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崇祯皇帝,誓不上煤山》 第1章 君王从此不早朝 朱有兼看着棱花铜镜中的人,长相不算帅,只是普普通通,面色苍白,眼睛浮肿无神,这是重度肾虚的症状呐。 男人靠肾,这肾要养坏了,以后就只能望着美人空流泪了。 一想到美人,他不禁转头,望向正坐在梳妆台前梳理满头秀发的漂亮小姐姐。 秀美的轮廓仿佛集天地灵气,日月精华孕育而生,五官精致,美艳无双,钻石般晶亮的凤眸顾盼生辉,动人心魄,丹红唇角隐带的那一抹淡淡笑意,带着千娇百媚的勾魂风情。 一袭薄如蝉翼的红色轻纱半掩晶莹如玉的肌肤,窈窕丰腴的身姿,让人呼吸屏止,怜爱滋生,只想狠狠的怜爱一番。 这可是鼎鼎大名的秦淮八艳之一的陈圆圆啊,难怪一向勤政的崇祯连着几天不上朝,玩命的折腾,最后鞠躬尽瘁,魂游太虚,被他的魂魄趁机夺舍,占据了躯壳。 说老实话,换作是他,拥此千娇百媚的圆圆大美人儿,他也想当一个从此不早朝的大昏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说起来也是他倒霉,四年的理工大学,临近毕业的广西单身狗,没钱还学人家去海边穷游,一个大浪打来,嗖的一下就没了。 庆幸的是魂魄在虚空中乱飘,稀里糊涂地夺舍了一副躯体,莫名其妙地成为了大明皇朝的最后一任皇帝崇祯。 “卧糟……”朱有兼突然间想到了什么,激灵地打了个寒战。 现在是1642年,即崇祯十五年春,距离李自成攻破北京城仅二年多年时间,也就是说,他只剩下二年多的时间来自救,否则就只能自挂东南枝了。 “皇上……”陈圆圆吓了一跳,连忙起身奔来,俏面满是紧张表情。 “爱妃,我……朕没事,只是想起了一些重要的事情……”朱有兼打了个哈哈,伸手揽住陈圆圆柔软滑腻的小蛮腰,把她揽到怀里,让她坐在大腿上。 刚换了身份,称呼啥的还有点不习惯,经常说漏嘴,幸好他是皇帝,没人敢怀疑,嘿嘿。 咦? 朱有兼瞪大了眼睛,按现在这副躯体的虚弱状况,估计根本抱不动身材丰满,目测应该有一百斤左右的陈圆圆,但他竟然单手就把她抱起,而且似乎没有费什么力气。 这是怎么个情况? 他又试着抱了一下陈圆圆,真的不用半点劲儿,好吧,再试一下。 朱有兼用手掌握住实木靠椅,猛地用力一拉,只听咔嚓一声,实木靠椅竟然真的断了,仿佛纸糊一般。 我去,这是穿越的福利? “哈哈哈……” 他看着自己的手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副躯壳看似虚弱,实则蕴藏一股神秘的强大力量呐。 以后再好好调养一下,加强锻炼,身体棒棒滴,吃嘛嘛香,玩耍更快乐,嘿嘿。 嗯,大明末年的女人,最牛逼的当数四川总兵秦良玉,最漂亮的应该是大名鼎鼎的秦淮八艳了,陈圆圆已经被哥收了,好像还有董小婉、李香君,其他的好像已经老了吧? 男人啊,谁不想像韦小宝一样,左拥右抱艳福齐天?何况朕是堂堂的大明皇帝,多弄几个美女入宫,谁敢乱嚼舌头? 大不了背个昏君的骂名罢,当个昏君,总好过两年后被灭国,自挂东南枝吧? “皇上,皇上,您怎么啦?” 陈圆圆吓坏了,摇着朱有兼的手臂惊呼,俏脸一片苍白,尽显娇怜楚楚。 皇上现在是她唯一的依靠,要是出事了,她可怎么办? “爱妃,朕没事,别怕,来,朕教你一个新姿势,咱继续探讨人生理想的真谛,嘿嘿。” “呀……皇上……不要……天还亮着呢……” 努力耕耘的朱有兼突然又想到了一些事情,据史料记载,陈圆圆和复社四公子之一的冒辟疆私定终身,但冒辟疆因家中突然变故爽约,等他赶去赴约时,陈圆圆已被国舅田弘遇抢掠进京,献给崇祯帝。 不过崇祯帝心系大明,最终还是狠心把陈圆圆退还田弘遇,田弘遇为巴结当时声望正隆,手握重兵的吴三桂,把陈圆圆送给吴三桂,吴三桂纳为宠妾。 李自成攻破北京城,陈圆圆被大将刘宗敏抢掠,才有了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引清兵入关一事。 现在嘛,他虽然是冒牌的崇祯帝,但绝对是不可能放陈圆圆走滴,朕的女人,只能由朕一个人宠爱,和吴三桂、刘宗敏再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第2章 江山美人朕都要 虽然连着几天没有上朝,但朱有兼并没有醉死在陈圆圆的温柔乡里,只是独自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发呆。 放眼天下,没人比他这个穿越客更清楚大明皇朝现在的情况了,一个字——烂。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烂,是已经烂到一塌糊涂,无可救药,即将灭亡的严重地步。 朕要拯救大明,好吧,朕坦白,其实是要拯救朕自己,谁让朕是大明的皇帝? 朱有兼十分清楚,别人可以投降,但他却不能投降,因为投降也是死,他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玩命了。 但他现在的情况是要人没人,要兵没兵,要钱没钱,要粮没粮,而且还又瞎又聋,整一个凄惨的光杆司令。 锦衣卫是大明皇室的鹰犬耳目,崇祯为讨好文官集团,把锦衣卫给裁掉了,然后变成了一个大瞎子,被文官各种忽悠,这是大明帝国灭亡的原因之一。 北京是大明的帝都,号称有十万精锐京军驻守,扣除老弱病残吃空饷啥,估模着也就剩万把人能上战场,但大多数手握兵权的军官都已经被收买,成了文官集团的狗腿子,如果文官造反,估计他连一秒钟都撑不住就被剁了。 人才? 大明不是没有人才,实际上还是蛮多的,象秦良玉、洪承畴、孙传庭等,但不是被文官集团收买,就是投降当了汉奸,要不就是游离在权力圈之外,想忠心为大明效力都没有机会,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崇祯功不可没啊。 都说钱是男人的胆,特别是在古代,在大明,在现在这个时候,没有钱绝对是万万不行的。 其实,大明是很富有的,但绝大半的钱财都掌握在文官集团和商人的手里,当皇帝的反倒是个穷逼。 据史料记载,北京城被李自成的大军包围时,崇祯帝亲自出面借钱,只需要百来万军费,就能提振士气,守住京城,但百官个个哭穷,硬是借不到一文铜钱。 李自成攻破京城后,屠刀一举,很快就筹集到了几千万两银子的军费,自挂东南枝的崇祯帝如果知道,估计要呕血百升。 朱有兼心里也清楚,以这帮文官的尿性,想借他们的钱,还不如要他们的命,想要他们的命,估计他自己的小命先不保,没办法,只能先认怂忍耐了。 先偷偷的猥琐发育,等到实力强大了,先揍李自成张献忠,再揍清军,顺带着把这帮可恶的文官统统清理掉,他要江山,也要美人。 说一千,道一万,没钱都是假的,先弄到钱才是王道,也是当务之急。 “王大伴,朕的帑库还有多少银子?”朱有兼看向垂手侍立一旁的司礼监秉笔太监王承恩,眼中不自觉的流露出几分复杂之色。 帑库是内宫的金库,也是皇帝的小金库,具体有多少钱他也不清楚,但希望越多越好。 朱有兼记忆中的史料记载,王承恩能力虽不怎样,但绝对忠心耿耿,陪着崇祯帝自挂东南枝。 现在,他活着,绝对不会让王承恩自挂东南枝。 “禀皇上,帑库尚有存银二十一万五千一百两。”王承恩躬身回答,他虽然感觉皇上这几天跟以前有点不一样,但从不敢怀疑。 魂穿这种事本就邪门得没法解释,何况皇上可是真龙天子,九五至尊,在他的眼皮底下能有假的嘛? “啊,这么少?”朱有兼一脸的失望表情,虽然知道崇祯帝是个穷逼,但好歹也是天下最大的大地主,而且平时还相当节俭,再怎么穷,好歹也应该有个百把万吧? 不过话说回来,二十一万两银子,还是能干很多事情的,再说了,他好歹是自带金手指的穿越客,又是堂堂的大明皇帝,赚钱比一般人要容易多了。 时间紧迫,还是先把锦衣卫的架子给搭起来吧。 第3章 重启锦衣卫 大明的锦衣卫是什么机构,不用再废话了,它是天子的耳目鹰犬,没有它,天子就像困在皇宫里头的瞎子聋子,任由文官集团各种忽悠拿捏。 因此,重启锦衣卫势在必行,而且必须尽快,立刻,马上,但朱有兼对锦衣卫不熟悉,只能询问一下王承恩的看法建议,看他有什么人才推荐? “皇上,您看骆养性如何?”王承恩思索良久,才小心翼翼回道。 骆养性是明末锦衣卫的最后一任指挥使,其父祖曾执掌锦衣卫大权,世袭百户,按理,他要重启锦衣卫,骆养性应该是最好的人选。 但史料记载,这厮不仅和文官集团勾搭,明亡后降清,成为清朝的第一任总督,这样的人,他敢用嘛? “王大伴,你再好好想想,还有什么忠心之人可以举荐?嗯,前提是中底层的,没有被人收买,对朕忠心耿耿的。”朱有兼对王承恩轻声说道。 他果断否决了王承恩的举荐,见王承恩犹豫,甚至有点担心害怕的样子,只好好言安慰,而且给了比较详细的条件要求。 没有能力不要紧,关键是忠心,忠心,忠心,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说错不要紧,朕只是想听一听你的一些建议,不会怪罪你,你可是朕最忠心的玩伴呢,砍谁的脑袋都不会砍你的。 “前南镇抚司总旗田伯光。”王承恩又思索了好一阵,才再次小心翼翼地举荐了另一个人。 卟—— 刚入口的茶水全喷了出来,呛得朱有兼咳声连连,王承恩吓得连忙帮他捶背。 田伯光? 听到这名字时,朱有兼的脑子里首先闪过的是金大侠笔下那个调戏仪琳小师妹,后来被仪琳的老爹不戒和尚没收了作案工具的采花大盗,不可不戒大师。 “王大伴,没事,说一说这个田伯光。”他咳了好一阵才缓过来,挥了挥手,算是安慰王承恩,让他不必担心。 朱有兼理解王承恩的担心害怕,伴君如伴虎嘛,不过朕不是那种动不动就砍人脑袋的暴君,大昏君才适合朕,嘿嘿。 田伯光和锦衣卫前任指挥使,因投靠魏忠贤被砍了脑袋的田尔耕虽然都姓田,但却没有一毛钱的关系,相反,两人还有仇怨。 田伯光是锦衣卫世袭百户,颇有能力,累积功劳升任南镇抚司总旗,一度提名镇抚司佥书,因得罪指挥使田尔耕被打压,后在一次抓捕钦犯的行动中断了一条左臂,被田尔耕勒令退役,一直闲置家中。 田家不是什么有名的大户人家,王承恩和田伯光也没有什么关系,之所以记得他,是因为田伯光的小儿子田无咎。 田无咎入职锦衣卫时才十五岁,天生神力,勇武过人,仅半年不到就凭借功劳升任小旗官,不过因为父亲田伯光的原因,也被指挥使骆养性打压,再也没能出头。 王承恩曾奉旨出宫办事,就是田无咎带人随行护卫,不亢不卑的态度引起了他的注意,好奇打听了一下,才知道田家父子的过往。 “王大伴,记忆力不错。”朱有兼竖起大拇指给王承恩点了一个满赞,必须承认,这厮的记忆力挺好的,也帮哥解决了头痛的大问题。 不愧是朕最忠实的狗腿子,很好,朕喜欢。 “王大伴,宣田家父子进宫,不,还是朕亲自去找他们吧。” 第4章 田家的机会 崇祯帝虽然是光杆司令,但身边还是有几个可靠的亲信心腹,比如司礼监秉笔大太监王承恩,先帝遗留给他的影卫。 不过,崇祯帝对影卫几乎没有半点记忆,朱有兼虽融合了他的记忆,却不知道有影卫的存在,幸好王承恩提起并讲解,他才知道有这么一个强大的贴身侍卫存在。 影卫为开国太祖朱元璋所创,召集天下武功强横的超级高手组建的内卫,专门暗中保护皇帝,因为他们一直隐藏在暗中,几乎无人知道他们的存在,故名影卫。 巅峰时期的影卫多达百人,但朱家子孙一代不如一代,影卫也跟着衰败,传到崇祯这一代时,影卫已经名存实亡,仅剩下两个半残废的老影卫看家。 也是因为他们年事已高,加之没有子女,也不知道做什么营生,因此才没有离开皇宫,否则早跑路了。 朱十三,男,五十七岁,长相普通,左手残疾,擅贴身缠斗,使的是一柄半尺长的短剑。 朱十九,女,近五十岁,面容倒是姣好,年轻时必是一个羞花闭月的大美人,可惜瞎了一只右眼,黑色眼罩让她多了几分狰狞狠戾,让人莫名的畏惧,宗师级别的暗器高手。 所有影卫全部赐国姓,没有名字,以数字替代,既是奖励,也是保密,久而久之,影卫也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就这样,两个老影卫,一个便服的王承恩,护着便服的冒牌皇帝朱有兼悄然溜出皇宫,去西大街找田伯光。 田家因田无咎的勇武过人,在西大街一带的市井中还算有点名气,很容易打听,花个十文铜钱,就有人殷勤地给你带路。 田伯光正悠闲的在破院子里闭目养神,看到突然闯进来的四个不速之客,先是一怔,继而脸色大变,猛地从破椅子上蹦起,神态恭敬地向朱有兼躬身行礼。 “啊……皇……王公子……” 田伯光是老锦衣卫了,且当过好几年的总旗官,常出任务,多次见过崇祯和王承恩的面容,一眼就认出是当今的圣上突然驾临,顿时把人都给吓醒了。 好在他久经风浪,反应极快,及时改口,没叫出皇上的身份。 “屋里说话。”朱有兼挥了挥手,示意他特殊场合,不必多礼。 “公子请。”田伯光忙退后几步,恭恭敬敬地请皇帝进屋,他突然间想到了什么,原本有些苍白的老脸上竟浮现一抹激动的红潮。 他已经退休多年,但一直关注锦衣卫的消息,皇上下旨解散锦衣卫至今,除了一些泼皮混混不知好歹,欺负上门,被小儿子无咎暴揍外,再无人来打扰,日子过得平淡清贫。 现在皇上突然便装驾临,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一定是皇上有重启锦衣卫的心思,这意味着田家重新崛起的机会来了,他能不激动嘛? 锦衣卫虽然臭名彰著,但却是天家的鹰犬,为皇上忠心效命,管别人怎么说,田家可是世袭锦衣卫百户,待遇让街坊邻居都眼红,失业后的日子过得惨不忍睹,他还是很怀念当官时的威风八面,街坊邻居羡慕的日子。 田家的两个儿媳妇都很识趣,端上一碗清水后就退下,匆匆出门办事。 “田总旗,令公子无咎呢?”朱有兼端起大碗,喝了一口清水,然后才微笑询问。 古人都没有把水烧开了再喝的习惯,都是直接喝生水,加上在皇宫里头养尊处优,按理他是喝不下的,不过,为了笼络人心,该装的时候还是要装一下。 “皇上稍等,卑职已经让人去找。”田伯田忙躬身回答道,他猜测皇上有重启锦衣卫的想法,但自己已经残废,不可能再入职,唯一的希望就是小儿子田无咎了。 在两个儿媳妇端上清水退下的时候,他已经低声吩咐,让她们去把田无咎马上找回来,说是家中有贵客找他。 “谁找小爷?” 田无咎超强的武力值让他成为西街一带的混混大哥,今天就在附近教一群泼皮混混弄枪耍棒,见媳妇和嫂子找来,连忙回家。 “混帐,还不跪下向皇上请安。”田伯光吓了一跳,连忙大声斥喝,提醒儿子,天子当面,再敢胡闹,老子打断你的狗腿。 第5章 朕是天下最穷的皇帝 “朕要重开锦衣卫。”朱有兼看着田家父子,表情严肃说道。 时间紧迫,他也不想绕什么弯子了,直接开门见山地表明来意,也向他们讲明现在的困难。 朕要重开锦衣卫,但仔细查阅了一下锦衣卫名册,却没几个能让朕放心的人,所以给你一个机会,先任锦衣卫佥司,暂行指挥使的职责,表现好了扶正,表现不好,职位到此为止。 至于锦衣卫前任指挥使骆养性,不必理会他,他敢来闹事,朕许你生杀特权,不管什么身份来头,不听话的,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的,该撸的撸,该砍的砍,一定要尽快把锦衣卫重新搭架起来,尽快恢复活动。 锦衣卫是朕的鹰犬耳目,朕需要你们,需要你们的忠心,千万别让朕失望。 至于经费,实在抱歉,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偏朕现在又太穷,暂时没有经费调拨,需要你们自行筹集。 朕允许你们使用非常手段筹集经费,但不许扰民,更不许瞎搞胡闹,把一些好官也弄进诏狱,另外,弄到的钱,朕要一半,急需他用。 朱有兼看了王承恩一眼,王承恩心神领会,解下背上的包袱,放到破桌上打开,里边包的是一堆古玩字画,都是皇宫里头珍藏的,价值不菲的宝贝。 “这些是皇宫珍藏的一些古玩字画,拿去卖,当是朕支持你们的经费……唉……”朱有兼调动面部的肌肉,故意露出几分落寞的表情,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看到了吧?朕没有忽悠你们父子,朕真的没钱了,才会惨到把皇宫里头珍藏的宝贝拿出来卖,支持你们父子重开锦衣卫,好好干,千万别让朕失望。 好吧,他承认,演戏是为了笼络田家父子,拿皇宫里头珍藏的宝贝去出售变现,也是一个临时筹钱的办法。 反正皇宫里头的藏品不少,大把卖,先临时解决眼前的危机再说,将来嘛,这些宝贝还不都是重新回到朕的手里? 有些事情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懂得变通,灵活机动,就比如拿这些皇宫藏品出来出售变现,先解燃眉之急再说。 不过,话说回来,堂堂的大明皇帝穷成这样,确实是有点惨不忍睹。 “谢皇上恩典,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田伯光、田无咎父子叩头跪拜,谢主龙恩,父子俩感激涕零,誓死效忠。 皇上待我父子如国士,我父子俩当誓死效命,尽心尽力把皇上交代的事情办好。 赚足了田家父子的感激与忠心,朱有兼正想走人,王承恩却伸手凑到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 原来朱十三和朱十九看到田无咎时,眼睛俱都一亮,这小伙子可是个好苗子,如能好好栽培,必是影卫的接班人。 他们不敢跟我明言,而是小声跟王承恩说了原因,让王承恩代为进言,想收田无咎进影卫。 锦衣卫能重开,影卫为啥不能重开?要知道,影卫可是护卫天子的最后一道屏障。 这个理由很充足,哪怕朱有兼现在穷得连重开影卫的资金还没有,但还是点头同意了。 “小子,皇上看上你,是你的造化,还不赶快谢恩。”田伯光欣喜若狂,一脚踹在田无咎的腿弯处,把他踹得跪倒在地上。 锦衣卫指挥使虽是皇上倚重的心腹之一,更掌生杀特权,风光无限,但比起贴身护卫皇上的影卫,似乎还差了那么一点。 田家这是要发达了,嘎嘎。 第6章 蒙混过关 朱有兼来时是四个人,走时也是四个人,他并不急着让田无咎加入影卫,而是让他先帮父亲把锦衣卫撑起来,顺便让他们父子帮处理一批皇宫藏品变现,忙完了再来皇宫报到。 回到宫里时,已近傍晚,心事太多,吃饭都不香,朱有兼匆匆扒了几口饭,沐浴更衣后,纠结了一阵后,硬着头皮去乾清宫。 乾清宫是周皇后的寝宫,周皇后是崇祯的原配,应该对崇祯的性格,行事作风啥的都颇为了解,他担心自己这个冒牌货被她看破,要说不紧张,那是假话。 听闻皇上驾临,周皇后欣喜若狂,连忙匆匆梳妆打扮出迎。 国舅田弘遇进献美人陈圆圆,皇帝沉迷在陈圆圆的温柔乡里,连着几天不上朝,周皇后要说心里没一点怨气,那是假话。 不过,皇帝纳妃,贵为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必须大度,否则就要背负妒妇的骂名。 再说了,皇帝向来勤政,对女色不怎么贪欢,宫里头也就几个妃子而已,最宠爱的田贵妃又病逝,再纳一个陈圆圆为妃也应该的。 她已经见过陈圆圆,的确美艳无双,温柔贤淑,难怪得皇帝宠爱,可惜身份让人有点诟病。 当然了,只要陈圆圆识趣,懂做人,不威胁到她的皇后宝座,随她怎么折腾,否则,弄死她。 皇帝现在沉迷在陈圆圆的温柔乡里,一般情况下,得等到新鲜感过后才会过来,没想到皇帝这么快就过来,着实让她惊喜万分。 “皇后,朕想你了。” 为了不被周皇后发觉自己有什么异常,直接抱抱亲亲举高高,用爱情攻势迷晕周皇后。 嗯,言多必失,得小心谨慎才行。 “皇上……”周皇后媚眼如丝,整个人都瘫了,像八爪章鱼一样,挂在他身上。 来自另一个时空的爱情必杀技,大明年代的女人,没一个能抗拒。 再说了,都老夫老妻了,孩子都有几个了,也不可能像初恋时候那样卿卿我我,浪漫一番。 折腾半宿,天一亮,朱有兼就爬起来了,没办法,不想在两年后自挂东南枝,只能逼迫自己自律,为了有一副好身体,必须爬起来跑步健身。 他一动,周皇后就醒了,想要起来服侍,但他把人按倒,让她继续休息,折腾半宿,解锁不少姿势,可把周皇后给折腾坏了。 这副躯体其实很虚弱,幸好穿越有福利,让他体内蕴藏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战力无形中增强了n倍,否则,散架的就是他了。 在宫女的服侍下,朱有兼穿好衣服鞋子,匆匆洗漱,溜出乾清宫后,这才悄悄地松了一大口气,这一次算是蒙混过关了。 周皇后虽然困倦,身子酥软无力,她人躺在被窝里,晶亮凤眸却一刻都没有离开皇帝的背后,俏面上仍残留一抹春意,丹红唇角带着一抹幸福甜蜜的开心笑容。 以她对皇帝的性格身体状况等方面的了解,今夜的皇帝勇猛得让她不敢相信,让她要死要活的,也让她尝到了有史以来妙不可言,深入骨髓,无法忘掉的美妙滋味。 她也一度怀疑过,但凭着女人敏锐的嗅觉,细腻的心思等,她确信,皇帝还是原来那个皇帝,还是熟悉的体味气息,身体也完全一模一样,唯一改变的战斗力。 或许,皇帝是磕药了吧? 皇宫里头养有不少医术高明的御医,常年炼制助兴的药丸供皇帝服用,才能雨露均沾。 这药很有奇效,但吃多了也伤身体,得熬大补的汤药给皇帝补补身子才行。 第7章 热武才是未来战争的主宰者 “众卿家,可有什么好办法来增加帝国的税收?” 朱有兼一大早爬起来跑几圈,出汗后淋浴更衣,喝了几口稀粥,然后穿上龙袍,上朝主持政事。 以钱谦益等一众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仍然把他当傻子,歌功颂德,各种忽悠,一句话总结,就是大明的形势一片大好,李自成、张献忠两个小毛贼根本不足为虑。 朱有兼努力调动面部的肌肉,让自己露出傻逼一般的笑容,冷眼看着他们演戏,把他们的可恶嘴脸一一牢记在心里。 等朕实力强大以后,再把你们这群奸臣一一清算掉。 见百官没有啥要紧的事情要上奏,他才不紧不慢地抛出一枚炸弹。 朕要充实国库,众卿有啥好的办法? 如他所猜测的,百官纷纷提议,现在民间富足,继续增加税赋就能解决财政不足的问题。 “再议吧。”朱有兼强压下想把百官拖出去砍头的强烈冲动,起身甩袖离开金銮殿。 这是他的第一次正儿八经的上朝主持朝政,就这么结束了,毛用都没有,但他也给百官挖了个大坑。 回到养心殿,朱有兼一脚把案桌踹翻,以发泄强压在心底的强烈杀机,也把侍立四周的宫女太监吓得面无人色。 朱有兼现在也顾不得理会这些宫女太监,本来打算精简人员,把太多的宫女太监裁掉一部分,但想想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接下来的两三年内,他还是需要这些宫女太监来办一些重要的大事呢。 “王大伴,把京师城里所有懂得造枪的匠师,包括他们的徒弟,都给朕召来。” 要发展自己的实力,肯定要组建忠于自己的军队,有军队就需要武器,刀枪剑棒这些冷兵器已经过时了,火枪才是未来战争的主宰者。 据史料记载,大明的炼钢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制造出来的火枪火炮质量都是一流的,但因贪污成风,贪官层层压榨,生产出来的火枪火炮不仅成本高得吓人,而且全是伪劣产品。 一杆造价二十多两银子的破枪,没放几枪就炸膛,把开枪的士兵炸死炸伤,前线的士兵宁愿把枪当烧火棍使也不开枪,这仗怎么打? 把军械局所有精通制造火枪的匠师召集进宫,他亲自监督,谁敢贪污,就砍他的脑袋,抄他的家,不信火枪的质量不好,成本不下来? 王老实等铁匠造了大半辈子火枪,突然被天子召进宫里,无人战战兢兢,手脚发软。 “草民叩见皇上……” 二十多个老铁匠战战兢兢地跪伏地上,恭恭敬敬地给皇上叩头行礼。 在民间,皇帝就是寻五至尊,真龙天子的化身,只听传闻,不见其人,今日竟然被皇上召见,就如同做梦一般,心里既激动紧张又害怕。 皇帝一句话,就能决定他们的生死,甚至全家人也跟着脑袋落地,换谁不害怕? “平身,赐座。”朱有兼右手虚抬,示意众人起身,心里一阵感慨。 如果在原时空,面前这些神情紧张得战战兢兢的老匠师可能是科学家,军械专家,高级技师,社会地位不仅高,而且待遇好得让人羡慕,但在大明,不仅地位低,而且待遇不好,仅能勉强养家糊口。 “谢皇上。” 在旁边小太监的低声引导下,一众老工匠连忙谢恩,十几个小太监虽然搬来坐椅,但却没人敢坐,一个个都神情紧张地站在一边。 朱有兼苦笑,他本来还想让太监上茶的,但见此情形,只好作罢,很多事情在短时间内是没法改变的,只好由着他们了。 既然如此,他也不用再客气了,面容一肃,王霸之气瞬间迸发,直撼人心。 “朕要造大明最精良的火枪。” 第8章 广西狼兵甲天下 这些老实本分的老工匠很好忽悠,加上天子龙威的威慑之下,谁敢不老老实实的听话? 当然了,朱有兼并不是一味地施压,一手萝卜一手大棒,恩威并施,才是收服人心的高明手段。 他当场给出奖励,每造出一支精良的火枪,奖励一两银子,按月结清,绝不拖欠。 都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如此重赏,他就不信不把这些老匠的干劲给激发出来? 但前提是火枪的质量必须保证,为做到奖励与责任分明,每一支造好的火枪都刻上制造者的工作编号,如果胆敢以次充好,追究责任,十倍处罚,重则咔嚓。 在场的所有老铁匠欣喜若狂,甚至激动得面庞通红,按皇上所说,他们工作一个月,所得奖励比一年的工薪还多,这还不算月薪呢。 嗯,这是天上掉下大馅饼呐,难怪今天出门时踩到了狗屎,发大了。 朱有兼知道时间紧迫,没有叽叽歪歪,直接下令动工,皇宫设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八局里边就有兵仗局,负责打造兵甲仪仗什么的,现在改成了火枪制造局。 银子的诱惑力是巨大的,特别是对那些一日三餐喝稀粥都不一定能够维持的穷苦百姓,所有人干劲十足,甚至玩命了。 兵仗局平时就有三十多个干杂活粗活的底层小太监和杂役,朱有兼把他们全部调归那帮老匠师指挥使用,在大伙儿的齐心合力下,兵仗局里边的大小东东很快被清空,然后开始搭建起一座座大型炼钢炉。 另一边是厂房,里边安设一台台铳床钻床,全部是落后的人工钻床,临时救急,朱有兼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水力、蒸汽啥的先进技术,都是以后的事。 朱有兼亲自监工指挥,设计好兵工厂的大体布局,安排了几个还算忠心的太监负责指挥调度后,这才回返皇宫,匆匆吃了点东西,然后钻进书房里写东西,至于百官的奏折什么的,全都扔在一边。 融合了前任的记忆,他是能写毛笔字的,但他嫌毛笔字书写太慢,字体太大,自制了鹅毛硬笔,还让太监弄了一些炭笔备用。 朱有兼握笔,在纸上唰唰地写下了《新军练兵纲要》几个字。 火枪马上要大量生产了,但士兵还没有开始征召呢,征召后还要进行一段时间的体能、队列等基础训练,然后才是实弹训练等等。 新军的作战模式,训练方法和传统的旧军完全不同,他要先根据原时空的大学军训,电影电视剧里头一些军事训练等内容先记录下来,然后再综合整理出一套训练模式,够他头痛几天了。 新兵的征召,他心里早有目标,首选地是广西,其次是四川。 嘉靖年间,瓦氏夫人统率的广西狼兵以吃苦耐劳,作战勇猛闻名天下,北伐、抗战时期的桂军同样很牛逼,广西狼兵甲天下,这个真不是吹牛吹出来的,而是用无数战士鲜血获得的赞誉。 朱有兼是广西仔,自然知道狼兵的牛逼,这也是他征兵首选广西的主要原因。 其次就是川军,无川不成军,抗战时期的川军不用再废话了,反正都牛逼,也是朱有兼征兵的首选之地。 朱有兼要组建属于自己的军队,心里有一份明确的计划,考虑到手里头的银子不多,他首先组建的是皇家狼兵营和皇家川军营,都是五千人规模的旅级部队,等到手头宽裕了,再建组皇家第一师第二师等忠于自己的铁血军队。 现在的广西和四川都很穷,只要给予十两银子的安家费,很容易招到士兵,唯一的麻烦就是路途有点远,但他为了组建这两支铁军,可以等。 朱有兼现在头痛的是军队的将领,还有派谁去两地征兵的合适人选? 第9章 猥琐发育 朱有兼实在无人可用,最主要是不放心,无奈接受了王承恩的提议,委任一个叫王谦的老太监担此重任,打出代天子巡察广西的旗号,在二百禁军和二十名锦衣卫的护卫下,起程前往广西招兵。 王谦出发前,朱有兼再三交代,到了广西,千万别摆什么架子,要和广西的督抚等官员搞好关系,礼物可以收,但不能太贪,把广西的官员都惹毛了,影响招兵大计。 所招新兵,全部必须是家世清白的穷苦百姓的年轻子弟,当过兵的老油子一律不要,且以壮苗两族为主,每个新兵给予十两银子的安家费,胆敢贪污,朕拧下你的脑袋当夜壶。 王承恩同样对王谦郑重其事的交代一番,你可是咱家举荐的,千万别给咱家丢人,有些钱可以贪,有些钱千万别伸手,否则,就算皇上不弄死你,咱家也会让你尝尽内宫十大酷刑是啥滋味。 王谦唯唯诺诺,不敢生出半点非份之想,他在宫里头熬了这么多年,现在总算等到了机会,若不好好把握,把皇上交代的事情办好,他就白活了。 只隔一天,另一个老太监李诚持圣旨赶往四川,圣旨的内容就是奖励秦良玉的劳苦功高,恢复其侄子秦翼明的官职,笼络忠心耿耿的秦良玉是其一,其二是招兵。 朱有兼虽然穷,一文铜钱恨不得掰成两半用,但对于忠心耿耿的秦良玉,他还是咬牙掏出五万两银子的私房钱当作奖赏。 当然了,他通过田伯光之手,暗中卖掉了百多件皇家藏品,陆陆续续进帐了一百万两银子,也开始财大气粗起来。 接下来,朱有兼把宫里头的小太监、宫女都召集来,由还没有正式册封贵妃,但实际上已经享受贵妃待遇的陈圆圆指挥,全力生产新式军装和战术背心,野战军鞋、战术武装皮带、野战背包等急需要的军需品。 组建两个新军旅,军装是必须的,大明传统的鸳鸯战袄直接被他无视了,新军嘛,就得有新军焕然一新的面貌,他直接山寨二战时期德国国防军的军服。 不过,新军装帅是帅,因纺织技术落后等诸多原因,质量是没法和原时空相比的,解决的办法是质量不够,数量来凑,多发几套,坏了换,反正成本便宜。 战术背心其实就是大明版的防箭背心,在前胸的兜袋里放一块护胸的钢板就行,质量要求不高,可快速量产,至于后背的防护,根本没有。 士兵只能倒在冲锋的路上,战场逃跑是可耻的,不死在敌人的刀剑箭矢下,也必被督战队处决。 身为穿越客,朱有兼太清楚火枪的弱点了,为了赶时间,他现在只能生产前装火绳枪,这玩意装填火药慢死,二三分钟能装好火药发射就不错了。 有一些士兵过于紧张,装填的火药不够,子弹也失去应有的威力,要或装填的火药过多,导致炸膛,因此,必须使用严格称量好的定装火药。 朱有兼不记得纸弹壳是谁先发明创造出来的,反正他直接山寨了,宫里头的太监宫女很多,都是低廉的劳动力,能省很多成本。 当然了,他不是往死里剥削压榨的黑心资本家,给予的待遇会增加一些,伙食会好一些,这样,才能提高这些太监宫女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大明现今的局势糜烂到不知道怎么描述了,说是气数已尽都不算夸张,他现在只能玩命地开挂,拼命地去挽救,能不能成功,他也不知道,反正他已经努力了。 “王大伴,去,召阮大铖入宫,尽量低调。” 朱有兼要做的事情太多了,他感觉自己分身乏术,都累成狗了,但不想在二年后自挂东南枝,只能玩命了。 “呃,皇上,现在是夜晚了……”王承恩怔道。 第10章 搅屎棍 阮大铖,1586年—1646年,字集之,号圆海、石巢、百子山樵,万历四十四年中进士,先后依附东林党,魏忠贤,崇祯朝以附逆罪被去职。 明亡后,在福王朱由崧的南明朝廷中官至兵部尚书、右副都御史,东阁大学士,对东林党、复社大加报复,南京失陷后降清。 现在的阮大铖闲居家中,整天和一帮朋友吟诗作对,游戏风尘,活得那叫一个逍遥自在。 朱有兼心里清楚,这只是表象,阮大铖很有野心,无时无刻不想着东山再起,只不过不受崇祯帝待见,没有机会而已,现在,崇祯帝变成了朱有兼,阮大铖的春天也来了。 启用阮大铖,是朱有兼针对东林党所放的坏招之一,阮大铖在士林中的名声或许不如钱谦益这些东林党大佬,但也有不俗的名声和影响力,身边有不少的朋友和拥护者,用他来当恶心东林党的搅屎棍,再好不过。 “王大伴啊,等会你亲自送阮大铖出宫,然后……”朱有兼搓着手指头,一脸的坏笑。 阮大铖可是腰缠万贯的大土豪,不敲他一笔竹杠,实在对不起他的身份,嘿嘿。 “喏……”王承恩无奈点头,皇上这是想钱想疯了,连大臣都敢敲诈?有失体统啊。 不过话说回来,皇上也真够难的,都穷得卖皇宫藏品变现度日了,唉。 阮府,内宅灯火通明。 百般无闲的阮大铖一手拿着酒杯,正眯着眼睛,舒舒服服地享受几个侍妾无微不至的服侍。 “老……老爷,司礼监秉笔太监王……王承恩公公……来……来了……”管事连滚带爬地跑进来禀报。 “什么?”阮大铖一呆,手中的酒杯乒乓落地,碎成十几块。 “王承恩公公来了?”他愣了半晌才反应起来,老脸现出激动的红潮。 司礼监秉笔大太监王承恩可是一直服侍皇上的大红人,突然半夜到来,肯定有什么重要的大事,这也意味着他苦等很久的机会终于来了。 “王公公,这大半夜的,可辛苦您了。”阮大铖起身出迎,拱手后,热情地拉住王承恩。 “圣命所在,咱家不敢不遵啊。”王承恩笑眯眯回道,不动声色地把手中那锭金烂烂的东东收进袖袋里。 凭手感,足有十两重,出手真大方,难怪皇上说他是土豪。 “快,随咱家进宫。” “好,烦劳王公公稍等。”阮大铖激动道,他穿的是白色家居服,进宫面圣,自然得先更衣,才能进宫面圣。 在王承恩的引领下,阮大铖十分低调地进宫面圣,天子不仅以礼相待,还赐座,让他受宠若惊。 不过,让他郁闷的是天子竟然和他拉起家常,问寒问暖的,全是一些生活琐事,关于政事,只字不提,甚至连要启用他的半点意思都没有透露。 然后,天子说天色不早了,该歇息了,让王承恩护送他出宫回家。 “王公公,这……这是怎么回事?”阮大铖的内心被折磨得欲仙欲死,实在忍不住了,不得不出声求教。 当然了,他又塞了一锭十两重的黄金给王公公,求教,是要花钱滴。 “皇上,难啊……”王承恩公公呐嚅半天,才吐出这么一句话来。 “王公公,皇上……”阮大铖小声询问,他知道王承恩下边的话必是重头大戏,忙竖起耳朵,仔细倾听,生怕漏过一个字。 “唉,皇上欲组建新军,尚缺二百万左右的军费……”王承恩叹了一口气,才道出皇上为难的原因。 他是照着皇上的吩咐这么说的,甚至连老脸上这副愁眉不展的苦瓜样都是努力挤出来的。 做戏嘛,当然要做足全套,任何一个在官场上爬滚多年的官老油子,都是影帝级别的水准。 “啊……”阮大铖懵逼了,王公公咋扯到组建新军的事去了? 他心中倏动,似乎明白了王承恩的意思,只是二百万的军费啊,可是真的有点要命。 他再有钱,但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呐。 “皇上知东林党势大,想寻一位忠心耿耿,德高望重的大臣与之抗衡……” 第11章 以退为进 “众卿家,朕上回提议之事,可曾想到解决的办法?”端坐龙椅上的朱有兼微笑看着下边的百官,他虽然顶着黑眼圈,甚至打着哈欠,但心情却相当不错。 昨夜,王承恩回来后,呈上折现银十一万零二百两的黄金白银,说是阮大铖捐献,鼎力支持皇上组建新军的军费。 怎么还有零头? 朱有兼对王承恩这一次所办的事很满意,不过,咋还有零头? 他想了一下,随即想通了,十万是阮大铖赞助的军费,一万是送给王承恩透露圣心的好处费,二百是见面的好处费。 当然了,如果王承恩不按他的意思狮子大张口,他除了二百两的好处费外,那一万是没有的。 阮大铖虽然也贪,但至少比所有的贪官大方百倍,据史料记载,崇祯帝为筹集军费,动员百官捐款,百官个个撒泼打滚哭穷,最后捐个二三两银子忽悠崇祯帝。 锦衣卫指挥使骆养性就是主动捐奉一年助饷,让崇祯帝感动得升了他的官,因为他是捐款最多的官员。 裁掉了锦衣卫的崇祯帝又聋又瞎,任由百官各种忽悠,大败仗变成大捷,直到李自成率大军杀到北京城下才吓一大跳,大明不亡才怪。 看过不少明末史料的朱有兼心如明镜,不过,他也只能隐忍,默默地收集百官的各种黑料,谁让他现在太弱鸡了。 今天早朝,他重提征税一事,目的就是为了填坑,以退为进,一步步地实现自己的计划。 “皇上,不可。” “皇上,臣反对。” “皇上,臣也反对。” “皇上……” 不出预料,殿内几乎所有的文官都站出来反对,理由一大堆,朱有兼听得哈欠连连,眼皮直打架,差一点就当场睡着了。 对商人征税,那是动了文官集团的大蛋糕,他们不拼命反对才怪,反正肥的是他们,背负千古骂名的是崇祯,忠君爱国,那是扯淡。 “那此事暂且搁置,内阁次辅尚缺,朕觉得阮大铖能力不错,众卿家以为如何?” 朱有兼黑着脸,说话的声音冷冰冰的,似乎还带有一股怒火与杀气。 你们会演戏,朕也会,哼哼。 话音刚落,百官当中,绝大半脸色骤变,仅少数人面露惊讶,继而狂喜,不用查都知道,他们是阮大铖的朋友或拥护者。 朝权被东林党的官员把持,阮系的官员孤掌难鸣,被打压得很凄惨,现在阮大铖东山再起,他们终于有靠山了。 难得的是,皇上似乎有扶持阮大铖的心思,东林党和复社的人蹦达不了几天了,哼哼。 “臣支持。” “臣也支持。” 东林党的几个大佬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很默契的出班支持皇上的提议。 有些事情,不能一味地强硬,该妥协时还是得妥协,惹恼了皇上,事情可就不好办了。 反正朝权已经被他们东林党所把持,阮大铖入阁也没用,论官职,他只是一个次辅,论士林的名声,哪比得上钱谦益等东林党大佬,阮次辅,就是个笑话。 朱有兼满意的点了点头,前面挖的坑,总算填上了,他准备的后招也用不上了。 他早有心理准备,如果东林党强烈反对阮大铖入阁,他不介意用点强硬手段,甚至必要时,撸掉几个死硬家伙的官职,乘机把一些还算忠心耿耿的官员拉上来,增强他在朝中的话语权。 可惜,东林党这帮老家伙太贼精了。 “对了,朕册封陈圆圆为贵妃。”散朝的时候,从龙椅上站起来的朱有兼突然想到了什么,转头对百官说道。 百官纷纷拱手道贺,脸上堆着虚伪的笑容,恭贺皇上又得美人,早生龙子。 也有一些经常流连花丛,听闻过陈圆圆艳名的官员心中为之一痛,哟,陈美人这朵鲜花终究还是被猪拱了。 “哦,对了,还有,朕已重开锦衣卫。” “什么?” 百官脸色齐变。 第12章最后一张王牌 第12章 最后一张王牌 打自穿越以来,朱有兼需要处理的事情太多了,也累成了狗,只恨分身乏术,但再忙,也不得不把一部分精力放到开封的战局上。 1642年2月,李自成二次兵围开封,崇祯帝命坐牢的孙传庭率劲旅增援开封,不久战局发生变化,李自成成功围困开封,斩杀三边总督汪乔年,孙传庭改赴陕西,接任三边总督。 孙传庭的屁股在总督的位子上还没坐热,崇祯帝就命他出关救援开封,同时还给他一道密令,处死听宣不听调,临阵畏战,害死友军的陕西总兵贺人龙。 现在是4月,照时间推算,孙传庭还没有动手处死贺人龙,朱有兼寻思良久,觉得崇祯帝的这一步棋还是走对的,他没有更改崇祯的密令。 但在战略、战术等问题上,他全部推翻崇祯的命令和布置,另给孙传庭发了一道密令,一封长长的书信,还有几张委任书。 据一些史学家分析,孙传庭是崇祯的最后一张王牌,在孙传庭还没坐稳三边总督的位子,没有做好大战的各种准备就命他匆匆率军增援开封,再加上被猪队友坑等诸多的原因,最终导致孙传庭败亡,数十万劲旅溃败,把最后的家底都败光了。 朱有兼不敢犯这样的错误,孙传庭可是他手里的最后一张王牌,孙传庭统掌的几十万大军也是大明皇朝最后的一点家当了,败光了就只能上煤山自挂东南枝了。 他在书信里郑重提醒孙传庭,开封是死局,谁都救不了,既然然救不了,那就利用开封还没有陷落的时候,好好折腾李自成吧。 朕给你便宜行事的特权,你爱怎么折腾都行,不必在意一城一地的得失,首先是保存所部力量,寻机歼灭李自成的有生力量,尽可能地把李自成拖在河南,为朕争取时间。 不过,朕跟你说个大实话,援军,现在没有,至少得等二年后,军饷粮草武器装备,朕尽力吧,但你也别抱太大的希望,只能靠你自行解决了。 李自成的义军为什么越打越多,原因是朝廷把老百姓逼得走投无路了,因此,不能再压榨他们了,朕告诉你一个秘密,那些地主老财商人才有钱有粮,你自个想办法吧。 朕提醒你,办事的时候,手脚弄干净一点,别让人捉到把柄,如果有大臣弹劾,朕尽力帮你压着,实在压不住了,你就用一场大捷来功过抵销吧。 朱有兼所发的几张委任书里,其中有一张是委任陕西副总兵高杰为总兵官,接替贺人龙掌军。 高杰原是李自成的部下,给李自成戴了一顶大绿帽,事发后拐带李自成的老婆投靠官军,因作战勇猛,也颇有军事才能,官封陕西副总兵。 历史上,孙传庭斩杀贺人龙后,提拔高杰为总兵,接掌贺人龙的陕西军,朱有兼之所以横插一脚,目的只是为了笼络高杰而已。 不管高杰是否忠心,因夺妻之恨,他和李自成只能是不死不休的局面,加上颇有军事才能,作战勇猛,比各地的总兵官牛逼多了,朱有兼不用他还以能用谁? 忙完开封的事,朱有兼这才有时间把目光转到皇庄。 第13章 广积粮,猥琐发育 皇庄,即皇家庄园。 崇祯的名下有四大皇庄,都是占地千顷以上的大庄园,还有一座占地万顷的皇家狩猎场。 英明的皇帝每隔二三年就带百官去狩猎野炊啥的,以增进君臣的关系,但朱家的子孙一代不如一代,最后面的几代都没去狩猎场玩过,若不是有人管理,狩猎场早就荒废。 四大皇庄和猎庄都由宫中的老太监掌管,下边是一堆管事执事,再往下就是一大堆干粗重活儿的小太监和庄奴下人,人数还是挺多的。 因为人不在宫中,没有机会见到皇上,等于是远离权力的中心,形同放逐,因此,不管是总管还是管事执事的大小太监,都是一群或犯事,或被排挤等各种原因的倒霉蛋。 当然了,凡事都有两面性,四大皇庄和猎庄的总管太监虽然远离了权力的中心,失去了上升的机会,但在庄里,却是太上皇一般的存在,每天大鱼大肉,吃得肠肥肚圆,兜里的荷包都胀爆了。 这天,四大皇庄和猎庄的总管太监都接到密令,皇上要巡察皇庄猎庄,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如若发生意外,大伙儿就等着脑袋搬家吧。 五大总管太监不敢有半点马虎,忙组织庄中护兵严加警戒,同时打扫清理各种垃圾啥的,做好迎接皇上巡察的准备工作。 皇帝一般不能轻易离开守卫森严的皇宫,一旦出行,必是成百上千的禁军护卫,大群的宫女太监前呼后拥,光是仪仗啥的都能折腾死人,劳民又伤财。 朱有兼现在穷得都掉进钱眼里了,恨不得一文铜钱掰成两半用,肯定不会铺张浪费,而且也不喜欢张扬,他是在两名老影卫和暂行锦衣卫指挥使职权的田伯光等一众锦衣卫的护卫下,悄然溜出皇宫,便装前往皇庄巡察。 朱有兼可是牢记着这么一句老话,广积粮,缓称王,他是皇帝,不用再称王了,但却是一个光杆皇帝,因此,他是打算广积粮,猥琐发育。 不管什么情况,手里没粮,都得完蛋,想靠那些东林党的文官,结局是死路一条,他只能自力更生了。 四大皇庄保证了皇宫粮食的供应,猎庄也时不时地运回一些山珍野味,供皇帝妃子和宫中的太监大佬们享用。 朱有兼在百忙之中仍要抽身跑去皇庄一趟,主要是想弄一些黑科技,制定奖惩制度,刺激庄农的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多存点粮食应急。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朱有兼驾临时,五大总管太监、各级地执事、小太监都齐唰唰地躬身行礼,所有庄奴下人则跪伏地上叩头行礼,恭敬中带着几分惶惶不安。 “都起来吧。”朱有兼右手虚抬,示意在场的所有人都站起。 东面的皇庄距离都城最近,他也没有太多的时间把四座皇庄和猎庄都一一巡察一遍,因此命另外几座皇庄和猎庄的总管太监都跑来东皇庄集中。 “朕宣布几件事,都和在场的所有人有切身的关系,仔细听好了。”朱有兼环视全场,清了清嗓子,才缓声说道。 全场一片寂静,所有人都屏住呼吸,拼命地竖起耳朵倾听,生怕听漏了哪个字。 “第一件事,朕宣布,自今日起,所有庄奴下人产出所得,可自留四成。” 第14章 广积粮,猥琐发育2 大量的土地都掌握在权贵和地主老财的手中,这就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种植庄稼,这些劳动力基本来自因天灾、战乱等原因,不得不拖儿带女,背井离乡的穷苦百姓。 走投无路的百姓为了苟活下去,要么卖儿卖女,要么不得不卖身权贵、地主老财,世代为奴,他们辛苦劳作,所得仅收成的一二成,勉强度日。 如果庄奴下人能拿到三成的产出,那这位权贵或地主老财绝对称得上是天字第一号大善人,让百姓立长生牌,烧香供奉。 朱有兼现在给出产出的四成,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不敢相信,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听错了,下意识地望向身边的人,投以询问的目光。 四成,不会吧?我肯定是听错了。 “你们没有听错,朕说了,四成,都听清楚没?”朱有兼大声说道,再次强调了他刚才所说的话。 他给庄奴下人四成的产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目的就是为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玩命地开荒耕种,产量自然得到极大的提高,最终,那个最大的受益人还是他自己。 这只是皇庄改革的第一步,所有庄奴下人玩命地开荒耕种,种植的粮食越多,分成所得也越多,有了余粮,自然要出售换钱,去购买别的生活用品。 他会以略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所有庄奴下人手中的余粮,除开正常的消耗,整个皇庄种植出来的粮食都回到他手里,而他付出的只是少量的银子而已。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所有庄奴下人在愣了半晌后,突然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声,全都喜极而泣,不由自主地下跪叩头,感谢龙恩浩荡。 朱有兼微笑看着因过于激动,相拥而泣的庄奴下人,等他们发泄出心中的巨大惊喜,逐渐冷静下来后,才接着宣布后边的改革措施。 其实也没啥复杂,就是照搬原时空的一些乡村基建规划,先进的种养技术等等。 皇庄的基建规划,无非就是加宽道路,弄一整套先进的供排水系统,修建大澡堂,茅房,化粪池,垃圾区等。 先进的养殖技术就是搞一些立体养殖,挖池塘养鱼,池塘水用于灌溉农田,池塘边建鸡舍鸭舍,池塘边上搭建猪圈养猪,猪粪养鱼,也可做肥料养地,绿色环保,好处多多。 四座皇庄和猎庄里边都挖有水井,边上还有河流绕庄而过,供水十分方便,朱有兼只需要山寨原时空的水车就很方便地解决了供水的问题。 为了把自己的皇庄搞起来,他真的是绞尽脑汁,疯狂开挂,终极版的水车、曲辕犁、可吊运重物的杠杆起重架,冲水式马桶啥的东东都“发明创新”出来了。 他不仅疯狂开挂,还投了不少血本,曲辕犁的犁头是精铁打造的,耕地的大水牛购买了近二百头,分给四座皇庄和猎庄的庄奴下人使用。 猎庄被朱有兼改成了大型养鸡场,周边扎上篱笆等围栏,就变成了一座座大型的养鸡栏,鸡全是放养的,不仅绿色环保,而且味道超好。 为了让母鸡多下蛋,朱有兼还让庄奴下人养殖蚯蚓,其实,说是养,顶多也就隔三岔五地洒点水,保持泥土潮湿,再扔一些烂菜叶等垃圾给蚯蚓吃,让它们繁殖快就ok了。 猎庄不同于四座皇庄,基本是以养殖为主,另有一套奖罚制度,不过都是以产出数量为准则,实则没什么大的区别。 “恭送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整个皇庄一片欢腾,最开心的当数所有的庄奴下人,因为皇上这一次的大变革,最直接,也最大的受益人是他们,一个个感动得喜极而泣,发自内心地保佑皇上长命百岁,寿与天齐。 朱有兼微笑点头,他很享受这种万民敬仰的大场面,想要出庄的时候,他突然间想到了什么,脚步不禁一顿。 嗯,乐昏头了,差点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第15章 朕的皇家第一团有门了 朱有兼之前问过皇庄和猎庄的五大总管,每座皇庄都有五六百户庄奴下人,加起来就有近三千户,算到老少妇孺,总人口近三万。 他当时只想着改革四座皇庄和猎庄,没怎么在意,临走才突然想起来,如果每户抽一丁,那岂不是可以组建一支三千人的部队嘛? 都是家世清白的农家子弟,吃苦耐劳,都是当兵的好苗子呐,经过精挑细选,再差也应该能凑出一千人。 兵不在多,贵在精,他就是想打造几支只忠诚于他的,精锐的皇家火枪队。 “皇上……” 五大总管太监见皇上突然停步转身,都吓了一大跳,无不流露出紧张神色。 “朕还有一事。”朱有兼看着五大总管太监,缓声说出心中想法。 朕要组建新军,要从庄奴下人里边精选出二千五百人左右的青壮当兵,每人给予十两银子的安家费。 待遇方面,每个士兵每月都有一两银子的饷银,战时翻倍,普通士兵阵亡,给予五十两的抚恤金,军官视级别给予一百两以上的抚恤,给予家属一定的优待。 每个士兵当兵满五年,或荣获不俗功勋,家人可获得一个或多个免除奴籍的名额,成为自由的平民,能分到几亩田地耕种安身。 所有庄奴下人都签了卖身契,不管他们的子子孙孙,都世代为奴,他开出这样的条件,相信没人能抗拒这样的诱惑。 “皇上英明。” 五大总管太监都暗中松了一大口气,原来是这样,这事好办。 要知道,他们身为皇庄猎庄的太上皇,屁股底下没一个是干净的,他们害怕皇上查账啥的,到时候来个秋后算账,那可是要掉脑袋滴。 “过去的事,朕可以既往不咎,但从今日起,都给朕好好办事,办好了,朕会考虑调你们回来,还有,做人不能太贪,到时别怪朕不念旧情。” 朱有兼似乎看穿了五人的心思,面容一肃,冷厉的目光在五人脸上缓缓扫过,声音陡然转寒。 他就是吃果果的威胁,谁敢再贪,他砍谁的脑袋,不信可以试一下。 “喏……” 五大总管太监吓得面无人色,他们都是在官场上爬滚多年的老狐狸了,心里十分清楚,他们是五体不全的太监,吃的是皇家的饭,在宫里头可以作威作福,但在外边却被人鄙视,想活得体面一点,就得老老实实地为皇上办事。 “皇上,奴婢愿捐银五千,为皇上的新军筹集军费。”一名总管太监灵机一动,连忙叫道。 “奴婢也捐五千。” “奴婢也捐五千两饷银……” 另外的四个总管太监忙跟着出声,踊跃捐银,助皇上组建新军。 说老实话,别看他们表面大方,但心里肉痛得紧,五千两银子啊,那可是要贪一段时间都凑够滴,换谁不肉痛? 不过,话说回来,肉痛归肉痛,该取舍的时候就要舍得,好好在皇上面前表现,争取回归权力的中心。 不想当司礼监秉笔大太监的太监,不是好太监,嘿嘿。 当五大总管太监把皇上要召兵的消息一放出来,所有庄奴下人都疯了,特别是那些年轻力壮的年轻人,高声嚷嚷着要当兵,整个场面一片混乱。 大明重文轻武十分严重,民间亦有好男不当兵,好女不嫁丘八之说,可见百姓对当兵十分抵触排斥。 不过,对于那些签了卖身契的庄奴下人来说,却充满了希望,谁不想拼一把? 看到密密麻麻的青壮拼命地嚷嚷着要当兵,朱有兼不禁乐了,朕的皇家第一团有门了,嘿嘿。 第16章 新军 京都是大明皇朝的帝都,以政治、文化、经济为中心,最为繁荣热闹,消费自然也高,土地亦是寸土寸金,金贵得紧。 好在皇族名下有不少地产,且都在皇宫附近,朱有兼花了一笔钱,找来泥瓦匠木匠,按照他所画的设计图稿,经过十来天的简单修整改建后,变成了一座足以容纳三千人左右的小军营。 这就是皇帝特权,银子足够,且给付工钱多,人多力量大等诸多因素,才能催生出这么高的效率。 军营的正门挂上“皇家第一团”的牌匾,朱有兼的皇家第一团算是正式成立了。 第二天一大早,一队太监率三千年轻庄奴浩浩荡荡地进城,前来军营报到。 朱有兼这会正在主持朝政,听闻三千庄奴到来,他已无心主持朝政,反正都是一些芝麻绿豆大的琐事儿,干脆早早散朝,换上便服,悄悄溜出宫。 三千庄奴神情紧张地站立在平坦的演武场上,静静地等候皇上的检阅。 朱有兼要搞的是完全不同于旧传统军制的新军,而整个大明皇朝只有他一个人懂,因此,他必须亲力亲为,身兼数职,他这个大明皇帝,天生的劳碌命啊。 朱有兼也想好了,因为皇家第一团投入他太多的精力和心血,因此,他要把皇家第一团训练成种子团,等到手里头宽裕了,扩军的时候,基层军官就从一团里边抽调。 演武场上虽然站足了三千年轻力壮的庄奴下人,但经过一轮筛选后,朱有兼狠心淘汰了五百人。 被淘汰的五百庄奴下人都一脸失望表情,但每人领到一两银子的安抚费后,一个个脸上才露出一点笑容,心里越发羡慕能够留下来当兵的同伴。 只用区区的五百两银子就赚足了人心,而且还鞭策了留下来的二千五百新兵,让他们越发珍惜这份运气,从今往后努力训练,成为一名让皇上满意的士兵。 朱有兼对留下来的二千五百新兵进行一番鼓励后,先让他们自由组队,五十人为一大队,再从队伍里推举一正二副三个带队的正副队长,然后在正副队长的带领下,排队领取军被军服军鞋军帽、木盆脸巾等日常用品,让新兵们开心得嘴巴都合不拢。 因为提前组织军团里头的大批宫女小太监缝制了大量的军帽军鞋军服,暂时足够二千五百人的新兵供应二套。 军帽军服是仿制二战时期德国国防军的黑色制式军装,区别是布料没法相比,使用的都是用耐磨的粗布,再扎上武装皮带,士兵穿戴起来相当英武简洁,给人焕然一新的精神面貌。 唯一麻烦的是半筒军鞋的制作,鞋底是用千层布缝制,夹层还放上防尖物穿刺的薄铁片,鞋底垫上软柔的鞋垫,穿上后用专门的绑带绑牢军鞋。 质量不仅杠杠的,看着也威武新潮,比传统昂贵的官鞋还要拉风。 所有新兵都是清一色的庄奴下人出身,穷了一辈子,哪里见过如此高档奢华的军鞋,而且所有的东西都是免费的,惊喜之余,越发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暗中发誓,就算训练累死都要留下来。 各队士兵领了东西后,在正副队长的带领下进入一座座崭新的营房,放好个人物品后再到演武场上集合,包括三个正副队长在内的所有士兵都是初次经历,场面乱哄哄的,让朱有兼头大如斗。 麻辣隔壁的,朕能忍住,绝不生气。 第17章 军事训练 朱有兼同样换了一身黑色的新军装,和普通士兵的区别是领口佩戴了一颗标志军衔级别的大金星。 嗯,他厚着脸皮给自己封了三军总司令的军衔。 谁敢笑话朕,朕弄死他。 成军的第一步,自然是宣布军纪,唯赏罚分明,才能让士兵心服口服,誓死效命。 等到所有士兵在正副队长的驱赶下,拖拖拉拉地排好队,已经过了十几分钟,朱有兼的脑袋似乎又胀大了一圈。 忍着吧,都是没上过学,大字不识一个,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的农家子弟,第一天就要求他们做到各种规范要求,这根本不可能。 朱有兼突然想到了什么,抚额苦笑,看来还得请几十个秀才来当教书先生,教他们读书识字才行呐。 他现在已经失去了让人当众宣读军纪的念头,都是大字不识,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文盲,你得费多大的精力,喷多少吨口水才能让他们牢记军纪啊? 算了,还是赶紧招聘一批秀才当老师,教士兵们读书识字,再宣读军纪,让他们牢记吧。 大明重文轻武的现象十分严重,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遍地都是,特别是那些穷困潦倒的落魄书生更是多如狗。 朱有兼开出一个月五两银子的工资,来应聘的穷书生很多,但他招人有个条件,不能放下读书人高人一等心态的,全部滚蛋。 都穷得吃不起饭了,还特么的牛逼哄哄,想让人当祖宗供着? 十分钟的时间不到,朱有兼就招足了五十个读书人入营当教书先生。 朱有兼让人拓印了几百本军纪等小册子,分发给五十个教书先生,让他们教士兵读书识字的同时也念给士兵听,让士兵牢记心中。 军令如山,违反军纪者,军法处置,没人敢拿自己的屁股蛋或脑瓜子开玩笑。 朱有兼很有耐心,用了整整三天的时间,让所有士兵熟记军纪后,才开始进行系统化的军事常规训练。 早上先来个十几圈的慢跑训练,然后是队列训练,为了让所有士兵更容易地分清左右方位,让他们在右臂上系上一条白带子。 如果经过十数次训练,还把左右方向搞混的,那其他的同伴在啃香喷喷的白馒头,喝着让人馋涎欲滴的肉汤的时候,你还得在演武场上进行加时训练,成为同袍围观的对象。 为了强调、训练士兵们的团队协作精神,每一支队伍但凡有一个出错,全队跟着受罚加时训练。 到了这个时候,你再不努力,拼命的训练,不仅对不起全队的袍泽,还被袍泽们特殊关照,因为没人丢得起这个脸面。 为了激励各队努力训练,力争上游,朱有兼还定出了各种奖罚制度,隔三岔五就进行各种比赛,比如,前三名分别奖励一百五十、一百、五十两银子,垫底的三支小队负责打扫军营和臭烘烘的茅厕。 而各项技能优秀的士兵除了得到一定银两的奖励,还获得提拔,成为班长、排长等低级军官。 军官和士兵的待遇差别很大,普通士兵正常的月饷是一两银子,低级军官是五两银子,战时翻倍就是十两银子,阵亡时的抚恤金都是百两银子以上,而且家人还获得一个脱除奴籍的名额。 试问如此优厚的条件刺激之下,哪个士兵不想努力,拼命地当上军官? 皇上可是说了,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嘿嘿。 第18章 强迫当军医 朱有兼的训练计划是早上进行体能训练和队列训练,下午是军事技能训练,晚上是读书识字等学习活动。 他知道所有士兵都是穷苦人出身,大字不识一个,加上天生的自卑感,对读书识字有一定的排斥,他同样弄出了一个奖罚制度,识字多的士兵有奖励,垫底的受罚,不是加时训练就是打扫军营,刷茅厕,洗脏衣服臭靴子啥的。 最关键一点,如果已经晋升班长的,想要继续晋升排连营级长官,必须有一定的文化基础,他的要求真不算高,小学文化的水准就行。 因为火枪的产量低,所有士兵都是拿着一根木棍当火枪训练,每天进行装填火药、举枪射击等枯燥的军事动作训练,等到动作娴熟后,才正式装备火枪,进行实弹射击训练。 朱有兼在忙着主持朝政,批阅奏折的同时,还要抽空跑来军营训练新军,人忙成狗,也累成狗,但他强迫自己不能停下来休息,在百忙之中还要捣鼓野战医院。 因医疗技术落后等原因,战争时期的很多士兵得不到及时救治,或因医生处理不当,伤口发炎等原因死去,如果这些伤员能够医治好,回归部队,可都是军中宝贵的老兵了。 野战医院是必须搞起来的,没有医术高明的医生,朱有兼只能绞尽脑汁,剑走偏锋了。 他让锦衣卫遍查帝都所有大牢的犯人,包括帝都一带的县城的牢犯,但凡懂点医术,直接提来审讯,给他们两个选择,一是砍脑袋,二是当军医保命。 还别说,锦衣卫这一查,还真给朱有兼弄来了十几个懂医术的囚犯。 他们当中,或被人诬陷,或得罪权贵,或品行不端,勾搭女病人,或因特殊原因医死病人的,如果不是朱有兼把他们弄出来,估计也因为牢头压榨,牢中犯人欺负,生病等原因死在狱中。 “朕不管你们以前因什么罪名入狱,现在朕给你们两个选择,一是砍头,二是在朕的军队里当救死扶伤的军医。” 朱有兼经过确认,面前十几个衣衫褴褛,面容憔悴,气色极差的囚犯都是懂得医术的郎中后,面容一肃,王霸之气迸现。 “草民愿为皇上效命。” 所有囚犯没有半点犹豫,全都跪伏地上叩头,宣誓效忠,生,或者死,傻逼都知道怎么选择。 他们虽然因各种罪名入狱,但罪不致死,熬个几年十几年的,刑期满了就获得释放,当然了,前提是你能撑到那个时候。 之前他们好端端地躺在牢里长叹短吁,突然被凶神恶煞的锦衣卫提走,无不吓得魂飞魄散。 大明锦衣卫的名声不用再废话了,那是迎风都臭十里,原因有很多,反正落到锦衣卫的手里,不死也差不多了,结果却出现意外反转,皇上竟然特赦了他们。 所有郎中对朱有兼的强买强卖不仅不反感,相反还心存感激,没有皇上,他们还呆在牢里受苦呢,牢里啥情况,呆过的人才知道,皇上等于是他们的救命大恩人呐。 皇上不仅是他们的救命大恩人,还给他们官当,医官也是文官中的一种官,虽然还没有正式成立,但皇上金口,绝对真金十足。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们这是要发达了啊。 第19章 所有学渣全是宝贝 十几个军医的身体很弱,需要好好调理,好在他们都是医术不错的郎中,自己开方子调理就行,皇宫里头有的是储备的药材,而且品质还都是上好的贡品特品。 十几个郎中舒舒服服的泡过温水澡,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后,换上合身的军装,对着棱花铜镜猛看。 衣服虽然有点怪模怪样的,但胜在简洁方便,关键是这种军服穿上后,人似乎精神了不少,而且还带有点英武霸气,感觉还是不错滴,嘿嘿。 朱有兼懒得去找地方,也没有时间,直接下旨把银作局给缩减了,把银作局改成了军医院,安置这十几个郎中,先让他们调养好身体再说。 朱有兼摸着下巴思索,军医院虽然成立了,但医生严重不足,还得再弄一些医生来充门面才行。 大明朝设有太医院,宫廷设有御药房、生药库、安乐堂、典药局及王府良医所,地方医学教育机构等均与医药管理中枢太医院均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医官皆由太医院委派,受礼部节制。 朱有兼打起了太医院的主意,能够坐镇两京太医院的皆是医术高明的大国手,虽不敢说桃李满天下,但所收学生也不少,每个大国手贡献五六个学生足够了。 他先发一道圣旨,把两京太医院的大国手们召进皇宫,然后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真情把太医们感动胆战心惊,内牛满面,都乖乖的贡献出五六个学生加入军医院。 一众太医的学生们背着行李前来军医院报到时,朱有兼打听了一下,不禁吓了一跳。 这一大群学生有老有少,年纪最小的二十五六岁,年纪最大的有四十一二岁,在老师眼中,他们是资质太差,学了一二十年都没有毕业的学渣。 但在朱有兼眼中,这些学渣全都是宝贝,若在原时空,他们都是医术高明,牛逼烘烘的专家教授,只是因为他们的老师要求太高太严苛而已。 对于人才,朱有兼一向重视,他根据太医们对学生的评价,医术最高明的,直接封少校军医官,统掌军医院,其他的学渣都是尉级以上的医官。 法理上,军医院属非官方组织,医官的官职还没有得到朝廷的认证,但所享受的福利待遇可比他们当学生时还要好上几倍,而且地位极高,出门都有身穿飞鱼服的锦衣卫护送,牛逼得不行。 拱卫京师的十万禁军虽然号称精锐,但朱有兼心里清楚,都是一群渣渣,而且早被各方势力渗透成筛子,他防备都来不及,哪敢使用。 不得已,他只能从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的手里抽调一些年纪较大,不适合执行特殊任务的老锦衣卫充当门卫,保护军医院的安全。 还别说,锦衣卫凶名在外,用来唬人,震慑霄小的效果十分好,但凡有飞鱼服的地方,治安环境出奇的好。 军医的问题解决了,但光有医生还不行,还得有战地医护兵,男护兵容易解决,对外招一些机灵的小伙子就行,然后由军医官传授一些简单的护理常识就ok。 医院里头,女护士所起的作用可大了,光是安抚伤员的情绪就不是男护士能比得了的,但大明男尊女卑,女人三从四德,只能在家相夫教子,女人出来打工,会被世人戳脊梁骨的,光是口水都能把人活活淹死。 对外招女护士的办法根本行不通,朱有兼想破了脑袋,才找到了解决的好办法。 第20章 教坊司 教坊司,即官办娼院。 教坊司里边的女人全是犯官的女眷,她们曾经荣华富贵过,但因父兄犯事等原因被抄家灭族,男丁被处斩,女人或被出卖,或打入教坊司,遭受非人的摧残,说是人间炼狱都不算夸张。 虽然教坊司也给皇族带来一点收益,但朱有兼根本看不上这点钱,再说了,既然穿越了,他也想做点什么,虽然他是天底下最大的得益者,心里不想改变太多,但为广大妇女做点事也是应该的。 “爱妃,你知道教坊司吧?” 朱有兼这段时间忙成狗,也累成狗,虽然搂着千娇百媚,勾人魂魄的陈圆圆,但他也保持初心,挺多过过手瘾而已。 “啊,皇上……” 陈圆圆明显被吓到了,本能打了个哆嗦,俏面瞬间变得苍白无血。 她本身就出自青楼南曲,虽然卖艺不卖身,但名声终归是不好,自然清楚教坊司是什么地方。 如果说,民间青楼的北曲姑娘还有权力选择自己的恩客,攒够了钱还可以为自己赎身从良,教坊司里边的女人根本没有这些权力,结局不是病死就是被活活折磨致死,堪称女人的可怕地狱。 好端端的,皇上提教坊司做什么? “爱妃,朕只是想解散教坊司……” 朱有兼没有想到陈圆圆的反应这么大,连忙柔声安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解散教坊司,里边的所有女人全部当护士,虽然带有强迫性,但怎么都比原来的职业强上百倍。 “皇上,那些女人已经够可怜的了,您……您……就不要再作贱她们了……”陈圆圆小心翼翼说道,她也是仗着自己得宠,才敢说出这样的话。 教坊司里边的女人已经够惨够可怜的了,皇上您还要她们服侍那些粗鄙的丘八? “哈哈哈……”朱有兼先是一愣,继而放声大笑,手指点着陈圆圆的额头,爱妃啊,你这脑袋瓜子都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啊? 他知道陈圆圆误解了护士这个职业的性质,以为像青楼的北曲姑娘那样,额滴娘咧,那可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竟然被你想到歪路上去了。 “皇上,臣妾错了,甘愿受罚。” 听完皇上的解释,陈圆圆羞得满地找裂缝,如此神圣的职业,竟然被她想象成了那啥,真真是羞死人了。 “做错了事,必须受罚,趴好,朕要执行家法!”朱有兼扳着脸,气哼哼说道。 陈美人的娇羞样勾人魂魄,他本来想好好休息一下的,但小朱不安分啊,没办法了,只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 天空还没有放亮,朱有兼就爬起来跑步健身,折腾了大半宿,他不仅没有感觉到困倦,相反感觉精神不错,这或许是体内那股神秘力量带来的好处吧? 跑步健身,沐浴更衣,吃早餐,然后上朝,这是朱有兼每天早上的生活和工作流程,走之前,他把一本手写的小册子放在枕边。 那是他写给陈圆圆的,里边内容是对护士这个职业的详细解释,还有对教坊司内所有犯妇的处理情况,比如,当了护士后,吃喝全包,每月还有二两银子的薪金,工作满十年后可获特赦,恢复自由之身。 表现优秀的,还可升级护长,待遇更好,月薪八两银子,住专门的大楼房,甚至提前获得赦免,如果做到退休,还可享受退休的诸多福利待遇。 朱有兼很忙,不可能所有的事情都亲力亲为,再说了,他堂堂的天子,也不方便跑去教坊司,这事,就交由陈圆圆代为办理了。 第21章 书法大家 浴后的陈圆圆端坐梳妆台前,由贴身侍女小玉帮着梳理秀发,她随手拿起朱有兼留下的小册子翻阅。 她一看到册子里边的字体,娇躯猛地一震,晶亮凤眸瞪得老大,光艳照人的玉颊满是震惊、狂喜神色。 大名鼎鼎的秦淮八艳,无论哪一个都是琴棋书画,无所不精,各有擅长与特点。 陈圆圆有倾国倾城之貌,是八女中最漂亮的一个,她色艺双绝,名动江左,最善歌舞,每一次登场,明艳出众,独冠当时,观众为之魂断。 她对于书法,亦有不俗的造诣,千百年的传承,大明朝的书写工具仍是毛笔,经书法大家千锤百炼地创新,字体也发展为草体、楷体等字体,几乎已达巅峰。 她经常临摹练习,练就了一手好书法,只看一眼小册子里边的字迹,便知是一种从未见过,也未听说过的全新字体。 字虽小,但一笔一画,宛若刀劈斧削,刚劲中透着柔润流畅,龙飞凤舞,整齐有序,端的是大气磅礴,动人心弦。 细品这种字体,与毛笔字最大的差别就是小,瘦,刚,予人一种力量的美感,还有节奏与感官上的美感,赏心悦目之至,着实让人欢喜不已。 “小玉,这册子,是皇上留下的?”陈圆圆激动道,她可以断定,一位书法大家出现了,她要找到那位大家,拜师学艺。 嗯,书法界已经沉寂太久了,现在,终于有大家创出新字体,在书坛上必定引起极大的轰动。 “是,娘娘。”小玉应道,俏脸上满是怔愕表情,什么事让贵妃娘娘如此激动? “小玉,可知册子里的字是谁书写的?”陈圆圆迫不及待地催问。 “小玉不知。”小玉摇头应道,她都不知道册子里边写的啥。 皇上给娘娘的东西,她哪敢乱动,就算不掉脑袋,小屁屁也必定开花,血淋淋的,惨不忍睹呢。 “哟……”陈圆圆发出一声无奈叹息,她虽然心急,但也只能先去教坊司,把皇上交代的重要事情给办好了,等皇上散朝回来再询问吧。 “等一下,还是先去乾清宫吧。” 准备出行的时候,陈圆圆想了想,还是让人改道前往乾清宫。 她虽然独宠后宫,但十分清楚自己的身份地位,就像无根的浮萍,唯一的依靠就是皇上,一旦失宠,后果严重,向周皇后示好靠拢是保身的手段。 “妹妹给姐姐请安。”见了周皇后,陈圆圆向周皇后屈身行礼。 “哟,妹妹,快起来快起来。”周皇后笑靥如花,开心地扶起陈圆圆。 如果陈圆圆行的是正规的宫礼,尊称皇后,那只是表面的,心里未必服气,或心存爬上凤座的野心,但她自称妹妹,除了示好,更表明了心迹,怎不让她开心? “妹妹刚入宫,姐姐这会正想过去看妹妹呢,妹妹就过来了。”周皇后微笑道。 “妹妹怎敢劳姐姐大驾。”陈圆圆忙道。 两人客套了一番,陈圆圆这才道明来意,她也是奉皇上之命前往教坊司办事,特来知会周皇后一声。 “那些女人也怪可怜的,皇上圣恩,是她们的福分。”周皇后微笑拉着陈圆圆的手,心里十分满意。 陈圆圆奉旨办事前能够先过来告诉她一声,等于是对她的一种尊重,也是示好,表明了心迹,这让她高兴的同时也大为放心。 她再怎么大度,但也是有底线的,谁要敢觊觎皇后的宝座,她弄死谁。 “妹妹刚入宫,姐姐也没什么好的礼物相送,这支凤钗便送与妹妹吧。”周皇后微笑拔下插在鬓发中的一支凤钗相送。 “哟,妹妹怎好意思收姐姐的礼物呢,该是妹妹孝敬姐姐才对。”陈圆圆嘴上客气,人却半点不客气地收下凤钗。 宫内银作局精心打制的金质凤钗,价格自然不菲,关键是周皇后赠送的,代表姐妹友谊的礼物,她若不收,反惹周皇后不高兴,甚至猜忌呢。 两女客套一番,陈圆圆戴着周皇后亲手给她插上的凤钗,开开心心地离去。 第22章 皇上英明 陕西,西安县。 孙传庭的大军就驻扎在西安县城外,军营连绵数十里,战旗飘扬如海。 他奔赴陕西接任三边总督,屁股还没坐热,就接到催促他率军增援开封的圣旨,于是把指挥部设在西安县,命各军靠拢集结。 现如今,湖广总督侯恂、总兵左良玉,保定总督杨文岳、总兵虎大威已经分别率部队抵达,反倒是陕西总兵贺人龙及所部迟迟没有到达,让孙传庭大为恼火,更坚定了诛杀贺人龙的决心。 贺人龙为保实力,畏战不出,致总督傅宗龙战死新蔡,总督汪乔年被李自成斩于襄城,被崇祯帝怒削官职后,他担心崇祯帝会砍了他的脑袋,一直找各种借口拖延时间。 被孙传庭催急了,才慢吞吞地率军上路,一天三停,三天的时间都走不到十里,直到接到孙传庭保证为他开脱的书信,加上副总兵高杰保证护佑他安全的承诺后,这才放心大胆地率军前往西安。 孙传庭一边给贺人龙挖坑,一边看着军用地图长叹短吁,表面上,他手握陕西、湖广、保定三地的三十多万精锐,声势浩大,但具体什么情况,他心里十分清楚。 三军的总兵官都是修炼成精的千年老狐狸,一个防着一个,出工不出力,什么精诚团结,奋勇作战,忠君爱国,全是屁话。 加之他才刚接任三边总督战,还没有整顿好各军,筹集作战物资,做好充足的作战准备,皇上就下旨催促他起兵增援开封。 就目前的战局,贼军势大,且挟连胜之威势,战意高昂,这时候仓促起兵增援,风险极大。 说得简单直白一点,开封就是死地,李自成兵围开封,就是挖坑钓他这只大鱼,他明知道是个大坑,也只能睁眼往里跳了,圣命难违啊。 就在昨夜,他收到了皇上的密旨和密件,看阅后,激动得老脸通红,对着帝都的方向连拜三拜,直呼皇上英明。 皇上的意思竟和他不谋而合,开封救与不救都是死地,与其掉进李自成挖的大坑里,还不如放弃开封,游弋在李自成大军的附近,寻机而战,这样既争取了主动,又盘活了战局,等到朝廷缓过气来,尽起大军围剿,李贼必败。 如此高明的战略战术,也不知道出自哪位高人之手?而且还能说服皇上更改圣命,牛逼得不行,等到凯旋回京时,他必登门拜访致谢。 孙传庭压根就没把如此高明的战略战术和皇上联想到一块,以为是朝中哪位高人想出来的,牛逼得让他佩服和感激。 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多了,就算朝廷缓过气来,也不可能有太多的援军,朱有兼只是利用他拖住李自成,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时间而已。 再者,他走的是精兵路线,大明现在已经病得奄奄一息,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是几十万大军规模,劳民又伤财,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不对,皇帝也穷得叮当响,玩不起啊。 孙传庭接到皇上的第二次密旨后,精神大振,战意大增,击败李自成的信心也增了几分,他趴在案桌上,盯着军事地图反复查看盘算。 皇上已经授予他临阵应变的特权,但增援开封势在必行,为的是堵悠悠之口,至于怎么增援,只能由他说了算。 “禀总督大人,陕西总兵官贺人龙贺总兵率军抵达,正在帐外听命。”有卫兵进来禀报。 孙传庭精神一振,贺疯子终于来了。 第23章 疯狂究研武器 召开军事会议的时候,孙传庭命人拿下贺人龙,并宣读皇上密旨,当场宣布贺人龙的十数罪状,然后推出辕门处斩,众将无不色变。 高杰升任陕西总兵,接掌兵权,由他出面安抚,稳住了军心,让孙传庭暗中松了一大口气,同时也信心大增。 上一世,三军主将在作战时互不协调配合,畏战避战,只顾保存实力,导致全军战败,孙传庭战死,把大明皇朝最后的家底败光了。 这一世,朱有兼给了孙传庭随机应普通,临阵决断的特权,而且还加大了他的权力,谁敢阳奉阴违,畏战避战,害死友军的,不管官职多大,直接喀嚓,也不知道他能不能躲过这一劫? 朱有兼放权给孙传庭后,就任由他在陕西河南折腾了,他真的忙得几乎脚跟不沾地,解决了教坊司的事,他整天就窝在枪械厂里边督造火枪。 从头到尾看过老铁匠打造出一支成品火枪,朱有兼总算明白火枪产量低的原因,都是门第之见害的。 有话说,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教会徒弟,饿死师父之师,师父教徒弟的时候,往往留一手,最终导致很多绝艺失传。 这些懂打造枪械的老铁匠也一样,哪怕带了一些徒弟,但都亲自动手打造火枪,徒弟只是打个下手,一个人的能力再强,一个月下来,又能打造出几支火枪? 为解决这个千古遗传下来的陋习,朱有兼也是想尽了办法,先搞出一条生产流水线,强调团队协作精神,然后许以重金,教会一个徒弟奖励一百两银子,然后每个师父带领徒弟负责一条生产线,打造出来的火枪,师父仍旧拿到一两银子的奖金。 如此一来,火枪的生产效率上去了,师父拿到的奖金也越多,不怕你不心动? 新的生产条例一出,老铁匠们一个个象打了鸡血一般的兴奋,尽心传授徒弟,有负责炼钢的,有负责打铁的,有负责钻床,当师父的只是最后把关,检测火枪的合格性就ok,既悠闲又能拿到大把的奖金,想不笑都难。 改革后,基本上是一个或两个师父带领自己的徒弟一起合作,负责一条生产线,十几个老师父就是六七条生产线,效率几倍增加,产能大增,一个月下来,至少能生产出五六百支精良火枪。 所有人都高兴得嘴巴合不拢,最开心的当属朱有兼,因为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他不想上煤山自挂东南枝,就得争分夺秒,把强大的火枪兵训练出来。 搞掂了流水生产线,他没有来得休息一下,就又把目光转向科研所,真正的忙成狗。 懂得造枪的老铁匠有近三十个,其中半数年纪已大,抡不动大锤了,朱有兼对他们另有安排,就是把他们集中起来,给出研究方向和新思路,甚至连大概的稿图都画出来了,让他们齐心合力研究后膛遂发枪。 虽然有定装纸弹壳,但前膛装药装弹,再用火绳点燃引线,速度慢得一逼,后装遂发枪就解决了这些问题,关键是解决火石打火的问题。 对于现在的科技来说,尖头弹、铜弹壳等都属于高大当的东东,也暂时没有太多的时间和金钱去研究,只能暂时压后,等他坐稳了江山再研究了。 真理,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内,朱有兼是一个军事迷,自然知道大炮的威力,又怎么可能不捣鼓射程远,威力大的大炮? 宋朝时就已经发明了火炮,明朝时期的古大炮已经相当先进,又从葡萄牙沉船打捞出火炮,仿制成红夷大炮,甚至根据震天雷生产出了开花炮弹,只是威力不够大,仍旧大量使用传统的铁丸实心弹。 为了便于运输,解决后勤压力,朱有兼打算统一红夷大炮的口径,暂时只生产二种口径的大炮,简称小炮和大炮,炮弹也一样。 不过,开花炮弹爆炸的威力有点渣,需要重新研究,朱有兼给出了一些建议,比如,尽可能的提高硝的纯度,增强黑火药的爆炸威力,炮弹里放实心铁珠子等,能够提高杀伤力。 火枪因射程、射速、圆形铅弹等原因,火力不够强大,得使用密集的排枪齐射才能凸显效果,没有连发的机枪冲锋枪这种大威力的武器嘟嘟,只能靠手榴弹来辅助了。 大明已经大规模的装备和使用拉发地雷、水雷、神火飞鸦、火箭、一窝蜂、震天雷等火药武器,震天雷就是明代版的手榴弹,只是个头太大,重量太重,投掷不远,而且使用的方法不怎么对,或者说,没有凸显震天雷的威力和作用。 朱有兼直接画了一枚木柄手留弹,弹头用薄铁打造,内装火药和实心小铁珠,导火索从木柄中心穿出,为防止受潮失效,用防潮的油纸把导火索包缠在手柄处,战时撕掉油纸就行。 因技术、实用性、成本等原因,象拉发地雷、水雷、神火飞鸦、火箭、一窝蜂等武器的生产,还有各种乱七八糟的口径大炮,全都被朱有兼砍掉了,他的皇家兵工厂,乃至整个大明的枪械制造局,只生产火枪、统一两种口径的火炮、木柄手榴弹三种武器。 如此一来,不仅极大的压缩了成本,节省了军费,也极大的解决了后勤的运输压力。 当然了,他心里也清楚,圣旨虽然下达了,但地方的督抚军阀拥兵自重,听宣不听调,阳奉阴违,有没有真正的落实并执行就难说了,反正他先抓好自己的皇家兵工厂,疯狂的增强自己的实力再说。 朱有兼也知道,大明的红姨大炮的炮座使用的铁轮子,甚至是木制的轮子,一般的马车基本使用木制车轮,不仅笨重,而且容易损坏,经常需要维修更换,也极大的增加了后勤的压力。 但因科技落后的原因,加上他也不是万能上帝,什么都懂,橡胶轮胎这种高大上的东东只能等以后慢慢研究了,还有更多重要的事情等着他去做。 他得再腾一些地方,成立各科研所,让火药局的人研究更先进火药,以替代黑火药,找一些泥瓦匠研究明朝版的水泥等,他自己则去捣鼓沙子,先造一些玻璃,再“发明”军用望远镜。 “皇上,锦衣卫田代指挥使求见。”王承恩凑过来低声禀报。 第24章 砸锦衣卫的场子 当朱有兼当廷宣布重开锦衣卫时,百官色变,消息当天就传遍帝都,像风一般向全国各地扩散。 当消息传到骆家时,前锦衣卫指挥使骆养性高兴得直蹦起来,甚至放声狂笑不止。 一般的思维,皇上重开锦衣卫,自然也会重新启用他,他可是锦衣卫的最后一任指挥使,没人比他更了解锦衣卫,若皇上不用他,还能用谁? 没过多久,就有一大帮狐朋狗友登门道贺,其中不乏他曾经的亲信部下,多是原锦衣卫的中高级军官,老大马上就获得天子的重用,他们这些亲信心腹自然跟着沾光,很快就又能发大财了。 当晚,骆家张灯结彩,欢声笑语,比过春节还要热闹,骆养性在一片奉承声中喝得酩酊大醉,他那些狐朋狗友也醉倒一大片。 一连几天,骆养性都在难以抑制的期待中等待天使的到来,但天使迟迟未至,让他既焦躁又不安,只得不停地催促家丁出去打探消息,甚至派了好几个家丁在原锦衣卫官署附近转悠,一有消息马上回报。 “老爷,不好了,锦衣卫已经重开,由原总旗田伯光代行锦衣卫指挥使。”管家匆匆来报,神色有点不安。 皇上没有启用自家的老爷统掌锦衣卫,这也意味着老爷失宠了? “什么?”骆养性惊得跳起来,手中的茶杯砰然落地,摔成碎片。 “当真?”他一把揪住老管家的胸襟,厉声喝问。 其实,他是听清楚了老管家的禀报,但心里不愿接受这个事实,强迫性地暗示自己,肯定是听错了。 “老……老爷,是……是真的……”被吓得战战兢兢,面无人色地颤声回道,他初时也不相信,直到派出去打探消息的十几个家丁回来了半数,禀报的消息都一致,这才敢进来禀报。 “田伯光,他怎么敢?”骆养性瞬间怒了,咬牙切齿地嚎吼起来,皇上一定是脑子进水或者抽风了,放着他这个前任指挥使不用,去重用田伯光这个老残废? “骆大哥,不好了,皇上启用的是田伯光那个老残废……” “指挥使,大事不好了,皇上启用田伯光那个老残废代行指挥使之职……” 一大群狐朋狗友神色慌张地涌进来,向骆养性报告他们打听到的不好消息,整个场面乱哄哄的,堪称菜市场。 “都给我闭嘴。”心情烦燥的骆养性大声喝道,他心情本来恶劣到极点,属下那一声声指挥使更加刺耳,让他再也按耐不住。 乱哄哄的场面瞬间停息,全场一片寂静,静得连绣花针掉落地上都能清楚听到。 “骆大哥,咱怎么办?” 良久,才有胆子大的人小心翼翼地询问,围聚一旁的一众狐朋狗友纷纷点头。 嗯,前几天,为了庆贺骆指挥使重掌锦衣卫,同时也为了自己的前途,他们可是送了价值不菲的礼物,如果骆指挥使不能官复原职,那可亏死了。 “田伯光那个老残废只是一个小小的总旗,怎么服众?咱去砸了他的场子,看他以后怎么统掌锦衣卫?”有人提议道。 骆养性眼睛一亮,这注意好象不错啊。 第25章 砸锦衣卫的场子2 骆养性带着一大群狐朋狗友杀气腾腾地冲进锦衣卫官署。 把守大门的几个锦衣卫不敢阻拦,他们只是小小锦衣卫士,曾经的锦衣卫指挥使大佬当面,里边还有好几个曾经是他们的直属上官,平时巴结都来不及,哪敢阻拦? 骆养性带人杀进第二道门的时候,倒是有几个刚被田伯光召进来的锦衣卫士上前阻拦,但被揍得青皮脸肿,惨不忍睹。 “砸,给老子狠狠地砸。”骆养性指着办公间,杀气腾腾地下令。 闹腾了这么久,该死的田伯光竟然不出来迎驾,小小的锦衣卫总旗竟敢这么嚣张?本大爷要好好地教他怎么做人,哼哼。 跟来的一大帮狐朋狗友嚎吼着冲进办公间,抡起各种器物一通乱砸,桌椅等东东全被他们砸得唏巴烂。 “爹……” 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带和一帮心腹在内间开会,他早接到消息,但却异常冷静,冷眼看着骆养性和他的人打人砸东西。 田无咎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哪里忍受得了,起身想要冲出去,但被田伯光伸手拦住。 “不急。”田伯光阴声说道,官署的办公桌椅等器物都老旧破烂,他正头痛上哪找钱更换呢,这不,就有人送钱上门了,嘿嘿。 田无咎和一众心腹眼睛俱都一亮,还是老大的脑子好使呐。 田伯光奉旨重开锦衣卫,他把昔日的朋友和心腹亲信全都召回,另外新召了一批年轻人,都是被儿子田无咎用拳头揍服的小弟,至于原锦衣卫的中高层同袍,他一概不理会,这样他才能快速执掌锦衣卫,巩固自己的指挥使地位。 现在,这些人都簇拥在他身边,手按刀柄,面露杀气,只等田老大一声令下,马上扑上去逮人。 骆养性又如何?曾经的锦衣卫指挥使又如何?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他们的老大才是手握生杀大权的锦衣卫大佬,敢砸锦衣卫的场子,那一定是活得不耐烦了。 “田伯光,骆指挥使大人在此,还不滚出来叩见?”有人高声厉喝。 骆养性背着手,傲然站立,他曾是锦衣卫的大佬,自然要有一把手的气势,再说了,砸东西这种下三烂的事,他是不屑干的,他要是干了,就是蠢不可及了。 关键一点,万一真的惹恼了皇上,追究起来,他完全可以把自己摘得一干二净,大不了推出几个背锅侠,嘿嘿。 “骆养性真是老糊涂了,这个锦衣卫指挥使真是白当了,嘿嘿。” 田伯光嘿嘿一笑,给儿子田无咎和一众心腹亲信讲解,锦衣卫最擅长的就是把不可能变成可能,骆养性不亲自动手,以为这样就能把自己摘清? 想得太天真了,哈。 一众心腹亲信一副心服口服的崇拜表情,老大就是老大,这个指挥使的位置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当的。 田无咎则眉头直皱,老爹当上了锦衣卫的代指挥使后,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整得他差点都不认识了。 现在的田伯光确实心性大变,整个人都变得腹黑了,经历了这么多事,也遭受了太多的社会毒打,如果再不长进一点,还不如抹脖子一了百了,省得心烦。 听到外边的厉喝声,田伯光打开房门,背着手,慢悠悠的走出去,儿子田无咎和一众心腹亲信跟随在身后。 “骆养性,好大的威风,你可知这是什么地方?”田伯光淡然迎视骆养性想要吃人的凶狠目光,慢悠悠说道。 “大胆,敢直呼指挥使大人的名讳,不想活了?”有人高声厉喝,右手下意识地握住剑柄,但随即想到了什么,又连忙松手。 他们是来砸田伯光的场子,抽他的脸的,如果动了刀剑,见了血,性质就不一样了,如果不小心发生意外,死了人,后果更严重。 第26章 敲榨勒索 “只要骆指挥使拿出圣命,田某自然退位。”田伯光阴声笑道,大手一伸,向骆养性索要圣命。 骆养性脸色微变,暗呼不妙,姓田的要玩阴的。 “没有圣命,那骆指挥使只是一介白身啊,竟敢来砸锦衣卫官署,这玩笑是不是玩得有点大呐?”田伯光收回手,脸上带着高深莫测的诡异笑容。 “哈哈哈,骆某只是和田大人开一个玩笑,嘿嘿……”骆养性反应也快,忙顺着田伯光的意思回道。 特么的,姓田的几时变得这么聪明阴险了? “玩笑?田某只是奉旨代掌锦衣卫,哪敢拿圣命开玩笑啊?”田伯光微微一笑,面容倏然一肃,大声厉喝。 “把这群狂徒给我拿下!” 话音未落,早就按捺不住的田无咎和一众心腹亲信立时抽刀扑上去,抡起刀背就敲。 “哎哟,我的妈呀,真打啊,疼死我了……” “哟,别打别打,疼死人了……” “啊……疼啊……” 田伯光的一众心腹亲信虽然只拿刀背敲人,但之前憋了一肚子的火气,出手的力度可不好掌握,轻的头破血流,重的手断脚折,痛得鬼哭狼嚎,哭爹喊娘,瞬眼之间就躺了一地。 骆养性见势不妙,想要拔腿跑路,但田无咎早盯上了他,不等他撒开脚丫子,钵大的拳头已经占据了整个视野。 砰的一声拳头着肉声响起,他只觉椎心剧痛侵袭神经,天地在旋转。 砰砰砰—— 田无咎在骆养性的腹部连捣三记重拳,然后象拖死狗一般,把痛得全身发软,瘫成烂泥一般的骆养性拖到老爹面前。 “分开关押,严加看守。”田伯光说道,如果有人胆敢劫狱,杀无赦。 交代清楚后,他立刻进宫面圣,骆养性虽然率众砸了锦衣卫的场子,但罪不致死,加上祖上荫萌,他背后的某些势力等原因,他必须请示皇上,该如何处置? “骆养性砸的是锦衣卫的招牌,也是在试探朕,哼哼。”朱有兼冷声说道,对于田伯光的果决与处置,他还是相当满意的。 王承恩举荐的人还算不错,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锦衣卫指挥使的官职就是田伯光了。 “骆家是大户,良田千顷,产业不少,骆养性又当了这么多年的指挥使,肯定有钱,马马虎虎弄个二十万吧,其他人,能榨个万把十万的就放了吧。”朱有兼认真的想了一下才说道。 他虽然不用骆养性,但这厮曾是原锦衣卫指挥使,骆家祖上有功,荫萌后代,他让田伯光暗中收集了一下骆家的资料,以方便了解。 其实,他真正感兴趣的是骆家的资产,没办法,穷啊。 “你留二万五千银子,二万当锦衣卫的费用,剩下的,该奖励的奖励,该罚的罚。”朱有兼交代道,想要手下忠心卖命,就得赏罚分明,至于田伯光怎么分脏,他不管,也懒得管。 水至清,则无鱼呐。 “是。”田伯光躬身应喏,心里暗中松了一大口气,眼前的事,他是过关了,但接下来,可又是皇上对他的另一个考验呐。 田伯光回到锦衣卫官署,看到一名锦衣卫带着一个背着小药箱的老郎中出来,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让人给老郎中支付诊金。 “哪个上药包扎的,收诊金一百两,没有现银的,写收条,饭钱一顿五十两,骆指挥使嘛,要区别对待,收二百两吧。” 一众锦衣卫都瞪大了眼睛,他们心里都承认,自己平时是有点黑,但老大才是真正的黑呐。 不过,话说回来,老大这是生钱有道,高,实在是高,不服都不行。 第27章 痴情秀才 田伯光的办事效率还是挺高的,先派人去调查骆养性和他的十几个狐朋狗友的家底,然后再根据他们家庭的情况审讯犯人。 家底殷实的,先摆上十样刑具,每样作价一万两银子,想尝试一下锦衣卫刑具的美妙滋味,随时欢迎。 骆养性的这十几个狐朋狗友有半数曾是锦衣卫的中高级军官,就算没有见过下边的锦衣卫对犯人用刑,也知道这些刑具的可怕。 可以说,进了锦衣卫的诏狱,能活着出去的屈指可数,就算命好,能够活着出去的,也是倾家荡产,变成了废人。 何况他们家境殷实,多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哪里敢去尝试这么多可怕的酷刑,全都乖乖地交钱,以免皮肉之苦。 十几个犯人交足了钱,很快获得释放,骆养性是最后一个走出锦衣卫诏狱的人,他也是官场的老油条了,见田伯光胆敢抓他入狱,而且还敢提审他,准备了各种刑具,就知道自己失宠了,田伯光是得到了皇上的默许,否则怎敢对他这样? 他很光棍地“捐献”了二十万两银子,回家后就病倒了,之后因惊吓恼怒心结等原因,缠绵床第,至死都一直想不通,自己对皇上忠心耿耿,皇上为何如此待他? 田伯光这一次撸了七十多万两银子,扣除皇上所说的二万五千两银子外,其他的如数上缴。 面对七十多万的巨款,他要是不心动那是假话,但他还是拎得清,有些钱能动,有些钱不能动,只要权力在手,还怕没银子捞? 忠心为皇上办事,坐稳锦衣卫指挥使的位子,光宗耀祖才是王道。 ***************** 教坊司大门外,一个穿着破旧长衫的穷书生吴不为在徘徊,神色显得有些紧张不安。 确切地说,曾经的教坊司,牌匾已经被摘掉,换成了有红十字标注的军医院。 “这位军爷,行个方便……” 吴不为徘徊良久,才咬牙走上前,从怀里掏出一把铜钱,忍痛塞到把守大门的一名年纪较大的锦衣卫手里。 这钱是他卖画卖字,帮人写信写状纸等活儿,再加上省吃俭用,一文一文辛辛苦苦地攒下来的,用来打点,着实心痛,但教坊司突然改成了军医院,不能进去了,他必须打听清楚,不得不忍痛掏钱。 他每月必来教坊司两趟,但不是来寻欢作乐,而是来见意中人李文绣。 确切地说,是来包李文绣一天,让她好好休息,少一天的非人折磨,如此痴情,世间确实罕见。 “秀才要打听啥事?”老锦衣卫不动声色地收下铜钱,轻声问道,对于读书人,他还是相当尊敬的,何况还收了人家的钱,语气态度都颇为友善。 “军爷,这是怎么一回事?”吴不为手指牌匾询问。 “这个啊……”老锦衣卫面露鄙视表情,这年轻人啊,不好好读书,却跑来寻花问柳,哟,人心不古啊。 “军爷,行行我,我有个相好在里边……”吴不为连连拱手,他早就习惯了被人误解,也懒得解释。 大丈夫当有所为,有所不为,老爹给他起这个名字,也就是这个意思。 幸好他没有兄妹,双亲也已经过世,只剩下他一个人,否则,他还真没有钱来看望李文绣。 李文绣是官家小姐,温柔贤惠,两人一见钟情,只是碍于身份地位,没法在一起,后来李家犯事被抄斩,李文绣被充入教坊司,每天遭受非人的折磨,生不如死。 他也是费了不少钱和心思,才打听到李文绣的下落,不顾名声,进入教坊司找李文绣,两人相见,抱头痛哭,然后李文绣劝他,骂他,让他找个好姑娘,不必再等她这个残枝败柳。 但吴不为痴心不改,让李文绣感动不已,想一死了之,断了吴不为的念想,但吴不为反过来威胁,她若死了,自己必自杀殉情。 见他痴心不改,李文绣越发感动,咬牙坚持活下去,只是不知道自己能否坚持多久? 第28章 痴情秀才2 “老弟啊,你那相好的,命好啊……” 或许是因为被吴不为的痴情感动,或许是因为收了他的铜钱,老锦衣卫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通话。 皇上仁慈,裁掉了教坊司,改为野战军医院,所有犯妇不再接客,开始学习一些日常的医护常识,她们以后的职业叫那啥来的? “叫女郎中也行,呵呵,呵呵……” 他记不清女护士这个刚出笼没多久的新鲜词儿,灵机一动,学医的都叫郎中,女人学医,叫女郎中也没错,嘿嘿。 “你说,你那相好的,不是熬出头了嘛?” 吴不为拼命地点头,虽然还是犯妇的身份,但有了“女郎中”这个头衔,比每天遭受数个,甚至十数个粗俗汉子摧残,生不如死的地狱生活要过百倍。 皇上,仁慈啊。 吴不为的心中生出一丝的感动,也开始对崇祯这个无能的昏君开始有了一丝的好感。 “那……小生该如何见到文绣?”吴不为抱拳,郑重其事地对着老锦衣卫长揖一礼。 “哟,秀才公……”老锦衣卫连忙避让,老脸激动得通红。 大明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哪怕是穷得吃不起饭的秀才书生,都照样有着崇高的身份地位,现在,吴不为竟然向他揖礼,让他颇有点受宠若惊。 “当兵呗。”老锦衣卫想都没想一下说回道,当了兵,受伤后,去那个什么野战医院治伤,就有机会见到你那个相好了,呵呵。 “……”吴不为看了看自己的身板,这细胳膊细腿的,能当兵嘛? 再说了,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能当兵嘛?当炮灰都还不一定够格呢。 他倒不怕被老师责骂,被同窗街坊邻居笑话,只是觉得这个主意不好。 “这个……好像皇上招了一批书生,说是教那些大头兵读书识字来的,这或许是个机会也说不准……”老锦衣卫见吴不为又要揖礼讨教,连忙说道。 “小生多谢军爷。”吴不为眼睛一亮,这或许是个机会。 为了文绣,他连视若生命的名声都可以不要,受点委屈又算得了什么? 吴不为谢过老锦衣卫,兴冲冲跑去应聘,面试几句就轻易过关,不过,第一批教书先生的名额已经满了,他是第二批人选,还得等一段时间。 吴不为千方百计寻找进入野战医院,和李文绣见上一面的机会,死皮赖脸地缠着把守军营大门的官兵,甚至不要报酬,免费教书,还掏出了一两碎银,获得留在军营,教导士兵读书识字的机会。 吴不为的异常行为自然引起士兵的注意,层层上报,最后上达天听。 “不,留着他,暗中监视,朕倒要看看,幕后主使之人是谁?”朱有兼咬牙切齿说道,眼睛里闪现森冷慑人的杀机。 他已经一再容忍,那些人竟然不识好歹,得寸进尺,还把黑手伸进他煞费苦心创立的皇军军团里边,等于是触碰了他的逆鳞,杀无赦。 就这样,在皇家第一团里边免费当教书先生的吴不为被众多士兵暗中监视,他凭着敏锐的直觉,也感觉到了异常,不过,为了文绣,他甘愿冒险。 吴不为一边教士兵读书识字,一边千方百计地打听野战军医院的情况,绞尽脑汁地寻找与李文绣会面的机会。 朱有兼为了揪出幕后黑手,亲自过问此事,吴不为每天的活动,说的每一句话、吃饭拉屎等都被记录下来,通过锦衣卫的渠道送进宫里。 “这小子的目标是刚成立的野战军医院?” 第29章 当榜样树典型 为啥是野战军医院? 朱有兼有点纳闷,幕后黑手的目标不应该是冲着他的皇家第一团来的嘛?为啥是野战军医院?这有啥好刺探的? 他心里的十万个问号,但把脑袋想破了也找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给他创造进入野战军医院的机会。” 朱有兼交代下去,既然想不出合理的原因,那就给吴不为创造一个进入野战军医院的机会,看他到底想做什么? 教坊司刚被裁掉,改成野战军医院,里边还在装修改建中,所有犯妇身体虚弱,而且多数带病,需要治理调养身子,但为了查证吴不为的真正目的,他还是仓促挖了个坑。 当天训练,有几个士兵不小心“摔伤”了,被送往野战军医院住院治疗,需要一名教书先生陪同前往。 吴不为自告奋勇前往,他进入军营后,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和五十个教书先生交好,在一众教书先生里头,人缘还是挺不错的,见他主动站出来,也没争这个吃力不讨好,又没有报酬的差使。 就这样,吴不为带着几名“伤兵,”在一队官兵的护卫下,大摇大摆地进入野战军医院。 李文绣本就冰雪聪明,喜好诗词音律,在仕女圈中享有“小才女”的誉号,加之吴不为的痴情,让她心中充满了希望,经过短暂调养,身子复元极快,学习一些日常的医护常识也快,在上百犯妇当中,她的成绩排在前三,算是学霸了。 也正因为表现优秀,她和一批姐妹获得了临床实习的机会,然后见到了吴不为。 压抑多年的情感让她再也抑制不住,扑进吴不为的怀里号啕大哭起来,在场的所有人,包括那些管事的太监女官,反应都很平静。 在教坊司里边,吴不为和李文绣的事无人不知,有人说他傻,更多人则被他的痴情所感动,就连那些管事的太监女官都暗中网开一面,在吴不为没钱的时候也能进入教坊司和李文绣会面。 “我去,弄错了?” 消息传进宫里,朱有兼傻眼了,本以为能逮到大鱼,结果竟然是才子佳人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白忙活一场。 不过,他也被吴不为的痴情感动,特许他一星期进入野战军医院二次,可以和李文绣谈恋爱,谈人生理想,但想要结婚,那就看两人的表现了。 不是他无情,而是想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塑造出一个榜样,大家只要好好努力,忠心为朕办事,朕会特赦你们,还你们自由,甚至给你们一个前程。 “皇上圣明。” 感动得泪流满面的昊不为对着皇宫的方向连叩三个响头,以谢圣恩。 冷静下来后,他内心反而变得火热起来,心绪澎湃,汹涌起伏,皇上如此仁慈圣明,身为大明臣子,他该为皇上,为大明做点什么? 当然了,也是为了自己,为了文秀,十年寒窗苦读,为的不就是有朝一日中榜,货与帝王家,光宗耀祖嘛? 他不敢说胸怀经天讳义之才,但对自己的才学能力还是颇有信心,只是因为没有门路背景,没有银子铺路,每次科考都落榜了。 数次落榜后,他的心已经麻木,甚至绝望,但现在,他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朱有兼要拿吴不为、李文绣这对遭受非人磨难,仍然痴心不改的情侣当榜样树典型,自然要稍加关注,不过也仅此这样而已。 一个没有什么名气的落魄书生,还无法进入他的法眼。 不过,当一本不是奏折的折子通过王承恩之手呈到龙案上,他抽空翻阅后,才知道自己看走眼了,吴不为,有点不简单呐。 第30章 默默无闻的小人物 《论开封战局》是吴不为所书,通过野战军医院的总管太监传给内侍监的掌印大太监王承恩,再由王承恩呈送到朱有兼的龙案上。 王承恩之所以如此大胆,全是因为朱有兼对他讲的一番话,大明已经岌岌可危,朕要力挽狂澜,拯救大明,但啥都缺,缺忠心可靠的大臣,缺银子,缺人才,缺武器装备,缺粮食,更缺忠于朕的精锐军队。 但凡有什么好的建议,或发现人才什么的,你只管放心大胆地进言举荐,就算说错了也不必担心害怕,朕恕你无罪,虽说忠言逆耳,但朕听得进去,如果做对了,朕必重赏。 这世间,最了解崇祯皇帝的,非王承恩莫属,打自陈贵妃进宫后,皇上整个人似乎有点变了,具体他也说不上来,但似乎开始显露出明君的迹象,睿智英明果决,这是好现象。 嗯,皇上越是英明,大明江山就越稳固,他这个整天贴身服侍皇上的老奴婢就越吃香。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朱有兼仔细观阅吴不为的折子,单看标题,就知道吴不为花了一番心思。 说句老实话,如果开封能救,他还是不想放弃的,因为李自成每攻占一地,兵力粮草武器装备都能得到补充,实力得到增强,反之,大明则又被削弱一分。 折子的内容,就是给出解决开封战局的几个假设,或许是吴不为担心惹恼皇上被咔嚓,遣词用句都很小心翼翼,华丽又隐晦,让朱有兼费掉了不少脑细胞。 第一个假设,三边总督孙传庭统率三十万精锐大军击溃李自成的贼军,把贼军赶出河南,官军挟大胜之威尾后追杀。 第二个假设,战事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双方形成暂时的对峙局面。 第三个假设,也是最坏的假设,孙传庭战败,退守陕西等地,以黄河为天险,阻贼军于河岸。 后面先列出官军所占的各种优势,比如拥有保定、陕西、湖广三地的三十多万精锐,兵多将广,武器装备都比贼军精良,粮草供应较为充足等,这些都是能够打胜仗的基本保证之一。 之后再列出官军的一些劣势,官军虽拥有三十多万精锐,但三大总督拥兵自重,听宣不听调,已经形成尾不掉的局面,比如陕西总兵贺人龙,虽然已经伏诛,但短期内仍难改变一些陋习。 三大总督为保存实力等诸多原因,未必能够精诚协作,英勇作战,加之军中诸多陋习,比如吃空饷、克扣士兵军饷等,都足以影响士气,作战不力,导致战败。 朱有兼看出来了,吴不为在字里行间极少提到开封城,更别说增援开封,只是很隐晦地说战场如棋局,有时候舍去几颗不重要的棋子,反而能够盘活整个棋局,让对手看不出你的棋路,反而小心谨慎,不敢盲目出手,己方反而赢得先机,可从容布置等意思。 朱有兼微笑点头,光凭这战略眼光,吴不为就足以胜任军师谋士之职,他只是担心激怒自己,会砍掉脑袋,才会用华丽的词语来写很多隐晦的废话。 当然了,不管吴不为是为了报恩?还是为了自己的仕途?他确实展现了自己的能力,也挠到了朱有兼心底的痒处。 朱有兼拼命地回想自己所看过的一些明史资料,明朝的人物谱中好像就没有吴不为这个人,上一世,或许他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吧? 而这一世,因为朱有兼的意外出现,历史的轨迹也跟着发生了一些改变,吴不为这种身怀才学,却报国无门的小人物也跟着悄然出现了? 不管怎么说,朱有兼缺各种各样忠心又有才华的人才,吴不为既然意外出现,他自然不会错过。 “王大伴,宣吴不为。” “呃,皇上,现在是夜晚,陈贵妃还等着您呢……” 第31章 一不小心就装了个大逼 “皇上,臣妾能不能求您一件事?”陈圆圆搂着朱有兼的手臂,扭着盈盈一握的小蛮腰,嗲声嗲气的撒着娇。 “只要朕能办到的,爱妃只管说……”朱有兼不禁打了个哆嗦,呼吸变得有点急促起来。 陈圆圆本就长得柔媚动人,突然撒起娇来,真的是千娇百媚,风情万种,勾人魂魄,就算是太监也魂不存一啊。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陈圆圆应该是为家人谋点福利吧?这也是应该的,她是贵妃,她老爹就是国丈,不给她家人一点好处,也确实说不过去。 当然了,他有他的原则底线,只要不触及红线,万事好说,他也想看看,陈圆圆有多大的野心? “皇上能不能告诉臣妾,这字是何人所书?”陈圆圆从怀里掏出一本小册子,指着里边的字询问,勾人魂魄的凤眸充满了期待。 “啊……这……这……”朱有兼傻眼了,陈圆圆问的竟然是这个,是他把人心想得太复杂了,有点尴尬。 “呃,是朕写的。”他回答道,笑呵呵的搓着手,以掩饰脸上的尴尬表情。 自己写的字,当然认得,他可是花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来练习庞中华钢笔字体,马马虎虎还是拿得出手的,特别是看到一些女同学投来的羡慕佩服的目光时,心里别提有多得劲了,嘿嘿。 哎呀卧槽,一不小心就装了个大笔。 朱有兼反应过来了,大明还没有钢笔字体呢,他岂不是成为了“独创”钢笔字的书法大家? 不过,看到陈圆圆满脸欢喜的崇拜表情,心里不免又有点嘚瑟起来,能让大名鼎鼎的陈美人如此崇拜,这逼,必须装呐。 “皇上,教教臣妾,臣妾想学皇上的新字体。”陈圆圆激动得搂住朱有兼的胳膊,嗲声嗲气地摇晃,勾人魂魄的凤眸闪烁着无数崇拜的小星星。 见过这种字体后,她整个人像走火入魔一般,偏巧皇上日理万机,忙得没有时间过来,也只能自己提笔临摹,但越是临摹,结果越发让她抓狂。 因为临摹出来的字体变成了四不像,害得她差一点都不会写毛笔字了。 陈圆圆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一个所以然,只能可怜兮兮地盼着皇上快一点过来,好问个明白,一睹这位神秘书法大家的绝世风采。 现在,答案揭晓了,那位让她佩服崇拜的书法大家竟然是皇上,她的夫君,这巨大的惊喜让她激动得几乎都失态了。 “这个容易,一学就会。”朱有兼微笑道,他很享受这种被人崇拜的感觉,特别是陈圆圆这种大名鼎鼎的绝世美人儿的崇拜,心里那种舒爽的感觉真的没法形容。 “皇上,这是笔?” 陈圆圆美滋滋的等着皇上教她书法,看到皇上拿出一根鹅毛,不禁瞪大了眼睛,鹅毛也能写字? “嗯,这是鹅毛硬笔,这是木炭磨细后制成的硬笔,也叫炭笔,书写出来的字体也叫……硬体吧……” 朱有兼拿着自制的鹅毛笔和炭笔给陈圆圆讲解,他承接了崇祯的记忆,会写毛笔字,只是嫌写得太慢,字体太大,还不如钢笔字更流利爽快,因此,才“发明”了这两种笔,无意中“创造”出了硬体字。 “王公公……” 重重纱帐外,负责执笔记录的太监可怜兮兮地望向端坐一旁的王承恩,今夜要不要记档啊? “记吧……” 王承恩苦笑摇头,这良辰美景的,皇上放着正事不做,竟教陈贵妃练习书法,浪费时间呐。 不过,皇上和陈贵妃的感情确实很好。 第32章 硬体书的命名之争 按原时空的说法,陈圆圆入宫不满一个月,两人仍处蜜月期,但她却和朱有兼有了第一次分歧,原因并不复杂,就是新字体的命名。 朱有兼对自己“独创”的新字体命名硬体书,确实挑不出什么毛病,但陈圆圆却坚决反对,她觉得命名“皇体书”更好。 理由嘛,您是大明的皇帝,独创了新字体,命名皇体书,不仅凸显字体的贵气,更能增加皇上的名声,让百官折服,而且独创的鹅毛硬笔和炭笔造福了天下的读书人,也能让他们记着皇上您的恩情。 “王大伴,你说,这闹的啥事?”朱有兼本来就忙成狗,陈圆圆又为这点小事跟他闹,不免有点心烦,向王承恩倒苦水发牢骚。 “皇上,奴婢觉得陈贵妃说的也有道理呢。”王承恩认真的想了一下,才小心翼翼地回答道。 “嗯?”朱有兼愣住了,好像不认识王承恩似的,重新仔细地打量他。 按史料记载和专家的分析,如果说王承恩是坏人,那也是只忠心于崇祯的坏人,他对崇祯皇帝的性格十分了解,做事不管对错,只做能让崇祯皇帝开心的事。 但现在,王承恩竟然向着陈圆圆,着实出乎他的预料之外。 “为什么?”朱有兼好奇问道。 “奴婢觉得,这是皇上的东西,怎能拱手让人,平白便宜了那帮人?”王承恩偷偷瞟了皇上一眼,这才小心翼翼地回答。 “嗯……”朱有兼有点犹豫了,王承恩说的好像也有点道理,最主要是他对那帮东林党的大贪官很不爽,这事且先放下,容朕好好考虑一下。 这事,最后闹到了周皇后那边,周皇后出面,三言两语就说服了朱有兼。 “皇上,臣妾只是一介女流,不懂国家大事,但也知道皇体书不是小事,能让皇上的声望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让天下的读书人记着皇上的恩情,天下归心,更能让皇上坐稳江山。” 周皇后轻声讲述,眸子不时瞟向俏立一旁的陈圆圆身上,这个妹妹很识大体,端庄贤淑,她喜欢。 “皇上,您不是不喜欢东林党那帮人么?与其便宜他们,不如成全自己,成就一代圣明之君?”陈圆圆柔声劝道。 大明重文轻武,加之东林党那帮人能说善辩,很会造势,更会伪装,很得民心,也让陈圆圆、柳如是等女崇拜不已,陈圆圆甚至还和复社四公子之一的冒辟疆私定终身。 陈圆圆入宫后,才知道自己有多天真,朱有兼把锦衣卫暗中收集的包括钱谦益等一众东林党大佬的各种黑材料,还有个人的田地房产等详细资料交给她看,让她知道了什么叫伪君子,什么叫人心险恶。 再加上慢慢的受朱有兼的影响,东林党的形象在她心中已经轰然倒塌,甚至庆幸冒辟疆当时爽约了,她没能嫁给冒辟疆。 也正是因为她的心态已经不知不觉地发生了改变,再者,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已经是皇上的女人,加上皇上对她宠爱有加,她自然要为皇上考虑。 于情于理,于公于私,她都没有错,这也是她拼着惹恼皇上,也要闹到周皇后那里去的原因,结局却异常的好,不仅赢得了周皇后的赞誉与友谊,还让皇上另眼相看。 “如此,便叫皇体书吧。”朱有兼笑道,右手伸出,搂住周皇后柔软的腰肢,左手伸向陈圆圆。 “哎呀,臣妾差点忘了,还要去服装厂督工呢……”陈圆圆大羞,躲过朱有兼伸来的狼爪子,找了个借口开溜。 周皇后笑靥如花,这个妹妹真心不错呢。 第33章 杀身之祸 皇体书、鹅毛硬笔和炭笔一经推出,着实引发不小的轰动,也似乎给病入膏肓,奄奄一息,死气沉沉的大明注入了一丝活力。 皇体书的优点就不说了,单是鹅毛硬笔和炭笔,就足以让天下所有的读书人激动得难以自己,高呼皇恩浩荡。 古代官场,字是敲门砖,见字如识人,满纸歪瓜裂枣的毛笔字,铁定被老师或考官毙掉,因此,所有的读书人,哪怕你的文章作得不好,但必须练就一手过得去的毛笔字。 纸张贵,可以用木板竹板等东东替代,但毛笔却是唯一的书写工具,没法替代。 一支普通的毛笔,价格都是几十文钱,甚至一两银子都有,几年下来,写坏几十支毛笔很正常,这对于家境不好的穷学生来说,可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一支上好的狼毫毛笔,收集的原材料不易,制作成本高,价格也在五两银子以上,品质超好的甚至高达四五十两银子,只有土豪才用得起。 鹅毛硬笔和炭笔的原材料满地都是,制作简单方便,真正的0成本,书写时不仅流畅,速度快,而且字小,省时更省纸,真正的造福了天下的读书人,怎不让天下所有寒门学子感恩,直呼皇恩浩荡。 皇体书、鹅毛硬笔、炭笔如风一般向外传播,很快就传遍了大明全境,人人争相临摹练字,自然也传到了李自成的义军大营,传到了义军大将李岩的耳朵里。 “这皇体书书写流畅,快捷,方便,确实不错,没想到自开国先皇之后,朱家总算出了一个象样的,可惜了……”李岩端坐简易案桌边,执着自制的鹅毛硬笔在临摹练字,象是自言自语,又象是对媳妇红娘子说话。 同样身为义军大将的红娘子喜滋滋的站在一边,默默的欣赏自家的男人练字。 都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最有魅力,这话半点不假,红娘子此刻就着迷不已,至于李岩说的什么话,她根本没听清。 红娘子没有听清楚,但刚走到大帐边的军师牛金星却听得一清二楚。 “李将军,红将军,闯王有事相商。”牛金星的眼睛里闪过一抹森冷异色,很快消失不见,然后轻咳一声,站在帐外大声叫喊,通知李岩、红娘子夫妇去闯王的王帐开会。 “娘子,走罢。”李岩正练到兴头,有点不舍的放下自制的鹅毛硬笔,和妻子红娘子双双出帐,前往闯王的王帐。 对于崇祯皇帝独创的皇体书,还有鹅毛硬笔、炭笔,李岩是发自内心的称赞与佩服,当然了,佩服归佩服,他是义军的大将,崇祯的死敌,如果能砍下崇祯的脑袋,他绝对不会皱一下眉头。 李岩要砍崇祯的龙头,他不知朱有兼这会正在召见穷书生吴不为,顺带着给他挖了个坑,更不知道自己的无心之言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吴不为的一纸《论开封战局》引起了朱有兼的关注,抽空把他召进宫里论事,也算是对吴不为的另一个考验。 “朕知当前的局势力不妙,也知忠言逆耳,但朕听得进去,你只管放心大胆的说,说错了,朕恕你无罪。” 闲聊几句,朱有兼知道吴不为有所顾忌,甚至有点害怕,担心说错了话被拖出去砍脑袋,说话时小心翼翼,明显有所保留,他干脆把话挑明了,让吴不为打消顾虑。 “大明现在内忧外患,风雨飘摇……李自成、张献忠的贼军虽然势大,但有孙总督牵制,朝廷若能给予足够的支持,剿灭贼军只是时间问题……大明真正的强敌是清人……” 吴不为很聪明,皇上既然已经把话说得到这份上了,他若还有所保留,那就是不识抬举了。 第34章 攘外必先安内 “很好,朕也知北方的清人是大明的劲敌,但攘外必先安内,唯先剿灭李张贼军,方能集全国之力抗清。” 朱有兼对吴不为的一番长篇大论甚为满意,就凭这战略眼光,足以胜任军师之职。 奶奶个熊的,总算碰到一个没有名气,没有在史料记载中出现的牛人,这是个意外的惊喜。 “李自成手下有郝永忠、高一功、田见秀、高杰、李过、袁宗第、李来享、刘宗敏、贺锦、刘芳亮十大悍将,有顾君恩、宋献策、牛金星、李岩四大谋士……” 心情大好的朱有兼如数家珍,把李自成手下最能打的十大悍将和最厉害的四大谋士一一点出,甚至连他们的性格喜好、军职啥的都说出来。 未卜先知,这是穿越的好处,嘿嘿。 不过,李自成的十大悍将已经变成了九个,高杰给李自成弄了顶大绿帽,已经归降大明,积功升至陕西总兵官。 要说最想弄死李自成的人当中,高杰绝对是一个,夺妻之恨,不死不休。 端坐一旁的吴不为大为震惊,李自成的身边该不会有皇上的卧底吧? “其实,十大悍将根本不足为虑,朕最担心的是他身边的四大谋士,而四大谋士当中,最厉害的当数李岩。”朱有兼沉声说道。 十大悍将再是厉害,武功再牛逼,在火枪面前也就砰砰几下搞掂,确实不足为虑,他顾虑的是四大谋士,最忌惮的是李岩。 可以说,四大谋士当中,李岩的本事最厉害,功劳也最大,或许是功高震主,或许是因为牛金星的嫉妒等原因,最后却被李自成弄死。 其妻红娘子为夫报仇,愤而举兵暴揍李自成,同时又联明抗击清军,虽然两面受敌,但仍取得接连的胜利,实是一位敢爱敢恨,让人敬佩的奇女子。 “李岩是大敌,必须除掉。”满脸杀气腾腾的朱有兼咬牙切齿说道。 李岩的老爹李精白是山东巡抚加兵部尚书衔,这厮是正儿八经的官二代,而且还是能力出众,牛逼哄哄的学霸,本该为大明所用,却因被诬陷,差点掉了脑袋,最后跟着红娘子投奔李自成,成为大明的敌人。 既然是大明的敌人,朱有兼也不会因为被诬等原因,也不会因为惜才,更不会因为他是红娘子的老公就心慈手软,不管你有多大的才能,不为朕所用,必除之。 虽然知道李岩最后会被牛金星诬陷,被李自成弄死,但那会,大明已经完蛋了,他可不想上煤山自挂东南枝,李岩越早除掉越好,他对大明的威胁实在太大了。 “先生可有什么好计策?”朱有兼微笑问道,他心里早有规划,成立一个皇家顾问团,行使军师参谋的职能,吴不为就是第一个顾问。 等到他完完全全地掌握大明,实施各种大改革的时候,再授予吴不为等人正式的军方官职,不想当官,想继续留在顾问团的就留下,皇家顾问团只属于皇家的幕僚团队。 “这个嘛,只可智取……”吴不为皱着眉头认真思索了一下才说道。 他心里清楚,这是一个机会,同时也是皇上对他的另一个考验,他必须把握住。 刺杀根本行不通,且不说能不能混进义军大营,接近李岩,单是他的夫人红娘子就是一个武功超强的高手,再加上夫妻两人的侍卫队,派多少人去都是送人头。 硬来不行,唯有智取。 第35章 离间计 “离间计。” 吴不为习惯性地用大拇指轻磨下巴,刚才皇上如数家珍般把李自成手下的牛人讲述了一遍,在说到谋士牛金星心胸狭小善妒的性格时,他记在了心里。 可以利用牛金星善妒的性格给李岩挖一个坑,不过,正值李自成用人之际,挺多在他心里埋下一根刺,短期内还不会弄死李岩。 “嗯,成事在天,尽力吧……”朱有兼叹道,他也知道没那么容易弄死李岩,不过,就算弄不死李岩,能让李自成对他起疑心,不采纳他的建议也好。 吴不为走出皇宫时,差一点忍不住想要放声狂笑,以宣泄内心的激动与兴奋。 他现在已经是皇家顾问团的一员,天子的心腹亲信,凭皇家顾问团的身份腰牌,可直入禁宫面圣,虽然不是官,但身份地位超然,待遇也好得让他没法拒绝。 关键是他现在可以随时随地地去见李文绣,甚至仗着皇家顾问的特殊身份向军医院的太监总管施压,给予李文绣一些特殊的关照。 入职当天,皇上就给了他五百两银子的安家费,还给他安排了住处,但他却要求住在军医院里边。 朱有兼知道他的心思,让人在军医院里边给吴不为腾出一个单间,另外两名锦衣卫随行护卫。 说老实话,吴不为多少受了东林党的一些影响,对名声狼藉的锦衣卫也是相当厌恶,但现在嘛,看着两名锦衣卫恭恭敬敬地护卫在身边,心里别提有多舒爽,对铁衣卫的敌意也减轻了许多。 春风得意,踌躇满志,是吴不为现在最好的写照,他在两名锦衣卫的护卫下,大摇大摆地进入军医院。 暂时负责督管军医院的太监总管郑大志公公早接到朱有兼的密旨,亲自到大门迎接,并安排人给吴不为整理好房间,还特地让人把李文绣叫来,然后识趣地离开,留给两人独处的空间。 “绣妹。” “不为哥。” 两个饱受磨难的年轻情侣激动得情难自禁,紧紧相拥,生怕一松手,再也见不到对方一般。 春风一度后,李文绣穿好衣裳,狠心离去,她还要去上课学习,不想因此把功课拉下。 在得知吴不为如做梦一般得天子赏识,成为天子的心腹亲信,而且天子答应赐婚,并亲自主持两人的婚礼后,李文绣既惊喜又开心,但内心的愧疚感也越发增重。 吴不为已有锦绣前程,而自己却是残枝败柳,即便吴不为一点都不嫌弃,但她却没法原谅自己,更加觉得自己对不起吴不为。 如果不是皇上已经同意吴不为的请求,赐婚并亲自主持两人的婚礼,她死都不想嫁给吴不为,因为她不配,但圣命难违,她只能另寻办法。 她要拼命地学习医学知识,既是一个借口,也是一个寄托,等到成婚后,她会马上物色两个家世清白的良家女子,给吴不为纳妾。 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受一些。 吴不为智商再高,但在某些方面,情商却不高,根本没注意到一些细节,这也不奇怪,男人嘛,大多是大猪蹄子。 吴不为是舒爽了,朱有兼却头大如斗,因为离间计的关键人物是牛金星,该找谁把密信送到牛金星的手上? 第36章 影帝级的演技 朱有兼需要处理的事情太多了,还要抽空训练皇家第一团的士兵,真的是忙成了狗,他再是想把事情办得圆满,也不可能凡事亲力亲为,最后让人把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召来,让他寻找想办法找个合适的人选。 “皇上,或许,孙总督那边有办法也说不定呢……”被迫接下任务的田伯光头大如斗,好在他灵机一动,把事情推给了三边总督孙传庭。 “嗯?”朱有兼皱眉头,思索了一会,才点了点头,这事,就交给孙传庭来办吧,反正写密信的人是他。 还别说,让朱有兼和田伯光都头痛的事情,在孙传庭这边却不是什么难事。 收到皇上的密信后,孙传庭认真回想了一下,然后让人把护卫牛八叫来。 牛金星是河南省卢氏牛家村人,他的百人护卫队里,护卫牛八也是牛家村人,还是牛金星的族侄,事情就是这么凑巧。 牛八壮得象一只小牛犊,看似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平时更是大大咧咧的象个傻大个,实则相当机灵,因作战勇敢,屡立战功,入选护卫队,也算是孙传庭的亲信心腹,由他充当暗间,把密信交到牛金星的手里再适合不过了。 第二天一早,穿着一身破旧衣服,蓬头垢面,看着像沿街乞讨的叫花子一般的牛八悄然离开西安,直奔开封。 开封城已被李自成的五十万大军团团围困住,李自成采纳李岩的建议,只是三面围城,放开西城,让城里的官军仍旧能够和外界保持联络,也方便义军细作混进城里刺探军情。 李自成每天都率军攻城,不过都是佯攻,迫使城里的官军拼命地向朝廷求救,而他则率主力藏在密林里,等着孙传庭这条大鱼上钩。 这是典型的围点打援战术,不过,这个战术术语还没有出现,仅在朱有兼写给孙传庭的密信里出现。 四大谋士里边,最早跟随李自成反明的是牛金星,他给李自成出谋划策,一次又一次地帮李自成摆脱困境或取得胜利,是李自成最信任的心腹谋士,手中的权力也最大。 李自成建立大顺国时,封牛金星为丞相,足见李自成对他的信任与倚重。 这天,牛金星正在自己的帐篷里悠闲地喝茶,手下护卫来报,大营外来了一个自称牛八的年轻人,说是您的族侄,有重要情报密报。 “牛八?”牛金星眉头直皱,他可是听说过,牛八这个族侄好像是投了官军,怎么突然跑来找他? “三叔啊,总算见到你了……嗷……呜呜……” 一见到牛金星,牛八就像见到失散多年的亲爹一样,一下扑进牛金星的怀里,嗷地就放声哭嚎起来。 一个壮实得像小牛犊的小伙子哭得梨花带雨,地动山摇,那画面,美得让人不敢想象。 “牛八,不哭,不哭……” 牛金星连声安慰,他本来有一肚子的话想问牛八,同时试探他的目的,但见他哭得如此伤心,心中的怀疑反倒消减了几分。 必须承认,牛八的演技至少是影帝级的,连一向精明,精于算计的牛金星都给忽悠住了。 牛八哭够了,才用衣袖擦拭眼泪鼻涕,然后才断断续续地道明来意。 他说话本就粗俗,且颠三倒四的,让人头疼,听了半天才听懂他的意思,也越发让牛金星打消了心中的最后一丝怀疑。 按牛八所说,他当兵只是为了混口饭吃,现在在陕西军混了个伍长,前几天,孙传庭突然把他和一个叫李剑的什长叫来,交给他们一个任务,让他们乔装成贫民,秘密给李岩送一封信,并且反复强调,若被义军发觉,死都要销毁密信。 李剑是开封杞县人,和李岩是同乡,由他给李岩送信再适不过,只不过李剑倒霉,在来开封的路上碰到拦路抢劫的山贼,因不肯交出随身携带的盘缠,被山贼一刀砍死,牛八老老实实地交出身上所有钱财才逃过一劫。 第37章 差别 孙传庭写给李岩的密信内容是他受李岩之父李精白之托,还有其夫人汤氏的请求,劝他回归正道,孙传庭以三边总督之职担保,让皇上赦免他的过错,责其戴罪立功,铲除李张流贼,光耀李氏门楣。 夫人汤氏除了倾述相思之苦外,也没有半句怨言,还大度地暗示,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纳红娘子为妾,她没有任何不满,只求他快点回家,撑起李氏门户。 这封密信,牛金星没有拆阅,直接原封不动地交到李自成的手上,李自成拆阅后,转给牛金星看阅。 “闯王,这会不会是孙传庭这个老贼的离间之计?”牛金星很聪明,他没有趁机踩李岩,相反还帮李岩说好话。 有些事情,要反其道而行,才有效果,他玩的就是这个套路。 四大谋士里边,李岩是最后加入,凭过人的智计与能力,深得闯王的信任与倚重,且与宋献策是知交好友,和顾君恩的关系也不错,让牛金星嫉妒与忌惮,好不容易才逮着机会,肯定要想尽办法弄死李岩。 “嗯?”李自成皱眉,孙传庭玩的离间之计? “闯王,大局为重。”牛金星察言观色,见闯王目光游移,脸色阴晴不定,知他心中已经开始怀疑李岩,又赶紧补了一刀。 且先不管这事是真是假,围歼孙传庭的三十万精锐大军,攻破开封城的战役即将打响,关键时刻临阵换将,动摇军心就不好了。 再者,李岩、红娘子夫妻投奔过来到时候,可是带了不少人过来,加上红娘子武功高强,为人豪爽,在军中拥有不俗的影响力,这要闹腾起来,还是挺麻烦的。 “军师言之有理。”李自成沉着脸点头,他虽然不相信李岩会背叛他,但怀疑的种子已经在心里生根发芽,只是暂时还没有确定而已。 “那个牛八,要好好利用。” “是,闯王。”牛金星应喏,心里偷着乐呵,李岩的好日子不长了,嘿嘿。 牛八这会正流着热泪,狼吞虎咽地啃着麦饼,喝着几乎没有一滴油,混着野菜的羊汤。 在牛金星的护卫看来,这家伙饿了好几天,能吃上这样的美味,应该是感动得内牛满面吧? 真特么的太难吃了…… 牛八在心里各种吐槽,这还是牛金星的护卫才能享受到的高级美食,那普通士兵的伙食岂不是更惨? 任何一个统军打仗的将军,都有自己私军卫队,护卫队是保护自身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护卫的武器装备不仅是军中最好的,伙食等福利待遇也是最好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好待遇,护卫队的每一个护卫都是忠心耿耿地为自家的主子效命。 牛八身为孙传庭的护卫,每天虽不敢说大鱼大肉,但白米饭绝对管饱,菜里不仅油水足,还经常吃上香喷喷,油乎乎的肥肉,否则,他的身体哪能壮实得像个小牛犊? 他虽然是穷苦人出身,但吃惯了好饭好菜,想要回到从前的苦日子很难,他也不想回去,他要过上好日子。 李自成虽然攻占了不少地方,抄没了不少士族豪强的家产,但他手里的军队数量实在太多了,而且很多是妇孺老人,后勤供给一直都是最大的问题,哪怕四大谋士智计超群,能力逆天也束手无策,只能做出一些针对性的安排。 妇孺老人的伙食最差,基本是有口吃的,不会饿死,这对遭受战火荼毒,加上天灾人祸等原因背井离乡逃难的百姓来说,已经知足了,他们对李自成是感恩戴德的。 上阵打仗的士兵伙食要好一些,最差也能吃个半饱,这样才力气拿起武器上阵杀敌。 伙食最好的自然是李自成等各级将军首领了,各将军首领的护卫稍次,但也比普通士兵要好许多。 但要和明军将领的护卫队伙食相比,绝对差了好几个档次,牛八能不吃得内牛满面嘛? “牛八,军师叫你。” 第38章 放长线钓大鱼 牛八以义军密谍的身份,怀揣一百两活动经费的巨款,回到了孙传庭的身边,他把牛金星所说的话,交代的事,包括在义军大营里的所见所闻,都一一向孙传庭详细禀报。 “很好。”孙传庭赞道,牛八此行,不仅成功打入义军内部,成功离间了李自成和李岩的关系,还无意中刺探到了一些极重要的军事情报。 就比如,他从牛八吃饭的小细节推断出义军的存粮不多,从中可以大致推测出义军的战略意图,然后可以进行针对性的布置。 义军号称六十万,声势的确很吓人,但坏处是人数太多,每天消耗的粮食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义军的后勤撑不起这样的巨大消耗,必定想方设法速战速决。 也就是说,义军拖不起,时间拖得越久,对义军越是不利,相反,对他来说,时间拖得越久就越有利,知道了义军的弱点,自然就好对付了。 皇上英明,给了他临阵决断的特权,他不需要冒险和义军进行大决战,只需要采用不断袭扰的游击战术,延滞义军攻占开封城的时间,都能把义军拖得元气大伤。 如果开封城里的官军能够全力配合,死死地守住城高墙厚的坚城不失,搞不好开封城下就是李自成的葬身之地。 孙传庭向来赏罚分明,对于立了大功的牛八,他给牛八记了一大笔功劳,另外奖赏了五百两银子的奖金,当然了,他也是因为近期发了一点小财,出手才会这么大方。 皇上让他自行筹备粮草、武器装备等军用物资,甚至还隐晦地暗示他该怎么做才有可能借到钱和粮等东东,让他有如拔云见日,茅舍顿开,同时也让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李自成、张献忠的义军所到之处,专杀士绅豪强富商,抢夺他们的财产,自然让所有的士绅豪强富商痛恨与恐惧,身为三边总督的孙传庭要率军增援开封,所有士绅豪强富商都巴不得他干死李自成,自然捐钱捐粮资助。 这些士绅豪强富商个人所捐的钱粮并不多,但架不住人多,一下就解决了孙传庭的粮草和军费问题,但对孙传庭来说,这还远远不够。 孙传庭把所有士绅豪强富商都召集起来,厚着脸皮借钱借粮。 所有士绅豪强都肉痛,但堂堂的三边总督开了金口,他们不敢不给这个面子,看到孙传庭在借条上盖上三边总督的大印,他们都暗中松了一大口气。 有借条和三边总督的大印为证,而且他们大都是有后台有靠山的,孙传庭敢赖账,他们就敢到北京告御状,往死里弹劾孙传庭,把他弄下三边总督的宝座,然后再找机会弄死他。 孙传庭借到了大把的银子和成千上万吨粮食,开心得嘴巴都合不拢,心里越发佩服皇上,皇上不仅英明,而且有未卜先知之神术呐。 在孙传庭的授意下,牛八由亲信护卫变成了一名伍长,带着五个同样由亲信护卫扮成的普通士兵整天在城里城外瞎转悠,眼巴巴地等着牛金星派来的人出来接头。 牛八统领的这一伍士兵不隶属任何一支部队,直属孙传庭指挥,也就是说,整个三边之地,除了孙传庭外,哪怕是一地的总督或总兵官,都无权指挥他。 孙传庭要放长线钓大鱼,只是不知道李自成这条大鱼什么时候咬钓? 第39章 渐起疑心 或许是孙传庭在陕西磨蹭得太久了,让李自成等得有点心急了,开始加大进攻开封城的力度,给开封城里的官军造成了不小的伤亡与压力。 巡抚高名衡连派快骑四处求救,另有周王朱恭枵向皇室哭嚎求救的血书,百官上书,要求皇帝催促孙传庭增援开封。 迫于压力,朱有兼不得不下旨,诏令孙传庭率军增援开封,不过,在圣旨里,他以战场瞬息万变为由,公开给予孙传庭临机决断的特权,心神领会的孙传庭感动得老泪纵横,直呼皇上英明。 三天后,孙传庭率以陕西、湖广、保定兵为主力的三十多万大军,浩浩荡荡起程,增援开封。 消息传至义军大营,王帐内的李自成暗中松了一大口气,孙传庭这只老乌龟,磨蹭了这么久,总算上路了。 “闯王,是时候扫荡开封所属州县了,岩愿领一军,为闯王扫清攻取开封的最后障碍。”李岩激动得马上请命,愿领一军扫荡诸县,为闯王的宏图霸业出一份力。 这时候才攻取开封所属的许州、陈留、通许、尉氏、新郑等县城,把开封变成一座孤城,目的就是迫使孙传庭加快行军速度,赶着来求援开封。 “这事,且再议吧。”李自成面现古怪表情,犹豫了好一阵才说道。 等孙传庭率部起程,增援开封的途中,义军攻取开封属下诸县,把开封变成一座和外界失去联系的孤城,本来是之前由李岩出谋,宋献策补充,拟定好的作战计划,但他心里有了点疙瘩,犹豫了一下,最终暂且搁置。 “闯王,这是为何?”李岩急得站起身追问原因。 开封城城高墙厚,易守难攻,巡抚高名衡官声不错,甚得民心,副将陈永福善战,周王朱恭枵不像其他的蕃王那样贪财好色,危急时刻舍得拿出库金百万招募勇士守城,让义军二围开封之战失利,李自成也被流矢射中眼睛,不得不退兵。 养精蓄锐,做足了准备的义军现在是三围开封,誓要拿下开封这座坚城,占领整个河南,作战计划都拟定好了,闯王却为何犹豫了? “这个嘛,敌情未明,再议吧……”李自成淡然道,他本来还有点犹豫,但李岩的态度让他有点不爽,干脆直接否决这个拟定好的作战计划。 李岩还想出声催问具体原因,坐在身旁的红娘子轻轻拉扯了一下他的衣裳。 看到红娘子眼中示意他不要再出声的神色,李岩叹了口气,无奈坐下,心中的不快尽显脸上。 李自成看在眼里,眼中闪过一抹冷厉之色,又迅速隐去。 端坐一侧的顾君恩和宋献策俱都微皱了一下眉头,这个理由有点牵强,闯王这是何意? 端坐左上首的牛金星面带高深莫测的淡淡笑容,整座宽敞的王帐里边坐满义军的高级将领,但除了闯王自己外,也只有他知道原因。 攻占开封属下诸县,把开封变成一个孤城是当前战局的上上之策,无论哪个将领请命出征都没有问题,偏李岩就是不行。 闯王心里本就有点小疙瘩,偏李岩又主动请战,反倒让闯王生出一丝疑心,害怕李岩反水,突然在他背后捅上一刀,那可要命了。 会议结束,众将告退,李自成让军师牛金星留下。 “军师,当派何人领军?”李自成问道。 “红娘子。”牛金星回道。 “嗯?”李自成目光陡寒,望向牛金星,仿佛不认识他似的。 牛金星微微一笑,神色坦然地迎视李自成审视的目光。 “红娘子领军……”李自成皱着眉头,脸上尽是犹豫不决的表情。 第40章 接近实战的严格考核 “第一排,点火,举枪瞄准,放,退后。” “第二排,前进一步,点火,举枪瞄准,放,退后。” “第三排……” 随着军官的口令,一排排的士兵举枪瞄准,然后用火绳点燃引线,乒乒乓乓地放起排枪,整个宽大的演武场弥漫了呛人的硝烟。 流水线的生产模式,加上各种奖励的刺激下,皇家兵工厂的火枪产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生产出来的一支支的精良火枪经过严格检测后,除了装备给皇家第一团的士兵外,其余的都被封存起来。 皇家第一团的士兵经过一段时间的队列训练后,改为战术训练,每天就是装填火药和弹丸子,等到动作娴熟后再进行实弹射击训练,然后是三四五段射的实弹射击训练。 这种排枪齐射的战术是戚继光发明的,对付冷兵器的敌人很有效,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戚继光之后,明军再没有使用这种战术,朱有兼只是把这种排枪战术发扬光大而已。 所有士兵,在装填火药和弹丸子,引燃火绳,举枪瞄准等一系列的战术动作娴熟后才算合格,否则只能继续训练,直到合格为止。 演武场的一侧,一排排的士兵在军官的喝令下,昂首挺胸站直身体,静立不动。 在他们的对面较远处是铠甲鲜明,纵马奔驰,杀气腾腾的一千骑兵,手中的钢刀长矛等武器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烁刺眼的寒芒。 大明的强敌是北方的清帝国,这是朱有兼定下的战略基调,清帝国的八旗铁骑野战无敌,大明末期的任何一支军队在野战中碰到八旗铁骑,哪怕兵力占有极大的优势,也只有被围歼的凄惨下场。 在野战中对付八旗铁骑,除了布下密集的长枪大阵,用数量众多的弓箭手押阵,再加上强大的战意外,再无良策。 朱有兼推崇火枪,用多段式的排枪战术对付八旗铁骑的冲锋,这种冷兵器的战术自然被淘汰。 成千上万匹战马同时发起冲锋时,蹄声隆隆,惊天动地,如排山倒海一般席卷敢于阻挡的任何生物,如果士兵没有强大的意志力,再精良的火枪也没用,人早吓坏了,手脚发软或吓得弃枪逃跑,整个排枪战阵瞬间崩溃,所有士兵沦为被屠杀的小白兔。 为了锻炼士兵的意志力,朱有兼调来一千骑术还算过得去的骑兵,让他们发起集团冲锋,让皇家第一团的士兵真实目睹与感受铁骑冲锋的恐怖威力。 皇家第一团的每个士兵连续承受一千骑兵冲锋的考验,仍旧能够平稳地完成装填火药和弹丸,举枪瞄准的战术动作才算合格。 考验不合格的士兵都有三次测试的机会,如果再不过关,只能脱下军装,回皇庄种田,在亲戚朋友的嘲笑中苟活人世。 皇家第一团士兵的福利待遇本来就好得让人羡慕眼红嫉妒恨,还有脱除奴籍等大奖励,皇庄的所有庄农下人都拼了命地想当兵,没人愿意退出,面对一千骑兵排山倒海般的冲锋,就算心里害怕,但都咬牙死撑,拼命的强迫自己冷静,机械地完成平时训练时的枯燥战术动作。 皇家第一团的所有士兵没有让朱有兼失望,首轮考验不过关的士兵在经过第一第二轮的考核后,全都过关了。 当然了,这种接近实战的考核,因骑手的骑术、反应稍慢、或紧张等原因,还是有一些士兵被战马撞飞,被踩踏受伤,所有受伤的士兵都被紧急送到野战军医院,得到及时的治疗,伤好后再回归部队。 朱有兼很满意,经过这种接近实战的严格训练考核后,皇家第一团才算真正成军了,所缺的只是实战的考验。 第41章 大明版的特种兵 皇家第一团的正式成军让朱有兼欢喜不已,这可是第一支由他亲自训练并掌握在手里的武装力量,虽然人数只有三千,但如果使用得当,能顶三万旧军。 另外,通过这次考核,他还有一点的意外收获,就是发现了十七个枪法不错的士兵,二十一个身怀奇技的士兵。 十七个枪法不错的士兵,意味着十七个狙击手,二十一个身怀奇技的士兵可以通过强化训练,转变成原时空的特种兵。 虽然经过严格的训练和残酷的淘汰,可能所剩不多,但至少架子搭起来了,以后发现各种人才,加以特训,相信大明版的狙击手和特种兵会越来越多。 任何一个狙击手,除了惊人的天赋外,都是靠子弹喂出来的,十七个枪法不错的士兵集中在一个隐秘的基地里,每天除了至少要打上一百发弹丸外,还要进行各种战术理论的学习和特殊训练。 说老实话,朱有兼身为万能教官,什么狙击手、特种兵的各种特殊训练,他毛都不懂,只是以前看过不少军事题材的电影电视剧和一些军事小说,从中学到了一些皮毛而已。 学不到精髓不要紧,先学皮毛呗,这些东东可以慢慢摸索,一点一点的改进,最后慢慢地形成大明版的特种训练教材,嘿嘿。 狙击手嘛,当然要配备一支好枪,再配备一个高倍长程瞄准镜更牛逼,但目前技术的局限性,狙击枪暂时弄不出来,朱有兼只能在枪管、子弹上临时下点功夫了。 为增加射程,狙击手的使用的枪管加长,使用加量的定装纸弹壳,专门铸造的锥形弹头,有效射程和杀伤力都有所提高。 但相应地,狙击枪的重量也增加了一些,加上要携带不少东东,负重不小。 好在每个狙击手都配备一名精干的辅兵,也没有像普通士兵那样当炮灰使用,而且每个狙击手至少都是少尉级别以上的军衔,加之身份特殊,一般的校级军官都无权指挥。 当然了,狙击手的伙食等福利待遇好得让人羡慕眼红嫉妒恨,完成了特定的科目训练后,每个月都有几天的假期,可以回家或出去逛街,身边至少有两名身着飞鱼服,腰悬绣春刀的锦衣卫护卫,威风得紧。 最让人羡慕和好奇的是每个狙击手身上穿的那身迷彩战训服,那叫一个精神帅气,据说个别长相英俊的狙击手逛街时,曾有贵妇抛媚眼,一些良家小娘子暗送秋波。 为了区别身份,也为了激励狙击手和特种兵们,朱有兼还是山寨了原时空的迷彩战训服,迷彩野战背包,不过,全都是纯手工染色制作,产能低,成本高。 特种兵也在专门的秘密基地里进行各种强化训练,像狙击手一样,很多超时代的战术理论和术语涌现,让所有参加特训的特种兵们听得眼睛发直,也明白了这些战术的精妙与厉害。 为了激劢所有的狙击手和特种兵玩命的训练,达标过关,朱有兼更给予重奖,一旦考核达标过关,直接获得一个脱除奴籍的名额。 为了获得这个可能用生命都换不来的宝贵名额,所有狙击手和特种兵都玩命的训练,拼了命都要通过考核达标。 分身乏术,忙成狗的朱有兼把狙击手训练和特种兵训练基地搭架起来后,不得不抽空把目光再次转向他的皇家科研所。 第42章 这就是高科技的魔力 朱有兼要给狙击手弄高倍长程瞄准镜,首先得弄出玻璃,生产各种玻璃器物卖钱,然后弄出军用望远镜,最后是高倍长程瞄准镜。 他不记得望远镜传入中国的具体时间,只是大概记得是在崇祯朝之前,由一个叫汤若望的传教士带了望远镜,明朝人才知道有这么一个神奇东东的存在。 朱有兼要做的就是先生产出大明版的单筒望远镜配发部队的各级军官使用,这仅限于皇家第一团和将来的狼兵营、川军营,其他的地方部队,或许只有高级将领才能拥有。 不是他抠门吝啬,而是这玩意目前很珍稀,且属军事机密,明军不管是对外抗击清军,还是对内清剿李自成、张献忠,都是屡战屡败,标准的运输大队长。 清军和李自成、张献忠用缴获明军的武器装备武装自己,越打越强,明军越打越弱,打到最后都亡国了,你说,这种珍稀宝贝能大量供应嘛? 朱有兼一声令下,太监们很快就给他整出一个试验室和一个小型的玻璃生产工厂来,这就是当皇帝的好处,要地方有地方,要人有人,要材料有材料,唯独缺钱。 在他的指挥下,一大群最底层的小太监忙得满头大汗,满身泥土,不过,却没人有怨言,一个个都咧着嘴,笑呵呵地显得开心。 朱有兼就算是黑心老板,也知道想让手下员工努力工作,提高效率,就得对员工好,给予不错的福利待遇。 这些最底层的小太监工作十分辛苦,因此,一天三餐都是一荤一素一汤的伙食,真正大块的肥肉,吃得你满嘴流油,爽得不要不要的。 青菜也是油水充足,白米饭管够,就怕你吃撑了,而且每天还有十几二十文铜钱的工钱,这样的待遇,已经让这些最底层的小太监们开心得不得了。 小太监们在好福利的刺激下,干活十分卖力,效率自然也体现出来了,一个个玻璃器皿被生产出来,除了少数留在宫里给皇后贵妃玩耍,封赏给官员外,其他的都拿出去卖。 没办法,真的穷疯了。 琉璃在西汉时期就已经传入华夏帝国,但因路途遥远,运输不便,成本居高等原因,在天朝一直都是数量稀少的宝贝,价钱贵得离谱。 对朱有兼来说,琉璃这玩意越贵越好,因为他的皇家玻璃厂已经批量生产出大量的玻璃器皿等物件,一上市就被那些腰缠万貫的土豪们哄抢一空。 朱有兼不得不感叹,大明的土豪真特么的有钱,但为守住帝都城,他出面借钱时,一个个却满地打滚哭穷比惨,最后都被李自成用刀威胁,乖乖地交出来。 五个字——真特么的贱。 为保持玻璃高昂的价格,朱有兼走的是高端的饥饿营销路线,每样东东只生产个百来件,自然卖出几十上百倍的好价钱。 物以稀为贵嘛。 特别是小中大超大型这四种动物形状的琉璃制品上市时,一只琉璃大狗能卖出四五千两银子左右的惊人价格,一只超大型的琉璃狮子、老虎甚至卖出二十几万的夸张价格。 嫌贵? 切,放眼整个大明,也就只有一百只,土豪们打破了脑袋哄抢,你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得到。 这么贵重的宝贝,自个摆在家门口,既能当镇宅神兽,又十分的威武拉风,牛逼得不行,光看过往路人投来的羡慕目光,就连那些守门的家丁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这么宝贝的好东东就算自己不用,也绝对是送礼的神品,大宝贝一亮相,绝对震惊所有人,求人办的事一下就ok。 土豪们为不时上市的各种琉璃器物拼命争抢购买,各种炫耀,朱有兼则躲在陈圆圆的被窝里,边数钱边咧着嘴巴,舒舒服服地享受陈圆圆的揉捏按摩。 没办法,钱太多了,他想不笑都不行,这就是高科技的魔力。 第43章 组建皇家近卫营 钱是男人的腰杆子,朱有兼的小金库开始充实起来,他的腰杆子也慢慢变直了。 被朱有兼的才华所折服,对他崇拜得不得了的陈圆圆如今又多了一个身份,皇帝的管家婆。 她负责掌管朱有兼的小金库,亲眼目睹朱有兼赚钱的本事,牛逼得不行,但也目睹朱有兼的败家,又心疼得不得了。 朱有兼赚到大把的银子后,确实开始败家了,先是把几个犯事官员被查抄的三进大宅推倒,重新改建成三层砖木结构的科技研究院和军科院。 为了让楼房稳固,地基可是挖了两层深,大理石拌上大明版的水泥加固,十几个大柱子也是用大理石垒筑,砖块封墙,房梁支架采用木材,不仅稳固,而且具备相当强的防御力。 为提高大明的科技,朱有兼只能自掏腰包建研究院,内设小厂房、试验场、员工宿舍、食堂、娱乐场地等,设计理念超前实用,耗费的银子也不少。 另外,他还给自己的兵工厂、火药厂、被服厂追加了一笔投资,拼命地生产精良的火枪火炮,和榴弹开花炮弹和军服等军需品。 最后,他又开始招兵了,广西狼兵营、川军营的兵员还没有回来,目前还只是一个空架子,手里头光一个三千人的皇家第一团还不够,他又组建了一个一千人规模的皇家近卫营。 因人手不足,原本充当皇家鹰犬的锦衣卫除了要监视百官,收集各种情报,干各种乱七八糟的活儿外,还要兼职护卫等工作,影响了工作效率,职能也有点混乱。 他设立皇家近卫营的目的就是替代锦衣卫担任守卫皇宫等职责。 皇宫本来有禁军负责守卫,但已经被各种势力收买,渗透成了筛子,朱有兼爱惜自己的小命,哪敢放心使用禁军。 皇家近卫营的一千士兵有部份是从四大皇庄和猎庄招募,一部份是对外征召,什么老兵、江湖高手啥的一概不要,一律只招穷苦百姓家的青壮小伙子。 之所以对外招募士兵,是因为四大皇庄和猎庄的青壮小伙所剩不多,多招的话,就影响劳作和收益了。 大明的老兵多是兵痞,在军中早染上了各种恶习,江湖高手嘛,朱有兼怀疑他们的人品目的,也是避免被各势力渗透进来。 穷苦百姓家的青壮小伙子就像没有被涂染过的白纸,单纯朴实,容易调教训练,训练出来的兵才是好兵,也才让他放心。 有训练皇家第一团的经验,加上皇家第一团已经算勉强成军,再训练皇家近卫营可就省事多,朱有兼直接从皇家第一团里抽调一百名表现相当优秀的士兵来当教官,负责训练皇家近卫营的一千新兵蛋子。 为了激励皇家近卫营的士气,他还是尽可能地抽出一点时间前往军营,督促士兵训练,和士兵们一起进行队列训练、跑步什么的,甚至和士兵一起,端着大瓷碗蹲在地上干饭,赚足了士兵的感动和忠心。 不花一文铜钱,只是费点力气和时间就赚足士兵的感动与忠心,这笔生意赚大发了。 皇家近卫营的小伙子们受此激励,士气高昂,训练积极,进步极快,如此效果,让朱有兼笑得很开心。 不过,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烦心事,笑容慢慢地僵在脸上,眉头紧皱,渐渐地变成了苦瓜脸。 第44章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三千新军胜抵三万旧军,可喜可贺,皇上却为何叹气?”一旁的军师参谋吴不为小心翼翼问道。 身为皇家顾问团的成员之一,天子的军师谋士,天子出行,他自然要陪同。 吴不为不是统军打仗的将军,但目睹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训练有素的三千新军,也知道在野战中,新军只要弹药充足,足以碾压一万,甚至三万旧军。 这不应振奋人心,可喜可贺么,皇上却为何愁眉不展,连声叹气? 吴不为是聪明人,也很懂人情世故,更深知伴君如伴虎的道理,因此察言观色,言行举止都小心翼翼。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发现崇祯皇帝好像跟一般的君王大不一样,不仅睿智,而且开明上进,还发明创造了不少让人惊叹的东东,特别是赚钱的本事更是牛逼得让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都说忠言逆耳,但崇祯皇帝似乎对什么逆耳的话都听得进去,好的建议都能采纳,隐有一代圣明君王的迹象,这让他大为放心,也才敢出声询问。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啊……”朱有兼苦着脸叹道。 新军从组建到训练,再到成军,本来就不容易,花费了他不少的时间与精力,还有大把的银子,好不容易才有了点样子,也确实值得庆贺。 但是,他还缺一员精通兵法,能够统兵打仗,独当一面的将军啊,为了这事,脑袋都胀大了好几倍,疼啊。 “老吴啊,有什么好的人才向朕推荐啊?” “啊……皇上,微臣真有三员小将举荐。”吴不为似乎恍惚了那么二三分钟的时间,才赶忙回答。 皇上那一声“老吴”让他打了个哆嗦,同时也像打了鸡血一般的激动兴奋。 看似漫不经心,随随便便的一声称呼,却大有深意,皇上那是把他当成真正的心腹亲信看待,才会如此随意,又怎不令他激动兴奋? 他抱的,可是皇帝的龙腿呐,天下最粗的那种,嘿嘿。 至于要举荐的三员小将,真不是为了应付皇上才胡乱说的,而是真心实意地想向皇上举荐人才。 中山王徐达、鄂国公常遇春、凉国公蓝玉都是跟随明太祖朱元璋打江山的牛人,三家曾经辉煌过,但传到徐玉、常不周、蓝芳这一代时,已经没落得几乎没人记得,何况三人还是庶出,混得更加凄惨。 三人中,徐玉和常不周凭着自己的本事,混到了城门校尉的军职,虽然只是个看守城门的,但好歹也算是个小军官,靠着看守城门的便利,蓝芳混得最惨,在码头混饭的苦力。 蓝芳的曾祖国父蓝玉可是被扣上造反的大帽,满门抄斩,蓝芳这一支是旁支,不受族老待见,一直名声不显,甚至日渐没落,反而幸运地逃过死劫。 蓝芳原名蓝虎,年幼时体弱多病,眼见治不活,幸遇一游方道士施术救活,老道士传授他道门练气术和拳脚功夫,还说他名字过于易折,帮他改名蓝芳。 蓝芳常年修习道家练气术和拳脚功夫,成年时,身体强壮如牛犊,力大无穷,拳脚功夫已练至炉火纯青的境界,在码头以搬卸货物为生。 一个雄赳赳的猛汉,竟起一个娘们的名字,难免遭到儿时玩伴、街坊邻居的打趣,蓝芳对此只是洒然一笑,浑不当一回事。 直到某一天,他在码头被一大群混混耻笑,逼迫他交保护费时,蓝芳忍无可忍,怒而出手,一个人单挑三十多个混混痞子,把他们揍得鬼哭狼嚎,亲妈都认不出来。 这时候,人们才知道蓝芳的武力值有多恐怖,痞子混混们被揍得心服口服,全都跪下,叩头拜大哥。 第45章 名将之后 蓝芳只要当了码头大哥,马上就有各种灰色收入,过上好日子,但他老娘不允许,向来孝顺的蓝芳只好继续当苦力。 不过,他一战成名之后,无人再敢招惹他,更不敢抢他的活儿,一些老板富商见他武力值超高,有心招揽,不仅专门给他留了活儿,给的工钱也比一般的苦力要高。 蓝芳仗着自己天生神力,干的活儿不仅速度快,而且比别人多了二三倍,收入自然也多,慢慢地改善了家里的生活条件。 吴不为之所以认识三人,是缘于一次喝酒。 徐玉和常不周自小都修习祖传的武功,经常比试切磋,且经常和混迹街头的痞子混混干仗,实战经验十分丰富,成年时,祖传的武功已经颇有成就。 哥俩去找蓝芳比试,联手对战蓝芳,仍被揍得青天皮脸肿,哥俩虽然输得很惨,但却输得心服口服。 三人经此一战,竟惺惺相惜,跑去一家偏僻的小酒馆喝酒,喝到兴头,常不周嚷嚷着要结拜,巧的是那天的酒客除了三人外,就只有吴不为一个人,他当了三人结义的见证人。 四人开心地喝到最后,三人结拜变成了四人结拜,吴不为的年纪最大,又有一肚子的鬼点子,理所当然地当了大哥,徐玉是二哥,蓝芳是老三,常不周年纪最小,只能当幺弟了。 吴不为向崇祯皇帝举荐三人,固然有兄弟情分的原因,但主要是知道三个义弟确实有真本事。 徐玉、蓝芳、常不周三兄弟的曾祖父都是跟随明太祖朱无璋打天下的大牛人,牛逼得不行,人虽然已经过世,家族也没落,但他们的兵书兵法心得武功却传承下来。 三人的母亲出身都不俗,不是官家小姐就是书香门弟,知书达理,温柔贤惠,对儿子的管教极为严厉,千辛万苦,总算把他们培养成才。 