当着众人的面抱老婆撒狗粮,但抱儿子,那可是天经地义的事了。 “小旭旭,想爸爸没?”高明程吧唧几下,亲了亲小旭旭的脸蛋,只是他几天没有刮胡须,胡须刺痛了小旭旭,于是小旭旭伸出手,撑着他的下巴,不让他亲。 “明程,谁让你不刮胡须的!”许多美在一旁笑着,小旭旭的皮肤嫩,都被胡须给扎红了。 不过父子亲情,不是胡须能够破坏的,小旭旭依旧赖在高明程的怀里,用手捏着高明程的脸蛋玩,玩着玩着,自己凑上去亲了高明程一口,结果流了他满脸的口水。 这小孩的口水也太泛滥了! 高明程内心吐槽着,但也不嫌弃自家儿子的口水,伸手一抹,就当没这事了。 环顾四周,没看到小土豆,于是就问起小土豆来。 许多美说道:“昨天上午,宋警官就把小土豆接走了,说是联系了吉安那边,找到了小土豆的父母,所以要带小土豆过去认亲。” “你没有回来,小土豆挺抗拒的,不愿意走,后来好不容易才把他哄着走了。哎,希望他能够顺利找到他的父母吧。” 养了几天,许多美都对小土豆生出一丝感情了,有些舍不得,但也知道能够找到亲生父母,对孩子才好。 高明程得知小土豆已经走了,也有一些感慨。 但人生路上就是这样,一路会遇到很多人和事。能顺手帮助一些人,让他们坎坷的人生路好走一些,就是一个善举了。 许多美又说道:“对了,明程,三天前,我们县也有孩子被拐走了!农民街那儿有家做五金生意的,那男人去外地进货了,女的在家里带孩子做生意,结果就一个买菜的时间,回来后,孩子就不见了!” “报了警,但目前也没有什么消息,只猜测是被两个中年男人给趁机抱走的。出了这事,我都不敢让胡婶子带小旭旭去外面玩了,只敢让他在家附近玩耍。” 说着别人的事,许多美自个儿却后怕不已,因为她根本不敢想象如果是小旭旭不见了,她会怎么样。 高明程听着这个消息,努力回想了下,突然眼睛一亮,这题他会啊! 这个事情在现在影响不大,顶多大家议论几句就过去了,但在二十年后,这件事又会被重新提起,并且引发了一阵舆论! 因为二十年后,这个被拐走的孩子不幸得了白血病,他的养父母倒是对他很好,一直当亲生的孩子养着,等发现孩子得了白血病后,甚至愿意卖房治病,但这病不好治,还需要移植骨髓才行。 除了骨髓库,就是亲人提供了,而亲人间的配型,成功率是很大的,于是养父母就求到亲生父母这边,希望他们去医院做配型。 这事对亲生父母的打击挺大的,孩子才两个多月就被拐走了,二十年没有孩子的消息,现在有了消息,却得知孩子得了白血病! 并且孩子就在距离他们家不到二十里的镇上生活!当初抱走孩子的,就是养父母的亲戚,因此他们是一直知道亲生父母的情况。 因为事情颇为离奇,被媒体报道后,引发了不小的舆论。 高明程在刷手机新闻时,恰好就看到了,因为是自己县里发生的,他还特意看了前因后果,因此有一些印象。 想到这事,高明程就坐不住了,但贸然去警局找高国兵,他也说不来自己为什么知道这事。 于是他决定去找毛子。 他一手抱着小旭旭,一手提着两斤肉,朝毛子家走去。 运气还不错,毛子刚好在家。 “明程哥。”毛子看到高明程,立即殷勤的搬了根长凳出来,示意高明程坐。 “毛子,这是野猪肉,给你和你弟弟吃的,野猪肉有点腥臭,你炒的时候,多放点辣椒调味。”高明程将手里的肉递给毛子。 毛子欣喜接过,赶忙问高明程是不是有事。 “是这样的,我听说我们县有人的孩子丢了,又听说青石镇有户人家突然间多了一个孩子,只是我也没空去确认,这样吧,你替我跑一趟青石镇,找一找那户姓柳的人家,看他家是不是多了个孩子,你记住那孩子的模样,然后再到农民街那儿去打听打听,如果情况对的上,你就去局里找黄大志,让他领着丢了孩子的家属过去。” 高明程虽然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但也决定先让毛子跑一趟。 都说龙有龙道,鼠有鼠道,混迹市井,打听消息的事情,毛子这种人做起来更顺畅,不易引起他人的警惕。 果然,毛子说道:“那边我去收过古董,现在再去收,也没人会怀疑什么,那行,我今天就去那边打听消息。” 毛子一口应下,也没问高明程是从哪里听到的消息,反正他只认一个道理,那就是跟着高明程做事,不会吃亏! 上回他本来以为能够做成一桩大生意,没料到却遇到危险,要不是高明程厉害,他能不能安全回来,都不好说呢。 最后虽然担心受怕了一晚上,但也不是没有收获,得到了一头山羊。 和高明程不同的是,毛子没有选择养山羊,而是直接卖掉了,得到的钱又可以成为他的本钱,这样在遇到好东西时,也能够买的下来。(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五章:就喜欢听劝的人 毛子的行动力不错,连中午饭都没有吃,就骑着他的二手自行车朝青石镇去了。 为了做收古董的生意,毛子特意买了辆二手自行车,除了旧点外,别的也没毛病,这会儿的工业品,用料扎实的很。 到了青石镇,毛子也没有直奔那户姓柳的人家,而是开始走街串巷的收古董,然后一路来到柳家。 此时正值中午,家家户户都准备吃饭,空气里飘着一股子饭菜的香味。 毛子站在柳家的门口,借口渴了,向柳家讨碗水喝。 路人讨水喝,也是常有的事情,一般人都会给,但柳家却不肯给,还让毛子走开。 毛子也不纠缠,当即去了柳家的隔壁邻居家,问他们家讨水喝,对方肯给水后,毛子当即夸他们心善,又说柳家小气的很,一口水都不肯给。 邻居被夸心善,又踩了柳家一头,自然高兴,说了不少关于柳家的事,毛子只说似乎听到小孩子的哭声,那邻居就滔滔不绝的说起了孩子的来历。 原来柳家夫妇已经三十多岁了,却一直没有生育,前不久,柳家夫妇从外面抱了一个孩子回来,说是柳家媳妇一个远房妹妹的孩子,说那妹妹嫁的丈夫命不好,摔死了,她一个人养不活孩子,就送给柳家夫妇养了。 毛子听了这话,又问起那孩子是男是女,长得怎么样。 得知是男孩后,毛子诧异的说道:“就算她妹妹的丈夫死了,婆家总还有人吧?就让她把自家孙子送人了?” “哎,可不是嘛,我们也这么说,毕竟可是男娃呢!那柳家媳妇说妹妹的婆家也没什么人了,这才肯把孩子给人的。” 八卦人人都爱,柳家新收养一个孩子的事情,整个镇的人,几乎都知道了,只不过他们完全没有想过这个孩子会不会是被拐来的,即使有人猜到,也不会当面质疑。 毕竟乡里乡亲的,不但不会揭露,还会适当的打掩护。 至于农民街孩子丢失一案,警方虽然在查,但也没有大肆宣传的整个县的人都知道,因此也没人把这两桩事联系在一起。 而在前世,柳家给收养的孩子编造了一个新的身份,安然无恙的养到了二十岁。 若不是孩子不幸得了绝症,需要亲人捐赠骨髓,只怕这件事一辈子都不会有外人知道。 毛子打听到消息后,只确定时间对的上,至于是不是农民街丢失的孩子,他也不知道。 但回去后,他还是去警局找了黄大志,如此这般的说了来龙去脉。 毛子信任高明程,黄大志亦是信任高明程,哪怕不是同一个孩子,也不过是多跑一趟而已。 于是黄大志喊了一个同事,领着丢失孩子的亲属,风风火火的去了青石镇。 一去就直奔柳家,让柳家没有转移孩子的机会,接下来就真相大白了,孩子回归了亲生父母家,而黄大志从柳家夫妇口中审问到偷孩子的犯人。 这两个犯人不是别人,就是柳家媳妇的两个兄弟! 他们看自家姐姐迟迟没有生育,在夫家挺不起腰杆做人,于是谋画偷个孩子给姐姐养。 经过半个月的踩点,他们就趁五金店的老板娘出去买菜的空隙,迅速的把躺在床上睡觉的婴儿给抱走了。 之所以不去村里偷,那是因为生面孔进村,很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反而县城里都是来来往往的人,没人会特意注意到他们。 在这个没有监控的时代,两人顺利的得手,把孩子偷出来后,就送到姐姐家了。 案情清晰后,该抓的人抓,该教育的人教育,至于黄大志,也因为迅速的破案,而得到上级的夸赞。 上次黄大志因伤休假半个月,现在回来上班后,就顺利的破了案子,能够更好的融入到集体中了。 得了夸奖的黄大志满心的高兴,下班后,就来到新新服装店。 “明程,农民街丢失孩子的案子,已经破了,就是被青石镇的柳家抱去养了。”黄大志兴高采烈的说道,丢失的孩子能够重新回到父母的身边,这可是一桩大好事。 高明程早知道结果,但亲耳听到这事后,也是很高兴。 白血病有些是基因自带的,有些却是后天环境造成的,不管未来这个孩子会不会再得白血病,至少这二十年,是和亲生父母呆在一起的,就算未来需要骨髓移植,有了这二十年的亲情在,家人也会踊跃做配型的。 高明程是上午抵达县城,从许多美的口中听说了这事后,就去找了毛子,毛子连中午饭都没吃,就跑去青石镇打探消息,得到消息后,下午黄大志就带人前去找孩子了。 事情说起来多,时间却只过了一天而已。 高明程笑着说道:“你和罗丽也别回家吃饭了,晚上就在我这里吃,吃杀猪菜!等回去时,再拿点肉和猪脚去,好好的补一补身体。” “好啊。”黄大志满口应下,又和高明程说了下最近发生的事情。 今年春季时,黄大志买地皮建房,同时,高明程也买地皮建幼儿园,幼儿园的工程大些,而黄大志的房子则简单很多,他本来只想建两层,还是听了高明程的建议,这才建了三层,每层就一百二十个平方,再加三十个平方的院子,整个房子不大不小。 黄大志说道:“一楼已经装修好了,二楼和三楼,我想缓一缓再装修,我现在想的是在年前搬进去,还是年后再搬进去。” “局里有同事建议我年前搬进去,说这样好在新房里过年,我觉得也是这个理,明程,你觉得呢?” 遇事不决,问明程! 这是黄大志固有的一个想法了,因此他现在看着高明程,等着高明程给他一个建议。 高明程当然是反对了! 高明程正色说道:“我那新房子,去年建的,今年装修,足足空了大半年,才打算年底搬进去住。你那房子今年建的,今年装修,怎么能今年就搬进去住?” “你又不是没房子住!现在的房子虽然小点,但也够你们两个住的,你要是听我的,就缓一缓,等罗丽快要生孩子前,再搬进去住也不迟!” “这新装修的房子有股气味,孕妇闻了,对自己和孩子都不好,不信的话,你自己去新房子里,关上门窗待一会儿,看是不是味道难闻!” 黄大志听了,若有所思。 这会儿人们对甲醛的认知并不深刻,但气味难闻,总是知道的。 于是黄大志做出决定了,点头说道:“我听你的,那就先通风,等明年开春后,再选个好日子搬进去。” “嗯,这样可以。”高明程点头,他就喜欢黄大志这种听劝的人!(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六章:默契的兄妹 不只是黄大志听劝,高明里也挺听劝的,自从张金玲搬到县里来住后,不但夫妻感情和睦了,人瞧着也勤快了不少。 这会儿女人们在后院切菜炒菜,忙的井井有条,高明里也把火烧的很旺,大铁锅里的肉汤翻滚,白雾夹杂着肉香,飘的满屋子都是。 说是杀猪菜,但也就是把猪头、猪骨、猪脚以及一大块五花肉一起放进锅里炖煮,等熟透后,再捞出来切碎加工爆炒调味。 至于那一锅肉汤,在夏天时,可以用来煮粉条和煮面条吃,而在冬天,则又多了一种吃法——肉冻! 这种肉汤只需要在低温中放置一晚,就会凝结成肉冻,吃起来如果冻般,很爽口的。 家里吃饭的人多,一张圆桌都坐不下,不过高淑芳和张金玲在盛饭夹菜后,就跑到前面店里看电视去了。 忙碌了一天,一边吃着香喷喷的肉,一边看着有趣的节目,这才舒服呢! 高明程也忙碌了好几天,于是喝了点小酒,一边吃饭,一边和人说着话,聊的颇为尽兴。 当天晚上,高明程躺在床上,琢磨着接下来还要做的事,想来想去,也没大事,最大的事,可能就是选个良辰吉日,搬新家! 新家的房屋格局,和后世流行的格局差不多,都是套房,有客厅、餐厅、厨房、卧室、卫生间,并且卫生间还做了干湿隔离,以及买了电热水器! 在去年,也就是88年时,国产的电热水器就研发出来了,在此之前,城市用的是燃气热水器。 燃气热水器是直排热水器的升级版本,相对安全和舒适些,但是呢,在他们这个小县城,用燃气也不是那么方便。 所以在选购家电时,高明程选择了电热水器。 电热水器有个弊端,那就是体积大,占空间,洗澡前要提前预热,等待的时间比较长。对于住房面积紧张,或者家庭成员多的,是不太方便。 但对于高明程来说,这点小弊端是可以忽视的。 一想到住进新房后,洗澡什么的都方便了,高明程的眼睛就逐渐放光了。 “在想什么呢?”许多美的声音响起,打破了高明程的遐想。 “我在想什么时候搬新家,到时候把小旭旭哄睡了,我们两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高明程说到干字时,还特意看了许多美一眼,那眼神,暧昧的连石头精都知道他在想什么了! 无非是满脑子黄色废料! 许多美的脸颊翛然红透了,娇嗔的瞪了他一眼。 但想到新家的布置,她也觉得格外的心动,于是追问高明程什么时候搬家。 高明程说道:“我明天去找国兵叔,和他聊了后,再定日子吧。” 许多美点头同意,是该找长辈问问。 她自个儿没有长辈,高明程和爸妈的关系也一般,就只剩下高国兵这个不是亲叔胜似亲叔的了。 “睡吧!”高明程酒劲上头,有点昏昏欲睡了。 许多美嗯了声,又看了眼在小床上睡熟的小旭旭,然后关了灯。 室内一片漆黑时,一个滚烫的身躯朝着许多美覆盖而来,这时许多美才知道,刚才那个‘睡吧’,竟然是动词! ……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恢复神清气爽了,他来到楼下举石锁,结果却碰到来蹭他健身道具的黑皮壮汉王大哥了。 这人就住在附近,经常到高明程这儿蹭石锁健身。 因为他能轻易的举起一对石锁,为此,高明程可是亏了不少钱,最后说好一年只能买十次五折的衣服,这才罢休的。 “哟,明程兄弟,好久不见啊!昨天你摆在店门口的野猪肉,我也买了两斤回去吃,那肉不行啊,粗糙,有股子腥臭味!你下回打野猪,别挑大的公野猪打,得挑那几个月大的小母猪,没有生产过的母猪,那肉才好吃!”黑皮壮汉王大哥自来熟的说道。 高明程微微一笑,说道:“你猜它为什么比家猪肉便宜?” 高明程一次性打了两头野猪,他也是嘴叼的人,于是留小猪的肉自家吃,那头大猪的肉则拿去卖。 他也算是有良心的,这次的野猪肉,比家猪肉可是便宜了五毛钱一斤的! 王大哥听到这话,愣过之后,便是哈哈大笑起来。 “你这人说话有意思的很,我喜欢!来,既然遇到,咱们再比画比划,现在天冷了,我也该给一家老小买衣服了!”王大哥看似豪迈,却有点小心眼呢,听他这口气,就知道他想狠狠地薅高明程的羊毛了。 当初说过,凡举起一对石锁者,店内衣服五折。 这段时日来,陆陆续续也有人前来挑战,但对高明程来说,唯一的刺头就是这个王大哥了。 “来!”高明程也不惧他,两个人当即耍起了石锁,比划了起来。 这边斗的热闹,那边围观的人则越聚越多。 等出了一身大汗,王大哥率先败下阵来。 不是他不行,而是年纪大了,在体能上吃亏了! 对,嘴硬的王大哥绝不承认自己不如高明程,临走前,他还拍了下高明程的肩膀,说道:“我得去上班了,等我下班后,就领着一家老小来买衣服哈!” 说完,他哈哈大笑着离开了。 而高明程脸上的笑容,则有瞬间的垮了。 想了想,他走进店里,对高淑芳说道:“淑芳,等下午这王大哥过来时,你把价钱喊高那么一点点!” 高淑芳了然,笑着对二哥眨眼,说道:“知道!其实他来买衣服时,我每次都会喊高那么一点点的!” 喊太高了不行,毕竟就住在附近呢,但不同的款式是不同的价钱,喊高那么一点点,那王大哥肯定不会注意到。 兄妹两个默契的眨眼,然后一起笑了。 “这两人……”许多美看到这一幕,也忍不住笑了。五折的衣服卖的太多的话,她也怪心疼的。 把价钱喊高一点点的话,也就不至于亏的太多。 若是那黑皮王大哥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就该感慨一句:果然,这世上,都是买的没有卖的精!(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七章:搬新家 打开崭新的铁门,扑鼻而来的就是一阵桂花的幽香。 高明程新家的院子不算小,他没有选择种菜养鸡什么的,而是修了花圃,种上了本地常见的花卉,如桂花、茶花、月季等。 这会儿正是桂花盛开的时候,别看桂花小小的,但幽香扑鼻,沁人心脾。 并且最奇特的是,你若是把桂花采摘下来,凑近了闻,闻到的香味,反而是比较淡的。 只有在不经意间闻到,才知桂花开,香味至。 高明程继续拾阶而上,打开新家的大门,里面宽敞明亮,一切都是时下最流行的装修风格,这样一套房子,哪怕是首都的人见了,都要伸出大拇指夸赞的。 他这些年赚了不少钱,但同时也花了不少钱,买地皮,建房,装修,桩桩件件,都要花费不少钱。 但付出是值得的,很快,他和他的家人,就可以领先国内大多数人的居住环境了! 高明程把每层楼都查看了一遍,确认里面没有任何刺鼻的气味,完全达到可以居住的条件了,这才出了门,朝警局而去。 他打算和高国兵交流交流感情,顺便让高国兵帮着选个好日子过屋。 过屋,又叫落新屋、过火、进伙等,但后世的人,常用的词就成了乔迁新居了。 到了警局,高明程自然的和办事的人员打过招呼,然后询问高国兵是否有空,得到有空的消息后,这才朝高国兵的办公室而去。 “叔,在忙不?”高明程敲门示意后,就把门推开了,笑着打招呼。 高国兵放下手中的材料,招呼高明程过来坐。 “我听大志说了,他能那么快破了农民街婴儿丢失案,是因为你的原故。”高国兵笑着说道,觉得高明程真是自己的福星。 上回盗墓贼的案子,可是让他在市里都狠狠地出了一回风头的,今年局里的经费,都能比往年多一些。 如今局里人人都佩戴新枪,旧式的盒子炮,已经成为历史了。 武器装备得到升级,交通工具也想升级,可惜暂时还没有批下来,运气好的话,明年也许能够批下来。 高明程谦虚的说道:“凑巧听到那么几句,所以就让毛子跑了一趟,我也没想到会这么巧。” 高国兵认同的点点头,有时候办案,只要有蛛丝马迹,都要顺着去查,哪怕最终没有查出什么来,这个查的过程,也是很重要的。 两人聊了聊近况后,高明程就让高国兵帮着选过屋的的吉日。 这个需要拿农历来看,农历书上,会有对应的宜和忌,然后从中选一个合适的日子。 叔侄两个凑在一起选吉日,最后发现十号的日子就不错,不过现在距离十一月十号,只剩下三天了。 高国兵觉得这个日子有点赶,于是说道:“明程,你新家都准备好了吗?是就这么搬进去,还是整一整仪式?” 自从破、四、旧后,很多迷信的说法和仪式,就从人们的生活中逐渐淡去了,而等到后面,新一代的年轻人,讲究的就更少了。 关于这点,高明程已经提前想过了,自然是准备整一整仪式的,但太复杂的也没必要,比如半夜搬进屋就没有这个必要,毕竟他们夫妇还带着一个未满周岁的小婴儿呢,半夜折腾就不方便了。 但选吉日、安床、开门红还是需要的,并且在进屋后的第二天中午,还需要在新家宴请亲朋。 提起宴请亲朋,高国兵就说道:“你这新屋建成后,你爸妈还没有来过的吧?即使分了家,你们也还是父子,该请还是要请的。” “对了,小旭旭还差几天就周岁了,你准备办酒吗?” 高旭是十一月十九号出生的,眼看着就十来天了。 这点,高明程也想过了,因此他说道:“我准备办周岁酒,不过不在新家这里办,而是准备在饭店办。” 他新家装修的挺漂亮的,还摆着钢琴、吉他等乐器,到时候人来人往的实在不方便。 再说了,那会儿也冷了,露天摆酒吃饭,也怪冷的。 高国兵还是老思想,觉得在自己家摆酒才好,更喜庆。 但他也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不会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他人,对于自己的两个儿子是如此,对于高明程这个侄子,就更是如此了。 于是他点点头,算是认同了高明程的做法。 高明程又说道:“搬新家吃酒,肯定是要把我爸妈和奶奶接过来的,细奶奶和高壮他们,也一块儿接过来好了,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和高国兵定好搬家的日子和办酒的日子后,高明程也没有多耽搁,见有人要找高国兵谈工作上的事情,他打了声招呼后,人就走了。 走出办公室后,顺便又找了黄大志,和他说了搬新家的事,又喊他和罗丽到时候过去吃饭。 黄大志满脸的笑容,连连点头应下。并且在心中琢磨起该送什么礼物。 这个礼物也好选,柴米油盐酱醋茶都行,只要成双成对就好。 高明程回到服装店那边,把事情又说给家里人听,许多美说道:“新家的床上用品,我早就准备好了,随时可以过去安床。” 新家安床,往往会选择用红色的被褥、枕头和被套,以象征吉祥和幸福,因此许多美是早早的买好了红色的床上用品,提前洗好晒好,都收在柜子里呢。 高淑芳等人听到这个消息,又是替二哥高兴,又是有些不舍。 本来大家住在一块,热热闹闹的,现在二哥和二嫂搬走后,感觉就冷清了不少。 高明程看出她的心思,说道:“就算我和你二嫂搬过去了,店还在这里,我们也得天天过来的!再说了,两边也就十来分钟的路程,快的很。” 高淑芳听到这话,这才咧嘴笑了。 高明程也笑着摸了下她的脑袋。 接下来就要忙活起来了,虽然新家看似窗明几净,但空置了这么久,肯定有灰尘,所以得清扫一遍,彻底干净后,就安床。 安床后,就是开门红。 所谓的开门红就是在门口挂上红色的横幅,以表示家庭的喜庆和热闹。开门红的横幅通常会写上“吉祥如意”、“平安幸福”等吉祥话语,以祈求家庭的美好未来。 本来这横幅,高明程是打算买红纸自己写的,但高国兵说县委有个退居二线的领导写得一手好字,他家的开门红,就是请这位领导写的,因此也决定替高明程向那位领导求字。 高明程听罢,自然是一万个同意。 他写的字虽然不丑,但和艺术也不太搭边。 万事俱备后,时间也到了吉日。 高明程没打算半夜搬家,甚至都不需要高淑芳等人帮忙,他把东西往拖拉机的车斗一放,一个来回,就已经搬好了! 到了宴请亲朋的日子,高明程和高明万一大早,就各自开着车回村接人了。 要接的人有点多,所以高明程喊高明万一块儿回去,高明万开着运输公司的皮卡,和高明程的拖拉机一块儿行驰在坑坑洼洼的路上。 进村后,高明程对高明万说道:“你要是接了人,可以先回县里,我还得弄两只鸡和弄些菜。” “好。”高明万一口应下,他负责接送爸妈、奶奶、大哥一家人,而高明程则负责接送许多玉一家和细奶奶一家。 许多美有三个姐姐,至于另外两个姐姐,这回就不叫了,但同村的二姐许多玉,自然得叫上,不然让人说道了。 高明程继续开着拖拉机,一路朝牛尾岭那边去。 现在通讯工具不发达,但前阵子,高守旺在制衣作坊那儿安装了电话,算是高家村……不,是整个大队第一部私人电话了! 高明程在选好吉日后,就打电话给高守旺,让他通知自己爸妈一声,另外和陈大松说好提前宰杀两只鸡,准备好地里的时令蔬菜,等他回来后,好直接带走。 有了电话通知后,就省了高明程不少事了。 等他回到牛尾岭,陈大松当即说道:“明程,鸡已经杀好了,选了两只下蛋少的老鸡!另外鸡蛋和菜也都装框里了。哦,我看橘子已经熟的差不多了,也给你摘了些待客。” 高明程看着那一小筐橘子,满意的笑着。他拿起一个,剥皮后,直接一分二的吃了,入口汁水丰富,酸甜可口。 这橘子树精心种植了两年多,春秋两次施肥,且都是农家肥配着化肥用的,因此树长得好,果子也结的好。 “不错,这味道可以,能卖个好价!”这次的橘子,少说也有千把斤,是小富山第一次大规模结果的作物。 之前的桃子、杨梅等水果,虽然也结果了,但结的果并不多。 陈大松听说能卖个好价,脸上也是布满了笑容。 他每天除了照顾鸡舍里的鸡,就是照顾山里的这些果树,好在鸡只需要早上喂一顿拌糠的碎菜和换新鲜的水就行,而果树也就施肥和结果时要忙着。 “叔,这家里家外一堆的活,实在离不开人,这次就不请你了,等小旭旭周岁办酒,再请你也去县里吃一杯酒。”高明程客气的说道。 “好,好。明程,家里这些活有我呢,要是忙不过来,我还能喊多福和多喜搭把手,你就放心吧。”陈大松笑着说道。 高明程没请他,他心里也没什么不舒服的。 本来就是宴请亲友,他去那做什么? 事情办的顺利,高明程把东西装上拖拉机的车斗,又接上许多玉一家,然后朝着老村而去。 村口池塘边,已经不见高明万的那辆皮卡了,显然已经先走了。 高明程停下车,朝老村走去:“细奶奶,高壮,你们收拾好了吗?” 还未到细奶奶家的院门,高明程就先喊了句。 “哎,好了。”这是细奶奶的声音,紧接着她又对高壮说道:“壮壮,你快锁好门。” “嗯。”高壮应着,把院门关上,挂上锁。 接到细奶奶一家后,就可以回县城了。 这来回一趟,就是两个小时,不过距离吃中午饭,还有个把小时,来得及! 高明程没空招待他们,只让他们自便,然后就把装着鸡和菜的竹筐搬进厨房。 新家的厨房用的是小锅小灶,烧的也是煤球,因为烧柴火的话,烟太多了。 不过在昨天时,高明程就在后院现砌了一口灶,把服装店那边的大铁锅给搬过来用了。 此时大铁锅冒着热气,散发着浓郁的肉香。 小锅小灶也不会闲着,可以用来炒菜。 厨房里,高淑芳、张金玲以及胡茵陈,都撸起袖子干活,忙得鼻尖都冒汗了。 至于孕妇罗丽和需要带娃的许多美,就留在服装店那边,等中午后,再关上门过来吃饭。 做生意的人就是如此,轻易不会关门休息的。 高明程刚把菜搬过来,正准备帮着把鸡洗干净剁碎,就听高淑芳说道:“二哥,这边不用你,你还是去招待客人吧!” 女主人在守店,男主人肯定得招待客人啊! 再说了,王秀秀也能帮着摘菜,而何秀曼更是能够掌勺的。 见的确不需要自己忙活,高明程就出去招待客人了。 今天要上班,因此高国兵和赵冬梅以及高明里,都还没有到,不过高国兵家的电饭煲,倒是提前贡献了出来,此时厨房里,三个电饭煲一起煮着饭。 高明程来到客厅,和爸妈他们介绍起自己的房子来。 高明程的这个新房子,就是城里人,都觉得处处都好,更别提村里的人了,高远见等人,早就看花眼了。 在高明程的带领下,他们把整栋房子都参观了下,二楼和三楼虽然也装修了,但没有软装,看着空荡荡的,这是打算等需要时,再买去了。 而这会儿日新月异,只要晚些买,就能够买到更合适的东西。 参观完后,时间也差不多了。 高明程对高明万说道:“你帮着招待爸妈他们,我去店里接多美和小旭旭来。” “好,你去忙吧!”高明万一口应下,担任起重任来,他拿出纸牌,打算让大家打牌消遣。 但是呢,却被高远见阻止了。 打牌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多看几眼这房子!(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八章:岁月静好 中午下班时,高国兵夫妇、黄大志以及高明里也一同过来了,他们一来,人就到齐,可以开饭了。 在场的人中,高国兵的地位最高,就连高远见看到了他,神色也流露出些许恭敬来。 赵冬梅的性格大气,不但不把自己当客人,还帮着高明程招待大家入坐。 一共摆了三桌酒,其中一套桌椅,就是从高国兵家借来的。 也是大厅足够宽敞,才能够摆上三桌酒,高国兵充当司仪,说了几句喜庆祝福的话,再由高明程说几句感谢大家到来的话,然后就开餐了。 前不久才打了两头野猪,虽然卖掉一些野猪肉,但也还剩下不少,现在刚好可以拿来做菜,另外还去菜市场买了些自家没有的肉类和蔬菜。 这边待客的高规格菜品就是肉饼蒸桂圆,因此高明程从市场买了两斤上好的家猪肉,选的还是前腿最嫩的部位,这样做成的肉饼才口感柔软。 当一大碗肉饼蒸桂圆端上桌后,大人还好,小孩子们闻到这个香甜的气味,就有些忍耐不住了,纷纷表示想吃。 这道菜很适合小孩吃,大人们自然先给小孩舀上一些,除此外,还有枸杞蒸鸡蛋、桂花蜂蜜年糕等菜,都适合小孩吃。 年糕是当地的一个特色食物,吃法多样,可以煮汤吃,可以炒着吃,还可以炸着吃,高明程他们家做的桂花蜂蜜年糕也是很简单,把年糕煮熟后捞出来,然后倒上桂花蜂蜜,蘸着桂花蜂蜜吃,又香又有嚼劲。 孩子们吃的菜有了,大人们吃的菜自然更不会少,墨鱼炖猪脚、爆炒鸭肉、人参炖鸡、红烧肉、木耳炒肉、辣椒炒肉、茶叶蛋等菜,应有尽有。 茶叶蛋在现在办酒时,是没有的,但在后世,他们这地方不管是办什么酒,每桌都必上一盘子茶叶蛋,那会儿物资丰富,很少人会吃,通常都会剩下,但不管怎么样,主家都会准备。 因此高明程在定菜单时,也习惯性的定了这个,原因也简单,他家鸡蛋多嘛! 并且他办酒,肯定不会剩下,即使酒桌上没有吃完,事后还可以给人带走,带壳的茶叶蛋拿着也方便。 在热闹的气氛中,大家言笑晏晏,把酒言欢。 高明程因为还要开车,只喝了一杯酒,也没让高明万多喝,高明万显得有些不尽兴,但也顾全大局,没有表露出来。 他看着二哥的新家,一股羡慕之情油然而生。 他原以为靠自己,在县里买下一套房,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但现在看了二哥的新房,才知道自己那房子有多么的一般了! 此时此刻他心中豪情顿生,也想建这么一栋漂亮的房子出来! 他在心里算了算自己存折上的钱,距离建一栋房子还差很多,不过他并不气馁,决定接下来努力工作。 高明里自然也是羡慕的,但他那点工资,一年都买不下一间房,更别说是建一栋楼了。 至于高明鹏,他在这儿反而显得低调,并不怎么吭声。在高家村时,他是长子,在兄弟面前,有着天然的威信。 但在这里,他觉得自己被压了一头。因此没有说话的兴致。 但不管怎么样,这顿进伙饭吃的很不错,大家都很高兴。 房子建的漂亮,酒席也置办的丰盛,哪里还有让人不满的呢? 因为准备的菜太多,还有些没有吃完,高明程不爱吃重复的菜,索性让人带回去吃,许多玉就高高兴兴的拿塑料袋装了两种菜,这样晚上就不用再炒菜了。 都是亲朋好友,自然不会吃了饭就走,大家又坐在一起聊天,此时的高明程并没有注意到,他爸妈看他的眼神已经变了。 虽然早就知道高明程出息了,但其实高远见和罗小华看高明程的眼光,还是如以前一样,并没有太多的变化。 但这一刻,他们才突然发现,这个儿子是真的出息了,他和其他的兄弟截然不同,再用以前的老眼光看他,已经不行了。 但到底是做父母的,且彼此间的关系不是特别的和睦,因此也没有拉下脸主动说些什么,但对待高明程以及许多美的态度,已经有所软化了,就连看小旭旭,眼底也浮现出更多的亲情来。 这其实是正常的人性,有些父母年轻时不帮儿女,对媳妇和孙子孙女也不好,但等老了,发现孙子孙女出息了,能赚钱,能照顾他们时,他们的态度就会有所变化,开始亲近晚辈。 而高远见和罗小华,只不过是提前发生了这些变化。 古往今来,多的是捧高踩低的人,哪怕是父母对待子女,亦是如此。 到下午上班的时间后,高明里第一个先走了,他是普通员工,可不敢迟到。同为普通员工的黄大志便和他一同出门去上班。 至于高国兵和赵冬梅,他们都是领导,晚点去,也没人说什么,难得和村里的人见面,他们也都挺高兴的。 等话说的差不多了,两人才起身走了。 高明程对他们说道:“叔、婶,你们晚上也过来这边吃饭吧,等吃了晚饭,我再把电饭煲和桌椅给你们送去。” 高国兵也没有客气,直接点头同意了。 等他们夫妇走了,高明程就领着大家去人民公园逛逛。 这里靠近人民公园,只需要顺着山坡往上走个几分钟,就到了人民公园的范围了。 这会儿的人民公园普普通通,没做什么景观,就是挖了一个人工湖,多种了一些花卉,放置了一些座椅,供人小憩。 其中一个小山丘有数十个巨石林立,倒也算是一个小景观,巨石之上,则是几株造型颇为奇异的松树。 高明程带他们来逛人民公园,本是好意,奈何村里的人并不稀罕这些花花草草,觉得逛的没意思。 高远见索性说道:“时间也不早了,我们还是回去吧,有阵子没下雨了,等回去后,还得给地里的包菜浇水,再过一阵,就有包菜吃了。” 说着,高远见看向高明程,说道:“你种了包菜吗?没有种的话,等包菜长好了,就到家里的地里割几颗包菜来吃。” 包菜不贵,但高远见这话,就是在向高明程示好了。 直到现在,高明程才发现爸妈看自己的眼神,和前世自己发达后差不多了。 唯一的变化是,前世由于他的疏忽和不在意,让他的老婆孩子受了大委屈,而这一世,他自己的老婆孩子自己疼,而爸妈也没有机会欺负他们了。 高明程这会儿的心情,就如三伏天吃了一根冰激凌,别提多爽了。 高明程也没有明着拒绝爸妈的好意,只说了句好,至于去不去割包菜,还不是他自己说了算。 张成远做事仔细,他人虽然不怎么吭声,和他人的人际关系也相处不好,但种菜的手艺还是不错的,今年也给高明程家种了一小块地的包菜,只不过菜心才刚刚包起来,距离能吃,还得再等半个月左右。 既然决定回去了,那么高明程和高明万就准备起来了,继续各自拉着他们回到高家村。 到了高家村后,高明万被高明程的新房子给刺激到了,因此对高明程说道:“明天我就要去跑车了,等小旭旭周岁了,我再休假一天来吃酒。” “好。”高明程笑着点头。 高明程把拖拉机开到牛尾岭那儿,许多玉一家才下车。 张成远惦记着牛羊,决定去看看情况,许多玉就带着小石头先回家去。 至于高明程,他则是提着竹篮去了小富山。 之前摘的橘子,都被大家吃完了,因此他决定再摘一些回去。 都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砂糖橘在广东广西等地生长的话,结的果子甜滋滋水汪汪,移栽到江西的红土壤里,虽然照样生长旺盛,但多少是有些变种了。 好在管理精心,水肥到位,因此小富山的砂糖橘虽然口感不如两广,但也不错了。 因此他决定多摘一些,给高国兵、黄大志、肖金峰等人都送一些。 之前肖金峰表示可以批发收他家的水果,到时候拉到省城去卖,恰好高明程没有这方面的人脉,也不愿意零零碎碎的去卖,因此就决定和肖金峰合作,送过去的橘子,就算是让肖金峰品尝定价的。 等肖金峰定了价和收货的日子后,高明程就回村来摘。 见他摘橘子,陈大松也连忙来帮着摘。 高明程对他说道:“这橘子已经熟的差不多了,随时可以卖掉,到时候如果买家要,我就打电话给守旺叔,他传话给你后,你就开始组织人手来摘,要是自家人手不够,就从村里叫几个人来,这个工钱我出。” 陈大松点头应下:“好,我知道了。” 高明程摘了一大篮子的橘子后,也没有多耽搁,直接返回县城了,不过在路过兴安岭时,倒是给高守旺也送了些橘子,毕竟以后还得麻烦高守旺替他传话呢。 时间进入十一月,天色已是昼短夜长,抵达县城时,暮色已经降临了。 因为还有不少剩菜,因此服装店关门后,大家就一起来到新家这边吃饭。 饭后,再把高国兵的电饭煲和桌椅给他送回去,然后再把服装店那边的电饭煲和桌椅也送回去。 如此,稍显拥挤的家里,瞬间又变得整洁宽敞起来。 许多美坐在沙发上,狠狠地松了口气,她看着自己的新家,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心里美滋滋的。 眼看只剩下自己一家人,许多美忍不住激动的对高明程说道:“明程,我感觉爸妈看我的眼神变了!妈还问我带孩子辛不辛苦,问小旭旭好不好带!” 要知道,之前罗小华可不耐烦和许多美说话的,双方能大面子上过得去就不错了。 可现在,罗小华主动对许多美示好了。 虽然罗小华做的很隐秘,但许多美却敏感的察觉到了。 和高明程之前的心情一样,许多美也有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有种自己终于直起腰做人的感觉。 不管她要不要接受这份示好,至少她现在已经很愉悦了! 高明程看着许多美高兴的脸庞,忍不住也笑了,他说道:“就这样吧,只要他们不找我们麻烦,该孝顺的孝顺,大面上不出错就行。” 许多美点点头,又说道:“我看奶奶的心情也不错了,今天看她一直是笑着的。” 高明程想到高奶奶,觉得这顿酒办的还不错,终于让高奶奶从同龄人身亡的消沉中走出来了。 夫妻两个又说了一会儿话,见小旭旭开始闹觉了,于是许多美就去给小旭旭洗脸洗屁股,然后带他去卧室里睡觉了。 高明程没跟着进去,因为人多反而会让孩子睡不好,到时候精神亢奋的又想玩又想睡的。 高明程来到楼上,用钥匙打开一扇门,里面做了两排博古架,上面摆着一些古董,这些都是在收古董的过程中,高明程自己截留下来的,都是未来能够卖出高价的货。 他欣赏着自己的这些古董,若是小旭旭在身边,他很想说一句——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 时间很快就要来到九十年代了,整个八十年代才是古董的最佳收藏时期,这会儿的古董多,价钱低,市场还没有炒热,而等到九十年代,随着各行各业发展起来了,古董的价格也是越来越高。 高明程决定明年开春就去首都一趟,他要去看看范立成给他买的房子,然后把钱给了,把房产证拿到手。 另外再找机会去潘家园转转,看还能捡漏不,再买上几张老齐老张等人的画收藏,这一趟就圆满了! 是的,之前的药交会让高明程小赚了一笔,再加上这段时日服装店的收入,他已经有钱买下首都的那栋房子了,只不过他虽然很信任赛燕飞的眼光,但在给钱之前,他还是想亲自过去看看。 想着之后要做的事情,高明程的脸上挂着心满意足的笑容来。 他继续把房门关上,这个房门,之前就一直关着,没给人参观的。 虽然家里人未必懂这些东西的价值,但财不露白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下了楼,高明程又独自小酌了一杯,再进入卫生间洗了一个热水澡,浑身都放松了不少。 带着一身的湿气,高明程边用毛巾擦干头发,边打开房门,只见里面开着一盏小夜灯,在稍显昏暗的光线中,许多美已经把小旭旭哄睡了。 之前放在服装店那边的小床,现在也搬过来了,只有继续让小旭旭睡小床,这样两个人才好发挥嘛! “多美,去洗澡吧。”高明程轻声说道。 许多美却不太想动,因为之前生活的不便利,到了冬天后,这里的大部分人,都没有天天洗澡的习惯,勤快些的,三四天洗一回,不勤快的五六天,还有懒些的,一个月洗一回都是有的。 许多美倒是习惯三天洗一回了,昨天搬进来时,她因为好奇电热水器,已经洗过一回了,因此这会儿并不想去洗。 于是她说道:“不了,今天我也没怎么忙活出汗。” 行吧,高明程也不介意,于是拉着许多美做起了夫妻间的运动。 半夜后,满身汗水和粘腻的许多美,在半睡半醒间想着:之前不洗澡是对的,因为明早还得洗! 想着想着,她眼睛一闭,意识已经陷入黑甜的梦乡里了。 梦中,她仿佛身在云端,只觉得十分的畅快。 身边,高明程尽情的发挥后,也觉得十分的畅快,没有远大志向,也没有什么可惆怅的他,只觉得岁月静好,可以细品。 黑夜早已经降临,整个小县城已经陷入沉睡中,只有些许宵小在暗地里鬼鬼祟祟。(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九章:串门,拉家常 清早,一场冷雨的到来,使得气温又下降了几度,天地间,一阵寒风吹过。 不过天越冷,服装店的生意反而越好。 下午雨停了后,老顾客张秀秀又来了,她的宝岛男朋友怕冷,一到冬天,就不爱出门,所以都是她出来置办衣服。 其实大多数家庭,都是女的采购一家老小的衣服,极少有男人来买的。 不差钱的张秀秀选了店里最贵的几套衣服,一下子就花掉了七八百块钱,这笔钱,可是一个普通工人好几个月的工资了,但是她花起来,连眼皮都不眨一下的。 “小旭旭,姨姨给你糖吃。”张秀秀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牛奶糖来,这是她男朋友投资的糖厂的产品,在当地卖的很好,已经成了逢年过节,大家都爱买来招待客人的必备糖果了。 而这几年,也是糖厂生意最好的几年,等再过三年,因为种种原因,那位宝岛投资人将糖厂卖掉,回了宝岛,从此后,张秀秀就没有依靠了。 女人最好的年华已经逝去,在这样一个看中名声的年代里,张秀秀的生活自然有些不便,所以她之后就去了外地做生意,那做生意的本钱,也是宝岛男友寄过来的。 总的来说,这个男朋友至少在钱财上,还是颇为大方的。 “小旭旭,快谢谢姨姨。”许多美教小旭旭说谢谢,小旭旭倒也乖巧,只是说不来那么多话,只把谢谢说了出来。 “哎,不客气,小旭旭真可爱!”张秀秀伸手就要抱小旭旭,许多美顺势递给她,说道:“前不久,明程打了两头野猪,我们做了一些风吹肉,虽然还没太干,也能吃了,我送你一块吧,你要是喜欢吃干些的,就挂着晒干。” 张秀秀可是店里的大客户,许多美也愿意和她交好,她走到后院,从晾衣架上取下一块肉,大约两斤左右。 然后又拿了一张旧报纸,把肉包了起来,这样肉就不会弄脏衣服了。 “我好久没吃野猪肉了,谢谢啊!”张秀秀笑着谢过,然后带着衣服和肉,骑着自行车走了。 她走了,别的顾客又来了,于是又是一番忙活。 面对着好生意,高明程却是喜忧半掺了,衣服卖得快,库存就快没了,也就说,再过半月左右,他就得跑一趟羊城进货了。 高明程算了算日子,等到十二月份,小学就该放寒假了,也不知道今年范立成要不要去羊城过年。 既然想起了范立成,高明程干脆拿出纸笔,给范立成写了封信,虽然两边都有电话,但范立成年纪小,他打电话过去,十有八九是范家其他人接到的,所以还不如写信方便。 高明程在信中询问范立成寒假是否要去羊城,又说了自己年后就会去首都,去看看之前买的房子和给钱办房产证等等。 信写完后,高明程准备抱着小旭旭去邮局寄信。 可惜,还没有走出店门,就被许多美阻止了。 “你别带小旭旭出去了,外面风大,今天早上他有些咳嗽了。” 行吧,高明程可不敢跟护子的老母亲争辩什么,当即不顾小旭旭渴望的小眼神,把孩子丢家里了。 “那煮生姜红糖水了吗?明天记得多买些香葱,拿葱白豆豉煮素面给他吃也行。”高明程说道,这两种食疗,是他们当地常用的方子。 葱白要带根,然后放豆豉辣椒,再放面条,重点是不能放油,这样一碗面条,趁热吃下去,感冒的症状就能够压下去了。 如果小孩子不能吃辣,那么不放辣椒也行,只是效果会稍微差点了。 “煮了生姜红糖水,但是旭旭怕辣,不肯吃。”许多美满脸的愁容。 高明程却说:“你少放生姜,多放红糖,这样就会吃了。” “那行吧,我现在再去煮一碗。” 夫妻说完话,许多美去后院煮生姜红糖水,高明程则去邮局寄信,路上凑巧遇到小张办案回警局,他们一行三个人,还押送着一个犯人。 高明程随口问道:“张警官,这人犯什么事了?” 小张正色说道:“昨晚有一家卖收音机的店被盗了,这是其中一个盗窃犯,另外一个人已经跑了!明程,你也要多注意点,现在快要年底了,小偷小摸的人也多了起来。” “你回去后,和周边的商户说一声,让大家都小心点,这次抓到的盗窃犯,是外地流窜过来作案的。” 高明程一听这话,也上心了。 之前他不担心,因为自己就住在服装店的二楼,以自己的听力,如果有动静,肯定会提前醒来。 但现在他搬新家了,店里虽然还有高明里夫妇和高淑芳住在那里,但他们三个的战斗力却是一般。 和小张告别后,高明程回到服装店这边,先是和自家人说了这事,然后又和周边的商户也说了,让大家小心防范,到时候一家有难,百家来援。 都是街坊邻居,大家自然都答应了,并且表示要是抓到小偷,肯定要把小偷打个半死。 高明程回到自家店里,左右看了看,然后又去了二楼。 他和许多美虽然搬到新家去了,但是属于他们的房间里,还是应有尽有,哪怕住在这边,也是可以的。 但高明程自然不会因为这个事,就吓的要住回来,他只是来翻找东西的。 不多时,他提着一包工具下了楼,决定在前后两道门增加一道防御措施。 这个措施也简单,就是在门内安装一个绊脚绳,等关门后,就把绊脚绳扣好,万一有人撬锁进来,就会被绊脚绳绊倒在地,从而发出动静来。 而自家人在开门前,只要先把绊脚绳解开,这样就不会被绊倒了。 一阵叮叮当当之后,简易绊脚绳就安装好了,高明程把高淑芳和张金玲喊来,告诉他们绊脚绳的用法。 两人纷纷点头,表示知道了。 高淑芳还说:“二哥,你放心吧,要是有贼进来了,我抡起棍子就去打!” 一边的张金玲也点点头,一脸的坚毅。 看她们不怕事,高明程也颇为欣慰。 他看着简易的绊脚绳,想了想,他决定再去买几个铃铛回来,把铃铛系在绊脚绳的两边,这样绊脚绳把人绊倒后,就会令绳子上的铃铛响起来,从而起到警示的作用。 于是他走了几家店,对比一番,才选到铃声最响的铃铛来。 回到服装店后,将之系好,然后自己又试了试,发现动了绳子后,铃铛的确会发出声音来。 这个声音,不但会叫醒楼上的人,也会让周边的商户听到,更重要的是,小偷在偷东西时,精神高度紧张,一旦发现有风险,他们就会跑掉。 等晚上回到新家去住时,高国兵也找了过来,和高明程说了最近又盗窃贼的事情。 高明程便把自己在店里做的防御措施说了下。 高国兵听后,赞同的点点头。 这个措施不算复杂,但是方便,也有一定的作用。 高国兵说道:“这个法子方便,也可以推广出去,要是所有的商户都做了措施,这样就能够大大的减少犯罪率了。” 高明程也不敝帚自珍,说可以推广。 其实本地的毛贼,大多都不敢打他服装店的主意,因为都知道他是高局的侄子,但外地来的毛贼,那就需要防范一下了。 说完了这事,叔侄两个又说起了别的事。 高明程烧了水,泡了茶,准备一边喝茶一边聊天。 茶刚泡好呢,赵冬梅也来了,她之前在洗碗,把家里收拾好后,一个人也懒得看电视,还不如过来串门说说话。 “明程,多美,你们住过来了,我可太高兴了。这样时不时的串个门,说说话,多好啊!”赵冬梅笑着说,又要去抱小旭旭,她的两个儿子都还没有结婚生子,所以她看小旭旭,就如看自己的孙子了。 之前不住在一块儿,虽然也见过面,上手抱过,但到底感情一般,现在住到这边来了,赵冬梅就决定和小旭旭多相处相处,这不,她已经给小旭旭买了不少的零食和玩具了。 而小旭旭这个年纪的小屁孩最好收买了,得了赵冬梅的礼物后,就细奶奶细奶奶的叫个不停了。 高明程看到赵冬梅抱着小旭旭,而小旭旭喊她细奶奶时,不由得有些恍惚。 他仿佛看到儿时的自己了,当时的他不受家里人待见,是细奶奶给与了他照顾。 而现在,小旭旭也有一个喜欢他的细奶奶了。 人多热闹,大家坐在一起,喝着热茶,说着闲话,偶尔再逗一下小旭旭,被小旭旭天真无邪的话语或者动作所惹笑。 高明程又问起了高宏的婚期。 高国兵笑着说道:“高宏在部队里表现的很好,从军校学习后,他已经升了一级了,今年过年,他要表现的比平时更好,就不回来探亲了,不过说明年会找时间批假,然后回来结婚。婚后,李菲愿意的话,可以随军。” 赵冬梅也笑着说道:“我现在啊,就希望他们能早点结婚,给我生个大孙子来养!哈哈,当然了,生个孙女也行!” 身为妇联的主任,赵冬梅的思想觉悟还是很高的。 高明程听了,不由得笑了。 上辈子,高宏和李菲,的确生了一个女儿,并且因为他们工作的缘故,只能生一个。 如果非要生两个,那么就只能放弃工作了。 但不管是高宏,还是李菲,肯定都不愿意放弃工作的。 而高国兵和赵冬梅虽然失望,但也的确没有表现的很明显,对那个孙女也挺不错的。 倒是高岳之后结婚生了个儿子,虽然也只能生一个,但有个儿子后,大多数人都会心满意足了。 提起生孩子的话题,赵冬梅又问高明程他们打不打算生二胎。 这会儿虽然实行计划生育,但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人来说,想生二胎也不是难事。 你有关系,那么连罚款都不用,没关系的话,也不过是罚点钱而已。 上辈子,高明程没有这么早进城住,也没和高国兵搞好关系,但以他在村里的名声,村委的人都不敢让他罚款,只说不能再生三胎,然后趁他不在家时,带着许多美去做了结扎。 这辈子,高明程有高国兵的关系,也有钱,生二胎会更顺利,并且许多美也不用经受结扎之苦了。 不只是他,他的几个兄弟,以及妹妹高淑芳,都生了二胎。只有妹妹的二胎时间隔的比较久,又因为一些原因交了一笔罚款,导致生活有些捉襟见肘。 高明程坦然的说道:“我和多美打算生二胎,小旭旭很快就一周岁了,之后什么时候怀孕,就什么时候生吧。” 许多美也笑着点头,关于二胎的想法,她和高明程是沟通过的。 许多美是旧思想,觉得多生孩子好,根本没想过只生一个孩子,她自家四个姐妹,高明程家四个兄弟一个妹妹,村里其他的人家,也是最多五六个,最少两三个孩子。 只有极少数人家只生了一个孩子,如高壮,高壮的妈妈生下他后,身体虚弱,几年后就死了。 “那挺好的,你们已经生了一个儿子了,接下来不管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好!”赵冬梅颇为高兴的说道。 说完了生二胎的事情,高国兵又提起去林场打猎的事情了。 高国兵说道:“我和其他几个人说好了,准备等天气好转,山里的路好走一些了,就进山去打猎。再过两天就是放假的日子,希望是个好天气,要是打到猎物了,就拿去给小旭旭办周岁酒席用!” 高明程笑了,其实他也打算在办酒前回村打一头野猪,再杀一头羊的,自家出肉菜,办酒席的钱就会少一些。 虽然不差钱,但能省,为什么不省呢? 如果要跟着高国兵他们一块儿去打猎,那么高明程就不回村打猎了。 “好啊,我随时有空,要是叔你们定好日子了,来通知我一声就行。”高明程说道。 等大家聊得尽兴后,时间也到了晚上九点半了。 高国兵和赵冬梅起身,准备回家去休息了。 高明程送他们回去,赵冬梅则客气的说不用了,但高明程非要送。 反正也就不过百米的距离,他年轻人走一走,完全不是事! 他如此想,如此做,高国兵和赵冬梅却心里舒坦极了,觉得高明程对他们是真亲近,真正的侄子,也不过如此了。 等把高国兵夫妇送回家中后,高明程才返回自家,一路上做些简单的舒展运动,舒展着筋骨。 回到自家后,他把院门关上,看着宽敞的院子,心里颇为得意,院子之所以这么宽敞,就是为了方便他练拳健身的。 另外,他决定下次回村,把给许多美做的一对小石锁带来,闲暇时,自己可以带着许多美健身,而等小旭旭长大能够提得起石锁了,也可以教小旭旭基本功。 学习,要从娃娃抓起。 这练武,自然也要从娃娃抓起。 此时依偎在母亲的怀抱中,被母亲温柔哄睡的小旭旭,还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命运是多么的……忙碌! 接下来的两天,虽然没有下雨,却依然是阴天。 就在高明程觉得可能不会去打猎时,到放假的那天,天气却突然变了,变得晴朗起来! 当一缕阳光照下,从玻璃窗户斜射进来后,高明程就知道,今天他得去打猎了。 他如此想时,高国兵果然一大早过来通知他了。 “明程,吃过早饭,我们就出发!到时候肖金峰那边开一辆吉普和皮卡来,我们到路边等他。” 高明程早有预料,于是点头应下了。 等高国兵走后,高明程就对许多美说道:“今天我去打猎,店里和小旭旭,就辛苦你照顾了。” 许多美抿嘴一笑,说道:“你去吧,没有你,还有那么多人帮我呢。” 高明程也笑了,这就是他愿意把一些人拉到身边来的缘故。 吃了粥和煮鸡蛋后,夫妻两个出门而去,许多美抱着小旭旭去服装店那边,高明程则和高国兵去了路边,等肖金峰的车。(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章:林场,打猎,香榧树 难得的好天气,阳光格外的灿烂,一大早,就有人出门溜达晒太阳了,这样的好天气,正是逛街的好时候,更别说今天还是放假的日子,想必服装店的生意会很好。 也没有等太久,不多时,肖金峰就开着一辆吉普车过来了,身后则是跟着一辆皮卡。 皮卡好装猎物,到时候打到的猎物,就可以用皮卡装回来。 见车子停在路边了,高明程对高国兵说道:“叔,你坐肖大哥的车,我去开那辆皮卡。” 高国兵点点头,又说道:“等下还要去接几个人,你就跟在我们车的后面就好。” 于是负责开皮卡的那个司机跳下车,换高明程上去开车。 这辆皮卡,高明程之前开过,很快就开的顺手了,他跟在前面那辆吉普车的后面,又去接了几个人,其中还有一个人坐在他的车上。 “这边的人到齐了,可以去林场了,还有几个人就在林场那边等着。”有人说道。 林场距离城区有些远,开车需要四十多分钟,等到了林场后,山路难行,车就停在山脚下。 这边的林场,高明程也只前世来过一回,现在重返故地,不由得左右打量着。 林场很大,主要种植的经济作物是杉树、马尾松、油茶树、茶树等,这里的产业有割松脂、摘茶籽、制茶叶、以及砍伐杉树进行售卖。 平时呢,则是需要种树、护林。 现在已经十一月中旬了,林场没什么事,林场的工人们进入了闲暇时光。 和高国兵他们一块儿去打猎的,还有林场的一把手和二把手,他们对林场最熟悉,且还养着一群猎狗。 高明程他们刚到时,那群猎狗就冲高明程等人狗吠,那模样,还怪凶戾的。 不过这猎狗被养的不错,主人一声喝令,狗吠声就逐渐低了下来,然后没了。 “陈局,高局,你们终于来了,欢迎欢迎。”林场的负责人笑着上前,他先跟陈局打招呼,因为陈局是林业局的局长,而林场,正是林业局的直属单位。 这一次打猎行动,高国兵的大舅子也来了,他也在林业局做事,跟着陈局一块儿来的。 人到齐了,也没有急着在山脚下寒暄,而是开始登山了,一边走,林场的负责人一边给大家介绍林场的情况。 林场的面积很大,里面自然也有各种野生动物繁衍,在深山里,也有不少野生果树,这些野生果树结的果子,就是供应鸟兽食用。 “这山里毛栗多的很,味道又甜又粉,可惜毛栗不好保存,这会儿已经没了,不过我们林场还有一样特殊物种,那就是香榧了!” 提到香榧,林场负责人颇为骄傲。 香榧是国内特有的珍稀健康干果和木本油料树种,栽培经济价值高、生态景观效益好,香榧子具有壳薄质脆、种仁饱满、富含油脂、气味清香等特点。 因为稀缺,以及营养价值高,香榧子卖的很贵的。 高明程对香榧不算陌生,毕竟前世不差钱的他多次购买食用过,并且在隔壁县,就有一大片的野生香榧树,甚至在14年时,被评为华夏香榧之乡。 但自己县也有香榧树,他还是头一次知道。 于是他问起了林场的香榧树,然后得知林场虽然有,但也不过三五棵,且在很深的位置,因为地理环境位置,不方便人进山去采摘,且数量稀少,也无法形成产业林。 一行人一边聊天,一边进山,好在进山打猎的人,大多数体能都不错,一路走的飞快。 路过一大片松树林时,高明程看到这些松树中,个头大的都铲树皮、挂袋子、开油路了,在底部的袋子里,已经存储着不少松脂了。 林场的负责人顺便说到:“现在已经十一月了,这是今年最后一批松脂了,接下来就不能再割,得等到明年四月,再开始割。” 众人皆点头,气温太低就影响采脂,且松树也需要休养生息的时间。 穿过这片松树林,就是一片杉树林了,这些树木看着生长的很工整,因为大部分都是几十年前人工种植的,继续往里面走,才有野生树种。 到了杂树林,野生动物活动的踪迹就会明显很多,因为只有在这里,才能够找到足够多的食物吃。 一连走了一个多小时,一行人才抵达可以狩猎的范围。 接下来,就得靠猎狗嗅气味找到野猪群了,在场的人中,人人都佩戴一把枪,有的是手枪,有的是猎枪,林场的负责人他们手中拿着的,就是猎枪,他们在林场待惯了,用猎枪也用惯了。 至于高明程,他用的是手枪。 本来之前是决定用标枪的,但前几天天气不好,他懒得回村去拿,所以用的枪是高国兵给他安排的。 其实用手枪也好,省的特立独行。 高明程真实的武力值,并不打算展露给所有人看,因此他在牛尾岭打猎时,从来都是独自一人,不带其他帮手的。 一群猎狗在山林间忙碌着,终于它们找到最新鲜的气味了,冲林场负责人叫了声,然后快速朝前跑去。 林场负责人当即说道:“找到野猪群了,我们人多,到时候联合猎狗,一起把野猪群包围猎杀。” 这会儿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大部分人也没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听说已经找到野猪的踪迹了,个个都兴奋起来。 端着猎枪的,已经开始放火药、钢珠、铁砂了,而使用手枪的,也已经打开保险,至于子弹,这是出发前就已经准备好的。 只是他们这边刚做好准备,只听得一阵声响,原来野猪群察觉到异样,一溜烟的跑掉了! 狗吠声骤然响起,迅速的追去,但已经于事无补。 虽然有些失望,但也知道这是正常的,野猪机敏,且大部分野猪都是晚上觅食,白天觅食的都是少数。 接着,大家又继续跟着猎狗漫山遍野的寻找猎物的踪迹。 不只是野猪,这里也有一些别的小动物,高明程时不时看到野兔的踪迹,只是它们动作迅速,一眨眼的功夫,就蹿进树林草丛中了。 高明程发现,比起林场的动物,牛尾岭那边的动物们,似乎更好狩猎些。 那里山高地远,普通的村民没有那个实力和时间进入深山,所以山里的动物见识少,略显单纯了。 这林场的动物们,见惯了人,只怕林场的人也时不时进山打猎,因此动物一察觉到什么风吹草动,就溜之大吉了。 突然,有人开了一枪,突兀的枪响,令所有人都侧目。 开枪的是陈局,他打中的是一头黄麂的后腿,虽然中枪倒地,但黄麂似乎还想挣扎着起来。 “陈局好枪法,开门红啊!”林场负责人当即吹捧着,并且主动上前替陈局捡猎物。 陈局看着自己打到的猎物,也是颇为得意。 高国兵也跟着夸陈局枪法好,但接下来,他就建议干脆大家散开,各自寻找机会。 不然一群人呆在一起,走路说话的动静太大,容易引起猎物的警觉。 这个想法得到大家的赞同,山里已经没有猛兽,蛇虫也大多冬眠了,且人人都携带枪支,自然信心满满。 林场负责人见状,当即说道:“那行吧,这些猎狗听我和老宋的话,现在我和老宋分开,各带两三条狗,然后我跟着陈局和赵股长,老宋伱跟着高局他们吧。” 这样的安排,高国兵没有意见,他也有好胜心,很想早点打到猎物,并且他之前就说了要打一头野猪给小旭旭办周岁宴的。 等陈局他们先走后,高明程对高国兵说道:“叔,肖大哥,你们一起吧,我一个人就行。” 高国兵皱眉,正想说话时,高明程已经说道:“叔,在牛尾岭,都是我一个人进山打猎的,我习惯一个人了,你们就放心吧,再说了,就算没打到猎物,我也不可能有危险。” 这话说服了高国兵,于是高国兵点头说道:“那行,你注意安全,中午时,最好大家汇合,到时候就在山里随便吃点东西,下午三点,就要准备下山去。” 高明程记住了时间,然后和高国兵他们分开了。 他独自一人选了个方向走去。 没有黑虎和精灵替他追踪猎物,在这陌生的山林中,寻找起猎物来,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高明程并不急,他循着自己的感觉,一直往前走,等和其他人拉开距离后,他就狂奔而起,迅速的朝深山里面跑去。 虽然没有猎狗的辅助,但他体能好,只要进入更深的山中,自然有更多寻找到猎物的机会。 他一路狂奔,同时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山中多杉树、樟树、松树等树种,同时还有一些低矮的灌木和藤蔓,高明程就发现在一处山坡,有一株很大的葛藤! 那葛藤有成年人手臂粗细,藤蔓攀着一棵树而上,此时叶子已经枯黄了。 高明程伸手触碰着葛藤,心想,这地底下的葛根挖出来后,起码得有二十多斤! 山中野生的葛根又叫柴葛根,出粉率不高,但这样的葛根粉才正宗。 高明程想到今年自己是打算做一批葛粉的,于是决定等小旭旭周岁宴办完后,就找个好天气回村进山去挖葛根。 他继续朝前走去,又看到一些葛根,不过这些葛根,大部分都被野猪崛起泥土,将里面的根茎给吃掉了。 高明程在一处泥土前驻足,这处泥土很新鲜,应该是才掘出来的,另外,旁边还有一坨新鲜的野猪粪便。 他循着这些痕迹,一路朝前走去。 结果还没看到野猪,倒是看到一只灰毛野兔,它一边低头吃草,一边警惕四周,一对耳朵时不时动一动。 高明程立即停下脚步,不再发出一点声音,然后他摸出别在腰间的匕首,瞄准后,匕首脱手而出。 “夺”地一声,当破空声起,兔子警觉的想逃走时,匕首已经刺入野兔的头部了。 一击毙命,虽然灰毛兔它失去了生命,但高明程得到了兔肉啊! 获得首杀后,高明程心情颇好,他拎着兔子,继续朝前走去,这只兔子,还没资格让他用枪,万一枪声惊动了附近的野猪,那就得不偿失了。 刚这么想着呢,山林里就响起一声枪响,紧接着,刚才这片寂静的林子,立即发出不少动静来,鸟飞兽走,一只黄麂也从藏身处跑了出去。 高明程看那头黄麂个头不小了,干脆将之留下,他迅速的掏枪,瞄准,一声枪响,子弹从枪膛中疾射而出,击中了黄麂的头部。 黄麂倒地,而四周的鸟兽更是惊慌,眨眼间,就逃窜的干干净净了。 高明程捡起自己的猎物,知道这片地方已经难以找到其他的猎物了。 他一手提起黄麂,一手提着野兔,换了个方向,继续朝前走去。 人走在密林中,但感觉还不错。 初冬进山狩猎,是很好的时机,这会儿山里的蚊子少,毒蛇也大多冬眠了,并且一些一年生的杂草也枯萎了,不再那么茂盛的阻拦你前进的道路。 高明程也没注意自己往哪边走的,直到看到一颗高大的香榧树时,这才知道自己竟然走到这里了。 他站在坡上,远远地看着那棵香榧树,树形很漂亮,树上还挂着一些青色的果子。 但这些果子并不能采摘,因为香榧的果实是很特殊的,它每年都会萌出新的果实,但果实需要三年才能够成熟采摘。 也就是说,香榧树上,是同时挂着三种果子的。 也正因此,采摘香榧子,就成了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你不能用竹竿击打枝头的果子,必须人爬到树上去采摘成熟的果子,这样才能够确保明后年的果子产量。 所以说,一分钱一分货,如果物价高,那必然是有原因的。 高明程本来只打算远远地欣赏几眼,但却眼尖的发现树上挂着的果子,是有成熟的! 随即他想到,刚才林场负责人虽然跟他们介绍了香榧树,但并没有说会采摘香榧,也没拿出香榧招待大家。 再想想,这香榧树在深山之中,摘香榧子又麻烦的很,只怕林场的人,都不会特意来摘。 既然碰到了,高明程当即把猎物丢在地上,准备爬到树上去一展身手了。 只见他犹如猿猴般,轻巧的爬上了树。 树上挂着大中小三种果子,那种个头大的,就是今年能够采摘的。 一般来说,香榧子是在九到十月采摘,但因为没人采摘,因此树上挂着一些,地上也掉落了一些。 高明程仗着身形灵巧,迅速的爬到这棵百年香榧树上,开始采摘起香榧子,香榧树的树龄是很高的,能活到五百多岁,而成材的香榧木,至少得百年才行。 (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一章:夸赞 这棵香榧树树龄大,结果多,哪怕高明程身形灵巧,也不能将所有的果子都采摘到。 不过他也不贪心,主要是口袋里只有一个小口袋,摘多了,也装不回去。 等摘的差不多了,时间也到中午了。 他们之前坐车、爬山、寻找猎物的踪迹,林林总总,花费了不少时间。 高明程环顾四周,想了想,还是没去找高国兵他们汇合,准备自己一个人生火烤肉吃。 出门前,他带了火柴和盐,有这两样东西,随时都可以生火烤肉。 他先是寻了一处水源,然后就地捡了些干柴火,这会儿山里满地的落叶和枯树枝,好找的很。 不多时,火堆升起,处理好的兔肉被架在火堆上,慢慢的烘烤着。 独自一人在深山中待着,四周格外的寂静,偶尔有火堆发出的细小声响,兔肉在火焰的炙烤下,逐渐冒出热气,逼出油脂后,立即有滋滋的声响冒出。 这份寂静,不习惯的人,可能会感到害怕,但高明程习惯了,他倒是不害怕,但难免有些寂寞,此时此刻,他想念黑虎和精灵了。 有那两狗陪伴,他进山打猎时,的确轻松了不少,黑虎的沉稳,和精灵的跳脱,总能令他莞尔一笑。 高明程抿嘴笑了下,低头照顾火堆,因为没有大柴,只能时不时就添加一些柴火进去,这样才能够维持火堆的温度。 在时间和温度的共同作用下,被插在树枝上的兔肉终于熟了,散发出肉香味。 但由于是明火烧烤,兔肉的表面有烧焦和烟熏的痕迹,高明程拿出匕首,将那部份削掉,然后才吃。 只用了盐腌制,烤兔肉的口感有些一般,但胜在新鲜,热腾腾的入口时,自带一股焦香。 吃完一整只烤兔肉后,高明程仔细的把火堆灭了,确保不会发生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种事。 “走,继续找野猪!”高明程自己给自己打气,一手提着一袋子香榧子,一手提着之前猎到的黄麂。 这头黄麂是雄的,个头不算小,有个五六十来斤。 高明程有阵子没打到黄麂了,得了这头黄麂后,还蛮高兴的。 至于野猪,这回他不打算打头大的野猪,而是准备打头小猪,最多百来斤的那种。 没有猎狗带路,想要寻找到猎物,就只能靠高明程自己的经验和运气了。 高明程循着地面上留下的痕迹,一路朝前走去,越往前,山路越难行,一看前面大多是裸露的石头山,高明程就知道,前面不会有猎物了,于是只能换个方向继续找。 足足找了一个多小时,高明程才有了发现,他没找到在白天活动的野猪群,却找到一个野猪山洞了! 那个山洞隐藏在一簇四季常绿的藤蔓后面,但是呢,前几天有下雨,地面较湿,因此出入口那里留下明显的脚印了。 隔着百多米,高明程就把手里的东西先放下了,然后持枪悄悄地靠近山洞。 他小心的朝里面看去,里面光线昏暗,但他依旧能够看清楚里面的情况,一群野猪占据了这处天然洞穴,此时正在酣然入睡。 高明程的动作极其的轻巧,即使靠近了山洞,也没有惊醒野猪,他逐一打量着,最后选了一头大小合适的野猪。 随着一声枪响,正在睡觉的野猪瞬间惊醒,发疯般的朝外跑去。 此时高明程已经躲了起来,等洞里的野猪都跑掉后,他才悠哉的进去收拾战利品。 虽然有些胜之不武,但是吧,这也是狩猎的一种。 将一击毙命的野猪扛起,高明程估摸着有个一百二十斤左右,这个重量挺好的,自己就算扛着野猪在山里走,也不至于被人质疑什么。 既然已经如愿猎到一头野猪了,加上时间也差不多了,于是高明程朝之前约好汇合的地方走去。 他一边肩膀扛着一头野猪,一只手提着黄麂和袋子,收获满满的回去了。 大约半个多小时,他抵达了汇合的地方,而此时已经有人在那儿了。 是林场的负责人和陈局他们。 他们正坐在一块巨石上休息,脚边堆放着猎物。 看到高明程过来了,陈局当即笑着说道:“不愧是猎到过黑熊的人,你一个人进山打猎,居然也有这么多的收获。” 当初高明程猎到黑熊,就是拿到县里去卖的,当时买熊肉最积极的,当属这个陈局了。 高明程笑了笑,也把野猪和黄麂放在地上,然后指着那个口袋,说道:“我误打误撞,找到一棵香榧树,见树上还有果子,就摘了些。” 林场的负责人满脸的讶然之色,说道:“那你走的可够远的!” 他上前打开口袋,看着里面的青果,说道:“这果子要处理后,才能够吃的,你知道怎么处理吗?” 高明程说知道,这玩意和核桃差不多,得先把外面的假皮给沤烂,然后去掉晒干,之后再炒,炒熟后,就可以剥壳食用了。 高明程的这一袋子,也不过二三十斤,等去假皮晒干炒熟之后,还会更轻,能有个两三斤果子,就算不错了。 虽然高明程说知道怎么处理,但那林场负责人也许是怕高明程不知,也许是故意卖弄,又当众说了处理方法,最后说道:“由于路远和数量稀少,我们林场也没有专门进山摘果子处理加工。” 陈局说道:“这香榧自古以来,我们这边地区就有,以前的人们,还叫它举人果,要不这样,你看能不能弄点树苗,我们在林场也种一些?” 顶头上司这么说了,林场负责人自然是要点头,并且说道:“香榧树的果子,就是它的种子,不过从种子发芽到结果,得要八年去了。” 而这个时候,香榧子由于产量和名气的缘故,在市场经济上的表现一般,就算有人想种,也会因为结果时间长而放弃。 高明程听着这话,倒是决定在小富山种上一批。 如果能够种成功,也是一种经济作物,就算不成功,他的损失也不大。 正当大家一边抽烟,一边聊天时,高国兵他们总算也回来了。 高国兵满脸的笑容,和肖金峰一人抬着一边野猪,步履艰难的朝这边走来。 等把野猪放在地上时,高国兵甩动着手臂,叹道:“老了,体能不如年轻那会儿了。” 肖金峰则是笑着说道:“要不是高局不小心摔了一跤,就算一个人扛一头野猪,那也是没问题了。” 听他这么说,大家都去看高国兵的身上,这才发现高国兵的裤子上全是泥巴,手掌上也有泥巴和树枝刮痕。 “老高,你也不悠着点!”陈局哈哈笑着说。 高国兵无奈的笑着,他打猎心切,没注意脚下,顺着坡滑了下去,好在坡比较缓,也没有什么大的危险,就是摔的屁股有点疼。 “今天我们大家的收获都不错嘛,不过猎物死了后,就得尽快开膛,所以等下山后,就在林场职工大院这边简单的把猎物处理下,然后再由几位领导带回去。”林场的负责人如此说道。 然后他亲自帮着陈局拿重点的猎物,陈局自己则拿着最初打到的黄麂,那只黄麂比高明程的小点,去皮去内脏后,就没多少吃的了。 不过黄麂也是鹿的一种,营养价值很高的。 由于急着下山,高国兵他们还没有缓过气,又得继续抬着猎物下山了。 高明程有心帮忙,但他也腾不出手来了。 看出高明程的想法,高国兵故意说道:“不用你帮忙,我能行。” 高明程也不多纠结了,而是说道:“那我先下山,然后再返回来接应你们。” 这回高国兵答应了,然后就看到高明程身形灵巧的下山去了,仿佛肩上扛的野猪和手里提着的黄麂、香榧子,都是没有任何重量般。 高明程如他所说的那般,飞快的下山而去,见他远远地超过大家,陈局都不由得赞道:“不愧是年轻人啊,有一身用不完的力气!想当初,我年轻那会儿也是如此!背着重物连翻几座山,都走的轻轻松松呢!” 林场负责人当即附和着,又说即使是现在,陈局的身体素质,也远超大多数人。 陈局被吹捧的舒坦极了,哈哈的笑着。 他们一边说话,一边下山,而高明程早就提前下山了。 山脚下不远处,就是林场的大院,这里有仓库、有职工居住的房子,有几个职工正等在那里,因为他们提前得到吩咐,要他们把领导猎到的猎物处理好。 高明程任由他们把猎物拿到一边去处理,自己则又返回山里。 等他走了一个来回,才发现高国兵他们还剩下大半的路程呢! 高国兵属实是嘴硬了,之前摔了一脚,摔到尾巴骨了,尾巴骨那里一阵阵的疼痛。 加上毕竟年纪大了些,又在进山打猎的过程中消耗了不少体力,这会儿显得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 林场的那位老宋倒是说要帮着扛,但高国兵见他自己也扛着一头野猪,于是不肯再让他帮忙了。 就这样,一行人走走停停的,自然没走太远了。 高明程快步赶到,立即说道:“叔,肖大哥,把野猪放下吧,我一个人扛就行。” 不说高国兵,就连肖金峰,也是松了口气。 不过他还是要说一句:“明程,你别逞能,这头野猪起码有个一百七八十斤去了,山路又难走,还是我们两个一起抬吧。” 高明程笑道:“正因为山路难走,所以我才一个人扛呢。放心吧,我心里有数,不会逞能的。” 说着,高明程将那头野猪扛在肩膀上,野猪身上粗犷的猪毛扎在他的脖颈,令他有些刺痒。 并且野猪伤口处流出的血,顺着他的衣服滑落,将衣服糟蹋的不成样子了。 本来进山打猎,是要穿旧衣的,但高明程好面子,不想在高国兵和陈局等人面前穿着不得体,于是穿了件质感不错的外套,虽然也是半旧,但这一会后,就彻底沦为旧衣了。 他扛着野猪,继续脚步轻快的下山,这次有了经验,遇到路不好走的地方,也能走的稳稳当当了。 高国兵和肖金峰等人在后面看了,俱是满脸的佩服。 高国兵在有的时候,是有些后悔的,后悔当初送高宏去军队时,没把高明程一块儿送去! 那会儿他们已经搬到县里去住了,而高明程还在村里读初中,彼此来往的少了,他也就没想起要照顾照顾这个从小看大的孩子了。 哎,以高明程的身体素质,要是进了部队,肯定大有作为啊! 虽然心中时常后悔,但高国兵顶多私底下和赵冬梅说一说,是不能说出去的。 只能说时也命也! 如果他和高明程的关系能早点这么亲近,那么在替高宏的前程打算时,就会连带着高明程一块儿了。 高明程并不知道高国兵心中所想,但上辈子,高宏倒是曾感慨过,说希望高明程能转学到县里读初中就好了,又说希望能和高明程一块儿去参军。 他扛着肩膀上的野猪,顺顺利利的下了山,自然又得到陈局等人的夸赞。 高明程则适当的表现的很吃力,把野猪丢在地上后,就双手撑在膝盖上,弯着腰,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过了好一会儿,才一副缓过神来的表情。 而此时,高国兵已经下山了,他看高明程累的不轻,连忙递水给高明程喝。 高明程正好渴了,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而这会儿,林场的职工们已经集体出动,替领导们处理起猎物了。 野猪在猎杀后,就要放血的,不然死后血就不流了,肉里有血,色泽不好看,味道也不好。 这会儿只需要开膛破肚,然后再把猪皮给剥掉。 猪皮和猪下水,大家自然不会带走,就留给林场这边了。 高明程的那头野猪是最先处理的,这会儿已经剥好皮,只剩下猪头和猪脚还是毛茸茸的了。 高明程下山后,就借用林场这边的刀具,自己利落的将野猪分块切好,又把那头黄麂也处理了,然后搬到皮卡的车斗里放着。 接下来,他又帮着处理高国兵打到的那头。 高国兵的枪法还不错,正中头部,但因为他打到的猎物太大,且枪声把那群野猪都惊跑了,肖金峰就决定不打了,而是帮着高国兵一块儿把野猪弄下山。 而高国兵也承诺分肖金峰一半。(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二章:打电话 在林场职工处理野猪时,肖金峰找到高明程,说起了收购橘子的事情。 肖金峰说道:“明程,我已经找到收购橘子的买家了,你组织人手摘橘子要多久?一次能摘多少斤?” 高明程想了想,他也是第一次卖橘子,具体能有多少斤果子,还真不好说,于是保守的说道:“第一次先卖一千斤吧,看好不好卖,树上具体有多少果子,我现在也说不来。” 肖金峰点点头,说道:“可以。” 谈好这事,高明程决定回去后,就给高守旺打电话,让他通知陈大松一声,让陈大松明天就开始组织人手进山摘橘子。 装橘子的竹筐,是早就准备好的,不够的话,再用麻袋装就行。 不过高明程琢磨了下,决定得再去买些编织袋放在家里备用。 谈完了正事,大家又都聚在一起抽烟聊天,有说有笑的。高明程不抽烟,但陈局非要递他烟。 有些人就爱给人递烟,并且认为你不接,就是看不起他。 陈局也有这个坏毛病。 还是高国兵帮着婉拒了,高国兵笑着对陈局说道:“你别看明程身体素质好,其实他肺不好,他抽烟就容易咳嗽,难受,喘不过气来。所以他是真抽不得。” 这算是善意的谎言,就如职场上,有人用对酒精过敏来婉拒被人灌酒。 陈局看向高明程,高明程自然不会暴露什么,而是笑着点头:“是的,小时候我抽过我爸的旱烟,差点没把自己整死,后来就不敢抽了。” 陈局哈哈笑着,说道:“旱烟那玩意,劲大!你要是先抽滤嘴烟,也许就没那事了!” 这么说着,也就不再非要给高明程递烟了。 高明程松了口气。 有时候他拒绝别人递烟,只不过一句话的事情,只要自己心志坚定,也就没啥。 但有些人的烟,却是不好拒绝的。 如今高国兵给他找了这么个借口,以后也可以拿出来用了。 上辈子高明程自然也是抽烟的,主要是有心病,他总觉得小儿子年纪轻轻就学着抽烟,是跟他学坏的,之后更是碰了不该碰的东西,毁了自己半生。 所以重生回来后,趁着身体年轻,还没有烟瘾,只要忍住心中的烟瘾,彻底戒烟就很容易了。 这些年来,由于不抽烟,他是真的体会了不抽烟的好处,习惯夹烟的手指没有被熏黄,牙齿也白皙,就连身上也没那股子烟臭味,在做某些事情时,也不会引来许多美的抱怨。 好处这么多,他自然是不想破戒。 说说笑笑间,今天所猎到的猎物,就被处理的差不多了,于是高明程帮着把猎物搬到皮卡车上。 皮卡车的车斗,足以装下所有的猎物了。 时间已经不早了,天色渐黑,大家不再留在这里耽搁,纷纷钻进车里,朝着城区而去。 高明程照样负责开皮卡,然后得跟在吉普车的后面,每到一户人家的门口,就帮着把猎物送到家里去。 如此一来,回到自家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去。 高明程先把自己的猎物搬回家,再把属于高国兵的给搬到他家,然后就说道:“叔,我把皮卡给肖大哥送去。” 赵冬梅忙喊住他,说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肯定都饿了吧?明程,你先别走,一起在家里吃个饭再去忙!” 高明程本想拒绝,他觉得高淑芳肯定给他留了饭菜的,但赵冬梅不由分说,非要拉着他去饭桌上吃饭,而高国兵也开口留他。 于是高明程干脆就先留在这里吃饭了,别说,肚子还真饿的咕咕响了! 赵冬梅早就把饭菜都做好了,现在正温在锅里,拿出来时,还是热腾腾的。 给两人盛好饭,赵冬梅也跟着一块儿吃。 高国兵一边忙着吃饭,一边看着赵冬梅说道:“你怎么不先吃?” 赵冬梅说道:“一个人吃没意思,我今天就只把家里收拾了收拾,也没做什么,不太饿。” 果然,吃饭就是吃一个氛围,氛围好,哪怕是大白菜,也吃的香喷喷,氛围不好,人参鲍鱼也不香。 这会儿的人,大多数都吃的很快,极少有慢吞吞的,饭后,高国兵说道:“明程,之前说好打到野猪给小旭旭办周岁宴用,现在我得了半边野猪,也分一半出来给你办酒用,剩下的半边野猪用盐腌制了,做成风吹肉,也够我们家吃的了。” 这是高国兵的一番心意,高明程没有婉拒,大大方方的谢过了。 反正等他以后杀了羊,宰了猪,还会再给高国兵送些肉来的。 高明程将碗筷放下,说道:“叔,我先去给肖大哥送车了。” 属于肖金峰的那半边野猪肉,还在皮卡车上呢。 他出门而去,开着皮卡朝肖金峰的运输公司而去,等把车送到后,徒步走到服装店那边。 服装店的卷闸门已经关着了,但从缝隙里透着灯光,也能够听到电视机的声音。 高明程先是敲了下门,发出声响提醒屋内的人,然后弯腰尝试着把卷闸门拉起来。 伴随着哗啦啦的声响,卷闸门被拉了上去。 入目的则是许多美等人围聚在电视机的面前,小旭旭还小,看不懂那些节目,因此一个人坐在一边顽耍着玩具,此时也被声响吸引,抬头望来。 当看到高明程时,小旭旭立即张开双手,高兴的喊着:“爸爸爸爸!” 他跌跌撞撞的想朝高明程走来,可惜直到现在,他还走的不是很稳,三五步之后,人就摔倒在地了。 不过没关系,这会儿的小旭旭已经穿的跟个球一样了,即使摔倒了,也没什么大问题,再说了,哪个小孩不是摔摔打打长大的? 即使心里这么想着,也不耽误高明程大步迈去,一把把小旭旭抱起。 “哈哈,儿子,爸爸回来了!吧唧!~”高明程亲了一口儿子嫩嫩的小脸蛋,这小家伙浑身一股子奶味,皮肤也嫩的跟块豆腐似得。 “明程,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饿了吧?给你留了饭菜在电饭煲里。”许多美连忙走了过来,关心的说道。 而高淑芳则去后院打开电饭煲,把里面热着的饭菜拿了出来。 但高明程不急着吃饭,而是说道:“我先给守旺叔打个电话,都这个点了,也不知道他还在不在制衣作坊那边。” 高明程来到电话机的旁边,拨通了高守旺的电话号码,然后电话机就传来嘟嘟的声响。 一声,两声,三声。 现在的人一般是习惯响两声后再接的,当听到第三声时,高明程有些失望,但谁知第四声响过后,电话竟然被人接起了。 话筒那边传来高守旺的声音。 “守旺叔,晚上好啊。这么晚了,你们还没有回家休息啊?”高明程开口寒暄着。 电话那边的高守旺哈哈的笑着,说道:“刚收拾好,正准备回去呢。” 高明程心想,那可真是太巧了。 于是就把希望高守旺替自己传话的事说了,又说道:“我店里的衣服卖的差不多了,我的货你那边都准备好了吗?” “还差十来件,这几天有些冷,有几个员工感冒生病了,耽搁了进度。不过已经在赶进度了。”高守旺说着。 “那行,少点就少点,我先把做好的带过来卖着。” 沟通好后,高明程就挂断电话了。 “二哥,快趁热吃吧!”高淑芳将一大碗饭菜递到高明程的面前,为了方便保持饭菜的温度,高淑芳是把饭菜装在碗里,然后整个碗放进电饭煲保温的,这样拿出来也方便。 “二哥,这些够吗?不够的话,我再给你下面条。”高淑芳说道。 高明程忙接过,说道:“够了够了,我之前已经在国兵叔家吃过一碗饭了。” 于是高明程端着碗,找了个凳子,就吃了起来,至于小旭旭,就围着他转悠,一天没见面了,小旭旭对爸爸蛮亲热的。(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三章:回村摘橘子 高明程吃了一碗饭后,就带着老婆孩子回新家那边去休息了,至于高淑芳他们,也要轮流洗漱,然后上楼睡觉。 当高明程他们走后,还需要把门内安装的绊脚绳给系好,加强防范。 回到自家,高明程想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放松一下,结果却被许多美阻止了。 “哎,你身上脏死了,别把沙发弄脏了!” 高明程低头看了眼自己,肩膀上脏兮兮的,身上也有猎物的血迹,裤腿和鞋底,也都沾满了泥土。 好吧,的确挺脏的。 好在之前把猎物搬回家时,他就有先见之明的把电热水器打开了,这会儿刚好有热水可以洗澡。 电热水器就这点不方便,不是随时都有热水的,得提前烧好,并且热水的容量有限,要是连续洗太久的话,就会变成冷水了,所以如果人多的话,一个人洗完,下一个人就得等等再洗。 高明程拿了干净的换洗衣服,从进浴室到出来,也不过十分钟。 带着一身水汽出来时,高明程总算可以放松的瘫坐在沙发上了。 而这会儿,小旭旭又爬到他身上来闹腾了。 和儿子顽耍了一会儿,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天气冷了,你别用冷水洗衣服,那些贴身衣服,你用热水洗。” 许多美有些迟疑,这得多浪费电啊! 高明程用不容质疑的语气说道:“就用热水洗!我之前那身衣服脏了,你随便洗洗就行,以后拿到村里干活时穿。另外我之前没有考虑周到,这边没买洗衣机和彩电,多少还是有些不方便,下次我去羊城进货时,从范承耀的渠道里弄台洗衣机和彩电来。” 至于冰箱,现在天气冷了,这边暂时不需要,如果明年夏天需要的话,那就到时候再买。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业品会从一件难求,到家家户户都能有。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看高明程语气坚定,许多美虽然还有些舍不得,但也抿嘴笑着答应了。 她看了眼墙壁上挂着的时钟,说道:“时间不早了,我该给旭旭洗脸洗手洗屁股了。” 说着,她一把抱起在高明程身上爬来爬去的小旭旭。 小旭旭还没有玩够,一脸的不舍,但却被无情的镇压了。 许多美忙着照顾孩子,高明程也没继续休息,他来到厨房,取出砧板,准备把今天猎到的猎物分割一下,之前在林场那边,只是简单的切割了下。 黄麂个头不大,不够用来做酒席,干脆就自家吃,至于那头野猪,去皮去内脏后,也就七八十斤,等去掉骨头,那就更轻了,不过高国兵那边还会给他一边后腿肉。 猪肉肯定是绰绰有余,再宰杀一头羊,十来只鸡,宴席上的肉菜,就差不多了,至于别的菜,高明程就懒得准备,就让饭店自己定夺。 他出肉菜,这是提前和饭店那边说好的,饭店那边给出的价钱,也是绝对有赚头,算是双方都有利。 把猎物都切割好后,高明程把好肉收进橱柜里,至于那些骨头猪头猪脚什么的,就分别放在盆里装着,再用两层纱布覆盖,纱布的四周,还需要用重物压着,这是为了防止老鼠偷食。 忙活完后,洗手,进屋休息! 这一晚,高明程老老实实的睡了一觉,第二天醒来,亦是好天气。 已经提前通知了陈大松他们组织人手摘橘子,高明程自个儿就不急着回村去,而是悠哉的吃早饭,再用袋子提着猪头猪脚,陪着老婆孩子去服装店那边。 刚过来不久,就听到一个消息,说是街上新开了家瓦罐汤粉店。 高明程一听这话,就决定去品尝一下,看味道是否正宗。 许多美表示也想吃,于是一家三口先过去吃,至于高淑芳他们,等下给他们带回去吃。 许多美之前已经吃了粥,现在也吃不下一碗粉了,于是只要了一份肉饼汤,和小旭旭一块儿分着吃,高明程胃口大,直接要了肉饼汤和粉,把肉饼汤直接倒进粉里,味道更鲜美。 他三两下就把一碗肉饼粉吃完了,还和老板拉起家常来,得知老板是在他舅舅家学艺的,他舅舅是在省城开早餐店的,愿意把技术教给他,但不准他在同一个城市开店,于是他就到这里来开店了。 高明程倒是挺高兴的,这味道挺正宗的,以后又多了一处地方吃早餐了。 于是他又要了几份肉饼汤和粉,让人送到服装店那边,让高淑芳她们也尝一尝。 不过她们也都吃过粥了,因此两人分一碗粉吃。 吃完后,高淑芳表示:“这肉饼比我做的要嫩一些,也更香,我做出来的肉饼,柴了一点点。” “不过肉饼汤虽然好吃,我还是喜欢吃猪肺。辣辣的猪肺才有味道呢!” 张金玲也发表了意见,她是头一回吃瓦罐汤,觉得很好喝。 并且她对煲汤的大瓦罐充满了好奇。 高明程倒是知道里面的结构,他想了想,突然说道:“等我忙完这阵子,也去弄一个大瓦罐回来!那个可以煲汤,也可以用来烤肉吃!” 把腌制好的肉挂在瓦罐的里面,下面再烧炭火,这样慢慢的烘烤,省去时不时翻肉的麻烦,烤出来的肉也很香脆。 他把想法这么一说,顿时惹得大家口水直流。 不过说得再高兴,高明程也要先回村去了,今天把橘子拉到运输公司那儿,运输公司会安排明天送到省城去卖。 橘子的保质期还行,方便运输。 “明程,记得戴帽子!”许多美见高明程就打算发动拖拉机了,连忙把忘在架子上的兔皮帽子递给高明程。 本来许多美准备给高明程用毛线打一顶毛线帽的,但在开车时,风能够从毛线帽的空隙里穿过,人照样会觉得冷。 所以后来许多美就给高明程用兔皮做了一顶帽子,里面一层毛,外面也有一层毛,戴上之后,暖呼呼的。 这是灰毛野兔的皮,虽然颜值一般,但实用就好,高明程戴上兔皮帽,又紧了紧身上的棉衣,戴上一双劳保手套,这才准备出发。 迎着寒风,高明程朝高家村而去。(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四章:卖橘子和来信 此时的小富山,迎来第一次果树丰收,陈大松叫了几个相熟的人,这会儿都在种植橘树的山头忙碌着。 高明程种植的橘树品种分两种,一种是肖金峰当初弄来的砂糖橘,一种是本地的蜜桔,这会儿都已经成熟了。 江西也是产柑橘的大省,南丰蜜桔的名气,也是丝毫不小的,他们本地的蜜桔,虽然不如南丰蜜桔名气大,但更适应本地的土壤和气候,且个头也较大。 砂糖橘个头小,但皮薄汁水多,而本地蜜桔个头大,却皮厚,橘络较明显,但也一样的好吃。 并且皮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更方便保存,在运输的过程中,不易压碎。 高明程将拖拉机直接停在小富山的山脚下,这样方便等下运输橘子。 吹面而来的风是寒的,但头顶的太阳却还算灿烂温暖,于是高明程顺手把兔皮帽给摘下,随手给挂在拖拉机的扶手上。 他一路朝着橘树那边走去。 小富山一共有近三百亩的面积,除去山顶不适合种植的,还有二百八十亩左右的山地种上各色果树。 而柑橘树,平均一亩地,能种四五十棵,不过高明程种的比较稀疏,大约四十棵左右,那批砂糖橘种下后,有一定的死亡率,如今还存活的,只有九十八棵,剩余的都是本地蜜桔,这批蜜桔树,大部分是从石门村买的果苗,还有十多棵是高明程最初从集市上买的果苗。 林林总总加起来,本地蜜桔有四百多棵树。 而在橘树的旁边,则种着十多棵柚子树。 今年柚子也挂果了,但每棵树的挂果量并不多,有的只挂了两三个果,有的稍微多点,能有七八个。 此时柚子的皮还没有完全变黄,颜色偏青,这种柚子成熟的晚,并且皮特别的厚,比起那些出名的品种,味道略酸,但果味很浓郁。 而在当地的冬季,大部分人家的饭桌上,都有一道腌菜,那就是腌柚子皮。 将柚子皮洗干净,切成薄片,然后用开水浸泡一夜去涩味,再浸泡三四次凉水,期间每次换水,都要把柚子皮的水分攥干才行。直到完全去除柚子皮本身的苦涩味为止。 接下来只需要加入蒜泥、剁椒等调料进行凉拌腌制后,就可以食用了。 这道腌柚子皮,是下粥和配米粉最好不过的小菜了。 穿过柚子树,就抵达种植橘树的范围了。 高明程看到陈大松他们依旧在忙着摘果子,脚边的竹筐里,倒是已经堆满了橘子。 平时自己吃橘子时,图方便的话,直接伸手从树枝上揪下来,但这样,连接橘皮的地方,大多会破裂。 为了卖相好看和方便保存,就得用剪刀将橘子剪下来,只是这样一来,摘橘子的速度,就会慢上一点。 陈大松低头认真的摘橘子,在把手里的橘子放进竹筐时,一抬眼的功夫,就看到高明程了。 他当即笑着说道:“明程,一大早,我就喊人来摘了,到现在,我估摸着摘的差不多了。” 高明程看了一眼装满的竹筐,然后说道:“家里没有那么大的秤,所以宁可多摘点,也别摘少了。” “对了,陈叔,这一棵橘子树,大约结了多少果子?”高明程问道。 陈大松说道:“不好说,有些树结的果子密些,我估摸着能有个二三十斤,有些树结的果子少些,顶多十来斤了。” 高明程闻言,倒也不意外,之前目测时,他就大概得出这么个答案了。 不是橘子树的产量低,而是他的橘子树还小! 他这橘子树,是原生品种,等树龄大了,就会长得比较高,因此他才种的没有那么密。 如果是后世的矮化品种,一亩地能种八十棵橘子树呢! 矮化有矮化的好处,但原生种也有原生种的好处,当树龄足够大的时候,一棵树的产量就有数百斤! 到时候一棵树就结三四百斤的果子,他这五百多棵树,就能创造不少的经济价值了。 当然了,现在只能想想而已,但今年只能结十多斤,明年就能有三四十斤了! 高明程持乐观态度,也拿起一把剪刀,一块儿摘橘子。 又摘了十分多分钟,有人突然喊道:“没竹筐和袋子了!” 高明程想起自己之前在合作社买的编织袋,还放在车斗里,于是说道:“我去拿!” 他快步下山去拿,帮着将多余的橘子都装到编织袋里。 这回高明程估摸着数量足够了,于是说道:“行了,今天就先摘这么些吧,下回再要摘的话,大伙就再来帮忙。” 高明程一发话,其他人就放下手中的活,帮着把摘下来的橘子搬下山去。 高明程也在搬橘子,顺便问陈大松答应给每个人的工钱是多少。 陈大松说道:“才忙活这么一会儿,一个人给一块钱就好。我是怕你要的急,不然我自家人就能摘好。” 这次陈大松喊了三个村里的人来,都是干活麻利的中年妇人,摘橘子这活,女的比男的干的还快还好呢,就是力气小点,不好搬下山去。 高明程说道:“那行,等下我把工钱给她们。至于剩下的橘子,你有空了,可以先摘一些放在家里,我估摸着橘子应该好卖,只是我也没经验,这才决定先摘一千斤卖着看看。” 陈大松当即点头应下。 但陈大松的事情可是不少的,因为再过几天,就是小旭旭的周岁宴,陈大松还得负责杀羊宰鸡的。 等把所有的橘子都一一搬上车,高明程估摸着应该超过一千斤了。但这点重量对于拖拉机来说,也不算什么,这会儿的拖拉机造型粗犷,自重大,吃柴油,但劲也大,拉两千多斤的东西,都能够轻松跑动的起来。 高明程把橘子码放好,留点空间出来放别的货物。 高明程把工钱结算了,又去地里弄了些现在能吃的菜,有莴笋、红菜薹、芹菜等。 事情办妥了,高明程也没有在村里多待,而是对陈大松说道:“我十八号上午回来拿羊和鸡,到时候你带人一大早就给我收拾好。宰羊,伱敢不敢?要是不敢的话,就去军岭请胖子来宰。” 军岭的胖子就是屠夫,擅长宰杀牛羊猪。 这屠夫自然不缺肉吃,因此长得比旁人要胖些,久而久之,就有了胖子这个外号了。 陈大松一听这话,忙拍着胸脯说道:“干嘛花这个钱!我能杀!这有什么难的?到时候让多福多喜两兄弟把羊给绑起来,我再拿杀猪刀一捅就行!” 高明程有一套杀猪的工具放在家里,因此陈大松觉得不需要额外请人来帮忙了。 没那个必要! 高明程大方,但陈大松却替他节省呢! 要是请了屠夫来,得给钱,还得给一些下水什么的。 高明程也是怕陈大松弄不来,才这么说的,现在陈大松说自己能行,那高明程自然不会坚持请屠夫来了。 “那行,你看着办就好。这些编织袋,你帮我放杂物间那里备用,我先回县城了。”高明程指着放在地上的编织袋,有百多个去了。 陈大松点头,弯腰将其捡起。 和众人道别后,高明程就要离去了,但这时,他看到三狗都簇拥在他的身边,哦不,是五狗! 那两只小黑团子也跟着大黄过来了! 许是大黄的奶水好,小黑团子胖墩墩的,瞧着挺可爱的,高明程没忍住撸了一把,然后又把大狗也撸了一把,高明程对几条狗说道:“今天赶时间,就不陪你们玩了,下次回来给你们肉吃哈。” 黑虎和精灵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人性化的低声狗吠了下。 和狗也道别了,高明程这才发动拖拉机,往县里而去。 路过兴安岭时,他顺道带了一袋子衣服回去卖。如此,他的拖拉机,就已经装的满满的了。 高守旺帮着把货搬上车斗,看到高明程头上的兔皮帽子,笑道:“这是多美的手艺?挺不错的嘛!” 高明程摸了下头顶的帽子,说道:“是挺不错的,风吹不透,只要风没吹着头,身上就是暖和的!哈哈。” 两人说了几句闲话,约好下批货过几天就来拿,然后高明程就继续往县里而去。 先是去了肖金峰的运输公司,把橘子卸下过秤时,高明程才知道一共摘了一千二百多斤的橘子。 虽然约好一千斤,但多的这些完全不是事,肖金峰一次性都收购了,只要有渠道,一千多斤的橘子,很快就能够散掉了。 运输公司的业务挺广的,之前肖金峰还特意跑到广东那边收购正宗的砂糖橘,送到这边后,即使是高价也好卖,但最后肖金峰一算账,发现不如去山东那边装苹果赚钱。 因为江西这边有本地的橘子,却没有苹果,且苹果能够保存更久,卖价也颇高。 主要是寓意也好,平平安安。每到过年,富裕些的人家,总是会买些苹果摆盘的。 肖金峰看着这些刚从树上摘下来的橘子,对高明程说道:“也是你橘子的产量一般,不然装到北方去卖,那利润才高!” 南橘北枳,南方没有苹果,但北方也没有橘子,把南方的橘子装到北方去卖,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事。 高明程说道:“我树上大概还有五千多斤的橘子,等明年后,总产量就会多很多。” 肖金峰想了想,干脆说道:“那行,你那五千多斤,干脆一次性摘了,我一口气运到北方去,再换一车苹果回来。” “行,不过这几天没空,等我儿子的周岁宴办完了,我就回村去摘橘子。”高明程说道。 于是两人商定好,高明程就带着东西先回服装店那边。 因为没在高家村久留,高明程回来时,也才下午一点,他没吃午饭,这会儿肚子饿的咕咕响。 连许多美都听到他肚子在叫了! 许多美无语的说道:“你怎么不在村里吃了午饭再回来?” 高明程一边动手去拿给他留的饭菜,一边说道:“早点把橘子给肖大哥那边送去,他好安排车子发货。” 如果现在发货的话,那么傍晚就能到省城,明天一早,他的这批橘子,就能够摆在省城的街头上售卖了。 许多美知道做生意要紧,于是也不再多说什么,省的打扰高明程吃饭。 这会儿店里没客人,于是高淑芳和张金玲就去把高守旺的那批货拿出来挂在架子上。 冬天的棉衣折痕不明显,挂起来抖一抖,就舒展开了。 有了这一麻袋的新货,店里的货物看上去又齐全了不少。 但高淑芳知道,店里最好卖的货,已经快没了。只是她也不好催二哥去羊城拿货。 即使高守旺那边照着羊城的货做出成衣来,布料的质感和裁剪,也是不一样的,那些舍得花钱购置衣服的人,一眼就能够分辨出来。 高淑芳没有催,但高明程心知肚明,只是最近事情多的很,他分身乏术。 不过等高明程吃过饭后,就有邮差前来送信了。 还是两封信! 高淑芳是第一个接过信的,看了眼信封后,当即高声说道:“二哥,范立成给你写的信到了,还有一封是婉婉写来的!” 高淑芳先把范立成写的信递给高明程,然后才打开邓婉婉写的那封信,这时,许多美也凑了过来一起看。 高淑芳和许多美经常和邓婉婉有信件来往,这一来二往的,彼此的感情都似乎更深了。 看完信后,高淑芳和许多美都挺高兴的,邓婉婉在信中写了自己的近况,以及一些有趣的事情。然后又说今年会回来过年,到时候回县里时,会到服装店这边来,和大家见面聚一聚。 邓婉婉这一走,已是一年多了。 虽然通过来往的信件,大家得知邓婉婉在首都过的还不错,但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能见面聊一聊,自然更好。 此时高明程也看完范立成给他写的信了。 内容有些出乎他的预料。 今年的寒假,范立成不去范承耀那边过年,而是要去一位退休的大学教授家学习! 据说是因为范立成在学习上表现优异,且为人早熟,恰好被一位退休的大学教授给发现了,于是希望范立成跟着自己学习,看今后有没有希望考到中科大的少年班去。 少年班三个字一出,顿时把学渣高明程秒杀了。 (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五章:热闹 转眼就到了十一月十八号这天了,一大早,高明程吃过早饭后,就回村去了,今天家里要杀鸡宰羊,虽然把事情托给陈大松了,但他还是不太放心,决定早点去帮忙。 等他回到家中,院子里热闹的很,陈大松一家人以及张成远一家人都在这里,羊已经杀好了,连毛都烫过了,正在水泥地上刮毛。 陈大松领着两个儿子在处理山羊,刘婶子和许多玉就在给鸡拔毛,而张成远则负责将鸡开膛破肚,然后将内脏都放在一个盆里,最后再清理去了。 看大家忙得热火朝天,高明程也挺高兴的,他加入到处理山羊的那边去,利用刮刀将羊毛刮掉后,再烧火燎毛,这羊皮吃起来的口感就很好了。 “我来开膛破肚吧。”高明程有宰羊的经验,当即把羊挂在楼梯上。 这边杀猪宰羊时,把猪毛羊毛清理干净后,就会把猪羊挂在楼梯上,再开膛破肚,这样一来,就好清理一些。 这山羊是本地品种,虽然长得还算肥,但毛重也就六十多斤,等宰杀后,好肉也才二十多斤。 开膛破肚后,先把下水都放在一个盆子里,然后就开始分割,把羊头和羊脚斩下,好肉则放在竹筐里。 高明程看着那些羊头羊脚,说道:“今天中午都在我家吃饭,等下就把这些炖了,再把鸡杂、羊杂炒一盘子出来!” “好啊!”吃货陈多喜踊跃呼应。 “哈哈,你们继续把那些下水都收拾了,我去地里拔萝卜。”高明程是直接挑着担子去的,因为一次性要拔很多萝卜才行。 等他拔萝卜回来,就进厨房,准备炖羊头羊脚了,可惜却没这个掌勺的机会,因为刘婶子已经把羊杂鸡杂什么的都处理好了。 于是刘婶子笑道:“明程,你出去忙,这里我来!你一个大男人,不用在厨房呆着。” 只是刘婶子前一句不让男人在厨房呆着,下一句就喊道:“多喜,来烧火!” “来了!”陈多喜刚应着,准备进去烧火,结果他妈又说道:“伱先去抱些柴火回来,快没柴火了。” 于是陈多喜又屁颠屁颠的去抱柴火,抱完柴火,又说引火的松针没了,于是又去搂了一把松针回来。 可见,儿子这种生物,就是用来使唤的! 高明程在一边看了,抿嘴笑着。 他见小石头拿着棍子在地上玩,想起许多美的交代,对许多玉说道:“二姐,你今天带着小石头,先跟我去县城住,明天还得接大姐他们,怕坐不下。” 许多玉犹豫了一小会,就点头同意了,然后对张成远说道:“成远,家里的猪和鸡,你要记得喂,明天早上出门前,就要喂好!” 张成远嗯了一声应下。 “哦哦!去县城,去县城!”小石头已经比较机灵了,听懂了这话,当即欢呼起来,显然每个小孩子,都喜欢热闹的地方。 高明程看到他一脸的高兴,想了想,干脆把大姐家的两个儿子也先带去县城好了,反正服装店那边有两张床,睡得下。 他看陈大松坐在屋檐下抽着烟解乏,于是走了过去,说道:“陈叔,明天你代表家里人,去县里吃席,回来后,就组织人手,把山里的橘子,都挑好的摘下。我后天就要回来装货带走。” 最近高明程的时间安排的挺紧张的,办完周岁宴,就把橘子都卖掉,然后就去羊城进货。 陈大松听了这话,说道:“这么急的话,我现在就去喊人,让他们明天一早就进山先摘,等我回来后,就一起摘。” 高明程点点头,说了句:“多喊几个人。” 明天张成远一家和陈大松,都要去县里吃酒,摘桔子的人手就不够了。 陈大松觉得有理,于是一边抽着烟,一边往老村那边去。 除了之前喊的三个人,这回又多喊了三个人,都是干活麻利的大妈大婶们。 中午就在高明程家吃的,羊头羊脚和萝卜一起炖了一大锅的汤出来,再把羊杂和鸡杂炒了,又炒了一盘子红菜苔,一共四个菜。 虽然菜的总数少,但分量足! 十只鸡的鸡杂清理出来后,也有不少了,再配上芹菜辣椒一起炒,下饭的很! 羊杂也是,炒出来能有两盘子,绝对是够吃了! 饭后,大家各自散开,自行去做事了。 高明程之前答应给家里的狗吃肉的,这羊肉和鸡肉要做酒席,自然不能多吃,只能把主意打到山里的兔子身上了。 感谢大自然的馈赠,也感谢高明程出手,阻止了野兔们泛滥成灾! 野兔:你礼貌吗? 等狗吃上野兔肉,高明程把需要带的东西都搬上拖拉机的车斗,然后就要准备回县城了,而此时许多玉也已经准备好了,领着小石头坐在拖拉机的车斗上。 她特意换上新衣服,至于小石头还是穿旧衣,但却带了一套新衣服去,因为孩子容易脏,这新衣服,得明天早上换上才行,不然不出半个小时,衣服就能脏了去! 因为高明程打算把大姐家的两个儿子也带上,于是拐弯去了大姐那边,这两个孩子岁数大一些,也不怎么需要人照顾,因此高明程才愿意带他们去的。 大姐许多金和大姐夫倒是挺乐意的,忙给孩子换上干净的好衣服,又叮嘱要乖巧听话,不能捣乱,也不能把衣服弄脏了。 两个孩子老老实实的点头应着,然后神情带着一丝怯意的坐在拖拉机的车斗上。 当拖拉机远离村子,爸妈的身影在眼中越来越小,直至看不见为止。 两个孩子有些心慌,但同时也涌生一股欣喜。 虽然两个村子离的不算太远,但其实亲戚们平常还是很少来往,除了逢年过节以及一些重要的日子,也很难聚在一起。 所以两个孩子虽然认识许多玉和高明程,但感情上还是不够深厚的,只是比起许多玉,他们对高明程更有好感,因为每年过年时,小姨和小姨夫给的红包总是最大的! 并且小姨和小姨夫还会给他们送新衣服穿! 衣服穿在身上,再听母亲说起这些亲戚来,孩子自然也就心里有数,能产生感情了。 “小姨夫,县里远不远啊?我还没去过县里的!”大点的男孩问道。 “是啊是啊,上回去军岭赶集,还是磨了我爸爸好久才带我去的!军岭的肉包子真好吃!”他弟弟也跟着说话,提起肉包子,小嘴都要流口水了。 高明程还没有说什么,许多玉已经笑了起来,然后对两个外甥说道:“比起县里,军岭的老集算什么?等下你们眼睛可要睁大了,好东西看都看不完呢!” 面对着两个没见识的孩子,许多玉还挺有优越感的,她前不久才去了高明程的新家吃酒,可算是大开眼界了。 于是她给两个孩子描绘起县里的所见所闻,听得孩子们一愣一愣的。 高明程听了,只是莞尔一笑。 迎着微寒的冷风,一个小时后,拖拉机在服装店的门口停下,“到了,下车吧!” “多美,二姐和大姐家的孩子都来了!”高明程喊了声,让许多美来招待客人,至于他自己,他得把羊、鸡、鸡蛋、萝卜等菜送到饭店去。 至于野猪肉,那个之前已经送去,好让饭店提前处理。 这会儿天气比较冷了,即使不放进冰箱里,新鲜的肉也能够保存好几天,如果提前煮熟,就能保存更久。 如红烧肉,最好是用白水提前煮熟,到摆酒的日子了,再放调料翻炒上桌。 他们这边在做红烧肉时,还会放一些酒糟,能去腥,也能多一些风味。 尤其是用野猪肉做菜时,放了酒糟和辣椒后,野猪的腥臊味,就会完全没有了。 定好的饭店不在这条街,而是在隔壁街,步行需要走十分钟,开车就快些。 很快,拖拉机就停在老林饭店的门口了。 这老林饭店就在警局附近,老板原本是国营饭店的大厨,改革开放后,就自己开店做生意了,一开始只是一个小店面,今年又盘下隔壁的店,连在一起,地方就大了不少,可以用来摆酒席了。 店里的装修,说实话有点一般,但老板的手艺好,饭店的地理位置也好,因此高明程还是定在这家了。 “老林,我送羊肉和鸡来了。”高明程停好车,冲店里喊了声。 这会儿是下午,还没到晚饭的饭点,因此店里没什么人,只有老板和员工在忙活。 老林听到声音后,立即带着一个学徒走了过来。 高明程已经把车斗里的菜搬下车了,他指着羊肉、鸡等菜,说道:“十桌酒席,这些羊肉应该够了吧?” 老林看了一眼,然后点头说道:“够了,再配上萝卜,能用大海碗装了!这框鸡蛋有一百个?” “嗯,每桌摆十个茶叶蛋。” 老林听完后,冲高明程竖起大拇指,表示佩服。 这菜单,就连老林,都觉得极其的丰盛了。 “那行,别的菜,你这边看着买,我就先走了。明天上午十点左右,人就会过来,十二点准时开餐!” “好,没问题。” 双方沟通好后,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回到服装店那儿,将拖拉机停在后院。 一进院门,家里显得格外的热闹,这人一多,自然就热闹起来了。 小旭旭倒是挺喜欢这份热闹,时不时哈哈的笑着。 高明程看着儿子的笑容,浑身的疲倦也瞬间消失了。 县里千好万好,就是少了玩伴! 在村里时,大人们忙着地里的活,忙着家务,根本不会时时盯着孩子看,所有的孩子都是大孩子带小孩子,然后各种瞎玩。 年纪小点的,就在自家院子玩泥巴,玩树叶什么的,大点的,上山下水什么的,玩的更野。 而在县里,大些的孩子交了朋友还好,小些的孩子就麻烦了,大人不但得看管着,他自个儿也没有同龄人陪着玩。 这也是高明程想办幼儿园的初衷,等幼儿园办了起来,小旭旭就不会缺少玩伴了,并且那些玩伴,都是高质量玩伴。 这算是他给孩子从小就营造的朋友圈环境了。 除了小旭旭高兴,许多美也挺高兴的。她提了一嘴,说让二姐带着小石头先来,省的明天坐不下那么多人。 但谁知高明程把大姐家的两个孩子也带来了! 这都是她的亲外甥,她心里自然高兴。 当天晚上,用两个电饭煲煮了饭,这才够大家吃,并且因为人多,炒菜太麻烦,因此只有孩子们吃的菜,是单独炒的,大人们吃的菜就是一锅煮。 也可以说是简单版的火锅。 先用猪骨炖汤,再放一些配菜,油豆腐、红菜苔、白菜苔、生菜等菜,菜一熟就夹去吃,然后再放新的菜。 因为没有专门的火锅锅子,所以大家只能站着吃,需要菜时,就去大铁锅那里夹。 这种吃饭的形式颇为新鲜,主要是能一直吃到热菜,于是每个人的脸上也是挂满了笑容。 倒是高明程觉得可以去买一个专门用来吃火锅的锅子,然后底部放烧红的炭火,人就可以坐在桌子上,更悠哉的品尝食物了。 他的这个想法,得到高淑芳的大力支持。 平时大家轮流煮饭,但因为高淑芳的厨艺相对好些,因此她煮饭的时间多一些,听到高明程想买火锅锅子,她立即赞同的说道:“好啊,等买了火锅锅子,以后不想炒菜时,我们就吃火锅好了!” 吃火锅是真方便,把肉菜炖熟调料一放,然后就可以烫一切了!想吃什么烫什么,多方便啊! 关键是菜不会冷! 等到了冬天,如果炒的菜多的话,等炒完最后一个菜,第一个菜早就凉透了! 吃过饭,高明程和许多美要去新家那边休息,至于许多玉和三个孩子,就在服装店这边休息。 楼上还有两个空房间,且都有被褥在橱柜里,拿出来铺上就能用了,而新家虽然千好万好,却只有一张床。 当然了,这是高明程故意的! 回到家里后,许多美还得忙碌呢,她把小旭旭丢给高明程带,说道:“等下你带他去洗澡,然后里里外外都要换一身新衣服!我得包红包和准备红线。” 他们这边办酒时,还有一个风俗,那就是要给来客中的女性和孩子披红。 以前穷时,用一根红毛线披在客人的肩膀上就行,但讲究些的,还会用一小块红布包一个红包,然后再用红布将红包绑住。 这种红包,是要给亲近些的小孩子的。 高明程家的条件好了,这办酒自然得准备红包才行,于是许多美买了一些红布,将之裁剪成两指宽的长条,剩下的再裁剪成四指宽的短布条,这个是用来包钱用的。 (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六章:高岳特意赶回庆贺 许多美在准备红包,高明程就承担起给小旭旭洗澡的重任了。 先是插上电热水器,然后再是准备好换洗的衣服、尿片。 从今年夏天起,在白天顽耍时,许多美就没怎么给小旭旭垫尿片了,都是给他穿开裆裤,然后教他想拉屎拉尿时要说,大人就可以帮着把尿了。 这样有个好处,大人会好清理很多,省了很多事,并且在夏天不垫尿片,孩子也能凉快些。 到现在,小旭旭已经周岁了,依旧是白天穿开裆裤,只有晚上睡觉时,才会给垫尿片。 准备好衣服后,高明程又拿出一个神器来,这是冬天洗澡的神器,用了后,能够有效的保温,防止感冒生病。 只见他拿出一块白色的大塑料,将之展开后,顶端挂在卫生间顶端的一个钩子上,再把一个洗澡的木盆摆好,到这一步,准备工序就全部做好了。 而此时许多美已经把红包都包好了,每个红包都包了一块钱。 这会儿的一块钱,也不算小了。 许多美看向高明程,说道:“我包了五十多个红包,还有一些备用的红布,如果不够,就再包。” 高明程在心里算了算,说道:“五十个都用不着吧!不过有备无患,多准备些也无妨。” “对了,多美,明天一早我就要回村去接人,你呢,早上记得去买一些炒好的瓜子花生和糖果,店里要摆一些,饭店那边也要摆一些。这街坊邻居,你也散一些糖果。” 许多美点头,说道:“好。我之前就和街上卖炒瓜子的人说好了,让他们明天一早就各炒十斤瓜子花生。” 当天炒出来的瓜子花生,自然更香一些。 许多美见高明程已经把换洗衣服和洗澡盆都准备好了,于是说道:“还是我给儿子洗澡吧,你去厨房那儿烧一壶开水,暖瓶里剩下的热水,就拿来洗澡用。” 于是高明程就去厨房忙活了,这边房子里主要是烧煤球,但也有一些柴火,由于只有早上用电饭煲煮粥,因此高明程也没烧煤球,干脆打开门,到后院烧柴火灶得了。 烧一壶开水也不需要多久,如果引火烧煤球,那就要花费不少时间去了。 在高明程守着灶火烧水时,许多美已经把暖瓶里的开水倒进洗澡盆,然后又接了电热水器里的热水。 洗澡盆有了热水后,立即用白色塑料罩住,热气被封锁在塑料罩子里,逐渐鼓囊了起来。 就这是目前流行的冬天洗澡的保暖措施了! 有了塑料罩隔绝外面的冷空气,人在洗澡盆里洗澡,就不会那么冷了。 当然了,这也有弊端,如果洗久了,那就会显得比较闷。并且塑料罩比较薄,容易弄破。 但总得来说,还是挺有必要的。 洗澡盆里的热水合适后,许多美就给小旭旭洗澡了,她的动作极其的熟稔,很快就从头到脚给洗干净了,可惜孩子顽皮想玩水,哭闹着不肯从水里出来,还把水泼了一地。 许多美才不惯着他,大手不留情的打在小屁屁上,说道:“快出来穿衣服,洗久了会生病,到时候给你喝苦药!” 一句苦药,可把小旭旭吓到了,顿时说道:“我不喝,我不喝。” 小旭旭在这一年里,虽然没得什么大病,但小感冒什么的,还是有的,有时候也需要用草药煮水喝。 因此小旭旭很怕喝苦药。 一句话把人给镇住了,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许多美利落的把衣服穿好,等人从塑料罩里出来后,顿感凉风拂面,同时觉得空气十分的新鲜。 她把小旭旭直接抱进卧室,准备玩一小会,就要哄睡了。 这会儿,高明程已经烧好开水了,将暖瓶灌满,并且给自己泡了一杯茶,他就坐在沙发上,享受片刻的静谧。 直到估摸着孩子睡着了,他才洗澡进屋去休息。 许多美在哄睡孩子时,连带着把自己也哄睡了,就是她自己的被子没有盖好,有一点肩膀露在外面了,高明程连忙将之盖好,然后躺在身边睡下。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起床了,今天一天,他都得忙碌,吃过早饭后,他把许多美和小旭旭送到服装店那边,然后自己就回村去接人了。 还是和之前一样,这次高明万也会负责开一辆皮卡回去接人。 高明程要接细奶奶一家、张成远和陈大松,以及大姐和大姐夫,至于三姐和三姐夫,之前打电话通知时,那边就说不用来接,他们自己坐班车过来。 许多月夫妻两个,之前都来过县里了,一回生二回熟,再加上有班车,的确方便很多。 酒席虽然是十二点开餐,但主人家是越早在饭店准备是越好的,因为还要招待其他前来的客人们,所以高明程早上七点出发,八点接到人后,立即朝县里赶去,到县里时,也才九点半,还有足够多的时间。 这一世高明程的社交圈虽然很小,但并非没有,他一个服装店开在这里,来来往往的客人中,就有不少是有些许关系的。 但分量最重的,还是高国兵那边叫过来的人,除了警局的人,还有县委和其他局里的人,比如之前打过交道的王所长,一起打猎的陈局、以及赵冬梅的兄弟们。 林林总总,大约有八桌客人,但准备酒席的主人家,最好是要余两桌酒席出来的,以防人数多了,会没有地方坐。 高明程不差钱,也不反感有人拖家带口的来,因此是做足了准备的,如果那两桌酒席没人碰,那么晚上时,还可以再喊一些更亲近些的人来吃喝。 高明程把人接过来时,高明万那边也已经把人接过来了,因为服装店要做生意,不方便太多人呆在这里,因此他是直接把人送到饭店那边,这会儿虽然还没有开餐,但桌上也摆着瓜子花生糖果和橘子,能让人一边吃零食,一边聊天。 高明程倒是先回了趟服装店这边,询问了下今天的情况后,高明程对高淑芳说道:“十一点时,你就把店门关了,和大家一块儿去饭店那边。” 高淑芳点头,表示知道了。 今天虽然还开门做生意,但重心肯定是在周岁宴上。 高明程让细奶奶他们先在服装店这边,到时候和高淑芳他们一起过去。 至于许多美这个女主人和小旭旭这个寿星,自然得早点去招待客人了。 高明程整理了下衣服,带着许多美和儿子先过去饭店那边,他得看酒席的菜准备的怎么样了,还得招待那边的客人们。 让高明程没想到的是,十一点多的时候,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匆匆赶到饭店来了。 “高岳!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还没有放寒假吗?”看到高岳时,高明程还是蛮激动的。 自从高岳去省城读大学后,两人来往的也不多。 高岳哈哈笑着,上前给高明程一个拥抱,说道:“今天是我侄子周岁,我肯定得回来庆贺庆贺啊!” “我一早就坐火车了,下了火车,就往这里来了。还好赶上了!” 高明程听说高岳是坐火车回来的,忙拉着他坐下,又给他倒水喝。 这会儿的火车慢的很,后世有了高铁后,从他们这儿坐高铁去省城,只需要四十分钟而已。 但现在,得三个多小时! 关键是,大部分火车都挺挤的,且鱼龙混杂,扒手和骗子随处可见。 高岳喝了一杯水润口,笑着说道:“前不久,我哥给我打电话了,提起小旭旭周岁的事情,他说他身在部队,是没法赶过来了,让我得赶过来参加才行,哦,对了,他还让我代为送礼了。” 高明程忙说:“你们又没有成家,要送什么礼?” 在他们这边,没有成家的人,去亲戚家吃酒席时,是不需要送礼的,比如高宏高岳两兄弟,他们还没有成家,那么只需要高国兵送一份礼就行了。 高岳说道:“我哥说他有未婚妻了,也算成家了。总之,你收下就好!” 高岳态度坚定,高明程也推辞不了,于是就收下了。 他也不急,国内的人情往来就是如此,今天他收下,来日他又要添点给回去的。 来客很多,高明程也不好一直拉着高岳说话,于是说道:“你自己找个地方坐,我就不一直招呼你了,哦,对了,你什么时候回去?” 高岳说道:“本来想下午回去,但没有票,还是明天早上回去好了。” 高明程点头,说道:“那行,我们晚上再聊!” 约定好后,高明程就去招呼其他的客人了。 之前刚提起高宏,这会儿高宏的未婚妻李菲就来了。 不只是李菲来了,他们家在教育局任职的大伯也一块儿来了。高明程上前招呼,然后安排入座。 临近中午时,饭店里已是人声鼎沸了,大家各自落座,竟是将十桌都坐满了。 可见在预备时,余几桌是有必要的。 等开餐后,每桌有十个菜,都是八荤两素,且样样都色香味俱全,让前来的客人们纷纷叫好。 十个菜,其实并不算很多,对于后世的人来说,一桌酒席,都得十个菜以上,多的,能有二十多个菜去了,等吃完酒席散场时,往往桌上还有一半菜动都没有动过。 除了高明程忙着和人寒暄,高国兵和赵冬梅,也帮着他招待客人,活跃的好似高明程的亲爸亲妈一样,倒是高远见和罗小华两人本本分分的坐在那儿吃喝,并不敢多说什么。 这种场合,让他们觉得很有压力,因此根本不想去争风头。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许多美就起身,开始给来客中的妇人披红,再把绑了红包的红布挂在小孩的身上。 不论亲缘远近,只要是在场的小孩子,一人一个红包,小孩子们得到红包后,自然越发的高兴。 一顿饭,在热闹中结束。 有些人吃过饭就走了,但有些人还留在那儿,和三五朋友聚在一起说话,还有几个喝醉了,脸色通红,瞧着开始说胡话了。 今天的菜色好,酒也不错,用的是四特酒,酱香型的酒非常的香,容易让人贪杯,自然也容易让人醉倒了。 随着留在饭店里的人数越来越少,高明万拿着一个本子和袋子来到高明程的身边,原来他被委以重任,负责收礼登记。 高明万是初中学历,且跑车了两年,性格老练,很擅长交际了,收礼这个重任交给他,高明程是放心的。 “二哥,礼金都在这里了。我看你喝了不少酒,等下还能开车吗?” 高明程是主人,一桌桌的散烟敬酒下来,的确有些酒意了,但他觉得开车应该也还行。 只是他还没有说话,肖金峰已经走了过来,对他们说道:“公司还有一辆卡车空着,等下让明万开着卡车把人送回村里去吧。” “明程,你就别去了,我听陈局他们说,想喊你下午去打牌。” 高明程听了这话,朝陈局那边看去。 今天不是休息的日子,但是吧,对于有些人来说,工作时间是弹性的,只要没有很急很忙的事情,就可以随意支配。 高明程想了想,今天的确是要招待好这些客人,于是看向高明万,高明万点头,表示没问题。 高明程说道:“那你回来时,记得从守旺叔那里给我带两袋货回来。” 高明万一口应下:“好。二哥,那我现在就把爸妈他们送回去吧,我先去公司开车来接。” 高明万走后,高明程把装礼金的袋子给了许多美,然后就和肖金峰一块儿来到陈局他们那儿。 高国兵也在这里,倒是赵冬梅已经离开,前去上班了。 赵冬梅虽然性格很大气,擅长和人处好关系,但她本人并不抽烟,也不喜欢玩牌,所以留在这儿也没意思。 看到高明程过来了,高国兵说道:“明程,下午去你家打牌,那里客厅大,坐得下这么多人。” 高明程自然点头答应了。 把陈局他们带到自己的新家去,其实也是在向他们展示自己的财力和品位,想必这些人也是愿意和一个有财力有品位的人交往的。 接下来,高明万会负责把高家村的人和大姐大姐夫他们都送回去,高明程只需要陪人打牌,把关系处得更好就行。 高岳是明天才回省城,这会儿自然也是和高明程一样,陪着各色人物打牌,聊天。(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七章:牌局 高明程在待客,许多美也在待客。 大姐二姐他们,已经被高明万用卡车送回去了,但三姐许多月夫妇还没有走,这会儿正在服装店那边说着话。 别的客人来吃酒,只送了礼金,许多月除了礼金,还送了很多腌菜。 这些腌菜用各种罐头瓶子装着,有菜梗、柚子皮、辣萝卜条、霉豆腐、剁椒荞头。 许多月笑着说道:“等再过些日子,我打算做梅干菜,到时候再给你们送些来,我做的梅干菜,香的很!” “多亏了妹夫肯借钱给我摆摊子,现在每个集日,我都去摆摊,生意好的很!我估摸着等过了年,就可以把钱还给你们了。” 许多月满脸的笑容,眼中闪动着的光芒,是对未来生活的希望。 不只是她表达了谢意,何志刚也表达了谢意。 他没了工作后,原以为天塌了,但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许多月摆摊卖米粉和各种腌菜后,家里赚钱的速度,反而比他的工资还要多。 这让他尝到了做生意的甜头,甚至琢磨起租一个门面了。 摆摊虽然好,但出摊、收摊,也挺累的。 许多美听闻三姐家的生意做的好,心里也替她高兴,又听说三姐夫打算租门面。 于是她说道:“租门面也是一件好事,有了门面,人就松气很多。这样吧,借我们的钱,你们不要急着还,先拿去租门面,等赚得更多了,再还钱也行。” “对了,集市上卖衣服的人多不多?你们也可以考虑摆摊卖衣服,高家村就有制衣作坊,我店里的一部分衣服,就是从那里拿货的。你们如果也要卖衣服,我跟飞霞婶说一声,让她给你优惠价。” 许多月回想了下集市的情况,然后说道:“有卖衣服的,不过既然有进货的渠道,那我也想试试,就是万一没有卖掉的话……” 许多美说道:“不至于卖不掉,你要是不会选款式,干脆让飞霞婶给你选,她肯定知道哪些好卖!眼看着还有两个月就要过年了,过年前,肯定有很多人要买新衣服的。” 一番话听得许多月心动不已,于是抬眼看向身边的何志刚。 何志刚那是没有丝毫的犹豫,当即说道:“那我们就卖衣服!等回去,我就去租个门面,到时候多月你在门面做事,让我妈帮你忙,我呢,就去摆摊卖衣服!” 何志刚之前就是在合作社做事的,之后又跟着许多月摆小吃摊,这会儿一个人摆摊卖衣服,他也是不惧的。 反而心底热呼呼的。 四妹和四妹夫能靠卖衣服赚下这么大的身家,那卖衣服肯定赚钱啊! 这生意,他做定了! “那我就先祝你们生意兴隆了!”许多美笑着说道。 谈完了正事,大家又聊起了其他的话题,等到两点半时,何志刚就站起身,说道:“四妹,我和多月该走了,下午三点钟有趟班车的,要早点过去等。” 人可以等班车,但班车可是不等人的! 一旦错过,就得明天才能够回家去了。 这次为了出门方便,他们没带孩子,要是晚上没回去,家里的孩子又得闹腾了。 再说了,家里也还有一堆的事要做呢。 许多美起身,打算送他们到等车的地方去,另外又拿出一个红包,将之递给许多月。 “这是给我外甥的红包,他虽然没来,但红包肯定是要给的。” 这红包是用红布把钱卷起,再捆上长红布条,然后披在肩膀上,叫做披红,是有着祝福的寓意的。 因此许多月没有推辞,坦然的替自己儿子收下了。 把三姐和三姐夫送走后,许多美才松了口气,她看着三姐送来的腌菜,选了菜梗和荞头,准备晚上带到新家那边去,用来早上下粥吃。 这两样菜,是高明程很喜欢的,所以她特意拿到新家那边去,至于其他的,就留在这边大家一起吃了。 高淑芳也挺喜欢吃菜梗的,她说道:“我妈做的菜梗也好吃,以前一做就做一大坛子的,然后早上吃粥时,夹几块菜梗吃,嚼的很有味!就是我妈做事不细心,有不少老了的菜梗也放进去了,嚼完之后,一口的渣渣。” 说着,高淑芳还吐槽了起来。 菜梗是用芥菜的梗做成的,是他们这边常吃的一种腌菜。 胡茵陈说道:“这个我也会,并且我做的也很好吃!做这个菜,最好要放一点点糖,这样才更爽口!” 高淑芳点头,赞同的说道:“以前家里穷,我妈做时,是没有放糖的,后来放了糖,味道的确好吃些。” “既然你们喜欢吃,那我明天去菜市场买些菜梗回来,我给你们做一大坛子出来!”胡茵陈笑着说道,有种自己可以一展身手的高兴。 许多美立即点头同意,高明程喜欢吃这种脆脆口感的小菜,但奈何自己做的不是很好,且现在也没有时间去学去做的。 这边的女人们说着一些家长里短、柴米酱醋茶的事情,那边的男人们正坐在崭新的客厅里打牌。 高明程的牌技只能算一般,毕竟他平常根本不打牌,但得益于那两张金箔纸,他不但体能变强了,五感也变强了,他可以通过对方的微表情,以及自己手中的牌,算出其他人手里的牌。 在打牌的过程中,他该放水的放水,该赢的赢,该搭桥的就搭桥,整个氛围算是其乐融融。 并且通过观察,他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打牌,其实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一种娱乐方式,只不过各地的规则有所不同而已。 但都有技巧和赌的成分在。 于是有人打牌,只是为了娱乐放松,所以他不去算牌,也随心所欲的出牌,是赢是输,纯属运气! 但有人打牌,就会刻意的去算牌,并且还会观察对家的情绪变化,还会用言语试探。 而这种人,他们自持有技巧,觉得自己能赢,就不爱打没有赌注的牌,一张罗牌局,就说要打多少钱的。 打多少钱也有讲究,你要是几分钱一局,或者几毛钱一局,那属于娱乐,但要是几块或者几十块一局,那就是赌博了! 在场的人都是有身份的,自然不能知法犯法,于是打了一毛钱的。(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八章:心真累 高明程上辈子没有这么早在县里发展,和陈局等人都不是很熟,但他却知道这些人未来的升迁。 如今他结合这些人在牌局上的表现,在心中一一印证着什么。 打牌很容易上头,输了的,想赢,赢了的,想一直赢。于是一局结束,又新开一局,不知不觉中,天色都渐黑了。 墙壁上钟表的时针,一圈圈的走动着,很快就到五点半了,一局结束后,高明程主动叫停了,他说道:“时间不早了,肚子也饿了,不如今天就到这里吧!不过大家别急着走,今晚我们还是去饭店吃,喊老林新炒几个小菜来吃。” 高国兵帮腔说道:“是到吃晚饭的时候了,那今天就到这里吧,要是没过瘾,就下回再约时间打牌。” 说完后,高国兵看向一位中年人,笑着说道:“马股长,你不愧是财政局的,这打牌技术,利害啊!” 今天下午的牌局中,马股长是最大的赢家,虽然只比其他人多了几毛钱,但他颇为高兴,这会儿谦虚的说道:“运气,运气好而已。” 陈局则有点郁闷的说道:“什么运气啊!你分明是会算牌!上回跟你打牌,就是你赢!赢就赢了,还偏说是运气!” 这时交通局的刘主任说道:“我看马股长是运气也有,技术也有!要不是今天有人做东,非得让马股长请客不可!” 大家说说笑笑,都在吹捧今天最大的赢家。 趁着大家都往院外走去时,高国兵慢了半步,和高明程并肩走着,低声笑道:“没想到你牌技也这么好,赢了六局,又输了六局,把握的很好啊。” 高明程低头一笑。 高国兵果然是老刑警啊,观察力很绝。 不赢不输的确是高明程故意的,他不需要故意输牌给这些人送钱,明面上的赌注才一毛钱,没意思。 同时他也需要展露自己的实力,才能让人不敢小觑,所以赢,是肯定要赢几次的。 再度来到老林饭店,这回要了一个包厢,点了几道中午没有的菜,就图吃个新鲜爽口。 饭桌上,自然又是有酒,但这回从四特酒,换成老林自家酿的米酒了,这个好喝不上头,晚上喝几杯,有助睡眠。 酒足饭饱后,因为没人醉倒,于是也犯不着送,等人都散了后,高明程和高国兵高岳父子就一起往家里走去。 如今两家挨着住,是邻居了。 之前人多,打牌时更是乱糟糟的,高明程和高岳都没能好好的说话。 现在倒是可以聊一聊彼此的近况了。 眼看着高明程的儿子都周岁了,高岳还在学校苦哈哈的学习呢,不过明年通过考试后,他就要分配工作了。 这可是大事,一般是返回原籍工作,但优秀的话,也可以留在省城,或者市里。 高岳的基础不错,他有一个副局爸爸,从小耳濡目染,可谓是家学渊源,经过在学校最新知识和技术的学习,他的专业技能也已经更进一步了。 “高岳,那你是想留在省城,还是回来?”高明程问道。 上辈子,高国兵直到退休,都是股长,没有升官,但这辈子,高国兵的职场轨迹变了,连带着他的两个儿子也有所变化。 不得不说,在某些行业,家中长辈的成就,能直接影响晚辈的发展。 高岳没急着回答,而是先看了身边的高国兵一眼。 高国兵沉稳的说道:“我随便你。” 没了心理负担后,高岳说道:“我想尽可能留在省城,省城人多,案子也多,能见识形形色色的人。县里,还是小了点。”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高岳的想法很正常。 高明程拍了拍高岳的肩膀,兄弟两个并肩走着,说道:“那你就留在省城!反正省城离这也不远!等以后,火车和铁轨变得更多更好后,从这去省城,都不到一个小时!方便的很!” “哈哈,你就吹吧!不过国家是开始大力搞基建,没准以后出门真的很方便!”高岳满脸的笑意,心中也挺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高国兵走在旁边,看着他们两个年轻人勾肩搭背的说着话,只是笑了笑,并没有插嘴。 等来到家附近后,高明程没进自家门,而是和高国兵父子去了他们家。 家中亮着一盏灯,还有电视机的声音。 听到脚步声,坐在客厅的赵冬梅立即走出门,将院门打开。 “总算回来了!一个个的,没喝醉吧?”赵冬梅的眼睛上下打量着三个人,见他们虽然微醺,但也没醉,这才放心。 “快进来坐,我给你们泡杯葛花水去!”赵冬梅让他们坐沙发休息,自己则去泡葛花水了。 葛花有解酒的功效,适当的喝一杯,是有好处的。 高明程喝了一杯葛花水,当场就得借厕所一用了,等放了水,身上立即舒服了不少。 他在这儿又待了半个小时左右,估摸着许多美可能回来了,于是就告辞回家去了。 结果自家的门紧闭,里面的灯也是关着的,于是朝服装店那边走去。 走到半路上,就看到许多美了。 “明程!”许多美也看到高明程了,高兴的冲他招手示意。 等高明程走近了,许多美说道:“我本来想自己抱着小旭旭回家的,他们不放心,非要明里送我回来!” “小旭旭,快别让叔叔抱了,让你爸抱去!”许多美笑着说道,她提着两罐子的腌菜,因此高明里替她抱儿子。 小旭旭看到高明程时,也是立即朝高明程伸手,示意让爸爸抱。 高明程从高明里的怀里接过孩子,笑着对高明里说道:“辛苦你了,回去早点休息吧。” “不辛苦,小事一桩!”高明里笑着摆手,既然二哥来接了,那么他就放心的回去了。 高明程抱着儿子,陪着老婆一块儿往家里走去。 等回到自家的那一刻,今天才总算结束,可以好好的休息了。 时间已经不早了,小旭旭昨天才洗了澡,今天不用洗,拿热水洗脸洗屁股就行,至于高明程,他得洗澡,不是他爱干净,而是身上一股子的酒味和烟味。 他虽然不抽烟,但架不住其他人抽烟啊! 没办法,高明程不但陪着抽二手烟,就连家里都有一地的烟灰烟屁股! 他看着许多美抱着儿子进屋睡觉了,再看着乱糟糟的客厅,回想起刚才许多美下意识皱眉,于是只得动手收拾干净,完事后,再洗个澡,人就香喷喷了! 只是客厅的气味,就需要时间来淡化了。 忙忙碌碌的高明程直到晚上十一点,这才有幸躺在床上睡觉,头一沾枕头,人就进入深层次的睡梦中了。 陪客这玩意,真累,心也累!(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九章:要怎么撩拨呢? 生命的意义,可能就是在于忙碌和奔波。 人在做事时,虽然难免疲倦,但有那股子劲头支撑着,就会显得人格外的有生命力。 人就如水般,若是不动,那就是一潭死水,若是动了,便是滚滚长江东逝水,波澜壮阔入海去。 当然了,以上,是高明程在奔波忙碌时的自我安慰! 小旭旭的周岁宴结束后,高明程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后,就直接从运输公司那儿开了一辆卡车回村去。 五千斤的橘子,他那小拖拉机,得来回几趟才行,而他不愿意跑来跑去,干脆直接开卡车去装。 等他开卡车回到村里,也才是上午十点。 小富山里,陈大松一家和张成远一家都在摘橘子,而山脚下的棚子里,已经堆满黄灿灿的橘子了,这些都是昨天摘的。 高明程先把装袋好的橘子搬到卡车上,然后也拿着编织袋进了山,打算帮着一块儿摘。 入目所及的橘子树,大部分已经被人摘空了,这些橘子树的树龄不大,因此个头并不算很高,人站在地面,就能够轻易的摘下橘子了。 大人们忙着摘橘子,小石头也不用多管,任由他呆在旁边就行,要么吃几个橘子,要么拔草捉虫子玩。 村里长大的孩子,没有几个是怕虫子的,虫子反而是他们的玩具,只见小石头拿着一根棍子在土里扒拉着,突然惊扰到一条躲在土里的四脚蛇,四脚蛇从土里爬出,然后慌乱逃窜。 四脚蛇刚现身时,小石头吓了一跳,但紧接着,他就兴奋的去捉那条四脚蛇了,捉到了后,拎着四脚蛇的尾巴玩。 这玩意不咬人,也没毒,村里的孩子都不怕,也只有城里长大的孩子少见多怪会害怕。 高明程在旁边看着,总觉得这一幕有些眼熟,几秒之后,他才想起当初在山里狩猎野猪时,曾亲眼看到野猪从土里扒拉出一条四脚蛇来。 惟一不同的是,小石头只是玩四脚蛇,而野猪则是把四脚蛇一口吞食掉了。 看到高明程来了,陈大松连忙说道:“明程,已经快摘的差不多了,中午前就能够摘好!” 高明程说道:“你们给我留两棵树别摘,我得留着自己吃!” 橘子不摘的话,挂在树上也能够保存很久,如今是十一月中旬,到十二月中旬了,都还可以从树上摘橘子吃呢。 只要在打霜和结冰之前把橘子全部摘下来就行。 “好!”陈大松应着,又告诉了其他人,让大家别全部摘光了。 其实有些树上,就并没有全部摘光,因为有个别橘子成熟的比较晚,皮看着还有些青。所以干脆没摘,让其留在树上再长长。 眼看不需要帮着摘橘子,高明程干脆把大家摘好的橘子一一搬下山去,他力气大,一个能顶三个。 橘子摘下来后,用编织袋装着,这种编织袋,是用塑料材质做成的,比以前的麻袋便宜些,还耐用些,装满橘子后,大约在一百斤到一百一十斤左右。 高明程一手提着一袋,轻轻松松下山去。 村里的人都擅长挑担子,自然也能够挑得起两百多斤的重物,但要像高明程这样用手提着走,还走的这么轻松,那就少见了。 其他人忙碌着摘橘子,高明程则忙碌着把装好袋的橘子搬下山去,来来回回走了十多趟。 虽然家里没有大秤,但他通过数袋子,就能够大致知道有多少斤的橘子了。 按一袋橘子一百斤算,那五千斤橘子就是五十袋。 他挨个的数了后,发现已经有五十袋了,而山里还有人在摘,大约还能有个两三袋。 于是高明程走上山去,环顾四周,发现就只有几棵树没摘了,于是说道:“就摘到这里吧,差不多了,剩下的我自己留着慢慢吃!” “那行吧。”陈大松把手里的那个橘子摘下,然后就对大家说道:“行了,把橘子都装好带下山去,等下给工钱了!” 于是大家纷纷停下手中的活,各自拿着橘子下山去。 别看高明程走的轻松,小富山好歹也有三百亩,从山里下来,也是要一点时间的。 但小富山有个优点,那就是地势较为平坦,远看就是一个小山包,因为采光和土壤都不错,其实也挺适合种果树的。 经过几年的耕作,小富山也终于给出了回报。 等一行人抵达山脚下的棚子时,高明程就给人发工钱了。 按一天两块钱算,他们一共忙了一天半,于是赚了三块钱。 不是高明程不够大方,而是行情就是这么个价,按照行情来,大家都好说话。 陈大松父子是拿工资的,自然不用额外再给钱,但高明程还是给了刘婶子和陈多喜,至于许多玉也给了。 大家拿着钱,各自散去,刘婶子和许多玉也回家去煮饭了。 高明程看着他们带下山的橘子,大多只有半袋,于是动手把袋子装满,空出几个袋子来。 陈大松和陈多福也帮忙一起弄。 一共又得到五袋半的橘子,将之搬上车后,高明程就准备走了,他赶着把货交给肖金峰,就没留在村里吃午饭了。 卡车抵达运输公司时,刚好十二点,肖金峰看到高明程后,就喊他留在这里吃饭,并且说道:“我刚接了一车香料,打算明天就发羊城去,你跑这趟吗?” 高明程点头,他之前就和肖金峰说了,最近打算去羊城进货,让肖金峰这边看着安排一个日子。 “什么香料?接的谁的?”高明程随口问了句。 肖金峰说道:“就甘草、白芷、草果什么的,是药材,也能煲汤做菜,羊城那边爱煲汤,这些香料好卖。今天早上有人找到我,说有一车的香料想出手,给的价钱便宜,货我也看过了,的确不错,就收下了。那人原本打算自己跑到羊城去卖的,可惜车子坏了,彻底没法跑的那种!香料这东西比较贵,所以找了中间人,中间人又找到我。” “那些货还在仓库堆着,等下午有车回来后,再搬上车去,你明天一早过来把车开走就行。” 高明程点头,说道:“行,不过这次我打算多进一些货,并且还要买台彩电和洗衣机,回来时,可不能拉太多货,你看能安排吗?不能安排,我就租下卡车。” 肖金峰想了想,说道:“那个……明程,其实有人找到我,说希望跟你一起去羊城进货。” 高明程看向肖金峰,等着他的下文。 肖金峰继续说道:“这事我一直没跟你说,也不知道你同意不同意。那人是县里百货大楼经理的女儿,那经理前两年老婆死了,今年又新娶了一个,并且还怀孕了!这不,有了后妈就有后爸,这姑娘的日子不好过,就打算自立门户了,她也想做服装生意,但她一个女孩子出门进货不安全,所以就把主意打到你身上了。” “她也算是有些本事,打听到你每次去羊城进货,都是自己开车去的,且这些年来都没出什么事,所以她就想跟你一起去进货,只要你愿意带她一起去,她愿意多给一些车费。” “她前阵子就找到我了,我看你最近忙的很,也就没跟你说。这事呢,我只是和你说一声,同意不同意,得看你自己。” 高明程在脑海中想了一会儿,才说道:“那姑娘叫宋金章吗?” 肖金峰一愣,笑道:“原来你认识她?” 高明程摇头,说道:“不认识,只是听人说过他们家的八卦。” 之前毛子和他提起过宋家的八卦,之后胡茵陈也提起过,因为宋金章不是好惹的,她后妈也不是好惹的,两人一来一往的过招,闹出不少动静来。 高明程再回想前世的记忆,知道这宋金章最后不是后妈的对手,远嫁他乡,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这事他之所以有印象,那是因为宋金章走后,大获全胜的后妈在几年后,又被人爆料,说她在外面乱搞,生下的那个男孩不是宋经理的种! 这种劲爆的八卦,自然知晓的人很多。 高明程说道:“我答应这一趟带她一起跑,先看看她这个人怎么样,要是不行,那就没下次了。” 高明程听过宋金章家里的八卦,现在八卦主角要出现了,居然还有点小期待。 所以他干脆答应了。 都说同行相嫉,但做服装生意,得看老板会不会进货,又会不会卖货。 羊城的批发市场里有那么多货,怎么选择适合当地审美的货,就是一个难点。 要怎么把货尽快的销出去,也是一个难点。 高明程有前世的经验,能够轻松的选择流行的款式,所以店里压的存货不算多。 肖金峰见他答应了,那就说道:“行,我等下让人通知她一声,让她明早直接到运输公司这边来。不瞒你说,你答应了,我也松了口气,我一个表妹和宋金章认识,两人还是好朋友,求着我帮忙呢。” 肖金峰是真的松了口气,笑着拉着高明程进屋去吃饭。 这会儿正是饭点,在运输公司做事的员工们,都过来这边准备吃饭了。 高明程在这边吃了午饭,又把橘子都过秤计数算钱后,这才回到服装店那边。 这会儿小旭旭已经午睡了,就在楼上的房间睡觉,而许多美则和罗丽说着话,聊一些怀孕时的状态,以及生孩子时要注意的事情。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罗丽的肚子也逐渐大了起来,她的预产期挺好的,是明年春季。 到时候春暖花开,气温上升后,也好带孩子些。 在没有暖气和空调的现在,孩子在冬天出生,是比较麻烦的事,保暖就是一个问题,给孩子换洗尿布也是一个大问题。 有些人为了孩子不受风,整个冬天都捂在屋子里,如果室内采光好还好,就怕那种采光不好的室内,孩子在里面捂一个冬天后,眼睛就得出问题了! 罗丽并不担忧带孩子的事,她虽然没生过孩子,但却是带过孩子的! 尤其是两个弟弟,那可真是从婴儿时期就是她一手带大的! 张金玲在旁边听着这些话,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自从到县里住后,她和高明里的关系已经不错了,也经常同房,但就是迟迟不见怀孕! 昨天吃酒时,她看到大嫂了,大嫂的肚皮尖尖的,但凡有人说到大嫂的肚子上,婆婆罗小华都要自豪的说一句:肚皮这么尖,肯定是要生儿子的。 怀孕时,若孕妇的肚皮是尖的,那么大多是生儿子,若孕妇的肚皮是圆的,那么大多是生女儿。 所以孕期时,尖尖的肚皮能带给人更多的喜悦。 张金玲的郁闷无人可说,只能默默地做事,用忙碌来打发心底的郁闷。 倒是过来人胡茵陈看出她的心思了,把张金玲拉到一边去,悄悄地给张金玲传授了几个快速怀孕的法子。 胡茵陈的外公是赤脚医生,她自然也跟着懂一些养身的法子。 胡茵陈低声说道:“你要会算日子,在两次月事的中间,你就得和明里同床,你还要记得把枕头垫在屁股下面,结束后,也别急着擦洗,先保持那个姿势一会儿!” “另外呢,要想怀孕,还是得多做!明里是年轻人,火气旺,你要是多撩拨他,他肯定把持不住的!” 这一番话,说的人没有脸红,听的人倒是羞红不已。 张金玲低垂着头,满脸的羞怯,眼睫毛忽闪忽闪的,显露了她心中的震惊。 “嗯。”良久,她才低声应了声,决定今晚就试试。 不过随着天气冷了下来,明里对她似乎也没有以前那么热情了。 看来她还是要像胡婶子说的那样,要主动撩拨明里才行。 可是,要怎么撩拨呢? 张金玲脸红如霞,满脑子想着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 胡茵陈坏笑着走开了,倒也没再打趣张金玲了,省的她脸皮薄,到时候见到自己就跑了。 女人们的小心思,在顾客登门的那一瞬间,就尽数收敛到内心深处了。 大家各自拿出专业的水平来接待顾客,不再多提一句私事。 高明程看到她们的变化,暗自点头表示认可,顾客来时,自然要以顾客为重,这个时候,你再说一些无关的话,只会让顾客觉得受到冷落,从而丧失购买的欲望了。(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章:这……太贵了吧? 宋金章的妈妈是化肥厂的会计,而她的爸爸则是百货大楼的经理,双职工家庭,且还是独生女,可见宋金章之前的生活是多么的好。 可惜自从前年她妈妈生病没了后,她爸就开始找新老婆,只不过宋金章是被宠着长大的,自然不肯答应,把她爸刚有眉目的事情给搅合掉了。 直到今年外面的那个女人宣称怀了孕,宋经理这才不顾宋金章的反对,硬是把人娶进家门了。 一边是千娇万宠的女儿,一边是怀着儿子的年轻老婆,宋经理没多犹豫,很快就彻底站在年轻老婆的那边,不再容忍宋金章搞事情了。 二对一的情况下,宋金章自然败下阵,于是她问宋经理要了一笔安家费,决定搬出去住。 宋经理在前妻娘家人的逼迫下,心疼的给了一千八的安家费,并且说宋金章之后的嫁妆就不再给了。 而这一千八,以及她妈妈临死前私底下留给她的一千块钱,就是她做生意的本钱了。 两千八百块钱,听起来很多了,但想要做生意的话,那就远远不够了。 出门进货要路费,货钱,回来卖货也得需要有门面或者摊子才行。 好在宋金章还有她妈妈留给她的首饰,卖掉后,又凑到一千多块钱。 这天一早,她就带着全部身家,早早的等在运输公司了。 肖金峰的表妹刘佳慧也在这儿陪着,两个小姑娘是同龄人,一个小学和初中的同学,可惜后面考试时,宋金章的妈妈生病了,影响到宋金章的学习,最后就没有考上中专,也没去读高中了。 两个小姑娘并没有等太久,很快,高明程就过来了。 刘佳慧见过高明程,远远地,就指着高明程,对宋金章说道:“他来了!就是他!” 宋金章忙顺着刘佳慧指着的方向看去,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朝着这边走来,那男人看着像是二十出头,长得很好,国字脸,浓眉大眼的,五官也很立体,是这会儿流行的那种帅哥。 高明程是走路过来的,手里提着一个行李袋,还拿着一件军大衣。 这冬天出门,随身带件军大衣是很有必要的,万一晚上没找到住宿的宾馆,就得在车里睡一会儿了。 军大衣能穿又能当被子盖,很实用。 在宋金章打量高明程时,高明程自然也看到她了,十九岁的小姑娘,看着挺漂亮的,就是少了一点朝气,多了一点愤懑。 宋金章上辈子有没有做生意,是成功还是失败了,这一点,高明程并不知道,在他听到的八卦中,宋金章和后妈斗法失败,后来就远嫁他乡,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肖金峰也走了过来,给双方充当介绍人,彼此见过面后,肖金峰领着两人来到一辆解放牌的卡车那儿。 “车子已经提前检查过了,没什么毛病。明程,你在路上,要多照顾点小姑娘。”肖金峰叮嘱了句,他表妹刘佳慧才把掐着他肉的手拿开。 这小母老虎! 肖金峰腹诽了句,满脸的无奈。 高明程注意到他们兄妹间的小动作,笑了笑,说道:“行,你放心,我肯定照顾。宋金章,你自己能上车吗?” 卡车有点高,没接触过的人很难顺利的爬上去。 但宋金章是女的,高明程也不好抱着对方上车。 好在宋金章脾气挺倔的,费了好大劲,终于自己爬上车了。 高明程简单的检查了下车况,然后伸手一拉,一蹬,就顺利的坐在驾驶座上了,他关上车门,朝车底下的肖金峰和刘佳慧挥手道别,说道:“就不耽误时间了,我先走了!” “好,慢走,一路平安。”肖金峰也挥手说道。 刘佳慧则是对宋金章告别:“金章,一路平安!” 宋金章把头探出车窗,她看着刘佳慧,眼眶微红,说道:“佳慧,再见!” 再见两个字,被风吹的长长的。 声音彻底没了后,卡车也朝着路上行驶而去了。 把车开到路上后,车内就只剩下高明程和宋金章两个人了。 高明程说道:“伱放心,我开车很稳,你要是想下车方便,就直接说,别憋着,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事。” 带一个人上路,自然有不少麻烦事,尤其是带个女人上路,那麻烦事就更多了。不过高明程习惯把话说在前面,省的彼此相处时别扭。 宋金章自持有几分姿色,读书时,就有不少男同学喜欢她,后来也有人试图想和她处对象,可惜她的心思完全不在处对象上,就还单着。 但她对男人也有一些认知,和高明程短短相处的这几分钟,她就看出高明程是个正直的人,因为从始至终,高明程看她的眼神都很清澈,目光也没有故意在她身上停留。 这让她有了一丝安全感。 听到高明程的话,她轻轻地嗯了声,然后也不知道如何开口说话,索性扭头看着窗外。 窗外,景色不停的倒退着。 而这辆卡车,也将带她前往她从未踏足过的地方。 她爸爸是百货大楼的经理,妈妈则是化肥厂的会计,耳濡目染之下,宋金章觉得她应该也是会做生意会算账的。 因此在离开家后,她就决定做生意。 她想赚很多钱,赚的比她爸爸还要多!她想让她爸爸知道,不要她这个女儿,是他亏大了! 凭着一腔热血,宋金章找了人和关系,坐上了前往羊城的车。 好在,她是幸运的。 高明程为人的确正直,且有能力摆平路上遇到的麻烦事,尤其是他不抽烟! 起初,宋金章还以为高明程不抽烟是为了她着想,心里不由得有些窃喜。 在她的认知里,男人大部分都喜欢抽烟,每当过节过年大家聚在一起时,男人们总是一边打牌,一边抽烟,搞得整个家都乌烟瘴气的。 而女人们,则大多数都不喜欢抽烟,更不喜欢烟味。 第二天下午时,车子总算顺利的抵达羊城了。 这一车货不是范承耀的,高明程直接拉到一个农贸市场,这里有人负责签收货物和给钱。 这一车香料,未来会在农贸市场卖出去,而高明程也需要在农贸市场拉小半车的咸鱼和海带回去。 经过仔细核算,除了高明程要拉的电器和货物,以及宋金章要拉的货外,还有一小半的空位,为了不浪费,自然酌情拉一些货回去。 高明程在等待工人卸货时,干脆也在这边的市场购买一些内地没有的食材。 如海带、墨鱼、淡菜等,因为要帮着肖金峰进货,因此他零零散散买下的东西也是按照进价算的,于是他在购买时,就问宋金章要不要买。 宋金章看着眼前的一切,只觉得十分的新奇,她心底想买,但理智让她摇了摇头。 兜里的钱不多,她得省点花! 她看着高明程随意的采购,心里只觉得格外的羡慕。 没事的,宋金章,等做生意赚了钱后,你也可以买买买的! 他们抵达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了,卸货需要一个小时,到五点时,天色就有些暗淡了。 高明程对宋金章说道:“今天已经晚了,我们先找个地方吃饭,然后好好休息一晚,等明天一早,我就送你去批发市场。” 宋金章不是不知好歹的人,听从了高明程的建议。 高明程本来问她要不要跟他去服装厂直接拿货,但宋金章拒绝了。 因为两者的市场定位不同。 高明程走中高端路线,他从羊城进的货,都是质量很好,款式很新颖的。 这种货,自然受有钱人的追捧,但对于本钱小的宋金章来说,这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所以做足功课的她选择自己去批发市场进货,她要选一些价钱优惠,又适合普通女工购买的衣服,这种衣服,以她的本钱,就能够周转的开。 除了衣服,她还打算进一些饰品回去卖,这些东西,也是很受女孩子喜欢的。 她自己就是女孩子,自然知道同龄人都喜欢些什么。 于是这天晚上,两人先是找了饭店吃饭,然后就住进了宾馆,自然是一人一间房,各住各的。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先送宋金章去附近的批发市场,然后去了一直合作的服装厂拿货,最后才找到范承耀,从他的仓库里拿走了一台小日子产的彩电和洗衣机。 范承耀有阵子没见到高明程,还挺想和他聊一聊的,于是请他中午一起吃饭。 高明程自然没意见,但也先说明自己还有一个同伴。 范承耀说道:“没事,多双筷子的事!今天请你们吃粤菜吧,有家店的佛跳墙和白切鸡做的很好,上回吃过了,这回还想吃。” 羊城这边有无鸡不成宴的说法,一年得吃不少鸡,外地的养鸡场,大多都要往这边销货的。 不过有一说一,这边的鸡,的确味道不错。 高明程抬腕看了眼手表,说道:“那行,我现在先去接人,然后直接去饭店。” 范承耀笑道:“好。” 双方道别后,高明程开车去批发市场接宋金章。 宋金章已经站在两人约定好的地方了,她的身边放着四个编织袋,每个编织袋都装的满满的。 身边的人来来往往,有人无视她,有人则打量她,也有人故意靠近她,流里流气的用语言调戏着。 宋金章背脊挺直,目光犀利的回视,只要她不胆怯,对方就未必有下一步动作。 因为怕强欺弱是人的本性。 “哟,你一个小姑娘拿这么多东西,肯定拿不动吧?没事,我帮你提!”一个自来熟的声音响起,那人说完后,就伸手去拿东西。 宋金章急了,伸手打在那人的手上,尖声说道:“你别碰我的东西!” “嘿嘿,哥哥好心帮你拿,你还不要!小妹妹,我拿你一袋东西,你敢追吗?”那人被打了,也依然嬉皮笑脸。 这些袋子都是拉上拉链的,他也不知道里面有些什么东西,犹豫片刻,他拿起一袋子东西就准备跑。 这种明抢,在市场也不算少见。 似宋金章这般独身一人,且拿了这么多货,你抢走一袋子,她根本没法追! 追,她未必能够追的上,并且她一走,剩下的几袋子,就会被其他人拿走! 所以为了不全部没了,只能眼睁睁看着被人拿走一袋。 宋金章心急如焚,她本能的想追,但又怕剩下的货也被人拿走,真是两头为难。 就在这时,高明程赶到了。 他刚停稳车,就迅速的跳下车,朝那人跑去。 高明程跑起来时,似一道风般,眨眼间就追到那人了,他伸手一拉那人的手臂,只听到咔嚓一声,整个手臂都脱臼了。 “啊!”那人疼的惨叫,另外一只手里提着的袋子也拿不稳了。 高明程顺势接过那个袋子,再给了那人一脚。 至于更多的教训就没了,因为他不是地头蛇,只是过江龙,把东西夺回来,人就要走了,没必要再做后面的事了。 他把宋金章的东西带了回去,看了眼宋金章身边的货物,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帮着把货搬到车厢里去。 宋金章脸蛋红扑扑的,激动不已的看着高明程,连声道谢:“高大哥,谢谢你。” 要不是高明程及时赶到,宋金章只怕要大出血了。 高明程说道:“这里鱼龙混杂,你一个人进货,要注意钱包和货物。除了这些小偷混子外,还有些商家也会欺负外地人,给你看的样衣是好的,但给你装的货,就未必也是好的了。” 这事高明程就遇到过不少回,有些人发现一个摊子的货又好又便宜,然后就准备拿几十件几百件的,对方呢,也是当着你的面把货拿出来,装进袋子里,只是那些货都是用绳子绑住的,每十件一捆之类的。 如果你没有细看,那么等回到家里,你打开一看,就会发现货不对板! 要么是面料不如样衣的好,要么就是有别的问题,总之,亏钱了! 这来回一趟路途遥远,且车费就要不少了,并且就算你拿着次品回来讨说法,那个摊子也许已经换人经营了,就算没有换人,他也会翻脸不认账。 这种事在人流量极大的批发市场,那是时常发生的。 宋金章听了后,先是紧张的回想,然后才说道:“我买的货,都是过了我的手,应该没问题的。” 高明程只是那么一说,宋金章说没问题,他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接下来,他把车开到和范承耀约好的那家饭店。 卡车在饭店附近停下,至于饭店门口,停着不少桑塔纳,这可是豪车了! 下车后,来到饭店门口的宋金章看着金碧辉煌的饭店,不由得咂舌。 她的家庭条件算不错的,在县里也算是吊打大部分同龄人! 可惜来到羊城后,她才觉得自己眼界狭小,见识到的天地还不够宽广。 她驻足不前,嗫嚅的说道:“高大哥……我们去这里吃饭?这……太贵了吧?” 给大家推荐一本书,老朋友六月浩雪的新书《重生1983:从夺回家产开始》 简介:穿到1983年,陆家馨面对的开局是,原主考高失利被拐,后妈面甜心黑,亲爹纯利己主义者。 地狱开局的陆设计师决定:后妈做初一,她做十五!亲爹不做人,她教他做人! 大学还要继续上,听说八十年代的港大含金量不错,她挥挥衣袖,勇闯港圈金融圈。 大哥大,哔哔机,舞池里的凌凌漆! 太平山,浅水湾,维多利亚女大款! —— 看书名和简介就知道,妥妥的爽文,虽然是女主文,但喜欢看的可以去看看,十年老作者,女频大神,本本五百多万字的大长篇…… 同样写书多年,我连一本两百万的书都没有,面壁思过o(╥﹏╥)o (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一章:信任 一顿饭吃完,宋金章只觉得大开眼界,席间,高明程和范承耀说着话,有说一些生意上的,也有说一些家庭上的。 范承耀对于自己儿子有希望考上少年班,也是感到十分的开心。 受社会环境影响,范承耀的学历并不高,但对于范立成这个儿子,也是寄与希望的。 “暑假时,他妈妈已经去首都给立成买了房了,当时说好她买一套,我也买一套,之前手里的钱有些紧张,今年整个社会三角债的情况严重,我也有些钱在别人那里,暂时还不了。好在我有店开着,货也在卖,现金流还行。今年年底,我打算抽出一笔钱,也去首都给立成买套房子。”范承耀笑着说道。 虽然范立成有希望考上中科大的少年班,但即使没有考上,首都的大学,也是他们的首选。所以这房子自然得早些安排上。 高明程笑道:“这天子脚下,历朝历代的房子都是很难得的,现在国内的经济已经发展起来了,以后首都的房价肯定会涨的!现在买了,划算!” 现在去首都买房,不但划算,也还有选择的余地,越到后面,越难买房,到时候偌大的首都,都被人给占了。 前世那会儿,高明程也算是小有身家,但也不能去首都买房。 所以这次,他打算在首都限购之前,能买几套,就买几套。要是好房子买不了,就买即将拆迁的老房子,到时候赚一笔拆迁费! 范承耀认可的点点头,身在羊城,他对经济的变化更敏感。 他知道,现在有钱人,那是越来越多了。 现在这些有钱人都在这边活动,等以后去了首都,去了别的地方,到时候经济肯定就被他们拉起来了,这房价自然首当其冲。 “你说的对,我到时候去看看,要是有合适的,就干脆多买几套,一套给立成,一套自己住或者留给我女儿。哎呦,明程,你是没有女儿,不知道女儿有多可爱!”一提起自己的女儿,范承耀那是满脸的宠溺。 他对儿子寄予厚望,但对两岁多的女儿,却是宠爱至极,在他大谈女儿经时,高明程默默地吃饭,唔,这白切鸡真嫩! 其实高明程也想要个女儿,但儿女都是缘,他不强求,也无法强求。 在男人们聊经济、聊家庭、聊买房时,宋金章默默地吃饭,一句话都插不上嘴,也不敢插嘴,只觉得心潮涌动,想赚钱的欲望在蓬勃壮大。 她想,等她赚了钱,她也要去首都买房! 比她有钱的人都去了,那么就说明首都才是好地方! 一顿饭结束后,已是下午两点了。 因为高明程要开车,午饭就没有喝酒,喝的是饮料,是这边特有的椰子。 新鲜的青椰子,开了口子后,直接插上吸管饮用,味道清甜,又不会过于浓郁。 和范承耀道别后,高明程领着宋金章来到卡车那儿。 他看着宋金章,说道:“想逛一逛还是回去?” 宋金章其实想逛,但她更想早点回去做生意,于是选择现在就回去。 高明程在心里暗暗点头,这个女孩子的主意很定,是个做生意的好苗子。 于是闲话不多说,两人干脆直接踏上返程的路。 宋金章人长得漂亮,关键是事不多,高明程带她出门还是比较省心的,于是一边开车一边说道:“我的店一半货是从羊城拿的,一半货是从村里的制衣作坊拿的。这次我拿了不少货,所以年前都不会跑羊城了,等年后,才会过来拿货。你之后要来拿货,要么搭其他司机的车,要么坐火车。” “不过火车上的人多,又鱼龙混杂,你需要处处小心,并且年底时,火车上的人会更多,你要拿货的话,就不太方便,你得找关系,认识火车上的乘务员,让他帮着你找地方坐才好。” 听完高明程的话,宋金章只觉得有些纠结。 她不知道该怎么选。 一个人坐火车去羊城进货,一路的艰难,她可以预见。 但如果不是高明程,她坐别的司机的车,这也有些问题,因为整个运输公司,跑长途的司机,都是两个人一起出门的! 因为要换着开车,也因为路上可能会遭遇到危险,只有高明程精力充沛又能够摆平麻烦,这才敢一个人开车上路。 这卡车的座位虽然宽大,副驾驶挤着坐两个人也行,但宋金章毕竟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和男人挤着坐,光是想一想,她就觉得浑身都难受。 高明程注意到宋金章满脸的纠结,于是又说道:“我只是提醒一句,你也不要太紧张了,车到山前必有路,之后的事情,之后再说吧,你先把这次进的货都卖掉再说。” 宋金章闻言,点了点头。 是的,先把这次的货卖掉再说! 谈完了这事,两人不再说话,高明程专注的开车,一路上,除了要方便,宋金章很少出声麻烦高明程。 一路紧赶慢赶,也直到第二天傍晚,车子才顺利的抵达县城,到县城时,竟然下起了雨,虽然雨势不大,但冷风冷雨的,气温陡然间降低了不少。 高明程问道:“你家住哪儿?我直接把你送到家吧。” 宋金章感激不已,连忙把地址报了出来。 她已经从自己家搬出去住了,但也没有租房子住,而是住在舅舅家。 她从她爸爸那里弄到的安家费,都拿去进货了,自然不能浪费钱租房子住。 不多时,车子就开到她舅舅家附近,只是却是在路口停住了,因为前面住宅区的路很窄,卡车进不去。 宋金章打开车门,一下子跳下车去。 她冒着雨,朝巷子口第二家跑去,一面跑,一面喊道:“舅舅,表哥,我回来了,你们来帮我扛东西!” 很快,就有一老一少两个男人走了出来,看到宋金章平安归来,俱是松了口气。 此时,高明程也已经把车厢的门打开了。 宋金章的货就在最边上,打开门就可以拿了。 宋金章的舅舅拿出一根烟递给高明程,满脸笑意的说道:“小兄弟,谢谢你了,麻烦你送金章回来了。” 高明程没接烟,客气的说道:“不麻烦,下着雨呢,你们赶紧回家,我也要回去了。” 见男人还维持递烟的姿势,高明程解释了句:“我不抽烟。” 说完,他上了卡车,都这个点了,他肚子也饿了,急着回家去呢。 见他走了,宋金章等人也没有在雨里多留,两个男人一人提两袋东西,宋金章则空着手走着,但小嘴巴却是一刻不停,兴奋的和亲人们说着一路上的见闻。 由于两家住的有些远,十分钟后,高明程才回到服装店这边。 服装店的卷闸门已经关上了,但里面还有灯光和声音透出。 他先是敲门喊话,再试着把卷闸门拉上去。 伴随着哗啦啦的声响,满室的灯光倾泻而出,落在高明程的身上。 外面的小雨令他的头发和衣服都微湿了。 “二哥!你怎么回来的这么晚?再过一会儿,四哥都要送二嫂和小旭旭去那边了!”高淑芳瞬间站了起来大声的说道,然后就要往后院厨房走去。 “二哥快来,我们知道你今天应该会回来,特意给你留了饭菜的!”她快步走到电饭煲那儿,打开盖子,里面就温着一碗饭菜。 许多美则是注意到高明程身上的雨水,立即拿了一块干毛巾让他擦。 高明程把头发和衣服都稍微擦了下,又端着热腾腾的饭菜吃起来,这一刻,他感受到家的温暖了。 高明程说道:“有点乏和渴了,淑芳,给我倒一杯人参酒来喝!” 因为要开车,一路都没有喝酒,现在到家了,心里紧绷的那根弦也松了,人就想肆意一下。 高淑芳立即去倒了一杯人参酒。 这人参酒是自己泡的,做法也简单,人参加酒,再经过时间的酿造,就成了! 之前家里还做了一批杨梅酒和捻子酒,可惜都吃完了。 高明程喝了一口小酒,感觉浑身的疲乏,就已经消失大半了。 等吃饱喝足,他也没有歇着,而是打算把货都搬下车。 高明里说道:“二哥,你坐着休息,我们来就行!” 高明里站起身,朝门外停着的卡车走去,他老婆张金玲也一块儿跟上。 为了方便运输,那一袋袋服装,都是压紧装袋的,重的很,高明里一个男人扛还好,女人想扛,就有点艰辛了。 但张金玲也不泄气,和高淑芳两个人抬着慢慢的走。 这次的货很多,全部搬下车后,就堆满了服装店的空隙了。 这批货到了后,大家都没得电视看了,都得忙活起来,要拆袋,把里面的货物都清理出来,同款的货物,大中小三个码的放在店里卖,其他的放楼上库存。 把这么多的货全部清理出来,就要花费不少的时间了。 看高明里只把货搬下车,于是高明程自己又上了车,把买的一大箱的海货都拿了下来,他对高淑芳说道:“我买了些干货,放厨房那儿了,你到时候看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来吃。” 高淑芳匆匆看了眼,应了声后,就又专注于手上的活了。 眼看时间也不早了,高明程没留在这边帮忙,而是带着许多美和小旭旭回新家那边了,小旭旭已经有些打呵欠想睡觉了,得让他洗洗睡了。 他先把许多美抱上车,然后再把儿子递给她,最后自己才爬上车,直接开着卡车回家去。 卡车上,还有他买的彩电和洗衣机呢。 有了这两件电器,新家那边的生活就会更悠闲了。 都说从俭入奢易,在没有洗衣机时,洗衣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体力,而有了洗衣机后,女人们就从繁重的洗衣工作中脱离出来了,并且冬天的衣服厚,经过甩水后,也容易干一些。 许多美得知高明程买了台新洗衣机回来,心里也是十分高兴的。 搬到新家后,洗衣服就成了问题,贴身衣服自然是手洗,但外面的衣服手洗太累,水也太冷,只得拿到服装店那边洗,但这来来回回的拿也不是那么的方便啊。 现在好了,自己一家三口的衣服,以后就在这边洗好晒好。 回到新家后,许多美忙着照顾小旭旭,高明程则把彩电和洗衣机都搬下车。 本来几天没见,他还想逗一下小旭旭的,但今天小旭旭似乎有些感冒,整个人没什么精神,看到爸爸了,也只是亲热了一小会。 小孩子就是这样,天一冷,就容易生病。 高明程先把洗衣机搬到卫生间的门外,这边有位置,并且附近有插座,有水龙头。洗衣服时,脏水也可以直接流到卫生间的下水道。 打开外包装箱后,果绿色的双缸洗衣机就显露出真身了,这会儿的洗衣机都是双缸的,一个缸用来洗衣服,一个缸用来甩水,因此在洗衣服时,也需要人在旁边操作,不像后世的智能洗衣机,把脏衣服丢进去后,就不必再管了。 这种老式的洗衣机,洗衣服时还好,甩水时就必须把衣服弄平整,再用软板压好,这样甩水时,才不会一边轻一边重,导致甩不了水。 装好洗衣机后,高明程再来装彩电。 这个有内天线和外天线两种,今天外面下着雨,不好装外天线,只能先把彩电拿出来摆好,等明天有空时,再来安装调试。 忙完这些后,许多美也从房间出来了,她轻轻地把房门关上,显然这会儿小旭旭已经睡着了。 她来到客厅,先是看了看彩电,又去看了看崭新的洗衣机。 彩电暂时没法用,但洗衣机总是能用的,许多美正好有一堆脏衣服等着洗呢,于是赶紧拿了过来,先是丢进大点的缸里,然后再接水和放洗衣粉。 高明程问道:“现在还洗衣服,不早点睡吗?” 许多美急着试用新洗衣机呢,并不想睡觉,说道:“没事,我晚点睡也行。” 等洗衣机开始运作,衣服被水流带动,洗衣粉则变成泡泡时,许多美才满意的松了口气。 高明程看着她,只觉得许多美可真是操心,不过对自己的家操心,他是很满意的。 事情已经忙的差不多,这洗衣服也不归他管,于是高明程拿了换洗的衣服,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 直到这会儿,他才感觉浑身的疲倦都离去了,只是,却也有种昏昏欲睡的念头。 许多美看出高明程的困意,温柔的说道:“你先去睡吧,等衣服洗好了,我再去睡。” 高明程嗯了声,伸了个懒腰朝房间走去。 他并不知道,许多美一直盯着他的后背看呢,不过许多美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不多问了。 出发前,高明程就和许多美说了这次会多带一个人去羊城的事,听说是个年轻的小姑娘,许多美就有些警惕,但她不是使小性子的人,故作大方的同意了。 现在看到高明程回来了,她有心想问问那个小姑娘的事,但是几次三番都没有问出口。 因为高明程看上去疲倦的很,且一直在忙着做事,她这个时候问,似乎有点不太好。 许多美抿了抿嘴,心想,算了,自己要相信高明程! 此时的高明程并不知道许多美复杂的心理历程,头一碰枕头,人就睡着了。 明早,他还得把卡车送到运输公司去呢。 半夜时,一阵狂风骤雨,将沉睡中的高明程惊醒,他睁开眼,聆听着窗外的风雨声,再看着许多美和小旭旭的睡容,然后慢慢的又睡了过去。 再醒来时,已是早上七点了。 许多美和小旭旭还在睡,他也没有惊扰他们,悄悄地起床,先是去煮了粥,然后才打开大门。 一眼就看到满地的落叶,这些落叶,并非都是他花圃中的落叶,更多的则是屋后树林中的落叶,随风飘来。 住宅毗邻小山坡就是如此,享受了它的静谧,自然也要承受它的落叶。 落叶纷纷,铺满一地,凛冬将至。(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二章:下雪天,烤红薯和火锅更配 高明程拿起大扫把,开始扫地。 这种扫把是用一根竹竿和很多细竹枝做成的,用来扫院子很合适,至于扫室内的扫帚,一般是用更细密柔软些的材料做成的。 他们这边有一种植物,叫做扫帚菜,在春季时,可以吃它的嫩芽,等到了秋季老了后,就可以去掉叶子,只留木质化的枝条,用来扎成扫帚扫地用。 除了用扫帚菜做成的扫帚,还可以用高粱的秸秆和棕树的皮来做扫把。 高明程抡起竹枝扫把,大开大合的扫着地,不多时,就把一地的落叶扫到一堆了,接下来只需要用铲子收集,然后装进垃圾桶里。 刚扫完院子,许多美就醒来了,她穿着一件厚棉衣,整个人显得有些怕冷。 寒风扑面,的确冷的人够戗。 “儿子醒了没?”高明程问道。 许多美摇头,说道:“没醒,我先去刷牙洗脸,等会儿再把他叫醒。” 天气冷了,孩子也喜欢睡懒觉了。 高明程说道:“电热水器我已经插上电了,你等下用热水刷牙洗脸,别省这点子电费。” “好哦。”许多美被屋外的冷风一吹,觉得有些承受不住,赶紧进去刷牙洗脸去了。 等清洁之后,整个人才觉得适应了气温。 夫妻两个把孩子叫醒,在这边吃过早餐后,就准备去服装店那边了。 不过不是走着去,而是坐卡车去的,高明程先把许多美和孩子送到服装店的门口,然后开着卡车去了运输公司那儿,他得把卡车还给肖金峰,卡车里还有小半车货的。 还了卡车后,高明程也赶回了服装店,今天服装店上新款,且气温又降低了,生意肯定会不错的,他自然要过去那边帮忙做事。 果然,整整一天的生意都相当的不错,到傍晚时,天气越发冷了,竟然下起了雨夹雪! 吃了晚饭后,高明程没有久留,带着老婆孩子就回新家那边去,一进家门,高明程就去找木炭烧火。 下午时,他抽空回来安装了天线,现在已经可以打开电视看节目了。 等把火盆烧起来,一家人围着火盆看电视,这才舒服呢! 今年会格外的冷,所以高明程早早的买了几大袋的木炭回来备着,在靠近厨房的后院屋檐下,更是堆着一座山般的煤球。 这雪一下,只怕煤球又要涨价了。 不过没关系,高明程买的这些煤球,够他家用一个冬天了。 许多美坐在柔软的沙发上,烤着火,看着自己想看的节目,只觉得十分的高兴。 服装店那边也有彩电看,但看的人多了,肯定会有不同的意见,比如这个想看电视剧,那个又想看别的什么,众口难调啊。 现在好了,看什么节目,她一个人说了算! 许多美心里微微得意,又看向高明程,问道:“明程,你想看什么节目?” 高明程说道:“我随便,就看你想看的。” 得了这句话,许多美心里更加的高兴了,但还是说道:“你要是有想看的,直接调频道就好。” “行。” 这一夜,外面的小冰雹叮叮当当的砸在玻璃窗上,但冷意却被门窗阻拦,而屋内的温度,则是高了好几度。 若是盖上被子睡觉,温度还能够上升十几度! 原因嘛,自然是用了电热毯! 早在二十世纪初,电热毯就被发明出来了,到五十年代被广泛应用,而到九十年代,更是在农村风靡一时! 很多畏寒的老人,全靠电热毯保持体温了! 其实以高明程的体质,压根用不着电热毯,奈何许多美怕冷,他只能等许多美睡着后,再把电热毯给关掉。 躺在温暖的被窝里,高明程忽然想起细奶奶似乎还没有电热毯用。 电热毯虽然已经普及,很多人都用上了,但对于农村的人来说,用的人还是比较少,有些更偏远些的农村,甚至都还没有通电! 人们生活在闭塞的环境中,对外面日新月异的世界丝毫不知情。 高明程想到这里,决定买两床电热毯,一床送给细奶奶,一床送给高奶奶。 至于他爸妈,如果需要,就自己花钱买吧! 算一算账,他爸妈手里也是有钱的,有卖粮食钱和卖猪钱,还有他爸蒸酒的钱,再加上他们几个儿女给的钱,一年下来,也有不少了。 想着想着,高明程陷入睡梦中。 第二天醒来后,仍旧是雨夹雪,风吹过,刺骨的寒冷。 高明程本想买电热毯回村去,但风雪阻路,不好出门,他甚至让许多美带着孩子留在家里,别过去服装店那边了。 服装店有高淑芳、罗丽、张金玲和胡茵陈在,完全应付的来。 许多美想了想,心底有些不太放心,但还是同意了,她虽然怕冷,但也还能坚持,只是小旭旭还小,之前就有些小感冒,现在也不好出门吹冷风。 吃过早饭后,高明程却出门去了。 之前他们只在这边吃早餐,午饭和晚饭都是去服装店那边吃的,因此这边没放什么菜,今天要在家里吃饭,他自然得出门买菜,再从服装店那边拿些干海带和咸鱼墨鱼、鸡蛋什么的,放到这边备用。 等他提着满满一篮子的菜回来后,天气阴沉下去,已经从雨夹雪变成鹅毛大雪了! 看到鹅毛大雪,高明程反而放心了。 相比起鹅毛大雪,他更不喜欢雨夹雪,冷的很,还到处都是湿漉漉的。 都说雪后天晴,等下了这场鹅毛大雪后,天很快就要放晴了。 今天整整一天,一家三口都在新家这边待着。 新家很大,足够小旭旭探索,为了怕小旭旭冷,更是在客厅铺了一个毯子,方便他在毯子上玩耍。 眼看小旭旭已经周岁多了,但因为天气冷,穿的跟个毛团似的,依旧走不稳路,多走几步,就会摔倒,而每次摔倒,都会惹来高明程无情的嘲笑。 下雪天,逗小屁孩玩,其乐无穷! 但更快乐的,还是在火盆上烤红薯和烤土豆吃! 在火盆上架着火钳,然后再把小红薯和小土豆放在火钳上,这样用炭火缓慢的烘烤,并且要不停的翻动,以免烧焦了。 高明程用一双筷子翻动着红薯,火钳上的红薯已经熟了,冒着热腾腾的香气,甚至开始流糖水了! “多美,红薯烤好了,你先吃!”高明程用筷子把烤好的红薯夹出来,放在一边凉着,然后又放了一个新的红薯上去。 许多美在厨房那儿翻翻找找着什么,听到高明程的话,远远的应了声,等她过来时,手里提着一小袋的东西。 “明程,这是你上次拿回来的香榧,青皮已经去掉了,这籽怎么吃?” 许多美好奇的看着高明程,这玩意,她还是第一次见,但高明程拿回来后,和她说了做法,她就帮着沤烂青皮,然后趁着有阳光的时候把籽晒干了。 香榧去掉青皮后,籽并不算大,高明程拿起几颗查看了下,然后说道:“炒熟了吃就行,就跟炒瓜子花生一样,再放一点点盐入味。” “今天反正没什么事,就炒一点尝尝味道吧。” 说着,高明程起身去拿小铁锅和盐来。 也不必特意烧煤球,直接放在火盆上炒就行,因为不能用猛火炒,万一炒焦了,就不好吃了。 他把红薯土豆给弄到一边去,开始炒起香榧来。 上辈子他吃过,但却没有炒过,因此炒的挺仔细的,生怕炒焦了,估摸着差不多了,就赶紧从火盆上移开。 高明程无情的大铁手,直接从锅里拿出一颗香榧,轻轻一咬,壳就裂开,露出里面的果肉来。 果肉有很多褶皱,褶皱的上面还有一层黑皮,需要把这层黑皮去掉,口感才好。 高明程尝了一颗,表情有些微妙。 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做法不正宗的原因,他觉得自己炒出来的香榧挺一般的! 除了有股子清香外,口感干燥粗糙,果肉坚硬,还有一点点焦糊味。 “怎么样?好吃吗?”许多美满脸好奇的盯着高明程看。 高明程强装镇定,剥了一个香榧,递给许多美吃:“你自己尝尝看。” 许多美将信将疑的吃着,仔细的品尝过后,才说道:“我觉得还行,有股清香,挺好的。” 高明程一听这话,就松了口气,他想,可能是许多美现在见识少,不像他,吃过更好吃的,所以挑嘴了! 许多美喜欢吃,高明程就给许多美剥了不少,这壳容易剥,但那层黑皮不容易剥,如果不剥掉黑皮,吃起来又像是吃木炭一样,口感不好了。 香榧的营养价值高,但挺讲究炒制功底的,还有吊瓜子,这玩意也要炒得好才好吃。 夫妻两个一人剥,一人吃,其乐融融,被冷落在一旁的小旭旭,则是坐在地毯上,独自吃着烤熟的红薯,他自己会吃东西,就是吃得满脸满手都是。 等许多美从投喂中结束后,才看到小旭旭已经成了花猫脸了! “这孩子!”许多美笑骂一句,去倒了热水给小旭旭洗脸洗手,至于衣服,这个无所谓,因为是穿着罩衣的。 小孩子容易脏,冬天的衣服又厚又不容易干,所以最好得穿一件罩衣,弄脏了后,直接洗罩衣就行,里面的衣服,就还可以多穿一阵子。 高明程看着许多美给孩子收拾,结果刚收拾干净,孩子就想走到高明程的这边来,示意想吃香榧。 高明程才不给他吃呢! 虽然香榧营养价值高,但这可是坚果,硬的很,小旭旭的牙齿长得慢,这会儿也才上下四颗牙,共八颗牙而已! 但一个要,一个不给,父子两个就玩起了游戏来,高明程把手里的香榧举的高高的,小旭旭就伸手去拿,拿不到,他就试图爬到高明程的身上去,结果爬也不好爬,几次三番的失败,最后在高明程的帮助下,才爬了上去,可惜就算站在高明程的腿上,也依然够不着! 要是搁在别的孩子身上,只怕早就哭了。 但小旭旭性格还算不错,愣是没哭,他仰着头,盯着爸爸手里的香榧似乎在沉思着,一会儿后,他似乎决定放弃了,从高明程的腿上爬了下去。 看到他朝着地毯走去,一屁股坐在地毯上,玩起了自己的玩具,高明程忍不住笑了。 这小屁孩,该争取时争取,该放弃时放弃,不哭不闹的,真好带! 高明程满意的想着,顺手把手里的香榧吃掉。 这些香榧子,他没有全部炒熟,而是留了一部分,他想尝试能不能培育出香榧树来。 其实提起香榧,后世的人只知浙江诸暨的赵家香榧森林公园,认为这才是香榧的核心产区,但江西这儿,也是自古以来就有香榧产业的,只不过野生的香榧树少,且香榧难得,因此都是官宦乡绅们,才得以享用。 整整一天,屋外鹅毛大雪,屋内娇妻稚子,有火盆取暖,有烤红薯暖胃,再吃一顿小火锅,这日子,给个神仙都不换! 这雪一下,就是两天,虽然下了两天雪,但地上的雪并不厚,毕竟是南方,不像北方那样,整个一冰雪世界了。 雪停后,蓝天浮现,一抹晚霞映照而下。 虽然光芒柔软,让人几乎感受不到温度,但是光看着那霞光,就足以让人心情大好了。 常言道,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 看到晚霞,就意味着明天是个好天气。 睡觉前,高明程就和许多美说了,如果明天出太阳了,他就回村里一趟,有阵子没回去了,得去看看。 今年天冷,比往年下雪下的早,幸好他之前已经把橘子都卖掉了,只留了几棵树的。 另外柚子也还没有摘下来,得去看看情况。 许多美听着他的话,突然说道:“你多买两床电热毯吧,一床送给我二姐,一床放在村里的屋子里,等过年时,我们总是要回去住的。” 高明程听了这话,直接点头应下了。 送一床电热毯给许多玉,他也不心疼,但就是担心许多玉那房子能不能承受得住今年的严寒! 今年会比往年冷很多,这才是第一场初雪,之后下雪的日子还长着呢。 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想让张成远,今年就把新房子砌起来的原因。 可惜,张成远不顶事,许多玉眼光又浅显了些。(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三章:回村的一二三事 第二天果然是艳阳天,太阳高高的挂起,阳光洒落在庭院中。 可惜,满地的落雪未化,扑面而来的风依然是寒冷的。 上午,高明程先送许多美和小旭旭去服装店那边,下雪的两天,高明程还抽空去了那边一趟,许多美是没出院子的。 现在走在街上,她看上去还蛮高兴的。 不只是她,小旭旭也很高兴,被高明程抱在怀里,一颗小脑袋却东看西看,很喜欢外面的世界。 等到了服装店后,更是亲热的喊姑姑,惹得高淑芳立即放下手中的事,伸手来抱他。 喊完了姑姑,又喊婶婶、大妈,主打一个嘴甜。 两天没见,大家彼此都感觉亲热了不少。 这会儿店里没客人,于是大家聚在一起说话,当高淑芳得知二哥要买电热毯送给奶奶时,她满脸的笑容,并且说道:“二哥,我给奶奶和爸妈都买了袜子,等下你一块儿帮我送回去。” 上回高淑芳给自己买袜子时,觉得那袜子质量不错,于是多买了些,准备找时间送给奶奶和爸妈。 高明程点头,说道:“好,你去拿东西下来,我等下就走。” “哎。”高淑芳应着,飞快的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然后把袜子拿了下来,一共有三十双,每人十双,够他们穿一个冬天了。 高明程拿了东西后,就开着拖拉机出门去了,先是去百货大楼买了四床电热毯,他去买时,被告知电热毯快售罄了,因为今年比较冷,很多人都来买了。 高明程听后,随口提醒了句,让他们赶紧去进货,因为接下来,还会有更多的人来买。 从商店出来后,高明程紧了紧头上的兔皮帽子,又戴上手套,这才继续开着拖拉机往村里跑去。 一路上,阳光灿烂,但冷风刺骨。路边,积雪消融,但在更远处的山坡,仍是银装素裹的世界。 许是太冷,路上鲜少能看到车辆,偶尔看到的人,也俱是穿戴齐全。 回到高家村后,高明程先在老村这边停下,拿着两床电热毯和高淑芳买的袜子,朝老村聚居的屋落走去。 他先把一床电热毯给了细奶奶,这才拿着其他的东西往爸妈家走去。 村外的田地里,青菜上覆盖着白雪,但在村里,勤劳的人们已经将雪清扫掉了。 这场初雪并不大,覆盖在屋檐树枝上的雪层,也就一厘米左右,但初雪的到来,昭示着天气急速降温了。 因为天气寒冷,地里也没什么活要干,因此高明程过去时,他爸妈和奶奶都在堂屋看电视,同时还有村里其他的人也在看。 看到高明程回来了,纷纷开口寒暄,有人见他拿着东西,就好奇的问那是什么。 “这是电热毯,铺在床上,插上电后,就会变得暖和起来。”高明程展示着电热毯,算是给大家科普了一下。 很多人根本不知道电热毯是什么,听了高明程的科普,惊叹不已,又感慨还有这么好的东西。 高明程仔细说了哪里有卖,以及价格,言下之意,如果他们想买,自己去县里买就行。 说着,高明程又拿出高淑芳买的袜子,仔细说明是高淑芳买的,这才放下,任由他妈拿去收拾好。 “我那边还有事,就先走了。”高明程把事情办完,就准备开溜了。 结果刚走出院子,就看到高壮等在旁边的小路上。 看到高明程出来了,高壮立即走过来,笑着说道:“明程哥,我奶喊你中午在这边吃饭。” 之前高明程送了电热毯就走了,因此话也没来得及多说几句。 “好啊,我先过去那边看看,等中午时,再过来。”高明程点头答应,然后闲话不多说,先回了牛尾岭那边。 有阵子没回来了,家里一堆的事,也得关心一下。 先去了张成远的家。 这会儿张成远一家人也正好在家,不过张成远闲不住,正坐在院子里削竹筷。 村里人吃饭的竹筷,自然不是花钱买的,而是自家做的。 去山里砍竹子,阴干后,就可以找时间把竹筷做出来了,做竹筷也有讲究,一般是二十二厘米长,筷子的下端是圆润的,方便夹菜吃时,不会割伤嘴角,而上端,则是有四面棱角。 这四面棱角也有用途,可以用来刨生姜皮。 张成远家工具有限,只能凭借一把柴刀将筷子的下端一点点的削圆润。 看到高明程来了,张成远立即停下手里的活,打了声招呼。 “哥,二姐呢?”高明程问道。 “在屋子里,刚才小石头玩雪,不小心摔到水坑里了,把衣服弄脏了,多玉在屋子里给他换衣服。”张成远话刚说完,就听到小石头的哀嚎声。 好吧,换衣服是真,但挨打挨骂也是真! 小孩子顽皮把衣服弄脏了,这可是大事! 冬天洗衣服麻烦,衣服也不容易干,也难怪许多玉火气大了。 高明程笑了笑,决定去拯救外甥。 “二姐,多美让我买了床电热毯送伱,你把电热毯铺床上,再盖一床被单,插上电,就能暖和了。”高明程一面说着话,一面走进屋子里。 走进屋里后,他开始上下打量,发现这屋里屋外,完全是一个温度! 这房子很老旧了,还是许多玉爸爸年轻时建好的,住了这么多年,材料也不行了,到处漏风漏雨的。 “小姨夫!我妈打我!”小石头嗷嗷叫的跑到高明程的身边,寻求高明程的庇护。 他挨了打,脸颊通红,眼里泛着泪花,而鼻子上则挂着一行长长的鼻涕。 小石头吸了吸鼻涕,吸进去一些,但无济于事,鼻涕仍旧还有很多,甚至都要流到他的嘴里去了。 但小石头也不怕,甚至用舌头把鼻涕舔进嘴里。 看到这辣眼睛的一幕,高明程简直难以直视了! 他赶紧从口袋里掏出抽纸,替小石头把鼻涕擦掉。 自从有了儿子后,高明程倒是习惯兜里放包纸了。这不,现在就派上用场了! “要插电?费不费电啊?”