不过,大明官场贪污腐败成风,三兄弟纵有一身本事,却因为没有靠山门路,报国无门,只能混日子了。 “立刻召他们入宫,不,还是朕亲自登门吧。”朱有兼激动道,想想又改变了主意。 “皇上英明。”吴不为不着痕迹地送上一顶高帽。 召人入宫面圣和皇上亲自登门拜访,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是君臣之道,后者是礼贤下士,会让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感恩戴德,誓死效忠。 所谓士为知己者死,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皇上对人心的把握,当真厉害着呐,这就是帝王之术。 “皇上,您看这天色,要不,微臣先派人去通知他们,让他们先在徐家候着?”吴不为询问道。 机会,他已经为三个兄弟争取来了,至于能不能把握得住,就看他们的表现和运气了。 “好。”朱有兼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已经快到傍晚了,一家一家地跑,确实有点晚,还是吴不为这个狗头军师想得周到。 东街区,徐家。 徐家虽然只是一间老旧的茅屋,但相比别的街坊邻居,已经算相当好了,大明虽然富裕,但底层百姓的生活十分艰苦。 房屋虽然老旧,但屋内一应家具摆设得整齐,打扫得很干净,也显示出徐母的教养与贤惠。 “二哥,大哥急匆匆地把我们叫过来,到底啥急事?” 四兄弟当中,老幺常不周的性子最急,嗓门也最大,一进门就大声嚷嚷,好像继承曾祖爷常遇春的火爆脾气。 “我怎么知道?”徐玉摇头苦笑,他也是一脸的懵逼表情。 文人的做派,有时候真的让人恨得牙齿痒痒的,要暴揍一顿才解恨,要不是吴不为是他们的大哥,保证揍到他亲妈都认不出来。 第46章 朕给你们一次机会 卧室内,三人的母亲也在相互低声询问,但谁都不知道原因,心中不免有点担心,但也只能耐心的等着。 “哇,大哥,你总算来了,这么急把我们叫来,到底啥事嘛?” 吴不为刚走进徐家大门,心急的常不周就冲上前,一把拉住吴不为的胳膊就大声嚷嚷起来。 “咦,这小白脸是谁?进来干嘛?” “闭嘴。”吴不为吓了一大跳,连忙低声厉喝,就差没用手去捂常不周的大嘴巴了。 尼玛忘了提醒一下,这家伙就给他捅篓子。 他飞快地瞟了跟在身后的皇上一眼,见他脸上没有着恼之色,这才松了一口气。 “公子请。”他神态恭敬地侧身低头,请皇上入屋。 徐玉虽然是庶出,但好歹也算是出身豪门,接受过良好且严格的教育,加上阅历颇多,也知道一些一般人不知道的事情。 他第一眼就看出朱有兼的身份不俗,再加上大哥吴不为所表现出来的恭敬神态,越发坚信自己的猜测,只是不知道朱有兼的真实身份而已。 徐玉的目光转移到王承恩身上,眼中闪过一抹好奇的异芒。 王承恩虽然穿着便服,但面白无须,身上散发出一股子某些人才有的阴柔气息, 如果没有猜测的话,人不是宫里头出来的老太监,就是服侍某位王爷的近侍,那么,朱有兼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 蓝芳的注意力则在朱有兼身后的两大影卫身上,都是超一流的武学高手,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股高手特有的强者气势自然相同,也相互吸引,同时也都暗中警戒。 “天子驾临,还不赶紧见驾?”等朱有兼进屋后,吴不为站在他身后一侧,对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低声喝道。 “啊……” 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一下傻愣住了,天子驾临,这玩笑开得太大了吧? “赶紧见驾。”表情严肃的吴不为再次低声喝道,还抬脚各踹了三人一下。 尼玛,真不是开玩笑。 “啊……卑职(草民)拜见皇上……” 三人反应过来,激灵灵的打了个寒战,连忙躬身行礼,神态显得迷茫紧张,恭敬中带着几分惶恐。 天子突然驾临,是福还是祸? “平身。”朱有兼右手虚抬,示意三人起身。 吴不为很有眼色地搬过一张旧椅子,放在皇上身后,他顺势坐下。 卧室内,三位母亲被朱有兼的身份吓得差点惊呼出声,连忙抬手,死死地捂住自己的嘴巴。 三女中,徐玉的母亲徐陈氏不仅冰雪聪明,而且颇有见识,她清瘦的面容现出一抹难以抑制的狂喜神色,但更多的是紧张与担心。 徐家都没落成这样了,圣上突然驾临,图的是什么?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有天大的好事儿,就看三个孩子能不能把握住这个难得的,能够飞黄腾达,恢复家族荣耀的绝好机会了? 玉儿,加油,这可能是你唯一的一次机会,必须要把握住。 “过去的事,朕不想再提了,你们的大哥吴不为,现在是朕的军师谋士,他向朕举荐你们兄弟三人,朕现在给你们一个机会。” 朱有兼面容一肃,用审视的目光在三人脸上缓缓扫过,他不喜欢磨叽,直接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第47章 老天真的掉大馅饼 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心头猛地一震,脸上露出难以抑制的狂喜表情,但很快变为凝重与紧张,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他们惊喜的是皇上给了他们一个绝好的机会,但能不能通过皇上的考验,就看个人的能力与运气了,哪怕三人阅历再多,见过不少大风大浪,心里也不免心生出紧张感。 其实,朱有兼对三人的考校说难也不算难,说容易也不算容易,有点类似原时空的兵棋推演,以开封战局为支点展开的战术战略层面的推演。 他相信,在这之前,吴不为身为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的结拜大哥,肯定和他们探讨过有关开封战局的相关话题,他以开封为考题,又何尝没有放水之意? 他相信吴不为这个目前唯一的军师参谋,而吴不为是聪明人,更不会拿自己的锦秀前程,还有未婚妻李文绣的命运和幸福来开玩笑。 因此,他断定,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应该还是有点本事的,或许还是因为太年轻。阅历不够,还不足以独当一面,但他们年轻,还是可以慢慢培养的。 朱有兼把三人分开来考核,考核的内容差不多相同,就是假设,假如你是孙传庭,统掌陕西、保定、湖广三十多万精锐,当如何击溃李自成的大军,解开封之围? 这个考题诱导性十足,他就是想看看三人如何解题。 或许是之前吴不为跟他们交流过,或许是三人年轻,初生牛犊不怕虎,三个年轻的答案让朱有兼有种眼前一亮的惊艳感觉。 三人的回答大同小异,但总体上想法一致,开封是死地,不可守,但可以利用开封消耗李自成的实力,把李自成拖在开封一带,为朝廷争取更多的时间。 朝廷可以利用这宝贵的时间做出相应的反应,调集大军,对李自成进行围剿,重新收复开封等失地。 区别在于实施战术战略层面的细节,徐玉谨慎稳重,稳中求胜,常不周有些激进,甚至冒险,这或许跟他的性格有关,而蓝芳介于二者之间,也表现出一些让人颇为惊讶的亮点。 朱有兼对三人的表现相当满意,心中已有定论,只要给徐玉和蓝芳足够的时间和锻炼的机会,必将成长成独当一面的大将,而常不周属冲锋陷阵的猛将,由他统掌皇家近卫营挺适合的。 “三天后,去皇家第一团报到。”朱有兼说完,拍屁股走人。 天色已经开始暗下来了,而且他肚子也发出了咕噜咕噜的抗议声,天大地大,吃最大,再忙,也不能虐待自己的肚子啊。 “谢皇上恩典,臣等必誓死效命。” 徐玉、蓝芳、常不周欣喜若狂,连忙躬身谢恩表忠,他们以前从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现在都被天上掉下的大馅饼给砸昏了。 身为大哥的吴不为背着手,对三人竖起大拇指晃了晃,然后屁颠屁颠地跟着皇上走了。 “母亲。” “娘。” 恭送皇上离去后,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再也无法抑制内心的激动,全都嗷嗷嚎吼起来,不想三人的母亲突然从卧室出来,让他们大为尴尬。 “都跪下。” 三人的母亲脸上表情都十分严肃,让三人心头倏地一紧,乖乖的跪在各自母亲的面前,聆听母亲的谆谆教诲。 三母没有说什么大道理,只是告诫他们,大明正处风雨飘摇的关键时刻,皇上圣明,慧眼识人,且以国士相待,你等当忠君爱国,誓死效忠,建功立业,恢复家族的荣耀。 “是,孩儿谨遵母亲的教诲。” 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各对自己的母亲恭恭敬敬的叩头,心中燃烧激昂斗志。 皇上以国士相待,臣当誓死效忠。 第48章 帝王之术 朱有兼给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三天的时间去处理私事,但三人只用半天就处理完包括退伍等私事,下午就迫不及待地去皇家第一团报到。 哥四个只要有时间就相聚喝点小酒,除了增进兄弟之间的感情,更多的是交流信息什么的。 吴不为身为朱有兼信任的军师参谋,已经知道不少核心机密,有一些甚至参与其中,帮助朱有兼拾遗补漏,完善行动细节。 像皇家第一团的训练、装备等对外都是军事机密,但吴不为都清楚,自然也向三人透露,引起三人极大的好奇与兴趣,迫不及待地想去参观,见识一下吴不为口中所说的,完全不同于旧军的新式陆军。 朱有兼早接到锦衣卫的密报,加上他也要去军营训练皇家近卫营,因此,散朝后,匆匆吃过午饭就去军营里边等着。 把守军营大门的士兵早接到命令,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一到来,就被值守的军官领进军营,向朱有兼所到。 朱有兼带着三人参观皇家第一团和皇家近卫营所有士兵的训练,给他们讲解如此训练的目的作用等,顺手给他们讲解一些完全不同于冷兵器战斗的全新战术等知识。 如果说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心里还各有自己的骄傲,经过参观皇家第一团的实弹训练,朱有兼讲解的一些热武战术后,心里无不叹服,像一个崇拜超级偶像的狂热小迷弟一样,眼睛里闪烁着无数崇拜的小星星。 正如他们所看到的,三千训练有素,战意高昂的新军确实胜抵三万旧军,大哥吴不为真不是吹牛逼忽悠他们,如果能够统领这样的新军,真的是爽得不要不要的。 看到三人一副小迷弟的崇拜表情,朱有兼洒然一笑,朕的魅力,连男人都抵挡不了,嘿嘿。 接下来,他让徐玉统掌皇家第一团,蓝芳暂时任副手,等到广西狼兵营或川军营组建后再掌一军,常不周统掌皇家近卫营,都是少校军衔,但享受的只是少尉军官的待遇。 朱有兼解释的理由简单直白,军中讲究的是战功,封你们少校的军职只是方便你们指挥部队,但战功需要累积,朕一视同仁,想要高的待遇,那就努力吧。 “谢皇上恩典。” 三人激动得躬身谢恩,心里不仅没有一点不满,相反,更多的是感恩与佩服,还有即将大展拳脚的沸腾热血与高昂的斗志。 唯赏罚分明,方能令行禁止,将士效命,战意高昂,才能战无不胜,皇上英明神武,他们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接下来的日子,三兄弟像普通士兵一样,参与各种军事训练,端着大海碗,与士兵一起在食堂里吃饭,在军营里睡觉,很快就赢得士兵的尊敬。 用朱有兼的话来讲,想要尽快地了解并掌握一支军队,就要融入其中,和士兵打成一片,以身作则,赢得士兵的尊重,才能让他们誓死效命。 吴不为看着对皇上崇拜得不得了三个结拜义弟,习惯性地摸着下巴连声感叹,皇上对人心的把握,着实厉害,让他佩服不已。 这就是帝王之术呐。 第49章 陨石行动 朱仙镇位于开封南二十公里处,现在,孙传庭的大军就驻扎在这里,确切的说,是刚从红娘子的手里夺回这处失地。 红娘子奉李自成之命率军扫荡开封所属的十几县,她统率的部队虽然号称十万,但真正能战之兵不足二万,忠于她的精锐部下也就三四千人,其余的全是凑数的老弱病残和妇孺。 红娘子再是能打,但面对孙传庭的三十多万精锐官军,也只能选择撤退,避其锋芒,寻机击溃孙传庭的精锐大军。 孙传庭兵不刃血的收复朱仙镇,马上书写大捷奏折,大张旗鼓地宣扬官军如何英勇作战,击溃红娘子所部十几万大军,杀敌过万,一鼓作气收复牛仙镇。 当然了,这只是忽悠百官的表面奏折,在给皇上的密折里,孙传庭如实禀报战况,且已经展开陨石行动。 陨石行动就是专门针对李岩的行动计划,李岩的岩字单独拆解,就是石头,陨即陨落,故名陨石行动。 坑挖好了,就算李自成不上当,但对李岩的怀疑必定加重,至于什么时候弄死李岩,就看李自成有多腹黑了。 说老实话,孙传庭心里也希望能在朱仙镇击溃李自成的大军,他可是在朱仙镇吃过李自成的大亏,想一雪前耻,不过,能不能成事,他心里也没有把握。 官军收复朱仙镇后,牛八就带着几个有过命交情的兄弟在朱仙镇附近的村落集镇转悠,对外宣称是刺探贼军军情。 “伙计,先来几样下酒菜,几壶好酒。” 牛八一行人转悠到李家集,就钻进一家小酒馆里吃饭,吃饱了才有力气执行军务嘛。 红娘子向来治军严厉,严禁部下骚扰百姓,针对的只是那些地主老财富商,她虽然攻占了朱仙镇,但孙传庭的三十万大军也冲着朱仙镇杀来,时间仓促,她连那些大地主富商都没有打完,就带着部下和抢来的财物粮食匆匆撤离。 因此,朱仙镇没有遭受多少的破坏,当地百姓的生活也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小商小贩小酒馆仍能正常营业。 “哎呀,这不是牛将军嘛,失敬失敬,里边请,里边请。”小酒馆的老板伍大志从内堂出来,看到牛八,满脸惊喜表情,热情地拉着他的手,请他进去喝酒。 “哎哟,伍……伍老板,好久不见,嘿嘿……”朱八先是一愣,继而咧嘴一笑,对几个哥们打了一个只有彼此才明白的手势。 伍大志,牛金星的近身护卫之一,身体强壮得像一只小牛犊,表情有点狞猛吓人,也是他负责带着牛八在义军的大营里转悠,两人也算是老相识了。 牛八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伍大志,初时倒是吓了一跳,但心念电转间,已经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不过,他在心里可是嘀咕了好一阵。 特么的,牛金星好歹是李自成倚重的头号军师,一肚子的坏水,怎么派伍大志这个大傻叉来扮小酒馆的老板? 伍大志的块头长相,还有身上散发出来的,直撼人心的可怕煞气,怎么看都像一个屠夫,或是杀人如麻的恶人,但凡稍有点眼色的都看出漏洞百出的破绽,要不是他打了个手势,几个铁哥们早一拥而上,把这个大傻叉给剁翻了。 其实,这事也不能全怪牛金星粗心大意,而是他当时没注意到这个细节,牛八走后,他才发觉认识牛八的只有伍大志,不得已,只能派伍大志前来联络牛八,获取孙传庭的军事情报。 “大志哥,有啥吩咐,只管说。” 牛八好像看到自己崇拜多年的超级偶像一般,激动地扑进伍大志壮实的怀抱里。 这一幕,很基情,幸好没人看到,不然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第50章 认真,即杀机 “牛八兄弟,辛苦了。”伍大志咧着大嘴,高高兴兴地把一块五两重的银块收进怀里。 牛八兄弟出手大方,果然是好兄弟。 别看义军所到之处都打土豪分田地,抢了很多财物和粮食,但伍大志这种级别的小人物,一文铜钱都分不到。 这世间,没谁不爱白花花的银子。 “有没有搞到什么机密军情?”伍大志很高兴,把牛八当成了好哥们,但也没有忘记此行的任务。 “大志哥,是有个情况,但俺也不怎么知道具体的情况,就是感觉有点怪怪的……”牛八犹豫了一会,才断断续续说道。 他从某些行动细节上看出孙传庭在牛仙镇有什么大的布置,但因为身份级别的原因,没法接触到核心机密,因此,还需要两天左右的时间去打探,希望伍大志多耐心等两天。 “好,哥哥在这里等你,尽快打探清楚,等闯王击溃孙贼大军,首功就是牛八兄弟的,呵呵。”伍大志咧着大嘴说道。 他人虽牛高马大,头脑有点简单,但护卫在牛金星身边几年,多少也学到了一点东西,至少懂得给牛八画了个大饼。 “好,大志哥小心点,官军现在查得挺严的,这块牌子,大志哥收着,如果碰到官军来查,凭此牌能解决一些麻烦。” 牛八临走前,把一块雕刻有身份官职的竹牌交给伍大志保身,以免他被别的官军骚扰,甚至被强征入伍,无意中坏了孙总督的大事,那真的是哭都没有眼泪了。 两天后,牛八又带着一帮兄弟来伍大志的小酒馆喝酒,两人在内堂嘀咕了好一阵,牛八把一封孙传庭写给李岩的密信交给伍大志,和兄弟们酒足饭饱后扬长离去。 密信很快传到牛金星的手里,李自成第一个拆阅,脸色一片铁青。 “嘶……”牛金星接过信件一看,不禁嘶的吸了一口冷气。 密信的大致内容是孙传庭象上回一样极力劝导李岩弃暗投明,并在信里约好了动手的信号,只要李自成率大军杀进朱仙镇,李岩只需要燃放三堆狼烟通知孙传庭就行。 等到伏兵齐出,痛击李自成时,李岩、红娘子夫妇率军从背后掩杀,一举击溃李自成的大军,便是大功一件,若能斩下李自成、牛金星、顾君恩、刘宗敏等人的狗头,功劳盖过天,到时候想要什么样的封赏,甚至皇上赐婚都行。 如果这事是真的,确实是一招坑杀义军的歹毒计策。 “闯王,我等的人头,很值钱呐,咦,怎么没有献策老弟的名字?”牛金星笑嘻嘻打趣道。 孙传庭列出的一长串名单里,可是包括了李自成、几大军师谋士,还有刘宗敏等一众悍将,唯独漏了宋献策,是孙传庭老糊涂了?还是漏了? 孙传庭那老贼才五十几岁,正老当益壮,会老到糊涂嘛? 宋献策和李岩是好朋友,两人联手,对他的威胁实在太大了,先不管这事是不是真的,他都得给宋献策上点眼药先。 李自成脸色再变,一把抢过牛金星手中的密信,反复仔细地看了几遍,脸颊的肌肉抽动,眼睛里闪过一抹森冷寒芒。 “聚明,你怎么看?”他冷声问道。 “这事嘛,只需要求证一下,便可辩真假。”牛金星强忍着内心的激动,摇头晃脑回答道。 跟在李自成身边几年,他已经摸透了李自成的性格,平时两人独处的时候,李自成不会称呼他的表字,而是直呼军师,大大咧咧中透着一股子的亲近。 这是一种殊荣,说他是李自成的第一宠臣都不算夸张。 现在嘛,李自成直呼他的表字,说明内心十分愤怒,而且对这事很认真,认真,即杀机。 李岩要完蛋了,嘿嘿。 第51章 添狗注定了悲剧 李淮,二十三岁,河南李氏的旁支,李岩的族弟,庶出,秀才,最早跟着红娘子起事的义军首领之一,是红娘子倚重的左右臂膀。 确切的说,红娘子在河南卖艺时,偶然路过的李淮被她绝美的容颜倾倒,于是化名李准,默默地跟随保护。 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红娘子钟情李岩,为救被诬陷入狱的李岩,不惜杀官造反,最后由宋献策引荐,投奔闯王李自成。 李淮即便心里痛苦万分,但全都深藏心底,对已经嫁给李岩的红娘子仍一往情深,像平时一样,默默地守护她,痴情得让人佩服。 用另一个时空的网络术语来讲,就是一个添狗,添狗添狗,添到深处,一无所有。 李自成要确认密信的真假,同时削弱红娘子的实力,李淮身为红娘子倚重的左右臂膀,没有跟随红娘子出征,留守大营,自然被李自成推出去当炮灰,因此,他的结局注定了是个大悲剧。 午时刚过,李淮率三千义军快速行军,他的任务是占领朱仙镇东面的琅山,阻止孙传庭的溃军往东面逃窜。 要上琅山,需过琅谷,李淮派斥候查探,确认没有埋伏,即率军入谷。 李淮率军进入琅谷后,在他身后不远处的一座无名荒山上,有人点起了三堆狼烟,滚滚浓烟直冲云霄,方圆数十里都能看到。 李淮率军将出琅谷时,一声号炮突响,峡谷两旁的石坡上冒出无数官兵,火枪轰鸣,箭矢如雨,猝不及防的义军惨呼着,成片成片地倒下。 “随我向前突围。”李淮挥舞长剑,高声呼吼,指挥部下向前冲锋。 他再傻也知道中了官军的埋伏,后退必死,唯有拼命前冲,或许还能杀出一条血路。 不过,官军用火箭引燃了堆堵在峡谷口的草堆,还不停地抛入干树枝,熊熊烈焰阻挡住了义军的决死冲锋。 李淮只得下令全军后撤,一支流矢射来,正中面门,李淮惨呼倒下,被慌乱的部下踩踏成肉饼,群龙无首的义军四处逃窜,被居高临下的官军用弓箭、火枪一一射杀,李淮部全军覆没。 峡谷外的一处高山上,李自成眺望远处火光冲天,滚滚浓烟遮蔽天幕,枪炮声、吼杀声和惨呼声响成一片的琅谷,脸色一片铁青。 牛金星手持羽扇,默默地站在一边,脸上带着高深莫测的笑容。 李淮完了,李岩马上也要完蛋了,嘿嘿。 另一旁,李岩、刘宗敏等一众义军将领满是紧张焦急担忧与疑惑之色。 “闯王,为何不派军增援李准部?”李岩年轻气盛,忘了红娘子临行前的一再交代,出声责问李自成。 他心里充满了疑问,好端端的,李自成为何突然更改早就商定好的作战计划,派兵占领琅山?官军为何知道李准部必经琅谷,在谷内设伏?为何不派兵增援,放任李准部被官军围歼? “李将军稍安勿燥,闯王自有定夺。”牛金星微笑道,笑容里带着一抹阴森森的寒意。 “禀闯王,发现大量官军在琅山左翼埋伏。” “禀闯王,发现大量官军在琅山右翼埋伏。” “禀闯王,伏牛山一带发现大量官军……” 派出去的十几组斥候先后回来禀报,都发现官军在琅山一带设有埋伏。 李自成的脸色随着斥候的每一次禀报,变得越发的阴沉得吓人。 刘宗敏等一众悍将面面相觑,怎么到处有官军埋伏? 李岩皱眉,这到底怎么一回事? 第52章 将星陨落 “李岩,你有何话说?”李自成突然转身,瞪着李岩厉声喝问。 什么怎么一回事? 李岩素来急智,但也被李自成这一声突然的喝问给问懵圈了,这到底怎么一回事? 牛金星一呶嘴,守在四周的一众护卫一拥而上,把还在发懵中的李岩扑倒,用粗绳捆得死死的。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刘宗敏等一众悍将都看傻了眼,这到底怎么回事? “闯王,这是何故?”李岩拼命挣扎嘶吼,他到现在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暗通孙传庭那个老贼,欲加害我等,幸得闯王英明,识破你的奸计,嘿嘿。”牛金星阴声说道。 到了这一步,李岩死定了。 “这些是证据。”李自成把孙传庭写给李岩的几封密信拿出,交给刘宗敏等人看阅。 虽然他是一言九鼎,无人敢置疑的带头大哥,刘宗敏等一众悍将都对他心服口服,言听计从,但他做事也要让部下信服才行,毕竟李岩在军中颇有人缘,这也是他没让军师顾君恩和宋献策随行的原因。 “哟,没想到姓李的竟然是这种人……”刘宗敏挠着头嚷嚷道。 他是出身贫苦农家的铁匠,温饱都没能解决,更别说读书识字了,孙传庭的密信,他一个字都看不懂,看信只是装个样子而已。 他是带头大哥李自成的铁杆死忠,对李自成言听计从,李自成说李岩是内奸,那李岩就是内奸。 其他人的情况也跟刘宗敏差不多,只是觉得有点惊讶和惋惜而已,毕竟李岩太会装了,差点把所有人都给忽悠住了。 不过想想也不奇怪,官军拼命地派密谍细作混进义军里刺探情报,而义军隔三岔五的就把这些人揪出来斩首祭旗,这样的事例太多了,他们都习惯了。 “带下去审讯。”李自成看了牛金星一眼,黑着脸说道。 “是。”牛金星回应,心头却是一紧,闯王似乎还有一丝犹豫,不过,这事难不倒他。 总之,李岩死定了。 “闯王,李贼招了,不过他熬不过酷刑……” 没过多久,牛金星回来,呈上一纸供词,上边有李岩的签字和画押,铁证如山,就算顾君恩和宋献策在场,也救不了李岩,何况,李岩熬不过酷刑,已经挂掉了。 他有一个可以模仿别人的字体,一般人都难以分辩真假的绝活,为断闯王最后一丝念想,他直接弄死李岩,代他签字,再按上手印就搞掂了。 “这事,必须保密,等红娘子回来后再公开。”李自成瞪了牛金星一眼,无奈说道。 人都被牛金星弄死了,就算李岩不是内奸,这时候也只能给他扣上内奸的帽子了。 至于红娘子,不仅武高超群,在义军中也有着不俗的影响力,等她回来后,夺了她的兵权,先软禁在后营再说。 嗯,红娘子姿容美绝,身材惹火,杀了太可惜了,倒是可以睡服她当个小妾。 李岩被诛杀一事就这样被隐瞒下来了,顾君恩和宋献策只知他奉闯王之命,率一军去接应撤退的红娘子部。 朱仙镇。 由民房改造的临时监牢里关满了义军战俘,都是李准的部下,全是负伤被俘的,重伤的全被官军斩首当功劳,轻伤的才得到救治。 左臂中箭,已经由郎中上药包扎的郑三喜和几个兄弟垂头丧气地靠坐砖墙下,竖着耳朵偷听外边传来的说话声。 第53章 噩耗 “赵大哥,你说,李自成会不会砍了李岩的脑袋?” “那还用说嘛?李自成把李淮所部的三千人马送进咱的埋伏圈,就知道这家伙的心有多黑了。” “他为何要这样做?” “笨蛋,红娘子是李岩的老婆,李淮是李岩的族弟,又是红娘子倚重的左右臂膀,他还能活嘛?李自成这是借咱们的刀,削弱红娘子的实力,狠着呐。” “那他会不会杀了红娘子?” “这我就不知道了,鬼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红娘子被夺兵权是肯定的,听说她长得很漂亮,李自成舍不舍得杀她就不知道了……” “这个李岩也够蠢的,好好的世家公子哥不当,偏要去当什么反贼,现在好了……” 郑三喜等人听得又惊又怒,难怪官军早知道他们的行军路线,早早埋伏等着他们,搞不好是李自成故意泄密给官军的,李淮将军,三千兄弟死得冤啊。 “不行,得想办法逃出去,报告给大当家的才行。”郑三喜低声说道。 “对,必须逃出去,给大当家的报信,让她为大李小李将军和三千冤死的兄弟报仇才行。” 红娘子被官府豪强逼迫,上山扯旗当山大王的时候,郑三喜等人就是跟着她上山的第一批元老,大当家是对红娘子的尊称。 “可是,牢房很坚固,怎么逃出去?” 郑三喜咧嘴一笑,竖起食指朝上指了一指,他刚才抱头躺地上的时候就已经仔细观察过了,牢房四周的墙壁确实很牢固,但房顶就没那么牢固了。 应该是官军疏忽了,而且房顶挺高的,一般人还真上不去,不过嘛,对他来说却不是什么难事。 他长得瘦小,人送绰号“猴子”,擅长的就是攀墙爬树什么的,如果搭人梯,那更省事了。 官军看守得极严,郑三喜再有通天的本事,也只能耐心地等待天黑之后才敢行动。 天黑后,郑三喜开始行动,在兄弟们的帮助下,他轻松攀上房梁,先掀开瓦片,弄断两根木架,弄出一个能够钻出去的小洞,然后用衣服裤子接绑成一条软绳子,把下边的兄弟一个一个地拉上房梁,从洞口钻出去。 郑三喜和兄弟们借着夜色的掩护,攀着绳裤,从房顶滑下地,躲过官军的巡逻,东躲西藏地溜出朱仙镇,避开有官军把守的大路,钻进树林里逃之夭夭。 天亮的时候,郑三喜带着十几个弟兄已经远离朱仙镇,向附近的村民打听情况,得知红娘子已率大军撤至福安县,马上撒开脚丫子,拼命地向福安县的方向奔行。 或许是郑三喜等人的运气好,又或许是老天爷在帮红娘子,他们气喘吁吁地赶到福安县城时,红娘子刚接到李自成的撤退命令,正在收捡东西,准备撤回大营。 “大当家的,出事了……嗷嗷……” 郑三喜等人见到红娘子,马上号啕大哭起来,边哭边把情况禀报。 “什么?”红娘子惊怒交加,一口气喘不上来,眼前一黑,整个人往后栽倒。 幸好几个女侍卫及时伸手扶住,手忙脚乱地扶着她躺下,经过随军郎中的一番抢救,红娘子才幽幽转醒。 “你们说的可是真的?” 苏醒后的红娘子俏面苍白无血,凤眸含煞,咬牙切齿地厉声喝问。 如果郑三喜等人禀报的消息是真的,那么,她心爱的丈夫李岩恐怕已经凶多吉少了。 “大当家的,闯王的信使还在,抓起来审讯一下不就明白了?” 第54章 决裂 李长根是李自成的族侄,为人机灵,能言善辩,李自成和牛金星也是挑了好几个,反复权衡一番,最后才派他充当信使兼监军,督促红娘子率部撤回大营。 不过,李自成和牛金星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完李长根的全部性格,这厮确实机灵,能言善辩,说白了就是有点像市井的混混痞子油嘴滑舌的,而这种人,往往怕死。 也没有算到红娘子敢爱敢恨的性格,她对李岩是爱到极致,敢与天下为敌,李自成敢杀李岩,她就敢杀李自成,为夫报仇。 他们更没有想到整件事是朱有兼给他们挖的大坑,军师吴不为拾遗补漏,完善细节,三边总督孙传庭亲自执行,还有牛八的影帝级演技,郑三喜等人的对红娘子的忠心耿耿,诸多因素恰到好处地结合在一起,让剧情按照预设的剧本演到终结。 李长根怕死,不等红娘子用刑就全招了,不过,他虽然是李自成的族侄,但却因能力等原因,没能进入李自成的核心阶层,一般没法接触到机密情报。 不过,也因为他机灵,能言善辩,加上是李自成族侄的身份,通过旁敲侧击等手段,还是能从中推测出一些事来,比如,李岩是混进义军队伍里的官军细作,已经被李自成诛杀的秘密消息,他就打探推测出来了。 “夫君……”红娘子悲呼一声,吐血昏倒。 苏醒后,红娘子心中虽然悲痛万分,但她没有哭泣,脱掉红色凤甲,穿上白色孝服,妩媚中带着几分楚楚娇怜,但凤眸含煞,杀机尽现。 “大家兄弟一场,愿意跟随我红娘子的留下,不愿意的,马上离开军营。” 红娘子下令击鼓升帐,召集一众部将入帐开会,她先痛诉了李自成滥杀忠臣的罪行,自己要为夫报仇,誓取李自成人头的决心,然后摊牌,留下的是兄弟,要走的,她也不会阻拦,但以后再相遇时,就是生死相搏的敌人了。 十万大军,瞬间走了八成,这些人都是早年跟随李自成起事,或受过李自成恩惠的人,不过老弱病残和妇孺占了大半。 红娘子信守承诺,放任他们离去,不过只给他们几天的口粮,武器装备一律留下。 留下的不足二万人,都是早年跟随红娘子起事,忠心耿耿的老部下,或是红娘子率军扫荡开封所属十几县期间,新近加入的穷苦百姓,且多是青壮。 红娘子的兵力虽然骤减,但多是青壮,反而甩掉了沉重的包袱,忠于她的三千老营全是身经百战的精锐,加上打土豪抢来的金银珠宝不计其数,粮草充足,实力丝毫未减。 当天,红娘子打出替天行道,为夫报仇的旗号,砍了李长根的脑袋祭旗,宣布和李自成正式决裂。 “是谁走漏了消息?” 李自成接到消息,气得当场暴走,咆哮如雷,咬牙切齿地拔剑把案桌劈成两段。 他根本不在意族侄李长根的死,他在意的是红娘子麾下的三千精锐,还有大量的粮草和金银珠宝。 那可是老大的一笔钱,足够他的几十万大军近一年的开销了,换谁不肉痛? “那个疯婆子真的向开封杀来了?” “嗯……”牛金星应道,脸上表情有点古怪。 红娘子这个疯婆子不仅宣布与闯王决裂,还杀了闯王的族侄祭旗,这也就罢了,竟然还率军向开封杀来,真特么的疯了。 嗯,到底是谁泄露的消息? 牛金星的目光下意识地瞟向端坐一侧,阴沉着脸没有吱声的宋献策,这厮和李岩可是好朋友,对他的威胁也相当大呐。 第55章 朕未卜先知 “哈哈哈……” 朱有兼看过孙传庭和锦衣卫先后送来的密报,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他十分忌惮的李岩终于完蛋了,这心情好得想不放声大笑都不行。 历史的轨迹虽然因为他的意外出现发生了一些偏差,但李岩仍旧没有逃脱被李自成咔嚓掉的命运,这或许是他的最终宿命吧? 李自成自毁长城,把自己最牛逼的将领李岩干掉,最终也注定要败亡,他的大顺国要是能建立起来,朕裸奔皇宫一圈,嘿嘿。 “皇上,密令真的要发给孙总督?”军师吴不为小心翼翼询问,确切地说,是再一次确认,这道古怪的密令真的要发给正在前线督战的三边总督孙传庭? 说老实话,他对皇上所发的这道密令确实有点想不通,皇上密令孙传庭不准攻打红娘子外,这也就算了,竟然还要暗中给予军用物资、情报等各种资助,这不是通敌嘛? 他也知道敌人的敌人就是天然的盟友这个道理,但红娘子是反明的死硬分子,断然不会接受朝廷的招安,这不仅是白忙活,还给大明培养一个强敌,皇上是啥意思? 嘶—— 吴不为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皇上该不会是看上了红娘子吧? 据传,红娘子姿容无双,好像真有这个可能。不过,红娘子武功高强,皇上驾驭得了嘛? “老吴啊,你不了解红娘子这个女人。”朱有兼慢吞吞地说道,似乎是看穿了吴不为的歪心思。 他本不想解释,但红娘子的确是一个敢爱敢恨,在民族大义面前可以不计前嫌,让人值得尊敬的女人。 他敢拍着胸脯说,这天下,除了他,再没人能比他更懂红娘子了,哪怕是她老公李岩都不行,这就是一个穿越客未卜先知的优势,嘿嘿。 明史记载的著名女人不少,最让他佩服就二个,第一个是四川总兵官秦良玉,一个忠君爱国,年迈仍然横枪跃马,征战沙场,马革裹尸的女战神,另一个就是敢爱敢恨的红娘子了。 “要不要打个赌?”朱有兼眨着眼睛说道,他见吴不为仍一脸不相信的表情,玩心忽起。 “臣不敢。”吴不为连忙摇头,他已经见识到了皇上的各种妖孽表现,即便心里不相信,但仍有一种可能会输的奇怪感觉。 这或许是他的直觉告诉他,不能赌,这是皇上给他挖的坑。 “切,一点都不好玩。”朱有兼见他不上当,兴趣全无,当即挥手赶人,然后摆驾苑花阁。 还是朕的圆妃最善解人意,和她一起探讨人生的真谛才是正经。 朱仙镇,三边总督孙传庭的临时指挥部。 “这……真是皇上的密令?” 孙传庭瞪着手中的密信,象是在自言自语,又象是在询问身边的一众谋士。 看过皇上的密信,他的反应像吴不为一样惊讶怔愕,如果不是熟悉皇上的字迹,还有加盖的印章,他还真有点怀疑这封密信是伪造的。 虽然朱有兼在密信里耐心地解释这么做的原因,但孙传庭仍是半信半疑,一个女贼,值得皇上这么大费周章嘛? 他脑子灵光倏闪,难不成是皇上看上了红娘子不成? 嗯,还真有这个可能,据说,红娘子可是长得羞花闭月,沉鱼落雁,美艳动人。 孙传庭也像军师吴不为一样,把朱有兼的心思给想歪了,毕竟,有些事情,朱有兼没法说出来,因此,在吴不为和孙传庭看来,也只有这个原因,才能说得过去。 孙传庭虽然郁闷,但很快被密使带来的宝贝东东吸引,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 第56章 小恩小惠 密使不仅带来皇上的密信,还带来了一箱东东,里边装的是皇家工厂生产的,大明版的单筒望远镜。 1622年,德国传教士汤若望携带望远镜入明,让大明人知道了望远镜的存在,现在,大明也能自己生产望远镜了,孙传庭爱不释手地把玩雕刻有自己名字的单筒望远镜,激动得语无伦次。 “这可是好东西啊,皇上英明神武,大明必重现昔日辉煌……” 皇家玻璃厂能够批量生产各种玻璃器物时,最简单的单筒望远镜已经能够批量生产,但朱有兼只让密使给孙传庭带去十具单筒望远镜。 原因很简单,明军屡战屡败,不仅损失大量的士兵,还损失不计其数的武器装备粮草等军用物资,整一个运输大队长。 再者,等到他的新军练成,在战场上打出骄人的战绩,震惊世人时,也就是旧军被淘汰,退出军事舞台的时候。 就算是孙传庭这种名将,如果不能接受,学习并掌握热武战术等新的军事知识,也只能提前退休,淡出军事的舞台。 与其这样,还不如把生产出来的单筒望远镜屯积起来,等到几支新军练成时再大量装备,或许还能够提升个一成半成的战斗力呢。 不过,为了笼络人心,朱有兼还是费了一点心思,单筒望远镜的筒管还是采用上好的木材所制,抛光后还浸泡过桐油,风干后的筒管光滑油亮,既显古香古色,又显高档奢华。 他还请来雕刻名家,在筒管上雕刻精美的云纹图案和拥有者的名字,在名字的下方雕刻皇家的飞龙图腾,让送的这十具单筒望远镜显得越发珍贵,也赚足孙传庭等人的感恩与忠心。 最激动的当数新任陕西总兵官的高杰,他的那具单筒望远镜和另外九具望远镜有点不一样,就是多了“忠君爱国”四个龙飞凤舞的雕刻字,据说还是皇上亲笔所题。 这是让人眼红羡慕嫉妒恨的荣耀和恩宠啊,高杰能不感动得热泪盈眶,对着帝都的方向,恭恭敬敬地叩了三个响头谢恩嘛? 他再傻都知道,只要他不犯浑,好好表现,立下大战功,升巡佥都督只是时间问题,搞不好还能爬上总督的位置,到那时,何止是大大的露脸,那真的是光宗耀祖了。 “皇上,臣必誓死效命,砍下李自成的狗头!”高杰握紧拳头,仰头对天发誓。 朱有兼费了一点小心思,目的只是为了笼络人心,他不知道这么一点小恩惠,就让高杰这个敢拐跑大嫂的猛汉感动得一塌糊涂,誓死效命,在和李自成的作战中猛地一逼,而在他身先士卒的鼓舞下,陕西兵也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一度把李自成的义军打得丢盔卸甲,溃不成军。 皇宫,养心殿。 内阁次辅阮大铖垂手侍立,神态恭敬地听着朱有兼训斥,不过,微翘的唇角却难掩内心的欢喜与得意。 今天早朝,以东林党为首的官员联名上书,要求增加包括军费在内的各种开支,身为江南文坛领袖的阮大铖站出来坚决反对。 双方各有说辞,据理力争,争辩变成了口水大战,把庄严肃穆的金銮搅得像菜市场一场乱七八糟的,这还不算,争到最后,阮大铖竟然撸起大袖,抽了东林党一个官员的耳瓜子,把人家的半边脸抽成了猪头。 也因为阮大铖当庭动手,引发东林党所有官员的愤怒,群起而攻,江南派的官员虽然不少,但和东林党一派比起来,实力仍显弱势,真要干起仗来,江南派必定被揍得落花流水,惨不忍睹。 朱有兼不得不站出来喝止,朝廷狠狠地训斥阮大铖,散朝后更把他留下来,继续训斥。 第57章 生个太子也是国家大事 说老实话,朱有兼对阮大铖的表现是挺满意的,干了他想干又暂时没法干的事,充分发挥了搅屎棍的重要作用,把东林党的怒火和精力都吸引过去,让他乐得清闲。 他甚至觉得,启用阮大铖来对付东林党,是他最英明,最得意的手笔之一。 朱有兼明着是训斥阮大铖,可语气神态都带着表扬,甚至鼓励的意思,身为官场老狐狸的阮大铖能听不出嘛?高兴得差点要飞起来了。 “好好干,忠君爱国,内阁首辅迟早是你的,朕还有别的事要忙,赶紧滚蛋。”朱有兼训够了,手一挥,赶紧滚蛋。 记忆中,阮大铖是在1646年挂掉,也就是说,他已经没几年好活,但这不影响他给阮大铖画大饼。 两年的时间,足够了。 “谢皇上训斥,臣一定不负皇上的淳淳教诲,臣告退。”阮大铖咧着嘴躬身告退。 皇上那一句“赶紧滚蛋”让他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皇上这是把他当成自己人看待,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这是何等的殊荣啊? 要是被其他大臣看到,绝对羡慕死他们,嘿嘿。 没一会,一名小太监进来禀报,阮次辅离开皇宫时,嘴巴都笑歪了,走路是一蹦一跳的,象个老顽童一般,出了皇宫后,他竟然还让人抬着皇上赏赐的丙戌琉璃狗,一路张扬回家。 “……”朱有兼苦笑摇头,这个老家伙,一点都不懂得收敛低调,无语啊。 当晚,心情大好的朱有兼留宿苑花阁,努力耕耘一番后呼呼大睡。 “皇上,天亮了,要上早朝了……” 朱有兼早已经习惯了早起晨跑锻炼身体,到了时间点会自然苏醒,但今早,他却懒洋洋地躺着,一点都不想起床的样子。 候在外边的王承恩一看要到点了,不免着急,连忙让陈圆圆的贴身侍婢小玉进去催。 陈圆圆一听快到早朝时间了,也不免着急,连忙催朱有兼起床。 她也知道皇上一向勤政,每天都能够按时早起,但昨晚可能折腾有点久了,人累坏了吧? 说老实话,她心里是巴不得皇上天天搂着她睡觉,但也只是想想而已,皇上身为大明国君,要处理国家大事,每天光是批阅奏折都要忙到半夜,有时候实在忙不过来,还叫她代为批阅,自然不能沉迷酒色。 再者,她也担心周皇后责怪她媚惑皇上沉迷酒色,到时候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 “皇上岂能沉迷女儿柔情,置国家大事不顾?” 见皇上仍旧闭着眼睛,没有要起床的意思,陈圆圆越发着急,只能把国家大事搬出来,催促皇上起床。 “国本是不是国家大事?”朱有兼懒洋洋问道,每天早朝,处理的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不仅不让他省心,还浪费他宝贵的时间,他打算今天自己给自己放个假。 “国本?”陈圆圆先是一怔,等到反应过来,光洁俏面腾的飞红起来,媚眼如丝,勾人魂魄。 国本即太子,皇上没有册立太子,这就意味着她和皇上将来所生的王子有可能会被册封太子,未来的储君。 陈圆圆清楚自己的身份地位,她没有争宠,更没有想要爬上皇后宝座的野心,但稳固现在地位的想法还是有的。 母凭子贵,只要能给皇上生几个龙子龙女,她的地位就稳固了,而且皇上的意思,似乎是想立她所生的龙子为太子,怎不令她欣喜若狂? 生个太子,确实也是国家大事,而且比朝堂上的政事还要重要。 陈圆圆这一次反客为主,采取了主动。 满脸羞红的小玉连忙退出,低声向王承恩说明。 “……”王承恩嘴巴张了张,似乎想说什么,但话到了嘴边,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嗯,皇上说的也确实对,生个太子也确实是国家大事,而且是很重要的国家大事。 第58章 给自己放个假 朱有兼以身体不适为由,自己给自己放了个假,他不是想偷懒,而是整天看那帮东林党扯皮,简直就是浪费时间,还不如抽点时间去干别的。 当然了,朝事不能断,他还是安排几个老太监值守,收取百官呈递上来的奏折。 还别说,只一个早上的时间,几名老太监就收到了几大叠厚厚的奏折,堆积在龙案上,等着他批阅。 朱有兼不用看都能猜测出大半,百官的奏折里边,绝大半是弹劾是内阁次辅阮大铖的,罪名五花八门,什么殴打同僚,有失体统啥的。 另一部分无非是要求追加包括军费在内的各种款项开支,把他当成地主家的傻儿子一般,各种忽悠,夸大其词,简直就是变相的威胁。 剩下的极小部分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小事儿,同样是各种忽悠,裁掉了锦衣卫的崇祯皇帝就是这么被忽悠住,代价是自己的命,大明江山的灭亡。 再有就可能是弹劾三边总督孙传庭的出工不出力,磨磨叽叽,见死不救等罪名。 孙传庭率大军进驻朱仙镇,除了首仗全歼李准部的捷报外,再没有半点动静,开封巡抚高名衡和周王朱恭枵又拼命地派出信使向朝廷哭惨求救。 一向只会打嘴炮的文官们不知道前线的具体情况,只是一味地联名上书,催促崇祯皇帝下旨,强迫孙传庭尽快出兵,击溃李自成的大军,解开封之围。 朱有兼心里清楚,孙传庭虽然在朱仙镇按兵不动,其实是当前战局中最好,也最稳的一步棋。 李自成应该会感受到来自侧翼的强大威胁,不敢有丝毫大意,也不能安心攻打开封城,还要分出一部分的兵力防备孙传庭的三十万精锐大军。 也正因为这样,开封城虽然被义军围困,看似乎岌岌可危,实则反而安全,开封城会不会沦陷,取决于孙传庭是否战败? 就目前的战局,官军和义军暂时形成了对峙的局面,为夫报仇,率军杀向义军的红娘子或许是打破僵局的变数。 朱有兼和陈圆圆晨练了三回合后,这才爬起来淋浴更衣,吃了两碗乌鸡肉粥,然后跑去看新军训练。 至于陪练的陈圆圆,被折腾得全身酥软无力,只能继续躺着休息。 其他的妃子得知消息,无不羡慕眼红嫉妒,陈贵妃这是独宠后宫呐。 其实,朱有兼虽然大多时候是留宿苑花阁,但大多时间是处理公事,忙不过来的时候就让陈圆圆帮着批阅奏折,人都累坏了,哪还有时间折腾。 身为后宫之主的周皇后是知道的,因此,对其他妃子的谗言,她一概不理会。 也正因为周皇后的大度、睿智,朱有兼的后宫才没有因为争风吃醋等原因,上演一幕又一幕的宫斗大戏。 家和万事兴,男人最怕的就是家里闹腾了。 “敬礼。” 朱有兼在影卫的护卫下,进入皇家第一团的军营,值守军官连忙肃容挺胸,举手敬礼。 按军令,军营是军事重地,哪怕是统掌几十万大军的将军,只要不是所属部队的,要进去也必须出示证件,特殊时候还需要通禀。 但值守的军官和士兵都认得朱有兼这个大明的皇帝,而且朱有兼也没有隐瞒身份,一身白色金星的三军总司令军装十分显眼。 朱有兼回以军礼,然后挥手示意值守的军官不必报告,继续值守。 按旧制,不管是军官还是士兵,见到上官,都要躬身行礼。 朱有兼直接改成原时空华夏帝国的军礼,简单严肃威武,原因,除了嫌弃旧制军礼的啰嗦,主要还是想提升军人的社会地位。 大明重文轻武,文官地位崇高,连带民间百姓都鄙视当兵的,多年的传承,已经变成了一种陋习。 他也知道,一些传承多年的东西,想要一下改变很难,只能慢慢来,一点一点地去改变,时间,会改变一切。 第59章 指引大方向 徐玉、蓝芳、常不周正率领全团将士进行各种军事训练,远远看到朱有兼入营,连忙下令停止训练,全体集合,恭迎皇上检阅。 看着训练得满头大汗,身上军装都被汗水浸湿润,但都昂首挺胸,显得生龙活虎,精气神十足,斗志昂扬的士兵,朱有兼满意地点了点头。 他一有时间就跑过来督训,全团的将士不用说了,毕竟训练了几个月,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是刚加入进来,而且还是团指挥官,都严格要求自己,刻苦训练,表现相当优秀,也让全团将士敬佩折服。 试问天下,有哪一支军队的统帅像一个普通士兵一样,和士兵一起参加各项军事基础训练,表现优秀就不说了,还和士兵们同吃同住,谁不敬佩折服? 朱有兼同样满意,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的刻苦努力与付出,他都看在眼里,也从三人身上看到了不少改变。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三人将是大明新军中首批未来的将星。 有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亲自带队训练,朱有兼大为放心,在军营里边和士兵吃过午饭后,到他的皇家兵工厂和军科院转悠。 兵工厂内,技术工人正在努力,冶炼铁矿石的,熔炼钢铁的,倒模的,打胚的,钻枪膛的,忙得不亦乐乎,工作虽然忙,人也累,但所有人脸上都洋益着开心的笑容。 皇家兵工厂技术工人的待遇好得让人眼红羡慕,说是大明第一家良心工厂都不算夸张,让所有打工的穷苦百姓都削尖了脑袋想进厂。 但不是每个人想进就能进的,要经过一系列的考核,合格后才有可能被录取,当然了,如果你有一技之长,进厂反而容易,甚至还可以挑选轻松,工资高的工种。 千百年传承下来的旧思想旧观念,那些身怀各种绝技的匠师根本不受重视,待遇不高,社会地位低下,很多匠师也仅靠一技之长勉强糊口而已。 朱有兼身为穿越客,心里十分清楚,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研人才是宝贝,自然当宝贝一般善待。 当然了,想要一下子推翻千百年传承下来的旧观念旧传统很难,只能一步一步来,慢慢地去影响人们,慢慢地改变他们的思想,新事物自然也慢慢地被人们所接受了。 兵工厂虽然增加了几条火枪生产线,但产量仍没有达到朱有兼的要求,不过,他也不着急,也不催促了,至少目前的产量,足够装备五万人的军队了。 朱有兼之所以不着急,也不催促,是因为前膛装药装弹的火绳枪实在太落后了,这对一个来自高科技社会的穿越客来说,无法容忍自己亲手训练出来的精锐军队使用这种原始级别的烂武器。 既然不能容忍,那就只能去研究,去创造,他虽然各种开挂,但他的金手指不是万能的,对于枪械这种复杂的高科技东东,他还真一点都不懂,只是在度娘上看过枪支的发展史而已。 竹管突火枪是枪械发展史中的鼻祖,十四世纪出现火门枪,十五世纪出现火绳子枪,十六世纪出现遂发枪,十九世纪初出现击发枪,十九世纪中叶出现金属弹壳定装弹后装击针枪,十九世纪下半叶出现弹仓枪,十九世纪末出现自动枪械,历经六百余年的发展史。 朱有兼是不懂枪械,但知道它的发展史,他只需要指引大方向,避免走弯路就ok,剩下的就看那帮精通枪械的老匠师了。 好吧,他承认,他对专家这个词不感冒。 第60章 老子真是昏头了 朱有兼的打算是跳过遂发枪,直接研究击发枪,而且击发枪只是临时过渡而已,他最后的目标是金属弹壳的后装击针枪。 不过,虽然跳过了遂发枪,但仍然需要研究,成熟的掌握这个环节的技术,这叫科学技术的积累。 千万不能小看了古人的智慧,朱有兼只是拿出一张随便乱画的草图,说明了其中的几个细节,军科院的一众枪械大师俱都眼睛一亮,心里已经有了想法。 干劲十足的大师们齐心合力,只用了小半天的时间,一支做工粗糙的遂发枪就匆匆赶造出来,并且试验成功,美中不足的是击发火石时,没能百分百的击发成功,还需要继续改进。 看着干劲十足的枪械大师们,朱有兼又抛出了金属弹壳定装弹后装击针枪的草图,顺带着把转轮手枪的草图也一起抛出来。 遂发枪和击针枪的原理差不多,但后者因为使用的是后装金属定装弹壳,比遂发枪要复杂多了。 一众枪械大师如同看怪物一般看着朱有兼,眼睛里全是震惊和折服、崇拜之色。 皇上才是真正的枪械大师呐。 “朕只是一时的胡思乱想,嘿嘿……”朱有兼摸着鼻梁嘿嘿笑道,他很享受这种被人崇拜的感觉,爽得不要不要的。 军科院的一众枪械大师们只有两天的时间,就解决了遂发枪击发时有时候不打着火的问题,朱有兼马上下令,停止生产火绳枪,全力生产遂发枪。 他也知道,遂发枪仓促上线生产,产量不会高到哪去,不过,精良的火绳枪也储备了不少,如果急用,大不了命令各地的兵工厂生产,反正火绳枪马上要退出历史的舞台了,遂发枪就算产量不高,能生产一支算一支呗。 朱有兼给自己放了三天的假期,第二天,他没有去军营督训,也没有去军科院蹲守,而是一头钻进自己的实验室里捣鼓给狙击手专用的高倍瞄准镜。 开挂把玻璃搞出来了,望远镜也搞出来了,接下来自然是搞简单版的高倍瞄准镜,像后世狙击手使用的那种超牛逼的高精密长程瞄准器暂时不用想了,现在掌握的科技还远没有达到那个水平。 制作狙击手专用的高倍瞄准镜可比望远镜复杂得多,光是标刻十字死亡准星,就让朱有兼弄坏了近百块镜片,把他折腾得欲仙欲死。 “妹的,老子真是昏头了……” 休息的时候,朱有兼一拍额头,骂自己笨蛋,堂堂的大明皇帝,放着大把的手下不用,竟然蠢到要自己亲自动手,这不是自讨苦吃嘛? 他让王承恩找来几个手脚灵活的小太监,仔细交代了一番,然后让他们动手,自己站在一边监工,这样不舒服嘛? 还别说,这几个小太监的手脚还是挺灵活的,虽然也弄坏了不少镜片,但损坏率比他低了近半,而且人家还是第一次动手,随着动作越来越娴熟,进度不仅加快,损坏率也慢慢减少。 “赏,每人五十两银子。”朱有兼心情大好,马上给予奖励。 画再大的饼,还不如直接给予实质性的奖励,更能激发工作人员的干劲呢。 果然,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的几个小太监把五十两银子的奖赏收进腰包后,潜能都被激发出来了,工作更加认真细致,镜片的损坏率又降低几成。 为了不给几个认真工作的小太监增加心理压力,朱有兼退出实验室,坐在外边喝茶休息。 一名小太监匆匆奔来,对着王承恩低声耳语,然后王承恩过来低声禀报,“皇上,出事了。” 第61章 卖艺的 黄小山,小名二狗,十八岁,全家七口人都是皇庄的庄奴,皇上组建皇家第一团,年轻力壮的他幸运入选,在训练中表现优秀,而且有着惊人的射击天赋,被皇上看上,入选待遇超好,让所有战友同伴羡慕眼红的特种部队,成为一名狙击手。 黄小山和所有的战友都十分珍惜这难得的机会,训练十分刻苦,很好地完成了各种特殊的军事训练。 特种部队的训练艰苦得接近变态,但待遇也好到让人羡慕眼红,黄小山和战友张大彪获得三天的假期,哥俩高高兴兴地上街购物,再回皇庄和家人团聚。 两人穿的是仿制二战德军的灰黑色军装,山地军帽,半筒牛皮鞋,腰扎武装带,佩挂只有特种部队才有资格配备,采用特种钢材打造的龙牙军刺,背着军用双肩背包,在人潮川流不息的大街上显得格外的显眼。 确切地说,是因为身上的一身行头突兀得与这个老旧的世界显得格格不入。 不过,也因为这身行头,加上两人所表现出来的精神面貌,却又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惊艳感觉,也吸引了无数充满好奇的眼球。 特别是一些已到如狼似虎年纪的妇人,眼神如钩子一般,要勾走两人的三魂七魄。 黄小山和张大彪本就年轻,长得高大壮实,进入特种部队后,伙食餐餐是大块肉,大碗白米饭,骨头汤,营养充足,块头又长了一点,加上各种几近变态的强化特训,身体壮实得像一头小牛犊。 一身与众不同的穿着,但又显得简洁英武阳光的气息,外加还有小帅的长相,着实吸引了不少闺中待嫁的小娘子,特别是那些如狼似虎的妇人,更眼馋得快流口水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满是惊讶与好奇,还有不少人交头接耳,悄悄打听两人的身份来历。 朱有兼组建皇家第一团和皇家近卫营时,虽然尽可能的低调,但仍然瞒不住一些有心人费尽心思的去打探各种消息,象士兵的着装就是半开公的机密。 虽然某些人一看到黄小山和张大彪的着装就知道他们的身份来历,但他们并没有传扬出去,很多达官贵人都不知道,更别说普通百姓了,他们的反应也自然不奇怪。 黄小山和张大彪在路人异样目光的注视下,两人昂首挺胸,龙行虎步,神色淡然,他们各买了不少零食小吃,回去后分给弟弟妹妹吃。 各种零食小吃把军用双肩背包装满后,两人又去附近的一家布店,打算给爹娘和兄弟姐妹们扯一块布料做新衣裳。 刚要进店,五六个身着黑色家丁服的彪形大汉簇拥一个锦衣公子哥迎面走来。 “竟敢挡丁六公子的道,赶紧滚蛋。” 前边开路的两个家丁骂骂咧咧的,伸手去推黄小山和张大彪。 黄小山和张大彪谨记严格的军纪,加上还是庄奴的身份,忍下心中的怒火,退到一边,让开了道路。 虽然朱有兼刻意强调、提升军人的身份地位,但旧观念旧传统已经在人们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有些事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改变的。 “哟,这两个穿的什么玩意?”丁六公子用手中的描金折扇指着黄小山和张大彪怪叫起来,脸上表情显得十分夸张。 他在醉仙楼应酬,已经喝得有了五六分醉意,脚步有点虚浮,看到黄小山和张大彪的另类着装,难免大惊小怪。 “六少,应该是卖艺的吧?”有个家丁自以为是的讨好道,脸上尽是谄媚表情。 “卖艺的?那给本公子表演一个。”丁六公子咧着嘴,用描金折扇指着黄小山和张大彪怪笑道。 被个纨绔当成卖艺的,黄小山和张大彪脸都黑了,若是一般人,正处血气方刚年纪的他们早动揍人,碍于丁六公子的身份,他们选择忍耐,打算转身离开。 “站住,六爷让你们离开了吗?” 第62章 冲突 已有几分醉意的丁六公子非要看表演,家丁狗仗人势,不仅拦着不让黄小山和张大彪离去,还动手打人,逼迫两人当街卖艺表演。 黄小山和张大彪本就是血气方刚的壮小伙,能忍耐这么久已经算难得,被几个家丁拳打脚踢后,再也忍耐不住,出手反击。 朱有兼虽然拥有金手指,但并不是无所不能,有些挂就开不了,比如,原时空的军中格斗技,他组建大明的特种部队,山寨了原时空的一些高强度的训练项目,确实很有效果,不过格斗技却是一个让他头痛的问题。 实在没法,他只能找来朱十三和朱十九这两个仅存的老影卫,让他们想办法编练一套简单实用,凶狠霸道的格斗技,然后传授给特种兵们。 朱十三和朱十九为此一夜之间头发全白了,各门派的武功招数都是祖师前辈经过千锤百炼的实战和无数心血,甚至是生命的代价才创造出的,哪有那么容易改编? 好在朱有兼没有逼迫他们限期编炼出军中专用的格斗技,也不要求什么复杂的套路,散招也行,重点是简单实用,凶狠霸道。 朱十三和朱十九就此兼任特种部队的格斗教官,先传授士兵们一些简单实力,凶狠霸道的散招,提高他们的格斗技能,以后再慢慢想办法了。 黄小山和张大彪都是狙击手,重点是练习射击、伪装隐蔽等军事技能,格斗术虽然也是其中的训练科目,但对他们的要求不怎么高。 两人虽然学了一些格斗技,但还没有经历过实战,难免有点紧张,出手时拖泥带水的,速度慢不说,招数也惨不忍睹,要是朱十三和朱十九两个格斗教官看到,不被气死也必当场呕血三升。 好在两人身体壮实,皮粗肉厚扛揍,而且力气很大,硬扛了几拳,然后三拳两脚就把丁六公子的几个全干趴了。 “你们有种等着。”丁六公子吓得连忙跑路,边跑边摞下狠话。 黄小山和张大彪只是洒然一笑,根本没有在意丁六公子的威胁,若是以前,他们连还手的勇气都没有,现在嘛,他们可是天子亲军,怕个球。 皇家第一团、皇家近卫营,皇家特种部队都是朱有兼自掏腰包组建,并亲自训练的部队,正儿八经的天子亲军,但凡心智正常的人都不可能,也不敢去招惹,除非嫌自己活得不耐烦了。 丁六公子不是嫌自己活得不耐烦了,而是压根就不知道黄小山和张大彪的身份来历,何况还喝了五六分醉意,脑子发昏,也容易发热,被黄小山和张大彪拆了脸面,自然恼羞成怒,咬牙切齿地发誓要讨回来。 没多久,丁六公子就带了近三十个家丁杀回来,黄小山和张大彪也刚买好布料,从布店出来,双方迎头撞上,直接展开混战。 两人虽然悍勇,干翻了十几个家丁,奈何寡不敌众,最后被丁六公子的家丁死死摁住,然后是狂风暴雨般的拳头砸落,把两人揍得青皮脸肿,惨不忍睹。 “敢落小爷的脸面,今儿小爷就教你们死字怎么写,哼哼。”丁六公子咬牙切齿地揍了黄小山和张大彪几拳,然后向后伸手。 一名家丁连忙把手中的哨棒递到丁六公子的手上,脸上带着幸灾乐祸的笑容,胆敢招惹丁六公子,不死也得残废。 “给小爷摁好了。”丁六公子怪叫一声,抡起哨棒,朝着黄小山的右腿凶狠砸落。 “住手。” 一声断喝突然响起,但已经迟了,只听咔嚓一声,伴着一声痛苦的惨呼,黄小山的右腿应声断折。 第63章 杀一儆百 郝飞扬是锦衣卫百旗,奉代指挥使田伯光之命外出办事,正好看到丁六公子行凶,连忙高声喝止,不过还是迟了,黄小山的右腿被丁六公子用哨棒硬生生地砸断。 “给我拿下,锦衣卫办案,闲杂人等避开。”郝飞扬冷声下令,同时对四周围观的百姓厉声喝道。 锦衣卫和皇家第一团,皇家近卫营都是天子亲军,说是一家人也没有问题,区别只是职能不同,黄小山被打,等同抽了锦衣卫的耳光。 往大了说,等同抽了天子的脸,于公于私,他不能,也不敢坐视不理? 一众部下马上抽出绣春刀,迅速把丁六公子和二十几个家丁制住,其中一个家丁想要顽抗,直接被一名力士一刀斩首,鲜血喷洒一地。 飞鱼服,绣春刀是锦衣卫的标配,不用郝精忠喊话,围观的百姓早吓得一哄而散,有跑得急的,还摔了一个大跟斗。 没办法,锦衣卫的名声实在太响亮了,迎风臭十里,人见人怕,花见花落。 “救命啊……” 刚才嚣张无比,牛逼哄哄的丁六公子吓得面无人色,手脚发软,拼命地挣扎呼救。 他再怎么嚣张牛逼,在臭名彰著的锦衣卫面前,同样秒怂。 但原本很热闹的大街在一瞬间已经空荡荡的,别说人了,就连一个鬼影都没看到,就连街道两边的店铺都在数息间关闭门窗。 “谢了……” 被揍得青皮脸肿,嘴角流血的张大山连忙爬起,对着郝飞扬抱拳道谢。 “自家人,无需客气。” 郝飞扬抱拳还礼,然后挥手让人拆了一家店铺的门板,用绣春刀威逼家丁抬着断腿的黄小山,搀扶遍体鳞伤的张大彪,押着丁六公子和他的家丁回返锦衣卫官署,向代指挥使田伯光报告。 田伯光下令把丁六公子和一众家丁关进大牢,派人护送黄小山和张大彪前往军医院医治,自己匆匆进宫奏报皇上。 “给朕严查。”朱有兼咬牙切齿下令道,眼睛里闪现一抹震慑人心的冷厉杀机。 这脸被抽得有点重,关键是黄小山还是大明新军中仅有的十几个狙击手之一,宝贝得不得了,这要打坏了,岂不浪费他的一番心血? 他正寻思着如何给新军正名呢,嚣张跋扈的丁六公子撞到了枪口上,正好拿来当典型,杀一儆百。 “是。”田伯光躬身领命,皇上的意思,他心里明白,丁家完蛋了。 回到锦衣卫官署,田伯光马上命人去查抄丁府,不管男女老幼,一律抓进锦衣卫诏狱,财产封存,清点后送进宫里。 “禀指挥使大人,户部右郎中田锋,礼部右侍郎杨律求见。”一名锦衣卫力士匆匆来报。 “该死的。”田伯光皱着眉头,低声咒骂,他前脚刚抄了丁家,后脚就有人来求情,而且官职一个比一个大,头痛啊。 “禀指挥使大人,丁六和那帮家丁全招了。”又有锦衣卫力士进来禀报。 “好,继续审,给老子办成铁案。”田伯光松了一口气,交代了手下一番,这才出去迎客。 他已经让人调查过了,丁家只是商贾之家,原本没啥背景,但砸了不少银子后,傍上了东林党这条粗大腿,这也是丁六公子敢在帝都城里嚣张跋扈,横着走螃蟹步的主要原因。 东林党实力强大,若是没有必要,他也不想无端去招惹,但皇上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他吃的是皇家的饭,自然要尽心尽力为皇上办事。 至于东林党嘛,一边玩泥巴去吧。 第64章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弹劾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的奏折多如雪片,把朱有兼的龙案都堆满了,不过,这些奏折很快被王承恩指挥几名小太监搬走,拿去焚烧。 养心殿内,朱有兼看着堆放在面前,打开箱盖,露出黄金白银和各种价值不菲的珠宝古玩字画,房产地契的十口大木箱,满意地点了点头。 “不错。” 锦衣卫查抄丁府,抄出了价值近三百万两白银的财物,一下又充实了他的小金库,朱有兼很满意。 垂手侍立一旁的田伯光暗中松了一大口气,他可是顶着来自东林党的巨大压力,硬是把案子办成了铁案,弹劾他的奏折多如雪片,如果皇上不给他撑场子,估计这会已经被拿下,躺牢里吃牢饭了。 “老规矩。”朱有兼指了指装有古玩字画的几个大木箱,对着田伯光说道。 “微臣明白。”田伯光连忙应道。 皇上说的老规矩就是让他把这些价值不菲的古玩字画拿去处理,全部变现,所得收入,锦衣卫留二成当经费,其余的上缴。 其实,他通过抄家、帮皇上变卖皇宫藏品,处理抄家所得的古玩字画等,都可以狠狠地发一大笔财,但他还是顶住了巨大的诱惑力。 田伯光心里十分清楚,只要坐稳锦衣卫指挥使的宝座,不怕以后没有钱,而且还能光宗耀祖,如果为了贪这点钱,失去的可不仅是锦衣卫指挥使的宝座,还有皇上的信任与恩宠,搞不好还被砍掉颈上吃饭的家伙,傻逼都知道这笔生意怎么算。 “还有,找几个文笔不错的读书人润润笔,把丁家人干的所有恶事写得漂亮一些,堵住那些人的嘴,记着,人一定要可靠。” 朱有兼把田伯光呈交上的来的密折扔到田伯光脚下,密折他看过了,罗列的都是丁家人这些年来所干的各种恶事,按大明的律法,足够抄几回家了。 丁家人死有余辜,他让田伯光抄家,没一点心理压力。 东林党最擅长的就是利用舆论来煸动民心,获得无知百姓的大力支持,他让田伯光这么做,只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而已。 “是。”田伯光应喏,弯腰捡起密折,微微翘起的唇角难以掩饰内心的激动和兴奋。 看看,这是皇上对他的恩宠,换成是别人,有这待遇嘛?嘿嘿。 田伯光出了皇宫,回到锦衣卫官署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几个心腹手下召来,让他们想办法招几个有才华又靠谱的读书人。 锦衣卫重启后,他一直在暗中招人,扩大锦衣卫的编制和力量,像录事这种书记官,确实还缺点人,也需要招点了,还有,他也该找几个能帮他出谋划策的谋士师爷了。 大明有才华,但因没有背景门路,一直不得志的读书人多的是,还有很多惨到甚至连一日三餐都没法解决的,或许有一些读书人因风骨气节等原因,不愿为锦衣卫做事,但还是有很多实在混不下去的读书人为了养家糊口,啥事都愿意干,何况是当官拿工资。 老婆孩子都特么的快饿死了,还跟老子谈什么节操? 田伯光的心腹亲信在街上转悠了一圈,就给田伯光带回十几个文笔不错的读书人。 这些读书人虽然都面黄肌瘦,衣衫破旧,补了n多个补丁,但仍旧一脸的傲气。 这就是读书人的风骨,不过,在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面前,神马风骨傲气都是装出来的,都惨到混不下去了,要给臭名彰著的锦衣卫做事了,老老实实地抱田伯光的粗大腿才是王道。 这不叫失节,这叫识时务,识时务者,为俊杰嘛。 经田伯光一番考核后,十几个读书人全部录用,成为了锦衣卫的录事官,然后通力合作,用了半天的时间,写出了一篇词句华丽的檄文,拓印后,全城张贴,《大明报》更是头刊大篇幅刊印。 第65章 《大明报》 大明皇朝实行的是广开言路政策,任何人都可以议论评击朝政,相应的,大明朝的报刊也五花八门,其中以东林党所创办的报刊种类最多。 朱有兼身为穿越客,对于东林党掌控社会舆论,引导并利用舆论煸动民心的手段再清楚不过,也深知舆论武器的厉害,掌握了社会舆论,等于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为了应对,也为了打破东林党的舆论垄断,他被逼得不得不捣鼓出《大明报》。 为了让《大明报》成为大明最大的主流报刊,掌控社会舆论,占据主动,他不仅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还让狗头军师吴不为兼任报馆馆长。 论玩报纸,朱有兼自认天下第一,整个大明,无人能比,他在幕后指挥,吴不为站在前台指挥调度,君臣通力合作。 开报馆嘛,先得弄个印刷厂,招一些懂得印刷技术的工人,这对朱有兼来说,也就一句话的事。 有了印刷厂,再就是弄一个编辑部,招一批有才华,文笔出众的编辑写文章,录用编辑的首要条件是忠君爱国,才华才是其次。 像阮大铖这样的文坛大佬,且又是东林党的死对头,朱有兼自然给他挂一个副总编的虚职,报酬嘛,真心不多,友情客串的嘛。 像阮大铖这样挂职副总编或编辑的文坛大佬或后起之秀还真不少,而且,他们根本不在意报酬的多少,有的甚至免费干活,原因其实很简单,也就“名声”二字。 名声这种东西,用不到的时候啥也不是,但如果用到了,还真的很牛逼,很多文人为了“名声”二字,甚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 当然了,赚取名声是其一,再就是向皇上表忠,咱不跟东林党同流合污,咱只忠于皇上,忠于大明。 朱有兼没有想到,办一个报刊,竟然能作出不少忠臣,这倒是一个意外的收获。 编辑部成立后,接下来就是招收记者,在原时空,记者这个职业要求的条件相当高,但在大明,朱有兼却放低了门槛,只要你有一定的文化基础,人机灵点,善于发现、捕捉新事物神马的,就能录用,录取的首要条件仍然是忠君爱国,或者可以不爱国,但绝对要忠君。 记者,对于大明来说,绝对是一个新鲜的职业,但架不住报酬高啊,混不下去的读书人更多,因此,涌来报名的落魄读书人多如过江之鲫,而运气好,被录取的人也就二十个。 记者是正式员工,还有一批专门跑腿卖消息的,即所谓的临时工,也可以说是大明版的狗仔队。 狗仔可以是沿街乞讨的叫花子,可以是混迹街头的混混痞子,不会写字不要紧,能说就行,也可以是公务员,当官的都可以,只要你提供的消息具有价值,且是真实的,报馆就给根据你所提供的消息的价值给予一定的报酬。 曾有一批狗仔队提供了价值很高的消息,报馆采用后,给出很高的报酬,据说最高的一个消息,可是拿到了高达百两银子的报酬,让人羡慕眼红,也刺激了很多人投身狗仔这个新鲜,轻松又好玩的职业中,并以此谋生,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甚至还奔了小康。 报刊的设计编辑排版什么的,初期由朱有兼亲自抓,等到狗头军师吴不为和几个副馆长领会熟悉后,他才放手。 《大明报》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压倒东林党和其他报刊,成为新闻界的第一大报刊,原因有很多。 第66章 《大明报》2 《大明报》能够在短时间内碾压各大报纸,跃升为大明第一大报,是有很多原因的。 首先是时代、思想、理念、设计、排版、内容、经营模式等诸多不同,注定了《大明报》要脱颖而出,一骑绝尘。 其次,大明的所有报纸都是免费的,也因为成本的原因,发行量不仅小,而且一般只针对权贵圈和少量的读书人,受众面十分小,发行的数量也很小,一刊挺多几十份,多的百来份,而且四五天一期,有的甚至十几天才发行一期。 哪怕办报社的东林党大佬有钱,背后还有一大群钱多得花不完的江浙富商支持,但也舍不得花钱,还各自为战,甚至为了争名利起内讧,相互拆台。 而深知舆论武器厉害,发誓要打破东林党垄断社会舆论的朱有兼舍得砸钱,舍得花钱雇请人才,设立正规的编辑部,舍得花钱购买狗仔提供的各种小道消息,八卦什么的,就连送报都花钱雇佣一批孩童当送报的报童。 《大明报》是两天一期,一期发行的数量高达二千至三千份,刊登重要消息时甚至达到五千份的数量,光是数量和发行时间都碾压任何报纸。 《大明报》最吸引人的地方是新闻的时效性,间隔仅一天的时间,严格来说,甚至仅半天的时间,这是任何一份报纸都无法相比的。 总结起来,无论是发行刊期,发行数量,排版内容,新闻的时效性,种类等,都全方位碾压任何一份报纸,《大明报》想不成为大明帝都的第一大报都难。 当《大明报》发行第一期时,着实引发整个帝都的轰动,让看报之人看得津津有味,没有得到报纸的拼了命地想看,据说,有一些脾气急躁的读书人甚至为了争抢一份《大明报》引发了肢体冲突,简直就是有辱斯文。 古人也像原时空那样,有着一颗熊熊燃烧的八卦之心,对于副刊的各种八卦消息那是津津乐道,甚至开怀大笑。 比如,某官员在外边养人,被原配正室带了一群人堵门,该官员虽然从后门跑掉了,但衣衫不整,跑路时还摔了一跤,面颊青肿,十分狼狈。 因该官员的金屋地处偏僻地段,知道的人不多,看过副刊的八卦新闻,才知道该官员不是喝醉酒摔倒造成的面部青肿,无不开怀大笑起来。 又比如,某富商家里养了十几个年轻漂亮的侍妾,但却乔装打扮,偷偷地跑去青楼狎妓,无意中被人发现该富商有另类嗜好。 确切地说,该富商不是去狎妓,而是心甘情愿地被妓亵玩,意不意外?惊不惊喜?刺激不刺激? 新闻没有指点道姓,仅冠上赵某人的称呼,经几位文坛大佬亲自捉刀润笔,把情节写得十分细致、生动、精彩,堪比一篇十八禁的短篇小黄文,而且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错觉。 你说,这样的八卦大新闻,能不吸人眼球嘛? 八卦虽然好玩,但毕竟只是茶余饭后消磨时间的一种娱乐,重文轻武的大明,抨击国家大事才是博眼球出位的重点,诗词才是卖弄文采,扬名立万的亮点。 朱有兼心里十分清楚这些文人的习性,更清楚东林党的尿性,因此,他会让阮大铖等江南派系的大佬在副版的评论刊里评击东林党的一些政事,这一招叫引战。 东林党自然要回应,反击江南派的评击,大佬们轮番上阵,一篇又一篇词句华丽,精彩纷呈的文章投到《大明报》报社。 还有一些血气方刚,也想扬名立万的年轻才子踊跃投稿,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他们在意的不是那点稿费,而是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报纸上,那才叫真正的露脸,足够在同窗好友面前嘚瑟一回了。 报社的编辑们早得朱有兼的交代,对于东林党和那些年轻才子的投稿,大多是采用的,各方斗得越是激烈,《大明报》也越出名,慢慢地也就习惯了,一天不看《大明报》,这心里就像有猫爪子在抓挠一般,痒得要命。 《大明报》就这样碾压了所有报纸,成为了权贵圈、读书人、商贾名流手中不可缺的第一大报。 第67章 《大明报》3 千百年来,折扇是读书人出行必备,也是撩妹泡妞不可缺的神器,但现在,折扇已经落伍了,手里没有一张《大明报》,你都不好意思说你是读书人。 还有,去青楼狎妓喝花酒什么,手里没有一张《大明报》,会被姑娘们鄙视,甚至冷落,让你尴尬得无地自容。 甚至连那些横行无忌,走螃蟹步的纨绔们不再拎着鸟笼子什么的逛街,手里握着一份卷成圆筒的《大明报》耀武扬威,凸显他们与众不同的身份。 拥有金手指,能未卜先知的朱有兼都没有想到,《大明报》会有这么多作用,成为引领大明时尚的王者。 也有人好奇,《大明报》投入越多,那岂不是亏得越多?不过也不奇怪,毕竟皇帝是大明朝最大的地主,银子肯定多得花不完。 其实,《大明报》前期是亏得一塌糊涂,直到有一天,一些商人看到副刊上有人广告求购信息或出售房产等供货信息时,终于反应过来,《大明报》竟然还有这样的作用? 慢慢的,类似这样的求购和供货信息多了之后,经济副刊已经成为了商人们每天必看,甚至打广告的信息交流地之一。 广告嘛,前期是免费的,但版面就这么一点,为了争抢一个广告位,财大气粗的商人们直接掏钱买广告位,大家都是有钱人,争的是一口气,自然引发了价格战,最后是价高者得。 在有心人有意无意的引导下,为争夺一个广告位,价格战时有发生,也造成了广告位的价格居高不下。 这就是《大明报》唯一的收入来源,一个月结算下来,扣除所有成本、工钱等费用后,还有不小的结余,原本免费供应,赔大钱的《大明报》竟然盈利了,着实惊掉了包括狗头军师吴不为在内的一些人的下巴。 《大明报》的盈亏帐目属商业机密,知道的仅报馆馆长吴不为和负责帐目的帐房先生,对外一律宣称赔钱,是大明崇祯皇帝给大家的一个福利罢了。 凡事都有两面性,《大明报》虽然成了大明皇朝的第一大报,是大明皇帝给世人的一个福利,让人津津乐道,但却有一些官员上书弹劾崇祯皇帝尽干一些没用的事,还劳民伤财。 如果把这些钱投入到军方,能多招一些士兵,多买一些武器盔甲,前线的压力就不这么吃紧,能够抵挡清军铁骑和李自成、张献忠两贼的进攻。 如果投入到地方,能够缓解地方的财政压力,解决百姓的温饱问题等等。 东林党的一众大佬反应过来,一度打起《大明报》的主意,想以势压力,从崇祯皇帝的手里抢夺《大明报》,掌控社会舆论,但让人仔细算了一笔帐之后,都放弃了。 投入太大,整一个赔钱货,一点都不划算。 “老吴啊,把这些人的名字给朕记下来。”朱有兼笑眯眯的对狗头军师吴不为说道。 敢上书弹劾他的官员,里头可能有几个真正忠君爱国的,需要慢慢的调查考核,合格后,他会重用,至于那些弹劾他的奏折,都让王承恩给处理掉了。 “是,皇上。”吴不为应喏,老老实实的把这些人的名字记在小本本里边,心里却不以为然,甚至有点不屑。 这些官员都是通过全国大考,经过层层考试,一路过关斩将,最后经过殿试,脱颖而出的状元、榜眼、探花等大学霸,好象真有满腹才学,但可能是读书读傻了,全是鼠目寸光之辈,又怎知皇上的雄才大略? 现在的吴不为,已经被朱有兼所展现出来的各种妖孽折服,而且他发现,朱有兼所说的,所做的,似乎都正确,也因此渐渐的成为了一个铁杆皇粉。 朱有兼也知道自己表现得太妖孽,但一点都不担心自己会被拉去切片,因为他是大明的皇帝。 主要是留给他的时间真的不多了,他需要抓紧时间增强自己的实力,以免象原时空的历史那样,被李自成逼得自挂东南枝。 咦,朕好象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第68章 给红娘子写一封信 朱有兼因为狙击手黄小山和张大彪被丁六公子殴伤一事,差点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王大伴,派人去把田无咎召来。” 田无咎被硕果仅存的两个老影卫看中,准备全力栽培,重新把影卫撑起来,但田伯光初掌锦衣卫,需要这个武力值超强的儿子协助撑场面,一直没能入宫,护卫在朱有兼身边。 现在,田伯光已经把场面撑开了,而且还把锦衣卫前任指挥使骆养性弄进了锦衣卫的诏狱,震慑住了所有心怀不轨的人,田无咎也该入宫履职了。 朱有兼很忙,如果没有事,一般不会出宫,就算出宫,身边也有一大群护卫随行,他这么急着召田无咎入宫,主要是想派他去给红娘子送一封信。 说老实话,他给红娘子写这封信,心里也知道可能没有什么效果,但实在按捺不住强烈的好奇心,红娘子可是明末能够载入史册的著名女人之一,可惜有关她的史料记载实在太少了,怎么着也得试探一下。 有些事情,不去试一下,又怎么知道结果呐? 之所以选择田无咎,除了因为他的个人武力值超强,还因为他的长相,外表像个傻个大,实则相当机灵,光凭外表,确实能忽悠住那些以貌取人的人。 就是不知道他能不能打得过红娘子? 田伯光一听皇上宣召儿子进宫,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连踢带踹,催促儿子赶紧上路,免得皇上等急了。 “卑职拜见皇上。”田无咎入宫面圣,恭恭敬敬地躬身行礼。 他这段时间一直跟随在老爹身边办事,经历了好几次大场面,目睹老爹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手段,心里佩服得不得了,从中也学到了不少东西,也开始有所收敛,不再像以前那样张扬冲动。 田伯光看在眼里,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他是很想再带儿子一段时间,让他更好的成长起来,可惜皇上不给他时间了,只希望儿子能够保护好皇上,千万别冲动给他惹祸。 “平身。”朱有兼右手虚抬,示意田无咎起身,等田无咎站直了身体,才讲明召他入宫的原因。 “啊……”田无昝傻眼了,他入宫当影卫的第一件事竟然是送一封信给女贼红娘子,皇上没开玩笑吧? “千万别小看了红娘子。”朱有兼面容一肃,沉声提醒道。 “卑职遵旨。”田无咎躬身应喏,接过王承恩递过来的密信,小心翼翼地收入怀中,然后大踏步离去。 “王大伴,这小子好像没听进去?”朱有兼苦笑问道,田无咎离去时的眼神,分明充满了战意,这是要和红娘子决一胜负? “皇上放心,奴婢这就去提醒他一下,省得坏了皇上的大事。”王承恩小心翼翼道,脚下却没有动,眼睛看向朱有兼,明显是等待他的指示。 朱有兼苦笑点头,他好心提醒田无咎,红娘子很厉害,不仅武功高强,智商也很高,得小心一点,免得吃亏本,但这家伙年轻气盛,不仅没把话听进去,相反还激起了他高昂的战意,这是好心办了坏事? 几分钟的时间,王承恩就回来了,向皇上禀报了经过,他已经按皇上的意思,一再告诫田无咎,千万别意气用事,坏了皇上的大事,否则,皇上怪罪,你老爹都担不起。 田无咎骑马离开帝都时,整张脸皱成了苦瓜样,回家后,他把事情跟老爹一说,结果换来老爹的一通老拳,大骂他笨蛋,让他按皇上的意思好好办事,办砸了,不用回来了,直接抹脖子了事,省得给他丢人现眼。 这样的结果,换谁心里都不好受,但圣命难违,他只能硬着头皮,带了几个锦衣卫力士上路。 第69章 没有选择的余地 开封,赵县。 红娘子的三万大军就驻扎在赵县东北面的隆安集,距离义军的大营约十里左右。 也不知道是孙传庭故意的还是巧合,他的三十万大军推进到西北方向的万家集一带,和红娘子的大军左右呼应,对李自成的义军形成钳形攻势的态势。 红娘子才不管孙传庭是有意的还是巧合,谁敢惹她,她就揍谁,不过,李自成仍然是头号死敌。 为给亡夫李岩报仇,她敢与天下为敌。 红娘子率军进驻隆安集的当天,李自成就派了一个能说会道的使者过来忽悠,说什么李岩之死只是一个意外,李准所部中伏也是一个意外等等,目的是先忽悠住红娘子,再寻机灭掉红娘子这个大祸患。 不过,不管是李自成,还是牛金星,甚至连李岩红娘子夫妻俩的好朋友宋献策,都错估了红娘子的性格和为亡夫李岩报仇的决心。 都说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红娘子亲自动手,把李自成的信使削掉鼻子耳朵,轰出大营。 满脸鲜血淋漓的信使哭嚎着跑回禀报,把李自成气得暴跳如雷,一剑劈断案桌。 首席军师牛金星捋着颌下短须,眼珠子滴溜乱转,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顾君恩和宋献策都低着头,容色沉静如水,仿佛信使的惨状跟他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一般。 说老实话,当他们听闻李岩是官军潜伏的细作,已经被闯王处决的消息时,都吓了一大跳,心中满是悲痛与疑惑,李岩真是官军潜伏的细作? 宋献策是李岩为数不多的好朋友之一,对他的性格多少有些了解,坚信李岩绝对不可能是官军的细作,但又有什么用,李岩已死,这对义军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损失。 闯王到底怎么啦?为何要杀李岩,自毁长城? 两人心里都满是疑惑,但闯王正在气头上,他们也不敢开口询问,心中的疑惑与不安不减反增,甚至还有一丝的迷茫。 暴跳如雷的李自成边咬牙切齿地问候红娘子的祖宗十八代,边看向顾君恩和宋献策,眉头大皱,脸上现出不满之色。 他转头看向最信任的首席军师牛金星,牛金星明白他心里想的什么,轻轻点了点头。 他和闯王都低估了李岩红娘子夫妇在义军中的影响力,李准部中伏被官军全歼,士气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再杀李岩,军心隐现不稳之势,再加上红娘子打出为夫报仇的旗号,挥师杀来,越发让军心不稳。 现在,红娘子又割掉信使的鼻子耳朵,等于是羞辱了闯王,若不做出反应,军心越发不稳。 再者,孙传庭的三十万大军在一旁虎视眈眈,闯王唯有率军出战,击溃红娘子的大军,方能稳定军心。 闯王没有选择的余地。 李自成阴沉的脸色才稍微缓解,但对顾君恩和宋献策的沉默,心中也越发不满。 李自成率十万大军出营列阵,红娘子也率三万大军迎战,双方在平地上摆开阵势,大战一触即发。 “红娘子,李岩真是官军派来的细作,牛军师亲自审讯,李岩自己也招了……” 李自成为稳定住军心,也为了展现气度,纵马前出,在强弓的射程外勒住战马,对着红娘子高声解释。 “李贼,拿命来。” 红娘子听了李自成的一番话,心中更加悲痛,也更加恨死李自成和牛金星,丈夫李岩在死前还遭受了牛金星的折磨? 悲怒交加之下,她纵马出阵,边大骂李自成无耻,边摘下铁胎宝弓,欲射杀李自成。 李自成没想到红娘子当场暴走,吓了一大跳,连忙调转马头狂奔。 他自身的武力值也颇高,放倒三五个寻常的大汉不在话下,但红娘子的武功修为更加厉害,据说已经高达妖孽级的恐怖水准,就连义军公认的第一悍将刘宗敏在二十招后都弃刀认输。 再者,红娘子还有一手百发百中的神箭术,死在她箭下的官军多到都数不清了,他不跑,等着吃箭嘛? 第70章 自相残杀 “闯王小心。” “大胆红娘子,胆敢射闯王,反了不成?” “该死的红娘子……” 刘宗敏、李过等悍将和李自成的一众部曲大吃一惊,纷纷大声厉喝,纵马冲出,保护策马回奔的李自成。 纵马狂奔的李自成听到身后传来箭矢急速飞行的厉啸声,肝胆俱寒,连忙伏低身体,趴伏在马背上。 呼啸而至的箭矢自他的背上飞过,贯入一名纵马奔来的亲卫胸膛,亲卫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呼,摔落马背。 红娘子见一箭落空,咬牙用连珠箭法再射七箭,刘宗敏用大刀拍飞一箭,李赤闪避不及,臂膀中了一箭,差点摔落马背,一名亲卫用盾牌挡下一箭,其余的四箭射中李自成的四名亲卫。 红娘子收弓,手中长枪高举,身后立时响起惊天动地的隆隆战鼓声,三万将士呐喊着冲杀上前。 “撤退……”李自成高声喝道,他虽得众将和亲卫护卫,但仍心有余悸,加之刚才发生的一幕,全军将士的士气必定受挫,不宜作战,只能先撤回大营再说。 义军经常被官军围剿,东藏西躲地避开官军的主力,再集中优势兵力击溃官军的各路偏师,战力得到极大提升,跑路的本事更无人能比。 十万大军迅速撤回大营,红娘子率军杀到,把负责殿后的三千义军杀得溃不成军,然后耀武扬威地撤离战场。 她心里十分清楚,自己仅三万人马,李自成拥有高达四五十万人马的大军,兵力实在过于悬殊,强攻李自成的大营,纯属自杀。 “这个女人真狡猾。”大营营栏后面,李自成见红娘子没有上当,气得咬牙切齿地咒骂一通。 首席军师牛金星捋着颌下短须,眼珠子滴溜乱转,没有了李岩,原以为红娘子一个跑解卖艺的草莽不足为虑,没想到还是小看了她。 宋献策低着头,容色沉静如水,心里却波澜起伏,说句心里话,他真不愿意看到这种自相残杀的场面,但却无能为力。 看到红娘子没有率军强攻大营,果断率军撤离,他暗中松了一口气,弟妹还是挺精明果决的。 不过,他也清楚红娘子的性格,不杀李自成,为亡夫李岩报仇,绝对不会善罢甘休,这事,没有缓解的余地,头痛啊。 牛金星仍是捋着颌下短须,一副沉思的模样,但一双眼睛却在暗中观察顾君恩和宋献策的反应。 虽说除掉了对他威胁最大的李岩,让他压力大减,但顾君恩和宋献策对他仍存有一定的威胁,打自李岩死后,两人似乎走得有点近,再次让他心生强烈的危机感。 说句公道话,顾君恩和宋献策的才智一点都不输他,若是两人联手,他还真的扛不住,嗯,绝对不能让两人联手。 牛金星再次瞟了宋献策一眼,心中倏动,唇角微翘,逸出一抹高深莫测的诡异笑容。 此时,红娘子已经率军远去,大营前的草地上躺满了阵亡义军的尸体,至于遗弃的武器盔甲,哪怕是断折破损,全都被红娘子的部下搜刮一空。 看到李自成投来的眼神,牛金星微微点头,他命人出营收捡尸体,挖坑下葬。 “聚明,怎么办?”回到王帐后,李自成黑着脸问道。 他挖了一个大坑,想要一口吃掉红娘子的三万大军,但红娘子没有跳坑,还吃掉了他的三千诱饵,让他的所有布置都落空了,还差点丢了性命,换谁都会抓狂。 关键是所有将士不清楚内情,还以为他被红娘子打怕了,不怕应战,士气难免受到影响,这才是让他着急头痛的大问题。 “闯王莫急,某有一计。” 第71章 说客 红娘子率军回营,下令杀猪宰羊,大摆宴席,为全军将士庆功。 傍晚时刻,手下来报,李自成的军师谋士宋献策在营外喊话求见。 红娘子柳眉轻皱,沉思了好一会,才发出一声幽幽低叹,让人把宋献策带进来。 李岩和宋献策一见如故,虽然没有插香结拜,但实则已把宋献策当成了大哥,在宋献策的劝说,红娘子的支持下,李岩率部投了李自成,本以为能做出一番大事业,没想到却被视为雄主的李自成弄死。 红娘子没有怪罪宋献策,但对自己却极自责,当初若不是她大力支持,李岩或许就不会投了李自成,或许就不会身死,她一直内疚,无法释怀。 她之所以决定见宋献策一面,是想和宋献策这个大哥当面了结,如果宋献策还继续为李自成卖命,从此恩断义绝。 “弟妹……” 宋献策在士兵的引领下,进入大营,来到红娘子的帅帐,一见到红娘子,心里原本想好的很多话,竟不知如何说出口。 “宋大哥,请坐。”红娘子客气抱拳,请宋献策入座,让女侍卫端来茶水,然后静听他的来意。 宋献策心里满是苦涩之味,说老实话,他本不想接这个任务,奈何闯王相求,他也只能硬着头皮来了。 平心而论,闯王是有诚意想和红娘子和解的,送还李岩的尸体,赔偿几大车的金银珠宝,还有足以武装一万人的武器装备,三千匹上好的战马,还有很多粮食。 条件是红娘子暂时不要纠缠,以免便宜了在一旁虎视眈眈的孙传庭,不如果断退出湖南,去别的地方发展壮大自己的实力,等到灭亡了朱家皇朝,解救天下百姓于水火后,双方再堂堂正正的决战,胜者为王。 无论是公还是私,宋献策都觉得是一笔十分划算的生意,红娘子的实力太过弱小,还不足以和闯王硬抗,与其这样,不如乘着闯王牵制孙传庭大军的良机,到外地另谋发展,壮大自己的实力,再回过头来和闯王决一死战。 将来不管是谁胜出,都已经灭亡了朱家皇朝,解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这是他心中最想想的结果。 天色已晚,红娘子让女侍护端来酒菜,两人边吃边聊,宋献策也不客气,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以安红娘子的提防之心。 红娘子耐心地听宋献策说完话,皱着柳眉沉思,说老实话,闯王给出的条件确实很不错,甚至方方面面都替她着想,确实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 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反而生出一丝的不安,或许是因为闯王给出的条件太好了,好到让人难以拒绝。 难道闯王真的这么好心? 因为李岩的死,红娘子对闯王李自成的印象极为恶劣,把他当成了反复无常的小人,既是这种小人,心里自然要多多防备。 “小艺,通知下去,让大伙儿严加戒备,以防李贼偷营。”红娘子不放心,找借口出帐,低声交代贴身女侍卫小艺,让她通知各营将领加强警戒,严防李自成偷营。 “是,大当家的。” 小艺领命离去,红娘子回返帅帐,陪着宋献策喝酒,对于宋献策的才智,她是打心底佩服,打算试着看看能不能说服他投过来。 “宋大哥,姓李的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宋大哥就不担心吗?” 果然…… 宋献策面露苦笑,红娘子的话,他岂会听不出来? 李自成连忠心耿耿,为义军立下很多大功劳的李岩都杀,别人更不用说了,何况你宋献策还跟我们夫妻走得很近,李自成心里能没有一点疙瘩吗? 你将来的处境,也必定危险。 宋献策沉吟良久,张嘴想说什么,一声凄厉的惨呼突然自远处响起,紧接着响起震天的吼杀声。 第72章 一石二鸟之计 宋献策面如死灰,发出一声绝望的叹息,缓缓闭上了眼睛。 外边突然响起的震天吼杀声,不用查看都知道,是李自成率大军突袭红娘子的大营,他被李自成和牛金星给坑了,但又不知道怎么跟红娘子解释,而且也没有时间解释。 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闭上眼睛,等着愤怒至极的红娘子拔剑把他杀了。 “宋献策,枉我夫妻把你当大哥……” 铮的一声龙吟,俏面苍白,凤眸含煞的红娘子拔出宝剑,指着宋献策的胸膛厉声怒骂。 虽然刚打了胜仗,但她没有放松警惕,本想通知下去,让手下防着李自成利用夜色的掩护偷袭,但宋献策的到来让她放松了警惕。 或者说,带头大哥李自成曾经是她的敬仰之人,即便现在反目成仇,但还是习惯性地相信他在某方面的人品吧。 当然了,大部分的原因还是因为宋献策这个连丈夫李岩都钦佩不已的大哥,双方协商谈判期间,李自成应该会信守道义吧? 但她发现自己错了,她的重情重义被李自成利用了,血淋淋的教训再次让她省悟,铭记,也更加痛恨李自成,不取他人头,今生今世,绝不罢休。 “宋献策,从今往后,恩断义绝,滚。”红娘子寒声喝道,收剑出帐,招呼部将集结突围。 她本想杀了宋献策泄愤,但想到这厮也是被李自成利用的弃子,加之若丈夫李岩还在,也必反对,挺多是割袍断义,因此放过了宋献策。 宋献策没想到红娘子竟然放过了他,呆愣半晌,耳听震天的吼杀声越来越近,他猛地站起,咬牙冲出帅帐,一头冲进黑暗中。 闯王和牛金星的做法让他心寒,甚至绝望,本来还想留下来责问闯王,但想想后果,还是跑路为妙,他可不想被灭口。 天下间,真正不怕死的人有几个,但凡有一线生机,谁又想死? 整座大营到处是震天的吼杀声,到处是冲天火光,到处是奔逃的人影,乱成一锅粥。 李自成部虽有几路大军杀进红娘子的大营,但义军全是饥寒交迫,绝望中不得不揭竿而起的穷苦百姓,基本都患夜盲症,若没有火光照明,全是瞎子一般乱吼乱喊,加之红娘子的部下拼命抵抗,攻击进度不算很快,让红娘子得到了相当多的反应时间。 利用红娘子对宋献策的信任和麻痹大意,利用夜色的掩护袭营,一举击溃红娘子的大军,甚至除掉红娘子,也顺手除掉极具威胁的宋献策,这是牛金星一石二鸟的毒计。 计划很完美,但执行过程中却出了点小意外,确切地说,是红娘子的部下警惕心颇高,精心挑选的勇士虽然逐一清除警戒巡逻的岗哨,但隐藏的暗哨及时发出了示警的啸声,让李自成不得不仓促发起攻击。 整座大营虽然一片混乱,但红娘子却显得极冷静,加之在军中无人可替代的威信,她让一众女侍卫点燃火把,竖起帅旗齐声呼喊,让所有慌乱的部下都向帅帐靠拢集结,然后从侧营突围。 李自成虽然大军尽出,把红娘子的大营四面包围住,但仓促发动攻击,夜间虽有火把照明,仍视力难以及远,加之红娘子率部拼命突围,人人拼命,战力爆增。 一马当先的红娘子更是出尽全力,没有丝毫保留,掌中铁枪快如闪电,枪下无一回之敌,一口气刺翻了李自成的十三员战将,率部杀出重围。 混乱当中,不仅红娘子率部杀出重围,还有几支小股部队也乘乱突出重围,逃之夭夭,等到李自成攻占了红娘子的大营,肃清所有顽抗之敌,才发觉红娘子已经逃掉,气得他暴跳如雷。 不过,清点之后,收获喜人,可以说,红娘子虽然逃掉了,但全部家当都被他缴获了,狠狠地发了一大笔财,也算是一个安慰吧。 “闯王,那些俘虏怎么办?” 第73章 溃败 俘虏怎么办? 李自成看了首席军师牛金星一眼,牛金星心神领会,微微点了点头。 闯王的意思,俘虏虽然都是同一阵营的义军,但他们都是红娘子的忠心部下,一个都不能留,只能全部坑杀。 当留守大营的军师顾君恩听闻三千多俘虏全部被牛金星坑杀时,身子晃了一下,扶着案桌喘息了好一阵,才让翻涌起伏的气血。 “宋军师呢?”他突然想到了代表闯王当说客的宋献策,连忙催问。 “当时太混乱了,宋军师不知所踪,闯王正在全力寻找。”手下忙道。 这些话是牛军师一再叮嘱他这么说的,他哪敢乱说,大佬们的事,不是他这种小喽罗能够参与的。 卟—— 顾君恩喷血摔倒,昏死过去。 整座大营瞬间乱作一团,幸好李自成留下了十大悍将之一的刘芳亮当顾君恩的副手,刘芳亮忙叫来军中郎中救治,同时派人向李自成禀报。 红娘子虽然率部杀出重围,但却未能摆脱郝摇旗、李过、袁宗第等几路义军的追杀。 为掩护部下脱身,红娘子率亲卫队殿后,先后和郝摇旗、李过所部撕杀,她再勇武,也架不住义军人多势众,加之连番作战,已经精疲力尽,在亲卫的拼死掩护下,不得不单枪匹马杀出重围。 仅存的十几个亲卫眼见突围无望,全都死战到底,无人投降,让郝摇旗、李过、袁宗第等悍将和一众义军心中凛然。 郝摇旗、李过、袁宗第等一众悍将虽然敬佩红娘子的勇武忠贞,但闯王之命却不敢不遵,他们要么带活着的红娘子或她的尸体回去交差,要么被闯王臭骂一顿。 红娘子已经是强弩之末,必逃不过三路大军的围追堵截,只希望她不要再顽抗,乖乖的束手就擒,要不然,他们别无选择,只能不念旧情了。 红娘子确实已是强弩之末,她连场厮杀,早已人困马乏,突围的时候,在混战中被一支流矢射中左肩窝,虽然折断了箭杆,但箭头仍然卡在肉里,动一下都疼得冷汗直流,全凭超强的意志力硬撑着。 奔逃中,跨下的枣红马突然发出一声悲嘶,轰隆倒下,幸好她反应快,及时跃离马背,否则可能摔得手折脚断。 红娘子摸了摸跟随多年,已经口吐白沫,奄奄一息的枣红马,把视为第二生命的红樱枪插在枣红马身边,然后咬牙离去。 她的心除了仇恨外,早已麻木,如果能够侥幸逃出生天,她必用毕生的时间为亡夫李岩,为战死的兄弟姐妹们报仇雪恨。 仅过半柱香的时间,郝摇旗、李过等义军持着火把追到,看到了倒毙路边的枣红马,还有那杆不知道取了多少人性命的红樱枪,心中莫名的生出丝丝寒意。 “红娘子肯定逃不远,给我仔细搜。”李过大声喝道,三人当中,最想杀红娘子的人是他,因为他是李自成的侄儿。 义军当中,有一些士兵是猎户,最擅长的就是追踪,他们持着火把四处一搜,在左边的树林外发现了红娘子入林的痕迹。 郝摇旗和李过一商量,李过率部入林追踪,郝摇旗率部继续前进包抄,封死红娘子逃路的去路。 杨锋曾是一个亡命江湖的独行大盗,在湖南杞县作案时失手被抓,准备秋后处决。 红娘子为救被诬陷入狱的李岩杀官造反,顺手救了杨锋,杨锋虽然是独行大盗,但极重情义,为报答红娘子的救命大恩,跟着她一起起事。 杨锋武功高强,作战勇猛,也颇具头脑,和已经战死的李准成为红娘子的左右臂膀。 他率部跟着红娘子杀出重围,为摆脱追兵,红娘子率亲卫队断后掩护,杨锋率残部继续奔逃。 杨锋率不足三千人的残部狂奔出二十余里后,见身后没有追兵,这才松了一大口气,不过,所有人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气,一声号炮突响,大路两边的树林里杀出一支伏兵,把去路堵死,也把杨锋等人给吓得面无人色。 第74章 豪赌一把 杨锋及残部溃败,士气本就低迷,为逃命狂奔数十里,人早累得拿不动刀枪了,而伏兵养精蓄锐,以逸待劳,这仗怎么打? 杨锋等所有人虽然看清伏兵是武器装备精良的官兵,心中越发绝望,官兵对义军的镇压极血腥残酷,落在他们手里,断无生还的可能。 往回逃跑? 别开玩笑了,真的跑不动了,还不如自己抹脖子更痛快一些。 “你等可是红娘子的部下?” 一名身披明光铠甲,高大英俊,骑着高头大马,身后高挂“高”字战旗的年轻军官越众而出,高声喝问。 “咦,那不是高杰么?” 这会,天空已经开始放亮,义军中,有人认得那名年轻军官,不禁失声惊呼起来。 “高杰……”杨锋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心中越发绝望。 身为义军的高级将领之一,他自然清楚高杰的底细,在义军中,高杰可是鼎鼎有名,敢给闯王李自成戴绿帽的狠人。 高杰曾是闯王李自成手下的十大悍将之一,后来不知怎的,竟然把李自成的妻子邢氏给睡了,事发后,带着邢氏投奔官军,现为陕西总兵官。 高杰给李自成戴了一顶大绿帽,自然是不死不休的局面,因此,镇压义军时,高杰格外卖力,手段也极凶残,落在他手里的义军,都死无葬身之地。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杨锋强自镇定,高声反问道,他已经想好了,只要官军杀过来,他会拔剑自刎,免得被俘,遭受痛不欲生的非人折磨。 有时候,死反而是一种解脱。 “这么说,你们真是红娘子的部下了,有点惨啊,呵呵。”高杰呵呵笑道,不过,语气神态只是带着打趣的味道,没有嘲讽之意。 他是在昨夜奉三边总督孙传庭之命,紧急在这里设伏,确切地说,是在这里接应红娘子溃逃的残部。 高杰的陕西军有一部分就在这一带布防,自然派出大量的细作斥候严密监视红娘子所部和李自成所部的动静。 红娘子和李自成干仗,并击溃李自成的三千殿后军的消息,孙传庭第一时间就知道了,这让他既惊喜又担忧。 李自成杀了最得力的部下李岩,自毁长城,红娘子为夫报,和李自成反目,全都印证了皇上的猜测,皇上真乃神人也。 敌人的敌人,就是天然的盟友,他担忧红娘子这个新盟友初战告捷,大意轻敌,被李自成偷袭溃败,损失惨重,他就少了一个强有力的盟友。 果然,半夜之后,隆安集传来震天的吼杀声,熊熊烈焰映红半空,方圆数十里都能看到。 夜晚无法视物,敌情不明,孙传庭只能命高杰在此设伏,若红娘子率残部逃到这里,则让开道路,让他们通行,前往历县休整,若是李自成的人经过,则杀他个片甲不留。 高杰是朱有兼钦点的陕西总兵官,圣恩正隆,孙传庭对他没有隐瞒,他自然也知道一些核心机密,他知道皇上正在笼络红娘子,对红娘子和她的部下自然客气。 “什……什么?” 包括杨锋在内的所有义军都张大了嘴巴,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这怎么可能? “不想走,那就等着李自成的手下把你们的脑袋砍下来回去邀功吧。”高杰气哼哼道。 特么的,老子一番好心,你们竟然怀疑,这年头,好人真特么的难做啊。 杨锋等人真的一点都不相信高杰会这么好心,但殿后的手下气喘吁吁来报,李自成手下十大悍将之一的袁宗第率部杀来,距离此地已经不足二里地了。 “走。”杨锋脸色大变,反复思量一番,断然下令全军前进。 往前也是死,退后也是死,左右都是一死,那就赌一把吧。 第75章 解惑 “怎么回事?” 袁宗第率本部人马杀到,看到密密麻麻的官军摆出防御方阵,横挡在面前,全都傻眼了。 “开炮。”高杰高声下令,他等的就是这一刻,这么密集的目标,轰上几炮,保证爽歪歪,嘿嘿。 轰轰轰—— 早就严阵以待,蓄势待发的几门佛朗机几乎在同一时间发出震天的轰鸣,一枚枚炮弹呼啸射出,在密集且混乱的义军群中炸出一团团火光,成片成片的义军士兵惨呼倒下。 在朱有兼的严令下,官军淘汰了杀伤力不大的实心铅弹,全部改用经过改良后的开花炮弹,炮弹里边加了大量的铁珠子,炮弹炸开,里边的铁珠四处激射,造成极大的杀伤范围。 义军气喘吁吁追到这里,看到堵在面前的大量官军,全都傻眼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密密麻麻地挤成一大堆,开花炮弹在密集的人群里爆炸,造成的杀伤力相当吓人。 “打得好,给老子狠狠打。” “打死这帮狗日的乌龟王八蛋。” “炸死他们。” “……” 杨锋等义军激动挥舞拳头吼叫着,他们被喜宗第所部义军追杀得狼狈奔逃,现在看到袁宗第被官军揍,无不激动兴奋,浑然忘了他们可是和官军势不两立的义军。 杨锋原本率残部通过官军让出的通道,但他们想看官军伏击追杀他们的义军,向高杰请求留下来观战,高杰欣然同意。 他真的一点都不担心杨锋的三千多残军会乘机发难,这些义军早跑得散架了,很多人需要相互搀扶才走得动路,哪还有力气拿起刀剑厮杀? 炮声就是攻击的信号,埋伏在大路两边树林里的官军先是用强弓攒射,密集的箭雨射倒了许多义军,紧接着乒乒乒乓的火枪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硝烟,又有不少义军士兵惨呼倒下。 紧接着,树林里爆发出震天的吼杀声,密密麻麻的官军呼吼着冲出,挺枪舞刀杀向没有半点防备,全乱作一团,胆虞心寒的义军。 “撤退。”袁宗第高声呼吼,调转马头就往回跑,他纵是闯王李自成手下能够独当一面的大将,但面对这样的局面,也只能落荒而逃。 义军最擅长的就是跑路,大将军袁宗第一声撤退,除了遗留地上的二百多具尸体和伤兵外,瞬间跑得精光。 “停止追击。” 高杰率部仅追杀了二里多路就下令停止追杀溃逃的义军,他本身就曾经是义军的高级将领,闯王李自成手下的十大悍将之一,十分清楚义军跑路的本事,一旦撒开脚丫子狂奔,除了骑兵外,根本追不上。 再者,义军也擅长玩回马枪的套路,经常趁着官军欢天喜地的打扫战场,队伍混乱的时候突然杀回来,把官军杀了个措手不及,反败为胜,他不得不小心提防。 义军确实擅长玩回马枪的套路,不过今次却不一样,就算袁宗第有心想杀一个回枪,但却没有力气去玩,别说全靠两条腿跑路的士兵了,就连他这个骑乘战马的将领都累成了狗,就差没伸舌头了,回马枪还能玩嘛? 高杰命士兵打扫战场后,率部护送杨锋的三千多残军前往历县。 见官军没有动手杀人的意思,一路还给水给干粮吃,让随军郎中救治伤员等,最关键是连他们随身携带的武器都没有收缴,让杨锋等人暗中松了一大口气,同时也纳闷不已,官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仁慈友好了? “高总兵,为何如此待我等?”杨锋实在按捺不住内心的强烈好奇,出声询问。 “这个……说来话长了,杨兄弟若是有胆,就随某去见孙总督,督帅自然会为你解惑。”高杰眨着眼睛,笑眯眯说道。 这是孙总督教的,他只是照实说出来而已,至于杨锋敢不敢去见孙总督,就看他的胆量够不够了。 “锋有何不敢?”杨锋拍着脯傲然道。 高杰要是想动手,根本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他们全灭了,不必这么麻烦的忽悠他。 而且,他若是不去求解,这心里就象有一只猫爪子一直在抓挠一般,痒得他根本无法入睡。 第76章 谁才是猎物? 第76章谁才是猎物? 李过率部在树林里追踪逃跑的红娘子,几名老猎户初时还能根据红娘子遗留下来的足迹追踪,但越是深入密林,地上的足迹越少,有的地方甚至都没有发现足迹,需要在周围寻找一大圈,才发现红娘子逃跑的方向。 “啊……” 搜寻中,一名士兵突然发出凄厉的惨呼,把周围的同伴都给吓了一大跳,走近一看,才发现这名兄弟倒了大血霉,无意中碰触到猎户常设的捕兽机关,被削尖的竹刺洞穿了大腿。 “啊……” 继续搜索中,又是一声惨嚎突然响起,一名义军士兵又倒霉了,触碰机关,被削尖的竹枪洞穿胸部,当场毙命。 “啊……” 半柱香的时间不到,先后有六名义军士兵触碰机关陷阱,运气好的只是受伤,运气不好的当场毙命。 “大家小心。” 在前边负责追踪开路的老猎户反应过来,连忙大声提醒同伴小心提防红娘子所布的机关陷阱。 “啊……” 弓弦声突然响起,出声提醒同伴注意的老猎户被不知从哪射来的箭矢洞穿咽喉要害,惨呼倒下。 所有义军吓得或趴伏草地,或躲到树后,不用猜都知道红娘子就藏身附近,不仅弄了不少机关陷阱坑他们,还用弓箭射杀他们。 这时候,他们才想起来,红娘子的武功十分恐怖,就连义军中公认的第一猛将刘宗敏都被她打得弃刀认输,而且还是百发百中的神射手,想射杀谁,全看她心情了。 特么的,刚才他们还是追杀红娘子的猎人,现在突然间倒过来了,他们都变成了猎物,要时刻提防各种机关陷阱,还得提防红娘子百发百中的夺命神箭。 “二蛋,二蛋,你死去哪了?啊……” 在一丛半腰高的草丛里,老兵刘大根发现跟在身边的侄子二蛋突然不见了,连忙低声叫唤。 二蛋没有回应,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他突然嗅到了一股浓腥的味道,爬过去一看,立时吓得尖叫起来。 他的侄子二蛋仰面躺在草丛上,血水从被割开的喉咙处喷出,把身下的草丛都染红了。 “刘大根,你鬼嚎什么?啊……”一名小头目瞪着失声尖叫的刘大根,气急败坏地吼道,不防一支箭矢呼啸而至,没入他的胸膛要害。 趴伏在四周的义军士兵全都吓得面无人色,一个个战战兢兢地弓缩着身体,拼命的躲藏。 或许,在战场上明刀明枪地和敌人拼杀,他们真的不害怕,但在这茂密的森林里,半腰高的杂草丛中,他们没有看到敌人,心里已经够紧张的了。 而敌人却躲藏在暗处,布下各种要命的机关陷阱,悄无声息地狙杀他们,再大胆的人也承受不了这种心理压力,感到害怕。 在另一侧,几名擅长追踪的老猎户正弓身躲在一棵大树后面,查看一具同伴的尸体。 “庞华是被重手法击断颈骨死的。” “你是说……” 另外几个老猎户脸色倏变,眼神里俱都现出一丝惧意,甚至紧张不安地扭头张望。 同伴的言外之意,红娘子杀人,除了布下机关陷阱外,多是用弓箭远距离猎杀目标,用重手法击断人的颈骨,凶残且暴力,但简单有效。 也就是说,这杀人的手法不是红娘子的,凶手另有其人,同时也意味着,藏身这片密林地里敌人不止红娘子一个,而且还是个极厉害的高手。 “呃……” 刚才说话的老猎户突然发出一声惨叫,手捂脖子,面现痛苦表情,张嘴想说什么,然后趴倒在草地上。 另外几个老猎户这才看清楚,在倒地的同伴颈脖后面插着一支箭矢,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本能地往一侧飞扑或翻滚。 “啊……” 往一侧飞扑的老猎户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呼,重重地摔倒在草丛中,在他的后心,插着一支羽箭。 “呃……” 另一个翻滚躲避的老猎户张嘴想要说什么,也可能是求饶,但却被一个穿着义军服饰的年轻人硬生生地扳断颈骨毙命。 第77章 自己人 年轻人是奉旨给红娘子送信的田无咎,他星夜赶到隆安集时,正好看到红娘子率军突围,他利用夜色和混乱,扒下一具义军尸体的衣服穿上,混在李过的队伍里,一路追杀红娘子。 李过率军进入树林里追杀红娘子,田无咎原本以为红娘子早借着夜色和密林的掩护逃出生天,但看到不时有义军士兵踩碰机关陷阱受伤或毙命,知道红娘子并没有逃走,而是藏身密林里,寻机猎杀义军。 他干脆也乘机浑水摸鱼,暗下杀手,他那身义军服饰起到了很好的掩护作用,没人怀疑他,被他不声不响地弄死了十几个义军士兵和几个小头目。 几个老猎户眼睛毒辣,从杀人的手法中看出红娘子还有同伴,也让田无咎感觉到了威胁,准备猎杀这几个老猎户,没想到红娘子就藏身附近,用神乎其神的箭术射杀两个,他也乘机弄死了一个。 他不知道红娘子看没看到他弄死一个老猎户的过程,为避免被红娘子误杀,他还是打出了一个手势,然后钻进树后躲藏。 田无咎打出的是江湖人常用的手势,意指自己人的意思,但他不敢确定红娘子是否看懂,还是先藏起来,确保自己的安全再说。 红娘子就藏身在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后面,她不仅看到田无咎硬生生地扳断一个老猎户的颈骨,还看到他之前用重手法击杀了几个义军士兵和几个小头目,心中颇感惊讶。 印象中,她的部下确实有几个武功高强的江湖高手,但不是在突围战中阵亡就是失散,又或者跟随杨锋撤退,她的三百亲卫,包括十几个女侍卫,都为掩护她撤退,拼命阻挡追兵,全部战死,仅剩下她一个人逃进这片密林里,那个喜欢用重手法杀死李自成部下的年轻人是谁? 红娘子既惊讶又好奇,想要弄清楚田无咎的身份来历,这也是她一直游走在田无咎附近的原因,这虽然会给她带来极大的危险,但她不能让田无咎一个人孤身作战。 看到田无咎打出的手势,红娘子笑了,这家伙挺机灵的嘛,心里的紧张感顿时消减了几分。 她以前只是跟随师父跑解的艺人,虽然也是走南闯北的讨生活,但只能算是半个江湖人。 也幸好走南闯北的,接触到一些闯荡江湖的侠客,从他们嘴里知道了一些江湖术语和惯用的江湖手势。 红娘子沉吟了一下,张弓搭箭,对着田无咎藏身的那棵大树射出一箭,然后迅速往半腰高的草丛里一钻,瞬间消失不见。 笃的一声闷响,把藏身树后的田无咎给吓了一大跳,他听说过红娘子很厉害,而且练就百发百中的神箭术,初时还有点不信,现在总算见识了。 哟,红娘子看不懂他的手势? 田无咎侧耳倾听了一阵,对面似乎没啥动静,倒是两旁传来一阵脚步声,还有走动时腿部刮擦到茅草和枝叶沙沙声,显然有不少人听闻到凄厉的惨嚎声,正朝这边搜索过来。 耳听到两侧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田无咎这才敢从藏身的大树后面探出脑袋。 红娘子只要不傻,肯定不会留在这里等着被包围。 “什么人?” 两侧搜索过来的人发现动静,立时大声喝问。 “自……自己人……”田无咎忙结结巴巴回答道,同时努力调动面部的肌肉,装出害怕的样子。 如果脸色再能惨白一点,那更完美了,可惜他的肤色有点黑,经常晒太阳的原因吧? “怎么回事?” 一个手持开山大砍刀的大块头小头目大踏步走过来,看到地上的几具尸体,眉头大皱,盯着田无咎喝问。 “红……红娘子在……在那边……”田无咎指着红娘子刚才藏身的地方,结结巴巴回答道。 “将军,红娘子刚才在那边。”大块头小头目对着大踏步走来,身披明光铠甲的瘦高大汉躬身道。 身披明光铠甲,身边簇拥一群护卫的瘦高大汉正是李自成的侄子,绰号一只虎的李过,他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还有插在树上的羽箭,转身看向红娘子刚才藏身的地方,咬牙切齿地下令。 “给我追!” 第78章 整一个妖孽 卧槽,是条大鱼。 田无咎看到身披明光铠甲,身边簇拥一群精壮护卫的李过,眼睛不禁一亮,心中顿生刺杀的念头。 “发什么呆,还不赶快行动?”一个小头目不耐烦地踹了田无咎一脚。 “啊……是……”田无咎傻愣愣地应喏一声,抓着一杆长枪,呆头呆脑地跟在大队人马后边,向着红娘子刚才藏身的地方涌去。 “给老子追,一定要杀了这贼婆娘,给死去的兄弟们报仇。”李过恶狠狠咒骂道。 他率众来到红娘子之前藏身的地方,看到草地上凌乱的痕迹,确认红娘子的确在此处现身过,但人已不见踪影,倒是见到她向右侧潜行时的痕迹,气得他下令手下继续追踪,誓要杀了红娘子才甘心。 “啊……” 前方较远处突然响起凄厉的惨嚎声,显然又有倒霉蛋遭殃了,李过急忙率众追踪而去。 等他来到响声地,只看到草地上躺着三具已经失去生命的义军尸体,而下黑手的红娘子已经不知所踪。 “将军,你看,她的箭矢应该用完了。”有一名小头目指着草地上的尸体,高兴说道。 三具尸体皆是一箭穿喉毙命,其中两具的咽喉要害处插的是大明军方标配的箭矢,另外一具尸体的咽喉要害处插的只是一支匆匆削理过,一头削尖,当箭矢使用的树枝。 “……”李过心中一凛,整张脸瞬间转黑,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到了嘴边的话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江湖传闻,高手的武功修为修至一定境界,飞花摘叶,皆可杀人,很显然,红娘子的武功修为至少达到了宗师的级别。 她之前和义军公认的第一悍将刘宗敏交手,还是有所保留,现在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才不得不显露出真正的实力。 宗师级别的境界,外加修习了百发百中的神箭术,有没有箭矢,对于红娘子来说,根本没啥区别,什么东西到了她手上,都是杀人的利器。 幸好她厮杀了一整夜,一直没有得到休息,肯定疲惫不堪,而且落单了,加上他人多势众,蚁多照样能咬死大象,否则,他还真没有这个胆量。 本来,他想说明一下情况,提醒部下小心提防,但又担心引发士兵心中的惧意,造成军心不稳,想想还是不说为妙。 “追。”李过大声喝道,他心里清楚,现在是他杀死红娘子的绝好机会,错过了就可能永远错过了。 因此,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出现,他绝对不会放弃追杀红娘子。 田无咎踮着脚尖,贼头贼脑地探头往人群里瞄了一眼,然后呆头呆脑地退到一边。 他现在是义军中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士兵,这种小喽罗,根本没人会注意。 田无咎之前仍觉得自己在武功方面,或许还能和红娘子一较高下,但现在却佩服得不得了。 宗师级别的境界,甚至可能更高,而他距离宗师的境界尚有一小段距离,真要和红娘子交手,只有被虐地份。 整一个妖孽呐,想不服都不行。 “你们几个,带着受伤的兄弟先出林子,然后再回来。”李过指着一个小头目和田无咎等几个士兵说道。 跟随在身边的人越来越多,但受伤的士兵有二十多个,他嫌弃这些伤兵碍手碍脚的,干脆先让人把伤兵送出林子再返回来追杀娘子。 在小头目的吆喝下,二十几个伤兵相互搀扶,在田无咎和几个义军士兵护卫下,脱离了李过的队伍。 第79章 是时候了断了 一炷香的时间,田无咎又溜回来了,心狠手辣的他把带队的小头目和几个义军士兵,还有二十几个伤兵都送去了西方极乐世界,一路上还收集了十几支箭矢。 李过甩掉了包袱,轻装上阵,亲率三十多个护卫追杀红娘子,而红娘子就像密林中的幽灵神出鬼没,悄然无声地干掉一个又一个的义军士兵。 看着到处躺在血泊中的同伴的尸体,许多义军士胆战心寒,不少人已经开小差偷偷溜掉,有的甚至是一整队一整队地开溜。 大伙儿都商量了,他们不是临阵脱逃,而是迷路了,这不算违反军纪,顶多被骂几句而已,保住小命才是王道。 田无咎在来的路上还遇到了一队开小差的士兵,甚至还好心地招呼他一起迷路,但他一心想刺杀李过,谢绝了兄弟们的好意,继续前行。 李过不知道这些情况,他率亲卫追杀红娘子,好几次差一点把红娘子堵住,但都被机警的红娘子溜掉了,看着横七竖八躺在草地上,死状各异的手下,他已经气得暴跳如雷,发誓要把红娘子杀了才甘心。 红娘子在茂密的树林里和李过玩躲猫猫,一边休息,一边布置机关陷阱,或潜行,或埋伏,近地用宝剑杀人,远地用弓箭射杀,她自己都不知道杀了多少人,估摸着没有三百也至少有二百五六十人了? 李过想杀她,她同样也想杀李过,李过是李自成的侄子,杀了他,既能出气,又能打击李自成,甚至能震慑义军,这也是她没有逃离,一直留在密林里,和李过玩躲猫猫的原因。 她也发现了好几队开小差的义军士兵,强忍着出手的冲动,默默地监视这些人逃离密林,继续引诱李过来追杀,逐一射杀护卫在他身边的一众亲卫高手。 现在,李过身边的护卫高手已经被她清除得差不多了,仅剩两个,其中一个还带着箭伤,是时候来一个了结了。 “红娘子,有种地别逃,堂堂正正的和老子决一胜负。”李过边追边大声嚎吼,他现在已经是气得暴跳如雷,失去了理智,誓要杀了红娘子才罢休。 奔逃中的红娘子突然停止旋身,张弓对着追来的李过射出一箭,然后不管射没射中,迅速扔掉宝弓,抽出倒插在背后的宝剑。 李过侧身避开射来的箭矢,身后却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嚎,一名护卫高手惨呼倒下。 “贼婆娘,去死吧。” 李过一愣,知道自己上当了,越发暴怒,嚎吼冲前,手中大砍刀抡圆,向着红娘子当头劈去。 红娘子扭身避开,手腕一振,手中宝剑抖出三朵剑花,袭刺李过的面门、咽喉和胸膛要害。 李过竟不管不顾,握刀横扫,竟是同归于尽的拼命打法。 他早就想好了,论武功,他根本不是红娘子的对手,唯有用这种同归于尽的拼命打法,配合军中刚猛霸道的战技,方能和红娘子一较高下。 果如他所猜测的,红娘子不敢和他拼命,收招避让,这让他心中狂喜,抢占先机后,得势不饶人,滑步欺上,抡刀再劈,刀势凶狠霸道,力道十足,劈落的大刀竟发出风雷之声。 红娘子失了先机,又不敢硬挡,只能继续退后躲避,被得势不饶人的李过追着砍,隐落下风。 若是平时,她根本无惧李过的凶狠劈砍,但厮杀了一整夜,又和李过在密林里玩躲猫猫,就算猎杀义军期间得到了一些休息,喝了一点清水,吃了一点干粮补充,但体力也仅恢复一二成。 李过本身就是闯王李自成帐下十大悍将之一,久经战阵,搏杀经验十分丰富,且力气很大,加上开山大砍刀又大又沉,先天上占了便宜,红娘子武功再高,在这时候也只能避其锋芒,耐心地寻找克敌制胜的机会。 李过身边仅剩一名带有箭伤,行动有点不便的护卫高手,他本想上前助李过夹攻红娘子,突觉后心传来椎心剧痛,似乎有什么东西穿出自己的胸膛。 他低头一看,眼睛不禁瞪得老大,面庞的肌肉都扭曲起来,变得狰狞吓人。 第80章 刺虎 出手偷袭的人是田无咎,他在密林里转了半圈,听到这边传出厉喝声,马上寻声摸过来,看到了红娘子和李过正在拼杀,一名护卫高手持刀想上前帮忙夹击红娘子。 田无咎先是小心翼翼地确认四周再无活人后,才从背后偷袭,一枪捅穿了护卫的胸膛,还及时捂住他的嘴巴,让他发不出惨呼声。 李过是背对着田无咎,加之全力对付红娘子,没有觉察到背后的变故,而正面应战的红娘子却看得一清二楚。 田无咎抽出长枪,对红娘子打了个手势,然后大吼一声,运枪射出。 “李过,纳命来。” 正对着红娘子疯狂砍杀的李过吓了一大跳,连忙扭身闪避,长枪几乎贴着他的左胁飞过。 “是你……呃……” 感觉到后心传来椎心剧痛,李过吃力地扭头,满脸惊讶与痛苦表情地看着单手持枪的红娘子。 “多谢。”红娘子松手,倒握宝剑,对着田无咎抱拳致谢。 “不用。”田无咎挥了挥手,他射出长枪时,长枪是倒转的,枪头对着他,李过闪避,红娘子伸手接住长枪,顺手刺出,捅进了李过的后心要害。 “你……”李过手中的开山大砍刀已经跌落草地上,他一手想捂背,一手指着田无咎,仰天倒下,眼睛瞪得老大。 他到死都没弄明白田无咎这个小喽罗怎么会帮着红娘子对付他? “敢问恩公尊姓大名?”红娘子再度抱拳,她现在对田无咎充满了好奇,很想知道他的身份来历,为何要帮她对付义军,杀死李过? “恩公当不起,凭红将军的身手,对付这家伙绰绰有余,某姓田名无咎,锦衣卫一名小小的小旗官。”田无咎客气道,亮明了身份。 他不知道红娘子的名字,称呼红娘子好像又有点不妥,干脆称呼红将军,以免尴尬。 话音未落,只听铮的一声龙吟,红娘子已经拔剑在手,凝神戒备,闪烁森冷寒芒的凤眸紧盯着田无咎。 义军和官军是天生的敌人,田无咎又是锦衣卫小旗,皇帝的狗腿子,加上他武功极强,自己厮杀了一整夜,早已精疲力尽,面对田无咎这种接近宗师级别的高手,她必须小心应对。 “呃,红将军误会了,在下是奉皇上之命,给将军送一封皇上的亲笔密信。” 田无咎吓了一跳,连忙退后三步,摇着手解释,咱就一个跑腿的,对将军您没有半点恶意。 他从怀中摸出皇上的密信,向红娘子甩过去,然后又退后五步,以示真的没有半点恶意。 红娘子看了他一眼,倒握宝剑,弯腰捡起密信,俏面满是疑惑表情,这个狗皇帝竟然给她写了一封信,是不是吃错了药? 看到红娘子投来满是警惕和警告的眼神,田无咎苦笑摇头,为打消她心中的疑虑,他干脆一屁股坐倒在一棵大树下,靠着树身,翘起二郎腿闭目养神。 这小子,有点意思。 红娘子再次瞟了他一眼,这才小心翼翼地拆除信封看阅,说实话,她心里也好奇得要命,想看看狗皇帝给她写的什么信? 一看信的开头,红娘子愣住了。 称呼上,狗皇帝像田无咎一样称呼她红将军,就是感觉开头有点怪怪的,让她一时间有点反应不过来。 其实,朱有兼给红娘子写这封信也是有点脑子发热,又或心里某些东东作祟,才鬼使神差地写了这封信。 他也不知道红娘子的名字,不知道怎么称呼她,干脆直呼红娘子,而且也不知道怎么开头,怎么写下去,干脆把红娘子当铁哥们一样的东扯西扯。 他也知道红娘子的文化水平不高,哪怕跟着丈夫李岩读书识字,短时间内也提升不了多少,干脆把想说的话写得直白,通俗易懂。 第81章 好象是相识多年的知己 信的开头是这样,红将军,说老实话,朕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给你写这封信,感觉有点尴尬,或许是敬重你敢爱敢恨,巾帼不让须眉的直爽性格吧,放眼整个大明,能让朕佩服的就是一个半女人。 一个是忠君爱国的四川女总兵官秦良玉,另外的半个嘛,就是你这个敢恨敢爱,想推翻大明皇朝,让天下百姓过上好日的女英雄。 因为你想杀朕,想推翻朕的江山,所以,朕就算佩服你,也只能给你打一半的分,嘿嘿。 只看这个开头,就让红娘子柳眉直皱,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却有一种莫名的轻松感,同时也生出一丝好奇心。 说句心里话,就算是她的丈夫李岩,对她的性格都没有全面了解,最多也只是说她性格豪爽,巾帼须眉,反倒是这个她想砍下狗头的狗皇帝似乎对她相当的了解。 怎么会是这样? 哟,不管了,先往下看再说,这封信写得挺长的,也不知道狗皇帝写的什么东西? 朕知道,朕不是一个好皇帝,朕也知道朕的江山是什么样一个情况,外忧内患,大明已经病入膏肓,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除了朕的无能外,再说是贪官污吏横行,苛捐杂税猛于虎,民不聊生,很多人都活不下去了,他们象你一样,不得不造朕的反。 其实,朕也想象太宗一样,让全天下有百姓有田耕,有饭吃,有衣穿,天下太不,恢复太宗时期的强明,万邦来朝,但现在朕却无能为力,不过,这只是暂时的。 你别看朕是大明的皇帝,全天下都是朕的,其实,这都是假的,只是一般人不知道而已。 大明的朝权,都被那帮贪污腐败的文官权贵把持了,朕想推行利国利民的新政,不是被他们反对,就是故意曲解,阳奉阴违,还借此压榨百姓,而所有的罪名,全由朕来承担。 你看那些东林党的官员,一个个表面清高,两袖清风,我呸,清风个毛线,他们只是掩饰得好,欺骗无知的百姓而已。 你知道东林党的几个领袖有多少田产地契吗?就说那个让无数百姓推崇的大清官钱谦益吧,光是良田就有万顷,三进大宅十几座。 你知道这么多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是压榨百姓,以各种手段逼迫普通百姓贱卖自己的田地积累起来的,把老百姓逼得家破人亡。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他们还散布各种谣言,让朕背负罪名,好处全是他们的,心黑着呐。 朕说的这些,你可能不相信,你可以派人暗中调查一下,传闻不可信,唯有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才是真实的。 朕知道,你已经和李自成反目成仇,要杀他为夫报仇雪恨,也就是说,咱们有共同的敌人,可以暂时放下敌对,联手对付李自成。 就算你不想联手,朕也理解,不过,朕还是密令三边总督孙传庭不得攻击你部,暗中给予各种帮助,甚至供给一些军需物资,但不会太多,你还得靠你自己。 朕说了这么多,可能你不会相信,但不要紧,只要你有耐心,给朕二年,最多是三年的时间,朕会让你看到一个生机勃勃的大明。 到了那个时候,朕希望重新回归大明,帮朕清扫祸害大明的异族,开疆扩土,成就不朽功勋,象四川总兵官秦良玉一样,成为大明的第二位女战神。 红娘子看完信,整个人静静的站立不动,仿佛被石化了一般,唯有凤眸不时闪烁的异彩,还有急促呼吸时起伏的酥胸证明她还活着。 说老实话,她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心里在想什么,就是感觉有点怪怪的,好像这个狗皇帝和自己是相交多年的知己一般,很多事都说到了她的心坎上。 哟,怎么会是这样? 红娘子感觉自己的心有点乱了,有点迷茫了。 第82章 这事其实并不复杂 一直到红娘子和田无咎拎着李过的首级走出密林,负责从前方包抄的郝摇旗都没有出现,这或许是两人的运气吧。 郝摇旗像袁宗第一样,一头撞进了湖广军的埋伏圈里,不过湖广军的战力不如高杰统领的陕西军,总兵左良玉虽然亲自督战,但仍被郝摇旗硬生生地杀出包围圈,仅折损四百余人。 红娘子不知道得力部将杨锋是否成功摆脱追兵,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本想自己打听消息,但最后还是听从田无咎的建议,由他负责打听,自己先好好休息一下。 田无咎和红娘子约定好见面的地点后,然后直奔孙传庭的驻军大营。 他有皇上的口谕要传达给孙传庭,也顺便向孙传庭打听一下红娘子残部的消息。 这会,孙传庭正在设宴招待红娘子的得力部将杨锋,给他解释出手相助的原因。 原因很简单,敌人的敌人,就是天然的盟友,大家都有共同的敌人李自成,只要红娘子部不主动攻击官军,他也会严令部下,不准攻击友军。 为表现诚意,他甚至让出才刚收复的厉县,供红娘子部休整,给予武器装备粮草等各种物资援助。 杨锋虽然觉得有点荒唐,但事实却摆在了面前,让他感到有点纷乱迷茫,一时间不知道是否接受孙传庭的善意? 说老实话,他虽有野心,但从不敢妄想替代红娘子掌控全军,红娘子在军中的影响力无人可以取代,除非她死了,否则,谁都别想取而代之。 也正因这个原因,他才不敢擅自做主,让残部移师厉县休整,等待红娘子的回归,但以义军现在的惨状,除了移师厉县休整外,还真没有什么好的去处。 被李自成狠狠地坑了一回,不仅损兵折将,损失惨重,而且还丢了所有的家当,真的是惨得没话说了。 在杨锋百般纠结的时候,田无咎亮明锦衣卫的身份,拎着李过的首级入营,见到了三边总督孙传庭。 听了田无咎的一番讲述,孙传庭又惊又喜又忧,惊的是田无咎和红娘子两人竟敢在密林里和李过的千多义军玩躲猫猫,而且还成功猎杀李过,牛逼得让人佩服。 喜的是两人不仅猎杀了李自成手下十大悍将之一的李过,而且还平安地把红娘子带回来。 只要红娘子还活着,就会跟李自成对着干,不死不休,这是天然的盟友。 忧的是红娘子是否会听从他的安排?毕竟官军和义军也是天然的死敌,虽有互不侵犯的口头协议,但谁敢保证红娘子会不会从背后给他捅上一刀子? 其实,这事没这么复杂,是孙传庭想多了,或者说,是想得太复杂了,朱有兼早就想过了,以红娘子敢爱敢恨的直爽性格,是会接受官军事资助,但不会和官军合作。 也就是说,李自成虽然是双方共同的敌人,但各自为战,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合作?免谈。 既然没法合作,这事也好办,那就签下互不侵犯的和平协议,各打各的,期间,官军会给予一些物资上的资助,帮助红娘子军解决驻地、物资等一些困难。 田无咎给孙传庭传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皇上英明。”孙传庭感叹道,轻飘飘的几句话,就帮他解决了一个头痛的大问题。 有此圣明之君,大明何愁不兴? 第83章 休整 “大当家的,你总算回来了。”杨锋一见到红娘子,激动得声音都有点哽咽。 这一刻,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象其他弟兄一样,在不知不觉中早把红娘子当成了主心骨,她不在的时候,自己竟然不知道要做什么。 现在,大当家的平安归来,他如释重负,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孙传庭和田无咎为表现诚意,避免红娘子误会,只让田无咎一个人带着杨锋出来见红娘子。 红娘子虽然信任田无咎,但仍存几分戒心,她藏身树林里,远远看到田无咎和杨锋有说有笑的骑兵并行,杨锋的手上还牵着一匹胭脂马,显然是给她骑乘的。 但红娘子没有马上现身,而是往前潜行了一小段路,没有发现大队官军跟来,这才返回来和两人见面。 “杨大哥,辛苦了。”红娘子叹气道,得知跟随杨锋平安突围的兄弟仅剩三千余人,心里不免感概,心中对李自成的恨意更深,杀机更重。 “哟……兄弟们都想念大当家的……”杨锋面庞一红,既因红娘子的关怀而激动,也有几分的尴尬。 大当家的一价女流,亲率一百亲卫殿后,掩护他们这帮大老爷们撤退,要不是军令难违,他宁可战死也不愿让大当家的涉险啊。 “回去再说,直接去历县吧。”红娘子平静说道,她谢绝了田无咎和孙传庭的盛情邀请,打算带着三千兄弟先去历县休整再说。 “也罢。”田无咎苦笑道,他知道短时间内很难消除红娘子和义军对官军的愤恨和戒心,就由着她了。 他的任务已经完成,现在无事可做,便陪同红娘子前往历县,以消除红娘子的戒心。 红娘子微笑点头,她明白田无咎的意思,自己当人质,让她放心前往历县休整。 孙传庭让人临时搭建了一座小军营安置红娘子的三千残部,除了供应吃喝被褥外,象守卫警戒什么的,全由杨锋自己安排,表现出了极大的诚意。 红娘子回来后,一声令下,三千义军携带清水干粮和武器装备迅速集合开拔,踏上了前往历县的路途,除了田无咎随行外,陕西总兵官高杰只带了三百亲卫陪同,这又让红娘子又减了一分敌意与戒心。 在红娘子还没有回来的时候,三边总督孙传庭早命历县县令组织百姓在县城二十里开外的一处险要之地建筑一座军营,备足被服粮草,甚至还有一些武器装备,等着红娘子接收。 要说服历县的士绅豪强捐钱捐粮捐衣物被褥等物资给红娘子,孙传庭着实费了一番口舌,画了大饼,许诺了一些好处,这才打消他们心中的恨意与不满。 毕竟,不久之前,红娘子可是把他们这些土主豪强抢的抢,杀的杀,他们恨死红娘子也是很正常的,如果没有孙传庭这个三边总督许诺的好处,打死他们也不会给红娘子捐一粒粮食,一文铜钱。 红娘子接收了军营后,也知道和历县的官员、士绅豪强的矛盾不可调和,她也严令三千兄弟没事不得外出,更不能骚扰百姓,尽量避免和那些士绅豪强起冲突,等到元气恢复后,再去跟大仇人李自成干仗。 田无咎和高杰安置好红娘子残部后,在历县玩了几天,正想回去复命,十几名锦衣卫骑着战马奔驰而来,似乎有什么急事? 第84章 你想多了 “这就是传说中可望千里的千里神镜?”红娘子爱不释手地把玩手中单筒望远镜,哪怕心里对那个狗皇帝仍存各种不满,但对狗皇帝赠送的千里神镜着实喜欢得不得了。 同样获赠一具单筒望远镜的杨锋已经笑得嘴巴都合不拢,没办法,实在太高兴了。 这个小东东的重要作用就不用再废话了,大明这么多手握兵权的总督总兵官,也仅孙传庭、高杰等几人拥有而已,可见其有多稀缺珍贵。 三边总督孙传庭在接见田无咎的当晚就挑灯疾书,连夜写捷报,八百里加急送往帝都。 朱有兼通过孙传庭和锦衣卫的两封密折,了解到了开封外围的战况,他没想到红娘子一时的大意,竟被李自成偷袭惨败,不过,人没事就好,有他的暗中扶植,红娘子会重新崛起,成为让李自成头痛的强敌。 陕西的高杰部,湖广的左良玉部能够成功伏击李自成的手下大将袁宗第和郝摇旗,纯属孙传庭的运气,他只是预防万一,命两人率军前出,看看能不能接应一下溃败的红娘子,结果还真是守株待兔成功了。 虽然连胜两场,极大地鼓舞了士气,打击了李自成的嚣张气焰,但也暴露出不少弱点,官军的战力堪忧,特别是左良玉统领的湖广军,以逸待劳,以众击寡,还是打伏击,竟然让郝摇旗硬生生地杀出重围,仅击杀三百多义军。 这特么的就是一场失败的伏击战,不过,为了提振士气,鼓舞人心,他也不得不大肆宣扬表彰一下。 对于孙传庭安置红娘子残部的做法,朱有兼还是挺满意的,这老头还算开窍,也不枉他重新扶持一场。 让他惊喜的是田无咎的表现,原本只是让他送封信,没想到他大胆机智,助红娘子猎杀李自成的侄儿,绰号一只虎的猛将李过,赢得了红娘子和其部下的好感,这是一个意外的收获。 这小子,值得好好栽培呐。 朱有兼命雕刻师连夜加班,在单筒望远镜上雕刻了红娘子和杨锋的名字,下边另雕“崇祯赠”三个正楷小字,既是对红娘子的一种帮助,也是一种笼络。 至于能不能成功,他也没怎么在意,反正是和红娘子发生了一点小瓜葛了,嘿嘿。 他命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派人护送望远镜赶往历县,转交给田无咎,由他代赠给红娘子。 田伯光听闻儿子立了大功,开心得大嘴巴一整天都合不拢,对于皇上让儿子代赠千里神镜的做法,既高兴又担忧。 他高兴的是皇上对儿子隐有大力栽培之意,担忧的是儿子万一和红娘子发生一点什么事儿,那就大大不妙了。 田家虽然落魄,但好歹也是世袭锦衣卫百户的勋贵世家,现在正在重新崛起,隐有中兴气象,这要娶个二婚的女贼,那岂不是要被亲朋好友笑死? 虽然听闻红娘子长得很漂亮,但无论如何,这门亲事,他是打死都不会同意的。 “大人是不是想多了?”夫人田崔氏翻着白眼嗔道。 “我想多了?”田伯光一愣,满脸疑惑地看向夫人,等着她解惑。 “大人啊,您不是常说皇上圣明吗?咎儿几岁?那红娘子又几岁?皇上会做这么糊涂的傻事么?” 田崔氏轻声讲解,她出身书香门第,受父兄影响,从小就读书识字,在当地是小有名气的小才女,加上丈夫儿子都在锦衣卫当差,听闻了许多人都没听过的事情,这心智见识不是一般女人能比的。 也正因夫人的心智颇高,田伯光犹豫不决,难以决断的事情,都经常回来和她说,先听一听她的建议再做决断,久而久之,田崔氏似乎变成了田伯光的军师参谋。 “啊,夫人的意思是……”田伯光好像明白了什么,张大嘴巴看向夫人田崔氏。 田崔氏眨了眨眼睛,有些事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第85章 议和 经夫人的一番点拨,田伯光幡然醒悟,忙叫来心腹亲信,反复交代了一番,然后挑选几十名武功高强的锦衣卫力士,带着两具单筒望远镜,快马加鞭地赶往开封历县。 田无咎把单筒望远镜转交给红娘子后,就跟随老爹的心腹亲信回返帝都,这一路上,他显得有点闷闷不乐,原因是长辈转述老爹的一番话,让他很郁闷。 他虽然年轻,但不是愣头青,也不是没见过漂亮女人的童子鸡,任职锦衣卫,啥事没见过,特别是骆养性任锦衣卫指挥使期间,锦衣卫那叫一个混乱,什么作奸犯科的混帐事儿常有。 他在几位长辈的教导下,稀里糊涂地把第一次交给了一个年轻漂亮的窑姐,之后又和那位姐姐聊了几回人生理想,学到了不少人生的东东,直到老爹负伤退休,少了很多收入,田家逐渐没落,他再没有去那种地方。 红娘子是很漂亮,英武中散发出一股子媚惑人心的成熟魅力,确实吸引到了他,但却不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 田无咎心里很清楚,他想娶的媳妇儿是那种温婉贤惠,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红娘子真不是他的菜,老爹真是想多了。 不过,他也因此省悟过来,难怪皇上对红娘子如此关照爱护,原来是看上了红娘子,不过,话说回来,周皇后再是大度,会同意红娘子入嘛? 哈秋…… 远在帝都的朱有兼连打几声喷嚏,特么的是谁在诅咒朕? 他虽然忙着开挂,各种赚钱,研发武器,拼命地训练新军,人忙得焦头烂额,也累成狗,但对于时局仍旧很关注。 历史的轨迹并没有因为朱有兼的意外魂穿而发生太多的改变,一六四二年二月十八日,清军攻克松山,副将夏成德为清军内应,开门献关,巡抚邱民仰,总兵官曹变蛟,王廷目等战死,洪承畴、祖大寿被俘,随后降清。 三月,张献忠兵困舒城,参将孔廷训投降,编修胡守恒率全城军民死守城池,血战数日,城破,胡守恒战死。 四月二十九日,清军攻克塔山,城中兵民自焚,无一人降清。 五月十九日,张献忠派人假扮儒生混进庐州城,半夜纵火,全城一片混乱,庐州城失陷。 墉报如雪片般送进宫里,但全是让人紧张担忧的坏消息,也幸好朱有兼知道历史的走向,知道这些根本没法避免,只能耐心地坐等清军的信使到来。 原历史,清皇太极出于内外形势需要,遣使与明廷议和,崇祯帝想要夺回松山,拒绝议和,被清军铁骑揍得满地找牙,加速了大明皇朝的败亡。 朱有兼知道皇太极要先清理内部矛盾,坐稳江山,然后才大举入关,灭掉大明,所以才会遣使议和,这是皇太极的缓兵之计。 朱有兼同意议和也是为了拖延时间,他需要时间去赚大把的钱,然后才能研发武器,组建新军,屯积粮草等,同时还需要先消灭掉李自成和张献忠这两股威胁最大的义军。 双方可以说是各有算计,一拍即合,接下来自然是两军休战,两国使者会面,坐下来慢慢扯皮,一个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一个落地还钱,拼命砍价。 说白了就是双方都是为了拖延时间,没有和谈的诚意,就看谁先清理掉内部矛盾,谁就争取到主动权。 朱有兼也很想争取到主动权,但他心里清楚,以大明的现状,哪怕消灭了李自成、张献忠和所有的义军,也是元气大伤,只能暂时采取守势,主动权在皇太极的手上。 “这一天天的,净是坏消息……” 在朱有兼大发牢骚的时候,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总算给他带来了好消息。 第86章 五千活蹦乱跳的广西仔 “皇上,奴婢幸不辱使命……呜呜……” 衣衫褴褛,形如叫花子,瘦了一大圈的司礼监右主事王谦跪伏地上号啕大哭,那凄惨伤心状,闻者落泪,见者伤心。 他奉旨前往广西招五千新兵,这一路上的辛苦,真的不知道怎么说了,到了穷山沟一般的广西,他都辛苦得麻木了,如果不是想要往上爬的信念支撑着他,估计早趴下了。 广西真特么的穷,狼兵的发源地田州更是穷上加穷,穷得都不知道咋形容了,也正因为这样,那里的民风古朴彪悍,要是没有各州府的官军一路护送,他都不知道自己会被抢劫多少回,死上多少次? 有钱能使鬼推磨,怀揣重金的王谦晃着大把的银票,在当地官员的协助下,很快就招足了五千青壮,准备了三天后,他率领这五千青壮开始踏上回返帝都的漫漫路途。 去广西时,身边只带了几个随从,还有一百锦衣卫护卫,还算简单,回来时却带了足足五千年轻力壮的广西仔,一路如同行军打仗,要安排宿营,吃住,警戒什么的,确实难为他了。 好在他有圣命在身,一路畅通无阻,各地官员热情招待,提供粮食清水,有的甚至派兵护送,让他省了不少麻烦。 最让王谦头痛的是大多数广西仔听不懂官话,只会说他们本地的壮话,很多话,命令啥的都需要依靠懂说官话的广西仔来翻译传达。 也幸好王谦机脑子灵醒,任命这些翻译充担临时队长,带队指挥,才没有造成各种混乱,避免了很多麻烦。 最让人担心的是一些年轻小伙因水土不服病倒了,王谦担心回去交不了差,宁可自掏腰包,也要请来最好的郎中,开最好的药方,还买了上百辆马车牛车,让病号在车上躺着好好休息,熬肉汤鱼汤让他们补身子。 路途漫漫,广西人吃苦耐劳的优点也凸显出来,没有人叫苦喊累,一路相互扶持,有说有笑的行军,显得十分的团结,服从性也强,让王谦省了不少麻烦。 一路风餐露宿,经过近一个月的行军,终于进入帝都的地界,王谦终于松了大半口气,五千年轻力壮的广西仔一个都没少,全都活蹦乱跳的,他可以圆满地向皇上交差了。 距离帝都仅半天路程的时候,王谦选择靠近河流的地方扎营,让小伙子们在河里好好的洗个大澡,好好的休息一天,恢复体力后才起程上路。 而他自己却没有洗澡,相反还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像个叫花子一般,原因嘛,谁都懂。 “平身,王谦,你辛苦了,先回去好好休息,朕稍后再重赏。”朱有兼右手虚引,微笑道。 他知道王谦把自己弄得这么惨,多少有演戏的嫌疑,不过,他并没有点破,大功臣嘛,就算任性一回,他也可以包容忍耐。 “谢皇上,奴婢告退。”看到王承恩投来的示意眼神,王谦心神领会,连忙躬身退下。 “去军营。”朱有兼道,五千广西狼兵终于来了,他都有点等不急了,何况,他在原时空也是广西仔,也很想看看这个时空的五千广西老表。 安置广西狼兵和川军的军营是最早建成的,附近就是皇家第一团和皇家近卫营的军营,一直空置着,五千广西狼兵一到,马上安排入住。 负责安置新军的太监总管有了安置皇家第一团和皇家近卫营的经验,安排五千广西狼兵已经显得熟练多了,进度也快了许多。 新兵们排队领取被服、军装军鞋等个人用品,进入安排好的营房放置个人物品后,再排队去大澡堂舒舒服服地泡个温水澡,换上崭新帅气的新军装,在各队队长的指挥下,排队进入大饭堂,端着大海碗排队打饭菜。 饭是热气腾腾的大米饭,菜除了油水充足的各类青菜,还有几大块香喷喷的,让人馋得直流口水的大肥肉。 原时空,人们担心三高神马的,一般不吃肥肉,但在这个时空的大明,物资匮乏,穷苦百姓吃不饱,穿不暖,一个个面黄肌瘦,营养不良,患有严重的夜盲症,油腻腻的大肥肉对他们来说,就是世上最美味的美食。 五千新兵边咽着口水边开咧着大嘴巴,笑得十分开心,王谦公公果然没有骗他们,当皇上的亲兵,待遇真是特么的好,就算战死也值了。 第87章 穷兵黩武 五千广西狼兵安置好后,先休息三天,期间只是招聘的读书人宣读军纪,让他们牢牢记在心里,以免犯错被罚,再就是学习官话和读书识字。 第四天才开始进行队列训练和跑步等体能训练,别看广西人瘦矮,但却十分灵活,且耐力十足,特别是在山林里边,灵活如敏捷的猴子,也难怪有“广西猴子”的趣号。 狼兵们除了吃苦耐劳外,再就是团结,服从性强,在讲究团队合作精神的新式军事训练时凸显出优势,训练进度也很快,仅半个月的时间,就开始进行各种正规的军事科目训练。 “都是好样的,没给朕丢脸。”朱有兼只要有点时间,都跑去军营督训,看到五千狼兵训练进展很快,忍不住咧着嘴巴夸赞。 他对忠心且努力的手下,从不画大饼忽悠,而是给予实质性的奖励,五千狼兵的努力,换来的是真金白银的奖励,还有香喷喷的,让人馋涎欲滴的大餐,也因此刺激了狼兵们训练的积极性。 穷苦百姓的日子十分困苦,一日三餐都难以保证,为了混口饭吃,减轻家中的负担,很多农家子弟都选择了当兵,五千狼兵也不例外,只是没想到当皇上的亲兵待遇这么好,好到让他们差点怀疑人生。 受此激励,他们拼命的努力训练,就是害怕达不到训练指标而被淘汰,更不敢轻易违反军规,日后军纪严明,百战百胜的广西铁军已经具稚形。 或者许是朱有兼的运气开始好转,在五千广西狼兵到达帝都半个月后,五千川兵也来了,入住军营,换装,然后是各种训练。 据前往四川招兵的老太监和护卫的锦衣卫禀报,四川总兵官为报圣恩,不仅亲自出面帮忙招兵,还从族中挑选了十几个颇有能力的年轻子弟入伍,而且还亲自领兵护送到州府边界才回返。 秦良玉送来的十几个族侄能力确实不错,而且在训练当中表现优秀,让朱有兼大感满意,被委任为各队的队官。 按照人数编制,五千广西狼兵和五千川兵可编为三团一营的旅级单位,蓝芳担任广西狼兵旅旗长,少校军衔,因缺独当一面的将才,朱有兼暂任川军旅的旅长,副旅长由统掌皇家第一团的团长徐玉兼任。 朱有兼这也是没有办法,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他不仅缺独当一面的将才,连基层军官也很缺,只能提拔那些在训练中表现优秀的士兵来担任基层军官,只希望他们在日后的战斗中能够真正地成长起来,成为大明新军的基石。 外有清军犯边,内有李自成、张献忠等各种义军作乱,大明的战争机器一直在持续不停的开动,也一直在持续不停地消耗不计其数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削弱大明的国力。 朱有兼明知穷兵黩武的严重后果,但也只能让战争机器继续开动下去,甚至开到了极致,没办法,大明正处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先把眼前的危机撑过去再说,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考虑了。 他开挂赚到的每一文铜钱,除了一小部分投入到民生科研,剩下的基本都投入到军费中,大量生产最新式的遂发枪,生产仿制并改良的佛郎机炮,开花炮弹,手榴弹等军火。 象火绳枪,大量装备新军后,士兵只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实弹射击训练,还没有上战场,部队已经开始更换遂发枪。 定装弹药、手榴弹、开花炮弹、炸药包都是拼命的生产,大量屯积,已经堆满了三个军火仓库,目前仍在加紧生产中。 除了武器弹药,粮草、腊肉干菜等食物也大量屯积,军用压缩干粮也在大量生产屯积,治伤的金创药、医用绷带等医疗物资也在收购屯积。 军事科研院的匠师们也在朱有兼的指导下,也在夜以继日地研发各种新式武器,后装线膛枪,铜弹壳,左轮手枪等。 皇家第一团、皇家近卫营、广西狼兵旅、川军旅的全体将士都在玩命地进行各种军事训练,抓紧成军,迎接即将到来的战争。 所有开销,全都是朱有兼自掏腰包,他赚钱再厉害,也是左手进,右手出,仍旧是历代帝王中最穷的那一个。 “皇上,孙总督发出紧急密折。” 第88章 孙传庭的紧急密折 朱有兼皱起眉头,他可是给了孙传庭临机决断的特权,这老头还有啥不能解决的麻烦事? 待看过孙传庭送来的八百里加急密折,顿时哭笑不得,这老头,还是没能完全领会他的意思呐。 孙传庭的紧急密折,不如说是诉苦信更确切,他在信里哭诉红娘子不仅在厉县大肆招兵买马,甚至还派人跑到朱仙镇等一带,堂而皇之地竖旗招人,把各县的县令都看傻了,纷纷派人向孙传庭求证。 红娘子手上握有孙传庭亲笔签字,并盖有三边总督印章和个人印章的特殊通行证件,在孙传庭督管的陕西、湖南、湖北三省辖地内,可以畅通无阻,甚至肆意妄为都没人敢管,最多上书弹劾孙总督通匪什么的罪名。 在皇上决定笼络红娘子,给她各种特殊关照的时候,孙传庭就知道自己铁定被一大堆人弹劾,好在皇上给他打了包票,让他放手去做,否则,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和红娘子沾上半点关系。 如果红娘子只是这样堂而皇之地招兵买马也就算了,竟然还去挖他的墙角,打起了陕西总兵官高杰的主意,不过被高杰惋言谢绝了。 朱有兼根本不担心高杰会被红娘子挖走,傻叉都知道怎么选择,堂堂的陕西总兵官和义军的三当家,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不过,话说回来,他虽有笼络红娘子之意,但红娘子实在太张扬了,给各地的官员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也给孙庭造成不小的麻烦,这厮派人送来密折的目的,其实就是提醒他,可别忘了当初的承诺。 “也罢,朕这就给红娘子再写一封信……”朱有兼抚额苦笑道。 他虽然帮孙传庭撑腰,但文官集团势大,闹腾起来,他自己也压力山大,还是给红娘子再写一封信,让她收敛低调一点吧,谁让你不接受朝廷的招安呐? 这一次,给红娘子送信的是田伯光挑选的一名心腹亲信,不仅要精明干练,而且在人情世故方面需灵醒,算是充当朱有兼和红娘子的联络官吧。 田无咎已经入职影卫,负责隐藏暗处,保护朱有兼的安全,只要朱有兼外出,田无咎必随行护卫,若朱有兼呆在宫里,就被两个硕果仅存的老影卫拉去调教,据说进步很快,不用多久,必突破宗师级别的境界。 朱有兼看过不少武侠小说,什么降龙十八掌,九阴真经九阳真经,独孤九剑啥的,他是有点好奇,但好奇归好奇,他没有丝毫想学的念头。 都说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但武功再厉害,快得过子弹嘛?砰的一声,万事皆休。 再说了,他是大明的皇帝,身边成百上千的侍卫高手护卫,比田无咎还厉害的高手都还有,pk打架,轮到他动手嘛? 不过,向来惜命的朱有兼还是弄了一把手枪带在身上,左轮手枪还在研究中,他的那把手枪其实只是一支缩小版的遂发枪,白银手柄,雕刻飞龙腾云的图纹,十分精美,极具收藏价值。 当然了,不管是谁,要是近距离被轰上一枪,不死也铁定丢掉半条命。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上书弹劾孙传庭通匪资敌等奏折多如雪片,朱有兼就算有心理准备也是头大如斗,好在有阮大铖站出来搅局,朝堂上免不了又是江南派和东林党的口水大战。 对朱有兼来说,阮大铖这个搅屎棍是相当尽职的,但凡东林党支持的,他都极力反对,但凡东林党反对的,他都极力支持,大家都是名头很响亮的大学霸,论嘴炮的功夫,谁都不输谁。 阮大铖还有一个让朱有兼觉得好笑又赞许的优点,他有理的时候就和你说理,他没理的时候就跟你胡搅蛮缠,恶心死你。 朱有兼有时候都觉得玩大铖有点老流氓,不过用来对付自诩清正廉明,高风亮节的东林党,确实很有效果。 当然了,帝王心术嘛,阮大铖耍流氓的时候,朱有兼偶尔会把他骂得狗血喷头,让东林党的一众官员大感舒爽,但私下里,阮大铖又在朋友圈内大晒皇上赏赐的各种宝贝,让人羡慕眼红嫉妒恨。 朱有兼哭笑不得,但也由着这厮显摆了,他没有心思,也没有时间去理会这些,他的注意力现在放在特种部队这边。 第89章 皇上的宝贝疙瘩 任何一支军队,哪怕训练再好再刻苦,没有经历过血与火的考验,永远不能成这一支真正的强军,更别说什么百战百胜的铁血雄狮。 开封的战局,因为他的出现,发生了一些改变,三边总督孙传庭没有被接连不断的圣旨逼迫,仓促和李自成决战。 也因为他的设计,李自成自毁长城,提前两年杀了对大明威胁最大的李岩,为亡夫报仇的红娘子公开和李自成决裂,她的搅局,也打乱了李自成攻打开封城的战略布局,不仅意外地折损了一员大将李过,还逼走了最重要的军师宋献策。 就义军目前的状况,虽然击溃了红娘子部,但军心仍旧有些不稳,加之孙传庭的三十万精锐大军在一旁虎视眈眈,让李自成举棋不定,暂时没有对开封城发起什么猛烈的进攻,这无意中也为朱有兼争取到了不少的时间。 当然了,开封巡抚高名衡,周王朱恭枵求救书信几乎每天都有,把开封城的惨状描述得一次比一次夸张,好在朱有兼没有被忽悠,顶住了来自东林党的强大压力,反过来忽悠高名衡和朱恭枵,朕已经命孙传庭率军增援,你们要死守城池,等待救援。 朱有兼记起原历史,高名衡为保开封城,下令挖开黄河河堤,想要水淹义军,结果被李自成筑堤反淹的惨状,一再严厉警告高名衡,你敢决堤,朕必砍你脑袋,诛你九族。 朱有兼在百忙之中,仍命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暗中打听宋献策的下落,尽量抓活的,实在不行,就让他人间蒸发了。 不能为他所用的牛人,必须毁灭掉,以免投到敌人那边,成为像李岩那样的强敌。 因为开封战局暂时陷入僵局,朱有兼动了派皇家第一团增援孙传庭,达到实战练兵的目的,而大明仅有的十几个狙击手或许会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因此,在战前,他需要再强调一些东西。 十几个宝贝疙瘩般的狙击手是最早换装特制的遂发枪,且已经练习射击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枪早摸熟了。 说是特制的狙击枪,其实是枪管加厚加长而已,为了增加射程,只能加长枪管,增加火药用量,为避免炸膛,只能加厚枪管。 这样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全枪的重量,但没办法,谁让技术还落后,质量不够,只能用这招来凑了。 为增加弹头的穿透力和杀伤力,弹头使用的是专门特制的钢质锥形弹,什么十二层布甲,最精良的明光铠甲,在狙击枪的杀伤射程内,照样轰出一个窟窿,就算不被子弹杀死,也被强大的冲击波震伤五脏六腑。 以现今落后的医疗技术,能救活的概率极低,最终也是死翘翘。 朱有兼把十几个狙击手分成七个小组,每组两人,配备一名负责背负弹药、干粮清水、救生药包,担负观察警戒和掩护的护兵。 每个狙击手除了自身携带的狙击枪和一定数量的子弹外,还配备一支发生意外时可以救命的短枪,一具单筒望远镜,一把特种钢材特种,只有特种兵才有资格配备的龙牙匕首外,还配备一枚光荣弹。 光荣弹,说白了就是手榴弹,之所以叫光荣弹,是因为它不是用来炸敌人的,而是用来自杀的,杀身成仁,死得壮烈英雄。 因为所有特种兵享受的是让人羡慕眼红嫉妒的超规格待遇,家属得到特殊照顾,光是阵亡后,家属得到的抚恤金都比一般的低级军官高出两倍。 投降者,不仅是个人的耻辱,也是家属的耻辱,家属所享受的所有特殊待遇全部取消,日后还被街坊邻居,亲朋好友耻笑,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但凡有点血性的狙击手,都知道怎么选择。 第90章 出征 朱有兼打算派徐玉统率皇家第一团前往开封协助孙传庭作战,七组狙击手随同前往,目的都是实战练兵。 有不少事情需要交代清楚,他把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个年轻将来都叫来开会,省得以后再麻烦一个一个地单独交代一回。 他先重点讲述了火枪兵的方法和一些战术,因为火力不足的缺点,需要集中使用才能凸显火枪的威力,如果敌军冲锋太猛,远的用火炮压制,近的用手榴弹炸他个人仰马翻。 其实,火枪的优缺点,使用的方法各种战术等,在军事教材里边都有重点提到,他在平时给各级军官讲课的时候也已经重点讲述过,但心里仍有点不放心,再次不厌其烦地重点讲述一遍,只希望他们谨记心中,不要骄傲大意。 无论是皇家第一团、皇家近卫营,还是广西狼兵旅、川军旅,都是他花了无数的心血精力重金打造的新式陆军,要是大意吃了败仗,损失惨重,他何止是肉痛,恐怕连肝都痛得要命。 当然了,他一再不厌其烦地重点讲述火枪兵的使用方法和战术外,另外还有炮兵、狙击手的使用、战术等也一并再述说一遍。 徐玉、蓝芳、赏步周三人,甚至包括朱有兼的御用军师吴不为在内,并没有因为朱有兼的啰啰嗦嗦显得不耐烦,相反,表情都显得认真凝重,更多的是充满期待的激动兴奋。 他们心里都清楚,自己统率的部队,不仅是皇上的心血,更是整个大明的首支新式陆军,所有人的目光都会盯着他们,看着他们的表现,如果搞砸了,真没脸再回来了,还不如战死当场或许更体面一些。 徐玉马上要统率军队上战场打仗了,要说心里不激动兴奋那是假的,这些日子来,他带着五千部下拼命的训练,等的就是这一刻。 什么建功立业,光耀门楣的暂且不说了,先把第一仗打好再说,正如皇上所说的,荣耀属于吾辈。 蓝芳和常不周除了激动兴奋外,还带有一丝的失落,但更多的是祝福和期待。 新军首战,皇上没派他们去,要说不失望那是言不由衷,不过,他们还是由衷地祝福大哥徐玉首战取胜,同时也期待自己能率军打仗的那一天尽快到来。 用皇上的话来讲,不管哪支军队,哪怕训练得再刻苦再好,没有上过战场,经历过血与火的考验,永远都不可能成为精锐,更别说百战百胜的铁血钢军。 这也意味着他们迟早有一天都会统兵去打仗,只是不知道哪一天而已,他们心里期待这一天尽快到来。 武将嘛,就是要统兵打仗,要么战死沙场,马革裹尸,要么大杀四方,开疆拓土,建立不朽功勋,光宗耀[祖。 朱有兼交代完后,马上拍屁股走人,没办法,需要他处理的事情太多了,分身乏术啊。 要不是有爱妃陈圆圆帮忙批阅奏折,估计堆成小山一般的奏折能把他给压死。 朱有兼给徐玉三天的时间做好出征的准备,徐玉回家后,马上整装待发,他一整天都没有出门,就连蓝芳、常不周来找都不行,因为他得跪着听母亲一番语重心长的教诲。 皇家第一团的士兵也获得了三天的假期,不过不允许走出军营,只能呆在军营里休息,进行一些简单的娱乐。 为鼓舞士气,朱有兼下令一连三天给士兵们加大餐,鱼肉管够,甚至允许第一天喝酒,还请来几台戏班子进军营演出,给士兵观赏解闷。 别看军营里一片欢呼闹腾,警戒却比平时要严数倍,佩戴白色臂章,头戴白色头盔,以区分身份的执法官到处巡逻,谁敢违反军纪,马上军法处置。 在军中,执法队类似于享有特权的锦衣卫,牛逼得让所有士兵军官都怕怕,被逮到的话,轻者关禁闭,重则剥夺军衔,逐出军队,甚至枪毙。 第四天的早上,天空还灰蒙蒙的没有放亮,街上还没有多少行人,一身笔挺军装,骑着高头大马的徐玉已经率领皇家第一团的将士浩浩荡荡地离开都城,踏上征战的漫漫路途。 第91章 新式陆军 皇家第一团虽是团级单位,但在增加了二十四门佛朗机炮的一个团直属炮兵营和十二门大口径的重炮营,外加一个团直属警卫连和一个后勤辎重营后,实际上已经达到旅级编制。 后勤辎重营的所有士兵可不是单纯的辎重兵,而是完完全全和战兵一样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拿起枪就能投入战斗,谁要以为只是一般不会打仗,胆小怕死的后勤辅兵而无视他,那乐子可大了。 部队虽然庞大,但朱有兼对外仍然宣称是五千人的团级作战单位,马上要开拔前线打仗了,再扩编成旅,还有一大堆的麻烦事,先打完仗再说,反正皇家第一团最终都要扩编成师级部队。 包括常不周统领的皇家近卫营,以后都要扩编成皇家近卫师,专门卫戍京师,蓝芳统领的广西狼兵旅,还有他自己暂时统领的川军旅,都要扩编成师级部队,等到所有部队都经历实战,成长起来后,再开始淘汰旧式军队,经过整编集训后编成新的军队。 等到和清军作战的时候,各师级部队集中整合,那就十数万以上的集团军群了,只希望徐玉、蓝芳、常不周等年轻将领尽快成长起来,独当一面,成为大明军方的柱石。 到那时,朱有兼要的可不仅仅只是恢复大明的辉煌,他还要开疆拓土,创立一个比元朝的版图还要大的超级强国。 王大老板都说了,做人要有理想,先定下赚一个亿的小目标,一步一步地去实现它,他的小目标就是老把李自成、张献忠和各路乱七八糟的义军给灭了。 当然了,他可没有忘记整天忽悠他,给他各种整活添堵又十分贪婪的文官集团,在他心里,除了极少真正清廉又有才能,对大明忠心耿耿的官员外,其他的都可以炒鱿鱼。 炒鱿鱼的前提是看谁识时务,如果不识时务,他不介意抡起屠刀,砍脑袋,甚至抄家,严重的诛三族,反正都是祸害,该砍的就得砍,绝不能心慈手软。 在徐玉率军出发前,心中仍满是担心的朱有兼提笔给三边总督孙传庭写了一封长信,信里一再提醒他,新式陆战的使用方法和战术完全不同于旧军,如非决定性的战役,不能把新军当消耗的部队使用,否则,朕不仅撸掉你的官职,还剁下你的狗头。 出于对新军的爱护,他还是给了徐玉一道密旨,一般情况下要听从孙传庭的命令,但特殊情况下,特别是发现孙传庭有指挥上的重大失误时,可以亮出密旨,拒绝执行命令。 他也知道,这道密旨有可能会给孙传庭带着困扰,让他心生不满,但没办法,谁让皇家第一团是他的宝贝疙瘩之一,要是伤亡惨重,可肉痛死他了。 该交代的,好像都交代一遍了,接下来,只能耐心等待前线的战报,期待孙传庭和徐玉给他带来意外的好消息了。 十数天后,徐玉率军抵达,三边总督孙传庭亲率手下的一群总兵官出营迎接。 徐玉目前的官职是皇家第一团的司令官,少校军衔,对外公开的官职是京师副总兵官,虽比高杰、左良玉等总兵官低一级,但他手握兵权,又出征在外,关键还是天子门生,皇上钦点的统军将领,没人敢不把他当回事。 看着皇家第一团的全体将士虽然风尘仆仆,脸上带着倦容,但一身简单帅气的制服,迈着整齐有序的步伐,高昂的斗志,包括三边总督孙传庭在内的所有人无不瞪大眼睛,口中啧啧称奇。 这就是皇上花了无数心血,重金打造出来的新式陆军? 第92章 置疑新军的作战能力 但凡新事物出现,有人很快接受,有人观察待定,也有人怀疑,不管什么反应都是很正常的。 虽然皇家第一团全体将士表现出来的训练有素,和旧军完全不同的焕然一新的精神面貌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惊艳感觉,但上了战场之后,到底能不能打,包括孙传庭在内的所有人都持怀疑态度。 特别是看过皇上的亲笔书信后,孙传庭感到脑袋好像都胀大了几倍,又要实战练兵,又不能有太大损失,还不如当宝贝供起来呐? 但牢骚归牢骚,他也只是暗自在心里嘀咕,哪敢当着徐玉的面说出来。 安置新军的大营早在几天前就搭建好了,就在孙传庭的中军大营的右侧,新军一抵达,就可以直接拎包入住。 新军清一色的火枪,让高杰等人都充满好奇,都火枪,能打仗嘛?就不怕炸膛? 不过,等看到看到十几个狙击手身上携带的装备,一个个的眼珠子都瞪得差一点掉出来。 那十几个哥们肩上扛的是一支枪管比一般的火枪要稍长一点,稍大一点的大枪,腰间的皮带上佩挂一支短火枪,腿部的绑带上插有一把连鞘匕首,战术背心的左胸口处绑挂一枚比一般的手榴弹要小一些的手榴弹,脖子上吊挂一个特制的长方形牛皮袋。 但凡清楚内情,玩过单筒望远镜的人都知道,那个长形牛皮袋里边装的就是珍贵得不得了,整个孙总督督统的三十万精锐大军里边,也就只有三位总兵官才有资格拥有的单筒望远镜。 如果不是孙传庭特别交代,这十几个尉官的身份十分特殊,是皇上宠爱的宝贝疙瘩,就连徐玉这个司令官,还有他这个三边总督都无权指挥他们,你说牛不牛逼?豪不豪横? “我去,这哪是当兵的,简直就是太上皇。” 围观的一众军官当中,有人低声嘀咕,以显示内心的不满,这什么牛逼兵啊,连孙总督都无权指挥? “狙击手,类似军中箭术超群的神射手。”孙传庭转头瞪了那人一眼,然后轻声给部下讲解。 如果不是看过皇上的亲笔长信,他都不知道狙击手是啥意思,反正类似军中箭术超群的神射手,专门猎杀敌方的军官啥的重要人物,因此才弄了这么一个另类的名称吧? 说老实话,他还是觉得神射手这个名称更威武霸气一些,还有,单凭这十几个狙击手,真能改变战场的胜负?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徐玉自己也无法回答,倒是皇上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案。 除非能够成功射杀敌方的统帅,否则,无法改变战场的胜负,狙击手的作用是隐藏在暗处,寻机射杀敌方的军官等一些高价值的目标。 在一支部队里,统帅是全军的灵魂,而基层军官是整个部队的重要基石,是和普通士兵直接接触,负责向士兵传达统帅命令和作战思想,直接指挥士兵战斗的实际指挥官,射杀这些军官,一般能够打乱一队士兵的作战目标啥的,瓦解士兵的斗志,更能削弱这支部队的战力。 要是没有皇上这么直白详细的讲解,徐玉、蓝芳、常不周都不会幡然醒悟,明白了基层军官的重要性,也明白了特种作战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他们也明白了皇上为什么会咬牙狂砸重金,拼命地培养训练狙击手等特种兵,把他们当宝贝疙瘩一般。 按现今最通俗易懂的理解,狙击手就是那些世族门阀花重金眷养的杀手刺客,执行特战任务的特种兵就是死士。 也正因为朱有兼给徐玉、蓝芳、常不周三员年轻的爱将,还有御用军师吴不为讲解、灌输各种先进的现代军事知识、特种作战理念等等,才让四人如拨云见日般脱胎换骨,有了长足的进步,大多时候都能够明白朱有兼的作战意图。 真有这么神? 孙传庭、高杰、虎大威等一众高级将领半信半疑,湖广总兵官左良玉更是脸露不屑表情。 第93章 狩猎 徐玉知道所有人质疑新军的作战能力,他也很想证明一下,但现今,敌我双方呈对峙的局面,加上双方的统帅都小心翼翼,短期内不可能爆发大的战斗场面。 他谨记皇上的再三叮嘱,就算想要证明新军的作战能力,也只能强压下内心的冲动,耐心地等待机会。 不过,两军虽然克制,呈对峙状态,但双方的斥候为刺探军情,需要深入对方的地盘,难免相遇,然后爆发小规模战斗的事件。 双方的斥候都互有伤亡,而双方的指挥官并不怎么在意,因为谁都没有把斥候当成是极重要的特殊兵种,而是把他们当普通士兵一样的消耗品。 直到孙传庭看过皇上写给他的亲笔书信,一再提醒他斥候的重要性,是军中相当宝贵的特殊兵种,军饷等福利待遇都需要给予特殊的关照,孙传庭这才开始重视起来。 斥候如此重要,他自然要想方设法干掉义军的斥候,加之之前发生了上百次的斥候遭遇战,他的斥候损失不小,也要报复一下,以出压在心口的恶气。 孙传庭布置了打击义军斥候的任务,徐玉也为狙击手争取到了任务。 当然了,就算孙传庭不想让皇上这些宝贝疙瘩发生什么意外而拒绝,他也无权干涉狙击手的行动。 不过,话说回来,徐玉之所以向孙传庭争取任务,也是给足了他面子,同时,执行猎杀任务时,也需要向孙传庭报告一下,以避免被友军误伤,如果发生意外,陷入包围时,还可发烟火等信号求救,等待孙传庭派军救援。 徐玉的态度让孙传庭很满意,没有拒绝他的请求,但考虑到狙击手是皇上的宝贝疙瘩,只让狙击手在陕西军所辖的区域活动,并提醒总兵高杰,让他做好随时增援的准备。 在孙传庭的心中,湖广总兵左良玉最不靠谱,保定总兵虎大威还算有担当,但距离较远,最靠谱的还是陕西总兵高杰。 加之皇上的恩宠,让高杰感恩戴德,誓死效忠,把狙击手的活动区域限制在高杰的辖地,至少比较安全。 高杰接到命令时,不禁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这些宝贝疙瘩兵瞎折腾啥子嘛,但圣命和军令的双重压迫下,他也只能硬着头皮接下了。 狙击手第一次执行任务,身为司令官的徐玉自然格外关注,亲率卫队护送到七组狙击手到高杰的驻地。 他虽然不能干涉狙击手的行动,但还是给出了建议,毕竟是狙击手们第一次执行猎杀任务,难免有些紧张什么的,为避免发生意外,最好还是七组联合行动,不要分散得太开,这样可以相互策应,避免被义军包围。 而高灯也担心狙击手发生意外,强烈要求派出他的十名亲卫高手充当向导,顺便担负护卫的职责。 盛情难却,狙击手们欣然答应,不过,他们也要求担任向导的十名亲卫高手不能跟得太近,以免打草惊蛇,吓跑义军的斥候。 三方达成一致后,七组狙击手在十名亲卫高手的带领下,带上各种装备出发,前出陕西军大营二十余里外的树林里狩猎。 七组狙击手各带一名亲卫高手散开,剩下的三名亲卫高手留在后边,负责联络和掩护。 “呃,人呢?” 高进是高杰的堂弟,武功高强,是高杰的亲卫队副队长,也是此次带队的队长,他亲眼看着自己负责的一组狙击手在前面不远处的树林里弄了好一阵,似乎在折腾什么,然后就突然不见了。 要不是狙击手们的再三交代,他还真想跑过去看个究竟,最终,他还是强压下心中的担忧,缩在半腰高的草丛里,啃着狙击手们送给他的军用压缩饼干。 嗯,还别说,味道真不错,好吃极了。 第94章 狩猎2 刘大壮今年二十岁,乳名狗剩,人长得跟名字相反,有点瘦弱,但却是大明特种部队中为数不多的一名二级狙击手,这会正和搭档周兴潜伏在半腰高的草丛中,举着单筒望远镜默默地观察前方。 伪装是任何一名特种兵必修的军事科目之一,特别是对需要潜伏狙击的狙击手来说,要求更高,就连每个小组的护兵都需要跟随学习,达到一定分数的伪装考核方能担任这个同样特殊的职位。 因丛林作战的需求,所有狙击手和护兵身上穿的都是草绿色的特战军服,身上披着插满茅草树枝的绿色伪装网,就连大一号的狙击枪也披有特制的伪装网,就算你站在他们的旁边,如果不瞪大眼睛仔细观察,都不一定发现这些狙击手就潜伏在你脚边。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举着单筒望远镜观察的周兴突然伸手,轻轻碰了刘大壮一下,然后做了几个只有接受过特种训练的特种兵才知道的手势。 手语,同样是任何一个特种兵必修的军事科目之一,特别是没有高科技通讯器材的情况下,手语显得十分重要。 刘大壮做了一个ok的手势,两个十分默契地调转枪口,从准星上锁定各自的目标。 就在左前方百多米开外的草丛中,一支义军的斥候小队正在小心翼翼地潜行,人数为六个,从他们的动作中可以看得出来,都是经验相当丰富的老斥候。 对狙击手来说,这也是颇具猎杀价值的目标,何况他们这一次的任务就是猎杀义军的斥候,因此,不管有没有猎杀的价值,但凡是斥候,都是猎杀的目标。 刘大壮和周兴都在默默的,且极有耐心的等候,考验一名狙击手的毅志力和忍耐力,也是必修的军事科目之一,如果不达标,这会还呆在基地里进行特训,不会出现在这里了。 目标进入五十米以内的距离,刘大壮打了一个手势,和周兴在心里默念五数后,几乎在同一秒钟内勾动了扳机。 轰的一声枪响,正在小心翼翼潜行的两名义军斥候惨呼倒下,剩下的四名斥候全都吓傻了,呆愣了那么十几秒的时候,等到反应过来,想要躲藏起来时,已经迟了。 又是几声枪响,四名斥候惨呼倒下,除了前面两名斥候是大腿中枪,躺倒在草丛中挣扎惨叫外,另外四个全部被爆头,一枪毙命。 按照训练科目要求,狙击手在射击一次后,要迅速撤离潜伏地,以避免被敌军包围,何况现今的火枪,射击后产生大量的硝烟,潜伏地肯定暴露,更应该撤离。 但刘大壮和周兴没有马上撤离,而是迅速装填弹药,做好射击的准备动作。 原因很简单,他们猎杀的是义军的斥候小队,一般情况下,同一个区域不会出现两支斥候小队,如果有,那也只是意外。 刘大壮和周兴如此笃定,是因为这一片区域总共埋伏了七组狙击手,而且还有十名陕西总兵官高杰手下的亲卫高手护卫,义军就算再来两组斥候,也照样轻松收拾掉。 在枪声响起后,原本藏在半腰高的草丛中休息的高进吓得差一点蹦跳起来,他握紧剑柄,神情紧张地盯着刘大壮和周兴的隐藏地。 “高侍卫长,快带人去抓俘虏吧。” 刘大壮这一组的护卫弯着腰爬过来通知,刘大壮和周兴射击时都压低了枪口,瞄准的是斥候的大腿,目的就是击伤生擒。 “兄弟们,跟我来。”高进高兴得从草丛中蹦起,带上三名留在后边待援的亲卫高手,向着传出凄厉惨呼声的地方冲去。 本来只是充当向导和护卫任务,没想到竟然立功了,狙击手的兄弟够意思,嘿嘿。 第95章 查明原因 高进带着手下兄弟,抬着两名腿部受伤,被捆得像大棕子一般的义军斥候,护卫七组狙击手兴高采烈地撤回大营。 经过审讯得知,李自成也同样派出不少高手配合斥候猎杀官军的斥候,被狙击手爆头的四人里边,就有两个是义军中的搏杀高手。 高杰马上派人向总督孙传庭禀报,同时给所有狙击手和高进等人请功。 孙传庭见所有狙击手没事,还立了功,心里松了一口气,不过脸色有点黑。 他派出高手配合斥候猎杀义军的斥候,没想到李自成竟然和他想到一块,也派出高手配合斥候猎杀他手下的斥候,特么的咋就这么巧? 午时才过没多久,派出去的二十几组斥候先后回来,所有人不是身上沾着鲜血就是带伤,有的甚至因重伤被同伴抬回来的,每组斥候都有不同程度的伤亡,其中两组斥候回来的仅一人,可见战斗之惨烈。 一直到傍晚时分,仍然有两组斥候没有回来,不用派人去查看都知道,估计是凶多吉少了。 根据回来的斥候禀报的战况,战损和杀敌数,如果除开七组狙击手的骄人成绩不算,有备而去的官军竟然吃了一点小亏,孙大总督的老脸一直是黑的。 第二天一早,高进仍旧带着七组狙击手在原来的地方设伏狩猎,不过这一次,他带的兄弟总共二十人,其中两人还是箭术出众的神箭手。 根据人的某些心理特性,义军的这一组斥候在那一带全军覆没,李自成肯定要弄清楚情况并报复,必定派出极厉害的高手带队,甚至带有二三个斥候小队,因此得多带高手预防万一。 果然如徐玉、高杰所猜测的,因一支斥候小队在高杰的陕西军防区一带失联,李自成为弄清楚情况并报复,不仅派出了整整三个斥候小队,还派了两员武功高强的猛将带队,还有两名箭术出众的神箭手押阵,一副不把官军的斥候宰杀精光,誓不罢休的态势。 结果是义军三队斥候进入狙击手伏击圈内后,两名最具威胁的神箭手在第一时间被狙击手爆头,两名武功高强的猛将连施展武功的机会都没有,也同样被一枪命中要害,当场毙命。 七组狙击小队十四名狙击在第一轮射击中就射杀了十三个义军斥候,剩下的九名斥候虽然很勇敢地冲杀上来,但都被高进率二十名亲卫高手拦住围殴,除三人受伤被生擒外,另外六人战死当场。 高进这边也付出了三死五伤的代价,相比义军的损失,这点伤亡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何况他们还是胜利的一方。 高进等人快速打扫战场,掩埋好尸体后,押着俘虏,带着阵亡兄弟的遗体,抬着负伤的兄弟,护卫一众狙击手得意扬扬地撤回大营。 这一次的战果相当喜人,算是一桩大功劳,所有人都有份儿,谁不开心嘚瑟? 今天的斥候战,除了七组狙击手大获全胜,战果喜人外,其他的斥候小队仍像前天一样,都有不同程度的折损,不过,孙大总督的脸色好了许多。 “高杰,不砍下你的狗头,某誓不为人。” 义军大营王帐内,暴跳如雷的李自成摔坏了几个茶杯,咬牙切齿地问候高杰的十八代祖宗,包括给他戴了一顶大绿帽,跟着高杰跑路的夫人邢氏。 “闯王息怒,明天再派一组斥候,就可以弄清楚情况了。”首席军师牛金星安慰道。 “嗯。”李自成闷声应道,他明白牛金星话中的意思,明天派出去的那组斥候是诱饵,另派几名高手暗中跟随,就能查明几组实力强大的斥候全军覆没的原因了。 不出两人的预料之外,第二天派出去的斥候小队团灭,不过,李自成也查明了原因。 第96章 迷茫 “卑鄙无耻的孙老贼。” 李自成破口大骂孙传庭不讲武德,卑鄙无耻,竟然使用火枪射杀他的斥候和亲卫高手,害得他损失惨重,他必杀孙老贼,为死去的弟兄报仇。 “闯王息怒,我等亦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军师牛金星进言,官军无耻,使用了火枪,咱也可以用火枪轰他个片甲乙不留,为死去的兄弟报仇嘛。 “军师好计,哈哈。”李自成眼睛一亮,玩火枪啊,谁不会? 义军屡战屡胜,获获了不少火枪,都给兄弟们装备上了,唯一要担心的是火枪的质量问题,这玩意经常炸膛,炸死炸伤了不少兄弟,大多时候,装备火枪的兄弟都是把火枪当作烧火棍来使用。 他都有点怀疑官军故意制造质量低劣的火枪,故意让义军缴获,用炸膛的阴毒之计来坑害义军。 “集中军中所有铁匠,全力打造精良火枪。” 军师牛金星再次进言,火枪的质量问题倒好解决,就是有点费铁,不过,舍不得孩子套不了狼,该奢侈的时候还是得奢侈一下。 李自成点头,算是采纳了牛金星的建议,既然孙老贼要玩火枪,那就跟他好好玩一下。 “禀闯王,顾军师求见。”帐外传来亲卫的禀报声。 李自成眉头皱起,面现不悦表情。 牛金星看在眼里,心中暗乐,威胁最大的李岩被他除掉了,宋献策也被他坑得失踪了,就剩下一个顾君恩了。 姓顾的本就孤掌难鸣,偏不识好歹,硬是数次进言,劝闯王不要顾及孙传庭的三十万精锐大军,集中兵力猛攻开封城,拿下开封城后再取襄阳,整个河南尽入掌中,之后再挥师北上,攻破帝都,灭掉朱家皇朝。 牛金星也十分赞同这个战略计划,但他心中的想法和闯王李自成一样,都十分忌惮在一旁虎视耽耽的三十多万精锐官军。 不击溃孙传庭的三十多万精锐官军,他们不敢放心攻打开封城,何况开封城城高墙厚,易守难攻,而且兵力物资都很充足,哪是那么容易攻破的? 第一次兵围开封时,义军久攻不克,损兵折将不说,闯王还被冷箭射瞎了一只眼睛,不得不率军撤退,这可是血淋淋的教训呐。 但顾君恩象李岩和宋江献策一样,都不懂揣测闯王的心思,直接进言,惹得闯王很不高兴。 如果不是顾君恩对他没有太大的威胁,他早就象对付李岩、宋献策那样,把他坑死。 李自成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召见顾君恩,原先的四大谋士,如今只剩下牛金星和顾君恩,他怎么也得安抚一下顾君恩。 不过,顾君恩虽才智过人,但揣测人心方面真的有点低,和李自成聊了没几句,就惹得李自成心生不快,结果自然是他的建议没被采纳,只好叹气离去。 闯王好象变了? 顾君恩走出王帐,心中一片迷茫,自李岩冤死,宋献策失踪后,闯王好象变了一个人似的,脾气变得有点暴躁,疑心渐重,柔犹寡断,忠言也不怎么听得进去了。 我该怎么办? 顾君恩有点迷茫了。 他之所以辅佐李自成,是觉得李自成有成为一代雄主的气象,也能让自己施展毕生所学,将来升官封相,光宗耀祖,但现在,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和选择了。 李自成不可能知道顾君恩心里的微妙变化,他现在是一门心思的想着怎么宰掉孙传庭的斥候,为死去的兄弟报仇。 第97章 李自成在玩什么妖蛾子?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义军和官军的斥候战从冷兵器交战变成了火枪对轰,而且大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不过,义军的斥候和官军的斥候用火枪对轰,双方虽互有伤亡,但义军的损失反而比以前多了近倍,这让李自成和牛金星,还有一众将领都疑惑不解。 其实,原因很简单,别看义军的火枪手端枪对着官军的斥候乒乒乓乓地打得热闹,但命中率十分低,有的甚至还在火枪的射程之外就开枪。 还有火药的装填速度,装药数量,射速,射击经验等,都对命中率有着极大的影响。 而官军就不一样了,第一次火枪对轰的时候,孙传庭派出的是手下的火枪手,这些火枪手的问题跟义军的基本一样,也只是端着枪乒乒乓乓的轰得热闹,命中率却低得让人吐血。 之后,徐玉请战,孙传庭考虑一番后同意,皇家第一团的士兵正式上场亮相,开始了他们的第一战。 皇家第一团的士兵接受的是系统性的正规训练,光是实弹射击所消耗掉的弹药量是义军火枪手的几十倍之多,他们才是真正的火枪兵。 遂发枪对决火绳枪,外加定装纸弹壳这个大辅助,皇家第一团的士兵在射速上完全碾压,射击经验碾压,更别说三五人的小团队配合默契,结果自然是皇家第一团的士兵完胜。 在这场火枪对轰的游戏中,七组狙击手简直就是bug一般的存在,他们如同森林中的幽灵,隐身暗处打冷枪,干掉了一个又一个的义军火枪手,战果高得让孙传庭、高杰等人都吃惊不小。 如果不是为了避免被义军发现狙击手这种bug一般的牛逼存在,也避免把义军的火枪手打得怕怕,李自成不敢再继续玩火枪对轰的游戏,狙击手们一般只射杀义军小头目以上的,为价值的目标,偶尔也会射杀个别极具威胁的火枪兵,帮助友军清除威胁外,大多时候只是藏身暗处观战,默默地为兄弟们压阵而已。 几轮对决下来,看着手下呈报上来的损失数据,李自成差点没吐血,也让他疑惑不解。 之前的对决,义军就算损失不小,但官军损失更大,甚至还稍占上风,掌握一定的主动权,换成火枪对决后,义军的损失大得惊人,把包括李自成在内的一众将领都给吓了一跳。 怎么会是这样? 看到李自成投来询问的目光,牛金星苦笑摇头,他不是能掐会算的神棍,不可能什么都知道。 李自成又试了三次,依旧是义军的斥候被官军碾压,损失惨重,最后果断停止了这种火枪对轰的游戏,相应地,他也没法具体掌握官军的动向。 因敌情不明,李自成心中越发犹豫不决,战局再次陷入沉闷的对峙之中。 军师顾君恩再次进言,建议李自成不要顾忌孙传庭的三十多万精锐大军,只需派出左右两军牵制,然后集中兵力猛攻开封城,之后再取襄阳,河南尽入义军手中,之后再寻机和孙传庭决战。 不过,李自成并未采纳他的建议,相反,还因为心情原本就不好,心中对一向直言不讳的顾君恩越发不爽。 顾君恩怅然离去,心中越发迷茫。 北京,皇宫。 在养心殿内批阅奏折的朱有兼看过孙传庭和徐玉发来的奏折,还有锦衣卫的密折时,刚入口的茶水差点喷出来。 李自成放着已是死地的开封城不攻打,却和孙传庭玩起斥候大战的游戏,好像有点不务正业呐。 如果不是有徐玉的奏折和锦衣卫的密证明,他都有点怀疑孙传庭是不是在忽悠他。 李自成在玩什么妖蛾子? 朱有兼盯着开封一带的地图看了好一阵,不知道耗费了多少脑细胞,都想不通李自成到底有何意图? 第98章 上中下三策 “皇上是不是多虑了?”和司礼监掌印大太监王承恩垂手侍立左右两侧的首席军师吴不为轻咳一声,小心翼翼的提醒道。 皇上,您不是经常提醒微臣,凡事都有两面性,有时候要站在对手的立场考虑问题,这样更能全面的了解问题,填补任何一个可能遗漏的细节或漏洞嘛? 微臣刚才就把自己当成了李自成,反反复复,仔仔细细的想了一遍,觉得现今的局势,李自成现在的处境、情况等,只需派出一军牵制孙总督部,集中兵力强攻开封城,然后再夺取襄阳,河南之地尽入手中,孙总督也只能退守陕西,此为上策。 中策是以偏师牵制孙总督部,主力放弃开封,昼夜行军,奔袭襄阳,先取襄阳,再视局势而定,或直奔四川,和张献忠联手,共谋川蜀之地。 下策是和孙总督决战,击溃孙总督战的三十多万精锐大军后,再夺开封城。 因此,微臣以为,李自成之所以到现在都没有动作,是他心中一直在犹豫不决,他顾忌的是孙总督的三十多万精锐大军。 “很好,不愧是朕的军师,不过,军师还是算错了一件事,呵呵。” 经吴不为提醒,朱有兼眼睛一亮,他明白自己好像钻牛角尖了,把自己的思维给局限住了,以至于看不清楚当前的一些情况。 不过,军师吴不为算错了一件事,李自成和张献忠就如同水与火,谁都不服谁,如果有机会,甚至会毫不犹豫的干掉对方,独霸天下,因此,联手是绝对不可能的事,除非一方心甘情原的臣服。 但即便一方心甘情愿的臣服,最后的结果还是被人间蒸发,原因很简单,一山不容二虎。 “皇上英明。”吴不为由衷赞道,他工于心计,但有时候也忽略了某些细节,比如人性的贪婪什么的。 皇上习有《帝王心术》,对于人性的把握确实厉害,想不佩服都不行。 也就是说,李自成选择下策的可能性极大。 朱有兼唇角微翘,露出一抹高深莫测的笑容。 什么《帝王心术》,朕连见都没见过,咋学?朕在原时空倒是看过一些心理学类的书。 不过,说老实话,朕倒是想学《黄帝内经》、《御女心经》、《密宗欢喜大法》这种神奇功法,嘿嘿。 “朕还是提醒一下孙老头吧。” 朱有兼认真想了一下,觉得还是有必再担醒孙传庭注意一下,虽然李自成会选择下策,但仍然不能大意轻敌,被李自成翻盘。 历史上,孙传庭手握陕西、湖广、保定三十多万精锐大军,也是崇祯皇帝最后的一点家底,如果不是崇祯皇帝催促孙传庭增援开封,加上太多的原因,导致孙传庭战败,大明再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李自成的大军横扫天下。 孙传庭和李自成可是打了不少仗的老对手,虽说互有胜负,但大多是孙传庭把李自成揍得狼狈逃窜,最惨的一次是把李自成揍得仅剩十八骑逃进深山老林里躲藏了好久。 这也是李自忌惮孙传庭,心中一直犹豫不决,没有下令全力攻打开封城的主要原因。 “禀皇上,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紧急密奏。” 第99章 亲情攻势 “什么,抓到了宋献策?”朱有兼激动地拍案起身,几近失态。 “禀皇上,是这样……”田伯光躬身应喏,把手下传回的好消息详细禀明。 朱有兼在得知李自成夜间偷袭,红娘子大败溃逃,被当弃子的宋献策失踪的消息后,下密旨给田伯光,让他派出几队锦衣卫高暗中追捕宋献策。 他也知道宋献忠精得象修炼了千年的老狐狸,想抓到他很难,之所以给田伯光下这道密旨,完全是碰运气的心态。 田伯光接到密旨,不敢马虎,派了两名心腹亲信,各率十名锦衣卫校尉高手离京,四处查探宋献策的行踪。 红娘子的手下大多认识宋献策,他们痛恨宋献策欺骗了他们,害死许多兄弟,只需花上一点银子让他们口述,丹青高手提笔画像,就画出了和真人有七八分神似的彩色画像。 执行抓捕任务的锦衣卫不仅带有宋献策的画像,朱有兼还给他们提供了两个线索。 宋献策是河南永城人氏,学识渊博,精通术数,早年以为人占卜吉凶维持生计,也借着术士的身份云游四海,见识不凡,有“宋矮子”、“宋孩儿”的绰号。 两队锦衣卫全都跑去永城,一队全天盯着宋献策的家,一队散布永城,盯着那些全城或路过的术士,还有那些身材矮的男人。 宋献策先是装死,然后借着夜色的掩护逃出混乱的大营,一头钻进树林里逃之夭夭。 他对李自成已经失望透顶,不想再回去,又愧对红娘子,更不想辅佐张献忠,因为他不仅脾气暴躁,而且嗜杀,不是一个明主,思来想去,不知投奔何处,打算先跑回家躲一段时间再说。 宋献策身上没带钱,只好干起给人占卜算命的老本行,赚点回家的路费,他一进入永城,就被散布全城的锦衣卫盯上了,刚要进家就被锦衣卫捕获。 朱有兼给田伯光的密令是最好能抓活的,实在不行就弄死,这种牛人,不能为己用的话,就是一个大隐患,必须人间蒸发。 奉命执行抓捕任务的锦衣卫都是田伯光的心腹亲信,精明干练,知道宋献策在皇上心中的份量,更知道抓到活的宋献策,功劳更大。 为断绝宋献策逃跑的念头,他们不仅张行给宋献策灌下手脚发软的秘制药丸,扮成病人,用马车载运回京,还把宋献策的家人全部带上。 宋献策纵有千般心计,但碰到什么话都不听他忽悠,一心只想把他押解回京的锦衣卫,也只能干瞪眼,何况他手脚发软无力,就算放他走也爬不了几步,再加上全家人都在锦衣卫的手里,他也只能绝望叹气。 好在这伙锦衣卫对他和他的家人还算客气,一路好吃好喝的供应,让他松了半口气的同时也生出一丝希望,更多的是好奇,那个狗皇帝为啥下这么大的力气抓他?还不嫌麻烦地押往京师? 朱有兼有收集牛人的爱好,但如果牛人不归降,他会毫不犹豫的把人给剁了,为了迫降宋献策,他安排人演了一出大戏。 他先把宋献策一家人安置在一幢三进的大宅里,大鱼大肉敞开了供应,凌罗绸缎随便穿,不仅有下人家丁使唤,还有年轻漂亮的女婢服侍,让他们一家人过上了做梦都不敢想的人上人生活。 宋献策的老爹老妈虽然老实巴交,但不是傻子,他们询问负责照顾全家起居的管家,才得知是皇上特地安排的,皇上看上了他们的儿子宋康年,只要宋康年忠于皇上,为皇上效命,全家人都能继续过上这样的好日子,否则,只能摘下颈上吃饭的家伙,全家人结伴,快快乐乐地到阴曹地府向阎王爷报到了。 当天,宋老爷子咬牙切齿的请出家法,一副大义灭亲的狠劲,老妈、姐姐妹妹嫂子哭哭啼啼地哀求,大哥小弟跪地相求,原本心中还有一丝傲气的宋献策低下了头。 第100章 震撼 “宋卿,朕训练的新军还行吧?”朱有兼看着精神有点不振的宋献策,笑眯眯问道。 他知道自己虽然用亲情攻势降服了宋献策,但并未能让宋献策这种心有傲骨的牛人真正折服,因此,想要让他真正归心为己所用,还得展现出一定的实力和诚意。 在宋献策在家人的强大压力下低头的第二天中午,他就召宋献策入宫,笑眯眯地和他扯起家常,再拿出红娘子给他的几封回信给宋献策看。 宋献策原本打定主意,效仿三国的徐庶,人虽在曹营,但心在汉,一生从未给曹操出过一策,待看到红娘子的亲笔书信,心里着实吃惊不小。 从红娘子的回信里,虽然没有接受朝廷招安的意思,但字里行间已变相地接受了朝廷的资助和一些条件,比如,不再主动攻击孙传庭所部,也不在他的辖区范围内打土豪分田地啥的,甚至同意了一些重要的情报可以和孙传庭共享,但只局限于李自成所部的军事情报。 宋献策只能叹气,红娘子这么做也是被李自成逼的,有情可原,谁让李自成杀了她的丈夫李岩? 他对李岩的本事和能力再清楚不过,可以说,李自成能有现在的成就,李岩功不可没,可李自成为什么要杀了李岩,自毁长城? “朕知道原因,还知道你被当弃子的原因。”朱有兼看着宋献策笑眯眯说道。 “罪臣请皇上告之。”宋献策躬身求解,他虽然不甘心向狗皇帝行礼,但为了解开心中的困惑,不得不屈服。 其实,他心里已经猜测到某些可能,但只是不愿意相信而已,再者,他也想听听狗皇帝说的什么原因? “但凡是人,都有欲望,更有阴暗的一面,只是平时深藏在心底而已……” 朱有兼负手踱步,摇头晃脑地先给宋献策讲上一大通深奥的心理知识,把人性的复杂性剖析开来,把他忽悠得一愣一愣,然后才说出答案,也就”嫉妒”两个字而已。 “牛金星……”宋献策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朱有兼虽然没有说出是何人所为,但他已经猜到了,心中满是痛苦与愤恨。 该死的牛金星,他这是要毁了闯王的大业啊。 “唉……” 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他发出一声幽幽叹息,他该怎么办? 朱有兼没有给内心纷乱迷茫的宋献策多少考虑的时间,借口身体不适,自己给自己放了三天的假,一大早带着宋献策先后参观皇家近卫营、广西狼兵旅和川军旅的军营参观士兵们的训练。 因为有了训练皇家第一团和皇家近卫营的经验,广西狼兵旅和川军旅的训练进度很快,最基本的队列训练已经完成,两支新军已经进入持枪训练的科目。 不过,为了向宋献策展现实力,两军新军提前进入了实弹射击的科目训练。 在军官的指挥下,士兵们排列成一个个方阵,一排排的士兵端着刚装备的遂发枪,有条不紊地进行实弹射击训练。 前排的士兵射击完后,在军官的指挥下退后,第二排的士兵前进二步,端枪瞄准,勾动扳机,然后再退后,第三排的士兵再前进,射击,退后装弹,如此循环反复,给人一种弹雨连绵不绝的惊骇印象。 “皇上,这枪……”眼前一幕让宋献策的心中震撼不已,心里满是疑惑,不禁脱口问道。 他看得很仔细,所有士兵在装填弹药、端枪射击的动作娴熟,而且速度很快,比义军所有动作最娴熟,速度最快的火枪手的速度要快近倍。 这也意味着,眼前这些官军射出二波弹雨,义军仅来得及射出一波,而且在这种三段射的连绵弹雨下,天知道义军得死多少人? 他还看出来了,全体士兵手中的火枪不需要火绳点燃引信才能射击,心中越发好奇,最终忍耐不住,出声询问。 第101章 震撼2 “这是刚研发出来的新式火枪,目前已经全部装备朕的新军。”朱有兼傲然道,目光转向护卫在身旁边影卫田无咎。 早有准备的田无咎把一支遂发枪抛给宋献策,有意无意地踏前一步,拉近和宋献策的距离,闪烁冷厉寒芒的虎目紧盯着他。 只要宋献策敢有什么异动,他会第一时间出手,把宋献策击杀当场。 宋献策接过枪,仔细看了一下,马上看出手中的遂发枪和火绳枪的明显不同,难怪不需要用火绳点燃引信了,单这一步,就缩短了一些时间,提高了射速。 “要不要玩几枪?”朱有兼笑眯眯问道,手掌伸到宋献策面前,摊开后,露出手掌心的几粒铅弹和定装纸弹壳。 “呃,皇上,这是……”宋献策吓了一跳,连忙把手中的遂发枪递还给田无咎,盯着朱有兼手掌心的定装纸弹壳,满脸好奇表情。 他心里对这种新式的遂发枪确实挺好奇的,也想亲自射几枪玩玩,但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当着皇上的面玩啊,搞不好是要掉脑袋滴。 好在他一向急智,反应快,当然了,他对定装纸弹壳也有些好奇,这是什么东东? “定装纸弹壳。”朱有兼解释道,这玩意虽然还处在保密阶段,但迟早都会泄露出去,到时候,义军、清军都会使用,何况他要收服宋献策,更不会对他隐瞒。 原来是这样…… 宋献策连连点头,有了这定装纸弹壳,士兵装填火药的速度又提升一些,而且不用担心慌乱时候装填的火药过多炸膛或装少,射出去的铅弹威力减弱,能想到这个定装纸弹壳的人,天才啊。 “遂发枪和定装纸弹壳都是皇上创新发明的。”一旁军师吴不为凑过头,低声在他耳旁说了一句话。 他一直陪同在宋献策身边,默默的观察宋献策脸上的表情反应,看到宋献策面露佩服表情,马上给皇上助攻。 说句心里话,他当初听闻这些东西都是皇上发明创造的时候,内心的震撼,脸上的表情反应跟宋献策差不多一个样,就差没在额头上写下“佩服”二字了。 “啊,竟然是皇上发明创新的?”宋献策吃惊道,有点不敢相信的看着吴不为,吴军师,你没忽悠我吧? “宋军师,晚上咱聚一下,喝点小酒,你越了解皇上,心里就越震惊,也越佩服。”吴不为眨了眨眼睛,满脸高深莫测的神秘笑容。 “多谢吴军师。”宋献策感动道,吴不为的喝点小酒,意思可大了去,如果想让家人平平安安的过上好日子,吴不为的忠告和提醒是少不了的,就看他有多少诚意了。 以他看人的阅历,显然看出了吴不为眼中的诚意,心里多少有点感动,也隐约能估测出他不俗的眼光和才智。 皇上身边有吴不为这种人才效命,再加上皇上相当圣明,闯王的大业似乎有点难呐。 他不知道自己了解得越多,心态也在不知不觉中悄然发生改变,对朱有兼的称呼已经悄然转变就是最好的证明。 接下来,朱有兼带宋献策去参观炮兵的实弹训练,看过一遍,再听皇上的一番讲解之后,宋献策再一次被震撼到了。 什么开花炮弹,炮火压制,火力覆盖等等,各种全新的军事战术和术语让他听得差一点都跟不上皇上讲解的节奏,如果没有皇上的讲解,他都不知道炮兵正确的使用方法,更不知道炮兵的作用如此之大,甚至能够决定一场战斗的胜负。 “对了,朕已经派皇家第一团前往开封支援孙总督,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捷报传回。” 第102章 好象没有选择的余地 宋献策虽不是统兵打仗的将军,但身为军师谋士,对一般的军事常识还是有一定的了解。 单只看这些还在训练中新军,无论是军事素质还是精神面貌,都完全碾压大明所有旧军,再加上装备的新式火枪火炮,颠覆旧传统的全新的战术,战力至少翻了一番。 他感觉自己的脑子都有点不够用了。 直白点说,一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甚至可以说是有代差的新军足抵数倍,甚至十倍的旧军,哪怕是闯王麾下战力最强的老营恐怕也只有挨揍的份。 他也一度想过,如果用速度最快的骑兵冲击火枪兵的阵型,能否将他们击溃呢? 不过,似乎看穿他心思的吴不为轻飘飘地说了一句话,让他瞬间绝望。 “皇上组建的所有新军,全部都经过针对清国铁骑冲锋的专门训练,为此,在训练中还死伤了一些士兵。” “……” 宋献策挠头,清军八旗铁骑的厉害,他是听闻的,野战中简直就是无敌的存在,任何一支明军,哪怕装备再精良,在野外和清军作战,结局都是全军覆没的下场。 也正因为清军铁骑的厉害,明军都不敢和清军在野外作战,全都龟缩在城里,依托城墙防守,结果就是任由清军铁骑横行肆虐,一座接一座的坚城被围困,最后沦陷,国土一片片地丧失。 既然皇上有办法对付清军铁骑快速冲锋的办法,那对付依靠两条腿跑步冲锋的义军,那岂不是更轻松简单? 听闻皇上已经派出成军最早,训练最有素,近八千人编制的皇家第一团前往开封支援孙传庭,顺便进行实战练兵,宋献策还是吓了一大跳,心里下意识地替李自成担忧起来。 “呃……” 宋献策突然想起,自己差点被李自成和牛金星坑死,已经闹崩分道扬镳,转为皇上效力了,不禁拍额苦笑。 哟,如果不想全家人被拉上刑场砍脑袋的话,以后得小心点才行,少想闯王,不对,是李自成,算了,姓李的吧。 宋献策可是差点被李自成坑死,心里要是没有一点怨恨,那是违心话。 再说了,就算他不为皇上效命,但已经打上了叛徒的烙印,李自成绝对不会放过他,他的家人也必定死得很惨,唯一的解救办法就是帮皇上干掉李自成。 宋献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不禁叹了口气,有些事情,终究是无法逃避的,他该怎么抉择? 朱有兼需要处理的事情太多,加上他也想让首席军师吴不为和次席军师宋献策多接触一下,彼此相互了解,增进一下同僚的感情,就让吴不为带宋献策去参观兵工厂、武器研究院啥的重要地方。 要真正收服宋献策,展现实力是必须的条件之一,之后就看吴不为的口才了。 如果还不能让宋献策真正归心效命,他也没办法了,不能为己所用,也绝不能被敌人所用,为消除隐患,只能让他人间蒸发了。 不是他心黑手狠,而是任何一个雄才大略,英明神武的枭雄都会这么做,心软的人是混不下去的,坟头草都长得老高了。 恭送皇上离去后,吴不为在卫队的护卫下,带着宋献策参观兵工厂、武器科研院等重要军事重地。 第103章 皇上有四个强敌 “这个一条龙的流水式生产线也是皇上发明的。”吴不为给宋献策介绍,脸上满是骄傲表情。 他被皇上眼花缭乱的奇思妙想所折服,就算不像脑残粉那样崇祯偶像,但心里也为几乎无所不能的皇上感到骄傲,也为自己的英明果断地选择骄傲。 皇上雄才大略,英明神武,大明必中兴,到那时,他这个首席军师就是功劳最大的从龙功臣,好处多到用脚趾头去数都数不完,嘿嘿。 “嘶……” 宋献策吸了一口冷气,在义军那边,义军所装备的武器装备大多是靠缴获官军的,但也自己生产,就说生产火枪吧,一个铁匠哪怕日夜赶工,一个月下来,顶多也就打造出两支火枪而已。 想要大量生产很难,除非你有大量懂得制造火枪的铁匠,但看过吴不为介绍的一条龙的流水式生产线后,他再次被震惊到了。 这产量,都不知道超出义军多少倍,根本没法比较,这也意味着皇上可以源源不断地组建新军,装备新军,而面对全方位碾压的新军,义军的人数再多,也撑不起巨大的损失啊。 义军似乎必败啊…… “咦,这是……” 宋献策在感慨万千的时候,走到子弹的生产车间时,突然发现其中的一条生产线生产的是锥形的铁弹头,不禁好奇询问。 “这条子弹生产线专门生产这种锥形铁弹头,是狙击手专用的,这狙击手啊,可是皇上的心肝宝贝……”吴不为耐心地给宋献策讲解,脸上仍旧带着骄傲的笑容。 他不仅给宋江献策讲解了狙击手的特种训练和作用,还把孙传庭、徐玉发回来的捷报也一并讲给宋献策听,在说到狙击手狙杀义军斥候的细节时,更是说得有声有色,仿佛自己亲临战场一般。 “……”宋献策都听麻,甚至感觉自己的脑袋都有点不够用。 他没想到自己装死逃回家,再被锦衣卫弄来京师后,开封那边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从吴不为的话里,还有语气神态,他能够确定,这些事情是真实的,且没有多少夸张的成分在里边。 因为皇家第一团的司令官徐玉是皇上亲自栽培的少壮派军官,何况军中还有监军的太监,再加上锦衣卫的密探,孙传庭也不敢过分地夸大战果。 也就是说,在这一场较量中,李自成吃了不小的亏,好吧,这点小亏,李自成吃得起,但他为啥浪费时间和孙传庭小打小闹,而放着开封城不去攻占? “原因有三。”吴不为一脸傲娇地竖起三根手指头,把那天和皇上推算的结果,自己说出的上中下三策一事说给宋献策听。 “皇上算准了李自成会选择下策,已经派人通知孙总督小心提防。” “……”宋献策再次沉默,心中默默地叹了口气。 先取开封,再夺襄阳,尽掌河南之地,并以河南为根据地休养生息,进可攻,退可守,霸业既成,这是他、李岩、牛金星、顾君恩四大谋士共同商议了近半月后的心血,给闯王制定出的奠定霸业的雄伟战略计划。 但显然,闯王在牛金星的忽悠下,整个人都变了,不仅自毁长城,处死了最得力,功劳最大的李岩,逼反了红娘子,还差点坑死他,逼得他不得不装死跑路。 选择下策,等于是给皇上时间,等到皇上把大量的新军训练出来,源源不断地投入战场时,也是闯王李自成败亡之时。 义军完蛋了。 吴不为带着宋献策继续参观,甚至连琉璃厂、被服厂、专门生产军用压缩干粮的食品厂啥的都参观了一遍,天色也渐渐黑暗下来。 吴不为到宋献策的家里做客,两人在书房里喝着小酒聊天打屁。 “皇上现在有四个强敌。”喝了几杯酒后,吴不为竖起三根手指头,摇头晃脑说道。 “四个?”宋献策怔道,一脸疑惑地看着吴不为。 他知道大明有两大强敌,一个是雄踞北方,经常犯边,已经侵占了大明不少国土的清国,另一个就是以李自成、张献忠为首的义军,何来四个? 第104章 大明不会亡 “皇上最大的强敌是清国,其次是以李自成、张献忠为首的义军,第三则是以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第四是侵占了大量田地,逼得百姓走投无路的世族豪强。” 吴不为边喝酒边给宋献策解惑,前面两个强敌不必再废话了,倒是后面两个敌人,他得好好解说,这也是说服宋献策真正归心,为皇上效命的最后机会。 当然了,也是宋献策的最后机会,如果还不识时务,那就只能咔嚓掉了。 “天下人都错怪皇上了,拉帮结党,只顾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文官集团才是把百姓逼得走投无路的罪魁祸首。” 吴不为给宋献策讲解,皇上施行的各种利国利民的新政,不是被文官集团反对,就是联合地方官员和豪强抵制,根本没法施行,背黑锅的是皇上。 皇上知道天下百姓的苦难,想要减免税赋徭役,改为向那些腰缠万贯,甚至富可敌国的富商征收税赋,以此来增加帝国的财政收入,但同样被文官集团强烈反对。 那些肥得流油的富商花钱收买官员,官员为他们撑腰当保护伞,他们相互勾结,皇上想动这些富商,等于是动了文官集团的大蛋糕,如果没有强大的武力支持,后果很严重。 其次就是占有大量土地的地方豪强,他们用各种不法手段侵占,逼迫百姓贱卖田地,走投无路的百姓要么卖身为奴,世世代代给他们种田,要么像李自成张献忠那样揭竿而起,杀官造反。 至于那些肥得流油的富商,也算是半个敌人吧,他们为了个人私利,可以不择手段,甚至卖国自敌,都属于日后需要处理的大坏人。 “宋军师也看到了,皇上英明神武,雄才大略,大明会亡吗?”吴不为说了一大通,期间喝了几杯茶后,最后笑眯眯地看着宋献策,观看他脸上的表情反应。 “大明不会亡,相反,大明必中兴。” 宋献策心里清楚,吴不为是代表皇上向他摊牌了,也清楚这是他最后的选择,要么生,要么死,甚至可能全家人都受牵连,跟着他一起完蛋。 他低头认真思索了好一阵才回答了吴不为的问题,也等于是做出了选择,向皇上表明了心迹。 在做出选择后,他突然间感觉整个人如释重负,心里莫名的轻松起来。 其实,今天的所见所闻,早把他震撼得都麻木了,原以为,如外边传闻的,崇祯皇帝是一个昏庸无能,荒淫无耻的大昏君,没想到竟然是一个英明神武,雄才大略的圣明君王,励精图治下的战争潜力仍旧强大无比。 大明朝虽千疮百孔,病入膏肓,但这只是表面的,而且全是那些贪官勾结世族豪强所为,大明最重要的核心部位却在皇上的英明指挥下,已隐现生机勃勃的景象,只要有足够的时间蓄势,埋在地里的种子,破土而出,茁壮成长。 到了那时,任何阻挡大明中兴的旧势力都必被铲除,以皇上的英明和魄力,没人会怀疑他的决心。 宋献策心里十分明白,何况吴不为也把话给他说清楚了,现在是皇上最需要帮助的关键时候,加入进来,为皇上效命,如雪中送炭,等到皇上扫清所有敌人,坐稳江山,他们都是功劳最大的从龙大功臣,封相封侯都不是幻想。 男人这一辈子为的是什么,不就是加官进爵,光宗耀祖,衣锦还乡嘛? 宋献策的内心突然一阵火热,变得有点激动,更多的是期待。 他在突然间明悟了,不论是谁,只要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他就为谁效命,管别人怎么说。 对了,皇上好像说过,历史是由胜利者来书写的,他也想名留青史。 第105章 归心 宋献策的归心让朱有兼欣喜若狂,他心里十分清楚,宋献策除了死死地抱住他的龙腿外,再没有别的选择,否则会死得很惨。 他啥都缺,各种人才更是奇缺,像宋献策这种谋士类的牛人更缺得要命,何况还是对他忠心耿耿的大牛人。 对待手下,朱有兼从不吝啬,直接就给了宋献策一万两银子的安家费,赏了几尊价值不菲的琉璃生肖器物,绫罗绸缎若干,安排他的大哥宋有财进锦衣卫当录事参军,让宋家老少感恩戴德。 为此,宋老爹还狠狠地教育了宋献策一轮,你丫的如果不知恩图报,忠君爱国,老子打断你的狗腿。 古代讲究的是忠孝礼义,奉行的是棍棒教育,宋献策再牛逼,在老爹面前也只能难唯喏喏。 朱有兼考虑到宋献策的感受,原本只打算让他负责有关清国方面的事务,不让他参与和李自成有关的事,但宋献策已经看开了,也做出了选择,执意要参与。 这既是态度,也是表忠,何况李自成也不会放过他这个叛徒,如果李自成最后胜出,他和他的家人一定死得很惨,他也没有退路,唯有全力辅佐皇上,弄死李自成。 朱有兼对宋献策的态度很满意,同意他加入,同时兼顾清国方面的所有事情。 别看宋献策的工作量比吴不为多了很多,但宋献策却暗中松了一大口气,心里满是欢喜。 皇上分派给他这么多工作任务,不仅是对他的信任,同时也是对他能力的认可。 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皇上待他如国士,他又怎能辜负皇上对他的恩待与期望?必誓死效忠。 “皇上,臣有一策,或可尽快平息内乱。” 宋献策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大体了解了各地地情兵力部署等情况,再花一个夜晚的时间,想出了尽快平息内乱的最佳办法,一大早就兴冲冲地向皇上献计。 他的办法是利用孙传庭部牵制李自成,利用李自成犹豫不决的最佳时机,集中四川等地的兵力,以众击寡,先吃掉张献忠的义军,然后再尽起数省兵力,围歼李自成,即可快速平定内乱,再尽快休养生息,倾全国之力对付清国。 “此策是不错,但朕不会采纳。”朱有兼微笑说道,态度显得十分坚决。 “为何?”宋献策迟疑问道,脸上神情显得有几分失落,这可是他绞尽脑汁,花了一夜的时间想出来的好计策,皇上却为何不采纳? “原因嘛,有些复杂,宋军师不必担忧。”朱有兼微笑解释。 宋献策所献的计策,他和首席军师不是没有考虑过,但因一些特殊原因,最终还是否决,决定还是先灭掉李自成,毕竟李自成对大明的威胁最大。 先说大明各地的兵力情况,表面上,四川等地兵力众多,如果集中起来,好像真能碾压张献忠的二十多万大军,但若了解内情,就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了。 贪污腐败之风不仅在官场盛行,在军中亦是如此,光是地方上那些手握兵权的将军吃空饷,就差不多能扣掉一半的兵力,再加上老弱病残啥的,所谓的大军所剩无几。 且军中装备的多是劣质的武器装备,这样的军队,战力低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唬人是可以,如果跟张献忠干仗,除了送人头外,还送武器装备粮草等军用物资,这种仗能打嘛? 各部将领相互猜忌,私心重,只想保存自己的实力,猪队友什么的,各种乱七八糟的原因加起来,那是百战百败。 义军最擅长的就是游击战,他们到处流窜,而官军需要防守的关隘太多,根本防不胜防,仗也不好打,要打也要一次性地击垮张献忠,最好弄死他,免得他到处逃窜,祸害各地。 铲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呐。 第106章 破而后立 这些只是其中的原因,还有一个最大的原因就是朱有兼想借张献忠的刀清理掉那些世族豪强,哪怕是伤及大明的筋骨也在所不惜。 整个大明帝国的田地,至少有百分之七八十是掌控在世族豪强和文官集团的手里,他想要安抚百姓,让他们归心,就必须让百姓有田地种,有饭吃,有衣服穿。 革新势在必行,但也必定触及这些人的利益,引发强烈的反弹,造他的反都有可能,若不掌控强大的武力,他这个皇帝真有可能被剁掉龙头。 据史料记载,张献忠不仅脾气暴躁,而且嗜杀,对大明的威胁反而没李自成的大,因此,他才打算借张献忠的屠刀,帮他清理一些革新路上的绊脚石。 所谓物极必反,有些事情,发展到极致后,就会停滞不前,甚至引发反向作用,想要前进,唯有突破,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破而后立。 “谁敢阻挡大明中兴,朕就杀谁!” 朱有兼是当着首席军师吴不为的面,杀气腾腾地说这句话,他心里的确是这么想的,哪怕是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背负暴君的骂名也不怕。 而当时的吴不为不惧反喜,他已经看到了皇上的雄伟壮志,决心与果决,这才是不输于开国先帝的一代圣明君王,他定当全力辅佐。 话说回来,四川的军队也不全是战五渣的垃圾,大明忠心耿耿的女战神秦良玉麾下的白杆兵就相当牛逼,堪称大明军中少有的精锐,不过数量有点少,也就三至五千之众。 原因嘛,白杆兵是秦良玉自掏腰包眷养的私人军队,秦良玉身为四川石柱的土皇帝,却没有像绝大多数的世族豪强那样压榨百姓,有时候甚至还补贴穷困潦倒的百姓,因此,她的私房钱也不多,眷养三千私兵,战时扩充至五千,已经是财力上的极限。 任何一个帝王,哪怕再昏庸,对这么一股强大的势力都是很忌惮的,会想方设法削弱,甚至消灭掉,但朱有兼知道秦良玉忠君爱国,一点都不用担心她会整出什么妖蛾子。 他不仅不担心,甚至还想帮秦良玉扩充白杆兵的兵力,为的就是对付张献忠。 以秦良玉在四川的名望和军事能力,如果不拖她的后腿,给予足够的支持,再加上广西狼兵旅的配合,相信一定能够击败张献忠。 不过,放任甚至扶持秦家的私人武装力量扩充增强也只限于秦良玉一个人而已,她的后人就难说了,到时候,朱有兼会以整编的名义,削弱白杆兵及所有地方私人的武装力量,谁敢抗旨,那就果断灭掉。 “皇上英明神武,深谋远虑,是臣目光短浅,差点坏了皇上的大事。”宋献策叹道,脸上满是佩服、喜悦的表情,心中更是庆幸不已。 如果他还继续跟李自成混,肯定有掉脑袋的一天,而且皇上早盯上了他,搞不好连他的家人都受他牵连,跟着完蛋。 蒙老天爷眷顾,救了他和全家人的性命呐。 接下来的日子,宋献忠和吴不为辅佐朱有兼,两人一左一右,成为朱有兼的心腹智囊,忠心耿耿地为朱有兼效命。 “宋兄,皇上还要征兵,有点穷兵黩武了啊……” 几天后,首席军师吴不为得知皇上又要征召新兵,组建五千人编制的皇家第二团时,不禁皱眉,心中满是担忧。 帝国再强大,但一旦穷兵黩武,后果严重,皇上是不是有点疯狂了? “吴兄此言错矣。”宋献策摇头晃脑反驳道,脸上带着几分欣喜,甚至还有一二分几近疯狂的表情。 第107章 疯狂暴兵 吴不为虽满腹经纶,才智过人,人也落魄过,体会到民间的疾苦,但仍是一介书生,没有目睹、经历过战场的残酷性。 宋献策就不同了,他身为李自成的军师智囊,经常跟着李自成亲临一线督战,亲眼目睹战场的宏伟壮观,战斗的激烈与残酷,甚至还有好几回,李自成被官军围殴,狼狈逃窜的惨状,他也身在其中,不是一个“惨”字能形容的。 也正因为这些经历感受,让他看待一些问题的时候,自然有着和吴不为不一样的想法。 现在的大明,正处内忧外患,风雨飘摇,随时可能亡国的危急关头,连年的战争,早就让大明帝国的国力透支,伤筋动骨了,现在说穷兵黩武已经晚了。 皇上现在拼命的暴兵,那叫孤注一掷,把国运都赌上了,虽然疯狂得有点吓人,但他和吴不为的看法却有点不一样,和皇上的想法差不多一样。 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皇上疯狂暴兵,反而显得英明果决睿智,而且他看得出来,皇上不是真的疯狂,更不是一个赌徒,相反,皇上很冷静。 这才是他感到欣喜和全力支持的原因,皇上雄才大略,英明神武,杀伐果决,大明怎么可能灭亡? 大明不仅不会亡,相反,在皇上的英明统治下,还会中兴,恢复以前的辉煌,而他期待的是皇上的成就能够超越开国先帝,成就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千古霸业。 而他嘛,身为皇上的次席智囊,同样也能够名垂青史,载入史册,嘿嘿。 皇上如此疯狂暴兵,是因为留给皇上的时间不多了,皇上自己也可能也有点心急了。 或者说,皇上已经有点不耐烦了,想尽快推行利国利民的新政,尽快休养生息,恢复大明的元气,而推行新政的前提,必须有强大的武力作为后盾。 再说了,皇上暴兵,动用的不是大明的国库,而是自己的小金库,皇族的资产,跟穷兵黩武扯不上半点关系,更无人能指责。 皇上是以一己之力,拯救病入膏肓,甚至是奄奄一息的大明啊,怎不令他钦佩折服,忠心效命? “宋兄高见,不为受教了。”吴不为面容一肃,郑重其事地向宋献策躬身鞠礼。 虚心学习,不耻下问,没啥好丢人的,这是他的一大优点,也正因为这个优点,让他学到了不少别人学不到的知识和经验,也才拥有不俗的才智。 和宋献策所想的一样,朱有兼之所以如此迫不及待的暴兵,看似穷兵黩武,几近疯狂地赌上国运,其实,他内心无比的冷静。 清帝国的皇太极已经着手布局,清理内部矛盾,等他解决好内部所有矛盾,也是对大明出手的时候,而那时的清帝国,实力更加强大,也更加不好对付。 这也意味着,留给他的时间真的不多了,他再不暴兵自救,难道要像原历史那样,跑上煤山自挂东南枝? 说他冷静,是因为他不是盲目且疯狂的暴兵,而是在有足够财力的支持下,有目的,有计划的暴兵,光一个皇家琉璃厂,就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巨大收入。 除了一些特殊渠道的灰色收入外,他还不停地变卖皇宫里头的各种藏品,或折现,或购买铁矿石等重要原材料,也购买大量的粮食屯积在皇宫里头,就算李自成兵临京师,他也有足够的信心撑个二三年。 不过,因为他的意外出现,历史的轨迹已经发生了一些改变,李自成和孙传庭的大军形成对峙局面,没能逼迫开封巡抚高名衡掘开黄河,水淹开封,后转取襄阳,尽得河南之地,无形中给了他更多的时间做好反击的准备。 至于李自成率大军围困京师的概率就低了很多了,他一天不击溃孙传庭的三十多万精锐大军,就一天没法实现他的战略目的。 朱有兼不想再给李自成这个机会,因此,他开始疯狂暴兵了。 第108章 净事房的容公公愿意试一下 皇家第一团、皇家近卫营、广西狼兵旅、川军旅都隶属天子亲军,待遇好得让人羡慕眼红嫉妒。 大明百姓穷苦,穷人家的孩子当兵是为了混口饭吃,象天子亲军这么好的福利待遇,一个个拼了命都想加入。 朱有兼一对外征兵,各征兵站点马上人满为患,黑压压的一大片,全是听闻消息赶来报名的年轻小伙子,只三天的时间就招满了一万二千新兵。 朱有兼是要组建五千人编制的皇家第二团,但却招了一万二千人的新兵,多出来的七千人可能再组建皇家第三团,但也可能充当预备队。 战争嘛,各部队肯定有伤亡,预备队就是用来补充各部队的战损兵员。 虽然是预备队,但都按正规军的要求严格训练,以免大量补充新兵时,部队的战斗力下降严重,这叫提前做好准备。 预备队的福利待遇和正规部队差不多,唯一的区别是没有军饷,只有升级成正规军的士兵,或补充到一线的作战部队,才能领到军饷。 不过,尽管没有军饷,入伍的农家小伙子们却开心的得要命,光是伙食就好得让他们喜笑颜开,再加上军装军鞋啥的都是免费的,只要努力训练个一二年就可以转为正规军,拿到军饷,因此,打死他们都不愿意退出。 当然了,预备队虽然没有军饷,但部队在训练期间,为激励所有士兵积极训练,都会设置各种奖励,比如,团队奖励,表现优秀的团队前三名都能获得一百、五十、三十两银子的奖励,更有大鱼大肉享受。 个人奖励,表现优秀的个人也分别获得二十两、十两、五两、一两银子的奖励,同样是大鱼大肉管够。 一系列的奖励,确实激发了所有士兵训练的积极性,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话在什么时候都管用。 刚征召的一万二千名新兵给了朱有兼一个意外的惊喜,之前,广西狼兵旅和川军旅进行实弹射击训练时,总共发现十七个有射击天赋的士兵转入特种基地进行重点培养。 另外,还发现二十几个身怀各种奇技的新兵,都是特种兵的好苗子,同样转入特种基地,进行各种强化特训。 而刚征召的一万二千新兵当中,在填写入伍表格资料时,发现猎户出身的年轻小伙子就有一百三十多人,他们都习得一手好箭法,有一定的射击天赋,嗅觉如敏,擅长追踪等,都是特种兵的好苗子,也都全部转入特种基地进行各种强化特训。 经过二十天的实弹射击特训,其中有三十多人射击成绩优秀,转为狙击手,一下充实了狙击组的人数,身怀各种奇技的特种部队也增加了不少人。 这些人都是朱有兼心中的宝贝疙瘩,在没有训练好之前,他是舍不得把他们派出去,投入战场的。 朱有兼再次征兵的大动静终于引起各方势力的关注,有人默默观察,有人严密监视,也有人伸出黑手,或重金收买,或想方设法渗透。 朱有兼重点关注,代指挥使田伯光统掌下的锦衣卫虽不敢说脱胎换骨,焕然一新,但至少不是之前那个容易被收买,被各方势力渗透成筛子一样的骆氏锦衣卫了。 而脑子灵醒,深知抱紧崇祯粗大龙腿,必有莫大好处,的田伯光对崇祯皇帝很忠心,牢牢地掌控锦衣卫,暗中盯紧各方势力,任何胆敢伸出黑手的,必被发现。 朱有兼对此不再容忍,但凡发现任何一个渗透的细作,直接抓捕,审讯后枪毙,也正好给那些还没有上过战场的士兵一个练胆的机会。 崇祯皇帝的残暴令各方势力既吃惊又恼怒,但他们没有刺杀崇祯皇帝的胆量,转而迁怒到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的头上。 据传,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田伯光已遇刺十数次,刺客全是死士,除被锦衣卫高手当场宰掉外,就算受伤被俘也宁死不招。 朱有兼皱眉,他原本想杀一儆百,没想到这些刺客竟然是死士,有点头疼。 “皇上,净事房的容公公愿意试一下。” 第109章 审讯刺客 容默,海城人氏,孤儿,十五岁被人贩子贩卖入宫,聪明伶俐,颇讨人喜欢,更得宫中一些大佬级的老太监关照,二十八岁时已担任净事房的副总管之职,也算熬出了头。 看到容默时,朱有兼恍惚了一下。 那容默齿白唇红,眉清目秀,皮肤白皙细嫩,乍一看,还以为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大美女呢。 必须承认,这厮根本不需要化妆,穿上裙子,绝对是一个从泰国回来,勾人魂魄的女装大佬。 “你有把握撬开那几个刺客的嘴巴?”朱有兼好奇问道。 他已经问过王承恩,容默之所以知道刺客死不开口一事,是田伯光入宫禀报时,跟几个老太监发了一阵牢骚,传到容默耳朵里,他通过净事房总管于承忠给王承恩递话,愿意试一下,也当是为皇上效力。 当然了,从中也看得出来,容默是有野心之人,否则不会冒险毛遂自荐,至少说明,他可能有几分信心。 有野心并不可怕,只要你有一颗努力上进的心,朱有兼都愿意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他缺的就是各种人才,因此,他不问出身过往,唯才是举,前提是忠心。 “回皇上话,奴婢没有多大的把握,但奴婢愿意为皇上效命。”容默小心翼翼回答道。 垂手侍立一旁的王承恩暗中松了一大口气,这小子挺机灵的嘛。 “嗯,朕等你的好消息。”朱有兼点头道,容默的回答还算中肯,他愿意给容默一个机会,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吧。 如果这家伙拍胸膛,信誓旦旦地说保证能撬开几个刺客的嘴巴,他直接把人轰走,再亲自出马,如果还不行,直接剁了几个刺客的脑袋。 容默领了圣旨,在禁卫的护卫下前往锦衣卫诏狱,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早得通知,派了一名心腹亲信百户刘涛在门口迎接,并全力配合容公公审讯刺客。 容默出宫的时候,带了一名御医随同,这也是他的要求,先给所有刺客医治三天,等他们稍有起色,才好审讯。 朱有兼对他的审讯手段也有点好奇,不管能不能成功,都同意了容默的要求。 容默在刘涛的陪下进入诏狱,用一方白色丝帕捂着鼻子,在几间关押刺客的特殊牢房外来回走了几遍,默默地观察几个被锦衣卫的酷刑折磨得几乎不成人形的刺客,之后才让御医给刺客上药治疗。 能进宫当御医的,医术绝对高明,而且在容默的要求下,用的是最好的疗伤药,还有固本培元的汤药。 “烦劳刘百户,给他们换个干净的地方。”容默拱手对刘涛客气说道。 “好的。”刘涛忙抱拳,客气回礼。 宫里头出来的人,且身负圣命,他哪敢轻易开罪,但凡容公公的交代,只要不违反规定,他都尽力照办。 他一声令下,看管诏狱的锦衣卫力士立时忙得鸡飞狗跳,很快就清理出几间干净的牢房,然后把几名戴着手镣脚镣的刺客搬抬过来,让他们住了干净的牢房。 接下来的三天,除开御医每天给刺客换药,喂食药汤外,锦衣卫还按照容默的要求,给刺客送来好酒好菜,伙食好得让人直咽口水。 这还不算,容默还让刘涛弄来几个姿色不错的女人,帮几名刺客小心翼翼地擦洗身体,给他们换上干净的衣裳,牢房里甚至还点上了熏香。 这几名刺客明知是死,看得很开,尽情地享受,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有的甚至对服侍的女人动手动脚的,如果不是有伤在身,估计都把人按倒,挺枪跃马,驰骋沙场了。 这期间,容默只是站在牢房的铁栏杆外边,默默地观察几名刺客的反应。 第四天中午,给几名刺客饱餐一顿后,容默终于正式提审刺客。 第110章 容公公的手段 容默第一个提审的是一个长相威猛,块头强壮的刺客,之所以先提审他,是因为通过仔细观察,他觉得这个刺客相比另外几个刺客,可能更容易突破一点。 在年轻漂亮的女人服侍的时候,这个刺客显得很享受,似乎是一个平时挺会享受的人,这种人享受习惯了,往往惜命,说白了就是怕死。 但刺客宁可咬牙忍受锦衣卫的各种可怕酷刑,也没有招出来历和幕后指挥之人,或许是有什么把柄被人拿捏住,又或者别的什么原因? 不过,刺客虽然显得很享受,但对服侍的年轻美女却无动于衷,仿佛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而其他几个刺客或多或少都有点反应。 世上真有这样的君子么? 容默从不相信这世上真有这样的君子,他认为,刺客面对美人,之所以无动于衷,要么有暗疾,要么是别的什么原因,他现在要先验证刺客是否有暗疾? 几名锦衣卫力士按照容默所说,把刺客捆牢,固定在特制的刑具上,再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刺客无法挣扎后,这才退下。 容默走出门,四处看了一下,确认锦衣卫已经按照他的指令,远远地退出刑房后,这才回房,关门上锁。 “喂,你干什么?干什么……救命……” 刺客早把生死度外,但面前这个面容姣美如女子的死太监却没有对他用刑,而是掏出一把锋利无比的怪刀,割破了他的裤档,然后笑眯眯伸手进去一阵掏摸,把他吓得哇哇怪叫起来。 “哎呀,咱家明白了,嘻嘻……” “不要……不要啊……” 刘涛和一众锦衣卫力士守在刑房外,一个个竖着耳朵,拼命地偷听房里边传出的动静,心里好奇得要命。 不过,他们只是听到容公公吃吃的怪笑声,刺客喊救命的惨叫声外,容公公和刺客说的什么话,一个字都听不到。 刘涛等人在外边等了足足一个时辰,等得已经失去耐性,打算破门闯入的时候,房门吱呀一声打开,笑容灿烂如菊花的容公公从里边走出来。 刘涛等人心头突地一跳,心中俱都涌起一丝异样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感觉现在的容公公好像跟之前的有点不一样,但又说不出哪里不一样,就是感觉怪怪的。 刘涛等人的感觉确实很对,现在的容公公,不仅笑容灿烂如菊花,姣美如女子的白皙面颊带着一抹红晕,眉宇间隐含一股子荡人心魄的春情,有如刚经过爱情滋润过的女子一般,妩媚动人。 不过,放在容公公的身上,却有一股子说不出的妖冶邪魅,这也是刘涛等人感觉怪异的地方。 等刘涛等人反应过来,看向站在容公公身后的人时,全都傻眼了。 “屠大庆见过刘百户。”曾经宁死不屈,受尽锦衣卫可怕酷刑的刺客客客气气地向刘涛抱拳行礼。 “呃……屠兄客气了……” 刘涛傻愣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连忙抱拳回礼,脸上尽是惊讶和佩服的表情。 他不知道容公公用了什么手段降服了屠大庆,但他心里颇为敞亮,如果屠大庆真心归降,皇上必定厚待,要是没有猜错的话,极可能把他安置在锦衣卫,赏他个一官半职。 也就是说,他和屠大庆以后就是同吃一锅饭的同僚了,彼此间客气也是应该的。 屠大庆是真心归降,在他的游说下,另一个和他认识的刺客也招供归降,另外几个刺客是真正宁死不屈的死士,任凭容公公用尽手段也不能让他们屈服,无奈只好回宫奏报皇上。 第111章 容公公的美男计 虽然只有两名刺客开口招供,但朱有兼仍是龙颜大悦,但得知容公公对屠大庆使用的手段后,直接是“卧槽”二字。 屠大庆,曾被官府和江湖侠义道通缉的江洋大盗,后得京师容县的刘氏豪强庇护,当了一名保镖护卫,也算是退出了江湖,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屠大庆所使武器是一对追魂短枪,故江湖匪号屠三枪,他的另一杆枪指的是裆下的那一杆老枪。 他这一杆枪之所以出名,不是他的枪法有多厉害威猛,而是因为他的另类嗜好。 这厮口味奇重,哪怕是倾城倾国,千娇百媚,勾人魂魄的大美人儿,也没法让他那一杆老枪如一般男人那般正常,但对于眉清目秀,细皮嫩肉的男子,却威猛得一逼,如此异类,想不出名都难。 也就是说,容默为说服屠大庆,不仅用了威逼利诱的手段,还牺牲了色相,睡服了有另类嗜好的屠大庆。 这美男计,使得牛逼啊。 朱有兼一向只问结果,不看过程,但对容默,一个大大的“服”字。 他一向赏罚分明,容默立了大功,自然要奖赏,任容默为印绶监副总管,并兼任锦衣卫诏狱副都使,另赏银二千两,锦帛、琉璃等若干。 封屠大庆和另一个归降的刺客吕平为锦衣卫百户,赏银五百,另外,屠大庆只是在锦衣卫挂职,实为容默的贴身护卫,也算是成人之美吧。 容默之前是净事房的副总管,看似职位高,但净事房和印绶监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他现在升任印绶监副总管,等于是正式进入了太监的权力中枢,成为圈中真正的大佬,说他鱼跃龙门都不算夸张。 容默跪拜谢恩,心中感动不已,皇上圣明啊,他定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吕平是京师容县吕氏豪强眷养的死士,朱有兼要杀一儆百,当即命屠大庆和吕平各率一队锦衣卫前往容县抓人抄家,胆敢顽抗者,格杀勿论。 屠大庆和吕平心里清楚,皇上命他们带队前往抓人抄家,等于是断了他们的念想,以后只能死心塌地地为皇上卖命,否则必被其他的世族豪强追杀,死无葬身之地。 两人都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坚定地执行圣命,带领锦衣卫把前主子的家给抄了。 其实,屠大庆心里没有别的心思,他已经找到了他的爱情,为了他的爱情,为了他的容容,他只听容默的,容默让他干啥就干啥。 锦衣卫突然大动干戈,把容县刘氏和容氏两家豪强抄了,引发不小的震动,有不少官员联名上书为两家求情,都被朱有兼骂了个狗血喷头。 朱有兼平时像个优柔寡断,没啥主见的昏君,以前没少被文官集团各种忽悠,但今次却表现得十分果决,而且杀气腾腾,令百官骇然失色。 不管是在百官面前演戏,还是真实的内心反应,朱有兼要杀一儆百,肯定不能心慈手软,何况刘容两家确实该杀。 且不说他们大逆不道,敢派刺客行刺他的忠实狗腿子田伯光,抽他皇帝的龙脸,就是两家数十年来残害当地百姓,侵吞他们的田地等所犯下的累累罪行,就算砍一百回脑袋都不嫌多。 刘、容两家被抄,引发不小的震动,百姓惶惶不安,为避免东林党忽悠无知百姓,利用他们掌控社会舆论攻击自己,朱有兼让阮大铖等狗腿子在《大明报》公开真相,把社会舆论牢牢地掌控在手中。 他还派人收集两家的各种罪行,寻找证人,收集到两家的大堆罪证后,还在容县举行公审大会,历数两家的累累罪行,然后直接开刀问斩,根本不给某些人求情施压的机会。 第112章 越来越喜欢抄家 都说抄了和坤,肥了嘉庆,这话半点不假,朱有兼抄了几次家,发了几笔财,他发觉自己好象也越来越喜欢抄家了,特别是抄那些世族豪强和富商的家。 说句老实话,抄家发大财啊,当皇帝的,没有哪个不喜欢抄家的。 这次抄了刘、容两家,光是金银珠宝,折现银就有五百多万两,还不包括不少价值不菲的古玩字画等古物,田地房产商铺。 刘容两家是当地实力相当强的豪强,也是当地最大的地主,不仅田地多,眷养的农奴也多,两家合起来的农奴就有五千多人,农庄里屯积了大量的粮食,还有腊肉干杂等食品。 既然是抄家,所有抄没的东西自然要充公,朱有兼大笔一挥,抄没的五百多万两现银变成了五十多万两,全部充入国库,剩下的全部进了他的腰包。 两家明面上的房产商铺都出售变现,所得款项也全部入库,而朱有兼只花了一点银子,就变成了这些房产的主人,所有隐形房产也转户到他的假名下。 按理,抄没的田地和农奴也要出售变现,款项入库,但朱有兼不想便宜那些贪官,也想笼络人心,他下旨解除所有农奴的奴籍,让他们登记造册,然后按人头把抄没的田地分给他们。 五千多重获自由的百姓无不痛哭流涕,跪地叩头谢恩,直呼皇上圣明,万岁万万岁。 抄没的粮食,除了分一些给这些农奴外,剩下的都被他全部私吞,包括所有的腊肉干杂等食物。 大战将起,手里有兵有粮,天塌下来都不怕。 抄家余波仍在,但确实震慑住了许多心怀叵测之人,他们突然发现,崇祯这个昏君好像不像以前那么好忽悠,看来得另想办法才行。 “皇上,这些都是锦衣卫呈上来的,骂您的密折。”宋献策指着几乎堆满案桌的密折,小心翼翼说道。 虽说皇上圣明,但再圣明的皇帝也有逆鳞,万一不小心触犯了,一样要掉脑袋滴,而且他还曾是匪首李自成的军师谋士,说话办事更得小心翼翼。 现在,锦衣卫呈送上来的密折大多时候是由他整理分类,虽然有点忙,但他反而开心,这说明皇上对他很信任,也在重用他。 贪婪的文官集团原本以为可以做一些手脚,从中获得一些好处,但没想到狗皇帝吃错了药还是脑袋被门夹了,竟然下旨解除五千多农奴的奴籍,让他们恢复自由。 这也就罢了,竟然还把大量抄没的田地都分给那些农奴,眼看着要到手的银子就这么没了,怎不把他们给气得呕血三升,私下里破口大骂昏君无耻什么的,反正把崇祯皇帝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朱有兼深知锦衣卫的重要性,因此特别重视,就算没钱拨付锦衣卫运转,也默许代指挥田伯光使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弄来,来维持锦衣卫的运行。 在田伯光的努力下,锦衣卫迅速发展壮大,他们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暗中监视百官,特点是以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再就是地方上的世族豪强和富商。 晋商被朱有兼列入重点监视的名单,原因嘛,但凡了解一点历史的都懂,这些商人眼里只有钱,为了赚钱不择手段,各种卖国,朱有兼现在还暂时腾不出手来收拾他们。 锦衣卫无处不在,也无孔不入,百官的各种牢骚啥的,都被锦衣卫密探记录,重要的直接密奏皇上,像那些官员气急败坏,问候皇上的词语啥的自然要第一时间密奏,朱有兼平时办公的案桌上就堆满了这些密折。 一个人的脾气再好,被人骂多了也会恼火,何况朱有兼在某些方面的心胸不算宽广,他让人把这些人的名字记在一个小本本里,将来再秋后算账。 “老宋啊,朕就喜欢看那些人气急败坏又奈何不了朕的样子,嘿嘿。” “……”宋献策面露异色,皇上似乎有点痞性呐,不过,这样的皇上,才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皇上。 “皇上,内阁阮次辅求见。” 第113章 李香君和侯公子的狗血故事 朱有兼以为阮大铖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急奏,等弄清楚情况,不禁傻眼了,这特么的什么狗血剧情? 李香君是秦淮八艳之一,又名李香,号香扇坠,南直隶苏州人氏,随养母李贞丽改吴姓为李,歌喉圆润,丝竹琵琶,音律诗词无一不通。 李香君十六岁时,和复社四公子之一,才华横溢的侯方域一见倾心,并私定终身。 按清楼的规矩,李香君一代名妓,想要梳拢,必须邀请一大批有头有脸的风流雅士临场,而且还要付一笔丰厚的礼金给养母李贞丽。 侯方域的老爹侯恂是户部尚书,他虽是官二代,但却没有这么多钱,也不敢跟老爹开口,他十分清楚,以李香君的身份地位,根本进不了侯家的门,而他自己也可能被老爹揍个半死,然后禁足。 阮大铖想聘侯方域为幕僚,为笼络他,让侯方域的朋友杨雪友出面送钱,却被李香君怒骂,让侯方域羞愧不已。 李香君变卖首饰,四处借钱,总算为自己赎了身,她洗尽铅华,闭门谢客,一心等候侯郎来迎娶。 侯方域和李香君高估了阮大铖的人品和气量,恼羞成怒的阮大铖派杀手追杀侯方域,侯方域只好逃亡江湖,不知所踪。 为恶心李香君,阮大铖怂恿门阀的田仰用八抬大轿,吹吹打打地来接李香君做妾。 李香君拒绝,田仰还要坚持,李香君一头撞在栏杆上,血溅桃花扇,田仰见闹出人命,只好灰溜溜地离去。 阮大铖并没有因此放过李香君,借着替朱有兼办事的当儿,打出圣谕的旗号,强征李香君入宫当歌姬。 人送进宫里后,这厮才屁颠屁颠地跑来邀功,老臣为皇上您进献了一位千娇百媚的小美人儿,以充实皇上您的后宫,祝皇上多生龙子龙女,寿与天齐。 朱有兼哭笑不得,如果不是因为阮大铖还有极大的利用价值,他真想剁下这厮的脑袋。 他把阮大铖轰走后,摸着下巴陷入沉思中。 这事是发生京师城破,原主跑上煤山自挂东南枝后的弘光皇朝,但现在却提前发生了,有点诡异邪门呐。 事还是原来的事,人也还是原来的人,只是时间提前了,略有不同的是弘光皇帝换成了是他,侯恂现在的官职还是保定巡抚,而不是户部尚书。 按理说,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挺感人的,他应该成全才对,但想到侯方域日后的作为,心里莫名的不爽。 清军入关后,侯方域的朋友陈贞慧隐居不出,冒辟疆放意林泉,方以智出家为僧,杨文忠抗清殉国,陈子龙自沉明志,而侯方域竟然参加顺治八年的乡试,而且只中了副榜,引许多人非议。 李香君嫁给侯方域这种人,以后肯定不幸福,朕要挽救香扇坠儿,绝不能让她痛苦。 朱有兼纠结了好一阵,最终给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把李香君留在了宫中,交代王承恩多多关照,绝不能让李香君被人欺负。 “是,皇上。”王承恩躬身应喏,他心里明白,用不了多久,李香君的歌姬身份就会变成李贵妃,也可能是香贵妃,自然要多加关照。 不过,话说回来,皇上的后宫也确实有点单薄,多纳几个贵妃才人什么的是应该的。 朱有兼又走神了,确切地说,他是在纠结,李香君入宫的事,到底要不要告诉陈圆圆? 第114章 独宠后宫 朱有兼既爱江山,也爱美人,人虽忙成狗,但在百忙之中还是会抽点时间陪一下陈圆圆。 包办婚姻的年代,夫妻间的感情本来就是慢慢处出来的,能够自由恋爱且结合的夫妻少之又少。 “皇上,这抹胸……好羞人的……” 玉颊羞红的陈圆圆双手遮胸,忸扭怩怩,娇媚勾魂,她身上穿的是皇上让宫女缝制的红色抹胸,质料极好,但薄如蝉翼,春光尽泄,真真是羞死人了。 幸好服侍的宫女太监都候在外边等着传唤,不然她真没脸见人了。 “爱妃啊,这叫情趣,情趣,懂吗?朕可是听说什么闺房之乐,有甚于画眉什么的,这不比画眉更有情趣嘛,呵呵,何况又没有旁人,爱妃是穿给朕看的,呵呵呵呵……” 朱有兼笑眯眯的忽悠,尽情的欣赏美人绝美动人的身姿,除了眼睛表情显得狼性十足外,他双手背负身后,好象有那么一丢丢的君子风度。 “皇上……”羞赧万分的陈圆圆娇嗔着扭腰跺脚,娇嗔中带着千万种荡人心魄的柔媚风情。 “难怪吴三桂冲冠一怒,引清军入关,春霄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朕好想当一个从此不早朝的大昏君啊。” 朱有兼忍不住感概一番,什么叫红颜祸水,他现在真正体会到了,不过,话说回来,说美人是祸水的,那是没有本事的男人。 美人,是男人征服天下的动力。 “皇上不可,臣妾愿为皇上去死,但不想背负这千古的骂名……”陈圆圆惊得花容失色,顾不得春光大泄,双膝跪地,抱着朱有兼的腿泣道。 真要是这样,她会死得很惨,不仅百官想弄死她,周皇后也会弄死她,死后还会被不明事理的百姓责骂,背负千古骂名。 这可怕的罪名,岂是她一个苟活的弱女子背负得起的? “爱妃快快起来,朕只是口误,口误,朕是想夸赞爱妃的无双姿容,却不想吓着了爱妃,是朕不对,朕道……唔……” 朱有兼没想到一番感概的话,却把陈圆圆吓成这样,连忙把她扶起,柔声安抚并道歉。 “皇上乃真龙天子,九五至尊,金口玉言,岂可轻易妄言……”陈圆圆伸手捂住了他的嘴巴,心里感动得一塌糊涂,水汪汪的眸子里尽是如丝一般的柔情。 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男人是一家之主,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女人只是生育的工具,哪怕是恩爱的夫妻,男人为讨女人的欢心,最多也是哄哄而已,向女人道歉,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而堂堂的大明皇帝,九五至尊竟然向她道歉,怎不令她感动得难以自禁。 如果说,之前被人绑架,送进宫里服侍皇上只是为了苟活的话,这一刻,她庆幸这是老天爷的安排,让她碰到可以托付终身的好男人,心里满是甜蜜幸福。 这一夜,陈圆圆极尽温柔,把在青楼里学到的,媚惑男人,以讨男人欢心的内媚之术都使出来,让朱有兼享受到了无尽的温柔。 朱有兼拥有穿越的福利,大清早仍生龙活虎的爬起来锻炼,然后淋浴更衣,吃完早餐后上朝,而全身散架的陈圆圆还在沉睡,将近中午才苏醒。 她在贴身侍婢小玉的服侍下淋浴更衣,懒洋洋地坐在梳妆台前,任由小玉梳理秀发。 折腾的大半宿,而且多是她主动,全身的骨头仍旧酥软,不过,她脸上满是开心甜蜜的笑容,皇上对她的宠爱没得说的,虽不敢说是独宠后宫,但皇上对她的宠爱,任谁都看得出来。 “咦,这是……” 第115章 为皇上鸣不平之冤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霄半,泪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这是清代纳兰性德的《木兰花。拟古决绝词柬友》,是以一个女子的口吻,抒写了被丈夫抛弃的幽怨之情,诗情哀怨凄婉,屈曲缠绵。 是纳兰用男女间的爱情为喻,对朋友始终如一,生死不渝。 现在,朱有兼变成了原创,所表达的自然是他对陈圆圆的爱生死不渝。 朱有兼的记忆库里至少记住了几百首著名的唐诗宋词,现在已经是大明皇朝,没法装逼了,明末和清代著名的诗词却记不住几首,好在还勉强记得住纳兰德性的几首名诗,现在复制出来哄陈圆圆开心。 当然了,也顺便卖弄一下文采,装一回逼。 秦淮八艳各有性格和特点,但都有一个共同的喜好,就是崇拜才华横溢的大才子,他也是投其所好,哄美人开心嘛,嘿嘿。 陈圆圆越看越喜爱,笑得也越开心,心里更满是幸福甜蜜,对她来说,这首诗是皇上对她的表白和承诺,是天底下最让她感动,让她感觉最甜蜜幸福的情话。 得夫如此,此生何求? 陈圆圆好想和别人分享此刻激动不已的心情,但又无人分享,她想和周皇后或其他的姐妹分享吧,又怕周皇后和其他的姐妹吃味,说她炫耀什么的,反而惹来麻烦。 “唉……”她发出一声幽幽低叹,除了皇上外,这深宫之中,似乎再没有一个可以倾诉心声的好闺密,感觉有点孤寂呢。 不过,陈圆圆很快把这些抛之脑后,连早餐都来不及吃,就匆匆赶往乾清宫给周皇后请安,然后再赶往被服厂督工。 皇上把被服厂交由她打理,眼看着就要入冬,被服厂需要赶制大量的冬装、棉被、棉鞋、棉手套等军需品,让她忙得几乎都没有时间休息。 虽然有点累,不过却过得很充实,也让她开心,最主要是能帮上皇上做一点有用的事情,而不是充当一个摆设的花瓶。 当然了,还有一个原因,虽然周皇后待她如亲生姐妹,其他的妃子对她也相当客气,但怎么说呢,在这深宫之中,哪怕是关系再好的姐妹,却因为一些原因,总有那么一点隔阂,没法真正交心,相反还要多一点提防。 “娘娘有心事?”贴身侍婢小玉小声问道。 虽然她才被陈圆圆选为贴身服侍的侍婢没多久,但她聪明伶俐,知道自己的命运已经和陈圆圆捆绑在一起,荣辱共存,唯有尽力服侍,或许才有出头的一天,否则,下场可能凄惨。 两人相处时间不长,但聪明伶俐的她已经看得出来,自家的主子脾气好,不会无缘无故地发脾气,更不会打她骂她,待她极好,这让她感激,越发尽心服侍。 “小玉,你说,皇上英明神武,雄才大略,尽心尽力地治理江山,温柔体贴,外边的人却误会皇上……” 也不知道陈圆圆是因为那首诗心绪激动,还是有感而发,突然跟小玉说了一番话,为皇上鸣冤。 说老实话,她还没有入宫之前,也是听那些东林党的大佬,才子书生,甚至是民间的百姓说什么皇上是个无能的大昏君什么的,听多了,她和姐妹们也都认为皇上是个大昏君。 等到入宫后,她所见所闻,甚至听了皇上和她聊的一些哪怕是朝廷的一品大员都不知道的秘事,帮皇上批阅奏折时所看到的一些朝事,才知道皇上被冤枉了。 陈圆圆遵守女人不能干政的规矩,只能用柔情安抚被世人冤枉的皇上,但皇上的表白诗让她激动得难以自己,决心要为皇上鸣不平之冤。 她想向世人展现皇上的才情,证明皇上不是一个平庸的帝王,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做? 第116章 姐妹相见 “娘娘,您让皇上多写几首好诗,拿去让阮次辅发表不就行了?”小玉眨了眨灵动的大眼睛,瞬间化身女诸葛,很快就想到了办法。 “哎呀,我怎么没想到,小玉,你的法子太好了,嘻嘻,本宫赏你一个捏脸蛋,嘻嘻。” 陈圆圆高兴得差点忘乎所以,在小玉水嫩的小脸蛋上轻轻捏了一下。 “哎呀,娘娘,疼,万一捏歪了,小玉还怎么服侍娘娘?” 主婢俩嘻嘻哈哈的打闹成一团,惹得附近忙碌的宫女纷纷好奇地望过来。 陈圆圆也顾不了这些,她在认真地思索该怎么做才能把事情办得圆满。 小玉的办法确实不错,不过,在把诗交给阮次辅助发表《大明报》之前,最好是先和周皇后商量一下,征得她的同意后才行,这不仅是对周皇后的尊重,也表明自己的态度。 没办法,她再得皇上的恩宠,在宫里仍旧是人单势孤,必须交好周皇后才行。 “禀娘娘,外边有一位自称是娘娘故友的歌姬求见。”一名小太监进来禀报。 “故友?”陈圆圆柳眉轻皱,她在宫里根本不认识什么人,怎么会有故友? 不过,她心中虽存疑惑,仍然让小太监把人领进来,她想看看这个所谓的故友到底是何人? 李香君自从进宫后,心中一直惶恐不安,甚至是绝望,她心里十分清楚,进宫之后,此生再无出宫的可能,但她又没有解脱的勇气,只能苟活。 幸好朱有兼知道她的大名与过往,加之一向怜香惜玉,交代王承恩,让他关照李香君,等他有空了再考虑怎么安置人。 一向最懂皇上心思的王承恩这一次揣测错了圣心,他误以为皇上看上了李香君,不敢怠慢,亲自交代下去,让下边的人好生侍候这位未来的香贵妃娘娘。 李香君现在的身份是皇家的歌姬,身份地位不高,但也不太低,至少不会被人轻易欺负。 能入宫的歌姬舞女,首选条件是姿容出众,歌舞等才艺反而是其次,这些是可以后天训练的,万一姿色平庸,吓着皇上,负责选拔的官员肯定是第一个倒大霉。 人年轻漂亮,歌声好听,舞姿优美出众,被皇上看上的几率比一般的漂亮宫女要高出许多,这也是歌姬舞女的地位不高,但却没人敢随便欺负的原因。 何况司礼监的秉笔大太监王承恩亲自交代,更无人敢欺负李香君,都把她当未来的娘娘供着。 李香君在宫里惴惴不安的住了几天,见宫女小太监都小心翼翼地侍候自己,甚至那些女官和有权力的太监也都对自己客客气气,心中虽满是疑惑,但心中的恐慌感渐消。 她本就冰雪聪明,冷静下来后开始思索,突然想起坊间的传闻,同样出身青楼,歌舞出众的陈圆圆在早些时候入宫,被皇上册封贵妃的消息,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李香君询问服侍的一名宫女,陈圆圆是否真的在宫中? 陈圆圆的身份在宫里早已不是秘密的秘密,但凡生活在宫里的都知道,也让很多年轻漂亮的宫女羡慕得不得了,只能哀叹自己的运气不好,没被皇上看上。 李香君得知陈圆圆真的在宫里头,一刻都坐不住,闹着要去找陈圆圆,服侍的宫女请示上头的管事太监后,忙领着她去找陈圆圆。 其实,因为朱有兼的一句话,得到特殊关照的李香君在宫里头是自由的,除了不能出宫,一些重要的地方不能进外,其他的地方基本可以自由出入。 于是,在宫女太监的引领下,李香君在皇家被服厂见到了陈圆圆。 “香扇坠李香君见过贵妃娘娘。” 第117章 姐妹相见2 同为秦淮八艳,且都曾在金陵,哪怕是同行竞争,但彼此惺惺相惜,经常见面聊天啥,关系极好,情同姐妹。 李香君一眼就认出面前的宫装丽人是曾经的好姐姐陈圆圆,但冰雪聪明的她担心陈圆圆因某些原因不便相认,故一本正经地屈身行礼。 “哎呀,香扇坠儿,你怎么在这?”陈圆圆看到李香君,激动得失声惊呼,手提裙摆冲上前,一把拉住李香君。 “姐姐……哇……” 李香君顿时松了一大口气,所有的惊喜激动、苦难悲伤、凄苦、委屈、惶恐在瞬间爆发出来,眼睛一红,扑进陈圆圆的怀里失声痛哭。 “香扇坠,不哭不哭,姐姐在这,没人能欺负你……”陈圆圆吓了一跳,连声安慰,她也很想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见李香君哭得这么伤心,只好先哄人了。 李香君哭了很久,强压在心底的各种情绪也发泄出来了,感觉舒服了许多,哭声渐止。 陈圆圆牵着她的手,带她进入自己的办公间,小玉端上香茶,识趣退出,轻轻关上房门,然后站在门外,禁止任何人打扰。 喝了几口香茶后,李香君才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向陈圆圆诉说,然后恳求陈圆圆带她出宫,让她去寻找侯方域完婚。 “妹妹没有去处,暂且先跟姐姐住几天吧,有姐姐在,没人敢欺负妹妹的。”陈圆圆柔声安慰道,心中却满是涩味。 她同情李香君的不幸遭遇,除了姐妹情谊外,李香君的遭遇也和她差不多,她想帮李香君,但心里又十分清楚,皇宫不是你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的,没有皇上的恩准,李香君这辈子都别想出去。 哎呀,皇上该不会是看上了李香君吧? 陈圆圆想到了一个可能,光洁玉颊满是古怪表情,如果真是这样,那李香君根本没没有选择的余地,除非她以死铭志。 但若有一线生机,谁又愿意去死? 当晚,李香君留宿陈圆圆的寝宫,姐妹俩有着说不完的话,一聊就是一整夜,将近天明才昏沉沉的入睡。 宫里不仅规矩多,而且森严,陈圆圆留宿李香君前,带李香君前往乾清宫给周皇后请安,不仅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也给足了周皇后面子。 周皇后笑靥如花,显得十分开心,不仅是因为陈圆圆的知书达理,今夜,皇上要过来,她正忙着准备沐浴更衣,好好打扮一番呢,哪有什么闲心去管这个闲事。 其实,李香君入宫的时候,身为后宫之主的她就已经知道了,甚至连皇上让王承恩对李香君特别关照的事都知道,她也错以为皇上是看上了李香君。 皇上要纳妃,就算她心有幽怨,想独得皇上的宠爱,但也只能默认,她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必须有皇后娘娘的大度。 王子是国本,王子越多,自然也越好,她可不想背负善妒,动摇国本的骂名。 说句老实话,相比其他的皇帝,皇上算禁色了,若大一个后宫,也就几个妃子而已,前年,最得宠的田贵妃还病逝了,才纳了一个陈圆圆填补,再纳一个李香君也不算多。 她也说句真心话,不管皇上纳多少妃子,只要不危及她的皇后凤座,她也无所谓,谁敢有非分之念,她弄死谁。 养心殿,散朝后,吃过午饭的朱有兼正在批阅奏折,有太监进来禀报,陈贵妃求见。 第118章 三渣大渣男 “姓侯的就是一个大渣男。” 陈圆圆架不住李香君的苦苦哀求,硬着头皮求见皇上,她也想看看皇上是否真有纳李香君为妃的心思?如果没有,就求他放李香君出宫,让她和侯方域团聚,以成人之美。 说老实话,到底要不要纳李香君为妃,朱有兼自己都不知道,纳吧,有点霸王硬上弓的感觉,违背妇女的意愿,好像下不了手啊,但就这么放李香君离去,心里又有点舍不得,也不甘心,这心就这么纠结着,一直没有定论。 但至少他现在可以确定,短期内,他是不会放李香君出宫的,更不会让她嫁过侯方域。 与其便宜侯方域,还不如便宜自己,他至少能让李香君过得幸福快乐。 对于陈圆圆的小心思,他心里也清楚,然后调动面部的肌肉,表露出一副为李香君抱打不平的愤恨表情。 侯家可是高门大户,高门大户知道吧?单论田地,就算没有良田万顷,至少有几千顷,房产商铺n多,经营多种生意,银子赚得唏哩哗啦的,数钱数到手抽痉。 侯方域的老爹侯恂更是外放的朝廷大员,堂堂的保定巡抚,地方上的土皇帝,光是当地的豪强富商的各种孝敬,都多到恐怕连侯恂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 区区的五千两银子,侯大公子会拿不出来?他连替李香君赎身的五千两银子都舍不得出,还谈什么爱李香君? 此为一大渣。 以侯恂的身份地位,他会同意自己的儿子娶一个风尘女子进门嘛? 爱妃,抱歉,朕不是说你,朕只是就事论事,呵呵。 侯大公子会不知道这事?他明知道此事不可为,仍忽悠李香君,没有明媒正娶把人接进家,而是安置在外边,这摆明了是打算金屋藏娇嘛。 可怜的香扇坠儿,对他一往情深,却连个妾的身份都没有,你说惨不惨? 此为二大渣。 侯大公子真的是才华横溢? 嗯,朕就算他才华横溢,时值帝国内忧外患,风雨飘摇,急需大量爱国志士忠君报国的关键时候,他却流连忘记返风尘,不思报效帝国,建功立业,光宗耀祖,是为不忠不孝的大渣男。 此为三大渣。 再说了,诗词做得好又如何?只是小道罢,又不是治国安邦之道,这样的人若为政一方,只会坑惨当地百姓,朕宁愿任用一个懂得治理地方的贪官,也不愿重用这种无能之人。 这男人啊,但凡沾上一渣,就是不靠谱,何况还是三渣,爱妃,你说,李香君要嫁给侯大公子,能幸福嘛? “啊……” 陈圆圆傻眼了,她没想到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温柔多情,才华横溢的侯公子在皇上的心中竟然如此不堪,简直就是一个斯文败类。 不过,皇上说的这些,好像真的蛮有道理的,她竟无言以对,怎么会是这样? “爱妃啊,你要真心为香扇坠好,就必须阻止她和姓侯的相见,让她知道姓侯的真面目,断掉她的念想。”朱有兼语重心长道。 说老实话,他都不知道自己的口才突然间变得这么好,滔滔不绝地罗列侯大公子的各种渣渣罪证,把陈圆圆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为了阻止李香君嫁给侯方域,他好象真有点拼了,把侯大公子黑得象黑哥一般,嘿嘿。 “臣妾代香扇坠谢过皇上。” 陈圆圆傻愣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忙屈身福礼,代李香君给皇上道谢。 自从知道和明白皇上的所作所为后,她的心态早发生改变,就算不像小迷妹崇拜大偶像那样盲目,但却坚信皇上不会骗她。 她连人都是皇上的,皇上骗她,图的是什么嘛?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想法,陈圆圆完全相信朱有兼所说的话,原本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温柔多情,才华横溢的侯大公子在她心中的印象竟然翻转了,变成了三渣大渣男。 第119章 少女的情怀总是梦 “妹妹且安心住在这里,有姐姐在,没人敢欺负妹妹,姐姐已经央求皇上派人打听侯公子的下落。”陈圆圆对着李香君轻声说道。 皇上的一番评价,让侯方域在她心中的印象一落千丈,如果不是担心李香君一下接受不了,她早坦言相告,让李香君死心。 为稳住李香君,也为了她着想,她只有善意欺骗,让她暂时居住宫中,有她照应,李香君至少是安全的,外面的世界太复杂太可怕,一个弱女子独处,很容易出事的。 “谢谢姐姐。”李香君高兴道,她被强征入宫当歌姬,心里十分害怕,有陈圆圆关照,自然放心了,何况陈圆圆已经央求皇上派人帮她找寻侯郎,她也等耐心等候一段时间。 就这样,李香君留在宫中和陈圆圆相伴,就算皇上过来,她也没有避开,只有陈圆圆侍寝的时候,她才会避开,在偏殿住上几晚。 陈圆圆平时前往被服厂工作,李香君也跟着,帮着做一些事儿,她本就冰雪聪明,加上年轻好学,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和求知欲,很快就成为陈圆圆的助手,陈圆圆出去处理一些事情时,她甚至可以单独处理好一些问题。 和崇祯皇帝接触多了,加上陈圆圆的各种神助攻,李香君才知道皇上被世人误会,背负不白之冤,心中对朱有兼的印象大为改观。 “皇上的才情如何?能不能比得上咱香扇坠儿的侯郎?”陈圆圆笑嘻嘻的打趣道。 在她的软磨功夫下,皇上终于又写了几首诗词,以她和李香君的鉴赏水平,自然品得出一首诗的高低水准。 皇上所作的这几首新诗词,虽不敢说流芳百世,但绝对是当代难得一见的上乘佳作,即便是享誉文坛的大豪,都未必能做出这样质量上乘的好诗词来。 这也意味着皇上才华横溢,足可挤身文坛大豪华行列,而且排在十分靠前的位置。 陈圆圆有意无意的拿皇上和侯方域作比较,为的就是刺激李香君,潜移默化下,会让她觉得侯方域并没有象想象中的那般优秀。 “侯郎要有才情,再努力一点,或许就能高中了。”李香君幽幽叹道。 皇上的才华没得说的,只面前这几首诗就足以说明,就算陈圆圆不提侯方域,她心中也会下意识的拿心上人和皇上作比较。 她之所以叹气,是因为见识到了皇上让人惊才绝艳的才华,而她那位所谓的才华横溢的侯郎有点不够看了,真的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啊。 当然了,如果侯郎如果再努力一点,不要浪费太多的时间混迹青楼,高中状元,到时候风风光光的迎娶她进门,她相夫教子,侯郎入仕,造福一方百姓,甚至封相,名垂青史,嘻嘻。 陈圆圆看在眼里,心中只能苦笑,皇上说得没错,少女的情怀总是梦。 为了拯救走火入魔的李香君,她只能残忍的打碎李香君心中美好的梦想,不过,这需要时间,她可以耐心的等候,一点一点的剥开侯方域虚伪的面具,一点一点的碾碎李香君的美梦。 虽然很残忍,但为了这个天真且痴情的妹妹,她只能往死里狠踩侯方域了。 锦衣卫官署。 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正咧着嘴,开开心心的拆阅皇上给他的一封密旨。 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锦衣卫迅速壮大,已经超越了骆养性当初执掌的锦衣卫,虽然距离全盛时期的锦衣卫还有一大截距离,但皇上对他的能力和成绩给予了肯定和表彰,鼓励他继续努力,鼓励他继续努力,恢复全盛时期的锦衣卫,而这也是田伯光的梦想和一生的追求。 不过,他也没有因此乐昏头,相反,脑子特别的清醒,想要走得更远,甚至善终,只能忠于皇上,当皇上手里的一把刀。 “呃……”看过密旨,田伯光的脸上满是古怪表情。 第120章 古怪的任务 田伯光是正儿八经的老锦衣卫,接过,也听说过不少稀奇古怪,甚至十分艰难得让人绝望的任务,但这一次,皇上派给他的任务实在有点古怪,让他怀疑是不是皇上对他的一次考验? 往死里抹黑侯方域,让他臭不可闻,但又不能伤人,手脚必须干净,不能让他知道,更不能让别人知道,否则,侯恂打上门的时候,自己背锅。 这事好像容易办,又好像有点难办,关键是皇上到底什么意思? 侯恂可是外放的朝堂大佬,皇上为啥要整他的宝贝儿子? 田伯光心里满是疑问,也十分犹豫,关键是他摸不准皇上的心思。 “大人把事情想复杂了。”有幕僚提醒道,大人要死抱皇上的粗龙腿,哪怕把事情搞砸也得去办,那是圣命,圣命不可违,除非大人不想干了。 其实,这事没大人想的那么复杂,想想近段发生的侯方域和李香君的大八卦,就明白皇上的心思了。 田伯光一拍额头,确实是自己把事情想复杂了,都忘了这一茬了,皇上这是看上了李香君,才会给他下达这么一个古怪的任务呐。 摸清了皇上的心思,田伯光顿感压力全消,心情大好,认真思索了一阵,让人把心腹亲信魏长林叫来。 魏长林是南京人氏,锦衣卫百户,市井混混出身,身上带着一股子痞味,行事作风也是痞性十足,虽然经常把事情搞砸,好心办成坏事,但也因此立了不少功劳,算是功过抵销,至今仍然只是一个百户,但却是田伯光相当倚重的心腹亲信。 田伯光心里清楚,这魏长林要是用对了,能给你带来不小的惊喜,用错了,让你头大如斗,光是帮他洗屁股,会让你气得吐血。 何况魏长林也算是南京的地头蛇,这事,交给魏长林来办再合适不过了,不过,为了更稳妥一些,他另派心腹幕僚虞无伤协助,为的是敲打魏长林,别再给老子惹麻烦。 田伯光执掌下的锦衣卫,办事效率很高,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打探到了侯方域的行踪,这厮为躲避杀手的追杀,躲在南京秦淮河畔醉香楼头牌红姑娘如月的香闺里醉生梦死,好像把李香君和杀手都给遗忘了。 其实,阮大铖虽然恼怒,扬言派杀手追杀侯方域,但也不敢真的干掉侯方域,只是想狠揍他一顿,出口恶气而已,毕竟侯方域的老爹也是坐镇一方的朝廷大佬,惹恼了侯恂,他也吃不消。 关键是他是东林党的死敌,被东林党借势弹劾,就算皇上力保,恐怕挡不住来自东林党和社会的强大舆论,要是再被罢官,以他的年纪,天知道还有没有复出的机会? 这也是侯方域至今仍能在醉香楼逍遥快乐的原因。 魏长林和虞无伤带了几名便装锦衣卫力士前往南京,抵达南京后,直接找上了当地的团头张大炮。 魏长林和虞无伤在路上就已经商量好了,对付侯大公子的第一招就是先接近他,投其所好,获得他的好感,然后再慢慢的坑人。 一听要坑的人是侯大公子,张大炮眉头直皱,他们是混混不假,但最多也只是欺负老实巴交的农民,收保护费,调戏寡妇啥的小事情而已。 侯家是高门大户,侯恂侯老爷更是保定巡抚,堂堂的朝堂大佬,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能弄死他们五百回,他们敢招惹侯大公子嘛? 而且侯大公子还是复社四公子之一,名声不俗,他那些同窗好友多是官二代富三代啥的,随便一个都能弄死他们,何况侯大公子的背后更是大名鼎鼎的东林党,惹得起嘛? 魏长林皱眉,脸色黑如锅底。 第121章 可造之材 “二百两。”虞无伤扯了一下魏长林的衣袖,制止他发飚,看着张大炮,淡定说道。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坚信,没人会和银子过不去,如果没人敢接下这单生意,那是所付的价钱不够,大不了再加价好了。 “我干。”一个长相颇为英俊,名叫李四喜的年轻混混站了出来。 二百两银子对穷苦百姓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混混同样很穷,也比穷苦百姓更喜爱白花花的银子,何况这价格很高,高到足够买侯大公子的一条命了。 金主又没有要侯大公子的命,只是坑人而已,他不用背负命案跑路,有了二百两的巨款,天南地北,随便他跑路,实在跑不了,大不了投了义军就是。 “你的家人,兄弟们会照顾,好自为之。”张大炮看着李四喜说道。 “四喜感谢团头的关照。”李四喜对张大炮抱拳致谢,他明白团头的意思,从他接下生意的那一刻起,他就被逐出组织,跟团头再没有半点关系。 他的家人,团头会暗中关照,但同时也是一个警告,如果被抓,千万别乱说话,否则,别怪他心黑手狠。 “魏先生,虞先生,我需要两个兄弟配合,完事后,他们也要到乡下避风头。” 李四喜和魏长林、虞无伤出了堂口后,说出了自己的条件,这事,他一个人干不了,需要两个兄弟配合,事后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也需要到乡下躲避一段时间,跑路费不多,一人五十两足够了。 “成交,如果事情圆满,再赏你五十两银子。”虞无伤满意道。 他看得出来,李四喜不是贪婪,而是灵醒,这让他满意,看来是找对人了,如果李四喜办事顺利,他不介意多付五十两的赏金。 在虞无伤的一番操作下,换上白色长衫,腰缠玉带,佩挂玉佩,手握一卷《大明报》的李四喜变成了一个家境富裕的英俊书生。 要接近侯大公子,自然要给李四喜好好装扮一番,服装道具,演戏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虞无伤都包了,只要李四喜把事办好,多付一点代价也认了。 魏长林对李四喜的得寸进尺有点不爽,但记着老大田伯光的再三交代,也只能把怒火强压在心底。 “魏百户,你不觉得这小子是个可造之材么?”虞无伤看着李四喜离去的背影,捋着颌下胡须微笑说道。 “这小子有老子当年的一点调调儿。”魏长林眼睛一亮,如果真是这样,这小子还真可以好好调教一番。 虞无伤微微一笑,这次的任务,也是对李四喜的一个考验吧。 李四喜不知道自己走了狗屎运,他在街上转了半圈,发现没人跟踪后,这才去找两个平时要好的兄弟,仔细交代了他们一番后,才慢悠悠的前去醉香楼。 他是聪明人,虽然不清楚魏长林和虞无伤的身份来历,但看到团头对两人点头哈腰的讨好态度,说明两人的身份来历很不简单。 明知道侯大公子的身份还敢下黑手,更可以确定两人的身份来历相当的牛逼,根本不怕事情败露后遭到侯家的疯狂报复。 因此,接下生意的李四喜不敢有半点别的心思,只是尽心尽力地去做好自己该做的事。 按两位大金主的要求,他首先要做的就是想方设法接近侯大公子。 第122章 快速赚钱的窍门 侯方域是耐不住寂寞之人,他逃到南京,在朋友家里躲了几天就呆不住了,开始出去溜达,最后遛进了醉香楼头牌如月的香闺里。 其实,他也知道阮大铖不敢明目张胆地杀他,最多是狠狠地揍他一顿,羞辱他一番,但堂堂的侯大公子,鼎鼎大名的复社四公子之一,如果被人羞辱,脸面何存? 他认怂跑路,除了害怕被阮大铖阴死,主要还是给阮大铖一个台阶,阮大铖有了台阶下,心里的怒火多少能消一些,说不准就此放过他,毕竟他老爹也是治理一方的巡抚,阮大铖再狂,多少也要给他老爹几分面子。 至于东林党,他倒不抱多大的希望,毕竟阮大铖和东林党势同水火,就差没有撕破脸面,明刀明枪地干仗而已。 侯家虽是高门大户,但不代表侯大公子就有大把的银子随意挥霍,加之他一向出手大方,身无分文是常有的事。 几个朋友接济的一百两银子在他跑来南京的时候已经花得所剩无几,进醉香楼时的一通打赏,他又变成了穷光蛋,幸好凭他侯大公子的脸面,仍可以畅通无阻地进入如月的香闺,躺在她软绵绵,香喷喷的大床上,享受如月的如水柔情。 如月的姿容技艺名声虽不如鼎鼎大名的秦淮八艳,但姿容也是上上之选,艳名也不俗,也如其他的同行姐妹一样,有着一颗嫁入豪门的上进之心。 巧的是她对年轻英俊,风度翩翩,才华横溢的侯大公子同样芳心暗许,只不过争不过更加出众的李香君而已,如今侯大公子送上门,她又岂会错过这个机会? 不过,她还是有所保留,虽然让侯大公子享受了如水的柔情,但仍死死地守住最后的底线,多少让侯大公子有点遗憾。 青楼是有名的销金窑,囊中羞涩的侯方域再是不舍,也只能拍屁股走人,就算如月愿意倒贴,他也不好意思白嫖。 一文钱难倒英雄好汉啊。 身无分文的侯大公子闷闷不乐地走出醉香楼,差点和迎面匆匆走来的一个书生相撞。 “哟,这不是侯兄吗?失敬失敬。”和侯大公子偶遇的书生是李四喜,他客客气气地抱拳揖礼,神态满是真诚与惊喜。 “啊,兄台是……”侯方域茫然道,但对方真挚热情,似乎认识他,而且也是读书人,他下意识地抱拳还礼。 “哟,侯兄真是贵人多忘事。”李四喜打趣道,热情地挽着侯大公子的手臂,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通话。 他姓李名喜,淮南人氏,一向仰慕才华横溢,洒脱不羁的复社四公子,特别是侯兄您,没想天今天偶遇,实是三生有幸。 为表达仰慕之情,小弟我做东,请侯兄喝上几杯,将来好和亲戚朋友吹虚,本书生也曾和侯兄喝过酒,把臂言欢,足以骄傲一生了。 明知是恭唯话,但侯方域心里很受用,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嘛。 架不住李喜的热情,加上肚子好象也有点饿了,他跟随李喜南京颇有名气的春风得意楼喝酒。 上楼梯的时候,他不小心和下楼的一个食客碰了一下,对方诚恳道歉,他也没在意。 食客看了李四喜一眼,转身下楼,出了春风得意楼,很快消失在川流不息的人潮中。 李喜要了一间雅间,点了满满的一大桌酒菜,都是春风得意楼的招牌名菜,让一向生活优渥的侯方域很满意,看李喜也越来越顺眼。 “弟初来南京,没有朋友,身上盘缠将尽,实在是一言难尽啊,幸好弟运气好,找到了快速赚钱的窍门……” 几杯水酒入肚,加上李四喜刻意奉承,赢得了侯方域的好感,两人越聊越投机,颇有相见恨晚,想要插香结拜的惺惺相惜之意。 “什么窍门?”侯方域眼睛一亮,急声问道。 第123章 仙人跳 第123章仙人跳 “李兄快说,什么快速赚钱的窍门?” 现在侯大公子身无分文,穷得叮当响,李喜的话就像猫爪子一般,挠到了他的痒处,能不勾起他的兴趣嘛? “侯兄莫急,先喝酒,待会弟带你去赚钱。”李四喜笑眯眯说道,一副高深莫测的神秘表情。 “……”侯方域就算心急,但也只能忍耐了,人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也不好意思再催了,但喝酒的心思也没有了。 “侯兄,走,发财去。”李四喜慢悠悠悠地喝了几杯酒,吃了几口菜,吊足了侯方域的胃口,然后扔下两锭十两重的纹银,拉着急不可待的侯方域起身离去。 侯方域兴冲冲地跟着李四喜转了几条街,然后钻进一间普通的民房里。 屋里摆放一张方桌,桌上摆了两只瓷碗,一只盛着小半碗的白米,一只倒扣桌面上,还摆有分成七八堆的碎银,甚至铜钱都有。 十几个长相不一的汉子围挤在方桌边,一个个神情激动地呼喊着“单”和“双”这两个字,场面有点乱。 倒扣的瓷碗翻开,下边放了几十粒白米,有人手拿一根竹筷,两粒两粒地分数桌面上的白米粒,最后还剩孤零零的一粒白米。 压单的喜笑颜开,激动得手舞足蹈,押双的哭丧着脸,好象刚死了爹娘一般。 侯方域虽然没有玩过这种东东,但也看得出来,这些人在赌钱,赌具是一个破腕和白米粒,只猜单双,十分简单。 “侯兄,这五十两拿去耍乐,赢了算侯兄的,输了算弟的,不过,小赌怡情,大财伤身,见好就收,切记。” 李四喜把一个装了估摸有五十两银子的布袋硬塞到侯方域手上,然后掏出五两碎银押双。 在侯方域还在发呆的时候,李四喜已经赢钱了,五两变成了十两。 李四喜没有拿钱,而是全部押双,眨眼的功夫,十两变成了二十两,他接着押注,二十两又变成了四十两。 侯方域揣紧手中的钱袋子,心头怦怦直跳,呼吸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有些急促紊乱起来。 他以前对赌钱没什么兴趣,现在目睹李四喜不费吹灰之力,五两的本钱已经翻了几番,变成了四十两,要说不心痒那是假话。 在他紧张激动得面庞发红,心里犹豫要不要玩一下的时候,李四喜又连赢三把,五两的本钱变成了三百六十两银子。 “不玩了。”李四喜笑嘻嘻地把三百六十两银子收进一个布袋里,拍了拍侯方域的肩膀,并且捏了一下。 侯方域心里明白,这是提醒他,记着他刚才说的话,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见好就收。 他看着李四喜手中沉甸甸的钱袋子,羡慕得不得了,心里也是阵阵的热乎,这钱,赚得太特么的容易了。 最终,他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还要想赚钱的疯狂执念,终于摸出五两碎银,学着李四喜,押双。 似乎一息的时间不到,他的五两本钱变成了十两,他继续押双,不过只押五两银子,另外的五两银子收进了钱袋里。 负责收钱付钱的瘦高汉子瞟了李四喜一眼,眼睛里满是赞意。 他是虞无伤所扮,坐庄开碗数米粒的是魏长林,一众赌徒全是锦衣卫力士所扮,整一个仙人局,钓的只是侯大公子这只傻鸟。 第124章 仙人跳2 堆在侯方域面前的银子已经有近千两,白花花的格外刺眼。 现在的他眼睛发红,面庞通红,呼吸急促,已经从开始下注时的紧张激动转变成了疯狂。 这钱赢得太容易了,他这是财神附身,运气爆棚,把庄家赢得满头大汗,面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双,全押。” 在旁边一众赌徒的怂恿下,豪气干云的侯方域把所有的银子全押上,他相信自己现在是财神附身,打算赢这最后一把就收手,至于李四喜之前的提醒,他早抛到九霄云外。 不过,这一次,赌神可能睡着了,或者是他的好运气用光了,开出来的米粒是单,庄家吃大赔小,刚才了一把小财,还没来得及捂热银子的侯大公子又变成了身无分文的穷光蛋。 哟,早知道不赌了,收手走人该多好…… 面无人色的侯方域好象失了魂一般,傻呆呆地坐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如果世上有后悔药,他一定买一颗。 “兄弟,还玩不玩?不玩就起来,大爷我要翻本。”有人嚷嚷道。 “玩。”侯方域瞪着发红的眼睛,咬牙切齿说道,他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十足的赌棍,一心只想着翻本。 “兄弟,没钱可以跟老板借,利息不算高。”有赌徒好心提醒道。 “嗯,我要借五百两。”侯方域咬牙道,他刚才也看到了,有个赌徒输得精光,然后跟老板借了十两银子,现在不仅还清了十两欠银,面前还堆了一百多两银子,他也要翻本。 “这位公子,五百两太多了,必须有人担保或抵押才行。”魏长林笑眯眯说道。 侯方域转头找寻李喜,但却没看到他的身影。 “你那个朋友有急事离开,他怕影响你的气运,因此没有告诉你。”虞无伤淡然道。 没人担保,就拿东西抵押呗,还钱了就可以拿回抵押物了,没啥担心滴,嘿嘿。 “我拿玉佩抵押……哎哟,我的玉佩呢?” 侯方域想拿自己佩挂的玉佩抵押,哪知道伸手一摸,脸色不禁一变,天天佩挂在玉带上的玉佩竟然不见了,也不知道是掉了还是被人顺走了? 人倒霉的时候,喝水都塞牙啊。 已经输红眼,一心想要翻本的侯方域顾不得理会丢失的玉佩,他在身上摸了一阵,终于摸出一块带着体温的小玉佩,小心翼翼地放在魏长林面前。 这块小玉佩是李香君平时佩挂的贴身之物,一面雕刻好看的云纹图案,另一面雕刻李香君的名字,也是李香君送给侯方域的定情信物。 侯方域一直贴身带着,现在输红了眼,咬牙拿出来抵押,等有钱再赎回来就是了,说不准再玩几把就能赎回来。 虞无伤拿起玉佩仔细观看,玉是上好的白玉,雕功精美,显是出自名家之手,也就值个二百两银子左右,不过,当他翻过另一面,看到李香君的名字时,眼睛不禁一亮。 皇上不是看上了李香君嘛,如果把这块玉佩献给皇上,保不准是大功一件呐。 李四喜擅自主张,让他的另一个兄弟顺走侯方域的玉佩,竟然有意想不到的好处,算这小子通过了这一次的考核吧。 签字画押后,侯方域借到了五百两银子,精神大振,马上开赌,他分成两把押注,结果不用猜都知道,又输个精光。 输红眼的他还想借钱,奈何身上再也拿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然后被人扔出赌场。 他如同没有灵魂的人偶,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走进了一家小酒馆。 “酒来,一大壶。”侯方域现在只想喝酒,借酒消愁,至于有没有钱,他已经不顾了。 几大碗酒入肚,他醉得不省人事,一头趴在餐桌上。 第125章 想白嫖?门都没有 侯方域醒来的时候,只觉头痛欲裂,喉咙干得冒烟,忍不住捧头呻吟,挣扎坐起,下意识地打量四周。 床是普普通通的木床,缝补了好几个补丁的红色帐幔,同样缝补了一些补丁的红色被套,可以看得出这家人的家境不怎么好。 他用力抽动了一下鼻子,满鼻低劣的脂粉味让他直皱眉头。 什么情况? 侯方域突然想到了什么,整个人吓得差点从床上蹦起来,又慌不迭地扯住破床单,遮住自己吃果果的身体。 “侯公子醒了?奴家服侍公子更衣,嘻嘻。” 布帘掀开,一个长相还算过得去,但已人老珠黄的妇人扭着蜂腰,笑嘻嘻地走进来,眉梢还带着一抹春意。 “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 侯方域整个人都懵圈了,愣了好半晌才吃力地咽了一口口水,发声询问。 他依稀记得自己喝醉了,迷迷糊糊中感觉好被朋友搀扶着走了一段路,隐隐听到说话声,然后跌入一个女人香喷喷的,软绵绵的怀抱里。 好象是李香君的怀抱吧? 侯方域醉得断片了,迷迷糊糊的就和李香君那啥了,反正他已经替李香君梳拢了,做这种男女友谊的事情也名正言顺。 他现在苏醒了,发觉身处一个陌生的地方,和一个满身风尘味的妇人共处一室,这种感觉让他感觉很不好,这要传扬出去,对他的名声可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哎呀,侯公子你也太绝情了,昨晚儿还叫奴家小香香,快活够了,拔枪就不认人了?”妇人脸色一变,双手插腰,对着侯大公子叽哩呱啦的就是一通埋怨。 妇人叫李张氏,生有三个孩子,丈夫死了五年了,生活所迫,她不得不抛头露面,卖笑为生,成为这一带千夫所指的暗娼。 她为了抚养三个孩子,为了不被人欺负,拼命地让自己坚强起来,也成为这一带有名的泼妇。 象侯公子这么年轻帅气,又极有名声的豪门公子,如果她有钱的话,倒是不介意倒贴一回,但她真的太穷了,太需要银子来养家糊口了,因此,不管是谁,上了她的床,就得付银子。 一般的穷汉子,也就几十文百来文铜钱,象侯公子这种贵公子,怎么也得五两银子以上。 至于侯公子的战斗力,不提也罢,整一个银枪腊头,中看不中用,反正在她眼中,侯公子就是一头待宰的大肥猪。 “我给银子,我给银子……”侯方域忙道,心虚的他害怕被人听到,传扬出去,名声全毁了。 他突然想到自己之前赌博,输得精光,荷尔蒙包里连一文铜钱都没有,整张脸顿时皱成了苦瓜样。 若是平时,五两银子都不够他喝杯香茶,但现在,一文钱真的是难倒了他。 “银子拿来。”李张氏的手伸到侯方域面前,她乘着侯方域呼呼大睡的时候爬起来,把他的衣服全摸了一遍,一根毛都没有摸到。 她倒不怕侯方域会懒账,侯大公子的一身衣裳都是好料子,还有那根玉带怎么也值个几两银子,再说了,真要闹起来,出丑的是侯大公子,至于她的名声,早就烂大街了,她怕个毛线。 “我带的荷包被人偷了,衣服拿来,我去找朋友借。”侯方域说道,不管怎么说,先拿到衣服穿上再说,万一有人闯进来,那乐子可大了。 “不行,万一你跑了,奴家找谁要银子去?”李张氏摇头拒绝,衣服和玉带是抵押物,早藏在某个隐秘的地方,就算侯大公子敢光身跑路,她也不亏本。 想白嫖?门都没有。 “没有衣服,我怎么出去找钱给你?”侯公子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耐着性子和李张氏讲道理,心里则把她全家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n遍。 在和李张氏的对话中,他听出了一点问题,他喝酒后,有几个自称是他朋友的大汉搀扶着他,把他送到李张氏的家里,让她好生侍候。 到底是什么人在陷害他? 第126章 出名了 姓阮的真狠啊…… 冷静下来的侯方域理顺了思路,脸色顿时变得十分难看,他年轻气盛,确实得罪了不少人,但冲着他老爹的面子,那些人都不敢把他怎么样,唯一敢下如此阴毒黑手的人只能是内阁次辅阮大铖。 “侯大公子,再不给钱,老娘可喊人了。”李张氏双手叉腰,恶狠狠地威胁道。 “我现在没钱,得出去找朋友借钱,你得先把衣服给我……” “万一你跑了,老娘找谁要钱去?” “侯某会为了这区区的五两银子坏了自己的名声不成?” “难说,老娘只相信银子。” “哟,算了,那根玉带值五十两银子,先压在你这,这样总行了吧?” 双方谁也不肯让步,侯方域只想尽快离开这里,只能妥协,把玉带留下当抵押。 “什么玉带这么值钱呀?” 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突然在门外响起,布帘掀开,一个流里流气的小混混笑嘻嘻的探头钻进来。 “哎呀,李张氏,你有恩客了?咦,这位公子好像有点面熟呢。” 小混混流里流气的调戏李张氏,发现靠坐床头的侯方域,不禁一怔,好奇的打量一番,脸上渐渐露出古怪表情。 侯方域吓了一大跳,连忙举起被单遮挡面孔,心中叫苦不迭。 “齐飞,你个混子来干什么?是不是又想喝老娘的洗脚水?”李张氏双手叉腰,瞪着小混混直嚷嚷。 “咦,李寡妇家今天怎么这么热闹?” 外边突然响起几个男人说话的声音,在侯大公子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布帘掀开,又有三个男人闯进来,看到靠坐床头的侯大公子,不禁一怔。 “哟喝,李寡妇你今个儿厉害啊,竟然睡了一个小白脸,啧啧啧,挺俊俏的。” “咦,这小白脸好像有点面熟啊。” “嗯,好像在哪见过……” “哎呀,记起来了,这位不是前段时间为香扇坠赎身,闹得沸沸扬扬的复社四公子之一的侯方域侯公子嘛?” “不是……”侯方域虽以床单遮面,但仍下意识地出声否认,这种情况下,就是打死他也不会承认自己就是鼎鼎大名的复社四公子中的侯大公子啊。 “啧啧啧,听说那香扇坠长得如花似玉,倾城倾国,侯公子放着香美人不宠幸,竟然跑李寡妇这,这口味,啧啧啧……” “这不奇怪吧?青菜萝卜,各有喜好嘛,侯公子或许喜欢的就是李寡妇这一款的,嘿嘿。” “你们要死啦?都给老娘滚出去。” 李寡妇愣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当场发飚,抡起扫把就是一通劈头盖脸的乱打,把齐飞和三个陌生的汉子全赶跑了。 “完了……”侯大公子掩面惨嚎。 等他惶恐不安地穿好衣服,溜出李寡妇家的时候,外边早站满了闻讯赶来看热闹的街坊邻居,对着掩面狼狈逃窜的侯大公子指指点点,嬉笑声不断。 古人同样有着一颗熊熊燃烧的八卦之心,大名鼎鼎的复社四公子之一的侯大公子前脚刚替秦淮艳名四播的李香君梳拢,后脚就钻李寡妇的被窝,有钱人真会玩呐。 侯大公子的事迹当天就传遍了整个南京城,引发了不小的轰动。 复社宣布把侯大公子开除,朋友割袍断义,醉香楼的头牌红姑娘如月气得当场吐血,调养了近半年,身子才有所好转。 被气得吐血的还有保定巡抚侯恂,据消息灵通的人传出的消息,侯巡抚告病回京休养,对侯大公子执行了家法,打断了侯大公子的一条腿,关在侯家祠堂面壁思过。 一同出名的还有李寡妇,或许是因为她睡过侯大公子,或许是什么原因,反正慕名而来的恩客比以前多了许多,费用也翻了一番。 李寡妇开心得不得了,人似乎也变得年轻了一些,反正笑靥如花,艳名远扬,一度冲上南京八卦榜,侯大公子高居榜首,她排在第二。 第127章 李香君崩溃了 “不可能,不可能……姐姐,我怎么这么命苦啊……哇……” 当陈圆圆把侯方域抵押的玉佩和借条拿给李香君看时,李香君第一反应是不可能,这是假的,甚至怀疑她送给侯郎的定情玉佩是被人偷的。 看着借条上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字迹,她一下崩溃了,扑进陈圆圆怀里失声痛哭。 “哭吧,痛痛快快的哭一场就好了。”陈圆圆没有安慰开导,只是搂着她,任由她放声痛哭。 她也曾经历过绝望,放声痛哭一场,发泄出来后,心情会好受一些,一些事情也就看开看淡了,这就是新的开始。 如果说,光凭定情的玉佩和借条,还不足以让李香君死心的话,接下来的几天,不断传进宫里的消息,就象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碾碎了李香君残存的最后一丝希望。 白嫖李寡妇,被复社开除,好友割袍断义,被老爹打断腿,关在祠堂面壁思过,这些消息,真正让李香君绝望了,整个人一下病倒了。 好在有医术高明的御医施术,有陈圆圆体贴的照料和开导,身体才渐渐好转,不过,想要治好她的心病,估计还需要一段时间。 “爱妃不必担心,时间就是最好的良药,会治疗一切的。”朱有兼拥着略带憔悴的陈圆圆安慰道。 陈圆圆衣不解带的照顾李香君,人都憔悴了,朱有兼不忍折腾她,一下变成了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只是拥着她,柔声开导。 这下可把周皇后和几个妃子给乐坏了,皇上还年轻,身体倍儿棒,龙精虎猛的,需要发泄过剩的精力,她们巴不得李香君永远病不好,陈圆圆一辈子都忙着照顾她,皇上把对她的宠爱,慢慢的转移到自己身上。 崇祯皇帝的后宫在周皇后的掌管下,显得有点和谐,至少表面上这样,不过,是人都有私心,各妃子为赢取皇上的宠爱,耍点小心计也很正常。 只要不过份,闹得不象话,周皇后一般都是睁一只闭一只眼的装着不知道,但如果有谁不知好歹,想抢她的皇后宝座,她保证毫不犹豫的斩断那只黑手。 陈圆圆帮皇上掌管皇家被服厂,还要抽时间照顾、开导李香君,实在抽不出时间去《大明报》投稿,为皇上正名,这事,只能拜托周皇后了。 当然了,也可以理解成她善解人意,端正自己的态度,尊重周皇后,知书达理懂规矩,让周皇后满意和高兴,移驾过来看望还在调养身子的李香君,也算是投桃报李了。 李香君受宠若惊,千恩万谢,送走周皇后后,她觉是皇帝的后宫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神秘可怕嘛,还有圆圆姐照顾着她,暂居皇宫一段时间好象也不错。 经过陈圆圆的不断开导劝说,她内心的创伤慢慢愈合,就算不可能永远治愈,但至少也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好起来了,脸上也开始慢慢的有了一点笑容。 “圆圆姐,明儿让我做点事吧。”李香君认真的想了好一阵才说道。 她现在身无分文,又举目无亲,无人可投靠,再说了,她一个弱女子孤身上路也不安全,思来想去,还是暂住皇宫一段时间再说,反正有圆圆姐关照,没人敢欺负她。 不过,她不想当一个无用的米虫,整天白吃白住,无所事事,她要帮圆圆姐做点事,才对得起圆圆姐的关照。 “好啊,没你帮忙,姐姐这段时间还真有点忙得喘不过气来呢。”陈圆圆高兴道,李香君主动帮忙,说明她开始看开了,这是好现象。 皇上说得太对了,也很有哲理,时间,就是治愈一切的良药。 阮大铖奉召入宫,不过不是皇上召见,而是周皇后,这让他大感疑惑,也不知道周皇后召见他有何事? 第128章 装逼只是顺手 阮大铖进宫的一路上都开咧着大嘴,显得十分高兴,就差没嚎吼几声,以宣泄内心难以抑制的激动兴奋了。 侯方域被人整得身败名裂,虽不知是什么人整得阴损手段,害得他当了背锅侠,但确实帮他狠狠的出了一口积压心底的恶气,爽得当晚喝了三大杯,外加两粒大力金刚丸,把宠爱的小妾杀得讨饶不已。 “皇上闲时写了几首诗词,请阮阁老斧正。” 阮大铖行礼请安后,周皇后请他坐下,然后拿出几张手稿,让贴身侍婢交给阮大铖评价。 “不敢不敢,皇后娘娘……嘶,好,好诗,皇上的诗才,惊才绝艳,当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得,铖佩服得五体投地。” 阮大铖接过手稿一看,不禁吸气,连声称赞,他是明末著名的文坛大佬,诗词戏曲的造诣极高,只看一眼,基本能够评定一首诗词的质量。 他确实被皇上的诗才给惊艳到了,发自内心的称赞,顺带着拍一下皇上和皇后娘娘的马屁。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世间,没有不喜欢听马屁话的人,嘿嘿。 周皇后笑靥如花,心里别提有多高兴,这阮阁老就是会说话,让人听着心里舒服,胸有大才,可惜人品不咋样。 “皇后娘娘,皇上想用何笔名?”阮大铖明白了周皇后的意思,小心翼翼的询问。 既然要在《大明报》上发表这几首诗词,皇上的名讳肯定是不能用的,只能用笔名了。 等到大火的时候,他再“一不小心”的泄漏作者是皇上,又能大大的拍一回皇上的马屁。 “就用崇祯吧。”周皇后淡然道,她和陈圆圆商量过了,也问过皇上,既然要帮皇上扬名,让天下人都知道皇上有真才实学,就不能藏着掖着。 “妙。”阮大铖赞道,他口中又是一通奉承的马屁话,心中却微感失落,又少了一次狂拍皇上马屁的机会。 出宫后,他马上赶往《大明报》编辑部,让编辑们赶紧编辑设计,明天的《大明报》文章版将全部刊印皇上的这几首上乘佳作。 他可以预想,当人们看到皇上的这几首诗词时,必被惊艳到,然后是各种满是称赞的赏评文章如雪片般飞来,而他要做第一个赏评的人,得马上加班加点写文章。 如周皇后、陈圆圆和阮大铖及一众编辑所预测的,几篇佳作一经发表,着实火爆了整个帝都,惊艳了许多才子文豪,一下跃居帝都八卦榜的榜首,人人争相观阅赏析,青楼的头牌红姑娘们争相传唱。 人们这才发觉,皇上有诗才,他们未必写得出如此惊才绝艳的好文章,想不佩服都不行。 几首足可流芳百世的名篇佳作热度居高不下,把侯大公子各种花边新闻给压了下去,让称病在家休养的保定巡抚侯恂感概不已,如果皇上的这几首佳作能早几天发表就好了,可惜天不佑侯家啊。 他知道侯,寄予厚望的方域这辈子是完蛋了,再有多大的才华都没有用,这辈子是不可能入仕了,他只能把目光转到另一个儿子身上,重新栽培一个未来的继承人。 朱有兼知道自己现在火爆了整个大明,其中一半的原因是因为他是大明的皇帝,很多才子大文豪官员在拍他的马屁,其中拍得最猛的当属阮大铖了。 装逼只是顺手,治国才是大道,泡妞也是顺手,上没上手他不强求,江山美人他都想要,但前提是江山先稳固,其他的可以先放一边,甚至放弃。 李香君有陈圆圆照顾,应该不会出啥问题,他也暂时没时间理会,他的目光重新投到了开封的战局上。 第129章 宿命之战 历史的轨迹虽然因朱有兼的意外出现发现了一些改变,但孙传庭和李自成的宿命一战仍旧没法避免,双方在朱仙镇展开了最后的决战。 李自成第一次兵围开封城时,曾在朱仙镇打败了孙传庭,这一次更是信心十足,而孙传庭要一雪前耻,同样摩拳擦掌,做好了大战的准备。 李自成自从杀了最得力的大将兼军师李岩,逼反红娘子,逼得军师宋献策装死跑路,最后为崇祯皇帝效命后,他的性格发生了一些改变,也变得有点优柔寡断。 他没有不理会孙传庭的三十多万精锐大军,集中兵力强攻开封坚城的决心和魄力,拖了一段时间后,眼前寒冬将近,逼得他不得不做出最后的决断。 现在的义军不仅在数量上压过官军,武器装备也越来越精良,可以说是兵强马壮,完全有横扫大明全境的强大实力。 因此,义军最强大的敌人不是孙传庭的三十多万精锐大军,而是即将来临的寒冬。 李自成的兵力高达五十万,但每天消耗的粮食也十分惊人,哪怕他攻城掠池,抢到了很多粮食,但也撑不起这巨大的消耗。 因此,在严峻形势的逼迫下,他不得不主动寻求和孙传庭决战,先击败孙传庭,才能安心攻打并拿下开封这座让他瞎了一只眼睛的坚城,才能安心过冬。 为逼迫孙传庭决战,李自成兵分三路,形成包抄之势,孙传庭面对李自成的咄咄逼人,选择退守朱仙镇。 李自成挥军进逼,孙传庭知道,自己一旦退出朱仙镇,李自成必率军追杀,他无险可守,只能退回黄河对岸防守,大军在撤退之际,李自成挥军掩杀,撤退可能演变成溃败,就算皇上不砍他的脑袋,他也没脸回去见皇上,只能以死谢罪。 再者,他在朱仙镇已经败给李自成一次,不想再败第二次,他要一雪前耻,也就是说,他已经没有退路,唯有和李自成决一死战。 他和李自成磨蹭了这么长的时间,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兵员充足,武器装备粮草充足,最不确定的内部因素贺人龙已经被他杀了,换上忠于皇上,完全听命于他的高杰统掌陕西军,军心稳定,将士用命,也是该和李自成决一胜负了。 他本想在朱仙镇修筑防御工事,诱使李自成来攻,先消耗义军的部份兵力,奈何李自成追得很紧,他没有时间修筑防御工事,只得率军出镇,在平地上一一展开。 朱仙镇外,双方近百万大军摆开阵势,密密麻麻的士兵望不到头,只看到飘扬如海的战旗,如林的长矛。 论军容,接受过一定军事训练的官军要比义军整齐,在孙传庭的指挥下,官军摆出一个个密集的防御方阵,盾牌兵在前,后面是弓箭手和火枪兵,再往后是长矛兵。 坐镇中军指挥的孙传庭手持单筒望远镜观察义军的阵型动静,面色显得凝重。 别看对面的义军站姿随意,没有摆出什么阵型,但他心里清楚,多是跟随李自成历经大小战役的精锐老兵,武器装备精良,个人战力强悍。 孙传庭不敢有丝毫大意,把左良玉的湖广军摆在左翼,虎大威的保定军放在右翼,战力最强的陕西军为主力中军,徐玉的皇家第一团护卫在他身前。 徐玉奉旨增援孙传庭,顺便实战练兵,战前,他再三恳求出战,但都被孙传庭以各种理由拒绝了,硬是把皇家第一团留在身边,充当护卫团。 孙传庭有自己的想法,他只想凭借手中的兵力击败李自成,一雪前耻,徐玉的皇家第一团是皇上的宝贝疙瘩,万一损失大了,他可担当不起。 因此,他宁愿抗旨,也不让徐玉出战,只要打败了李自成,他再下令徐玉率军出击,如此一来,自然没有抗旨之说了。 双方摆好阵型后,惊天动地的战鼓声隆隆响起,标志着决战正式开始。 第130章 炮兵是战争之神 轰轰轰—— 义军的二百多门火炮率先咆哮,一枚枚炮弹呼啸着砸向对面密密麻麻,排着一个个整齐防御方阵的官军。 炮是清一色的葡萄牙佛朗机炮的山寨版,也有一些改良型号的,不过口径却有十五六种之多,多是口径较小的小炮,大口径的只有十来门。 所有的佛朗机炮都是从官军手里缴获来的,大口径的佛朗机炮实在太沉重,运输不方便,加之义军经常打运动战,不方便携带这么沉重的大家伙,因此多是小口径的小炮。 限于当时的技术水平,分为子炮和母炮的佛朗机炮有一个无法克服的缺点,子炮和炮腹间的缝隙公差大,造成火药气体泄漏,因此不具备红夷大炮的远射程。 因此,别看义军的二百多门火炮轰得猛烈,但因射程等原因,对官军造成的伤害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大多的实心弹丸都砸落在空地上。 咆哮的炮声不仅激励义军的士气,同时也是进攻的命令,密密麻麻的义军呐喊着,持着刀剑等五花八门的武器,向对面的官军发起了冲锋。 官军密集的防御方阵前面排列门六十多门火炮,大多是和义军一样的佛朗机炮的改良版,不过仅大小两种口径。 在中央方阵面前,排列十六门和佛朗机炮明显不同的大口径大炮,由钢铁铸造,一体化的炮身,后装炮膛,钢架炮轮,使用的是定装纸药筒,发射的是开花炮弹,已经具备现代火炮的稚型。 这十六门大口径的火炮隶属皇家第一团的团直属炮营,另配备有十二门小口径的火炮,按照火炮的数量规模,实际上已经是团级编制,部队也是旅级编制,只是朱有兼时没把部队编号升级而已。 轰轰轰—— 随着军官的一声令下,几门火炮轰射,一旁有几名军官举着单筒望远镜观测弹着点,然后根据弹着点和目标进行校正,第二发炮弹才是真正的有效射击。 “稳住,别慌,都特么的给老子稳住了,没有老子的命令,谁都不许点火。” 右边的炮兵阵地上,一名年轻的军官对着手下一众显得十分紧张的炮兵大声叫喊。 这名年轻的军官叫刘辉,是保定总兵官虎大威的部下,闲时曾跑到皇家第一团的团直属炮营喝酒,和炮营的军官基本都混熟了,也学到了不少炮兵的理论知识,现在是真正用上了。 与此同时,左翼的炮兵阵地上,一字摆开的二十多门佛朗机炮先后轰射,在空地上炸出一团团的黑烟,仅有几发炮弹落在冲锋中的义军群中,造成了一些伤害,但并未能阻止密密麻麻的义军继续冲锋。 “三发急促射。” 皇家第一团团直属炮营的炮兵经过校射,校准方位射程后,十六门大口径的火炮终于开始咆哮起来,一发发的开花炮弹呼啸着砸落义军的炮兵阵地,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黑烟,也把义军的炮手炸得血肉横飞。 轰…… 义军的炮兵阵地发生了剧烈的大爆炸,滚滚浓烟冲天而起,那是义军胡乱堆放的火药桶被炮弹击中,发生了大爆炸,把方圆数丈内的炮兵炸飞,也掀翻了几门佛朗机炮。 “好,炸得好,给本督狠狠地打。” 中央方阵内临时搭建了一座木制高台,三边总督孙传庭就站在高台上,举着单筒望远镜观察战况,他看到了义军炮兵阵地的大爆炸,高兴得喊叫起来。 “总督大人,这是皇上所授的炮兵新战术,叫炮火压制……” 徐玉和一众高级将领簇拥在孙传庭身旁,他也举着单筒望远镜观察战况,同样看到了义军炮兵阵地上的大爆炸,在感慨皇上所授的炮兵新战术的实用和厉害的同时,心中一动,给孙传庭讲解了一下什么叫炮火压制的理论和作用,重点强调了炮兵在现代战争中的重要作用。 炮兵,是战争之神。 第131章 血战 “官军的佛朗机炮打得这么远?” 李自成看着自家的炮兵阵地被炸得七零八落,眉头皱起,脸色黑了一分。 包括他在内的绝大多数义军将领心中,佛朗机炮的炮弹是实心铁弹,除了用来提振士气外,最大作用是用来轰击城墙等坚固的防御工事,用来轰射会移动,目标小的人,较果还不如近身肉搏,刀剑砍杀的好。 自家的炮兵阵地被炸翻,损失了几十个炮手,对他来说,这点伤亡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他只是有点担心和好奇,官军的佛朗机炮为啥打得这么远? 不过,说句老实话,他觉得开花炮弹的威力比实心铁弹要大得多了,这玩意用来对付人,特别是密集的人群,杀伤力还是挺吓人的。 密密麻麻的义军还在冲锋中,皇家第一团的团直属炮兵营用最快的速度把义军的炮兵阵地轰了一轮,摧毁了三十多门火炮后,在军官的指挥下,把炮口的仰角降低,开始对冲锋中密集冲锋中的义军进行炮火狙击。 “孙总督,这个战术叫炮火狙击,用密集的炮火组成一段死亡封锁线,阻断义军的后续冲锋,以此减轻一线将士的压力。” 徐玉继续给孙传庭讲解炮兵的新战术,炮兵的军官们指挥得不错,炮手们射得也准,给他长了脸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些炮兵之所以打得这么准,除了平时玩命的训练外,是用一发发的实弹打出来的成绩,那全是白花花的银子啊,也只有皇上才有如此的魄力。 “嗯,传令下去,让徐司令的部下指挥炮兵……” 孙传庭听了徐玉的一番讲解,连连点头,他现在明白了这些新战术的实用性和厉害之处,心中不禁感叹皇上的英明神武,雄才大略。 等这一仗打完,得叫那帮掌管炮兵的军官都去跟皇家第一团的人学习怎么打炮才行,现在是来不及了,先让徐玉抽出一些精通炮战的军官去指挥炮兵再说。 “孙总督,来不及了。”徐玉苦笑道,义军冲锋的速度很快,已经进入佛朗机炮的射程之内,再让他的部下去指挥友军的炮兵部队,有抢功之嫌呐。 “也罢,等打完这一仗再说。”孙传庭捋着颌下长须点头道,继续举着单筒望远镜观察战场。 徐玉也举着单筒望远镜观察战场,围聚在一旁的一众高级将领都眼巴巴地望着他手中的单筒望远镜,心里羡慕得要命,天子亲军的待遇就是不一样,好得让人羡慕眼红嫉妒恨。 右翼保定军的几十门佛朗机炮已经轰鸣,一枚枚的实心铁弹和开花弹呼啸着落在密集冲锋的义军群中,开花炮弹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滚滚浓烟,残肢断臂飞抛。 实心铁弹凶狠地砸在人体上,砸出一个大血洞,强大动能的惯性下继续前飞,又砸在第二个义军士兵的身体上,然后是第三个,直到砸倒第四个才落地。 开挂的朱有兼虽然强令军中的炮弹统一使用开花炮弹,但也仅限于自己的新军而已,为鼓励孙传庭,提振士气,他支援了五百发开花炮弹。 容易生产且成本低的手榴弹倒是支援了二千枚,平均分摊下来,陕西、保定、湖广军也只分到一百六十来枚开花炮弹,几十门火炮最多打两轮就打光了,实心铁弹仍旧是战场上使用最多的炮弹。 位居中央的皇家第一团的团直属炮兵营的火炮射程最远,射速也最快,使用的全是杀伤力大的开花炮弹,五轮急促射,给予冲锋中的义军造成不小的伤亡。 右翼保定军的佛朗机炮仅来得及轰射两轮,炮手就急忙把大炮往后拖,再慢一点就被冲上来的义军砍成肉泥。 两轮炮击虽然给冲锋中的义军造成一定的伤亡,但并未能阻挡义军的快速冲锋,密密麻麻的义军如潮水般涌到,凶狠地拍击官军的防御方阵,短兵相接的残酷肉搏战正式拉开序幕。 第132章 孙传庭的杀手锏 震天的吼杀声,枪炮声,凄厉的惨呼声,铁器猛烈撞击的金鸣声,呛人的硝烟,满地死状各异的尸体,断折的武器,破损的战甲,被鲜血染红的大地,组成了一幅惨烈的战争场面。 正面战场,第一个防御方阵的官军虽然面对潮水一般涌来的义军的疯狂攻击,但得益于皇家第一团团直属炮兵营的几轮猛烈炮击,不仅给予义军大量的杀伤,也一度阻断了义军后续连绵不断的冲锋,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义军的士气,也极大的帮助友军减轻了不少压力。 右翼战场,保定军面对潮水一般涌来的义军,同样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好在军官指挥得当,士兵英勇奋战,挡住了义军的凶狠冲击。 