许多玉的注意力被电热毯吸引了,不再教训小石头了,她摸着电热毯,有些新奇,同时心里又舍不得用电。 这两年,村里拉电线的人越来越多,许多玉家在今年也拉了电线了,只是习惯使然,她舍不得用电,只在必要时,才打开电灯泡,这样一个月下来,都没几度电。 高明程说道:“你睡觉前插上电,等暖和了,准备睡觉了,就关了。一天开一个小时的话,也用不着多少电。” 许多玉听闻不要多少电,这才放心了。 虽然不知道这床电热毯要多少钱,但猜也知道要不少钱的了,于是一向小气的许多玉,也破天荒的留高明程在家里吃饭。 可惜,高明程没给她这个招待的机会。 他是真不愿意吃许多玉家的饭,吃的太晚了!并且许多玉舍不得放油盐,煮出来的菜也不好吃。 与其在许多玉家吃饭,他还不如自己煮碗面条吃呢。 许多玉没能留住高明程,一半可惜,一半高兴。 高明程不在家里吃饭,她也省事了。并且她已经邀请过了,是高明程自己不肯吃的,那么她也就心安理得了。 高明程对许多玉也算是极为熟悉了,一看她的脸色,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了,于是也不多留,回到自家去。 坐在拖拉机上,他远眺小富山,看到种橘子的那片山头,似乎并没有橘子了。 正在这时,陈大松带着陈多福从小富山脚下的棚子那边走了过来。 远远地,陈大松就大声说道:“明程,你回来了。前两天下雪,我怕树上的橘子冻坏了,就喊了多福多喜赶紧摘了回来,现在放在你家杂物间的大缸里,用稻草盖上了。” “放在山里的蜂箱,前两天我们也搬了回来,现在蜂箱就放在棚子那儿,棚子的四周安装了塑料布,里面也暖和!” “蜂箱里还有一些蜜,你看是让蜜蜂吃那些蜜,还是喂白糖水?” 一连串的话说完时,人也走到高明程的面前了。 高明程说道:“还是喂点白糖水吧,省得饿死了。我今天没买白糖回来,我家里应该还有小半斤吧?我去找出来,先用着,你们下回要去合作社买东西时,就顺便帮我买几斤白糖,我把钱给你,就省的我来回的跑了。” “行。”陈大松点头应下,又说道:“现在天气冷了,鸡也不爱下蛋了,这阵子也没捡到什么蛋,家里总共才二三十个。” 高明程知道温度在五度以下时,鸡是不会下蛋的,当然了,如果鸡舍的温度相对高,且饲料充足,那么鸡也还是会下蛋,只是不多而已。 “没事,这是正常的。陈叔,这下雪天,你一个人住在鸡舍这边,冷不冷?”高明程关心的问着,适当的关心员工,这可是必须的。 陈大松笑着说道:“当初建屋子时,是我亲自建的,用料很足,并且下雪的前几天,我就在屋子的外面包一层塑料布了,连窗户都包了起来,只留一条小缝。人呆在屋子里,不烧火都暖和!” “鸡也不用担心,那么多鸡聚在一起,也不会冷着了,就是那十几只鸭子,单独养在边上,我就怕它们冷着了,明程,要不要把鸭子也赶到鸡舍这里来?” 刚听完这话,高明程就摇头拒绝了陈大松的提议。 鸡鸭可以相处好,但问题是混养容易生病! 如果只有十几只鸡,倒也无所谓,但他养了百多只鸡!——哦,算一算,可能就九十来只鸡了,因为陆陆续续死掉一些,又吃掉一些了。 前阵子,其他地方才闹了鸡瘟,他这儿因为防御得当,并没有得鸡瘟,但小心驶得万年船,还是要谨慎。 高明程说道:“鸡鸭要分开养,不能混在一起的。鸭舍你多铺点稻草,这样就暖和一些了。” “对了,我还有一件事要吩咐你。冬天了,害虫都蛰伏了起来,所以果树也要加强防御,从今天起,你们把山里果树的树干,都要刷一层石灰水。” 把树干涂白,是有多种好处的。 可以杀菌杀虫和防冻害、日灼,避免早春霜害等,今年冬天的气温会低很多,所以山里的果树,是需要及时保护起来的。 高明程继续说道:“仓库那儿应该还有生石灰,你把生石灰用水化开,放点盐,然后搅合搅合,矮一点的果树,涂个半米高就行,高点的果树就要涂一米多高。” 其实涂白剂还要放石硫合剂、粘着剂等,但高明程没买到,因此就用生石灰水了,除了附着效果差点,也没别的毛病了。 树干涂白的技术,早就有了,但这会儿还没有完全推广开来,因此陈大松并不知道具体该如何操作。 于是高明程干脆动手,当场调制了一份石灰水,用自制的小拖把把石灰水涂到树干上。 说起来可能有些复杂,但陈大松看高明程做了一回后,就学明白了,然后说道:“行,正好现在也没什么事做,那我就和多福慢慢的把整座山都给涂白了。” 这其实也算是一个大工程了,但可以慢慢来,那么也就不急了。 在几人说话间,家里的五条狗都聚拢在高明程的身边,一个个摇着尾巴,撒着欢,似乎想引起高明程的注意。 可惜直到把正事都说完了,高明程才有空逗它们。 见高明程的注意力移到狗狗们的身上了,陈大松笑着说道:“这几条狗真是好样的,有它们陪着,我在鸡舍守夜,也就不觉得害怕了。” “前阵子,它们在地里抓到不少田鼠,真是大功臣啊!它们还聪明的很,把那些田鼠送到我面前来,我给它们去毛去内脏后,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乖的很!” 几只狗似乎知道陈大松在夸它们,于是得意的叫唤了起来,黑虎更是牢牢地占据c位,让高明程一伸手,就能够摸到它的大脑袋。 高明程摸了黑虎一把,说道:“再接再厉,多抓一些田鼠!” 种地的人,最不喜欢田鼠了。 这玩意会在地里打洞,会吃埋在土里的种子,等作物长好后,也会吃作物。 如果地里的田鼠家族的成员很多的话,那么你就别指望有收成了! (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四章:细奶奶掉了颗牙(求月票) 高明程把该安排的,都安排好后,就领着几条狗朝小富山走去。 他打算去看看蜂箱的情况。 山脚下的棚子,一开始就搭的比较大,方便堆放水果和货物的,现在四面垂挂塑料布,就成了庇护所,能够遮风挡雨了。 四十多个蜂箱,一一垒放在这里,高明程掀开塑料布走进去,就看到里面有些蜜蜂在棚子里飞。 今天的气温相对可以,于是有些蜜蜂顺着透气孔,飞到外面去了,不过外面冰天雪地,附近并没有花卉蜜源可供蜜蜂采食花蜜。 高明程随机检查了几箱,看到蜜蜂们并无大碍,密密麻麻的趴在蜂脾上。 往年高明程自己养时,那完全是放养,有空时,才会过去查看蜂箱的情况。 今年专门请了一个人照顾蜜蜂,这效果还是不错的,今年一年的总产蜜量就有所提升,蜜蜂们也没有生病什么的。 可以说,虽然花钱请了一个人来做事,但创造的价值,不但让高明程赚回了工资钱,还绰绰有余! 可见,老板请员工来做事,那么必然是要剥夺员工的剩余价值的。 高明程颇为满意,然后又去看了鸡舍的情况。 仅剩的几只公鸡昂首走动着,在薄薄的雪地上,留下似竹叶的脚印来,母鸡则倦怠些,不太爱动。 但这些鸡的精神看起来,也还不错,有些活跃些的,正在啄食土里的虫子,也有在吃剁碎的萝卜叶子的。 嫩萝卜叶子可以用来做酸菜吃,但老萝卜叶子,他们这边一般是用来喂鸡喂猪了,张成远给高明程种了一大片的萝卜,足够他吃一个冬天的了。 往年这些萝卜,还会切成条晒干,或者腌制辣萝卜干出来吃,今年没空做这些,第一场雪又比往年下的早一些,因此地里全是新鲜的萝卜。 高明程顺势来到地里,拔了十几个萝卜,又扯了十几个白菜。 这种白菜打霜后,拿猪油一炒,味道清甜可口!挑挑拣拣弄了些能吃的菜后,时间也到中午十二点多了。 高明程答应去细奶奶家吃饭的,于是也不多耽搁,把萝卜叶子和老白菜叶都丢鸡舍里去,然后再把能吃的菜放在车斗里,又进屋拿了一些橘子、柚子和鸡蛋,然后就开着拖拉机朝老村走去,因为等吃了饭后,他就要返回县城了。 几条狗都跟在他的身后,就连那两个小黑团子,也屁颠屁颠的跑着,可惜跑到一半,就有些坚持不下去的样子。 大黄自然也停下,领着两狗在路边玩着。 只有黑虎和精灵两只公狗那是啥事不管,只管跟着高明程去蹭吃蹭喝。 高明程拿着几个柚子走进细奶奶家的院子时,正好闻到菜香味,厨房里,还有锅铲炒菜的声音传来,屋顶的烟囱中,有青烟袅袅升起,其他的瓦片上还有薄薄的积雪,唯独烟囱附近积雪消融,露出黑乎乎的烟囱来。 “明程哥,你来了!快进来坐!”高壮喊高明程进堂屋坐,但高明程往厨房走去,打算先和细奶奶打个招呼。 厨房里,何秀曼正在炒菜,而细奶奶则是坐在树墩上,添柴看火。 小圆圆依偎在细奶奶的身边,正在帮倒忙呢! 只见她又是拿柴火,又是抱松针,结果啥事都没干成,还把自己弄成花猫脸了。 小孩本来就容易脏,村里的小孩,那就更容易脏了,哪怕大人看的再仔细,一天下来,也是脏兮兮的。 不过不要紧,洗洗还能要! “哈哈,圆圆,过来,大伯抱!”高明程看到小圆圆,立即放下手中的柚子,开心的伸出手,示意小圆圆过来。 小圆圆当即丢下手里的木棍,朝高明程走去,咧嘴笑着,脏兮兮的脸蛋,倒是衬托出她的眼睛黑白分明,牙齿白皙整齐。 有一口白皙整齐的牙,也算是大优点了。 “大伯!~”小女孩软糯的声音响起,高明程的嘴角就疯狂的上扬了。 “哎!大伯给你带了柚子来吃!等吃了午饭,大伯给你开柚子吃。”高明程笑着逗她,细奶奶家没有柚子树,所以他特意带了几个柚子来。 这柚子的果肉能吃,皮也能够做成腌菜,挺实用的。 下雪前,陈大松就替他把柚子也摘了下来,现在正好可以吃。 这新鲜的柚子,如果是刚摘下来的,最好放两天再吃,不然的话,就会外皮生硬,剥起来费劲,吃起来的口感也较硬,不多汁。 而柚子摘下来后,保存期还是比较长的,放在阴凉的地方,放置一个月,也不会坏的。 就算放的更久一些,那也只是皮有些干,并不影响果肉的口感。 细奶奶也看了过来,笑着说道:“明程,今年是柚子树第一年结果吧?之前壮壮去看过,说除了果子小点,跟卖的也没有多少区别了。” 高明程说道:“是第一年结果,果子比较小和少,这柚子我也还没有尝过,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石门村那边的柚子品种好,伱这是那边的果苗,应该差不了。”细奶奶说道。 “希望吧!”高明程说道,他也希望柚子的口感能好一些,这样明年丰收时,才能够卖出好价。 随着小富山的果树开始结果,他也陆续有些收益了。 只是现在的这些收益,跟承包小富山和请人工管理比的话,那就是杯水车薪了。 当年他承包小富山,请人砍树、整地,可是花费一笔不小的钱的。 之后雇佣了陈大松日常管理,但在施肥和摘果子时,也需要额外请临时工来。 这次要把果树刷白,其实也是一桩大工程,只不过因为冬天地里没什么活,陈大松父子加张成远,就可以慢慢的把活给干完了。 在一句接着一句的闲聊中,最后一个菜也出锅了,何秀曼当即说道:“奶奶,明程,先吃饭吧,省得饭菜都凉了!” 又把围裙一摘,伸手把小圆圆抱了过来,带着小圆圆去洗手去了。 这小黑手,指甲缝里都是黑乎乎的! 大家也不客套,端菜的端菜,拿碗筷的拿碗筷,不多时,大家就盛好饭坐在桌子上了。 小圆圆也坐在凳子上,跟大家一起吃饭,在她的面前,摆着一盘子蒸蛋和炒白菜。 除了这两个菜,还有一盘子风吹肉炒芹菜、墨鱼干炖芋头、香煎鱼干。 那风吹肉和墨鱼,还是高明程之前给细奶奶家的,没想到他们家吃的这么省,现在还有。 小圆圆也挺好养的,并不挑食,她虽然最爱吃蒸蛋,但何秀曼给她夹的别的菜,也都会吃。 在物资相对匮乏的年代,孩子是没有挑食的资格的,因为没有多种多样的零食和水果吃,吃饭时就会很积极,不像后世那些娇生惯养的孩子,一个个挑食,还得端着饭碗在身后追着喂才行。 高明程也是大口大口的吃着,一家有一家的口味,虽然是何秀曼炒的菜,但高明程还是能够吃出以前的味道来。 在小的时候,粮食那么紧张的时候,他也没少在细奶奶家吃饭,这里就相当于他的第二个家,而高国兵家,则是相当于他的第三个家。 在吃饭时,高明程忽然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细奶奶掉了一颗牙! 他连忙问这是怎么回事。 细奶奶哈哈笑着,似乎并不在意,倒是何秀曼轻轻地点了点小圆圆的脑门,无奈的说道:“前阵子,这小家伙说想吃甘蔗,那甘蔗多硬啊,她这小乳牙肯定咬不动,奶奶就帮着把甘蔗的皮咬掉,结果这一口下去,牙就掉了!” 小圆圆已经很乖巧懂事了,当即关心的看着细奶奶,奶声奶气的说道:“老奶奶,我以后再也不让你给我咬甘蔗了。” 细奶奶叹息道:“老奶奶老了,就算想帮你咬,也咬不动了!” 当时她一口咬下去,牙齿整颗掉了,还有一大口的血水流出,可把她吓坏了。 不过几天后,也就没关系了,除了难看点,不方便嚼东西外,也没什么了。 这人老了,牙齿不中用了,掉几颗牙也是正常的。 高明程知道事情的缘由后,当即说道:“这少了一颗牙,就不方便吃饭了。这样吧,细奶奶你今天跟我去县里,我们去医院补一颗牙。你放心,不贵的!” 高明程知道老人家在乎什么,因此重点说明价钱不贵。 当然了,对于高明程来说,也的确不贵就是了。 高壮一听医院可以补牙齿,当即也劝细奶奶去补牙,并且说自己有钱。 “奶奶,掉了一颗牙后,有些好菜,你就吃不了了,所以你还是去医院补牙吧!”高壮说道,并且决定自己陪奶奶去医院补牙。 何秀曼也很支持,奶奶的牙齿可是为了给小圆圆咬甘蔗才掉的,她也心有愧疚。 何秀曼说道:“高壮,你陪奶奶去补牙,我在家里带小圆圆就行。” 如今地里没什么活,也就家里的猪和鸡需要管一管。 但谁知小圆圆竟然也开口说要去县里,还说想大妈和小旭旭了。 高明程一听这话,那必须把小圆圆带去啊! 在大家的支持下,细奶奶原本不想去补牙,最后也决定去了。她知道,孙子孙媳和高明程,都不会害自己的。 他们啊,都想自己好。 如果自己拒绝不去,反倒伤了他们的心了。 于是事情就这么决定了,等吃过饭后,高明程就让细奶奶他们都穿戴好,今天虽然有太阳,但气温还是比较低,坐在拖拉机的车斗上,那是一路吹风,冷的很呢。 这让高明程觉得该找时间把拖拉机改装一下,要在车斗那儿安装几根铁管支架,然后再覆盖篷布,这样就能够起到挡风的作用了。 虽然想法很好,但也不能马上实现,只能先暂时委屈大家吹风了。 不多时,细奶奶等人就穿戴一新了,连小圆圆也换了件衣服,并且头上戴着一顶厚厚的毛线帽。 “秀曼,你一个人在家,晚上睡觉时,记得关好门窗!我们明天就回来。”临走前,高壮看着何秀曼,仔细的叮嘱着。 家里有鸡和猪需要喂养,因此何秀曼是没法去的。 何秀曼一拍胸脯,自信的说道:“家里有我呢,你们放心去吧!” 然后就目送高明程等人朝村头池塘那儿走去。 拖拉机停在池塘的边上,车斗里的各种菜,一样都没少。高家村的风气还是相对好的,除了小孩子会去地里偷摘果子吃外,大人就鲜少做偷鸡摸狗的事情。 并且拖拉机停在这里,人人都知道这是他高明程的东西,畏惧于高明程的名声,也无人敢拿。 高明程动手把菜挪到一堆去,腾出大片的空地,供人坐。 为了方便坐着,细奶奶和高壮都是拿了小板凳来的。 “细奶奶,你慢点上车。”高明程和高壮一块儿搀扶着细奶奶上车坐稳,然后才把小圆圆也抱上去,最后才是高壮。 高明程对高壮说道:“你们背对着坐,能挡风一些,坐稳了,可别摔倒了。” “哎,我知道了,明程哥你就放心吧。”高壮点头,承担起照顾细奶奶和小圆圆的重任。 好在小圆圆也乖,坐在车斗上并不会乱动,只是一双眼睛新奇的左看右看。 小孩子总是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并不愿意拘束在小小的屋子里,他们渴望见识更多的景色。 车斗上的人坐稳了后,高明程就发动拖拉机,伴随着发动机的声响,一股子黑雾喷涌而出,带动着车子朝着县城而去。 路面的积雪融化,成了脏水,汇聚在坑里,车轮压过时,坑里的水花四溅。 即使高明程开的又快又稳了,抵达县城时,也已经下午三点半了。 赶着去种牙也行,但大家并不急这点时间,且吹了一路的冷风,上了年纪的细奶奶看上去状态很一般。 于是高明程先送他们到服装店那儿。 新家只布置了一间卧室,而服装店的二楼则有两间空房间,今晚细奶奶他们就是在这边吃住。 高明程把人送到后,就让他们进屋去暖和暖和,自己则把车斗里的东西都搬下车。 “多美,你招待好细奶奶,我去外面把车子弄一下。”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 而这会儿,小圆圆早已经下车去找小旭旭了。 小旭旭刚睡醒,正坐在那儿喝着牛奶。 因为天气寒冷,许多美并没有断奶,但小旭旭已经周岁了,也犯不着日日夜夜都喂母乳,因此白天时,是给小旭旭喝奶粉,只有晚上哄睡时,才喂母乳的。 小旭旭还认得小圆圆,当即大方的把奶瓶递过去,表示要跟圆圆姐一起分享牛奶。 许多美乐见其成,笑着拿杯子给小圆圆也泡了一杯牛奶。 又问细奶奶要不要喝,得知不要后,就给倒了一杯热茶,让细奶奶和高壮端着热茶暖手暖胃。 “细奶奶,这边烧着火盆,你快过来烤火。”许多美热情的拉着细奶奶去火盆那儿烤火。 店里烧着火盆,没有顾客时,许多美她们就会轮流到火盆这边烤火,火盆的四周有木架,把脚放在木架子上,既能烤手,也能烤脚,浑身都能暖洋洋的。 眼看许多美把人招待的很好,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走了,他准备去运输公司那边,那里有一些修车的工具,他可以自己加工改装。 等到了运输公司,高明程就去找肖金峰,却得知肖金峰不在这里,只有肖金峰的爸爸在这。 肖金峰的爸爸大方的说道:“工具都在仓库里,篷布也有多余的,你看够不够用,够用直接用就行!” 高明程当即说道:“叔,谢了啊。那我现在就去找找看。” 肖金峰的爸爸领着高明程去了仓库,这里堆放着不少的东西,各种修车工具都有,还有不少轮胎。 这些东西,都是他们县城没有的,是肖金峰从省城那边买来的,堆放在这里,万一公司的车坏了,就能自己动手修好了。 这年头,物资匮乏,懂技术的人也少,关键时刻,还是得靠自己! 高明程在仓库里挑挑拣拣,选了几根合适的铁管,又找到一大块的篷布,他量了一下尺寸,发现大了些,得裁剪才行。 (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五章:二人世界 焊枪工作时,激起大片的火花,高明程戴着一双劳保手套,一手持焊枪,一手用脸罩遮住脸,保护眼睛不受伤害。 在他的努力下,终于把几根铁管焊接在拖拉机的车斗上了,就相当于在车斗上搭了一个铁管架子,等下再铺上篷布,这个拖拉机就改装成箱式车斗了。 有了篷布遮风挡雨,人坐在车斗里,就会舒服很多。 之所以有改装的这个念头,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今年太冷,等过年时,他肯定是要带着许多美和小旭旭回村的,到时候寒风呼啸,怕把孩子给吹病了。 并且还得去拜年,大姐许多金家住的相对近,但坐拖拉机去,也得二十分钟去了,而三姐许多月住的远多了,得开五十多分钟的车。 这一路吹风过去,就太考验人的身体素质了。 因此在车斗装个篷布的念头,高明程早就有了,只是暂时没有行动,这次要带细奶奶来县里补牙,干脆就赶紧行动起来,这样等明天送细奶奶回村时,就不会冷到了。 老人和小孩子,是最怕受寒的。 高明程认真的做事,肖金峰的爸爸则是一脸的意外,夸道:“明程,没想到你还会用焊枪啊!” 高明程笑了笑,如实说道:“也就是会用而已,但用的一般。” 经历的多了,他自然多多少少都会一些。 等把铁管焊接好,高明程就准备铺篷布了。他已经量好尺寸,拿剪刀裁剪好了,现在他将篷布抱起,用力一抛,竟然就将篷布抛到铁管架子上了。 “叔,你在那边帮我搭把手,我们两个一起拉平。”高明程说道。 “好。”肖金峰的爸爸一口应下,上前帮忙做事,在两人的动手下,篷布很快就铺好了,接下来,就是需要用绳子将篷布固定好。 高明程的拖拉机,涂的是蓝色的漆,这篷布则是绿色的,两者颜色相称,搭配在一起,倒也不难看。 等车棚做出来后,车棚内部的光线,就有些昏暗了,不过高明程没做车帘,后面就这么敞开着,方便人进出和搬运货物,并且开车时,这个方向也不容易有风进来。 忙忙碌碌一个小时,总算把事情都办完了。 高明程帮着把工具都送回仓库,然后才和肖金峰的爸爸打声招呼离去。 至于钱,他倒是提出要给,但肖金峰的爸爸不肯要,高明程也没有坚持要给,反正之后他找到机会,再给肖金峰他们送些礼就行,比如下回弄到野猪了,就给肖金峰多送些野猪肉。 高明程再次发动拖拉机,返回服装店那边。 拖拉机虽然已经改装了,但身为司机,高明程依然要迎着寒风,任由扑面而来的寒风拍打在他的身上。 好在,年轻人的身体抗造,完全没问题! 回到服装店时,高淑芳已经在准备晚饭了。 今天家里有客人,饭菜当然要丰盛些,除了炒菜,还有一个火锅,火锅可以烫一切! 水豆腐、油豆腐、白菜、肉片、米粉等,全部都可以放进去! 细奶奶闲不住,就抢着烧火,并且说道:“明程,今天走的匆忙,忘记给你红薯粉了!今年我做了不少红薯粉,本来是准备分伱一些的,结果匆匆忙忙的,竟然忘记了!等明天回去时,你可得记得带回来吃。” 细奶奶怕自己又忘记了,于是叮嘱高壮一声,让他一定要记住。 高壮自然应下,表明自己不会忘记。 提起红薯粉,高壮倒是又想起一件事来,他对高明程说道:“前阵子,村里的人已经进山去挖葛根了。我听说明程哥你今年也想做一些葛粉?那这村子周围附近的山里,只怕已经没有葛根了!” 高明程前阵子忙得不可开交,哪里有空回村去挖葛根,听到这个消息,他倒是挺淡定的,反正一开始,他就准备进深山去挖的。 高明程算了算日子,说道:“择日不如撞日,明天送你们回去时,我顺便去山里挖一天的葛根,把葛粉做出来,再回县里好了。” 高明程说完,就看向许多美。 许多美点点头,表示支持他的想法。 她身边有人帮忙看店卖衣服,也有人帮忙带小旭旭,因此不管高明程是外出进货,还是回村干活,她都没有怨言。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下来,高明程又说道:“多美,那你给我做一个白色的棉布袋子,用来装葛根糊过滤用。” “行。”许多美一口应下,转身就去了缝纫机那儿,至于布料,店里也是有存货的。 她拿出尺子剪刀裁剪,然后对折缝好,一个棉布袋子就做好了。这就是有缝纫机的方便之处了,若是动手用针线缝,那么必定得多花费一些时间了。 说起做葛粉的事情,又勾起细奶奶的回忆了,她说道:“这几年还好,以前的人没得吃的,饿的慌,那会儿漫山遍野的葛根都被人挖出来吃掉了。挖完了葛根,就挖蕨菜根,蕨菜根加工之后,也能够饱肚,就是味道难吃了些。还有苦槠子,冬天的菜少,苦槠豆腐一吃,就能吃一个冬天呢!” “对了,明程,你今年肯定也没有去捡苦槠子,我和秀曼捡了不少,都已经晒干去壳了,你要不要拿些来吃?” 高明程说道:“这边没有石磨,不方便磨成浆,做不成苦槠豆腐。” 苦槠子晒干去壳后,就可以长时间的保存,等要吃时,就提前放进水里浸泡,要多浸泡几回,把苦涩味给泡去,然后再像磨豆浆一样把泡胀的苦槠子磨成浆,再把浆煮开定型,放进水里泡着,随吃随拿就行。 冬天时,做一次苦槠豆腐,能放好几天都不会坏的。并且做好后,就可以给亲朋好友都送一些去,这样等亲朋好友做时,再给你送些来,就可以一直吃新鲜的了。 人情往来,重点就在于往来二字。 常来常往,才有人情可言。 细奶奶闻言,脸上有些失望,但还是说道:“那等我回去,就做一些苦槠豆腐,到时候你带到这里来给大家都尝一尝。” 这回高明程点头应下了。 苦槠豆腐的味道虽然不如黄豆豆腐细腻,但也各有千秋,尤其是从小吃到大的人,骨子里就有点想念了。 众人一边闲聊,一边做事,很快一桌丰盛的饭菜就摆上桌了。 今天人多,于是小圆圆跟小旭旭就坐在两个矮凳上,中间摆着一个大方凳,充当小饭桌了。 两人面对面坐着,一起吃着碗里的饭菜,有了伴后,两个小朋友比起赛来,都吃的又快又好。 大人们则坐在桌子上,享受着鲜亮香辣的江西菜,在寒冷的冬季,吃上一口江西菜,保管你浑身暖洋洋! 饭后,高明程安排细奶奶和高壮父女住在二楼的空房间。 这里有床有被子,铺好铺盖就能睡觉了,若是铺盖脏了,也有洗衣机洗,方便的很。 安排好细奶奶他们后,高明程就准备带着许多美和小旭旭回家了,结果小旭旭死活不肯走,非要和圆圆姐一起睡。 高壮就说道:“就让小旭旭留在这边吧,晚上我带他们两个一起睡。” 细奶奶当即说道:“还是我带他们睡吧,你年轻人觉重,万一孩子踢被子了,你也不晓得!” 若是夏天,不盖被子都无事,但现在可是冬天,细奶奶担心孩子会踢被子受寒,因此不肯让高壮一个人带孩子睡觉。 她是老人家,觉轻容易醒,半夜孩子翻个身,她都能知道。 这会儿小旭旭和小圆圆都脱了鞋子在床上玩,一个个笑的咯咯响。 高明程看向小旭旭,再一次问道:“我和妈妈要走了,你确定要留下不走?” “嗯。”小旭旭可说不来那么复杂的话,他只一个劲的点头,表示要留下的心意很坚定。 行吧,既然孩子想留下,那就留下吧,反正这边也是自己家,身边都是亲人,小旭旭也不会害怕。 一想到可以过二人世界,高明程倒是有点小激动,于是不再多说什么,拉着许多美就回新屋子那边了。 高明程挺乐呵的,倒是许多美有些不得劲。 自从孩子出生后,就没有离开过她的身边,现在突然要和孩子分开,当妈的反倒不适应了。 等到了新家后,也提不起劲做别的事,连看电视节目,都有些索然无味的感觉。 高明程哪里能让她一直失落下去,当即倒了两杯人参酒,决定和许多美小酌一下,喝酒,聊天,再哄着许多美坐在钢琴前弹奏一曲,在优美的音乐和高明程的夸赞中,许多美逐渐感觉全身心都放松了,有种久违的自由自在的感觉。 都说小酌怡情,人在喝了酒后,思绪放空,的确能解压。 随着气氛烘托到极致,高明程就不客气的采撷果实了,先是哄着许多美和他一起洗了个鸳鸯澡,然后又把战场转移到房间去,只是气氛正好时,许多美突然感到一阵胀痛,奶水喷了一床。 昏暗的灯光下,许多美的脸羞红,下意识说道:“都怪你,床单都脏了!” 她还没有断奶,原本习惯睡前给孩子喂一顿母乳的,结果今天孩子没在她的身边,又被高明程撩拨一通,身体就不受控制了。 高明程见状,二话不说,直接俯身而下。 儿子不在,这不还有老子在嘛! …… 第二天,餍足的高明程破天荒的晚醒了半个小时,他看着身边的许多美,心想,果然一张床两个人刚好,三个人就太挤了! 等小旭旭三岁后,立即让他分床睡去! 他看了眼放在床边的手表,已经七点多了,于是他悄悄地起床,先去煮好粥,等粥快熟了,这才把许多美喊醒。 看许多美一脸没睡够的样子,高明程突然就有些心虚了,他干脆说道:“要不,你再睡一会儿,我等下过去送细奶奶去医院补牙就行。” 既然都醒了,那么许多美也不肯再睡回笼觉了,她扭了扭头,感觉清醒些了。儿子第一次离开爸妈的身边,她心里多少是有些不放心,希望赶紧过去看看情况的。 于是许多美强撑着身体起床,刷牙洗脸后,吃了一碗稀粥,就准备去服装店那边了。 她竭力走的正常,但高明程还是看出她步伐有些僵硬,于是他偷偷地搀扶着许多美,结果却被许多美瞪了一眼。 好吧,昨晚是他过分了。 一路来到服装店,时间已经八点多了。 于是高明程没有多耽搁,带着细奶奶和高壮,就朝医院走去。 至于小圆圆,她自然是留在服装店这边,同小旭旭作伴了。 当细奶奶和高壮坐在改装后的拖拉机车斗上,两人都不由得东张西望的打量起来。 当拖拉机发动后,细奶奶惊奇的说道:“咦,没有风,真的不冷了!明程,还是你脑子聪明!” 得了夸奖的高明程哈哈笑着。 其实在九十年代,他们这儿就有这种带篷布的三轮车拉客,这种车,因为速度慢,于是又被叫做慢慢游,由于路面坑坑洼洼,人坐在里面一路颠簸,还蛮容易晕车的。 这种载客三轮车,在这个小县城里风行了二十多年,然后才被取缔的。 随着国家的发展,人们的口袋有钱,从而买起了汽车,就算买不起汽车,电动车和摩托车也经常穿梭在大街小巷里。 高明程开着改装后的拖拉机,一路拉风的来到医院,他注意到,路边的人,频频朝他这边看来,显然是被拖拉机的新造型吸引住了。 抵达医院后,高明程熟门熟路的带着细奶奶去挂号看医生。 补牙的确不麻烦,细奶奶去看医生时,排在她前面的,也是一个老太太,老太太的牙齿掉了大半了,于是剩下的几颗烂牙,干脆也全部拔掉。 细奶奶听说要把牙齿全部拔掉,不由得吃了一惊,她小声说道:“把牙齿都拔掉了,那怎么吃饭?” 那不得饿死? 细奶奶满心震惊,但也不敢把饿死的话说出口。 高明程也小声的说道:“她的牙齿掉的太多,不好补牙了,所以要戴假牙,安装假牙后,照样可以吃饭的。” 高明程给细奶奶科普了一下全口活动假牙的用法,听得细奶奶一愣一愣的。 (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六章:进山挖葛根 老人的牙齿如果烂的比较严重,那么医生就会建议把剩下的牙齿拔掉,再安装全口的活动假牙。 这种活动假牙分上下两部份,直接套在牙龈上,不仔细看的话,也不会注意到戴的是假牙。 平时除了硬的东西不能吃外,别的食物照吃不误。 相比起要戴活动假牙的患者,细奶奶的情况就好多了,她的牙齿没有病变,只是单纯掉了一颗牙齿,所以只需要补一颗牙齿就行。 原本细奶奶对于补牙,是有点恐惧和胆怯的。但现在看到别人一嘴的烂牙,需要全部拔掉,然后再戴假牙齿,这么一对比,细奶奶就觉得自己的情况也不严重了。 轮到细奶奶看诊时,医生直接问他们要哪种档次的假牙。 细奶奶本想选个最便宜的,但高明程和高壮都不认同,都想给细奶奶最好的,最后细奶奶妥协了,选了一个中等价位的牙齿,但就这么一颗假牙,也需要十六块钱。 细奶奶有点心疼钱,但高明程认为这钱花的值,补牙后,不但牙齿整齐美观了,吃东西也方便多了,不容易塞牙。 细奶奶已经七十多了,就该随心所欲,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才好。 花费了半个小时,细奶奶的这颗牙齿就补好了,向医生道谢后,三人离开了医院。 嘴里多了一颗牙齿,细奶奶起初有点不适应,老是用舌头去顶它,觉得是异物。 但是刚顶,又想起医生的吩咐,于是又不敢用舌头去顶了。 等回到服装店,小圆圆朝她扑过来,奶声奶气的叫着老奶奶时,她就没心思注意嘴里的牙齿,笑着同小圆圆他们说话了。 离吃中午饭还有一点时间,高明程就问细奶奶他们要不要出门去逛逛。 但细奶奶表示不想逛,天气有些冷,她不太想动,留在服装店,和许多美她们说说话,她就挺高兴的了。 倒是高壮想去逛,因为要趁机买些家里没有的东西。 军岭虽然有老集,也有合作社,但毕竟是乡村,很多东西是没有的,得到县城里才有的卖。 比如糕点糖果,合作社就只有便宜的种类卖,你想买贵点的,那是有钱都没地方花。 于是高明程拎着一个菜篮子,就带着高壮出门去买东西了。 接下来,他打算回村挖葛根,因此也要提前买些吃的,如面包、鸡蛋糕、法饼等,一路走着时,倒是看到有人在卖年糕,于是高明程和高壮各自买了些年糕回去吃。 全国各地都有年糕,但每个地方的年糕,却是有些不同的。他们这儿的年糕和弋阳年糕类似,只不过弋阳那边做出来的年糕,口感要更好更劲道。 因为弋阳产的大米比较独特,‘三蒸两百锤’的工艺也比较复杂,所以他们这边的本地年糕,比之弋阳年糕,口感就要差一些。 在后世,交通发达时,这边也有弋阳年糕卖,可惜这会儿并没有外来产品,都是本地所产。 不过高明程也不嫌弃,他特意多买了些,一些留在这边给许多美他们吃,一些带到村里去。 这年糕是长条状,切片后,可以煮着吃,炒着吃,炸着吃,做法多样且方便。 除了年糕,高明程又买了些挂面。 他们这边的挂面是纯手工制作,里面加了很多盐,面条被拉的很细,煮面条时,就很容易熟,并且要多放水,少放盐或者不放盐。 这种面条据说很下奶,所以谁家有产妇的话,亲戚上门看望时,就会买些挂面送去。 一条街逛完,高明程手里的菜篮就装满东西了。 “高壮,东西买齐了没?”高明程侧头看向高壮,出声问道。 高壮手里正拿着两瓶雪花膏,以及几个蛤蜊油,笑着说道:“买好了,这冬天冷,皮肤干的很,我多给秀曼买些雪花膏和蛤蜊油回去。” 这雪花膏是擦脸的,蛤蜊油是擦手的,都是冬天用得着的东西。 买齐了东西后,两人就回到服装店。 前店,许多美她们正在招待顾客,后院,细奶奶领着两个孩子,正在讲古。 小圆圆好歹两岁多了,能听得懂一些,小旭旭刚满周岁不久,压根听不懂,但也老老实实的坐在凳子上,听着细奶奶说话。 细奶奶讲的是以前老虎下山的故事,当时是秋收,村里的水稻刚收割好,铺在晒谷场晒着,那会儿还是集体生产,有人下地干活,有人负责看守晒谷场的稻谷,需要用工具翻晒稻谷,和驱赶麻雀。 那天下午,负责翻晒稻谷的人正在用谷耙将谷粒散开,结果一头老虎悄悄地从山里下来了…… 细奶奶讲古时,故事氛围很好,可惜小圆圆一句话,就把故事氛围干稀碎了! “老奶奶,老虎是什么?好吃吗?” 一句好吃吗?把高明程都逗笑了。 这问题还真不好回答,高明程两辈子也都没有吃过老虎肉呢。 细奶奶也明显愣住了,然后才说道:“不知道好不好吃,那头老虎最后被人赶进山里,后来再也没有见过了。” 细奶奶显然觉得这个故事不太好,于是又换成以前她们干活的事情了,如下地挣工分,在家搓麻绳等等。 但这些故事,显然无法吸引小孩子,小圆圆开始东张西望了,小旭旭也干脆朝高明程伸手,示意要爸爸抱。 高明程一把抱起小旭旭,接着一屁股坐下来,他看着细奶奶,说道:“细奶奶,你和我们说一说以前村子的事吧,我还想听!” 这种听老人讲古的事情,高明程已经很久没有经历过了,哪怕细奶奶说的那些话,他都是听过的,现在重新听一遍,也觉得有趣。 于是细奶奶继续讲古,只是听众换人了,从两个不懂事的小屁孩,换成高明程和高壮这两个成年人了。 高明程听的津津有味,想起以前放学回家时,由于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经常和村里的同伴到处玩,如果遇到有老人讲古,那更是三五成群的围着,一边听,一边发问,可有意思了。 在这些讲古中,他知道了很多以前的事情,也知道了很多八卦,丰富了他对世界的认知。 直到要吃中午饭了,细奶奶的讲古才结束。 高明程听的意犹未尽,童年的记忆,在这一刻都越发清晰了起来。 吃过中午饭,高明程没有多耽搁,准备送细奶奶和高壮父女回村了。 高明程对许多美挥手道别,说道:“我过几天就回来!” “嗯,事情慢慢做,别急!”许多美抱着小旭旭,温柔的叮嘱着。 又教小旭旭同高明程挥手说再见。 只是小孩子哪里懂得体面二字,见高明程和小圆圆要走,小旭旭哭的稀里哗啦的,一个劲的朝高明程张开手,示意要跟着高明程一起走。 见他实在哭的厉害,高明程都有些舍不得了,于是看向许多美,说道:“要不,你带小旭旭也一起回村住两天?” 许多美看着崭新的车棚,没有多犹豫,当即说道:“行,不过得等等,我要拿小旭旭换洗的衣服和尿片。” 如果没有这个挡风的车棚,那么许多美还会犹豫,但有了挡风的车棚后,许多美不用担心小旭旭会吹到风,因此连犹豫都没有了。 她把小旭旭递给高明程抱,自己则飞快的收拾起东西来。 虽然人住在新家那边,但这边也有小旭旭的东西,许多美匆匆收拾了几件换洗衣服,又把这边所有的尿片都带上,最后把奶瓶和奶粉也带上。 如此,就收拾的差不多了。 至于大人,倒也不必多收拾,因为只回去几天而已,在冬天,三四天洗一回澡,那都算是爱干净的了。 “淑芳,我和你二哥回村几天,店里就麻烦你了。”临走前,许多美特意叮嘱一句。 高淑芳站在门口,目送他们离开,笑着说道:“二哥,二嫂,你们放心去吧,店里有我呢。” 得了高淑芳的话,高明程夫妇就放心的离去了。 如今的高淑芳,早就历练出来了,他们的确是能够放心的。 一路上,小圆圆和小旭旭起初挺兴奋的,只是随着车子一晃一晃的,人就有些精神不济了,最后小旭旭趴在许多美的身上睡着了。 许多美无奈一笑,调整了下姿势,方便小旭旭睡的更舒服。 那边的小圆圆也睡着了,不过是由高壮抱着的。 在他们的脚边,则是堆放着一些东西,小小的车棚里,大家坐在一起,也不觉得挤,反倒觉得温馨。 一路抵达高家村后,两个小孩都还没有醒来,车子停在老村池塘那儿,高壮就抱着小圆圆,和细奶奶一块儿先回家去了,等他们走后,高明程继续把车开到牛尾岭那边。 还未停车,家里的几条狗就朝这边冲了过来,热情的摇着尾巴。 “黑虎,精灵,大黄!”许多美有阵子没回来了,看到家里的狗,那是异常的高兴。 当看到跟在大黄身后的两个小黑团子时,那就更高兴了。 “明程,那两个小狗取名字了没?”许多美问道。 高明程看了眼小黑团子,说道:“还没有取名,你来取名吧!” “好啊,不过我得想想。”许多美接下取名的重任,开始想了起来。 取个什么名好呢? 这给狗取名,有看狗的外形来取名的,比如小黑、大黄,也有寄托美好愿望的,比如来福、旺旺。 许多美想给两个狗崽取个好名字,因此不敢随意取,当然了,取名字可以慢慢来,现在当务之急,是把小旭旭抱到床上去睡觉! 不过家里有阵子没住人了,还得先铺好床才行。 好在铺床也容易,把覆盖在床上的旧床单掀开,再把衣橱里的被子拿出来就行。 刚把孩子放下,许多美和高明程就要忙活起来,高明程负责提水,然后把院子扫干净。 许多美则拿抹布,把家里的桌椅柜子什么的,都擦拭了一遍,然后再去洗灶台。 高明程把车斗里的东西拿出来放好,然后又去地里弄了些菜回来,今天比较匆忙,晚上不准备煮饭,直接煮一锅年糕吃就行,年糕里放些蔬菜和鸡蛋,味道就很不错了。 在夫妻两个忙活时,许多玉带着小石头过来了,原来她听说四妹带着孩子回来了,因此才过来走动。 “二姐!小石头,你怎么没睡午觉?”许多美看到亲人,也是十分的高兴,马上就要去拿鸡蛋糕给小石头吃。 许多玉说道:“他睡的早,也起的早,小旭旭呢?还在睡?” 许多美说道:“还在睡,不过等下也要把他喊醒了,不然晚上就不肯睡了。” 姐妹两个有阵子没见面了,于是聚在一起说话。 高明程见状,干脆趁着还有些天色,进山找一找葛根。 昨天山坡上,还覆盖着薄雪,今天就已经融化的差不多了。 即使没有融化,那也不要紧,因为南方的雪不像北方,会把土都冻住了。 高明程穿着一身旧衣,拿着锄头和袋子,就进山去了。 路过这边的山脚下和半山腰时,高明程时不时能够看到一些土洞,这些土洞,就是村里人挖葛根留下的。 时间越久的葛根,地下根茎部分就越粗壮,想要将之完全挖出来,就会挖一个很大的洞,一般人把葛根带走后,也不会特意用土把洞给填回去起来。 高明程一路快走,他之前经常进山,早就知道山里有些什么宝贝了,于是目标明确的直奔一处坡地。 当他来到那里,发现一切都是最自然的模样,并未遭到破坏后,这才放心。 他顺着葛藤,找到了根部,先是判断根茎的长势,然后才开始挖,山里的土比较硬,不过雪融化后,土壤比较湿滑,高明程挖起来,就觉得比较容易。 他每一锄都精准的挖在土里,并没有伤到葛根的根茎。 当完整的根茎被挖出来后,如粗壮的树根般。这种野生的葛根,又叫做柴葛,后世倒是有粉葛的品种,粉葛出粉率会更高一些。 他们这儿是黄土壤,葛根挖出来后,皮呈黄褐色,上面还沾满了细碎的黄泥。 等洗干净后,颜色就会浅很多了。 高明程掂量了下这根葛根,估摸着得有十来斤,想必有二三十年了。 这会儿是冬天,藤蔓部分已经枯萎,葛根全部的营养,都转化为淀粉藏于根茎,等待来年春天,再消耗这些养分,长出新的藤蔓来。 如果要挖葛根制粉,那么就得秋冬时挖,这个时候,根茎的淀粉含量才高。 高明程成功收获一根葛根后,将之装入袋中,继续循着山坡而上,他记得山中所有葛根的位置,现在只需要一一将它们挖出来就行。 只是第二个地方,却被捷足先登了。 倒不是被村里的人捷足先登,而是被山里的野猪吃掉了! 看着土里还埋着的半截葛根,高明程直呼浪费,不过他也没有去捡起来,就这么放着,等野猪饿了,还能再吃一口。 野猪们好好吃饭,等他有空了,再来收割! 高明程继续朝前走去,接下来的运气不错,他标记过的位置,并没有遭到野猪的破坏,于是二话不说,抡起锄头就干活! 葛藤是很容易成活的植物,它们能够生长在山峰上,也能够生长在矮沟里,就连石头堆,它们也照样生长,在春季时,长出鲜嫩的绿叶,在夏季开出紫色的花卉,结出荚果来。 高明程一直在山里专心的挖着葛根,直到天色彻底黑了,他这才收工。 此时,带来的袋子已经装满了,他将袋子背在肩膀上,一手拿着锄头,领着黑虎和精灵下山而去。 狗黏主人,他一回来,这两狗就紧黏他不放了。 高明程也乐意带狗进山,万一有个风吹草动,还有狗报信呢。 刚这么想着,黑虎就似乎发现了什么,朝着一处地方狗吠不止,很快,精灵也察觉了什么,跟着一块儿叫起来,声音中有着驱赶之意。 高明程循声望去,恰好看到一只黄鼠狼飞快的逃窜离去。 到了冬天,山里的蛇和蛙类都冬眠了,但黄鼠狼是不会冬眠的,依然比较活跃。 其实牛尾岭的黄鼠狼不算多,小元山的黄鼠狼才多呢,坟山多黄鼠狼,因此才衍生了一些诡异故事。(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七章:狗崽和人类幼崽(求月票) 家里有老婆孩子,那真是完全不一样了。 当高明程背着一袋子葛根,从山里回来时,迎接他的是满室灯光和娇妻稚子。 看到高明程回来了,许多美马上起身,说道:“年糕已经切好,青菜也洗好了,就等你回来下锅了。” 煮年糕和煮面条一样,煮熟后,最好尽快食用,否则泡涨了,味道就不好吃了。 因此许多美只把前期工作做好,准备等高明程回来后,再下锅煮。 高明程见她快步往厨房灶台走去,于是问道:“这么晚了,儿子饿了没?” 许多美动作利索的擦燃火柴,将手里的一堆干枯松针引燃,迅速的塞进灶里,黑漆漆的灶膛,瞬间变得明亮起来,里面早已经摆着几根柴火了,燃烧着的松针,会将这些柴火引燃。 点燃火后,许多美才说道:“小旭旭吃了些鸡蛋糕,又喝了牛奶,现在还不饿。” 小旭旭的确不饿,正在院子里追两个小狗崽玩。 虽然他比狗崽大,但人类幼崽可没有狗崽灵活,以小旭旭这种走路都走不稳的身手,那根本不是两个狗崽的对手。 与其说是小旭旭逗两个狗崽玩,不如说是两个狗崽在逗人类幼崽玩。见小旭旭摔倒没有跟上,两个狗崽还会停下等他。 高明程笑着瞥了眼,然后自去提水洗脸洗手了。 刚从井里打出来的水,其实一点都不冰,反而有种暖和的感觉,等洗过脸和手后,他又去换了件干净的衣服,才去把小旭旭从地里抱起来。 他笑着说道:“幸好把鸡都赶到鸡舍那边去了,不然这满院子的鸡粪,你多摔几跤,衣服就不成样了!” 鸡是直肠子,如果养鸡不圈养,那么院子、堂屋里,将到处都是鸡粪。 狗就好多了,狗是不会乱拉屎拉尿的。 “爸爸,摸狗!”小旭旭贼心不死,指着狗崽,表示自己要摸狗。 当人类幼崽有了长辈撑腰后,狗崽就倒大霉了。 高明程命令两个小黑团子过来,又让黑虎、精灵和大黄也过来,逐个让小旭旭摸。 终于摸到狗的小旭旭,当即咯咯咯的笑了起来,高兴的不得了。 高明程见几条狗表现的不错,当即高兴的说道:“明天给你们加餐!” 听到加餐两个字,几条狗的尾巴都摇的更欢了! 正在欢声笑语时,厨房里响起许多美的声音:“明程,可以吃饭了!” 于是高明程抱着小旭旭去洗手,然后才走进厨房。 桌子上,摆着两大一小的碗,碗里都是煮熟的年糕。这一碗年糕可丰盛了,里面放了切片的风吹肉、荷包蛋、以及白菜苔。 家里有不少风吹肉,还是之前猎到野猪后,高明程制作出来的,他腌制好后,让陈多福帮着晾晒,晾晒干了后,为了防止被老鼠偷吃,于是放进袋子里保存。 这些风吹肉,高明程也不打算带到县里去,就留在家里慢慢吃,等到过年时,还可以拿去走亲戚。 鲜香的风吹肉、软糯的年糕片、香喷喷的荷包蛋,以及青翠的白苔菜,一起组成了美味的食物。 不但高明程和许多美吃的津津有味,就连小旭旭也能吃,为了照顾小旭旭的口味,许多美煮年糕时,是没有放辣椒的,而是在舀出年糕后,再放油炸了些干辣椒,将这些辣椒油舀进她和高明程的碗里进行调味。 吃过晚餐后,也没有更多的娱乐活动了,整理了家里的东西后,就各自准备睡了。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起床了。 在县里时,都是他们夫妻睡一张床,小旭旭睡旁边的小床,现在这房间里没有小床,三个人挤在一张床上,睡的就没有那么自在了。 高明程悄悄地起床,并没有惊动许多美和小旭旭。 他先去洗漱,然后用电饭煲煮了稀粥后,就领着两狗进山去了。 天色微微亮,扑面而来的风,带着刺骨的寒意,仿佛天地间,是一个大冰窟般。 打霜了。 这样的天气,人能呵气成雾,置身于山林中,也有一种‘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感觉。 人的视线会受阻,但狗的嗅觉却不会受阻。 黑虎和精灵一进山,就兴奋的追踪起野兔的踪迹来。 兔子是恒温动物,不需要冬眠的,并且它们还怕热不怕冷,在冬天时,也是一样的活动。 为了躲避天敌,生性胆小的野兔在白天极少活动,大多是在傍晚和清晨活动觅食的。 因此高明程决定现在出来逮几只野兔,等天色大亮,回去吃了粥后,再进山挖葛根。 昨天挖了一袋子,今天再挖一天,也就差不多了。 毕竟他又不是拿去卖钱,只是自家留着吃而已。 山中野兔数量多,在两狗的协助下,高明程很快就发现野兔的踪迹了,野兔们善于在昏暗的光线中活动,奔跑的也十分的快,普通人想弄到野兔,最好的办法还是下套,因为想追野兔,是很难追上的,即使拿着枪,也需要枪法很准,才能够打得中。 奈何高明程开了挂,手中的小刀那是一丢一个准,每只野兔都应声倒下。 这一手堪比小李飞刀的功夫,若是被别人看到了,肯定要大呼不可能三个字了! 这也是高明程不愿意和人搭伙狩猎的原因。 他更喜欢独自一人,有种自由自在,天地任我行的潇洒。 当然了,如果有忠犬相伴,那自然再好不过了。 “汪汪。”精灵兴奋的朝倒地的兔子跑去,然后叼着兔子跑回高明程的身边。 此时高明程的脚边,已经堆放着七只野兔了。 现在还只是十二月初,山里还有不少吃的,因此野兔们长得还算肥胖,等再过一两个月,山里的兔子就会瘦一些了。 也因此,高明程决定这次多狩猎一些野兔,吃不完的野兔,可以做成风吹肉来吃。 “黑虎,精灵,继续找野兔!”高明程命令道,两狗通人性的继续寻找起来。 后面花费了半个小时,总算又找到五只野兔了。 高明程看着一早的收获,心里颇为满意,此时肚子也饿的咕咕响了,于是把堆放在地上的野兔捡起,领着两狗朝山下跑去。 一人两狗飞快的跑动着,此时天色大亮,漂浮在半空的白雾,也逐渐消散。 一缕阳光照射而下,昭示着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 还未下山,大黄和两个小黑团子就欢快的迎了过来,那尾巴摇的,感觉能上天了。 几只狗汇合后,那场面感觉就热闹的很。 高明程笑看几条狗打闹,将手里十多只野兔先放在院子里,然后进厨房打了一大碗的粥来吃。 早上吃的简单,白粥配腌菜。 不但人吃白粥,就连狗也吃白粥,很多时候,农村养的狗,那都是吃剩饭剩菜的,可以说,人吃什么,狗就吃什么。 不像后世城里人养狗,那都是喂精贵的狗粮。 吃了一碗粥垫肚后,高明程又吃了两个法饼,这才拿出刀具,准备剥皮了。 为了过冬,野兔们早就换好毛了,因此这会儿的皮毛,最好不过了。 高明程挑选出皮毛好的野兔,准备剥皮,至于有两只皮毛毛色不好,并且受损的,他准备用开水烫过后,刮去兔毛。 带皮兔肉,爆炒时才香的很呢。 正干活呢,突然见高壮拿着一袋子红薯粉过来了。 “明程哥,伱一大早,就弄了这么多只野兔?”看到一地的野兔,高壮忍不住瞪大了眼睛,他逐一数了下,看向高明程的目光,就充满了敬佩。 高明程看到他过来了,笑着递给他一只野兔,说道:“你来的正好,拿一只回去吃吧。” 高壮嘿嘿笑着,高兴的接了过去,和明程哥在一起,他用不着客气。 高壮把手里的红薯粉放下,说道:“这是奶奶让我给你送来的,今年家里做了十多斤红薯粉,送了三斤给你,上回秀曼的妈妈过来这边,说是秀曼的爸爸有些不舒服,于是让她拿走了两斤,又捉了只鸡去。” 高明程听了一嘴八卦,于是问道:“你没给你丈母娘钱吗?那你和秀曼去看过没?” 高壮说道:“没给钱,我说要去看看,我丈母娘又说地里忙,怕耽搁我们做农活,还是算了。” 高壮是觉得,得当面去看了,嘘寒问暖后,再给点钱意思意思才好。 但丈母娘没让他去看望,何秀曼又暗地里给他使眼色,不让他给钱,于是就没给钱了。 高明程则了然的哦了声。 这样的话,看来何秀曼的爸爸应该是没有生病了,顶多是偶感不适。 所以怕他们登门看出端倪来。 两人正说着话呢,许多美和小旭旭总算醒来了。 “叔叔。”小旭旭看到高壮,主动叫了声叔叔。 高壮听的心花怒放,忍不住抱起小旭旭举高高。 高明程喜欢他家的女儿,高壮也喜欢高明程家的儿子呢! 所以儿女双全,就是一个美好的祝愿了。 许多美见高壮陪着儿子玩,于是自顾自的去洗漱,等洗好脸后,再拿着热毛巾过来给小旭旭洗脸。 和所有的小孩子一样,小旭旭也有一点点排斥洗脸,他不停的扭头想躲,奈何还是没有躲过。 洗完脸后,许多美又拿出雪花膏来。 “旭旭,擦香香了!”许多美用食指挑了一点雪花膏,朝小旭旭的脸点去,小旭旭仍旧躲,当然照样没有躲过就是了。 雪花膏香的很,因此在给孩子擦脸时,都是说擦香香,大些的孩子,知道擦香香的好处,就不会再躲,而是乖乖配合了。 唯独小屁孩啥都不懂,哪怕寒风把皮肤都吹皱吹烂了,他们也照样不懂事不配合。 这个时候,无情的铁巴掌,就会教他们做人了。 给小旭旭擦完香香后,许多美就留高壮在这边吃早饭。 高壮自然没有留,而是说道:“我是吃了粥过来的,奶奶让我给你们送些红薯粉,再让我跟明程哥进山挖葛根。” 高明程一听高壮打算跟他进山挖葛根,当即就拒绝了。 “不用了,我一个人进山去挖就行。” 不是高明程不带他玩,而是……不好玩啊! 要知道,山脚下和半山腰的葛根,都被村里人挖过了,现在想要挖到年份久的葛根,就必须进深山里去挖。 高明程进山,速度快的很,但如果带上高壮,那速度就会慢很多,别到时候多一个人帮忙,挖到葛根的效率反而更低了。 不过高壮过来帮忙,那也是一番心意,于是高明程说道:“这样吧,等下你把小旭旭带到你家去,和小圆圆一块儿玩,等我们忙完了,下午过去接,怎么样?如果你带不住人,那就再给我们送过来。” 他要进山挖葛根,而许多美则要留在家里把葛根洗干净,然后再用工具刮成糊糊,最后再洗粉。 这些活,也不轻松呢,如果一边干活,一边带孩子,那就更累了,心累! 许多美也知道自己要干活,于是很赞同高明程的提议,又低头问小旭旭愿不愿意去和圆圆姐玩。 傻乎乎的小旭旭当然愿意,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 等许多美给小旭旭喂了一碗稀粥后,就让高壮把小旭旭抱到老村那边去了。 “明程哥,我走了,我肯定把小旭旭带好。”高壮笑着同高明程道别。 “嗯,麻烦你们了。”高明程也同他挥手,目送他们离去。 趁着说话的功夫,高明程已经把野兔的皮毛都剥掉了,剩下的两只,他让许多美烧水烫毛。 “我进山挖葛根了,昨天挖回来的,你有空就把它们洗干净,擦葛根要是没力气的话,就等我回来做。”高明程一手拿锄头,一手拿袋子,准备进山了。 “你放心吧,我晓得怎么做!”许多美自信满满的说道。 她的父母早逝,又没有兄弟撑腰,在村里受排挤,以前挖葛根时,都没有她们姐妹的份,因此许多美并没有做过葛粉。 但她看刘婶子做过,等知道高明程今年打算做葛粉后,还找人问过做法,两两对应后,她觉得自己没问题。 等高明程走后,许多美提着高明程昨天挖的葛根,来到池塘那儿,准备在这里洗。 池塘的水很冷,但这里水多,洗起来也容易,且不需要一桶桶的提水。 她用刷子把葛根表面的泥巴刷洗干净,葛根的颜色就成黄白色的了。 这个时候的葛根,就能够看出满满的淀粉了。 新的一年,祝大家心想事成! 继续求双倍月票~ (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八章:墨鱼炖芋头 新鲜的葛根,闻着有一股子气味,并不好闻,生吃的话,味道也不算好吃。 但煮熟了吃,那股子气味就没了,味道也很软糯可口,甚至还带着一点清香。 惟一的毛病,可能就是会有一些渣滓。 但冬天的葛根淀粉含量高,因此渣滓并不多。 高明程挖回来的葛根,都是年份高,根茎粗壮的,轻则有个三四斤,重则有个十多斤。 好在许多美虽然是女人,但手里的力气也大,她一手拿着葛根,一手拿着刷子,很快就把所有的葛根都洗干净了。 路过自家地里时,她看到自家芋头地里还有一半芋头没有挖,地面的叶子经过霜打后,倒是已经枯萎了。 他们这边的天气,不算太寒冷,芋头在地下不会发生冻害,所以都是随吃随挖,一些卖芋头的农民,则会根据市场行情来决定挖芋头的时间。 许多美正想着挖一些芋头来吃,就看到她哥哥的身影了。 于是许多美招呼一声:“哥!你拿锄头来,给我挖一些芋头回去吃。” 张成远是空着手来的,他刚把羊放到地里去吃草,这次过来,是给许多美磨葛根糊糊的。 不过许多美说要他挖芋头,那么他二话不说,就去棚子那儿拿锄头和篮子来,他抡起锄头挖了一行地,大约有个十来斤的芋头。 芋头分两种,一种根茎粗壮的,叫做芋头娘,边上长的小芋头,则叫芋仔。 芋仔的口感软糯香甜,而芋头娘的口感,就略差很多,所以去菜市场买菜的话,最好买芋仔,别买芋头娘。 张成远挖好芋头后,就提到池塘那儿,将整个篮子沉入水中,然后抖动着,在抖动的过程中,篮子里的芋头互相碰撞,表面的泥巴,就会自然掉落到水里。 等洗的差不多了,人再用手扒拉几下,就干净了。 张成远拎着水淋淋的篮子,往高明程的家中走去。 走进院子后,他将篮子放下,对许多美说道:“我来吧。” 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许多美已经把磨葛根的工具都找出来了。 一个大盆子,还有一个类似洗衣板的工具,只不过中间镶嵌的是铁片。 这个铁片用钉子密密麻麻的钉出洞来,那么铁片的另外一边,就会卷起来,用手一摸,十分的粗糙。 做红薯粉和做葛根时,都需要用这个工具将原料磨碎。 许多美已经磨了一会儿了,只是磨的有些艰难,现在听张成远这么一说,她当即让开,由张成远来磨。 张成远坐在小板凳上,一手稳住木板,一手拿着葛根在粗糙的铁片上磨起来,随着他一上一下的动作,葛根就会被磨成糊糊,然后掉落在下面的盆子里。 “哥,还是你们男人力气大。”许多美在一旁看着,笑着夸道。 张成远帮着磨葛根,那么她就可以腾出手去干别的了。 昨晚已经把年糕都吃完了,那么今天得做饭才行,肉菜有家里存着的风吹肉和今早高明程弄到的野兔肉。 至于蔬菜,那就更多了,地里生长的白菜苔、红菜苔、芹菜、莴笋、生菜、大白菜、萝卜、芥菜,都是现在可以吃的。 不过许多美今天打算做墨鱼炖芋头。 将墨鱼泡发洗净切条,然后和芋头一起炖熟,那风味,别具一格。 许多美在吃过一回后,就很喜欢,高明程也喜欢用芋头汤泡饭吃,一口气能吃一大碗饭呢! 上回高明程跑羊城时,买了不少墨鱼鱿鱼咸鱼干,这次也带了些回来,正好可以炖一锅出来。 许多美先拿出墨鱼泡发,然后忙着给芋头刮皮。 芋头好吃不假,但难做也是真。 芋头是天南星科芋属植物,人若是碰到芋头皮下表面的粘液,手指就会发痒,所以想吃芋头,必须得先手痒一次。 许多美尽快把芋头处理完,等把芋头切块丢进铁锅里炖煮时,手指已经痒的不行了。 但许多美也不急,在和芋头斗争的过程中,许多美知道,只要把手用火烘烤一下,就没有那么痒了。 如果不方便烘烤,那么就忍着,过一会儿,也就好了。 这会儿许多美一边生火,一边烘烤着瘙痒的手,温热的火光映照在双手上,又暖又痒。 许多美不由得垂眸看着自己的手,在没有嫁给高明程之前,她的手每年都会生冻疮,手指头还会有裂口,碰水时,疼的人难受。 村里人都说一旦生了冻疮,就会生一辈子,是治不好的。 以前的许多美信了,但现在她不信了。 因为嫁给高明程,生活条件变好后,她就逐渐不生冻疮了,等去县里开服装店后,她更是没生过冻疮了,手指也不开裂了。 如今她的手,比起城里人,当然是略微粗糙,但比起村里的同龄人,那就显得娇嫩了。 这样的一双手,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等火势渐大,手也没有那么痒后,许多美就来到院子,看着张成远做事。 风虽然带着寒意,但太阳晒在人的身上时,依然带来了暖意。张成远坐在院子里,一边晒太阳,一边摩擦着手中的葛根,底下的盆子里,已经堆着不少的葛根糊糊了。 等把葛根都磨好后,接下来就是把葛根糊糊中的淀粉洗出来过滤,沉淀,然后再淘洗,再过滤沉淀,直到葛粉洗干净后,再拿出来晒干。 在没有机器加工的年代里,人们想要吃到美食,就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工序才行,葛粉如此,红薯粉如此,藕粉也如此。 不过他们这边虽然也有荷花,但所产的藕数量少,大多直接吃根茎,而不会用来制粉。 整整一个上午,张成远才把葛根都磨好了。 只是他才松了口气,高明程就又扛着一袋子葛根回来了! 看到张成远,高明程也打了声招呼:“哥。” 听到高明程的声音,许多美从厨房走了出来,关切的说道:“饿了吧?午饭已经煮好了,你洗了手,就能够吃了。哥,你中午也在我这吃饭吧。” 张成远本想拒绝,但架不住许多美和高明程都喊他留下吃饭。 高明程洗干净手后,和张成远一块儿上桌吃饭,当看到桌上的菜色时,腹中险些发出声响来。 早上吃的简单,忙活了一上午后,肚子早就饿的很了。 他当即盛饭夹菜吃,用爆炒兔肉下了一碗饭吃,又用墨鱼芋头汤拌了一碗饭吃。 看到高明程大口的吃着,许多美满脸的笑容。知道高明程胃口大,她可是炒了两只野兔和炖了五斤芋头的! “这个味,好吃!”高明程咕噜咕噜的喝了半碗墨鱼芋头汤,一脸的餍足。 现在物流不发达,村里的人也不富裕,大部分人没吃过墨鱼炖芋头,芋头都是直接煮熟吃,若是能跟猪骨一块儿炖,那都是难得的美味了。 但也不知道从何时起,这道墨鱼炖芋头,就成了他们当地待客的佳品了。 每逢白红喜事,以及登门做客时,主家大多都会准备这道墨鱼炖芋头,而人们也会吃的津津有味,绝不会剩下。 “这个菜好吃!”饭桌上,就连一向沉默寡言的张成远,在吃了这道菜后,都忍不住夸了句。 或许这道菜,正巧和当地人有缘,于是从品尝到后,就一直流传下来。 吃饱喝足后,高明程稍微休息了会,然后就带着空袋子准备再次进山了。 家里有张成远来帮忙,他也放心不少。 黑虎和精灵的午饭,也比早上丰盛不少,因此两狗格外的精神,进山时,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一直往灌木丛里钻去。 偶尔,高明程能够听到有小动物逃窜躲避的声响。 他也不在意,继续往自己标记过的地方跑去。 他在平坦的山坡上健步如飞,他在狭窄的峭壁上攀登若猿,迅速的进了深山。 都说两点之间,直线最短。 登山时,由于山势复杂,登山艰难,只能找平坦些的路走,这样一来,难免需要绕路。 高明程的身体素质好,能够轻而易举的登山,而两狗也不弱,能够跟得上,即使有跟不上的,也聪明的知道绕路走。 冬季的山中萧瑟了不少,很多小动物也都躲藏起来,只在认为安全的时候出来觅食。 走在枯草上,高明程环顾四周,发现坡地上仍然有绿色的植物,这种植物比较矮小,平常是不起眼的,但在满地枯草中,它就显得格外的惹眼了。 这是紫花地丁,喜光喜湿润,但也耐荫耐寒,不择土壤,适应性很强,繁殖也很容易,因此满大山,都随处可见它们的身影。 此时的它们不起眼,但等到它们开花时,漫山遍野的紫色花朵看起来非常的美观。 因为它是在早春时开花的,那会儿繁花未开,它能独领风骚,并且它的花期很长,能长达二十多天! 高明程之所以知道的这么清楚,还因为这紫花地丁也是一种中药材,被记录在中药材书籍中的。 紫花地丁性寒味微苦,有清热解毒的功效。主治黄疸、痢疾、乳腺炎、目赤肿痛、咽炎;外敷治跌打损伤、痈肿、毒蛇咬伤等。 它的功效很多,难的是它随处可见,采集起来很容易。 诸多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大脚无情的踏踩在一簇紫花地丁上,将之踩扁,但等大脚离开后,被踩扁的紫花地丁在微风中,又微微颤颤的矗立起身姿来。 人的一生,需要遭遇很多磨难,草木也一样,只有顶住了压力,对抗了磨难,才能够迎来美好的明天。 高明程快步在山林里穿行着,很快就找到一株葛根了。他顺着藤蔓找到根茎的部位,然后就开始挖土了。 整整一个下午,高明程的身影都穿行在山林中,时而寻找,时而停下采挖,有趣的是,在寻找葛根的途中,高明程倒是挖到七八个冬笋。 这也算是不务正业了,但既然都看到了,那不挖,肯定是不行的! 相比起春笋,冬笋可就好吃多了。用冬笋炒风吹肉,鲜嫩可口! 春笋个大肉厚,并且数量众多,但他们这边的春笋,是有些麻口的,需要浸泡处理后,才能够吃。 只是冬笋虽然好吃,但想挖到冬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春笋冒出土面,一眼就能够看到,而冬笋是藏在土里的,需要经验老道的人,才能够成功的挖出来。 这挖冬笋的法子,高明程也知道一些,主要是看竹子的长势,来判断地下竹鞭的位置,而冬笋,自然是从竹鞭上萌芽生长的。 有时候一条竹鞭上,能够挖到三四个冬笋呢! 高明程一路走,一路挖,也不拘是葛根还是冬笋,只要见到了,那锄头挥舞的能看见影子了。 直到天色渐黑,高明程已是收获满满,于是准备下山了。 左右张望一眼,并未看到两狗,于是高明程大声吆喝一声:“黑虎、精灵,回去了!” 声音在空荡荡的山中回荡着,声浪的传的很远很远。 这种空旷的感觉,突然让高明程有种天大地大,而自己是如此渺小的感悟。 几秒钟后,熟悉的狗吠将高明程的感悟驱散,只见黑虎和精灵从一处林子里蹿了出来,那狗嘴里,竟然各自叼着一只野鸡! 看到狗嘴里的野鸡,高明程都眼睛一亮了。 别说,他有阵子没在山里打到野鸡了! 野鸡的繁殖能力,可没有野兔强,前两年,高明程还时不时在山里打到野鸡吃,但这两年,许是他极少进山,竟然很难再遇到野鸡了。 “汪汪!”两狗跑到高明程的身前,将嘴里的野鸡放下后,这才邀功般的狗吠起来。 那黑黝黝的狗眼里,满是求夸奖。 一双大手落在狗头上,高明程一只手,摸一个狗头,丝毫不偏袒。 “不错,你们真棒!在哪里弄到的野鸡?”高明程夸赞着,又问了句。 黑虎听懂了,将头朝着一处地方,然后叫了两声,似乎在说是在那里。 高明程循声望去,看到那里树林茂密,人很难钻进去。 他当即打消了这个念头,决定放野鸡们一条生路了。 野鸡自然也是不会冬眠的,它们耐寒,能在雪上行走,能饮带冰渣的水,能在野外栖居过夜,身体素质,那也是杠杠的!(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六章:潜伏的小危险 黄大志的神情微微有些严肃,他看着高明程,低声说道:“上回你协助破案的那个盗墓假古董案,你还有印象吗?” 高明程略微回忆了下,点了点头。 这事也就过去几个月而已,他自然有印象。 黄大志继续说道:“那个案子已经查的差不多了,石老三和那个诨号二叔的,也已经判刑入狱了。就是仿制古董的线索,还没有彻底的找到。” “这个案子的奖金已经下来了,高局也给你争取了奖励,等下高局肯定会和你说这件事。” “不过我找你,不是因为这个,而是我得到消息,说有人到了我们县,正在私底下打听那个案子的事情。我们警方是明面上的,倒也不怕,就怕打听到你身上。” 说到这里,黄大志的神情更加严肃了,他看向高明程的眼中,透着关心和担忧。 高明程闻言,神情也严肃了起来。 他点点头,说道:“行,我知道了,我会注意的。” 那个案子,他虽然参与了,但动静并不大,外人并不知道他的存在,只有警方和犯罪人员知道他。 不过现在那些犯罪人员,要么已经判刑,要么还在拘留所关押,对方想从外面打听到消息,并不容易。 但万一对方神通广大,见到了在拘留所关押的人,从他们的口中打听到了,那也是有可能的。 高明程自己自然不惧,但他有家有小的,自然要多担一份心。 和黄大志说完话后,高明程去见了高国兵。 这会儿临近下班,局里没什么事,大家都准备收拾收拾下班了。 高国兵也在收拾,高明程进去时,他正把桌上的文件装进抽屉里,抬头看到高明程时,便露出笑容,招手示意高明程进来。 “前阵子回高家村了?家里人怎么样?”高国兵问道。 高明程走上前,说道:“都还好,前几天,我大嫂生了个女儿,现在是儿女双全了。” 高国兵乐了,笑道:“这是好事啊!” 叔侄两个走到实木沙发边坐下,说了说最近的家长里短的琐事,然后又提到再过两天,高岳就要回来了。 高国兵突然说道:“等高岳回来了,我打算让他去拘留所那边学习。” 高明程愕然,随即想起之前黄大志说的那些话来,一下子就明白高国兵的言下之意了。 高国兵继续说道:“刚才黄大志找你了没?” 高明程点头,高国兵笑道:“我猜到了,前几天刚得到消息时,他就想找你说这事了,这几天他一下班,就去了你那店里,待一会儿之后,才带着他老婆回家的。” “你放心,局里这边,肯定不会把消息流出去的,拘留所那边,我也打过招呼了。哦,我给你争取的奖励,也已经下来了,我去拿给你。” 高国兵起身,去办公桌那儿拿东西,但高明程并不在意东西是什么,因为所谓的奖励,都是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 高明程接过高国兵递过来的东西,说道:“叔,已经下班了,我们一块儿回去吧,我昨天弄到两头野猪,正要给你送点猪肉呢。” “行,那我们一块儿回去吧。”高国兵笑着,和高明程一块儿离开了警局,两人边走边聊,不过十分钟的功夫,就到家了。 高明程直接喊高国兵去他家里自己挑,喜欢哪块肉,就挑哪块肉。 高国兵也不跟他客气,拿了两块前腿肉,有个五六斤。 但高明程又拿出两个猪脚,说这个也是准备送给高国兵的,然后帮着高国兵一块儿送到他家去。 这会儿,凑巧赵冬梅也下班回来了,手里还提着一包爆米花。 看到高明程,立即打开袋子,喊高明程吃爆米花。 赵冬梅说道:“刚才就在街上,有人在爆爆米花,我就买了些,这爆米花放了糖精,甜的很。” 高明程一听到糖精,眼皮都跳了跳。 这会儿的人们,还不知道糖精的危害,在日常生活中,糖精还是挺常见的,比如爆米花,把米或者玉米放进爆米花机里,再倒一点点糖精进去,这样爆出来的米花,就会甜甜的。 还有人甚至拿糖精炒菜和泡水喝呢。 而使用糖精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便宜! 面对赵冬梅的热情招待,高明程也只好伸手抓了一把爆米花,拿在手里吃着,不过还是说道:“感觉没有炒出来的米花好吃呢!” 赵冬梅赞同的点头,说道:“那是,这爆米花是用大米直接爆出来的,而炒出来的米花,则麻烦多了,先是把糯米蒸熟、再阴干,最后再用干净的沙子炒出来,这个炒制可讲究火候了,一旦火候没有把握好,就容易炒焦。” “对了,过两天,高岳就要回来了,我打算去市场上买些炒米花和灌芯糖回来!哦,明程,高岳回来后,你带多美和旭旭也过来我这边吃饭,我们两家人一起聚一聚,热闹热闹。” 高明程点头,一口答应下来:“行啊。” 约好吃饭的时间后,高明程就没有多留了,准备返回服装店那边。 他刚回去,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香味中还带着一丝甜味,好闻的很。 高明程闻着这味道,就知道这是什么菜了。 准确的说,是什么补品。 他们这边的人,都认为猪心不是菜,而是补品,用猪心炖红糖,就是最简单又最营养的一道补品了。 小锅里炖着猪心,而大锅里则在翻炒着排骨,等这些排骨翻炒入味后,就可以放水炖,炖个半熟,就装进铜火锅里,然后一边用炭火煮,一边放青菜豆腐之类的菜。 “今晚吃火锅啊!”高明程笑着说道,又问许多美:“罗丽的那份肉,给了没?” 许多美点头,说道:“给了,刚才黄大志来接罗丽时,就让他带回去了。我听罗丽讲,等黄大志放假了,他就去接罗丽的三妹过来,现在冬天了,村里也没什么活,她二妹要在家里煮饭做事和做衣服,就打算把三妹喊来了。” 想到罗丽有一堆的妹妹和弟弟,高明程也笑了。 黄大志这边的家人腾不出手照顾罗丽,但罗丽娘家有人啊! 正说着话,高明里骑着自行车下班回来了。 高明程看到他,就说道:“明里,昨天爸问起你,喊你有空回家一趟。哦,对了,你开我的拖拉机回去,顺便把淑芳带回去,我给淑芳放一周的长假!” 提起长假,正在炒菜的高淑芳忍不住嘿嘿笑了起来。 高明里也笑着打趣她:“不错嘛,有长假放啊!行,那我放假了,就回家一趟。” 把事情交待出去后,高明程就放心了,趁着吃饭前还有点时间,找他儿子玩了会。 把小旭旭举高高时,高明程忍不住叹息,要是小旭旭再大点就好了,这样他就可以教小旭旭站桩,把底子打好后,再练拳法。 除了武术,打篮球、踢足球和打乒乓球等,都可以进行。 想到父子两个玩耍的情形,高明程都忍不住笑了。 “哎,快点长大,长大了,爸爸带你见世界!”高明程轻轻地捏着小旭旭的脸蛋,却逗的他咧嘴笑,然后流了一嘴的口水! 高明程嫌弃的拿纸巾擦口水,抱怨道:“你这口水怎么没完没了?一个劲的流!” 听到这话,许多美就不乐意了,替小旭旭说道:“小旭旭在长牙,流口水也是正常的!我听说有的小孩,三四岁了,都还在流口水呢!现在小旭旭可厉害了,给他半个苹果,一会儿的功夫,就咬掉一半了!” 高明程说道:“哦,这样啊,那我们小旭旭还是很厉害!多吃点苹果,对身体好!” 时间在逗弄孩子中流逝,不多时,高淑芳就高声说道:“准备吃饭了!” 于是大家纷纷朝桌子这边走来,寻位置坐下。 一顿晚饭,引来欢声笑语。 第二天上午时,高明程见到胡茵陈关于柚子皮的新做法了。 只见她把浸泡好的柚子皮拧干,然后用盐、辣椒粉等作料拌匀,到这一步时,还和普通的腌制柚子皮差不多,就是少放了大蒜。 但紧接着,胡茵陈就把拌匀的柚子皮放进锅里蒸了! 蒸了十分钟,就把蒸熟的柚子皮拿出来,然后倒进干净的簸箕中,又用筷子将其扒拉开,省的一坨坨的。 “行了,等晒干后,好吃的很!”胡茵陈笑着,端着簸箕去二楼找位置晾晒了。 等回来后,她说道:“这几天都出太阳,风又大,晒个三四天,应该就干了。等干了后,你们就装进瓶子里,想吃就拿,当零食吃也行。” 高淑芳满脸的惊叹,说道:“这么多年,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做法!” 她觉得自己深受震撼。 许多美、张金玲等人,亦是点点头。 这种做法,应该是其他村,或者其他县的,在他们高家村一带,是没这种做法的。 胡茵陈笑道:“我以前也没见过,还是吃了邻居给的,觉得好吃,才跟着学的。对了,我那邻居的手艺可好了,她还会做茄子干和辣椒干呢!” 许多美不解的说道:“茄子干和辣椒干,有什么稀奇的?我们村里的人,哪一年不晒茄子干和辣椒干?” 胡茵陈哈哈笑着,解释道:“不是那种茄子干,而是另外一种,这样吧,我给你说说做法,你就知道不一样了。” 于是胡茵陈就把茄子干和辣椒干的做法说了出来。 等听完后,许多美她们果然满脸的意外。 在她们的概念中,茄子干就是把茄子切片晒干而已。 谁知道还有那么复杂的工艺! 什么先把茄子烫熟晒干,再做馅料,这馅料就要用上糯米粉、辣椒、盐等,把馅料拌匀炒制再蒸熟后,就放到晒干的茄子片上,上下皆需用茄子片压着,然后继续晒,晒到八成干,再上锅蒸,再晒! 至于辣椒干,做法其实也是大同小异,就是在辣椒里面塞入馅料,然后做法差不多。 许多美听后,简直连连摇头,说道:“这也太麻烦了!味道好吃吗?” 胡茵陈就笑着说道:“我那邻居做了不少,这样吧,我问她要一点,带来给你们尝一尝。” 许多美就说道:“我们人这么多,你还是花钱买点吧,我给你钱拿着!” 胡茵陈想了想,也没有推辞。 她拿着钱,很快就回家一趟,不多时,就提着一袋子的东西回到店里了。 胡茵陈笑着说道:“买来了,你们快尝一尝!我跟你们说,做法我都打听好了,打算明年等茄子下来了,就做一点试试!” 胡茵陈打开袋子,示意大家都来品尝。 高明程坐在一边,看着几个女人说话做事,只觉得也挺有意思的。 胡茵陈打开袋子让他尝时,他拿起一块就吃了起来。 别说,还怪想念这个味道的! 因为茄子干的做法颇为复杂,还需要糯米粉,因此在以前,高家村这边的生活条件一般,所以是没人做这个点心的。 对,这玩意是点心! 吃一口,又糯又辣! 茄子干和辣椒干是江西的特产,江西人爱这一口,但外地人,最好谨慎品尝! “好吃不?”胡茵陈问道。 许多美已经吃了两口,第一口觉得有些奇怪,但第二口就越吃越有味了。 这种又糯又辣的口感,果然很受江西人的欢迎,哪怕是第一次吃,也能吃上瘾。 “还不错,我觉得挺好吃的,做好后,还可以保存很久,想吃就拿出来吃几块。”高淑芳说道,又抬头看着高明程,问道:“二哥,你觉得怎么样?” 高明程点头,这一口,他很久没有吃过了,是有点小想念。 高淑芳见她二哥点头了,立即说道:“那二哥你明年多种点茄子呗!” 高明程失笑,原来是打这个主意。 “行啊。”他一口答应了。 在他们村,但凡有地的人家,都会种两种菜,一种是茄子,一种就是辣椒了。 等明年播种时,他就跟张成远说一声,让张成远帮着多种一些茄子。 茄子的用处可多了,吃新鲜的,吃晒干的,味道都很好。 “耶!二哥你真好!”得偿所愿后,高淑芳顺手丢了一个彩虹屁给高明程。(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九章:红鸡蛋报喜 高明程带着满满的收获下山回到家里时,张成远已经走了,而高壮也把小旭旭送了过来。 许是刚过来不久,高壮人也还没有走,正帮着许多美淘洗葛根糊糊。 这些葛根糊糊,都是之前张成远磨碎的,磨碎了后,需要倒水搅拌,然后淘洗过滤。 因为葛根比较多,用一块布包着过滤,就不太方便,因此高明程之前特意让许多美用白棉布做了一个袋子,过滤时,一人将袋口撑开,一人连渣带水的倒进袋子里,而在袋子的下面,则有一个盆子接着过滤出来的水。 如此淘洗几遍,把葛根糊糊里面的淀粉全部洗出来,就算完事了。 接下来,葛根渣渣可以放到一边去,然后静待盆子里的混合物沉淀,到时候淀粉下沉,水上升,第二天将上面的浊水倒掉,然后再倒进干净的井水进行清洗,再沉淀,如此需要两三回,淘洗的次数越多,做出来的葛粉颜色越白。 这套流程不算复杂,就是麻烦而已,做一次葛粉,前前后后,需要折腾好几天。 上午磨碎的葛根,已经淘洗过一次,现在进行第二次淘洗沉淀了,而下午磨碎的葛根,还在进行第一次洗粉。 高明程把手中的东西放下,也走过去看他们做事,然后频频点头,表示认可。 “明程哥,你挖到的葛根,比村里其他人挖到的,要大的多啊!我看其他人挖到的,最大的,也就五六斤,好多一两斤的。” 高壮看到堆放在地上的新鲜葛根,不由得夸赞起来,他明程哥真利害,不管干什么,都比其他人厉害! 高明程笑了,说道:“挖一两斤重的有什么意思?年份太小也不出粉!刚才黑虎和精灵弄到两只野鸡,你等下拿一只回去炖了给细奶奶补补身体。” 高壮听到高明程让他拿一只野鸡回去,就想拒绝,早上才拿了一只野兔呢,哪好意思再要野鸡,但高明程说是给奶奶补身体的,他就不好拒绝了。 高明程看出他的心思,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让你拿就拿,我们两家不要假客气,免得生份了。” “哎。”高壮当即笑着应下。 等把葛粉洗出来后,就需要时间来沉淀,而许多美也要去厨房炒菜了。 饭已经煮上,菜也准备好了,只需要炒熟就行。 高明程留高壮在家里吃饭,但这回高壮拒绝了,他提着高明程给的野鸡,笑着说道:“不了,家里准备了我的饭菜,再说了,还得回去把这只鸡给收拾出来。” 好吧,于是高明程目送高壮离去。 外面的天色已经彻底黑了,没走多远,高壮的身影就陷入黑暗之中,仿佛被黑暗里的怪兽吞没了般。 高明程洗了脸和手,抱起在一边玩竹节人的小旭旭,朝厨房走去,厨房亮着灯,橙黄色的灯光,透着一股人间烟火的暖意。 许多美已经把火烧起来了,看到高明程进来了,当即说道:“你来烧火,要大火,我好快点把菜炒出来。” “好。”高明程应下,带着小旭旭坐在灶膛那儿,人往那一坐,灶膛里的火光映照在身上,带来阵阵暖意。 屋外,山风带着寒意,在天地间肆意卷动,地上的落叶,也被寒风卷起,发出沙沙之声。 在火苗的作用下,洗净的大铁锅已经烧干,然后许多美倒了一些茶油进去。 这是生榨茶油,炒菜时需要将油多熬一会儿,去除生味,不然炒出来的菜,就有一股子气味。 许多美经验老道的用锅铲搅动着锅里的茶油,根据油温和冒出的油烟,就能知道是否到火候了。 只听刺啦一声,菜倒进热油中,然后被许多美快速的翻炒。 第一道菜是辣椒炒风吹肉,这会儿肯定没有新鲜辣椒吃了,用的是秋天晒的干辣椒,再放一把晒干的豆豉,那味道能香到屋外去。 高明程光是闻着这个味道,就觉得食欲大增。 接下来,许多美又做了辣椒炒鱼干和风吹肉炒瓠子,瓠子是晒干的,夏秋时,只要种上几株瓠子苗,就能够结出不少果子来,自家吃,根本吃不完,所以可以切片晒干,留到冬天时吃,这个清炒,不放辣椒,孩子也可以吃的。 除了可以吃瓠子,小旭旭还有一份蒸蛋吃,以及一份白菜苔,算是每个人的口味,都照顾到了。 当妈的就是有这种超能力,做出来的菜,会让整个家庭人员都满意。 因为火大,菜熟的快,且菜都是之前就洗好切好的,因此不过十来分钟,几份菜就一一上桌了。 蒸蛋是和米饭一起蒸的,拿出来前,用勺子挖一点猪油放进去,油汪汪黄灿灿的,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可以吃饭了。”许多美招呼一声,拿了碗筷过来。 高明程的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了,这会儿一边夹菜,一边说道:“今天挖葛根时,我顺便挖了一些冬笋回来,明天你把冬笋剥出来,用来炒风吹肉正好!” “太好了,我好久没吃冬笋了!”许多美的眼睛瞬间亮了,冬笋脆嫩可口,哪怕是素炒,都好吃的很。 “那明天有口福了!对了,刚才高壮还说明天细奶奶会做苦槠豆腐,到时候做好了,会多送我们一些。” 做苦槠豆腐,需要提前浸泡苦槠子,把苦涩味泡掉,想必是一回来,细奶奶就把苦槠子泡上了,这样明天才可以做。 高明程的心里暖洋洋的,觉得细奶奶这是惦记他,怕他在县里没有苦槠豆腐吃。 这种被人惦记,被人放在心里的感觉,很好。 这时许多美又似想起什么了,哦了一声之后说道:“我听说大嫂可能就在这几天生孩子了!明程,我们既然在村里住,要是赶上的话,也得送份礼才行。” 高明程听了这话,下意识回想上辈子的记忆,但对于别人的事,他只能记个大概,高明鹏的女儿,的确是在冬天出生的,但具体几月几日,他已经记不清了。 对!虽然黄素娥的肚皮尖尖的,人人都说是怀了个儿子,但生下来的,却是一个女儿。 当然了,黄素娥头胎生了儿子,二胎是女儿,凑成一个好字,其实也不错,丝毫不影响黄素娥在高远见夫妇心中的地位。 高明程一边吃饭,一边说道:“你看着来吧,就按照村里的习俗准备。” 许多美一听这话,就心里有数了。 他们一结婚就分家了,和大哥那边的感情有限,这送出去的礼,自然不会很大。 此时此刻,许多美不知道的是,她上半夜在说别人的闲话,下半夜黄素娥就发动了,因为是二胎,发动后没多久,就顺利的产下孩子了。 凌晨五点半,一道婴孩的啼哭声响起,昭示着她已经来到人间。 罗小华抱着刚出生的孙女,心情有些激动,虽然她以为黄素娥的这胎是个孙子,但孙女她也不嫌弃! 毕竟,她已经有两个孙子了,但孙女却还没有呢! 世人喜男不喜女,但第一个孙女,总会另眼相待些。 刚生产后的黄素娥得知是个女儿后,微微有些失望,还是罗小华安慰她,说一男一女正好,黄素娥给她生了一个大孙子,现在又生了一个大孙女,她高兴的很。 等高远见和高明鹏得知生下来的是个女孩子后,两人也没有太多的情绪波动,只要一胎是儿子,那么这二胎是儿是女,就不那么重要了。 高明鹏点燃了一根烟,抽了半根后,才说道:“爸,现在搞计划生育,大队的人早就跟我说了,等素娥生了后,身体一好转,就要带去卫生院结扎,说我是村委的会计,不能落人口实。” 高远见也在抽烟,在烟雾环绕中,他沉声说道:“那就去结扎吧,反正你有儿有女,也不错了。” 高明鹏点点头,他这个会计当的还不错,除了收钱时,要挨家挨户的上门去催讨外,他在村里的地位,的确是有所上涨,尤其是那些想跟着他做事的人,一个个都捧着他,他要是接到活了,说带谁去做,就带谁去做。 再一个,他比较机灵会来事,在村委摸熟了后,他也多多少少能够弄到一些好处,并且为了以后分田地时,能有更大的话语权,高明鹏也是要继续做这个会计的。 虽然83年才分了田地,但这些年,有人老去,有人外嫁,也有人娶了媳妇生了孙子,现在还好,再过几年,只怕村里因为田地的问题,就会有不少的矛盾了。 到时候,肯定是要重新分田地的。 不得不说,高明鹏其实也是一个很有眼光的人。 高明鹏的这些想法,和高远见说过,同样在村委做过事的高远见,对此很是赞同。 高远见说道:“田地是农民的根,你在村委做事,到时候重新划分田地,我们家肯定不会吃亏。” 第一次划分田地时,高远见就在村委做事,因此他们家的田地可是不算差的。 一想到第二次划分田地,是他儿子在村委做事,高远见就觉得很踏实,并且有些骄傲。 几个儿女中,他最喜欢这个老大,事实上,老大也的确最让他放心。 想起几个儿女,老二被他下意识忽视,直接开口说道:“老三媳妇也怀孕了,瞧着已经显怀,你妈说估摸着明年开春后生,也不知道她这胎是男是女。至于老四媳妇……都结婚这么久了,一点消息都没有!” “当初你妈给明里看中张家的大姑娘,说她好生养,我看你妈是看走眼了。” 张金玲在家里住的那阵子,家里闹的不可开交,因此高远见对张金玲的感观是不太好的。 他觉得就是张金玲不好,才会闹成那样,不然没有张金玲时,怎么他们一大家子就好端端的呢? 因为这个偏见,高远见不待见张金玲,上次去县里吃喜酒,也没怎么搭理张金玲。 当然了,做公公的和儿媳疏远,那也没啥不好的。 高明鹏听出他爸语气里对老四媳妇的不满,但也没说什么,抽完一根烟后,他看着逐渐要亮的天色,突然说道:“老二刚好在村里住,说是要弄葛粉。我女儿出生了,等天亮了,我过去报个信吧。” “那现在就煮鸡蛋吧,你妈老早就攒下鸡蛋了,等煮熟做成红鸡蛋后,再拿着红鸡蛋去报信。”高远见说道。 生下孩子后,带红鸡蛋去亲近些的亲戚家报信,算是他们当地的一个风俗。 也有的地方是办满月酒时,主家会煮红鸡蛋,送给在场的客人们吃。 不过高家村不太兴办满月酒,也只有家境特别好的人,才会破费办酒。 罗小华在房间里照顾婴儿和产妇,高远见就自己去烧火煮鸡蛋和煮粥,至于高明鹏的大儿子,这会儿跟在高明鹏的身边,归他管了。 大约上午九点,高明鹏拿着两个红鸡蛋,来到牛尾岭这边。 高明鹏是很少过来的,但关于高明程的动静,他没少从村里人的口中听说过,可以说,高明程是高家村最有出息的年轻人,在高明程的成就下,他办起来的工程队,就显得黯然失色了不少。 而高明程除了自身成就,把老三高明万带去做司机,把老四高明里带去县里做工人,也是村民们经常说道的话题,话里话外,都觉得高明程有本事。 高明鹏听到这些话时,有时候是有些恍惚的。 年少时,他很讨厌这个弟弟,因为经常有人故意跟他说高明程又做了什么不像话的事,或者高明程又跟人打架了之类的事,让他听着很不舒服。 但现在,却经常有人在他面前夸起高明程的成就来。 这种落差,让高明鹏有时候心生恍惚,在想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当然了,他知道自己没有听错,因为老二真的不一样了! 走进高明程家的院子,高明鹏一眼就看到高明程在磨葛根,他的动作又快又稳,磨到只剩下一点了,也没有放慢速度,依旧那么快,但也没有割伤手指。 高明鹏足足看了几分钟,甚至忘记自己的来意了。 还是高明程磨完一根葛根,抬头看他时,他这才反应过来了。(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章:主动帮忙做事 得知高明鹏是过来报喜的,高明程也没有意外,收下红鸡蛋后,说了几声恭喜。 等高明鹏走后,高明程就让许多美准备贺礼,打算磨好葛根,把葛粉洗出来沉淀后,再去老村那边看望新生儿。 许多美得知黄素娥生了一个女儿,对此倒是有些羡慕,她不由得说道:“女儿也挺好的,你看小圆圆多可爱啊!” 高明程瞥了她一眼,看出她有些意动,似乎下一胎也想生个女儿,但高明程没吭声,如果和前世一样的话,许多美的下一胎,还得是儿子,并且是个不省心的儿子! 当然了,如果有变故,真的生了一个女儿,他也很高兴就是了。 高明程做事又快又好,他能精准的把控磨葛根的力度,一上一下的磨动,很有节奏韵律,又磨了半个多小时,才把昨天挖回来的葛根都磨好了。 高明程起身时,忍不住伸了一个懒腰,疏松一下筋骨肌肉,昨天挖到的葛根,洗去外表的泥巴后,也有百多斤,这一下子磨成糊糊,还挺累人的。 还是后世好,后世他们这边有机器可以碾碎葛根,村里的人进山挖葛根,洗干净后,带到镇里去,花点钱就能让作坊用机器碾碎,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就可以把葛根糊糊带回来,带回来后,只管洗粉过滤沉淀就行。 许多美说道:“明程,你打水,我来洗粉。” “好。”高明程应着,拿出系着绳子的水桶,将之丢进井里,再提上来时,就打满一桶井水了。 哗啦啦,一桶井水全部倒进大盆里,许多美的袖子已经撸起,一双手在盆里不停的搅动着。 趁着许多美洗粉的功夫,高明程把过滤用的袋子和盆子拿了过来。 接下来就是许多美撑开袋口,高明程负责把盆里的葛根渣渣和葛粉倒进袋子里,然后再把袋子里的水份挤干。 夫妻两个一起动手,需要巧劲的活,许多美做,需要力气的活,高明程上,配合默契之下,很快就把一大盆的葛粉洗出来了。 “行了,差不多都洗出来了。”望着满满一大盆奶白色的水,高明程又低头看了眼袋子,里面的葛根渣渣已经全部是纤维,没有淀粉的痕迹了。 红薯磨碎洗粉过滤后的渣渣,还可以给猪吃,这葛根渣渣全部是粗纤维,猪都不爱吃了! 但晒干后,可以烧火,也可以直接堆肥。 家里有一大片的果园,还种着好几亩地的菜,处处都需要用肥料。常言道,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 没有肥料,根本种不好菜。 因此高明程弄了两个堆肥,一个就在小富山的山脚下,在鸡舍的旁边,陈大松把鸡舍里的鸡粪清理出来后,就倒在堆肥点里腐熟,腐熟后的鸡粪,就可以直接给果树施肥,这样结出来的果子,味道才好。 另一个堆肥点,那就在家附近的地里头,生活肥料,以及羊粪牛粪,就堆在那里发酵,发酵好后,可以就近给菜地施肥。 但即使是这样,每年的肥料也不够用,还需要买化肥和农家肥才行。 高明程进屋换了件干净的衣服,对许多美说道:“我们去老村那边走走吧,回来几天,还没过去那边走走看看的。” “行。”许多美提上一个竹篮,竹篮里面的东西,就是给大嫂黄素娥送的礼了,他们也没有提前准备,只能是家里有什么,就送什么。 之前高明程为了给蜂蜜喂糖水,买了不少糖,于是就包了两斤白砂糖,又拿了两斤带壳的花生,这个是张成远给他们家种的,采收后,晒干保存,如果想吃花生米,就随吃随剥去了。 除了这两样,又拿了一条风吹肉,这风吹肉也有两斤左右了。 因为送礼讲究成双成对,于是又拿了两个柚子,如此,看着也算是满满当当,十分不错了。 “我来提。”高明程一把把小旭旭抱起来,又伸手将篮子拿了过来,然后夫妻两个朝老村那边走去。 靠近老村时,在地里干活的人就多了起来,那些人看到高明程抱着儿子,提着篮子,而许多美则空着手走路,男人们都打趣起高明程来,而女人们则多少有些羡慕许多美。 “明程,你大哥又生了一个女儿,你和多美什么时候生二胎啊?”有好事者大声说道。 高明程也不恼,笑着说道:“随缘随缘。” “那是,反正你已经有儿子了!” 在闲话声中,夫妻两个顺着一条小路,走进老村聚居的村落中。 身为大房人,高远见的家位于老村的中心地带,地理位置还算不错。 不过他们这次要去的是大哥高明鹏的家,他家就稍微偏一点点,但前后左右,都有人家居住,是很热闹的地方。 许多美以前住的地方,旁边就陈大松一户人家,之后嫁给高明程,住在牛尾岭时,更是前后左右都没有人家。 现在来到老村,她有一点儿羡慕,也有一点儿不适。 他们过来的不算早,因为隔壁村黄素娥的娘家人,竟然都已经来了。想来是高明鹏先骑着自行车去岳父那边报信,然后才来牛尾岭报信的。 因为娘家人在,所以房间里挺热闹的,大家的说话声汇聚在一起,成了嘈杂的声音。 高明程把手里的东西递给高明鹏,然后根本没进屋,就站在院子里和人说话,而许多美则进屋去看了一眼产妇和孩子。 黄素娥的状态挺不错的,她在孕期被罗小华照顾的挺好的,又是二胎,生的顺利,一点罪都没有遭。 孩子长得也白净秀气,被襁褓包着,放在黄素娥的旁边,正呼呼大睡。 黄素娥的妈妈和妹妹正在和她说话,因此许多美只看了一眼,就走出房间,省的打扰了他们。 高明程送礼过来,自然被留饭了,他和男人们说着话,天南地北乱说一通,倒也其乐融融,但许多美和黄家人不熟,因此搭不上话,干脆去给罗小华帮忙做事好了。 今天中午要张罗两大桌的饭菜出来,因此罗小华一早就在厨房里忙活了,可谓是忙的不可开交。 看到许多美进来帮忙洗菜,她心里有点欣慰。 她半夜就醒来,给黄素娥接生,然后又要给新生儿擦洗身体和穿衣服,换尿片等,真是一刻都不得闲。 “你把盆子里泡发的海带洗干净吧!”罗小华指着一个盆子说道,那里面,浸泡着一些干海带。 这些干海带,还是高明万拿回来的,小小的一片干海带,泡出来就是一大片了。 就是洗海带挺麻烦的,因为海带上面有很多细小的沙子和粘液,还有一些脏东西,用手都洗不干净,得拿刷子刷才行。 许多美洗过干海带,倒是有经验,于是她二话不说,拿起刷子开始刷起来,等海带的两边都洗干净,再过一遍清水就行。 洗完海带后,又接着洗白菜,洗萝卜。 而腾出手的罗小华,则趁机烧火洗锅,准备炒菜了。 这个小小的厨房里,并没有专门切菜的地方,平时都是把砧板放在灶台边上,炒菜时,先放油,然后就切菜,等油热,就用菜刀把菜扫进大铁锅里翻炒,这样就迅速的多。 很快,炸花生米、猪肉炒萝卜、辣椒炒海带丝、清炒白菜等菜,就陆续出锅了。 菜色不算太好,但今天不是集日,想买肉都没法买,这炒萝卜的肉,还是前几天买来备用的,用盐腌着,能保存好几天呢。 除了这些菜,小锅里还炖着一只老母鸡,但这个可不是给客人们吃的,而是给产妇吃的! 有了许多美的帮忙,罗小华总算赶在中午把两桌饭菜都准备好了,然后就张罗大家坐下吃饭。 吃饭时,高明程注意到许多美的双手冻的通红,不由得说道:“我们该晚点来的。” 他之前并不知道黄家人来的这么早,因此没想到家里会留他吃饭,想送了东西,走下过场,就去细奶奶那里坐坐。 谁知黄家人来了,有客人在,他爸和大哥留他吃饭,他也不好拒绝。 结果倒是害的许多美去厨房帮忙,冻的手通红了。 许多美笑着看了他一眼,有他这句话,她心里就暖洋洋的了。 她也小声说道:“那下回我们晚点过来。” 夫妻两个都对视一笑,明白彼此话里的意思。 其他人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看他们的神情,就知道两人的感情很好。 吃了饭后,高明程借口家里还有活要干,于是先带老婆孩子离开了。 都来老村了,那么自然得去细奶奶家坐坐,闲聊一会儿后,从细奶奶家拿了六大块的苦槠豆腐走。 这苦槠豆腐泡在水里,能好几天都不会坏的。 但许多美跟着高明程过惯了好日子,已经不习惯顿顿吃一样的菜了,于是说道:“这么多苦槠豆腐,我送我二姐一块吧。” 高明程想都没想,直接点头:“行。” 这篮子里有六大块苦槠豆腐,每一块,得有一斤多,足够炒一盘子了。 于是路过许多玉家时,许多美就给许多玉送了一块。 许多玉得了东西,倒是挺高兴的,说要去地里拔一点蒜苗,用蒜苗炒苦槠豆腐才香。 许多美只是笑了笑,没说要多放油才香。 她二姐煮饭晚,炒菜也小气,舍不得放油,很多菜直接水煮,没个菜色和菜味。 家里的确有事要做,因此两姐妹也没有多聊,许多美回到家里时,高明程早把在半路上睡着的小旭旭放进房间里睡觉了。 而家里的堂屋,更是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盆子,也幸好他们家的盆子桶子多,才能够一次性做这么多的葛粉出来。 昨天上午做的葛粉,已经淘洗过两次了,现在再淘洗一次,等沉淀后,就可以拿出来晒干了。 这边刚做着事,那边陈大松就过来找他了。 这几天,陈大松一直带着儿子陈多福在山里给果树涂白。 “明程,棚子里的石灰都用完了,今天没法继续干活了。”陈大松说道。 高明程看了一眼时间,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但跑一趟也来得及,于是说道:“那行,我现在就去买。” 生石灰要到镇上去买,开拖拉机的话,得要半个多小时,来回就得一个多小时。 说干就干,高明程没有迟疑,和许多美说了一声后,就开着拖拉机出门去了。 他穿着厚棉衣,戴着兔毛帽子和手套,迎着冬天的寒风,朝镇上而去。 等到了镇里,他也不知道满山果园,需要用多少生石灰,于是干脆多多益善得了。 反正没用上的生石灰,也可以给鸡舍消毒,还可以给池塘消毒。 池塘养鱼,养的多的话,鱼也会生病,因此池塘最好每年年底把鱼捞出来后,就用生石灰消毒,这样来年养鱼,鱼就不容易生病了。 买生石灰时,倒是看到附近有一家面包店,店名写着资溪面包。 看到资溪面包几个字,高明程都愣了下。 在后世,县里能经常看到资溪面包的招牌,但他并不知道,今年就有资溪面包开在这里了。 提起资溪面包,也是有来历的,它是87年时,由两个退伍军人率先在鹰潭开办了资溪人的第一家面包店。 之后,他们亲帮亲,邻帮邻,规模就越来越大了,而资溪面包的味道,也的确不错就是了。 不过高明程对资溪的印象,最深的还是大觉山。 大觉山的漂流,在这一带也是颇为有名。 高明程走进店里,把店里卖的几种面包都买了,天天早上吃粥,偶尔换个口味也好。 买齐了东西后,他又开着拖拉机,赶在天色完全黑之前,就回到了高家村。 西边的天空之中,落日浑圆,散发着橘红色的光芒,低低的垂在半空,恍若天边的红灯笼。 暮色渐深,当落日彻底垂落,隐匿之后,天,就黑了,一天又过去了。 回到家后,高明程也没有闲着,趁着还有光线,赶紧把生石灰都搬到棚子里堆放,顺便看看蜂箱的情况。 不过这会儿蜜蜂们早就躲进蜂箱休息了。 蜜蜂的活动,是受光线影响的,所以在日照长的地区,蜜蜂的产蜜量也会高一些。(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一章:煨猪腰子 半夜时,高明程就悄悄地起床了。 此时许多美和小旭旭还在酣睡中,根本没有察觉。 高明程轻手轻脚的穿衣,然后走进厨房洗漱,又吃了一些热水和面包,混了个半饱后,他拿着标枪,领着黑虎和精灵,朝牛尾岭走去。 随着冬天的到来,山里的食物减少,野猪开始半夜下山吃菜了。 之前在老村那边和人聊天时,就听说有人种在山脚下的菜,被野猪给啃了。 这群野猪,大多都是晚上行动,等人们早上抵达菜地时,只能看到一地狼籍,根本抓不住野猪。 一般人也不敢半夜进山去打野猪,哪怕是高富强他们家兄弟多,又有鸟铳在手,也是不敢半夜进山打野猪的。 这次回村,除了做葛粉,高明程也准备打一头野猪的,听说已经有野猪下山啃菜了,于是当即决定进山给野猪们一点小教训。 夜晚的山中,并非是静谧的。 寒风吹过山岗,树枝摇曳,发出阵阵声响。尤其是竹林,发出的声响如浪般,一浪接着一浪。 冬天时,虫兽不复活跃,但也有小动物于黑暗之中悄悄地活动着,借着夜色的隐蔽,偷偷地觅食。 野猪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并且因为山中无猛兽,野猪当大王,它们经常结群成对的活动,隔着山头,都能够听到它们发出的动静了。 黑虎和精灵也和野猪是老朋友了,一进山,就开始闻老朋友的气味,一路带着高明程去找它们的老朋友。 这半夜时分,正是野猪活动的时候,因此很快就找到野猪的踪迹了,这群野猪不算多,也就五六头,它们此时目标明确的直奔一个地方,因为它们在赶路,高明程也不急着出手,而是带着两狗悄悄地尾随其后。 大约三分钟后,野猪群来到山脚下的一处洼地,这里还有浅浅的水源,在洼地附近,则长着不少的野菜。 别以为冬天就没有野菜了,只是相比起春天,种类没有那么多罢了。 山里耐寒的野菜也有,比如乌塌菜、荠菜、假蒲公英、龙葵菜、野葱等,并且在下雨过后,山里地头间,还有地皮菜会出现。 地皮菜一般在湿润潮湿的地方生长,它其实是一种藻类和真菌的结合体,因而没有根和叶,浑身为暗黑色,一年四季都可生长,晴天时就会干枯,但雨后又会吸水膨大,如同木耳一样。 以前每逢下雨,孩子们都会去山里地头间找地皮菜,高明程小时候也经常会去找,但他不爱吃这玩意。 准确的说,不是不爱吃,是不爱洗! 地皮菜脏的很,洗起来很麻烦的。 而等他能赚钱后,更是懒得进山弄野菜吃。野菜这玩意,你放足够多的调料,倒也能吃个新鲜,但大多数野菜,其实不好吃,不然它们也不会只是野菜,而没有被人们培育成种植的蔬菜了。 此时高明程距离野猪群,有个一百米左右,远远看着野猪们都在低头啃食着食物。 不过别看它们在吃东西,其实也挺警觉的,一旦有风吹草动,它们一溜烟,就能跑到不见影了。 但如果惹怒了它们,它们甚至还会冲你撞过来,并且用嘴巴把你拱翻在地。 高明程拍了拍两狗的狗头,用眼神示意它们留在原地,自己则提着标枪,悄悄地朝野猪群靠近。 他的动作很轻,哪怕是警觉的野猪,也一时之间没有察觉,等距离野猪只有十米远左右,高明程就不再继续前进了。 他站定后,手中的标枪缓缓地举起,一双如鹰般的眼睛,正在野猪群中打量着,寻找着最佳目标。 当他找到目标后,手中的标枪没有迟疑,瞬间脱手而出,尖锐的破空声起,标枪已经疾速朝其中一头野猪的头部刺去。 当野猪们察觉到危险,惊慌四散逃离时,一头正在进食的野猪已经轰然倒地了。 这时,黑虎和精灵也按捺不住,一边狗吠,一边朝这边冲来,发出的动静,令逃走的野猪跑的更快了。 一阵仓促的声响起,待声响散去,野猪群已经不见踪影了。 高明程上前查看自己的猎物,由于标枪直接刺进野猪的头部,因此野猪没怎么挣扎,直接毙命了。 他拔出腰间的杀猪刀,趁着野猪还没有凉透,赶紧放血。 趁着放血的功夫,他才把标枪拔了出来。 枪头染血,令枪刃更添一分寒意。 这次狩猎很快,从出发到现在,也才不到一个小时,主要是后半夜野猪活动频繁,很容易找到野猪的踪迹,且野猪是跑到山脚下找食物吃,因此高明程算是捡了个便宜。 等血流尽后,高明程也没有耽搁,将地上的野猪扛在肩膀上,空着的手则拿着标枪。 “黑虎,精灵,回家去!” 随着他一声吆喝,一人两狗翻越山丘,朝着牛尾岭山脚下的房子走去。 回到家里时,天色都还未亮。 高明程将野猪放在院子里,先去打水洗手,然后把粥给煮上,这样等许多美和小旭旭起床后,就有热粥吃了。 他猎到的这头野猪,是头雄野猪,不过应该是今年春季出生的,长到现在,也才一百二十斤左右。 野猪性情凶猛,尤其是体型大的野猪,难搞的很,哪怕高明程身体素质好,力气大,也不愿意招惹大野猪,不是招惹不起,而是大野猪的肉不好吃! 因此他选择的目标,大多都在百多斤左右,他觉得这样的野猪最好吃,处理起来也方便。 他们当地的野猪,不论是体型外貌还是攻击性,其实都不是很猛,普通人狩猎野猪,最大的困难就是野猪虽然是近视眼,但它们嗅觉和听觉很好,一旦有风吹草动,就迅速的跑掉了,人根本追不上。 其次就是万一惹怒了野猪,野猪就会拱翻人,情况严重的话,也能把人弄死的。 高明程得了那两页金箔纸后,身体素质一日比一日好,又有两条好狗辅助,这才敢独自一人进山打猎。 地上这头野猪的皮毛,虽然不是特别的粗硬,但高明程还是决定剥皮,比起烧热水烫毛刮毛,剥皮肯定更方便些。 于是他去杂物间拿工具,整套的杀猪工具,以及一块大木板,等剥皮后,就把野猪置于大木板上,然后进行分割。 虽然他的动静已经尽可能的轻了,但院子里的灯光,以及断断续续的声响,还是把许多美惊醒了,她扭头看了眼透进光芒的窗户,又发现高明程已经不在床上了,于是她心中有了一个猜测,立即悄悄地穿上衣服出门去。 等她走出房门,来到院子里,就看到高明程正在专注的剥皮,他的手法很熟稔,一手拿着剥下来的野猪皮,一手持刀在野猪的身上灵动的切割着,每一刀,都将皮很好的剥离下来,皮上很干净,竟是没有残留多少碎肉。 听见脚步声,高明程抬头看去,笑道:“吵醒你了?” 看到野猪,许多美面带惊喜之色,但还是埋怨道:“你这人,做事都不跟我说一声,我都不知道你今天要进山打猎!要是知道,我就提前给你准备一些吃的。” 高明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突然想起前世许多美也曾控诉过他,说他独断专行,做什么事,都不跟她商量,也不吭声。 而高明程则是认为他要做的事,许多美根本不懂,或者根本插不上手,那么和她说又能怎么样呢? 索性就不说了。 有了前世的经验,这回高明程倒是态度良好的解释了一句:“提前和你说,怕你担心,也不想你起那么早。” 听到高明程这话,许多美顿时心里暖洋洋的。 她当即说道:“你烧水了没有?没有的话,我现在去烧,等下洗下水时要用热水才行。” 得知高明程还没有去烧水,于是许多美先去厨房把火点上,洗锅烧水。 她烧了满满一大锅的水,等下用水肯定多,并且多余的水,还可以用来洗脸。 等水烧热,灶膛里也塞进几根粗柴后,许多美重新来到院子里,准备动手帮忙一起做事。 所有的野猪内脏都堆在一个盆子里,许多美撸起袖子,开始把干净的内脏先清理出来,比如猪心、猪肝、猪肺等,再把猪肚子、小肠、大肠放在一起,这些等下要端到外面去处理。 另外猪头、猪脚、猪尾巴,也需要用火把上面的毛烧掉。 灶膛比较小,顶多只能烧下猪尾巴,所以这个得另外烧一堆火才行。 在两人齐心协力的努力下,这头野猪已经被处理的差不多了。 正在这时,天色也大亮了。 高明程放下手中的刀子,说道:“多美,饿了吧?我们先吃粥,等下再继续做事。” 许多美一起床,就帮着做事,到现在,的确饿了。 于是两人走进厨房,简单的吃了粥配咸菜,这咸菜,不是他们从县里带回来的,而是许多玉送了一盘子,陈大松家也送了一盘子。 刚吃过粥呢,结果小旭旭醒来了! 高明程便说道:“你去给儿子穿衣服,带他洗脸吃粥,剩下的,我来搞!” “行!”许多美点头,一旦小旭旭醒来了,她就没法干活了,孩子还小时,十分的黏妈妈,动不动就叫妈,有时候许多美和高明程站在一块儿,如果高明程没有主动逗弄小旭旭,那么小旭旭第一个要找的人肯定是许多美。 但男人在外面干活,女人照顾家庭和孩子,也算是千百年形成的分工了。 大木板上,野猪肉已经分割好了,一块一块的摆放着。在晨光中,色泽好看极了。 高明程端起装着猪肚、小肠和大肠的盆子,朝着屋外走去,这些内脏的里面,都有野猪的食物残渣和粪便,得弄到外头去才行。 把里面的脏东西清理出来后,再翻个面,这样更方便清洗干净。 后世的人们日子过的好了,都拿面粉洗猪肚了,但这会儿绝不会那么奢侈,因此是用干净的草木灰来洗,往盆子里倒上草木灰,手要用力的捻挤,把猪肚表面的粘液洗掉。 草木灰洗一遍,再用盐洗一遍,最后焯水捞出清洗一遍,就差不多干净了。 这活其实高明程不常干的,之前猎到野猪,都是喊许多玉家和陈大松家的人来帮忙做事的,到时候他再多给一些骨头下水就是了。 但这回猪不大,且有许多美帮忙,这大清早的,他也懒得喊人来做事了。 这边高明程刚把猪下水洗干净,那边的许多美又喊他去地里摘一些桑叶回来。 霜桑叶是一味药材,但许多美要桑叶,并不是拿来做药,而是为了包裹猪腰子煨熟来吃的。 得知许多美打算把猪腰子煨熟给小旭旭吃,高明程二话不说,就去摘桑叶了。 这桑树,还是之前他从山里挖下来,种在这里的。 起初种在院子里,后来不赶巧,碰到村里有老人没了,他爸得知他在院子里种桑树,把他骂了一顿,又让他把桑树移栽出去。 桑树容易成活,如今,竟是已经长成一棵大树了,树上的桑叶也很是茂密,可惜,这是一株雄树,它不长桑葚! 高明程伸手摘了一些桑叶,然后拿回家。 灶膛里依旧有火在烧着,这回许多美重新倒了干净的水,并且把几大块的猪肉丢进大铁锅里炖煮了。 野猪肉直接切片炒熟吃,味道差点,但按照年猪的做法,炖熟后,再切块炒,味道就好吃些。 高明程拿着桑叶回去时,许多美已经把猪腰子对半切开,并且把里面的骚肉剔除了。 猪腰子的里面有一些白色的筋状物,这个味道很腥,并且咬不烂,所以为了口感好,就要把这部分剔除,剩下的猪腰子,做出来的口感才软嫩可口。 猪腰子被分成四小块,每块都用七八片桑叶包裹好,然后用钳子小心的夹到灶膛里,不能放在明火处,得用带火星的热灰包裹,然后慢慢的煨熟。 这样煨熟的猪腰子和鸡蛋,不但香喷喷的,还很营养。 高明程看着许多美把猪腰子都放进灶膛了,于是又拿出三个鸡蛋来,就顺便再煨些鸡蛋来吃好了。 “你看好火候,我去外面烧火把猪头猪脚的毛烧掉。”高明程拿起一盒火柴,就朝屋外走去。(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二章:小野猪的召唤术(求月票) 野猪脚上的毛遇到明火后,立即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紧接着就是一阵臭味弥漫开来,随风散去。 这样烧出来的猪脚,虽然会黑乎乎的,但洗干净后,猪皮的质感会更好吃。 高明程在屋外烧猪脚时,陈大松正从鸡舍那边走来,他的手里拿着几个鸡蛋,这是今早刚从鸡舍里捡到的。 在冬天,由于温度太低,鸡虽然还是会下蛋,但产蛋量不高,像高明程的鸡舍,一天下来,多的话,能有十几个蛋,少的话,可能就只有几个蛋了。 因为产蛋量不高,高明程干脆不卖蛋了,这些蛋就供自家食用。 “明程,你又进山打野猪了?”陈大松看到高明程在烧的猪脚,满脸的震撼。 这天才刚亮不久,高明程竟然已经进山打到野猪回来了! 高明程笑着说道:“对,等下给你分点肉骨头,大家一起吃肉!” 陈大松一听这话,当即说道:“明程,你去忙,我来烧猪脚上的毛,这活我熟!” 说着,他把手里的鸡蛋递给高明程拿着,自己则占了烧猪脚毛的活了。 高明程笑了笑,只能随他去。 既然陈大松帮着烧猪脚上的毛了,那么高明程干脆进屋把肉分一分。 每次猎到野猪,高明程总是要给固定的几家分肉的,这村里要分,县里也要分,上回他在肖金峰那儿用了铁管、篷布和焊枪等东西,说是要给钱,但肖金峰的爸爸不肯要,那么他就得礼尚往来,并且要多给一些野猪肉才行。 这样一算账,高明程突然发现他打到的这头野猪肉太小了,不够分了! 沉思片刻,他决定今天再进一次山,看是否能够再打到一头野猪。 他先把给陈大松和许多玉家的肉分好,又问许多美自家要留哪些内脏。 除了那些好些的内脏,许多美还留了猪肺,说是想吃一口新鲜的猪肺汤。 平常高明程是不要猪肺的,他嫌弃猪肺难洗,并且猪肺的价钱也低,但许多美愿意留,那就留呗。 倒是猪肝,许多美不打算要了,她将之分成四份,让高明程拿去送人。 把猪肉猪骨分好后,高明程说道:“我准备明天就回县里,那些葛粉都已经洗出来晒着了,这一时半会也晒不干,我们直接拿到县里去晒好了。” 许多美点点头,满脸的赞同。 她也挺惦记服装店的生意。 这人啊,总是容易操心,在县里时,偶尔会想念村里,但在村里,又会惦记县里的生意。 高明程又说道:“家里人多,吃的伙食又好,我打算等下再进山猎一头野猪回来,这天气,哪怕不放冰箱,也不容易坏。” 这回许多美有些犹豫了,她担忧的看着高明程,说道:“你半夜就起来了,肯定累了吧?等下你还是进屋去睡一觉吧。” 高明程摇头,说道:“不用睡,今晚早点睡就行。” 他已经做出决定,许多美也不好多劝,她坐在灶膛那儿,用钳子扒拉着,把一个猪腰子夹了出来。 猪腰子外面包裹着的桑叶,都已经烧焦了,层层剥开后,就能够闻到一股子香味,猪腰子冒着的热气,更是引诱着人去吃它。 “熟了!可以吃了,我把剩下的也夹出来!”许多美满脸的高兴,继续把其他的猪腰子和鸡蛋夹了出来。 闻到这焦香的肉味,高明程也不由得食指大动,就连小旭旭,都激动的喊着:“肉,肉,吃。” “哈哈,我儿子真会吃!好,先给你吃!”高明程笑着,伸手拿起一个猪腰子,只是入手烫的很,他忍不住两只手交替的拿着。 许多美无语的说道:“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舍不得放下,你先让它凉一会儿啊,不然你不怕烫,儿子也吃不进嘴里啊!” 高明程便把猪腰子放在地上凉着,又把包裹的桑叶打开,完全暴露在冷空气中后,就凉的快了。 这猪腰子只切了花刀,撒了一层薄盐,就这么煨熟了,但也丝毫不腥,还带着桑叶特有的香味。 等凉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就给小旭旭喂了半个猪腰子吃。 一对猪腰子,分成四份,每份半个。 小旭旭吃了半个猪腰子后,又吃了一个煨熟的鸡蛋,小肚子就饱饱的了。 接下来就轮到高明程和许多美吃了,许多美也只吃半个猪腰子,剩下的都留给高明程吃。 高明程几乎两口一个,迅速的吃完了。 屋外,陈大松说道:“明程,毛已经烧干净了。现在就要趁热拿热水洗干净才好。” 陈大松熟门熟路的进屋去拿盆,拿热水,热水倒进盆里,将猪头猪脚覆盖住。 趁着热腾腾的,赶紧拿刀把猪头猪脚上面黑色的脏东西刮洗干净,去掉黑色的脏东西后,洗出来的皮就呈焦黄色了。 高明程看他干起活来挺熟练的,那是又快又好,于是自己也没有抢着去做了,只是说道:“陈叔,你还没吃早饭的吧?” 陈大松嘿嘿笑着,说道:“没事,以前都是早起干活,干一阵子活之后,才能回家吃早饭的。” 高明程了然,当即进屋给陈大松打了一碗粥。 “陈叔,你先吃碗粥垫垫肚子,我等下还打算进山去打猎,要是打到了,还得你们帮着处理呢。” 陈大松见高明程已经打了粥来,也不推辞,暂时放下手中的活,先咕噜咕噜的吃起粥,不过两分钟的功夫,一碗粥就吃完了,把碗放下,陈大松继续干活。 而高明程也没有闲着,刚才吃了点猪腰子和烤鸡蛋,他觉得混身充满力量,决定现在就进山去。 “黑虎,精灵,走了!”高明程一声吆喝,趴在狗窝补眠的两狗立即起身,迅速的朝高明程跑去。 大黄和两个小黑团子也跟在后面,但等到高明程带着黑虎和精灵进山后,大黄和两个小黑团子就没有再跟了。 大黄是有些怂的,并且现在的重任是哺育幼崽,自然不会跟着进山。 至于两个遗传黑虎基因的小黑团子,未来会怎么样,暂且不得而知,现在嘛,还是懵懵懂懂,一根草都能转移它们的注意力,很快,两狗就在山脚下的草地上玩耍起来。 处于幼崽时期,无论是人还是狗,俱是天真无邪。 高明程体力充沛,黑虎和精灵之前也补了眠,因此一人两狗,迅速的沿路进了山。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而这条进山的路,几乎就是高明程一个人走出来的。 冬季草木萧瑟,路况倒是更好了。 黑虎和精灵冲在前面,承担起寻找猎物踪迹的重任。 野猪们虽然常在半夜活动,但白天也是能够看到它们的身影的。并且若是能够找到野猪洞穴,那也是能狩猎的。 但这回,就不如上回的运气那么好了,足足寻找了一个多小时,都还没有找到野猪的踪迹。 倒是在寻找野猪的过程中,高明程又发现了几株上了年份的葛根,但他也没有选择挖,而是打算等明年做葛粉时,再进山来挖。 一路走走停停,很快,黑虎似乎嗅到了什么,迅速的朝一处地方跑去。 高明程以为它是找到野猪的踪迹了,就紧随其后,在连续跑了几分钟后,一声枪响,令黑虎骤然停下跑动的身影。 高明程也立即停下,下意识寻找地方隐蔽起来。 这座宁静许久的山,竟然又遭遇了除高明程以外的人进山狩猎了! 听枪响,应该是猎枪,一枪打出,还有铁砂散开的声音。 高明程站在原地,想了想后,示意两狗留在这里,准备自己独身前去探查情况,看是谁进山打猎了。 前两年,这山里还有仅剩的黑熊和华南虎,后来黑熊被他干掉一头,黑熊幼崽和华南虎则不见踪影了,而那群豺狼,现在也很少看到它们的踪影了,似乎都迁往更深的深山里了。 在这片山中,最常见的大型动物就是野猪,小型动物则是野兔,这两者,都是繁衍极快的物种。 黑虎和精灵都很通人性,也知道枪声意味着什么,因此都乖巧的留在原地,高明程则循着声音,悄悄地过去查看。 他对山林的情况熟悉,能够一面隐蔽,一面快速的前进,不多时,他就远远地看到一行人了。 那伙人是三人五狗的模式,三人的手中俱是拿着猎枪,腰间别着匕首,之前那一枪,打中的不是野猪,而是一只野兔。 高明程看着他们把野兔装进随身带着的袋子里,然后继续在山里前进。 因为对方有五条狗,高明程也就没有继续尾随了。 那三人都是生面孔,至少高明程是不认识的,不过从面相来看,不像是穷凶极恶之人,可能就是其他村子的人进山来打猎了。 这座山,并非高家村独有,牛尾岭的确是属于高家村,但翻越牛尾岭之后,便不再属于高家村了。 而这些大山延绵不绝,山峦重叠,每一处山脚下,都或多或少有一个自然村。 据高明程所知,这附近就有坑里村、黄林村、和马家村。 高明程懒得猜测他们是哪个村的人,见一面,认了脸后,他就折回了。 山这么大,又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只能他高明程进山打猎,因此他也淡定,各打各的吧。 回到之前的地方,高明程继续示意两狗寻找野猪的踪迹,只是有意识的避开那伙人所在的方向。 又在山中寻找了半个小时,才总算有了发现。 见黑虎和精灵对着一处山石缝隙犬吠,高明程沉默了。 这山石缝隙这么小,就算里面有野猪,他也钻不进去啊! 还是精灵更机灵些,它摇着尾巴,绕过山石,来到另外一边,对着洞口叫唤着。 那洞口也不大,至少高明程是钻不进去的,但黑虎和精灵是可以钻进去了。 当黑虎和精灵冲进洞口后,高明程立即听到野猪的声音,只不过听这声音,就知道是小猪仔了! 果然,不多时,五个猪仔就被两狗驱赶了出来。 野猪其实很胆小,怕受惊,并且它们耐力不足,在猪仔的身上,这些就全部体现出来了,这五头小猪仔,应该是秋天出生的,因此个头都还挺小的。 一般情况下,母猪都是秋末冬初交配,来年春季产仔,但繁殖旺盛期的母猪,则会一年生产两次,春季一次,秋季一次。 看黑虎和精灵欺负着五只小猪仔,高明程也并没有阻拦,他不打算把这些猪仔弄死,虽然猪仔肉嫩,好吃,但肉也少啊! 家里要来往的人情多,又养着五条狗,肉还是多多益善的好。 他之所以不阻拦,也不走,就是在等猪仔施展召唤术! 普通人若是在野外发现野猪的小猪仔,可别看它们萌萌哒,又没有什么杀伤力,就想着带回家去养着玩,这些小猪仔们,可是拥有召唤术的! 你若是把小猪仔带下山去,等召唤术生效了,半夜时分,一群野猪就能够冲进你家去! 五头小猪仔惊慌失措的想逃,但黑虎和精灵却能及时拦截,把它们圈在一个地方,不让它们逃脱,吓的小猪仔嗷嗷直叫。 随着小猪仔的叫声在山林中响起,远处,似乎有回应了! 高明程的耳朵一动,立即站直了身体,手中紧紧的握着标枪。 这次的狩猎,和之前的不同,之前大部分时候,高明程都是躲在暗处偷袭,他投枪的准头好,力气大,一枪就能毙命。 但现在,他要和被小猪仔召唤回来的野猪正面作战了。 虽然有一定的危险,但男人天生就喜欢冒险,此时高明程只觉得体内热血沸腾,十分的期待。 很快,群猪踩踏山林,发出阵阵声响。 高明程一看那架势,肌肉都紧绷了。 “黑虎,精灵,你们先走!”高明程给两狗下达命令。 群猪发怒时,黑虎和精灵根本吃不消! 黑虎和精灵迟疑片刻,但在高明程再次命令后,还是听话的先跑了。 它们刚走,被小猪仔召唤过来的群猪就抵达战场了! 高明程早就蓄势待发,看清目标后,手中的标枪疾速刺去。 野猪在奔跑时,走的直线,因此高明程投枪时,都不要预测它们会往哪边转弯,投就完事! 当然了,人在山里若是被野猪追着跑了,那你得跑s线,跑直线那就是找死了! 嗖的一声过后,一头野猪轰然倒地,但群猪已经怒了,自然不会一散而去,而是继续朝高明程横冲直撞过来。 高明程早有准备,当即跑起s线,并且专门找不好跑的地方跑,遛着群猪避开两狗离开的方向。 他身体灵活,轻轻一跃,就能够跃到山壁上凸起的石头上,再一跳,又跨过一条山沟,紧接着伸手往上一攀,人就灵活的上了树。 动作虽多,但速度极快,野猪又不善于在奔跑中拐弯,竟是很难追上高明程。 甚至其中一头野猪还不慎掉进沟里了,虽然没有摔死,但似乎也挂彩受伤了。 高明程爬的树是樟树,至少十几年的年份了,树干粗壮,树枝于两米高左右开始分叉,而高明程顺着分叉的树枝,又往上爬去。 此时他高高在上,嘴角噙着一抹笑意,看着群猪气喘吁吁的追赶到树下。 但众所周知的是,野猪是不会上树的! 所以普通人在野外遇到野猪,能爬树的话,就要尽快爬树,要注意的是,要爬大树,不要爬小树。 小树承受力不强,且容易被野猪撞断的。 而高明程爬的这棵树,就足够粗壮高大,这群野猪再愤怒,也拿他无法。 直到这时,高明程才有精力数一数野猪的数量,也不算太多,就七头,算上之前掉沟里的,有八头。 哦,不对,再算上被他弄死的那头野猪,得有九头! 如果再算上小猪仔,那么这个家族也不算小了。 此时野猪们愤怒的围攻在树下,但却对树上的高明程无可奈何。高明程逗弄了它们一会儿,左右张望着,顺着一根树枝走去,然后纵身一跳,跳到另外一棵树上,就这么连续跳动着,很快就避开野猪的围攻,寻到路后,继续跑s线遛这群野猪。 别看野猪凶,但它们的耐力不行,等把它们遛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就可以回去捡他的战利品了。(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三章:高奶奶得了老年痴呆 成功甩掉野猪群后,高明程绕路回到最初的地方,准备把战利品带走。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当他回去时,竟然看到黑虎和精灵守护在野猪身前,正一脸凶恶的和人对峙着。 而在两狗的面前,则站着三人五狗。 看到这群人时,高明程心头一跳,迅速跑上前,站在两狗的前面,黑虎和精灵看到主人回来了,亦是精神大振,精灵甚至冲对面汪汪的狗吠起来,似乎在宣誓主权。 高明程当即说道:“这头野猪是我猎到的,你们想要猎野猪,请去别的地方。” 他伸出手,将刺进野猪头部的标枪拔出,标枪在手,他整个人的气势,都变得更为锋利了。 对面的三人见状,彼此看了一眼,其中一人上前一步,说道:“别误会,我们没想抢猎物,只是听到这边有动静,所以过来看看。” 高明程神色微缓,但也无意和他们多说,点点头后,就准备扛着猎物回家了。 由于刚才遛了野猪群,这头一开始被他刺中的野猪没来得及放血,这会儿放血时,从脖颈处流出来的血已经不多了。 在三人的注视下,高明程轻松的扛起一头野猪,然后领着两狗,快步的离去了。 等他走远后,那三人中,有人开口问道:“老李,这人你认识吗?是这附近村里的人?” “好家伙!我们拿着猎枪,还得三人结伴,领着五条狗才敢进山打猎,他呢,一个人,一把标枪,两条狗!还让他给打着了!” “他那标枪,我看着有好几斤重,但想要刺穿野猪皮,还能刺进脑袋里,这力气,可就不小了!” 叫老李的人有个四十来岁,皮肤黝黑,是附近坑里村的人。 他望着高明程离去的背影,久久没有吭声,直到听到同伴们的话,才说道:“我看着像是高家村的高明程,这后生,是个利害的人,经常打架,在这附近村里,是有些名声的。” “不过这几年,倒没怎么听说他打架的事迹了,据说是去县里做生意了。” “刚才那条大黑狗,我也认识,是我们村里一户人家养的,说是前几年他儿子得了病,就把狗给卖了。看来是高明程给买下了。” 早已离去的高明程,并不知道有人认出了自己,但即使认出,他也不惧就是了。 此时他扛着野猪,领着两狗,快步的下山,若是从高处俯瞰,只觉得他身形灵活似猿猴般,即使是黑虎和精灵,也要努力追赶才行。 但即使速度快,下山抵达家中时,也已经下午一点多了,主要是在山里寻找野猪时,花费了不少时间。 许多美早已经做好午饭了,看到高明程终于回来了,立即说道:“饿了吧?赶紧把东西放下来吃饭!” 高明程应了声,把野猪放下,这头野猪是母猪,个头是高明程最喜欢的那种,不大不小,百斤左右。 运气好的话,这是一头还没有产崽过的母猪,那么肉质会好吃些,而生过崽的母猪,味道就差点,老母猪就更差了。 高明程进了厨房洗手,看了一眼饭桌,然后说道:“黑虎和精灵也饿了,你给它们也弄些吃的。” “好。”许多美应着,开始给两狗准备吃的。 他们在村里居住时,几条狗都是跟着他们吃喝的,除了额外给狗狗们的加餐,正常情况下,都是他们吃什么,狗也吃什么。 中华田园犬就是这样,随主人吃喝,剩饭剩菜也不嫌弃。 高明程盛了满满一碗饭,坐在桌前,他看着桌上摆着的猪肉炒冬笋,大块的红烧肉,以及一盘子红菜苔,只觉得胃口大开。 冬笋特别的脆嫩鲜香,一口咬下去,筷子已经又去夹下一口了。 红烧肉做的也不错,野猪肉不肥,虽然是用五花肉做的,也偏瘦,但这种口感,高明程反而更爱。 他身体不缺油水,自然就不爱吃太肥的猪肉了。 “多美,你和儿子吃了没?”高明程一面吃饭,一面问道。 许多美说道:“小旭旭饿的早,我做好饭后,就先喂他吃了,这会儿他都在房间睡着了。我也吃过了,你只管吃就行。” “这冬笋是真好吃,我也吃了不少,不过这已经是最后的冬笋了。” 高明程闻言,当即说道:“想吃冬笋还不容易,我等下就进山去挖!” 许多美急了,忙说:“不用你去挖!吃了几顿,也够了!你一大早就进山打猎,刚才又进山打猎,肯定累坏了!我要真想吃,下回喊我哥进山挖一些就是,他也会挖冬笋。” 许多美是真心疼高明程了,死活不肯让他再进山去忙活了,就连刚刚带回来的那头野猪,也不让高明程插手,说是自己几个人会收拾好。 高明程见状,也不逞强,笑着接受了老婆的好意。 说完话后,许多美就说道:“你慢慢吃,我去喊我哥他们来帮忙弄野猪。” 说着,她就快步走出院子,朝许多玉家和陈大松家走去。 这会儿是中午,两家人都在家里吃饭和休息呢。 一听许多美的招呼,当即浩浩荡荡的朝高明程家的院子走去了。 看这阵势,不像是去处理一头猪,而像是去处理一群猪的。 等他们抵达院子,准备撸起袖子忙活时,高明程已经吃饱了饭,正坐在屋檐下晒太阳。 陈大松一进院子,就看到地上那头野猪,于是夸赞的话,就如流水般的说了出来。 陈多福和陈多喜两兄弟,亦是用崇拜的眼神看着高明程。 别人一群人都弄不到一头野猪,但高明程轻轻松松一天弄到两头! 高明程听着那些吹捧的话,就忍不住笑了。 他说道:“就麻烦你们忙活了,我歇着。” “你尽管歇着,有我们呢!”陈大松大声的说道,然后一群人开始分工干活了。 许多美看到她二姐也来了,不由得说道:“小石头在睡觉,你怎么也来了?这里这么多人,用不着你,你还是回去守着小石头吧。” 许多玉说道:“我就过来看看而已。” 看热闹,可是国人的天性了。 高明程前脚刚说自己歇着,但后脚就歇不住,决定带着送给细奶奶和爸妈家的猪肉去一趟老村。 上回见了高奶奶,虽然走路依旧有些坡脚,但精神还是挺不错的,毕竟家里又多了一个晚辈,这可是大喜事。 等到了老村,照例是先给细奶奶家送了,再去他爸妈家。 不过他爸妈不在家,说是去大哥家帮忙了,但高奶奶倒是在家,正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高奶奶年纪大了,身体又不方便,想帮忙照顾重孙辈,也没那个精神和力气了。只能留在这边不去碍事。 看到高明程过来了,她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来。 “明程。” “奶奶。我弄到一头野猪,给你送一些骨头炖汤喝。”高明程把带来的骨头、肉、猪肝都放在厨房里,然后来到院子里和高奶奶一块儿晒太阳聊天。 初雪之后,倒是连着好几天都是好天气了。 虽然风带着寒意,但太阳晒在身上,依旧给人带来暖意。 “明程,还是你有出息。”高奶奶满脸欣慰的笑着,又说道:“小时候,你也机灵,就是性子犟的很。你现在就很好,看着整个人平和了不少,跟村委的干部一样,有派头。” “明程,淑芳也一年年的大了,她在县里,有没有看中的人啊?她想嫁到县里,我们也帮不上忙,你这个当二哥的,就得帮忙介绍好对象才行啊。” “多美的身体怎么样?你们什么时候再生一个?你们已经有儿子了,接下来生儿生女都好。” 许是难得在一起聊天,高奶奶竟然一连串问了不少话题。 高明程失笑,想了想后,说道:“淑芳有没有看中的人,我也不知道,等回去后,我再问问。要是没有看中的,我就帮着在县里找一找吧。” 高淑芳的确一年比一年大了,但其实也才十九岁,还没满二十岁呢! 不过乡下的女孩子结婚早,对于高奶奶来说,可能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就该谈婚论嫁,怕耽搁晚了,会被人笑话了。 村妇们擅长嚼舌根,是最不好来往的人群了。 一群村妇聚在村头的话,狗从那里经过,都要被议论两句。 不过高明程并不想让高淑芳太早结婚生孩子,觉得这样对身体不好,也对高淑芳个人的发展不好。 年纪轻轻,正是学知识,长本事,见世界的时候,男人结婚早就算了,但女人结婚早,就会被困在家庭,而生了孩子后,更是被孩子给束缚住了。 但替高淑芳寻找合适的对象,的确也可以开始了。 毕竟好对象要慢慢找,找到了,还得年轻人谈一阵子,这样订婚、结婚下来,也得一年半载了。 高奶奶听说高明程答应给高淑芳找对象,于是就放心了,脸上的笑容也更多了,好似一朵盛开的雏菊般。 高明程陪着高奶奶聊东聊西,一会儿说以前的一些事,一会儿又说起现在的事。 高明程从头到尾的听着,突然心里就有些难受起来。 他看出来了,高奶奶似乎有老年痴呆的前兆了。 前世,这会儿,高奶奶都因为摔跤去世了,但这一世,有他的干预,高奶奶还活着。 但老天爷似乎也没有放过她,她开始得老年痴呆了。 不过看样子病情才刚刚开始,还很轻。 想到高淑芳和高奶奶的感情很好,高明程觉得该让高淑芳回来一阵子,趁机多陪陪高奶奶。 老年痴呆只能预防,没法根治的。 如果没有及时干预,那么随着时间的流逝,痴呆的情况就会越来越严重。 “奶奶,你多久没出门找人说话了?”高明程突然问道。 他记得高奶奶以前也是经常下地帮忙干活,并且会到处串门的。 应该是上次摔断了腿,被迫困在床上那么久,长时间没人沟通,这才诱发的老年痴呆。 现在脚虽然好些了,只要走慢些,就不影响什么,但终究是不如之前,并且前阵子,和高奶奶交好的一个长辈也去世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到高奶奶了。 高奶奶想了想,一时间有些卡壳,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说,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有几天吧。哎,我们这几个老家伙,有的都已经走了,没走的,也是一身病痛。我跟你说,刘寡妇的眼睛快看不见了!” 高奶奶嘴里的这个刘寡妇,高明程也知道,刘寡妇和高奶奶是一辈人,她是二房的,四十多岁时死了丈夫,一个人把三个儿女拉扯长大,也没有再嫁了。 这会儿她应该是得了白内障,所以眼睛逐渐会看不见。 但最惨的是,一个寡母,能把三个孩子拉扯大,但三个孩子,却养活不了一个寡母! 女儿是外嫁了,但两个儿子因为嫌弃母亲是瞎子,帮不了忙,还要人照顾,因此是谁都不想养,任由刘寡妇一个人在以前的老房子过日子。 刘寡妇经常和人说,她还不如死了。 但即使饱一顿饿一顿的,刘寡妇就是没死成,又活了十多年才去世的。 想起这些事,高明程也颇为感慨。 平时他过来送肉,那是把肉放下,再说那么几句话,就会走人了。但今天察觉到奶奶可能已经患上老年痴呆了,他就耐心的陪在身边,尽量多和奶奶聊天,不让她一个人处于孤独的状态中。 直到半个小时后,他爸爸回来了,高明程才准备走。 走之前,他和他爸说道:“爸,你们要多和奶奶说话,她一个人会寂寞。” 他没直接说奶奶病了,因为这会儿根本没有老年痴呆这个概念,顶多有些老人糊涂了,会被晚辈骂一句老糊涂。 高远见不明所以,觉得这话不像是一个儿子对老子说的,因此神情有些不悦。 但看在高明程送来的肉的份上,他忍了。 见高明程准备走了,他赶紧问道:“你哪天回县里?回去后,你让明里找时间回来一趟!” 高明程没问原因,直接应下了。 离开爸妈家后,他顺着小路,又来到细奶奶家。 他觉得和爸妈说这事,还不如和细奶奶说这事有用! 细奶奶和高奶奶年纪相仿,虽然平时关系不是特别的亲近,但也聊得来,如果细奶奶经常喊高奶奶过来玩,那么高奶奶肯定是愿意过来玩的。 这大家凑在一起做点轻松的活,再聊聊天,那也不错嘛!(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四章:毛子的收获 细奶奶得知高奶奶的人有些胡涂了,也是极为感慨。 面对高明程请求她平时多喊高奶奶过来坐坐,一起说话的要求,她倒是一口答应下来了。 细奶奶说道:“你放心,这冬天也没什么活,我一天天就是围着小圆圆转,再就是做点轻松的活而已,我明天就喊她过来这边坐坐。” 高明程心中悬着的一块石头就放下了,他说道:“我明天就回县里了,接下来,等明里放假时,我让他送淑芳回来住一阵子,多陪陪奶奶。” 自从他开店后,高淑芳就一直留在县里帮忙,也只有逢年过年时,才有机会回来看看。 高明里在工厂上班,这一周还有一天假呢,而高淑芳算的上是全年无休了。 细奶奶点点头,认同的说道:“淑芳是该回来住住,以前你奶奶也是经常带她的。” 高明程又和细奶奶他们说了一会儿话,眼看天色将黑,也就告辞离去了。 等他回去后,就发现中午打到的那头野猪,已经被陈大松他们处理干净了,都一一堆放在堂屋的大木板上。 小旭旭坐在一边玩着玩具,许多美则腌了一坛子的肉,这些肉腌制好后,也是打算用来做风吹肉的。 风吹肉能够保存很长的时间,可以自家吃,也可以过年时当做送人的年礼。 “明程,你回来了,你看着儿子,我去煮饭了。”许多美抬头看到他,说了声后,就往厨房走去。 高明程接过看儿子的重任,和他一块儿玩起幼稚的游戏来,才一岁多的小屁孩,话说不清,事也做不来,除了可爱,那真是一无是处啊!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吃过早饭后,就下地拔菜,萝卜、白菜、芹菜、莴笋、胡萝卜、包菜、香菜,通通来一点,再掐一点嫩嫩的白菜苔、红菜苔,也就齐全了。 张成远是真勤劳,也擅长种菜,帮着高明程把他们当地常见的菜,都给种了一些。 菜装框放进拖拉机的车棚里,再把昨天弄到的野猪肉也装框搬上车。 “多美,收拾好了没?”高明程一面走进院子,一面问道。 许多美正在收拾东西,她低头确认着要带走的东西,然后说道:“都收拾好了,你先把儿子抱到车上去。” “行。”高明程走上前,弯腰将小旭旭抱起。 等他刚把儿子放进车棚里,许多美也提着两袋子东西过来了。 许多美说道:“明程,还有一袋子东西和一个凳子,你去拿来,顺便关门,那坛子里的肉,我让我哥明天给我晾在屋檐下。” “行。”高明程又回去拿东西和凳子,然后把大门虚掩。他这大门的钥匙,张成远都有,因为他得早晚进出放羊放牛。 一切都准备好后,一辆拖拉机,便慢慢的驶离高家村,朝着县城而去。 高明程发现,装了车棚后,车斗里放着的东西,就更具隐蔽性了,不然途径老村时,被人看到车斗里放着这么多野猪肉,肯定又会招来闲言闲语。 一路回到县里,因为出发的早,这会儿也才九点半而已。 服装店的生意才刚刚开始,这个时候进店的顾客都不多。 高淑芳正站在店门口晒着太阳,看到高明程回来后,笑容就不自觉的浮上脸庞了。 “二哥,二嫂,你们终于回来了!前天那个毛子又来店里找你了,你和二嫂都不在县里,我只能让他先回去。” 听到高淑芳的话,高明程就说道:“没事,我等下去找他。” 毛子有阵子没来找他了,主要是县城附近的古董都被收的差不多了,就算有个别出彩的,也被识货之人留着,或者出价太高,不是毛子能收得起的。 而高明程自个儿也是懒洋洋,不愿意去更远的地方收货。 许多美抱着小旭旭从车棚里下车,高明程就开始搬东西了,不过没有全部都搬下车,而是留了一半,他对许多美说道:“你带儿子在这边,我把剩下的东西送到新家那边去,然后还有别的事要忙,中午再回来吃饭去了。” “好。”许多美应着,抱着小旭旭先进了服装店。 高淑芳看到一大框的猪肉,就知道她二哥肯定又进山去打猎了。 有这么能干的二哥,她可真是不缺肉吃啊! 这些肉虽然已经切割好,但接下来还得继续处理分类才行。 不过这些活,是女人们的活,高明程只管开着拖拉机,朝新家那边而去。 这边的房子几天没有住人,门锁依旧,但院子里却落满了枯叶。 高明程先拿竹枝扫把把枯叶清扫干净,然后拿出晾晒东西的簸箕,把还比较湿的葛粉拿出来晒着。 因为葛粉干燥后,粉末很细,因此不能直接倒在簸箕里,得拿干净的棉布垫着,到时候晒干收起来也方便。 这几个簸箕,就放在屋檐下,这里通风,也有阳光照射到,万一刮风下雨,也不会弄坏了。 接下来,高明程又搬下一筐野猪肉,这些野猪肉,也是要做成风吹肉的,放服装店那边的猪肉,都是吃新鲜的,至于风吹肉,还是晒在这边,这边宽敞,有地方晾晒。 忙完这些,高明程就关了院子门,打算先去一趟运输公司,他还得给肖金峰送野猪肉的。 因为上次用了肖金峰家的东西,这次他给肖金峰送的猪肉比较多,足足一整个猪腿,有二十多斤好肉的。 至于高明万家,也要送上两斤排骨和猪肉,王秀秀怀孕了,要补一补身体。 抵达运输公司时,这回肖金峰倒是在家,只是正在忙呢,他一边肩膀夹着电话话筒,一只手正在写着字。 大约三分钟后,这通电话才结束。 “明程,你来了。坐,小芳,送两杯茶来!”肖金峰热情的招呼着高明程坐下,不多时,就有人送了两杯茶过来。 茶叶是刚泡的,在热水中起伏着,还未彻底舒展身姿。但茶香却被热水激出,沁人心脾。 高明程双手接过,但一时也没法喝,只能先放在一边的茶几上。 他对肖金峰说明了来意,然后向肖金峰展示了一下他送来的野猪肉。 这是前腿肉,吃起来,肉质比后腿肉要嫩些。 肖金峰倒也没有客气,直接收下了,不过转手又送了高明程一篮子的苹果。 上回他不在家,就是亲自跑了一趟山东装苹果了。 之所以亲自跑一趟,是因为他有个战友就住在那边,他顺便去看看。 肖金峰说道:“这一车苹果,就是我那战友村子的,他家也是种苹果的,有一片山头呢,种着百多棵苹果树。” “这苹果,味道香甜,口感脆爽,我挺喜欢的,自己都留下不少,卖的也好。” 高明程看了眼苹果,亦是笑容满面的收下了。 两人有阵子没见面了,这回见了,自然得说说话,可惜,才说了几分钟的话,办公桌上的电话就又响了。 肖金峰冲高明程露出歉意的笑容,先去接电话了。 高明程端起茶几上的茶杯,低头喝了几口,这茶杯出自景德镇,茶叶则是庐山的云雾茶,口感颇为不错。 喝完茶后,他也没有久留,用眼神示意自己先走了,肖金峰无奈,只能再次歉意的点点头。 高明程提着一篮子的苹果,继续朝高明万家走去。 刚才已经问过肖金峰了,今天高明万恰好在家里休息。 为了方便工作,高明万买的房子,就在运输公司附近,因为这边比较偏,倒是让他买到一个带院子的两间房。 “二哥,你怎么来了?”高明万正在院子里晾晒被子,看到高明程来了,满脸的喜色,连忙招呼高明程进屋坐。 “秀秀,二哥来了,你给二哥泡杯茶!” 高明程连忙说道:“不用泡茶了,我刚在肖大哥那儿喝了茶。” 于是王秀秀就不去泡茶了,但也拿出家里的点心和零嘴出来招待高明程。 王秀秀怀孕后,就喜欢吃零嘴,高明万手里头有些钱,也愿意给她买来吃。 这么一会儿的功夫,高明万也晒好被子了,于是也进屋和高明程坐在一块儿聊天。 得知高明程昨天猎到野猪,今天是来给他送肉的,高明万就打心底高兴,又问高明程爸妈家里的情况。 高明万常年在外跑车,好不容易轮到他休息,他还得在家里干点活,因为王秀秀怀孕后,有些重活就干不了,只能等他回来干,所以也是很少回高家村了。 高明程见他问起,便说道:“大嫂生了一个女儿,你有侄女了。爸妈情况还好,奶奶的身体有些不太好了。你要是有空,就回家看看奶奶。” 高明万先是一愣,下意识说道:“大嫂生了一个女儿?上回吃酒席时,妈还口口声声说大嫂肚皮尖尖的,一定是个儿子呢!” 王秀秀也眨巴着眼睛,显然也是有些意外。 高明程则是隐晦的看了王秀秀的肚皮一眼,如果没有意外,那么王秀秀这一胎,也是女儿。 当然了,据他所知,高明万夫妇并不重男轻女,女儿和儿子都一样疼,最终都读了研究生,有了好前程。 高明万在惊讶过后,又说道:“奶奶的身体不太好了?是腿还没有好吗?” 高明程直言说道:“我觉得奶奶有点老糊涂了,所以喊你回去看看她,多陪她说说话。” 高明万一愣,没想到是这个情况。 他不知道老年痴呆这个病,但知道老糊涂啊! 村里很多老人,在年纪很大后,都会老糊涂。 因为越是学历低的人群,老了后,越容易得老年痴呆。 高明万正色说道:“好,我有空了,就回去看看。” 他知道,一些老糊涂的人,会连自己的儿女和孙子都认不出的,虽然他和奶奶的感情一般,但也不想奶奶会认不出自己来。 说完了这事,高明万又想起一件事来,他进屋去拿了两百块钱出来,然后说道:“二哥,上次陈司机出事了,我向你借了两百块钱,一直还没有还给你的。” 他把钱递给高明程,高明程接过,然后好奇的问道:“陈司机现在怎么样了?他弟弟被判了几年?” 这陈司机,可谓是大写的悲剧。 因为常年在外面跑车,被戴了绿帽子,本来抓奸把奸夫打一顿,再离婚就算了,谁想到他弟弟觉得自己的哥哥吃了大亏,跑去把奸夫的家一把火给烧了,结果连带着把附近居民的房子都烧掉了。 这纵火罪,可是大罪,因此陈司机不但要替弟弟赔钱,他弟弟还要坐牢。 而这两百块钱,就是那会儿陈司机问高明万借,而高明万手头紧,就又向高明程借的。 高明万说道:“还能怎么样?离婚了,现在还在公司跑车,听说有人给他介绍对象,他也不要。至于他弟弟,听说被判了三年六个月。” 这纵火罪,量刑标准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因为陈司机积极赔偿,因此他弟弟的刑罚也不是很重,如果在监狱里表现的好,还能早点出来。 高明程对此颇为唏嘘,真是人生无常啊。 兄弟两个说了一会儿话后,高明程就走了,接下来,他还要去毛子家一趟呢。 高明万倒是有心留高明程在家里吃饭,但留不住也没办法。 高明程出了门,就继续开着拖拉机去了毛子家。 他也算是雨露均沾了,还给毛子送了一斤后腿肉。 毛子也不容易,家里还有一个智障弟弟呢。 等到了毛子家,已经快中午了,因此毛子刚好在家里准备煮饭了。 他弟弟洋洋虽然智障,但也乖巧,也懂得烧火,煮饭时,兄弟两个一个炒菜,一个烧火,倒也和谐。 看到高明程登门,毛子连忙放下手里的菜,笑着打招呼:“明程哥,你回县里啦!” “嗯,这是我打到的野猪,送一块肉给你吃。”高明程见他在择菜了,便把那一斤肉递上前去。 毛子连忙笑着接过,并连声感谢。 这会儿他也顾不得煮饭的事情,嘴里快速的说道:“明程哥,你等下我,我去拿东西来。” 说着,人已经钻进房间了。 不多时,就见他提着一个大箱子出来了。 高明程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箱子就是一件旧物了,不过不太值钱,看样子,是民国时期的藤制品行李箱。(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五章:鄱湖鸟,知多少 当藤制的行李箱打开后,里面的东西,令高明程都不由得为之侧目。 之前毛子陆陆续续给他收了不少货,但大多数都是中低端的货物,不太值钱。 但这一箱子的货物,打破了他以往对毛子的认知了。 高明程忍不住上手,仔细端详起来。 箱子里的东西比较杂,有小件的瓷器和玉器,也有古钱币和袁大头,还有小件的青铜器,其中一个是虎形,不过因为保养的问题,青铜器已经布满了绿色的铜锈,很多部位的锈迹还很深。 高明程仔细端详着手中的这个虎形青铜器,心想,没有专业的修复师,只怕是清除不掉这些铜锈了。 他把虎形青铜器先放下,再去看那些漂亮的盘子。 盘子有好几件,有青花瓷的,也有五彩人物故事盘,看工艺,像是清朝的。 另外鼻烟壶也有两个,一个瓷的,一个却是玉的,都小巧玲珑,极为可爱。 除此外,居然还有两幅八大山人的画,一幅画里面是一棵孤松,一幅画里面是枯木和老鹰,画工极具八大山人的特色,但对于普通人来说,看着颇为普通。 高明程手里拿着一个绿蛙的玉器把玩件,惊叹道:“不错啊!毛子,你上哪儿找了这么多的好东西?” 毛子见高明程满意,当即得意的笑了起来,他低声说道:“这些东西,都是在九阳集那边收集到的!” “九阳集?你跑到隔壁县去了?”高明程知道九阳集,九阳集就在军山湖的旁边,而军山湖也盛产大闸蟹,在后世,那边养殖的大闸蟹,常运到这边来贩卖。 毛子嘿嘿笑着,眼神瞥了下旁边猴子的家,低声说道:“前不久,有人拉猴子入伙,说是去九阳集捉天鹅,只要捉到天鹅,卖到省城去,就能赚大钱!” “鄱阳湖的天鹅自然更多,但那边的人也更多,外地人根本插不进手,但九阳集的人就少些,拉猴子入伙的,就是那边的当地人,他们负责捉,喊猴子悄悄地送到省城去,这样他们才不惹眼,不会被人发觉。” “猴子出门前,又喊了我,我在这附近,已经收不到好东西了,干脆就跟他一块儿去,帮着打打下手、搬搬货,再顺便去那边收一收东西。” “我跟你说,我们这边的人,以前只知道挖个洞把东西埋住,他们靠湖边的人材厉害呢,竟然把东西藏到湖底去了!” “还有人是把东西藏在湖中岛上,那湖中岛在汛期时,都是被淹在水里的,秋冬出来了,但也没几个人会上去看情况。这几年情况好了,有些人就去把以前藏着的东西找了出来。” “不过我算是去的晚了,那些精明些的人家,早就把东西卖到省城去了!哎,我这些东西,还是在村子里,一点点收罗到的。” 说着说着,毛子一声长叹,满脸的可惜。 高明程听到这些,倒是颇为惊奇,他是有阵子没见到毛子了,没想到他竟然去干了这种事。 这会儿在鄱阳湖一带,是真有天鹅,除了天鹅,还有很多珍贵的候鸟,这些候鸟,都是过来越冬的,每年秋末春初时,都在鄱阳湖一带活动。 曾有民谣这么形容过:“鄱湖鸟,知多少,飞时遮尽云和月,落时不见湖边草。” 从这民谣中,就可知候鸟在鄱阳湖越冬时的壮观场景了。 自古以来,有钱人都喜欢山珍海味,对于有钱人来说,野猪都是不乐意吃的,嫌肉柴,粗糙、味腥。 山里能入他们眼的,也就黄麂、斑鸠等口感好的野味。 但每年冬天到鄱阳湖过冬的珍贵鸟类,就成了富人们的首选了,先不管味道好不好,食材难得,就是一个炫耀的点了。 鄱阳湖的天鹅是小天鹅,除此外,白鹤、灰鹤、雁鸭也是应有尽有,这些鸟类,都是体型好看,且难得的食材,一旦捕获到,市场上的价钱是颇高的。 如果想靠狩猎致富,那么高明程就算把牛尾岭所有的野猪都猎杀掉,那也是致富不了的,但如果他能去鄱阳湖弄一冬的鸟,那肯定就能小富了。 正因为利润巨大,候鸟的数量逐渐变少,到后面,就需要人为保护才行了。 毛子不知道高明程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开口说道:“明程哥,我这次回来,一是不放心家里,二是身上没本钱了,想把东西卖掉后,再去那边的。” 高明程诧异说道:“你还去?” 毛子说道:“当然去,现在他们都还在抓鸟,我过去帮忙,能赚两份钱呢。” 一份是帮忙的钱,一份就是他收古董卖差价的钱。 高明程想了想,说道:“我记得那边应该抓的严,你过去时,要小心点,万一被抓到了,要坐牢的。” 毛子却不放在心上,大大咧咧的说道:“我怕什么?我就是去帮忙搬东西送货的!抓鸟都是他们本地人在抓呢,听说都有关系,只要小心点,别闹大了就行。” 高明程见状,就不再多说了。 不过毛子的事,倒也让他后知后觉的想起一件事来。 好像,从去年开始,就逐步禁止狩猎了,今年则开始实施。 不过他们这边的力度不大,虽然山多,但并非是狩猎的重灾区,所以政策落地比较迟缓,而高明程最常狩猎的则是野猪和野兔。 虽然野猪也成了三有动物,但是野猪繁殖力强,保护个几年后,就会彻底泛滥,然后下山啃食村民种植的庄稼,人和野猪的矛盾将日益升级。 所以后面野猪就被调出三有的名单了,陆续有城市开放野猪捕猎。 因此,高明程竟然都忘记快不能狩猎野猪了。 不过自古以来,都是民不举官不究,若是你偷偷地杀了吃了,无人知晓的话,那么也无事,就怕被人知晓,然后以此做实罪名,就比较麻烦了。 这件事给了高明程提醒,接下来,他依旧可以进山猎野猪,但动静要小,不能让外人知道了。 心中做出决定后,高明程就暂时遗忘这件事,开始一件件的估价。 他没让毛子开价,而是自己估价,价格合适就成交,不合适就再说。 大部分价钱,毛子都点头,他有时候面带笑容,有时候略带勉强,从表情,就知道他的想法了。 因为货不错,林林总总算下来,得有千把块了。 这算得上是毛子收获最多的一次,数钱时,他满脸的笑容。 只是这么一耽搁,时间都已经是中午一点钟了,饿着肚子没吃饭的洋洋,正满脸委屈的坐在一边,但也没有出声打扰,就是身体不安的摆动着。 高明程看了眼手表,歉意的说道:“你快去煮饭吧,我看洋洋已经饿了。” 毛子看了眼弟弟,洋洋立即对他露出委屈的小眼神来。 毛子当即伸手摸了摸弟弟的头发,安抚道:“洋洋去烧火,我们中午煮面吃,给你放鸡蛋和放肉!等晚上再煮饭!” “嗯。”洋洋应着,笑嘻嘻的去烧火了。 而高明程也把藤制的行李箱合上,提着朝拖拉机走去。 为了方便装东西,这个行李箱,他也一并买了,但因为比较旧了,因此价钱也不贵。 高明程带着东西,开着拖拉机回去店里时,高淑芳他们正在吃饭,但给他留了一份在大铁锅里温着。 这冬天,饭菜冷的快,因此高明程一向是不让他们等自己回去吃饭,就让他们趁热吃的。 许多美帮着把锅盖掀开,把里面温着的饭菜拿出来。 “明程,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咦,你买苹果了?” 高明程一手拿着行李箱,一手拿着肖金峰给的苹果。 他把一篮子苹果递给许多美,说道:“这是肖大哥送的,山东那边产的大苹果。” 他看到桌子上还摆着几瓣柚子果肉,又看到旁边的木盆里泡着的柚子皮,忍不住笑道:“你们手脚真快,就准备腌柚子皮了啊!” 高淑芳三两下,就把碗里的饭都吃掉了,积极的说道:“我们这次不做腌柚子皮,我们做另外一种!胡婶子从她邻居那儿学来的,说最近天气好,适合晒,说要帮我们做一些出来尝尝。” “好啊,做点新味道出来吃吃也好。”高明程笑着说道,然后坐下开始吃饭了。 忙了大半天,他可真是饿了,一连吃了两碗饭,把所有的菜都吃干净了,这才满足的放下筷子,然后打了个嗝。 都说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上辈子,这会儿他得点上一支烟,云里雾里一会儿,但现在,他选择站起身,慢慢的走着消食。 虽然搬到新家那边去住了,但他的房间,还是他的,床上也铺了被子,方便小旭旭午睡。 他提着行李箱上楼时,小旭旭已经在呼呼大睡,而许多美则守在旁边,看到高明程进来了,也只眉眼弯弯的笑了笑,并未出声。 高明程则去打了一盆子水,准备把新收到的古董进行初步的清洗和保养。 别的都好说,那个生锈的青铜器就有些难搞。 高明程仔细端详着,他没有专业的除锈剂,用醋洗的话,又会留下难看的黄痕。 所以思来想去,觉得还是用热水浸泡,把青铜器纹路里的土锈和浅表层的铜锈先去掉。 于是高明程又拿着那个青铜器去了楼下,找了一个单独的小盆子,拿热水浸泡着。 趁这个机会,高明程把高淑芳喊到身边来。 “淑芳,后天就是你四哥放假的日子,我打算给你放一个星期的假,到时候喊你四哥送你回高家村,你呢,就住在家里好好的陪一陪奶奶。” 听到二哥的话,高淑芳惊喜的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和高兴。 “哈哈,好啊!二哥,我是真想村里,真想奶奶了!”高淑芳顿时高兴的像个孩子一样,她已经开始琢磨起要买些什么东西带回去给奶奶和爸妈了。 又听说大嫂给她生了一个侄女,于是这礼物还得有侄女的一份。 看高淑芳高兴的样子,高明程也就没有说高奶奶得了老年痴呆的话了。 因为高淑芳是发自内心愿意陪伴奶奶的,只要她回去了,这份陪伴就不会打折。 但高明万不同,不和他说高奶奶即将老糊涂了,那么高明万就不会想着回去看望。 这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也是情感疏近的不同。 看着高淑芳高兴,高明程也挺高兴的。 而挺着大肚子的罗丽,倒是对生男生女的话题更感兴趣,听闻高明程的大嫂生了一个女儿,她不禁摸着自己的肚皮,想着肚子里的孩子是男是女了。 对于性别,她是有些担忧的,毕竟她妈妈可是一口气生了好几个女儿,直到后面,才终于生到儿子的。 罗丽倒是不怕多生几个,而是不能多生几个! 计划生育已经实施很长一段时间了,在他们这儿,平头百姓,可以生两个,但体制内和工厂的工人,却是只能生一个的! 也就说,除非黄大志不当这个警察了,不然罗丽就只能生一个。 但黄大志好不容易才当上警察,把户口迁到县里,并且在县里买地建房,又怎么舍得不当警察呢? 所以罗丽内心的压力,是有些大的。 她怕自己跟妈妈一样,都是先开花后结果。 但妈妈还有结果的机会,自己却是没有了。 只是这种话不好开口和人说,她只能独自一人承担这份压力。 上午时,高明程忙的团团转,下午时,他就轻松多了,在店里待着看了一会儿帐,估摸着到下班时间了,他就准备去警局一趟,打算和高国兵说说话,再一块儿回家,顺便再送高国兵一些野猪肉。 谁都送了,自然不能不送高国兵啊! 只是不好拿到警局去,也没这个必要。现在两家住得近,下班后,把肉直接送到家里去就行。 他有阵子没去警局了,一去警局,就先被黄大志叫住了。 黄大志看到高明程,亦是满脸的笑容,说道:“明程,你终于回来了。来,我们到一边去说说话。” “行啊。”高明程从善如流的答应了,跟黄大志并肩来到一处僻静的地方。(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六章:潜伏的小危险 黄大志的神情微微有些严肃,他看着高明程,低声说道:“上回你协助破案的那个盗墓假古董案,你还有印象吗?” 高明程略微回忆了下,点了点头。 这事也就过去几个月而已,他自然有印象。 黄大志继续说道:“那个案子已经查的差不多了,石老三和那个诨号二叔的,也已经判刑入狱了。就是仿制古董的线索,还没有彻底的找到。” “这个案子的奖金已经下来了,高局也给你争取了奖励,等下高局肯定会和你说这件事。” “不过我找你,不是因为这个,而是我得到消息,说有人到了我们县,正在私底下打听那个案子的事情。我们警方是明面上的,倒也不怕,就怕打听到你身上。” 说到这里,黄大志的神情更加严肃了,他看向高明程的眼中,透着关心和担忧。 高明程闻言,神情也严肃了起来。 他点点头,说道:“行,我知道了,我会注意的。” 那个案子,他虽然参与了,但动静并不大,外人并不知道他的存在,只有警方和犯罪人员知道他。 不过现在那些犯罪人员,要么已经判刑,要么还在拘留所关押,对方想从外面打听到消息,并不容易。 但万一对方神通广大,见到了在拘留所关押的人,从他们的口中打听到了,那也是有可能的。 高明程自己自然不惧,但他有家有小的,自然要多担一份心。 和黄大志说完话后,高明程去见了高国兵。 这会儿临近下班,局里没什么事,大家都准备收拾收拾下班了。 高国兵也在收拾,高明程进去时,他正把桌上的文件装进抽屉里,抬头看到高明程时,便露出笑容,招手示意高明程进来。 “前阵子回高家村了?家里人怎么样?”高国兵问道。 高明程走上前,说道:“都还好,前几天,我大嫂生了个女儿,现在是儿女双全了。” 高国兵乐了,笑道:“这是好事啊!” 叔侄两个走到实木沙发边坐下,说了说最近的家长里短的琐事,然后又提到再过两天,高岳就要回来了。 高国兵突然说道:“等高岳回来了,我打算让他去拘留所那边学习。” 高明程愕然,随即想起之前黄大志说的那些话来,一下子就明白高国兵的言下之意了。 高国兵继续说道:“刚才黄大志找你了没?” 高明程点头,高国兵笑道:“我猜到了,前几天刚得到消息时,他就想找你说这事了,这几天他一下班,就去了你那店里,待一会儿之后,才带着他老婆回家的。” “你放心,局里这边,肯定不会把消息流出去的,拘留所那边,我也打过招呼了。哦,我给你争取的奖励,也已经下来了,我去拿给你。” 高国兵起身,去办公桌那儿拿东西,但高明程并不在意东西是什么,因为所谓的奖励,都是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 高明程接过高国兵递过来的东西,说道:“叔,已经下班了,我们一块儿回去吧,我昨天弄到两头野猪,正要给你送点猪肉呢。” “行,那我们一块儿回去吧。”高国兵笑着,和高明程一块儿离开了警局,两人边走边聊,不过十分钟的功夫,就到家了。 高明程直接喊高国兵去他家里自己挑,喜欢哪块肉,就挑哪块肉。 高国兵也不跟他客气,拿了两块前腿肉,有个五六斤。 但高明程又拿出两个猪脚,说这个也是准备送给高国兵的,然后帮着高国兵一块儿送到他家去。 这会儿,凑巧赵冬梅也下班回来了,手里还提着一包爆米花。 看到高明程,立即打开袋子,喊高明程吃爆米花。 赵冬梅说道:“刚才就在街上,有人在爆爆米花,我就买了些,这爆米花放了糖精,甜的很。” 高明程一听到糖精,眼皮都跳了跳。 这会儿的人们,还不知道糖精的危害,在日常生活中,糖精还是挺常见的,比如爆米花,把米或者玉米放进爆米花机里,再倒一点点糖精进去,这样爆出来的米花,就会甜甜的。 还有人甚至拿糖精炒菜和泡水喝呢。 而使用糖精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便宜! 面对赵冬梅的热情招待,高明程也只好伸手抓了一把爆米花,拿在手里吃着,不过还是说道:“感觉没有炒出来的米花好吃呢!” 赵冬梅赞同的点头,说道:“那是,这爆米花是用大米直接爆出来的,而炒出来的米花,则麻烦多了,先是把糯米蒸熟、再阴干,最后再用干净的沙子炒出来,这个炒制可讲究火候了,一旦火候没有把握好,就容易炒焦。” “对了,过两天,高岳就要回来了,我打算去市场上买些炒米花和灌芯糖回来!哦,明程,高岳回来后,你带多美和旭旭也过来我这边吃饭,我们两家人一起聚一聚,热闹热闹。” 高明程点头,一口答应下来:“行啊。” 约好吃饭的时间后,高明程就没有多留了,准备返回服装店那边。 他刚回去,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香味中还带着一丝甜味,好闻的很。 高明程闻着这味道,就知道这是什么菜了。 准确的说,是什么补品。 他们这边的人,都认为猪心不是菜,而是补品,用猪心炖红糖,就是最简单又最营养的一道补品了。 小锅里炖着猪心,而大锅里则在翻炒着排骨,等这些排骨翻炒入味后,就可以放水炖,炖个半熟,就装进铜火锅里,然后一边用炭火煮,一边放青菜豆腐之类的菜。 “今晚吃火锅啊!”高明程笑着说道,又问许多美:“罗丽的那份肉,给了没?” 许多美点头,说道:“给了,刚才黄大志来接罗丽时,就让他带回去了。我听罗丽讲,等黄大志放假了,他就去接罗丽的三妹过来,现在冬天了,村里也没什么活,她二妹要在家里煮饭做事和做衣服,就打算把三妹喊来了。” 想到罗丽有一堆的妹妹和弟弟,高明程也笑了。 黄大志这边的家人腾不出手照顾罗丽,但罗丽娘家有人啊! 正说着话,高明里骑着自行车下班回来了。 高明程看到他,就说道:“明里,昨天爸问起你,喊你有空回家一趟。哦,对了,你开我的拖拉机回去,顺便把淑芳带回去,我给淑芳放一周的长假!” 提起长假,正在炒菜的高淑芳忍不住嘿嘿笑了起来。 高明里也笑着打趣她:“不错嘛,有长假放啊!行,那我放假了,就回家一趟。” 把事情交待出去后,高明程就放心了,趁着吃饭前还有点时间,找他儿子玩了会。 把小旭旭举高高时,高明程忍不住叹息,要是小旭旭再大点就好了,这样他就可以教小旭旭站桩,把底子打好后,再练拳法。 除了武术,打篮球、踢足球和打乒乓球等,都可以进行。 想到父子两个玩耍的情形,高明程都忍不住笑了。 “哎,快点长大,长大了,爸爸带你见世界!”高明程轻轻地捏着小旭旭的脸蛋,却逗的他咧嘴笑,然后流了一嘴的口水! 高明程嫌弃的拿纸巾擦口水,抱怨道:“你这口水怎么没完没了?一个劲的流!” 听到这话,许多美就不乐意了,替小旭旭说道:“小旭旭在长牙,流口水也是正常的!我听说有的小孩,三四岁了,都还在流口水呢!现在小旭旭可厉害了,给他半个苹果,一会儿的功夫,就咬掉一半了!” 高明程说道:“哦,这样啊,那我们小旭旭还是很厉害!多吃点苹果,对身体好!” 时间在逗弄孩子中流逝,不多时,高淑芳就高声说道:“准备吃饭了!” 于是大家纷纷朝桌子这边走来,寻位置坐下。 一顿晚饭,引来欢声笑语。 第二天上午时,高明程见到胡茵陈关于柚子皮的新做法了。 只见她把浸泡好的柚子皮拧干,然后用盐、辣椒粉等作料拌匀,到这一步时,还和普通的腌制柚子皮差不多,就是少放了大蒜。 但紧接着,胡茵陈就把拌匀的柚子皮放进锅里蒸了! 蒸了十分钟,就把蒸熟的柚子皮拿出来,然后倒进干净的簸箕中,又用筷子将其扒拉开,省的一坨坨的。 “行了,等晒干后,好吃的很!”胡茵陈笑着,端着簸箕去二楼找位置晾晒了。 等回来后,她说道:“这几天都出太阳,风又大,晒个三四天,应该就干了。等干了后,你们就装进瓶子里,想吃就拿,当零食吃也行。” 高淑芳满脸的惊叹,说道:“这么多年,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做法!” 她觉得自己深受震撼。 许多美、张金玲等人,亦是点点头。 这种做法,应该是其他村,或者其他县的,在他们高家村一带,是没这种做法的。 胡茵陈笑道:“我以前也没见过,还是吃了邻居给的,觉得好吃,才跟着学的。对了,我那邻居的手艺可好了,她还会做茄子干和辣椒干呢!” 许多美不解的说道:“茄子干和辣椒干,有什么稀奇的?我们村里的人,哪一年不晒茄子干和辣椒干?” 胡茵陈哈哈笑着,解释道:“不是那种茄子干,而是另外一种,这样吧,我给你说说做法,你就知道不一样了。” 于是胡茵陈就把茄子干和辣椒干的做法说了出来。 等听完后,许多美她们果然满脸的意外。 在她们的概念中,茄子干就是把茄子切片晒干而已。 谁知道还有那么复杂的工艺! 什么先把茄子烫熟晒干,再做馅料,这馅料就要用上糯米粉、辣椒、盐等,把馅料拌匀炒制再蒸熟后,就放到晒干的茄子片上,上下皆需用茄子片压着,然后继续晒,晒到八成干,再上锅蒸,再晒! 至于辣椒干,做法其实也是大同小异,就是在辣椒里面塞入馅料,然后做法差不多。 许多美听后,简直连连摇头,说道:“这也太麻烦了!味道好吃吗?” 胡茵陈就笑着说道:“我那邻居做了不少,这样吧,我问她要一点,带来给你们尝一尝。” 许多美就说道:“我们人这么多,你还是花钱买点吧,我给你钱拿着!” 胡茵陈想了想,也没有推辞。 她拿着钱,很快就回家一趟,不多时,就提着一袋子的东西回到店里了。 胡茵陈笑着说道:“买来了,你们快尝一尝!我跟你们说,做法我都打听好了,打算明年等茄子下来了,就做一点试试!” 胡茵陈打开袋子,示意大家都来品尝。 高明程坐在一边,看着几个女人说话做事,只觉得也挺有意思的。 胡茵陈打开袋子让他尝时,他拿起一块就吃了起来。 别说,还怪想念这个味道的! 因为茄子干的做法颇为复杂,还需要糯米粉,因此在以前,高家村这边的生活条件一般,所以是没人做这个点心的。 对,这玩意是点心! 吃一口,又糯又辣! 茄子干和辣椒干是江西的特产,江西人爱这一口,但外地人,最好谨慎品尝! “好吃不?”胡茵陈问道。 许多美已经吃了两口,第一口觉得有些奇怪,但第二口就越吃越有味了。 这种又糯又辣的口感,果然很受江西人的欢迎,哪怕是第一次吃,也能吃上瘾。 “还不错,我觉得挺好吃的,做好后,还可以保存很久,想吃就拿出来吃几块。”高淑芳说道,又抬头看着高明程,问道:“二哥,你觉得怎么样?” 高明程点头,这一口,他很久没有吃过了,是有点小想念。 高淑芳见她二哥点头了,立即说道:“那二哥你明年多种点茄子呗!” 高明程失笑,原来是打这个主意。 “行啊。”他一口答应了。 在他们村,但凡有地的人家,都会种两种菜,一种是茄子,一种就是辣椒了。 等明年播种时,他就跟张成远说一声,让张成远帮着多种一些茄子。 茄子的用处可多了,吃新鲜的,吃晒干的,味道都很好。 “耶!二哥你真好!”得偿所愿后,高淑芳顺手丢了一个彩虹屁给高明程。(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七章: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到高明里放假的这天,高淑芳显得异常的兴奋,她来来回回的提着东西,将东西放进拖拉机的车棚里。 她是真大方,在服装店做了这么久的事,她手里有一笔不菲的存款,因此这次回家,她买了不少的东西,有吃的,有喝的,也有玩的。 “四哥,你好了没?”高淑芳搬着小凳子,站在拖拉机的旁边,大声喊着话。 “哎,来了!我说淑芳,你别急啊!总得让我戴好帽子和手套!你呢,坐在车棚里,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但我要开车,我冷啊!”高明里一边抱怨着,一边快速的戴手套,朝拖拉机走去。 “二哥,二嫂,那我送淑芳回家了。”高明里坐在拖拉机上,冲高明程他们挥手道别。 “好!路上小心!回来时,你帮我从守旺叔那里带一袋子货回来,我之前已经跟他打过电话了。”高明程抱着小旭旭,笑着说道。 “好!”高明里一口应下,又说道:“淑芳,坐稳了,我要开车了。” “好咧,我坐稳了。二哥二嫂,我们走了!”高淑芳的身体从车棚那儿探出,笑着冲高明程他们打招呼。 目送高明里和高淑芳离去后,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淑芳回村了,这一周,就辛苦你了。” 许多美笑着说道:“这有什么辛苦的?我跟罗丽讲好了,等她三妹接过来后,要是家里没事,就一起到服装店这儿来,大家一起说说话,一起卖卖货,也挺好的。” “对了,明程,之前我听街坊说,前几天有店铺遭了贼,被偷了不少东西。我记得幼儿园那儿还有一些建材没有用完吧?小心别被人偷了去。” 提起幼儿园,高明程也是有阵子没有过去看过了。 他当即说道:“那行,我带着小旭旭过去那边看看,顺便再带他去人民公园玩玩。” 高明程将小旭旭抱起,手掌再朝上托举,就让小旭旭坐在他的肩膀上了。 视野拔高后,喜得小旭旭咯咯笑着。 比起留在服装店卖衣服,高明程其实更喜欢和小旭旭玩,至于胡茵陈嘛,在不需要照顾小旭旭时,她也不会闲着,高淑芳走了,这一日三餐以及买菜搞卫生的活,她都可以看着做。 高明程带着小旭旭一路来到幼儿园那边。 幼儿园早就竣工了,这会儿还在散味,在教学楼的墙壁上,有一些童趣的绘画,而在院子里,则有一个水泥做成的滑滑梯。 后世的滑滑梯,大多都是用塑料做的,但这会儿,却是用水泥砌的,然后把滑下去的部位,涂抹的更细腻些就行。 因为这是幼儿园,自然不会砌一个单调的水泥滑滑梯,而是砌成这会儿在各大城市中,都颇为常见的大象滑滑梯! 整体是大象的外形,顽耍的小朋友,可以从大象尾巴处的石梯爬上去,然后从大象长长的鼻子滑下来。 还可以躲在大象的肚子底下乘凉和躲猫猫,因为是双人滑滑梯,也可以两个小朋友手牵手的滑下去,可谓是玩法多样。 小旭旭看到大象滑滑梯时,就表现的很喜欢,激动的指着大象滑滑梯,嘴里咿咿呀呀的说着不清不楚的话,但意思很明确,就是想过去那边玩。 高明程如他所愿,把他放在滑梯上。 小旭旭当即手脚并用的趴在上面,试图爬上去,可惜,人小力小,穿的又跟个球一样,根本完不成。 但孩子容易满足,趴在那儿,就挺高兴的了。 因为孩子太小,高明程也没敢把孩子抱上去,就任由他自个儿爬着玩,而他自己则去查看幼儿园的情况。 当他发现堆在后面厨房的剩余建材不见了后,就没忍住骂了句娘! 这小偷也太猖獗了,就一点水泥、方木和钢筋,竟然都被偷的一干二净了! 也怪他有阵子没来这边了,这边虽然安装了门窗,也有围栏,但围栏并不算太高,晚上时,一个人在下面垫着,另外一个人踩着其的后背,就能够爬过来了,不然搬个楼梯来,那就更方便了! 再看教学楼的门锁,倒是完好的,因为从窗户外看,就可以看到里面空荡荡的,没什么东西。 高明程深呼吸一口气,觉得自己这个苦主该去报个警,如果后面抓到小偷,没准还能够挽回一些损失。 “儿子,走了!”高明程走到大象滑滑梯那儿,一把抱起意犹未尽的小旭旭,带着他去了警局。 结果刚走到门口,就听到里头有呼天抢地的哭声,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妇人,正坐在地上撒泼。 这爱看热闹,可是国人的特性,高明程自然也抱着小旭旭站在旁边围观起来,从老妇人的哭诉和周围人的言语中,高明程弄清楚了事情的缘由。 原来她儿媳妇刚生产,所以她拿着钱去菜市场买菜,结果菜还没有买到,钱被偷了!那装钱的口袋,都被刀子割破了! 因为今天是打算给儿媳买个猪脚补身体的,因此口袋里的钱,足足有十块钱! 这十块钱,对于普通的百姓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钱了。 “大妈,情况我们已经了解了,你先起来,地上凉,别在地上哭了。”休息日也需要值班的黄大志,上前试图把老妇人搀扶起来,但老妇人根本不愿意起身,就是要大声的哭诉,试图强逼警方快点破案,或者给她一些补偿,不然她一两肉都没有买回去,怕不好交代。 就在这时,突然又有人快步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气喘连连的说道:“打死人了,要打死人了!” 一听要打死人了,黄大志等警员,立即拉住那人询问起来。 “在菜市场,有人抓到小偷了!十几个人一起打那个小偷,我看那个小偷已经快要不行了。”那人快速的说道。 他倒不是来救小偷的,就是怕小偷真被打死了,打人的就犯法了。 听到这个消息,黄大志等人立即骑上自行车,朝菜市场而去。 黄大志在人群中看到高明程了,但也没空打招呼,只能用眼神示意了下,转眼间,黄大志就不见踪影了,而之前赖在地上不肯起来的老妇人,也立即爬起来,朝菜市场跑去。 她走后,这乱象才结束,剩余的警员们,则继续做自己的事。 高明程抱着小旭旭走进局里,找到了小宋。 宋警官是队长,不需要管这些鸡皮蒜毛的事,不像黄大志,需要到处跑腿。 “明程,你来的不巧,高局不在局里,出门有事了。”小宋看到高明程,倒是热情的招呼着。 高明程笑道:“我不是来找国兵叔的,宋警官,我是来报案的。” “报案?”小宋一愣,随即神情都严肃起来了,难道高明程又发现什么大案了? 是盗墓案还是有杀人犯的线索? 等等,最近县里似乎没有死人吧…… 小宋的脑海中,立即浮想联翩,有种他终于也要破大案的欢喜。 正要仔细询问时,却听高明程说他的幼儿园被人偷了建材的事。 小宋脸上的表情都瞬间僵住了,他不可置信的说道:“什么?” 高明程只得重说一遍:“我的幼儿园被偷了,丢了三袋水泥、两根钢筋和二十块方木!” “啊,哦!这小偷也太猖獗了,居然连你的东西也敢偷!”小宋反应过来,当即愤怒的说道。 这县里,谁不知道高明程是高局的侄子? 却不想有人不给面子,偷到高明程家了! 高明程无奈苦笑,这会儿也没有摄像头,他也没有三头六臂,可以把每个地方都看守好,真有人钻空子,冷不丁的偷家了,那他也没办法。 不过身为公民,在自身利益受损时,报案也是有必要的,即使最后没有找到小偷,损失没有得到补偿,但至少给了警局一个调查的方向,等之后抓到小偷,在审问时,也可以问问这件事。 小宋低头写字,嘴里说道:“行,我先给你立案,回头要是有抓到小偷,就尽量追回你的损失。” “好!” 高明程报案后,见警局的人都挺忙的,于是也就不多打扰了。 但他在回去的途中,倒是又遇到黄大志了。 黄大志当即停下自行车,对高明程说道:“我们过去时,那小偷已经被打死了。” “打死了?”高明程一愣,颇为意外。 但也不算太意外。 这会儿,两村械斗,都可能死好几个人的,而小偷被愤怒的群众打死,也不是罕见的事。 黄大志点头,说道:“那小偷口鼻流血,是被人活生生打死的,现在那边缺人手,我是回来喊几个人过去的。” 高明程当即说道:“那你忙!” 黄大志点点头,急忙返回局里喊人,接下来要把小偷的尸体搬回来,确认小偷的身份,再把参与群殴的人找出来。 都说法不责众,这些人虽然打死了小偷,但也不至于判重刑,但相应的惩戒也是有的。 看着黄大志他们忙忙碌碌,高明程悠哉的带着儿子去了人民公园。 今天天气不错,又是放假的日子,人民公园有不少人在玩,这里也有一些简单的娱乐设施,吸引着孩子们过来玩,时不时发出欢快的笑声。 想起警局的忙碌,再看看眼前的欢声笑语,高明程突然想起一句话来: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正感慨呢,突然一个足球朝高明程这边滚来,几乎是条件反射,他抬脚就把足球踢了出去。 足球受力后,顺着他踢的方向,回到了之前的位置。 “哇,好厉害!”踢足球玩的少年,忍不住冲高明程竖起大拇指,以示佩服。 高明程笑了笑,看着这群十来岁的孩子们在草地上玩足球。 别看后世的国足不行,但其实在八十年代,国足离世界杯只差一场平局,现在算的上是国足的巅峰了。 男孩子们天生就喜欢玩踢足球,这群少年纷纷脱掉厚重的棉衣,穿着毛线衣在草地上奔跑着。 小旭旭也被吸引了,他指着被人带着跑的足球,兴高采烈的说道:“球……球……” “想要足球吗?爸爸等下就给你买一个!”高明程当即做出决定,丝毫不顾小旭旭还小,根本玩不了足球。 于是等他离开人民公园时,就带着小旭旭去了卖足球的商店,买下一个足球。 小旭旭尝试抱着足球,但抱的颇为艰难,经常抱不住,足球一落地,就滚动起来,引得他去追,走不稳,就爬着追,总之目标倒是满明确的。 高明程就在后面看他玩,只要孩子是安全的,他才不管衣服脏不脏呢,反正穿着罩衣,且有洗衣机,不怕没有换洗的衣服! 只是等他带着儿子回到服装店时,还是免不了被许多美一顿抱怨,而胡茵陈更是去拿了一个干净的罩衣来给小旭旭换上,再倒了温水替他洗脸洗手擦香香。 这么一收拾,被高明程带的毛糙的孩子,立即变得干净起来了。 “你怎么给儿子买这么大的足球?他还小,抱都抱不住呢?你给他买个小皮球就好了。”许多美看着那足球,神情颇为不解。 高明程干咳两声,他才不会说父亲给孩子买玩具,十有八九是父亲自己想玩呢! 两辈子,其实高明程都没有怎么玩过足球、篮球之类的运动,倒是乒乓球、羽毛球、和高尔夫球,偶尔会玩。 高明程拿着足球抛了抛,说道:“还小又怎么样?总会长大的!我看下回还得买个篮球,都让他提前适应,以后长大了,才能够玩好球。” 说起这个话题,那许多美就一窍不通了,她就不发表意见了,只说随高明程安排。 她自知自己学历低,见识也比不过高明程,因此很多时候,都不会蛮狠的和高明程争个高低,这也是一种很聪明的做法。 夫妻就是这样,有人进一步,就难免有人退一步,一进一退,才不会硬碰硬,才能够相处和谐。 高明程看着这辈子性格柔和不少的许多美,心中也是极为感慨,他想,这辈子许多美性格柔和,再勤做体检,应该就不会再得前世的病了吧!(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八章:家风家训 高淑芳一早就催着高明里出发了,因此回到高家村时,也才上午九点,冬天地里事情少,大家吃完早饭后,就习惯聚在一起说说话,有爱打牌的,就搬着桌椅坐在太阳底下打牌。 不爱打牌的妇人们,也聚在一起说些家长里短的话。 刚进村,就有人注意到高明里兄妹了。 于是纷纷朝他们打招呼。 “淑珍姐,你也在这啊!”高淑芳看到堂姐高淑珍,立即从拖拉机上跳下车。 车还未停稳,但车速已经很慢了,因此她跳下车,也无大碍。 “淑芳,你回来了!我们都好久没见了!”高淑珍看到高淑芳,也是满脸的高兴,小姐妹立即上前手拉手。 “嗯,我二哥大发善心,给我放了一周的长假呢!淑珍姐,你不是在守旺叔那里做事吗?怎么今天没去做事?”高淑芳见到小姐妹固然高兴,但也有些疑惑。 要知道,现在临近过年,服装生意很好,这制衣作坊,自然也忙的很。 赚钱可是村里人的大事,不可能有钱不赚的。 提起制衣作坊,高淑珍脸色一变,她警惕的环顾四周,然后拉着高淑芳走到一边去,小声说道:“昨天制衣作坊出事了!” “什么?”高淑芳心一跳,立即紧张起来。 县里的服装店和村里的制衣作坊,可是合作关系,要是制衣作坊出事了,那么服装店的货源就不稳定了。 高淑芳急了,想要问出个所以然来。 高淑珍也不瞒着她,直接把原因说了出来,原来是作坊里有个女员工,因为一些原故,突然不肯把工资上交家里,然后她家里人就来闹事,让高守旺以后把工资直接给她丈夫拿着。 但是高守旺没答应,因为工资都是给到员工本人的,至于员工本人怎么安排,那就不归高守旺管了。 本来这事跟高守旺也没多大的关系,但那男方太蛮狠了,竟然就在作坊里打人,把他老婆打的鼻青脸肿的,在打人中,因为人多,免不了推搡,把作坊里的货都弄散了。 高淑珍感慨的说道:“那男人也太可恶了!青青姐是邻村的,因为有一些缝纫的底子,又学的快,半年前就在作坊里做事了,她面皮薄,性格又好,听说以前的工钱,都是分文不留,都上交给家里的。” “这一次不肯给,也是因为前阵子她女儿生病了,求着丈夫和公婆带女儿去看病,于是就去了军岭的卫生院,但没看好,一连病了半个多月,一直发烧咳嗽,所以青青姐就想送女儿去县里的医院看病,但家里人不肯拿钱出来。” “青青姐跟我们说,她要拿工资送女儿去县里看病,所以就没把工资上交了。” “谁想,她丈夫竟然喊了一伙人,直接打到作坊里来了!也是我站的远,不然也得受伤!” “有好几个人受了伤,作坊里的货也乱成一团,所以守旺叔就让我们今天休息,明天再去做事。” 说完之后,高淑珍唏嘘不已,同时也对未来的婆家感到担忧。 她年纪也不小了,但因为有工作,能赚钱,所以家里还没有急着给她相亲找人家。 高淑芳听了这种事,心情也不好,两个未婚的小姑娘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丝丝担忧。 “淑芳,你东西这么多,我一个人提不完,剩下一袋子东西,你自己提啊!”那边,高明里双手提满了东西,又朝高淑芳喊了句。 看他提这么多东西,村里的人纷纷夸他孝顺,给爸妈买这么多的东西,更有一个大妈扯着嗓门说道:“明里啊,你爸妈总算没白疼你!” 高明里尴尬的笑了笑,说道:“这些都是淑芳给买的,那个,我先回家了啊。” 高明里提着一堆的东西,逃似的走了。 他没有说谎,这些东西真是高淑芳买的。 本来他也打算买两样点心,但看高淑芳什么都买齐全了,那他也实在没什么好买的了。 高淑芳立即跟高淑珍说道:“淑珍姐,你跟我一块儿回家吧,我们回家再说说话。” “我买了一些小饰品,正打算送你两件呢。” 说着,高淑芳拉着高淑珍的手,一起来到拖拉机那儿,从车棚里提出一袋子的东西来,然后一起回了家。 这会儿还早,高远见夫妇倒是都在家,高远见正在劈柴,把劈好的柴垒到灶旁,打算等下蒸酒用。 因为等下要蒸酒,罗小华也找出一堆的脏衣服,准备等下有热水时来洗,先用热水洗肥皂,洗干净后,再提到水塘里清一遍就行。 看到高明里大包小包的回来了,夫妻两个都忍不住露出笑容来。 高远见看到小儿子手里的东西,满意的点点头。 不过嘴里还是要教训几句的,高远见说道:“明里,都两个多月了,你怎么也不回来一次?” 以前张金玲住在家里时,在爸妈的要求下,以及老婆在家的原因,高明里回来的挺积极的。 但张金玲去了县城后,高明里也就不怎么回来了,有时候是替高明程跑腿,才顺便回村一趟。 但随着天气转冷,高明里就不爱动弹了。 听高远见责怪,高明里也没当一回事,只说道:“最近制糖厂忙的很,放假了,我就想多休息休息。” 高远见眉头微皱,正想说什么时,高淑芳回来了,一回来,高淑芳就笑着喊人:“爸妈,奶奶!” 她跑到高奶奶的身边,亲昵的拉着她的手,高奶奶看到她回来了,脸上的笑容都明亮了不少。 罗小华看到高淑芳回来了,也是很高兴,立即说道:“我等下要洗衣服,你去你大嫂那儿,帮她带孩子!” “哎,我知道了,我还给大嫂和侄子侄女买了礼物呢!四哥,你把东西放下,我来找一下。”高淑芳示意高明里把东西放下,然后翻找起来。 很快,一堆东西就被她拿在手上,嘴里则欢快的说道:“这是给爸买的!这是给妈买的!这是给奶奶买的!哪,这些是给大嫂和侄子侄女的!” “奶奶,我还买了鸡蛋糕,这个软和,不费牙,你多吃点。” 高淑芳把给家里人买的东西都拿出来后,又拿出一包小饰品,递给高淑珍,说道:“淑珍姐,这些是我给你们几个姐妹买的,一人一对发卡!” 都是爱美的年纪,高淑珍谢过后,就打开袋子挑选起来,这县里买的发卡,的确比军岭合作社卖的要好看的多! 别看高淑珍有工资,但也很少去县里,一些时髦的东西,她也没机会拥有。 “淑芳,谢谢你啊,你眼光真好,我很喜欢!”高淑珍笑着道谢。 但高远见突然回过味来了,看向高明里的眼神,就有些不友好了。 “明里,这些都是淑芳买的?”高远见质问道。 高明里嘿嘿笑了声,没否认。 见高远见脸色阴沉,他才解释了句:“我工资低,又打算攒钱买房,这能省就省了,淑芳一下子买了这么多,有吃有穿的,我再买,也买不出花来。” 听说高明里要攒钱买房,高远见才轻哼了声,但也没有再责骂了。 倒是罗小华阴阳怪气的说道:“靠你一个人攒钱买房?你老婆呢?她在店里帮忙,老二不给她开工资?” 高明里说道:“开工资的,一开始没给开,等她会卖衣服了,就开工资了。” 一听有工资,罗小华似满意,又似不满的哼了声。 “行了,你们回来的正好,明里,你来帮我把蒸酒的工具都从堂屋里搬出来,然后帮我烧火,淑芳,你去照顾你大嫂。” 高远见发话了,立即给一双儿女安排起活来。 这回村来,就是干活的,两人也没指望享清福,于是一个留在家里烧火,一个去了大哥大嫂家。 黄素娥还在坐月子,但大儿子和小女儿,都需要人照顾,之前是靠罗小华,但罗小华又要忙地里,又要忙家里,这一天天的,是脚不沾地。 现在高淑芳回来了,还得知高淑芳要在家里待一周,罗小华就喜不自禁,甚至萌生出就此留下高淑芳的念头来。 有了高淑芳,她不知道能轻松多少哦! 于是中午吃饭时,罗小华就试着说了这话。 甚至高远见都说道:“最近家里的确忙的很,要不淑芳你就留在村里,等过完年,你再去县里做事。” 高淑芳闻言,因为难得回家,因此脸上挂着的笑容,瞬间就凝固了。 高明里看出来了,对她挤眉弄眼,凑到她的耳边小声的说道:“要不,你别留下了,等下和我一起回县里。” 高明里是很理解高淑芳的,在县里生活久了后,偶尔回村还好,一直在村里待着,那真是受不了! 听了四哥的话,高淑芳有丁点的心动,但她还是拒绝了。 她心底善良,是真想陪陪奶奶,也真想给爸妈分担点,所以是愿意呆在家里一阵子的。 高淑芳明确的说道:“爸妈,二哥给我放了一周的假,我就在家里待一周!” 见她态度坚定,高远见夫妇没法,只能先这样了。 整整一天,高淑芳要帮着带大侄子,抱小侄女,再烧火煮饭,忙的不可开交,而高明里也被支配着烧火、劈柴、去地里锄草松土,竟是没一刻闲的。 眼看天色都要黑了,高明里丢下手里的锄头,又从地里拔了一些白菜萝卜,然后准备回县城了。 他让村里的人帮他把锄头送回家,和他爸妈说一声他回县里了。 至于报酬嘛,就是抽剩的半包烟! 把事情交代完,高明里发动拖拉机,马不停蹄的跑了! 但即使这样,回到县里,天色也黑了! 张金玲听到拖拉机的声音后,立即跑到门口迎接他,看到他终于回来了,这才松了口气。 天黑不好开车,以前有人大晚上开拖拉机,然后掉下山坡的! 张金玲关心的说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们都吃过晚饭了,不过我给你留了饭菜。” 高明里是真饿了,累了一天,也就中午吃了一碗饭。 于是他一边大口的吃着饭,一边把今天的事说了出来。 听说高明里在家里干了一天的活,高明程不厚道的笑了起来。 “应该的嘛,你难得回家一次,帮家里干点活也好。不过我记得这白菜萝卜,是妈要担到军岭去卖的,你怎么拿了这么多回来?”高明程指着那一堆的白菜萝卜。 这些菜,一看就不是他地里长的。 高明里嘿嘿笑了,说道:“我累了一天,拿点白菜萝卜怎么了?” 大家听了这话,都相视一笑。 至于高远见夫妇要留高淑芳在家里做事,高明程也不太认同,于是他对高明里说道:“下周你放假了,再回村一趟,帮我把淑芳接回来!” 