左翼的湖广军在义军排山倒海般的凶狠攻击下,官兵虽奋力抵挡,但却隐现不支,密集的防御方阵被压迫得退后了几步。 别小看这几步,那是双方的士兵经过惨烈搏杀,付出上千人的伤亡后的战果,义军稍占上风。 徐玉看得直摇头,火枪三段射的战术已经教了,但似乎没人重视,各军的火枪兵都是零散射击,别看枪声乒乒乓乓的响得热闹,但却未能有效的压制义军的疯狂攻击。 再者,敌我双方已经近身肉搏,因官军摆出的是密集的防御方阵,义军攻势虽然猛烈,但基本都被大盾阻挡在阵外,密密麻麻的义军挤成一大团。 如此密集的目标,正是手榴弹杀伤力最大的时候,也不知道阵前指挥的军官杀昏了头还是吓蒙了,竟然没有下令士兵投掷手榴弹,拿着落后的刀剑和义军砍杀拼消耗,全特么的是大傻叉。 徐玉刚想出声提醒一下,但孙传庭已经下令派出一千轻骑支援左翼的湖广军,到了嘴边境的话又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该死的左良玉,不是号称最能打的猛将吗?怎么才一交战就已露败象? 脸色有点发黑的孙传庭在心里把湖广总兵左良玉的祖宗十八代都默默的问候了一遍。 也不怪他气得想砍了左良玉,骑兵除了护卫两翼,防止义军的骑兵冲击两翼阵地外,也是他留作突击并击溃义军,追杀义军的预备队,现在不得不派出一千轻骑支援左良玉稳住防线。 这也意味着他的预备队少了一千骑兵,突击义军就少了一份力量,换谁当指挥官都得骂娘。 还好他多留了一手,皇上支援的二千枚手榴弹没有分发给各军,全被他扣下来当出奇制胜的杀手锏,投弹手是从各军抽调,臂力超强的五百壮汉,现在正隐藏在中军后阵,等待他的命令。 现在大战才刚开始,义军攻击的势头十分凶猛,必须等到双方杀得天昏地暗,义军开始呈现疲态的时候,才是使用杀手锏的最佳时机。 这也意味着官军至少还得撑上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也是真正的大考验,三军都必须撑住,否则全完蛋。 至于伤亡,对他来说,只是一个数字,一将功成万骨枯,慈不掌兵,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轰轰轰—— 退入阵中的皇家第一团的团直属炮兵营的炮手们以最快的速度架设好大炮,调高炮口仰角,校准坐标方位后马上开炮轰击。 一发发的开花炮弹呼啸着落在密集冲锋的义军群中,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滚滚浓烟,残肢断臂四处飞抛,给义军造成了不小的伤亡。 团直属炮兵营连续不停的炮击,除了大量杀伤密集进攻的义军士兵外,最重要的一点是用密集的炮火构筑一条死亡封锁线,打断义军持续不断的连绵进攻,减轻战斗在一线的友军的巨大压力。 整个宽阔的战场上出现了奇怪的一幕,原本是重点进攻方向的中央战场,义军攻击乏力,伤亡巨大,右翼战场,保定军死死的顶住了义军的疯狂进攻。 左翼战场,原本隐露败象的湖广军在一千骑兵的支援下,总算稳住了阵脚,双方呈现胶持状态。 “命令中央缓缓压上。” 第133章 浑水摸鱼 孙传庭一直在仔细地观察整个战场,耐心的等候和找寻战机的出现,中央战场的异状让他眼睛一亮,果断的下达了前军缓推进的命令。 这种传统的阵地战,防守的一方布下的是密集的防御方阵,一般很难从正面突破,除非发生难以估测的意外。 制胜的办法基本是从左右两翼寻求突破,只要其中的一个方阵被突破,进而引发混乱,如果指挥官不能迅速且正确地做出反应,稳住阵形,后面的防御方阵被接二连三的突破,最终是全军大溃败的结局。 从正面进攻的义军在皇家第一团团直属炮兵营的猛烈炮击下,伤亡惨重,攻击的持续性和节奏被打断,士气难免受到一些影响。 与之相反,陕西军的将士则士气如虹,人人奋勇拼杀,把疯狂进攻的义军压迫得连连退后。 对善于捕捉战机的孙传庭来说,这或许就是一个能够击溃义军的战机,他把握住了,接下来还要陕西军的表现,还有左右两翼能否顶住义军的疯狂进攻。 李自成能攻破帝都,灭亡明皇朝,建立大顺国,自然有他过人的本事,他也很快发现了中央战场的异状,果断下令增兵,向中央战场和左翼战场分别投入二万援军。 柿子当然要捡软的捏,别看湖广总兵左良玉的名头很唬人,但湖广军的总体战力却不咋样,打顺风仗还行,打硬仗就难说了。 再者,官军内部有诸多问题,统军打仗的总兵官大多存有让友军顶在前面和义军拼命,自己保存实力的心思,之前的几场大胜仗,他正是抓住这个弱点,把占有极大优势的官军杀得溃不成军。 或许,突破点就在左翼战场。 他现在占有兵力上的优势,武器装备也不比官军差太多,兄弟们战意高昂,孙老贼,上一次你跑得快,这一次还有没有好运气? 左翼战场,密密麻麻的义军如潮水一般冲击湖广军的防御方阵,猛将李喜娃一手持着鬼头大刀,单手掌旗,高声呼吼手下的儿郎进攻。 李喜娃是袁宗第手下的五大猛将之一,也是掌旗官,袁宗第负责指挥左翼战场,闯王下令增兵,他把手下的五大猛将都尽数派出,想抢先突破湖广军的防御阵型,抢得头功。 在李喜娃的高声指挥下,义军受到极大的鼓舞,人人奋勇争先,给湖广军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不过,李喜娃不知道,在湖广军的防御方阵里,有两支狙击枪的准星已经牢牢地锁定了他。 孙传庭以保护和护卫统帅的名义,不让皇家第一团参战,徐玉无奈,只好派出所有的狙击手帮助友军作战。 孙传庭知道了狙击手的特殊作用,倒没有反对,只要徐玉的部下不直接面对义军的攻击就行,人藏在密集的防御方阵里打冷枪,如果被流弹流矢射中,他也没话说了,要怪也只能怪老天爷不保佑了。 湖广军的压力最大,支援的狙击手也多,一共去了四组,两组支援右翼的保定军,中央的陕西军只留一组狙击手,所有狙击手都隐藏在防御方阵里,踩着特制的木椅,架着狙击枪,寻找有价值的目标打冷枪。 砰的一声枪响,李喜娃的面部和胸口几乎飚现一朵血花,庞大的身躯直挺挺的倒下,挥舞的战旗抛扔一边。 护卫在李喜娃身边的一名护旗愣了一下,随即弯腰捡旗,他刚直起腰,还没来得及把战旗撑起来,胸口飚现一朵血花,他捂腰倒下。 又有护旗手去捡旗,但都没能把战旗撑起来,不是被隐藏阵中的狙击手爆头,就是射中胸口要害,当场毙命。 一连倒下了七个想要撑旗的护旗手后,再没人敢去捡起这面染上鲜血的战旗。 或许在其他人心里,都有相同的想法,今天这面战旗不吉利,谁捡谁完蛋。 狙击手,专门射杀有价值的目标,这些划时代的东东,根本没人知道。 第134章 大溃败 砰—— 又一名义军小头目中弹倒下,隐藏在防御方阵里所有狙击手已经射杀了近百义军的大小头目。 义军士兵虽然奋勇拼杀,但失去了这些大小头目的指挥,攻击没有方向,只是凭着本能胡乱砍杀,直至战死倒下。 李自成虽然在左翼战场投入了二万援军,声势比之前更盛,攻击也更猛烈,但湖广军所承受的压力反而没之前大,他们顶住了义军的疯狂进攻,渐渐的稳住了阵脚。 一直重点关注左翼战场的孙传庭暗中松了一口气,同时大吃一惊叹不已,仅凭不足十人的狙击手,就扭转了左翼战场的劣势,想不佩服都不行,心里也越发佩服皇上的英明神武。 “投弹手出动,所有骑兵准备突击。” 他透过单筒望远镜看到中央的陕西军已经向前推进了近二十米,把义军压迫得节节退后,眼睛一亮,果断的祭出隐藏多时的杀手锏。 胜负,就看这一下了。 在后军待命多时的五百投弹手和二百背着盛放手榴弹的大箩筐,手持火把的辅兵悄然移动,进入了战场。 随着军官的一声令下,五百投弹手手持木柄手榴弹,引燃导火索后,用力向前投掷。 许多正在拼命撕杀的义军士兵突然看到从官军的防御方阵里飞出一大片黑呼呼的,冒着青烟的东东,不禁一怔,这是什么鬼东西? 上百枚手榴弹差不多在同一时间投掷出去,冒着青烟,在半空翻滚,划出一道道半弧形的烟线,然后砸落地上,也有的砸到义军士兵的头上,身上,把人砸得头破血流,痛得哇哇惨嚎。 不少义军士兵看着脚下仍在哧哧燃烧,冒着青烟的手榴弹,本能的感觉到危险,纷纷躲避,奈何身边全是人,根本躲不开。 也有大胆的义军士兵愣了一下,然后弯腰伸手去捡手榴弹,想要投掷回去,但已经迟了。 上百枚手榴弹接二连三的爆炸,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滚滚浓烟,四处激射的弹片撕碎了义军士兵的躯体,成片成片的义军士兵惨呼倒下。 等到硝烟消散大半时,残存的义军士兵才惊恐的发现,地上除了大片大片残破不全的尸体外,几乎没有一个站立的活人,整个正面战场几乎形成了一个无人的真空地带一般。 不对,这简直就是一个可怕的修罗地狱。 同样的,所有目睹这一切的官兵也被目前恐怖的一幕给震惊了,上百枚手榴弹同时抛投,就能造成如此恐怖的杀伤力? “杀!” 在残存的义军士兵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原本由一面面大盾搭靠,组成密集防御方阵的盾阵突然开裂出三个大口,大队骑兵从裂口杀出,如滚滚钢铁江流,碾向义军的中军大阵。 残存的义军无不被惊天动地的隆隆铁蹄声吓得胆颤心寒,面无人色,也不知是谁带的头,有人撤腿就往回奔逃,然后有人跟着,再然后是十数人,最后是所有人玩命奔逃,整个中央战场的义军在一瞬间全部崩溃。 士气这种东西很奇怪,看不见,摸不着,但却直接影响到全军将士的斗志,就象瘟疫一样,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传染到全军。 中央战场的义军大溃败,直接影响到了左右两翼战场的义军,一听战败,所有的义军士兵不约而同的转身就往回跑,这是保命的本能。 “全军出击,活捉李自成!”孙传庭大声吼道,手中长剑直指前方,下达了总攻的命令。 他等这一刻等得太久了,现在终于等到了,岂会错过打败李自成的良机? 他不仅要报仇,一雪前耻,还要活捉李自成这个匪首,押回北京,交给皇上发落。 几十万官军发出震天的吼杀声,一个个如出闸的猛虎,凶猛的扑向溃败的义军。 第135章 反胜为败 孙传庭统率的陕西、保定、湖广三大军中,除了高杰接掌,经过严格整训后的陕西军战力有所提升,排在第一,其次是虎大威统掌的保定,最弱的是左良玉统掌的湖广军。 打硬仗玩命,保定军和湖广军或许不行,但打顺风,一个个战力大爆发,比平时至少猛了几倍,把溃逃的义军杀得丢盔卸甲,落荒而逃。 正在进攻中的义军突然溃败,密密麻麻的士兵惊恐万状地逃向本阵,后面是同样密密麻麻的官军呼吼追杀,李自成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无力回天。 “撤退!”李自成果断地下达了撤退的命令,率先纵马奔逃。 他心里很清楚,等溃军涌到,必定把本阵给冲得七零八落,官军趁势冲杀,到时何止是溃败,恐怕连他都有可能完蛋,撤退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宽阔的战场上,到处是溃逃的义军,后边是呼喊追杀的官军,满地死状各异的尸体,到处是遗弃的武器盔甲战旗等物。 溃败的义军士兵虽然拼命奔逃,但跑不过战马,很多义军士兵不是被战马的铁蹄踩踏成肉饼就是被刀剑砍杀,也有不少人抱头跪地投降。 那些投降的义军士兵都是刚加入义军,首次参加战斗的穷苦百姓,老兵宁可战死也不会投降,因为他们知道官军有杀良冒功的坏习惯,投降也是死,还不如拼死一战,杀一个够本,双两个赚一个。 “徐将军为何不率军追杀?” 高台上,孙传庭咧着嘴,捋着颌下长须笑眯眯的询问,他心里早想好了,这一仗,就算皇家第一团不出半分力,光站在一边看热闹,功劳也必须分他们一份,而且缴获的战利品也得分一点给他们,这叫封口费。 “属下现在的职责是护卫总督大人的安全。”徐玉躬身回道,他脸上显得平静,内心却很郁闷。 仗都打完了,现在叫老子追,追个毛线啊?至于遗弃战场的战利品,什么刀枪剑矢战甲,哪怕是制作再精良的火绳枪,他也看不上眼。 皇家第一团装备的可是最新式的遂发枪,火绳枪早被淘汰了,只能当烧火棍使用了。 “对对,老夫差点忘了,呵呵。”孙传庭一拍额头,一副你要是不说,老夫都忘了的表情神态。 徐玉虽然太年轻,但却是皇上最宠爱的将领之一,而且统领的是天子亲军中最强的野战军,怎么也得几分面子。 他可是在官场上爬滚多年的老狐狸了,深知官场的门道,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三十多万精锐尽数出击,孙传庭的身边除了五百亲兵留守外,就剩下徐玉的皇家第一团站立原地不动,参加战斗的几组狙击手正回归本阵。 “呃,孙总督,那些兵怎么不继续追杀义军?”徐玉突然皱眉问道。 他仍持着单筒望远镜观察战场,却看到许多士兵没有继续追杀溃逃的义军,而是争先恐后地捡拾遗弃地上的战利品,有的甚至为了抢夺战利品大打出手,这特么的怎么回事?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这个道理谁都懂,大胜的官军为了一点战利品,竟然没有死追溃败的义军不放,万一李自成反应过来,收拢集结部队重新杀回来咋办? “这些骄兵悍将,老夫有时候也很无奈……”孙传庭苦笑道,脸上带着无奈的表情,不过神态却显得轻松。 他心里是有点恼火,但也真的有点无奈,各省的总兵官一个比一个骄纵,阳奉阴违,真的不好管呐。 要不是陕西军的前任总兵官贺人龙贺疯子畏战,坑死前任总督汪乔年,把皇上惹恼了,下密旨砍了他的脑袋,否则,就连陕西军也不好带呐。 不过,他心里确实很轻松,李自成惨败,逃命都来不及,还敢杀回来送死不成? 第136章 杀一个回马枪 李自成真的敢杀回来,不过不是回来送死,而是来要孙传庭的脑袋。 原历史,孙传庭以寡击众,确实打败了李自成,欢天喜地打扫战场的时候,李自成突然杀了一个回马枪,官军大胜变成了惨败,孙传庭自己也自杀身亡。 李自成一见形势不妙,当机立断率领部下跑路,狂奔出七八里地后,发现官军没有尾后追杀,当即松了一大口气。 他虽然恼怒随闷,但也只能强打精神,先收拢溃散的部队再说,这可是他和崇祯皇帝争夺天下的本钱,收拢的人数越多,他的本钱也越大。 随着收拢的部队越多,他的信心也越回升,有关官军的动向也越准确。 据最后一批溃逃的部下禀报,官军只是追杀了二三里地就打住了,全都忙着抢夺战利品。 说到战利品,李自成就一阵肝痛,几十万大军所需的各种军用物资都堆积在军营里,那可是他搜刮许久的大半家当,现在全成了官军的战利品,换谁不肝痛? “闯王,要不要趁着官军忙着抢夺战利品,没有防备之际,突然杀一个回马枪?”牛金星凑到身边,低声说道。 “此计可行?”李自成眼睛一亮,说老实话,这一仗败给官军,他真的一点都不甘心。 第一次朱仙镇大战,他以寡击众,在条件比现在差很多的情况下仍然击败了孙传庭,这一仗,他不仅兵力占有优势,武器装备都比以前精良许多,却打了败仗,他还真有点想不通。 牛金星的提议让他心动了,不过,他仍有一些犹豫,毕竟才打了败仗,收拢的兵力仅有十余万人马,而且将士疲惫不堪,士气低落,这样的情况下,还能打仗嘛? “可行。”牛金星点头道,虽然不敢百分百的保证,但至少赢面很大。 首先,官军根本不会想到义军还敢杀一个回马枪,这叫出其不意,打官军一个措手不及。 其次,官军现在忙着抢夺战利品,部队全乱了,短时间内很难收拢,更别说列阵抵抗什么的。 再者,寒冬临近,若没有足够的防寒物资,义军很难熬过这个冬天,会有许多人冻死,军队不战自溃,与其这样,不如豪赌一把? 至于士气嘛,只需要把情况跟士兵说明,让他们明白自己现今的处境,激起他们的战意,拼上一把,低落的士气在转瞬间就能够提升起来。 “好,此战若胜,军师当记首功。”李自成高兴道,牛金星的一番话确实说动了他,也让他下定了决心,豪赌一把。 赌赢了,尽得河南之地,赌输了,大不了跑路,难道还能惨象以前,只剩下十八骑钻深山老林不成? 李自成原有五十多万大军,打了败仗后,仅收拢了十五六万人,除了战死或当了俘虏的,大多是跑散了,可能大半会跑回家,有少部份会回来,但现在等不及了,十几万人马,可堪一战了。 在李自成的激励下,十几万义军的士气被激发出来,浩浩荡荡的杀回战场。 曾经的战场上到处是密密麻麻,混乱不堪的官军,他们都在忙着争抢战利品,不管是断折的刀剑还是破损的战甲,甚至是质料稍好,已经沾染了鲜血的衣裳,鞋子都不放过。 手快的抢得多,手慢的抢得少,为了争抢一件战利品,甚至发生抢夺打架事件,要不是人人忙着争抢战利品,极可能发生友军之间的群架,甚至刀剑相对的械斗事件。 所有人都在忙着争抢战利品,特别是杀进义军大营之后,后营里边堆积的海量军需物资更让人疯狂,高杰、虎大威、左良玉分别派亲信守护,禁止士兵哄抢,违令者,杀无赦。 三大总兵官在战前就已经私下商量好了,谁也不能独吞这些重要的军用物资,得分成好几份,孙总督一份,他们各占一份,朝廷那边需要打点,至少得二三份以上。 官场就是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独食固然肥爽,但路走不远,将来会死得很难看。 看着堆积如山的军用物资,三大总兵官都开咧着大嘴,笑得很开心。 “咦,你们听到没,何处传来的吼杀声?” 第137章 翻盘的机会 “杀啊……” 当漫山遍野的义军突然呐喊着杀出时,正在拼命争抢战利品的官军全都傻眼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妈呀,快跑啊……” 反应快的惊恐万状地尖叫起来,扔掉手中的战利品,撒腿就往回跑。 许多官军也从惊呆中反应过来,瞬间吓得亡魂皆冒,慌忙跟着扔掉手中所有的东西,撒开脚丫子,拼命地往回奔逃,根本没人想着要抵抗。 战场上出现了一面倒的情况,三十多万官军拼命奔逃,十多万义军在后边呼吼追杀,这情形,就跟之前官军追杀义军的一个样,不过现在完全颠倒过来而已。 原官军阵地的高台上,刚才还春风得意的孙传庭已经吓得老脸苍白无血,嘴唇哆嗦,手足无措。 不用士兵禀报,只听那响彻云霄的吼杀声,就知道义军重新杀回来了。 他很不想相信这是真的,但透过单筒望远镜,看到了漫山遍野都是挥舞刀剑的义军,像赶鸭子一样,把三十多万混乱不堪的官军赶得仓皇溃逃。 他甚至看到了高杰、虎大威、左良玉三大总兵官在亲兵的护卫下,纵马狂奔,显得十分狼狈。 “完了……” 孙传庭欲哭无泪,他再有通天的本事,面对现在这种情况,最好也最聪明的反应是脚底抹油跑路,但他能跑吗? 就算逃回去,皇上不砍了他的脑袋,也必被百官弹劾,最终不是病死也是老死狱中,与其这样,还不如战死,还能搏个忠君爱国,战死沙场的好名声。 “徐将军,你带着部队赶紧撤吧,烦帮老夫带句话,老夫愧对皇上的厚望,唯战死尽忠了……” 孙传庭已经心存死志,不过没忘了提醒徐玉一声,让他赶紧带部队跑路,顺带着交代一下后事。 “总督大人,玉也无脸回去面对皇上,生死在此一战,败局还有挽回的机会,我率部负责阻挡义军,总督大人负责收拢部队,就地抵抗。” 徐玉对着满脸绝望的孙传庭吼了几声,匆匆跳下高台,对着席地坐在高台附近的部下下达了一连串的命令。 他命令部队围绕高台紧急展开,摆出三列弧形防御阵型,所有大炮架设在弧形防御阵型里边,枪炮上膛,投弹手摆好手榴弹,做好战斗的准备。 工兵连在弧形防御阵型前面紧急安设木栏、拒马栏、竹刃等障碍物,尽可能地给作战部队提供掩护。 大明最强大的敌人是雄踞北方的清帝国,为对付号称野战无敌的八旗铁骑,朱有兼也算是绞尽脑汁。 与八旗铁骑在野外发生遭遇战是不可避免的,为阻挡铁骑的恐怖冲击,各部队都设有一个甚至几个工兵连的编制,工兵连在平时的训练中除了练习挖掘战壕,架设简易桥梁什么的,最主要是针对八旗铁骑全速冲锋而开展的专门训练。 制作简易的拒马栏、陷马坑,用削尖的竹子布下竹刃阵什么的,都是针对战马全速冲锋所设的各种障碍物,用来对付人效果不大,但在这种危急存亡的关键时刻,能够阻挡一下也算一下吧,至于对于一线的士兵来说,也是一种心理上的安慰。 后勤辅兵则在忙碌地运送弹药,以确保弹药供应充足,他们虽然是后勤辅兵,但都接受过所有的常规军事训练,随时可以参加战斗,因此,在关键时候会充当预备队投入增援。 “好,老夫拼了。” 孙传庭愣了好一会才猛的跺了一下脚,瞪着发红的眼睛,握紧拳头,表情狰狞地嘶吼一声。 连原本可以跑路,不用担负任何罪责的徐玉都留下来拼命,他这个没有选择余地的三边总督还有什么可顾虑的?老夫跟李自成拼老命了。 在他的命令下,三百亲兵都奉命拦截溃逃的士兵,只要徐玉的皇家第一团能够阻挡义军潮水一般的疯狂进攻,给他喘口气的时间,他还有翻盘的机会。 第138章 心狠手辣 高杰、虎大威、左良玉三大总兵官和他们的亲卫都是骑乘战马,率先逃回来,三人本想劝孙传庭赶紧跑路,但见徐玉的皇家第一团已经摆开战斗阵型,做好战斗的准备,孙传庭咬牙切齿的要拼老命,三人面面相觑。 “老子也拼了。”高杰咬牙切齿吼道,命令亲卫撑起战旗,拦截收拢部下。 连孙总督和徐玉都放弃逃跑的机会,留下来拼命,他要是这么跑路了,不仅对不起皇上的恩宠,搞不好被撸掉官职,甚至砍掉脑袋都有可能。 前任总兵官贺人龙贺疯子就是血淋淋的例子呐。 “高兄都留下来拼命了,老子也不走了。”虎大威犹豫了一下,也咬牙跺脚留下,学着高杰,命亲卫撑起战旗,拦截收拢部下。 左良玉面色阴晴不定,犹豫了好一阵才咬牙留下,陕西总兵官贺人龙因畏战,坑死主官等诸多罪名,刚被孙传庭奉皇上密旨砍掉脑袋没多久,他要是跑路了,也可能像贺人龙一样被皇上咔嚓掉。 当然了,他不会傻呼呼地跟义军拼命,一旦挡在前面的皇家第一团崩溃,他会毫不犹豫地丢下孙传庭和友军溜之大吉。 距离原阵地最近的率先逃回来,大半都被孙传庭和高杰、虎大威、左良玉的亲兵拦截下来,重新组队,也有少数怕死的士兵趁着混乱想要逃跑,被三大总兵官和他们的亲卫砍杀了二十多人后,才老老实实地归队。 正前方,漫山遍野都是惊恐万状,拼命奔逃的官兵,后面是同样漫山遍野,士气如虹,拼命追杀的义军,像赶鸭子一样,把溃逃的官兵驱赶向皇家第一团展开的弧形防御阵型。 “射击。”表情凝重的徐玉果断地下达了射击的命令。 不是他冷血无情,不把士兵的生命当回事,而是现在的情况十分危急,溃逃的士兵为了活命,拼命奔逃,军令早抛之脑后,高声呼喊让他们绕开弧形防御战阵也没用,如果任由他们冲过来,所有人全得完蛋。 “听我命令,第一排,举枪,射击,退后,第二排,上前一步,举枪,射击……” 站在阵前的军官高举指挥刀,大声呼喊,下达了射击的命令。 第一排的士兵没有犹豫,他们像平时训练的那样,机械地举起火枪,勾动扳机,也不管有没有命中目标,马上收枪退后,用最快的速度装填火药弹丸,等待新闻的命令。 乒乒乒乒的排枪响起,硝烟弥漫,冲得最近的溃兵瞬间惨呼着倒下大片,等到三轮排枪过后,弧形防御战阵面前出现了一片真空地带,草地上躺满了尸体和挣扎呼号的伤兵。 “不愧是皇上看重的大将。”站在高台上,双手拄剑的孙传庭忍不住赞道,心中也松了小半口气。 徐玉很年轻,竟如此果断狠辣,换成是他,都未必能够做到,不愧是皇上看重的大将,大明冉冉升起的将星。 持剑站在一旁的高杰、虎大威、左良玉三人的面颊的肌肉抽动起来,嘴唇微动,似乎想说什么,但听了孙传庭的话,到了嘴边的话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被射杀的溃兵当中,都有他们的部下,心里难免有些不爽,但孙总督却夸赞徐玉果断,他们还能说啥? 其实,就目前这种危急存亡的特殊情况,他们心里也认同徐玉的做法很正确,也是唯一解决的办法,但认同归认同,心里仍旧有点不舒服。 三大总兵官此时的心思各不相同,高杰和虎大威的心思差不多,都感叹徐玉是个狠人,而且皇上看重的年轻大将,以后要想方设法交好。 左良玉心存怨恨,他恨徐玉不打一声招呼就射杀他的部下,不过,他掩饰得很好,没有在脸上表露出来。 溃逃的官兵继续朝皇家第一团的弧形防御战阵涌来,皇家第一团的士兵已经开了三轮排枪,如同开弓的箭,无法回头,他们在军官的指挥下,继续机械地勾动扳机。 乒乒乓乓的排枪响起,成片成片的溃兵惨呼倒下,直到十二轮排枪之后,拼命奔逃的溃兵终于害怕了,不敢再向前直冲,而是绕圈避开,这让孙传庭、徐玉和所有皇家第一团的士兵都松了一大口气。 毕竟,他们射杀的是友军,心里多少有点不舒服。 第139章 严峻的考验 “开炮。” 随着指挥官的一声令下,架设在高台附近的十六门射程远的大口径火炮率先咆哮起来。 一枚枚开花炮弹呼啸着砸落密密麻麻的义军群中,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滚滚浓烟,残肢断臂飞抛,成片成片的义军士兵惨呼倒下。 “集中所有火炮,给本督狠狠的轰。”孙传庭边举着单筒望远镜观察战场边下令。 他知道实心铁弹的威力比不上开花炮弹,但如果集中几十上百门火炮轰射,就算对义军没有造成多大的杀伤,至少也能阻挡一下义军的冲锋,掩护己方的士兵逃回来,最关键是提振低落的士气,稳定军心。 “呃……” 高杰、虎大威和左良玉面面相觑,三大军的所有大炮都在阵前摆着呢,但炮手都跟着冲上去抢夺战利品,这会都不知道跑哪去了。 “……”孙传庭苦笑叹气,目光转向排列整齐,凝神备战的皇家第一团的所有将士,眼神里满是羡慕和好奇。 一支部队训练有素的重要性在这种危急存亡的关键时刻终于凸显出来,如果他手里有这么一支训练有素的精锐,早把李自成的剁下来,献给皇上了。 “开炮。” 随着指挥官的一声令下,十几门射程较近的小口径火炮也开火了。 一枚枚的开花炮弹呼啸砸落地面,炸出一团团的火炮和滚滚浓烟,不仅给密集冲锋的义军造成了不小的伤亡,也阻滞了义军追击的速度,掩护己方士兵逃回来。 “怎么回事?”站在阵前指挥的李自成眉头大皱,官军不是大崩溃了么,怎么还在开炮? 他率领所有兄弟杀回来的时候,是单手撑旗,第一个往回冲,十几万兄弟跟随在身后,如排山倒海般杀向官军。 在将要和官军接触的时候,战旗已交给亲卫执掌,自己冲锋的速度开始慢下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兄弟超越,他终于勒住战马停下。 身为带头大哥,手下有数十万兄弟,已经用不着他身先士卒,亲临一线拼杀了。 “只不过是孙老贼垂死挣扎罢。”牛金星自信满满道,数十万官军已经完全崩溃,仓皇逃命,别说百来门杀伤力不大的火炮了,就算孙传庭有通天的本事,到了这一步,也是无力回天。 “军师言之有理。”李自成点头,心中的些许不安顿消,他认同牛金星的话,到了这一步,如果孙传庭还能翻盘,老子的名字倒过来写。 战场上,密密麻麻的官兵仍在仓皇奔逃,后面是同样密密麻麻的义军呐喊追杀,逃得慢的都被义军乱刀砍翻,跑得快的,也不一定运气好,跑着跑着,突然一跤摔倒,无数只脚从身上踩踏而过,喘息间就被踩踏成肉饼。 据战后统计,官军伤亡三万多人,死在义军刀下的仅万余人,其余的全是自相踩踏造成的伤亡。 皇家第一团团直属炮兵营的几十门大炮仍在疯狂咆哮,一枚枚开花炮弹砸落密密麻麻的义军群中,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滚滚浓烟,残肢断臂四处飞抛,成片成片的义军惨呼倒下,但密集的弹幕仍旧没能阻挡义军的疯狂追杀。 随着距离拉近,追在最前面的义军已经进入了遂发枪的射程范围之内。 “听我命令,第一排举枪,射击,退后,第二排前进一步,射击……” 随着阵前指挥的军官一声令下,皇家第一团的士兵像平时训练的那样,举枪瞄准,勾动扳机,然后退后几步列队,以最快的速度装填弹药,等待下一步的命令。 全军将士虽说是第一次参加战斗,但都是远距离开枪,没有那种短兵交接的残酷白刃战,哪怕心里有各种不舒服,但不至于严重到呕吐什么的,只是机械地听从军官的指令,重复着勾动扳机,装填弹药等简单熟练的动作。 每一轮排枪响起,呐喊冲锋的义军都成片倒下,前面的倒下了,后面的继续冲上来,如惊涛骇浪,连绵不绝。 对于第一次实战的皇家第一团的全军将士来说,这是一个极严峻的考验。 第140章 严峻的考验2 面对漫山遍野,如潮水一般疯狂涌来,连绵不绝的义军,皇家第一团的全体官兵确实面临了巨大的考验。 在指挥官的口令下,他们机械地勾动扳机,退后,装填弹药,前进,勾动扳机,一次又一次的重复枯燥又十分熟练的动作,至于整个人都变得麻木了,仿佛没有生命的人偶一般。 他们不知道重复这样的动作已经有多少次了,时间过了多久,只知道阵前指挥的军官因为喉咙喊得沙哑,已经更换了五个。 在弧形防御战阵的前面,堆满了厚厚的几层尸体,整片草地都被鲜血染成红色,而皇家第一团的全体官兵都被呛人的硝烟熏得面部漆黑,只有眼睛和牙齿是白色的。 义军仍在疯狂进攻,皇家第一团的士兵们也在拼命地开枪,密集的弹雨夺走了成片成片义军的生命,但仍然无法阻挡义军如潮水一般的疯狂进攻。 工兵连紧急安设的拒马栏、竹刃等障碍物,地上堆满的尸体,对义军冲锋的速度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即便如此,仍有不少幸运的义军越过障碍物,凶狠扑来,距离第一排的士兵仅六七十米的距离。 “投弹手,投弹。” 弧形防御战阵内,随着军官的一声令下,早就严阵以待的投弹手迅速引燃引信,默数三秒后,用力把手中哧哧燃烧的手榴弹抛扔出去。 看到官军密集的防御战阵内突然飞出一大片密密麻麻,冒着青烟的手榴弹,冲来的义军吓得面无人色,他们之前已经领教过手榴弹的恐怖杀伤力,无不绝望地闭上眼睛,也有的吓得趴倒在地上双手拼命地抱头。 轰轰轰…… 剧烈的爆炸声接二连三地响起,四处激射的弹片构筑成一个巨大的死亡金属网,肆意收割网内的所有生物的生命。 高台上,包括孙传庭、高杰、虎大威、左良玉在内的所有高级军官目睹了皇家第一团的士兵们硬生生地顶住了义军不要命的疯狂进攻,无不被震慑住,内心除了震惊,后悔,剩下的全是佩服与敬意。 名将戚继光发明了三段射,五段射到多段射的火枪战术,朱有兼把多段射完善,步炮结合,发挥出了多段射的最大的威力,并且提醒过孙传庭,但孙传庭和高杰等一众总兵都没听进去。 现在,他们目睹了多段射的强大威力和恐怖的杀伤力,除了震惊,其次就是后悔把皇上的话当成了耳边风。 不过,哪怕他们真的像皇家第一团的官兵一样,集中所有火枪兵玩起了三段射,但面对义军前仆后继,如潮水一般疯狂涌来,连绵不绝的冲锋,他们能否像皇家第一团的官兵一样硬生生地撑住? 答案是否定的,他们自信做不到,顶多撑个几轮,只有经过严格训练的军队才会有如此顽强的毅志力,才能顶住义军疯狂且可怕的进攻。 他们确实打过不少胜仗,一个个都变得骄纵起来,但现在,之前有多骄傲,现在就有多挫败和折服,高杰更生出跪舔之心。 他还年轻,如果发展得好,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加之皇上对他另眼相待,让他心里生出了一些想法,不过,他不会说出来,等这一仗打完之后,他会通过锦衣卫向皇上递密折表忠心。 皇家第一团的全体将士硬生生的顶住了义军疯狂的进攻,不仅让溃逃的友军打消了心中的恐惧感,渐渐地稳住了阵脚,也开始提振低落的士气。 在三大总兵的指挥下,陕西、保定、湖广军的士兵重新集结,摆出一个个密集的防御方阵,架设起大炮,对着义军一阵乱轰。 实心铁弹的杀伤力不大,但连续轰鸣的炮声却能鼓舞士气,重燃战意。 战斗仍在继续,震天的吼杀声和枪炮的轰鸣声仍然响彻云霄,两军的决战已经到了关键的时刻。 第141章 强弩之末 漫山遍野的义军在冲击皇家第一团的弧形防御阵地时,虽然伤亡惨重,但仍旧不计伤亡地疯狂进攻,前仆后继,直至中弹倒下。 皇家第一团的防线如同宛若惊涛骇浪中的礁石,无论滔天巨浪怎么拍打,在数十门大炮的支援下,凭借跨时代的遂发枪,先进的三段射,近战利器手榴弹的加持,顽强的毅志,严明的军纪,硬生生地扛住了义军的疯狂进攻,阵地固若金汤。 义军虽然伤亡惨重,不过也给皇家第一团造成了百多人的伤亡,都是被流弹和流矢射中,阵亡的士兵的遗体迅速被战友抬走,受伤的也得到野战医护兵的及时救治。 义军不仅攻击防守中央阵地的皇家第一团,同时也疯狂攻击左右两翼的阵地,受皇家第一团的鼓舞,先前溃败的陕西、保定、湖广军士气有所回升,重新组成密集的防御方阵,也死死地顶住义军的疯狂进攻。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义军先是溃逃,然后重新杀回来,这一逃一回,体力本来就消耗不少,全凭顽强的毅力战斗。 但久攻不克,伤亡惨重,加之各级军官被隐藏在暗处的狙击手精准狙杀,各队的士兵无人指挥,都是凭着本能胡乱战斗,士气渐渐低落,攻击的声势虽然浩大吓人,但给皇家第一团所造成的压力已经逐渐减弱。 同样地,皇家第一团的全体将士因长时间的战斗,神经紧绷,也已经疲惫不堪,呛人的硝烟让他们一个个咽喉干得冒烟,嘴唇干裂。 关键是所有的辅兵都已经替换疲惫不堪的战友,战斗了几轮,五百支备用的遂发枪也已经全部投入使用,后勤辅兵运送来的手榴弹也即将耗尽,这对家第一团的全体将士来说,是一个极其严峻的考验。 坐镇阵中指挥的徐玉表情显得十分凝重,他没想到自己指挥的第一场战斗是在形势十分不利的情况之下,战斗的规模和激烈程度完全超出他的估测,现在,弹药即将耗尽,如果为了保存实力而撤退,之前所有的努力和坚持全都白费了,而且所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 “通知各部队的连长,做好白刃战的准备,赵参谋,把情况报告孙总督,让他做好死战的准备。”徐玉对着身边的传令官和赵参谋说道。 为了大明,他唯有死战到底。 朱有兼知道白刃战的残酷和惨烈,他也不想让士兵打白刃战,但战场瞬息万变,什么意外都有可能发生,为以防万一,所有士兵都配发一把尖长坚硬的三棱军刺,士兵只需要把三棱军刺插扣在枪管下面特制的卡槽上就能固定住,变成一杆短枪。 所有士兵都有接受过军中刺杀术的训练,来去就三个动作,突刺,挡格,突刺,简单实用,白刃战,拼的就是勇气和气势。 三棱军刺可是放血的利器,狠得让敌人心寒胆战,原时空帝国的军队曾经装备,后因杀伤力太过恐怖,被国际禁止使用。 朱有兼可不管这些,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谁是他的敌人,他往死里弄。 高台之上,居高临下纵观整个战场,指挥作战的孙传庭听完赵参谋的报告,脸颊的肌肉猛地一抽,原本还有点笑容的老脸瞬间变得凝重起来。 “高总兵,你部做好增援皇家第一团的准备。”他咬牙下令,他没有选择的余地,唯有死战到底,尽忠报国。 当然了,他还有翻盘的机会,在皇家第一团硬生生地顶住义军疯狂进攻的激励下,低落的士气已有所恢复,现在,双方已经杀得疲惫不堪,都已经是强弩之末,比拼的就是意志力,谁能撑到最后,谁就能笑到最后。 如果说,他还稍微占有一点优势的话,那就是高杰统领的陕西军。 陕西、保定、湖广军中,高杰统领的陕西军战力最强,保定军和湖广军分守左右两翼,陕西军居中待命,等于是他的预备队。 陕西军得到了一个多时辰的休息时间,而这一个多时辰的时间是十分宝贵的,对于久战疲惫不堪的双方来说,等于是一支刚投入战场的生力军,足以决定这场大战的胜负。 “遵令。”高杰欠身抱拳,表情同样显得十分凝重,领命后,他大踏步走下高台,整军备战。 第142章 全线反击 “损失这么大?” 听着手下接二连三的禀报,李自成失声惊呼,眉头皱成了川字形,脸色阴沉的吓人。 他收拢了近十五万残军重新杀回来,除了身边留下三万人做为最后的预备队外,其余的全部冲杀上前,原以为能够一鼓作气把孙传庭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却没想到打成了胶着战。 力挽狂澜的竟然是狗皇帝的天子亲军皇家第一团,不仅硬生生的顶住了义军如潮水一般的疯狂进攻,还给义军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不仅战力最强的老营折损过半,象飞虎、飞鹰、黑虎等营更惨到十不存一,都可以取消番号了。 如此残酷惨烈的大战,普通士兵大量伤亡很正常,但让他无法承受的是军官的大量伤亡,光是将军级的将领就死了三个,偏将战将级的悍将战死过百,大小头目伤亡过千。 这样的损失,何止是巨大,简直就是伤筋动骨,换谁不肝痛得要死? “狗皇帝的皇家第一团真厉害啊。”他忍不住感叹道,没想到狗皇帝手里竟然还有这么一支战力凶悍的精锐铁军,害得他吃了大亏。 “是三段射的战术厉害,等咱的火枪营组建起来,也让狗皇帝好好领教一下。”牛金星自信满满道。 他认为,不是皇家第一团厉害,而是三段射的战术厉害,密集弹雨下,多少人冲上去都是送人头,官军有火枪营,他们也可以组建火枪营,到时候大家对轰,看谁厉害? “军师说得甚对。”李自成眼睛一亮,他也可以集中全军的火枪手,组建一个,甚至多个火枪营和官军的火枪营对轰。 火枪对轰和刀剑的贴身肉搏一个样,拼的就是勇气和意志力,他相信义军的勇气和意志力要比官军的强很多,败的必是官军。 李自成原本恶劣的心情有些好转起来,正纠结着要不要豪赌一把,把最后的三万预备队投入战场,突听左翼传来震天的吼杀声,连忙循声望去,脸色顿时剧变,继而咬牙切齿的咒骂起来。 “该死的红娘子,竟然投靠了官府……” 左翼战场,一支虎军突然杀出,刺绣一个“红”字的红色战旗迎风飘扬,为首的一员女将骑着红色战马,身披红色凤甲,掌中一杆红樱铁枪,左刺右挑,枪下无一回之敌。 紧随在她身后的是几千身披战甲,挥舞刀剑的悍卒,他们如同出匣的猛虎,杀入义军的阵中,措手不及的义军被杀得人仰马翻,鬼哭狼嚎,抱头鼠窜。 突然率军杀出的女将正是誓要砍下李自成的脑袋,拿来祭祀亡夫的红娘子,她的突然出现,把原本杀得难分难解,呈胶着状态,且都已经疲惫不堪的均衡格局给打破。 包括李自成在内的所有义军都理所当然的认为红娘子是孙传庭的伏兵,关键时候突然杀出,打了义军一个措手不及,也极大的打击了义军的士气。 左翼战场,红娘子这支突然杀出的虎军如劈波斩浪一般杀进义军的阵中,把正在全力进攻中的义军拦腰截断,凿穿后又返身杀回。 突然遭受重大打击的义军士气大受影响,已呈现溃败之象,善于捕捉战机的孙传庭怎会错过如此良机,一声令下,苦苦防守的官军发起了全线反击。 左右夹击下,左翼战场的义军率先崩溃,进而波及到整个战场,义军全线溃败,李自成见势不妙,已经三万预备军跑路。 “杀啊。” 这一次,官军吸取了之前血淋淋的教训,没有再抢夺战利品,而是拼命的追杀义军,让义军没有喘息的机会。 关键时刻帮了官军大忙的红娘子则勒住坐骑,让部下捡拾一部份战利品,然后匆匆撤离战场。 第143章 皇上有什么交代? “此仗,全是徐老弟之功,老哥在此多谢了。”孙传庭对着满脸倦容的徐玉的抱拳致谢,神态显得十分真诚。 他真是发自内心的感谢,这一仗如果皇家第一团拼命地顶在前面,死死地挡住十数万义军的疯狂进攻,恐怕他早就为国捐躯了,更别说击溃李自成的几十万大军,立下天大的功劳了。 可以说,徐玉是他的救命大恩人,他欠了人家天大的人情债,心里十分感激,直接称呼徐玉为老弟,说话的语气神态都亲近了许多。 “小弟不敢居功,全是大哥指挥得当,将士用命,同心协力,才取得了胜利。”徐玉忙抱拳回道,和孙传庭称兄道弟,他还是乐意的。 他听皇上评价过孙传庭,是大明不可多得的一代将帅,难得的是忠君爱国,朕必不让他失望。 徐玉身为朱有兼的铁杆粉丝,自然清楚这个评价的分量,如果孙传庭不出啥意外的话,光是熬资历,将来也必是兵部尚书,不对,是大明帝国国防部的首任部长。 皇上雄才大略,等到肃清内乱,坐稳江山,必定进行大刀阔斧的大改革,真正的军政分离是其中的大改革之一,兵部取消,改设国防部,孙传庭就是军方的第一大佬。 这样前途光明的军方大佬,他是十分乐意结交的,孙传庭先开了口,他自然不会客气,顺势以小弟自居。 “不管怎么说,老弟当居首功。”孙传庭乐呵呵道,对徐玉不骄不躁的谦虚表现十分满意。 这才二十来岁呐,难能可贵啊,徐老弟前程无量呐。 “老弟啊,大哥有一事相求,不知可否?”孙传庭眼珠子一转,面容一肃,认真且诚恳地问道。 “啊,大哥怎的客气起来了?只要在弟的能力范围之内,大哥只管说。”徐玉微笑回答道,他不知孙传庭所求何事,先打个预防针再说,免得难做人。 “大哥有一劣子仲勋,想拜托老弟帮忙管教。”孙传庭的老脸上带着无奈和几分尴尬的苦笑。 他有三个儿子,小儿子孙仲勋最得老妈和夫人的宠溺,哪怕孙家的家风甚严,但这混账小子仍然顽劣,让他气得差点吐血。 为了管教这个小儿子,也为了他的将来,他这是拉下老脸求人了,多少有点尴尬啊。 “大哥,弟把丑话说在前头,皇家第一团是皇上花费了无数金钱和心血组建的天子亲军,一向很重视,要求也十分严格。”徐玉表情严肃道。 他没想到孙传庭舍得拉下老脸求他的竟是这种事,脑袋瞬间胀大n倍,但又不好拒绝,只好先把话说清楚,情况是这样了,想进皇家第一团,至少得先通过考核才行。 “你是他长官,又是他叔父,他要不听话,只管往死揍,打死活该,大不了大哥再纳妾生一个,呵呵。”孙传庭捋着颌下长须笑呵呵说道。 他身为军方大佬之一,清楚军中的情况,用拳头说话,用实力服人,就算他以三边总督的身份,硬把孙仲勋塞进陕西军,没有一点真本事也很难服众,搞不好还引来祸端。 所谓玉不雕不成器,人不揍不成材,这年代,信奉的一向是棍棒底下出孝子,徐玉对部下越是严厉,他越高兴,小儿子再是顽劣,到徐玉的手下当兵,想不成材都难。 再说了,冲着哥俩的关系,徐玉能不关照一下嘛? “只要大哥不埋怨就好。”徐玉无奈道,大哥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这个当弟弟的还能说啥? “对了,老弟,你觉得战利品该怎么分配?” 见徐玉应承,孙传庭捋着颌下长须笑得很开心,安排好小儿子的后路后,他这下轻松了,心情自然大好,不过,他突然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脸上表情瞬间又变得严肃起来。 “老弟,你得跟哥哥说个实话,皇上有什么交代?” 第144章 坐地分脏 “大哥想多了……” 徐玉苦笑解释,对于战利品的分配,皇上并没有交代什么,实战练兵才是皇家第一团此行的重任。 他还讲明了新军对战利品的分配办法,战兵负责作战,打扫战场一般交由后勤辅助兵负责,所得如数上缴,经指挥官统计后,按百分之二十返回给部队,由部队长官平均分给士兵,保证所有士兵都能获得利益,也保证了整个部队的团结,甚至说保证了部队的战斗力也不算夸张。 另外,其中的百分之十奖励给作战勇敢,荣获战功的士兵或整个部队,以此激励所有士兵奋勇作战,争先立功。 剩下的百分之六十,一部份留作部队的经费,一部份上缴国库,上缴国库的款项,一部份留作国防军费,小部份用于军事科研经费等,一部份用于民生基建等。 “这些规定都是皇上制定的。”徐玉说到这的时候,满脸崇拜的表情。 皇上说过,当官的贪污受贿是没有办法避免的,他能做的就是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一律严惩,严重的办处死刑,绝不姑息,尽量让普通士兵和底层的百姓获得一些利益,尽可能地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和环境。 朕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就是清除李自成、张献忠等内患,打平清帝国这个大敌后,帝国进入休养生息期,然后争取在十年之内,不仅让全国的穷苦百姓丰衣足食,过上好日子,还要让他们奔小康。 之后就是大明帝国对外扩张,在大明的四周,有着许多没有开发的荒芜之地,也有许多大小帝国,那里的百姓比大明的百姓过得还要穷苦,他将率领帝国的军队开疆拓土,解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创造一个超越成吉思汗时期的元帝国版图。 徐玉等几个兄弟就是被皇上的雄才大略所折服,无不崇拜得五体投地。 “皇上英明神武,大明必重现辉煌。”孙传庭激动得面对帝都的方向拱手作揖,一时间老泪纵横,感慨唏吁, 接下来的事情,根本不需要孙传庭特别交代,各部的官员都熟练地执行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打扫战场,清点战利器,统计敌我双方的战损情况等等。 忙完这些琐事,接下来就由孙传庭主持,高杰、虎大威、左良玉三大总兵官和徐玉参与,召开了瓜分战利品的重要军事会议。 按孙传庭的意思,此战由胜转负,之后皇家第一团力挽狂澜,成功翻盘,创造了军事史上的奇迹,功劳之大,不用再废话了,所有人都欠徐玉一个天大的人情债,因此,徐玉多拿一份战利品是应该的。 红娘子率军突袭李自成,等于是压垮义军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虽然撤离时捡走了不少战利品,但跟在义军后营里边缴获的不计其数的各种军用物资和巨量的金银珠宝相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人家帮了大忙,再怎么也得表示一下谢意,因此,再分一份给红娘子。 高杰和虎大威对此都欣然支持,这一仗,先胜后负,跑得不知道有多狼狈不堪,最后又反败为胜,确实是个让人都不敢相信的大奇迹。 不说皇上的奖赏什么的,单是分到的战利品都多到让人高兴得嘴巴合不拢,说是徐玉送的都没人敢有异议,他们还有什么不满的? 左良玉虽然也表示同意,但在场的都看得出来,这家伙心里有点不爽,也不知道是因为徐玉多拿一份,还是因为红娘子也分到一份? 孙传庭、高杰、虎大威三人都暗自摇头,这家伙就这点气量,肯定走不远的。 不过,徐玉对这样的分配却持异议,他建议把多分到的一份拿出来,再分成五份,他一份,孙传庭一份,三大总兵各一份,如此皆大欢喜。 三大总兵开心得嘴巴都合不拢,孙传庭暗自点头,这个义弟很会做人,前途不可限量啊。 分配好利益后,接下来就是商量一下,表功奏折该怎么写? 第145章 一次试探 “朱仙镇大捷,朱仙镇大捷。” 北京城里到处是报捷的呼喊声,犹如强心剂一般,让死水一般的民心再起波澜,整座都城都沸腾起来。 都不记得有多久了,装备精良的官军不是战败就是丢失了哪座重镇大城,人们都已经麻木,像朱仙镇的这样的大捷何止是辉煌,说是奇迹也不算夸张。 人们奔走相告庆贺,有钱的大户人家更是张灯结彩,杀鸡宰羊摆下酒席,再邀亲朋好友过来喝酒庆贺,搞得比过春节还要隆重热闹。 等到某些惨烈的战斗细节从某些个大佬嘴里漏出来,人们议论得更热闹了,几乎所有人都被名不经传的皇家第一团的凶悍战斗震惊,为人津津乐道,也对皇家第一团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朋友聚会、茶馆、小酒馆什么的,都在谈论朱仙镇的大捷,而谈论最多的是皇家第一团的战斗事迹,团长徐玉也正式进入人们的视野之中,甚至连青楼的红姑娘们都不再吟风弄月,话题多是以朱仙镇的战役为主,对那位年轻帅气的徐团长产生了不小的兴趣。 明末的青楼,不敢说大多数的风尘女子都有侠义心肠,但秦淮八艳绝对是其中的代表,她们都有侠义心肠,崇拜英雄,姑娘们对年轻帅气的徐玉产生好奇和兴趣也就不奇怪了。 这一打听,还真把很多人给吓了一跳,徐玉竟是大明开国六王之首的中山王徐达之后,家道虽然没落,但怎么说也是将门之家,大明勋贵。 人年轻英俊也就算了,还身居高位,手握兵权,很得皇上的宠信,关键还未娶妻,真金十足的钻石王老五,别说青楼的红姑娘们了,就是那些书香门第、世族门阀或官家的千金小姐们都不免心动。 据传,上门说亲的媒婆都把徐家的门槛都踩坏了,徐母固然高兴得合不拢嘴,但人也很冷静,心里想得更远。 如果娶了世族门阀或官家的千金小姐,徐家马上变得有钱,生活条件马上得到改善,但和那些势力强大的世族门阀联姻,会不会引起皇上的猜忌? 徐母为了儿子的前途,为了重振徐家,她想得更远,因此,她以儿子忙着打仗为由,婉拒了所有上门说亲的,礼数周到,给足了各家面子,也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 皇家第一团展现出的强悍战力也让很多人动起了心思,他们想把自己的儿子族侄什么的往部队里塞,跟着混点军功什么的,将来好入仕。 不过,打听之后,全都打消了这个念头,皇家第一团是皇上自掏腰包组建的天子亲军,所征招的士兵全是出身贫困的农家子弟,而且训练十分严格,甚至在训练时都出现了一定的伤亡。 虽然部队的待遇高,抚恤金也高,但他们只是想让自己的宝贝儿子、族侄去混军功,熬资历,而不是去送死,再说了,光是严格得几近残酷的训练,他们的宝贝儿子族侄就撑不过去,干脆不玩了。 朱仙镇大捷让蓝芳、常不周和吴不为既高兴又受到了刺激,他们高兴的是老二徐玉立了大功,做为结久兄弟,他们倍有面子。 但也因此受了极大的刺激,只恨不得马上奔赴战场,指挥部队打仗,荣立显赫战功,光宗耀祖,不过,没有皇上的圣旨,他们也能埋头训练部队,耐心地等候出征的圣旨。 朱有兼翻阅送进宫里的捷报时,也是惊喜交加,他没想到徐玉的第一仗规模竟如此之大,战斗如此之激烈,而且是在几十万大军危急存亡,处境十分不利的关键时刻经受住了考验。 不愧是朕看重的年轻将领,不愧是朕重金打造,耗费无数心血和精力的皇家第一团。 打了大胜仗,通报表彰是第一步,奖赏,是必须的,而且要重赏,不过,这事还真急不来,光是走程序都要花费一段时间。 奖励嘛,除了升官封爵,就是金钱物资上的奖励,这一次,朱有兼打算把皇家第一团的奖励也混进去,看看能不能蒙混过关。 能不掏自己的腰包当然是再好不过,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当然了,这也是他的一次试探。 第146章 哪个男人顶得住啊? 大改革是必须的,特别是军事改革,但现在条件不成熟,只能一步一步地来,朱有兼只是先试探一下,看看百官的反应。 他的提议遭到了以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的强烈反对,理由是皇家第一团是天子亲军,不是朝廷的正规军队,不能占用宝贵的军费,除非把皇家第一团编列入朝廷的正规军系列之中。 把皇家第一团编列入朝廷的正规军系列,等于是让朱有兼把自掏腰包,花费重金和无数的心血精力打造出来的私人武装交出来,由兵部统一指挥调派。 朱有兼自掏腰包,花费无数金钱和心血精力拼命打造出来的天子亲军,为的是保住自己的小命,巩固帝位,他脑子进水了才会把军队交出去。 即便有以阮大铖为首的江南派系的文官大力支持,他的提议仍旧被否决,哪怕他早有心理上的准备,但被否决时,心里仍旧十分恼怒,想杀人的心都有了。 朱有兼心情不爽,心里憋着一股邪火无处发泄,好在陈圆圆善解人意,柔声开导,充当出气筒,让他把心里那股邪火发泄出来。 要命的是李香君本来是在陈圆圆的寝室里和陈圆圆聊天,突闻皇上驾到,平时在朱有兼面前落落大方的她竟然鬼使神差地躲进重重帐幔后面。 陈圆圆本想提醒皇上,但皇上似乎有点迫不及待,加上她心里也有一点想法,有意无意地,就把李香君给忘了。 她心里清楚,皇上对李香君是有想法的,再说了,李香君姿容美绝,孤身一人在外边,这兵荒马乱的十分危险,与其遭遇不测,还不如留在宫里,也有个说贴心话的好姐妹。 陈圆圆的私心可把李香君给坑惨了,她躲藏的地方正好在雕花大床的后面,距离大床很近,就算她紧闭眼睛,死死地捂住耳朵也没用,各种声浪拼命地钻进她的耳朵里。 真正的战斗还没有开始,只是处于热身阶段的时候,李香君可后悔死了,如果像平时那样,落落大方地向皇上屈身行礼,然后离去不就没事了嘛? 今次偏偏像中了邪一般,要死不活的,竟然躲藏到帐幔后面,这下真的是惨到没法形容了。 哟,这大白天的,皇上和圆圆姐就那啥,羞不羞死人嘛? 炮声隆隆,吼杀声震天,床摇幔晃,十分之惨烈,哪怕是守在外边,等着传唤服侍的王承恩都感觉今天的皇上好象特别凶残,圆贵妃的叫声也特别大,特别浪。 李香君虽然死死的闭上眼睛,但全程免费听床,而且就算死死的捂住耳朵也听得一清二楚,渐渐的,玉颊满是羞赧红云,身体发软,呼吸有点急促起来。 朱有兼原本只是打算把心中那股邪火发泄出来就好,不想太折腾陈圆圆,但他发觉帐慢后面好象藏有人,而陈圆圆贴着他耳朵小小声声的说了一句话,他改变了主意,延长了战斗的过程。 “皇上,香君妹妹躲在里边。” “……”朱有兼的第一反应是无语和郁闷,这是现场直播啊? “皇上,要不,顺便把香君妹妹收了吧?”陈圆圆却俏皮地眨了眨灵动的大眼睛,吃吃低笑。 这个提议,嗯,好像也不错。 朱有兼多少有点意外和惊喜,他没想到陈圆圆有这样的想法,而且还主动帮他把李香君给收了,这样的好老婆,上哪找去? 当然了,这样的诱惑,哪个男人顶得住啊? 第147章 皇上很满意 “姐姐……” 李香君睁开眼睛时,看到俏面带着意味深长笑容的陈圆圆,羞得她嘤咛一声,嗖的缩进丝被里。 昨天发生的事,实在太疯狂太荒唐了,她好像中了邪一般,迷迷糊糊的就被圆圆姐从重重帐幔里拉出来,推进皇上的怀里,再然后就稀里糊涂的被皇上给吃了。 要命的是圆圆姐还帮皇上折腾她,把她折腾得要死要活的,三魂七魄一次又一次的出窍,漂浮在虚空之中,令她不知身在何处? 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了,期间迷迷糊糊地苏醒了一次,发觉自己卷缩在皇上的怀里,圆圆姐在背后搂抱着她,睡得十分香甜。 她吓得不敢动弹,也羞得无地自容,心中百味杂陈,既有一丝失落,但更多的是如释重负般的莫名解脱。 如果说,在这之前,她心里还存有一丝对侯公子难舍的情感,经过这事之后,她终于不再纠结,完完全全地放下了,因为她已经是皇上的女人了。 后悔吗? 好像没有。 难过吗? 好像也没有,虽然在宫里居住的时间不长,但耳闻目睹,加上每天都听圆圆姐讲述皇上的各种让人惊讶折服的事迹,她都有点麻木了。 她还是会下意识地拿侯公子和皇上做对比,越是对比,越发觉侯公子的不堪,心中对皇上的才干,远大的理想和忧国忧民的仁爱之心也越发钦佩折服,好感值也越来越大,几乎都爆满了。 有时候,她甚至羡慕陈圆圆,嫁了这么一个几近完美的好夫君,她也渴望嫁一个这么优秀的好夫君。 不过,她好像感觉有点喘不过气来的难受。 她发觉自己感到难受的原因了,圆圆姐把她搂抱得太紧了,而且睡着了还不老实,一只手抓着她的胸不放。 她想把圆圆姐的手挪开,却发觉全身软绵绵的,酥酥麻麻的没有一丝力气。 哟,都是皇上和圆圆姐害的,不过,那种奇怪的感觉却刻骨铭心,让她一辈子都忘不了。 难怪圆圆姐被皇上折腾的时候,叫得那么大声,那么要死要活的。 哎呀,她突然间想起来了,自己好像比圆圆姐更加不堪,叫得比圆圆姐还大声,好像……好像在失魂的时候还咬了人? 呃,咬了皇上? 心中百味杂陈,但阵阵倦意袭来,她在迷迷糊糊中又睡着,再醒来的时候,天仍然是亮着的,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第二天的午时之后了。 也就是说,她好像被皇上和圆圆姐折腾了整整一夜,这还不算傍晚的那段时间,难怪全身的骨头都散架了。 “妹妹再躺一会吧,待会姐姐帮你上药。”陈圆圆微笑着柔声说道,香君妹妹初经人事,本就不堪征伐,或许是因为她的助纣为虐,让皇上觉得刺激,连番征伐,可把香君妹妹给折腾惨了。 折腾太厉害了,香君妹妹肯定受创,她已让御医配药,很快就会送过来。 昨天的事,虽然有点荒唐,不过,说心里话,她真巴不得皇上天天对她这么荒唐,嘻嘻。 “姐姐,香君是不是一个……坏女人?” 李香君缩在被窝里,羞羞答答的,又有几分惶惶不安的询问。 她昨天的表现,好象一个人尽可夫的荡妇一般,她担心皇上会觉得她是一个坏女人。 “妹妹,皇上说过,天下男人都差不多有一个相同的心思。”陈圆圆笑意盈盈说道,光洁玉颊浮现一抹动人的心晕。 “什么心思?”好奇心的驱使,李香君从被窝里探出头,连声催问。 “皇上说了,男人嘛,巴不得自己的女人在外象个贵妇,在床上象个……象个荡妇。” “啊……”李香君傻眼了,男人都为么坏? “妹妹啊,皇上对妹妹的表现,很满意,嘻嘻。”陈圆圆吃吃笑道。 “啊……”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的李香君羞得尖叫一声,嗖的钻进被窝里,再也不敢露头。 第148章 招工公告 朱有兼不是拔枪不认的大渣男,他只是太忙,天空还没有放亮就恋恋不舍地从被窝里爬起来,在宫女的服侍下穿好衣服鞋子后,在大殿内锻炼身体,然后沐浴更衣,吃过早饭后才去上朝。 这是他每天的习惯,也是自律,原因很简单,为了自己以后的幸福生活着想。 今天的朝事,或许是百官被皇家第一团所表现出来的强悍战力刺激到了,纷纷联名上书,请求扩充京师防守部队的编制,装备精良火枪火炮,接受新式训练,打造不亚于皇家第一团的精锐劲旅,以确保京师的安全。 朱有兼没有表态,只是留中待批。 留中的意思,其实就是否决,他连奏折都没有打开看一下就扔到一边,心里很舒爽。 特么的让你们联名反对朕的提议,现在轮到朕报复,否决你们的联名提议,哼哼。 按理,扩编军队,接受全新的军事训练,装备最新式的遂发枪,打造新式陆军,对他,对大明来说是件大好事,但一想到已经被各方势力暗中收买,被渗透成筛子一般的十多万京军,他半点兴趣都没有。 朱有兼没有时间跟以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磨叽,他真的很忙,很多事情等着他去做呢,万事开头难,他不得不亲力亲为。 两天后,一纸招工公告轰动了整个帝都,并且风一般地迅速向各地传播。 招工公告的内容是招收一批懂算学,细心且必须有耐心的账房先生,女性优先,条件是年轻,品貌端庄,下面是各种让人难以抗拒的高福利待遇。 这纸招工公告之所以引发轰动,除了高得让人动心的福利待遇外,最关键是招收女帐房先生也就罢了,还女性优先,而且女人的待遇比男人还好,如果怀孕生产,可带薪休假一个月。 如果不是招会算学的帐房先生,大多数人都下意识的怀疑招工的目的。 朱有兼筹划已久,准备推出他的帝国银行了,万事俱备,所缺的东风就是懂算学的会计出纳。 这年头,会计叫账房先生,钱账都由账房先生负责管理,没有出纳这个职业,更没有钱账分管的概念,很容易滋生贪污腐败。 银行的工作量大且繁琐,需要细心且极有耐心,在这方面,男人一般比女人稍差一点,再说了,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女员工是必不可缺的。 再一个,对外招收女工,打破传统,开创先例,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趋势,还能哄得陈圆圆和李香君高兴,甚至崇拜,嘿嘿。 不过,朱有兼也清楚地知道,千百年传承下来的旧观念旧传统已经根深蒂固,女人一般在家里相夫教子,不得随意抛头露面。 穷人家的女孩子为了生存,倒是很想来,但她们没有上过学,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别说算数记账了。 朱有兼知道阻力一定很大,甚至可能一个女员工都招不到,他也是抱着试一下的念头,发了这份引爆帝都八卦榜的招工广告。 招工广告很火,火到几乎人人都在议论,热度一直居高不下,但效果却惨不忍睹,都不知道怎么形容了。 前来应聘的黑压压的一大片,都是清一色的纯爷们,也都是清一色的落魄读书人,也都是迫于生活的压力,甚至为了生存,不得不放弃当官的梦想,屈服于残酷的现实。 与此相反,专门为女性应聘者专设的特殊招工点却空无一人,别说女人了,甚至连一只母苍蝇都没有。 围挤在远处看热闹的倒是黑压压的一大片人,他们都好奇观望,也在小声的议论,到底有没有女人来应聘? 不过,说句老实话,福利待遇是真的好,好到让人羡慕眼红嫉妒恨。 大多数人只是好奇看热闹,有一些人则是想看朱有兼的笑话。 “皇上,要不挑选一些年轻的犯妇吧?”李香君提议道,她今天早上刚册封贵妃,下午马上就进入妻子的角色,替自己的夫君排忧解难。 教坊司被取消的事,她也只是听说,问过陈圆圆,才知道传闻是真的,这让她十分佩服的皇上仁厚和魄力,心里对他的爱意也增了一分,现在更是举一反三,要帮皇上解决头疼的问题。 “这主意不错。”朱有兼眼睛一亮,忍不住想表扬一下李香君。 “皇上……”李香君羞嗔道,光洁玉颊满是羞赧动人的红晕。 她一向机灵,见皇上目光闪烁,一副蠢蠢欲动的样子,连忙躲到陈圆圆。 她在陈圆圆的苑花阁里居住了一小段时间,不仅从陈圆圆的嘴里知道了皇上的很多事迹,也知道了他的性格和一些行事作风。 有时候,皇上表扬奖励或执家法惩罚陈圆圆的时候,都没有避开她,两人的一些亲昵小行为让她既羞赧又羡慕,既渴望又有一些迷茫。 书里说的,夫妻应该相敬如宾,但她觉得好象有点不对,或者说,缺了一点什么,反倒不如皇上和圆圆姐这般随意率性,反而更觉温馨甜蜜呢。 她已经知道皇上所谓的表扬奖励或者犯了错被执行家法的意思是什么,更是羞得无地自容。 初时还有点疑惑不解,只知道圆圆姐好象很害怕的样子,但又经常有意无意的犯个小错什么的,经常被皇上惩罚,直到她经历过之后,才明白个中的原因。 这哪是惩罚啊,简直就是……就是夫妻间的一些闺房乐趣,不足为外人所道。 好吧,她承认,圆圆姐媚惑皇上的手段还是挺厉害的,她也承认,皇上折腾人的招法更厉害,让人害怕,但却又欲罢不能,就像磕五石散一样,让人上瘾。 如果没有旁人的话,她倒是乐意接受皇上的表扬,但圆圆姐在呢,何况还有王承恩这个最得皇上宠信的老太监垂手侍立一旁,这要被皇上当场表扬了,岂不羞死人? “皇上,有了,有了,有人了。”这时,一名小太监急匆匆地冲进来,神色激动地向朱有兼禀报道。 “什么有了?”朱有兼皱眉头问道, 第149章 终于来了一个 陈慧是河南武陟人氏,出身富商之家,十六岁时嫁入同县的富户刘家,十八岁时生了一个儿子。 李自成第二次兵围开封时,派兵扫荡周边的武陟等十数县,杀贪官污吏豪强大户,抢劫他们的财产,陈家刘家都在同一天被灭门。 陈慧和丈夫刘远生刚好带着儿子外出访友,幸运地逃过了一劫,夫妻俩身上还带有一些钱,连忙逃往帝都避难,到了帝都没几天,刘远生因悲愤郁结,意外发病身亡。 安葬亡夫后,陈慧发现身上所带的钱财已经所剩无几,且举目无亲,她在不知所措,茫然绝望的时候,无意中听到身边有人在议论招工公告的事,不禁怦然心动。 她从小受父兄弟的影响,除了读书识外,对诗词音律什么的不怎么感兴趣,反倒对算学有着不小的兴趣,十三岁时已经帮忙着做生意的父兄核对账目什么。 现在有人招帐房先生,也招女性,且对女性格外关照,福利待遇更好得让人无法拒绝,走投无路的陈慧决定去试一试。 都快山穷水尽活不下去了,她哪还管什么抛头露面不守妇道啥的,先吃饱饭,养活孩子再说。 招工处,陈树公公如坐针毡,脸色阴沉得吓人,他是司设监典簿,精通算学,得王承恩公公提携,负责女工的招收工作。 陈树公公很想把事情办得圆满,以免辜负王承恩的期望,但一连三天,招男工的报名点人山人海,他这边鬼影都看不到一个,这可把他给急坏了。 正头痛之际,突然看到陈慧抱着一个孩子缓缓行来,让他心头突地一跳,眼神里充满了期望。 或许是因为好奇,围挤在报名处附近看热闹的百姓比招男工的报名站要多出许多,他们小声地议论着,有的甚至打赌,到底有没有女人敢来应聘? 看到怀抱孩子的陈慧越过锦衣卫的警戒线,朝着陈树公公走去,所有围观看热闹的百姓瞬间都把嘴巴闭上,好奇地打量着她。 陈慧见过一点世面,但被这么多双眼睛盯着,仍不免紧张,惴惴不安,不过,她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朝陈树公公走去。 “夫人可是来应聘?”陈树公公激动得站起身,快步迎上前,脸上满是激动与期待之色。 他心里明白,想完成任务,恐怕比登天还要难,招不到一个女工都不奇怪,皇上和王承恩公公也不会责怪他,陈慧的到来,就是零的突破,他能不激动嘛。 “是,请问……先生……该如何报名?”陈慧连忙点头,她现在紧张得说话都有点结巴了。 “报名之前,得先小考一下。”陈树公公微笑解释,声音轻柔得生怕把陈慧给吓跑一般。 “哦,好的,麻劳先生出题。”陈慧轻声回道,她感觉面前这位面白无须的先生除了说话的声音有点难听外,人还是挺热情挺好的,心中的紧张感消减了几分。 小考的试卷早准备好一大叠,每一个应聘的人都要做一份,题目都一样,考十题,做对八题以上才算合格,但有时间限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不完也同样淘汰。 陈树公公亲自领陈慧进入临时设置的小考场,发了试卷和笔墨后,还帮陈慧抱孩子,掏钱让手下的小太监去买酥糖哄孩子,好让陈慧安心做题。 陈树公公的细心和照顾让陈慧心里感激,为了生存,她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看了一下考题,心中大定。 对于十三岁就帮父兄弟核对帐目的她来说,考题不算难,唯一要注意的是速度和细心,粗心且贪快的人有可能阴沟翻船,她必须全部答对,展现自己的水平。 跑去买酥脆糖的小太监才刚气喘吁吁地跑回来,考试时间还剩一半的时候,陈慧已经答完题交卷。 “好,很好。”对过答案的陈树公公捏着兰花指,笑容灿烂如稚菊,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细缝儿。 第150章 帝国银行 朱有兼看过陈慧的考试成绩和简历,相当满意,得知她的不幸,且租住客栈,深表同情,给她母子安排了一间宿舍,帝国银行的第一位女职工嘛,必须给予一些特殊的照顾。 陈慧感恩戴德,发誓一定好好工作,以报答皇上的关照之恩。 女职工实在太少,朱有兼又从野战军医院里挑选了五个护士过来,和陈慧一起学习培训。 这五个护士都是犯妇,有不同程度的晕血症,但为了脱离苦海,只是硬着头皮学习医护,如今有了新的选择,自然乐意当帐房先生,不过,她们的工资待遇只有陈慧的一半。 不是朱有兼黑心,克扣员工的工资,而是她们是犯妇的身份,犯了错,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哪怕她们是无辜的,但律法就是律法,必须严明,以儆效尤。 成立帝国银行是金融改革的第一步,后面的阻力会巨大,但先撑起场子再说。 大明宝钞原是帝国的货币,但因帝国的信誉崩塌,宝钞形同废纸,没人愿意使用,得等帝国的信誉重新恢复,得到百姓的认可,才可以推行新的帝国货币。 朱有兼心里也清楚,帝国银行建立之初,信誉、存贷等业务肯定不如世族豪强开设的私人钱庄,现在也没必要和那些老字号的私人钱庄比,信誉这种东西是需要慢慢积累的,根本急不来。 帝国银行现在的主要业务是给新军的所有军官士兵发放工资、补贴、抚恤金等,士兵或他们的家属凭折取钱,存取自由,这样可以有效地杜绝军官恶意克扣、贪污士兵的军饷,吃空饷等恶习。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些心怀不轨的将军再也不能轻易煸动军心,行不轨之事。 这年头没有电,没有互联网,存折也不能通存通兑,为避免士兵或他们的家属扎堆取钱,造成拥挤繁忙,甚至发生踩踏的危险,各部队官兵的存折是分有编号的,编号一的存折只能在帝国银行第一分行办理业务,编号二则在第二分行办理业务,既方便了士兵,也减轻银行员工的工作压力。 目前只是试行,等以后,像兵工厂、琉璃厂的工人,科研院、军科院、军医院等部门的员工,他们的工资也将通过存折的方式发放。 帝国银行除了发放工资等业务外,对公业务暂时只是朱有兼名下的琉璃厂、兵工厂等几家工厂的款项往来,尽可能地避免被一些人利用权力或职务之便贪污腐败,也让朱有兼省了很多的麻烦。 招够了人,接下来就是培训学习,朱有兼是唯一的老师,他只能尽可能的抽出时间给这帮老学生讲课,没办法,放眼整个大明,有一些知识只有他一个人懂,想偷懒当甩手掌柜都不行。 阿拉伯数字、乘除法口诀、竖式加减乘除、珠算口诀、收付记账法等新知识也在培训中产生。 宋代时已经有乘除法的歌诀,但要数朱有兼的这一版最完善易懂,好吧,就算他承认自己是复制粘贴来的也没人信,他只有厚着脸皮说是自己原创。 所有来参加培养学习的员工当中,不乏学霸级的大才子,哪怕屈服于残酷的现实,放弃了当官的最高梦想,但仍旧心高气傲,直到朱有兼亮出这些东东,一个个无不佩服得五体投地,由路转粉。 只一个夜晚的时间,阿拉伯数字等新知识就像风一般向外传播扩散,引发了极大的轰动,也让很多名家大师顶礼膜拜。 这会,阿拉伯数字还没有出来,因此,在大明被称之为朱氏数字,也有称皇氏数字的,反正牛逼得不行。 如果不是因为朱有兼是大明的皇帝,恐怕已经被抓起来切片进行研究了。 百忙之中,朱有兼还是抽时间下旨,命常不周统率皇家近卫营出征。 第151章 退隐 第151章退隐 朱仙镇一战,李自成大败,率残部三万余人撤往襄阳,所经之处,县城集镇的官员、豪强富商全被扫荡一空。 李自成虽然惨败,但跟着他跑路的仍有七万多人,不过大半是妇孺老人,平时虚张声势吓唬人是可以,但现在是打了败仗,要赶紧跑路,甩掉身后的追兵,所有妇孺老人伤员全变成了累赘,被他抛弃了。 军师顾君恩强烈反对,理由是百姓就是义军的根本,抛弃这些百姓,等于失去了民心,失去了根本。 但李自成不为所动,仍一意孤行,仅留了少量的口粮给那些妇孺老人伤员,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心灰意冷的顾君恩借口生病,放慢了跑路的速度,渐渐的和大部队拉开距离,落在了后面,最后,他趁着人人争先恐后地跑路,没人注意的时候悄然开溜,不知所踪。 有传闻,顾君恩剃度出家,从此不再过问红尘俗事,一代奇人就此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李自成的四大谋士只剩下牛金星一个人了。 李自成甩掉了大包袱后,行军速度反而快了一倍,一路扫荡,收获颇丰,把之前丢掉的全部家当补回了不少。 孙传庭率大军不紧不慢地追在后边,看着漫山遍野绝望哭嚎的妇孺老人,他仿佛没有看到一般,下令全军加快行军速度。 停下来救济这些百姓? 别开玩笑了,那只会害了他们,官军一向有杀良冒功的传统,就算明面上听从孙传庭的命令,背地里却玩阴的,到时候,天知道有多少百姓被杀,多少稍有姿色的女人会被糟蹋?不理会他们,反而是救他们一命。 朱有兼收到消息时,忍不住笑了,甚至还高兴得把李香君忽悠过来,强拉着她的小手钻进陈圆圆的寝室里开起了小型的演唱会。 李自成在朱仙镇大败,等于是解除了北京被围的危机,就算李自成东山再起,至少二三年内,北京是安全的,也让朱有兼完全松了一大口气。 二三年的时间,足够他疯狂开挂,训练出一支支军纪严明,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新式陆军,甚至使用钢制弹头,铜弹壳的后装式滑膛枪都研发出来了,到那时,双方实力的对比绝对悬殊地让李自成绝望。 李自成逃往襄阳方向,其目的不用猜都知道,这厮还不死心,想趁乱攻占襄阳城,再以襄阳城为依托,挡住孙传庭的大军,安心度过一个寒冬再说。 只要让他缓过气,仍有和孙传庭一决高下的资本,再来一次兵围开封城,夺取河南之地不是没有可能。 朱有兼下令孙传庭率军追击的同时,也不忘了提醒他,小心李自成半路设伏,杀个回马枪什么的,他不要求孙传庭在短时间内完全击溃李自成的大军,只需要死死地吊在他身后,让他不能放心大胆地攻占城池,迫使他到处逃窜就行。 朱有兼很清楚,以大明现今的情况和兵力,想像以前那样四面围堵,把李自成困在包围圈里根本不现实,只能在追击战中不断地削弱他的实力,最后才有可能把他给干掉。 危机解除,训练合格的新军也需要实战练兵,他手里仍握有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守护皇宫,只要不把文官集团和世族豪强逼得走投无路,举兵造反,他就安全。 因此,他把常不周的皇家近卫营派出去增援孙传庭,目的还是实战练兵,为将来和皇太极的八旗铁骑决战做好准备。 常不周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忍不住想吼上几声,以发泄内心的激动兴奋,他等这一刻可是等了很久,现在,皇上终于下令让他领军出征了。 蓝芳虽然高高兴兴地为老四常不周送行,但心里多少有些闷闷不乐。 他统领的广西狼兵营训练十分刻苦,加上狼兵素以刻苦耐劳著顽强著称,训练强度比常不周的皇家近卫营还要大,进步也最明显,甚至后来居上,比皇家近卫营提前通过所有的军事考核。 按理,皇上不应该是让他统领广西狼兵营出征嘛,却为何派老四常不周统领皇宾近卫营出征? 第152章 找寻顾君恩 ‘老三啊,皇上是不放心京师啊。” 吴不为利用下班时间接蓝芳喝小酒,目的是安慰他,给他讲解分析一些细节。 别看京师表面平静,实则风云暗涌,不安分的人可多了去,号称十几万精锐的京军实则是战五渣,而且早被各方势力渗透成筛子,已经不是皇上能够掌控的。 东林党势大,把持了朝权,皇上虽然扶植了以内阁次辅阮大铖为首的江南派,但都不敢过分打压东林党,以避免反弹,甚至为了安抚东林党,在一些方面还妥协退让。 实际上,皇上心里十分敞亮,早就放弃了那十几万战五渣,先后组建设皇家第一团、皇家近卫营,广西狼兵营、川军营和皇家第二团就是最好的证明。 虽说十几万京军是战五渣,真要闹腾起来也要命,再加上那些世族豪强手里可是握有数量众多的私军,如果他们趁乱浑水摸鱼,真能把天给翻转过来。 在皇上没有坐稳江山之前,京师必须保证安全,安全的前提就是皇上手上握有让各方势力忌惮的强大军事力量。 因此,在皇家第二团没有训练成军,常不周的皇家近卫营没有完成实战训练,回返京师之前,你还是老老实实地练兵,保护皇上的安全吧。 皇上说过,李自成就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想要弄死他,还得花费不少功夫和时间,剿灭张献忠的战斗应该轮到你了。 不用担心没仗打,雄踞北边的清帝国才是大明的强敌,八旗铁骑号称野战无敌,到时候可是真正的硬仗,千万别辜负皇上的厚待与期待。 再说了,大明的四周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帝国,灭掉清帝国之后,顶多经过三四年的休养生息,就是皇上对外用兵,拓展大明版图的时候,就怕你打仗打到吐。 “多谢大哥。”蓝芳起身,对着吴不为郑重其事地抱拳施礼,大哥的一番开导,让他幡然醒悟,心中满是激动与期待。 打仗打到吐? 他可以肯定,绝对不会,他这种人天生就是为了打仗而活,哈。 如果朱有兼听到哥俩的谈话内容,必定吃惊不小,狗头军师吴不为对他的性格心思摸得还是相当透的。 因为他的意外出现,因为他为了保命,疯狂开挂,历史的车轮已经越来越偏离轨道,穿越带来的未卜先知的大外挂也越来越失效,他只能小心翼翼地自己判断分析应对。 朱有兼觉得,他虽然拥有吴不为、宋献策两个牛人为他出谋划策,但他仍感觉自己的智囊团人数太少了,都说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那如果十个臭皮匠,二十个呐? 人才啊,他不仅缺能像两大军师这样,帮他出谋划策的谋士型人才,也缺各种各样的人才,东林党里边倒是有不少人才,可惜私心太重,而且结党营私,把持朝权,他可不敢重用。 前任可是活生生的,血淋淋的例子呐。 “老宋啊,有没有可能找到顾君恩?”朱有兼摸着下巴询问,如果能找到顾君恩并说服他为朝廷效力,他必如虎添翼呐。 “皇上得先派人遍访天下寺庙……”宋献策苦笑回答道,他了解顾君恩的性格,就算找到人,但想说服他为皇上效力很难。 何况顾君恩已经心灰意冷,才会看破红尘,剃度出家,说服他更是难上加难,比登天还要难啊。 但他不敢说出来,担心打击到皇上,皇上心中的期望越高,所受到的伤害也就越大,不过,皇上一代明君,于情于理,他都要尽力一下。 “皇上,以微臣对顾君恩的性格喜好了解,他一般只选择远离城镇的偏远寺庙出家修行。” “好,有军师相助,此事已成了一半。”朱有兼信心满满道。 只要有了大概的线索,他相信肯定能找到顾君恩,也有信心说服顾君恩还俗,为他效力。 顾君恩有忧国忧民之心,他就利用这点来忽悠他,你早点出山帮朕,大明就早一点变好起来,百姓就早一点脱离苦海,过上好日子,你也名垂青史,光宗耀祖,嘿嘿。 “王大伴,给朕宣田伯光入宫。” 第153章 爱你一万年 朱有兼一声令下,锦衣卫忙得鸡飞狗跳,不少锦衣卫力士校尉纷纷剃了大光头,穿上僧衣,扮到游方修行的和尚,跑到乡村僻野,四处打听哪里有寺庙,就往哪里钻。 皇宫里头多的是擅长丹青画师,根据宋献策的口述,画师们绘画出的肖像,和真实的顾君恩有七八分神似,执行找人任务的锦衣卫人手一份,不怕认不出顾君恩。 虽说一大群锦衣卫假扮和尚,但他们的文谍路引可都是官方出具,货真价实的证件,甚至连法号都在寺庙里有登记在档,就算出啥意外,一般人都不会为难一个修行的苦和尚。 忙完这些重要的事情,朱有兼的目光重新转回军科院,都说科技兴国,现在是枪炮救国,他最关心的就是军科院的枪械研发了。 在遂发枪研发成功,还没有开始量产的时候,军科院的枪械专家们已经根据朱有兼提供的理念设想,马上着手研究能够发射铜弹头的后装击针式滑膛枪。 朱有兼很想一步到位,直接研发线膛枪,但以现今的科学技术,还有较大的难度,只能慢慢来,步子迈得太大,会扯着蛋。 而研发铜弹头铜弹壳,就不免涉及到相关的精密机床,千万不要小看古人的智慧,只要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和经费,迟早能够研发出来。 何况有了朱有兼在理论上的正确指引,专家们避免了许多弯路,直接进入正确的轨道,极大地缩短了研发的时间,也节省了研发经费。 朱有兼所赚到的私房钱很多,但花得也快,用人们的话来讲,整一个败家的皇帝,军队是吃钱大户,其次就是军科院,为了救命,花再多的钱他也舍得。 他也关注民生,只是有点力不从心,朝堂被以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把持,一些利国利民的新政没办法施行,甚至连阁部都没能通过,让他恨得直咬牙。 政令没法施行,他只能另想办法,冬天马上来临,百姓是用不起木炭抗寒的,只能烧柴,为帮助普通百姓抗寒,他根据记忆画了一些稿图,像大炕、暖炉什么的抗寒东东。 朱有兼知道普通百姓是用不起砖头的,更别说耐火砖这种高档的东东,还特别注明了可用泥土制作,哪怕是烧裂了,先撑过这个冬天再说。 稿图大量拓印后,派人挨家挨户免费派发,遇到一些百姓不明白建造环节的,他让人耐心讲解,直到百姓明白为止。 一时间,家家户户都忙碌起来,去野外挖泥巴,一担一担地挑回来,自己建造或几家联手互助,一同建造大炕、暖炉等抗寒的东西。 像农家肥的各种制作方法,立体养殖,稻田养鱼,网箱养鱼,蚯蚓可喂鸡鸭,母鸡能多产蛋,肉质鲜美什么的,但凡脑子里记得的相关农业知识,朱有兼都一股脑儿地写出来,大量拓印,免费派发,尽可能地增加农民的收入,哪怕能改善一点点生活条件都是好的。 话说回来,这些东西原本可以通过官方的正规渠道,引导和鼓励百姓搞副业创收,但却连阁部都没能通过,更别说往下推行了。 朱有兼强忍下想要砍脑袋的冲动,默默地记下那些官员的名字,他引而不发,就等坐稳江山后再秋后算账,管你多大的官,多大的名声,阻挠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的,一律咔嚓掉。 这几天来,他一直忙着捣鼓这些东西,不过是他口述,两只狼爪子则忙着攀山越岭,寻幽探景,坐在他怀里,被他骚扰得玉颊羞红,苦不堪言,却又眉目含春的李香君执笔记录整理。 朱有兼美曰其名是一种速记考验,过关了,以后记录的速度将得到极大的提升,对他的帮助很大。 嗯,香爱妃啊,朕日理万机,忙成了狗,真的需要爱妃的帮助,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温柔贤惠体贴的女人在默默的关怀和帮助。 爱妃对朕的好,朕都牢牢的记在心里,朕也不负爱妃,如果非要给个期限的话,那就一万年吧。 第154章 百年海军 网络段子,土味情话,心灵鸡汤什么的,朱有兼直接复制粘贴,这些东东在原时空早被网友们玩烂了,但在大明,却是撩妹泡妞的神器。 在别人听来,这些话肉麻得让人直起鸡皮疙瘩,但对李香君来说,却是让她感动得甜蜜幸福,春心荡漾,难以自持的绵绵情话。 原以为侯方域已经够温柔多情的了,但现在跟皇上比起来,那真的是渣得不能比较。 当然了,也没有资格比较,姓方的是真正的大渣男,皇上才是真心对她好,温柔体贴多情善解人意,也更善解人衣。 解就解吧,她心里巴不得皇上多解几回她的衣裙呢,只是不敢说出来而已,那得多羞死人? 嫁夫如此,今生还有什么可遗憾的?如果有,那就是想多给皇上生几个王子公主。 朱有兼再忙,也会抽点时间和媳妇们互动一下,探讨一下人生的真谛,以增进处彼此的感情。 在古代都是先上车后补票的包办式婚姻,很多夫妻都是在洞房花烛夜才看到对方的容貌,感情基础基本为零,而且很多夫妻到老,除了夫妻的责任义务外,也基本没有多少感情上的交流。 养心殿内,朱有兼负手站立,眺望窗外出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吴不为和宋献策交流了一下眼神,双双凑前一步,往龙案上瞄了一眼。 龙案的一侧堆了厚厚的一大叠奏折,都是需要皇上审阅批复,一侧摆放笔墨纸砚,中间摆放有一张大明全境的地图,一道用朱笔所画的红圈把福建省圈住。 “皇上可是担忧郑都督?”吴不为和宋献策再度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宋献策出声询问。 “是,也不是,朕真正担忧的是大明的海军。”朱有兼转身叹道,表情显得严肃,但更多的是无奈。 郑都督即郑芝龙,现任福建立师都督,海盗出身的他很牛逼,拥有超过三千艘的大小战船,兵力高达二十万,富可敌国,多次打败当时海军实力强横的荷兰舰队,是华东华南海洋世界的唯一霸主。 不管哪一个帝王,哪怕再是圣明的君王,也不免心有忌惮,朱有兼也不例外,不过,他也知道,只要不把郑芝龙逼得走投无路,他还是心向大明的。 国人都有落叶归根,返祖归宗的执念,郑芝龙再牛逼也不例外,他主动回归大明就是最好的证明。 郑芝龙虽然拥有强大的舰队,但毕竟是他个人的私人舰队,不是大明的舰队,朱有兼想要的是大明的强大舰队。 大明也曾经拥有过强大无敌的海军舰队,那是永乐大帝时期,郑和率领大明强大的舰队七下西洋,威慑四方,万邦来朝,在历经洪熙、宣德、正统等朝代后,大明的海军已经变成了战五渣。 就算朱有兼有心重建大明海军,但建造战船的设计图纸早不知道扔哪了,懂得建造大战船的能工巧匠不是在郑芝龙的手里就是都挂了,技术早已失传。 再说了,以现在的紧张局势,他也无暇顾及海军,也没有太多的资金来建造战船,组建新的大明海军舰队。 都说十年陆军,百年海军,他即便明白这些道理也暂时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西方强大的舰队横行海上。 十年陆军,百年海军? 吴不为和宋献策俱都在心中默念,思索这句话的深意,脸上尽是凝重、佩服的表情,但更多是期待与兴奋。 皇上英明神武,雄才大略,大明不仅会重现昔日的辉煌,甚至还会超越元朝的版图,成就不世功绩,而他们则是辅佐千古一帝的从龙功臣,也必名垂青史。 这事搁谁身上,心里不激动? 第155章 想当元帅的好兵 头戴山地军帽,身穿笔挺军装,戴着黑色眼罩的鹿一鸣昂首挺胸走在大街上,引得路人纷纷好奇注目。 他原名叫狗蛋,本是皇家庄园的一名庄奴,十八岁,参军后改名一鸣,在训练中表现优秀,成为皇家第一团一团三连三排的少尉排长。 在朱仙镇的战役中,他身中两箭,负伤不下火线,直到右眼被流矢射中才倒下。 鹿一鸣命大,没有被流矢贯穿头颅,但瞎了一只右眼,在野战军医院临时救治,脱离危险后送回京师皇家军医院养伤。 他因作战英勇,负伤不下火线,极大地激励了全团的士气,被授予铜质帝国忠勇勋章,荣升上尉连长,奖励二百两银子,不仅自己脱除了奴籍,家人也跟着受益,不仅获得了一系列的优待,两个哥哥都脱除了奴籍。 他下边还有两个妹妹,外加父母和两个嫂子仍旧是庄奴的身份,为了让全家人都脱除奴籍,成为自由的平民,他暗自发誓,一定要努力上进,多立战功。 鹿一鸣很有上进心,把朱有兼在训练时讲的话听进去了,一名合格的士兵,特别是指挥官,不光是作战英勇,敢拼命,还要多读书识字,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才能很好地理解和执行上级指挥官下达的各项命令,上升的空间也越大。 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 鹿一鸣把这句话铭记心中,平时有空就跟军中的文书认真学习读书识字,他的勤奋努力获得了一定的回报,他在军中的识字率高居榜首,已经能够书写简单的书信。 眼伤还没好,他就请假上街,除了给父母哥嫂妹妹购买几匹布料做新衣裳和一些零食外,就是去书店购买能帮他提升识字率的《三字经》等书籍。 他在心里早就计划好了,二百两银子的奖金,除开购物的花销不算,他会给父母五十两银子,两个哥哥分别给十两,两个妹妹各给五两,剩下的自己留用,也存点钱,将来娶媳妇会用到。 鹿一鸣的面容方正粗犷,如刀削斧劈一般,棱角分明,第一眼给人硬朗的印象,那身笔挺的灰黑色军服让他显得阳刚英武,黑色的眼罩不仅没有让他显得狰狞吓人,相反还平添了几分威猛。 在一些人的眼中,或许是直撼人心的霸道煞气,但在大多数人眼中,则感觉英武威猛,甚至还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而在一些闺中待嫁的怀春中少女心中,除了莫名的安全感外,还有一种心湖泛起涟漪的奇怪感觉。 在一些妇人眼中,特别是那些死了丈夫的寡妇,又或者一些不安份的妇人,则生出一丝莫名的饥渴,那只黑色眼罩太帅气太霸道太威猛了,如果那事儿也这么威猛霸道的话,两个字——完美。 鹿一鸣之所以引人注目,除了那身与传统的战衣完全不同的灰黑色笔挺军装,长相气质,和旧军完全不一样的精神面貌,还有那个黑色眼罩外,主要还是之前的朱仙镇大战,皇家第一团展现出来的强悍战力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热度一直居高不下。 人们对皇家第一团产生了不小的好奇,但所有新军军纪严明,训练艰苦,加之时间紧迫,一般除了特种兵享受特殊待遇,偶尔能够放个假出门逛街外,野战部队的士兵基本都呆在军营里进行艰苦训练,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出来逛街。 鹿一鸣买了几本书后,转身去布行看布料,正走着,一方秀帕从天而降,正正覆盖到他脸上,一时间,幽香扑鼻,中人欲醉。 第156章 难道书上说的都是骗人的? 鹿一鸣下意识地抓住绣帕,举到鼻下,用力嗅了一下,然后抬头观望,呼吸不禁一滞。 路边的一幢阁楼上,一个面容姣美的年轻女子正倚在窗前,香扇半遮,羞羞答答地伸着手,如葱玉指着他。 鹿一鸣反应极快,举着绣帕晃了一晃。 年轻女子微微点头。 鹿一鸣点了点头,心中突然生出大胆且疯狂的冲动,他把绣帕举到鼻下,再次用力嗅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收进衣袋里,仰头对着让他怦然心动的年轻女子咧嘴一笑,转身大踏步离去,走时还挥了一下手臂。 年轻女子先是一呆,继而玉颊飞红,恨恨地跺了一下脚,骂了一句登徒了,身子却探出窗外,望着鹿一鸣离去的背影出神。 这个男人有点坏,不过,她除了有点着恼外,更多的是羞赧,却没有一点怨恨的感觉。 按理,瞎了一只眼的男人,应该让她感觉害怕心慌什么的,但她不仅没有这种感觉,相反还觉得这个男人格外的英武威猛,还有一种洒脱不羁的痞气。 虽然痞痞的,但却莫名的吸引人。 嗯,他刚才转身挥手动作,好像还挺洒脱的呢。 这个男人怪有意思的,可惜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明天会不会再来?以后还有没有缘分相遇? 想到自己亲手缝制的绣帕被他带走,心头莫名地狂跳起来,脸颊有点发烫。 “小姐,明天就是秋末诗会了,你还没做好准备呀?”一名年轻俏丽的侍婢端着一小篮子的水果进来。 “本小姐身子不舒服,不想去了。”年轻女子愣了一下,才懒洋洋说道。 她姓王名秋韵,十六岁,京师有名的小才女,尚未婚配,父亲王景泰是工部正四品郎中,王家是书香门第,家风颇严,她也被父母教育成了温婉端庄的淑女。 但是,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淑女只是表面,是她装出来的,骨子里还是有一丝想反抗的叛逆。 王秋韵本来对明天的诗会很期待的,关键是能够出去玩,整天呆在家里,真的无聊死了,参加诗会庙会什么的都是想出去玩的借口而已。 但不知为什么,她突然感觉有点失去了参与诗会的兴趣,莫名地感觉那个怪有意思的独眼男子明天还会来,她也弄不清楚到底什么原因,反正就是女人独有的直觉吧? 这一夜,她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总是那个独眼痞男让她脸红心跳的邪魅笑容。 鹿一鸣也失眠,他回到军医院病房后,回想了一下刚才的事情,竟被自己的大胆和疯狂给吓出了一身冷汗。 说老实话,他都没有想到自己当时竟然如此的大胆疯狂,调戏那位让他一眼怦然心动的美丽女子,现在再给他吃一百个豹子胆,他都没有这个胆量勇气了。 好吧,调戏都调戏了,如果有什么麻烦,他也只能承担了,谁让他一时脑子发热了呢,不过,说老实话,他并不后悔。 那是看一眼就让他心动的小仙女,如果他不做点什么,那才后悔呢。 鹿一鸣承认,他恋爱了,这是他的初恋,不过,可能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唉…… 他躺在病床上,满脑子的胡思乱想,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他在迷迷糊糊中睡着了。 鹿一鸣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他和小仙女在花园里幽会,他牵着小仙女温软的小手,小仙子偎依在他怀里。 清晰地感触到彼此的体温,两人的呼吸都不免地变得急促起来,心跳得厉害,慢慢地,两人偎依得很紧,最后变成了搂抱,再然后…… 鹿一鸣醒来的时候,天空已经放亮,他感觉裤裆好像有点异样,伸手一摸,不禁吓得打了个哆嗦,面庞涨得通红。 昨夜那个绮梦很香艳,然后他就尿裤子了,可臊死人了,幸好没人知道,不然真没脸见人了。 哎呀,书里不是说春梦了无痕的么?怎么他就有痕迹了? 难道书上说的是骗人的? 第157章 衣锦还乡 鹿一鸣站在建筑工地,看着正在忙碌的父老乡亲们,心里满是难以抑制的激动。 这一大片的三层楼房是皇上恩赐的,搭建给所有已经脱离奴籍,获得平民身份的庄奴居住的住宅楼。 地是花了差不多三个月的时间清理填平的无主荒地,就在皇家田庄的旁边,楼是半砖瓦结构的三层独户楼,不仅高端大气,而且宽敞,一家十几口人住着都不显拥挤。 最关键是主要的建筑材料是皇家水泥厂生产的水泥,比传统的粘土要牢靠坚固百倍,这玩意在外边可是卖十两一包,一包一百斤,是普通百姓用不起的奢侈品。 据说,水泥这种建筑神器一经投放市场,就引起了极大了轰动,有钱的大户人家纷纷抢购,就连军方、工部都下了大订单,各地的城池需要修补什么的,需要量十分庞大。 市场供不应求,但皇上却毫不犹豫地免费供给他们使用,而且不仅新居民区的路是坚硬平坦的水泥路面,就连通往皇家田庄的大道也是水泥路,这让所有庄奴都感恩戴德,高呼皇上圣明。 水泥是朱有兼开挂的产物之一,虽说大明版的简易水泥没法和原时空的高性能高质量的水泥相比较,但在大明,绝对是建筑材料的大神器。 朱有兼很能赚钱,但更能败家,花钱的速度永远比赚钱的速度要快,他平时是有点抠门,但这一次之所以如此大方,除了收买人心外,实际上,水泥的成本十分低。 原材料遍地都是,劳动力都是免费的,全是犯人在劳作,只需要供他们吃饱饭就行,当然了,那些工头、监工、技师还是需要支付较高的工资的。 折算下来,一包水泥的成本都不到一两银子,市场价是十两一包,朱有兼赚得唏哩哗啦的,数钱数到手抽痉。 水泥之所以定价这么高,一来是新产物,绝对的垄断,二来嘛,确实比传统的粘土要强上百倍,而且粘土的制作还要加入糯米等原材料,制作麻烦不说,成本还高,实际上,折算起来,还不如水泥便宜又好用呢。 再者,就目前来说,普通百姓也用不起水泥,还不如走高端市,先把土豪的钱赚够了再说,饥饿营销啊,放眼大明,还有谁能玩得过他的? 其中还有一些原因,水泥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东西,应该造福全天下的百姓,但现在真的造福不了。 就说工部和军方下的大订单吧,打着公家的旗号,花的是公家的钱,但真正用到实处的,估计能有百分之二三十就不错了,绝大半都进了贪官的口袋里,造个毛线的福。 与其让那帮贪官吃得肥头大耳满肚流油,还不如自己吃,至少自己还能把钱用到急需的地方,将来再秋后算账吧。 新楼房还在紧张的建造之中,就时间估算,寒冬就快来临,寒冬期间,所有工程全部停工,得等到明年开春之后再动工,估计要到夏季才能建好入住。 鹿一鸣和父母哥嫂妹妹仍然住在皇家田庄里边,即便拥挤也只能先忍着。 所有参军的庄奴中,鹿一鸣是少数几个成就最高的庄奴之一,这不仅是父母的骄傲,也是整个田庄的荣耀,他回来看望家人,所享受的待遇是高规格的,田庄的总管率一众官事亲自出迎,客气得让鹿一鸣都受宠若惊。 一众老太监都是在官场上爬滚多年的老狐狸,虽然争权夺势失败,被扔到角落里打理田庄,但个个心里敞亮着呢。 鹿一鸣因战功脱除了奴籍,而且得皇上恩赐,连两个哥哥也沾了大光,跟着解脱除奴籍,成为自由的平民,从中可以看得出皇上对鹿一鸣等军人的重视程度。 鹿一鸣还很年轻,上升的空间巨大,只要不战死沙场,再荣立一点战功,熬个几年的时间,升个将军的军职不是没有可能,这样前途光明的人,只能交好,不能得罪。 再说了,自己掌管的田庄出了鹿一鸣这样的战斗英雄,不仅只是整个田庄的骄傲,这里边也有一份自己的功劳,万一皇上一高兴,把他召回宫里重用也不是没有可能。 能够重新进入核心的权力阶层,像王承恩一样地位,获得皇上的宠信,是所有太监一生的奋斗目标。 庄里的父老乡亲也是夹道欢迎,场面十分热闹,让鹿一鸣倍有面子,鹿家的人都高兴得嘴巴合不拢,也同样为儿子感到骄傲。 鹿一鸣算是衣锦还乡了,但他老是心绪不宁,似乎有什么心事? 第158章 灵犀相通 让鹿一鸣心绪不安的自然是王韵秋,他对王韵秋是一见钟情,就算他不知道王韵秋的名字,不知道王韵秋对他的态度如何,会不会报官抓他,都不能阻止他陷入单相思之中。 实在抑制不住内心的煎熬,他借口军中还有事情,匆匆告别亲人离去。 庄中的总管太监不仅派人护送,还很善解人意地让鹿一鸣乘坐自己的专用马车赶路。 要赶路的话,骑乘战马更快,但鹿一鸣以前是庄奴,没有骑过马,所以,心里再急也只能坐马车了,好在掌车的车夫技术高明,不仅马车行得快,而且还平稳,免了鹿一鸣的颠簸之苦。 走在昨天走过的那条街道上,鹿一鸣紧张得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他感觉第一次上战场,和李自成的十数万大军做殊死决战时都没有这么紧张过。 或许,喜欢一个人就是这种感觉吧? 鹿一鸣自我安慰,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波澜起伏的心绪平静下来,继续朝前走去。 大老远的,他能看到王韵秋所在的那幢阁楼的窗户是打开的,但没见到人,心里不免生出浓重的失落感,好象丢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一般。 王韵秋没精打彩的坐在椅子上,手托香腮发呆,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她守在窗前一整天了,但却看不到那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身影,心里空荡荡的,好像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一般,让她感觉莫名的难受。 贴身侍婢秋霞看得出来,自家的小姐好像心事重重,但又不敢询问,只能侍立一旁服侍。 快到傍晚了,他肯定不会来了,唉…… 发呆的王韵秋发出一声幽幽低叹,百般无聊地站起身,走到窗台前,下意识的探头往外瞅,娇躯猛然一震,呼吸也随之一滞。 嗯,她又看到了那个独眼男人。 还是熟悉的面容,让她心头莫名乱跳的痞痞的坏笑,帅气的军装,健硕挺拔的身躯。 王韵秋激动地想说什么,但女性的矜持让她紧闭樱唇,紧张地看着站在窗下的鹿一鸣。 鹿一鸣看不到王韵秋,心里原满是失落感,他走到楼下时,再次抬头,刚好看到从窗户探头出来的王韵秋,激动得忍不住笑了。 两人默默对视了那么十几秒,鹿一鸣想起了什么,做了几个手势,然后解下背在肩上的军用双肩背包,从里边掏出一个白色的小布包。 小布包里边包的是一个大桔果,是田庄的总管太监送的,他也不客气,都收下了,挑了最大最熟的那个,用白布小心翼翼地包好,放在军用双肩背包的最上面。 他不知道还会不会看到王韵秋,更不知道王韵秋会不会收他的水果,但他还是这么做了。 或许是老天爷的保佑,他终于再次见到了王韵秋。 鹿一鸣深吸一口气,用力把包着大柑果的布包往楼上抛去,心里祈祷王韵秋能接住。 也可能是老天爷都在保佑吧,原本在某些方面反应有点迟钝的王韵秋有如神助一般,竟然反应超常,准确地接住了抛上来的小布包。 也不知道是激动还是羞涩,又或者兼而有之,王韵秋的玉颊满是红晕,她小心翼翼地打开白布一看,是个熟透的大桔果。 他请我吃桔果? 鹿一鸣似乎看懂她内心的想法,微笑点头。 阁楼上的王韵秋做了个道谢的手势,光洁玉颊倏然绯红起来,她和他之间,竟然有如灵犀相通一般,在某些方面挺默契的。 书里好像说过,只有成婚多年,相亲相爱的夫妻经过多年的磨合,在一些小方面上才会灵犀相通,一个眼神,一个小动作都能心神领会。 哎呀,这什么情况? 第159章 隔窗幽会 “小姐,他又来了。”侍婢秋霞笑嘻嘻地打趣道,打自昨天看到自家小姐和独眼男灵犀相通般的默契互动后,她哪怕没有谈过恋爱,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这几天来,那个独眼男人每天都会来到楼下,给小姐抛水果,小姐也高高兴兴地接果吃,虽然从始至终,两人都没有说一句话,但灵犀般的默契互动却让人误以为是相交多年,早就灵犀相通的情侣。 作为旁观之人,她心里跟明镜似的,看得比较清楚,也暗示过王韵秋,王家是书香门第,老爷又是四品官员,文官一向看不起武将,哪怕鹿一鸣的官职再高,老爷也不会同意这门亲事的,小姐,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王韵秋对此不以为然,她并不认为自己爱上了这个颇有个性的独眼男人,只是纯粹的好奇,顶多有一点点的好感而已,远没有达到爱的地步。 不过,她并不知道,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产生好奇,想要去了解他的时候,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陷入网中。 今天,鹿一鸣抛上去的水果夹带有一张字条,上边写有自己的名字和军职。 字写得工工整整,是他拼命地练习了好几天,且让人看过,觉得马马虎虎也能拿得出手之后,才敢拿出来亮相。 “楼上的小仙女,你好,我叫鹿一鸣,是皇家第一团的一名中尉连长。” 部队有严格的规定,不能泄露军事机密,违者军法处置,他没敢把所在连队的番号告诉王韵秋。 “哎呀,他竟然叫我小仙女,嘻嘻。”王韵秋娇呼一声,羞得以袖遮面,但心里却高兴得眼睛都弯成了月芽儿。 试问天下哪个女人不在意自己的容颜?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在意自己的容颜,王韵秋也不例外。 她对自己的容颜还是相当自信的,被别人夸赞,心里还是美滋滋的,特别是鹿一鸣这么直接地把她夸赞成天上的仙女,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 话说回来,这话要是不认识的人说出来,必定被她扳起俏脸骂登徒子,但王韵秋不仅没有半点反感着恼,相反还很高兴。 她很理解,当兵的嘛,说话做事向来都是很直接,虽然没有半点含蓄,但也体现出了人家的直率,不象那些油嘴滑舌的纨绔公子哥那般花花肠子,也不象那些读书人那样文绉绉的,有时候挺累人的。 还是直接一点好,省得让人费心猜测,那样多累人呀。 “原来他叫鹿一鸣呀,这字还算工整。”王韵秋开开心说道,提笔在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折叠好后,让侍婢秋霞包在白布里边,然后扔下楼给鹿一鸣。 鹿一鸣看过字条,激动得握紧拳头挥舞了一下,然后对着王韵秋咧嘴一笑,挥了挥手,转身大踏步离去。 他转身离去的的挥手动作,在王韵秋看来,很是洒脱,让她在不知不觉中,丹红唇角微翘,笑意盈盈。 完了,才几天的时间,自家的小姐就陷进去了…… 侍婢秋霞苦笑叹气,即便知道两人不会有结果,但她仍打算帮王韵秋隐瞒,因为她和小姐是一体的,荣辱共存,至于将来会不会被老爷发现,她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那是以后的事了。 就这样,鹿一鸣每天都会按时来到王韵秋的阁楼下扔水果,不过不是每次都扔得准,而王韵秋接不到水果的次数更多,水果都摔烂了,最后只能包了一小块石头抛上去,那块小白布和石头也因此成了两人互相传递字条的载体。 两人书写的字不多,交流也少,但感情这种东西真的很难说,反正两人的情感升温很快。 这期间,两人隔窗幽会时差点被王家的下人,甚至是王景泰发现,幸好两人都急智,掩饰得很好,才躲过了麻烦。 几天后,鹿一鸣告诉王韵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可能脱不开身,没办法来了。 第160章 开始走霉运了 朱有兼为了让刚组建的皇家第二团尽快成军,提升战斗力,把包括鹿一鸣等一批参加过战斗的军官士兵调入皇家第二团担任连排班的指挥官。 考虑到皇家第一团只是参加了一场大型的战斗,还需要参加更多的实战来提升部队的整体战斗力,他不敢抽调太多人,以免皇家第一团的新兵太多,造成整体的战斗力下降。 因此,他只是抽调了包括鹿一鸣在内的三十几个在战斗中负伤,运回京师野战军医院总部治疗养伤的伤员充任皇家第二团的各级基层军官。 身为皇家第一团指挥官徐玉对此还不知情,他这会正在率领部队在行军,跟随孙传庭的主力大军追击撤退的李自成残部。 据斥候禀报,在另一个方向,红娘子也正率领她的五千义军在行军,她不紧不慢地吊在李自成残部的侧翼,让李自成大感压力,也恨得直咬牙。 李自成在杀了最得力的大将兼军师李岩,逼走军师宋献策后,好像开始走霉运了。 玩斥候战被狙击手干掉了不少经验丰富的斥候和军中的悍将高手,和孙传庭决战,先是因损失惨重溃败,然后收拢部队返身杀回,杀了官军一个措手不及,眼看胜利在望,却被第一次参加战斗的皇家第一团死死地顶住他的疯狂进攻,关键时候,红娘子率奇军杀出,最后溃败奔逃。 部队抵达襄阳城下,在他下定决心,分出两支偏师阻挡牵制孙传庭部和红娘子部,自己率主力强攻襄阳城的时候,大雨突然哗哗洒落,把所有人都淋成的落汤鸡。 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关键还刮着北风,寒气刺骨,让人冷得直打哆嗦。 雨水会让火药受潮,火枪火炮都打不响,也意味着官军中战斗力最强悍的皇家第一团变成了摆设,手中的火枪只能当烧火棍使用。 李自成想冒险和孙传庭干一场大仗,但军师牛金星,还有第一猛将刘宗敏,袁宗第等一众大将都强烈反对。 先看天气,大雨哗哗的下个不停,天地间白茫茫的一大片,视力不能及远,地面泥泞湿滑,真不是开战的好天气。 义军刚惨败,士气肯定低落,因为大撤退,全军匆匆赶路,为补充粮草等军需品,义军一路又烧杀抢掠,体力消耗很大,又得不到好好的休息,实在不宜战斗。 再者,义军目前仅余三万多人,而官军有三十多万之巨,双方的兵力过于悬殊,且官军都是精锐,还挟胜利的锐气,这仗真没法打,继续跑路才是正确的选择。 李自成无奈,只能放弃豪赌一场的心思,冒险跑路,因雨中行军,道路泥泞,行军不便,帐篷什么的只能抛弃,以减轻负担。 牛金星还是挺厉害的,临走时献计,让李自成玩了一个凝兵之计,好掩护大军安全撤退,官军发现得越晚,能为义军安全撤退争取到的时间越多。 孙传庭率大军追到,在距离义军大营三四里开外停下,派斥候前出侦察敌情。 几队斥候借着大雨的掩护,悄然潜近义军大营附近,他们透过白茫茫的雨水,发现义军大营警戒极严,到处有士兵巡逻,连忙回去禀报。 孙传庭当即下令安营扎寨,全体士兵冒雨搭起帐篷避雨,生火驱寒,同时埋锅造饭,供疲惫不堪的士兵食用。 看雨势,估计不下个三五天不会停,而且快到傍晚了,李自成就算想开战也打不起来。不过,孙传庭并没有因此放松警惕,下令加强戒备,以防义军偷营。 徐玉也派出了一个侦察排前出侦察,他不是不相信孙传庭的斥候,而是为了确认情报的准确性。 半个时辰后,一个被雨水淋成落汤的侦察班匆匆回来,带回了让孙传庭、高杰、虎大威、左良玉都目瞪口呆的消息。 第161章 被李自成忽悠了 李自成留了二百多老弱病残在军营里转悠,还扎了几百个稻草人,套上衣服,扎上红头巾,持着木枪排在营栏后面,加上大雨迷蒙,远远看去,如同真人一般,成功地把官军的斥候给蒙骗过去。 徐玉派出的侦察排,班排长都配备有单筒望远镜,潜近后举起单筒望远镜一看,马上发现了问题。 侦察排摸进大营时,里边的二百多老弱病残的义军没有抵抗,而是放下手中的武器,默默地抱头蹲地投降。 被选中留下来的时候,他们心里充满了绝望,但不得不执行命令,却抗拒死战到底的命令,选择了投降。 孙传庭气得吹胡子瞪眼睛,问候李自成的祖宗十八代,如果能够抓紧时机追击,说不准能把李自成的殿后部队留下,可惜,他被李自成的凝兵之计给忽悠了。 他只能派出大量的斥候,搜索义军的行踪,大军留宿一夜,先看明天的情况再说。 睡到半夜,孙传庭被冻醒,穿衣起来一看,才发现大雨变成了纷纷扬扬洒落的鹅毛大雪,天地在一夜之间被冰雪覆盖,入眼尽是白茫茫的一片。 虽然寒风刺骨,冷得让他直打哆嗦,但他仍然咧嘴笑了起来了。 李自成战败,把全部的家当都丢了,哪怕撤退时一路烧杀抢掠,抢到了不少物资,但也撑不了多久,防寒的物资更缺少,这大雪突然一下,天寒地冻,北风呼号,三万多人马还能剩下多少? 孙传庭命烧柴取得暖,先撑到天亮,然后派人进襄阳城催要棉被冬衣木炭干柴,先让士兵御寒再说,同时派人回返朱仙镇,把屯积在朱仙镇里的棉被棉衣等所有的防寒物资加紧运送过来。 这冰天雪地的,仗是打不起了,别说缺衣少食的义军了,就连物资充足的官军都吃不消,还没开战呢,光是后勤的运输问题就能让你自个儿先崩溃了,因此,冬季也意味着休战,大家先熬过这个寒冷的冬天再说吧。 李自成的残军不知钻哪个山沟沟里躲起来了,孙传庭的三十多万精锐则暂时驻扎在襄阳城,安心过冬。 最倒霉的当数常不周了,他兴冲冲地率皇家近卫营的一千士兵出征,为了追上孙传庭的大部队,日夜兼程赶路,结果刚到朱仙镇就下大雪了。 这冰天雪地的,哪都去不了,他只能留在朱仙镇,帮着孙传庭保护这座重要的物资中转站,当然了,常不周和他的部下是首批穿上暖和冬衣的部队。 部队的冬装被褥分为旧军和新军两种,为避免被某些黑心的官员贪污,新军的所有物资有专门的军需官负责管理,无论是种类数量、交接等都有严格的登记,并有另外的军法处官员监督,尽可能地避免出现贪污的情况。 不过,哪怕你管理再严格,哪怕有军法处监督,如果真要弄手脚的话,仍旧可以在损耗方面做一些手脚,这是没法避免的。 当然了,如果被发现,且贪污的数额达到规定的数目,处罚很严,除了追回款项,没收非法所得外,直接就是砰的一枪,一了百了。 仗没法打了,大家休息抗寒,这期间,最辛苦的当数负责运送各种军用物资的后勤辅兵和负责护卫的二线部队了,他们冒着飞扬的鹅毛大雪,顶着刺骨的寒风,在湿滑的雪地上艰难地行进,直到把种种军用物资送达目的地才可以好好地休息。 十多天后,各种军用物资送到孙传庭手上,清点后分发给士兵,另有一部分军用物资送到红娘子的驻地。 红娘子虽然不愿归顺大明,仍旧打着义军的旗号,但她和部下不得不承认,官军的待遇真的好得没法比较。 也不知道是谁乱嚼的舌头,皇上为啥对一个女匪首这么好?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肯定是皇上看上了红娘子,看看红娘子的姿容身段,啧啧啧,但凡一个正常的男人,谁不想入非非? 还别说,包括红娘子的一众得力部将似乎也认可了这个传言,否则真没法解释清楚,这让红娘子又气又苦恼,但也很无奈,她总不能把所有人都杀了吧? “大当家的,锦衣卫百户沈霓裳求见。” 第162章 皇上发明的姨妈巾 看到沈霓裳指挥几名锦衣卫力士小心翼翼的抬进一口大箱子时,红娘子不免好奇的打量她。 她知道锦衣卫也有女人,但一般都是坐在办公间里,负责管理文书档案之类的文职工作,象沈霓裳这样外出执行任务的女锦衣卫真的是少之又少。 论姿容,沈霓裳丝毫不输于她,只是气质有些清冷孤傲,让胆量不够的男人望而却步。 而且她感觉得出来,沈霓裳的武功修为相当强,已经超越了一流高手的级别,说不准已经接近宗师境,关键是她在举手投足间不经意的流露出一股震慑人心的煞气。 绝对是见过不少血的狠人呐。 她还真猜对了,沈家是锦衣卫世家,沈霓裳的父亲沈百川是锦衣卫镇抚使,他并不是代指挥使田伯光的心腹亲信,相反,两人还是竟争的关系,但田伯光却不敢打压他,相反还相当的客气。 沈百川是朱有兼抚植的锦衣卫大佬,目的是给田伯光施加压力,同时避免田伯光权力过大,膨胀后倒施逆行。 如果田伯光让他失望,极有可能被沈百川取代,成为这一任的锦衣卫指挥使。 沈霓裳的兄长沈炼是世袭百户,家传的三十六路五虎断刀法以刚猛霸道著称,已练到炉火纯青的境界,也是锦衣卫个人武力值强横的十大高手之一。 沈霓裳自小有奇遇,师从游方道士青云子,修习的是道家的内门功法,十六式柔云剑法阴柔狠辣,配以神奥诡奇的流云身法,擅长贴身缠斗。 沈霓裳虽然没有排在锦衣卫十大高手之列,但和兄长沈炼交手,五十招内,沈炼落败。 沈百川之所以让女儿沈霓裳低调,不参与这个武力值排行榜,目的是为了保护她,其次可以把她当成手中的一张王牌,以防不测。 红娘子看着几名锦衣卫力士小心翼翼的把大木箱放下,心中也十分好奇,这里边到底盛放的是什么宝贵的东西,能让沈霓裳这样的高手亲自护送? “锦衣卫沈霓裳,奉皇上之命,给将军送一些东西。”沈霓裳抱拳行礼,然后挥手示意,让手下打开箱盖。 “沈小姐客气了。”红娘子客气的抱拳回礼,目光扫了打开的箱子一眼,然后重新转回沈霓裳身上,心中越发好奇,里边到底是什么东西,让沈霓裳都如此失态? “这是皇上发明的安爽姨妈巾,是……”沈霓裳挥手让几名手下退下后,才向红娘子轻声解释箱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这年代的女人,大姨妈一来,几乎不敢出门,不然可要命了,于是,朱有兼为了哄几个媳妇开心,就捣鼓出了姨妈巾,姨妈带等几样小东西。 因科技和原材料等诸多限制,大明版的姨妈巾采用的是柔软吸水的顶级丝布和上等的好棉花,手工缝制,经消毒日晒等多道工序制作而成,成本很高,就这么一片,成本高达三两多银子,就算是一般的土豪都用不起。 姨妈巾的好处不用说了,但凡使用过的女人,没有哪个不说好的,都夸皇上最懂女人,也最懂得关心女人,谁敢说不是,老娘撕了她的嘴,挠花她的脸。 正因为制作工序太麻烦,成本太高,朱有兼没有把姨妈巾上市销售,而是把它当成宝贝,赏赐给有功之臣,物以稀为贵嘛,姨妈巾就是这么的高端大气上档次,关键是你有钱都买不到。 当然了,象田伯光、沈百川这样的心腹亲信,自然也能分到两小盒十片装的姨妈巾,其中的一小箱就被沈霓裳据为己有。 皇上一口气就送给红娘子一大箱,一大箱里边可是装有六小箱,每小箱十片,那就是六十片,大把红娘子用上好几轮。 沈霓裳心里不免羡慕红娘子命好,被皇上看上,才能享受到如此奢侈的好东西。 真的是真正的好东西呢,天下没有哪个女人能抗拒这个诱惑。 第163章 皇上发明的姨妈巾2 “真有这么好用吗?”红娘子惊喜道,她何止是惊喜交加,简直是受宠若惊。 身为统兵打仗的女将军,大姨妈一来,她根本无法上阵指挥打仗,更别说冲锋陷阵,取敌将首级了。 照时间推算,再过个二三天,她的大姨妈就来了,除了宅在家里,她啥事都干不了,有了这个宝贝,真的省去了很多麻烦。 狗皇帝送得真是及时,简直就是雪中送炭啊。 “天下没有哪个女人能抗拒它的诱惑。”沈霓裳幽幽说道,凤眸直勾勾地盯着那一大箱的姨妈巾,丝毫不掩饰心中的羡慕之意。 “这冰天雪地的,真是辛苦妹妹了,姐姐借花献佛,妹妹请勿拒绝。” 红娘子向来直爽大方,见沈霓裳如此表情,心中一动,拿出一小箱,大大方方地塞到她手上。 “哟,谢谢姐姐。”沈霓裳激动道,双手紧紧地抱着那一小箱姨妈巾,生怕别人抢走似的。 别的东西,她可以客气婉拒,但对这一小箱的姨妈巾,她真的一点都不客气,因为她真的没法抗拒姨妈巾的诱惑。 她也看出红娘子有交好之意,也就顺水推舟了,和红娘子姐妹相称起来,反正人家将来肯定是贵妃的身份,现在交好,也是一种投资。 当晚,沈霓裳留宿在红娘子的帅帐里,两人对彼此间的第一本印象本来就好,加上又都是习武之人,带有江湖的直爽习气,有共同的语言,就如同相交多年的好闺密,一聊就是大半夜。 第二天一早,沈霓裳和一众手下吃过早饭,告别红娘子上路。 临走前,红娘子赠给她陪伴自己多年的青虹宝剑,沈霓裳则赠送一支连带枪套的银制短铳,还有一盒定装纸弹壳和一盒马首是弹丸。 遂发枪批量生产后,兵工厂也生产了一批遂发短铳,朱有兼自己弄了两支做工精美的黄金手柄短铳,同样做工精美的白银枪手柄短铳生产了一百支,分给徐玉、常不周、蓝芳等一众高级军官,以示奖励。 锦衣卫的代指挥使田伯光、镇抚使沈百川等一众锦衣卫大佬也分到了几支银柄短铳,沈百川架不住宝贝女儿的软磨功夫,把自己分到的那支银柄短铳交给她使用,自己留了一支普通短铳。 沈霓裳现在把这支宝贝得不得了银柄短铳赠给红娘子,确实是把她当成了好闺密好姐姐般看待,也让红娘子感动。 她心里十分清楚,任你武功再厉害,也厉害不过一粒子弹,她甚至一度怀疑,等到热武盛行,修习武功还有用么? 接下来的几天,红娘子的心情一直很好,哪怕是月事来了,身体有点不舒服,但没有受到多少影响,原因嘛,自然是姨妈巾带来的意外惊喜。 如果说之前对狗皇帝还有不少偏见的话,这一次,她发自内心的感激,也完全认同沈霓裳所说,这天下间,也只有皇上最懂女人,也体恤女人,必须给他一个满赞。 她记得昨夜和沈霓裳聊天聊到姨妈巾时,沈霓裳说告诉她,皇上说过,等到大明的科技成熟的时候,那个时候,天下已经太平,百姓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姨妈巾的生产成本也会很低很低,全天下的女人都用得起姨妈巾了,而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造福全天下的女人。 “希望狗皇帝说到做到。” 红娘子懒洋洋地靠躺在锦被堆上,她虽手捧一本书,但今天好像有点心绪不定的感觉,书都看不下了。 “哎呀……” 她突然间想到了什么,失声惊呼,俏面腾的飞红起来,整个人显得扭怩不安。 姨妈巾是狗皇帝发明的,现在却贴在她最私密的地方,令她既羞赧又尴尬,感觉心里怪怪的。 第164章 开张大吉 京师。 按理,这天寒地冻的,如果不是迫于生计外出做事,一般人都躲在家里,围聚在火盆边烤火取暖,有条件的再温上一壶酒,嚼几粒油爆青豆,美滋滋地喝上一口温酒,爽得不要不要的。 但今天,很多人冒着刺骨的寒风,缩着头,双手拢在衣袖里,围聚在街道两边看热闹。 今天是帝国银行开张的好日子,除了来捧场的官员、士绅豪强外,再就是来看热闹的百姓,人山人海,显得十分热闹。 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轰动,是因为四家帝国银行同时在东西南北四个城区同时开张营业,如果再算上帝国银行的总行,等于是五家了。 这已经够轰动的了,关键是崇祯皇帝亲自剪彩,主持开张仪式,这在大明是独此一份,也让很多人对帝国银行产生了一些好奇与关注。 当然了,更多的百姓是来看热闹的,真龙天子啊,能看上一眼,没准能沾点龙气,发一点小财呢。 至于帝国银行,在他们的眼里,无非就是存钱放贷的钱庄,跟大通、通宝钱庄等私人钱庄没啥区别,如果非要说有区别,那就是一个是私人的,一个是皇帝的。 表面上看,皇帝的分量很重,那些私人钱庄根本没法比,但如果论信誉,大明的皇帝有个毛的信誉,还是大通、通宝这类的私人钱庄更靠谱。 当然了,对于穷苦百姓来说,不管是私人钱庄还是帝国银行,都跟他们没有一毛钱的关系,都穷得吃不起稀饭了,还有钱存钱庄? 在他们的心目中,钱庄是穷人的禁地,有钱人才能去的地方。 朱有兼为了捣鼓帝国银行可是花费了一些时间和精力,光是行址的选择就让他有点头痛,京师是国都,是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也是人口最多的大都市,地皮贵得离谱,说是寸土寸金都不算夸张。 皇室名下有一些房产,还有一些犯官被抄家,名下房产没有充公,都被奉旨抄家的锦衣卫吞没了,房契地契最后转到了朱有兼的手里。 不过,这些房产都不在选定的行址地段,需要和一些房主商量调换,这事,朱有兼不可能出面,锦衣卫也不好出面,最后还得请内阁次辅阮大铖出面帮忙。 商人逐利,但也要看是什么情况,一听是皇上看上了他们的商铺,心思特别灵活的他们直接免费奉送,财大气粗的他们根本不在意这点钱,能和皇帝搭上关系,那才是王道。 朱有兼也不客气,你敢送,朕就敢要,反正大明的好多富商都是为富不仁的坏家伙,有一些甚至为了利益,敢冒抄家砍脑袋的风险,把粮食铁矿等禁卖品卖给北方的清帝国,更夸张的直接当汉奸卖国。 解决了地皮问题,接下来就是推倒楼房,按照他设计的银行大楼进行建造,光是找泥瓦匠什么的工人又是一个头痛的问题,好在这事只需要交给锦衣卫镇抚使沈百川去办就行。 帝国银行的五座大楼都是划时代的超前设计,采用的是钢筋混凝土的建筑结构,特别是五座大金库的建造更复杂,很多细节都需要他到场监督,十分有耐心地向泥瓦匠们再三讲解,直到他们明白了才让他们动工。 五座划时代的银行大楼同时建造,又没有什么工程机械辅助,按理,建造时间应该很长,但架不住人多啊,光是懂建筑的泥瓦匠都多达二千人,这还算在工地搬砖的临时工,而且只是三层半的办公楼,工程进度想不快都难。 人多力量大,这话不假,但费用也大,也幸好朱有兼现在财大气粗,小金库爆满,光是卖玻璃都让他赚得唏哩哗啦的,数钱数到手抽痉。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钱的大户人家悄然兴起安设玻璃窗,不光是时尚,采光好,关键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一水的玻璃雕花窗,要多高端大气就有多高端大气。 因为朱有兼玩的是饥饿营销的套路,玻璃的产量不高,价钱贵,但架不住大明的土豪多,订单都排到两年之后,根本不用运到店面销售。 而一些钱多到花不完的土豪为了抢先用上玻璃窗,直接花高价抢购,有的甚至夸张到主动把价格给翻了一番,豪横得连朱有兼都给他们竖起大拇指点满赞。 已经安上玻璃窗的土豪隔三岔五地请亲朋好友过来吃饭,目的就两个字——显摆。 第165章 开张大吉2 因为没有电,更没有空调电风扇这种东东,楼顶的半层等于是隔热层空置着。 大楼主体建成后,接下来就是装修,大楼的内部装修同样是朱有兼亲自设计,在大明,也是超时代的新装修,窗户都安上明亮的厚玻璃,采光很好。 当然了,这年头的飞贼很厉害,不少飞贼都是高来高去的轻功高手,玻璃窗的外面是粗大结实的钢筋做成的防盗窗,晚上有保安带着经过训练的猎犬巡逻,警戒森严,想摸进去偷东西,风险巨大。 再说了,银行下班后,所有公款都锁进连大炮都轰不塌的厚实保险库里,只要飞贼的脑子不进水,一般都不会摸进来偷钱。 不用拉电线,安水管,墙壁不用刷双飞粉或刷涂料,直接钉上刨平,涂过光油的木板,请来丹青高手在木板上绘制一幅幅的山水画就ok了。 等到装修完成,朱有兼亲自检查了一遍,整个办公大楼明亮典雅,给人一种宁静的舒服感觉。 办公大楼的左右两侧和后面各建一排两层高的楼房,用于员工宿舍,保安的工作室和休息室,杂物室等。 帝国银行还没有正式开张营业,保安和一些员工已经入住,提前熟悉环境。 所有员工都发有一块身份标识的木牌,凭牌进入大楼,除了身份牌,朱有兼还要求所有的保安都牢记所有银行员工的面孔。 虽然有点强人所难,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什么刷卡上班、指纹认证,人脸识别等高科技的东东都没有,他只能玩最原始的了。 保安的工资高,福利待遇好,很多人削尖了脑袋想当保安,托人走关系啥的,有的甚至求到周皇后那里,但都被周皇后拒绝了。 周皇后是聪明人,谨守女人不干政的祖训,不乱吹枕边风,这也是她一直没有失宠的原因。 银行大楼装修完成,所有的办公用具购买或自制完成,摆设好之后,员工的培训也基本完成,最后就是挑一个好日子开张营业了。 崇祯皇帝驾临东城区的帝国银行东城分行剪彩,安保工作是重中之重。 外围有蓝芳亲领广西狼兵营的一千士兵把守路口等地,维持秩序等警戒工作,甚至连房顶上都站满了士兵,一些还在训练中的狙击手端着狙击枪,趴在各房顶等高地,随时做好开枪射击的准备动作。 内层有田伯光、沈百川亲率锦衣卫护卫,朱有兼的身边有朱十三和朱十九两个老影卫,还有田无咎这个新影卫贴身护卫。 三重严密护卫下,就算有刺客想行刺也很难找到出手的机会,而能够进入防卫圈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佬,都是熟面孔的,而且还搜过身,任何被视为危险的物品都不允许携带,有狼兵营的士兵代为保管,离开时再凭收条领走。 即便如此,扮成太监和宫女的朱十三和朱十九,还有田无咎时刻紧跟在朱有兼身边,仍然十分警惕地扫视任何靠近朱有兼的人。 在他们眼中,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必须保护皇上的安全,除了服侍皇上多年,忠心耿耿的老太监王承恩外,哪怕是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镇抚使沈百川靠过来,他们都一眼不眨地盯着,但凡这些人有一丝异动,他们都会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吉时,在噼噼啪啪的爆竹声中,朱有兼拿着剪刀剪断红带,也标志着帝国银行正式开张营业。 随后,朱有兼做为大明的皇帝,帝国银行的创始人,发表了一番演说,在阵阵热烈的掌声中,进入帝国银行办理私人存款。 他是帝国银行的第一位客户,存了一万两银子,存折编号是1。 第166章 开张大吉3 周皇后是帝国银行的第二位客户,她人没有来,由朱有兼代存,同样是存了一万两银子。 内阁次辅阮大铖是第三个客户,司礼监秉笔大太监王承恩是第四位客户,再往下就是宫里头的一众有身份地位的太监,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镇抚使沈百川等人,存款金额多少都有,少的十两银子,多的几百上千。 百官也排着长队存钱,在官员的后面是帝都的士绅豪强和富商,钱存多少不是重点,重点是给皇上捧场,如果运气好,能入皇上的法眼,那可发大了。 朱有兼坐在经理办公室里,悠闲地把玩手中的存折,百年之后,这本编号为1的存折肯定很值钱。 存折是他设计的,封面是加盖飞龙钢印的红色硬纸,印有“帝国银行”四个正楷字,翻开后的背面加盖帝国银行第几分行的红色公章,正面是存取款日期、存取金额、余额、会计和出纳的工作印章。 为确保储户的存款安全,所有储户在开户时必须留存个人印签,取款时凭印章支取,银行工作人员折角核对,完全无误后方给予办理支付。 如果想更安全一点,储户还可以凭密码支取,就是在开户时,也可以以后补办,密码为六位数的数字,有大小写区分,随意组合,只要你不忘记就行。 如果遗忘密码,就需要持相关的证件来补办,注销旧密码,重新选一个新密码,操作的步骤跟丢失存折、所留印章的处理基本一样,先办理七天的挂失手续,满七天后再来重新办理,而且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补办手续相当繁琐复杂,这也提醒所有储户,不仅要保管好自己的存折印章,还要牢记自己的密码,否则,急用钱的时候真取不出来。 说到大小写密码,这里必须提一下,朱有兼把阿拉伯数字复制粘贴出来的,在大明引发了极大的轰动,他也因此又多了一个“算学大家”的头衔。 言归正传,银行账务方面,他要求做到日清月结,半年一大结,年终大总结,账务必须清楚正确。 反正都是山寨原时空的东东,不过,朱有兼不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不是很清楚银行的账务等方面的细节,只能绞尽脑汁地凭空想象,马马虎虎地将就了,能看得懂就行,摸石头过河嘛,以后慢慢改进了。 帝国银行的行长目前由他兼任,几个副行长是他挥舞锄头,从几家私人钱庄挖过来的老掌柜担任,如果表现让他满意,行长的职位就由他们当中的一个担任。 很多事情都是从零开始,而且是超时代的鲜产物,他必须亲力亲为,想偷懒都不行,这也让他忙成狗,也累成狗。 今天的开张大吉很顺利,就算百官和士绅豪强富商只是来捧个场,象征性的存一点银子,但这也是免费的大广告,至少帝国银行的名声是打出去了,至于信誉这种东东,真的急不来,只能慢慢积累了。 他坚信,只要他在位,帝国银行的声誉会慢慢好起来,规模会慢慢扩大,来存钱的储户会越来越多,当储户的数量达到一定的程度时,也是他实施金融改革,推行新货币的时候。 朱有兼打了个哈欠,站起身,准备摆驾回宫,为了今天的开张,他可是忙了一个通宵没合眼,现在要回去补个大觉。 一直站在角落闭目养神的朱十三和朱十九在朱有兼起身的时候,同时睁开眼睛,朱十九先一步推门出去察看,确认外边安全后才会让皇上出去。 外边除了站立的十几个宫卫外,还有锦衣卫镇抚使沈百川和一个长相俊秀的年轻锦衣卫力士。 朱十九瞳孔骤缩,冷厉的目光锁定在那名俊秀的年轻锦衣卫力士身上。 第167章 老子生了一个好女儿 “朱先生,她是小女霓裳,现锦衣卫百户。”沈百川对着朱十九微笑解释道,语气神态显得极客气。 沈家是锦衣卫世家,他身为锦衣卫的大佬之一,自然也知道不少别人不知道的秘密,比如开国先帝创立的影卫,朱十九的身份。 “不错,沈镇抚使可肯割爱?”朱十九眼睛一亮,唇角一翘,露出笑容,看向沈霓裳的眼神多了一抹柔意。 身为宗师级的高手,感识比一般人要敏锐强大很多,她第一时间就能感觉出沈霓裳的武功修为已经练至精气神内敛的超强境界。 她无法确认沈霓裳的武功修为具体有多强,但绝对比田无咎要强上一些,假以时日,必达化臻的宗师境界。 很值得培养的好苗子呐。 她为了恢复影卫昔日的强大,和朱十三可是费尽了心思,好不容易才碰到田无咎这个武学才,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这些天来一直和朱十三全力栽培田无咎,准备把影卫重担交给他,没想到今天竟然碰到比田无咎还要厉害的沈霓裳,她又岂会错过? “承蒙朱先生抬爱,小女就交给朱先生调教了。”沈百川忙拱手道,心里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 他特意守在门外,等的就是这个机会,没想到竟然如此顺利,想不笑都不行。 田伯光啊田伯光,你是走狗屎运生了一个好儿子,但老子生的女儿比你那个宝贝儿子更优秀,嘿嘿。 “霓裳啊,以后就跟着朱先生,好好护卫皇上。”沈百川转头对俏立身后沈霓裳语重心长道。 “是,爹爹,霓裳见过朱先生。”心神领会的沈霓裳娇声回应,然后对着朱十九恭恭谨谨地行礼。 “好好,沈镇抚使放心,老身是不会亏待霓裳的。”朱十九开心道,沈霓裳行的是晚辈之礼,这态度让她很满意,也向沈百川做了保证。 只要你的宝贝女儿好好跟着老身,老身绝对是不会让她吃亏的,她人很漂亮,说不准会被皇上看中,纳为贵妃呢,到时沈家就发达了。 朱有兼是从后门离开帝国银行的,他无意中发现朱十九身后跟着一个长相俊俏,皮肤白嫩的年轻锦衣卫,不免好奇多看了几眼。 他的爱好正常,对帅哥是木有兴趣的,不过,这个年轻的锦衣卫力士也确实太俊俏了,皮肤比女人还白嫩也就算了,关键是身上还带着一股子的阴柔气息,比女人还要女人。 朱有兼忍不住感叹,真特么的漂亮得不像话,关键是比女人还要阴柔,如果去泰国参加人妖比赛的话,绝对夺冠封后。 “皇上,她是沈镇抚使的小女儿沈霓裳,武功比田无咎还厉害,十九先生已把她召入影卫。” 王承恩凑前一步,低声解释,就在刚才,朱十九已经跟他说明了情况,见皇上好奇瞟着沈霓裳,他赶紧说明清楚,以免皇上误会。 “朕就说嘛,天下哪有这么漂亮的男人,原来是大美女啊。”朱有兼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忍不住又瞟了沈霓裳一眼。 颜值没得说的,和陈圆圆一样,都是祸水的级别,就是气质相反,陈圆圆柔媚,沈霓裳冷艳,李香君是略带一点俏皮的小家碧玉,春兰秋菊,各有特点吧。 沈霓裳的武功真的比田无咎还厉害? 朱有兼一想到沈霓裳的武功比田无咎还厉害,心中越发好奇,之前朱十三和朱十九直夸田无咎是难得一遇的武学奇才,拼命把田无咎召入影卫。 田无咎得两人的精心栽培和调教,武功再有突破,已经是高手中的高手了,没想到还打不过沈霓裳,她是咋练的? 朱有兼突然想到金庸大侠所写的那些武侠小说,心中不禁一动。 第168章 玄门修行者的责任 “霓裳啊,你师父会不会九阴真经?九阳神功?降龙十八掌?黯然销魂掌?” 朱有兼把沈霓裳叫上马车,见她紧张得有点手足无措的样子,不禁玩心忽起,同时也有一半是因为好奇吧。 说老实话,在原时空,他也有过想要调戏美女的念头,但有贼心,却没有贼胆,所以他一直是个单身狗。在大明,他却可以为所欲为,因为他是大明的皇帝,嘿嘿。 “不必紧张,朕不是怪蜀黍,呃,朕的意思是,朕不是坏人,你是朕的影卫,以后要朝夕相处的,所以,把朕当成你的好哥哥就好,呵呵。” “皇上,霓裳的师父不会皇上所说的这些武功,也没有听师父说过有这些武功,不知皇上从哪知道这些神奇的武功,霓裳恳请皇上告之,霓裳不胜感激。” 沈霓裳身上一个一心追求武道至高境的武者,被强烈的好奇欲望驱使,顾不得被朱有兼调戏得玉颊羞红,恳求他告诉自己,那些神奇的武功出自何处? 按她以往的性格,一般人敢这么调戏她,打断第三条腿都是轻的,就是九五至尊的皇帝也不行,她之所以没有生气,是因为她心里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想法。 就在三天之前,师父青云子临行前,曾卜卦了一天一夜,把自己弄得满脸憔悴,眼睛满是血丝,然后表情严肃地跟她说了一些事。 天显异象,崇祯或许不是一个好皇帝,但却能重兴大明,拯救天下百姓于水火之中,身为一名玄门修行者,她的责任就是保护崇祯的安全,哪怕兵解归天。 另外,师父还一再强调,修行的方式有很多种,像红尘俗事,男女情爱什么的,都是一种修行方式,顺其自然就行,但无论选择什么样的修行方式,只需要保持道心清明,就不会堕入魔道。 师父所说的这些事,她大致还能理解,但师父说崇祯或许不是一个好皇帝,却让她有点困惑不解。 一个能够中兴帝国,拯救天下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的皇帝,应该是个天下百姓拥戴的好皇帝啊,师父说的是啥意思? 沈霓裳虽然因为师父的这句话感到困惑不解,但却没有因此影响到她心中的判断。 她虽然痴迷于习武,一心追求武道的至高境界,但说到底,她仍旧是一个年仅十七岁的花季少女,也像无数普通的,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有着各种美好的幻想。 少女的情怀总是梦,沈霓裳也梦想过,有那么一天,一个英俊帅气,洒脱不羁,善解人意,温柔体贴的王子骑着白马来拯救自己,然后她以身相许,两人过着甜蜜幸福的生活。 沈霓裳十七岁时已经加入锦衣卫,帮着父亲做了很多事,也解决也不少让人头痛的麻烦事,凭借功劳晋升锦衣卫百户。 锦衣卫仍旧名声狼藉,但现在的锦衣卫在朱有兼的严令下,无论是行事的手段作风什么的都跟以前的锦衣卫已经大有不同,可以说,沈霓裳接触的锦衣卫是好的锦衣卫。 就算有时候会有一些出格的事情,以沈霓裳现在的官职也接触不到这些机密,沈百川虽为锦衣卫大佬之一,但也不会告诉她,更不会让她接触,小心翼翼地掩盖着,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她。 沈百川除了不告诉女儿一些不想让她知道的事情外,锦衣卫内部的很多重要事情,包括皇上所做的大部分事情,甚至连自己对皇上的佩服忠心等想法都没有隐瞒。 沈霓裳冰雪聪明,有自己的判断能力,父亲的述说和熏陶,民间流传的各种有关皇上的传闻,基本都得到了印证,她从中可以确定,崇祯皇帝是一位好皇帝,优点多到让她钦佩,渐渐转变成了崇拜的粉丝。 第169章 一个叫金庸的大侠 皇上的优点,嗯,多到用脚趾头都数不过来。 忧国忧民,仁慈但又杀伐果决,不少真实的事例可以证,其中有一些事情,她还直接的参与了。 比如,寒冬来临之前,皇上给锦衣卫下了密旨,让锦衣卫收拢无家可归的流民和乞丐,把他们安置在皇家田庄里,避免他们饿死冰死。 而那些世族门阀,富商,还有自诩所谓的爱民如子的文官们则无动于衷,甚至反对皇上的做法,还有一些利国利民的政令都被以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强烈反对而无法施行。 皇上要减免百姓的税赋,减轻百姓的负担,但凡有点良知的,都会大力支持,而文官集团反对也就算了,竟然还要对贫困交加的百姓加征税赋,这引起了她对以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的反感和憎恶。 可以说,因为这件事,东林党在她心中的好形象一下子轰隆倒塌,与此相反,她越发觉得崇祯是好皇帝,也越发钦佩。 英明神武,雄才大略,重开锦衣卫,绕过内阁六部,自掏腰包组建新式陆军,研发各种新式武器和利国利民的新事物等等,制定明确的战略方针等,钦佩。 才华横溢,书法大家,算学大家,诗才惊艳,还是创出各种淫巧奇技的匠师,不对,皇上说了,那是科学技术,只有科学技术才能振兴大明,才能造福全天下的百姓,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她折服。 善解人意,温柔体贴的表现就是姨妈巾姨妈带的发明,单这两样,已经让她从钦佩折服变成了小迷建妹,而且芳心暗许。 至于颜值,在这么多光环的照耀下,皇上的颜值已经无关紧要,何况情人眼里出西施,皇上在她心里是天底下最帅最有魅力的男人。 如果老爹今天不安排,她也会用自己的方式面圣,不过方法可能简单粗暴一点,还是老爹的办法好。 也正因为她芳心暗许,面对皇上的调戏,她没有着恼生气,只是羞赧,心中还带有几分窃喜和期待。 当然了,她现在最想知道的是皇上所说的什么九阴真经、九阳神功、降龙十八掌、黯然销魂掌是哪位高人所创,她很想去拜会讨教一下。 “这事啊,说来可话长了。”朱有兼摸着下巴迟疑道,他只是好奇询问一下,也顺便拉开话题,消除沈霓裳的紧张,没想到她却当真了。 该怎么回答呐? 他纠结了一下,脑中灵光一闪,有了。 “有一位叫金庸的大侠,他谱写了一本书。”朱有兼边说边瞟了沈霓裳一眼,见她没有出声,一副凝神倾听的认真神态,便接着往下说。 “钱塘江浩浩江水,日日夜夜无穷无休的从临安牛家村边绕过,东流入海。江畔一排数十株乌柏树,叶子似火烧般红……” 但凡看过金庸大侠的《射雕英雄传》,都知道他现在说的是《射雕英雄传》第一回的开头,没办法,他不想让沈霓裳失望,只能往下忽悠了。 《射雕英雄传》是他最喜欢的武侠小说之一,他都不知道自己看了有多少回了,倒背如流不敢说,但真的记得相当清楚。 反正是忽悠,如果记不得就改动或者删减呗,嘿嘿。 沈霓裳一副凝神倾听的认真神态,心里满是好奇,激动和期待,她很想出声询问,哪位叫金庸的大侠是何方人氏?现居住在哪?她有机会一定去拜访讨教。 不过,她也知道,打断别人的说话,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因此,只能强压下心中强烈的好奇欲望,且先耐心的听皇上说完再问。 第170章 帝国银行出事了 东城区的帝国银行距离皇宫不算太远,朱有兼声情并茂地说完《射雕英雄传》的第一回合时,庞大的队伍恰好回到皇宫,他借口处理国事,匆匆开溜,给欲罢不能的沈霓裳留下了且听下回分解的悬念。 沈霓裳算是今天正式加入了影卫,当晚就留在宫里,或许是因为陌生的地方,或许是因为激动,或许是因为《射雕英雄传》后续故事,又或许是别的什么原因,她失眠了。 接下来的几天,沈霓裳只要值守,见皇上喝茶休息什么的,就缠着要听《射雕英雄传》的后续故事。 朱有兼本就怜香惜玉,特别是一位冷艳的大美女撒娇粘人,那娇羞可爱的模样,别说他了,就连那些久经考验的老干部都顶不住啊。 “那令狐冲……呃,哟,朕的脑瓜子有点疼……” 架不住沈大美女的软磨,他每天都抽点时间给她讲射雕的后续故事,不过,他可不是免费讲,一会肩疼,一会腿疼,一会腰疼,然后边舒舒服服地享受沈大美女的揉捏按摩,一边给她讲故事。 有时候昏了头,冷不丁的混出了《笑傲江湖》的情节,幸好沈大美女没看过这些书,不然糗大了。 垂手侍立一旁的王承恩默默地看着沈霓裳给皇上按摩太阳穴,皇上舒服得闭着眼睛直哼哼,他眨了眨眼睛。 皇上对沈影卫真是宠得没边了,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过不了多久的时间,沈影卫就变成了沈贵妃了,皇上的战斗力好像越来越厉害了,不知道武功极厉害的沈贵妃能否吃得消? 嗯,圆贵妃和香贵妃会不会失宠? 朱有兼一如既往地忙,不过再忙,他还是抽点时间关注一下帝国银行,毕竟帝国银行刚开业,它的重要性不用多说了。 这不,才开业五天,就接连出事,也因为他的重点关注,事情才能摆到龙案上,等着他审阅裁决。 第一件事和帝国银行的首位女员工陈慧有关,陈慧是会计,会计的岗位是面对客户的第一窗口。 帝国银行开张营业后的第二天,来取款的客户不少,哪怕开了四个营业窗口,但取款的客户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新军的士兵都是清一色的农家子弟,他们的父母也基本是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的乡下农妇,取款单只能由大堂经理代为填写,在代理人的名字上摁上大拇指指印,然后拿着存折,取款单和留存的存款人印章去窗口排队取钱。 客户多,业务量自然大,员工也忙得晕头转向,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 陈慧记不得自己办理了多少笔业务,她办理完一笔取款业务后,接下新的取款单,取款的客户很年轻,显得很紧张,不过也不奇怪,第一次来银行取款嘛,有的客户紧张得满头大汗,手都发抖。 按业务操作流程,她先仔细地审核取款日期,储户名字,代理人名字,代理人手印,取款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折角核对预留印章是否正确。 陈慧好奇地多看了一眼名字叫黄大新的年轻客户,来取款的都是储户的长辈,父母哥嫂什么的代理人,唯独这个黄大新是本人亲自前来取款。 一打开黄大新在银行预留的印签,陈慧柳眉直皱,两个印章的名字是对的,但错误实在太明显了,印章的大小不对,字体不对,该不会是乱刻的印章吧? 出于女人特有的直觉,她怀疑这个叫黄大新的年轻客户有问题。 陈慧看了一眼银行的分账户,看到黄大新的名字后面标注有一个红色的“军”字,再看了一眼坐在面前,神情紧张的黄大新,心中已经明白了。 第171章 树典型 分行坐班副主任吕基带上几名保安,把黄大新押解到隔壁的办公室审问。 黄大新心里有鬼,根本不经吓,一听说要把他押去锦衣卫,顿时吓瘫了,老老实实地坦白交代。 他本名叫黄大发,是黄村有名的混子,在帝国银行开业的那天,他也跑来凑热闹,混在拥挤的人群里浑水摸鱼,顺到了二十几文铜钱。 听围观的百姓议论帝国银行的各种事,听说红本本的存折可以来帝国银行取钱,不禁心动。 他记得本村邻居黄老实的儿子黄大新去当兵了,几天前,有个当官的来黄家,把一本红色的小本本交给黄老实,说是黄大新以后的月饷都会发到红本本里,黄家人可以拿这本红本本去帝国银行的东城分行取钱。 黄大发虽然没有在场,但听本村人说过,现在听围观看热闹的百姓这么一议论,终于忍不住了,第二天一早,趁黄家人外出做农活时,撬门溜进黄家,翻箱倒柜,找到了存折,但没找到黄大新的印章,就自作聪明,花十几文钱请匠师雕刻了一个新印章,一大早就跑来帝国银行城东分行领钱,结果被陈慧识破。 吕基第一次碰到这种事,不知道怎么处理,干脆上报分行行长,同时也密报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 吕基还有另一重隐密的身份,锦衣卫小旗,朱有兼安插在银行系统里边的密探,负监督之职,可以跳过代指挥使田伯光,通过镇抚使沈百川上达天听的特权。 吕基觉得这事只是普通的偷盗案件,一般归县衙处理,没有上达天听,惊动皇上的必要,因此没有暗中联系镇抚使沈百川,而是向代指挥使田伯光报告。 田伯光身为锦衣卫的一把手,对待问题的考虑什么的不是吕基这种小人物能比的,这也是身份地位的区别。 田伯光知道帝国银行在朱有兼心中的分量有多重,重到不仅在银行内部暗布了几颗棋子,还一再交代他多派点人手,暗中留意帝国银行的异动。 帝国银行开业才几天,就出了这么一档事,虽然只是小偷小摸的普通刑事案件,但他却觉得应该上报皇上,让皇上裁决。 不等县衙的捕快出动,田伯光已经派一队锦衣卫把黄大新抢先押进锦衣卫关押,自己进宫奏报皇上。 巧合的是,有个叫李巧儿的村姑进城购物时,在帝国银行附近捡到了一本存折,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田伯光进宫面圣时,也顺便把这件事报告了。 朱有兼要树典型,小案也就变成了大案,黄大发倒了大血霉,被判五年的苦役,发配山区采矿。 以现今的采矿技术和开采工具,矿区的生活条件等,黄大发能活到刑满释放的几率顶多也就百分之二十左右,如果能撑过来,算他福大命大了。 与此相反,捡到存折上交的村姑李巧儿则获得十两银子,一匹上好花布的重奖,着实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也让很多人羡慕不已。 据传,已经成了村里小富婆的李巧儿一下就变成了香饽饽,上门提亲的媒婆多如过江之鲫,把门槛都踩烂了。 黄大发和李巧儿的案例只是朱有兼树典型的个例,类似的重罚和重奖以后也不会有,为的是避免日后被居心不良的人利用存折来套路银行。 这两件事一度挤上了帝都八卦榜的前十,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消遣的谈资,但帝都每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很快就被别的事情取代,消失在八卦浪潮中。 朱有兼仍一如既往地忙成狗,这几天一直窝在他的实验室里,神神秘秘的捣鼓什么东东。 第172章 朕送给百姓的新年礼物 “这是什么东西?好香。” 当满脸倦容的朱有兼把一块乳白色的方形小东西摆放到面前时,沈霓裳忍不住皱起秀挺的小鼻子用力吸嗅,好奇询问。 香味清新柔和,闻着很舒服,她一下就喜欢上了,真的好好闻呢,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香皂,淋浴用的,不仅能让身体香香的,而且还能让皮肤柔嫩光滑,摸……呃,青春常驻……”朱有兼打着哈欠讲解,一不小心又说漏了嘴,幸好他反应快,不然就尴尬了。 他可以对天发誓,这一次真不是想调戏沈大美女,只是随口讲解释而已,说着说着就习惯性的那啥了。 沈霓裳羞得玉颊飞红,但也只能装傻,大明的皇帝啊,她还能咋滴?何况她还芳心暗许,心里巴不得人家对她毛手毛脚的使坏呢,不过,她还是被芳香的香皂给吸引住了。 香皂真如皇上所说的那么好? “等香皂生产出来,朕送你一箱,嗯,朕困了,要补个觉……”朱有兼打着哈欠,不等沈霓裳反应过来,就摇摇晃晃的朝内室走去。 为了捣鼓出香皂,他可是连续折腾了好几天,最后一天更是通霄试验,成功造出香皂后,精神一松懈下来,整个人困得眼睛快要睁不开了。 第二天一早,朱有兼如平时一样,早早爬起来晨练,沐浴更衣吃早餐,然后去上朝,不过,他今天又打着身体不舒服,请假三天的借口,给自己放了一个短假。 三天的时间,他就捣鼓出了一家小型的皇家香皂厂,建厂期间,他还招收了一百个工人,经过十天的短期培训,皇家香皂厂正式开工生产。 “喏,朕说到做到,这箱叫肥皂,洗衣服用的。” 十五天后,朱有兼笑眯眯地把一箱十块装的香皂和一箱十块装的肥皂推到沈霓裳面前。 因生产技术等各种原因,香皂的产量偏低,朱有兼又玩起饥饿营销的套路,也暂时增加香皂的生产线,提高香皂的产量,物以稀为贵嘛,他要赚的是那些土豪的钱。 倒是肥皂却增加了整整十条生产线,为此还增开了一家分厂,一口气招收了二百多工人,经过短期培训后就马上开工生产。 身为大明的皇帝,有责任让自己的臣民过上好日子,肥皂就是他送给百姓的一个礼物。 说是送,其实不是免送赠送,而是价格亲民,一般的老百姓都买得起。 价格卖得这么低,扣除人工、材料、运输等成本外,朱有兼仍然能赚到一点钱,薄利多销嘛,而且肥皂的生产成本也低。 “皇上,那肥皂岂不是赚不到钱?”沈霓裳吃惊道,晶亮的凤眸却闪烁无数崇拜的小星星。 这本是可以赚大钱的生意,皇上却平本销售,让全天下的普通百姓都能用得起肥皂,这不是好皇帝是什么? “除开原材料的成本不算,算上工人的工资和各种福利,产品的失败损耗等,朕可能还要倒贴一点钱,不过,就当是朕送给全天下百姓的新年礼物吧。” 说这话的时候,朱有兼脸不红,心不跳,而且还义正辞严,一副为天下百姓着想的正义表情。 有些事情,他是不会告诉沈霓裳的,反正肥皂的生产成本,目前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能忽悠就先忽悠呗,他喜欢被美女崇拜的感觉,心里别提有多舒爽了。 都说装逼会被雷劈,但有些逼是必须装滴。 “皇上圣明。”沈霓裳激动道,这一刻,她从崇拜的小迷妹晋级成了铁杆死粉。 很铁杆的那种,如果皇上要她侍寝,她绝对不会皱一下眉头。 如果有人敢骂皇上,那就是她的敌人,为了皇上,她敢和天下为敌。 今天是沈霓裳轮休,她依依不舍的带着两箱香皂离开皇宫回家,她要把这些宝贝分给母亲和妹妹,让她们开心快乐。 朱有兼靠在懒人椅上想了一下,让人把内阁次辅阮大铖召入宫中。 第173章 大女儿有意中人了 朱有兼考虑过,想通过官方渠道把肥皂销往全国各地,但很快就否决了这个想法。 大明官场贪污腐败成风,运出去的肥皂不仅卖不掉,相反还会莫名其妙地丢失损坏什么的,最后亏本的是他,肥的是那些贪官,脑子进水了才会走官方渠道。 经销商只能找民间的商人了,而且还得是身份背景相当牛逼的才行,不然还是照样被贪官污吏宰。 再者,与其白白让利给那些为富不仁的商人,还不如让给自己人,还能收买人心,赚取他们的感激和忠心。 他认真想了一下,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镇抚使洛百川都不适合做这种事,还是内阁次辅阮大铖才是最佳人选。 这厮位高权重,名声也大,更是江南士林的领袖,人脉关系广,由他出面再适合不过了。 突然天掉馅饼,让阮大铖受宠若惊,也激动得老泪纵横,直呼皇上圣明,老臣誓死效忠。 对于阮大铖的忠心,朱有兼一点都不怀疑,因为他清楚,阮大铖活不了几年了,他能有今天的成就,全是朱有兼所赐,一旦失宠,必遭东林党的疯狂报复,死得很惨,只要阮大铖不脑子进水,都知道怎么选择。 阮大铖离开皇宫的时候,是背着双手,挺胸仰头望天,嘴里还哼着小曲,任谁都看得出他此刻有多嘚瑟。 他能不高兴嘛,满朝文武,就他一个人先得到皇上赏赐的一箱香皂和一箱肥皂,最关键是皇上把肥皂的经销权给了他,而且还由他自行做主,分销权爱给谁都行。 这份恩宠,除了王承恩这个服侍皇上多年,忠心耿耿的老太监外,还有谁能和他相比? 他高兴得差一点都蹦上了天。 回到家后,心情好得不得了的阮大铖让下人杀鸡宰羊,大摆宴席,把亲朋好友同僚下属都请来喝酒,然后摆上皇上赏赐的香皂和肥皂炫耀显摆。 这年头没有电视网络,新商品上市销售,只能自己吆喝,朱有兼知道阮大铖炫耀显摆,把主意打到了他身上,这厮就是一个活体广告,而且效果比花几千万上亿请明星代言,在电视上打广告还要好。 一夜之间,整个帝都的权贵圈,富豪圈都知道了香皂、肥皂这种新东西的存在,一个个都在好奇地相互打听,这玩意在哪有卖? 且说沈霓裳抱着一箱香皂和一箱肥皂开开心心地回到家,神神秘秘地把母亲赵晴和妹妹沈凤琴叫来,如果老爹沈百川和哥哥沈练不是在上班,估计也被她强行拉来看宝贝。 “娘啊,这是皇上赏赐的,这是香皂,沐浴用的,不仅全身香喷喷的,而且还能保持皮肤水嫩光滑,你闻闻看,香不香,这个叫肥皂,是洗衣服用的,这些都是皇上发明的……” “皇上赏赐的?”赵琴又惊又喜,但心里更多的是疑惑,只不过没有表露出来,只是笑眯眯地打量笑靥如花的大女儿。 沈霓裳进宫当差的事,丈夫沈百川跟她说过,着实让她吃惊不小,不过她也知道沈霓裳的本事,比大儿子沈练还要厉害几分,能被皇上看中,充当皇上的贴身护卫也不奇怪。 不过,她担心宫里规矩多,霓裳性子清冷,一不小心就可能得罪人,万一惹恼了皇上,那可要命了。 直到沈百川告诉她,沈霓裳进宫当差一事是他有意安排的,而且沈霓裳自己也乐意,她这才松了半口气,但心中仍存几分担忧。 赵琴虽不敢说心细如发,但知女莫若母,她看得出来,大女儿进宫才几天,整个人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 大女儿性子清冷,平时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哪怕是在父兄妹妹面前也是如此,极少看到她的笑容,但今天却一直微笑着,显得很开心。 以她对大女儿的了解,就算皇上赏赐的这两箱东西十分珍贵,也不足以让她笑得如此开心,话也不会说得这么多。 再一个,大女儿叽叽喳喳地说了不少话,光是提到皇上就不下十次,这就有点值得斟酌了。 再看大女儿的面容,眉宇间似乎荡漾着一些春意,身为过来人的她可以断定,女儿有意中人了。 赵琴突然打了个冷战,哎呀额滴娘呀,女儿的意中人该不会是皇上吧? 第174章 香皂的魔力 香皂和肥皂上市销售,在帝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香皂专卖店外挤满了抢购的人,周围是密密麻麻,拥挤不堪的吃瓜群众。 朱有兼再次低估了大明有钱人的豪性,哪怕香皂的价格贵得他都有点不好意思,但都不够土豪们疯狂抢购,都是十箱十箱的购买,眼睛都不眨一下。 通过内阁次辅阮大铖的显摆炫耀,大家口口相传,都知道了香皂的好处,家里头的大小夫人宠妾女儿无不撒娇闹腾献媚,为的就是得到一块香皂。 土豪自己也要用,因为这是身份的象征,价钱越贵,也越能体现他们高人一等的身份地位,必须买,爆买。 朱有兼为了平衡市场,也为了增强饥饿营销的效果,不得不下令限购,每人只能购买一箱香皂,但仍旧有点供不应求的趋势,逼得他不得不增加了一条香皂生产线,工人三班倒,玩命的生产香皂。 虽说加班加点累,但却没人叫苦叫累,一个个都开咧着嘴巴工作,因为加班有加班费,而且还有免费且相当丰盛的夜霄供应,傻逼才不乐意加班。 也正因为如此好的福利待遇,别人怎么说皇上,皇家香皂厂的工人们都一致认为皇上是个好皇上,值得拥戴。 不过,生产线是增加了,工人也拼命的加班加点生产香皂,但朱有兼却没有把生产出来的香皂投放市场,而是屯积在仓库里。 谁都知道物以稀为贵的道理,香皂卖得越火爆,他赚到的钱也越多,饥饿营销的套路必须玩到底,谁让大明的土豪太多,而且多是为富不仁,他坑得心安理得。 香皂卖得火爆,刚上市几天就被土豪们扫光了,如果不是限购,估计当天就能卖光,据说下一批新货上市,估计要一个月之后,你就算有钱都买不到。 抢到的笑得嘴巴都合不拢,各种炫耀显摆,买不到的唉声叹气,各种羡慕眼红嫉妒。 香皂卖断货后,朱有兼一直在暗中关注,看过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呈递上来的密折,他刚入口的茶水全喷出来。 据传,有价无市的香皂甚至成为了一种时尚品,那些纨绔公子哥出门耍乐,都要在荷包里放上一块香皂,时不时的拿出来闻一下,香得让人陶醉,关键是吸人眼球。 那种被人羡慕的感觉,让人心里爽得不要不要的,穷人是体会不到这种感觉滴。 那些富家的千金小姐贵妇出门,身上也同样带一块香喷喷的香皂,这是身份的象征呢,没一块香皂傍身,你都不好意思说你是富家的千金小姐贵妇。 某青楼,某纨绔公子哥笑嘻嘻的给某位花魁送了两块香皂,那位平时嫌弃纨绔不学无术,只知吃喝玩乐,一肚子草包,对他不冷不热,甚至连笑脸都没给一个的花魁竟然破天荒的对纨绔展露迷人的笑脸,还为他独奏一曲,歌舞一回,让无数人大跌眼镜。 某土豪的儿子向某土豪的千金小姐求婚,因为拿不出一箱香皂当聘礼,婚事直接黄了。 某富家千金小姐出嫁,最吸人眼球的不是陪嫁的黄金白银绫罗绸缎什么的一大堆值钱的东东,而是整整两箱的香皂,让在场的宾客都羡慕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据传,新娘子凭借那两箱香皂,赢得了夫家人的尊重,公公婆婆,七大姑八大姨什么的,都对新娘子客气得不得了。 也因为香皂,帝都近期的刑事案件激增,盗贼不偷值钱的东西,只偷香皂,失主号啕痛哭,咬牙切齿的动用关系向县衙施压。 因为近期盗窃香皂的案件很多,有时候一天就发生六七起,把那些负责维持治安的捕快给折腾得焦头烂额,欲仙欲死,一个个无不咬牙切齿的咒骂该死的窃贼,如果落到大爷手上,保证让他后悔偷香皂。 “没想到一块香皂,竟然能玩出这么多花样,是朕落伍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朱有兼看过密折,忍不住发出一番感概,谁说古人不会玩的?特么的玩得比现代人还贼溜。 第175章 躲不掉的孽缘 夜深人静。 寒风呼号,几乎所有的人都缩在暖烘烘的被窝里沉沉入睡,沈百川夫妇的卧房仍亮着灯。 “夫君,霓裳近期好象有心事?”赵琴卷缩在丈夫沈百川的怀里,脸上仍残留一抹绯红春潮。 虽然都老夫老妻了,三个孩子也都成年了,夫妻俩仍然恩爱甜蜜,让很多人都羡慕不已,一些关系极好的妇人甚至上门求教她的训夫之道。 “为夫知道,夫人放心,咱家的大丫头开窍了,嘿嘿。”沈百川虽然还喘着粗气,但脸上尽现得意表情。 他对自家大丫头的颜值很有信心,颜值还在李香君之上,和最得宠的陈圆圆不相上下,皇上连李香君都看得上,也应该看得上霓裳。 再说了,大丫头身为影卫,经常贴身护卫皇上,这近水楼台,嘿嘿。 而且自家的大丫头被皇上的魅力折服,人也开窍了,好事可期呐。 沈家飞黄腾达的希望,就落在大丫头的身上了。 沈百川曾任锦衣卫指挥佥事,他的遭遇象田伯光一样,都被前任指挥使骆养性排挤打压,最后被赶出锦衣卫。 在他最落魄的时候,夫人赵琴不离不弃,各种安慰,赵家更是出钱出力,帮着他四处打点求情,这让他很感动,也心存感恩。 现在他得皇上宠信,东山再起,对夫人赵琴仍恩爱如初,没有象很多有钱有势的官员富豪那样纳妾,眷养歌姬舞女,这在大明实属难得了。 “那妾身放心了。”赵琴见丈夫如此自信,也松了一口气。 “对了,这几天怎么不见练儿?”她轻声问道,好几天了,儿子沈练都没回家,公务这么繁忙吗? 都二十好几的人了,还是单身狗一只,上门提亲的倒是不少,但儿子看不上啊,当娘的能不心急嘛? “他啊,出远差呢,夫人放心,那小子有意中人了。”沈百川微笑说道,心中却幽幽的叹了口气。 三个子女,夫人教育得很好,大女儿霓裳有奇遇,拜异人为师,习得一身高深莫测的武艺,现为皇上的影卫,将来是要当贵妃的。 大儿子沈练也不赖,修习家传武功五虎断门刀法,并把刀法发扬光大,连他这个传授刀法的老爹都撑不了十招,十六岁就入职锦衣卫,积功升百户,在年轻一辈中也算是年轻有为的俊彦了。 千百年传承下来的观念,儿子是要承续家族的香火的,他对儿子抱有极大的期望,而儿子也没有让他失望,不过,一说到儿子的婚事,倔就有点头疼。 说了多少门亲事,儿子都不同意,这让他气恼又没有办法,儿子明显是继承了他的性格,有时候很倔强,认准的事情,一百头牛都拉不回来,如果把他逼急了,甚至可能翘家跑路。 经过暗中观察,他终于发现儿子早有意中人,难怪说了很多门亲事都不同意,这让他松了半口气。 之所以还悬着半口气,是因为儿子的意中人方柔的立场,竟然站在朝廷的对立面,这要让皇上知道,别说儿子了,就连他这个当爹的都得受牵连。 说到方柔,就不得不提翠竹庵的庵主静云师太,年轻时的他有一次奉命追缉一个江洋大盗时,和还没有出家的静云师太发生了一点小误会,双方大打出手。 确切的说,那时的他已经是正六品的锦衣卫百户,提名副千户,难免春风得意,加之行事作风有点洒脱不羁,还有在锦衣卫中沾染上了一些陋习,见静云师太年轻漂亮,不免口花花的调戏人家,被静云师太提剑追杀千里也是活该。 也幸好两人的武功不分上下,谁都奈何不了谁,也不知道打了多少回架,反正两人打着打着,竟然打出了火花。 本以为郎情妾意,能够修成正果,结果静云的家人全力反对,甚至以死要挟,没办法,锦衣卫的名声实在太臭了,人见人厌啊。 沈百川一气之下娶了富家女赵琴,悲痛欲绝的静云剃度出家,法号静云,隐居翠竹庵,方柔是静云收的唯一女徒弟,不知怎的竟然和儿子沈练认识,还纠缠上了,跟他当年和静云的相杀相爱差不多,都是打着打着就打出感情了。 唉,这孽缘,估计是躲不掉了。 第176章 洞房杀人夜 湖南,郑县,黑牛山。 黑牛山并不是什么名山,原本只是一座海拔不高的荒山,只是后来被一伙强人占据了,在当地才算出名。 黑牛山的山贼以抢劫过往的商队路人为生,闹腾得相当厉害,但奇怪的是当地的官员好像不是瞎子就是聋子,一直没有派兵围剿,任由这股山贼逍遥自在。 但凡消息灵通的人都知道,黑牛山的山贼必和当地的世族豪强有关联,官府收了好处,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任这股山贼存在了。 今天,黑牛山山寨张灯结彩,大红喜字到处张贴,一派喜庆气象。 没错,今天是黑牛山山贼大当家罗大壮纳妾的大好日子,而且一口气纳二个美妾,自然要大操大办一番。 前来道贺客人不少,其中不少宾客是当地世族豪强派来的代表,足以证明罗大壮的靠山就是那些世族豪强。 虽天寒地冻,寒风呼号,但所有宾客和大小山贼都聚集在前寨的聚义堂内高高兴兴地喝酒,猜码声和欢笑声响遍荒野。 一些宾客喝趴了,被小喽罗抬下去,一律扔在大通铺上,房间虽然简陋,但大通铺下面烧有柴火,暖烘烘的,一点都不担心会被冻坏。 与前寨相比,后寨却显得静悄悄的,仿佛一个人都没有一般。 人是有几个,都是大当家罗大壮的心腹手下,他们负责看守后院,不过全都失踪了。 确切的说,不是被人一刀封喉,就是被硬生生的扭断颈骨毙命,连一声示警的惨嚎声都没能发出来。 沈练把尸体拖进角落阴暗处,拍了拍手,然后大摇大摆地走进罗大壮的新房。 他此行的任务表面是缉捕采花大盗花子玉,实则是找方柔解决问题。 任务是他老爹沈百川给他争取来的,个中原因,只有父子俩心里明白。 临行前,老爹沈百川表情严肃地和他交流了一番,给了他一些忠告和建议。 如果他不是连累家人,害死双亲和两个妹妹,就必须把问题给彻底解决了。 要么放弃方柔这个初恋,要么睡服她,把她娶回家,要么杀了她,又或者被她杀,一了百了,要么和家人一刀两断,从此带着方柔隐姓埋名,浪迹江湖。 沈练看似有好几个选择,但每个选择都让他很头痛,他不愿伤害方柔,更不可能杀了她,又不想连累家人,也不想和家人恩断义绝。 他心中百般纠结,不知道怎么选择,只能走一步看一步,采花大盗花子玉倒了大血霉,成了他的出气筒,被他追了三天三夜,最后一刀斩下狗头。 等他解决了花子玉,去找方柔的时候,却发现方柔和她保护的人邓玉琼失踪了,经多方打听,才知道她们途经黑牛山时,被罗大壮掠上了山。 得知罗大壮要纳方柔和邓玉琼为妾,沈练又惊又怒,纵马狂奔数十里,趁着夜色的掩护,单枪匹马摸上了黑牛山。 沈练大摇大摆地走进罗大壮的婚房,然后看到了让他喷鼻血的一幕。 黑牛山的山寨虽然简陋,但罗大壮的靠山是当地的几家世族豪强,加上这厮一向喜欢情调,竟把简陋的木屋布置得有模有样,颇有情调。 沈练无心欣赏罗大壮的婚房,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婚床。 床是上好的雕花大床,而且是特大号的,同时睡上五六个人都没有问题。 新人的婚床嘛,自然是大红色的帐幔,大红色的床单,大红色的鸳鸯绣枕和大红色的龙凤锦被。 关键是大红色的床单上躺着两位千娇百媚的新娘子,只穿着薄薄的红色丝绸肚兜裳裙,玲珑曲线毕露,红白相间,格外耀眼。 确切的说,两位新娘子都被系在床头和床尾的柔软红绫绑住手脚,形成两个大字,嘴里塞着白布,只能无助地挣扎。 方柔被绑在外边,听到有人进来,下意识地扭头,看到一身紧身箭衣,披着白色披风的沈练,眼睛一亮,唔唔地挣扎得更厉害了。 第177章 两个新娘被劫走了 沈练明白她的意思,点了点头,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道了一声抱歉,挥刀斩断了绑住两女的绫带,然后背转身子。 方柔和邓玉琼重获自由,顾不得害羞,手忙脚乱地寻找衣服,但根本找不到,急得两女快哭了。 罗大壮为防止她们逃跑,根本就没给她们留一件遮体的衣裳。 “让开。” 沈练急中生智,伸手抓住大红色的床单一扯,宝刀一挥,大红床单一分为二。 方柔和邓玉琼慌忙接了床单,围裹在身上,这才松了小半口气。 “没有时间了,快跟我走。”沈练伸手,夹起一张大红色棉被,拉着方柔就往外走,找不到御寒的棉衣,路上只能用棉被裹身了。 “你带路。”方柔却甩开他的手,伸手拉住邓玉琼。 “好。”沈练也不矫情,应了一声,夹着棉被就往外走,他明白方柔的意思,邓玉琼是官家小姐,身子娇弱,必须带着她才行。 后寨值守的小喽罗都被他干掉了,除了呼号的北风,鬼影都不见一个。 沈练带着两女才出后寨,隐隐听到喧闹声传来,似乎有一群人正从前寨过来,脸色不禁一变。 很显然,新郎官罗大壮在一众喽啰的簇拥下,正朝新房走来,他已经没有时间清理掉雪地上的足印了。 “山贼来了,快走。”他催促道,一把抓住邓玉琼的手,拉了就走。 方柔本身就是武学高手,自然也听到了,在一旁扶住娇弱的邓玉琼,带着她匆匆跟上。 三人来到后山山崖边,沈练皱眉,上山容易下山难,何况现在积雪没至膝盖,更是难上加难。 脑中灵光倏闪,他抽出宝刀,把崭新的棉被斩为两段,让两女包裹住身体,然后一手一个,搂抱在怀中,在两女的惊呼声中,抱着她们往山下滚去。 时间紧迫,他只能选择这样的方式快速下山了,否则,以邓玉琼的娇弱,恐怕还没走到山下,就被山贼追上了。 山上积雪厚,又有棉被包裹,三人滚下山,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方柔,你带着邓小姐先走,我清理痕迹。” 沈练把两女扶起,催促她们先走,自己在后边清理掉雪地上的痕迹。 以他的手段,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完全可以把雪地上的足印清理得干干净净,就算是追踪高手都不一定发现,但他现在没有太多的时间,只能祈祷黑牛山的山贼里边没有追踪的高手。 或许是老天爷帮忙,又或许沈练的运气爆棚,黑牛山的山贼里确实没有追踪的高手,也没有经验丰富,擅长追踪的猎人。 罗大壮在一众喽啰的簇拥下,嘻嘻哈哈地来到后寨,准备闹洞房,结果发现新房一片狼藉,两个花不溜丢的新娘子失踪了,几名值守的心腹手下的尸体也被发现。 “给老子追!”罗大壮咬牙切齿地吼道,大婚之夜,竟然有人杀了他的手下,劫走新娘,把他给气得脸都绿了。 如果被他逮到劫走新娘的家伙,一定剥皮点天灯,方能消掉心中这口恶气。 雪地上的足印虽然凌乱,但仍明显看得出一大两小,大的应该是男人的,两个小脚印自然是两个花不溜丢的新娘子。 也就是说,救走两个新娘子的人只有一个,罗大壮率人追到后山,沿着沈练三人滚落的地方往山下追。 山上积雪厚,直没至膝盖,罗大壮等一众山贼是连滚带爬的下山,花费了一点时间。 好巧不巧地,天上竟然纷纷扬扬的下起了鹅毛大雪,让罗大壮等山贼都傻眼了,直骂贼老天不帮忙就算了,还祸害人。 纷扬的鹅毛大雪让沈练暗中松了半口气,他一路清理掉雪地上的足印,估摸着走出半里路后,眼见风雪越来越大,干脆带着两女钻进无意中发现的一个小山洞里避雪。 他在洞外堆雪,把洞口挡住,只留一个通气的小口,这样既隐蔽又能挡风,不过,洞里也漆黑一片。 沈练忙完,转身摸索进洞,忽被两具温软的躯体缠抱住,不禁吓傻了。 第178章 打是疼骂是爱 沈练十六岁入职锦衣卫,积功升百户,虽然经常被同僚拉去喝花酒,甚至出入青楼,但他洁身自好,仍然是正经的童子鸡一个。 别说他处于血气方刚的年纪了,就算是久经考验的老干部也经不起这样的考验,何况是方柔和邓玉琼主动,而且方柔还是他的意中人,如果此时还像柳下惠那样坐怀不乱,那就是他身体有问题了。 不过,方柔和邓玉琼怎么突然间会变成这样? 沈练心里满是疑惑,但却没有时间去想,因为他根本忙不过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时间,苏练睁开眼睛时,入眼一片漆黑,他脑子还一片迷糊,感觉好像做了一场春梦一般,但怀里两具温软滑腻的胴体告诉他,那不是春梦,而是真实的。 他不敢动,心里仍满是疑惑,好端端的,两女怎么突然就变成那样了呢? 咕噜咕噜…… 沈练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能一直躺着不敢动,但肚子发出了抗议声。 哧的一声低笑在右边响起,把他给吓了一跳,不过他也听出来了,是方柔的笑声。 方柔人如其名,不仅说话的声音轻柔,笑声也轻柔,沈练就是被她说话的声音和笑声所吸引,难以自拔。 他感觉左边的邓玉琼似乎也醒了,只是因为害羞不敢动,还在装睡,因为她的呼吸突然变得有点急促紊乱。 “怎么会是这样?” 经过短暂的沉寂后,沈练还是忍不住出声询问,他现在已经是男人了,男人就要敢于担当,逃避是懦夫。 良久,黑暗中才响起方柔的一声幽幽低叹,然后是她轻柔的说话声。 为躲避官府的缉捕,她原本打算带邓玉琼到一个朋友家中躲藏一段时间,那个朋友居住在午县陈家集,途经黑牛山时,被罗大壮率一众喽啰拦住了去路。 两女的姿容都是沉鱼落雁级的,罗大壮又是色中饿鬼,不仅出言调戏,还要绑两女上山当押寨夫人,结果自然是打起来了。 方柔对自己的武功颇有信心,但和罗大壮一交手,不禁吓了一大跳。 罗大壮的武功修为竟然已经接近宗师的水准,方柔本就落下风,见邓玉琼被罗大壮的喽啰抓住,不免心慌,一个不慎,被罗大壮打伤生擒,扛上黑牛山。 罗大壮命手下大摆宴席,要强娶两女为妾,方柔又气又急,但却无能为力,罗大壮不知给她强灌了什么药,让她空有一身高明的武功,内力却无法凝聚。 罗大壮为了玩得尽兴,还给她和邓玉琼灌了迷失心智的催情药物,在沈练抱着两女滚下黑牛山的时候,媚毒已经开始发作,躲进小山洞的时候,媚毒已经全面发作,沈练就成了唯一的解药。 “该死的罗大壮。”沈练恨声骂道。 “便宜你了。” 黑暗中响起方柔娇嗔的声音。 “哟,疼疼疼……” 沈练突觉腰间骤痛,忍不住惨嚎起来,不过,心里却是甜滋滋的,好像喝了蜂蜜一般。 他小时候无意中看到老妈和老爹相依在窗前,也不知道老爹说了什么话,老妈伸手掐住了老爹的后腰,痛得老爹惨嚎起来。 听老爹惨嚎的声音,好像很痛的样子,但老爹的脸上却一副怪异的表情,好像很享受的样子。 他一直不明白,直到同僚带他去青楼喝花酒,看到一众同僚和姑娘们打情骂俏的情形,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难怪有一句老话,打是疼,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是爱。 “嘿嘿……” 沈练忍不住笑了起来,心里满是甜蜜和嘚瑟,之前还头痛如何说服方柔呢,结果却发生了这么一出意外的事情,正如老爹所说的,只要睡服方柔,万事皆休。 咦,难不成老爹有未卜先知的本事? 第179章 一下两个媳妇 砰的一声枪响,罗大壮的脑袋爆出一团血雾,庞大的身躯直挺挺地往后栽倒,重重的摔倒在雪地上。 “妈呀……” 簇拥在身边的几个喽啰吓得尖叫着一哄而散,瞬间跑得无影无踪。 也活该这厮倒血霉,大婚之夜,两个新娘子竟然被人劫走,把他气得暴跳如雷,也憋了一肚子的邪火,天一亮就带人下山,进村抢村姑泄火。 巧的是沈练也进村给两女买衣服,他发觉村里好像有点状况,爬上村口的一棵大树隐藏,罗大壮刚行完恶事,带着几个喽啰骂骂咧咧地走过来。 沈练想都没想一下,就掏出短铳,瞄准罗大壮勾动扳机,一枪轰爆他的脑袋。 在山洞里,方柔可是咬牙切齿地发誓,一定要杀了罗大壮这个大恶人,他牢牢的记在心里,机会来了自然不会错过。 若是平时,对自己的刀法极有信心的沈练会拔刀杀向罗大壮,但听方柔说过,罗大壮的武功修为已经接近宗师的水准,而他的武功仅比方柔高了那么一丁点,他傻了才会和罗大壮光明正大的玩刀拼命。 老爹沈百川身为锦衣卫的第二大佬,权力自然很大,给他弄了一支短铳防身,沈练没事就练习枪法,反正子弹多的是,关键还不要钱。 或许是沈练的勤奋,又或许是他有一定的射击天赋,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他的枪法进步神速,虽不敢说百发百中,但也不差。 再加上罗大壮走过他藏身的大树下面,差不多是枪口指在脑袋上,如果还打不中,只能说沈练的运气实在太烂,罗大壮命不该绝。 罗大壮身上穿的可是暖和的裘皮大衣,沈练一点都不客气,连带几片五两重的金叶子和十几两的碎银,全都扒光,迅速跑路,以免被去而复返的山贼堵住。 沈练绕了一圈,跑到附近的集镇买了一辆马车,还有几件女人的衣裳和御寒的棉衣,还买了两床新棉被,一个火炉和一筐木炭放进马车里。 他还买了一大盆牛肉面,还有一些鸡肉青菜,只要生火,把面盆放到火炉上,就变成一个简单的火锅了,然后驾着马车,兴冲冲地回去接两个娇滴滴的媳妇儿。 “碗呢?” “筷子呢?” 方柔和邓玉琼早饿坏了,穿好衣服后,迫不及待地想饱餐一顿,结果发现没碗,也没有筷子,不禁对沈练翻起白眼。 “呃……”沈练一拍额头,他担心两女等得心急,匆匆买了一大堆东西,驾着马车匆匆往回赶,结果忘了买碗和筷子。 “有了,嘿嘿。” 沈练灵机一动,用刀砍了几节树枝当筷子,就算没碗也照样可以吃火锅,嘿嘿。 就这样,三人在小山洞里,美滋滋地享受热气腾腾的火锅,对他们来说,这也许是一生中吃得最开心,也最好吃的一顿火锅了。 经过小山洞的一夜之后,三人的关系激增,好得像新婚的小夫妻一般,所差的只是一个迎娶过门的仪式而已。 吃饱后,沈练驾着马车,高高兴兴地载着两女回返京师,一路上,三人商量好了,邓玉琼被沈练追捕,慌不择路,坠崖身亡,沈百川动用手中的特权销案,邓玉琼隐姓埋名。 邓玉琼对此很满意,她父亲被人诬陷,枉死狱中,母亲吞金自尽,哥哥在上京喊冤的路上被杀手刺杀,只剩下她孤苦伶伶仃的一个人,如果没有方柔,在温室中长大的她都不知道怎么活下去,沈练的安排是最好的结果了。 半个月后,沈练带两女回到家里,把老爹老妈给吓了一大跳,不过都咧着嘴,笑得很开心。 赵琴第一眼看的是两女的姿容气质,都端庄温婉,满意,第二眼看的是两女的臀部,臀大好生养,满意得合不拢嘴了。 沈家人丁单薄,就沈练一个儿子,沈百川又不肯纳妾,赵琴自然十分关心儿子的婚事了,催婚从未停过,现在好了,一下带两媳妇回家,她能不高兴嘛? 她已经迫不急待的想要抱孙子了呐。 第180章 送了一箱香皂 “你小子行啊。”沈百川打开面前的小木盒扫了一眼,然后抬头,笑呵呵的说道。 他一向开明,做事不拘一格,才会鼓动儿子睡服方柔,把人娶进家,但没想到儿子这么牛逼,一下睡服两个,沈家这下有后了。 小木盒里装的是采花大盗花子玉的首级,一般用石灰保存,验明正身后,就可以销案了。 沈百川为了沈家的香火,循偶尔徇情枉法一回也敢做,再说了,案子是儿子经手,老子销案,又有花子玉这个采花大盗的首级打掩护,只要他们不说,又有谁知道? 沈练这一次难得的没有顶嘴,而且面庞还红了起来,神态显得有点忸怩。 印象中,自家的老爹严肃古板,不苟言笑,更不会夸人,这一次竟然出奇地夸他,这是太阳从西边升起了? “好好待人家,抓紧办事,你娘急着要抱孙子呢。”沈百川面容一肃,又恢复平时不苟言笑的严肃古板表情,说完话,直接挥手赶人。 “……”沈练无语,这种话老爹也说得出口? 沈百川等儿子走后,让人拿来邓中平的案件宗卷慢慢翻阅,近半个时辰后,他叹气合上宗卷。 邓中平的贪污案归刑部审理,不过,锦衣卫有自己的消息来源,掌握的一些证据甚至不比刑部少,他有心为取中平翻案,但却无能为力。 邓中平自身屁股也不干净,关键是被关进刑部后,他画押认罪,随后上吊自杀了。 几个关键的证人不是莫名其妙的死亡就是失踪,已经死无对证,这桩贪污案也变成了铁案,翻不了了。 其实,他心里清楚,邓中平是被推出来当背锅侠的,这家伙被人忽悠,傻呼呼地认罪,以为只是被革职,结果被自杀了,死了还背负畏罪自杀的骂名。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对待邓中平的女儿,自己未来的儿媳妇邓玉琼了。 不过,如果有机会的话,他还是会把坑死邓中平的那些人往死整,也算是帮儿媳妇报仇吧。 工部郎中王家。 王景泰、郑玉清夫妇直勾勾地盯着面前打开,里边盛放十块香皂的小木盒,脸上表情满是惊喜和疑惑。 王景泰虽是工部正四品的郎中,但工部却是清水衙门,除非有什么大工程,否则,除了每月那点工资外,基本没啥灰色收入。 也幸亏夫人郑玉清懂得持家,否则,日子很难过,但即便如此,一家人的日子仍然过得紧巴巴的,香皂对他们来说,就是消费不起的奢侈品。 现在,女儿王韵秋一下拿出了十块香皂,说是朋友送的,怎不令夫妻俩惊喜之余又满是疑惑。 什么朋友,竟然如此大方,一送就是一整箱香皂? 香皂虽然贵,但土豪还是消费得起的,关键是有价无市,你有钱都买不到,那就变得很珍贵了,据传,黑市已经炒五十两银子一块香皂,但都没人出手。 这玩意已经成为了最佳的送礼珍稀品,你送一大箱的银子,还不如送一箱香皂更有面子。 也就是说,这个时候还能弄到香皂的人,本事不是一般的牛逼。 王景泰郑玉清夫妇俱都生出相同的想法,这个人必定出身优越,背景不俗,且手眼通天,到底是什么人呐? 夫妻交流了一下眼神,送香皂的那个人是不是对他们的女儿有想法呐? 其实,他们从女儿刚才的表情也看得出来,自家的女儿显然对那个人也抱有极大的好感。 如果真是这样,倒是一桩门当户对的好姻缘呢。 “夫人啊,好好问一下韵儿。”王景泰对夫人郑玉清说道,他在心里已经合计好了,过几天先把人请过来吃个饭,好好审视一下,探清人家的身份底细再说。 “嗯。”郑玉清微笑应道,她这个当娘的,自然希望女儿嫁个好人家,因此更要帮女儿好好把一把关。 第181章 初恋嫁人了 鹿一鸣现担任皇家第二团一营二连连长,每天带着士兵进行各种军事训练,同时把一些在训练中学不到的,只有在实战中才获得的宝贵经验传授给士兵们,至于他们听没听得进,学没学得到,那就看个人的造化了。 他虽然很忙,但仍然会抽空跑到王家的墙壁下,和王韵秋隔空约会,以解相思之苦,两人的感情也与日俱增。 香皂上市之前,就已经优先供应新军,足见朱有兼对新军的重视程度,同时也是为了笼络人心。 所有新军的军官都按级别分到一定数量的香皂,排长分到两块,连长分到了五块香皂。 为讨女朋友的欢心,鹿一鸣死皮赖脸地跟五个战友购买了五块香皂,凑够一箱,屁颠屁颠地送给王韵秋。 收到男朋友送的礼物,素来端庄矜持的王韵秋都不禁瞪大眼睛,满脸震惊表情。 这段时间,她听到的全是香皂的各种传说,贵也就罢了,关键是有价无市,有钱都买不到,据传,有人出价十两黄金求购一块,都没人有货。 王韵秋觉得十两黄金求购一块香皂有点夸张,但也足以证明香皂的珍贵。 她也很想得到一块香皂,但他也知道家里的情况,何况就算家里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得到,只能听着香皂的各种传闻感叹。 没想到鹿一鸣竟然送给她一箱香皂,她激动得难以自已,恨不得跳下楼,扑进他怀里,然后狠狠地香上一口。 不过,她也只是在心里想而已,根本没有这个胆量,也没法出门,而且鹿一鸣也没有给她这个时间,送上香皂后就挥手匆匆道别离去。 王韵秋拿着香皂不停地嗅吸,心情十分激动,冲动之下,捧着一整箱香皂拿去孝敬父母。 当然了,她也有自己的想法,就是想让鹿一鸣给父母留一个好印象,将来谈婚论嫁的时候就容易一些。 王韵秋还是一个涉事未深的少女,被母亲郑玉清三言两语就套出了鹿一鸣的身份底细。 王景泰,郑玉清夫妇的脸色都十分难看,王郑两家是书香门第,王景泰还是正四品的郎中,正儿八经的官老爷,他们的女儿将来不是嫁世族门阀的子弟就是官家子弟,再差也是嫁进书香门第,这叫门当户对。 大明重文轻武,同级别的武将见到文官,级别自降一级,鹿一鸣只是一个统带百人队的百人小将,这官职小到完全可以忽视,他们的女儿怎么可能嫁一个赳赳武夫? 再说了,鹿一鸣还是一个刚脱除奴籍的贫民,父母现在还是皇族的奴仆,这更加不可能了。 这门亲事,绝对不可能,因为鹿一鸣根本配不上他们的女儿。 不过,夫妻俩直勾勾地盯着摆放在面前的一整箱香皂,眼神满是不舍。 那可是整整一箱香皂啊,如果拿去孝敬上官,说不准明年就可能晋升一级。 王景泰一直有这个想法,奈何家底薄,他根本没有这个本钱,现在,机会摆在面前,诱惑着他,让他百般纠结。 退回去,就好像剜去心头的一块肉一般,不知道有多疼,不退吧,那岂不是变相地同意这门亲事? 哟,实在是难以抉择啊。 经过一天一夜的纠结,王景泰终于做出了抉择,为了女儿的终身幸福,他还是决定退回那一箱香皂。 夫妻俩商量了一夜,为断绝女儿的念想,他们匆匆说了一门亲事,男方是通州县县令许勋。 别看许勋只是一个七品县令,但许家却是百年老字号的世族门阀,势力强大,只要许家不没落,许勋的前途就一片光明,将来入阁封相也不是没有可能。 在王景泰夫妇看来,他们不仅给女儿找了一户好人家,王家攀上许家,好处多多,光是借许家之势,王景泰在官场都好混多了。 许勋不仅听说过王韵秋的贤淑之名,而且还见过王韵秋,点头同意了这门亲事,双方长辈会面,匆匆挑了一个好日子成亲。 当鹿一鸣收到王景泰退回的香皂时,才知道王韵秋已经出嫁,整个人如同倒空的米袋,软绵绵地瘫倒在雪地上。 第182章 竟敢算计朕 鹿一鸣没有就此悲观绝望,萎靡不振,而是化悲痛为力量,拼命地提升自己。 他暗中发誓,王家看不起他,有朝一日,他会让王家高攀不起。 从此,军演场上多了一个不知疲倦,疯狂训练的疯子,战场上更是不要命的冲锋在前,皇家第二团一营二连的一百多士兵也跟着都变成不要命的疯子,打仗十分勇猛,屡立战功,被皇上授予“钢铁连”的荣誉锦旗,成为大明新军中第一支荣获特殊番号连队。 鹿一鸣也以作战勇猛顽强,再加高超的指挥才能屡立战功,引起皇上的关注,积功荣升营长团长,最后升任兵团司令官,成为大明新军中除徐玉、蓝芳、常不周外的第四位最年轻的将军,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香皂虽然断货,有价无市,但肥皂却是敞开了供应,而且价格便宜实惠,普通百姓都买得起,洗的衣服比皂角还要干净,而且还有一股也蛮好闻的芳香味,深受百姓的喜爱。 随着越来越多的百姓购买肥皂,皂角慢慢地被淘汰,肥皂成为普通百姓日常生活中不可缺的生活用品。 也不知何人所传,肥皂之所以卖得这么便宜,商家几乎不赚什么钱,那是皇上仁慈,送给全天下百姓的新年礼物。 随着传言越来越多,越来越广,百姓无不感恩戴德,直呼皇上圣明。 任何一个都市,都有地痞混混等地下势力的存在,他们除了欺负,敲诈勒索普通老实百姓外,也干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成为当地的地头蛇。 也因为涉及各行各业,特别是最底层的生活,这些地下势力的消息往往最灵通,他们的嗅觉很灵敏,稍有什么风吹草动,都比一般人先知道。 朱有兼身为穿越客,最清楚这些地下势力的存在,也清楚他们的作用和危害。 虽说锦衣卫是他的耳目鹰犬,但锦衣卫想要获得一些隐密的消息情报,往往也需要借助这些地下势力,与其任由这些地下势力发展,甚至被某些人利用,不如把这些地下势力牢牢的掌控在自己的手中,为自己所用。 朱有兼办事不喜欢拖拉,除非有不得已的原因,一想到这事,马上让人把锦衣卫镇抚使沈百川召进宫里。 “微臣必不负皇命。” 沈百川明白了皇上的用意,心里激动不已,这不仅是皇上对他的信任和栽培,也是一个考验,他拼了命都要把事情办好。 他心里十分清楚,如果说,锦衣卫是皇上摆在明面上的鹰犬,地下势力则是皇上隐藏在暗处的猎犬,他能掌控这股力量,足以和田伯光相庭抗礼。 当然了,有得必有失,他虽然还是锦衣卫镇抚使,但需要放弃很多权力,甚至可以说,他这个镇抚使只是挂职,权力移交到了的副手康不负的手上。 “皇上,微臣斗胆,想向皇上借一个人。”沈百川想了一下,躬身说道。 “谁?”朱有兼好奇问道,这厮该不会是想借他身边的两大军师吴不为或宋献策吧? “田无咎。”沈百川说道,想要掌控地下势力,免不了要打打杀杀,但又不能太张扬,闹得人尽快皆知,只能动用武功强横的超一流高手来镇场子了。 他完全可以借用自己的女儿沈霓裳,沈霓裳的武功比田无咎还要厉害,而且还是自己的亲生闺女,用起来更放心,但他却不愿意,宁愿借用田无咎。 沈百川不是担心女儿涉险,而是有别的原因,说是目的也是,借走了田无咎,女儿就有更多的机会和时间贴身护卫皇上了,也让皇上有更多的机会打女儿的主意,嘿嘿。 “沈百川啊沈百川,竟敢算计朕?”朱有兼脸色一沉,指着沈百川说道。 “微臣不敢。”沈百川吓得打了个哆嗦,连忙下跪狡辩,这事,打死他也不敢承认的,否则,真有掉脑袋的危险。 第183章 扫黑行动 “朕喜欢霓裳,就让她和田无咎去帮你几天好了。”朱有兼说道,敲打的目的已达到,接下来就是给甜枣吃。 一用大棒,一手萝卜,在原时空,阿美经常这个套路,这恩威并施的招数,咱老祖宗早玩烂了。 他坦露心迹,既是让沈百川这个未来的国丈放心,同时也是一个警告,以后再敢跟朕玩心眼,你丫的以后就扫茅厕吧。 喜欢美女不是很正常嘛,没啥不好意思的,何况这是在大明,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他是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都没有问题,只要你的腰子撑得住。 沈百川退出养心殿的时候,才发觉自己身上的衣服湿漉漉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冷汗给浸湿了,粘糊糊的很难受。 皇上的龙威越来越盛啊。 沈百川回到锦衣卫官署,先跟代指挥使田伯光简单地说明了一下情况,然后把镇抚副使康不负叫来,交代了一番,移了大部分权力后,到下边挑选人。 锦衣卫的力士校尉当中,多的是武功不错的好手,他挑了二十个武功不错的好手,还有十个相当机灵的,大半都是他的心腹亲信。 另开门户嘛,当然得挑信得过的心腹亲信,这样既容易掌控大权,又能收买人心,让手下越发忠心。 他召集一众心腹亲信在锦衣卫的一个秘密据点开会,这期间,女子扮男装的沈霓裳和一身便装的田无咎双双前来报到。 离宫之前,两人已得皇上交代,让他们听从沈百川的指挥,帮助沈百川扫清障碍,掌控地下势力,然后再回宫复命。 “无咎见过沈叔父。”田无咎恭敬行礼。 他现在的身份特殊,除了皇上,无人能够指挥他,虽然奉皇上密令协助沈百川办事,但双方的职能不一样,而且在特殊情况下,影卫甚至可以指挥锦衣卫,为避免双方尴尬,他行的是晚辈之礼。 “贤侄来了,坐吧,霓裳啊,给无咎倒杯香茶。”沈百川客气还礼,对于田无咎的表现,他还是挺满意的。 如果他的野心不那么大,田无咎其实也是一个不错的女婿,不过,以他对女儿的性格喜好的了解,估计是看不上田无咎的。 人都到齐后,接下来就是开会,商议如何扫荡京师所有地下势力的行动。 根据锦衣卫多年来收集的情报信息,京师地下势力大大小小总共有三十几个帮会门派之多,大的足有三四百人,小的几个人,几个地痞混混聚在一块,插个香就可以开香堂了。 最大的四个帮会门派分别是听风细雨堂,青衣楼,黑龙帮,四海盟,分别占据东西南北四个城区,除了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外,还干了许多见不得光的事,也有一些明面上的正经生意。 当然了,四大帮会之所以能够在京师城里混得风声水起,除了跟官府的纵容有关外,还跟那些势力强大的世族门阀有着各种说不清的关系。 有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那些世族门阀不方便出面,就会花钱请帮会的人去做,这一来二去的,就有了各种说不清的关系,想要铲除这四大帮会,在不能动用国家机器的情况下,难度可不小。 商议的结果形成的两种意见,做事激进地认为是先大后小,搞掂了大的,剩下的那些小帮会小门派被震慑到了,估计不用出手就能收服。 另一种意见是先吞并所有的小帮会小门派,再集合所有力量,对四大帮会逐一铲除,这样做,虽然有点保守,但稳妥。 双方都有充足的理由,让沈百川大感头痛,正纠结着该如何选择的时候,一直端坐没有出声的沈霓裳突然轻咳一声,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各位叔伯叔父,请听霓裳一言。”沈霓裳站起身,对着在场的众人抱了抱拳,然后娇声往下说。 离宫之前,皇上交代她了一些话,也是对沈百川的一个建议,如果实在难以抉择,那就先易后难,先收服那些小帮会小门派,把事情展开再说,然后再找寻机会,以小吞大。 “嗯,皇上还说,这次行动,就叫扫黑行动。” 第184章 挑堂口的 青龙堂是个只有十几个人的小帮会,平时靠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为生,不过,受大会的欺压,地盘不仅小得可怜,而且还是最穷困偏僻的角落,日子并不好过。 堂主黄英杰为了青龙堂的生存,可是想破了脑袋,操碎心了,今天,他终于不用这么烦恼了。 青龙堂的堂口是在一座被遗弃的破寺庙里边,破寺庙原本是无家可归的众多乞丐的栖身之地,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所有的乞丐都不见了,破寺庙被黄英杰占据,成为了青龙堂的堂口。 黄英杰正和十几个兄弟在破寺庙里商量明天怎么讨生活,只听轰隆一声,原本就腐朽破烂的大门被人一脚踹倒,把黄英杰和十几个弟兄惊得全都蹦跳起来。 一个长相俊俏,身穿雪白色裘皮大衣的年轻公子哥背着手,一步三摇地从外边走进来,神态显得轻松随意。 “公子这是何意?”黄英杰强压心中的怒气,堆着笑脸抱拳问道。 不管对方来意如何,抱拳行礼是江湖规矩,这叫先礼后兵,如果对方不知进退,咄咄逼人,那就只能用拳头讲道理了。 按江湖规矩,踹门而入这种行为等于是挑堂口,一般是不死不休,但他和十几个兄弟只是一般的地痞混混,不是真正的亡命之徒,没有拼命的勇气。 面前这个长相俊美的年轻人虽然只有一个人,但敢孤身一人挑堂口,必有依仗,绝对是过江的猛龙,再者,看他身上穿的那件雪白色的裘皮大衣,至少值几百上千两银子,束腰的玉带,佩挂腰间的玉佩也都值不少钱。 非富即贵,背景铁定不俗,黄英杰也算心思灵玲,自知招惹不起,就只能认怂。 “黄英杰,本公子看上了你的堂主之位,划下道来吧。”俊俏得有点不象话的年轻公子哥笑嘻嘻说道。 他右手一甩,一柄连鞘短剑自袖中飞出,嚓的一声,深插在坚硬的青石板中,红色的剑穗随风飘扬,格外显眼。 “公子想当堂主只管当,黄某拱手相让。”黄英杰慌不迭地点头哈腰道,脸上尽是恐惧和谄媚之色。 尼玛单凭这一手,就能把整个青龙堂灭个上百回,他脑子进水了才死撑,认怂才能保命。 “算你识时务,这五十两银子给兄弟们分了,这段时间给本公子好好呆着,谁出去惹事,本公子剁掉他的狗头。” 年轻俊俏的公子哥甩出五锭十两重的雪花银,在黄英杰等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转身就走,眨眼间就消失不见。 砰砰砰砰砰五声震响,五锭白花花的雪花锭从天而降,稳稳地掉落在破案桌上,也把黄英杰和他的十几个弟兄给震醒了。 所有人直勾勾地盯着那五锭白花花的,亮瞎他们眼睛的雪花银,一个个再次懵逼。 黄英杰毕竟是当大哥的,脑子灵活,反应也比一般人快一点点,他突然伸手,抽了站在身边的一个弟兄一记响亮的耳光。 啪的一声脆响,把所有人给吓了一大跳。 “哟,老大……”吃耳光的小弟捂脸惨嚎,眼里满是不解和委屈的神色。 “疼吗?”黄英杰问道。 “老大,疼死了……”小弟泪眼汪汪的,像刚被十八个猛汉轮了几回一般,十分的委屈。 “嗯,疼就对了,老子还以为是做梦呢……”黄英杰点头道。 如果不是破桌上摆放的五锭白花花的雪花银,他还以为是做梦呢。 尼玛这哪是飞来的横祸啊,简直就是天掉馅饼嘛。 包括黄英杰在内的所有人俱都一样的心思,跟着这么一个武功十分厉害又有钱,关键是出手还大方的老大混,以后的日子肯定爽歪歪。 他们仿佛经过多次演练一般,齐唰唰地对着大门躬身抱拳,大声高喊。 “恭送堂主。” 第185章 净化他们的灵魂 相比青龙堂主黄英杰的幸运,有一些人的待遇则完全相反,当场就被净化了灵魂。 朱有兼交代沈霓裳,对于那些穷凶极恶,手上沾血的恶人,要净化他们的灵魂,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皇上,那怎么净化他们的灵魂呢?”沈霓裳当时还很好奇地询问,清澈灵动的大眼睛充满求知的欲望。 “要净化他们的灵魂,让他们改过自新,变成好人,首先要净化他们的肉体,帮助他们投胎转世。”朱有兼一本正经地回答。 好吧,他承认,沈大美人有时候天真得有点可爱,让他忍不住想要调侃,占点小便宜什么的,这不是好色,只是男人的一种习性,嘿嘿。 “……” 沈霓裳明白了,皇上所说的灵魂净化,就跟佛门玄门的超渡是一个意思,深有哲理呢。 她净化的第一个灵魂是铁掌门的门主万有善。 万有善的名字中有一个善字,但行事却阴狠毒辣,死在他手里的无辜百姓至少有几人,这种人,自然是上了朱有兼的灵魂净化名单。 天寒地冻地,万有善和几个心腹亲信在总堂烤着火,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吹嘘自己生平最得意的事。 砰的一声震响,木门被人大力踹开,把万有善和几个心腹亲信给吓得从椅子上蹦起,一个个神情紧张地抽出刀剑等武器。 一身男装的沈霓裳负手进门,她原本不喜欢踹门这种有点暴力的事情,但因为皇上跟她说了一些话,她觉得挺有道理的,行事作风也在不知不觉中有了一点改变。 朱有兼对她说,凡事都要讲道理,但讲道理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那些恶人,不管是需要净化灵魂的,还是没有达到净化灵魂,还有可能通过教化后转变成好人的,一般的道理是说服不了他们的,只有用拳头,用刀剑这种他们才懂的方式才有可能说服得了他们。 方法虽然简单粗暴,但往往管用,关键还省事。 沈霓裳觉得好像有点道理,试用了一回,感觉还可以,这是她第二次使用。 “哟嗬,哪里来的小相公,敢来铁掌门撒野?”万有善上下打量沈霓裳,眼神里尽是邪恶之意。 他口味颇重,喜欢长相俊秀,柔弱如女子的小相公,女扮男装的沈霓裳十分符合他的喜好,他已经忍不住内心的邪恶冲动,脑补出各种十九禁的邪恶画面。 “你是万有善万门主?”沈霓裳皱眉问道,万有善那邪恶贪婪的眼神让她感觉恶心,心中杀意渐浓。 “正是本大爷,小相……呃……” 万有善咧着大嘴,满脸邪笑,这么漂亮的小相公,玩起来一定爽死了,他已经忍不住了,正欲伸手抓人,寒光倏闪,他感觉咽喉传来一丝凉意,凉得后面的话竟然说不出来了。 他下意识地抬手捂脖,感觉有什么热乎乎的东西喷涌出来,举到面前一看,竟然是腥热的鲜血,眼睛不禁流露出恐惧之意。 砰的一声震响,万有善庞大的身躯直挺挺地摔倒在冰冷的地板上。 一剑封喉,走得还是挺爽快的。 “啊……他……他杀了门主……” 这会,万有善的几个心腹亲信才反应过来,吓得尖叫起来,胆小的往后退缩,胆大的挥舞刀剑杀来,想为万有善报仇。 冷厉寒芒急剧闪动,伴着几声凄厉的惨嚎,冲上来的全躺下了,只剩下两个胆小退缩,满脸恐惧表情的瑟瑟发颤。 沈霓裳打了一个响指,门外进来几个彪形大汉,用油布把一具具尸体包裹起来,扛起就走,尸体搬空后,又进来几个人,带着水和拖把,把地上的血水清洗掉,然后离去。 这些人似乎经常处理这种事,整个过程分工明确,熟练得几乎没有一丝多余动作,而且没有人说话,给人一种阴森诡异的恐惧感觉。 第186章 四大帮会 沈霓裳搞掂铁掌门,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下一个目标,沈百川和田无咎也各带一队人扫荡那些小门派小帮会,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把京师城里的近三十个小门派小帮会给清理干净。 因天寒地冻,大多数人都窝在家里烤火取暖,沈百川统领的打击行动每一次都是以狮搏兔,行雷霆万钧的一击,高效果决,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加之他一手萝卜一手大棒,恩威并施,把各门各派的人震慑得服服贴贴的,没人敢乱嚼舌头,哪怕是地下势力中实力最强的四大帮派都不知道发生的这些事情,更不知道血雨腥风即将到来。 接下来就是针对听风细雨堂、青衣楼、黑龙帮、四海盟的打击行动,不过,沈百川并没有马上采取行动,而是让众人先好好休息三天。 四大帮不仅人数众多,高手如云,实力强大,而且还跟不少世族门阀有着各种复杂的关系,需要好好查探梳理,再商量研究针对性的行动。 再者,连续三天的行动,人也有点累了,需要好好休息放松一下,重要的是情报消息的打探收集,而且也要把近三十个小帮会小门派梳理整合,才能成为手中的工具。 沈百川之前的所有情报全部来自锦衣卫,但现在掌控并强行整合了近三十个小帮会后,情报的来源更广更多,也更高效便捷。 不仅沈霓裳、田无咎,包括沈百川在内的所有人都佩服,感叹皇上的英明神武,神机妙算。 没人在意这些混迹街头的地痞小混混,但就是这些不起眼的地痞小混混,不仅有他们的生存之道,打探消息的手段五花八门,而且高效准确,确实有点牛逼。 京师西郊。 白茫茫的雪地上,有六骑在奔驰,领头的骑士突然勒住坐,扭头四处张望,似乎在寻找什么。 他背插两杆短枪,江湖名号“双枪将,”姓董名进平,是黑龙会的八大护法长老之一,奉命追杀已经负伤的青衣楼楼主银面先生。 四大帮会的当家人当中,要数青衣楼的楼主银面先生最为神秘,他一直戴着一张银制的狰狞面具,从未有人见过他的真容,故号“银面先生。” 四大帮派分踞东西南北四个城区,表面和谐,实则为了地盘利益明争暗斗,只是暂时没有撕破脸面,明刀明枪地开干而已。 四大当家人都想占据别人的地盘,壮大自己的实力,最后一统京师的地下势力,成为统掌地下势力的黑暗皇帝。 黑龙会的会主海大鹏一向野心勃勃,也最不安分,他在两年前就已经制定了吞并实力最弱的青衣楼的计划,根据暗间传递的消息,成功地在西郊的荒野中伏击了青衣楼的楼主银面先生。 海大鹏虽然精心准备,会中高手尽出,而且亲自出马,虽然尽数击杀了银面先生的日月双使和三十六铁卫,击伤了银面先生,但仍被他逃脱了。 八大护法长老各领一组人马追杀银面先生,双枪将董进平就是其中一路。 董进平张目四望,在白茫茫的雪地上搜寻银面先生的踪迹,眼睛忽然被一道急剧闪烁的亮芒刺激得本能地眨了一下,整个人像被什么冰冻住一般,眼睁睁地看着那道闪烁的冷厉的寒芒没入他的胸口要害。 他身为黑龙会的八大护法长老之一,武功自然很厉害,只是刺客藏身路边的树上,距离太近,而且出手的速度快如闪电,他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仅来得及发出一声满是痛苦的绝望惨嚎,庞大的身躯坠落马背,重重地摔倒在雪地上。 “有刺客……呃……” 董进平带的五名手下都是会中的好手,反应相当快,但刺客出手的速度更快,从树上扑下,一剑刺入董进平的胸口要害后,脚在董进平的身上猛地一蹬,借势飞扑第二名骑士,刺入董进平胸口要害的利剑也跟着顺势抽出,如毒蛇般刺入骑士的咽喉要害。 第187章 死得有点稀里糊涂 刺客是田无咎,刺杀双枪将董进平只是他突然冲动的一个意外。 沈百川和一众心腹手下连续研究商讨了三天两夜,眼睛都熬出了血丝,一时难以做出决定。 在不能动用国家机器的情况下,四大帮会没一个是好惹的,且又不能张扬,诸多限制让他束手束脚地难以放手施为。 皇上虽然没有命他限期解决地下势力的问题,但他不想辜负皇上的期望,反复商讨一番后,最后定下了先灭掉四大帮会中实力最弱的青衣楼的行动计划。 据手下收集到的情报,这几天,和青衣楼有旧怨的黑龙帮蠢蠢欲动,似乎在酝酿什么阴谋。 沈百川命人盯紧了黑龙帮和青衣楼,伺机而动,田无咎原本带领几个手下盯着黑龙帮的帮主海大鹏,但他让手下留下,自己一个人远远的跟在海大鹏的身后。 海大鹏自身就是武功强横的超一流高手,身边还跟着一大群高手护卫,而且警惕性极高,一般人跟踪肯定被发现,为避免打草惊蛇,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他才决定孤身一人盯着海大鹏。 田无咎远远地跟在海大鹏一行人的后面,跟着他们来到西郊的荒野中,拐了个弯后,他发现海大鹏一伙人不见了,但四处都有黑龙帮的帮众弟子在巡逻警戒。 不用猜都知道黑龙帮在前面做什么见不得光的勾当,这些帮众弟子守在这里,就是禁止任何人通过。 田无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弄死这些小喽罗,但因地形开阔,人数较多且分散的原因,他自认无法避免行踪暴露,制止这些小喽罗发声报警,无奈下只能爬上路边的一棵大树上隐藏,耐心地等待这些小喽啰离去。 他穿的是灰白色的冬衣,为便于隐藏,怀里还带有一件白色的披风,往身上一裹,整个人和积满白雪的大树融为一体,只要不乱动,哪怕有人站在树下都不一定发现。 大约过了半柱时的时间,前方突然响起几声高亢的厉啸声,在附近巡逻守警戒的所有黑龙帮帮众都拔出随身携带的刀剑等武器,向前奔跑,眨眼间跑得一干二净。 趴伏在大树上的田无咎站起身,向前眺望,可惜他没有单筒望远镜,视力无法及远,不知道前方发生什么状况,正想跳下树,一阵寒风迎面吹来,他隐隐听到隆隆的马蹄声,正朝他这边奔驰而来,心中一动,重新用白色披风裹住身体,趴伏在树干上。 纵马奔来的是双枪将董进平,活该这家伙倒血霉,哪个地方不停,偏在田无咎藏身的大树下勒住坐骑,还扭身转头四处张望,全然没有半点防备。 据手下收集的四大帮会的各种情报资料记录,双枪将董进平也是一个凶恶之徒,手上至少沾了十几个无辜百姓的鲜血,是灵魂净化名单上的人之一。 田无咎一时冲动,不声不响的出剑偷袭,以他现在的武功修为,就算光明正大的和董进平硬干也能杀了他,只不过是多费一点时间而已。 以田无咎以往的性格和行事作风,哪怕任职锦衣卫,多少还讲一点江湖规矩,可能会堂堂正正地和董进平交手,但他加入影卫后,先后被朱十三和朱十九轮番调教,性格不敢说大有改变,但行事作风确实和以前已经大不一样。 朱十三和朱十九都一再告诫,保护皇上的安全是任何一个影卫应尽的职责,刺客可不会跟你讲什么江湖道义,只是不择手段地去完成刺杀任务。 影卫虽然隐身暗处,但却是正正经经的,有品秩的武官,你一个当官的和那些江湖草莽讲什么狗屁的江湖道义,铁定是脑子进水。 他被两个老影卫轮流洗脑,行事作风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改变,就算可以凭借高强的武功,堂堂正正地击杀董进平,但他仍然选择了偷袭。 董进平死得不冤,只是死得有点稀里糊涂。 第188章 银面先生 喀的一声,田无咎拧断了俘虏的颈骨,扔到了一处浅坑里,堆雪掩埋。 董进平身边的几名高手除了生擒一人逼问口供外,其他的全被他干掉,尸体拖到树林里,随便找了一处浅坑扔下去,堆雪掩埋,连雪地上留下的足迹都被他小心翼翼地掩埋。 从俘虏的嘴里,他逼问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情报,海大鹏得潜伏在青衣楼里的暗间提供的情报,准确掌握了银面先生的具体行踪,半路设伏,虽杀光了银面先生身边的护卫高手和日月双使,并击伤了银面先生,但仍让银面先生逃脱,海大鹏正率帮中高手全力追杀。 田无咎正寻思着要不要先回去报告情况,突觉背脊窜起丝丝寒意,脸色微变,猛的拧转身体,掌中铁剑铮然出鞘,遥指左侧的一棵大树。 那棵大树前着一个身材稍矮的男人,身上原本名贵的白狐裘皮大衣被利刃割刺,破开一道道的口子,而且还沾染了不少鲜血,加上披头散发的,显得十分狼狈。 不过,他的脸上戴着一个雕刻诡异花纹的银色面具,只露出一双眼睛,在这幽静的树林里显得有点阴森诡异。 “青衣楼的银面先生?” 田无咎松了一口气,据传,青衣楼的银面先生武功十分厉害,已经接近宗师级的境界,没有交过手,他也不知道真假,不过,现在的银面先生已经厮杀了一场,受了颇重的伤,再厉害也不是他的对手。 银面先生没有说话,身体突然软绵绵地贴着树身滑倒,一屁股坐在冰冷的雪地上。 田无咎吓了一跳,他知道银面先生负伤颇重,但没想到这么重,竟然昏倒在他面前。 他小心翼翼地走到银面先生面前,剑尖抵在他的胸口,这才蹲下身子察看,小心撑得万年船嘛。 确认银面先生真的昏迷过去,田无咎这才松了一口气,寻思了一下,他先制住了银面先生的经脉,封印他的内力,这才把人抱起。 人很轻,身体柔软,好像还散发出一缕缕幽香,他倒没有多想,那些纨绔公子哥不仅擦抹胭脂水粉,还佩戴有香囊,把自己弄得香喷喷的,比娘们还要香。 呃…… 他才抱起银面先生,却发现银面先生的左袖袍里滚落一个黑亮的圆柱形铁筒,把他给吓了一大跳。 这东西应该是经常把玩,才会变得如此的黑亮光滑,也足见银面先生对他的喜爱。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玩意应该是江湖中传闻的恐怖暗器暴雨梨花针,可以一次性发射十数枚钢针,任你武功再厉害也躲不过。 不过,真的暴雨梨花针已经失传,银面先生手里这个东东应该是山寨版的,一次只能发射六枚钢针,且射程近,威力比正版的暴雨梨花针弱了许多。 当然了,哪怕威力再弱,近距离发射的话,照样要人命,如果刚才银面先生从背后给他来上这么一下,想想都吓出一身冷汗。 他小心翼翼地捡起那管黑亮的铁筒子,再小心翼翼的放进自己的怀里,这才抱起昏迷不醒的银面先生,施展轻身提纵术,在密林里飞掠纵跃,很快失去踪影。 没过多久,一队黑龙帮的帮众搜寻到这里,发现了雪地上清晰的足迹,还发现了双枪将董进平等人的尸体。 发出紧急联系的啸声后,除了留下两人守护现场,其他的全部沿着雪地上遗留的清晰足印向前追踪,追了近一个时辰后,终于有人发现了问题。 据追踪高手仔细察看推测,雪地上遗留的清晰足印应该是一个身体强壮的男人,不是青衣楼的银面先生,但可能是杀害双枪将董进平等人的凶手。 这个身份神秘的男人在树林里故布迷踪,害得他们追了好一阵才发现在原来的路上来回兜了好几圈,想要重新查找踪迹时,已经被他们自己凌乱的足印给破坏了,凶手已经不知所踪。 第189章 一见钟情 静江县城,福临客栈。 静江县位于京师东面三十里开外之地,田无咎给昏迷不醒的银面先生喂服了一粒大内秘制的保元丹丸后,扛着他在树林里布下迷踪阵,然后向东奔行。 他一路小心翼翼地清理掉雪地上的足印,确认黑龙帮的人没有追上来,这才放下心,继续向东奔行。 他原本是想把银面先生带进京城,但也不知道心里怎么想的,竟鬼使神差般地跑进静江县城,在福临客栈开房落脚。 好奇心的驱使,田无咎把仍然昏迷不醒的银面先生放到床上后,伸手取下他遮面的银制面具。 “呃……”银制面具拿开的一刻,他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老大,呼吸为之一滞,整个人好像在一瞬间被石化了一般僵住了。 那是一张集天地灵气孕育而生,如川岳般起伏的精致绝美面容,哪怕披头散发,也丝毫不影响她的美丽。 没想到大名鼎鼎的青衣楼楼主,神秘的银面先生竟是一个姿容绝美的年轻女子。 田无咎愣了好半晌,才甩了甩头,深吸几口冷气,再次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倒出一粒保元丹丸给银面先生喂服。 他只听朱十三和朱十九两位前辈说过,大内秘制的保元丹丸是用数十种珍贵无比的药材秘制而成,一粒能护住伤者的心脉,确保伤者能够撑上一段时间,服食二粒,哪怕伤势再重,也能把人从鬼门关里拉回来。 如此珍贵的救命药丸,平时供皇帝补身提神,从未流出宫外,田无咎也是当了影卫之后才知道有这么牛逼的救命神药存在,死皮赖脸地从两位长辈手里讨要了两粒,一直贴身收藏,以防万一。 他把最后一粒保元丹丸给银面先生服食,是不忍心看她香消玉殒。 好吧,他承认,第一眼看到银面先生的绝美容颜时,心动了,就是俗称的一见钟情。 田无咎再次深吸几口冷气,努力让自己澎湃起伏的心潮平静下来,然后伸手,帮银面先生宽衣解带,察看伤势。 看着雪白滑腻的胴体上那六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他不禁吸了一口冷气。 都是刀剑造成的伤害,其中的五道伤口虽没在要害部位,但也几乎深见骨头,最严重的是左胸口那道剑伤,就差那么一分半毫就刺中心口要害。 也可能是银面先生用的什么功法把血止住了,但如果不及时救治,一样挂掉,她至今仍旧昏迷不醒就是最好的证明。 田无咎身上虽然带有一些同样出自大内的上好金创药应急,但银面先生的伤太多,且太深,根本不够用,他只能掏钱,让店小二买来县城里最好的金创药,给银面先生包扎好所有的伤口后,这才瘫坐椅子上,抹着额头上的冷汗珠子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给银面先生上药包扎的过程虽然香艳刺激,但压力更大,就好像和十个绝世高手比拼武功一般,让他差一点撑不住要崩溃。 崩溃有点夸张,就是他可耻的硬了,幸好没有别人在场,不然他没脸活了,就算银面先生日后问起,打死他不会说。 “呃……” 正在擦汗喘气的田无咎感觉到了什么,转头看上躺在床上的银面先生,嫩脸瞬间胀红,慌不迭地垂下眼帘,气息明显紊乱。 银面先生不知道什么时候醒的,正直勾勾地看着他,眼中神色颇为复杂,不过,即便如此,也难掩她桃花眼眸天生的勾魂媚意。 田无咎心虚,像个做错了坏事的孩子,低着头,惴惴不安地等待家长的教育,不过心里却是一片纷乱迷糊。 他第一时间想到了红娘子,因为银面先生和红娘子的气质颇为相似,都带有几分英气,红娘子艳而不媚,银面先生美中带媚,勾人魂魄。 嗯,他的魂,好像被银面先生那双天生的,十分好看迷人的媚眼给勾走了。 第190章 不是钢铁直男 “你是田代指挥使的小公子无咎公子?”银面先生轻声问道。 “是。”田无咎下意识地应道,但很快反应过来,一脸惊讶表情,她认识我?可我怎么没见过她? “是你救了我?” “是。” “是你揭开我的面具?” “是。” 两人有点像法官审讯犯人一般,一个审问,一个回答,不过问的声音轻柔,语气神态颇为客气,回答的虽然显得有点被动,但直爽诚实,从中可观其品性。 “为什么要救我?”银面先生问了一连串的问题,皱着柳眉沉吟了好一阵才再次出声询问。 “我喜欢你……呃……你那张银制面具……”田无咎脱口回道,幸好他急智,发觉不对,连忙改口。 当然了,只要情商在线的,一般都懂。 银面先生原本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面容浮现一抹红晕,动人心魄,还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奇怪表情。 她发过毒誓,第一个揭开她银制面具,见到她真容的男人,不管老丑,要么嫁给他,要么自杀了事。 她姓乌名媚,爷爷乌江山,以一己之力创立大名鼎鼎的青衣楼,后与黑龙帮的帮主海大鹏有过节,被海大鹏打成重伤,不治身亡。 父亲乌威接掌青衣楼,也死在海大鹏的刀下,她发下毒誓,此生必杀海大鹏,为亲人报仇雪恨。 她现在大仇未报,肯定不会自杀,再者,田无咎帮她治伤,不该看的都看了,她还有选择的余地嘛? 她见过田无咎,也知道他的身份,甚至见过田无咎和一些地痞混混干架,身手不错,也一度生出招揽之心,但也因为他的身份背景打消了这个念头。 锦衣卫的名声实在太烂,让人憎恶,她敬而远之,但现在,她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硬着头皮兑现自己当初立下的毒誓。 幸好田无咎对她一见钟情,而且当面承认,这让她松了一大口气。 其实,嫁给田无咎,借助锦衣卫的力量报仇雪恨,好像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你……你说的是真的?” 田无咎懵圈了,拼命地挠着头,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他一时半会反应不过来。 哧—— 银面先生见他一副傻愣愣的模样,忍不住失声娇笑,不过也因此牵扯了身上的伤口,痛得冷汗直流,精美的五官都扭曲起来。 “啊,很疼吗?我……我要怎样做才能让你不疼呢?”田无咎心疼不已,但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整个人显得笨手笨脚。 “哟……你……你别再逗人家了……” “啊……好好……” “人家姓乌名媚。” “在下田无咎。” “……” 田无咎是直男,但还没有达到钢铁的顶级级别,在乌媚眼中,就是诚实耿直,傻得有点可爱。 嗯,虽然少点情趣,但靠谱。 在乌媚有意无意的引导下,两人聊天越来越轻松,陌生感渐消,关系在慢慢拉近,不过,乌媚伤势颇重,身子虚弱,喝了一碗肉汤后,很快睡着。 田无咎担心她的伤势,马上租了一辆马车,载她进城治伤,因担心半路被黑龙帮的人拦截,他打出老爹田伯光的大旗,在当地锦衣卫的护卫下,大摇大摆进城,一路畅通无阻。 他动用特权,把乌媚送进野战军医院,经几位名医大国手检查医治,重新包扎伤口,确认没有生命危险后,乌媚转入特护病房。 田无咎仍不放心,让老爹调来几名锦衣卫力士值守在病房外,全天十二时辰保护乌媚的安全。 “爹,我要娶她。” 一脸倦容的田无咎安置好乌媚后,顾不得休息,也没有马上跟沈百川汇报工作情况,而是先跑去找老爹田伯光摊牌。 “你是认真的?”田伯光皱了一下眉头,思索了好一阵才一脸无奈表情的问道。 第191章 未来儿媳妇 田伯光很在意小儿子田无咎的亲事,想给他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好媳妇,最理想的当然是娶一个出身世族门阀的千金小姐,再次也是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 不过,他心里也清楚,因为他锦衣卫代指挥使的身份,都被人家嫌弃了,可以说,儿子的终身大事被他给牵连了,这让他很头疼。 正打算再托人说亲呢,结果儿子突然告诉他,要娶青衣楼的楼主乌媚为妻,这要换成是另外一个儿子,早一耳光抽过去了。 青衣楼楼主的身份看似很牛逼很唬人,但在他眼里,啥都不是,江湖人,都是以武犯禁的草莽,根本配不上他这个前程似锦的儿子。 不过,话说回来,小儿子田无咎的性格跟他一个样,倔强认死理,决定了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如果把他逼急了,翘家跑路只是小事,万一剃度出家当和尚,那才要命呐。 好吧,这事可以暂时搁置一段时间,儿子这一次找他摊牌,除了这事外,另外一个目的就是请他出面和沈百川喝酒聊天一下。 说白了就是保护乌媚,以免被沈百川利用当炮灰。 田伯光心里也清楚,儿子之所以找他,那是因为把他当亲爹,如果不认他这个爹的话,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影卫身份保下乌媚。 哟,儿子的翅膀硬了,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悲伤呐? 田伯光突然大发感慨,长叹短吁了好一阵,才有点不情愿的点头,也不知道是认了乌媚这个还没过门的儿媳妇?还是同意出面请沈百川喝酒? “谢谢爹。”田无咎高兴道,他可没有想得这么复杂,反正老爹是同意了这门亲事,也同意帮忙,他心里十分高兴。 田伯光苦笑不已,突然有点羡慕沈百川生了一个好女儿。 当晚,田伯光在家里摆了一桌酒席宴请沈百川,锦衣卫的两大巨头第一次私下里碰面喝酒。 至于两人席间聊了什么,没人知道,第二天中午,沈百川入宫面圣,把事情的经过,包括田无咎和青衣楼楼主乌媚的事情,都一一坦陈,并呈上一份设伏围歼黑龙帮的详细行动计划书。 “爱卿要借用朕的皇家第二团也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把事情给朕办好。”朱有兼满脸肃容道。 他仔细看过沈百川呈报上来的围歼黑龙帮的行动计划,觉得可行,而且还能让皇家第二团的士兵进行一次难得的实战训练,一石数鸟,他同意了沈百川的请求。 不过,他再次提醒沈百川,事情不仅要办好,还要注意保密,如果出什么差错,看在你女儿沈霓裳的面子上,自己引咎辞职,朕就不剁掉你的狗头了。 “微臣遵旨,谢皇上,微臣告退。”沈百川暗中松了一大口气,谢恩告退。 他心里十分清楚,这一次连皇家第二团都动用了,如果还出差错,他也确实没有脸见人,不用皇上剁掉他的脑袋,他也会剁了自己,用自己的脑袋向皇上谢罪。 沈百川出了皇宫,没有马上回去,而是转去锦衣卫官署,拉上田伯光,一起去野战军医院探望乌媚。 在去野战军医院的路上,田伯光买了一大篮水果,探望伤员嘛,怎能空手去? 锦衣卫两大巨头联袂驾临,让乌媚受宠若惊,紧张得手心都冒汗,幸好田无咎已经提前跟她说过,否则能把她给吓死。 经过一个多时辰的交谈,田伯光和沈百川都面带笑容离开医院。 沈百川不仅得到自己想要的,而且还招揽了乌媚,以乌媚的能力和声望,充可胜任他的左右臂膀,他能不高兴嘛? 田伯光经过观察和交谈,对乌媚这个言行举止得体的未来儿媳妇不仅印象大为改观,而且相当满意。 两大巨头分手后,各忙各的事情,沈百川回到他的临时指挥所,开始着手布置针对黑龙帮的各种行动计划。 第192章 天罗地网 “全特么的都是废物,废物。” 黑龙帮的帮主海大鹏满脸狰狞地咆哮着,对着手下就是一通火力输出。 平时一个个都吹嘘自己有多牛逼,结果这么多高手设伏围杀青衣楼楼主银面先生,却让他硬生生的杀出重围,逃得不知所踪,还莫名其妙的损失了护法长老董进平和几个高手,凶手是谁都不知道,换谁不气得暴跳如雷? 一众手下都低垂着头,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老大发飚,后果严重,这个时候谁不长眼谁倒霉。 “禀帮主,在陈县发现银面先生的行踪。”一名弟子匆匆进来禀报。 “可确认?”海大鹏惊喜道,这几天,帮中高手精锐尽出,几乎把整个京师所辖的地面都搜遍了,银面先生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鬼影都不见一个,没想到竟然躲藏在陈县。 陈县距离京城也就三十几里,他猜测,负伤的银面先生之所以没有远遁,极有可能不放心他的青衣楼,再则就是伤势过重,无法远行。 海大鹏现在完全可以趁银面先生不在,楼中弟子军心不稳的时候一鼓作气灭掉青衣楼,不过,所付出的代价也必定不小,毕竟青衣楼的高手也不少,一旦拼起命来,还真是有点麻烦。 他想要的是一个完整的青衣楼,最少也能招降一部分的青衣楼高手,增强黑龙帮的实力,因此,他得先干掉银面先生,才能堂而皇之的接收青衣楼。 “已经确认,就是银面先生。”那名弟子忙回答道,脸上充满自信表情。 他们一组三人,搜寻到陈县时,无意中发现一个年轻男子在药材铺购买了不少治伤的药材,一时好奇,暗中跟着他来到一间普通民宅。 趁着年轻人在小院落生火熬药的时候,他们从后院潜进房内,在床头发现了一张银制的面具,确认是银面先生所戴的那张银制面具后,马上退出,留两人原地监视,一人赶回来禀报。 “这次无论如何,绝不能再让银面先生逃脱了。”海大鹏召集帮中高手,咬牙切齿地警告一番,然后率众赶往陈县。 陈县,向南五六里是白雪皑皑的巴山,皇家第二团一营二连的全体将士就藏身一处山凹中,确切的,是隐藏在山凹厚厚的白雪下面。 皇家第二团由蓝芳暂时统领,打着拉练的旗号,提前在巴山设伏。 天寒地冻地,又不能生火取暖,对皇家第二团的全体将士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对统军指挥的蓝芳也是一次考验。 一营二连连长鹿一鸣虽没读过书,全靠自学,但一直牢记皇上在军训时说过的每一句话,其中就有说到过如何在雪地中的宿营的一些办法,不知道有没有人听得进,反正他是记得清楚。 鹿一鸣按照皇上所教的方法,命士兵堆雪造冰屋,进出的两个小门和通气口都开在背风处,极大地避免士兵遭受刺骨寒风的吹刮。 弄好一大排避风的冰屋后,鹿一鸣还让士兵堆建了八座相当隐蔽又避风的瞭望塔,还有堆建了几个也同样避风的茅坑,方便士兵解决大小号的问题。 皇上对卫生问题极注重,为此还列为军规之一,不按规定到处乱撒尿啥的,直接处以惩罚,严重的关禁闭。 一些违反规定,尝过禁闭滋味的士兵,一听到禁闭二字,脸色都变了,那滋味让人怕怕,一辈子都忘不了。 还有喝水的问题,也严禁士兵喝生水,必须经过煮沸后的开水才能喝,违者同样处以处罚。 鹿一鸣对此是严格执行,处罚违规的士兵也从不心慈手软,让所有士兵都怕怕,私下里称他为冷血无情的长官。 各连队都进入预设的阵地隐蔽待命,做好战斗的准备,身为指挥官的蓝芳派副官一一检查确认后,接下来就是耐心的等待了。 天罗地网已经张开,就等待大鱼进网了。 第193章 一锅端 海大鹏带着五十多个黑龙帮的高手兴冲冲地赶到陈县时,却扑了个空,幸好附近的墙上留有黑龙帮独有的暗记信号,他根据暗号,率众追上了巴山。 巴山上,蓝芳的临时指挥部。 沈百川看了一眼垂手侍立角落的两名护卫,嘴巴一呶。 心神领会的护卫一人一个,把两个早被控制的黑龙帮眼线带出指挥部,一阵寒风吹来,隐隐夹带两声痛苦的闷哼。 本来只是两条小杂鱼,根本不需要净化灵魂,但他们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只能人间蒸发了。 “报告将军,目标已经进入埋伏圈,总共有六十七人。”一名军官进来报告。 “沈镇抚使,我们去迎接客人吧。”早已经等得不耐烦的蓝芳说道。 全军将士虽然都穿了暖和地军大衣,但天寒地冻的,他仍担心士兵被冻坏了,未战先减员,此次实战练兵就不圆满了。 “蓝将军请。”沈百川退让一步,做了一个请先行的手势。 他虽然是锦衣卫的两大巨头之一,但这一次的伏击行动以蓝芳为主,而且人家是来帮忙的,他欠蓝芳的人情,客气是必须的。 “一起,呵呵。”蓝芳虽年轻气盛,但人情世故多少懂一点,而且也知道皇上对锦衣卫的规划,对沈百川这位日后的帝国安全局的大佬也是客客气气。 “好,一起。”沈百川也不矫情,哈哈一笑,和蓝芳一起走出指挥部,去迎接他们的猎物。 “所有人放下武器投降,否则格杀勿论,三数后,还不听从命令的,杀无赦。” 看着埋伏圈里的六十七个黑龙帮的人,蓝芳命人高声喊话。 海大鹏等所有黑龙帮的人都傻眼了,官军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看着四周全是黑洞洞的枪口,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望向帮主海大鹏,等着他拿主意。 如果是一般的官兵,平时牛逼哄哄的他们早骂娘了,但面对数量众多的皇家第二团的士兵,他们犹豫了,那可是天子亲军呐。 “军爷,有话好说,有话好说。”海大鹏忙抱拳道,他心里十分纳闷,皇上的亲兵怎会出现在这里?不过,他现在没有时间考虑这个问题,先把事情解决了再说。 看官军的架势,特么的恐怕又要破费一大笔钱了。 “一。” 对面的官军也不知道是听不懂他话中的意思?还是什么原因,竟不为所动,开始数起数来。 “呃,军爷,别别,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嘛,在下是黑龙帮帮主海……” 海大鹏吓了一跳,连忙摇手亮出身份,如果还不行,他只能把背后的靠山搬出来撑场子。 “二。” “军爷,哟……” 海大鹏一紧张,说话有点结巴,把他急得都冒汗了。 “三,开枪。” 话音未落,早就严阵以待的士兵马上勾动扳机,乒乒乓乓的枪声如爆竹一般响起,一支支的枪口喷出一团团的火光和硝烟。 密集弹雨笼罩下,挤在前面的六十多个黑龙帮的高手身上爆出一朵朵的血花,惨呼倒下。 任你武功再高,哪怕是横练的,刀枪不入的外门硬气功铁布衫金钟罩什么,照样被铅弹射成蜂窝,惨不忍睹。 两轮排枪过后,所有黑龙帮的高手全部倒在血泊中,有一些负伤未死的在雪地上翻滚挣扎呼号。 或许是海大鹏命不该绝,在他转身想叫手下搭话的时候,脚下突然一滑,整个人一屁股坐倒在冰冷的雪地上,幸运地逃过了一劫。 在愣了那么几秒钟后,反应过来的海大鹏吓得魂飞魄散,整个人就地一滚,拼命地往山下滑滚。 此时,他已经顾不得查看手下的死伤,也顾不得去想这是怎么一回事,皇上的亲军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下开枪杀人,还是先逃命要紧。 山坡较为陡峭,又积了一层厚厚的白雪,他这么一滚下去,速度极快,眨眼间就已经滚落一处山凹。 在他还没来得及庆幸自己命大,逃出生天之际,脑袋已经被几根冰冷的枪管顶住。 第194章 是皇上要搞你 活的海大鹏可比死的海大鹏价值大多了,这一仗,鹿一鸣的连队立了大功,嘉奖肯定是跑不了的。 就算司令官蓝芳不给予奖励,沈百川也会自掏腰包,给鹿一鸣和他的连队一笔钱当做奖励。 “为什么?” 当海大鹏看到一身锦衣卫官服的沈百川出现在面前时,脸上的表情十分丰富,怔愕吃惊,悲愤绝望,疑惑不解等,可见他此刻的内心想法或感受十分的复杂。 四大帮派之所以能够黑白通吃,在京城里混得风声水起,除了背后有那些势力强大的世族门阀当靠山外,还和官府有着不清不楚的复杂关系,特别是锦衣卫这个拥有生杀特权的特务机构,更是他们极力讨好的重要目标之一。 每逢节日什么的,海大鹏就没少孝敬过田伯光、沈百川等一众锦衣卫大佬,锦衣卫所托之事,都尽力办好,双方合作得相当愉快,按理,锦衣卫应该不会搞他,但沈百川偏偏就搞了,而且还往死里搞,打死他都想不通,这到底为什么? 锦衣卫什么名声,什么手段,海大鹏再清楚不过,他自知必死,但死也要当一个明白鬼。 沈百川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叹了一口气,竖起食指,往天上指了指。 “为什么?”海大鹏瞬间傻眼了,明白他的意思,可也更加迷糊了,不是锦衣卫要搞他,而是皇上搞他,为什么? 到底为什么? 也不怪海大鹏想不通,他只是一介草民,皇上是九五至尊,大明的真龙天子,身份地位之差何止是十万八千里,简直就是天与地之差,他这么一个小虾米,怎么可能得罪皇上? 其实,如果皇上没有说明原因的话,就连沈百川自己,包括田伯光在内,甚至就连皇上的两大军师吴不为和宋献策都想不明白原因。 “这事,说来有点复杂了。”沈百川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原因说了出来。 他收了海大鹏不少好处,这么搞他,多多少少有点不好意思,可圣命难违,只好对不住他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海大鹏当一个明白鬼,走得爽快一点,安心一点。 “沈大人,如果我为皇上效命呢?”原本被沈百川所说的原因雷得里嫩外焦,迷迷糊糊的海大鹏脑中灵光突闪,连忙问道。 只要能保住小命,就算是给皇上当狗,他也愿意,其实,锦衣卫就是皇上的狗腿子,活得可风光着呢,他还羡慕着呢。 当官啊,谁不想?特别是他这种生活在最底层的平民,连想都不敢想一下。 按常理,他带着整个黑龙帮投靠皇上,当皇上的一条狗,为皇上卖命,皇上只要脑子不进水,一般都会收下他的忠心,甚至笼络他,给他一个比较大的官儿当。 原本已经绝望的海大鹏心里一阵火热,不仅重燃生机,而且充满了期待,甚至脑补自己当官后衣锦还乡,父老乡亲顶礼膜拜的风光嘚瑟场面。 是人都有梦想,或者是野心,海大鹏最大的梦想是一统京师的地下势力,当一个逍遥快活的地下黑暗之王,当官,那是一个奢望,除非祖坟冒青烟。 但现在,他有了更高的梦想和追求。 看着海大鹏满是希望与期待的热切目光,沈百川抚额苦笑,他都已经把话说得这么清楚明了,但这厮显然还没听明白,心里竟然还抱着希望。 如果海大鹏像青衣楼的楼主乌媚那样,只是做一些还能容忍的小勾当,手上没有沾染无辜百姓的鲜血,说不准还真有点希望,但这家伙造孽太多,十恶不赦,砍一百回脑袋都不够。 皇上给出的灵魂净化名单里,海大鹏可是排在第一位,皇上能饶过他嘛? 江湖草莽就是江湖草莽呐,难怪被人看不起,唉,他都有点不忍心碾碎海大鹏的那点希望了。 第195章 识时务者为俊杰 嗷呜呜…… 海大鹏哭了,哭得十分伤心,就好像刚被十八个壮汉轮过几遍一般,菊花满腚伤残。 他不是害怕,而是忽而天堂,忽而地狱的上下落差实在太大,太难受了,也太让他伤心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呐。 沈百川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他都不知道怎么开口,给海大鹏一个死得爽快一点的建议了。 海大鹏虽然凶恶,砍一百回脑袋都不够补偿他的罪恶,但他还算识时务,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爽快地接受了沈百川的残忍建议。 在他的全力配合下,所有难题迎刃而解,沈百川戴着乌媚的银制面具,临时当了几天的青衣楼楼主,铲除掉潜伏在楼里的几个黑龙帮的内奸,带着青衣楼的弟子大摇大摆地收接黑龙帮的所有地盘、资产和残存的弟子帮众。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弟子帮众都愿意归降青衣楼,有的想投奔听风细雨堂,有的想投奔四海盟,还有的想依附那些世族豪强,这些人加起来总共有二十七人。 沈百川很大方的发给他们一笔散伙费,任由他们离去,不过,他脸上带着一抹阴森诡异的残忍笑容。 站在一旁的海大鹏在心中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沈百川如果没有本事,不心狠手辣,又怎么可能当上锦衣卫镇抚使?他要是没有猜错的话,这二十七个人,没一个能活着离开黑龙帮的总堂。 他现在都自身难保,又怎么顾得了这些不识时务,野心勃勃的手下? “很好,以后大家都是兄弟了,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敢吃里扒外,背叛兄弟的,一律处凌迟极刑,点天灯。” 沈百川满意的看着站在面前的二百多惴惴不安的黑龙帮帮众,先是拿严厉的帮规威胁一通,然后让人端上几大箱银灿灿的银子,当场分发福利。 一手大棒,一手萝卜,威逼利诱,软硬兼施的手段,他玩得相当溜。 “谢楼主。” 所有帮众弟子齐声欢呼,整个黑龙帮总堂一片欢声笑语,之前的惴惴不安早已抛到九霄云外。 新帮主银面先生可比原帮主海大鹏大方多了,而且似乎很好说话,给这样的帮主效力,好像也不错的。 沈百川安抚好所有归降的黑龙帮弟子,这才带海大鹏离开总堂,去办另外的事情。 从聚义堂走出来的时候,海大鹏仔细看了一下地面,地面很干净,显然刚打扫过,有些地方还有水迹,他抽动鼻子,用力嗅了几下,空气中还残留一点淡淡的血腥味。 这也意味着先前离开的二十七个帮众都在这里被沈百川的手下干掉了,而且还没有听到打斗声或凄厉的惨呼声,锦衣卫的手段确实厉害得让人恐惧。 沈百川虽然心狠手辣,但并不是丧心病狂的杀人恶魔,他遵守之前的商定,给海大鹏的家人一万两银子当路费,放任他们离开京师。 至于海大鹏名下的所有私产,全部充入皇上的小金库,再由皇上回拨一小部份当作奖励和日后的经费。 当然了,沈百川也贪没了一些钱财,所有心腹亲信也分到一些,代指挥使田伯光也分到一些,但他不敢贪太多,拿前途和这些钱相比,嗯,根本没得比,何况还有掉脑袋的风险呐。 皇上现在,龙威日盛,而且越来越厉害呐,得小心翼翼地侍候才行。 皇宫,养心殿。 正在批阅奏折的朱有兼打了几个喷嚏,他揉着鼻子,特么的是谁在咒朕? “禀皇上,找……找到了。” 第196章 此事非臣不可 “找到顾君恩了?” 朱有兼激动得直搓手,在殿内转了好几圈,差点没把王承恩、宋献策和吴不为给转晕了头。 据锦衣卫的奏报,顾君恩是在南京所辖的清河县南陵山龙吟寺剃度出家,法号了空。 朱有兼很想学刘备三顾茅庐,请顾君恩出山辅佐,奈何南京距离北京太远,他不可能远行,何况现在正是关键时期,他必须坐镇京城掌控全局。 那就只能派一个能够代表他,向顾君恩展现足够的诚意,且口才又好的重量级人物才行,到底派谁去才合适呐? “皇上,此事,非臣不可。” 宋献策主动请缨,他倒不是想抢功劳,而是只有他最合适,因为他不仅和顾君恩是共过事的同僚,还是聊得颇来的朋友,也只有他,才能消除顾君恩的戒心。 “那就辛苦军师了。”朱有兼微笑点头,对宋献策的表现很满意,在他心里,最适合的人选自然也是宋献策。 出于安全上的考虑,他不仅让宋献策多带护卫,还让朱十三贴身护卫,像宋献策这种极其重要的大牛人,必须好好保护,万一出什么意外挂掉,他哭都没有眼泪。 他一点都不担心宋献策会趁机跑路,不说他所有的亲人都在京城,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已经是在享受荣华富贵,而且前途光明,将来封相,名垂青史都有可能,脑子进水了才会抛弃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再说了,他现在还能投靠谁?张献忠暴躁嗜杀,不是可以辅佐的明主,原老板李自成现在恨不得把他给扒皮点天灯,他还能去哪? 京城,西城区。 李记酒馆原先只是一家较偏僻的小酒馆,客人不多,勉强维持经营,直到近期,生意才开始好起来,而且有爆火的趋势。 因为厨子的厨艺还算过得去,主要是便宜,酒也没有兑太多的水,绝对算得上是良心商家,关键是距离新军大营和野战军医院不算远,因此,来喝酒吃饭的多是穿着新式军装的大头兵。 丘八是大明百姓对当兵的一种蔑称,因为这些当兵的军纪败坏,骚扰百姓,甚至杀良冒功,比那些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强盗还要坏。 大头兵则是对军纪严明,从未骚扰过百姓,买东西都付钱的新军士兵的尊称,至少在京城,老百姓心中对新军士兵的印象相当不错。 朱有兼为了激励士兵努力训练,争当第一,设立了各种奖罚制度,奖励银子是所有士兵最爱的奖励,还有大鱼大肉,这是真正拿得到手,吃得进肚子里的好处。 再就是难得的休假了,毕竟高强度的连续训练,体格再好的士兵也感到疲惫,获得一两天的假期,可以离开军营逛大街,买自己喜欢或家人喜欢的东西邮递回去,再找一家小酒馆,哥几个美美地喝上几杯,爽得不要不要的。 当然了,没人敢喝醉,关禁闭的滋味,没人敢尝试,会把人给逼疯的。 因此,获得几天假期的士兵结伴逛完大街,在回军营的路上进李记小酒馆吃饭喝酒,久而久之,李记小酒馆的名声在军营里慢慢传开。 随着越来越多的士兵来吃饭喝酒,甚至连一些连排级的尉官也会来吃饭喝酒,李记小酒馆几乎变成了新军士兵的专用饭堂。 当然了,来吃饭喝酒的不光是新军的士兵,有时候还有一些在外打工的穷苦百姓也会进来吃饭,边美美地喝着小酒,边听那些新军士兵议论军营里的一些趣事儿,偶尔还搭上几句话,大家都是穷苦人出身,没有一点违和感,相反还多了几分亲近。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一个姓顾的年轻秀才每天都来这里吃饭,一个人独自坐在角落的一桌,默默地吃着饭,他吃得很慢,还喝着小酒,一坐就是大半天,显得十分的悠闲。 顾秀才的举动虽然很平常,但还是引起了军法处一名军官的注意,暗中跟踪,打探他的底细。 第197章 皇上才是真正的大情圣 顾秀才一个人独居,家就在李记小酒馆附近,是一间普通的民房,祖上留给他的房产,这个在县衙可以查证。 他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偶尔洗晒衣服,基本都是看书练字,除开出门去李记小酒馆吃饭外,一般都不出门,整天宅在家里,别说朋友了,和外人几乎没有什么接触。 这是那名军法处的军官跟踪盯梢顾秀才整整一个月收集到的资料信息,然后就放弃了。 顾秀才不是任何一方势力的细作,他确实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秀才,虽数次落第,但不颓丧落魄,人很淡然,甚至有点看透人生的淡泊。 他独来独往,喜欢在李记小酒馆里喝小酒,也喜欢听那些大头兵谈论军营里的各种趣事,悠闲得无所事事,只有回到他独居的旧屋,仰头眺望天空的时候,眼神里才会流露出几分落寞,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随着青衣楼吞并黑龙帮,打破了京城地下势力四强相抗的均衡格局,引起了听风细雨堂和四海盟的注意与不安。 沈百川除了利用各种渠道暗中收集听风细雨堂和四海盟的各种情报消息外,并没有对两帮采取任何行动,因为他现在忙着整合青衣楼、黑龙帮和几十个小帮会的势力,清点他们的资产,然后呈报皇上。 光是青衣楼和黑龙帮就有很多黑色产业,足够他狠狠地发一大笔财,但他除了扣除各种必要的开支外,只留下保证组织正常运行的一点钱财外,剩下的如数上交给皇上。 沈百川越是大权在握,脑子也越发清醒,他想爬得更高,就不会为了这点蝇头小利影响自己的前途,被皇上撸掉官帽算运气,砍掉颈上吃饭的家伙,那乐子可大了。 这期间,他以皇上的安全为首要的理由,让女儿沈霓裳回宫护卫皇上,只留下田无咎协助办事。 田无咎对此不仅没有任何意见,相反还心存感激,他多留在宫外一天,就能多陪乌媚一天,心里当然高兴得要命。 有野战军医院一帮医术高明的老军医治疗开药方,用的是最好的药,乌媚身上的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不过,所受的内伤仍需要一段时间的治疗调养方能康复。 田无咎就算再忙,每天都会准时给乌媚送饭送汤,饭是家里的厨子做的,汤是老妈亲自熬的大补汤。 乌媚吃得开心幸福,这不仅是因为田无咎的温柔体贴,最重要的是未来婆婆对她的认可。 这世上最难处理的关系就是婆媳妇之间的关系,一旦得到婆婆的认可,当媳妇的算是迈过了这世上最难过的婆婆关,乌媚能不激动兴奋甜蜜幸福嘛? 还有让她感到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的是田无咎隔三岔五地送上一束鲜花,还有一些金银小饰品,还弄来一个小瓷坛,装点清水,把鲜花插进去。 这厮还厚着脸皮说,这花就是他,永远守护陪伴在妹妹身边,如果非要说一个期限,那就一万年。 盛开的鲜花,醉人的花香,让人肉麻得鸡皮疙瘩都起的情话,不仅让病房多了几分生气,也让乌媚笑靥如花,开心得恨不得马上嫁给田无咎,让他好好地享受自己的无限柔情。 反正她每天都开心得不得了,感觉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田无咎是老天爷送给她的,要不然怎么解释这奇妙的缘分? 天下男人千千万,为什么偏偏是田无咎揭开了她的面具? 好吧,陷入情网的女人,智商一般都为零。 直到两人都当了爹妈后的某一天,田无咎喝醉酒说漏了嘴,乌媚才知道,这些撩妹泡妞的招数情话什么的,全是这厮偷学皇上的,皇上才是真正的大情圣。 时间不知不觉地就过了一个月,前往南京办事的宋献策终于回来了。 第198章 他钓的是朕这条大鱼 “臣无能,请皇上降罪。” 宋献策躬身请罪,此去南京,他至少有九成的把握说服顾君恩出山,为皇上效命,但顾君恩已看透人生,决心依皈佛门,让他大感失落。 不过,顾君恩却向他举荐堂弟顾君明,并修书一封,让他转交顾君明,还让他代传一句让他懵圈的话——你赢了。 宋献策带着一肚子的疑惑回到帝都,这堂兄弟俩打的什么赌,让素来自负的顾君恩低头认输? “爱卿何罪之有?平身,爱卿辛苦了,赐座。”朱有兼笑呵呵说道,他听完宋献策的讲述,原本失望的心又重燃希望。 顾君恩一心依皈佛门,也是一个聪明的选择,否则,必招来杀身之祸,甚至可能祸及家族。 按照他的性格,不能为己用的牛人,特别是顾君恩这种大牛人,如果给继续敌人效力,对他,对大明是一个极大的威胁,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人间蒸发。 顾家是江左百年老字号的名门望族,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除非顾君恩真的能狠心抛弃家人,甚至整个家族,否则,只能乖乖地跑回来自首。 按顾君恩所说,他堂弟顾君明的才学还在他之上,在江左有小郭嘉之称,足以辅佐皇上了,同时也代表了顾家的诚意。 郭嘉,那可是三国有着“鬼才”之称的大牛人,顾君明既然号称“小郭嘉,”想来本事也牛逼,失去一个顾君恩,换来一个顾君明,这笔买卖一点都不亏嘛。 “爱卿,朕或许能帮你解惑。”朱有兼把玩的手中的书信,微笑说道。 信是顾君恩所书,由宋献策代为转交顾君明,信没有封口,随时可以看阅,宋献策没有打开看信里的内容,他心里虽然好奇得要命,但还是硬生生地忍住想看一眼的冲动。 人家是信得过你,才没有封口,你若偷看,这人品就有点烂了。 他也是想通了一些事情,才敢说能帮宋献策解惑,并不是他有多厉害,能掐会算,而是身为一个穿越客,拥有金手指,可以未卜先知。 “臣恳请皇上解惑。”宋献策忙站起身,躬身揖礼,一副虚心求教的诚恳表情。 “所有鸡蛋不会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这是世族门阀的生存之道。”朱有兼微笑说道。 历史的变迁,朝代的更迭,很多世族门阀兴起,灭亡,但有一些世族门阀却一直屹立不倒,延续至今,那是因为他们深谙生存之道。 所谓的生存之道,就是所有的鸡蛋不会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分散存放才最安全,这些世族门阀会两头下注,结果肯定是一方败亡,一方胜利,保证了家族可以延续下去。 顾君恩辅佐李自成,最终发现李自成不是可以辅佐的明主,心灰意冷,剃度出家,顾君明辅佐他,现在还在等着他上门招揽,不管结果如何,顾君恩先行退出,等于是他输了。 “皇上英明。”宋献策满脸佩服表情,宋家不是世族门阀,他自然也不知道这里边的门道,现在总算明白了。 “那顾君明……” “他学那姜太公,钩朕这条大鱼呐。”朱有兼笑呵呵说道,心里满是佩服和好奇。 就凭这一手,足以证明成君明的牛逼,嗯,这厮该不会是能掐会算的神棍吧? “……”宋献策语滞,脸上却露出疑惑与好奇的表情,难不成那顾君明有窥探天机之异术? 见皇上没有丝毫的着恼,他暗中松了一口气,如果顾君明出啥意外,他就对不起顾君恩了。 “朕要去吃顾君明的饵了,两位军师可有兴趣?” 顾君明学那姜太公,他就学刘皇叔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哈。 第199章 登门拜访 “你是顾君明顾秀才?” “是,二位是……” 顾秀才听到敲门声,一时好奇,打开房门一看,是两个散发威猛霸气的陌生壮汉,一时间愣住了,下意识地回答。 “顾先生,我等职责所在,如有得罪,见谅。” 两个陌生壮汉抱拳揖礼,然后大手一挥,门外进来十几个同样散发威猛霸气的壮汉。 这些壮汉把他的小屋里里外外仔细搜查了一遍,确认没有什么异常后,其中几人退守门外,其他的守在小后院,明显在防范着什么。 “你们是什么人?”顾君明仍一脸懵圈,从这些壮汉对他的客气态度和先生的尊称,他知道这些壮汉没有恶意,但一时间仍不明白这些壮汉的来历和目的。 “顾先生,恕我等不能回答,抱歉。”为首的壮汉再次抱拳揖礼赔罪,但没有回答他的问话。 “……”顾君明也看出来了,这些是某位大人物的护卫,职责所在,是不会回答他的问题的,这也意味着马上会有某位大人物驾临,应该是来找他的。 他心中倏动,该不会是…… 没过多久,一个气度不凡,面带笑容的年轻人在几个中年文士的陪同下,缓步来到顾君明面前。 “顾先生,冒昧打扰,见谅。”气度不凡的年轻人微笑抱拳道歉。 “来的都是客,呵呵。” 顾君明客气抱拳回礼,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面前这个气度不凡,身上散发出一种傲视天下,让人莫名其妙折腰臣服的凌厉霸气的年轻人就是那位大人物了。 是哪位野心勃过快的蕃王?还是最上面的那一位? 他心里好奇得要命,但却不动声色,谜底很快会揭晓的,他不急,都等这么多年了,还急这一时半会的? “还是这位宋先生先来吧。”气度不凡的年轻人微微一笑,对着面庞有点黑的中年文士点了点头。 “在下宋献策,与贵堂哥顾君恩曾是同僚,前阵拜访了君恩,他修书一封,让在下转呈先生。”宋姓中年文士道明来意,从怀里掏出一封书信。 “原来是宋先生,失敬失敬,君明久仰先生大名,今日有幸见到,实是三生有幸。”顾君明面容一肃,对着宋献策躬身揖礼。 他说的虽是平常的客套话,但语气神态动作却满是尊敬客气,给足了宋献策尊重与面子。 宋献策的大名,他是通过和堂哥顾君恩的书信往来中知道的,对于有本事的牛人,哪怕是敌人,他都尊重,从不轻视小看任何人。 “寒舍简陋,让公子和宋先生见笑了。”顾君明双手接过书信,看都没看一眼就收入袖中,侧身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君明,君恩还让在下代为转述一句话,他说,你赢了。”宋献策微笑说道,暗中观察顾君明脸上的表情反应。 虽然经过皇上的讲解,他明白天了这句话的大概意思,但仍然想看一下顾君明听到这句话的表情反应。 “堂哥才是真正赢家,他是悠闲自在,我却苦了,呵呵。” 顾君明听到这句话时,先是一怔,继而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象是自言自语,又象是对宋献策说,又或者是对那位气度不凡的年轻人解释。 堂哥的书信,还有那句话,他已经知道了宋献策和那位气度不凡的年轻人的身份来历,也知道他们此行的目的,接下来,他应该要接受一些考验吧? 只希望那一位不要让他失望才好,否则,他不玩了,甩手走人,像堂哥一样隐姓埋名,逍遥一生。 “学生拜见皇上。” 把人请进小屋后,顾君明面容一肃,对着气度不凡的年轻人躬身揖礼。 第200章 得先生者得天下 国子监是大明最高学府,也等于是现在的大学,国子监的学生等于是天子门生,顾君明曾就读南京国子监,他自称学生没有丝毫不妥。 “先生请起。”朱有兼右手虚引,示意顾君明不必在意这些繁文缛节。 顾君明自称学生,他却尊称先生,给足了顾君明面子和尊重。 礼贤下士嘛,这种收买人心的套路,刘皇叔玩得贼溜,他现在最缺的就是各种各样的人才,碰到一个,必往死里逮,能逮到一个算一个。 客套一番后,接下来就是君臣奏对,双方亮明身份后,顾君明能抛开一些顾虑,但也有诸多的限制和压力,就看他怎么看了。 朱有兼有招揽吴不为和宋献策的经验,玩起套路来自然是得心应手,一个诚心招揽,一个有心投效,双方聊得很投机愉快。 他通过聊天,可以感觉到顾君明的智商不是一般的高,心思细腻,见识多广,博学多才,对一些事物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不仅大局观强,细节方面也不弱。 如果说,吴不为长于大局,宋献策精于细节,顾君明则是兼两人所长的全能大型谋士,他的堂哥顾君恩果然没有吹牛逼,牛人就是牛人。 “得遇先生,是朕之幸,朕就不矫情,先生可肯帮朕,开创全新大明,名垂青史?”朱有兼搓着手,乐呵呵问道。 他越看顾君明越喜欢,那眼神,就像饿了上百年的大饿狼见到美味可口的食物一般,口水差一点就流出来了。 说老实话,他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感兴趣,呸呸呸,是对人才的喜爱。 朕的性取向很正常,挺多玩点花样而已,怎么可能喜欢男人? “臣拜见皇上。”顾君明也没有矫情,起身离座,表情严肃认真地向朱有兼躬身揖礼。 君选臣,臣亦选君,通过交谈,再加上近期耳闻目睹的不少事,他也感觉得出来,皇上跟历代的帝王大有不同,不仅雄才大略,英明神武,是一位对自己人仁厚,但对敌人又杀伐果决的明君。 而且才情极高,思想,行事都开广先进,有着与众不同的独特魅力,这样的皇帝,感觉怪有意思的,不辅佐他,还能辅佐谁? 再说了,他本身就肩负家族的使命,就算崇祯皇帝是个大昏君,他也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硬着头皮辅佐。 “好,得先生者,得天下,哈哈哈……”朱有兼高兴得口不择言,不过,他不管了,这心里太特么的高兴激动了。 “皇上过誉了,呵呵。”顾君明微笑道。 “哈哈哈……” 君臣开怀大笑,一旁的吴不为和宋献策也跟着笑了起来,他们一点都不担心失宠,多一个同僚,就能分担他们肩上的几分压力。 按皇上的设想,他的智囊团弄个百八十人的都不算多,何况象顾君明这种全能型的谋士,试问天下又有几个? 李岩虽然厉害,但属文武双全型的,谋略方面,未必比得上只精于谋略的顾君明。 明确君臣关系后,出于安全的考虑,也方便顾君明上班,朱有兼大手一挥,送了一幢奴仆下人齐全的三进大宅给他。 这幢三进大宅原是黑龙帮帮主海大鹏名下的房产,被没收变成了朱有兼名下的房产,一直空置着没人住,只有一些奴仆下人看管房子,现在正好送给顾君明,也是为了笼络他。 大宅就在皇家近卫营所驻营区附近,常不周虽然已经率领皇家近卫营出征,实战练兵,但军营仍有士兵把守,更有锦衣卫四处巡逻,盗贼什么的都不敢靠近,相当安全。 顾君明没有矫情,欣然接受皇上的馈赠,这也是一种君臣相处之道,他虽然年轻,人情世故却不输吴不为和宋献策,这或许跟他的家教,还有早年的游历有关。 顾君明搬迁新居,自然要举办宴席庆贺,客人只有吴不为和宋献策,三人边喝酒边聊天,显得十分开心,也增进了同僚之间的感情。 人逢喜事精神爽,心情大好的朱有兼不仅多吃了半碗饭,晚上还拉上陈圆圆和李香君一起讲故事,探讨人生的真谛。 两人已经习惯了他的荒唐,任由他胡作非为,曲意迎承,为的是生一个龙子,好巩固自己在宫中的地位。 第201章 老家伙不识抬举 一个月后,锦衣卫镇抚使沈百川进宫交差,他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耗费了不少心血精力,总算灭掉了听风细雨堂和四海盟,一统京城的地下势力。 听风细雨堂的总堂主于伟被田无咎刺杀在丽春院花魁春十一娘的床上,四海盟的盟主武不凡在荒野被沈霓裳用短铳一枪爆头。 另外还有两帮的护法长老等高手不是被两人刺杀,就是犯事被逮进大牢,按以往,官府对这种小事根本懒得理会,就算真的坐牢,花点钱打点一下,几天后就会释放出来。 但锦衣卫一插队,没事都变成有事,小事都变成大事,反正进了锦衣卫的诏狱,上了黑名单的都人间蒸发了,没上黑名单的,就算获释,也变成了废人。 之前得罪的人太多,害怕被报复,隐姓埋名跑路都来不及,还敢跳出来为他们的帮主喊冤? 两帮的弟子因帮主稀里糊涂的被人做掉,帮中地位高的护法长老也是死的死,失踪的失踪,被抓的被抓,群龙无首,人心惶惶,沈百川趁机出手,一鼓作气把两大帮会都收服了。 江湖嘛,多是桀骜不驯的草莽之辈,自然有人不服,这些人都被弄进了锦衣卫的诏狱,到了这一步,一个个才知道害怕,都哭爹喊娘的,但已经晚了,不是被人间蒸发,就是发配去鸟不拉屎的偏远矿区采矿,能活五年都算运气牛逼了。 沈百川冷酷无情的铁血手段让那些帮会弟子都是吓得服服贴贴的,不过,他也不是一味地打压恐吓,抡过大棒后,接下来就是给糖吃,发银子发福利,安抚和收买人心,花费了一小笔银子,终于让那些惴惴不安的帮会弟子归心。 忙完这些事,他才敢真正地放下心来,抓紧时间写了一道折,进宫面圣。 “很好。”朱有兼对此很满意,对于有功之臣,他从不吝啬,除了奖励一万两银子,绢布若干,再就是几尊价值不菲的琉璃生肖器皿。 没办法,为了搞钱,他真的是不择手段,自己人都忽悠,一个琉璃酒杯都能卖出几十上百两银子的天价,一尊琉璃生肖能卖出几万,甚至十几万倍的夸张价格。 私下里,他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这可能是大明史上最夸张的第一大忽悠了? “谢皇上。”沈百川激动得老脸通红,皇上一下赏他好几尊琉璃生肖啊,可值好多钱的,关键是这玩意有价无市,而且还是御赐的,无价之宝啊。 他美滋滋地把几件宝贝带回家,哄老婆开心,哄着哄着,反被老婆哄上了床,把他的老腰给折腾得差一点断了。 **************** 某个寒风呼号的夜晚,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悄然进宫面圣。 “禀皇上,已经查明了,那块地所属是工部右侍郎于江。”田伯光低声禀报。 “他可愿卖?”朱有兼问道,他抽空到城外转悠了一圈,在城南二十几里开外看上了一大块地,大半是无主的荒地,有一小部分已经被人开垦种植,属有主之地。 他要建一座皇家陆军学院,除了学院外,还有训练场,宿舍仓库啥的,还有一座配套的兵营,需要弄一大块地。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现在他手里也有钱了,必须爆兵了,他已经有组建皇家第三团的想法和计划,但各级军官十分缺乏,特别是大量的基层军官。 指挥官是一支部队的灵魂,基层军官则是一支部队的骨架,需要大量的培训学习,现在几支部队的基层军官多是大字不识,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文盲,按理是不合格的,但没办法,真没人了,只能暂时将就了。 随着部队越来越多,需要的基层军官也越来越多,军事也越来越规范,皇家陆军学院不弄起来真不行了。 学院院址选好了,只要解决了那一小块地的归属问题,马上就可以伐树填坑,着手准备各种建筑材料。 “于大人不愿卖。”田伯光回答道,他安排人扮成商人去和于江谈,都开到比市价要高出近半的价格了,但于江还是不愿卖,而且放话了,以后别来了,给再高的价格也不卖。 “老家伙是东林党的?”朱有兼微皱眉头,冷声问道,这老家伙不识抬起呐。 如果是江南派的,这事还可以商量,大不了让阮大铖出面,如果是东林党的,只能动用其他手段了。 “是,老家伙和钱谦益走得很近。” “查,给朕好好查。”朱有兼咬牙切齿说道,眼睛闪现一抹森冷杀机。 第202章 四堂会审 大明的官场,贪污腐败成风,当官的,没一个屁股是干净的,只要一查,保证能查出一大堆的问题。 锦衣卫办事的效率很高效,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查到于江的一大堆黑料,田伯光整理好后,再次入宫面圣,呈递于江的所有黑料。 “宣内阁次辅阮大铖。” 朱有兼翻阅于江的黑料,越看脸色越黑,就手上这一大叠黑料,足够砍于江十回脑袋了,正好清理掉,给人腾出一个官位。 不过,这事锦衣卫不适合出面,开第一炮的最佳人选自然是东林党的死对头,内阁次辅阮大铖。 “皇上放心,这事包在老臣身上了。”阮大铖拍着胸脯向朱有兼保证,弹劾工部右侍郎于江这事真不算什么事,比喝白开水还容易。 他对东林党恨之入骨,但凡是东林党的官员出啥事情,他都像疯狗一样往死里咬,就算咬不死,至少也要咬下一块肉来。 当然了,他心里也清楚,东林党的人对他也是恨之入骨,要把他弄死才甘心,因此,他死死地抱住皇上粗大的龙腿,但凡皇上交代的事情,他第一个冲在最前面,为的就是向皇上表忠心。 他的忠心和努力没有白费,皇上都看在眼里,很多时候都是表面训斥他,暗地里给予表彰和各种赏赐,以示鼓励,如此圣恩,让很多同僚羡慕得要死。 这一次,还没开始干活呢,皇上已经暗示他举荐几个年轻有为的官员,接替即将空出来的一些职位,这圣恩,啧啧啧,没得说的了。 阮大铖是在官场上爬滚多年的老狐狸了,只从皇上的暗示就看得出来,这一次,皇上是要玩大的呐,于江死定了,被他牵连的倒霉蛋不死也被撸掉头上的乌纱帽。 东林党的官员又要减少几个,反之,他江南派的官员又增加几个,不出十年,江南派必能真正地和东林党一较高下,那时候,他必玩死以钱谦益为首的所有的东林党人。 第二天的早朝,君臣商议一些政事的时候,内阁次辅阮大铖突然出班,弹劾工部右侍郎于江,罗列了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等一大堆罪名,江南派的一众官员也纷纷出班,配合他一起弹劾于江,一副要把于江往死里搞的节奏。 东林党人自然不甘示弱,群起反击,偌大一个金銮殿瞬间口水横飞,骂声不绝,简直比菜市场还要热闹杂乱。 “肃静。” 王承恩捏着兰花指尖喝一声,嘈杂纷乱的场面瞬间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端坐龙椅上的朱有兼,等候他的裁决。 “为证于右侍郎的清白,那就由工部、刑部和锦衣卫三堂会审吧,于右侍郎,你可愿证清白?”朱有兼缓声说道,语气神态似乎是站在东林党一边。 “如果是诬陷,不管多大的官,朕必重罚。” 他的目光看向阮大铖,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如果于右侍郎是清白的,那你就是诬陷,朕必治你罪。 好吧,演戏而已,谁不会? 所有东林党官员的目光都望向于江,脸上的表情十分丰富。 如果是监察院、刑部和工部三堂会审,于江就算是真有罪,他们也能翻案,办成无罪,然后再反过来,先弹劾阮大铖这个死对头诬陷大臣之罪,然后再往死里搞死他。 但现在,皇上竟然绕过监察院,让锦衣卫掺和进来,那就头痛了,现在的锦衣卫可不像以前的锦衣卫,田伯光这个老浑蛋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不过,话又说回来,皇上没有让锦衣卫直接插手,独自审讯,已经算万幸了。 “皇上,老臣有异议。”东林党领袖之一的钱谦益出班表奏。 “钱爱卿请说。”朱有兼微笑说道,爱你妹的卿,朕差点吐了,但有些戏不得不演呐。 “老臣以为,监察院本负监察百官之职能,理应让监察院也参与。” “老臣附议。” “臣也附议。” 第203章 廷审 说是四堂会审,其实也就监察院、工部和刑部主审,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就是个陪座的,根本发声讯问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两部一院的主审官们抢先。 田伯光知道自己讨人嫌,干脆一声不吭,默默地喝茶,全程看着二部一院的人演戏,脸上带着一抹玩味的诡异笑容。 这一桩贪污枉法案,皇上要搞大的,主犯于江铁定是要被咔嚓的,而且还要抄家,二部一院的主审官越是包庇于江,死得越惨,嘿嘿。 田伯光知道自己的职责,也明白皇上的意思,每次审完,都会进宫如实禀报,甚至连三大主审官和嫌犯所说的话,表情神态什么的都没有遗漏,好让皇上清楚的了解案情的审讯过程。 “那就看他们演戏好了。”朱有兼唇角微翘,露出一丝充满嘲讽的笑容,眼睛里闪现一抹森冷杀机。 他挖这个坑,就是想看看有几个倒霉跳坑,没想到三个主审官都跳,很好嘛。 明白了皇上的意思,在接下来的审讯过程中,田伯光越发淡定,继续喝茶看戏。 其实,结果早猜到了,根本没啥看头,实在无聊得要命,但又不得不硬着头皮坐在那,皇上盯着呢,再者,他要敢不来,铁定被东林党人弹劾,给他罗列一大堆的罪名,往死里搞他。 三天后,四堂会审结束,二部一院的主审官都在审讯宗卷上签了字,唯独田伯光拒绝签字。 “田代指挥使,你这是何意?” “田代指挥使,本官要告你污蔑。” 就连被审讯的嫌犯于江都气哼哼的威胁,四堂会审都已经证明了本官的清白,你竟然拒绝签字,那就是认为本官还是贪赃枉法的嫌犯,这是吃果果的诬陷,本官要告御状。 “有本事你告啊,谁怕谁,哼。”田伯光耸了耸肩,一副无赖的表情神态,甩袖离去。 于江和三个主审官气得面色铁青,咬牙切齿地问候田伯光祖宗十八代,然后四人一合计,给田伯光罗列了一大堆罪名,杀气腾腾的直闯皇宫。 “哟,这个四个蠢猪,气死老夫了。” 当钱谦益接到消息时,气得跺脚大骂,这事,本该越低调越好,结果四个傻逼竟然去告御状,这是作死呐,他给气得差点吐血。 他想把人追回来,但已经迟了,四个傻逼已经告到皇上那,皇上已经宣召百官进宫,当廷审案。 “皇上,臣告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诬陷,贪赃枉法,草菅人命。” “臣也告。” “老臣也一样。” 百官聚集后,于江率先跳出来状告田伯光,三大主审官也跟着跳出来,一起告状,给田伯光罗列的罪名完全一样。 铁谦益等几个东林党的大佬听得直摇头叹气,特么的四个傻逼,状告田伯光的罪名都一模一样,咋不连圈点都一样呢? 金銮殿内,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站在角落里的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看他有何反应? 按理,田伯光是没有资格进入金銮殿的,但他是四堂会审的主审官之一,而且于江和三大主审官同时状告他,他就有资格进殿了。 不过,也因为他的身份,被百官嫌弃,甚至憎恶,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角落,看着有点可怜兮兮的。 见所有人都望过来,田伯光胸膛一挺,大步上前,揖礼后大声说话。 “皇上,臣告三位主审官和嫌犯于江互相勾结,沆瀣一气,颠倒黑白,知法犯法,诬陷本官。” 第204章 廷审2 “田伯光,三位主审已经证实了于右侍郎的清白,你为何不签字?”朱有兼沉声问道,脸上带着明显的怒意。 “回禀皇上,微臣不敢签。”田伯光躬身回道。 “不敢签?为何?”朱有兼目光一寒,厉声喝问道。 “禀皇上,江田村石桥案另有隐情,与三位主审官所审完全不同,微臣不敢签啊。”田伯光一脸惶恐表情,战战兢兢回答道。 “有何隐情,说!”朱有兼厉声喝道,嘴角撇了一下,这厮的表情神态有点夸张,演技烂啊。 “皇上,臣有话说。”于江出班禀奏。 “于爱卿,不急不急,呵呵,朕先看田伯光有何话说,嗯,朕相信于爱卿是清白的,呵呵。”朱有兼扳着脸说道。 好吧,他承认,虽然都是演戏,但仍然有点被恶心到了,实在憋不住了,只能干笑掩饰了。 “禀皇上,江田村石桥建造过程中,建造材料不仅伪劣,且严重不足,用木材替代,水泥浆本该放十包水泥的,但仅放二包,管事江小山让工人停工,自己前往工部找于大人陈情,结果一去不回。” 于江和三个主审官想要出声插话,但又不敢,何况钱谦益等几个东林党的大佬用凶狠凌厉的眼神警告他们,禁止他们乱吱声。 “那江小山不是卷款潜逃么?”朱有兼晃了晃手中的宗卷,那是四堂会审得出的结果,都一字不漏地记录在他手中这份宗卷上。 “禀皇上,据微臣所知,江小山确实是失踪了,不过不是卷款潜逃,而是被人用酒灌醉,扔下小河……” “胡说八道,那……呃……”于江咆哮道,他心里有鬼,急怒紧张担心交加下,再也顾不得钱谦益等一众大佬的警告,打断了田伯光的讲述。 不过,一接触到朱有兼隐含杀机的冷厉目光,顿时把他给吓得打了个哆嗦,到了嘴边的话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钱谦益等几个东林党的大佬俱都摇头,这丫特么的整一个大傻逼,早知道弄死他得了,省得连累到自己头上。 阮大铖等一众江南派的官员笑眯眯地看热闹,他早知道结果,看于江和三个主审官的眼神怪怪的,就像看死人一般。 姓江的越闹腾,死得就越惨,嘿嘿。 “可知凶手何人?”朱有兼狠瞪了于江一眼后,才冷声问道。 “凶手是于大人的手下小吏张小飞。” “张小飞不是喝醉酒跌落河里淹死吗?”朱有兼皱眉道。 听到这里,不知内情的百官俱都流露出古怪表情,就算是于江指使张小飞杀了江小山,但张小飞也死了,这叫死无对证呐。 田伯光难不成还想翻盘? “皇上,张小飞还活着,死的是他的孪生哥哥张大飞。” 田伯光语出惊人,把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一个个都张大嘴巴,表情古怪地看向于江。 于江面色大变,想要辩解,但又不敢出声,惹毛了皇上,后果严重。 他可怜兮兮地望向钱谦益等一众东林党大佬,哀求他们出手相助,但钱谦益等大佬眼皮一耷拉,好像睡着了一般,啥都没看到。 “张小飞现在在何处?”朱有兼问道。 “回禀皇上,张小飞现在就在宫外候着。”田伯光回答道。 钱谦益和几个大佬交换了一下眼神,看向田伯光的眼神里多了几分忌惮和警惕。 到了这一步,他们要是再看不出是田伯光给于江等人挖了一个大坑,这大半辈子算白混了。 姓田的阴损着呐,骆养性这个傻逼,竟然没能拿下锦衣卫指挥使之职,弄死田伯光,整一个大傻逼啊。 第205章 死人才能保守秘密 张小飞是工部一名小吏,但却是右侍郎于江的心腹亲信,帮着于江做了很多见不得光的脏事,包括杀人掩尸啥的。 或许张小飞知道自己知道于江的秘密太多,担心有一天被他人间蒸发,他帮于江做的每一件肮脏事情,都清楚详细地记录下来,藏在后院的小菜地下面。 小工头江小山跑来工部闹事,让于江头大如斗,他先稳住江小山,然后命张小飞灌醉江小山,制造落水溺亡的意外事故。 张小飞对于江唯命是从,从不问原因,于江对他很放心,相信这一次也一定能把事情办好。 不过,他不知道张小飞和江小山认识,而且江小山还曾经救过张小飞的孪生哥哥张大飞的命,张小飞人再坏,也不会对大哥的救命大恩人下毒手。 他把醉得不省人事的江小山搀扶到河边的小树林里,把人弄醒后,把情况讲明,把江小山给吓得魂飞魄散,不知道如何是好? 张小飞在决定放走江小山的时候,就已经想好所有细节,他让江小山先躲起来,等到于江不怀疑的时候再隐姓埋名,远走他乡,自己半夜刨别人的坟,弄个尸体,换上江小山现在穿的衣裳扔河里,尸体泡水后膨胀腐烂,于江根本认不出来,他也不会跑来亲自查看。 于江没想到张小飞有一天会违抗他的命令,张小飞回来复命后,他夸赞了几句,赏了张小飞五十两银子,还给他放三天的假期。 不过,在张小飞走后,于江却莫名其妙地心生不安,觉得张小飞知道他太多的秘密,是个大隐患,为了安全,他还是决定忍痛除掉张小飞。 只有死人才能真正的保守秘密,死了的张小飞才让他放心。 他派了两名心腹亲信去杀张小飞,巧的是张小飞有事外出,他的孪生哥哥张大飞在家,两个杀手不知道兄弟俩是孪生,把张大飞当成了张小飞,他们打昏张大飞后,装进布袋,扛上牛车,拉去城外的树林掩埋。 张小飞刚巧回来,看到两个壮汉从扛着一个似乎装有重物的长形布袋,鬼鬼祟祟地从自己的家里出来,把长形布袋放上牛后,驾着牛车扬长离去。 张小飞心生强烈的不安感觉,悄然跟在后边,看到两个壮汉把车停在一片树林外,合力抬着装有重物的布袋钻进树林里,用锄头挖了一个大坑,把装有重物的长布袋扔进坑里,填上土,然后驾着牛车扬长离去。 两个壮汉在挖坑期间,边挖边发着牢骚,张小飞担心被发现,只是躲在远处偷看,隐隐听到两个壮汉在骂于江,大冷天的让他们来干这种事情。 也就是说,这两个壮汉是于江的手下,奉于江之命,在这里埋藏什么东西。 等两个壮汉走远,张小飞折了一段树枝,重新把填埋的松土挖开,他费了近半个时辰的时间才把大半土刨开,看到那个装有重物的长布袋,这才停下,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割开布袋,看清布袋里边的东西,差点没昏过去。 布袋里边装的是他的哥哥张大飞,张小飞拼命地刨开泥土,扒开布袋,把哥哥拖出来,但哥哥早已经断气,尸体都开始僵硬了。 张小山强忍悲痛,把哥哥冰冷的尸体埋在树林的另一边,做了记号,然后坐在树林里,让自己冷静下来后慢慢思考。 他不用猜也知道,于江想杀他灭口,但却误杀了他的孪生哥哥,那两个壮汉是奉命行事的凶手。 他要为哥哥报仇,但自知自己实在太弱小,根本无能为力,只能耐心地等候时机。 或许老天爷在暗中帮忙,张小飞发现有人在暗中查探于江的消息,收集他的各种黑料,出于安全上的考虑,他没有露面,而是悄悄地跟踪查探消息的人,见他暗中出入锦衣卫官署,确认是锦衣卫的人后,这才放心。 第206章 史上第一帝 张小飞也像一般人一样害怕锦衣卫,特别是当官的,对锦衣卫更是又恨又怕,锦衣卫的名声摆在那了,凶名赫赫。 但他也知道,想要为哥哥报仇,只能借助锦衣卫的力量了,因此,主动现身,求见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把所知道的,手中所掌握的证据都交给田伯光,条件只有一个,弄死于江,为哥哥报仇。 田伯光没想到天掉馅饼,屁颠屁颠地进宫禀报,君臣联手,给于江挖了一个大坑,至于还有哪些倒霉会掉坑,在朱有兼的心里,自然是越多越好,能趁此良机削弱东林党的力量。 张小飞不仅来了,还把原已经被溺死的小工头江小山也带了,当廷对质。 “妈呀,鬼啊……”于江一看到张小飞,吓得尖叫一声,当场昏死过去。 金銮殿内的百官无不吸气,钱谦益等几个东林党的大佬脸色黑如锅底,在心里狠狠地画着小圆圈,把于江和三大主审官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一万遍。 然并卵,事已至此,只能弃车保帅了,静看事态的发展了,当然了,他们不会无动于衷,会尽全力向皇上求情,于江是没救了,三大主审官能救一个算一个吧。 毕竟一下损失四个实权官员,虽还不至伤筋动骨,但损失也不小,不仅实力受损,还打乱他们的计划和部署,利益蒙受的损失更大。 虽说他们一个个都是腰缠万贯,妻妾成群的大土豪,但谁会嫌钱多咬手呢? “皇上,臣愚钝,受了于江的蒙蔽,请皇上降罪。” “皇上,臣一时失察,被于江蒙蔽,请皇上降罪。” 三大主审官反应极快,一个个主动认罪认罚,什么同僚之情,什么东林党的兄弟之情,到了这一步,兄弟是拿来卖的,死道友也不能死贫道啊。 别说钱谦益等一众东林党的大佬看到三人的反应时,都忍不住点头暗赞,就连朱有兼都差一点竖起大拇指给他们点一个满赞。 全特么的是修炼了千年的老狐狸啊,不过,特么的别以为这样,朕就会放过你们。 此案已经明了,不必再审下去,于江被甲士拖下去,交由锦衣卫审讯,脑袋是掉定了。 朱有兼正纠结要不要把三个主审官也一并抄家砍头,以钱谦益等几个东林党大佬为首的文官集团纷纷站出来为三人求情。 理由一大堆,什么老马也有失蹄的时候,何况他们也是被于江给蒙蔽了,情有可原,再者,他们为官多年,一直兢兢业业,尽忠职守,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 不等皇上有什么暗示,阮大铖马上跳出来开炮,以他为首的江南派文官也跟着向东林党发起群攻,一时间,金銮殿内又燃起战火,唾液横飞,骂声不绝,就差没有撸起袖子开工了。 朱有兼黑着脸甩袖离去,再不走人就穿帮了,强行忍笑的感觉实在太痛苦了,他怕自己一时没能忍住,失笑出声,这出大戏就没法演下去了。 必须承认,阮大铖真的是一根好棍,关键的时候不等他暗示就主动跳出来开战,搅着搅着就吸满了东林党的怒火和恨意,而他轻松脱身。 朱有兼觉得,其实,不管什么人,哪怕是垃圾,只要用对了地方,都能发挥他的作用。 没人能熬过锦衣卫的酷刑,何况于江本就是贪生怕死之辈,还没用刑就全招了,还把几个同僚下属供出,临死也要拉几个垫背。 具体的内情,只有田伯光和朱有兼清楚,于江为免受皮肉之苦,不得不屈从田伯光的指使,而田伯光也是奉朱有兼的密旨行事罢。 三天后,朱有兼做出最终裁决,于江被斩立决,家属发配边关服苦役,家产全部充公。 充入国库的只是于江明面上的资产,一些隐秘的资产则充入朱有兼的小金库,抄没的金银珠宝折现银二十三万多两,朱有兼用朱笔轻轻一点,二十多万现银变成了二万多,充入国库的二万多两现银,剩下的全被他贪没了。 皇帝贪没自己统掌的帝国库银,或许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史上第一皇帝了吧? 第207章 誓死效忠 朱有兼看上的那块地,经过田伯光的处理,最终落入他的手里,这让他松了一口气,他的皇家军官学院终于可以开工建造了。 对于三个主审官的处理,朱有兼面对以钱谦益等为首的文官集团的强力施压,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或者说,是一种大家心照不宣的交换。 三个主审官没有被革职,但被贬到鸟都不拉屎的偏远贫困的山区县当县令,至于能不能混下去,就看他们的本事了,地方豪强,没一个是好惹的,得罪了他们,卷铺盖走人算是幸运,搞不好被人间蒸发。 三人在东林党的地位不低,等过个几年,风头过后,在东林党的运作之下,仍有官复原职的机会,至少表面是这样。 这是朱有兼和东林党玩的一个套路,目的就是一个大忽悠,在他心里,这三人已经上了他的黑名单,这辈子就别想再调回来了,要么辞职不干,要么老死在那里。 因此案受牵连的大大小小的官员有二十几个,其中就包括工部郎中王景泰,这些人全部被革职,永不录用。 一下空出不少职位,让各方势力眼馋不已,一个个都想染指,唯独一向强势,把控朝堂的东林党保持了沉默,仿佛跟他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其实,沉默即放弃,这也是朱有兼和东林党之间的一次交易。 空出来的职位,朱有兼除了分给阮大铖三个当奖励外,再拿出二三个分给其他弱小的派系,剩下的,他留给自己人。 扶植忠于自己的亲信,那是必须的,这些所谓的亲信,就是没有任何势力背景,也没有加入东林党、江南派啥的乱七八糟的组织,还没有沾染上太多官场恶习的寒门学子。 “你们忠于朕,朕必给你们一个光明的前途,背叛朕,朕必诛你三族。” 朱有兼把几个选中的寒门学子召来,当着他们的面把话挑明。 身为穿越客,他不喜欢文人那一套,含蓄得说一半留一半,让你费神猜测,而是吃果果地把话挑明,摆上台面,同时也逼他们选边站队。 他可不想扶植一个不知知恩图报,吃里扒外的白眼狼,虽然可以诛了他的三族报复,但浪费了他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他现在可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浪费。 “学生必忠于皇上,誓死效忠。” 几个学子跪地宣誓效忠,一个个激动得面庞通红,难以自已,有的甚至激动得热泪盈眶。 他们都是高中榜眼探花,最差也是进士的大学霸,按大明的科举制度,早应该上任就职,但大明的职场,官位那么多,得等在职的退休或出啥意外,才有空职,才能安排上任。 没有门路背景,没有钱送礼,他们这些候补官员就只能等着,眼睁睁地看着那些有门路背景,有钱送礼的先他们履职上任,除了感叹和不满外,什么也做不了。 现在,皇上给了他们这个等了n年都可能等不到的绝好机会,就如同天掉馅饼,怎不令他们激动万分? 效忠皇上,这不应该吗?他们十年寒窗苦读,为的就是货与帝王家,光宗耀祖,名垂青史。 当然了,都是高智商的大学霸,而且皇上已经把话都摆到台面上了,如果还敢背叛皇上,那真没话说了,等着皇上砍脑袋吧。 自己死了不要紧,还要连累家人跟着掉脑袋,诛三族呐,别看皇上说这句话的时候面带微笑,说得风轻云淡的,好像说着玩儿似的,但他们相信,真要到了那一步,皇上必定会毫不犹豫地诛他们三族。 为了自己光明的前途,为了衣锦还乡的风光,为了光宗耀祖,为了名垂青史,必须誓死效忠皇上,哪怕与天下为敌,都要死死地抱住皇上那条天下最粗大的龙腿。 “平身,记住朕说过的话,君不负朕,朕必不负君。”朱有兼满意道,再次提醒一次。 他不怎么喜欢威胁别人的,但有时候,有些事情,只有威胁才有效果,想不玩都不行。 第208章 弄他个二三百万人的军队 朱有兼又开始征招新兵,他要组建皇家第三团,七千人的旅级编制,他招满一万人。 打仗肯定免不了伤亡,多招个二三千人当预备队,随时可以给战损的部队进行兵员补充,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的把那些还没有经过几天正规军事训练的新兵蛋子送上战场当炮灰。 按照他以后的规划,等到大明清除内患,扫平外敌,休养生息个二三年的时间后会对外用兵,横扫欧亚大陆,兵锋所至,都是大明的版图。 到那时,别说一百个旅了,就是组建一百个师恐怕都有点不够,堂堂的东方大国,世界人口第一多,不搞个二三百万的军队都不好意思叫大明,不过那是几年以后的事情。 如果不是因为资金、各级指挥员和基层军官的严重缺乏,武器落后,且产能低下等诸多原因,他现在都想一口气爆十个旅的军队。 这一次征兵,仍是以家世清白的农家子弟为主,但和前面的几轮征兵大有不同,这一次是完全敞开的,各阶层的年轻人都可以报名入伍,前题是能够通过为时二个月的新兵训练考核。 军队就是一个大熔炉,不管你是一日三餐都难以维持的穷苦百姓,还是来自世族门阀的公子哥,又或是出自官家的衙内,还是勋贵之家的小公侯,又或是文绉绉的书生秀才,到了部队,一律一视同仁,从普通士兵做起,胆敢违反军纪,一样受到处罚。 如果说有区别的话,那就是农家子弟多是大字不识的文盲,世家公子哥、书生秀才都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晋升要比农家子弟兵容易一些,快一些。 各级的指挥官,哪怕是班排的基层军官,没有一点文化基础,又怎能理解和执行上级的命令和任务? 这也是朱有兼一直强调,也强制在军中推行免费读书识字的主要原因。 因为全面公开地向社会各阶层征招新兵,在帝都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很多人都来看热闹,想看看有哪些世家公子哥或纨绔子弟来报名参军? 前面两天都是清一色的农家子弟涌来报名,密密麻麻的一大片,据说邻近几县还有许多年轻的农家子弟相约明后天一起来报名参军。 还是那句老话,这年头,对于穷苦百姓家的孩子来说,当兵也是一条谋生的出路,何况皇上的亲军福利待遇好得让人羡慕眼红嫉妒。 如果不是皇上有规定,只征招还没当过兵的农家子弟,估计号称京师十万精锐的京兵都开小差跳槽了。 到了第三天,轰动京城的一幕出现了,许多衣着光鲜的世家公子哥都“踊跃”前来报名参军。 当消息传进宫里时,朱有兼只是淡然一笑,这些世家公子哥所谓的踊跃前来报名参军,恐怕是家里的长辈拿棍棒逼迫,不得不来走个过场而已,真正自原来报名参军的恐怕没多少人。 朱有兼的猜测没有错,绝大多数的世家公子哥是被家里的长辈拿棍棒藤条或各种威胁逼迫来参军的,一个个心里都打着差不多相同的如意算盘。 儿子整天游手好闲,只知吃喝玩乐,甚至还给家里惹下祸事,还不如扔到部队磨炼一下,弄个小官当,熬个几年的资历,说不准也能象徐玉、蓝芳、常不周那样,成为一个统军的将军。 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所取得的成就,着实让许多当爹的羡慕眼红,都是让长辈头痛的熊孩子,他们三人都能当上统掌一军的实权将军,凭啥自家的儿子不能? 不过,理想是丰满,现实却太骨感,许多早被酒色掏空了身体的纨绔公子哥们连最基本最轻松的体能考核都没法通过,更别说还要二个月的新兵强化特训了,当场就被淘汰了。 塞银子都没有用,负责招兵的官员没一个敢收,皇上对征兵一事可是亲自把关,一旦发现,轻则革职,重则发配偏远苦寒之地服苦役,没人敢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第209章 先把部队的架子搭起来再说 也不是所有的世家公子哥被淘汰,通过简单的体能考核留下来的世家公子哥仍有二十几个,他们才是真正自愿来报名参军的。 或许是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或许是被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人所取得的成就刺激到了,心里有了一些想法。 不过,有一个原因基本相同,就是不喜欢混尔虞我诈,钩心斗角的官场,他们更喜欢简单直爽的军旅生涯,有的甚至喜欢战场上枪林弹雨,出生入死的刺激感觉。 这或许是个人性格的原因? 这次征兵,也有百多个文职军官的名额,来报名参军的读书人也有四五百人,都是穷困潦倒,妻儿快饿死,不得不向现实生活低头的落魄书生。 被同窗朋友笑话就笑话呗,先填饱肚子,养活妻子孩子再说,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录取? 文职军官对体能的要求不高,但对学历有一定的要求,优先录取通过省试的书生,且有一定的算数基础,其次才轮到通过县学考试的,如果人数实在不够,才有可能考虑通过乡试的书生。 按朱有兼原先的意思,小学水平的书生根本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但没办法,这年头的文盲太多,而且大明有重文轻武的风气,他也担心没有书生来报名参军,那可头痛了。 搞全民普及教育? 这事放在盛世年代确实是惠及全天下百姓的大好事,但现在这种情况,你敢搞,老百姓不喷死你才怪,解决百姓的温饱问题才是王道,别的都是瞎扯蛋。 这一次征兵,七天就招满了一万青壮,因之前的军营已经无法再容纳这一万新兵,朱有兼用买地和用良田换地的办法,在城东选购了一大块荒地,打算新建一座足可容纳十万士兵居住训练的大型军营。 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朱有兼本着能省则省的原则,临时改变了皇家第三团的体能训练方式,让一万新兵伐树,清理荒地,挖土填坑,硬是把一大片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的荒地给整成了平地。 接下来就是建筑工人上场,一万新兵协助配合搭建新军营,有了水泥这种建筑神器,加上人多力量大,新军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建好,一万新兵欢天喜地地入驻新军营,开始进行正规系统的军事基础训练。 朱有兼明知道从皇家第二团抽调一些军官担任皇家第三团的指挥员,会让还没有经过实战考验的皇家第二团的战斗力严重下降,但实在没有办法,不仅基层军官严重缺乏,连营级的指挥官也同样奇缺。 他硬着头皮从皇家第二团的连营级军官里边抽调了三十多人担任皇家第三团的指挥官,先把皇家第三团的架子搭起来再说。 一些表现优秀的连长直接升任营长,像鹿一鸣,他虽然没有调动,但他所在的一营营长就被抽调走,他直接升一营的少校营长。 都说在部队,火线提拔是士兵军官升职最快的,但再快也比不上这一次的军官调动升职,虽然有点夸张,但却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把皇家第三团的架子搭建起来了,朱有兼这才松了一大口气,他只剩下一年的时间了,必须在一年内把所有的新军训练好,形成战斗力。 最理想的是所有的新军都能参加几场实战,接受血与火的考验,方能蜕变成真正的精锐,和雄踞北方的清帝国决战时才有胜算。 朱有兼有时候也会胡思乱想,挂都开到了这份了,如果还不能改变历史的轨迹,输给清帝国,那是老天爷要灭亡大明,他这个大明最后一任皇帝真的只能跑上煤山,自挂东南枝了。 “皇上,出事了。” 第210章 要嫁只嫁大头兵 王大庆原是皇家庄园的一名庄奴,后响应皇上号召参军入伍,成为皇家第一团的士兵,因各方面的表现都不错,升任上士班长。 他在朱镇仙的战斗中,右臂中箭不下火线,咬牙坚持到战斗结束,才在医护兵的强制下进入医院治伤。 或许是王大庆的运气不好,手术取出箭头后,伤口感染化脓,军医官不得不做截肢手术,他昏迷了整整三天的时间,才从鬼门关里爬出来。 失去了一条右手臂的王大庆不得不退役,享受伤残和少尉排长的福利待遇,获得皇上特赦,不仅自己脱除奴籍,他的妹妹王小秋也跟着脱除奴籍。 王大庆不仅分到了一幢带小院的三层独户新宅,还分到了十亩良田和五亩菜地。 现在天寒地冻,不是耕种季节,一向吃苦耐劳的王大庆不愿意这么闲着,在京城的西大街摆了一个烧烤摊。 皇家第一团组建时,朱有兼经常抽空跑去军营督训,和士兵捧着大海碗蹲地上吃饭,和士兵打成一片,赢得了全军将士的拥戴。 有一次军营加菜,朱有兼弄了几十个烤炉,教士兵怎么配料,怎么烤肉串,让全军将士美滋滋地享受了一顿烤肉大餐。 王大庆的心思有点灵活,记住了烧烤配料的配方,退役后休息了十天半月,突然灵机一动,用退役金定制了一个烧烤炉,购买木炭、猪肉羊肉牛肉等材料,开起了烧烤小摊。 他烤的肉串不仅色泽金黄好看,口感鲜嫩好吃,而且价格便宜,生意出奇的好,把他给忙得吃不消了。 王大庆因右臂残缺,就让妹妹王小月帮手,他负责生火烤肉什么的,妹妹帮着切肉片串肉串,招呼客人,收钱什么的,生意火爆得让人眼红。 只几天的时间,附近就多了七八个烧烤小摊,还有两家装修高档的烧烤店,不过,他们的生意刚开始还行,随后几天,顾客越来越少,王大庆的生意仍旧火爆如初。 原因其实很简单,他们的烧烤配料不如王大庆亲手配制的配料,味道自然差,顾客不喜欢。 有一些小老板无奈改行,有人咬牙坚持,研究烧烤料的配方,有的则因利欲熏心,生出了歹念。 万家在京城只是不入流的小豪强,万兴和万大公子见王大庆的烤肉串生意火爆,咬牙借了一笔钱,也开起了一家装修相当豪华的烧烤店。 他幻想自己生意火爆,财源滚滚,但现实却很骨感,开张几天,顾客越来越少,而王大庆的生意依旧火爆,这让他十分恼火,也越发眼红嫉妒。 利欲熏心的万大公子为把王大庆的烧烤料配方弄到手,生出歹意,勾结主簿伍全,诬告王大庆盗窃他祖传的玉佩,把他锁拿入狱。 看到哥哥被抓走,王小月吓坏了,站在县衙大门外哭泣了大半天,才突然哥哥被官差锁拿走时对她说的一句话。 “去东城老福街退伍军人办事处找楚云峰少尉。” 退伍军人办事处是朱有兼专设的,为退伍军人处理各种问题的办事处,处址就开在东城老福街街尾。 因新军属天子私军,办事处也只为新军的退伍军人服务,这让所有退役的旧军士兵羡慕眼红嫉妒又无奈,只能感叹自己命不好。 不知什么时候起,在民间有这么一个流传,好男不当兵,要当只当大头兵,好女不嫁丘八,要嫁只嫁大头兵。 只凭这个流传,足以证明新军在百姓心中的印象相当好,可惜新军征招的士兵数量不多,让很多年轻的小伙子直叹气,心里巴望着新军下一轮的征兵什么时候开始? 在一些村庄,家里有儿子去当大头兵,还没有娶妻的,据说已经有一些媒婆上门说亲,有一些心急的长辈,一商定好两个孩子的婚事后,担心男方反悔,心急火燎的把女儿送过去,摆明了是要把生米煮成熟饭。 据锦衣卫密谍收集的消息,在农村,大头兵很吃香,是嫁女的首选对象。 第211章 大人救命 陈宇原先是一名家境贫寒的落魄秀才,几次科考不中,日子过得越发清苦,眼看妻儿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瘦弱得风都能吹倒,他心中十分愧疚。 逼于生活的压力,他不顾同窗好友的耻笑,毅然加入新军,当起了军中的教书先生,靠着不错的薪水,极大地减缓了生活的压力,妻儿的脸上开始露出了笑容,这让他松了一大口气。 陈宇因诚实肯干,处理事情麻利,调任退役军人办事处副主任,少尉军衔,工资比军中的教书先生高出近一倍,而且逢年过节啥的都能分到几斤猪肉、白面干杂啥,每个月还有四天的假期,让他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 按照他现在的工资,只要节省一点,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感觉也不比当官的差多少,而且他屡次落第,又没有门路靠山,天知道这辈子能不能中举当官呢。 做人还是现实一点好。 陈宇现在的工作十分轻松悠闲,几支新军中,就皇家第一团参加了战斗,除开阵亡的几百士兵需要派送阵亡通知书和抚恤金,也就只有十几个士兵因伤残退役,安置好他们后,他几乎没什么事情可做,实在太无聊,就看看报纸,练习书法消磨时间,到点下班回家陪老婆孩子。 不少同窗好友亲戚知道后,都羡慕得不得了,这种高薪又轻松悠闲的工作上哪找啊?早知道也跟着去应聘了,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陈宇正在练硬笔字消磨时间,一个十五六岁,衣着朴素的少女突然冲进来,咚地跪在地上,喘着粗气,泣声巴啦巴拉的说了一大通话,把他都给听蒙。 “大人,求求您救我哥,他被官差抓走了,大人求求您子,救我哥……呜……” “呃,姑娘,你先起来,不急,慢慢说,到底怎么回事?” 陈宇第一次碰到这种事,一时间也有点手足无措,愣了好一会才伸手扶人,柔声安慰,让少女不要着急,慢慢说,把情况说明清楚,他才知道该怎么做。 大明等级森严,但他对少女很友好客气,除了性格的原因,主要是皇上强调过,这份工作是为百姓服务的,如果不能端庄态度,服务百姓,那就趁早滚蛋,免得将来出事了,被朕剁掉脑袋。 陈宇牢记在心中,他喜欢这份工作,再者,按他的性格,既然做了这么份工作,就要尽心尽责,方对得起这份让很多人都羡慕眼红的工资。 少女是王小月,她急匆匆地跑来东大街,但不知道军人限役办事处在哪,拦住路人打听,有好心人把她带到了军人退役办事处的门口,她道谢后急匆匆冲了进来。 王小月哭泣着,断断续续地把事情的经过重新说了一遍,这一次,陈宇听懂了,马上派人上报情况。 一般这种情况,军人退役办事处上报军部,再由军部联系锦衣卫出面处理,如果事情严重,就由锦衣卫进宫奏报,朱有兼亲自处理。 朱有兼的意思,反正锦衣卫的名声早烂大街,迎风都臭十里,人见人怕,车见车翻,那就由锦衣卫继续当这个恶人吧。 再者,由凶名赫赫的锦衣卫出面,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老话说得好,恶人须恶人磨,锦衣卫就是大明最凶残可怕的大恶人,就是一品大员见了,小腿肚都得抽痉。 “岂有此理,鹿一鸣,你带你的营把王大庆带回来,顺便好好教育一下那个万什么的,新军是天子亲军,不是阿猫阿狗能欺负的,格老子的。” 报告送到蓝芳手上时,他正在皇家第二团的军营里督训,顿时气得飚出了几句四川方言。 第212章 白挨揍了 新军的军部实际上就徐玉、常不周和蓝芳三人,朱有兼虽然挂着总司令的军职,但如果不是什么大事,很难见到他的身影。 徐玉和常不周都在湖南前线,军部就只剩下蓝芳一个人,他独断专行都没人怪罪,何况这种小事情根本不需要麻烦锦衣卫,他自己就能处理。 蓝芳除了统掌广西狼兵营,还兼任新军总教官,代皇上督训所有的新军,在川军营里混了一阵,多少学到几句问候人的四川方言。 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鹿一鸣接到命令,没有一丝犹豫,马上率领他统掌的一营将士,全副武装出发。 “记住,咱是天子亲军,可别给老子丢脸。”临行前,蓝芳提醒道。 “是,司令官。”鹿一鸣敬礼回应,他明白司令官的意思,不能给他,给新军丢脸,必要时候可以临机决断。 临机决断的意思就是可以砰砰。 皇家第二团第一营的五百将士排着整齐的队伍,右手提枪,小步奔行在街道上,引得路人纷纷停足,好奇观望。 骑着高头大马,头戴灰黑色大盖帽,脚穿长筒皮鞋的独眼营长鹿一鸣更显彪悍威猛,吸引了不少妇人的眼球,大胆地甚至对他抛媚眼。 可惜鹿一鸣军令在身,又或者是不解风情的钢铁直男,完全忽视了那些勾人魂魄的媚眼儿。 直到第一营的将士把县衙团团包围起来,站在街边看热闹的百姓才知道要出什么事了。 “大胆,这里是县衙……哎哟……” 看到大批新军涌来,要闯进县衙,守门的衙役连忙大声喝止,却被一营的士兵用枪托砸翻,痛得哭爹喊娘的。 其他衙役吓得面无人色,一个个缩在角落,任由这些如狼似虎的大头兵闯进县衙。 “站住,这里是……哟……别打别打……疼死了……” 几个捕快想要阻拦,全被枪托砸倒,趴在冰冷的地板上直哼哼,他们心里即便有怨恨委屈也不敢吱声了。 他们只不过想在县尊大人面前装一下而已,结果这帮大头兵竟然当真了,而且出手太特么的狠了,分明是人情世故一点都不懂呐,白挨揍了。 真特么的冤啊。 县令周瑞详被请到鹿一鸣面前,确切地说,是被两个大块头的士兵架过来的,痛得他哇哇惨嚎。 “你们……你们竟敢殴打朝廷命官,本官要……哎哟,轻点轻点,疼死本官了……” 他威胁这些大头兵,结果更惨,这些大头兵十分粗暴,差一点就把他的两条胳膊给捏断了,痛得他眼泪鼻涕都冒出来了。 他突然想起一句老话,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说不清,跟这些粗鄙蛮横的大头兵讲理,那不是傻逼嘛? 为免遭皮肉之苦,先认怂再说,事后再告御状,整死他们。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交出王大庆,否则,扒光了扔大街上,让百姓观赏大人的绝世胴体。”鹿一鸣冷声说道,表情显得有点狰狞吓人。 “什么王大庆?” 周瑞详吓得打了个哆嗦,真要被这些大头兵剥光了衣服扔到大街上,他名声尽毁,还有脸见人嘛? 他唯一的选择只能自挂房梁,又或者跳江。 就算事后皇上追究这些大头兵的罪责,把他们全剁了,甚至抄他们的家,但有毛用,他都死得不能再死了,不划算呐。 不过,他真不知道王大庆是人还是什么东西,这到底咋回事嘛? “你的人抓走了我们,你身为一县之竟然不知道?”鹿一鸣眉头大皱,他从周瑞详脸上的表情反应可以确定,周瑞详真不知情,那是谁抓走的王大庆? “刘大海,怎么回事?”周瑞详突然想到了什么,大声喝问,脸上表情显得有点阴沉。 “大人,小的好像看到杨主簿带人抓了一个独臂年轻人……” 第213章 竟然敢开枪? 刘大海是京城县衙资格最老的老捕快,为人处世圆滑,消息灵通,据说锦衣卫要打听什么消息,都要客客气气地请他喝酒,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秘闻消息啥的。 大明的官场竞争激烈,京城县的县令都换了六七个了,但刘大海依然稳坐县衙第一捕头的位置,确实有他牛逼的本事。 杨主簿姓杨名中堂,京城县衙二把手,为人强势,加上有靠山背景,一直和县令周瑞详争夺县衙的话语权,双方明争暗斗,但一直没有撕破脸面,这也是官场中不成文的规矩。 “可知杨主簿把人带到什么地方?” 周瑞详眼睛一亮,他和杨中堂一向不对付,正好祸水东引,如果这帮凶神恶煞般的大头兵能搞死杨中堂,叫他全城裸奔三回也干了。 如果这帮大头兵弄不死杨中堂,他就借此事大闹一场,上达天听,看皇上如何裁决,反正他占着理,啥都不怕,嘿嘿。 “好象是万寿园吧?”刘大海漫不经心说道,好象这事跟他没有一点关系一般。 好吧,这事确实跟他没有一点关系,他只是看不惯杨主簿和万大公子的一些做法,才把他们卖了。 万寿园座落南城区,距离县衙不算远,鹿一鸣率部下闯进去的时候,被捆在木架上的王大庆已经被万兴和万大公子打得遍体鳞伤,气息奄奄。 “公……公子……他们打人……更闯进来的,小的拦不住……” 看守园子的家丁捂着被枪托砸破,还在流血的脑袋,哭丧着脸向万大公子哭嚎。 这些大头兵太特么的狠了,一句话没说就拿枪砸人,一点道理不讲,呜呜……疼死了。 “你们是什么人,敢闯万寿园?”万大公子寒着脸厉声喝问,这里是他的地盘,又有杨中堂杨主簿撑腰,他一点都不害怕。 砰—— 回答他的是一声枪响。 “这短铳不错呢。”鹿一鸣吹了吹还在冒烟的枪口, “啊……” 万大公子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嚎,捂着流血的右大腿在地上打滚。 特么的,这些大头兵竟然敢开枪,太特么的凶残可怕了。 杨主簿脸颊的肌肉在抽动,他吃力地咽下一口口水,也把到了嘴边的话给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他拿了万大公子的不少孝敬,本想替他出头,但没想到鹿一鸣竟然开枪,打伤了万大公子,也把他给吓得差点尿了。 真特么的狠人啊,好汉不吃眼前亏,先装傻蒙混过去再说,以后再报复。 “架走。”鹿一鸣手指躺在地上捂腿惨嚎的万大公子说道。 不等他发话,手下士兵已经帮被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王大庆解绑,拆了一间厢房的门板当担架,抬起王大庆就走。 另有几个士兵上前,左右一夹,把万大公子架起,万大公子虽然痛得眼泪鼻涕都流出来了,但见鹿一鸣好像没有放过他的意思,顿时吓得拼命地挣扎嘶嚎起来。 不过,那些平时仗着万家财势欺负穷苦百姓的家丁却没一个敢上前阻拦,全都卷缩在角落瑟瑟发颤。 这帮凶悍无比的大头兵连万大公子都敢开枪打伤,更何况他们这些连命都不值钱的家丁,估计下一枪就照着脑袋轰了,傻逼才上前送死呢。 “你是杨中堂杨主簿。”鹿一鸣转身看向杨中堂,冷声问道。 “正是本官。”杨中堂挺起胸膛,傲然道,他心中暗喜,原来你们知道本官的大名啊?这就好办了。 “架走。”鹿一鸣一挥手,冷声下令。 “什么?”杨中堂傻眼了,你们当着本官的面打伤万大公子,抽了本官一记大耳光也就算了,竟然还敢绑架本官? 第214章 还是太年轻了 万大公子和杨中堂被大头兵强行架走后,家丁才慌慌张张地跑去向万乘风万老爷子禀报。 一听宝贝儿子被大头兵开枪打伤大腿,万老爷子气得全身的肥肉都抖动起来,一口气摔坏了三个茶杯,踹翻了一张椅子,这才冷静下来。 仔细思索一番后,万老爷子让人备车,亲自前往杨家报信。 