之所以不自己去,是因为他要是回村把淑芳接回来,他爸妈肯定会怪到他身上来的! 他没必要去惹一身腥臊,所以还是让高明里去吧。 高明里不太想去,但他看了看二哥,这人在屋檐下,只能他低头了。 事情说完了,高明程让张金玲把刚才高明里带回来的货清一清,至于自己嘛,得带着老婆孩子回新家休息了。 “明里,这边晚上就你们两夫妻在,夜里要小心点啊。”高明程叮嘱着。 高明里一口应下,说自己会关好门窗。 等二哥二嫂一走,高明里就往竹椅上一靠,喊道:“金玲,来给我捶肩,酸痛的很!” 张金玲正在理货呢,抬头看向高明里,笑着说道:“你先看电视,我等下来给你捶肩。” 高明里瞥了眼张金玲忙碌的身影,没法子,只能先看电视。 那边的高明程夫妇回到新家,说起了丈夫打老婆的话题来,许多美对此很是愤怒的,说道:“自己赚的工资,当然是自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的!这又不是没钱,自己的女儿得病了,都舍不得送到医院去治病!” “这世上怎么有这种人!” 高明程一手抱着小旭旭,一手给许多美顺气,安抚道:“这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你气也气不过来,只要我不打老婆,你儿子不打老婆,那就行了!” 听高明程说起儿子不打老婆,许多美忍不住被逗笑了,随即看着懵懂无知的小旭旭,一脸正色的说道:“听到了没?你不许打老婆的!” “呀。”也不知道听懂了没,小旭旭咿咿呀呀的应着。 但不管他懂没懂,家风家训就摆在这里,反正只要好好教育,总不会教出一个打老婆的儿子出来。 高明程对此是要以身作则的,别说这辈子了,就是他上辈子,那也没动手打过许多美啊! 当然了,上辈子的他不是素质有多么高,而是怕把许多美打坏了! 男人普遍力气要大于女人,高明程又是经常和人打架的,这手劲就更大了,并且专挑疼的地方打。 可以说,他要是给许多美一巴掌,没准许多美牙齿都要松了! 所以不敢打,真不敢打!(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九章:哄堂大笑 入冬后,好天气就不常有的,这不,白天还是艳阳天,到了晚上,就刮起大风来,风中伴着冷雨,卷起落叶在空中飞舞。 第二天一早,天色阴沉沉,迎面吹来的风,也比昨天要冷的多,小旭旭除了穿着厚棉衣,出门时,还拿小披风给包着的。 许多美不用抱孩子,两手插进衣兜里,但也冷的直打哆嗦。 出门时,倒是碰见高岳了。 昨天傍晚,高岳才回到家里,这一大早的,他也没有睡懒觉,而是沿着附近的路,准备到人民公园那边去跑步,锻炼身体。 高岳看到高明程,当即跑过去,先是逗弄了下小旭旭,然后才说道:“明程,我妈说了,让你们晚上过来吃饭,你们服装店收摊后,就赶紧过来啊!” “行啊,我今年在山里弄了不少葛粉回来,前几天天气好,现在正好晒干了,等晚上,我带一斤过去给你们也尝尝。”高明程笑着说道。 得益于前几天的好天气,家里晒着的那些葛粉,总算都干燥,可以装罐收起来了。 由于他挖的都是多年的老根,出粉率不错,一共得到十六斤的葛粉,够他家吃一年了! 这葛粉和生粉有些类似,在做肉饼汤时,放一点葛粉进去腌制,肉饼就会嫩很多,直接用肉末和葛粉煮汤来吃,也是很爽口。 高岳笑着说道:“行啊,我都好久没吃过葛粉了!前阵子,倒是有同学送了我一点藕粉,说是他们家有一整个池塘,种满了莲藕,因为在山里,莲藕不好挑出去卖,就给做成藕粉了。” “他给我送的藕粉不多,我就不单独送你了,等晚上,我把藕粉调出来,给你们尝尝!” 兄弟两个好久没见面了,说些家长里短,都觉得有趣。 不过寒风呼啸,冷的小旭旭直往高明程的怀里躲。 高岳看到了,连忙说道:“那你们先去服装店忙,晚上记得早点过来啊!” “行。”高明程应下,双手覆盖在小旭旭的后背,使得他贴的更紧些。 等双方道别后,许多美才笑着说道:“明程,我怎么觉得高岳似乎长高了一点?” 高明程一愣,回想了下,才说道:“是好像长高了点,等晚上再问问他。他都这么大了,难道还真能长高?” 夫妻两个对视一眼,都觉得有点不可置信。 一路冒着寒风来到服装店,店门已经打开了,张金玲和胡茵陈正在搞卫生和理货。 至于罗丽,这会儿还没有来。 由于罗丽是孕妇,且服装店大清早一般没什么生意,因此高明程就让罗丽每天都晚点来。 一进门,高明程就问道:“烧炭火了没?” 张金玲说道:“还没有烧,我现在去烧吧!” 说着,张金玲就放下手中的活,朝后院走去。 早上是用电饭煲煮粥的,这会儿土灶的灶膛是冷的,但烧煤球的小灶却是热的。 张金玲上前把煤球灶下面的盖子拔掉。 这个盖子,就是用来控制灶里的空气,拔掉盖子时,灶里空气畅通,煤球的火势就旺盛,可以烧水、炒菜等。 而晚上不需要用火,又希望保留火种时,就换一个新煤球,然后把盖子盖上。 这盖子上还有三个小孔洞,一般不能完全盖死,至少得留一个孔洞才行。 如此一夜过去,灶里的煤球还会保持燃烧状态,等把盖子拔掉,空气畅通后,煤球的火势就会变大,这个时候,就可以把炭火倒在煤球上,利用煤球的火势引燃炭火。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让煤球燃烧起来比较麻烦,如果灶里的煤球熄火了,要么烧柴火把煤球点燃,要么拿着一个新煤球,去邻居家换一个燃烧着的煤球回来,只要有一个燃烧的煤球,接下来就好办了。 在张金玲的操作下,木炭很快就燃烧起来,变得红通通的。 她用钳子把木炭夹出来,放进炭盆里,再用新的木炭覆盖在上面。 这煤球灶也不会空着,而是要把燃烧着的煤球夹出来,就见最底下的煤球已经彻底变成煤球渣了,把这个彻底焚烧的煤球夹出来丢弃,再把有部分还在燃烧的煤球,以及大部分还在燃烧的煤球,依次放进灶膛里,最上面,则放一个新的煤球,这样一来,等一会儿后,火势就会大起来。 而趁着这个功夫,张金玲已经提着烧水壶,去打了一壶的自来水,然后准备烧成开水了。 冬天要用不少开水,何况家里还有一个小孩,一旦孩子拉尿拉屎在身上了,就得用热水进行清洗才行。 这些活,张金玲做的很麻利。 整整一天,大家都呆在店里,忙时卖货,闲时烤火聊天,傍晚五点多,高明里骑着自行车,迅速的回来了,此时,罗丽和胡茵陈也早就下班走人了。 看到高明里回来,高明程说道:“我和多美晚上要去国兵叔家吃饭,我们走后,你们就把门关好。” “好,我知道了。”高明里应着,等二哥二嫂带着孩子离开后,他就从里面把卷闸门关上,又把绊脚绳也弄好。 他在忙这些时,张金玲在厨房煮饭,今晚就他们两个吃饭,倒也简单。 夫妻两个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有种冷清的感觉,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高明里环顾四周,心想,这要是自己的家,那该多好啊! 当然,他也只能想一想,以他的工资,能尽快买一套房子,就算不错了! 如今县里的住房紧张,之前厂里就有流言,说是厂里准备砌一栋员工房出来,到时候按需分配给员工。 听到这个消息,不少人都很兴奋,高明里也不例外。 但今年厂里的效益不好,这建房的事,可能得再拖一拖了。 高明里想着这个消息,依旧是有些振奋的,他找出两个杯子,倒了两杯人参酒,喊张金玲一起喝点。 张金玲酒量不行,只喝了小半杯,就有点头晕眼花的感觉了。 这泡人参的酒,是烧酒,度数比较高,并且已经泡了小半年,酒味特浓。 她醉眼熏熏的盯着高明里看,琢磨着自己什么时候能怀孕。 …… 这边的小夫妻无人打扰,那边的一大家子却是其乐融融。 赵冬梅做了一桌的好饭好菜出来,她买了两个卤菜,又炒了花生米,最后再弄了一口铜火锅! 冬天的菜容易冷,正是吃火锅的好时候。 大家围着桌子坐下,举杯喝酒后,就一边夹菜吃,一边说起了闲话。 高岳给大家说一说学校里的新鲜事,高明程再给他说一说县里的新鲜事,至于高国兵嘛,就捡了几个典型的案子说了下,当然了,说到最后都是教育人! 比如说一个赌博的案子,说完后,就教育小辈千万不能赌博,这十赌九输,自古以来,赌鬼都没有好下场的! 赵冬梅也不甘寂寞,她可是妇联的主任,可以说一手掌握县里夫妻纷争的第一手消息! 什么老婆给老公戴绿帽子,老公在外面鬼混,又或者打老婆打小孩等,哪一件赵冬梅不清楚? 只是呢,长辈们的初衷都是一样的,说着别人家的八卦,却教育着自家的孩子。 都说以身作则,高国兵一辈子没打过赵冬梅,高宏和高岳两兄弟也是天然不认同打老婆的行为的,因此在赵冬梅教育他以后不能打老婆时,高岳完全没有当一回事,一边嚼着花生米,一边拍胸脯保证。 “妈,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打老婆!” 赵冬梅点点头,依旧严肃的说道:“我是妇联主任,我儿子要是打老婆和重男轻女,那我就先家法伺候,省的传出去我没脸做人!” 高岳没法,谁让他摊上这样一对爸妈呢? 当爸的口口声声教育他要做人正直,不能违法犯法,而当妈的呢,又教育他不能打老婆和重男轻女。 这种话,从高岳懂事起,就没少听,他觉得自己的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 “爸,妈,我以后可是要当警察的人,我能干那种事吗?我根正苗红着呢!我看这话还是得让明程多听听!”这死道友不死贫道,高岳忙把高明程推出去挡刀。 高明程正笑着看热闹呢,谁知道刀子就落到自己身上了。 他忙表态说道:“我最尊法守法了,这叔是知道的!至于打老婆,那也是万万不可能的!你们问一问多美,从小到大,我对她动过一根手指没有?” 许多美笑吟吟的给高明程作证,说道:“是呢,别说打我,他都没怎么对我大小声的!” 说着,许多美还满含笑意的看了高明程一眼,那眼底流露出的爱意,简直令单身狗高岳浑身不自在。 高岳忙说道:“你们是青梅竹马,这感情自然好!别说这些了,来,继续吃菜!妈!我刚烫的羊肉,你怎么夹去吃了?” 赵冬梅直接用筷子打了下高岳的筷子,骂道:“我还不能吃了?” “您能吃!您当然能吃!妈,我再给您烫一些来吃!”高岳瞬间吓的用敬语了,惹得大家哄堂大笑。 赵冬梅今早特意买了上好的牛肉和羊肉,再用筒子骨熬的汤底,这一顿火锅吃的大家格外的满意。 就连年纪小的小旭旭,也有他专属的食物。 小旭旭吃了一碗蒸蛋,又吃了一小碗的藕粉羹。 这藕粉羹里放了切碎的葡萄干和红枣,看上去好看,吃起来也好吃。 这种甜品,别说小孩子,就连许多美也很喜欢吃。 大家难得相聚,吃完饭后,又坐在沙发那儿聊天,直到九点半,小旭旭都有些昏昏欲睡了,高明程这才抱着小旭旭告辞离去。 赵冬梅送他们到门口,叮嘱道:“抱紧些,别让孩子吹了风!这会儿吹了风,肯定会感冒的。” 孩子在即将睡着时吹冷风,那的确容易感冒。 高明程紧了紧小披风,将小旭旭整个人都裹住,然后说道:“好呢,婶子,你也别送了,我们几步路就到家了!” 赵冬梅也知道两家住的近,于是说道:“明天高岳的两个舅舅要过来吃饭,你们也一块儿来吧!” “行。”高明程应下,然后抱着小旭旭快步回家去。 等回到家里,许多美就先把床上的电热毯打开,然后抱着昏昏欲睡的小旭旭去厕所把尿。 在睡前让孩子尿一回,到晚上就轻松多了。 把完尿后,连脸都没洗了,直接抱进屋里脱外套外裤和垫尿片。 但做到这一步,小旭旭反倒又清醒一些了,示意着要喝奶! 由于天冷,许多美还没有彻底断奶的,每天早晚都是母乳喂养,于是只得掀起衣服来。 高明程瞥见这一幕,真想春天快点来,然后让许多美把奶给断了! 当天晚上,高明程夫妇在温暖的被窝里酣然入睡,而暂时成为‘德华’的高淑芳则辗转反侧的睡不着。 原因无他,就是太冷了! 村里的房子位于山脚下,夏天时,比之城里要凉快的多,但到了冬天,也要冷的多。 高淑芳家的房子,还是很多年前建的,并且那会儿条件有限,建起来的房子自然也一般。 这么些年过去了,房屋都有些漏雨漏风了。而高淑芳盖着的被子,都有些发硬了。 这样的被子,自然也不怎么暖和,因此一变天,高淑芳就有些冷到睡不着了。 她翻来覆去的,甚至都打了几个喷嚏,最后决定搬到奶奶房间去,跟奶奶一块儿睡得了。 上次二哥给奶奶买了电热毯,有了电热毯,哪怕被子没那么暖和,也足够抵御严寒了。 当高淑芳睡到高奶奶的床上时,又忍不住长叹一声。 哎,被窝暖和是暖和了,但这被窝有点小啊! 由于时代的关系,高奶奶一个人睡的木床并不大,虽然高奶奶比较瘦,但睡两个人,还是有些挤。 高淑芳只能侧着身体睡觉,同时在心里想着,等回到县里,她得给自己买一床电热毯,再买一床新被子! 不然过年回家住时,她根本扛不住啊! 然后又想着高富强家里都挖窑烧砖,准备建房子了,也不知道爸妈有没有这个想法。 要是爸妈建房,那自己是不是要拿钱出来? 心里想着这些事情,忙碌一天的高淑芳逐渐睡去。 到是高奶奶年纪大了,觉比较少,她看着小孙女的睡容,心里感到十分的高兴。 年纪大了,其实很希望有人陪着睡觉的。 有时候,高奶奶都怕自己会一睡不起。 她看着小孙女只能侧着身体睡,知道肯定不舒服,想着明天要让儿子把她的床加宽一点才行。 这床是简易木床,只要找点木头和床板,就能加宽了。(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章:九零年的元旦 这一晚,不只是高淑芳觉得冷,许多玉也觉得冷,她在心里嘀咕了句,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应该要用电热毯才行。 之前许多美让高明程买了一床电热毯送给她二姐,许多玉收下后,倒是感到十分的开心,但是舍不得用电,因此那电热毯也只能算是一个摆设品。 前些天天气好时,许多玉还对此还颇为得意,觉得这样的天气,压根用不着开电热毯。 但谁知一变天,气温就急剧下降,这房子到处漏风,盖的被子又薄,人就冷的不行了。 许多玉冷的身体都蜷缩了起来,她那冷冰冰的脚,就直接往张成远的怀里钻入。 张成远被冷的直发抖,但也不敢拒绝。 “哎,成远,你明天去军岭买些电线和插座,喊会弄的人来,在我们床边安装一个插座出来!这有了插座,才能够用电热毯啊!”许多玉叮嘱着。 张成远并无意见,他赚的钱都给了许多玉,这花钱也是许多玉决定的,他含含糊糊的应了声,很快就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听见他的打鼾声,许多玉怀疑他根本没有听进去,气的直瞪眼,但大晚上的,瞪眼也无人知,最终她也只能先睡觉。 一夜北风紧,接下来的几天就都是阴天。 高岳回家后,先是热热闹闹的和亲朋见面聚会,然后就被高国兵安排到拘留所那边去做事了。 拘留所的位置偏一点,但其实这是一个有油水的部门。 犯人进了拘留所,若是自己兜里有钱,就可以花钱打点,让人帮着买烟买酒买好菜。或是家里人看重,那也会帮着走关系,然后买好东西送进来。 这样一来,负责看管的管教,自然或多或少有些好处费。 高岳算是实习,不拿工资,但他爸是高局,这边的人自然也会给他面子,会带着他做事,有好处也会分他一份。 高岳在来的时候,就从高国兵的口中听说了高明程参与的那起盗墓假古董案,这会儿为首的犯人,都已经转移到监狱里去了,但一些小喽啰,只判一年以内的,就留在拘留所这里。 此时留在这里的,只有两个边缘人物,只负责挖坟和望风,高岳只用了一包烟,就从他们口中又听到一个版本,这个版本就多少带有江湖色采了,也就当个故事听听。 不过高岳在学校读书时,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把听来的那些故事,都简要的记录了下来。 后来有一次高明程去找他玩时,就看到那本笔记本,翻看了起来。 看完后,高明程就开玩笑的说道:“高岳,你以前看了那么多的,有没有想过把这些故事都写成?” 高岳一愣,这个想法,是他从未想过的。 琢磨了片刻,他才说道:“不行,做笔记还好,写成,我就没那个本事了,再说了,我现在要以学习为主,哪来的时间干那些!” 高明程点点头,的确是要以学习为主,并且高岳收集的素材也还不够多,于是他说道:“那你多做笔记,等以后知道的东西多了,也有时间了,再来写嘛。” 高岳笑了笑,觉得不太可能,但也没有直接拒绝。 未来的事情,谁知道呢? “哦,对了,过几天就是元旦了,你元旦要不要上班?我们在一起聚一聚吧!”高明程说道。 其实他们这边的人,不是很看重公历的元旦,而是更看重农历的春节。 但这个元旦意义非凡,意味着八十年代彻底结束,时间已经进入九十年代了! 九十年代,是国家腾飞的年代! 所以,高明程很想聚一聚,和大家热闹热闹。 高岳说道:“要上班,不过我可以早点下班回来。是在我家聚,还是在你家?” 高明程提出聚会,那自然是在他家啊。 “来我家聚会!到时候包你们吃好喝好!” “行。”高岳一口答应下来,说好那天会早点下班,然后到高明程的家中帮忙做事。 高明程除了喊高岳一家人,又喊了黄大志和高明万两家来,到时候服装店那边早点关门,高明里夫妇也一并过来这边吃喝玩乐。 节日的气氛,就要人多,才能够显现出来。 做出这个决定后,高明程就和许多美商议起招待客人的菜单了。 火锅要有,炒菜自然也要有,另外买些卤菜,炸点花生米,买上花生瓜子和糖果,再备上一些酒水饮料,这就差不多了。 把菜单定下后,就开始做一些准备了,菜要当天买,这样才新鲜,但酒水饮料可以提前买。 元旦那天,高明里倒是恰好放假,于是高明程就喊他回村把高淑芳接来,这人齐了,才高兴呢。 高明里这会儿不惧冷风,也不怕被爸妈骂了,笑呵呵的应下了。 年轻人,谁不爱凑热闹呢? 因此元旦一早,许多美和张金玲两妯娌去菜市场买菜,而高明里喝了一碗米花粥后,就开着拖拉机回村去接人了。 接人要早去早回,这为了晚上吃一顿饭,得下午就开始忙活准备起来呢。 高明里回到家中时,高淑芳正熟练的给小侄女换尿片,还要盯着大侄子,让他自己吃粥。 高明里找到人后,当即就喊高淑芳收拾东西,准备跟他回县里。 高淑芳一愣,脑子都有些迟钝了。 就过了一周了吗? 这几天,她天天忙个不停,连时间都快忘记了。 高淑芳晕晕乎乎的说道:“可是爸今天带着大哥去邻村蒸酒去了啊!明天是集日,妈说下午时,她就要去地里拔菜,明早好挑到老集去卖呢。” “我要是走了,小侄子和小侄女怎么办?嫂子还在坐月子呢!” 强烈的责任心,驱使着高淑芳留下,继续给家里帮忙做事。 高明里当即把二哥今天打算聚一聚的事情说了出来,又重点描绘了下今晚的菜单以及节目。 并且为了节日的气氛,高明程准备搞一个抽奖活动,奖品多种多样,有物品,也有红包,谁抽中,就归谁。 “淑芳,你真不回去参加?二哥可是特意叮嘱我来接你回去的!你可要想清楚了,你今天不回去,我就得下次放假才能够来接你,或者二哥什么时候回来才行了。”高明里故意说道,顺便给高淑芳一点点小压力。 小侄子已经三岁多了,听得懂话,当即喊道:“小姑姑,你不要走!你还要带我玩的!” 听到高明里的形容,高淑芳着实动心了,但听到小侄子的挽留,她又摇摆不定了。 “我妈说了,不能让你走,小姑姑,你别走!”小侄子继续挽留,并且拉着高淑芳的手不让她走。 这时,躺在床上的小侄女也醒来了,哇哇大哭起来。 高淑芳当即抱起小侄女,熟练的横抱哄着。 因为孩子晚上哭闹,吃奶的次数也多,罗小华怕黄素娥晚上睡不好觉,因此她一大早就过去把孩子抱到这边来,然后让高淑芳带,这样才好让黄素娥补个觉。 不得不说,几个媳妇中,罗小华对黄素娥那是真好! 高明里屈指轻轻敲了下小侄子的脑袋,笑着逗他:“你妈还说了什么?” 都说孩子是天真无邪,小侄子当即说道:“我妈说没出嫁的小姑子,就要给娘家干活,说不能让小姑姑走。” 三岁多的小孩子,口齿倒是清晰,学话学的很明白。 高明里脸色微沉,看向高淑芳。 上了一年多的班,又在服装店帮着干点小活,如今的高明里,也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农村少年了。 他从小侄子的话中,听出了大嫂的打算,这是希望高淑芳留在家里给她带孩子了。 高明里撇嘴,说道:“淑芳,你真要留在家里给大嫂带孩子?大嫂这个人,精明的很!以前金玲在家里住时,每次都是大嫂找事,占便宜没够!” 这人啊,真是跟谁亲近,就替谁说话。 当初高明里和张金玲的夫妻关系一般,张金玲每次和黄素娥吵架时,高明里都觉得烦,觉得大嫂挺好的人,而他妈也是很疼媳妇的婆婆,怎么张金玲就非要吵个没完没了? 那会儿,他完全没法和张金玲共情。 但自从张金玲住到县里,夫妻两个单独相处的时间长了,夫妻关系也和谐了,这会儿再听张金玲抱怨当时的那些事,高明里多多少少就觉得有些共情了。 他妈偏心,他又不是不知道,但大哥占了长,他还占了小呢,所以他自认为得到的宠爱也并不少,他妈对他的老婆,肯定会和对大嫂一样好的。 但事实还是让他认清了真相。 高明里见高淑芳低头不吭声,他继续说道:“现在已经元旦了,再过一个多月就过年了。你现在不回去,那么干脆过完年再回去得了!就是这过完年能不能回去,只怕还两说呢!” “你想清楚,要是不回去,我就走了!” 高明里说完,眼睛转了转,决定去厨房看看。 他熟门熟路的找到橱柜的抽屉,拉开后,一眼就看到里面有五个鸡蛋。 他把五个鸡蛋全部都拿了,准备带到县里去吃。 家里下蛋的鸡,还是当初他媳妇花钱买的呢!他拿几个鸡蛋怎么了? 高明里如此想着,努力让自己不心虚。 高淑芳看到这一幕,无语的说道:“四哥,那鸡蛋是给大嫂坐月子用的!” 高明里已经把鸡蛋装进衣兜里了,嘚瑟的说道:“那鸡还是金玲买的呢!上回奶奶还说让我们多拿些鸡蛋去吃,我都多久没拿过了?这才拿五个鸡蛋,怎么了?” “小叔叔你偷拿鸡蛋,我要告诉奶奶!”小侄子当即喊了起来,并且屁颠屁颠的往外跑,打算去找罗小华告状了。 高明里立即心虚了,他妈要是回来,他得脱一层皮! 但东西都到手了,谁乐意又放回去? 高明里当即说道:“淑芳,你早做决定,要是不走,我就先走了!” 高淑芳也被这变故惊住了,她埋怨的说道:“上回你拔走那么多白菜萝卜,妈还说了好几天呢!” 高明里咧嘴笑着,心里慌的不行,只差拔腿就跑了。 他催促着高淑芳早做决定,要是高淑芳不肯回县里,那他也好跟二哥交代了。 高淑芳被他催烦了,也焦虑起来。 一方面,她觉得应该留在家里帮忙,一方面又想念县里,期待今晚的聚会。 最终,回县里的心思,还是占了上风。 高淑芳说道:“四哥,你去我屋里,帮我拿那个蓝色的包,我把孩子给大嫂送去!然后我们村口见!” “行!” 高明里二话不说,连忙冲到高淑芳的房间,拿起床上的蓝色帆布包,就逃命似的往村口走去。 而高淑芳也急忙忙的把孩子抱回大嫂家。 此时孩子倒也不哭了,竟然配合的睡着了! 大嫂黄素娥在补觉,这会儿还睡的香喷喷的。 高淑芳轻手轻脚的把孩子放在黄素娥的身边,然后也拔腿就跑! 等一路跑到村口,高明里已经把拖拉机发动起来了,看到高淑芳,立即说道:“快坐稳!” 高淑芳匆忙应了,三两下就爬到车棚里。 直到这时,她才发现太过匆忙,忘记拿小板凳了! 高淑芳满脸的无奈,对前面的高明里说道:“二哥,都怪你,我都没有凳子坐了!” 高明里早已经开着拖拉机,一路狂奔了。 迎着风,他说道:“要不,你拿衣服垫一下屁股?” 高淑芳无语,她的脏衣服昨天才洗了,现在还挂在屋檐下晒着呢! 因为太过匆忙,她很多东西都没有拿,让高明里拿的那个包里,也只有一些比较贵重的东西。 算了算了,直接一屁股坐下吧,反正她身上的衣服也脏了,等回到县里,她得换一身衣服的。 正这么想着呢,突然听到她妈罗小华的叫骂声,因为拖拉机已经开出一段距离了,听的不是很清楚,但想也知道,她妈肯定气坏了! 呼! 高淑芳的后背靠在车架上,不知为何,她竟是松了口气,然后笑了起来。 高明里也跟着笑了起来,兄妹两个挨了骂,非但不难受,还蛮高兴的。 九零年的第一天上午,高明里和高淑芳兄妹两个,就感受了一把速度和激情!(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一章:相聚一堂 高淑芳的回来,受到大家的欢迎,高明里掏出口袋里的五个鸡蛋,将鸡蛋递给了张金玲,嘚瑟的说是从家里拿的。 “为了这几个鸡蛋,我可没少被妈骂啊!”高明里坐在凳子上,笑呵呵的说道。 高淑芳也笑了,她把事情经过讲给大家听,无奈的说道:“四哥一直催我,还拿走给大嫂坐月子的鸡蛋!小侄子跑去告状了,我一下子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匆匆忙忙的,我有些东西都还没有来得及收拾呢!我擦脸的雪花膏都没拿!” 张金玲也笑了,她先是抿嘴笑着看了高明里一眼,心里暖洋洋的,觉得自己的丈夫终于站在她这边了。 张金玲对高淑芳说道:“那有什么的,你拿我的雪花膏擦脸就行!” 高淑芳点头说道:“那行吧,等明天有空了,我再去商店里买,二哥,现在就要过去做准备吗?” 高明程说道:“还早呢,等吃了中午饭,你们几个就先过去那边做准备。这晚上吃大餐,我们中午就吃简单点,煮点米粉吃吧,放点肉、蛋和蔬菜,味道也不错。” 高明程的提议,得到大家一致的同意。 中午吃简单点,晚上才能够尽情的吃呢! 中午时,大家果然吃的简单,等吃过中午饭,许多美就拿着新家的钥匙,招呼着高淑芳和张金玲上车。 早上已经把菜买齐了,但菜特别的多,人提着过去,也怪累的,所以干脆高明程开拖拉机,把人和菜都一起送到新家那边去。 等到了新家,高明程帮着把菜提到厨房,对许多美说道:“你们三个先忙,店里四点半关门,到时候我们再一起过来帮忙。” “好,你就看好店,带好儿子,这边交给我们三个女人就行!”许多美笑着说道,而高淑芳和张金玲都是眼里有活的人,当即忙活开了。 先把该洗的菜洗了,该切的切了,该腌制的腌制,然后就上锅先炖。 高明程忙说了句:“水冷,你们开热水器啊!” 许多美说道:“知道了,我现在就去把热水器开着,等下好几个灶都要烧起来,一点都不会冷到的!你赶紧过去吧,这边不用你操心。” 说着,许多美也不管他了,大步朝卫生间走去,先把热水器给插上电。 等高明程走后,许多美就安排起大家干活,今晚的菜色很丰富,因此要做的事情也挺多的。 三个女人洗洗切切,说说笑笑的,倒也不觉得疲累,等把该洗的都洗干净,该炖的也先炖上后,就见高明程他们一起都来了! “就四点半了?”许多美一愣,没想到忙起来,时间过的飞快。 高明程看了一眼,见事情都准备的差不多了,于是说道:“你们几个先别忙了,快坐下休息休息,吃点水果零食吧!” 高明程请三个功臣先坐下休息,又问羊腿腌制好了没。 今天买了半边羊,两条羊腿准备做成烤羊肉,中间的羊骨则切块熬汤做锅底,精肉则切薄片烫着吃。 许多美说道:“一过来这边,就先把羊腿腌制上了,已经过去近三个小时,应该腌入味了。” “那行,我来烧炭烤羊腿!”高明程撸起袖子,准备大展身手了。 上次大家谈起瓦罐汤时,高明程就说也打算弄一个大瓦罐回来,在大瓦罐的内部安装铁架,上面安装一圈,下面安装一圈,下面可以放小瓦罐,用来炖汤,上面的铁架则可以用来挂烤肉。 把腌制好的羊腿挂在铁架上,然后大瓦罐的内部烧炭火,利用炭火的热力,将羊腿一点点的烤熟。 这种烤法比较简单方便,只需要注意火候,到时间了再翻个面就行。 这个大瓦罐买回来还没有多久,一直放在新家这边,因此高明里他们都还没有见识过这玩意的。 “二哥,这样烤的熟吗?”高明里探头去看,有些好奇的问着。 高明程一脸自信的说道:“当然烤的熟了!不信就等着看吧!” 高明程把盖子盖上,只待时间来证明一切,这时,他听到门口有脚步声响起。 他迎了出去,竟是高岳和高明万夫妇一起过来了! “你们在路上凑巧碰见了?快进来坐!”高明程招呼着他们进屋坐。 桌子已经摆好了,上面摆着各色点心、水果和瓜子花生。 罗丽和王秀秀都是孕妇,帮不了忙,就坐在沙发那儿,一边吃着零嘴,一边交流怀孕的心得。 彼此问问怀孕后,肚子是圆的还是尖的,肚子里的孩子有没有踢人,又是否有浮肿、妊娠纹等。 许多美要掌勺,小旭旭就由胡茵陈带,这会儿胡茵陈就抱着小旭旭,坐在她们身边,给她们传授起生儿育女的心得来。 罗丽的妈妈早逝,没法和她说这些,因此听的还挺认真的,就连王秀秀也连连点头,表示知道了。 并且趁机提出想请胡茵陈照顾她月子。 之前王秀秀准备请自己的妈来照顾,但算了算日子,她妈说那会儿没空,让她回村里生孩子,或者把婆婆喊到县里去照顾她。 但王秀秀和高明万都知道罗小华的为人。 罗小华很能干,也能照顾好月子,可惜他们未必请的来,王秀秀和罗小华也相处的一般,因此宁愿请外人来照顾。 胡茵陈听到这话,没有立即答应,而是说道:“这个得先看明程和多美的意思了。” 胡茵陈是高明程雇佣的人,对于这份稳定的工作,她个人是挺满意的,如果是外人请她去做事,她是会直接拒绝的,但现在请她的人是老板的弟媳,她倒是不好直接拒绝了。 王秀秀忙说:“这个我知道,我会和二哥二嫂说好的。” 这边闲聊着,那边开始煮饭炒菜了! 小锅里炖着墨鱼芋头汤,大铁锅里炖着羊骨汤,这会儿把羊骨汤打出来,盛到铜火锅里,多余的汤则用大碗装着,等下烫火锅时用来加汤。 大铁锅腾出来后,就开始炒菜了。 炒菜要先炒荤菜,后炒素菜,鱼可以先煮,因为鱼不管是冷的,还是热的,味道都不错,不像别的菜,一旦冷了,就没那么好吃了。 在厨房炒菜时,高国兵和赵冬梅夫妇也终于到了。 黄大志是最后一个才到的,他到时,厨房都已经开始炒素菜,而铜火锅也点燃炭火了。 “大志,快来这边坐!”高明程喊着黄大志坐下。 新家的是桌子是大圆桌,可供十个人坐着,如果挤一挤,坐十二三个人也不难。 除了大圆桌,还有一个小桌子,到时候怀孕的女人们可以坐在那儿吃,这样不用担心挤着,各种菜也是都有的。 高明程打开一瓶四特酒,给喝酒的各位宾客都满上,至于不会喝酒的,也倒满了饮料。 高明程举杯,高声说道:“今天是元旦,时间已经进入九十年代了,让我们共同举杯欢庆吧!祝我们大家在新的一年里红红火火,越过越好!” “元旦快乐!”高国兵等人站起身来,共同举杯欢庆。 在热闹的气氛中,大家开始享用美食,这时,许多美提醒道:“明程,烤羊腿好了没?” 高明程一愣,随即说道:“看我,都忘记了。叔、婶,你们大家先吃着,我去后面看看。” 高明程快步来到后院,那瓦罐就摆在后屋檐那儿,这样炭火燃烧的烟气,就会散到外面去。 他打开盖子,顿时一股肉香味扑鼻而来。 这股浓郁的烤肉香味,即使是高明程,都忍不住想吃了。 他拿一块布包着铁钩,将一块羊腿提了出来。 这羊腿已经用炭火慢烤了近两个小时,早已经烤熟了,靠近底部炭火的位置,还有一点点微焦。 高明程拿大盘子将羊腿摆好,然后先端到大桌那儿。 这羊腿是整个烤的,但上面的肉已经切开,这样才好腌制和烤熟,高明程又留下一把小刀,说道:“烤羊腿好了,你们自己拿刀切着吃!” 紧接着,高明程又返回瓦罐那儿,将另外一条烤羊腿也拿了出来,这条烤羊腿,就放在小桌那儿。 烤羊腿占了不少位置,使得大家忙把吃的差不多的菜先撤下,才腾出足够的位置来。 “好香!也好吃!明程,别人用瓦罐炖汤,你到好,改成烤肉了!”高国兵哈哈笑着,直夸高明程聪明。 高明程但笑不语,这个法子也不是他首创的,而是前世看到小视频里有人这么做。 用一个瓦罐来烤肉,比花钱买一个烤箱,要便宜多了! “大家别客气,想吃什么,就吃什么!”高明程招呼着大家吃喝,自己也拿小刀切下一块烤羊肉。 这种被高国兵等人赞誉不已的烤羊肉,香是挺香的,但肉质不够鲜嫩,对于吃过北方草原羊的高明程来说,还是差了点。 锅里炖的羊骨也是如此,比较难嚼。 但这纯粹就是高明程挑剔了,因为除他以外,其他人都吃的格外满意。 一条羊腿虽然大,但也架不住几个大男人吃,很快就只剩下羊骨了,于是许多美就把女人们那桌的烤羊腿也拿到这边来,说道:“你们吃吧,我们已经尝过了,也吃不完这么多。” 烤羊肉虽好,但今天其他的菜也不错啊! 等吃饱喝足后,大家就开始坐在沙发那儿聊天了,三三两两的坐着,女人们聊女人们的话题,男人们聊男人们的话题,一时间显得颇为嘈杂,但这份嘈杂,本就是热闹的展现。 胡茵陈帮着把桌上的残羹剩渣和碗筷收拾好,然后就和许多美告辞了。 一听胡茵陈打算走了,高明程才忙说道:“等等再走,还没有抽奖呢!来,大家准备好,我们来抽奖了!奖品呢,都是小东西小红包,就是图个热闹和喜庆哈!” 高明程说着,去屋子里拿出一个纸盒子来,在纸盒子里,放着不少纸团,他示意大家各抓一个纸团出来。 先让长辈抓取,然后再依次抓取,就连高明程自己,也抓了一个。 这种类似抓阄的抽奖,令所有人都兴奋起来,就连高国兵也乐的嘴角咧到耳边了。 他把纸团展开,里面是一句吉祥话,还写着奖六十六元红包一个的字样。 高明程瞥见了,立即笑道:“叔的手气不错嘛,祝叔在新的一年里六六大顺!” 然后他又侧头去看赵冬梅抽到的东西。 赵冬梅抽到的是物品,奖励一件衣服,任由其到服装店挑选! 高明程笑道:“婶子的运气也不错嘛,等婶子有空了,就到我店里选一件衣服!你们呢?你们都抽到什么了?” “我抽到一件衣服!” “我是十八块八的红包!” “哈哈,我是三十六块的红包!” “我抽到一个手表!” …… 大家纷纷将自己的奖品说了出来,然后俱是笑成一团,显然对这份奖品,是十分满意的。 高明程也笑着低头打开自己抽到的纸团。 吉星高照,奖红包六十六元! 高明程抿嘴笑了起来。 六十六元的红包,是这里面最大的红包了,他就只放了两个在里面,一个被高国兵抽到,一个被他抽到了! 看来,在新的一年,他和国兵叔的运气最好啊! 90年,六六大顺! 高明程起身,拿出红包和奖品来,挨个发放起来。 这抽奖是真有意思,抽到奖时已经很高兴了,等拿到奖品,又是一阵高兴! 一件事,却能让人高兴两次! 胡茵陈也呵呵的笑着,她抽到了一件衣服! 不过她不打算给自己选,而是打算给家里的男人选一件衣服! 抽奖就是今晚的高、潮,高、潮过后,热度就会慢慢的降低,但温情却会上升。 抽过奖了,胡茵陈就准备走了。 许多美将她送到门口,叮嘱道:“你带了手电筒的吧?路上走慢点,小心啊!” “哎,我知道了。”胡茵陈笑着说道,从衣兜里拿出手电筒来。 她将手电筒打开,一束灯光便照在地上,将附近照亮。 目送胡茵陈走后,许多美又回到客厅,因为今天热闹,小旭旭也没有显露出困觉的意图,一会儿被这个抱抱,一会儿被那个逗逗,小家伙被逗的咯咯直笑。(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二章:一张肖像 晚上十一点时,人已散去,小旭旭也早就酣然入睡。 许多美在收拾残局,高明程则拿着扫把扫地,将一地的瓜果皮扫掉。 夜已经深了,有寒风刮过,带动着树枝摇曳,又有细小的冷雨拍打在窗户上,奏出一曲自然之音。 在夫妻两个的收拾下,客厅很快就焕然一新了。 许多美看着宽阔又整洁的房子,忍不住露出笑容来。 今晚真开心! “明程,这样偶尔聚一下,真是太开心了!”许多美眉眼含笑的望着高明程,她知道,她之所以能有今天这样的好日子,和高明程是脱不了关系的。 高明程笑道:“开心就好!人活一世,就求个开心自在!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们睡觉去吧!” “嗯。” 夫妻两个关掉客厅的灯,手牵手的朝房间走去,房间的角落放着一盏夜灯,散发出温和的光芒。 …… 一夜冷雨,气温似乎又下降了好几度。 早上,许多美裹紧了衣服,说道:“看这样子,可能又要下雪了。” 高明程抬头望了一眼阴沉沉的天空,嗯了一声。 今年会比往年冷,到过年那几天,更是天天下大雪,落在地上的雪,都能够把脚陷进去。 “走吧,我们去店里,这天越冷,服装越好卖。”高明程抱着小旭旭,和许多美并肩朝店里走去。 刚到店里不久,就有人上门询问他这里有没有皮夹克卖。 高明程说没有,但又问那人现在想买皮夹克的人多不多。 “不算多,但也有好几个想买吧!我们几个手里头攒了点钱,想买件皮夹克过年时穿!有面子!”那人笑着说道。 高明程也笑着说:“能穿一件皮夹克,那的确有面子。不过今年是买不到,明年我去进一批货回来吧!” 其实在八十年代,早就流行穿皮夹克了,但皮夹克价钱太贵,所以高明程没有进货。 想想看,他店里的一件中等面料的西服,一套得要两百多,一件女式全羊毛的风衣,得要一百一十块,至于羊毛衫、棉衣、裤子、羽绒服等,价位也大多都在百元上下。 就这,已经属于他们县里的中高端服饰了。 而皮夹克呢? 在大城市买一件皮夹克,一般的都要两三千,而好的,六七千,甚至上万,都是有的! 很多时候,潮流元素都是先从大城市开始,然后慢慢蔓延到小城市的。 在高明程的记忆中,到了九十年代,他们县里的男人们才开始追求穿皮夹克的。 想要买皮夹克的男人听说明年才能够买得到,神情就有些失望。 但这会儿出门一趟也不方便,一般人也不会为了买件皮夹克,就特意跑到省城去。 最终他只能在店里选了一件羊毛大衣。 而这件全羊毛的男式大衣,是从羊城进的货,一件就要四百八十块了。 这个价,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就连高明程也才进了十件货而已。 但这人买下羊毛大衣时,根本不带眨眼的,因为相比起好几千块的皮夹克,这不到五百块的羊毛大衣也不算太贵了。 开局就卖掉一件羊毛大衣,店里的人都感到颇为高兴。 高淑芳笑道:“二哥,我记得这件大衣,是我们店里最贵的衣服了吧?” 高明程点头,笑道:“嗯,是最贵的,其他档次不错的衣服大多都是两三百。” 今天已经开张了,高明程就问胡茵陈要不要选件衣服。 昨天胡茵陈抽到的奖品是选一件衣服。 不过做生意的都有讲究,那就是必须在开张之后,才能让人去选抽中的奖品,不然会触霉头。 胡茵陈也懂这个规矩,现在高明程喊她去选衣服了,她才去选,因为是打算给自己的丈夫选一件,因此就朝男装那边去。 她也没敢去羊城货那边选,而是选本地的货,这些货出自高守旺的作坊,用料一般,价钱自然也便宜些,一件棉衣最贵的才九十八块。 不过胡茵陈选了件六十块左右的薄棉衣,她在店里也会帮忙卖衣服,因此对价钱颇为熟悉,昨天抽奖的奖品中,最高的红包是六十六,而其他的物品价格,也大多在这个数,因此她自然不会去选件百多块的衣服。 高明程看了一眼,就笑了,又喊张金玲也去选件,昨天她也抽到一件衣服了。 张金玲就去选了件羊毛衫,她身上穿的还是以前自己打的毛线衣,现在换上羊毛衫后,感觉一下子时尚了不少,也暖和了不少。 这昨晚的快乐延续到今天,店里瞬间又是欢声笑语一片,而祥和的气氛,也容易吸引顾客登门。 整整一天都顾客不间断,高明程跑三楼的仓库拿货,都跑了四五趟了! 越是临近年关,店里的生意就越好,甚至还有准新人过来挑选结婚穿的西服。 冬季的西服面料贵些,一套得要三百多。而准新娘要租赁的婚纱,也要求配披肩,不然冷的慌。 “行,你们是五天后结婚是吧?你们在举办婚礼的前一天过来取婚纱,婚纱要保持干净,否则脏了是要赔钱的。”高明程一边收钱开单,一边说道。 “行。”客人点头答应。 等客人们走后,高明程就去仓库翻了一堆硝制好的兔皮出来。 他挑拣一些毛色干净的放在一起,对许多美说道:“你再去找块厚棉布的底料,用这些兔皮做一件披肩出来。” 许多美当即说道:“店里没厚棉布,我现在就去买一匹布料回来!” 说干就干,许多美风风火火的去买布了。 而高淑芳则拿出做衣服的工具,开始裁剪兔皮,裁剪好后,因为是要做成人的披肩,因此还得把兔皮拼接起来,这样一个毛面就做好了,等下再用厚棉布做一个底出来,两者相缝合,一件毛茸茸的披肩就做好了。 店里卖货的人手多,许多美和高淑芳就忙着做披肩了,一件还不够,干脆做了两件出来! 每到年底,就经常有人摆结婚酒,虽然冬天穿婚纱结婚,好像有点脑壳坏掉了,但也不能阻止新人追求美丽和时髦啊! 店里有好几件婚纱可供租赁,有夏季薄款的,也有春秋绸缎面料的,至于冬季嘛,新娘子可以在里面穿一套打底衫,然后再穿婚纱和兔毛披肩,那样也不至于太冷,反正在举行结婚仪式时,人会处于激动兴奋的状态,身体中血液流动的快,就感觉不到冷了。 这生意一忙起来,时间就过的飞快。等到一场鹅毛大雪时,高明程才发现,距离过年,只剩下半个月了。 这天,店里又收到来自首都的信件。 是邓婉婉写来的。 邓婉婉早就说过今年会回来过年,这次写信过来,就是定下回来的日期。 信中,邓婉婉说由于过年时,火车票难买,坐火车的人多,因此他们决定早点回来,并且顺利的话,抵达县里时,是在腊月二十三。 他们选在这天到家,是有讲究的。 过年,有过小年和过大年之分。 而过小年的日子,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即使是同一个地方,也可能不一样。 比如江西这边,古时候凡是家族有秀才以上功名的,都在腊月二十三过小年,而普通百姓则在二十四过小年。 这就是所谓的‘官三民四’。 即使是现在,也有人遵循着旧例,除了这两天,还有些村庄会定在二十六、二十九等日子过小年。 许多美看完了信,就开始算起日子,说道:“这么说来的话,婉婉他们应该已经快要上火车了吧!” 现在的火车次数少,又跑的慢,从首都回到县里,更是要转好几趟车,万一运气不好,在转车时没有及时买到合适的票,就得在那停留一天半天的了。 因此想从首都回来,当真是千里迢迢,十分不易! 高明程有出远门的经验,当即点头说道:“嗯,他们应该就在今明两天上车。哎,我打算年后去首都一趟,去看看范立成帮我买的房子,要是没问题,就给钱过户。” “只是一想到这漫漫长途,我就愁啊!” 高明程重重的叹息一声,他是真想念后世的高铁和飞机! 这会儿倒是有飞机,但想坐飞机也不容易啊! 先不说飞机票难买又贵,就是买到了,从他这小县城赶到机场去坐飞机,路途就很远了! 看他满脸的愁容,许多美都替他愁了。 当初跟着高明程坐火车去羊城,那一路,就差点把许多美折腾死! 等到了羊城,她又水土不服,身体难受不说,还吃不下那边的饭菜,真真是难受! 因此这次高明程要去首都办事,许多美是根本没想过要跟着一起去的。 许多美突然说道:“明程,如果开车去首都,要开几天车?” 高明程一愣,随即在心里算了起来。 然后说道:“路况不熟的话,得要个五六天左右!一个人开车去也不划算,一路危险重重,又要过路费、油费和吃住费,不划算的!” 正是因为不划算,高明程才没想过开车去。 别看他一个人经常开车跑羊城进货,但让他一个人开车去首都,那还真不容易! 一个是路途太远,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再一个,首都附近的二代多,路上的情况也复杂。 许多美听他这么说,当即不再提开车去的事。 下午四点左右,外面的天色阴沉,鹅毛大雪飘个不停。路上的行人都少了,地面上已经覆盖着薄薄的一层积雪了。 最近的天太冷了,等天色一黑,就极少有人上门买衣服了,因此高明程就喊大家早点煮晚饭,等吃过晚饭后,他带着老婆孩子回新家,也让高淑芳他们早点关门休息。 高明程对挺着大肚子的罗丽说道:“罗丽,我看最近你还是别来店里了,这天天下雪,路面滑的很,不太安全。” 罗丽知道这是高明程的好意,因此说道:“那我留在家里休息,让我三妹过来帮忙做点事,行吧?” “这个可以,她帮忙做点小事,要是卖掉衣服了,我也给她提成。”高明程一口答应下来。 别看店里做事的人多,但生意忙起来时,那是真用得上! 再说了,不忙时,许多美和高淑芳这两个会用缝纫机的,也会自己做一些小东西出来。比如用兔皮做了几件童装马甲,小孩子穿上后,看着就毛茸茸的很可爱。 到傍晚时,众人都吃过晚饭了,也没见黄大志来接罗丽,于是高明程对罗丽说道:“我送你回去吧!” 罗丽望着外面的鹅毛大雪,接受了高明程的好意。 但正当他们准备走时,黄大志终于匆匆忙忙的赶了过来,他走的太急,踩在光滑的台阶时,险些打滑摔交了。 水磨石的台阶上,已经有一层薄薄的冰雪了。 “哎呀,你慢点!”罗丽急了,忍不住上前去扶黄大志,黄大志一个踉跄,身形勉强站稳,但也不敢让罗丽扶,怕自己把罗丽也带着摔跤了。 他顾不得和罗丽说话,而是先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将之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先是一愣,然后将纸展开。 白纸上,用铅笔绘画着一个人的肖像。 这人五官普通,戴着一顶鸭舌帽,看着约二十来岁,最突出的记忆点是他右边的脖颈上有一颗黄豆大的黑痣。 高明程看完后,问道:“这是谁?” 高明程的记忆不错,在看到这张肖像时,已经在脑海中回忆了前世和今生,他确定自己并未见过这个人。 黄大志快速的说道:“就是这个人在打听石老三那件案子的消息!” 高明程一愣,没想到是那件事。 一个月前,黄大志就对他说过这件事了,让他平时多注意点。 而高明程也的确很注意,一直守在老婆孩子的身边,因为他不怕别人找上他,就怕别人趁他不注意,对他的妻儿下手。 但之后的日子风平浪静,一点风声都没有,渐渐地,高明程都快忘记这件事了。 高明程的目光重新落在那张纸上,他试图将这张肖像烙印在心中,等记住后,才看向黄大志,问道:“怎么回事?” 黄大志说道:“我今天找到目睹过这个人的人了,为了画这张肖像,才拖到现在下班。明程,这个人前阵子就来打听过,但没有打听出来,谁知道现在又出现在我们县里了!” “我怕他们是来者不善!”(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三章:逃命 高明程将画着肖像的纸揣进衣兜里,然后说道:“大志,你吃晚饭了吗?” 黄大志拖到现在才下班,自然是没有吃晚饭,于是高明程留他在这里吃饭,但却被罗丽开口拒绝了。 “我妹妹肯定已经在家煮好饭了,之前你们留我吃饭,说我是孕妇饿不得,现在大志还是回家去吃吧,不然家里的饭菜得剩下了。” 黄大志闻言,也笑着婉拒了高明程的好意,扶着罗丽准备回家了。 临走前,他对高明程说道:“如果有那人的消息了,我再来通知你。” 高明程点头,叮嘱道:“地面湿滑,你们走慢点。” 双方道别后,黄大志便带着罗丽回家去了。 高明程也准备带着老婆孩子回家了。 路上,许多美问起了刚才的事情,这事,高明程曾和许多美提过一嘴,但没有细说。 这次许多美问起,高明程就干脆多说了几句,然后安慰道:“你别担心,不是什么大事。” 许多美的眼底藏有忧色,但听高明程这么说,也就没有多说什么,只低声嗯了下。 回到家中,风雪更大了。 并且哪怕把门窗关上,室内也依旧冷的很,南方的冷是湿冷,且没有暖气,大部分南方人,全靠一身正气来度过寒冬。 相比起许多美,小旭旭似乎就不怕冷,把他放在沙发上,他竟然自己爬下去,扶着沙发走动着,一个不小心摔交了,居然干脆就在地上爬起来。 “哎呦,地上多冷啊!快起来。”许多美急了,连忙一把捞起小旭旭。 小旭旭咧嘴笑着,露出几颗小乳牙。 高明程笑道:“现在还早,你先看会电视,我去厨房烧壶开水。” 许多美一看时间,还不到七点,的确是比较早,于是打开电视,开始调到她想看的节目。 高明程先把热水器打开,再把烧水壶灌满水,放在灶口。 这边没有留火种,所以干脆烧柴火,柴火引燃的快,火势猛,只需要一会儿,就能够烧开一壶水了。 趁着烧火时,高明程又拿出那张肖像看了一会儿。 他不知道这人打听石老三的案子,是图什么。 难道是想给石老三报仇? 根据他多年的阅人经验,他敢肯定,前来县里打听消息的人,并不是主谋,其背后肯定还有人。 不过就算知道这点,高明程也没办法去做什么,现在是法治社会,打打杀杀那一套,没到必要时,还是不要去做的好。 于是他又重新将纸放回衣兜,专注烧火,火光映照在他的脸上,随着火焰的跳动,或明或暗。 不多时,水壶里的水就烧开了。 高明程将开水灌进开水瓶里,这些开水是用来喝的,紧接着,他又接了一壶水,架在灶上,接下来也不用再添加柴火,利用剩余的火力,就足够把这壶水烧热,到时候可以用来洗脸洗脚。 等他走出厨房,就听到熟悉的音乐了,原来是电视机在播放《西游记》。 《西游记》是86年开始播放的,一经播出,便引发轰动,之后更是重复播放了很多次,这不,又有电视台播放了! 沙发上,许多美看的认真,就连她怀里抱着的小旭旭,都似乎觉得这电视剧很有趣般,看的一脸的认真,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看懂了。 高明程也一屁股坐下,悠哉的看了起来。 经典就是经典,哪怕看过无数次,也不会看腻,只要有机会再看,还是会沉迷于剧情之中。 夫妻两个看了两集《西游记》,直到电视台播放其他的节目了,这才关电视。 他们倒是不嫌晚,奈何身边还有一个小屁孩呢! 小孩子不能看久了电视,否则会坏眼睛的。 高明程准备陪着小旭旭玩一会儿,他把小旭旭当健身器材用,让小旭旭坐在他的手臂上,上下举动着。 又将小旭旭翻转过来,一手托着他的胸口,让他呈飞机状态。 “开飞机喽……”高明程托着小旭旭的手不停的扭动着,再配合着疾速走动,给小旭旭带来更新奇的体验,逗的他咯咯直笑。 这么大的小屁孩,也压根不懂害怕,只知道一个劲的乐呵。 等父子两个玩的差不多,就该许多美接手了,许多美已经倒好洗脸水,先给小旭旭洗脸,再把尿洗屁股。 “明程,你在外面待一会儿,我先把孩子哄睡。”许多美叮嘱了句,抱着小旭旭走进房屋。 高明程望着他们的背影,嘴角露出一抹浅浅的笑容来。 生活,在大多数时候,都是这样平凡,但每一个平凡的日子,才是大部分生命的真实写照。 这一晚,风雪不止,人们大多早早的钻进被窝里,利用睡眠来度过漫漫长夜。 而在街上的一处杂货店里,店老板裹着厚棉衣,坐在火桶上,一双眼睛则看着打电话的男人。 打电话的男人背对着他,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从店老板的角度看过去,看不清他的脸,但能够看到他的脖颈上长着一颗黑痣。 打电话的男人将话筒放在耳边,神态恭敬的说道:“老板,我终于查到有用的消息了!那天事发时,刘胖子那边,喊了一个叫毛子的人过去看货买货!” “后来刘胖子和石老三的人,都被抓进去了,就那个毛子不知所踪!不过我现在已经打听到毛子的下落了,他不在这边县里,而是去了隔壁县!” “老板,我明天一早,就坐车去隔壁县找人,你放心,我肯定很快就把人找到!” 电话那边很快就传来一个声音,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是,那边说话的是个女人。 “好,你尽快把人找到,我要知道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打电话的男人连忙点头应道:“我知道了!” 挂断电话后,男人伸手压低鸭舌帽,粗声说道:“多少钱?” “三块钱。”店老板说道。 “呸,我这通电话才不到三分钟!”打电话的男人怒了,觉得自己被人宰了。 店老板却一脸无辜的说道:“可是你打的是长途电话啊!长途电话本来就贵!” 现在市内电话是五毛钱三分钟,之后每分钟收费两毛钱。接听电话的费用则是五毛钱二十分钟。 但打长途电话,那自然就贵的多了。 再说了,除了打这通电话产生的费用,他不得再赚个几毛钱? 不然这座机不是白给人用了? 要知道,安装一个座机就需要花费四千八百五十块! 因为高昂的安装费,如今整个县里,私人电话都没有多少部呢。自从他咬牙安装电话后,附近的人都会到他这里用电话,顺便还会带动烟酒的生意。 打电话的人无奈,骂骂咧咧的掏出一张十块钱的纸币,将之拍在柜台上,又粗声粗气的说道:“拿一包烟!” “哎,好咧。”店老板做成了生意,顿时笑着收钱递烟。 等这人拿着烟离开后,店老板探头四处张望,估摸着不会再有客人了,于是这才准备关门。 …… 第二天,对于高明程来说,依旧是平平淡淡,卖卖衣服,和人聊聊天,再逗一逗小旭旭,似乎和以往的无数天都差不多。 但远在军山湖的毛子,却经历了人生中比较惊险的一幕。 昨晚他跟着猴子装货去省城时,居然在路上遇到路障了! 那条路,猴子跑了二十几趟,自觉熟悉的很,因此开车时那是毫无防备,车子直接撞在前面的大树上了! 那大树,自然是人为摆放的路障,如果开车的人不够警惕,就容易被撞上,即使警惕,也起到拦截车辆的作用了。 装货用的皮卡瞬间侧翻,货洒落一地不说,人还险些摔个半死! 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他们的车子翻了后,远处立即有手电筒的灯光亮起,还伴随着喝令声:“不准动,我们是警察!” 这谁能真不动啊! 猴子和毛子一听到对方是警察,从车里爬起来后,甚至顾不得给头上的伤口止血,就拼命的逃跑。 这要是被警察逮住了,那绝对是牢饭管够! 现在已经颁布动物保护法了,虽然很多地方还没有很严格的执行,但对于重点保护区,已经开始抓的很紧了。 鄱阳湖一带是候鸟过冬的重要地区,这里小天鹅、白鹤等候鸟,那是多不胜数! 这些候鸟外形好看,名气又大,抓到后,不管是杀了吃,还是卖给人当宠物,都是极有市场的。 当地人熟知地形,知道如何捕猎,他们负责在晚上前去捕猎,捕猎到足够多的数量后,就由猴子和毛子开车送到省城的交接点去。 跑一趟,能给猴子一百块钱! 靠着这个,猴子已经攒下一笔不小的身家了。 而毛子大部分时候只是打下手,但也会跟着猴子一块儿送货,路上两个人会更安全些。 更何况,毛子为人机灵,他无意中发现只要收到真正的好货,拿到省城去卖,价钱比卖给高明程还要高! 古董本就没个具体定价的,你若是碰到很喜欢这件古董的人,那么即使价钱很贵,他咬咬牙也是要买的。 但高明程就不同了,他是商人,自然不会溢价收购,顶多给毛子留一部分利润而已。 “毛子,我们分开跑!要是被抓到了,谁也不准出卖谁!家里的人,就由没被抓的人负责照顾!”猴子当机立断的说道,然后扭头朝另外一个方向跑去。 身后,有人在快步追来,手电筒的光芒时不时照在他们的身上,每被照到,都令他们觉得如芒在背。 毛子嗯了声,也慌不择路的跑着。 这个决定,是他和猴子早就商量好的,他们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两家情谊很深。 猴子家有母亲和妹妹需要照顾,而他家也有一个智障弟弟要照顾,与其两个人被抓到,还不如分开跑,万一谁被抓到了,就把罪名都顶下来。 毛子根本不知道这附近的路况,他只知道不停的跑,粗重的呼吸声响起,肺部因为急促吸入大量的冷空气,疼的有些发胀,如同出了毛病的风箱般。 他的心脏也快速的跳动着,似乎要从胸腔中跳出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毛子一脚踩空,掉进一条溪流里了! 冰冷的水立即浸湿了他的身体,疯狂的带走他的热量。 但这个时候,他本能的划水,在水中扑腾着,竟是游过了这条溪流。 好在水面不宽,毛子顺利的爬上岸,又继续朝前跑去。 这时,那群警察也追到溪流边上了。 他们看着溪流,咬了咬牙,为首的人说道:“继续追!” 于是他们也只能游过冰冷的溪流,这才能够上岸,继续追毛子。 大冬天,雪花飘舞,人穿着厚棉衣在野外,尚且冷的慌,现在要跳进冰冷的水中,那就更需要大毅力了。 因此,这也拉开毛子和他们之间的距离了,毛子也不知道怎么跑的,竟是跑进一个村庄,只是他刚进村庄,就有狗吠响起,这半夜狗吠,惊的毛子心脏狂跳,他只觉得双眼一花,就不省人事的倒在地上了。 不多时,有房屋的灯光亮起,狗主人牵着狗走了出来,然后看到了晕倒在地的毛子。 普通村庄的百姓,大多都是淳朴的,看到毛子一身湿漉漉的晕倒在地上,立即喊了村里的赤脚医生来,先把人抬回去,然后给人换衣服,裹被子取暖。 在毛子昏迷时,他的好兄弟猴子因为慌不择路,从一处山坡滚了下去,皮卡翻车时,他就伤到头了,这次滚下山坡,头又重重的撞在石头上,整个人眼冒金星,浑身乏力起来! “王队,抓到嫌疑人了!” “把他拷上!” 晕晕乎乎中,冰冷的银手镯拷在猴子的手腕上,他被两人搀扶着,朝前走去。 殷红的鲜血顺着猴子的额头滑落,打湿了他的眼眶,影响了他的视线,他望着把自己铐住的警察,心底一阵后怕。 一个小时后,审讯室。 一道威严的声音响起:“姓名?” “猴子。” “我问的是真实姓名!” 猴子坐在凳子上,双手被烤着,头顶有灯光在晃动着,使他的眼睛有些花。 他神情恍惚,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一样。 当一个人用外号比本名还多时,他甚至会忘记自己的本名是叫什么。 我的真实姓名是什么? 猴子晃了晃脑袋,居然想不起来了。 看到他茫然的双眼,警察也无奈,只能继续问道:“你一共卖了多少小天鹅和白鹤?你把这些动物运到什么地方去?接头人是谁?这些动物是你抓的,还是你从别人那里收购来的?” 面对着一长串的问话,猴子身形晃动着,突然一翻白眼,整个人晕了过去。(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四章:一屋子病人 毛子一直觉得自己像根草,不起眼,但生命力顽强,他小时候靠着邻居们的投喂,艰难的活了下来,后来靠着坑蒙拐骗,不但养活了自己,还养活了弟弟。 之后…… 毛子醒来后,看着陌生的房子,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离开这里。 他不知道猴子有没有被抓住,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此时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字:逃。 逃回家中去! 天色已经大亮,不过屋子里没有人,此时他光着身体躺在被窝里,而他的衣服,正搭在火笼上,火笼中间的火盆已经熄灭,但湿衣服也已经烤干了。 毛子蹑手蹑脚的下床,迅速的穿上衣服,只是一摸衣兜,发现衣兜里空空的,之前放着的一对雕花银镯,已经不见了。 他不知道是在自己跑的过程中遗失了,还是被人拿走的,但此时他也顾不得那些了,他小心的探出头,观察着外面的情况,见四下无人,立即迅速的离开了。 也是他运气好,这七拐八拐的,竟然没有碰到一个人,就迅速的远离了。 等救下他的人端着一碗米粥进来时,只看到床上的人已经不见了。 两个小时后,毛子终于走到一处镇里,他在这里买了点吃的,又寻人问了路,然后继续朝家的方向走去。 这年头,想坐车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主干线有班车外,想要坐车,只能碰运气了,如果在路上碰到车辆,拦车后,对方顺路又愿意带你一程,那你才有车坐。 起初,毛子以为自己那对银镯子是被人拿走了,后来他发现缝在裤裆里的钱还在,那么那银镯子就极有可能是在逃跑的过程中掉了的,并且掉在那溪流中的可能性最大。 不然别人怎么只拿走银镯子,而不拿走他的钱呢? 要知道,那对银镯子已经发黑,看上去很一般的,不过毛子和古董也打了很久的交道了,大致猜测那银镯子应该是清朝的,那么也算的上是古董,这次去省城,他就是想去寻找机会,看能不能找到愿意高价买下银手镯的人。 可惜…… 出师未捷身先死! 就这样,毛子顺着路,走走停停的,直到遇到一辆拖拉机,对方愿意带他一程,他这才坐上了车,得以休息片刻。 而在这时,那个戴鸭舌帽的年轻男人,已经坐车来到了九阳集。 他来这里,自然是来找毛子的,但阴差阳错之下,两人倒是完美的错开了。 …… 越是临近过年,前来打电话的人就越多。 大城市尚且有公共电话,但他们这种小城市,这会儿还没有安装公共电话的,于是想打电话,就只能去安装座机的地方打去。 高明程的服装店就安装了座机,从安装起,就陆陆续续有人过来借电话打,这当然不是无偿的,而是收费的。 高明程自个儿并不常用电话,愿意花大价钱安装,图的就是一个方便。 由于打电话很贵,人们除非实在需要打电话,否则是不会轻易打电话的,即使打电话,也会在一两分钟内把事情讲完,然后赶紧挂断。 因为这会儿的座机电话还没有屏幕计时,因此打电话时,就需要有人盯着手表计时,这样才方便收费。 有时候高明程嫌烦,但家里的女人们,却觉得能多赚一点是一点,很乐意有人来打电话。 要是店里的生意不忙,那么听别人打电话,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做生意和坐牢差不多,都是整天呆在同一个地方,店门一开,人就不能乱走动了,所以很有必要听点八卦,给自己找点乐子。 高明程觉得这话也有道理,于是也就欢迎街坊过来打电话了,有时候电话响了,是找街坊的,他们也愿意喊一声。 这天,电话响起,高明程拿起话筒放在耳边,正要习惯性的喂时,那边响起高守旺急促的声音来。 “是明程吗?我是高守旺!” “守旺叔,是我,你打电话过来,是有什么事吗?”高明程立即问道。 自从高守旺那边也安装电话后,高明程就更容易知道村里发生的事情了。 有时候需要安排张成远和陈大松他们去做某件事时,也犯不着自己开车回去一趟,而是打一个电话过去,让高守旺帮着传话就行。 电话那边的高守旺说道:“明程,最近天气冷啊!村里不少人都生病了,尤其是老人和孩子,你奶奶最近就生病了,看着不太好了,高壮的奶奶也生病了,我想着你和她的关系好,所以特意打电话通知你一声,你呢,要是有空,就回来看看。” 一听这话,高明程的眉头就皱起,他当即说道:“我现在就回去!守旺叔,谢谢了。” “哎,跟我有什么好说谢谢的?那就这样吧,我作坊里事情多,正忙着呢。” “好。” 电话挂断后,高明程看了眼手表,时间也不算早了,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不过他既然知道这个消息了,那么还是想尽快赶回去,看要不要把人接到县里的医院来治病。 他们村子偏僻,附近只有军岭有一个卫生院,卫生院里也就只有一个赤脚医生,这赤脚医生呢,基础的病会看,也会打胎和结扎,这些都是去县里参加过培训的,不过培训之后想要拿到相关的证书,却需要花十多块钱,才能够拿到手,但那赤脚医生没舍得花这钱,所以算的上是无证行医了。 高明程把事情和许多美她们一说,听说高奶奶和细奶奶都生病了,许多美和高淑芳都着急了。 高淑芳快速的说道:“二哥,那你赶紧回去看看,奶奶她年纪大了,可要小心才行。” 许多美则说道:“细奶奶的身体一向硬朗,应该只是小病,不会有大碍的。” 高明程点点头,知道许多美这是在宽慰自己。 对于他来说,细奶奶就和自己的亲奶奶一样,哦不,是比亲奶奶还亲! 高明程很快就穿戴好,准备开拖拉机回村了,临走前,他特意拿了一些备用药,这些药都是西药和中成药,可以治感冒发烧之类的病症。 看着高明程匆匆离去,许多美看向高淑芳,安慰道:“你也别担心,奶奶肯定会没事的,明程回去了,你就放心吧。” 高淑芳点点头。 她对二哥是充满信任的。 二哥有能力,有决断,又舍得花钱,一旦觉得奶奶的情况不好,那么肯定会接到县里的医院来看病的。 在高淑芳的印象中,只要进了医院,那肯定就不会有大事了,她对人民医院的医生是充满信心的。 今天倒是没有下雪,但迎面刮来的风格外的冷,路旁草丛里,还有些许积雪未融化。 高明程吹着冷风,一颗心却有些火热,他一刻不停的开车,只希望早点赶回村。 但就在到了军岭,准备拐弯朝另外一条小路走去时,突然看到前面有人激动的挥舞双臂,正撕心裂肺般的朝他喊着什么。 高明程的五感敏锐,即使对方隔得远,声音嘶哑又被寒风吹散,但他依旧听出对方是在叫自己的名字。 “明程哥!” 高明程连忙刹车,朝那人仔细看去。 “毛子?”认出那人是谁后,高明程都有些诧异了。 “毛子,你这是要去哪里?怎么是走路,不坐车?”高明程一踩油门,把拖拉机开到毛子的面前来。 寒风中,毛子的脸被冻的通红,嘴唇的皮都干裂了,眼底全是血丝,一看就状态不好。 “明程哥……”毛子激动的开口,声音嘶哑,眼眶都有眼泪流出了。 亲人啊!他终于遇到亲人了! 高明程看他这副样子,实在不是问话的好时候,于是说道:“我现在要回村去,你上车吧,先跟我回村,有什么事,等下再说。” 毛子激动的点头,赶紧爬进车棚里。 他犹如在沙漠苦海中挣扎许久的孤魂,如今终于能安息了。 从军岭到高家村,开拖拉机的话,也就十分钟,十分钟后,拖拉机在高家村的池塘边上停下。 高明程下车,来到车棚那儿。 毛子上车后,就一直没有说话,这让他多少有点担心,只是现在一看,却又惊呆了。 毛子竟然蜷缩在车斗里,睡着了! 或许也可以说是晕过去了? 高明程摘下手套,伸手摸了下他的额头,滚烫的温度,甚至令他的手心有种灼烧感。 “卧槽!”高明程没忍住骂了句,他看着毛子一身的狼狈,不用问也知道毛子肯定遇到事了。 现在人生病了,又被他碰到,那就不能不管了。 高明程想了片刻,干脆脱掉身上的军大衣,将之盖在毛子的身上,任由他在这里睡一小会,至于自己,得去看看细奶奶和高奶奶的情况,如果她们情况严重,需要去县里医院看病,那么就把两人接来,然后立即返回县里去。 高明程快步朝细奶奶的家中走去,还未进屋,就听到一阵咳嗽声。 “奶奶,让你休息,你怎么又搓起麻绳来?”何秀曼的声音从屋里传出,声音中夹带着无奈。 细奶奶笑呵呵的说道:“搓麻绳又不累,闲着也是闲着嘛!秀曼,你出去吧,别把病过给你了。还有,这几天你可别让小圆圆进我的屋子,会过病气的!” 何秀曼无奈,说道:“我知道了,我不会让小圆圆进来的,奶奶,你先喝口蜂蜜水,喝了喉咙能好受些,这些蜂蜜,还是之前明程送来的。” 细奶奶依言喝了半碗蜂蜜水,喝了之后,感觉一直发干发痒的嗓子,是稍微好点了。 这时,高明程已经大步走进屋里,一边走,一边说道:“细奶奶,我是明程,听说你不舒服,我来看看你。” 高明程脚步迈的很大,话音刚落,人已经站在细奶奶的身边来了,他伸出手,摸了摸细奶奶的额头。 有一点点发热,但还好,以他的经验,最多也就是低烧而已。 高明程问道:“细奶奶,除了咳嗽,你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细奶奶没急着回答,而是一脸惊喜的看着高明程,嘴里却说道:“一点小病,你怎么还专门回来一趟?你做生意多忙啊!赚钱要紧!” 高明程笑道:“赚钱不就是为了花钱吗?只有生活好了,这赚钱才值!细奶奶,你还没说还有哪里不舒服呢?” 细奶奶无奈,反正她是说不过高明程的。 这时,何秀曼插嘴说道:“奶奶是前天就有点咳嗽不舒服了,昨天一整天没胃口,到晚上时,还拉了肚子。今天也没胃口,不过因为吃了苦槠粉,倒是没有再拉肚子了。” 世间万物,皆是有用的。比如苦槠子不能直接吃,但经过一系列的处理后,可以做成苦槠豆腐吃,苦槠子磨成粉后,也可以用来止泻。 高明程又问道:“去看了医生了吗?” 何秀曼说道:“本来昨天高壮就说要带奶奶去看医生,但是奶奶说没精神,想睡觉,以为睡一觉就会好,结果还是没好,今天上午倒是送去卫生院了,也拿了一些药回来。” 这时细奶奶连忙说道:“我真没什么事,你们就是瞎操心!我身体好着呢,这头痛脑热的病,谁都可能有的,等休息几天,也就没事了。” 细奶奶又说道:“明程,你去看过你奶奶没有?我看她情况比我严重多了!你还是赶紧去看看她吧!” 听到细奶奶赶他走,高明程仔细打量着细奶奶的精气神,觉得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于是说道:“那行,我去看看奶奶。” 上辈子细奶奶的身体一直很硬朗,还是高壮的死讯,才把这个老人彻底压垮的。 但高奶奶就不同了,她年纪比细奶奶大,身体素质也不如细奶奶好,尤其是摔断腿后,精气神也跟着委靡了。 高明程走的急,也没有给她们带礼物,只得空手上门。 院门敞开,只有高远见坐在屋檐下,正抽着烟。 烟头明明灭灭,烟雾袅袅朝上飘去,从高远见鼻子里喷出来的烟雾则是一大团,迅速的出现,又迅速的消散。 “爸,听说奶奶生病了,我来看看她。”进屋后,高明程先和高远见打招呼。 看到高明程回来了,高远见倒也不意外,因为高奶奶生病的事情,还是他故意和高守旺说的。(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五章:做了一晚打架的梦 高奶奶的情况的确不太好,人已经在床上昏睡了。高明程在床边轻轻地喊她,她隐隐约约听到,似乎想睁开眼睛,却又没有睁开。 看到这情况,高明程的心就沉了。 他看向高远见,问道:“爸,奶奶是哪天生病的?看过医生吃过药没?” 高远见说道:“病了有三天了,刚病的那天,就让你大哥去卫生院喊了医生来看。医生说是发烧了,就开了点退烧的药。” 高明程已经闻到屋内有一股子草药的气味了,就明白这拿的药是草药了。 草药固然有用,但大部分草药见效慢,对于急症是没有多大作用的,不然为什么西药会风靡全球,而中药却逐渐落莫呢? 这里面有资本的推动,但也跟人们逐渐追求效率有关。 人生病了,就急切的希望病快点好,至于西药的后遗症,因为大多无法察觉,也就觉得无所谓了。 高明程又问道:“那吃了三天药,是好些了,还是差些了?” 高远见沉默,狠狠地吸了一口烟,吐出来后,这才说道:“今天上午又喊了医生来看,说情况不好,怕是吃药没用了,昨天就很难喂进去药了。” “明程,家里只有你有车,除了叫你回来,我也没法子。” 听完高远见的话,高明程直接说道:“爸,你抱一床被子,我抱奶奶,先把人送到医院去看病。” 高远见当即把嘴里的烟拿了出来,将烟头按灭,随手放在床边的凳子上,然后去抱一床被子。 高明程弯腰,先是给高奶奶套上厚棉衣,厚棉裤,这才轻轻松松的把人抱起。 父子两人朝着村口走去,顺着一条曲折的甬道,就能够直接出承恩门牌的门洞,然后来到池塘那儿。 何秀曼站在院门口,正朝这边张望。 高明程看到她了,立即说道:“你注意细奶奶的情况,要是病情重了,就到守旺叔那里给我打电话。” “哎,我知道了。”何秀曼脆生生的应道。 他们两家的老人,都是只能指望高明程,才能够去县里看病,不然带着生病的老人去县里,那太过麻烦了,并且这大冷天的,坐在自行车上吹一路的风,好人都能够吹病了,更别说是病人了。 也幸好高明程今年弄了一个车棚出来,不然坐拖拉机上,其实也没比坐自行车好多少了。 但现在有了车棚,就能够阻挡大部分风雪的侵袭了。 快要靠近拖拉机时,高明程想起车斗里还躺着昏迷的毛子呢,于是连忙说道:“爸,车里还有一个病人,是我的朋友,等下我送他们两个一起去医院看病。你是跟着一起去,还是?” 上回高奶奶摔断腿时,他妈罗小华是跟着去的,后来拆石膏,是只接了高奶奶去,去了县里后,就由高淑芳照顾。 这回嘛,他妈现在还没有现身,估计是在大嫂那边照顾孩子。 高远见说道:“你大哥的女儿这几天也有点不舒服,总是吐奶,脸也黄的厉害,你妈得在那边帮着照顾,不过你奶奶这情况,我也不放心,我跟着一起去吧。” 高明程说道:“行,那等下把奶奶放下后,你自己找个地方坐。” 说话间,两人已经一前一后来到拖拉机边上了,高远见探头去看,果然看到车斗里正躺着一个人,身上盖着一件军大衣。 这所谓的朋友,像是半途遇到的,原来高明程的军大衣给他当被子盖了,难怪刚才看高明程只穿着毛线衣,他还以为是年轻人不怕冷呢。 等把高奶奶也放进去躺着,那床被子就给两人一块儿盖,高明程顺势把自己的军大衣拿了出来,利索的穿上。 他虽然身体素质好,但也犯不着故意冷着自己啊。 至于高奶奶和毛子并排躺着也不要紧,高奶奶一把年纪了,毛子都是她的孙子辈,这又能有什么事呢? “爸,你坐稳了,我要开车了。”高明程叮嘱了句,发动拖拉机,朝着县里而去。 他抵达高家村时,已经下午四点了,这耽搁了一小会儿,天色都快要黑了,因此他得赶紧开车往回赶,争取在天黑前,把人送到医院。 紧赶慢赶,刚进县里,天就彻底黑了。 冬天昼短夜长,阴天时,那就黑的更早了。 不过进了县里后,路况就好走多了,哪怕天黑,也不至于掉进坑里翻车。 把高奶奶和毛子都送进医院后,高明程这才松了口气。 像他们这种高烧昏迷的情况,吃药都不顶用了,得打针才行。 把针打上后,还得有人盯着药水瓶看,高明程就对高远见说道:“爸,你留在医院看着奶奶,要注意这个药水瓶啊!我朋友的药水瓶,你也帮着注意下,要是没有药水了,就喊护士来。” “我先回去给你带饭来吃。” 高远见点点头,在陌生的环境里,他的神情颇为拘束紧张。 和高远见道别后,高明程一路回到服装店。 这会儿,店门已经关上了。 高明程敲响了后门,不多时,张金玲就迅速的过来给他开门了。 高明程是下午三点接到电话回村的,忙到现在,已经晚上六点多了。 这天黑的早,晚饭也吃的早,高明程回来时,张金玲他们都已经吃过饭了。不过许多美和小旭旭还在这边,似乎在等高明程回来。 看到高明程回来了,许多美也立即迎了过去。 许多美说道:“情况怎么样?吃饭了没?给你留了饭菜在电饭煲里。” 高明程简单的把情况说了下,又对高淑芳说道:“爸和奶奶还在医院,你给爸爸弄点吃的,再煮点粥,如果奶奶醒了,就可以给她喂点粥吃。” 高淑芳一听这话,神情焦急起来,她急忙应下,赶紧去淘米煮粥,电饭煲可以煮粥,但太慢了,因此她直接拿大锅煮粥,张金玲则帮着烧火,把灶膛里的火势烧的极旺,很快就把粥米煮开了。 电饭煲里留着的饭菜,只够高明程吃的,于是高淑芳又用另外一口锅,准备给她爸高远见煮一碗面条来吃。 拿鸡蛋,切配菜,洗蔬菜,锅里的水开后,下面条,再放配菜,不多时,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面条就好了。 不过高淑芳发现粥米虽然已经煮胀了,但还不够浓稠,于是她有些急了。 “二哥,这怎么办?面条要是放久了,会坨的。” 她着急,高明程却不着急。 高明程说道:“你去拿一个暖水瓶来!把里面的热水倒掉,然后把粥倒进暖水瓶里!奶奶现在只怕还没有醒来,等她醒来后,这粥还是热的,肯定也稠一些了。” 暖水瓶可以保温,也可以利用余温,将粥米进一步煮熟。 据说有些人,直接用暖水瓶煮粥吃呢。 因为高明程说毛子也在医院,因此高淑芳煮了不少粥,灌进暖水瓶后,刚好满满一暖瓶。 高明程把暖水瓶和面条放进车斗里,又喊高淑芳拿两副碗筷过来。 不过在即将出发去医院时,高明里夫妇也提出要去医院看望一下。 奶奶住院了,爸爸在医院陪着,身为儿女,知道消息后,自然该去看一眼的。 许多美也想去,但却被高明程阻止了。 “你就别去了,现在医院到处都是病人,每个病房的人都在咳嗽,小孩子抵抗力差,就别带小旭旭去了。我会跟爸说一声的,你就放心吧。” 听到高明程这么说,许多美犹豫片刻后,就决定不去了。 要以孩子为重,本来天气冷,小旭旭就时不时咳嗽两声,鼻涕也比以往多一些了,要是还去医院这种地方,万一感染后,病情更严重,那就糟糕了。 于是许多美留在店里,等高明程他们都走后,就谨慎的把门关好。 等到了医院后,果然如高明程所说的那样,高奶奶和毛子两个人,都还没有醒来。 高远见守在床边,看到几个儿女都来了,心中顿感欣慰。 在他还没有发现许多美没来之前,高明程已经说道:“小旭旭最近有些咳嗽和流鼻涕,我就没让许多美带他过来了。” 高远见当即赞同的点头,说道:“小孩子是不能到医院里来。” 自从高奶奶生病后,都是他去照顾的,不是罗小华不孝,而是罗小华得重点照顾小孙女,怕高奶奶把病过给罗小华,罗小华再把病过给小孙女了。 “爸,我给你煮了面条,还是热的,你赶紧吃了吧!”高淑芳连忙把面条端给高远见。 这面条用大海碗装着,上面盖着一个盘子,防止热气散掉,因此到了医院,也还没有冷,温度正好可以入口。 高远见早就饿了,看到有鸡蛋有肉有蔬菜的面条后,那是胃口大开,连忙端着碗,拿着筷子吃了起来。 等他吃完后,甚至满足的打了个嗝。 高淑芳又指着暖水瓶,说道:“爸,那里面是粥,要是奶奶醒来饿了,可以倒出来喂给奶奶吃。” 高远见看了一眼暖水瓶,赞道:“还是你们考虑周到,把粥放进暖水瓶里,就不会凉了。” 高淑芳可不敢居功,忙说道:“是二哥想的法子。” 高淑芳看着高奶奶憔悴苍白的样子,说道:“爸,今晚我在这里守夜吧,等下你跟二哥他们回去休息。” 这个提议,被高远见一口拒绝了。 高远见皱眉,不赞同的说道:“这大晚上的,让你一个女孩子留在这里守夜,像什么话?” “我在这守夜就行,明早你们有空,就过来给我送早餐,没空,我就去外面买几个包子吃。” 高明程也是不赞同高淑芳来守夜的,虽然在医院不至于发生什么恶性事件,但高淑芳白天也忙了一天,这晚上再守夜,也难熬。 高明里一直没怎么说话,这时他赶紧说道:“爸,我后天放假,今晚你守夜,明晚就我来守夜!” 听到这话,高远见心里才好受些,这时才正眼看高明里,冷哼一声,骂道:“这还像个人样!你都老大不小了,怎么一点都不懂事?这么大的人了,还跟你大嫂抢鸡蛋吃!你大嫂吃了鸡蛋才有奶,你吃了鸡蛋有什么?” 高明里咧嘴笑着,不吭声,任由他爸说几句,反正那鸡蛋已经落进他的肚子里了。 既然是高远见守夜,那高明程就拜托他帮着照顾下毛子,毛子家里只有一个智障弟弟,那肯定是指望不了的。 高远见点头答应了,一个病人是看,两个病人也是看。 高明程等人在这里留了会儿,高淑芳尝试着喊奶奶,但高奶奶还是没有醒来的迹象。 “好了,这里有我呢,你们就回去休息吧,这明天要上班的上班,要开店的开店,都忙得很!”高远见开始赶人了,不让他们留在这里。 于是高明程等人,就顺势离开医院了。 等回到服装店,其余人等各自洗漱休息,高明程也接上许多美和小旭旭,回自己的家了。 路上时,小旭旭就趴在许多美的怀里睡着了,等拖拉机在院子里停稳,高明程才发现。 许多美小声说道:“我之前就给他洗过脸和屁股了,这会儿睡了,就让他睡吧!” 高明程自然没有意见,孩子睡觉,那都是在长身体,是很重要的事情。 洗漱之后,他也入睡了,但可能今天发生了一些事,晚上睡觉做梦了,梦境很复杂,他像是在梦里打了一晚上的架,醒来后,觉得身体都有些酸痛,同时又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醒来的一瞬间,梦境中的事情,他就已经忘的差不多了。 许多美也醒来了,并且抱怨道:“明程,你昨晚怎么回事?你平时睡觉不怎么动的,怎么昨晚动个不停?” 高明程沉默片刻,现在只想知道自己有没有打到许多美,他手劲大,怕误伤了许多美。 许多美说道:“倒是没有打到我,我发现你动来动去,就往旁边睡了些。” 也是他们家的床大被子大,不然像是以前的那种小床,夫妻两个得挤在一起睡,根本没法尽情的翻身。 高明程得知没有打到许多美,这才松了口气,说道:“多美,你真聪明,下次我要是翻来覆去,你也睡开点,我昨晚做了一晚打架的梦,真怕打到你了。”(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六章:重磅消息 梦似乎是一个征兆。 上午时,高明程接到范承耀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说了两件事,都令他颇为意外。 “明程,你听说过石老三吗?” 从范承耀的口中听到石老三这个名字,不得不说,高明程是惊愕的。 但随即他脑海中飞快的闪过一个念头——那批假古董! 高明程知道范承耀从事古董生意,更知道他的古董中是真假半参的,其中的假货部份,大多为瓷器。 而石老三落网的案子中,就有一批瓷器的假古董! 难道…… 这个念头才产生,听筒里又传来范承耀的声音:“你现在在市面上收古董,又是警局副局的侄子,那你肯定是听说过的吧?我跟你说,你让你那个叔最近小心一些。有人可能想搞事。” 高明程心猛地一跳,迅速的说道:“范老板,麻烦你说清楚些。” 范承耀说道:“也是我跟你关系好,不然这事我是不插手的。根据我知道的消息,这石老三有个相好的,叫做杜红玉,这杜红玉七八岁时,就跟着家里人下墓,他们家和石老三家算是世交了,不过现在杜家已经不下墓了,开始做生意洗白了,我听说他们家在香江开了一家公司,打算做外贸生意。” 似乎察觉说偏了,范承耀咳嗽一声,继续说道:“杜红玉准备出国,但石老三不同意,这杜红玉也是一个厉害的人,她准备毁了石老三在道上的名声,以石老三的性格,名声没了后,肯定羞于见人,就肯跟她出国了。” “但万万没想到,事情出了差错,石老三被警方抓捕了!现在杜红玉到处打听消息,打算报复那个走漏消息,害石老三被抓的人。” “杜红玉最近买了一批枪支弹药,打算过年时,给你们送点烟花。看在我们相识一场的份上,我得到消息后,就马上打电话通知你了,你到时候避着点,别惹麻烦上身!” “哦,对了。上次你带去羊城的那个女孩子叫什么来着?她不知道惹了谁,被打个半死,幸好被马林给认出救下了,现在她在医院,你这边通知她家里人过来一趟吧!伤的蛮严重的。” 高明程还在想着杜红玉的事情呢,结果范承耀话锋一转,又提起这件事,高明程恍惚片刻,才想起范承耀说的那个女孩子叫什么来。 高明程回过神后,才说道:“哦,我知道了。我会通知她的家里人的。范老板,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朋友嘛,肯定要互帮互助,你下次来羊城了,咱们再聚啊!” “好!范老板,如果还有相关的消息,麻烦你再通知我一声。” “没问题!” 挂断电话后,高明程感慨果然是多个朋友多条路啊! 原来如此!接到范承耀的这通电话后,高明程的很多疑惑,就全部解开了。 杜红玉为了让石老三跟她出国,不惜联合刘胖子给石老三下套,利用石老三的自大自傲,把石老三给套住,事后刘胖子得钱,石老三丢脸,而杜红玉则是得到了人! 这女人啊,一个字,绝! 关于杜红玉,高明程并不认识,但听说过杜家,上辈子他半只脚踏进去过那个圈子,当时就听说了不少关于圈内大佬们的故事,这些故事有真有假,但人的名,树的影,那些大佬他虽然未必都见过,但多多少少都听说过了。 如果盗墓分南北两派,那么杜家就属于南派,除了盗墓,杜家还掌握着一些技术,比如制造火药和修复古董,也因此他们家在新时代后,是最先放弃盗墓,开始从商洗白家族的。 高明程把思绪理清后,这才拨通肖金峰的电话。 上回他去羊城进货,带着的那个女孩子,就是肖金峰的表妹刘佳慧的朋友宋金章,虽然高明程知道宋金章的住处,但也懒得上门去通知,他打给肖金峰,让肖金峰转告其表妹,其表妹再转告宋金章的家里人,派个人过去接宋金章就行。 这说起来复杂,但对于高明程来说,却是最简单的法子,他只需要打一通电话,把事情说清楚就行。 一分钟后,这通电话就挂断了。 “多美,我去趟警局。”高明程和许多美说了声,就朝警局走去。 到了警局后,他熟门熟路的敲响了高国兵的办公室。 “进来。”威严又沉稳的声音从屋内响起,高明程推门而入。 当看到是高明程时,高国兵脸上才浮现笑容,声音也和蔼了些。 “明程,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两家就住在隔壁,那是经常来往的,没有正事的话,高明程也不会跑到警局来找他。 高明程点头,将范承耀打来电话的事情说了出来。 范承耀说杜红玉打算在大过年时,给他们送点烟花。 这种烟花,谁会想要? 高国兵听完后,勃然大怒,说道:“真是胆大妄为!” 高国兵没有怀疑高明程的话,因为前段时间,就有人到县里来打听那件案子的消息,并且黄大志还找到目击人,将前来打听消息的人给画了出来。 高国兵坐不住了,在办公室来回踱步。 这年代,犯罪分子朝警察开枪,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杀警察,抢警枪的恶性案子,高国兵也曾听闻过。 如果杜红玉派抢手过来,往警局一站,随意开枪,就能够造成极大的危害了! 而如果那个打听消息的人,把高明程的存在打听出来了,那么高明程就危险了! 正是知道情况的危险性,高明程才第一时间告知高国兵。 高国兵迅速的说道:“明程,你给你那个朋友打个电话过去,让他得到相关消息后,及时通知我们这边。” 高明程说道:“我已经跟他这么说了,如果他能得到消息,那肯定会告诉我的。” 范承耀和杜红玉不搭界,但范承耀和自己的关系却还不错,要不然,范承耀也不会给他打这通电话报信了。 高国兵点点头,稍微安心些了。 人最怕的就是敌在暗,我在明。在毫无防备之下,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一旦有了防备,就能够把伤害减小了。 高国兵说道:“从今天起,我会调动更多的警力在县里布防,也会让何大有组织一批社会人士,帮我们盯着。明程,局里这边,肯定不会暴露你参与了案子,但你自己也要小心点。” “好,我知道了。叔,那你忙,我先回去了。”高明程没有在这里久留,很快就离去了。 他一走,高国兵就写了一份报告,以年底小偷小摸多为由,要求组织更多的警力在县里巡逻,确保居民能过一个安心年。 这个报告自然是递交给上面的,但在实际巡查时,高国兵会开小会,把事情的严重性说清楚,确保大家提高警惕。 出了警局后,高明程没有回服装店,而是去了医院。 早上是高淑芳去给高远见送早饭的,高明程还没去过医院的,现在他得去看看高奶奶和毛子醒来了没有。 到了医院后,他就看到毛子已经醒来了,正在和高远见说着话,看到高明程来了后,毛子立即感激的说道:“明程哥,谢谢你救了我。” 高明程摆了摆手,示意不必说这些,他走到高奶奶的床边,见高奶奶还在睡觉,不由得皱眉,问道:“奶奶还没有醒来吗?” 高远见说道:“醒来过一回了,我还给她喂了半碗粥。” 既然醒来过了,那高明程就放心了。 他看向毛子,说道:“你情况怎么样?” 毛子感激的说道:“我还好,年轻人嘛,底子好,医生说我打完今天的针,就可以出院了。” 毛子主要是受了寒,又惊惧交加的昏倒,但幸运的是很快就被人救了,之后他逃走,因为没有碰到回县里的班车,只能靠脚走回来。 这又冷又饿又累的,身体自然扛不住,等半路上见到高明程后,心情一放松,人就昏睡过去了。 现在打了针,退了烧,立即感觉生龙活虎了。 知道他没大碍,高明程就说道:“那行,我给你去办理出院手续吧。” 提起这个,毛子连忙伸手去拉裤腰带,从裤子里缝着的口袋里掏出一把钱来。 那一把钱,目测也有个百十块。 毛子把钱递给高明程,但高明程犹豫着没接,这钱怕是有味哦! “你跟我一块儿去办手续吧!”高明程说道。 毛子应着,立即下床穿鞋子,还咧嘴对高远见笑道:“叔,那我就先走了啊。” “哎。”高远见应了声,目送他们两个出了门。 没了聊天对象后,高远见略显无聊,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起来。 昨晚他用两个长凳拼了一张床,将就着睡了一晚,但醒来后,那可真是腰酸背痛。 等办好出院手续,高明程拉着毛子来到一处无人的角落,开始问毛子发生了什么事。 毛子如实的说了,又满脸担忧的说道:“我运气好,跑了出来,就是不知道猴子怎么样了,有没有被抓到。” 高明程皱眉,现在已经颁布动物保护法了,偷猎就是犯法的事情,那小天鹅和白鹤,都属于特殊鸟类,自然看守的严格些。 不像他在牛尾岭打野猪,只要没被人恶意举报,那是啥事都不会有的。 毕竟野猪这种动物,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繁衍的速度能吓死人!到时候村里的菜地都会遭殃,根本不会有收成了。 高明程说道:“如果是在县里犯事了,我还能帮帮忙,这在隔壁县犯事了,我也没法子。你呢,也别想那么多了。还是先顾好你自己吧!” 毛子误会了高明程的意思,当即说道:“就算猴子被抓了,他也不会出卖我的!” 出卖谁,也不会出卖他啊! 猴子还指望他帮着照顾猴子的妈妈和妹妹呢。 就和他被抓了,也不会供出猴子一样。 高明程说道:“我说的不是这件事。” 接着,高明程就简要的说了一下石老三那个案子的事情。 高明程会参与到这个案子里,还是因为毛子的缘故,毛子在收古董时,遇到了刘胖子团队的大毛,大毛喊毛子来卖货的,理由是找个正常的买家,可以不让石老三怀疑什么。 所以说,刘胖子的人,是知道毛子的,至于高明程,虽然那天露面了,但没有说过自己的名字。 如果杜红玉的人在道上打听,那么也不会打听到他的消息,因为他现在可是正正经经的生意人! 毛子得知有人在找自己,准备报复自己,不由得傻眼了。 这可真是刚逃出狼窝,又进虎穴啊! 高明程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县里人多眼杂,你留在这里不安全,你今天先回去收拾收拾,等我奶奶出院了,我送你们兄弟去村里住几天。” 高明程准备把毛子兄弟送到高家村去。 高家村地处偏僻,而他居住的牛尾岭,更是独门独户,把毛子兄弟弄到那里去,绝对不会有人找到的。 不然留毛子在县里,他总觉得不放心。 高明程见毛子似乎有些犹豫,又说道:“你在隔壁县露了脸,也该避一避风声的,省的被人认出,跑到这边来抓你。” 毛子听了这话,深以为然。 他深呼吸一口气,说道:“明程哥,你看着安排吧!” 搞定了毛子,高明程也放心了不少,他先让毛子回家去,等自己去接他们。至于哪天去接,得看高奶奶哪天出院。 毛子走后,高明程也回了服装店。 前阵子,高明程的小日子过的颇为悠闲,卖卖货,带带娃,偶尔听点街坊的八卦,再吃点自家做的小零嘴,日子不知道有多轻松潇洒。 而今潇洒不在,他站在店门口,盯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总觉得有危险藏于暗处。 这时,店里的电话铃声响起,离电话最近的张金玲接起了电话,然后喊道:“二哥,你朋友找你。” 高明程一听,快步走到电话旁边,接过听筒后,就听到那边传来肖金峰的声音。 “明程,现在离过年还有段时间,你看方便跑一趟羊城吗?” 高明程叹息一声,他知道肖金峰在打什么主意,但他是真走不开。 “肖大哥,我们之间就不说虚的,我最近是真没空。” 肖金峰也不是死缠烂打的人,更是会尊重高明程的选择,于是说道:“行,我知道了,我另外安排人过去。” 他表妹刘佳慧已经通知了宋金章的家里人,但现在火车票难买,所以又求到肖金峰这边了,希望坐肖金峰的货车去羊城,并且说最好高明程也去。(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七章:藏人 高奶奶在医院住了三天的院,这才能够出院,但即使出院,她的精气神,也还没有完全恢复。 人老了,身体各方面都开始衰老,各种老年病,也会缠上身,这是人力不可抗的。 出院后,高明程就把高奶奶、高远见和毛子兄弟,都送到高家村去了,至于毛子兄弟,高明程对高远见的说辞是请他们去干活的。 高远见一脸的狐疑,这大冬天的,村里能有什么活干? 但高明程不愿意多说,他也懒得多问了。 回到高家村后,高明程先把高奶奶和高远见送回家,然后才继续开车来到牛尾岭。 等到了牛尾岭,这里就很少能够见到村民了。 高明程的房子,孤伶伶的坐落在山脚下。 但人少,并不代表荒芜。 这里有阡陌纵横的菜地,有打理的井井有条的果园,有群鸡啄食,有忠犬相迎,还有牛羊的声响在山间响起。 冬天能干的活确实不多,高明程把毛子兄弟留在这里,主要是避开杜红玉的人找到毛子。 高明程的房子并不大,就三间正房,中间是堂屋,左边是高明程的卧室,而右边则是空着,作为仓库使用了。 但这里也有一张木板床,还是当初高岳来他家住时,从高岳自己家中搬过来的。 现在只需要把房间打扫干净,铺上被褥和被子,人就可以住在这里了。 毛子还算勤劳,高明程带着他们看了房子后,就立即去打水,自己来收拾了。 他们带了被子和换洗衣服来的,甚至还带了一些粮食。 高明程说道:“接下来这段时间,你们两兄弟就住在我家,我家储藏的那些风吹肉,你们可以拿一部分出来吃,菜地里的菜,也随你们吃。” “你认得字吧?我家里有一些小学的书本,你没事可以教你弟弟认认字,要是无聊,就自己找点事情做。我这还有一个收音机,也留给你们用。” “你们平时就在这里住着,可以和附近的两家人说说话,但最好不要去老村那边,那边人多眼杂,难免走漏消息。” 毛子连连点头,表示自己不会去老村那边去的。 这回他是来避难的,可不是来游玩的,他在隔壁县犯了事,又有厉害的狠角色要找他,他巴不得低调做人。 倒是他的弟弟洋洋,对于这一切显得挺好奇的,一直盯着那几只狗看。 洋洋曾被疯狗咬过,但他人有些呆,也不知道怕狗,反而一脸惊奇的盯着狗看,那两个小黑团子没有大狗那么警惕,靠的比较近,摇着小尾巴,在人群中走来走去,倒是黑虎它们站着的位置隔着一些距离。 高明程和毛子交代完后,又找了张成远和陈大松两家人,把毛子兄弟两个会暂时住在他家的事情说了下。 吃饭问题,是毛子自己解决,但其他生活上的问题,高明程让他们能帮就帮下。 陈大松说道:“既然是你的朋友,那你就放心吧,有我们这些人帮着照顾呢。” 高明程点点头,又说道:“如果他们愿意帮着干活,你们就让他们一块儿干吧。” “行。” 交代清楚后,高明程准备进山转转,打算挖一些冬笋,再看看能不能弄到几只野兔。 “黑虎,精灵,跟上!”高明程吆喝一声,领着两狗雄赳赳气昂昂的进山了。 “明程哥,你进山去做什么?要不要我一起去帮忙?”毛子见了,连忙大声喊着。 高明程说道:“不用了,你在家照顾好你弟弟就行,眼看快中午了,你把午饭煮了吧!” “哎,那也行。”毛子不再强求跟着进山,而是准备去煮午饭了。 高明程家里的柴米油盐的位置,都已经告诉他了,也让他随便用。 毛子先淘米,把灶膛的火引燃后,就让弟弟负责照看柴火,他自己则去洗菜切菜,今天高明程还带了一些豆腐回来,分了一半给高远见,剩下一半放在自己家。 煎豆腐需要配大蒜,于是毛子朝菜地走去,高明程说过了,附近这片地,都是高明程家的,地里的菜,任由他采摘。 毛子拔了些大蒜,又掐了一把白菜苔,再拔一根萝卜,菜就全了。 接下来,他准备做风吹肉煮萝卜,煎水豆腐,清炒白菜苔! 在毛子忙活着午饭时,高明程已经进了山,因为准备挖些冬笋,因此是朝有竹子的山林走去的。 “黑虎,精灵,去找找野兔的踪迹。”高明程吩咐道,而两狗极为通人性。 若是在山坡、山谷这些地方活动,那么必定是要猎野兔的,若是进了深山,那么就是要猎野猪的。 黑虎和精灵嗅着野兔留下的气味,领着高明程去找。 有猎狗时,打猎就可以事半功倍,猎狗能够寻觅猎物的踪迹,在高明程出手弄死野兔时,猎狗还能够跑过去把猎物叼回来。 在山里打猎时,高明程向来是不用枪的,枪的动静大,而他也根本不需要,如果是打野猪,那么一把标枪足以,打野兔,那就更简单了,腰间别着的小刀,就能够弄死野兔野鸡这种小型动物。 他喜欢这种更原始些的狩猎行为,每次有所收获时,都更有成就感。 这大白天的,野兔并不不活跃,大多藏在洞穴里,但黑虎和精灵也不是吃素的,嗅着气味,就把野兔的家给拆了! 这山里的兔子,高明程把它们都称呼为野兔,但其实兔与兔之间,也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兔子奔跑的极快,以高明程的目力和准头,都很难弄死,而有些兔却容易弄死些。 如果是生物学专家在此,那么可能会解释这些野兔中,一部分是国内的本土野兔,属于旷兔,意味着生活在旷野里,它们不会打洞,奔跑起来格外的迅速,后腿更是很有力道,如果鹰在捕食野兔,却不幸被野兔的后腿踢到,那么鹰的小命都可能不保了。 而另外一部分野兔则是穴兔,穴兔是外来者,在古时候,作为贡品进入我国,随后有部分逃逸,在野外生存繁衍。 至于具体是什么朝代传进来的,至今还没有一个特别准确的答案。 当然了,这种学术性的问题,高明程是不在意的,他只需要在找到野兔后,瞄准,投射,将目标野兔弄死即可! 在两狗的帮助下,一人两狗捣毁三个兔穴,猎杀了八只野兔! 也算是丰收了! 高明程把野兔垒放在一起,然后说道:“收工!接下来我要挖冬笋了!” 高明程是带了锄头来的,他找了片竹林,根据自己的经验,从竹枝的长势来判断竹鞭上是否长有冬笋。 挖春笋,是个人就能干,但挖冬笋,没有经验,那还真干不好! 冬笋不会长出土,是藏在土里的,你看着土面是没有任何痕迹,全靠经验来判断和寻找的。 高明程挖了这一小片竹林,就挖了十几个冬笋出来,大的有两三斤,小的则只有一斤多点,像这种小的,剥了笋壳后,里面就没有多少肉了。 高明程又挖了几个大点的冬笋,这才满意的收工了。 抖开随身带着的袋子,把冬笋和野兔都装进袋子里。 用袋子装东西,可比竹篮背篓什么的强多了!主要是袋子轻便,在山里穿行时也更方便。 “黑虎,精灵,走了!”高明程挖冬笋时,黑虎和精灵并没有围在他身边,而是在附近的林子里玩耍,高明程时不时能看到一片灌木晃动,有细碎的声响传来。 不过随着他一声吆喝,黑虎和精灵就先后从林子里钻了出来,两狗的毛发上都沾着一些枯枝落叶,但黑黝黝的眼中却是充满了活力,显然是极为兴奋。 高明程也很久没和两狗相处了,看着它们充满活力的样子,也笑着伸出大手,狠狠地撸了一把。 “走吧!”过足了手瘾,高明程这才背着袋子,跟在两狗的身后下山。 山路崎岖,并且布满了枯枝落叶,在落叶之间,还有一些树木的种子。 高明程就看到不少的无患子的种子。 无患子是落叶乔木,这会儿光秃秃的,只剩下一个树干伫立在山坡上,但满地的无患子种子,却也是一种宝。 无患子的种皮,类似干桂圆,这个是有清洁功能的。而它的种子圆润,可以用来做成珠子,加工成手串。 高明程倒是知道无患子,但用的次数少,他现在洗头发,有时候用茶枯洗,但大部分时候图方便,都是用洗发水和肥皂洗的。 于是他大脚无情的踩在无患子上,大步的下山回家去了。 回到家中时,立即闻到一股菜香味。 “明程哥,你终于回来了。再不回来,我怕菜都要凉了!”毛子笑着迎上前来,骄傲的展示着他做好的饭菜。 无父无母的毛子,其实也算是生活小能手,煮饭洗衣搞卫生等家务活,他都挺上手的。 高明程把袋子放下,看了一眼桌子上的菜,笑道:“看着不错嘛。” “毛子,喊你弟弟来吃,要是下次我没有回来,你们给我留点饭菜就行,不用等着我。”高明程随意的说道,先去洗手,然后盛了一碗饭。 看他开动了,毛子和弟弟这才跟着一起吃。 毛子的手艺还行,高明程吃的颇为满意。 吃过饭后,高明程领着毛子兄弟去鸡舍那边转转,又去看了棚子里的蜂箱。今天天气不算好,蜜蜂们并不活跃,只在吃糖水时,才会飞出蜂箱。 “明程哥,你养了这么多蜜蜂啊!”毛子颇为惊呆,虽然很久以前就认识高明程了,但对于高明程的家底,他不是很清楚的。 高明程笑了笑,现在陈多福已经掌握了养蜂技巧,那么接下来还可以再繁衍出几箱蜜蜂出来。 养的蜜蜂越多,产的蜂蜜就越多。 一年下来,光卖蜜蜂就能够赚上小几万了。 视察完自己的产业后,高明程就准备回县城了。 他给毛子兄弟留了一只小点的野兔,又把几个小冬笋给了他们,然后说道:“我的房间上了锁,你不用管它,其他的地方则需要日常打扫一下就行。” 毛子连连点头答应。 高明程顺手拔了些菜,然后就开着拖拉机回县里了,他这一走,陈大松就拿着一些片好的竹篾过来了。 陈大松哈哈笑着说道:“毛子兄弟啊,你会编竹筐吗?不会的话,我教你啊!这果园的果子下来后,最需要竹筐了,所以要趁着冬闲,赶紧多编一些竹筐出来。” 毛子还真不会编竹筐,但他表示愿意学,就连他的弟弟也傻乎乎的坐在小板凳上,看着陈大松教他们编竹筐。 竹筐比竹篮要大的多,主要是装水果用的,装满后,一竹筐的水果,得有个五十斤左右。 接下来,陈大松时不时带毛子干点小活,美名曰是带他熟悉熟悉环境。 毛子也是没想到,这住在村里后,他竟然解锁了好几个技能:编竹筐、编扫把和修复农具! 毛子这边的事,高明程是一无所知,他把毛子兄弟藏在高家村后,心里就放心了不少,接下来只需要和警局这边互通有无,看是否有疑似杜红玉的人出现。 在这种氛围中,小年悄然到了! 高家村自诩祖上出过进士,自然是过腊月二十三的小年,小年这天,高明程等人没赶回村里去过,而是就在县里过。 这会儿的年味还是满浓的,哪怕是小年,家家户户也挺乐呵的,高明程也喊许多美去买了不少的好菜,准备好好的吃一顿。 本来高国兵喊高明程过去他家过年的,但却被高明程拒绝了。 如果只有他自己一家,那肯定是要过去,但这边还有高明里夫妇和高淑芳呢,这过小年,自然要跟家里人一起过。 这一晚的菜色极为丰富,鸡鸭鱼肉都有,另外还有前两天高明程从山里弄来的野兔和冬笋。 小年的第二天,高明程的店里,就来了两个稀客。 “婉婉!你回来了?”看到邓婉婉时,许多美一时间险些没有认出来,但好在她眼力还行,很快就认出邓婉婉了。 邓婉婉离开时,还是一个娇柔怯懦的小姑娘,但现在,浑身上下却充满了干练,有种都市丽人的味道了。 邓婉婉笑着看着许多美和高淑芳,又环视新新服装店一眼,真好,这里的人和东西,一如以往。(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八章:值大钱 邓婉婉虽然已经离开一年半了,但因为双方一直通信,因此这次见面,也没有多少隔阂,很快几个女人就开心的聊到一块儿去了。 邓婉婉不是一个人来的,身边还跟着王珣。 王珣三十出头的年纪,只有一米七的身高,看上去有些矮。 不过他的气派却很好,此时身穿一件黑色的皮夹克,下身则是黑色的牛仔裤和黑色的皮鞋,看上去很是洋气,但他的气质并非是暴发户的那种,而是带着一些文人特性。 女人们聊成一团,男人们也自然而然的聊在一起了。 王珣习惯性的给人递烟,但高明程还没有来得及拒绝,王珣先笑了,说道:“忘记你不抽烟的了。” “明程,我给你带了两幅画,你先看看。”王珣将手边的两幅卷轴递给高明程。 画是裱过的,但画轴看上去已经有些许时光的印记了,高明程接过画轴,将之缓缓展开。 第一幅画,就是一匹泼墨般绘画而成的骏马! 是单独的一匹马,而非著名的《八骏图》。 至于第二幅画,也是动物题材,却是一群扑腾着翅膀,气势汹汹的白鹅。 画纸的侧边,有徐悲鸿的落款和印章! 高明程拿着画,走到水晶灯下,借着明亮的灯光,仔细欣赏,主要是辨别一下真假。 可惜,他其实也算是半吊子,对于这种近代的绘画作品,并无太多的研究。 之所以让王珣帮着买几幅徐悲鸿的画,还是因为有一次收到邓婉婉写来的信,信中吐槽收了几幅不太值钱的画,被人强买强卖了。 高明程一听他们收到的是徐悲鸿的画,激动之下,就给王珣打了电话,让他们帮着在首都收一下画。 之所以要徐悲鸿的画,不是高明程的艺术修养多么的高超,而是因为老徐的画值钱啊! 高明程来来回回的看了几遍,也看不出仿的痕迹,于是看向王珣,问了问价钱。 王珣伸手指着那匹骏马图,说道:“这幅画值钱些,我一千二拿下的,另外一幅是八百拿下的。我这个价,是我拿下的价,你可能不知道,在我回来之前,这两幅画的价钱已经翻了几番了!我听人说,市面上的骏马图,都已经炒到五千块一幅画了!” 高明程真挚的说道:“我信!” 八十年代初,只有少部分人富裕,而到了八十年代底,像首都这种大城市,就汇聚了不少有钱人了! 而古董、绘画等物品,到了九十年代后,价格那就是一路高涨! “我听过徐悲鸿先生的大名,你按现在的市价卖给我也行。”高明程主动说道。 但王珣却笑了,说道:“那我成什么人了?赚钱的机会有的是,犯不着跟朋友赚这份钱!你当初帮过我堂叔,让他在领导面前露了几次脸。这个人情,我堂叔是一直记着的。” 王珣口中的堂叔,就是文物管理所的王所长。 王所长和高国兵也算是朋友关系,高明程帮着高国兵破了几个盗墓案,破案的功劳是高国兵的,但那些古董文物的功劳却是王所长的! 自从高明程开了服装店后,最初的生意都是熟人带来的,比如说,赵冬梅就喊了不少同事来店里买衣服,而王所长也喊了亲朋好友过来买衣服。 他们这些人,本来就手头宽裕,开始追求时尚和品位,高明程店里的衣服,也是符合他们消费的眼光和水准的,久而久之,他们也就成了店里的固定顾客了。 王珣在去首都之前,就来服装店买过几次衣服的。 王珣愿意原价把画卖给高明程,高明程也是颇为高兴,这不仅仅是省下了钱,更是一份友谊! 他把画收好,去收银台那里拿钱,又当着王珣的面数了一遍,数清了后,将之递给王珣。 王珣接过后,直接放进口袋里,并没有再次清点一次的意思。 钱货两讫后,高明程就和王珣聊起了别的事。 高明程隐晦的看了邓婉婉那边一眼,然后对王珣说道:“你们……在一起了?” 王珣一愣,然后哈哈的笑道:“这么明显吗?” 从进店到现在,他和邓婉婉都没有表现的很亲密,但高明程竟然看出他们在一起了! 既然已经被看穿了,那王珣索性就不装了。 他甚至说道:“把画按原价卖给你,也是婉婉的意思。婉婉说你曾经帮了她大忙,是她的救命恩人!所以我才不敢赚你一毛钱啊!” “明程,你帮了她什么忙?” 高明程心一跳,他看出王珣和邓婉婉之间的氛围不一样,因此才试探一问,但没想到…… “婉婉没跟你说吗?” “没有,我每次问她,她都低头不语。我说要跟她结婚,她也没松口答应,只说回来后,等问过父母,再给我答复。”王珣颇为苦恼的说道。 就是因为从邓婉婉的口中得不到答案,他才想着问高明程啊。 谁知高明程听说邓婉婉没有跟王珣说那件事,他也就闭嘴不言了。 “既然婉婉没说,那我也不方便说。” 王珣瞪眼,满脸的无语。 他指着那两幅画,说道:“这两幅画,你再捂一捂,转手能赚几万块!” 高明程直白的说道:“那我给你补差价!” 这回王珣是彻底无语了。 他的目的才不是让高明程补什么差价呢! 他烦躁的摆了摆手,说道:“算了,你不说就不说吧!我等下送她回家去,等见了她爸妈,就什么都知道了。” 说完他又嘿的一声笑了,说道:“如果她爸妈同意,我很快就要和她扯结婚证摆酒!到时候喊你来喝喜酒啊!” 高明程古怪的看了他一眼,他觉得王珣有些过于自信了。 自从邓婉婉跟王珣去了首都后,高明程也从王所长那边打听过王珣的事情。 王珣中专毕业,本来能分配工作,但他却选择经商,从事建材生意,本来建材生意做的挺不错的,但他的表兄卢殷喊他去首都收废品,结果他直接关了建材生意,跑到首都去了! 他和邓婉婉的相识,就是源于在火车上。 邓婉婉今年才二十,而王珣已经三十出头,大了邓婉婉整整十二岁。 这会儿的人大多结婚早,王珣自然也已经结婚生娃了,他有一儿一女,大女儿已经八岁,小儿子也有五岁了。 不过他的老婆却在生完小儿子后没多久,就突发恶疾去世了。 所以王珣算是鳏夫。 高明程问道:“你有两个孩子的事情,婉婉知道?” 王珣一脸自信的说道:“那当然知道,我可不是那种骗小姑娘的坏人!我对她有意思后,一开始就说了的!她虽然没说要不要嫁给我,却说孩子不能离开父母身边太久,喊我回首都时,把孩子也带去首都读书呢!” 在王珣看来,他一个大男人,哪里照顾的好两个孩子?那肯定是邓婉婉帮着他照顾啊! 也因此,王珣是笃定邓婉婉是愿意嫁给他的。 高明程没打算戳破王珣的自信,这别人的私事,他也不想牵扯太深,于是换了个话题,说起了首都的事情来。 高明程说道:“年后,我也打算去一趟首都的。你们计划什么时候回首都?要是时间合适,我们可以一起走。” 王珣当即说道:“我虽然开了个收废品的公司,但我也不急着回去,难得回来一趟,自然要好好的过一个年,我只要赶在孩子开学前回去就行吧,婉婉喊我把孩子带去首都读书,我已经提前在周边打听过了,可以插班进去。” 高明程算了算时间,觉得应该能一起走。 于是说道:“那行,我们到时候一起走。” 出门在外,能结伴而行,那还是结伴而行的好,彼此有个照应。 王珣也挺乐意的,当场拍胸脯说道:“你跟我一起去,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从这到首都的路,我熟的很!有哪些车次,在哪里转车,我都门清!” “哦,对了。你去首都干什么?去开服装店?还是收画?” 高明程忍不住笑了,他跑到首都去开服装店?那他可真是头铁哦! 至于收画收古董等,只能看运气了! 等去了首都,肯定是要去潘家园转一转的,至于能不能捡漏,那就两说了。 高明程简要的说了下自己去首都的原因,王珣听闻之后,不由得说道:“真是人不可貌相,你人在县里待着,房子却买到首都去了!” 高明程咧嘴一笑,说道:“那是第一栋房,以后有机会,我还会再买一些,至于特区和魔都,有机会的话,我也是要去那边买房的。” 高明程想,如果能当个富裕的包租公,那也是挺不错的嘛! 王珣听他说要买这么多房子,不由得傻眼,说道:“你人又不去住,买这么多房子做什么?” 高明程说道:“这小地方虽然能安居乐业,但不利于孩子的学习和成长,以后有机会的话,那自然是要去大城市读书的。” 正当他们说话时,却见那边几个女人开始挑选起衣服来。 邓婉婉给自己挑了两件时髦的外套,又分别给她爸妈各挑了一套衣服。 高明程见状,就说道:“是不是路上人多,你们为了方便,就没带换洗衣服?” 王珣笑道:“不错嘛,你一猜就猜对了!本来婉婉是打算带衣服的,是我没让带,这只要有钱,哪里不能买衣服呢?” “不过就算没有带衣服,行李还是一大堆!你是不知道哦,火车上那可真是人挤人!我们刚上车时,倒是买到坐位票了,但之后转车就没有买到座位票,全是站票!” 说起一路的见闻,王珣那是吐槽不断! 高明程听着这些话,都快有些打退堂鼓了。想着要不要避开春运,但后来又想,现在车次少,不管什么时候,车上的人都是很多的!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实在不行,晚一些去首都看房子也可以。 高明程领着王珣来到男装区,说道:“你大老远的给我带画,还分文不赚,那我也不能没有表示,你和婉婉的衣服,我送你们了!” 王珣笑道:“那你怕是要大出血!” “无妨!选吧!这件纯羊毛的大衣怎样?”高明程指向店里最贵的那件大衣。 但王珣却丝毫没有心动,而是说道:“我不穿长款的大衣!” 可见王珣是知道自己的身高短板的! 身材高挑的人穿着大衣,有种潇洒的气质,但身材矮小的人穿大衣,就显得像个矮冬瓜! 最后王珣挑了一件黑色的短款羽绒服和黑色的运动裤。 高明程示意他再挑一套,但王珣却说够了。 “我家里还有换洗的衣服,有两套新衣服出门拜年就行。” 既然王珣不肯挑了,那高明程也不强求,亲自把衣服打包好,又走到许多美她们身边,说明了邓婉婉挑的这些衣服,算他送的。 许多美不明所以,但也不会和高明程唱反调,笑着答应下来。 倒是邓婉婉有些受之有愧般,连忙说道:“不用送的,我给钱!我有钱!” 只是这钱到底没有给出去,高明程发话后,许多美和高淑芳自然是都不肯收邓婉婉的钱,还笑着劝邓婉婉把衣服收下。 最后走时,邓婉婉的脸颊都绯红一片了。 她拉着许多美的手,说道:“多美姐,我给你们带了礼物的,不过行李太多,我还没有清出来,等我清出来后,再送给你们。今天我还要赶着回家去见父母,等过两天,我请你们吃饭哈!” 邓婉婉和王珣,是昨天晚上才抵达县里的,这第二天上午,就先到服装店来见高明程他们了。 对于邓婉婉口中的礼物,许多美没有拒绝,而是笑着说道:“好,你先回家去,出门在外这么久,你爸妈肯定想你了。来日方长,我们有空再聚!” “嗯!”提起父母,邓婉婉也有些归心似箭了。 等他们走后,许多美才追问高明程送衣服的原因。 这原因嘛,自然是那两幅徐悲鸿先生的画啊! 高明程信誓旦旦的说道:“这两幅画,以后会值大钱的!” 高明程虽然没有详细研究过这些画的具体价值,但可是经常看到相关的新闻,比如某幅画拍卖了几百万,某幅画拍卖出了几千万,甚至最高的拍卖出两亿! 像这种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那肯定要多多益善啊!(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九章:敬昨天,迎明天 小年过后,又迎来一场大雪,大雪是下半夜开始下的,一下就是整整一天。 不过雪后大多天晴,阳光照射在白皑皑的雪堆上,有种奇异的美感。 地面和低矮些的雪,都被顽皮的孩子破坏了,或是拿去打雪仗,或是堆成雪人。 服装店的二楼阳台是敞开式的,因此雪花也飘落而至,覆盖在阳台上,如发面馒头般蓬松而雪白。 为了逗孩子,许多美也用手捏了几个小雪人,一个个的摆在阳台上,现在的阳台只有一米高的防护墙,站在这里,就能够将整个街道尽收眼底。 虽然出了太阳,但气温依旧很低,雪也没有融化,七八个形态各异的小雪人摆在阳台上,倒是生出几分趣味。 邓婉婉在第一次拜访后的第三天,她又来了,这次是来请高明程他们吃饭的。 吃饭的地点是在附近的一家饭店,饭桌上,大家相谈甚欢。 上次邓婉婉闭口不言她和王珣之间的事情,但这次,她大大方方的说道:“我和阿珣扯了结婚证,打算在大年初六摆酒,到时候,你们都要来喝喜酒啊!” 高明程早从王珣那边看出端倪了,但许多美和高淑芳是完全不知情,乍然听到这个消息,俱是惊了惊,但随即又想到邓婉婉跟着王珣在首都住了一年半,这一年半里产生了感情,愿意结婚在一起,那也是自然不过的事情。 至于邓婉婉曾经的经历,她们自然不会冒然开口说些什么。 她们避讳,但邓婉婉却已经坦然了。 她曾经打定主意不会嫁人的,总觉得那些接近自己的男人都不怀好意,她跟着王珣去了首都后,起初,她也没对王珣产生什么不一样的感情,还是后来她跟着王珣学习如何辨认古董和修复古董,慢慢的两人相处的时间长了,她在不知不觉中,就被王珣的博学和智慧所折服。 当王珣对她表白,说喜欢她,想跟她结婚时,她也没有太多的反感,只是一直没有松口答应而已。 邓婉婉笑着说道:“那天从你们这儿离开后,阿珣就送我回家了,我当着我父母的面,把我的那些事都说给他听了,又说如果还愿意跟我结婚,那么婚后要把我爸妈也带去首都生活。” “我原以为他怎么也要考虑几天,但没想到他一口答应下来,还拉着我很快就去扯了结婚证!” 说到这里,邓婉婉羞涩一笑。 高明程都忍不住眼睛一亮,心想王珣可真是一个敞亮有担当的人。 其实邓婉婉这事吧,得看人,如果是传统思想的人,可能觉得难以接受,心里会膈应什么的。但如果思想开放些,那也没啥,只要现在的她是你喜欢的,那她以前的那些过往,又算的上什么呢? 再说了,王珣本身就是有两个拖油瓶的鳏夫,还比邓婉婉大那么多,邓婉婉愿意接受他,他还赚大发了呢! 高明程举杯,对邓婉婉说道:“我敬你和昨天告别,迎接崭新的明天!” 邓婉婉抿嘴一笑,也举杯,和大家都敬了一圈。 他们喝的不是高度酒,而是甜酒,这种甜滋滋的低度酒,就算是女人们也能够喝上好几杯。 邓婉婉有了好归宿,许多美和高淑芳也纷纷祝福她,许多美主动说道:“你们摆酒时,要穿婚纱吗?我们店里有!前不久还做了两个兔皮的披肩,有了披肩,在室内摆酒的话,那也不会太冷。” 邓婉婉说道:“本来我想一切从简,但是阿珣不肯,他还说要请人来录像,摆酒的话,是在饭店,具体哪个饭店,现在还没有定下来,等定下来了,会打电话通知你们的。” 既然要搞结婚录像,那肯定要穿婚纱啊,这样才够正式和大气! 于是许多美便说要带邓婉婉去店里试婚纱,看大小是否合适。 像他们店里供租赁的婚纱,其实都是留有一部分布料的,如果婚纱小了,就把线拆掉,把那部分布料放出来,如果婚纱大了,那就再缝上。 邓婉婉的身材偏瘦,因此在试过婚纱后,有些地方稍稍大了些。 许多美当即决定改小,这改起来也容易,有缝纫机呢,找到需要改小的地方,不过几分钟的功夫,就已经改好了。 改好后,再试穿一次,直到哪儿哪儿都适合,这才将婚纱收好。 邓婉婉穿着婚纱照镜子时,心中也是异常的开心,万万没想到,她邓婉婉也有穿着婚纱光明正大结婚的那一天! 因为过年时,服装店会关门歇业,所以邓婉婉现在就要把婚纱拿走,省得初六结婚时来不及。 “明程哥,多美姐,淑芳,初六时,你们一定要来吃我的喜酒哦!”离开前,邓婉婉再次说了句。 “你放心吧,我们肯定会去的!”许多美给予她一个肯定的眼神,邓婉婉彻底放心了,挥手朝他们道别。 邓婉婉其实没什么朋友,自从那件事后,连能说话的人都没几个了,而这次结婚,她只要求父母出席,至于爷爷奶奶和叔叔一家,她都不准备告诉的。 因为在她的心中,那些人已经不是她的亲人了。 父母是她的亲人,而高明程等人就是她的朋友,届时女方亲朋这一桌,只怕一桌都坐不满哦! 邓婉婉走后,许多美就拿出邓婉婉送的京八件,喊张金玲和胡茵陈她们来吃。 京八件是经典的京味糕点,大红色的盒身,印满了富贵牡丹,玫瑰红薄纸衬垫上面摆着各色糕点,这些点心,不但好看,更是喜庆的很。 不过长途不便,邓婉婉携带的糕点并不多,只送了两盒给高明程他们。 但除了京八件,邓婉婉还给三人都送了礼物,许多美和高淑芳各有一串绿松石的手串,看上去很靓丽。 而送给高明程的礼物则是一个翡翠扳指。 扳指最初的功能是为了方便射箭,北方的游牧族擅长骑马射箭,自然需要佩戴扳指,而这扳指久而久之,也成了男人的一种专属饰品了。 高明程看出翡翠扳指的质地很好,是缅甸的老坑翡翠。 看其样式和种水,应该是清末的物件,即使是现在,也是值点钱的。 如果能找出哪位大人物佩戴过这枚扳指的证据,那么这枚扳指的身价就会蹭蹭蹭的往上涨了! 一瞬间,高明程脑补了好几个后世常见的销售话术,为这枚扳指增加传奇色彩了。 不过,这也只是想想罢了,别人送的礼物,他收藏就行,犯不着拿去卖掉。 邓婉婉送给高明程的这枚扳指,是有些小贵的,但送给许多美她们的绿松石手串,那就不太值钱了。 这会儿绿松石的市场还没有炒热,价钱不高,并且市面上还称呼绿松石为土耳其玉。 不过绿松石质地细腻,色彩娇艳柔媚,很适合年轻的女孩子佩戴。 因此高淑芳很快就把那串绿松石手串戴在手腕上了。 因为很久没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干农活,高淑芳的皮肤白了不少,少女纤细的手腕上,一串色泽鲜艳的手串异常的惹眼。 前来买衣服的顾客,都纷纷注意到她的手腕,询问了起来。 不过这会儿他们这边的小县城,是没有绿松石卖的,见有不少顾客表示也想要,高明程便说年后会去首都拿货。 这种小玩意又不占地方,既然家里的女人们喜欢,顾客也表示想要,那么高明程就决定去买一堆回来! 质量好的绿松石,等市场火热后,价钱那也是蹭蹭蹭的往上涨啊!所以完全可以趁着现在市场不热时入手。 时间一晃而过,明天就是除夕了。 除夕就是一家人团聚的日子,自然没有上班的理,因此高明程决定在除夕的上午回高家村。 许多美和高淑芳他们都忙着准备东西,而高明程则是去了警局找高国兵。 自从接到范承耀打来的电话,县里就开始布局了。 因为县城小,总共就一个火车站和一个汽车站,这两个地方,天天都有人在那里巡逻,哪怕下雪天,也是尽职尽责,就是为了找出杜红玉的人。 高明程已经知道杜红玉长什么样子了。 他自然没见过杜红玉,范承耀手里也没有杜红玉的照片,但范承耀找了一个擅长绘画肖像的人,根据他的描述,将杜红玉画了出来,然后邮寄给了高明程。 而这幅画像,又被黄大志临摹了好几张,分发给负责在车站巡逻的人。 可惜,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半点消息传来。 眼看明天就除夕,后天就是大年初一了! 高明程的心有些惴惴不安。 他们虽然已经有杜红玉和她的那个手下的肖像,但谁规定只能他们两个人来呢? 世上的人千千万,愿意为钱卖命的也大有人在! 常言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杜红玉颇有身家,肯定不会亲身犯险。 来到警局后,高明程直奔高国兵的办公室。 年底了,局里的事情也很多,但宗旨就一个——保障居民们过一个安心年! 而这事,高国兵就做的不错,因为他的提前布局,近半个月来,县里的案件只有个位数! 要知道,年底时,就是小偷们大展身手的时候,经常有人被偷被盗,甚至还有个别人会当街抢夺女人们佩戴的金首饰。 但因为警方的巡逻密度大,很多人都不敢冒险去偷去抢了。 “叔,有杜红玉那边的消息吗?”一进办公室,高明程就询问道。 高国兵放下手中的钢笔,严肃的说道:“还没有,我觉得她要么不会来,要么就会在明后天来!” 高明程皱眉,说道:“可我明天就要回村里了。” 高国兵站起身来,安抚的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说道:“抓捕石老三,本来就是我们警方的事,如果杜红玉敢来报复,她尽管来就是!这事和你无关,你没有牵扯进来,反而是好事!” “你明天该回村就回村,这边的事有我盯着,不会出纰漏的。” 高明程也没法,如果他独身一人,那么留在县里支应也行,但他有妻有子,身不由己啊! 出了高国兵的办公室,又遇到了黄大志。 因为要堤防杜红玉报复,今年的警员们都没得假放,也怪可怜的。 不过黄大志就一个人在这,因为前几天,他就让罗丽姐妹回娘家去了。 本来送罗丽回他家过年也行,他家经过修缮,已经不错了,家里也有他的房间和衣柜,可以随时住人。 但是婆家再好,哪能有娘家自在? 所以黄大志就让罗丽回她自己的娘家了,等度过这段紧张的时间,他再去罗丽娘家接人回来。 高明程觉得黄大志的决定挺好的,老婆不在身边,他反而能更安心些。 和黄大志闲话几句,彼此提前祝对方新年好,就道别离去了。 第二天一早,许多美就里里外外的收拾起来,结果高明程看到那堆东西,简直要傻眼了! “怎么有这么多东西?”高明程指着满满一车的东西,怀疑的说道:“你们还能上车吗?” 在拖拉机的车斗里,已经摆满各式各样的东西了! 除了换洗衣服,最多的就是各种吃的玩的。 光小旭旭一个人的东西,就有不少了,这小孩子可比不得大人,大人有一身换洗衣服就行,但小孩子得多带一些,不然一旦脏了,湿了,就没得穿了! 高淑芳笑道:“等下把东西再叠一下,大家挤一挤,肯定能坐上车的!” “我还算机灵,上次送奶奶回去时,就让二哥你给我带回去一床被子和电热毯了,不然东西更多!” 之前高淑芳在家里住了一周,屋子里的旧被子,可把她冷的,当即跑到高奶奶的房间,和高奶奶挤着睡了。 之后她就准备买新被子和电热毯,等有了这两样东西,她睡觉就不会再怕冷了。 高明程无奈的笑道:“你们可真能收拾!行了,赶紧吃早餐吧,等吃过早餐,就该回村了。” 于是大家凑在一块儿吃早餐,早餐也简单,不过是粥配咸菜,但咸菜的种类有不少,光柚子皮就有两种做法,一种是他们常做的,一种是胡茵陈教他们做的。 原来那种柚子皮在漂洗和加盐、辣椒拌匀后,还要上蒸笼去蒸熟的!等蒸熟后,再摊开晒干,吃起来干干脆脆的,又像腌菜又像零食了。(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章:捕鱼宰牛忙 除夕这天的天气不错,上午时阳光灿烂,大方的倾洒而下,人站在阳光底下,还是能够感受到丝丝暖意。 但在背阴的地方,风凉飕飕的,地上和树枝上的雪也依旧未化。 高明程穿着厚厚的军大衣,戴着手套和帽子,一路开着拖拉机回到高家村。 路过兴安岭时,见高守旺的作坊关着门,显然也是放假休息了。 今年整个社会的经济行情一般般,但高守旺的作坊经营的还不错,这是因为有高明程这个稳定的大顾客,另外他自己也开辟了一些市场,成为远近有名的服装供应商。 董飞霞的裁缝技艺不错,再加上高明程给她送了不少从羊城带来的时尚杂志,和从羊城带来的最新时装,她将之拆解学习后,在裁剪和设计上,都颇有进步,再加上他们和县里的纺织厂打通了关系,能够拿到最新最便宜的货,因此作坊出产的产品,在市面上是很有竞争力的。 从兴安岭一路拐下来,不过五分钟的功夫,就抵达高家村了。 拖拉机在村口的池塘边停下,高淑芳和高明里夫妇立即下车,然后开始清点他们携带的各种东西。 见他们都能提得下,于是高明程说道:“我就先不过去了,明天再去拜年。” 高淑芳应着:“好,我会和爸妈说的。” 拖拉机在短暂的停下后,又继续朝着牛尾岭行驶,几分钟后,车子绕过一个小山包,在自家院子边上停下。 黑虎和精灵等狗,早就察觉到动静,朝着这边迎来。 大黄生下的两只狗崽,如今也长大了不少,一身的绒毛看着十分的柔密,可以帮助它们抵御着严寒。 等到春季时,这些绒毛就会褪去,取而代之是油亮的毛发,狗的身体越健康,毛色就越好。 许多美抱着小旭旭先下车,高明程也随后下车,对许多美说道:“你先抱孩子回家去休息,东西我来拿!” 他们的东西也有不少,一部分是孩子的用品,一部分是过年时要用的食物。 因为高明程没有进山打野猪,因此他们是买了二十斤的猪肉回来,除了猪肉,还有米、面条、米粉、盐和酱油等东西。 家里只有一亩田,一年种两季稻子,但交了公粮后,也就不剩多少了,这一年下来,大部分都是买米吃。 但好在菜是管够了,虽然因为住在县里,还是需要买菜,但有时候回村时,就可以顺便带不少菜去县里吃。 这次回村过年,也用不着买新鲜的菜,只需要买些干货,比如干香菇、干木耳、干腐竹等,至于干海鱼和干海带,上次在羊城买了不少,现在还剩下一些。 高明程正弯腰拿东西,毛子就领着他弟弟走了过来,毛子一脸的笑容,说道:“明程哥,我们来帮你提东西!” “昨天我和洋洋,就把家里的里里外外都打扫干净了,等下明程哥你们只需要把自己的房间打扫一下,就行了。” “还有啊,陈叔已经准备好鱼网了,只等你们回来就可以开始下网捕鱼!对了,最近鸡下了不少蛋呢!本来天气冷,鸡就不爱下蛋了,但陈叔每天晚上都会给鸡舍烧一炕的火,鸡不冷了,就愿意下蛋了。” 毛子的嘴里说个不停,但手也没歇着,很快就帮着高明程把东西都搬进堂屋了。 先搬到堂屋,再次分类后,就把米倒进米缸里,面条和米粉、食盐酱油等物,就拿到厨房去。 毛子的弟弟洋洋虽然智力有问题,但人乖巧,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他干的也还不错。 高明程听着毛子的话,又见家里处处都干净,心里也是颇为满意。 今年过年多了毛子兄弟,其实也多了一份热闹。 刚把东西都整理好呢,陈大松领着陈多福和陈多喜过来了。 陈大松呵呵笑着,见面就先说一句新年好。 “新年好。”高明程笑着回了句。 “明程,今天捕鱼吗?网都准备好了,人手也给你叫来了!”陈大松呵呵笑着,指着自己带来的两个儿子。 高明程说道:“好,准备捕鱼吧!捕了鱼后,再把牛给杀了!” “杀牛?”陈大松一愣。 高明程说道:“嗯,这头牛老不吃东西,又经常嚎叫,吵的很,干脆宰了吃肉!到时候给你们也多分一些牛肉,让你们过个好年!” 家里的这头牛,疑似得了胆结石,高明程花钱买下后,就是为了赌牛的胆囊里有没有牛黄,要是有牛黄,那他就赚大发了! 今天是除夕,高明程一回来,就安排大家捕鱼和宰牛,这个消息一传出,所有的人都干劲十足! 草地上虽然有积雪,但池塘的水是没有上冻的。 在高明程的印象中,南方即使下雪,池塘河流等水源,也是不会冻住的,除非那种一点点大的小水坑,那么就会被冻成冰。 高明程家的池塘坐落在小富山的山脚下,起初是一块洼地,挖成池塘后,底部的泉眼就能够涌出水来,每当下雨时,山里的积水也会汇聚到池塘里。 正因为有泉眼,因此哪怕在冬季时,这个池塘也没有干枯,还有一米深的水位。 在大江大河捕鱼,那场面定然是蔚为壮观,但在这种小池塘捕鱼,技术含量就低很多了。 渔网的网眼有三指宽,这是专门用来捕捉大鱼的,而小鱼则能够顺利的从网眼逃脱,来年继续生长。 高明程拉着渔网的一边,站在池塘的左边,陈大松则拉着渔网的另一边,站在池塘的右边,两人并排行走几步,将手中的渔网坠入水中。 渔网的下端有铅块,可以自然的坠下,而因为水位不深,渔网的上半截,都露出水面了。 把渔网牵好后,就可以从池塘的一头走到另外一头,在走的过程中,其他人则要发出声音,令池塘里的鱼受惊,鱼受惊就会乱窜,然后就会被渔网给网住。 许多美抱着小旭旭站在岸边看他们捕鱼,陈多福兄弟则一人站在一边,开始拍手和大声吼叫,毛子和他弟弟见状,也跟着乱叫乱笑起来,试图把鱼朝渔网的位置赶去。 很快,水里的鱼就受惊了,时不时能够见到鱼跃出水面,或者拍打出水花来,而有些鱼已经不幸的缠在渔网上了,随着鱼的挣扎,渔网微微的震动着。 一会儿后,感应到渔网上传来的重量,高明程说道:“陈叔,可以起网了!” “好!”陈大松应着,配合着高明程把渔网收起来,等把渔网拖到岸边,就看到渔网上缠着不少大鱼,仔细一看,大多是雄鱼和鲢鱼,因为这两种鱼苗很常见,也适合生长在他们这边的水源环境。 除了这两种鱼,还有少量的鲶鱼、翘嘴、鳊鱼等,鳊鱼是吃草的,头小,身体大,尾巴小,因为身体比较扁,所以红烧时容易熟和入味,刺也还好,不算多不算少的。 因为鱼比较多和大,水桶都装不了,直接拿竹筐给装着了,从网里扒拉下来的鱼还没有死,正跃动着身体,试图再跳回水里去。 鱼离开水后,短时间是不会死的,如果需要留几天再吃,就可以养在水盆里。 第一网的收获不错,但这还不够,于是又开始下第二网,池塘就那么点大,这两网下去,里面的大鱼就差不多都捞起来了,剩下的小鱼就任其继续生长吧! 高明程清点了一下鱼获,雄鱼有十二条,鲢鱼八条,俱是五斤以上的重量,最重的那条雄鱼,估摸着有个十斤出头。 这鱼之所以不算大,那是因为高明程去年过年时就捞过一回了,这一年里,也是任其生长,没有额外投喂过鱼饲料的。 除了这两种鱼,翘嘴有一条,鲶鱼有两条,鳊鱼倒是有六条,还有两条鲤鱼。 “还不错,先弄回去吧!”高明程颇为满意,这些鱼已经够吃的了,他和陈多福一起把鱼抬回自家院子,然后给了陈家和张成远家各一条五六斤重的雄鱼。 捕好鱼后,时间都快十一点了。 于是立即准备宰牛。 灶上早已经烧了一大锅的热水了,这牛虽然不用刮毛,但热水是绝对用得上的,不然这大冬天的,用冷水洗牛内脏,就够难受的了。 宰牛和宰猪不同,大家普遍认为牛是有感情的动物,并且牛很聪明,如果看到你拿棍拿刀拿绳的话,就会开始不安的挣扎,甚至还会流眼泪。 因此宰牛时,最好用一件旧衣服把牛的眼睛蒙住,这样它就看不到了,再牵着它转几圈,趁它放松之际,拿斧头、锤子等工具猛击打牛的头部,不多时,牛的颈椎就被砸烂了,牛也就晕死了过去,这个时候割掉牛的脚筋,防止牛挣扎狂奔,然后再放血、剥皮、开膛破肚。 不过这是普遍的宰牛法子,真正的高手,可以直接用刀将牛的气管割破,直接放血。 高明程就选择后者,他先把牛绑在一根柱子上,然后用旧衣服蒙住牛的眼睛,从牛的耳后边出刀,迅速的割断牛的气管,令其迅速的死亡,而殷红滚烫的牛血,也瞬间迸射而出,被放置在底下的盆子接住了。 牛血也是可以吃的,只不过口感不如猪血那么细嫩。 牛血只接了半盆,牛就轰然倒地了。 接下来就需要剥皮了,这头牛养了八年之久,骨架挺大的,但也很瘦,高明程和陈大松以及陈多福三人,一起动手剥皮,处理的速度就不算慢的。 在他们准备宰牛时,许多美就抱着小旭旭出了门,不想让小孩子看到这残忍的一幕。 但即使离家百米远了,牛的哀嚎声还是远远地传来。 小旭旭似受了惊吓,又似好奇般的循声望去。 “别听。”许多美柔声说道,试图用别的地方转移他的注意力。 这时,她的二姐许多玉带着儿子小石头过来了。 许多玉看到许多美,立即笑着打招呼,两姐妹有阵子没见面了,倒也亲亲热热的。 这过年了,许多玉却是轻松了不少,因为在腊月二十六时,就有猪贩子前来收猪,家里的猪卖掉后,她自然就清闲了不少。 如今她手里头也有一笔钱了,因此脸上带笑的说明年一定要把房子建起来。 听到二姐再提建房的话题,这回许多美没问她是准备烧砖还是买砖了。 两姐妹聊了一会儿,就听不到牛的哀嚎声了,许多美和许多玉就带着孩子朝那边的院子走去。 回到家里时,牛已经在剥皮了。 眼看时间也快中午了,于是许多美准备去厨房煮饭,但谁知进了厨房,却见毛子已经在忙活了。 看到她进来了,毛子笑着说道:“嫂子,我来煮饭就行!” 他煮饭,弟弟洋洋烧火,兄弟两个配合的还蛮好的。 许多美还没吃过毛子煮的饭,但听高明程说过,说毛子的手艺还行,于是就问毛子准备煮什么菜。 毛子信心满满的说道:“炖雄鱼头、干辣椒炒牛肉、牛血汤、清炒白菜。” 过年嘛,年年有余,这饭桌上,自然是要有鱼的。 刚才捕到的鱼,除了送陈大松家和张成远家的,其他的都暂时养在木盆里,等下午去老村时,还要给细奶奶他们送一些。 “行吧,那我就等着吃你煮的饭了。”许多美笑着说。 既然不用她煮饭,于是就来到院子里,看高明程他们忙活。 盆子里接着的牛血,此时已经开始凝固,色泽鲜红,看上去像是红色的果冻般。 猪血牛血一般是煮汤吃,但炒着吃也是可以的,就是麻烦些。 许多美的视线掠过那盆牛血,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手持利刃,迅速的剥着皮,每一刀下去,都能肉眼可见的看到剥皮的进度。 剥了皮的牛肉色泽还不错,肉是红色的,脂肪则是黄色的,一眼看过去,黄红相间。 但剥了皮后,就能够更明显的看出这头牛很瘦了。 又过了几分钟,这头牛终于剥好了皮,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开膛破肚时,许多美的呼吸都不由得粗重起来。 因为只有她知道,高明程买下这头病牛的原因是什么。 上回高明程从一头偶然间买下的病牛体内获得了牛黄,那么一点点牛黄,就卖了好几万块! 那么这头牛的体内,有没有牛黄呢?(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一章:送年礼 因为有过一次经验,这回高明程将牛的腹部剖开后,就伸手朝胆管和肝管摸去。 因为牛黄大部分就是在这两个地方,胆管里的牛黄称为胆黄,肝管里的牛黄称为肝黄。 陈大松等人并不知道高明程的打算,但也站在一旁,看着他动手。 摸索了一阵,高明程就心里有数了,于是他拿出刀切割了几下,先把牛的内脏都扒拉出来。 许多美立即将一个木盆递过去,顺便用眼神询问着高明程。 高明程隐晦的对她点点头,刹那间,喜悦的笑容就在许多美的脸上浮现。 把内脏弄进盆里后,高明程对陈大松他们说道:“陈叔,你们趁热把肉切割好。” 陈大松心下有些奇怪,往日杀猪时,把内脏取出来后,高明程向来是不管内脏,而是继续切割肉的,但这回,他竟然自己去处理内脏了。 虽然心中疑惑,但陈大松也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提刀就上。 刚宰杀的牛还是温热的,因为天气寒冷,甚至有雾气飘起。 趁热分割的话,人的手就不会冻僵,干活也能更麻利些。 这头老牛骨瘦如柴,也就牛腿上的肉稍微多点,混身上下,也没什么肥膘。 不过牛油不如猪油好,一般人也不会用牛油炒菜。 趁着陈大松他们干活时,高明程已经手脚麻利的把胆管里的牛黄给取了出来。 这头牛的牛黄并不大,但数量多,高明程一连掏出七八个卵形的牛黄出来,因为是新鲜的牛黄,上面还有一层薄膜。 高明程小心的把那层薄膜去除干净,这时就能够看到牛黄的表面细腻而有光泽了。 许多美也早有准备,当高明程把牛黄的薄膜去除干净后,她立即小心的接了过去,用干净的棉花包好,并用纱布再包裹一层,然后一起放到阴凉处晾干。 把胆管里的牛黄取出来后,高明程又小心的再摸了一遍肝管,又摸到两个小疙瘩,取出来一看,也才花生米大小,但也不能嫌弃,照样小心的处理好。 如愿取出牛黄后,高明程和许多美这才松了口气,彼此对视时,都忍不住一笑。 高明程心情大好,当即切下一部分内脏,将之喂给黑虎它们吃,三只大狗都凑过来吃,就连两只小狗,也学着一块儿吃。 “明程哥,我来拿牛肉和牛血去炒!”毛子从厨房走了出来,雄鱼头已经炖上了,趁着炖鱼的功夫,就该把牛肉和配菜切好了。 陈大松在大木板上切割着牛肉,听闻后,立即切下一块上好的肉,说道:“这块肉好,炒着吃肯定不错。” 高明程看了一眼,那块牛肉是牛前腿上的肉,肉质较嫩,于是示意毛子接过去。 毛子接了牛肉,又端着装着牛血的盆子,再度进去厨房忙活了。 高明程取出牛黄后,也就懒得再管内脏了,他站在案板旁边,看着陈大松他们做事,眼看陈大松要拿斧头砍牛骨,于是说道:“我来吧!” 他力气大,一斧头砍下去,骨肉分离。 等把牛的各个部位都切割好后,高明程就大方的分肉了。 老牛的骨头并不好吃,因此他只留一点牛排骨,其余的打算通通都送出去。 陈大松家和张成远家,各分到一只带毛牛脚和十斤的牛骨头,另有两斤的好肉。 这两家今年干活都很给力,过年的福利自然也要大方点。 “好了,你们都回家去吃中午饭吧,剩下的我自己来!”高明程笑着说道,让他们拿着牛肉和鱼先回家去。 东西太多,手都拿不住,只能借高明程家的篮子装了。 于是陈大松家和张成远家,都各提着满满一篮子的东西回家去了。 许多玉领着孩子到这边来看宰牛了,因此大中午的,家里也还没有煮饭,倒是陈大松父子三人带着东西回家后,很快就有午饭吃了。 高明程问许多美想留些什么,许多美就挑挑拣拣的留下一些东西,又问高明程那些鱼是都鲜吃,还是拿一部分做成风干鱼。 风干鱼的味道,也还是挺不错的。 高明程说道:“雄鱼的头好吃,肉就一般了,刚才杀了两条雄鱼,鱼头已经炖着吃了,雄鱼身体就做成风吹肉吧。” “行。”于是许多美动手,把雄鱼切花刀再抹上盐,腌制一天入味后,就可以拿稻草挂在屋檐下的竹竿上了。 高明程也没有闲着,已经把要送人的牛肉和鱼都准备好了。 忙忙碌碌时,毛子走过来喊道:“明程哥,嫂子,可以吃饭了。” 高明程一看时间,已经下午一点多了。 “行,吃饭吧。” 于是大家朝厨房走去,餐桌上,刚出锅的菜正冒着热气。 毛子殷勤的说道:“这鱼头没有刺,我炖熟后,特意舀了一小碗出来,其余的才放辣椒粉调味呢。” 那提前舀出来的,没有放辣椒,自然是留给小旭旭吃的。 许多美满意的点头,然后开始给小旭旭喂饭。 鱼脸上的肉又嫩又没有刺,雄鱼头里面还有一些类似果冻的胶状物,因为炖煮了很久,吃起来就有些黏嘴。 许多美给小旭旭喂了一些鱼肉,又用鱼汤拌饭,喂了小半碗饭,等小旭旭不吃了,她这才顾得上自己吃。 高明程给她碗里夹了一些菜,奇怪的说道:“在县里时,你也不是顿顿喂,大多都是让他自己吃的啊。” 许多美理直气壮的说道:“县里有洗衣机,罩衣脏了就换,这里又没有洗衣机,罩衣脏了,得手洗,又麻烦又难干!” 高明程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随意的说道:“那就多准备些罩衣嘛。” 许多美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小旭旭的罩衣,她可是全部都拿回来的! 但是吧,想要孩子保持干净,该注意的还是得注意,不然一个眨眼的功夫,孩子就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了。 在这方面,高明程自然是说不过许多美的,只能任由她安排。 吃过午饭后,许多美带着小旭旭进了房间,准备带他玩一小会儿,然后就哄睡了。 高明程就和毛子兄弟聊了一会儿,问他们在这里住的习惯不习惯。 又说如果杜红玉的人在过年期间出现了,那么潜藏的危险反而就没有了,到时候毛子兄弟就可以回家去住了。 听到很快就可以回家去住,两人倒也没有多少高兴,主要是他们无父无母,只要兄弟两个在一起,那么在哪过年不是过年呢? 不过毛子倒是想起了好兄弟猴子。 也不知道猴子有没有被抓住,如果没有被抓住的话,那么现在应该已经回家了吧? 毛子殷殷期盼着,希望猴子也能安然无恙。 上午时,天气晴好,但中午一过,就开始阴云密布,看着就有种不好的预感。 高明程和毛子兄弟聊了一会儿后,就准备趁着没有变天之前,赶紧把东西送了。 老村那边有三家要送,分别是细奶奶、爸妈家以及高守旺家。 每家的东西都差不多,都是一条七八斤重的鱼、十斤带骨牛肉。因为东西多,他干脆开着拖拉机过去的。 刚到老村的范围,就看到不少孩子在村里疯跑,时不时响起一些鞭炮的声音。 在没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现在,每到过年,村里时不时就能够听到爆竹声,孩子们得了钱后,也会三五成群的跑到军岭的合作社去买爆竹放。 当然了,放爆竹的大多是调皮的男孩子,胆小的女孩子躲在一边看,而胆大的女孩子则跟在男孩子的屁股后面,当爆竹爆炸发出声响时,纷纷哇哇大叫起来。 有些男娃特别的调皮,会故意把爆竹丢到女孩子的身上,然后把女孩子给吓哭了。 还有些会把爆竹引燃后,丢到粪坑里! 原本丢到粪坑里,最多就是溅起一些粪水,恶心恶心人而已,但有一次不知道怎么回事,有人朝粪坑丢爆竹时,竟然引起大爆炸,把人家的茅厕给炸掉了! 那个丢爆竹的男娃,更是被溅了一身的粪水。 之后男娃的家里自然得赔钱,那浑身恶臭的男娃,还享用了一顿竹笋炒肉,脱掉棉裤打的那种! 事后,村里的男娃再调皮,也是不敢把爆竹丢粪坑了,顶多丢池塘和水沟里去。 高明程的拖拉机开过去时,高发明几个孩子正在路边玩爆竹,高发明还做了一个要朝高明程丢爆竹的假动作,似乎想吓一吓高明程。 高明程可不惯着他,扬声说道:“高发明,你屁股痒了吧?” 高发明当即朝他扮了个鬼脸,领着一群小伙伴跑到一边去玩了。 他们顺着小路,来到田埂,准备去炸覆盖在田里的白雪。 高明程看到他们无忧无虑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 停好车,高明程提着三份年礼,顺着路,穿过承恩门牌,进入村子里。 第一家就是高守旺家,刚到高守旺的家门口,就听到里头传来电视机的声响,以及嗑瓜子声和说笑声。 “守旺叔!新年好啊!我来给你送年礼了。”高明程站在门口,大声的说道。 当他迈进院子,高守旺就立即出来迎接了。 在高守旺的身边,还有两个年轻人,这两个年轻人颇为面熟,高明程一时间没有认出他们来,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他们是谁了。 他们是高守旺的两个儿子! 这两个人都大高明程几岁,并且还很早就去当兵了,上辈子在发达后,直接把高守旺夫妇接到外地去住了,基本上就没有再回村过了,因此高明程对他们并不熟。 但他们长得和高守旺很像,只不过五官和气质,现在都极具军人特色。 当他们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时,高明程本能的汗毛竖起,眼底浮现一丝防备来。 但这丝防备很快就被他压下了,因为这不合时宜。 “明程,你也新年好。外头冷,你快进来坐坐吧!”高守旺热情的说道,上前几步,接过高明程递过来的年礼后,就要拉着高明程进屋去看电视和嗑瓜子。 但高明程拒绝了,他笑着示意手上拿着的东西,说道:“我等下还要去给细奶奶和爸妈送呢,等有空再来这边说话啊!” 高守旺见状,也就没法强留了,只能说道:“明程,初二那天,你带着多美和孩子,来我家吃饭吧!” 大年初二是出嫁女回娘家的日子,不过许多美的爸妈早没了,因此初二这天高明程他们可以不用去哪儿拜年。 这顿饭,高守旺早在很久之前就跟高明程说过了,希望高明程能和他的两个儿子相处的来。 不是高守旺自夸,而是他的两个儿子运道好,人又出息,前程肯定是一片光明的,这个时候,一般人,高守旺都不愿意他们沾染上自己的儿子的。 高明程一口应下:“行,那初二时,我早早的过来啊!” 说定了这事,高明程就提着其他的东西,继续朝爸妈家走去。 来到爸妈家后,这里也是十分的热闹,电视声和说话的喧嚣声,都传到院子外面了。 进屋后,就看到堂屋里有不少的人或坐或站着,他们一边嗑瓜子,一边看电视,还不忘一边大声的说话。 高明万夫妇也已经回来了,王秀秀大着肚子乖巧的坐在一边,而高明万正和高繁茂等人吹嘘着什么。 男人们说的兴高采烈,但女人们可不全是坐着享福的,高淑芳和张金玲两个人就在院子的角落杀鸡拔毛。 除夕夜,自然是要有鸡的!另外初一时,家里有不少人吃饭,那么初一要用的鸡,也要现在就杀好。 堂屋里的人没发现高明程进来了,倒是高淑芳一眼就发现二哥来了。 看到二哥手里拿着的东西,当即说道:“二哥,你去捕鱼和宰牛了?” “嗯。哪,东西你收着,我还要去细奶奶那边一趟。”高明程干脆把东西递给高淑芳,任由她处理。 这鱼已经离了水,虽然还没死,但活性不好了,最好宰杀了,不然就得快点放进水里养着,那么还能够养活一阵子。 高淑芳接过东西,有心想让二哥也进堂屋去说说话,但嘴角嚅嗫了下,最终还是目送高明程出了院门,朝后面的细奶奶家走去。 高明程就不是爱凑热闹的人,何况有些热闹也不好凑。 与其身处嘈杂的环境,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语,那他还不如回家抱儿子玩呢。 来到细奶奶家,这边就稍显冷清了。 主要是家里的人口少,在村里的亲朋也少。 “细奶奶,新年好。”高明程笑着进门,细奶奶看到他后,立即说道:“壮壮,快给明程倒杯茶喝!” “明程哥,新年好。”高壮迅速的站起身,拿起暖瓶就倒了一杯热茶。 这会儿的人们,直接在暖瓶里放茶叶,客人来了,直接倒温热的茶水就行。 不像后世的人那么讲究,每杯茶都会专门放茶叶倒开水去泡。 因为茶叶不便宜,这会儿自然不会这么浪费。 高明程还真有点渴了,于是咕噜咕噜的喝了半杯茶。 来到这里后,高明程感觉自己的心灵都放空了,整个人也不需要紧绷着了,他开始和细奶奶他们闲聊,定好初一的晚饭是在细奶奶这边吃。(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二章:年夜饭 下午时,就刮起了风,阴云密布的天穹,开始有雪花飘落。 老村人口多,又有很多顽皮的孩子,东家闹,西家笑的,年味十足。 但回到牛尾岭那边,就难免冷清了。 高明程回到家里时,小旭旭已经醒来了,正在吃糖果。 许多美则找出一个果盘,抓了一把瓜子一把花生一把糖果摆上,再抓一把橘子和几个苹果,摆的满满当当的,看着就喜庆。 橘子是自家树上结的,当初卖橘子时,就还留了一些,那些橘子被放进填满稻壳的木箱里保存。 只是过去这么久了,难免有个别发霉腐烂的,许多美把腐烂的丢掉,剩下完好的,则拿了出来。 看着表皮有些皱巴的橘子,高明程忽然想起他应该种一些橙子的,橙子皮厚些,比橘子更容易保存,并且还比橘子晚一点成熟,如果种了橙子,那么就可以完好的把橙子留到过年时吃了。 不然没有特殊的冷藏仓库,普通人很难让水果保鲜。 提起橙子,大部分江西人都会想起赣南脐橙。 赣南脐橙也不是本土的品种,而是引种的,早在1971年时,一个叫做袁守根的人,前去湖南邵阳引种柑橘,结果听说当地有一批从美丽国引进了一个新品种“华盛顿脐橙”,但结果不好,不过敢于尝试的袁守根,还是带回了156株脐橙苗进行试种。 经过摸索种植和精心管理,这批脐橙结了果,之后又经过不断的改良,脐橙的品质就越来越好,77年时,他就将一吨脐橙销往香江,结果整个香江都哄动了,并且每公斤赣南脐橙卖到了36港币,远高于美丽国进口的橙子,并在短时间内就哄抢完毕。 如今已是90年,那么现在赣南脐橙的品种应该被改良的更好了吧? 高明程眨巴了下眼睛,因为前世不是很关注这块,具体的情况他也就不是很清楚了,不过他可是经常吃赣南脐橙的,知道赣南脐橙是真的很美味,如果移栽到这边来,即使味道上稍稍不足,那也不错了。 这么想着,引种赣南脐橙的任务,就被高明程记在小本本上了,准备开春后,腾出时间去赣州一趟。 正想着这些事呢,高明程忽然看到陈大松披着厚重的棉衣,朝着鸡舍的方向走去。 他心中奇怪,这会儿不是喂鸡的时候,也还不到守夜的时候,陈大松去鸡舍做什么? 他顺手拿起一个橘子,一边剥皮,一边也朝鸡舍走去。 橘子皮被随意的丢弃在地里,一瓣橘子被他塞进嘴里,顿时冷的一个激灵,这种天气吃水果,也是怪冰冷的! 几口将橘子吃掉,吃完了后,噗噗噗的把种子都吐了出来。 大步追上陈大松,高明程问他这会儿去鸡舍做什么。 因为天冷,陈大松躬着腰,缩着手,头上戴着的一顶棉帽已经落上一层薄雪了。 看到高明程,陈大松指着鸡舍的地炕,说道:“天太冷了,得烧把火才行,现在把火烧上,等晚上睡觉前,还要再烧一把火。不然鸡受了冷,就不爱下蛋了。” 在建鸡舍时,高明程就挖了一个地炕的,当时是准备烧火保温,省的买来的小鸡给冻死了。 之后就没怎么用过,但陈大松自己琢磨后,在下第二场雪时,就开始每晚给鸡舍的火坑烧火。 自从他开始烧火后,鸡蛋就开始多了起来。 其实鸡这种动物,不太怕冷,但为了抵御严寒,它们就不会下蛋了,如果养殖户想要鸡在冬天也照样下蛋,就要提供舒适的温度和营养的饲料。 高明程的这批鸡,是没怎么喂食的,春夏秋三季,大部分都是鸡在山里自行觅食,一天只喂一顿,作为补充食物而已。 但冬天时,山里能吃的东西少,地里的虫子都躲进厚厚地土里冬眠去了,鸡能找到的吃食就少,需要人工勤喂了。 高明程大部分时间都是呆在县里,因此他给了陈大松很大的自主权,鸡舍需要的东西,如果家里没有的话,陈大松就会去买来,然后记账让高明程报销。 比如饲料。 冬天时,把菜地里的老叶子切碎,再拌上饲料喂给鸡吃,这样鸡的营养才足够。 陈大松跳下地炕烧火的那个坑,开始引火堆柴。 高明程则绕着鸡舍走了一圈,发现整个鸡舍都被塑料布蒙住了,这样能够最大化的保温,防止鸡舍里的热量扩散。 不只是鸡舍如此,陈大松住的那个小屋子,也用塑料布蒙住了,只留下一个小小的换气孔。 小屋子里摆着一个铁皮炉子,这显然是陈大松自己从家里拿来的,这个铁皮炉子可以烧火取暖,还可以烧热水,当人想喝水时,就能够有热水吃了。 不多时,陈大松就把火烧好了,火烧好后,就可以堆柴火了,堆柴火是有技巧的,大木头和小木头要错开叠放,这样就可以一直慢慢的烧着,不需要人时时守在旁边。 随着地炕的火烧起,鸡舍上方的烟囱开始有青烟袅袅而上,在漫天的白雪中,争得一丝存在感。 陈大松塞进一颗完整的枯木,用钳子将其一直往前面推去,直到推到顶,然后再叠放其他的柴火。 等把柴火都叠放好后,陈大松对高明程说道:“明程,因为冬天要烧地炕,柴火用的快,我看最多到夏初,之前收集的那些柴火,就要全部用完了。” 高明程点点头,顺便看向不远处的柴垛。 当初柴垛堆如一座高山,如今成了小山丘了。 看来开春后,他得进山去弄些柴火回来了,之前他在山里砍了一些马尾松,树干准备用来种茯苓,而那些树枝已经削下来,在原地晾着,等寻个时间,就可以进山把干枯的柴火拉回来。 雪下的更大了,高明程说道:“陈叔,火已经烧上了,你还是赶紧回家去吧,该吃年夜饭了!” 陈大松再次看了一眼火势,觉得没问题后,这才直起身来,他满脸笑容的说道:“是啊,该吃年夜饭了!又一年过去了!” 两人结伴返回家中,这次是高明程先到家,而陈大松还要再走一段路。 回到家中,高明程就闻到有肉香从厨房传来。 整整一个下午,毛子两兄弟都没有闲着,他们先是清洗牛的内脏,再把牛脚牛头弄干净,然后放进大铁锅里炖上了。 此时铁锅里的汤汁发出咕嘟的声响,白雾升腾而起,弥漫在整个厨房。 而摆在木架上的盆子里,已经有一只清洗干净的土鸡了。 除了土鸡,还有一条收拾干净的鲤鱼。 这都是今晚的主菜,年夜饭少不了鱼,而鲤鱼的大小合适,兆头也好,鲤跃龙门! “毛子,洋洋,辛苦你们了,先歇一歇,吃点瓜子花生吧!”高明程热情的招呼他们过来吃东西。 但毛子并没有过去吃东西,而是用锅铲翻动了下锅里炖着的肉,然后开始准备把鸡剁碎了。 现在已经不早了,该把鸡炖上了。 今天要做的是人参炖鸡,除了放人参,还会放一把红枣,等即将出锅了,再放一小把枸杞,这样的一锅鸡汤,保准又鲜又补。 “我们之前刚吃过呢,我也不累,嫂子说了,等下她来掌勺!”毛子笑着说道。 他倒是愿意准备年夜饭,但许多美却不想假手于人,只是要带孩子不方便,所以前期的准备工作,就让毛子兄弟干了。 正说着话呢,许多美牵着小旭旭的手走了过来。 也许是穿的衣服太多了,如今的小旭旭依旧走的不稳,但如果大人牵着走,那么也能走稳了。 许多美把小旭旭交给高明程来带,她就系上围裙,撸起袖子,准备大展身手了。 毛子也没有下去休息,而是在旁边给许多美搭把手,至于洋洋,他把烧火的任务承包了! 看着他们三人忙的热火朝天,高明程又低头看着抓着自己脚的小旭旭,得了,他还是带娃吧! 在三人的齐心协力下,一个半小时后,年夜饭就出炉了! 此时天色早已经全黑了,屋外风声呼啸,屋内倒是喜气洋洋。 “明程,该放鞭炮了!”许多美提醒了句。 除夕夜,在吃饭前,是要放鞭炮的,放了鞭炮后,就可以关上门一家人享用年夜饭了。 “好。”高明程起身,把小旭旭放在椅子上,叮嘱他坐稳了。 然后拿起准备好的鞭炮和打火机,来到院子里。 鞭炮用红色的亮纸包着,看着就喜庆,高明程先把鞭炮放在地上展开,然后将引线点燃,火花瞬间顺着引线,朝一个个小爆竹燃去,当把小爆竹引燃后,小爆竹立即就会爆炸,发出声响来。 一个小爆竹接着一个小爆竹被引燃,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便不绝于耳。 高明程点燃引线后,就立即退后几步,当听到第一声鞭炮声,他才放心的进屋去,还得把门关紧了才行,不然外面的冷风吹进来,能让人冷的打寒颤,鞭炮爆炸引起的烟雾,也会随风飘进来。 听着爆竹声,大家齐齐的坐在饭桌前。 高明程拿出一瓶自己泡的人参酒,给大家都满上。 举杯,祝贺。 “新年快乐!” 众人齐举杯,笑着说道:“新年快乐!” 吉祥话说完后,就是享用美食了,吃饭的人虽然不算多,但菜倒是蛮丰盛的。 人参炖鸡、红烧鲤鱼、排骨炖海带、香煎带鱼、小炒牛肉、炖牛脚、爆炒牛舌、白菜苔,八个菜,寓意着新的一年八八发发! 这人参酒泡的时间有些久了,因此酒味很浓,许多美喝了一小口,就觉得体内有一股热气,很暖身体。 洋洋年纪小,在举杯庆贺后,他杯子里的酒,就被毛子拿走,换成可乐饮料了。 洋洋也并不喜欢酒的辣味,他喝着甜滋滋的可乐,笑的眉眼弯弯,像个无忧无虑的孩童。 他们坐在桌子前,吃着各种菜,而家里的几只狗也聚在这里,时不时吃着他们丢弃的骨头。 去年过年时,家里只有高明程夫妻两个,当时小旭旭也还小,就没怎么折腾,今年家里多了毛子兄弟,人气多了,倒也热闹了不少。 人啊,就是贪心的很,一大家子住在一起时,嫌吵嫌闹,但独立出去,偶尔又会感慨冷清。 饭后,许多美撤下碗筷,把桌子擦干净后,又摆上瓜子点心和茶水了。 只是这会儿大家肚子里都饱饱的,那些东西也只能看看了。 毛子喝了几杯人参酒,已经有了几分酒意,他谈兴很浓的跟许多美讲起在军山湖的所见所闻。 他和猴子负责送货,但也多多少少见过本地人捕捉小天鹅和白鹤,于是就绘声绘色的描述了起来。 又说起自己曾跟着当地的渔民去捕鱼的事情来。 “……那么大的湖泊,一望无际!我们县里最大的水库,跟它比,那就是一粒小芝麻!不值一提!” “渔民的船也不大,船舱里还有一个水箱,捕捉上来的鱼,就可以放进水箱里养着,这样就不会死了。还有些人一直把鱼养在水箱里,等家里没菜要吃鱼时,就去水箱里拿。” “他们把船都停泊在一块儿,每家的船都大同小异,我根本分辨不出,但他们一眼就能够知道,不过因为船都停在一起,有些人就会去偷别人的鱼!” “偷的是普通的鱼还好,如果偷了名贵的鱼,那么一旦找出小偷,那是要毒打一顿的!” “他们那儿的排骨炖藕真好吃!藕要切成大块,要炖很久,熟了后,颜色都成皮粉色了,吃上一口,软糯的很!” “还有一个小姑娘,她好像看上我了,给我送了几回吃的……” 说到这里,毛子痴痴的笑了起来,但见他眼神迷离,显然是已经醉了。 许多美不知道毛子说的这些是真是假,但她听起来觉得挺有意思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经历,听了别人的故事,却扩宽了自己对这个世界的了解。 许多美听完故事后,眼看时间不早了,就去打热水给小旭旭洗脸洗屁股,然后带孩子去睡觉了。 留高明程在这照顾喝醉的毛子,又哄着洋洋去茅厕尿尿,然后洗脸睡觉。 毛子兄弟睡在旧床上,不过被褥还算厚,铺了两床,一床是高明程家的,一床是毛子自己带过来的,两兄弟挤在一块儿睡,也就不觉得冷了。(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三章:兴奋的高远见 大年初一的早上,依旧是白雪纷飞。 今年比往年冷一些,雪已经下了好几场了,每一场都要很多天,雪才能够彻底融化。 常言道,下雪不冷融雪冷,天空虽然下着雪,但只要人穿的暖和,就也还好。 脚踩在厚厚地白雪上,发出细小的咯吱声。 人走过后,在白茫茫的雪地里,就留下一串的脚印。 在家简单的吃过早饭后,高明程就要带着妻儿去给爸妈拜年了。 拜年自然不是空着手去,而是带着两包礼品,一包两斤重的干桂圆,还有一袋子苹果。 因为晚饭要在细奶奶家吃,因此细奶奶的那份也一并带上了,这要提的东西有些多,又要抱孩子,走过去就不方便,于是高明程准备开拖拉机过去。 “毛子,我们午饭和晚饭都不在家里吃,你们两兄弟自己想吃什么,就煮什么吃!要是无聊了,就去陈叔家串门说说话。”临走前,高明程对着毛子叮嘱了一句。 “哎,明程哥,你就放心吧。”毛子笑着说道,家里还有一些剩菜,再说了,各种各样的吃食也不少。 这个年,比毛子以前的年,都要过的丰盛很多,他还好,弟弟洋洋简直像是掉进福窝了,天天嘴里嚼着零嘴,吃的喷香。 和毛子道别后,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带着妻儿去了老村那儿。 下车后,许多美抱着孩子,他则提着东西,一路见了人,俱是笑脸说了句:“新年好。” 老村家家户户的门口,都有红色的爆竹灰尘,空气中,甚至弥漫着淡淡地硝烟味。 孩子们穿着新衣服,在村里的甬道上窜来窜去,时不时传来阵阵欢笑声。 这次高明程绕了下路,先去细奶奶家,把礼品送了后,再去爸妈家,这村里的人家,俱是聚居在一起,无论想去谁家,都可以通过小路过去。 细奶奶家今天也有不少人来拜年,这些人都是村里一个房里的晚辈,从族谱上论,关系较近,但从亲缘上论,又差了点,因此只是进屋拜年,说几句吉祥话,坐下一起喝茶嗑瓜子再聊聊天,并不留饭的。 高明程没在这边久留,很快就带着许多美和小旭旭去了爸妈家。 他过去时,家里热闹的很,堂屋里挤满了人,并且男人们还都在吞云吐雾,大声的说着笑着。 这场景,把许多美吓的都不敢进屋了。 高明程环视一圈,说道:“秀秀应该在她自己的屋子里,你抱着儿子过去找她。” 王秀秀挺着一个大肚子,今天家里人手多,应该是不用她干活的,在人生地不熟的婆家,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躲在屋子里休息了。 “好。”许多美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抱着小旭旭去了高明里的屋子,一进去,果然看到王秀秀在屋子里,但屋子里也不只有王秀秀,还有几个村里的同龄人。 相比起王秀秀这个外村嫁进来的,许多美就跟这些同村的人更熟了,她一来,就自然的加入到话题中,一行人说说笑笑的。 高明程在窗外见了,也就放心了,他提着礼品大大方方的走进堂屋,和各位叔伯们打招呼,祝贺着大家新年好。 高远见满脸笑容的坐着,看到高明程来了,倒是热情的喊高明里给高明程倒茶。 这茶叶是在合作社买的,虽然不是很贵的那种,但也比自己做的粗茶要好些,喝起来没有那股子涩味。 高明程喝了一口茶水,又有人招呼他嗑瓜子和吃米花糖。 这米花糖是村里的一户人家做的,他家做米花糖的手艺最好,于是每年过年前一个月,就开始订购做糖,你可以花钱去买,也可以自己拿米去换。 除了米花糖,还有灌芯糖,灌芯糖是用麦芽糖做成的,比较黏,因此是放在炒米里,想吃糖,得从炒米里扒拉出来,而炒米吃起来也香香脆脆,可以空口吃,也可以泡粥吃。 “明程,刚才我们几个说你爸爸教子有方,几个儿子都有出息,你们家,是村里的这个!”那人一边说,一边竖起大拇指来,表示他们家是村里过的最好的人家。 “开春后,高富强家就要建房了,你们家这房子也有不少年了,是不是也该重建了?明程啊,刚才你爸可是说想建的,只是手里没那么多钱,我就说怕什么?他有四个儿子,一人出一点,这房子不就建起来了?明鹏自己就是搞工地的,他找人买水泥钢筋,找人来做事,肯定是又便宜又好!” “你们奶奶一把年纪了,她苦了一辈子,也该住上新房子享享福了!” 说话的是高明程的一个堂叔,平日里来往的不多,但这大过年的,肯定是要彼此走动的。 他说这话的意思,高明程也懂,当即说道:“叔说的对,家里是该建房了。爸,你是打算推倒重建,还是另外买块地皮?是打算烧砖还是买砖?至于建房的钱,几个兄弟一人出一点,也不是什么大事。” 他没有大包大揽,但家里要建房,他身为儿子,肯定是要给一些钱的。 提起建房的事情,高远见满脸红光,整个人似乎都年轻了几岁。 村里老一辈的人,可把建房看成天大的事。 如果在自己手里能建一栋好房子留给后代,那是很有面子的事。 高远见说道:“推倒重建吧!这块地皮位置好,我也不想去别的地方建房,再说了,平日里你们也都不住在这里,干脆推倒重建,建房时,我们就带着你奶奶搬到你大哥那边去住。” “买水泥沙子和钢筋的事,都有你大哥出面操办,我也放心。至于砖嘛……我是这样想的,烧一部分砖,再买一部份砖。” 高明程一听他爸的话,就知道他爸是深思熟虑过的,于是就点头赞同。 烧砖是个体力活,还需要大量的柴火。 想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把一栋房子的砖烧出来,那可是一个大工程! 比如高富强家,他家从挖窑、砍树、制砖、烧砖,整整花费了一年的功夫! 去年一整年,就他家在烧砖,等今年他家建房,那么砖窑就可以租给其他人来烧砖了。 高远见觉得自家人手有限,柴火也有限,打算只烧一窑砖,剩下的就花钱去买。 之所以还是要烧一窑砖,就是本着能省就省的念头。 因为存了这个念头,今年高远见就开始攒下一堆柴火了。 说起建房的事情,堂屋里众人的谈兴很高,又开始说起要怎么建,厨房建在哪里,要建几个杂房,是建一层的,还是建两层的。 高繁茂就极力推荐建两层的楼房。 他振振有词的说道:“现在谁家还建一层楼?哪里够住哦!更何况你们家人口多,这儿子都找了老婆,媳妇也一连串的生了娃,以后别说两层,三层都不一定够住哦!” 高远见满脸的笑容,说道:“三层倒是不必了,两层就行。我这辈子还没有住过楼房,这要建,的确是要建两层的楼房才行!不只是我,你们以后要建房,也得建两层的楼房才好。” “那是,那是。” “我也这么想。” 众人纷纷说道,又开始探讨房屋的朝向、房间的高低和大小,以及门窗和家具的样式来。 高明程坐在一旁,他的话不多,只有在被人问到头上时,才说那么几句。 眼看长辈们说的高兴,高明里和高明万找到了高明程,兄弟两个给高明程使了个眼神,示意出去说话。 于是三兄弟悄悄地出了堂屋。 堂屋人多,又烧了火盆取暖,人坐在里面,还挺暖和的,这一出来,被风雪吹拂在身上,刚才还残留的一丝暖意,就彻底消散在风雪之中了。 三兄弟走到院子里,高明里首先说道:“二哥,三哥,家里建房,你们出多少钱?你们要是出的多,我可能就没法跟你们一样多的!” 高明里是拿死工资的,不像高明程和高明万他们能赚钱,再说了,他自个还想攒钱在县里买房呢。 虽然住在二哥家里也挺好的,但总不能住一辈子啊,自己的房子,还是得买的。 高明程作为有过建房经历的人,当即给他们两个算了一笔账,说道:“家里建房是在原地皮上建的,这地皮就不需要花钱,旧房子推倒后,还会有一些好些的砖和瓦,这些砖瓦就可以用来建猪圈鸡舍。” “爸妈、大哥以及你们的山里头,就有不少好木料,这些木料就足够做房梁、檩条和椽子了,这又省下买木料的钱了。” “水泥钢筋什么的,有大哥出面,多少能便宜一点点,这部分是该出的钱,砖是打算烧一窑,剩下的花钱买。这一窑砖,最多只有一万块上下的砖。” “爸是打算建两层,我估计是一层要建四间屋子,上下就八间屋子,一共得要两万多块砖,如果建的宽大些,就还要更多,另外还要建厨房、洗澡房,估摸着一共得三万多块砖吧。然后瓦呢,估计得要个一万片左右。花钱买的话,红砖的价格是5分钱一块,小瓦每片是7厘钱。” “建房的工人,大哥已经是大工了,再请一个大工和几个小工来,另外还有村里的人会来帮忙做几天事,那么这笔工钱倒是不多。” “我粗粗算了下,五千块左右,就能把房子建起来了。” 现在刚刚90年,工资还没怎么上涨,物价也还行,在村里建房,就可以省下一些钱,只算建材费和人工钱就行。 高明程算完账后,高明里就低头沉思,他眉头皱的很紧,眼神不安的看了眼二哥和三哥。 似乎猜到他在想什么,高明万说道:“明里,你年纪最小,又才参加工作不久,你出少点,也没人会说什么的。” 听了这话,高明里就松了口气。 看来他只需要出点钱意思意思就行,大头还是其他三个哥哥出。 呃,最主要的是二哥和三哥出。 高明万看向高明程,高明程也爽快,说道:“我出一千块,你们看着出,另外爸妈手里肯定也是有钱的,我算着得有三四千左右!” 高远见一年给人蒸酒,就能赚不少,往年一般是赚一千六到两千块,家里养了两头猪,年底卖掉后,又是一笔进账。 另外地里的菜,有时候也会挑到军岭老集去卖,以及每年进山采挖药材的钱,这零零碎碎的也是一笔小钱。 再一个,逢年过节,他们几兄弟,多多少少也是给了钱的。 假使建房要五千块,高明程出了五分之一,那么谁也不能说他做的不行了。 高明万盯着老房子看了看,说道:“其实……上下一共建六间房,那也是够住的。” 高明程也看了一眼老房子,说道:“如果你们打定主意以后不住在这里,那六房间自然是够住的。” 大哥高明鹏已经另买了房子住,他也已经分家搬走了,但高明万和高明里还没有分家,且高淑芳也还没有出嫁,所以高明程在算账时,就按上下共八间房来算的。 不过高明万和高明里虽然没有分家,只怕也不会回到村里来住的。 至于高淑芳,她是女孩子,迟早也是要嫁人的。 说起高淑芳的婚事,高明程倒也开始给她挑选人了,只是一时没有挑到合适的。 但无疑的是,高淑芳肯定是要嫁到县里去的。 “我也觉得六间房够用了!你看,一楼的三间房,中间的是堂屋,两边的一间给爸妈住,一边给奶奶住,楼上还有三间呢,淑芳住一间,过年过节回家时,我和三哥各住一间,够了啊!”高明里眼睛一亮,当即附和起来。 如果少建两间房,那么自然花费的也要更少了。 但高明程告诉他们,就算少建两间房,也只是少了一些砖瓦钱而已,另外他算的账,只是建房的钱,家具不含包在内的。 但高明里已经放松些了,他说道:“这有什么的?现在屋子里的床和柜子,虽然旧了点,但还是能用的嘛!” 他想的挺开的,反正他又不要在村里常住,那么将就将就也没什么,只要不让他花大钱,他就能接受!实在没有床,打地铺都行! 高明万也同样表示房间里有床和一个柜子就够了。 高明程见状,不由得笑了。 是他想多了,总想着既然建新房了,那么新房里的东西,自然也要都是新的,这样才相称。(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四章:自制舞龙,乐翻天 大年初一在热闹中度过,中午在爸妈家吃饭,饭后高明程继续留在这里跟人聊了一会儿,小旭旭闹觉时,许多美就抱着小旭旭去了细奶奶家,让小旭旭跟小圆圆一块儿午睡。 到下午时,客人逐渐散去,高明程就去了细奶奶那边。 他过去时,何秀曼在厨房煮菜,许多美也在帮忙打下手,细奶奶则陪着两个孩子玩,至于高壮,他坐在小凳子上,面前是一堆稻草,他正在把稻草搓成绳子,但又不是普通的绳子。 高明程盯着看了一会儿,才看出是龙的形状。 显然,高壮是打算做一个简易版的舞龙。 他没有猜错,因为高壮用稻草把简易版的龙扎好后,又在龙头、龙身和龙尾三个地方各用一根木柄固定,这样人就可以拿着木柄,将这条稻草龙舞动起来。 高明程笑道:“怎么想起做这个东西?” 高壮咧嘴笑着,说道:“小圆圆和小旭旭嫌没有玩具玩,我就琢磨着给他们做个新鲜玩意。” 高明程仔细看过后,评价道:“这稻草扎的还有几分模样,但光秃秃的也不好看。” 这个问题,高壮早有解决之法了。 他一边朝自己的房间走去,一边说道:“家里还有一些红色的碎布,我给装饰装饰就好!” 不多时,高壮就拿了一把红布条出来,然后开始给这条稻草龙装饰起来。 这么简陋的东西,即使用红布条装饰了下,也就那样,但至少多了几分喜庆,两个孩子还小,又没有见过世面,只觉得高壮扎的这条龙格外的好看。 “舞一下试试吧?明程哥你高点,你舞龙头,我舞龙身,奶奶,你舞龙尾!”高壮热情的招呼起来,高明程和细奶奶自然不会推辞,如他所愿的各自占据了一个位置。 三人手持木柄,开始舞起来,可惜一开始根本没有默契,也没有鼓乐伴奏,因此怎么也舞不好。 高明程见状,当即说道:“我们就三个人,穿,腾,跃,翻,滚,戏,缠,这些动作和套路,我们也做不好,干脆就简单点,我数三下,我们就先往左再往右的舞动,先让这条龙动起来,怎么样?” “好,听明程哥的。”高壮当即同意。 细奶奶也笑眯眯的没有意见。 他们也不是专业舞龙的,那些复杂的舞龙动作,也根本做不出来,但逗小孩子嘛,能让这条龙动起来,那就算成功了。 于是在高明程的指挥下,这条稻草龙总算能动了,在院子里如穿云腾雾般的游动着,引得两个小屁孩纷纷叫好。 “爸爸好利害!龙龙飞起来了!”小圆圆口齿清晰的说道,发出孩童特有的清脆笑声。 小旭旭也不甘示弱,可惜口齿不清,除了那句爸爸,其他的话如叽里咕噜的,让人根本听不懂。 但听到儿子的欢呼声,高明程还是挺高兴的,他有心想把这条稻草龙舞的更威武霸气些,但奈何高壮和细奶奶都跟不上他的节奏,尤其是细奶奶,虽然还算身强体健,但到底年事已高了。 院子里的热闹,把许多美和何秀曼也吸引出来了。 两人看着他们,俱是一脸的笑意。 到底是枕边人,许多美就看出高明程想发挥却无法发挥的窘境了,于是说道:“细奶奶,我也想舞龙,我来舞龙尾吧!” 细奶奶自然不会和年轻人争,笑眯眯的把龙尾的木柄给了许多美。 许多美朝高明程眨眼一笑,说道:“开始吧!” 高明程心领神会,当即对身后的高壮说道:“我们来玩点高难度的,你要跟上我的节奏!” 高壮也是年轻人,且打小就是高明程的跟屁虫,当即也猜出高明程想干嘛了,他也精神一震,大声的说道:“好!” 于是场中的三个年轻人,开始了高难度的动作尝试,高明程设计了几个动作,是他们能够做到,又具有一定观赏性的。 从一开始的磨合,到最后的默契,这条简陋的稻草龙,竟也被舞出了几分气势。 等到大家都有些疲累了,这才停下。 大冷的天,三人居然都舞出一身的汗了! 但这种畅快淋漓的感觉,却也让人十分的高兴,偶尔放飞心灵,才能继续负重前行,努力的生活着。 “明程哥,我们再练练,都可以到村里去表演了!”高壮笑着说道。 高明程则说道:“也就我们自己玩一玩,离表演还差远了!这条龙就扎的不行!人家的龙都是用竹篾扎的,拿绸布包裹,又做了龙鳞装饰,在龙的体内,还能放置烛火,晚上舞起来,灯光熠熠。” “另外还要有云灯龙珠,有鼓乐伴奏,舞龙的场地也要大,那样气势才恢弘!” 听了高明程的话,高壮那颗膨胀的心,这才缩回原型,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也没人教我扎龙的手艺,我自己瞎琢磨的。” 高壮以前见过别人舞龙,刚才小圆圆和小旭旭说没什么新玩具时,他脑海中突然就想到自己动手扎龙的这个点子,然后说干就干,抱了一堆干净的稻草,就开始动手扎起一条稻草龙来。 这条稻草龙的确简陋,但高壮能自己扎出来,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因此高明程说道:“你扎的已经不错了,我们刚才舞了这么久,稻草也没有松散开来。高壮,你有空就再琢磨琢磨,多做一些有意思的小玩意出来,等以后幼儿园开了,还可以给幼儿园的小朋友们玩,到时候,我们可以扎一条小些的龙,让孩子们玩。” 高明程的肯定,让高壮十分的开心,他宛如一个二十多岁的孩子,如小鸡啄米般的点头,应下了这个差事。 “明程哥,这些小玩意,包在我身上了!” “爸爸,大伯,我也想玩。”小圆圆跑了过来,小旭旭也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他走的不稳,所以是细奶奶牵着他的手过来的。 不过来到稻草龙的身边后,他就迫不及待的放开细奶奶的手,用手把玩起稻草龙来。 小圆圆年纪大点,尝试着举起木柄来,可惜根本举不动。 虽然是稻草扎的龙,但木柄和稻草龙还是有些重量的,她能拿起,却不能举起。 至于小旭旭,他连拿起都做不到。 “想玩是吧?到屋里去玩,外面冷!”高壮笑呵呵的说着,他示意小圆圆回屋子里去,他则把稻草龙拿到堂屋里。 高明程一把捞起走不稳的小旭旭,三两步就把他弄进堂屋了。 中午时,雪就停了,但风依旧很冷,踩在雪地里,万一鞋子湿了,那也是很冷的。 许多美走在最后,她甩了甩手,刚才舞龙时有些激动,手臂发力过猛,这会儿有些酸胀了。 开心过后,很快就迎来丰盛的晚饭了。 这大过年的,就是吃吃喝喝,再说说笑笑。 细奶奶一家是确定开春后,就去县里住的,于是就问起高明程幼儿园开学的问题。 高明程说道:“给你们住的房子,都已经装修好了,随时可以住人,不过幼儿园可能得再等等才能够开学。今年天气冷,开春后,可能还要冷一阵子,我们这幼儿园,又不像小学和初中,必须按时开学,我打算晚一点开学,等天气好些了,再让孩子们入园,这样也好照顾些。” 冬天时,孩子容易生病,他这又是新幼儿园,他自个儿没有管理幼儿园的经验,请的老师和保育员,也基本都是没啥经验的,开学时,肯定会慌手慌脚,到时候万一出事了,就不好办了。 这会儿的孩子,虽然不如后世那么金贵,但他的生源都是县里有钱人家的孩子,万一嗑了碰了生病了,也难搞。 因此在开学前,他还得把所有人都召集起来,提前培训和熟悉幼儿园的环境,这样等开学时,才能有条有序。 只是这样一来,开学的时间就要往后延,他估计得到四五月去了。 细奶奶一听这话,神色思索起来,过了一会儿,她说道:“那我们还是晚点再去县里,家里的田和地,该种的还是要种。等明程的幼儿园准备开学了,我们再去也不迟!” 细奶奶本就不想离开熟悉的村子,还是为了小圆圆的未来,和能帮高明程做事,这才答应去县里住的。 可幼儿园不开学,她就没事做,那她还不如呆在家里呢! 这一开春,家里的事情可多了,要犁田、提前育苗、插秧、翻土、施肥、播种等等。 高明程知道细奶奶的性格,当即说道:“行,那就在开学前一周去县里住吧!” 说定了这事,细奶奶就心安了。 晚饭吃的早,吃完后,也才晚上五点多,不过天色已经黑了,并且外面又开始飘起雪来。 若是在别人家,高明程就准备告辞了,但这是在细奶奶家,他在这里就如在自己家一样自在,小旭旭和小圆圆玩的来,许多美和何秀曼也聊的来,至于他自己,时不时和细奶奶、高壮说说话,也挺开心自在的。 等到了晚上八点,这才准备回自己家去。 回到自己家中后,高明程发现院子和院前的小路,并没有多少雪,显然是被毛子清扫过了。 只不过雪又开始下了,等到明早,又将是满地白雪。 屋子里有收音机的声响,循着灯光,高明程看到毛子正在客厅扎扫把,他扎的是细竹枝扫把,先把细竹枝一束束的整理好,然后扎紧了,等扎了几束后,再把这些拼在一起,拼成扫把的雏形来。 接下来,就要拿粗些的尼龙绳,将扫把扎紧,再把多余的枝条用斧头斩断,最后再把一个大小合适的竹竿插进去。 看他熟练的手法,高明程都有些意外。 这种扎扫把的手法,大多是村里人才会,毕竟住在县里,缺乏原材料的话,手艺自然也无法传承了。 县里的人,大多都是花钱买扫把的。 每次赶集,就有村里的人挑着大大小小的扫把到县里去卖,大扫把就是竹枝扎的,小扫把就是扫帚菜扎的,各有用途,价钱不一。 “毛子,你还会扎扫把?这大过年的,你怎么不歇歇?”高明程颇为意外的说道。 大多数人一年都忙忙碌碌的,也就过年这几天能放松放松,吃吃喝喝,再走亲访友,联络联络亲朋的感情。 选择干活的人,那还真不多。 毛子抬头看到高明程,笑道:“闲着也是闲着,白天扫雪时,扫把用力过猛,有些松散了,我想着干脆新做一把。” “我原先也是不会扎扫把的,还是陈叔教我的!现在我不但会扎扫把,还会编竹筐!” 毛子语气骄傲,一脸的求夸奖。 高明程如他所愿的夸了几句,毛子就心满意足的笑了。 但高明程的心情还是蛮复杂的,他把毛子送到自己家里来,本意是藏着毛子,不让杜红玉的人找到,至于毛子给不给他做事,他倒不是很在意。 但显然陈大松不会让这个劳动力闲着的! 眼看时间不早了,高明程说道:“剩下的明天再扎吧,现在已经八点多,还是洗洗睡吧,你这手洗过后,得多涂一些蛤蜊油,不然手指会变得粗糙。” 毛子笑道:“我一个大男人,粗糙就粗糙了呗!” 不过他还是听劝,毕竟就算他不睡,高明程他们也是要睡了,自己在这里做事,肯定会影响到他们休息的。 于是他放下手里头的东西,说道:“锅里已经烧了热水了,你们先用吧。” “行。”高明程也不推辞,带着许多美和小旭旭先去厨房用热水。 他见锅里烧了满满一锅的水,足够所有人用了,毕竟只是洗脸洗脚,又犯不着洗澡。 洗漱过后,他们就准备回房睡觉了。 而这时,毛子也领着弟弟洋洋去洗脸洗脚。 下雪天冷的很,但脚泡过热水后,人的身体就会变得暖洋洋的。 如果不怕烫,那就用热水泡脚,把脚泡透了,热乎乎的时候,就赶紧上床去睡觉,这样才好。 因此他们是先去厕所尿尿,然后再泡脚,倒掉洗脚水后,立即钻进被窝里。 冬日寒冷,但砖瓦房屋帮助人们抵御风寒,被褥则提供暖意,令人得以酣睡一晚。(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五章:初二,过招 大年初二是出嫁女回娘家的日子,但也不是所有的出嫁女,都能够在这一天回娘家,家里有嫂子和小姑子的,就要商量着来了。 许多美已经没有娘家了,自然没有地方去。 但高守旺邀请高明程携带家属前去他家过年吃饭,因此这天一早,高明程就早早的提着礼品,准备带着老婆孩子去高守旺家了。 临走前,高明程照样叮嘱毛子自己随意,想吃什么,就弄什么,也可以到老村那边走走,和人说说话也行。 这大过年的,还是老村那边人多热闹些。 毛子满口应下,的确打算带弟弟去老村那边走走。 洋洋对山村生活还是满适应的,他每天盯着满山的树木和家里的几条狗,几只羊,就不会觉得无聊了。 但毛子就多少觉得有些无聊了。 趁着大过年的,他也打算放松放松,于是等高明程他们走后,他先是把院子到门口的雪铲掉。 这雪是昨天和昨晚下的,雪层松散,还没有被冻实,因此扫起来也容易。 扫好雪后,毛子给洋洋戴好帽子和手套,牵着他的手朝老村那边走去。 他们才刚出门,而高明程夫妇则已经抵达高守旺的家了。 高明程和高守旺交情甚笃,而许多美曾跟着董飞霞学过裁缝的手艺,两人关系也是极好,至于他们的女儿,大家也都是认识的。 高明程一家的到来,受到高守旺热烈的欢迎,他忙让儿子给高明程倒水喝,又喊许多美和小旭旭去吃糖,并且还给了小旭旭一个红包。 高明程推辞不了,只得先收下,又教小旭旭说谢谢细爷爷。 好在谢谢两个字,小旭旭说的还是挺顺溜的。 孩童清脆的嗓音和天真无邪的笑容,引得大家阵阵善意的笑声。 高守旺看着高明程的孩子,不由得对自己的两个儿子说道:“你们什么时候也让我抱孙子?” 这两个参军的儿子,也不是拘泥别扭之人,大大方方的说快了,只是他们情况特殊,能不能在家里摆酒,那就不好说了。 相比起其他爱面子的人,高守旺倒也看得开,只要儿子能顺利的结婚生子,那么摆不摆酒,也不重要了。 因为过来的早,所以大家坐在一起烤火聊天吃糖果,过了一会儿后,董飞霞才起身,准备去厨房做饭。 她的女儿立即起身,要去帮忙,许多美也打算去帮忙,但她是客,被强行留下了。 许多美坐在那儿,一边看着小旭旭跟着董飞霞的几个外孙玩,一边听着高明程他们的谈话。 男人们聊天时,话题很广,一会儿说这个,一会儿又说到那个了,逮到一个话题,就能议论起来,有时候说到最后,还能各持己见的争论起来。 和女人们不同的是,他们谈论的,都是大的方面,比如今年是否风调雨顺,地里的庄稼长势如何,又或者是今年各行各业的行情如何,工资、物价,是否上涨,最后又说起村里有多少人眼馋着想建房,又有多少人有能力把房子建起来等等。 说话的除了高守旺父子和高明程外,还有高守旺的女婿。 高守旺的女婿是董家村的人,董家村和高家村算是邻居,相隔只有十几里路,只不过他们在另外一个山头那边。 到兴安岭那儿时,就有好几条小路,一条路是到高家村,一条路就是到董家村,还有一条路更偏远些,绕着山脚下行走个二十几分钟,就能到许多金嫁去的那个村子了。 “姐夫,听说你和大姐今年准备建房子?”高守旺的大儿子看向董姐夫。 董姐夫的皮肤略黑,五官普通,笑起来显得憨厚,他人虽然看上去有些拙,但手艺还是很精巧的。 他是泥匠。在乡下,有八种匠人,分别是木匠、泥匠、篾匠、铁匠、船匠、石匠、油匠、剃头匠。 这泥匠就是用泥制作各种各样泥塑座屏的手艺人,不过建国后,就不再做小庙宇的泥菩萨,而是主要做农家存粮用的泥瓮子、土圆墩,烧饭用的泥锅炝也都是泥匠做的。 另外还有分支可以做砖瓦和大缸。 董姐夫是家传的手艺,最初是跟着长辈给人做土墙,以前的人穷,住的房子都是泥土房,而好的泥土房其实也能够挡风挡雨。 不过随着改革开放后,村里的经济条件也越来越好,现在建房子,那基本不会再建泥土房,而是要建砖瓦房的。 好在做砖烧窑之类的活计,董姐夫也是会的。 这几年陆续有人要建房,董姐夫能接到的活计也挺多的,这一年下来,忙时干活,闲时种地,再有他老婆在制衣作坊里做事,夫妻两个倒也攒下一笔钱了。 得知董姐夫攒下了建房的钱,且也有计划,两个弟弟也就放心了。 至于高守旺,他是不打算建房的。 他家的房子还行,且女儿早就出嫁,两个儿子又在外地参军,这房子建起来也没有意思。 大家东拉西扯的说着话,高明程懂的也许不精深,但是不管是什么话题,他都能够接上几句话,并且还能够显露出他独特的见解来。 高守旺的两个儿子从一开始就在打量高明程,大儿子沉稳些,小儿子就有些按捺不住了。 他突然把外套一脱,对高明程说道:“来练练?” 高明程一愣,但也并不意外。 他正要站起身应邀,结果高守旺脸色一沉,当场骂起他小儿子来。 哪有大过年的喊客人练练的? 他怕不是脑子被练坏了哦! 高明程忙说道:“叔,这只是我们同龄人过过招,锻炼锻炼身体而已。所谓生命在于运动,你可不能阻止我们运动啊!” 高明程一开口,高守旺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只是不忘给他小儿子一个眼色,示意他下手要留情,万一把人给打伤了,就小心他的腿! 这儿子再利害,但老子打儿子,那也是天经地义! 高守旺的小儿子摸了摸鼻子,不吭声了。 早在几年前,他们兄弟和爸妈通信时,信里面就偶尔会提起高明程这个人来,等制衣作坊做起来后,信里提到高明程的次数就更多了。 这次过年,兄弟两个好不容易有假回家,只是一回家,就从父母的口中,以及村里人的口中,听闻了高明程的种种事迹。 毕竟,高明程是村里年轻一辈混的最好的,且因为高明程自小打出来的名声,他混的好之后,大家顶多只敢在背地里酸几句,谁都不敢当着高明程的面说些什么不好听的话,连占便宜都不太敢,生怕高明程会一拳打过来。 这久闻其名,自然心生好奇,于是兄弟两中的弟弟就决定先打头阵,和高明程过过招。 他们虽然是一个村长大的,但到底大几岁,小时候没一块儿玩过的,自然也没怎么打过架。 “屋子里太狭窄,我们还是去院子里过招吧。”高明程起身,也把外套脱掉。 臃肿的外套能够帮助人们抵御严寒,但也碍手碍脚,脱掉外套后,高明程顺势舒展一下筋骨,顿觉身体轻松了几分。 他大步朝院子走去,心中已经打定主意,要以最快的速度拿下对方! 他练的拳法,或许不是最精妙的,但他身体素质好,力气大,身体柔韧性也很好,仗着这些,他就可以一力降十会了。 当初和高宏过招时,他一开始是让着的,但那是因为高宏和他是好兄弟,自然得给好兄弟留点面子。 这高守旺家的两个儿子,就不需要留面子,而是要尽情的展现他的实力了。 因为只有你有实力,别人才会真正的高看你一眼。 这个人脉关系,他可能一辈子都用不着,但也不妨碍他先打好交道。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院子里,分左右站开。 高守旺等人也纷纷出了屋子,逐一站在屋檐下,看着院子里的两人。 许多美抱着小旭旭,她看向高明程的目光中充满了笑意,没有丝毫的担心。 作为枕边人,她自然知道高明程的实力。 高明程和对方对视一眼,只一个眼神的交流,双方就默契的出招了。 场中的两人年纪相仿,你来我往的过招,彼此的招式都很简洁,没有花俏无用的动作,俱是大开大合,拳拳到肉。 他们两人不觉得如何,倒是围观的人先替他们疼的呲牙咧嘴起来。 只几招,高明程就试探出对方的实力了,对方的实力的确很不错,耐力也好,能连续和人打斗很久,贴身肉搏时,高明程有种对方要把自己绞杀的感觉。 不过他也看出对方有留手,一些危险的招式并没有使出。 试出对方的底细后,高明程在心中默数三个数,然后一个箭步上前,上身微微伏倒,手却迅速搭在对方身上,猛地给对方来了一个过肩摔! 啪的一声,对方被重重的砸在雪地里。 直到摔倒在地,对方才不可思议的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一脸的微笑,伸手朝他拉去,仿佛刚才那个下手狠辣的人不是他一样。 “刚才太快了……”高守旺的大儿子忍不住皱眉。 他弟弟的反应能力很强,当高明程靠近时,按理说,他弟弟就能够反应过来,先拉开彼此的距离,再伺机打出! 只是,刚才那一幕发生的太快,快到近乎戏剧性了! “我来和你过招!”几乎想都没想,被激起兴致的大哥也快步走到高明程的面前。 不过好大哥到底没有忘记自己的弟弟,伸手把弟弟拉了起来。 “哥,他力气……很大!” 弟弟当即把最新情报告诉哥哥,刚才被高明程拉住,然后过肩摔时,他感觉自己被一股巨力拉扯住,而自己就如风中的残叶,根本没有反抗之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摔倒在地。 把情报传递出去后,弟弟就回到屋檐下,准备换个角度观察高明程。 那天高明程过来给高守旺送牛肉和鱼时,两人对视的一瞬间,他就敏感的察觉到高明程眼中的防备。 什么人在看到他时,会流露出防备呢? 那一刻,他们兄弟其实也在防备高明程了。 现在亲眼目睹高明程过人的实力,他们对高明程的看法就更复杂了。 对于兄弟两个的车轮战,高明程是丝毫不意外。 弟弟都上了,哥哥能忍住? “请吧!”高明程效仿武侠中的大侠,爽快的说道。 “好!” 和第一局一样,高明程一开始并没有使出全力,而是先试探出对方的实力,然后找到机会后,猛地发力,趁对方毫无防备之际,已经将对方打倒在地了! 两场比试,说起来长,但实际上却很快。 因为越快把对方打败,越能够展露出自己的实力来。 “承让承让!”高明程呵呵笑着,伸手把人拉了起来。 高守旺的大儿子倒也爽快,主动把手递给高明程,借力轻松的站了起来,然后顺手拍了拍身上沾染到的雪花。 高守旺的表情略有些复杂。 起初,两个儿子想找高明程过招时,他内心是有些着急的。 在他看来,高明程虽然在附近的十里八乡闯下名声,但他的儿子可是参军多年的人啊! 在他们还没有动手比试之前,高守旺甚至都想好怎么骂自己的儿子了! 现在…… 高守旺先是咳嗽两下清了清嗓子,下一刻他就照样骂了出来,并且骂的还挺脏的。 “瞧瞧你们兄弟两个!之前跟我说你们在部队多么努力,多么得到长官的看重,结果呢!我看你们长官是看走眼了,等回部队后,你们就狠狠地给我操练,别丢脸!” “老话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看你们倒是应了那句骄兵必败!” 小儿子不满意了,无奈的说道:“爸,你评书听多了吧!” 这都用的什么词啊! 高守旺可不觉得自己文化水平低,他两个儿子当兵早,文化水平也就那样呢! “好了,让你们见识一下人外有人也好,省得骄傲自大。明程,快进屋吧!” 高守旺骂完两个儿子后,倒是走到高明程的身边,主动给高明程递外套,示意他穿上,别冷着了。 早在当初高守旺被一群小混混抢钱抢东西时,高守旺就知道高明程是真会打架! 前脚,他的钱被小混混抢走,后脚高明程就出现,并且把小混混打的屁滚尿流,把钱和东西还了后,就灰溜溜的跑掉了。 之后在村与村的争端中,高明程的存在也算是有一定威慑力的。 “明程,好样的!”高守旺笑眯眯的拍着高明程的肩膀,那股子亲密劲,不知情的,还以为他们才是亲父子呢。(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六章:小日子过的好 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温热的米酒,以及主人热情的招呼声,就是一顿午饭的氛围。 饭桌上,高守旺说道:“原本我打算让两个儿子也进山给我打一头野猪的,可惜天气不好,这下了雪,结了冰,山路难走,想想还是算了。” 之前,高守旺总看到高明程进山打到野猪,因此心里是希望自己的儿子也给自己打一头野猪回来,能涨涨面子。 可惜,天公不作美。 高明程笑道:“这天气的确不好,我也有阵子没进山打猎了。不过下雪天,山里食物少的话,只怕野猪会半夜下山啃菜吃。” 高守旺当即说道:“不怕!我今年没种什么菜,只在屋子附近种了些,以前开出来的那些荒地,太远的,我都让我大哥去种了。” 董飞霞也说道:“有了前年的经历,村民们把种在山脚下的菜,都早早的弄回家了,其他的菜地,也大多用了围栏保护。” 听董飞霞说起围栏,高明程只微微一笑。 围栏大多是用木棍或竹枝插在土地的四周,然后再用绳子绑起来,这种围栏,顶多拦住鸡而已。 想拦住野猪?做梦呢。 高守旺觉得高明程才需要担心这个,于是问道:“明程,你住在牛尾岭,那边靠山,野猪更多,你菜地里的菜,都弄回去了没?” 高明程说道:“大部分都弄回去了,有些太小,还得继续长长。” 这时,高守旺的大儿子说道:“明程,我好久没回村了,这次回村,还没去牛尾岭走走的,下午时,我上那边走走,顺便去你家坐坐吧。” 他弟弟当即说要一起去。 高明程自然是满口答应下来,顺势邀请高守旺夫妇也一块儿过去。 牛尾岭地处偏僻,在他前去那边建房之前,村里人除了捡柴火,是很少过去的,即使有要建房的,也是围着老村建,而不会想着去那么偏远的地方建。 但高明程那会儿刚得到金箔纸,需要一个清静的环境,思来想去,最终就选在牛尾岭了。 之后证明他选的地方很好,因为他承包的小富山,就在屋子前面不远处,站在家门口,就能够看到小富山满山的果树。 而牛尾岭的草药和野味,于他来说,就如囊中取物,十分的便捷。 饭后,众人又聊了几句,然后纷纷朝高明程的家里走去,不只是高守旺一家,就连他女儿女婿一家,也一块儿过去走走看看。 高明程是开着拖拉机过来的,刚好可以带他们一块儿过去,人坐在车棚里,除了光线昏暗些,其他都挺好的。 不多时,就到了高明程的家了。 拖拉机刚停稳,两个参军的兄弟就利落的跳下车。 他们四周张望着,看着眼前的景色,既有种熟悉又有种陌生感。 这里多了一栋房子,也修缮了一条道路,而不远处的小富山,更是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昔日杂乱无章的荒山,如今成了果园了! 山脚下,一边是几亩大的池塘,一边是用砖瓦建成的鸡舍。 虽是冬日,但耐寒的鸡仍旧在户外活动,偶尔啄食着冰水。 “咦?这鸡舍怎么还有烟囱?”高守旺的大儿子惊呼一声,颇觉意外。 高明程就带他们去看了鸡舍的地炕。 地炕的灶口没有火星,但看得出灰烬是刚燃烧不久的,这是因为陈大松早上起床,就会烧一把火,堆满柴火后,这才回到自己家去的。 整个灶口堆满柴火的话,能烧两个小时左右,足够鸡舍的温度上升了。等到傍晚时,陈大松再烧一回火,那么人呆在鸡舍,都会觉得温暖的很。 高明程简单的说了一下结构原理,然后说道:“鸡舍的温度上升后,母鸡就肯下蛋些。你看白天虽然有鸡在外面活动,但大多都是公鸡,以及个别母鸡而已。” 那些准备下蛋的母鸡,是绝不会到天寒地冻的户外去的。 看完了鸡舍的情况,几人又顺着山路来到小富山。 不过这会儿的果园没什么可看的,杨梅、橘子等树,虽然依旧苍翠,但无花无果,也缺乏趣味。 而梨树、桃树、柿子树、板栗树等,更是早早的落叶,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了。 光秃秃的树枝上,亦有白雪堆积。 而每棵树的树干,都涂了白色的石灰水,就连树根的地面,也有部份白色的痕迹。 高明程向大家介绍着他果园的规划,又说自己以后还准备引种橙子树。 小富山一共有三百亩,如今也才只用了两百亩而已,除了他栽种的果树,山里还有一些原生的树种,如杉树、捻子、茶树等,尤其是山顶,他还特意从牛尾岭移栽了一些茶树过来。 大家只围着山脚下走了走,然后就回了高明程的家中了。 这天寒地冷的,人在外面待久了,都会冻的手脚僵硬。 回到家中时,许多美已经准备好待客的果盘了,各种瓜子糖果都摆的满满的。 见人进屋了,许多美又提着一个暖壶,给大家倒茶喝。 高守旺环顾一周,感慨道:“这一年我也太忙了,没怎么到你这边来过。现在看来,你把日子过的很好,比我想象的还好。” 高明程笑道:“叔,忙是好事!咱们不怕忙,就怕闲,只有忙碌,日子才能蒸蒸日上。” 这话说到董飞霞的心坎了,她笑着点头,说道:“明程说的对,这一年虽然忙,但也忙的踏实!这一年下来,赚到的钱是以前好几年的钱!我打算再做几年事,等要去照顾孙子孙女了,我再歇一歇。” 高守旺也点头同意他老婆的话,顺便看向两个儿子,给了他们一个眼神。 两个儿子有出息,姻缘也很好,但正因为姻缘好,高守旺才决定开办制衣作坊,这样至少在财力上,不会输的太惨。 不然女方强,自己的儿子肯定得受气,做什么事都挺不直腰杆。 可见父母为了儿女,是操碎了心。 说说笑笑一阵子后,高守旺他们没有久留,而是决定回去了。 高明程倒是留他们在家里吃晚饭,但高守旺没答应。 高守旺说道:“我们晚上还要去董家村那边的舅舅家吃饭,我两个儿子的假期不长,这来回路上,就要花费好几天了,初四一早,他们就要走了。初三不能上门拜年,只能今晚过去了。” 高明程一听这话,当即说道:“那要借我的拖拉机过去吗?这下雪天,不管是走路还是骑自行车,都不太方便。” 高守旺和大家对视一眼,然后出面借了高明程的拖拉机。 至于开拖拉机的人选嘛,他两个儿子自然都是会的。 于是他们一行人开着拖拉机,直接去了董家村那边。 等他们走后,小旭旭也睡醒了,许多美一边给小旭旭穿外套,一边对高明程说道:“刚才我二姐来过,说我们晚上要是没事的话,就上她家去吃饭。” “行啊。”高明程一口同意下来。 许多美说道:“那我们等下就过去,不然这顿晚饭,可能得晚上九点才能够吃进嘴里了。” 他们能饿,但孩子不能饿啊! 所以许多美决定早点过去,帮她二姐掌勺。 高明程闻言,只是笑了笑。 晚上八九点吃饭,倒是许多玉经常会干的事。 眼看家中无事,那么干脆就早点过去吧,到时候许多美帮着做饭,他倒是可以和张成远或者隔壁的陈大松他们聊聊天。 等他们过去时,高明程就看到毛子带着弟弟洋洋正在陈大松家,原来毛子带着洋洋在外面逛时,被陈大松看到,于是陈大松干脆喊他们中午在自家吃饭,这吃了饭后,也一直留在这儿聊天。 毛子早就注意到高明程领着一群人回去了,怕打扰到高明程待客,他才干脆继续呆在陈大松家了。 现在看到高明程也来了,于是大家又是一番热闹。 这会儿陈大松家的大话题就是建房和结婚! 陈多福已经和女方见过几次面,彼此颇有好感,于是请了媒人登门问彩礼和婚期,最后定下彩礼六百八,另外还有茶、烟、酒之类的礼,以及给女方买新衣服等等。 至于婚期则是春耕结束之后。 而春耕结束之后,陈大松也决定建房! 对于建房,陈大松早有打算,自己租窑烧砖,的确便宜些,但也累的很,现在他们家两个人有工资,且年后高明程还说过要请陈多喜做事,那么就是三个人都有工资了。 刘婶子要管一家老小的吃穿,还要管地里的稻子和菜,因此他们家根本没有精力去费时费力的烧砖,还不如花点钱买砖好了。 虽然给大儿子结了婚后,家里头就没什么钱了,但是无妨,高明程说过可以给他们借钱的。 陈大松打算建两层楼房,上下各三间,共六间屋子,另外还要建厨房、猪圈、厕所、洗澡间。 林林总总算下来,得要个五千左右。 高明程爽快的说道:“等要建房了,叔你先算一算账,看要借多少。这钱呢,就从你们的工资里面扣,你们看是每个月全扣,直到扣完为止呢,还是每个月都只扣一半呢?” 陈大松和陈多福父子两人对视一眼,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能只扣一半,那肯定只扣一半啊,毕竟家里的人还要生活的! 虽然住在村里生活的开销不大,但一年下来,总难免有个头痛脑热以及裁剪新衣的事。 高明程也确实是人性化的好老板,笑呵呵的答应了下来。 在男人们聊的高兴时,许多美和许多玉姐妹,正在厨房里忙活。 许多美很久没在这个厨房干活了,这会儿她冷的直发抖。 厨房年久失修,屋梁上的瓦坏了一些,墙壁也有一些小破洞,漏风。 许多美搓搓手,又跺跺脚,努力驱散着身体的寒意,赶紧说道:“二姐,你准备煮什么菜?你来洗菜,我来切和炒,等下你负责烧火就行。哎……都没柴火了,等下你要先去抱些柴火来啊。” “水也快没了!” 许多美眼睛都微微瞪大了,这大过年的,怎么水和柴火都没有准备妥当? 许多玉则抱怨道:“上午小石头跑到院子里玩雪,把手冻的红彤彤的就不说了,居然还尿湿裤子了!穿着开裆裤,居然还把裤子尿湿了!” 许多玉越说越气,声音都逐渐大了起来,继续说道:“没法子,只能烧水给他洗屁股换裤子,我也顺便洗了下头发。那水就用掉了不少——成远,厨房没水了,赶紧去挑水!” 张成远正在看孩子,听见许多玉喊他也没吭声,但默默地走到厨房,拿了水桶和扁担,朝屋外走去。 以前他们喝的水是从老村的井里挑的,要走不少路,而现在是去高明程院子里的井里挑水,这样就方便些。 只是他一走,没多久就听到小旭旭的哭声,许多美听到后,当即放下手里的活,急忙忙的朝发出哭声的地方跑去。 堂屋里,小旭旭一屁股坐在地上,正哭的稀里哗啦的。 而小石头则站在他身边,手里还拿着一块灌芯糖吃,吃的满嘴满手都是口水和黏黏糊糊的糖。 许多美先是把小旭旭抱起,然后才问怎么了,可惜小旭旭口齿不清,哪里说的清楚,倒是知道指着小石头,哭道:“推我!” 许多美看向小石头,问道:“小石头,是不是你推弟弟了?” 小石头吃着糖,一开始不肯说话,后面才说是小旭旭抢他的糖吃,才推的。 许多美听了这话,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只是小石头也还小,说道理也说不通,干脆先把两个孩子分开。 于是她抱着小旭旭找到高明程,把小旭旭交给高明程带着。 刘婶子眼看着大儿子就要结婚,没准很快就要有孙子孙女了,因此可喜欢小旭旭了,抱着小旭旭就不撒手,好在小旭旭也是一个不认生的,只要没有弄痛他,谁抱都一样。 刘婶子拿糖哄着小旭旭,说道:“小旭旭,来吃糖!还是要吃茨菇?对了,明程,你们家有茨菇吗?我一个亲戚送了我十斤,吃到现在,还有七八斤呢。” 高明程就问许多美吃不吃,他是不爱吃茨菇的,这玩意个头小,吃起来要削皮,大冬天的吃茨菇,手冷的很。 许多美正要说话,却见小旭旭不肯接糖,一脸认真的说道:“会推!” 这话,其他人听不懂,唯独许多美听懂了,她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不过孩子护食,也算是常见的事。(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七章:决定种莲 有许多美帮忙掌勺,这顿晚饭在六点钟时,总算可以上桌吃饭了。 这大过年的,家家户户都是大鱼大肉,许多玉家自然也不例外。 之前高明程送给他家的牛肉和鱼,就摆在餐桌上了。 除此外,还有萝卜炖豆腐、芋头炖骨头等菜,但最令高明程喜欢的,却是一道小菜。 那是一盘子腌大蒜须。拔出新鲜的大蒜,将蒜须洗干净,然后切下来,再用盐、辣椒等调味腌制,腌制好后,香辣爽口。 在村里,大家把能用的资源,都用上了,比如大蒜须能够做腌菜,而葱须和生姜一起煮水,喝了后,可以治感冒。 早在古时候,就有各种腌制菜根的配方了。比如《菜根谭》中就说了,农民把好菜拿到城里去卖,那些卖不掉的老菜帮和菜根就自家拿来吃。 这种菜帮和菜根炒着吃的口感不好,因此都需要腌制,或者晾晒后放进坛子里窖藏一段时间再吃,风味就很好。 蒜须很嫩,并不会木质化,因此腌制后的口感很不错。 大鱼大肉吃多了,吃点小菜过过口,那也正好。 饭桌上,许多玉问高明程他们今年去不去大姐和三妹家拜年。 按理,三妹许多月是要到大姐、二姐家拜年的,不过现在交通不便,且许多玉煮饭慢,是姐妹们都知道的事,因此往年就不怎么到许多玉家拜年。 许多美看向高明程,高明程则说道:“初四去大姐家拜年,初五去三姐家拜年,我们初六就要去县里吃喜酒。” 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初三是要上坟祭祀的,不能去拜年,甚至最好不要登别人的家门才好。 而初六是王珣和邓婉婉结婚的日子,他们是早就说好要去县里吃酒席的。 另外,高明程也还惦记着杜红玉的事,也不知道过年期间,县里是否安好。 这空出来的初四和初五,就刚好可以去两个姐姐家拜年了。 许多玉听闻,也答应一块儿去。 以前交通不便,大家很少来往,现在高明程有了拖拉机,自然要在过年时走动走动的。 从许多玉家回去时,已是晚上八点。 今夜无雪无风,因为满山满地的雪,即使没有月光,光线也不显得昏暗。 夜晚的雪地,反射出微弱的光芒。 人踩在雪地里,发出擦咔擦咔的声响。 高明程抱着小旭旭,身边则是许多美,一家三口走在安静的小路上,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第二天就是初三,虽是上坟祭祀的日子,但今天愿意去山里上坟的人,估计也不多,山路陡峭,再加上冰雪覆盖,这个时候登山,是有一定危险的。 许多美也不准备去上坟,于是整整一天,大家都呆在家里,走亲访友两天后,偶尔清静一天也挺不错的。 初三的上午时,高守旺的大儿子把高明程的拖拉机还了回来,因为今天是特殊日子,他把拖拉机停在院门外,并没有进屋坐坐。 有种说法是,初三登别人家的门,会给别人家带来晦气。 初三过去后,便是初四,今天是准备去大姐家拜年的日子,上午九点多,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带着许多美和许多玉一家人朝大姐家而去。 大姐许多金的两个儿子更大些了,会主动带着小石头和小旭旭玩,并且因为小旭旭年纪小,对小旭旭更为照顾。 不过许多美和许多玉两姐妹,也是现在才发现,她们的大姐又怀孕了! 不过因为是冬天,大家都穿的厚实臃肿,因此还没有外人知晓。 提起怀孕的事情,许多金满脸的笑容,她说道:“家里已经有两个儿子了,但顽皮的很,所以我和你们姐夫,都希望这一胎是个女儿。” 儿子虽然好,但多了也不希罕,这不,许多金心心念念的想生个女儿呢! 可惜,高明程对此但笑不语,如果事情发展不变,那么许多金这一胎,还是一个儿子! 许多美有些担忧的说道:“现在是冬天,厚棉衣能遮住肚子,等春天时可怎么办?” 计划生育已经实施很久了,即使他们这边政策宽松,但生三胎的,也是极少数的。 许多金并不担心这个,她显然已经想好了,语气淡定的说道:“我算了日子,应该是五月份生产,那会儿天气好了,我躲山里去生!等开春后,我就装病,就留在家里干家务,不下地干活了。等快要生了,就在山里躲一阵子。” 不得不说这会儿的人挺胆大的,为了生孩子,孤身躲进山里,若是临时生产了,只怕还得自己给自己接生。 许多金自认为自己已经生过两个孩子了,哪怕自己给自己接生,她也不怕。 不过未免两个妹妹担心,她还是说道:“我也不躲远了,就躲在后金山的那个山洞里。很久以前战乱时,村里的人都是躲在那里的,开春后,你们姐夫会提前去把山洞清理干净,再把要用的东西都送过去。” “我也不是一个人躲在那里,你们姐夫的一个姑姑愿意陪我在山里待几天,她也生了两个孩子,会接生的。” 眼看大姐许多金的主意已定,许多美也没办法,毕竟她也不好把大姐接到县里去住,等生孩子时,医院也是要查要问的,除非去外地,这样医院也没法及时查清楚。 许多美只得说道:“大姐,那要是生了孩子,你让姐夫到兴安岭,借守旺叔的电话给我打电话报信,到时候我来看你。” “哎,好!” 三姐妹说完这个事,又一边干活煮饭,一边说起家长里短的事情来。 高明程自然没参与女人们的话题,他和大姐夫在村子里走了走,看了看这边村子的发展情况。 这个村子有一个水库,是和高家村最大的水库相连的,只不过这边水库的边缘更宽更浅,可以圈起来,用来种植茭白、莲藕和茨菇等水生植物。 大姐夫家就有一块临水的田。 这块田在春、冬两季是干的,但等春汛下雨后,田就会被水淹没,因此没法正常种水稻。 “去年种了一些茭白,跟村里其他人学的,种的还行,卖的价钱比一般的菜要贵点,另外还种了一小块地的茨菇。明程啊,等下你和二妹都拿两斤茨菇回去吃。”大姐夫乐呵呵的说道。 茭白和茨菇这些水生植物,在他们这儿,算是稀少食物,因此卖价高,也卖得快。 大姐夫指着那块属于他的田,说道:“我今年还要种茭白,有了去年的经验,我感觉我能种的更好了!” 越是稀少的,越能卖高价,高明程自然支持大姐夫继续种植茭白。 刚把村子转了一圈,就听见大姐夫的母亲站在门前喊他们回去吃饭了。 因为人多,摆了两桌,自然是喝酒的一桌,不喝酒的一桌了。 大姐夫家喝的是自家做的药酒,就是用烧酒泡糖罐,糖罐也就是金樱子,浸泡入味后,酒劲还是蛮大的。 有钱人用人参鹿茸泡酒,这村里没钱的人,也照样可以用金樱子和捻子泡酒,泡出来的酒味,丝毫不差! 至于菜,那也是各家有各家的风味,桌上除了常见的鱼肉外,还有木耳、莲藕、干笋等爽口的菜。 大姐夫说这莲藕是从村里种植莲藕的人家买的,白嫩爽口,清炒着吃最好不过了。 高明程吃了两筷子,觉得这莲藕的质量的确不错,于是询问起怎么种莲藕的事情来。 大姐夫虽然没种过,但好歹都是一个村的人,看也看了不少回了,于是就把自己知道的说给高明程听。 高明程听后,当即说他也想种莲藕,让大姐夫帮着向种莲藕的人家问话,准备开春后,买些能做种的莲藕或莲子。 “行,有空了,我就给你问问他,到了适合种的时候,我直接送到你家那儿去。”大姐夫满口答应下来。 他知道高明程经常在县里住,但村里也请了人打理,所以他把东西送过去,和张成远帮着一块儿种好就行,都用不着高明程一定要在场。 这可省了高明程不少事,于是忙提前把买莲藕做种的钱给大姐夫。 大姐夫也不推辞,毕竟这是要拿钱办高明程的事。 高明程遥想着自家池塘六月荷花别样红和鱼戏莲叶间等等画面,心中十分畅快。 莲可谓是全身都是宝,莲叶可以泡茶,晒干后还可以做叫花鸡,莲子可以食用,莲藕也是可以食用的。 如果爱风雅,那么就连莲花也是可以吃的,拿新鲜的花瓣裹上面粉和鸡蛋液,然后下油锅去炸,炸熟后就可以食用了。 要不要再把池塘挖宽一些呢?高明程端起酒杯,心底闪过一个念头。 只一瞬间,他心中就已经有了决断,那就是要在春汛之前,把池塘再挖宽一些! 等从大姐家回来后,高明程就找到陈大松,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等天气好些了,你帮着喊几个人,尽可能在春汛前,把池塘挖宽一些,跟干活的人说不包饭,一天八块钱。” 如今已是90年,县里少部分人的工资在两百到三百之间,比如高国兵。 但大多数人的工资只在一百多点,甚至还有不少人没有一百块。 不过挖池塘是体力活,且主家不包饭,自然要稍微贵点。 陈大松一听这个价,当即说道:“好,要挖多宽呢?” 高明程就带着陈大松来到小富山的山脚下,他指着池塘周围的一些地标,说道:“这边到这儿,那边也还能再挖宽一些。挖出来的土石堆在这儿,然后马上撒上紫云英的种子,种子家里有,多福知道在哪儿。” 紫云英能肥田,叶子是上好的牧畜饲料,花朵更是优质蜜源,因此高明程喊陈多福平日里注意收集紫云英的种子,等到合适的时候,就大面积的播种。 如今小富山的山脚下、牛尾岭的山脚下,处处都能够看到紫云英的身影。 “好,我记住了。”陈大松看过地形后,就心里有数了,知道要请几个人,要干几天活。 他把帐算给高明程听,高明程就按照他算的账把工钱先给陈大松拿着。 到时候如果有别的情况,就再多退少补去了。 高明程说道:“陈叔,你多上心,等莲藕种出来了,到时候给你们也分一些尝尝!” 陈大松满脸笑容的说道:“明程,我办事你放心,我给你找的人,肯定是干的又快又好!” 说定了这事,高明程就放心了。 有钱有人,自然就好办事。 等到了初五,就是去三姐许多月家的日子,这次他们还得去把大姐他们接上。 大姐和三姐一年也才见这一次面,自然得珍惜。 等到了许多月家,大家就发现她家有了不小的变化了,首先是在路边买了一个小门面,其次许多月在婆家的地位那是蹭蹭往上涨啊! 之前属于高嫁,许多月在婆家自然要伏低做小,但自从许多月借了高明程的钱做起了生意后,掌控经济权的她,自然就有了话语权。 许多美注意到许多月的公婆和许多月说话时客气了不少,他们来拜年时,许多月的公婆也是极为热情的招待。 这是好的变化,许多美替她的三姐感到高兴。 许多月对亲人的到来,也是十分的高兴,她笑着说道:“我今年做了很多梅干菜,等下我就给大家做一道梅干菜扣肉来吃!另外,大姐、二姐、四妹,你们再各拿一斤梅干菜回去吃。” 许多金笑道:“我就不要了,我也做了很多梅干菜呢。” 大姐不肯要,许多月没法,只能给二姐和四妹了。许多美倒是挺高兴的,因为她知道高明程爱吃梅干菜。 这梅干菜扣肉好吃,梅干菜炖肉也好吃! 一碗梅干菜,高明程能干掉两碗白米饭呢! 中午饭是许多月掌勺的,果然比一般人家的饭菜要好吃一些,主要是色香味俱全,看着就不一般。 因为大家难得见面,女人们有说不完的话,男人们也摆起了牌桌,轮番打着牌。因此直到下午四点,才决定返回家中。 许多美显得极为高兴,姐姐们的生活越来越好,那么以前遭受的那些苦难,就已经彻底远离她们了。 真好! 睡梦中,许多美都忍不住露出笑容来。 翌日一早,大家就早早的起床,洗漱后便是吃粥,然后开始收拾东西。 这次返回县里,高明程决定把毛子兄弟也带上。 在村里躲了这么久,毛子他们也该回自己的家了。 毛子觉得挺高兴的,常言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虽然在这里不缺吃不缺喝的,但毛子还真想念他自己的家啊! “洋洋,我们要回家了!”毛子的语气里,洋溢着欢快的气息。 洋洋似懂非懂,但也很认真的和黑虎、精灵等狗道别。 看他那副认真的模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狗狗是他的好朋友呢。(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八章:杜红玉的报复 大年初六,县城里亦是洋溢着新年的热闹气氛,家家户户都贴了对联,个别人家还会在门口前挂在一对红灯笼。 院门前,更是洒满炮竹灰。 顽皮的孩子们正在一堆刚燃放不久的炮竹灰里扒拉着,试图找到一些没有引爆的爆竹出来,捡到这种爆竹后,有胆大的会用一根香引燃,然后丢出去,但因为引线比较短,往往在半空就会爆炸。 也有顽皮的孩子会把爆竹丢进火堆里,然后随着一声闷响,火花四溅。 王珣的家族在县里,也算是大户人家了。祖上曾出过进士,当过县令的,在以前也算的上是官宦世家。 如今家族里的人,也有几个当官的,其中一个高明程就认识,正是文物管理所的所长。 王所长看到高明程来了后,立即上前招呼,今天宾客众多,王所长自然要帮着侄子招待客人了。 高明程环顾四周,此时他们没有在饭店,而是在王珣的家中,不过这会儿王珣不在家,而是在接新娘的路上,等把新娘接到家里后,才移步去饭店吃酒席。 “王所长,我国兵叔来了没?”高明程没看到高国兵,于是问了句。 王所长笑眯眯的说道:“明程啊,你国兵叔立大功了!还有你那个叫黄大志的朋友,他也立功了,以后就是一级科员了!至于你国兵叔,那自然是前途无量啊!” “我倒是喊他来喝喜酒,但他在抓捕犯人时受了点伤,又连续好几天没休息好,所以就不肯来,说要在家里休息休息。” 听到王所长的话,高明程就知道杜红玉派来的人,已经被高国兵他们抓住了! 也是,自从得到消息后,警局就开始部署,大过年的也不曾放松警惕,忙碌了这么久,如果还被人钻空子得手了,那么全警局的人都没脸了。 “我叔他受伤严重吗?”高明程继续问道。 王所长笑道:“你放心,不严重的!我昨天才去看过他呢,也就是胳膊扭到了,休息休息就好。” 高明程听了这话,就放心了,于是说道:“那我下午去看看他。” “是该去看看。哟,明程,你看,王珣把新娘子接来了!我们也上前去看热闹吧!”王所长发现前面有嘈杂声,立即眼睛一亮,招呼着高明程上前去看热闹,其余的宾客们,也纷纷朝那边而去。 高明程见大家都挤在一块儿,忙把小旭旭从许多美的怀里接过来,这样许多美就不容易被人挤撞到了。 “看,婉婉今天好漂亮啊!”许多美踮起脚,很快就看到被众人簇拥的邓婉婉了。 邓婉婉年轻漂亮,又穿着一身的婚纱,在人群中格外的显眼。 王珣满脸的笑容,身边还跟着他的一对儿女,孩子们也打扮的漂漂亮亮,充作花童。 在场的人,除了满脸幸福的新人,以及看热闹的宾客,还有一个摄影师。 摄影师是请来的,正用录像机将这场婚礼的精采画面录像下来。 画面中,高明程抱着小旭旭,身边站着身材高挑的许多美,一家三口满脸笑容的看向新人们。 接新娘进家门的仪式结束后,大家就移步旁边不远处的一家饭店。 为了方便,选的这家饭店其实并不大,但是呢,今天天气还算不错,于是在饭店前后的院子里,各摆了几桌酒。 高明程他们算是新娘这边的客人,被安排和邓婉婉的父母坐在一起,如他所想的那样,邓婉婉这边的亲友,只有她的父母,其余人等,全部没有来。 邓婉婉的父母看到高明程夫妇后,连连道谢,认为没有高明程夫妇当初的帮忙,就没有如今的邓婉婉。 邓婉婉在火车上和王珣相遇时,若非王珣看在邓婉婉和高明程有些关系,那么也不会搭话,更不会把邓婉婉带到首都去,教她本事,带她赚钱。 听到邓婉婉的父母如此说,高明程连忙说道:“这都是婉婉和王珣之间的缘分!都说有缘千里来相逢,无缘不成夫妻嘛!” “对了,叔,婶,年后你们真的要跟着婉婉去首都生活?” 高明程好奇的问了句。 邓婉婉想把父母带去首都,这种心情高明程能理解,但这会儿大多人都是故土难离,要做出远离故土,前往遥远地方生活的决定,还是挺难的。 邓婉婉的母亲语气坚定的说道:“是,我和婉婉她爸商量过了,决定以后就去首都生活了。婉婉和阿珣要做大生意,忙的很,家里又还有两个孩子要照顾,我们过去了,还能够帮他们照顾好孩子,让他们不用分心。” 邓婉婉的父亲邓志勇则笑了笑,并不说话。 要做出离开家乡的决定,的确挺难的。 但家里的父母兄弟,已经把他的心都伤透了,且邓婉婉身上发生的事情,到如今,还有人对他们家指指点点,继续留在这里生活,也挺憋屈的。 不如换一个新的环境去生活,或许会更好。 再说了,做父母的,都希望能陪在子女身边,能帮助子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大家一边闲聊,一边夹菜吃。 就餐环境虽然简陋,但这一桌酒席还不错,有四样凉菜,八样热菜,桌上还摆着一瓶四特酒、一瓶可口可乐、一包金圣烟。 这几天,高明程大鱼大肉吃了不少,但每一家有每一家的风味,比如这桌酒席中,就有几个菜高明程挺喜欢的,其中就有酒糟草鱼。 草鱼切块晒干,然后再用酒糟和辣椒等调料炒熟,放进坛子里,想吃的时候拿出来直接吃就行,如果觉得鱼肉太干,那就放饭上蒸一下。 桌上也有小旭旭吃的菜,一碗桂圆蒸肉,甜滋滋的,好吃又营养,还有一道老母鸡炖香菇,以及八宝饭。 许多美忙着给小旭旭喂吃的,等小旭旭拿着一块鸡翅中啃时,她才急忙自己吃上几口。 带娃的女人,哪怕面对一桌的好菜,那也是吃不安心的。 不多时,新人就过来敬酒了。 高明程等人端起酒杯,祝贺新人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明程哥,多美姐,我和阿珣单独敬你们一杯。”邓婉婉举杯,笑着朝高明程夫妇说道。 高明程两人也不推辞,高明程往杯里重新倒满酒,而许多美则是倒满了可乐。 四人碰杯后,俱是一饮而尽,笑容满脸。 这顿酒席足足吃到下午两点才散场。 宾客们纷纷告辞后,高明程也带着老婆孩子回去了。 在路上时,习惯午睡的小旭旭就在许多美的怀中睡着了。 高明程开着拖拉机,没有去服装店那边,而是去新家那边。 高淑芳和高明里还在高家村,他们要初八才回县里,至于今天,本来高淑芳也想来吃邓婉婉的喜酒,但被安排去舅舅家拜年了。 拖拉机在院子门口停下,高明程先下车去打开院门。 见小旭旭已经睡着了,于是对许多美说道:“你带小旭旭休息,我去国兵叔家坐坐。” 许多美忙说:“那你带上礼品啊!这大过年的,人过去就算是去拜年了。” “行。”高明程应下,他们自然预备了给高国兵拜年的礼品,于是高明程拿上礼品后,就去了隔壁的高国兵家了。 高国兵在家休养身体,赵冬梅自然也在家陪着,这会儿她正坐在客厅看电视,时不时被电视节目逗的哈哈大笑。 大过年的,家里有人的话,院门一般是不会关着的,因此高明程直接走进院子,然后上台阶,进了客厅。 “婶子,我来给你拜年了!”高明程提着礼品,笑呵呵的说道。 一听到他的声音,赵冬梅当即站起身,笑着说道:“你是刚从王珣那边吃了喜酒过来的吧?多美和小旭旭呢?” 高明程把手里的礼品递给赵冬梅,说道:“小旭旭睡着了,多美陪他休息呢。” 赵冬梅当即说道:“那等小旭旭睡醒了,就喊他们母子过来,今天晚饭你们也正好就在我这里吃了!” “对了,你叔嫌我看电视吵,在二楼的书房待着呢。” 赵冬梅知道高明程过来,肯定是要找高国兵说话的,于是直接给高明程指了个方向。 高明程没急着上楼,而是又问了高岳。 赵冬梅说道:“高岳找他同学去了。这几天除了拜年,他不是找这个同学,就是找那个同学!” 知道高岳不在家后,高明程这才上楼去。 高国兵的房子,一共有三层楼,二楼本是预计给高岳娶妻生子用的,这里有几个卧室,也有一个书房和卫生间。 高明程对这里可谓是熟门熟路,很快就敲响了书房的门。 敲响门后,他很快就推门而入,因为门并没有上锁。 书房朝东,光线很好,窗外就是一棵枇杷树。 此时枇杷树并不大,树冠上还有积雪未融。 “明程,我就猜到你要来!坐。”看到高明程后,高国兵心情很好的样子,他放下手中的书,招呼高明程在他的对面坐下。 高明程的来意,他自然也是知道的。 于是不等高明程发问,高国兵已经把事情的经过简单的说了一遍了。 最后他感叹的说道:“幸好你那个朋友提前给我们通风报信,否则只怕杜红玉的报复行动,就要登上报纸了!” 到那时,他们警局自然会丢大脸! 并且丢大脸事小,丢命事大。 高国兵说道:“这次抓到人后,一共缴获了两把手枪、一把步枪、六枚手榴弹,和一百发子弹!” “犯罪分子很狡猾,是在除夕傍晚时,自己开车过来的,不过车子一进县城的主干道,就被我们的人盯上了。为了抓到犯罪分子,全警局的人都没有放假回去过年,所有的人都散在各个路口盯梢呢。”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是等到了!” 说到这里时,高国兵露出一个笑脸来,但很快他就皱眉说道:“那两个人完全没有防备,一下子就被我们的人摁住了。本以为抓到这两个人后,事情就了了。谁知……” “大年初三那天,竟然又有行踪诡谲的可疑人员出现了!这次是黄大志先发现的,他发现后,立即通知了大家,只是这一次对方有了防备,我们双方一接触,就打斗起来,甚至还动了枪。我这手就是在打斗中不小心被扭伤的。” “不过杜红玉这个女人,是真狠啊!后面来的人,身上居然绑了炸弹!” 听到这里,高明程的心都狂跳不已。 除夕是国人团聚的日子,而初三则是他们这儿上坟祭祀先祖的日子,杜红玉偏偏选在这两个日子发起报复行动! 果真是狠! 高明程问道:“那人死了没?” 就在高明程紧张万分时,高国兵却忽的笑了,说道:“杜红玉是狠,但人都有贪生的本能,那两个犯罪分子其实已经偷偷地把炸弹破坏掉了。” “这……”高明程一愣,但随即又觉得挺合理的。 他思索片刻,问道:“叔,你觉得她还会继续报复吗?” 高国兵摇了摇头,他也说不好。 这女人心海底针,不好猜啊。 不过这事发生后,已经汇报给上面了,上面也很重视,想必杜红玉那边会受到一些压力和束缚,未必再有心思来报复了。 高明程听后若有所思,于是说道:“叔,杜红玉对石老三可谓是情真意切,她的一番情意,我们可不能不让石老三知道。这样吧,你看能不能安排人去监狱探望石老三?” 高国兵看向高明程,眉头微皱,显然是不知道高明程这样说的理由是什么。 高明程微微一笑,说道:“石老三之所以被我们抓到,全是因为杜红玉联合刘胖子给他做局,而我们呢?其实也是杜红玉泄露消息出来,然后我们才能够抓个现行!” “至于杜红玉之所以这样做,那就是因为杜红玉希望石老三跟她出国,但石老三不肯,于是杜红玉决定得不到的人就要毁掉!” “想必石老三听到这些后,肯定会很感动。” 听到这里,高国兵才知道高明程打的什么主意,他不由得笑出声来,高明程使出的这一招,就是在打信息差! 石老三已经进了监狱,外面的消息他也得不到,自己这边把消息透露出去后,只要合情合理,那么石老三就会相信。 面对把自己坑死的人,石老三会怎么选择呢? 会不会主动提供有关杜红玉的犯罪证据呢?(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九章:打台球 初六的晚饭,自然是在高国兵家吃,小旭旭的到来,给这个家庭带来不少欢快的气息。 人们总是热衷于逗弄孩童,这是因为孩童往往天真无邪,逗起来很好玩,再一个,孩子就意味着希望。 人从出生后,就一天天的长大,但人至中年后,却开始一天天的变老,这个时候看到亲近的晚辈生儿育女了,就会觉得很喜悦。 因此也才有隔辈亲的说法。 晚饭时,高岳也回来了,他抢着抱小旭旭,逗的小旭旭咯咯直笑。 “明程,你小妹还没有回县里,那你要回去接你小妹吗?”高岳问道。 高明程说道:“要去接。这下雪天,不管是走路还是坐班车,都不方便。” 高明里买了一辆自行车,许多美之前也有一辆自行车,不过这两辆自行车都放在服装店那边的院子里,并没有带回村里去,所以他们想回县里,只能走路到军岭,然后等班车,但是吧,现在的班车可不是准时准点的! 高岳一听这话,当即说道:“那我跟你一块儿回村一趟吧,我也想回村去走走。” 虽然在县里生活了很多年,但高岳对高家村,还是有一些感情的,毕竟那是自己童年待过的地方。 而童年,往往有很多美好的回忆。 高明程一口答应下来:“行啊,那我们就早点去,下午再回来。” 说定了这件事,高岳又问高明程明天有事不,高明程说没有事。 于是高岳邀请高明程去打台球。 “我和几个朋友约好了,说明天去打台球,你也一起去吧!你都好久没和我们一块儿出去玩了!” 其实台球早在清末时就传进国内了,当时俗称‘打子弹’,在上流社会较为流行。 而在86年时,国内就有了台球协会。这标志着台球在国内不再只是一项娱乐活动,它开始作为竞技体育运动,被列入每年的全国体育竞赛计划之中。 听起来,这似乎挺正经的,但事实上很多人对台球是有歧视的。 因为在一些县城,九十年代的室内台球室一般是坐落在歌舞厅的一隅,再加上九十年代没有网络,一些没有工作的年轻人,就经常聚在台球室一起抽烟、打球,有时候还会出现好勇斗狠的现象。 并且这会儿有很多充满江湖风气的港台电影,总会出现在台球厅斗殴、赌博的剧情。久而久之,台球室在很多人眼中就成了所谓的小混混集散地,而打台球也成为不务正业的象征之一。 高明程清楚的记得,上辈子他儿子入读小学时,学校再三强调小学生严禁前往「三室一厅」。 而「三室一厅」就是台球室、电子游戏室、电视录相室和歌舞厅! 想起这些,高明程才恍然发现自己的确很久没有和年轻人一起出门玩耍了,只怕现在连台球都打不好了! 他问道:“打台球的场地是室外还是室内?” 高岳说道:“这么冷的天,肯定是在室内啊!也不远,就在杨梅陇路,那里有個小仓库,本是用来堆放杨梅的,现在用不着,空着呢,于是有人在那里摆了几张台球桌。” 提起杨梅陇路,高明程立即想起那个和自己有点恩怨的强哥了,不只是他,就连高国兵在听到杨梅陇路时,也忍不住和高明程对视了一眼。 那个强哥,不但让黄大志弄到了第一桶金,还让高国兵得到一个大功劳! 高明程的确很久没出门去玩了,于是一口答应下来。只是答应之后,才后知后觉的看向许多美。 之前他经常在外面跑,但并不怎么担心家里,就是因为家里有高淑芳、高明里等人在,并且还请了胡茵陈来做事,许多美即使要带孩子,也不会很累。 但现在…… 虽无言语,许多美却看出高明程所担忧的事情,于是莞尔一笑,说道:“你去玩吧,我在家里就挺好。” 赵冬梅则说道:“多美,我明天也不要去哪里拜年,你就带着孩子到我家来,我们一起说说话,一起吃饭,也热闹。” 两家关系极好,许多美也就没有客气,笑着答应了。 到了第二天上午,高岳就如约前来喊高明程去杨梅陇路那边打台球了。 昨天高岳嘴里说离的不远,但其实还是有些远的,因为走路过去的话,也得二十分钟去了。 不过他们也不是走路过去的,而是跑过去的! 明明家里有拖拉机也有自行车,但两个年轻人就是决定跑步过去,高岳还美名曰是锻炼身体。 高明程的身体素质那是没得说,既然高岳说要跑步,那他就不会说半个不字! 跑起来也就快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他们就已经来到台球室了。 说是台球室,其实场地挺简陋的。 毕竟这会儿才是90年,打台球虽然已经开始流行,但碍于条件,大多是露天的。室内台球室,在县城这种地方,才刚刚开始呢。 而这里也不是正正经经的台球室,只是暂时借用的一个场地。 刚进屋,浑浊的空气就扑面而来,烟味呛的高明程都阵阵难受起来。 “高岳,伱来啦!这就是你说的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高明程?你好,你好,我是高岳的高中同学,我叫林烨。” 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看到高岳和高明程后,立即上前招呼起来。 高岳也马上给高明程介绍起林烨来,说道:“林烨,考上了同济大学,这同济大学可是国内最早的七所国立大学之一啊!很厉害的!” 高明程盯着林烨看了一会儿,然后才问道:“你……是不是学的土木工程学科?” 林烨一愣,随即看向高岳。 高岳却像是炸毛的猫一样,惊疑的问道:“明程,你是怎么知道的?我没跟你说过啊!” 高明程笑了,高岳自然没有跟他说过,但他上辈子见过林烨啊! 他记得两千年,县里开始修高速公路,以及后面修国道和桥梁时,就是林烨带领的团队进行设计和监管施工的! 不过那会儿的林烨已经戴上眼镜了,但依旧高高瘦瘦,因此时隔多年,高明程还能够记起他来。 等到两千年,县里开始各种修路时,可是有很多人都从这里赚到第一桶金的啊! 而高明程,也曾参与过。 这辈子嘛,他有人脉有本钱,那必须也要参与啊! 高明程笑道:“林烨你好,我是高明程。高岳的确没跟我提起过你,但你身上就有种学土木工程学科的气质,所以我就这么问了句。” 林烨将信将疑,要不是眼前没有一面全身镜,他非得在镜子前照一照,看看所谓的土木工程学科的气质是什么! “真的假的啊?”高岳不信,当即朝桌球室看了一圈,招手喊道:“赵静和,你过来一下!” 不多时,一个看上去有点像小太妹的女孩子走了过来,她嘴里嚼着口香糖,懒洋洋的说道:“喊我干嘛?吃口香糖吗?” 她把手摊开,手里还拿着几块口香糖。 高岳拿了两块,一块递给高明程,嘴里说道:“谢谢啊。明程,你看看她是学什么学科的?” 这话一出,赵静和满脸莫名,倒是林烨兴奋了起来,也盯着高明程看,似乎想知道高明程能不能猜对。 至于他,他高中时,都被人叫做书呆子,可能身上的书卷气是重了些,但赵静和嘛…… 嘿嘿。 高明程上下打量着赵静和,心情忽然变得有些沉重起来。 别看赵静和现在一副小太妹的感觉,但实际上她也是学霸,考上省城的医学院,后来在县里的人民医院工作。 上辈子许多美得病后,他先是带着许多美在县里检查,查出结果不好后,就前往首都魔都等地方治疗,但许多美在得知无法治愈后,就要求回家进行保守治疗,而那时许多美的主治医生,恰好是赵静和。 当时高岳还出面约了赵静和和他一块儿吃饭,就是希望赵静和看在同学的面上,对许多美的病情多上心一些。 但是吧,大城市的医生都治不好,小县城的主治医师又能怎么样呢?顶多是用药物减轻一些临终痛苦罢了。 思绪陷入回忆,高明程竟是呆住了。 高岳察觉不对劲,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说道:“你怎么了?看到漂亮的女孩子就发呆了?你可是有老婆孩子的人啊!快醒一醒!” 被他这么一拍一说,高明程的思绪总算回来了,他无奈的瞪了高岳一眼,然后说道:“你这同学身上的气质有些复杂,我要看得久一点而已,不过现在已经看出来了,你是学医的,对吧?” “卧槽!”林烨怪叫一声,赵静和依然是满脸的莫名。 林烨对高岳问道:“你真没提前说过?” 高岳也惊住了,见林烨发问,他就差没有举手发誓了。 “我真没说过!我不信,我不信!那个,王志源、宋晓晓……你们都过来一下!” “明程,快猜他们学的是什么专业?” 高明程万万没想到,他一句话,竟然引出这样的后果了。 眼看大家都盯着自己,高明程只得说自己是胡乱说的,只不过恰好是瞎猫遇到死耗子了。 但高岳和林烨都不同意,就连后面知晓情况的赵静和,也让高明程继续猜其他同学的专业。 高明程无法,只能一个个看去。 “你是学中药材炮制的,身上一股药味。” “你是学师范的,看着就一表人才。” “你是学兽医的,身上有动物的气味呢。” “你……根本没考上大学吧?看眼神就不对,没有大学生特有的那种清澈!” 清澈的愚蠢! 当然了,后面两个字不好听,高明程自然不会说出口。 “卧槽!” “不是吧?” “真这么厉害?” 同学们纷纷震惊了,同时都怀疑的看向高岳。 高岳也是极为震惊,所以他干脆举手发誓了,说自己真的没有把大家的情况告诉过高明程。 这时,高明程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说道:“你们高考之后,是不是一起拍了照片?那照片就摆在高岳的家里,有次我看到了,就问了国兵叔,于是国兵叔就和我说了几句你们的情况。” 高明程嘴里的国兵叔,大家都知道,高岳的父亲嘛! 听到这个解释,大家才释然了。 高岳亦是哭笑不得,故意说道:“那我下次得把照片藏起来才行!” “好了好了,我们还是来打台球吧!”林烨笑了起来,招呼着大家来打台球。 他之所以这么热情,就是因为租下这个场子的人就是他的表哥,也因此,他才喊同学们都过来玩的。 有了刚才的事情,高明程很快就融入到他们的团体之中了,作为社会人士,其实这群大学生们对高明程也是很好奇的。 高明程倒是乐于满足他们的好奇心,这些人都未来可期,算的上是以后的人脉,现在提前打好关系,以后用得着时也好说话。 大家玩的高兴,于是中午时,高明程请客,带着大家去附近的饭店好好的吃了一顿,下午时,因为兴致高,于是又玩了一下午。 傍晚五点,大家才尽兴的散了,临走前,林烨还要对高明程说道:“明程,你可是答应的,等暑假时,我可要去你老家做客的,我也想去看看百亩果园是什么样子的!” 高明程大方的说道:“行啊,到时候你和高岳一起来就是了!哦,还有你们,只要你们愿意去的话,我都欢迎!到时候水果免费吃!” “暑假时有什么水果吃啊?”有人好奇的问道。 高明程说道:“看你们过去的时间,要是去的早,还有桃子吃,然后还有香瓜、西瓜、梨子和葡萄!总之肯定有得吃!” “那行,到时候我们一块儿过去!对了,能露营吗?” 面对提问,高明程自然说道:“只要你们想,当然是可以露营的,到时候以天为被,以地为床,有明月相照,有虫鸣兽吼相伴!” “哇,没想到你挺有文化的,一点也不像是初中毕业的人啊!”赵静和惊叹出声,觉得高明程刷新了自己对初中生的片面印象了。 高明程笑道:“你们读了大学,但我也读了大学,我读的是社会大学!生活处处有学问,只要善于学习,那么就能打破学历的界限。” 赵静和满脸佩服的说道:“你说的很好。等你服装店开业了,我上你服装店买衣服呀!” “我也去买,正好少件春天穿的夹克!现在买了带去学校,就不用浪费学习的时间再去买衣服了。” 几个同学也纷纷说道,听他们的理由,就知道这些人是学霸了。 高明程哈哈笑着,应承着会给他们打折。 说说笑笑之后,人群总算散了。 来时是跑着来的,回去时自然也要跑着回去,在昏暗的光线中,高明程和高岳一前一后的跑步。 不过一路上,高明程倒是生出一个念头来。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章:给野猪们一个教训 初八这天,高明程带着高岳回了一趟高家村。 高岳还挺会做人的,从家里拿了不少烟酒,这些烟酒都是别人送给高国兵的,高国兵自己用不了这么多,就让高岳带回村去送给亲近些的长辈。 果然,有了烟酒开路后,高岳一下子就成为全村最受欢迎的人了。 长辈有整瓶的酒和整包的烟拿,而平辈们也是逢人就散烟,高岳还去给高远见拜了年,特意送他一些烟酒,这可把高远见乐呵的不得了。 不过看到高明程后,高远见还是有正事要说的。 高远见说道:“明程,你赶紧去牛尾岭那边看看,你刚走的那天晚上,山里的野猪就下山来了!你的菜地被糟蹋的不成样子,而且野猪把围山的铁丝网都冲坏了!” “昨天上午,高守旺还给你打了电话,但说你没有接到电话。” 高明程听了这个消息,心就猛地一跳,立即问道:“陈叔受伤了没?” 陈大松为了照顾鸡舍的鸡,是在鸡舍附近的小房子里睡觉的,这野猪大多是晚上下山啃食,既然都把铁丝网撞坏了,那么陈大松肯定也被惊醒了。 高远见说道:“下山啃菜的野猪太多,他出门一看情况不对,就又躲回屋子里去了,倒是没有受伤。” 高明程听闻,这才松了口气。 东西没了就没了,人没事就好! 看来他是得去家里看看了,于是他看向高淑芳他们,说道:“我打算下午才回县里,你们可以先把东西收拾好,等走时,再来喊你们。” 高淑芳应了声好,而高明里则表示想跟着高明程一起去牛尾岭那边看看。 行吧,想去就去吧。 于是高明程带着高岳和高明里,快步来到村口池塘那儿,然后开着拖拉机朝牛尾岭而去。 几分钟后,车子还未停稳,就听到黑虎和精灵它们的狗吠声了。 从急切的狗吠中,高明程都能听出它们是在告状。 高明程安抚的摸了摸黑虎和精灵的头,又看到大黄和它身边的两只小狗,见它们都安然无恙,倒也放心不少。 下了车,高明程立即摘下帽子和手套,往把手上一挂就是了。 拖拉机路过的声响,早就惊动了张成远和陈大松家,他们两家住在一个小山坡上,而前往牛尾岭的路,就在山坡脚下。 不多时,张成远和陈大松都过来了。 陈大松一看到高明程,就气急败坏的说道:“明程,你地里的菜,都被野猪拱了,除了伱,我和成远家,还有村里其他种在山脚下的菜地,也都被野猪拱了!” “今年下雪太多,这两天虽然没下雪了,但雪也没有融化,山里吃的少,这野猪肯定要下山来祸害我们的!” 陈大松刚说完,张成远也说道:“你家的院门是关着的,里面的羊也没事。” 野猪可是杂食动物,除了植物,个头小的动物,它们也是照吃不误的! 提起动物,陈大松也赶紧说了句:“好在我警醒,鸡舍的门也是关着的。铁丝网虽然被撞破了一点,但鸡还好好的。只是受了惊,这两天烧了地炕,鸡也不怎么下蛋了。” 鸡的胆子小,受惊后,就会不爱下蛋了。 高明程听到这些损失,也是无可奈何。他不可能日日夜夜守在这里,而这片山脉,却是野猪们的地盘。 他先去看了看自己位于山脚下的地,地里一片凌乱,不只是菜,就连土里的菜根,也被野猪用鼻子给拱出来吃掉了。 不说他,就连高岳和高明里都气坏了,高岳更是说道:“明程,这不能忍啊!这群野猪也太嚣张了!” “干它!拿枪干他去!” 高岳一开口,高明里都跃跃欲试。 年轻小伙子,谁不爱热闹呢!热血一上头,啥事都敢干! 高明程看着高岳不嫌事大的样子,不由得无语了,只得说道:“鸟铳用的是铅弹,也打不了野猪啊!” 高岳才不信他的鬼话,当即说道:“我爸说了,你手里肯定有枪,你难道都拿到县里去了,这里没放一把?我跟你说,我现在的枪法可好了,要是找到野猪,我一枪就毙了它!” 好吧,高明程听出来了,高岳这明显是想一雪前耻呢。 他还记得高岳之前进山打猎,那枪法可是烂的很。 高明程一共有三把枪,这村里自然也放了一把枪,以备不时之需。 见高岳坚持要进山给野猪们一个教训,他也就不阻拦了,只是说道:“雪还没有融化,山里的路可是很难走的,你要是半路累了,那就算了。” “别说这些了,赶紧去拿枪吧!”高岳催促着,显然他并不认为自己会体力不支。 高明程只得进屋去拿枪,顺便拿了自己的标枪。 高明里见状,也说想拿枪,他不跟高岳争手枪,于是拿了那把鸟铳。 高明程把鸟铳给了他,又给了一小把铅弹,叮嘱道:“枪有些重,你要是累了,就先下山。” 说实话,高岳说他要进山去打野猪,高明程多少还是信的,毕竟他是警校生,会开枪,体能也好。 但高明里嘛…… 高明程委婉的说道:“其实你在山脚下打打兔子也挺好的。” 高明里拿着鸟铳,神情都兴奋了不少,果然男人都是爱枪的。 他也不强撑,点头说道:“我知道了,要是我累了,我就在山脚下打野兔。” 三人各自拿着武器,领着黑虎和精灵,就准备沿着山路进山了。 陈大松自然不会跟着去,他也算是一把年纪了,可不像年轻人那样敢闯敢拼。 但他还是叮嘱道:“明程,你们自己小心点啊,野猪可凶了!” “哎,知道了。”高明程随意的挥了挥手,走在山路上,却如履平地。 高岳也不差,不愧是坚持每天跑步锻炼的人,也能跟上高明程的节奏。 高明里就有些吃力了,但一开始自然也不会掉队,直到十几分钟后,高明里就觉得有些累了。 冬天衣服穿的厚,本就不好活动,又拿着一把鸟铳,走在山里,那简直是越走越累。 又坚持了十分钟,高明里喘着粗气,决定摆烂了。 “二哥,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我等下在附近转转,看能找到野兔不。” 这早在高明程的预料之中,他说道:“行,不过你自己也要小心,万一在山里遇到野猪了,你别开枪打它,这鸟铳很难打死它,反而会激怒它的。你要是看到野猪了,最好爬到树上去,知道吗?” 野猪身体笨重,是无法上树的,所以只要人躲在树上,总能避开一劫。 高明里认真的听了,打小,他就没少听老人说起野猪的可怕,所以他自然不敢大意。 “好,我知道了。” 于是高明里掉队,剩下的高明程和高岳继续往前走。 野猪虽然会下山觅食,但一般是在深山里生活的,所以想要找到野猪,少说得走個把小时的山路。 如果是以前,高明程进山后,就会一路狂奔,保持和黑虎差不多的速度,这样一来,就快了很多,但现在要照顾高岳,他自然不能那样干了。 好在高岳的体能还行,在山里走了一个小时后,状态也还不错。 “黑虎,精灵,找到野猪了没?”高明程摸了摸两狗的狗头,进山打猎时,他一般是带黑虎和精灵进山的,大黄这个后来者,看家带娃都可以,进山打猎就不行了。 “汪!”黑虎的鼻子翕动,嘴边的狗毛一颤一颤的,它朝着一个方向狗吠几声,然后朝那里迅速的跑去。 精灵紧随其后,于是高明程就知道那个方向肯定发现野猪了! “走!”高明程招呼高岳赶紧跟上,高岳亦是精神一震,脚下的速度都快了一些。 又走了十几分钟,黑虎和精灵在一个小山坡上停下,并且把身体都伏低了。 高明程和高岳见状,也伏低身体,借着树枝的遮挡,朝那边看去。 一片山沟中,几只野猪正在用鼻子拱土,这是背阴的山沟,表面还覆盖着一层薄雪尚未融化,野猪需要先把雪拱开,然后才能够寻找雪地里的植物根茎。 高明程用眼神示意高岳开枪。 有了现代化的武器,打猎就变得简单了。只要枪法好,一枪命中要害,哪怕是老虎狮子,也得一枪毙命。 高岳轻轻地点头,然后拿出手枪,打开保险后,先瞄准,再扣动扳机。 随着砰的一声枪响,两头野猪轰然倒地,笨重的身躯,在雪地上砸出一个猪形印子来。 原来在高岳开枪的同时,高明程手中的标枪也投掷而出,因此才有两头野猪倒下。 “卧槽!”高岳惊呼出声,他对于自己的枪法,还是很自信的,但看到高明程用一把标枪,就刺中一头野猪的头颅,甚至整个枪头都没入进去时,还是忍不住心中震撼。 两头野猪倒下的同时,动静也让其余两头野猪受到惊吓,顿时就撒蹄逃跑了。 高明程自然不会去追,这一下子打到两头野猪,已经足够了,打再多,弄不下山去,也是麻烦事。 高明程对高岳说道:“你能扛起一头猪下山吗?如果不能,那就在原地开膛破肚,猪头猪脚和内脏就不要了,只带肉下山。” 猪死了后,要尽快处理,不然会臭膛。 以前高明程一个人进山打猎时,往往是不处理的,因为他下山动作快,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猪扛下山,然后让陈大松他们帮着处理。 但现在身边有高岳,那就得换个思路来了。 高岳没吭声,先走过去查看自己打中的野猪。 这头野猪是公猪,个头不小,毛色更是凌乱粗糙,用手摸着,都扎手。 他试着扛了下,结果发现虽然能勉强扛起来,但要扛着下山去,那难度就不小了。 思考再三,高岳还是说道:“就在这里处理吧,带肉下山去。” 对于这个答案,高明程也不意外。 早在拿枪时,他就带了一把杀猪刀、一把匕首和一个蛇皮袋来的。 他把杀猪刀递给高岳,笑道:“会处理吗?” 高岳也不服输,先是尝试着处理,结果他的动作却笨拙的很。 高明程嫌他动作慢,干脆把杀猪刀拿了过来,自己三两下就放血,然后开膛破肚,把内脏掏出来后,这头野猪就能轻不少了。 这些内脏也不会全部浪费,高明程把猪心一分为二,丢给黑虎和精灵吃。 刚宰杀的野猪内脏还是温热的,黑虎和精灵立即大快朵颐起来。 除了猪心,猪肝猪肺什么的,也丢给它们吃。 高明程把高岳的那头猪处理后,就丢给高岳一把匕首,让他继续用匕首分割猪肉。 他则提着杀猪刀,来到自己猎杀的那头野猪面前。 他先是割喉放血,然后把插在猪头上的标枪取出来。 照样开膛破肚后,高明程只把内脏掏出来,其余的就不再动了,因为他力气大,没必要在这里把猪肉分割,直接扛回去就行。 内脏也留了猪心猪肚,野猪肚可是大补的,这个可不能丢弃,把猪肚里的脏东西挤出去,再在雪地里摩擦几下,也就不会太脏了。 高明程弄完后,看到高岳还在那里费劲的切割,匕首虽然还算锋利,但比较小,用来切割大块的猪肉,还是比较难的。 这个时候,要是有一把斩骨刀,那就方便多了。 “我来吧!你把蛇皮袋打开。” 高明程走过去,示意他来,先是用杀猪刀顺着猪骨的关节处下刀,然后再把皮肉切开,这样就很容易了。 高岳看着高明程的动作,只觉得行云流水般,很丝滑。 不多时,就把要留下的猪肉都切割好了,然后装进蛇皮袋里,剩下一腿肉装不进去,就用手拿着了。 高岳把装满猪肉的蛇皮袋扛在肩膀上,另外一只手则拎着猪蹄,猪蹄的下面,自然还有大约二十斤的肉。 一切都搞好后,高岳才有些遗憾的说道:“这是我第一次打到野猪,可惜没带相机来!” 要是能拍一张照片留念,那该多好啊! 高明程笑了笑,他有照相机,但那玩意多贵重啊,一般都是放在新家那边,需要用时,才拿出来的。 这回是临时进山打猎,谁还记得拍照留念啊! 再说了,这会儿野猪都混成三有动物了,你私底下悄悄地猎到,然后吃掉了,那也没啥,要是拍照,被人发现后,反手就是一个举报哦! “走了,先下山吧!”高明程说道,然后弯腰把自己那头野猪也扛起,他一边扛着野猪,一边拿着标枪,至于杀猪刀和匕首,则是别在他腰间的皮带上。 高岳羡慕的看着高明程那副轻松的样子,心想,自己还是要多操练才行! 两人一前一后的下山,只留下满地的狼藉。 高明程除了舍弃了一些不好的内脏外,其余都带下山了,而高岳碍于体力问题,把猪头猪皮等东西都舍弃了。 而这些东西,在不久之后,可能会成为某些山中动物的食物。 饶是如此,高岳扛着百十斤的东西下山,也是累的够呛,走了半个小时左右,他的呼吸就变得粗重起来。 倒是黑虎和精灵两狗精力充沛,刚才它们已经吃饱了,这会儿正在山里撒野。 看到它们在灌木丛里穿梭,使得树梢上的积雪纷纷掉落,高岳只能送上羡慕的眼神。 再看高明程依旧轻轻松松的模样,他内心感受到极大的压力,他抖了抖肩膀,把即将滑下去的蛇皮袋给重新扛好。 又坚持了一会儿,高岳提议道:“休息一会儿吧。” 高明程正要答应,却见黑虎和精灵突然变得警惕起来,于是高明程说道:“快上树!” 山里别的不多,就树多! 高明程眼疾手快的先把肩膀上的野猪,跳起来挂在一个树枝上,然后又把高岳肩膀上的蛇皮袋接了过去,拍了高岳一把,示意他赶紧上树。 高岳这才反应过来,连忙爬树,但他手里还提着一腿肉呢! “我来拿!”高明程一把接过那腿肉,然后他一只手拿着肉,都迅速的爬到树上了。 高岳又暗暗卧槽了下,此时他已经听到群猪跑动的声响了,顾不得别的,赶紧爬树。 好在都是村里长大的孩子,爬树对于他来说,算是基本技能。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一章:没有空军 早在高明程爬上树的时候,就命令黑虎和精灵赶紧跑了,不过群猪跑动的声音虽然传入耳中,但野猪们似乎并没有发现他们,从附近山坡跑了过去,算是虚惊一场。 但直到一点声响都没有了,高明程和高岳才从树上爬下来。 就是高岳从树杈上跳下来时,踩在雪地里,差点滑倒了。 高明程把从树杈上拿下来的蛇皮袋和那一腿肉递给高岳,说道:“我们赶紧下山去吧。” 高岳也有点受惊,躲在暗处,朝野猪开枪,他自然是不怕的,但和一群野猪发生正面冲突,那还是蛮危险的。 高岳点点头,说道:“那我们快点走!” 他一边肩膀扛着蛇皮袋,一只手拿着一腿肉,走路的速度瞬间快了不少。 高明程也扛着一头野猪,快步跟上。 不多时,远处的一簇树林中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原来是黑虎和精灵不知道从哪个方向钻了出来。 人和狗汇合后,便快步下山起来,途径一片竹林时,高岳还不忘瞥了一眼,说道:“这雪后的冬笋才好吃呢,可惜不好挖!” 高明程说道:“顺着竹鞭找,总能够找到,但挖起来也累的很。这山里有些地方都结冰了,你走路小心点。” 话音才落,高岳就一脚踩在冰上,身体失衡,脚朝前面滑去,屁股却被大地吸引了,就在他即将摔倒在地时,被恰好赶到的高明程给扶住了。 高岳站稳了身体后,随口道谢,这回他小心的盯着脚下的路,可不敢再踩到冰了。 相比起雪,冰才讨人厌,刚下的雪是蓬松的,一脚踩下去沙沙作响,能留下一个深深地脚印,但只要冻上几天,这雪就会变成硬,然后半融状态时,还会结冰,人走在冰上,就很容易摔倒。 高岳大约拿着七八十斤的好肉,而高明程肩膀上的野猪少说得有百多斤,不过这点重量对于他来说,也不算什么,走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依旧稳稳当当的。 他配合高岳的速度,足足花费了一个多小时,两人才下了山,顺着缓坡来到自家院门前。 终于到了家里,高岳赶紧把蛇皮袋放下,又把手里的那腿肉搁在蛇皮袋上,这样就不会弄脏了。 他扭了扭脖子,舒展着筋骨,这才觉得舒服了些。 但之前提着东西的手,依旧有些疼。 高明程也把野猪放下,然后环顾四周,但并没有看到高明里。 这下山的路上,他也没有碰到高明里,因此心里有那么一点点的担心。 正想着要不要去找高明里,就听到牛尾岭的山脚下响起枪声,这枪声,高明程挺熟悉的,就是自己那把鸟铳发出的声响。 看来高明里还在山里待着。 “哟,放枪了,也不知道你弟打到什么好东西了!”高岳也朝枪声响起的方向看去,口里调侃着。 枪声是在山脚下响起的,要是高明里运气好,能打到野兔和斑鸠麻雀等猎物,要是运气不好,那就啥都没打到。 “等他回来,你就知道了。我现在先把野猪收拾下。”高明程进屋去拿整套的工具来。 剥皮和切肉,杀猪刀和匕首都是不适用的,还不如一把菜刀好使。 菜刀在年前就已经磨过,在微弱的冬阳下,刃口发亮,切肉时,也很锋利。 这会儿的菜刀都是铁刀,一旦刃口有些钝了,那么拿磨刀石磨一磨,就能恢复锋利,一把菜刀,能用很多年。 也因此,很多人家的门口,都有一块磨刀石。 高明程手拿菜刀,熟练的剥皮切肉,他的动作很丝滑,看的高岳都不知不觉中入迷了。 在他处理野猪时,大黄带着两条小狗上前,那小尾巴,都快摇成螺旋桨了! 高明程自然不会让它们失望,丢了些碎肉给它们吃。 高岳盯着那两条小狗的毛色看,说道:“这是黑虎的崽吧?你怎么没给精灵配种?” 高明程笑道:“这哪里是我配种?人家是自由恋爱!” 并且自由过头,把别人家的母狗都拐过来了! 也不知道大黄到底是谁家的狗,这么久了,也没见人找来,本来高明程都想好了,要是有人来找大黄,他就干脆出点钱把大黄买下好了。 大黄都替自家黑虎诞下狗崽了,也算是自家的狗了,再让大黄走,就有些于心不忍。 高岳啧啧两声,也就不做声了。 等高明程把野猪都处理好后,高明里才总算扛着鸟铳从山里回来了。 他的脸颊和耳朵都被冻红了,但人还挺乐呵的,原来他手里拎着两只斑鸠。 兔子没打着,但高明里总算没有空军,打到两只斑鸠了! 斑鸠和鸽子差不多,身上的肉比较多,口感也很好,这两只斑鸠收拾一下,蒸熟后,也能吃上一顿了。 “哟,二哥,你和高岳都打到野猪了?厉害!厉害!”高明里看到收拾好的野猪,顿时夸赞起来,但他心里觉得之所以能够打到野猪,还是因为有手枪的缘故。 高岳笑道:“你也不错啊,这斑鸠挺好吃的,小时候我爸还用网抓过,这一晃这么多年,我都很久没吃过了。哎,明里,我拿野猪肉跟你换这两只斑鸠,行不行?” 高明里犹豫片刻,还是答应了。 两只斑鸠看着不算少,足够他和张金玲一人吃一只了,但……在村里时,他是跟着爸妈吃饭,而在县里时,他是跟着二哥吃饭,斑鸠虽然是他打到的,但也没法吃独食。 所以干脆换点猪肉得了。 他答应后,高岳当即拿过刀,在自己的野猪腿上割下一块两斤左右的肉,和高明里换了两只斑鸠。 一只斑鸠最多四两左右,从重量上说,算是高明里赚了。 高明里把鸟铳还给高明程,提着那两斤野猪肉,准备回老村那边了,这会儿已经是中午了,该吃午饭了。 “哎,等等,你把这个猪头也拿去吧!”高明程把斩下来的野猪头递给高明里,让他带回去给爸妈。 不是猪头不好吃,而是弄起来太费劲!他不愿意弄,要不是他力气大,也会像高岳那样,干脆把猪头丢在山里不要了。 他舍得,倒是高明里有些舍不得了,高明里迟疑的说道:“不带去县里吃吗?这猪耳朵猪口条很好吃啊!” 眼看着他们下午就要返回县里了,把这野猪头带回去,也吃不到他嘴里啊! 高明程无语片刻,高岳则是哈哈笑了起来。 “那伱来弄?”高明程说道。 “行,等回县里后,我来弄!”为了一口吃的,高明里答应了干活。 既然都这样了,那高明程就又把猪头留下了,但也不好完全不给什么,于是切了一块五花肉让高明里带回去。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二章:布置陷阱 猎到两头野猪,算是给野猪们一点小小的报复,但当务之急,还是要查看小富山的铁丝网。 中午饭是高明程自己弄的,为了图方便,直接煮了一锅面条,打了两个荷包蛋,又放了新鲜的猪肉,味道也挺好的。 至于高岳换来的两只斑鸠,他也没有留着,而是处理干净后,用小锅蒸熟了,然后两人一人吃了一只。 吃饱后,高明程就说自己要去小富山走一圈,问高岳是留在家里休息,还是跟他一块儿去。 当听到留在家里休息几个字时,高岳顿时觉得自己被小看了。 “去!一起去!”高岳不服输的说道。 行吧,于是高明程从杂房里拿上一些修补的铁丝和老虎钳,准备绕着小富山走一圈了。 他们一动身,黑虎和精灵就立即跟上,就连大黄和两只小狗也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 途经鸡舍时,高明程停留几秒,观察了一下鸡舍的情况。 而那个被野猪撞破洞的位置,正在鸡舍的不远处,显然是饿疯了的野猪发现这里有吃的后,于是就不管不顾的撞了过来。 破洞已经被陈大松修补过了,高明程检查了一下,又拿出几根铁丝,重新进行了加固,然后用老虎钳把铁丝拧紧。 他在干活时,高岳则在观察周围的环境,然后提出一个新的想法。 “明程,你觉得在这里挖個陷阱怎么样?”高岳指着一处地方,眼睛都兴奋的发光了。 高明程看了一眼他指着的地方,那里有不少野猪留下的脚印,因为野猪的践踏,泥土乱糟糟的。 这个位置,说实话不是很好,要挖陷阱,最好还是在山里挖,选一片野猪经常活动的位置,挖上一个陷阱,伪装好后,再放上一些诱饵。 但野猪其实也挺谨慎的,如果想增强成功率,那么可以先用木板覆盖在洞口,然后每天放诱饵,等野猪习惯在这里找到吃的,也知道这里很安全后,再把木板撤掉,换成细树枝伪装,再留下诱饵。 而这回,十有八九,就能够成功的捕获到野猪了! 因为习惯到这里觅食的野猪在发现食物后,就不会心生警惕,直接跑过来吃,结果嘛……嘿嘿,细树枝怎么能承受的住野猪沉重的身躯? 那自然得掉入陷阱里了! 只是高明程有一身的蛮力,投掷的准头又好,因此他就没用过这个法子。 现在高岳提出想挖陷阱,这个法子立即浮现在他的脑海。 只是这个位置是在山脚下,那么用诱饵博取野猪的信任,就很难实施,真要挖陷阱,就干脆直接用细树枝,万一再有野猪下山啃食庄稼,那么就可能有收获了。 见高岳蠢蠢欲动,高明程也不给他泼冷水,而是说道:“行啊,你想挖就挖,锄头和铁镐在鸡舍的杂房里就有。” “只是挖一个能捕获野猪的坑出来,那还是很累的,你确定要挖?” 高岳犹豫几秒后,还是点了点头。 见他打定主意要挖了,于是高明程说道:“我要去巡视一圈,你一个人挖太累,你干脆去把我哥和陈叔喊来,大家一起挖,就轻松很多。” 这个法子好,高岳当即去喊人来。 高岳有自己的事要干,高明程就不用顾及他了,领着黑虎和精灵,继续沿着铁丝网走去。 小富山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绕山走一圈,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但没有外人在,高明程显然更自在了,他一路快行,遇到有问题的铁丝网时,才会停下增加铁丝进行修补。 这一查看,他才发现铁丝网已经开始生锈了。 用铁丝网围山,是为了做一个标记,同时也是为了防止散养的鸡跑丢了。但铁丝一旦生锈,那么就不经用了,并且人在干活时被生锈的铁丝刮破皮了,那么还有得破伤风的可能。 在离家近的山脚下,高明程曾从山里移栽了一些金樱子和金银花,让它们顺着铁丝网攀爬生长。 金樱子在春季开花,花朵多,花期长,并且还是优质蜜源,待到十月果子成熟,还是一味药材呢! 至于金银花,村里的小孩都对它很熟! 但个人移栽的数量有限,还有很多地方并没有移栽上,于是高明程琢磨着要不要发动钞能力,召唤群众来帮忙。 除了金樱子、金银花,还可以种荆棘,哪怕是箬叶都可以,箬叶就是包粽子用的那种类似竹子的阔叶,它们往往一簇簇的生长,密密麻麻的,很有隔离效果。 等到这些植物把小富山都包围了,那么铁丝网就可有可无了。 高明程一边想着,一边沿着铁丝网前进,在走到一小半时,大黄和两只小狗就停止跟从了,大黄累的直接趴地休息了。 倒是黑虎和精灵依旧生龙活虎,一路跟着高明程。 高明程摸了摸两狗,以示鼓励。 荒野群山之中,一人,两狗,在雪地里前进着,他们时而停下,时而继续前行,渐渐地,他们的身影越来越小,留在雪地里的鞋印则成了一条长长的线。 绕山检查一圈后,再回来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了。 高岳在张成远和陈大松的帮助下,总算如愿的挖了一个坑洞出来了,他兴致勃勃的捡来一些细树枝,小心的覆盖在洞口,支撑好后,又找来一些泥土和枯草,最后还不忘撒把雪在上面。 “好了,现在只要放上诱饵就行!”高岳拍了拍手,把两个法饼捏碎了放在上面,又在浅浅的泥土里埋了几个红薯。 看他兴致勃勃的样子,好似下一刻就能够捕获到野猪一样。 高明程则是笑而不语。 其实吧,想捕捉野猪,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在这片荒野里,除了野猪,还有别的小动物呢! 候鸟虽已经飞走,但斑鸠麻雀之类的鸟,依然坚守着阵地。 除了鸟类,还有田鼠呢! 虽然田鼠会在秋季,就囤积大量食物,用于冬天食用,但它们是不会冬眠的,因此如果发现有食物的话,也会去觅食的。 陈大松盯着刚布置好的陷阱,问道:“这样真能捉到野猪?” 高岳很严谨的说道:“有一定的可能。” 陈大松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暗暗在心里想着要不要自己也找个地方挖个陷阱出来。 万一真捕捉到野猪了,那就赚到了! 再说了,山里的野猪真不能太多了,不然野猪一下山,他们辛苦忙活一年的庄稼,那就遭殃了! 眼看陷阱已经布置好了,高明程就说道:“已经下午四点多了,我们也该回县里了。” 高岳这才惊觉时间的匆匆流逝,于是点了点头。 但他还不忘对陈大松说道:“要是捉到野猪了,可是有我一半的功劳啊!” 高明程都被他逗笑了,但还是对陈大松说道:“如果真的捉到野猪了,那么就你们三家平分,属于高岳的那份,你们用我的盐给腌制好挂着风干。” 高明程又看向高岳,说道:“风干后,我就送到你家去!” 高岳嘿嘿笑着,心底倒是暗暗期待。 他不差这口猪肉吃,但如果亲手做的陷阱能够诱捕到野猪,那么他还是挺有成就感的。 陈大松和张成远听说他们也有份,瞬间精神一震,连连答应下来。 高明程又说道:“陈叔,伱给做个标记,省的自己不小心掉下去了!等开春后,就把这个坑给填埋了!” 陈大松点头应道:“好。” 他在陷阱的附近插了一根木棍,作为一个标记。 别看现在肉眼能看出陷阱的不同,但时间久了,痕迹就会变淡了,没准野猪没捉到,自己倒不小心掉下去了。 把事情都交代好后,高明程就回到家里,把自己和高岳的猪肉都搬上拖拉机,然后就准备回县里了。 途径老村时,叫在早就收拾好东西等候的高淑芳等人,一起回到县里。 高淑芳和高明里夫妇的回归,就意味着晚饭要在服装店这边开火了!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三章:给毛子两个选择 街上的店铺自营,年后选择开张的日子也各不相同,比如卖年货和鞭炮的,那是大年初一都要开门摆摊的。 其余的店铺,则大多选在初六和初八开张。 高明程家的服装店晚点,选在初九开张,初九一早,高淑芳和张金玲两人就把服装店打扫的干干净净,等待客人上门选购了。 高明程在查看账本和库存,发现年前已经卖掉不少货了,今年天冷,生意还挺好的。 看完账本后,高明程才想起年后还没和黄大志见面的,于是和许多美说了一声后,高明程就去警局了,这会儿警员们也开始上班了。 找到黄大志后,高明程自然和黄大志聊了聊杜红玉报复的事情,虽然他已经从高国兵的口中听说过了,但不同的人口中,或许有不同的版本,即细节不同。 别人过一个年,不说胖两斤,至少也会面色红润,黄大志就不一样了,他的黑眼圈,都快可以媲美大熊猫了! 要黄大志说,那就是这个春节过的太累了! 从得到消息后,他就把老婆送回娘家了,生怕会误伤到老婆孩子。 而罗丽一走,黄大志的时间,就基本耗在工作上了,因此真是累的够呛。 “这个春节,我才放了两天假,去岳父家拜年一天,回自己爸妈家拜年一天,可把我累惨了。不过现在虽然上班,出外勤也用不着我去。”说到最后,黄大志还是乐呵呵的。 其实不只是他累,所有的人都累。 但解决了一个危机,又获得了一個巨大的功劳,总体还是开心的。 黄大志又笑着说道:“对了,高局找过我了,说让我休息两天,然后就去一趟永桥劳教农场,让我找石老三说说话儿,高局说那是你给出的主意?明程,你这主意可真厉害,哪怕石老三没出卖杜红玉,也能恶心恶心他们!” 高明程笑了笑。 石老三经过法院审判后,的确入狱了。 不过说是关监狱了,但其实是关押在劳教农场,所以进监狱后的犯人,被称之为劳改犯。 劳教农场一听,就是要干活的,那边有茶山,也有大片的稻田,因此男犯人种水稻,女犯人就采茶叶。 和黄大志闲聊一会儿后,高明程就出了警局,准备去找毛子了。 上回他跟高岳去打台球时,突然萌发了一个念头,现在年也过的差不多了,可以把这个念头落实了。 他找到毛子时,毛子正在跟人说闲话,三五个年轻小伙子凑在一起,说的高高兴兴的。 不过高明程一来,毛子就把烟掐灭了,其余几个年轻人见状,也纷纷告辞走人。 高明程没急着说话,而是站在毛子的家门口,环顾四周。 他来过这里好几次了,但还没怎么好好的打量这边的环境。 这里距离主街道,稍稍偏远了些,但居住在这里的人也挺多的,并且三教九流的都有。 再看毛子的房子,虽然毛子赚到钱后,买了新瓦翻修了屋顶,但还是较为破旧。 这样的房子,冬天住着就比较冷了。 “明程哥。”毛子见他到处看,也不说话,不由得主动喊了句。 高明程回过神,然后说道:“毛子,我准备让你看一个打台球的场子,你觉得怎么样?” “打台球?这个我会啊!”毛子平日里无所事事,经常走街串巷的,正经会的东西不多,但杂七杂八会的还挺多的。 “你会打台球,那就更好了。如果让你开场子,你觉得选在什么位置好?”高明程问道。 整个九十年代,台球室还挺火爆的。 在没有网络的时光里,年轻人想消遣的话,那当然是首选三室一厅啊! 高明程在这三室一厅里挑挑选选,觉得台球室可以搞一搞,搞别的,他怕许多美多想,也怕以后孩子跟着学坏了。 虽然台球被人歧视,但它好歹也是正经的一种运动方式。 毛子当真想了起来,其实现在县里也有台球桌,只是数量比较少,并且大多都是露天的。 过了一会儿,毛子说道:“搞台球室的话,也不用在街上的店铺,就在人多的地方摆几张台子就行,比如厂子附近,那儿人多,下班后,也可以来打一打球。” “又或者我这儿都行啊,这边的人我也熟,要是搞了台球室,他们肯定会来捧场,再说了,离我这两里地外,还有一个高中学校呢!那群小伙子,也有喜欢打台球的。” 毛子说的那个高中学校,高明程也知道,算是比较差的一个高中,升学率很一般的,很多人就是混个高中文凭而已。 但这样的高中生,的确会被台球室吸引过来,也算是潜藏的用户群了。 高明程点点头,常言道做生不如做熟,其实他内心也偏向就在这里搞一个台球室出来。 台球室是打球消遣的地方,的确不必选在街上的店面,街上的店面贵,不管是租还是买,都不太划算。 高明程看向毛子,说出了他的打算:“毛子,你家的房子有些年头了,平时也会漏风漏雨的。伱看你有钱重新修一栋楼吗?你要是修好了,一楼租给我,二楼你自住。然后我请你帮我看场子,怎么样?” 毛子的面色先是一喜,随即又垮了。 他叹息一声,暗想,我要是有修房子的钱,那我就用不着把一楼租给你,我直接自己搞台球室了! 但社会就是这样,没有生产资本,你就只能给别人干活。 毛子说道:“明程哥,我没钱建屋。本来搞到一批货,可惜……对了,明程哥,过两天,我打算去隔壁县一趟,我得去打听打听,看猴子到底怎么了,是被关起来了,还是逃走了。” 毛子曾幻想猴子也逃走了,但如今都大年初九了,猴子却依旧没有回来! 所以说,猴子逃走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了。 因为猴子没有回来,猴子的妈和妹妹,这个年都过不好,于是她们求毛子去那边打听打听情况。 毛子也担心猴子,哪怕自己有暴露的风险,也还是答应过去打听情况了。 毛子仗义,高明程倒是多少有些欣赏的。 如果不仗义,他反倒要提防一下。 既然毛子没钱建屋,那么高明程又说出第二种方案。 “毛子,我还有一个方案,那就是我出钱给你建屋,然后一楼是我的,二楼是你的,地皮也是你的,你看行不行?” 一听到这个方案,毛子的心都迅速的跳动起来,老天爷,他能住新房子了? 但毛子好歹也混了很久的社会了,虽然心动,但还是斟酌着没有马上回答。 虽然潜意识认为高明程不会坑他,但他还是要想一想,并且还想跟朋友商量商量,看能不能答应。 高明程也不指望他一口答应下来,而是说道:“你不是还要去打听猴子的消息吗?等你从隔壁县回来了,再告诉我答案。要是行,开春后,就要买木料、砖瓦、和钢筋水泥,准备动工了。” 毛子听的越发心动了,他激动的脸颊都涨红了,连连点头说道:“明程哥,我会好好想的,等我回来,我就马上去找你。” “好。”高明程说完这事,就准备回去了。 出资给毛子建屋,倒也不是他大发善心。 如今在村里建屋,如果自家有木料,那么花费五千左右,能建一栋两层的屋子,而在县里,会稍稍贵点,但也可以控制在八千以内。 毛子家的地皮,屋子加上屋前小平台,大约有个两分地,也就是一百三十三个平方左右。 注意,这是没有公摊的平方面积。 也就是说,建屋后,屋内的使用面积,肯定能有个一百二十个平方,只要花五个平方建一个卫生间,其余的面积就都可以用来摆台球桌。 而因为一楼是空旷的,只需要几根承重柱,这又省去了不少砖块水泥的费用。 至于二楼,也不用建的太复杂,就现在流行的三间屋子,外加一个阳台和卫生间就行。 因此整体花费不多,而一楼属于他的后,可以用来做台球室,从现在起,到有网络时,总能够赚上一笔钱的。 之后,如果台球室生意好,就可以一直开,不好,也可以租给别人做仓库用,如果毛子有钱了,想花钱把一楼买下,那么也可以卖给他。 总之,高明程觉得这笔生意不亏。 至于毛子,他也不亏,还大赚了!不用花一分钱,就能够住上新屋子,还有一份工作! 收旧物总归不是长久之计,而毛子之前去贩卖保护动物,更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危险系数很大的。 高明程觉得毛子十有八九会同意,但他也不着急,现在正月十五都还没有过完呢,地上都还有积雪,时不时还会下一场雪,想动土开工也不行啊。 在高明程去找毛子说事时,邓婉婉找上门了,她是来跟高明程说一件事的,原来王珣的妈妈在昨天摔了一跤,摔跤时,下意识用手支撑着身体,然后导致手腕骨折了。 因为是粉碎性骨折,情况比较严重,县里的医生就建议送去省城动手术。 邓婉婉说道:“今天一早,阿珣就带着我婆婆去省城看病了,这会儿买火车票都不好买,车上也到处都是人,所以他是租了一辆车去的。本来说好过了元宵,就准备去首都,现在我婆婆受伤了,也不好马上走,总得我婆婆做了手术,恢复的差不多了,阿珣才放心走人。” “我是来跟你们说一声,如果明程哥急着去首都,那么他就自己先走,不急的话,就等等我们。” 高明程虽然不在,但这话许多美就能替他回答:“这出远门,还是大家一起结伴比较好,明程也不急着去,这大冬天的,要不是想着和你们结伴去,他可能还想再晚点再去呢。” 听了这话,邓婉婉也放心了。 但因为婆婆和王珣不在家,她这个新媳妇也挺忙的,要管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也要提前和两个继子继女打好关系,于是她没有多停留,匆匆的回家去了。 望着她离开的背影,高淑芳若有所思,突然说道:“其实婉婉也不容易,王珣虽然有点钱,但婉婉多年轻漂亮啊,这一嫁过去,自己还没有生孩子,就要先管继子继女了。” 她皱眉思索着,又说道:“我是不想给人做后妈的!” 许多美笑了,说道:“谁打算让你给人做后妈呢?就算你想,你二哥还得打断你的腿呢!至于婉婉,婉婉自己乐意就好!” 高淑芳不知道邓婉婉的过往,因此在她看来,邓婉婉嫁给王珣,算是吃大亏了。 但高明程和许多美都知道,并且邓婉婉还和他们说过王珣知道她的过往后,依然决定娶她,还愿意把她的父母带到首都去生活。 试想,嫁给这样的男人,邓婉婉还有什么可惜的呢? 总之,各人有各人的缘! 说起这个,许多美又说道:“你二哥说了,过两天会喊几个年轻人到店里买衣服,到时候你仔细看看,看有没有喜欢的,要是有喜欢的,你二哥就找人问问。” “这过了年,你也不小了,初一去爸妈家拜年时,爸妈还提起这事呢,我看他们心里是有些怪罪明程不上心给你介绍人的了。” “对了,今年准备给你多放一些假,你多到外面走走,交一些朋友也好。” 许多美的话一连串的说完,说完后,高淑芳的脸颊已经羞红了。 未婚嫁的姑娘,在听到有关自己相亲的话题,总归是害羞的。 高淑芳点点头,表示会仔细看。 她也不是完全没有相中的,只是吧,有时候是她看中对方,但对方没有看中她,而有时候是对方看中了他,她又没有看中对方。 姻缘这事,挺讲究缘分的。 一晃就两天过去了。 这天上午,店里进来几个年轻的男人,和男人们一起进来的,还有李菲。 李菲一进来就笑道:“明程,这些都是我的同事,还有一个是我同事的堂弟,他们都打算到你这买件新衣服,你可得打折啊!” 高明程大气的说道:“你们尽管挑,肯定比你们去别的地方买要便宜!” 同时,高明程递给高淑芳一个眼色,示意她可以仔细观察这些男人。 李菲是赵冬梅未来的儿媳,虽然还没有过门,但这对婆媳相处的还不错,并且李菲也帮过高明程,双方有些来往和交情。 这次就是赵冬梅让李菲把学校里单身的男老师们聚齐起来,以熟人可以打折的名义,带到服装店去,让高淑芳仔细相看。 如果高淑芳有看中了,就让李菲去试探男老师的口风,如果双方都意动,就可以安排一个时间见面约会了。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四章:惦记和被惦记 高淑芳的文化水平不高,只有小学文凭。 但她到县里帮二哥卖衣服后,反倒开始学习,从认生字、练字到阅读大量书籍。 她读的书很杂,可能什么都不精深,但至少什么都懂一些,在卖货时,顾客们聊的话题,她也基本都能够搭上话。 这群男老师们进店后,就直奔男装区,高淑芳接到二哥示意的眼神,内心虽然有些害羞,但也不动声色的跟了过去,用相对专业的眼光,替每个人挑选着适合他们的衣服。 这买衣服,男人天生就不如女人擅长,除了个别有主意的人,基本上都是别人怎么推荐,就怎么买的,若是手头宽裕些的,那是连还价都不耐烦还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高淑芳还蛮喜欢招待男顾客的。 在她的推荐下,男老师们纷纷找到适合自己的衣服,因为都是外套,因此大方的脱掉身上的外套,将新衣服穿上,看是否合身。 而在这个过程中,高淑芳能够更直观的观察到男老师们的身材,以及是否有体味。 这会儿由于冬天用热水不方便,很多人经常长时间不洗澡的,若是还有抽烟喝酒的习惯,那身上的气味就会很明显。 并且男人的皮肤,分泌的油脂会比女人多,如果很长时间不洗澡,头发就会油乎乎的,体味也会很重。 高淑芳站在旁边看着,她观察的很隐晦,但该观察的点,都观察到了。 老师这个职业,社会地位还不错,同时也代表了学识丰富,但老师也是人,是人,就有各种各样的毛病。 高淑芳发现有两個老师身上的烟味很重,大过年的,居然都没有刮胡须,看着就有几分邋遢。 还有一个更糟了,居然当众吐痰! 当那一口浓痰被吐到地上时,高淑芳简直想尖叫了! 这干净整洁的地板,都是她和四嫂努力打扫卫生换来的! 别说高淑芳内心崩溃,就连高明程也有些不爽,干干净净的地板,被人就这么吐了一口痰,任谁都高兴不起来。 还是胡茵陈眼疾手快,立即拿出几张纸,将那浓痰清理掉了。 李菲的面上也有几分尴尬,她性格直爽,直接开口说道:“贺爱华!你怎么能随地吐痰呢?” 贺爱华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当即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歉,但他声音含糊,似乎喉咙里还有些痰没有吐干净。 见他这样,其他人多多少少都有些犯恶心,不愿意再跟他说话了,李菲则是走到高明程的跟前,说道:“他以前不这样的,可能是因为恰好感冒生病了。” 她不希望高明程误会,以为是她故意把素质不高的人带过来给高淑芳相看的。 高明程点头,表示理解。 不多时,男老师们大多都挑好衣服了,高明程如约给他们算了折扣,让他们高高兴兴的离去。 等这群人走后,高淑芳重重的叹息一声。 许多美立即上前问道:“淑芳,怎么样?有看中的吗?我看那个穿军绿色衣服的老师还不错啊,高高瘦瘦的,身上也干净,说话做事看着也还行。” 高淑芳回想了下,点点头说道:“也就他还行了,但也不是特别的相中,我再想想吧!” 高淑芳有着别人没有的优势,倒也自在很多,如果是正经的相亲,那么相看之后,就要给答复了,哪里能让她再想一想呀。 “那你好好想想,要是看中了,就再让李菲安排下。”高明程很随意的说道,高淑芳今年才二十呢,他个人其实并不着急,打算慢慢来。 只是过年被家里的父母一催,这才安排了一次。 果然,春节这种日子,对未婚男女很不友好,并且对结婚未育的新婚夫妻也不友好,因为前者要被催婚,而后者要被催生。 在他们说话时,并未注意到,在服装店的不远处,站着一对兄妹。 宋金章手里提着两盒礼品,眼睛则看向那群离开的男老师们,她若有所思片刻,然后看向自己的表哥。 她的表哥叫做林民勇,在化肥厂工作,今年已经二十二了,正值婚嫁,舅妈这阵子,就没少操心表哥的婚事。 种种心思在宋金章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她提着礼品,继续朝服装店走去。 “新年好,明程哥,嫂子,我来给你们拜年了!明程哥,上回的事,真是谢谢你了。”宋金章进去后,就落落大方的给人拜年,然后送上礼品。 看到她的瞬间,许多美和高淑芳等人都愣住了,满脸的陌生。 高明程倒是很快就认出宋金章来,他说道:“你没事就好。上次的事,也不是我帮的你,用不着向我道谢。” 宋金章嘴里上次的事,可能就是年前她在羊城遭遇打劫,然后正好被范承耀的手下马林给救了的事。 只是范承耀给他报信后,他只是通知了肖金峰让宋金章的家里人过去接,并没有亲自跑一趟,因此在他看来,宋金章也犯不着谢他。 但宋金章年纪虽小,却也不是不懂人情世故的人。 她满脸的诚恳,说道:“那马林救我,也是看在明程哥的面子上,若非我跟着你跑了一趟羊城,他不认识我,自然也不会出手救我了。” 高明程见她是真心道谢,于是也就不再掰扯了,喊宋金章兄妹坐下,又让高淑芳给客人倒茶。 提着礼物登门拜年,那自然就是客。 高淑芳去后面倒茶,而许多美则拿出果盘来,热情的招待他们吃东西。 这会儿还没有到元宵,自然还算是过年,因此店里一直摆着一个果盘,放着瓜子花生和糖果,平时自己可以随意吃,顾客登门时,也可以请顾客吃。 宋金章客气的抓了一把瓜子,又笑着对许多美道谢。 上回的事,高明程只通知了肖金峰,由肖金峰那边通知宋金章的家里人,因此他并不知道事情的具体情况。 现在宋金章登门道谢,他刚好可以问一问。 提起那件事,宋金章的脸色都灰败了一些,之所以现在才来给高明程拜年道谢,就是因为之前她伤的很严重,她一个小姑娘又爱漂亮,自然得等脸上的伤口愈合了,这才愿意出门的。 如今高明程问了,她也没有隐瞒,一五一十的把事情说了出来。 事情也简单,就是她一个人过去羊城进货,露了财后,就被人盯上,然后伺机把她的钱财和货物都抢走了。 只是宋金章敢孤身一人去进货,自然是胆大的,不过她的反抗并没有用,反倒遭来一顿毒打。 好在关键时刻被马林救下,否则宋金章能不能活下来都不好说。 更重要的是,那马林不但把她送去医院救治,给她垫付了医药费,还领着一伙人把她的那些货物给找了回来! 至于钱,那些混混抢到手后就花掉了,不过货物没来得及出手,这才能拿了回来。 尽管这样,宋金章也是十分感激了。 听完后,高明程说道:“你也是胆大!怎么能一个人过去那边进货?伱总要找个伴啊!” 宋金章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她也想找个伴,但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又想赶在过年前去进一批货回来,那样就能够赚一笔钱了。 可惜的是,那一趟,她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高明程又问道:“那以后你打算怎么办?是不做生意了,还是想换个生意做?” “我还要做生意!”宋金章坚定的说道,又看向身边的表哥,对高明程说道:“这是我表哥,他是初中文凭,是化肥厂的正式工。我想着让他辞职,跟我一块儿去摆摊做生意。” 听表妹提起自己,林民勇冲高明程等人嘿嘿一笑,笑容略显憨厚。 但他长得还是不错的,宋金章就长得好,这表哥也不算差,至少白白净净的,看着就清爽。 高明程也看了林民勇一眼,化肥厂的正式工,听起来还不错,但要是辞职去做生意,那么也能够赚上不少钱。 被高明程那么一看,林民勇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还没想好要不要辞职呢。不过我们家的人都说了,不准金章一个人再出门进货了!” 太不安全了! 宋金章听了,只能无奈苦笑。 如果表哥没有工作,只要她喊表哥一起摆摊,那么表哥肯定会愿意,但有工作的话,不只是表哥要想一想,舅舅和舅妈也要想一想的了。 高明程虽然觉得做生意比拿死工资强,但他也不会劝人去辞职。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做生意。 按部就班的工作,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贸然去做自己不擅长不喜欢的事,那么反而会引发更差的后果。 宋金章兄妹在店里坐了坐,聊了半个小时左右,她就提出告辞了。 高明程送他们到门口,再目送他们离去。 等走远了,宋金章突然问道:“表哥,你觉得那个淑芳姐怎么样?就是给我们倒茶的那个。” 林民勇回想了下,笑道:“挺好的啊,人长得漂亮,做事也麻利,有一股子爽利的劲。” 宋金章见表哥对高淑芳的印象挺好的,于是说道:“她还没有男朋友,正在相亲呢!表哥,舅妈也正在给你相亲,你要是觉得淑芳姐好,不如我给你们牵个线,约个时间见面聊一聊?” 这大冬天的,寒风呼啸,但林民勇的脸却瞬间红了,他有些羞涩的说道:“我妈希望我找个厂里的正式工。” 用他妈的话说,双职工的家庭,日子才好过呢! 宋金章翻了个白眼,当机立断的说道:“等回去后,我会跟舅妈说的!” 舅妈想要找个正式工儿媳,图的就是女方有一份工作工资,但现在做生意才赚钱呢! 要是表哥和高淑芳好上了,那么她还用得着一个人去羊城进货吗? 那肯定是跟着高明程一块儿去啊! 为了自己的摆摊大计,她也得说服舅妈,然后努力撮合表哥和高淑芳! 此时的高淑芳,还不知道自己被人惦记上了呢! 她正和许多美一起听高明程讲宋金章的事,这才知道宋金章的母亲已经去世,并且父亲再娶后,就把她赶出家门了,顿时对宋金章颇为同情起来。 “怎么有这样的爸爸?”许多美皱眉,满脸的不悦。 她爸爸虽然走的早,但在她的印象中,她爸爸是很好的人,对她们几姐妹都很好,尤其是她,她年纪最小,生下来没多久,妈妈就得病没了,因此爸爸很照顾她,生怕她会养不活,爸爸在世时,家里的好吃的,都尽可能紧着她吃的。 “是啊,她爸爸也太坏了!”高淑芳也声讨着。 高明程倒是挺淡定的。 都说有了后妈就有后爸,这种事,也算是常见的了。 当然了,妻子去世后,不肯再娶,自己一个人把孩子拉扯长大的父亲,自然也是有的。 只能说芸芸众生,千人千面。 大家正围着火盆说着话呢,突然灯光一闪,随即灭掉了。 “哎呦,停电了!”高淑芳惊呼一声,赶紧去把电灯的开关给关了,这是怕等来电时,电压不稳,会让灯泡容易坏。 突然的停电,引起不少人的不满,但没办法,这会儿电压不稳,电力不足,是经常停电的。 虽然是白天,但因为是阴天,室内的光线很一般,因此开店时,都是要开着电灯的,现在停电了,店里顿时黯淡了不少。 高淑芳看了一眼手表,说道:“眼看要中午了,再不来电,就不能用电饭煲煮饭了!” 高明程劝她别指望来电了,这会儿不像后世,就算停电,也可以在一个小时内解决问题,然后恢复供电。 如今吧,能在今天晚上恢复供电,就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许多美心态很好的说道:“那就吃柴火饭呗,好久没吃柴火饭了,还挺想念锅巴的!” 也只能这样了,眼看着时近中午,高淑芳干脆准备动手煮饭,也没让她一个人忙活,张金玲和胡茵陈都会帮着一起做,这样会快很多,至于许多美,小旭旭一直缠着她呢。 只是刚吃了中午饭,黄大志就匆匆上门了。 “明程,和你们说个事。” 高明程看到黄大志满脸的笑意,就知道不是坏事,于是让黄大志直接说就好。 黄大志却嘿嘿笑着,然后看了高淑芳一眼。 这可把高淑芳看的莫名其妙了,正奇怪时,就听到黄大志说道:“高局让我给你们传个消息,说是局里来了一个新人,高局和他谈话时,他可有意思了,直接让高局给他做媒,说自己年纪到了,想娶个老婆了!” “呐,这是那个人的资料,高局让我带过来给你们看看,要是中意,就安排见个面。” 说着,黄大志把一张纸递给高明程。 这会儿的个人资料还蛮简单的,上面简单的介绍了一下那人的姓名,年纪和家庭,然后着重介绍那人的身高长相以及来历。 原来警局新来的那个人是退伍兵,之所以退伍,不是年纪到了,也不是能力不够,而是在一次任务中,他为了完成任务,身体受了伤,不过也没大碍,就是左手使不上劲,因此即使拿到三等功,也不能继续留在部队,而是转业了。 并且那人除了是正式的警员,还有一笔奖金傍身! 不过他父母双亡,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但在前几年,他的爷爷奶奶就相继去世了。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在入职后,就直接喊高国兵给他说媒了。 黄大志继续说道:“高局让你们慢慢想,过几天给个话也行。” 把高局的话传完后,黄大志又说起了自己的心里话:“我见了那个新同事,我觉得他人蛮好的。可以先见个面嘛,合不合适,相处之后就知道了。” 黄大志说的有道理,只是这事得高淑芳做主,于是高明程看向高淑芳。 高淑芳已经看过那人的资料了,心中也是颇为满意。 这年头,哪个小姑娘不爱兵哥哥呢? “二哥……”高淑芳抬眼看着高明程,满脸的羞怯和心动。 得了,高明程明白了,当即对黄大志说道:“你跟国兵叔说一声,就说淑芳愿意见面聊聊。” 黄大志点头,笑着说道:“行,那我先回警局了,快的话,也许下午就能见面。” 说着,黄大志急匆匆的走了。 众人也是没想到,上午才跟几个单身的男老师见面呢,这下午又冒出一个兵哥哥来! 也是他们不知道宋金章打的主意,不然心情只怕会更复杂。 因为下午就可能要见面,于是紧张的高淑芳开始重新梳个头发,然后又重新洗脸擦雪花膏,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八章:准备北上 高明程得知石老三跟警方交代了杜红玉的罪行,心情大好。 杜红玉自然是不在这里的,此时,她可能在特区,也可能在香江,但只要上面开始行动,那么她就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迅速出国,二是被抓! 因为她原先就打算出国,所以肯定会选第一个,但石老三交代的那些,其实并不仅仅是杜红玉的罪行,更是整个杜家的罪行! 上辈子,杜家的贸易公司趁着改革开放的东风,赚的盆满钵满,而现在,只怕是要关停了! 黄大志也挺高兴的,杜红玉和杜家倒下后,他们也就高枕无忧了! 于是和高明程聊完之后,他加快手中的速度,尽快把资料全部都整理好,然后上交上去。 而趁着这个功夫,高明程已经去找了高国兵。 高明程想去打听一下公园浮尸案的情况,一是好奇,二也是想知道娄新宇办案的能力如何。 他过去时,高国兵的办公室中恰好无人,于是两人就聊了起来。 从高国兵的口中得知,娄新宇这个人还是挺有实力的,在侦办案件时,找到很多蛛丝马迹。 最后,高国兵总结道:“小娄虽然刚来警局不久,但他还是挺有能力的。” 好吧,话虽如此,但高明程多少是有些失望的,因为警局的人虽然查到不少蛛丝马迹,但直到现在,也还没有侦破案件,至于凶手是谁,犯罪动机是什么,目前还一无所知。 高明程回想了一下前世的记忆,但前世他根本没有听说过这個案子。 这事他帮不上忙,也就不耽误高国兵他们办案了。 出了警局,高明程去了一趟幼儿园那儿,如今天气渐暖,幼儿园这边还有一些装修没有完全弄好,该趁着现在动工了。 于是他联系了相熟的施工队,让他们进去动工。 高明程检查着施工进度,若有不满意的地方,当场就要提出修改意见,他前世干过工程,提出的意见自然都是可行的。 盯了一会儿工程后,时间就到中午了。于是高明程回家去吃饭。 “秀秀,这是我的三弟妹,她也叫秀秀,你们可真是有缘!既然碰上了,干脆中午就在店里一起吃饭吧!”这是许多美的声音,她声音里带着笑意,似乎挺开心的。 高明程进店后,才看到那个常来买衣服的张秀秀也来了。 如今王秀秀搬到他店里住,两个秀秀一碰面,那的确是蛮有缘的! 张秀秀看着王秀秀高耸的肚皮,脸上带着善意的笑容,但她却说道:“我男人不喜欢孩子,我也怕痛,这几年,我都不想生呢!” “生孩子的确痛的很!但没办法,女人嫁人了,总是要生孩子的,没有孩子也不行啊!”这话,是张金玲说的,她的小腹依旧平坦,因此她的压力蛮大的。 之前过年时,她承受了婆家娘家两边的催生压力,人都看着蔫吧了不少。 许多美看出张金玲话里的无奈,只能劝道:“你放宽心,该有的时候,自然就会有了!” 高淑芳也笑着说道:“是啊,四嫂,你们才结婚没多久呢,急什么?再说了,眼看着三嫂快要生了,你要是再怀上了,那我可真没精力同时照顾你们两个啊!” 这话,把张金玲都逗笑了,她心情也就放松了一些。 倒是张秀秀还是蛮坚持己见的,她觉得不生孩子才好! 当然了,完全不生肯定是不行的,因此她退而求其次,说道:“我打算在三十岁的时候再生孩子!在没有生孩子前,我刚好可以到处玩玩!” 高明程听到这话,只能替她叹息一声。 上辈子,张秀秀一辈子都没有生过孩子! 而现在的这个宝岛男朋友,会在今年年底的时候返回宝岛去,之后两人倒是没有断,但也两地分居了一阵子,等再次回来,就是那个宝岛男朋友前来把糖厂卖掉的时候了。 高明程不知道那个宝岛人为什么要卖掉糖厂,因为这些事,都是上辈子他从许多美的口中得知的,而这辈子许多美和张秀秀虽然又相遇了,却只是老板娘和顾客的关系,并没有成为亲密的朋友。 张秀秀算是店里的优质顾客,加上她性格逐渐开朗,处事也大气起来,因此在许多美邀请留下吃饭时,她笑着答应了。 并且提起手中的一个袋子,向大家示意了一下,说道:“我刚好买了一些卤菜,可以给你们加个菜!” 中午这顿饭,多了一个外人在,但气氛也还行,许多美她们都和张秀秀很熟了,而王秀秀也对这个和自己同名的人颇为好奇。 张秀秀长的漂亮,身材好,又会打扮,看着就很时髦,并且她还有一头烫染过的头发! 提起她的头发,张秀秀可骄傲了。 她说道:“年前,我男人带我去了一趟魔都,这头发,就是在那里烫的!怎么样?好看吗?为了烫这个头发,我在店里待了好久,都要无聊死了!” 张秀秀展示着她的一头卷发,神情颇为得意。 自从交了宝岛男朋友后,她的生活水平那是直线上升啊! 如今红星的那家糖厂已经步入正轨,因此张秀秀就经常让宝岛男朋友带她出去玩,见见世面。 上辈子,许多美能和她交朋友,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张秀秀见过世面,又很会吃喝玩乐。 而这些,是上辈子的许多美所缺少的。 不过现在高明程观察许多美的神情,却见她眼中并无羡慕,等张秀秀走后,高明程寻了一个机会,就问起许多美想不想去外面玩一玩。 许多美却说道:“有什么可玩的?坐车挤的很,外面的菜也吃不惯!再说了,我们走了,谁带孩子?谁看店?” 在许多美看来,赚钱可比出去玩有趣多了! 这不,高明程刚从羊城带回来的货,刚摆在店里,就有人来买了! 许多美忙于接待顾客,帮着顾客挑选款式大小,又贴心的让顾客穿上试试。 而敢走进这家店的顾客,只要服装合适,那是十有八九会买下的。 哪怕价钱贵点,她们也能承受,因为在踏进店里的同时,她们就默认这里的衣服会贵点了。 许多美忙于卖货,高明程也没有闲着,午饭后,他决定去毛子那边看看。 上次,他提出要在毛子的宅基地上修建一栋房子,到时候一楼归他,二楼归毛子。 当时毛子说要想一想,过几天再给他答复,而等毛子从隔壁县回来后,就找了他,说同意按他说的法子建房。 这会儿已经有商品房的概念了,高明程又跟房管局那边有些关系,能够把一楼的房产证办下来。 有证在手,就万事不愁了。 高明程过去时,已经有人在拆旧房子了。 毛子家的房子,还是老式的那种平房,用现在的眼光看来,是很破旧的。 在拆房子和建房时,毛子带着弟弟住到不远处猴子的家里了。 他去隔壁县打探消息时,算是明确得知猴子已经被抓了。不过猴子在整个售卖保护动物中,只参与了运输一环,因此只被判了一年。 毛子把消息告诉猴子的妈妈和妹妹后,她们虽然担心猴子,但也放心了不少,总比之前不知生死要好。 一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也能等等,于是猴子的妈妈和妹妹就安心的等待起来。 高明程在县里已经建了三栋楼了,也算是很有建房经验的,这次建房,他照样找了相熟的施工队,然后再让毛子在旁边盯着点就行,至于他,自然不可能经常过来盯着的。 高明程找到毛子,说道:“我找到的施工队,都是有经验的,从建房到上梁盖瓦,最多也就三个月左右,到时候刚好是夏天,也方便空房透气,空房透气时,我就会去找木匠订购台球桌,以及去买台球。东西都齐全后,你就可以试营业了,在建房的时间里,你也到处去宣传宣传,就说这里要开台球室了。” 毛子连连点头,表示自己知道,并且说道:“明程哥,等上梁盖瓦时,我会过来通知伱的。” 他这是怕高明程事情多,会忘记。 高明程点点头,继续看着施工队做事,在施工队的努力下,旧房子已经被拆的差不多了。 阳光透过敞开的屋顶,照在屋内的地面,让久未被阳光照耀的大地暴露在众人的眼前。 那的确是夯实的土地,因为老房子建房时,县里大部分人根本没有财力购买水泥铺地,因此地面只是经过夯实而已,在天长日久中,地面还会变的坑坑洼洼起来。 高明程看了一会儿后,也就离开了。 又过了一天,他估摸着差不多了,这才前去王珣的家中探望情况。 他过去时,王珣和邓婉婉都在家,见到他,自然是热情的招待,在问起孩子病情时,王珣说道:“高烧了三天,现在已经好了,但人还是有些怏怏的,看着没精神,也不爱出去玩耍了。” 高明程就说道:“心病还须心药医,孩子既然是怕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那就带他尽快远离这里,你告诉他,只要他去了首都,那么溺死鬼就不会再来找他做替死鬼了。” 王珣一愣,随即觉得这个主意还不错,他当即去找了自己的儿子,把这番话又添加了很多安抚的内容,然后说给他儿子听。 王珣也算是归心似箭了,首都还有一摊子事等着他处理呢!但到底是儿子重要些,因此他才一直没动,打算等孩子身体好些了,再带去首都。 结果当他说只要离开这里,那湖里的女鬼就不会让他做替死鬼了,孩子居然当即表示要赶紧走,神情还蛮急切的! 既如此,那还等什么,自然是安排买票啊! 再出来时,王珣就笑呵呵的,对高明程说道:“明程,那我们明天就走,怎么样?” 高明程知道孩子肯定是同意尽快走,于是点头应道:“行,那你帮我买票,我先回去收拾行李了。” 这会儿的火车票并非是实名制的,王珣一大家子要去首都,是必定要去排队买票的,那高明程就懒得再去买票了,等回头再把车票钱给王珣就行。 王珣也笑着答应了。 等高明程走后,王珣就对邓婉婉说道:“既然准备明天走了,那我去买车票,你回家一趟,把岳父岳母带过来,车上人多,路途又远,你可别让他们带一些不必要的东西去,缺什么,我们到了首都再买就是了。” 邓婉婉是知道火车上的可怕的,这次回去,真是上有老,下有小,行李的确要精简才行。 于是夫妻两个分头行动,而高明程也已经回到服装店这边了。 他把明天要走的消息说了,许多美听说后,有种另一个靴子落下的感觉,一直知道高明程要走,但直到现在,才确定了具体的时间。 高明程这一去,至少得要一个月左右,许多美自然是会想他的,但也没有拖后腿,而是说道:“我去给你收拾行李!” 高明程则说道:“不用怎么收拾,带上钱,带上两身换洗衣服就行!” 在高明程看来,出门真不必大包小包,缺什么,直接买就行。 当然了,只有兜里有钱的人,才能这么干! 出门的时间定下来后,高明程也踏实了不少,这一天,他都用不着许多美和胡茵陈她们带孩子,自己抱着小旭旭不撒手了! 等到第二天一早,他开着拖拉机把许多美和小旭旭送到服装店,而车斗里,则是放着许多美和小旭旭的一些私人用品。 从今天起,许多美也带着小旭旭住在服装店这边了! 临走时,高明程亲了小旭旭一口,又亲了许多美一口,惹得许多美娇嗔不已。 “我走了!等我回来给你们带好东西!”高明程提着一个行李袋,潇洒的和服装店的众人道别。 店里不需要他操心,至于村里,他也跟高明里说好了,让高明里在休息的时候,开着他的拖拉机回村一趟,替他看看牛尾岭的那些东西,再把鸡蛋什么的带回县里来。 若是陈大松那边需要买东西和请人工的钱,也让他代给。 开春后,高明程打算让陈大松找人把池塘再挖宽一些,然后种上莲藕。 另外春天也要给果树施肥,这样果子才能够长得好。 施肥的人手有了,但肥料却是要花钱买的!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九章:绿皮车出行 90年的阳历三月中旬,在一个晴朗的天气里,高明程跟着邓婉婉等人,一同乘坐前往省城的火车。 县里虽然有火车站,但这条铁路线,并不能直达首都,因此他们得先乘车到省城,再从省城买票去首都。 这会儿可没有网络购票,必须人到当地去排队买票才行,当他们下了火车,前往购票地点时,顿时被人山人海的队伍给惊住了。 在县里买票时,由于人少,且现在已经过了春运最繁忙的时候,想买到火车票,那是比较容易的事情。 但在省城这种大城市买一张火车票,那可真是难上加难! 王珣对此习以为然,他有丰富的购票经验,于是对高明程他们说道:“你们找个地方休息,我去排队买票!” 说着,他经过观察后,选择了一个人数相对少些的队伍站着。 高明程看着前面长长的队伍,以他的目力,都很难看到最前面的售票员。心想,王珣能在两个小时内买到票,那就已经是幸运的了! 于是他对邓婉婉说道:“我们到附近找家饭店坐下吃饭,等吃过饭了,我再来替换王大哥排队。” 邓婉婉并无意见,直接应下。 从县里坐车到省城,需要三個小时左右,他们在出门前,已经吃过东西了,现在并不是很饿,但他们人多行李多,又有老人和孩子,在外面吹风等上几个小时,那就很难捱了。 再说了,他们手里不差钱,哪怕车站附近的饭店会贵点,也是吃的起的。 在高明程的带领下,他们找到一家饭店,点了几样菜。 邓婉婉的爸妈虽然年纪很大了,但活了半辈子,却是第一次出远门,因此看着一脸的胆怯,当得知饭钱很贵时,还一脸的肉疼,最后在邓婉婉的劝说下,才跟着吃了一些。 因为不是饭点,店里的人并不算多,和老板说明要等排队买票的亲人后,于是老板答应让他们坐在这里等着。 高明程吃饱了后,就端着一碗刚炒好的炒粉,准备去找王珣了。 “婉婉,你们就在这里待着,别乱跑,我去给王大哥送饭吃。”临走前,高明程交代了句。 “哎,好!”邓婉婉应着。 因为之前知道王珣排在什么位置,于是高明程往那个位置走去。 从他们点菜到吃完饭,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而半个小时后的王珣,看着似乎没怎么往前面挪动! 高明程眼力好,很快就找到人了,他把炒粉递给王珣,说道:“王大哥,你先吃炒粉,我去前面看看情况。” 这碗炒粉放了肉和鸡蛋,又是刚出锅,因此香喷喷的,惹得不少人纷纷侧目,还有人的肚子甚至发出咕咕的声响来。 随身带着食物和水的人,当即把东西拿出来吃,这就苦了那些没带食物的人了,只能忍耐着。 王珣站了半个多小时,还真是饿了,于是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高明程本想去前面看看情况,但没想到人太多,他根本挤不进去!并且每个人都朝他投来警惕的眼神,生怕他会插队,同时也有车站的人在维持秩序,时不时有呵斥声响起。 没办法,高明程只能打消去前面看看的心思了。 见他没多久就挤了出来,王珣忍不住笑了。 他一面大口的吃着炒粉,一面对高明程说道:“挤不进去吧?哈哈,这还算好的,我之前在首都买票时,足足排队六个小时!那会儿冷的很,我穿着厚棉衣,戴着帽子,都不敢说话,一说话就嘴里呼着白气了!” “王大哥,你到旁边找个地方坐着吃,我替你排队。”高明程说道。 在周围人的注视下,高明程站进队伍里,而王珣则端着碗走开了。 高明程已经把饭店的名字和位置告诉王珣了,等下王珣吃完了,还可以到那边坐着休息一会儿。 排了一会儿后,前面的人开始往前挪动了,于是高明程也紧跟着往前挪动起来。 排队其实挺枯燥无聊的,于是高明程干脆东看看,西看看。目光在形形色色的人群中晃过。 后来实在无聊,他就和周围的人搭话聊天,他懂得不少地方的方言,因此就算和五湖四海的人交流,也不会太艰难,何况出现在省城车站的,大多都是他们本省的人,只有少数是外地到这里转车的。 大约又排了一个小时左右,突然高明程所在的队伍快速往前挪动了,高明程心中奇怪,垫脚往前看去,这会儿他已经能远远地看到售票员了,原来是一大家子一起排队买票,因此在买到票后,他们就一下子都走掉了。 有人买到票离开,自然也有人刚刚排在队伍的末端,使得队伍看上去依旧很长,好似一条长龙。 好在半个小时后,总算轮到高明程买票了! “你好,我要买车次191,到首都的票,我要七张硬卧票!” 高明程简洁的说明了情况,等售票员报了每张票价后,他就低头从包里拿钱。 售票员是熟练工了,很快就清点了票钱,然后再把车票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拿到车票的一瞬间,不由得松了口气。 这会儿京九线还没有通,从省城去首都,必须绕行京广铁路,两者距离约2000公里,按48公里/小时算,得走41个小时! 若是路上火车遇到什么事故,那可能还得更久一些,毕竟火车晚点,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从人群中挤出来,高明程朝之前的饭店走去。 “买到票了,21:34发车,第三天的中午,就能到首都了!”高明程拿出一张票,其余的票则都递给王珣,让他收着。 高明程买到的票是硬卧,算他运气好,还能买到,如果买不到,那就只能买座票,一旦买座票,就有可能买到无座票! 到时候一家老小在车上熬四十多个小时,那可真是叫苦连天了! 王珣看了一眼车票,满意的笑道:“买到硬卧就好!” 票虽然买到了,但距离上车还有好几个小时呢,于是大家只能耐心的等着。 等到天黑后,气温也降低了不少,邓婉婉贴心的给两个孩子裹紧了外套,生怕他们冷着。 邓婉婉的继子本是个调皮的,但被湖中浮尸以及找替死鬼的传言吓到了,因此看上去神情怏怏的。 倒是她的继女挺乖巧的,也愿意喊邓婉婉妈妈了。 人的感情就是如此,你若是喜欢我,那我肯定也多少会喜欢你,于是邓婉婉和继女一直牵着手,看神情,真跟亲生的母女一样了。 好不容易熬到晚上九点,乘坐他们这趟车次的人就可以开始排队检票了。 排队的人群也不少,但其中就有好几个人买的进站票,手持进站票的人,可以帮助亲人扛行李进站,等把行李和人都送上车后,再下车返回。 尽管邓婉婉他们已经尽量精简行李了,但还是有不少,其中就有一半是吃食。 在车上要待四十多个小时,自然要提前准备好一些吃食才行。 因为他们有老有小的,于是高明程提出帮他们拿一个袋子。 随着排队的人群检票进站后,高明程迅速的找到车次和乘坐的车厢,带着邓婉婉他们朝车厢走去。 他们要去的硬卧车厢,人数不算太多,而那些硬座车厢的门口,简直是人山人海了!有些人甚至在亲朋的帮助下,从车窗爬进去了! 到了车厢后,高明程拿着他的中铺票,很快就找到相应的地方了。 他买的七张票里,有两张下铺,三张中铺和两张上铺。高明程自然想要下铺,但邓婉婉他们有老有小的,他就选了一张中铺了。 虽然是同时买的票,但位置却并不在一起,高明程和他们的票,是隔着一小段距离的。 高明程放下东西后,这才松了口气。 他们上车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了,等到晚上十点,卧铺车厢惨白的日光灯便会熄灭,只留下狭窄过道上,弹簧座椅中间小桌下方的夜灯昏黄的亮光,如同即将熄灭的烛火一般。 这个点,是该睡觉的点了,于是高明程从包里拿出洗漱用品,准备前去卧铺车厢尽头的开放式水房里刷牙洗脸。 虽然在家时,他跟许多美说只需要带两身换洗衣服就行,但收拾行李的许多美还是给他带了不少物品,其中就有洗漱用品和一些食物。 现在天气冷,即使带食物上车,也不容易坏,因此许多美给他煮了二十个鸡蛋,又买了一些卤菜和面包点心什么的。 至于水,高明程之前在省城车站附近的商店里买了瓶装矿泉水。 瓶装矿泉水的历史蛮久的,早在1930年就在青岛建立了崂山瓶装矿泉水厂,在80年代以前一直是我国唯一的一家瓶装矿泉水生产企业。不过那会儿是玻璃瓶装产品,产品单一,价钱也昂贵。 但进入九十年代后,塑料瓶的矿泉水,将风靡一时!人们在旅途中手持一瓶旷泉水,被认为是一种“时尚”,给人们带来了外出的方便,因此矿泉水的宣传广告也是到处可见。 他买了瓶装矿泉水,但邓婉婉的父母却是带着一个搪瓷杯上车的,火车上有热水供应,因此可以用搪瓷杯接水喝。 高明程很快就洗漱好了,又去上了一个厕所,在摇摇晃晃的车厢中走到属于自己的床铺,然后准备爬上床睡觉了。 这会儿光线暗淡,也不适合干些什么了。 他在洗漱时,其余人也纷纷准备洗漱睡觉。 但没多久,就有列车员过来让他们换票了,这是硬卧才有的待遇,等即将下车时,列车员会再次提醒他们,然后把之前的车票换回来,让乘客好拿着车票下车。 在匡次匡次的声响中,高明程慢慢的睡着了,而他的一只手,则一直放在行李袋上。 这行李袋中,可是有厚厚一叠现金的! 不只是他如此,车厢上的其他人,亦是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哪怕是睡觉,也会紧紧的抱着,或者枕在头的下面,时刻警醒着。 到凌晨时,车厢中就渐渐地没有声响了,大部分人都陷入沉睡之中,即使有个别没睡的,也不敢发出声响来。 就在这时,突然有人手持手电筒,一个床铺一个床铺的照了过去。 当手电筒的光芒照在高明程的身上时,他条件反射的睁开眼,随即把手里的一颗花生朝光源处疾射而去。 “哎呦!”那颗花生打在手持手电筒的年轻人的脸上,疼的他大声叫了起来。 此时已经有人被灯光惊醒,又听到这惨叫声,于是纷纷起身,很快就有人大声质问这年轻人想干嘛。 年轻人见状,连忙赔笑,说自己是在找床铺。 “那伱找到了吗?”高明程坐起身,盯着那贼眉鼠眼的年轻人看。 在火车上,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而扒手和人贩子,就是大家最讨厌的人。 “找到了,找到了。”年轻人不敢惹众怒,一面说着,一面灰溜溜的走了,见他离开了这个车厢,其他人哪里还不知道那年轻人肯定是没打什么好主意! 于是有人骂骂咧咧几句,也有人重新躺下睡觉,只是手中的行李袋抱的更紧了。 一个小插曲过后,接下来倒是一夜平安了。 人在睡觉时,时间就过得飞快般,当清晨的光线透过车窗照射进来时,高明程第一时间睁开了眼睛。 他的床铺是中铺,而中铺则占据了大半个车窗位置了! 在这里,可以轻易的看到窗外的景色,但也容易受到光线的影响,从而白天不太好睡觉。 他醒来后不久,其他人也纷纷醒来,沉静一晚上的车厢,又恢复了热闹,不过高明程起的早,早早的洗漱好了,没人跟他争水龙头用。 而等醒来的人多了起来后,想用水,那就不容易了! 如果碰到洗漱特别慢的人,那得等很久去了! 邓志勇夫妇是头一次出门,对火车上的情况一无所知,邓婉婉细心的给他们介绍车厢里的布置,又领着他们洗漱和上厕所,至于两个小孩子,就交由王珣带了。 等一切都整理好了,他们就喊高明程过去吃东西。 邓母打开好几个罐头瓶子,笑呵呵的对高明程说道:“这些都是我自己做的小菜,用来配粥、馒头、和面包吃,那是最好不过了!” 高明程一眼看去,看到有不少小菜,有常见的荞头、萝卜干、柚子皮,也有一瓶火焙的豆豉鱼干,放了很多油和辣椒,看着就很好吃! (本章完) 第六百章:王珣的废品站 在火车上的第一顿早饭,大家吃的还比较愉快,高明程吃了邓母拿出来的小菜和粽子,而高明程也拿出自己带来的食物,跟他们一起分享。 粽子这种食物,一般是在端午的时候食用,但对于出远门的人来说,携带粽子,比携带饭菜要好吃,还方便。 因为冷饭冷菜的口感,是不如冷粽子的。 高明程吃了一个甜口的,又吃了一个咸口的,觉得都还不错。 吃过早饭后,整个车厢中弥漫着食物的气味,因为大家都在吃东西,以自己带来的食物为主,只有少数人会去餐车买吃的。 高明程有心想打开车窗换气,因为这会儿的绿皮车车窗是可以打开的,不像后世的火车,车窗是全封闭,已经不能随意打开了。 只是才打开一条缝隙,大量的冷风就灌了进来,吹在周围人的脸上,于是有人连忙喊高明程把车窗关上。 但其实把车窗关紧了,车厢里依旧冷飕飕的,因为车厢与车厢的连接位置不是全封闭的,照样有冷风从那里灌进来。 车上颇为无聊,乘客也不方便走动,于是有人继续闷头睡大觉,也有人在自己的床铺上看书,还有人聚在一起聊天。 高明程就和邓婉婉他们聊了一会儿,又夸邓母做的粽子口味很好。 邓母笑呵呵的,说道:“要是端午,我做的粽子更好吃!这会儿山里虽然还有粽叶,但长得不太好了。” 现在山里的粽叶不够鲜亮宽阔,包起来比较麻烦,因此每个粽子的個头不大。 正闲聊着呢,突然有悠扬的乐声响起,大家循声望去,却见一个扎着小辫子的年轻姑娘坐在床铺上认真的拉着二胡。 听到二胡的声音后,闲聊的人便不再开口说话,而是安静的聆听曲子,等到小姑娘拉完一曲后,又有人喊她再拉几首曲子。 敢于当众拉二胡的小姑娘,自然也不是多么腼腆的人,于是笑着答应了。 整个上午,这节车厢的人们都沉浸在乐曲中。 高明程对曲子没有太多的研究,但他听着觉得曲调很流畅,也都是自己熟悉和喜欢的曲子,用来打发时间就很好了。 到中午时,有人推着餐车过来卖饭,高明程自然不愿意一天三餐啃面包,于是买了一份饭。 火车上的饭嘛,有两个特点,一个是价钱贵,一个是口味差。 于是有人抱怨,舍不得花钱的,都宁愿啃自己带来的干粮。曾经走南闯北的高明程,倒是挺理解的,在火车上做饭不容易,车上的物资少,厨房空间又狭小,在这种环境下做饭,能把饭菜都煮熟了,就已经不错了! 高明程吃着一份普普通通的饭菜,心想许多美不愿意出远门也好,现在出远门,其实就是受罪,等97年火车大提速后,出门就会方便很多,并且国内的各项基建,也都开始施工了。 上午是听二胡打发时间的,下午高明程看到他床铺对面的那个年轻人在看书,而他的身边,还堆着好几本书。 于是高明程就问人借了一本书打发时间。 那年轻人戴着一副眼睛,他先是用指背朝上推了推镜框,露出一个略腼腆的笑容,斯斯文文的说道:“可以借给你看,但你可能看不懂。” 这话一出,高明程更好奇了,于是伸手拿了一本书,翻看了起来。 一分钟后,他默默地放下手中的书本了。 再看对面的那个年轻人,眼中就充满对学霸的敬佩了! 那些书基本都是高等数学和物理,以高明程的学历,的确看不懂! 后来实在无聊,高明程只能盯着车窗外面看了。 火车的速度不快,一路上的风景,尽收眼底。直到晚上天黑了,高明程才高兴起来,等睡醒后,也就该到首都了! 第三天的早上,高明程照旧醒的早,他洗漱之后,才陆续有人起床洗漱,高明程把剩下的那些点心面包都吃掉了,打算等下车后,再找家饭店好好的吃一顿饭。 王珣他们也是如此,正在消灭那些粽子,邓母怕大家不够吃,特意包了一大袋。 等把粽子消灭掉后,他们随身携带的行李倒是少了些,下车时也能轻松点。 上午十点,有列车员找他们换票,于是高明程又拿到了那张火车票,这张火车票在出站时,是需要向检票人员出示的。 于是他把票放在衣服口袋里,这样方便掏出来。 虽然快要到站了,但车厢里的人都不急着收拾东西,因为这辆火车的终点站就是首都,等在首都停下后,车厢里的人都要下车的。 因此直到火车即将进站,车速开始放慢之后,大家才纷纷带上随身行李,等候在车门那儿,不多时,竟是排成一条长队了。 高明程见状干脆不去排队了,不争这一两分钟。 终于,在众人的期待下,火车在站台稳稳地停住了,随即有列车员把车门打开,让车上的乘客下车。 高明程见大家都开始下车了,这才跟在人群的身后,当双脚踩在大地上的那一刻,他竟然有种头重脚轻的感觉。 都说在船上待久了,会不适应地面,但其实在火车上待久了,下地时,身体在短时间内也无法适应。 人在火车上时,时时刻刻有声响,车身也是摇晃不稳的,整个人的状态,跟坐船也没多少区别就是了。 下了车后,王珣就让高明程紧跟着自己,又让自己的两个孩子拉着自己的衣服,千万不要走丢了。 至于邓婉婉,她得照顾自己的父母。 车站上,一眼望去,尽是人们的后脑勺,大家穿着各异,但都是大包小包,还有不少如邓婉婉这般拖家带口。 高明程看着有人背着一床铺盖,手里提着一个装满东西的水桶和一个化肥袋,就连胸前都挂着一口做饭用的小锅,就知道这人是前往首都打工的。 除了这些人,也有少数穿着靓丽,行李极少的人,这些人,只怕就在首都居住的。 随着流动的人群,高明程终于出了出站口。 站在车站外面,看到了陌生的环境。 出站后,王珣也松了口气,他开始熟练的带着高明程他们去坐公交车,这里虽然人山人海,但首都毕竟是首都,公交车看着还蛮新蛮大的。 高明程跟着王珣他们,一路又坐车转车数次,这才终于抵达目的地了。 下了最后一趟公交车,王珣高兴的说道:“饿了吧?我先带你们去饭店吃饭!等下想吃什么,就点什么!” 几分钟后,一行人终于在一家饭店坐下,由于这里距离王珣居住的地方很近了,因此他和饭店老板挺熟的,一坐下,就搭上话了。 王珣点了不少菜,但邓婉婉的父母上了年纪,一番颠簸后,尽管很饿,却没什么胃口,而两个孩子也是如此,只动了几筷子,就不想吃了。 倒是高明程状态不错,见大家都不吃,他干脆敞开肚皮,把剩下的饭菜都吃了。 王珣看着家里的老人和孩子状态不佳,也是没办法,只能先带他们回去休息。 这一晚,高明程也被留下来住了。 站在王珣家的院子,他觉得这里挺简陋的。 这里已经是郊区了,王珣买下的地皮虽然比较大,但建的房子很一般,前面是废品站,中间院子是堆放废品的,只有后面一排房间是给人住的。 因为提前想好要带老人和孩子过来,住的房间倒是足够的,也就能腾出一间给高明程暂住。 王珣正给高明程介绍着他的废品站,笑呵呵的说道:“收废品需要地方放东西,没办法,只能把地皮买在这种偏远的地方了。” 这地方现在的确算的上偏远,但高明程知道等首都发展起来后,这里的地价就会水涨船高。 多年后,光是这片地皮,都能够让王珣有不小的身家了! 于是他笑道:“这个地方很好,虽然是郊区,但地方宽敞,住着也舒心,且附近就有田地,买菜什么的也方便。” 王珣本来还以为高明程会嫌弃这里不好,听高明程这么说后,当即高兴起来:“是啊,我就是这么想的!我这里虽然偏了点,但我收的废品价比别处高两分钱一斤!因此有的是人背着废品到我这里来卖!” 谈话间,就见有人过来卖废品了,那人骑着一辆改装的三轮车,车斗很大,里面堆满了各种废品,其中有大量的废纸,还有一个坏了的黑白电视机和电风扇。 电风扇的外壳已经坏了,露出底座里的铜丝,这会儿的电风扇用料很实在,每一台电风扇,都用了大量的铜丝,这些铜丝价钱高,能卖不少钱的。 前面的废品站是开着门的,王珣虽然带着邓婉婉回老家过年了,但还是请了人做事的。 因此有人来卖废品,王珣也不用上前,只需和高明程一样站在旁边看着就行。 不多时,卖废品的人三轮车就清空了,他拿着刚到手的钱,乐呵呵的走了。 见人走了后,王珣才上前看着刚收到的废品,然后对高明程说道:“这台电风扇,是被人砸坏的!啧啧,首都的人可真有钱,要是我们县里的人,对家里的电风扇,可宝贝了!” 电风扇是夏天需要的电器,而不需要时,就会用布将之罩上,这样就不会有灰尘落下去了。 这台电风扇上的灰尘不多,但裂口显然是被摔坏砸坏的。 王珣蹲在地上捣鼓了一阵子,然后说道:“电机应该没坏,卖出去后,能赚一笔钱了!” 虽说如此,但王珣很快就不再理会那些坏的电视机和电风扇了,因为他虽然跟着表哥学了一些,多少都懂,但并不是很擅长修理。 他最擅长的,还是捡漏! “明程,我带你去看看我的宝贝!”王珣知道高明程也在县里收旧物,还托他买过两幅骏马图,于是乐呵呵的掏出钥匙,打开了仓库。 一些价值不大的废品,都是堆在院子里的空地,比如纸壳、塑料瓶等。 而一些价钱贵重的废品,自然有不一样的待遇,它们都被分门别类的放进仓库里,并且被锁上了。 当然了,价钱最贵重的,王珣自然不会放在仓库里,而是藏在自己睡觉的房间里,且不会轻易拿出来给人看。 仓库的门打开后,第一个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堆旧红木以及一堆太湖石。 对于这些红木和太湖石,高明程没有细看,而是看四周货架上摆着的东西。 王珣在仓库的三面墙都做了货架,上面多多少少都堆着一些东西。 一进门,王珣就伸出手,开始介绍起来:“这里放着的,都是一些我喜欢的东西。明程,你看这个——集邮册!不过这本集邮册上的邮票,大多都是用过的,是我从废品信封上一张张揭下来的。价值没有那么高,纯属个人爱好!” “还有这堆旧报纸,也是我特意收集的,我打算把建国后的报纸都按年月日攒齐了,当然了,现在还没有攒齐!” “这些,是民国时的报纸,纸张都泛黄变脆了,不过我先留着,反正当个爱好。” “这些是笔记本,有几本的主人颇为有名,但大部分没什么名气,甚至不知道主人是谁,不过我看里面的内容有些意思,就先留下了。” “还有这些,都是各种各样的书,我看着还不错,也就先留着,打算以后给孩子看,或者有机会再卖出去。” “这些就是我收来的旧物了,什么瓶瓶罐罐小杯小碗的,都有,还有一些女人用的妆匣。” 随着王珣的介绍,高明程的目光一一看了过去。 他翻开那本集邮册,看到里面果然有不少邮票,因为这里是首都,因此王珣竟是收集到全国各地的邮票,甚至连国外的邮票都有。 但因为是从废品中扒拉出来的,这些邮票自然是用过的,上面都盖了一个章,甚至还有个别没有揭好,有些残损了。 因此价值不大,但作为个人收藏也不错。 “王大哥,我能在这里看看吗?”高明程问道,他不想走马观花,想翻翻看看,看是否有珍贵之物在其中。 对于这个要求,王珣自然满口答应下来。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八章:准备北上 高明程得知石老三跟警方交代了杜红玉的罪行,心情大好。 杜红玉自然是不在这里的,此时,她可能在特区,也可能在香江,但只要上面开始行动,那么她就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迅速出国,二是被抓! 因为她原先就打算出国,所以肯定会选第一个,但石老三交代的那些,其实并不仅仅是杜红玉的罪行,更是整个杜家的罪行! 上辈子,杜家的贸易公司趁着改革开放的东风,赚的盆满钵满,而现在,只怕是要关停了! 黄大志也挺高兴的,杜红玉和杜家倒下后,他们也就高枕无忧了! 于是和高明程聊完之后,他加快手中的速度,尽快把资料全部都整理好,然后上交上去。 而趁着这个功夫,高明程已经去找了高国兵。 高明程想去打听一下公园浮尸案的情况,一是好奇,二也是想知道娄新宇办案的能力如何。 他过去时,高国兵的办公室中恰好无人,于是两人就聊了起来。 从高国兵的口中得知,娄新宇这个人还是挺有实力的,在侦办案件时,找到很多蛛丝马迹。 最后,高国兵总结道:“小娄虽然刚来警局不久,但他还是挺有能力的。” 好吧,话虽如此,但高明程多少是有些失望的,因为警局的人虽然查到不少蛛丝马迹,但直到现在,也还没有侦破案件,至于凶手是谁,犯罪动机是什么,目前还一无所知。 高明程回想了一下前世的记忆,但前世他根本没有听说过这個案子。 这事他帮不上忙,也就不耽误高国兵他们办案了。 出了警局,高明程去了一趟幼儿园那儿,如今天气渐暖,幼儿园这边还有一些装修没有完全弄好,该趁着现在动工了。 于是他联系了相熟的施工队,让他们进去动工。 高明程检查着施工进度,若有不满意的地方,当场就要提出修改意见,他前世干过工程,提出的意见自然都是可行的。 盯了一会儿工程后,时间就到中午了。于是高明程回家去吃饭。 “秀秀,这是我的三弟妹,她也叫秀秀,你们可真是有缘!既然碰上了,干脆中午就在店里一起吃饭吧!”这是许多美的声音,她声音里带着笑意,似乎挺开心的。 高明程进店后,才看到那个常来买衣服的张秀秀也来了。 如今王秀秀搬到他店里住,两个秀秀一碰面,那的确是蛮有缘的! 张秀秀看着王秀秀高耸的肚皮,脸上带着善意的笑容,但她却说道:“我男人不喜欢孩子,我也怕痛,这几年,我都不想生呢!” “生孩子的确痛的很!但没办法,女人嫁人了,总是要生孩子的,没有孩子也不行啊!”这话,是张金玲说的,她的小腹依旧平坦,因此她的压力蛮大的。 之前过年时,她承受了婆家娘家两边的催生压力,人都看着蔫吧了不少。 许多美看出张金玲话里的无奈,只能劝道:“你放宽心,该有的时候,自然就会有了!” 高淑芳也笑着说道:“是啊,四嫂,你们才结婚没多久呢,急什么?再说了,眼看着三嫂快要生了,你要是再怀上了,那我可真没精力同时照顾你们两个啊!” 这话,把张金玲都逗笑了,她心情也就放松了一些。 倒是张秀秀还是蛮坚持己见的,她觉得不生孩子才好! 当然了,完全不生肯定是不行的,因此她退而求其次,说道:“我打算在三十岁的时候再生孩子!在没有生孩子前,我刚好可以到处玩玩!” 高明程听到这话,只能替她叹息一声。 上辈子,张秀秀一辈子都没有生过孩子! 而现在的这个宝岛男朋友,会在今年年底的时候返回宝岛去,之后两人倒是没有断,但也两地分居了一阵子,等再次回来,就是那个宝岛男朋友前来把糖厂卖掉的时候了。 高明程不知道那个宝岛人为什么要卖掉糖厂,因为这些事,都是上辈子他从许多美的口中得知的,而这辈子许多美和张秀秀虽然又相遇了,却只是老板娘和顾客的关系,并没有成为亲密的朋友。 张秀秀算是店里的优质顾客,加上她性格逐渐开朗,处事也大气起来,因此在许多美邀请留下吃饭时,她笑着答应了。 并且提起手中的一个袋子,向大家示意了一下,说道:“我刚好买了一些卤菜,可以给你们加个菜!” 中午这顿饭,多了一个外人在,但气氛也还行,许多美她们都和张秀秀很熟了,而王秀秀也对这个和自己同名的人颇为好奇。 张秀秀长的漂亮,身材好,又会打扮,看着就很时髦,并且她还有一头烫染过的头发! 提起她的头发,张秀秀可骄傲了。 她说道:“年前,我男人带我去了一趟魔都,这头发,就是在那里烫的!怎么样?好看吗?为了烫这个头发,我在店里待了好久,都要无聊死了!” 张秀秀展示着她的一头卷发,神情颇为得意。 自从交了宝岛男朋友后,她的生活水平那是直线上升啊! 如今红星的那家糖厂已经步入正轨,因此张秀秀就经常让宝岛男朋友带她出去玩,见见世面。 上辈子,许多美能和她交朋友,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张秀秀见过世面,又很会吃喝玩乐。 而这些,是上辈子的许多美所缺少的。 不过现在高明程观察许多美的神情,却见她眼中并无羡慕,等张秀秀走后,高明程寻了一个机会,就问起许多美想不想去外面玩一玩。 许多美却说道:“有什么可玩的?坐车挤的很,外面的菜也吃不惯!再说了,我们走了,谁带孩子?谁看店?” 在许多美看来,赚钱可比出去玩有趣多了! 这不,高明程刚从羊城带回来的货,刚摆在店里,就有人来买了! 许多美忙于接待顾客,帮着顾客挑选款式大小,又贴心的让顾客穿上试试。 而敢走进这家店的顾客,只要服装合适,那是十有八九会买下的。 哪怕价钱贵点,她们也能承受,因为在踏进店里的同时,她们就默认这里的衣服会贵点了。 许多美忙于卖货,高明程也没有闲着,午饭后,他决定去毛子那边看看。 上次,他提出要在毛子的宅基地上修建一栋房子,到时候一楼归他,二楼归毛子。 当时毛子说要想一想,过几天再给他答复,而等毛子从隔壁县回来后,就找了他,说同意按他说的法子建房。 这会儿已经有商品房的概念了,高明程又跟房管局那边有些关系,能够把一楼的房产证办下来。 有证在手,就万事不愁了。 高明程过去时,已经有人在拆旧房子了。 毛子家的房子,还是老式的那种平房,用现在的眼光看来,是很破旧的。 在拆房子和建房时,毛子带着弟弟住到不远处猴子的家里了。 他去隔壁县打探消息时,算是明确得知猴子已经被抓了。不过猴子在整个售卖保护动物中,只参与了运输一环,因此只被判了一年。 毛子把消息告诉猴子的妈妈和妹妹后,她们虽然担心猴子,但也放心了不少,总比之前不知生死要好。 一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也能等等,于是猴子的妈妈和妹妹就安心的等待起来。 高明程在县里已经建了三栋楼了,也算是很有建房经验的,这次建房,他照样找了相熟的施工队,然后再让毛子在旁边盯着点就行,至于他,自然不可能经常过来盯着的。 高明程找到毛子,说道:“我找到的施工队,都是有经验的,从建房到上梁盖瓦,最多也就三个月左右,到时候刚好是夏天,也方便空房透气,空房透气时,我就会去找木匠订购台球桌,以及去买台球。东西都齐全后,你就可以试营业了,在建房的时间里,你也到处去宣传宣传,就说这里要开台球室了。” 毛子连连点头,表示自己知道,并且说道:“明程哥,等上梁盖瓦时,我会过来通知伱的。” 他这是怕高明程事情多,会忘记。 高明程点点头,继续看着施工队做事,在施工队的努力下,旧房子已经被拆的差不多了。 阳光透过敞开的屋顶,照在屋内的地面,让久未被阳光照耀的大地暴露在众人的眼前。 那的确是夯实的土地,因为老房子建房时,县里大部分人根本没有财力购买水泥铺地,因此地面只是经过夯实而已,在天长日久中,地面还会变的坑坑洼洼起来。 高明程看了一会儿后,也就离开了。 又过了一天,他估摸着差不多了,这才前去王珣的家中探望情况。 他过去时,王珣和邓婉婉都在家,见到他,自然是热情的招待,在问起孩子病情时,王珣说道:“高烧了三天,现在已经好了,但人还是有些怏怏的,看着没精神,也不爱出去玩耍了。” 高明程就说道:“心病还须心药医,孩子既然是怕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那就带他尽快远离这里,你告诉他,只要他去了首都,那么溺死鬼就不会再来找他做替死鬼了。” 王珣一愣,随即觉得这个主意还不错,他当即去找了自己的儿子,把这番话又添加了很多安抚的内容,然后说给他儿子听。 王珣也算是归心似箭了,首都还有一摊子事等着他处理呢!但到底是儿子重要些,因此他才一直没动,打算等孩子身体好些了,再带去首都。 结果当他说只要离开这里,那湖里的女鬼就不会让他做替死鬼了,孩子居然当即表示要赶紧走,神情还蛮急切的! 既如此,那还等什么,自然是安排买票啊! 再出来时,王珣就笑呵呵的,对高明程说道:“明程,那我们明天就走,怎么样?” 高明程知道孩子肯定是同意尽快走,于是点头应道:“行,那你帮我买票,我先回去收拾行李了。” 这会儿的火车票并非是实名制的,王珣一大家子要去首都,是必定要去排队买票的,那高明程就懒得再去买票了,等回头再把车票钱给王珣就行。 王珣也笑着答应了。 等高明程走后,王珣就对邓婉婉说道:“既然准备明天走了,那我去买车票,你回家一趟,把岳父岳母带过来,车上人多,路途又远,你可别让他们带一些不必要的东西去,缺什么,我们到了首都再买就是了。” 邓婉婉是知道火车上的可怕的,这次回去,真是上有老,下有小,行李的确要精简才行。 于是夫妻两个分头行动,而高明程也已经回到服装店这边了。 他把明天要走的消息说了,许多美听说后,有种另一个靴子落下的感觉,一直知道高明程要走,但直到现在,才确定了具体的时间。 高明程这一去,至少得要一个月左右,许多美自然是会想他的,但也没有拖后腿,而是说道:“我去给你收拾行李!” 高明程则说道:“不用怎么收拾,带上钱,带上两身换洗衣服就行!” 在高明程看来,出门真不必大包小包,缺什么,直接买就行。 当然了,只有兜里有钱的人,才能这么干! 出门的时间定下来后,高明程也踏实了不少,这一天,他都用不着许多美和胡茵陈她们带孩子,自己抱着小旭旭不撒手了! 等到第二天一早,他开着拖拉机把许多美和小旭旭送到服装店,而车斗里,则是放着许多美和小旭旭的一些私人用品。 从今天起,许多美也带着小旭旭住在服装店这边了! 临走时,高明程亲了小旭旭一口,又亲了许多美一口,惹得许多美娇嗔不已。 “我走了!等我回来给你们带好东西!”高明程提着一个行李袋,潇洒的和服装店的众人道别。 店里不需要他操心,至于村里,他也跟高明里说好了,让高明里在休息的时候,开着他的拖拉机回村一趟,替他看看牛尾岭的那些东西,再把鸡蛋什么的带回县里来。 若是陈大松那边需要买东西和请人工的钱,也让他代给。 开春后,高明程打算让陈大松找人把池塘再挖宽一些,然后种上莲藕。 另外春天也要给果树施肥,这样果子才能够长得好。 施肥的人手有了,但肥料却是要花钱买的!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九章:绿皮车出行 90年的阳历三月中旬,在一个晴朗的天气里,高明程跟着邓婉婉等人,一同乘坐前往省城的火车。 县里虽然有火车站,但这条铁路线,并不能直达首都,因此他们得先乘车到省城,再从省城买票去首都。 这会儿可没有网络购票,必须人到当地去排队买票才行,当他们下了火车,前往购票地点时,顿时被人山人海的队伍给惊住了。 在县里买票时,由于人少,且现在已经过了春运最繁忙的时候,想买到火车票,那是比较容易的事情。 但在省城这种大城市买一张火车票,那可真是难上加难! 王珣对此习以为然,他有丰富的购票经验,于是对高明程他们说道:“你们找个地方休息,我去排队买票!” 说着,他经过观察后,选择了一个人数相对少些的队伍站着。 高明程看着前面长长的队伍,以他的目力,都很难看到最前面的售票员。心想,王珣能在两个小时内买到票,那就已经是幸运的了! 于是他对邓婉婉说道:“我们到附近找家饭店坐下吃饭,等吃过饭了,我再来替换王大哥排队。” 邓婉婉并无意见,直接应下。 从县里坐车到省城,需要三個小时左右,他们在出门前,已经吃过东西了,现在并不是很饿,但他们人多行李多,又有老人和孩子,在外面吹风等上几个小时,那就很难捱了。 再说了,他们手里不差钱,哪怕车站附近的饭店会贵点,也是吃的起的。 在高明程的带领下,他们找到一家饭店,点了几样菜。 邓婉婉的爸妈虽然年纪很大了,但活了半辈子,却是第一次出远门,因此看着一脸的胆怯,当得知饭钱很贵时,还一脸的肉疼,最后在邓婉婉的劝说下,才跟着吃了一些。 因为不是饭点,店里的人并不算多,和老板说明要等排队买票的亲人后,于是老板答应让他们坐在这里等着。 高明程吃饱了后,就端着一碗刚炒好的炒粉,准备去找王珣了。 “婉婉,你们就在这里待着,别乱跑,我去给王大哥送饭吃。”临走前,高明程交代了句。 “哎,好!”邓婉婉应着。 因为之前知道王珣排在什么位置,于是高明程往那个位置走去。 从他们点菜到吃完饭,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而半个小时后的王珣,看着似乎没怎么往前面挪动! 高明程眼力好,很快就找到人了,他把炒粉递给王珣,说道:“王大哥,你先吃炒粉,我去前面看看情况。” 这碗炒粉放了肉和鸡蛋,又是刚出锅,因此香喷喷的,惹得不少人纷纷侧目,还有人的肚子甚至发出咕咕的声响来。 随身带着食物和水的人,当即把东西拿出来吃,这就苦了那些没带食物的人了,只能忍耐着。 王珣站了半个多小时,还真是饿了,于是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高明程本想去前面看看情况,但没想到人太多,他根本挤不进去!并且每个人都朝他投来警惕的眼神,生怕他会插队,同时也有车站的人在维持秩序,时不时有呵斥声响起。 没办法,高明程只能打消去前面看看的心思了。 见他没多久就挤了出来,王珣忍不住笑了。 他一面大口的吃着炒粉,一面对高明程说道:“挤不进去吧?哈哈,这还算好的,我之前在首都买票时,足足排队六个小时!那会儿冷的很,我穿着厚棉衣,戴着帽子,都不敢说话,一说话就嘴里呼着白气了!” “王大哥,你到旁边找个地方坐着吃,我替你排队。”高明程说道。 在周围人的注视下,高明程站进队伍里,而王珣则端着碗走开了。 高明程已经把饭店的名字和位置告诉王珣了,等下王珣吃完了,还可以到那边坐着休息一会儿。 排了一会儿后,前面的人开始往前挪动了,于是高明程也紧跟着往前挪动起来。 排队其实挺枯燥无聊的,于是高明程干脆东看看,西看看。目光在形形色色的人群中晃过。 后来实在无聊,他就和周围的人搭话聊天,他懂得不少地方的方言,因此就算和五湖四海的人交流,也不会太艰难,何况出现在省城车站的,大多都是他们本省的人,只有少数是外地到这里转车的。 大约又排了一个小时左右,突然高明程所在的队伍快速往前挪动了,高明程心中奇怪,垫脚往前看去,这会儿他已经能远远地看到售票员了,原来是一大家子一起排队买票,因此在买到票后,他们就一下子都走掉了。 有人买到票离开,自然也有人刚刚排在队伍的末端,使得队伍看上去依旧很长,好似一条长龙。 好在半个小时后,总算轮到高明程买票了! “你好,我要买车次191,到首都的票,我要七张硬卧票!” 高明程简洁的说明了情况,等售票员报了每张票价后,他就低头从包里拿钱。 售票员是熟练工了,很快就清点了票钱,然后再把车票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拿到车票的一瞬间,不由得松了口气。 这会儿京九线还没有通,从省城去首都,必须绕行京广铁路,两者距离约2000公里,按48公里/小时算,得走41个小时! 若是路上火车遇到什么事故,那可能还得更久一些,毕竟火车晚点,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从人群中挤出来,高明程朝之前的饭店走去。 “买到票了,21:34发车,第三天的中午,就能到首都了!”高明程拿出一张票,其余的票则都递给王珣,让他收着。 高明程买到的票是硬卧,算他运气好,还能买到,如果买不到,那就只能买座票,一旦买座票,就有可能买到无座票! 到时候一家老小在车上熬四十多个小时,那可真是叫苦连天了! 王珣看了一眼车票,满意的笑道:“买到硬卧就好!” 票虽然买到了,但距离上车还有好几个小时呢,于是大家只能耐心的等着。 等到天黑后,气温也降低了不少,邓婉婉贴心的给两个孩子裹紧了外套,生怕他们冷着。 邓婉婉的继子本是个调皮的,但被湖中浮尸以及找替死鬼的传言吓到了,因此看上去神情怏怏的。 倒是她的继女挺乖巧的,也愿意喊邓婉婉妈妈了。 人的感情就是如此,你若是喜欢我,那我肯定也多少会喜欢你,于是邓婉婉和继女一直牵着手,看神情,真跟亲生的母女一样了。 好不容易熬到晚上九点,乘坐他们这趟车次的人就可以开始排队检票了。 排队的人群也不少,但其中就有好几个人买的进站票,手持进站票的人,可以帮助亲人扛行李进站,等把行李和人都送上车后,再下车返回。 尽管邓婉婉他们已经尽量精简行李了,但还是有不少,其中就有一半是吃食。 在车上要待四十多个小时,自然要提前准备好一些吃食才行。 因为他们有老有小的,于是高明程提出帮他们拿一个袋子。 随着排队的人群检票进站后,高明程迅速的找到车次和乘坐的车厢,带着邓婉婉他们朝车厢走去。 他们要去的硬卧车厢,人数不算太多,而那些硬座车厢的门口,简直是人山人海了!有些人甚至在亲朋的帮助下,从车窗爬进去了! 到了车厢后,高明程拿着他的中铺票,很快就找到相应的地方了。 他买的七张票里,有两张下铺,三张中铺和两张上铺。高明程自然想要下铺,但邓婉婉他们有老有小的,他就选了一张中铺了。 虽然是同时买的票,但位置却并不在一起,高明程和他们的票,是隔着一小段距离的。 高明程放下东西后,这才松了口气。 他们上车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了,等到晚上十点,卧铺车厢惨白的日光灯便会熄灭,只留下狭窄过道上,弹簧座椅中间小桌下方的夜灯昏黄的亮光,如同即将熄灭的烛火一般。 这个点,是该睡觉的点了,于是高明程从包里拿出洗漱用品,准备前去卧铺车厢尽头的开放式水房里刷牙洗脸。 虽然在家时,他跟许多美说只需要带两身换洗衣服就行,但收拾行李的许多美还是给他带了不少物品,其中就有洗漱用品和一些食物。 现在天气冷,即使带食物上车,也不容易坏,因此许多美给他煮了二十个鸡蛋,又买了一些卤菜和面包点心什么的。 至于水,高明程之前在省城车站附近的商店里买了瓶装矿泉水。 瓶装矿泉水的历史蛮久的,早在1930年就在青岛建立了崂山瓶装矿泉水厂,在80年代以前一直是我国唯一的一家瓶装矿泉水生产企业。不过那会儿是玻璃瓶装产品,产品单一,价钱也昂贵。 但进入九十年代后,塑料瓶的矿泉水,将风靡一时!人们在旅途中手持一瓶旷泉水,被认为是一种“时尚”,给人们带来了外出的方便,因此矿泉水的宣传广告也是到处可见。 他买了瓶装矿泉水,但邓婉婉的父母却是带着一个搪瓷杯上车的,火车上有热水供应,因此可以用搪瓷杯接水喝。 高明程很快就洗漱好了,又去上了一个厕所,在摇摇晃晃的车厢中走到属于自己的床铺,然后准备爬上床睡觉了。 这会儿光线暗淡,也不适合干些什么了。 他在洗漱时,其余人也纷纷准备洗漱睡觉。 但没多久,就有列车员过来让他们换票了,这是硬卧才有的待遇,等即将下车时,列车员会再次提醒他们,然后把之前的车票换回来,让乘客好拿着车票下车。 在匡次匡次的声响中,高明程慢慢的睡着了,而他的一只手,则一直放在行李袋上。 这行李袋中,可是有厚厚一叠现金的! 不只是他如此,车厢上的其他人,亦是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哪怕是睡觉,也会紧紧的抱着,或者枕在头的下面,时刻警醒着。 到凌晨时,车厢中就渐渐地没有声响了,大部分人都陷入沉睡之中,即使有个别没睡的,也不敢发出声响来。 就在这时,突然有人手持手电筒,一个床铺一个床铺的照了过去。 当手电筒的光芒照在高明程的身上时,他条件反射的睁开眼,随即把手里的一颗花生朝光源处疾射而去。 “哎呦!”那颗花生打在手持手电筒的年轻人的脸上,疼的他大声叫了起来。 此时已经有人被灯光惊醒,又听到这惨叫声,于是纷纷起身,很快就有人大声质问这年轻人想干嘛。 年轻人见状,连忙赔笑,说自己是在找床铺。 “那伱找到了吗?”高明程坐起身,盯着那贼眉鼠眼的年轻人看。 在火车上,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而扒手和人贩子,就是大家最讨厌的人。 “找到了,找到了。”年轻人不敢惹众怒,一面说着,一面灰溜溜的走了,见他离开了这个车厢,其他人哪里还不知道那年轻人肯定是没打什么好主意! 于是有人骂骂咧咧几句,也有人重新躺下睡觉,只是手中的行李袋抱的更紧了。 一个小插曲过后,接下来倒是一夜平安了。 人在睡觉时,时间就过得飞快般,当清晨的光线透过车窗照射进来时,高明程第一时间睁开了眼睛。 他的床铺是中铺,而中铺则占据了大半个车窗位置了! 在这里,可以轻易的看到窗外的景色,但也容易受到光线的影响,从而白天不太好睡觉。 他醒来后不久,其他人也纷纷醒来,沉静一晚上的车厢,又恢复了热闹,不过高明程起的早,早早的洗漱好了,没人跟他争水龙头用。 而等醒来的人多了起来后,想用水,那就不容易了! 如果碰到洗漱特别慢的人,那得等很久去了! 邓志勇夫妇是头一次出门,对火车上的情况一无所知,邓婉婉细心的给他们介绍车厢里的布置,又领着他们洗漱和上厕所,至于两个小孩子,就交由王珣带了。 等一切都整理好了,他们就喊高明程过去吃东西。 邓母打开好几个罐头瓶子,笑呵呵的对高明程说道:“这些都是我自己做的小菜,用来配粥、馒头、和面包吃,那是最好不过了!” 高明程一眼看去,看到有不少小菜,有常见的荞头、萝卜干、柚子皮,也有一瓶火焙的豆豉鱼干,放了很多油和辣椒,看着就很好吃! (本章完) 第六百章:王珣的废品站 在火车上的第一顿早饭,大家吃的还比较愉快,高明程吃了邓母拿出来的小菜和粽子,而高明程也拿出自己带来的食物,跟他们一起分享。 粽子这种食物,一般是在端午的时候食用,但对于出远门的人来说,携带粽子,比携带饭菜要好吃,还方便。 因为冷饭冷菜的口感,是不如冷粽子的。 高明程吃了一个甜口的,又吃了一个咸口的,觉得都还不错。 吃过早饭后,整个车厢中弥漫着食物的气味,因为大家都在吃东西,以自己带来的食物为主,只有少数人会去餐车买吃的。 高明程有心想打开车窗换气,因为这会儿的绿皮车车窗是可以打开的,不像后世的火车,车窗是全封闭,已经不能随意打开了。 只是才打开一条缝隙,大量的冷风就灌了进来,吹在周围人的脸上,于是有人连忙喊高明程把车窗关上。 但其实把车窗关紧了,车厢里依旧冷飕飕的,因为车厢与车厢的连接位置不是全封闭的,照样有冷风从那里灌进来。 车上颇为无聊,乘客也不方便走动,于是有人继续闷头睡大觉,也有人在自己的床铺上看书,还有人聚在一起聊天。 高明程就和邓婉婉他们聊了一会儿,又夸邓母做的粽子口味很好。 邓母笑呵呵的,说道:“要是端午,我做的粽子更好吃!这会儿山里虽然还有粽叶,但长得不太好了。” 现在山里的粽叶不够鲜亮宽阔,包起来比较麻烦,因此每个粽子的個头不大。 正闲聊着呢,突然有悠扬的乐声响起,大家循声望去,却见一个扎着小辫子的年轻姑娘坐在床铺上认真的拉着二胡。 听到二胡的声音后,闲聊的人便不再开口说话,而是安静的聆听曲子,等到小姑娘拉完一曲后,又有人喊她再拉几首曲子。 敢于当众拉二胡的小姑娘,自然也不是多么腼腆的人,于是笑着答应了。 整个上午,这节车厢的人们都沉浸在乐曲中。 高明程对曲子没有太多的研究,但他听着觉得曲调很流畅,也都是自己熟悉和喜欢的曲子,用来打发时间就很好了。 到中午时,有人推着餐车过来卖饭,高明程自然不愿意一天三餐啃面包,于是买了一份饭。 火车上的饭嘛,有两个特点,一个是价钱贵,一个是口味差。 于是有人抱怨,舍不得花钱的,都宁愿啃自己带来的干粮。曾经走南闯北的高明程,倒是挺理解的,在火车上做饭不容易,车上的物资少,厨房空间又狭小,在这种环境下做饭,能把饭菜都煮熟了,就已经不错了! 高明程吃着一份普普通通的饭菜,心想许多美不愿意出远门也好,现在出远门,其实就是受罪,等97年火车大提速后,出门就会方便很多,并且国内的各项基建,也都开始施工了。 上午是听二胡打发时间的,下午高明程看到他床铺对面的那个年轻人在看书,而他的身边,还堆着好几本书。 于是高明程就问人借了一本书打发时间。 那年轻人戴着一副眼睛,他先是用指背朝上推了推镜框,露出一个略腼腆的笑容,斯斯文文的说道:“可以借给你看,但你可能看不懂。” 这话一出,高明程更好奇了,于是伸手拿了一本书,翻看了起来。 一分钟后,他默默地放下手中的书本了。 再看对面的那个年轻人,眼中就充满对学霸的敬佩了! 那些书基本都是高等数学和物理,以高明程的学历,的确看不懂! 后来实在无聊,高明程只能盯着车窗外面看了。 火车的速度不快,一路上的风景,尽收眼底。直到晚上天黑了,高明程才高兴起来,等睡醒后,也就该到首都了! 第三天的早上,高明程照旧醒的早,他洗漱之后,才陆续有人起床洗漱,高明程把剩下的那些点心面包都吃掉了,打算等下车后,再找家饭店好好的吃一顿饭。 王珣他们也是如此,正在消灭那些粽子,邓母怕大家不够吃,特意包了一大袋。 等把粽子消灭掉后,他们随身携带的行李倒是少了些,下车时也能轻松点。 上午十点,有列车员找他们换票,于是高明程又拿到了那张火车票,这张火车票在出站时,是需要向检票人员出示的。 于是他把票放在衣服口袋里,这样方便掏出来。 虽然快要到站了,但车厢里的人都不急着收拾东西,因为这辆火车的终点站就是首都,等在首都停下后,车厢里的人都要下车的。 因此直到火车即将进站,车速开始放慢之后,大家才纷纷带上随身行李,等候在车门那儿,不多时,竟是排成一条长队了。 高明程见状干脆不去排队了,不争这一两分钟。 终于,在众人的期待下,火车在站台稳稳地停住了,随即有列车员把车门打开,让车上的乘客下车。 高明程见大家都开始下车了,这才跟在人群的身后,当双脚踩在大地上的那一刻,他竟然有种头重脚轻的感觉。 都说在船上待久了,会不适应地面,但其实在火车上待久了,下地时,身体在短时间内也无法适应。 人在火车上时,时时刻刻有声响,车身也是摇晃不稳的,整个人的状态,跟坐船也没多少区别就是了。 下了车后,王珣就让高明程紧跟着自己,又让自己的两个孩子拉着自己的衣服,千万不要走丢了。 至于邓婉婉,她得照顾自己的父母。 车站上,一眼望去,尽是人们的后脑勺,大家穿着各异,但都是大包小包,还有不少如邓婉婉这般拖家带口。 高明程看着有人背着一床铺盖,手里提着一个装满东西的水桶和一个化肥袋,就连胸前都挂着一口做饭用的小锅,就知道这人是前往首都打工的。 除了这些人,也有少数穿着靓丽,行李极少的人,这些人,只怕就在首都居住的。 随着流动的人群,高明程终于出了出站口。 站在车站外面,看到了陌生的环境。 出站后,王珣也松了口气,他开始熟练的带着高明程他们去坐公交车,这里虽然人山人海,但首都毕竟是首都,公交车看着还蛮新蛮大的。 高明程跟着王珣他们,一路又坐车转车数次,这才终于抵达目的地了。 下了最后一趟公交车,王珣高兴的说道:“饿了吧?我先带你们去饭店吃饭!等下想吃什么,就点什么!” 几分钟后,一行人终于在一家饭店坐下,由于这里距离王珣居住的地方很近了,因此他和饭店老板挺熟的,一坐下,就搭上话了。 王珣点了不少菜,但邓婉婉的父母上了年纪,一番颠簸后,尽管很饿,却没什么胃口,而两个孩子也是如此,只动了几筷子,就不想吃了。 倒是高明程状态不错,见大家都不吃,他干脆敞开肚皮,把剩下的饭菜都吃了。 王珣看着家里的老人和孩子状态不佳,也是没办法,只能先带他们回去休息。 这一晚,高明程也被留下来住了。 站在王珣家的院子,他觉得这里挺简陋的。 这里已经是郊区了,王珣买下的地皮虽然比较大,但建的房子很一般,前面是废品站,中间院子是堆放废品的,只有后面一排房间是给人住的。 因为提前想好要带老人和孩子过来,住的房间倒是足够的,也就能腾出一间给高明程暂住。 王珣正给高明程介绍着他的废品站,笑呵呵的说道:“收废品需要地方放东西,没办法,只能把地皮买在这种偏远的地方了。” 这地方现在的确算的上偏远,但高明程知道等首都发展起来后,这里的地价就会水涨船高。 多年后,光是这片地皮,都能够让王珣有不小的身家了! 于是他笑道:“这个地方很好,虽然是郊区,但地方宽敞,住着也舒心,且附近就有田地,买菜什么的也方便。” 王珣本来还以为高明程会嫌弃这里不好,听高明程这么说后,当即高兴起来:“是啊,我就是这么想的!我这里虽然偏了点,但我收的废品价比别处高两分钱一斤!因此有的是人背着废品到我这里来卖!” 谈话间,就见有人过来卖废品了,那人骑着一辆改装的三轮车,车斗很大,里面堆满了各种废品,其中有大量的废纸,还有一个坏了的黑白电视机和电风扇。 电风扇的外壳已经坏了,露出底座里的铜丝,这会儿的电风扇用料很实在,每一台电风扇,都用了大量的铜丝,这些铜丝价钱高,能卖不少钱的。 前面的废品站是开着门的,王珣虽然带着邓婉婉回老家过年了,但还是请了人做事的。 因此有人来卖废品,王珣也不用上前,只需和高明程一样站在旁边看着就行。 不多时,卖废品的人三轮车就清空了,他拿着刚到手的钱,乐呵呵的走了。 见人走了后,王珣才上前看着刚收到的废品,然后对高明程说道:“这台电风扇,是被人砸坏的!啧啧,首都的人可真有钱,要是我们县里的人,对家里的电风扇,可宝贝了!” 电风扇是夏天需要的电器,而不需要时,就会用布将之罩上,这样就不会有灰尘落下去了。 这台电风扇上的灰尘不多,但裂口显然是被摔坏砸坏的。 王珣蹲在地上捣鼓了一阵子,然后说道:“电机应该没坏,卖出去后,能赚一笔钱了!” 虽说如此,但王珣很快就不再理会那些坏的电视机和电风扇了,因为他虽然跟着表哥学了一些,多少都懂,但并不是很擅长修理。 他最擅长的,还是捡漏! “明程,我带你去看看我的宝贝!”王珣知道高明程也在县里收旧物,还托他买过两幅骏马图,于是乐呵呵的掏出钥匙,打开了仓库。 一些价值不大的废品,都是堆在院子里的空地,比如纸壳、塑料瓶等。 而一些价钱贵重的废品,自然有不一样的待遇,它们都被分门别类的放进仓库里,并且被锁上了。 当然了,价钱最贵重的,王珣自然不会放在仓库里,而是藏在自己睡觉的房间里,且不会轻易拿出来给人看。 仓库的门打开后,第一个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堆旧红木以及一堆太湖石。 对于这些红木和太湖石,高明程没有细看,而是看四周货架上摆着的东西。 王珣在仓库的三面墙都做了货架,上面多多少少都堆着一些东西。 一进门,王珣就伸出手,开始介绍起来:“这里放着的,都是一些我喜欢的东西。明程,你看这个——集邮册!不过这本集邮册上的邮票,大多都是用过的,是我从废品信封上一张张揭下来的。价值没有那么高,纯属个人爱好!” “还有这堆旧报纸,也是我特意收集的,我打算把建国后的报纸都按年月日攒齐了,当然了,现在还没有攒齐!” “这些,是民国时的报纸,纸张都泛黄变脆了,不过我先留着,反正当个爱好。” “这些是笔记本,有几本的主人颇为有名,但大部分没什么名气,甚至不知道主人是谁,不过我看里面的内容有些意思,就先留下了。” “还有这些,都是各种各样的书,我看着还不错,也就先留着,打算以后给孩子看,或者有机会再卖出去。” “这些就是我收来的旧物了,什么瓶瓶罐罐小杯小碗的,都有,还有一些女人用的妆匣。” 随着王珣的介绍,高明程的目光一一看了过去。 他翻开那本集邮册,看到里面果然有不少邮票,因为这里是首都,因此王珣竟是收集到全国各地的邮票,甚至连国外的邮票都有。 但因为是从废品中扒拉出来的,这些邮票自然是用过的,上面都盖了一个章,甚至还有个别没有揭好,有些残损了。 因此价值不大,但作为个人收藏也不错。 “王大哥,我能在这里看看吗?”高明程问道,他不想走马观花,想翻翻看看,看是否有珍贵之物在其中。 对于这个要求,王珣自然满口答应下来。 (本章完) 第六百零五章:藏宝 高明程回到王珣家中时,已是晚上八点多了。 这会儿,王珣他们早就吃过晚饭了,并不知道高明程会回来,也就没给他留饭。 不过听说高明程还没有吃晚饭后,邓母就立即说道:“厨房有肉有蛋,我去给你煮碗面条来!” 说着,就朝厨房走去。 王珣这里虽然偏了点,住的房子也一般,但该有的家电却都是齐全的,高明程回来时,邓母本来是在看电视剧的。 不过她对高明程极有好感,因此哪怕还沉迷于剧情,也毫不犹豫的起身去厨房了。 王珣给高明程搬了个凳子,好奇的问道:“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昨天那个女的,她亲人来接她了?” 王珣觉得挺不可思议的,他们开车在半路遇到一个晕倒的女人,而这个女人恰好高明程又认识! 如果这里是他们县,那么王珣不意外,但这可是首都! 不过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又觉得一切皆有可能,当初他和邓婉婉,不就是在火车上相遇,然后一起到首都发展,最后还结为夫妻了吗? 可见这世上,本来就有很多缘分。 高明程不想说的太具体,只说通知她哥哥来接了,又说她哥哥为了感谢他们,给了他们一笔酬金。 高明程从袋子里拿出一叠钱。 厚厚地五十块叠在一起,如砖块般。 现在银行内部已经流通百元大钞了,但市面上几乎没有百元大钞,直到92年8月20号才发行,于是百姓们才用上了四个伟人版本的百元大钞。 这一叠钱,有一万块,每一张都是五十块的,足足有两百张,叠在一起,的确够厚的。 王珣也算是小有身家了,但面对高明程递过来的一万块钱,他还是感到极为惊讶。 “酬金……这么多?我也没做什么啊……”王珣神情有些恍惚,他觉得自己只是半路遇到一个人,然后顺道把人送到医院去,除此外,他也没做什么了。 因而拿人家的一万块酬金,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王珣不肯要,高明程却是坚持把钱递给他:“收下吧,她哥哥挺有钱的,好不容易找到妹妹了,所以出手很大方。” 江虎给他的钱,自然不止这些,但他没有全部拿出来和王珣平分。 因为这笔钱,也算是他利用信息差赚到的。 江虎曾放话只要有谁替他找到妹妹,必定重金酬谢,但这只是一个小圈子的人才知道,并非所有人都知道,也并非所有人都认识江虎的妹妹,在茫茫人海中,想要找到一个人,其实挺不容易的。 因此高明程知道江虎看重他的妹妹,也知道酬金很多,但他在此之前,从未想过依靠这个发财,因为即使他是重生的,他也不知道江虎的妹妹遭遇过什么,又是在什么地方被人找到的。 只是财来挡不住,居然在这里遇到了。 王珣感慨人家兄妹情深,高明程也感慨命运无常。 那钱王珣最终还是收下了,因为高明程说他拿了大头,这一万是小头,于是王珣就心安理得的收下了。 他只把人送到医院,而高明程留在医院照顾人,又联系了家属过来接人,的确该拿大头的。 “明程,那我们还去通州吗?”王珣问道。 本来昨天就准备去通州的,结果这又耽搁了两天。 “去!”高明程还是决定去一趟,因为等回到家里后,短时间内,他不会再出远门了,所以不管在通州有没有收获,他都打算走一趟。 既然高明程去,那王珣肯定也要去,他之前和人合伙去过,但只在那边待了一两天,觉得不尽兴。 “面条好了,明程快趁热吃吧!”邓母端着一个大海碗,笑着朝高明程走来。 高明程忙起身,把大海碗接了过来。 这碗面条用料很足,放了肉、鸡蛋和蔬菜,看着就好吃,除此外,还加了一些邓母自己做的辣椒油。 高明程道了谢,端着碗就坐在一边吃了起来,他在吃东西时,一条白狗凑了过来,似乎也想获得一些食物。 这条白狗是王珣养来看守废品站的,平常比较凶,但高明程过来后,它没怎么对高明程凶过,就连王珣都称奇,认为是白狗喜欢高明程的原故。 但高明程知道,在他和白狗对视后,白狗就不敢对他凶了,这或许是动物的求生本能。 高明程瞥了白狗一眼,想起了自家养的黑虎,于是筷子一挑,挑出一块肉来。 肉刚落在地上,就被白狗吞食到肚子里了。 接下来一人吃面,一狗看着,倒也和谐。 高明程吃完面条后,时间就快九点了。邓婉婉开始喊两个继子继女回房间睡觉,因为明天还要早起去读书。 两个孩子还惦记着电视节目呢,磨磨蹭蹭的不肯走。 啪的一声,王珣把电视关了,脸一板,眼一瞪,命令道:“赶紧去睡!” 两个孩子没办法,只能回房间睡觉,邓婉婉又叮嘱他们记得去上厕所和喝水。 高明程也准备回房间睡觉了。 不过在睡觉前,他在房间里打了一套拳,大汗淋漓后,再去洗个澡,回来往床上一躺,人就熟睡了。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后,王珣开车,带着高明程再次前往通州。 路过那条路时,高明程朝窗外看去。 昨晚下了一场小雨,早上时空气都还是湿漉漉的,那条通往林子的小路上,车辙印显得更为凌乱了。 这是因为在短时间内,有车在这条路上轧过。 车速匀速前进,那条路很快被甩在车后,高明程收回视线,不再去想江虎的事。 通燕高速公路,是今年开始通车的,但现在才是年初,还未通车,因此他们去通州,不能跑高速,车速就慢了很多,早上七点就出发,直到接近中午十二点才到。 堵车倒是没有,但王珣找人问路,花了点时间。 这会儿文物买卖还没有定性,因此买卖古董是有一定风险的。到了这边,王珣干起了他的老本行——收废品。 走街串巷的去喝街,也是能喝出好东西的,运气好的话,几十块钱买的罐子,几万块能出手掉! 当然了,这个几率还是比较低的。 王珣对这里不熟,因此他没法带着高明程直接找上门去,而是以收废品为由,先和人搭上话。 高明程对这个不熟,于是充当王珣的帮手,有人卖废品时,就帮着把废品整理好,然后称重算钱。 在收废品的过程中,王珣就和那些老居民说自己也收以前的一些旧物,如果有谁想卖的,就拿出来卖。 “你们也收以前的东西?家里有老东西的人,早就卖的差不多了!”有人如此说道。 通州距离首都很近,因此文物贩子,是绝不会放过通州的,如果说通州是一片田,那么早就犁过一遍又一遍了。 当然了,好东西可能也还有! 王珣和高明程并不感到失望,继续沿街叫喊收废品,时不时就有老太太把他们喊住,说要卖废品。 老太太们会过日子,用不着的东西也会攒着,寻个机会卖了换钱,什么破锅破碗的,什么孩子用过的作业本,杂七杂八的都有。 其中一个老太太听说他们也收旧物,于是拿出一把旧伞出来,问王珣要不要。 王珣精神一震,总算有人卖旧物了! 于是他接过拿把伞,仔细观察起来。 伞一入手,就感觉很沉,再看伞柄很粗,并且被雕成一个葫芦形状,伞架、伞面也很厚重。 除了重之外,这把伞就没有别的特色了。 王珣左看右看,没看出这把伞有什么特殊价值。 但他也没有把伞还回去,而是递给高明程看。 他们两个一起出门,现在又是一起喝街,那么他看不准的东西,就给高明程再看看吧。 高明程伸手接过,这把伞除了用料扎实外,真的没什么特色了。 不过看样式,有点像是滇南那边的。 “这么重,里面难道藏了金银珠宝?”高明程握着粗粗的伞柄,试探的说了句。 拿出伞的老太太还没有说话,她身边的人倒是说话了,“哈哈,要真是藏了金银珠宝,哪还有你们的事?这把伞,我们都看过,还用金属探测器查过了!” 高明程瞥了说话的人一眼,好吧,这年头聪明人还是挺多的。 以前的确有富人会把一些金银珠宝藏在箱子的内层里,那箱子的做工很好,人的肉眼几乎看不出来的。 但是吧,谁让现在有金属探测器了呢? 用金属探测器一扫,就能知道里面有没有藏东西了! 当然了,如果藏的是纸,那么也难以发现。 只不过普通人都认为金银才值钱,才有藏的价值。 高明程撑开伞面,发现这把伞虽然旧,但还能用,就是伞尖的部位都磨花了,显然这把伞曾被人当做拐杖用过了。 高明程也不是这方面的行家,但他买东西很随性,如果看上了,只要价钱合适,那买下也行,主打一个赌字。 于是高明程直接问道:“大妈,这把伞你打算卖多少钱?合适的话,我就顺便带走,不合适就算了。” 他说的随意,且拿出伞的人也认定里面不会藏着什么东西,毕竟只听说藏在箱子里,没听说藏在伞里。 这把伞的伞柄之所以粗,可能就是以前做生意的人,为了在赶路时可以充作拐杖用。 “二十块钱!”拿出伞的大妈一口说道。 时间进入90年后,通州这边的工资有所上涨,大多在三四百多了,但二十块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至少之前有人来买旧物时,这把伞就没有卖出去。 不过她遇到高明程了,高明程最近发了一笔横财,又想有个开门红,愿意千金买马骨,于是说道:“行吧,我收了,你们要是有别的东西,也可以拿出来,我给的价钱会比别人要高点。” 他打开袋子,从里面拿出两张十块的钱,将之递给那个卖伞的大妈。 买下这把伞后,他随手把伞放在车斗里,似乎一点都不在乎。 周围人倒是恭喜伞主卖了个好价钱,但也没谁再去拿好东西出来卖了。 这让王珣和高明程都有些失望,只能继续往前面的街巷走去。 “哎,我还以为其他人会再拿出点什么东西来呢。”王珣失望的说道。 他觉得那把伞平平无奇,伞面很旧了,也没有字和画,就是普通的油纸伞,并且桐油刷的还不均匀,有些地方深了,有些地方浅了,看着更显旧了。 伞架也磨损的厉害,虽然还能撑开,但用着已经不顺畅了。 即使用着顺畅吧,这把伞这么重,撑伞也累啊! 高明程之前把伞随意的放在车斗里,这会儿却把玩上了,他说道:“我觉得这里面藏了东西。” 王珣一愣,随即又仔细研究了一下伞柄,那伞柄浑然一体,根本看不出任何痕迹来。 “不可能吧?人家都用过金属探测器了。”王珣有些不信,肉眼看不出来就算了,还不信金属探测器吗? 那玩意,他废品站也有,用着还挺方便的,能在一堆乱糟糟的废品中找到金属。 高明程摸着又粗又重的伞柄,念了句顺口溜:“子孙愣,破春凳,只准你烧,不准你卖!” 曾有人将财宝藏在春凳里,怕以后子孙变穷后会变卖家当,于是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如果子孙听从老人言,把春凳拿去烧,那么藏在里面的金银就可以让子孙重新发家了。 王珣不懂。 高明程也不是很确定,他只是觉得这把伞有滇南的特色,于是想起滇南那边的一些传说。 滇南自古出宝石,一些大马帮甚至经常到附近的国家去做生意,因此流传了很多说法。 比如‘穷走夷方急走厂’,夷方就是指缅甸,印度,泰国等国,厂就是指这一带玉石矿、银矿、宝石厂。 人们守在家乡的一亩三分地,可能安稳度日,但难以摆脱面朝黄土背朝天、世代艰辛的命运。 走夷方,出去闯荡,就可能改变命运,从而发家致富,当然也可能客死他乡。 而在以前,盗贼横行,于是富人都有埋藏财宝的习惯。并且每家有每家的说法。 高明程印象深的还有一个顺口溜:“上七丘,下七丘,金银藏在七七丘,谁能盘得着,买个腾越州。” 腾越州就是滇南保山腾冲那边,能买下一座城,那得藏着多少财宝啊! 因此在看到这把伞有一点滇南风格后,高明程就决定溢价买下。 大不了亏了呗!(本章完) 第六百零二章:捡漏 第603章捡漏 高明程的再次到来,受到所有人的欢迎。 在邓婉婉对王珣坦白自己的过往时,高明程就是不得不提的一个人物了。 要不是高明程在跑车途中凑巧遇到她,并且敢于把她从一堆人中解救出来,那么邓婉婉这辈子只怕已经毁了。 之后高明程夫妇又出于同情,极为照顾她,不但给她送了营养品,还让她去店里卖衣服。 当然了,关于高明里纠缠她的那一段过往,邓婉婉并没有说给王珣听,只说自己受不了亲朋的闲话,因此决定出门闯荡。 之前邓婉婉回到县里后,曾去过服装店几次,但都凑巧没有再碰到高明里了,事后高明里也并未表露出不该有的情绪。 那件事,自然就随风而去,不留痕迹了。 而王珣在得知邓婉婉的过往后,对高明程也就更热情了,这可是他老婆的救命恩人! 看到高明程,王珣跳下车,笑道:“明程,明天我们是先去逛一逛景区,还是先去潘家园?” 邓婉婉也从副驾驶下来,为了方便跑到更远的地方收废品,他们买了一辆皮卡,相比起最初的自行车,也算是鸟枪换大炮了。 皮卡的车斗里装满了今天收来的废品,于是邓志勇上前把东西卸下车。 高明程也上前搭了把手,然后说道:“我都行,不过这两天天气不是很好的样子,还是先去潘家园转转,等天气晴朗了,再去逛景区吧。” 王珣点头:“行!” 今天是阴天,看天色,明天大概率也是阴天。 如今还是早春,北方又是出了名的春脖子短,这会儿的景色,肯定很一般了。 在大家的帮忙下,车斗里的废品就被卸下车了,以废纸和塑料瓶为主,其他杂七杂八的也有一些,甚至还有一些碎瓷片。 高明程拿起这些碎瓷片,发现其中一片是一个碗底,上面还印着‘万历年制’四个大字。 看字形和瓷器的质感,应该是真品,但这个碗已经碎了,甚至拼不出一個整体来。 再看别的碎瓷片,高明程发现这些碎瓷片都以碗底瓶底为主,只有少量大片的瓶身瓷瓶。 对于这些瓷器的用途,他已经有所猜测了。 面对他,王珣也没有藏着掖着,而是大方的说道:“这些破烂,也有人收,我要是在外面看到了,就会顺手捡回来。” 所谓的垃圾,其实就是放错位置的宝物! 对于普通人来说,碎瓷片能有什么用呢?顶多用来刮姜皮! 但对于造假古董的人来说,一个真货碗底瓶底,那可是很重要的! 在检测手段还没有很多的现在,手艺好的人用真碗底造假,就能够轻易的以假乱真了! 因为为了不影响碗面和瓶身的观赏性,检测时,都是从碗底瓶底入手,但偏偏这两样就是真的! 凭借着这点,假货曾横行市场,让造假分子大捞一笔。 第二天,果然是个阴天,早春的北方,依旧寒风扑面,高明程身体素质好,自然也不惧冷,里面一件打底,外面一件外套,也就能出门了。 王珣就不行了,他中间还要穿一件羊毛衫。 因为是去潘家园,就没带邓婉婉和她的父母了。 不过之前说好,去景区玩时,是要带邓志勇夫妇一起去长长见识的。 并且旅游嘛,那肯定是人多才热闹。 王珣对这里熟,因为他自己有一辆皮卡,就用不着再去坐公交车,而是可以直达潘家园那边。 高明程坐在副驾驶那儿,透过车窗看着外面的建筑和形形色色的人。 这会儿,首都的车辆自然多了起来,但最多的,还是自行车。 道路上,时不时能够看到自行车队伍,他们都是要去上班的,当抵达一家工厂后,车队的人流就会开始分流。 除了在工厂上班的工人,在其他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也是以自行车出行为主,毕竟这会儿的工资大多在几百块,但一辆轿车,却动不动要几万块! 如果是进口的轿车,那么十几二十万的都有! 一个普通的工人,只怕工作一辈子,都买不起一辆进口轿车的。 首都很大,因此皮卡车跑了一个多小时,才逐渐放慢速度,在一处空位停下。 王珣和高明程陆续下车,当他们下车后,王珣并没有急着带高明程进去,而是从座位底下拿出一根铁链,把方向盘以及车门的位置都串起,再用一把锁给锁起来。 