以他的身份地位,估计连人家的大门都进不去,更别说要救回宝贝儿子了,非杨家出面不可。 杨家是京城势力不弱的豪强,且和不少世族门阀有着盘根错节的关系,杨家出面,这事必能轻松解决,而他可能要付出一些代价。 杨老太爷在几个儿子孙子的陪同下,坐着抬桥,一路张扬前往皇家第二团的营地。 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田伯光要是不赶紧查明情况,进宫禀报,他这个锦衣卫代指挥使官也当到头了。 鹿一鸣把万兴和万大公子和杨中堂主簿架回军营后,蓝芳问明情况后,倒没有为难两人,让士兵把杨中堂软禁起来,让军医给万大公子动手术取子弹。 可怜的万大公子从未遭过这样的罪,给疼得活活昏死过去。 遍体鳞伤的王大庆被送往皇家军医院医治,他的妹妹王小月被接来陪护。 杨家人到达皇军第二团的营地后,被荷枪实弹的士兵堵在军营外。 杨家人也没有闹腾,安安静静地站在军营外边,他们心里清楚,冲击军营,视同造反,抄家灭族,他们只是递帖求见蓝芳。 蓝芳纠结一下,让人把杨老太爷接进军营,两人谈了一会话,杨老太爷笑眯眯地带着杨中堂离去。 随后,万乘风万老爷子在一名杨家子弟的陪同下进入军营,交了一万两银子的综合费后,搀扶万大公子离去。 这综合费用包括王大庆的医药费、赔偿金、万大公子的手术治疗费等,扣除相关的费用后,王大庆能分到一千五百两的赔偿金。 一千五百两的赔偿金,对普通百姓来说,这绝对是一大笔让人疯狂的巨大财富,人人都认为王大庆因祸得福,发大财了。 蓝芳也觉得,万家已经诚恳道歉,并展现了足够的诚意,这事到此为止。 朱有兼接到消息时,只能摇头苦笑,蓝芳终究还是太年轻了,这事如果交给田伯光处理,结果大不一样,可惜了。 他本想借此事大做文章,杀一儆百,慢慢地提升军人的社会地位,结果因为蓝芳的心慈手软,无意中破坏了他的好事,可惜了。 也不知道是蓝芳和杨老太爷谈好的条件?还是杨老太爷精明?杨家人竟然没有告御状,完全一副息事宁人的姿态,就连想告御状的县令周瑞详也好像得了失忆症一般,把这事给遗忘了。 “杨家不是得高人指点,就是杨老太爷很厉害。” 这是吴不为、宋献策、顾君明三大军师交流后得出的结论。 朱有兼习惯性地摸着下巴沉思,千万别小看了古人的智商,不然会死得很惨。 事已至此,他只能作罢,以后再找机会了。 “陪朕去军科院看看。”朱有兼对吴不为、宋献策、顾君明三大军师说道。 近段时间,他忙着组建皇家第三团,规划建立皇家陆军学院一事,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去军科院转悠了,也不知道军科院的专家们是否已经根据他提供的研究方向,研制出了真正意义上的击针步枪? 之所以叫上三大军师随行,主要是让刚加入的顾君明具体了解一下高科技的力量和魅力。 第215章 败家皇帝 “回禀皇上,步枪是造出来了,但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改进,转轮短枪倒没这些问题。”一名精通枪械制造的老匠师回禀道。 按照皇上提供的各种设计图稿,击针击发的原理和底火配方等,专家们日夜研发,设计出了划时代的第一支拴动步枪,有效射程三百一十二米。 不过拉栓退弹壳时,有时候退不出来,需要用小刀或小铁枝把弹壳挑出来,极大的影响射击速度,专家们正在查找原因,只有找到原因方能加以改进。 转轮短枪就不存在这个问题,打完六发子弹后,只需要拿出弹匣一倒,六颗弹壳就倒出了。 转轮短枪因为一个弹匣可装六发子弹,射击的速度比步枪快多了,近战火力凶猛,可惜射击只有三十至四十米。 因机床不够精密等各种原因,步枪的一些重要零件只能用手工倒模制作,手工打磨,目前没法量产,一个月挺多能生产十来支,效率低得让人吐血。 转轮短枪倒是可以批量生产,但射程实在太低,除了军官配备外,普通士兵应该不会装备,有量产的必要吗? 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弹头要镀铜,弹壳更是用黄铜制成,这需要消耗多到数不清的铜材料,大明流通最多最广的货币就是铜钱,却要用来制作子弹,败家也不是这样败啊。 “好极,转轮短枪批量生产,步枪尽快生产,朕需要一百支应急。” 朱有兼眼睛一亮,他有一小段时间没过来,专家们就弄出步枪和左轮手枪了?牛逼啊。 步枪有问题,那就慢慢改进,因为精密机床等原因没法量产,那就研发,什么时候研发出来了就量产,他不急。 之所以急用一百支步枪,那是给他的狙击手应急用的,有了射击更远,装填速度更快更方便,杀伤力更大的步枪,狙击手的威力就凸显出来了。 在射程更远,杀伤力更大的手枪没有研发出来之前,左轮手枪的用处可大了去,特别是在热武还没有盛行的明末,呃,不对,朕不是在咒自己嘛? 我呸。 不是明末,是现在,那可是防身近战的利器呐,步兵的白刃战,骑兵短兵相接的混战,如果手中有一支左轮枪,几码能干倒好几个。 因此,必须大量生产,军官、文职军官军人,卫队、骑兵都可以装备,人手一支,他自己至少得弄两支特制的,防身又拉风,嘿嘿。 “大家辛苦了,朕必重赏,每人二千两银子。”朱有兼笑呵呵说道。 有功之臣,必须奖赏,何况还是大功,每人奖赏二千两银子真不算多,不过,这数目对这些枪械专家来说,真的是重奖了。 画大饼,谁都会,但你忽悠一次,信用就烂了,只有实打实的好处,才能笼络人心,激发他们的工作干劲。 “皇上万岁。” 数十个专家齐声欢呼,一个个高兴激动得难以自已,二千两白花花的银子呐,发大财了。 朱有兼心情大好,寻思着要不要趁热打铁,把冲锋枪、机关机这种可以突突的连发枪提上研发日程,但想想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步子迈得太大会扯着蛋,还是先吃透步枪的技术,积累足够多的经验再说吧,这东东真急不来。 第216章 不成熟的DM1步枪 几天后,在养心殿内,朱有兼爱不释手地把玩手中两支编号同为0,白银打制的左轮枪。 说是白银打制,其实除了枪柄是纯银外,枪管枪身都是镀银,以现在的工艺技术,还没有达到那个水平。 再者,除了好看外,跟普通的左轮手枪都一个性能,朱有兼也不是奢侈浮夸,爱慕虚荣之人。 每支左轮手枪都铸印有一个编号,有资格配备的人,都必须按枪号登记造册,将来出啥意外,只要一查就知道是谁的枪。 随同两支左轮手枪一起送过来的还有两个制作精美的皮制枪套,外加两大箱的子弹,几个装填子弹的备用转轮,从今往后,养心殿内都会响起乒乒乓乓的枪响声。 刚开始时把侍卫宫女太监都给吓了一大跳,慢慢地就习惯了,那是皇上在练习枪法,至于枪法练得如何,没人知道。 特种训练基地内,狙击手们爱不释手地轻抚手中刚发到的dm1新枪,那表情动作,就像抚摸心上人一般,生怕稍一用力,就把枪给摸坏了。 dm是大明汉语拼音的缩写,1代表的是第一代,经过改进,性能更好的枪都以数字往下标注,数字越大,枪的性能也越先进越好。 dm1无论是造型、重量、射程、射速、杀伤力,都碾压遂发式火枪,最厉害的是新枪除了有瞄准具外,还配具一个长程瞄准镜,让狙击手们拥有了可望千里的死亡魔眼,看哪打哪,枪枪爆头。 虽然有点夸张,但配备了长程瞄准镜的dm1,确实让狙击手们如虎添翼,厉害得让敌人胆颤心寒。 狙击手是朱有兼的心肝宝贝之一,目前总人数不足百人,各种福利待遇好得让人眼红羡慕,当然了,训练强度也大得几近变态,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有些狙击手是天生的,朱有兼相信,但他更信奉狙击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这句名言,子弹是敞开了供应,一天不练习射击个几百发子弹,射到你想吐,你都不配称狙击手。 再夸张一点,朱有兼自己没子弹玩儿了,狙击手这边照样敞开了供应,足见他对这些宝贝疙瘩的宠爱。 不过,话说回来,因为产量低得让人吐血,第一批生产出来的dm1只有十支,优先装备在训练中成绩最优秀的十名狙击手,不到一百人的狙击手部队想要全部装备上md1,至少还得等几个月以后。 左轮手枪倒是人手一支,短枪射击也正式进入特种训练科目,考验的不仅是你的射击精度,还有突发意外时的快速反应,射击的速度等。 看看漂亮国的士兵,为啥自掏腰包购买手枪就明白,在长枪子弹打光的情况下,手枪或许就是你救命的那根稻草。 朱有兼是心急,但也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当务之急,除了继续研发改进md1步枪外,再就是提高产量,而提高产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精密机床的研发。 科技兴国这句话真不是忽悠人,单一个机床,就能卡死你的产量,为此,他投入了五十万两白银,集中一批精英专家,专门研发各种高科技的机床,无论是军用民用,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东东。 想到前几天无奈批复的一百七十五万两白银的军费,朱有兼就咬牙切齿地画圈圈,心里满是怒意和杀机。 这一百七十五万军费,能有一半分发到驻守边关的士兵手里就算不错了,大半都进了那帮贪官和统军将军的腰包里,这也就算了,所谓的精锐边军,战力也仅比战五渣强一点而已。 这钱全特么的砸水里了,如果用来组建新军,几码是两个师的编制,两个师啊,够横扫李自成张献忠了…… 算了,不想了,越想越气,就当是不小心弄丢了。 或许,大明的旧军,除了孙传庭手里掌控的陕西、保定、湖广三军还勉强算得上精锐外,好像就只有吴三桂的关宁铁骑算得上精锐了。 历史因为他的出现,已经悄然发生了一些改变,陈圆圆已经被他收入宫中,这厮应该不会再怒发冲冠,为了女人献关投降,引清军入关了吧? 第217章 被动防范 等等,朕好像忘了什么? 朱有兼突然感觉自己忽略了什么东东,不禁皱眉沉思,脑子如四核般飞速运转,努力回想自己曾经看过的一些明史记载资料。 特么的,谁说穿越了就一定有未卜先知的牛逼本事的?前提是你得了解熟悉那个朝代的历史,重要人物重要事件什么的,哟,早知道会穿越,就多了看一下崇祯年间的所有重要人物和重要的历史事件了,现在想破脑袋都想不起来了吧? 吴三桂真的是为了陈圆圆才献关降清的? 朱有兼紧皱眉头,他好像看过一些历史资料,吴三桂好像是打算投降李自成,后因家财被李自成没收,爱妾陈圆圆被刘宗敏抢走,才促使他下定决心降清的。 他猛一拍额头,特么的记起来了,史料记载,发生的几件事情,才促使吴三桂降清。 崇祯十六年正月,吴三桂给已经投降清军的舅舅祖大寿,言语中已经给自己留下了降清的后路。 春天,吴三桂奉命入关,驰援京师,抵御第五次迂道入塞的清军,吴三桂行军迟缓,抵达京师时,清军已经退走,崇祯皇帝对他仍然十分器重,赐尚方剑。 九月,清军绕过宁远,打下后所,前屯卫,中前所,前后七八天,三座城池失陷,吴三桂镇守的宁远,成了山海关外的一座孤城,已经失去了战略意义。 崇祯十七年初,大顺军直指京师,崇祯号召天下兵马勤王,命吴三桂火速领兵入关卫京,从宁远入山海关,二百里的路程,吴三桂走了整整十一天。 等到李自成攻破京城,崇祯自缢,吴三桂才到达丰润一带,犹豫观望,停滞不前。 李自成命诸将写书信招降吴三桂,又命其父吴襄写书劝降,另派人带白银四万两稿赏吴三桂,吴三桂才决定归降大顺。 但李自成的部下抢了吴家的财产,大将刘宗敏抢占了吴三桂的爱妾陈圆圆,吴三桂这才勃然大怒,献关降清。 也就是说,吴三桂并不怎么靠谱? 朱有兼的眉头皱得更紧,但他仔细思索了好一阵,然后发出一声叹息,满脸无奈地摇了摇头,内有东林党折腾,外有李自成张献忠捣乱,他现在真的是鞭长莫及啊。 再者,吴三桂镇守宁远,死死地把清军挡在关外,如果他没有公开降清的话,单这份功劳,就让人肃然起敬。 朱有兼犹豫再三,最后还是把吴不为、宋献策、顾君明三大军师请来商议,他把这事当成了一个假设。 “这是真的?” “怎么可能?” “山海关危矣。” 听完朱有兼讲述的假设,三人反应不一,宋献策和顾君明相信了朱有兼的假设,因为他之前的一些假设,最后都验证了,两人对他的假设都几乎为盲目的相信了。 吴不为则认为不可能,他的理由是吴襄吴三桂父子镇守宁远多年,死在他们父子手下的清兵很多,清人对他们父子恨之入骨,只恨不得把他们父子剁碎了喂狗,怎么可能接受他们父子的投降? “皇太极是不世枭雄。”朱有兼淡然道,这句话也等于是推翻了吴不为的理由。 不怪吴不为有这样的想法,这是一般的常理,但皇太极却是个大牛人,为了他的皇图霸业,能忍别人之不能忍,吴三桂降清后获封平西王,镇守云南。 “臣想得太简单了。”吴不为脸色微变,这事,他确实想得有点简单了,忽略了人性野心等一些东西,从而影响了他的判断。 朱有兼淡然一笑,跟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根本不需要花费一番口舌去专门解释,一句简单的话就能听懂。 四人根据这个假设,设想了种种可能,但最后都否决了,因为吴三桂现在还没有降清,没法动他,否则后果十分严重。 商议的最后结果,只能动防范了。 第218章 狗皇帝还挺善解人意的 所谓的被动防范,其实就是派几个或一组密谍,潜伏在山海关城里,啥也不做,只要一发现吴三桂打开城门,迎清军入关,马上以最快的速度报告,为朝廷争取应对的时间。 朱有兼让田伯光从锦衣卫里边挑两个机灵又耐得住寂寞的手下,前往山海关潜伏。 为激励他们好好办事,朱有兼除了许诺奖以重金外,还升官一级的承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嘛,何况这事一点危险都没有,只要脑子不进水,没人会拒绝这样的好事。 为以防万一,确保万无一失,朱有兼另外让已经统掌京城地下势力的沈百川也派两个机灵的江湖高手潜伏在山海关城里。 同样的使命,但两个潜伏小组却互不属统,也不认识,更不知道彼此的存在,哪怕其中一组密谍出啥意外,仍有一组能够成功潜伏下来执行任务。 沈百川退下后,朱有兼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现在可是和皇太极在抢时间,清军入关越晚,对他越有利,他准备得越充足,胜算也就越大。 年关将近,人们都在忙着准备过大年的年货,哪怕再穷,也会想方设法买一点白米白面啥的,一家人开开心心地过大年。 通往襄阳的官道上,一队锦衣卫押送一辆满载货物的马车,顶着刺骨的寒风快速奔行,他们绕过襄阳城,奔向襄阳所辖的郑县。 清楚内情的人都知道,皇上肯定又给红娘子送什么好东西了,毕竟年关将近,该准备年货了,皇上给红娘子送好东西再正常不过了。 在孙传庭、高杰等人眼中,红娘子是皇上看中的女人,将来要封贵妃滴,要不然怎么解释皇上会对一个曾经是敌人的寡妇这么好? 红娘子的三万义军就驻扎在郑县,她打的仍旧是义军的旗号,但却堂而皇之地接受官军提供的包括冬衣、战甲、武器、粮草等各种军用物资,而且还是优先供应该。 这待遇,能不让三边总督孙传庭,陕西总兵官高杰等人多想嘛? 不光是他们这么想,就连红娘子的手下,包括她的亲信心腹都这么想。 其实吧,参加义军的都是已经被逼到绝境,快要活不下去的穷苦百姓,但凡还能混得下去的,谁又会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去玩命呐? 反正不管是义军还是官军,红娘子的部下都一致认为,他们现在的日子,过得挺舒爽的,先享受再说,官军不会打他们,他们也不会去打官军,他们唯一的敌人是李自成。 锦衣卫把东西送进红娘子的大营后,茶水都没喝一口,连马车都不要了,直接转身走人。 红娘子让手下把一箱箱的东西搬进自己的帅帐,然后一一打开。 两件纯白色的,价格不菲的裘皮大衣,这狗皇帝真舍得呢。 呃,几箱姨妈巾…… 红娘子的俏面腾的飞红起来,她大姨妈刚好来了,正贴身用着呢。 想到是狗皇帝亲手制作,自己贴身使用,老是感觉怪怪的,但她不得不承认,这东东实在太好用了,天下没有哪个女人能抗拒这个诱惑。 哟,这狗皇帝,为啥对她这么好呢? 两大箱沉甸甸的东西,里边装的是啥? 红娘子打开一看,不禁愣住,里边装的全是一粒粒黄橙橙的小东东,咋一看,还以为是一大箱的黄金呢。 打开另一个箱子,她眼睛不禁一亮。 里边装的东东虽然第一次见,但凭女人特有的直觉,她猜测是短枪,表面很光滑,闪烁着亮银色的光泽,很是好看,入手沉甸甸的,握在手里,那种驰骋沙场的熟悉感觉让她莫名的热血沸腾起来。 看过狗皇帝的亲笔书信,红娘子才知道这种短枪叫左轮手枪,转轮可装六发子弹,大拇指一勾闭锁,然后勾动扳机就能射击,如果速度够快,会让人产生连发的错觉。 红娘子爱不释手地把玩手中的左轮枪,她不爱红妆,只爱武装,枪对她来说,就是一个玩不腻的好宝贝,何况这左轮手枪是真正的大宝贝,比沈霓裳送的短铳还要牛逼一百倍。 这狗皇帝,好像还挺善解人意的嘛。 第219章 打秋风 红娘子本着有便宜不占是傻叉的想法,开开心心地收下狗皇帝送的所有礼物,然后召集一众心腹部将,分发左轮手枪。 狗皇帝送了十支左轮手枪,一千发子弹,她自己留了两支和五百发子弹,剩下的八支和五百发子弹分发给几个心腹部将。 杨锋心细,发现他们手中的左轮手枪和红娘子手中的两支左轮手枪略有不同,枪套也有些不同。 他们的左轮手枪在枪柄处雕刻有wy的奇怪符号,皮制枪套的做工略有点粗糙。 红娘子所用的两支左轮手枪没有雕刻wy符号,而是雕刻了一只火凤,两个枪套做工十分精美,所有的材质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革,坚硬又极有韧性,呈现黑亮的光泽,一看就很名贵。 杨锋等一众心腹部将都不禁流露出羡慕和果然如此的表情神色,这待遇,也就大当家的独享了。 “你们什么表情,不都一个样嘛?狗皇帝还是挺大方的,孙传庭那边也只分到二十支左轮手枪呢,知足吧。”红娘子大大咧咧说道。 包括杨锋在内的一众心腹部将俱都相视苦笑,全世界都知道皇上看上了他们的大当家,就只有大当家自己不知道,还左一声狗皇帝,右一声狗皇帝,尴尬啊。 哟,也不知道李岩当初是怎么看上大当家的?呃,不对,好像是大当家的霸王硬上弓,把李岩给那啥了。 嗯,这才是大当家的性格,将来皇上要是惹恼了大当家,岂不是被踹下龙床? 如红娘子所说的,孙传庭那边确实只分到二十支左轮手枪,如此宝贝,孙传庭自己独吞了八支,一整箱的子弹,剩下的十二支和两箱子弹,由高杰、左良玉、虎大威三大总兵官平分。 四人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但一想到和新军的待遇差距,他们眼睛都发红了,没办法,人家那可是天子亲军,待遇能一样才见鬼呢。 “走,打徐玉的秋风去,嘿嘿。” 四人嘻嘻哈哈地朝新军所住的营区走去,让附近的士兵都看傻了眼。 一个是堂堂的三边总督大人,另外三位是威武霸气的总兵官,怎么都一副吊儿郎当的痞味? 不怪四人眼红羡慕妒忌恨,当他们走进徐玉的帅帐时,各部队的军官正乐呵呵地排队领取崭新的左轮手枪和子弹,上百支左轮手枪和十几箱子弹在眨眼间就所剩无几。 最让人眼馋的是旁边堆放的十几大箱子弹上面还摆放了二十几支闪烁金属亮泽的长枪,一看就知道是刚生产出来的好货,比现在装备的火绳枪不知道要高级多少倍。 “哟,孙总督,三边总兵,玉有失远迎,失礼失礼。”徐玉正在乐呵呵地给一众营连排级的军官发放皇上刚送来的左轮手枪和子弹,没想到孙传庭和三位总兵突然驾临,连忙起身抱拳行礼。 “徐将军客气了,老夫只是路过,路过,呵呵。”孙传庭笑呵呵说道,对身边的高杰使了个眼色。 “老弟啊,哥哥苦啊……”心神领会的高杰立马上前,热情地搂着徐玉的肩膀,满脸悲情地诉苦。 三大总兵官里边,就他和徐玉的关系最好,虽然没有拜把子,但平时已经兄弟相称。 “杰哥这是何事,让你如此为难?”徐玉问道,他看破不说破,心里却暗叹皇上料事如神,早算到孙传庭等人会跑来打秋风,叮嘱他留下一点左轮手枪送人,搞好和孙传庭等人的关系。 “老弟啊,是这样……哟,哥哥难做人啊……” 高杰搓着大手,吞吞吐吐地说了一大通话,大意是,他手下那帮军官听说他分到了几支左轮手枪,都吵闹着要一支,把他给缠得头大如斗,差一点就崩溃了。 他这个总兵官不好当啊。 第220章 大家一起玩排枪 “请孙总督和三位哥哥帮小弟瞒着,千万别传出去啊。” 徐玉先是装出很为难的样子,最后在高杰、左良玉、虎大威的哭诉下,小心翼翼地叮嘱一番后,才迫不得已地拿出剩下的十几支左轮手枪分给他们。 孙传庭是三边总督,理所当然地分到了五支,高杰、左良玉、虎大威三大总兵各拿三支,另外还一起瓜分了一整箱子弹,一个个都笑得嘴巴都歪了。 见四人仍未离去,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几十支dm1,心中不禁又感叹一番,皇上又说对了,人心的贪欲,永无止境啊。 “孙总督,三位哥哥,这枪名dm1,射程三百多米,目前仍属试验中的样枪,缺点很多,等到改进好了才会量产,然后才能大规模地列装部队……” 徐玉面容一肃,拿起一支dm1步枪给四人讲解,这些枪,除了十几个狙击手外,包括他在内,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拥有,这是皇上特别交代的,他可不敢违抗圣命。 “呵呵,本督只是好奇,呵呵。” 孙传庭打了个哈哈,然后和高杰、左良玉、虎大威三人抱着分到手的左轮手枪和一箱子弹高高兴兴地离去。 没过多久,整座大营响起乒乒乓乓的枪响声,所有分到枪和子弹的,都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和好奇,拿着枪对各种目标进行实弹试射。 旧军这边只响了二三十声枪声就消停了,一个个都心疼子弹啊,这花生米一样的子弹可是打一颗少一颗,得省着用呐。 新军这边则完全相反,乒乒乓乓的枪声响了大半个时辰才消停,特别是那些狙击手,子弹多到随意挥霍,就怕你捡弹壳捡到吐血。 这小玩意是要回收的,重新回炉制成子弹,每一粒都是钱呐,皇帝家里也缺钱啊。 孙传庭、高杰等人只能望天感叹,天子亲军啊,待遇不是旧军能够相比的,人比人,真能把人给活活气得吐血。 在崇山峻岭中,茫茫林海里边,白茫茫的雪地上,一队队的义军士兵在小头目的指挥下,正在持枪列队,进行排枪射击训练。 皇家第一团的排枪齐射给义军造成了巨大的伤亡,也给存活的义军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威慑。 领教了排枪齐射厉害的李自成咬牙切齿地下定决心,同时也下了血本,搞出自己的火枪队,不过人数规模仅一千人。 没办法,一是人少,原先几万人的队伍,在大撤退途中,很多士兵半路开了小差,跑得不知所踪,再加上鹅毛大雪飞扬,天寒地冻,不少士兵冻死冻残,仅剩下不足四千人。 不过,留下来的都是经历了血与火,还有残酷条件考验,能够以一当十的精锐。 想当年,他被孙传庭打得狼狈逃窜,仅十八骑逃进商山,不出几年,还不是搞出了百万大军,打下了朱氏皇朝的半壁江山? 可惜再一次败给了孙传庭这个老贼,否则早打进京城,砍下崇祯的狗头了。 山里的条件十分艰苦,粮食冬衣等物资都缺乏,火枪火药也缺乏,一千火枪兵虽然进行了相当艰苦的训练,但没有进行多少次实弹射击,但李自成等一众义军将领都对他们充满了信心和期待。 其实,不止李自成玩排枪,孙传庭也命高杰、左良玉和虎大威各自组建人数规模在一千五百至二千人的火枪队,请来新军的军官帮忙进行训练。 徐玉清楚旧军的诸多恶习,因此特地交代了一下那些去帮忙训练的军官,旧军和新军不同,不能用新军的要求和规范去要求旧军,马马虎虎过得去就行了。 朱仙镇战役结束后,各地掌军的总兵官在了解大战详情后,也咬牙下血本搞起了火枪队,人数规模多少都有,三百的,四百的,五百的,最多也就一千人。 虽说是下了血本了,甚至还得到地方豪强的资助,但大半的钱都进了总兵官的腰包,能有三分之一用到火枪队身上已经算很不错了。 朱有兼接到锦衣卫的密报时,只是微微一笑,大家都玩起火枪排射,这是要淘汰冷兵器,热武开始盛行的节奏? 第221章 好象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皇上可是有心事?”陈圆圆柔声问道。 皇上今夜虽留宿苑花阁,但却一反常态,放着正事不做,皱着眉头眺望窗外。 她冰雪聪明,又岂会看不出皇上有心事。 “朕好像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朱有兼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苦笑道。 他确实感觉自己好像遗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但急切间又想不起来是什么事情,这让他很郁闷。 到底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呐? “皇上日理万机,难免心情压抑,不如臣妾为皇上弹奏一曲《清心咒》,舒缓一下?”陈圆圆柔声道。 “好。”朱有兼点头道,随后躺在懒人椅上,穿越至今,他的神经一直紧绷着,感觉很累,或许真的需要好好舒缓一下了。 他虽然没听过陈圆圆弹奏过曲子,但也知道,秦淮八艳自小就接受严格且专业的训练,琴棋书画,无所不精,也各有性格和特长,陈圆圆最擅长的是歌舞。 陈圆圆跪坐锦垫上,如葱十指搭在琴弦上,轻捻慢拢,铮铮琴声自指间飘出,宛如天籁,轻轻柔柔地弥漫整个寝宫,又如阳春三月的微风,轻抚朱有兼的心田,让他感觉暖洋洋的,好不舒服。 他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伸展四肢,然后在天籁般的铮铮琴声中慢慢地合上眼睛,没一会就进入梦乡。 陈圆圆悄悄地松了一口气,她有一大段时间没有练琴了,担心琴技生疏失误,被皇上笑话呢。 皇上真的是太累了。 陈圆圆本想起身替皇上盖上丝被,又担心琴声一停,皇上就会醒来,纠结了一下,还是继续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弹奏《清心咒》。 其实,寝宫内摆放了好几大盆烧得通红的火炭,让整个寝室温暖如春,她自己穿着轻薄的罗裙刚合适。 朱有兼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的时间,反正被生物钟唤醒,像往常一样爬起来,坚持不懈地进行跑步,仰望起坐等晨练,女人太多,如果没有一副好的身体,没几年就吃不消了。 晨练后沐浴更衣,吃过早餐,他又以身体不适,给自己放了三天的大假。 或许是休息够了,又或许是陈圆圆弹奏的《清心咒》真的让他舒缓了心中积压的压力,他感觉今天特别的精神,脑子也特别的清醒,心情也格外放松。 现在,让朕好好想想,到底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啪的一声,朱有兼在自己的大腿上重重拍了一掌,特么的想起来了,因为他的意外出现,历史的轨迹已经发生了改变,李自成兵败朱仙镇,不可能再挥军攻破京城了。 但也因为历史的轨迹发生了改变,皇太极会不会提前处理完内部矛盾,开春后就挥军犯边? 这也意味着,决定大明生死存亡的战争即将来临,他没有时间了。 特么的,不能按部就班地做准备了,朕勒紧裤腰带也要爆兵,爆兵,爆兵! 朱有兼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下令皇家兵工厂增加几条生产线,加紧生产遂发枪、手榴弹、大炮和弹药。 第二件事就是招兵,把皇家第一团和第二团扩充为皇家第一师和第二师。 虽然这样会让皇家第一团和还没有打过仗的皇家第二团的战斗力严重下降,但他真没有时间了,先把部队架子搭建起来,新兵能训练一天算一天,免得战争爆发时手忙脚乱的。 第三件事,对,就是范文程。 第222章 容公公衣锦还乡 范文程,字宪斗,号辉岳,辽东沈阳人,好读书,灵敏沉毅,祖籍江西乐平县。 万历四十六年,努尔哈赤带兵南下,攻克抚顺等地,大肆掠劫,21岁的范文程沦身为奴,后加入汉八旗,忠心为清廷卖命,凭借聪明才智,成为皇太极帐下第一谋士,为清帝国灭亡大明立功汗马功劳。 历史对他的评价各有说法,处在朱有兼的位置,自然把他当成了大汉奸,包括洪承畴、祖大寿等投降清廷的明臣明将。 汗奸嘛,当然要清除掉,以震慑那些贪生怕死,立场不稳的家伙,当汉奸是要付出代价的。 不过,这些家伙都躲在安全的地方,出行都有一大群护卫随行保护,想要行刺可不容易,搞不好还送人头。 朱有兼可舍不得他苦心培养训练的特种兵去冒险干这种活儿,单从生意的角度算,真的一点都不划算,但如果有机会的话,他还是愿意冒险试一下。 列出的汉奸黑名单中,范文程排在第一位,他对大明的危害之大,不用再废话了,甚至超过了李岩,如果能清除掉,付出一点代价还是值得的。 朱有兼也知道范文程是皇太极最倚重的第一谋士,肯定舍不得,也不放心他远行,但他还是想赌一把,反正也没啥损失。 大明人都有落叶归根的执念,不管身在何处,逢年过节都会想方设法回来,和家人团聚,共享天伦之乐。 范文程虽是沈阳人,但祖籍却是江西乐平县,马上要到春节了,说不准偷偷回来看一眼也不是没有可能,而且没人见过他的脸,就算他大摇大摆地站在你面前,你都不知道,身边也肯定少不了武功高强的护卫,想刺杀他,确实很难,但万一瞎猫碰上死老鼠呐? 那派谁去江西乐平县呐? “皇上,奴婢举荐印绶监副总管容默。”王承恩低头沉思了好一会,才出声举荐之前审讯犯人表现惊艳的容默。 理由是容默正好是江西乐山县人氏,和乐平县相邻,算起来和范文程也是老乡。 容默心思慎密,观察细致入微,让他打着回乡省亲的旗号,说不准有什么意外收获呢。 “好。”朱有兼高兴道,王承恩的提议让他很满意,老家伙服侍了他这么多年,现在总算开点窍了,很好。 “奴婢遵旨。”容默躬身谢恩,整个人激动得面庞通红,身体都颤抖起来。 他出身穷苦农家,又有九个兄弟姐妹,实在活不下去了,父母才把他卖进宫里,换点救命的银钱。 入宫后,他虽然受尽了磨难,但凭着机灵的动脑和毅力,硬是撑了过来,而且苦尽甘来,一步一步地爬了上来,熬到副执事的位置,最后帮助锦衣卫审讯犯人,得皇上赏识,一飞冲天,爬上印绶监副总管之位,算是真正的出人头地了。 容默心里清楚,如果不是什么特殊情况,奉旨出宫办事,他这辈子只能老死宫中,但现在,皇上却给了他衣锦还乡的机会,他怎不激动得差一点要当场号啕大哭起来? 当然了,他心里十分清楚,衣锦还乡只是顺道,把差使办好才是重点,虽然皇上对此并不抱多大的希望,但他暗中发誓,如果老天爷眷顾,他拼了命也要把事情办好,方不负皇上的重托。 朱有兼从不亏待手下,特别是春旨外出办重要事情的,他赏了容默一万两银子,算是给他安置家人的费用,另给他一万五千两银子的活动经费。 另外,为确保他一路上的安全,还让田伯光调了二十名锦衣卫随行护卫,另外还派了四名特种兵和两名狙击手给他当助手。 朱有兼虽然知道几率渺茫,但心里还是带有一丝赌博的成分,万一瞎猫碰上死老鼠呢? 第223章 回家 容默容公公在二十名锦衣卫的护卫下,浩浩荡荡起程,一路张扬,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他衣锦还乡。 他一路虽然张扬,但没有嚣张跋扈,临行前,王承恩公公可是一再告诫,别干什么蠢事。 他自己心里也清楚,皇上圣明,眼里容不得半粒沙子,一旦作奸犯科,别说皇上饶不了他,王承恩公公会第一个弄死他,因为是王承恩公公举荐了他,他出了事,王承恩公公也要担负失察之罪。 容默公公心里也很敞亮,他现在已经是印绶监的副总管,哪怕无所事事,再熬个十年八年的,印绶监掌印大太监的位置迟早是他的,前途光明的他会干蠢事嘛? 再说了,他身边除了锦衣卫,就是皇上秘密特训的兵王,一个比一个狠,他有作奸犯科的机会嘛? 不过,对各地士绅豪强的热情招待,他欣然接受,甚至坦然接受他们赠送的盘缠,都是不超过五百两的仪程,这是官场不成文的规矩,皇上知道了也不会说什么。 官道虽积雪难行,但容默公公归心似箭,一路急行,总算在春节前赶到乐山县。 乐山县县令刘承伟率一众士绅豪强在城门外迎接,表现得十分热情,并赠送整整一牛车的年货,让捕快衙役护送到家。 其实,几乎所有的文官都鄙视太监,认为他们五体不全,是为不孝,祸乱朝廷,是为不忠,但像容默这种手握实权的大太监,却又讨好巴结,把双标玩得贼溜。 容默公公自己掏钱,在城里买了整整一牛车的白米和鸡鸭肉和糖果等大量的零食,这才在捕快衙役的引领下回家。 他的家在丁阳村,全村百姓听闻他回乡省亲,全都跑来迎接。 容默公公每年都会把积攒下来的银子邮寄一部分回家,给父母当家用,现在的容家,除了本村的地主老财容德容员外外,算是丁阳村的第二富户。 容默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听闻他回来,都激动不已,父母是既激动又尴尬,更多的是内疚。 当初可是他们把这个亲生儿子卖进宫里当太监,而儿子不仅不怪他们,相反每年都会寄回很多钱,极大地改善了家里的生活条件。 如今容默突然回来省亲,他们更加觉得对不起容默,但也只能硬着头皮,和父老乡亲一起迎接儿子回家团聚。 为感谢父老乡亲的热情迎接,容默给每家每户分发二斤猪肉,五斤白米,糖果若干。 回村前,他已经问过县令刘承伟,丁阳村目前有一百五十六户村民,他把礼物分成了一百五十六份,家家户户都能分到一份。 百姓质朴,能分到这么一份新年的礼物,简直就像天掉馅饼,一个个开心得都合不拢嘴,连连鞠躬道谢,夸赞他有出息,当了大官都没有忘记乡亲父老。 送走热情的父老乡亲后,容默这才有时间和父母兄弟姐妹说话,给他们分发礼物,当晚,心情大好的容默放纵自己,喝得酩酊大醉,让人搀扶着,在容德容员外的豪宅住宿。 容家没有空余的房间和床铺,何况还有这么多护卫,容默也不想他们受委屈,就在容德容员外的家借宿,让容员外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 他正巴不得这样呢,为照顾好容默公公,还特地让两个侍妾贴身服侍。 可惜容默公公去了势,不能人道,否则,他还想借腹生子,沾一沾容默公公的官气呢。 容默没有忘记此行的任务,他在家陪家人度过了年三十和大年初一,然后借口访友,带着二十多名所谓的护卫,浩浩荡荡地前往乐平县。 第224章 为表弟站台 容默公小时候和表弟李兴盛的关系很好,他现在在乐平县当捕快,容默公公打的就是看望表弟的旗号,光明正大地前往乐平县。 乐平县令苏平生平时可没少骂太监是没蛋的妖人,但容默公公驾临,他还是带了一众手下和本地的士绅豪强前往迎接。 “哎呀,咱家只是来探望一下表弟,怎烦劳苏县尊如此兴师动众,咱家都不好意思了,诸公请了。”容默公公笑眯眯地抱拳回礼。 双方客套一番,然后移驾本县最好的万香酒楼,没过多久,捕快李兴盛被人找来。 “小的李兴盛,见过苏县尊,容公公,诸公。”李兴盛恭恭敬敬地给容默公公、苏县令和一众士绅豪强行礼请安。 “哎呀,表弟,咋这么多礼呢,咱哥俩多年未见,得好好叙叙。”容默公公捏着兰花指,笑眯眯说道,他对李兴盛的表现相当满意。 这官场之道,可复杂死了,表弟能有这眼色,将来也必混得不错,看来当了几年的捕快,也学到了一些东西。 “咱家代表弟敬苏县尊和诸公一杯。” 容默硬拉着李兴盛坐在身边,然后笑眯眯地举杯敬酒,给表弟李兴盛站台的意思再明显不过。 席间,容默公公半点不客气地训斥表弟杨兴盛,在苏县尊手下办事,一定要好好工作,天天向上,不能辜负了苏县尊的厚望。 李兴盛唯唯诺诺,一副虚心听训的老实模样。 “苏县尊啊,咱家这表弟年轻不懂事,你可要好好教导他,不听话只管揍,咱家支持你。” “不敢不敢……”苏平连忙摇手,他也是在官场上爬滚几年的老油条了,清楚里边的门道。 容公公的话,他要当真了,那离卷盖铺滚蛋的日子不远了,这些话,不仅不能当真,而且得反过来听。 容公公实在太热情了,拉着他的手一个轻的聊,好像相交多年的老基友,一见面就基情四射,搞得他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实在架不住容公公的热情,他当场许诺了一个副捕头的职位给李兴盛,容公公才没有对他再动手动脚的。 不过,说老实话,容公公确实长得十分俊秀,皮肤白嫩,比那些小相公还要漂亮许多,关键是身居高位,如果把他给征服了,会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 呃,本官竟然想歪了,呸呸呸。 十几轮敬酒后,容默公公不胜酒力,在一众士绅豪强的热情挽留下,他随意选择了一个靠近县衙的豪强家里住宿。 说是随意,其实是有意的选择,他选择留宿的是豪强范令先的家。 范家曾是乐平县五大豪强之一,被贬往辽东抚顺后没落,但被贬的是范文程这一支,范令先这一支没有受到波及,毫发未损。 范家的家产被充公,房产田地被没收,几年后,范令先的父亲花两倍的价钱把范家的祖宅买了回来,也就是说,范家的宗氏祠堂仍在乐平县。 也正因为这样,朱有兼才会派容默公公过来碰碰运气,能不能成事,就看老天爷保不保佑了,失败了也没啥损失,权当是给容默公公放个大假,也算是笼络容默公公,收买他的忠心。 巴结权贵是人之常情,一心想重振门楣的范令先更加热衷,何况他现在的情况有点微妙,因为他的堂哥回来了,也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他给容默公公安排了一套独院,派了两名年轻漂亮的丫鬟服侍,容默公公的二十几个随从也都安排在院落里,大厢房有的是,挤一挤还是没问题的。 “家里来客人了?” 后院,书房,一个文质彬彬的中年文士看着范令先,目光有些冷厉,更带有几分不满。 “嗯。”范令先点头,强压下心中的不爽,向堂哥范程道出了容默公公的身份来历。 “宫里来的?”范程眼睛一亮。 第225章 被打脸了 容默公公在范家住了几天,范令先的热情招待让他感觉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想要搬出去,但范令先盛情挽留,他只好厚着脸皮多住几天。 容默公公也不好意思白吃白住,给钱人家不要,只好掏出一小尊琉璃生肖虎,当作礼物送给范令先。 他身上带了几尊这样的琉璃生肖,是皇上给他配备的,应急用的,没想到现在派上了用场。 这回,范令先没有客气,欣然收下,这不仅是因为琉璃生肖的贵重,关键是范令先的生肖刚好属虎,容默公公送的这份礼物太贴合他的心思了。 范令先对这尊琉璃生肖虎爱不释手,一个人在书房里把玩,堂哥范程刚好进来,看到他手中的琉璃虎,眼睛不禁一亮。 “先弟,让堂哥看看。” 他把玩了好一阵,仍没有要归还给范令先的意思,范令先不免有点心急,但又不好意思开口。 “先弟,这尊琉璃虎,堂哥有大用,一千两卖给堂哥吧。” “堂哥想要,弟怎敢不给,一家人,说钱伤感情。”范令先大方说道,心里却在滴血,那是他的心爱之物啊,但他又不敢跟堂哥争,只好忍痛割爱。 “那堂哥不客气了,呵呵。”范程笑得很开心,物以稀为贵,他打算把这尊小宝贝献给主子,以讨主子的欢心,稳固他的地位。 至于堂弟什么感受,他根本不在意,或许,他认为,等到将来他发达了,送堂弟一场荣华富贵,算是对他的关照了。 范令先微笑离开书房,人一走出书房,整张脸顿时黑了下来,气哼哼地回房,差点和神色慌张,急匆匆跑来的大管家范平相撞。 “老爷,何故生气?”范平连忙侧身退让,见自家老爷黑着一张老脸,不禁怔道。 “范平,你的脸怎么啦?”范令先看到范平的半边脸颊肿起老高,也不禁一怔,皱眉询问。 “老爷……”范平眼睛一红,满脸委屈和痛苦表情,欲言又止。 “是谁?”范令先喝道,脸色由黑转青,显得十分愤怒,范平的脸上印着一个红色的大掌印,明显是被人打的。 范平是跟随爷爷、父亲和他的三代元老管家,忠心耿耿,劳苦功高,在范家的地位超然,即便是他,对范平也要客气三分,尊称一声范伯,没想到在他家里竟然被人打了,这分明是抽他的脸,怎不把他气得火冒三丈? “老爷,是程老爷的随从……”范平捂着肿痛的面庞,委委屈屈地把事情的经过讲述出来。 范程老爷的十个随从不仅嚣张跋扈,十分难侍候,把府里年轻漂亮的丫鬟全给糟蹋了,这也就算了,竟然还想糟蹋老爷最宠爱的美妾云香。 老总管范平看不下去了,上前制止,结果被扇了一记响亮的耳光,当场晕死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范平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冰冷的地板上,连忙爬起来,神色慌张地跑去找范令先报告。 “云香……”范令先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双拳紧握,脸上表情显得狰狞吓人。 他虽悲愤交加,但却没有去救云香,而是颓然坐倒在椅子上,因为照时间推算,显然已经迟了。 在自己的家里,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算什么男人? “呵呵……”范令先突然呵呵地怪笑起来,表情状若疯癫。 “老爷,老爷……”范平吓了一大跳,连忙上前,用力摇晃他的身体。 “范伯,我没有疯,只是这心里憋得慌……”范令先捂着胸口,喘气道。 “令先,范伯有些话想和你说一说。”范平突然沉声说道,脸上表情显得严肃认真。 “啊,范伯你……请说……” 第226章 必须争 “令先,你当真不争?” “他是长房……”范令先颓然道,他不是不想争,而是有太多顾虑,甚至有点畏惧。 “长房又如何?祖宅是你爷爷花双倍的价钱买回来了,为了买回祖宅,范家伤筋动骨,至今才缓过劲来,你念情,可当初长房是怎么对待我们这一支的?” 范平苦口婆心说了一大堆话,当初长房春风得意的时候,是怎样对待他们这一支的?不仅没有给予关照,相反还欺负他们这一支。 身为范令先这一支的三代元老,他可是亲身经历,没人比他更清楚当年发生的一些事,可以说,范令先的爷爷虽然是病死的,但却为了购回祖宅,心力憔悴才病倒的。 也可以说,是被长房间接害死的。 范令先面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但没有吭声,范伯说的这些,他都知道,只是他心有顾忌啊。 “令先,你是否顾忌他背后的靠山?”范伯沉声问道,他在做最后的努力,如果范令先仍如扶不起的阿斗,他只有离开范家,回家养老了。 “是。”范令先犹豫了一下,才点头承认,自己确实是顾忌堂哥背后的靠山,实在太强大了,强大到他都不敢生出一丝反抗之心。 “令先,糊涂啊。”范平手指范令先,捶胸顿足骂道,你特么的是不是晕了头,就算皇太极给他撑腰又如何?这里是大明,大明,听懂了没有? 这是你父辈和你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基业,你凭什么放弃?你对得起你的父辈,对得起你的家人吗? 你也看到了,那些人狼子野心,心狠毒辣,嚣张跋扈,现在在你家里做客,尚且连你最宠爱的爱妾都给糟蹋了,将来恐怕更惨,言尽于此,好好想想吧。 范平说得口干舌燥,见范令先仍在低头,没有要说话的意思,他摇了摇头,发出一声满是失望和无奈的叹息,正打算离开,一名家丁神色慌张地进来禀报。 “老爷,不好了,云香夫人吞金自杀了。” “混帐,夫人是暴病身亡,听清楚了没有?”范令先好像被毒蝎蜇了一般,猛地跳起,气急败坏地对着家丁就是一通火力输出。 “啊……”家丁傻眼,这什么个情况。 “小心祸从口出,管好自己的嘴巴。”范平瞪着家丁警告,脸上却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他的一番苦口婆心总算没有白费,老爷被他骂醒了,总算做出了明确的选择。 “范伯,你去处理一下,按夫人的规格厚葬。” “是,老爷。”范平大声应喏,脸上的笑容难掩内心的激动和喜悦。 范平不愧范家三代元老,办事效率极高,在他的操作下,仅有的几个知情人不敢乱说话,都统一口径,云香夫人是暴病身亡。 “先弟,给你添麻烦了。”范程闻讯,连忙过来道歉安慰,还大方的拿出五千两银票,算是给范令先的补偿。 “哟,堂哥,这怎么好意思,一个小妾而已,呵呵。”范令先不以为然道,不过却伸手接了银票,小心翼翼地收进怀里。 见他一副贪婪样,范程暗中松了一口气,这些该死的家伙,净给他惹麻烦,早知如此,就不应该来啊。 “堂哥啊,你这些随从,也闹过头了。” “我会好好管教他们的……”范程脸上尽是尴尬与无奈,他说的只是表面话而已,这些随从在那边可都是大有身份的,他一个奴才,管得了嘛? 别说管了,连想都不敢想一下。 “嗯,烦劳堂哥了。”范令先点头道,心里却在画圈圈,特么的,老子还以为你有多牛逼,结果连几个随从都不敢管,差点上当了。 堂哥,既然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了。 第227章 容公公被两个男人调戏 容默公公想过自己的很多事,想过自己升官发财是的情景,想过自己衣锦还乡时的情景,想过自己老时的情景,甚至想过自己死的时候该葬在哪里,唯独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被男人调戏,而且还是在同一天,被两个男人先后调戏。 他不想被范家人发现他的意图,连着几天都是一大早就出来转悠,把整个乐平县都转完了,今天是他转悠的最后一天,接下来就开始慢慢的和范家人接触,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发现。 容默公公不想太张扬,只带了四名护卫随行,中午的时候,在装修相当高档的春风如意楼用餐。 他今天穿着白色的裘皮大衣,玉带香囊,一副世家公子哥的装扮。 他容貌原本就姣美如女子,加上齿白唇红,肌肤水嫩光滑,惹得不少食客纷纷注目,眼神里全是惊艳之色。 貌比潘安宋玉,说的便是眼前这位贵公子吧? 不过,有个别人的眼神除了惊艳外,还带有某种一点都不掩饰的贪婪之欲。 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产生如此吃果果的贪婪之欲,嗜好绝对是重口味的,不过,在大明,这种事再正常不过,好多地方甚至开设有小相公馆,供这种人去玩乐呢。 带这种眼神的是邻桌正在用餐的一位中年书生,长相也算英俊,看穿着,家境也相当富裕,他见容默公公在旁边的桌位坐下,马上起身,抱拳行礼。 “这位公子请了,在下于学海,国子监生员。” “在下容默。” 搂理,国子监生员即天子门生,容默心里应该带有几分亲切感,但于学海那吃果果的贪婪眼神让他皱了一下眉头,不过,他诚府颇深,没有表露出半点不爽的表情神态。 “哎呀,好俊俏的小相公。” 一声充满邪恶的怪笑突然响起,一下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 一个穿着熊皮大衣,头戴熊皮帽,留着腮胳胡,长相威猛,腰悬连鞘长刀的壮汉从楼下走上来,看着容默的眼神也像于学海一样,充满了吃果果的贪婪之欲。 卧槽,咱家今天出门忘了看黄历了。 容默公公眼睛微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此刻已心生杀机,只是诚府深,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你是何人?”于学海怒视壮汉,眼神里满是恼怒之色,甚至还带有一丝丝的杀意。 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壮汉早被他杀了一百回了。 他正想方设法和容默套近乎,然后寻机下手呢,这么漂亮水嫩的贵公子哥,玩起来一定很有味道,搞不好还能从贵公子身上坑点钱呢。 好事被人搅了,换谁不恼怒?想杀人的心都有了。 “滚。”长相威猛的壮汉直接一巴掌甩了过去,行事不仅简单粗暴,而且十分嚣张霸道,身上散发出一股子震慑人心的森冷煞气。 内行人都清楚,只有久经战,在尸山血海爬滚过的人,身上才会带有这么一股震慑人心的森冷煞气。 “哎呀……你……你有种等着。” 于学海没想到长相威猛的壮汉一上来就动手,他整个人被扇飞,脸颊以肉皮眼能看得见的速度肿胀起来,吓得他连滚带爬的跑了。 不过,跑路之前摞下狠话也很正常,男人嘛,谁不好面子? 这家伙这么嚣张霸道? 容默没想到壮汉一上来就动手打人,不禁一怔,他重新打量壮汉,目光落到壮汉所戴的熊皮帽时,眼里闪过一抹异色。 他对四名护卫打了个手势,容色静定地看着壮汉朝自己走来。 容默像猎犬一样,用力抽动了一下鼻子,眼中异色更浓。 第228章 容公公的妖媚 容默公公一刻都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但凡发现一丝异常,都会追查到底,直至确认没有问题才会释然。 他心思细腻,尤善观察,从中发现蛛丝马迹,长相威猛的壮汉虽然头戴熊皮帽,但鬓角没有露出一根发髻,说明是个大光头。 范文程是皇太极帐下第一谋士,他偷偷跑回老家探亲,皇太极肯定不放心,派护卫保护他的安全是肯定的,同时也是监视他的一举一动,但凡有异常,那些护卫估计会把他弄死。 清人嘛,留的都是老鼠辫,想混进大明,就只能剃光头,因此,但凡剃光头的,不是和尚就是那边的人。 出家人四大皆空,不过也偶有不守戒律的和尚,他虽动了疑心,但还有待观察验证。 壮汉一走近,他马上就闻到了一股子难闻的羊膻味儿,心中的怀疑又增一分。 那边多是吃羊肉,绵羊膻味大,吃多了难免有一股羊膻味儿,只有皇上亲手弄的配料,羊肉鲜香可口,没有一点膻味儿,好吃到让人难以忘怀。 想到皇上做到的羊肉,他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公子,一个人不寂寞啊?”壮汉拉过一张木椅,一屁股坐在容默公公的身边,一只胳膊搭在了他肩膀上。 “这位壮士,请自重。”容默公公本能挣扎,但感觉壮汉的胳膊重如泰山,竟压得他无法挣脱,心中微惊。 这家伙的力气好大。 “乖乖地跟大爷走,大爷保你快活,若敢呼喊,哼哼。”壮汉压低声音威胁道,搭在容默公公肩膀上的手臂稍稍加了点力。 “啊……”容默公公只觉肩骨疼痛欲裂,忍不住发出一声痛呼,不过,他不想惊动旁人,刻意压低声音。 这家伙竟然想对他用强,真是不知死活的家伙,等会看咱家怎么收拾你,哼哼。 四名护卫坐在邻桌冷眼旁观,仿佛和容默公公不认识一般,不过,他们的右手都伸进袖袍里,握紧藏在里边的左轮手枪。 只要容默公公发出动手的信号,他们立刻掏枪射杀壮汉,不用怀疑他们的枪法,四人都是特种兵,短枪射击是主要的训练科目之一,而且其中两人还是百发百中的狙击手,这么近的距离,不一枪爆头,你都没脸继续呆在狙击队里。 “死人,人家的肩骨快断了,能不能温柔一点。”容默公公嗓音一变,柔柔的,嗲嗲的,带着一种勾人魂魄的妖媚魔力。 皇上说过,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不过演这个角色有点难为他了,全身都起鸡皮疙瘩了。 “呃……”壮汉一呆,继而心神一荡,手劲散去,大嘴开咧,呵呵傻笑起来。 原来是个妙人儿,这一趟也不算白跑了,嘿嘿。 “去客栈。”容默公公掐了他一把,拿开他的胳膊站起身,脚下好像被什么绊着了一般,重心骤失,哎呀一声,双手乱舞着跌进壮汉的怀里。 他乱舞的双手无意中拍飞了壮汉头上的熊皮帽,露出一颗光亮的大脑袋。 “好,去客栈,嘿嘿。”壮汉已经虫子上脑,根本不在意,他一手搂着容默公公的腰,弯腰捡起熊皮帽戴上。 容默公公趁机瞄了一眼壮汉的大光头,没有戒疤,不是和尚,脑袋的前半部有点黑,显然是经常晒太阳的原因,后半部光亮,明显是刚剃没多久。 老鼠辫。 容默公公唇角微翘,露出一抹高深莫测的诡异笑容。 他撑着壮汉的胸脯重新站起身,做了一个只有四名护卫才看懂的手势,然后掏出几粒碎银扔在桌上,和壮汉一起下楼。 第229章 容公公的温柔 砰砰—— “啊……” 两声枪响,伴着痛苦万分的凄厉惨嚎在同福客栈的楼上响起,把掌柜、店伙计等人给吓了一大跳。 在老板的催促下,店伙计战战兢兢地上楼查看,却被两个壮汉挡住去路。 “锦衣卫办事,闲杂人避让,擅闯者,杀无赦。”其中一个壮汉掏出一块黑黝黝的铁牌晃了晃,随即收入怀中。 铁牌是货真价实的锦衣卫身份牌,朱有兼为方便容默等人行事,以避免一些麻烦,给他们准备各种身份,锦衣卫身份只是其中之一。 “妈呀……” 店伙计吓得尖叫一声,两腿发软,骨碌骨碌地滚下阶梯,摔得青皮脸肿。 锦衣卫的名声真不是吓唬人的,而是货真价实的凶名昭著,人见人怕,鬼神都得绕着走。 在两名护卫的威胁下,客栈老板和店伙计吓得面无人色,老老实实的关上店门,战战兢兢地缩在角落,等候发落。 一间客房内,壮汉已经被两名护卫死死地捆在一张椅子上,嘴巴被一张破布塞住,只会发出唔唔的闷叫声。 “你看你,又不听话乱动了,不是个乖宝宝哦。” 容默公公蹲在地板上,动作温柔地给壮汉包扎伤口,说话轻声细语,仿佛像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在服侍自己的夫君子。 不止是被捆得动弹不得的壮汉,就连两个护卫都感觉心里发毛,背脊窜起丝丝寒意。 “哎呀,又不听话乱动了,一点都不乖。” 容默公公见他乱动,抬手在他的伤口处拍了一下,痛得壮汉惨哼不已,额头冷汗直飚,全身肌肉乱颤。 容默公公开了两枪,第一枪不知道射哪了,第二枪射中壮汉的右大腿,把腿骨都给打断了。 还是那句老话,哪怕你武功天下第一,一颗子弹照样搞掂。 容默公公给之所以壮汉包扎止血,只是因为等会要审讯,不能让他失血过多挂掉,至于断掉的骨头,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将死之人,用得着治疗嘛? “包好了。”给壮汉包扎好后,容默公公拍了拍手,站起身,拉了一张椅子坐在壮汉身边,笑眯眯地看着他。 “下面是问答游戏,壮士可以选择回答,也可以拒绝回答,还可以说假话欺骗咱家,不过,要接受惩罚哦。” 壮汉强忍伤口和断腿的疼痛,哼了一声,一副宁死不屈的表情。 “啧啧啧,咱家最敬佩那种惨遭各种酷刑,被折磨得体无完肤却宁死不屈的大英雄了,不过,既然是审讯,流程总得走一下,你说是不?” 容默公公笑眯眯地看着壮汉,从宽大的袖袍里摸出一把闪烁森冷寒芒的单锋小刀,在壮汉面前晃了晃。 “这把小刀跟随咱家多年了,自家平时用来削水果的,今儿恐怕要削别的东西了,以后再也不能削水果了,可惜了。” 也不管壮汉有什么表情反应,他自顾说着话,食指轻抚刀身,动作温柔如轻抚情人柔嫩的肌肤,生怕一不小心会磨破皮肤一般。 “对了,忘了告诉你,咱家在审讯之前,有个习惯,就是先收点辛苦费。” 容默公公说完话,单锋小刀压在壮汉右手的大拇指上,左手举起一块不知道从哪捡来的鹅卵石,猛地用力砸在刀背上。 啪的一声怪响,血光迸现,壮汉的右手大拇指应声掉落地上。 “唔……” 壮汉痛得发出惨嚎声,不过,他的嘴巴被破布堵住,只能发出唔唔的怪响声。 “哎呀,又流血了,别怕,咱家马上替你包扎止血,嗯,咱家知道,你是英雄好汉,肯定不怕疼的,对吧?” 此刻,壮汉看着容默公公的眼神里多了一丝惧意,这家伙特么的心理变态啊。 如果他能开口说话,一定破口大骂,谁特么说英雄好汉就不怕疼的? 第230章 以后打死不跟太监出任务 手没了大拇指,就没法握紧东西,更别说握紧武器上阵搏杀了,整只右手算是半残废了。 “哎呀,咱家忘了你不能说话,勿怪勿怪。”容默公公伸手想取出塞在壮汉嘴里的破布,忽又收回手,捏着兰花指点在壮汉满是豆大冷汗的额头上,娇嗔说道。 “咱家帮你取出布团,但你不要骂人哦,骂人是要受到惩罚的,呵呵。” “……” 站立一旁的两个护卫一阵恶寒,不懂的还以为容默公公是对他的情郎撒娇,但心里也越发发毛,太监行事都是这么变态么? 壮汉拼命点头,他心里比两个护卫更发毛,这特么的倒了大血霉了,碰到一个老变态,不知道接下来会有什么让他更加恐惧的手段。 容默公公微微一笑,取出了塞在壮汉嘴巴里的破布,随手扔在一边。 壮汉张着大嘴,拼命地呼吸新鲜空气,那张破布不知从哪捡来的,特么的臭死了,他之前想呕吐,但吐不出来,全都咽回肚子里了。 那感觉,太特么的难受死人了,他宁愿单枪匹马和一百个明军拼杀,也不愿意遭这份罪。 “想不想喝茶?”容默公公柔声问道。 “想。”壮汉连忙应道,他之前被破布塞嘴,恶心反胃,口水直流,但现在确实口干得要命,很想喝水。 就算死,也不想当一个渴死鬼,先喝了再说。 容默公公真的倒了一杯茶水,送到壮汉嘴边喂他喝,还从怀里拿出一张粉色的绣帕帮他擦拭嘴边的水渍,那表情动作,温柔得像一个贤惠的妻子在服侍丈夫一般。 两个护卫都不禁打了个哆嗦,心里想象自己若是那个壮汉,心里恐怕早吓死了。 壮汉同样在打哆嗦,容默公公越是这么温柔对他,他心里的恐惧感也越发强烈,如果不是被捆绑得无法动弹,他恐怕早跳起来跑路了。 任谁碰到这么一个温柔相待的太监,不发疯才怪。 “好了,咱可以开始了吗?”容默公公轻声问道,就好像在征询自己的丈夫一般,依旧是那般的温柔。 不过,他不等壮汉反应过来,已经动手解除壮汉的裤腰带,把他的裤子扒拉下来。 “啧啧啧,这本钱还挺足嘛。”容默公公看着壮汉光秃秃的下身,掩嘴低笑。 他的表情神态都不知道怎么形容了,反正谁在场,谁心里发毛。 “比咱家的大了好几号呢,不信?咱家给你。”容默公公说道,还真的动手去解玉带,好像真要和壮汉比尺寸似的。 你丫的一个太监,和一个正常的男人比那玩意? 两个护卫心里阵阵恶寒,连忙告退,这场面,他们已经看不下去了,再看,就真的吐了。 容默公公点了点头,继续解玉带,不过,他没有脱裤,而是翻开玉带,从玉带里抽出一枚钢针。 手指般长的钢针,在明亮的光线下闪烁幽幽亮芒。 “不……”壮汉先前被容默公公的各种骚操作给整懵了,这会才反应过来,似乎猜测到他想干什么,吓得拼命地挣扎尖叫起来。 “乖,不要害怕,虽然有点疼,但很刺激的,保证你欲仙欲死,嘻嘻。”容默公公的食指和大拇指捏着亮光闪闪的钢针,吃吃笑道。 如果只听声音,还以为房里边的情形很暧昧很儿童不宜呢,反正守在门外的两个护卫又不禁打了个哆嗦,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出任务,打死不跟太监一起,太特么的变态了。 “不要折磨我了……我说我说……你想知道知道啥……我全说……呜呜……” 壮汉的心里防线崩溃了,他敢单枪匹马地和一百个明军玩命,但却被容默公公整怕了,为免遭皮精神上的折磨,他投降了。 第231章 有一桩功劳送给公公 壮汉名叫察巴罕,镶蓝旗,因作战英勇,屡立战功,赐封巴图鲁,即勇士称号。 察巴罕此行的任务是和另外九名同伴奉皇太极之命护卫范程先生来江西乐平县祭祖,至于范程先生的真正身份,他还真不知道。 不过,负责带队的统领叫多不隆,正黄旗,赐封劲勇巴图鲁,皇太极的侍卫副统领,身份高贵,能劳动他大驾地,不惜千里护送,冒险深入大明境内的,想来范程的身份必不简单。 察巴罕心理防线崩溃,把所知道的全招出来了,甚至包括自己宠爱的两个男妾的名字啥的都招了。 这一趟差使,真是撞大运了。 容默公公的表情不仅没有惊喜,反而变得凝重起来,不管那个范程是不是皇上心心念念,千方百计想弄死的大汉奸,光凭一个多不隆,就足以让他立下泼天大功劳,但他仍希望范程就是范文程,捉到他,此行的任务才算真正的圆满。 虽然他心里猜测范程极有可能就是范文程,但现在无法百分百的确认,需要查证。 容默公公皱眉沉思,接下来该怎么办? 如果察巴罕长时间不回去,极有可能引起范程和多不隆的不安和怀疑,放他回去吧,但他大腿上的枪伤怎么解释? 如果不是这家伙武功高强,他担心四名护卫制不住他,才掏枪射击的,哟,头痛啊。 “禀容公公,范家老总管范平求见,说是有紧急事情,一定要和公公面谈。”门外突然响起护卫说话的声音。 他怎么找到这里的? 容默公公先是一怔,眉头皱起,继而舒展,范家是地头蛇,他又借住在范家,人家不盯着他才怪呐,不过范平这么急匆匆的找他,到底有什么急事呐? 不管范程是不是范文程,范家这次是注定了要倒大霉的,搞不好抄家灭族都有可能。 且先去会会他,看有什么急事再说。 容默公公心里有决断,当即走出房门,让守门的两个护卫看好察巴罕,自己去见范平。 还光着大屁股的察巴罕嘴巴张了张,到了嘴边的话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他宁愿光腚也不敢叫容默帮他把裤子给穿上,这死妖人的太变态了,他怕怕。 “容公公,家主有急事相商。” 容默公公一走出客栈,范平马上抱拳行礼,道明来意,至于容默公公为啥还躲在客栈里边,他现在没时间去理会。 事关范家的生死存亡,他真的很心急。 “带路。”容默公公点头说道,他想看看范令先到底有什么事,这么包匆匆的找他。 他只带了两名护卫,跟在范平身后,至于客栈,在他没有回来之前,仍然关门歇业,客栈老板和店伙计仍战战兢兢的缩在角落,等候他的发落。 范令先在外边养有一房小妾,因原配正室是个母老虎,且善妒,他不敢把小妾娶进门,只能在外边偷偷购房养着,今天刚好和容默公公在他藏娇的金屋密会。 小妾为讨好他,原本想亲自下厨,给他备一桌酒席接待贵客,但他心烦意乱,挥手让小妾退下,自己坐立不安地等着老管家范平把容默公公请来。 “容公公,您可来了,多有打扰,得罪了。” 看到老管家范平把容默公公领进来,荡令先激动地起身相迎,抱拳告罪。 “范员外客气了,不知范员外有何事,这么急匆匆地把咱家叫来?”容默公公客气抱拳回礼,然后双手缩回袖袍里,似乎怕冷。 他向来小心谨慎,在没有清楚范令先的意图之前,手里握着左轮手枪的枪柄,心里才有安全感。 “容公公,在下有一桩大功劳送给公公。” 第232章 必须马上离开 范程即范文程,皇太极帐下第一谋士。 不过范令先并不知道他这个堂哥是皇太极最倚重的第一谋士,只知道他是皇太极的谋士,如果知道了,或许心里会有别的一些想法吧? 范令先说是送给容默公公一桩大功劳,其实是有条件的,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终于谈妥了条件。 其实,范令先的条件也算不上什么条件,就是有点绕,或者说,他当了婊子,又要立牌坊,让容默公公有点鄙视,这丫的敢做却不敢当,小人一个。 范令先的条件是保证范家上下和财产的安全,不能让人知道是他出卖堂哥,还让锦衣卫配合演戏,把他抓起来关押个十天半月的,忽悠不知内情的人。 按理,这么大的事情,必须请示皇上裁决,但江西距离北京有上千里路远,等皇上圣旨送达时,黄花菜早凉了。 加上皇上说过,但凡有利大明的事,可以特殊处理,加上范令先也算举报有功,因此,他才敢擅自做主,同意了范令先的条件。 只要捉到范文程,皇上应该不会怪罪他吧? 容默公公也是反复权衡了好一阵才敢下定这个决心。 当然了,他也有条件,就是让范令先全力配合,协助他抓捕范文程和九名清人侍卫。 两人商议了一番,然后分头行动,范令先先回去稳住范文程,他先去客栈解决问题,然后再回范宅安排人手,布置抓捕行动。 客栈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对客栈的老板和店伙计威胁一通,让他们守口如瓶,并帮忙看守被断腿负伤,且被捆在椅子上无法动弹的察巴罕。 如果还能让察巴罕逃跑,他真的不介意把客栈老板和店伙计弄进锦衣卫的诏狱快活一段时间。 容默公公带着四名护卫回到范宅,马上把其他护卫叫来,关上房门商议抓范文程一事。 范文程身边的十名护卫都是一等一的高手,特别是统领多不隆有万夫不当之勇,若是强行抓捕,可能抓不到人不说,还有可能出现不必要的伤亡,因此可以开枪射杀,当然了,如果能够抓活的,那再好不过了。 十名护卫除了统领多不隆外,另外九个都是无关紧要的小虾米,范文程才是大鱼,不管死活,都必须把他留下来。 为确保万无一失,容默公公把两名狙击手分别安排在前门和后门,找一处制高点藏身,另各派一名锦衣卫当副手,决不能让范文程逃脱。 言下之意,发现重要目标逃跑时,可以开枪射杀,如果能击伤腿部抓活的更完美了。 在容默公公回范宅的时候,在书房里看书的范文程收到一个消息,让他眉头大皱,面现不悦表情。 护卫察巴罕单独外出近三个时辰了,至今未归。 他再三强调统领多不隆,不能让护卫单独外出,要出去至少得两人一组,而且不能超过一个时辰,以免发生什么意外。 但多不隆显然没听进他的告诫,或者说,没把他的话当一回事,而且还在范家胡作非为,糟蹋了堂弟范令先宠爱的小妾云香,逼得云香吞金自尽。 如果不是堂弟范令先胆小懦弱,他又赔了堂弟五千两银子,许了一些好处,才把堂弟安抚住。 五千两银子呐,能让他肉痛一整年。 不过,他心里即便恼怒多不隆,恨不得剁下他的狗头,但也只是想想而已,正黄旗出身的多不隆不仅身份高贵,而且还是皇太极最信任的护卫副统领,他招惹不起。 范文程心里清楚得很,他虽然是皇太极最为倚重的第一谋士,但汉人在清帝国的地位低下,他自己就曾是汉奴,吃的住的,连狗都不如。 如果没有这一身的本事,估计坟头草都有三尺高了。 “不行,必须马上离开范家,另寻一处安全之地。” 范文程背着手,在书房内走了几圈,心中的不安感觉也越来越强烈,或许是他心性多疑,但出于安全上的考虑,他还是决定马上离开范家,先出城再说。 第233章 跑路 多不隆虽然看不起范文程这种贪生怕死,卖国求荣的汉奴,对他的交代阳奉阴违,甚至抗拒,但也清楚自己的职责,就是保护范文程的安全。 临行前,皇太极可是一再交代,此行必须无条件地听从范文程的命令,保护他的安全,如果他出意外,提头来见。 当然了,他还肩负监视范文程的秘密任务,如果发现范文程投明,格杀勿论。 他倒是巴不得范文程投明,正好名正言顺地砍下他的狗头,可惜范文程是铁了心叛明,誓死为清帝国效命,让他大失所望。 范文程突然莫名其妙地下令撤离范家,这让他疑惑不解,察巴罕虽然违反规定,在外面逍遥了几个时辰没有回来,但也用不着这么疑神疑鬼吧? 多不隆在心里画了无数个小圈圈,问候了范文程的十八代祖宗,但还是无奈地执行撤离命令。 一众护卫忍不住破口大骂,这些天,他们在范家可是过得逍遥自在,吃得好,住得好,还有年轻漂亮的丫鬟服侍暖床,舒爽得没法形容了。 这好端端的,姓范的却突然叫他们收拾行囊走人,怎不把他们给气炸了,一个个都问候范文程的十八代祖宗。 既然命令,他们没法抗拒,但一个个都磨磨蹭蹭的,以此来抗议,发泄心中的不满。 有个护卫还抓紧时间,拉着相好的折腾了五分钟,才心满意足地回房收行囊,准备撤离范家。 因为包括统领多不隆在内的所有护卫都消极怠工,摸了近一个时辰的时间,才不情不愿意的背起行囊出门,集中在小院落内,苦苦地等候范文程的命令。 “哟,堂哥,这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走了?是不是弟照顾不周?” 范令先是过来稳住范文程的,却看到范文程等人都已经收拾好行囊,一副马上要离开的样子,不免有点心慌。 不过,他还没有慌到六神无主的地步,短暂的惊慌之后,他冷静下来,看了跟随在身后的老管家范平一眼。 范平心神领会,借口要给范文程等人准备一点盘缠,匆匆开溜,跑去向容默公公禀报。 “马上行动,绝不能让他溜了。”容默公公当机立断,下令马上冲去抓人,无论如何,绝不能让范文程逃了。 范文程像容默公公一样,住在范家的一座别院里,十名护卫也跟他住在一起,平时都安排有护卫守着大门,禁止任何人乱闯。 “站住,擅闯者,杀无赦。”把守院门的护卫看到容默公公率众奔来,连忙大声喝止。 他右手握紧刀柄,手背青筋凸现,呈现超强力道,如果冲来的人不停止,他马上拔刀杀人。 砰—— 一声枪响,护卫带着一脸的惊讶和痛苦,捂胸倒下,他没有马上断气,脑子里想的是明人的火枪竟然不用点火就能射击? 开枪的是容默公公,他很清楚,这时候已经没有时间磨叽了,抓住范文程要紧,谁挡他升官发财的道,不管你什么身份,先宰了再说。 干掉了看守院门的护卫后,容默公公率先冲进去抓人。 突然响起的枪声把范文程等人给吓了一大跳,心感不妙的他下令四名护卫断后,其他的跟他一起从后门冲出去。 四名护卫挥舞刀剑,杀向涌来的容默公公等人,然后是一阵乒乒乓乓的枪响声,如同爆豆一般。 “啊……” 枪声如爆豆般响起,四名断后的护卫惨呼倒下,他们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但武功再厉害,在左轮手枪面前毛用都没有。 多不隆和几名护卫保护范文程冲出别院后门,见没有人拦截,顿时松了半口气,众人冲向范宅后门。 砰—— 清脆的枪声突然响起,范文程的脑袋突然炸开,鲜血四溅,把多不隆等人给吓了一大跳,同时也吓傻了。 第234章 一枪爆头 邓福安是农民的儿子,入伍当兵,在训练时展现出了惊人的射天赋,入选狙击手部队,在秘密基地进行特种训练。 他在训练中的成绩和表现优秀,晋升少尉小队长,和他的副手李元泽获得优先装备试验版的dm1狙击枪的狙击手,和副手李元泽一起跟随容默公公出任务。 李元泽负责在范家大宅前门埋伏,他负责后门,范家小姐的阁楼靠近后门,他和协助的一名锦衣卫力士直上阁楼,把范家小姐吓得不轻。 好在邓福安机灵,说是奉她老爹范令先之命在这里监视坏人,才让范家小姐安心。 邓福安在阁楼上选了临窗的好位置,居高临下监视下边的动静,他透过精心调校好的高倍望远镜,很清楚地看到下边的情况。 枪声就是命令,邓福安做好射击的准备,没一会,就看到多不隆等几个护卫手持刀剑,护卫范文程向后门奔来,马上移动枪口,用高倍望远镜上的死亡十字牢牢地锁定了范文程的大腿。 行动前,容默公公再三强调,范文程是皇上要抓捕的头号大汉奸,最好能抓活的,实在不行就击毙,绝不能让他逃掉。 邓福安瞄准的是范文程的大腿,在勾动扳机的一刹那,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或许是他运气不好,又或许是老天爷在帮忙,奔逃中的范文程突然摔倒,一屁股坐倒在地上,然后枪声响起,脑瓜子被子弹打爆了。 别说多不隆等几个护卫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给吓傻了,就连取福安自己都傻眼了。 特么的真是见鬼了,自己瞄准的是大腿的部位,结果却爆头了,这怎么向容默公公,向上司,向皇上解释啊? 这家伙死了还坑大爷一把,我呸,算大爷倒霉。 后门,几名护卫傻愣愣地望着多不隆,脸上全是恐慌不安和迷茫的表情。 临行前,他们都被再三警告过,就算死,也要保护范先生的安全,如果范先生出了意外,他们以死谢罪吧,省得连累家人。 现在,他们要拿命来保护的范先生真的出了意外了,脑瓜子都被打爆了,红的白的流了一地,死得不能再死了。 也就是说,他们失职了,失职,意味着死亡。 他们都是让人敬仰的巴图鲁,可以拿着武器和成千上万的明兵厮杀拼命,就算战死沙场也是荣耀,但让他们为一个身份低下的明人自杀谢罪,他们却不甘心。 他们还年轻,家里有娇妻美妾,有一大堆子女,有光明的前程,但凡有一线生机,谁又愿意这么憋屈地死去? 身为统领的多不隆心里有着同样的想法,同样心有不甘,但官职越大,责任也越大,为了不连累家人,他唯有一死谢罪。 “阿布鲁,我们掩护你脱身,一定要活着回去报信。”自知必死的多不隆深吸一口冷气,对着最年轻的护卫阿布鲁说道,然后大吼一声,转身挥刀,杀向追来的容默公公等人。 “跟着我,杀。” 左右是死,杀一个够本,杀两人赚一个,何况追来的明人不多,而且明人武力值低下,以他强横的武功,再加上拼命,说不准能杀几十上百个都不一定。 多不隆的想法很好,但现实却让他知道了,再强横的武功,在子弹面前,毛用都没有。 “开枪。” 容默公公本想抓活的,但看到多不隆等人都一副拼命的架势,连忙举枪射击。 乒乒乓乓的枪声如同爆豆般响起,冲在最前面的多不隆身中六弹,惨呼倒下,另外几个护卫也各中三四弹,躺倒在血泊中。 临死前都生出同样的想法,明人的火器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砰的一声枪响,奔逃中的阿布鲁发出一声痛苦的惨呼,摔倒在地板上。 “特么的,这回打在大腿上了吧?” 阁楼上,开了第二枪的邓福安嘴里骂骂咧咧地举枪观察四周,以防还有隐藏的敌人。 第235章 天佑大明 枪声不仅把范家大宅里的所有人都吓坏了,还把巡街的捕快给招来了。 几个捕快很容易打发,锦衣卫一亮身份,吓得几个捕快赶紧走人。 宁惹阎王,也不敢招惹锦衣卫,锦衣卫的名声还是那么管用。 至于范家大宅里边的人,就需要家主范令先和老管家范平去费神安抚了。 现在,整个范家大宅都被控制起来,没有容默公公的允许,任何人禁止外出,范文程、多不隆等人的尸体被搬抬进一间杂物房放着。 天寒地冻,倒不用担心尸体会腐烂发臭,唯一活着的人是阿布鲁,他只是右大腿中枪,这厮运气超好,没有伤到筋骨。 不过,他的好运气也用完了,心狠手辣的容默挑断了他的左脚筋,直接把人给废了,包扎好伤口后,只能躺床上哼哼了。 容默公公派人去同福客栈,把同样腿部受伤,被捆成大棕子一般无法动弹的察巴罕押来范家大宅,和阿布鲁一起关押。 在忙活这些事情的时候,容默公公派两名锦衣卫飞骑赶回帝都报信,等候皇上裁决。 容默公公原本想借用江西锦衣卫的人手,带着范文程、多不隆等人的尸体和扣解察巴罕和阿布鲁回京,但又担心路上发生什么意外,反复思量后,还是决定向皇上求助。 这期间,容默公公就安心在范家住着,他兑现了之前的承诺,派人把范令先关押起来,只允许老管家范平探望送饭菜。 范家的家眷也被软禁在内院,禁止迈出院门一步,违者格杀勿论。 家眷们早得家主范令先的再三叮嘱,所有人都老老实实地呆在内院,没人敢违抗容默公公的命令。 这么多人窝在家里,吃是必须解决的大问题,跑腿买菜买肉啥的,就只能辛苦老管家范平了,因为容默公公只信任他一个,但他每次带家丁出门买肉买菜,仍有一名锦衣卫跟随监视。 范平不禁感叹,不愧是当大官的,心思这么缜密,也幸好老爷当机立断,如若被容默公公发现,整个范家都得完蛋。 不管是演戏还是监视,说句老实话,容默公公谁都不相信,他只相信自己。 在这段时间,容默公公表面安心,实则心里紧张得要命,老管家范平每次外出购物,都有一些人过来套近乎,千方百计地打听消息。 有的甚至借着拜访的名头,想进入范家看个究竟,好在范令先全力配合,演技也在线,把一批又一批的访客给打发走了。 容默心里清楚,就算他和范令先尽力把事情压下来,但范家发生的动静很大,如果不是有锦衣卫挡着,捕快早冲进来看个究竟了。 瞒肯定是瞒不住的,他只是尽可能为皇上争取一点时间,等于皇上派来的人马到达,他才敢真正的松一口气。 “卧槽,容默这家伙运气逆天啊……” 当容默的密折送达,朱有兼看过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卧槽”二字,感叹容默的运气牛逼到爆棚,这百分之一的几率都让他碰到了。 当然了,这或许是天佑大明吧? “王大伴啊,容默这小伙子挺不错的,你要多多盯着,好好栽培。” 朱有兼心情好得不知道怎么形容,在养心殿内转了n十圈,把跟随在身后的王承恩和沈霓裳都给看晕了头。 “……”俏立一旁的沈霓裳面露古怪表情,偷偷地瞟了一眼垂手站在身旁王承恩,老王啊,容默公公也是三十好几的老太监,皇上竟然说他是小伙子,好笑不? 王承恩一挺胸膛,眨了眨眼睛,霓裳啊,天大地大,皇上最大,皇上有这个资格滴。 容默在密折里给自己请罪,罪名是擅自主张答应了范令先的条件,行动细节没有把握好,出了差错,没能活捉范文程,辜负了皇上的厚爱和期望。 这要算有罪,朱有兼就真的是大昏君了,就算鸡蛋里挑骨头,怪罪容默,他的功劳也大到足以把这些小细节给掩盖过去。 “来人,拟旨,容默擅自主张,胡作非为,辜负负了朕的厚爱与期望,革去印绶监副总管之职……” 第236章 天堂地狱的滋味很酸爽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革去容默印绶监副总管之职,即刻回京领罪,钦此。” 躬身领旨的容默公公冷汗直飚,打了个哆嗦,整个人瘫软在地。 咱家,完蛋了,哟,皇上不是一向圣明吗?怎的一下变糊涂了? “哟,容公公,还有圣旨,快起来接旨。”宣读圣旨的黄门小太监扳着脸,尖声喝道。 站在一旁的皇家第二团二营营长鹿一鸣实在忍不住了,连忙背转身体,特么的,强忍不笑的感觉实在太痛苦了。 皇上这玩笑开得有点大啊,把容默公公都给吓得瘫倒在地,不过,话说回来,换成是他,也一样会被吓得魂飞魄散滴。 清楚内情的都知道,容默公公这一次可是立下了天大的功劳,让皇上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升官封赏绝对跑不了。 皇上的性格,对有功之臣,那是从不吝啬滴。 他奉旨率全营将士骑乘战马,一路快马加鞭,护卫天使抵达。 将士们骑乘高头大马奔驰的感觉很爽,可惜不是骑兵,只是骑着战马的步兵。 前阵他听蓝芳将军说过,按皇上的意思,等到dm1步枪改进成功,批量生产后,会在dm1改进版的基础上再改良重量更轻,适合骑兵使用的专用马枪。 这也意味着皇上要准备组建骑兵部队了,而且规模不小,一上就是旅级编制的野战部队,为的是对付号称野战无敌的八旗铁骑。 骑兵,不是他擅长的,因此,他没有那个心思,现在,他只需要把他的第二营训练好,带好,战时不给他,给长官,给皇上丢脸就知足了。 这些天来,鹿一鸣和全营将士一起摸爬滚打,艰苦训练,皇上说过,平时多训练,战时少流血,凭借他敏锐的感觉,开春之后,大战就要开始了。 因为这段时间,枪支弹药粮食等大量的军用物资都在疯狂生产,购买屯积中,这不就是为了打仗做准备的嘛。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容默劳苦功高,忠心耿耿,赐封印绶监掌印总管,赏银一万两,琉璃申猴一尊,锦帛若干……钦此。” 不等容默公公反应过来,宣读圣旨的黄门小太监已经跨前一大步,满脸谄媚笑容,弯腰伸手,把还在懵逼中的容默公公扶起,嘴里连连赔罪。 “容公公,小的也是奉旨行事,请勿怪罪,小的给您赔罪了,恭喜容公公,贺喜容公公。” “啊……那吕时进公公呢?”容默公公愣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自己高升了,印绶监掌印总管啊,真正的内宫二十四监大佬之一啊。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他笑得嘴巴都合不拢,眼睛眯成了细缝儿,甚至老泪都流出来了。 皇上,您这玩笑开得也太大了,差点没把奴婢给吓死呐,一会地狱,一会天堂,那感觉,太酸爽了,心脏不好的话,根本承受不了啊。 惊喜的同时,他想到了顶头上司,印绶监掌印大总管吕时进公公,吕公公的身体挺好的,估计还能撑个十年八年的,他顶上去了,吕公公调哪去? 容默公公并没有怪罪他的意思,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如果没有皇上授意,黄门小太监敢开这个天大的玩笑嘛? “那吕时进勾结外臣,泄露宫中机密,图谋不轨,已经被王承恩公公……”黄门小太监恭敬回答道,他没把话说完,一只手掌横在脖子下面,轻轻抹了一下。 容默公公叹了口气,之前他就暗示过吕时进,太监是皇上的奴婢,只能忠于皇上,不能和外臣走得太近,否则必招来杀身之祸。 皇上也曾警告过,吃皇家的饭,敢砸皇家的锅,朕必砸他的脑袋。 不过,感叹归感叹,他并不同情吕时进,这家伙不仅野心大,贪欲也大,又没有那个眼界格局,一直到现在才被砍脑袋,也算祖坟冒青烟了。 他若不死,咱家又怎么能坐上印绶监掌印大总管之位呐? 第237章 男人都想当昏君 “两位爱妃,朕好久没听你们琴萧合奏的天籁之音了。”朱有兼一本正经的对陈圆圆和李香君说道,脸上带着对音乐爱好和追求的认真、严肃神态。 皇太极最倚重的第一谋士,对大明危害最大的范文程被意外击毙,让他心情好得不得了,不仅重赏容默,升了他的官,就连随行护卫的二十个锦衣卫力士和四名特种兵都获得升官和一定数量的银子的奖赏。 对于有功之臣,他向来大方,以此来鼓励他们继续努力,也激励其他人争先立功。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这精神一爽啊,就想折腾,这段时间,他忙着督建皇家军官学院的事情,好像有点冷落了周皇后和一众妃子,虽然周皇后和一众妃子没有埋怨,但他多多少少都有点不好意思。 感情的事,很难说清楚,但得多多培养,否则怎会有日久生情这句话嘛。 陈圆圆和李香君的俏面都同时飞红起来,皇上嘴上说得一本正经,两人刚开始琴萧合奏时也确实一本正经地认真听着,但到了最后就变味了,简直就是胡天胡地乱搞一通,那场景,她们都羞于启口。 嗯,关键是皇上的花招太多了,大昏君纣王,也不过如此啊。 不过,话说回来,服侍皇上,让皇上龙颜大悦,本来就是她们的职责,她们心里也巴不得呢,那感觉,刻骨铭心,让人欲罢不能。 讲真,真的是又怕又爱。 你看那些年轻漂亮的宫女满脸羡慕得要死的表情,姐妹俩独宠后宫不敢说,但皇上留宿她们寝宫的次数,几乎不比周皇后少。 如果不是为了能怀上龙子,姐妹俩都想劝一劝皇上,多照顾一下其他的姐妹,雨露均沾,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后宫才和谐。 母凭子贵的观念,自古传承至今,哪怕思想再先进的女人,也有这个想法,何况两女都是深受旧观念影响的传统女性。 陈圆圆和李香君其实心里都暗暗着急,服侍皇上很多回了,但肚子却一点都不争气,没有半点动静,有时候急了,不小心说漏了嘴,皇上不仅不怪罪她们,相反还安慰她们。 说什么染色体什么的,生男生女,责任在男方,怪罪女人,那是无知,让姐妹俩感动得一塌糊涂,更是曲意迎承,各种高难度的姿势任意解锁,想怎么荒唐就怎么荒唐,让朱有兼体会到了大昏君的舒爽感觉。 说老实话,男人都有左拥右抱,当一回大昏君,享尽艳福的想法,但也只是想想一下,yy一下而已,朱有兼也不例外,不同的是他的yy变成了现实,而且想怎么胡作非为,想怎么荒唐都行,就怕你腰子不行。 有时候,他都不免感叹,当昏君的感觉,真的很爽,很好,纣王,也不过如此啊。 不过,昏君嘛,偶尔当个一两回,放纵一下就行,就算是超人,腰子也吃不消的,何况李自成、张献忠这两只小强还没有灭掉,雄踞北方的清帝国蠢蠢欲动,内部又有东林党拖后腿,他得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去应付,不然就得象前任那样,跑煤山那啥了。 “咦,谁的书信?” 为了当昏君,朱有兼又给自己放了三天的假,将近中午,才在两女的服侍下起来穿衣,无意中发现圆桌底下有一封已经拆封的书信。 “啊,是臣妾的……” 陈圆圆连忙弯腰捡起,神情紧张地向朱有兼解释,信是她的闺密,礼部右侍郎钱谦益的爱妾柳如是写来的,大家姐妹一场,又同在京城,只是她深居后宫,不便外出,因此才互通书信,也是得了周皇后的许可的。 宫里规矩多,其中一条,未经许可,与宫外私通信息就是违反宫规,要遭受惩罚的,轻则只是皮肉之苦,重则可能丢掉性命,就算得到周皇后的许可,当着朱有兼的面,她也紧张不安。 “爱妃不必担心,朕又不会怪罪你,柳如是啊……” 第238章 秦淮八艳 第238章秦淮八艳 “柳如是啊,唉……”朱有兼叹气道,一脸惋惜表情。 秦淮八艳中,唯顾横波得善终,其他七人的结果都不怎么好,柳如是好像是用三尺白绫自尽。 美人如此结局,不免让他感叹唏嘘。 “呀,皇上也知如是姐姐?”李香君好奇道,皇上的表情神态,好像和如是姐姐很熟的样子,不免让她好奇。 “皇上为何叹气,莫不是如是姐姐她……”陈圆圆心头倏地一紧,不安问道。 她也像李香君一样,皇上脸上的表情神态让她好奇,但她心思更为细腻一些,从皇上的叹气中感觉到了一丝的不安,不免替柳如是担心起来。 “秦淮八艳大名鼎鼎,朕就算不认识也听说过啊,风骨嶒峻柳如是,呵。”朱有兼说道。 “那另外的七艳又是谁?”李香君像个好奇宝宝,摇着朱有兼的手臂,嗲声嗲气撒娇道。 “……”朱有兼心中不禁一荡,美女撒起娇来,真能要人命啊,哪个老干部顶得住这样的考验啊? 不过,他差点想抽自己的嘴巴,随口这么一说,却说漏了嘴,这时候,秦淮八艳的排名还没人弄出来呐。 “皇上,人家想知道嘛,告诉人家好不好嘛。” 朱有兼不禁打了个哆嗦,尼玛,光听这嗲声嗲气的声音,骨头都酥软了,温柔乡真是皇帝的墓穴啊。 没办法了,不把这个小妖精哄好,估计能缠你一整天,他虽有神秘力量的加持,战力倍增,但也吃不消啊。 “八艳啊,风流女侠寇白门,长齐绣佛卞玉京,侠骨芳心顾眉生,艳艳风尘董小宛,风骨嶒峻柳如是,侠肝义胆李香君,倾国名姬陈圆圆,灵秀多才马湘兰。” 朱有兼如数家珍般,明目张胆地把后人给八艳的评价复制粘贴出来,变成自己的原创,脸不红,心不跳。 “皇上,臣妾……臣妾……喜欢……喜欢皇上这个评价,嘻嘻。” 李香君象八爪章鱼一般,整个人都粘到了朱有兼的身上,秋波如水,鼻息咻咻,媚态尽生,勾人魂魄。 她没想到自己是皇上口中的八艳之一,而且皇上对她的评价竟如此之高,关键是皇上好像她肚子里的蛔虫一般,对她的性格和行事作风十分了解,评价得十分贴切。 侠肝义胆,她真的好喜欢。 这一激动,不免那啥,嗯,臣妾无以回报,唯以身相许了,请皇上多多怜惜。 “皇上,臣妾……臣妾……” 陈圆圆的反应也象李香君一样激动,媚眼如丝,勾人魂魄。 皇上夸赞她姿容无双,倾城倾国,艳压另外的七艳,试问天下哪个女人,能受得不了这样的夸赞? 臣妾无以回报,唯以身相许了。 朕这是做孽啊…… 朱有兼有种搬石头砸脚的感觉,看两女的架势,不把她们哄好了,估计脱不了身啊。 这种情况,朕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本来想去建筑工地督工的朱有兼在心里叹了一口气,重新钻进温柔乡里胡天胡地。 他现在理解纣王了,一个妲己就能要人命了,他现在是两个妲己啊,区别是纣王的妲己祸乱朝纲,他的两个妲己是真心爱他,不干政,不祸乱朝纲,一心只想给他生十个八个小王子。 “去,通知御医,给皇上熬制一些大补汤。”守在寝室外边,等着服侍的王承恩果断的对垂手侍立角落的一名小太监吩咐道。 他知道皇上因为干掉了皇太极的第一谋士范文程,心里十分高兴,才会如此胡天胡地,但也不能如此折腾啊,皇上,您保重啊,龙体要紧啊。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风浪早已平息,重重帐幔里边响起陈圆圆娇柔腻人的声音。 “皇上,您还没有告诉臣妾,您说到柳如是姐姐的时候,为何叹气呢?” 第239章 朕不是曹阿瞒 “对呀,皇上,您为何叹气呢?是不是如是姐姐她有什么不好的……” 李香君也反应过来了,跟着催问,她心直口快,话说到一半,发觉有问题,连忙打住。 “那个……别看钱谦益那死老头宠着她,但等钱谦益一死,她的结局……嗯,估计很不好。”朱有兼硬着头皮说道。 “啊……” 陈圆圆和李香君同时失声惊呼,俏面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为何?”陈圆圆愣了好一会才问道,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这话问得何其蠢啊。 自古做妾的女人,结局多是凄惨,男人一死,就被正室赶出家门,何况柳如是出身风尘,名声本来就不好,正室善妒,结果可想而知。 “那怎么办?”李香君傻傻地问道。 “能怎么办?”朱有兼笑眯眯地反问道,这小妖精,有时候真的是傻得可爱。 “要不……哎哟……”李香君突然想到了什么,脱口说道,不过,话才出口,突觉大腿传来痛感,忍不住失声痛呼,不满地看向掐了她一把的陈圆圆。 不过,她很快反应过来了,知道自己差一点说错了话,连忙皱起秀挺的小鼻子,俏皮地吐了吐粉舌,缩到了朱有兼的身后。 陈圆圆心虚地瞄了朱有兼一眼,见他回以一个赞赏的笑容,这才暗中松了一口气。 这小妮子啊,就是心直口快,差点说错了话,就算柳如是长得再漂亮,但这后宫,岂是什么女人都能随便进地么? 柳如是虽出身书香门第,但五岁时被拐入青楼,崇祯五年,十四岁的她返乡,被宰相周道登强娶为妾室,虽然很得宠,但被其他妾室陷害,被赶出周家,再次沦落风尘。 后结识复社名士宋征舆,但宋家是书香门第,坚决反对,宋征舆迫于压力,不得不断了和柳如是的来往,柳如是愤而摔琴,和宋征舆恩断义绝。 之后和千年知己的云间才子陈子龙相识,两人一见倾心,同居松江的南园,但陈子龙已经有妻室,夫人带陈子龙的继母和祖母杀上门,逼迫两人分开。 崇祯十四年,二十四岁的柳如是嫁给六十岁的钱谦益,据说钱谦益很宠她,过得很幸福。 暂且先不考虑柳如是肯不肯入宫,皇上强抢大臣宠妾引发多大的是非问题,虽然柳如是命运坎坷,而且都是被逼的,但不管怎么说,单这些情感经历,就让人垢病,就算皇上喜欢她,周皇后那一关,柳如是绝对过不了。 就算皇上强行接柳如是入宫,她的结局恐怕也不好,让她入宫,等于是害了她。 陈圆圆心里清楚,她和李香君虽然都出身风尘,但毕竟身子清白,而且放低了姿态,才得到周皇后的默许,真以为周皇后大度到不会吃味? 这世间,没有哪个女人不想独占夫君的恩宠,只是出于某些原因或压力,才不得不默许夫君纳妾罢。 再回过头说前面的问题,柳如是现在很得钱谦益的宠爱,整颗芳心都系在钱谦益的身上,皇上再有魅力,也很难打动她的芳心。 如果皇上强纳为妃,以柳如是的倔强刚烈的性格,必以死证清白,到时候,得给皇上带来多大的麻烦?东林党必借此机会大兴风浪,弹劾皇上,大明,危矣。 朱有兼对陈圆圆及时制止李香君的行为确实赞赏,不过他也没有怪罪李香君,小妖精的性格就是心直口快,她也是出于好心想帮柳如是,只不过方法用错了而已。 他虽然对美女没有多少抵抗力,柳如是虽然名气很大,但他不是喜好人妻的曹阿瞒,什么乱七八糟的女人都收进后宫的。 “柳如是不是住在京城嘛,你们要是想念她,就接她入宫玩几天呗。” 第240章 枕边风很厉害滴 朱有兼可以对天发誓,他对柳如是真没有半点想法,只是好奇,想看一看大名鼎鼎的柳如是长得啥样而已。 不过,他还是把话挑明了,提醒陈圆圆和李香君注意保密,东林党是皇族的死敌,钱谦益是东林党的领袖之一,柳如是是钱谦益的宠妾,帮着他整理文件什么的,经历的大场面比两女只多不少,哪怕是闺密,还是多留一个心眼吧。 陈圆圆和李香君原本高兴得笑靥如花,听了朱有兼的话,心头倏地一紧,如是姐姐应该不是那样的人吧? 不管怎么说,能接柳如是入宫玩耍,两女还是很高兴,不过,她们虽得皇上应允,仍不敢贸然接柳如是入宫,还需请示周皇后。 在后宫,周皇后才是真正的掌家之人。 两女都各有经历,再天真,人情世故方面也有所提升,她们挑了皇上留宿乾清宫的日子,前往请示周皇后。 周皇后被皇上折腾了大半宿,这会身子骨还是酥软的,不过全身都舒爽,心情更是好得不得了,皇上对她,仍然宠爱有加。 陈圆圆和李香君以她为尊的尊敬态度,让她心情更好,想都没想一下就同意了。 两女欣喜若狂,回到自己的寝宫后,马上写书信给柳如是,派人送往钱府。 柳如是嫁进钱家后,极得钱谦益的宠爱,而她凭借自己的才华,帮着钱谦益整理手稿文件什么的,成为了钱谦益得力助手,让钱谦益越发宠爱。 当然了,凡事都有两面性,柳如是得宠,也意味着正室和其他几房妾室失宠,她们对柳如是的妒忌也越重,咬牙切齿地寻找机会收拾她。 柳如是知道陈圆圆和李香君在宫里为妃,但无法通信,不清楚两女现在什么情况,收到陈圆圆和李香君的联名书信时,惊喜万分。 对于两女的邀请,她是十分向往,除了对神秘皇宫的好奇,关键是皇上对秦淮八艳的评价十分贴切,可以说,十分准确地触动到了她的灵魂深处。 如果说,之前她视陈子龙为千年知己,那素未谋面,却对她的性格喜好什么的很了解的皇上就是万年知己。 都说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现在,她拥有两位知己,此生还有何遗憾? 也正因为这样,她想入宫,一睹皇上绝世风采的念头越发强烈,不过,还需要征得夫君钱谦益的同意才行。 别看她现在风光,绫罗绸缎,锦衣玉食,但妾室的身份让她在钱家的地位有点尴尬,想出个门都不能像以前那么随便。 柳如是的心中有时候也会冒出连她自己都吓一跳的想法,如果不是担心人老珠黄,没有依靠,一个人的生活还是蛮好的,最起码自由自在,不像现在,要出个门都得请示夫君,征得他的同意才能出去。 “什……什么?”钱谦益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或者说,不敢相信爱妾柳如是所说,圆妃和香妃竟然邀请柳如是进宫叙旧? 柳如是小心翼翼地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她没想到夫君的反应如此之大,让她惴惴不安起来,担心夫君不让她进宫。 “去,怎么不去。”钱谦益高兴得直拍大腿,这是个绝好的机会呐,他高兴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不让柳如是进宫。 枕边风啊,那可是很厉害滴,只要爱妾柳如是帮他多说她的好话,自然会传进皇上的耳朵里,升官只是时间问题。 他窝在礼部右侍郎的位置已经很久了,他一直想方设法,绞尽脑汁想爬上去呢,奈何时运不济,倒是阮大铖那老浑蛋,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一经启用就直接当了内阁次辅,看他那副嘚瑟的可恶嘴脸,他就羡慕妒忌恨。 他没想到娶柳如是为妾,竟然还有这样的大好处,看来真是娶对人了。 钱谦益心里一阵火热,只恨不得把爱妾柳如是搂在怀里,狠狠地怜爱一番,奈何这副老身板力不从心啊。 唉,人一老,这枪就废了。 第241章 玩命的败家 当晚,钱谦益留宿柳如是的房里,不厌其烦的提醒她要注意的各种事项。 宫里规矩多,需要多多注意,以前和陈圆圆和李香君虽是姐妹,但毕竟是老黄历了,人家现在是皇上赐封的贵妃娘娘,身份地位尊贵无比,所以,要摆正自己的姿态等等。 总结起来,就是和陈圆圆、李香君搞好姐妹关系,多帮他说好话,如有可能,找机会打听一下宫里头的动静。 为此,他还下了本钱,亲自到库房里挑选了两样贵重的礼物,当是给陈圆圆和李香君当见面礼。 这会,正室夫人陈氏早已沐浴更衣,花了大半个时辰的时间精心打扮,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再洒点昂贵的香水,把自己弄得香喷喷的,然后喜滋滋地等着老爷到来。 结果等了许久,人没等到,贴身丫鬟给她带来了坏消息,老爷不仅留宿柳如是房里,还亲自去库房挑选了两样贵重的饰品送给她。 “这死不要脸的狐狸精。”陈氏气得破口大骂,俏丽的面容都扭曲起来,显得有点狰狞吓人。 历史上的陈氏,也确实善妒,和各房妾室争风吃醋,现在,历史的轨迹因朱有兼的穿越发生了一些改变,原本没有发生的事情发生了,也加重了陈氏对柳如是的妒忌和恨意。 这会已经是夜深人静,皇宫的藏宝阁内却是灯火通明,朱有兼背着手,望着面前摆放得整整齐齐,琳琅满目的皇家藏品出神。 在他身旁是垂手侍立的司礼监秉笔大太监王承恩,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还有贴身女侍卫沈霓裳。 “皇上,真要卖?”田伯光小心翼翼问道。 皇上开办了好多家工厂,生意火爆,银子赚得唏哩哗啦的,单一个琉璃厂就是日进斗金,数钱数到手抽痉,说是大明第一巨富真不是夸张。 皇上都这么有钱了,为何还要卖皇家藏品变现呐? 他心里满是疑惑,但却不敢询问,因为他是聪明人,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皇上交代的事情,只管做好就行。 “卖!”朱有兼咬牙道,他赚钱的速度很快,赚到手的钱也多到自己都数不清,但他败家的速度更快,钱一到手,还没捂热呢,眨眼间又砸出去了。 因此,他感觉自己永远都穷,穷到只能把祖宗遗留下来的古玩字画什么的珍稀藏品拿去卖了。 没办法,他也是被逼的。 被以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逼,被李自成张献忠逼,被雄踞北方的清帝国逼,为了不走崇祯自挂东南枝的老路,他只能拼命了。 朱有兼十分清楚,他真的没有时间了,开春之后,已经解决了内部矛盾的皇太极已经迫不及待想放马南下,逐鹿中原了。 李自成、张献忠这两支义军必须在年内解决,就算弄不死这两只小强,也必须把他们的军队击溃,不能再对大明构成威胁。 所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这打仗,就是烧钱的游戏,枪支弹药粮草,士兵的军饷,阵亡士兵的抚恤金啥的,那全是白花花的银子,手里没钱,啥的都是虚的。 朱有兼一向败家,钱一到手,眼睛都没眨一下就砸出去,别说王承恩了,就连沈霓裳都替他心疼,那不是几万两啊,而是几十上百万的银子啊。 不过,话说回来,沈霓裳看朱有兼的眼神,除了疼惜外,还有一抹柔意,更多的是粉丝崇拜超级大偶像的狂热,不为别的,单是皇上为了大明江山所做的那份努力,就让她折服钦佩。 “皇上,这是霓裳的一点心意。” 沈霓裳抽个空儿,拿出一个包裹,小心翼翼地拆开麻布,露出一个方形木盒,打开盒盖,露出里边盛放的六锭金元宝,闪烁着金灿灿的光芒。 第242章 没钱肉偿 六十两黄金,折现银六百两,是沈霓裳任锦衣卫百户时的工资,完成任务的奖金啥的,积攒下来的,给自己准备的嫁妆,现在都拿出支援皇上了。 “我只是借给你,要还的呢。”她担心皇上不收,赶紧补充道。 “好吧,万一朕没钱还呢?”朱有兼微笑问道,他原本不想收的,但见沈霓裳这么一说,他也不好意思不收了,毕竟是小妮子的一份心意嘛。 其实,周皇后、陈圆圆、李香君等一众妃子知道他败家是为了大明,都纷纷拿出自己陪嫁的嫁妆支援,但都被他义正辞严地拒绝了。 他又是不是到了山穷水尽的惨状,好意思拿媳妇们的嫁妆去败家嘛?这让他堂堂的大明皇帝情何以堪? 他喜欢调侃沈霓裳,更喜欢看她俏面羞红的娇嗔样,而且也调侃习惯了,随口调侃了一句。 “没钱肉偿。”沈霓裳脱口道,话一出口,俏面腾的飞红起来,捂着发烫如火烧的玉颊,一溜烟跑了。 “呵呵,呵呵……”朱有兼忍不住呵呵直笑,肉偿,这个办法好啊。 垂手侍立一旁的王承恩耷拉着眼皮子,好像睡着了一般,啥都没听到。 都说旁观者清,他心里敞亮着呢,皇上平时喜欢逗弄调侃霓裳小姐,霓裳小姐也喜欢和皇上顶嘴,怎么看都不象君臣,倒是像极了绊嘴嬉戏的小情侣。 两人是斗着斗着,就喜欢上了,就差没流床单而已,估计用不了多久,沈影卫或霓裳小姐就变成凤妃娘娘啰。 田伯光同样把自己当成了聋子,心里却感叹沈百川生了一个好女儿,不知道他现在生一个女儿还来不来得及? 沈霓裳并没有跑远,只是躲在殿门外而已,保护皇上是她的职责,再怎么着,她也不会让皇上离开她的视线。 刚才那句话,她真的只是随口一说,平时和皇上斗嘴斗习惯了,结果一不小心就说错了话,让她羞得无地自容,不过,她并不后悔,相反,心里还莫名地轻松起来。 或许,那个意思在她心里已经藏了很久,一直不敢说出口,现在借着这个机会说出来了,心里自然轻松许多,只是不知道皇上听没听懂呢? 打自当了影卫以来,她长时间的守卫在皇上身边,亲眼看着皇上雷厉风行的行事风格,为国为民的忧虑,甚至还看到他对圆妃和香妃的温柔体贴啥的。 当然了,这只是他其中的一面,其实呢,皇上骨子里还是带点率性不羁的痞味儿,那才是他最真实的一面,也只有和她单独相处的时候,才会表露出来。 比如打趣调侃她,和她斗嘴,油嘴滑舌地占她小便宜什么的,而她也喜欢这种随意轻松的相处模式,甚至很享受这种略带些许小暧昧的感觉。 不仅很多人,就连爹娘都一再告诫她,伴君如伴虎,可她怎么感觉皇上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可怕嘛? 怎么说呢,她好像也说不上来,就是感觉皇上像邻家的大哥哥陪着她耍乐一般,轻松随意,坦然自在,舒服开心。 朱有兼变卖了大量的皇家藏品,赚到了一大笔钱,但钱还没捂热,眨眼之间又砸光了,真的是大手笔的败家。 所得银子,一部分投入军工研究,一部分投入枪支弹药、军装被服的生产,一部分购买粮食屯积起来,剩下的全部用于组建新军。 不过,他这次爆兵,动静很大,终于惹来了麻烦。 第243章 被群臣弹劾了 朱有兼知道皇家第三团才组建没多久,训练时间还远远不够,但他真的没有时间了,因此迫不及待地又爆兵了。 这一次,他一口气征召三万新兵,组建皇家第四、第五师,之前的皇家第一、二、三团在原有的基础上扩编成师级编制。 他也知道步子迈得太大会扯着蛋,因此,皇家第一、二、三团只是编制升级,兵力暂时没有改变,仍保持原有兵力和编制,为的是保证战斗力。 当然了,皇家第三团才刚组建没多久,训练时间不够,没有形成战斗力,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至于准备组建的皇家第四和五师,他是打算先充当预备部队,其他的一线部队战时肯定有战损,就先从这两个新兵师里边抽调补充。 不过,架子还是先搭建起来再说,等到击败了清帝国,休生养息个二三年,国力恢复,对外用兵扩张的时候,绝对是疯狂爆兵的时候,组建一百个师的部队都不一定够用。 招兵公告一经张贴,立时引发轰动,无数的青壮从各地涌来,争先恐后的报名参军,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混一口饭吃。 天子亲军的福利待遇是有目共睹的,比朝廷的正规军队都要好上几倍,地方府军更没法比了,关键是不扣饷,也不压饷,哪怕是阵亡所发的抚恤金,都是上面直接发到存折上,数目在折子上写得一清二楚,当官的想黑都黑不了。 福利待遇好,不扣饷不压饷,而且皇上赏罚分明,只要你立功,必赏,不用担心被当官的冒功,这么好的条件,谁不想加入天子亲军? 十天不到,三万青壮就招足了,还有很多因家远赶不及的,都捶胸顿足骂自己运气不好,早知道这么多人报名,就摸黑赶路,早一天赶到京城了。 朱有兼还沉浸在大量青壮踊跃报名参军的喜悦中时,他在朝堂上,被以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弹劾了,给他罗列了一大堆罪名,还给了他一大堆的建议,让他又气又好笑,不过压在心底的杀机又增重一分。 文官集团弹劾他的理由很充足,您是堂堂的大明皇帝,只需要坐在龙椅上治理江山就行,我们文官会帮您治理地方,武官会帮您统兵打仗,保家卫国。 但您放着正事不做,去捣鼓这么多天子亲军,钱多到花不完了?这也就算了,您还给出这么好的福利待遇,年轻力壮的小伙子都跑去您那边当兵了,而我堂堂的朝廷正规军却招不到兵,这样下去,还怎么消灭李自成张献忠这些匪军?还怎么和雄踞北方,经常犯边,烧杀抢掠的清军打仗? 给出的建议是守卫边关的士兵缺衣少粮,武器装备落后,没有军饷,军心不稳,不怕引起兵变嘛? 既然皇上您这么有钱,还不如捐献给兵部,让兵部发给士兵军饷,购买精良的武器装备和御寒的冬衣等军用物资,方能稳定军心,增强战斗力。 还有的甚至建议朱有兼把组建的所有新军都划归兵部,由兵部统一指挥调拨,这样才不乱套,反正所有大臣武将都是给您打工的,军队也是您的军队,为您卖命的,皇上您还有啥不放心的? 特么的这些理由连三岁的顽童都忽悠不了,还用忽悠朕,当朕是天下第一大傻逼? 朱有兼在心里画了无数个小圈圈,把所有弹劾他的文官武将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一百遍。 他心里清楚,他组建这么多私军,给出这么高的福利待遇,等于是触到了这些人的大蛋糕,引发了他们的不满。 之所以之前没有联名弹劾,是因为这些人在观望,甚至等着看他笑话,但皇家第一团表现出现的惊人战力把所有人的下巴差一点给惊掉了。 另一个原因就是他名下多家日进斗金的工厂让这些人眼红妒忌恨了,他如果不是大明皇帝的话,恐怕早被这些人生吞活剥,名下的工厂财产被抢光了。 “王爱卿啊,今年的军费,朕不是发了么?” 第244章 大家一起忽悠 朱有兼笑眯眯地询问兵部尚书王汉,你奏请的军费,朕不是批复了吗? 王汉是崇祯十年的进士,初知河内,迁御史,巡按河南,十五年擢河南巡抚,十六年二月入城招抚叛兵被杀,追赠兵部尚书。 但朱有兼的出现,让历史的轨迹发生了一些改变,王汉现在是正二品的兵部尚书。 “皇上确已批复,老臣也已经把银款拨发下去了,不过,远远不够啊……” 王汉老实回答,话锋一转,开始哭嚎起来,各地伸手要军费的军队太多了,一个个都哭喊缺衣少粮,武器装备落后,军饷不足,没法征招新兵,再不拨款,恐怕要闹兵变啊。 皇上,老臣难啊。 看着堂堂的兵部尚书大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穷,百官无不感叹,就连朱有兼也跟着感叹,王尚书这演技,妥妥的影帝级啊,绝对吊打小李子,抢到小金人。 “王爱卿,朕也难啊,每年的财税就这么多,朕也没有办法啊,商人最有钱了,朕提议过,向商人征税,朕可以做个榜样,第一个纳税,呵呵。”朱有兼看着东林党的一众官员,笑眯眯说道。 “皇上,不可。” 东林党的官员纷纷跳出来反对,一个个心里无比纳闷,说的是军费,怎么突然就扯到了向商人征税的事? 商人,是他们的大蛋糕,甚至说是禁脔都不夸张,他们给商人充当保护伞,商人每年孝敬他们很多银子,互惠互利,谁敢动他们的蛋糕,他们就跟谁拼命,皇帝也不行。 “朕也只是说说,呵呵。” 朱有兼洒然一笑,看望王汉,王爱卿啊,你看到了,不是朕不想给你多拨军费,这么多人反对,朕也没有办法了,爱卿勒紧裤腰带吧。 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崇祯年间历任兵部尚书一共有十四个,崔呈秀、阎鸣泰、王在晋、王洽、申用懋、梁廷栋、熊明遇、张凤翼、杨嗣昌、傅宗龙、陈新甲、张国维、冯元飙、张晋彦,这还不算死后追封的。 这十几个哥们,除了申用懋被革职回江南和朋友继续过着醉生梦死的逍遥日子外,其他人都没有好下场,原因有点复杂,总之运气不好吧。 现在是朱有兼执掌天下,应该不会出现类似的事情了,王汉还是有能力的,只要不让他失望,王汉应该不会被炒鱿鱼砍脑袋啥的。 “众卿的提议,朕仔细考虑过了,新军归划兵部统一指挥调度确实可行,不过,这事先缓缓吧,等朕把新军练好了再说。”朱有兼淡然道。 你们集体忽悠朕,朕也忽悠你们,你来我往,这很公平,新军的事,朕先用缓兵之计拖上一段时间再说,到那时,就由不得你们了,哼哼。 “皇上英明。” 百官齐拜,一个个喜形于色,皇上近年虽然捣鼓了不少东西,但在朝政上还是好忽悠的。 皇上虽然重开锦衣卫,但田伯光比骆养性差多了,可惜这家伙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难以收买,以后找到机会,一定弄死他。 不过,必须承认,皇上赚钱的本事很厉害,哪天能忽悠他把那些赚大钱的工厂都捐献出来,那可就赚死了,嘿嘿。 散朝后,朱有兼才回到养心殿,看到田伯光神色不安地候在殿门外,不禁皱眉。 “有事?” 第245章 委托人被抓了 “皇上,出事了……”田伯光小心翼翼说道,像个做了坏事的小顽童一般缩头缩脑的。 “什么事?”朱有兼心头倏地一紧,皱眉头问道。 能让堂堂的锦衣卫指挥使这么着紧,必不是一般的事,他也莫名其妙地紧张起来。 “皇上,容微臣禀陈。”田伯光小心翼翼躬身说道,皇上龙威日盛,即便没有发怒,但不怒自威,直撼心底,让他心里怕怕。 事情是这样,他奉命出售宫中藏品,又不能明目张胆地卖,只能找一些精通门道的人帮着卖,其中的一个委托人叫郑润,颇通古玩字画方面的鉴赏,也有较广的人脉,经手了十几回都没有出事。 但郑润有个坏毛病,就是好酒,一喝醉就喜欢显摆吹嘘,这一次,他一口气帮田伯光卖了八幅名家古画,赚了一大笔佣金,然后跑去丽春院找老相好如花地探讨人生的真谛。 如花的脾气有点臭,在丽春院的人缘不怎么好,加上近期傍上了财大气粗的郑大官人,越发嚣张,也越发惹得其他的姐妹不满。 郑润喝得半醉,老毛病又犯了,向如花吹嘘,帮某位大佬卖宫中藏品,赚了很多钱,却不想隔墙有耳,被丽春院的某位姐姐听到了,巧的是这位姐姐和如花交恶,马上报官。 京城县令韩江亲自带捕快把郑润抓进县衙,郑润身上还带有一幅皇宫藏品的古画,等于是人赃俱获,不过这厮倒也硬气,被严刑拷打也咬牙死撑,硬是不开口。 郑润之所以这么硬气,是因为他知道田伯光肯定会来救他,他越不出声越安全,一旦开了口,死得更快。 郑润被抓时,匆匆交代了如花一句话,让她去找锦衣卫代指挥使田伯光,把情况讲明就行。 田伯光得知郑润被抓,顿时吓了一大跳,连忙带人赶往县衙,打着事关皇家藏宝被盗的旗号,硬是从韩江手里把郑润带走。 按常理,既然锦衣卫插手了,那就是锦衣卫的事了,县衙这边可以结案了,反正以后出啥问题,跟县衙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了。 偏韩江这个新任县令是个死脑筋,不懂变通,更不怕锦衣卫,硬要追查到底,还要告御状。 田伯光虽奉命卖皇宫藏品,但终究是见不得光,事情要是闹大了,那乐子可大了,他赶紧进宫奏报,等候皇上的裁决。 只要皇上一句话,他就把韩江弄进锦衣卫的诏狱,好好招待他,把他的臭脾气改变过来。 “宣京城县令韩江,让他先在殿外候着。”朱有兼思索了一下,对王承恩说道。 宣韩江入宫,就是先稳住他,阻止他把事情闹大,至于怎么处理,先看情况再做决定。 王承恩躬身退下,派人去宣京城县令韩江。 “查一下他的底子。”朱有兼转头对田伯光说道,要弄死韩江,也就是一句话的事,但万一是个好官呢? 这年头,好官难找啊,弄死一个就少一个了,还是先查一下他的底细再说。 田伯光暗中松了一口气,连忙从袖袍里掏出一卷宗卷,里边记载的是韩江的个人信息、性格爱好、工作履历什么的。 他多少了解一点皇上的性格,进宫面圣前就提前准备好了韩江的个人资料。 “不错。”朱有兼接过宗卷,边看边点头夸赞田伯光的办事能力,这家伙的办事能力还是过得去的,等他把这一大批皇宫藏品处理完,也该给他转正了。 “谢皇上。”田伯光激动得差点下跪谢恩,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皇上这句话了。 他转正了,意味着沈百川暂时没有机会了,除非他日后严重失职或出啥意外,沈百川才能接替他,爬上锦衣卫指挥使的宝座。 但他会给沈百川这个机会嘛? 第246章 祖坟冒青烟了 朱有兼仔细看阅韩江的信息资料,特别是履历方面,其次是他的家庭条件,边看边摇头。 韩江先后在多地当了九年的县令,没有什么出彩的政绩,也没有什么差错,用“中庸”二字来评价他的能力再适合不过了,唯一的亮点就是刚正清廉。 按照朱有兼唯才是举的选人原则,他宁愿任用一个有能力的贪官,也不愿意任用韩江这种平庸的人治理地方。 只要能治理好地方,带领当地百姓致富,哪怕贪一点,他也认了,相反,像韩江这种平庸又死脑筋,不懂变通的清官,让他治理地方,对当地百姓来说,搞不好就是个灾难。 朱有兼也注意到了,韩江虽是江南人,但没有加入阮大铖的江南派,也不是东林党的人,像他这种没有组织,没有背景,能力又平庸的七品县令,按理早被人弄下去了,但他却偏偏调任京城县县令,这运气牛逼到爆棚。 其实,原因很简单,是东林党和阮大铖的江南派争斗的意外得益者,两派谁都不服谁,宁愿便宜外人也不愿意让死敌的人上位,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便宜了韩江这个外人。 县令虽然只是小小的七品官,但在地方,却是一县之尊,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如果心够黑,大把发财,但韩江当了九年的县令,却是穷逼一个,生活清苦,老婆孩子的衣服都打了不少补丁。 也幸好他老婆龙氏出身富商之家,岳父岳母经常接济,不然老婆孩子早饿死了。 据锦衣卫收集到的信息资料,韩江能到京城上任,也是全靠岳父岳母的接济,才有上路的路费,一家四口目前租住在小半间破旧的民房里,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清苦。 这是一个清正廉洁的官员,但却不是一个能治理地方的好官,朱有兼认真地想了好一阵,才想到怎么安排韩江。 都说术业有专攻,这话真不是忽悠人,让韩江治理地方是绝对不行的,以他较真,刚直清廉的性格,放在监察院却很合适。 且不说韩江能揪出多少个贪官污吏,但绝对能恶心到东林党的人,当然了,凡事都有两面性,日后也可能恶心到朱有兼,但朱有兼身为一个穿越客,有容人的肚量,挺多私下里画小圈圈发泄一下而已。 “皇上英明。” 吴不为、宋献策和顾君明三大军师俱都眼睛一亮,把韩江放到监察院,真的是放对地方了,估计能帮皇上吸引东林党的一部分火力呢。 朱有兼大大刺刺地接受了三大军师的马屁,为上位者,能力反倒是其次,关键是懂得用人,用对人,这是前人总结出来的经验,他只不过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坐享其成罢了。 韩江被召进殿内,清瘦的面庞激动得通红,他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能够被皇上召见,已是莫大的荣幸,而且皇上还赐座,更让他受宠若惊。 他偷偷地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很痛,说明不是做梦,而是真实的。 “多亏了韩爱卿,先皇传下来的藏品才能追回来,朕很感激,有韩爱卿这样刚直的好官,朕甚感欣慰。” 朱有兼不让韩江说话,叽哩呱啦地说了一大通,经锦衣卫严刑审讯,郑润已经招供,潜入皇宫盗窃的飞贼刘二毛也已经被抓到,和郑润一起被锦衣卫处死。 朕欣赏你工作认真的态度,决定调你到监察院升郎中一职,好好工作,不要辜负了朕对你的厚望,将来升任监察御史都不是问题。 另外,为感谢你帮朕追回失窃的皇家藏品,朕赏你一幢二进宅院,还有二百两银子的安家费,以此激励爱卿继续努力,忠君爱国。 “老臣……老臣……谢皇上恩赐。”韩江激动得语无伦次,老泪纵横,全身都颤抖起来。 从七品县令跃升正五品郎中,一下跳两级啊,他连想都不敢想过,他不禁又掐了大腿一次,清晰的痛感让他确认,这不是做梦,而是真实的。 嗯,一定是老夫的祖坟冒青烟了。 第247章 忠诚即荣耀 忠诚即荣耀。 看着面前五个马马虎虎还算过得去的毛笔字,朱有兼重重地吐了一口大气,把手中的毛笔递给了王承恩。 这五个字就题在皇家军官学院正门的大石块上,为的是培养和提升士兵心中的荣誉感和忠诚度。 为了练习这五个毛笔大字,他可是在陈圆圆和李香君的督促下练习了整整二个月的时间,没办法,这五个字,没人能够替代,必须由他亲自书写。 朱有兼练习书写和两位爱妃的督促期间,难免发生一些不可描述的小故事,他美曰其名,是为了练习定力,定力练好了,字才能写得好。 两女羞得无地自容,不过,圣命难违,她们也只能陪着皇上荒唐了。 皇家军官学院还在紧张的施工中,确切地说,绝大部分都已经封顶建好,正在进行内部装修。 按习俗,要等全部装修完成后,再挑一个好日子剪彩,宣告皇家军官学院建成,但朱有兼没有这个耐心,他随便挑了一个小吉日,剪了个红带子,就算开张大吉了。 皇家军官学院的首批学生有二百一十七人,除了十几个想要努力上进,毅然参军入伍的世族门阀的子弟外,其他的全是清一色的农家子弟。 本着自愿的原则,朱有兼在刚组建没多久的皇家第三团和刚征召的皇家第四、第五师的新兵里头筛选出了这么一点学生。 所有出身农家的学生都是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的文盲,首先得教他们读书识字,最起码得达到小学的水平才算正式录取,否则退回部队。 既然是学生兵,体能训练,队列训练等基本的军事科目都少不了,和新兵的训练没啥区别。 如果要说有区别,那就是伙食方面的待遇比在军队里要好得多了,餐餐都有肉片,青菜油水充足,白米饭白馒头管够。 最关键是他们当兵是为了混口饭吃,当军官的待遇要比当兵的好多了,谁不想当官呐? 皇上可是说过,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也正因为这么好的待遇,所有学员都舍不得放弃,也害怕被同伴嘲笑,一个个都拼命地学习文化知识和努力训练,考核时全部达标,也算是开门红,给朱有兼长了脸面。 报名军校的竟然没有一个读书人,多少让朱有兼有点失望,大明重文轻武的风气还是太根深蒂固了,看来还得提升军人在社会上,在百姓心中的地位才行,不过,凡事都有一个过程,他不急。 等过个二三年,当兵的吃香了,不怕那些读书不争先恐后地跑来参军入伍。 忙完军官学院的事,朱有兼又转去皇家第四、第五师的驻地,看着所有新兵在教官的吆喝下,满头大汗地进行各种军事基础训练。 朱有兼心里清楚,这两个新组建的新兵师,包括刚组建没多久的皇家第三团,因训练时间不够,短期内是无法形成战斗力了,只能充当预备队,用来补充一线部队的战损。 不过,平时多训练,战时少流血,这句话是至理名言,教官们往死里操练,所有新兵虽然被折腾得哭爹喊娘,苦不堪言,但却没人当逃兵。 原因很简单,放眼天下,没有哪支军队有这么好的待遇了,就算累死在训练场上也不会放弃,更不会当一个让人笑话,家人都抬不起头的懦夫逃兵。 再说了,就算真的死了,皇上发给的抚恤金也多,如果省着花,也足够家人撑上一年半载了,有啥好担心的? “皇上,襄阳锦衣卫的密折。” 第248章 高杰的选择 “既然高杰谋求上进,朕就给他一个机会,让容默去吧。”朱有兼看过密折,思索了一会才说道。 容默一行在皇家第二团鹿一鸣营的护卫下,才回到帝都没几天,所有人都获得了表彰和奖励,至于俘获的两个清帝国的巴图鲁,审都没审一下就拖到菜市口斩首示众了。 其实,在回京的一路上,容默已经审讯过了,哪怕是不怕死的硬汉,在他几近变态的酷刑下,全都乖乖地招供了,只求一个痛快的死法。 朱有兼钦点容默的名字,除了对他看重,主要还是给他一些锻炼的机会。 容默自然是开心得嘴巴都合不拢,皇上越指派你做事,是因为看重你,机会给你了,如果不懂把握,那就怨不得谁了。 容默简单收拾了一下,在一百锦衣卫力士的护卫下,骑乘战马上路,他此行的任务很简单,就是问高杰一句话而已,当然了,也要仔细观察高杰的表情反应什么的。 皇上可是交代了,如果高杰犹豫不决,拖上二三天才回复,他藏在怀里的圣旨就不必拿出来了,马上拍屁股走人,去给红娘子送东西。 年前,朱有兼已经派天使护送几十车的物资前往襄阳前线慰问劳军,这一次,容默公公打的是给红娘子送东西的旗号来到襄阳阳前线。 孙传庭率众出迎,在军营里设宴招待,容默公公也不客气,欣然接受孙传庭的热情款待。 “高总兵,咱家来之前,皇上让咱家给高总兵带一句话。”几轮敬酒后,容默公公放下酒杯,看向坐在身边的高杰,笑眯眯说道。 “容公公请示下。”高杰先是一怔,继而起身,躬身拱手,作洗耳恭听样,心里却生出几分紧张和不安,皇上这是逼他做出抉择呐? 孙传庭和另外两个总兵官左良玉、虎大威都面现异色,传闻皇上对高杰颇为器重,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他们心里都好奇皇上想对高灯说什么话,都拼命地竖起耳朵倾听。 “皇上说了,高总兵想进皇家军官学院进修,就得放弃陕西总兵官之职,高总兵可愿意?”容默公公笑眯眯地看着高杰说道。 孙传庭和左良玉、虎大威都傻眼了,张着嘴巴望向高杰,这家伙该不会是脑子进水了吧? “末将愿意。”高杰只是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咬牙做出了决定。 朱仙镇大战,他看到了皇家第一团的强悍战力,通过和皇家第一团团长徐玉及一些军官的闲聊,了解到了不少事情,也知道了一些不同于以往的新战术,那颗努力上进的心再也按捺不住,频频通过设在军中的锦衣卫向皇上递折表忠心。 他虽然考虑了各种可能,但没想到皇上竟然是这样考验他,让他放弃好不容易才当上的陕西总兵官一职,确实让他不舍,甚至肉痛。 不过,他想起徐玉说过的一些话,以后的战争,将是火器的天下,冷兵器会被淘汰,包括很多传统的战术什么的,如果不能跟上时代的脚步,包括很多统军的将领都被淘汰,要么解甲归田,要么在军方挂个闲职,从此告别军事舞台。 高杰才三十几岁,正处男人一生中的巅峰时期,让他就此解甲归田,他不甘心,因此,只能豪赌一把了。 “高杰,你清楚你在说什么吗?”孙传庭低声喝道,他真急了,三大军中,以高杰统领的陕西军战力最强,他也一直视高杰为左右臂膀,结果这家伙脑子突然抽风了。 “孙总督,末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高杰面容一肃,对着孙传庭抱拳揖礼,表示感谢。 被孙传庭这么一厉喝,他脑子反倒更加清醒了,也更加坚定自己的选择,人生本来就如赌局,他决定了,把前途都押上,赌一把大的。 当然了,他至少有六七成的信心,而这些信心全是源自徐玉和他手下军官所说的一些事情,再就是对皇上的信心。 皇上的各种事迹,他也听说不少,从中可以看出,皇上是一位雄才大略,英明神武的圣明之君,皇上既然给了他一个机会,他一定要好好把握住。 容默公公笑了,这高杰,果然没让皇上失望。 他捏着兰花指起身,尖着嗓子说道:“高杰接旨。” 第249章 高杰的选择2 圣旨的内容是解除高杰陕西总兵官的职务,和容默公公一同返京,然后去皇家军官学院进修三年,陕西总兵官一职由三边总督孙传庭兼任。 不管别人什么反应,孙传庭表情严肃地对着京师的方向连拜三拜,直呼皇上圣明。 他虽是统掌三边的总督,但如果三大总兵不听号令,他也只是光杆司令一个,如今兼任陕西总兵官,就算左良玉、虎大威不听号令,他手里至少还有十数万陕西军可以调用。 陕西、保定、湖广三大军中,贺人龙统掌下的陕西军战力本来也不弱,高杰执掌后,治军严明,陕西军战力飚升,跃居三大军之首,从中也证明了高杰的能力不俗。 孙传庭一直把高杰当作亲信及得力臂膀,他的调离让他心有不舍,但圣命难违,何况皇上让他兼任陕西总兵官,已经等于是变相地补偿了他,他还有何不满的? 高杰虽然交卸了兵权,但还有一些琐事需要处理,容默公公并没有急着催他上路,给他三天的时间把私事处理好。 高杰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才把部下安抚好,三百亲卫,他只带五十人跟随,其他的都留给孙传庭。 他挑选出来的五十名亲卫里边,有十来个是半伤残的,一般人最多给一笔安家费,然后遣散,但高杰不仅没有放弃,相反还带在身边,足见他对亲信部下还是很关照的。 一众部曲都感动不已,执意要跟随,誓死效命,高灯只好把话挑明了,以此来安抚他们。 私下里,他向容默公公请教过,容默公公倒没有推辞,也没有忽悠他,只是诚恳地提醒他,亲信护卫谁都有,但人数要看情况而定,如果是战时,三百亲卫不多,也不算少,但现在你是去京师进修,三百亲卫就多了。 万一哪个文官看你不顺眼,在皇上面前参你一本,就算皇上罩着你,也必被弄得焦头烂额,疲于应付,言尽于此,你自己看着办吧。 高杰虽心有不舍,但也只能忍痛放弃大半亲卫,那都是他花了无数的银子和心血栽培出来的铁血私军呐,换谁不肉痛? 直到高杰答应,如果一众亲卫在孙传庭手下混得不如意,那就过来投奔他,一众亲卫这才作罢。 安抚好一众亲卫后,左良玉和虎威大虎过来拜访,高杰出帐相迎。 “高老弟,你是咋想的?”虎大威是大老粗,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问高杰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好好的总兵官不当,去进什么修?而且一进修就是三年,三年以后,鬼还知道你高杰是什么人? 也不怪虎大威和左良玉都这么想,总兵官可是大明军方的高级军职,遇有战事,总兵挂将印出战,结束缴还,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左良玉、虎大威,包括高杰自己,哪个不是累积军功,熬了多年才爬到总兵官之位,如果不是特殊情况,谁会放弃? “两位哥哥,且听弟言明……”高杰苦笑解释,他放弃陕西总兵官的职位,是有原因的。 看在一起战斗的战友和同为军方大佬的情分上,他没有忽悠两人,而是真心实意地把自己在徐玉和其他皇家第一团的军官那里听到的,自己感悟出来的,都一一说出。 去皇家军官学院进修就是为了了解掌握新的战略战术等军事知识,提升自己的军事能力,这也是他放弃陕西总兵官的主要原因。 当然了,这里边,赌博的成分仍然很大,万一皇上不用你,你的前途,军事生涯基本完蛋,高杰是豪赌一把。 虎大威和左良玉只是冷笑,他们都认为高杰是被皇上忽悠了,见高杰坚持,只能祝他好运了。 高杰见两人不相信,也只是叹了口气,人各有志,勉强不得,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一种选择就是一种命运,而他,也只是把前程押上,豪赌一把罢了。 第250章 世间仅此一件 高杰只带了五十名亲卫,还有两名从军中十数万人中挑选出来的校尉军官随行。 这两名校尉军官一个叫张维,一个张翼,是表兄弟,河南开封人氏,张家是开封也是极有名望的世族门阀,李自成二次兵围开封时,张家不愿捐粮捐银资助,被李自成手下的头号大将刘宗敏屠灭。 张维张翼两兄弟因在外访友,逃过一劫,听闻噩耗,兄弟俩恨而加入高杰的陕西军,誓要杀光义军,为死难的亲人报仇雪恨。 朱仙镇之战,兄弟俩不仅表现悍勇,且颇有章法,所在小队伤亡最少,杀敌却最多,而且还斩杀了义军的三个小头目,俘获一个,积功升至校尉。 容默公公一直牢记皇上说过的一些话,其中就是人才的招揽,只要是人才,只管放心大胆的招揽,倔也是随口跟高杰提了一句,没想到高杰还真的记在心里了。 张维张翼兄弟俩不仅熟读兵书,习得一身好武艺,而且十分悍勇,头脑还很灵活,打仗有章法,天生的统兵打仗的将领,关键还很年轻,张维十九岁,张翼十八岁,如果多多栽培,绝对是大明未来的将星。 再一个,兄弟俩刚入伍没多久,还没有沾染上军中的一些恶习,这些条件,完全符合皇上选拔人才的要求。 这也是高杰从十数万陕西军里挑选出兄弟俩的主要原因。 容默公公还要押运一车货物送给红娘子,高杰带着张维张翼兄弟俩和五十名亲卫跟随。 容默公公一行抵达红娘子的军营后,红娘子在军中设宴款待,让容默公公受宠若惊。 他打听过,不管是锦衣卫还是皇上派出来的天使押运各种好东西给红娘子时,挺多就是喝上一口茶水,酒席却一桌都没有见到。 不过,容默公公心里也清楚,他只是沾了高杰的光而已。 高杰的过往不用再废话了,他是李自成最想杀的人之一,而且孙传庭和红娘子的联系,基本都是通过高杰之手,高杰经常进出红娘子的大营,和红娘子的部下都混得挺熟的。 红娘子也没把高杰当外人,因为她从高杰的手里拿走的军用物资等东西实在多到数不清了,所以对高杰也是十分客气。 这一次,容默公公押运的一车货物除了宫里的一些精美糕点外,还有几箱的姨妈巾,再就是一个外表普通的大箱子。 容默公公却当宝贝一般,小心翼翼地打开木箱盖,双手捧出盛放在里边的东西,恭恭敬敬地呈给红娘子。 看过红娘子的容貌,他明白皇上为啥这么处心积虑地讨好红娘子了。 红娘子的姿容半点不输现在最得宠的圆妃娘娘,都一样的美艳动人,区别只是红娘子多了一股飒爽英气,没有一丝杂质的凤眸带着让人折服的感染力。 “这是什么?”红娘子看着面前怪模怪样的衣服怔道,不过她马上反应过来了,皇家第一团的士兵身上也穿着这种衣服,好像叫什么战术背心来的。 不过,面前这件战术背心除了布料和样式跟那些大头兵身上穿的战术背心相似外,却有一些区别,就是显得有点胀鼓鼓的,好像里边加了什么东西? “回红将军话,皇上说,这件背心叫防弹背心,可抵御刀剑箭矢和枪弹的伤害,是皇上亲自配制的材质,采用特种钢材和乌金等材质,经七七四十九天熔炼,铸制而成,再经过十多天的精心打磨,外边缝上厚实的麻布……世间,仅此一件。” 容默公公小心翼翼地讲解,前面的话确实是皇上说的,后面是他听皇上说过一些,自己编造的,目的是凸显皇上的一片苦心和宠爱。 “嘿,这狗皇……咳,皇上有心了……” 红娘子听了,心里感觉莫名的受用,不过,狗皇帝这三个字说习惯了,随口就说出来,幸好她反应快,发觉不对,急忙改口。 人家送了这么多好东西给她,她也照单全收,好像也确实不应该骂人家狗皇帝了。 第251章 礼物太贵重了 砰砰砰—— 红娘子站在五米开外,掏出插在腰间枪套里的左轮手枪,对着架挂在椅子上的防弹背心连开三枪。 容默公公的嘴巴张了张,最后还是紧紧闭上,皇上交代过,让他告诉红娘子对着防弹背心开枪射击,以检测防弹背心的质量,可没等他说出来,红娘子已经迫不及待的开枪检测了。 红妃就是一匹烈马啊,不知道皇上能否驾驭? 他心里虽然一番感慨,但仍然好奇得要命,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被打了三枪的防弹背心,嘴巴再一次张得老大。 防弹背心上多了三个弹洞,包缝在外层的厚实帆布破了三个小洞,里边的特殊钢材只有三个小凹痕,子弹不知飞哪去了? 别说容默公公了,就连高杰,红娘子的一众心腹部将都张大了嘴巴,眼睛里满是震惊和羡慕。 这简直就是刀枪不入的宝甲啊,比明光铠甲不知道牛逼了多少倍,关键是比明光铠甲还要轻便灵活,无价之宝呐。 难怪皇上敢说世间仅有的一件,嗯,皇上对大当家好得真的没话说了。 而此时,红娘子俏面上的表情则显得有点怪异,先是惊喜异常,慢慢地,笑容渐渐消失,变得有点凝重起来,还掺杂有些许的羞赧和迷茫。 “容公公,你代本将军向皇上道谢,但这件神甲实在太贵重了,无功不受禄,将军不能收。”红娘子犹豫了好一阵,才沉声说道。 她性硌直爽,平时大大咧咧的,在某方面的情商可能有点低,但这一刻,她再傻也反应过来了,心绪在这一瞬间也变起翻涌起伏,脑子一片空白,几乎无法思考。 她承认,皇上对她确实好得没边了,甚至田无咎冒死救她,这里边,有一半的原因还是因为皇上,可以说,皇上等于是她的半个救命大恩人。 红娘子仔细回想过往,她突然发觉,自己虽然口口声声地骂他狗皇帝,但心里好像对他没有半点的反感,相反,倒象是一个相交多年的老朋友,通过书信交流一些事情,虽不涉及半点感情在里边,但现在仔细回想起来,感觉有点象老夫老妻的平常聊天一样。 呃…… 红娘子突然发觉,她以前对亡夫李岩好象也是这样,只不过她和李岩已经成亲,居住在一块,称呼时多了一些敬语而已,平时仍旧是大大咧咧的。 她心里突然生出一丝莫明其妙的古怪想法,竟然拿亡夫李岩和皇上对比起来。 亡夫李岩对她很尊重和包容,但也因为太尊敬,夫妻之间好像缺了一点什么似的,让她感觉有点怪怪的,但又不知道到底缺了点什么? 皇上对她,不仅是包容,甚至是纵容,几乎是有求必应,好像还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好像比和她朝夕相处的李岩更了解她的性格和喜好,在书信里交谈时更随意轻松自在,而她也喜欢这种随意轻松自在的感觉。 这就有点解释不通了,哎呀,该不会是…… 心乱如麻的红娘子突然有点迷茫了,但不管怎么样,她发过毒誓,一定要砍下李自成的狗头,要为亡夫李岩报仇雪恨,其他事,是不会考虑的。 至少,在没砍下李自成的脑袋,在亡夫李岩的墓前祭拜之前,真的不会考虑感情上的事情。 这件礼物实在太贵重了,她真的不能收。 “红将军,皇上说,请红将军先看过书信再说。”容默公公平静说道,从袖袍里取出一封书信,恭恭敬敬地呈到红娘子面前。 皇上料事如神了,早料到红娘子会拒绝,交代他,若红娘子拒绝收下防弹背心,就拿出书信给红娘子看,看完后还是坚决拒绝的话,那就由她了。 “嗯?”红娘子愣了一下,接过书信拆阅,俏面流露出古怪表情。 第252章 心有点乱了 “……将军不是跟朕打赌,要看朕能否让天下百姓过上人人有田耕,丰衣足食的好日子么?那就请将军拭目以待……” “大明有两位女战神,一位是四川的秦良玉秦将军,另一位就是将军了,是为我大明的中流砥柱,战场上枪弹如雨,朕不想听闻任何一位女战神香消玉陨的噩耗,故请将军保重玉体,监督朕是如何改变大明,让天下百姓过上好日子……” 我几时和他打的赌? 红娘子柳眉轻皱,努力回想自己写过的所有信件的内容,事多人忙,她好像记不清了,可能,或许有吧? 反正不管了,她现在只想着怎么砍下李自成的狗头,拿到亡夫李岩的坟前祭拜,然后再完成他的遗愿,推翻朱家皇朝,解救天下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 不过,通过各种传闻,还有和崇祯书信往来的了解,她发觉崇祯并不是传说中的大昏君,而是一心一意为天下百姓着想的好皇帝,祸害百姓的是那些贪官污吏,崇祯受制于以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一些利国利民的政令无法施行,甚至无法通过。 原来所有人都误解会并错怪了崇祯皇帝,真正的坏人才是那些把持朝堂的文官集团,堂堂的大明皇帝竟然只是一个被人操控的傀儡。 她突然有点同情崇祯,原来皇帝不是这么好当的。 好吧,看在他说得这么诚恳认真的面子上,本将军就收下这份珍贵无比的礼物吧。 容默公公这才松了一口气,总算不负皇上期望,圆满地完成了另一个任务。 当晚,喝得酩酊大醉的容默公公和高杰留宿在红娘子的大营里。 红娘子沐浴更衣后,坐在床沿,爱不释手地轻抚那件防弹背心,俏面带着一抹羞赧的红晕。 防弹背心的正面胸甲部位有两个凹坑,大小正合适,完美地解决了她胸部被压迫的难受感,仿佛是为她量身定做的,问题是他怎么这么精确地知道她的尺寸? 她心里有太多的疑惑,或许有一天,她会当面询问,以解积压在心中的太多疑问。 眼中的余光无意中扫过放在床头边,檀香木所制,里边装了十片姨妈巾的小木盒,俏面的红晕更浓。 这家伙,对所有的女人都这么温柔体贴吗? 她突然想起了沈霓裳,因为忙,好久都没有和她互通书信了,听说她在那家伙的身边当侍卫,正好可以通过她,从侧面了解这家伙的一些情况。 嗯,她不是为别的,只是想确认一下,这家伙是否真的为天下的百姓能过上好日子,真的去努力? 她是这么认为的,或者说,自己给自己一个解释,至于合不合理,她就不管了。 红娘子想了一下,马上执笔疾书,写了一封长长的书信,让容默公公代为转交沈霓裳。 容默公公欣然接受,一个是未来的红妃娘娘,一个是未来的沈妃娘娘,讨好都来不及,他敢拒绝嘛?何况只是举手之劳。 容默公公和高杰带着随从起程,红娘子亲自送到大营外,如此待遇,又让容默公公受宠若惊。 容默公公虽然归心似箭,但还是下令队伍拐向朱仙镇休息一天。 返程的路途本来不经过朱仙镇,但高杰的家眷暂住在朱仙镇,想和家人道个别,容默公公理解高杰的心情,让高杰感激不已。 高杰对曾经的大嫂,如今的妻子妍氏十分宠爱,哪怕是打仗也带着她随行,如果不是襄阳前线清苦寒冷,他早带着妍氏跟去襄阳了。 妍氏勇武聪明,曾负责管理李自成军用物资,有这么一个能干的贤内助,省了高杰的许多麻烦。 都说小别胜新婚,何况夫妻俩是久别相聚,就如干柴遇烈火,噼哩啪啦地烧得猛,一折腾就是大半宿,事后,夫妻俩相互偎依,说着私房话。 第二天一早,高杰求见容默公公。 第253章 要做就做得更彻底 高杰这么急着求见容默公公,是想向他请教一个问题,其实也是想通过容默公公向皇上表忠心。 昨天夜里,夫妻俩一夜未睡,上半宿是用肢体行动表达思念之苦,下半宿是聊天,确切地说是商量以后的一些事情。 高杰把自己辞去陕西总兵官,去皇家军官学院进修一事说了,也袒露自己押上前途豪赌一把的心思,想问问媳妇邢氏有什么不同的建议? 他打算在进修的三年里,把邢氏安置在京师城里,这样一来,夫妻俩至少可以安安静静地相聚三年。 “夫君既然豪赌,那为何不做得更彻底一点呢?”邢氏认真想了一会,微笑问道。 “夫人有何高见?”高杰眼睛一亮,连忙问道。 妻子邢氏不仅是他的贤内助,更是他的半个军师参谋,很多不解或为难之事,他都征询邢氏的看法建议,反复商讨,确认没有什么纰漏后才去做。 也正因为邢氏的能力不俗,高杰越发尊敬和宠爱她,哪怕是打仗也把她带在身边。 当然了,邢氏不仅年轻,姿容更是沉鱼落雁,羞花闭月级的,身材更惹火,关键是还能满足他一些特殊的嗜好,让高杰越发迷恋。 “夫君啊,从古至今,皇帝为何都把大臣,特别是统掌兵权的将军的家眷都安置在帝都?”邢氏没有马上说出自己的想法,而是反问高杰一个问题。 聪明的女人不会直接给出答案,更不会一味地指责,相反,男人需要鼓励,慢慢的诱导,最后是男人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真正得到好处的是自己。 “还不是当人质?”高杰想都没想一下就回答道,这事,他也是听别人说的。 “夫君英明。”邢氏赞道,还在高杰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才柔声往下说。 “夫君把妾身安置在京师,既是向皇上表忠心,也会让皇上放心,既然夫君把前途都押上了,那就干脆做得更彻底,如此一来,皇上必重用夫君。” “可是……”高杰皱眉,拿自己的宠爱的女人当人质,以换取自己的前途,他可不乐意。 “只要夫君不造反,妾身会有何危险?”邢氏柔声说道,心里一阵暖烘烘的,这也是她当初宁愿背负不贞的骂名,也要跟着高杰私奔的原因。 这事要换成是李自成,为了自己的前途,估计下恨不得马上把她送到京师当人质了。 当然了,还不止这个,每次打败仗,被官军追杀得狼狈逃窜时,只顾着他那些兄弟,从未顾及她的安危,每次都是高杰不顾自身的危险,护着她杀出重围。 不解风情,对她粗暴,简直就是把她当成泄欲的工具,根本没法和英俊帅气,温柔体贴的高杰相比。 跟着高杰,是她这辈子最正确的选择。 “也是。”高杰认真地想了一下,才挠头回道,他拐跑了大嫂,李自成把他恨之入骨,他除了死抱崇祯的龙腿外,别无选择,他会造崇祯的反嘛? “不过,此事还需好好商量。”邢氏提醒道,拍马屁的最高境界是不着痕迹,向皇上表忠心也一样,因此,这事还需要借用一下容默公公更好。 借用,其实就是利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夫人高见。”高杰媚不住竖起大拇指,如果不是明天要上路,担心休息不够,他还想向夫人表达自己此刻激动万分的浓浓爱意。 “容公公,在下想把夫人安置在京师,皇上会不会怪罪?”高杰小心翼翼问道。 他给出的理由是既然要在皇家军官学院进修三年,肯定是不能离开帝都了,夫人留在别的地方,他也不放心,与其两地分居,难解相思之苦,不如把她先暂时安置在京师。 不过,他担心皇上责怪他儿女情长,影响学习,因此,过来询问一下容公公,如此安排,是否妥当? 虽然是演戏,但演技绝对是影帝级的。 第254章 赌对了 “高将军客气了。”容默公公客气道,他说话的语气神态,都比之前客气了许多。 高杰此举,等于是把家人留在京师当人质,皇上高兴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责怪他? 皇上之前就看好高杰,如今更不用说了,只要高杰在进修期间表现良好,忠心耿耿,必获重用,将来荣立战功,封侯不是没有可能。 这种前途光明的未来大佬,当然要好好结交。 吃过早饭后,容默公公率众起程,踏上回返京师的漫漫路途。 队伍里多了两辆马车,一辆马车里坐的是高杰的夫人邢氏和两个服侍的侍婢,另一辆装的是高杰和邢氏的各种生活用品。 其实,生活用品只是一个掩饰,车里装的大量的金银珠宝等值钱的东西,是高杰的全部家当了。 容默公公即便知道,也会装着不知道,他虽然也喜欢黄金白银,但什么钱可以拿,什么钱不能拿,心里很清楚,官职越高,就越要小心谨慎。 何况之前高杰也孝敬了他不少银子,再打人家的最后家当,那就不是人了。 十几天后,容默公公一行抵京,他先进宫面圣交差,高杰等人候在宫外待命。 朱有兼听完容默公公的禀奏,满意地点头,先让倔退下休息,改天再领赏,然后宣高杰入宫。 看到高杰,他马上明白李自成的老婆邢氏为啥会跟高杰私奔了,这厮真的是个身材高大的大帅哥啊,关键还阳光洒脱,很讨女人的喜欢。 历史上的高杰,确实是个大帅哥,让当嫂子的邢氏情难自禁,不顾一切地跟着他私奔,给李自成戴了一顶大绿帽。 对高杰,朱有兼还是有几分期待的,就看他在进修期间能学到多少了,当然了,重点是忠心。 不管怎么说,倔至少得给高杰表现能力和忠心的机会,因此,一些笼络是必须的。 朱有兼当场赏了一幢三进的大豪宅给高杰,反正都是田伯光带锦衣卫抄犯官的家时偷偷截留下来的,他名下有几十幢这样的大豪宅,都是留着赏给有功之臣或笼络人用的。 “臣谢皇上赏赐。”高杰躬身谢恩,英俊的面庞激动得通红。 这一把,他赌对了。 高杰带着邢氏和一众亲卫欢天喜地地住进新家,张维张翼两兄弟则被朱有兼召进宫里,闲聊了一番,也鼓励了一番后,把他们安置在皇家军官学院的学员宿舍。 对于兄弟俩,朱有兼并不打算给予什么特殊的关照,他也把话对兄弟俩挑明了,至于兄弟俩心里怎么想,愿不愿意继续留在皇家军官学院努力学习上进,就看他们怎么想了。 把兄弟俩和高杰分开,是不想他们日后形成派系,毕竟高杰是他们的上官,而且有举荐之恩,若兄弟俩倒向高杰,朱有兼会失望,兄弟俩的爬升空间也就此封死。 皇家军官学院虽然已经正式开学,但现在除了基本的队列训练什么的,军事理论课程还没有开课,所有学员正在努力地读书识字,先把小学的基础课程学好再说。 像高杰、张维张翼兄弟俩都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张维张翼兄弟俩甚至是大学文化的水平,不需要再去学习小学的文化课程,朱有兼也打算让他们先休息一天,然后带他们参观一下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的日常的军事训练,感受一下新军和旧军的差别。 两天后的中午,换了一身崭新地新军军装,越发显得帅气威武的高杰带着同样换上新军装的四十名亲卫,簇拥在皇上身后,进入广西狼兵营的大营参观。 第255章 入校学习 高杰的年龄是所有学员里边最大的,身份也是最高,朱有兼早有规划,这厮学成毕业后,将以少将师长的军职统掌一个师的部队,将来表现不错,战功显赫,升为兵团司令官也不是没有可能。 以他的身份,有资格配备一个警卫连,朱有兼干脆让他把带来的五十名亲卫一并叫上,陪着他一起进修学习。 如此安排,让高杰感动不已,皇上,不仅英明,而且体恤下臣,他必誓死效命。 看着数千广西狼兵在训练场上认真刻苦训练的大场面,包括高杰在内的所有人都不免热血沸腾,感叹不已。 在襄阳前线,李自成率几千残部躲进深山老林里龟缩不出,驻扎在襄阳城外的三十多万官军无事可做,经常成群结队地外出游玩,把附近的百姓骚扰得苦不堪言。 幸好三边总督孙传庭还镇得住场子,那帮老油子兵也不敢闹得过分,否则,孙传庭真敢砍了他们的脑袋。 旧军无所事事,皇家第一团和皇家近卫营的士兵却在徐玉和常不周的统领下,每天都进行各种军事训练,让很多人不解,甚至笑话。 孙传庭、高杰、左良玉、虎大威等人也先后去参观新军的训练,至于他们心里有什么感悟和想法就不知道了。 高杰目睹新军在寒风中坚持不懈地训练,特别是身为统军将军的徐玉和常不周以身作则,和普通士兵一起训练,心里吃惊不小。 看着所有士兵认真刻苦训练的热闹严肃场面,心里更是大受震撼,也感悟颇多。 他统带的陕西军已是三军中战力最强的精锐,但和徐玉统带的皇家第一团,常不周统带的皇家近卫营相比,差距大得不敢想象。 回想徐玉统率皇家第一团全体将士硬抗义军一波紧接一波,如排山倒海般的疯狂进攻的惨烈战斗场面,他心中越发坚定要向皇上表忠,获取新装军,把陕西军打造成如皇家第一团这般的强悍战力。 不过,皇上却让他放弃陕西军,回京进修,倒是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庆幸的是他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参观完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的刻苦训练,高杰只恨不得马上进校报到,参加训练,早一点学到全新的军事知识,早一点学成毕业,早一点统领精锐新军,征战沙场,荣立显赫战功,光宗耀祖。 朱有兼见他如此迫不及待,心里挺满意的,让他明天去皇家军官学院报到,临别时提醒了一下。 虽然你的军职很高,资历很老,但进了学院,就是一名普通的学生,一定要听从老师和教官的指挥,如若违反校规被处罚,朕都救不了你。 你要是被学校开除,赶紧一枪嘣了自己,省得给朕丢脸,你丫的可是朕特批来进修的,切记,朕可不是跟你开玩笑。 第二天一早,高杰带着五十名亲卫,统一穿着战训服来学院报到,开始了正式的军事基础训练。 除了副校长、主任和几名教官外,没人知道他的身份,但学校也没有给他什么特殊的关照,住的是二十人的大通铺,和普通士兵一样,吃饭洗澡都要排队,见到老师教官要敬礼,打扫卫生站岗啥的。 当然了,学校也不是不近人情,每隔十天,给他一天的假期,让他回家和媳妇相聚,探讨人生的真谛。 高杰谨记皇上的叮嘱,把自己当成一名普通的学生,同时也告诫心腹亲信,都给老子老实听话,不许暴露身份,不许欺负同学,谁砸老子的饭碗,老子砸破他的脑袋。 高杰在学校的一举一动,朱有兼都了如指掌,如今的锦衣卫虽不如全盛时期的一半,但在他的关注和指挥使田伯光的统掌下,那也是无孔不入,学院里边就安插了近十名锦衣卫密探。 在皇家军官学院里边安插锦衣卫密探,只是为了方便他了解学院里边的情况,高杰入校后,这些锦衣卫密探才多了监视高杰的任务。 “皇上,出事了……”田伯光神色不安地进来禀报。 第256章 当街调戏 高杰带一众亲卫去皇家军官学院进修,他担心邢氏的安全,想留下十名亲卫看家护卫,让他们轮流去进修学习。 “夫君是不放心妾身么?”邢氏娇声问道,尽显妇人的成熟妩媚。 “呃……”高杰想了想,才挠头呵呵傻笑,他差点忘了,邢氏的武力值,在李自成的义军里,虽比不过红娘子,但也是勇冠三军的猛人。 当然了,对敌人是猛,但对他高杰却是柔情似水,姿势随便解锁,李自成都未必有那种待遇享受。 史料对邢氏的评价不多,也就几个字,勇武聪明,掌管李自成义军的后勤物资。 勇武二字,一般用于男人的身上,邢氏获此赞誉,也足以证明她的武力值有多强横,绝对是霸王花的存在。 也正因为这样,高杰打消了留下亲卫看家护卫的打算,反正家里也有几个年轻力壮的家丁,而且家也靠近锦衣卫官署,动静稍微大一点,都能把锦衣卫引来,何况还有捕快巡逻,有锦衣卫密探到处游荡,帝都的治安还是让人放心的,毕竟就在天子的眼皮底下。 高杰和所有亲卫去皇家军官学院进修学习,邢氏留在家里,她按自己的喜好布置好家后,精心装扮一番,便兴冲冲地带上贴身侍婢阿凤出门逛街。 京师是大明的都城,集政治、文化和经济于一身,也是面积最大,人口最多,最繁华热闹的大都市,初到京师,谁不想好好逛一下? 何况邢氏兜里有钱,逛街购物又是女人的天性,古今皆如此。 哪怕邢氏穿着名贵的裘皮大衣,身边有侍婢阿凤服侍,凸显富贵人家的气派,但毕竟是第一次逛京师的大街,难免被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商品吸引,东张西望的,像极了初次进城的乡下人,加上她姿容出众,妩媚动人,难免引起许多人的注意。 绝大多数人的目光是带着赞美艳欣赏羡慕之色,最多是好奇,但也有极少数人的目光带着贪婪和不怀好意之色。 户部右侍郎于同佑的小公子于崇文和一帮狐朋狗友在几个家丁的簇拥下,正在耀武扬威地逛街,迎面和正在东张西望,好奇望着街边摆卖各种东西的邢氏主婢差点相撞。 阿凤虽是邢氏的侍婢,但跟着邢氏学武,上阵杀敌,两人是亦师亦友,情同姐妹,主婢俩反应快,及时停住脚步。 “哎哟,好漂亮的小娘子。”于崇文看到成熟妩媚的邢氏,眼睛不禁一亮,伸手拦住了想要绕路的邢氏主婢。 “啧啧啧,于大哥,这小娘子好俊俏呢。” “如此美妇,必解风情,于大哥,可千万别错过哦。” 一群狐朋友友在一旁起哄,一个个嘴里不干不净的各种口花花。 纨绔嘛,在京师城里一向都是走螃蟹步,横行霸道的,欺男霸女,打架斗殴那是家常便饭,普通百姓敢怒不敢言,捕快衙差见了都头痛,远远看到都赶紧绕道,以免惹上麻烦。 “干什么?”侍婢阿凤沉着俏脸厉声娇喝,她也是曾经提刀上阵,砍官军的脑袋如砍瓜切菜一般的狠人,自然不会害怕。 都是一群被酒色掏空了身体的纨绔公子哥,她一个人就能随便摆平,根本不需要邢氏出手。 “哎呀,这只小野猫挺野的嘛,不过玩起来肯定带劲儿,嘿嘿。” 一众纨绔公子哥指着阿凤品头论足,各种污言秽语,他们自然不会害怕阿凤,在京师城里,他们都是横着走的主儿,没几个人敢招惹他们,就算出了事,也有大人帮他们擦屁股,顶多挨一骂而已。 “小娘子,陪本公子快活去,包你欲仙欲死,刻苦铭心,嘿嘿……哎哟……疼死我了……” 第257章 她是李自成的婆娘 这种场景,如果男主角换成是高杰,邢氏心里必开心得要命,还很善解人意地配合演戏,羞羞答答,半推半就,但现在的主角是于崇文等一众纨绔公子哥,结果自然不一样了。 于崇文虫子上脑,色迷迷地去捏邢氏水嫩的俏脸,结果挨了重重的一记耳光,半边脸颊瞬间红肿起来,就算他亲妈来了,都不一定能认出来。 “给我打……抓*抓起来……哎哟,疼死我了……” 于崇文捂着肿痛的脸颊哭嚎,从小到大,他从没挨过打,现在被然被一个小娘子当街暴打,剧烈的疼痛已经让他无法忍受,脸面更是丢大发了,不狠狠的报复回来,他以后还怎么在京城里混? 几个家丁撸起袖子就冲上前,想抓住邢氏,但被邢氏和阿凤三拳两脚全干趴了,躺在肮脏的地上痛苦惨嚎。 邢氏和阿凤都是经历过尸山血海的狠人,出手颇重,几个家丁不是手折就是脚断,那凄厉的痛苦惨嚎声,让人听得头皮都发麻。 “你……你们有种就等着。” 于崇文等一众纨绔公子哥都是不傻子,知道邢氏主婢俩都不是好惹的主,且出手极狠,哪敢上前自讨苦吃,摞下狠话,然后连滚带爬地跑了。 邢氏主婢不以为然,继续逛街,于崇文等一众纨绔公子哥却不甘心,特别是于崇文,虽然被揍成猪头脸,门牙好像都松了,但虫子却越发上脑。 那邢氏虽是一匹烈马,但如果征服了,那滋味,爽得不要不要的。 男人要征服女人,实在太简单了,狠狠地睡她一遍,把她睡服了就行了,如果还不行,那就多磕几颗金刚大力丸,一定能把邢氏杀得满床乱爬,讨饶不已。 于崇文偷偷跑回家,把家里最能打的护院刘阿亮叫上,然后带上一群家丁,杀气腾腾地回去找邢氏,他不把邢氏杀到叫好哥哥,却不罢休。 京城虽然很大,但对于崇文这帮纨绔公子哥来说,想找邢氏,实在太容易了,他们很快就在一家珠宝店外堵住了邢氏主婢。 “公子且慢。” 于崇文正想吆喝家丁上前抓人,但却被刘阿里亮制止。 “怎么,害怕了?”于崇文黑着脸,不耐烦地瞪着刘阿亮,如果这厮不是老爹特聘的护院保镖,他真想一耳光甩过去。 “公子,想不想发一笔大财?”刘阿亮压低声音说道,他缩在于崇文身后,眼睛不时瞟着邢氏和阿凤,脸上表情极古怪。 “想啊。”于崇文用力点头,特么的谁不想发财啊?他是纨绔,经常花天酒地的,那点月钱根本不够花,纨绔也缺钱滴。 “公子,你可知那两个女人什么来历?”刘阿亮压低声音,神神秘秘说道。 “什么来历?”于崇文皱眉问道,刚不是说要发一大笔财么,怎么又扯到女人身上? “公子啊,那李自成的人头值多少银子?”刘阿亮嘿嘿一笑,越发显得神秘兮兮的。 “好像是……十万两银子吧?”于崇文迟疑道,他也不清楚李自成的人头到底值多少钱,但肯定很高,好象不止十万两银子。 “那李自成的原配婆娘呐?”刘阿亮笑得越发诡异,他知道李自成的脑袋值五十万两银子,自家这个公子有点傻叉,不过,他现在吃的是于家的饭,也只能忍了。 “你是说……说……”于崇文眼睛一亮,他反应再迟钝也明白刘阿亮的意思了,他看上的大美人竟然是朝廷通缉的头号钦犯李自成的婆娘? 如果真是,那他岂不是真的要大发一笔横财了? “你确定?”于崇文瞪着他追问,他需要确定邢氏的身份,不然玩笑就开大了。 “公子你忘了在下以前是干什么的?”刘阿亮嘿嘿一笑,脸上尽是得意之色。 第258章 她是李自成的婆娘2 刘阿亮原是一名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被官府通缉,走投无路才投奔李自成,仗着不俗的武功,成为义军的一名头目。 他经常奉大头目之命,带着手下的士兵去后营领取搬运各种军用物资,自然认识美艳动人的邢氏,甚至还借机调戏过邢氏的贴身侍婢阿凤。 可惜阿凤对他不感冒,否则,他先睡服阿凤,再用甜言蜜语哄阿凤开心,借她之手,把美艳动人的邢氏弄上手。 刘阿亮本是江洋大盗,匪性难改,只不过在李自成手下当小头目,暂时忍耐而已,一次外出执行任务,趁机侮辱了一个年轻漂亮的村姑,被李自成发现,要砍他的脑袋警示其他人。 刘阿亮发觉不妙,马上脚底抹油开溜,却被官军当作义军细作抓住,差点砍了脑袋,他灵机一动,坦白了自己的身份,说是逃过来投诚的,还交代了义军的许多情报,然后摇身一变,变成了官军的一名小兵丁。 刘阿亮知道当兵这个职业风险太大,何况还只是当了一个普通的小兵,哪里呆得下去,在某个漆黑的夜晚又脚底抹油开溜了。 这厮跑到京师谋生,刚好碰到户部右侍郎于同佑高薪招聘护院,他去应聘,凭借高强的武功当了于家的护院保镖。 不过,于同佑还是从一些细节中怀疑他的身份来历,刘阿亮见隐瞒不住,才老实交代,只是隐瞒自己是江洋大盗,被官府通缉的身份。 于同佑反而放心了,刘阿亮也安心地留在于家,当护院保镖虽然不是太自由,但至少是安全的,通缉他的海捕公文还到处张贴着呢,先躲藏一阵,等风头过了再说。 他还在府里调戏一名年轻漂亮的丫鬟,听闻小公子于崇文被人揍了,马上抄家伙带人去报复,没想到揍于崇文的人竟然是邢氏。 刘阿亮知道邢氏的武力值极高,不想冒险,才向于崇文告发了邢氏的身份。 于崇文这时候十分灵醒,他纠缠邢氏,派人偷偷跑回家告诉老爹于同佑,于同佑马上上报,调来一队兵马,把邢氏和阿凤团团包围住。 邢氏见事情闹大了,只得亮明身份,奈何立功心切地于同佑不相信,想要强行抓捕,被邢氏和阿凤打伤了好几个兵丁。 于同佑见抓捕不成,喝令士兵张弓射箭,把人射伤再抓活的,危急时刻,田伯光率一众锦衣卫力士赶到,护住了邢氏主婢。 于同佑只是户部右侍郎,却调动一队京军,动静可不小,自然也把密谍遍布京城每个角落,无孔不入的锦衣卫也给惊动了。 巧的是一名锦衣卫百户曾陪同指挥使田伯光拜访高杰,见过邢氏一面,连忙报告田伯光,把田伯光给吓了一大跳,亲自带人赶来,先把邢氏护住再说。 田伯光想把邢氏和阿凤带走,但于同佑以为他抢功,不依不饶,硬拦着不放人,把田伯光气得差点掏枪把他给嘣了。 双方就在大街上僵持住,而围观看热闹的百姓越来越多,闻讯赶来声援的东林党人也越来越多,田伯光无奈,只能退让,和于同佑带上所有相关人员进宫告御状。 刘阿亮感觉事情不妙,想要趁乱开溜,却被锦衣卫力士拦住,他害怕泄露身份,不敢动手,乖乖地跟在于崇文身后进宫候审。 这事已经闹得人皆尽知,朱有兼不好私下处理,只好召集百官,当廷处理,正在皇家军官学院里边学习的高杰也被叫来了。 经高杰当着百官的面解释,朱有兼亲自作证,所有人才知道闹了个大误会,于同佑甚至当着百官的面向高杰夫妇和田伯光赔礼道歉。 按理,这事就这么结束了,但刚升监察院郎中的韩江却跳了出来。 “皇上,臣有本奏。” 第259章 这锅不好涮啊 “准奏。”朱有兼有点懵了,这家伙这时候跳出来想干啥? 他本想帮高杰出一口气,好好敲打一下于同佑,如有可能,顺手把他撸掉,这家伙可是东林党的中坚力量之一,平时没少跳出来和他作对。 但高杰选择了息事宁人,他也只好作罢,高杰是武将,想法简单一些,没有阮大铖那种敏锐的嗅觉和觉悟很正常,也怪不得他。 他现在好奇韩江这时候跳出来,到底想干啥? 何止是朱有兼好奇,百官都同样好奇,都准备散朝了,你丫的这时候突然跳出来,到底想干啥? “臣弹劾户部右侍郎于同佑。”韩江躬身道。 满朝文武一片哗然,明显被他的话给震惊到了,反应各异。 以阮大铖为首的江南派官员精神猛地一振,好戏来了。 以钱谦益为首的东林党官员则面色微变,看着韩江的眼神里满是怒火和杀机,这家伙是在落井下石呐。 “臣弹劾户部右侍郎于同佑。”韩江没有理会百官的哗然,躬身再道,脸色十分平静,但平静中又带着一股子风萧萧兮,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 世人皆醉,唯吾独醒,为了大明,前面纵是刀山火海,吾亦奋勇前行。 韩江弹劾户部右侍郎于同佑的理由是教子无方,侮辱官员的家眷,无德无能,理应革职查办。 你连自己亲生的儿子都教育不好,又怎么指挥下属,做好本职工作?又怎么为皇上效力?不是无德无能又是什么? “……” 别说百官无语,就连朱有兼都无语,这样也行? 不过,单看字面上的意思和推论,好象也有点道理,但从实际看,好像又有点荒唐,这要看你站在什么样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了。 反正这事,怎么说都行,关键还是看皇上的心思。 像阮大铖等江南派的官员都是深以为然的认同,别说弄翻东林党的人了,就算能恶心他们一下,他们也很乐意。 东林党的人则是面色铁青,大骂韩江荒唐无耻,这特么的算什么理由?谁家里没几个败家的玩意儿?教育不好儿子,我们承认,但这能跟无德无能扯上关系嘛? “你……你……血口喷人。”于同佑更是气得脸都歪了,指着韩江破口大骂。 你特么的这是睁眼说瞎话,老子可是崇祯年间的进士,堂堂的大学霸,你竟敢说老子无能?老子跟你拼了。 韩江站在朝班里头,眼皮子耷拉着,仿佛睡着一般,身边各种乱哄哄的议论,甚至是辱骂声,好像跟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他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神态,别说东林党恨不得把他剁碎了喂狗,就连朱有兼看了,心里都恨得牙齿痒痒的。 你特么的把锅端出来了就躲起来了,还要朕替你涮锅烧水? 不过,说老实话,韩江对于同佑捅的这一刀,就算不是神来之刀,也起码是补了个刀了,至于能不能捅死于同佑,就看朱有兼的心思了。 朱有兼确实想撸掉于同佑,但如果没有足够的理由,想撸掉于同佑的官职,难度可不小,朝堂之上,东林党仍旧占据着极大的优势。 有点头疼啊。 朱有兼不禁抬手,揉搓自己有点胀痛的太阳穴,目光望向阮大铖,只希望这根棍子能再发挥出他的威力。 不过,他失望了,阮大铖正撸着袖子和钱谦益等一众东林党吵得不可开交,口水乱喷,就差没有发生肢体冲突了。 此时,偌大一个庄严肃穆的金銮殿就像菜市场一般,东林党和江南派的官员在他们首领的率领下,正在打口水仗,热闹得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了。 没人注意到,一名小太监从后边小心翼翼地走到王承恩的身边,低声说了什么,又悄然退下。 王承恩凑到朱有兼身边,低声说了几句话,朱有兼眼睛一亮。 第260章 意外 吴不为、宋献策、顾君明虽是朱有兼的三大御用军师,任职皇家顾问团之职,但不是正式的官职,不能参与朝政,但朱有兼还是经常把他们拉来,安置在大殿一侧,用屏风隔开,让他们听一下,感受一下朝堂的热闹氛围。 热闹,那是朱有兼自嘲的说法,简直就是扯皮打口水仗浪费时间,但在他没有真正掌控全局之前,他还没法做到独裁式的独断专行。 看着百官在大打口水仗,吴不为和宋献策俱都摇头苦笑,也理解了皇上的痛苦和无奈,书生意气,空谈误国啊。 顾君明却在皱眉沉思,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招手把站在一边服侍的小太监叫来,低声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小太监连忙把话传给王承恩。 “皇上,顾先生说,举报高夫人的那个人或许是一个突破口。”王承恩把顾君明的原话小声向朱有兼禀报。 朱有兼眼睛一亮,光想着怎么撸掉于同佑,竟然遗漏了这么一个明显的小细节,幸好有三大军师帮他拾遗补漏。 他吩咐王承恩传话下去,让锦衣卫好好招呼一下候在宫外等候传召的于崇文。 于崇文只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面对凶名赫赫的锦衣卫,不等用刑就吓尿了,把自己所干的丑事全招了。 刘阿亮本来站在于崇文身边,一见他被锦衣卫带走,大感不妙,知道此时再不跑路,脑袋就保不住了。 他也知道皇宫警戒森严,能逃出去的几率很小,但身处绝境,只能拼命了。 他装着肚子痛,要蹲大号,被两名持戈甲士带到偏殿解决问题。 茅房附近没有什么人,刘阿亮趁两名甲士不注意突然出手,一记掌刀劈在一名甲士的颈部,把人劈昏,同时弓身暴退,一记霸王肘重重地撞在另一名甲士的胸部要害。 他本身就是高手,加之情急拼命,这一记霸王肘的力量重若千斤,直接把甲士披挂的战甲撞了一个大凹坑,也撞断了甲士的胸骨。 不过,甲士倒地的一刻,也发出了痛苦的惨嚎声,算是尽忠职守了。 “有刺客。” “在那边。” 皇宫本来就守卫森严,何况朱有兼一向爱惜自己的小命,入主皇宫后,又把警卫力量增加了一倍,皇宫里边稍有什么异动,马上被到处巡逻的甲士发现。 刘阿亮暗叫一声“苦也,”撒腿就跑,他出其不意打倒了两名甲士,但他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第二名甲士挨了他一记力道刚猛的霸王肘,没有马上毙命,还能发出示警的惨嚎声,把在附近巡逻的卫队甲士都招来了。 刘阿亮使尽吃奶的力气,狂奔到宫墙边,正想施展轻功跃上宫墙,忽听一声枪响,右大腿猛地一震,椎心剧痛瞬间侵占他的大脑神经,令他忍不住发出痛苦的惨嚎声,一跤摔倒在宫墙下。 一大群甲士迅速赶到,把他死死地摁倒在地上,用粗绳捆成大粽子,没过多久,一队锦衣卫赶到,把刘阿亮拖下去审讯。 皇宫的一段城墙上,狙击手郑丰轻抚手中的dm1步枪,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轮流值守皇宫一段时间了,今天终于开荤了,嘿嘿。 金銮殿内,东林党和江南派的官员仍旧吵得不可开交,嘈杂的吵闹声把清脆的枪声都掩盖住了,没人知道殿外发生了一些意外。 被锦衣卫带去审讯的刘阿亮自知必死,不想死前再遭受皮肉之苦,很爽快地招了供,他心里怨恨于崇文把他拖下水,临死也要拖几个垫背的,在锦衣卫的威胁下,同意和锦衣卫合作,条件是只求一个痛快的死法。 朱有兼接到锦衣卫的密报,微翘的唇角逸出一抹开心的笑容,对垂手侍立一旁的王承恩使了眼色。 “肃静。”王承恩心神领会,以太监特有的公鸭嗓子尖喝一声。 原本乱哄哄的大殿瞬间一片寂静。 第261章 清剿张献忠 朱有兼不是嗜杀之人,他本来只想撸掉于同佑的官职就行,但有刘阿亮这个强有力的证人,于同佑被扣上欺君、私通李自成等重大罪名,他不想杀人都不行了,否则难以服众,也起不到震慑的效果。 对于卖国的汉奸,必须砍脑袋抄家,绝不心慈手软。 又被重重抽了一记耳光的东林党官员都低着头,默默地站在角落里问候于同佑的十八代祖宗,脚趾头都能抠出一个大洞了。 刚才吵得有多凶,现在就有多尴尬。 以阮大铖为首的江南派则趾高气扬,每一次胜利,都能让他们扬眉吐气,战意高昂。 孤家寡人一个的韩江仍旧耷拉着眼皮子,仿佛睡着一般,身边发生的事,好像和他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不过,细心的人还是发现了,这厮的胸膛比之先前挺得更笔直了。 贱人一个。 这是所有东林党对他的评价。 朱有兼也觉得这家伙有点贱,不过,作用还是不小滴,该表扬的,还是要表扬一下。 隐隐猜测出一些内情的高杰夫妇心里更是感恩戴德,皇上为了给他们夫妇出气,硬是抄了户部右侍郎于同佑的家,砍了很多颗脑袋,他们夫妻,唯誓死效忠了。 于同佑事件只是一个小插曲,在人们还在议论不休的时候,广西狼兵营、川军营、皇家第二团的正忙碌着整装待发,也可以说,剿灭张献忠这支义军的战斗已经悄然拉开了秩幕。 时间紧迫,不能再拖了,朱有兼下定了决心,必须在年内剿灭李自成和张献忠这两支最大的义军,然后才能集中全部的力量和精力来对付实力更加强大的清军。 李自成还好点,至少不滥杀,张献忠可是出了名的杀人大魔王,攻占四川后,可是把四川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破坏力实在太大了,因此,朱有兼第一个要剿灭的目标就是张献忠。 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已经训练多时,形成了一定的战斗力,只要指挥官蓝芳不瞎指挥,足可一战。 皇家第二团的训练时间稍短,但也有了一定的战斗力,和广西狼兵营、川军营相配合的话,也应该没啥大的问题。 朱有兼一口气把这三支部队派出去,除了实战练兵的目的外,也足见他的决心和急迫感。 考虑到四川的特殊地形,这一次出征,大口径的重炮基本不携带,全是小口径的火炮,不过数量多,炮弹更多,近战利器手榴弹也带了很多。 用朱有兼的话来讲,威力不够,那就用数量来凑,轰也要轰垮张献忠这支义军的意志力。 之前没有通过朝堂议程,直接派皇家第一团出征,那是因为有孙传庭这个三边总督领军指挥作战,朱有兼可以直接派出自己的私军支援,而且所有的费用都是他自己掏的腰包。 这次围剿张献忠,他必须先提议程,在朝堂上讨论通过后,由兵部执行,方能调用地方府军和各种军用物资,命令地方全力协助,这是所谓的程序。 在朝堂上提议程这事好办,交给内阁次辅阮大铖出面提上一嘴就行,麻烦的是东林党那帮家伙会不会拖后腿? 让朱有兼大感意外的是东林党也是大力支持围剿张献忠,这是太阳从西边升起来了? 不过,如果看过张献忠在四川境内折腾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就明白了,张献忠断了这帮文官的财路,不仅让他们肉痛,更恨之入骨,誓要砍下他的脑袋才甘心。 但是朱有兼还是小看了东林党的野心,东林党虽然大力支持清理剿张献忠部,但却拼命地争夺指挥权,举荐了一个又一个所谓的能征善战的武官猛将,反正不是东林党的人,就是已经被他们收买的武将。 阮大铖身为东林党的死对头,又怎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东林党的人执掌兵权,他是逢事必搅,哪怕是好事也要搅和一下,哪怕失败,能恶心一下东林党的人也好。 在他的带头下,江南派的官员也纷纷举荐自己人,一时间,整个金銮殿又变成了菜市场,口水横飞,就差没有撸起大袖开干了。 “都给朕闭嘴!” 第262章 大军出征 这一次,朱有兼霸气迸发,独断专行,钦定四川总兵官秦良玉为总督,督统四川兵马剿灭张献忠。 原历史,张献忠进攻四川时,秦良玉奉旨联合四川各军清剿,但要兵没兵,要钱没钱,要粮没粮,只能自掏腰包组建白杆兵和张献忠干仗。 按理,以秦良玉的军事指挥能力,加上白杆兵的悍勇,就算兵力不足,也至少能挡住张献忠部入侵四川的脚步,但她当时只是四川石柱的总兵官,受上边的制挚干扰不说,还有猪上司和猪队友,地方以各种理由不提供后勤援助,就算战神白起重生,也照样被张献忠暴揍。 这一次,朱有兼给了秦良玉最大的权力,而且赐可先斩后奏的尚方剑,外加广西狼兵营、川军营、皇家第二团近二万人的精锐新军全力支援,如果还灭不了张献忠,他也没话说了,只能说是老天爷要灭亡大明。 朱有兼还担心秦良玉心有顾虑,又或心慈手软,还亲自修书一封,让她放开手脚大干一场,谁敢拖后腿,畏战不前,临阵逃脱,以各种理由借口不提供后勤援助的,不管多大的官,就算是巡抚也不例外,只管剁了他的狗头,万事由朕给你担着。 他知道秦良玉缺兵缺钱缺粮,为此还专门给她送去三十万白银的军费和大量的粮食,兵员则由她自己在当地征召解决了。 “皇上,臣愿前往协助蓝芳将军。” 养心殿内,顾君明主动请战,理由简单,他不会干涉蓝芳的决策,只是协助配合,帮他拾遗补漏,同时也能开阔眼界,提升自己,以后能更好地为皇上效力。 朱有兼考虑了一下才点头同意,顾君明还太年轻,阅历方面还是欠缺了一点,确实需要提升。 其实,三大军师中,宋献策的阅历最为丰富,可以说久经风浪,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吴不为的阅历也仅比顾君明多一点,但他擅长的是大局和政务方面,不需要军事方面的阅历。 宋献策颇擅军事,但因为出身的原因,更擅长局部的谋略,顾君明从小就接受家族专业的学习培训,属全能型的谋士,只是还太年轻,尚有一些欠缺,但时间可以让他慢慢成长起来,阅历则可以加快他的成长速度。 朱有兼担心蓝芳心里有什么不满的想法,还把他召进宫里,叮嘱了一番,让他和顾君明单独聊了一会,见两人聊得相当愉快,这才放心。 其实,蓝芳心里不仅没有不满,相反还心存感激,他第一次统领大军出征,心里既激动兴奋又紧张,担心指挥失误打败仗,辜负了皇上的厚爱和期望,身边能有一个能力牛逼的军师商议,帮着拾遗补漏,更让他放心。 顾君明虽然年轻,但却是皇上的三大御用军师之一,能力肯定牛逼,其实,他自己也只比顾君明大几岁而已,哪敢看不起顾君明。 第二天一早,一身崭新笔挺的新军军装,腰佩左轮手枪,胸挂单筒望远盒的顾君明在几名侍卫的护卫下,带着行军的行李,进入蓝芳的司令部。 三天后,近二万人的新军浩浩荡荡起程,队伍的后面是拉载大量小口径火炮的马车,还有大量运载弹药粮草的马车牛车,宛若一条望不到头尾的长龙,从军营一直延伸至城外视力无法看到的远方。 鹿一鸣的第二营在训练中表现优异,基本功扎实,被司令官蓝芳选为先锋营,率先起程,和主力大军也就半天的距离。 战前,鹿一鸣已经做足了动员,全营将士士气高昂,肩背火枪,雄赳赳,气昂昂地迈着稳健的步伐,大踏步行军在平坦的官道上,引得过往商旅行人纷纷停足观望。 他们脸上的表情颇为复杂,眼神里带着几分怜悯,又要打仗了,不知道这些活蹦乱跳的小伙子有几个能活着回来? 第263章 会师 据史料记载,1643年正月,张献忠率部乘夜攻下郸州,三月,连下郸水、黄州、麻城。 张献忠在麻城募兵数万,五月西取汉阳,从鸭蛋洲渡过长江,迅速攻占武昌府城,杀朱王朱华奎,和部下分食其肉,建大西帝国,自称大西王,次年建都成都,年号大顺。 而此时正是三月初,张献忠正率军攻打黄州,虽然还没有攻占黄州,但黄州失陷只是时间问题。 朱有兼知道黄州、麻城失陷只是时间问题,他就算想救黄州、麻城也来不及,干脆放任不管,命秦良玉和蓝芳集中兵力,先收复失地,断了张献忠的后路再说。 如果张献忠率军回救,正合他意,就在成都布下天罗地网,一举歼灭张献忠这支破坏力最大的义军。 如果张献忠置之不理,只能追着他打了,朱有兼不喜欢被人牵着鼻子走的被动打法,但又没有办法。 张献忠虽然攻占了四川,但只是攻占了大半个四川,并没有真正地攻占四川全境,许多偏远,地形险峻且贫瘠的山区都置之不理。 鹿一鸣率先锋营一路疾行,他的部队里有十名从川军营里边抽调过来充当向导的川兵,不担心会被张献忠的义军伏击。 十数天后,先锋营和秦良玉的白杆军会合,两天后,蓝芳率主力大军抵达,全军休息两天,再挥军收复失地。 圣旨帅印尚方宝剑,还有三十万军饷早由锦衣卫护送,一路快马加鞭,于半月前送到秦良玉的手上。 秦良玉接了圣旨,向着京的方向跪拜,高呼皇上圣明,然后挥舞手中的白花花的银子招兵买马。 秦良玉掌管石柱,一向善待百姓,在当地的名声极好,且高强的武力值让四川的汉子折服,再加上张献忠在四川滥杀的暴行让四川百姓恐惧和愤恨,她一招兵,马上得到无数青壮的热烈响应,只三天的时间就招足了整整一万五千人的白杆兵。 历史上,秦良玉的白杆军也是赫赫有名,可惜兵力太少,装备不够精良,各种制挚,各路猪队友等等诸多原因,才吃了不少败仗,但不能否认秦良玉的军事指挥能力和忠心,白杆兵的悍勇。 看着新军装备精良的火枪火炮,白杆兵都眼热得不得了,围着川军营的老表们叽哩呱啦地问个不停,当他们得知新军的福利待遇后,更是羡慕得要命。 不过,羡慕归羡慕,天子亲军嘛,福利待遇不好才是怪事,天底下最有钱的,当然是大明的皇帝了。 再者,他们的福利待遇虽然低,但秦总兵对他们也确实不错,他们当中,有很多人确实因为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都得到秦总兵的关照,做人要有良心,要懂得感恩,因此,他们还是很乐意为秦总兵卖命。 秦家有十几个晚辈就在川军营和广西狼兵营里担任尉级军官,其中一人因表现优秀,已展露出色的指挥才能,担任营级的少校军官,这两天都老老实实地向祖母秦良玉请安问好,讲述自己在军中的经历和训练,还有心得体会。 “大明有希望了。” 看着精神面貌都完全不一样的十几个年轻侄子,看着数千精神抖擞的川汉子新军,秦良玉不禁感叹一番,皇上如洪武在世,英明神武,高瞻远瞩,雄才大略,大明何愁不兴? 经过两天的休息,因长途行军,疲惫不堪的士兵恢复了体力,战前的动员,让他们战意高昂,只恨不得马上上阵杀敌,荣立战功。 第三天一早,全军将士吃过早饭,在军官们的指挥下,带好武器,列队待命。 “出发。”意气风发,战意高昂的秦良军令旗一挥,下达了全军出发的军令。 第264章 放长线钓张献忠这只大鱼 秦良玉率领联军势如破竹,用十天的时间收复了十座县城,如果不是看过皇上的亲笔书信,明白他的战略意图,她真想一口气收复四川全境。 张献忠在每座攻占的县城都留有士兵把守,兵力为一千至二千人左右,光看数字,确实够震慑人的。 朝廷掌管的县城,小的也就百来人的县兵,人口多的大县最多也就三四百县兵,义军的兵力都是上千人以上,多的二千人,的确够唬人的。 秦良玉常年和义军干仗,自然清楚里边的门道,留守小县城的义军对外号称一千人,但只是一个唬人的虚数,就算真有一千人,真正的战兵挺多二三百人,其他的都是老弱病残,甚至可能还有妇孺凑数。 帮张献忠算一下账就清楚了,张献忠的实力不如李自成,对外号称五十万大军,满打满算也就三十万最多,这还是把老弱病残妇孺算在里边。 他攻占了大半个四川,占领的的大小县城没有一百座也至少有三十几座,如果每座县城留下一千战兵把守,三十几座县城就得耗掉近四万战兵。 如果再算上成都等几座大都城,每座大都城至少得留二千兵力以上守城,估算起来,已经耗掉了六万多人的兵力。 张献忠有这么多兵力嘛? 张献忠手里确实没有这么多兵力,留守小县城的义军对外号称一千人,实际上也就五六百人,真正的战兵也就百来人而已,其他的全是老弱病残和妇孺,秦良玉还是高估了几倍。 不过,统掌三万精锐联军的秦良玉并没有因此轻视义军,她清楚义军的战斗力,武器装备是比不上官军精良,但胜在意志顽强,人人敢拼命,这也是官军虽占有兵力、武器装备和后勤优势,仍然被义军打得落花流水,狼狈逃窜的原因。 秦良玉率军逼近城下时,守城的义军兵力少,不敢出城应战,紧闭城门,死守县城。 秦良玉没有用大炮轰城,小县城的城墙低矮不说,有的地方甚至因年久失修,都已经倒塌了,露出一个大缺口,随便一冲就杀进去了。 再者,守城的义军不多,大炮一轰,难免伤及无辜,都是川中百姓,她于心不忍。 当然了,如果是城高墙厚的大城,那是另外一回事了,该炮轰的还得炮轰,打仗嘛,哪有不死人的? 她手下的白杆兵绝大多数都来自石柱,说是她秦良玉的子弟兵也不算夸张,与其让她的子弟兵付出不必要的伤亡,还是别人死了算了。 慈不掌兵,统军征战多年的秦良玉十分明白这个道理。 在秦良玉的命令下,白杆兵直接架起长梯攻城,或直接从倒塌的缺口处杀进城里,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就攻占了小县城。 为了避免白杆兵出现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了实战练兵,蓝芳命各组狙击手协助配合白杆兵攻城,但凡冒头的义军都被一枪爆头,减少了不必要的伤亡。 蓝芳率军出征时,朱有兼调配了十组狙击手给他使用,同时再一次不厌其烦地提醒,狙击手是特殊兵种,只能特殊使用,否则滚蛋。 蓝芳虽然初次领军出征,但也参观过特种兵的训练过程,那几近变态的残酷特训,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也正因为特种兵培训不易,也才越发珍贵,皇上更是把他们当心肝宝贝一般。 再者,几兄弟经常和在前线指挥打仗的大哥徐玉互通书信,也知道了狙击手的重要作用和一些特殊战术,肯定不敢胡乱使用,相反,还从自己的警卫连里抽调出一个排负责保护狙击手的安全。 秦良玉把朱有兼的战略意图贯彻到底,一天收复一座县城,目的很简单,给张献忠足够的反应时间,说白了就是放长线钓大鱼。 如果张献忠不上当,也可以从中确认他的战略目的。 第265章 兵困成都 第265章兵困成都 十天的时间,白杆军以负伤十几人的代价收复十座小县城,击杀义军三百五十七人,俘虏了近三千人。 被俘的全是老弱病残和妇孺,对这些俘虏,秦良玉警告了一番后,全都释放了。 她不忍砍下他们的脑袋邀功,也没有太多的粮食养着他们,只能放任他们自生自灭了,虽然有点残忍,但相比别的统军将军,她已经够仁慈了。 秦良玉继续率军缓慢推进,一路势如破竹,收复一座座县城,将近成都时,推进的速度突然加快,只用两天的时间就把成都周边的七座县城全部收复,第三天早上,大军进逼至成都城下。 镇守成都的义军将领是张献忠手下四大将之一的刘文秀,他亲率五千兵马出城,摆开阵势,一副要和秦良玉决战的架势。 成都是张献忠心目中理想的都城,不容有失,肯定会派一员能力出众的心腹大将镇守,刘文秀文武双全且忠心,是镇守成都的最佳人选。 而且他还给刘文秀留下了二千精锐,三千青壮,在张献忠的军队里头,算是真正的战兵了。 另外还给刘文秀留了二万多人的老弱病残和妇孺什么的,对外号称五万大军,何止是壮声势,真能把人给吓唬死。 “小心伏兵。” 秦良玉是身经百战的老将,自然有所提防,和蓝芳商议了一阵,下令全军摆出战阵,同样是要和义军大战一场的架势。 白杆军以悍勇出名,每战必先登,但这一次,秦良玉采纳了蓝芳的建议,只让两排白杆兵列队阵前,第三排开始就是清一色的川军营士兵。 秦良玉虽然得到朱有兼援助的八百支遂发枪,组建了六百人的火枪队,但毕竟成军不久,训练不足,还没有形成战斗力。 蓝芳统掌广西狼兵营、川军营和皇家第三团近二万将士,训练上是足够了,但还没有上过战场,经历过实战的考验,他现在需要的就是真正的战斗。 出于谨慎,蓝芳还是小心翼翼地让白杆兵顶在最前面打掩护,川军营的士兵在后面放排枪。 担心刘文秀设伏偷袭,他和秦良玉反复商量了一下,更有军师顾君明在一旁拾遗补漏,把广西狼兵营和皇家第三团分别部署在后面和左翼,以确保后军和左翼的安全。 另外,还从两军里边各抽调出一千士兵充当预备队,安置在中军,不管哪一面出现危机,都可以随时增援。 右翼的安全则由白杆军负责,和前军的排阵一样,前面两排是清一色的长枪兵,后面是六百火枪兵押阵。 当然了,这只是表面上的部署,广西狼兵营、川军营和皇家第三团的所有炮兵都被围护在阵中,炮口分别对准东西南北四面,随时随地都可以提供火力支援。 这样的布置,中规中矩,没有什么出彩之处,唯一的优点就是稳妥,但这样的布置,也等于是把兵力给分散了,如果刘文秀集中强大的兵力,向其中的一个方向发动猛烈的进攻,防御方阵被突破,则全军溃败。 “绝对的实力面前,什么阴谋诡计都是虚的,呵呵。”顾君明把玩手中的单筒望远镜,容色从容淡定,仿佛跟张献忠打仗就像过家家一样。 或许是被他的从容淡定给影响到了,秦良玉和蓝芳,还有他们手下的各级军官都显得镇定,心里燃烧着熊熊战意。 “兄弟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给我冲!”刘文秀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在四川,他唯一忌惮的是秦良玉的白杆军,其他的官军在他眼里就是鱼腩,给义军送武器装备的战五渣。 秦良玉的白杆军虽然悍勇,但他留了几招后手,就是专门对付秦良玉的,白杆军再是悍勇,今天也得玩完。 二千义军发出震天的吼杀声,挥舞手中各种各样的武器,勇敢地向前冲锋。 第266章 全被震惊到了 轰—— 中军阵中,炮兵开炮了,不过炮弹没有落在密集冲锋的义军群中,而是落在了前方三十几米的草地上,炸出一团火光,碎泥乱飞。 轰轰轰轰—— 第一炮是试射,校正方位坐标后,十六门火炮在军官的指挥下,同时咆哮起来。 一团团的火光在密密麻麻的义军群中炸开,残肢断臂四处飞抛,受伤未死的伤兵躺倒在血泊中,发出凄厉的惨嚎声。 炮兵两轮齐射后就停止了炮击,这是蓝芳的命令,要是一下把义军打怕了,缩回城里,死守坚城不出,就达不到实战练兵的目的,而且强攻坚城,伤亡可不小,还是打野战最好。 两轮的炮击,给冲锋中的义军造成了百多人的伤亡,但并没有吓退义军,相反,义军冲锋的速度反而加快了。 “第一排,准备。” 随着军官的一声令下,站在第一排的川军营士兵举起了手中的火枪,对准如潮水一般疯狂涌来的义军。 与此同时,排在最前面的两排白杆兵蹲下身子,长枪平放在草地上,一旦义军冲近,他们马上抓住长枪,起身应战。 “听我命令,射击。” 阵前指挥的军官一声令下,第一排的士兵像平时训练的那样,食指勾动扳机,然后在军官的口令下,收枪退后,装填子弹。 排二排的士兵在军官的口令下,跨前一步,端起火枪,勾动扳机,收枪退后,装填子弹。 第三排的士兵在军官的口令下,重复同样的动作,这些动作,他们在平时不知道训练了多少次,反正都习惯了,也都熟练了。 冲锋的义军惨呼着,成片成片地倒下,并没有让第一次参加战斗的士兵有什么不舒服的反应,一是距离远,看不清血花飚射的血腥场面,二是军官急迫的口令让他们按照平时训练的动作,机械的执行命令,根本没有时间去看去多想。 六轮排枪过后,冲锋的义军仓皇退却,刚才冲得有多凶猛,退却就有多狼狈,草地上躺满了死状各异的尸体,还有大量受伤未死的伤兵在挣扎惨嚎,那凄厉的惨嚎声,让人心底发寒,惧意滋生,斗志迅速低落。 包括秦良玉在内的所有白杆军的军官士兵都被眼前一幕惊呆了,甚至震撼到了。 如果换成是他们上前应战,哪怕白杆军再是悍勇,最起码要付出几百,甚至上千人的伤亡代价,才能击溃刚才这股疯狂进攻的义军。 而川军营的士兵只是淡定地放排枪,不仅大量地杀死杀伤义军,还把他们给吓得退却了,关键是川军营毫发无损,就是耗费了一些子弹而已。 火枪,太特么的犀利了。 以前谁特么的说火枪经常炸膛,火枪兵宁愿把火枪当烧火棍使用,打死也不开一枪来的? 秦良玉的眸子里闪烁着惊喜的光芒,她脑子里已经浮现某个战斗场景,白杆兵手持长枪在前边阻敌,六百火枪兵在后面放排枪杀敌,这样的组合,别说义军了,就是对上号称野战无敌的清军铁骑,照样轰他姥姥的。 中军的火炮再配合乱轰,呃,蓝将军说的,火力压制,大量杀伤敌军,那岂不是无敌了? 火枪,当真犀利,新军果然厉害,皇上,英明神武啊。 对面的义军,坐镇中军指挥的刘文秀脸上的表情比秦良玉等所有白杆军的表情反应还要夸张,嘴巴张得老大,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官军的火器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但到了此刻,他已经骑虎难下了,不得不硬着头皮,再次下令进攻。 其实,他是心有不甘,招待秦良玉的大菜都准备好了,不端上桌,给秦良玉好好品尝一下,就算死,都死不瞑目的。 轰轰轰—— 随着刘文秀手中的令旗一指,城头上响起了三声炮响,随后,联军右翼方向突然响起震天的吼杀声,一支义军从树林里杀出。 第267章 三路伏兵 秦良玉、蓝芳虽有心理上的准备,但等义军突然从右翼杀出时,心头仍不免揪紧起来,急令防守右翼的白杆军做好准备。 伏兵的作用,不仅仅只是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最关键是打击敌人的士气,提振己方士气,一鼓作气击溃敌军。 现在就是考验联军意志力的时候,如果士兵撑不住,心理崩溃,则全军大溃败,这也是秦良玉、蓝芳和一众军官都心头揪紧的原因。 “咦,有诈。” 秦良玉举着单筒望远镜观察,清晰地看到密密麻麻的义军挥舞手中各种各样的武器,呼吼着冲锋,他们脸上的表情都看得一清二楚。 义军的士气是高昂,但青壮十分少,没看到几个,几乎全是五六十岁的古稀老人和十二三岁的孩子,甚至还有穿着粗布衣裙,手上没有任何武器的女人。 这是刘文秀玩的心理战? 但明知刘文秀使诈,她也不敢大意,下令右翼的白杆兵做好战斗的准备,为稳定军心,她甚至下令炮口对着右翼的一部分炮兵开炮轰击。 兵法有云,虚虚实实,有时候,实则虚,虚则实,一旦白杆军心理崩溃,佯攻可能变成实攻了。 一发发的开花弹落在密集冲锋的义军群中,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滚滚硝烟,伴随的是四处飞抛的残肢断臂和碎泥。 几乎在同一时间,城头又响起两声号炮,联军左翼的山林里边又杀出一支义军,密密麻麻的一大片,声势极为吓人。 “命令鹿一鸣营做好战斗准备。” 蓝芳透过单筒望远镜,看到从左翼杀出的义军也如右翼杀出的义军一样,基本上都是老弱病残和女人,青壮没几个,不禁皱起眉头。 他的感觉和秦良玉一样,刘文秀在使诈,但虚虚实实,谁也不敢保证义军的精锐就藏在这些老弱病残里边,突然杀联军一个措手不及。 他命负责左翼的广西狼兵营做好战斗的准备,同时也命负责后营,目前还没有发现义军伏兵杀出的皇家第二团加强戒备,更命令守在后营最前沿的鹿一鸣营做好战斗准备。 鹿一鸣的二营在皇家第二团里边最具战斗力,他看好鹿一鸣,也因此把他的营派在最前沿,担负防卫重任。 炮口对着两翼的炮兵部队已经开炮轰射,一枚枚开花炮弹在密集冲锋的义军群中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滚滚硝烟,炸死炸伤了不少义军,但仍无法阻挡义军的疯狂进攻。 “第一排的兄弟,举枪,给我打。” 率先发生战斗的是右翼,负责指挥六百火枪兵的白杆军军官大声呼吼,下达了射击的命令。 乒乒乓乓的密集枪声如爆竹般响起,冲在最前面的义军惨呼倒下,后面的继续疯狂冲锋。 白杆军的六百火枪兵虽然有朱有兼给的训练手册,里边详细写有训练的方法和步骤,但因成军晚,训练时间不够,动作有点迟缓和紧张,仅来得及放四轮排枪,疯狂冲锋的义军已经杀到阵前。 排列在方阵最前面的两排白杆兵持着长枪奋勇迎战,掩护后面的兄弟开枪杀敌,加上炮兵连续不停的炮击,才堪堪压制住义军的疯狂进攻。 左翼的战斗就轻松多了,训练有素的广西狼兵在军官的指挥下,有条不紊地用连绵不绝的排枪把疯狂冲锋的义军射杀在阵前。 草地上躺满了尸体和挣扎惨嚎的伤兵,士气大受影响的义军攻势为之一缓。 城头上又是三声号炮,密密麻麻的义军从正后方杀出,如缺堤的洪水,凶狠地扑向联军的后营。 第268章 底牌全亮出来了 看到正后方的伏兵杀出,秦良玉和蓝芳反倒松了一大口气。 伏兵,引而不发,反倒最让人担心,现在,刘文秀的底牌都亮出来了,让他们如释重负。 “全营做好战斗准备。”举着单筒望远镜,表情显得凝重的鹿一鸣高声下达命令。 联军防御方阵很宽大,还要把大量的军用物资和后勤辅兵围护起来,负责后军防卫的皇家第二团全团的兵力展开,摆出一个三重的防御弧阵,也才刚好够用。 鹿一鸣的营就孤零零地摆在防御弧阵的前面,义军想要攻击皇家第二团的防御弧阵,得先攻破鹿一鸣营的防御方阵,这也意味着该营得孤军奋战,直至顶不住才会得到增援。 不过,三军的火炮阵地都设在中军里边,鹿一鸣的二营随时随地都能得到炮兵的支援。 鹿一鸣已经通过单筒望远镜看到从左右两翼杀出的义军多是老弱病残和妇女,战斗力可以忽略不计,顶多是起到骚扰和吓唬联军的作用,从正后方杀出的这支义军全是清一色的青壮,应该是义军的精锐。 也是刘文秀的杀招。 这也意味着他和全营将士将面临一场恶战。 全营将士在他的统领下,进行了高强度的军事训练,是全团表现最优秀的一个营,但训练归训练,所有士兵都是第一次上战场,不免显得紧张,有的甚至可能害怕。 “兄弟们,你们紧张吗?”鹿一鸣大声问道。 “紧张。” 许多士兵高声回答,他们清楚营长的脾气,就算回答错了也不会被责怪,换成别的长官这么问,估计他们都不会吭声。 “紧张就对了,老子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比你们还紧张,手脚都打战,不过,听从长官的口令,按照平时训练的动作来上几次,就习惯了,呵呵。”鹿一鸣笑呵呵说道。 “明白了,长官。” 所有士兵齐声回答,跟着笑了起来,紧张感在不知不觉中松弛了大半。 “很好,咱当兵,不只是为了混口饭吃,还要立功,争取升官,衣锦还乡,光宗耀祖,娶几个漂亮的婆娘暖床,哈。” “哈哈哈……” 紧张压抑的氛围在士兵的哄然大笑声中渐渐消散,所有士兵精神大振,战意高昂。 轰轰轰—— 炮兵开火了,一枚枚开花炮弹在呼吼冲锋的义军群中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滚滚浓烟,不断有义军士兵被爆炸的气浪掀飞,残肢断臂四处飞抛,凄厉的惨呼声不绝于耳。 炮兵虽然用猛烈且持续不断的炮火给义军造成了不小的伤亡,但却未能压制义军排山倒海般的疯狂冲锋,双方的距离在迅速拉近。 “第一排,听我口令,举枪瞄准,射击。” 冲锋的义军进入遂发枪的有效射程后,站在阵前指挥的军官大声高吼,手中指挥刀往下一劈,下达的射击的命令。 砰砰砰—— 第一排的士兵下意识的勾动扳机,还没有来得及看清自己有没有射中目标,就在军官的口令指挥下收枪退后,装填子弹。 第二排的士兵跨前一步,举枪瞄准,勾动扳机,然后收枪退后,装填子弹,第三排的士兵跟着顶上,机械地重复这些简单熟练的动作。 密集且持续不断的弹幕下,疯狂冲锋的义军成片成片地倒下,尸体铺满了草地,鲜血也把草地染成了红色。 义军虽然悍勇无畏地冲锋,但却无法突破密集弹雨构筑而成的死亡之网,血肉之躯显得那么的脆弱。 但悍勇无畏的义军仍然前仆后继,疯狂的进攻,他们的任务是不计代价地突破官军的后营,放火焚毁官军的物资,制造混乱,打击官军的士气,配合正面的主力击溃官军。 要么死在冲锋的路上,要么转身逃跑,然后被督战的大小头目砍掉脑袋,左右是死,只能拼了。 第269章 收复成都 别看义军声势浩大,三路伏兵齐出,把联军团团包围住,但战斗却呈一边倒的局势,或者说,这是一场大屠杀更合适。 无论义军有多悍勇无畏,但却无法突破密集弹雨构筑而成的死亡铁网,成片成片地倒在冲锋的路上,无人能冲到官军阵前,更别说要给官军造成一丁点的伤害了。 义军左右两翼的伏兵全是老弱病残和妇女,目的只是为了吓唬和迷惑官军,倒下二三百人后,他们掉头往回跑,瞬眼间就跑得无影无踪,只留下满地的尸体和锄头、木棒、叉子等乱七八糟的武器。 后军战场,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声响起,最后一名冲锋的义军大头目一头栽倒在被鲜血染红的草地上,宣告了战斗的结束。 两千精锐老兵,两千青壮,总共四千义军,无人转身逃跑,全部倒在冲锋的路上,死得十分悲壮,但也让人肃然起敬。 “二营原地休息,一营搜索战场,给他们一个痛快,注意警戒,保持战备状态。”蓝芳冷静地下达命令。 打扫战场是清理尸体,火化掩埋,收捡各种战利品等,搜索战场是检查有没有敌人装死什么的,俘虏伤兵等。 现在战斗还没有结束,不是打扫战场的时候,再者,新军清一色的火枪和护胸的战术背心,刀剑盔甲什么都已经过时淘汰了,他根本不感兴趣,都留给秦良玉了,因此,打扫战场的事就交给白杆军了。 战场上躺满了义军的伤员,按理应该救治,但他心里清楚,以现在的医疗技术,哪怕军医全力救治,大半伤员也会因伤势过重,或术后感染死掉。 再加上全军所携带的药品不多,救治己方的伤员都不一定够用,懂得动手术的随军军医也就那么几个,根本忙不过来,更不可能救治这些义军伤兵了。 这四千义军的悍勇和忠心让他肃然起敬,因此才特地交代部下,给那些义军伤员一个痛快,帮他们早一点结束痛苦,就少遭一点罪,也算是对他们的敬意了。 一营营长林伯承率队前往搜索战场,没一会就响起乒乒乓乓的枪声,凄厉的痛苦惨嚎也渐渐消失。 正面战场,激烈的战斗还在继续,为激励士气,冲破官军的防御方阵,刘文秀单手撑旗,骑着战马向前冲锋。 骑乘白色的战马,明光铠甲,战旗,这样的目标,对隐藏在防御方阵里边的狙击手来说,实在太显眼了。 至少有两组狙击手的四支狙击枪同时瞄准了刘文秀,也差不多在同一时间勾动了扳机。 枪声都被隆隆的炮声和爆竹般密集的排枪掩盖住,撑旗纵马高呼的刘文秀突觉胸口猛地一震,椎心剧痛如黑夜迅速把他淹没,一头栽落马下,战旗跌落地上。 “将军……” 护卫在一侧的侍卫失声惊喜,连忙跳下马,扶在刘文秀一看,才发现他的胸口有两个小血洞,鲜血正从小洞涌出,把铠甲都染成了红色。 “将军他……没气了……” 一名侍卫一探鼻息,发现刘文秀已经断气,顿时惊得魂飞魄散。 附近正在冲锋中的义军士兵一听刘文秀阵亡,全都傻眼了,脚步本能地一滞,将军阵亡了,他们该怎么办? “刘文秀已死,全军出击!” 秦良玉一直举着单筒望远镜观察战场,她不仅看到刘文秀撑旗冲锋,也看到他的胸口飚射出两朵血花,摔落马下,立时高声呼喊,下达了全军出击的命令。 “刘文秀已死,冲啊。” 白杆兵发出震天的呼吼声,挺着白杆枪向前冲锋。 冲锋中的义军本能地停下脚步,扭头回望,寻找刘文秀的帅旗,但却没有看到刚才还高高飘扬的帅旗,加上白杆军发起了排山倒海般的反冲锋,震天的吼杀声直撼心底,让他们都惊慌起来,本能地转身往回跑。 也有一部分义军继续向前冲锋,他们虽然悍勇,奈何身边的战友不多,瞬眼之间就被密密麻麻的白杆兵给淹没了。 战场形势逆转,义军仓皇奔逃,官军在后边紧追不舍,一鼓作气杀进城里,义军群龙无首,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抵抗,一个时辰不到,成都城头插上了秦良玉的帅旗。 第270章 围困成都 如朱有兼和三大御用军师所估测的,张献忠确实放不下成都,听闻秦良玉率三万大军一路势如破竹地杀向成都,连忙回师增援。 北方是李自成的地盘,实力比他强大太多,他只能跑来南方发展了,成都是他心目中理想的都城。 前阵听闻孙传庭仅凭三十多万人马就把拥兵百万的李自成打得落花流水,再次躲进深山老林里,不禁庆幸自己没有跑去北方瞎搅和,同时也偷着乐呵和担忧。 孙传庭这个老贼可厉害着呢,他和李自成可没少挨孙老贼暴揍,不知道李自成心里有没有阴影,反正他对孙老贼极忌惮。 拥兵百万的李自成败了,就少了一个和他争夺天下的对手,他心里当然高兴了,还巴不得孙传庭把李自成弄死呢。 现在,他是各路义军当中实力最强的大哥大,可以号令天下英雄纳头跪拜,不服就灭掉,他就是这么霸道。 不过,高兴之余又不免生出几分担忧,孙传庭这个老贼打败李自成后,肯定回过头来对付他,因此,他必须抓紧时间巩固自己的地盘,拼命地增强自己的实力,才有和孙传庭干仗的底气。 也正因为这些原因,成都不容有失,听闻秦良玉率军直扑成都,他没有半点犹豫,马上回师增援,顺便把秦良玉这个老婆娘干掉。 现如今,他已经占据了大半个四川,龟缩在偏僻山区的官军,除了秦良玉的白杆军有点厉害外,其他的全是战五渣,这一次,他只要打败秦良玉,四川就稳了。 张献忠让刘文秀留守成都,就是因为刘文秀不仅文武双全,而且心思细密,沉稳干练,并且还给他留下了二千精锐老兵,三千刚征招的新兵,还有大量的老弱病残和妇孺,对外号称五万大军。 光听数字,的确够吓人的,兵不厌诈嘛。 成都有五万守军,确实把各路官兵给吓怕了,不敢来攻城,张献忠才敢放心地率领主力攻城掠地,扩大自己的地盘,但没想到秦良玉这个悍妇竟敢以区区的三万人马来攻打成都,简直就是来送死。 张献忠和一众谋士商议过,大军包抄,截断秦良玉的后路,他和刘文秀两面夹击,围歼秦良玉部,彻底清除掉四川的隐患。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太骨感,在他率主力大军日夜赶路,将近成都的时候,从四川城里溃逃出来的义军给他带来了刘文秀战死,成都失守的坏消息,差点没把他给气得当场吐血。 他打算建都成都,不仅委派最信任也最有能力的刘文秀镇守成都,还留下重兵守城,自然也把绝大半打土豪,杀贪官抢夺来的家当留在成都。 现在成都失守,也意味着他的绝大半家当都没了,都成了秦良玉的战利品了。 “老子一定要砍了秦良玉这个婆娘的脑袋。”张献忠咬牙切齿地咆哮着,表情狰狞吓人。 他不仅要砍了秦良玉的脑袋,夺回城都,还要把家当全部夺回来。 在他的命令下,长途行军,已经人困马乏的义军不得不继续加快行军速度,第二天中午抵达成都城下。 如果不是一众心腹部下极力劝阻,他恨不得马上挥军攻城,夺回成都,砍下秦良玉的脑袋当夜壶。 此时,张献忠经过大肆招兵买马,兵力已经达三十万之众,当然了,三十万对外是号称的数字,真正的战兵也就五万多人,绝大部分是刚征招的新兵。 张献忠对秦良玉和她的白杆军恨之入骨,誓要杀了她才甘心,因此,他下令把成都四面困死,安营扎寨,让士兵先休息一夜,第二天一早再开战。 第二天一早,张献忠率大军出营,在城下摆开阵势,向秦良玉挑战。 第271章 略施小计 “给老子攻城。” 无论义军怎么挑衅,骂得有多难听,秦良玉就是紧闭城门不出战,把张献忠气得哇哇暴叫,无奈只好下令强攻成都。 张献忠的谋士和一众部将都知道成都地形险要,城高墙厚,易守难攻,之前能够轻松地攻克成都,还是费了一番手段,派大量敢死队混进城里,收买官军,里应外合才得手的。 现在,成都由大名鼎鼎的秦良玉把守,白杆军的悍勇,在大明那是公认的,张献忠虽然也打赢过秦良玉,但挨秦良玉揍的次数更多,这一仗,难度相当大啊。 但到了这一步,他们也没有选择了,只能同意张献忠强攻成都,如果不早一点打败秦良玉,稳固四川,等孙传庭收拾完李自成,肯定调过头来对付张献忠。 孙传庭这个老贼可是比秦良玉更厉害,而且统掌陕西、湖广、保定三军,兵力高达三十多万,那可是真正的精锐,硬是把李自成的百万大军给打得灰飞烟灭,曾经牛逼哄哄的李自成都躲进深山老林里啃雪块。 张献忠相信刘文秀能守住成都,撑到他的主力大军回援,前后夹击,在野外歼灭秦良玉的白杆军,因此一路急行军,除了武器装备粮草等必需的军用物资外,根本没有携带任何一件攻城的器械,想要强攻成都坚城,还得花上一天的时间打造各种攻城器械。 几十万义军在外城忙碌打造各种攻城器械,城内也同样一片忙碌,气氛虽忙紧张压抑,但却没有悲观,相反,全城的军民都燃起熊熊斗志,誓要与义军死战到底。 顾君明略施小计,就激起成都城内所有百姓对义军的滔天恨意和誓死守住城池的熊熊斗志和决心,也让秦良玉和蓝芳佩服不已。 张献忠在四川的暴行让四川的百姓深感恐惧,更多的是愤怒和恨意,只是不敢表露出来而已。 顾君明让人散布消息,张献忠扬言,攻克成都后,要屠城十天。 消息传出,城内的百姓都吓坏了,他们想逃离,但城池都被义军四面困死,根本无路可逃,绝望之余,百姓的求生欲反而被激发出来了。 左右都是死,与其坐等被义军屠杀,还不如拿起武器跟义军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一双赚一个,说不准还能守住城池,保护家人呢。 全城百姓的求生欲和对义军的滔天恨意都被激发出来了,他们自发帮着白杆军搬抬擂石滚木等各种守城武器,有许多青壮请求参军,协助守城,誓与义军抗战到底。 全城军民高昂的士气,蓝芳是看不到了,这会,他正在他的临时司令部里悠闲地喝茶。 在张献忠的大军距离成都还有两天路程的时候,蓝芳已经率广西狼兵营和皇家第二团的全体将士在天黑的时候悄然出城,打火把行军,连夜躲进成都西南二十几里外的深山老林里。 这是反复究研后制定出来的作战计划,等到义军多次攻城失利,伤亡惨重,士气低落的时候,蓝芳率伏兵杀出,秦良玉率白杆军杀出城,前后夹击,一举击溃张献忠的主力大军。 川军营的几千将士全部留在城里,协助白杆军守城,全军配备的三十六门小口径火炮也都留下,为守城提供炮火支援。 另外,蓝芳不仅留下了大量的炮弹,还有大量的手榴弹和子弹,足够川军营的士兵挥霍了。 不是蓝芳大方,而是秦良玉自己掏钱买的,蓝芳给予了最优惠的价格。 秦良玉虽然是四川的总兵官,镇守石柱的女土豪,但他不压榨当地百姓,加之经常打仗,朝廷给的军费少得可怜,都是她自掏腰包组建白杆军,购买武器装备、粮草、阵亡士兵的抚恤金什么的,都是一大笔巨大的开支。 因此,秦良玉虽然是女土豪,但却是土豪里边最穷的一个,不过,攻下成都后,她发财了,而且还是很大的大财。 第272章 秦良玉不懂人情世故? 刘文秀死得突然,义军败得太快,白杆军追得太猛,别说成都城里的义军家属来不及逃跑了,就连张献忠强纳的十几个漂亮小妾,刘文秀的家属都来不及逃跑,全都成了白杆军的俘虏。 因张献忠在四川的暴行,四川百姓对他恨之入骨,如果不是秦良玉派亲兵保护张献忠、刘文秀等义军的家眷,估计早被愤怒的百姓撕成碎片。 对张献忠、刘文秀等义军将领的家眷,秦良玉也不敢擅自做主,全部把人关押起来,等打败张献忠后,再派人押解进京,交由皇上处置。 不过,缴获的各种战利品,她就不客气了,张献忠留在成都的家当有三分之二之多,那是他抢劫了成百上千家豪强富商,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家当,还有抄家没收的义军将领的财物,多到女土豪秦良玉都不禁瞪大了眼睛。 秦良玉大手一挥,把战利品分成三份,自己拿一份,蓝芳一份,皇上一份,还有一些不太值钱的东西上交朝廷。 蓝芳和顾君明了解过,这是大明军方心照不宣的规矩之一,相比其他统军的将领,秦良玉这么分钱,绝对算得上是最有良心的一个了。 不过,秦良玉却弄错了一点,或许是她的人情世故还不够老练?又或许是对文官的不屑? 按老规矩,秦良玉拿一份,蓝芳拿一份,朝堂那帮文官拿一份,否则,必被他们以各种理由弹劾你,不被革查办也必被弄得焦头烂额。 剩下的那点垃圾是用来忽悠皇帝的,而且还要充公入库,皇帝一分钱都拿不到。 顾君明洒然一笑,秦良玉的年纪摆在那了,你说她不懂人情世故? 现在秦良玉财大气粗,张口就跟蓝芳购买了大量的炮弹、手榴弹和子弹,如果不是蓝芳这次携带的火炮数量不是太多,备用的遂发枪也不算太多,估计还想购买一批,扩充白杆军的火枪手数量,组建一个炮兵营。 蓝芳不敢擅自做主,这事,他会禀奏皇上,由皇上裁夺,他只需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 第二天一早,张献忠率军在城下列阵,架起上百门大炮,对着成都城就是一通狂轰滥炸。 义军大炮的数量确实多,而且五花八门,有十五六种之多,大多数是缴获官军的,也有一些自己打造的,哪怕是身经百战的秦良玉都不一定能叫得出大炮的名字。 义军的大炮虽然数量众多,口径型号也多,射程远近不一,且是清一色的实心铁弹,声势是挺吓人的,杀伤力却没法和新军的开花弹相比。 百多门大炮一字摆开,乒乒乓乓地对着城池一通狂轰滥炸,声势十分吓人。 呼啸的铁弹把坚固厚实的城墙打出一个个小坑,也有一些炮弹飞进城里,打坏了一些建筑物,打死打伤了一些运气太差的士兵和百姓。 秦良玉自然不会放任义军的大炮耀武扬威,打击全城军民高昂的士气,下令川军营的炮兵反击。 川军营的炮兵营已经经历了第一场实战,积累了一些经验,他们迅速架大炮,几名炮兵观测兵冒着危险,蹲跪在城垛后面,举着单筒望远镜观察测量义军的炮兵阵地,把方位坐标传报给指挥官,炮手根据指挥官喊出的数据调校炮口,然后进行第一轮试射。 城头的观测兵根据弹着点调校坐标数据,炮手再根据数据调校好标尺后,三十六门火炮开始轰鸣。 轰轰轰—— 义军的炮兵阵地附近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滚滚浓烟,城头的炮兵观测兵继续校正坐标。 第三次校正坐标后,川军营的三十六门大炮再次开火,火光和滚滚浓烟把义军的炮兵阵地覆盖住了。 第273章 不能打得太狠 第273章不能打得太狠 这年代,不管是接受过正规训练的官军,还是野路子出身的义军,都不大懂得如何正确地运用炮兵,把炮兵的真正作用和威力发挥出来,更别说什么炮火掩护、压制覆盖等炮兵战术了。 当川军营的第二轮炮弹落点接近义军的炮兵阵地时,张献忠和一众义军将领都没有在意,有一些将领甚至嘲笑官军的炮手太渣,炮弹全落在空地处,该不会是想炸蚂蚁吧? 但很快,他们都笑不出来了,一个个都瞪大眼睛,眼睁睁地看着一枚枚呼啸的炮弹准确地落在己方的炮兵阵地上,火光和滚滚浓烟把整个炮兵阵地都笼罩住了。 轰轰轰—— 密集的炮弹呼啸砸落,把义军五花八门的大炮掀翻,四处激射的弹片收割义军炮手的生命。 轰—— 有的开花炮弹直接命中堆积成小山的火药桶,引发更大的爆炸,大地都为之摇晃起来,附近的义军炮手不是巨大的气浪掀上天,就是被震得口鼻出血,倒地不起。 川军营的炮兵营经过十轮急促射,把义军的上百门五花八门的大炮都掀翻成废铁,堆积成山的火药桶全引爆,几百名炮手全部炸死,把张献忠和一众义军将领全都看傻了眼,也让阵列的义军士兵看得胆战心惊。 如果这么多炮弹落在他们的方阵里边,天知道要炸死多少人? “攻城,马上攻城!”脾气暴躁的张献忠气得哇哇暴叫,下令士兵马上攻城。 “冲啊。” 密密麻麻的义军士兵发出震天的吼杀声,挥舞刀枪棍棒等武器,扛着长梯等攻城器械,呼吼着发起了第一波攻城战。 炮兵营的炮手虽然根据观测兵所报的坐标调校炮口,但指挥官却迟迟没有下令开炮,而是命令他们原地休息待命。 “赵排长,为什么不开炮轰那帮龟孙子?” 炮手们围在赵排长身边询问原因,今天是他们的第二次实战,十轮急促射就摧毁了义军的上百门大炮,整个炮兵营都立了大功。 打仗就是为了赚军功升官发财,这才爽了没几下,大伙儿干劲十足,准备再多立军功的时候,秦将军竟然不让他们开炮,放任义军攻城。 “老子哪知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不该问的别乱问。”赵排长扳着脸气鼓鼓说道,他也纳闷着呢,秦将军为啥不让开炮? 不让炮兵营开炮,是秦良玉、蓝芳和顾君明三人商议后的决定,要是一下就把张献忠打疼打害怕了,他不攻打成都,转身跑路,还怎么把张献忠的大军牵制在成都城下,凭借坚城消耗张献忠的兵力,让隐藏在城外的蓝芳有足够的时间迂回包抄,断绝张献忠的后路? 砰砰砰—— 城头上响起乒乒乓乓的枪声,川军营的士兵和白杆军的六百火枪兵躲在城垛后面,对着密密麻麻,悍勇冲锋的义军开火。 炮兵不能开火,但火枪兵就没有任何限制,可以随意开枪射杀冲到城下的义军,甚至还可以抛扔手榴弹,把城下的义军炸得血肉横飞,不过手榴弹也不能扔得太多。 还是那句话,不能打得太狠,把张献忠打疼打怕了。 城头上不仅有火枪兵开枪,还有弓箭手射箭,还有白杆兵往城下砸擂石滚木,用叉杆推倒一架架搭靠到城墙上的长梯,用长枪和爬上城头的义军士兵近战厮杀。 整个防守战跟以往的防守战差不多一个样,张献忠和他谋士部将感觉不出什么异样,因此才会放心大胆地攻城。 义军曾三度杀上城头,可惜人数太少,加之白杆兵十分悍勇顽强,最终没能守住城头阵地,全部战死,让张献忠叹息的同时也增强了攻克成都的信心。 不过,如果张献忠和他的部下心细一点,还是有可能发现问题的。 第274章 细节注定成败 张献忠不知道秦良玉、蓝芳、顾君明联手给他挖了一个很大的坑,他看着手下的士兵几次杀上城头,破城就在这一刻,但又被悍勇顽强的白杆兵一次次地打退,功败垂成,脾气暴躁的他气得哇哇直叫,下令继续攻城。 强攻成都这种城高墙厚,地形险峻的坚城,加上城里武器装备粮草充足,守军又是以悍勇顽强著称的白杆军,难度可想而知,付出一定的伤亡再正常不过了。 张献忠和一众谋士部将都理所当然地觉得,要攻破成都这座坚城,付出个二三万人的代价都不算多,关键是他们兵力众多,付得起这样的代价。 也正因为都是这样的想法,因此,士兵的伤亡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伤亡里边的一些小细节,或者说小异常。 蓝芳率广西狼兵营和皇家第二团趁夜离开成都城时,给秦良玉留下了五组狙击手,还特地叮嘱了一番,这些狙击手都是皇上的心肝宝贝,一定要保护好他们。 秦良玉记着蓝芳的交代,在自己的亲兵卫队里挑选十名灵醒的护卫,两人一组,分别保护五组狙击手的安全。 在她率军收复那些小县城的时候,已经见识了狙击手的厉害,再加上蓝芳给她讲解了不少狙击手的作用特种战术什么的,多少知道一些,狙击手是特殊兵种,培养不易,只能特殊使用。 只要五组狙击手不出城涉险,在城里随便他们怎么折腾都行,这是秦良玉给予五组狙击手的各种方便和一些特权。 五个狙击小组一共十名狙击手,现在都分散在城头各处,他们躲在墙垛后面,瞄准盯上的目标施放冷枪,不是一枪爆头就是命中胸口要害,当场毙命。 也有运气超好的,子弹打偏了一点点,没有命中要害,但也受了伤,以现今的医疗技术水平,还要看术后有没有感染,才算是真正的命大,阎罗王暂时不收。 张献忠的上百门大炮已经被川军营的炮兵摧毁了,几百炮手也全部阵亡,对狙击手和守城的士兵有威胁就是火枪的铅弹和箭矢。 义军装备的火枪全部是从战败的官军手里缴获的,质量参差不齐,也经常炸膛,义军的火枪兵同样怕怕,经常把火枪当烧火棍使用,加之有效射程不远,铅弹的威胁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真正,也是唯一具有威胁的是弓箭,义军军中组建了大量的弓箭手,箭术不咋样,但胜在数量众多,箭雨覆盖某个区域时,杀伤力还是相当恐怖的。 狙击小组配备的辅兵和秦良玉派来护卫的亲卫都带了一面大盾,随时随刻帮狙击手遮挡突然洒落的密集箭雨。 十名狙击手躲藏在墙垛后面,通过高倍望远镜观察战场,在密密麻麻的义军群中搜索军官等高价值的目标,然后准星锁定,从容冷静地开枪射杀。 开枪后,狙击手迅速缩回墙垛后面,退出弹壳,重新装填子弹,再从另一处墙垛后面小心翼翼地探出dm1狙击步枪,继续搜索新的高价值目标。 狙击手们偶尔也会射杀一些低价值,但颇具威胁的目标,帮友军减轻压力或解除威胁。 一个时辰不到,死在十名狙击手枪下的义军大小头目高达二百多人,但整个战场乱哄哄的,吼杀声震天,爆竹般的枪声响成一片,拼命攻城的义军根本没有发现异常,毕竟死人真是太多了,城下到处是同伴的尸体,流淌的鲜血把泥地都染成了红色。 还有一个战斗细节,义军根本没有发现,在中军坐镇指挥的张献忠和他的一众谋士部将也不知道。 第275章 义军的老套路 张献忠根本不知道,攻城的义军在付出不小的伤亡后,好不容易才攀上城头和官军厮杀的义军是白杆军和川军营的士兵有意放水。 他更不知道攀爬上城头的义军士兵根本没有近战搏杀的机会,川军营的士兵守株待兔,等到义军士兵辛辛苦苦地攀爬上城头,迎接他们的是黑洞洞的枪口。 不想死就弃械投降当俘虏,拼死顽抗的就吃花生米,尸体很快被协助守城的百姓搬抬下城,集中堆放在临时存放尸体的地方。 近战肉搏厮杀,根本不存在,城下的义军士兵看不到城头上的情况,自然也不会禀报张献忠。 如果单论近战肉搏,白杆兵和川军营的士兵是0伤亡,连负伤都没有一个,真正的战损是城下抛射上来的箭矢造成的,不过有盾牌掩护,伤亡不大。 城头一侧,秦良玉和顾君明举着单筒望远镜在观察战场,透过镜片,他们清楚地看到义军脸上露出的各种表情,更别说长相什么的。 一群亲卫簇拥在他们身边,举着大盾遮挡或拍飞不时洒落下来的箭矢。 “青壮很少,基本是老弱病残,义军的老套路。”顾君淡然道,之前刘文秀玩过一回,现在是张献忠故计重施。 先用炮灰消耗守城士兵的体力、精力、士气啥的,瞅准机会再派出养精蓄锐的精锐,一鼓作气攻破城池,如意算盘打得噼啪响呐。 “望远镜真是好东西啊。”秦良玉赞道,有这个宝贝在手,可以清楚地看清整个战场的情况,张献忠想玩什么花招都尽收眼底,这让她信心大增。 此战,张献忠必败! “义军的弓箭手很讨厌,命令炮兵轰掉他们。”一支流矢射来,秦良玉伸手一拨,拍飞流矢,皱眉说道。 “是。”一名传令官敬礼,转身跑步离去。 蹲伏在墙垛后面的几名炮兵观测兵早说测量好义军弓箭手的方位坐标,密密麻麻的一大群,三十六门火炮几轮急促射的话,天知道还有几个存活下来? 可惜,秦将军不让炮兵开炮啊,也不知道她是咋想的? 当传令官跑来下达命令后,几个炮兵观测兵高兴得从墙垛后面站起身,差点被流矢射中。 接到观测兵报来的方位坐标后,炮手以最快的速度调校炮口,发射一发炮弹试射,经观测兵再次校正方位后,三十六门大炮几乎同时咆哮起来,阵地上扬起一片硝烟。 一发发的开花弹准确地落到站在城下,正向城上射箭的义军弓箭手群中,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滚滚浓烟,残肢断臂四处飞抛,凄厉的惨呼声都被剧烈的爆炸声完全掩盖住。 五轮急促后,等到硝烟散尽,秦良玉透过单筒望远观察义军的弓箭手阵地,草地上到处是一个个焦黑的凹坑,整片草地好像被翻犁过一般,满地都是残破不全的尸体。 她忍不住又是一番感慨,皇上训练的新军真的是太厉害了,素以悍勇顽强著称的白杆军在皇上的新军面前,只有被屠杀的份。 也许,正如蓝芳所说的,随着热武的盛行,传统的冷兵器会被淘汰,她也想组建一支以火枪火炮为主的私军,但会不会因此而引起皇上的忌惮? 她心里清楚,皇上对她很信任,给予了诸多的关照,并委以重任,但也仅限她一个人而已,等她百年之后,秦家的将来会怎样? 秦良玉的心情突然间变得有点纷乱沉重,身为秦家的家主,她必须为家族的兴衰,甚至是生死存亡好好思量一番。 第276章 小心夜袭 “传令下去,攻破成都,儿郎们可以快活七天。”张献忠咬牙切齿地下令继续进攻。 眼睁睁地看着好不容易组建起来的几千弓箭手被官军的一通炮火乱轰就损失惨重,让他十分肉痛,也气得老脸发黑,暴跳如雷,为激励士气,他下达了攻破成都后自由掠劫七天的命令。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话确实是真理,所有义军士兵仿佛打了鸡血一般,一个个嗷嗷的激动,潜力被十倍百倍地激发出来,前仆后继,悍勇无畏地向城池发起疯狂的进攻,声势浩大且十分吓人。 如果光凭白杆军守城,和战力倍增的义军近战肉搏,必感压力,但有川军营的五千火枪兵协助守城,白杆军感觉不到丝毫的压力。 还是那句老话,任你武功再高,哪怕你是天下第一武学高手,一颗子弹就能轻松搞定,就算义军爆发出成千上万倍的潜力,血肉之躯在子弹面前,仍旧是那么的脆弱。 某段城墙下面,密密麻麻的义军架起长梯,搭靠到城墙上,一个个口咬刀剑,手扶长梯,争先恐后地向上攀爬。 城头上,几名川军营的士兵探头往城下看了一眼,然后从容淡定地把冒着青烟的手榴弹往下抛扔。 几声剧烈的爆炸声响起,泥地上躺满了义军士兵的尸体,受伤未死的挣扎惨嚎,如果不及时抬下去包扎止血,时间一长,必因失血过多死亡。 就算及时包扎伤口止血,以义军现在的条件,动手术取出体内的弹片就有极高的难度,就算成功取出弹片,也是大概率伤口感染,能从鬼门关里爬出来的估计没有多少人。 义军的几千弓箭手被川军营的炮兵轰成渣后,没有箭矢的威胁,城头上的守军全都松了一大口气,一个个放心大胆地探出头,或扔砸雷石滚木,把城下的义军士兵砸死砸伤,或几人合力,用叉杆把搭靠在城墙的长梯推倒,让那些攀附在长梯上的义军士兵摔得手折脚断,惨嚎声不绝于耳。 这样的战斗场景,在整个激烈的城池攻防中到处上演,作为强攻一方的义军伤亡惨重,而守城的官军不仅没有多少压力,甚至连伤亡都小得可以忽略不计,挺多就是消耗了体力和各种守城的武器而已。 拥有精良火枪,近战利器手榴弹,接受过新式战术训练的新军,再加上射程远,炮弹杀伤力大,同样掌握新战术的炮兵提供的火力支援,这一次的守城战已经颠覆了传统近战肉搏的惨烈搏杀,完全就是一边倒的大屠杀。 义军发起了十几波疯狂的进城,但城池巍然不动,直到太阳下山,义军才收兵回营,第一天的惨烈攻城战才宣告结束。 看着满地死状各异的尸体,张献忠的脸色黑如锅底,全是他手下的儿郎啊,不用等战损报告呈报上来,粗略估算一下,至少有二千多三千人的战损。 秦良玉,老子和你势不两立! 和张献忠的气急败坏相反,成都将军府内却是一片欢声笑语。 秦良玉为感谢友军的帮忙,在将军府内摆下酒席,皇上的御用军师顾君明,川军营的团长、营长都被请来喝酒。 这一仗,川军营使用颠覆传统防守战的新战术,不仅让秦良玉和所有白杆军的军官大为震惊,同时也佩服不已。 如果按传统的防守战,白杆军必须和义军近战肉搏,哪怕白杆军再是悍勇顽强,但义军也不差,一番激战下来,至少伤亡上千人,但今天一天的激烈战斗,伤亡仅百来人,大半只是负伤,治好后又是一个活蹦乱跳的汉子。 想不让他们佩服都不行。 秦良玉治军严明,虽然是酒宴,但桌上却没有一壶酒,全是茶水,以茶代水,大鱼大肉倒是有,随便吃。 大家都是四川人,其中有一些军官还是秦良玉的侄辈,战友加老乡,没有半点生疏,都敞开了吃,边大口吃肉,边畅快聊天,欢声笑语,好不热闹。 “秦将军不可大意,以张献忠的性子,估计今晚会偷袭。” 第277章 夜战 打夜战,不仅顾君明,包括在座的所有川军营军官都流露出一副自信满满的神态。 他们都曾听皇上讲解过很多新奇的东西,夜盲症就是其中之一。 这年头的穷苦百姓连一日三餐的稀粥都不能保证,肉类更不用说了,一个个面黄肌瘦,营养不良,导致夜间不能视物,就是患上了所谓的夜盲症。 所有的新军士兵也都出身穷苦家庭,参军入伍时也一样面黄肌瘦,营养不良,但军中的伙食很好,虽不敢说餐餐都有肉,但白米饭管够,青菜油水充足,每天三餐,必有一餐有肉,经常有骨头汤喝,在整个大明军中是绝无仅有待遇。 伙食好,小伙子们的营养跟上了,体格也上来了,一个个壮得像小牛犊一般,夜间也能视物了。 再加上所有新军都有针对性地进行过夜间行军、作战、突发状况等训练,张献忠要打夜战,纯粹是送人头。 张献忠不知道这些情况,也不知道成都城里除了有一万五千人的白杆军守城外,还有五千装备精良火枪,携带大量近战利器手榴弹,配备一个炮兵营的川军营协助守城。 据义军斥候打探到的情报,张献忠只知守城的官军中,除了一万五千人的白杆军外,还有几千战力不咋样的地方杂牌军,他只对以悍勇顽强著称的白杆军有所忌惮,对其他的地方杂牌军根本不屑一顾。 也不怪张献忠有这样的想法,他经常和官军打仗,地方府军的战斗力也确实很渣,欺负老实百姓还行,真要打仗,跑得比兔子还快,武器装备扔了一地,妥妥的运输队啊。 白天的攻城战虽然失利了,损失也不小,张献忠虽然气得暴跳如雷,但冷静下来后,他把所有的军师谋士召来商议,打算利用官军刚打了胜仗,得意忘形,麻痹大意的时候,借着夜色的掩护袭城。 如果官军有所防备,那夜袭就改为骚扰,让官军胆战心惊,不能好好休息,义军养精蓄锐,说不准明天就能攻破成都。 一众军师谋士经过反复商量,也认为可行,于是,张献忠挑选了一千名身经百战的老卒担当敢死营,另派二千青壮配合行动。 可以说,今夜的夜袭战,他可是下了血本,把舍不得动用的精锐派出去了,而且还把后勤连夜赶造出来的秘密武器也全部搬出来,打算一举攻破成都这座易守难攻的坚城。 夜深人静,紧张劳累了一天的百姓已经进入梦乡,许多士兵也躺下休息了,但也有不少川军营的士兵和白杆兵裹着军用毛毯躺在城头过道上休息。 虽说城头的防守战打得激烈,但并不是所有的士兵都参加战斗,仍有一部分士兵留作预备队,在军营里休息待命,随时替换在城头上战斗的战友。 入夜后,参加战斗的所有士兵都躺在休息,值守巡逻的都是之前没有参加战斗,休息足够的士兵。 城头上,每隔一段距离都高挂一盏防风的油灯,或点燃一堆篝火。 城下,特别是城门附近,也点燃有好几堆篝火,为的就是防止敌人利用夜色的掩护偷袭。 今夜没有月亮,显得特别的黑,风很大,整座成都坚城都被黑幕笼罩住,只有悬挂城头的风灯和城门下附近的几堆篝火闪烁亮光。 在城头某一段,两名川军营地靠坐在墙垛后面,与黑暗融为一体,他们是加派的暗哨,不时拿着单筒望远镜向城外观察。 皇上曾经说过,人站在亮处,视力根本无法及远,只有站在暗处,借着附近微弱的亮光,才能看得远,这是所有哨兵必须知道的常识。 “咦,我好像听到什么声音?”一名士兵皱眉说道,还侧耳倾听了一下,但除了呼呼的风声,好像又没有听到什么异响。 “要不,扔一颗照明弹看看?”另一名士兵下意识地问道。 “嗯,试试看呗。” 第278章 夜战2 照明弹已经研制成功并装备部队,不过不是用大炮或火枪发射,而是被制成像手榴弹一样,引燃引信后用手抛扔。 当冒着青烟的照明弹在草地上炸响,炸出一团刺眼的亮光时,也把附近照耀得一片雪亮。 在火光闪耀的一瞬间,两名暗哨看到不远处的草地上尽是密密麻麻的黑影,如同夜间的幽灵,悄然无息地向城池的方向移动。 “敌袭!” 两名暗哨大声呼喊报警,同时抽出插在腰间的左转手枪,对天连勾扳机。 砰砰砰砰砰砰—— 六声清脆的枪声,打破了这寂静的夜晚,也把全城的百姓和士兵都给惊醒了。 枪声就是战斗的命令,所有裹着行军毛毯的士兵都迅速抓枪跃起,进入阵地,做好准备的准备。 城下,大量的士兵持着武器,从藏兵坑里钻出,沿着石阶奔上城头,每三人一个墙垛,站定后开始装填弹药,做好战斗的准备。 为确保排枪的连续击发,之前早就安排好了,而且还安排了一些投弹兵准备好手榴弹,随时提供增援。 炮兵营的所有炮手也进入炮位待命,白天的战斗,义军的所有大炮全部摧毁,他们不用担心遭受义军的炮击。 城外,已经快要接近城池的义军在城头的枪声响起后,愣了那么十几秒钟的时间,随后爆发出震天的呐喊声,摸黑向城池发起了进攻。 几乎所有的义军在黑暗中确实不能视物,但他们凭借高昂的斗志和本能,摸黑行进,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向城池摸去。 幸运的是今夜没有月亮,黑漆漆的一片,风又大,不仅很好地掩护住他的身形,也掩盖住行进时不小心踩着什么发出的异响。 不过,在距离城池还有百多步的时候,警惕的暗哨似乎听到了什么异响,又或者是一种本能,然后扔出照明弹察看,终于发现义军真的来偷城,及时呼喊和开枪报警。 义军的三千敢死军由张献忠手下四大将之一的艾能奇统率,眼见被警惕的官军发现,偷城失败,他犹豫了十几秒的时间,然后下令发起强攻。 他和刘文秀是好哥们,刘文秀战死,他把这笔账算到了秦良玉的头上,一心想要攻破成都城,砍下秦良玉的首级,为刘文秀报仇。 当然了,艾能奇并不是鲁莽冲动之人,他有自己的想法,现在距离城池仅百多步,狂奔几下就能冲到城下,以最快的速度架起长梯,说不准能打白杆军一个措手不及。 再一个,他也是有所倚仗的,在他身后,已经架设好一百三十多支由后勤工匠连夜赶造出来的神火飞鸦,一经发射,不仅能给他提供掩护,还能给白杆军制造混乱。 神火飞鸦即大明版的火箭弹,不过落地不爆炸,而是燃放呛人的毒烟,不过毒烟并不能把人毒死,只是把人熏得眼睛睁不开,呛得你咳嗽不已,总之十分难受,短期内失去战斗力。 而且张献忠还把残存的二百多名弓箭手都调派上来,用箭矢给他提供掩护,压制城头的白杆兵弓箭手和火枪兵。 砰砰砰…… 城头上响起爆竹般密集的枪声,冲锋中的义军不时惨呼倒下,但在大将艾能奇的指挥下,义军仍前仆后继,悍勇无畏地向前冲锋。 在冲锋义军身后不远处的草地上,隐身黑暗中,身边有一大群护卫的张献忠神情紧张地看着前方,当他看到义军的攻城长梯已经搭靠到城墙时,激动得一捶大腿。 “给老子发射神火飞鸦。” 第279章 夜战3 一百多支神火飞鸦先后呼啸升空,拖着长长的尾焰飞向城池,在夜空显得格外绚丽。 “是神火飞鸦,快通知下去,让所有人用湿布蒙住口鼻。”站在城楼上,举着单筒望远镜观战的秦良玉惊呼道。 军师顾君明预测义军会半夜偷城,她早命士兵做好夜战的准备,她休息时也是衣不解甲,清脆的枪声响起时,她第一时间跳下床,拿上摆放在身边的宝剑和单筒望远镜,在护卫的簇拥下登记上城楼坐镇。 城头上早站满了备战的士兵,到处燃起的火把和油盆把城头映照得雪亮如白日,让所有士兵能够清晰视物。 神火飞鸦曾是明军常用的重型武器之一,后因各种原因,渐渐地减少使用,但很多士兵都熟知神火飞鸦的作用和危害,也知道如何防范毒烟的侵害。 不等秦良玉的命令传达下来,白杆兵早已向身边的川军营士兵说明清楚,用布巾湿水,蒙住口鼻,缠绑在脑后。 “通知炮兵,轰掉义军的神火飞鸦阵地。”顾君明对站在身后待命的传令官说道,接过护卫递上来的湿巾,蒙住口鼻。 几组炮兵观测员就蹲伏在几段城头的墙垛口处,举着单筒望远观察战场待命,随时为炮兵提供射击的坐标方位,他们看到神火飞鸦呼啸升空时,出于职业的本能,早就默默地测量义军发射神火飞鸦阵地的方位坐标,顾明君的命令一到,马上把方位坐标传报下去。 经过两轮校射后,呼啸的炮弹覆盖了义军发射神火飞鸦的阵地。 义军的几百发射兵和那些制作神火飞鸦的匠师在发射神火飞鸦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站在原地观望效果,结果被五轮开花弹覆盖,死伤惨重。 张献忠和一众谋士部将和亲卫就站在神火飞鸦阵地的左侧,目睹整个神火飞鸦被官军的大炮轰成粉碎,无不心惊,如果官军的大炮打偏一点,那乐子可大了。 “皇上,此地危险,还是退后几里吧。” 有部将进言,劝张献忠退出大炮的射程之外,以确保安全。 张献忠已建大西帝国,自封大西皇帝,尊称一声皇上是必须的,而且张献忠也喜欢手下这么称呼他,机灵的人都瘭称皇上,还有一些脑子不开窍的仍然称其外号天王。 “怕什么,现在是黑夜,官军又看不到,老子不信他们的大炮打得这么准,格老子的。”张献忠大大咧咧骂道。 天很黑,伸手都不见五指,而且他们又不打火把和风灯,就算官军有千里眼都看不到,嗯,他就偏不信这个邪。 城头上,几组炮兵观察兵对疯狂攻城的义军视而不见,都举着单筒望远镜观察炮兵轰击义军神火飞鸦阵地的效果,以便随时校正弹着点。 其中一组观察兵借着开花炮弹爆炸产生火光的瞬间,隐隐看到被狂轰滥炸的神火飞鸦阵地的左面三十几米左右的距离有什么东西。 他们都举着单筒望远镜望向左面怀疑的方位,借着开花炮弹爆炸产生火光的瞬间仔细观察着。 “好像真有一大排人。” 几名观察兵交流了一下,确实目标,应该是大批的义军集结在那里,一旦攻破城池,马上发起冲锋。 秦良玉和顾君明接到情报,俱都皱眉,如此有价值的大目标,放过了可惜,但又担心炮兵打得太狠了,把张献忠打痛打怕了,半夜开溜怎么办? “要不,就打两轮试试?” 第280章 很拉风的目标 炮兵营奉命对义军的集结地进行了两轮炮击,因为有义军神火飞鸦发射阵地为参照,根本不需要试射,只需要炮口偏左一点就行。 三十六发开花弹在夜幕中炸出一团团的火光,格外的亮丽耀眼。 夜间视力无法及远,炮兵观察员无法确认炮击效果,但可以确认炮火确实覆盖了义军的集结地,可惜的是只打了两轮就停止了。 如果多轰几轮,他们可以保证,被炮火覆盖的区域,别说人了,连一只蚂蚁都不能存活。 激烈的攻防战仍在继续,密密麻麻的义军冒着枪林弹雨,悍勇无畏地发起疯狂的进攻,如惊涛骇浪,凶狠的拍击成都坚城。 城头上,川军营的士兵用密集的弹雨构筑一道无法逾越的死亡弹幕,不时有士兵探出身子,往城下抛扔几枚手榴弹,目的不是为了炸死炸伤义军士兵,而是炸毁长梯,让义军无法攀爬上来。 还是那条该死的军令,不能大量使用手榴弹,如果把义军打得太疼,把义军吓跑了,关三天禁闭。 义军发射的一百多支神火飞鸦,有一些掉落在城外,大多数飞进城里,也有一部落在城头上,弥漫的毒烟把整座城池都笼罩住。 也幸好所有士兵早做好防范毒烟的准备,绑扎湿布巾的白杆兵和百姓准备了大量盛满水的木桶或沙袋,神火飞鸦落地后,几桶水倒上去,毒烟马上熄灭,又或者几袋沙子倾倒下去,把冒着毒烟的神火飞鸦覆盖住。 因为全城的军民早有准备,齐心协力,义军发射的一百多支神火飞鸦并没能给守城的军官造成多大的混乱。 艾能奇披挂一身亮银色的明光铠甲,显得十分威武帅气,他也知道这身战甲太拉风,很容易招来官军神箭手的攻击,因此,他就站在强弓的射程之外指挥战斗,身边还簇拥上百名持盾保护的亲卫。 因为距离远,白杆军中仅有的几名神箭手确实对他无可奈何,只能寻找别的目标。 艾能奇这一身亮银色的明光铠甲在黑夜中确实十分显眼,早引起隐藏在墙垛后面打冷枪的十名狙击手的注意,不过,也因为距离远,狙击手也无奈。 艾能奇所站位置,其实是在dm1狙击枪的射程之内,但那是最远的射程,而不是有效的杀伤射程,如果开枪,有可能击中艾能奇,但最多只是把他击伤。 为避免打草惊蛇,十名狙击手都强压下内心开枪的冲动,转而寻找义军有价值的目标狙杀,不过,他们并没有因此忘了艾能奇,高倍瞄准镜时不时地转到艾奇能身上,一旦他进入dm1的有效杀伤射程,马上锁定开枪。 干掉一个披挂明光铠甲的义军将领,直接获得一枚英勇勋章,并奖励二千两银子,对所有狙击手来说,这个巨大的奖励充满了让他们无法抗拒的诱惑。 义军虽然悍勇无畏,疯狂攻城,但在子弹构筑的死亡铁幕面前,血肉之躯显得十分的脆弱,成群成群的义军士兵倒在冲锋的路上,城下堆满了死状各异的尸体,还有大量的伤兵躺在血泊中挣扎惨嚎。 “该死的。” 阵前指挥的艾能奇眼看着一架长梯被城头上的官军用叉杆推倒,攀附在长梯上的义军士兵惨呼摔落,摔得手折脚断,忍不住破口大骂。 “儿郎们,给我冲,皇上可是许诺,先登者,官升三级,赏银一万,自由快活七天,冲啊。” 艾奇能挥舞手中的宝剑,呼吼着给敢死营的兄弟们加油打气,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向前移动了好几步。 “伙计,再走几步,走啊,奶奶个熊的,怎么不走了?”一名藏身墙机垛后面的狙击手开枪射杀了一名义军小头目后,转头枪口,从高倍瞄准镜里发现了艾奇能向前移动了几步,忍不住激动得自言自语起来,把他牢牢地锁定住。 “奶奶个熊的,终于进入有效杀伤射程了,活该老子要立大功了,哈。” 狙击手屏住呼吸,冷静地勾动了扳机。 第281章 重创 义军这场由偷袭变成强攻的夜战随着主将艾能奇中弹倒下,无人指挥而结束。 残存的义军仓皇撤退,也有一些义军士兵拼死背起负伤的同伴缓慢退出战场。 城头上,秦良玉下令士兵禁止开枪,任由那些义军士兵带着受伤的同伴缓慢撤退,这是战场上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也是一种道义。 残存的敢死营士兵抬着受伤的艾奇能回到军营时,感觉军营里弥漫着一股奇怪的氛围,但又不知道奇怪在哪里,在右丞相严锡命的指挥下,各自回营休息,伤员则由随军郎中救治。 艾奇能右胸中枪,鲜血虽然止住了,但子弹仍留在体内,随军郎中束手无策,他们可不敢给艾奇能做开胸手术,而且也没有那个技术水平。 艾奇能能不能活下来,只能听天由命了。 没过多久,右丞相严锡命下达了几道奇怪的命令,命后勤辅助兵用干稻草扎了大量的草人,套上衣服,扎在营栏边上,所有人收拾好各自的物品,随时准备撤退。 义军中,一些反应灵敏的大头目感觉到不对,联袂求见张献忠,迫于压力,右丞相严锡命只能无奈道出真相。 之前官军的两轮炮击,准备的命中在阵前督战的张献忠所在位置,包括左丞相汪兆麟、李定国、孙可望在内一众谋士大将都被一锅端了。 张献忠命大,被护卫及时护卫住,但也身负重伤,昏迷不醒,随军郎中正在全力救治。 可以说,张献忠的核心高层,除了奉命留守大营的右丞相严锡命外,全都完蛋了。 义军想要攻占成都这座坚城已经不可能,唯一的出路是撤退,避开秦良义这支四川最能打的白杆军再说,至于将来,先看张献忠能不能苏醒过来再做打算。 为避免消息泄露,引发军心不稳,严锡命严密封锁消息,把一众阵亡的谋士和大将都悄然掩埋,除了张献忠残存的十几名亲卫外,无人知道消息。 同时为避免大军撤退时被秦良玉发觉,率大军尾后追杀,他命后勤辅兵扎了大量的草人,布下疑阵迷惑秦良玉。 一众大头目听闻噩耗,无不色变,但到了这一步,他们也只能听从右丞相严锡命的指挥,回营做好撤退的准备工作。 右丞相严锡命目前是大西帝国职位最高的文官,但他的声望不足以服众,毕竟张献忠的手下多是出身草莽,跟随张献忠打了多年仗的骄兵悍将,除了张献忠,也就刘文秀、孙可望、艾奇能、李定国四大将能够镇得住他们。 如今四大将全部阵亡,张献忠身负重伤,昏迷不醒,一众悍将失去了主心骨,一个个在一瞬间都迷茫了,仿佛失去了方向,唯今之计,只能暂时先听从严锡命的指挥了。 看着一众大头目转身离去,严锡命叹了口气,刚才众人脸上的表情反应,他全看在眼里,张献忠是这支义军的灵魂,失去了张献忠,这支义军就会没有被官军剿灭,也会因为争权而反目相向,分崩离析。 看来,等脱离险境后,他也该为自己做打算了。 张献忠的伤亡,他之前已经询问过所有的随军郎中,所有郎中都一致确认,张献忠的伤势很重,就算华佗在世也无能为力,能撑到现在已经算是奇迹了。 不能再犹豫不决了,必须趁早着天空还没有放亮之前,赶紧撤退,越早和秦良玉的白杆军脱离越安全。 严锡命下定了决心,马上让护卫去通知所有的大头目,安排撤退的事宜。 第282章 义军要撤退 藏身茂密山林里的皇家第二团和广西狼兵营的士兵正舒舒服服地躺在用枝叶和杂草堆成的厚厚临时床垫上休息时,突然被远处传来的剧烈枪炮声惊醒。 不用蓝芳下令,散布在外边监视义军大营动静的侦察小组没过多久就传回消息,是义军半夜袭城。 蓝芳一点都不担心,有川军营协助白杆军守城,义军不可能攻破成都这座坚城。 再者,他率大军出城前,就已经和秦良玉、军师顾君明约定好了,如果真出现意外情况,成都有失陷的危险,秦良玉会发信号求救,他马上率军增援,从背后猛攻义军大营,迫使张献忠撤军回援,成都危机自解。 不过,这样一来,围歼张献忠的计划也自然无法实施,只能采取第二个作战方案,和张献忠正面硬刚,皇家第二团则作为奇兵,从侧翼攻击义军,三路大军夹击,照样能击溃义军。 蓝芳心有成竹,他命士兵继续安心休息,不过自己却没有躺下,而是靠躺在简易行军床上看书喝茶。 负责迂回包抄的皇家第二团已经就位,等到天空放亮,围歼张献忠的战斗就会打响。 近一个时辰后,枪响的轰鸣声渐消,说明战斗已经结束,不用等侦察小组送回消息,他能够确定,义军利用夜色掩护袭城的战斗失败了。 没过多久,侦察小组送回的情报验证了他的推测,还有一个多时辰,天就放亮了,大决战也即将拉开序幕。 这会,后勤炊事兵已经开始忙碌,为全军将士准备火气腾腾的早饭了。 这会还是早春,夜晚仍感觉寒冷,特别是茂密的山林里边,气温更低,一望无际的茫茫林海都被浓雾笼罩住,何况现在天还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在树林里边升起的炊烟也不会被义军的斥候发觉,除非他们真的敢摸黑深入密林里边查探。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一名满身污泥的侦察兵气喘吁吁地跑回来报告,发现义军大营有异动,大量的士兵正在集结,似乎有趁夜撤退的迹象。 “什么?”蓝芳惊得跳起来,详细询问了一遍,略一思索,马上下令吹号集结,做出狙击的战斗准备。 “将军,要不要派人通知二团?”身边的参谋提醒道。 “来不及了,只希望二团听到枪炮声后能迅速做出反应。”蓝芳边扎紧武装带边回答道。 皇家第二团迂回包抄,负责截断义军的退路,距离他的司令部有一大截距离,这时候派传令官赶去通知,时间上已经来不及了。 他只希望等一会战斗打响时,皇家第二团在听到震耳欲聋的炮声后,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进入阵地狙击逃跑的义军。 如果皇家第二团在听到枪炮声后,不能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那说明团长营长等一众高级将官都不合格。 因为合格的将官奇缺,各部队的高级将官,包括统领皇家第一团的徐玉,统掌皇家近卫营的常不周,还有他在内的一大批高级将官都是临时任命的。 如果战时不能表现出一个将官应有的指挥能力,肯定会被撤换,皇上用人,不看出身,只看能力和忠心。 连续三声尖锐刺耳的竹哨声在密林中不断响起,枕戈待旦的广西狼兵迅速跳起,抓起放在身边的遂发枪,迅速冲向集合地。 “兄弟们,能不能狙击义军,就看这一仗了,千万别给老子丢脸,堕了广西狼兵的威名。”蓝芳只是做了简单的战前动员,大手一挥,下令全军出动。 大军藏身山林之前,就已经选好了狙击阵地,就连炮兵的大炮都架设在阵地上,盖好雨布,再砍伐大量的树枝覆盖在上面,伪装得十分好,就算有人路过,都不一定发现。 士兵进入预设的狙击阵地,炮兵也拔掉伪装的树枝,掀开雨布,做好发射的准备。 临时搭建的木制高台上,蓝芳和一众高级军官举着单筒望远镜观望,此时,天空仍灰蒙蒙的没有放亮。 第283章 黎明前的伏击 平坦的官道上,撤退的义军排着长长的队伍,宛如一条看不到头尾的黑色巨龙,缓慢地行进。 黑夜是最好的掩护,义军可以放心大胆地撤退,但对于绝大部分患有夜盲症的义军来说,黑夜也是最大的麻烦,为避免被成都城里的官军发现,不能打火把照明,好在严锡命想到了解决的办法。 他命视力好的士兵在前面领路,后面的士兵手搭前面引领士兵的肩膀,一个搭着一个,一脚高,一脚低地行进,行军的速度很缓慢。 “开炮。”站在高台上,举着望远镜观察的蓝芳下达了攻击的命令。 天空仍然没有放亮,但他已经不能再等待了,义军的先头部队已经过去了一大半,时间拖得越久,在他面前溜掉的义军越多。 昨天一整天的攻城,义军虽然损失惨重,但还没有伤筋动骨,数量上仍有二十几万之众,虽然多是老弱病残,但如果拼起命来,仍然是个大麻烦。 他不求一下子击溃义军,只要能大量杀伤义军,削弱张献忠的力量就行,现在唯一寄望的是皇家第二团在听到大炮的轰鸣声后能够迅速做出反应,进入阵地狙击义军,堵死义军的退路,再聚而歼之。 轰轰轰—— 三十六门大炮开始轰鸣,这种时候已经不需要试射,根据弹着点校正坐标了,先声夺人,震慑住义军再说,然后再根据弹着点校正坐标就行。 一发发的开花弹在草地上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弹着点距离义军较远,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但义军却如炸了窝的蚂蚁,轰的一下散开,草地上密密麻麻的一大片,像没头的苍蝇四处逃窜。 再精锐的部队,在行军途中突然遭受袭击,都不免慌乱起来,何况义军真正的战兵也就几万人,其余的全是老弱病残凑数,甚至还有大量的妇孺。 再加上之前还士气如虹的强攻成都城,损失不小后,右丞相严锡命突然下令撤军,虽然打的是张献忠的旗号,但却不见张献忠本人出来,哪怕是听到他的骂声,都能让士兵安心,如此一来,难免让人惴惴不安,各种胡乱猜测,士气不免低落。 在炮兵开火后,广西狼兵营也燃起了火把,密密麻麻的一大片,宛若天上的点点繁星,加上吼杀声震天,给人造成数以万计的官军从树林里杀出的错觉。 诸多因素加在一起,让摸黑行军的义军以为中伏,一下慌乱起来,胆小的四散奔逃,有人带头就有人跟着,整个还算勉强有序的队伍一下崩溃。 右丞相严锡命身为义军最高指挥官,率领大批精锐护卫载着昏迷不醒的张献忠的马车行进在队伍的最前面,后边的队伍突然遭受炮火的猛烈攻击,一下把他给打懵了。 原以为趁着夜色的掩护,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脱离战场,谁知中了官军的埋伏,队伍一下全乱套了。 到底是哪一路的官军在这里埋伏? 情报泄露? 根本不可能,知道要撤退的只有大头目级别的将领,再说了,就算真有内奸,也根本没有时间把情报送出去,秦良玉的白杆军也来不及赶到这里设伏。 唯一的合理解释是有一支官军早就埋伏在这里,而且携带的大炮很多,光听那持续不断的密集爆炸声,估测至少上百门左右。 不好,皇上率大军回援成都,反倒中了秦良玉的诡计。 严锡命突然想通了,秦良玉攻下成都后,顺手给义军挖了一个大坑,那是算准了皇上一心要夺回成都的心思,因此早派一支大军埋伏在这里,在义军和成都的守军激战的关键时刻突然杀出,和镇守成都的白杆军前后夹击,一举击溃义军。 如果不是张献忠和一众谋士高级将领遭受白杆军的火炮轰击,死伤殆尽,他匆忙下令撤军,打乱了秦良玉的部署,这支埋伏的官军不会匆忙出击。 “大家不要慌,给我稳住,稳住……” 第284章 追击 “大家不要慌,不要慌,给我稳定住,稳住啊……”严锡命骑乘在战马上,挥舞手臂,大声呼喊,想要稳住惊慌失措,到处乱窜的义军士兵。 这种混乱的情况下,他也不要求收拢士兵,组织反击了,只是想把多一点的士兵带出去,但任他喊得喉咙都沙哑了都没有用,根本没人听他的。 目前这种情况,除非张献忠的大嗓门一吼,才能一吼定军心,严锡命只是一介书生,在军中根本没有什么威望,有人鸟他才怪。 “右相,还是赶紧撤吧。” 几名亲卫上前把他夹住,带着他前向奔行,跟随前军仓皇撤退,至于后面那些惊慌失措,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窜的兄弟,只能听天由命了。 在广西狼兵营持续不断的密集炮火轰击下,无人指挥的义军一下就崩溃了,一个个像没头的苍蝇四处乱窜,有的拼命向前冲,有的向后逃,也有的向左奔逃,一头扎进漆黑的茂密树林里,还有一些昏了头的,竟然向右边奔逃。 右边,是广西狼兵营数千将士的埋伏之地,以连为单位,排成一条长长的三列横队,为预防万一,在三列横队的后面还安排有一个排的预备队,每个排间隔一定的距离。 所有士兵表情严肃,早已装填好子弹,上好刺刀,等待出击的命令。 他们心中没有丝毫的紧张,之前早参加过几场战斗,场面虽然不大,但也算经历过了,相反,更多的是激动兴奋。 这是打埋伏的歼灭战,义军已经崩溃,注定了没有多大的危险,有的只是等待他们去赚取的战功,谁不激动兴奋? “命令,战斗队形,全军压上。”高台上,蓝芳透过单筒望远镜,清晰地看到义军已经崩溃,四散溃逃,正是全军出击的最佳时机。 不过,他为人谨慎,考虑到义军仍有二十几万之众,虽然崩溃了,但四处溃逃的义军密密麻麻的一大片,加上天空还没有完全放亮,如果被溃逃的义军反冲,那乐子就大了。 保持进攻队形,稳步压前,压缩义军奔逃的空间,迫使他们弃械投降是最稳妥的办法。 “前进。”站在阵前指挥的军官接到命令,手中的指挥刀向前一指,下达了出击的命令。 所有士兵迈着稳健的步伐,一步一步地向前推进,看到昏头昏脑冲来的义军,不管是谁,都用排枪射杀,然后停步,装填子弹,后面第二排第三排的战友则超越,等后排的战友装填好子弹,在军官的口令下,继续稳步推进。 在身后,炮兵营的三十六门大炮仍在咆哮,为推进的战友提供炮火支援,打击义军的士气。 等广西狼兵营的将士推进到官道时,天空已经放亮,地上除了死状各异的尸体,挣扎惨嚎的伤兵,遗弃的武器装备战旗包袱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外,溃败的义军早逃远了。 溃逃的义军大部分是往后逃,有一小部分是冒着猛烈的炮火向前奔逃,另有一部分钻进对面一望无际的茫茫林海里,至于能不能活着走出迷宫一般的林海,就看他们的运气了。 蓝芳把部队一分为二,一部向后追击,和从成都城里杀出来的白杆军和川军营前后夹击,围堵迫降逃回军营的义军,自己亲率一部向前追击逃跑的义军前军。 他临时审问了一下俘虏,虽然俘虏一问三不知,但他根据一些细节推测,张献忠等一众高级将领都在前军,这也导致中军后军无大将坐镇指挥,几轮炮击就全军崩溃的原因。 能不能抓住或击毙张献忠,就看皇家第二团的反应了,只希望皇家第二团不会让他失望。 第285章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在炮兵开炮轰击的时候,蓝芳已经命传令官向着成都城的方向发射信号弹,通知秦良玉和顾君明率军杀出城,从后面包抄溃败的义军。 溃逃回营的义军有近十万之多,他们只是凭着本能关闭营门,然后就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全军崩溃,别说统军的将军了,就连大头目都不见一个,无人指挥,逃命的时候,武器装备都扔了,手里空荡荡的,拿什么防守大营? 秦良玉和顾君明率白杆军和川军营从城里杀出,和广西狼兵营会合后,把义军的大营团团包围住,然后架起大炮,对着大营就是一通乱轰。 张献忠在四川的暴行早让百姓愤恨不已,如今逮着机会,肯定要报复,就算义军竖起白旗投降,也先用大炮乱轰一通,出一口积压在心底的恶气再说。 五轮炮击后,义军大营一片狼藉,到处是残破的尸体,嘶声惨嚎的伤兵,随后,营门大开,惊恐万状的义军排队出营投降。 打扫战场的事都留给了白杆军,顾君明率川军营和广西狼兵营一部前往增援追击义军的蓝芳部。 在广西狼兵营的炮兵营还没有开火轰击义军撤退的队伍的时候,在距离伏击点近五十外的官道处有一大片小山坡,皇家第二团的军营就设在小山坡上。 炮兵阵地也设在小山坡上,炮口对着前方弯弯曲曲的官道,居高临下,猛烈的炮火可以把整段官道封死。 整个团的狙击阵地就设在官道上,鹿一鸣的二营就顶在正前方,一营和二营的阵地设在左右两翼,呈品字形的防御阵地,四营作为全团的预备队,随时增援。 为确保防御阵地万无一失,团长方正堂下令工兵连用沙袋堆起几道半人高的沙土工事,还砍伐大树,做成一个个拒马栏,摆放在沙土工事前面。 这些简易工事本来是用来对付清帝国的铁骑攻击,现在用来对付义军,稳得不能再稳了,除非出啥意外,否则,义军想从这里突破,比登天还难。 皇家第二团的任务是接到命令后缓缓推进,挤压义军的活动空间,和蓝芳统领的广西狼兵营,秦良玉的白杆军,军师顾君明统领的川军营围歼张献忠的几十万大军。 方正堂让士兵弄这些防御工事只是预防万一,他出身世族门阀,本打算入仕,因羡慕徐玉、蓝芳、常不周三个的成就,毅然投笔从戎,在训练中表现优异,且展现一定的军事才能,才被朱有兼任命为皇家第二团的团长。 初次单独指挥作战,他心里既激动又紧张,本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让士兵把防御阵地布置得稳稳当当的,还亲自检查了一遍,确认无遗漏后才放心。 天空还没有放亮,所有士兵都裹着军用毛毯,抱着枪,靠坐在沙袋上休息,屁股下面都垫了一层厚厚的枝叶和干草,以免受寒生病。 团指挥部灯火通明,团长方正堂和四个营长正在开会,就在刚才,派出去的十几组侦察小队先后返回来报告,在广西狼兵营藏身的山林附近传来大炮持续不断的轰鸣声,战斗似乎很猛烈。 虽然已经有两组侦察小队摸黑前往查探,但路途遥远,短时间内是没法赶回来了。 广西狼兵营那边已经发生战斗,但情况不明,团长方正堂把四名营长叫来商议,让他们提高警惕,做好战斗的准备。 天空放亮的时候,又一组侦察小队气喘吁吁地赶回来报告,发现大量的义军正朝这边涌来。 情况有变,方正堂命各营进入防御阵地,做好狙击战斗的准备。 方正堂的指挥部就设在小山坡上,工兵连的士兵因地制宜,靠着一棵大树搭建了一座木制高台,方正堂就站在高台上,举着单筒望远镜观察前方的官道。 此时,天空已经放亮,他透过镜片,看到前方的官道尘烟滚滚,似乎有大队的骑兵正朝这边快速急驰而来。 “报告将军,前方发现义军的大队骑兵部队,再有半柱香的时间就和二营接触。” 第286章 为什么不下令出击? 严锡命率军撤退时,命最精锐的三千骑兵在前边探路,自己率前军二万五千人护卫载着仍然昏迷不醒的张献忠的马车跟在后面,之后是中军和后军。 说是三千骑兵,其实,真正的战马仅有千余匹,其余的全是拉载货物的驽马凑数,不过照样把装备精良的官军杀得落花流水,望风而逃,也确实算得上是义军军中精锐的精锐。 大军在撤退途中突然遭受官军的伏击,中军和后军被截断,生死难料,庆幸的是率先撤退的前军才是义军中最精锐的部队,哪怕是中后军全军覆没,也保存了义军的有生力量。 为避免被官军追杀,严锡命命全军加快行军速度,但他没想到前方还有养精蓄锐的皇家第二团在等着他。 三千骑兵一进入火炮的射程内,就遭受猛烈的炮击,就算义军有所提防,也照样被猛烈的炮火炸得人仰马翻,每一发炮弹落下,都有残肢断臂飞抛,战马悲嘶倒下,整个队伍一片混乱。 不过,这些义军都是久经战阵的老兵,经过初期的慌乱后,很快反应过来,纵马向前冲杀。 他们心里都清楚,后面有追兵,搞不好连成都城里的白杆军也跟着杀而来,退回去也是死路一条,唯有杀出重围,才有一线生机。 沙袋墙后面,早就端枪瞄准的二营士兵在军官的口令下,勾动扳机,然后退后三步,装填了弹药,原本站在第二排第三排的士兵在军官的口令下踏前一步,端枪瞄准,勾动扳机,退后,装填弹药,第三排的士兵顶上,用绵绵不绝的弹雨把冲锋的义军骑兵射倒。 成片成片的义军骑兵中弹摔落马下,一匹匹的战马悲嘶倒下,偶有几骑冲近,却被一排排的拒马栏挡住,无法突进,最后被密集的弹雨射杀。 十几轮排枪,加上炮兵提供的火力支援,三千骑兵伤亡惨重,残存的几百骑不得不仓皇撤退,官道上满是义军士兵的尸体和战马的尸体,把整条宽敞官道都堵塞满了。 当严锡命匆匆赶到时,义军骑兵已经退,他无奈叹了一口气,官道虽然宽敞,能容纳四辆马车并行,算到官道两边的草地,最多能容纳十几骑并行冲锋,这对骑兵来说,仍然显得很窄,兵力无法展开,冲锋的威力大打折扣,而官军的火枪却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兄弟们,前有官军堵塞截,后有追兵追杀,只有杀出去才有活路,兄弟们,杀啊。”严锡命大声呼吼,给随后赶到的步兵打气。 “杀啊。” 气喘吁吁赶到的二万多义军也知道情况危急,想要活命,只有击溃堵截在前面的官军,他们顾不得休息,挥舞手中的武器,高声呼吼着向前冲锋。 这些义军全是身经百战的精锐老兵,十分悍勇,但在弹雨和密集炮火构筑的死亡铁网面前,血肉之躯显得十分脆弱,成片成片的义军倒在冲锋的路上。 官道上和草地上堆满了义军的尸体和伤员,战马的尸体,导致道路都堵塞住了,义军想要冲锋,不得不踏着同伴的尸体和伤员的身体前进,一定程度上延滞了义军的冲锋速度。 能够突破死亡弹幕封锁的义军算得上是暂时的幸运儿,但为数不多,等他们冲到拒马栏,得先把拒马栏推倒或弄开,才能继续冲锋,但第二波弹雨很快射来,他们的好运气都用光了,惨呼倒下。 义军虽然伤亡惨重,但仍然悍勇无畏地发起一波又一波的疯狂进攻,好几次都冲到拒马栏前,但都被二营的投弹手投掷的几波手榴弹炸翻了。 随着一发炮弹在右丞相严锡命的身边爆炸,把他整个人炸得支离破碎,一路急行军,得不到休息马上投入战斗,久攻不克,伤亡惨重的义军士气一泄,终于败退。 “为什么不下令出击?”二营营长鹿一鸣见团长方正堂迟迟没有下令全军出,忍不住大声咆哮,眼睛望向小山坡上的团指挥部,心里急得直骂娘。 第287章 意外突发 随着蓝芳率广西狼兵营一部从后面杀来,士气低落又无人指挥的义军稍作抵抗,在排枪的几轮排射和几轮手榴弹的招呼下终于崩溃。 鹿一鸣不等团长方正堂下令出击,率全营将士向前冲杀,三营跟在后面,一营营长林伯承犹豫不决,最终留守阵地。 两军前后夹击,义军走投无路,大多数弃械投降,也有少部分纵身跳下路边陡峭的山崖,运气好的只是受点外伤,一头钻进树林里逃之夭夭,但大多摔得手折脚断,躺在草地上惨嚎。 广西狼兵懒得下去抓俘虏,直接扔了一波手榴弹下去,剧烈的爆炸声后,凄厉的惨嚎声渐消。 方正堂从单筒望远镜里看到广西狼兵营已经杀到,这才下令全军出击,自己在警卫排的护卫下,前去向司令官蓝芳报告。 此时,战斗已经结束,士兵正忙着收拢俘虏,方正堂经过一处因炮击被引燃,还在冒着缕缕黑烟的干树枝旁边时,意外突发,只听轰的一声巨响,方正堂和几名警卫被炸飞,把所有人都吓傻了,这是怎么回事? 三名警卫当场死亡,方正堂被炸成重伤,昏迷不醒,很快被医护兵抬下去紧急抢救。 爆炸的原因没人清楚,或许是之前投扔的手榴弹是哑弹,没有爆炸,被火烧后突然爆炸?也可能是义军自制的山寨版手榴弹被意外引燃发生的爆炸? 只能说,方正堂倒了大血霉,如果抢救不过来,成为新军中首个阵亡的团长,这玩笑可开大发。 蓝芳听闻消息,笑脸瞬间转变成锅底般的黑脸,原本是一场完美的围歼战,结果因为方正堂的意外受伤大打折扣,他笑得起来嘛? 他命军师全力抢救,同时任命二营营长鹿一鸣暂代团长一职,同时写了一封奏折,派人赶往帝都面呈天子。 蓝芳看好鹿一鸣,以他的能力和魄力,肯定胜任皇家第二团团长一职,但由谁担任团长一职,得皇上裁夺,他只是负责举荐。 审讯俘虏后,蓝芳才知道包括张献忠在内的所有核心高层都被川军营的炮兵一锅端了,张献忠重伤昏迷不醒,在刚才的战斗中没能撑住,已经断气。 反复确认马车里那具伤痕累累的尸体确实是张献忠本尊后,蓝芳松了一大口气,终于除掉张献忠这个大魔王了,他可以向皇上交差了。 和后面赶来的秦良玉、顾君明会师后,大军押着几千俘虏回城,白杆军则留下来打扫战场。 此战大获全胜,一举歼灭了祸乱四川的张献忠这支实力仅次于李自成的义军,不仅震慑了各路趁火打劫的小股义军,也振奋民心。 虽然还有数十座小县城还没有收复,但已经不足为虑,秦良玉让全军在成都好好休息了三天,然后才率大军浩浩荡荡出发。 那些守卫小县城的义军兵不足二百,连拥有三十万精锐大军的张献忠都败亡了,不等秦良玉发兵,早连夜卷铺盖跑路,不知所踪。 秦良玉率大军抵达县城时,百姓在城外敲锣打鼓迎接,至于县令、士绅豪强富商品销售啥的,不是跑路就是被张献忠杀个精光,一个领头的都没有。 秦良玉对此很头痛,她不可能留下兵马守城,但县城的治安秩序又必须维持,最后采纳顾君明的建议,请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出来暂行县令之职,招募百八十人的县兵维持治安秩序。 不到十天的时间,秦良玉率军收复四川全境,后退回成都待命。 这期间,蓝芳帮助秦良玉训练火枪兵,狠狠发了一大笔财的秦良玉把六百人的火枪兵扩充到三千人,组建一个炮兵连,配备十二门小口径的火炮,白杆兵则由原来的一万五千人减为六千人。 秦良玉纠结良久,最终还是在奏折里写明扩充火枪兵的原因和申请。 第288章 秦将军在向您表忠心 “成都大捷,四川大捷……” 当捷报传至京师,全城一片欢腾,百姓奔走相告,书生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块,相互打听成都的具体战况。 最详细的战报,自然是在大明皇帝朱有兼的手里,而且不止一份,除了三军统帅秦良玉所书奏折,新军总司令蓝芳另有一份,军师顾君明一份,另外三份则是军中的锦衣卫所书密折。 六份奏折,内容基本一致,区别只是一些小细节,其中一份锦衣卫密谍的密折里就详细写有皇家第二团团长方正堂战前的各种部署,战斗打响后的反应和指挥,其中就包括义军溃败后,方正常为求稳妥,没有及时下令全军出击,二营营长鹿一鸣和三营违反军令,擅自出击等事。 朱有兼又仔细看了一遍皇家第二团的战斗细节,这才把密折递给御用军师吴不为和宋献策观阅。 祸乱四川多年的张献忠败亡,让他松了一大口气,只要再收拾李自成,大明的内患基本解决,他能腾出手来和皇太极好好干仗了。 他最大的倚仗就是亲手训练的新军,现在,除了后面背后组建的部队,皇家第一团、第二团、广西狼兵营、川军营、皇家近卫营都经历了实战的考验,形成了较强的战斗力,足以和皇太极一较高下了。 当然了,成都之战,也暴露出了各种小问题,不过都可以改正,就是军事方面的指挥人才还是很缺。 朱有兼仔细考虑过了,皇家第二团的团长方正堂过于求稳,缺了点进取的锐气,适合防守,人不正好受伤了嘛,那就调回京师治伤,等到伤好出院,皇家第三团交给他带就行。 二营营长鹿一鸣敢打硬打仗,表现亮眼,且擅长捕捉战机,是不错的苗子,既然是蓝芳大力举荐,那就给他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 “二位怎么看?”朱有兼看向御用军师吴不为和宋献策,他问的是秦良玉请求扩编火枪兵和炮兵连的事。 原则上,其实,他心里已经同意了,主要原因是秦良玉的忠心,绝不会像其的总兵那样拥兵自重,其次是秦良玉的白杆军也是大明军中少有的精锐,绝对是和清军决战的主力之一,必须好好扶植。 “皇上,秦将军这是向您表明心迹呢。”吴不为微笑回答道。 且不说皇上对秦良玉有多信任,单看秦良玉在奏折里向皇上说明扩充火枪兵的理由,就足以说明秦良玉并无异心。 放眼大明军中,那些手握重兵的总兵官,哪个不是私自招兵,拼命地增强自己的实力,除了打报告伸手索要军费外,有吭过一声嘛? “皇上不怕尾大不掉吗?”宋献策思索了一会才问道,他也知道皇上对秦良玉无比的信任,但万一秦良玉也像其他的总兵官一样,实力膨胀后拥兵自重,听宣不听调呢? “老宋你多虑了,别人,朕不敢保证,但秦良玉,朕绝对放心,等她百年之后,朕会收回兵权。”朱有兼自信道,等他打败皇太极后,会着手整顿军队。 他统治下的大明,绝对不允许任何一个将军拥兵自重,更不容许出现军阀割据的局面,不听话的,直接派大军灭掉。 “皇上英明。”宋献策面容一肃,发自内心地赞道,有这么一位英明神武的皇帝治理江山,大明何愁不振兴,重现昔日的辉煌? 他庆幸自己当初的果断选择,否则,坟头草不知道长得有多高了。 “哎……” 朱有兼摆了摆手,马屁话,谁都爱听,但他现在因为一些事情,太阳穴隐隐作痛。 四川巡抚,何人能够胜任? 第289章 朕心里其实一点都不爽 原历史,崇祯十五年,陈士奇任兵部左侍郎,右分佥都御史,巡抚四川,但陈士奇是文人,以文墨为事,致军政废弛,朝廷认为他不胜任领兵大事,调任通政使,命龙文光代其职,但龙文光还没有赴职,陈士奇已经战死。 但朱有兼的出现,让历史发生了一些改变,张献忠攻破成都,陈士奇战死,朱有兼没有任命龙文光为四川巡抚,是心中另有想法。 巡抚是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如此重要的位置,朱有兼当然要任用自己的心腹亲信,但他栽培的一些心腹亲信却因资历不够,官职较低,一下提拔太高,恐难服众,关键是遭到东林党的强烈反对,这是他头痛的主要原因。 “皇上何不给秦将派个副手。”吴不为稍一思索,笑眯眯说道。 “老吴,你这一招妙啊。”领会意思的朱有兼眼睛一亮,忍不住赞。 吴不为的意思,打着四川虽平,但仍有许多流寇四处流窜,需要剿灭的理由,由秦良玉暂代巡抚,实行军事管制,然后再给她配一个副手,协助她治理四川政事。 这个副手嘛,自然就是朱有兼想要委派的心腹亲信,一下就解决的资历官职不足的问题,东林党人不服也没法拿这点来搞事了,嘿嘿。 “宣阮大铖。” 解决了四川巡抚的问题,朱有兼心情大好,马上宣内阁次辅阮大铖入宫面圣。 宣阮大铖入宫,自然是商量四川巡抚一事,东林党早盯着这个职位了,四川全境一收复,肯定迫不及待地跳出来抢蛋糕,玩大铖的重要作用就凸显出来了,那就是像根搅屎棍一样,搅啊搅的,最后他出场,一言定乾坤。 当然了,四川这个蛋糕很大,朱有兼也不能独吞,大半个四川被张献忠霍霍,大小官员不是被杀死就是跑路,跑路的不可能再录用,因此,空出的职位很多,一二把手他占了,三把手给阮大铖,算是给他的奖励。 四把手,还有五个县的县令给东林党,当是安抚,如果还不识趣,继续闹腾,他不介意弄掉几个,等待任职的备用官员多的是,想当官的人更是多得要命,没了东林党的人,各部门照样正常运转。 秦良玉剿灭张献忠有大功,除了升官和奖励外,她的兄长秦翼明封个正四品的宣武将军,还有几个侄子,封成都守备啥的。 空出的县令职位很多,朱有兼自己要占一部分,江南派和东林党,还有一些派系一起瓜分,这叫皆大欢喜。 不过,话说回来,喜的是别人,朱有兼心里一点都不爽,皇帝当成这样,实在是悲哀,但他忍了,等灭掉李自成,大军凯旋后,就是他清理朝堂的时候。 他发现,当初启用阮大铖来对抗东林党,实在是神来之笔,阮大铖的作用还真不小呢。 其实吧,哪怕是垃圾,又或者是坏银,只要用对了地方,还是能够发作出他们的作用滴。 为上位者,懂得用人,才是王道呐。 阮大铖从宫里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按他的年纪和身体状况,应该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但这厮却像打了鸡血一般的兴奋,硬是磕了几粒大力金刚丸,把最宠爱的小妾折腾得要死要活的,才呼哧呼哧的睡死过去。 第二天的早朝,百官歌功颂德,马屁连天,不是夸赞皇上圣明,用对了人,也有夸秦良玉的,总之让人听得鸡皮疙瘩直起。 “皇上,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主,为安抚四川百姓,必须尽快任命巡抚等一系列的官员,确保四川官体的正常运行。” “臣附议。” “老臣附议。” 连天的马屁后,东林党的官员终于按捺不住,跳了出来,一副为朝廷,为四川姓着想的大义凛然样。 朱有兼望向阮大铖,不禁一怔,我去,这老家伙咋整的,竟然顶着一副黑眼圈,该不会是失眠了吧? 第290章 皇上不按套路出牌 “都给朕闭嘴。” 朱有兼咆哮一声,黑着脸甩袖离去,百官面面相觑。 剧情都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老套路,东林党举荐自己的人,江南派举荐自己的人,最后两派打起了口水仗,庄严肃穆的金銮殿变成了口水乱飞的菜市场。 朱有兼对自己的演技还挺满意的,可惜小李子有小金人,他没有。 嗯,这只是第一天,好戏才刚开始呢。 第二天,为了四川巡抚的人选,东林党和江南派又干了起来,仍旧吵成一锅粥,朱有兼也仍旧黑脸甩袖离去,把百官晾在金銮殿内。 内阁次辅阮大铖的演技,那也是影帝级的。 第三天,两派仍旧为四川巡抚的人选吵得不可开交,就差没有撸起大袖当场开干了。 “都给朕闭嘴,朕决定了,由四川总兵秦良玉暂任四川巡抚,散朝!”龙颜震怒的朱有兼气哼哼地说完,直接甩袖走人。 “呃……” 百官都傻眼了,等他们反应过来,皇上早没影了,只剩下百官你看我,我看你,大眼瞪小眼。 皇上已经一言定乾坤,没法更改了,东林党的人虽然心里失落,但至少也能接受,只要不是江南派的人就行。 第四天,金銮殿内一片和谐,百官面带笑容,仿佛忘了前三天吵得差点撸袖子干仗的事情。 今天确实是让人开心得不得了的大喜事,瓜分大蛋糕啊,谁不高兴? 不管是东林党,还是江南派,还有别的派系,甚至包括和稀泥的中间派,实力弱小的保皇派,但凡举荐的县令人选,皇上都一一恩准。 大伙儿忙着抢蛋糕都来不及,哪有那个闲心和时间再去争吵,抢蛋糕才是王道。 于是乎,金銮殿内,君臣难得的一派和谐,欢天喜地。 “没事就散朝吧。”朱有兼微笑起身离去,将近门口时,突然止步转身。 “朕委任户部郎中李重楼为秦良玉的副手,协助她治理四川。” “呃……” 百官一怔,还有这样的操作? “皇上,老臣反对。”吏部右侍郎陈同逸反应最快,连忙出声反对。 王承恩早有准备,在陈同逸还没有出声的时候,已率一群太监宫女一拥而上,把皇上遮挡住,簇拥着他离去。 阮大铖早知道这个结果,带着一众江南派的官员淡然离去,其他官员也跟着离去,宽大的金銮殿内只剩下一众面面相觑的东林党官员。 “怎么办?”良久,有人出声询问。 倔们心里很清楚,秦良玉是武官,只是代掌巡抚一段时间,而李重楼虽然是秦良玉的副手,协助秦良玉治理四川,但如果做出一些成绩,秦良玉被撤换,李重楼就名正言顺的接任四川巡抚之职。 这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但君无戏言,皇上金口已开,大概率不可能改变,除非…… 所有人齐唰唰的看向刚才出声反对的陈同逸,意思再明显不过,老哥你先上,试探一下皇上的底线,咱在后面协助。 “皇上,吏部右侍郎陈同逸求见。” 朱有兼才回到养心殿,还没坐下,就有小太监进来禀报。 “不见。” 朱有兼想都没想一下就果断拒绝,他宣布委任户部郎中李重楼的时候,他早料到会有人跳出来反对,一说完话马上开溜,陈同逸跳出来反对的话就当没听见,现在更不可能接见他了。 在他批阅奏折的时候,又有小太监来禀报,陈同逸跪在养心殿外不起。 “让他跪着。”朱有兼冷声道,眼睛里闪过一抹冷芒,老家伙这是在玩逼宫的套路呐。 半个时辰后,天空突然电闪雷鸣,狂风大作,乌云压顶,没过多久,倾盆大雨哗哗洒落,把跪在殿外的陈逸同淋成了落汤鸡,冷得直打哆嗦,但肩负重任的他咬牙坚持。 殿门外站满了执戈甲士,等着皇上传唤服侍的宫女小太监,他们都冷漠地看着跪在大雨中瑟瑟发颤的陈逸同,但没有敢上前给他撑伞。 皇上不发话,没人敢乱动,除非嫌自己活得不耐烦了。 半个时辰过去了,倾盆大雨仍在哗哗地下个不停,而年老体衰,早跪得两腿麻木,失去知觉的陈逸同最终体力不支昏倒了。 朱有兼这才让人把昏迷不醒的陈逸同扶起,护送回家,还把御医召来,让御医给他治病。 陈逸同伤风受寒感冒,但在一众东林党人的鼓励下,写了一封因病请求辞职的书信,让人送进宫里。 “这老家伙真不识趣啊,好,朕就如他所愿。”朱有兼气笑了,陈逸同仗着自己是两朝元老身份逼宫,以为他不敢来真的,想得太简单了,呵呵。 他恨不得把所有的东林党人都撸掉,只是暂时找不到借口而已,老家伙自己送上门,正合他意呐。 不过,还需要走半个流程,免得落了口实,嘿嘿。 “老吴,你来执笔,词藻一定要华丽感人,让老家伙以为朕很倚重他。”朱有兼手指御用军师吴不为,让他代笔做枪手,给陈逸同写一封挽留的书信。 书信很快送到陈逸同的手上,不仅他笑了,围坐一旁的一众东林党大佬都笑了,皇上离不开他们东林党滴。 陈逸同的第二封请辞信早就写好,派人送进宫里,三辞三请嘛,套路是这样玩滴,才能凸显辞职人的重要性,从皇上那里捞取更多更大的好处,嘿嘿。 第二封辞职送进宫里,朱有兼一脸邪笑,用朱笔在辞职信上写了一个大大的“准”字。 不知道等会陈逸同脸上会是什么样一个表情? “陈老大人,皇上说,陈老大人是两朝元老,劳苦功高,皇上心里都记着,但陈老大人执意要告老还乡,皇上也不好意思再拦着,因此让奴婢带了一些宫里的东西赠予陈老大人,望陈老大人好好保重身体。” 容默公公捏着兰花指说了一大通夸赞陈逸同的好话,就差没把他夸成像萧何陈平那样名垂青史的大功臣,然后挥手让人奉上一堆皇上赏赐的水果点心神马的东东。 “陈老大人好好调养身子,咱家告辞。”容默公公拱手告辞,离一众太监离去。 卟—— 陈逸同突然喷出一口血水,一头栽倒。 第291章 吴三桂纳妾 成都,将军府一派喜庆气象,比过大年夜还要热闹。 朝廷的封赏下来了,但凡荣立战功的,全都获得封赏,不仅升官,还有银子奖赏,如此赏罚分明,将士无不欢欣鼓舞。 最开心的当数秦氏一族,秦良玉获封四川巡抚,兄长秦翼明封正四品的宣武将军,秦家的几个有一定能力的侄子封守备佥事啥的,可以说是满堂荣耀。 秦良玉申请的扩编三千火枪兵和一个炮兵连的报告也批下来了,而且枪支弹药和十几门大炮都运来了,随行的还有二十几名教官,他们将负责对白杆军火枪兵进行常规的军事训练。 广西狼兵营、川军营、皇家第二团也都各有封赏,皇家第二团二营营长鹿一鸣的正式任命也下来了,接替因负伤回京师治伤的团长方正堂接掌皇家第二团。 三军休整三日,然后起程奔赴襄阳前线,接受三边总督孙传庭的指挥,参与对李自成残部的全面清剿。 秦良玉在将军府内大摆宴席,既是犒赏三军将士,同时也为副手李重楼接风洗尘,更顺便为即将开赴襄阳前线的蓝芳饯行。 在座的都是军中中级以上的军官,足有好几百人,把偌大一个将军府都挤满了,军人本来就直爽,喝起酒来更不用说了,想不热闹都难。 三天后,蓝芳率大军浩浩荡荡起程,百姓夹道相送,秦良玉率一众部将相送十里方回城。 …………………………… 宣县,柳河镇。 宣县位于襄阳南面百里开外,距离襄阳近百里之地,柳河镇是宣县所辖的大集镇之一,曾遭受战火的荼毒,一片破败。 但今天,柳河镇敲锣打鼓,欢声笑语,一派喜庆气象。 成家是柳河镇三大望族之一,但遭受李自成的义军洗劫后已经没落,不过,成远成老爷子生了一个好女儿成媛媛,和辽东总兵吴三桂订有婚约。 成媛媛年方十六,长得羞花闭月沉鱼落雁,是十里八乡公认的大美人儿,而且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是成老爷子的掌上明珠。 今天是成媛媛出嫁的大喜日子,远在辽东的吴三桂要坐镇辽东,不能亲自来接亲,派族弟吴进率五百关宁铁骑,押送几大车的礼物前来接亲,给足了成家面子。 按理,吴三桂镇守辽东,极少入关,之所以和成媛媛有交集,源于一次意外的邂逅。 吴三桂曾奉旨进京面圣,路上偶遇乘车路过的成媛媛,一见钟情,派人跟随,打听到了成媛媛的身份来历,随后派媒人上门亲。 成进身为成家的家主,一心想重振家门,抱粗大腿是最快的捷径,想都不想一下就同意了这门亲事。 婚礼筹备了大半年,日子就定在今天,前来道贺的宾客很多,成老爷子大摆宴席招待客人,更隆重招待吴进和他所率的五百关宁铁骑。 吴进和五百关宁铁骑喝得醉眼惺忪,才心满意足地护送新娘子上路。 队伍一路吹吹打打,才出柳河镇几里左右,官道两边的树林里突然射出一波波密集的箭雨,还有乒乒乓乓的密集枪声。 吴三桂的关宁铁骑经常和清军的八旗铁骑干仗,算得上是大明军中的精锐之一,但这五百铁骑全都喝高了,吴进更是喝得酩酊大醉,躺在马车里呼呼大睡。 突然遭受袭,没有半点防备的五百关宁铁骑伤亡惨重,乱作一团。 官道两边的树林里杀出大队人马,领头的是李自成的头号猛将刘宗敏,刀下无一合之敌。 几名侍卫慌忙把醉得不省人事的吴进从马车里扛出,一名侍卫抱着他翻身上马,打算逃回柳河镇,哪知一波箭雨洒落,那名侍卫,还有抱在怀里的吴进都被射成了大刺猬。 残存的百多关宁铁骑被突然窜出来的义军杀得胆颤心寒,见吴进已死,顾不得保护新娘子,一哄而散。 刘宗敏命部将率人追杀逃跑的关宁铁骑,自己乐呵呵地钻进新娘子乘坐的大马车里。 在深山老林里躲了整整一个冬天,他早憋坏。 第292章 历史的轨迹没有发生改变 李自成和他的几千部下在深山老林里咬牙熬过了一个寒冷的冬天,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走出迷宫一般的茫茫林海。 进山时有近五千人,能活着走出来的仅有一千五百多人,包括李自成在内,一个个蓬头垢面,面黄肌瘦,衣衫褴褛,形如叫花子,不是一个惨字能形容的。 刘宗敏身为李自成的第一猛将,率五百兄弟打前锋,也率先钻出林海,刚好撞上吴三桂的迎亲队伍,马上埋伏在官道两边的树林里打伏击,一下把五百关宁铁骑杀得丢盔卸甲,落荒而逃。 刘宗敏一见到娇艳如花的新娘子,惊为天人,不管是一见钟情?还是见色起意,直接就在马车里霸王硬上弓,把新娘子折腾得昏死过去才罢休,然后率军血洗柳河集。 成老爷子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名义军一刀砍飞脑袋,喜宴变成了丧宴。 饿疯的义军在柳河集饱餐一顿后,在刘宗敏的指挥下,一鼓作气攻下了宣县城池。 宣县只是小县,仅有百多县兵,这一次,刘宗敏没有像以前那样一鼓作气冲上去近战肉搏,而是用火枪远程轰射,当是实战练兵。 皇家第一团的排枪不仅给予义军造成了极大的伤亡,也给李自成、刘宗敏等义军将领极大的震撼,同时也明白了只有集中排射,才能发挥出火枪的威力。 李自成下定决心,也要打造一支像皇家第一团那样的精锐火枪队,然后再和老对手孙传庭决一死战。 但因为缺衣少粮,一个寒冷的冬天,就让他减员大半,不过,能够活着走出茫茫林海的一千多兄弟,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也是他东山再起的根本。 对他来说,遍地的饥民都是他的兵,只要登高一呼,必有无数快要饿死的百姓响应。 看着刘宗敏一马当先,第一个杀进城里,李自成哈哈一笑,对着襄阳的方向大声喊道。 “我,李自成,又回来了。” 当坐镇襄阳城的三边总督孙传庭接到消息时,李自成已经攻陷十座县城,短短几天的时间,兵力暴涨至十几万。 “天杀的李自成。”孙传庭咬牙切齿地问候李自成的十八代祖宗,不敢有半点犹豫,连忙率大军杀向宣县。 …………………… “卧糟。” 当消息传至京城,朱有兼的第一反应是惊得跳起,“卧糟”两个字脱口中而出。 “皇上……” 吴不为和宋献策面露古怪表情,李自成拥兵百万的时候,皇上都没有紧张,今儿怎么如此失态? “朕没事……”朱有兼摆了摆手,他之所以反应这么大,是因为某一件事。 按理,因为他的出现,历史的轨迹发生了相当大的改变,孙传庭没有败亡,李自成没有兵围京城,自然也不会再发生刘宗敏抢走陈圆圆的事。 再说了,陈圆圆早被他收进后宫,成为他最宠爱的妃子之一,吴三桂也应该不会有冲冠一怒为红颜,打开城门,迎清军入关的机会。 但有些事情就是这么邪门,吴三桂没了陈圆圆,却跳出一个成媛媛,抢人的还是刘宗敏,难道这事儿没法避免? “宣田伯光!” 朱有兼出神半晌,才命人宣田伯光进宫,他不知道吴三桂会不会因为爱妾成媛媛被刘宗敏抢走恼羞成怒,献关降清,因此命田伯光紧急通知散布在山海关内外的几组锦衣卫密谍注意吴三桂的动静,一发现吴三桂献关降清,马上发信号。,为他争取反应的时间。 “皇上,是不是调蓝芳将军所部移师渝县一带布防?”宋献策说道。 “皇上,不可。”吴不为出声反对,理由是吴三桂现在还没有献关降清,蓝芳突然率大军移师渝县一带,铁定让吴三桂生疑和不安,有可能逼迫他真的献关降清。 “好吧,朕就赌一把。”朱有兼想了想,决定赌一把,也当是给吴三桂一个机会,看一看历史的轨迹会不会因他而发生大的改变? 第293章 战争机器开动 朱有兼虽然愿意给吴三桂一次机会,但他不是赌徒,心里十分清楚,不管吴三桂降没降清,和皇太极决战的时刻已经到来。 这一次是生死存亡之战,没有任何侥幸的心理。 当然了,如果吴三桂不献关降清,把清军挡在关外,那是再好不过了,大军会出关和清军决战,关内百姓免遭战火的荼毒,损失降至最低。 他已经准备了两年的时间,研发各种先进武器,储备大量的战争物资,训练出皇家第一、第二团,皇家近卫营,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五支精锐新军,能够和皇太极一决高下了。 皇家第三师、第四师虽然已经组建,但训练时间不够,还没有形成战斗力,仍需要加紧进行训练,暂时充当后备部队,如果战局不利,也只能提前投入战场了。 在朱有兼的心里,整个地球都是大明的,这几万人的军队远远不够,没有二三百个精锐的野战师都难以实现他的远大目标。 不过,对外扩张之前,得先打败雄踞北方的清帝国,稳定江山后才能对外用兵,那就先让皇太极领教一下大明的人海战术吧。 爆兵是必须的,他要征召七万新兵,组建皇家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师和后备师。 皇家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师是正规的野战师,总计四万多近五万人,剩下的全部编入后备师。 部队战斗减员,肯定要补充兵员,或者组建新的野战师,接受了一定时间训练的后备师就担负这个职能,时时保持至少一个师的人数进行常规的军事训练,以确保一定的战斗力。 爆兵,武器装备就得跟上,朱有兼一直没有放松对兵工厂的监督,兵工厂的技术工人一直都忙碌,不仅扩增了十几条枪支生产线,工人三班倒,日夜不停地赶造精良的遂发枪存储备用。 像纸弹壳、手榴弹、炮弹更不用说了,堆满了一个个仓库,如果集中引爆,能把整个京城都炸飞。 皇家补服厂一直由陈圆圆、李香君打理,接连爆兵,军装被服军鞋武装带什么的需求量太大,宫女太监都忙不过来,朱有兼干脆把一部分的军装被服军鞋等外包给一些商人。 价钱好说,但质量一定得保证,否则就是一个欺君的大罪,重者抄家灭族。 皇家食品厂的机器也在隆隆开动,忙着生产军用压缩饼干储备,经过不断改进,现在生产出来的军用压缩饼干的味道不仅符合大众口味,而且很受士兵的喜爱。 这个东东不仅扛饿,而且很好吃,许多士兵宁可少吃一块,也要攒着寄回家。 随着朱有兼的一声令下,大明的战争机器隆隆地开动起来,确切的说,目前只是属于他的战争机器开动起来。 他确实有全国总动员的打算,但想想还是算了,大明虽然富裕,但富的是那些奸商和贪官,老百姓穷得都造他的反了,而且国库空虚,一旦全国总动员,帝国财政根本吃不消,关键是大半的钱都流进那些贪官的腰包里,玩不起啊。 与其让那些贪官吃得满肚肥肠,还不如不动,自己砸锅卖铁单独干。 军事上,朱有兼和军师吴不为、宋献策商量后,也做了一些针对性的部署。 命皇家第二团移师玉田,构筑防御工事,一旦清军入关,向京师杀来,皇家第二团必须死守待援,哪怕全军覆没也不许后退一步。 为增强皇家第二团的防御力量,朱有兼不仅给皇家第二团送去大量的弹药,还调派拥有三十六门大口径重炮的重炮团协防。 驻扎在成都的秦良玉部随时待命,一接到圣命,马上出川,奔赴战场。 第294章 女诸葛 “恭喜夫君,可能很快就要得偿所愿了。”卷缩在高杰怀里的邢氏娇滴滴说道。 高杰在皇家军官学院深造,深造期间,像普通的学员一样,早上进行各种基本的军事训练,然后学习军事理论,晚上读书识字,生活枯燥乏味,好在每月有几天假,可以回家和妻子团聚,以解相思之苦。 但从前几天开始,他感觉学院有一些变化,每天早上惯例的体能训练和队列操练都取消,直接上军事理论课,晚上的读书识字也取消了,也是上军事理论课,给他一种匆匆忙忙的奇怪感觉。 高杰回家后,用实际行动表达了对妻子的思念之情,夫妻俩折腾了大半宿后,他把这几天的异常跟邢氏说了。 邢氏虽然极少出门,却让护卫外出打听一些消息,张献忠在四川败亡,李自成重新出山,皇上又大量征兵等消息,大街小巷到处都有人议论,她也听说不少。 张献忠败亡后,朝廷腾出手来,肯定全力对付李自成,光是三边总督孙传庭指挥的三十多万精锐大军就让张献忠吃不消,何况还有皇上花重金打造,亲手训练出来,战力强悍的皇家第一团,皇家第二团,皇家近卫营、广西狼兵营、川军营,外加秦良玉的白杆军,全都是精锐的虎狼之师,李自成败亡只是时间问题。 大明的内患很快就会解决掉,皇上还大量征兵,组建皇家第四、五、六师,那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皇上准备对雄踞北方,屡屡犯边的清帝国用兵了,而且规模很大,才会再次征兵。组建了好几支新军。 高杰和妻子邢氏在家经常聊一些军事方面的事,邢氏稍一推断,就点出了问题的关键。 清军铁骑野战无敌,打得明军都不敢出城应战,只敢凭借坚城防守,皇上训练的新军都是清一色的火枪兵,专门针对清军的骑兵进行了系统性的训练。 都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皇上手上可用的将军也就孙传庭、徐玉、蓝芳、常不周、秦良玉几人,总兵虎大威、左良玉还差了点。 高杰主动表忠,放弃峡西总兵官一职来皇家军官学院进修学习,已经入了皇上的法眼,加之以前一些不俗的表现,必获重用,估计像徐玉、蓝芳、常不周那样独掌一军。 如果朱有兼在场,听了邢氏的这一番分析,必定竖起大拇指,给她一个大大的满赞。 能在明史中留名,获得“聪明勇武”的评价,厉害着呢,如果她掌军打仗,名声未必在红娘子之下。 “夫人,你说的是真的?” 高杰激动得猛地坐起,连带着把卷缩在怀中的邢氏也被带地坐起身。 邢氏给了他一个俏生生的白眼儿,人家骗你有啥好处嘛? “夫人真乃我贤内助啊。”高灯激动不已,也发自内心地称赞,邢氏不仅是他的贤内助,更是他的军师参谋。 能娶到这么一个聪明能干的老婆,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份呐。 为感谢夫人的大力相助,他唯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了。 战斗重新打响,比之之前更加激烈疯狂,让候在门外,等着服侍的侍婢阿凤都羞得捂住耳朵,老爷和夫人真太能折腾了。 高杰夫妇忙着探讨人生的真谛,朱有兼则悠闲地在军科院里转悠。 第295章 精英人才 军科院是军事重地,也是朱有兼心中的宝贝疙瘩之一,隔个三五天的就抽时间去转悠一下,现阶段,他也不指望那些枪械专家们能捣鼓出什么先进的武器,只要能按照他的要求,把dm1步枪改进版弄出来,然后量产装备部队就ok。 一旦量产列装部队,和皇太极干仗,他的胜算至少再增一成。 这一趟,枪械专家们没有让他失望,经过一段时间的不断改进,在保持有效射程和精度的前提下,枪身缩短了一点,重量减轻不少,最关键的退弹问题已经解决。 虽然还需要拉动一次枪栓才能退出弹壳,手动装填下一发子弹,但已经是这年代最先进的步枪了,杀伤力比遂发枪大了好多倍。 经过近千次的反复射击测试后,dm1的改进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正式投产的问题,改进版也正式命名为dm2。 “马上停产遂发枪,全力生产dm2。”朱有兼笑得嘴巴都合不拢,当场拍板,淘汰落后的遂发枪,全力生产dm2,一口气投入三十条生产线,技术工人三班倒,日夜赶工生产dm2。 受先进机床等技术的限制,dm2的产量注定不高,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增加生产线,成本难免增加许多,但现在是关键时刻,朱有兼已经不计成本了,玩命的烧钱。 负责研究改进手榴弹的专家组也给他带来了好消息,根据他提供的思路,专家小组经过不断的改进,新式手榴弹已经不用再手动点火,直接拉动导火索就能引燃烧引信。 不过,因为使用的仍然是黑火药,爆炸的威力仍然没有改变,重量也没有改变,但也算是一大改进了。 负责研究机枪和冲锋枪的两组专家还没有取得进展,面对朱有兼的询问,两组研发专家都面露愧色。 “科研不是一蹴而就,需要积累,厚积薄发,朕不急,你们只管安心研究。”朱有兼安慰道,这些划时代的东东真的急不来,需要技术、经验等积累。 搞科研本来就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很烧钱,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滴。 负责研发大炮的两组专家倒是给他带来了不小的惊喜,因为冶炼技术的不断提升,冶炼出来的钢铁质量也越来越高,铸造出来的炮管也越坚实耐用,炮管厚度反而越薄,极大的减轻了大炮的重量。 另外,随着橡胶轮胎的研发成功,传统落后的木轮铁轮都必被淘汰,关键是能让他狠狠的赚上一大笔钱。 橡胶轮胎的好处不用多说了,这年头的代步工具除了马匹就是马车牛车,运输工具也是马车牛车,民用型的橡胶轮胎一旦上市销售,必被哄抢,大明的土豪不仅多,而且也是一种身份象征。 收割土豪的韭菜,朱有兼有的是套路。 小型的蒸汽机也已经制造成功,接下来会给朱有兼带来什么样的意外惊喜,就看专家们的本事了。 还有不少划时代的新东西都在加紧研发中,朱有兼没有太多的时间一一细问,反正对于这些科研人才,他给予了相当高的福利待遇和保护。 光是供这些科研人才专门居住的三层钢筋水泥楼房就建了三幢,还设有图书馆、娱乐室、食堂、学校什么的,让这些科研人才和他们的家属高兴得不得了,直呼皇恩浩荡。 对于这些宝贵的科研人才,朱有兼也加强保护,让锦衣卫指挥使田伯光派了几十名锦衣卫力士站岗守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专家和他们的家属出入宿舍区,都要出示特殊的身份腰牌。 锦衣卫凶名赫赫,一般人看到身穿飞鱼服,腰悬绣春刀的锦衣卫,躲避都来不及,谁还敢去招惹? 朱有兼觉得,用锦衣卫来保护这些专家人才是用对了人,至少目前是这样。 时间紧迫,他现在该去皇家军官学院转悠了。 第296章 打不死的小强 皇家军官学院是朱有兼的心血之一,自然重点关注,按常规,皇家军官学院的所有学员,包括高杰在内,至少要学习一年半的军事理论课,半年的模拟实战训练,最后通过各种考核后才能毕业,分配到军中任职。 但现在时间紧迫,他已经等不起了,所以才会下令取消惯例的基础训练和读书识字学习,全天候学习军事理论。 他也知道这种填鸭式的教学不好,但没有办法,时不待我,学员们能在短短的教学时间里学到多少,就看他们个人的悟性和造化了。 几天后,皇家军官学院的第一期学员就要正式毕业,连考核都取消了,直接分配到军中担任尉级军官,而且最多有三个月的时间和士兵磨合训练,然后等待奔赴战场的命令。 没办法,疯狂爆兵的后果就是基层军官严重缺乏,士兵训练不足,部队还没有形成多少战斗力,只能在以后的战斗中不断的学习进步了。 高杰将担任皇家第四师的少将代理师长,这是朱有兼给他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也是一次考核,如果表现不佳,只能撸掉。 朱有兼在学院里转悠了一圈,然后让人把高杰单独叫来,讲明情况,让他马上回家,休息一天后,做好接收部队的准备工作。 “臣,必不负皇上厚望。” 院长办公室里,高杰激动得面庞通红,躬身谢恩后,在护卫的簇拥下,离开了皇家军事学院。 宁远,将军府。 听闻爱妾被劫,族弟吴进被杀,让吴三桂气得暴跳如雷,把李自成、刘宗敏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n十遍。 如果圣命难违,他恨不得尽起十数万关宁铁骑入关,砍下李自成、刘宗敏的脑袋当夜壶。 “长伯啊,好好考虑一下吧。”一旁的舅舅祖大寿语重心长说道。 他早已降清,现在是奉皇太极之命,前来宁远当说客,说服外甥吴三桂献关降清,吴三桂的爱妾被刘宗敏抢走,族弟吴进被杀,让他信心大增。 “舅舅,我现在心很乱,容我考虑考虑……”吴三桂迟疑道。 他也知道一旦错失机会,必惹皇太极不爽,以后降清,肯定不会受到重用,但他心里犹豫不决,皇上还在呢,大明真的打不过清帝国?再者,他的家人还在京师城里呢,必须慎之又慎。 这事不仅关系到他的前途未来,甚至关系到他和家人的生死存亡,他得好好考虑一下。 祖大寿微笑点头,他知道,这时候越是催,反倒适得其反,该说的话,他已经说了,就看吴三桂怎么抉择了。 几路怀揣圣旨的天使在锦衣卫的护卫下,快马加鞭赶往各地,一路抵达成都,秦良玉接过圣旨,看过皇上的密信后,马上整军,做好出川的准备。 另一路天使追上已经进入湖北地界的蓝芳部,蓝芳看过皇上的密信,即令皇家第二团掉头,赶往玉田一带设防。 一路天使赶往襄阳,在宣县追上孙传庭,孙传庭看过皇上的密信,表情显得十分凝重。 皇上给他的命令是和蓝芳统率的广西狼兵营、川军营前后夹击李自成,最迟一定要在三个月击溃李自成,就算弄不死李自成,也一定要打得他不能东山再起。 孙传庭虽然知道皇上催得这么急的原因,也自信能够再次打败李自成,但要打得李自成无法东山再起,这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啊。 如果李自成当场战死还好说,偏李自成打了败仗后,逃命的速度和本事让他都不得不佩服,就像皇上说的,这厮就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啊。 怎么才能弄死这只小强呐? 第297章 明廷已无人可用 “大人多虑了。”一名谋士微笑安慰道,大拇指往身后比了比。 孙传庭一愣,转身向后看了一眼,身后除了一直跟随的谋士外,就是一群心腹亲信,再就是一大群高级军官,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唇角逸出一抹如释重负的开心笑容。 放眼天下,想杀李自成的人很多,但最想杀李自成的,就是一心要为亡夫李岩报仇的红娘子。 想到红娘子,他脸上不禁流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皇上对这位美艳动人,勇武刚烈的红娘子可不是一般的宠爱啊。 呃,想歪了…… 孙传庭屏除掉脑中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率大军来围剿李自成,红娘子率领忠于她的义军远远地跟在后边,双方保持了一天路程的距离。 这也是双方多次合作后达成的一种默契,以避免产生误会,引发冲突。 他只需要把李自成匆匆忙忙组织起来的十几万大军击溃,杀到他身边只有个几百人,剩下的,只需要交给红娘子就行。 去年让李自成躲过一劫,那是因为寒冬降临,大雪封山,这家伙躲在深山老林里边,硬是熬过了一个寒冷的冬天,这一次,可没那么幸运了,现在才临近夏暑,距离冬天远着呢。 红娘子和她的手上也都是义军,还曾是李自成的部下,对李自成再熟悉不过了,玩什么把戏,都难逃红娘子的法眼,这一次,李自成死定了。 大明的心腹大患将除,孙传庭突然感觉有种说不出的轻松,心情也变得格外的轻松舒爽。 “蓝芳所部到达什么位置了?”孙传庭问道,这一次,皇上为剿灭李自成,可是下了决心,把亲手训练的几支精锐新军都派出来配合他作战,如果不能灭掉李自成,他都没脸回去见皇上了。 “几天前已经接近湖北地界,照时间推算,现在应该到达淮县一带了。”一名谋士回答道。 “只希望蓝将军能在关键时候堵住李自成逃跑的后路。”孙传庭满意地点了点头,对蓝图芳所部的行军速度还是挺满意的,唯一担心的是蓝芳所部能不能把李自成的退路堵死? 几名心腹谋士都不约而同的点头,如果蓝芳统率的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象皇家第一团一样,有着彪悍的战力,他们一点都不担心,但他们不清楚这两支新军营的战力如何? 虽说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在歼灭张献忠的战斗中表现不俗,但听说是以秦良玉统率的白杆军为主,白杆军的悍勇,在大明军中确实是公认的,但现在白杆军留守成都,蓝芳能否担得起重任? 孙传庭关注蓝芳所部的动向,李自成同样也关注,听闻蓝芳所部已经抵达淮县,李自成不免皱了一下眉头,这支官军行军的速度还是挺快的,明显是要抄他的后路呐。 “闯王不必担心,秦良玉和她的白杆军还留在成都呢。”军师牛金星淡然道,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 如今,三大军师只剩下他一个,闯王对他言听计从,他的身份地位跟着暴涨,简直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让他很开心。 当然了,他心里也清楚,他能有今天,除了能力外,全是李自成给的,因此,也尽心尽力地辅佐李自成逐鹿天下。 据斥候探得的消息,成都之战是以秦良玉的白杆军为主,成都被张献忠的大军围得水泄不通,胜利在望,但张献忠倒了大血霉,竟亲临一线指挥作战,被官军一炮轰死,他的部下才崩溃的,否则,完蛋的可能是秦良玉。 秦良玉本身就很难缠,她的白杆军更是大明军中公认的精锐,和她干仗,就算打胜了,损失也不小,在这种时候,李自成也不愿意和秦良玉干仗,幸好秦良玉留守成都,其他几路官军,除了孙传庭统率的三十多万精锐外,都不足为虑。 据传,蓝芳是凉国公蓝玉之后,蓝玉确实很牛逼,但他的后人可就难说了,能有监玉一半的本事嘛? 蓝芳很年轻,深得崇祯皇帝的宠信,才二十来岁就独掌一军,这年纪就手握兵权,不飘起来才怪? 据说崇祯皇帝近年喜欢提拔年轻的将领,说是有什么锐意的进取心,简直就是拿士兵的生命开玩笑,大明不亡就没有天理了。 李自成、牛金星和所有的高级将领都一致认为,大明已经没有多少名将人才可用了,崇祯皇帝才不得不启用年轻的将领,也间接说明大明的气数已尽。 “闯王放心,俺刘宗敏打先锋,把那个什么凉国公的孙子的脑袋砍下来。”刘宗敏咧着大嘴,大大刺刺说道。 他一出山就抢了吴三桂的爱妾,那娇滴滴的美人儿虽然每次都反抗,但越是这样,就越激起他的征服欲,最后雌伏在他的雄风之下,这让他很有征服的成就感。 刘宗敏虽然很粗暴,但对成媛媛十分宠爱,就算是行军打仗,都把她带在身边。 蓝玉是乳臭未干的无名小卒,什么广西狼兵营、川军营更没听说过,他根本不放在眼里。 “闯王,咱们在撤退的时候,说不定能吃掉蓝芳这支官军。” 十大悍将之一的袁宗第献计,孙传庭统率的三十多万精锐正气势汹汹地杀来,为避其锋芒,李自成选择了撤退,打算和孙传庭玩躲猫猫的游戏,在游击战中寻找战机,击溃孙传庭,报朱仙镇惨败之大仇。 蓝芳贪功,不等其他路官军到来就孤军冒进,打埋伏吃掉蓝芳部,缴获的战利品不仅能补充义军缺乏武器装备和粮草的问题,提振士气,更能打击官军的嚣张气焰,一举多得。 “很好。”李自成高兴道,不仅他认为此计可行,包括军师牛金星和其他高级将领在内,都认为此计可行。 不过,为了赢得更多的撤退时间,他需要留下一支偏师迷惑孙传庭,统率这支偏师的将领,必须胆大心细,机智灵活。 当然了,他心里也清楚,这支偏师就是炮灰,铁定是被孙传庭吃掉的,但他需要更多的时间游击运动,跳出官军的包围圈,不得不做出这样的牺牲。 “此重任,非袁宗第将军不可。”牛金星进言。 第298章 各有算计 郑县。 距离县城南面十几里的茂密山林里,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的士兵正在忙碌。 士兵们用工兵铲砍伐树木,架靠在大树上,用山藤绑牢,搭建成一座座简易木架,再铺上树枝和杂草,一座座简易的木棚就这样搭建而成,地上铺上一层厚厚的树叶和茅草,人躺在上面,软绵绵的,裹上毯子就可以睡觉。 蓝芳料定李自成肯定要南下,以避开孙传庭的锋芒,必途经郑县,搞不好还想打伏击,吃掉他这支冒进的孤军。 而他也想打李自成一个措手不及,因此率全军将士星夜急行军到此,趁着天空还没有放亮的时候钻进这片茂密的山林里,弄好休息的营地后,将士们坐下休息,啃过压缩军粮后就躺下睡觉。 所有新军都接受过全副武装负重行军四五十里的训练,加之广西狼兵和川兵都吃苦耐劳,毅力坚韧,郑县距离淮县虽有近五十里的路程,将士们只用一个夜晚的时间就抵达目的地。 既然是急行军,所有将士只能轻装行军,用骡马驮载弹药,炮兵和后勤辎重是没法跟上,只能远远的跟在后边。 为确保炮兵和后勤辎重的安全,蓝芳从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里各抽一个营充当后军,同时为迷惑李自成,后军一路大张旗鼓,让人错以为是主力大军。 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的番号虽然是团级作战单位,但实际上,人数已经达到旅级编制,蓝芳留下两个营护卫行军缓慢的炮兵和后勤辎重,兵力上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 没有炮兵的炮火支援,那就多带一点手榴弹,这玩意可是近战的利器,深受士兵的喜爱,连扔两轮,一样能把义军炸得人仰马翻。 后军抵达淮县时,已是傍晚时分,天色将暗,大军选择了一处较为平坦的草地安营扎寨,埋锅造饭,然后休息。 因后营警戒森严,义军的斥候不敢过于靠近,没法探明具体军情,把错误的情报传回去给李自成,让李自成、军师牛金星等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在孙传庭率大军抵达宣县前一天的夜晚,李自成率主力大军星夜行军,天亮抵达郑县。 按照预定计划,义军将在地形险要的伏龙坡伏击蓝芳这支急于冒进的孤军,然后迅速南下,摆脱孙传庭的追击,到时候北进还是南下,视情况而定。 虽然得知蓝芳部还在淮县,李自成出于谨慎,仍然派出大量的斥候前出侦察,以防中伏。 十几组斥候仔细搜索至伏龙谷一带,都没有发现异常,李自成这才放心大胆地率军前进。 义军的斥候之所以没有发现隐藏在茂密山林里的伏兵,除了伏兵伪装得好,隐藏得深外,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是经验导致的错误判断。 最佳的埋伏地应该是地形险峻的伏龙坡,任何一个统军将帅必知的军事常识,而蓝芳选择的埋伏地点不仅地势平坦开阔,且距离官道足有近三里之远,根本不适合打伏击战。 但他偏偏就有违常理地选择这处地方设伏,义军的斥候根本不注意这里,甚至都没派人查看一下,直接快马越过,前往伏龙坡侦察。 藏身一棵大树上的蓝芳举着单筒望远镜观察,义军的前军已经走出伏击圈,但他没有下令攻击,而是耐心地等待义军的中军到来,他的目标是李自成。 在一棵棵大树上面,所有狙击手已经各就各位,他们要狙杀的首要目标是那些骑乘战马,身披战甲的义军将领,至于李自成,他们接到的命令是只能击伤,不能射杀,李自成必须生擒活捉。 蓝芳透过单筒望远镜,看到一面红色的“闯”字大旗映入眼帘,被大风吹刮得猎猎作响,他下达了攻击的命令。 第299章 硬仗 枪声就是命令,作为第一攻击梯队的几千广西狼兵营士兵迅速从隐藏的草丛里跳起,边甩掉身上的伪装边快速列队,很快排成一个个整齐的攻击方阵,每个方阵都是五列横队。 这个时候,平时的刻苦训练完全凸显出来。 “攻击前进。”蓝芳下令道,他对已经走过去的义军前军没有兴趣,只要逮着李自成的主力中军猛揍,只要击溃李自成的主力中军就是大功一件。 当然了,如果能够生擒活捉李自成,那更完美了,就算干掉李自成,也是天大的功劳。 