这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但为了车子不被偷走,只能如此了。 这会儿的汽车,防盗功能很差的,比如在香江影片中,就经常有偷车的桥段。 而小偷,那是在什么地方都有的! 王珣把方向盘锁了后,又把车门也锁上,他这车子改装过,在车门和车身处焊接了一对圆孔,可以挂上铁锁的那种。 “走吧。”感觉万无一失了,王珣这才带着高明程进去。 他们过来时是上午,但这里已经有不少人了。 一些小贩直接在地上铺一张布,货物就摆在布上,任人挑选,而在旁边,也有装修的古香古味的店铺,这里的货物,那自然要贵些,也保真一些。 当然了,不能完全保真! 能不能买到真货,关键还得看自己的眼力。 如果眼力不行,又想买到真货,那么就得找内行人带着,或者去友谊商店买,那里也有古董卖,只不过需要外汇券才行。 王珣满脸羡慕的看了眼那些古董店铺,对高明程说道:“我们在在地摊上逛一逛就好!” 店里的东西太贵,不是他们能买得起的! 高明程深以为然,他刚买下一栋小洋房,兜里只有万把块钱了! 万把块钱,听起来多,但实际上很快就会花完了。 但如果他运气好,在地摊上能寻到好东西,那就赚了! 这边地摊上的东西五花八门的都有,高明程看到前面有人拿着一包沾着泥巴的物品,说是刚从地里挖出来的,是宋朝的宝物,里面有一些器具,还有一副《杨家军》的画卷。 拥有这些东西的人,看打扮是一个老农民,但他的摊子面前,却是围着好几个人,其中最惹眼的是两个外国人。 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自然惹来高明程注意的目光。 此时那货主已经开始推销他的东西了,只见他打开那卷泛黄的画轴,将里面的内容展现了一半出来。 那画中是两军交战的情形,看上去战局颇为壮烈,货主则是一边展示物品,一边说道:“这杨家军满门忠烈,而杨门女将更是巾帼不让须眉,令人可敬可叹!你看,这穆桂英骑在马上作战,那可真是英姿飒爽啊!” 高明程的嘴角忽的抽搐了下,虽然他历史不是很好,但至少也知道在真实的历史上,是没有穆桂英的! 杨家军和佘太君倒是有的! 这制假的人,也太不上心了吧! 或者是为了筛选出更适合的受骗者? 比如后世的一些电信诈骗,明明有很多破绽,很多人一听就会觉得不对,从而挂断电话,但偏偏还是有人上当受骗了! 骗子的骗术大多是很高明的,但为什么一开始会有破绽呢?就是为了筛选受骗者! 一旦筛选出受骗者后,那么接下来就可以磨刀霍霍向猪羊了! 王珣在古董这行,也算是家学渊源了,此时看到高明程的表情,于是立即小声叮嘱道:“在这里,管好自己就行,千万不要帮别人打假!” 这些卖货的人,看着只有一人,但其实大多是团伙作案,其他人都散落在周围,甚至挤在摊子面前询价的,就可能是他们自己人。 因此,如果高明程出面打假,那么就会引来团伙报复。 这人生地不熟的,实在没必要招惹麻烦上身。 高明程自然不会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他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怎么做。 于是他们越过这个摊子,继续朝其他摊子看去。 站在潘家园,能看到很多摆地摊的摊主和货物,他们或是招徕客人,或是和人讨价还价,场中十分的喧嚣。 而逛地摊的游人们,有本地的大爷,也有外地的客商,还有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高明程和王珣混在人群中,丝毫不起眼。 突然,前面纷纷响起打招呼的声音,附近几个摊主,都朝一个穿着旧式长袍的人打招呼。 “王老板,这是出来逛?来看看我的货吧!” “看我的,看我的!我新到一批货!” “你那货有什么好看的?还是看我的!我前两天可是收到一批难得的货物,我一直藏着,还没有人看过的呢!王老板你过来,我让你第一个看!” 摊主们极为热情,纷纷要喊那个长袍青年过去看他们的货。 高明程颇为好奇的看去,王珣倒是来过这里好几回了,当即对高明程说道:“那个穿长袍的王老板,在这里可是响当当的人物啊!据说他出身贫苦,但眼力很好,几年前,他在地摊上捡漏到厉害的宝物,之后又听说赌石赢了,买下的原石切出一块上好的祖母绿出来!” “凭借这些,他在这开了一家店铺,成了王老板了!” 对这些有名气的人物,王珣那可是如数家珍。 他甚至在人群中找到好几个有来历的人,悄悄说给高明程听。 高明程的目光在他们身上一晃而过,在其中竟然有两张熟面孔,这让高明程颇觉意外。 那两张熟面孔,一个是古董商,一个是盗墓贼。 这两个人并肩走在一起,竟是认识的?可是那个古董商不是在金陵开古董店吗? 作为古都,金陵的古董也不少的。 高明程很快就错开眼了,他上辈子就和这两人不熟,这辈子自然就更没有交集了。 他的目光重新放在那个王老板的身上。 王老板年约三十出头,手里盘着一对文玩核桃,那核桃看色泽,都已经包浆了。 他手里盘玩的动作不停,看上去极为熟练,眼睛则看向地摊上的货物。 他看的很快,几乎是一眼扫过去的。 “我去别处逛逛。”王老板的态度温和,声音也颇为好听,但他离开的步伐却丝毫不拖泥带水。 可见,这几个摊子上,并没有他想要的东西。 但王老板不要,并不代表这些货都是假货,顶多价值有限,所以入不了王老板的法眼。 那些摊主们见状,颇为失望,但该做的生意,照常还是要做的。于是又纷纷招徕着其他的顾客。 高明程一路走去,最后在一个摊子面前驻足,然后蹲下身伸手拿起一个碗来。 这个摊子不大,上面摆着的东西也不多,看着就不是很值钱的那种。 “这个碗,是焗过的,你要价多少?”高明程开门见山的问道。 他手里的碗,看着浑然一体,但其实碎裂过,仔细看的话,就能够看出上面有焗过的痕迹。 摊主见有人询价,当即说道:“这可是唐朝的碗……”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说道:“我知道这是高古瓷,但它不是出自五大名窑中的,所以不值钱。” 王珣也在旁边看,说道:“这古董可不仅仅是看年代,还得看品相和市场,这些年,高古瓷都是不值钱的,唐宋时期的年代,也就骗骗不懂行的人。” 听见他们的话,摊主当即知道他们是行家了,于是伸出两根手指,说道:“想要就带去。” 高明程于是给了他两块钱,然后带走了这个焗过的唐朝碗。 两块钱不贵,但王珣还是有些不理解,说道:“你买它做什么?完好的高古瓷,也就最多十块钱能拿下了!” 高明程说道:“以前大家用东西仔细,铁锅破了,就补锅,碗破了,就焗碗。但随着工厂越来越多,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以后补锅匠、焗碗匠,都会消失了。我买这个碗,就是因为它被焗过,这匠人焗碗的手艺还挺不错的。” 捡漏当然好,但生活中,哪能处处捡漏,因此高明程会买下一些他觉得不错,有意义的东西。 等到焗碗匠消失后,只怕很多人都不知道曾经还有焗碗这回事。 这个被焗过的碗,就是一个时代的烙印。 花两块钱买下一个碗后,高明程和王珣继续朝前看去,他们走的慢,看的也慢,并不能像那个王老板一样走马观花,就能够挑选出精品来。 反正时间大把的有,高明程和王珣都不急,慢慢来! (本章完) 第六百零三章:缘来是你 对于爱逛古董市场的人来说,这里简直是天堂,哪怕兜里没什么钱,也愿意天天到这里闲逛,打发一下时间,若是有看中的,那么心一狠,牙一咬,也就买下了。 张老师就是这么个人。 张老师五十出头,是一所学校的初中历史老师,他对以前的东西格外的着迷,每逢放假有空,他基本都是耗在潘家园这里。 不过他兜里没啥钱,顶多买一些不贵的小东西,但这样不能满足他的购买欲,因而他喜欢指点别人买东西,如果别人买下他看好的东西,他也会感到格外的开心。 只不过这种行为,并非是所有人都喜欢的。 比如这会儿,张老师一个劲的劝人买下一个钧窑的罐子,说这一看就是真东西,罐子边缘的蚯蚓走泥纹很明显之类的。 但那个买家不领情,还嫌弃他烦,练摊的卖主也不待见张老师。 被人合伙驱赶后,张老师只能无奈的离开,只是他又是见猎心喜的人,不多时又看中一個东西,奈何兜里没钱又买不起,只能来来回回的看着。 高明程在逛摊子时,除了看东西,也在看人,这里有形形色色的人,各有特色,比如眼前这个张老师,他就盯着看了好一会儿了。 忽的,前面有喧嚣声响起,紧接着所有练摊的人都动作迅速的收拾好摊子上的东西,准备转移了! 他们收拾起来也快的很,把铺在地上的塑料布拢起,就能马上跑! 但这种只适用那些不容易坏的货物,如果是瓷器,那就得小心一些了。 见所有练摊的人都准备走了,王珣就对高明程说道:“这是有执法部门来了!看来今天是买不成了。先回去吧。” 高明程看到到处都乱糟糟的,的确是买不成东西了。 这里说是潘家园,但其实并不是正规的潘家园旧货市场! 因为真正的潘家园旧货市场,是在92年的年底才规模化,并且在九十年代末期开始名声鹊起,成为首都最大的旧货市场。 在87年的时候,国家文物局严查旧货市场,bj的旧货市场纷纷被彻查。其中很多买卖古玩旧货的商家坚持不住,就来到了华威桥附近的土坡上摆起了地摊。 而那个时候的潘家园“市场”,也不是固定在一个位置的,最初的时候是在劲松百货南边的工地上,后来转移到了华威桥附近空地上。 这么做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躲避执法部门到处追赶,而现在,他们其实就是在华威桥这边。 摆摊的人已经走了,王珣也准备带高明程离开。 今天都还没有看过瘾,东西也还没来得及买一件,因此王珣有些失望,但他对高明程说道:“我还知道一个卖古董的跳蚤市场,那个市场是早上六点摆摊,七八点散摊。明天我们早点起来,我带你去那里看看!另外还可以去通州看看。” 对于外行人来说,通州的名气不大,但对于内行人来说,通州还是有很多好东西的。 因为在过去,通州是全国各地前往首都的货运终点,很多外来货物,都是通过运河运到通州,因此通州就成了很多货物的集散地。 比如黄花梨家具,大多是在苏州做好,然后运到通州来卖,但做生意嘛,不可能所有的货都能够卖掉,那么一些卖不掉的库底子就自己留着用了。 因此在通州,只要能舍下面皮去喝街,那么总能弄到一些好东西。 王珣曾去过通州,他见高明程对此感兴趣,于是传授了一些经验,又问高明程去不去。 高明程当然选择去! 随着通讯功能日益发展起来,古董行业的信息差将会打破壁垒,古董的物价也会逐渐上涨,不像在八十年代,古董的物价相对稳定,上涨的不多。 从家乡的小县城来一趟首都,可谓是千里迢迢,高明程自然不想轻易的离开,至少也要有所收获才行。 于是两人约好明天先去那个跳蚤市场看看,然后再去鬼市转转,最后才去通州。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高明程跟着王珣频繁出门,逛了好几个市场后,总算有所收获,高明程在一个跳蚤市场上买下一个品相不错的瓶子! 那罐子是清朝乾隆时期的,瓶身的色彩绚丽,是出了名的“百花不露地”大瓶。 得了那个瓶子后,高明程把玩了好几天,王珣也喊了几个对古董有研究的人来看过,大家一致认为是真品,这让高明程放心了不少。 王珣也有收获,不过不是从古董市场淘来的,而是直接从收来的废品中淘来的! 那是半本菜谱,因为只有半截,也不知道是哪家的菜谱,但那纸张、字迹,看上去都有些年代了,尤其是那一笔字,写的格外的好,因此王珣就如珍似宝的收了起来。 之后只要能查证出这本菜谱的出处,那么或许能值大钱。 这几天,王珣知道的几个古董市场,他们都已经去看过了。因此接下来,他们打算去通州。 只是让高明程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前往通州的途中,他们竟然被人碰瓷了! 说是碰瓷也不对,因为对方看到他们的车后,似乎是想求助,只是车子刚停下,人就晕倒过去了! 怎么办? 王珣和高明程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最后高明程还是决定下车去看看。 “我下车去看看,你留在车上,别熄火。要是有不对劲的,我会马上跳上车。”高明程说道。 王珣点点头。 这年头出门在外可是不安全的,因此他们自然要小心谨慎才行。 但有人晕倒在自己眼前,不去看看,也于心不安。 于是高明程打开车门,轻松的跳下车,三两步就来到路边晕倒的那人身边。 这是一个女人,不过瘦骨嶙嶙的,头发枯黄,皮肤上也满是脏污,看上去像是个流浪者。 这女人是一头栽倒在地的,因此高明程先把她的身体翻过来,然后手指搭在她的脉搏上。 他当然不会中医了,但从脉搏上也能够得知一些信息,比如,有脉搏的话,那这人肯定是还活着! 另外,脉搏的强弱,也能够大致能够知道她的身体情况。 不过当高明程看清女人的脸后,他就如遭雷劈! 这张脸,好熟悉啊…… “明程,什么情况?”王珣在车上,眼睛也一直盯着这边,他心里有些着急,这救人还是不救,赶紧有个决断吧,不然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他心慌! 这次要不是为了能装货回来,他都不想开车去通州的! 高明程把人抱起,将之放在皮卡的车斗那儿。 现在车斗还是空着,刚好可以让她躺下。 高明程把人放在车上后,还不忘脱掉外套给她盖着身体,省的被风吹病了。 做完这一切,高明程从前头上车,对王珣说道:“她是真的晕倒了,看上去怪可怜的,我们还是把她送到附近的医院吧!” 他们的车子才准备开往通州,此时还在首都的范围内,前面情况不明,但后面的情况王珣熟啊! 所以想了想,王珣把车掉头,准备往回开。 算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还是先救人吧。 看到王珣往回开,高明程也松了口气。 他万万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碰到这个女人! 上辈子,他和这个女人不认识,甚至在知道时,这个女人都已经死了好几年了。他是从别人的口中听说的,也只是看了一眼这个女人的照片而已。 时隔这么多年,他居然在看到这个女人的第一眼,就觉得熟悉……可能是因为她哥哥太有钱的缘故吧! 高明程按下心中的情绪,警惕的盯着车后看,只是车后并未有异常。 他所不知道的是,在半个小时后,才有人追到这条路上来,只是那时,他们都已经走的很远了。 那女人的情况看上去很不好,因此他们寻了一家医院,就把人送过去了。 医生检查过后,认为病人主要是营养不良,另外还被严重的虐待过,要不是高明程指天发誓自己和这女人压根不认识,检查的医生和护士这才收回谴责的眼神。 女人在病房输液时,高明程让王珣守着,自己则去外面找了一部电话,然后拨通了一个电话号码。 嘟嘟……话筒里传来嘟嘟的声响,和高明程的心跳声相应和。 很快,电话那边被人接通了。 高明程声音沉稳的说道:“江虎对吧?我找到你妹妹江丽云了,她现在在首都,你可以过来接她,别忘了酬金!” “你是谁?你真找到我妹妹了?我不信,你让我妹妹说话!” “你妹妹现在在医院,还没有醒来,伱最好尽快赶过来,明天,我会再打电话通知你的。” 啪的一声,高明程直接挂断电话了。 他拨通的电话号码是大哥大的,而在88年,首都就开通移动电话网了,因此江虎过来后,他也可以打通江虎的电话。 打完这通电话后,高明程有瞬间的恍惚。 自从重生后,他没有联系过上辈子认识的那些人,就是想斩断过往,从此过上和前世截然不同的生活。 他也的确做到了。 可是万万没想到,一个女人的出现,还是让他和江虎联系上了。 上辈子,他曾经跟江虎混过,江虎也挺讲义气的,不过江虎的精神可能有些问题,在他的妹妹死后,他舍下国内的生意,去了东南亚,最终死在那里。 高明程挂断电话后,就去医院附近买了两份饭和一份粥,然后带回病房。 折腾到现在,他和王珣肯定都饿了,至于那份粥,如果江丽云醒来了,就给江丽云吃。 不是他小气,而是严重营养不良晕厥过去的人,也吃不得油腻和大补的东西。 即使吃粥,也最好只吃上面的那层米油。 吃了午饭后,王珣就问他要怎么处理江丽云。 按理说,他们和江丽云根本不认识,出于人道,他们把晕厥在路边的江丽云送到医院治疗,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高明程说道:“我恰好认识她哥哥,我刚才已经打了电话给她哥哥,让她哥哥尽快赶过来。王大哥,今天是没法去通州了,不如你先回去,我守在医院这边,等明天她哥哥来接人了,我再回去找你。” 王珣想了想,只能如此。 本来不管也行,但既然是高明程认识的人,那么就得有始有终才好了。 于是王珣独自开车回去了。 高明程守在医院,盯着江丽云看了好一会儿。 江丽云虽然很瘦,瘦到皮包骨头那种,但她依然和江虎很像。 也因此,时隔这么久,他居然还是把人认出来了。 第二天上午,高明程再次打通那个电话,这回话筒才嘟了一声,就被人接通了。 “你在哪里?我马上过去!你放心,酬金我已经带好了,不过如果我没有见到我妹妹的话……” 后面的话,江虎没有说出口,但威胁之意挺浓的。 高明程却浑然不怕,他把医院的地址和病房说给对方听,然后就挂断电话了。 大概五十分钟后,走廊外有急促的脚步声响起,不多时,病房的大门被人风风火火的推开,江虎大步走了进来。 看到江虎,高明程甚至露出一抹微笑。 重生后,他遇到不少上辈子见过的人,但都没有主动接触,江虎是他第一个主动接触的人。 没办法,谁让他误打误撞救了江虎的妹妹呢? 而江虎的这个妹妹,也是真惨。 早年江家很穷的,为了赚钱,江虎什么钱都敢挣,自然就惹了仇家,那仇家趁他不备,把他妹妹拐走了,这一走,就是五六年没有消息。 事后江虎把仇家灭门了,但也没有得到妹妹的下落。 不过江虎跟道上的人说了他有妹妹的事,并且许诺一旦有人找到他的妹妹,他肯定重金酬谢。 高明程记得上辈子,江丽云是在明年才被人找到,然后江虎果然言而有信的给了对方五十万! 足足五十万,可见江虎是多么的看重他的妹妹! 可惜,找到江丽云时,江丽云的身体已经严重亏空了,之后哪怕江虎给她最好的医疗和生活,也没能多活几年。 如今他提前一年找到江丽云,也许她的身体还没有亏空的太严重,也就能再多活几年了。 江家人很像,江虎兄妹更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只不过此时的江虎虎背熊腰的,而江丽云却瘦骨嶙嶙。 (本章完) 第六百零四章:疯批(剧情有点怪,可跳定) 打了营养针后,江丽云已经醒来了,只是还比较虚弱,依旧躺在床上,她的手背上,还打着吊针。 兄妹两个时隔多年才见面,自然十分的激动,江丽云身体虚弱,激动之下险些又晕厥过去。 在他们兄妹叙旧时,高明程离开了病房,望着窗外的景色,其实他心底也有一些奇怪,在看到江丽云时,他不知道怎么的,脑海中竟然还记得江虎的电话。 都那么多年了,他竟然还记得! 他怎么能不记得?上辈子,高壮替他挡刀死了后,当时他就是打通了江虎的电话,在付出一大笔钱后,换得江虎带着几个兄弟替他报了仇。 之后他也跟着江虎混了一阵子,又过了几年后,直到家乡县城开始发展了,他才带着钱财回到县城居住。 许是这个缘故,他竟然还记得江虎的电话,但也因为这个时候的移动电话很难申请入网,使用移动电话的人,自然也不会经常换号码,比如他自己,上辈子的电话号码就用了很多年。 高明程在回忆往事时,一個壮汉走了过来,说道:“大哥让你进去说话。” 高明程看了那壮汉一眼,这也是一个熟人。 不过他没说什么,沉默的走进病房。 此时,江虎和他的妹妹江丽云已经叙旧完毕,江丽云的眼睛和鼻尖都红彤彤的,显然是刚刚哭过。 直到这时,江虎才有空打量高明程,然后把一个行李袋丢给高明程,干净利落的说道:“我这个人言而有信,你救了我妹妹,这是给你的酬金!” 看到江虎这么干脆利落,高明程也不意外,他伸出手,轻松的将行李袋接住。 如果是别的人,那么至少得盘问盘问他,比如,他是怎么知道在路边晕厥的人是江丽云,又是怎么知道江虎的电话的。 但这些,江虎压根不问。 他只关心一点,那就是他的妹妹是不是真的被找到了。 既然他妹妹真的被人找到了,那么别的就不重要了。 当然了,他这样做,也是因为已经从妹妹的口中得知了高明程不是虐待他妹妹的人,而真是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 高明程掂了掂手中行李袋的重量,觉得这酬金分量不轻,也许跟前世一样,也是五十万。 他没有打开袋子数钱,而是说道:“既然没我的事了,我就先走了。” 他作势要走,却又被江虎叫住。 “哎,你等等,我看你身手还不错的样子,我这边有个活,你跟我跑一趟,我给你一万块,怎么样?”江虎看人很准,他从高明程接住行李袋的动作中,就看出高明程身手不错了。 昨天接到高明程的电话后,江虎就急着找关系买到最近的一张飞机票,由于是临时买票,只买到两张票,因而除了他,就只有一个兄弟在身边。 可是听了妹妹的话之后,他心中怒火中烧,恨不得现在就去把那伙人弄死,可是他们两个人过去,风险又稍稍大了点,于是江虎决定用钱财开路,直接在首都找几个帮手。 高明程想起江丽云身上被虐待的痕迹,沉默了片刻,然后点头答应了。 不过他也有要求,那就是:“我不杀人。” 江虎咧嘴笑了,只是眼神却很阴鸷:“我没让你杀人。” 高明程答应后,江虎让身边的兄弟去搞辆车来,然后到医院这边来接他们。 “好。”壮汉点头,朝门外走去。 江虎是有仇不过夜的性格,高明程既然答应跟他跑一趟了,就留在医院这边没走了。 大约半个小时左右,那个壮汉就回来了。 “大哥,搞到车了。” 江虎低头对病床上的江丽云说道:“伱等着,哥哥很快就回来。” 江丽云欲言又止,但最后还是乖巧的点头答应了。 “哥,我等你回来。” “嗯。” 江虎应着,却是带着高明程和他那个兄弟杀气腾腾的走了。 医院的路口,停着一辆八成新的吉普车,走到车前,高明程下意识伸手打开后面的车门。 只是江虎却是准备让他开车,因为江虎对这边的路况不熟。 高明程沉默几秒,很想说自己也不熟。 但昨天跟着王珣跑了一趟,到江丽云晕倒的那个位置,他还是熟悉的。 于是高明程开车,一路将车开到江丽云晕倒的位置。 据江丽云所说,她们一群女的被关在附近一个村庄里,江丽云身体不好,看着奄奄一息了,于是那些人就放松了对她的看守,却不想她会逃跑。 她半夜跑出村子,摸黑找到一条马路,然后就顺着马路一直走,一直走,期间她也遇到过车子,想拦车求助,但那些车子都没有停下来,直到遇到高明程他们的车子后,江丽云已经支撑不住晕倒过去了。 高明程停下车,指着路边说道:“我是在这里遇到你妹妹的。现在我们放慢车速,继续往前开,看能不能找到她说的那个村子。” 江虎嗯了声,一双眼睛如鹰隼般,巡视着道路两边的情况。 高明程把车只开到15码左右,也和江虎他们一样,在寻找着江丽云口中的那个村子。 说是村子,不如说是一个犯罪窝点,据说那里能赌博能嫖、娼,是不法之地。 寻找了十几分钟后,高明程注意到有一条小路能够拐进一片林子,林子很茂盛,看不清里面的情况,但看小路上留下的车辙痕迹,就知道这条路是经常跑车的,并且还有大货车在这条路上通过。 高明程开过货车,自然知道其中一道车辙印子就是货车留下的。 “我们顺着这条路进去看看吧?”高明程询问道。 虽然他觉得这条路很可疑,但现在他是跑腿的,拿主意的是江虎。 江虎看了眼前面的路,又看了眼这条通往林子的土路,然后点头答应了。 此时已经是下午了,不过光线还不错,不耽误大家观察附近的情况。 车子开了十几分钟后,就看到前面有几栋房子。 但说是村庄,又小了点。 他们的车子还没有靠近,就有人迎了过来,那人长相普通,弯着腰,脸上带笑的说道:“几位老板,是来吃饭还是住宿?” 吃饭是赌博,住宿自然就是嫖、娼了。 江虎一开始有些杀气腾腾,但有人迎过来后,他反倒松弛了下来,随意的打开一个袋子,露出里面的钱来,说道:“我听人说,这里是二爷的地盘?里面的新花样很多?” 那人看到袋子里的钱,眼睛当即亮了起来,连忙说道:“是二爷的地盘,只要来了这里,你想玩什么,就能玩什么!” 行吧,对上了,没找错地方。 江虎递给高明程一个眼神。 于是三人下车,江虎的手里提着一袋子钱,高明程的手里也提着一袋子的钱。 携带巨款过来,的确像是来玩的客人,因此这边的人根本没有怀疑什么,只是说现在时间还早,其他的人一般是晚上才过来。 “没事,你这里有吃的吗?先给我们上点吃的。”江虎打开袋子,直接掏出好几张五十块的钱递过去。 看到他出手大方,那人自然满脸的高兴,把他们领到一个屋子,又说等下就有吃的送来。 “那个,厕所在哪里?我去方便一下。”高明程说道,他一开口,江虎和他的那个兄弟也纷纷说要去上厕所。 在这种地方,有钱就是大爷,于是被人引着去了厕所那边,从厕所出来,又说要去厨房看看,这些地方都不是什么重要的地方,自然不会遭到阻拦。 但就连高明程也没想到,到了厨房后,江虎就直接动手了! 只见江虎拿起一包盐,就朝身边一个人的眼睛撒去,趁着对方下意识闭眼闪避时,一脚将之踢到在地,又拿起案板上的一块肉塞进他的嘴里。 而同时,他的兄弟也已经抄起一口铁锅,把厨房里煮饭的厨师给砸晕了! 几秒钟的功夫,两人就把厨房里的人解决掉了! 很快,江虎把厨房的油泼的到处都是,而他的兄弟也用钳子夹起一个烧的正红的煤球。 等江虎泼完油走出厨房门口后,他就把烧热的煤球丢进油堆里。 油遇到火后,瞬间燃烧起来,火势极快的席卷了整个厨房。 而与此同时,江虎拿着一把斩骨刀朝外面走去。 这疯批的一幕,高明程都惊呆了。 不过他没有跟上去,而是放下手中的行李袋,迅速的跑进厨房,把厨房里的那两个人给拖了出来。 他动作快,力气又大,很快就把人拖出厨房了,江虎注意到这一幕,眼底闪过一丝不悦。 但随即他的瞳孔微微瞪大,因为他看到高明程掏出腰间的匕首,竟然给了那两人一刀! 那两刀自然不是致命伤,却挑断了那两人的手筋! 那两人一个嘴里塞着一团肉,一个已经晕倒过去,被挑断手筋后,也没怎么发出声音。 但厨房起火,早就被其他人注意到了,于是有人纷纷过来,准备灭火。 谁知江虎和他的那个兄弟,竟是一言不发就直接动手了! 高明程说过不杀人,自然不会杀人,他一方面帮着江虎他们拦着一些人,一方面还要伺机把被江虎刺伤的人踢到一边去,省的被江虎直接弄死了。 江虎是那种只攻不守的人,高明程觉得他能活着,那是全凭运气! 但这种一往无前的人,也最令人害怕。 在群战中,一旦有人胆怯了,那么就必输无疑了。 这个窝点不算很大,一般是晚上才开始热闹,所以白天时,人就稍微少些,此时那些人全部围了过来,却又几乎全部被江虎砍伤了。 江虎的动作很迅猛,又有兄弟在旁边支应,还有高明程帮着拦着其他人,不让那些人形成围攻之势,因此竟是战的酣畅淋漓。 事发突然,对方完全没有任何准备,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不到三分钟,战局已定了! 看到满地哀嚎的人,高明程觉得眼前的这一幕十分的熟悉,直接唤醒他一些不愿回想的记忆了。 他看眼江虎,心想以后还是不要再联系了。 他现在有老婆孩子,有安稳的日子。 要不是江丽云的一生着实可怜,他是不愿意再卷入到一些事情中的。 江虎的身上溅满了鲜血,看着像是杀人狂魔一般,不过面对倒地的对手,他没有再下狠手,却是跟高明程之前做的一样,把那些人一一挑断手筋了! 在挑断手筋的过程中,他一脸的享受,看着就更变态了。 高明程没管他,提着属于自己的那一袋子的钱,准备去其他地方看看。 据江丽云所说,这里还关押着其他的女孩子。 他准备把人找到,然后解救了。 找了好一会儿才把人找到了,不过那些人被关在房间里,门上了锁,要去找钥匙才能开门。 高明程懒得去找钥匙,直接对里面的人喊话道:“你们离门远一点!” 说完,他抬脚就把门给踢烂了! 这是一扇木门,高明程全力踢过去,根本阻拦不了。 随着木门被踢了一个破洞,高明程又补踢了几脚,直接把门给踢碎了。 这一幕,把房间里的女孩子都惊住了。 高明程看了一眼,发现果然如江丽云所说,全部是年轻的女孩子,也全部都人不人鬼不鬼的。 “你们安全了,可以走了。”高明程留下一句话,直接走人了。 人与人之间,最忌羁绊。 他因为前世跟江虎认识,知道江虎看重他的妹妹,因此这辈子无意中遇到江虎的妹妹后,他选择跟江虎跑了这一趟。 他救出这些女人,是出于良心,但他不能把每个人都安排好,所以干脆谁都不去管,连那些女人的脸,他都没有去细看。 高明程转身走了,然后就发现江虎准备把其他的房子都烧了。 这里的人都被他弄伤弄残了,连房子都没有放过,高明程以为到此为止,但谁知江虎却从他的包里拿出一叠钱递给高明程,说道:“给你的钱。” 除了钱,江虎还给了高明程一把车钥匙,那钥匙正是他们开来的那辆吉普车的钥匙。 “你等下把车开走,然后把钥匙给医院的门卫就行。” 高明程一愣,随即意识到江虎不打算走。 对于江虎来说,仇还没有报完,他会留在这里,等那个所谓的二爷过来。 但他让高明程把车开走,却又营造出他已经跑路的假象。 谁知道他竟然选择不跑,而是留在这里继续搏命呢? 至于江虎要怎么离开,高明程并不担心,因为这里就有一辆车停在路边,运气好的话,江虎把人解决后,可以开对方的车离开。 高明程考虑再三,决定抽身离去。 (本章完) 第六百零五章:藏宝 高明程回到王珣家中时,已是晚上八点多了。 这会儿,王珣他们早就吃过晚饭了,并不知道高明程会回来,也就没给他留饭。 不过听说高明程还没有吃晚饭后,邓母就立即说道:“厨房有肉有蛋,我去给你煮碗面条来!” 说着,就朝厨房走去。 王珣这里虽然偏了点,住的房子也一般,但该有的家电却都是齐全的,高明程回来时,邓母本来是在看电视剧的。 不过她对高明程极有好感,因此哪怕还沉迷于剧情,也毫不犹豫的起身去厨房了。 王珣给高明程搬了个凳子,好奇的问道:“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昨天那个女的,她亲人来接她了?” 王珣觉得挺不可思议的,他们开车在半路遇到一个晕倒的女人,而这个女人恰好高明程又认识! 如果这里是他们县,那么王珣不意外,但这可是首都! 不过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又觉得一切皆有可能,当初他和邓婉婉,不就是在火车上相遇,然后一起到首都发展,最后还结为夫妻了吗? 可见这世上,本来就有很多缘分。 高明程不想说的太具体,只说通知她哥哥来接了,又说她哥哥为了感谢他们,给了他们一笔酬金。 高明程从袋子里拿出一叠钱。 厚厚地五十块叠在一起,如砖块般。 现在银行内部已经流通百元大钞了,但市面上几乎没有百元大钞,直到92年8月20号才发行,于是百姓们才用上了四个伟人版本的百元大钞。 这一叠钱,有一万块,每一张都是五十块的,足足有两百张,叠在一起,的确够厚的。 王珣也算是小有身家了,但面对高明程递过来的一万块钱,他还是感到极为惊讶。 “酬金……这么多?我也没做什么啊……”王珣神情有些恍惚,他觉得自己只是半路遇到一个人,然后顺道把人送到医院去,除此外,他也没做什么了。 因而拿人家的一万块酬金,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王珣不肯要,高明程却是坚持把钱递给他:“收下吧,她哥哥挺有钱的,好不容易找到妹妹了,所以出手很大方。” 江虎给他的钱,自然不止这些,但他没有全部拿出来和王珣平分。 因为这笔钱,也算是他利用信息差赚到的。 江虎曾放话只要有谁替他找到妹妹,必定重金酬谢,但这只是一个小圈子的人才知道,并非所有人都知道,也并非所有人都认识江虎的妹妹,在茫茫人海中,想要找到一个人,其实挺不容易的。 因此高明程知道江虎看重他的妹妹,也知道酬金很多,但他在此之前,从未想过依靠这个发财,因为即使他是重生的,他也不知道江虎的妹妹遭遇过什么,又是在什么地方被人找到的。 只是财来挡不住,居然在这里遇到了。 王珣感慨人家兄妹情深,高明程也感慨命运无常。 那钱王珣最终还是收下了,因为高明程说他拿了大头,这一万是小头,于是王珣就心安理得的收下了。 他只把人送到医院,而高明程留在医院照顾人,又联系了家属过来接人,的确该拿大头的。 “明程,那我们还去通州吗?”王珣问道。 本来昨天就准备去通州的,结果这又耽搁了两天。 “去!”高明程还是决定去一趟,因为等回到家里后,短时间内,他不会再出远门了,所以不管在通州有没有收获,他都打算走一趟。 既然高明程去,那王珣肯定也要去,他之前和人合伙去过,但只在那边待了一两天,觉得不尽兴。 “面条好了,明程快趁热吃吧!”邓母端着一个大海碗,笑着朝高明程走来。 高明程忙起身,把大海碗接了过来。 这碗面条用料很足,放了肉、鸡蛋和蔬菜,看着就好吃,除此外,还加了一些邓母自己做的辣椒油。 高明程道了谢,端着碗就坐在一边吃了起来,他在吃东西时,一条白狗凑了过来,似乎也想获得一些食物。 这条白狗是王珣养来看守废品站的,平常比较凶,但高明程过来后,它没怎么对高明程凶过,就连王珣都称奇,认为是白狗喜欢高明程的原故。 但高明程知道,在他和白狗对视后,白狗就不敢对他凶了,这或许是动物的求生本能。 高明程瞥了白狗一眼,想起了自家养的黑虎,于是筷子一挑,挑出一块肉来。 肉刚落在地上,就被白狗吞食到肚子里了。 接下来一人吃面,一狗看着,倒也和谐。 高明程吃完面条后,时间就快九点了。邓婉婉开始喊两个继子继女回房间睡觉,因为明天还要早起去读书。 两个孩子还惦记着电视节目呢,磨磨蹭蹭的不肯走。 啪的一声,王珣把电视关了,脸一板,眼一瞪,命令道:“赶紧去睡!” 两个孩子没办法,只能回房间睡觉,邓婉婉又叮嘱他们记得去上厕所和喝水。 高明程也准备回房间睡觉了。 不过在睡觉前,他在房间里打了一套拳,大汗淋漓后,再去洗个澡,回来往床上一躺,人就熟睡了。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后,王珣开车,带着高明程再次前往通州。 路过那条路时,高明程朝窗外看去。 昨晚下了一场小雨,早上时空气都还是湿漉漉的,那条通往林子的小路上,车辙印显得更为凌乱了。 这是因为在短时间内,有车在这条路上轧过。 车速匀速前进,那条路很快被甩在车后,高明程收回视线,不再去想江虎的事。 通燕高速公路,是今年开始通车的,但现在才是年初,还未通车,因此他们去通州,不能跑高速,车速就慢了很多,早上七点就出发,直到接近中午十二点才到。 堵车倒是没有,但王珣找人问路,花了点时间。 这会儿文物买卖还没有定性,因此买卖古董是有一定风险的。到了这边,王珣干起了他的老本行——收废品。 走街串巷的去喝街,也是能喝出好东西的,运气好的话,几十块钱买的罐子,几万块能出手掉! 当然了,这个几率还是比较低的。 王珣对这里不熟,因此他没法带着高明程直接找上门去,而是以收废品为由,先和人搭上话。 高明程对这个不熟,于是充当王珣的帮手,有人卖废品时,就帮着把废品整理好,然后称重算钱。 在收废品的过程中,王珣就和那些老居民说自己也收以前的一些旧物,如果有谁想卖的,就拿出来卖。 “你们也收以前的东西?家里有老东西的人,早就卖的差不多了!”有人如此说道。 通州距离首都很近,因此文物贩子,是绝不会放过通州的,如果说通州是一片田,那么早就犁过一遍又一遍了。 当然了,好东西可能也还有! 王珣和高明程并不感到失望,继续沿街叫喊收废品,时不时就有老太太把他们喊住,说要卖废品。 老太太们会过日子,用不着的东西也会攒着,寻个机会卖了换钱,什么破锅破碗的,什么孩子用过的作业本,杂七杂八的都有。 其中一个老太太听说他们也收旧物,于是拿出一把旧伞出来,问王珣要不要。 王珣精神一震,总算有人卖旧物了! 于是他接过拿把伞,仔细观察起来。 伞一入手,就感觉很沉,再看伞柄很粗,并且被雕成一个葫芦形状,伞架、伞面也很厚重。 除了重之外,这把伞就没有别的特色了。 王珣左看右看,没看出这把伞有什么特殊价值。 但他也没有把伞还回去,而是递给高明程看。 他们两个一起出门,现在又是一起喝街,那么他看不准的东西,就给高明程再看看吧。 高明程伸手接过,这把伞除了用料扎实外,真的没什么特色了。 不过看样式,有点像是滇南那边的。 “这么重,里面难道藏了金银珠宝?”高明程握着粗粗的伞柄,试探的说了句。 拿出伞的老太太还没有说话,她身边的人倒是说话了,“哈哈,要真是藏了金银珠宝,哪还有你们的事?这把伞,我们都看过,还用金属探测器查过了!” 高明程瞥了说话的人一眼,好吧,这年头聪明人还是挺多的。 以前的确有富人会把一些金银珠宝藏在箱子的内层里,那箱子的做工很好,人的肉眼几乎看不出来的。 但是吧,谁让现在有金属探测器了呢? 用金属探测器一扫,就能知道里面有没有藏东西了! 当然了,如果藏的是纸,那么也难以发现。 只不过普通人都认为金银才值钱,才有藏的价值。 高明程撑开伞面,发现这把伞虽然旧,但还能用,就是伞尖的部位都磨花了,显然这把伞曾被人当做拐杖用过了。 高明程也不是这方面的行家,但他买东西很随性,如果看上了,只要价钱合适,那买下也行,主打一个赌字。 于是高明程直接问道:“大妈,这把伞你打算卖多少钱?合适的话,我就顺便带走,不合适就算了。” 他说的随意,且拿出伞的人也认定里面不会藏着什么东西,毕竟只听说藏在箱子里,没听说藏在伞里。 这把伞的伞柄之所以粗,可能就是以前做生意的人,为了在赶路时可以充作拐杖用。 “二十块钱!”拿出伞的大妈一口说道。 时间进入90年后,通州这边的工资有所上涨,大多在三四百多了,但二十块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至少之前有人来买旧物时,这把伞就没有卖出去。 不过她遇到高明程了,高明程最近发了一笔横财,又想有个开门红,愿意千金买马骨,于是说道:“行吧,我收了,你们要是有别的东西,也可以拿出来,我给的价钱会比别人要高点。” 他打开袋子,从里面拿出两张十块的钱,将之递给那个卖伞的大妈。 买下这把伞后,他随手把伞放在车斗里,似乎一点都不在乎。 周围人倒是恭喜伞主卖了个好价钱,但也没谁再去拿好东西出来卖了。 这让王珣和高明程都有些失望,只能继续往前面的街巷走去。 “哎,我还以为其他人会再拿出点什么东西来呢。”王珣失望的说道。 他觉得那把伞平平无奇,伞面很旧了,也没有字和画,就是普通的油纸伞,并且桐油刷的还不均匀,有些地方深了,有些地方浅了,看着更显旧了。 伞架也磨损的厉害,虽然还能撑开,但用着已经不顺畅了。 即使用着顺畅吧,这把伞这么重,撑伞也累啊! 高明程之前把伞随意的放在车斗里,这会儿却把玩上了,他说道:“我觉得这里面藏了东西。” 王珣一愣,随即又仔细研究了一下伞柄,那伞柄浑然一体,根本看不出任何痕迹来。 “不可能吧?人家都用过金属探测器了。”王珣有些不信,肉眼看不出来就算了,还不信金属探测器吗? 那玩意,他废品站也有,用着还挺方便的,能在一堆乱糟糟的废品中找到金属。 高明程摸着又粗又重的伞柄,念了句顺口溜:“子孙愣,破春凳,只准你烧,不准你卖!” 曾有人将财宝藏在春凳里,怕以后子孙变穷后会变卖家当,于是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如果子孙听从老人言,把春凳拿去烧,那么藏在里面的金银就可以让子孙重新发家了。 王珣不懂。 高明程也不是很确定,他只是觉得这把伞有滇南的特色,于是想起滇南那边的一些传说。 滇南自古出宝石,一些大马帮甚至经常到附近的国家去做生意,因此流传了很多说法。 比如‘穷走夷方急走厂’,夷方就是指缅甸,印度,泰国等国,厂就是指这一带玉石矿、银矿、宝石厂。 人们守在家乡的一亩三分地,可能安稳度日,但难以摆脱面朝黄土背朝天、世代艰辛的命运。 走夷方,出去闯荡,就可能改变命运,从而发家致富,当然也可能客死他乡。 而在以前,盗贼横行,于是富人都有埋藏财宝的习惯。并且每家有每家的说法。 高明程印象深的还有一个顺口溜:“上七丘,下七丘,金银藏在七七丘,谁能盘得着,买个腾越州。” 腾越州就是滇南保山腾冲那边,能买下一座城,那得藏着多少财宝啊! 因此在看到这把伞有一点滇南风格后,高明程就决定溢价买下。 大不了亏了呗!(本章完) 第六百零六章:毁了才能得到 抱着亏了也无所谓的心态,高明程决定等回去后,就把这把伞给毁了,他要看看,这么重的伞,到底有没有藏东西。 不过现在还是以收旧物为主,于是高明程把伞放在脚下,暂时不管了。 接下来的三天,他和王珣走在通州的大街小巷,以收废品为借口,先打开局面,再询问卖废品的人是否愿意卖以前的旧物。 只是早在八十年代,国内经济开始好转时,一些有先见的文物贩子,就已经一遍遍的来过通州了。 如今已是90年,人们要么已经没有旧物了,要么就是自己藏着不会轻易卖掉。 因此高明程和王珣在这里待了三天,都没有捡到大漏,但多少还是有些收获的,就是入手的价钱不低,但带回首都后,只要找到合适的买家,还是能够翻一番的。 王珣买下一把花梨木的太师椅,还买下一对酸枝木的箱子,以及一个哥窑的盘子。 高明程兜里有钱,但他不买体积大的东西,比如黄花梨家具这种,他就没要。 他和王珣在这里碰到一个买卖古董的跳蚤市场,于是买下一个田黄石的印章,又买了几个墨锭,并几幅近代画家的画作。 这些画,在现在的价钱都不算很贵,但随着古董拍卖合规合法后,价钱就会上涨了。 高明程决定自己收藏个十来年,然后看情况出手。 他买的都是小件的东西,方便携带,并且大部分都不准备现在就出手的。 三天后,他和王珣在傍晚时回到废品站。 因为早在出发前,就给废品站这边打过电话,因此一回到家里,就有热气腾腾的饭菜在等着他们。 邓婉婉更细心,给他们端来一盆热水和毛巾,好让他们能洗把脸。 一路风尘仆仆,的确是满面风尘了。 于是两人先后洗了脸,然后坐下来吃饭,吃饱喝足后,才跟家里人说起了一路的见闻。 但王珣最关心的,还是高明程最初花钱买下的那把旧伞。 “明程,现在都回家了,你打算怎么弄开那把伞?是用火烧还是用斧头劈开?” 还不等高明程开口说话,王珣又紧接着说道:“用火烧不安全吧?万一里面真藏着什么珍贵的东西呢?” 高明程早有想法了,对王珣说道:“你去拿把斧头来,我准备劈开伞柄!” 现在虽然是晚上,但屋子里开着电灯,也算是光线很充足,等王珣拿来斧头后,高明程将旧伞拄地,然后一手扶着,一手抡起斧头劈下。 他眼力很好,斧头的力道也控制的很好,斧头的刃口只劈开几寸而已。 那几寸裂口,全部是实木,并无中空,这让王珣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这把伞,他前前后后看了很多遍,伞柄虽粗,但浑然一体,绝无机关暗盒。 在王珣看来,这把伞既无艺术价值,用着也不方便,惟一的用处,可能就是充作柴火烧了,毕竟用料十足,能烧一把火出来。 一斧头下去,并无结果,但高明程并不气馁。 他继续劈砍下去,这次用的力道稍稍重点,伞柄立即裂开一道长长的口子出来。 有了这两刀,接下来就用不着斧头了,高明程放下斧头,直接用手掰开,当他彻底掰开后,伞柄的真面目就彻底暴露在众人的眼中了。 “里面有东西!”邓婉婉惊讶的喊了一声,就连那两个孩子,也没有看电视,而是守在边上看着。当看到伞柄里面真的是中空,且藏有东西时,所有人的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 邓志勇夫妇不懂什么古董,但他们此时也很兴奋,因为觉得高明程赚了。 “是棉花?”王珣捻起一丝白色丝絮状的东西,认出了这东西就是普通的棉花。 高明程也看到露出来的棉花,然后伸手在棉花团里扒拉了下,指腹立即感受到里面包裹着硬硬的东西。 等把棉花都弄掉后,里面东西的真面目就暴露在众人眼前了。 那是一块拇指大小的翡翠! 高明程动作不停,继续从其他棉花团里把包裹着的东西翻找出来,最后一共找到十八块翡翠。 每块翡翠都只有大拇指大小,但这些翡翠的种很好,有冰种、玻璃种、糯化种,还有一块是黄龙玉。 似这般大小,大件的玉器是没法制作的,但可以用来制作宝石戒面,以及项链和耳环。 只要翡翠的质地好,即使个头不大,那也是能够卖出高价的。 而这十八块翡翠,都是难得的精品。 王珣对古董有些研究,古董中就有古玉,不过那些传承有序的古玉,他没法上手,能上手的,古玉的质地都一般。 此时他拿着翡翠研究着,发现这些翡翠虽然个头不大,但都已经抛光过了,因此一块块翡翠看着就水汪汪的。 高明程找来一个手电筒,打光照着翡翠,发现玉石的里面很干净,没有云纹,也没有裂痕,看来这些翡翠个头虽小,却都是精品中的精品了! 王珣一边看翡翠,一边惊叹,但他最惊叹的还是那藏着宝石的伞柄。 他拿着已经裂开的伞柄,又仔细研究了起来。 这伞柄明明是中空的,但从外面看,根本看不出任何端倪来! 高明程注意到王珣的疑惑,笑着说道:“有些容器的机关,是可以开关的,这样方便拿取东西。但有些容器的机关,是不能开关的,你想得到里面的东西,唯一的途径就是把容器毁掉。” “这些东西,是从伞尖的位置塞进去的,因此从手柄的位置是看不出任何问题的。你看这里面有焦炭的痕迹,我猜是用烧红的铁棍一点点的把伞柄的中间烧空,然后再把灰尘倒出来,等完全烧空后,就塞入棉花和翡翠。” 棉花不值钱,它只是充作包裹用途。 在清朝时,腾越州那边的客商,一般携带两样货物进京,一样自然是珠宝,一样却是棉花。 他们以棉花包载璞玉,然后骡驮马运的,千里迢迢将之送到京城去卖。 这把普普通通的伞中藏着个头极小的宝石,可能就是以防途中遭遇盗贼劫掠,盗贼一般会劫掠钱财和货物,但对于这把看似平平无奇的雨伞,也许就不会在意了。 而商人只要护住了自身的一条命,那么之后就还可以依靠伞中藏着的东西再次翻身。 当然了,这些其实都是来源于前世高明程看过的相关故事,真正遇到,这还是头一回。 “明程,你运气真好,这里面还真的藏着宝贝!”王珣对此羡慕不已,但羡慕归羡慕,嫉妒是没有的。 这把伞,是他先看过的,他觉得这把伞不可能有东西,这才给了高明程,高明程将之买下,然后从中发现宝物,就是高明程的眼力和运气了。 高明程也觉得自己的运气不错。 现在的人是越来越聪明了,这把伞的伞柄很粗,又重,因此得到它的人,只怕心里都嘀咕,但由于伞柄浑然一体,看不出任何破绽,且用金属探测器查过也没有反应,只是伞的主人又舍不得直接拿来当柴火烧,于是就想试着卖个好价。 对于卖家来说,一把旧伞卖到二十块钱,的确不低了。 但对于高明程这个买家来说,他以二十块的本钱,赚了数万倍的差价! 王珣又说道:“明程,这些翡翠虽然抛光了,但都是没有雕琢过的,也就不好分是古玉还是新玉了。不过玉不分古新,只要种好就值钱的。这些玉石,你打算自己收着,还是卖掉?” 王珣的话不算特别的正确,一些传承有序的古玉,哪怕种不好,雕工也不好,那依然是国宝,有着历史研究的作用。 但普通的古玉,那的确是不值钱的,就如唐宋的高古瓷,民窑出品的,也是不值钱的。 高明程说道:“先收着吧,暂时也不需要钱做什么。” 高明程说这句话的口气,有种我不喜欢钱,钱没什么用的味道了。这让大家都莞尔一笑。 虽是如此说,但高明程心里是有打算的,他打算拿几块翡翠出来,请人打造一套珠宝首饰,然后送给许多美。 女人都爱美,许多美也不例外,说起来,他还没有特意给许多美送过首饰的。 于是高明程决定这次回去,就先给许多美送一个黄金项链和一个黄金手镯吧! 至于戒指,他不爱戴,许多美也不爱戴,说是戴着碍事,干活不利索。 从通州回来后,天公作美,接下来的几天都是好天气,气温也有所上涨,中午热的时候,高明程穿一件短袖都行,其他人也只需要穿一件长袖。 于是决定趁着春光明媚,一家人去旅游了! 作为古都,首都有名的地方可多了,别的地方不说,故宫、天安门、长城这几个地方,那是非去不可的! 王珣在通州买到的东西,也能让他小赚一笔,因此心情颇好,废品站请了人干活的,他这个老板那是可干可不干的,于是接下来的几天,他作为东道主,带着一家老小以及高明程,玩得不亦乐乎。 高明程也难得出门游玩,他看着90年的首都,再想着未来的首都,心情格外的澎湃。 这么大的变化,都是国人共同创造出来的! 随着国力强健,国民们的日子也会越过越好,一切都向着美好进发! 如今高明程兜里有钱,还有一些宝物,但他没打算去买什么四合院。 如今的物价,五十万能买一套老破小的四合院,花重金修缮后,倒是不错,但住人的话,其实住的并不舒服。 把钱砸在房产上,但自己却住不了,实在没必要。 有了小洋房后,他对首都的房产不再那么上心了,接下来,他准备等更好的商品房推出后,再来买两套,商品房不管是自住还是出租,都很合适。 高明程在首都又待了十天,总算是把名胜景区都逛了个遍了。 四月底,天气越来越好,城中的人们早就穿上春装,首都的服装店、餐饮店,生意红火的一塌糊涂。 高明程还在这里吃了肯德基。 在后世,肯德基只是普通的洋快餐,但在现在,肯德基是有钱人的代名词! 因为这个时候的肯德基,那是真贵! 请人吃肯德基,那也是真有面子! 甚至有新潮的人在肯德基举办婚礼! 高明程看着肯德基门口排队购买的人,想起整个九十年代都是餐饮的发展时期,不由得琢磨起要不要开家饭店了。 开饭店的话,是在自己县城,还是去大城市打拼呢? 刚起了一个念头,高明程就不再深想下去了,因为……他两辈子都没有干过饭店,即使知道整个九十年代餐饮行业发展的好,他自己没有高超的厨艺,又对餐饮行业不懂,就算参与进来,也未必能够赚到大钱! 算了,小富即安。 他还是回家抱老婆孩子吧! 在王珣和邓婉婉的送别下,高明程背着行囊,拿着那张他排队三个小时才买到的车票,登上了前往省城的火车。 进了车厢后,高明程很快就找到自己的床铺,这次他运气不错,买到了下铺! 随着火车匡次匡次的声响,窗外的风景缓慢的倒退,首都这座古城和时髦的人们,就逐渐消失在高明程的眼帘。 长达四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后,高明程随着人群下车,又买了回县城的车票,一番等候、上车、行驶后,高明程在五月一号的下午抵达县城! 县城的火车站很小,下了火车后,很快就能够出站,刚出站,高明程就看到高明里坐在他的拖拉机上等着了! 当看到高明程后,高明里立即朝二哥招手,大声说道:“二哥,我在这!” 高明程出发前,已经给家里打过电话了,等到了省城买了票后,又给家里打了电话。 他离家这么久,不但他想老婆孩子,他老婆孩子也想念他呢,因此把回家时间说清楚,也能让家里人放心些。 但高明程也没想到高明里会来接他。 高明程大步朝拖拉机走去,问道:“明里,你今天不上班吗?” 高明里笑道:“二哥,今天是劳动节啊!” 高明程一愣,随即才想起劳动节是放假的。他真是坐车坐糊涂了,连日期都忘记了。(本章完) 第六百零七章:见闻和向往 这个劳动节,因为高明程的回来,变得更加热闹了。 对于有假放的工人们来说,这一天是节假日,又正逢天气晴朗,是带着家人逛街的好日子。 而对于商户们来说,所有的节假日,都是做生意的好日子! 新新服装店的生意就很好,过年时,有不少男女都相亲了,若是成了,接下来就该处对象,然后准备定婚或者结婚了。 而想要结婚,给女方买几套贵点的衣服,就成了约定俗成的事情,作为县里有名的高档服装店,最近店里的顾客大多都是年轻的男女。 而当高明程带着一大包的绿松石回来后,一些老顾客听闻了消息,便纷纷赶来。 就连赵冬梅都带着几个朋友过来了。 看到赵冬梅,高明程笑道:“婶子,你怎么也来了?我特意给你留了一些呢!” 赵冬梅笑道:“我在你陈姨家打麻将呢,听人说你回来了,这不,就跟大家一起过来了。你也别特意给我留了,赶紧把东西拿出来,让我们自己挑选。” “好!”高明程笑着应道,把装着绿松石的袋子打开,露出里面各式各样的绿松石来。 绿松石质地比较软,但颜色很漂亮,真的很符合国人的审美,最重要的是,它价钱不贵! 这一包绿松石,大多是手串和挂件,还有部分是原石。 过年时,邓婉婉曾给许多美和高淑芳各送了一串绿松石手串,当时有顾客看到后,就表示很好看,也想要。 因为高明程决定年后去首都办事,因而许诺会给他们带。 如今时间过去两个多月了,大家心心念念的绿松石总算被高明程带回来了! “哇!好多啊!这得有好几百串吧?这颜色真漂亮啊!” “是啊,听说还是国外货呢,是从什么土耳其过来的!” “这手串好看!不过这个挂坠也好看!哎呦,我都想要!” 女人们酷爱宝石,绿松石一出现,就把她们所有的注意力都聚集过去了,她们一边挑选,一边议论,试图挑到更合心意的东西。 人都有从众心理,其他前来买衣服的顾客看到后,也纷纷过来挑选起来。 这会儿的绿松石价钱较为便宜,因为还没有被市场炒热,购买起来也容易,高明程在王珣的带领下,轻易的买到一大袋回来,甚至因为买的多,还能够把价钱压低一些。 赵冬梅她们挑选时,高明程没有盯着,而是让高淑芳看着,他离家这么久,这会儿对别的不感兴趣,只对抱儿子感兴趣! 这次回来后,高明程发现小旭旭已经能够走的很稳了!这让他极为高兴。 但他最在意的,还是断奶的事情。 于是他悄悄的问许多美是不是已经给小旭旭断奶了。 许多美娇羞的瞪了他一眼,说道:“还没有。” 高明程急了,儿子都一岁多了,该断奶了! 于是他说道:“今晚让小旭旭跟淑芳睡!什么时候断了奶,再什么时候带回家!” 许多美迟疑片刻,但她和高明程分开一个月了,其实也想跟高明程单独呆在一起,于是说道:“那行吧,等下我跟淑芳说一声,小旭旭的奶粉,奶瓶和衣服什么的,也都还放在这边。” 见许多美答应了,高明程心底立即火热起来,今晚,他要和许多美过二人世界了! 吧唧一声,高明程在小旭旭的脸蛋上亲了一口,懵懂的小旭旭并不知道接下来会遭遇什么,还咧嘴傻笑着。 高明程也笑着看儿子,但心里却想着,儿子虽好,但老婆更重要啊! 儿子,一岁多的你,该学会戒奶啦! 在他逗弄小旭旭时,赵冬梅她们终于挑选出喜欢的首饰了。 原本她们只准备买一个,后来看到东西好看,就想着买两个,但最后嘛…… 女人这种生物,能阻止她们花钱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没钱! 可赵冬梅和她的朋友们,都是不差钱的主的,因此挑挑拣拣的,竟是各自选了好几个! 最多的一个人,她单手串就买了八串! 这人就两只手,八串手串要怎么戴啊? 高明程不懂,但不妨碍他笑着收钱。 他本准备送赵冬梅的,但现在赵冬梅是和她的朋友们一起过来的,并且赵冬梅还给了他一个眼色,于是高明程就给了她们优惠价,连带着赵冬梅一块儿收了钱。 赵冬梅给钱给的很大方,临走前,还邀请高明程夫妇晚上去家里吃饭。 高明程一口答应下来,说好晚上会过去吃饭。 等赵冬梅她们走后,又有新的人进来选购绿松石了。 这玩意,高明程背了一大袋回来,他也不担心卖不掉,因为在县里,他这是独一份! 就算有卖不掉的,那也不担心,留着等以后绿松石涨价,或者拿去送人也行。 客人们来来又去去,到傍晚时,一大袋的绿松石,就空了一半了! 这可真是永远不要低估女人的购买力啊! 高明程答应赵冬梅去她家吃饭了,于是晚上他和许多美没留在服装店这边吃饭,而是对高淑芳说道:“我和你嫂子过去那边吃饭了,小旭旭就交给你了,晚上你给他喂牛奶!” 高淑芳本来下意识答应了,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二嫂这是准备断奶了? 她看了许多美一眼。 许多美笑着说道:“淑芳,第一个晚上,可能会闹腾,辛苦你了。” 高淑芳也笑着说道:“没事,二哥二嫂,你们放心吧,我肯定能带好小旭旭的!” 有了她的保证,高明程就心大的准备走了,倒是许多美的情绪颇为复杂。 断奶,对于孩子来说,有点小残忍,对于母亲来说,也有点难割难舍。 当孩子寻求母乳时,又有哪个母亲能狠心拒绝呢? 但孩子总是要长大,而母亲也迟早要做回她自己,因此断奶是必须要进行的! 许多美这么想着,但离开服装店后,心里还是有些怅然若失。 为了怕小旭旭闹腾着要跟着爸妈,在他们要走之前,高明里就特意抱着孩子去外面逛去了。 随着天气暖和起来,白天也越来越长,傍晚六点了,依旧有些亮堂。 今天放假,高国兵和赵冬梅都在家里,当赵冬梅邀请高明程晚上去家里吃饭后,她就和她的朋友们分开了,先是去卤菜店买了一些卤菜,后又回家杀了一只鸡。 高明程和许多美过去时,就闻到一股炖老母鸡的香味。 香味很是霸道,弥漫在空气中,久久不散。 这是赵冬梅自己养的老母鸡,是他们本地的土鸡,吃起来不但香,口感也很好。 如今的市面上,开始有白羽鸡卖了。 早在八十年代,白羽鸡就进口了,沿海一带,开始有农户小规模的饲养白羽鸡。 白羽鸡和国内的土鸡不同,它们只能吃饲料,并且出栏时间很短,只需要四十二天,属于肉鸡。 而土鸡就不同了,土鸡吃谷子和虫子,四十二天的土鸡,还是小鸡仔,根本没法吃呢! 高明程认为,养一年的土鸡,是最好吃的! 一进院子,高明程就笑着喊道:“叔,婶子,我们来了!” “明程和多美来了,快进来坐!”赵冬梅还在厨房忙活,热情的招呼着,又喊高国兵给高明程他们倒茶。 高国兵拿出两个瓷杯,从暖瓶中倒了热茶出来。 “明程,多美,喝茶。”高国兵将茶递过去,高明程和许多美都双手接过。 大家在沙发那儿坐下,茶几上,还摆着一些瓜子花生待客。 高明程一边喝茶,一边和高国兵闲聊。 阔别一月之久,双方见面都挺亲热的,高国兵并未去过首都,因此拉着高明程问了不少关于首都的事情。 高明程早有准备,他拿出一本相册来,将之递给高国兵。 “叔,这是我在首都拍的照片!你看看,故宫、长城这些地方,我都去过了!” 高国兵接过相册,开始翻看起来。 这本相册,许多美之前已经看过了,但现在又跟着高国兵一块儿看。 这可是首都啊! 王珣有照相机,因此拍照还是很方便的,只要多买一些彩色胶卷,那是想怎么拍,就能怎么拍的! 相册中,有高明程和王珣他们在一起的合照,也有高明程的单人照,更有纯风景照! 有一张故宫的俯瞰照片,是高明程登上景山拍的! 景山,旧时称做煤山,当年崇祯皇帝,就是在煤山的一棵槐树上自缢而死。 这张故宫的俯瞰照片,看着就很气势磅礴!一望无际的紫禁城,曾是皇权贵胄居住的地方,而今却是人人都可踏足之地! 除了景区的照片,还有一些商业街的照片,照相机的快门一按,便将首都的繁华时光定格在胶卷上! 高明程伸手指着一些照片,将照片中的内容一一说出:“这是崇文门菜市场、这是全聚德,那个吃烤鸭的店!这是王府井、这是德胜门箭楼!这个,这个是我买的小洋房!” 那栋小洋房,他已经交了钱,拿下房地产,是真真正正属于他的首都房产了! 高明程的照片拍的很齐全,哪怕高国兵从未去过首都,但是光看这些照片,他就对首都有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了。 他望着那张天安门的照片,羡慕的说道:“有朝一日,我也想去天安门看看!” 高明程安慰道:“叔,现在国家到处都在修路,以后出门坐车肯定要方便很多,也会快很多,别说你想去天安门看看,就是想出国去玩都行!” 高国兵被逗笑了,说道:“我不想出国,出国有什么好的?” 有人认为国外是天堂,但也有人认为出国没什么好的。 路途遥远不说,语言也不同,并且吃的东西也吃不惯! 高国兵向往着去天安门一趟,却从未想过出国去。 正在闲聊呢,赵冬梅已经开始把煮好的菜一一端上桌了。 看到她在端菜,许多美连忙过去帮忙,高国兵和高明程也没有继续坐在这里看照片了,而是朝餐桌走去。 拿碗筷的拿碗筷,拿酒水的拿酒水,不多时,已是满满一桌了。 “明程,饿了吧?赶紧上桌吃饭!”赵冬梅爽朗的笑着,招呼高明程和许多美坐下吃饭。 高国兵也已经开了一瓶四特酒,给高明程倒上。 于是干杯喝酒,大口吃菜,再聊着他在首都的见闻。 赵冬梅已经知道高明程带来一本相册了,她也对首都充满了向往,很想马上就翻看,但还是按捺住了,先吃饭再说! 饭后,赵冬梅顾不上收拾餐桌,就拿着那本相册翻看起来。 高明程在旁边一一解说着,赵冬梅看的津津有味,高国兵也在旁边继续看,而此时的许多美,却已经起身帮着去收拾餐桌了。 赵冬梅做了一桌好饭好菜招待他们,她自然也该帮着做些事,于是等赵冬梅看完照片后,就发现许多美已经把餐桌收拾好,又把碗筷都洗干净了。 赵冬梅不由得说道:“哎呦,你放在那里就好,等下我会收拾的。” 许多美笑道:“就顺手的事,又不累!” 赵冬梅嘴里说的客气,但看许多美却越看越顺眼,极为喜爱。 这时,高明程又拿出两样东西出来。 “叔、婶子,这是我在首都买的钢笔,质量很好。就送你们一人一支笔吧!” 高明程原本是打算给赵冬梅送绿松石的,但赵冬梅自己花钱买了,再送也没必要,于是干脆一人送一支钢笔好了。 他们两个都有职务,都用得着钢笔的。 果然,高国兵和赵冬梅,都对这个礼物很满意。 四人又聊了一会儿后,高明程就带着许多美告辞了。 两家住的近,也就不到百米的距离。 不过之前高明程不在家,许多美是带着小旭旭住在服装店那边的。 推门走进院子,高明程却见院子很干净,花圃里的花卉和桂花树也长势不错。 许多美说道:“接到你的电话后,我就抽了半天的空出来,把家里打扫了一下。” 她打开客厅的灯后,快步走进卫生间,把热水器插上电。 然后又去升火,准备烧一壶开水来喝。 高明程倚靠在门框上,满眼温柔的看着许多美忙活着,有种人间烟火的静谧和美好。(本章完) 第六百零八章:处对象 “多美,我有东西送你。”高明程从口袋里摸出两样东西来,将之递给许多美。 许多美起初没有在意,只当高明程给她买了什么小玩意,但当看清那是一个金项链和金手镯时,她的呼吸顿时变得急促起来。 她伸手想接,但在半途又缩回了手,她看着手指上沾染的灰尘,立即起身去洗手。 等把手洗干净后,这才小心的将金项链和金手镯接了过去。 许多美满脸惊喜的说道:“你怎么想起给我买这些东西?这要不少钱吧!这做工真好,款式也新颖,比我们县里卖的要好看多了!” “那当然了,全国的金价都差不多,但首都的款式要新颖多了!我特意在首都给你买的这两样首饰,来,我给你戴上试试。”高明程上前,先帮许多美戴上项链,再让许多美自己戴上金手镯。 那镯子的圈口比较大,这是因为许多美的手比较粗。 像他们这种自小生活在农村,从小就要干活的人,手都会比较粗,皮肤也会粗糙些。 不过许多美在县里居住两年后,手部的皮肤情况已经有所好转,但指骨已经定型,无法再改变了。 许多美费了一番功夫,这才把金手镯戴上,金灿灿的镯子戴在手腕上,衬得人都多了几分华美。 许多美激动的说道:“真好看!” 哪个年轻的女人会不喜欢漂亮的首饰呢?更何况这可是黄金! 自古以来,黄金就是硬通货,也是女人最爱的珠宝首饰。 许多美低头看着手镯,高明程则低头看着许多美,当许多美说真好看时,高明程也说道:“是啊,真好看。” 灯光下,许多美年轻娇美的脸庞上,挂着激动喜悦的笑容,的确很好看。 这一夜,两人先后洗了澡,然后便是一场酣战! …… 高明程再醒来时,已是上午八点了。 他慵懒的躺在床上,短时间内不想动弹。 看着身边还在熟睡的许多美,他这才起床,先去厨房把粥煮上,还想煮鸡蛋时,却发现家里没有鸡蛋,非但没有鸡蛋,连下粥的小菜都没有了。 也难怪,毕竟这里已经有一个月没住人了。 既然家里没有,那高明程干脆去外面买些早餐来吃。 洗漱之后,高明程就出了门,顺着小路拐到大街上,在附近的一家包子店买了一些肉包和油条。 想了想后,又决定先去服装店那边一趟。 他从首都带回来的一些东西,还放在服装店那儿呢。 他过去时,张金玲和胡茵陈正在打扫店里的卫生。 看到高明程过来了,张金玲笑道:“昨晚小旭旭哭的利害,到后半夜才睡着,这会儿淑芳也还没醒呢。” 高明程大概知道孩子断奶是件磨人的事情,于是说道:“这几天小旭旭都要麻烦淑芳带了,店里的事情,你们两个多照顾下。” 张金玲自然应下了,不过胡茵陈却是说道:“明程,秀秀可能就在这几天要生了!昨天晚上,她就说肚子一阵阵的疼了。” 高明程算了算时间,前世好像也是这会儿生的孩子,于是他说道:“那行吧,如果她生了,你就去负责照顾她,店里还有我呢!” “哎,好。”胡茵陈应下。 她已经答应去照顾王秀秀月子了。 照顾月子,比在高明程这里做事要多赚一些,但在高明程这里做事,胜在稳定,并且吃的也好,大家也相处的很好。 所以如果不是高明程同意,胡茵陈是不会擅自出去接活的。 “我买了些包子和油条,等下你们吃吧。我上楼去拿点东西,等中午那会儿,我和多美再过来这边。”高明程把刚才买的包子和油条递给张金玲,然后上了二楼。 昨天他回来后,是把重要东西放在二楼房间里的。 之后要去高国兵家吃饭,不方便全部带着,就继续留在这里了。 现在他用钥匙打开属于自己的房间,从里面拿出一个背包来。 这背包里,放着一些现金、翡翠、房产证以及他在首都和通州那边买的古董。 这些东西都是小件的,很方便随身携带。 除了这些,包里还有一个小点的金项链。 他在给许多美买金首饰时,突然想起小妹高淑芳也还没有金首饰,于是顺便给她也买了一条细项链。 高淑芳帮了他不少忙,现在又要带小旭旭断奶,的确蛮辛苦的,值得送一条项链作为奖励! 不过现在高淑芳和小旭旭都还在睡梦中,他也不敢打扰,于是拿起东西,就下了楼,出了服装店。 在回去的路上,他又重新买了一些包子油条,准备带回去给许多美吃。 到家时,电饭煲里的粥刚好煮好了,高明程悄悄地去看了眼许多美,见许多美还睡着,他也就没有打扰,准备先自己吃早餐,于是粥配包子油条,吃的有滋有味。 饭后,他拿着袋子,一路来到三楼。 三楼只做了硬装,到处都是空荡荡的,但其中一个房间是上了锁的。 高明程掏出钥匙把门打开,屋内的墙壁都做了博古架,上面零零散散的摆着一些东西。 高明程把袋子里的古董拿了出来,随便找个位置放好,最后袋子里还剩下现金、翡翠和房产证。 看着这些东西,高明程心想,他得买个保险箱才好! 随着家里的好东西越来越多,收藏级别上升,安保也要升级了! 看着房间里的这些东西,高明程只觉得神清气爽,他一一的把玩欣赏着,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 直到听到楼下有动静,他这才把门关上,下了楼。 许多美已经醒来了,正在卫生间洗漱。 “你醒了?我煮了粥,等下就能吃了。”高明程说道,等许多美洗漱好后,就殷勤的给许多美打粥,拿包子。 这包子之前放在粥上面热着,这会儿热腾腾的,口感还不错。 倒是油条是冷的,但冷的油条口感也照样不错。 许多美吃着粥,心里却惦记着儿子。 也不知道小旭旭跟他的姑姑相处的怎么样?有没有哭闹呢? 吃过早饭,许多美很想去服装店看儿子,但却一时走不开,因为她还得洗被子! 昨晚太胡闹,床都弄脏了,今天是不得不洗了! 不过这会儿许多美的身上依旧没劲,于是斜睨着高明程,不爽的说道:“都怪你,被子都脏了!” 高明程闻弦知雅意,立即上道的说道:“那我去洗!” 于是他把被套拆下来,然后丢进洗衣机里。 有洗衣机的确是蛮方便的,就是现在的洗衣机不是全自动的,人得留在这里,等洗的差不多了,就要手动把被套转移到甩水桶里去,如此几回后,直到被子完全洗干净为止。 高明程洗被子时,许多美躺在沙发上,正陶醉的欣赏着她刚得到的金首饰。 这颜色,这款式,看着就让人高兴啊! 不过在即将出门时,许多美却选择把金首饰放在家里收着,并不戴在身上。 财不露白,金首饰很好看,但也很打眼,万一被贼惦记了,反而会给自己遭祸。 高明程知道许多美的顾虑,他也没有强劝许多美戴着。 小心驶得万年船,金首饰这种东西,有就行,也不一定非要戴在身上。 直到中午,夫妻两个才有空出门去,在路上时,高明程跟许多美说了准备给高淑芳送一条细项链的事,并且拿出来给许多美看过了。 东西虽然已经买了,但跟老婆说一声,也是有必要的。 上辈子,高明程就很少和老婆说这些事,导致两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 果然,许多美听说了,不觉得不应该送,反而觉得很应该送。 她说道:“淑芳真的很好,现在又要带小旭旭断奶,你给她送金项链,也是应该的。” “对了,你不在的这些日子里,那个娄新宇总是来找淑芳呢!起初是时不时过来说说话,给淑芳送点小东西,什么点心啊,什么小头饰之类的。” “后来,每到周末放假,他就喊淑芳出去玩,两个人骑着车,满县城的玩耍,看电影、吃饭、逛商店,这些都干过了,有一回店里很忙,淑芳走不开,就喊娄新宇在店里帮忙卖货,他也肯,虽然不太会卖货,但跑上跑下的拿货,倒是挺积极的。” 高明程听着这些,只问了一句:“淑芳是怎么想的?” 关于这点,许多美自然已经问过高淑芳了。 于是她说道:“淑芳的意思是娄新宇还不错,他们已经在处对象了。” 高明程点头,既然高淑芳觉得不错,那就行吧! 娄新宇是高国兵介绍的,黄大志也说娄新宇人还不错,虽然他和娄新宇不熟,但处对象嘛,时间久了,他自然就熟了。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服装店了。 许多美的身影刚出现在店门口,在店里玩耍的小旭旭当即朝许多美跑来,嘴里急切的喊着:“妈妈,妈妈。” 看他走路似小企鹅般,高明程坏笑着上前将其拦截住了。 高明程一把将小旭旭抱起,顺手给抛了抛,小旭旭平时最喜欢被抛得高高的,每次抛他,都会咯咯的笑着。 但这次小旭旭却没有笑,反而有些急切,他张着一双手,拼命的朝许多美那边而去,嘴里依旧急切的喊着妈妈。 许多美的心软的一塌糊涂,当即从高明程的怀中把小旭旭抱了过去。 母子两个抱在一起,分离焦虑症就自然痊愈了。 高明程看着他们两个,心里有点吃味,但没办法,谁让他们母子情深呢! 高明程径直来到高淑芳的面前。 高淑芳明显没有睡好,都有两个黑眼圈了。 平时高淑芳挺喜欢煮饭了,经常是她动手,但今天她没什么精神,坐在凳子上休息,是胡茵陈在厨房忙活。 高明程看着未婚未育的高淑芳,年纪轻轻,就已经饱受照顾孩子的折磨了,也是良心不安,于是当即把准备送她的金项链拿了出来。 “淑芳,送给你的。” 高明程送给高淑芳的金项链并不粗,但其实挺适合少女佩戴,细细的链子上,吊坠是一朵镂空的花朵。 而他送给许多美的金项链,吊坠是一个爱心,爱心是立体镂空的,看着就比较大,并且很多面都可以折射光芒,在灯光下看着布灵布灵的。 “二哥,这是金项链?真的送给我了?”高淑芳看着眼前的金项链,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她伸手接过,小心的把玩着。 黄金的光泽很漂亮,链子还好,那吊坠花朵看着就很吸引人的目光。 高淑芳当即爱不释手,但她还是没有往脖子上去戴,而是说道:“二哥,这也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之前,高明程给她送过珍珠项链和手串,还送了其他的小东西,因为高明程说不值钱,她信了,也就收下了。 但这可是黄金! 哪怕她二哥又说不值钱,她也不能信啊。 高明程笑了,主动替高淑芳把项链戴上,说道:“送你就是送你了,有什么不能要的?哥哥还不能送妹妹东西了?” 一番话说的高淑芳异常的高兴,但她还是有些小心的看了许多美一眼。 哥哥当然可以送妹妹东西,但关键是嫂子得同意啊! 许多美注意到高淑芳的目光,当即笑道:“你二哥送你的,你就收下吧!他也送我了,除了项链,还有一个金镯子呢!都是从首都买的,款式比我们这边漂亮的很!” 听了嫂子的话,高淑芳才放心了。 但她又问许多美为什么没有戴着。 许多美就说财不露白,不太敢戴。 高淑芳深以为然,她拿着镜子欣赏了一下自己的金项链,然后让高明程帮着取下来。 她也不敢戴。 “我先收着,等以后需要时,再拿出来戴!”高淑芳喜滋滋的说道。 什么时候需要呢?订婚时,或者结婚时吧! 高明程没办法,现在的社会治安的确不太好,那还是不招摇过市了吧! 在路上时,高明程已经从许多美的口中听说了有关于娄新宇的事,但现在他想当面问高淑芳,看高淑芳到底是怎么想的。 听二哥提起娄新宇,高淑芳面露娇羞之色,她挑拣着说了一些她和娄新宇之间相处的事情,然后无奈的说道:“娄新宇还不错,就是他总想早些结婚!” 如果是以前,高淑芳是不介意早点结婚的。 在村里,很多同龄人通过相亲后,都会比较快的结婚,因此高淑芳是能接受的。 但她在二哥身边待久了,总听二哥说不要太早结婚,不要跟自己不喜欢、不了解的人结婚,导致她都不敢太快答应结婚了。(本章完) 第六百零九章:久违了,我的果园 中午兄妹两个刚提起娄新宇呢,傍晚时,娄新宇又来了! 娄新宇没有家人,在县里的朋友也少,因此和高淑芳处对象后,就几乎天天过来,要是不能来,还得提前说一声,省的高淑芳担心。 “二哥。”娄新宇看到高明程时,神色淡定的喊了声二哥,他这是跟着高淑芳喊的,不然得喊一句明程哥的。 高明程笑着看了他一眼,也不计较他的小心思,他拿出一块绿松石的原石,将之送给娄新宇。 高明程说道:“这个送你吧,可以当做摆件用。” 娄新宇当即双手接过,诚挚的道谢:“谢谢二哥,我很喜欢。” 昨天,就有不少人到新新服装店买了绿松石手串,今天又卖掉不少,如今县里那批有钱些的人家,都在议论绿松石。 眼看夏天要到了,手腕上戴一串颜色好看的绿松石手串,能让人心情都变好! 娄新宇放假时来找高淑芳,一般是喊高淑芳出去玩,但下班后过来,却只是说说话而已,一开始娄新宇只待十几分钟,看高淑芳他们快要吃饭了,便提出告辞。 后来嘛,这人天天来的,自然就留下一起吃饭了呗! 如今娄新宇成了店里的饭搭子了,每天都在这边吃了晚饭再回家里休息。 当然了,他也不是空着手来的,有时候会带两斤肉来,有时候是一只鸡,或者一袋子水果。 今天他就带着一些鸡蛋过来,说是昨天回村办事时,村里的亲戚给的。 娄新宇是一个人住,平时不开火,就把鸡蛋送到这边来了。 高淑芳神色自然的接过鸡蛋,全程没有半点客气。 娄新宇观察力很强,当下就看到高淑芳眼底有淡淡地青色,于是关心的问道:“淑芳,你昨晚没有睡好吗?” 提起昨晚,高淑芳也只能叹气,这给孩子断奶什么的,真磨人! 不过,她二哥给她送了条金项链呢! 高淑芳说道:“是没睡好,不过我白天有午睡的。” 两人说了几句悄悄话,但也没有说太久,因为很快娄新宇就找高明程说话去了。 “二哥,我想买块地皮建房,你觉得怎么样?”一开口,娄新宇的话,就让高明程有些意外。 这话问的有些深意了,在村里,由于以前住房紧张,现在的年轻男人想结婚,必须得建房才行了,而在城里,年轻人想要结婚的话,也对房子有要求。 娄新宇独身一人,现在住的是警局的家属楼,结婚后,其实也可以住在那里,但到底不如自己有房的好。 因此娄新宇决定买地建房。 高明程说道:“建房是好事,有钱的话,是可以准备起来。” 娄新宇的手里有一笔退伍费,他现在又是公职人员,既然这笔钱不能拿去做生意,那么拿来买地建房也好。 自从取销价格双轨制后,物价涨得飞快,以后的钱就会越来越不值钱了! 有个笑话是这样的,以前的百元大钞,够四个人用,以后的百元大钞,就只够一个人用! 趁着现在地皮便宜,砖瓦也不是很贵,把房子建好也是一桩好事,至少以后不用愁房贷了。 娄新宇继续问道:“二哥觉得把房子建在哪里好?” 娄新宇询问高明程的意见,但高明程却不会直接说要建在哪里好,娄新宇现在虽然和高淑芳在处对象,但谁知道以后成不成? 于是高明程只说道:“这个看你了,你到县里也有一阵子了,你肯定有自己的想法。” 这番话,其实都是试探。 对话结束后,娄新宇就知道高明程对自己的态度了。 看来结婚这件事,他是急不得了! 罢了,等房子建好再结婚也行!到时候还能风风光光的办一个婚礼! 话题结束后,高明程又问起三月底发生的公园浮尸案。 当时高明程亲眼目睹了浮尸,且邓婉婉的继子还曾落水受到惊吓,因此他对这个案子还蛮关注的。 这个案子恰好就是娄新宇参与办案的。 于是娄新宇把案子简单的说了下,被害者是一个保姆,但却和男主人偷偷地在一起了,并且还怀上男主人的孩子了。 有了孩子后,保姆就以腹中孩子威胁男主人离婚跟她结婚。 男主人只是随便玩玩的,根本不打算和一个保姆结婚,但又怕家里人知道这件事,于是干脆心一狠,就想把人弄死。 但就在男主人准备动手时,这件事被他的儿子发现了,然后他的儿子把保姆从楼梯上推了下去,保姆当场就流血昏迷了。 不过那会儿保姆还没有死,但男主人却趁着夜深人静,把保姆丢到公园的湖里,想伪装成落水而亡的假象。 但正因为受害者从楼梯上摔下来过,因此在尸检时,法医发现了端倪,并且发现受害者已经怀孕,在死前,已经有先兆流产的迹象了。 娄新宇等人,便顺藤摸瓜,最终找到了真凶。 高明程在得知那男主人的儿子才十二岁时,不由得啧啧出声。 那孩子真是生不逢时啊!今年是90年,而未成年保护法却是91年才通过的! 不过孩子把受害者推下楼梯时,受害者还没有死亡,因此他的罪行也会轻一点。 但不管怎么样,这个孩子的人生已经毁了大半了。 两人聊着案子,高明程则感慨道:“夫妻过日子,最忌出轨,为了一点欢愉,就毁了一个家,不值得!” 娄新宇认同的点头,如果男主人没有出轨保姆,那么他和他的儿子,都将有一个美好的人生,保姆也不至于惨死。 正在说话间,高淑芳喊道:“二哥,新宇,吃饭了!” 晚饭已经准备好了,大家纷纷上桌吃饭。 由于人多,桌上的菜有好几样,并且有荤有素,味道都挺不错的。 饭桌上,高明里一边夹菜吃,一边对高明程说道:“二哥,我上次回村时,陈叔还问我你什么时候从首都回来呢!” 高明程问道:“是有什么事吗?” 高明里说道:“具体有什么事,我也不知道。不过他说已经摇了一回蜜了,现在家里有五六百斤的蜂蜜呢。我想着那些蜂蜜,都是你带去羊城卖的,就没有拿到这边来了。” 高明程算了算日子,是可以摇蜜了。 整个冬天,由于花卉少,都没有摇过一次蜜的,现在春暖花开,总算可以摇蜜赚钱了。 于是他说道:“那我明天回去看看吧,顺便再带点衣服来卖。” 说起衣服,他去首都前,刚从羊城进了一批货,如今一个月过去,那批货也卖的差不多了,又该去进货了! 不过这事不急,等他先回村一趟再说。 吃过晚饭后,娄新宇帮着一起收拾桌子,做好了事后,这才告辞离去。 他走后不久,高明程和许多美也要过去新家那边了,至于孩子,孩子被高明里抱去隔壁玩耍了,等他回来后,就会发现爸妈不见了,晚上又得跟姑姑睡了! 不是高明程狠心,而是现在断奶,在有人帮忙带的情况下,都是母子分开断的,除非没有人帮着带,那就只能靠母亲自己断了。 但在以前,很多时候并非是母亲要给孩子断奶,而是母亲自身营养不良,没有奶水!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吃过早饭后,就开着他的拖拉机,朝高家村而去了。 五月,惠风和畅,天气晴朗! 未经修缮过的马路依旧坑坑洼洼,但路旁红花绿叶,分外好看。 山坡上,一簇簇映山红绽放,给青翠的山峰点缀了一抹鲜艳的色彩。 更多的是不知名的小野花,或白,或黄,或红,在阳光下舒展着身姿,吸引着蜂蝶前来采撷花蜜。 路边的稻田,禾苗欣欣向荣的生长着,还有顽皮的孩童在村庄疯跑着,他们时而摘花玩草,时而下水摸鱼。 拖拉机的速度并不快,但在这样的景色中,慢点也无妨。 顺着国道直行,到了军岭后,就该从一条小路拐下去了。 路口长着一棵百年樟树,树根盘踞,粗壮的树干,要两人合抱才行。 茂盛的树冠,如一把巨伞,可遮风避雨。 黄大志的家就在这个村庄。 高明程回来后,已经从许多美的口中听说罗丽生产的消息了。 在四月一号时,罗丽在娘家生了孩子,并且是生了一个男孩。 当这个男孩呱呱落地时,所有人都放心了。 黄大志如今已是公职人员,那么他就必须严格遵守计划生育,只能生一个! 他弟弟黄小安身患残疾,难以成婚养育自己的孩子,且还收养了一个弃婴,如果黄大志生的是个女儿的话,哪怕他自己想的开,家里的日子也不好过。 因为黄大志的父母会念叨,罗丽也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 而今,这份不和谐已经彻底消失了。 因为罗丽是在娘家坐月子,所以高明程也没去黄大志的家看望,而是径直顺着路继续朝前走,然后经过了兴安岭。 兴安岭是附近几个村庄的中心处,因此这里有大队、村委,也有一所小学。 附近村庄的孩子,都将在这里读小学。 但由于人数少,孩子们在这所小学只能上到三年级,想读四年级和五年级,就得去另外一个大点的学校读书了。 今天要上课,高明程开着拖拉机路过学校时,听到孩子们朗朗读书声,但也有坐在窗边的孩子被拖拉机的声音吸引,扭头朝窗外看来。 途径高守旺的制衣作坊时,拖拉机在这里停下。 高明程注意到还有几辆自行车停靠在一边,其中一辆自行车上,绑着两袋货物。 看来是其他人到这里来拿货了。 高明程走进去一看,高守旺在仓库那里,正跟人说着什么。 看到高明程过来了,高守旺当即丢下那个人,热情的来到高明程的面前,笑着说道:“明程,你从首都回来了?首都是什么样子的?” 首都,那可是人人都向往的地方! 高明程早知道有这么一问,当即拿出那本相册,将之递给高守旺。 并且说道:“守旺叔,首都是什么样子的,你看了这个就知道了!” 不得不说,高明程不差钱,又乐意拍照,因此他真的拍了很多照片,通过这些照片,的确可以对首都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了。 高守旺迫不及待的翻看起来。 他一边看,还不忘把董飞霞喊来一起看。 董飞霞正在裁剪衣服呢,一听他喊,当即丢下手里的活,小跑着过来。 而她的女儿,也无心再踩缝纫机了,跑过来跟着一块儿看。 至于其他人,哪怕心里好奇,也只是抬着头张望几下,没敢过来。 趁着高守旺在看相册,高明程打量着制衣作坊。 他拿起桌面上已经做好的样衣,上下打量着。 等把这一批的新款都看过后,他挑了几款衣服放在一边,准备拿这些货。 高明程说道:“守旺叔,这几样衣服,大中小三个尺寸的,各给我拿二十件。等下给我打包好,我回县里时,再带上。” 高守旺看了一眼那些衣服,随口应着:“好。” 等把相册看完后,高守旺这才把相册还给高明程。 高守旺兴奋的说道:“明程啊,下个月,我和你飞霞婶子,也要出远门了!我们要去金陵!到时候,我也要像你一样,多拍一些照片回来!” 提起金陵,董飞霞也是一脸的兴奋,就连她的女儿,也兴奋的说道:“我也跟着爸妈一块儿去!” 高明程看着他们一脸的喜色,又想起这会儿也不兴出远门旅游,想了一会儿,就猜到:“守旺叔这是要娶儿媳妇了?恭喜恭喜啊!” 高守旺咧嘴笑着,说道:“是啊,这路途遥远的,让孩子们回来办酒,也不方便,干脆就在军区那边办,我跟你婶子她们过去那边也是一样的!” 高明程继续道喜,高守旺的两个儿子挺不错的,自身能力强,姻缘也好,两个儿子都娶了军区的女兵,其中一个还是长官的女儿,结成姻亲后,以后也是一路青云直上。 上辈子,高守旺和董飞霞在儿媳妇要生孩子时,就过去那边帮忙照顾月子和带孩子了,之后因为两个儿子都在外面定居,也就一直没有再回来过了。(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章:小富山的新变化 高明程和高守旺一家人闲聊了一会儿,就准备告辞离开了。 言语间,高守旺其实对出远门充满了期待和担心,甚至询问高明程是否有时间,愿不愿意一块儿去。 他们从未出过远门,虽说因为开制衣作坊,高守旺对人情往来把控的不错,但对出远门,他心底还是有些胆怯的。 他如此,他的老婆和女儿自然就更如此了。 高家村的人,说起来都能沾亲带故,高明程和高守旺一家的关系又好,一块儿过去参加婚礼,那也是说得过去的。 不过高明程却拒绝了。 他虽然觉得和高守旺的两个儿子交好,有一定的必要性,但两者走的路子并不同,因此他也犯不着上赶着去。 这年头出远门就是折磨,刚从首都回来的高明程,短时间内并不想再折腾一回了。 因此他借口要在店里照顾生意,且幼儿园也要准备开学的事情,实在没有空陪高守旺出门。 高守旺听闻后,神色有些失望,但也没有太难受,毕竟他只是随口问问而已,如果高明程愿意一起去,那自然好,没时间的话,那也无妨。 至于要怎么买车票、怎么坐车、怎么转车等事宜,他儿子已经跟他在电话里仔细说过了。并且到金陵后,他儿子就会到车站去接他,只要一路上小心些,就不会出差错了。 自从安装电话后,他和两个儿子的联络就频繁多了,以前只能依靠写信,有时候儿子出任务了,那信件更是几个月都不会回的。 现在有了电话,两个儿子有空就会给他们打电话,互通有无了。 和高守旺告别后,高明程开着拖拉机,继续朝高家村而去。 途径老村时,他在池塘边把车停下。 今天天气好,有不少妇人都在池塘这儿洗衣服,她们分别占据一处地方,或是用刷子刷洗,或是拿木棒捶打,各有手段。 罗小华也在这儿洗衣服,并且她占据的位置不错,旁边有一棵树,太阳照射下来后,刚好被树枝遮挡住阳光,人在这里洗衣服,就不需要承受暴晒了。 五月的天,站在太阳底下晒着,也是很热的了。 这处可是风水宝地,来的不巧的话,是占据不了的。 既然遇到了,自然是要打招呼的,高明程喊了一句妈,又说了王秀秀即将生产的事情。 这几天,王秀秀断断续续的开始阵痛,但一直还没有发动。 算算日子,她腹中的孩子,已经是留级生了。 不过他们这边的确也有一种说法,说腹中怀的如果是女孩子,那么就会晚几天才会生,说是女孩子知道出生后会很苦,所以就在母亲的肚子里多留几天。 这说法有没有科学依据,高明程不知道,他上辈子得了两个儿子,许多美的孕期和产期都是正常的。 罗小华听说王秀秀快要生孩子了,眉头一皱,说道:“还没有生啊?我还以为已经生了!这样的话,等下你到家里来,帮我给她带一些鸡蛋和红糖去。” “好。”高明程答应下来。 和他妈说了这事后,高明程又拿着相册和一些东西,去了细奶奶家。 这出了远门回来,自然得登门看望看望细奶奶的。 他过去时,细奶奶带着小圆圆在家,但高壮和何秀曼都不在家,说是去地里干活了。 五月,正是农忙的时候,需要翻土锄草,还需要播种施肥。 往年,细奶奶家都会养一头猪,但今年因为要去县里,就没有养猪了,少了养猪的活,人倒是轻松了不少,但庄稼也少了肥料。 不过今年种的地不多,一些太远的地,干脆就没怎么种了,甘蔗也没种了,这玩意种起来麻烦,又不值钱,万一制糖厂收购不及时,还得烂地里。 高明程和细奶奶聊了一会儿,给细奶奶看了相册,又拿出三串绿松石的手串,这三串,色泽和大小都不同,一个色泽较深,适合上了年纪的人戴,另外两串颜色就鲜艳些,适合年轻的女人戴。 是的,高明程也给小圆圆送了一串! 果然,女人爱美是不分年纪的,小圆圆才这么一点大的人,看到颜色漂亮的手串,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她往手腕上戴去,结果有些大,于是弄成两圈,这样就刚好了。 细奶奶看着小圆圆手腕上的手串,连忙叮嘱道:“这个很值钱的,你可千万要小心,别弄坏了!” 村里人都爱惜东西,细奶奶并不知道绿松石手串要多少钱,但在她看来,这肯定是很贵的。 小圆圆也懂事,点点头,奶声奶气的说道:“老奶奶,我知道的。” 高明程也逗了小圆圆一会儿,然后就乐和和的走了。 临走前,细奶奶让他中午过来这边吃饭,他也答应了。 等他走后,细奶奶就牵着小圆圆的手,说道:“走,我们找你爸妈去!” 细奶奶上了年纪,想要弄出一桌丰盛的菜来,还得靠何秀曼了,因此她准备去地里把何秀曼喊回来煮饭。 小圆圆戴着新得到的手串,一蹦一跳的跟在细奶奶的身后,若是遇到村里的同龄人,她当即伸出手腕炫耀起来。 这边的事,高明程自然不知道,这会儿他已经开着拖拉机来到牛尾岭了。 还未停好车,黑虎和精灵,以及大黄和两个狗崽,就热情的迎了过来。 那两个小黑团子,如今已经不能称呼为狗崽了,因为它们长大了! 小狗子褪去胎毛后,新长出来的毛发漂亮多了,站在阳光下,和黑虎一样油光水滑的! 狗狗们热情的围着他转圈,都想把前肢搭在他的身上,让高明程短时间内难以突围。 高明程满脸的笑容,当场开始撸起狗来,等每条狗都撸了一遍,他这才说道:“行了,我得去做事了!” 一个多月没回来了,村里也有一堆的事等着他做了。 首先得去看看屋前的菜地,这个归张成远管,他是完全放权的,让张成远看着播种,反正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种类要尽可能的多。 他这菜不是拿来卖的,而是拿来自家吃的,自然要种类多才好。 现在一看,果然种类很多,基本上村里有的菜,他地里都种了一些,丝瓜种了七八棵,这会儿藤蔓已经顺着搭架蔓延而去。 另外豇豆、苦瓜、黄瓜等需要搭架的植物,如今都顺着架子爬着,看着就生机勃勃。 尤其是那些早春黄瓜,上面还开着花,下面就已经挂着果了,虽然黄瓜还不大,但高明程已经见猎心喜,直接摘下一根,也不用洗,把黄瓜表面的软刺在衣服上擦掉,就能塞进嘴里啃了! 啃剩下的黄瓜屁股,还顺手喂给黑虎吃,黑虎也是不挑,两三口就把黄瓜屁股给吃掉了。 身边围着一群狗,下地就不太方便了,有些菜才播的种,秧苗才一点点高,高明程都怕被狗子给踩死了,于是吆喝着让狗子们离开。 他回来的动静,很快就被陈大松知晓了。 陈大松在小富山那儿干活,远远地看到高明程后,就挥手打招呼,大声喊着高明程的名字。 高明程抬头望见他了,干脆带着一群狗上山去。 他一人带着五条狗,浩浩荡荡的登山去。 路过小富山的山脚下时,他左看了一眼鸡舍,右看了一眼池塘,都颇为满意。 鸡舍附近,几只母鸡各带着七八只小鸡,在草地里觅食,而成年的公鸡和母鸡们,则顺着山坡而上,在离鸡舍五六十米远的位置活动着。 春季,草长莺飞,各类虫子也逐渐多了起来,而鸡正是灭虫小能手。 鸡舍附近种植的果树都是本地橘子,这个品种耐操,不容易被鸡弄死。 这会儿橘子花已经绽放,白色的小花卉盛开,散发出橘子特有的清香。 鸡舍的情况良好,进入春季后,母鸡们也爱下蛋了,鸡屁股银行的业务,那是蹭蹭蹭的上涨。 池塘也大变样了。 最初的池塘只有一亩大小,今年开春前,高明程让陈大松喊人来把池塘挖宽一些,现如今看着是宽了不少,并且因为要种植莲藕的缘故,池塘的边缘挖的并不深。 如今塘底松软的泥土里,已经有莲藕扎根,并且有细小的莲茎冒出水面,荷叶先是蜷缩成长长的圆筒,后来慢慢的舒展开来,化为碧绿的阔叶。 这些荷叶并不大,因为都是刚长出来没多久的。 高明程欣赏片刻,畅想着六月荷花的盛景。 他犹自欣赏着美景,但狗子们已经顺着山路进山了。 高明程跟随其后,踩在缓坡上,如履平地般。 陈大松在桃花林那边做事,因此他也朝种植桃花的方向而去。 桃树是先开花后长叶的,因而在三月就会开花,若是天气冷些,四月也就开花了。 但古诗云: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这是为何? 答案就是温度! 山里的温度低一些,花卉自然就开的晚一些,如今是五月初,高明程种植的这些桃树,居然还有不少花卉挂在树枝上呢! “明程,你从首都回来了啊!”看到高明程,陈大松心情很好。 他正拿着一把铲子,在挖坑施肥。 要想果园丰收,就要付出努力,春季要施肥,初夏要疏果,秋后还得追肥! 高明程笑道:“是啊,前天下午回来的。陈叔,村里这边没什么重要的事吧?” 陈大松说道:“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就是肥料钱要找你结账了。” 高明程爽快的说道:“行,等下你把账本给我,我来结账。” 偌大的小富山,这也要肥,那也要肥,高明程自家的肥料不够,自然得花钱买肥料。 这肥料钱还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农家肥,一部分是化肥。 不过相比起之前,农家肥的购买少了一些了,因为自家也有一些鸡粪和羊粪了。 陈大松又说道:“明程,五月底,我们家就要办喜事了,到时候请你回来喝杯喜酒。” 过年时,陈多福就和女方相中,并且找了个日子两家人一起吃了饭,算是订婚,而今五月底,陈多福就要娶老婆了! 陈多福只比高明程小几个月,高明程的儿子都一岁多了,他总算能娶到老婆了! 这婚事能这么顺利,还是多亏了高明程,本来他家的钱,难以建房和娶媳妇一起办,还是高明程大方借钱给他们。 有了钱后,他们就开始两手准备了。 今年要建房,也要娶媳妇! 并且因为家里人手不够,陈大松宁愿多给一点彩礼,也要先把人娶进家门来。 于是,五月底,新人就要进门了。 高明程当即恭喜他,又说到时候一定会回来吃喜酒。 说完了这事,陈大松又说起过年时,高岳挖的那个陷阱来。 那个陷阱其实挺简单的,就在山脚下挖了个洞,然后撒了点食物作为诱饵而已。 如果野猪不下山,那是一辈子都逮不到野猪的,但偏偏野猪真下山了! 陈大松激动的满脸通红,笑着说道:“那天半夜,我睡的好好的,突然就听到黑虎它们的叫声,于是起来穿衣服,打着手电筒出去看情况,嘿哟,有一只野猪恰好掉进陷阱里了!” “本来好几只野猪一起下山的,但那只野猪掉进陷阱里后,其他的野猪受到惊吓,就跑掉了!” “那野猪掉进陷阱里了,也还凶的很,我一个人也不敢弄它,就回去喊了多福和多喜过来,我们几个拿着锄头,把那野猪给砸死了!” “当初说好,如果有野猪掉进陷阱里,就一家一半的,你的那一半,我也没让明里带走,而是做成风吹肉了。” “肉都风干好了,装进袋子里,挂在吊钩上呢。现在天气逐渐热了起来,你得尽快把肉拿走吃掉了。” 高明程也没想到高岳随便挖的陷阱,居然还真弄到野猪了,于是说道:“行,等下我就带走。” 这陷阱既然是高岳出力挖的,那这些风吹肉,他也得给高国兵送去一半,再给高岳打个电话,也好让他高兴高兴。 高明程又问道:“陈叔,那陷阱已经填平了吗?” 陈大松忙说道:“填平了,我在其他地方挖的陷阱,也填平了。” 春夏秋三季,山里食物多,野猪一般是不下山的,那陷阱不填平了,就有一定的安全隐患,虽然地方偏僻,但万一有村里的小孩掉进去了呢? 村里的孩子顽皮起来,那是上山爬树,下水摸鱼,到处乱窜的!(本章完) . 第六百一十一章:疏果 高明程是在梨树林那边,邂逅了自己的一群鸭子和五头山羊。 时间进入五月后,冬季的萧瑟早就离去,大地换上了绿装。生命力强悍的野草茁壮成长,一天一个样,迅速的占据着大片领土。 野草的根茎很深,极其擅长争夺水份和养分,因此是果树的大敌,依靠人工锄草,那肯定是不现实的,这不,张成远驱赶着羊群和鸭子们,便天天进山来,任由羊群和鸭子把多余的野草吃掉。 去年过年时,高明程宰了牛,捕了鱼,却没对山羊下手,如今这五头山羊仍旧活蹦乱跳的,一边咩咩叫,一边低头吃着鲜嫩的青草。 “哥。”看到张成远,高明程笑着打了声招呼。 “哎。”张成远木讷的回应了声,随即想起什么事了,当即说道:“明程,有两头母羊怀孕了!” 他的脸上带笑,语气也比平常兴奋些。 早在高明程把山羊弄回来时,张成远就觉得这些山羊有公有母,完全可以自己繁衍出更多的羊羔出来,当高明程想宰羊吃时,他都是力劝高明程不要宰的。 如今在他精心饲养下,羊群中已经有两头母羊怀孕了! 山羊的孕期一般是五个月,他发现时,山羊都怀孕一两个月了,也就是说,等到八九月时,这两头母羊就要产羊羔了! 高明程听闻了这个消息,也挺高兴的,他也没养过怀孕的母羊,又怕张成远也不懂,于是就让张成远要是有事的话,就把军岭的兽医喊来。 家里的母羊第一回产羊羔,要是自己不懂的话,那么宁可花钱请兽医来看着,顺便再询问一下要注意的事项,这样等下回母羊产羊羔时,自己就有经验了。 凡事只要不怕花钱,那就好办! 这钱不是张成远自个儿出,因此张成远满口应下,为了羊不出事,在需要时,他会去找兽医来的。 高明程又看着那十几只鸭子,鸭子们其实更喜欢在水里觅食,但被驱赶到山里后,倒也自在,散落在树林草丛中,悠哉的吞食着喜欢的草,时不时发出嘎嘎的叫声,给寂静的山林添了一份热闹。 桃花开的早,当桃花快要开完时,就该轮到梨树开花了。 如今桃树上还有零稀的桃花,但梨树上却早已不见梨花了。因为他栽种的梨树是早熟品种,乃是金溪蜜梨。 金溪县,是他们的隔壁县,栽种蜜梨的历史很久了,早在宋朝时,所栽种的蜜梨就被称为贡梨。 只不过以前都是小规模栽种,但在去年时,金溪县就已经发展了一千多亩的黄花、新世纪、翠冠等南方优质早熟梨了,并且之后栽种的面积会逐渐扩大。 高明程的这些梨树是从石门村购买的,但石门村却是以前从金溪那边购买的树苗,主要是黄花和翠冠两个品种,而今高明程种植的,也是这两个品种。 相比起黄花,高明程更喜欢翠冠,觉得翠冠梨吃起香甜爽口,又脆又嫩,一点渣都没有! 去年时,这些梨树并没有挂果,但今年却开始挂果了! 这也正常,因为这些果苗,并非是原生种,而是嫁接的!嫁接的梨子树,种植周期短,产量高,一般两年就能结果,三年就进入正常了。 高明程回味着翠冠梨的滋味,目光在矮小的梨树枝上掠过,看着上面挂着的小小梨子。 树不大,但长出来的小梨子却不少。不过,高明程得辣手摘果了! 这是梨树第一年结果,自然不能留太多的果子在树枝上,俗话说,贪多嚼不烂,果子多了,梨树提供的营养不够,那么最后所有的果子都长不大、长不好,口感也会差很多。 其实疏果这事,他早就交代给陈大松了。 陈大松这人,干活挺认真的,但就是太小气,总舍不得疏果,觉得好好的果子,为什么要摘掉呢?如果不摘掉,那么成熟后,就能多吃一个果子了! 所以,陈大松一般只会摘掉明显的次果,对那些看着都挺好的果子,就下不了手。 高明程没办法,只能自己遇到时,就干脆自己上。 这不,在他痛下杀手时,一旁的张成远嘴唇嗫嚅,似乎又想劝高明程不要摘这么多了。 但最终,他的话还是没有说出口。 高明程痛痛快快的疏果,看到每棵梨树上,只挂着八九个果子,这才心里舒坦了。 栽种梨树的前几年,主要是让树长好,结果还是其次。 他看着梨树与梨树之间的空地,想起前世有人在果园套种一些蔬菜,这些蔬菜,主要是作为绿肥,用来改善土壤的。 现在梨树还小,空地有足够的光照,高明程想了想,对张成远说道:“哥,家里还有黄豆的种子吗?” 张成远说道:“还有一些。” 高明程一听,就让张成远在梨树林这边撒一些黄豆种子,也不需要怎么精心栽种,在给梨树施肥浇水时,顺便照顾下豆子就行,其余时间就任由其自生自灭吧。 张成远听着他想一出是一出,沉默片刻,还是点头应下了。 但他和高明程不同,他做事其实挺认真的,既然要种,那肯定要翻土,播种再浇水施肥,绝不能真的不管它了! 好在梨树林就在山坡,离山脚下的池塘不远,挑水也方便。 张成远的想法,高明程并不知道,他既然都开始干活了,那么就继续干下去,他也不干别的,就专门疏果! 桃子和梨子都已经挂在树枝上了,正是疏果的好时候,杨梅也悄悄地挂上了,只不过这会儿个头小,且颜色还是青绿色,藏匿于茂盛的树枝之中,不仔细看的话,就会错过。 杨梅树,你要是不管它,它就会长得比较高,到时候摘杨梅,就成了一桩苦事了。 因此高明程让陈大松把杨梅树的树枝绑上绳子,绳子的另外一端,则是绑在巨石上,以巨石的拉扯之力,将树枝朝下拉去,久而久之,树枝就能定型了。 到时候树枝朝四周散开,树形相对矮小,就方便人采摘果子了。 一些低矮的树枝,高明程伸手就能够够到,高些的,爬到树枝上也行,他挑拣着将一些不好的杨梅摘下。 小富山太大了,陈大松一个人根本照应不过来,虽然在施肥、修剪病枝时,会拉着两个儿子和张成远一块儿来干,但还是不够。 比如这片杨梅林,陈大松就没来得及疏果。 当然了,高明程不能强人所难,陈大松能把偌大的果园照料的差不多了,那就行了! 等之后,如果要干的活更多了,就再请几个人来。 说起来,陈大松的小儿子陈多喜,也该让他成为小富山的正式员工了! 之前陈多喜就没少帮忙做事,但却没拿正经工资的。 于是高明程再碰到陈大松时,就和陈大松提了一嘴,说从这个月开始,就给陈多喜开工资了。 陈大松听闻后,自然是喜不自胜。 在大城市,普通工人的工资,大多都是三百多了。但在他们这种小地方,工资自然会低一些,高明程按照当地工厂工人的工资给陈大松他们开工资的,也就是每月一百六十八块。 当然了,陈大松晚上要在鸡舍那边睡觉,相当于守夜,这个额外有补贴的。 另外过年过节,高明程也会给一些东西,比如平时猎到一头野猪,也会给陈大松一家和张成远一家分一些肉。 说起来,工资上涨的同时,彩礼也上涨了!现在想娶一个老婆,那得付出更多才行,并且但凡条件好些的人家,都会开始讲究仪式感了,比如新娘会租婚纱,化妆,新郎则穿着崭新的西服,再请摄影师全程录像! 一个婚礼前前后后花费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钱了。 高明程和许多美结婚时,手里头没什么钱,那会儿至少在村里,是完全没听说过婚礼录像的。 而到邓婉婉和王珣结婚时,婚纱、西服,婚礼录像就齐全了! 不过好在对于村里大多数人家来说,结婚就是摆个酒而已! 至少陈大松给大儿子置办婚礼,就是纯摆酒,请两家亲戚都来吃酒,共同见证就行。 当然,结婚证是要去民政局拿的! 想起这事,高明程说道:“陈叔,你让多福有空,就去守旺叔那里选两套衣服吧,一套他的,一套新娘子的,算我送给新人的礼物。” 高明程身边相熟的人结婚时,都给他们送了衣服,如今他的员工结婚了,那自然也要送! 把人带去县里选衣服,就有些麻烦了,不如就在兴安岭那儿选,更方便! 等回头他跟高守旺说一声,让高守旺把衣服记在他的帐上就行。 陈大松知道高明程为人大方,也不虚伪的推辞,反而高高兴兴的应下了。 “哎,那行,我明天就喊多福去选衣服,然后再把新衣服给美琳送去!” 陈大松的儿媳妇,叫做黄美琳,长得还不错,就是身高稍稍矮了点,和陈多福站在一起时,有那么点最萌身高差的味道了。 在山里一通忙活,时间就到中午了。 陈大松扛着锄头准备下山,高明程也跟着一起下山去。 期间,陈大松喊高明程去家里吃饭,但高明程没答应,因为他已经答应去细奶奶家吃饭了。 于是下了山后,他从鸡舍那儿拿了二十个鸡蛋,就开着拖拉机,领着五条狗去老村那边了。 他许久没回来,狗子们那是寸步不离的跟着他啊。 到了老村,在地里忙活了一上午的人,这会儿都纷纷回村准备吃饭了,看到高明程带着五条狗,那气势可够拉风的,于是纷纷上前搭话。 高明程和谁都能够聊上几句,一路倒也乐呵呵的,直到有人说他大哥被人打了。 高明程看向说话的那人,那人仿佛得到鼓励般,就把事情经过说了出来。 原来是高明鹏在外面买预制板时,竟然被人以次充好,那高明鹏肯定不干啊,于是双方就起了冲突,高明鹏也被人给打了。 “明鹏鼻青脸肿的回来后,我们一问怎么回事,听了后,那是个个都替明鹏不平!后来明鹏就领着一帮人,找到那以次充好的人,把那边给打了一顿!” 说话的人,语气颇为畅快,显然是觉得自己这边没吃亏,所以很得意。 不过另外一个人,却是说道:“虽然把那边打了一顿,但那边也放下话,说不会放过明鹏的!这几天,明鹏一直在村里,都没敢出门去了。” “是啊,总不出门也不是事,明鹏还要带着一帮兄弟去外面接活呢!明程,你打架厉害,不如你给你大哥出个头,省的那边人一直盯着你大哥。” “是啊,是啊,明程,你去那边把人再打一顿,把人给打服气了!” 说起这事,村里人都七嘴八舌的劝高明程给高明鹏出头。 这不仅仅关乎于高明鹏一个人,而是关乎于整个村的脸面! 这年头,村与村之间争水争田的话,那可是整个村的人都会真刀真枪的去干架的! 这会儿的人,村集体荣誉蛮强的。 替人出头,帮人打架这事,高明程熟啊!这事以前他可没少干! 但他也没一口气答应下来,而是准备找高明鹏问仔细,看自己这方是不是真的占理,要是占理,那肯定是要出头的。 人情社会就是如此,别说出事的是他大哥,就是村里其他亲近些的人家,在需要他帮忙出头时,他也得有所表示才行。 “好了,这事我先问问我大哥。大家先回家吃饭吧,我也饿了!”高明程笑着和大家说了声,然后快步来到细奶奶家。 还未踏进院子,就先闻到一股子菜香,引诱着腹中馋虫咕咕叫了起来。 “明程哥!”高壮看到高明程,一下子就跑到高明程的身边,这么久没见,他还怪想念高明程的。 高壮打小就是高明程的跟屁虫,后来长大了,各自娶了老婆后,倒是好些了,但那也时不时能见面,不像这回,一个多月没见到人了,又是知道高明程去了首都,心里自然就更想念了。 高明程看到高壮,心情也挺好的。他伸手拍了拍高壮的肩膀,笑道:“更结实了嘛!” “嘿嘿。”高壮咧嘴笑着,赶紧喊高明程进屋去坐。(本章完) . 第六百一十七章:摩拳擦掌准备给个教训 王秀秀从服装店这边搬走后,日子就比往日平静了不少。 店里有人看店,高明程就不必一直呆在店里,开始忙起自己的事来。 从首都回来后,他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做,毛子那边的房子,他只管出钱和查账,等房子建好后,再去办房产证下来即可。 至于找木匠做台球桌,以及去购买台球,这事也不急,等房子上梁盖瓦后,再进行也不迟。 这边的房子不需要他管,但幼儿园那边的房子,却是不得不管的。 幼儿园这边是一栋主楼,外加一排副楼,以及一个宽阔的庭院。 房子是去年开工并完工的,并且还进行了硬装,但软装还没有完全搞定,另外庭院要做成一个游乐场,但目前只有水泥浇筑的滑滑梯和钢架搭建的秋千。 而摇摇马、跷跷板这种玩具,还没有购买齐全的。 除了玩具和教具,还需要在小花圃种上合适的植物,作为装点。 至于孩子睡的小木床,之前已经找木匠定制了,用的是松木,并且没有上漆,做好后,小木床只有松木本身的气味,在放置一段时间后,连那点木头气味也快没了。 有了小木床,还需要对应的小席子,以及小枕头小被子,这些都需要购买。 至于小枕头和小被子,这个好办,把定单交给高守旺的作坊就行。 高明程在外面跑了两天后,才把这些事情忙的差不多。 周六下午时,黄大志上门来了,说是高国兵那边已经打听到消息,喊他过去一趟。 高明程放下手头的事,跟黄大志一块儿往警局走去。 一路上,两人随意闲聊着。 在高明程忙幼儿园的杂事时,黄大志也在忙他的新房子。 幼儿园的地皮和黄大志新房子的地皮,几乎是同时购买的,两人建房也是前后脚,去年时,黄大志的新房子就已经建好,并且黄大志还曾想在过年前搬到新房子那边去住的。 还是高明程把黄大志劝住了。 新房子建好后,要晾房子,要散味,不必急着去住的。 现如今罗丽已经产子,并且快要坐完月子了,黄大志就准备把新房子完全弄好,然后选个日子搬到新房子那边去住。 黄大志笑着说道:“明程,搬家后,我准备在家里办几桌酒,乔迁和孩子的满月,就一块儿办了,到时候你们都来我家吃饭啊!” “好啊。日子定在哪一天?”高明程笑着问道。 黄大志说道:“定在这个月的二十号,那天日子不错,还是周末放假,也好方便大家来吃酒。” 今天已经是五号了,那么离办酒还有十五天。 高明程问道:“房子都弄好了?” 黄大志点头,说道:“都弄的差不多了。只是我没买彩电、洗衣机、和冰箱这些电器,这些东西太贵了,我手头钱不够了,就打算等等再买。” 如今的人们虽然热衷于买电器,但能买得起的人,还是不多的。很多人为了买一样电器,那是全家紧衣缩食才能买下来的。 但黄大志不想掏空家底去买这些东西,因此当他手里头只剩下一点钱时,他就不想再动了。 他受过穷,知道钱的重要性。 黄大志又说道:“在办酒席之前,我还得请几天假,我打算带小乖去省城的医院做手术。” 自从收养了小乖,黄大志就多方面打听过唇腭裂的事了,如今小乖已经三岁多了,省城的医院也能够做这个手术了,因此他打算带小乖去做手术。 村里的人淳朴善良,但同时也会捧高踩低,尤其是不谙世事的孩童们,有时候更是会恶语伤人。 大人还能勉强不对小乖恶语相向,但顽皮的小孩子却会喊小乖怪物。 在年纪小时,小乖还能不受什么影响,但随着年纪渐长,小乖难免会自卑。 黄大志守着手里的钱不敢乱花,也是为了给小乖出手术费。 高明程得知这件事后,就多问了几句,又问黄大志他们准备怎么去省城。 黄大志说道:“坐火车去。” 现在长途汽车少,车票也不便宜,并且车上还有一股汽油味,黄大志担心小乖会晕车,所以决定坐火车过去。 高明程又问做手术的钱够不够,如果不够,自己可以出一部分。 这个手术,关乎于小乖之后的人生,手里不差钱的高明程很愿意施以援手。 但黄大志却没要他的钱,而是自信满满的说道:“够的,我找医生打听过,已经提前把这笔钱存下了。” 黄大志既然这样说,高明程也就没有非要给,但许诺等他幼儿园开学后,小乖可以免费就读。 提起这个,黄大志笑了,他说道:“是的,等小乖的手术恢复好后,我是打算把她接到县里来住了。到时候我爸妈和小安,都可以一起住过来。” 这年头,如果房子够住的话,都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的。之前黄大志的房子太小,但他现在建的房子,却足足有三层呢! 并且他爸妈和弟弟过来住后,也能帮着他带孩子,等罗丽出了月子后,就可以到高明程的服装店上班了。 建房这件事,快把他们的钱都掏空了,自然得赶紧上班挣钱。 高明程点点头,很是赞同。 黄大志的父母以及弟弟的身体都不好,干农活是蛮勉强的,还不如到县里来住,然后随便做点什么小生意也好。 黄小安的腿脚不便,但看店卖货也行。 至于卖什么,就得看他们自己的意愿了。在高明程看来,摆摊做吃食生意,还是大有可为的,但这个需要手艺。 今年过年时,他和三姐许多月聊了一下,知道许多月依靠摆摊,已经赚了不少钱了。 这个钱,可能无法让她大富大贵,但至少收入稳定,生活水平也是逐渐提高。 一路走,一路聊,很快就到警局了。 和黄大志分开后,高明程就去了高国兵的办公室。 高国兵正在办公室看文件,看到高明程来了,立即把文件放下,招呼高明程坐下。 高明程上前几步,在办公桌前的椅子上坐下。 办公桌上,摆着一摞的文件,以及茶水杯,还有几包烟。 高明程的目光在那几包烟上停留了几秒,这些烟不是高国兵常抽的牌子,应该是别人给的烟。 高国兵似乎口渴了,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又喊人给高明程也泡一杯茶来。 不多时,茶水就送了过来。 高明程礼貌的道谢,等送茶水的人离开后,高国兵才说道:“那家厂子,我已经找人问过了,说是没什么后台,之前的那个老板,倒是有一点关系,把证件给办下来了,但那点关系也不算什么。” 高国兵的语气很平淡,有种不把小喽啰放在眼里的轻视。 他继续说道:“过年时,之前的那个老板赌博,输了一大笔的钱,把那个厂子也一并输了。现在经营的人,就是开赌场的庄家的弟弟,他没什么本事,又喜欢钻空子,前阵子,他不知道从哪里低价买了一批劣质钢筋,用来制作预制板。” “我已经跟工商部门那边打过招呼了,他们也去调查了,今天上午,就把厂子给查封了。至于那人的哥哥,我也让人盯着了,一旦发现他开赌场,立马就把人给抓起来!” 高明程听到这些,悬着的心也放下了。 对方没有关系,这样最好不过! 高明程笑着道谢:“叔,麻烦你跑一趟了。” 高国兵摆了摆手,表示这事不算什么。事关家乡百姓的建房安全,高国兵是愿意出一份力的。 若是不知道就算了,既然知道了,哪怕对方有后台,那他也是要去碰一碰的,大不了把事情闹大了。 但对方没有后台,高国兵也省下和人结仇了。 高国兵继续说道:“那两兄弟都不是什么好人,哥哥开赌场,弟弟弄虚作假,身边还纠集了一批打手。那厂子虽然被查封了,但他们未必不会报复。” 高国兵看了高明程一眼,对他的身手是很自信的,于是说道:“你要是怕他们报复你大哥,也可以先发制人,主动上门去教训他们一顿。” 接着,高国兵把那兄弟的住址告诉了高明程。 高明程把住址记住,点了点头。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既然结仇了,那就把对方打到不敢报复为止! 高明程点头说道:“我知道怎么做了,明天刚好要回村一趟。” 听高明程说起明天回村,高国兵突然笑了,说道:“明天周末放假,小娄是打算去你家见父母了?” 高明程点点头,娄新宇的确是这么打算的。 不管以后成不成,既然他现在和高淑芳处对象了,那么也该跟高远见和罗小华说一声的。 高国兵笑道:“让你爸妈见见也好,小娄这个人,虽然有点上进心,但做事还是稳妥的。” 对于这点,高明程不置可否,都说日久见人心,他上辈子不认识娄新宇,这辈子也打算慢慢观察。 和高国兵聊了一会儿,很快就到下班的时间了。 下班后,高国兵约好要去跟朋友见面,于是两人就在门口分开了。 倒是娄新宇立即跟上,准备和高明程一块儿去服装店。 娄新宇在警局工作,和高国兵的关系也算亲近,自然知道高国兵最近在做什么,于是他跃跃欲试的说道:“二哥,你明天打算去教训那些人吗?” 高明程看了他一眼,猜测他可能也想去。 娄新宇出身军旅,本来身手肯定没问题,但他的左手受过伤,恢复后,虽然不影响生活,但也没法打架吧? 高明程的心底浮现一丝疑问。 也正因为娄新宇受过伤,不然高明程早就和娄新宇切磋切磋了。 “嗯,你也想去吗?”高明程问道。 娄新宇立即点头,说道:“嗯,我也一起去吧!” 高明程又看了他一眼,点头答应了。 行吧,想去就去吧,让他见识见识自己的武力值也好,这样他和淑芳相处时,也能掂量掂量。 心里打着这个主意,高明程面上却云淡风轻,看不出任何东西来。 第二天是周末,也是娄新宇心心念念要去未来岳父岳母家拜访的日子。 嗯,顺便再帮大舅子出口恶气! 一大早,娄新宇就提着六样礼品,早早的到服装店这边来了。 高淑芳今天也特意打扮过了,她穿着一件鹅黄色的长裙,外搭一个薄款的小外套,还戴了一串珍珠项链和绿松石手串。 她看到娄新宇提着这么多礼品,不由得有些愣神,问道:“你提的都是些什么?” 娄新宇说道:“我找同事问过了,大多是送烟酒点心,我就看着买了一些,哦,今天一大早,我还买了十斤肉!” 他过来时,两手都提满了,重些的,用那只好手提着,十多斤的东西,也提的稳稳地,轻点的,就用那只受伤的手提着,远远看去,任谁也看不出他曾受过伤。 高淑芳无语的说道:“十斤肉?你买这么多做什么?买个两斤就行了!” 娄新宇却说道:“家里吃饭的人多,再加上在烧窑,肯定要多吃一些肉才好。” 高淑芳说不过他,买都买了,也只好就这么带去。 高明程看着他们两个凑在一起说话,状态挺自然的,就知道感情应该还不错。 他抱着小旭旭,在小旭旭的脸上吧唧了一口,然后才把孩子还给许多美。 “多美,真不要我把小旭旭带走?你又要看店,又要带孩子,忙的过来嘛?” 许多美无奈的看了他一眼,当她不知道他今天要去干什么? 小旭旭才一岁多,能带去打架吗? 再说了,高明程今天打算进山一趟,让他把小旭旭带回去,那也是丢给别人带。 与其给别人带,许多美宁愿自己带。 她抱着小旭旭,说道:“不用担心我们,要是忙不过来,就到外面饭店买饭吃就是了。” 一旁的高明里也说道:“二哥,你就放心吧,虽然我卖不好货,但帮着找货和看孩子,还是会的!” 今天是周末,高明里也不用上班,他不愿意回村干活,宁愿呆在店里看店。 听到高明里的话,高明程也放心了一些。 “那行吧,我们先走了。”高明程和他们道别,然后准备带着高淑芳和娄新宇回村了。(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三章:毛脚女婿想表现自己 砖窑的附近,搭着一个简易的棚子,下面堆放着已经阴干的泥砖,在泥砖的边上,则是堆着小山般的柴火。 这些柴火有从山里捡到的枯树,也有从自家分的山头砍的木头,因为烧砖需要大量的柴火,光靠人去山里捡柴,那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为了烧砖,高远见在去年秋天时,就把自己家山头的树都砍的差不多了。 好木材自然留下做屋子用,但那些树枝和树兜,就可以用来烧火了。 高明程是拿着一把斧头过来的,他的任务就是把粗壮的树干和树兜劈开,至于高远见和高明鹏,则是拿着砍刀,把长些的柴火砍断。 平时自家灶火烧柴,那柴得劈的小点,不然塞不进灶膛,也不好烧火,但烧砖的话,就能稍微大点。 几人到了地方后,闲话不多说,低头就干活。 高明程要干的活,要花费大力气,不过好在他力气很大,手持斧头劈下去,木柴就轻轻松松的被劈开了。 干了一会儿活后,高远见和高明鹏就显得有些累了,于是他们放下手中的砍刀,从裤兜里摸出火柴和烟来。 这回他们蛮节省的,用一根火柴点燃了两根烟。 “明程,休息一下,来一根烟吗?”高明鹏主动招呼着,并给高明程递烟。 高明程瞥了一眼他们抽的烟,是他们本地最便宜的那种烟,这种烟味道不好,抽了后,容易口臭,高明程可不愿意抽。 当然了,自从重生后,他还没有抽过烟的。 好在他是重生在十九岁,这具身体也还没有烟瘾,只要克服内心的瘾头就行了。 高明程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抽烟。” 既然他爸和他哥都休息了,那他也不能一直干活,于是高明程放下手中的斧头,决定去附近转悠一圈。 自从住到牛尾岭后,这边他就来的少了。 后山本来是郁郁葱葱的,村里人分到的山头,也大多在这里,但随着高富强家开始建砖窑和烧砖,后山就已经秃了不少,属于高富强家的那些山头,如今都光秃秃的。 哦,也不能说是光秃秃,其实在山里,还是种着一些小树苗的,只是那些小树苗太小了,因此一眼看过去,一点都不起眼。 而属于高远见家的山头,现在也是光秃秃的,高远见是在去年深秋时开始砍树的,但在今年三月份时,也去买了树苗来种,他种了一些杉树,松树、檫木、泡桐以及光皮桦。 这几种树,都是他们当地常见的树,杉树和松树是优良的木材,而光皮桦则是速生林,适应性强,很适合造林。 这些树有长得快的,也有长得慢的,只要树苗不死,再过几年,这里又将是一片绿荫。 高明程一一看过去,突然发现属于他的山头,居然也秃了! 高明程继续往前走,又走了一段路后,才看到属于许多美的山头。 当年分田到户时,村里人欺负许多美家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因此不肯给许多美分田,但到底是分了一股山给许多美的。 而今,属于许多美的山头,依旧郁郁葱葱。 看到这一幕,高明程才松了口气。 他的山头和高远见他们挨在一起,自从去牛尾岭那边住后,他就没到这边来打过柴火了。 但这回家里要建房烧砖,砍柴时,把他山头的柴火也全部都砍掉了。 其实不只是他的,高明万和高明里的山头,如今也是秃的。 高明程看着许多美的山头,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就算说出来,也没什么意思了,树都砍了,还能怎么办?让他爸重新给他种上树苗就算了! 好在,他爸是真种了树的,高明程粗粗看去,看到种的大多是松树和光皮桦。 他对此也没啥要求,于是一路蹓跶着重新回到砖窑这边。 高远见和高明鹏已经抽完一根烟了,这会儿正在干活,看到高明程回来了,当即招呼一声。 高远见知道高明程去看了山头,于是说道:“我们一家人的山头,都是连在一起的,当初砍树时,就一起砍了,不过现在已经种上树苗了。” 高明程嗯了声,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 家里建房,他都出了大钱了,也不在乎这点木头了,再说为了烧砖,家里所有的山头,都被砍光了,也就不存在厚此薄彼了。 由于烧砖需要烧四天四夜,因此需要大量的柴火,现在堆放在这里的,还只是一部分,剩下的还在山里,得花时间把柴火抱下山。 “明程,你要不在村里住几天吧?也好到这边搭把手。”突然,高远见开口喊高明程留在村里住。 高明程下意识拒绝了:“不了,我这次回来,是要拿鸡蛋和衣服去县里卖的。过几天,等大哥托人打听到那个预制板老板的消息后,我再回来一趟。” 高明程不肯答应,高远见也没办法,只能继续沉默的砍树。 他砍的是那种手腕粗的杂树,两三刀下去,基本就能断了,然后把砍好的树码放整齐,到时候烧窑时好填柴火。 高明程则是一脚踩在木头上,将木头固定住,手中的斧头劈砍而下,在木头上留下深深地砍痕。 又继续砍了几下,把木头砍断后,高明程才说道:“爸,烧砖家里请了窑匠吗?” 窑匠,是能帮人烧砖的人。虽然高家村祖上就流传了制砖的法子,但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把砖烧好的。 因此在烧砖时,如果自己把握不住,那就最好请个懂的人,这个人就是窑匠,会教你怎么踩泥,怎么做模具,怎么制砖,砖要码放在哪里,要阴干几天,等烧窑时,又要注意些什么。 什么时候封窑顶,什么时候封窑门,什么时候洇水,什么时候开窑,都是有讲究的。 除了要请窑匠,如果家里人手不够的话,那还得请人看火。 砖窑开始烧火后,就要连续烧四天四夜,日日夜夜都是不能停火的,因此得多一些人轮换才行,不然一两个人,那是根本不能烧出砖来的。 当然了,在村里,烧砖时,基本上都是亲戚来帮忙,或者说互相帮忙。 见高明程发问,高远见说道:“没喊窑匠,就喊高富强帮忙指点了下,这砖窑是他的,他去年又烧了七八窑的砖,他都懂的很。” 高明鹏也说道:“本来租砖窑只需要花三十块钱,但高富强说要他指点的话,就得三十五块钱了。” 高明鹏的语气里,对此是有些不满的。 但高远见看的开,他对两个儿子说道:“要是请窑匠,那还要花得多点,还得包饭!” 于是高明鹏就不吭声了。 高明程又问了烧火时,有谁来帮忙,高远见说了几个亲戚的名字,有他们一起轮换,那这窑砖,就能够烧得下来了。 堆放在砖窑附近的柴火有不少,高明程来这帮着干活,就一直干到下午五点了。 活还没有完全干完,但高明程留不住了。 他放下斧头,说道:“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县里了。” 再不回,等天黑了,开车就不安全了。 高远见也戴着一块手表,看了一眼时间后,就没有再留高明程了。 高明程快步回到高明鹏的家里,先是拿了要带给王秀秀的鸡蛋和红糖,然后又回到牛尾岭那边。 陈大松做事认真,已经把鸡蛋和风吹肉都堆放在他的车斗里了,等他人回来后,只管开车带走就行。 五月的天,地里的菜都是刚种下不久,还不到能吃的时候,因此除了几百个鸡蛋,也没别的了。 至于蜂蜜,这次就不带走了,因为等下还要带一袋子衣服回去。 他跟陈大松招呼一声,于是开着拖拉机,就风风火火的往县里而去,路过兴安岭时,他准备带上衣服就走,却发现高守旺家正在炒菜,都准备吃饭了。 看到高明程时,高守旺还开口留他在家里吃饭。 但高明程没答应,他把货物搬上车后,就继续开车走了。 等拖拉机的声音越走越远,直到听不到后,董飞霞的菜也完全炒好了,于是喊高守旺来吃饭。 自从制衣作坊开办后,他们夫妻大多都是在这边吃饭了,有时候是吃了饭后,再慢慢散步回去老村那边的屋子睡觉。 有时候太忙的话,就索性住在这里,不回村里去了。 这样的日子,简单而忙碌,却也令人心安。 高守旺和董飞霞已经吃上热腾腾的饭菜了,但高明程还饿着肚子,迎着风,一路朝县里而去。 好在五月的风也不冷,晚风虽然微凉,但也惬意。 等他回到服装店时,天色就逐渐黑了下来,一看时间,已经六点多了。 他回去时,正赶上许多美他们在吃饭,看到他这个时候回来,许多美不由得说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 上半年,村里的活挺多的,因此高明程就是留在村里住几天,那也是正常的,不过以高明程的习惯,会提前跟她说一声,就算临时决定,也会借高守旺的电话打给她的。 所以高明程虽然迟迟没有回来,但家里也是给他留了饭菜的。 高明程一进院子,就先去水龙头那里洗手,然后在桌前坐下。 等他坐过来时,高淑芳已经把留给他的那份饭菜端了出来了,因为他们也是才吃不久,因此饭菜还是热腾腾的。 闻着饭菜的香味,高明程腹中饥饿难耐,于是先吃了一大口的饭,然后才叹息的说道:“我是被抓了壮丁了!” 整整一个下午,他都在后山那里帮忙砍柴! 也是他身体素质好,不然这会儿手腕都要抬不起来了。 听到他的遭遇,大家都笑了起来,高明里则说道:“二哥,你说的我这周放假都不敢回去了!” 之前放假时,高明里都要开拖拉机回村一趟,他得帮高明程带鸡蛋来县里卖,偶尔还要从高守旺那里拿一些货来卖。 高明里为了不干活,决定这周放假时,就不回村了,但万万没想到,有人却想表现一下自己! 娄新宇说道:“我会烧砖!我爷爷会烧砖,小时候也带着我去给别人烧了几次砖!” “淑芳,要不等周末时,我跟你回家一趟吧,我跟你父母见个面,也好帮他们干点活。” 他的语气,还蛮跃跃欲试的! 娄新宇一心想早点结婚,他和高淑芳的交往,算是得到高淑芳几个兄弟的同意,但,他还没有见过高淑芳的父母的! 想要顺利的和高淑芳结婚,岳父岳母那一关,也要好好过才行! 因此娄新宇挺想表现一下自己的。 他有一个手臂使不上力气,劈柴这种活,怕是干不了,但他能烧火啊! 他也知道怎么烧砖,知道砖窑的火要什么样的火,窑顶又是什么时候封顶,他会这些,也就能削弱他手臂使不上力气的毛病了。 娄新宇满眼兴奋的看着高淑芳,高淑芳却有些紧张起来。 她求救般的看向高明程,问道:“二哥,你把我和新宇处对象的事情告诉爸妈了没?” 高明程吞下嘴里的饭菜,才说道:“没有。你们还没有说过的吗?” 回村时,他还真忘记跟他爸妈说这件事了,还以为高淑芳已经跟家里说过了呢。 高淑芳脸颊微红,说道:“我和新宇处对象,也才不到半个月的事……” 言下之意就是还没跟家里说呗。 娄新宇闻言,心里就更急了,觉得自己应该尽快跟高淑芳回家一趟! 于是娄新宇看着高淑芳,说道:“淑芳,你带我回去,我们当面告诉你爸妈就行。” 高淑芳眼神忽闪了下,最后才点了点头。 行吧,带回去就带回去吧,反正总有这一遭的! 心愿得偿后,娄新宇就开始想着要买些什么礼品上门了。 吃过晚饭后,娄新宇没有久留,回家属院那边去休息了,顺便再找同事问问第一次登门,要买些什么礼品才好。 等他走后,高明里才夸张的打趣高淑芳:“小妹,你这个对象处的好啊!真希望他以后也这么勤劳肯干!” 之前每次回村,家里也会逮住他干点活,高明里是真的觉得干活真累,干农活更累! 他一点都不想干的活,现在居然有人抢着去干了!(本章完) . 第六百一十四章:王秀秀产女 高明程吃饱喝足后,这才把拖拉机上的东西搬下来,总共有四样,一样是自家鸡舍产的鸡蛋,一样是做好的风吹肉,一样是从制衣作坊拿的货,还有一样就是罗小华给王秀秀准备的鸡蛋和红糖。 那些鸡蛋他数过了,一共有三十个,至于红糖,大约有两斤左右。 高明程把东西递给王秀秀时,王秀秀挺着个大肚子,说道:“鸡蛋就放在厨房,大家一起吃就好。” 高明程坚持给她,说道:“那就先留着,等你坐月子时再吃。” 王秀秀早就到了预产期,肚子也断断续续疼了好几天了,只是迟迟没有发动。 不过胡茵陈说就在这几天了。 至于高明万,他把王秀秀送到服装店这边来住后,他自己就接了不少活,基本上天天在外跑车,打算在王秀秀生产前多干点活,等生产后,再请个长假。 王秀秀第一次肚子疼时,就用店里的电话打给肖金峰,询问高明万的下落,然后得知高明万还在外地跑车,大概三天后才能够回来,算日子的话,今晚或者明早,应该就能够回来了。 高明程不肯要那些鸡蛋,见王秀秀不肯接,就喊高淑芳把鸡蛋和红糖直接放进王秀秀的房间里去。 王秀秀见状,也没了法子了。 高明程让高明里夫妇帮着整理他带回来的鸡蛋和货物,自己则提着一袋子风吹肉,带着许多美和小旭旭先回了新家那边。 抵达新家时,高明程看了眼隔壁的房子,见客厅的灯光还亮着,想来高国兵夫妇还没有休息。 于是他说道:“多美,我要去给国兵叔送点东西,再说说话,你是回家去休息,还是跟我一块儿去?” 许多美说道:“今天小旭旭弄脏裤子了,我打算给他洗个澡,我就不去了。” 那行吧,于是夫妻两個分开行动,许多美带着小旭旭回了自己家,高明程则提着那袋子风吹肉去了高国兵的家。 高国兵家的院门虚掩,推门就能直入,一般来说,都是等要睡觉时,才会把院门彻底关上的。 进了院门后,高明程就大声喊道:“叔,婶,我是明程。” 听到他的声音,在客厅看电视的夫妻两个,就纷纷起身,赵冬梅甚至三两步就来到客厅门口,而此时高明程也已经进屋了。 高明程从首都回来时,已经在高国兵家吃过饭了,但高国兵的两个儿子都不在身边,因此挺喜欢他上门做客的。 “明程,你拿的是什么?”赵冬梅好奇的看着那个袋子。 袋子是普通的蛇皮袋,里面鼓鼓囊囊的,似乎装着什么大块的东西。 高明程把袋子放在地上,然后把袋口敞开,顿时一股风吹肉的味道就弥漫开来。 高明程说道:“过年时,高岳跟我回村了,他在山脚下挖了个坑,说是要捉野猪,本想着捉不到,没想到还真捉到了!” “当时我跟陈叔说了,如果真捉到野猪了,那就两家一人一半,属于高岳的那一半,就用盐给腌制上,然后制成风吹肉。” “今天我回村时,陈叔就跟我说,真有野猪掉进坑里了,那野猪他也分了一半出来,做成风吹肉了。所以,我特意给你们带来了!” “要是高岳知道他做的陷阱真的捉到野猪了,还不知道会怎么高兴呢!” 挖坑时,陈大松也是出了力的,之后放诱饵,处理野猪等,也都是他出的力,等天气好转,野猪不会下山后,他还得负责把坑给填好,因此他分一半,是应该的。 挖坑这事,高国兵和赵冬梅也是知道的,当时高岳回来后,跟他们提了一嘴,还吹嘘自己设下的陷阱,一定能够弄到野猪。 当时高国兵不置可否,而赵冬梅则是翻了个白眼,觉得她儿子那是异想天开! 但没想到,这天底下,还真有类似守株待兔的事情发生! 刹那间,赵冬梅看那堆风吹肉的目光,就有所不同了。 就连坐在沙发上的高国兵,也起身过来查看。 只是老刑警就是老刑警,一看那袋子里肉的分量,就知道半边猪肉都在这里了。 于是高国兵说道:“明程,你怎么全拿过来了?我跟你婶子两个人能吃多少?你那边吃饭的人多,你多拿些去!” 高明程不肯要,说是自己没出力。 但高国兵却说挖陷阱的山头是高明程的,这肉也该有他一份。 双方伱推我让一会儿,最后说好平分。 于是赵冬梅把袋子里的肉都拿了出来,特别公平的平分了,然后再把属于高明程的那一份重新放回袋子里去。 赵冬梅看着这些肉,笑呵呵的说道:“家里不缺肉吃,这么多肉,我和国兵两个人,那是真吃不完!等天气越来越热,就不好存放了,现在一人一半,也能吃的快些。” “等明天上班了,我拿单位电话给高岳打个电话去,把这事告诉高岳,也让他高兴高兴。” 高国兵却是皱眉,说道:“你别总给学校那边打电话,高岳现在的任务是学习!” 赵冬梅撇了撇嘴,但也没再提了,准备等高岳有空给家里打电话时,再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说完了风吹肉的事,三人在沙发上坐下,电视依旧播放着节目,但几个人的注意力,都没放在电视上。 高明程跟高国兵说了高明鹏被打的事,然后问高国兵能不能查一下那个做预制板的老板,看他有没有很硬的关系。 高明程正色说道:“随着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好,以后大家肯定都会陆续建房,他卖劣质预制板,这肯定是不行的!万一楼倒塌了,事情就严重了!” 那预制板,高明程没亲眼见过,但高明鹏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应该是言之有物的。 一旦楼倒塌了,即使没有死人,那问题也很大。 因为现在的人建房,很多人都是借钱建的! 但建的房子倒塌了,家里又没有钱,还欠着一屁股债,这要让人怎么活? 所以高明程觉得,于情于理,这事相关部门都得管一管。 你要是有很硬的关系,你把价钱提高一点,或者让人指定去你那里买,这都没问题,但卖劣质货,那就不行了。 高国兵闻言,神情也很严肃。 那家卖预制板的厂家,距离高家村很近,那么高家村附近的村民想建房的话,都会从那里买。万一买到劣质货,导致出了大事故,这不是高国兵愿意看到的事。 于是他说道:“行,我明天就去一趟工商部门,找人问问情况。” 有了高国兵的支持后,高明程就放心了。 见时间也不早了,于是高明程提着他分到的风吹肉,告辞回到自家去。 当天晚上,无事一身轻的高明程睡的很香,但高淑芳和高明里夫妇,却险些一夜未眠! 半夜三点时,王秀秀突然被痛醒了,并且下身一片濡湿,她伸手一摸,吓得脸色都变了。 惊慌失措之下,她大声喊着高淑芳和张金玲的名字。 和亲朋一起居住的好处,这就显现出来了,如果王秀秀一个人独居,那么半夜发动,破了羊水,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但现在高淑芳和张金玲听到声音后,就陆续醒了。 因为知道王秀秀大概就在这一两天发动,于是两人醒的很快,穿上衣服就朝王秀秀的房间走去。 房门是关着的,但没有打倒锁,高淑芳轻易的拿钥匙开了锁,等她们进去时,就看到王秀秀已经强撑着给自己换了件衣服了。 她现在穿的是那种很宽松的长裙,夜里有些微凉,于是披着一件薄外套,至于裤子,她就没穿了,因为羊水已经破了,还在持续的流出。 随着她的动作,羊水也流的更多了,于是等她换好衣服后,就躺在床上不敢再动了。 “嫂子,我们马上送你去医院!”看到王秀秀这情况,哪怕高淑芳和张金玲都没有生产过,也知道这是要生了,得马上送去医院。 城里的孕妇,大多是去医院生孩子的,至于村里的孕妇,则是大多在家里生,有的会请家里有经验的长辈接生,有的会喊赤脚医生来帮忙。 羊水已经破了,就得尽快把孩子生下来,王秀秀此时疼的浑身发抖,她咬紧牙齿,才没有喊出声来。 高淑芳和张金玲都很急,她们听胡茵陈和许多美都讲过生孩子的事,也对王秀秀即将生产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了。 在她们看来,等王秀秀痛的厉害了,就送去医院,接下来交给医生就好。 但万万没想到,王秀秀半夜在家里时,就已经破了羊水了! 这一下子打得她们措手不及,想去搬动王秀秀,但以她们两个的力气,也只能勉强把王秀秀扶起来,接下来还得靠王秀秀自己走。 但王秀秀这情况,先不说疼的厉害,羊水破了后,越走羊水就流的越多,等羊水没了后,孩子还没有生下来的话,那就糟糕了! 好在还有一个男人在。 此时高明里也已经穿好衣服过来了,他上前弯腰把王秀秀抱起,因为王秀秀太重,他抿着嘴,用出了全部的力气,颈部的青筋都因此冒了出来。 高明里说道:“我来抱她下去,你们两个拿好东西!” “好!”有了高明里出面后,高淑芳和张金玲总算没有那么慌了,于是一个拿待产包,一个跑到楼下拿暖瓶和盆子,以及王秀秀自己用的毛巾。 高明程的拖拉机就停在院子里。 高明里咬牙坚持着把王秀秀抱下楼,然后放进拖拉机的车斗里。 然后他赶紧去开门,以及拿钥匙,在拿钥匙的途中,则是扭动一下肩膀,好缓解肌肉的酸痛。 当他把拖拉机发动起来时,高淑芳和张金玲也已经拿好东西,然后把东西放在车斗里。 “四嫂,你先上车,我在后面关门!”高淑芳说道。 他们走后,肯定要把门关好,不然万一有人闯进去偷东西,那就糟糕了! 高淑芳把门关好后,这才利索的爬上车,喊着让高明里快点开。 服装店离医院不算太远,现在又是大晚上,路上没车也没人,比较好开车。 但是呢,凌晨三点时,天色未亮,四周一片漆黑! 拖拉机有车灯,高明里依靠着车灯,才勉强把车开到医院门口。 到了医院后,高明里不自觉的松了口气。 这回他没再自己一个人抱王秀秀了,而是喊了医院的人来帮忙。 因为王秀秀已经破了羊水,就被值班医生火速推到产房里去了。 高淑芳等人不能进产房,只能在外面等。 把人送到医院后,高明里自觉已经完成任务了,于是他对高淑芳她们说道:“接下来有医生管,我也帮不上什么忙,你们两个在这里等着,我去旁边找个地方眯一会。” 高明里明天还要上班,因此他决定能眯就眯一下。 这个决定,也得到张金玲的大力支持,张金玲心疼的说道:“你赶紧去休息吧!” 要不是外面太黑,开车不方便,她还想让高明里回家去睡好了。 高明里不是一个喜欢吃亏的人,于是他找了一个避风又有凳子的地方,往那儿一坐,双手抱胸,头靠在墙壁上,就闭眼休息了。 双眼一闭,管他产房的撕心裂肺! 产房里,王秀秀的确在撕心裂肺的疼痛着,哪怕她一直强忍,此时也忍不住哭喊了出来,这声音,可把门外的高淑芳和张金玲给吓到了,两人面面相觑。 倒是医生经验丰富,冷静的让王秀秀别哭了,省点力气生孩子。 王秀秀的羊水虽然破了,但孩子却迟迟没有生下来,最后在医生的干预下,这才艰难的生了下来。 凌晨五点过八分,王秀秀产下一女,重六斤八两。 产下孩子后,王秀秀早就大汗淋漓的累瘫了。 孩子被医生抱去清洗,穿好衣服后,交到守在门外的高淑芳手里,至于王秀秀,她还不能走,还得留在产房排出胎盘才行。 女人生孩子,当真是在鬼门关走一遭。 顺利的话还好,一旦胎位不正,女人就要受大罪了。 在古代,可能就是一尸两命,在现在,倒是可以剖腹产了。 不过剖腹产也是有手术要求的,不是什么情况都可以顺转剖的。 像王秀秀这种羊水破了,孩子也入盆了,那就剖不成了,只能硬生,好在王秀秀虽然遭了两个小时的罪,但还是把孩子生了下来,之后的排胎盘也顺利,没动用手剥胎盘这个大利器! (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五章:未来的台球室已经开工了 高明程是第二天早上,才知道王秀秀已经在半夜产女的消息。 他带着许多美和小旭旭抵达服装店时,高明里已经去厂里上班了,张金玲则在家里煮粥和红糖鸡蛋,准备等下送到医院去。 至于胡茵陈,她比高明程早一些过来服装店这边,听到消息后,就已经前往医院,负责接下来照顾产妇和孩子的任务了。 高明程知道张金玲和高淑芳忙活了大半夜,这会儿肯定累了,于是说道:“金玲,你去楼上睡一觉吧,等睡够了,再下来做事。等下我去医院送粥,淑芳回来后,也让淑芳睡一觉。” 张金玲的确累了,听到高明程这么说后,她却没有答应,而是说道:“我刚吃了粥,一下子睡不着,我先帮着看店,等你们回来后,我再和淑芳一起上楼睡觉。” 张金玲考虑的很周到,她现在去睡觉的话,等高明程去医院送粥时,店里就只有许多美和小旭旭两个人。 万一有顾客登门,许多美没办法一边卖货一边看着小旭旭。 她留在这里,帮忙看着小旭旭也好。 高明程点点头,也觉得这样可以,于是他和许多美说了句话后,就拿着装好的粥和红糖鸡蛋,开着拖拉机朝医院而去。 拖拉机是早上时,高明里开回来的,张金玲也跟着他一块儿回来,高明里没留在家里吃粥,而是在外面买了两个包子吃,就骑着自行车去厂里上班了。 由于离的不远,十分钟后,高明程就来到医院了,这时候装在饭盒里的食物还是温热的。 他已经问过王秀秀住在哪个病房了,直接过去就行。 他过去时,刚出生几个小时的小婴儿正好拉臭臭了,胡茵陈熟练的给孩子换尿片,脏了的尿片则是暂时丢在地上,高明程进去时,正好看了一眼,唔,墨绿色的臭臭! 婴儿刚出生时,第一次排便,都是墨绿色的臭臭,这是胎儿在子宫内形成的排泄物,医学上称为胎便。 但问题来了,婴儿在子宫里是靠脐带吸收营养的,那为什么会有胎便呢? 原因就是婴儿在子宫时,也会吞咽和排尿! 而羊水可不是什么干净的东西,里面漂浮着很多杂质,比如婴儿身上掉落的皮屑、指甲屑以及尿液! 所以嘛,自然就会形成胎便了。 高明程只看了一眼,就迅速的收回视线了,虽然自从有了小旭旭后,他就没少给小旭旭弄卫生,但自己孩子的臭臭,跟别人孩子的臭臭,那还是有区别的! “二哥,你来啦!”高淑芳正在熟练的泡奶粉,看到高明程进来后,开心的招呼了一声。 王秀秀刚生产没多久,还没有母乳,孩子饿了,就得先吃点奶粉。 好在奶粉和奶瓶,那是事先就准备好的。 因为孩子哭闹,这会儿王秀秀也是醒着的,她躺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但看得出来,她一直在冒虚汗,头发都是湿渌渌的。 “我来给秀秀送粥和红糖鸡蛋。”高明程把带来的饭盒放在床边的桌子上,又问王秀秀能不能起身吃东西。 “能的。”王秀秀说了声,然后费力的支撑起上半身,旁边的高淑芳则适时的伸手帮了一把。 等王秀秀坐稳了后,就开始吃东西。 他们这边流行给产妇吃红糖鸡蛋,觉得这个补身体。 一般来说,如果王秀秀不是半夜突然发作的,那么在生产前,家里人还会给她喂一顿红糖鸡蛋,就是怕在生孩子时会没有力气。 高明程对高淑芳说道:“没给你带吃的,等下去店里买点吃的。” 高淑芳却说道:“不用买,我回家吃也是一样的。” 胡茵陈来了后,高淑芳就可以先回去了。 等王秀秀把东西都吃完后,高明程拿起空饭盒,就准备带高淑芳回去了。 胡茵陈则是说道:“你们放心吧,这边有我呢!” 高明程对她还是很放心的,当初胡茵陈就把许多美和小旭旭照顾的不错,他回头看了王秀秀一眼,说道:“等明万回来了,我会第一时间让他到医院来。” 王秀秀听到这个,虚弱的脸上便浮现一抹笑意。 女人生孩子是大事,丈夫不在身边,心里总是不痛快的。 但生活就是如此,当你为了钱财奔波时,总要舍弃一些东西的。 高明程带着高淑芳回到服装店,本想让高淑芳去早餐店吃碗米粉的,但高淑芳没肯,只买了个肉包下粥吃。 等她吃过后,高明程就催着她和张金玲到楼上去睡觉了。 “你们累了半宿,还是赶紧去睡吧!” 等她们上楼后,店里就只有高明程和许多美以及小旭旭了。 本来店里请了罗丽,但罗丽生孩子去了,少了一个罗丽,但还有高淑芳和张金玲,以及胡茵陈这个能帮着带孩子和打下手的人,但谁知王秀秀生孩子把胡茵陈也拐走了! 高明程想到接下来王秀秀还会生二胎,而许多美也会生二胎,不由得感慨,女人真的不容易。 怀孕生孩子带孩子,一晃就是几年,如果再生个二胎三胎的,那么五六年都腾不出手去做别的事了。 正感慨着,就见高明万匆匆的走了过来。 “二哥,二嫂。”高明万的脸上洋溢着笑容,手里提着两袋外地的特产,他将其中一袋递给高明程,至于另外一袋嘛,肯定是带给王秀秀的。 他站在店里,环顾四周,却不见王秀秀的身影,正想发问,高明程就告诉他王秀秀半夜发动,已经被送去医院生孩子了。 高明程说道:“秀秀生了一个女儿,母女平安。胡婶子在医院照顾她,你现在直接去医院就好。” 高明万一听,脸色都变了,他紧赶慢赶,没想到还是没有赶上王秀秀生产,此时他也顾不得跟高明程说些什么了,二话不说就掉头往医院跑去。 高明程没管他,因为很快就有顾客上门挑选衣服了。 …… 高淑芳和张金玲是在中午一点多醒来的,准确的说是饿醒的。 两人下了楼,却见厨房没吃的,许多美和小旭旭也不在店里,只有高明程一个人看店。 看到她们醒来了,高明程说道:“今天店里生意不错,没空煮饭,你们拿钱去外面的饭店吃饭吧!” 本来许多美是准备煮饭的,但高明程不想那么累,既然兜里有钱,那自然是怎么方便怎么来,何况这会儿的饭店都是真材实料,可没有那些科技和狠活。 不煮饭的确轻松不少,也节省了时间,吃过饭后,许多美就上楼陪小旭旭午睡了,所以店里才只有高明程一个人。 家里没饭吃,早上更是没空去买菜,于是高淑芳和张金玲只能去外面的饭店吃饭了,两人点了一荤一素,配上一大碗白米饭,吃的一干二净。 下午时,店里有她们两个看店,高明程就轻松了不少,他是喜欢到处跑的人,在一个地方是待不住的,因此上辈子他做的生意,大多是投机倒把,甚至是游走在灰色地带,并没有正正经经的经商,直到后面回到县里发展房地产,才安分下来。 今天被迫在店里看了大半天的店,他只觉得浑身难受,现在看有人接手店里的生意后,他立即找个理由出门溜达了。 也不是像无所事事的街溜子一样乱晃,而是准备去毛子那边。 过年时,他决定在县里开一家桌球室,他开店,不喜欢去租房子,觉得租来的房子不稳定。如果没钱自己建房,那自然得租房,但他这不是有钱嘛! 所以思来想去,他决定和毛子合作,毛子出地基,他出建房的钱,建好的房子他和毛子一人一层楼,他用一楼开店,而毛子用二楼居住。 去首都前,他特意去找了毛子,给了毛子两千块,作为建房前期的钱,而之后他只负责出钱和对账,让毛子负责监督建房进展。 也不知道毛子有没有开始建房,在前去的路上,高明程嘀咕了句。 他脚程快,走路似风般,一路还不忘观察路旁的情况,对人流量和行人的精神状态做一个评估。 时间进入90年,从大环境看,一切都蒸蒸日上,但从小环境看,无业青年挺多的。 前些年,羊城等城市,都迎来打工潮,人们从四面八方,纷纷涌进羊城,但绝大多数人,并没有在羊城找到合适的工作。 这些人要么转移到其他的地方打工,要么只能返回家乡。 而县里的工作岗位也不够,并且这几年一些效益不好的工厂,还会陆陆续续破产停工。 下岗工人为了寻求生存的机会,一部分涌向外地,一部分开始经商。 突然,高明程听到打台球的声音,他循声望去,看到一处宽敞些的院子里,摆着一个简易的台球桌,一群年轻人正在兴致勃勃的打着台球,因为只有一个台球桌,无法让其他人一起玩,因此大多数人只能站在旁边看着。 有人沉默的看着,有人则会给手持棍子的朋友出谋划策。 远离这份热闹后,高明程又路过一个小型的录像厅,这里会播放香江那边的电影,想进去看的话,就需要买票。 高明程是不会进这种地方的,这种地方往往人员混杂,气味浑浊,无所事事的精神小伙还容易打架斗殴。 但他不进去,却不代表没人进去,这种录像厅的生意其实还蛮不错的,因为即使是县里,彩电的普及率也是不高的。 无所事事的人们总是需要消遣,看电影,打台球,就是很好的消遣方式。 高明程一边观察,一边继续走,不多时,就来到毛子的家了。 远远看去,就见那边颇为热闹,一群建筑工人正在忙活,有人搅拌水泥,有人运送水泥,还有人专心的砌砖。 高明程看到新房子的墙都砌了两米高了,不由得有些意外,没想到毛子办事还是挺利落嘛! 因为是在原地基建房,所以在建房前,还得先把旧房拆掉,然后才能够打地基,砌墙。 高明程看了一眼房子,就想去找毛子,目光在人群中搜寻着,很快就锁定目标了。 毛子正在旁边的空地筛河沙。 河沙买来后,不是直接就能够用的,因为里面还有一些大些的杂质,如小贝壳和大点的鹅卵石等。 因此河沙在拌水泥前,先要过筛。 空地上,一边堆着还没有过筛的河沙,一边支着一面如房门般大小的筛子。 毛子手持铲子,铲起河沙就往筛子倒去,细小的河沙会通过筛子上的小孔,掉落在筛子的另外一边,而粗些的杂质则顺着筛子滑落在地上。 许是干了一阵子活了,因此筛子两边的粗细河沙,那是泾渭分明。 毛子的弟弟洋洋也跟在他的身边,只是智障少年没法帮着干活,而是蹲在那里玩沙子。 他一只手在沙子里翻找着,另外一只手则攥紧,只有当他打开掌心时,高明程才看到原来攥紧的手掌心里放着几颗漂亮的鹅卵石。 除了洋洋,还有其他几个孩子也在玩沙子,只不过他们是真正的孩子,最大的也不过五六岁。 直到高明程站在沙堆的旁边了,毛子才看到他,看到的第一眼,他的眼里就冒出光彩来了。 “明程哥,你从首都回来了啊!”毛子放下手中的铲子,就要领着高明程去看正在建筑的新房子。 来到工地后,包工头也和高明程认识,于是彼此打了招呼,包工头还热情的给高明程递烟。 直到高明程婉拒了,才把烟递给身边的毛子。 打过交道的包工头自然知道高明程不抽烟,但递烟这种社会行为,已经烙印在他的脑海中了。 高明程查看着新房的进展,说实话,现在也看不出来,毕竟墙壁才砌了两米左右,并且一楼除了承重柱和厕所,其他都是空荡荡的。 这房子,高明程也没喊专业人士给他绘画建筑设计图,而是找到相熟的包工头,把自己对房子的要求说了下,接下来包工头就知道该怎么建了。 这些熟练的建筑工人们,他们的学历可能不高,但建房的本事却不弱,尤其是建一些随大流的房子。 而现在的房子,大多只有两层,只要建材没有问题,那相对还是安全的。(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六章:出院回家 高明程和包工头打了招呼,又查看了一下堆放在工地的建材,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这才点点头,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 他把毛子叫到一边去,准备看帐本。 毛子早有准备,连忙把账本拿了出来,账本上的字迹不是很工整,显得极为潦草,有个别字还缺胳膊少腿,但账目罗列的还算清楚,每种建材的后面,都记着购买的数量和单价,以及总价,让人一目了然。 高明程的文化水平,可能不是很高,但看账本,那是连计算器都不用拿出来的,看一眼,在心里一算,结果就出来了。 发现账本没问题,高明程把账本还给毛子,然后拿出钱包,从里面数了两千块出来。 看过账本后,高明程知道之前给毛子的那些钱,早就花光了,现在还欠着一些建材的钱没有结算。 至于包工头的钱,那也是欠着的,都是预付一部分,等工程结束,再一起结算。 不过高明程今天从店里过来时,也不知道毛子这边开工了没有,因此身上带的钱有限。 他把这两千块递给毛子,说道:“等用完了,你带着账本来找我,我再把剩下的钱给你。” “好的,明程哥。”毛子接过钱,把厚厚地一叠钱放进贴身的裤兜里。 房子已经建了两米高了,接下来该去把预制板买回来了。另外还得再拉一车砖回来,总之事情可多了。 毛子不参与建筑房子,但买建材,都是亲力亲为,为了省点钱,还会帮着打下手,比如给河沙过筛以及搅拌水泥。 这些活不怎么需要技巧,毛子以前也在工地干过临时工,都是会的。 高明程在这里待了一会儿,见事情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也没自己可发挥的地方,于是和毛子招呼一声,就先走了。 他刚回到店里不久,高明万就提着一只鸡过来了。 一进门,高明万就笑着说要借用高明程家里的厨房,给王秀秀炖鸡汤喝。 这鸡应该是他才买的,还是活的,想要炖成鸡汤,还得先宰杀了。 好在高明程这边有院子,方便干活。高明万也没喊高淑芳她们帮着干活,自己撸起袖子,就忙活起来,见高淑芳走过来给他烧热水,还真诚的向高淑芳和张金玲道谢了。 王秀秀是半夜发动的,多亏了高淑芳和高明里夫妇,才帮着及时把人送到医院去。 他听医生说了,像王秀秀这种先破水的情况,那是很危险的。 得到三哥的道谢,高淑芳爽朗一笑,说道:“不用谢,咱们都是一家人嘛!” 张金玲也表示不用谢,都是妯娌,互帮互助是应该的。 高明万道谢之后,又跟高明程说道:“二哥,明天秀秀就能出院回家了,到时候直接回我们自己家去坐月子,这段时间,麻烦二哥二嫂了。” 高明程也摆手说道:“不麻烦。你请了多久的假?” 高明万把杀好的母鸡丢进一个盆子里,然后打开暖壶,把里面的热水倒在母鸡的身上,鸡毛被热水烫过后,才好拔毛。 他一边动手干活,一边说道:“我请了十多天的假,如果运输公司不忙的话,那我就多请一阵子。” 言下之意就是如果忙的话,他还是得去干活。 不过好在请了胡茵陈照顾王秀秀,他也能放心不少。 说完了这事,兄弟两个又说了一些闲话,高明万讲了一下自己在外面的见闻,然后又问高明程在首都的见闻。 高明程捡了一些能说的说了,又说自己拍了很多照片,等下可以给高明万看。 听到照片时,高明万眼睛一亮,突然间想到了什么,他急忙开口说道:“二哥,我明天借你的相机用用吧!我想给我女儿拍张出生照!” 现在的照相馆,开始流行给孩子拍照,什么满月照,周岁照的。拍出生照的,还是比较少,但他二哥就有照相机,那他完全可以给宝贝女儿拍张照片嘛! 今天时间晚了,光线不好,因此高明万决定明天拍。 高明程答应借照相机,又问王秀秀是明天上午出院还是下午。 得知是上午就要出院后,高明程表示自己和许多美也会去医院看望一下。 今天他去了医院,但许多美要留在店里看店,就没去了。 “好啊。”高明万笑着应下。 他干活还算麻利,很快就把鸡收拾干净了,斩碎后,放进小锅子里炖煮。 至于焯水,这会儿的人做菜,尤其是荤菜,那是极少会焯水的! 自家养的走地鸡,本身油水就不多,还焯水把油浪费掉!这谁舍得啊! 并且这种土鸡,直接炖就行,并不会有腥味,血沫也少。 趁着炖鸡的功夫,高明万翻看着高明程从首都带回来的相册,他看着天安门,看着长城,看着故宫,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神色中流露出向往之色。 这可是首都啊…… 最后,他的目光停留在那张小洋房的照片上。 这栋房子,已经属于他二哥了! 他的二哥在首都买房了! 这个认知,一下子就击溃了高明万,突然间,他就发现自己和二哥之间的差距了。 他低头沉思,觉得自己以后要更加努力的工作和攒钱,如果有机会,他也想去大城市买房! 出生于小山村的高明万,在成为司机的这些年里,眼界开阔了不少。 同龄人的梦想是在村里建房,然后娶老婆,繁衍生息。 稍微有出息的人,则是想到县里去住。 对于他们来说,从未想过离开这片土生土长的地方,到外面的大城市去! 他二哥已经在首都买房了,那么以后会去首都住吗? 这个问题,高明万在心里想着,但没有问出来。 正在这时,响起自行车车铃的声音,原来是高明里下班回来了。 他见后院的门敞开着,于是没有下车,而是直接把车开到院子里,然后才停下。 “哟,三哥回来了啊!”高明里看到高明万时,瞬间打趣起来:“三哥,你可得好好谢谢我们才行,为了你女儿,我可是半宿没睡,白天还得去上班的!” 高淑芳和张金玲,在白天时,还能够补眠,但高明里可没这个福气,只能硬熬,好在中午时,他还是找了个地方小睡了一会。 高明万已经得知是高明里把王秀秀抱下楼的,因此的确很感激高明里,他当即站了起来,正色向高明里道谢,又说等有空了,要请他们好好吃一顿饭。 高明里哈哈笑着,说道:“那我就等你的好饭好菜了!” “好!”高明万也笑着一口应下。 兄弟几个相处和谐,乍看那是兄友弟恭,一点都没有少年时期的小心思了。 小锅子在炖着鸡汤,大铁锅也没有闲着,煮上满满一锅的面条了。 今天早上没空买菜,因此没法煮饭,只能煮面条吃,但好在家里有很多鸡蛋和风吹肉,打上几个荷包蛋,切一点风吹肉,这样煮出来的面条,味道也挺不错。 等老母鸡炖好后,高明万先是把鸡肉盛出来,再用剩下的鸡汤煮面条。 这样煮出来的面条清淡又营养,还很下奶。 说起下奶,高明万决定以后天天给王秀秀买猪脚和鲫鱼,再时不时让王秀秀喝一碗甜酒,保管她奶水充足! 一只老母鸡说多不多,说少不少。高明万给王秀秀留了两个鸡腿,剩下的就跟大家一起分着吃了。 高明万匆匆吃过一碗面条,然后就带着两份面条往医院走去。 他借了高明里的自行车,把装面条的饭盒放在自行车前面的车篮里,然后一路骑着车过去,这样能快不少。 至于拖拉机,这点距离,就没必要了。 高明万匆匆离去,却又很快的回来了。 他这次回来,自然是为了还高明里的自行车,另外再借高明程的拖拉机,他得把放在这边的被褥、衣服等生活用品带回自家去。 这坐月子,是不能在别人家坐月子的,再说了,他有自己的家,王秀秀在自己家呆着,还能更放松。 上楼搬东西时,其他人也搭了把手。 高淑芳则是说道:“三哥,嫂子的床单脏了,我下午已经洗了,现在晾在院子里,还没有干呢。” 高明万连忙道谢。 高淑芳说道:“不用谢,虽然洗了床单,但床垫没法洗,现在还是湿的,等带回去后,你得拿出来晒一晒。” “好,我知道了。”高明万应下。 有了大家帮忙后,一趟就把王秀秀的东西拿的差不多了,然后一起放在拖拉机的车斗里。 “二哥,等明天秀秀出院后,我再把拖拉机还给你。”临走前,高明万冲高明程说了句话。 “好,照相机在新家那边,明天我和多美去医院看望秀秀时,再给孩子拍照。”高明程说道。 “哎,谢谢二哥了。”高明万再次道谢,然后才开着拖拉机返回他自己的家中。 这一晚,他没去医院陪着,而是把家里里里外外都打扫干净。 王秀秀在高明程那边住了一个多月,他自己则是长时间在外跑车,这家里的家具上,都落了灰尘了! 第二天上午,高淑芳和张金玲在店里看店,高明程就带着许多美去医院看望王秀秀和孩子。 许多美给孩子包了一个红包,她内心其实对王秀秀是有些同情的,生了一个女儿呢! 大嫂黄素娥年前也生了一个女儿,但她前面已经生了一个儿子了,又得到罗小华的喜欢,即使后面生的是女儿,那也是不碍事的。 但王秀秀不同。 第一胎是女儿,这就给了王秀秀很大的压力了。 当然了,心里的同情归同情,话是不能说出口的,否则会让人多想。 来到医院后,碰巧孩子是醒着的,于是高明程赶紧拿出照相机,帮孩子拍了几张出生照。 都说刚出生的孩子那是见风长,昨天一个样,今天又是一个样了。 高明程给孩子拍了单人照,又让小旭旭站在孩子的旁边,拍了一张兄妹照。 最后由王秀秀抱着孩子,高明万站在旁边,给他们拍了一张全家福。 画面中,王秀秀虽然虚弱,但比昨天的状态要好不少,她抱着孩子,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而站在一旁的高明万,更是笑得像个傻子。 把各个场景的照片都拍了一遍后,高明程就收起照相机,对高明万他们说道:“等照片洗出来后,我再送给你们。” “好,二哥,我们不急的。”高明万连忙说道。 拍完照后,大家呆在病房里说了会话,高明万就去办出院手续了。 顺产的产妇很快就能够出院,如果怕花钱,那么当天去生,当天就能出院回家了。 办好手续后,就可以准备出院回家了。 高明万搀扶着王秀秀,胡茵陈则负责抱孩子。 高明程和许多美就帮着把奶粉、奶瓶和尿片等东西拿上。 拖拉机就停在楼下的院子里,把东西放进车斗里,人也坐进去,一车就能搞定了。 也幸好高明程给拖拉机的车斗装了一个车棚,王秀秀这个产妇坐在这里,也不会吹到太多的冷风。 五月的天,天气晴朗,高明程只需要穿一件短袖,而王秀秀却是全副武装,不但穿的厚,还戴着一顶帽子! 孩子也是包在襁褓里,只露出一个小小的脸蛋。 产妇和刚出生的孩子,都是不能见风的。 高明万坐在拖拉机上,对高明程说道:“二哥,二嫂,我们先回家去了。” 高明程和许多美并没有坐在拖拉机上,他们准备走回去。 “好。” 双方道别后,高明程目送拖拉机驶出医院的大门。 高明程却没急着马上回家,而是对许多美说道:“胶卷还剩三张没拍,我打算全部拍完,好拿到照相馆里去洗出来。这医院里有个小花园,我们过去那边拍几张照片吧!” 胶卷相机和后世的数码相机不同,必须把一卷胶卷拍完,才能够把胶卷取出来,送去洗照片。 你去照相馆拍照,取照片的时间,往往是几天后,这并非是因为洗照片的过程很麻烦,纯粹是因为要把一卷胶卷全部拍完,得留足时间才行。 许多美自然欣然同意,于是一家三口来到小花园,找了个风景好的位置,咔嚓咔嚓,三张照片就全部拍完了。(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七章:摩拳擦掌准备给个教训 王秀秀从服装店这边搬走后,日子就比往日平静了不少。 店里有人看店,高明程就不必一直呆在店里,开始忙起自己的事来。 从首都回来后,他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做,毛子那边的房子,他只管出钱和查账,等房子建好后,再去办房产证下来即可。 至于找木匠做台球桌,以及去购买台球,这事也不急,等房子上梁盖瓦后,再进行也不迟。 这边的房子不需要他管,但幼儿园那边的房子,却是不得不管的。 幼儿园这边是一栋主楼,外加一排副楼,以及一个宽阔的庭院。 房子是去年开工并完工的,并且还进行了硬装,但软装还没有完全搞定,另外庭院要做成一个游乐场,但目前只有水泥浇筑的滑滑梯和钢架搭建的秋千。 而摇摇马、跷跷板这种玩具,还没有购买齐全的。 除了玩具和教具,还需要在小花圃种上合适的植物,作为装点。 至于孩子睡的小木床,之前已经找木匠定制了,用的是松木,并且没有上漆,做好后,小木床只有松木本身的气味,在放置一段时间后,连那点木头气味也快没了。 有了小木床,还需要对应的小席子,以及小枕头小被子,这些都需要购买。 至于小枕头和小被子,这个好办,把定单交给高守旺的作坊就行。 高明程在外面跑了两天后,才把这些事情忙的差不多。 周六下午时,黄大志上门来了,说是高国兵那边已经打听到消息,喊他过去一趟。 高明程放下手头的事,跟黄大志一块儿往警局走去。 一路上,两人随意闲聊着。 在高明程忙幼儿园的杂事时,黄大志也在忙他的新房子。 幼儿园的地皮和黄大志新房子的地皮,几乎是同时购买的,两人建房也是前后脚,去年时,黄大志的新房子就已经建好,并且黄大志还曾想在过年前搬到新房子那边去住的。 还是高明程把黄大志劝住了。 新房子建好后,要晾房子,要散味,不必急着去住的。 现如今罗丽已经产子,并且快要坐完月子了,黄大志就准备把新房子完全弄好,然后选个日子搬到新房子那边去住。 黄大志笑着说道:“明程,搬家后,我准备在家里办几桌酒,乔迁和孩子的满月,就一块儿办了,到时候你们都来我家吃饭啊!” “好啊。日子定在哪一天?”高明程笑着问道。 黄大志说道:“定在这个月的二十号,那天日子不错,还是周末放假,也好方便大家来吃酒。” 今天已经是五号了,那么离办酒还有十五天。 高明程问道:“房子都弄好了?” 黄大志点头,说道:“都弄的差不多了。只是我没买彩电、洗衣机、和冰箱这些电器,这些东西太贵了,我手头钱不够了,就打算等等再买。” 如今的人们虽然热衷于买电器,但能买得起的人,还是不多的。很多人为了买一样电器,那是全家紧衣缩食才能买下来的。 但黄大志不想掏空家底去买这些东西,因此当他手里头只剩下一点钱时,他就不想再动了。 他受过穷,知道钱的重要性。 黄大志又说道:“在办酒席之前,我还得请几天假,我打算带小乖去省城的医院做手术。” 自从收养了小乖,黄大志就多方面打听过唇腭裂的事了,如今小乖已经三岁多了,省城的医院也能够做这个手术了,因此他打算带小乖去做手术。 村里的人淳朴善良,但同时也会捧高踩低,尤其是不谙世事的孩童们,有时候更是会恶语伤人。 大人还能勉强不对小乖恶语相向,但顽皮的小孩子却会喊小乖怪物。 在年纪小时,小乖还能不受什么影响,但随着年纪渐长,小乖难免会自卑。 黄大志守着手里的钱不敢乱花,也是为了给小乖出手术费。 高明程得知这件事后,就多问了几句,又问黄大志他们准备怎么去省城。 黄大志说道:“坐火车去。” 现在长途汽车少,车票也不便宜,并且车上还有一股汽油味,黄大志担心小乖会晕车,所以决定坐火车过去。 高明程又问做手术的钱够不够,如果不够,自己可以出一部分。 这个手术,关乎于小乖之后的人生,手里不差钱的高明程很愿意施以援手。 但黄大志却没要他的钱,而是自信满满的说道:“够的,我找医生打听过,已经提前把这笔钱存下了。” 黄大志既然这样说,高明程也就没有非要给,但许诺等他幼儿园开学后,小乖可以免费就读。 提起这个,黄大志笑了,他说道:“是的,等小乖的手术恢复好后,我是打算把她接到县里来住了。到时候我爸妈和小安,都可以一起住过来。” 这年头,如果房子够住的话,都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的。之前黄大志的房子太小,但他现在建的房子,却足足有三层呢! 并且他爸妈和弟弟过来住后,也能帮着他带孩子,等罗丽出了月子后,就可以到高明程的服装店上班了。 建房这件事,快把他们的钱都掏空了,自然得赶紧上班挣钱。 高明程点点头,很是赞同。 黄大志的父母以及弟弟的身体都不好,干农活是蛮勉强的,还不如到县里来住,然后随便做点什么小生意也好。 黄小安的腿脚不便,但看店卖货也行。 至于卖什么,就得看他们自己的意愿了。在高明程看来,摆摊做吃食生意,还是大有可为的,但这个需要手艺。 今年过年时,他和三姐许多月聊了一下,知道许多月依靠摆摊,已经赚了不少钱了。 这个钱,可能无法让她大富大贵,但至少收入稳定,生活水平也是逐渐提高。 一路走,一路聊,很快就到警局了。 和黄大志分开后,高明程就去了高国兵的办公室。 高国兵正在办公室看文件,看到高明程来了,立即把文件放下,招呼高明程坐下。 高明程上前几步,在办公桌前的椅子上坐下。 办公桌上,摆着一摞的文件,以及茶水杯,还有几包烟。 高明程的目光在那几包烟上停留了几秒,这些烟不是高国兵常抽的牌子,应该是别人给的烟。 高国兵似乎口渴了,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又喊人给高明程也泡一杯茶来。 不多时,茶水就送了过来。 高明程礼貌的道谢,等送茶水的人离开后,高国兵才说道:“那家厂子,我已经找人问过了,说是没什么后台,之前的那个老板,倒是有一点关系,把证件给办下来了,但那点关系也不算什么。” 高国兵的语气很平淡,有种不把小喽啰放在眼里的轻视。 他继续说道:“过年时,之前的那个老板赌博,输了一大笔的钱,把那个厂子也一并输了。现在经营的人,就是开赌场的庄家的弟弟,他没什么本事,又喜欢钻空子,前阵子,他不知道从哪里低价买了一批劣质钢筋,用来制作预制板。” “我已经跟工商部门那边打过招呼了,他们也去调查了,今天上午,就把厂子给查封了。至于那人的哥哥,我也让人盯着了,一旦发现他开赌场,立马就把人给抓起来!” 高明程听到这些,悬着的心也放下了。 对方没有关系,这样最好不过! 高明程笑着道谢:“叔,麻烦你跑一趟了。” 高国兵摆了摆手,表示这事不算什么。事关家乡百姓的建房安全,高国兵是愿意出一份力的。 若是不知道就算了,既然知道了,哪怕对方有后台,那他也是要去碰一碰的,大不了把事情闹大了。 但对方没有后台,高国兵也省下和人结仇了。 高国兵继续说道:“那两兄弟都不是什么好人,哥哥开赌场,弟弟弄虚作假,身边还纠集了一批打手。那厂子虽然被查封了,但他们未必不会报复。” 高国兵看了高明程一眼,对他的身手是很自信的,于是说道:“你要是怕他们报复你大哥,也可以先发制人,主动上门去教训他们一顿。” 接着,高国兵把那兄弟的住址告诉了高明程。 高明程把住址记住,点了点头。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既然结仇了,那就把对方打到不敢报复为止! 高明程点头说道:“我知道怎么做了,明天刚好要回村一趟。” 听高明程说起明天回村,高国兵突然笑了,说道:“明天周末放假,小娄是打算去你家见父母了?” 高明程点点头,娄新宇的确是这么打算的。 不管以后成不成,既然他现在和高淑芳处对象了,那么也该跟高远见和罗小华说一声的。 高国兵笑道:“让你爸妈见见也好,小娄这个人,虽然有点上进心,但做事还是稳妥的。” 对于这点,高明程不置可否,都说日久见人心,他上辈子不认识娄新宇,这辈子也打算慢慢观察。 和高国兵聊了一会儿,很快就到下班的时间了。 下班后,高国兵约好要去跟朋友见面,于是两人就在门口分开了。 倒是娄新宇立即跟上,准备和高明程一块儿去服装店。 娄新宇在警局工作,和高国兵的关系也算亲近,自然知道高国兵最近在做什么,于是他跃跃欲试的说道:“二哥,你明天打算去教训那些人吗?” 高明程看了他一眼,猜测他可能也想去。 娄新宇出身军旅,本来身手肯定没问题,但他的左手受过伤,恢复后,虽然不影响生活,但也没法打架吧? 高明程的心底浮现一丝疑问。 也正因为娄新宇受过伤,不然高明程早就和娄新宇切磋切磋了。 “嗯,你也想去吗?”高明程问道。 娄新宇立即点头,说道:“嗯,我也一起去吧!” 高明程又看了他一眼,点头答应了。 行吧,想去就去吧,让他见识见识自己的武力值也好,这样他和淑芳相处时,也能掂量掂量。 心里打着这个主意,高明程面上却云淡风轻,看不出任何东西来。 第二天是周末,也是娄新宇心心念念要去未来岳父岳母家拜访的日子。 嗯,顺便再帮大舅子出口恶气! 一大早,娄新宇就提着六样礼品,早早的到服装店这边来了。 高淑芳今天也特意打扮过了,她穿着一件鹅黄色的长裙,外搭一个薄款的小外套,还戴了一串珍珠项链和绿松石手串。 她看到娄新宇提着这么多礼品,不由得有些愣神,问道:“你提的都是些什么?” 娄新宇说道:“我找同事问过了,大多是送烟酒点心,我就看着买了一些,哦,今天一大早,我还买了十斤肉!” 他过来时,两手都提满了,重些的,用那只好手提着,十多斤的东西,也提的稳稳地,轻点的,就用那只受伤的手提着,远远看去,任谁也看不出他曾受过伤。 高淑芳无语的说道:“十斤肉?你买这么多做什么?买个两斤就行了!” 娄新宇却说道:“家里吃饭的人多,再加上在烧窑,肯定要多吃一些肉才好。” 高淑芳说不过他,买都买了,也只好就这么带去。 高明程看着他们两个凑在一起说话,状态挺自然的,就知道感情应该还不错。 他抱着小旭旭,在小旭旭的脸上吧唧了一口,然后才把孩子还给许多美。 “多美,真不要我把小旭旭带走?你又要看店,又要带孩子,忙的过来嘛?” 许多美无奈的看了他一眼,当她不知道他今天要去干什么? 小旭旭才一岁多,能带去打架吗? 再说了,高明程今天打算进山一趟,让他把小旭旭带回去,那也是丢给别人带。 与其给别人带,许多美宁愿自己带。 她抱着小旭旭,说道:“不用担心我们,要是忙不过来,就到外面饭店买饭吃就是了。” 一旁的高明里也说道:“二哥,你就放心吧,虽然我卖不好货,但帮着找货和看孩子,还是会的!” 今天是周末,高明里也不用上班,他不愿意回村干活,宁愿呆在店里看店。 听到高明里的话,高明程也放心了一些。 “那行吧,我们先走了。”高明程和他们道别,然后准备带着高淑芳和娄新宇回村了。(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八章:打上门来 时间进入五月后,气温逐渐上升,高明程穿着白色的短袖和黑色的运动裤,脚踩一双运动鞋,二十多岁的年纪,仿佛还踩在青春的尾巴上。 他熟练的开着拖拉机,行驶在有些坑坑洼洼的路面,身体随着车身的颠簸而晃动着。 道路两边,大多是延绵不断的山,但从县里前往村里的路上,也会看到一些村落,以及岔路口。 之前,高明程回村时,只需要顺着国道走,到了军岭后,再拐弯上小路,然后一路回到高家村。 但这次他们并非是直接回村,而是要去找那对兄弟的麻烦,因此在半路上,高明程就拐弯上了另外一条小路。 沿着小路走了十多分钟,就看到前面有一个村落。 这个村落靠近路边,其中一家做预制板的场子,就开在路旁。 路旁的空地上,凌乱的摆着一些半成品。 厂子已经被查封了,因此房门紧闭,里面一些值钱的东西,也已经被拉走了,只剩下不值钱的废弃水泥半成品。 高明程看着那些废弃的半成品,发现这家厂子,不只是做预制板,还做一些水泥模具,有水泥现浇花瓶罗马柱、菱形花纹和福字花纹等,这些都是用来安装在二楼阳台那儿,起到一个装饰的作用。 这家厂子,本来就是那对兄弟以赌博输钱为由,强占他人的,现在查封后,人自然也不在这里。 但高国兵已经告诉他那对兄弟的住址了,于是他顺着这条小路,继续往前走,又拐了一个弯,经过一片樟树林后,一个村落便浮现在高明程的眼前。 那对兄弟,就住在这里。 村里的路窄,拖拉机很难开进去,于是高明程把车停在路边。 车子一停,坐在车斗里的娄新宇立即跳下车,他也看向那个村落。 “二哥,我们走吧。”娄新宇跃跃欲试的说道。 高明程没急着走,而是对高淑芳说道:“淑芳,你在这里守着车,我们很快就回来了。” 言下之意,就是不打算带高淑芳去。 等会儿的场面肯定很混乱,不适合女孩子过去。 娄新宇也立即说道:“对,淑芳,你留在这里就好。” 高淑芳也不是非要凑热闹的人,她知道自己的二哥打架很利害,而娄新宇再怎么说也是当过兵的警察,因此她对他们两个还是放心的。 高淑芳乖巧的点头,说道:“好的。二哥,新宇,你们也要小心。” “嗯。”两个男人应了声,对视一眼后,朝村子走去。 这个村子名叫葛家村,以葛姓为主,村子的附近,就有一个大水库,在后世,这个水库发展成钓鱼的场所,附近还建了一个专门吃鱼的饭店。 当然了,这会儿还是一个偏僻的穷村子。 这个村子的人大多比较穷,但葛新元两兄弟例外,兄弟两收拢了一批小弟,靠着开赌场,很是赚了一笔钱。 葛新元的弟弟葛新庆之前经营的预制板厂,就是葛新元靠着赌场赢来的。 除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产业,也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 葛新元收的小弟,大多都是葛家村的人,村里人排外,护短,想在这里教训人,难度是比较大的。 高明程和娄新宇两个人,敢赤手空拳的打上门去,也是对自己的身手极为自信了。 只是进了村子后,高明程敏锐的发现村里的年轻人不多。 等走到葛新元的家门口,发现大门紧锁,他心里立即有种不好的预感。 眼看旁边一个老农扛着锄头经过,似乎准备下地干活,高明程忙把人拦住,向他询问了葛新元的下落。 那老农没急着搭话,而是先上下扫视了高明程和娄新宇一眼,见他们只有两个人,穿着得体,也没带什么利器,这才收回警惕的目光,随口说道:“你们找新元有什么事?” 高明程说道:“我弟弟贪玩,前不久跟朋友去玩牌,输了点钱,我来找葛新元商量商量,看能不能少还点钱。” 葛新元开赌场的事,村里人自然都知道。 并且这会儿的赌场,并非是固定在一个地方的,而是流动性的,今天可能在这个村,明天就可能在那个村了。 葛新元他们先到附近村子走动,然后花钱租一个人的房子,再发动手底下的小弟,把有意向赌钱的人都喊来。 这个出房子的人,能得到一笔租金,有时候还能够卖掉一些烟酒和饭菜,也算是小赚一笔了。 听他们说是来找葛新元还钱的,那老农的眉眼都展开了,语调轻松的说道:“新元他们出门办事了,上午不在家,你们要么下午来,要么明天再来。” 高明程继续问道:“去办什么事了?我开了车来的,可以去找他。” 但那老农却不打算多说,摆了摆手,说道:“说不在家,就不在家,你们走吧!” 说完之后,他就扛着锄头下地干活了。 高明程看着他的背影,想到他是从葛新元隔壁的屋子走出来的,看来他们极有可能是亲戚关系。 既然人不在,那么他们在这里等着也没用,只能下次再来了。 高明程和娄新宇对视一眼,两人默契的朝路口走去。 还未走到拖拉机那儿,娄新宇突然说道:“厂子是昨天查封的,今早他们就不在家,并且村里的年轻人也少,我猜他们可能是去找大哥麻烦了!” 赌钱一般是晚上进行,所以这一大早不在家,肯定是跟赌钱无关的。 高明程也猜到这个可能,但是与不是,还得回到高家村后才知道。 “上车,我们尽快回去。”高明程说了句,然后把拖拉机发动了。 娄新宇爬上车斗后,高淑芳立即好奇的问道:“没找到人吗?” 娄新宇点头,说道:“嗯,他们不在家,我和二哥猜测他们可能去高家村找大哥麻烦了。” 高淑芳一听这话,当即着急起来。 论打架,她大哥不行啊! 仿佛知道高淑芳的担心,高明程说道:“别担心,高家村是我们的主场,就算他们人多势众,打起来也难分胜负的!好了,你们坐稳了,我要加速了!” 葛新元如果趁高明鹏外出时,带人把高明鹏拦截,然后揍一顿,那是很容易的事。 但想去高家村把高明鹏揍一顿,那就难了! 葛家村的人护短,难道高家村的人就不护短了? 同一个姓氏,同一个祖宗,村里的人都紧密相连,外村的人打上门了,他们能忍? 别说青壮了,就是老幼妇孺,都有可能操着扁担杀上去! 高明程虽然不是特别担心,但也还是加快速度,一路朝着高家村而去。 拖拉机发出轰隆的声音,溢出的黑色烟雾也散入空中。虽然已经是最快的速度了,但高明程还是觉得慢了。 去年时,他就打算今年再买一辆车,当时是准备再买一辆拖拉机的,到时候这辆拖拉机放在牛尾岭那儿,农忙时可以下地犁田,水果丰收时,也可以由陈大松他们装车送到县里来,这样能省不少事。 但现在,他决定不买拖拉机了,还是买一辆微卡吧! 买那种两排座的微卡,国产的,也就三万多一辆。这种两排座的微卡,能坐人,也能够拉货。 而那种一排坐的,就是以拉货为主了。 这会儿高明程已经想着要买什么车型和牌子了,等买了微卡后,回村的速度,就能够快不少了! 一路紧赶慢赶,拖拉机行驶到兴安岭时,有人看到他了,立即大声说道:“明程,你快回村,有人打上门来了!” 一听示警,高明程就知道自己之前的猜测成真了。 “好。”顾不得多说什么,高明程远远应着,一声好字,也随风散入空中。 很快,他们下了一个小坡,拐个小弯后,前面就是高家村了。 只不过最先出现的,是属于高家村的一些田地。 五月天,田里的禾苗还未茁壮成长,但绿油油的,看着就喜人,鸟雀在路旁的树枝上横跳,低空飞翔着。 不知名的野花盛开着,远处还有一簇金银花,低矮些的金银花,自然早就被人采摘了,但藤蔓顺着树干爬上去,已经离地有三四米高,这种高度,就难采摘了。 这些景色,只在高明程的眼中一晃而过,他目视前方,看到村口空地上,已是人满为患了。 乌泱泱的人群泾渭分明,百十个人分为两个阵团,这会儿正在上演全武行。 如他所想的那般,当葛新元带着一群小弟杀上门来时,高家村的人也快速反应过来,然后集结在一起抵御外敌。 若是外敌再强大一些,那么还有可能发动周边其他村子的人过来帮忙,因为现在由于交通不便,男女婚嫁,都是比较近的,因此附近的村子,都有姻亲关系。 “明程回来了!”突然,一个人眼尖的看到高明程了,立即大声喊了起来。 而这声‘明程回来了’,也让所有的高家村人激动起来。 葛新元今年三十多了,他长得人高马大,手里拿着一根铁棍,正在挥舞着,威胁着高家村的人把高明鹏放出来。 为了不激化矛盾,葛新元甚至许诺只找高明鹏的麻烦,希望其他人不要多管闲事。 可惜,不管闲事,那是不可能的! 有村里人护着,虽然双方起了争执,但高明鹏一直被人护在身后,还未受伤的。 此时看到二弟高明程回来了,高明鹏就宛如看到救星了,立即朝高明程招手,大声喊道:“明程,这边!” 高明鹏的话音刚落,高明程就驾驶着拖拉机在路边停下了。 随着车身停稳,娄新宇也从车斗那儿跳下车,然后和高明程一起加入战局。 “后生人,我劝你赶紧走,明程打架,就没有输过!”一个高家村的老者,很是善良的提醒葛新元赶紧逃命去。 “对,明程打架厉害的很!这十里八乡的,有谁是他的对手?也是这几年明程没怎么打架了,你们这些外村人,都敢欺负到我们高家村的人头上了!” “是啊,前几年,哪个敢带人打上门来?谁敢打来,明程都能把人打个半死!” “自从明程去县里做生意了,就没怎么打过架了,这些人,怕是都不知道明程的厉害了!” 高明程的出现,宛若一记强心针,立即让高家村的人振奋起来。 三言两语间,一个战斗王者的形象,就在葛新元两兄弟的心中立住了。 兄弟两对视一眼,眼底闪过一丝担心。 但葛新元也不是一个怂的,他紧握手中的铁棍,冷眼看着走过来的高明程。 高明程的身体素质好,但不是表现在肌肉上,他现在是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身材,不过他今天穿着白色的短袖,一双手臂的肌肉线条,还是暴露无遗的。 在葛新元的注视下,高明程来到他的面前。 并且在葛新元打量高明程的时候,高明程也在打量他。 葛新元可以说是有点聪明的莽夫。他从高国兵那儿,已经拿到葛新元两兄弟的资料了,原本葛新元家很穷的,在葛新元十多岁时,就跑到外地去讨生活了。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学到一身赌术,回来后,他就开始做起了赌场的生意。 依靠着出老千,以及和人打配合,这些年是没少赚钱。这开赌场的人,大多都提供放贷业务,他们引诱赌鬼借下高利贷,然后倾家荡产的去赌。 赌输了的人,要么老老实实凑钱还了,要么就等着他们上门讨债,并且他们讨债的手段很是恶劣。 “葛新元?查封你们厂子的人,是我。”高明程的一句话,就把战火直接引到自己的身上。 听到这话,葛新元的弟弟葛新庆就忍不住了,他大声骂了句:“妈了个巴子!是你干的?” 葛新庆的手里,也拿着一根铁棍,他当即挥舞着铁棍就朝高明程打去。 这一铁棍打下去,若是打中了头,那是必死无疑了。 然而高明程并没有躲闪,直接伸手,一把接住葛新庆打下来的铁棍。 当铁棍被他接住后,葛新庆立即感受到铁棍传来的一股力量,他本来单手紧握铁棍,但铁棍被高明程接住后,高明程稍稍一用力,他就一个踉跄,险些摔倒了。 出了丑后,葛新庆的脸快速的涨红起来,开始用两只手握紧铁棍,试图把铁棍夺过来。 然而他的那点力气,高明程根本没放在眼里,他再次用力,然后葛新庆的身体就随着他的用力而移动着。(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九章:厉害了,明程! 高明程握住铁棍后,并没有一把将之夺过去,而是戏弄般的和葛新庆来回拉扯着。 随着高明程的动作,葛新庆的身体不受控制的左右晃动着。 过了好一会儿,直到手臂因为用力过猛而有些麻痹时,葛新庆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高明程耍了。 反应过来后,葛新庆的眼底闪过一丝阴鸷,他猛地松开手中的铁棍,然后朝高明程看去。 在他的想象中,当他突然撒手,高明程肯定也会下盘不稳而踉蹡几步,这样他也算是夺回一些面子了。 谁料他的突然撒手,对高明程竟是一点影响都没有,他仍旧站的稳稳地。 这一幕,可把葛新庆气坏了。 “哥,他力气很大!”葛新庆对葛新元说道,好让他哥有个心理准备。 在葛新庆和高明程交锋时,葛新元就一直在观察高明程。 当高明程出现后,高家村的人一下子就变得自信起来,再看高明程能轻易的夺下自己弟弟的铁棍,他就知道,这是遇到硬茬了。 葛新元上前一步,站在高明程的面前,粗声粗气的说道:“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我们之间如果有什么误会,你来找我就行,为什么要用手段把我厂子查封了?” “呵。”高明程一声轻笑,他瞥了葛新元一眼,目光中满是不屑,这目光刺痛了葛新元,葛新元握紧铁棍,手臂上青筋直冒。 高明程说道:“我不是断你财路,而是替天行道!你要是做别的弄虚作假,我还能忍你,卖预制板还弄虚作假,这个不能忍!” 建房是大事,要是买到有问题的建材,建好的房子就有安全隐患,高明程自然不能忍。 葛新元闻言,暗暗瞪了弟弟一眼,葛新庆有些怕自己的这个哥哥,当即缩了缩脖子。 他也没想到,不过是弄了一批劣质钢筋,竟然惹了这么大的一个麻烦!这下子,不但厂子被查封了,还被罚了一笔钱,并且他哥哥的赌场,没准也被人盯上了。 他哥哥说了,为了安全起见,最近不开赌场了。 没了赌场的收入,兄弟两个的进账就少了很多,可还有那么多的小弟要养呢! 见葛新元还想说些什么,高明程已经先开口说道:“说来也巧,本来我是想上门找你的,没想到我扑了个空,你们倒是上门来找我的麻烦了!” “我这个人向来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既然遇上了,那我们就比划比划,我要是把你们打服气了,你们以后就别再踏入我们高家村半步,否则就自己掂量掂量后果!” 高明程说完话后,就看向葛新元,等着他表态。 “话说的倒是霸气!比划就比划,你敢断我财路,我就让你见见血!” 葛新元也放出狠话,并且把手中的铁棍递给身边的弟弟,自己则从后腰处拔出一把刀子。 一看到他竟然拿刀子了,高家村这边的人有些着急了,纷纷喊道:“明程小心!” 而葛新元的小弟们,也似乎得到了什么命令,刹那间,纷纷拿着手中的武器,朝高明程围攻而去。 这个时候,他们的目标都是高明程,反倒是高明鹏等人,已经无人在意了。 高明程也不怕,他手里拿着刚才抢夺过来的铁棍,开始挥舞起来,至于他身边的娄新宇,也没有躲开,而是神情严肃的站在那儿,誓要和高明程共进退一般。 当葛新元那些人攻击过来后,娄新宇也动了。 他的一只手受了伤,但脚却是好的,自从手受伤后,娄新宇就花了一番功夫练腿功。 于是当对方挥舞的铁棍还未靠近时,娄新宇已经一脚踢在那人手持铁棍的手腕上了。 剧痛之下,那人手中的铁棍就握不住了,朝地上掉落而去。 但还没有落在地上,就被娄新宇用那只完好的右手接住了,并且在起身的刹那间,挥舞着铁棍往上一挡,挡住了对方的攻击。 高明程虽然被人群包围住了,但却游刃有余,他身形灵巧,能够迅速的在围攻中避开杀招,并且每一次出手攻击,都能够废掉一个人。 他手中的铁棍,若是直接击打在对方的手臂上,那么那条手臂必断无疑! 即使是击打在对方的铁棍上,巨大的冲击力,也会让对方手腕麻痹,暂时失去反抗之力。 “哎呦。”葛新庆的手就挨了一棍子,当即疼的他五官都变形了。 “弟弟!”葛新庆见状,眼底泛红,手中的刀子朝着高明程刺去。 但高明程的神色依旧轻松,所谓一寸短一寸险,刀子虽然锋利,但它太短了! 贴身肉搏时,如果有人掏出刀子,那么情况会十分的危急,但现在高明程虽然被人围攻,却无人能近他的身,当葛新元朝他刺过来时,高明程避都没有避,手中的铁棍快如残影般,刹那间就将葛新元的刀子打飞了! 这力道之猛,使得葛新元握刀的虎口都麻痹了。 而那把刀子被击飞时,十分不走运的刺伤了葛新元的一个小弟。 至于高家村的人,则是默契的后退了几步,把战场让了出去,以免自己在混战中受伤。 人群中,高明鹏狠狠地松了口气。 还好高明程来得及时! 有高家村的人护着,葛新元他们虽然过来闹事,并且发生了冲突,但冲突还未升级,尚处于双方对峙中。 如果高明程再晚来一些,只怕就要打杀起来了。 高明鹏看着高明程在人群中大杀四方,只觉得心情十分激动,同时又有些诧异,他这个二弟,从小就喜欢打架,并且也很少输过,但……明程他以前有这么厉害吗? 高明鹏使劲的回想,记忆中最深刻的印象,却是有几个同龄人在笑话他,他们说——高明鹏,你弟弟又跟人打架了! 他们嬉皮笑脸的议论着高明程打架的事情,这让年轻脸皮薄的高明鹏很是难堪,觉得有一个经常惹是生非的弟弟,让他很没有面子。 等到他初中毕业后,他才慢慢发现,其实有个会打架的弟弟,也不全是坏事,至少别人不敢欺负他们家的人,赶集卖菜时,有些游手好闲的混子会趁机占一些便宜,但知道他是高明程的哥哥后,就不敢再占他的便宜了。 只是,固有的印象太深刻,这让高明鹏一直对这个顽皮的弟弟不是很喜欢。 现在……他看到高明程以一敌十,神色依旧轻轻松松,高明鹏的心情就颇为复杂,一方面觉得庆幸,有一个这么厉害的弟弟,他以后都不怕别人找他的麻烦了。 一方面又觉得诧异,明明是一母同胞的兄弟,怎么高明程就这么厉害呢? 葛新元一方参与战斗的人数高达三十多个人,而高明程这边只有两个人,但仅仅过去两分钟,战局就呈一面倒了! 两分钟后,除了高明程和娄新宇还站着,其余人都倒下了! 高明程下手知道轻重,顶多把人的手打断,至于头、内脏等致命的地方,他都不会下手。 以他的力气,一棍打下去,内脏都得出血了! 他的目的是把人打怕了,而不是要把人打死了。 而娄新宇自然更知道轻重,绝不会朝致命处下手。 等人都倒下后,娄新宇轻喘着气,审视般的看着高明程,内心却连连大呼卧槽! 早在警局时,他就听人提起高明程的身手很好,但他一直没有跟高明程交过手,因此对高明程的身手,并没有一个直观的印象。 现在嘛…… 这印象简直难以磨灭了! 高淑芳的二哥,竟然这么厉害!跟他们以前的兵王相比,都不遑多让了吧! 两分钟的战斗,令娄新宇有些轻喘,但高明程的呼吸平稳,似乎还未用尽全力,仿佛这才只是开胃小菜而已。 高明程手持铁棍,居高临下的看着葛新元兄弟两个,语气平淡的说道:“多行不义必自毙,你们好自为之!如果还敢找高家村的麻烦,我不介意让你们一直活在恐惧中!” “我能让你们的厂子被查封,也能让你们断手断脚一辈子动不了!” 威胁的话语,仿如刀尖般,刺在葛新元兄弟两个的身上,恐惧在他们的心底蔓延开来。 葛新元十多岁就独自出去讨生活了,一路跌爬滚打,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但像高明程这么厉害的人,他还是少见。 此时,他躺在地上,一只手已经彻底断了,软趴趴的垂挂着,得依靠另外一只手扶着才行。 从他的角度看去,高明程气息平稳,神色认真,神色中充满了说到做到的意味。 葛新元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哪怕内心再不服气,他也知道他们已经狠狠地输了。 论手段,他比不过高明程,他既打不过高明程,也没有通天的手段去对付高明程。 他只能认栽。 识时务者为俊杰,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葛新元深深地看了高明程一眼,咬牙说道:“我输了,我以后不会再来找你们的麻烦。” 他嘴唇嚅动了下,那句“你们也别再找我的麻烦了”还是被他咽下去了。 因为他知道,输了的人,是没有资格提要求的。 接下来,他只能夹着尾巴过日子,一切小心为上了。 他看了一眼陆续从地上爬起来的兄弟,内心十分悲痛。 这次跟他来的兄弟,每个人都受伤了! 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但起码个个都断了手,这接骨、休养,就要花费不少的钱和时间了! 并且这次打架打输了,会严重影响他在葛家村的话语权。 想到这些,葛新元的心都在滴血。 “我们走!”在别人的地盘,葛新元不欲多说,只能先带着自家兄弟走了。 高明程目送他们离开,倒也没有再做些什么了。 那些人一走,高家村的人就朝高明程围了过去,他们的脸上洋溢着胜利的笑容。 “明程,你也太厉害了!那么多人都打不赢你!” “哈哈,我们明程那是从小打架打出来的,肯定厉害!” “明程哥!” “明程叔叔!” 高家村的男女老少,纷纷说着夸赞高明程的话,而他们看高明程的眼神,也是十分的热切。 高壮也在人群中,他试图朝高明程这边挤过来,奈何身形瘦小,挤了半天,还是没有挤过来,他只能踮起脚朝高明程挥手示意,脸上的笑容十分的夸张。 高明程被村里人围住后,笑着和人说了几句话,然后说道:“好了,事情都解决了,大家都散了吧,该下地干活的,就下地干活去吧!” 这么多人围在他的身边,那也不是个事啊! 但热情的人群却没有散开,反而有人注意到高明程身边的娄新宇了。 相比起高明程,娄新宇是要逊色一些,但娄新宇敢于和高明程联手作战,并且身手也是相当的好,自然惹人注意了。 于是有人问道:“明程,你身边的这个朋友是谁啊?” “我看他那个脚真厉害,一下子就把人给踢飞了!肯定是练过的!” 踢飞是有点夸张的形容了,但把人踢倒了,那是有的。 高明程看了娄新宇一眼,又招手示意站在拖拉机旁边的高淑芳过来,等高淑芳过来后,才正式跟大家介绍:“他叫娄新宇,在警局做事,现在跟淑芳处对象。” “啊,淑芳的对象啊!不错不错,淑芳的这个对象不错啊!” “远见,你这毛脚女婿不错啊!” 围观的人中,有一部分人当即跟高远见道喜起来。 高远见压根不知道高淑芳处了对象,但现在被人恭维,他也不会表示自己不知道,而是颇为得意的笑了笑。 从高明程的介绍中,高远见知道娄新宇是在警局做事,有一份正经工作,又年轻有为,且身手还好,这个女婿要是没问题,认了也行! 高远见如此想着。 “好了,你们大家都去做事吧,我家里还有一堆的事要做呢,得回家去了。”这次,是高远见出面让大家散开。 五月份,正是农忙的时候,既然热闹已经看过了,那么该干嘛还是得去干嘛,于是刹那间散掉了一部分人,但还是有十来个人围在高明程的身边,叽叽喳喳的说着话。 高壮自然也没走,他也想跟在高明程的身边。 看到高明程以一敌十的威风样子,高壮只觉得热血沸腾。 他明程哥真厉害! 不只是这些人围着高明程,还有一群半大不小的小兔崽子们也围着高明程不放。 十来岁的年纪,正是中二慕强的时候,他们只觉得高明程刚才的打斗,比电影还精彩呢! 只是他们年纪小,插不上话,但也一直远远地跟在身后,哪怕高明程都进了高明鹏的家了,他们也还是跟着。(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章:越看越顺眼 高远见家的砖窑,已经烧了两天了,这两天,都是他们自家人和几个亲戚轮流看火,葛新元带人找上门来时,高远见还在砖窑那里烧火呢。 听到村里人的报信,他这才匆匆的赶到村口,至于烧火的任务,就落在黄素娥的身上了。 此时,黄素娥正带着两个孩子在后山的砖窑烧火,她还不知道外面的情况怎么样了。 只是她再焦急,也不能放下火不烧,因为就算她去了,她一个女人也帮不上什么忙。 大儿子在旁边玩,帮着她把柴火抱到窑口这儿,只是孩子年纪小,拿不动重的,只能搬动小块的柴火,来来回回的跑动着,一个人也能玩的乐呵。 至于小女儿,她这会儿还小,根本不会走路,就放在一个大箩筐里,任由她坐在箩筐里顽耍着。 给砖窑烧火,是一项苦差事。 在条件好些的地方,烧砖都是用煤,煤能燃烧的更久,并且窑内的温度也能更高,填一次煤后,人就能休息一会儿。 但烧柴火就不行了,必须人守在这里,时不时就要添加柴火,以保持窑内的高温才行。 砖窑空着的时候,窑口高约一米五,人微微弯腰,就能轻松进出,这样利于人们把砖块搬进搬出。 但等开始烧火后,就要用泥巴和砖把窑门砌小点,只留一个进柴口就行。 黄素娥看了一眼两个孩子,然后把柴火填进去,为了烧火,她只能坐在窑口附近,而窑内的温度高达千度! 她坐在窑口,只觉得热浪铺面而来,哪怕闭上眼睛,眼前都是一片火影,这也让她觉得口干舌燥。 也不知道明鹏会不会有事…… 黄素娥一面填柴,一面担忧着。 突然,有一阵脚步声朝这边传来,黄素娥立即扭头看去,第一眼就看到自己的公公和丈夫了! 看到他们安然无事,黄素娥总算是放心了,等看到他们身边的高明程后,她就更放心了。 原来二弟高明程回来了,那就好! 高远见几人说说笑笑的朝砖窑这边走来,但他们最关注的对象,却是娄新宇。 不得不说,娄新宇给未来岳父岳母的印象,那是相当的好。 有正式工作,人又有本事,关键是,他乐于帮助岳家! 这以后要是把淑芳嫁过去了,家里要是有什么事,他也能搭把手帮忙! 有了这个好印象后,哪怕在之后的闲聊中,高远见得知娄新宇无父无母,亲人俱亡,对他的印象也没有变坏。 倒是罗小华的脸色变了变,她的内心有些嘀咕。 娄新宇的家里没有人了,这怎么行?那不会被人欺负死!要是出了什么事,也没个亲友帮忙! 再说了,没有婆婆的话,以后淑芳坐月子了,谁去伺候她? 但看高远见对娄新宇的态度很热情,罗小华也就撇了撇嘴,暂时没吭声。 娄新宇这次来高家村,就是为了帮忙做事的,因此把自己的情况交代清楚后,就提出想去砖窑那边帮忙,并且说自己曾经烧过砖。 他想帮忙,高远见自然乐意,心中高兴的不得了,只是嘴里说着来者是客,不能让娄新宇去做那些事。 但在娄新宇的再三要求下,一行人还是来到后山砖窑这边了。 高淑芳有阵子没有回家了,她也是头一次看到砖窑,因此好奇的多看了两眼。 娄新宇为了表现自己,特意给高淑芳解说了一下,比如哪里是窑口,哪里是窑顶,哪里是烟道。 娄新宇指着窑顶,说道:“看,那窑顶本来是有一个洞的,一开始烧砖时,窑顶是不能封住的,这样的话,火势就会上升,把叠放在上面的砖都烧透。” “等上面的砖烧的差不多了,就要封窑顶,然后继续烧,现在已经烧了两天了,今天是第三天,等明天烧完后,就可以把窑口也封住了。” “接下来还要洇水……吶,你看,附近就有一个小水塘!一般建窑时,就要考虑柴火和水源问题,这样方便烧火和挑水。” 娄新宇是真对砖窑颇为熟悉,因此解说的也较为到位,就连高远见听了,也是连连点头。 这时,娄新宇已经来到窑口,他已经知道在这里烧火的就是大哥高明鹏的老婆了,于是笑着喊道:“大嫂,你去休息吧,我来烧火就行。” 黄素娥愣了愣,因为她还不知道娄新宇是谁。 这时高明鹏也走了过来,对她说道:“素娥,你先带着孩子回去休息吧,等下和妈一起准备午饭。” 娄新宇带了六样礼物登门的,其中一样就是十斤猪肉! 这份礼,让高远见在村里人的眼中,是很有面子的。 那么中午这顿饭,自然也要好好招待才行。 黄素娥不明所以,但她也不愿意一边看孩子,一边烧火,于是弯腰把坐在箩筐里的女儿抱起,又喊了儿子,准备先回家了。 她走后,烧火的任务就落到娄新宇的头上了,他挺有干活的劲头,先是动手填柴,然后又开始把大些的柴火砍断,这样好方便填进窑口。 这干活的麻利劲,让高远见越发满意了。 就连心里有些想法的罗小华,此时也是一脸的笑容。 娄新宇愿意干活,高明程就不太愿意了,他看了几眼砖窑,然后就准备先走了。 这次回村,他也有他自己要做的事呢。 “爸,大哥,我先过去牛尾岭那边了。”高明程打了声招呼,就准备走了。 见他要走了,高远见连忙说道:“那你中午记得过来家里吃饭!” 平时回村,高明程在细奶奶家吃的饭,都比在自己爸妈家吃的饭要多的多,但今天有娄新宇这个客人在,他自然得过来陪客。 高明程点点头,算是应了,然后快步走了。 他走后,娄新宇就对高淑芳说道:“听说二哥承包了一座山,在那里种满了果树?下午时,我们也过去那边看看吧!” 自从目睹高明程的身手后,娄新宇对高明程就更热情了,他想知道高明程更多的事情。 高淑芳点点头,笑着说道:“是啊,二哥他种了很多果树呢,什么桃树、梨树、橘子树、柚子树、杨梅树、枇杷树、还有葡萄,都种了的!前两年种的,现在刚好有果子吃了。” 这么多种类的水果,说的娄新宇越发好奇起来。 高远见并不是真打算让娄新宇一直烧火的,他更想和娄新宇聊的更多一些,最好把娄新宇所有的情况都掌握住。 他有问,娄新宇则有答,这对未来的翁婿,倒是相处的不错。 这边的事,高明程没管,此时他快步来到村口,驾驶着他的拖拉机一路来到牛尾岭。 牛尾岭,陈大松和张成远两家人,此时也都知道刚才村里发生的事了,这会儿一边聚在一起干活,一边说着闲话。 等高明程过来了,陈大松立即朝高明程竖起大拇指,热情的夸赞着:“明程,你是这个!” “明程哥,你真厉害!我一大早,就被我爸喊去山里干活了,要不然我真想过去看看!”陈多喜颇为遗憾的说道。 五月天,最是农忙时!田里地里要管,小富山的果树更要管! 高明程笑了笑,对陈多喜说道:“想不想学着开拖拉机?我打算过几天就去省城买辆微卡回来,到时候这辆拖拉机就放在村里,你们可以用它犁田,也可以每隔几天,就把鸡蛋和菜给我送到县里去。” 一听这话,不只是陈多喜的眼睛亮了,就是陈大松和陈多福也是满脸的激动。 张成远的性格懦弱些,不擅长替自己谋取好处,只在旁边看着,但他的目光落在拖拉机上,显然也是跃跃欲试。 高明程注意到他的目光了。 前世,张成远还是会开拖拉机的,甚至他还会简单的修理拖拉机!并且他在这方面,是有点天赋的。 因此高明程对张成远说道:“哥,你也一块儿学,到时候你们一起用。” “哎。”张成远应着,因为激动,黝黑的脸颊都有些泛红。 既然大家的学习热情高涨,那么高明程也不藏着掖着,当即教这几个人怎么开拖拉机。 先是教理论,然后让他们几个人轮流试驾,如果有问题,他再及时指出就行。 在高明程屋子的前面,有一块空地,这是当初规划方便车辆运输水果和停车用的,现在张成远他们就在这片空地上练习开拖拉机。 把他们教会后,高明程就准备去忙自己的事了。 他先是走进屋子里,从里面拿了一把匕首别在腰间,又扛起一把锄头,准备上山了。 早在他回来时,黑虎等狗就簇拥了过来,现在见他要进山,更是跟在身后一块儿走。 只是走到半山腰,大黄和两个小狗就停下脚步了。 大黄爱叫,但其实是有些怂的,它也不爱跟着高明程进山,嫌累! 如果是普通人,那么大黄也能跟得上,但高明程不是普通人啊,这人跑起来比狗还快!要让狗怎么追? 于是大黄就懈怠了,干脆带着两个狗儿子在山脚下这边晃悠了,反正如果有猎物,也是有自己一口肉吃的。 唔,大黄想的很美! 高明程自然不知道大黄的想法,此时他一路快走,迅速的进山。 这次进山,他准备挖几个坑,用来种茯苓。 茯苓适合在五月份和十月份的时候种,因为这个时候气温适宜,适合茯苓生长,而高明程一向是在五月份栽种的。 因为十月他要收药材,要跑樟树的药交会,可没有时间去种什么茯苓了。 时间有些紧张了,因此他决定上午挖坑,下午栽种,争取一天搞定。 好在他体力过人,对这片山林也极为熟悉,很快就来到适合种植茯苓的位置了。 这些位置,都是他提前看好的,并且还把松木砍伐堆积在附近了,等挖好坑后,就可以把松木锯成一段一段的,然后堆放在坑里。 来到地方后,高明程二话不说,埋头就干,挥舞着手中的锄头,在山坡上一点点的挖出一个大坑来。 这片山坡只能挖两个坑,他挖好后,就要转移到下一个位置去,因为茯苓种植是有要求的,不能满足其生长要求的话,轻则长势不好,重则直接种不成,白浪费力气忙活了。 好在高明程拥有两年种植经验,对此颇为有些心得了。 连续挖了五个坑,时间就已经来到十一点多了。 因为答应中午去爸妈家吃饭,高明程就没有继续再挖了,他看着自己挖好的坑,觉得种这些也差不多了。 下山时,他把锄头留在坑的旁边,因为下午还需要用锄头覆盖土壤。 “黑虎,精灵,找一找野兔的踪迹,我给你们加个餐!”高明程弯腰摸了摸两狗的狗头。 在他做事时,两狗一直跟在他的身边,这让他觉得很温暖。 黑虎和精灵得到命令后,立即变得兴奋起来,开始在山林乱窜,寻找着猎物的踪迹。 五月,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比起冬天,山林变得翠绿和多彩多姿起来,随处可见新长出的嫩叶和绽放的花卉。 中午并非是野兔活动的时间,但早上活动之后,山里还会残留它们的气味,以黑虎和精灵的嗅觉,依然能够循着这份气味,找到野兔们的踪迹。 果然,半个小时后,高明程就收获了两只灰褐色的野兔,收获虽然不多,但也勉勉强强了! 抬腕看了一眼手表,已经十二点了。 “走,下山去!”高明程招呼一声,快步朝山下跑去,黑虎和精灵也立即跟上,静谧的山林中,一人两狗发出的动静,惊得群鸟乱飞。 一只笨鸟竟是擦着高明程的头飞过,却被高明程本能的伸手一捉,将之捉入手心。 低头看去,原来是一只小小的麻雀。 行吧,又可以给几个狗子加餐了! 高明程下了山后,已经来不及处理这些野兔了,于是把野兔交给还在练车的陈多喜,说道:“帮我把这野兔处理下,兔子肉就喂给黑虎它们吃。” 陈多喜忙跑过去,把野兔接住,闻言还不忘朝黑虎它们投去羡慕的眼神。 啧啧,这狗吃的比他还要好! 虽然从这个月开始,陈多喜也能够拿工资了,但家里的钱都要花在建房和给大哥娶媳妇上,他们家还是穷啊!(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一章:忙忙碌碌又一天 高明程过去时,饭菜已经煮好大半,眼看就可以上桌吃饭了。 堂屋里,高远见、高明鹏以及高淑芳和娄新宇等人,都坐在这里说着话,至于砖窑的烧火,高远见喊了一个堂兄弟去帮忙看火,许诺等下会给他送饭去吃。 饭菜的香味飘散于空中,闻着味道,就知道今天家里的饭菜那是相当的不错了。 “二哥。”娄新宇很有眼力见,看到高明程来了,立即站起身,主动给高明程搬了一个凳子。 “明程,最近在忙什么?”高远见也主动问了句,因为他看到高明程的脚底粘着一些泥土,显然是上山下地了。 高明程一屁股坐在凳子上,说是凳子,其实就是木墩。 在山里有时候能够弄到形状好的木墩,将之砍平整后,就可以拿来做凳子用了,这样能够省下请木匠做活的钱。 有些人的家门口,甚至摆着一些平整些的石头,这个也可以用来当凳子坐。 高明程还未开口,高淑芳已经贴心的送上一杯水了:“二哥,喝水。” 忙活了大半天,高明程的确渴了,谢过之后,端起碗就咕噜咕噜的一口气喝完了。 解了渴后,他才说道:“今天打算种茯苓。” 高明鹏当即好奇的问茯苓要怎么种。 山里有茯苓,但很少有人能够找到茯苓。 至于种茯苓,目前就只有高明程一个人在做这件事,村里的其他人顶多采摘一些常见的草药,赚上一点小钱。 高明程简单的说了一下种茯苓的过程,然后说道:“要到山里头去种,也不是每次种,都能够得到收获的,有时候会被虫子啃食了,有时候会干死。” “我自己的山头很小,也不适合种,我都是跑到牛尾岭的深山里种的。” 不是他不把赚钱的法子教给家里人,而是不适合。 他跑到深山里种茯苓,其实也算是薅国家羊毛了。 高明鹏听明白了,又觉得种茯苓很麻烦,种一点吧,也没多少钱,种多了,也没有地方去种。 高明鹏就说道:“我就问问。” 这个话题刚结束,娄新宇当即说道:“二哥,我们下午想去你的果园里看看。” 高明程大方的说道:“行啊,你们随便看,就是现在这个时候,也没有什么果子吃,等杨梅熟了,你们就去山里摘一些来吃。” 娄新宇眼睛一亮,他已经听高淑芳说过了,说二哥家的杨梅又大又红又甜,十分好吃,去年卖一块钱一斤,都有人愿意买。 他当即扭头看身边的高淑芳,说道:“到时候我们一起去摘杨梅。” 高淑芳点点头,去年她吃过杨梅,但还没有亲手摘过的。 至于高家村山里的那些野杨梅,她小时候倒是摘过,但是太酸了! 正在说话间,罗小华端着一盘子菜走了进来,口中说道:“可以吃饭了。” 有了她发话,高淑芳当即起身去厨房帮着端菜摆上桌。 今天的午饭是罗小华和黄素娥一起做出来的,本来高淑芳想帮忙,但是罗小华没让她动手。 娄新宇也不是一个坐着等吃的人,当即起身,帮着摆碗筷和长凳。 很快,一桌子丰盛的菜就摆好了,而高远见也拿了一瓶他自己蒸的米酒出来。 高明程看着桌上的菜,有一大盘子的红烧肉、炒鸡蛋、黄瓜炒肉、苋菜、竹笋以及干鱼。 这些干鱼,都只有手指大小,平时捉到后,因为一次捉到的不够一盘子菜,于是搁在铁锅里用炭火的余温慢慢的烘干,等攒的多了,就可以拿来炒着吃了。 高远见给大家都倒了酒,笑呵呵的说道:“来,喝酒,吃菜!” 高淑芳先是扶着高奶奶坐好,然后喊罗小华和黄素娥上桌来吃饭,并且主动帮黄素娥带她的小女儿。 一顿热闹的饭吃了后,大家就要散了。 高明程要回牛尾岭,继续把种茯苓后面的事情干完,而高淑芳和娄新宇想去小富山看看,至于高远见,他端着一碗饭菜,朝后山的砖窑走去,准备给自己的堂兄弟送饭吃,顺便再炫耀炫耀自己未来的女婿。 是的,高远见已经认下娄新宇做女婿了,连彩礼、住房等问题都探讨过了,还是高淑芳坚持不早婚,还想继续和娄新宇处对象,这才没有把婚期定下来。 高明鹏这个年轻力壮的人,自然也不能休息,他扛起锄头下地干活去了,等地里的活干完后,他再回家睡一会儿,到晚上时,他就要去砖窑那边守夜烧火。 这砖窑开始烧砖后,那是日日夜夜都要添柴烧火的,白天时,罗小华和黄素娥会去轮班几个小时,但到了晚上,就得男人去守着,不然后山那里黑黢黢的,还有一些野兽发出的声响传来,还怪吓人的。 高明程和高淑芳他们结伴来到牛尾岭这边,他遥遥指着小富山,说道:“你们自己去逛吧,我还得进山做事,等晚上五点左右,我们再回县里。” 高淑芳应道:“好。” 于是两边分开,高明程回到家里,拿了斧头和驱虫的药,然后再次进山了。 在种茯苓时,必须撒上驱虫的药粉,不然就会有虫蚁跑到松木堆里去做窝,要是这样的话,那就别想茯苓有收获了! 再次进了山,高明程立即忙活起来,用斧头把松木砍成一段段的,然后堆进坑里,再去挖了一颗新鲜的野生茯苓做菌引,将其置于松木的两端,等菌丝将松木蔓延包裹后,茯苓就能够长出来了,只待时间来蕴养。 寂静的山林中,风拂过山岗,也将他干活时发出的声响带去远方。 远方,各类小动物安然栖息。 等把这一批的茯苓种下后,高明程就收拾工具,准备下山了。 这一次,黑虎和精灵同样陪伴在他的身边,一路跑前跑后,摇晃着的尾巴,表明它们心中的亲近和喜悦。 太阳逐渐落山,西方的天幕之中,堆叠着绚丽的云彩,这些云彩随风变幻着,云聚云散间,给人留下无限遐思。 高明程一边肩膀扛着锄头,另外一只手则提着斧头,下山时,若是遇到太过茂密的树丛,他就随手挥舞,斧刃过处,一地的断枝落叶。 这些断枝落叶也不必管它,等过阵子有空了,砍下来的木头也晒开水分了,就再来将之带下山去做柴烧。 随着高明程砍树的动静,一棵高约十多米的树枝上,有灰毛松鼠仿佛受到惊吓,仓促从一棵树跑到另外一棵树去,然后站在高高的树梢上停顿了会。 高明程的眼力好,看出这灰毛松鼠是在看着自己这边,可能是在评估自己是否会给它带来危险。 这种跑得快又没多少肉的小东西,高明程没有多给它眼神。 他们这边的山里,虽然有松鼠,但松鼠的数量并不多,所以高明程一直没有打过松鼠吃。 山里除了少数的松鼠,还有一些别的动物,它们大多藏身于低矮的树丛中,奔跑起来又快,哪怕是高明程,因为有树丛遮挡,也不能完全辨认出那些小动物都是些什么。 倒是黑虎和精灵很喜欢招惹这些小动物,高明程看着它们一下子窜到这边来,一下子又跑到那边去,看似忙碌,却并没有任何收获。 其实吧,狗的捕猎成功率挺低的,哪怕是狼群,也大多群体活动,然后制定周密的计划后,才能够提高捕猎成功率。 不过黑虎和精灵被高明程训练过,都是敢于搏杀野猪的优秀选手,平时散养在山林里时,亦是经常跟山里的田鼠、黄鼠狼之类的小伙伴玩你跑我追的游戏呢。 高明程也没管两只狗子,现在山里没有猛兽,这边也不是野猪的地盘,不管是人还是狗,在山里都是较为安全的。 呃,只要你能够避开危险的山路和毒蛇! 高明程眼皮一跳,看到一条蝮蛇迅速的朝远方游走,只留下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 十分钟后,高明程领着两狗下了山,此时两狗已经捕到猎物了,黑虎咬死了一只田鼠,精灵则不知怎的走了狗屎运,竟然捡到一只翅膀受伤的斑鸠。 那斑鸠个头不大,一边翅膀不知道怎么受伤了,跌落在地上,正艰难的扑腾着另外一边翅膀试图自救呢,结果就被精灵这个不讲武德的狗子给一口咬死归西了! “黑虎、精灵,你们很不错!”这两个小猎物,是它们自己猎到的,高明程并没有帮忙,因此笑着夸赞了句。 他把锄头、斧头等工具放在杂房里,然后又从房间里把大瓶装着的蜂蜜搬到车斗里。 因为蜂蜜有不少,他来回搬了好几趟才搬完。 此时的车斗里,已经装好百十个鸡蛋和一篮子菜了。 不过高明程也发现家里备用的蛋托快没了,另外还得购买一批装蜂蜜的大瓶子才行。 高明程把这些记在心里,决定下次回来时就带上。 等忙完这些,时间已经到五点了,于是他没有再拖延,直接开车往老村那边走去。 还未来到老村,远远地,高明程就看到高淑芳和娄新宇坐在池塘那儿,正在跟一个村里的妇人聊天,那妇人蹲在青石上,正在弯腰清洗着刚从地里拔下来的菜。 显然,这菜就是她晚上要吃的菜了。 “大妈。”高明程看到人了,客气的叫了声。 大妈可不是骂人的话,而是类似别的地方的伯母。也就是你大伯的老婆。 高家村的人大多沾亲带故,因此论起来,大部分长辈,高明程都要喊一声大伯大妈的。 “哎,你们要回县城了啊。”洗菜的妇人抬头,笑呵呵的说了句话。 “嗯。淑芳,新宇,上车吧,我们要走了。”高明程招呼一声,高淑芳和娄新宇立即从车斗的后面爬了上去。 车斗里,原先放着的小木凳还在,可以坐在小木凳上。 娄新宇是提着礼品来的,因此也没有空着手走,高远见给他送了一瓶自己蒸的米酒,以及一包一斤重的鱼干。 这一趟,对于娄新宇来说,算的上是满载而归了。 他见了未来的岳父岳母,也得到他们的认可和喜爱,以后,等他和高淑芳的感情更稳固了,那就可以结婚生子了! 一想到这个,娄新宇就满脸的笑容。 虽有篷布隔着,但并不隔音,因此高淑芳坐在后面的车斗上,却跟前面开车的高明程说道:“二哥,我跟妈说了三嫂生了个女儿,她看着不是很高兴,但也说等家里的砖烧好后,就去县里看看三嫂和孩子。” 高明程不明所以,觉得这事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于是说道:“她去就是了。” 高明程想的没错,高淑芳明面上是跟他说话,实际上是在试探娄新宇的态度呢! 因为她话锋一转,就问娄新宇:“你是公职人员,以后只能生一个孩子,如果以后生的是女儿,你怎么办?” 娄新宇一愣,没想到这话是冲自己来的。 他没急着说话,而是想了片刻,然后才在高淑芳审视的目光下,说道:“我觉得只要是自己的孩子,是男是女都行。我的父母亲人早没了,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意见的。” 娄新宇暗搓搓的拉着高淑芳的手,表明着心迹。 其实吧,谁不想要儿子呢? 但这不是计划生育嘛,那就只能听天由命吧了,总不能为了不见影的儿子,就不要工作了吧! 高淑芳任由他拉着自己的手,轻轻地哦了声,看神色,也不知道她信了没有。 娄新宇眼神飘忽了下,又觉得自己说的很清楚了,于是就没有再说什么了。 至于吃瓜群众高明程,则是不置可否。 上辈子,他小妹生了两个儿子! 不过这辈子换了个老公,也不知道以后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了。 随他去吧,顺其自然就好! 在一路颠簸中,于天色晦暗时,一行人终于抵达县里了。 拖拉机停在服装店的后院,大家纷纷下车,同时帮着把车斗里的东西拿下来。 娄新宇那只完好的右手,提个二十多斤的蜂蜜,那是轻轻松松。 “爸爸!”看到高明程,小旭旭刹那间抛弃他的小叔叔高明里了,朝高明程这边跑了过来。 “哎,小儿子!”高明程一把抱起小旭旭,父子两个亲亲热热起来。 许多美也走了过来,笑道:“饿了吧?洗个手就能吃饭了!” 今天店里就三个大人和一个小孩,生意清闲时还好,忙起来时,那是团团转,连小旭旭都顾不上,好在小旭旭也乖,他一个人呆在角落就能安安静静的玩上一阵子了。(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二章:明程他买新车啦 见了父母,过了明路后,娄新宇到服装店的次数就越来越多,俨然是半个高家人了。 以前是经常提一些东西过来蹭饭吃,现在嘛,干脆和高明里一样给饭钱,并且以前是吃了晚饭,略坐一会儿,就回去了,现在嘛,得和大家一起看看电视,等高淑芳他们准备睡了,这才告辞离去。 好在警局的家属院离这边也不远,他又腿长,走的快,不到十分钟就走到了。 因为娄新宇这个人没什么污点,所以高明程也不管他,至于感情的事,就让高淑芳自己看着办。 从高家村回来后,高明程就决定找个时间去省城把轻卡给买了。 不过在买之前,他先去找了黄大志。 罗丽还在娘家坐月子,黄大志为了上班,只能一个人住在县里,等放假时,才有空去岳父家看老婆孩子。 不过高明程去找他,也不用登他的家门,直接去警局找就是了。 高明程把黄大志从办公室叫了出去,然后开口说道:“大志,上次你说准备带小乖去省城做手术,你们准备哪天去?” 黄大志说道:“我看了天气预报,说这几天天气好,不会下雨,所以想今天去请假,下午下班后,我就回军岭,明天一早就把小乖带到县里,然后买票去省城。” 做手术需要时间,恢复期也需要时间,黄大志打算在这个月二十号办酒,那么自然得在这之前把事情办妥了。 高明程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他说道:“我准备去省城买一辆轻卡,既然你明天去省城看病,那么这样吧,等你们出院的那天,我就去省城买车,买好车后,就去医院接你们出院回家。” “火车上的人太多,小乖做了手术后,身体虚弱,就别带她去挤火车了。这样吧,一般做手术需要个三五天,等你这边确定哪天能出院了,你就给我打个电话。” 黄大志一听这话,眼睛都亮了。 这年头坐车难,从这边去省城买车票倒是容易,毕竟人少,但想在省城买车票,那就够排队的了! 黄大志激动的说道:“明程,那可真是谢谢了!你打算买什么牌子的车?” 高明程说道:“得先去卖车的地方看看,轻卡的话,可能是天津大发。” 两人就这个话题聊了一会儿,然后就有人喊黄大志过去做事了。 高明程也不久留,直接告辞离开了。 做手术需要个三五天的时间,买车的话就快了,只要舍得出钱又不纠结,当场去,就能当场买下。 买下后,直接开回来,然后在县里上牌照就行。 趁着这几天,高明程又忙起了自己的事,等接到黄大志从省城打来的电话后,高明程就跟许多美说了这事,然后准备了一笔现金。 说实话,这年头的车子,那是真贵!并且车型和配置还不好,因此一开始,高明程是不准备买车的,但奈何拖拉机的缺点也太明显了,论舒适度,肯定是不如小汽车的。 不过论实用性,小汽车却是不如轻卡了。 高明程目前对车子的需求,就是能拉人,也能够拉货!花大价钱去买一辆桑塔纳、捷达之类的,对他来说实在没必要。 许多美看着高明程数了六万块放进包里,惊讶的问道:“买车要这么多钱?” 那车怕是镶金子了! 六万块,在县里都能够建一栋楼了! 高明程笑了笑,说道:“车子是比较贵,像桑塔纳、捷达、富康这老三样,价格在12-15万,如果是进口车,如奔驰、宝马之类的,得百来万!” “我打算买国产的轻卡,大概在三五万左右,不过具体多少,还得去店里看了才知道,我带上六万块,也是为了有备无患。” 说着,高明程想了想,觉得六万块可能还不够,但他再想多拿点钱的动作,却引得许多美倒抽了口冷气,眼看许多美受到刺激般的欲言又止,高明程讪讪的收回了手。 好吧,可能对于许多美来说,暂时无法接受这么贵的价钱。 所以这次的车,他就卡在六万块的上限了! 要知道,买车是很容易自我攻略的! 比如天津大发的微面,只需要四万块左右,但如果有销售对你洗脑,你可能觉得与其买微面,不如加一万块,去买老北京吉普bj2020,又或者再加一点,去买两厢的夏利和奥拓,这样就更有面子了! 如果家里还不差钱,那么慢慢的,就会想买十几万的车,二十几万的车了! 更有钱一点的,百多万的奔驰s600也敢入手! 对于这点,许多美是质疑的,她不解的问道:“真有人愿意花这么多钱买一辆车?” 高明程笑了,许多美的出身和眼界,就注定她对此难以置信,但对于站在财富金字塔顶尖上的人来说,百万豪车,那就是标配啊! 就是生意做得大点的老板们,那也是要买辆几十万的车的,你开着几十万的车出门去谈生意,人家一看你的车,就知道你有资本,跟你做生意,大概率是没问题的。 高明程说道:“等以后我们有钱了,我就给你买一辆红色的小轿车开!” 许多美喜欢穿颜色鲜亮的衣服,她人也长得好看,等以后戴上墨镜,开着一辆十几万的红色小轿车出门去,那也挺拉风的。 许多美跟着畅想了会儿,脸颊微微潮红,但还是摇了摇头,很理智的说道:“我不要买车,与其买车,还不如拿这笔钱再开一家店!” 开店能继续赚钱,买车能干嘛呢? 车子越开越旧,万一坏了,还要花钱去修,并且汽油也贵呢! 越想,越觉得不值得。 高明程听到许多美说宁愿再开一家店,于是问道:“你想再开一家什么店?” 提起这个,许多美眼睛就亮了,她说道:“饭店!到时候请两个厨师,再找几个服务员就行了!” 高明程一愣,在九十年代,餐饮生意的确好做,但他没想到许多美也想开饭店。 在他的继续追问下,才得知许多美想开饭店的初衷。 听到许多美的话后,高明程不由得无奈一笑,打趣的说道:“就为了不让饭店赚你的钱,你就想开一家饭店?” 原来是高明程一旦觉得服装店的生意太忙,大家没空煮饭的话,就去附近的饭店买饭菜回来吃,但次数一多,许多美一算账,就觉得不划算。 更重要的是,许多美并不觉得那家饭店的饭菜好吃! 她觉得自己的手艺也是不错的,只不过这几年实在没空去研究做饭的事。 看高明程似有打趣之意,许多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我就随便想想!” 她是随便想想,但高明程真动心思了! 不过这事不急,可以慢慢来。 经过这么一番对话,许多美倒也接受汽车很贵的现实了,虽然觉得贵,但高明程已经决定要买车了,她也不会劝阻,反倒在心里暗暗期待起来。 她坐过肖金峰的吉普车和皮卡,但自己的汽车,她还没有坐过呢! 高明程把出门要带的钱和东西收拾好后,就安然入睡了。 等到第二天一早,他就乘坐火车,前往省城了。 这会儿的火车时速太慢,明明两地相隔不远,在后世,坐高铁的话,四十分钟就能够到呢! 可现在的火车时速,那可真是一言难尽! 不过在中午时,高明程总算踏上省城的土地了。他先找了家饭店吃饭,然后乘坐公交车去了汽贸城。 公交车需要等,还慢悠悠的,时不时就到站停车,有行人上下车,因此十分的耗时! 但哪怕高明程有钱,也找不到出租车啊! 关键还是这年头的车子太少,且车费太贵! 现在有些人跑到特区和香江去开出租车,一个月能挣一万左右,可见开出租车有多赚钱了! 到了汽贸城,高明程找到卖车的店。 因为是省城,这里的各种车还算齐全,但店里最贵的,也就十几万的桑塔纳,更贵的,可能需要预定或者去大城市才能够买得到了。 高明程不搞那些花活,他只看现车,因为交钱后,就要马上开走的。 在他之前的认知中,天津大发的车应该不错,但到了店里,却发现一辆他们省在85年引进小日子那边的五十铃nhr542双排座1.25吨的轻型卡车! 看到这辆车的造型,高明程有些惊讶,因为这种车型,到了三十年后,还没有彻底下岗,而是成了县里驾校的教练车和考试车! 就……挺离谱的,都这么多年了,仍旧在发光发热啊! 这种车子是本省产的,自然是有现车,能随时买随时开走的,于是高明程试驾了一圈,检查后发现没什么问题,就准备交钱开车走了! 这辆双排座的轻卡,车身是白色,两侧有红色花纹作为装饰,后面则是一个车斗。 车斗不算很大,但装些蜂蜜鸡蛋之类的货物,那是绰绰有余了。 高明程想到三十年后驾校的那些老爷车还在勤勤恳恳的上岗,觉得他买下这辆车后,大概是能够开到报废的! 花了近五万块,高明程终于拥有人生中的第一辆汽车了! 第一辆拖拉机——成就达成! 第一辆汽车——成就达成! 接下来,他再买车的话,可能就要买辆好车了! 生活就是如此,只要不停的努力,辛勤的工作,那么总会得到回报的! 三十年后驾校的车破破烂烂,但现在刚出厂的新车,却开的挺不错的! 毕竟是从小日子那边引进的技术,五十铃的质量还是挺皮实的!就是启动后,在需要换挡时,必须先踩油门把转数提高,然后才能够踩离合换挡,不然车身会剧烈的抖动,还可能熄火。 高明程花费了一点时间适应,也就开的很顺手了。 买下车后,时间已经不早了,他也没想着休息,而是直接朝省城的人民医院而去。 刚到医院门口,他就看到黄大志和小乖正坐在一处空地,旁边还放着一个半新的旅行包。 看到高明程从一辆新车下来,黄大志立即露出笑容,朝高明程招了招手:“明程,这边!这就是你买的车?真好看!” 黄大志好奇的围着车转了一圈,这辆车型,在高明程看来,那是老掉牙了,但在黄大志看来,那是真帅! 白色的车身,流线型的车型,车灯、后视镜、门把手、车窗等装置,与车身浑然一体。 85年引进的技术,到90年时,又有了一些新的进步。相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很符合大家的审美。 “小乖,明程叔来送你们回家了!”高明程看向乖巧站在旁边的小乖,冲她笑了笑。 小乖也看向高明程,眼中的神色充满了亲近,只不过她嘴巴缝了线,这几天吃饭、说话,都不太方便。 “大志,带小乖上车吧,时间已经不早了,我打算在天黑前返回县里。”高明程说道,然后打开了后排的车门。 这种双排座的车,宽松些的话,能坐四个人,挤一挤的话,五个人也没问题。 黄大志把小乖先抱上车,然后自己拿着东西也坐上了车。 高明程熟练的启动汽车,等时速上去后,才开始换挡加速。 车子行驰在道路上,朝着县城的方向而去。 直到这时,高明程才有空询问黄大志为什么早早的就办理出院坐在门口等着了,又问他等了多久。 黄大志笑着说道:“我们是吃了午饭后,才办理出院手续的,也没等多久。” 其实是医院的人催他们出院,把病床腾出来,而黄大志想着办理出院手续还要一点时间,省的高明程来接他们时还要等,就干脆先办了出院,带着小乖在外面等一等高明程。 好在今天天气晴朗,却又不是特别的炎热,坐在小花圃旁边的,倒也不难受。 黄大志又说起小乖的情况,他满脸的轻松,笑道:“医生说小乖的唇腭裂不是很严重,也没有太影响说话和吃饭,这次做了手术后,等读小学前,再去做一次手术就行了。” 严重的唇腭裂,是需要多次手术的,情况越复杂,手术次数越多。 但幸好小乖不严重! 像小乖这种情况,她父母完全可以不丢弃她的,虽然在养育的过程中,的确比正常孩子麻烦些,但也没到不可拯救的地步。(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三章:谁不爱新车呢 这一天对于高明程来说,时间挺赶的,一大早就去火车站买票坐车,到了省城后,又马不停蹄的去买车,然后接上黄大志和小乖就往家里赶。 车子抵达县城时,已是晚上七点多了。 天色才刚刚黑了下去,在车灯的照明下,一路开的还算平稳。 “大志,到了。”高明程停下车,轻声说了句,之所以轻声,那是因为小乖已经睡着了。 小乖的确晕车,加上手术后身体虚弱,刚上车不久,就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小乖的头是躺在黄大志的腿上的,到了地方后,他轻轻地把小乖挪动,将之抱下车去。 崭新的车子停在服装店的门口。 今天已经很晚了,黄大志目前是一个人住在县里,因此高明程喊他到家里吃饭,等吃过饭后,再把黄大志和小乖送回去。 车子刚在服装店的门口停下时,立即引来周围人的注意,附近几家店的老板纷纷走了出来,站在路边看着新车,当看到高明程从车子里走下来时,他们立即反应过来,原来这是高明程买的车! 啧啧,都是一条街做生意的人,人家高明程就买上车了! 大家的内心颇为酸溜溜。 甚至有人暗暗议论着:“这车得好几万块吧?新新服装店这么赚钱?” “我一个亲戚专门赶集摆摊卖衣服的,听她说新新服装店一年至少得赚这个数!”那人伸出一只手,五指打开,并且给了对方一个别有意味的眼神。 “我看怕是不止,这店是他自己的,又不用交房租!” “哎,羡慕啊……” 议论归议论,对车子的好奇心,还是驱使着他们朝车走去,靠近打量着。 “明程,恭喜你买了新车啊!这车一看就好的很!” “是啊,是啊,这车好啊,能坐人也能拉货,如果我以后也要买车,我也买这种车!” 大家纷纷恭喜着高明程,又问车子是在哪里买的,花了多少钱之类的。 对于这些问题,高明程都乐和和的回答了。 “我还没吃晚饭的,你们慢慢看,我先回去吃饭了啊。”高明程和大家招呼一声,先进店去吃饭。 刚走了两步,发现高明里他们也站在车子旁边,满脸的好奇之色。 高明里甚至说道:“二哥,我能上去坐坐吗?” 高明程说道:“行啊,你们都上去坐坐,就是别乱碰那些按钮。” “哎,哎,我不敢碰的!”高明里连连点头,他是真不敢碰,怕碰坏了哦! 见他坐上车了,其余人也纷纷提出想坐坐车。 刹那间,这辆新车,就成了大家的新玩具了。 高明程笑了笑,没管这些事,而是大步朝前,来到后院的餐桌。 许多美等人已经吃过晚饭了,但知道他晚上会回来,因此给他留了饭菜的。 把温热的饭菜端上桌,高明程和黄大志就先吃起来,至于小乖,其实这会儿已经醒来了,就是刚睡醒,人还迷糊,暂时也没胃口吃饭,黄大志决定自己吃完后,再给小乖喂饭去了。 高明程开了几个小时的车,这会儿的确饿的厉害,他风卷残云般的连吃了两大碗饭。 饭后,看到靠墙的架子上摆着一瓶黄桃罐头,他立即将之打开,拿碗分成三份。 “小乖,吃罐头!”高明程招呼神情恹恹的小乖过来吃水果罐头,这罐头果然魅力大,前一刻,小乖还没精神,后一刻她的眼睛就亮了! 等吃到甜滋滋的罐头后,更是笑眯了眼,就是喝糖水还好,吃大块的黄桃就有些麻烦了,她的嘴有些张不开。 黄大志便用勺子把黄桃碾碎,然后喂给她吃,等吃完黄桃罐头,小乖也开了胃,又吃了小半碗的米饭。 等他们吃完了饭,外头的人还围着车子在看呢。 高明里甚至对高明程提出一个建议:“二哥,买车是大事,你要不要和车子拍张照做纪念?” 高明程一听,觉得有理。 这车子在他看来不算什么,但的确很有纪念价值!等以后孩子长大了,陪着孩子翻看相册时,就可以指着照片说一说当年的那些事了。 于是高明程点头应下,说道:“行啊,我明天就去买一卷胶卷,然后给我们大家都拍张照!” 高明里的建议被采纳后,他也高兴的笑了起来。 几人又说了一会儿话,时间就不早了。 高明程打开车门,喊黄大志和小乖上车:“走吧,我送你们回去休息。” 车子还未发动,他又对站在旁边的许多美说道:“多美,你抱着儿子坐在前面,等下我们也要回去休息了。” “哎。”许多美满脸的喜色,当即抱着小旭旭坐在副驾驶。 在后世,副驾驶是不能抱着小孩坐的,但这会儿嘛,没有红绿灯也没有监控和扣分啊! 高明程先把黄大志他们送回家,看他们还住在之前的房子里,就知道东西还没有完全搬到新家那儿去。 于是高明程就和黄大志说,如果需要搬家,可以借他拖拉机去用。 在警局上班的这些日子里,黄大志跟着小张他们学会了开车,至于拖拉机,那也是会的了。 这车对于黄大志来说,还真的很需要,于是就跟高明程借了车,等明天他就到服装店这边把拖拉机开走,接下来,他得搬家,得把军岭的父母和弟弟接过来,得把快要出月子的罗丽接过来。 有了拖拉机后,办事的确就要方便了不少。 等黄大志抱着小乖下车离开后,车里就只剩下高明程自家人了,许多美这才说道:“难怪汽车这么贵!人坐在汽车里,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真好!” 她想起去年过年回村时,虽然高明程给拖拉机的车斗弄了篷布,能抵御大部分寒风,但还是有些冷的,并且负责开车的高明程会更冷! 现在好了,有了汽车后,高明程就不用再吹风淋雨了。 高明程也笑着说道:“是贵了点,不过早买早享受嘛!今天有些晚了,不然我带你们兜兜风!” 县城的路灯很少,现在到处黑黢黢的,真不是兜风的好时候,但等之后天气晴朗了,倒是可以带着老婆孩子出去玩一玩,不然生活范围总局限在服装店附近。 县城虽不大,但能玩的地方还是有的,不然还可以去市里玩,或者去周边的县里。 有了车后,仿佛人能够活动的范围,都变大了不少。 夫妻两个说着话,言语中俱是对未来的美好畅想。 等回到新家那边,车子正好可以停在宽阔的院子里,让人能更安心。 第二天,高明程果然去买了一卷胶卷,然后拿着他的照相机,准备跟自己的新座驾拍张照了! 先在新家这边给许多美和小旭旭拍几张,有他们站在车门外的,也有他们坐在座位里的,还有高明程把小旭旭抱到车顶坐着的! 坐在车顶上的小旭旭,又是兴奋又是紧张,他似乎想探索新的环境,头微微的伸了出去,但又害怕摔下去,因此脚是一动都不敢动。 而这幅生动的画面,就被高明程捕捉到,然后永远的留在胶卷的底片上! “明程,我给你拍张吧!”许多美接过照相机,准备给高明程拍。 至于小旭旭,他是个吉祥物,跟妈妈拍完后,又要跟爸爸拍。 高明程不打算傻乎乎的站着拍照,于是让小旭旭站在自己的手掌上,他以一手,就足以将一岁多的儿子撑起了。 随着咔嚓一声,这张掌上立稚儿的照片,就被保留了下来。 等拍的差不多了,两人这才开车去服装店那边。 今天要上班,高明里不得不去厂里,但临走前,还跟张金玲说,让她别忘记跟二哥说要给他留一张胶卷,等傍晚他下班了,给他也拍一张! 张金玲笑着答应了,于是等高明程到了服装店这边,立即转述了高明里的话。 高明程笑了笑,一口答应了。 他把车停在服装店的门口,然后喊高淑芳她们过来拍照。 此时周围的商户也纷纷簇拥过来,说是希望他们也能和车子拍一张合影。 有人提出可以给高明程钱,按照相馆的价钱来,但高明程婉拒了,只让他们以家庭为单位,以汽车为背景,然后给他们逐一拍了一张合影。 即使只拍了一张全家福,也足以让大家乐呵呵了。 到傍晚时,高明里急匆匆的赶回来,一路上,自行车都快要被他踩出火星来了! 等他如愿的拍了一张照片后,脸上的笑容就仿佛是刻在那里,不会再有变化了。 这一天,大家都挺乐呵的,但许多美知道高明程得去一趟羊城了。 店里好些的衣服,已经卖的差不多了,现在已经是五月上旬,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夏装也会越来越好卖。 再一个,之前从村里拿回来的几百斤蜂蜜,也该送去羊城卖掉了。 于是许多美问高明程打算什么时候跑一趟羊城。 高明程说道:“我先跟肖大哥打个电话,看他那边怎么安排的。” 高明程每次跑羊城,都是顺路替肖金峰跑一趟,这样一来,他自己能省下车费不说,还能够小赚一笔。 等高明程给肖金峰那边打了电话后,就告诉许多美说他要后天才去羊城。 许多美说道:“那也好,你再多休息两天。这样吧,明天我去买只鸡炖给你吃吧。” 高明程无奈一笑,心想,他还没有虚到这种地步吧! 但肉还是得吃的,于是高明程欣然同意! 去羊城之前,说是能休息,但其实也没能休息上,因为他买车的事情被高国兵知道了,于是高国兵就问他明天有没有空,因为高国兵要去市里开会。 警局就一辆旧吉普,局里的领导却有不少,大家都要办事,因此局里是安排他带人坐班车去的。 但现在高明程不是买了新车了嘛,因此高国兵也颇为感兴趣的想来感受感受。 高国兵都开口了,高明程自然不会拒绝,重生回来后,他还没有去过市里呢! 既然都要跑一趟了,于是他决定把许多美和小旭旭也带上! 五月份,正是旅游的好时候! 岂料却被许多美拒绝了。 许多美不是不想去,而是心有担忧,她皱眉说道:“小旭旭虽然断了母乳,但还是要喝奶粉的,并且去哪里都要抱着,这样太麻烦了。我想等他大些了,再带他去外面玩玩。” 高明程想到上辈子自己的两个儿子只相差两岁,如果这辈子情况不变的话,那么不等小旭旭长大,许多美怕是又要怀孕生二胎哦! 到时候可真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了! 于是高明程坚持要带许多美和小旭旭出门玩,并且说道:“带上奶瓶奶粉,再带一个灌满开水的暖瓶就行了!至于抱孩子,有我呢!” 小旭旭一岁多了,上次称体重,也才二十三斤!这点重量,对于高明程来说,就是一个健身器材! 高明程态度一强势,许多美就没话说了,她面上一副怕了你的神情,但眼底还是充满笑意的。 于是第二天一早,高国兵就带着娄新宇,坐上高明程的车了。 上次只需要开一小会车,高明程就让许多美抱着孩子坐在副驾驶了,但现在去市里,却要开两个小时的车,因此就让许多美抱着孩子和娄新宇坐在后面,高国兵则坐在副驾驶。 大家都是熟人,一路上自然是说说笑笑。 早上六点半出发,到市里时,也才不到九点。 九点半时,高国兵才要去市里的警局开会。但高国兵没打算在外面晃荡,带着娄新宇早早的去了,在开会前,也可以先跟人说说话,拉近拉近关系嘛! 把高国兵他们送到地方后,高明程就可以带着老婆孩子去逛街了。 只是市里虽然比县里繁华些,但也就那样,许多美曾经逛过羊城,再看这市里,就觉得一般般,至于小旭旭,一个一岁多的小屁孩,他懂啥逛街的乐趣哦! 于是买了点吃食后,高明程继续开车,准备带他们去玉隆万寿宫。 玉隆万寿宫是历史建筑,建于清光绪年间,以前用途挺多的,清朝科举时,附近县城的学子前来参加科举考试时,就是在这里入住的,平时也有很多文化活动和商业活动在这边举办。 不过后来这里收为国有,成了附近工厂的职工食堂了。 而在玉隆万寿宫的附近,还有一大片的明清古建筑。 这些建筑,其实很具有历史价值,可惜现在还没有被保护起来,玉隆万寿宫都是01年时,才划归文化部门管理。06年时,玉隆万寿宫就正式由市风景名胜管理局接管。 再之后,这附近就修建了文昌里历史文化街区,里面有很多新建的仿古建筑,成为旅游景区。(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四章:升官后的高宏,准备结婚了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站在玉隆万寿宫的附近时,高明程这个没有多少文化的人,脑海中都浮现了这么一句诗。 再看眼前青砖灰瓦、飞檐翘角的古建筑群高低错落。高高的马头墙昂首朝天,与蓝天为伍,与清风作伴,从古至今的伫立在这里。 历史的风霜烙印在建筑上,大多数建筑都显得灰扑扑和老旧。 在古建筑没有得到保护的现在,这里没有后世文化景区的干净和宽敞,但又有文化景区所没有的生活气息。 很多文化景区,看着好看,装修的也很新,但却像是没有感情的样板房,来过,看过,也就忘记了。 老旧的古建筑中,仍旧有人生活在这里,但也有个别几栋房子太过于陈旧,近乎坍塌,无法再住人了,因此大门是敞开的。 老房子一旦无人居住,就会加快腐朽,瞧,屋檐上的瓦片中堆积了些许尘土,而尘土之上,又长满了青苔和野草。 还有一面墙壁,被一株水桐树强势破开。 而四水归堂的天井里,更是杂草丛生。 高明程担心房子有坍塌的风险,因此没让许多美和小旭旭进去参观,而是去附近的小卖铺买了几包烟,他拿着烟,找到一户人家,寒暄几句后,将一包烟递过去,就得到进屋参观的允许了。 许多美满怀好奇的看着眼前的古建筑,然后踏进门坎。 这栋房子是清朝的,因此是前厅后堂的格局,堂前有较为狭小的天井,这处天井,既能够采光通风,又取四水归堂之意,也就是俗话说的肥水不流外人田。 狭小的天井里,还有部分积水,在积水中,有两只一大一小的乌龟趴在那儿一动不动。 听屋子主人说,这乌龟养了很多年了,而养了乌龟的天井,就是下再大的雨,水也不会蓄积下来,而是会快速排出,这就是因为乌龟经常在沟渠中活动,起到了天然疏通的作用了。 除了屋子主人住的房间,其余地方,比如厅、堂、厨房等,高明程都领着许多美参观了一遍。 离开后,他又找了几栋格局有所不同的屋子,跟主人沟通交流后,香烟开路,得到了进去参观的允许。 和清朝的前厅后堂不同的是,明朝的房子,大多是前堂后厅了,但不管怎么样,中间都有一个狭小的天井,若是遇到大些的房子,那么天井的位置也会对应的扩大一些。 连续参观了几家,最后在玉隆万寿宫这边的食堂买了饭吃。 高明程带许多美来参观这些古建筑,不是他们有文化素养,而是纯粹的好奇。 小时候,他们都曾听老人讲古,说高家村以前的房子,是从明朝时留下的,到清朝时,又加以修缮和扩张,整个村子的人,都是居住在一起的。 那会儿,房子与房子隔的很近,每当下雨时,大天井、小天井都有哗啦啦的声响传来。 但再大的雨,也不影响村民在村子里走动,因为所有的屋檐俱是连在一起的,而天井中的雨水,也会顺着天然渠道流入村口的池塘。 可惜,这一切,都止于一场大火。 许多美感慨的说道:“我记得我小时候,我爸也跟我讲过高家村老宅的事情,那个时候,我爸家住在村里西北角的一个屋子里,当时只有两间屋子,吃饭的土灶都是搭在外面,一旦下雨,就没法煮饭了。” “我爸说,在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曾有军阀到村里抓壮丁,当时很多人都躲到山里去了,我爸也想躲,但来不及了,还是被人抓走了。” “他跟着队伍一路走,一直走到福建那边去了,幸运的是,他所在的队伍没有打过仗,只需要负责运输物资。后来大部队输了,队伍也乱了,他就趁机逃了出去,一路往家里走,半路时,他饿晕在一户人家的草垛边上,要不是那户人家好心,把他救了,还喂他吃了一碗粥饮,他可能就会死在那里了。” 提起往事,许多美的脸上充满了追忆。 其实她对她爸的记忆,已经开始有些模糊了。 因为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她出生后不久,她妈就死了,她爸一个人拉扯四个孩子长大,又当妈又当爸的,过的十分的辛苦,之后没几年,就得病死了。 高明程安静的聆听着,一面抱着小旭旭,一面给他喂饭吃。 过了一会儿,才说道:“这边的房子和我们村以前的不一样,这边大多是独门独栋。我以前听人说,赣州那边好像有和我们村以前一样的房子,我再找人打听打听,要是有的话,我带你去那边看看。” 许多美抬头看着他,眼睛亮亮的,用力的点点头:“好!” 她还是想去看一看她爸口中所说的那种房子。 整个村连在一起的房子! 在这边吃了午饭后,略做休息,高明程就带着老婆和孩子返回市警局了。 高国兵他们是上午开会,午饭在局里吃,下午就可以回去了。 高明程过去接人时,已经下午两点了。 接到人后,大家一商量,说想去买些特产回去。 难得出门一趟,自然该买些当地的特产才行。 高明程找人问了路,然后一路开车过去,先后买了浒湾油面、广昌白莲和麻姑酒。 这浒湾油面也算是大有来头,在清朝时,可是朝廷贡品,因此又叫做龙须贡面,这面条易于消化,吃起来又口感不粘,爽滑细腻。 至于广昌的白莲,那边水域条件好,所产的白莲色白粒大,味甘清香,高明程买上几斤,打算用来煮粥吃。 高国兵也买了这两样,但他最喜欢的还是麻姑酒。 拿着一瓶麻姑酒,高国兵笑着说道:“我现在上了年纪了,就喜欢喝这麻姑酒了。” 高国兵之所以这么说,那是因为这麻姑酒也算是药酒。 它是用银珠糯米为主要原料,再加入山泉水,配以何首乌,灵芝等二十多种名贵的中药材,采用传统的酿制方法酿制而成的酒。 这酒香气浓郁,口味甘醇,很受养生人士的喜爱。 并且也挺有来头的,据说有一千七百多年的历史了,在清朝光绪年间就已经出口海外,算得上是他们当地的一个名牌了。 高明程还年轻,并不是很喜欢这酒,但来都来了,肯定是要买一些带回去的。 娄新宇也买了两瓶,不过这两瓶酒,不是他自己拿来喝,而是准备送给未来岳父喝的! 上次去高家村,高远见给他送了一瓶自己蒸的米酒,这次他打算礼尚往来,借着送酒的名义,多和未来岳家走动。 说实话,娄新宇对高淑芳是很满意的。 高淑芳本人不丑,并且还挺漂亮的,说话做事又都挑不出毛病。更可喜的是,她有四个哥哥! 这对于没有亲人的娄新宇来说,真是一个好消息! 大舅子小舅子的,虽然比较难搞定,但一旦搞定了,大家就是一家人了啊!娶了高淑芳,附送一大家子的亲朋好友,划算! 娄新宇不但买了酒,还把这个想法告诉了高明程。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突然问道:“你会开拖拉机吗?” 娄新宇立即说道:“会!” 别说拖拉机,汽车他也会开! 会开就好,于是高明程说道:“我新买了汽车,拖拉机就准备放在村里用,这样吧,等下个周末放假时,我开汽车,你开拖拉机,我们一块儿回村一趟吧。” 高明程自己开拖拉机回去的话,再回县里时就不方便了。现在不正好找了个劳动力嘛! 是劳动力,就要压榨! 娄新宇一口答应了,但同时也提了一个小小的建议:“就不能这个周末回去吗?” 眼看离周末就一天了,娄新宇那是归心似箭啊! 但他的建议被高明程否决了,高明程面无表情的说道:“我明天要跑一趟羊城进货。” 娄新宇闻言,顿时不再说什么了。 回程的路上还算顺利,抵达县里时,天色还是亮的,高国兵喊高明程去他家吃饭,高明程很自然的答应了。 至于娄新宇,他提着买来的东西,到服装店那边去了。 今天去了市里,见识了一些人和事,正好有话题和高淑芳聊了! 晚饭颇为丰盛,因为赵冬梅早有准备,还特意弄了两个小旭旭也能够吃的清淡菜。 他们平时吃的菜都很辣,只有在家里有小孩时,才会特意做一两个清淡菜来。 之前许多美说要给高明程买只鸡吃,但因为出门没吃上,不过现在高明程吃上鸭了! 赵冬梅炒了一大盘子的鸭子,放了很多辣椒和调料,出锅时,香气袭人。 然而这一盘子的鸭子,却少了两个鸭腿! 原来那鸭腿放在饭上蒸熟,预备给小旭旭吃的。 小旭旭挺喜欢吃肉食的,就是小乳牙不给力,经常被肉丝塞牙缝了。 一塞牙,他就啊啊的叫,然后朝人张开嘴,示意大人帮他把塞牙缝里的肉弄掉。 赵冬梅挺喜欢小旭旭的,亲自抱着他坐着吃饭,一直照顾他,至于自己吃饭,那是有一口没一口了。 赵冬梅抱着可爱的小旭旭,难掩兴奋的说道:“明程,我前两天接到高宏打来的电话,他说今年九月他能放假,到时候回来和李菲拿结婚证、摆结婚酒!” 高明程闻言,先是恭喜,然后又开玩笑的说道:“高宏升官了吧?” 赵冬梅和高国兵脸上的笑容越发多了,笑着说道:“是升官了。” 升官,结婚,两大喜啊! 许多美也连连恭喜他们。 赵冬梅笑着说道:“虽然是九月结婚,但该准备的,也要准备起来了。最近我和你叔在商量是在外面的饭店办酒,还是在家里办酒。” “高宏他常年不在家,他的房间虽然做了床和家具,但别的也还没有,都得准备起来才行。” “对了,明程,七八月份的时候,你如果要去羊城进货,就帮忙带一台冰箱和洗衣机回来吧!” 对于赵冬梅的要求,高明程自然一口答应下来。 时间进入九十年代后,现在的年轻人结婚,已经不是老三件,而是新三件了! 他们这边地方小,买不着彩电和冰箱,让高明程去羊城带回来,高明程还能够从范承耀那儿拿到优惠价。 赵冬梅的话说完了后,高国兵也表态了,他说道:“我还是想在家里摆酒!房子有这么大,院子也可以摆好几桌!” 赵冬梅却怼他:“你那么多的领导和朋友,我这边也有领导和朋友,加在一起,要坐很多桌了!高宏那边没什么战友过来,但李菲那边也有个两三桌!” 高国兵眉头微皱,似有不高兴之意。 只是他在外面威风凛凛,在家里却不是一言堂。 眼看他们闹矛盾了,高明程当即说道:“这样吧,叔、婶,你们先拟定宾客人数,再决定是在家里摆酒,还是在外面的饭店摆酒。” “如果人数坐得下,那么在家里摆酒更好。” 高明程这话,是有些倾向于高国兵这边了。 因为这会儿的人,其实更喜欢在家里摆酒,觉得这样更有亲情味。 赵冬梅也不是非要在外面的饭店摆酒的,因此也就同意了。 距离结婚的时间还早,虽然现在就要做种种准备,但也不急于一时。 高明程又问起高宏和李菲结婚后,李菲是留在县里,还是跟高宏随军。 赵冬梅说道:“先留在县里,高宏回到部队后,再向上面打报告。顺利的话,明年会随军。” 李菲是老师,随军后,那边会安排李菲继续当老师,是有工作的。 高明程听完后,有些唏嘘。 上辈子,高宏升官没有这么快,和李菲结婚后,两人两地分居,聚少离多。几年后,李菲才得以随军,然后等高宏转业,夫妻两个的工作关系,就调到这边县里来了。 现在高明程好奇的是,上辈子两人聚少离多,孩子都是婚后三年才怀上的,当时是生了一个女儿,因为工作关系,不能要二胎,这事也成了高宏的遗憾。 现在李菲能够早早的随军,没准孩子也能够早点怀上了。 当然了,这事高明程只是随意想了想,反正不管如何,他也管不着,只能随缘。(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一章:酒不醉人人自醉 黄大志请来的客人,以局里的同事居多,除此外,就是他自己家和岳父家的亲戚了。 在警局做事后,黄大志跟着同事们学了不少的本事,如绘画人像、擒拿术、开车等。 只是他虽然会开车,但并没有驾照。当然了,就现在这情况,没驾照也不是大事,即使有人拦车查,也可以刷脸通过。 越是小地方,越是人情社会。 今天一早,黄大志就借了高明程的汽车,先去把岳父一家接来,再回军岭把本家的亲戚接来。 高明程是踩着饭点才来的,因此这会儿有很多人了,就连菜也都炒的差不多,快可以上桌了。 高明程下楼打算帮忙,但看了一圈,也没什么可帮忙的,于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烟,给相熟的人发烟,然后再聊上几句。 这会儿他正在和何大有说话,如今的何大有,身上少了一份混混的特质,然后多了一份警员的严肃感。和以前的他相比,算是脱胎换骨了。 何大有接过高明程递过来的烟,因为手里还有半根烟,于是顺手将烟别在耳朵上,嘴里则说道:“我昨天去毛子那边看了看,那房子已经修到二楼了!” “明程啊,你可真是他的贵人啊,要不是你出钱,我看他这辈子都难住上新房子!现在他建了新房,又能给你看店,有一份稳定的收入,等年底时,就可以考虑娶个老婆了!” 说到后面,何大有都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 当初他混社会时,毛子和猴子等人,都是跟着他混的小弟,后来他从良了,也没法再管小弟,只能让小弟自力更生,如果小弟实在饿的没饭吃了,那么他也会给点钱意思意思。 想到毛子即将住上新房,还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何大有也放心不少。 但想到毛子,就又想到猴子,于是在心底叹息一声,只希望等猴子出来后,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高明程和何大有聊了一下,才知道毛子那边已经在建二楼了,总体的建筑效率还是蛮高的。 前阵子他忙的很,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没去毛子那边看过了,期间毛子倒是拿着帐本来过一次,然后他又给了毛子五千块钱。 高明程笑着说道:“等桌球室开起来了,你带着朋友过去玩,不收你钱!” 何大有就说道:“该给的钱,还是要给的!不过到时候我肯定会带一群人去给你捧场的!” 高明程没再说一定不收钱的话,反正到时候再说,“好,那就提前先谢谢你了。”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后,何大有看到小宋了,于是把他表哥喊来说话,小宋则把小张也拉了过来。 一过来,小宋就哈哈笑着,说道:“今天吃大志的喜酒,过几天,咱们接着吃张队长的喜酒!他儿子也要满月了!” 小宋和小张,是最早跟着高国兵的手下,高国兵高升后,他们也升为队长了。 前阵子,小张的老婆也生了一个儿子,再过几天就出月子了,因此他家也打算办一场酒席。 现在的公务员,只能生一胎,且这一胎还是儿子,那家里自然愿意办酒了。 高明程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消息,他毕竟不是警局的人,虽然时不时去警局找高国兵和黄大志说说话,但和其他人的来往也不是很多。 但现在小宋当着他的面说了这话,于是他就笑着说道:“哦,我都不知道这事,张队长,恭喜啊!” 小张的性格和小宋不一样,他更沉稳一些。 此时他微微笑着,然后正式邀请高明程到他家去吃酒。 小张说道:“我只办满月酒,排场没有大志家大,最多就请三四桌人吧,到时候也不用送礼,过来吃饭就行。” 听了这话,高明程就明白了,看来小张没打算大办,这可能跟他家房子不大有关。 小张是县城的人,算是有房一族,但住的并不宽裕。 他们家是一长排的房子,父母、哥嫂、还有他家,三家人全部住在一起,每家各两间房。 虽然小张嘴里说不要送礼,但高明程过去吃酒时,自然是要给红包的,并且他一个人过去就行,不用带许多美和孩子。 这些人情世故,高明程都门清,和人聊天时,顺便了解了一下县里最新的八卦。 然后高明程就吃到一个前世已经吃过的瓜了! 他们县里的食品厂出事了! 食品厂生产的食品种类有很多,出事的是冷库,说是冷库的制冷设备出了问题,现在食品厂的人都着急的很,一方面找人维修,一方面想着去买新的设备。 只是新设备要很大一笔钱,厂里一时也拿不出来。 小宋叹息一声,说道:“眼看都快六月了,正是吃冰棍的时候,要是食品厂的冷库还是没好,今年只怕难吃到冰棍了!” 是的,在物流运输不发达的今天,全国各地都设置了食品厂,厂里生产出来的食品,用来供应县城、以及周边的村镇。 冰棍就是食品厂的产品之一,每年夏天,厂里就会加足马力生产冰棍,然后放进冷库急冻,再包装,再批发出去,如此,县里的人就能够吃到几分钱一根的冰棍了。 如果县里的冷库坏了,没法再生产冰棍,那么今年夏天,是真的会没冰棍吃的,毕竟你不可能从外地运输冰棍过来贩卖啊! 要知道,这会儿美丽国是有冷链物流了,但国内还没有推广开来呢! 夏天天气那么热,你拿普通的货车运输,等运输到目的地,冰棍能全部化成水了! 小宋愁今年没冰棍吃,高明程则是想起食品厂的厂长要倒大霉了! 这事的具体经过,他不是很清楚,只是事发后,听人提了一嘴。 说是食品厂的冷库出问题了,虽然找人修好后,能勉强使用,但食品厂的厂长还是想买新的设备。 只是新设备买不起,于是就想买二手的设备,这对县城的厂里来说,也是正常的事情。 像大城市淘汰的生产线,完全可以搬到小县城继续发光发热嘛,并且二手比新的要便宜不少。 正常情况,厂里会向上级国营厂购买淘汰的设备,如果上级没有,就要自己去找。 食品厂想买二手设备的想法没错,错就错在他上当受骗了! 有掮客找到食品厂的厂长,向他推销了一套国外的二手设备,所有的资料全部是全英文的,并且一大堆的专业名词,让人完全看不懂! 不过那掮客说的天花乱坠,一下子说国外的技术先进,设备也好,即使是二手的,也比国内新的还好,一下子又说价钱便宜,错过就再也没有了。 总之把食品厂的厂长说的心动不已,后来就狠狠心,咬咬牙,把那国外的二手设备买了回来,结果——上大当了! 那所谓的二手设备,根本没法用,算的上是垃圾了,顶多卖废铁回点本了! 亏了一大笔的钱,食品厂的厂长自然讨不到好,就被撸下去了。 此时,高明程听小宋提起,才想起这事来,不过他只是想了想,并没准备做些什么,毕竟他和那食品厂的厂长根本不认识,且自己也不会英语,贸然出头说厂里要买的那批设备有问题,那不是搞笑嘛! 虽没办法插手,但一想到县里花大钱买了洋垃圾,高明程的心里就膈应,生气! 正聊着,黄大志笑呵呵的走了过来,招呼着大家可以入座吃饭了。 于是大家各回各的桌子,高明程也上了二楼。 黄大志的自家人和岳父家的人,都没有急着上桌,而是开始帮忙上菜,先冷盘,后热菜,一桌有八个菜,也算不错了。 等菜上齐了,黄大志安排家里人在空位坐下,自己吃了两口菜,就带着罗丽去敬酒了。 罗丽还要哺乳,自然不能喝酒,杯子里装着的是水,只需要跟在黄大志的后面,逢人笑一笑,干杯时,再浅浅的喝上一口就行。 好在宾客们也不会为难她,却会拉着黄大志多喝几杯,黄大志盛情难却,只得一一干杯,一圈敬下来,整个人都快晕乎了,脸颊更是红彤彤的。 今天是好日子,不只是黄大志夫妇高兴,黄大志的爸妈也高兴,他们万万没想到,自己还有住到县里享福的时候! 在黄大志敬酒时,黄大志的爸爸也端起酒杯,跟自家亲戚和亲家喝了起来。 至于黄大志的那些同事,他不认识,也不敢上前去敬酒。他本想跟高明程敬酒的,因为他觉得高明程是自己家的贵人,但是吧,高明程跟高国兵坐在一块儿,黄大志的爸爸他就怂了,不敢去敬酒了。 一顿酒席吃完,大家就渐渐散场了,警局的同事们先离开,他们一走,人就空了大半,只有黄大志和罗家的亲朋了。 高明程的汽车还停在家门口的路边呢,因为下午还得把亲朋送回去,但是看到黄大志满身的酒气,高明程就有些担心了。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高明程说道:“大志,你喝了酒,只怕是不能开车了,你看今天是先安排亲朋在家里住下,还是怎么样?实在要送的话,你最好先睡一觉,等醒了酒再送。” 黄大志虽然喝了不少酒,但神志还是清醒的,且他也不敢这个状态开车,他怕万一把车给弄坏了! 他虽然和高明程的关系好,但万一把车弄坏了,他也不好不赔的,但是这些年他攒下的那些家底,如今也快用的差不多了。 办案时,黄大志凭借眼力,是能够动些手脚的,但到底还是没有再动手脚了,因为他担心会毁了现在的好生活。 稳定的工资、偶尔拿到的补贴,以及罗丽在服装店的工资,就是他们一家现在全部的收入了。 不多,但足以生活。 黄大志说道:“明程,你放心,我会安排好的,我先睡一觉,等晚点再送他们回去。” 这时,黄大志的岳父罗大兴说道:“不用你送,等下我们自己走回去就行。” 黄大志一听岳父要自己走回去,就觉得是自己招待不周,于是就喊岳父一家住下。 新房子比较宽裕,二楼还有两个空房间,三楼虽然没有装修,实在要睡,也可以摆张床睡,毕竟现在也不太冷。 除了新房子,他旧房子也能够住人的。 黄大志热情挽留,但罗大兴去意已决,他说道:“家里有鸡和猪要照顾,不能留在这里过夜。” 想了想又说两个儿子明天要上学,也不能耽误了。 黄大志留人不住,只能让岳父带着小舅子走了,至于小姨子们,她们留下了,因为客人虽然走了,却是满地狼藉,还等着人收拾呢。 这些桌子和锅碗瓢盆,都是租借来的,等收拾干净后,还得还回去。 从黄大志家离开后,高明程先把许多美和小旭旭送回服装店,然后自己溜达着去了毛子家。 毛子那边的新房,果然建到二楼了,楼层一高,就需要搭手脚架,这些手脚架,基本是用竹子做的,竹子取材方便,有韧性,价钱也不贵,但也有一个小缺点,那就是有点滑。 一楼是一个空旷的大框架,但二楼就有房屋的格局了,有预留出门窗的位置来。 等房屋的主体结构建好,上梁盖瓦、晾干房子后,就可以喊木匠来量房,按照尺寸定做门窗衣柜和床了。 高明程绕着新房子看了一圈,没发现什么问题,然后和毛子聊了几句,就离开了。 几天后,高明程去小张家吃了喜酒,刚吃完小张家的喜酒,又要马不停蹄的回高家村吃陈大松家的喜酒了! 陈多福在月底结婚,这事在月初时,陈大松就邀请过高明程了。 罗丽在家里办完酒席后,就返回服装店做事了,孩子由她婆婆帮忙照顾,能喂奶粉就喂奶粉,如果孩子不肯吃奶粉,那就把孩子抱到服装店来,等喂完了奶,再带走。 在私人店铺做事就是如此的方便,只要老板好说话,就能怎么方便怎么来。 因为店里多了一个罗丽,高明程就决定带许多美和小旭旭一起回村吃酒。 过完年后,许多美就一直没回过高家村的。 能回村一趟,许多美也挺高兴的,她也想看看自家的那些菜、果树、鸡鸭和羊群。 今天宜婚嫁,老天爷也很给面子,天气晴朗,许多美抱着小旭旭坐在后排,车窗敞开着,风从外面灌进来,路旁的山岭、村庄,一一在眼前一晃而过。 有水牛卧于水中,有黄牛在山坡啃草,当看到这些动物时,许多美都会指给小旭旭看,让他认一认,再学一学说话。 “水牛。” “牛牛……” “黄牛。” “牛牛……” 好吧,可能在小旭旭的眼中,那都是牛牛,没准还在想为什么牛牛长得不一样!(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六章:大家都有美好的明天 提起罗小华,王秀秀迅速的看了高明万一眼,然后垂下眼睛没吭声。 高明万的脸色也不太好看,但还是勉强说道:“家里忙着建房,没空过来也是正常的。” 就连胡茵陈都感受到空气中的尴尬,不过她没有吭声。 在高明程家做了一年多的事了,即使没有全部了解高明程家里的事情,也都知道的差不多了。 从许多美怀孕产子请她去照顾,到王秀秀产女请她来照顾,她就多少猜到她们的婆婆肯定是靠不住的。 这种情况下,自然是少说少错。 许多美连忙转移话题,说起高明程买了新车的事情。 这几天高明万都呆在家里照顾老婆孩子,因此还不知道他二哥买了汽车的事情。 现在听说了,不由得眼睛都亮了起来,他向往的说道:“我也想攒钱买一辆卡车!到时候是自己单独开也好,挂靠在肖老板这里也好,都能够赚更多的钱。” 自己有车的话,做什么都能够更方便更自在。 许多美想了想,说道:“如果你真想买车,你跟你二哥说说,他应该会借你钱。” 许多美知道高明程是愿意适当帮助他的兄弟姐妹的,所以才这么提议。 买车的钱,可不是一笔小钱,所以高明万听了这话,还蛮感动的。 许多美这样说,就说明高明程如果愿意借钱给他的话,许多美是不会反对的。 高明万脸上的笑容格外的真诚,他说道:“等等再说吧,现在孩子刚出生,我也没想好要买什么车才好。” 这事大家就只提了一嘴,接着就说起了别的话题,聊了十几分钟后,许多美就准备告辞了。 当许多美走后不久,之前他们提起过的罗小华,就正好过来了。 罗小华骑着高明鹏买的自行车,自行车前面的车篮里,四周用稻草垫着,里面放着三十个鸡蛋,自行车的后座上则用绳子绑着一个菜篮子,里面放着一只绑脚的公鸡和一些地里的时令蔬菜。 罗小华的家里养了不少的鸡,主要是去年张金玲买了一批鸡仔来养,本来是打算下蛋卖钱的,结果张金玲跑到县里去住,那些鸡就都归罗小华了。 随着天气暖和起来,鸡也爱下蛋了。 罗小华每天都会给孙子孙女弄鸡蛋吃,来帮忙建房的工人们,也都有炒鸡蛋吃,饶是如此,一段时间过去后,还是攒下这么多鸡蛋了。 罗小华熟门熟路的来到高明万的家,自行车还未停稳,就大声说道:“明万,秀秀,我来看你们了。” 听到动静,高明万连忙到门外迎接,看到他妈带来的鸡蛋和鸡,高明万脸上的笑容就真诚了不少。 虽然他在他妈的心里,是比不过他大哥的,但还是可以的嘛! 心里有了这份安慰,高明万也就不挑剔什么了,帮着罗小华把东西弄进屋里去。 罗小华过来时,都快中午了,于是高明里把孩子抱给罗小华看,又让胡茵陈中午多煮一些饭菜。 胡茵陈应了,自去厨房煮饭去了。 罗小华也算是带惯了小孩,把孩子接过来后,就熟练的抱着,月子里的孩子也不认生挑人,闭着的眼睛试图睁开了两下,然后又闭上呼呼大睡起来。 常言道一月睡、二月哭、三月闹,月子里的孩子,相对来说还挺好照顾的,管好吃喝拉撒,别冷着热着,那么孩子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睡觉。 罗小华抱了一小会,掂量了一下重量,觉得没什么问题,然后就把孩子放下了,用她的话说,就是孩子不能抱惯了,不然以后时时刻刻要抱,累人的很。 这话其实也没错,错就错在罗小华以前是怎么照顾高明鹏大儿子的,高明万是亲眼目睹过的! 那可真是能抱着就抱着,能顺着就顺着的! 所以高明万的心里就有点不舒服了。 “妈,家里的房子建的怎么样了?”高明万问道。 提起房子,罗小华骄傲的说道:“我们自己烧的那窑青砖挺好的,一窑砖,才碎了十几个而已!碎砖和旧砖也可以用来砌猪圈,都是用得着的东西。” “家里的房子喊了四个匠人做事,其他都是我们自家亲戚帮忙,这建房子,你大哥可是出了大力的!” “建房的人手足,材料也快买齐了,趁着天气好,房子建起来也快,再过几个月,我们就能够住进新房了!” 罗小华噼里啪啦的说着话,心里十分的高兴,她瞥了眼躺在床上睡觉的孙女,说道:“等住进新房子了,秀秀如果要去做事,也可以把孩子送到村里来,我给你们带。” 这话让高明万心里瞬间舒服了,他笑了笑,说道:“到时候再说吧!二哥之前说喊秀秀去幼儿园做事,九月之前,幼儿园肯定就要开园招生了。” 王秀秀有文化,且去年参与了培训,当一个幼师,那是绰绰有余的。 罗小华知道高明程弄了一个幼儿园出来,但还没有去那边看过的,于是就让高明万下午带她过去看看。 高明万说道:“幼儿园的大门关着,得去服装店那边拿钥匙才行。” 中午吃过饭,下午时,高明万准备带罗小华去幼儿园那边看看。 当高明万去服装店拿钥匙时,罗小华却没有跟着过去,而是去附近一家五金店买东西,说家里缺什么什么东西,正好买了回去。 高明万拿到钥匙后,就带着买好东西的罗小华去了幼儿园。 到如今,幼儿园已经弄的差不多了,一栋崭新的房子,在马路边显得格外的惹眼。 宽敞明亮的房子,以及放置了儿童玩具的院子,一切都显得那么的诱人。 罗小华看着这所谓的幼儿园,又想起兴安岭的小学来,只觉得一个是天,一个是地。 兴安岭的小学,就一栋旧房子,房子有不少年头了,刮风下雨时,又会漏风又会漏雨的。 听高明鹏说,村委打算抽出一笔钱来,把小学推倒重建。 但目前只是一个提议,具体什么时候实施,也还没有确定,或许是今年暑假时动工,又或许是几年后才动工。 一想到自己的宝贝孙子,以后要在兴安岭那里读小学,罗小华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她甚至想把宝贝孙子送到县里来,这幼儿园是她二儿子开的,那么照顾一下侄子,也是理所应当的。 不过罗小华没有马上说出口,因为她得再想想,把宝贝孙子送到县里来住,谁知道老二会不会好好照顾? 自己和老二的关系,罗小华心里是有数的,有了这个疑虑,她就有些不放心。 不过当目光看到高明万时,她又觉得,如果要把宝贝孙子送到县里来读书,那么不能住在老二那里,得住到老三家里才行! 何况秀秀在幼儿园当老师,自然也更适合照顾她的宝贝孙子。 到时候她让秀秀把女儿送到村里来,再把宝贝孙子送到秀秀家,双方也算是换着带人了。 虽这么想着,罗小华也还是没有开口,打算回去后,先跟高远见和高明鹏夫妇商量一下。 看过幼儿园后,罗小华就骑着自行车返回村里了。 高明万还了幼儿园的大门钥匙,又趁机跟二哥他们聊了几句,顺便摸了摸二哥的新车。 这车真帅! 再过一天,就到了周末了。 娄新宇一大早就过来服装店这边了,那会儿高明程和许多美都还没有过来,他也不把自己当外人,帮着高淑芳一块儿干活。 或许是部队出来的,他干起活来,还挺利索的。 今天娄新宇要回村去,高淑芳自然也一起回村。 去年一整年,高淑芳都没怎么放假,算的上是全年无休了。 今年她谈了对象,店里就决定多给她一些假期,好让她跟娄新宇多相处,这样两人的感情才能好。 等高明程和许多美过来店里时,已经是八点半了。 高明程问高淑芳和娄新宇吃过早饭没,要是吃过了,就可以出发了,他负责开汽车,娄新宇就负责开拖拉机。 至于店里,有许多美、张金玲和高明里在,也能忙得过来。 高明程把要带的东西都放在汽车的车斗里,再把小旭旭抱进后座那儿,任由他爬在座椅上顽耍。 有汽车坐,高淑芳当然不会坐拖拉机,难道吹风很好玩吗? 她也坐在后座那儿,负责照看小旭旭。 不然车子开起来后,车身随着路况颠簸不已,小旭旭这么大的孩子,完全无法照顾好自己的。 “多美,我们走了。”高明程坐在驾驶位上,对站在店门口的许多美说道。 许多美朝他们挥手道别:“走吧,路上小心。” 高明程发动车子,汽车缓缓地驶离,然后逐渐加速。 娄新宇负责驾驶拖拉机,只能跟在后面,好在从县里去高家村的路线并不复杂,出了县城后,一路直走,到军岭时再拐弯就行。 而军岭路口的那棵百年樟树,就是最醒目的标志了。 为了照顾娄新宇,高明程一路上都开的不快,到军岭时,高明程下意识朝黄大志的家望去,当然了,从路上是看不到黄大志家的房子的,因为被一个山坡给挡住了。 但高明程知道,黄大志的家人,现在已经被黄大志接到县里去住了,至于村里的地,大概是租给别人耕作了。 之前高明程把拖拉机借给黄大志,黄大志就忙着搬家,再把父母和弟弟接来县里,最后再把出了月子的罗丽和孩子接来。 如此,他们家也算是全家团聚了。 接下来,就要准备乔迁宴的事了。 当汽车和拖拉机一前一后的开到兴安岭,这边的熟人就多了起来,认出开车的是高明程后,立即引起喧哗,大家纷纷朝高明程看去,甚至有人和高明程搭话。 高明程把车速降低,车窗摇了下去,笑着回应了两句,又跟站在路边的高守旺打了声招呼。 在众人瞩目下,汽车和拖拉机一前一后朝高家村而去。 他们虽然走了,却给人们留下了许多话题。 比如高明程买的汽车是什么牌子的,要多少钱,比如开拖拉机的那个面生的年轻人是高远见家的毛脚女婿等等。 闲话不入耳,高明程的眼前唯有春光迤逦。 远处的山林,和近处的田地,似乎都有不知名的花卉绽放,在春光里争相夺艳。 就连风中,都带着一股青草和花香,混合成清冽的气味。 汽车在村口池塘那儿停下,崭新的汽车顿时吸引不少人的目光看了过来,当认出是高明程后,那些人便纷纷围了过来。 对于村民们来说,汽车绝对是新鲜物件! 他们大多数人,平时都很少出门,即使出门去干什么,那也是能走路就走路,舍不得花钱坐车的。 之前高明程的拖拉机,也在村里引发过骚动,但拖拉机带来的骚动,是远远比不上汽车的。 高明程买的拖拉机是新款,比大队里的手扶拖拉机要先进好用一些,但再怎么样,那还是拖拉机! 汽车就不同了,尤其是一辆白色的崭新汽车,停在那儿,格外的夺目。 面对村里人的种种询问,高明程态度良好的给予了回答。 在不少人都酸溜溜的奉承高明程时,高明程笑道:“大家不要着急,随着国家安定,百姓富足,以后我们大家都可以住上新房,坐上小汽车的!” “别说小汽车了,以后连飞机都能够坐得起呢!到时候天南海北到处旅游都是可以的。” “只要努力向前,我们就都有美好的明天!” 这番话,说得跟洗脑似的,让人热血沸腾起来。 但也有人表示质疑,觉得怎么可能! 他们看过电影,那种露天的电影,里面就有飞机,但那种飞机,哪里是他们这些人能够坐的? 于是有人说高明程是骗子,满口跑火车。 高明程笑笑,也不解释。 在未来,不说人人都坐过飞机,但小汽车那绝对是日常出行的代步工具啊! 和大家插科打诨一阵子,高明程他们就要去做自己的事了。 这次回村,高明程把小旭旭带上了,但负责照顾小旭旭的,却不是他,而是高淑芳。 高淑芳牵着小旭旭、高明程提着挂面、而娄新宇则提着两瓶麻姑酒,以及一些点心和两斤肉。 点心和肉,都是高淑芳准备的,没让娄新宇花钱了。 高明程把挂面分别送给高奶奶和细奶奶,然后对高淑芳说道:“我要回牛尾岭那边做事了,小旭旭就麻烦你了,你要是没空,就送到细奶奶那边去,让他和小圆圆玩。” 对此,高淑芳表示自己会带好孩子,让二哥尽管放心就好。(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七章:回味童年 高明程上次回村时,在山里栽种了茯苓,一晃又过去好几天了,他得去山里看看情况,进山时,他还特意带了一个水桶。 茯苓怕涝,但生长期的茯苓,也需要勤浇水才行,因此他带着水桶进山,如果土壤干燥,茯苓长势不好,就给浇点水。 进山对于他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黑虎和精灵照旧跟在他的身后,一人两狗进山时发出的动静,令附近的各种小动物都受到惊吓了。 窸窸窣窣的声响从茂盛的灌木丛中响起,不必亲眼目睹,也知道是小动物在仓促而逃。 高明程迈着轻快的步伐,如履平地般的走着,甚至有闲心顺手从旁边扯下几片绿色的叶子。 那叶子是三角形的,跟猫耳朵有点类似,因此有人喊它猫耳朵,也有人喊它杠板归。 高明程熟稔的把叶子的背面往里面卷,然后塞进嘴里吧唧的嚼了起来。 之所以要这样卷,就是因为叶子的背面有一些刺,不这样的话,吃的时候就会扎嘴巴了。 杠板归的嫩叶被嚼碎后,酸酸甜甜的滋味,就充斥在口腔中了。 小时候穷,自然是没钱买零食吃的,因此山里能吃的野果和叶子,就都成了孩子们的零食。 高明程打小比一般的孩子野一些,他知道很多野生的果子树,每当果子成熟了,就会飞快的跑去摘来吃。 杠板归这种不起眼的植物,漫山遍野都生长着,想吃的话,随手摘就行。 树莓、茶泡、野山楂、捻子、毛栗等果子,就得看季节了。 像现在是五月中旬,树莓和茶泡就已经过季了,没法再找到了,而野山楂和毛栗,则要等到秋天时,才能够采摘品尝。 酸酸甜甜的滋味令高明程精神一震,把嘴里嚼碎的叶子渣渣吐掉后,他又随手摘了一片树叶。 树叫什么名字,他忘记了,只知道树叶是对称长着的,每片树叶都是椭圆形的,这种树叶可以用来吹口哨,并且声音较为柔和,不像竹叶那样尖锐刺耳。 高明程不太擅长音律,但简简单单的吹出声音,还是能做到的。 随着断断续续的声音响起,引来树枝上好奇的小鸟,它们在树枝上扑腾着翅膀跳跃着,好奇的跟着高明程。 精灵注意到头顶跟着的鸟,冲鸟呲牙咧嘴,发出威胁的叫声。 但奈何鸟有翅膀,才不怕它这种四脚兽呢。 噗嗤一声,一坨鸟屎从天而降,恰好落在精灵的头上。 精灵越发忿怒了,冲着鸟又叫了起来,紧接着,又有几坨新鲜的鸟屎从天而降了。 精灵已经吃了一回亏了,这回慌忙避开,总算没有再遭遇鸟屎炮弹的袭击了。 高明程目睹了这一幕,不客气的笑了起来。 鸟这种生物,说实话也挺聪明的,看它们筑巢就知道了。 高明程瞥了眼附近的鸟类,认出有麻雀、斑鸠、喜鹊、灰翅鸫等,还有一些是他叫不出名字的。 不多时,高明程就来到之前种植茯苓的地方了,到了这里,他就开始忙活起来,确认茯苓需要浇水,他就得提着水桶前往最近的水源,打了水后,再提到种植茯苓的坡地上。 在打水时,他注意到水沟里有细小的野生鱼类,还有一些林蛙、牛蛙和癞蛤蟆栖息在水源附近。 顺着蜿蜒的水沟望去,高明程觉得这条水沟的上游,应该有一处较大的水源地。 等给茯苓浇好水后,他沿着水沟一路朝前,果然在一处山坡那儿,发现山坡的下面凹陷成一个小小的池塘了。 这池塘的水,源于一处泉眼,再加上雨水汇聚而成的。 池塘不大,但里面的东西却不少,高明程就看到有几条一斤多重的鱼在水面悠闲的游弋着,另外林蛙牛蛙也都随处可见。 一棵水桶粗的大树,不知道哪一年倒下了,大部分树干都浸在水中,在树干和树枝上,则吸附着一些田螺。 这里有天然的泉眼,全年都有水,又无人打捞,那田螺每个都很大,让高明程看着颇为心动。 水田里也有田螺捡,但个头大多不大,因为捡的人多,没给田螺休养生息的机会了。 高明程放下手中的水桶,脱掉鞋子,挽起裤腿,准备下水捉鱼了! 今天他没带袋子进山,但有水桶啊,正好用来装鱼和牛蛙! 论捉鱼技巧,高明程在高家村,绝对是可以排前三的! 捉鱼,其实也可以说是摸鱼,他下水后,弯腰将手伸到池塘的底部,然后一路走,一路摸了过去。 随着他的走动,清澈的水瞬间变得浑浊起来。 浑水才好摸鱼,他一路走,一路摸,不多时,指尖就感觉有鱼在附近经过,有一条鱼甚至撞在他的腿上了。 当心有所感时,下手就要稳准狠,很快,第一条鱼就上手了! 高明程把鱼从水中捉了出来,看了一眼,就认出这是一条儿童巴掌大的鲫鱼。 他也不嫌小,将之朝岸边一丢,正好丢到水桶里。 鲫鱼在水桶里弹跳着,试图自救,但显然没有成功。 有了第一条鱼,很快就有第二条鱼了,这次运气不错,捉到一条三斤重的草鱼。 草鱼力气很大,一般人很难徒手捉到,但高明程一旦捉到,就不会再任由草鱼逃走了。 草鱼的挣扎,使得池塘的水越发浑浊起来了,高明程紧紧握住鱼的双手从水中拿起,鱼尾甩动着,一串水珠溅起又滑落。 细小的水珠被太阳一照,隐隐有七彩光芒闪动。 高明程朝岸边走去,他一只手握紧了草鱼,一只手拿起水桶,舀了点水进去,然后才把这条有点分量的草鱼放进水桶中。 鱼要吃新鲜的,所以先放水养着,等吃的时候再宰杀去了。 高明程在深山之中,找到一处无人问津的池塘,开始了他快乐的摸鱼时光。黑虎和精灵也会游泳,但捉鱼的技巧嘛,那是无限趋近为零的! 因此高明程在水里摸鱼时,两狗只能趴在地上,等着高明程上岸。 花费了半个小时左右,高明程总算伸直了腰,准备到此为止了。 他上了岸,用水把脚上的泥巴洗干净,然后低头看水桶,看到大半桶的鱼和田螺,心中颇为满足。 他甩了甩手上的水,然后看了一眼手指头,左手食指有一个小小的红点,这是被黄丫头的刺刺到了。 黄丫头好吃,但背脊两边和上面的刺,却让人很难搞定,一不小心被扎了后,可是疼痛难忍的。 有些人一痛,就立刻松手,到手的黄丫头就这么跑掉了,甚至被扎的次数多了,还会对摸鱼产生畏惧感。 高明程很少被扎,但今天运气不好,就被扎了一下。 不过那点疼痛,他还是能忍的,等脚干的差不多了,他就穿鞋准备下山了。 因为他下水摸鱼的行为,栖息在这里的蛙类,就纷纷逃到岸上去了。 此时池塘旁边的草丛中,能看到不少林蛙和牛蛙,林蛙比牛蛙的个头要小些,看上去和青蛙差不多,不过它们的颜色是有区别的。 高明程是实用主义者,当然是选肉多的牛蛙了! 高明程锐利的眼睛在草丛和水边扫视,在他坐在地上等待脚干的过程中,一些蛙类似乎觉得没有危险了,又往水边靠近了。 高明程穿上鞋子后,暂时没动,准备寻找到更好的机会再下手。 看着这些牛蛙,他想起他小时候去稻田里弄过青蛙,当时是用细竹竿和棉绳,做了一个简易的钓竿。 在棉绳的另一端,则是绑着被撕成两半的小青蛙。 这些小青蛙个头不大,很容易捕捉,在夏天的晚上,屋前屋后附近的草丛里,到处都能够看到小青蛙在跳动着。 捕捉到后,将之一分为二,然后用来做诱饵。 人站在田埂旁边,把绑着诱饵的棉绳甩进长势茂盛的稻田里,然后静待动静即可。 用这样简易的装备,钓青蛙那是绰绰有余了! 不过嘛……记忆的后半段,是村里的老人逮住他们这些顽皮的孩子,教导他们青蛙是益虫,是不能钓来吃的。 记忆有些久远了,高明程眼底浮现一丝回忆,嘴角则泛起笑容来。 他独自一人在山里摸鱼,捡田螺、捉牛蛙,却一点都不觉得寂寞,反而有种回味童年的感觉。 当然了,丰厚的收获,也是令他高兴的原因之一。 这份快乐,他也想传给自己的孩子,所以他决定等孩子大点,就带着他们上山摘野果,下水去摸鱼! 不多时,高明程又弄到十几只牛蛙,够一盘子菜了,他就不贪心了,带着两狗下山了。 山林间,有歌声传来—— 池塘的水满了,雨也停了 田边的稀泥里,到处是泥鳅 天天我等着你,等着你捉泥鳅 大哥哥好不好,咱们去捉泥鳅~ 这首《捉泥鳅》是包美圣在1978年发行的,也成为很多人的童年记忆,并且一直传唱了下去。 由于摸鱼捉牛蛙,高明程下山时,已经是中午了,就这,还是他下山时跑得飞快才行。 他下山时,看到陈大松在宽敞的地方练车,练的自然是他的那辆拖拉机。 之前他开着汽车回到牛尾岭这边,然后喊陈大松他们自己去老村池塘边把拖拉机开回来。 陈大松他们上次跟着高明程学了怎么开拖拉机,但每个人都只开了一小会,根本不熟练啊! 高明程喊他们自己去把拖拉机开回来,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身负重任! 几个人一商量,最后是陈大松带着小儿子陈多喜一起过去开车的,因为陈多喜拍着胸脯说自己学会了,他保证能把车开回来。 但可惜他爸陈大松不相信,于是就父子两个一起去,万一出事了,还能有商有量的。 高明程把水桶放下,看了一会儿,然后对陈大松说道:“陈叔,安装在拖拉机上的铧式犁,就堆在我的杂房里,等你把拖拉机开熟练了,就把铧式犁安装上,先在附近的荒地练练手,等种晚稻了,就可以下地犁田了。” “我带了两桶柴油回来,要是车里的油用没了,就自己加油。” 陈大松连声应下,又自觉自己开的不错,于是问高明程自己开的怎么样。 高明程对此给予了肯定,“开的还行,以后多练练,自然就开的更好了。” 得到高明程的肯定后,陈大松咧嘴笑着,喜悦溢于言表。 眼看快要吃午饭了,陈大松把车靠边停下,熄火。 “明程,饿了吧?回家吃饭去!”陈大松招呼高明程去自家吃饭。 在老村那边送挂面时,细奶奶和他爸妈都喊他留下吃饭,但高明程不想来回跑,就婉拒了。 后来就跟陈大松说中午在他家吃饭,让刘婶子多准备一些饭菜。 “好,等一下就去。”高明程的确饿了,他先提着水桶进屋,然后拿了一个大盆出来,装了半盆水后,就把水桶里的鱼倒了进去,至于牛蛙和田螺,就依旧放在水桶里。 陈大松也走过去看他做事,当看到一盆大大小小的鱼时,不由得咋舌。 也就高明程进山跟玩似的,才能够弄到这么些东西,他以前进山捡柴时,走半天都见不到大点的水坑的! 高明程要去陈大松家吃饭,自然不会空手去,于是又用筲箕捞了一些小鱼出来。 他带着这些小鱼,在陈大松家吃了一顿原滋原味的农家饭菜。 饭桌上,陈大松问月底摆结婚酒时,能不能让陈多福开高明程的拖拉机去接新娘回来。 对此,高明程自然是同意的。 并且高明程说道:“以后你们私下用车也行,就是私下用车的话,油钱得归你们自己出。” 陈大松大喜过望,连连点头,说道:“应该的,应该的。” 中午时,日头有些大,大家并不急着出门干活,高明程就和陈家父子闲聊,而刘婶子收拾好碗筷后,就提一篮子豌豆荚出来,准备剥豌豆。 这些豌豆是三月份栽种的,现在刚好可以吃了。豌豆有好几种吃法,一种就是豌豆尖,四川那边的人爱吃,但高家村的人几乎不吃的。 高家村这边,主要吃嫩豆荚和老豆荚里面的豌豆粒。 豆荚刚刚长成,里面的豆粒还没有长大时摘下,用猪油炒熟后,清脆爽口。 而老豆荚中的豆粒已经饱满,这个时候把豆粒剥出来煮熟吃,口感就很粉糯。如果能放一点猪肉一起煮,那就更香甜了!(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八章:目光如炬的娄新宇 高明程看刘婶子剥豌豆时,刘婶子就提出给高明程送一些豌豆荚。 不过高明程记得张成远也给他种了一小片豌豆,这个时候应该也能够摘豌豆荚了,因此就婉拒了。 他家里的地,都归张成远帮着种,他惟一的要求就是菜的种类要多,满足自家所需就好。 等到日头没有那么热了,高明程和陈家三父子,就朝小富山走去。 陈多福主要负责照顾蜂箱,这个活不算很累,就是追逐花期,把蜂箱搬动时,以及摇蜜时比较累,不过这个时候,陈大松和陈多喜也会帮忙一起做事。 而陈多福平时也会照顾鸡舍和山里的果树。 这次陈多福跟着一起去小富山,就是准备把放在橘子林那儿的蜂箱搬走。 四月到五月时,橘子花就会绽放,而橘子花也是蜜源花卉,所酿的柑橘蜂蜜,味甜润而微酸,有柑橘香味,品质很不错的。 因此在橘子花绽放时,陈多福就搬了十箱蜂过来,错落的摆放在山坡上。 现在橘子花逐渐凋谢,因此他就准备把蜂箱搬走了。 高明程看到橘子花的确是快要凋谢了,但旁边的柚子花却刚刚开,于是就让陈多福先搬走一半蜂箱,剩下一半的蜂箱依旧放在这里,等柚子花凋谢了,再搬走。 “好。”陈多福应下,不过现在不急着搬走,因为要等傍晚时,外出采蜜的蜜蜂回巢了,才能够把蜂箱搬走。 不然等采蜜的蜜蜂飞回来时,就会发现家没了! 小富山挺大的,直到现在,所有的果树都还没有完全施完肥。 高明程放眼望去,对陈大松说道:“还有多少地方没施肥?要是忙不过来,就从村里喊几个人来帮忙。” 花果期的施肥很重要,会直接影响到挂果率。 陈大松算了一下,说道:“没多少了,那明天我喊两个人来帮忙,大家一起干活,一天就能做好了。” “可以。”高明程点头同意,又让他以后忙不过来时,就请几个临时工来做事。 说完了小富山的事,高明程又说道:“现在把拖拉机给你们用了,以后我可能很长一段时间才回来一趟,家里攒下的鸡蛋多了,你们就派个人开车给我送到县里去。” 上次小旭旭周岁办酒时,高明程接了陈大松去喝酒,因此他是知道服装店的地址的。 陈大松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春秋两季,是鸡爱下蛋的时候,现在鸡舍养了一百三十只鸡左右,其中有四十只鸡是今年春季孵化出来的。 高明程并不打算养太多鸡,鸡多了,就要多喂粮食才能饱,负责喂鸡的人就会忙累一些。 他打开用铁丝网做成的栅栏,走进鸡舍中。 鸡舍靠墙的位置,做了一排的窝,都是用竹篾编成的竹筐,里面堆一些稻草,鸡想下蛋时,就会趴在这里下蛋。 现在这些竹筐里,每个竹筐都摆着几个鸡蛋,多的有三四个,少的也有一两个。 陈大松带着陈多福在给果树施肥,陈多喜力气小点,就跟在高明程的身后,准备帮着把鸡蛋捡好。 陈多喜说道:“平时都是早晚各捡一次,每天多的时候,能有一百个,少的时候也有八九十个。现在家里已经有七八百个鸡蛋了。” 夏天鸡蛋容易坏,因此高明程就说道:“以后有五百个鸡蛋了,你们就往县里送一趟,另外我地里有什么能吃的菜,也一起带去。” 陈多喜笑着说道:“好!” 他看鸡舍里有不少鸡粪了,于是就让高明程捡鸡蛋,自己拿起大扫把,准备把鸡粪清扫干净。 鸡粪扫干净后,陈多喜又提了一个袋子过来,他把袋子倾倒,倒出一部分稻壳来。 他把这些稻壳铺在一个角落,是给鸡仔休息用的。 稻谷在舂米时,会有三种产物,一种是最外面的稻壳,这个没法吃,只能用来烧火或者做垫料。 去掉稻壳后,继续舂米,就会产生米糠,等米糠分离出来后,就是洁白的大米了。 当然了,现在的舂米技术一般般,不像后世商店卖的大米,粒粒洁白晶莹,好似抛光过一样,看着好看,却已经没什么营养价值了。 不过有一说一,那种米粒的口感的确也不错。 高明程看着陈多喜做事,觉得小伙子年纪虽然小,但做起事来,还是挺麻利的。 刚才这一会儿,他一共就捡了五十多个鸡蛋,这些鸡蛋先放在鸡舍旁边的杂房里,这个杂房主要是堆放一些稻草、稻壳和饲料。 高明程走出鸡舍,顺坡而上,再朝靠近牛尾岭的山谷走去,在较阴的位置,就是杨梅林了。 现在的杨梅树并不大,但间距挺宽的,因为高明程知道杨梅的树龄高,也会越长越大,因此提前拉开间距,等过个二三十年,这些杨梅树,就会长成参天大树了。 这些东魁杨梅的长势不错,绿叶如荫,绿色的小杨梅藏在茂盛的树叶间,不仔细看时,很容易被人忽视。 如今才五月中旬,要等到六月底到七月初时,东魁杨梅才能够陆续成熟。 高明程打量了一下今年的挂果率,又出手把长势太密的果子摘掉一些。 整个下午,他都在小富山巡查着,或是出手疏果,或是查看是否有病枝,看是要买药治疗,还是要直接砍断。 他们这边,在上半年时,基本都是风调雨顺的,下半年运气不好的话,就会遇到干旱。 眼看果树大多都没有问题,高明程就放心不少了。 看到小富山的东北角还荒着一大片,这些地,他预备用来种橙子。 现在是五月中旬了,自然没法种橙子,因此他决定九月份去买一批橙子果苗回来。 到时候,整座小富山,就全部都栽种上果树了。 这些果树的种类,不算太多,但也有不少了,都是适合他们当地气候和土壤的。 下午五点,天色虽然还大亮,但高明程准备返回县城了。 他把鸡蛋、鱼等东西都搬上车,又去地里弄了一些菜,豌豆荚就摘了一篮筐,黄瓜也有一筐。 至于豇豆、丝瓜、茄子、辣椒等菜,这会儿才刚刚开花呢,离结果还要个十天半个月,等高明程下次回来时,应该就可以采收了。 “我回县里了,你们这边要是有什么急事,要么去兴安岭给我打电话,要么就开车来县里找我。”高明程对身边的陈多喜说了声,然后就准备上车了。 陈多喜站在汽车的旁边,满脸羡慕的看着这辆崭新的汽车,他冲高明程挥了挥手,乖巧的说道:“好的!” 高明程的汽车刚走,张成远就从水库那边牵着一群山羊回来了。 水库那边的水草更丰美,张成远经常去那边放羊,说起来高家村后面也有人养过羊,但都养的不多,也养不长久,因为他们发现山羊很难管理。 山羊是杂食动物,别说地里种的菜了,就是树叶,它也照吃不误! 如果没有花费足够多的时间去照顾山羊,那么顽皮的山羊很快就会给你惊喜——时不时就会有人找上门来,说你们家的山羊吃了他家的菜,啃了他家的树! 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在小山村里,常有发生。 倦鸟已归巢,但汽车行驶的动静,又惊得它们纷纷展翅飞走,等到附近重新安静下来,才会陆续归巢。 汽车在老村的池塘边停下。 这里人气挺足的,不少人都在这边说闲话,有些是蹲在池塘边洗菜的妇人,有些是扛着锄头从地里归来的壮汉,还有不少上了年纪的老人们。 他们或是坐在石墩上,或是坐在树墩上,还有顽皮的小孩子在人群中钻来钻去。 高淑芳和娄新宇也在人群中,正和人说说笑笑。 高明程定睛一看,发现细奶奶带着小旭旭和小圆圆也在这边,而高奶奶也坐在一个树墩上,满脸微笑的听着别人讲话。 汽车的到来,瞬间引起大家的注意。 高明程下了车,态度大方的和人打招呼,又叫了高奶奶和细奶奶他们。 “爸爸!”小旭旭本来跟小圆圆玩的挺好的,看到高明程后,立即抛弃一起玩耍的小朋友,朝高明程跑去。 “哎!乖儿子!”高明程笑着弯腰,一把把小旭旭抱起。 小圆圆也不见外,当即学着小旭旭的样,朝高明程跑去,嘴里甜甜的喊着大伯。 “哎,小圆圆你好啊。”高明程再度弯腰,一手把小圆圆也抱起,如此,他一手抱着一个小孩,惹得两个小孩笑嘻嘻。 高淑芳看到二哥来了,也知道该回县里了。 她走到高奶奶的身边,温柔的说道:“奶奶,我要走了,你在这里坐一会儿,还是我现在先扶你回家去?” 高奶奶的腿脚不便,且记忆力也越来越差,因此高淑芳不放心她一个人回去。 高奶奶现在自然还记得高淑芳,她有些不舍的看着高淑芳,但还是笑着说道:“你回去吧,等下我自己走回去。” 高淑芳还有些犹豫,这时,住在高明鹏旁边的一个人开口说道:“淑芳,你就放心走吧,等下我扶你奶奶回去。” 听了这话,高淑芳才彻底放心,又对着她感谢了一番。 “呵呵,你们小辈孝顺,就是老人的福气了,去县里多赚点钱吧,家里不用你们惦记。”同为大房的一个叔伯如此说道,其他人也纷纷附和。 在人人都想赚钱的年代里,子女和晚辈能赚钱,就是天大的好事了。 和众人打了招呼,高明程就带着小旭旭、高淑芳和娄新宇坐上车,准备返回县里了。 来时,为了照顾拖拉机的速度,高明程开的慢,现在回去时,就可以开快点了,因此来时花了一个小时,回去时,只花了四十分钟。 对此,高淑芳觉得很快了。 但高明程知道,等97年国道修建好后,开汽车回村,就只需要花费半个小时了! 回到家时,已有一桌饭菜等着他们享用了。 许多美正在数钱和算账,结果小旭旭一下车,就往她的身上扑了过去,害的许多美没法继续数钱了。 她也不生气,把钱和账本放下,先和宝贝儿子抱抱亲亲,然而问了一些话,诱导小旭旭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说给她听。 小旭旭很努力的说着,但声音吐字不清,并且说的有头无尾的,需要高淑芳及时进行补充。 比如说小旭旭说吃了,高淑芳就补充吃了什么东西。 小旭旭说坏,抢我东西,高淑芳就补充是高明鹏的大儿子抢了小旭旭手里的一根棍子。 小孩子就喜欢争争抢抢,那根木棍摆在地上无人拿时,谁也不管它,一旦被谁拿了,其他人就会想抢过来。 小旭旭蹲在地上捡起一根棍子玩,被他堂哥看到后,就把棍子夺走了,惹得小旭旭哭了很久,高淑芳哄了好一会儿,又带着小旭旭重新找了一根棍子,小旭旭这才高兴起来。 之后看小旭旭和大侄子玩不到一起去,高淑芳就把小旭旭送到细奶奶那边去了。 娄新宇今天回村,又是去干活刷好感的,这会儿他的裤腿和鞋子上,满是泥巴了。 等吃过晚饭,娄新宇就准备回去休息了,但却说道:“淑芳,你陪我走一走吧。” 此时,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高明程看了他一眼,正要拒绝。 娄新宇又说道:“等下我把淑芳送回来。” 高明程闭嘴了,好吧,你们呆在一起一天了,还真不嫌腻是吧! 两人出了服装店,就朝警局的家属院那边走去,在家里人的面前时,高淑芳较为矜持,没跟娄新宇牵手,但离开家人的视线了,面对娄新宇伸过来的手,她考虑再三,还是把手伸出去了。 大手牵着小手,长了细茧的手指瞬间就变得敏感起来了。 高淑芳的脸颊红扑扑的,正要说什么时,娄新宇突然说道:“淑芳,你爸妈不喜欢你二哥吗?” 高淑芳心咯噔一下,抬眼看向娄新宇。 娄新宇一开始是询问的语气,看到高淑芳的眼神后,立即就确定了自己没有想错。 他说道:“你大哥的儿子大一些,并且是他先抢小旭旭手里的棍子,但我发现你爸妈更偏爱大孙子,对小旭旭挺一般的。” 这大孙子小孙子,都是孙子! 既然对待不同,那肯定跟孙子他爸有关了! 只是之前一直在村里,人多眼杂的,娄新宇就没有机会问高淑芳。(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九章:自制家庭版肯德基 高淑芳和娄新宇处对象的时间,还不算太久,自然不会把家里不好的事情说给他听。 但现在娄新宇自己发现了,这就让高淑芳觉得有些尴尬。 正踌蹰着该怎么说时,娄新宇善解人意的说道:“父母偏心,是常有的事情,我也只是问问而已。” 高淑芳瞥了他一眼,想了想,还是简单的说了一下自己家里的情况。 他们家说有多么的差,那也没有,就是父母更喜欢大哥些而已。 但长子嘛,本来就不同,他们村很多人都喜欢长子,有些人顶多再喜欢一下幼子,中间的孩子就如同野草般,能活着就行。 高淑芳再三强调了一句:“虽然这样,但我四个哥哥,都是读到初中的,这方面,家里还是一视同仁的。” 高远见曾在村委做事,又有一手蒸酒和掌勺的手艺,他能养活一家人,也愿意出钱给儿子们读书,如果四兄弟但凡有一个读书种子,那么也会一直供下去。 可惜,村镇的教学质量能有多好?再加上高家四兄弟的确都不是学霸型的人才,因此也就只读到初中了。 娄新宇听了一肚子的八卦,感觉再看未来岳父家的人时,就有所不同了。 听高淑芳提起读书的事情,娄新宇好奇的问道:“你四个哥哥都读到初中了,那为什么你没有读初中呢?是家里不让吗?” 高淑芳的脸翛然就红透了,她微微低垂着头,有些不好意思。 以前她呆在村里时,并不知道学历的重要性,现在知道了,但也已经来不及了。 眼看娄新宇要怀疑是她爸妈不给读书了,她才嗫嚅的说道:“也不是不让……我们村的女孩子,就没有哪个是读初中的,很多家里条件不好的男孩子,也没有去读初中呢。” “离我们村最近的小学,就是兴安岭小学,但那里只能读到三年级,想要读四年级、五年级,就得去另外一个地方,那里很远的,每天走路都要走一个小时呢!要是想读初中,还得去更远的地方去,最好就在学校那里住,只有放假才能够回家一趟。” “我读完小学后,村里同龄的女孩子,就不再继续读书了,当时我爸妈问我要不要读初中,我就说不想去读。后来我爸就说不去读也好,不然我一个女孩子住在学校,会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我妈也说别人都没读,都在家里帮着干活,她每天要做很多事情,有我帮忙,她也能轻松些。” 说起往事,高淑芳叹息了一声。 那个时候她还小,玩心重,几个堂姐妹不读了,那她也不愿意去读,又因为她是女孩子的缘故,家里劝都没劝,就这么定下了。 不过高淑芳依然认为是自己的问题,觉得如果当时自己一心向学,非要去读初中的话,那么家里应该也是肯的。 这么想的话,高淑芳的心里也就舒服些了。 娄新宇看出高淑芳对没有继续读书的遗憾,握了握她的手,笑着说道:“没读初中也没关系,你现在懂的也不比那些初中生少。看到你懂那么多,我没事时,也会多看书。” 良好的关系,会促使人进步。 高淑芳在察觉到学历是自己的短板后,就一直保持阅读的好习惯,店里没人时,总是会拿一本书来看。 在他们那条街上,有些做生意的人家,在店里没生意时,会在门口摆一个牌桌,呼朋唤友的去打牌解闷。 但高淑芳从不参与这种活动,顶多无聊时跟人聊几句最近县里的新鲜事而已。 而娄新宇在和高淑芳相处后,发现高淑芳的知识面很宽,一点也不像没文化的人。 再加上他因为工作原因,也就去新华书店买了一些书来看,后来跟高淑芳处对象后,也从服装店拿过书看。 两人一边走,一边闲聊着,眼看前面就是警局的家属院了,娄新宇停下脚步,高淑芳也跟着停下脚步,看向前面的家属院。 这个时间点,大部分人都在家里呆着,每个住人的房子都亮着灯,各种各样的声响,从不同的房间里传出。 有说笑声,也有父母骂孩子的声音,更有电视的声音。 高淑芳一愣,随即说道:“你回去休息吧,我也回去了。” 她正准备松开娄新宇的手,打算转身离开,却见娄新宇也一同转身,手依旧牵着,没有松开的迹象。 “走吧,我送你回去。”娄新宇神色自然的说道,出门前,他可是跟二哥保证过的,会把高淑芳送回去的。 高淑芳沉默了几秒,觉得娄新宇有些多此一举,又觉得怦然心动。 晚上九点,娄新宇才把高淑芳送回服装店,这个时候,高明程早就带着老婆孩子回新家那边了,张金玲正在店里拖地,看到高淑芳回来了,忙说要高淑芳在拖把上踩一下,把鞋底擦干净再进去,省的把刚拖好的地面踩脏了。 高淑芳依言在拖把上踩了几下。 张金玲看着娄新宇离开的背影,就笑话他们腻腻歪歪的。 虽是笑话的语气,但张金玲的心底却是有些羡慕的。 她跟高明里是相亲结婚的,婚前相处不多,婚后一开始更是相隔两地,每周只能见一面。 直到她被二哥接到县里来住,她和高明里的关系,才渐渐缓和下来,到如今,不说有多么好,但至少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了。 婚姻生活平平淡淡,和所有的父母辈一样。 但人总是贪心的,张金玲看到二哥对二嫂很好时,心底会羡慕,现在看到高淑芳跟娄新宇的感情也很好,自然也会羡慕了。 高淑芳被打趣的脸都红了,当即说道:“下周四哥放假了,喊四哥带嫂子你也去外面玩一玩吧,省的你笑话我们!” 说起来,张金玲过来县里后,还真没和高明里单独出去游玩过的。 张金玲下意识想拒绝,但拒绝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就变成:“哪里有空去玩!” 高淑芳就笑了,看来她嫂子心动了,于是她说道:“有空的,罗丽姐已经出了月子,到时候喊她来这里做事,我再把新宇喊过来帮忙,也就差不多了。” 张金玲越发心动了,但还是没有一口答应下来,因为她不确定高明里肯不肯带她出去玩。 于是她含糊的说了声以后再说。 时间不早了,服装店的地也拖干净了,于是两人把卷闸门一关,再把绊脚绳系好,准备上楼睡觉了。 去年县里曾有一伙小偷,专门偷盗店里的东西,那时高明程就弄了一个绊脚绳出来,虽然店里没被小偷光顾过,但绊脚绳却一直用着了。 门一关,灯一关,一楼就陷入黑暗中,但二楼却又亮起灯光,破开些许夜色。 第二天,高淑芳就看到罗丽抱着孩子过来串门闲聊了。 她昨天才跟四嫂打趣,话语间提及到罗丽,但和罗丽一聊天,才发现下周周末是二十号,是罗丽家办酒的大日子。 如此一来,罗丽自然不能到店里帮忙做事,而二哥二嫂也得去罗丽家吃酒才行。 罗丽听高淑芳说起那事,便笑着说道:“这有什么的,又不急着这一天两天的,等办完酒,我就回店里来做事,到时候明里跟金玲再出去玩,那也是行的。” 高淑芳点头,一本正经的说道:“说的也是。” 旁边的张金玲就无语了,怼她:“话是你说的,我可没说一定要出去玩的!” 几个女人哈哈的笑着,趁着店里没有顾客登门,于是聊起了婆媳关系来。 罗丽和黄大志结婚后,就没怎么跟公婆相处过,因此高淑芳他们还挺好奇现在罗丽跟公婆相处的怎么样。 罗丽笑着说道:“我公婆和小叔子人都挺好的,小乖也是个懂事乖巧的好孩子,她嘴巴上的线已经拆了,现在看着比以前要好看些了。” 做手术是很值得的,虽然小乖的嘴巴上依旧有疤痕,但至少看着和常人差不多了,等读小学前再去做一次手术,唇腭裂的特征就更不明显了。 罗丽说了一些家里人相处的事情,总体就是相处的不错。 家里新建的房子有三层楼,一楼有厨房、客厅、卫生间和两间卧室,卧室分别是公婆和小叔子住的,而她和黄大志带着孩子住在二楼。 至于三楼,暂时没有装修,准备等以后有钱了,需要住的时候再装修去了。 大家虽然是住在一个屋檐下,但这种楼上楼下的关系,相处起来就比较和谐。 听了几句八卦,张金玲的神情就流露出几分羡慕和期待来。 她和自己的公婆就相处的不好,但现在家里开始建房子了,到时候公婆和奶奶住在一楼,她和明里就能够住二楼,这样一来,等以后回村小住时,她也能更自在些。 女人们聚在一起,除了八卦,还是八卦,能阻止她们聊八卦的,就只有顾客了! 当顾客登门后,几人就默契的不再说话,而是拿出专业的精神服务顾客,帮着顾客挑选合心意的衣服,夸赞顾客穿起来很好看,再劝说搭配别的衣服裤子一起买,这样就能提高营业额了。 等顾客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晕乎晕乎的出门去时,店里就进账两百多块钱了。 员工们的敬业精神,高明程都看在眼里。 他最近几天都比较悠闲,所谓静极思动,他决定折腾一些新玩意出来。 高明程先是找人打听了哪里有卖白羽鸡的,然后买了几只白羽鸡回来。 白羽鸡就是羽毛是白色,专门吃饲料的肉鸡,养殖环境好的话,四十多天就能够出栏了。 86年时,我国就从美丽国引进了白羽鸡,并且之后会走上自主培育的道路。 国内本地的土鸡,养殖周期很长,一般人很少吃鸡,都是养来下蛋吃的,因此国内肉鸡市场存在巨大的空白。 白羽鸡的引进,就能够填补这部分空白的市场了。 论口感,白羽鸡肯定是不如土鸡的,但因为出栏时间短,成本低,价钱也相应的比较低,市场上一只白羽鸡的价格在五块钱左右,如果大批量的买,还能更便宜点。 许多美看到他买回来两只白羽鸡,就皱眉说道:“你怎么买这种鸡?这种鸡不能炖汤吃,只能炒着吃。” 高明程亲自动手把鸡给宰杀了,说道:“我上次不是跟你说了吗?首都有一家洋快餐,里面卖的炸鸡很受欢迎,所以我准备也弄个炸鸡给你们尝尝。” 许多美一听是首都的洋快餐,眼睛瞬间就亮了,忙问道:“你真会弄?” 不怪她怀疑,主要是高明程虽然会煮饭,但基本也是能不动手就绝不动手的那种人。 现在看到他买鸡来杀,并且说要给他们做炸鸡,许多美心底是有那么些不信的。 高明程说道:“那肯定是真的!不过我也是第一次弄,不确定能不能弄好,要是弄好了,还能摆个摊去卖炸鸡呢!” 说话间,高明程已经把鸡处理干净了,他手起刀落,先把鸡脖、鸡脚斩断,再开始把鸡进行切割。 鸡翅、鸡翅根、鸡腿、鸡胸肉、鸡骨架,这些部位切割出来后,就可以分别放在碗里,然后用调料进行腌制。 腌制的作用就是让肉入味,但想要做成肯德基风味的炸鸡,那就还得准备炸鸡裹粉。 这种炸鸡裹粉,在后世,直接去超市买就行,方便的很,但现在得高明程自己调。 他对此也不是特别的懂,但毕竟经历过后世的互联网信息大爆炸,曾经有段时间许多美也跟着网络学了一些菜的做法,其中就有炸鸡腿。 炸鸡裹粉主要是淀粉和面粉,这个是1:1的比例,再放少许泡打粉和鸡蛋,就调成了。 至于具体的比例,就得慢慢尝试和把握了。 高明程对此还是颇为自信,大不了多浪费点食材嘛! 他一口气买了两只鸡,凭感觉做了两种风味出来,一种是辣的,一种是不辣的,不辣的自然是准备给小朋友们吃的。 整整一天的时间,高明程都耗在这两只鸡上了,等腌制入味了,他就开始把鸡肉裹上炸鸡裹粉,准备下油锅炸了。 炸鸡有个小秘诀,那就是要复炸,这样口感才酥脆好吃。 眼看高明程洗锅倒油,围在他身边的许多美等人,立即眼皮狂跳起来。 “二哥,你倒这么多油?”高淑芳惊讶的喊了声,许多美赞同的点点头,同时用谴责的目光看向高明程。 败家子哦!(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章:吃鸡吃腻了 看到高明程动手倒了半锅油,围观的人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如今虽然不缺吃喝,但小时候过的那些日子,他们现在还记忆犹新呢!想当初,炒菜时,能用几滴油就不错了! 高明程用的油是茶油,每年霜降后,他都会回村去山里捡茶籽,然后送到榨油作坊里去榨出茶油来。 这些茶油,就差不多可以供他们一家一年的食用了,平时再买些猪油用来炒蔬菜,也就不需要再买其他的油了。 高明程用的是煤球炉子,锅也是小锅,因此其他人觉得他油放得太多了,但他自己并不这么认为。 高明程解释道:“炸鸡就要多放油才行,不然炸不熟。你们在一旁看着就行,炸好后,我再让你们尝一尝。” 灶里的煤球是之前换过的,现在火势正好,不多时,油就温热起来了。 高明程把手放在油上,感受着油温,然后把裹了炸粉的鸡腿先放进去炸。 两只鸡一共有四只鸡腿,每个鸡腿都切了花刀,方便腌制入味,也方便炸熟。 油锅滋滋的响着,每个鸡腿都冒着许多泡泡,当这些泡泡由大变小后,鸡腿就从沉在锅底,慢慢的漂浮上来了。 估摸着炸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就把鸡腿捞出来晾凉,再把浮在油锅里的残渣撇干净。 炸完鸡腿,又接着炸别的,等之前的鸡腿、鸡翅彻底凉了后,就再把那些再复炸一下,复炸后,鸡腿表面的面糊变得金黄焦脆,看着就很好吃的样子。 油炸食品的香味,早就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不只是自家人馋了,就是隔壁邻居,也纷纷咽了咽口水,馋的! 等复炸过的鸡腿滤干净油,且温度也能入口了,高明程就招呼大家来尝一尝。 总共四个鸡腿,高明程给了小旭旭一个,自己拿起一个,想再给许多美,许多美就说小旭旭吃不完的,她再吃就行。 行吧,东西很多,用不着谦让,高明程就随大家想吃什么就拿什么了。 油锅里炸着鸡架,这个比较大,要炸久一些,高明程趁机坐在凳子上,开始品尝自己炸出来的鸡腿了。 这是原味鸡腿,没放任何蘸料,一口咬下去,能感受到裹粉的酥脆,当吃到鸡腿时,又觉得鸡腿的肉很鲜嫩多汁。 虽然在油锅里炸了两遍,但因为有裹粉的原因,整个口感是外脆里嫩,鲜嫩多汁。 如果不用裹粉,直接炸鸡腿,那么等鸡腿熟了后,鸡腿肉都会变干变柴了。 四十多天就能够出栏的白羽鸡,鸡腿自然不会很大,高明程三五口就把一个鸡腿吃的干干净净了。 说实话,他做出来的鸡腿味道一般般,不好不坏。 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油炸食品,尤其是油炸的肉食,天然就很吸引人,那香味,霸道的很,直接钻进鼻子里,让人想忽视都不行。 如果有幸吃上一口,这种从未吃过的食物,也能让人感到十分的新奇和喜欢。 “好吃!这炸鸡真好吃!”高淑芳眼睛亮晶晶的,吃完手里的鸡腿后,又喊高明程再复炸一些能吃的来。 高明程手中动作不停,先把炸到八分熟的鸡架捞出来,再把之前炸过的鸡胸肉、鸡翅根什么的放进油锅里复炸。 复炸之后便捞起,放在盘子里,任由大家随意吃。 高明程每样都尝了一口,有原味的,也有放了辣椒的。 这辣椒是腌制的时候,就放了辣椒粉,不过辣椒粉有些粗,因此味道不均匀。 如果以后拿来卖的话,这辣椒粉、胡椒粉、花椒粉什么的,就得弄的再细一些。 另外也得配置蘸料。 至于番茄酱和沙拉酱,这个暂时不急,如果他在调料市场上找到了,就可以添加。 说起番茄酱,很多人都认为是国外的,但其实源于国内,华侨移民后,就将制作番茄酱的技术带了过去,再之后就因为洋快餐在国内开业,因而成为美丽国的特色酱了。 高明程一边吃,一边自我点评着。 他自然也问了高淑芳他们的意见,但可惜的是,得到的答案除了好吃,还是好吃! 好吧,他们对美食的追求太低了,只要不咸不淡,炸的刚刚好,那就是好吃的不得了了! 即使有一锅不小心炸焦了些,高明里吃了后,也说很焦香,有嚼劲,好吃的很! 炸鸡的魅力,就连后世不缺吃喝的人都抵挡不住,更别说是现在的人了! 两只白羽鸡,看似不少,但吃起来却也快的很,还是高淑芳留了个心眼,才给娄新宇提前留了一个鸡架吃。 许多美也吃的格外的满意,就连小旭旭,都努力的吃掉半个鸡腿和一个鸡翅中了。 许多美说道:“这就是首都的洋快餐?明程,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利害,吃一次就知道是怎么做的了?” 高明程双手抱胸,得意的说道:“那当然,别说洋快餐了,就是别的菜,我吃几口,也大概知道是怎么做的。” 除了一些制作工艺繁复的菜,大多数菜,高明程吃上一口,就知道是不是先炸后炒的,也大概能够猜到放了哪些调料。 这并非是他的天赋好,纯粹就是见多识广的缘故。 这次的炸鸡实验,总体还算成功,但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个暂时无人能够帮他,只能他自己进行调改了。 高明程决定下回把食材、调料都称一下,然后制定一个固定的配方出来,后世的那些快餐店就是如此,甚至连炸东西的油温,都是用电脑操控的。 有标准化的食材、有固定的油温,快餐店的服务员就只需要按照步骤,该炸几分钟,就炸几分钟,那么炸出来的口感,就不会忽高忽低,而是品质稳定了。 之前许多美曾说想开一家饭店,理由很质朴,就是觉得这样店里忙时,自己就不用再花钱去别的饭店吃饭了。 高明程思考再三,觉得饭店是可以开的,毕竟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逐渐好起来,更多的人都会舍得吃喝。 从现在起,到餐饮市场饱和,足足有十几年的黄金时间! 不说在餐饮行业做大做强,开几家盈利的店,那是绝对没问题的。 不过他们县,到底是个小地方。 如今县里也有不少饭店,有几家大些的饭店,可供人办酒席,但更多的是小店,只摆着三五张桌子,提供一些家常菜。 他们要开饭店的话,就需要有拿手的好菜才行,竞争相对比较大。 但如果是开一家洋快餐店呢? 打着洋快餐同款的旗号,还愁生意不好吗? 在县里,他开的快餐店,那就是独一份!这份空白的市场,将全部都归他所有! 如果县里的生意好,且食材也规模化了,那么还可以去省城开一家店! 高明程的这些打算,在晚上时,跟许多美仔细的说了。 许多美自然没有异议,表示都听高明程的,又问高明程是不是所有的洋快餐都会做。 这个嘛……高明程没有把话说死,他说得先尝试看看。 炸鸡可以说已经有八分成功了,接下来再把配方标准化就行。 但汉堡、土豆泥、小沙拉什么的,都需要先试着做几遍才行。 高明程说道:“最近也不需要去哪里做什么,我打算用几天的时间来研究研究,不过这个不能光靠我,你们几个也要多动动脑子,看怎么做才能够做得更好吃。” 论做饭的手艺,高明程是不如家里几个女人的,只不过他比她们多了很多后世的知识,就犹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了。 许多美点点头,表示自己也会帮着一起研究配方。 俗话说贪多嚼不烂,接下来的几天,高明程没有分出心神去弄什么汉堡、土豆泥的,而是专心弄炸鸡的配方。 他每天都买两只白羽鸡,一开始还自己带回来杀,后来干脆让卖鸡的人帮他杀好再送到店里来,这样能省不少事。 鸡腿、鸡翅等部位,都挺好吃的,但鸡胸肉,就多少有些柴了。 不过高明程有后世的经验,直接把鸡胸肉切成丝,做成鸡柳,再撒上一些蘸料,味道美滋滋! 到十九号,黄大志家摆酒的前一天,高明程终于把炸鸡的配方弄出来了。 食材、配料、以及油炸的时间,都记录在笔记本上。 有了这份配方,任何一个人,都能够做出差不多口味的炸鸡出来。 第一天吃炸鸡时,高淑芳等人表示炸鸡太好吃了! 第二天吃炸鸡时,高淑芳等人表示炸鸡依旧好吃! 第三天…… 一连吃了五天的炸鸡,再好吃的炸鸡,那也快要吃腻了。更别说因为高明程要研究炸鸡的配方,他们每天还有鸡头、鸡脖子、鸡脚、和鸡内脏要吃! 吃到最后,大家都快谈鸡色变了。 万万没想到,他们居然有一天能吃鸡吃到腻! 高明程自己也快吃腻了,眼看配方弄的差不多了,他决定炸鸡就告一段落了,刚好那锅油用了这么久,也该倒了。 然后在一个天黑月高的夜晚,高明程偷偷地把废油倒掉了。 为什么要偷偷呢?就是因为高明程说这锅油不要了时,高淑芳等人都用不赞同的眼神看着他。 因此,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高明程也只能偷偷地把油倒掉了。 至于倒掉之后,嘿,倒都倒了,还能怎么办? 五月二十号,天气晴朗,中午的气温有二十多度,早晚需要穿着薄外套,但中午时,穿裙子都行! 今天是黄大志办酒的日子,他是儿子的满月酒和乔迁酒一起办的,不过送红包的话,就只需要送一个就行。 高明程带着老婆孩子,娄新宇这个黄大志的同事,则带着对象高淑芳,一行人准备去黄大志的家中吃酒席。 至于高明里夫妇,他们就得留在店里看店了。 黄大志的新房子,离服装店这边并不远,步行五六分钟左右就到了。 当初买地皮时,在高明程的指点下,他买了靠近路边的地皮,而高明程修建的幼儿园,也是靠近路边,只是位置要比黄大志家的更好一些,方便附近的人把小孩送过来读书。 高明程等人到了黄大志家时,就见里面已经有不少的人了。 相比起高明程新家的院子,黄大志家的院子就要小一些,只在院子的角落种了一棵枇杷树。 不过现在这棵枇杷树还很小,距离开花结果,还要好几年去了。 他们这边的人,在自家院子里种水果的话,一般都是种柚子、杨梅、枇杷这种果树,因为这些果树的用途很多。 如柚子的叶子洗净烫过后,可以用来包粿吃。另外柚子皮还可以做腌菜。 杨梅则可以泡杨梅酒和做杨梅蜜饯,而枇杷嘛,枇杷膏的大名,可是响当当的! 如果孩子咳嗽了,摘几片枇杷叶子,洗净背后的绒毛,然后煮水吃,是有一定效果的。 黄大志家的枇杷树,小到能让人忽视,但台阶前摆着的一对竹子,那就格外的惹人注目了! 这竹子长势极好,因为是带根带土的,看上去足有三层楼高,竹梢上,竹叶碧绿,随风飘动着。 而竹竿上,则绑着一些红布,增添喜庆。 在新房的门前摆一对竹子,寓意就是节节高。 院子里摆了四桌酒,而一楼的客厅也摆了两桌,高明程扫视一眼,以为黄大志只摆了六桌酒,但等和黄大志见面后,黄大志就喊他们去二楼坐。 二楼是套房的格局,在二楼的客厅里,也摆着两张桌子,看来一共是有八桌酒了。 高国兵和赵冬梅已经在二楼这边坐着了,看到高明程他们来了,连忙招呼到身边来坐。 高明程让许多美抱着孩子坐在赵冬梅的身边,自己和高国兵打了声招呼,然后说道:“叔、婶,你们先坐着,我下去看看有没有要帮忙的地方。” 娄新宇听了,也让高淑芳坐在这儿,自己跟着高明程一块儿下楼去。 酒席虽然是在家里办,但掌勺的厨师,还是要请两个的,后院那儿,支着两口大灶,一个灶上架着很多层的蒸锅,一个灶上正在爆炒着什么菜。 厨师掌勺,但切菜洗菜的,却是黄大志的小姨子们,就连罗丽的两个弟弟,也没有闲着,而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给客人倒水喝。(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一章:酒不醉人人自醉 黄大志请来的客人,以局里的同事居多,除此外,就是他自己家和岳父家的亲戚了。 在警局做事后,黄大志跟着同事们学了不少的本事,如绘画人像、擒拿术、开车等。 只是他虽然会开车,但并没有驾照。当然了,就现在这情况,没驾照也不是大事,即使有人拦车查,也可以刷脸通过。 越是小地方,越是人情社会。 今天一早,黄大志就借了高明程的汽车,先去把岳父一家接来,再回军岭把本家的亲戚接来。 高明程是踩着饭点才来的,因此这会儿有很多人了,就连菜也都炒的差不多,快可以上桌了。 高明程下楼打算帮忙,但看了一圈,也没什么可帮忙的,于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烟,给相熟的人发烟,然后再聊上几句。 这会儿他正在和何大有说话,如今的何大有,身上少了一份混混的特质,然后多了一份警员的严肃感。和以前的他相比,算是脱胎换骨了。 何大有接过高明程递过来的烟,因为手里还有半根烟,于是顺手将烟别在耳朵上,嘴里则说道:“我昨天去毛子那边看了看,那房子已经修到二楼了!” “明程啊,你可真是他的贵人啊,要不是你出钱,我看他这辈子都难住上新房子!现在他建了新房,又能给你看店,有一份稳定的收入,等年底时,就可以考虑娶个老婆了!” 说到后面,何大有都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 当初他混社会时,毛子和猴子等人,都是跟着他混的小弟,后来他从良了,也没法再管小弟,只能让小弟自力更生,如果小弟实在饿的没饭吃了,那么他也会给点钱意思意思。 想到毛子即将住上新房,还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何大有也放心不少。 但想到毛子,就又想到猴子,于是在心底叹息一声,只希望等猴子出来后,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高明程和何大有聊了一下,才知道毛子那边已经在建二楼了,总体的建筑效率还是蛮高的。 前阵子他忙的很,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没去毛子那边看过了,期间毛子倒是拿着帐本来过一次,然后他又给了毛子五千块钱。 高明程笑着说道:“等桌球室开起来了,你带着朋友过去玩,不收你钱!” 何大有就说道:“该给的钱,还是要给的!不过到时候我肯定会带一群人去给你捧场的!” 高明程没再说一定不收钱的话,反正到时候再说,“好,那就提前先谢谢你了。”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后,何大有看到小宋了,于是把他表哥喊来说话,小宋则把小张也拉了过来。 一过来,小宋就哈哈笑着,说道:“今天吃大志的喜酒,过几天,咱们接着吃张队长的喜酒!他儿子也要满月了!” 小宋和小张,是最早跟着高国兵的手下,高国兵高升后,他们也升为队长了。 前阵子,小张的老婆也生了一个儿子,再过几天就出月子了,因此他家也打算办一场酒席。 现在的公务员,只能生一胎,且这一胎还是儿子,那家里自然愿意办酒了。 高明程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消息,他毕竟不是警局的人,虽然时不时去警局找高国兵和黄大志说说话,但和其他人的来往也不是很多。 但现在小宋当着他的面说了这话,于是他就笑着说道:“哦,我都不知道这事,张队长,恭喜啊!” 小张的性格和小宋不一样,他更沉稳一些。 此时他微微笑着,然后正式邀请高明程到他家去吃酒。 小张说道:“我只办满月酒,排场没有大志家大,最多就请三四桌人吧,到时候也不用送礼,过来吃饭就行。” 听了这话,高明程就明白了,看来小张没打算大办,这可能跟他家房子不大有关。 小张是县城的人,算是有房一族,但住的并不宽裕。 他们家是一长排的房子,父母、哥嫂、还有他家,三家人全部住在一起,每家各两间房。 虽然小张嘴里说不要送礼,但高明程过去吃酒时,自然是要给红包的,并且他一个人过去就行,不用带许多美和孩子。 这些人情世故,高明程都门清,和人聊天时,顺便了解了一下县里最新的八卦。 然后高明程就吃到一个前世已经吃过的瓜了! 他们县里的食品厂出事了! 食品厂生产的食品种类有很多,出事的是冷库,说是冷库的制冷设备出了问题,现在食品厂的人都着急的很,一方面找人维修,一方面想着去买新的设备。 只是新设备要很大一笔钱,厂里一时也拿不出来。 小宋叹息一声,说道:“眼看都快六月了,正是吃冰棍的时候,要是食品厂的冷库还是没好,今年只怕难吃到冰棍了!” 是的,在物流运输不发达的今天,全国各地都设置了食品厂,厂里生产出来的食品,用来供应县城、以及周边的村镇。 冰棍就是食品厂的产品之一,每年夏天,厂里就会加足马力生产冰棍,然后放进冷库急冻,再包装,再批发出去,如此,县里的人就能够吃到几分钱一根的冰棍了。 如果县里的冷库坏了,没法再生产冰棍,那么今年夏天,是真的会没冰棍吃的,毕竟你不可能从外地运输冰棍过来贩卖啊! 要知道,这会儿美丽国是有冷链物流了,但国内还没有推广开来呢! 夏天天气那么热,你拿普通的货车运输,等运输到目的地,冰棍能全部化成水了! 小宋愁今年没冰棍吃,高明程则是想起食品厂的厂长要倒大霉了! 这事的具体经过,他不是很清楚,只是事发后,听人提了一嘴。 说是食品厂的冷库出问题了,虽然找人修好后,能勉强使用,但食品厂的厂长还是想买新的设备。 只是新设备买不起,于是就想买二手的设备,这对县城的厂里来说,也是正常的事情。 像大城市淘汰的生产线,完全可以搬到小县城继续发光发热嘛,并且二手比新的要便宜不少。 正常情况,厂里会向上级国营厂购买淘汰的设备,如果上级没有,就要自己去找。 食品厂想买二手设备的想法没错,错就错在他上当受骗了! 有掮客找到食品厂的厂长,向他推销了一套国外的二手设备,所有的资料全部是全英文的,并且一大堆的专业名词,让人完全看不懂! 不过那掮客说的天花乱坠,一下子说国外的技术先进,设备也好,即使是二手的,也比国内新的还好,一下子又说价钱便宜,错过就再也没有了。 总之把食品厂的厂长说的心动不已,后来就狠狠心,咬咬牙,把那国外的二手设备买了回来,结果——上大当了! 那所谓的二手设备,根本没法用,算的上是垃圾了,顶多卖废铁回点本了! 亏了一大笔的钱,食品厂的厂长自然讨不到好,就被撸下去了。 此时,高明程听小宋提起,才想起这事来,不过他只是想了想,并没准备做些什么,毕竟他和那食品厂的厂长根本不认识,且自己也不会英语,贸然出头说厂里要买的那批设备有问题,那不是搞笑嘛! 虽没办法插手,但一想到县里花大钱买了洋垃圾,高明程的心里就膈应,生气! 正聊着,黄大志笑呵呵的走了过来,招呼着大家可以入座吃饭了。 于是大家各回各的桌子,高明程也上了二楼。 黄大志的自家人和岳父家的人,都没有急着上桌,而是开始帮忙上菜,先冷盘,后热菜,一桌有八个菜,也算不错了。 等菜上齐了,黄大志安排家里人在空位坐下,自己吃了两口菜,就带着罗丽去敬酒了。 罗丽还要哺乳,自然不能喝酒,杯子里装着的是水,只需要跟在黄大志的后面,逢人笑一笑,干杯时,再浅浅的喝上一口就行。 好在宾客们也不会为难她,却会拉着黄大志多喝几杯,黄大志盛情难却,只得一一干杯,一圈敬下来,整个人都快晕乎了,脸颊更是红彤彤的。 今天是好日子,不只是黄大志夫妇高兴,黄大志的爸妈也高兴,他们万万没想到,自己还有住到县里享福的时候! 在黄大志敬酒时,黄大志的爸爸也端起酒杯,跟自家亲戚和亲家喝了起来。 至于黄大志的那些同事,他不认识,也不敢上前去敬酒。他本想跟高明程敬酒的,因为他觉得高明程是自己家的贵人,但是吧,高明程跟高国兵坐在一块儿,黄大志的爸爸他就怂了,不敢去敬酒了。 一顿酒席吃完,大家就渐渐散场了,警局的同事们先离开,他们一走,人就空了大半,只有黄大志和罗家的亲朋了。 高明程的汽车还停在家门口的路边呢,因为下午还得把亲朋送回去,但是看到黄大志满身的酒气,高明程就有些担心了。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高明程说道:“大志,你喝了酒,只怕是不能开车了,你看今天是先安排亲朋在家里住下,还是怎么样?实在要送的话,你最好先睡一觉,等醒了酒再送。” 黄大志虽然喝了不少酒,但神志还是清醒的,且他也不敢这个状态开车,他怕万一把车给弄坏了! 他虽然和高明程的关系好,但万一把车弄坏了,他也不好不赔的,但是这些年他攒下的那些家底,如今也快用的差不多了。 办案时,黄大志凭借眼力,是能够动些手脚的,但到底还是没有再动手脚了,因为他担心会毁了现在的好生活。 稳定的工资、偶尔拿到的补贴,以及罗丽在服装店的工资,就是他们一家现在全部的收入了。 不多,但足以生活。 黄大志说道:“明程,你放心,我会安排好的,我先睡一觉,等晚点再送他们回去。” 这时,黄大志的岳父罗大兴说道:“不用你送,等下我们自己走回去就行。” 黄大志一听岳父要自己走回去,就觉得是自己招待不周,于是就喊岳父一家住下。 新房子比较宽裕,二楼还有两个空房间,三楼虽然没有装修,实在要睡,也可以摆张床睡,毕竟现在也不太冷。 除了新房子,他旧房子也能够住人的。 黄大志热情挽留,但罗大兴去意已决,他说道:“家里有鸡和猪要照顾,不能留在这里过夜。” 想了想又说两个儿子明天要上学,也不能耽误了。 黄大志留人不住,只能让岳父带着小舅子走了,至于小姨子们,她们留下了,因为客人虽然走了,却是满地狼藉,还等着人收拾呢。 这些桌子和锅碗瓢盆,都是租借来的,等收拾干净后,还得还回去。 从黄大志家离开后,高明程先把许多美和小旭旭送回服装店,然后自己溜达着去了毛子家。 毛子那边的新房,果然建到二楼了,楼层一高,就需要搭手脚架,这些手脚架,基本是用竹子做的,竹子取材方便,有韧性,价钱也不贵,但也有一个小缺点,那就是有点滑。 一楼是一个空旷的大框架,但二楼就有房屋的格局了,有预留出门窗的位置来。 等房屋的主体结构建好,上梁盖瓦、晾干房子后,就可以喊木匠来量房,按照尺寸定做门窗衣柜和床了。 高明程绕着新房子看了一圈,没发现什么问题,然后和毛子聊了几句,就离开了。 几天后,高明程去小张家吃了喜酒,刚吃完小张家的喜酒,又要马不停蹄的回高家村吃陈大松家的喜酒了! 陈多福在月底结婚,这事在月初时,陈大松就邀请过高明程了。 罗丽在家里办完酒席后,就返回服装店做事了,孩子由她婆婆帮忙照顾,能喂奶粉就喂奶粉,如果孩子不肯吃奶粉,那就把孩子抱到服装店来,等喂完了奶,再带走。 在私人店铺做事就是如此的方便,只要老板好说话,就能怎么方便怎么来。 因为店里多了一个罗丽,高明程就决定带许多美和小旭旭一起回村吃酒。 过完年后,许多美就一直没回过高家村的。 能回村一趟,许多美也挺高兴的,她也想看看自家的那些菜、果树、鸡鸭和羊群。 今天宜婚嫁,老天爷也很给面子,天气晴朗,许多美抱着小旭旭坐在后排,车窗敞开着,风从外面灌进来,路旁的山岭、村庄,一一在眼前一晃而过。 有水牛卧于水中,有黄牛在山坡啃草,当看到这些动物时,许多美都会指给小旭旭看,让他认一认,再学一学说话。 “水牛。” “牛牛……” “黄牛。” “牛牛……” 好吧,可能在小旭旭的眼中,那都是牛牛,没准还在想为什么牛牛长得不一样!(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二章:最佳老板 陈大松家还没有开始建房,仍旧是住在之前的旧房子里。 在旧房里摆酒,看着没有那么体面,但也是没办法,因为在农村,大部份人都会在下半年烧砖和建房,这是因为上半年地里的活太多,且多风雨。 而下半年天气晴朗,地里的活也少了,不管是烧砖还是建房,都很方便。 陈大松家原本就有田有地,结果一家四口人,三口人都给高明程做事,虽然能拿工资,但地里的活,也多少有些顾不上。 往年陈家养三四头猪,如今只养一头猪,外加十几只鸡了。不过今天为了办酒,家里能杀的鸡就杀光了,只剩下几只没长成的小鸡。 因为出发的早,高明程带着老婆孩子回到高家村时,也才上午九点多。 时间还早,陈大松请来掌勺的厨子已经在做事了,但客人们这会儿还没有来。 高明程把车停好后,就去陈大松家,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 陈大松和陈多福兄弟正在摆桌子,张成远则提着一篮子的碗筷过来,就连许多玉也帮着在旁边洗菜。 荤菜是一大早去外面买来的,蔬菜是早上从地里拔下来的,再加上自家宰的鸡和攒下的鸡蛋,一场酒席所需的花销也不过两三百块。 当然了,这还没算烟酒。不过陈大松家不讲面子,只讲实惠,因此酒是高远见蒸的散装酒,烟也是本地产的便宜烟。 当高明程问有没有需要自己帮忙的地方时,陈大松就呵呵笑着,说道:“不用你们帮忙,都有人做事呢!你们先回去休息,等下吃饭了,再过来。” 可陈大松客气,高明程夫妇却不能真的甩手离开,怎么也得帮忙做点事才行。 于是许多美撸起袖子,和她二姐许多玉一块儿洗菜。 高明程帮忙提了几桶水来,忙到十点左右,陈多福就准备去接亲了。 自从高明程的拖拉机放在村里后,陈家也跟着得了实惠,本如说一大早去集市上买肉时,就能开着拖拉机去,一趟就能把所有的肉菜都拿回来。 并且他们还决定开拖拉机去接亲,这样会很有面子。 眼看陈多福准备开拖拉机,高明程开口说道:“别开拖拉机了,开我的汽车去接亲吧!” 汽车和拖拉机一比,那明显更有面子啊! 陈多福眼睛微亮,满脸的喜色。 高明程的汽车是两厢轻卡,能坐人,也能够放东西,如果女方有亲朋,或者有嫁妆,那么都可以一车拉过来。 不过考虑到女方的亲朋有不少,那辆拖拉机也还是派上用场了,由陈多喜帮忙驾驶,一路跟在高明程的汽车后面。 新娘子家和高家村隔了几个村子,但一路开车过去,也就十五分钟左右,因为要照顾拖拉机的时速,高明程开的慢点,所以一共花了二十分钟。 一辆崭新的汽车打头,后面还跟着一辆拖拉机,这样的接亲阵势,可把新娘子一家高兴坏了。 在村里,能有拖拉机来接亲,那已经很有面子了,更别提这可是汽车! 新娘子这边的亲朋看到后,纷纷夸赞新娘子以后肯定有福气,能过好日子。 今天是大喜的日子,陈多福和新娘子都穿着喜庆,车到人到后,大家就开始搬嫁妆上车了。 新娘子不算是空手嫁人,嫁妆有一对木箱、两床铺盖、两个搪瓷盆、两个暖壶等等这些。 这些嫁妆装在汽车的车斗里,新娘子的父母也跟着新娘子一块儿上了汽车坐下,至于别的亲朋,就坐在拖拉机的车斗里。 两辆车,倒是刚好把人拉齐了。 因为陈多福不会开汽车,高明程只得当这个司机,还帮着一起发烟,返程时,陈多福和新娘子以及丈母娘坐在后排,他的岳父就坐在副驾驶,跟高明程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从接到人开始,一些年轻的小伙子就开始放炮了,时不时点一个炮竹丢出去,炮竹声一响,就多了几分喜庆。 等汽车开到高家村,立即吸引了不少孩子的注意,也跟在车队的后面,准备过来讨块喜糖吃。 这些孩子没法入席吃饭,但抓把糖果花生什么的,却还是可以的,也能多添一份热闹。 一路热热闹闹,因为汽车接亲的加持,使得参与这场婚礼的人,都多了一些谈资。 中午十二点时,掌勺的厨子把所有的饭菜都准备好了,于是众人开始入席吃饭。 高明程和许多美被安排在堂屋那里吃饭,堂屋一共摆了两桌,一桌坐着陈大松一家和新娘的娘家人,一桌就坐着高明程和张成远一家人等。 至于村里的人,以及稍稍远些的亲朋,就坐在院子里吃饭了。 没有司仪主持婚庆,也没有录像机拍摄婚礼现场,一场婚礼办的简简单单。 不过高明程堪称史上最佳老板,不但出车帮忙去接亲,还特意带了相机回来,并且为了拍照,足足买了十卷胶卷,这样一来,随便怎么拍,那都是绰绰有余的了。 高明程前前后后给新人们拍了不少的照片,有他们站在一块儿的照片,也有跟两家亲朋站在一起的照片,还有夫妻两个一起敬酒的照片,等这些照片洗出来,足以让他们记忆一辈子。 当然了,除了新人们,高明程自然还拍了许多美和小旭旭,后来又应邀给许多玉一家拍了全家福。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回来后,许多美才知道她二姐又怀孕了! 不过这也正常,一对年轻的夫妇,如果双方身体都健康,那么往往是三年抱两! 就高明程家吧,他们家五个孩子,每个孩子只相隔两岁左右,有的两岁多点,有的还不到两岁呢! 中午吃了一顿丰盛的酒席,席间,陈多福特意给他敬酒,盛情难却,高明程倒是喝了不少,好在他酒量还行,这种自己蒸的酒,度数也不算很高,十来杯酒下肚,也就微醺的状态。 只是喝酒不开车,下午高明程就不包开车接送了。 也不需要他特意送一趟,就两边相隔的这些距离,走路也花不了一个小时。 饭后,高明程带着老婆孩子回了自己家。 家里的桌子和凳子都不在了,这个得等陈大松那边收拾好后,再给送回来。 “多美,你带小旭旭睡觉,我去山里走走。”高明程闲不住,留下老婆孩子在家里休息,自己又提脚走了。 许多美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只能无奈一笑。 等把小旭旭哄睡后,许多美也昏昏沉沉的眯了一会儿,等醒来后,就决定在家里转转,看家里有些什么变化。 她其实更想去地里和小富山逛逛,但是不敢走远了,万一小旭旭醒来,发现身边没人,肯定得哭,一个不小心的话,还会从床上掉下来。 此时的高明程,早带着黑虎和精灵进了深山了。 今天陈大松家办酒,人吃的好,狗也跟着吃的好。 不过高明程还是决定到山里弄点野味,给家里的几条狗打打牙祭,也给自己弄一回烤兔肉吃。 上辈子吃惯了夜宵,导致他现在也时不时想撸个串,换一换口味。 这次进山,主要目的就是猎兔子,照旧是两狗打头阵,先循着气味找到野兔的踪迹,再由高明程下手猎杀。 如果野兔躲在洞里不出来,黑虎和精灵就会开始掏洞穴,有些掏不到,但有时候也能够把野兔从洞里赶出来。 山里除了会躲在洞穴里的穴兔,还有一种不住在洞穴的旷兔。 这旷兔就是国内本土的兔子,顾名思义就是生活在旷野里的野兔,因此不会打洞,也不能被圈养。 而会打洞的称为穴兔,是从国外引进的,不过早在明朝,就从欧洲引进了穴兔,这么多年下来,大部分人在山里看到的,也大多是穴兔品种了。 好吧,其实在高明程眼中,野兔都是一个样子,顶多是皮毛有些许不同,至于它们具体属于什么兔子,那谁知道呢? 就比如菊花细分的话,有三四百种,但在普通人眼里,不管是什么菊花,那都是菊花! 在一人两狗的配合下,高明程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弄到了十六只野兔。 牛尾岭野兔数量-16! 途中又遇到一个洼地,还见到一头黄麂在喝水,只不过它特别的机警,一点声音就吓的它飞快的跑掉了。 高明程提着两串野兔,也懒得去追它了,且饶它一命吧! 低头再看一眼水洼,这里的水并不深,只有二三十厘米深,但因为是活水,所以水里也有一些小鱼小虾。 看到只有小拇指大的鱼虾,高明程都懒得下水,当他走后,无知无觉的鱼虾摆尾游弋着,完全不知道自己之所以能活,是因为太小! 在山里折腾一番,出了一身的热汗,身体里的那些酒意,也早就没了。 一路下了山,回到家后,高明程就准备去池塘洗个澡。 这边的家里也有换洗衣服,他刚拿着换洗衣服出门呢,就看到陈多福带着他新出炉的老婆往小富山走去,不知道是大婚之日也不忘干活,还是带老婆散心赏景呢! 得,大白天的去池塘洗澡,有碍观瞻啊! 高明程转身回了院子,把院门一关,提了两桶井水就简单的冲洗了一下。 洗去一身尘土和汗渍,高明程感觉身体都轻了几分。 换了一身衣服后,高明程也朝小富山走去,因为许多美和小旭旭不在家,可能就在那边了。 当他走到池塘时,果然看到他们母子了。 小旭旭盯上水里还未完全盛开的荷花,试图闹着想要,但许多美没给他摘荷花,而是摘了一片荷叶,当帽子盖在他的头上。 有了荷叶帽子后,小旭旭的注意力就被转移了,不再闹着要荷花了。 高明程过来时,更是朝高明程跑去,示意高明程抱他。 高明程一把将他抱起,也看向池塘的荷花。 开春水少时,大姐夫和张成远一起帮着他把买来的莲鞭种下,还撒了一把莲子在水里,主打一个随缘生长。 莲鞭抽叶开花要快很多,现在池塘里就有大大小小的荷叶和荷花。 许多美正在欣赏荷花,别说小旭旭想摘,她对此也蠢蠢欲动呢,不过她还惦记着莲子,自然舍不得摘花。 “多美,要不我们多摘一些荷叶,再杀一只鸡,拿回去做荷叶鸡吃吧!”高明程颇有兴致的提议着。 但却被许多美拒绝了,她摇头说道:“你说的荷叶鸡麻烦的很,不想折腾!” 虽然被拒绝了,但高明程也没生气,看着将开未开的荷花和满水面的碧绿荷叶,高明程觉得这个景色还不错,于是提议道:“我回去拿相机来,给你们拍几张照片吧!” 许多美眼睛一亮,立刻赞同这个提议了,为了方便高明程能快些把相机拿来,许多美连忙把小旭旭从他的怀里抱了下来。 等高明程去拿相机时,她就开始找拍照的角度了。 大部分女人,都对美有一种敏锐的感知,她们天生就知道怎么才能更美。 遥望着已经结了果子的桃树和梨树,许多美心底一阵可惜,如果在桃花和梨花盛开时拍几张照片,那该多漂亮啊! 心里刚转了这个念头,高明程就拿着相机快步走过来了。 “来来,你们快站好,我给你们拍照!”高明程指挥着老婆孩子站好,自己寻好背景和角度,擦咔擦咔的拍了好几张照片。 唔,花好人好,成景成趣,唯一可惜的是自己没法入镜! 眼看陈多福和他老婆从鸡舍那边经过,高明程忙把人叫过来,让陈多福帮着拍了几张全家福,有以满塘荷花为背景的,也有以小富山为背景的。 五月底,柚子花都逐渐凋谢,开始结出小小的绿色果实。 而满树的桃子和梨子,已经有小儿拳头大了! 再过一阵子,桃子、梨子和杨梅,就能陆续成熟了! 哦,除此外,还有山脚下种着的两排葡萄架,今年也结了一些果,葡萄藤蔓上,挂着一串串绿色的小葡萄。 还有地里种的西瓜和香瓜,这个是每年都必种的,就是这玩意不能连种,每年都要换一块地种才行。 这些景,都以背景的形式,被记录在相片的底片上,镜头前,一家三口笑意盎然。(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三章:仗义的高明程 高明程一家在村里待了一天,直到天色将黑,这才开车返回县城。 值得一说的是,由于中午办酒剩下一些菜没吃,陈大松就喊高明程夫妇在自己家里吃过晚饭再回。 为了不耽误高明程他们回县里,还特意比平时早点吃饭。 许多美难得回村一趟,今天还挺高兴的,就连小旭旭也乐意到处走走逛逛,看看新鲜的事物。 回去时,汽车的车斗照旧装满了东西,光鸡蛋就有六百多个,并且家里养的那些鸭子,最近也开始下蛋了,陆陆续续捡到十来个鸭蛋。 和鸡下蛋不同的是,鸭子是放养的,且蛋下的很随意,有时候在池塘边上的草丛下蛋,有时候直接在水里下蛋! 如果没有及时发现,那么蛋沉入水里就找不到了,就算找到了,如果在水里待久了,蛋也会坏掉。 再加上鸭子不爱孵蛋,那就知道在自然界,野鸡的数量为什么会比野鸭多了! 就是家养的鸡鸭,也是养鸡多于养鸭的。 许多美平时吃多了鸡蛋,还没怎么吃过鸭蛋的,于是就提议这些鸭蛋不拿去卖,而是自家吃。 高明程自然是同意的。 提起这个话题,高明程还说道:“最近家里的鸡蛋太多了,放在店里带着卖,已经有些卖不过来了,现在天气逐渐热了,鸡蛋也容易坏,你看是拿来做一批咸蛋,还是到集日那天去摆个摊呢?” 服装店所在的这条街,大多是做服装、鞋子、五金、杂货、早餐店等生意的,而人们要去买菜的话,会去不远处的菜市场买菜,每到集日时,菜市场也是赶集的地方,到时候到处都摆满了摊子,县里的人,附近村镇的人,都会过来赶集。 所以,平时高明程把自家产的鸡蛋摆在服装店的门口,顺带着卖,一天也能卖掉一些,但肯定是不如摆在菜市场那里去卖的。 这个时候又是一年之中,鸡下蛋最多的时候,一旦鸡蛋没有及时卖掉,就容易坏了。 许多美对此早有想法了,说道:“先做一坛子咸蛋,过两天集日时,我去摆个摊,争取把家里的这些鸡蛋都卖掉。” 高明程本人是不爱摆摊的,觉得不自在,不能到处走动。现在许多美愿意去摆摊,他就说到时候自己会帮着把摊子给摆好。 因为吃过晚饭了,回到县里后,也就没去服装店那边,直接回了自己住的新家,停好车后,高明程干脆拿上三四十个鸡蛋,往隔壁的高国兵家走去。 看到他送鸡蛋过来,赵冬梅下意识说道:“家里有蛋吃,你这鸡蛋拿去卖就好了!” 高国兵家的院子可不小,在院子的一处角落,赵冬梅搭了一个小鸡舍,养了七八只鸡,就这几只鸡每天下的鸡蛋,也足够他们两口子吃了。 高明程也知道他们家够吃,就说是送给他们做咸蛋吃的。 高明程说道:“眼看就要六月了,再过一个月,高岳就该回来了,现在做一些咸蛋,到时候正好可以煮了下粥吃。” 赵冬梅一听这话,也觉得有理。 他们两家也不用太客气,于是赵冬梅就收下了,但又顺手给了高明程两包外地的点心,说是别人送的。 高明程低头一看,是两包龙须糖。 他们这边喜欢做灌芯糖,尤其是每年过年前,大街小巷都有灌芯糖卖,但想吃上龙须糖,那就不容易了。 高明程笑着谢过,又闲聊了几句,就回去了。 回到家里,看到许多美正在给小旭旭洗澡,高明程便把这两包龙须糖藏了起来,省的被小旭旭看到了,会闹着要吃。 大晚上的吃糖,那是嫌牙齿坏的太慢了哦! 不过这安徽产的龙须糖,在第二天时,还是进了小旭旭的口里! 龙须糖,顾名思义就是很细的糖,可以说是细丝万缕,入口即化,吃起来香酥可口,用手拈着吃,吃完后,手指上还会残留一些糖粉,大人也许还要注意下形象,小旭旭直接嗦起自己的小手指了! 然而小手指是吃干净了,小脸蛋却脏了,跟个花猫脸一样! 高淑芳等人也有幸吃了一些,纷纷表示这糖很香甜。 不过对于糖,他们更期待高明程今天准备做的烤兔肉! 昨天弄到不少野兔,一部分留给黑虎精灵它们吃,一部份带到县里来了。 昨天剥皮宰兔后,内脏给了陈大松一家吃,兔肉带回县里后,先用盐腌制,再放进冰箱保鲜,到第二天,兔肉刚好也就腌制入味了。 烤兔子时,不要急着刷油,等兔肉表面的水分烤干一些了,再刷油刷调料,就这样一边烤,一边刷调料,完全烤熟了,再撒上辣椒粉和芝麻,这样烤出来的兔肉,就香辣可口了。 高淑芳拿着一块兔腿啃着,连连直呼好吃,又说上次高明程带回来的鱼和牛蛙田螺等,也好吃的很。 “二哥你真厉害,每次回去,都能弄到好吃的!”高淑芳满脸真诚的夸赞着。 同样是回村,她就弄不到任何好东西! 高明程得意的笑了笑。 娄新宇则刷了刷存在感,对高淑芳说道:“下次回村,我带你进山去打野兔!我枪法很准的!” 娄新宇当过兵,现在又在警局做事,拥有自己的配枪,想进山打野兔的话,那的确蛮容易的。 高淑芳一听,就有些心动了。 她没少吃二哥弄来的野兔野猪,但她真没去山里打过猎! “带我去方便吗?”高淑芳又是心动,又是犹豫,她怕自己会拖后腿。 娄新宇说道:“有什么不方便的?我们也不进深山,就在半山腰和山脚下那里找一找。” 那这个可以,高淑芳立即对打猎的事情上心了。 罗丽回来上班后,大家就不用天天守在店里,而是可以轮流休息了。 高明程给了高淑芳极大的自主权,并且说如果自己不要用车的话,车子也可以借给他们开。 不过在帮着许多美去集市摆摊卖鸡蛋的第二天,高明程就要出门一趟了。 前两天,肖金峰得知自己公司的一辆车不见了,本来按照预定的日子,那辆车子连车带货,就该回来了。 车子没按预期回来时,肖金峰就尝试着联系了司机,但因为现在还没有移动电话,自然难以准确的联系到人,只能打给合作商,询问司机是什么时候装货离开的。 确定装货离开的时间后,肖金峰这边又等了等,觉得也许是路上出事了,比如爆胎了,或是别的什么事耽搁了。 但一连等了两天,迟迟没有消息,肖金峰就有些沉不住气了。 这两天里,货主上门询问过,司机的家人也上门询问过,这让肖金峰觉得可能出事了。 所以,肖金峰决定顺着路线去找人找车。 公司的车和司机都有事要做,肖金峰想了想,就想到了高明程。 高明程的身手,他是极为敬佩的,只要高明程愿意一起去,那这一路就能更顺利,如果高明程不愿意,肖金峰就再另外找人。 于是当肖金峰找上门时,高明程略一犹豫,就一口答应了。 几年前,肖金峰的运输公司的车途经鹰潭时,车子被路边的村民给劫了,那时候,肖金峰也找了高明程去帮忙。 但这次和那次又不同,那次有明确的目标,这次则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高明程和肖金峰的交情摆在这里,且自己之前一旦要去羊城进货了,就让肖金峰安排车子,自己帮肖金峰跑一趟车,再顺便进货,算是一举两得了。 现在肖金峰有事要他帮忙,他自然不能不管。 把事情和许多美说清楚后,许多美虽然有些担忧,但还是同意高明程出门去。 人与人之间的交情就是如此,只有势均力敌,互帮互助,关系才能够长久。 临出门前,许多美还不忘叮嘱高明程要一路小心。 高明程笑了笑,轻松的说道:“也不是什么大事,也许是路上车子出事了,这才耽搁的,要是万一在路上车子坏了,耽搁四五天都是有的。” 虽然车里就有简单的修车工具,但一些零件,却不可能都带齐全的。 万一哪个零件坏了,自然就修不了,得去附近的修车店买才行。 高明程尽量把事情说得简单,然后带着许多美给他准备的吃食和随身用品,上车出发了。 这次出门,没开肖金峰的车,而是开高明程新买的汽车。 肖金峰的运输公司,主要是各种型号的卡车,用途自然是运货,其次还有一辆二手皮卡和二手吉普车。 这些车子,高明程都开过,但经过对比后,他觉得还是开自己的新车更顺手。 别的不说,车感就好很多! 高明程要开自己的车子,肖金峰自然不会不同意,只说这一趟的油钱,都归他出。 当然了,事后肯定还会有一个红包的。 一路来到运输公司这边,高明程接上肖金峰和高明万两人。 高明万提着一个小小的旅行包,看到高明程时,咧嘴笑着打招呼:“二哥。” 这一趟,肖金峰也喊了高明万一起去,到时候他们三个人,不管遇到什么事,也好操作。 高明程有些天没看到高明万了,现在见了面,就问了问王秀秀和孩子的情况。 高明万自然是说都好都好,又说孩子的名字取好了,叫高莎莎。 高明程听了,就夸好名字,同时心里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因为上辈子,那个孩子也是这个名字。 这次出发的三个人都会开车,因此就用不着高明程全程开车,而是可以三人轮换着开了。 高明程先开第一站,到中午找地方吃过饭后,就到高明万开,再晚一点,就到肖金峰开。 如此轮流开车,一路再聊聊天,气氛就没有那么焦灼了。 出发前,许多美给高明程准备了二十个水煮蛋,要不是天气热,怕收不住,她可能还想多煮一些。 在出发后不久,高明程就把鸡蛋拿出来,让大家分着吃,省的蛋坏了可惜。 吃着鸡蛋时,高明万就提起高明程在村里弄的鸡舍,聊了几句养鸡和种果树的事情。 得知小富山的杨梅结的果比去年多一些,肖金峰就问高明程要不要卖杨梅。 就和去年的橘子一样,一口气卖给肖金峰的运输公司,再由运输公司找买家把货运过去。 高明程说道:“虽然比去年多点,但也不会多太多,自己要吃,还要送亲朋,剩下的,只怕不超过一百斤,就懒得卖了!” 就算要卖,也就摆在自己服装店门口卖,能卖多少算多少,剩下的自己泡酒喝! 因为不图杨梅挣钱,高明程心态蛮好的。 不过桃子和梨子,也许可以卖一些,这个就再说,可以等果实成熟了,先看看品质怎么样。 大家虽然一路闲聊,但眼睛也没有闲着,扭头看向窗外,看会不会遇到运输公司的车子。 失踪的车子,是一辆相对旧的车子,因为这一趟,是准备运煤的。 提起煤炭,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山西的煤老板们,但山西离这边过于遥远,这边用的煤炭,自然不是产自山西,而是来自萍乡。 萍乡有着“江南煤都”的美誉,属于资源型城市,不过在08年时,萍乡就被列为全国首批12个资源枯竭型城市之一了。 当然了,现在是90年,煤矿资源还能继续供应周边的百姓。 本来运煤,是以火车为主的,那种专门运货的火车,一趟就能够拉百十吨的煤了! 只不过这次是有人找到肖金峰,说有一批货要送到萍乡那边去,返程时,就让司机从那边带一车萍乡的特产回来。 什么是特产呢? 煤炭呗! 因为要运煤,起初肖金峰是不同意的,但奈何对方出价高,最后还是同意了,为了运煤,还特意找了一辆旧些的车子,省的煤炭把车厢弄脏了。 但万万没想到,到了归期的时间后,司机和车子迟迟都没有回来! 虽然一路都和高明程他们闲聊,但肖金峰的眉头紧皱,他看着窗外一晃而过的景色,心头弥漫着阴影。 他有种不好的感觉,觉得自己可能被坑了! 这种感觉自然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而是昨天晚上货主再次找上门来了。 货主说自己急着用煤,才高价托运输公司运煤回来的,现在交货的时间到了,既然没有煤,那就赔钱! 一句赔钱,瞬间令肖金峰警觉起来,他开始怀疑这是一个商业圈套,而自己已经一脚踩进去了。(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四章:一个坏消息 这一趟出门,主要目的是找人找车,因此一路的车速开的不快,当高明程开车时,他目视前方,肖金峰和高明万则一人盯着一边车窗看。 遇到路边的修车店和饭店时,他们还会下车询问,看是否有人见过那辆失踪的车。 一路走走停停,到傍晚时,他们都还没有抵达萍乡,不过已经在武功山山脉附近了。 武功山位于jx省的中西部,居罗霄山脉北支,山体呈东北—西南走向,地跨jx省px市芦溪县、ja市安福县、yc市袁州区三地,而高明程他们现在停车休息的地方,也属于武功山山脉。 在历史上,武功山与衡山、庐山并称江南三大名山,被冠以“衡首庐尾武功中”。 晚上没法开车找人,他们只能就近找家旅店吃饭睡觉。 如果内容出错稍后用浏览器尝试阅读! 这一晚,三人都没有睡好。 他们三人一人看前面,两人看左右,不放过路上留下的任何痕迹。 从萍乡到他们县,顺利的话,一天半能到。而合同上的时间是三天,在肖金峰看来,这是绰绰有余的。 三人上车,继续往前面开车。 想到一车的煤炭可能自燃,而李司机也因此死了,肖金峰的心就沉甸甸的。 不过是运输一车焦煤回来,怎么就能弄到人和车都不见了呢? 突然,肖金峰眼睛一眯,说道:“明程,前面山坡有翻车的痕迹,你开车小心点,找个安全的地方停一下,我们下车去看看。” 因为处于武功山山脉,这边的山路很多,且大多都有陡坡,很是考验司机的驾驶技术。 肖金峰的脸色也瞬间变了。 司机和车子不见了,他心里着急,也有不好的预感了,但如果…… 天刚蒙蒙亮,三人就默契的起床了,准备继续出发找人。 饭店老板是做生意的,对于招待过的客人,自然多少有些印象,但要是没停车来消费的,他哪能把每辆车都记下来? 一路的山坡,时不时就有土石松动滑落的痕迹,看的人心惊胆战。但只要没看到煤炭的痕迹,三人就能够相对放松些。 这个问题,饭店老板可不敢保证,打着哈哈笑道:“当时我见到他,他是往萍乡那边开的,因为他刚好也在我家吃了饭,我们还聊了几句。但他回去时,如果没有下车过来吃饭,而是一路开走了,那我哪里知道?” 早上没什么吃的,就买了十来个刚出笼的包子,又喝了一碗稀粥,各自去上过厕所后,就开车上路了。 这两年运输公司发展的顺风顺水,所以他托大了! 想到对方开的高价运输费,他没多想就同意了!连对方提出要签一个违约金的合同,他都没有多想! 一车货大概多重,是有预估的,因此就按那个重量和路程算钱,这途中要是货物因为洒水变重了,运输公司可没有半点好处的! 要不是重生的,他又哪里懂得这么多呢? 他们这边不产煤,煤一般是走火车运输,因此普通人根本不知道煤炭在运输时,是要洒水的! 为什么要洒水呢? 这其实是为了安全和环保! 因为煤炭在运输过程中,会与高速行驶的车箱之间摩擦生热,而煤炭是易燃物品,为了防止其自燃,就要通过定点洒水的方式降温,保证运输车辆的行驶安全。 失踪的车子是一辆旧黄河牌卡车,上面有诚信运输公司的标记,肖金峰也还记得那辆汽车的车牌。 不需要他说停车,高明程已经一脚踩油门,把车靠边停下了。 出发前,肖金峰就有不好的预感了。 值得一提的是,站在这里看去,并没有看到李司机的尸体,也没有看到更多的煤炭。 有了这些防护措施后,自燃的概率就微乎其微了。 肖金峰想问,但高明万已经抢先一步问了出来:“二哥,运输煤炭为什么要洒水?这不是添加重量嘛!就算变重了,我们也是收一车货的钱,要是货物太重了的话,车子还不好开呢。” 高明程曾经就和朋友过来这边玩过,相比起高家村的普通山林,这边的景色的确好看多了。哪怕现在没有处于景区范围,放眼望去,这里的山水也比别的地方要雄伟秀丽些。 既然这样,看在高额运输费的份上,签一下合同也行。 城市的火车站一般有两个站点,一个是拉人的,一个是拉货,这样可以错开,像高明程所在的县城,拉人的叫做北站,拉货的叫做南站。 高明程的车是轻卡,车身比重卡要小要轻,他找了一个安全的位置把车停下,然后三个人就赶紧过去查看情况。 高明程瞥了眼肖金峰和高明万,见他们满脸的担忧,于是没把这个猜测说出口。 高明程一路小心开车,觉得跑这一趟,自己的新车磨损很大啊,失误了,早知道开肖金峰的旧车了! 但一想到旧车会更颠簸,体验感很差时,高明程就淡定了。 吃完晚饭后,几人也没急着回房间休息,而是坐在旅店的屋门口闲聊,高明程的那辆汽车,此时就停在这家旅店的院子里。 肖金峰的眼睛蓦然瞪大,满脸的愕然之色。 但也有些诚信经营的旅店,为了可持续发展,就会提供看守车子的服务,如果开旅店的人在当地有些声望,那么当地的混混们就不敢过来惹事,外来的人过来惹事的话,他们也能呼朋唤友的喊来很多帮手。 高明万当即脸色大变,说道:“那李哥岂不是有可能遇到煤炭自燃的情况?” 高明程又摇了摇头,觉得也不一定会遇到煤炭自燃,因为在概率上,也不是百分百自燃的,不然煤炭运输也不是后面才开始洒水的了。 “停车!”肖金峰大声喊道。 卡车有燃烧过的痕迹,但整个车子并没有完全燃烧掉,像是煤炭燃烧不久后,就遭到灭火了一样。 现在一整天都没找到李司机和车子,那种不好的预感就更加强烈了。 不知道这件事时,他心慌,知道这件事后,他更心慌了! 起初,煤炭运输是不洒水的,只是后来发生过自燃,为了规避危险,这才开始洗煤、洒水。 二六零五:f七零零:四三:六零零零::七二七 肖金峰觉得有诈,但又不知道哪里有诈。 他把自己的怀疑和猜测说了出来,看高明程和高明万有没有什么不一样的见解。 知道他们不懂,高明程就一声叹息。 为什么要洒水? 前面山坡有较为明显的划痕,像是有车不幸翻下去了,连带着路边的土壤都松了一大块,开车路过时,就最好靠里边行车,不然有翻车的风险了。 高明程也注意到前面的路况了,这条路说实话,真烂! 一边是山壁,一边是山坡,山坡较为陡峭,路面也不够宽阔,行车时,是需要小心的,万一遇到会车,驾驶技术差点的话,都开不过去呢! 因为整整一天,他们都没有找到任何有关的线索! 肖金峰继续说道:“因为他是先让我们运一车货去萍乡,返程时顺带运一车焦煤,这样我才答应的。现在想来,这可能有诈!” 肖金峰心知如此,也不好为难人,他客气的给饭店老板递烟,算是感谢他提供的消息。 此时的肖金峰,恨不得长出一双翅膀,飞着去找李司机。此时的他觉得就算要给对方几倍赔偿,那也无所谓了,只希望李司机人没事就好。 原本以为李司机可能是遇到劫道的,他们都做好干架的准备了,结果…… 这感人的路况,让高明程万分想念后世的高速公路! 生活在号称基建狂魔的国家里,别说高速公路了,就是偏僻的村子,都有水泥路村村通了! 吃晚饭时,肖金峰就跟饭店的老板打听情况,又仔细说了自己公司的车子特征和司机特征。 这种家庭旅店,有些是黑店,会和当地的混混联手坑过路的司机,还有些会提供黄色服务。 三人立刻下车,朝洒落煤炭碎块的地方而去。 至于失踪的司机,姓李,长相平平无奇,但左边眉毛那里长了一颗黑色的肉痣,让人一眼就能够注意到。 除了煤炭碎块,那里还有很明显的土石松动痕迹! 站在山坡边上,看到陷在山谷里的卡车,三个人的心狂跳着,只一眼,肖金峰就认出这辆摔坏了的卡车,就是他的! 从山坡到山谷,大约有个十多米深,因为一辆卡车翻了下去的缘故,导致一路的植物都被压坏了,到处都有松动的土石和煤炭碎块。 就是他万万没想到,还有煤炭自燃这回事! 不过现在再次来到这里,高明程的心情就不那么愉快了。 要糟! 第一站依旧是高明程负责开车,他的眼角余光看到放在脚下的铁棍,忍不住叹息一声。 这一刻,他后悔了。 他们走的是国道,但除了国道,也有别的路可以走,因此他们也不知道失踪的司机到底走的是哪一条路。 如果是李司机在此翻车的话,就算人和车子被人弄走了,那洒落一地的煤炭,总不可能没有留下半点痕迹吧! 想到这里,三人松了口气,猜测可能有车险些要翻,但最终还是通过了,只是轮胎把边上的土壤弄松了,这才导致土石滑落。 刚这么想着,前面的山坡就洒落了一地的煤炭碎块! “没见他往回开吗?”肖金峰先是精神一震,然后又皱眉询问。 听说可能是商业圈套,一个念头就浮现在高明程的脑海中,他又想了一遍,觉得的确有这个可能,于是说道:“肖大哥,运输公司以前运输过煤炭吗?” 这个小村子位于路边,虽然拥有的良田土地不多,但仗着地势,村里的人能够做一些吃食和住宿的生意,村民们看着就较为富裕。 司机跑车跑久了,自然就知道哪条路的哪家旅店靠谱了,而旅店也因此得到很多回头客。 而在后世,武功山也是有名的旅游景点,很多人会到这里来看奇峰、看草甸、露营看日出等。 肖金峰摇头,说道:“以前没运输过煤炭的,煤炭一般是用火车皮拉的,县里的那些煤球厂,想买煤的话,都是去南站那边买煤,这次拉的是焦煤,对方说是厂里急着要用,而走火车又慢,就托运输公司帮忙顺带运输一车焦煤回来。” 焦煤虽然值钱,但劫货的人未必会看得上啊! 高明程听了肖金峰的话,已经心里有底了,他立刻问道:“肖大哥,你知道运输煤炭时,是需要时不时给煤炭洒水的吗?” 高明程顺着山路,继续往前开,当车身因为路况不好而颠簸时,高明程刚刚还觉得煤炭不一定会自燃,现在又觉得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自燃了! 三人站在划痕明显的位置,低头朝下面看去,虽然看到土石滑落,把山坡的植物都覆盖了一些,但并未在山坡底下发现车子,周围也没有煤炭的残留痕迹。 这过路的车子来来往往,一天得有百十趟呢,不过饭店老板仔细回想了下,就说的确见过这么一辆车,车子的模样和司机的模样都对的上,不过老板见到那司机时,司机是开车前往萍乡方向,而不是从萍乡那边返回。 另外,煤炭的结构疏松,煤中的水分蒸发比较快,因此容易产生粉尘,洒水后,就起到降尘的作用了。 高明程把这些原理,掰碎了讲给肖金峰和高明万听,两人之前虽然不知道还有这种事,但也不是傻的,很快就理解过来了。 为什么? 火车运输时,是相对平稳的,但煤炭依旧有自燃的风险,而汽车运输时,一路颠颠簸簸,煤炭和车厢之间的摩擦,也会因此增加了! 没有好处的事情,谁干? 高明程眼睛微眯,指着卡车陷下半米深的位置,说道:“那里刚好有个水沟,可能是这样,煤炭才没有完全燃烧起来。” 肖金峰见多识广,说道:“应该是有人把煤炭弄走了!” 不然不可能地上只有煤炭碎渣,却没有大块的煤炭了! 虽然从山坡上往下看,没看到李司机的尸体,但肖金峰还是决定下去看看。(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五章:拾金不昧 卡车翻滚掉落到山谷后,车身侧翻,小半边车身已经陷入水沟的淤泥里,此时车身严重变形,车窗的玻璃也全部都碎裂了。 卡车残骸的附近没有看到李司机的尸体,甚至连血迹都没有,并且副驾驶那里也没有李司机随身携带的一些日用品,看上去像是有人把东西拿走了。 高明程三人围着卡车残骸转了一圈,因为没有看到尸体,这让肖金峰的心底暗暗松了口气,说道:“这附近可能有村庄,我们去找找看,找人问问情况。” 一卡车的煤炭没了,这可能是附近村庄的人弄走的,但也有可能是过路的司机弄走的。 这个就需要沿途找一找了,如果附近有村庄,那么村民弄走的概率就会大很多。 三人重新爬上坡,然后开车寻找起来。这回是肖金峰亲自开车,高明程和高明万则帮忙看车窗两边的情况。 才开了不到两分钟,高明程就发现情况了,他指着一处地方,说道:“你们看,这里像不像有人摔下去的痕迹?” 肖金峰立即把车停下,三人又下车查看,站在山坡的边上,果然看到有一些土石松动和树木被压过的痕迹,除此外,还有一些血迹。 高明程三两步就顺着血迹过去查看情况了。 血迹的附近,还有大量的脚印,不过因为已经过去几天了,被压塌的野草又重新支棱起来,再过不久,这一点痕迹也会被大自然抹除掉。 照旧没有找到尸体,这让他们无从判断这血迹是李司机留下的,而是别的人留下的。 高明程伸手扯住长在山坡的竹子,借力爬了上去,这种竹子很细小,一簇簇长在一起,很是茂盛。 “继续往前找找看。”高明程跺了跺脚,把鞋底沾着的泥土跺掉后,这才上车。 肖金峰继续开车,一路缓慢驾驶,又开了五分钟左右,山路开始下坡,然后便是坦途一片了。 远方,有村落聚居于此,村子的房屋是依山而建,良田位于最下面,缓坡上则开垦出梯田,用来种植蔬菜。 远远看去,只有十来户人家,是个很小的村子了。 车上的三人见状,眼睛瞬间亮了,在卡车出事的附近就有村子,这说明李司机很有可能被人救了! 怀抱着这个希望,肖金峰快速把车开过去,直到没路的时候,才把车靠边停下。 他随手拿起自己带来的包,里面放着一些烟,可以用来给人散烟问话。 “走吧。” 三人下车,朝村里走去。 此时偏居一隅的村民们,依旧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生活,稻田、地里,都有人下地干活的身影。 阡陌纵横间,还有顽皮的孩子在追逐打闹着。 村子靠山而建,而在山的另一边,有一道两米高的瀑布滑落而下,在低洼处聚成一个小潭,多余的水则顺着水沟流走,成为灌溉稻田的水源。 水声潺潺,颇为悦耳。也给六月的天带来一丝凉意。 有香烟开路,很容易就和村里的人搭上话了,和肖金峰搭话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汉子,听了他们的来意后,当即露出爽朗的笑容来:“你们要找的那个李同志,就在我们村长的家里呢!他腿摔断了,动不了,我们也没法子送他去城里看病,只能给他用了一些草药敷着。” “你们跟我来吧,我带你们去找他。” 有本地人带路,他们很快就来到一户人家,在村里走动时,高明程就发现这个村子比较穷,虽然不至于住茅草屋,但土砖屋还是有的,还有住木屋的。 村长家倒是青砖屋,但有部份地方用了泥土糊墙,这样可以节省一部分青砖。 那壮汉找到村长,代为说明了高明程等人的来意,然后他们很快就见到李司机了。 “老李!你没事就好!”看到李司机后,肖金峰一直提着的心就放下了。 高明万也上前打招呼:“李哥,我们来找你了!” 李司机三十来岁,由于经常跑车,皮肤被晒的黝黑,牙齿也因为抽烟有些发黄了,但最让人注意到的,还是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和那条不能动的右腿。 见到李司机后,高明程他们才知道事情的经过。 原来李司机装货那天,一直在排队,直到上午十点多了,才终于装了一车煤炭,装车上路后,他就没耽搁,一直往回赶。 他开车开的专注,根本没注意后面煤炭的情况,还是途径这个村子时,被在地里干活的村民看到了,这才一路跟在车后,大声告诉他车子着火的事。 李司机惭愧的说道:“我听到有人喊话,往回看时,看到煤炭着火了,惊慌之下,连忙踩刹车,结果车子还没有停稳,我就跳下车,慌不择路的从山坡那摔了下去了!” “我跳下车后,那车子又向前面滑行了一段路,然后就失衡侧翻滚下去了。” “我也算命大,很快就被人救上去了,就是那一车的煤炭,他们也帮忙用水泼灭,然后又花费了两天的时间,才用扁担把所有的煤炭都挑回村里。” “老肖,这村里的人都是好人啊!我本来以为他们想占有那些煤炭,谁知村长却说他们把煤炭搬到村里,是怕留在那里会引起山火,也怕过路的人把煤炭拿走了,还说等我腿好了,或是有人来找我了,就把煤炭一起带走!” 说到这里,李司机的眼眶泛红,泪花翻涌而出。 他跑车好几年了,一路遇到过不少事情,现在遇到好心人,自然心头感慨万分。 肖金峰也没想到还有这事,不过他已经在心底决定不要这些煤炭了。 一来他的卡车已经彻底报销,没有修的必要了,这样就没有车子装货,二来就算有车子装货,他也不敢把货运回去了! 谁知道半路还会不会再发生煤炭自燃的事件? 这些煤炭因为自燃和侧翻,数量必然会少了一些,即使他想办法把煤炭运回去了,那货主也会以签了合同为由,让他赔偿违约金。 与其这样,干脆这车煤就不要了,算是感谢他们救了李司机吧! 肖金峰如此想,也是如此做的,村里的人听说他们不要煤炭,一时间还愣住了,那村长还想劝说让他们把煤炭带走,但肖金峰主意已定,不肯再要了的。 感谢过村里人后,肖金峰就准备把受伤的李司机带走了,不过却被热情的村长留客了。 “眼看都十一点了,你们这个时候走,得饿肚子!这样吧,你们在我家吃了午饭,然后再走吧!” 村长热情留客,他们推辞不过,就答应留在这里吃午饭了。 于是村长老婆带着几个妇人就开始忙活起来,她们准备了一桌子的农家菜,有潭水里的鱼、田里的泥鳅和黄鳝、还有地里的各种时蔬,看着也是有滋有味。 趁着吃饭之前的时间,高明程在村里逛了逛,同样是小山村,这个村子和高家村又是不一样的。 这里有山高万韧、有溪水瀑布、有清潭如许,居住在这里的人,对于生活的感悟,和高家村的村民,肯定是不一样的。 他还看到堆在晒谷场的那些煤炭了。 所有的煤炭都堆在一起,而不是被村民们分了,这就说明之前村长说的话是真话。 这些煤炭曾自燃过,又被村民泼水打湿过,但堆放了两天后,表面看着已经很干燥了。 这样干燥的煤炭,如果不定时洒水,那么在运输的过程中,还有自燃的风险。 这些煤炭是纯煤,如果要做成家用的煤球,那么还需要按照一定比例添加黄土,搅拌均匀后,用模具压成蜂窝煤,然后晒干就行。 这话说的简单,但操作起来,还是挺难的,得掌握好煤和黄土的配比,要是黄土多了,煤球烧出来的火就太小,要是黄土少了,煤球烧的快,火势猛,就有些浪费了。 回到村长的家中,高明程就建议村长把那些煤炭都分给村民们,然后放在阴凉的地方,不要放在太阳下暴晒。 村长对此还挺发愁的,说道:“要不你们还是把那些煤炭带走吧!我们村子也没有加工煤球的工具啊!这一年到头,捡山里的柴火就够烧的了!” 城里人才用蜂窝煤呢,小山村的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往山里走一趟,就能够捡到不少柴火了。 高明程有些哑然,他还是头一次遇到这么拾金不昧的人呢! 可能是煤炭真不好处理? 虽然村长百般不想要,但带走是绝不会带走的。 高明程开来的车子可是新车呢! 这装一车煤炭回去,他崭新的白色车子,转眼就能黑好几度! 再说了,他这辆车装满了,也只能装四分之一的煤炭……所以,没必要,真没必要! 中午在村长家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对此肖金峰把带来的烟都给了村长,以示感谢。 “再见了!”肖金峰朝村长他们挥手道别。 “谢谢你们救了我,谢谢!”李司机也满脸感激的道谢。 双方别过后,肖金峰和高明万一左一右的扶着李司机上车,高明程则坐在驾驶位,准备开车返回。 这一趟出门找车找人,虽然车和货都没了,人也受伤了,但人没死,就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李司机很自责自己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但肖金峰没有怪他。 单子是他接下来的,如果赚钱了,也是他拿大头,李司机就是开车的人,现在出了事故,主要责任也是在他。 肖金峰看得清,也自省过了。 有合同在,即使这件事是对方故意坑害他的,他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以后他肯定不会再犯这种错误了。 肖金峰冷静的想着,但越想心底越冒火。 赔钱可以,他认了! 但肯定要把对方打一顿泻火才行! 待回去后,寻一个风黑月高夜,麻袋走起! 肖金峰在心底暗暗想着坏主意,高明程则一路稳健开车,但哪怕开的再快,也不能当天赶回县里,只能寻个旅店住下,等第二天再继续赶路。 第二天上午时,他们就回到县里,只不过没直接回家,而是先把李司机送到医院治疗。 救下李司机的那个小山村过于偏僻,别说卫生院了,就连赤脚医生也没个正经的,不过村里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多少还是会用一些常见草药的。 什么草药止血,什么草药发汗,他们多少都懂一些。 李司机身上的伤口,也是敷着他们弄来的草药,起到止血消炎的作用,但骨头断了,可不是止血消炎就行的,得正骨,再固定休养才行。 忙完这一通事,高明程回到服装店时,都已经是中午了。 看着沾满泥土的车子,他觉得自己该洗回车了,但前世需要洗车时,都是把车送去洗车店,他自己就没干过这活啊! 想洗车,但不想干活! 捏着肖金峰给的厚红包,高明程决定花钱消灾,还是找个人来给他洗车吧! 高明程本想在附近找个人帮他洗车,但许多美他们得知后,纷纷不赞同。 不过是洗下车,哪里犯得着花钱请人来洗! 许多美撸起袖子想干活,但得陪着小旭旭先午睡,高淑芳和张金玲也愿意洗车,但店里频频有顾客登门,那还是要优先卖货嘛! 最后那车子,还是被下班回来的高明里洗干净的。 高明里没要他二哥给钱,而是希望他二哥教他开车! 等他会开车了,那么只要二哥不要用车时,这车自己不就是可以开了? 打着这个主意,高明里干活可认真了,并且说只要高明程教他开车,以后这辆车子的保养,就交给他了! 高明程看他态度蛮积极了,自然就答应了。 在外跑了一趟,对于高明程来说,只是增长了一些见闻,至于肖金峰和涉嫌坑害他的货主之间的那些事,肖金峰没喊他帮忙,他也没上赶着去,不过倒是和肖金峰提了一嘴,说让肖金峰的车去省城时,帮他多带一些调料回来。 县里的调料不全,且零卖的价钱要贵点,而省城已经有专门批发调料的地方了,每样多买一些,价钱还能便宜点。 这些调料,就是为之后开洋快餐做准备的。(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六章:汉堡 时间进入六月后,最先迎来的不是炙热的阳光,而是一场大雨。 大雨磅礴,一下就下了一天一夜,待这场雨后,村里水库的水必然就会满了。 下雨天,顾客不方便出门购买商品,商家们自然也得闲了,于是男人们打麻将的打麻将,玩扑克的玩扑克,而妇人们也大多聚在一起,一边闲聊着各家的八卦,一边做着手里的活,有打毛线衣的,也有勾毛线拖鞋的。 老祖宗曾说过:谁人背后无人说,谁人背后不说人。可见八卦史那是源远流长了。 这几天,高明程没去跟人打牌,也没凑在人群中说八卦,他又开始琢磨起做汉堡了。 汉堡,可是洋快餐里重要的主食了,之前的炸鸡配方,已经弄的差不多了,可能没法和正宗的洋快餐相比,但是……他的配方肯定更适合本地人的口味啊! 哪怕有个别时髦者去过大城市,品尝过正宗的肯德基,回头吃了他做的,没准还要说一句这个更好吃呢。 汉堡是由两片面包、一块炸鸡、一些生菜、西红柿等时蔬,再配上沙拉酱制作而成的。 理论上的做法很简单,但快餐嘛,本来就是方便出餐的那种食物。 鸡胸肉和鸡腿肉腌制炸好后,都可以夹在汉堡里,除了鸡肉,还可以用牛排、猪排等。 不过牛肉价钱贵,且国内牛的品种和国外不一样,国内的牛肉更适合做小炒和炖煮。所以高明程暂时不打算做牛排口味的汉堡。 都说做熟不做生,高明程做的第一个汉堡,自然是鸡腿汉堡了! 雨后的第二天,高明程就去市场买了几只白羽鸡,他提前跟人说好,让人杀好后送到店里来。 那人也乐意帮忙宰杀,因为在宰杀的过程中,他能得到鸡血和鸡毛。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里,这些也都是好东西,鸡血可以自己吃,鸡毛则可以卖钱的。 这会儿有种小贩,专门干用鸡毛换糖的生意,先买上一把糖,然后就走街串巷,或者去各个村子里,吆喝一句鸡毛换糖啦!~ 在外面玩的孩子听到了,当即就会跑到家里去,把家里积攒下来的鸡毛拿给贩子换糖吃。 一般疼孩子的人家,也是愿意让孩子换糖吃的,如果不肯换糖,那么也能换上一两毛钱。 这些换来的鸡毛,就被工厂拿来做成鸡毛掸子。 鸡毛掸子的用处可大了,又可以扫灰尘,又可以打孩子,一物两用! 拿到鸡后,高明程先开膛破肚,把内脏都放在一个盆里,这些内脏由高淑芳负责清理出来。 鸡杂炒辣椒,就是一道下饭下酒的好菜! 砧板上,高明程手起刀落,熟稔的切割着鸡肉,鸡脖子鸡头鸡脚这些,都丢在一个盆里,他先把鸡翅膀、鸡胸肉和鸡腿分别切割下来。剩下的鸡骨架一分为二后,也单独放在一起。 因为是要做汉堡,鸡腿还得去骨,只剩纯肉。 切割好后,就是腌制了。 腌制入味需要时间,趁着这个时间,高明程骑上自行车,准备去另外一条街的面包店,把之前定的小面包拿回来。 小面包是圆形的,有成人巴掌大,但并不是很厚。 这大小和厚度,都是高明程需要的,因此他爽快的付了钱,又说以后可能会继续定这种小面包,对此,面包店的老板自然喜笑颜开的答应了。 拿到面包后,高明程打算先吃一个,他一只手控制着自行车的把手,一只手拿着面包吃,六月的阳光洒落而下,刚下过雨的天空湛蓝,好似一块无暇的蓝宝石。 一路遇到相熟的人时,纷纷出声打招呼,在熟人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会更亲近些。 带着一袋子面包回到店里,高明程又开始加工起来,这面包还得从中间切开,一分为二。 所谓的汉堡,就是上下两片面包,中间夹炸鸡和蔬菜,再用沙拉酱调味。 这造型,高明程熟啊。但许多美她们并未见过,更未吃过,对此就表示很惊奇。 当天中午,店里的人都没有煮饭吃,而是吃上了汉堡和炸鸡! 高明程一口气做了三种汉堡,分别是鸡腿汉堡、鸡排汉堡、以及猪排汉堡! 家里的伙食好,每天都会买上一两斤的猪肉,这猪肉就是早上买的,高明程切出两块猪排来,腌制后,像炸鸡那样炸了。 说是三种不同的汉堡,但其实味道上是大同小异,因为除了炸的肉不同外,面包、蔬菜、沙拉酱都是一样的。 哦,腌制肉时,为了照顾小旭旭,高明程特意腌制了两个不辣的鸡腿。 江西人喜欢吃辣,所以高明程弄了两种辣度,一种是中辣,一种是特辣,都是很适合当地人的口味。 汉堡新鲜出炉后,高明程把做好的汉堡递给大家吃,他自己也拿起一个鸡腿汉堡吃了起来。 这面包刚买来时,他就吃过一个的,现在夹着炸鸡腿和蔬菜一起吃,就觉得面包被刚炸好的鸡腿衬托的有些凉了。 唔,高明程记得洋快餐店的汉堡,连面包也是热的呢! 刚出餐的汉堡,有着面包的麦香味、炸鸡的肉香味,以及蔬菜和沙拉酱,给食客带来丰富的味觉体验。 高明程在吹毛求疵,琢磨着怎么改进。 许多美她们却是纷纷给与好评,说高明程做的汉堡很好吃。 就连小旭旭也很给面子的吃了大半个汉堡,就是他不爱吃生菜,特意把生菜挑出来丢掉。 因为他把生菜丢在地上,还遭到高明程的敲头警告,告诉他不吃的话,不能丢地上,要丢垃圾桶里去! 小旭旭似懂非懂,但眼睛顺着高明程指着的垃圾桶看去,等再吃到生菜时,他就跑到垃圾桶,把生菜丢进去了。 “做得好,很棒!”高明程咧嘴笑着,不吝啬的给予表扬,换来小旭旭高兴的傻笑。 许多美见不得浪费东西,她蹲下身来,对小旭旭说道:“如果有不喜欢吃的食物,就给妈妈吃,不能浪费了!” 小旭旭看了看高明程,又看了看许多美,似乎拿不准要听谁的,但他本能的更爱妈妈一些,于是乖巧的点头,说道:“好。” 高明程有些不赞同,觉得孩子不能惯着,不然以后孩子会习惯的认为,母亲就该吃自己剩下的食物。 只是高明程的理论遭到许多美的反驳了。 反驳就一句话,杀伤力却蛮大的:“他还小!” 许多美祭出‘他还小’的大杀招,又说道:“你现在说这个有什么用?等他长大了,自然就知道了!” 许多美护着小旭旭,小旭旭也颇为得意的依偎在母亲的怀里,高明程感觉自己的拳头硬了。 看来这个家,他得多盯着点了。 上辈子大儿子虽然老实过头了,但至少品行还不错,别这辈子因为溺爱,反而给养坏了! 高明程瞥了眼许多美平坦的小腹,再过几个月,他的小儿子也准备来人间走一趟了! 高明程做出来的汉堡,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但高明程觉得还有很多改进空间。 另外,如果真准备开洋快餐店,那么除了食物的配方外,还需要有稳定的食材货源。 比如白羽鸡、面包、生菜等。 除了这些,高明程还需要琢磨以后用上大量的白羽鸡制作洋快餐时,那么那些多余的鸡杂、鸡脖子鸡脚等部位,又该怎么处理呢? 这些东西吃一顿两顿,那是很好吃,但顿顿吃,就有些过分了。 这时高淑芳说道:“鸡脚、鸡脖子、鸡杂等,应该可以卤熟了,然后拿去卖钱吧?” 提起卤菜,许多美不得不说一句:“要卤的话,就再买点豆腐干子,然后和鸡蛋一块卤!” 卤豆干和卤鸡蛋,也是很好吃的! 豆干还需要花钱买,鸡蛋却是家里本来就有的。 高明程点点头,觉得的确可以用来做成卤菜。 虽然卤菜和洋快餐有点不搭…… 高明程说道:“如果真开店了,那么得提前准备好食材才行,这些食材要切割、腌制,需要人工做事,等夏天了,天气炎热也容易坏,因此还得放在冰箱里才行。” “还有生菜,生菜怕热也怕寒,春秋两季倒是都可以种,但夏天和冬天时,市场上就很难买到了。洋快餐的品质统一,我们也要一样才行。” “最后,还有门店问题。我在想是租一个门店先试试,还是继续买地建房。” 高明程把目前需要考虑和处理的事情,都说了出来,希望大家可以群力群策。 许多美和高淑芳自然踊跃发言,张金玲也在一旁说上几句。 她低垂着头,目光闪烁,似乎在想着什么法子。 等话题告一段落了,张金玲突然说道:“二哥,如果开店了,店里肯定要大量的白羽鸡,你看……从我娘家买,怎么样?” 张金玲的娘家也拥有一小片山头,他们家在这里散养了不少鸡,每年靠卖鸡蛋和鸡仔,就能够赚不少钱。 不过她家养的是本地的走地鸡,俗称土鸡。 张金玲注意到高明程的目光朝自己看了过来,她紧张的吞咽了下口水,然后壮胆说道:“虽然我娘家没养过白羽鸡,但是养鸡应该都差不多,我们寻人打听一下,也就知道该怎么养了。” 在张金玲紧张的注视下,高明程神色缓和的点点头,说道:“如果你娘家愿意养鸡,只要鸡没问题,那肯定从你家买鸡。” 张金玲提出的这个要求,高明程觉得没问题。 由张金玲的娘家提供白羽鸡的话,他还能够更好的掌握白羽鸡的品质。 不过现在的人养鸡,都是小规模的养,所以除了张金玲家,他还得找户人家给他提供白羽鸡才行。 现在给他送白羽鸡的贩子,自然也可以成为食材供应商,但他们不熟,就存在中途断货,或是鸡的品质出问题,又或是看他开的洋快餐生意好,就以此加价等问题。 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食材供应商也不能只有一家,这些都需要他在开店前就做好准备。 至于店面,最后在大家的商量下,决定先租一个店门把生意做起来,如果生意好,就再考虑买地建房的事情。 如果生意不好——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87年,首都开了第一家肯德基,89年在魔都的外滩东风饭店里,也开了第一家肯德基,从此后,魔都的人们就过上排队买肯德基的日子了! 肯德基三个字,仿佛有着魔力,一直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很多人省吃俭用,就为了去肯德基吃上一顿。 孩子过生日时,也能够以此为由,磨着父母去肯德基吃上一顿。 还有年轻的情侣、新婚的夫妻、小资洋气的潮男潮女们,都以吃上一顿肯德基为荣。 在这个时候,只有有钱人,才能够吃得起肯德基! 作为外来的洋快餐,作为新奇的食品,它给人们的确带来很多的向往和喜悦。 现在国内只有这两家肯德基店,但随着可以加盟后,肯德基店就似烟花爆炸般,在国内盛放开来。 每一家新开的店,都注定了会赚钱! 一直到市场趋近饱和,这种赚钱和扩张的速度,才逐渐放慢。 高明程没打算去加盟,因为他没那个关系,也不愿意出那个加盟费,有那钱,他买地建房不好吗? 就肯德基的那些食物,只要他再琢磨琢磨,总能做出八成相似的口味出来,足够他在本地开店用了。 高明程一边把肯德基的那些菜品复制出来,一边改进配方,要让食物更适合本地人的口味。 除了食物的配方,他还需要去找合适的门面,设计店铺装修,搞店铺开业活动等等。 至于这些活动方案嘛,这个不需要他费脑筋去想,直接照抄吧! 什么单价多少、套餐价多少、买多少可以送小礼物、逢年过节又推出什么优惠活动,以及顾客生日当天进店消费,就可以送一个小礼物之类的活动,高明程闭着眼都能够说出一大串来。 他把记得的都先写下来,然后再一点点的做活动推出来,主打一个惊喜。 唔,想到肯德基惯用的玩具礼物,高明程觉得他是不是也该设计一套玩具出来,到时候买套餐送一个盲盒,消费满多少送一个盲盒,而这些盲盒是自成一套的。 这种玩具,就能够激发孩子们的收集兴趣!(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七章:路见不平 高明程一点点的把炸鸡、汉堡、土豆泥、薯条等食物都复制了出来,他一次一次的做,直到弄好最终的配方。 就在高明程成就感爆棚时,许多美告诉他一个不太美好的消息,那就是店里的衣服卖的差不多,该去进货了。 高明程看了帐本,又到三楼仓库看了存货,然后心里就有数了。 不过他没急着去羊城进货,而是准备先回高家村一趟。 “我估计蜂箱应该可以摇蜜了,先把蜜摇了,然后一起带去羊城卖掉。”高明程如此说道。 除了摇蜜,他还得回去问一问,看村里有没有人有意愿养白羽鸡。 白羽鸡和土鸡不同,它得买专门的鸡苗,还得一直喂饲料,并且最好是圈养,不要散养。 鸡苗他打听过了,他们县都没有,得去隔壁县买,饲料的话,县里是有卖的,但今年受大环境影响,饲料涨价了一些。 鸡饲料的配方,他倒是知道,但没有配套的生产机器,那也没用。 高明程在心中琢磨着这些事,但也不是特别的着急,他打算开店赚钱,但也不急于开店赚钱,可以慢慢来。 回村之前,他还去市场买了一批装蜂蜜的瓶瓶罐罐,又去种子店买了一些生菜种子和常用的农药。 这次回高家村,许多美准备也带着小旭旭一块儿回去,她二姐怀孕了,她心里挺惦记的,特意给她二姐买了一些酸酸甜甜的零食。 高明程把要带回去的东西,都放在汽车后面的车斗里,然后打开车门,就准备开车回村了。 许多美抱着小旭旭坐在后排,这里空间大点,方便小旭旭爬上爬下的玩耍。 许多美不是第一次坐自家的汽车了,但每坐一次,她的内心都感到格外的高兴。这可是花了五万块钱买的汽车啊,是他们财力的象征! 六月中旬,天气逐渐变得炎热起来,但有车顶遮阳,再有清风徐来,人坐在车里,没有丝毫的难受。 因为路况不好,高明程没敢开快车,一路开的很稳健,但即使是这样,和路边走路的人、以及骑自行车的人一比,也给人一种快到飞起的感觉了。 途径军岭时,高明程正准备从国道朝村道拐弯下去,结果前面那棵百年樟树的底下,乌泱泱的围着一群人,把路给堵住了。 高明程按了下喇叭,汽车的喇叭声引起众人的注意,纷纷抬头朝汽车看去。 高明程在这一带,也算是熟面孔了,很快就有人认出他来。 “明程!”有人喊了高明程一声。 高明程见前面路上堵的人太多,干脆熄火,跳下车来,下车的同时,顺手摸了一包烟。 他不抽烟,但给人散烟是一种社交手段,因此他的车里和包里,有时候也会放上一两包烟。 他打开烟盒,开始给认识的人散烟,同时询问道:“怎么回事?” 知情人便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原来是一户人家养的狗把一个老人给咬了,现在老人的两个儿子,打算把老人送到喂狗的那户人家里,让他们给老人养老送终。 喂狗的人肯定不干,于是两家人就吵闹了起来,因为人多,再加上围观的人,就把这条路都堵住了。 高明程听了一耳朵的八卦,只觉得无语,他回想着上辈子是不是也有这事,但想半天也没想到相关的事情来。 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反正他不知道。 高明程踮起脚,往人群的里面看去,只见一个老人躺在地上,一个中年妇女扶着她,一个中年妇女手持扫把,正在跟人吵架。 这战斗力,一个顶两。 双方各持一词,谁也不肯让一步。 一个说给十块钱,这事就了了。 一个说我妈被狗咬了,动不了了,没法干活了,谁家的狗咬的,谁给她养老送终。 “放屁,我家的狗乖的很,从来不咬人的!要不是你妈拿棍子打它,它会咬人?她拿棍子打狗的事,我们村好几个人都看到了,你们别想耍赖!” “你才放屁,要不是你家的狗想抢我妈手里的肉包子,我妈能去打狗?” 两家人大声吵闹着,你说一句,我说一句,谁也不肯退让半步。 高明程心说,你们吵归吵,闹归闹,别把路堵住啊! 可是那个老人正好就躺在路中央,这事还真不好搞。 今天凑巧是赶集的日子,这个点,集早就散了,但也因为赶集的缘故,附近村子的人,都到军岭这儿来了,躺在路中间被狗咬的那个老人,就是附近村子的,她的两个儿子,是出了名的泼皮。 不,准确的说,她本人就是出了名的泼妇,而她的两个儿媳妇也不遑多让,可以说,他们全家的战斗力都很强大! 不然,别的人被狗咬了,顶多喊狗主人赔钱,但他们家呢,直接把老人丢给你养老送终了! 一段久远的回忆突然浮现在他的脑海中,高明程终于想起和这户人家有关的事情了,当时具体发生了什么事,他不记得了,只记得这老人因为什么缘故,真的赖在一户人家的家里。 住在别人家,这老太太也挺自在的,没床给她睡,她才不管,直接躺床上不动了,你要拖她下床,她能在床上直接大小便! 不给她饭吃,她也不客气,只要你煮好饭,她第一个冲上来吃喝! 你要真什么都不给她吃,那她还能造作,她把你厨房的米油盐都弄出来,然后自己弄吃的,还会捡鸡蛋,甚至杀鸡吃! 就这么一通折腾,最后那户人家以大出血的代价,才把这老人给送回去。 后来附近村里的人,就喊她鬼见愁了。 想到他们家强大的战斗力,高明程觉得这路是通不了了!他怎么就选择今天回村呢? “明程,怎么办?”许多美也抱着小旭旭下车了,有些担忧的皱眉。 她看着高明程,希望高明程有解决的办法。 他们回村不是为了玩,而是要摇蜜的! 四十多箱的蜜蜂,要摇很久才行的,现在耽搁了时间,就让许多美心焦不已。 高明程看了许多美母子一眼,说道:“你们站远点,别被人挤到了,我到前面去看看。” “嗯。”许多美听话的后退几步,同时紧紧的抱着小旭旭,不肯让小旭旭下地跑动。 在高明程的示意下,人群最外围的人纷纷让开,高明程顺利的走到最里面去了。 养狗的那户人家就是军岭的,高明程自然是认得,只不过没多少来往而已。 至于被咬的老人,高明程对这老人不熟,但对她的两个儿子,还是有点印象的。 没意外的话,可能在几年前,他们打过架? 或者说是他带人单方面殴打了这两兄弟? 时间太久远,有些小事,高明程都记不起来了,他只记得年轻的时候,自己真的是闲不住,天天到处逛,惹是生非。 高明程来到两户人家的中间,分别看了他们一眼,说道:“我是高家村的高明程,你们的事情,我刚才听了几句,我现在急着回村去,要么你们挪个地,给我让路,要么你们尽快把事情解决了!” 高明程的话,可以说是有点不客气,但是吧,这个时候,你客气也没用啊! 有他以前在附近闯下的名声,客气了反而不好解决事情。 看到高明程,军岭养狗的人,脸上没多少变化,不过他还是给面子的后退了几步,看来是准备把路让出来。 但那个老人依旧躺在地上不肯动,她不肯动,高明程的车就过不去。 高明程没理她,而是直接看向她的两个儿子。 这两个男人虽然是泼皮,但全身上下最厉害的是厚脸皮,而不是身手。 和他们比不要脸的话,那高明程铁定得输! 这两兄弟的年纪比高明程大,但大不代表就不会被打了。看到高明程时,他们立即想起一些不太美好的记忆了。 高明程盯着他们看,自然注意到他们脸上的神色变化,于是故意说道:“要我请你们让一让吗?” 两兄弟对视一眼,其中的老大给他妈使了一个眼色,然后他妈就麻利的站起来,走到路边后,又自然的躺在地上。 这动作行云流水,老熟练了! 发生争执的双方都肯给自己面子,高明程心里也挺高兴的,于是他给双方都发了烟,然后给他们指点迷津了。 高明程先对军岭养狗的人说道:“他们家是出了名的泼皮,既然你的狗咬了人,那该赔偿的,还是得赔偿,闹到最后,没准你们的损失更大。” 要真让这没脸没皮的老人住到自己家里来,那可糟心了! 军岭养狗的人不服气,怒气勃勃的说道:“又没有咬出血,我肯赔十块钱,已经不错了!” “谁说没咬出血?都有牙印,都青了!我妈上了年纪,身体不好,被你家的狗一咬,没法动了!”老人的大儿子睁眼说瞎话,但人家就是能说的振振有词! 高明程瞪了那大儿子一眼,警告道:“差不多就得了,不要闹的太过分了,不然以后谁家愿意和你家来往?你儿子女儿以后还要结婚的!” 老人的大儿子不服,但对上高明程的视线,还是怂了。 几年前,高明程就能把自己打一顿,现在起冲突了,还得被打! 但他憋屈啊,觉得这事跟高明程又没关系,他插什么手? 随后一想,之前被高明程打的那回,那事也跟高明程没关系,高明程纯粹就是自以为仗义的傻子! 因为高明程的缘故,他决定退一步,于是他们不要求养狗的那户人家给自己的母亲养老送终了,而是要求赔偿五百块钱。 九十年代,五百块钱,这是什么概念? 六百八都可以娶一个老婆了! 这个价钱太高,养狗的人自然不肯干,于是双方又起了冲突,短时间内,看来是商量不好了。 不过路已经让出来了,高明程决定不管闲事,先回家去。 车子缓慢的从人群边上开过,许多美坐在车上,依旧回头看着,直到看不到人了,许多美才说道:“明程,你觉得他们最后会赔多少钱?” 高明程不知道,随口猜测着:“可能一两百吧。” 被这种泼皮缠上了,不出个一两百块钱,事情了不了。 不过对方肯开价,已经不错了,因为开价,就能还价,总比之前一口咬死要让养狗的人给老人养老送终好啊! 到时候老人真上门了,那可就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了! 等被老人折腾一番后,为了自家能过一个安稳日子,别说一两百,五百块也是要拿出来的了。 许多美听了这话,又联想到自身来。 他们家可是养了五条狗的! 虽然牛尾岭地处偏远,但万一也咬了人呢? 许多美决定回去后,得好好的教育一下家里的五条狗,让它们不要乱咬人! 她心里想的那些事,高明程自然不知道,此时车子已经开到兴安岭了。 兴安岭依旧挺热闹了,这里有小学、小卖铺、大队和村委办公的地方,以及高守旺的服装作坊。 前阵子,高守旺夫妇以及他们的大女儿,一起去了金陵吃喜酒,为此都关门几天了。 现在他们回来了,服装作坊又重新开了起来。 高守旺坐在作坊的门口,一群人围着他,纷纷低着头,似乎在看他手里的相册。 “明程!”高守旺听到汽车的动静,当即循声望去,一眼就看到正在开车的高明程了。 他当即伸手打招呼,笑着说道:“明程,我在金陵拍了不少照片,你要看吗?” 他是询问的口吻,神情却满是嘚瑟。 因为之前高明程去了一趟首都,带回了一本相册,所以他去金陵后,也决定弄这么一本相册出来。 一本相册,近五六十张照片! 高守旺觉得这本相册得让高明程也看看,看是高明程的相册有意思,还是他的相册有意思。 高明程把车停在宽敞的空地,然后带着老婆孩子下车了。 “守旺叔,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的?我上次回村,你们还没回来呢。”高明程笑着打招呼。 高守旺呵呵的笑着,满脸的高兴,不等高明程走近,已经把相册递过去了。 他说道:“三天前回来的!本来我儿子儿媳还想多留我们住几天的,但我们想家了,还是决定提前回来。”(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八章:黄鼠狼给鸡拜年 高守旺的相册,风格和高明程之前弄的相册差不多,有风景照,有人物照,人物照有单人照,也有合照。 将这本相册从头到尾的翻看一遍后,高明程就对这个时间段的金陵有一个大概的印象了。 他在翻看时,许多美也凑在旁边一起看,神情颇为惊叹。 金陵,曾是有名的古都,但在某个特殊时期,又承受了巨大的苦难。 不过时间会抚平伤痕,如今的金陵看上去已是新面貌了。 高明程看过相册,又笑着问高守旺在金陵玩了些什么,又吃了些什么。 高守旺正等着他问呢,当即把自己一行人在金陵的事情大致说了说。 最后,高守旺意犹未尽的说道:“这次出远门,我也算是开眼界了。以前只知道高家村,最多偶尔去一趟县城。这次出了门,我才知道世界有多大!” 高明程笑了笑,心想,这一趟出门,高守旺不但知道世界有多大,还因为他儿子的关系,见识到一个普通人无法见识到的世界。 闲聊了十来分钟,高明程就告辞离开了。 “守旺叔,我今天是回村摇蜜的,就不多耽搁了,先回去做事了啊。” 高明程招呼一声,拉开了车门,先让许多美抱着小旭旭上车。 高守旺也没有久留他,只道:“那你慢走。” 从兴安岭到高家村,那就近了,开车只需要几分钟,不过这次他们没在老村那儿停下,汽车直接开到牛尾岭。 家里的几条狗听到动静,纷纷窜了出来,一边热情的摇着尾巴,一边跟在汽车的后面,迎接着主人的归来。 小旭旭站在座位上,上半身趴在车窗那儿,目不转睛的看着边上的狗,他咧嘴笑着,小手挥啊挥,口齿不清的说道:“狗狗~” “这個是黑虎。那个是精灵。”许多美指着外面的狗,教小旭旭认狗。 不过小旭旭还小,词汇量不行,叫不来狗狗的名字,只统称为狗狗。 高明程停稳车后,把车门打开,一把将小旭旭抱了出来。 他环顾四周,打算找人问下有没有摇蜜。 这个时间点,大家都在做事,一时半会没看到陈大松一家人,倒是许多玉听到汽车的动静后,带着小石头朝这边走来了。 “二姐,小石头。”许多美看到许多玉和小石头,当即笑了起来,又去后面的车斗拿零食给他们吃。 许多美买了一些孕妇喜欢吃的酸酸甜甜的零食,又买了几样鸡蛋糕绿豆糕之类的东西,这些也分给小石头吃。 许多玉拿着一大包的零食,心里也高兴,当即说道:“多美,你们中午到我家吃饭吧!” 这可难得了,高明程颇为意外的看了许多玉一眼。 许多玉很少喊他们去家里吃饭,而他们也因为许多玉的厨艺一般,并且煮饭太慢,就不乐意去她那边吃。 许多美也不惦记她二姐的这口饭,说道:“二姐,你现在闻不得油烟吧?” 女人怀孕的前几个月,身体比较虚,没有胃口吃喝,闻到油烟味时,还会作呕,因此很多女人在怀孕的前几个月,反而会瘦好几斤,只有等早孕反应没了后,才能够胃口大开的吃喝,把自身的体重和胎儿的营养给养好。 许多玉颇为有经验的说道:“炒菜时,我拿一条围巾把鼻子给蒙起来,这样就闻不到多少油烟味了。” 许多美听了,更觉得这顿饭会吃的不安心,于是就推辞不肯去。 不过她还是给她二姐支了个招,说道:“菜籽油和茶油都有味道,你现在闻不得这些油烟味,最好就用猪油炒菜吃,猪油的味道轻点。” 许多玉家会种豆子和油菜,每年霜降了,也会去山里弄一些油茶籽回来,如果量少,就干脆卖掉换钱,量多,就可以送到榨油作坊榨出茶油来。 因此他们家一年里,茶油、茶籽油和豆油,那是都吃的。 许多玉说道:“上次赶集,我喊你哥去买了一副板油回来,最近是吃猪油。” 高明程看她们闲话家常了一会儿,于是问起有没有摇蜜的事。 养蜂、摇蜜的事,是归陈多福管,但许多玉就住在这边,肯定知道有没有摇蜜。 果然,许多玉说道:“还没有摇蜜,不过我听他们说大概就在这一两天准备摇蜜了。” 高明程点点头,和他预估的差不多。 行了,既然还没有摇蜜,那就准备干活吧! 高明程抱着小旭旭回到自家院子里,让小旭旭自己去阴凉的地方玩耍,他则去把摇蜜机、塑料瓶子都搬到院子里,准备清洗一遍。 值得一说的是,现在家里有两个摇蜜机了。 第一个摇蜜机,是高明程喊军岭的木匠做的,外形是一个大木桶,里面安装了摇蜜的简易机器,把蜂脾安装在上面后,就可以利用离心率把蜜甩到桶里来。 摇蜜机的结构并不复杂,只要知道原理,还是很容易做出来的。 只是随着养的蜜蜂越来越多,一个摇蜜机有些不够用了,于是高明程喊陈多福再去买个,回头他给报销账单。 这新买的,还是木桶的造型。 后世的那些摇蜜机,基本都是不锈钢的,但这会儿不锈钢可是稀奇物品,普通百姓想买到不锈钢,得等到九十年代的中后期去了! 至于铁匠打造的铁器,这个容易生锈,得精心保养才行。 高明程拿出水桶,负责从井里提水,许多美就负责清洗摇蜜机和瓶子。 摇蜜机在使用前后,都要洗一遍的,现在天气好,洗净后,放在太阳底下晒,很快就能够晒干了。 许多美在洗东西时,许多玉也帮忙一起洗,她前前后后得了许多美给的不少东西,原本想喊他们去家里吃饭,结果又不肯。 “小石头,你带小旭旭玩,别让他摔倒了!”许多玉叮嘱一声,让小石头带着小旭旭去玩。 小石头也乖巧,听话的带着小旭旭玩,他们就在堂屋和院子里玩,这里相对安全,只要注意别靠近水井就行。 高明程提好水后,就说要去找陈大松父子,准备等下摇蜜时,多喊几个人一起做事,争取一天内把蜜摇好。 许多玉说他们在小富山做事,于是高明程就往小富山走去。 刚走到池塘那儿,就看到张成远在挑水。 “哥。”高明程打了声招呼。 张成远嗯了声,继续挑着水往山里去。 果树种活了后,是不怎么需要浇水的,张成远特意来挑水,是给那些黄豆苗浇水。 之前高明程一拍脑门,觉得果树与果树之间的间距很大,且现在果树也还没有完全长大,就说要在这些间距里种上一些黄豆。 黄豆耐旱喜干,是开荒后的最佳种植作物,种几茬黄豆后,土地就会变得肥沃了。 但是吧,耐旱喜干是一回事,需要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这几天的太阳比较炙热,张成远发现豆苗有些蔫吧了,于是决定浇水。 高明程看着张成远挑水上山,然后给豆苗浇水,就觉得怪辛苦的,在没有机械化种植的情况下,他以后还是少干点拍脑门的事吧! 高明程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表情,然后朝种植桃子的那片区域走去。 他这桃子是六月底到七月中旬成熟的,现在才六月中旬,看着还有点青,不过桃子朝阳的那边,有个别几个桃子已经出现一抹红,甚至桃尖也泛着淡淡地红了。 这意味着虽然还没有完全成熟,但也可以吃了。 并且吃起来的口感是脆甜脆甜的! 高明程大步走过去,在一棵桃树下停下,然后伸手摘了一个桃尖泛红的桃子,这颗桃子,他早就盯上了! 虽是水蜜桃的品种,但桃子的表面依旧有绒毛,只不过比毛桃要好点。 高明程也不讲究,把桃子往衣服上擦了擦,然后一口咬掉桃尖吐掉。 从小,村里的老人就说吃桃子不能吃桃尖,否则身上会长红色的包,那种包就像桃尖一样,很痒的。 虽然后来高明程知道长包和吃桃尖没有必然的关系,但习惯已经养成,很难再改变了。 高明程吐掉桃尖后,就可以大口大口的吃桃肉了,还没有完全成熟的桃子果然是脆甜脆甜的,吃起来很爽口。 如果等几天再摘的话,那么甜度还会更高一些。 高明程三两口就吃掉了一个桃子,对今年的桃子品质还是满意的。这些桃树,去年时也零零散散的结了果,但那些果子没有今年的果子大,品相也差点。 桃林旁边就是梨树林了。 金秋梨和翠冠梨这会儿正挂在树梢上,迎着风,沐浴着阳光。 这些梨子看着已经有儿童拳头那么大了,但距离成熟,也还要一个月的时间。 高明程在这边逛了一圈,也只吃了一个桃子,因为大多数桃子都还没有熟,只是一个青色的小果子,连气味都是青涩的,而不是香甜的。 高明程在这边没看到陈家父子,于是气沉丹田,高声喊道:“陈叔!多福!多喜!” 他的声音在小富山上扩散,一点点的远去,然后变成淡淡地回声。 “哎!在这!”不多时,高明程听到陈大松的回话了,他辨认了一下方向,朝那个方向走去。 是在橘子林那边。 橘子花早就凋谢了,此时已经长出青色的小橘子,而陈大松父子三人,正在疏果。 除了疏果,他们还会注意地上有没有散落的鸡蛋。 因为橘子林靠近鸡舍,鸡一般是在小山坡那儿活动,但有时候也会走的远些,而这些走得远的鸡,很有可能会随地下蛋。 高明程一路跑着,很快就找到陈大松他们了。 看到他来了,陈大松立即说道:“明程,昨天晚上鸡舍来了一只黄鼠狼!” 关于黄鼠狼,名气最大的那句话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高明程听到黄鼠狼时,立即问鸡舍有什么损失。 陈大松笑了,说道:“家里的五条狗都是好狗,那黄鼠狼还没有咬死鸡,就已经被黑虎它们发现,然后追了出去,等过一会儿后,我就看到黑虎叼着黄鼠狼回来了。” 提起狗,陈大松说道:“明程,如果大黄再怀孕下崽了,能给我一只狗崽养吗?这养了狗,黄鼠狼和狐狸这些东西,就不容易到家里来偷鸡吃了。” 陈大松想要一只狗崽养,高明程自然是同意了,不过他同意没用,得等大黄再次怀崽才行。 好在陈大松也不急,为了给大儿子办结婚酒,他家里的鸡都杀的差不多了,下半年又要建房子,也是没空养狗的。 狗崽的话题略过后,陈大松又说他已经把黄鼠狼的皮给剥下来了。 高明程当即说道:“黄鼠狼的皮可以做皮衣,尾巴的毛也可以做毛笔,蛮值钱的,不过夏天的毛不值钱,得等到入冬之后才行。” 陈大松听了,就觉得有些可惜。 在说话时,高明程也跟着一起疏果。这个时候的橘子,才刚刚长出来,只有一点点大,暂时分不出好坏,但长得太密的,就可以先摘掉一批。 等之后大点了,再把明显的次果摘掉。 高明程随手摘掉一些果子,才想起今天的主要目的来:“哦,我今天回来是准备摇蜜的。摇蜜机和瓶子,已经洗好晒着了。我们几个等下就先去摇蜜,蜜摇好后,我就得去一趟羊城了。” 陈多福当即说道:“我前两天就看了蜂箱,里面的蜜已经结的差不多了。那行吧,我先回去拿东西,然后就带你们去摇蜜。” 陈多福不像高明程那样艺高人胆大,他每次摇蜜,都要全副武装的,得把自己的头脸和手都保护好了,才能够去摇蜜。 几人下了山,陈多福快步朝前走去,他先回一趟自己家,穿上长袖长裤,还穿了袜子,把裤腿都扎进袜子里,再穿一双单层的解放鞋。 再用布巾把头脸脖子都围住,最后戴上手套就行。 穿戴好后,陈多福带着高明程他们去了放置蜂箱的位置。 陈多福的体力有限,不像高明程以前那样,兴致来了,会把蜂箱搬到深山里去,在他的照顾下,蜂箱一般都在牛尾岭的山脚下和半山腰。 小富山的果树开花时,倒也会搬几个蜂箱过来采蜜。 (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九章:三胎还是儿子,大姐哭了 高明程和陈大松各提着一个摇蜜机,陈多喜则拿着两把割蜜刀和一个盆子,满脸喜气的跟在后面。 喜欢吃甜食的陈多喜很喜欢割蜜摇蜜这活,因为多少能够吃上两口蜜。 每次摇蜜过滤后,总会剩点带渣的残蜜,这个也是可以拿去吃的。 家里的四十多个蜂箱,并没有全部放在一起,而是分了三个地方放着,陈多福先带他们去了最近的那个地方,就在小富山和牛尾岭中间的那处山谷。 六月天,到处都是鸟语花香,正是一年里,蜂蜜酿蜜最多的时候。 将摇蜜机放在距离蜂箱三四米远的树荫下,由陈多福和高明程去开蜂箱拿蜂脾出来,一个蜂箱里,少的有七八张蜂脾,多的有十二三张,每张蜂脾的两面,挤满了蜜蜂。 蜂脾被抽出来后,有些蜜蜂受惊飞走了,但还有些不肯动,这个时候就需要用细毛刷子将蜜蜂轻轻地刷走。 等蜜蜂都飞走了,就可以拿长刀将蜜脾最上面的蜂蜡切开。 不把这层蜂蜡切开,里面的蜜就出不来。 切出来的蜂蜡还黏带着一些蜜,就将之放在干净的盆里。 等一张蜂脾两边的蜜蜡都切开后,就可以将之放进摇蜜机,一次可以放两张蜂脾,然后就可以摇动把柄,里面放置蜂脾的机器就会不停的转动,在转动的过程中,蜂蜜就流淌到摇蜜机的最下面了。 这个活,暂时由陈大松和陈多喜做。 这两年家里的日子过的好,陈多喜长高了一些,身上也有肉了,力气自然也大一些了,他一手扶着摇蜜机,一手摇动着把柄,动作看上去还挺欢快的。 不过摇蜜是一个枯燥的活,一开始身上有力气,摇的也快,但如果没有把握好节奏,很快速度就会慢下来。 但速度慢的话,蜜就摇不出来。 高明程在开蜂箱取蜂脾时,顺便观察蜂群的情况,如果蜂群数量多,那么就既不容易生病,也能够抵御外敌,酿出来的蜜还很多。 在取蜂脾的过程中,高明程注意到蜂箱的地上散落着一些蜜蜂和黄蜂的尸体。 这些蜜蜂是被黄蜂咬死的,而黄蜂就是被陈多福打死的。 不过陈多福不可能时时刻刻守在蜂箱的边上,因此蜜蜂的尸体比黄蜂还要多。 这世间万物,大多相生相克,高明程也管不得这么多,只能先取蜜再说。他穿着短袖和凉鞋,也没有用纱巾蒙住头和脸,但他站在蜂箱那儿时,并没有蜜蜂试图蛰他。 因为没有那些累赘,他动作挺快的,不多时就割了好几张蜂脾了。 陈大松力气大,又知道把控摇蜜的节奏,不疾不徐的摇着,能跟得上陈多福割蜜的速度,陈多喜年纪轻,力气小,就有些后继不足。 等陈多喜摇了十张蜂脾,人已经是满头大汗了。 “你歇息一下,我来摇。”高明程拿着刚割好的蜂脾走过去,熟练的放置在摇蜜机的里面。 “哎,好。那我来割蜜。”陈多喜满脸的喜色,但也没有什么都不干,而是接过割蜜的活,这样他大哥陈多福就只需要负责取蜂脾和放摇过蜜的蜂脾了。 这蜜一摇,便是一天,到天黑时,蜜还没有完全摇完,还有十二个蜂箱没摇,只能等明天了。 高明程这次是带了老婆孩子一起来的,且村里就有住房,三人也就不急着返回县城,而是决定在这边住一晚。 许多美上午在洗摇蜜机和瓶子,之后又洗那口沉淀用的大缸、过滤用的筛子和装蜜用的水瓢、漏斗。 等高明程那边提着装满蜜的摇蜜机回来时,要先把蜜倒进那口无水无油的大缸沉淀,沉淀好后,再用水瓢和漏斗将之装进干净的瓶子里。 除了忙这些事,许多美还要一边带孩子,一边煮午饭和晚饭,整整一天,也是不得闲。 到了晚上时,盆里已经有满满一盆的蜜蜡了,这些蜜蜡还带着不少蜜,不能就这么浪费了,得用干净的纱布包裹,用力挤压,把里面的蜜都挤出来,剩下的渣渣才是蜜蜡。 这个蜜蜡可以直接卖掉,也可以初加工之后再卖掉,初加工后,价钱自然就贵点,但高明程嫌弃麻烦,宁愿便宜点卖掉。 这样挤出来的蜂蜜,还会带一点点碎渣,看上去就没有那么清彻透亮,就还需要再沉淀,沉淀后,可以拿家里吃剩的罐头瓶子装了,或是自家吃,或是拿去送人。 都说卖油娘子水梳头,卖肉儿郎啃骨头,便知是世情如此了。 因为摇蜜的缘故,家里家外弥漫着一股花蜜的香气,这些香气引来不少黄蜂,试图夺取一些香甜的蜜去。 可惜许多美不是那种怕黄蜂的人,每次看到黄蜂,都要用一种我与黄蜂势不两立的姿态,拿起一块木板,就朝黄蜂打去,只要手疾眼快,黄蜂立马毙命在木板之下。 等高明程晚上回家时,地上已经有不少黄蜂的尸体了。 许多美还颇为得意的说要把这些黄蜂送去给鸡吃。 鸡是杂食动物,并且连蜈蚣都不怕的,区区几个黄蜂,它们是照吃不误的。 高明程摇了一天的蜜,虽然他身体素质强悍,但也觉得手臂快不像是自己的了。他连澡都懒得洗,提了水后,脱了衣服,直接站在井边不远处冲洗一遍就行。 冲洗时,他还嫌头发有点长了,准备在去羊城前找个理发店把头发理了。 晚饭也吃的随意,用一大碗的面条,就打发了五脏六腑。 饭后,高明程惬意的坐在院子里,夜风从山林吹来,吹去白天的暑气,带给人一丝清凉。 如果是住在县里,这个时候还是闷热的,但小山村的晚上就凉的快些。 如果得闲,还可以去水库洗澡,顺便游几个来回,再跟人说说话,吹吹牛,那才惬意呢。 许多美也带着小旭旭在院子里乘凉,但在院子里,也有一个不好的地方,那就是蚊子多。 多到点蚊香都没什么用的地步了! 许多美拿着一把蒲扇,一边扇风,一边替小旭旭赶蚊子,小旭旭仰着头,正在看星星月亮。 夜凉如水,星空灿烂,今天是上弦月,天上有一轮明亮的半月,还有闪烁着光芒的星星,这些星星或明或暗,各有特色。 许多美在教小旭旭认月亮和星星,但那些星星分别叫什么名字,她就说不上来,只统称为星星。 高明程也仰头望天,只是他也没多少文化,琢磨半天,才勉强认出北极星和北斗七星这种常见的星星来。 至于二十八星宿和西方的星座知识,那就恕他没这个本事了。 他看着天空时,感慨着天空夜色好看,这个时候没有重工业污染,也没有那些耀眼的霓虹灯,人与天分明隔的很远,但又有种伸手可摘星的错觉。 而后世,居于城市的人望着星空时,就觉得有层膜横隔在人与天空的中间,让人看不清天空的模样,心底也生不出伸手可摘星的豪迈和浪漫。 仰头久了,高明程觉得脖子疼,感慨着该去买几把躺椅,夏天时,把躺椅搬到院子里,躺着望天也好,躺着睡觉也好,都方便。 正当他想着去买躺椅时,许多美说道:“算日子,我大姐应该已经生了,怎么他们还没有来报信?明程,明天回县城前,我们去看一下大姐吧!” 去年过年时,他们就得知许多金怀了三胎。虽然他们这边管理的没有那么严格,但生三胎的还是少见,因此许多金家决定等要生产时,就躲在山里,等把孩子生下来了,该罚款就罚款,反正已经不可能把人弄死了。 许多金所在的村子,比起高家村来,还要更偏僻,只要村里人不出卖他们,这一胎肯定是能够顺利生下来的。 高明程听了这话,才在脑子里回忆了一下前世的事,只是他最近太忙,许多美不提起这事来,他根本想不起来。 但现在许多美提了,他就说道:“好啊,家里还剩下十二箱蜂没摇,一上午应该就可以摇好了,下午时,我们去一趟大姐家,顺便给她送一罐子蜂蜜。” 许多美笑着应下了,给她大姐家送的蜜,自然是最后沉淀出来的那些,带一点点残渣,色泽也不够透亮的那些蜜。 夫妻两个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倒是小旭旭不知不觉躺在许多美的怀里睡着了。 见状,夫妻两个就不再说话,许多美想把小旭旭抱到房间里去睡觉,但因为坐久了,一下子手脚有些麻痹,险些没有站起来。 高明程便上前几步,把睡熟的小旭旭抱起,放在屋子里的床上。 房间早就点了蚊香,又关好门窗,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什么蚊子了,小旭旭被放在床上后,自然的翻了个身,又熟睡了过去。 天气热起来后,小旭旭已经不再垫尿片了,白天时,他穿着开裆裤,想尿尿了,自己会蹲下来尿,晚上时,想尿尿了,就会哭几声,许多美听到后,就会带他去外面尿尿。 这事归许多美管,自从有了孩子后,许多美睡觉就很轻,小旭旭发出一点动静,她就能立刻惊醒。 相比起劳心劳力的老母亲,高明程这个老父亲就要舒服多了,他能一觉睡到天亮。 这晚上没啥娱乐,自然睡得早起得早,六点时,陈大松父子三人就到高明程的家来了,他们准备拿摇蜜机和刀子盆子去山里摇蜜。 夏天天亮的早,虽然才六点,但天色早就亮了,这个时候进山干活,最好不过了,又晒不着,又凉快。 等干了一个多小时的活后,再回家吃早饭就正好了。 干活时,陈大松跟高明程说了一个事,说他们家已经准备建房了,想借高明程家那间空着的房间住一阵子。 高明程并不常住在这里,自然就答应了。 陈大松把自己的建房计划说了下,因为他们家三个人都在给高明程做事,没法自己动手建房,因此这次会多请几个小工,又把刘婶子的弟弟请来管事,至于刘婶子和新娶进门的儿媳妇,就负责给工人煮饭吃。 时间进入九十年代后,现在的人建房子,都流行建两层楼的,加上陈大松有两个儿子,于是也决定建两层楼,上下各三间屋子,另外再单独建厨房、厕所、鸡圈、猪圈和杂房。 陈大松说道:“烧砖太累,我们不打算烧砖了,还是全部买砖好了,明程,到时候得用你的拖拉机装砖和瓦回来。你放心,柴油我自己买好!” 陈大松家以前是考虑过烧砖的,就连许多玉,为了省几个钱,也是打算烧砖,甚至还把主意打到高明程家的柴上了。 后来被许多美拒绝了,姐妹两个还生分了一阵子,再之后张成远的妈妈那边出了事,要赔钱,于是他家就暂时不建房了。 本来说好今年建房,但今年许多玉又怀孕了,只怕他家今年又建不起房了! 高明程就不喜欢做事拖拖拉拉的人,但张成远和许多玉也有他们的难处,上面没有老人帮忙,下面没有兄弟出力,只靠夫妻两个,很多事就有些不方便了。 还有许多玉这一胎坐月子的事,上次是许多美去帮忙照顾的,这一次她就未必会特意回来给二姐照顾月子了。 之前许多美是住在村里,且自己没有小孩,自然有空照顾许多玉,现在许多美常住县里,又要照顾店里的生意,又要照顾小旭旭,自然没那个时间和精力了。 不过以许多美对自家姐妹的照顾,只怕也会帮忙想想办法。 因为一大早就去摇蜜,到中午前,所有的蜜就摇完了。 回去时,陈多福扯下蒙脸的纱巾,只觉得一下子就能够喘过气来了,此时他的脸上满是汗水,头发早就湿透了。 其他人虽然没有他狼狈,但也差不多,就连高明程也是一身的汗,一边走,一边还甩着酸痛的手腕。 之后等所有的蜂蜜都沉淀好后,高明程给陈家和张成远家都各送了一瓶品质稍次的蜜,之后返回县城前,又去了许多金家一趟。 此时的许多金正在哭。 想要一个可爱小女儿的心愿,在三儿子呱呱落地时,已经彻底破碎了! 这心心念念的三胎,竟然又是一个儿子!(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章:遭了大罪的大姐 许多金在哭,她丈夫的心情也是时好时坏。 在农村,所有的人都喜欢生儿子,儿子就代表家里的劳动力,儿子多了,说话硬气,没人敢欺负你。 大姐夫也喜欢儿子,但在生了两个儿子后,他也想要一个女儿的,毕竟给儿子娶媳妇的压力也太大了! 此时许多金在抹眼泪,大姐夫则坐在门坎上,正在抽烟,抽的是自己做的那种旱烟。 在赶集时,买上二两便宜些的烟丝,再用纸包上一些烟丝,卷起来后,就是自制的旱烟了。 因为常见大人这么干,他的两个儿子也经常跟人玩卷烟的游戏,他们拿晒干的草,或者是白菜叶子,用刀切碎后,再拿写过字的本子卷起来,粗粗一看,还真像烟。 有时候只是拿着玩,有时候用火柴点燃,学着大人的模样,像模像样的抽起来,至于滋味嘛,嘿嘿,一言难尽了。 许多金把眼泪擦了,她听到小儿子又哭了,于是喊丈夫看看孩子是饿了,还是拉屎拉尿了。 这一胎,许多金遭大罪了! 因为怕被人发现怀了三胎,她一直是躲躲藏藏的,到快要生的时候,又跟一个婶子躲进山里。 那山里有一处山洞,家里的男人已经提前把山洞清理干净,又送去被褥、柴火和小锅子之类的生活用品。 但即使这样,人躲在山里生孩子,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灵,都遭受了折磨。 后来发动时,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许多金的腰背和耻骨那里特别的疼,生完孩子后,依旧疼的厉害,现在都快一个月了,结果她还动弹不了,一动就痛的要命,于是她婆婆就说这次要坐双月子。 也正因为她身体出了问题,所以生下孩子后,家里要照顾她,又要照顾孩子,且村委的人得知他们偷偷生下三胎后,就时不时就要上门说事,喊他们交罚款。 家里的事情太多,也就没有及时通知许多金的几个妹妹了。 高明程和许多美的突然上门,还令他们感到意外。 当看到大姐产后快一个月了,还下不了床,下半身依旧血淋淋的,许多美不由得红了眼眶。 “大姐,你怎么不通知我一声,我要是知道了,也好早点来看你。”许多美伤感的说道。 她别的没有,给大姐买些补身体的食物和药,还是可以的。 她又问三胎交了罚款没有,家里的钱够不够之类的话。 妹妹来看自己,许多金还是高兴的,她没法起身,只能躺在床上,笑着说道:“你别担心,家里喊了赤脚医生给我看病,说我这病不用治,多休息一阵子,自然就会好起来的。我现在已经能起身了,就是家里人担心我,不肯让我起身。” “至于罚款,这个是早就准备好的。” 许多金为了不让妹妹担心,满脸的笑容,故意说的轻松。 但许多美哪里不知道她大姐的苦衷,大姐嘴里说婆家很照顾她,但实际上怎么可能一直在她身边照顾呢。 许多金是五月二十二号生的孩子,在她生孩子前后,就是农村地里最繁忙的时候,她要是身体没出问题,那她还可以带孩子,做家务,但她出了问题,没法下地不说,还没法做家务带孩子,这个时候家里其他的人也顾不上她,能一天准时准点给她饭吃,就已经不错了。 好在她两个儿子已经大些了,尤其是大儿子,今年都八岁了,可以帮忙照顾两个弟弟,还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了。 姐妹俩在屋子里说话,高明程和大姐夫则在外面说话。说的也是有关许多金怀孕生孩子的事。 高明程听了这些细节,心中有些感慨,上辈子他在外面闯荡,没怎么管家里,许多美的几个姐妹,自然就更没管了,他只知道许多金生了三个儿子,但其中遭了什么罪,他就不知道了。 不过他知道许多金的腰痛,不会留下太多的后遗症,等身体恢复好了,也就不会再痛了,或许还是痛的,但痛的不明显了。 这次上门,也没特地准备些什么礼品,高明程就从汽车车斗里拿了一百个鸡蛋,又拿了两瓶蜂蜜,这种是用罐头瓶子装的,每瓶大概有两斤左右。 他把这些东西送给大姐夫,大姐夫推辞着不肯要,最后推辞不过,只能收下了。 大姐夫心中感激,满口的感谢。 高明程这边在送东西,许多美那边却是在送钱。 许多美知道大姐家里不容易,这下生了三胎,又得交一笔罚款,于是给了她大姐三百块的红包。 大姐一看她给那么多,也是推辞不肯要,最后许多美说等自己再生孩子了,让大姐再给回来就是。 人情往来就是如此,这三百红包先给许多金,就能缓和她家的情况了,至于之后许多美又生孩子了,就看到时候自家的情况再说给多少了。 许多美他们是下午三点过来的,陪着大姐说了一个多小时的话,又给小外甥换了一回尿片,快五点时,才告辞离开。 大姐夫本来是要陪高明程说话,但他爸喊他去地里做事,高明程也劝大姐夫去忙就是了。 等大姐夫走后,高明程也没闲着,见他们家的柴火杂乱的堆在后面的院子里,于是帮着砍柴码放整齐。 干活时,两个大点的外甥一直围着他,叽叽咕咕的说着话,因为这个姨父出手大方,即使一年见不着几面,两个孩子对高明程和许多美还是很亲近的。 高明程看了眼他们身上穿的衣服,破破烂烂还脏兮兮的,不由得说等下次过来,就给他们送两身衣服穿。 大外甥立即说道:“谢谢姨父!姨父,你送大点的衣服,我妈说大点的衣服能多穿两年!” 小外甥也认同的点点头,脏兮兮的脸上,一双黑黝黝的眼睛里满是渴望和期待。 高明程笑了笑,摸了摸他们两个的头,为了怕长虱子,两个孩子经常剃光头,不过这会儿已经长出一茬短短的头发了,摸在手心感觉痒痒的。 见两个哥哥说要衣服,小旭旭也跟着说:“我也要!” 高明程却屈指轻轻地弹了他额头一下,笑了笑没说话。 上辈子,他的小旭旭也曾像两个表哥一样,在村里如野草般的生长,但这辈子,因为他的改变,小旭旭的童年已经跟一般的孩子不一样了。 说起来,小旭旭穿小的那些衣服,也可以一起送给大姐,刚好可以给刚出生的小表弟穿。 “明程,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回去吧。”许多美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这么一个小时,她们姐妹该说的话,也说的差不多了。 “好。”高明程丢下手里的斧头,到一旁去洗手,然后抱着小旭旭上了车,又跟两个外甥道别。 两个外甥眼巴巴的看着他,而他们看小旭旭的眼神,则是满眼的羡慕。 回去的路上,许多美就跟高明程说了一些她大姐的情况,又说下回打算给她大姐买点补品。 对此,高明程并无意见。 原本一路开的好好的,结果路过军岭时,路边樟树下,又有一群人围聚在那里乘凉说话。 他们手边或是拿着锄头,或是挑着水桶,显然是干完活后,大家聚在这里说话解乏。 看到高明程的汽车了,立即有相熟的人把高明程喊住,和他说起了昨天早上的那桩八卦。 高明程下了车,又给大家散了一回烟,然后听了一耳朵的八卦,也就是昨天那件被狗咬事件的后续。 和高明程所猜的差不多,那养狗的人,最后赔了一百块出去,原本泼皮那边咬死要五百块的,但最后养狗的人气急了,竟然当众拿棍子把家里的狗给打死了,把狗往那兄弟两个身上一扔,说狗咬了人,他就把狗打死赔给他们。 这一下子,的确把那兄弟两个镇住了,他们也怕打,但又舍不得钱,于是一番拉扯后,以赔偿兄弟两个一百块钱告终。 “啧啧,我看他们家这辈子都不敢养狗了!其他养狗的人,到了赶集的时候,也得把狗给拴住了,要是再一不小心咬了人,家里的那点钱都不够赔的!”说八卦的人,以这句话结束。 高明程又多给了他一根烟,然后就告辞离开了。 车子开出军岭这段路了,高明程才对许多美说道:“都把狗给打死了,竟然还赔了一百块!” 高明程说这话的语气,有那么点恨铁不成钢。 许多美以前常受村里人欺负,对此倒是比较理解,她说道:“还是怕惹事,万一被咬的那个老人非要住在他们家去,他打也没法打,骂也没法骂。” 是的,那泼皮兄弟闹事,还可以打回去,但老人耍赖住在家里,是真的难搞定了。 所谓倚老卖老,就是这样了。 车内,夫妻两个说着八卦,一路回到服装店。 到了服装店,高明程就喊许多美有空后,清理一下库存,把不好卖的那些衣服都找出来送人。 又让许多美把小旭旭穿小的那些衣服找出来,小孩子长得快,一件衣服最多穿两三个月,就穿不住了,因此大部分衣服都比较新。 即使穿不了了,许多美也洗得干干净净的,收在柜子里。 她是想着自己以后再生孩子时,还可以再用。 现在高明程说要把那些衣服送给大姐,她犹豫片刻,还是同意了。 在服装店吃了晚饭,高明程就带着老婆孩子回自己住的新家那边了,店里的衣服已经空了小半了,进货的事情迫在眉睫,高明程明天就要出门去羊城了。 高明程说道:“我明天要去羊城,这一趟来回至少得四天。等我回来后,再找个时间送你去看大姐。除了家里的那些衣服,你再去给两个孩子买两双塑料凉鞋,我看他们的鞋子也裂开口子了。” 许多美听了这话,心里暖洋洋的。 许多美的妈妈去世的早,她算是三个姐姐带大的,现在她日子过的好,有能力帮衬一下姐妹,她心里是乐意的。 但最让她开心的,还是高明程主动开口说这些话。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吃过早饭后,就带着一车蜂蜜去了肖金峰的运输公司。 肖金峰看到他,热情的招呼他过去吃肉包子,说是他妈刚蒸出来的,味道好的很。 高明程虽然已经吃过一碗米粉和一根油条了,但依旧可以再吃一个肉包子。 高明程吃了一个肉包子,还拿了几个肉包子在路上吃,虽然冷包子的味道不太好,但现在天气热,吃冷包子也没事。 吃包子时,肖金峰说起了上回运煤赔偿的事。 那一趟,他赔了一万块钱出去,虽然不至于伤筋动骨,但肖金峰心里憋着一股气,很想揍人一顿。 不过他也没有急着揍,而是托人盯梢,看那个人到底是无意还是有意坑他的,后来经过调查,才发现那人之前也做过类似的事情,都成功的得到一笔赔偿金。 这下子,肖金峰就火大了,喊了几个兄弟,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把人套了麻袋了。 一顿好打后,肖金峰心里才好受些。 因为吃了这个亏,肖金峰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他现在决定要多跟同行沟通,多学一些运输有关的知识,多知道一些防止上当受骗的法子。 他把学来的几个法子分享给高明程,高明程根据后世的一些经验,也说了一些防范的法子,两人说的上头,竟是险些忘记时间了。 眼看都九点了,肖金峰打开一辆卡车的车厢,里面摆着满满一车的蜂蜜,最后面的位置,还空着一块。 这是特意留给高明程的。 范承耀在羊城那边做起了高档蜂蜜礼盒的生意,于是托肖金峰在这边帮他收购蜂蜜,现在正是产蜜的时候,肖金峰正好攒了大半车的蜂蜜了,听说高明程要去一趟羊城,就顺便给他安排上了。 高明程的那些蜂蜜,都在瓶子上做了记号,放在一起也不怕弄错了。 他把自己的蜂蜜搬上车,然后固定好后,将车厢门给关紧了。 他爬上驾驶位,跟肖金峰道别后,脚踩油门,将这辆黄河牌的卡车开走了。(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一章:小霸王游戏机 高明程装了一车的蜂蜜跑了一趟羊城,抵达羊城后,直奔范承耀装货的那处仓库。 不过这次范承耀并不在羊城,他出门办事去了,过来交接的是一个叫做乐安的经理。 乐经理知道高明程和自家老板的关系很好,办起事来,自然令人如沐春风,钱货两讫后,乐经理还请高明程去饭店吃了一顿饭。 饭后,乐经理以开车太累为由,想带高明程去做大保健。 乐经理三十来岁,国字脸,浓眉大眼的,就是说起大保健时,整个人就显得格外的猥琐。 好吧,一看他那猥琐的模样,高明程就知道这个大保健它肯定不健康了! 和乐经理道别后,高明程找了家宾馆,准备休息了。 上辈子他游走灰色地带时,都没干那种事,这辈子自然是不会去碰的,主要是没贼心,也没贼胆,怕得病。 90年的羊城,看上去越发的繁华的,但在繁华的背后,也暗藏着危机,尤其是火车站和汽车站这种人流量大的地方。 每到晚上,夜猫子型的飞车党们就会聚集在这些地方,然后伺机抢夺单身女性的挎包。 高明程居住的宾馆,并非是这两个地方,但他站在窗前往外看时,也能够看到不少骑着摩托车的人。 这些人有些是跑摩托接客赚钱的,但有时候也会趁机抢东西,他们的法律意识薄弱,且现在大街小巷也没什么监控,因而抢夺的事情,那是常有发生的。 窗户对着的街道上,一个飞车党快速的抢走一名女性的挎包,高明程只能冷眼看着,因为这种事情发生的次数太多了,他也不可能去帮所有的人。 好在这伙飞车党还不算很凶狠,他们只抢东西,没伤人命。 高明程记得几年后,有一伙飞车党那才凶残暴戾呢,不但抢东西,还会杀人! 看到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和摩托车,高明程又想起黄大志了。 如果不是他及时拉了黄大志一把,只怕现在的黄大志,已经是飞车党的一员了。 高明程看了一会儿街景,觉得没什么意思,索性把窗帘拉上,准备休息了。 他明早要去服装厂进货,然后还要装一车的三角牌电饭煲回去,说是三角牌的电饭煲,但其实这玩意是贴牌的,这些厂家都精明的很,市场上哪个牌子卖的好,他们就贴什么牌子! 这些货,是县里一家电器店委托运输公司运输的,高明程只管过去装货就行。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吃过早饭后,就先去合作的服装厂,精心挑选了一批货,都是市面上卖的好的。 等装上服装后,高明程开着车,去了那家生产电饭煲的厂子。 厂子门口,还停着几辆货车,大家都在排队装货。 市面上的三角牌卖的很火,现在很多人都愿意买电饭煲煮饭,图一个方便省事。 装货时,高明程私下让厂方多装了两台电饭煲,这个是他自己要用的。 本来在服装店、新家以及高家村的房子,每个房子里都有一个电饭煲了,但很快幼儿园就要开园了,那边也得准备一些炊具了。 高明程要了两个容量最大的,到时候煮饭煮粥都方便。 在排队装货时,那些司机都纷纷从车上下来,躲在阴凉处聊天,高明程也凑过去,和大家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这些司机常年在外跑车,对市场的消息蛮灵通的,现在他们聊的话题就是一款小霸王游戏机。 听到小霸王三个字,久远的记忆,瞬间浮现在高明程的脑海中了。 他算了一下时间,发现这个时候的确已经有小霸王游戏机面世了,并且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 但,小霸王真正牛逼的时候还未到呢! 再过两年,小霸王推出小霸王学习机,再配上央视打广告,那一句:“同是天下父母心,望子成龙小霸王。”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学习机三个字,令许多望子成龙的父母愿意花钱给孩子购买,只希望孩子真的能够学习好。 但是吧,“打着学习的幌子玩游戏”,可是80、90后得意的默契呢! 有多少人以学习的名义,缠着父母买下小霸王学习机,最后却是偷偷地玩游戏呢? 在坐的各位,有吧?有吧? 高明程听着这些司机谈论小霸王游戏机,又说比小日子的‘fc红白机’要便宜不少钱。 一个司机说道:“这两款游戏机,我都玩过!小霸王的价钱只有任天堂的三分之一!并且性能相差无几,汉化之后的八合一、六十四合一的游戏卡也比正版便宜很多!” 另一个司机略带羡慕的说道:“任天堂的正版你都玩过?你厉害啊!那玩意太贵,还不好买,我都没玩过正版的,不过小霸王的确不错,又便宜又好买。” 这些司机,年纪小的,二十来岁,年纪大的,三四十岁的也有,但因为他们收入高,又能第一时间感受到社会的变迁,因此他们接受新鲜事物,要比一般人快。 高明程站在一边,听着他们谈论,从游戏机,又谈到别的话题了。 想到小霸王即将有二十年的辉煌时光,高明程琢磨着要不要开一家卖小霸王的店。 明年,小霸王会投入40万在央视播出第一条广告,宣布推出小霸王有奖销售活动大赛,广告语里宣称:“拥有一台小霸王,打出一个万元户。” 从此后,小霸王很快就雄踞游戏机市场第一位了。 如果他想开店卖小霸王的话,就得在广告之前开店,进货,之后93年学习机推出后,也要赶在第一时间进货,不然市场火爆之后,大年夜都得排队装货呢! 想到这里,高明程觉得他应该开家店。 明知道这玩意好卖,还不去卖,那不是亏了么? 如果真的把店开起来了,他也用不着自己去装货,直接委托肖金峰的运输公司就行。 现在卖服装,他是必须亲力亲为的去进货,因为不是每款服装都能够卖得好,这需要一些市场眼光来辨别。 但等到电脑、智能手机流行的时候,就用不着亲力亲为了,因为那个时候,就可以和相熟的商家在网络上通过服装的照片,来决定进货的款式和数量了。 高明程想着这些事,直到有人喊他,说车子装好了,他这才和其他司机招呼一声,然后大步走到自己的卡车那儿。 先检查一下车厢的货物,然后在货单上签字。 高明程观察了一下四周的情况,然后上车,将车子顺利的开走,回去的路上,高明程琢磨着之后的一些事情。 因为许多美一句想开饭店,他决定蹭肯德基这个顶流的流量,搞一家同款洋快餐出来。 因为司机的一些言论,他想起小霸王的辉煌时代,又是心动不已。 但高明程没有忘记他的初衷,他重生后,是决定多陪伴家人的。 所以,如果真的要开这两家店的话,那么他必定不能亲力亲为,得找人看店才行。 卖小霸王的店倒是容易,找一处旺铺,再去中山进货,把货一铺,就行了。 到时候请一个靠谱的店长守着店卖货,他每隔几天去查账就行。 但要开洋快餐同款店的话,那就麻烦了! 食物的配方,已经弄的差不多了,毕竟那些食物,他都吃过,还经历了互联网信息大爆发,自己再琢磨一下,也就差不多了。 但配方归配方,真想开店,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准备的! 食材的来源,食材的库存,这些都需要解决。 高明程一边开车,一边琢磨,等回到县城后,也就琢磨的差不多了。 他直接把车开到运输公司那儿,把属于自己的服装以及两个大电饭煲卸下车,然后装进自己的汽车车斗里。 “肖大哥,我先回去了!”高明程和肖金峰招呼一声,然后就先走了。 他留下的那一车货,由肖金峰再安排人送到货主那儿去。 这一路走的顺利,路上无风无雨,且没有遇到什么事,回到县城后,也才中午。 大热天的,虽然饿,但高明程没多少食欲,他随便吃了点东西,然后打开冰箱,从里面拿了一瓶可乐出来。 咕噜咕噜的灌了一瓶冰镇可乐,高明程这才有种活过来的感觉。 他找到许多美,和许多美说了说自己的想法。 可惜许多美对所谓的小霸王游戏机,压根不懂。不过她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无条件支持高明程去做他想做的事。 于是当高明程说他想开店卖小霸王游戏机时,许多美嗯嗯的点头,说好啊好啊的。 她看着高明程的眼神,满是信任。 这一瞬间,令高明程有种恍惚的感觉。 他突然间记起上辈子的事情,那个时候,许多美经常和他吵架,他要做的事情,许多美总能找到理由不让他去做,夫妻两个的关系,一度十分紧张。 “发什么呆?是累了吗?你先去楼上睡一觉吧,动作轻点,别吵醒儿子了!”许多美看到高明程的目光发直,以为他累了,贴心的让他上楼去休息。 高明程回过神来,但也没有否认,他大步上楼,推开房门后,就看到小旭旭躺在竹席上睡的正香。 不远处,电风扇不停的转动着,给房间带来一丝清凉。 虽然住在县里,但现在也还不是最热的时候,服装店这边的楼有三层,且最上面还盖了瓦,他们住在二楼,所以并不会太热。 有些人家住顶楼,那才热呢。 高明程躺在小旭旭的身边,看着小旭旭睡的香甜的模样,心渐渐静了下来。 其实他还曾想过去炒股赚一票的,但现在决定不去沾染股票了,上辈子,他是投机客,这辈子,他老老实实干点实业得了! 开开店,养养娃。有钱又有闲! 高明程躺着午睡时,底下的服装店,许多美、高淑芳、罗丽和张金玲四个人,竟是都不得闲。 她们要赶在下午之前,把高明程进回来的货整理好,每款衣服该挂的挂上,该送到三楼仓库的送到三楼去。 夏天的衣服比较单薄,折痕也比较明显,因此还得拿熨斗把衣服熨一下,熨过后,折痕没了,一下子就好看了不少。 忙着新款上架时,高淑芳拿着一件裙子比划着,对许多美说道:“嫂子,我穿这件裙子好看吗?” 许多美看了一眼,觉得还不错,但好不好看,得上身才知道,于是劝她穿上试试。 高淑芳把那件裙子放在一边,笑着说道:“先把衣服清理出来,等下有空了,我再试!如果合适,我就把它买下来!” 高淑芳过来这边做事后,高明程给了她不少衣服,但高淑芳在赚了钱后,有自己看中的衣服,就说要花钱买下,不肯再白要高明程的了。 高明程看她是真心实意这么说的,就让她给进价就行。 久而久之,高淑芳已经习惯花钱把自己喜欢的衣服买下了,就连张金玲也跟着买过几回。 主要吧,进价那是真便宜! 四个女人忙了两个小时,才把所有的衣服都整理好,这个时候,已经有顾客被店门口的那个新款上市的牌子吸引进来了。 每次上新款,店门口就会贴一个新款上市的牌子,这样老顾客就知道店里有新款了,不管买不买,都会进店瞧一瞧。 这个时候,就需要店员施展三寸不烂之舌,先劝顾客穿上喜欢的衣服试一试,再一番夸赞,把人迷晕乎了,就十有八九买下了。 但有时候一番服务之后,会得到‘先不买’三个字,那个时候,就多少让人有些泄气了。 不过高明程制定的是微笑服务,不管顾客买不买,都不能拉着脸,给顾客脸色看。 因为有时候,说‘先不买’不是不喜欢,而是囊中羞涩,等她们手里有钱了,自然还会过来把衣服买下的。 在许多美她们忙活时,高明程还在呼呼大睡,不过很快,他就被小旭旭一屁股坐在脸上搞醒了。 小旭旭几天没看到爸爸了,一醒来看到爸爸后,当即爬过去,一屁股坐在高明程的头上,手里还试图抓着高明程的头发。 不过高明程前不久才剃了发,几天过去了,依旧是寸头,就没让小旭旭得逞。 “皮痒了吗?下去!”高明程懒洋洋的说着话,话里一点威慑力都没有,小旭旭自然不怕,依旧在他身上爬来爬去,把他当一座山来玩了。(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二章:学门手艺吧 直到小旭旭玩尽兴了,高明程才得以起床,他用手提起小旭旭,一把放在自己的肩膀上,扛着他下楼去了。 他下楼时,新款服装已经整理好,或挂在墙壁上,或叠着放在柜台上,此时不少人进店闲逛着,许多美她们都在招呼顾客。 女人比男人更热衷买东西,此时店里大多都是女人,高明程就懒得过去凑热闹,他扛着小旭旭,准备出门逛逛去。 他准备去商场,县里有一家两层楼的大商场,商场里的货物琳琅满目,各种生活用品,基本都能够在这里找到。 作为县里最大的商场,这里的人流量很大,谈对象的小年轻想逛街的话,大多都会选择来这里。 高明程在商场逛了一圈,又找商场的负责人询问了能不能租一个柜台。 高明程准备在商场租一个柜台卖小霸王游戏机。 这玩意款式不多,不需要特意找一个大门面来卖,在商场租一个柜台,柜台上面摆游戏机,柜台下面堆放存货,多余的存货还可以放在新家那边,新家占地面积宽阔,二楼和三楼都还空着的。 高明程把事情都提前想好了,不过这次只是询问一下租柜台的情况,并没有马上把柜台租下来。 因为他还需要先去小霸王的厂里进行沟通和进货,还得把看店的人给提前选好。 小霸王游戏机,虽然已经在市面上开始卖货了,不过他们这里只是一个偏僻的小县城,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商家在卖,按照正常的发展情况,还是小霸王在央视打了广告之后,人们才知道还有这玩意,又过了一阵子,县里才开始有人卖货。 在商场逛了一圈,把情况都打听好后,高明程带着小旭旭出了商场,进去时,他两手空空,出来后,手里已经多了不少零食了。 这带小孩出门就是这样,见不得吃的,否则这也要,那也要。 出了商场,高明程又决定去毛子那边看看。 毛子的那栋房子,是四月就开始动工,先拆旧房,再挖地基建新房,因为资金充裕,从开工到现在,就没有停工过。 去羊城进货前,毛子还来找过他,说房子要准备上梁盖瓦了。 上梁盖瓦可不能随便的,要讲究仪式感,还要选一个好日子,因为这房子是高明程出资的,因此毛子希望上梁盖瓦那天,高明程也能过来参加。 对此,高明程自然是答应了。 他抱着小旭旭,一路快步走到毛子家,新房子伫立在一众旧屋的中间,如同鹤立鸡群般,格外的显眼。 现在的房子,还没有上梁盖瓦,也还没有粉刷墙壁,看着有些灰扑扑,但和旁边破旧的房屋一比,它仿佛充满了生机。 一楼除了几根承重柱,以及一个卫生间,到处都是空旷的,此时地上堆着一些杉木,还有一些瓦片。 高明程上下打量着房屋的情况,看到屋内有一个木匠带着两个学徒,正在这里量尺寸。 上梁盖瓦后,就要做门窗、以及屋内的家具了。这零零碎碎的,还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去了。 “明程哥,你来了!”毛子从二楼走了下来,楼梯早就安装好了,但还没有安装扶手,看着就有些不那么安全的样子。 毛子却丝毫不怕,下楼下的飞快,整个人的精神面貌也好极了。 他快步来到高明程的面前,笑着说道:“明程哥,我已经看过日子了,明天,以及月底,都是好日子。你看选在哪天好?” 高明程说道:“就明天吧!” 这建房宜早不宜迟,早点建好,早点开业赚钱。高明程的思想就是如此的朴实无华! 毛子点头,说道:“好,东西我会准备好,明天上午九点,明程哥你人过来就行。” “行。”商定好这事后,高明程也没有多留,带着小旭旭蹓跶溜达着回到服装店。 今天下午的生意看似不错,店里挂着的衣服都少了好几件,张金玲正飞快的熨烫新衣上的褶皱,然后将之挂在架子上。 高明程目光一扫,没看到罗丽,现在还不到下班的点,但罗丽偶尔迟到早退,他是不在意的。 刚这么想着,就看到罗丽抱着她儿子从楼上走下来了。 原来她儿子饿了,被她婆婆抱到店里来,然后罗丽就带着儿子去了二楼喂奶。 小婴儿已经两个月大了,此时吃饱喝足了,睁着小眼睛看着周围。 高明程把小旭旭放下来,然后走过去说道:“我来抱抱。” 高明程从罗丽的手中接过孩子,低头看着孩子的模样,两个月大的婴儿,五官逐渐长开一点了,不过他眼睛小小的,鼻子也扁扁的,小嘴巴偶尔吐着口水泡泡。 高明程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小婴儿的眼睛虽然小,但却是双眼皮! 只不过是内双!所以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单眼皮呢。 高明程逗了一下孩子,见孩子嗯嗯唧唧,一副想哭的模样,他就赶紧把孩子还给罗丽了,那速度,好似丢手榴弹般! 好在孩子回到母亲的怀里后,就不再嗯嗯唧唧了。 “罗丽,快五点了,你先带孩子回去吧!”高明程说道,店里一般是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上下班,但有时候时间是弹性的,可以适当的早点晚点。 罗丽面露感激之色,但没有急着走,而是说道:“还早,我再待一会儿也没事,现在都是我婆婆煮饭,我回去也是歇着没事干。” 罗丽要留着不走,高明程也无所谓,不过十分钟后,黄大志和娄新宇就一起走了过来。 看到高明程,黄大志眼睛一亮,笑着打招呼:“明程!” 娄新宇也乖乖地喊了句:“二哥。” 黄大志是有事要跟高明程说,于是两人就到一边去了,娄新宇则去找高淑芳,两人商量着今晚吃些什么菜。 “明程,我想给小安找个事做,你看有什么建议的吗?”黄大志问道,眼巴巴的盯着高明程看。 在他心目中,高明程是很有主意的一个人,听他的准没错。 黄大志的弟弟黄小安,因为从小得了小儿麻痹症,又没有及时治疗,身体留下了比较严重的残疾。 不过在黄大志手里有钱后,他就带黄小安去了省城做手术,术后,黄小安恢复的还不错,至少已经矫形成功,整个人看上去正常一些了。 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他跟常人不同,并且他个子矮小,长得就不太壮实的样子。 现在听黄大志问起,高明程就建议黄小安可以做点小生意,或者也可以给他看店。 高明程把自己准备在商场租一个柜台,然后用来卖小霸王游戏机的事情说了出来。 高明程说道:“工作也轻松,只要每天去柜台卖货就行,你看怎么样?” 黄大志知道高明程这样说,是在照顾自己,他心底很是感激,但还是拒绝了这份好意。 他有些为难的说道:“小安他……他有些自卑,到县里住之后,他整天呆在家里,不肯出门。我那房子就在马路边上,我曾想过在门口搭一个小棚子,夏天摆西瓜卖,再顺便卖点烟、打火机什么的。” 高明程点点头,觉得这个主意也不错。 高家村的人会种西瓜,军岭的人也会种西瓜,他们可以从军岭拉一车西瓜来,然后高价卖出去。 烟和打火机的保质期也长,慢慢卖也没问题。 黄大志叹息一声,说道:“但小安不肯,他不愿意跟人打交道,也不敢跟人打交道。我看他自从住到县里了,比在军岭时还要孤僻寡言了!” 在军岭时,见面的都是同村的熟人,黄小安就算身有残疾,感到自卑,但也还能跟人正常交流,但到了县里,周围都是不认识的陌生人,每次别人看到他,脸上都会流露出或同情,或厌恶的神情,这让黄小安感到十分的难过。 久而久之,他就不愿意跟人交流了。 这做生意,最忌讳锯嘴葫芦了! 做生意要讲究一个性格外向,舌灿莲花,跟谁都能够聊上几句,并且还需要一定的文化底蕴,这样说出来的话才漂亮动听。 高明程得知黄小安不愿意和人交流,当即说道:“那送他去学一门手艺吧!” 手艺人凭手艺吃饭,只要手艺好,即使身有残疾和不善言辞也无所谓。 黄大志点点头,他也曾想过送弟弟黄小安去学门手艺。 但他没想好去学什么手艺。 于是他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随口说了几个,有学厨艺,也有学雕刻。 黄大志觉得自己的弟弟没有什么煮饭的天赋,甚至可以说,他们一家人都没有多少煮饭的天赋,煮出来的饭菜,谈不上多么美味,就是能吃而已。 于是他忽视第一个选项,着重考虑第二个。 “雕刻?这个跟谁学?怎么赚钱呢?”黄大志问道。 高明程提起雕刻,是有原因的。 他们这儿,其实是有雕刻文化传承的,有几个出名的雕刻师傅,雕刻出来的树根茶桌、树根摆件,还是相对知名的。 在后世,县里甚至还开了一个雕刻博物馆。 黄小安既然不想跟人交流来往,那么沉下心学雕刻,以后靠雕刻混饭吃也行。 高明程说道:“我们县靠近市区的那条路上,有一个叫做河山村的村子,那里就有一个雕刻师傅,他祖上是从市里得到的传承,到现在已经有个一两百年了。” 高明程之所以知道这事,还是之前收过一阵子旧物,他也不乐意去更远的地方折腾,就在县里的附近犁了一圈,虽然得到的好东西不多,但也捡了时代的便宜,攒下一些值钱的古董了。 黄大志沉思片刻,然后点点头,说道:“那行,我先回去问问小安,如果小安愿意的话,我就带他去河山村拜师学艺。” 高明程知道那人是较为有名的雕刻师傅,还知道那人比较心软,经常雕刻一些小玩意送给村里的小孩玩。 也因此,他现在比较穷,主要是靠种地生活。 高明程把对方的情况大致说了下,又说可以先去找人,然后适当的卖惨,打动对方后,再带黄小安过去拜师学艺,这样就会顺利一些。 这些事,其实黄大志也懂得。他只是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安排弟弟,也不知道要去哪里找人学艺。 现在高明程给了他主意,他就心里有数了。 在警局这几年,他深谙和人打交道之法。 黄大志点点头,笑着说道:“行,我先回去问过小安,如果他没意见,我就去找那雕刻师傅说说话。” 事情说完后,黄大志再次感谢了高明程,然后抱着他的宝贝儿子,带着老婆回家去了。 当他回到家里,就可以看到他家的院子里堆着一些建材。 这些建材是用来搭棚子的。 黄大志之前建议在门前搭一个棚子,然后卖点烟和水果,结果黄小安不肯。 但他爸妈肯啊! 黄大志的爸妈来到县里生活后,就觉得自己终于享福了。 刚到县里的那几天,他们啥事都不干,天天逛大街,短短几天内,愣是把县里的大街小巷给走熟悉了。 到现在,住到县里的新鲜感已经逐渐没了,每天无所事事,就显得有些无聊。 虽然他们身体不好,也打心底不愿意再干农活了,但到底干了一辈子活,还真闲不住。 于是黄大志的爸妈就决定在门口搭棚子,然后做点小生意。 对此,黄大志自然是赞同的。 家里有他和罗丽的工资,也养得活一家老小,但如果没有外快,那么生活还是紧巴巴的。 现在他爸妈愿意做生意,他也不图赚多少钱,能让他爸妈打发一下时间,再多少赚上一点,那就不错了。 回到家中,黄大志就去找了他弟弟黄小安。 黄小安跟他爸妈一样,都住在一楼,他的房间朝西,这个时候夕阳洒下的光芒正顺着洞开的窗户,倾泻入屋内,将屋内照的很亮。 黄小安正趴在桌子上写字。 这些天,他不肯出门,黄大志就索性让他在家里写字,写的是最简单的那些常用字,多写多练后,黄小安也算是能认一些字了。 见黄小安写完一页纸了,黄大志开口说道:“小安,我送你去学雕刻怎么样?” 黄小安身体一僵,然后转过身来看着他哥哥,有些警惕的问道:“什么是雕刻?” 他怕哥哥把自己送到一个自己处理不来的环境里去,因此心生警惕。(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三章:桃子熟了 黄大志跟黄小安解释了一下什么是雕刻,不过他自己其实对雕刻也不是很懂,觉得雕刻大概就跟木匠差不多,只不过做的活比木匠更精细些。 黄小安沉默片刻,在哥哥期待的目光下,还是缓缓地点了点头。 他同意后,黄大志也松了口气,决定找个时间先去找一找那雕刻师傅,说定了后,再带黄小安登门拜师。 黄家的事,高明程没有多问,第二天早上,他就带着小旭旭去参加毛子那边的上梁盖瓦仪式了。 毛子特意买了一挂鞭炮,又买了不少花生瓜子和糖果来散人,当礼成的那一刻,毛子一手端着一盆子的糖果,一手抓了一把,从二楼朝下面的人群丢去。 站在底下围观的人们,当即满脸笑容的哄抢起来,其中有不少年轻的小伙子,都是毛子以前交的朋友,别看毛子的人品一般般,但他混过社会,也挺会交朋友的,这些朋友,在台球室开张后,会成为台球室的第一批客人,有他们带动,就会引来更多的人过来打台球。 高明程也替小旭旭拿了两块糖,毛子买的这种糖果,质量一般般,不过抢到糖果的孩子们,却是满脸幸福的微笑,他们把多余的糖果小心翼翼的藏在裤兜里,然后剥了一颗糖,美滋滋的享用着。 一群孩子凑在一起,这个问你抢到几颗糖,那个答我抢到四颗糖。 瞬间引来不少羡慕的叹息声,有人说自己只抢到一颗糖,说着说着,嘴巴一撇,都快委屈的哭了起来。 好在除了糖果,毛子的弟弟洋洋,还端着一盘子的花生瓜子在底下散,这个不好从楼上丢,不然容易掉在地上,所以就任人抓取食用。 当洋洋端着盘子过来后,所有的孩子都挤了过去,纷纷一手抓花生,一手抓瓜子,两手都不落空。 小旭旭被高明程抱在怀里,看到这群孩子抢食的画面,他也啊啊的叫着,神情焦急的伸出手,似乎也想去抓。 但此时洋洋端着的盘子里,已经快被人抓空了。 好在猴子的妹妹机灵,她看到小旭旭也想要,当即跑到家里,抓了一把花生瓜子递给小旭旭。 小旭旭终于得到东西了,瞬间咧嘴笑了,还不忘说一声谢谢。 他会说的话不多,但简单的谢谢,再见之类的,已经能够说的很好了。 高明程参加完上梁盖瓦仪式就走了,毛子本来想留他在这边吃中午饭,但被高明程拒绝了。 他拒绝了,但中午吃饭时,何大有却从警局赶了过来,和昔日的朋友们,一起吃了顿饭。毛子有了好前程,何大有很为他高兴,同时也希望其他的朋友,也能够有一個好前程。 席间,有人说自己现在在干嘛,也有人说打算去外地打工,当年这些无所事事聚在一起偷蒙拐骗的青年们,随着年纪增大,逐渐改邪归正了。 当然,也有贼心不死的,不过那些人现在已经和何大有不是一条路上的人了,彼此间的来往就不多了。 高明程带着小旭旭回到自己家,见店里的人都在忙,于是决定中午去吃碗米粉,就懒得煮饭了。 这两天店里有新款上市,得知消息的顾客们,纷纷都过来挑选衣服,论质量和档次,新新服装店在县里,也算是首屈一指的。 许多美对中午吃米粉没有意见,夏天天热,煮饭是一件苦差事,去外面饭店买饭吃,又比米粉要贵上不少。 于是这天中午,店里所有的人都吃了一碗肉饼粉,还买了一碗猪肺,猪肺用了大量的辣椒,吃上一口,辣的人鼻尖冒汗。 一碗汤汤水水下肚,高明程舒舒服服的躺在后院的躺椅上休息。 小旭旭也吃了半碗肉饼粉,现在还不肯去楼上睡觉,于是爬在高明程的身上,又把他爸当一座山爬了。 难怪,古人云:父爱如山! 新款上市后,店里的生意火爆了几天,等生意逐渐和平时差不多时,许多美就提出想去看望一下大姐许多金。 许多金这一胎遭了大罪,让许多美心里极为担忧。 只是一直不得闲,也就没提起了。 高明程一口答应了,又问之前喊许多美给两个孩子买的塑料凉鞋买了没有。 对于两个外甥的事,许多美当然很上心,忙说已经买好了,又把之前准备好给两个外甥的衣服也拿了出来,除了孩子的衣服,还有几件前两年的旧款,因为一直压在最底下,拿出来时,发现衣服面料上有一些斑驳的痕迹了。 这种衣服,自然不好卖,因此许多美也决定送给大姐家。 除了这些,许多美还给她大姐买了一些补身体的补品,希望大姐能尽快把身体养好。 高明程看了一眼许多美准备的东西,觉得没什么毛病,于是自己又出门去买了两把躺椅,这个准备拿到牛尾岭的家中去。 牛尾岭的家里只有板凳和长凳,坐是能坐,但没有躺椅舒服。 这两把躺椅,都是用竹子做成的,夏天躺在上面,不知道有多么凉快哦,就算是冬天,在躺椅上铺一层褥子,也能躺的舒舒服服的。 东西都准备齐全后,第二天一大早,高明程就带着老婆孩子再次回了高家村,至于大姐家,准备等下午时再过去。 回到牛尾岭,许多美就找了她二姐许多玉,把大姐的情况告诉了她。 许多玉听了,也是唏嘘不已。 她算日子,也觉得大姐应该早就生了,但迟迟没有人来报信。 原来是大姐的身体出了问题,这段时间大姐夫家又忙的很,就没空过来报信了。 她们姐妹两个在说话时,高明程去了小富山。 时间已经到六月底了,正是山里的桃子即将成熟的时候了! 上次回来,他就摘了一个桃子吃,但那个时候的桃子还很青涩,现在他站在山脚下,抬头朝桃林望去,就能够看到满树红艳艳的桃子了。 随着桃子成熟,山里的鸟也即将迎来盛宴,它们早就盯上山里的果子了,只待成熟后,就会前来啄食。 为了驱赶这些鸟,朴实的劳动人们也想到一个妙招,那就是制作稻草人。 高明程看到果园里的稻草人,都被翻新过了,看上去惟妙惟肖,风一吹,稻草人手中拿着的树枝上,系着的一块破旧的布就随风飘动,起到一个驱赶鸟类的作用。 高明程摘了一个桃子,往衣服上随意擦了下,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这个时候的桃子,刚刚成熟,但又还没有变得软趴趴,吃起来的口感正好! 桃林旁边就是梨树林,翠冠和黄花梨挂在树梢上,也已经快要成熟了,吃上一口,味道也甜滋滋的,如果在树上多挂一阵子,那么会更甜。 为了这些果树,春天施肥,初夏疏果,在确保水肥充足后,总算迎来丰收了! 因为高明程舍得疏果,此时留在树梢上的果子,一个个都是精品,卖相好,汁水也充足。 高明程品尝之后,就决定摘一筐桃子回去,他先下山,来到山脚下的棚子里。 这里堆放着一些肥料、竹筐和农具。高明程拿起一个竹筐,再度进山,他踩着长着绿草的缓坡,一步步来到桃林。 阳面的果子,已经成熟了,但阴面的果子就还差点,可以缓几天再摘。 他手脚快,也没喊陈大松他们来帮忙,自己一个人就摘了一箩筐的桃子。 下山时,倒是碰到陈大松了。 陈大松忙说道:“本来准备明天去县里送鸡蛋时,再摘一些桃子一起送过去的!” 拖拉机留在牛尾岭这边后,每隔三四天,陈大松就会跑一趟县城,替高明程送鸡蛋和地里的菜。 这会儿正是菜多到吃不完的时候,辣椒、茄子、豇豆、丝瓜等,每天都能摘上一批。有了村里送来的菜,服装店那边每天买菜时,只需要买些肉就行了。 高明程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又问杨梅成熟了没。 陈大松说道:“有个别熟透了,要摘的话,我等下给你摘一篮子。” 一棵树上的果子,并非是同一时间成熟的,有早有晚,那都是正常的。 高明程就让陈大松帮他摘一些成熟的杨梅,今年还没有吃过杨梅的,打算自家先尝尝鲜。 陈大松拿着一个篮子,去杨梅林摘杨梅去了,高明程就去了一趟鸡舍捡鸡蛋。 今天他回来了,自然是要把鸡蛋一并带走的。 刚把东西都送回家里放着,许多美就走了过来,对高明程说道:“刚才妈过来了一趟,说前两天爸在建房时,不小心闪了腰,喊我们过去看看。” 罗小华本来在地里干活,远远看到高明程的汽车后,就知道高明程回来了,于是就过来通知了一声。 她都来通知了,那么那边肯定得回一趟。 许多美颇为庆幸的说道:“等下从我给大姐买的补品里,拿两样去看爸吧!” 因为心疼大姐,她买了不少补品,现在刚好可以腾出两样来。 高明程并无意见,他拿篮子装了一些桃子和鸡蛋,又带上许多美拿来的补品,准备去看望高远见。 到了老村那边,高明程先去了一趟细奶奶家,高壮和何秀曼都在地里干活,细奶奶带着小圆圆正在家里晒茄子。 她家种了不少茄子,又不打算赶集时拿去卖,于是有多余的茄子时,就会把茄子切成片晒干。 细奶奶是很有成算的人,她认为以后去县城生活了,肯定不如在村里吃菜这么方便,得天天花钱买菜。 因此她决定多做一些干菜,到时候也好省一些买菜钱。 高明程给了她一些桃子,又说小富山的桃子熟了,让她喊高壮去小富山里,自己摘一些来吃。 高明程说道:“桃子、梨子和杨梅,都有一些成熟了。细奶奶,你明后天时,喊高壮去摘一些来吃。” 细奶奶笑着拒绝,说道:“那些果子是你要卖钱的,还是卖钱重要。” 她处处为高明程着想,高明程也没法子,打算等见了高壮,直接喊高壮过去摘。 和细奶奶说了几句话,又抱着小圆圆亲了两口,高明程就带着老婆孩子去了大哥高明鹏家。 从细奶奶家前面路过时,顺便看了一眼新建的房子,如今二楼已经建好,就差上梁盖瓦了。 这速度,还是不慢的,现在天气热,房子也干的快,上梁盖瓦后,马上就可以做门窗和涂刷墙壁了。 来到高明鹏家,高明鹏他们这会儿都不在家,有在新房子那边干活的,也有下地干活的。 倒是闪了腰的高远见在家里,不过他也闲不住,正坐在屋檐底下,用柴刀削着竹筷。 村里用的竹筷,自然不会花钱去买,而是自己做的。 砍一根竹子,就能够做不少筷子出来了。 他的身边,除了堆着一些劈砍好的竹子,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木头,旁边还摆着一个外形有一点歪歪扭扭的小凳子,显然这小凳子是高远见自己拿建房剩下的零碎木料做的。 “爸。”高明程喊了声,许多美也跟着喊了声,然后哄小旭旭叫爷爷。 小旭旭和高远见很少见面,但他胜在乖巧听话,许多美让他喊爷爷,他就乖乖地喊了。 高远见抬头看到他们来了,于是放下手中的砍刀,对小旭旭露出一个笑容来。 高远见说道:“你们渴不渴?渴的话,就自己去倒水喝。” 高明程把带来的东西递给高远见,说道:“听妈说你闪了腰,好些了没?” 高远见接过东西,低头看了一眼,笑着说道:“好些了,都几天前的事了,现在虽然不能使力,但干点轻松的活也还可以,我这两天就干脆把这些木料弄一下,做几个小板凳出来也好。” 小板凳挺好做的,拿一块宽些的木板,再找四根大小差不多的木料做凳腿,最后钉上钉子,就成了! 就是钉子得钉进去一些,否则容易刮屁股。 高明程从旁边拿了几个凳子过来,让许多美和小旭旭坐,然后自己跟高远见闲聊着,主要是问问家里的情况,新房建的怎么样了,一共用了多少钱,又问高奶奶的情况怎么样。 提起高奶奶,高远见说道:“你说要让她多跟人说话,我每天都喊她出去走走,现在精神还不错,就是白天热的没胃口吃饭。” (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四章:送你一个采摘的乐趣 高明程跟高远见聊了一会儿,对家里的情况,就了解的差不多了,他告诉高远见,说山里的桃子和杨梅等水果都快熟了,如果想吃,就自己去小富山那儿摘一些来吃。 “哎,好。”高远见应了声。 正说话间,罗小华也扛着锄头回来了,手里还挎着一个篮子,篮子里堆满了各种时蔬。 家里在建房子,要给匠人包一顿中午饭,因此这个点,就该准备起来了。 罗小华进了屋,把手里的东西放下,然后就看到桌上放着的一篮子东西,她一看就知道是高明程送来的,心中颇为满意,于是出来时,就喊高明程夫妇在这边吃中午饭。 家里难得留饭,但高明程还是婉拒了。 “就不在这边吃了,地里还有活要干,我得先回去了。”高明程如此说道,然后领着许多美和小旭旭,准备返回牛尾岭。 没分家前,高明程都不爱在家里吃饭,这分家后,除非必要,那是根本不上门来的。 这关系不咸不淡的,对于高明程来说,就挺好的。 出了高明鹏的家,许多美也不由得松了口气,对于高明程来说,在家吃饭不自在,对于许多美来说,在婆家吃顿饭不容易! 一大家子吃饭,要煮的饭菜可不少,她人在这里,自然得搭把手帮忙。 一家三口回到牛尾岭,高明程拿着篮子去地里摘菜,许多美就留在家里准备煮饭。 家里存放着米、油、面条等食物,再加上还有鸡蛋和地里的菜,也能够煮一顿丰盛的午饭出来了。 中午,许多美就炒了一盘子辣椒炒鸡蛋和辣椒炒茄子,还煮了一个鸡蛋丝瓜汤,为了照顾小旭旭,煮饭的时候,顺便给小旭旭蒸了一碗蒸蛋。 做蒸蛋挺简单的,但需要注意一点,那就是要用温水搅拌蛋液,用凉水的话,蒸出来的蛋就不够细腻。 高明程摘了不少的菜,除了中午吃的,剩下的带回去县里吃,等陈大松给他送杨梅来时,他就对陈大松说过几天也不用陈大松他们去县城送鸡蛋。 陈大松以为过几天高明程还会再回来,于是也没有多想,直接应下了。 但高明程并非是打算自己回来,而是想起之前高淑芳和娄新宇曾说过,想等果子成熟后,就去小富山摘水果的。 今天是星期四,再过两天就是周末了,到时候喊他们回来摘水果,顺便帮他把鸡蛋送到县里就行。 除了想起高淑芳他们,高明程还顺便想起去年过年时,他曾跟高岳的朋友一块儿打台球,当时似乎也答应请他们去小富山摘水果了。 算算日子,高岳和他的朋友们,应该放暑假回来了吧? 高岳的那些朋友们,以后都会混的不错,高明程决定适当和他们结个善缘。 哦,还有范立成,他还许诺请范立成来摘水果的,可惜一直没有恰当的时机。 不过可以给果园拍张照,然后随信寄给范立成,咱不能吃,但能一饱眼福不是嘛! 虽然这个主意有点损,但高明程又想到更好的法子了,那就是看肖金峰那边,有没有合适的车去景德镇,如果时机凑巧的话,倒是可以让司机给范立成带一些水果过去,这也算是一种快递了。 高明程在心里琢磨着这些事,等吃过午饭,许多美负责收拾厨房和餐桌,高明程负责把鸡蛋、水果和菜都搬上车斗,为了防止被太阳晒坏了,还在上面盖上一块篷布。 都弄好后,两人就准备出发去看望大姐了。 临走前,许多玉找到许多美,递给许多美一个红包,说是给大姐的,让许多美帮忙带一下。 许多玉说道:“我身体还有些难受,就不跟你们一块儿去了,你帮我给大姐带个红包吧,也是我的心意。” 许多美收下红包,一口答应下来:“好。” 汽车出发后,小旭旭先是趴在窗口盯着外面的景色看,看着看着,就有些昏昏欲睡了。 许多美把小旭旭抱在怀里,让他能睡得更好些。 因为山路不好开车,大约二十分钟后,才抵达大姐许多金的家中。 汽车的到来,又引来村里人好奇的张望,认出是许多金家的亲戚,于是在心底,就对许多金有了一丝的羡慕。 住在乡下,谁不想要一门富裕的亲戚呢? 今天是周四,村里大些的孩子就不多,因为他们都在兴安岭的小学读书,这会儿并不在家。 相比起高家村来,这个村子小孩的求学路,会显得更加的艰难。 从高家村到兴安岭,小孩子步行的话,最慢也就二十分钟,大人只需要七八分钟左右。可从这个村子到兴安岭,大人都得走上半个多小时,小孩子走得慢的话,花上一个多小时,都是有的。 许多金的两个儿子,都还没有开始读书,不过大儿子今年九月份,也该去读小学一年级了。 两个孩子本来跟朋友们在村里疯玩,看到汽车后,大点的孩子当即喊着:“小姨!姨父!” 然后追在车子的后面,等汽车停稳了,他们也一路快跑回到家里了。 他们都还记得高明程曾许诺给他们送两件新衣服的呢! 高明程先下车,然后把后排的车门打开,方便许多美抱着小旭旭下车。 小旭旭习惯午睡了,这会儿睡的香喷喷的,被许多美抱着放在许多金家的床上,都未察觉。 许多金听到汽车的声音时,也知道小妹一家来看自己了,她挣扎着坐了起来,背靠在墙壁上。 许多美先把小旭旭放下,才看向许多金,问道:“大姐,你好些了吗?” 许多金自然是报喜不报忧,笑着说自己好些了。 在她们姐妹说话时,高明程已经被两个外甥包围了,面对他们那双闪烁着期待的眼睛,高明程也没有卖关子,他掀开篷布的一角,从车斗里拿出一堆的东西来。 “吶,这是给你们的衣服和鞋子,拿去穿穿看。”高明程先把属于孩子的衣服鞋子递给他们,看着两兄弟激动的跑进屋子里去了。 然后又把许多美准备的那几件有瑕疵的衣服、小旭旭的旧衣服以及补品都拿了下来,最后又拿了一些桃子、杨梅和鸡蛋。 虽然上回已经给了不少鸡蛋,不过高明程的家里,现在最多的就是鸡蛋了! 夏天太热了,鸡蛋的保质期短,把鸡蛋放在服装店那儿带着卖,每天的销量有限,必须赶集时,拿着鸡蛋去集市上支个摊子卖才行。 但高明程觉得这样做,挺浪费时间的,因此为了不让鸡蛋坏掉了,家里基本上天天吃鸡蛋,还做了一大坛子的咸鸡蛋了。 论口感,咸鸭蛋比咸鸡蛋要好吃点,不过能让食材保存的更久,就已经是咸鸡蛋的一个优点了。 高明程提着一大堆的东西进屋时,两个外甥已经三两下换上新衣服和新鞋子了。 他们高兴的仿佛过年般,脸上堆满了笑容,换上新衣服新鞋子后,就凑到许多金的面前,问妈妈自己好不好看。 这些小屁孩,天生就爱臭美啊! 许多金笑着点头,连连说好看,又对许多美说让他们破费了。 许多金说道:“孩子顽皮,经常上山下水,给他们穿好衣服,没必要!他们现在穿的,大多是他们堂哥穿小的,我是打算等九月开学了,再给孩子扯些布做几件衣服的。” 许多金是很有成算的人,该给孩子扯布做衣服时,她会给,但她觉得没必要时,是不会给孩子扯布做衣服的。 至于穿的破破烂烂,这村子哪家的孩子不是这么穿的? 当社会环境如此时,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人们,就不会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的。 许多美并不在意这些东西,为了让大姐心里好受些,她就说这些衣服都是店里卖不出去的,与其便宜卖给别人,还不如送给两个外甥穿。 果然,听了这些话,许多金的神情就舒缓些了,还说道:“那就好。” 她看着两个儿子身上穿着的衣服,又觉得有些难以置信,说道:“这么好看的衣服,居然不好卖?” 许多美说道:“县里的人爱时髦,他们喜欢更好看的。” 许多金啧啧几声,觉得有些难以想象。 等高明程把一堆东西都拿了进来,许多美又一样样的告诉许多金这是什么东西。 看到这么多东西,许多金满脸的激动,眼泪都抑制不住的流了出来。 她拉着许多美的手,有些梗咽。 “多美。” “大姐,你不要多想,你养好自己的身体,就是大事!我给你买的奶粉、红枣和红糖,这些你都不要省着,也不要拿给别人去吃,想吃就自己吃。” 许多美轻声叮嘱着。 她是知道大姐舍不得自己吃喝的,要是家里有什么好东西,宁可自己不吃不喝,也要拿去走人情,送给别人去吃。 除了奶粉之类的东西,许多美还买了一些鸡蛋糕和奶糖,她抓了一把奶糖给两个外甥,让他们甜甜嘴。 两个孩子一年到头,能吃糖的次数是有限的。 眼看两个孩子伸手去接,许多金又控制不住的说道:“哎,别给他们那么多!一人给一颗就行了!一天只能吃一颗糖,知道了吧?” 最后这句话,是说给两个孩子听的。 两个孩子老老实实的点头,说自己知道了。 他们嘴里含着糖,身上穿着新衣服新鞋子,心里美的冒泡,也就在这屋子里待不住了,他们迫切的想出去和朋友们显摆显摆。 “妈,小姨,我们出去玩了!”两个外甥说着,就往屋外跑去。 许多金连忙说道:“哎,你们小心点,要是弄坏了衣服,看我怎么打你们!” “知道了!”远远地,孩子们欢快的声音传来,一看就是没把许多金的话听进心里去。 指望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子不顽皮?那还不如不指望呢! 许多金气的都喘粗气了,恨不得拿一根棍子追上去打一顿。 家里穷,就格外的爱惜东西,许多金是无法接受新衣服在一天内,就被孩子穿脏穿坏的。 许多美看出她大姐的心思,忙劝道:“大姐,孩子会听话懂事的,你就别担心这个了!” 许多美又把二姐让她带的红包转交给大姐,和大姐聊了一会儿后,就准备告辞离开了。 大姐夫他们都在地里干活,大姐的身体不好,陪聊一会儿后,就有些疲累的样子了。 直到他们准备走了,小旭旭还在床上睡的香喷喷的,被许多美重新抱回车里,他还能继续睡着。 许多美低头看他,笑道:“睡的像头小猪!” 高明程哈哈的笑了笑,说道:“小孩子就要多睡,在长身体呢,等到了县里,再把他喊起来玩就是了。” 回到县里后,仿佛有心灵感应般,小旭旭不等爸妈喊他,自己就悠悠醒来了,不过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尿尿! 幸好许多美熟悉他的小表情,一看那模样,就飞快的抱着他下车,也来不及去二楼的厕所了,直接让小旭旭尿在路旁的樟树那儿。 县里街道路边的树,以樟树为主,还有少量的其他树木。 而樟树可是江西的省树,有着无村不樟,无樟不村的说法。 回到服装店,高明程就对高淑芳说道:“小富山的桃子、梨子和杨梅,都陆续成熟了,上回你说想去摘水果,等这个周末,你和新宇就去小富山摘一些回来吧。” 说完,他又看了眼张金玲,想到张金玲到了店里做事后,也很少放假,于是就说:“金玲,你和明里也一块儿去摘吧!” 对于村里人来说,采摘水果,不是什么休闲的活动,但这不是在县里住久了嘛,适当的采摘水果,就成了一种有趣的事了。 张金玲满脸的笑容,开始在心底暗暗期待起来了。 等吃过晚饭,回到新家那边时,高明程提着一些桃子和杨梅,准备送给高国兵他们吃,顺便再问问高岳回来了没有。 高国兵说道:“高岳已经放假了,不过他和几个朋友从省城坐火车去沪市了,说想去外面见识见识。” “挺好的,年轻人是该多见识见识!”高明程很赞成高岳的选择,像高岳这种专业和家庭背景,毕业后就要直接上班,一上班,一周就只能休息一天,运气不好遇到大案子的话,连那一天都没得休息。 所以趁着大学期间多旅游,多见识才是正确的选择。(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五章:店员放假,老板受累 时间转眼就过去了两天,到了周末这天,高明程和许多美夫妇两个,就成为新新服装店专职的店员了。 因为在这一天,所有的店员都放假了! 高明程本来是给高淑芳和张金玲放假,后来大家提起采摘果子的话题时,他注意到罗丽的眼中闪过一丝羡慕,好吧,那干脆所有的员工都放假好了! 老祖宗都说不患寡而患不均嘛,全部放假就没毛病了。 周末这天,高淑芳等人开着高明程的汽车,全部回了高家村,就连罗丽和她的丈夫黄大志,也被高明程劝着一块儿去了。 既然要去,黄大志就提出想从高明程这里买一批水果,到时候摆在他家门口的棚子里卖。 他家门口的棚子,已经搭好了,也买了一个柜台回来,到时候可以用来摆香烟和打火机。 黄大志提的这个要求,让高明程有些为难。他不打算收钱,但黄大志执意要给,最后还是给黄大志算了便宜的批发价。 看着他们六个人坐着汽车走了,高明程返回店里,对许多美说道:“今天店里就我们一家三口了!不过说起来,秀秀不是已经出了月子吗?怎么胡婶子还没有过来这边呢?” 王秀秀是五月初生的孩子,现在都七月初了,自然早就出了月子了。胡茵陈迟迟没有到这边来做事,肯定不是她不想工作赚钱,而是高明万那边挽留了。 只是也该跟这边说一声才是。 平时店里不缺人手,高明程也就没想起这事,或者想起了,也不曾在意,今天既然想起了,他就决定问问。 只是店里人少,他也走不开,于是先打了一个电话给肖金峰那边,打算从肖金峰那边问问情况,然后再问问运输公司去景德镇的车,如果最近就要去一趟的话,那么就帮忙带一箱水果给范立成。 肖金峰一听到水果,就笑了,故意说道:“明程,你山里的水果熟了,怎么光想着范立成,没想着你肖大哥呢?” 高明程也笑着说道:“我上次回村,成熟的还不多,所以只摘了一些尝鲜,就没急着送给你吃了。今天我妹妹他们回村去摘水果了,我喊他们多摘一些回来,到时候给你送些尝尝啊!” 得到高明程的许诺,肖金峰心里也高兴,于是说道:“那你多送些来,我这边明天就有车要去景德镇。” “好!”高明程没想到时间这么凑巧,也挺高兴的。 说完了这事,肖金峰才提起高明万家的事情来。 他说道:“明万的女儿,在月子里还好带,第二个月时,就哭的利害,送去医院看过了,说什么肠绞痛,医生还说这个也没法治,只能耐心哄一哄孩子,等长大些就好了。” “我跟你说,我都不敢从他家门口过,那哭声,隔着老远都能够听到,周围的邻居们,也都睡不着好觉了。” 高明程听了这话,瞬间就明白了,难怪胡茵陈被高明万留下继续帮忙了。 高明程又跟肖金峰说了几句,说好傍晚时分过去送水果给他,然后就挂断电话了。 在他打电话的功夫里,店里已经来了顾客,许多美上前招待,小旭旭则被放在高明程的身边,正在玩一个小皮球。 高明程收敛了杂乱的心思,整整一天都呆在店里,专心售卖着衣服,闲暇时,再整理一下账册。 到下午四点左右,一辆熟悉的汽车就停在服装店的门口了。 车门还未打开,黄大志就先从车斗那儿跳下车来。 他们一行六个人,原本挤一挤,也能够坐得下,但罗丽还在哺乳,是带着她儿子一块儿去的,需要抱着婴儿,自然就不好挤在一起了。 黄大志跳下车后,前后的车门也陆续被打开,娄新宇等人从车里下来,然后帮忙一块儿搬东西。 车斗里,堆满了各种东西,有鸡蛋、蔬菜、还有大量的水果。 这些水果,有一小半是黄大志以批发价买下,要拿到家门口去卖的,剩下的一半,或是送人,或是摆在自家店门口售卖。 高明程拿出一个大纸箱,先装了半箱的梨子,再继续装半箱的桃子,最上面用一个小竹篮装了一些杨梅。 这些,是准备托肖金峰那边的车子送给范立成的。 除此外,还要把送给肖金峰和高明万的也准备好。 这么一分配,今天摘来的水果也犯不着卖了,自家吃和送人后,就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 高明程把要送给肖金峰他们的水果,又重新放回车斗里,对黄大志说道:“走吧,先把你的水果送到你家去,然后我还要去一趟运输公司。” “好。”黄大志应着,和老婆罗丽又继续上了车。 高明程也上了车,他坐在驾驶位上,熟练的发动车子,先把车开到黄大志的家门口。 服装店和黄大志家的房子,虽然不在一条街道上,但离的并不远,也就一脚油门的事情。 黄大志的家位于路旁,后面还有一片的居民区,前面不远处则有一些小商店,这里的人流量一般,但做点小生意,应该也是没问题的。 听到门口的动静,黄大志的爸妈陆续出门查看情况,然后就看到自家儿子儿媳和孙子回来了。 一天没见到孙子了,黄大志的爸妈可想念小家伙了,连忙从罗丽的怀里把孩子接了过去,乖孙乖宝的叫个不停。 罗丽得了闲,跟黄大志一块儿搬东西。 这车斗里,除了他们买下的水果,还有从军岭那儿拿来的一些稻草和蔬菜。 稻草是用来垫在水果下面的,这样可以防止水果被压坏了,如果白天太阳很晒,还可以用稻草把水果给盖住,可以防晒。 至于蔬菜,也是他家地里的,自从把爸妈接到县里来住后,家里的地就给了村里沾亲带故的人耕种,说好了每年给多少粮食。 至于菜,对方则说想吃的话,让黄大志他们去地里摘就行。 但黄大志他们自然不会经常回来,所以这句话,大多数时候,就是一句空话,不过这次黄大志倒是趁机回去了一趟,然后就真的去地里摘了些菜了。 因为这些菜,大部分还是早春那会儿,黄大志的爸妈栽下的,比如辣椒茄子这种,当时到县里来住时,地里的菜还没有长成,只能先不管了。 现在正是辣椒茄子结果多的时候,黄大志就不客气的摘了两大框的菜,吃不完还可以晒干慢慢吃。 黄大志的爸妈知道后,满脸笑容,纷纷夸黄大志做的对。 “那些辣椒苗、茄子苗,还是我一棵棵苗定栽的,又是浇水,又是施肥,就算全部摘了,也是应该的!”黄大志的妈妈如此说道。 把属于黄大志的东西搬下车后,高明程和黄家人打了声招呼,开着汽车继续往运输公司那边去。 到了运输公司,汽车刚停稳,肖金峰就凑了过来,笑着打趣:“早上接到你的电话,我就一直馋到现在!可算是把你等来了。” 高明程也打趣回去,说道:“你都是大老板了,还差我这点水果吃?别说我们本地的水果,就是外地的水果,你也都是不差吃的!” 他把车斗里的水果搬下车,然后告诉肖金峰哪些是送给范立成的,那些是送给他的。 肖金峰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然后就从属于自己的那框水果里拿起一个桃子,他也懒得去水龙头那儿洗,直接往身上擦了擦,就放到嘴边吃了。 一口咬下去,表皮还有一些桃子绒毛,微微的刺嘴,但口腔里很快就充斥了桃子的香甜气息,脆甜的口感,也令肖金峰眼前一亮。 他把嘴里的桃子吃下肚后,立即说道:“明程,你这桃子的品质不错啊,能卖上好价钱!” 高明程知道肖金峰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当下笑了笑,说道:“就我山里的这点桃子,只够自己吃和送人的!之前疏果时,我丢掉很多小果了。这果树的前几年,要重长树,不重长果,树长好了,后面结的果才能好。” “我山里的那些果树,到明年时,应该就都能迎来丰收期了,到时候,我把果子拉来一口气卖给你,你再拉去省城卖。” 肖金峰点点头,觉得没问题。 省城人们的消费水平逐渐高了,只要东西的品质好,能卖得起高价。 就他们县,也能卖得起高价,就是走量不多而已。 肖金峰吃完了一个桃子,又吃了一个梨子和几个杨梅。 吃桃子和梨子时,只觉得甜滋滋,水汪汪的,杨梅的口感就不同了,第一反应是酸,酸的肖金峰本能的皱眉,但酸味过去后,又是甜,这份甜中和了酸,最终的口感就令人颇为喜欢了。 在炎炎夏季,很多人都会没有胃口,这个时候吃上几颗酸酸甜甜的杨梅,很是开胃。 肖金峰吃着水果,又提起上回去萍乡运煤的事了。 他气愤的说道:“前不久,我通过一个朋友得知,当初托我运煤的那人,可真是坏透了!他是生怕装煤的车子不着火啊,还跟那边卖煤的人勾结在一起,特意给我这边装那种晒了十多天的煤!这种晒过的煤,比刚挖出来的煤要干燥些,在运输的过程中,就更容易自燃了!” 肖金峰觉得自己的拳头又硬了,又想给人套麻袋了。 那场事故,他赔了一笔钱,还损失了一辆卡车,公司的李司机也因此受伤断了腿! 算下来,可谓是损失惨重。 唯一让他心里好受些的,就是当初怕运煤脏了车,特意选了辆旧车去。否则如果是新车毁了,那他就不只是想套麻袋,而是想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了。 高明程见他满脸气愤,又想起自己上辈子在社会上摸爬滚打时,也是掉过不少坑,唏嘘的说道:“吃一堑长一智吧!” 肖金峰也就是跟他吐吐槽,这事丢脸,他都没敢跟其他人提的。 既然都到这儿来了,高明程顺便跟肖金峰提了提自己打算卖小霸王游戏机的事情。 高明程说道:“我很看好这个产品,肖大哥,你要是觉得也不错的话,可以到省城开家店,省城肯定能卖的更好。” 肖金峰的信息也不算落后,这小霸王已经在市场上流通了,他也听人提起过。 不过他对于小霸王的信心,可不如高明程这么足。 高明程知道后世的发展,自然敢在小霸王打广告前下决心开店,但一般人,都是在看到广告后,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这个产品可能很好卖,然后各种店就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但因为市场很大,所以开店的,都能赚到钱,只不过根据店的位置和经营方式,赚多赚少而已。 肖金峰说道:“你这么看好它?它的价钱虽然只有任天堂的三分之一,但对于一般的人来说,还是有些贵的。” 主要是,你买了游戏机后,还得买游戏卡,才能玩不一样的游戏,这零零碎碎加起来,也就不少了。 高明程笑了,说道:“再贵也有人消费嘛!我没打算开家店卖,准备在商场租个柜台卖。” 肖金峰点点头,觉得去商场租个柜台卖也不错,游戏机不像衣服,需要宽阔些的店面来展示。 “那你什么时候去进货?”肖金峰问道,他在考虑自己要不要马上去省城开家店。 县里的资源有限,高明程决定在县里开店,那么肖金峰也在县里开店的话,两个人的生意就都做不大了。 肖金峰有人脉有车子,完全可以去省城开店,或者像高明程这样,找家合适的商场租个柜台,再请个人卖货。 肖金峰连找哪些朋友帮忙都想好了,结果却听高明程懒洋洋的说道:“现在天气太热,我不想跑长途去进货,八月九月时,幼儿园又要招生和开学,没得空!十月高宏结婚,等高宏结婚后,我再去租柜台和进货吧!” 肖金峰听了这话,简直无语了! 之前听高明程提起小霸王游戏机,好似十分看好这个产品,卖这个产品是稳赚不赔的生意,结果……就这! 看到肖金峰如同吃了翔的表情,高明程也笑了。 他说的这话,真是真心话! 大热天的出门跑车,去谈生意,那是真难受!再说了,小霸王人家明年才会打广告呢,打了广告后,知名度才扩大,货才好卖,他没必要急着进货,把钱都早早的压在货上。(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六章:请客吃炸鸡 高明程和肖金峰聊了一会儿后,就顺路去了住在附近的高明万家。 高明万在外面跑车,现在还没有回来,家里只有王秀秀和胡茵陈两个大人,至于孩子,这会儿还躺在床上睡觉呢。 提起孩子,王秀秀苦笑一声,说道:“莎莎这阵子晚上经常哭闹,这晚上不睡,白天就睡个不停,哪怕我大声的喊她,她也醒不来。” 胡茵陈插嘴说道:“她这是睡反觉了!只能慢慢的调过来。” 又对高明程说道:“明程啊,这两个月,我几乎没得休息,秀秀留我继续在这边做事,我也忘记及时跟你说一声了。” 高明程摆摆手,说道:“没事,我那边忙的过来,等幼儿园准备开学了,你再到我这边来做事也行。” 胡茵陈点点头,认真的说道:“好!到时候我一定过去。” 她留在这边给王秀秀照顾孩子,因为白天晚上都忙累的很,因此工资稍微高点。 但胡茵陈懂得轻重,这边工资再高,那也做不长久啊! 还是给高明程那边做事比较好,虽然工资稍微少点,但人不累啊,中午吃的也不错。 高明万不在家,高明程也就没有在这边久留,把水果送上后,就告辞离开了。 回到家中,高淑芳她们已经在说说笑笑的准备煮饭了。 看到高明程回来了,高淑芳立即说道:“二哥,我今天去西瓜地里看了看,我看到已经有几个西瓜香瓜像是快要熟了。于是我挑了一个西瓜摘下,结果切开后,发现还有点生,没法吃,就只能给鸡吃了。不过再过几天,肯定就有熟的了。” 高明程看了她一眼,说道:“你下个周末,还想去摘吗?” 高淑芳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不去了,热的一身汗,等下吃了饭,我就要赶紧去洗澡了,你是不知道,我本来还去看了看葡萄的,谁知道从葡萄藤里窜出一只黄蜂来,差一点就蛰到我了!” 提起这事,高淑芳还心有余悸,要不是娄新宇在旁边,及时拉了她一把,今天就要被黄蜂蛰了。 别看拿木棍打黄蜂时,好像挺简单的,但要是不小心被黄蜂蛰了,那疼痛,够酸爽的! 而在山里,除了蜜蜂黄蜂这些,还有一些利害的虫子,如毛毛虫、蚊子等。 山里有一种蚊子,个头很大,咬人也特别痛,一咬一个大包! 除了虫子,山里的一些杂草也烦人的很,如果割伤了手脚,那么也会令人瘙痒不已。 高淑芳在县里住习惯了,这偶尔下地干活和采摘个水果的话,那还挺高兴的,但经常去,她就不乐意了。 高明程随她们乐意,并不强求什么。 以前他还得及时回村去处理这些东西,现在高家村那边有一辆拖拉机在,他就不用再操心了,鸡蛋攒多了,或者水果熟了,自有人给他送来。 至于采摘水果,他也跟陈大松说了,如果人手不够,让陈大松帮忙从村里喊两个人来帮忙做事就是了。 只要钱到位,一切都好办。 又过了三天,这天下午,高岳就提着一袋子的沪市特产,来到服装店这边。 兄弟两个好几月没见面了,乍然见面,两人都挺开心的。 高岳打开袋子,说这些都是从沪市买的特产,送高明程他们尝尝鲜的。 除了一袋子特产,高岳还拿了不少照片过来。 他听说高明程四月去了首都,还拍了不少照片,因此他去沪市时,也租了一个照相机,和朋友们一起拍了不少照片。 通过这些相片,就可窥探沪市的一貌了。 高明程翻看着照片,他每看完一张,就递给身边的许多美,许多美看完,再传给下一个人看。 高明程看时,脸上的神情很平淡,但许多美她们见了,却纷纷发出感叹:“哇!这房子好漂亮!” “这商场好大!” “啊!这个我认识,是那什么肯德基的店!” 高淑芳指着一张照片,神色颇为得意。 照片中,高岳手拿炸鸡和可乐,跟后面的肯德基店合了一张影,而最惹人注目的是,在店门口,还排着长长的队伍! 高岳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也把头凑过来看了照片一眼,然后颇为得意的说道:“为了在这里吃一顿饭,我和朋友们足足排了三个小时的队伍!一顿饭吃了一百多块钱!就我手里拿着的这块炸鸡,这么一点点,就要两块五!这店里的可乐,也比商店卖的要贵的多!不过好喝!” “我们第一次去,一开始也不知道要怎么点餐,稀里糊涂的要了一个套餐,套餐里有一块吮指原味鸡、一个土豆泥或一个小沙拉,还有一个小面包。我跟你们说,土豆泥的味道真奇怪!那卷心菜沙拉看上去也很奇怪,不过吃起来还是不错的。” 高明程笑了,说道:“你们就点了这个套餐?那吃不饱吧?” 高岳点点头,神色惶然的说道:“是吃不饱,所以还得再点,后面就花了一百多块钱了,关键是,还是没怎么吃饱!等从肯德基出来,我们又去找了家店吃了碗面。” 听完他的话,所有的人都笑了起来。 许多美看了高明程一眼,笑着说道:“我没去过肯德基吃饭,不过你们吃的这些东西,我都吃过了!” “对!我们都吃过了,并且还吃饱了!”高淑芳也笑呵呵的说道,语气中颇为得意。 高岳不信,这些食物,可是从国外传来的,她们没去过肯德基,那怎么吃得到? “怎么可能,现在国内就首都和沪市有肯德基店!”高岳反驳着,随即又反应过来,扭头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今年四月去了首都,而首都也是有肯德基店的。 高明程点点头,算是对高岳的猜测给予了肯定。 高明程说道:“我在首都吃过,回来后,就给家里人也做了几次。她们都说好吃,我也觉得味道差不多,准备找个时间开个店。” 高岳满脸的你莫不是在开玩笑的表情,不信的说道:“你吹牛吧?你怎么会做?她们从来都没有吃过,那还不是你怎么说,她们就怎么信了!” 被人质疑,高明程肯定就不爽了,当即说道:“啧,你还不信了是吧?行吧,我也好久没有大展身手了,这样吧,我明天请你吃炸鸡!我高明程版本的炸鸡!” “你明天下午,把你那些朋友,也一块儿喊过来,我请你们大家吃,然后让你们评论一下,看我做的,跟老外做的,是不是一样好吃!” 高岳乃是年轻人,一听高明程这话,情绪也上头了,说道:“行,那我明天可要喊人过来吃了啊!要是吃着不像,我可不会给你留面子的。” 高明程双手抱胸,下巴微扬,给了高岳一记王之蔑视。 炸鸡汉堡的配方,他都琢磨的差不多了,还怕高岳不服? 说定了这事,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去了专门卖鸡鸭的地方,这里每天都有人过来卖东西,但只有赶集那天,才会人来人往,摆摊的农民,多到能摆到路中间去! 不过这些专门卖鸡鸭的人,货源更稳定,服务也更周到,这次高明程要了十只白羽鸡,称重算钱后,就喊卖鸡的贩子帮他把鸡宰杀去毛。 杀鸡去毛,不算一件难事,尤其是对于老手来说,先把鸡擒拿住,把脖颈上的毛拔掉一些,方便之后的割喉。 割喉前,要先准备一碗水,水中放一些食盐,食盐化开后,就可以把新鲜的鸡血滴落在碗里,搅拌沉淀后,就能够得到一碗血豆腐了。 血、水、盐是有比例的,比如这次一口气杀十只鸡,就需要多准备一些水,一次性就能做出不少血豆腐出来了。 割喉流血后,鸡还未完全死亡,这个时候,可以先把鸡丢在一旁的竹筐里,任由鸡垂死挣扎一番,等鸡没什么动静了,就可以用热水烫毛了。 鸡毛比鸭毛好拔除一些,只要热水烫的好,伸手一拔,就能拔出一大片的鸡毛下来。 这个活,由卖鸡的贩子代劳后,高明程就轻松了不少,他去别的地方转了转,观察了一下农贸市场的情况,比如现在都有哪些东西卖,每家店的生意如何等等。 半个小时后,高明程提着十只鸡,快步回到服装店。 以前制作炸鸡时,每次只制作两只鸡,但现在要请高岳和他的朋友们吃,再加上自家人,所以还是多多益善了。 回到家,他把鸡重新清洗一遍,就可以开始切割分解了。 先把鸡脖子鸡脚和鸡内脏丢到一边去,留到之后再处理,紧接着就是把翅膀、鸡腿什么的切割出来,分别放在不同的盆子里,准备等下统一腌制。 高明程的刀功好,干活也快,用不着其他人帮忙,其他人就去收拾鸡脖子鸡腿这些东西。 鸡内脏清洗干净后,可以用来炒辣椒吃,特别的下饭! 鸡脚鸡头什么的,煮着吃味道一般般,但可以卤着吃,当成零嘴吃,就最好不过了。 不过今天有更好的东西吃,这些收拾干净后,可以先放在冰箱里。 高明程把鸡身上所有的好肉,都分解出来,然后开始腌制,腌制时,他特意把东西放在冰箱保鲜。 现在天气太热,食物暴露在外面久了,容易变质。 这就是为什么他明明已经把炸鸡汉堡的配方研究的差不多了,却没有急着开店的原因之一。 一旦开店,就需要大量的白羽鸡供应,还需要人手切割鸡,以及大冰箱储存。 现在服装店这边,以及新家那边,都各有一个冰箱,但这种双层冰箱,容量不大,日常用还行,做生意用就不行了。 想要做生意,还得再去买几个大冰柜才行。 下次去羊城进货时,他就不能帮肖金峰从羊城那边运货过来了,因为他得租下整辆货车。 高宏在今年十月结婚,之前高国兵夫妇就跟高明程说了,让他在十月之前,帮忙从羊城买冰箱和洗衣机回来。再加上他自己要买的大冰柜和大量的服装货物,一个卡车车厢就能装满了。 吃过中午饭后,鸡翅鸡腿什么的也腌制的差不多了,于是高明程准备洗锅烧油,烧油时,再赶紧调一个炸鸡裹粉出来。 这玩意早就按照配方比例弄好了,现在往碗里一倒,再加上水搅拌,就可以用了。 炸鸡时,把腌制好的鸡腿裹上面糊,就可以下油锅炸了。 高明程炸鸡时,对于油温,那完全是凭感觉,但如果想要更直观的知道什么时候能炸,那也容易,把筷子插进油锅里,如果筷子冒小泡了,那就可以炸了。 裹着面糊的鸡腿被轻轻地丢进油锅里,顿时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等炸的金黄了,就可以捞出来放凉了。 所有的炸鸡,都要在高岳他们来之前,就完成初炸,等高岳他们来了后,再进行复炸。 这样热腾腾的炸鸡吃起来,滋味才最好。 高明程在炸鸡时,高淑芳帮忙跑腿,去面包店买了小面包回来,然后说道:“二哥,没有生菜,我们用黄瓜和西红柿的话,会不会味道不好?” 生菜怕热,这个时候,市场上买不到生菜的,自己种植的话,也得弄一个遮阳网出来才行。 高明程说道:“不用担心这些,有什么菜用什么菜就行!你先把黄瓜和西红柿洗好,等他们人来了,再切片做汉堡。” “好!”得到吩咐后,高淑芳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这一次,不像是纯粹的请客,反而像是在比拼,高明程拿出十分的本事出来,高淑芳等人也希望能让高岳他们服气。 虽然他们没去肯德基吃过,但他们是真的觉得高明程做出来的食物很好吃! 完全不输那什么肯德基嘛! 可高岳不这么认为,这就让大家很不开心了。 下午三点左右,高岳带着一群好朋友登门拜访了。 他的朋友们听说高明程在吃过一次肯德基后,就能够做出一样的食物来,亦是十分不信的。 所以高岳一喊他们,他们就格外积极的跑过来了。 “明程,你的炸鸡做好了吗?”还没有走进店里,高岳就不怀好意的笑了笑。 但等走进店里,他就立即闻到一股炸鸡的香味,这香味……不说跟肯德基的一模一样,但那是真好闻! 肚子立即发出咕噜的声音来,这是馋虫被勾引出来了! 明明才吃过午饭不久,居然又感到饿了!(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七章:服了你 虽然还没有尝到高明程做的炸鸡,但光闻着味道,高岳几人就觉得高明程做的炸鸡,肯定不会太差。 食物是否好吃,关键在于是否色香味俱全,而香气独特诱人的食物,那么味道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 高岳看到一个大海碗里放着的炸鸡,于是说道:“已经做好了?那我们可要尝一尝了!” 高岳伸手就想去拿一个炸鸡腿吃,却被高明程拦住了。 高明程笑道:“急什么?还要再复炸一次才酥脆好吃呢!高岳,你喊你朋友坐下休息一会,我很快就弄好了。” 高明程招呼大家在后院坐下,前面的店要卖衣服,而后院里,则早就摆好待客的凳子了。 “淑芳,准备做汉堡了!”高明程喊了一声,高淑芳马上哎了一声,然后准备做汉堡了。 她先把买来的面包一分为二,然后就把黄瓜和西红柿切成片,但最关键的,还是沙拉酱。 这玩意虽然有成品酱卖,但价钱是有点小贵的。 高明程这次没有做鸡柳,而是把鸡胸肉腌制炸好后,用来夹在汉堡里面。 他把已经微凉的油锅重新放在灶火上,等油热后,先把鸡胸肉复炸一遍,复炸时,裹在鸡胸肉外面的面糊,立即变得金黄酥脆起来,香气更是满院子弥漫开来。 “好香!”高岳的几个朋友,本来客气的坐在凳子上,但是当高明程动手复炸后,他们就纷纷好奇的凑了过来,闻到这股霸气的肉香味,林烨忍不住赞叹一声。 “是好香!”赵静和猛吸一口气,似乎想把香味全部吸进肚子里去。 腌制后的鸡肉在初炸时,就已经炸熟了,现在复炸的速度就很快,一锅能同时炸好几块。 几分钟后,高明程把沥干油的鸡胸肉放进一个干净的盘子里,交给高淑芳开始制作汉堡。 于是几人的注意力,就转移到高淑芳那边。 只见高淑芳先在一片面包上摆上几片黄瓜,然后挤上沙拉酱,再摆一片刚出锅热腾腾的炸鸡,炸鸡上面再放几片西红柿,最后再挤上沙拉酱。 这国外的洋快餐,全靠各种酱料来调味。 一层一层的摆好后,最上面再盖上一片面包,如此,一个简易版本的汉堡就制作完成了。 “汉堡好了,你们大家快尝尝看吧!”高淑芳笑着对高岳他们说道,热情的招待他们来吃汉堡。 趁着他们吃汉堡的功夫,高明程继续炸鸡腿、鸡翅,这些全部都炸好后,再炸鸡架。 这些炸货,在腌制时,就分为两种口味,一种是辣的,一种是不辣的。 如果吃到不辣的,嫌味道不够的话,也可以在炸鸡上撒一些辣椒粉。 辣椒粉是高明程自己调制的,按照云南的蘸水配方调的,撒在炸鸡上,能增添风味。 这一次,高岳喊了七八个朋友过来,虽然个个胃口好,但高明程可是准备了十只白羽鸡的,足够所有人吃过瘾了。 “怎么样?我做的洋快餐,味道不比肯德基差吧!”高明程啃着一块鸡翅,嘚瑟的说道。 “那土豆泥、薯条、还有卷心菜沙拉什么的,我也会做,只不过现在没有食材,就没做了。吶,再配上冰镇可乐,齐全了!” 高明程打开冰箱,从里面拿了几瓶可乐出来,招呼大家喝起来。 高岳他们几个人,吃的十分满足,连话都没空说了,不过的确有些口渴了,当高明程把可乐拿出来后,他们就纷纷喝起了可乐。 咕噜咕噜,冰凉的可乐入口,不多时,就有气泡从胃里上升,令人忍不住打了一个嗝。 “不行了,我吃不下去了,早知道这么好吃,我中午就不该吃饭的!”赵静和盯着手里才吃了一口的炸鸡腿,满脸的纠结。 她舍不得放下,感觉还想继续吃,但肚子的确又饱了。 当初在沪市时,他们几个人在肯德基的店里坐了半个多小时,消费了百多块钱,却给人一种吃不饱的感觉。 但现在怎么就吃饱了呢? 赵静和低头想了想,自己也没多吃啊,也就吃了一个汉堡、一块鸡翅、一块鸡架和一个鸡腿啊! 别说赵静和一个女孩子了,就连高岳、林烨、王志源等几个男生,此时也感觉饱得不行。 比起肯德基店里的炸鸡份量,高明程这里的炸鸡份量明显要大的多! 何况这个时间也不是饭点,他们才吃了中午饭没多久,因此战斗力至少减弱了一大半! “太好吃了,明程哥,你简直是个人才!”高岳努力吃完手里的鸡翅,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 高明程斜眼看他,高岳比高明程小几个月的,但因为小时候高明程跟高宏的关系更好,两个人经常在外面疯玩。 小时候的高岳有时候跟不上他们,只能在他们的身后哭鼻子,因此或许是吃醋,或许是不甘心,反正高岳基本没喊过高明程一句哥,都是直呼名字的。 小时候,高明程逗他喊哥哥,高岳就板着脸,一脸的不甘不愿,有时候甚至还会打起来。 “啧啧,难得听你喊句哥!”高明程嘚瑟了,觉得如果自己身上有特效的话,那么必定是五彩光芒,能闪瞎高岳眼睛的那种! 高岳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我是服了你,才喊你一句哥的!你说你有这本事,我之前怎么就不知道呢?” 高明程笑道:“我的本事,我老婆知道就行,哪能让你全部都知道了?” “哈哈!”赵静和没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她虽然是女孩子,但性格挺外向的,从她打扮的像个精神小妹,就知道她不是传统的那种女孩子了。 林烨等人也纷纷夸高明程的手艺好,并且感慨大家都是吃过肯德基的人,可高明程能够一比一的复制出来,而自己等人在跟亲朋说起来时,只知道说人家的店面多么的大,多么的好看,有多少人排队,每种食物要多少钱之类的。 再多的,就说不来了。 顶多再说一句他觉得哪种食物好吃,哪种食物不好吃这种。 高明程之前研究配方时,高淑芳等人吃了炸鸡,纷纷夸他做的好吃,但高明程没有骄傲,因为油炸品,哪有不好吃的啊! 可现在,高岳他们说自己做的食物好吃,高明程就微微有些骄傲了。 这些年轻人,是在沪市吃过正宗肯德基的,回来后,还能说自己做的很好吃,那就是真好吃了! 高明程说道:“大概下半年时,我会在县里开家店,等你们放寒假了,记得来店里照顾生意啊!” “好!”高岳第一个说道。 其余人等,也纷纷表态,说一定会去照顾高明程的生意。 别说,吃了高明程的炸鸡后,他们心里没那么惦记肯德基了! 好像对肯德基的滤镜,被破灭了一些。 大家又说笑了一会儿,高明程就主动提起去小富山采摘水果的事情了。 去年过年时,大家聚在一起打过台球,高明程曾许诺带他们去采摘水果的。 他这人说话算话,绝不玩虚的。 高明程说道:“现在山里的桃子、梨子、杨梅,都陆续成熟了,我都采摘过两批了!地里的西瓜、香瓜也有一些熟的了,你们要是想去采摘水果,那就安排一个时间,我带你们去!” “哦,对了,你们之前说想去果园露营?要真露营的话,就自己准备帐篷吧。” 林烨笑了,故意说道:“我记得你当初说以天为被,以地为床,有明月相照,有虫鸣兽吼为伴,怎么现在又还要准备帐篷了?” 林烨可是学霸,记忆力很好,虽然时间过去好几个月了,但提起这个话题,林烨就想起当初高明程说过的话了。 其他人也都记得,于是纷纷笑着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能被他们打趣到?那必然不能啊。 高明程淡定的说道:“你们不带帐篷也行啊,在山里睡一晚的话,轻则满身的蚊子包,重则被蛇咬上几口!” 上辈子,高明程在有钱后,也没随潮流去哪里哪里露营过,因为他对这玩意,就缺乏一根浪漫的筋! 好好的房子不住,去住狭小的帐篷?还会面临各种风险,图什么呢? 被他这么一说,几个大学生也瞬间没了露营的心思了。 露营这个词,就是外来的,这些大学生接触面广,也就学了一些西方的做派了。 高岳看了一眼林烨他们,看出他们打了退堂鼓了,于是说道:“在村里,真没什么好露营的!我还记得小时候打谷子,我爸有次要负责看守晒谷场,晚上时,我爸妈都在那里,我和我哥也只能跟着一块儿去,当时我们就睡在草垛里,又扎人,又被蚊子咬!” 想起往事,高岳突然有种皮肤瘙痒的感觉,像是被蚊子叮咬了。 林烨他们忙说:“露营是开玩笑的,我们没想露营!我是天天都有空的,你们呢?要是明天都有空的话,不如我们明天就去摘水果吧!” 赵静和第一个赞同,附和道:“行啊。” 王志源、宋晓晓等人也没有问题,于是很快就确定明天去小富山采摘水果的事情了。 高明程点点头,他的时间就更自由了,可以随时奉陪。 略想片刻,他对高岳他们说道:“明天我们早上去,中午在村里吃顿饭,吃完饭后再返回县城,你看怎么样?” 高岳点头,觉得没问题,其他人也点头。 高明程又说道:“这样吧,明天你们每个人,都带一样菜去,到时候我们一起煮饭吃!哦,不用带鸡蛋,我那鸡蛋鸭蛋蔬菜什么的,都有!” 不是高明程小气,他完全可以一个人买齐所有的菜,这点花费,对于他来说,又算的了什么呢? 但是让大家一起买菜,一起动手煮饭,就有种去郊游团建的感觉了。 让所有人都参与进来,才能更好的拉近彼此之间的关系。 能和高岳玩在一起的人,家里自然不穷,高明程让他们每个人出一样菜,他们非但不反感,反而越发高兴起来,兴致勃勃的开始商量着各自带些什么了。 因为人比较多,所以得事前商量好,不然就要带重复的菜了。 鸡蛋鸭蛋和时蔬不用带,那么能带的菜就不多了。来来回回就是一些肉了。 林烨最狡滑,第一个说他要带猪肉! 被他抢了先,其他人只能无奈的瞪了他一眼。 “我带一条鱼吧!” “我带卤菜!” “我带油炸花生米!” “……”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商量好了。 高明程说道:“行吧,明天早上八点,我们在这里见面,到时候开我的车去。” 高岳已经知道高明程买了一辆汽车,于是笑着打趣了几句,然后又说他们人有点多,可能坐不下。 高明程说道:“到时候女士优先坐座位,男的嘛,坐不下的就坐后面的车斗,怕晒的话,记得戴个帽子!” “也行。”90年的小伙子们,并不矫情,有汽车坐就不错了,就算让他们骑自行车去,他们也没有二话说。 说定了这事,大家也就没有继续留在这里打扰了,纷纷跟高明程他们告辞离开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果然如约前来,高岳带了一斤的干墨鱼,还带了一瓶四特酒。 说带鱼的那个年轻人,则是带了一条三斤重的草鱼,适合红烧。 等人都到齐了,大家先把食材放在车斗,然后就开始上车了。 高明程是司机,自然坐在驾驶位上,高岳则占据了副驾驶。 他们一行人中,有两个女孩子,宋晓晓和赵静和就坐在后排,然后又挤了两个男生。 四个人坐在一排,也不算特别挤,因为他们个个身材苗条,距离身材发福,还要十来年呢! 没坐上座位的男生,就只能爬到后面的车斗,坐在预先准备好的小板凳上了。 他们果然有准备,却不是戴帽子,而是带了一件薄长袖,这会儿把薄长袖盖在自己的头上,就不那么怕晒了。 大热天的,之所以带薄长袖,这可是长辈的叮嘱! 长辈们有下地干农活的经验,知道进山时会遭遇些什么,于是叮嘱他们别怕热,要穿长袖长裤,这样能避免很多伤害。 在山里,蚊虫叮咬,茅草割人,那都是避无可避的。(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八章:为农者不易 高明程开着汽车,一路顺利的抵达高家村,然后停在牛尾岭房子旁边的树荫下。 “到了,我们下车吧!这就是我在村里的房子了,果园的话,还得再往前走一走。” 高明程跳下车,语气爽朗的向大家介绍着附近的环境。 虽然他有老婆有孩子了,但其实他跟高岳他们的年纪差不多,高岳比他小几个月,高岳的同学也差不多这个岁数。 都是同龄人,相处起来比较轻松,也不用哥哥弟弟的叫,直呼名字就行。 高明程刚下车,黑虎精灵等狗,就从远处狂奔而来,聚在高明程的面前。 几天没见,黑虎热情的绕着高明程转圈,精灵则把前肢搭在高明程的腿上,它直起身来,看着有高明程一半高了。 它们两狗跑在前面,大黄以及大黄的两个狗崽则是跟在身后。 说是狗崽,其实个头早就很大了,毛色长开后,看上去黑乎乎的,只有胸口有一小片淡黄色的毛。 这两只小狗,已经有名字了,高明程让许多美取的,许多美认认真真的想了很多名字,最后叫出口的,却是大黑小黑这两个俗不可耐的名字! 问她理由,理由就是这两个名字又好叫,又好记。 好吧,的确挺朗朗上口的。 看到五条大狗围聚了过来,宋晓晓和赵静和两个女孩子有些害怕的躲在后面,倒是高岳不怕,甚至还和精灵打招呼。 精灵是高岳送给高明程的,后来高岳也过来这边小住过,因此精灵还记得他,黑虎也没有冲他呲牙咧嘴的发出低吼。 许是这些人都是高明程带来的,因此几条狗都没有凶狠的狂吠,看上去就挺好相处的。 高明程对林烨他们介绍着自家的狗,说道:“你们放心,黑虎它们很聪明,不会乱咬人的。” 的确,黑虎它们几乎没咬过人,但你要是因此认为这几条狗不足为惧,那就错了。 若非有这几条好狗,高明程建在小富山山脚下的鸡舍能不能安然无恙,那还未可知呢! 山里的野兽多,哪怕鸡舍建了围墙,也能够闯进来,除了地上跑的,还有天上飞的,有一次陈大松就险些捉到一只老鹰了。 那老鹰俯冲而下,想捉小鸡,幸而带崽的母鸡反应及时,迅速的跑进鸡舍里了,而老鹰也追了进去,却因为鸡舍低矮,无法发挥出自身优势。 陈大松远远地看到了,就想过去打老鹰,几条狗也汪汪叫着,试图围捕那只老鹰,但可惜的是,老鹰在关键时候,还是找到机会从敞开的门口飞走了。 但有这个小插曲在,之后老鹰猎鸡的频率就不高。 “我们先把菜放在家里,然后拿上竹篮,我带你们进山去摘水果!”高明程拍了拍了黑虎的狗头,示意它让开,然后领着高岳他们先把带来的东西放下。 杂物间里,堆放着十几个竹篮,都是陈大松和张成远他们在闲暇时编织的,高明程就花钱买下。 这些竹篮有大有小,宋晓晓和赵静和两个女孩子,就赶紧拿了两个小点的竹篮,林烨等男生则拿了大竹篮。 出了院门,放眼望去,三面皆是大山,另外一面宽阔之处,近些的地方是开荒出来的地,远些则是高家村和上峰村相连的大水库。 高明程指着开荒出来的地,对大家介绍着:“这些地,都是我之前开荒出来的,现在是请了我哥替我种地,我哥种地的手艺好,你们看,这些菜都长得很好!等下想吃什么菜,尽管采摘就行!” “哪,那一片地是种了西瓜和香瓜,这个等从果园下来后,我们再过去看看。” “前面是一个池塘,养了鱼,今年还种了莲藕,现在还在开花,也开始长莲蓬了!” “那边,是搭了一个棚子,平时放农具竹筐肥料什么的,冬天时就在四周拉上塑料布,把蜂箱搬进来,哦,我养了四十多箱蜜蜂,不过现在蜂箱放在另外的地方。今天也不是摇蜜的时候,就不带你们去看了。” “靠牛尾岭的那边则是修了一个鸡舍,养了一百多只土鸡。你们要是想捡鸡蛋的话,等下也可以过去看看。” 高明程一面走,一面介绍着,高岳还好,之前早就来过几次了,但林烨等人却是第一次过来,不由得东张西望,有种眼睛看不过来的感觉。 池塘上,微风拂过,碧绿的荷叶随风摇曳,荷花藏于绿叶之间,在阳光下,肆意绽放着。 偶尔有蜻蜓在水面掠过,也有青蛙趴在荷叶上,时不时发出一声呱呱的声响。 更有几只鸭子浮于水面之上,悠哉的游动着,偶尔则是探头进入水中,似乎在捕捉着小鱼小虾。 风光明媚,一派山野闲趣。 整个小富山,曾经被高明程用铁丝网包围了一圈,但铁丝网在风吹雨打后,容易生锈,四周的藤蔓植物也容易攀附其上,久而久之,铁丝网就容易倒伏。 现在虽然还没有倒伏,但整个铁丝网,已经都被绿油油的藤蔓植物覆盖了。 这些藤蔓植物,有高明程特意种植的金樱子、金银花,但更多的则是不知名的植被。 高明程打开预留的山门,招呼大家进山去。 小富山占地面积有三百亩,整个山呈正正方方的小山包,是高家村所有的山头中,最适合承包搞种植的山头。 山被人工挖出层层叠叠的梯田,只是比起用来种植粮食的梯田,这里的梯田就没有那么规范了,只是稍微规整下,好方便种树,也好方便人采摘而已。 远远看去,也的确呈梯田的模样,每一层,都种着一排果树,每一种果树,都是种了一大片,远远望去,不同的果树,呈不同的风情。 整个小富山,如同一张巨大的画布,被涂抹了不同的色采。 但等人走在山中时,再环顾四周,就只能看到身边的景色了。 高明程领着他们去了桃林和梨树林那边。 桃树还没有长得很高大,树上的果子也不多,多的有十几个,少的只有三四个了。 因为树不高,倒是方便人采摘了,随意伸手一摘,就能把桃子摘下来了。 高明程看着这些桃子,觉得今天再摘一次,就能全部都摘完了。 于是他说道:“桃子已经不多了,我们今天尽量全部都摘了吧!” 高明程自己也拿了一个大竹篮,为了照顾其他人,他特意挑坡陡或树高的位置摘。 高明程忙于摘桃子时,其他人也纷纷散开了,高岳摘了一个最红的桃子,随意往衣服上一擦,就擦咔擦咔的吃了起来。 虽然高岳来过这里几次,但他也是第一次过来摘水果,之前回来时,果树还是光秃秃的呢。 人多力量大,不过半个小时,这片桃林残留的桃子,就被全部都摘光了。 高明程挺高兴的,又带着他们去摘梨子。 这个时候,翠冠梨和黄花梨都已经成熟了,挂上树上时,看着颜色偏绿,但啃咬一口,里面的梨肉水汪汪甜滋滋的。 高明程对自己的这批果树十分满意,基本没有踩坑的,都是品种优良的果树。 梨子挑熟的摘,个别个头小的,长于背阴处的,就暂时留下,过几天摘时,味道就会好很多。 七月的阳光热情的倾洒而下,晒的人汗水直流。不过这群生活在县城的大学生们,却浑然不觉,依旧感受着采摘水果带来的欢快,他们一边伸手摘水果,一边说说笑笑,还要比一比谁摘的果子最大最好。 直到带来的篮子全部都摘满了,需要两只手一起提着时,大家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不能再摘了。 “摘的差不多了,我们先下山吧!”高明程轻轻松松的提着一篮子的水果,准备带他们先下山。 他走在前面,专门挑好走的路,但山路对于林烨他们来说,还是有些困难的,尤其是提着满满一篮子水果的情况下。 古人云,上山容易下山难。 上山时,人的体力好,又对即将到来的采摘活动充满了期待,根本不觉得累。 但下山时,已经消耗了不少的体力,还需要负重,自然会感到困难重重了。 高明程没办法,只能让他们走走歇歇,一路磨磨唧唧的下山。 所有的人中,也只有高岳的体能好一些,能跟上高明程的速度,但这也是高明程故意放慢速度的情况下,如果高明程拉着高岳去爬牛尾岭,那么高明程爬到山顶上了,估计高岳还在半山腰努力呢! 下山后,大家没急着回家去,从这边走到家里,也还需要好几分钟呢! 好在山脚下搭了一个棚子,此时此刻,这个棚子就展现出它的优点了! “好热!我们先乘凉!”赵静和三两步就跑到棚子底下,扑面而来的阴凉之气,让她有种自己终于活过来的感觉。 小富山种着的都是果树,且都是才种了三四年的果树,每棵树都不算高大,人没法躲荫。 火辣辣的太阳晒在皮肤上,刺痛刺痛的。 赵静和是戴着草帽的,但还是有种被晒到的感觉,并且汗水流淌而下时,手上被野草割出的小伤口,也有种刺痛的感觉。 呼,她摘下草帽,只觉得头都瞬间降温了几度。 “太热了!” “是啊,今天的太阳真大,好晒!” “我还是第一次到山里摘水果,没想到会这么累,我感觉我的手臂酸痛的厉害了。” “我不该穿凉鞋的!我感觉我的脚腕上被茅草割了好几个细碎的伤口!又痒又痛!” “我还好,我穿了运动鞋!” 大家站在凉快的棚子底下,三言两语的说着话。虽然对天气和环境略有抱怨,但总体的神色还是充满愉悦的。 林烨看向高明程,好奇的问道:“你种了这么多果树,真的很厉害!但也很辛苦吧?光摘水果,就累的很了。” 高明程笑了,说道:“这是我们自己摘来吃的,如果是摘来卖,那么早上四五点就要起床进山来摘了。要赶在太阳晒起来之前,就要把当天的水果摘下来,然后送到县里去卖。” “我的果树才种了没几年,等到明后年了,就会结更多的果子,到时候就要组织人手,在清晨时就要进山摘好。” “既然你们都累了,那你们就在这里歇息一下,如果想去捡鸡蛋,就让高岳带你们去捡。”高明程拍了拍高岳的肩膀,示意由高岳照顾好他的朋友们。 “你去哪里?”高岳好奇的问着。 高明程说道:“我先去摘几个西瓜香瓜回去用井水凉着,等下好吃。” 看他们一个个累的快没力气了,高明程干脆自己去摘西瓜好了。 西瓜地离这里有些距离,一个西瓜大的有十几二十斤,小的也有七八斤,对于这群大学生来说,未必拿得动。 高明程大步的走着,很快就走远了。 林烨羡慕的说道:“高明程的身体素质真好!” “是啊,不过农民也真的挺不容易的,我才干了这么一会儿活,就已经累的不行了!” “嗯嗯,我觉得等开学了,我能学的更努力点!” “哈哈。” 大学生们欢快的笑着,等歇息的差不多了,就纷纷拿上桃子梨子,朝池塘走去。 他们准备洗一下再吃。 结果刚走到池塘,就看到一只鸭子疑似拉了屎,那鸭屎直接沉入水中。 看到这一幕,大学生们身体一僵,感觉没法再用这水洗果子吃了! 正当他们准备打退堂鼓时,宋晓晓指着一只鸭子,惊呼一声:“呀!它!它下蛋了!它怎么在水里下蛋啊?” 宋晓晓知道鸡会在鸡窝里下蛋,也曾捡过鸡蛋,但她真不知道鸭子居然会在水里下蛋啊! 高岳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颗蛋正浮在水里,还没有完全沉下去。 见状,他当即把上衣和鞋子脱掉,一个猛子就扎进水里,朝鸭蛋那边游去,他的落水声,令鸭子受惊,一面嘎嘎乱叫,一面飞快的游走了,倒也方便高岳捡鸭蛋了。 很快,高岳伸手一捞,就把那颗鸭蛋捞到手了。 他举起手中的鸭蛋,嘚瑟的说道:“看!” “厉害!”岸上的人目睹这一幕,纷纷夸赞起来。(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九章:高壮来送黄鳝 水里挺凉快的,高岳干脆喊几个男生一起下水来游泳,不过有两个男生并不会游泳,就拒绝了。 林烨会游泳,被高岳一喊,就准备脱衣服下水,但他还没有来得及下水,就被赵静和阻止了。 赵静和是学医的,她很严谨的说道:“不能下水游泳!现在太阳大,水又冷,身体一冷一热,容易感冒生病!” “高岳,你也快上来吧!就算村里的人在池塘洗澡,那也是在傍晚,不会在大白天的。” 被赵静和这么一说,高岳也没了继续游泳的兴致了,其实他也知道,夏天时,中午左右是不能下水游泳的,容易中暑气。 池塘的水并不深,边上就更浅了,高岳拿着一颗新鲜的鸭蛋,踩了两下水,就感觉能踩到底了,于是一路走上岸。 虽然衣服湿了,但天气炎热,过不了多久,也就干的差不多了。 高岳问大家要不要去捡鸡蛋,发现大家的热情不高,于是又问要不要去摘点杨梅。 “杨梅树那边可以躲荫,舒服些,这天气,吃点酸酸甜甜的杨梅,也好开胃!”在高岳的描述下,大家咕噜咕噜的吞咽着口水。 望梅止渴,估计就是这么回事了。 “走!摘杨梅去!” 大家的积极性,一下子就提高了,只是有人问之前摘的桃子梨子怎么办。 高岳说道:“就放在这棚子底下呗,等下我去开明程的车过来,直接装车走!” 从高明程的家,到棚子这里,是修了路的,就是为了方便直接把车开进来装货。 他们每个人摘的水果,少说也有二三十斤,一共得有两三百斤去了,让他们全部用手提着回去,那有点为难人了。 于是他们把之前摘的水果留在棚子这里,又拿了一个小点的竹筐过去。 高岳知道路,在前面领路。 杨梅喜欢生长在阴凉些的地方,因此一路走过去时,偶尔能躲荫,人就觉得凉快多了。 山路难走,一行人步行了七八分钟,才走到杨梅林,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棵最大的杨梅树。 这棵杨梅树被精心管理过,长势很好,一些树枝,还被人为的塑形过,因此树形不高,伸手可摘果,即使有摘不到的,爬上树,或者踩在简易手脚架上,就能摘到了。 此时树上挂着不少杨梅,有些是红色的,有些已经成了深红色,这是东魁杨梅的品种,因此每颗杨梅的个头都不小。 高岳摘了一颗深红色的杨梅,直接放进嘴里吃了起来,入口后,酸酸甜甜的滋味就在口腔中爆开,令他口齿生津。 现在的杨梅已经成熟了,口感那是相当的不错。 高岳又摘了一颗成熟的杨梅,对林烨他们说道:“要摘这种颜色的,那种鲜红的,先不要摘,味道还比较酸。” 一棵树上,杨梅也分先后成熟,需要人为的挑选,等树大果多时,一棵树,就能分批采摘半个月去。 “好,我们知道了。”林烨等人纷纷点头,表示知道了。 于是大家散开,开始摘起杨梅。 这里的杨梅树并不大,但每棵树之间的距离却不短,因此大家散开后,也够忙累的。 高明程之所以留这么多的间距,就是为了以后。 杨梅树是寿命很高的果树,并且盛果期很长,种植了二三十年后的杨梅树,每年照样能够结很多果子。 所以需要事先把距离留出来。 在他们采摘杨梅时,高明程早就摘了八个西瓜和二十来个香瓜了,他拿出一个大盆,往里面倒刚提出来的井水,然后把两个西瓜和十几个香瓜都丢进井水里泡着。 以前古人没有冰箱,在夏天时,喜欢把西瓜吊在井里凉着,但高家村的水井,都是敞口的,并没有安装辘轳,提水时,全靠人力,把系着绳子的小水桶丢进井里,打满水后再提上来。 因此这泡西瓜,也不能丢井里去泡着,而是只能用盆子装井水泡了。 他把西瓜香瓜泡上后,就又去了小富山。 高岳他们此时并不在棚子这儿了,不过他们摘的水果还留在这里,其中一个篮子上,还摆着一颗儿童拳头大的鸭蛋。 高明程没急着去找他们,而是先把留在这里的水果提回家去,放在阴凉的堂屋里存放。 来回两趟,就把水果都搬回家了,他又去鸡舍捡鸡蛋。 只是在早上时,就已经被陈大松捡过一回了,因此并不多,他才捡到十来个鸡蛋,路过池塘边上的草丛时,他倒是捡到两个鸭蛋。 鸭蛋比鸡蛋的个头大,蛋壳呈青色,所以有种颜料的名称就叫做鸭蛋青。由于鸭子经常吃小鱼小虾,它们的蛋壳也比鸡蛋壳要硬一些。 说起来,鸡如果摄取的钙元素不够的话,就会下软壳蛋,所以想要鸡长得好,下蛋多,还是得适当喂点饲料,还要有碎石供鸡啄食。 碎石不用担心,小富山这么大的山,够它们啄个几百年了。 高明程把鸡蛋鸭蛋捡了,又顺便采摘了一批时蔬,等下高岳他们回来后,就可以准备动手煮中午饭了。 正这么想着,就远远看到高壮骑着自行车过来了。 “明程哥!”大老远,高壮就欢快的朝他打招呼了。 高明程抬头看到他,提起装满蔬菜的篮子,朝高壮走去。 高壮虽然是骑着自行车,但一只手扶着把手,另外一只手却是提着一个小木桶。 等高明程走了过去,高壮也在一棵樟树的底下停了车。 他把手里的木桶朝高明程递过去,笑着说道:“明程哥,我看到你带了朋友过来,所以特意给你送些菜吃。这五条黄鳝,是我前几天在田里捉到的,已经养了几天,吐干净沙子了。明程哥你看——每条黄鳝都好大,一条起码有一斤多!我还捡了一些田螺,不过田螺有些少,不够你们吃的。” 虽然大家都在村里,但从老村走到牛尾岭,还是有段距离的,再加上天气热,一路走过来也累,因此在细奶奶喊高壮给高明程送黄鳝时,高壮干脆骑着自行车过来。 他骑着车,戴着草帽,一路过来,并不觉得热,反而有种年轻人的萧洒。 高明程接过装黄鳝的木桶,低头看了一眼,心中十分高兴,这种大黄鳝,是很滋补的。 他们这边的人,认为黄鳝很补身体,一般来说,小点的黄鳝会用来爆炒辣椒,而大点的黄鳝,则会拿来和肉一起炖,这样连汤带肉的吃,更滋补身体。 高明程先是道了一声谢,然后说道:“今天喊了高岳的几个朋友过来摘水果,他们这会儿应该在摘杨梅。” 兄弟两个并肩朝屋子里走去,然后高明程招呼高壮坐在躺椅上。 躺椅摆在屋檐下,这会儿太阳还没有晒到,因此一屁股坐上去,冰冰凉凉的。高壮挺喜欢的,一躺下,感觉整个人都放松了。 “这个躺椅好,我以后也要买几把!”高壮笑着说道。 高明程说道:“可以啊,偶尔坐坐挺好的,不过也不能久坐,容易伤腰。对了,幼儿园是九月开学,但在八月时,就要提前做准备,要把整个幼儿园进行一次大扫除,再把零零碎碎的东西布置好,还得提前招生,所以八月时,我就会来村里接你们。” “高壮,你等下回去跟细奶奶说一声,要提前做好准备!还有秀曼,秀曼去年培训过,但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估计还得紧急培训几天。” 高壮点点头,对于去县里,他们是早有准备的。 高壮说道:“八月也还行,刚好过了双抢,到时候地里的活也没有那么多了,能带走的菜,我们也一起带走。” 七月中旬左右,就是双抢的时候,到时候村里的人会忙的团团转,人们要去地里割稻子、打谷子、晒谷子,还要赶紧犁田,插秧。 提起这个,高明程就说道:“我的拖拉机和犁田的工具都放在这里,到时候你跟陈叔他们商量一下,大家轮流用。” “好啊。”高壮笑着点头,对此颇为期待。 去年时,他就学会如何开拖拉机犁田了,只是当时高明程并不经常回村,拖拉机一般在县里用,所以很多时候,还得靠老办法,那就是借牛犁田。 今年可以用拖拉机犁田,那么人就会轻松很多。 高明程有阵子没跟高壮聊天了,于是兄弟两个聊了一会儿,直到听到高岳他们回来的声音了,高壮才站起身,准备告辞离开了。 高明程留他在这里吃饭,但高壮拒绝了。 他跟高岳都不太熟,更别说跟高岳的朋友们了。 留在这里吃饭,他觉得不自在,还不如回家去,于是借口小圆圆还等着他回家去吃中午饭,就婉拒了。 “明程,你把水果拿回来了?我还打算等下开车去拉回来呢。”高岳一进院门,就笑着说话,看到高壮时,立即跟高壮打了声招呼。 高壮也跟他打了招呼,说道:“我来给你们送黄鳝的,家里还有事,就不留了。我先走了。” “哎,你别急着走。带点水果回去吃吧。”高明程喊住高壮,他把小木桶里的黄鳝倒进自己家的水桶里,然后把小木桶装满了桃子梨子和香瓜,再递给高壮。 “我再给你拿个小点的西瓜,好放在车篮里。”高明程进屋选了一个小点的西瓜,大约七八斤左右,不过瓜皮已经有些泛黄,瓜纹散开,显然已经熟了。 自行车前面安装了一个铁丝网的车篮,刚好可以放一个小西瓜进去。 高壮看到高明程给自己准备了这么多东西,一时间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这时高岳忙说道:“还有杨梅,我们刚刚摘的!”于是他抓起几把杨梅,放在水桶的最上面,好吧,这样一来,整个水桶都算是满满当当了。 “这也太多了,哪里吃的完!”高壮傻眼,觉得用不着这么多。 大热天的,水果也不经放,再加上他家人口少,还真吃不了这么多。 他想拿出来一些,但高明程没让,而是说道:“要是真吃不完,就给我奶奶送一些去吃。” 高壮明白了,他点点头,高高兴兴的答应了:“好!” 于是他跟来时一样,一只手提着沉甸甸的木桶,一只手扶着自行车把手,一路骑着车,往老村而去。 等回到家里,他先把自家需要吃的水果留下,多余的,就送到高奶奶的手里,并且说明白了是高明程送的。 高奶奶已经有些小糊涂了,思维没有以前那么清晰,高壮需要大声的说好几遍,她才能够反应过来。 但高壮也不嫌烦,说了一遍又一遍,直到高奶奶弄明白这些水果是她的二孙子高明程送的,高壮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去了。 这送人东西,怎么也得让接收的人知道是谁送的人情呀,高壮如此想着。 牛尾岭这边,等高壮走后,高明程也招呼高岳他们进屋坐。 村里没有风扇,但把堂屋的前后两扇门都打开后,自有自来风,能吹得人凉快。 高明程从井水里捞出一个大西瓜,说道:“渴了吧?先切个西瓜解渴!” 他手里拿着的西瓜,都是老品种,个头特别大,有十多斤重,都是皮厚、囊红的那种。 一刀下去,西瓜汁水顺着刀口滴落下来,一股西瓜的清香,瞬间弥漫开来。 高岳他们在摘杨梅时,就没少吃杨梅,但现在看到皮绿囊红的西瓜,顿时有种想吃的冲动。 高明程用来切西瓜的刀子,正是拿来切蜜脾的刀,刀身很长,切起大西瓜来,很是轻松方便。 刷刷的几刀下去,一个大西瓜就分成十几片小西瓜了。 西瓜囊的最中间,有些化沙,这种老品种的西瓜,吃起来又甜又沙,很美味。 高明程招呼高岳他们来吃西瓜,但自己也馋的很,拿起一片西瓜,就大口的吃了起来,吃完后,他把西瓜丢进一个桶里,并且对其他人说道:“西瓜皮别乱扔,都扔这桶里,等下拿去喂鸡吃。” 西瓜皮的作用可多了,可以做成腌菜吃,也可以喂鸡喂猪,还可以制成西瓜霜! 自制西瓜霜的工艺不算很复杂,主要材料是西瓜和芒硝。 把一层西瓜和一层芒硝,放进一个无釉的瓦罐内,密封后,悬挂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几天后,瓦罐的外壁,就会析出白色粉末状晶体,这玩意,就是中药西瓜霜了,是治疗口腔溃疡的好药。(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章:踊跃发言,热情帮忙 西瓜虽大,但吃瓜的人也多,一个西瓜吃完,大家还没有过瘾,于是高明程又切了一个西瓜。 这西瓜才用井水泡了一会儿,还没有很凉,但西瓜本就是寒凉的食物,几块西瓜吃下肚,满身的暑气就没了,整个人都凉爽了下来。 时间已经不早了,快十一点了,该准备煮饭了。 菜是大家一块儿拿来的,饭也是大家一块儿动手煮。男生力气大点,就负责抱柴、烧火、提水和洗菜,至于女生们,则表示要一展身手。 高明程领着大家进了厨房,把每种厨具都指给大家看,方便他们动手做事。 这些人虽然生活在县城里,但也不至于像大城市的富家子一样,他们对于乡下的灶、厨具,都是较为熟悉的,做起事来很容易上手。 高明程家里有电饭煲,所以煮饭方便很多,只需要淘米,放水,再插上电就行。 至于灶口,则是两大一小的造型,一共三口锅。 平时只需要烧一口灶炒菜,现在人多菜多,三口灶都烧了起来,最小的那口灶,就用来炖猪骨黄鳝汤,这一锅汤炖出来,又鲜美又营养。 至于其他两口锅,宋晓晓和赵静和一人负责一口锅,各自炒自己擅长的菜肴。 午饭的菜,有大家提供的各种荤菜,也有高明程提供的鸡蛋,以及地里的辣椒、茄子、丝瓜等菜。 所有人都动手参与煮饭,因此速度挺快的,中午十二点时,十个菜就上桌了。 这十个菜,有两个冷盘,是林烨他们带来的花生米和皮蛋,皮蛋凉拌,用油辣椒一拌,就很美味了。 剩下的八个菜,四荤四素,搭配的挺不错的。 高岳把带来的四特酒打开,给所有人都倒了一小杯,这酒度数高,所以大家也没敢多喝,高明程更是一口都没喝,等下他还得开车回县城呢。 这年头,汽车是较为罕见的东西,所以高岳即使读的是警校,现在也不会开车,不过他动了学车的心思了。 之前的寒暑假,他因为他爸高国兵的关系,经常在警局实习,跟着局里的老警员办案,去年寒假时,更是调去了拘留所,在那边待了一个月。 再加上在学校学的知识,可以说,高岳毕业后,就是一个合格的警员了。 因此这次暑假,他没有急着回来实习,而是和朋友去了一趟沪市,见了见世面。 现在从沪市返回县城,又得知高明程买了汽车,于是他就准备学车了。 饭桌上,高岳殷勤的给高明程夹了一块黄鳝,说道:“明程,你最近忙不忙?要是不忙的话,你抽出两天时间,教我学车呗!” 面对高岳的请求,高明程一口答应了下来,不过他也有条件的。 高明程说道:“我可以教你学车,也可以借车给你用,但是八月份,我幼儿园要招生,要准备开学,到时候肯定很忙,你要抽出半个月的时间过来给我帮忙。” 高明程爽快,高岳自然也爽快,兄弟需要帮忙,他哪有二话说的,于是点头答应了,又问高明程的幼儿园叫什么名字。 高明程说道:“叫爱心幼儿园!” 幼儿园的名字,高明程早就想好了,那就是懒得想,直接用了最常见最烂大街的名字! 爱心幼儿园,一听就挺让家长放心的嘛! “这个名字好啊!比什么化肥厂幼儿园、街道幼儿园好听多了!”高岳很捧场的夸赞着,其他的人听了,也纷纷表示到时候自己也可以过去那边帮忙。 高明程来者不拒,并且挺高兴的。 在场的人,除了他,都是大学生! 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含金量还是挺高的,有他们给自己的幼儿园宣传、站岗,还愁没有话题和人流量吗? 高明程举杯,以茶代酒的给大家敬了一杯酒。 高明程说道:“那先谢谢你们了,到时候你们过来帮忙的话,我包你们一天三餐饭,再给你们一人送一套衣服!” 林烨等人纷纷笑道:“好啊!到时候我们还要吃炸鸡!” 昨天的炸鸡,那是真香啊,他们还没有吃够的! “行,这有什么难的!我给你们准备!”高明程点头,大方的应下了。 等到月底时,他又该去羊城进货了,到时候会去买几个冰柜回来,幼儿园开学前,他就先腌制一批鸡肉,然后放冰柜冻起来,等需要吃的时候,直接拿出来解冻,放油锅里炸熟就行,能节省很多时间。 就着这个话题,大家商量起怎么招生的问题来,对于幼儿园的招生,高明程有一套操作流程,但高岳他们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想法时,他也认真的听着。 有人说花钱去报纸上打广告,也有人说去印刷一些传单,然后发出去。 高岳则是说道:“明程的幼儿园我去看过了,搞的蛮好的,比其他厂办的幼儿园要好的多。所以收费肯定要比厂办的幼儿园高,就算我们到处打广告,有些人也舍不得花钱把孩子送过来的。” “所以,我想,我们干脆先从自己身边的人宣传开始。你们几个都想一想,看有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的,家里要是有适龄小孩的,都去宣传一下,到时候把人带去幼儿园逛一逛,等看了幼儿园的环境,估计十有八九就成了。” 赵静和当即说道:“行啊,我堂哥的儿子刚好五岁了!他们两口子是双职工,收入不低,我给他们做做思想工作,让他们把孩子送到爱心幼儿园去!” 她率先开口后,其他人也纷纷在心里想着自己身边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因为说起这个话题,大家都踊跃发言,于是吃饭的速度就慢了下去,好在是大热天的,菜不容易冷,即使冷了,味道的变化也不大,等一顿饭吃完,都已经下午两点了。 这个点,太阳很大,外面晒的很。因为大家也不急着回家做什么,于是高明程说让大家休息一会儿,等下午三点时,再出发回县城。 大家自然并无意见,一起帮忙把厨房和餐桌都收拾干净,还有一点剩饭剩菜就准备拿去给鸡吃。 高明程戴了一个草帽,提着一桶的西瓜皮和剩饭,大步走到鸡舍那边去,准备给鸡加个餐,让它们也吃点西瓜皮,降降暑气。 因为天气热,所有的鸡都懒洋洋的趴在树荫下,一棵橘子树上,差不多蹲了有三五只鸡,也有一些鸡留在阴凉的鸡舍里,趴在地上不动。 不过当高明程把西瓜皮倒在地上后,原先懒洋洋的土鸡,瞬间就迅速的朝这边赶来了。 它们精神抖擞,占据有利的位置后,就纷纷啄食起西瓜皮来,甚至还会打架,体型健壮的公鸡,一马当先的占据了好位置,一口一口吃的不亦乐乎,体型小的鸡仔,则被赶到后面去了,不过它们也不死心,伺机就想上前吃上一口。 看它们吃的欢快,高明程都有种想立刻开一个西瓜吃,吃完瓜囊后,好把西瓜皮丢给它们吃的冲动了。 当然了,才刚吃了午饭,高明程现在可吃不下一个西瓜了。 在他盯着群鸡争食的场景时,张成远戴着一顶旧草帽,扛着锄头走了过来。 “哥,你这是准备做什么?吃饭了没?”高明程打了声招呼,又问张成远吃了午饭没有。 现在都下午两点了,张成远应该吃了吧? 高明程不太确定的想着。 张成远点头,说道:“吃了粥。我准备来翻红薯藤,另外还要再去辣椒地里锄草。” 既然碰见高明程了,张成远又多说了句:“你田里的稻子,已经熟的差不多了,再过几天,就可以割了。我听村里的人说,有人明天就准备割稻子了。” 高明程如今已经完全放手村里的这些农活了,虽然他体能好,但也不爱干活,只是把田地荒着,那肯定也是不行的。 于是他说道:“哥,你看着办就是了。要是忙不过来,少做点也没事,像锄草这活,就不用锄的太勤,省的太累。” 张成远却否决了高明程的说法,一本正经的说道:“那不行,草太多了,菜就长不好了。” 在没有除草剂的现在,地里的野草,那真是锄不尽的! 你今天刚锄完草,没有两天,就又长出新的草了! 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高明程说不过张成远,也就随他了。 不过他也没让张成远一个人干活,在张成远去红薯地里翻薯藤时,他就拿起锄头,去了辣椒地。 比起蹲着弯腰去翻薯藤,他还是更喜欢站着锄草。 地里种了五垄辣椒,一共有一百多棵辣椒树,之所以要种这么多,就是为了晒干辣椒。 他们当地人喜欢吃辣,在夏秋两季时,他们大多吃新鲜的辣椒,但在冬天和早春时,却是没有新鲜辣椒吃,只能吃干辣椒。 上午时,高明程已经摘了一批辣椒了,但每棵辣椒树上,依旧挂着很多大大小小的辣椒,辣椒树的最顶端,还在不停的开着白色的辣椒花。 这辣椒,必须不停的摘,才能不停的长。 高明程轻轻的挥舞着锄头,锄头就把地里的野草连着土壤和根系都翻了出来,然后把野草连根带土的反个方向,落在辣椒树的树根那儿。 他这是锄草、培土的活,一块儿干了。 之所以要把野草连根带土的反个方向,就是为了让野草朝下,根系朝上,野草的根没了土壤和水份后,就很容易晒干晒死。 而底下的野草沤烂后,又会成为辣椒的肥料。 高明程基本不怎么需要弯腰,一路走,一路锄草,轻轻松松的,就把活给干完了。 张成远那边,还在认真的翻红薯藤。 红薯藤长大了后,靠近土壤的藤蔓结节处,就容易生出根系,然后扎进土里,并且长出小小的红薯出来。 但营养供需不足后,红薯的主根系,就长不出大红薯,总体来说,就是亏了。 因此为了获得更多更好的大红薯,在种植红薯的过程中,就需要翻好几次红薯藤,以防它们扎根到土里。 当然了,因为已经扎根了,那么在翻的过程中,就难免会把一些红薯藤扯断,这些扯断的红薯藤,就可以用来喂牲畜,总之绝不会浪费。 高明程看了张成远一眼,干脆把旁边的茄子地也锄了草,顺手再摘几个嫩茄子下来。 这茄子不及时摘的话,就容易老,老了后,茄子皮厚,籽大,茄子囊空心,就不好吃了。 他把摘下来的茄子、辣椒都放进之前拿来的水桶里,摘满后,就准备走了。 “哥,地里的草,我已经锄完了,我先走了啊。”临走前,高明程不忘招呼一声。 “哎。”张成远应着,但头也没抬,依旧在认真的做着手里的活。 高明程干完活,提着一桶菜回来时,高岳他们正坐在堂屋里说话,说的是在沪市的一些见闻,其中提到了游戏机。 沪市已经有成人玩的游戏机了,把游戏币投进去,就可以玩,这对于小县城的人来说,是没怎么见识过的。 不过高岳说道:“我对那游戏机不感兴趣,我对沪市的监控感兴趣!要是我们县里,也有监控,那该多好啊!有了监控后,警员办案都方便多了!还有,他们居然还有电脑!” “真羡慕沪市的警员啊!要是我也能去那边上班,该多好啊!”高岳向往的畅想着。 可惜了,他没这个人脉,也没这个机会! 他在省城读警校,毕业后,能留在省城,都是很了不起的了。 运气好点,会分到市里去,运气一般般的话,那就回县里工作,跟他爸一块儿上班。 高岳羡慕沪市,林烨就不需要羡慕了,因为他就是在沪市读的大学! 这次高岳他们约好放假后,就去沪市玩,也是林烨提议的,然后由林烨在沪市那边接待,领着他们把沪市逛了一遍。 “林烨,你以后会留在沪市工作吗?”高岳问道。 林烨躺在躺椅上,用较为肯定的语气说道:“会!我老师喜欢我,我应该会留在那里工作。” 此言一出,瞬间引来大家羡慕的眼神。 高明程站在门口笑了笑,这些人未来的命运轨迹,估计就他知道了。 上辈子,林烨的确留在沪市发展了,一开始跟着他老师做事,后来自己功成名就了,就开了一家公司。 论混的好,林烨是这群人中混的最好的。 等县里开始准备修高速公路和国道县道时,林烨还会跟着他所在的团队回来,参与设计。 到时候如果高明程想组建一支工程队参与修路,那么他和林烨之间维持的良好关系,就能够说得上话了。(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一章:还是现在好 下午三点,气温相对没有那么高了,高明程就准备送大家回县里。 回去前,他拿了一些袋子,让高岳他们自己从竹篮里拿水果,桃子、梨子、杨梅和香瓜,都各拿了一些。 至于西瓜,由于西瓜不是早熟品种,现在虽然有熟的,但也不多,没法一人分一个,于是决定到了县城后,再一人分半边西瓜带回去。 林烨几个纷纷婉拒,觉得自己连吃带拿的,已经很不好意思了,这西瓜就不肯再要了。 高明程大气的说道:“让你们拿,就拿吧,我地里有的是,一大堆的大西瓜小西瓜,够吃到八月份去了。” 高明程一槌定音,其他人只能纷纷道谢。 大家一起把水果、鸡蛋、蔬菜都搬上车,然后就准备开车回县城了,几个男生照旧坐在后面的车斗,他们穿着薄长袖,戴着草帽,当车子开动时,风肆意的吹拂在身上,将头发和衣服吹动,也就不觉得闷热了。 高明程一路开车回到县城,把高岳他们送回家后,自己也回了服装店。 他把车斗里的水果蔬菜和鸡蛋都搬下车,许多美见了,忙迎上前去,当看到一大堆的茄子和豇豆时,立马说道:“这么多,肯定吃不完,得做成干菜了。” 高明程说道:“行啊,你看着安排,是直接切碎晒干,还是烫熟后晒干?” 许多美说道:“烫过再晒吧,这样口感好,冬天用来炖肉吃,爽口下饭。” 说着,她立马准备洗锅烧水,趁着太阳还没有落山,赶紧把菜弄好。 其实做干菜,最好是上午做,白天晒上一天,到晚上时,就能半干了。 但高明程这个点才回到家里,如果不马上烫熟拿去晒,等到了明天,菜就没有那么新鲜,还可能会变老。 在许多美忙着烧火时,高淑芳盯上了西瓜,她忙把一个大西瓜泡进冷水里,准备等会就吃。 上次她回高家村时,就想吃西瓜了,可惜摘了一个,却没熟。 午睡醒来的小旭旭也凑到西瓜边上,学着姑姑的模样,伸出小手拍了拍翠绿的西瓜皮。 西瓜呈椭圆形,瓜皮上有着绿色的花纹,看着有种对称的美感。 高淑芳逗小旭旭,说道:“这是什么,你知道吗?” 这题我会,小旭旭大声说道:“西瓜!” 高淑芳继续说道:“那你抱得起来吗?你抱一下试试!” 小旭旭不知人间险恶,当下就弯腰去抱西瓜,结果西瓜纹丝不动,他自己还不小心摔了一个屁股跤。 看到他狼狈的摔倒了,高淑芳一面伸手去抱他起来,一面忍不住哈哈大笑。 但摔跤并没有阻止小旭旭,站起来后,他似乎跟西瓜较劲上了,继续去抱西瓜。 但沉甸甸的西瓜,足足有十多斤,像小旭旭这种三岁不到的小屁孩,就算使出吃奶的劲了,也依旧抱不起来。 但在抱的过程中,小旭旭发现西瓜能够滚动,于是他改变策略,开始用力的推西瓜,让西瓜在地上滚动起来。 当西瓜被他推动后,小旭旭立即发出清脆的笑声,笑声中,满是骄傲得意。 许多美听见他的笑声,循声望去,脸上也不由得露出一抹笑,这个时候,一个洗干净的桃子递到她的面前来。 “山里的桃子已经摘完了,这是最后一批了,你赶紧多吃几个。”高明程知道许多美爱吃桃子,因此特意给她洗了几个最好的桃子。 自家果园里的桃子,许多美已经吃过几回了,知道桃子的口感好,还没有吃到嘴里,心里就开始泛甜了。 不过她没有急着伸手去接,而是说道:“你先放着吧,我在烧火,手已经弄脏了。” 高明程当即说道:“你出来洗手吃桃子,我来烧火!” 他伸手一拉,就把许多美从灶口那儿拉了出来,自己则一屁股坐下。 灶膛里的火已经烧了起来,只需要时不时添加一些柴火就行。 高明程看了一眼堆在院子角落的柴,发现柴火已经不多,又得去村里拿了。 不过没柴也不怕,除了柴火灶,家里还有一个煤球灶,至于煤球,墙角也堆着五六十个。 那墙角因为经常堆放煤球,导致墙壁都乌黑一片,这会儿的人没有深究,只以为是煤球弄脏的,但高明程在后世看过一个科普视频,这才知道原来煤球中的煤分子是能运动的,墙壁之所以黑,倒也不一定是被煤球碰到的,而是煤分子在运动时,吸附在墙壁上的。 目光扫视到煤球时,相关的知识,就直接浮现在脑海中,不过高明程没有在意,低头看了一眼灶膛,然后加了一根柴火进去。 高明程帮着烧火后,许多美就去洗了手,然后高高兴兴的吃起了桃子。 这个时候的桃子,比起之前更熟更甜一些,让人越吃越上头,许多美一连吃了三个桃子,都感觉要吃饱了,这才停下。 “旭旭,吃桃吗?”许多美看到小旭旭还在跟西瓜较劲,玩的不亦乐乎的。 于是忙招手让小旭旭过来,然后领着他去水龙头那儿洗手,再递给他一个最大最红的桃子。 快两岁的小旭旭牙齿已经长齐了,吃起桃子来,一咬一小口,坐在小凳子上,安安静静的吃着桃子。 “多美,水开了!”听到锅里的水发出声音,高明程立马喊了声。 “好。”许多美应着,然后把豇豆和茄子拿了过来,放在旁边的架子上,她掀开锅盖,一股热气冒了出来,锅里的水果然已经滚开了。 用这种大铁锅烫菜,是最好不过了,如果用那种小锅子,就没有这么方便和快速。 许多美先把豇豆放进锅里,豇豆被热水一烫,颜色就变得更深了,这菜虽然要烫,但也不能烫的太熟,烫到五分熟左右,就要马上捞出来,然后放进一个盆里,用盐腌制一会儿。 因为锅大,烫菜也快,先烫豇豆,再烫茄子,茄子要稍微久点,要让茄子能用筷子划开才行。 烫好的茄子,跟豇豆一样,都需要用盐腌制一会儿,把茄子划开摊平,均匀的洒上盐,一会儿后,就可以摆放在透气的簸箕里晒着了。 服装店这边的后院不大,并且堆满了东西,于是由高淑芳拿到二楼的阳台那儿去晒着。 此时,太阳的热力远远不如中午,但菜摆放在阳台晒着后,表面的水也会快速的干掉,等再晒两天,多余的盐分,还会从菜里面析出。 高明程家做的烫菜,是放了盐的,但也有一些人家是不放盐的,甚至不烫,直接把菜切碎,放到太阳底下晒干就是了。 只是这样做出来的菜干,口感就一般般。 刚忙完这些,高明里就下班回来了,最近厂里不忙,到点就下班,他骑着自行车,飞快的穿过街道,从后面的巷子进了后院。 一进门,他就大声的说道:“二哥,你带西瓜回来了吗?” 高明里知道今天二哥回了高家村,因此心里一直惦记着那口西瓜呢。 一年没吃西瓜了,这大热天的,自然分外想念。 高明程正抱着小旭旭,教他数数呢,听到高明里的话,便说道:“带了!西瓜在水里泡着,应该能吃了,淑芳,你去拿刀来切开!” 说完了这个,他又低头看着小旭旭,说道:“你数到二十,我就给你吃西瓜!” 小旭旭听话的开始数数,由于经常跟着大人学数数,以及一些简单的诗词,他也多多少少学会了一些。 只是从一数到十时,小旭旭的声音响亮自信,但数到11后,就有些磕磕绊绊,需要高明程及时给予提醒。 当小旭旭终于成功的数到20,高淑芳也已经把西瓜切开了。 淡红色的西瓜汁水,流淌在桌面上,散发出西瓜的清香,格外的诱人。 高明里一路从厂里回来,此时又累又渴,看着那一片片红色的西瓜,就忍不住伸手去拿了一片来吃。 刚吃了第一口,高明里就忍不住说道:“好吃!” 高明程也给小旭旭挑了一块最中间的,这里的西瓜籽最少,也是最甜的部位。 去年时,小旭旭还小,虽然也给他喂过一些西瓜,但估计已经不记得味道了,现在重新吃上西瓜,小家伙也表现的挺开心的,一口一口的吃着,只是西瓜汁水多,他每一口咬很大,却又不能完全吞下去,因此汁水流淌的满脸都是。 不多时,小旭旭的脖子、胸口,就染上西瓜汁,到处都湿漉漉的了。 许多美看着小旭旭的衣服脏成这样,不由得回想起以前的事情来了。 她笑着说道:“我记得小时候,每到吃西瓜的时候,为了怕把衣服弄脏了,村里的一些男孩子,都是脱了衣服才吃西瓜的!” “嫂子,你说的就是二哥呗!”高明里不客气的打趣着。 高明程则轻轻地拍了下他的脑门,笑道:“说的你好像没有脱衣服一样!” 小时候,家里有五个孩子,上面的四个男孩子又都顽皮的很,其中以高明程最顽皮,每天都能脏兮兮的。 罗小华每天都要洗一家人的衣服,她就觉得很累,于是要求他们尽量不能把衣服弄脏,像夏天吃西瓜这种事,那就脱掉衣服再吃,这样西瓜汁就不会弄脏衣服了。 至于小孩脏了怎么办?没关系,去水库里洗洗就干净了! 这个法子有一定的作用,因此那段时间,谁家吃西瓜时,谁家的孩子就得脱掉衣服再吃,不然衣服染上西瓜汁,就很难洗干净了。 这也不算黑历史,当回忆起小时候的事,氛围一下子变得温馨起来。 高淑芳叹道:“还是现在好!小时候虽然也能吃上西瓜,但一年也就吃那么一两回!我记得妈连西瓜皮都舍不得扔,要留来煮菜吃的!不过我不喜欢吃新鲜的西瓜皮,我还是喜欢吃晒干的,但妈觉得就那么一点西瓜皮,懒得晒了。” “那肯定是现在好!”高明里肯定的说道。 别说以前了,就是现在,高明里也不愿意再回村里生活的了。 在县里多好啊,有稳定的工资拿,又用不着顶着大太阳去做农活。算算日子,村里也快双抢了。 一想到每年双抢时,一家老小都要忙的晕头转向,双抢过去后,人都能够累瘦好几斤! 每天睁眼就是干活,连饭都不能好好吃,就在地里吃,为了图方便,吃的还一般。 唯一能让人感到开心的,就是遇到赶集时,家里会去买上一斤猪肉,算是给大家补一补身体。 说起以前的话题来,大家很有表达欲,就连张金玲和罗丽,也纷纷说了说自己小时候的事。 张金玲还好,她家其实不算太差,但罗丽的家那是真贫困! 在罗丽没有嫁给黄大志之前,她们一家是村里最贫困的人家,孩子多,劳动力少,那日子过得捉襟见肘的。 罗丽想起以前的事,神情都忍不住恍惚了下,明明才过去两年,她却突然间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回忆着往事,罗丽感慨的说道:“还是现在好!” 最主要的是,幸好她遇到了黄大志!果然,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因为和黄大志结婚,不但罗丽自身的际遇发生了改变,还连带着她娘家也发生了改变。 现在,她弟弟能够去学校读书,几个妹妹也能够在家里靠那台缝纫机,替人做衣服,收一点小钱。 等幼儿园开学了,她的两个妹妹也能够到县里来做事了! 想到这里,罗丽的精神一震,她感觉自己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 罗丽的一颗心,火热火热的,于是当天晚上,她对黄大志也表达了这份情谊和感激,当晚,黄大志有种如梦如幻的快感。 就,挺高兴的。 完事后,黄大志躺在床上,咧嘴笑着。 电风扇尽职尽责的吹出风,带走身上的燥热,很久没有畅快淋漓放松一回的黄大志,觉得现在的日子越来越有盼头了! 至于以前?以前那些糟心事,黄大志根本不愿意再回想了! 还是想想现在,想想以后吧! 以后,他要升职加薪,他要把自己的儿子培养好! 以后,他弟弟黄小安能学到一门手艺,小乖也能够正常的去学校读书学习! 以后,自从他爸妈不用干农活了,身体看着也好些了,希望他们能没病没灾的活到老吧!(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二章:学车、双抢 第653章学车双抢 回到县城后,高明程如约抽出几天时间,准备教高岳学车。 高岳过来学车时,并非只有他一个人,还带了林烨。 林烨毕业后,大概率会留在沪市工作,因此他也决定先把车学会,沪市这种地方,人多车多,没准他以后也有开车的机会。 对此,高明程并没有拒绝。 林烨知道高明程不抽烟,于是送了两瓶好酒给高明程。这酒钱,自然是他父母给的。 高明程心里高兴,但也不在乎这点东西,于是让林烨把酒拿回去,并且说道:“你现在还是学生,等你以后工作了,放假回到县里后,有空就来看看我,给我送点沪市的特产,这就很好了。” 林烨忙说道:“一码归一码,以后我要是留在沪市工作,那肯定会给你送特产吃的!不过学车是学车,我要是什么都不给,我心里过意不去。” 两人你来我往的说了一些场面话,最终那两瓶好酒,高明程还是收下了。 主要是林烨送礼的决心很大。 在这个时候,司机可是一个铁饭碗,不管是在厂里当司机,还是在运输公司当司机,工资都是相当高的。 想学开车,没点门路的话,根本摸不着! 就算有了门路,也得送厚礼才行。 林烨是大学生,以后大概率是不会去做司机的,但能学会这么一门技艺,那也是很不错的,因此他父母坚决要给高明程送礼,并且还决定等林烨学会开车后,再给高明程送一对鸡鸭,以示感谢。 高明程知道林烨的家境还不错,收下礼物后,就开始教导高岳和林烨学车了。 这教人学车,教一个是教,教两個也是教,高明程先把基础的教了,就让他们轮流开车了。 为了教他们学车,高明程特意把车开到一处路面宽阔又人少的地方,可以任由他们发挥。 这个时候,也没什么驾校,更没有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的考试,学车只需要把车子的功能弄明白,知道怎么启动汽车,怎么转方向盘,怎么踩刹车和油门,怎么换挡,怎么倒车,基本就差不多了。 高岳先开车,他坐在驾驶位上,神情格外的严肃认真,双手放置在方向盘上,一只脚虚踩在离合器上,一只脚虚踩在刹车上。 至于油门,现在是不敢踩的。 汽车一档的速度很慢,尤其是在没有踩油门的情况下,不管是转弯还是爬坡,这种速度,都是很安全的,也有足够多的时间让司机进行反应和操作。 高岳开车时,高明程并不在车里,而是站在车子的旁边,实时对高岳进行指导。 高岳虽然不会开车,但在警局实习时,也是趁机摸过警局的那辆吉普车的,对于车子的构造,还是相对熟悉。 他听着高明程的吩咐,适时的转动方向盘,很快就能够把车子开动了。 地上没有画s线,但高明程会根据地势,让高岳左转向或者右转向的开动,也算是在练习s线了。 s线练好,就找了个小坡让高岳爬,开始练习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技巧,这个练好后,就开始练习倒库停车和侧边停车了。 这会儿市面上的车少,但同样的,道路也不够宽阔和平坦,所以想停车的话,的确还需要一点技巧。 高岳和林烨都学的很认真,当他们能上手后,高明程就不再时时刻刻盯着,而是让他们继续练,把开车的手感练出来。 于是,高岳和林烨开始轮流开车,如果谁有操作不当的地方,就及时进行提醒。 无事一身轻的高明程找了一处树荫,一屁股坐在草地上歇息,他望着如同乌龟般慢慢跑动的汽车,颇为无聊的闭上眼睛。 真怀念智能手机啊,不然这个时候,他这个教练,在学员自己练车时,就可以刷小视频打发时间了! 在教高岳和林烨练车的第三天,高明里也加入进来了。 其实高明里早就跟高明程学过开车了,不过他上手摸车的机会少,因此还是开不好,也不敢上路开。 现在得知高明程在教高岳和林烨学车,于是当周末放假时,他也就跟着一块儿过来,好趁机摸一摸车。 高岳和林烨已经学了两天车,而高明里之前也学过,因此这三个人的水平,竟然是差不多的了。 高明程在第一天时颇为无聊,但第二天他就有了应对的法子,特意带了一本书来,这第三天,他照旧看书,任由高岳他们轮流练车。 三人基础的车技已经会了,现在开始踩油门了,看着开车已经不错了。 高明程远远地看到了,于是合起书,招手让他们把车开过来。 不多时,高岳就把车开到高明程的身边了。 “明程,我车的开的怎么样?还不错吧!”高岳微抬着下巴,语气十分臭屁。 高明程笑了,说道:“还行吧,我看你们都会开了,那就开始上路吧!呃,就去高家村吧,顺便装点柴回来。” 高明程让高明里从副驾驶下来,他自己坐在副驾驶那儿,然后说道:“去高家村的路,你们都知道,三个人分一分,每个人开一段路。” “好!”高岳胆气足,并不怕。 主要是这会儿路上的车少人少,尤其是出了县城这段路之后。 虽然不怕,但高岳也比之前表现的更紧张些了,他目视前方,全神贯注的开着车,连句话都不敢说了。 他把车开出县城,来到国道。又开了一会儿,知道前面的路况较好后,高岳就把车靠边停下,准备让给林烨来开。 高岳说道:“接下来,由林烨你来开,等到了军岭,再让明里开!” 国道是一条直线,没有岔路,即使林烨对路况不熟,也不至于开错了,但到了军岭,就需要拐弯,还有几条小路,这个就需要对路况更熟的高明里来开车了。 林烨和高明里对这个安排都没有什么不满的,于是就按照这个顺序,三人开始轮流开车。 而高明程一直坐在副驾驶,为他们保驾护航。 这次回到高家村,高明程就发现双抢已经开始了,路过老村时,路的左边是村民聚居的村落,而右边则是五六百亩连接在一起的稻田,看上去极为壮观。 稻田里,有人弯腰割稻子,有人在田里操作着打谷机,使稻谷脱粒,还有人用扁担挑着脱粒的稻谷往晒谷场去。 全村的男女老少,基本都在地里田间忙活着,就连七八岁的孩子,也是要拿着镰刀去割稻子的。 而那些三四岁的孩子,则是跟在后面捡掉落在田里的稻穗。 当然了,也有调皮的孩子,会趁机捉起了泥鳅和黄鳝。 在农药没有泛滥的时代,田里的泥鳅黄鳝和小鱼,那是不知道有多少哦,随随便便一弄,就能够弄一盘子的菜出来。 汽车进村时,只有靠近路边的田里,有人抬头看了一眼,但很快就低下头去,继续做着手里的活,和以往看热闹闲谈的模样,大不相同。 高守旺夫妇也在地里干活。 他们虽然开了制衣作坊,并且生意还不错,但在双抢的时候,制衣作坊就放了几天假,好让员工们回去忙双抢。 就连学校也是放假的,因为老师要回家干活,学生也要回家帮忙。 一天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但春季播种后,夏季的收获和播种,也是极为重要。 他们这边是南方,水稻是一年两季,现在收割的稻子称为早稻,也称为夏粮。 高明程没有在老村这边停留,而是让高明里把车直接开到牛尾岭那儿。 停稳车后,高明程对高明里说道:“你要去田里帮忙吗?” 高明里有些迟疑,他不爱干活,但这个时候回村了,如果不去帮忙,又有点说不过去。 最终,他想着二哥很快就会回县城的,他就过去露露面,随便帮帮忙就行。 于是高明里说道:“我去田里看看吧,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高明里大步的走了,高明程又对高岳和林烨说道:“村里双抢,陈叔最近也没空给我送鸡蛋和菜去县里,既然我们回来了,那就自己把这些事干了。” “高岳,林烨,我就不跟伱们客气了,等下我去山里把柴火抱下来,你们两个帮我去摘些梨子和杨梅,顺带去鸡舍捡一下鸡蛋,怎么样?” “哦,西瓜应该也熟了,等下挑几个熟的摘了,你们一人一个!” 高岳和林烨对于帮高明程干活并不排斥,马上就应下了。 三人说定后,就分工合作了。 高明程就一亩田,已经托给张成远照顾了,而张成远家也就两亩田,虽然许多玉怀着孕,还要带娃,但慢慢做,也做得过来。 主要是今年不用张成远再去借牛犁田,而是可以用拖拉机犁田,这个,就能够省不少力气和时间了。 因此,高明程也就没去田里忙活,而是去弄柴了。 柴火是天天要用的东西,以前承包小富山攒下的柴火,到现在,也烧的差不多了。 高明程得去山里把枯死的树,和之前砍了晒干的树抱下山来。 进山捡柴不是一个轻松的活,所以这活他自己干,让高岳和林烨干相对轻松些的活。 高明程从杂物间里拿了一根粗麻绳,就领着家里的几条狗往山里去了。 这几天双抢,人忙的不行,也吃的一般,连带着几条狗也一个个蔫吧蔫吧的,瞧着毛色都不光亮了。 高明程摸着黑虎的狗头,觉得家里的几条狗也怪可怜的。 行吧,看能不能顺便弄点兔子来给几条狗开开荤。 高明程心里如此想着,但也以弄柴为先。 种茯苓需要大量的松木,松木又只需要用树干,树兜和树枝是不要的,于是这些部位,都被高明程堆在山里晒着,到现在,早就被晒干了。 进山后,高明程把看到的柴火都捡到一起,然后用粗麻绳将之捆绑住。 这一捆柴火,如小山般,被扛在高明程的背上。 这还没完,另外一只手,则是直接拖着一棵完整的枯木,就这么朝山下走去。 这一趟,高明程就弄到不少的柴火了。 但这还不够,高明程又进山一趟。 不过这次以猎野兔为主了,照旧是吩咐几条狗去找野兔的踪迹,高明程跟在野兔的身后,顺手收集路边的柴火,一些太细的,他还不爱捡,还有一些木柴不好烧,烧起来火不大,烟还多。 像这种木柴,村里的人都不爱捡,只有在实在没柴火烧时,才会将之捡回家去。 松木就很好烧,松木里面含一定的油脂,烧起来时,火势很大,还会冒出一股松木的香气。 另外枯萎的竹子也好烧,烧的时候会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末端还会滋滋冒着一些水泡。 不过竹子烧起来的火势虽然大,但烧的也快,一下子就烧完了,一点都不经烧,所以只有在最初引火时会烧上一些。 黑虎和精灵极为通人性,又跟高明程合作默契,在得到高明程的吩咐后,就开始嗅着山中野兔的气味,领着高明程去找野兔了。 为了猎野兔,高明程随身带了几把小刀。 在没有找到野兔时,他就捏着一把小刀,开始找手感了,随手打下树梢上的一只麻雀后,高明程就满意的点点头,觉得自己也算是宝刀未老了。 不过等秋天时,还是得找机会进山好好的练一练投掷飞刀和标枪的技艺了。 就让山中的野猪和黄麂,成为他练手的耗材吧! “汪汪!”前面,黑虎和精灵已经变得兴奋起来,开始试图用狗爪子扒拉兔子窝了。 说实话,这是真不讲武德,兔子好端端的在窝里睡觉呢,结果被人偷家了! 找到兔子窝后,高明程使了点手段,才把兔子逼了出来,而只要兔子一现身,兔子的寿命就终结了。 享年……未知。 有群狗带路,山中的野兔又遭了一回殃,好在它们繁衍很快,既能够血亲繁衍,又能够三月一胎。 兔子:只要我生的够多,就不怕被灭族! 一个小时后,高明程一手提着七八只野兔,一手拖着一棵枯树,悠哉悠哉的下山去了。 而逃过一劫的野兔们,它们偷偷藏在安全的地方,开始吧唧吧唧,啃草啃草! (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六章:霸王别姬 陈多福全副武装的去开蜂箱,拿蜂脾时,高岳和林烨只觉得干这活挺不容易的,大热天穿的这么严实,不但闷热,还有被蜜蜂蛰的风险。 但是当看到高明程就这么过去开蜂箱,一群蜜蜂围着他飞舞时,高岳和林烨两人就惊呆了。 尤其是看到有蜜蜂落在高明程的身上时,他们纷纷倒抽了口冷气。 高岳很想提醒高明程小心,但却见高明程浑然不在意的拿着蜜脾朝摇蜜机这边走来,在走过来的过程中,大部分蜜蜂并没有跟来,而是依旧围在蜂箱那儿,像是在守卫着自己的家园。 少数蜜蜂仍旧停留在蜂脾上,被高明程用刷子轻轻地刷走,然后再用割蜜刀将蜜脾上的蜜蜡切开。 高岳全程不敢说话,虽然他小时候也在高家村上山下水的玩过,但因为小时候去树上掏鸟蛋时被一只蚂蜂蛰了,从此后,他是有些怕蜜蜂马蜂这种昆虫的。 看到高明程一脸的淡定,高岳忍不住对他竖起大拇指,厉害! 林烨则更震惊些,他惊讶的问道:“这……蜜蜂怎么不蛰你?你不怕吗?” 高明程笑了笑,说道:“一开始也被蛰过,后来养久了,也许是认主了?反正没有再被蛰过了,总之还是那句话,别故意招惹蜜蜂,蜜蜂一般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 “好了,你们两个赶紧摇蜜吧!干完了活,我给你们一人送两斤蜜!”高明程立马黄世仁上身,开始喊两个杨白劳干活了。 不过他们也不算杨白劳,现在市价一斤蜂蜜七块钱,两斤也要十四块钱了,这个工资钱,放在县里,那都是相当不错的。 当然了,这些蜂蜜卖给范承耀后,范承耀再将之进行包装售出,则能卖到六七十块一斤,一些品质上等的,用了奢华的包装进行包装后,还能卖到一百元一斤的高价。 都说黄金有价玉无价,其实蜂蜜也是如此,它的价钱,很受市场宣传的影响,你若将之吹嘘的神乎其乎,什么藏于深山老林,要爬上数十米高的大树才能够取到蜜,或是徒手攀登悬崖,历经危险才能获得的崖蜜等等。 这套路,和燕窝类似。 高明程和陈多福负责从蜂箱中取蜂脾,高岳和林烨轮流负责一个摇蜜机,陈大松和陈多喜轮流负责一个摇蜜机。 如此分派任务后,大家就有条不紊的干起活来。 午饭是在陈大松家吃的,是刘婶子带着她儿媳妇一块儿做好的,除了地里常见的时蔬,还煎了一大盘子的泥鳅。 泥鳅煎过后,放辣椒炒,就是一道下饭的好菜了。 这些泥鳅,都是陈家人前阵子在田里干活时,顺便抓的,放在清水里养上几天,吐干净泥沙后,就可以慢慢吃了。 因为蜂箱数量多,一天干不完这么多的活,第二天还得继续干,因此高明程三人都得留在村里住一晚。 好在是夏天,也不用特意准备什么,吃过晚饭后,高明程拿着自己的三套旧衣服,带着高岳和林烨去村里最大的那个水库去洗澡了。 小富山的山脚下就有一个池塘,但今年池塘种了莲藕后,就没那么好洗澡了,所以高明程才把人带到水库去。 除了拿衣服、香皂和洗衣粉外,高明程还特意带了一个水桶去。 原因嘛,自然是看能不能顺便捉到一些鱼虾。 村里最大的水库占地面积很广阔,周边的水位也浅,长着不少茂盛的水草,是鱼虾最喜欢待的地方,若是村里的人想搞鱼虾的话,肯定是优先到这个水库来。 村里其他的两个水库比较小,且水位较深,水里虽然也有鱼虾,但不好弄。 不过那两个水库离老村近,老村的人如果是纯洗澡的话,那肯定是在那边洗澡的。 不过最大的水库离牛尾岭近,从高明程家走过去的话,那比去老村的两个水库还要近的多了。 高岳挺期待的,满脸的笑意。 他早就想痛痛快快的游泳了,可惜一直没什么机会。 家里的几条狗也跟随在他们身后,使得他们三个人就走出一个队伍的气势了。 等到了水库,高明程看到水库里已经有人在了,他们避开旁人,选了个没人的位置下水。 在山里干了一天的活,身上的衣服早就脏了,三个人也不讲究什么隐私,直接脱光了衣服,然后把脏衣服打湿后,倒上洗衣粉,稍微一搓,就丢到岸上暂时不管了。 高明程说道:“先摸鱼吧,看谁摸到的鱼多!” “行啊!”高岳和林烨欣然答应。 林烨也会游泳,虽然很少到乡下的水库游泳,但他也并不害怕,因为他知道高岳和高明程的水性都很好。 三人散开,开始在岸边摸鱼。 最边上的水只有二三十厘米深,人站在水里,还没到膝盖。再深点的水,就能到大腿了。 许是光着身体,三人默契的走到水位深一些的位置,免得大鸟晃荡,颇为不雅。 高明程有一手摸鱼的好本领,可惜这项技能很少使用,现在似乎不太好用了,他在水里摸了好一会儿,都没有找到手感,有几次明明摸到鱼了,却被鱼滑溜的跑掉了。 他沉住气,继续摸,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找到手感了,当感觉有鱼碰触了他的手或者腿时,他瞬间捕捉过去,很快,一双大手就紧紧的捉住一条活蹦乱跳的鱼了。 凭借手感,高明程猜测这条鱼大概有个半斤以上,算的上是比较大的鱼了。 等把鱼从水里拿出来,高明程看清这是一条黑鱼。 黑鱼身形比较细长,浑身布满细小的鱼鳞,并且还滑溜溜的,不用大力气,很难捉住它。 黑鱼虽然有刺,但营养价值不错,收了! 高明程双手捉着黑鱼,朝岸边水桶的位置走去,看到高岳和林烨还在努力的摸鱼,应该是还没有收获的,于是嘚瑟的展示着自己的战利品:“嘿!看我捉到了什么?一条黑鱼!你们还没有捉到吗?加油啊!” 高岳和林烨纷纷抬头朝他看去,当看到他手里的黑鱼时,脸上流露出一丝的羡慕。 “哎呦,有鱼咬我脚!”林烨惊呼一声,站在水里的脚立即动了动,驱赶着鱼。 高岳看到他的动作,不由得翻了个白眼,说道:“有鱼咬你的脚,你还不赶紧去捉?好了,明程都捉到一条了,我们两个要加油了!” 高岳不再看高明程那嘚瑟的表情,继续认真的捉鱼。 这项技巧,他小时候精通,但现在很久没有使用了,因此有些生疏,但他也不急,慢慢的找着手感。 西边霞光万丈,落日即将下山,正是一天中晚霞最绚丽的时候,风卷云动,带给人神秘璀璨的景色。 高明程拿着那条黑鱼,没有完全走到岸上,而是隔着几米远的距离时,就往岸边的水桶一扔,黑鱼就被精准的仍进桶里了。 桶里发出噼啪声,似乎是黑鱼想跃出来,可惜最终还是失败了。 高明程往水里走去,继续专心捉鱼。 和朋友们一起捉鱼,这不是一个累人的工作,而是能放松的娱乐活动,大家虽然有些争强好胜,但也没有任务要求,能捉多少算多少。 第一条鱼上手后,后面的情况似乎就好转了,高明程接二连三的抓到鱼,只不过后面的鱼大多都比较小,有些太小的,高明程都不愿意要,直接松手放它们一条生路了。 西边,落日一点点的消失,晚霞也似乎逐渐失去了色彩,最后化为一抹橘红,铺散在西边的天际。 橘红色的光芒映照在天空之中,似乎是黄昏分界,一边微亮,一边暗沉。 如此美景,村里却无人欣赏,劳碌一天的村民们,这会儿最高兴的事情就是喝上二两米酒,跟人聊天吹牛。 而在水库中的几个人,这会儿的心思都放在捉鱼上。 高明程的手如网般,很快的捉了小半桶鱼了。 黑虎和精灵等狗都留在岸边,似乎在给他们助力加油,但也时不时低头在草丛中寻找着什么,偶尔还会发出几声狗吠。 “哈哈!我捉到一条鱼了!是一条鲫鱼!”林烨大声笑着,他总算捉到鱼了! 林烨心情很好的直起身来,因为弯久了腰,乍然直起身,身体能感受到明显的酸痛。 这条小鲫鱼,得之不易啊! 林烨心中感慨,捉着小鲫鱼朝岸边的水桶走去。 只是当他看到桶里的鱼后,心中的那点小激动,就荡然无存了。 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林烨有几分泄气,垂头丧气的,他甚至想不捉鱼了。 正当他犹豫不决时,眼睛突然看到了什么,他定睛一看,总算是看清了那样东西。 “明程!有甲鱼!很大!”林烨的第一反应就是喊高明程,高明程的实力,已经毋庸置疑了。 高明程听到喊话,立即朝林烨的方向游去。 甲鱼习惯在晚上出来觅食,现在岸边的草丛里有甲鱼也正常。 高岳也朝林烨所在的地方看去,他没急着过去捉甲鱼,而是叮嘱道:“你小心点,别被甲鱼咬了,甲鱼要是咬了什么东西,那是很难松口的!并且越扯甲鱼,还咬的越紧!” “吓!”林烨吓了一跳,生怕会被甲鱼咬了。 高明程的速度很快,不过那甲鱼本来呆在岸边浅水的位置,此时似乎察觉到什么,突然游动了起来,眼看瞬间就要游走了,高明程竟然迅速的朝甲鱼的后腿抓去。 甲鱼的牙齿挺厉害的,高明程也不想被甲鱼咬到,因此他选择从后面下手。 只是他快,甲鱼也快,一下子就从他手边溜走了。 如果这是一条小甲鱼,那么高明程就算了,但偏偏它真是一条大甲鱼! 光线虽然开始暗了,但高明程还是看清了甲鱼的大小,他估摸着有个两三斤重! 要知道,这可是野生的甲鱼,甲鱼越大,年份越久,肉质越好吃!尤其是甲鱼裙边的胶质,那口感十分的q弹。 高明程的眼力好,死死盯住甲鱼,一人一甲鱼倾情上演了一场你跑我追的游戏,最终倒霉的甲鱼没有逃过无情男人的铁爪,被抓住了后腿。 甲鱼的脚是可以缩进去的,但高明程的手劲大,竟是让它没法缩进去,于是它扭头,试图去咬高明程,奈何脖子短头又小,咬不着。 “抓到了!”高明程为了抓这甲鱼,真是费了一番功夫的,抓到手后,笑的格外的满足。 他掂量了一下分量,觉得大概在三斤以上,很不错的大小了。 搁在后世,这样重的野生甲鱼,那能卖个好价钱了。 高岳和林烨也凑过来看,觉得能抓到这么大的甲鱼,的确很不错。 高岳说道:“还是这个大水库的鱼多,老村那边的两个水库,就算有甲鱼,肯定也就半斤左右!” 高明程对此很赞同,他把甲鱼放进桶里,看到已经有不少收获了,天色也完全黑了,于是说道:“差不多了,我们洗澡吧!” 高岳虽然抓的不多,但也抓了几条鱼,过了一把瘾,于是也同意洗澡回家去。 三人带了香皂来的,于是轮流用香皂洗头洗身体,洗干净后,又把放在岸边的脏衣服搓洗了一下。 这脏衣服之前用洗衣粉泡过,现在随便搓洗,就能把脏东西搓洗出来了,然后在水里摆动几下,就洗的差不多了。 “走,回家去!”高明程穿着干净的衣服,一手提着水桶,一手拿着洗好的脏衣服,快乐的回家去了。 高岳和林烨紧随其后,三人商量着怎么吃这只甲鱼。 高明程说道:“这么好的甲鱼,当然要拿鸡来配!我给你们弄一道霸王别姬吧!” “霸王别姬?王八和鸡?哈哈,有意思!”高岳反应过来了,哈哈笑着。 甲鱼又叫王八,和鸡一块儿炖煮,自然就是霸王别姬了。 高明程也笑了,他记得再过两年,这道菜在沪市就会颇为流行了。 回到家中后,高明程问高岳会不会收拾甲鱼,得到不会收拾的答案后,就喊高岳去鸡舍捉鸡了。 “我收拾甲鱼,你去捉一只母鸡来!”高明程说道。 这题高岳会,他雄赳赳气昂昂的去了鸡舍,不多时,一只母鸡就因为一只甲鱼,陨落了。(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八章:高远见很看好未来女婿 第二天一早,高岳看到养在厨房水桶里的甲鱼时,才知道高明程半夜竟然一个人去弄甲鱼了。 除了两条鲜活的甲鱼,橱柜里还有一条用盐腌制的鲶鱼。 这鲶鱼受伤死亡后,不及时处理就会坏掉了。 也因此,这条鱼没法带去县里,高明程决定把鱼给陈大松家,让刘婶子煮了,中午一起吃。 陈大松一家都挺高兴的,这么大的一条鲶鱼,滋味可是很不错的,陈大松还特意叮嘱刘婶子别小气,要多放点油煎鱼。 刘婶子高兴的笑着,说道:“鲶鱼自身就有油脂,比鲫鱼草鱼什么的好煎多了!” 的确,在鲶鱼皮的下面,是有一些黄色脂肪的,尤其是腹部,脂肪更多,放多了油的话,吃起来还会腻。 高明程点头,村里的事情都做完了,自然要回去的。 细奶奶几句话,就把高明程爸妈家的情况说了下。 等高明程忙完自己的事后,再度把汽车开到老村时,就过来喊高远见一起走了。 高明程说道:“你们在家休息休息,我去老村那边走走,去看看细奶奶和奶奶。” “叔。”高岳看到高远见,立即叫了声,林烨也跟着叫了声。 除了这些东西,等这次去羊城后,高明程还会给幼儿园这边买一个冰箱和一个洗衣机,这些在高明程看来,都是必要的家电,并且在招生时,家长看到后,也会觉得他的幼儿园很有实力。 光凭这一点,就够他们在村里吹嘘了。 想当初,为了卖蜂蜜,高明程大清早的,直接跑步去县城呢,等卖了蜂蜜,又一路跑回来,那么远的距离,他完全不在乎,跑的还挺欢快的。 岁月在她身上留下沧桑的痕迹,却因为她的记忆衰退,逐渐忘记以往的苦痛了。 高明程喊他们拿西瓜和菜回去,但因为西瓜太重,他们都不愿意拿,最后只拿了两斤蜂蜜和两个香瓜回去。 高明程心里有数后,就拿着一瓶蜂蜜去看奶奶了。 现在是下午三点多,外面太阳很大,细奶奶一家难得的都在家休息,并没有出去做事。 幼儿园的主体是一栋教学楼,共四层楼,教学楼的后面有一排平房,一共有一大三小四个房间,大的是厨房,备了两个大电饭煲,两口大灶,五层蒸笼,还有一个三眼的煤球灶,一次性放九个煤球,烧起来火力很足。 厨房的用具,主要是给幼儿园的小朋友做饭用的,但细奶奶一家早饭和午饭可以跟着幼儿园一块儿吃,晚上就自己单独煮。 等房子建好可以入住时,也许就要结婚办酒了。 主要是他们都知道高明程家,吃饭的人口多,他们留下后,只怕连座位都没有,和一大群人一起吃饭,也不自在,还不如回去休息休息呢。 “你奶奶还是老样子,没怎么好,但也没怎么坏。你爸妈和你哥嫂一直忙的很,前阵子你那侄女还生了一场病,不过问题不大,去卫生院拿了一点药,吃上几天也就好了。” 这大热天的,高奶奶自然在家里休息,只是因为自家房子还没有建好,一家老小挤在高明鹏家,住的就没有那么舒心。 高明程把蜂蜜给了高奶奶,和她聊了几句,叮嘱她想吃就自己泡,或者喊别人给她泡也行。 但高岳和林烨都婉拒了,说自己累了,想赶紧回去休息了。 摇蜜这活吧,看着不累,其实很伤手,连续摇了两天,他们感觉手痛的利害,别说去摘西瓜了,就连吃饭拿筷子,都挺勉强的,因此高岳和林烨宁愿不要西瓜,也不想去摘。 不管是去看儿子,还是去看让他满意的未来女婿,他都不好空着手去,拿钱拿礼品就不必了,从地里摘一些菜和西瓜香瓜,也就差不多了。 高明程把高明万受伤的情况描述了一下,然后又说了几句高莎莎的情况。 高远见点点头,这半个小时,他也正好准备准备。 高远见当即说道:“建房可是大事!他一个小年轻,家里又没有父母亲人,哪里懂这些?不行,我得找他说说话,告诉他建房要注意些什么!” 她鬓间的头发已经全白了,一头花白的头发齐耳剪了,前面的头发是中分,两边各夹了一个黑色的夹子,将额头的头发固定,就不会影响视线了。 这人啊,一旦习惯了交通工具,就会变懒,几分钟的路程,都不愿意走了。 现在看来,高淑芳和娄新宇的感情发展的还算顺利,那么到年底时,大概率会订婚。 高明程拿了两瓶一斤装的蜂蜜,开着汽车去了老村,好吧,这大热天的,他也不乐意走路过去了。 陈大松一家也是一起摇蜜的,但他们的状态就比高岳和林烨好多了。 大家都在一个村住着,且建的新房就在细奶奶家的前面,因此问细奶奶,那绝对是一清二楚。 下了车,再走一分钟的路,就到了细奶奶家了。 高明程送给细奶奶一瓶蜂蜜,然后说道:“我后天去羊城进货,等进货回来,就回村来接你们去县城,给你们住的房子都准备好了,房间里有床、柜子,厨房里有锅碗瓢盆。你们只要把自己的行李带去就行。” 除了给蜂蜜,高明程还让他们自己去地里摘菜摘西瓜。 高明程看到他们两个虚脱的样子,不由得笑了。 陈大松对于他要用拖拉机没有意见,但他表示自己不出人,他是拿了高明程的工资,但那是要给高明程做事的。 趁着日头还没有晒起来,赶紧干活。 高明程说道:“爸,前阵子明万在外面跑车,被人打了,伤的比较严重,你看你和妈最近几天有空吗?要是有空,去县里看看他吧!” 至于蜂蜜,这就懒得搬了,就这么放在车上,拿篷布盖上,晚上休息时,把车开进院子里。到了后天,就直接开车送到运输公司那边去。 他垂眸算了算日子,说道:“现在木匠做门窗和家具,你大哥刷墙,地里的活也不是很多,这样吧,过几天我和你妈一起去县里看看他。” 高远见看娄新宇一点都不见外的帮忙做事,心里就挺高兴的,他抽着娄新宇递给他的好烟,眼中满是笑意。 何况娄新宇来过村里几次,每次都带了不少礼来,到家里后,也是忙前忙后,做人做事看着都很踏实本分。 高明程没有意见,直接答应了,说道:“行,我等下要回牛尾岭那边摘菜,大概半个小时后,就准备回县里,到时候我来喊你一声。” 不过他想了想后,又抬眼看着高明程,说道:“你等下就要回县里?” 高远见重新洗了脸,又换了一身衣服在路边的树下等着了。他带了一篮子菜和四个西瓜以及十来个香瓜,为了方便明天返回村里,还把家里的自行车也带上了。 高明程一路把车开到县城的服装店那儿,高岳和林烨就下了车。 说完了这件事,高明程想了想,又把娄新宇在县里买了地皮,准备建房的事情告诉了高远见。 但高明鹏现在要给新家刷墙,喊他开车去,就要耽误一天工。 又是繁忙的一天,到下午时,高明程才把所有的蜂蜜都灌装好,大瓶子灌满后,剩下的蜂蜜就灌进小瓶子里,分别送给高岳和林烨。 高奶奶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满脸的笑容,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高明程看,因为笑容,使得她满脸的皱纹,瞧着好似老了几岁。 至于去不去看,那就随便高远见和罗小华了。 高远见一愣,没想到会这样,他眉头皱起,满脸阴郁的问道:“有多严重?” 陈大松愿意教高远见开车犁田,但高远见可能是年纪大了,一时学的不快,就喊高明鹏去学,好在高明鹏聪明,很快就学会了。 原本高远见是打算明天自己骑自行车去的,但自行车不好带西瓜,用高明程留在村里的拖拉机吧,他又还不会开。 高远见来回踱步了几下,很快就下定决心了,他说道:“我跟你一起去县里,晚上就住你那!” 还剩十来箱蜂没有摇好蜜,因此一大早,一行人就继续提着摇蜜机去了山里。 现在打电话不方便,高明万那边肯定也不会特意给爸妈打电话说这件事的,因此高明程既然回村了,自然要过来通知一声。 她比细奶奶大几岁,但细奶奶的精气神却比她要好的多。如今是何秀曼接手了家里的家务活,但细奶奶炒大锅菜时,清明做米果时,仍旧是一把好手。 “哎。”高远见对高岳的态度挺不错的,知道林烨也是大学生,对他也是青眼相看,觉得他们很厉害,以后都有一个好前程。 细奶奶说道:“你爸妈家的房子,双抢前就上梁盖瓦了。双抢停工了几天,现在又开始做门窗和刷墙壁了,我看啊,八月底就能够住进去了。” 高远见也没有闲着,拿着一个竹篮和一个蛇皮袋,也去了地里。 到底是学生,不像村里人那样要天天干活。 小富山那么大的果园,还有山脚下要喂养的鸡和鸭,又正逢双抢,自己地里有活要干,这些就已经够他忙的了。 但有车是真爽!几乎只踩了一脚油门,汽车就停在老村池塘口了。 因为他觉得拖拉机是自己儿子的,且陈大松帮自己儿子做事,是有拿工资的,就不打算给钱的。 她身上穿着一件青色的碎花长袖长裤,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塑料凉鞋,坐在板凳上,身上同时有种老人和小孩的气质,既衰老,又带着一丝纯真。 至于三间小房子,两间给细奶奶一家用,一间分为两半,一半用来堆放杂物,一半做了一个卫生间,可以给细奶奶一家和教职工用。 高远见听了这事,脸上总算阴转晴,露出笑容来了,他看着高明程,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 所以思来想去,高远见决定他一个人搭高明程的车去,住一晚后,明天再回来。 高明程内心有些感慨,不过他没有再跟高奶奶说话,而是找到了高远见。 他们回到县里时,已经五点多了,娄新宇已经下班了,他这个高家的编外人员一下班就往服装店来,看到高远见来了,虽然有些意外,也赶紧上前去问候了,又帮着高明程一块儿把车斗上的菜、西瓜和鸡蛋搬下车。 很久之前,高淑芳就说想嫁给城里人,而他和罗小华也觉得嫁到城里去不错,会让他们脸上增光。 除了这些,厨房还有一个大案板,大水槽。 高明程帮着他把东西搬到汽车的车斗里。 把话说清楚后,高明程就走了,他还得返回牛尾岭去摘菜摘西瓜。 当然了,现在的人大多数都缺油水,不怕腻。 因为高岳和林烨的手又酸又痛,没法开车,所以这次由高明程开,新手开车时,身体容易紧绷,开一会儿车,就会觉得很累了。但老司机开起车来,就会放松很多,也就没那么累了。 这两天,他们两个的确辛苦了。 然而高岳和林烨都累瘫了,两人躺在躺椅上,简直一动都不想动了。 这次双抢时,高远见看到陈大松和张成远都用高明程的拖拉机犁田,就连高壮家也是用拖拉机犁田,于是就喊陈大松帮他也犁田。 总之就是无大事发生。 现在村里的这些女孩子,有几个能嫁到城里去的?有几个能嫁给有正经工作的男人? “慢走啊,要不你们在家里吃了晚饭再回去吧!”高远见一路和高岳、林烨他两聊天,兴致颇高,现在看他们要回去了,甚至主动留客。 原本就想去县里看看儿子的,现在更想去县里看看未来女婿了! 高远见心中激动,当下决定明天就去县里看高明万! 说完了这事,高明程又问起自己爸妈家的事。 高远见听说小孙女高莎莎已经快三个月了,长得还不错时,心里倒是有些想去看一看的念头了。 高明程把情况再次跟细奶奶一家说了下,让他们心里有数,这样过去后,就不会感到陌生和不适应。 不过等娄新宇忙完后,高远见就迫不及待的拉着娄新宇聊天了,说要把建房需要注意的事情,都告诉娄新宇。 最后说着说着,就成了娄新宇带他去看买下的地皮了。 眼看他们走了,高淑芳满脸的羞涩,她觉得她爸对娄新宇好像太热情了!(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六章:霸王别姬 陈多福全副武装的去开蜂箱,拿蜂脾时,高岳和林烨只觉得干这活挺不容易的,大热天穿的这么严实,不但闷热,还有被蜜蜂蛰的风险。 但是当看到高明程就这么过去开蜂箱,一群蜜蜂围着他飞舞时,高岳和林烨两人就惊呆了。 尤其是看到有蜜蜂落在高明程的身上时,他们纷纷倒抽了口冷气。 高岳很想提醒高明程小心,但却见高明程浑然不在意的拿着蜜脾朝摇蜜机这边走来,在走过来的过程中,大部分蜜蜂并没有跟来,而是依旧围在蜂箱那儿,像是在守卫着自己的家园。 少数蜜蜂仍旧停留在蜂脾上,被高明程用刷子轻轻地刷走,然后再用割蜜刀将蜜脾上的蜜蜡切开。 高岳全程不敢说话,虽然他小时候也在高家村上山下水的玩过,但因为小时候去树上掏鸟蛋时被一只蚂蜂蛰了,从此后,他是有些怕蜜蜂马蜂这种昆虫的。 看到高明程一脸的淡定,高岳忍不住对他竖起大拇指,厉害! 林烨则更震惊些,他惊讶的问道:“这……蜜蜂怎么不蛰你?你不怕吗?” 高明程笑了笑,说道:“一开始也被蛰过,后来养久了,也许是认主了?反正没有再被蛰过了,总之还是那句话,别故意招惹蜜蜂,蜜蜂一般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 “好了,你们两个赶紧摇蜜吧!干完了活,我给你们一人送两斤蜜!”高明程立马黄世仁上身,开始喊两个杨白劳干活了。 不过他们也不算杨白劳,现在市价一斤蜂蜜七块钱,两斤也要十四块钱了,这个工资钱,放在县里,那都是相当不错的。 当然了,这些蜂蜜卖给范承耀后,范承耀再将之进行包装售出,则能卖到六七十块一斤,一些品质上等的,用了奢华的包装进行包装后,还能卖到一百元一斤的高价。 都说黄金有价玉无价,其实蜂蜜也是如此,它的价钱,很受市场宣传的影响,你若将之吹嘘的神乎其乎,什么藏于深山老林,要爬上数十米高的大树才能够取到蜜,或是徒手攀登悬崖,历经危险才能获得的崖蜜等等。 这套路,和燕窝类似。 高明程和陈多福负责从蜂箱中取蜂脾,高岳和林烨轮流负责一个摇蜜机,陈大松和陈多喜轮流负责一个摇蜜机。 如此分派任务后,大家就有条不紊的干起活来。 午饭是在陈大松家吃的,是刘婶子带着她儿媳妇一块儿做好的,除了地里常见的时蔬,还煎了一大盘子的泥鳅。 泥鳅煎过后,放辣椒炒,就是一道下饭的好菜了。 这些泥鳅,都是陈家人前阵子在田里干活时,顺便抓的,放在清水里养上几天,吐干净泥沙后,就可以慢慢吃了。 因为蜂箱数量多,一天干不完这么多的活,第二天还得继续干,因此高明程三人都得留在村里住一晚。 好在是夏天,也不用特意准备什么,吃过晚饭后,高明程拿着自己的三套旧衣服,带着高岳和林烨去村里最大的那个水库去洗澡了。 小富山的山脚下就有一个池塘,但今年池塘种了莲藕后,就没那么好洗澡了,所以高明程才把人带到水库去。 除了拿衣服、香皂和洗衣粉外,高明程还特意带了一个水桶去。 原因嘛,自然是看能不能顺便捉到一些鱼虾。 村里最大的水库占地面积很广阔,周边的水位也浅,长着不少茂盛的水草,是鱼虾最喜欢待的地方,若是村里的人想搞鱼虾的话,肯定是优先到这个水库来。 村里其他的两个水库比较小,且水位较深,水里虽然也有鱼虾,但不好弄。 不过那两个水库离老村近,老村的人如果是纯洗澡的话,那肯定是在那边洗澡的。 不过最大的水库离牛尾岭近,从高明程家走过去的话,那比去老村的两个水库还要近的多了。 高岳挺期待的,满脸的笑意。 他早就想痛痛快快的游泳了,可惜一直没什么机会。 家里的几条狗也跟随在他们身后,使得他们三个人就走出一个队伍的气势了。 等到了水库,高明程看到水库里已经有人在了,他们避开旁人,选了个没人的位置下水。 在山里干了一天的活,身上的衣服早就脏了,三个人也不讲究什么隐私,直接脱光了衣服,然后把脏衣服打湿后,倒上洗衣粉,稍微一搓,就丢到岸上暂时不管了。 高明程说道:“先摸鱼吧,看谁摸到的鱼多!” “行啊!”高岳和林烨欣然答应。 林烨也会游泳,虽然很少到乡下的水库游泳,但他也并不害怕,因为他知道高岳和高明程的水性都很好。 三人散开,开始在岸边摸鱼。 最边上的水只有二三十厘米深,人站在水里,还没到膝盖。再深点的水,就能到大腿了。 许是光着身体,三人默契的走到水位深一些的位置,免得大鸟晃荡,颇为不雅。 高明程有一手摸鱼的好本领,可惜这项技能很少使用,现在似乎不太好用了,他在水里摸了好一会儿,都没有找到手感,有几次明明摸到鱼了,却被鱼滑溜的跑掉了。 他沉住气,继续摸,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找到手感了,当感觉有鱼碰触了他的手或者腿时,他瞬间捕捉过去,很快,一双大手就紧紧的捉住一条活蹦乱跳的鱼了。 凭借手感,高明程猜测这条鱼大概有个半斤以上,算的上是比较大的鱼了。 等把鱼从水里拿出来,高明程看清这是一条黑鱼。 黑鱼身形比较细长,浑身布满细小的鱼鳞,并且还滑溜溜的,不用大力气,很难捉住它。 黑鱼虽然有刺,但营养价值不错,收了! 高明程双手捉着黑鱼,朝岸边水桶的位置走去,看到高岳和林烨还在努力的摸鱼,应该是还没有收获的,于是嘚瑟的展示着自己的战利品:“嘿!看我捉到了什么?一条黑鱼!你们还没有捉到吗?加油啊!” 高岳和林烨纷纷抬头朝他看去,当看到他手里的黑鱼时,脸上流露出一丝的羡慕。 “哎呦,有鱼咬我脚!”林烨惊呼一声,站在水里的脚立即动了动,驱赶着鱼。 高岳看到他的动作,不由得翻了个白眼,说道:“有鱼咬你的脚,你还不赶紧去捉?好了,明程都捉到一条了,我们两个要加油了!” 高岳不再看高明程那嘚瑟的表情,继续认真的捉鱼。 这项技巧,他小时候精通,但现在很久没有使用了,因此有些生疏,但他也不急,慢慢的找着手感。 西边霞光万丈,落日即将下山,正是一天中晚霞最绚丽的时候,风卷云动,带给人神秘璀璨的景色。 高明程拿着那条黑鱼,没有完全走到岸上,而是隔着几米远的距离时,就往岸边的水桶一扔,黑鱼就被精准的仍进桶里了。 桶里发出噼啪声,似乎是黑鱼想跃出来,可惜最终还是失败了。 高明程往水里走去,继续专心捉鱼。 和朋友们一起捉鱼,这不是一个累人的工作,而是能放松的娱乐活动,大家虽然有些争强好胜,但也没有任务要求,能捉多少算多少。 第一条鱼上手后,后面的情况似乎就好转了,高明程接二连三的抓到鱼,只不过后面的鱼大多都比较小,有些太小的,高明程都不愿意要,直接松手放它们一条生路了。 西边,落日一点点的消失,晚霞也似乎逐渐失去了色彩,最后化为一抹橘红,铺散在西边的天际。 橘红色的光芒映照在天空之中,似乎是黄昏分界,一边微亮,一边暗沉。 如此美景,村里却无人欣赏,劳碌一天的村民们,这会儿最高兴的事情就是喝上二两米酒,跟人聊天吹牛。 而在水库中的几个人,这会儿的心思都放在捉鱼上。 高明程的手如网般,很快的捉了小半桶鱼了。 黑虎和精灵等狗都留在岸边,似乎在给他们助力加油,但也时不时低头在草丛中寻找着什么,偶尔还会发出几声狗吠。 “哈哈!我捉到一条鱼了!是一条鲫鱼!”林烨大声笑着,他总算捉到鱼了! 林烨心情很好的直起身来,因为弯久了腰,乍然直起身,身体能感受到明显的酸痛。 这条小鲫鱼,得之不易啊! 林烨心中感慨,捉着小鲫鱼朝岸边的水桶走去。 只是当他看到桶里的鱼后,心中的那点小激动,就荡然无存了。 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林烨有几分泄气,垂头丧气的,他甚至想不捉鱼了。 正当他犹豫不决时,眼睛突然看到了什么,他定睛一看,总算是看清了那样东西。 “明程!有甲鱼!很大!”林烨的第一反应就是喊高明程,高明程的实力,已经毋庸置疑了。 高明程听到喊话,立即朝林烨的方向游去。 甲鱼习惯在晚上出来觅食,现在岸边的草丛里有甲鱼也正常。 高岳也朝林烨所在的地方看去,他没急着过去捉甲鱼,而是叮嘱道:“你小心点,别被甲鱼咬了,甲鱼要是咬了什么东西,那是很难松口的!并且越扯甲鱼,还咬的越紧!” “吓!”林烨吓了一跳,生怕会被甲鱼咬了。 高明程的速度很快,不过那甲鱼本来呆在岸边浅水的位置,此时似乎察觉到什么,突然游动了起来,眼看瞬间就要游走了,高明程竟然迅速的朝甲鱼的后腿抓去。 甲鱼的牙齿挺厉害的,高明程也不想被甲鱼咬到,因此他选择从后面下手。 只是他快,甲鱼也快,一下子就从他手边溜走了。 如果这是一条小甲鱼,那么高明程就算了,但偏偏它真是一条大甲鱼! 光线虽然开始暗了,但高明程还是看清了甲鱼的大小,他估摸着有个两三斤重! 要知道,这可是野生的甲鱼,甲鱼越大,年份越久,肉质越好吃!尤其是甲鱼裙边的胶质,那口感十分的q弹。 高明程的眼力好,死死盯住甲鱼,一人一甲鱼倾情上演了一场你跑我追的游戏,最终倒霉的甲鱼没有逃过无情男人的铁爪,被抓住了后腿。 甲鱼的脚是可以缩进去的,但高明程的手劲大,竟是让它没法缩进去,于是它扭头,试图去咬高明程,奈何脖子短头又小,咬不着。 “抓到了!”高明程为了抓这甲鱼,真是费了一番功夫的,抓到手后,笑的格外的满足。 他掂量了一下分量,觉得大概在三斤以上,很不错的大小了。 搁在后世,这样重的野生甲鱼,那能卖个好价钱了。 高岳和林烨也凑过来看,觉得能抓到这么大的甲鱼,的确很不错。 高岳说道:“还是这个大水库的鱼多,老村那边的两个水库,就算有甲鱼,肯定也就半斤左右!” 高明程对此很赞同,他把甲鱼放进桶里,看到已经有不少收获了,天色也完全黑了,于是说道:“差不多了,我们洗澡吧!” 高岳虽然抓的不多,但也抓了几条鱼,过了一把瘾,于是也同意洗澡回家去。 三人带了香皂来的,于是轮流用香皂洗头洗身体,洗干净后,又把放在岸边的脏衣服搓洗了一下。 这脏衣服之前用洗衣粉泡过,现在随便搓洗,就能把脏东西搓洗出来了,然后在水里摆动几下,就洗的差不多了。 “走,回家去!”高明程穿着干净的衣服,一手提着水桶,一手拿着洗好的脏衣服,快乐的回家去了。 高岳和林烨紧随其后,三人商量着怎么吃这只甲鱼。 高明程说道:“这么好的甲鱼,当然要拿鸡来配!我给你们弄一道霸王别姬吧!” “霸王别姬?王八和鸡?哈哈,有意思!”高岳反应过来了,哈哈笑着。 甲鱼又叫王八,和鸡一块儿炖煮,自然就是霸王别姬了。 高明程也笑了,他记得再过两年,这道菜在沪市就会颇为流行了。 回到家中后,高明程问高岳会不会收拾甲鱼,得到不会收拾的答案后,就喊高岳去鸡舍捉鸡了。 “我收拾甲鱼,你去捉一只母鸡来!”高明程说道。 这题高岳会,他雄赳赳气昂昂的去了鸡舍,不多时,一只母鸡就因为一只甲鱼,陨落了。(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六章:霸王别姬 陈多福全副武装的去开蜂箱,拿蜂脾时,高岳和林烨只觉得干这活挺不容易的,大热天穿的这么严实,不但闷热,还有被蜜蜂蛰的风险。 但是当看到高明程就这么过去开蜂箱,一群蜜蜂围着他飞舞时,高岳和林烨两人就惊呆了。 尤其是看到有蜜蜂落在高明程的身上时,他们纷纷倒抽了口冷气。 高岳很想提醒高明程小心,但却见高明程浑然不在意的拿着蜜脾朝摇蜜机这边走来,在走过来的过程中,大部分蜜蜂并没有跟来,而是依旧围在蜂箱那儿,像是在守卫着自己的家园。 少数蜜蜂仍旧停留在蜂脾上,被高明程用刷子轻轻地刷走,然后再用割蜜刀将蜜脾上的蜜蜡切开。 高岳全程不敢说话,虽然他小时候也在高家村上山下水的玩过,但因为小时候去树上掏鸟蛋时被一只蚂蜂蛰了,从此后,他是有些怕蜜蜂马蜂这种昆虫的。 看到高明程一脸的淡定,高岳忍不住对他竖起大拇指,厉害! 林烨则更震惊些,他惊讶的问道:“这……蜜蜂怎么不蛰你?你不怕吗?” 高明程笑了笑,说道:“一开始也被蛰过,后来养久了,也许是认主了?反正没有再被蛰过了,总之还是那句话,别故意招惹蜜蜂,蜜蜂一般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 “好了,你们两个赶紧摇蜜吧!干完了活,我给你们一人送两斤蜜!”高明程立马黄世仁上身,开始喊两个杨白劳干活了。 不过他们也不算杨白劳,现在市价一斤蜂蜜七块钱,两斤也要十四块钱了,这个工资钱,放在县里,那都是相当不错的。 当然了,这些蜂蜜卖给范承耀后,范承耀再将之进行包装售出,则能卖到六七十块一斤,一些品质上等的,用了奢华的包装进行包装后,还能卖到一百元一斤的高价。 都说黄金有价玉无价,其实蜂蜜也是如此,它的价钱,很受市场宣传的影响,你若将之吹嘘的神乎其乎,什么藏于深山老林,要爬上数十米高的大树才能够取到蜜,或是徒手攀登悬崖,历经危险才能获得的崖蜜等等。 这套路,和燕窝类似。 高明程和陈多福负责从蜂箱中取蜂脾,高岳和林烨轮流负责一个摇蜜机,陈大松和陈多喜轮流负责一个摇蜜机。 如此分派任务后,大家就有条不紊的干起活来。 午饭是在陈大松家吃的,是刘婶子带着她儿媳妇一块儿做好的,除了地里常见的时蔬,还煎了一大盘子的泥鳅。 泥鳅煎过后,放辣椒炒,就是一道下饭的好菜了。 这些泥鳅,都是陈家人前阵子在田里干活时,顺便抓的,放在清水里养上几天,吐干净泥沙后,就可以慢慢吃了。 因为蜂箱数量多,一天干不完这么多的活,第二天还得继续干,因此高明程三人都得留在村里住一晚。 好在是夏天,也不用特意准备什么,吃过晚饭后,高明程拿着自己的三套旧衣服,带着高岳和林烨去村里最大的那个水库去洗澡了。 小富山的山脚下就有一个池塘,但今年池塘种了莲藕后,就没那么好洗澡了,所以高明程才把人带到水库去。 除了拿衣服、香皂和洗衣粉外,高明程还特意带了一个水桶去。 原因嘛,自然是看能不能顺便捉到一些鱼虾。 村里最大的水库占地面积很广阔,周边的水位也浅,长着不少茂盛的水草,是鱼虾最喜欢待的地方,若是村里的人想搞鱼虾的话,肯定是优先到这个水库来。 村里其他的两个水库比较小,且水位较深,水里虽然也有鱼虾,但不好弄。 不过那两个水库离老村近,老村的人如果是纯洗澡的话,那肯定是在那边洗澡的。 不过最大的水库离牛尾岭近,从高明程家走过去的话,那比去老村的两个水库还要近的多了。 高岳挺期待的,满脸的笑意。 他早就想痛痛快快的游泳了,可惜一直没什么机会。 家里的几条狗也跟随在他们身后,使得他们三个人就走出一个队伍的气势了。 等到了水库,高明程看到水库里已经有人在了,他们避开旁人,选了个没人的位置下水。 在山里干了一天的活,身上的衣服早就脏了,三个人也不讲究什么隐私,直接脱光了衣服,然后把脏衣服打湿后,倒上洗衣粉,稍微一搓,就丢到岸上暂时不管了。 高明程说道:“先摸鱼吧,看谁摸到的鱼多!” “行啊!”高岳和林烨欣然答应。 林烨也会游泳,虽然很少到乡下的水库游泳,但他也并不害怕,因为他知道高岳和高明程的水性都很好。 三人散开,开始在岸边摸鱼。 最边上的水只有二三十厘米深,人站在水里,还没到膝盖。再深点的水,就能到大腿了。 许是光着身体,三人默契的走到水位深一些的位置,免得大鸟晃荡,颇为不雅。 高明程有一手摸鱼的好本领,可惜这项技能很少使用,现在似乎不太好用了,他在水里摸了好一会儿,都没有找到手感,有几次明明摸到鱼了,却被鱼滑溜的跑掉了。 他沉住气,继续摸,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找到手感了,当感觉有鱼碰触了他的手或者腿时,他瞬间捕捉过去,很快,一双大手就紧紧的捉住一条活蹦乱跳的鱼了。 凭借手感,高明程猜测这条鱼大概有个半斤以上,算的上是比较大的鱼了。 等把鱼从水里拿出来,高明程看清这是一条黑鱼。 黑鱼身形比较细长,浑身布满细小的鱼鳞,并且还滑溜溜的,不用大力气,很难捉住它。 黑鱼虽然有刺,但营养价值不错,收了! 高明程双手捉着黑鱼,朝岸边水桶的位置走去,看到高岳和林烨还在努力的摸鱼,应该是还没有收获的,于是嘚瑟的展示着自己的战利品:“嘿!看我捉到了什么?一条黑鱼!你们还没有捉到吗?加油啊!” 高岳和林烨纷纷抬头朝他看去,当看到他手里的黑鱼时,脸上流露出一丝的羡慕。 “哎呦,有鱼咬我脚!”林烨惊呼一声,站在水里的脚立即动了动,驱赶着鱼。 高岳看到他的动作,不由得翻了个白眼,说道:“有鱼咬你的脚,你还不赶紧去捉?好了,明程都捉到一条了,我们两个要加油了!” 高岳不再看高明程那嘚瑟的表情,继续认真的捉鱼。 这项技巧,他小时候精通,但现在很久没有使用了,因此有些生疏,但他也不急,慢慢的找着手感。 西边霞光万丈,落日即将下山,正是一天中晚霞最绚丽的时候,风卷云动,带给人神秘璀璨的景色。 高明程拿着那条黑鱼,没有完全走到岸上,而是隔着几米远的距离时,就往岸边的水桶一扔,黑鱼就被精准的仍进桶里了。 桶里发出噼啪声,似乎是黑鱼想跃出来,可惜最终还是失败了。 高明程往水里走去,继续专心捉鱼。 和朋友们一起捉鱼,这不是一个累人的工作,而是能放松的娱乐活动,大家虽然有些争强好胜,但也没有任务要求,能捉多少算多少。 第一条鱼上手后,后面的情况似乎就好转了,高明程接二连三的抓到鱼,只不过后面的鱼大多都比较小,有些太小的,高明程都不愿意要,直接松手放它们一条生路了。 西边,落日一点点的消失,晚霞也似乎逐渐失去了色彩,最后化为一抹橘红,铺散在西边的天际。 橘红色的光芒映照在天空之中,似乎是黄昏分界,一边微亮,一边暗沉。 如此美景,村里却无人欣赏,劳碌一天的村民们,这会儿最高兴的事情就是喝上二两米酒,跟人聊天吹牛。 而在水库中的几个人,这会儿的心思都放在捉鱼上。 高明程的手如网般,很快的捉了小半桶鱼了。 黑虎和精灵等狗都留在岸边,似乎在给他们助力加油,但也时不时低头在草丛中寻找着什么,偶尔还会发出几声狗吠。 “哈哈!我捉到一条鱼了!是一条鲫鱼!”林烨大声笑着,他总算捉到鱼了! 林烨心情很好的直起身来,因为弯久了腰,乍然直起身,身体能感受到明显的酸痛。 这条小鲫鱼,得之不易啊! 林烨心中感慨,捉着小鲫鱼朝岸边的水桶走去。 只是当他看到桶里的鱼后,心中的那点小激动,就荡然无存了。 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林烨有几分泄气,垂头丧气的,他甚至想不捉鱼了。 正当他犹豫不决时,眼睛突然看到了什么,他定睛一看,总算是看清了那样东西。 “明程!有甲鱼!很大!”林烨的第一反应就是喊高明程,高明程的实力,已经毋庸置疑了。 高明程听到喊话,立即朝林烨的方向游去。 甲鱼习惯在晚上出来觅食,现在岸边的草丛里有甲鱼也正常。 高岳也朝林烨所在的地方看去,他没急着过去捉甲鱼,而是叮嘱道:“你小心点,别被甲鱼咬了,甲鱼要是咬了什么东西,那是很难松口的!并且越扯甲鱼,还咬的越紧!” “吓!”林烨吓了一跳,生怕会被甲鱼咬了。 高明程的速度很快,不过那甲鱼本来呆在岸边浅水的位置,此时似乎察觉到什么,突然游动了起来,眼看瞬间就要游走了,高明程竟然迅速的朝甲鱼的后腿抓去。 甲鱼的牙齿挺厉害的,高明程也不想被甲鱼咬到,因此他选择从后面下手。 只是他快,甲鱼也快,一下子就从他手边溜走了。 如果这是一条小甲鱼,那么高明程就算了,但偏偏它真是一条大甲鱼! 光线虽然开始暗了,但高明程还是看清了甲鱼的大小,他估摸着有个两三斤重! 要知道,这可是野生的甲鱼,甲鱼越大,年份越久,肉质越好吃!尤其是甲鱼裙边的胶质,那口感十分的q弹。 高明程的眼力好,死死盯住甲鱼,一人一甲鱼倾情上演了一场你跑我追的游戏,最终倒霉的甲鱼没有逃过无情男人的铁爪,被抓住了后腿。 甲鱼的脚是可以缩进去的,但高明程的手劲大,竟是让它没法缩进去,于是它扭头,试图去咬高明程,奈何脖子短头又小,咬不着。 “抓到了!”高明程为了抓这甲鱼,真是费了一番功夫的,抓到手后,笑的格外的满足。 他掂量了一下分量,觉得大概在三斤以上,很不错的大小了。 搁在后世,这样重的野生甲鱼,那能卖个好价钱了。 高岳和林烨也凑过来看,觉得能抓到这么大的甲鱼,的确很不错。 高岳说道:“还是这个大水库的鱼多,老村那边的两个水库,就算有甲鱼,肯定也就半斤左右!” 高明程对此很赞同,他把甲鱼放进桶里,看到已经有不少收获了,天色也完全黑了,于是说道:“差不多了,我们洗澡吧!” 高岳虽然抓的不多,但也抓了几条鱼,过了一把瘾,于是也同意洗澡回家去。 三人带了香皂来的,于是轮流用香皂洗头洗身体,洗干净后,又把放在岸边的脏衣服搓洗了一下。 这脏衣服之前用洗衣粉泡过,现在随便搓洗,就能把脏东西搓洗出来了,然后在水里摆动几下,就洗的差不多了。 “走,回家去!”高明程穿着干净的衣服,一手提着水桶,一手拿着洗好的脏衣服,快乐的回家去了。 高岳和林烨紧随其后,三人商量着怎么吃这只甲鱼。 高明程说道:“这么好的甲鱼,当然要拿鸡来配!我给你们弄一道霸王别姬吧!” “霸王别姬?王八和鸡?哈哈,有意思!”高岳反应过来了,哈哈笑着。 甲鱼又叫王八,和鸡一块儿炖煮,自然就是霸王别姬了。 高明程也笑了,他记得再过两年,这道菜在沪市就会颇为流行了。 回到家中后,高明程问高岳会不会收拾甲鱼,得到不会收拾的答案后,就喊高岳去鸡舍捉鸡了。 “我收拾甲鱼,你去捉一只母鸡来!”高明程说道。 这题高岳会,他雄赳赳气昂昂的去了鸡舍,不多时,一只母鸡就因为一只甲鱼,陨落了。(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九章:父子嫌隙 高明程大半夜不睡觉,跑去抓甲鱼,为的就是给老婆孩子安排一顿霸王别姬,结果把甲鱼和活鸡带到县城后,却是没有吃成。 小旭旭被甲鱼吸引住了。 他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甲鱼,现在看到甲鱼后,感到十分新鲜,一个劲的围着桶子里的甲鱼瞧,甚至还想伸手去碰甲鱼。 高明程把小旭旭的手挡住,说道:“不能碰,会咬人的!” 光这么说,那小旭旭肯定不会听,于是高明程用筷子夹了一小块碎肉喂给甲鱼吃。 筷子还未靠近甲鱼的头,原本看似一动不动的甲鱼,突然迅速的伸出头来,一口咬在碎肉上! 野生甲鱼凶的很,并且咬住就不肯松口的。 别说碎肉被咬住了,连筷子都被一起咬住了。 高明程指着被甲鱼咬住的筷子,看向小旭旭,问道:“怕不怕?你还敢不敢伸手去碰?” 这一幕还真把小旭旭吓到了,之后他只敢蹲在旁边看,不敢伸手去碰了。 见状,高明程也就放心了,小孩子就是这样,你光跟他说不能这样,不能那样,会危险什么的,他压根不会听,也没有这个概念。 但是你当着他的面,让他看到危险的后果,他就不敢了,毕竟保护好自己,也算是人的本能了。 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这甲鱼暂时不煮了,先给小旭旭玩几天,等他玩过瘾了,再煮了吃,那鸡也留着吧,用绳子拴住脚,养在角落里。” 许多美点头,虽然她有点想吃甲鱼,但孩子想养着玩,那还是先顺着孩子的意愿好了。至于鸡也好养,喂点菜叶子和碎米就行。 今天高远见也在这边吃住,因此晚饭要多煮一些,高淑芳和张金玲负责切菜炒菜,高明里就负责烧火。 高明程和许多美两个人,在前面的店里整理衣服和看帐本,至于小旭旭,他对甲鱼还没有失去兴趣,一直盯着看,神情还挺认真的。 高明里在烧火之余,也凑到边上来看,甚至伸手从后面捉住甲鱼,将甲鱼从水桶里拿了出来,放在地上,让甲鱼爬着走。 小旭旭吓了一跳,惊慌失色的说道:“咬人!会咬人!” 高明里哈哈笑着,说道:“别怕,别靠近它就行!” 高明里拿了一根棍子,不停的逗弄着甲鱼,要是甲鱼爬到其他地方去了,就用棍子把甲鱼拨个方向。 小旭旭眼睛亮了,觉得很好玩,立即伸手去要高明里手里的木棍:“叔叔,给我棍子。” 高明里把木棍递给他,教他怎么逗甲鱼。一时间,叔侄两个把甲鱼玩的团团转。 高明程在店里看到了,不由得无语,他高声说道:“明里,你别带他这样玩,要是被咬了,看你怎么办!” 小旭旭虽然喊三岁了,但实际上两岁都不到,就算要训练孩子的胆子,那也不急在这一时。 高明里被二哥训了,尴尬一笑,忙把甲鱼又捉回水桶里了。 小旭旭正拿棍子逗弄呢,结果就没得玩了,他先是一愣,随即就瘪嘴哭了起来。 孩子情绪起伏大,一时不合心意,就哇哇哭了起来。 高明里见小旭旭哭了,越发慌了手脚。 他刚才逗弄甲鱼,其实就是他自己想玩,却没想到不但挨了二哥的骂,还把侄子也逗哭了。 这下惨了,他忙把小旭旭抱起,开始哄他。 但这辈子不缺爱的小旭旭很娇气,根本哄不好,眼泪跟断线的珍珠一样流个不停。 “别哭了,别哭了,是叔叔的错,叔叔给你买糖吃好不好?”高明里抱着小旭旭,准备去街上买糖。 听到去买糖,小旭旭瞬间止住了哭声,满脸期待的看着高明里,等着高明里带他去买糖。 看着他们叔侄走了,高明程只觉得无奈。 不多时,高明里就把小旭旭抱回来了,小旭旭嘴巴里鼓鼓的,原来含着一块糖,正吃的津津有味。 这回小旭旭吃着糖,坐在小板凳上看着甲鱼,就乖的很了。 等饭菜快弄好时,高远见和娄新宇就一同走了回来,高远见已经看过娄新宇买的地皮了,对此颇为满意。 那里风景好,最主要的是,那里住了不少政府的办事人员,并且高明程和高国兵的家就在那附近。 等高淑芳和娄新宇结婚后住在那里,高远见心里就更放心了。 “爸,可以吃饭了!新宇,你带我爸去洗手,准备吃饭。”高淑芳把最后一道菜装进盘子里,随口说道。 娄新宇应了声,带着高远见去水龙头那里洗手,然后又去拿碗筷,并且先给高远见盛了一碗饭。 高远见坐在那儿,看着未来女婿给自己盛饭,心里越发满意,再看桌上的菜,有辣椒炒肉、煎豆腐、丝瓜蛋汤、辣椒炒茄子等菜,这些菜放的油盐足,味道自然也很不错。 因为吃饭的人多,小旭旭被安排在院子里吃饭,他坐在小板凳上,面前再放一个高点的板凳当桌子用,小碗装了半碗饭,还放了一些不辣的菜,拿着勺子在那儿自己吃着。 指望孩子吃的干干净净,那必然是不行的,不过一旦有饭菜掉在地上,被栓在角落的母鸡,就会过来将之啄食掉。 小旭旭看着有趣,甚至主动舀了一勺饭倒在地上喂鸡。 “高旭!”严厉的声音传来,小旭旭怯生生的看了一眼许多美,知道他妈妈生气了,连忙低下头,假装努力吃饭。 所谓爱你时,叫你小旭旭,骂你时连名带姓! 吃过晚饭后,大家就把电视机打开,准备看电视节目了,于是一边看电视节目,一边聊天。 高远见带了一些西瓜、香瓜和一些菜来的,这些东西他准备分成两份,一份给高明万,一份给娄新宇的。 至于高明程,高远见没想过给他,因为高远见觉得高明程自己种了有,就用不着给他了。 但高明里不服,觉得家里的田和地,有自己的一份,但种的菜和稻谷,却没有分给自己,现在连西瓜都不给自己一个。 他住在二哥这,跟着二哥吃喝,虽然给了伙食费,但高明里心里清楚,他是占便宜了,因为二哥家里的伙食很好。 高明里身为家里的小儿子,还是比较得宠的,当即就说不公平,问他爸为什么没有给自己的。 高远见一愣,他心里没想过给高明程,而高明里跟着高明程吃喝,于是也理所当然的没想过高明里了,觉得他们都有。 不过现在被高明里说出来,他面上就有些挂不住了。 只是也不好承认自己偏心,一时就说不出话来。 还是娄新宇及时出面打圆场,说道:“谢谢叔送我西瓜和菜,不过我一个人住,一直没开火,都是到二哥这蹭吃蹭喝,这西瓜和菜,我也不拿走,就放在这里大家一起吃!” 高明里瘪嘴,心里还是有些不满,上次双抢时,他跟着二哥一块儿回家了一趟,还去田里帮了半天忙呢! 也是他傻,那个时候只觉得累,只想早点回县里休息,就没去地里弄菜弄西瓜了! 已经说到西瓜了,于是大家干脆切了一个西瓜来吃,因为家里的人多,西瓜吃起来也快。 吃西瓜时,高明程想起一件事了,便对高远见说道:“爸,我把拖拉机放在村里,是为了方便陈叔给我送货,也是为了方便犁田。你要借用拖拉机,这也行,但是得自己出油钱。要么你自己去买柴油,要么就把柴油钱给陈叔,他会做好账给我看的。” 高远见听了,面色瞬间不好看了。 他看着高明程,下意识想张口就骂。 但话到嘴边,他还是吞了下去,因为他想起这是在县里,在高明程的家里。 但高远见的脸色依旧不好看,语气不好的说道:“是陈大松跟你说了什么?明程,陈大松这人不行!他是从外面搬到我们高家村的,根本不算我们高家村的人!村里这么多姓高的你不请,偏要请他给你做事!” “你要进山摘果子、施肥,人手不够,还喊他去喊人,被喊的人,还得感谢他!这算什么事?” “上次双抢犁田,我喊他给我犁田,他居然还不肯!拖拉机是你的,他又拿你的工资,给我犁田怎么了?” 高远见还要再说,高明程打断了他的话,“正因为他拿我的工资,那就要给我做事!我三百亩的果园要人打理,百多只鸡的鸡舍也要人打理,他给你做事,那我的事怎么办?” “总之,你要借用我的拖拉机,这行,但得在我拖拉机不用的时候,也得自己出油钱!” “你——”高远见气的不行,心想这老二真是一点都没变,从小到大,都惹人生气。 高远见想起高明程小时候每次惹他生气了,他都拿着棍子追着人打,但现在不行了。现在高明程长大了,出息了,他则年纪大了,跑不动,也打不了了。 这个认知,令高远见十分憋屈。 高远见用拖拉机,甚至想让陈大松帮他犁田的事,是这次回村时,陈大松才跟高明程说的,因为怕高明程生气,陈大松在说时,神情还有些忐忑。 高明程和高远见的父子关系不太好,这是整个村的人,多多少少都知道的事,但再不好,那也是亲父子,外人也不敢多说什么。 不过陈大松事情多,也是实在忙不过来,所以才不肯帮高远见做事。 高远见家的田不少,全部犁完,也要两天功夫,人还累的慌。 高远见被高明程气的不行,又拿高明程没办法,于是下意识去看高明里和高淑芳。 然而高明里自然的别开眼睛,似乎没看到没听到一样。 高淑芳面露难色,但也不好说些什么。 高明程把事情说清楚了,也不愿意在这里多留,他不打算跟高远见吵什么,就是把话说清楚而已。 “多美,旭旭,我们回家去。” 高明程起身,抱起小旭旭,准备回新家那边去休息了。 许多美早就看出氛围不对,立即跟上。 他们一家三口拍屁股走人了,剩下的人就面面相觑了。 娄新宇最为尴尬,身为高家的编外人员,他不好发表意见,但又觉得不能袖手旁观。 哎,他怎么就不早点走呢? 高明程走后,高远见心里憋着的火气,倒是终于敢发出来了,他表情狰狞的骂了几句。 “爸,二哥又不是不让你用拖拉机,只是让你自己出油钱而已,这有什么好生气的?”高明里终于看不过去了,他不理解的问道。 高明程已经教会高明里开车了,并且也一早就说好了,如果是替高明程办事装货,那油钱归高明程负责,如果是他自己借车去哪里玩,那就自己出油钱。 高明里同意了,因为他知道做人不能太占便宜,能占一点小便宜,他就已经很高兴了。 高远见瞪了他一眼,骂道:“你懂什么?你二哥跟家里人不亲,被别人哄骗了去!” 高明里眨眨眼,心想,二哥跟家里不亲,这是从小就有的事情啊,已经不稀奇了。 高淑芳其实也有些不能理解,她觉得二哥说的没错,拖拉机虽然是二哥的,但没油它也跑不动啊,所以自己出油钱,这多正常啊? 儿女不能理解自己,高远见一时又说不出有理的话,心里又憋屈了。 早知道,他自己明天骑自行车来多好啊! 偏要在这里住一晚! 那边,许多美对高明程说道:“我们现在赚了不少钱,就算出点油钱也没事,你怎么就跟爸斤斤计较呢。” 高明程说道:“不是跟他计较那点油钱,而是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他要是用我的车,用我的油,还用我的员工,那我以后怎么管理村里的那些事?” 高明程知道他爸妈的性格,完全不设限制的话,拖拉机的归属权都要有问题了。 他把拖拉机放在村里,主要是让陈大松帮他按时送货的,这样当他没空回村时,陈大松隔三差五也会帮他把村里的果子、蔬菜、鸡蛋、柴火,以及高守旺那边的服装送过来。 但一旦拖拉机他爸可以随便用,就意味着他大哥也可以随便用,到时候陈大松想给他送货,都得看车在不在了。 看高明程态度坚决,许多美就不说话了,她一向知道公公婆婆不喜欢自己,因此嫁给高明程后,就很少管婆家的事。(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八章:高远见很看好未来女婿 第二天一早,高岳看到养在厨房水桶里的甲鱼时,才知道高明程半夜竟然一个人去弄甲鱼了。 除了两条鲜活的甲鱼,橱柜里还有一条用盐腌制的鲶鱼。 这鲶鱼受伤死亡后,不及时处理就会坏掉了。 也因此,这条鱼没法带去县里,高明程决定把鱼给陈大松家,让刘婶子煮了,中午一起吃。 陈大松一家都挺高兴的,这么大的一条鲶鱼,滋味可是很不错的,陈大松还特意叮嘱刘婶子别小气,要多放点油煎鱼。 刘婶子高兴的笑着,说道:“鲶鱼自身就有油脂,比鲫鱼草鱼什么的好煎多了!” 的确,在鲶鱼皮的下面,是有一些黄色脂肪的,尤其是腹部,脂肪更多,放多了油的话,吃起来还会腻。 高明程点头,村里的事情都做完了,自然要回去的。 细奶奶几句话,就把高明程爸妈家的情况说了下。 等高明程忙完自己的事后,再度把汽车开到老村时,就过来喊高远见一起走了。 高明程说道:“你们在家休息休息,我去老村那边走走,去看看细奶奶和奶奶。” “叔。”高岳看到高远见,立即叫了声,林烨也跟着叫了声。 除了这些东西,等这次去羊城后,高明程还会给幼儿园这边买一个冰箱和一个洗衣机,这些在高明程看来,都是必要的家电,并且在招生时,家长看到后,也会觉得他的幼儿园很有实力。 光凭这一点,就够他们在村里吹嘘了。 想当初,为了卖蜂蜜,高明程大清早的,直接跑步去县城呢,等卖了蜂蜜,又一路跑回来,那么远的距离,他完全不在乎,跑的还挺欢快的。 岁月在她身上留下沧桑的痕迹,却因为她的记忆衰退,逐渐忘记以往的苦痛了。 高明程喊他们拿西瓜和菜回去,但因为西瓜太重,他们都不愿意拿,最后只拿了两斤蜂蜜和两个香瓜回去。 高明程心里有数后,就拿着一瓶蜂蜜去看奶奶了。 现在是下午三点多,外面太阳很大,细奶奶一家难得的都在家休息,并没有出去做事。 幼儿园的主体是一栋教学楼,共四层楼,教学楼的后面有一排平房,一共有一大三小四个房间,大的是厨房,备了两个大电饭煲,两口大灶,五层蒸笼,还有一个三眼的煤球灶,一次性放九个煤球,烧起来火力很足。 厨房的用具,主要是给幼儿园的小朋友做饭用的,但细奶奶一家早饭和午饭可以跟着幼儿园一块儿吃,晚上就自己单独煮。 等房子建好可以入住时,也许就要结婚办酒了。 主要是他们都知道高明程家,吃饭的人口多,他们留下后,只怕连座位都没有,和一大群人一起吃饭,也不自在,还不如回去休息休息呢。 “你奶奶还是老样子,没怎么好,但也没怎么坏。你爸妈和你哥嫂一直忙的很,前阵子你那侄女还生了一场病,不过问题不大,去卫生院拿了一点药,吃上几天也就好了。” 这大热天的,高奶奶自然在家里休息,只是因为自家房子还没有建好,一家老小挤在高明鹏家,住的就没有那么舒心。 高明程把蜂蜜给了高奶奶,和她聊了几句,叮嘱她想吃就自己泡,或者喊别人给她泡也行。 但高岳和林烨都婉拒了,说自己累了,想赶紧回去休息了。 摇蜜这活吧,看着不累,其实很伤手,连续摇了两天,他们感觉手痛的利害,别说去摘西瓜了,就连吃饭拿筷子,都挺勉强的,因此高岳和林烨宁愿不要西瓜,也不想去摘。 不管是去看儿子,还是去看让他满意的未来女婿,他都不好空着手去,拿钱拿礼品就不必了,从地里摘一些菜和西瓜香瓜,也就差不多了。 高明程把高明万受伤的情况描述了一下,然后又说了几句高莎莎的情况。 高远见点点头,这半个小时,他也正好准备准备。 高远见当即说道:“建房可是大事!他一个小年轻,家里又没有父母亲人,哪里懂这些?不行,我得找他说说话,告诉他建房要注意些什么!” 她鬓间的头发已经全白了,一头花白的头发齐耳剪了,前面的头发是中分,两边各夹了一个黑色的夹子,将额头的头发固定,就不会影响视线了。 这人啊,一旦习惯了交通工具,就会变懒,几分钟的路程,都不愿意走了。 现在看来,高淑芳和娄新宇的感情发展的还算顺利,那么到年底时,大概率会订婚。 高明程拿了两瓶一斤装的蜂蜜,开着汽车去了老村,好吧,这大热天的,他也不乐意走路过去了。 陈大松一家也是一起摇蜜的,但他们的状态就比高岳和林烨好多了。 大家都在一个村住着,且建的新房就在细奶奶家的前面,因此问细奶奶,那绝对是一清二楚。 下了车,再走一分钟的路,就到了细奶奶家了。 高明程送给细奶奶一瓶蜂蜜,然后说道:“我后天去羊城进货,等进货回来,就回村来接你们去县城,给你们住的房子都准备好了,房间里有床、柜子,厨房里有锅碗瓢盆。你们只要把自己的行李带去就行。” 除了给蜂蜜,高明程还让他们自己去地里摘菜摘西瓜。 高明程看到他们两个虚脱的样子,不由得笑了。 陈大松对于他要用拖拉机没有意见,但他表示自己不出人,他是拿了高明程的工资,但那是要给高明程做事的。 趁着日头还没有晒起来,赶紧干活。 高明程说道:“爸,前阵子明万在外面跑车,被人打了,伤的比较严重,你看你和妈最近几天有空吗?要是有空,去县里看看他吧!” 至于蜂蜜,这就懒得搬了,就这么放在车上,拿篷布盖上,晚上休息时,把车开进院子里。到了后天,就直接开车送到运输公司那边去。 他垂眸算了算日子,说道:“现在木匠做门窗和家具,你大哥刷墙,地里的活也不是很多,这样吧,过几天我和你妈一起去县里看看他。” 高远见看娄新宇一点都不见外的帮忙做事,心里就挺高兴的,他抽着娄新宇递给他的好烟,眼中满是笑意。 何况娄新宇来过村里几次,每次都带了不少礼来,到家里后,也是忙前忙后,做人做事看着都很踏实本分。 高明程没有意见,直接答应了,说道:“行,我等下要回牛尾岭那边摘菜,大概半个小时后,就准备回县里,到时候我来喊你一声。” 不过他想了想后,又抬眼看着高明程,说道:“你等下就要回县里?” 高远见重新洗了脸,又换了一身衣服在路边的树下等着了。他带了一篮子菜和四个西瓜以及十来个香瓜,为了方便明天返回村里,还把家里的自行车也带上了。 高明程一路把车开到县城的服装店那儿,高岳和林烨就下了车。 说完了这件事,高明程想了想,又把娄新宇在县里买了地皮,准备建房的事情告诉了高远见。 但高明鹏现在要给新家刷墙,喊他开车去,就要耽误一天工。 又是繁忙的一天,到下午时,高明程才把所有的蜂蜜都灌装好,大瓶子灌满后,剩下的蜂蜜就灌进小瓶子里,分别送给高岳和林烨。 高奶奶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满脸的笑容,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高明程看,因为笑容,使得她满脸的皱纹,瞧着好似老了几岁。 至于去不去看,那就随便高远见和罗小华了。 高远见一愣,没想到会这样,他眉头皱起,满脸阴郁的问道:“有多严重?” 陈大松愿意教高远见开车犁田,但高远见可能是年纪大了,一时学的不快,就喊高明鹏去学,好在高明鹏聪明,很快就学会了。 原本高远见是打算明天自己骑自行车去的,但自行车不好带西瓜,用高明程留在村里的拖拉机吧,他又还不会开。 高远见来回踱步了几下,很快就下定决心了,他说道:“我跟你一起去县里,晚上就住你那!” 还剩十来箱蜂没有摇好蜜,因此一大早,一行人就继续提着摇蜜机去了山里。 现在打电话不方便,高明万那边肯定也不会特意给爸妈打电话说这件事的,因此高明程既然回村了,自然要过来通知一声。 她比细奶奶大几岁,但细奶奶的精气神却比她要好的多。如今是何秀曼接手了家里的家务活,但细奶奶炒大锅菜时,清明做米果时,仍旧是一把好手。 “哎。”高远见对高岳的态度挺不错的,知道林烨也是大学生,对他也是青眼相看,觉得他们很厉害,以后都有一个好前程。 细奶奶说道:“你爸妈家的房子,双抢前就上梁盖瓦了。双抢停工了几天,现在又开始做门窗和刷墙壁了,我看啊,八月底就能够住进去了。” 高远见也没有闲着,拿着一个竹篮和一个蛇皮袋,也去了地里。 到底是学生,不像村里人那样要天天干活。 小富山那么大的果园,还有山脚下要喂养的鸡和鸭,又正逢双抢,自己地里有活要干,这些就已经够他忙的了。 但有车是真爽!几乎只踩了一脚油门,汽车就停在老村池塘口了。 因为他觉得拖拉机是自己儿子的,且陈大松帮自己儿子做事,是有拿工资的,就不打算给钱的。 她身上穿着一件青色的碎花长袖长裤,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塑料凉鞋,坐在板凳上,身上同时有种老人和小孩的气质,既衰老,又带着一丝纯真。 至于三间小房子,两间给细奶奶一家用,一间分为两半,一半用来堆放杂物,一半做了一个卫生间,可以给细奶奶一家和教职工用。 高远见听了这事,脸上总算阴转晴,露出笑容来了,他看着高明程,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 所以思来想去,高远见决定他一个人搭高明程的车去,住一晚后,明天再回来。 高明程内心有些感慨,不过他没有再跟高奶奶说话,而是找到了高远见。 他们回到县里时,已经五点多了,娄新宇已经下班了,他这个高家的编外人员一下班就往服装店来,看到高远见来了,虽然有些意外,也赶紧上前去问候了,又帮着高明程一块儿把车斗上的菜、西瓜和鸡蛋搬下车。 很久之前,高淑芳就说想嫁给城里人,而他和罗小华也觉得嫁到城里去不错,会让他们脸上增光。 除了这些,厨房还有一个大案板,大水槽。 高明程帮着他把东西搬到汽车的车斗里。 把话说清楚后,高明程就走了,他还得返回牛尾岭去摘菜摘西瓜。 当然了,现在的人大多数都缺油水,不怕腻。 因为高岳和林烨的手又酸又痛,没法开车,所以这次由高明程开,新手开车时,身体容易紧绷,开一会儿车,就会觉得很累了。但老司机开起车来,就会放松很多,也就没那么累了。 这两天,他们两个的确辛苦了。 然而高岳和林烨都累瘫了,两人躺在躺椅上,简直一动都不想动了。 这次双抢时,高远见看到陈大松和张成远都用高明程的拖拉机犁田,就连高壮家也是用拖拉机犁田,于是就喊陈大松帮他也犁田。 总之就是无大事发生。 现在村里的这些女孩子,有几个能嫁到城里去的?有几个能嫁给有正经工作的男人? “慢走啊,要不你们在家里吃了晚饭再回去吧!”高远见一路和高岳、林烨他两聊天,兴致颇高,现在看他们要回去了,甚至主动留客。 原本就想去县里看看儿子的,现在更想去县里看看未来女婿了! 高远见心中激动,当下决定明天就去县里看高明万! 说完了这事,高明程又问起自己爸妈家的事。 高远见听说小孙女高莎莎已经快三个月了,长得还不错时,心里倒是有些想去看一看的念头了。 高明程把情况再次跟细奶奶一家说了下,让他们心里有数,这样过去后,就不会感到陌生和不适应。 不过等娄新宇忙完后,高远见就迫不及待的拉着娄新宇聊天了,说要把建房需要注意的事情,都告诉娄新宇。 最后说着说着,就成了娄新宇带他去看买下的地皮了。 眼看他们走了,高淑芳满脸的羞涩,她觉得她爸对娄新宇好像太热情了!(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九章:父子嫌隙 高明程大半夜不睡觉,跑去抓甲鱼,为的就是给老婆孩子安排一顿霸王别姬,结果把甲鱼和活鸡带到县城后,却是没有吃成。 小旭旭被甲鱼吸引住了。 他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甲鱼,现在看到甲鱼后,感到十分新鲜,一个劲的围着桶子里的甲鱼瞧,甚至还想伸手去碰甲鱼。 高明程把小旭旭的手挡住,说道:“不能碰,会咬人的!” 光这么说,那小旭旭肯定不会听,于是高明程用筷子夹了一小块碎肉喂给甲鱼吃。 筷子还未靠近甲鱼的头,原本看似一动不动的甲鱼,突然迅速的伸出头来,一口咬在碎肉上! 野生甲鱼凶的很,并且咬住就不肯松口的。 别说碎肉被咬住了,连筷子都被一起咬住了。 高明程指着被甲鱼咬住的筷子,看向小旭旭,问道:“怕不怕?你还敢不敢伸手去碰?” 这一幕还真把小旭旭吓到了,之后他只敢蹲在旁边看,不敢伸手去碰了。 见状,高明程也就放心了,小孩子就是这样,你光跟他说不能这样,不能那样,会危险什么的,他压根不会听,也没有这个概念。 但是你当着他的面,让他看到危险的后果,他就不敢了,毕竟保护好自己,也算是人的本能了。 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这甲鱼暂时不煮了,先给小旭旭玩几天,等他玩过瘾了,再煮了吃,那鸡也留着吧,用绳子拴住脚,养在角落里。” 许多美点头,虽然她有点想吃甲鱼,但孩子想养着玩,那还是先顺着孩子的意愿好了。至于鸡也好养,喂点菜叶子和碎米就行。 今天高远见也在这边吃住,因此晚饭要多煮一些,高淑芳和张金玲负责切菜炒菜,高明里就负责烧火。 高明程和许多美两个人,在前面的店里整理衣服和看帐本,至于小旭旭,他对甲鱼还没有失去兴趣,一直盯着看,神情还挺认真的。 高明里在烧火之余,也凑到边上来看,甚至伸手从后面捉住甲鱼,将甲鱼从水桶里拿了出来,放在地上,让甲鱼爬着走。 小旭旭吓了一跳,惊慌失色的说道:“咬人!会咬人!” 高明里哈哈笑着,说道:“别怕,别靠近它就行!” 高明里拿了一根棍子,不停的逗弄着甲鱼,要是甲鱼爬到其他地方去了,就用棍子把甲鱼拨个方向。 小旭旭眼睛亮了,觉得很好玩,立即伸手去要高明里手里的木棍:“叔叔,给我棍子。” 高明里把木棍递给他,教他怎么逗甲鱼。一时间,叔侄两个把甲鱼玩的团团转。 高明程在店里看到了,不由得无语,他高声说道:“明里,你别带他这样玩,要是被咬了,看你怎么办!” 小旭旭虽然喊三岁了,但实际上两岁都不到,就算要训练孩子的胆子,那也不急在这一时。 高明里被二哥训了,尴尬一笑,忙把甲鱼又捉回水桶里了。 小旭旭正拿棍子逗弄呢,结果就没得玩了,他先是一愣,随即就瘪嘴哭了起来。 孩子情绪起伏大,一时不合心意,就哇哇哭了起来。 高明里见小旭旭哭了,越发慌了手脚。 他刚才逗弄甲鱼,其实就是他自己想玩,却没想到不但挨了二哥的骂,还把侄子也逗哭了。 这下惨了,他忙把小旭旭抱起,开始哄他。 但这辈子不缺爱的小旭旭很娇气,根本哄不好,眼泪跟断线的珍珠一样流个不停。 “别哭了,别哭了,是叔叔的错,叔叔给你买糖吃好不好?”高明里抱着小旭旭,准备去街上买糖。 听到去买糖,小旭旭瞬间止住了哭声,满脸期待的看着高明里,等着高明里带他去买糖。 看着他们叔侄走了,高明程只觉得无奈。 不多时,高明里就把小旭旭抱回来了,小旭旭嘴巴里鼓鼓的,原来含着一块糖,正吃的津津有味。 这回小旭旭吃着糖,坐在小板凳上看着甲鱼,就乖的很了。 等饭菜快弄好时,高远见和娄新宇就一同走了回来,高远见已经看过娄新宇买的地皮了,对此颇为满意。 那里风景好,最主要的是,那里住了不少政府的办事人员,并且高明程和高国兵的家就在那附近。 等高淑芳和娄新宇结婚后住在那里,高远见心里就更放心了。 “爸,可以吃饭了!新宇,你带我爸去洗手,准备吃饭。”高淑芳把最后一道菜装进盘子里,随口说道。 娄新宇应了声,带着高远见去水龙头那里洗手,然后又去拿碗筷,并且先给高远见盛了一碗饭。 高远见坐在那儿,看着未来女婿给自己盛饭,心里越发满意,再看桌上的菜,有辣椒炒肉、煎豆腐、丝瓜蛋汤、辣椒炒茄子等菜,这些菜放的油盐足,味道自然也很不错。 因为吃饭的人多,小旭旭被安排在院子里吃饭,他坐在小板凳上,面前再放一个高点的板凳当桌子用,小碗装了半碗饭,还放了一些不辣的菜,拿着勺子在那儿自己吃着。 指望孩子吃的干干净净,那必然是不行的,不过一旦有饭菜掉在地上,被栓在角落的母鸡,就会过来将之啄食掉。 小旭旭看着有趣,甚至主动舀了一勺饭倒在地上喂鸡。 “高旭!”严厉的声音传来,小旭旭怯生生的看了一眼许多美,知道他妈妈生气了,连忙低下头,假装努力吃饭。 所谓爱你时,叫你小旭旭,骂你时连名带姓! 吃过晚饭后,大家就把电视机打开,准备看电视节目了,于是一边看电视节目,一边聊天。 高远见带了一些西瓜、香瓜和一些菜来的,这些东西他准备分成两份,一份给高明万,一份给娄新宇的。 至于高明程,高远见没想过给他,因为高远见觉得高明程自己种了有,就用不着给他了。 但高明里不服,觉得家里的田和地,有自己的一份,但种的菜和稻谷,却没有分给自己,现在连西瓜都不给自己一个。 他住在二哥这,跟着二哥吃喝,虽然给了伙食费,但高明里心里清楚,他是占便宜了,因为二哥家里的伙食很好。 高明里身为家里的小儿子,还是比较得宠的,当即就说不公平,问他爸为什么没有给自己的。 高远见一愣,他心里没想过给高明程,而高明里跟着高明程吃喝,于是也理所当然的没想过高明里了,觉得他们都有。 不过现在被高明里说出来,他面上就有些挂不住了。 只是也不好承认自己偏心,一时就说不出话来。 还是娄新宇及时出面打圆场,说道:“谢谢叔送我西瓜和菜,不过我一个人住,一直没开火,都是到二哥这蹭吃蹭喝,这西瓜和菜,我也不拿走,就放在这里大家一起吃!” 高明里瘪嘴,心里还是有些不满,上次双抢时,他跟着二哥一块儿回家了一趟,还去田里帮了半天忙呢! 也是他傻,那个时候只觉得累,只想早点回县里休息,就没去地里弄菜弄西瓜了! 已经说到西瓜了,于是大家干脆切了一个西瓜来吃,因为家里的人多,西瓜吃起来也快。 吃西瓜时,高明程想起一件事了,便对高远见说道:“爸,我把拖拉机放在村里,是为了方便陈叔给我送货,也是为了方便犁田。你要借用拖拉机,这也行,但是得自己出油钱。要么你自己去买柴油,要么就把柴油钱给陈叔,他会做好账给我看的。” 高远见听了,面色瞬间不好看了。 他看着高明程,下意识想张口就骂。 但话到嘴边,他还是吞了下去,因为他想起这是在县里,在高明程的家里。 但高远见的脸色依旧不好看,语气不好的说道:“是陈大松跟你说了什么?明程,陈大松这人不行!他是从外面搬到我们高家村的,根本不算我们高家村的人!村里这么多姓高的你不请,偏要请他给你做事!” “你要进山摘果子、施肥,人手不够,还喊他去喊人,被喊的人,还得感谢他!这算什么事?” “上次双抢犁田,我喊他给我犁田,他居然还不肯!拖拉机是你的,他又拿你的工资,给我犁田怎么了?” 高远见还要再说,高明程打断了他的话,“正因为他拿我的工资,那就要给我做事!我三百亩的果园要人打理,百多只鸡的鸡舍也要人打理,他给你做事,那我的事怎么办?” “总之,你要借用我的拖拉机,这行,但得在我拖拉机不用的时候,也得自己出油钱!” “你——”高远见气的不行,心想这老二真是一点都没变,从小到大,都惹人生气。 高远见想起高明程小时候每次惹他生气了,他都拿着棍子追着人打,但现在不行了。现在高明程长大了,出息了,他则年纪大了,跑不动,也打不了了。 这个认知,令高远见十分憋屈。 高远见用拖拉机,甚至想让陈大松帮他犁田的事,是这次回村时,陈大松才跟高明程说的,因为怕高明程生气,陈大松在说时,神情还有些忐忑。 高明程和高远见的父子关系不太好,这是整个村的人,多多少少都知道的事,但再不好,那也是亲父子,外人也不敢多说什么。 不过陈大松事情多,也是实在忙不过来,所以才不肯帮高远见做事。 高远见家的田不少,全部犁完,也要两天功夫,人还累的慌。 高远见被高明程气的不行,又拿高明程没办法,于是下意识去看高明里和高淑芳。 然而高明里自然的别开眼睛,似乎没看到没听到一样。 高淑芳面露难色,但也不好说些什么。 高明程把事情说清楚了,也不愿意在这里多留,他不打算跟高远见吵什么,就是把话说清楚而已。 “多美,旭旭,我们回家去。” 高明程起身,抱起小旭旭,准备回新家那边去休息了。 许多美早就看出氛围不对,立即跟上。 他们一家三口拍屁股走人了,剩下的人就面面相觑了。 娄新宇最为尴尬,身为高家的编外人员,他不好发表意见,但又觉得不能袖手旁观。 哎,他怎么就不早点走呢? 高明程走后,高远见心里憋着的火气,倒是终于敢发出来了,他表情狰狞的骂了几句。 “爸,二哥又不是不让你用拖拉机,只是让你自己出油钱而已,这有什么好生气的?”高明里终于看不过去了,他不理解的问道。 高明程已经教会高明里开车了,并且也一早就说好了,如果是替高明程办事装货,那油钱归高明程负责,如果是他自己借车去哪里玩,那就自己出油钱。 高明里同意了,因为他知道做人不能太占便宜,能占一点小便宜,他就已经很高兴了。 高远见瞪了他一眼,骂道:“你懂什么?你二哥跟家里人不亲,被别人哄骗了去!” 高明里眨眨眼,心想,二哥跟家里不亲,这是从小就有的事情啊,已经不稀奇了。 高淑芳其实也有些不能理解,她觉得二哥说的没错,拖拉机虽然是二哥的,但没油它也跑不动啊,所以自己出油钱,这多正常啊? 儿女不能理解自己,高远见一时又说不出有理的话,心里又憋屈了。 早知道,他自己明天骑自行车来多好啊! 偏要在这里住一晚! 那边,许多美对高明程说道:“我们现在赚了不少钱,就算出点油钱也没事,你怎么就跟爸斤斤计较呢。” 高明程说道:“不是跟他计较那点油钱,而是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他要是用我的车,用我的油,还用我的员工,那我以后怎么管理村里的那些事?” 高明程知道他爸妈的性格,完全不设限制的话,拖拉机的归属权都要有问题了。 他把拖拉机放在村里,主要是让陈大松帮他按时送货的,这样当他没空回村时,陈大松隔三差五也会帮他把村里的果子、蔬菜、鸡蛋、柴火,以及高守旺那边的服装送过来。 但一旦拖拉机他爸可以随便用,就意味着他大哥也可以随便用,到时候陈大松想给他送货,都得看车在不在了。 看高明程态度坚决,许多美就不说话了,她一向知道公公婆婆不喜欢自己,因此嫁给高明程后,就很少管婆家的事。(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章:算盘声太响 高远见晚上住在服装店二楼的空房间里,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餐后,就骑着自行车去了高明万家。 他把西瓜装进蛇皮袋里,用绳子绑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前面的铁框里则放着一些香瓜和蔬菜。 一路骑着自行车到高明万家时,也才早上八点,日头还不晒。 这个时候,胡茵陈已经过来上工了,有了她接手照顾小莎莎,王秀秀才有空吃早餐。 这边的早餐很简单,基本就是稀粥配咸菜,要是想换个口味,那就煮个面条,或者去外面买几个包子吃。 在家休养几天后,高明万看着已经恢复了不少,身上伤口的浮肿消了,但青淤还在,如果不碰,就不觉得痛,但一碰还是痛的很。 虽然如此,高明万也计划着想去跑车了。 之前受伤时,肖金峰给了他一笔奖金,但没有上班就没有收入,坐吃山空,总是让人心里没底。 高明万坐在门口晒着早上的太阳,心里琢磨着怎么跟王秀秀说自己想去跑车的事。 结果抬头就看到他爸高远见来了。 高明万立即起身,迎了上去,说道:“爸,你怎么来了?” 高远见看着他,上下打量了一眼,然后把自行车靠屋檐停稳,又动手把绑在车座上的西瓜拿下来。 高远见说道:“听明程说你受伤了,就过来看看你。我给你带了西瓜香瓜和菜来!” 高明万满脸的笑容,忙把高远见迎到屋子里去,又问高远见吃了早饭没有。 王秀秀看到公公来了,立即放下手里的碗,去厨房给高远见倒了一杯水过来。 高远见接了水杯,但没马上喝,而是说道:“在明程那边吃了,你们忙,不用招待我。” 高远见自己动手把东西搬进厨房放好,然后才问高明万是怎么受伤的,严不严重。 高明万哪里敢跟他说自己是怎么跟人打架的,只能含胡的说了几句,提起身上的伤时,也只是说快好的差不多了。 国人总是习惯报喜不报忧。 但高明万没说的那么仔细,其实也是知道这事跟他爸说了,那也没什么用,反而会惹得他爸妈担心。 高远见也不知道是不是看出来了,后面也就没再仔细问了,只叮嘱高明万以后要小心,不要再受伤了。 叮嘱完儿子后,高远见又抱了抱孙女,这个孙女他很少见,因此多看了几眼,发现孩子长得还不错,皮肤很白,比高明鹏女儿的皮肤要白的多。 高远见只抱了一会儿,就把孩子还给胡茵陈,并且让胡茵陈把孩子抱到院子外面去,“小孩要多晒点太阳,趁着太阳还不晒,赶紧去晒晒。” 等把胡茵陈这个外人打发走了,高远见就对高明万说道:“现在孩子都两个多月了,你怎么还请了人做事?这一月也要不少工钱开支了!” 说着,高远见颇为不满的看了王秀秀一眼。 在他这个大男人的眼中,女人带娃天经地义,王秀秀又没有工作,居然连孩子都带不好! 王秀秀心里有些难堪,看了高明万一眼,没有吭声。 高明万主动解释道:“前阵子我女儿睡反觉,晚上又哭个不停,我在外面跑车,没空管家里,秀秀一个人就忙不过来。这才多请了一阵子,等二哥的幼儿园要开学招生了,胡婶子就要过去帮忙了。” 现在是七月底了,距离幼儿园招生已经不远了,因此哪怕现在高明万在家里住着,也没喊胡茵陈走。 高远见听了这话,心里总算好受些了,他语气缓和下来,说道:“家里就你一个人挣钱,还是该省着点的。” 高明万点点头,说道:“等二哥的幼儿园开学了,秀秀也要过去那边帮忙的。” 高远见皱眉,说道:“孩子这么小,她怎么带孩子去做事?说起这事,你妈倒是跟我提了一句,说你大哥的儿子已经不小了,只是村里没有幼儿园,只有一个学前班,还得六岁才能够去读。” “你看要不这样,你把你女儿送回村里让你妈带,然后把你侄子接到这边来,到时候送到幼儿园去学点东西,你们只要管他吃喝就行。” “你妈带大了你们五个孩子,现在又在带你大哥家的两个孩子,比你们两个小年轻会带人多了!她跟我说了后,我觉得你们两边换着带也行,这也是为你们好……” 不等高远见把话说完,王秀秀脸色骤变,就连高明万都瞬间瞪大眼睛了。 他又不是养不起老婆孩子,怎么可能把自己女儿送到村里去,然后去养侄子? 有些人可能觉得自己的女儿,还不如侄子亲,但高明万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没有这么严重,他以后肯定是还想再生个儿子的,但现在对自己唯一的女儿,也是很上心。 高明万打断他爸的话,正色说道:“爸,如果妈肯过来帮我带孩子,我很感谢,但如果是两家换着带孩子,那就算了!我女儿才两个多月,还没断奶呢?送去村里做什么?” “都说孩子吃母乳好,这没得母乳吃,就要买奶粉奶瓶,又是一大笔花销!再说二哥的幼儿园收费很贵,这学费是你们出,还是我给你们出?” 说到后面,高明万的脸色都难看起来了。 因为他觉得家里是不可能给侄子交学费的,但,凭什么啊? 提起学费,高远见面色尴尬,因为他之前的确没想起学费这回事。 罗小华跟他说时,他也没听得太认真,只是觉得还行,现在提起这个话题,就自然而然的想起罗小华对他说过的话来了。 不过高明万直接表明不愿意了,高远见才仔细回想了下,也觉得似乎有些不对劲,罗小华是有些想当然了。 只是当父母的,主动给儿女认错,那是很难的。 高远见板着脸,不高兴的说道:“我这也是为你们着想,想着你侄子大点好带,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时间不早了,我回去了。” 高远见在这里坐不住了,起身去推自行车。 高明万出门送他,但也没有挽留。 他爸来看他,给他送西瓜和菜,他心里其实挺高兴的,但说起两家换孩子带,他就不高兴了。 等高远见走后,王秀秀才开口说道:“别说两家换孩子带了,就是喊我把莎莎送到村里去,由他们给我带,我也是不愿意的!” 谁生的孩子谁爱,王秀秀这会儿正是母爱爆发的时候,怎么舍得把自己的孩子送走。 高明万理解她,拍了拍王秀秀的手,以示安慰。 他说道:“你放心,这种事太荒唐了,我是不会答应的。如果以后说要把侄子送到我这来,我也不会答应,我们房子小,住不下!” 听了这话,王秀秀的确放心了不少,他们夫妻的感情还是不错的,不会轻易被人挑拨了去。 她想了想,问道:“那会不会把侄子送到二哥那边去?” 高明程的服装店还有一间空房间,而新家更是有不少的空房间,二楼和三楼都已经装修好了,只是没买家具而已,去买张床和柜子,那就能住人了。 高明万摇了摇头,说道:“我觉得二哥不会答应,这自己的孩子调皮捣蛋了,怎么打骂都行,别人的孩子只能哄,打不得骂不得,一堆的麻烦事!” “不过爸有句话也说得对,现在我们孩子小,你去幼儿园只怕也做不了事。” 高明万犯愁,他不知道二哥有没有想到这事,但是他得跟二哥说一声,让二哥再招几个老师才行。 王秀秀却笑了,说道:“我知道我做不了什么事,不过二哥还是喊我去,说是让我在旁边学着点,等孩子大点了,我就能直接上手了。我想着虽然不拿工资,但带着莎莎过去帮忙,不但能学到一些东西,也有其他人帮我带一带莎莎,我还能轻松点。” “不然等你以后去跑车了,我一个人在家里也无聊。” 高明万听说王秀秀暂时不拿工资,反倒心里松了口气。 他对此很支持,说道:“这样也好,省得你一个人在家,连口热饭都吃不上。” 王秀秀心有余悸的点点头,婴儿是真难带,没人搭把手的话,上厕所、吃饭都成问题。 当然了,如果能狠下心的话,那就没什么,直接把孩子放床上,任由她哭的撕心裂肺,自己只管做自己的事,等做完了再管孩子,最后和人聊天时,还能说一句孩子好带的很,不晓得你们怎么会说很难带的话! 王秀秀想到附近的邻居中,就有这样的人,不由得笑了。(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一章:先下手为强 高明程在县里休息一天后,就要去羊城进货了,他帮肖金峰送一车货去羊城那边,回程时,则把货车租了,全部装自己的货。 出发前,他就给范承耀打了电话,让范承耀帮忙安排一些冰箱洗衣机之类的电器。 现在的电器,不但贵,市场上还很紧俏,没有关系的话,你还买不着呢。 因为前不久,路上才发生了拦车劫货的事,所以高明程一路十分的小心,熟练的规避风险,但尽管这样,他在路上还是遇到事了。 高明程在行驶一天的路程后,就到了黄昏时刻,西边的余辉洒落而下,天地间铺散着一片绚丽的霞光,落于群山之中,令人有种好似行驶在仙境中的错觉。 还有半个小时的车程,前面就有住宿的地方,高明程预备在那里住一晚,只是这时,他看到有一辆车子停在路边,看似坏了,司机正无助的站在路旁拦车,寻求帮助。 “老表,帮个忙,我轮胎爆了,你这有没有备用的轮胎卖给我?实在没有的话,你搭我一程,我去前面的路口买个轮胎。眼看着天要黑了,你就帮帮我吧!” 拦路的人一口乡音,逢人就喊老表,脸上的皮肤被晒的黝黑,咧嘴笑时,一口牙齿布满了黄色的烟渍,看着就显脏。 高明程透过车窗,居高临下的看着拦车的人,然后又看了一眼四周的环境,于是就心里有数了。 这个位置挺不错的,对方车子停着的后面,就有一块斜着凸出的山石,很适合藏人。 高明程刹住车,但没有熄火,他直接打开车门跳下车来。 见他下了车,拦路的人一脸的喜色。 正要说些什么时,却见高明程上前一步,不知怎么的,突然间就把他的胳膊反扭到身后去,导致他瞬间丧失反抗之力了。 “哎,你搞什么?你想做什么?”拦车的人大惊,没想到这人不按套路来。 听到他的惊呼声,瞬间从山石的后面跑出两个人来,这两人看到高明程一言不合就把同伙给制服住了,于是立即举起手中的铁棍朝高明程劈砍而下。 看到他们从山石后面出来了,高明程反倒松了口气,他先下手为强,就是为了逼藏着的人现身。 如果真没有藏着的人,那他……就道个歉吧! 高明程看到铁棍朝自己击打而来,不慌不忙的把身前的人移了个位置,那铁棍就一下子打在人肉盾牌上了。 “啊!疼疼疼!”人肉盾牌疼的不得了,一时间让他的同伙有些忌惮起来。 高明程扭住人肉盾牌的手,不管铁棍朝哪里打来,他躲都不躲,直接用人肉盾牌去抵抗。 两三下后,那人肉盾牌就被打的哇哇叫了。 “老二,老三,你们往哪里打啊!再打要把我打死了!”人肉盾牌如吃了黄连般,简直苦不堪言。 都怪他失去先机,被人给先制服了! “这……”老二和老三也傻眼了,不管他们从哪个位置打去,打中的永远是他们的大哥。 “你什么人?把我大哥放了!”老二开口说道,试图让高明程先把人给放了。 没了人质后,他们才好动手啊。 高明程一笑,果真松开手,把人给放了。 对面的人脸上浮现出惊喜来,正准备做些什么时,却见高明程抬脚踢在那人肉盾牌的屁股上,力道之猛,直接把人砸在刚才说话的老二身上了。 老二被扑了个正着,这股力道带着他连连后退了几步,甚至险些一屁股坐在地上了,而这时,高明程已经快速上前几步,朝那老三动起手来了。 先是迅速的夺下对方手中的铁棍,然后就是啪啪啪的几下打,他没准备要人命,控制了力道,也都打在肉多的地方。 即使如此,惨叫声也连连不绝。 把老三打了一顿后,高明程又去打那老二。 老二才把大哥给扶稳,就见铁棍朝自己身上落下来了。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快到让人反应不过来。 没得说,老二又是一顿打! 把三个人都打趴下后,高明程才朝对方的车里看了一眼,那是一辆改装的面包车,有些旧了,上面掉漆严重,边边角角还露出一些铁锈来。 面包车只有前面两排有座位,后面的座位被拆了,看着很空旷,适合装货物。 因为车里没什么东西,高明程很快就移开视线了,他重新把注意力放在轮胎上,用手中的铁棍试探了下,发现四个轮胎都是好的。 这是当然了,所谓的轮胎坏了,只是一个拦路的借口而已。 做人啊,就不能太善良,很多骗局,都是针对善良的人,因为只要你不善良,那就骗不到你啊。 高明程用铁棍按在其中一个轮胎上,琢磨着能不能用铁棍把轮胎打爆。 这轮胎不是新的,有一定的磨损了,再加上现在的轮胎技术一般,以他的力气,应该是可以打爆吧? 高明程来了兴趣,很想试一试。 他举起手中的铁棍,盯准轮胎,稍稍蓄势后,猛地击打在轮胎上。 巨大的力道落下,使得轮胎果然承受不住,瞬间爆破了。 大量的气体从爆破的口子溢出,轮胎也迅速的瘪了。 看到这一幕,高明程咧嘴笑了,心中颇为满意。 而此时那三个被打的人,已经傻眼了,见高明程朝自己看过来时,一句话也不敢说,纷纷后退。 好在高明程没打算再做什么了,他捡起地上的另一根铁棍,带着自己的战利品上了车。 卡车还处于发动状态,他解除刹车后,一踩油门,卡车就朝前方开去了。 路边的三人躲避不及,被迫吃了一嘴的沙子。 “玛德!”三人面面相觑,忍不住破口大骂。 “大哥,轮胎坏了怎么办?”老二问道。 挨打最严重的老大,一步一瘸的走到爆破的轮胎边上,忍不住瞪了自家兄弟一眼,骂道:“知道会打到我,你们两个怎么还那么用力?疼死我了,骨头都要断了!” 老大心里苦,他算是看清楚了,刚才那个人下手有分寸,老二和老三虽然挨了打,但打的比他还轻呢! 只有他最倒霉,不但被扭伤了手,还挨了一脚,最重要的是,老二和老三这两个蠢货,那是真下死手啊! 老大骂骂咧咧,老二和老三对视一眼,心里有些发虚,但还是说道:“我们也不知道啊!” 在这三个人忍着痛换轮胎时,高明程心情颇好的吹着口哨,迎着晚霞,一路行驶着。 因为路面又不平静了,这一晚,高明程干脆没在旅店睡觉,而是在车里凑合一晚。 好吧,其实是旅店的卫生条件一般,隔音还不好,很影响睡眠质量! 至于怎么个影响法呢,懂的都懂!(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二章:来者是客 因为一路小心谨慎,高明程抵达羊城时,并未出事,他先把货车开到货主指定的地方,交由对方的装卸工卸货,签单之后,这笔交易就算是顺利完成了。 等车箱里的货清空,只剩下高明程自己的蜂蜜后,高明程就把车开到范承耀那边。 范承耀刚好在羊城,于是就亲自过来收货,钱货两讫后,再请高明程去饭店吃饭。 这次见面,范承耀先是感谢高明程给范立成送了水果,然后说自己打算坐高明程的车回家一趟。 以范承耀的财力,是犯不着搭顺风车的,甚至想要弄到机票,也不是难事。 范承耀的老家景德镇刚好就有机场,只不过似乎是军用的机场,也不知道范承耀有没有法子弄到机票。 范承耀说道:“我生意忙,很难走开。以前每年还能把立成接过来住一阵子,现在反倒是立成他更忙了,所以一年到头,我也很难见到他了。前阵子家里给我打电话,说有亲戚出了点事,我心想干脆回去一趟,免得时间久了,立成跟我更不亲了!” 高明程点点头,就放心了。 高明程照旧选购了一批符合县城潮流的服饰,装好货后,就去了范承耀另外一个仓库。 高岳头一次听说这个,就问为什么,赵冬梅也看着高明程,等着听答案。 “我的建议是不买,你要是住在特区或者沪市,有空去盯涨跌,盯市场的行情,那我建议可以买一买。” 高明程按照需求,购买了两个冰柜,两个冰箱和两个洗衣机,以及一台彩电,装上这些后,车厢的空位就不多了,高明程又搬了几辆儿童三轮车和独轮自行车上去,立即把空间给填满了。 他重新上了卡车,将头探出车窗,说道:“婶子,那我先走了啊。” 这些儿童玩具,也是他让范承耀替他采买的,现在直接装上车就行。 听说马上插电,冰箱容易坏,母子两人都变了脸色,纷纷表示不会马上通电使用的。 家里的高压锅并不小,但高岳还是嫌粥少了,心说要用大铁锅熬上满满一大锅的粥才好呢! 等他做好很多冰棍后,就可以喊朋友来家里吃冰棍了,这可是很值得炫耀的事。 车厢里的电器,大部分是他的,这些可以卸在幼儿园,服装则可以卸在服装店那儿,最后还剩下一台冰箱和一台洗衣机。 “行。”高明程从善如流的答应了,他胃口大,这会儿也吃得下。 因为有两人轮流开车,抵达县城后,两人的状态都挺不错的,高明程邀请范承耀去自己家住,不过却被范承耀拒绝了。 于是两人去了附近的粤菜馆,吃了一顿清淡的菜,又在商店买了一些面包和零食。 高岳急了,连忙说道:“这有什么的?煮粥不要时间吗?等粥凉不要时间吗?现在煮了,等粥凉好后,不刚好可以放冰箱里嘛!” 回程的路上,高明程果然轻松了不少,在和范承耀聊天时,他也能更好的了解如今羊城各方面的情况。 宾馆老板接了烟,笑道:“靓仔,下次还来我这住啊!” 今年这个夏季,谁有冰箱,谁就是这条街最靓的崽了! 不过没事,今天熬一锅绿豆,明天再熬一锅红豆,至于糖水冰棍,这个就更容易了,拿开水化开糖,凉了后,装进模具冰冻起来就行。 范承耀点点头,说道:“行,我今晚就收拾收拾,到时候我们一起走。” 因为这车货都是高明程的,本来高明程用不着第一时间回运输公司,不过范承耀要住在肖金峰那,于是他就先回了运输公司,把范承耀在那边放下。 高岳被使唤惯了,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他先去拆冰箱的箱子,嘴里说道:“今年县里食品厂的冷库出问题了,时好时坏,搞得冰棍都难吃得到了!现在好了,家里有冰箱了,我可以自己做冰棍吃了!妈,你现在去熬一锅绿豆粥呗!” 但范承耀没急着上车,而是看了下手表,说道:“已经十点了,路上的饭菜又不好吃,我们先在这边随便吃点再走吧。” “明程你去忙吧,这拆箱子和使用电器,有高岳在呢!他都懂!”赵冬梅笑着说,然后就使唤高岳干活了。 “好。”高明程一口答应了,就把货车开走,去忙自己的事了。 “好。”高明程随意应下,就去附近的早餐店吃了早饭,然后开车去一直合作的服装厂了。 范承耀说道:“当初特区可以买股票时,我算是第一批买的人,的确也赚了不少。那个时候我也不懂,燕飞喊我买,我就去买了。我到现在,手里也有一些股票,不过我不常买,毕竟没空去盯涨跌。” 小霸王在羊城早就铺货卖了,范承耀还上手玩过,对此中肯的说道:“质量是不如红白机,不过性价比高!这东西年轻人喜欢,也舍得花钱买。” “你常年住在县里,想买股票的话,要么去特区买,要么去沪市买,都很远,还得找关系才能够买得到,你去了那边,人生地不熟,再加上有不少骗子,喊你买这买那,还说些一定会涨之类的话。很容易影响你的决定,那也很容易亏钱。” 高岳不服输,说道:“我有什么不会的?我早就问过食品厂的人了!虽然自己做的话,步骤会有些不同,但做出来的效果肯定差不多!” 只是这世上的好生意有很多,而人的精力却又有限,范承耀手里的生意已经很多了,没有精力再去做别的了。 为了做冰棍,他早就弄来模具和一些棍子了! 范承耀听了,就点点头,表示到时候自己会过去买些。 高明程听了,都要点赞的,他也说道:“范老板说的对,股市就像村里的山山水水一样,只有本地人才能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们外地的,就不去凑这个热闹了。” 早上醒来后,他先去看了自己停在那儿的货车,然后给了宾馆老板一包烟,这是感谢宾馆老板晚上替他看守车子。 范承耀说道:“上次和立成打电话时,他提起你送了他不少的水果,其中桃子他最喜欢,说是又甜又脆,比市面上最贵的桃子还好吃。要不是现在已经过季了,不然我真想去你的果园转转,再给他摘一篮子桃子送去。” 他甚至随时准备砍掉一些生意,比如走私家电,如果风声紧的话,那他就急流勇退,不做这个了。 高明程翻了个身,继续酣睡。 这样的话,能规避风险,也用不着去盯涨跌和盯市场。 两人说着说着,高明程就说起了下半年,他打算在县城的商场租个柜台,卖小霸王游戏机的事。 “行了,上车吧!”高明程看向身边的范承耀,示意他可以上车了。 两人喝着小酒,吃着菜,再闲聊几句,既拉近了彼此的关系,也解乏。 高明程笑着说道:“我家里就经常做,是挺好做的。不过高岳,你可别急着把电冰箱插电使用,这个不能马上插电用的,得放在那儿静置几个小时才行。现在已经五点半了,你起码得晚上八点才能够插电。” 范承耀的话,可谓是很中肯了。 高明程听了一阵子,期间也偶尔说一说自己的见解。 不开自己的车去,等回程时,他也能更自由的安排。 高明程笑道:“可以啊,你要是搭我的顺风车,我路上有人作伴,既能解闷,又能轻松点。” 赵冬梅听了,也觉得是这个理,于是就去厨房准备煮粥了。 不过他后面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就如范承耀所说的那样,这世上赚钱的生意有不少,但一个人不可能把所有的生意都做了,因为人的精力有限。 这事,高明程一个外人都知道。 高明程心想我可真是香饽饽了,不过他已经提前答应肖金峰了,赵冬梅这边就只能先婉拒了。 一切都搞定后,时间就已经十一点了。高明程先开车,两人约定一人开两个小时,因为提前吃了午饭,中午就不用停下休息,要是下午饿了,随便吃点零食面包就行。 “好。”赵冬梅应了,等高明程把车开走了,她就对高岳说道:“听到没?这绿豆粥不煮了,等明天再给你煮!” 高岳在家里摩拳擦掌准备做各式冰棍时,高明程早就把车开回运输公司了。 等一顿饭吃完,高明程对范承耀说道:“我明早先去进货,进货之后,再去你的仓库拉家电。” 绿豆家里就有,和少量的米一起淘洗后,就用高压锅煮,等高压锅上气后,再煮一阵子,然后就可以放在一边等锅里的气慢慢的泄掉,打开锅盖看里面的粥怎么样,如果绿豆还不够烂,就开盖煮一会儿。 赵冬梅斜眼看他,满脸的不信任,说道:“你会做吗?” 范承耀说道:“我和金峰是战友,也有阵子没见面了,他知道我要路过这边,早就说好让我去他家住了。” 这个是高国兵要的,十月高宏结婚,需要提前把家电给安排上。 范立成早熟,父母离婚后,他跟着爷爷奶奶过日子,肯定多多少少会受一些委屈,因此他跟范承耀这个爸爸,的确关系不亲密。 范承耀带了两个行李箱,下车后,冲高明程挥了挥手。 肖金峰早就迎上前来,并且说道:“明程,等你把货卸了,晚上一起过来吃饭。” 高明程简单的说道:“这冰箱在搬运时,肯定难免倾斜,它里面有冷冻机油,就会因为倾斜而流出去,这要是没有冷冻机油,那么冰箱就容易坏,所以你得放在那里一会儿,等冷冻机油自己流回去,那就可以开冰箱了。” 他过去时,肖金峰正和范承耀在聊天,说的还是生意上的事,这些也不必避讳高明程,因此高明程来了后,他们继续说着,并没有马上换话题。 这里是家电中转仓库,堆满了各种品牌的家电。 的确,游戏机就是用来收割年轻人的钱包。 原来是最近有人喊肖金峰买股票,但肖金峰没接触过股票,因此他问范承耀买过股票没有,能不能买股票之类的。 既然这样,高明程就没有强求了。 等之后小霸王推出学习机了,那就是用来收割中年人的钱包了,毕竟孩子想要,他们这些当爸妈的,就得买! 虽然看好小霸王游戏机的销量,但范承耀并不打算做这个生意,如果他做,那也不是租个柜台,或者开个店铺来卖,而是要做羊城一地的总经销商。 赵冬梅知道他要去肖金峰那边吃饭,并且还有一个羊城的大老板在,于是就不再挽留,只让高明程去做自己的事就行。 高明程其实想过买的,他其实也不懂股票,但是他知道哪几个股票势头好啊,不管中间如何涨跌,他买了后就不卖,一直持在手中就行。 赵冬梅看到崭新的冰箱和洗衣机,心情好的很,连连开口留高明程在家里吃饭。 离开饭店后,两人就分开了,高明程去了附近的一家宾馆,因为货车空了,不用担心车里的货物,这一晚,他倒是睡了一个好觉,只可惜半夜似乎有小偷,有人大喊抓小偷,不过高明程刚惊醒过来,嘈杂的声音就逐渐远去了,那小偷和被偷的人,已经迅速从宾馆后面的巷子离开了。 范承耀也笑了,他自己有车,开自己的车回去也是行的,最初,他还就是准备开自己车的,但这不刚好遇到高明程了嘛,因此临时决定坐高明程的车去。 被人夸自己种的桃子好,高明程心里也挺高兴的,当即说道:“我的桃树是在我们县石门村买的,除了我种的水蜜桃,他们还有另外一种晚熟的桃子,你要是喜欢,现在也还能买到。” 在食品添加剂还不多的年代里,冰棍也挺单纯的,基本就是绿豆冰棍、红豆冰棍和老冰棍这种,自己做的话,难度不大。 高明程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生意摊子铺开了,光现在的这些事,就够他忙的了,实在没有精力再去做别的事。 有这时间和精力,他还不如和儿子呆在一块,把亲子关系搞好呢。 上辈子两个儿子都对自己不亲,他心底其实挺难受的。(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三章:接细奶奶一家进城 高明程在肖金峰这边吃过晚饭回到家后,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许多美早就给小旭旭洗了澡,现在正在房间哄睡,高明程从门缝看到后,立即放轻了脚步,悄悄地去卫生间洗澡了。 这大热天的,又在路上开了一天的车,高明程身上的那件衬衫是干了湿,湿了又干,也是他穿的白色,若是穿黑色的,肯定都能够在上面看到结晶的盐分了。 痛痛快快的洗了一个冷水澡,高明程只觉得混身都舒畅了。他没急着穿衣服,只拿一条大毛巾往腰间一系,就悄悄地往房屋走去。 房间亮着一盏小夜灯,光线比客厅要暗,但对高明程来说,屋内的一切,也算是一览无遗。 只见许多美穿着一件纯棉的碎花睡裙,侧躺在床上,一只手枕在头下,一只手轻轻地搭在小旭旭的身上,时不时还会轻拍两下。 本就忙累了一天,到晚上哄孩子睡时,自然也容易把自己哄睡,不过许多美惦记着高明程还没回来,心里还想跟高明程说说话再睡,因此就不想彻底睡过去。 今年家里没有养猪,养的鸡也不多,到现在,只剩下五只鸡了,如今也一并打包带走。 车子停在村口这么久,他们搬东西又来回了几趟,因此整个村的人,都知道高壮一家要被高明程接去县里过好日子了。 等到了葡萄架,高明程果然看到有鸟在啄食葡萄,看到人来了,那鸟瞬间飞走,却还是不肯彻底远离,就停在不远处的树梢上。 不等她有什么动静,高明程已经先把碍事的小旭旭抱到旁边的婴儿床上去了。 高明程把车门打开,示意他们上车:“那行吧,我们走了!” 高壮读到了初中,但何秀曼连小学都没有读完的,在他们心中,大学是神圣的,是遥不可及的。 高明程伸手摘了一粒葡萄,如嗑瓜子般,瞬间把葡萄果肉吃了,手上只留下葡萄皮。 套袋后,果子的卖相更好,卖价自然也会更高了。 现在是夏天,不用带棉被和厚衣服,也用不着带锅碗瓢盆,因此随身的东西,就不显得特别多,等天气转冷了,高壮再回来一趟,把家里的棉被带去就行。 哦,也可以不用带去,直接在县里买就行,毕竟家里的棉絮被已经用了很多年了,再一个过年时,他们肯定是要回村过年的,到时候搬来搬去也麻烦。 等在牛尾岭这边转了一圈后,再回到老村那边,就已经是十点多了。 “细奶奶、高壮,你们看还有什么遗漏的吗?”高明程帮着他们把东西搬到车上,然后又问了句。 细奶奶一家早就为这一天做足了准备,因此高明程过来通知时,他们都不怎么需要收拾行李,只需要去地里把能带的菜都带上就行。 比如说一串葡萄有二三十颗小葡萄,向阳的葡萄,就会先变红变软,这个时候,葡萄的滋味就不错了。可其他地方的葡萄还没有熟,因此不能马上摘下。 陈大松苦着脸说道:“我在葡萄架那里也弄了稻草人,但效果一般。现在还剩下一些葡萄,虽然还没太熟……明程,你看要不要摘了?” 把东西都装上车后,高明程还去陈大松家看了看。 陈大松笑道:“有了袋子保护,鸟就吃不到了!这样的话,其他的果子,也可以用袋子保护起来。” 人生漫漫,自然需要探讨一次又一次。 高明程看着硕果仅存的葡萄们,说道:“都摘了吧,不摘也是便宜鸟了!葡萄皮薄,容易引来鸟,这样吧,等明年,我去弄一批能套住葡萄的套袋来,到时候等葡萄快要熟了,就可以用袋子把葡萄套起来进行保护。” 小圆圆叽叽喳喳的声音,充满了对陌生环境的好奇,细奶奶和何秀曼时不时回答着她的问题,遇到回答不上的,就只能含糊过去。 “这头水牛更厉害,它带着两只牛犊!” 高明程摆摆手,说道:“算了,这满山的果子,一个个套袋也太麻烦了!别的果子还好,也就葡萄容易被鸟吃。” 高壮把家里堂屋的大门锁上,又把院门也锁了,然后笑着说道:“都带齐了,万一有什么没拿了,我下次回来再拿!” 高明程说道:“大学是比初中好一万倍的地方,读了大学就有知识,能明事理,还能找到一份好工作,让你的爸妈脸上有光。” 家里的稻谷也要带上,碾米后,可以自家吃。 除了这颗红色的葡萄,旁边的葡萄看着还没有完全熟透,末端的葡萄还有几颗是青色的呢。 葡萄入口,第一感觉是酸甜,第二感觉是这葡萄味真浓,一点都不水。 总体来说,味道是不如大西北那边产的葡萄甜,甚至皮还有点厚,但这是本地的品种,抗旱抗虫又好种! 不像后世,这边很多葡萄果园里,种的全部是巨峰这种很甜的葡萄了。 现在听高明程说让小圆圆以后去读大学,他们的心中对于未来,突然就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了。 陈大松想想满山果子,要一个个套袋,也觉得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见高明程不准备这样搞,他才后知后觉的松了口气。 陈大松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也听懂了,连连点头,说这是一个好办法。 旁人倒罢了,高远见一家的心情就有些微妙了。 …… 在欢声笑语中,汽车一路开进县城,然后停在幼儿园的门外。 然而,人盯着葡萄,鸟也盯着呢! 人还想等一串葡萄完全成熟再摘,鸟是熟一颗,就啄一颗,到最后,人还没怎么吃上,竟然就先被鸟吃的差不多了。 就如他所想的那般,今年许多玉怀孕了,家里人手又少,所以还是没有建房。 当她这么说出口时,高明程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说道:“小圆圆,读到初中算什么?你至少得读到大学!” 时间已经进入八月,不过高明程从羊城回来后,给自己放了一天假,好好休息过后,这才准备开车回高家村把高壮一家接过来。 外人如何想,高明程一概不在意,当汽车发动了,风从敞开的车窗吹进来,带给大家一丝清凉。 高明程跳下车,对细奶奶他们说道:“时间还早,我们先把东西都搬进幼儿园,搬好后,我们就去服装店那边吃饭!下午时,你们先整理自己住的地方,到明天,我再喊几个人来,一起把整个幼儿园进行大扫除。” 他们的眼中对此充满了羡慕。 谁不想去县里过好日子呢? 虽这么想着,但大部分人还是老老实实的扛着锄头下地干活,他们自身没有本事,又没有靠谱的亲戚帮忙,这辈子啊,只能在家务农了。 此时她眼睛已经眯上,神志却还保留几分清醒,抗拒着周公的邀约。 到了七八月,雨水也少,如果下雨湿透了,就及时进行替换好了。 小圆圆还小,她听了后,懵懵懂懂,倒是高壮和何秀曼激动不已。 站在幼儿园的门口,何秀曼看着崭新的楼房,只觉得内心十分的激动。 到了后世,套袋的种类很多,大多是防水透气的,这种情况下,当葡萄只有黄豆大小时,就可以直接套袋了。 心里如此琢磨,高明程也把套袋的法子和原理,都说给陈大松听。 套袋的原理很简单,就是用纸做一个袋子,然后将果子套住,靠近果梗的位置就收拢,不让虫鸟钻进去就行。 高明程看过陈大松家的新屋后,路过张成远家时,顺带跟在家的许多玉聊了几句。 在山脚下的一块空地,种了一排葡萄,用竹子搭了架子,葡萄藤蔓就能顺着架子蔓延生长,种了几年后,葡萄也逐渐结果,就是这每串葡萄,它都不能同时成熟。 “妈,这山上开的白花叫什么名字?” 当然了,也有弊端,那就是不防水,一旦下雨,报纸就会湿透,有破碎的风险,并且报纸上的铅字,还会贴在葡萄上,有一定的污染。 高明程和陈大松一起动手,把葡萄架上的葡萄都摘了下来,看到葡萄的卖相不行,高明程觉得明年的套袋计划,得安排上! 其实在后世,一些果园为了产出精品的果子,所有的水果都进行了套袋管理,不只是葡萄,还有桃子、枇杷、苹果、橙子等。 因为只剩下数量最多的橘子和柚子了。 高明程把所有的葡萄都一口气摘了,接下来,这小富山的果子,就暂时不用惦记了。 小圆圆好奇的问道:“大学?大学是什么?” 这一天,高远见抽烟都比平时多抽了两根,还是发现烟盒见底了,他这才没继续抽了。 他早上八点多就开车抵达高家村,先去细奶奶家通知一声,然后就把车开到牛尾岭那边,把要带去的蔬菜、鸡蛋先装上车。 把孩子培养好,把日子过好! 细奶奶他们初来乍到,自然并无意见,听从高明程的话,先把带来的行李,搬进幼儿园后面给他们住的屋子里。 下一刻,身上被温热的重物一压,许多美受惊之下,立即睁开了眼睛,结果就对上一双炙热的眼眸。 陈大松找到他,跟他说了葡萄的事。 幼儿园是临街而建的,在院墙外面,还有宽敞的位置,可以自由的停车。 高明程说道:“我去看看吧!” 在高明程欺身压上的前一刻,她还在心底埋怨高明程这么晚了还不归家。 想到前世他们家很晚才能够建房,高明程又想这可能是宿命,连他都带不动的那种。 小圆圆还要再问时,何秀曼就说等小圆圆去读书了,就懂得这些了。 小圆圆经常听到这种话,村里的人也经常说谁读了初中有文化之类的话。 除了新鲜的菜,还有一大袋各种干菜,干鱼,够他们吃很久了。 只不过现在的技术有限,最简单的套袋就是用过期的报纸做,这样方便,成本又低。 没了需要注意的障碍物后,一米八的大床,就足够高明程发挥了,拉着许多美探讨了一下人生。 细奶奶和何秀曼带着小圆圆坐在后排,高壮则坐在副驾驶那儿,透过前面的车子玻璃看外面,明明是熟悉的景色,却给高壮带来一丝陌生感。 他还是第一次用这样的视角看村子。 杀鸡是来不及了,先把活鸡带上,等到了县里,再找时间杀,高明程跟他们说了,说在幼儿园放了两个冰柜和一个冰箱,鸡可以一口气杀了,然后冻起来慢慢吃。 他抬脚往葡萄架那边走去,陈大松也跟在旁边一块儿过去。 生活就会越来越好! 他家已经在建房子了,如今陈大松和刘婶子晚上睡在鸡舍这边,陈多福和他老婆借住在高明程家的客房,而陈多喜就惨了,他两边都不好去,干脆睡在新屋旁边的杂房那里。 他们家还养了一头猪和一些鸡,这些也不好弄到高明程的家中去,因此鸡舍猪圈是还保留的,在鸡舍的旁边,还有一个放杂物的小屋子,现在陈多喜就一个人睡在这里,顺带看守家里的猪和鸡。 因为提前就备好了青砖和木料,建房又请够了人手,因此建起来还是很快的,按照这个速度,年底是肯定能够住进新房的。 小圆圆靠在车窗那儿,好奇的朝外面张望着,时不时指着外面说道:“老奶奶,有一只好漂亮的蝴蝶!” 高明程吃了一颗葡萄又吃一颗,觉得这个甜度虽然不高,但酸度也可以接受,再说了,这还没有完全自然成熟,不然甜度会更高。 高明程朝刚才鸟啄食的地方看去,只见一颗红葡萄已经破了皮,里面的葡萄被吃了大半。 “呀,那头水牛好大啊,它一直泡在水里!” 于是在小圆圆的心中,她也想读到初中,成为有文化的人。 高明程不知道能不能找到质量好的套袋,因此他最差的打算就是用报纸做一批套袋,反正他也没种多少葡萄,在葡萄成熟前套袋保护一下就行。 “明程……”许多美心有所感,脸瞬间红了起来,如火烧般。 这里,是她以后住的地方,也是她以后工作的地方! 为了这一天,何秀曼在务农闲暇时,都不忘看书,还会特意听一些和童话故事有关的广播,并且将那些故事都记在心里,再讲给小圆圆听。 一直讲到小圆圆觉得很好听,而她也满意为止。(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四章:回请 高明程帮着细奶奶他们把东西放下后,就重新锁了大门,带着细奶奶他们去了服装店那边吃午饭。 这是早就说好的,因此留在服装店的许多美在十点时,就开始准备饭菜了,不过她负责动嘴,胡茵陈负责做饭。 八月时,胡茵陈就没有继续在高明万家做事,而是回到高明程这边。 相比起带婴儿,还是在这边做些杂事更轻松点,还能和相熟的人说说笑笑的打发时间。等九月幼儿园正式开园后,胡茵陈就要负责幼儿园的厨房,管孩子们的一日三餐,除了她,还会再请一个帮忙洗菜切菜的人。 高明程带人过来时,一桌丰盛的饭菜已经准备好了,有老鸭汤,红烧肉、红烧草鱼以及其他的应季时蔬。 这会儿,茄子和辣椒,几乎是餐桌上必备的菜了,产量高,又下饭,不说顿顿吃,也基本是每天都吃了。 高明程这几天倒是喜欢吃苦瓜,前阵子他跑了一趟羊城,热就不说了,出门在外吃的还不好,哪怕买了大鱼大肉吃,要么味道不合心意,要么太油腻,因此这几天,他是点名要吃苦瓜的。 “细奶奶,这些电器很结实,碰不坏的!”看到细奶奶一副不敢触碰的表情,高明程不由得笑了,他甚至拉着细奶奶的手去打开冰箱的门了。 高明程吃过后世的雪糕,不得不说口味很丰富,花样也多,但是吧,吃归吃,不能看配方表! 胡茵陈是地地道道的县城人,对县城熟的很,至于幼儿园那边,她也过去看过了,等今天下午再帮忙一起做饭,就对厨房也熟悉了。 肖金峰的运输公司,经常要跑省城,而县里的调料,大部分也是从省城那边进货来的,因此他以后可以让肖金峰那边帮他带一批调料来。 那简直能把幼儿园的逼格拉低! 有车就是方便,去哪里都快的很,又因为他买的东西多,还把价钱谈下来了。 细奶奶年纪大,眼神也不是很好了,因此她碰都不敢碰那些电器,只让高壮和何秀曼好好学。 何秀曼在这里干活,干的挺顺手的,她笑着说道:“明程哥,你这厨房真好,又宽敞又明亮!这洗菜的水槽也好用,这案板也足够宽大。” 高明程把人送到幼儿园后,就开始教他们用电器了。 冰柜和冰箱都已经插上电了,高明程打算在这一两天做一大批的冰棍出来。 今年食品厂的冷库出了问题,冰棍的产量低,导致市面上的冰棍不好买。因此高明程决定但凡有家长带着孩子过来参观幼儿园,就一人送一根冰棍! 他买了不少模具、棍子和包装纸,这种自制的冰棍,成本又低,就算天天送,连着送一个月,他也不心疼! 何秀曼也立即表态,热情的邀请他们过去吃饭。 现在已经中午了,出去买菜也不方便,再一个,去哪里买菜,她都还不太清楚呢。 但算了算账,高明程就想到一个更省事的法子了。 说定了这事,何秀曼就在心里计划着晚上要煮些什么菜了。 熬粥的绿豆、大米和白糖,是他自己拿来的,除此外,还拿了几包奶粉,这个等冰柜的温度降下来了,再做牛奶冰棍去了。 家里吃饭的人多,胡茵陈也不肯上桌吃饭,她端着碗坐在灶的旁边吃,听到高明程提到自己,当即应了声。 但这种又冰又甜的口感,在盛夏时吃上一口,就已经足够俘获人心了。 一样是红薯淀粉,一样是苦槠粉。 他们从家里带了五只鸡来,现在要全部杀了,晚上就要炖两只鸡,剩下的三只鸡就冻起来,以后再吃。 听到后果这么严重,细奶奶忙叮嘱高壮和何秀曼以后要记得,不要把冰箱门打开太久。 幼儿园的厨房空间很大,摆了两个冰柜和一个冰箱后,还有不少空位,并且还摆了一张长条桌子,方便员工用餐。 除了炖鸡,鸡杂炒辣椒也是一道下饭的好菜,把五只鸡的内脏收拾出来后,刚好能凑成一盘子菜。 高壮忙说:“明程哥,你歇着吧,让秀曼做就行!” 在胡茵陈熬粥时,高明程开着汽车走了,准备去采购米油和调料。 想想看,到处都是鸡粪,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臭味,那么,再好看的房子,再齐全的设施,又能怎么样呢? 吃了午饭后,因为外面的日头毒辣,也就没有马上过去幼儿园,而是继续留在服装店这边,大家一起说说话。 “好。”胡茵陈应了一声好,就开始动手忙活了,她看着灶台旁边那空荡荡的五层架子,问道:“明程,米油调味这些,是不是也该准备了?” “好。”胡茵陈一边动手做事,一边应着,又问她管厨房后,是她负责买菜,还是高明程这边买了送来。 而胡茵陈也主动过去给何秀曼帮忙,打算先把鸡炖上,这些都是老鸡,需要炖很长的时间才行。 一看配方表,但凡懂那些添加剂是什么意思,只怕这雪糕就吃得不香了。 因为冰箱才插上电,这会儿冰箱内的温度,还没有凉下来,打开之后,看着跟一个柜子似的。 除此外,辣椒炒鱼干、辣椒炒鸡蛋、清炒豇豆、丝瓜汤、红薯叶什么的,也给安排上。 当细奶奶一家去收拾房间了,高明程就喊胡茵陈熬一大锅的绿豆粥出来,准备做成冰棍。 还可以做牛奶冰棍,把奶粉化开后,加一点点糖,然后冰冻起来,冻出来的冰棍,其实就是一块带甜味的冰块。 苦瓜解暑,既可以和鸡蛋一起炒,也可以和肉末一起炒,还可以素炒,吃法多种多样。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发现已经四点了,既然这边不需要自己帮忙,那他就准备回服装店了,到五点时,再带着许多美他们一起过来吃饭。 现在大家坐在一起聊天,几句话之后,彼此间的关系,似乎就拉近了不少。 和细奶奶打了一声招呼,高明程就先走了。 “哎,好。”胡茵陈脸上的笑容更多了,这年头,谁会不想赚钱? 政府部门,这不是一般人能进的,工厂,也不是上了年纪的妇人能去的,因此在县里,还有很多没有工作的中年妇人呢。 家里的这种自制的冰棍,配方表那就干净多了,就是熬一锅绿豆粥,放冰糖,凉了后,装进模具中冰冻起来。 哪怕是张金玲,刚嫁给高明里时,也是在高家村住了一阵子的,对细奶奶一家虽然不是很熟,却也不至于不认识。 高明程打开冰箱,从里面拿了一些自制的冰棍出来,这自己做的冰棍,其实口感不如食品厂生产的冰棍好,但健康! 高明程并未拒绝,笑着答应了,还说今天会早点关门,然后过去那边吃饭。 高明程也看了一眼空荡荡的架子,这里是准备放一些菜和米油调料的。于是他说道:“我等下就买了送来,明天开始搞大扫除,整个幼儿园的角角落落,都要搞干净,到时候大家的中午饭就在这里吃,你要准备起来。” 但这些,似乎还是少了。 以前用不着,可现在幼儿园开起来了,每天就要用不少调料,再加上自家用的,就算要成箱成箱的买,也就不怕用不完了。 胡茵陈之前也是没有工作,因为赵冬梅的介绍,才到高明程家做事,这一做,就做了两年多了。 细奶奶看着满桌子的好菜,又看着高明程夫妇,心中十分高兴,离开家的愁绪,瞬间就消失的一干二净了。 幼儿园的房子虽然是高明程的,但他们住过去后,也算是新屋过火,应该请高明程一家过去吃饭的。 何秀曼提刀过来,先把鸡洗干净,然后放在案板上破膛,给鸡破膛有两种方式,一种从背脊破开,一种从腹部破开,何秀曼就是习惯从腹部破开,因为她觉得这样要用的力气小点。 至于她嘛,细奶奶表示,她根本不会去碰冰箱的! 是的,细奶奶的心里,还是不敢碰这些死贵死贵的电器的。 因此,高明程早就说过在这里是不能养鸡的。 背脊的骨头多,一开始就要足够多的力气才能破开,但又不能用力太大,不然就伤到腹中的内脏了。 细奶奶是打心底不愿意到县里住的,但为了孙子孙媳和小曾孙,她还是来了。 高明程是嫌麻烦的人,于是说道:“大部分你看着采购,但要做好帐本。如果我地里有多的菜,也会送到这边来。开园后,我会根据时节,制定菜单,也是由你负责采购。还有到厨房帮忙的人,你可以直接喊个熟人过来,只要干活利落就行。” 服装店是他最早建的房子,当时囊中羞涩,买的地皮不大,这么些年下来,那里都堆满各种各样的东西了,因此高明程决定尽量挪出一些。 于是,细奶奶拿出了两包粉末,粉末都是白色的,但东西却是不同的。 高明程跑了一趟,就把米油调料都买齐了,他看着放在架子上的百来个鸡蛋,想起家里还有不少咸鸡蛋,决定等晚上过来吃饭时,再带一些咸鸡蛋来。 高明程给细奶奶盛了一碗老鸭汤,又把炖烂的鸭腿给了小旭旭和小圆圆吃,他们两个孩子没有上桌,就坐在院子里吃。 他们是带了不少菜来,但大多是新鲜的蔬菜和之前做的干菜,荤菜的话,就只有鸡和鱼干了。 高明程笑了笑,说道:“用的习惯就好。” 吃过冰棍后,高明程就把细奶奶一家送回幼儿园了,因为他们还得收拾屋子,还得为晚上的请客做准备,另外小圆圆还小,习惯了午睡,要不是人多热闹,这个时候,她和小旭旭都应该已经睡着了。 伤到心肝就算了,要是伤到苦胆和肠子,污了膛后,鸡肉都会不好吃了。 不是他们不想养,其实幼儿园面积挺大的,还有一小片花圃,但是吧,在城里养鸡,就已经有些格格不入了,更别说在幼儿园这种地方养鸡了。 他走时,一大锅的绿豆粥已经煮好,盛在大铜盆里凉着了。 就连细奶奶,也吃了一根牛奶冰棍,白色的牛奶冰棍,吃起来冰冰凉凉的,奶味还足。 细奶奶他们也绝不会做出让高明程为难的事,因此不但马上把鸡杀了,还把之前鸡拉的鸡粪给清理干净了。 高明程说道:“你们以后从冰箱拿东西时,最好要快,拿出来后,立马就要关上门。不然耗电,冰箱也容易坏。” 似乎看出他们对县城不熟,于是高明程就让胡茵陈下午也过去幼儿园那边,帮着细奶奶一家熟悉熟悉附近的环境,也熟悉一下幼儿园厨房的厨具。 想到自己带了不少菜来,又想到幼儿园的锅碗瓢盆俱全,细奶奶就说道:“明程、多美还有淑芳你们几个,晚上时,到幼儿园那边来吃饭,也让你们尝尝秀曼的手艺。” 高明程虽然和细奶奶一家的关系最好,但高淑芳也能跟细奶奶一家说上话,毕竟住在村里时,两家是前后邻居。 高明程看到高壮已经把鸡毛拔了,就走过去帮忙,说道:“我来破膛吧!” 别的不说,鸡蛋就可以不用再放在服装店那边卖了,除了自家吃的,别的都可以放在这边,到时候每天给小朋友煮一个鸡蛋,绝对能鸡蛋用得快,小朋友长得好! 在高明程忙这些时,高壮也在忙,忙着杀鸡拔毛。 毕竟那边可是她以后工作的地方了! 高明程可是说了,等幼儿园正式开园,胡茵陈就能跟着幼儿园一块儿放假了,这种稳定的假期,还是令胡茵陈很满意的。 苦槠经过处理后,晒干磨成粉,就可以长久保存,等想吃时,用水化开,放进锅里加热凝固再放水里浸泡去涩味,就可以吃了。 红薯淀粉的制作方法,那就方便些,拿水化开后,倒进锅里搅拌,一直搅拌成凝固的糊糊状,放在案板上,用刀切成块,然后锅里放油,和辣椒一起炒出来吃,口感挺别致的,又黏糊,又有嚼劲。 这些红薯淀粉,还是去年存下来的,至于今年嘛,估计是不会再做了,虽然地里种了红薯,但家里没有养猪,他们人也到县里来了,再做红薯淀粉,就有些浪费了。(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五:不白给 同样的柴米油盐,但一家的饭菜有一家的风味,而人们在走亲串友中,就能够品尝到这份不同,通过桌上的饭菜,进而了解这户人家的部份生活。 高明程夹了一块辣椒炒红薯粉,这种食物,他有阵子没吃了,还挺想念的。 高壮招呼大家不要客气,不停的喊大家夹菜吃。 又给所有人都倒了一小杯的酒,酒是去年泡的捻子酒,是高壮去山里摘的捻子,又蒸又晒后,和烧酒泡在一起,几个月下来,风味很足。 酒倒满后,众人举杯,在欢快的氛围中,一起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饭。 饭后,大家也没有急着散开,而是坐在这边闲聊,而小旭旭则迫不及待的带着小圆圆去教学楼那儿找玩具玩了。 小旭旭对幼儿园很熟悉,自然知道哪里有玩具,哪些玩具更好玩之类的。 果然,当她踩在踏板上后,儿童车就开始往前动了起来。 这边的夫妻两个心情很好,那边的兄妹三人,却将一夜难眠。 高明程把车停了,让高淑芳他们下车去,自己再带着许多美和小小旭旭回新家那边。 能住到县里来,她已经很高兴了,但如果高壮以后真的能够在县里自己建房开店,那她自然更高兴! 能自己当老板,谁会不高兴呢? 细奶奶对这些不是很懂,但她知道高明程不会害高壮,于是就叮嘱高壮要听高明程的话,要努力去学习。 高明程说不过他们,只能改口先让高壮在这边帮他的忙。 在靠墙的位置,还摆着十几辆儿童车,颜色也是花花绿绿的,很招孩子喜欢。 又给高壮说了一下自己对他未来的规划。 高明程一边开车,一边说道:“是有这个想法,所以你们可以考虑考虑,也不用急着回答,明年再做决定也行。淑芳和金玲,你们都仔细想一想,把店盘下来的话,是要一笔不小的钱的,我虽然可以暂时不要你们的钱,但在商言商,这笔钱,你们肯定是要给的。” 高明程正在跟高壮说话,说打算安排高壮明天就去运输公司那边,跟着师傅学习修车的本事。 还有进货的问题,去羊城进货,不但路途遥远,路上还有一定的危险,自己独立开店做生意,那么压力也会大很多。 在小旭旭的带领下,小圆圆只觉得新世界的大门敞开了! 玩具和书籍,都放在教学楼的教室里,但下午时,高壮他们担心小圆圆会把东西弄坏了,因此关了教学楼前后两扇门,不准小圆圆进去玩。 许多美的眼中也有一点点的惊讶,但并没有表现的很抵抗,因为她相信高明程做出的决定,并且即使有不明白的,也可以等回到家后,再问高明程。 等没了外人,许多美立即把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明程,你真不想继续开服装店了?好好的,怎么突然想把店转让了?” 见许多美这么轻易的就同意了自己的决定,高明程的心里美滋滋的,他忍不住说道:“多美,等以后不忙了,我就带你游遍大江南北!到时候我们一家去首都住住,去沪市住住,去高家村住住!哦,我还要带你去看海,知道天涯海角吗?到时候我带你去天涯海角玩!” 小圆圆见状,没有去拿玩具玩,而是跑到小旭旭的身边,双手推在小旭旭的肩膀上,用力的把小旭旭推动了起来。 运输公司那边,在以后会形成一个产业链,县城大多数运输公司,都会开在那边,到时候修车店和饭店,就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而住在附近的人们,也大多是这行的从业者。 高守旺的制衣作坊很近,这个可以直接去拿货,但怎么去羊城拿货,那就需要好好考虑了。 翌日清早,高淑芳和张金玲不意外的喜提黑眼圈套餐,早上起床后,两人对视一眼,愣了片刻后,就是相视苦笑。 服装店有账本,高明里虽然不知道每种服装的进价多少,但他知道卖价,也知道每天大概能卖多少钱,平时就算了,一到过年,那一两个月的生意好的不得了,听说一个月就能赚一两万! 他的内心很眼馋服装店的收益,但又下不了决心,因为二哥说的没错,不是所有人做生意,都会赚钱的! 高明里住在服装店这边,平日里跟人闲聊,也大多是附近的商户,言语中,就经常提到某某某发财赚大钱了,某某某亏本输的连底裤都没了之类的话。 教学楼的一楼,除了一个教室和一个卫生间以及园长办公室外,还有一百多个平米的空间,这个空间,足够幼儿园的孩子们在这里玩耍和排练舞蹈以及做操了。 努力了一会,发现还是动不了,小旭旭就准备放弃了。 比如等高壮把修车的本事学会后,就借钱给高壮在运输公司的附近买一块地皮建房,那房子的一楼用来开修车店,二楼三楼就用来自住,到时候工作和生活都很便捷。 “人的精力有限,我也没有三头六臂,所以才打算把店盘给淑芳她们。当然了,如果她们不盘店,那么服装店那边,就再请一个人来,到时候你到幼儿园这边做事。” 滑滑梯和秋千,就让小圆圆玩了一次又一次,就是那跷跷板必须两个小朋友玩,她一个人玩不了。 不只是她脑子发懵,张金玲也脑子发懵了。 她们要是想把店盘下来,就得把帐算清楚,然后约定好盘店的钱多久后给他。 小圆圆和小旭旭的关系还不错,加上家里人总是叮嘱她要多照顾弟弟,因此她这个小姐姐,当的很尽职。 二哥开服装店能赚钱,但他们开服装店就未必能赚钱了。 高明程听了她的担忧和顾虑,不由得笑了,说道:“淑芳,如果你真想自己开店,不用去别的地方租房子,直接把我的店盘给你做生意就行!” 高壮激动的说不出别的话来,只一个劲的说道:“明程哥,我听你的。” 高淑芳和张金玲两个女人,又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对于遥远的羊城,她们是有些胆怯的。 现在只有小旭旭和小圆圆在这里玩,空间自然就更宽敞了。 现在走进教学楼里,看到令人眼花缭乱的各色玩具,小圆圆的眼睛瞪的老大,根本不知道要先玩哪一个。 高明程看着许多美,安抚道:“家里有多少钱,你也知道,而钱是赚不完的!” 一想到这些,高淑芳就有些害怕,她心里如此想,也如此说了出来,因为她跟二哥之间,不用太生分。 想到自己一个月的工资才一百块出头,高明里的心就火热不已。 之前她虽然没有骑过这种儿童三轮车,但她家里就有一辆自行车呀,见过她爸妈骑自行车,也听过要怎么骑,刚才推小旭旭玩的时候,她就知道该怎么踩了。 虽说如此,但高壮还是坚持先把幼儿园的事情忙好再去。 但他也没有一昧的只顾着自己玩,一会儿后,就喊小圆圆也去玩。 话刚说完,服装店也到了。 “多美,服装店是赚钱,但服装店也几乎将你困在那里了。可是接下来,我们的幼儿园要开学招生,我还打算开一家洋快餐店,还打算租柜台卖小霸王游戏机,以后可能还打算做别的事。” 这事,看似和高明里无关,但夫妻一体,高明里自然不可能不当一回事。 她重重的点头,笑着说道:“好啊!” 和高淑芳一起把店盘下来?然后自己做老板? 许多美站在一旁,看着两个孩子玩,有了小圆圆的帮忙后,小旭旭总算能够动起来了,他立即发出开心的笑声来。 她点点头,说道:“好吧,听你的。” 她比小旭旭大,女孩子本身又比男孩子发育的早些,所以小圆圆完全能够踩着踏板了。 高明程笑了,说道:“幼儿园这边用不着你!明天还有好几个人会过来这边做事!” 见他知道怎么玩了,许多美就没有上前帮忙,她靠墙站着,一会儿看了看小旭旭,一会儿回头看了看厨房那边的高明程。 想了想,高明程又说道:“你们在县里也住了很久了,自然也认识了不少做生意的人,那就该知道不是每个人做生意,都能赚钱,也有亏钱的。做生意能有高收益,自然也能有高风险,你们想把店盘下来的话,就要方方面面都考虑清楚。” 张金玲点点头,说道:“你四哥也没睡着!” 小圆圆没有抵挡住诱惑,也去骑了一辆儿童车,然后开心的骑着。 高明程勾勒出来的未来,实在太过美好了,许多美心里那最后的一丝不舍,也随之消散的干干净净了。 在路上时,高明程突然对高淑芳说道:“淑芳,你想过自己开一家店吗?” 高壮看着高明程,正色说道:“明程哥,你幼儿园即将开学,正是需要人手帮忙的时候,我别的没有,但有一把子力气!学修车的事不急,我先帮你把幼儿园这边的事情做好。” 这话一出,高淑芳惊愕不已,不过她第一时间没有去看高明程,而是扭头去看坐在副驾驶的许多美。 高壮喝了两杯酒,又听了这么一番话,心中兴奋之下,脸瞬间变得红彤彤的。 这一聊,就聊到晚上九点了。 高壮如果有修车的天赋,学会这门技艺后,提前在这里买下一块好地皮建房开店的话,那么以后的生活也就无忧无虑了。 高淑芳不傻,她刚才虽然有一点点羡慕高壮以后能自己建房开店,但是吧,真让她独立开一家店,她是真不想! 开什么店呢?那大概率会是开服装店吧,但又不能和二哥抢生意,所以这店就得选在另外一条街上。 许多美听了高明程的话,也被说服了。 没人帮忙后,小旭旭坐在车上却动不了,急得他干脆用脚踩在地面上,然后用力的蹬一下,通过这种法子,也让车子慢慢的动了起来。 想要开店,要么自己在临街的地方买地建房,要么就只能租别人的房子,而娄新宇的钱,只够建一栋房子,不够建两栋的。 何秀曼心里也是很激动。 眼看时间不早了,大家都该洗洗睡了,于是高明程带着许多美等人准备回去了。 小旭旭则目标明确的坐在一辆儿童三轮车上,他试图让车动起来,但他的小短腿虽然勉强能够踩着踏板,但却还不能把踏板踩动起来,这自行车自然就动不了。 高淑芳一时没有说话,高明程却又继续说道:“你要是一个人把店盘下来有压力的话,可以考虑跟你四嫂一起。至于进货,你可以坐肖大哥公司的车过去,等把路走熟了,和服装厂那边也混熟了,就可以通过电话订货,让肖大哥的车帮忙运过来就行。” “弟弟,我推你。” 这话,就如一记重拳,突然砸在高淑芳的身上,让她脑子都发懵了。 他的这个决定,获得了细奶奶的支持,何秀曼也说应该这样。 同样是做生意,有人赚大钱,有人赚小钱,也有人亏本!全看做生意的人要如何把控市场了。 话都说的好好的,但高壮在激动之后,却拒绝了明天去学修车的提议。 高淑芳一愣,随即摇头,说道:“没想过!二哥,我现在挺好的,不想自己开一家店。” 高淑芳低声说道:“四嫂,你晚上没睡着吧?” 幼儿园开学后,小旭旭肯定会在这边跟着大家一起读书,许多美还留在服装店做事的话,就没有那么方便了。 不过那会儿小圆圆也没有多想,毕竟院子里的玩具就已经够她玩的了! 两个女的心里乱糟糟的没有说话,倒是高明里反应过来了,他说道:“二哥,你不打算开服装店了吗?服装店一年能赚不少钱,你怎么会不想继续开呢?” 高明程把话说清楚了,他这是旺铺转让,自然不可能白给,哪怕是自己的妹妹和弟媳也不行。 张金玲眨眨眼,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见四哥也起床出门了,高淑芳突然说道:“四哥,如果我们把店盘下来,四哥你干脆辞职,负责进货怎么样?” 高明里一愣,对上高淑芳那满怀希望的目光,却本能的退缩了。 想到前不久,三哥高明万出门在外被人打成那样,高明里他……他也怯啊!(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五章:招生进行时 高明程的一句话,令高淑芳和高明里夫妇都乱了心。 因为事情重大,所以他们不敢马上下定决心,而是把这件事放在心底,准备仔细考虑考虑。 二哥都说了,哪怕明年再做决定都行! 高淑芳如此想着,安慰着自己。 不过也正因为多少是有些想把服装店盘下来的心思,因此高淑芳决定接下来卖货要努力一点,花钱则要少一点! 二哥答应不急着要他们的盘店钱,但手里的钱越多,做事才越宽裕呀! 她如此想,也如此跟张金玲说,张金玲认同的点点头,其实她已经很省了,吃喝住都在服装店,并且她除了购买一些必需品,其他的钱都攒下来的。 要是算账的话,就会发现,如今张金玲手里的钱,比高明里还要多呢。 高明里在娶张金玲之前,就已经有工作了,但是工厂的工资不算高,并且他上班后,多多少少还是给了家里一些钱的,尤其是家里建房,他也拿出了一笔钱。 在两天前,黄大志就去岳父家把两个小姨子接过来了,把她们安排在二楼住,之后她们两个,就是幼儿园的员工了。 之前高岳的朋友,林烨他们说要去幼儿园给高明程帮忙招生,当时高明程就许诺让他们炸鸡吃到饱! 这二十只白羽鸡,就是准备做成炸鸡请大家伙吃的。 文颖的确是奔着高工资来的,得到高明程的许诺后,她也激动的表示自己一定会好好做事,把孩子们带好。 但时间已经过去一年之久,一些技能,只怕多多少少已经遗忘了,比如弹钢琴。 林烨等人不好意思拿,但高明程劝他们收下,笑道:“拿着吧,你们帮了我很大的忙,我很感谢你们。” 因为人手多,今天一天,就能够把整个幼儿园打扫干净了。 二十只白羽鸡,全部杀好拔毛,只需要简单的清洗,就能够开膛破肚,再切割腌制了。 高岳第一个把红包收下,又劝林烨他们也收下,并且说道:“明程都这么说了,你们就拿着吧!” 当高明程通过李菲的关系,去教育局把该办的手续都办好后,体制内的人就知道这家爱心幼儿园即将开学了。 …… 气球廉价又好用,除了挂在墙壁上进行装饰,高明程还准备给进园参观的小朋友每人都送一个气球! 一切都准备妥当后,高明程就宣布可以进行招生了。 重新学简单的乐器表演和绘画,就花费了五天,但这五天里,幼儿园已经大变样了! 反正幼儿园的厨房东西齐全,厨师也早就请来了,自然就在这边吃了。 高明程请来的这些人,暂时挑不起大梁。 高岳笑道:“早点过来,早点吃你的炸鸡大餐啊!” 提出要求的第三天,李菲就领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过来,对高明程介绍道:“她叫文颖,以前在村办小学当了十年的老师,教学经验充足。不过那村办小学经常拖欠工资,她家里又困难,因此日子过的不好。” 幼儿园会根据孩子们的年龄,将之分为小班、中班、大班和学前班,小班和中班时,以照顾孩子为主,但到了大班和学前班,就得给孩子们上课了。 等明天,就该喊李菲带人过来了! 这是高明程之前就找人定好的,让人在今天早上送过来。 事情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在李菲带着美术老师过来时,高岳也带着林烨他们过来帮忙了。 以前高明程现做现吃时,习惯先把鸡肉腌制好,要下锅前,才裹上炸鸡裹粉,但这次要提前准备放进冰箱冻着,因此早就裹上炸鸡裹粉,然后用塑料袋分装,再放进冰柜冰冻。 李菲不愧是教育局世家出身的,人脉资源很广,她就相当于高明程在这方面的许愿机一样,只要提出要求,就总能得到满足。 临走前,高明程请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饭,还每人给了一个红包。 现在拿出来后,也不必完全解冻,等油温好了,就可以直接放到油锅里炸,高温之下,剁成小块的鸡块很容易熟,里面的鸡肉,甚至因为没有完全解冻和有裹粉,而显得外脆里嫩,汁水丰富。 这些准备工作,都在默默地进行着,当一切都准备好后,就陆续有家长带着小孩过来参观了。 而在他走后不久,就有人过来送宰杀好的白羽鸡了。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很快就到月底了。 “爸爸,我喜欢爱心幼儿园,你帮我报名吧!” 最后一句话,李菲是笑着说的,好似在开玩笑,但其实是在给文颖吃一颗定心丸。 这必须不能啊! 有了这个正经的老师,高明程就放心了不少。 别说是去一家让他们也很满意的幼儿园了,就是想要摘星星摘月亮,他们也要想办法满足孩子的。 李菲帮高明程弄好了一整套的报名手续,也把幼师们培训的不错,因此高明程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红包,还请她帮忙介绍一个有教学经验的老师来。 高明程处理好二十只白羽鸡后,就准备带着腌制的鸡肉去幼儿园那边了。 这些都安排上后,高明程又拿出一大包的气球。 刚到幼儿园,就看到一群人在幼儿园搞卫生。 幼儿园的招生已经进入正轨,李菲和她的同事们早已经离开了,而高岳和林烨等人也要走了。 因此他们就决定自制招生画报了,而高明程的服装店,也贴了招生画报,并且对每一个进店的顾客都进行了宣传。 进入独生子的时代后,孩子就变得宝贵起来,不像以前,家家户户生他个五六个,每个孩子都如野草般野蛮生长。 高明程明白她的意思,于是当着她们两个的面,保证绝不拖欠工资。 虽然买下一个豆腐块的位置,花费也不多,但性价比不高! 要跑一趟市里,还要找报社的人办事,关键是花钱打广告后,县里买报纸看的人,还不多! “明程哥。”罗丽的两个妹妹看到高明程来了,立即笑着跟他打招呼。 当然了,其实招生工作,早就在暗地里进行了! 高明程把拌上腌料的鸡肉放在汽车的后座,盆子上面用湿毛巾覆盖,省的损失了水份。 比如一首曲子,你就是弹错了几个音符,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听得出来的,甚至可以说,一架好的钢琴,哪怕你乱弹,琴声也是很好听的。 毕竟第一批进园参观的人,大多都是在县城家庭条件好的人,而这些人的孩子,几乎全部是独生子! 厨房有三口灶,高明程占了一口灶,胡茵陈则一个人占了两口灶,虽然幼儿园还没有正式开园,但厨师这个工作,她已经要早早的扛起来了! 像李菲、高岳他们到这边来帮忙做事,那能不请人家吃饭,让人饿着肚子走吗? 不过到底培训过,有了底子后,再学习时,就容易上手,之后只要肯勤加苦练,也就能有模有样,至少能忽悠住普通的家长了。 试问,有哪个小朋友,能抵挡住气球的诱惑呢? 别说现在的小朋友了,就是以后的小朋友,在见到气球后,也纷纷表示想要,而生日宴会、婚庆等场所,也往往喜欢用气球来进行装饰。 “妈妈,我要在这里读书!” “你放心,小学老师的工资,是由上面拨款的,而私人幼儿园就简单了,只要我有钱,就能按时给你们发工资!” 而何秀曼、罗娟等人,这一年里,更是碰都没有碰过钢琴、吉他等乐器了。 这活他熟,再说了,高淑芳她们还得忙着在前面的店里卖货呢。 细奶奶一家自然也没有闲着,就连小圆圆,都在帮忙用抹布擦小桌子呢。 钢琴之前就摆在高明程的家中,许多美有空时,倒是可以坐下弹奏一曲,但有时候忙起来,她也根本想不起要去摸钢琴了。 高明程哈哈笑着,说道:“行,我早就做好准备了,你们先忙,我去厨房把鸡肉拿出来解冻!” 除了她们两个,胡茵陈也喊了一个相熟的人过来,这会儿,她们两个已经把厨房打扫的一尘不染了,弄好厨房后,他们就去前面的教学楼帮忙擦玻璃。 当然了,如果真的下定决心把二哥的服装店盘下来的话,那么就不用急着去外面买房,而是可以一直住在这里,等以后服装店赚大钱了,就可以像二哥一样直接买地皮建房了! 高明里顶着黑眼圈去制糖厂上班时,心里美滋滋的,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明程,她女儿得了病,需要长期吃药治疗,你可不要学那些人一样,拖欠老师们的工资呀!” 等高岳和林烨他们也参与进来后,先是发动身边的亲友,再是自制了招生画报,贴在大街小巷。 去年时,高明程就请了李菲他们,过来给幼儿园未来的员工们,进行了一场为期一个月的培训。 林烨等人也笑着说是呀,神情间很是期待。 “奶奶,我喜欢这里!” 面对孩子们的请求,哪怕学费比厂办幼儿园高很多,但又有哪个家长会舍得拒绝呢? 有人拿了后,其他人也纷纷拿了红包,在高明程这里吃了一顿丰盛的饭菜后,第二天一早,他们就乘坐火车离开了县城,奔向美好的明天。 幼儿园的墙壁上,涂了卡通彩绘,但还需要一些漂亮的手工作品进行装饰,这活高明程干不来,但他能请外援啊! 之前就通过赵冬梅联系了李菲,让李菲到时候带几个美术老师过来帮忙,那些做手工的材料,如彩纸、颜料等,他都准备好了。 于是,不出意外的,这些来参观的人,大多都选择报名。 等白羽鸡送过来后,高明程给了买鸡的钱,就开始干活了。 这些鸡肉太多了,家里的冰箱放不下,只能放在幼儿园的冰柜里。 高明程知道口说无凭,就把自己在明面上的产业说了下,比如在县里开的服装店,在村里承包的果园等。 原本是打算登报宣传的,可惜他们这只是一个小县城,本地没有报纸,想登报,还得去市里。 因为小学还没有正式开学,也犯不着像私人幼儿园这样做很多招生准备,因此李菲和她的几个同事,依旧留在幼儿园这边帮忙,有他们的老师身份,幼儿园的逼格,无形中又提高了一些。 去年幼儿园开始建筑时,就有消息灵通的人知道这里要建一家私人幼儿园了。 他们是大学生,这个时候也该收拾行囊,继续去读大学了。 之后又有高国兵、赵冬梅在各自的单位里对爱心幼儿园进行宣传,肖金峰那边自然也跟相熟的朋友,以及生意伙伴提了这事。 看到他们过来了,高明程有些意外,说道:“幼儿园的准备工作还没有做好,你们招生时再来帮忙就行。” 现在的独生子,可是家里六个人的宝贝! 爸妈、爷奶、外公外婆,个顶个的疼爱。 崭新漂亮的教学楼、高端的乐器、丰富的书籍、玩具设施齐全的院子、以及每人一根冰棍和一个气球的待遇,当即就把每个小孩给迷晕乎了! 竹席不能暴晒,洗了后,最好是在阳光不强的时候晒干。 不过高明里自身也不怎么乱花钱,毕竟吃住都在二哥家,家里伙食好,就用不着去外面再买好吃的了,因此除了偶尔买一包烟抽,别的钱他也一直攒着,准备过几年去外面买个房子住。 教室和楼梯的墙壁上,到处都挂着充满童心的美术作品,还有很多彩色的剪纸作品等。 院子里的枯枝落叶和灰尘要打扫干净,教学楼的每处角落也要打扫干净,比如教室里的小桌子小椅子,以及儿童睡床,都需要用抹布擦拭灰尘,还需要把之前购买好的小席子拿出来洗干净,再放在树荫下晾干。 把高岳他们送走后,高明程也松了口气。他回到服装店,看到新请的员工正在热情的招待顾客。 这年头,私人店铺招聘,基本上是找熟人,高明程把服装店需要再招一个员工的消息传出去后,很快就有人来找高明程了。 来找他的也算是老熟人了,是警局的小张,而这新员工,就是小张的妹妹,名叫张莹莹。(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六章:放假了 九月一号,这一天,对于全国的小朋友来说,都是极具意义的,因为,开学了! 爱心幼儿园也在这一天开学了,从早上七点多开始,就陆续有家长把报名的小朋友送了过来。 幼师们穿着统一的制服,站在门口笑着迎接小朋友,亲切喊出小朋友的名字,然后牵着小朋友的手,让他们先进去玩。 还不到上课的时间,但是早来的小朋友,可以先玩一会儿玩具,儿童三轮车就是小朋友们最爱玩的,经常抢着玩。 小旭旭和小圆圆也是幼儿园的新生了,他们年纪小,被分在小班,一楼只有一个教室,这个教室就是用来安置小班小朋友的,因为他们年纪小,不方便爬楼梯。 除了他们两个,高明程这次只招生到六十多个小朋友,因此每个班只有十几个人,其中学前班的人数最多,有二十五个人。 幸好高明程通过李菲招到了文颖,有她带领学前班的小朋友上课,高明程也就放心了不少。 他这么想的,也这么说了:“多美,明天是周末,我们回一趟高家村吧!” 许多美叹道:“希望吧!” “你路上小心!慢点骑!”许多美叮嘱道。 厨房里,胡茵陈正在切西瓜,这是准备给孩子们吃的水果,每个小朋友都有一片西瓜吃。 虽然不收药卖药了,但高明程还是坚持在山里种茯苓,前两年他把山里的野生茯苓挖的差不多了,现在决定持续种几年,然后放在那里,等茯苓长大后挖出来自己制药用。 哦,还有黄精。 对上许多美的目光,高明程莫名的有点心虚,开幼儿园是他的想法,让许多美过来这边做事,也是他的想法。 虽然能赚钱,但事情也繁琐,把这事交给别人做,高明程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的。 整整一天下来,所有的老师们都快累虚脱了,等把小朋友一一交到家长的手中后,她们才松了口气。 但这也不急,年头久的黄精才有药效,并且还能再繁衍的更多一些,到时候采挖了也可以自家吃,用来炖肉就是最简单的做法了。 想当初,高明程刚重生回来时,就是靠着进山打猎和卖药攒下一笔钱的,但到了现在,他没必要再进山打猎和进山采药了。 许多美点点头,心想希望如此吧! 何秀曼在前面照顾孩子,但细奶奶也没有闲着,她年纪大了,没有精力管孩子,但可以留在厨房打下手,帮忙择菜洗菜,顺便和胡茵陈和黄月英一起说说话,也是挺乐呵的。 小旭旭和高淑芳的关系挺不错的,因此立即向她表达了在幼儿园发生的事情,说他玩了什么,吃了什么,哪个小朋友不乖之类的话,虽然有点口齿不清,但亲近的人也能够听懂他的话。 “二哥,二嫂,你们回来了!小旭旭,去读书好不好玩啊?”高淑芳看到高明程一家回来了,立即笑着迎上前去,她一把抱起小旭旭,逗着他说话。 王秀秀带娃上班,虽然主要精力都放在照顾小莎莎上,但在小莎莎午睡和顽耍时,还是帮了一些忙的。 许多美也松了口气,她对高明程说道:“这可比开服装店还累!” 如今他们两个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幼儿园,好不容易放假了,不趁机回村走走,那就没时间啦! 高明程说道:“他想做,但一个人做不来,后来好像和明万合伙做,他在村里收药材,到时候明万从运输公司租一辆卡车,然后两人一起把药材运到药交会上去卖。” 有两个人专门照顾十几个小朋友,大体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今天是开学第一天,小朋友们到处乱窜,老师们也是手忙脚乱,好在文颖有教学经验,帮着管理起来。 高明程想着想着,突然就有股冲动,想去山中狂奔,将这段时间积攒下来的压力释放掉。 许多美眼睛一转,问道:“那你大哥怎么说?” 高明程听了这话,心里是丝毫不意外。 幼儿园包含了一餐两点,上午十点是吃水果,中午十二点是吃午饭,下午四点就是吃点心了。 不过亏不亏本,高明程并不介意,他希望做到的是搭建一个优良的平台,让自己的孩子从一开始就得到好的教育,并且通过幼儿园,和县里的一些人有所联系。 哪怕没坏,也要找人清洗车子,这个行业,在现在算是朝阳行业,是大有可为的! 高明程只能安抚道:“等孩子们适应了,就没有这么累了。” 现在的司机,之所以要学会修车,就是因为一旦路上出状况,不会修车的话很麻烦,因为不一定能够找到修车店,所以只能靠自己。 这个时候,自然没有顾客登门,因此三个人都在后院那儿说话和煮饭。 再说了,这还刚刚开始,只要把幼儿园的口碑做好了,就不怕没有生源。从整个九十年代开始,到国家放开二胎结束,这段时间的幼儿园教育事业,还是大有可为的! 反倒是放开二胎后,在全国范围内,就开始有幼儿园陆续倒闭了。 看着孩子们活蹦乱跳的身影,高明程只觉得干这行真需要爱心和耐心!双目无神片刻,高明程就决定要请一个有经验的园长来管理幼儿园了! “细奶奶,我们走了,等下你们把大门关好。”高明程叮嘱道,不关上大门的话,附近的小孩就会溜进来玩玩具,不是高明程小气,而是万一孩子在这里出事了,就不好办,再一个万一孩子调皮,把玩具和书籍弄坏了,这也不好办。 高明程在旁边听了,对许多美笑着说道:“读书果然明智,你看我们儿子,说的话都多些了!” 许多美抿嘴笑着,但也有些惆怅,说道:“小旭旭都两岁多了,怎么话还是说不清楚?我听人说是舌头长在一起了!说要割断一点!” 还有小富山的山脚下有一片坡地,那里去年还随缘种了一批决明子,今年没有特意种,但依旧有决明子长了出来,等成熟后,自己可以采摘泡茶喝。 “哎,知道了。”王秀秀一边骑着自行车,一边笑着应了声,看到她离开后,高明程和许多美也准备离开了。 许多美听了,眼睛一亮,瞬间说道:“好啊,我还想去看看大姐,她上次生孩子遭了大罪,也不知道现在好些了没有。明程,我们明天早点起床,去买了礼品后,就开车回村里!” 今天一大早,高明程也在幼儿园这边忙着,安排着各个班级的老师,将各个班级的小朋友照顾好,每个班有两名老师,一个是主班老师,负责教孩子们学习的,另外一个是保育员,负责照顾孩子和辅助主班老师教学的。 自从高明程的幼儿园正式开学后,虽然每天都有点小状况发生,但每天都有进步,能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一个星期后,老师和孩子们就都适应了幼儿园的节奏,步入了正轨。 小莎莎已经四个多月了,虽然还不会坐,但被妈妈背在身上也不会觉得害怕,还挺配合的。 还有喂饭的问题,不是每个小朋友都能够自己吃饭的,因此必要时,还需要喂饭,当然了,这一点在之后会进行教导,争取尽快让孩子自己吃饭。 当然了,也不是他讳疾忌医,而是现在孩子的确还小,如果三岁多了,还是这样,那么再带去医院找医生看看好了。 他们过去时,上班的罗丽和张莹莹已经下班走了,只有高明里夫妇和高淑芳在。 黄月英是胡茵陈的邻居,也是胡茵陈介绍来厨房帮忙的,她长得不高,但挺爱笑的,看着很和善。 高壮马上走了过来,等高明程他们一走,就把院子门给关上了。 幼儿园离服装店并不远,高明程也就没有开车,他抱着小旭旭,和许多美并肩朝服装店走去。 这件事,高明程在很久之前,就跟肖金峰打过招呼了,肖金峰还笑着打趣,说等高壮出师了,就让高壮修运输公司的车。 所谓的仙人余粮,其实有好几种,除了黄精,还有松针、松子、山核桃、黑枣、仙人掌结的果、柏子仁等,这些全部是山里能够采集到,并且能够果腹的食物。 高明程闭目养神,嗯了一声,才说道:“之前我让高壮在村里代我收药材,现在高壮到县里来了,这活他自然没法干了,于是我就找了大哥,问他要不要做,要做的话,收货的本钱和去卖货,我都是不管的。” 高明程忙说:“不用担心,他肯定没事,他现在还小,过一阵子,说话就能说清楚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六点就起了床,收拾好东西后,先开车去附近的一家米粉店吃早餐,等吃完早餐后,别的店铺也就陆续开门了,许多美去买了两罐麦乳精和一些点心糖果,又去肉铺切了两块五花肉,一块是两斤的,这个送给大姐,另外一斤就是自家中午吃的。 “行啊!”高明程一口答应下来,心中也隐隐开始期待起来了。 “二哥,二嫂,我走了。”王秀秀骑在自行车上,冲高明程他们喊了声。 按照现在的招生数量,和老师的配置,其实幼儿园并不盈利,更何况建房和购买大量玩具、乐器和书籍的成本也很高。 王秀秀也准备离开了,她用一大块布把小莎莎包起来,然后背在后背,这样就可以骑车回去了。 他们晚饭还是在服装店吃,顺便查看服装店的账本,以及把卖货钱收好。 高壮也听话,高明程说这个好,有前途又安全,他就听话的去学了。 复杂一点,就九蒸九晒的做成仙人余粮。 这个时候,高明程就提出要送高壮去学修车了。 当然了,黄精的药效还是挺好的,常吃对人的身体是有益的。 开完会后,高明程才让老师们离开。 修车是经久不衰的手艺,随着社会的发展,车子只会越来越多,而只要人们使用车子,那么车子坏了,就总是要找人去修车的。 山里总共就弄到那么一点黄精,被高明程播种后精心管理了一年,之后又移栽到深山里去了,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去挖过的。 水果选择应季的,点心图方便的话,就可以选饼干和面包,这个从外面的店里购买就行,也可以自己做一些包子馒头杂粮粥出来。 肖金峰当时是这样说的:“运输公司的订单是越来越多了,有时候司机还能够轮休,卡车却是要不停歇的开的,这开的多了,小毛病也多,修起来又耗时间。本来我也计划要把修车这一块分出去了。” 他们虽然是负责厨房,但等忙完午饭后,也是要到前面教学楼去帮忙,充当保育员的,今天第一天开学,有些小朋友适应良好,能够一直高高兴兴的,但也有一些小朋友会哭着喊爸爸妈妈,这个时候就需要人进行安抚了。 虽然大家很累了,但高明程没让大家马上走,而是召集大家坐下开会,总结今天一天的工作,看哪里需要改进,然后明天好及时进行改进。 高明程想,上辈子大儿子口齿清晰,那这辈子肯定也不会有事。 但在后世,很多人会开车,但却不会修车,他们也不需要会,因为一个电话,就能够喊修车工过来修理了,又方便又快捷,何必自己费心去学呢? 这天傍晚,高明程躺在院子里乘凉时,许多美突然说道:“现在是村里收药材的时候了吧?” 虽然这辈子眼力好,但清肝明目的决明子茶,可是养生的标配啊。 高明程亲自把高壮送到肖金峰的运输公司,请了一个老师傅带着教学,学习之余,也在运输公司这边帮忙打下手。 准备齐全后,一辆汽车便行驰在国道上,带着归家心切的一家三口回到了山清水秀的高家村。 汽车并未在老村停下,径直开到牛尾岭,还未停稳,就听到熟悉的狗吠声,原来黑虎和精灵它们已经循声迎来了。 “黑虎!精灵!大黄!大黑还有小黑!嘻嘻,我都认识!”小旭旭趴在车窗上看着几条狗,一一将它们的名字喊了出来,然后得意的笑着。(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七章:山之景 在八月初时,高明程回村把高壮一家接走,之后为了筹备幼儿园招生开学的事情,一直忙的很,足足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有再回过高家村了。 这一个月里,陈大松倒是隔三差五跑到县里给他送货,地里的那些西瓜香瓜,也让陈大松全部都摘了送到幼儿园那边了。 时隔一个月,高明程再次回到高家村,竟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他和黑虎精灵等狗玩耍了一阵子,就有些迫不及待的进山了。 不过在进山前,他还有些准备工作要做。 高明程从杂物间取出一把标枪,然后打了一盆水,端到门前的磨刀石那儿。 门前的桂花树下摆着一块磨刀石,需要磨刀的话,就可以搬个凳子坐在这里磨刀。 一面狂奔,他还一面吼叫出来,声音传的很远很远,并且还有回声传来。 和以往一样,他领着黑虎和精灵,就往山里走去,矫健的身影走在山路上,如猿猴般灵巧。 人走在山中,放眼望去,皆是一片绿意。 至于毛栗和野柿子,现在都还没有成熟,高明程从树下经过时,都没多给一个眼神。 除了带上标枪,高明程还带了一个塑料袋,随手塞进口袋里,以防万一在山里找到什么野果,也好有袋子装。 高明程点头,说道:“行,家里的灶台肯定都有灰了,搞起卫生来也麻烦。” 高明程一路走来,就看到不少野猪啃食葛藤留下的痕迹,还有土壤被拱起,啃食葛根的痕迹。 山药的繁殖分两种,一种是根茎繁殖,如果是种植的话,最好选择根茎繁殖,才能够当年采收。 他这才知道,原来嫩叶之所以是红色,是因为花青素增多,也是植物为了防止病虫侵害,因为食草类昆虫对蓝光部分敏感,却缺乏红色感受器,就相当于红色的嫩叶能够屏蔽掉病虫。 高明程将枪身抛起,然后又自然的接住,他笑道:“我走了,等我给你们带猎物回来吃!” 歇息片刻,见两狗状态有所恢复,高明程就说道:“走吧,找猎物去!” 要不是山药得等到十月份才能够采收,高明程现在就想采挖一些了,山药炖排骨、山药炖鸡,那是又好吃又有营养! 高明程默默地把这个地方记下来,打算等十月有空了,再到这里来采挖一些山药回去。 驻足赏景片刻,树丛中有动静传来,原来是黑虎和精灵终于追了上来,两狗在树林中狂奔着,累的舌头都吐了出来。 脑海中如此想着,突然高明程似乎听到了什么动静,再看前面带路的黑虎和精灵,它们似乎也有所察觉,神情变得警惕起来。 先用水把磨刀石和标枪的枪头都打湿,然后就可以磨了。 山中有大量的葛根,而葛藤上的叶子和地下的根茎,都是野猪最喜欢的食物。 还有一种繁殖就是用山药豆播种,这藤蔓上的众多山药豆,其实就是山药的种子,落地就能生根发芽的那种。 高明程的学历低,自然也不知道,但多亏了前世的互联网信息大爆炸和自媒体的发展,在无聊刷网页时,奇奇怪怪的知识点,就以猝不及防的姿态进入他的大脑了。 奇奇怪怪的知识点,在高明程的脑海中一晃而过,他并未在意,目光在层层叠叠的林木中掠过,辨认出熟悉的植被来。 高明程看到两狗傻兮兮的模样,忍不住哈哈笑着,伸手摸了摸狗头,逗着它们。 除了被啃食的葛藤,高明程还看到一些野生山药,山药的叶子很好辨认,宛若爱心状,并且藤蔓上还会结出很多小小的山药豆。 乡下是烧柴火的,柴火灰尘大,炒菜时油烟也大,哪怕是勤快的人家,厨房也难免积满灰尘,得等到过年前再来除尘去了。 但既然遇到了,他也伸手摘了几颗野葡萄吃,入口酸甜,肉少籽多,也就只吃了一个味道。 当然了,也可以摘下来煮熟吃,口感很粉糯。 有些树木的嫩叶是红色的,这对于山里的孩子来说,似乎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但要是问他为什么嫩叶是红色的,他十有八九是回答不上来的。 高明程一愣,随即笑了笑。 黄栀子已经挂果,但果实青绿,还没有变黄,这个得等到九月底或者十月初时,才能够采摘炮制晒干成药的。 同样的,柏树籽也还未成熟,柏树上,挂着满树的柏树籽,看着宛若绿色的小星星。柏树籽是一种药材,也能够用来制香。 一路跑到这里,高明程总算有种松了松筋骨的感觉了,他对着远山嚎了两嗓子,心中积攒的郁气,瞬间便烟消云散。 高明程向来不是一個洁癖的人,在他看来,只要锅碗是干净的,菜也是干净的,那就行了! 后来嫁给高明程,高明程就没怎么让她进过山了,不管是采挖草药还是捡柴火,全部是高明程去做的,她只需要做家务和管理门前的菜地。 除了这些不能吃的,高明程的目光还停留在捻子树、毛栗树和野柿子等树上。 许多美一回村,就和她二姐许多玉搭上话了,于是等高明程磨好标枪,准备出发时,许多美就找到高明程,说道:“中午我们去二姐家吃饭,你下山后,记得到那边去。” 许多美知道高明程是要进山的,但她不明白高明程为什么热衷于进山,因为对于她来说,进山是一件很累的事情。 高明程忍不住握了握标枪的木杆,眼中跃起一抹亮光。 许多美抿嘴笑了,说道:“那你可别指望二姐家的灶台有多干净了!” 许多美从小就要进山捡柴火,还会进山采野果吃,每次下山后,往往人都会累的直不起腰了。 有两狗带路,高明程提着标枪,开始漫山遍野的追寻起野猪的踪迹来,如今山中的大型野兽,就属野猪最多了,现在已经是九月,正是野猪开始疯狂进食长秋膘的时候。 鸟惊兽走,但它们发出的细微动静,又衬托的山中格外的寂静。 这把标枪有阵子没有使用过了,枪头蒙尘,看着就有些钝了,但只需要磨一会儿,枪头的刃口就会重新变得亮白,恢复锋利之态。 他在山中尽情的奔跑,当跑到一座山的山顶时,朝四周眺望,见矮山如山包,见远处高山如万仞,身处其间,有种意气风发之感。 变红的就可以吃了,但味道挺一般的,高明程只在小时候进山摘过野葡萄吃,后来就没这份心思了。 高明程知道,前面大概率是有猎物了。 在山中沟壑的藤蔓中,还有几株蔓延的到处都是的野葡萄,野葡萄成熟的晚,这个时候还挂着果,果实大多很小,一串果实中,大多是青绿色的,只有少数变红了。 他今天带了标枪来,自然是希望能够有所收获的,不说打到一头成年野猪,至少要打到一头黄麂吧! 而这绿意又并非一成不变,有苍翠、有深绿、有淡绿,还有些树木的嫩叶是红色的,色彩的变化,就多种多样了。 高明程之前进山时,没怎么看到野生山药,没想到在这里长了这么多的一片,并且看藤蔓的粗细,就知道这山药的年头不短了。 大黄照旧带着大黑和小黑相送,一路送到半山腰才停下,而这时,高明程已经加快速度,以一种黑虎和精灵都很难追上的速度,狂奔在山林之中。 不过现在不是啃食葛根最好的时节,因为现在这个时候的葛根含淀粉量不高,不但口感没有那么好,营养价值也一般。 脚步在这一刻似乎变得更轻了,高明程循着声响,终于看到山坡底下的一群野猪了。 野猪家族一共有六头野猪,其中四头野猪体型较大,只有两头野猪体型较小,此时它们正低头啃食着食物,领头的野猪格外的警惕,一有风吹草动,它就会机警的抬头四望,在解除警告后,才继续低头啃食着。 (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八章:一种乐趣 黑虎和精灵藏身于树丛后,高明程也驻足不前,野猪机警,跑的又快,发起怒来,还会横冲直撞,会给人带来不小的麻烦,因此狩猎野猪,最好不要靠的太近,以偷袭为佳。 在后世时,住在山脚下的人们,经常会选择最简单的方式狩猎,那就是冬天时,在山脚下选一块合适的地方,布置一片电网,等晚上野猪下山觅食,就会撞到电网上,从而被电到。 高明程没有电网,也不需要电网,他手中的标枪,就已经足够他进行狩猎活动了。 被打磨过的枪头在阳光下泛着亮白的光芒,当标枪被大力投掷而出时,破空声骤然响起,而响起的那一刻,枪头已经精准的刺中一头野猪的头颅了。 大脑遭受了致命伤,受伤的野猪自然轰然倒地。 周围还在低头觅食的野猪们,纷纷吓了一跳,瞬间惊慌而逃,眨眼间,就已经隐入山林中了。 两狗立即从藏身的林间蹿出,朝倒地的野猪跑去,犬吠响起,仿佛在昭告山中的野兽,这是它们的猎物。 高明程拔出标枪,开始给野猪放血,想要野猪味道好,及时放血和开膛破肚是关键! “明程。你又猎到野猪了,真厉害!”陈多福由衷的夸赞着。 山中的药材是年份越高越好,但山中的猎物,却不是年龄越大越好,谁都知道,羊羔猪仔肉,才是最贵最好的。 当然了,许多美这会儿不在家,可能已经过去那边帮忙煮饭了。 看到小旭旭拿着蚂蚱玩的样子,童年的回忆瞬间浮现在脑海中,高明程笑了笑,原来孩子已经到了会玩虫子的时候了。 一通忙活下来,时间也不早了。 脚程快,下山就快,高明程一路快速下山,到家时,也才十二点不到,以许多玉的煮饭习惯,这个点肯定还没饭吃。 蚂蚱、蝈蝈、天牛、七星瓢虫等,都是村里孩子们常玩的虫子,高明程小时候就经常玩,等大点了,他还抓过蛇玩,他记得有一次他还用一条蛇把许多美吓哭过,后来许多美有阵子都不肯理他,还是他掏到鸟蛋后,拿着鸟蛋去赔礼道歉,这才求得原谅。 “多福,我在山里弄到野猪的事,你们不要说出去。”高明程叮嘱了句。 两狗的状态好,高明程自然也不会拖后腿,即使一边扛着野猪,一边提着标枪和内脏,高明程的步伐依旧矫健,在陡峭的山中走的稳稳地。 对于眼里有活的人来说,那是看到活了,干就是了! 放好血后,高明程轻松的扛起野猪,循着潺潺流水声,来到一处水源处。受地势和天气影响,牛尾岭山中蓄水丰富,但地表水却不多,即使看到了,也大多是小溪流,只有数量有限的一些池塘。 清洗干净后,用之前带来的塑料袋装着,这样就不会污染野猪的腹腔了。 高明程也朝野猪走去,低头打量着自己的猎物,这是一头母猪,个头不大,也就百十斤,是高明程最喜欢的重量。 陈多福点点头,不管为什么,他听就完事了! 他回去时,看到陈多福已经在屋檐下帮忙剥皮了。 下半年降水减少,山中的地表水也浅了不少,这条小溪中的水,看着就不深,蜿蜒流向山下。 “行,现在就做!”许多美做事麻利,立即动手处理起来。 阳光尽情的倾洒在宽敞的院子里,地面温度极高。高明程没敢把野猪放在这里,他快步走上台阶,先把野猪放在阴凉的屋檐下,然后才动手在靠近前腿的位置,割下一块肉来。 这活高明程熟,他刀功好,动作又快,不到十分钟的功夫,一头整猪,就被分割完毕了。 黑虎伸出舌头,舔着嘴角的血迹,饱餐一顿后,它已经恢复了体力,看着状态就很好。 他手持标枪,腰间还别着一把杀猪刀,现在正好用杀猪刀开膛破肚,心肝肺可以不急着先掏出来,但苦胆、猪肚、大小肠却是要取出来,然后就着溪水,将之进行清洗。 “那野猪还要剥皮和分割,我就先回去处理了。”高明程也没有多停留,快步又返回自己的房屋。 年龄大的母猪皮厚肉粗糙,而年龄大的公猪,则腥臊味很重,需要放很多调料去除味才行。 “明程,你猎到野猪了?”许多美一眼就看到高明程了,她忙放下手中的簸箕,笑着走过来接住高明程带来的肉和大小肠。 高明程吃来吃去,就喜欢吃这种不大不小的母猪,因为这种母猪大概率是还没有生产过的,肉质鲜嫩,腥臊味也不重。 精灵正值壮年,状态看着比黑虎还要好,在毛色彻底长好后,它身上多了一些斑点,瞧着好似花斑狗一样,和混身黑毛的黑虎形成鲜明的对比。 高明程笑了笑,也拿起一把刀,一起动手剥皮。 有陈多福的帮忙,这一头野猪处理起来也快多了,剥皮之后就是切割,先把带毛的猪脚和猪头斩下,然后再把腿肉中的扁骨、筒子骨剃出来,最后就是把排骨剃出来。 烈日当空,热浪不停的扑打而来,却被山中的林荫遮蔽几分,人身处山中,只要没有被阳光直射到,那还是挺凉快的。 大肠中的内容物,已经被高明程洗掉了,但把大肠翻面后,里面就还有很多粘液和脏东西,需要用草木灰搓洗,然后再用开水烫洗,要反复洗好几遍,直到没有味道为止。 但气温摆在这里,所以高明程决定在山里给野猪开膛破肚,然后再把野猪扛下山去。 高明程说道:“嗯,你把肉和大肠做了,我有阵子没吃大肠了。” 高明程见黑虎和精灵,已经将自己丢给它们的猪肝分食完了,便说道:“走吧!回家去!” 得了,接下来如果捉到虫子了,就拿瓶子装了,给他带去县里玩! 他提着这块肉和大小肠,先去了一趟许多玉家。 到了这里后,果然看到许多美坐在屋檐下择菜,而小旭旭正屁颠屁颠的跟在他表哥的身后,想玩他表哥手里的蚂蚱。 近一年里,高明程很少进山狩猎,一来是没有时间,二来保护法颁布后,他也不能太张扬。 对于村里的人来说,可能根本不知道保护法是什么玩意,在他们的意识中,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那是理所应当的事! 但小人难缠,所以及时规避风险,是有必要的。 陈多福夫妇最近就借住在他的客房,可能是刚好回来就看到这头没处理的野猪了。 并且他分割的动作如行云流水般,很有看头。 这一幕,陈多福已经看过好几次了,但他的眼中依旧泛起惊叹的神采来。 陈多福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看村里人杀年猪了,看屠夫熟稔的动刀割肉,都是一种难得的乐趣。(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九章:积极干饭 高明程把野猪肉切割好后,就需要对野猪肉进行分配。 两个员工家庭自然是要分一些的,尤其是陈大松家,他家负责照顾高明程的五条狗,虽然给了养狗的粮食钱,但为了五条狗的伙食能好些,高明程特意给陈家分了不少骨头。 除了骨头,还给他们分了一些五花肉,并且猪肺也留给狗吃。 也就这两家要分野猪肉,至于他爸妈家,高明程并不打算分,老村那边人多,这人多口杂的,影响不好。 高明程把自家要留的野猪肉,放进通风透气的大簸箕里装好,再放在堂屋的桌子上,肉的上面还要盖着打湿的棉布,这样能够保持猪肉的鲜度,也能防止苍蝇叮肉。 忙好这些后,高明程和陈多福一块儿出了门,高明程去了许多玉家,陈多福则回了自己家。 他家的房子建的还是挺快的,已经在建二楼了,离上梁盖瓦不远了。 陈多福说了一个上梁盖瓦的日子,并且邀请高明程回来吃酒,但高明程没明确的答应,因为他那天不一定有空。 “爸爸。”小旭旭飞快的朝高明程扑过来,小小的人儿只能抱住高明程的腿,高明程忙把手里的东西放下,一把将小旭旭抱起来。 高明程说道:“如果我那天有空,我就回来,但这个也说不好。” 许多玉手里的花生有些嫩,这种花生用来做盐水花生很好吃,但不能留种,也不划算。 许多玉挺着大肚子,许多美自然不会让她来炒菜,因此在厨房忙着煮饭的人是许多美。 许多玉笑了,说道:“这个兽医说了,成远他每隔几个小时,就会去看一下,晚上也让多福他们多注意点。” 想起山羊,高明程问道:“二姐,我家的那两头母羊产羊羔了没有?” 许多玉已经显怀了,挺着一个大肚子,她坐在那儿,手却不停,正在剥生花生,剥出来的花生米就给小石头和小旭旭吃。 陈多福夫妇就住在高明程家的客房里,正好可以负责照看晚上的动静。 看到高明程来了,许多美笑着说道:“饿了吧?很快就可以吃饭了!明程,你先带小旭旭和小石头去洗手,等下可以先给他盛饭吃,我给他们弄了一小碗的五花肉炒豆豉,没有放辣椒的,把五花肉煸炒的香喷喷的,再放一点豆豉炒,香的很!” 陈多福知趣的说道:“行啊,看你怎么方便就怎么来。这上梁酒可以不吃,但新屋过火酒,你可一定要来喝啊!” 对于村里人来说,花生是经济作物,种的少的人家,把花生攒下来过年时炒着吃,种的多的人家,就会拿去卖钱。 现在都九月上旬了,也不知道产了羊羔没有。 许多玉说道:“是还没有完全老,我上午让成远挖一些出来看看,顺便给孩子们吃,你是不知道,旭旭刚才吃了很多花生!旭旭,花生好吃吗?” 许多玉看着小旭旭,语气里有些许邀功的意味。 许多美随手撒了一小把剁碎的蒜蓉,再翻炒两下,就可以出锅了。 高明程笑了笑,说道:“那我等下也去地里,挖一些带去县里吃。” 许多玉说道:“我们家以前也没养过山羊,所以前两天成远不放心,去军岭喊了兽医来看,兽医说应该就在这一两天了。所以那两头母羊已经被关在羊圈里,没有带出去吃草了。” 对于这些,高明程也没多少经验,只能让他们看着办了。 因为办酒,就要照顾大部份人的时间,选在年底清闲时,大家才有时间走亲戚,吃喜酒。 对于这个要求,高明程一口答应下来。 小旭旭点点头,脆生生的说道:“好吃。” 如果是要晒干保存,那么就不能用水洗了,从地里拔出花生苗后,直接摊在院子里晒干,然后再一个个把花生揪下来,顺便把大块的土弄下来,剩下的细土利用簸箕进行扬尘就行。 高明程记得五月份时,张成远告诉他家里有两头母羊怀崽了,当时他算了算时间,虽然不知道具体是哪一天怀崽的,但八九月时,肯定是要产羊羔了。 高明程看了一眼,说道:“就挖花生了?看着还不是很熟。” 和许多玉说了几句话后,高明程就抱着小旭旭去了厨房。 既如此,高明程就说道:“那让哥多注意点,这羊在白天晚上产羊羔,都是可能的。” 花生一旦碰了水,如果遇到好天气,马上晒干,那就没什么影响,但一旦天气不好,就容易发霉了。 陈多福知道高明程忙,也不是非要请高明程来吃酒,但既然见面了,于情于理都要喊一声。 像山羊产羊羔,一般情况下,最好是让山羊独自完成这个过程,如果遇到难产的情况了,才需要人工干预。 许多美动作利索,灶沿上已经摆着两盘子炒好的菜了,现在大铁锅里炒着的正是辣椒炒肥肠。 房子上梁盖瓦后,还得通风一阵子,接下来还需要刷白墙,做家具,怎么也要到年底才能够住进去,哪怕提前住进去,也会在年底才定日子办酒。 张成远也给高明程种了一块地的花生,并且因为家里有山羊,今年种的花生比去年还要多,因为花生苗晒干后,也可以作为山羊冬季的口粮。 张成远负责烧火,将火烧的很旺,火大菜就容易熟,辣椒刚放进铁锅没多久,几个翻炒的功夫,就已经断生了。 在高明程来之前,他们两个孩子一人吃一口,像玩似的。 “好啊!” 等到了许多玉家,两人就分开了,高明程拿着野猪肉和骨头进了许多玉家的堂屋,立即得到大家的欢迎。 高明程听了这话,才知道待产的母羊已经在羊圈里待着了,之前他来去匆匆,都没有注意到这点。 但也没拒绝,他内心其实不排斥回村,偶尔回村看看青山绿水,看看挂满果实的小富山,他的心灵都能够得到平静。 这是刚从地里挖出来的花生,把花生壳在水里洗干净后,就可以剥开吃了。 炒完这个菜,还需要煮一个丝瓜汤,午饭也就齐全了。 其实好吃的未必是花生,而是有伴一起争着吃! 刚才小旭旭和小石头一起争着吃花生,谁要是少吃了一口,那都是不行的! 空气中的确弥漫着一股豆豉炒肉的香味,高明程都被这香味勾出馋虫,肚子不争气的发出咕咕声了。 豆豉是许多玉自己做的,她做这个的手艺还不错,不比市面上买的差,许多美这些年忙的很,就没空做这么复杂的东西,她想吃时,就会从许多玉这边拿一些。 “旭旭,小石头,走,我带你们洗手吃饭去!”高明程迫不及待的领着两个孩子去洗手了,这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啊!(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