可惜全军是轻装急进,炮兵跟不上,不然几轮炮火覆盖,估计李自成的中军就完全崩溃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要打硬仗。 不过也好,这场决定胜负的大战,对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对他来说,都是一次巨大的考验,打赢了,以后平步青云,打输了,他马革裹尸。 当逃兵?那是不可能的。 对面的官道上,义军在大小头领的指挥下,也在匆匆忙忙地列阵。 突然响起的枪声,确实把李自成和部下,所有的义军士兵都吓了一大跳,看到路边突然窜出密密麻麻的官军,整个队伍一度慌乱起来。 李自成和义军的将领都是久经战阵的猛人,很快反应过来,急令士兵结阵应战。 “没想到蓝芳这小子竟然在这里设伏。”李自成多少有点惊讶。 “虽然出人意料之外,但没啥效果。”军师牛金星淡然道,整个人显得从容淡定。 在这里设伏,确实显得从容淡定,但距离较远,官军还要列队前进,义军有足够的反应时间。 蓝芳所部都是清一色的火枪兵,义军也有自己的火枪队,火枪对火枪,谁怕谁? 李自成捋着颌下长须点头,军师说得有理,这样的伏击战,他可是头一回碰到,与其说是打伏击,还不如说是正面硬刚的硬仗。 打硬仗,只要不是对上兵锋正盛的孙传庭,他李自成怕过谁? 在他的命令下,义军才刚组建没多久的三千火枪兵迅速列队,一字摆开,端枪对着密密麻麻,缓缓压来的官军。 广西狼兵营的几千士兵排着整齐的攻击阵形,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缓缓向前推进。 双方的距离虽然有二三里路的距离,但似乎在瞬息之间,双方的距离就拉近了,似乎一个冲锋,就能接触,然后爆发惨烈的肉搏战。 “立定。” 随着阵前指挥的军官一声口令,所有缓步前进的士兵齐唰唰地站定。 在埋伏之前,遂发枪的射程距离早就测量好了,并在草地上堆了一些让人不注意的石块做标记,第一排士兵所站距离,在遂发枪的有效杀伤射程之内。 砰砰砰砰—— 对面的义军开火了,枪声如爆竹乒乒乒乒地响成一片,枪口喷出的烟雾瞬间弥漫整个队伍。 不过,站在对面的广西狼兵一个都没有倒下,让包括李自成在内的义军都傻眼了。 “前排退后,第二排顶上,快。”阵前指挥的义军头目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那是官军所站的位置有点远,义军的火枪够不到,至少还得上前六七步左右的距离才行。 “第一排,举枪,射击。”阵前指挥的狼兵军官大声吼道。 砰砰砰砰—— 前排端枪瞄准的狼兵勾动扳机,枪口喷出一团团呛人的硝烟和火光。 对面的义军响起一片凄厉的惨呼声,站在第一排的火枪兵成片成片地倒下。 第二排的狼兵在军官的口令下,踏前一步,端枪瞄准,然后勾动扳机,收枪退后,以最快的速度装填火枪和弹丸。 这些动作在平时已经训练了成千上万次,士兵们早就熟练了,加上在四川都参加了几场战斗,早没有第一次参加战斗时的慌张,显得十分的从容淡定,甚至机械与麻木。 杀人,其实比杀一只鸡还要简单,根本没啥好害怕的。 双方的火枪兵都端着火枪对射,确切地说,是广西狼兵站立不动,端着遂发枪杀人,义军的火枪兵因射程的原因,需要前进几步,才能对狼兵造成伤害。 但就是这几步的距离,在广西狼兵连绵不绝的排枪射击下,成片成片的义军火枪兵倒下,偶有一些火枪兵运气好,没有被弹丸射中,成功地前进了六步,并且成功地射出枪膛里的弹丸,给广西狼兵造成了一些伤亡。 伤亡的士兵马上被医护兵拖走,紧急救治,阵亡的,尸体暂时摆放在一边,等战后再处理。 攻击队形出现的一些缺口很快就被后面的狼兵补上,在军官的口令下,射击,退后,装弹,前进,射击,退后,动作简单枯燥,但循环反复,持续不停。 也正因为这样,弹雨连绵不绝,给对面的义军火枪兵造成了很大了伤亡,草地上堆满了死状各异的尸体和挣扎呼号的伤兵。 ”怎么会是这样?” 双方交战的结果让李自成、牛金星等义军将领都张大了嘴巴,官军的火枪不用点火,引燃引信,而且射程比他们缴获自官军手中的火枪还要远,这一波火枪对轰,他们亏大发了。 “命令骑兵,给老子冲,步军跟在后面,杀他片甲不留。”眼看三千火枪兵伤亡惨重,所剩无几,李自成急眼了,急忙命令才刚组建起来的六百多骑兵发起冲锋。 双方的距离很近,骑兵只需要一个冲锋就能杀到阵前,冲击狼兵的攻击阵形,但在狼兵连绵不绝的排枪下,才从阵中冲杀出来的义军骑兵纷纷惨呼坠马,六百多骑兵折损过半。 仅剩的三百多骑兵呼啸冲锋,将近广西狼兵的攻击阵形时,阵中突然抛扔出一枚枚冒着青烟的手榴弹,密密麻麻的一大片,在半空中翻滚着砸落草地上,随后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滚滚浓烟。 隆隆的剧烈爆炸声中,冲锋的义军骑兵被炸得人仰马翻,残肢断臂四处飞抛,惨呼声和战马的悲嘶声响成一片。 仅存的三百多骑兵在一连串剧烈的爆炸声中又倒下大半,仅存的六十多骑悍勇地冲向广西狼兵的攻击阵形,一些狼兵不是被战马撞飞,就是被铁蹄踏倒,被马上的骑士用刀剑砍倒,用长矛刺死,原来密集的阵形在瞬间变得混乱起来。 第300章 成败在此一战 义军残存的六十多骑兵不仅一度冲乱了广西狼兵的攻击阵型,还造成了一百多人的伤亡,不过,他们的好运气也到此结束。 战马突入密集的攻击方阵后,虽然撞飞了一些狼兵,但也因此失去了突击的速度,不是被士兵拉下马,被枪托打下马,绝大半是被军官用左轮手枪射杀。 可以连续击发六颗子弹的左轮手枪在这种混乱的近战中凸显出强大的威力。 此时,呼吼冲锋的义军步军密密麻麻的一大片,距离狼兵的冲攻阵形仅百步的距离,形势危急。 广西狼兵在经过短暂的混乱后,在阵前指挥的军官口令下,迅速补位,端枪射击。 爆竹般剧烈的枪声中,冲锋在最前面的义军士兵成片倒下,但后面的士兵仍前仆后继,悍勇无畏地呼吼冲锋。 广西狼兵的三轮排枪后,草地上躺满了义军士兵的尸体,但后面密密麻麻的义军士兵仍如排山倒海般疯狂扑来。 “投弹。” 随着军官的一声令下,早已做好投弹准备的投弹手引燃引线,默数三数后,把手中冒着青烟的手榴弹用力投掷出去。 一枚枚的手榴弹在半空翻滚,然后掉落草地上,几秒后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滚滚浓烟,把冲近的义军士兵炸飞,残肢断臂四处飞抛,也让义军凶狠的攻击势头为之一滞。 这当儿,又一轮排枪响起,更多的义军士兵惨呼倒下,受伤未死的伤兵挣扎惨嚎。 第二波手榴弹跟着从半空中掉落,四处激射的弹片构筑成了一道死亡铁网,网中的义军士兵不是被爆炸产生的巨浪炸飞,就是被四处激射的弹片射中,惨呼倒下。 在手榴弹的压制和排枪连绵不绝的轰射下,成片成片的义军士兵倒在冲锋的路上,最近的一排尸体,距离广西狼兵的攻击阵形仅有十来米左右。 义军虽然悍勇无畏,前仆后继,但在弹雨构筑成的死亡铁网面前,生命显得十分脆弱,在广西狼兵稳住阵形后,义军的冲锋不仅徒劳无功,而且就像是给广西狼兵送人头。 在付出极惨重的伤亡代价后,义军的第一波攻击被击退,但没等残存的士兵退下来,第二波攻击马上开始。 “兄弟们,跟着我,冲啊。” 义军中,战力彪悍的猛将郝摇旗骑乘战马,一手撑旗,一手挥刀,呼吼着向前冲锋。 大受鼓舞的义军士兵发出震天的呼吼声,挥舞手中的武器向前冲锋。 十组狙击手都隐藏阵中,寻找有价值的目标,骑乘战马,身披明光铠甲,还手撑战旗的郝摇旗十分显眼,至少被四支dm1狙击步枪先后锁定。 震天的吼杀声中响起两声微弱的枪声,纵马冲锋的郝摇旗只觉身体猛地一震,有三道血花在胸膛飚射而出,然后一头栽落马下,高高飘扬的战旗也跟着掉落地上。 义军原本高昂的气势为之一滞,但军令如山,士兵们仍然呐喊着向前冲锋,但在广西狼兵连绵不绝的排枪下,扔下满地的尸体败退。 但很快,义军又发起了第三波进攻,这一次,李自成下了血本,不仅派出最精锐的三千老营锐士,还一口气派出了田见秀、白旺、党守素、刘芳亮、刘体钝、吴汝义六号大将领军冲锋。 已经走出六七里远的前军也返身回援,从侧翼向狼兵的攻击阵形发起冲锋。 成败在此一战,他不得不拼命了。 在中军坐镇指挥的蓝芳透过单筒望远镜观察整个战场,看到义军的前军返身杀来,马上命令阵中待命的川军营三个营移动迎战,掩护广西狼兵营的右翼。 密密麻麻的义军呼吼冲锋,这一次,冲锋在最前的士兵人手一面盾牌,用来对付狼兵的排枪,田见秀、刘芳亮等六员猛将也是各持一面大铁盾护身。 在单筒望远镜里看得一清二楚的蓝芳不屑地摇了摇头,大盾或许能够挡住子弹,但人体绝对撑不住子弹猛烈撞击盾牌时产生的强大撞击动能,不死也受伤,失去战斗力。 第301章 瓮中之鳖 右翼的战斗很激烈,但与其说是战斗,不如说是单方面的屠杀,义军前军虽然悍勇,前仆后继,但在川军营士兵排枪连绵不绝的轰射下,成片成片地倒下,无人能够冲到阵前。 在连续冲锋了六七次,付出了五六千人的伤亡代价后,前军率先溃败。 正面战场,三千老营悍卒虽有盾牌护身,但在六七十米的距离仍然扛不住改良后射程更远,威力更大的遂发枪的连番轰射,结局不是盾破就是穿透,盾牌后面的义军悍卒惨呼倒下。 运气好的能冲到四五十米,距离越近,遂发枪的威力更大,结果仍是盾破或被射穿,再加上狼兵的投弹手用手榴弹招呼,仍旧难逃一死。 田见秀、刘芳亮等六大义军悍将骑的是战马,身披战甲,自然是十组狙击手第一狙杀的目标,就算他们有铁盾护身,但也挡不住dm1狙击步枪的狙射,先后中弹坠马,当场身亡。 三千悍勇的老营战卒全部倒在冲锋的路上,无人转身逃跑,其悍勇,令人钦佩。 “攻击前进。”一直举着单筒望远镜观察战场的蓝芳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广西狼兵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平端着枪,大踏步向前推进,但凡处于射程之内的义军,都被无情轰杀。 在后面是同样排着一个个攻击阵型的川军士兵,他们同样端枪迈步,一步一步向前缓缓推进。 “撤。” 李自成咬牙下达了撤退的命令,他和军师牛金星及一众部将目睹整个战斗过程,无不被震慑住,官军的火枪太可怕了,如果都是这种穿着灰黑色军装的明军,以后的仗还怎么打? 由于广西狼兵和川军是稳步推进,义军虽然战败,损失惨重,却得以从容撤退。 蓝芳没有下令追击,而是下令广西狼兵保持战斗状态,川军士兵打扫战场,然后休息。 他心里十分清楚,火枪虽然犀利,但弱点也明显,只有集中轰射才能发挥威力,如果全军出击,被李自成杀一个回马枪,那乐子可大了。 所有新军虽然也接受白刃战的训练,士兵的意志也顽强,但近身肉搏未必是义军的对手,就算打胜也必定损失惨重,一点都不划算。 能生擒活捉李自成是最完美的结局,击杀也算圆满,击溃李自成的主军力大军,迫使义军撤退也算大胜仗,真没必要冒险。 蓝芳率军在战场附近安营扎寨,休息一天,等到后军护卫两个炮兵营和后勤辎重抵达,才继续向前推进,一点一点地挤压义军的生存空间。 当李自成率军退回唐县时,才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十分糟糕。 十大悍将之一的袁宗第率三万人马留守宣县,以掩护主力撤退,孙传庭不讲武德,架起上百门大小火炮,对着宣县县城狂轰滥炸。 宣县是小县,县城城墙低矮,且年久失修,上百门大小口径的火炮一通乱轰,好几段城墙先后倒塌,但孙传庭没有下令进攻,而是继续用大炮乱轰。 袁宗第原本做好死守城池的准备,但没想到城墙塌得这么快,而且还多段倒塌,他无险可守,只能无奈下令撤退。 他在亲卫的护卫下退下城头时,几发开花炮弹突然落在身边,一连串剧烈的爆炸后,袁宗第和十几名亲卫倒在血泊之中。 群龙无首的义军不战自溃,被官军的几千骑兵追杀十里,能活着逃回唐县的不足百人,其他的不是被杀就是被俘,又或者失踪。 唐县被孙传庭的三十多万大军团团包围住,隔天,蓝芳攻破益县,堵死义军的退路,困守唐县的李自成成了瓮中之鳖。 第302章 最后一战 蓝芳率军攻占益县后,命士兵加强城防工事,摆出一副不再前进半步,固守益阳县城的态势。 唐县虽小,但却四通八达,他统率的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加起来虽然有一万二三千人,但也守住所有的大小道路,兵力被严重分散,一旦李自成从某条道路强行突围,不仅堵不住,相反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与其头痛,不如固守益县,彻底封死李自成南逃之路,歼灭李自成的最后一仗就留给孙传庭和大哥徐玉了。 蓝芳派出一支侦察小队,把冒险穿越义军的防地,把自己的想法打算禀报孙传庭。 李自成虽然还占据唐县一带的地盘,但孙传庭率三十多万精锐大军围困唐县城后,义军的活动空间被压缩得很小,益县和唐县之间村庄集镇似乎成了无主之地。 双方的斥候在这里大肆活动,也难免发生一些小规模的战斗,新军的侦察小队都装备了可以连续击发的左轮手枪,在近战中占有压倒性的优势,义军的斥候损失惨重。 孙传庭在接到蓝芳的亲笔书信后,暗中松了一口气,同时也不免感慨一番。 蓝芳很识时务,顾大局,不跟他抢功劳,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厉害了吗?不管怎么说,这个人情,他欠下了。 “给本督狠狠地打,这一次绝不能让李自成再逃了。” 第二天一早,孙传庭亲自在阵前坐镇指挥,下达了进攻唐县县城的命令。 说是攻城,但士兵并没有发起冲锋,强行攻城,而是架起所有大小口径的大炮,对着县城狂轰滥炸。 倒不是孙传庭财大气粗,实心铁弹和开花炮弹不要钱一般地砸向县城,而是认为这是歼灭李自成的最后一战,想要打得漂亮一点。 李自成已经是瓮中之鳖,急也不及这一时半刻的,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唐县县城城小墙矮,年久失修,哪怕义军再怎么加固,也经受不住上百门大炮的轮番轰击,十数轮炮击后,不仅守城的义军伤亡惨重,多段城墙先后倒塌,露出一个个的大缺口,义军已经无险可守。 不论是他兼掌的陕西军,还是左良玉统率的湖广军,还是虎大威统掌的保定军都战意高昂,跃跃欲试,但孙传庭仍然没有下令大军出击,命令继续开炮轰击,似乎要把唐县县城的城墙都拆掉一般。 又是十数轮炮击后,仅存的几段城墙都轰隆倒塌,据守在城头上的大量义军不是被炮弹炸飞,就是被活埋在废墟下。 残存的义军仓皇退却,孙传庭命令大炮前移三十步,对着完全敞开的唐县城又是十轮炮击后,这才下令大军出击。 陕西、湖广、保定三军的将士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为了争功,一个个像出闸的猛虎,呼吼着越过废墟,杀进城里,见人就砍。 城里的义军虽然还有近十万人之众,但绝大多数是老弱病残,妇孺更占了近半,早被官军猛烈的炮火吓破了胆,加之李自成等一众高级将领不知所踪,无人指挥,全都弃械投降。 其实,哪怕李自成等一众义军的高级将领失踪了,但仍然有少部分义军士兵没有放弃,他们坚守在城头上,誓要和官军血战到底。 这些人,不是被猛烈的炮火炸飞,就是被活埋在倒塌的城墙下面,无一生还。 俘虏抓了密密麻麻的一大片,足有七八万之众,但却没有人知道李自成藏在哪里,就连李自成的头号军师牛金星,第一猛将刘宗敏等一众义军的高级将领都人间蒸发了一般,消失不见了。 “给本督搜,哪怕掘地三尺,也要把李自成给本督搜出来!” 第303章 红娘子的判断 对孙传庭来说,这最后一战,生擒活捉李自成或砍了他的脑袋,才算完美收宫,但现在不仅李自成,就连他的部下牛金星、刘宗敏等人都消失不见了,他能不跳脚嘛?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三十多万官兵象疯子一般四处搜捕李自成等一众义军首领,县城,集镇,所有的村庄,荒野中的树林,水井,臭水沟,茅坑什么的,但凡能藏人的地方,都有一队队的官兵反复搜查。 还别说,真的搜出了藏在各地方的近千义军溃兵,但李自成和他的一众部将却一个都没有发现,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 其实,李自成和他的一众心腹部将不是人间蒸发了,而是趁孙传庭还没有来得及把唐县县城四面封死之前,借着夜色的掩护,钻进南城外树林里,一路摸黑潜行,爬到一处山崖上躲藏。 三千老营悍卒是李自成赖以翻身的根本,一战尽没,他连突围的勇气都没有,只能抛下近十万人的士兵偷偷跑路。 跑路之前,李自成等人做好各种准备,带足了绳索、清水食物,还有御寒的毛毯等物,等到天亮后,他们把带来的绳子连接成长索,绑牢在岩石和大树上,抓着长索慢慢的降下山崖。 这处悬崖看似深不见底,其实也就四五十米深,只因云雾缭绕,看不到底,让人产生错觉而已。 李自成为了跑路,早派心腹手下暗中查探过,因此一点都不慌张,做足了跑路的准备工作。 跟随在他身边的,除了刘宗敏等一众部将外,其余的全是他和一众部将的心腹亲卫,足有上千人,这也是他东山再起的最后本钱。 所有人下到崖底后,稍作休息,沿着一条哗哗流淌的小溪流前行,二百亲卫在前边开路,挥刀砍伐缠结的藤蔓杂草,给后边的兄弟开出一条小路。 所有人在茂密阴暗的林海里,踏着半腰高的杂草向前方不远处不知名的高山爬行,身上背着清水食物、绳索毛毯等物。 刘宗敏就算逃命也没有扔下抢来的成媛媛,他背着成媛媛攀下山崖后,由侍卫轮流背负,足见他对成媛媛的宠爱。 李自成等人气喘吁吁的来到山脚下,蹲在溪流边喝清水,然后埋锅造饭,吃饱后再起程。 在那座不知名的高山的山腰处,红娘子和她的几个心腹部将分别站在几棵参天古树上,举着单筒望远镜四处观察,士兵们则坐在草丛中休息。 很多士兵都心存怀疑,他们的大当家凭什么认为李自成会逃往这边? 红娘子之所以判断李自成会逃往这边,主要是清楚的了解李自成的性格和行事作风,再加上女人的直觉。 南逃,铁定被蓝芳统领的广西狼兵和川军追得喘不过气来,哪有时间攻打县城,补充补给,更别说招兵买马扩充实力了。 红娘子和她的三万手下虽然还打着义军的旗号,但却接受孙传庭提供的补给,双方很默契的没有发生冲突,情报还共享,蓝芳率广西狼兵和川军伏击李自成的捷报自然也看过,知道了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的战力一点都不输徐玉统领的皇家第一团,而且兵力、火炮的数量比皇家第一团多出一倍,李自成被揍得头破血流,狼狈撤退也就不奇怪了。 红娘子自问,哪怕是换成自己,拥有李自成的实力,碰上蓝芳统率的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也是惨败的结局。 那个家伙好象不是忽悠她,以后的战争,将是火器的天下。 那么,李自成只能选择向北逃窜,襄阳兵力空虚,可以杀孙传庭一个措手不及。 至于女人的直觉,她的直觉一向蛮准的,二者合一,她判断李自成会北逃。 “大当家的,山脚下有状况。” 第304章 克星 整片森林的上空云雾缭绕,白茫茫的一片,视力难以及远,但有单筒望远镜在手,一目了然。 红娘子和她的几名心腹部将透过单筒望远镜,不仅清晰地看到从密林中升起的袅袅炊烟,甚至还看到数百人蹲在溪流边洗脸喝水。 不用猜都知道,这伙人就是李自成的心腹部下,突然失踪的李自成就在里边。 红娘子粗略估算了一下,至少有上千左右,是李自成最后的家底了,如果全灭掉,李自成就失去了东山再起的本钱。 她不仅要把这些人全干掉,还要砍下李自成的狗头去祭拜亡夫李岩。 这一次进山,红娘子只带了三千人马,但全是精心挑选的悍卒,其中五百人是火枪兵,不仅带足了干粮和弹药,还带了大量的手榴弹。 这些武器装备都是那个人给的,而且还派了一批军事教官帮她训练火枪兵,以她现在的实力,哪怕是和全盛时期的李自成硬刚都未必落下风。 手榴弹是近战的利器,不仅是她的部下,就连她自己都觉得很好用,而且威力大,为了砍下李自成的狗头,她宁愿少带一点干粮,也要多带一点手榴弹,让李自成和他手下偿一偿血肉横飞的美妙滋味。 其实,充饥的干粮也没少带,全是那个人给的军用压缩饼干,两块饼干就能解决肚子的饥饿问题,关键是味道很好吃,携带方便,储存的时间长,极大地解决了后勤的粮食供应问题。 那家伙脑子里到底装了什么东西,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能发明创造出来? 呃,姑奶奶在这时候怎么会想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红娘子甩了甩头,吸了口冷气,努力平复起伏的心绪,让自己冷静下来。 现在,李自成如丧家之犬,仓皇逃命,而她有备而来,如果不能灭了李自成,只能说老天爷太不长眼了。 包括得力臂助杨锋在内的一众心腹部将都一脸佩服的表情看着红娘子,他们的大当家太牛逼了,简直就是李自成肚子里的蛔虫…… 呸呸呸,是克星。 “大家商量一下,怎么个打法?”红娘子把杨锋和一众得力部将召来商量这一仗怎么打? 她虽然是一言九鼎的大当家,但却没有独断专行,而是和部下商量,反复研究,不仅保证每一次的战斗能够完美实施,也更赢得部下的尊敬和佩服。 从半山腰到山脚还有一大截距离,想要攻击李自成所部,还得往山下移动,等到靠近后才能发动突袭,但在下移过程中,都不敢保证没有什么意外发生,万一打草惊蛇,把李自成吓跑了,在这茫茫林海中,想要逮到他就很难了。 红娘子和一众心腹部将反复商量后,决定按兵不动,等确认李自成登山的确切路线后再打伏击,杀李自成一个措手不及。 红娘子把三千精锐分成四队,每队七百人,自己率一队正面迎敌,两队埋伏在左右两翼,最得力的臂助杨锋率一队绕道迂回到李自成的后面,堵死李自成的退路。 这一仗,一定要把李自成和他的部下全歼了。 红娘子知道迂回包抄,堵死李自成退路的任务很重要,因此才委派得力臂助杨锋担此重任,还把仅有的一千火枪兵分给他四百,剩下的一百精锐也全都派给他,手榴弹多带一份。 杨锋明白自己肩上的重任,欣然领命,带着八百精锐悄然离去。 山脚下,李自成和近千部下坐在草地饱餐一顿后,起身继续行进,二百悍卒挥舞砍刀在前边伐草开路,一步步地向山上攀行。 红娘子潜伏在茂密的草丛中,举着单筒望远镜观察,在前边开路的二百悍卒已经进入埋伏圈,但她强压下开枪的冲动,耐心的等候,一直到李自成出现,将近半山腰后,才举着左轮手枪,对准一名义军大头目勾动扳机。 第305章 李自成死了 砰—— 清脆的枪声在茂密的山林中响起,那名正在登山,丝毫感觉不到死神降临的大头目胸口爆出一团血雾,惨呼摔倒。 枪声就是命令,早就蓄势待发的火枪兵对着各自瞄准的目标勾动扳机,投弹手也引燃引信,把一枚枚冒着青烟的手榴弹投掷出去。 如爆竹一般的枪声乒乒乓乓地响成一片,没有半点防备的义军身上爆出一团团的血雾,惨呼倒下。 其他没有中弹的义军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给打懵了,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一枚枚冒着青烟的手榴弹掉落地上,顿时把他们吓得亡魂皆散。 在和皇家第一团、广西狼兵营、川军营的战斗中,义军可是领教了手榴弹的厉害,那玩意一爆炸,就倒下一大片,杀伤力太恐怖了。 被这玩意炸死的义军多不胜数,所有义军都刻骨铭心,心存惧意。 李自成不是没想过要仿制,但造出来的山寨版手榴弹爆炸的威力太小,增加火药的数量吧,重量又太重,投掷不远,加上硝石在短时间内没法大量弄到,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轰轰轰—— 一枚枚冒着青烟的手榴弹先后爆炸,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滚滚浓烟,残肢断臂飞抛,惨呼声不绝于耳。 等到硝烟散尽,成片成片的义军倒在血泊中,剩下的四处乱窜。 再精锐的部队,在遭受突然袭击时,也不免出现慌乱,等他们反应过来,连忙趴伏地上,或缩在小山石后面,躲避呼啸的弹雨。 李自成很幸运,红娘子率队埋伏时,就把全军仅有的三名神枪手带在身边,让他们全瞄着李自成打,最好是一击必杀。 李自成身边有一群亲卫护卫,但在这渺无人烟的密林里边,没人会想到红娘子率军伏击,一个个都放松了警惕,头号猛将刘宗敏和军师牛金星一左一右,伴着李自成走路,有说有笑,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枪声一响,刘宗敏的反应最快,立刻横移一大步,把李自成挡护在身后,三枚铅弹都打在他身上,爆出三团血雾,庞大的身躯直挺挺地向后栽倒。 几枚冒着青烟的手榴弹先后砸落,然后炸出一团团的火光和滚滚浓烟,把吓呆的牛金星和十几名亲卫炸飞,血雾喷洒一地。 在手榴弹爆炸的一瞬间,已有十几名亲卫合身扑上,把李自成压在身下,爆炸之后,十几名亲卫不是炸死就是被四处激射的弹片割伤,躺在血泊中痛苦呻吟,李自成毫发无损。 不过,他的运气也到此结束,等他吃力地推开压在身上的几具尸体坐起时,红娘子已经下令全军出击,自己率先冲出,手持双枪左右开弓,射杀了四名挥刀冲来的亲卫。 “李自成,拿命来。”红娘子娇喝一声,向刚从地上坐起的李自成冲去,双枪对着李自成连续勾动扳机。 她在枪械射击方面颇有天赋,加上那个人给她送来了大量的左轮手枪的子弹供她挥霍,早练就了一手好枪法,虽不敢说百发百中,但如此近的距离,闭着眼睛射击都不可能脱靶。 砰砰砰砰—— 李自成的胸部爆出一团团的血雾,死得不能再死了。 “闯王……死了……” “李自成死了。” 红娘子的部下和惊恐万状的义军士兵都失声惊呼,一方士气高昂,挥舞刀剑向前冲杀,另一方仓皇退却,有的甚至转身就逃。 对义军来说,李自成就是他们的灵魂,如今,李自成死了,他们也失去了主心骨,加上伏兵尽出,到处是敌人,被吓得胆颤心寒的义军不敢迎战,仓皇逃命。 红娘子蹲在李自成的尸体旁边,伸手揭开他脸上的黑色眼罩,俏面不禁一变。 第306章 大仇得报 谁都知道,李自成在第一次兵围开封的时候,被流矢所伤,瞎了一只眼睛,平时都戴着黑色的眼罩。 面前这具尸体虽然长得很像李自成,也戴了黑色眼罩,但两只眼睛完好无损,也就是说,他只是李自成的替身。 红娘子腾的站起身,恨恨地踹了尸体一脚,率领部下继续向前冲杀。 义军在李自成死后,有部分仓皇逃跑,也有一些死忠拼死顽抗,这些人都是身经百战的悍卒,拼起命来还是给红娘子的部下造成一定的伤亡。 为削弱义军的抵抗意志,她现在不能声张,只有等义军全部崩溃后,才能公开搜寻李自成。 密林里,双方的人厮杀成一团,震天的吼杀声,咬牙切齿的咒骂声,刀剑猛烈撞击的金鸣声,凄厉的惨呼声,间或夹杂一两声清脆的枪声。 红娘子这一边不仅在人数上占有绝对的优势,武器上也占有优势,特别是一众心腹部将都人手一支左轮手枪,在近身肉搏战中凸显可怕的威力,砰的一枪就解决掉一个敌人。 有几百义军仓皇逃下山,还没来得及喘口粗气,前方突然响起一连串爆竹般的密集枪响,前方的密林里冒出一团团硝烟。 奔逃在最前面的百多义军惨呼倒下,紧跟着一枚枚冒着缕缕青烟的手榴弹从密林里飞出,在半空翻滚,砸落混乱的人群中,随后爆炸,把被打得昏头转向的义军炸得血肉横飞。 迂回包抄的杨锋率部下从密林里现身,前面是端着一水遂发枪的四百火枪兵,在教官的口令下,摆出攻击的阵型,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缓缓向前推进。 经过朱有兼派来的十几名军事教官的训练,红娘子手下的一千火枪兵已经形成战斗力,所缺乏的只是实战而已。 现在是火枪兵的第一战,士兵们虽有点紧张,但在军事教官的指挥下,没有出现太多的失误,加上是痛打落水狗,所有士兵战意高昂。 仓皇奔逃的义军见退路被堵死,只能转身向山上逃去,和从山下逃下来的兄弟撞成一团,不少人失足摔倒,或滚落山下,被杨锋的部下活捉或击杀,或者被无数只脚踩踏成肉饼。 “投降免死。” 随着红娘子的部下一声声的高声呼喝,残存的义军大半扔掉手中的武器,抱头蹲地投降,也有拼死顽抗的,不是被乱枪射杀就是被乱刀砍倒。 砰砰砰—— 随着十大悍将之一的贺锦被乱枪射杀,这场伏击战终于结束。 等到投降的三百多义军被绳子捆绑后,红娘子才宣布真相,命手下仔细搜索战场,一定要把李自成找出来,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一众部下都吓了一大跳,连忙搜索战场,好在李自成瞎了一只眼睛,很容易辨认,士兵在半山腰的一处尸堆里发现一具穿着普通士兵军服,瞎了一只眼睛的尸体。 经过再三辨认,红娘子、杨锋等一众心腹部将终于确认这具尸体就是李自成本尊。 李自成很倒霉,他让替身走在前面,自己扮成亲卫混在卫队里边,几枚手榴弹在他身边爆炸,直接把他炸死。 红娘子挥剑砍下他的脑袋,用布包好,然后让部下打扫战场,把双方的尸体就地掩埋,然后押着俘虏从原路撤回驻地。 回到驻地后,红娘子派人去县城通知孙传庭一声,自己带着李自成的首级,在亲卫的护卫下,去亡夫李岩的坟前祭拜。 杨锋等一众部将先后上过香后,默默地退到一边,看着披麻戴孝的红娘子跪在草地上焚烧纸钱和祭品。 “二当家,那些俘虏怎么办?” 第307章 迷茫的红娘子 “你们有什么想法?”杨锋问道,他是红娘子的得力臂助,也是这支义军的二当家,他的话,很多时候都能影响到红娘子的决策。 “二当家,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啊。” 一众高级将领七嘴八舌地说出自己的想法,也是他们私下里商议的决定。 既然和李自成撕破了脸面,双方是不死不休的局面,那就没必要手下留情,全弄死得了,免得后患无穷。 他们担心红娘子一时心软,放过这些俘虏,但又不敢擅自决定,才结伴来找杨锋商量。 “嗯。”杨锋连想都没有想一下就点头,其实,他也是同样的想法,也不知道大当家是忘了?还是忙着祭拜亡夫李岩,没有时间处理俘虏的事。 以他对红娘子的性格和行事作风的了解,别看她和李自成干仗时杀伐果决,出手不留情,那是因为没有选择的余地,但现在杀了大仇人李自成后,还真有可能一时心软,放过那些俘虏。 “尽快处理,到时大伙儿一起向大当家的请罪。”杨锋也是杀伐果决之人,担心夜长梦多,让他们马上把俘虏解决掉,然后一起向红娘子请罪。 红娘子呆坐李岩的坟墓旁,脸色显得十分平静,但眸子里却带着几分的迷茫。 当闻知李岩的死讯,且知道真相之后,悲愤交加的她与李自成决裂,发誓哪怕穷其一生,也要砍下李自成的脑袋为李岩报仇雪恨。 如今大仇得报,整个人说不出的轻松,但也突然间好像接下来不知道该怎么做,整个人变得迷茫起来。 如果崇祯皇帝是个祸国殃民的大昏君,她会继续撑起大旗,推翻大明皇朝,为完成亡夫李岩的遗志奋斗一生,但偏偏崇祯皇帝好像不是传说中的那样昏庸无能,甚至可能是一位爱民如子的好皇帝,而且给了诸多的帮助,甚至还算救过她一命,这让她不知道怎么做了。 “大当家这几天失魂落魄的,该不会是患了失心疯吧?” “滚。”杨锋一脚把不会说话的笨家伙一脚踹倒,这段时间,大当家的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里,整个人一副失魂落魄样,但他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下意识地望向京师的方向,或许,只有那个人能够安慰大当家吧? 唐县,县衙。 县衙如今成了三边总督孙传庭的临时指挥部,因李自成和他的一众心腹部将突然失踪,把他给急得团团转,如果找不到李自成,砍下他的脑袋,这一仗哪怕是大获全胜,也不尽圆满。 “禀总督,红将军的信使求见。”一名亲卫进来禀报。 “让他进来。”孙传庭说道,这几天忙着搜捕李自成和他的一众心腹部将,倒把红娘子给忘了,也不知道她派信使过来有何事? 信使呈上一封红娘子的亲笔书信后就退下了。 “什么,李自成死了?”孙传庭拆开信件一看,不禁失声惊呼,第一反应是不相信。 连神机妙算的皇上都说李自成就是打不死的小强,一旦让他喘过气,很快就能拉起一支队伍继续折腾,把各地搅得天翻地覆,他也是这么认为的,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被红娘子杀死了? 红娘子的这封书信字不多,只是告诉他,李自成已死,包括刘宗敏等一众重要的义军将领都死了,详细过程却只字不提。 孙传庭让人把信使叫来询问,哪知道信使一问三不知,只知道红娘子亲率三千精锐进山,回来的时候不少兄弟身上带有伤,还带回几百俘虏,然后就没有了下文。 “备马,本督要去见红娘子。”孙传庭急于知道原委,让亲卫备马,打算亲自去见红娘子。 “总督大人,大当家已经率部退往开封。”信使忙道。 “什么?”孙传庭傻眼了。 第308章 坑人的皇帝 “李自成死了?哈哈哈……” 朱有兼看过孙传庭的奏折,忍不住放声大笑,这个打不死的小强被红娘子干掉了,大明的内祸总算解决了,天大的喜事呐。 “皇上……”吴不为迟疑道。 他和宋献策一起看过孙传庭的奏折,心中不免置疑,孙传庭在奏折里只是说是红娘子说的,人或尸体都没有见到,孙传庭自己都持怀疑态度,但李自成和他的一众心腹部将都人间蒸发了一般,翻遍整个唐县都没有找到,不得不如实禀报。 “老吴啊,放心吧,红娘子说杀了李自成,就真的是杀了李自成,不必再担忧了。”朱有兼大大咧咧地挥了挥手,制止吴不为往下说。 红娘子性格豪爽,有时候比男人还要爷们,敢爱敢恨,绝对不会骗他,否则就不会和李自成决裂,要取他的人头为亡夫李岩报仇雪恨了。 “皇上英明。”吴不为闭上了嘴巴,既然皇上如此信任红娘子,他也没话说了。 “两位军师,大明的内患已经清除掉,接下来,我们可以专心对付皇太极了。”朱有兼咧着嘴,对吴不为和宋献策笑呵呵说道。 他现在的心情好得不得了,想不笑都不行。 “不行,朕要大摆宴席庆贺。” 朱有兼平时也有点节俭,但今天心情实在太好了,怎么也得好好庆贺一下,偶尔破点小财也不要紧滴。 皇上要在宫里大摆宴席,宫里的宫女小太监御厨忙得鸡飞狗跳人仰马翻,比皇上大婚的时候还要忙碌热闹。 宫里的几位御用大厨既尴尬又激动,看着皇上的眼神既敬畏又崇拜。 他们做了大半辈子的菜,在饮食行业中的名声和地位是宗师级别的存在,牛逼得不行,但尝过皇上亲手示范的羊肉干锅和羊血,生鱼片后,佩服得五体投地,差一点就跪下来叩头拜师了。 按朱有兼的性格,既然要大摆宴席庆贺,就要搞得热闹一点,随意一点才好玩,太严肃就没有意思了,因此,让人通知下去,百官可携带一位女伴入宫参加宴席,女朋友或侍妾都行。 消息一传出,百官家里可热闹了,不管是原配正室还是侍妾,谁不想借此良机入宫,抬高自己的身份地位? 身为一家之主的官老爷们头痛得要命,心里暗骂崇祯皇帝太特么的扯淡了,侍妾也可以去参加宴席,现在后院都闹腾起来了,就差没干架了,这不是要他们的命嘛? 原配正室的身份地位在那摆着呢,不带去不行,但刚才还哄着宠妾,小甜甜的叫得亲密,转眼就把人家给甩一边,今晚估计是没人暖被窝了。 “皇上……”周皇后闻讯,连忙赶来劝阻,还怕自己一个劝不了皇上,把陈圆圆和李香君都带上了。 “皇后,朕不是胡闹,呵呵。” 朱有兼一本正经地解释,朕平时被那帮东林党各种恶心,恨不得砍了他们的狗头,现在难得有机会恶心他们一次,朕当然要报复,哼哼。 “……” 周皇后、陈圆圆、李香君俱都哭笑不得,皇上,你这一招实在太阴损了,天知道这次宴席之后,那些官员的后院有多闹腾。 “圆圆啊,你亲自跑钱府一趟,打着你们姐妹的旗号,怎么着也要接柳如是入宫,嘿嘿。” “皇上……”陈圆圆跺脚娇嗔,眼睛却看向周皇后。 周皇后微微颔首,算是默许了皇上的胡闹。 她心里清楚,皇上不是看上柳如是,而是想恶心钱谦益这个东林党的首脑之一,如果逮着机会,东林党那帮首脑铁定被皇上抄家砍头。 “老吴啊,记得带上你那位红颜知己。”朱有兼忙着恶心东林党那帮人的时候,也没有忘了自己的心腹亲信。 “是。”吴不为激动得差点跪下谢恩,别人被恶心,对他来说却是难得的殊荣。 “皇上,红娘子该如何安置?” 第309章 招安 “嗯,朕差点忘了这事,呵呵。” 面对宋献策的提醒,朱有兼一拍额头,光顾着恶心东林党的人,差点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 如何安置红娘子和她的手下,他心里早就想好,红娘子接受朝廷的招安,改编成大明国防军独立一师,红娘子任师长,部队接受朝廷的改编,更换装备,接受一段时间的正规训练后奔赴战场。 一个师是三旅一团的编制,即三个战斗旅,一个炮兵团,另外还有工兵连、师属警卫连、卫生连啥的,最多也就一万八至二万人左右。 红娘子所部现今有三万多人,经过改编训练后会淘汰一些人,这些淘汰的人除了给一笔安家费外,还分给一些田地,重新回归田园。 虽说是科技兴国,但以现在的科技,大明还暂时不能成为科技大国,仍以农业为主,农民是不可缺少的主要劳动力。 只有接受朝廷的招安,红娘子的国防独立一师才能名正言顺地划入大明军方系列,享受朝廷的册封俸禄军费等待遇,他也不用再自掏腰包。 别说地主家没有余粮,就连他这个当皇帝的也同样也没有余粮,关键是他省下来的钱可以投入到别的地方。 对红娘子和她的手下来说,这是最理想的安置,但也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如果红娘子不识趣,仍然想反明,那他只有辣手摧花了。 不过,这只是他的假设,就算红娘子不愿意接受朝廷的招安,她那帮手下,估计有大半是不会跟她继续反明自寻死路了。 差不多一年来的免费资助,效果还是很不错的,还有派去帮红娘子训练火枪兵的那些军事教官也不是只会训练士兵,他们还会洗脑。 老百姓本就质朴,有田种,有饭吃,有衣穿,谁会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去造反? 再说了,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些人如果接受朝廷的招安,直接从朝廷通缉的反贼变成了朝廷的官员,可以说是鱼跃龙门,一夜之间就发达了,傻逼都知道该怎么选择。 要说服红娘子接受他的好意,当然还得写一封书信,以往都是由是他口述,吴不为等人代笔或润笔,这一次,他亲自动笔,不需要什么文笔,语气简单直白,方便红娘子理解。 文人那一套,文绉绉的,词藻华丽,但说一半留一半,十分烧脑,红娘子未必能真正理解。 “皇上,臣以为,最好再写一个告示。” 宋献策进言,除了劝降红娘子外,最好再写一个公告,公开告诉红娘子的手下,朝廷怎么安置他们,如此一来,红娘子想不接受朝廷的招安都不行了。 “老宋,这一招,妙啊。” 朱有兼忍不住竖起大拇指给宋献策点个满赞,这一招釜底抽薪,逼得红娘子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就算她不为自己着想,也得跟随她的三万小弟着想了。 前往开封招安红娘子的人选,他也早就想好了,为表现出他的诚意,不是王承恩就是容默,王承恩年纪大了,路途遥远,身体肯定撑不住,那就只能是容默了。 朱有兼当即把容默召来,仔细交代了一番,容默退下,回去收拾好行囊,当天在一百锦衣卫的护卫下,快马加鞭赶往开封。 陈圆圆、李香君则在内廷甲士和锦衣卫的护卫下出宫,前往钱府接柳如是入宫。 之前得皇上和周皇后的默许,钱谦益的怂恿,柳如是隔三岔五的就进宫和两女叙旧,也探听到了不少宫中秘事,帮了钱谦益不少的忙,也让她在钱谦益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 说老实话,钱谦益是十分想带柳如是参加宴席的,但原配正室是他迈不过的门槛,偏陈妃和香妃竟亲自登门来接柳如是入宫,他感觉脑袋胀大了n倍。 第310章 接受招安 红娘子看过朱有兼的亲笔书信后,突然有种如释重负的轻松感觉,或者说,有如拨云见日,让她在迷茫之中找到了前行的方向。 祭拜完亡夫李岩后,红娘子突然感到迷茫,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 她想了很多,甚至想到解甲归田,隐姓埋名,就此度过这一生,但心里似乎又隐有一丝的不甘,也许是她放不下几万跟随她出生入死的兄弟,也许是她的性格,不想默默无闻地虚渡一生。 又或者是某种连她自己都弄不明白的原因,让她难以割舍,又或者,她在期待着什么? 红娘子也不知道自己在鬼使神差地等待什么,直到看过朱有兼的亲笔书信,她才明白,自己鬼使神差一般的等待,或许等的就是这封信。 又或者说,她等的只是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说是借口也行,而朱有兼的这封书信,就是一个让她顺梯而下的台阶,而且很及时。 也可以说,这封信,就像迷雾中的一盏明灯,让她找到了前行的方向,也是一个前行的动力。 总之,红娘子突然间感觉格外的轻松,所有莫明其妙的愁绪迷茫,在顷刻间都忽然消失不见了。 “你告诉他,姑奶奶等着他兑现承诺的那一天,如果做不到,别怪姑奶奶不客气。”红娘子手指容默公公,扳着俏脸说道。 “是,奴婢一定把将军的话转告皇上。”容默公公躬身应喏,脸上的笑容灿烂如稚菊。 本是相当麻烦,不知道能不能完成的一件重要大事,竟然这么轻轻松松地就解决了,他想不笑都不行。 哟,放眼天下,也就只有这位未来的红妃娘娘敢用这样的语气跟皇上说话,两个字——牛逼。 当红娘子当着三万手下的面,宣布接受朝廷的招安时,包括得力臂助杨锋在内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大口气,许多小头目和普通士兵更是喜形于色。 当容默公公在军营里公开皇上对义军的安置内容时,杨锋心里清楚,如果红娘子不接受朝廷的招安,队伍必散,绝大半的士兵都会投到官军那一边。 当然了,他心里也巴不得红娘子接受朝廷的招安,因为不论怎么考虑,这都是最好的选择,没有之一。 两天后,红娘子率大军浩浩荡荡起程,前往京师密县接受整编,换装之后接受一段时间的军事训练。 如果不是容默公公伴行,先行派人通知,大军所到之处,各地州县知府县令无不吓得面无人色,瑟瑟发颤。 “诸位将军,如果想早一点建功立业,就要抓紧时间训练成军了。”容默公公说道,脸上一副高深莫测的笑容。 “莫不是清人要南下了?”红娘子怔道。 “红将军厉害。”容默公公竖起大拇指,不失时机地大拍马屁。 红娘子微微颔首,她不是接受容默公公的奉承,而是知道自己的猜测没有错。 虽说义军遍地,大大小小有上百支,但成气候的只有李自成、张献忠这两支义军,其他的不足为虑。 现如今,李自成、张献忠都已经伏诛,还能让皇上大动干戈的,也只有雄踞北方的清帝国了。 清人每次犯边,都是烧杀抢掠,尸横遍野,房屋被焚毁,百姓深受其害,任何一个大明人,无不深恶痛绝。 红娘子等人心中顿时燃烧熊熊战意,只恨不得马上出征,击杀清人,为百姓报仇雪恨。 京城,金銮殿。 “恭喜皇上,贺喜皇上。” 听闻红娘子接受朝廷的招安,百官纷纷道贺,一时间,马屁连天。 不过,当他们知道皇上要把红娘子的三万大军安置在密县时,全都吓了一大跳,纷纷跳出来强烈反对。 密县是京师所辖大县之一,距离京城太近,就算走路,两三天的时间就能抵达京城,万一红娘子借招安之名,突然兵围京城,那可要命了。 李自成、张献忠被朝廷的大军打得落花流水时,也曾接受朝廷的招安,结果没多久又杀官造反,前车之鉴,不可不防啊。 第311章 枪杆子里出江山 “朕自有安排,诸卿不必担忧。”朱有兼自信道,他相信红娘子不会再造反,何况,他做好安置工作后,红娘子也没有造反的理由。 当然了,他也不是盲目地相信红娘子,防人之心不可无,他早留有后手。 剿灭李自成的战斗结束后,他已经下旨命孙传庭率三十多万大军驻扎谷县一带布防,以防南下的清军铁骑深入腹地,把各地搅得天翻地覆,那损失可大了。 如果吴三桂献关降清,清军铁骑必长驱直入,威胁京师的安全,玉田则是清军进攻的主要方向,鹿一鸣率皇家第二团驻防玉田,但兵力太少,因此,他命蓝芳率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秦良玉率白杆军移师玉田驻防,协同皇家第二团抵御清军的进攻。 当然了,这是最坏的结果,如果吴三桂没有献关降清,各军经过短暂的休整后,则出关和清军决战。 在关外打仗,大明的损失可以降到最低,不过后勤运输线也会因此拉长,凡事有利有弊,他还是希望在关外和皇太极干仗。 徐玉统率的皇家第一团,常不周统率的皇家近卫营也已经奉旨回京休整,扩编成师级编制,然后更换dm2型步枪,战力倍增,另外还有高杰正在整训的皇家第四师,就算红娘子真敢造反,也翻不起什么风浪。 改进型的dm2步枪已经开始量产,但受科技落后等诸多限制,产量不高,为满足部队的需要求,只能不计成本地增加十数条生产线,技术工人三班倒,日夜赶工,拼命地生产dm2型步枪。 朱有兼仔细计算过,等到徐玉和常不周率部队回到京城时,生产出来的dm2型步枪至少有近六千支,足够装备皇家第一团和皇家近卫营的士兵。 至于扩编成师级编制的新兵,还是先装备两军淘汰下来的遂发枪,没办法,时间本来就紧迫,加上产量不尽人意,只能先将就了。 只要再撑个一年左右的时间,所有新军都能够装备上dm2型步枪了,还要改良后的火炮,到时候让皇太极看看,是他的八旗铁骑厉害还是大明新军厉害? 今天的朝事,之所以提到招安红娘子所部一事,主要是给红娘子一个正式的番号,可以光明正大地领取朝廷拨发的军费俸禄啥的,他也能省下一大笔钱做别的事。 另外,朱有兼还顺带着推动大明的军事改革,不过,他也知道要一下子推动大革新,阻力太大,只能一步一步地慢慢来,兵部暂时不动,先整个大明国防军为铺垫,以后就只能有国防军,私军不允许存在,谁抗旨灭谁。 接下来就是安置红娘子所部的细节工作,一众东林党官员又发挥他们一贯的特长,各种忽悠喊穷,打滚撒泼,千方百计地想压缩拨发给红娘子所部的军饷和安置费用。 但朱有兼不是那个容易被东林党忽悠的崇祯皇帝,根本不和他们讲道理,直接独断朝纲,反对也没用,而且为避免军饷和安置费用在拨发期间被官员层层克扣,派专人监督,谁敢伸黑手就剁掉谁的脑袋。 他最大的底气就是已经回到京城的皇家第一团、皇家近卫营、皇家第三师、第四师等部队,枪杆子里出江山,这话是至理名言。 某些利欲熏心的家伙见皇上是认真的,只能强忍心中的贪婪欲望,老老实实地做事。 等到红娘子率部抵达密县时,一座宽敞的军营早已搭建好,战旗、军装被服、粮食等也都准备了一大批,直接入住就行。 看着欢天喜地更换新军装的手下,且知道接下来的日子,安置工作由容默公公负责,红娘子心中还存在的一点担忧也消散了。 打开锦衣卫送来那口大箱子,看清里边的东西,她唇角微翘,那家伙的心,挺细的嘛。 第312章 那家伙真的很了解女人 红娘子的部队原有三万二千多人,经过严格的筛选,淘汰了一万四千多人,剩下的一万八千士兵换装后,正式成为大明国防军独立第一师的野战部队。 被淘汰的一万四千多人大半是老弱病残,也有一小部分是青壮,他们都是老实本分的普通百姓,本身就不愿打仗,见朱有兼的安置待遇好,直接选择退役回家种田。 接下来,全师官兵在军事教官的教导下,开始接受正规的军事训练,红娘子则在自己的房间里自学一些军事理论,教材是朱有兼提供的,也是皇家军官学院培训学员必学的基础教材。 红娘子嫁给李岩后,跟着李岩读书识字,加上她勤学好问,进步很快,这些教材基本能看懂,不明白的地方,去询问那些军事教官就明白了。 教材里边所写的全新的军事理论知识让她大开眼界,甚至有如醍醐灌顶,让她茅舍顿开,感悟良多。 她在军事方面本来就极有天赋,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也让她佩服和感慨一番。 这套全新的军事教材竟然是那个家伙编制的,想不佩服都不行,也不知道他脑子里装的是什么? 她这辈子只佩服一个半人,一个是她的亡夫,文武双全的李岩,半个是被她亲自砍下脑袋的李自成,她佩服的只是李自成的号召力。 现在,让她佩服的人又多了一个,而且越是了解,越发觉那个人的能力不仅十分厉害,而且几乎是全方位的,比之亡夫李岩好像还要强很多。 关键是细心体贴,这种细心体贴的男人,肯定温柔多情,而且还善解人意,很尊重她,而这些,是李岩没有的。 红娘子在不知不觉中把亡夫李岩拿来和那个人做对比,发觉在她心目中原本完美的李岩和那个人有着不小的差距,或者,他真是上天派下来拯救苍生的真龙天子吧? 如果,只是一个假设,如果她同时认识两人的话,好像还真不知道该选谁了? 哎呀,我怎么会想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红娘子下意识地捂脸,感觉自己的脸颊滚烫如火烧一般,幸好旁边没人,不然羞死她了。 好一阵,她才收敛心神,正准备继续看教材,门外响起熟悉的叫唤声。 “红姐姐,我来看你了,哇,姐姐好帅气英武,连妹妹看了都不免动心。” 一身水蓝色衣裙的沈霓裳蹦蹦跳跳地冲进来,看到一身新军将军的制服的红娘子,一副大惊小怪的夸张表情。 她知道红娘子率部在密县接受朝廷的整编,等到整编完成后才向皇上请假,跑来看望红娘子。 两人在之前就已经是无话不说的好闺密,沈霓裳直入军营,站岗的哨兵拦都没拦一下就放行,她大大咧咧地进入红娘子的房间,守在外边的女侍卫也没有阻拦禀报一声。 红娘子一身崭新笔挺的少将军装,腰插佩枪,长筒皮鞋,显得英姿飒爽,随意挽起的秀发平添几分动人的妩媚韵味,加上她的无双姿容,令人不禁怦然心动。 “哎呀,好妹妹,什么时候学会这么油嘴滑舌了。”红娘子嗔道,俏面上满是惊喜笑容。 不过还别说,这套军服穿在身上,确实显得十分英武帅气,而且简洁方便,关键是很合身,还有那个穿戴起来更舒服的新抹胸,就仿佛是量身定做一般,让她差点怀疑身边服侍的侍婢是不是被那个人给收买了? 她手下那帮女侍卫跟着仿制,穿越来很舒服,比传统的肚兜和抹胸要好很多。 她不得不承认,那个家伙很了解女人。 第313章 吴三桂的选择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原历史,1643年的9月,清军绕过宁远,只用七八天的时间就打下后所,前屯卫,中前所三座城池,宁远成为山海关外的一座孤城。 但朱有兼的意外出现,历史的轨迹还是发生了一些改变,在蓝芳率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配合三边总督孙传庭剿灭李自成的时候,清军绕过宁远坚城,一口气攻占后所、前屯、中前所三座城池。 宁远城,将军府。 “长伯啊,皇上待你真的是不薄啊,征南王,独此一份呢,是时候做出选择了。”祖大寿语重心长劝道。 皇上对他这个外甥极看重,赐封征南王,那是所有降清的汉臣汉将中独此一份的殊荣,连他这个当舅舅的都眼红羡慕嫉妒。 也正因为吴三桂手握大明最精锐的关宁铁骑,镇守的是宁远防线,堵住清军铁骑南下的关键道路,皇太极才会如此重视他,许以高官厚禄,甚至赐封异姓王。 再说了,宁远已经成为关外的一座孤城,失陷只是时间问题,吴三桂哪怕功劳再大,也要担起丧师失地的罪责,万一崇祯皇帝追究责任,把你撤职查办,甚至可能把你给咔嚓了,那可亏大发了。 “舅舅,容我再好好思量一下。”吴三桂揉着胀痛的太阳穴苦笑回道,阴晴不定的脸色显示出他内心正在激烈的争斗。 舅舅祖大寿的这一番说得很在理,也说到了他的心坎里,但他心里仍然很纠结,一直举棋不定,难以做出最终的抉择。 “长伯,好好想一下,这些年来,大明一直都是丧师失地,塾强塾弱,现在什么情况,你心里清楚,大明,气数已尽。”祖大寿再次劝道,然后站起身,叹了一口气。 “舅舅在此已耽搁许久,明日要回去复命了。” “啊……”吴三桂眉头大皱,舅舅的意思,他只剩下一天的时间来做出最后的抉择了。 明日之后,清军大军或许会围困宁远城,宁远城虽城高墙厚,易守难攻,但已经成为山海关外的一座孤城,一旦粮草断绝,援兵不至,失陷只是时间问题。 他仅剩下两个选择,要么降清,要么放弃宁远城,退守山海关,但极可能担负丧师失地的罪责,别说砍脑袋了,就是被革职,他都无法接受。 哟,这可怎么办? 吴三桂纠结良久,都没法做出最后的决定,无奈之下只好独自借酒消愁。 他一整夜都没有入睡,一直坐到天空已经放亮,心腹亲信来报说他的舅舅祖大寿已经起来,正吩咐手下收捡行囊,只等吃过早饭就起程离去的消息,他这才咬牙做出决定。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既然大明气数将尽,皇太极又给出这么多让人难以拒绝的好处,傻子都知道怎么选择。 吴三桂既然做出了最终的决定,反而如释重负,一直压在心口的巨石砰然落下,马上起身去见舅舅祖大寿,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长伯,你能做出正确选择,舅舅十分高兴。”祖大寿咧着大嘴高兴道。 能够圆满皇太极交代的重任,就是大功一件,换谁不笑得嘴巴都合不拢? 两人商议了一番,祖大寿吃过早饭,在一众亲卫的护卫下匆匆离去,兴高采烈地回盛京给皇太极报喜。 吴三桂送别舅舅,马上下令关闭宁远的城门,理由是城里混进了清人的细作,正派人搜捕,然后耐心地等候清帝国的大军到来,好献关归降。 第314章 两大美女张扬逛街 京城。 一身将官制服的红娘子和一身水蓝色衣裙的沈霓裳在逛街,身后跟随十名同样一身新军制服,腰佩两支左轮手枪,显得英姿飒爽的女侍卫。 红娘子所部接受整编后,马上获得火枪火炮等武器装备的更换,淘汰下来的刀枪棍棒等传统的冷兵器都集中收回,重新回炉铸炼钢铁。 红娘子的国防军独立一师虽然全员装备遂发枪,但朱有兼考虑到遂发枪的射程威力等性能,加上清军多以骑兵为主,战马速度快,且大多装备重甲,因此,还是让该师装备二千支二米五长的铁枪,以抵御清军铁骑的冲击。 野战,密集的枪阵辅以弓箭手一直是骑兵的克星,遂发枪的威力比弓箭更强,而且还有手榴弹提供火力支援,就算没有大炮,只要指挥官不出现低级的失误,又或是下雨天,清军的铁骑冲上来就是送人头。 虽然dm2型步枪产量不高,只有皇家近卫营和皇家第一团获得优先装备,但朱有兼还是给红娘子送去一百支,优先装备她的卫队。 一同送去的还有二百五十支左轮手枪,红娘子的卫队只有百来人,分成两个警卫排和十名贴身女侍卫,她分给两个警卫排人手一支左轮手枪,十名女侍卫人手两支左轮手枪,剩下的交给副师长杨锋,由他分给下面的心腹部下,怎么分配就不过问了。 国防军独立一师只有十七名狙击手,朱有兼也只给红娘子送去十八支dm2改进型的狙击步枪,多出来的一支,红娘子肯定留着自用。 红娘子确实对配备简易瞄准镜的dm2改进型狙击步枪爱不释手,加上她的射击天赋,估计没练多久就成为一个神枪手,这在大明军中是独此一份。 训练虽然繁忙,但来到京师,不去逛一下,看一看京师的繁华热闹,都不好意思说你来过京师,红娘子也不例外,在沈霓裳的怂恿下,她决定去京城玩个一两天。 她本来是想换便装的,但架不住沈霓裳的怂恿,就穿着一身将官制服,足蹬长筒皮鞋,腰佩两支左轮手枪,带着女卫队大摇大摆地逛街了。 在京城,常有新军士兵穿着新式军服逛街,百姓早就见惯不怪,但穿新式军装,腰佩短枪的女兵,不仅新奇,而且比男兵还要威武好看。 红娘子姿容无双,美艳动人,英姿飒爽,沈霓裳娇媚动人,何止是惊艳路人的眼球,简直就是京城里突然出现的两道亮丽风景线。 过往路人纷纷停足观看,品头评足,不知不觉中把整条街道都给堵塞住了,巡查的捕快衙役急忙赶来维持秩序。 不少纨公子哥闻讯赶来,看着两大巧笑倩兮的大美人直咽口水,但却无人敢上前调戏。 两位大美人儿虽然让他们心里痒痒的,恨不得那啥,但他们不是傻子,没见那位最漂亮勾魂,英姿飒爽的大美人腰间插着佩枪吗? 再者,大美人身后还跟着十个同样腰佩短枪,眼神凌厉慑人的女兵,看样子应该是女护卫之类的,谁要不长眼睛,估计要吃枪子滴。 且不说这位大美人什么牛逼身份,另外那一位是锦衣卫第二大佬沈百川的宝贝女儿,牛不牛逼不知道,如果你嫌自己活得不耐烦了,只管上去招惹,锦衣卫保证让你快活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都是扎手的玫瑰,不对,何止是扎手,简直是要命,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两女如此张扬逛街,自然引起不小的轰动,也把正在养心殿内批阅奏折的朱有兼给惊动了。 “这个疯丫头……” 第315章 疯丫头 “这疯丫头……” 朱有兼苦笑摇头,他心里清楚,以红娘子的性格,在刚接受朝廷招安的敏感时期,不可能如此张扬,肯定是沈霓裳这个疯丫头怂恿的。 两大美女一起逛街,红娘子又一身将官军服,不引起轰动,引发交通堵塞才怪。 他倒是很想看一下传奇女子红娘子的真容,不过想想还是压下了心里的强烈冲动,迟早都会见面的,不过,目前还是继续保持神秘感的好。 也不知道会有哪些个不长眼睛的倒霉蛋去招惹这两位女煞星? “交代下去,让锦衣卫暗中保护。”朱有兼吩咐道,他一点都不担心两女会被人欺负,反倒担心两女发起飙来,不小心把人给弄死了,被东林党人抓到机会弹劾红娘子和沈霓裳,甚至连累到沈百川。 不过,他的担心是多余的,那些在京城里走螃蟹步,横行无忌的纨绔公子哥们虽然不学无术,只知吃喝玩乐嫖赌,五毒俱全,甚至经常虫子上脑,但他们的眼睛还是蛮亮的,脑子也是蛮灵醒的,给他们一百个豹子胆也不敢去招惹沈霓裳。 这帮纨绔公子哥有色心却没色胆,心里头像有一支猫爪子在不停地挠啊挠的,痒得要命。 再然后,也不知道是哪个老色胚发挥出牛逼的联想力,回家让下人缝制了一套类似新军将官的军装,不过质料却是上等丝布,薄如蝉翼,然后让自己宠爱的侍妾穿上,以满足他的特殊口味。 后来不知怎么地流传出来,一些有特殊嗜好的家伙纷纷仿效,再然后一些青楼跟风,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朱有兼听闻此事,当即命锦衣卫查抄那几家青楼,把几个老鸨给枪毙了。 还下旨明令,军装是帝国军方的尊严,谁敢亵渎,杀无赦,并严禁民间仿制出售穿着,才刹住了这股歪风邪气。 话说回来,那些不学无术的纨绔公子哥有自知之明,没敢去调戏红娘子和沈霓裳,但却有一些大胆的书生上前搭讪。 “这位女将军请了,小生这厢有礼了,敢问将军芳名……”一个长相还算英俊的书生施然上前,文绉绉地给红娘子抱拳施礼。 “你有何事?”一旁的沈霓裳扳着俏面,冷冰冰问道,她一身水蓝色衣裙,淑女范十足,但说话的语气神态却没有半点淑女的风度。 “小生仰慕这位女将军的无双风采,想……”书生再度拱手施礼,显得温文尔雅,风度翩翩,还是挺招某些喜欢奶油小生的女人喜欢的。 “哈哈哈……哎哟喂……哈哈哈……”沈霓裳先是一怔,继而捧腹哈哈大笑起来。 这大失淑女风度的笑声惹得路人都纷纷望过来,也让书生一脸的懵逼表情,这有什么好笑的,和妹子搭讪不都是这样的套路吗? “滚!”前一秒还放声大笑的沈霓裳突然变脸,俏面含霜,凤眸含煞,瞪着还在懵逼中的书生喝道。 两名女侍卫跨前几步,左右一夹,把书生夹拖到路边,晃了晃拳头威胁书生,你再特么的来骚扰我家小姐,姑奶奶揍到你亲妈都认不出来。 站在附近看热闹的一众纨绔公子哥看到碰壁的书生掩面狼狈而去,不禁开怀大笑,各种冷嘲热讽,同时庆幸自己没有傻呼呼地去招惹麻烦。 红娘子也不禁掩嘴低笑,霓裳妹妹的性子跟她挺相似的,也不知道哪个奇男子才能降服她? 两人逛了一会街,买了一些东西就回去了,期间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事。 得知两女已经回返密县军营,朱有兼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现在的注意力全在山海关那边。 孙传庭统领的三十多万精锐已经抵达防地,蓝芳统领的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秦良玉统领的白杆军也先后抵达玉田一带驻防。 所有部队已经就位,做好战斗的准备,但山海关那边却一直没有动静,难道是他猜错了,历史的轨迹真的发生了改变? 第316章 朕很怕死 朱有兼怀疑自己的猜测,远在宁远的吴三桂也惴惴不安,他既已做出选择,就如开弓的箭,已经无法回头,但舅舅祖大寿离去后,皇太极一直没有派大军过来,也没有给他回复什么信息,让他老是疑神疑鬼地坐立不安。 其实,吴三桂不知道,而朱有兼是忘记了,此时的清帝国发生了一件足以影响清帝国国运的大事。 原历史,农历八月初九,皇太极突然暴毙盛京后宫,享年52岁,但现在,时间却提前了整整两个月。 十四贝勒多尔滚和和硕贝勒济尔哈朗以辅政王身份辅佐皇太极第九子福临继位,即顺治皇帝。 新帝登基,人心浮动,朝堂未稳,多尔滚和济尔哈朗哪里顾得上吴三桂,他们得帮顺治皇帝排除异己,坐稳江山后才能南下和大明逐鹿中原。 不过,多尔滚既是清初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自然有其过人的本事,他现在虽然暂时脱不开身,但仍没有忘记已经降清的吴三桂,再次委派祖大寿前往宁远。 为安抚吴三桂,多尔滚不仅让顺治兑现皇太极之前许以吴三桂的诺言,册封他为镇南王,并赏赐大量的金银珠宝和两名美女。 另外,为激励吴三桂手下的一部心腹部将,都给他们封了官,赏赐金银珠宝若干。 为安抚吴三桂,确保山海关万无一失,多尔滚确实是下了很大的本钱。 吴三桂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忙跪谢圣恩浩荡,而祖大寿作为清廷特使,则留在宁远协助吴三桂镇守宁远城。 吴三桂心知肚明,也没有点破,默默地做好出关和大明决战的准备。 朱有兼见山海关那边没有消息传回,虽然怀疑自己猜错了,吴三桂没有献关降清,但他也没有因此放松警惕,命各军加紧训练,加强战备,屯积各种军用物资,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好各种准备。 皇家第一团、皇家第二团、广西狼兵营、川军营扩编成师级作战单位,但除了给皇家第二团、广西狼兵营和川军营补充战损的兵员外,并没有马上给这三支部队增加一兵一卒,目的是保持战斗力。 真正扩充的是已经完成换装,装备了dm2型步枪的皇家第一团,部队一下增加了一万五千人的新兵,整体的战斗力肯定有所下降,好在威力更强,射程远的dm2步枪和火炮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战斗力的下降。 为把皇家第一师打造成战无不胜的铁血之师,朱有兼命已经升为少将师长的徐玉加紧训练士兵,同时,高杰统领的皇家第三师、红娘子统领的国防军独立一师也在他的督促下加紧训练。 三人都知道决定大明生死存亡的战争即将爆发,不敢有半点松懈,都亲自督促手下士兵加紧训练,并以身作则,和士兵一起训练,三座军营里边,士兵训练的口号声响彻云霄。 常不周统领的皇家近卫营也扩充成团级编制,不过没有装备大量的火炮,甚至只有原先的士兵装备了dm2步枪,新兵装备的是淘汰下来的遂发枪。 皇家近卫团已经替代原先的禁军和锦衣卫,负责守卫皇宫的安全,为确保皇宫的安全,朱有兼还给皇家近卫团增加了一个警犬连,让他找几个懂得训练猎犬的驯兽师招入军中,负责训练猎犬,猎犬训练好后装备部队。 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巡逻队带着经过特别训练的猎犬巡逻,刺客想潜入皇宫必被发现,皇宫的安全得到极大的保障。 好吧,朱有兼承认自己怕死,死过一回的人,格外珍惜自己的小命。 军权在握,他的腰杆子也硬了,之前有些利国利民的政策被以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强力阻挠而没法施行,现在也该重新提上日程了。 谁敢再阻挠,一个字——死! 第317章 你当朕的刀 “阮爱卿,你应该看到了,百姓疾苦,实在活不下去了才造朕的反,因此,朕决定减一半的税赋,阮爱卿以为如何?” 养心殿内,朱有兼表情严肃认真地看着阮大铖,眼神里甚至带着震撼人心的森冷杀机。 他每次搞事之前,都会先召阮大铖入宫商量一番,让他心里有个底,然后由他派系的官员上书禀奏,等东林党的人反对时再跳出来搅局,然后趁乱达到他的目的。 以前为了应对势力强大的东林党,他扶植阮大成当搅屎棍搅局,现在,他要把阮大铖当成他手里的一把刀。 一把杀人的刀,也许会杀很多人,如果阮大铖没有让他失望,他不介意把阮大铖扶正,让他当上大明内阁首辅,实现他的愿望。 “皇上,老臣以为……”阮大铖脸色骤变,沉思了好一阵,才举袖擦了擦额头上渗出的冷汗珠子,小心翼翼地说道。 他人虽老,但却记得很清楚,两年前,皇上在朝堂上就提过这事,减免百姓的税赋,向[富商征税,然后被以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强烈反对,这事不了了之。 现在,皇上重新提起这事,情况和之前大不一样了,皇上明显是下定了决心,谁反对,必然没有好果子吃,被贬官革职算幸运了,搞不好真要掉脑袋,甚至抄家灭族。 他心里清楚,自己也像那帮东林党一样,每年从那些富商那里获得巨大的利益,作为交换,他要给那些进贡的富商保驾护航。 现在让他放弃这些利益,虽然很肉痛,但脑袋要是掉了,家被抄了,要再多的钱也没法享受了。 皇上在他面前没有丝毫的掩饰,语气神态都透着森冷的杀机,那是真的铁了心要杀人了,心虚的他不免有些害怕。 皇上龙威日盛啊。 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也为了自己的前途富贵,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死死地抱紧皇上的粗大龙腿。 不过,皇上动了以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的大蛋糕,他们肯定要全力反抗的,爆发出来的力量十分强大,皇上能顶得住嘛? “阮爱卿可是担心朕心慈手软,不怕杀人?”朱有兼笑眯眯问道。 “皇上,老臣不是那个意思,老臣是担心……担心……”阮大铖吱吱唔唔道,杀个把人,肯定没事,但这么多人强烈反对,皇上您不担心各部门都瘫痪,没法正常运转嘛? “阮爱卿,朕问你,排队等着安排就任的候补官员有多少?”朱有兼问道。 大明的科考每三年一次,分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殿试是最后的一关,分一二三甲,第一甲录取的仅状元、榜眼、探花三人,第二甲录取若干人,赐进士出身,第三甲录取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这些录取的人全是候补官员,哪里有了空缺才安排选中的候补官员就职上任,如果你能力超群,或者后台关系够硬,很快就能当官上任。 全国各地的官员确实不少,但不出什么意外或死亡的话,一般不会变动,也就是说,岗位就这么一点,而排队等着安排当官就职的候补官员却多如过江之鲫。 “老臣明白了。” 阮大铖听懂了朱有兼的言外之意,等着安排就任的候补官员多到数不清,东林党那帮人胆敢闹事罢工,朕就敢罢了他们的官,安排新人上位,不必担心朝廷的各部门没法正常运转。 “皇上放心,老臣必竭尽全力,办成此事。” 阮大铖心里十分清楚,这是皇上给他的机会,也是一次大考验,他必须牢牢地把握住,压力越大,得到的回报也越大。 他甚至觉得,这可能是皇上给他的最后考验,如果他怂了,从此失宠,为了自己的前途,他没有选择的余地,谁挡他的道,就是他的敌人。 对待敌人,他一向往死整。 第318章 让他们三个下乡当一个月的农民 “皇上,老臣以为,李贼张贼虽已伏诛,但仍不能掉以轻心。” 今天的早朝,处理了几件不痛不痒的政事,内阁次辅助阮大铖出班上奏。 “阮爱卿有何高见?”朱有兼一副感兴趣的表情问道,演戏嘛,就要演得逼真一点,否则怎么忽悠别人? 殿内的百官都好奇地望向阮大铖,想听一听他的高见,东林党的官员多是一脸的不屑表情,这家伙最会捣乱了,整一根搅屎棍呐。 像钱谦益等几个东林党的首领则心生警惕,老家伙又想折腾什么? “皇上,臣以为,李张两贼之所以能一呼百应,全是得到百姓的支持,而那些百姓之所以愿意冒着掉脑袋的风险跟着两贼造反,是有原因的。”阮大铖表情严肃说道。 “皇上,老臣派人去调查过,调查了十几个村庄的百姓,全是一个相同的原因。” 阮大铖为了强调事情的真实性和说服力,把派人下乡调查的一些细节陈述了一遍。 “什么原因?”朱有兼面容一肃,露出一副认真倾听的凝重表情。 百官脸上的好奇表情也越发浓重,阮阁老什么时候派手下下乡调查了?而且还调查了这么多个村庄的百姓? “皇上,恕老臣斗胆,请皇上先恕老臣无罪,老臣才敢说。”阮大铖躬身奏道 “阮爱卿为国为民,何罪之有?朕恕爱卿无罪,且放心大胆地说。” 这样的剧情,君臣经过商量和多次的组团演戏,早就有了一定的默契,配合得滴水不漏,十座小金人都稳拿。 “谢皇上圣恩,经老臣调查,百姓之所以甘冒砍头的风险跟随两贼造反,原因是他们实在活不下去了,左右是死,先填饱肚子再说。” “荒唐。” “胡闹。” “大胆阮大铖,竟敢妖言惑众。” 朱有兼没有吱声,似乎在思索阮大铖说的这些话,但东林党的人已经按捺不住,纷纷跳出来指责,理由差不多相同,我大明泱泱大国,国强民富,百姓安居乐业,衣食无忧,你竟然说老百姓没饭吃,活不下去了? 这不止是妖言惑众,祸国殃民,更是欺君之大罪,不仅该杀,还要诛九族才行。 所有人都望向朱有兼,等待他的反应,又或者是他的雷霆震怒,但朱有兼的反应却把所有人都给惊呆了。 “既然你们三个说民富,百姓安居乐业,衣食无忧,好,朕就让你们三个去乡下体验一个月的百姓生活,来人。”朱有兼猛然站起,手指刚才攻击阮大铖的三名官员。 一队皇家近卫团的士兵从殿外涌入,两人左右一夹,架住那三名惊得面无人色的官员。 “皇上,不可……” 钱谦益等一众东林党官员都吓了一大跳,他们没想到皇上的反应竟如此激烈,连忙跳出来求情,理由是这三位官员公务繁忙,这要下乡了,必定严重影响各部的正常运转。 他们心里十分纳闷,皇上今天是吃错了啥药,脾气这么暴躁? 说老实话,皇上突然暴怒发作的表情神态,让他们突然心生惧意,打自皇上重开锦衣卫之后,越来越不好忽悠了,而且龙威日盛,难搞了。 “众卿不必担心,他们的工作可以让副手暂时代理嘛,要是人手不够,不是还有很多候补官员等着安排就职么?这事就这么定了。”朱有兼挥了挥手,笑眯眯说道。 他这会说话的语气神态不仅轻柔,脸上还带着春风般的笑容,和刚才的雷霆震怒判若两人,但不知为什么,百官心里直冒寒气。 “着锦衣卫负责监督,谁敢弄手脚,视为欺君,诛三族。” 第319章 诛心之言 第319章诛心之言 钱谦益等一众东林党官员眼睁睁地看着三个党友被禁卫架走,心里着急又无奈,皇上没有撸掉他们的官职,也没有砍他们的脑袋,只是让他们去乡下体验一下穷苦百姓的生活,他们能闹腾嘛? 再说了,他们现在也暂时顾不上三人了,因为还有更重要,更麻烦的事情等着他们呢。 因为死敌阮大铖的上书,皇上突然表现出来的强势,再联想到两年前皇上提起过的向商人征税一事,让他们心里生出不妙的感觉。 此刻,他们一个个咬牙切齿地瞪着阮大铖,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阮大铖估计早死上一万回了。 “阮爱卿,当如何安抚百姓?”朱有兼出声询问,把话题导回正轨。 “皇上,百姓生活贫苦,衣不遮体,一日两餐稀粥都无法维持,还要缴纳太多的税款,服劳役等,真的是太苦了……”阮大铖举袖擦抹眼泪,哽咽道。 “皇上,臣附议。” “皇上,臣也认为阮阁老说得对,百姓的生活确实太苦太难了。” 江南派系的官员纷纷站出来支持他们的领袖阮大铖,百姓苦不苦,他们压根就不感兴趣,只要能打击死对头东林党,就算让他们指鹿为马,黑的说成白也乐意干。 “那当如何改善百姓的生活?”朱有兼顺着阮大铖的话问道,演戏嘛,有些情节很无聊的,但只要按照预设好的剧情走就对了。 “皇上,短期内很难一下改善百姓的生活条件,但只要让百姓心里有盼头,他们就不会跟李贼张贼那样的人造反,失去了百姓的支持,反贼就成了无本之源,再怎么吆喝也成不了气候。” “嗯,朕明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百姓为水,大明为舟,阮爱卿,你说得很对,阮爱卿一心为国,朕甚感欣慰,若人人能如阮爱卿这般,大明何愁不重现昔日辉煌?” 朱有兼毫不吝啬地夸赞阮大铖一番,既是演戏,也是定调,为后面的套路做好铺垫。 “皇上,在老臣回答问题之前,请容老臣先向在场的诸君一个问题。”阮大铖抱拳请奏。 “准。”朱有兼想了一下才点头道,这个剧情好像超出预设的情节,且先看看阮大铖如何临场发挥。 “诸君,本官且问你等一个问题。”阮大铖转身,对着金銮殿内的百官抱了一个四方揖。 “百姓已经穷得一日两餐都难以维持了,朝廷还要向他们征缴名目繁多的税赋,征缴得起来嘛?后果是把百姓往死里逼,左右是一死,百姓能不跟李贼张贼这种反贼造反嘛?” “放肆。” “大胆阮大铖,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东林党的人瞬间呆不住了,纷纷跳出来厉声指责,不过有了前车之鉴,他们用词小心谨慎,不敢给阮大铖乱扣帽子。 有些话,不用直接点明,引而不发,反倒更具杀伤力,都是千年的老狐狸,套路玩得贼溜。 “皇上,老臣是肺腑之言,为的是我泱大明,老臣之心,天地可鉴。”阮大铖面向朱有兼,容色沉静,泰山崩于前都面不改色。 如果不是知道皇上的目的,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说如此诛心的话,那何止是砍脑袋,抄家诛九族都有可能。 但此刻手握王炸,他一点都不担心,顺带着还能拍一下皇上的龙屁,何乐而不为之? 当然了,他心里也清楚,这事之后,他会有很多敌人,都恨不得剥他的皮,抽他的筋,但只要死死地抱住皇上的粗龙腿,就没人能奈何得了他。 有得必有失,他获得的,比失去的要多得多,甚至能够达到人生的巅峰,这笔买卖,怎么算都划算。 “都别吵了,朕知道,阮爱卿是为国为民的大忠臣。” 第320章 大蛋糕 钱谦益等一众东林党官员都无奈叹气,皇上这话,不仅是定调了,还等于是给阮大铖这个杀千刀的站台。 也不知道阮大铖这个老不死的给皇上灌了什么迷汤,让皇上如何宠信他? “皇上,老臣以为,为了让百姓能过上好日子,消除隐患,当减免百姓的税赋。” “阮爱卿,朕也想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可减免了他们的税赋,帝国的财税收入来源就没有了。”朱有兼一副无奈的表情。 阮大铖的临场发挥让他挺满意的,这演技,小金人拿到手软啊。 “皇上,这很简单啊,那些商人很有钱,甚至富可敌国,对他们征税就是了,也许那些商人向朝廷缴纳的税款,都抵不上他们平时的一顿饭钱。”阮大铖深吸一口气,咬牙说出了让他别无选择的话。 他知道,话既已说出口,就没有退路了,但为了自身的前途,他把身家性命都押上了。 “阮大铖,你怎敢……”钱谦益厉声怒喝,突觉不妥,连忙闭上嘴巴。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等阮大铖把话说出来的时候,他仍然气得浑身发抖,须发俱张,只恨不得把阮大铖抽筋剥皮才消心头之恨。 别说是他气得想把玩大铖剁碎了喂狗,所有的东林党官员,甚至包括殿内的绝大多数官员,都有同样的想法。 他们每年从那些商人手里拿的孝敬很多,早把那些富各流油的商人当成他们的大蛋糕,现在,阮大铖竟然要动他们的大蛋糕,一个个心里都生出了杀机。 阮大铖这个老浑蛋非诛除不可! “众卿觉得呢?”朱有兼看向百官,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垂手侍立一旁的王承恩眼皮一耷拉,好像睡着了一般,他服侍皇上多年,十分清楚皇上的性格,虽然皇上近期心性有所改变,但有些习惯是改变不了的。 别看皇上脸上带着看似人畜无害的笑容,但却是要砍人脑袋的预兆,也不知道哪个倒霉蛋会跳出来让皇上砍了? “皇上,不可。”户部郎中高成忠得钱谦益等几位大佬的眼神暗示,率先站出来反对。 “臣附议。” 有了高成忠的表率,又有几名东林党的官员跟着站出来反对。 “好,既是议事,就是有商有量嘛,请高大人给朕,在殿内所有同僚一个合适的理由。”朱有兼微笑做了一个请说的手势。 “向商人征税,有伤国体,与民争利,有违祖训。”高成忠组织了一下语言,才小心翼翼说道。 他当然知道自己率先跳出来反对,要承担很大的风险,轻则丢官,重则可能被咔嚓掉,但大佬们的命令,他不敢不听从。 哟,这就是当小弟的悲哀。 “好,请高大人给大家解释一下,为何会伤国体?”朱有兼看着高成忠,脸上笑意更浓。 在他眼里,高成忠已经是一只即将被宰来儆猴的鸡,谁敢阻挡大明中兴,杀无赦。 “皇上,商人艰辛万苦,甚至冒着被山贼强盗劫财害命的风险,从外地运来各种商品出售,方便了所有人,如果向他们征税,万一所有商人抵触,不再出售商品,岂不是伤了国体?” 高成忠叽哩呱啦地说了一大通理由,大明原本就重农抑商,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连有几百亩薄田的地主老财都不如,更为士大夫看不起,如今为了说服皇上不要砸他们的大蛋糕,也是绞尽脑汁,拼命地为商人说好话。 “商人逐利,低进高出,赚得满盆满钵,身为大明的子民,在享受大明福利的同时,不也应该承担向大明纳税、服兵役等义务吗?” “如果商人因征税的原因而抵触,不出售商品,大不了官方采买出售商品好了,怎会伤了国体?” 第321章 还有谁想说服朕?站出来! 谁都知道,商人逐利,只要有足够的利润,什么风险都敢冒,《资本论》里边说得好,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在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 大明严禁所有商人向雄踞北方的清帝国出售粮食铁矿等物资,但禁得了么?八大皇商在利益的驱使下,根本无视禁令,敢冒卖国资敌的死罪,玩命地向清人出售各种战略物资。 他现在是鞭长莫及,等腾出手来,全都收拾掉,八大家的财富,估计能把大明的国库给撑爆。 有时候,跟别人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你跟你讲法律,如果被人带节奏,你根本玩不过人家。 因此,朱有兼三管齐下,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最关键一点,他是大明的皇帝,手握生杀大权,抄家灭族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你要让朕无路可走,朕让你全族人间蒸发! 朱有兼的话让高成忠沉默,也让东林党的所有官员脸色阴沉发黑,其他派系的官员面现异色。 皇上的口才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高大人,请你解释,何为与民争利?”朱有兼不等高成忠反应过来,接着询问第二个问题。 节奏,只能掌控在他手中。 “呃,皇上……老臣以为……以为……商人挣钱不易,向他们征税,不是与民争利,违反祖制么?”高成忠吞吞吐吐地回答。 他正绞尽脑汁,想着有什么好办法才能回答皇上的第一个问题呢,没想到皇上已经询问第二个问题了,把他弄得有点手忙脚乱,只能勉强回答。 “哈,向商人征税叫与民争利,违反祖制?这是朕听到的最荒唐的理由。” 朱有兼拍案而起,高声厉喝,帝王霸气骤然间迸发,威慑百官。 “高大人,你看到所征税款,有一文铜钱是进了朕的腰包吗?小心朕治你个欺君之罪,哼哼。” 他先玩一个先声夺人,再玩一招恐吓,把高成忠吓得面无人色,瑟瑟发颤,小腿肚直抽。 “所有税款都划入国库,为国家所有,一部份用于庞大的军费开支,一部份用于民生,一部份用于诸君的俸禄,怎么叫与民争利,违反祖制?” 朱有兼越说越激动,越说越大声,身上迸现出来的煞气也越来越浓烈。 神马祖制,那是忽悠和束缚皇帝的鬼东东,历任帝王就是被百官用这一招给忽悠住了,对他,毛用都没有,他是皇帝,他说的话就是规矩。 “高大人,你太让朕失望了,你是怎么帮朕治理江山的?来人,拖出去,革职,贬为庶民,永不录用!” 朱有兼手指高成忠,大声厉喝,趁着百官被他的帝王霸气震慑住的时候,他祭出了一个王炸。 “皇上……” 高成忠吓傻了,两腿一软,像倒空的米袋,一下子瘫软在地上,整个脑袋嗡嗡作响,似乎无法思考。 怎……怎么会是这样? 禁卫涌进殿内,把瘫倒的高成忠像拖死狗一般拖走,一直拖到殿外,反应过来高成忠才哭嚎着求饶。 朱有兼充耳不闻,他要杀一儆百,高成忠就是那个倒霉,不过算他运气好,没有被抄家砍脑袋。 偌大一个金銮殿一片寂静,静得绣花针掉落地上都能清楚地听得见。 所有人都被这突然间的变故给震惊了,或者说,是被朱有兼的王霸杀气给吓到了。 “还有谁想说服朕?站出来。” 第322章 换个皇帝 钱谦益等一众东林党官员有心想站出来,但却没有那个胆子,他们不是傻子,皇上刚才的话,隐含浓烈的杀机,谁敢站出来,就不是像高成忠那样只是革职贬为庶民而已了,铁定掉脑袋的。 “既然没人反对,此事就算通过了。”朱有兼霸气挥手,一言定乾坤。 说句心里话,他还真巴不得有人跳出来反对,他正好借题发挥,剁了那家伙的脑袋,杀鸡儆猴,并不是只杀一只鸡,多杀几只,效果更好。 可惜都是修炼成精的千年老狐狸,精着呐,让他没有出手的机会。 钱谦益等几个东林党大佬交换了一下眼神,全都把嘴巴紧紧闭上,这事,也许还有挽回的机会,但这时候跳出来反对,结局肯定很不好,暂且先忍耐,回去后再商量。 散朝后,钱谦益等一众东林党官员都聚在钱府,商量对策,皇上竟然敢动他们的大蛋糕,叔叔能忍,他们忍不了,把他们逼急了,就换个听话的皇帝。 因为来商议的党友很多,书房挤不下,全都坐在大厅里,四周都有家丁守卫,谁敢靠近偷听,杀无赦。 “这个狗皇帝。” “该死的昏君。” “杀千刀的昏君。” 众人义愤填膺,纷纷口吐芬芳,把朱有兼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一百遍。 “大家冷静,现在不是骂人的时候,大家群策群力,想个办法,让昏君打消向商人征税的念头。”钱谦益拍手让大家冷静,坐下来商讨大事。 “先把消息放出去,造成商人恐慌。” “光这样不够,必须给昏君施压,让那些商人罢市,造成市场恐慌。” “要多管齐下,我们要发动社会舆论,让百姓群起而攻,声讨昏君。” “昏君越来越昏庸了,大明交给他统掌,危矣。” “如若不行,大家一起死谏。” 还别说,都是进士以上的大学霸,智商高,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商量出对付昏君的办法。 死谏,那是万不得已时的最后办法,换皇帝,形同造反,风险太大,不到走投无路,不可妄动,不过,真要到了那一步,也只能不得已而为之了。 李自成、张献忠造反,杀了好几个蕃王,但朱家子孙多的是,随便拉一个出来当傀儡皇帝很容易,关键是怎么把昏君拉下皇位? 很快,在有心人的宣扬和推波助澜下,崇祯皇帝要向商人征税,向百姓加大征收税赋的消息很快传扬开来,像风一般传向全国各地。 这会,朱有兼正在养心殿内和宋献策、吴不为、阮大铖等几个保皇派的大臣商量定税的相关细节。 “皇上,不好了。”锦衣卫指挥使田伯光神慌张地进来禀报。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现在的锦衣卫虽然没有明太祖朱元璋时期的辉煌,但实力已经超越了骆养性执掌锦衣卫的时期,加上朱有兼取消了锦衣卫的一些职权,让锦衣卫反而更加集中,更加专业,更好地履行职责。 再加上沈百川一统京师的地下势力,整个京城的一举一动,朱有兼都了如指掌。 东林党的人一放出风声,锦衣卫马上知道,田伯光知道这事不仅大,而且很麻烦,第一时间就跑进宫里禀报。 “皇上,怎么办?” 阮大铖和一众保皇派的大臣脸色都变了,一个个神情紧张地望向朱有兼。 “看来有些人是嫌自己活得不耐烦了,呵呵。”朱有兼笑呵呵说道,脸上表情显得从容淡定。 都说一人成行三人成虎,足以说明谣言的厉害,但对他来说,破解谣言太容易了。 “给朕查,谁放出的谣言?”朱有兼杀气腾腾说道。 第323章 让子弹先飞一会 朱有兼有破解谣言的办法,也知道是谁搞的鬼,只是没有证据而已,他一点都不着急,先让子弹飞一会,看有哪个嫌自己活得不耐烦的家伙会跳出来让他抄家砍脑袋? 当然了,他也不是被动地等待,而是交代手下做了一些准备,免得到时手忙脚乱的,容易出差错。 为了让子弹多飞一会,第二天清晨,朱有兼又给自己放了个大假,坐看某些跳梁小丑上蹿下跳的折腾。 中午的时候,锦衣卫指挥使田伯光匆匆入宫,给朱有兼呈上三份在京师有一点影响力的报纸。 这三份报纸都是东林党人所创,因创刊时间久,文章做得华丽,是东林党人和一些受东林党影响的书生必读的刊物,今天,这三份报纸都同时刊登了对各种谣言的评论,虽然文章的作者一再声明只是就事论事,但隐有推波助澜之意。 朱有兼扫了几眼,冷笑连连,这是东林党惯用的老套路了,利用舆论煸动民意,占据道德的制高点,最终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论玩套路的水准、花样、逼格,他敢拍着胸脯说,放眼整个大明,老子最牛逼。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不禁面露诡异笑容,既然你们把刀递到朕的手上,那朕就不客气了。 “禀皇上,有一些东林党的书生向本报投稿,老臣觉得兹事体大,不敢马虎,故进宫禀报,请皇上裁决。” 没过多久,内阁次辅阮大铖拿了一大叠手稿进宫禀报,他也是接到手下编辑的报告,觉得此事可以操作一番,因此兴冲冲地进宫报告。 《大明报》如今已经是大明最具影响力的报纸,也是最赚钱的报纸,让包括东林党在内的一些人眼红羡慕嫉妒,纷纷跟风山寨,虽然也有一些效果,甚至赚到了钱,但却没有弄懂报纸的运作方法,不仅没法超越《大明报》,甚至连一半的销量都达不到。 东林党最擅长的就是利用社会舆论煸动民意,《大明报》是大明的第一大报,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他们自然要打《大明报》的主意。 “想要刊登发行,让他们先签一份后果自负的协议。”朱有兼想了一下才说道,他说话的语气神态都带着一股子震慑人心的森冷杀气。 既然要玩,那就玩大一点,砍一两颗脑袋不嫌少,砍个上千颗脑袋也不嫌多,反正有些人要作死,那就成全他们。 阮大铖离宫时,一路都笑得嘴巴合不拢,弄明白了皇上的意思,他想不笑都不行,东林党这一次就算不完蛋,也必伤筋动骨,从神坛跌落下来。 “皇上,臣有一计,可分化东林党人。”军师吴不为献计,既然吃的是皇家的饭,他自然要为皇上排忧解难。 再者,东林党本就是皇上的死敌,现在又上蹿下跳地作死,那他就顺手送一程,把东林党搞垮。 “老吴,计将安出?”朱有兼眼睛一亮。 玩阴谋诡计,首席军师吴不为是高手中的高手,被他坑了还乐呵呵地帮他数钱,他要出手,东林党人铁定很酸爽。 “皇上,其实很简单,也就是皇上一句话的事。”吴不为笑眯眯说道。 或许是受皇上的影响,他说话的语气神态有时也带着一些吊儿郎当的痞味儿,也更容易麻痹敌人。 “原来这么简单啊。”朱有兼满意点头,给了吴不为一个满赞。 他确实没想到吴不为所献的阴招这么简单,真的只是一句话的事,但极具杀伤力。 不过,选谁当炮灰呢? “钱谦益。” 第324章 风云涌动 宋献策冷不丁的插话,让朱有兼和吴不为都好奇地望向他,这家伙该不会是跟钱谦益有仇吧? 要知道,钱谦益可是东林党的大佬之一,有着极高的声望,只是这家伙的运气不怎么好,一直爬不上内阁的职位。 老家伙在官场打滚多年,绝对是早已经修炼成精的千年老狐狸,想坑他,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柳如是。”宋献策说道。 “……”朱有兼皱眉,今天这家伙吃错了药?多一个字都不说,这么惜字如金呐? “这样不好吧?”他迟疑道,虽然明白了宋献策的意思,给钱谦益挖坑,成功的几率大一些,但利用一个女人,多少有点不厚道啊。 且不说陈圆圆、李香君和柳如是的交情,柳如是可是明末著名的奇女子之一,她的作为让人敬佩,有点不好意思下手啊。 “臣只是提议。”宋献策解释道,身为皇上的御用军师之一,他只是给皇上提出合理的建议,至于皇上采不采纳,那是皇上的事了。 朱有兼皱眉沉思,脸色变幻不定,显然内心十分纠结。 “皇上,再加一个人,效果或许更佳。”吴不为说道,有对比参照,钱谦益百口莫辩,就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嗯。”朱有兼点头,吴不为的提议让他在瞬间有了决断。 反正柳如是跟着钱谦益,最后的结局很悲惨,坑她是为了帮她,朕一向怜香惜玉。 他此刻的心情好得不得了,他的三大军师,随便拎出一个都足以搅动风云,现在两大军师联手挖坑,威力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这么简单,东林党人要舒爽了,嘿嘿。 外边的谣言越传越厉害,百姓纷纷发牢骚,以发泄心中的不满,当这些牢骚和不满积累了三天的时间时,京城的商人似乎形成了某种默契,竟然不约而同地关闭店铺罢市,引发了极大的震动,也让买不到生活日用品的百姓惴惴不安,整座京城弥漫不安,甚至是惶恐之中。 宫内却平静如水,甚至在每天的朝堂上,皇上似乎忘记了向商人征税一事,只是处理别的政事,也让百官疑惑和不安。 朱有兼不吭声,但早做好各种准备,徐玉统领的皇家第一师,常不周统领的皇家近卫团,高杰统领的皇家第三师,甚至连在密县的红娘子都接到密旨,她的国防军独立一师都做好了随时出兵平叛的准备。 田伯光统掌的锦衣卫,沈百川统领的地下势力更是倾巢出动,疯狂地找寻那些散布谣言的人。 想要准确地抓到那些第一时间散布谣言的人,难度巨大,田伯光只能采用最笨的办法,见到议论的人,马上请到锦衣卫诏狱喝茶。 被请去喝茶的人当场就吓尿了,根本不用动刑,马上招出是听谁说的,然后带着锦衣卫去拉人,接着继续审讯,一层一层地抽丝剥茧,顺藤摸瓜。 这种排除法的工作量不仅大,而且繁琐,但却很有效,可惜寻到最后一个源头时,那个传播消息的人已在前天喝醉酒,不是跌落臭水沟里就是意外摔进河里溺亡,线索就此中断。 田伯光和沈百川心里都清楚,这几个倒霉蛋不是意外溺亡,而是被幕后黑手给灭口了,毕竟锦衣卫四处抓人审讯的动作很大,估计是把幕后黑手给惊吓到了。 两人无奈,只好进宫请罪。 “都退下吧。”朱有兼挥手道,他不是昏君,田伯光和沈百川能追查到最后一步,已经是尽力了,只能说幕后黑手太狡猾。 “谢皇上。” 田伯光和沈百川谢恩退下,出宫后换了便服,相约到一家偏僻的小酒馆里喝小酒,商量事情。 虽说皇上圣明,没有责怪他们,但他们仍觉没能把皇上交代的事情办好,显得很没面子,心里头都憋着火。 “沈兄,接下来该怎么办?”田伯光敬了沈百川一杯酒后,低声询问。 他对幕后黑手一直耿耿于怀,恨不得马上揪出抽筋剥皮,方消心头之恨。 “还能怎么办,只能暗中盯紧了……呃……”沈百川苦笑回答道,目光习惯性地在四周扫了一下,脸色微变。 第325章 酒店遇刺 田伯光和沈百川选的是最角落的一桌,两人光顾喝酒聊天,没有注意进进出出的酒客。 不知什么时候,酒店里坐满了喝酒的客人,这本来很正常,但沈百川却暗呼不妙。 这家小酒店因地处偏僻之地,加之又没啥出名的招牌菜,酒里兑水又多,来吃饭喝酒的客人一直都不多,生意不怎么好,这也是沈百川和田伯光经常来这里喝酒商量事儿的原因。 但今天不知道抽了什么风,来吃饭喝酒的食客突然间多了起来,也许是小酒店的老板时来运转,也许只是个偶然的巧合。 但对干特务工作,心思缜密的沈百川来说,巧合不存在,只要有异常,都让他生疑。 他粗略扫了一眼,发现店内原本空的五六张酒桌已经三三两两的坐着正在用餐的食客,所有食客不仅年轻,而且显得彪悍,关键是怀中胀鼓鼓的,怀里不知道揣着什么家伙事。 其中有几个食客更是一副江湖人的装束,把带鞘的铁剑钢刀摆在酒桌上,大大咧咧地聊天喝酒。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那些食客的目光久不久地瞟向两人,看到沈百川望过来时,或若无其事的望向别处,或低头吃饭。 对沈百川来说,这的确够反常了,让他心生警惕,同时暗呼不妙,因为两人今天都没有带保镖护卫。 沈百川在桌下踢了田伯光一脚,伸出大拇指和食指对他比划了一下,左手伸进怀中,摸出左轮手枪,搁在大腿上。 因有宽大的袖袍遮盖住,就算有人站在旁边,也看不见他手里握着的左轮手枪。 坐在对面的田伯光看到沈百川比划的手势,心头突地一跳,但脸上却没有什么变化,目光也没有四处张望,而是悄悄伸手入怀,握住了藏在怀中的左轮手枪的枪柄。 两人脸色显得十分平静,但眼里却闪烁森冷杀机,东林党人真特么的够猖狂的,竟敢派刺客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刺他们,如果被他们逮到,一定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无形的杀气在小酒店内弥漫,温度骤然降低,让人如身处寒冬,感觉寒冷。 沈百川和田伯光知道杀手出手在即,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抓起酒桌上的瓷碟瓷碗,猛然甩出。 十几名刺客本欲出手行刺,哪料到被两人识破身份,抢先出手,顾不得抽出刀剑等武器,慌忙躲避,虽然躲过了飞来的瓷碟瓷碗的砸击,但却被飞溅的菜汁淋了一身,显得十分狼狈。 一名刺客刚抽出铁剑,正想扑上前,却听砰的一声枪响,刺客惨呼倒下,把其他的刺客给吓了一大跳,也把酒店老板和店伙计吓得嘶声尖叫,连滚带爬地逃出店外,或钻进柜底躲藏。 又是砰砰两声枪响,率先开枪的田伯光又连开两枪,射倒了一名扑来的刺客。 “田兄,悠着点。”沈百川跟着举枪射倒了另一个扑来的刺客,同时提醒田伯光节省子弹。 田伯光缺了一条左臂,无法单手装弹,而左轮手枪只有六发子弹,他已经开了三枪,枪里只剩下三颗子弹了,而刺客还有十一二人之多。 “沈老弟,撑住了,嘿嘿。”田伯光嘿嘿一笑, 剩下的十来名刺客学精了,他们掀翻酒桌当掩体,抓起木凳他们向两人甩去。 田伯光和沈百川急忙躲闪,飞来的木凳重重地砸到墙壁上,摔得四分五裂,也震得屋顶的灰尘落下。 小酒店空间本来就不宽大,加上两人坐的是最角落的一桌,空间更加狭小,飞来的桌椅木凳又多,两人避无可避,被砸中了两下,痛得龇牙咧嘴的一脸怪相。 “跑。” 两人不约而同地高吼,边举枪射击边向窗户移动,趁着刺客缩头躲避子弹的当儿,田伯光率先窜出窗户,沈百川则举枪站在窗前掩护。 这种情况下,不跑路就真的是傻逼了。 第326章 挖坑 大街上出现了戏剧的一幕,田伯光、沈百川这两个锦衣卫的大佬狼狈奔逃,身后是一群手持刀剑的刺客追杀。 整条大街乱成一片,百姓惊呼尖叫,四处奔逃,天子脚下,光天化日,竟然有人明目张胆地行凶杀人,把看到这一幕的百姓都给吓坏了。 砰—— 沈百川边拼命地奔跑,边举枪朝天上开了一枪,以制造更大的混乱,同时也是报警。 身后到处是被吓得惊慌失措,四处奔逃的百姓,如果向追来的刺客开枪,难免造成误伤。 其实,两人在小酒馆里开枪射杀刺客的时候,早已经把在附近巡逻的捕快衙役给惊动了,不过这些捕快衙役都是成了精的老狐狸,马上躲得远远的,避免麻烦上身。 但附近也散布有锦衣卫的密探,听到枪声,马上赶过去查看,然后看到他们的两位大佬被一群刺客追杀,连忙跑去叫人。 京城里除了负责维持治安的捕快衙役外,还有一队队的京军巡逻队,这些巡逻队战力不咋样,但还算尽忠职守,听到枪声,马上赶过来截杀刺客。 一队十几人的京军巡逻在数息间就团灭了,但他们也给田伯光和沈百川争取到了一点逃命的时间,加之逃命时爆发出来的潜能,一下和刺客拉开了一小段距离。 此时,又有两队在附近巡逻的京军巡逻闻讯赶来,为首的刺客见势不妙,马上下令撤退。 号称大明最精锐的京军不是混资历的勋贵纨绔就是老弱病残,哪里追得上那些武功高强,还会高来高去的刺客,追了没多久就把人给追丢了。 等到田伯光和沈百川带着锦衣卫的高手重新杀回来时,刺客早没影了,把他给气得暴跳如雷。 堂堂的锦衣卫指挥使在京城里头,光天化日之下被刺客追杀,动静闹得很大,也加重了原本恐慌的氛围。 两人不敢隐瞒,连忙进宫请罪。 “尽量追查。”朱有兼不仅没有责怪他们,相反还好言安慰,只是命他们尽最大的努力搜捕刺客。 这事不用猜都知道幕后黑手是谁,目的嘛,就是为了制造恐慌和混乱,让原本惴惴不安的百姓越发恐慌,两人私下会面,又没有带保镖护卫随行,凑巧赶上了。 不过这事也让他心中的杀机更盛,东林党人为了私利,不顾帝国和百姓的安危,不择手段制造恐慌,用心险恶,实在该杀。 田伯光和沈百川回去后,然后召集手下,让他们四处查探刺客的行踪。 这一次,两人的脸面可是丢大发了,咬牙切齿地发誓要报仇。 不过,要在茫茫人海中搜寻这些刺客,就如大海捞针,除非得到老天爷的眷顾。 这一边,朱有兼打着陈圆圆和李香君的旗号,派人到钱谦益的家接柳如是进宫。 钱谦益高兴都来不及,还巴不得爱妾柳如是天天进宫,帮他打探宫里头的消息呢,哪里会怀疑这是朱有兼给他挖的坑。 说句心里话,如果皇上稍稍透露出那么一点意思,他必定屁颠屁颠地把柳如是送进宫里,让皇上宠幸。 在他眼里,哪怕柳如是是他最宠爱的小妾,且帮他处理各种公文档案,成为他家中必不可缺的得力助手,但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是生育的工具,甚至只是玩物。 为了自己的前途,神马都是浮云,别说送小妾了,如果皇上口味够重,看上他的原配夫人,他眉头都不皱一下,照送无误。 苑花阁,寝室内。 陈圆圆懒洋洋地躺在雕花大床上,她大姨妈来了,身子有点不舒服,只能躺着。 她喝过宫中御医开的调养身子的药方,有李香君在身旁陪着,仍然懒洋洋地提不起精神。 “禀圆妃娘娘,皇上听闻娘娘身子不适,已派人接钱小夫人入宫。”一名宫女进来禀报。 “哎呀,皇上真是……”陈圆圆既惊喜又感动,皇上待她真的好得没不得了,得夫如此,死而无撼。 柳如是入宫后,三女有着说不完的话,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原本一副病恹恹的陈圆圆好象吃了神丹仙药一般,一下就好了。 将近傍晚,朱有兼才让禁卫护送柳如是回府,为感谢她来探望生病的陈圆圆,赏了不少东西。 第327章 绿是一种殊荣 柳如是每次进宫,陈圆圆和李香君都让她带了不少宫里的点心和一些小玩意回去,虽然不贵重,但却是姐妹的一份情义,习惯了也没在意。 柳如是回到家,钱谦益正和一众东林党友喝酒聊天,商量怎么迫使昏君打消动他们大蛋糕的念头。 钱谦益为了显摆,让柳如是当着一众党友的面打开带回来的礼物,等一打开装着礼物的两个木箱,包括柳如是在内的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 第一个小木箱里边装的是一些宫里特制的精美糕点,哪怕只是吃的糕点,但这份恩宠,绝对让人眼红羡慕。 第二个小木箱装的是一尊琉璃飞凤,晃动时,火焰熊熊燃烧,宛若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 这是大明绝无仅有的一尊火凤,绝对是稀世珍宝,价值无可估量。 不仅那些东林党的党友,就连钱谦益看向柳如是的眼神都带着震惊的异样目光。 皇上为何对柳如是如此恩宠? “啊……相公,妾身也不知道皇上为何送如此珍贵无比的礼物,妾身以为只是……只是……” 柳如是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担心钱谦益心里有什么不好的想法,连忙结结巴巴地解释,不过,她也没法解释皇上为何会送她如此珍贵的礼物? “既是皇上赏赐的,当然要收下。”钱谦益大手一挥,得意洋洋道。 那些东林党的党友们看了看秀雅妩媚的柳如是,目光转到钱谦益身上,然后露出羡慕的笑容,纷纷向钱谦益抱拳道贺。 如果他们也有一个像柳如是这么漂亮迷人的小妾就好了,肯定第一时间送进宫里,让皇上全方位地好好欣赏一番。 绿,那是不存在的,在古代,多年不见的知己好友突然来访,除了摆下宴席好好招待外,甚至还让侍妾服侍,有时候还互赠侍妾,这种风气一直盛行。 再说了,就算真的被皇上绿了,那也是一种让人羡慕眼红嫉妒恨的殊荣。 原本担心的柳如是见钱谦益不仅没有生气或不满,相反还得意扬扬,这才松了半口气。 还吊在嗓子眼的半口气,则是来自原配正室和钱家族亲的压力,如果不是钱谦益宠着她,估计早被大房和其他几房的小妾赶出门了。 其实,她也知道很得宠,但相公越是宠她,越让她担心,私下里也曾劝过相公,让他雨露均沾,但相公却听不进去,只是宠着她,让大房和其他房的小妾很是不满。 唉,老话说得好,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如果相公也能像皇上那样雨露均沾,后宫一片和谐就好了。 自从进宫后,柳如是从好姐妹陈圆圆和李香君嘴里知道了宫里的很多秘事,也从中了解了皇上的为人,特别是皇上对秦淮八艳的评价,让她对皇上的印象大为改观。 其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对皇上的印象不仅大为改观,甚至生出一种知己的感觉。 也正因这种感觉,让她有时候也会下意识拿自己的相公和皇上做对比。 这一对比,她感觉皇上说的那句话太经典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她得出的感悟是最好不要对比,否则伤害真的好大。 当晚,心情大好的钱谦益喝得酩酊大醉,没有在柳如是的房里留宿。 夜已深,柳如是坐在靠椅上,手托香腮,望着繁星点点的夜空出神,心绪则起伏不定。 没有嫁给钱谦益之前,她的追求者很多,她选择钱谦益,是因为她仰慕钱谦益的才华名声,才有了这一段传为佳话,为世人所津津乐道的忘年之恋。 钱谦益的才华名声在士林中已经屈指可数地存在,但惊才绝艳,几乎是无所不能的皇上相比,唉,真的没法比,陈圆圆和李香君命好,成为了皇上的妃子,生活过得开心甜蜜,让她羡慕得不得了。 皇上一直为国为民操劳,可相公和他的那些朋友,包括所有的东林党人却为何说皇上是昏君呢? 柳如是有点迷茫了。 第328章 十万个为什么? 第二天散朝后,朱有兼让人召钱谦益和户部郎中方有生进宫。 方有生在一名小太监的引领下进入养心殿面圣,在殿外,他看到了候在殿外的钱谦益,他和钱谦益交流了一下眼神,然后惴惴不安地进入殿内。 等他出来的时候,脸上满是喜悦的笑容,以他的资历,想爬上右侍郎的位置,至少还得熬上几年的时间,但没想到皇上询问了他一番之后,当场许以户部右侍郎的官职,会在明天的早朝上宣布。 这是天掉馅饼的大好事,他幸福快乐得嘴巴都合不拢了,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钱谦益钱大佬也可能晋升左侍郎,距离尚书的位置仅一步之遥了。 方有生给钱谦益比划了一个手势,然后在小太监的引领下,兴冲冲地出宫,回家后大摆宴席,邀请亲朋好友庆贺。 钱谦益不知道皇上为何突然召自己入宫,心里一直惴惴不安,看到方有生比划的手势,还有他脸上喜悦的表情,不禁松了一大口气。 联想到皇上赏赐宠妾柳如是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不免想入非,老子这是要升官了? 要知道,他的才华名声虽然很高,更是东林党的大佬之一,但官运却有点背,一些名声不如他的党友或官员不是早升左侍郎就是尚书,名声和他一样大的更入主内阁,几乎达到了人生的巅峰,但他一直呆在右侍郎的位置,而且一呆就是好几年,他能不急嘛? 这一次,他终于要熬出头了。 哟,这么久了,皇上怎么还没召见他?该不会是忘了?还是忙着批阅奏折没有时间?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心里充满希望的钱谦益本就度日如年一般等得不耐烦,但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了,他估摸着站在殿外已经有半个时辰了,皇上却一直没有召见他。 怎么回事? 在他急得抓耳挠腮,胡思乱想得快要发疯的时候,一名小太监从殿内走出来。 “钱侍郎,皇上说,他有急事要忙,改天再议,让奴婢先选大人出宫。” “什么?” 钱谦益傻眼了,这怎么一回事? “公公辛苦了。”钱谦益堆着笑脸,热情地拉住小太监的手,随即松开。 他心里满是十万个为什么,如果不了解清楚,肯定茶饭不思。 “钱大人请收回银票,小的不敢收,要让王公公知道了,要打死小的。” 小太监扳着脸,把手中面五十两的银票退回,他虽心有不舍,但王承恩公公再三交代过,不许向钱谦益透露半点信息,否则弄死他。 对他来说,王承恩公公的话就如同圣旨,给他一百个豹子胆也不敢违背。 “……”钱谦益气得差点吐血,太监没了枪之后,变得十分阴沉,也喜好黄白之物,他一出手就是五十两银票,已经大大超出小太监的身价了,但这个小太监竟然狮子大开口? 不过,为了弄清楚养心殿里边的情况,摸清楚皇上的心思,他只能咬牙大出血了。 “公公,行个方便。”钱谦益又多加了一张五十两面额的银票,笑眯眯地往小太监的手里硬塞。 特么的死太监,等下回爱妾柳如是进宫的时候,不向圆妃和香妃告状,弄死你才怪。 “请钱大人自重。”小太监慌不迭地退后几步,仿佛钱谦益递来的两张银票是能要人命的蛇蝎一般,吓得脸色都发白了。 钱谦益气得恨不得当场把小太监掐死,个死太监,老夫已经拉下面子给足你面子了,你特么的竟敢羞辱本老夫,老夫不弄死你不姓钱。 “钱大人,请。”小太监做了个请移步的手势。 “哼。”钱谦益甩袖冷哼,扳着老脸,负手迈步,跟在小太监身后出宫。 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在前面领路的小太监早被他冷厉的目光杀上一万次。 满肚子十万个为什么,心里纳闷得要死的钱谦益黑着一张老脸,气哼哼的出宫回家。 第329章 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相公不必担忧,或许皇上是真的忙呢。”柳如是柔声安慰道。 钱谦益回家后,心里郁闷得要命,一个人躲在书房里借酒消愁,把一众丫鬟下人吓得战战兢兢,生恐服侍不周,被老爷打死。 夫人和几个小妾想进去安慰,都被心情烦躁的钱谦益轰出来,最后才不得不请出最受宠的柳如是进去安慰。 柳如是没有被轰出来,让夫人和几个小妾都松了一口气,但心里的妒意也越重。 钱谦益拉着柳如是坐下喝酒,倾诉心中的无尽苦恼,却把柳如是给听傻了,或者说被雷到了,如果钱谦益不是自己同床共枕的丈夫,她都有点怀疑钱谦益是出于什么原因忽悠她。 皇上把你和户部郎中方有生一起召进宫里,方有生可能升官了,而你却被皇上罚站殿外半个时辰,然后连皇上的面都没有见到就被赶出宫了? 这话,不管是谁说出来都没人相信,打死都不相信! 柳如是不敢说出来,也不会说出来,她冰雪聪明,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这种时候,钱谦益最需要的就是女人如水般的柔情和安慰了。 不过,她心里也很纳闷,皇上到底是什么意思? “相公,要不,妾身明日进宫打探一下?” 说心里话,她也想弄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陈圆圆和李香君未必知道原因,毕竟两女冰雪聪明,谨守宫里的规矩,没有依仗皇上的宠爱插手政事。 女人干政是大忌,一般下场都很凄惨。 “好,记得带上贵重的礼物,夫人辛苦了。”钱谦益高兴道,他巴不得柳如是主动进宫帮他打探消息呢。 “这是妾身份内之事。”柳如是轻声道,如果是平时,相公那一声夫人会让她很欣喜,但现在却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竟莫明的生出一丝失落感。 “禀老爷,郑阁老等来了,都在大厅候着。”门外传来老管家钱勇的禀报声。 钱谦益此时的心情已经舒缓了许多,忙起身出去迎客,柳如是收命人收拾残席。 “恭喜受之,贺喜受之。” 一见面,郑阁老等一众党友纷纷抱拳道贺,方有生回来后,马上把即将晋升右侍郎的喜事通知了几位东林党的大佬,消息很快在东林党的内部传开。 钱谦益是吏部右侍郎,如果再进一步,不是尚书就是左侍郎,距离入主内阁又近一步,确实值得道贺。 一众东林党大佬私下交流了一下,都认为这是皇上对他们的妥协和补偿,他们都觉得应该趁胜追杀,逼迫皇上打消向商人征税的念头。 按理,他们还想逼迫皇上下罪己诏,但看在皇上向他们妥协,升他们官职的份上,这罪己诏就不下了,前提条件是还得升几位党友的官职。 “……”钱谦益欲哭无泪,原本才舒缓的心情瞬间又变坏,老脸皱成苦瓜样,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把事情的经过讲述了一遍。 “哈哈,受之啊,你说皇上让你在殿外站了半个时辰,人都没见到就让你回来了?” “哟,受之,你这是不厚道啊,有喜事不应该和大家一起分享嘛?” “受之啊,你就别开玩笑了,舍不得几桌酒钱啊?” “受之,这玩笑可一点都不好玩呢,升官了,必须请客,再吝啬也必须请客,放心,咱吃不穷你的。” 一众东林党党友纷纷打趣,他们压根就不相信钱谦益的话,还以为他过于求稳,要等皇上下旨,正式官宣后才请客呢。 皇上召你进宫面圣,然后你在殿外站了半个时辰,皇上的面都没有见到就被轰回来,说老实话,这话说出去,打死都没人相信。 至于他们一致认为钱谦益升官,一是因为方有生都升了一级了,钱谦益的宠妾柳如是昨天刚进宫玩儿,回来时皇上赏了一尊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肯定让人浮想连篇了。 党友们羡慕嫉妒恨皆有,但没人嘲笑他把宠妾送进宫里让皇上玩儿,换成是他们,别说小妾了,如果皇上的口味够重,原配正室老妈老姐啥的马上打包送进宫里。 因此,绿是不存在滴。 “……”钱谦益真的很想号啕大哭一声,他说的是真话,怎么就没人相信呢? 他突然感觉自己就算是跳进黄河都没法洗清了。 第330章 套路之王 南城区,菜市场。 角落的某一个小菜摊,几个贩卖青菜的小商贩正在低声议论着皇上要向百姓加征税款的事,一个个表情显得很愤怒与无奈,眼睛都流露出绝望之色。 他们起早贪黑,辛辛苦苦劳作,所得收入少得可怜,一天两餐稀粥都难以维持,皇上还要加税,这不是把他们往绝路逼吗? “哟,我怎么听到的跟你们说的不一样?”一个蹲下买菜的路人甲满脸惊讶的表情搭话。 “什么不一样?”有人好奇问道。 “我听到的消息是皇上知道咱百姓的日子过得很苦,前两年的时候就已经在朝堂上提出要减免百姓的赋税,向商人征税,结果……” “哟,老哥,这是怎么一回事,你得好好跟咱细说一下。” 几个小商贩瞬间惊呆了,还有这么一回事? 他们呆愣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忙拉着路人甲追问细节,至于路人甲是听谁说的,真没人注意,因为这个消息对他们来说,实在太震惊了。 “前两年,皇上要减免百姓的赋税,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向那些钱多到花不完的商人征商,结果被那些东林党的官员全体反对,这事最后不了了之,现在,皇上又重提这事,结果还是被东林党的官员集体反对……” “啊,东林党不是为咱百姓办事的好官清官么?” 信息量实在太大,几个小商贩瞬间又懵逼了,愣了好半晌,才有人出声。 “反对皇上减免百姓的赋税,这特么的是为百姓办事的好官么?你们有见过良田万顷,娇妻美妾成群,服侍的丫鬟一大群的清官么?” “呃……” 几个小商贩俱都摇头,百姓质朴简单,他们认为为百姓办事,不贪赃枉法的官肯定是好官,也被誉为清官。 家有良田万顷,娇妻美妾成群,还有一大群丫鬟侍候的官员,绝对不是清官,不仅不是清官,还是贪官,该杀。 “你们要是不信,耐心多等几天,皇上肯定要下旨诏告天下的,千万别跟那些别有用心的人闹腾,小心吃牢饭,一辈子就完蛋了……” 像路人甲这样消息灵通的人到处都有,他们出现在大街小巷、菜市场、小酒馆、茶楼里,有的甚至出现在村里,出现在田埂间,努力地宣传他们“听到”的小道消息。 两种消息的反差之大,就有如天堂和地狱,让所有百姓都懵圈了,到底哪个消息才是真实的? 百姓越发惴惴不安,不知道该听信哪个消息?不过,有一点却记在心里,不跟人去闹腾,万一被官差逮进牢里,就真的完蛋了。 这样的套路,是不是很熟悉? 朱有兼笑了,论玩套路,东林党那帮人还差得远了,他才是大明第一套路王。 不管是沈百川掌控的地下势力,还是田伯光掌控的锦衣卫,在这几天里,都把消息源源不断地送进宫里,让他第一时间了解并掌握民间的动静。 在他的授意下,保皇派的官员也纷纷在《大明报》发表署名文章,正式向东林党发起了反击。 《减免百姓的赋税,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不好吗?》、《为何不能向富可敌国的商人征税,反而要向穷得揭不开锅的百姓征税?》、《他们为何要反对减免百姓的赋税?》、《反对减免百姓赋税的都是大明百姓的敌人?》 一篇篇的署名文章,向百姓,向那些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生们揭露了一个个黑暗的真相。 百姓不识字,看不懂这些文章? 不用担心,会有专门的书生给他们一个字一个字地耐心解读,一直到百姓听懂,听明白为止。 这些书生都是穷困潦倒,同样快要揭不开锅的穷书生,他们只需要花费一番口舌,就能赚到十天都赚不到的工钱,何况还是为皇上打工,干劲十足。 东林党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书生破坏他们的计划,开始出手了。 第331章 倒大霉的牛小二 牛小二是一个欺软怕硬,只会欺负街坊邻居,偷鸡摸狗,爬墙头偷看寡妇洗白白的小混混,而且还是混混圈中连一个组织都没能混进去的最底层。 但他没想到今天突然天掉馅饼,一个神秘的金主找上他,扔给他十两银子,让他去揍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十两银子对他这种混得很惨的小混混来说,确实是一小笔横财了,因此,他想都没有想一下就答应了。 牛小二虽然混得很惨,但还是懂得用脑的,虽说要打的几个书生都很文弱,但自个的身子板也好不到哪去,因此,他花了二两银子,临时招募了两个和他一样混得很惨的小弟,然后去打人。 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本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儿,却发生了意外,他和两个小弟才动手,就被突然窜出来的几个彪形大汉扑倒,人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牛筋软绳捆成了大粽子。 “饶……唔……” 牛小二吓坏了,连忙求饶,但饶命二字还没能说出口,嘴巴就被一团臭烘烘的布团死死地堵塞住,然后眼前一黑,已经被布袋罩住脑袋,然后被拎起,扔到一辆早准备好的马车里。 等到罩住脑袋的布袋被人揭开,牛小二看到站立面前的几个彪形大汉,马上吓得魂飞魄散,整个人瘫软在地。 飞鱼服,绣春刀,那是锦衣卫的标配,他再傻也知道自己身在什么地方。 “大爷讨饶命啊……”牛小二跪在地上哀嚎,拼命地叩头求饶。 锦衣卫的名声不用再废话,那是凶名赫赫,比阎罗王还要可怕一百倍,进了锦衣卫的诏狱,能活着出去的没几个,就算活着也是倾家荡产的废人。 他不知道怎么的就招惹上了锦衣卫,不等那些凶神恶煞的锦衣卫用刑,连忙招供,把自己所干的坏事全招了,但他真的不知道给他十两银子的金主是谁,就算打死他也真的不知道啊。 “这家伙好像真的不知道指使之人?” “这么说,这家伙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嗯,那就活埋当肥料吧。” 几名凶神恶煞一般的锦衣卫低声商量着,森冷的目光在牛小二身上打转。 “几位爷……小的知道……小的记住了那个人的长相……”一听自己马上要被活埋当肥料,牛小二当场吓尿了,出于求生的本能,他脑中灵光忽闪,连忙说道。 原本没有价值的牛小二马上变成了有价值,而且还松了绑,老老实实地站着,向画师讲述金主的长相。 锦衣卫里有各种各样的人才,画师就是其中的人才,根据犯人的讲述绘画出其他犯人的肖像,然后四处张贴,发海捕公文通缉逃犯。 画师根据牛小二的讲述,很快画出金主的画像,还真有六七分神似。 金主的长相很普通,就算你看过一眼,转头就会忘记,这让几名审讯的锦衣卫很是不满,森冷慑人的目光瞪得牛小二浑身发毛。 “那个人的右下腮有一小撮黑毛。”牛二小忙道,他的记忆力超好,或者说,他观察人或者东西都蛮细致的。 画师很快画出了十张金主的画像,然后有锦衣卫拿着画像满大街找人。 不过,金主不是傻子,估计早藏起来不露面了,就算有画像也不一定能抓到人。 “记得刚才出去的那个人的长相吗?”负责审讯的锦衣卫百户牛金鹏瞪着牛二小问道。 “回大爷话,记……记得……”牛二一时间不知道百旗官是啥意思,小战战兢兢回答道。 “叫另一个画师过来。”牛金鹏百户说道,然后瞪着面色惨白无血的牛小二,冷冰冰的说了一番话。 “你目前的价值已经用完了,想活命,那就好好表现吧,进了锦衣卫的诏狱,只能横着出去,除非你有价值。” “大爷……呜呜……”牛小二又吓尿了,他以为描述出了金主的长相就能活命,没想到还是难逃一死。 为了活命,他只能拼命自救了。 第332章 幸运与倒霉 “大人这是何意?” 几名锦衣卫力士拥着百户牛金鹏离去的时候,有人好奇询问。 “本百户发现这厮观察蛮细致的,如果再加以训练,绝对是盯梢跟踪的一把好手,就当是给这厮一个机会吧,希望本百户没有看错人。”牛金鹏百户解释道。 在皇上的大力扶植和锦衣卫指挥使田伯光的努力下,锦衣卫的力量越来越壮大,对各种各样的人才需求也越大。 发现并招录人才,不仅能得到指挥使田伯光的表彰,也能充实自己手下的力量,负责统领各队锦衣卫力士的百户千户们可是发了疯一般的挖掘人才,牛金鹏百户自然也不会落后于人。 “牛小二这家伙碰到大人,也算是走了狗屎运了,嘿嘿。” 牛小二很快就通过了牛百户的考验,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气,就被带到牛百户面前。 “牛小二。”牛百户看着他,冷声说道。 “小弟在,大人有何吩咐?”牛小二躬着腰身,小心翼翼回答,神态不仅恭恭敬敬,脸上还带着谄媚的笑容。 这厮还是蛮机灵的。 “锦衣卫一向有个规矩,进来的人,只能躺着出去,想要站着出去,只能替锦衣卫办事。”牛百户冷声说道,牛小二通过了他最后的考验,他心里挺满意的。 现在的锦衣卫已经没有这样的权限,但用来吓唬一下牛小二也不犯法,过程并不重要,达到目的就行。 “小的愿意为大人办事,肝脑涂地,在所不辞。”牛小二忙道,为了活命,他有得选择嘛? 就这样,牛小二摇身一变,变成了锦衣卫的外围密探,负责刺探情报啥的,每月有五两银子的活动津贴,还能分到米面食盐等福利,如果刺探到高价值的情报,还能拿到一笔奖金。 对牛小二来说,就好像做梦一般,这福利待遇没得说了,比他当小混混还要好得多,关键是背靠大树好乘凉,以后谁敢再欺负他,就亮出锦衣卫的招牌抽死他,嘿嘿。 虽然锦衣卫和地下势力的人有那位神秘金主的画像,人手尽出,把整座京城都翻了好几遍,但这哥们却好像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找不着。 这哥们算运气超好,办完事后就躲起来,再也没有冒泡露头,但另外一个叫马丛云的金主就没这样的运气了。 他奉命去揍那些坏了老爷大事的读书人,这种事,肯定不能亲自出面动手打人,因此,他花点银子找几个地痞混混来干这事。 马丛云的运气不好,找到的那几个混混,他们的带头大哥是沈百川的密探,这厮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就被弄进四海盟的秘密大牢里审讯。 “先剁一根手指头。”沈百川问都没问一下就直接下令手下剁掉马丛云的一根手指头。 他知道皇上被东林党人接连不断的阴招搞得火气很大,一直想抓到幕后黑手杀一儆百,因此对这事很上心,亲自审问。 其实,他自己也为这些事忙得人仰马翻,焦头烂额,心里憋着火气,逮到马丛云,先把心里的火气发泄出来再说。 马丛云本身就怕死,看到阴暗的牢房里挂了各种锈迹斑斑的刑具,早就吓尿了,哪敢当什么受尽酷刑都宁死不招的英雄好汉。 他原本打算沈右川一问话,就全招了,只是没想到沈百川没的按套路出牌,一上来就下令手下剁掉他的一根手指头,痛得眼泪鼻涕都飚出来了,你说冤不冤? 何止是冤,还倒了大血霉。 沈百川拿到马丛云的口供后,连人带口供转交给田伯光,抓人抄家啥的,交给锦衣卫是最合适的。 田伯光不敢怠慢,马上派人严密监视被马丛云出卖的幕后黑手,然后进宫密报皇上。 朱有兼虽有对付东林党的办法,但仍被东林党接连不断的阴招给恶心到了,心里憋着一股邪火,杀机也越盛,想逮到几个倒霉蛋砍头抄家,杀一儆百,现在有了突破,自然不会错过。 “给朕抄了!” 第333章 巴不得他们造反呢 据马丛云招供,他是工部郎中薜云昭府中的一名小执事,平时负责城外田庄的事务,这一次是奉田庄管事刘田之命去教训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书生,因此买凶伤人。 经锦衣卫查探所得情报,前些天,刘田确实和那几名书生有一点过节,指使马丛云去报复也情有可原,关键是事情败露后,刘田害怕被锦衣卫抓进诏狱,屈打成招,已经畏罪自杀。 关键人犯一死,自然是死无对证,加上薜云昭死不承认,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哪怕朱有兼知道真正的幕后黑手是东林党,薜云昭这种小角色只是奉命行事,但在这种特殊时期,朱有兼要砍薜云昭的脑袋来杀一儆百,还真没有光明正大的理由。 不过,他仍以驭下不严为借口,把薜云昭贬官,发配边远苦寒的宁远某个小县城当县令。 一众东林党官员似乎也感觉到了朱有兼心中的浓烈杀机,加上这几天内部出了点问题,没人敢站出来替薜云昭求情,眼睁睁地看着他被禁卫拖走。 朱有兼清代楚东林党起内讧的原因,两大军师联手挖的坑虽然简单,但真的戳到了点子上,东林党想不掉坑都难。 人性啊,有时候就是这么复杂。 “众卿,为便于管理商贸市场,朕欲在设立工商局,暂划归户部管理,众卿可有什么好的建议?”朱有兼沉声说道。 按以往的套路,这个提议会由内阁次辅阮大铖在朝堂上提出来,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再强制施行,但越来越强势的朱有兼已经懒得玩套路了,直接当庭提出来。 他的语气神态看似带着商量的意思,但任谁都听得出,设立工商局是势在必行,谁反对,必没有好果子吃。 那些商人胆敢罢市,制造混乱来威胁他,等工商局一设立,有你们哭的,再敢闹腾,砍头抄家,朕的屠刀已经磨得锋利,看谁敢跳出来试刀,哼哼。 想到那些罢市,制造混乱来威胁他的商人,他心里的杀机越发浓重。 朱有兼手一挥,让宫女小太监把已经印刷好的工商局职能、管理等细则发给百官观阅,静候他们的反应。 都说万事开头难,很多新事就像摸石头过河,需要不断地尝试改进,才能形成规矩什么的,但对朱有兼来说,这根本不是事,直接复制另一个时空的工商管理法规啥的就ok。 百官边观阅拿到手的工商管理施行细则,边小声议论,脸上满是惊讶与佩服的表情,就算一众东林党的官员有心想挑毛病,也不得不承认这份管理细则完善到让他们很难挑毛病。 能弄出这份管理细则的人,牛逼得让人拜服啊。 “众卿有何不解之处,朕可当面讲解。”朱有兼沉声说道,百官的表情反应,他全看在眼里,现在就坐等东林党那帮人跳出来折腾了。 “皇上,老臣有话说。”阮大铖第一个站出来。 “说。”朱有兼剑眉一扬,这家伙想说啥? 他不担心阮大铖跳出来反对,因为向商人征税一事,阮大铖得罪了很多人,已经没有退路了,只能硬着头皮死抱他的粗龙腿,他只是好奇阮大铖想说什么? “皇上,这份管理细则几近完美,老臣全力支持,只是,老臣担心那些商人一直闹事,引发动荡。”阮大铖小心翼翼说道。 即便皇上没有提前找他商量,让他冲锋在最前面,但他心里清楚,设立工商局是针对那些罢市,制造混乱的商人,但工商局一设立,必然引起那些商人的强烈反弹,引发更大的动荡。 “朕还巴不得他们起来造反呢,哼哼。” 第334章 朕是被逼的 “朕还巴不得他们造反呢,哼哼。”朱有兼杀气腾腾说道,特别是后面那哼哼的两声,更带着震慑人心的浓重杀机。 敢造朕的反,朕就有理由抄他们的家,那些商人一个个富得流油,抄上一波,何止是撑爆国库,就算打个十年的长期战争都不用担心军费不足。 这年头,来钱最快的就是抄家了,他的屠刀已经饥渴难捺啊。 浓重的杀意令百官皆惊,心里有鬼的更是激灵灵的打了个寒战,额头冷汗直飚。 所有东林党官员都面露忧色,皇上龙威日盛,不仅独断专权,而且杀意极重,整一个暴君的节奏啊。 同时也让他们越来越看不懂了,皇上好像不是原来那个好忽悠的皇上了。 怎么会是这样? 或许是慑于皇上龙威,又或许是惧怕皇上暴露出来的浓重杀意,设立工商局的提议顺利通过,局长由内阁次辅助阮大铖兼任。 竟然没有人跳出来反对? 朱有兼有点失望,他已经杀气腾腾地磨好屠刀,想拿几个不识时务的倒霉蛋当榜样,树典型,但东林党那帮家伙贼精,一个个都当了缩头乌龟,让他找不到出手的机会。 接下来自然是诏告天下,至于那些商人和世族门阀会有什么反应,他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革新,肯定会有阻力,他已严令各地的军队做好镇压的准备,锦衣卫密探倾巢出动,谁敢跳出来就灭了谁。 虽说是照搬另一个时空的工商管理法则,但他设立的工商局的职能不仅是管理商贸市场,还兼管税收方面,因此,工商局又分设工商管理处和税务处。 所有经商者都必须到工商管理处登记造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方能凭证经营,无证经营者会受到没收商品、罚款、处以刑期等处罚,严重的抄家砍头。 这些管理法则只是针对营业额达到一定额度以上或者有固定经营地址的商人,像普通百姓,特别是农民种养的粮食青菜鸡鸭啥的产品,不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且一律免税免收工商管理费用。 只凭这免税免收工商管理费用的优惠政策,足以让天下百姓归心,没有百姓的支持,那些心怀不轨的家伙即便造反,也成不了气候。 而且,为方便那些小商贩和农民摆地摊,避免日晒雨淋,朱有兼还下旨,命各地州府县城的主官尽可能地修建可以遮风挡雨的菜市场,专门卖家禽生鲜的肉行,以造福天下百姓。 考虑到各地贫困不一,财政收入少等诸多原因,他还给予一些建议,可以让有钱的商人承建,可用县衙州府每年收取的工商管理费用的一半支付,一直到付清为止,商场、肉行收归国有。 为激励地方的积极性,所收的工商管理费用的百分之三十上缴国库外,其余的由地方支配,用于支付基层员工的工资、建设本地等费用。 朱有兼心里也清楚,贪污腐败是无法杜绝的,但只要不踩踏红线,他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装着不知道,水至清则无鱼嘛。 作为表率,京城东西南北四个城区率先动工,在原菜市场的基础上扩建新的菜市场和生鲜肉行,朱有兼在百忙之中还抽出一点时间前往视察督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加快工程进度。 等忙完这些事情,朱有兼也快累成狗,没办法,万事开头难,就算手下有人,不必亲力亲为,但给手下站台也是一种表态和鼓励。 朱有兼心里也清楚,在即将和清帝国决战的关键时候如此折腾,必然会引发某些阶层的强烈反弹,甚至逼得某些不知死活的家伙起兵造反,实属不利,但他也是被东林党和那些商人逼迫,不得不提前实施一小部份的革新。 有时候,长痛不如短痛,果断割除毒瘤,消除内部隐患,反而有利于帝国百姓空前的团结与拥戴,加快大明前进的步伐。 在所有人被新设的工商局一事议论纷纷的时候,朱有兼的一纸任命引爆炸了东林党的内讧。 第335章 意外的结局 因户部尚书罗承德年老体衰,加之生病,卧床不起,无法主持工作,朱有兼让他退休,在各派为空出来的尚书职位磨拳擦掌,准备拼一把的时候,朱有兼直接任命钱谦益上位接任。 之前钱谦益因进宫面圣一事已经百口莫辩,和一众东林党友闹得有点不愉快,这下直接实锤,让他不知道怎么解释了。 钱谦益心里感觉自己可能被皇上给坑了,而且坑得很惨的那种,但他根本没法解释,觉得十分的委屈。 当然了,皇上只是无意的,否则,就不可能升他的官,而且还连跳两级,直接升尚书了,这也是他拼了老命,一直都想要实现的人生目标,已经将近人生的巅峰了,距离入阁仅一步之遥了。 唉,老夫真的比窦娥还要冤啊。 可他的东林党党友们不这样认为,一个个气得哇哇暴叫,大骂钱谦益为了一己的私利,竟然欺骗他们,整一个东林党的大叛徒,必须逐出党宗。 群势汹汹,东林党的一众大佬也压不住,经过紧急商议后,把决定把钱谦益这个东林党的大叛徒逐出东林党。 都说越有才华能力的人,都有自己的个性,而且脾气也大,钱谦益自有他自己的个性脾气,被人误会还可以忍,但不仅老爹老妈子女亲戚,就连祖宗十八代都被党友们问候了一万遍,气得当场吐血,挥剑割袍,和昔日的党友恩断义绝,愤而加入保皇派,成为象阮大铖那样的第二根搅屎棍。 在往后的朝堂上,他和阮大铖相互配合,但凡东林党支持的,他都强烈反对,但凡东林党反对的,他都全力支持,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泄愤,恶心东林党。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的屁股底下不干净,哪怕双方大打口水仗,甚至发生肢体上的冲突,但有些事情不会拎到台面上去说,一旦这样做了,那就是打破了规则,不死不休了。 钱谦益不仅名声极大,而且还是东林党的首脑之一,有自己的门生和支持者,这些人跟着他加入保皇派,不仅削弱了东林党的实力,同时也壮大了保皇派的实力。 朱有兼给钱谦益挖坑的目的只是为了制造东林党内讧,让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来折腾,却没想到最终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实属意外。 好吧,既然钱谦益投诚过来,他也乐意接受,毕竟钱谦益也有一定的才华,而他最缺的就是各种各样的人才。 或许,钱谦益省悟了,或许是看透了,知道只有死抱皇上的粗龙腿,才能像阮大铖那样,深受龙恩,成为官场上万年不倒的常青树。 因此,除了刻意巴结皇上,还让爱妾柳如是时常进宫陪着圆妃和香妃玩儿,增进姐妹间的情谊。 他认为,光凭自己的名声才华,是不可能一下跳两级,当上正二品的尚书官职的,最大的功劳还是经常进宫的爱妾柳如是。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柳如是已经“邂逅”过皇上了。 如果皇上透露出那么一点意思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把柳如是献给皇上。 他是心甘情愿的,因此,绿,是不存在的。 东林党因为钱谦益的背叛伤了元气,士气也大为受挫,加上朱有兼越来越独断专行的强势,行事有所收敛,不少利国利民的新政得以顺利通过。 不过,东林党并没有因向商人征税一事罢休,仍然在报纸上作妖,意图忽悠大字不识一个的无知百姓,引导社会舆论施压,迫使朱有兼妥协。 断人财路,与杀人父母无异,东林党最大的蛋糕丢掉了,他们确实很恼怒愤恨,如果朱有兼不是大明的皇帝,一直躲在守卫森严的皇宫里头,估计早被他们弄死上百回了。 在他们心里,只有听话放权的傀儡皇帝,才符合他们的利益。 “钱爱卿,你也曾是东林党的首脑之一,有何想法,且大胆说出来,朕恕你无罪。” 第336章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朱有兼用一道圣旨就破解了东林党的终极杀招,舆论一边倒,东林党的形象虽然有所受损,但东林党人在名声方面毕竟经营了多年,打造了好人设。 加上崇祯皇帝被他们抹黑了多年,在普通百姓心中早已根深蒂固,短期内仍然无法动摇东林党人的根基。 朱有兼也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事,只能慢慢玩了,只要逮着机会,他必定往死里整,能整死一个就少一个。 东林党人使出的终极大招虽然失败了,但他们仍然不死心,仍然利用报纸等媒体玩文字游戏,妄图误导大字不识的普通百姓,让他感觉很恶心。 反击是必须的,但怎么反击,得好好考虑一下,钱谦益不是刚投靠过来嘛?那就给他一个机会吧,嘿嘿。 “皇上,老臣觉得,或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或移花接木。”钱谦益认真地思索了好一阵,才小心翼翼地回答道。 他心里十分清楚,这是皇上对他的一个重大考验,如果不能通过考验,他这个才刚上任没几天的户部尚书随时会被撸下来,甚至革职闲置。 想要他老命的人多了去,特别是东林党人,恨不得马上弄死他,如果失去了朝廷大员这个强有力的护身符,东林党人分分钟能把他弄死。 要么被仇敌弄死,要么死抱皇上的粗龙腿,继续升官晋爵,入主内阁,达到人生的巅峰。 说是二选一,其实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傻逼都知道怎么选择,既然东林党人不仁,甚至想要他的老命,那就不要怪他心狠手辣了。 “嗯。”朱有兼皱眉,挥手示意他继续往下说,他最不爽的就是这些文官说一半留一半,让你费脑子去猜测的坏毛病了。 “东林党人最擅长的就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引导和利用社会舆论达到目的,只需要移花接木之计,便可化解,若要反击,便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钱谦益小心翼翼地讲解,移花接木之计很简单,只要引出某件大事,吸引所有人的目光,便可化解东林党的攻势,此为单纯的防御手段。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则是反击手段,不仅要凌厉,而且直戳要害,狠狠地抽东林党人的脸。 “还是抽脸爽。” 朱有兼听懂钱谦益的意思,移花接木在另一个时空早就玩烂了,一些明星闹出了绯闻,为转移网友的视线,就爆出一个更大的瓜,自己成功躲过一劫,他只是一时没想起来而已。 被动防御不是他的性格作风,必须凶狠凌厉地反击,狠狠地抽东林党人的脸,才能发泄出积压在胸口的那一口恶气。 “钱爱卿,你能不能一次性把话说完?朕不好大喜功,不会抢了别人的功劳,只要你有本事,只管立功,更不必担心功高震主,你功劳越大,朕越喜欢。” 朱有兼被钱谦益说一半留一半的毛病给折腾得很不爽,干脆把话给他挑明了,别特么的跟朕玩这一套,朕不喜欢,朕喜欢爽快的。 “老臣明白了,请皇上恕罪。”钱谦益连忙请罪,心里却松了一大口气。 回想种种过往,皇上的一些行事风格,他现在似乎了解皇上的性格,如果是这样,以后君臣相处,他就不怕战战兢兢,生恐惹恼皇上了。 朱有兼摆了摆手,算是恕他无罪,也是示意他赶紧把话说清楚,朕真的有点不耐烦了。 “监察副御史周嗣昌。” 钱谦益忙说了一个名字,接着往下解释,监察副御史周嗣昌素以清官自居,也是东林党人在民间竖起的一面清廉大旗,只要找出周嗣昌贪污受贿的证据,不仅破解东林党的攻势,还能砸了他们的招牌,狠狠地抽他们的脸。 “宣田伯光。” 第337章 把自己吓怕了 锦衣卫办事的效率很高,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有关周嗣昌的及其家属的所有详细资料都呈交到朱有兼的手上。 “我去,大明官场贪污腐败成风,竟然还有这么一个奇葩的存在?”朱有兼一翻阅,不禁傻眼了。 根据锦衣卫收集到的资料,周嗣昌确实很清廉,住的虽是二进的大宅院,但家具普普通,有的甚至都陈旧破损得可以拿去当柴火烧了。 除了官服官鞋外,周嗣昌夫妻平时的衣着虽干净整洁,但多是打过补丁,伙食普通得像贫民一样,据传,周嗣昌还要靠夫人武氏的娘家接济,日子才勉强过得下去。 谁会想到,堂堂的四品官员,日子竟过得这般清贫? 说老实话,周嗣昌确实很清廉,和大明现在的官员相比,简直就像圣人一般。 朱有兼傻愣了好半晌,才接着往下看,周嗣昌的两个弟弟经商,家境富裕,他生有一儿一女,女儿出嫁没几年就病逝了。 儿子周一桐因悟性的原因,没有读书求学,而是跟着两个叔叔学做生意,平时生意繁忙,基本都住在两个叔叔的家里。 朱有兼又仔细看了一遍,确实挑不出什么毛病,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哪里不对,但一时半会又没能具体地捕捉哪里不对。 “给朕仔细查!”朱有兼冷声道,既然周嗣昌这边查不出问题,那就从他的两个弟弟身上入手,特别是他的儿子周一桐,更要重点调查。 “是。” 田伯光领命退下,回到锦衣卫官署后,把一众心腹手下召来,交代了一番,然后挥手让手下赶紧去干活。 东城区,西街,打扮成纨绔公子哥的沈练一身华服,手拿一卷《大明报》,大摇大摆地走进醉仙楼,在店伙计的引领下,进入兰花雅间。 雅间里原本坐着一个身穿绸缎的中年富商,看到沈练进来,连忙起身相迎,脸上满是谄媚讨好的笑容。 醉仙楼是京城有名的高档大酒楼,装修豪华,消费也高,不是一般人能够消费得起的,沈练此来是有事。 虽说是私事,但也可以算是公事,因为这个黄大发的富商是他发展的下线,如果遇到了一点麻烦,于公于私,他都得帮黄大发解决麻烦。 其实,黄大发的麻烦算不上是麻烦,而是他自己想多了,把某些简单的事情给想复杂了,难免疑神疑鬼的,心有不安,想求沈练指点迷津。 不止是黄大发,包括所有的商人都有同样的想法和不安,原因是皇上设立的工商局,颁布的一系列工商管理条例,让他们把事情想得复杂了,心存顾虑,甚至恐惧,一个个都静观其变,坐等别人先出头。 别看京城的所有商人都在东林党人的指使下关闭商铺罢市,但一个个都惴惴不安,而且心里肉痛得要命。 他们是做生意的,关门一天就少赚一天的钱,关个十天半月的,损失大到让他们肉痛。 财大气粗的大富商承受得损失,像黄大发这样的小商人可就吃不消了,搞不好得破产,但又不敢开门营业,否则必受商会的惩罚,同样完蛋,搞不好连老命都得丢掉。 黄大发实在撑不下去了,只好硬着头皮向沈练求助,当然了,他不是一个人,而是十几个像他这种身家的小商人推出来的代表。 “你们……真的是让人无语了……” 听了黄大发的一番讲述,沈练摇头苦笑,本是简单的一件事,黄大发等人却想多想复杂了,甚至把自己给吓怕了,确实让他无语了。 “可是……可是商会……”黄大发呐嚅了半天,却憋不出一个屁来。 他听了沈练的讲解,明白了皇上设立工商局的原因与作用,心里松了半口气,但仍有半口气不仅没有松弛下来,相反绷得更紧。 “商会?”沈练一怔,心中倏地一动。 第338章 顺手帮老爹两个忙 沈练原本对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情不感兴趣,但也知道自家的老爹为了这事忙得焦头烂额,茶饭不思,人都瘦了半圈。 他听懂黄大发的意思,不是他们不想开门营业,这世上没人会跟银子过不去,何况他们快要撑不住了,只是害怕受到商会的打击报复。 也就是说,事情的关键点在于商会? “你且等几天。”沈练安慰黄大发几句,让他耐心等几天,他回去后会把这事告诉老爹,至于老爹怎么处理,就不关他的事了,反正也算是顺手帮老爹一个大忙。 沈练起身离去,走到楼梯口的时候,楼下走上来一群人,为首几个锦衣华服,油头粉面的,手里拿着卷成一卷的报纸,一看就是游手好闲的纨绔公子哥,在他们身后跟着五六个耀武扬威的家丁。 沈练不想惹事,他退到一旁,让几个纨绔公子哥先上楼。 “桐少,您里边请。”店伙计一溜烟跑来,弯腰伸手,脸上带着职业性的微笑。 桐少? 沈练一愣,周嗣昌的儿子周一桐? 他身为锦衣卫有数的高手之一,一般负责的都是棘手的大案重案,跑腿调查什么的小事儿根本轮不到他,不过,他在卫里也听说了,指挥使田伯光奉旨秘密调查监察副御史周嗣昌的儿子周一桐和两个叔叔的生意情况。 他也知道自己的老爹和田伯光在暗中较劲,争抢功劳,或许可以顺手再帮老爹一把? 沈练不走了,而是重新回到兰花雅间。 “沈少……”看到沈练去而复返,正在独自喝酒的黄大发连忙起身,脸上带着疑惑的表情,沈少还有什么事? “监察副御史周嗣昌的公子周一桐,你知道吧?”沈练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然后才出声询问。 “知道,桐少在京城商界也算小有名气。”黄大发小心翼翼地回答,心里则在猜测沈练打听周一桐的目的。 “说说看。”沈练说道, “桐少做的生意很大,排场也大,不过别看他很风光,生意大多赔本,呵呵。”黄大发讲解周一桐在商场上的奋斗史,脸上流露出不屑的笑容。 什么商界新秀,整一个败家的纨绔,如果不是本钱雄厚,早就亏得当裤衩了,不过人家命好,有个当官的老爹,不管亏多少,都有钱把窟窿补上。 “你确定?”沈练心中一动,如果真像黄大发所说的那样,这周嗣昌可是大有问题了。 “不能……” 黄大发摇头苦笑,但凡在商场混的,都知道周一桐做的都是大生意,也大多亏本,但人家的账做得好,账面上都是盈利的,除非能拿到周一桐的真实账本,否则都是白瞎。 至于周一桐做生意的本钱,据说是他的两个叔叔给的,甚至生意亏本时要填补的窟窿,也是两个叔叔给的,表面上是这样。 但周一桐有一次喝醉酒时,无意中泄露了天机,两个叔叔做生意的本钱都是他老爹给的,包括他自己这一份,还有那些填补窟窿的钱。 “很好,如果两件事都办成了,那可是大功。等着领赏吧。”沈练说道,起身离去。 “谢沈少提携。”黄大发忙抱拳致谢,锦衣卫的奖赏,对他来说,还不够一顿饭的钱,有没有都无所谓,他的目的是抱紧沈练的大腿。 背靠锦衣卫,生意场上无所不利,嘿嘿。 沈练出了醉仙楼,第一时间就去找自家的老爹,把了解到的情况说了一遍,然后闪人,至于老爹怎么想,或怎么做,就跟他没有半毛的关系了。 “这小子,每次都这样……”沈百川扳着老脸骂了一句,但脸上却带着开心满意的笑容。 可怜天下父母心,不都是望子成龙嘛?儿子越有出息,他这个当爹的就越开心,也越有面子呐。 “来人。”沈百川叫道,事不迟疑,他马上召集人手,分派任务。 第339章 大明商会 “很好。”朱有兼毫不吝啬地夸赞沈百川,对他今次的表现很满意。 沈百川得到儿子沈练提供的重要情报后,马上派人去调查京城内的几大商会的详细情况,另派人去调查周一桐及他的两个叔叔的详细资料和经商情况。 在情报的调查和获取方面,地下势力要比锦衣卫强一些,仅半天的时间,手下就把收集到的情报资料呈现到沈百川面前。 沈百川抓紧时间综合整理,趁着天色还没有暗下来,抢先田伯光一步进宫面圣,让朱有兼龙颜大悦。 他心里清清楚商会的作用、目的等情况,只是人忙得焦头烂额给疏忽了。 接下来就是和三大军师商讨对策。 因清帝国暂时没有动静,几支精锐部队已经在指定地点构筑好防御阵地,各种军用物资源源运抵,军师顾君明回返京城。 “皇上,既然东林党能操控这些商会,皇上何不成立一个商会,掌控在手中。”顾君明思索了一会,提出自己的想法。 成立一个新商会和那些被东林党操控的商会对抗,会员嘛,可以拉拢吸纳那些因关店罢市,快要撑不下去的小商人入会,皇上自己亲任会长,目的是给加入商会的小商人撑腰。 当然了,皇上这个会长只是挂名,真正办事的是副会长,皇上只需要扶植几个忠心耿耿的副会长负责商会的运作就行。 如此一来,那些被东林党操控的商人关店罢市就只是一个笑话。 “很好,商会就命名大明商会。” 朱有兼笑了,他也确实有这个想法,千万别小看那些财力不够雄厚的小商人,可他们人很多,只要团结起来,足以和那些财力庞大的富商或世族门阀相抗衡。 前提条件是他这个当皇帝的给这些小商人站台撑腰,他们才有胆量站到前台,和那些财力雄厚的富商硬刚。 本来嘛,只要他给这些小商人站台撑腰,就已经让他们感恩戴德了,但朱有兼觉得,为了真正地笼络这些小商人,他会让出一些利益,以此激励这些小商人,增加他们的忠心,增强他们的凝聚力。 当然了,肯定有某些人会玩阴招,在背后使坏,甚至杀人都有可能,他会交代田伯光和沈百川,让他们暗中盯着,逮到一个严惩一个。 为了杀鸡儆猴,起到震慑效果,头一批倒霉蛋肯定是要抄家砍脑袋滴。 “朕觉得这样还不够。”朱有兼咬牙切齿说道,光成立大明商会还不足以震慑那些被东林党操控的大富商和世族门阀,他要拿工商营业执照大做文章,逼迫那些家伙选边站队,否则,就不用做生意赚钱了。 “皇上圣明。” 顾君明、宋献策和吴不为俱都心中微凛,皇上心中的杀机越来越重,天知道有多少人掉脑袋,不过,那也是他们自找的,不值得同情。 解决完商会的事,顾君明不再出声,只是悠闲的品茶,仿佛啥事跟他都没有关系一般。 宋献策和吴不为交流了一下眼神,然后吴不为站起身,说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建议。 他的想法建议都是针对监察副御史周嗣昌,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周嗣昌收授贿赂,只能采取全天候监视的办法,只要发现周嗣昌和哪些个商人接触,接下来就好办了。 “唔……” 朱有兼皱眉沉思,他听懂吴不为的话,突破点在那些给周嗣昌送钱的那些商人身上,不过需要一些时间,至于周嗣昌的儿子周一桐,还有他的两个弟弟,只能作为佐证。 当然了,凡事都有意外,说不准会有什么意外的收获也说不定。 “也只能如此了。”朱有兼无奈点头,周嗣昌这个老家伙隐藏得太深了,确实不容易对付。 “宣黄大发。” 第340章 真的大发了 “嘶,疼啊……” 黄大发回到家的时候,整个人还在懵圈,他用力掐了一下自己,椎心痛感令他忍不住发出痛呼声。 做梦吗? 清晰的痛感告诉他,这不是梦,而是真实的,他发了,何止是发了,简直就是大发特么,特么的发死了。 他突然感激已经故去的老爹是多么的牛逼,竟然给他起了“大发”这个名字,这一次,是真的发了。 当一大群锦衣卫突然出现在家里的时候,正准备搂着小妾柳如意探讨人生理想的他差点吓尿了,听闻皇上召见,两条腿更是软得站不起来。 好在带他入宫的老太监善意地提醒,才让他松了半口气,不过心里仍然紧张害怕得要命。 他只是一个身份地位连有百来亩薄田的小地主都不如的小商人,皇上竟然召他入宫面圣,一不小心,何止是砍脑袋,抄家诛九族都有可能。 进宫的一路上,他身上的衣服都被冷汗浸湿透了,粘糊糊的十分难受,但也只能硬着头皮硬撑了。 进了养心殿后,他终于见到了崇祯皇帝,心里既紧张担心,甚至害怕,但同时又激动兴奋,那可是传说中的真龙天子啊。 如果这一次不被砍脑袋的话,足够他吹一辈子的牛逼了。 皇帝虽然如神明一般高高在上,不怒自威,但却很好说话,不仅赐座,还让宫女上茶。 茶水虽然烫嘴,但他心里却美滋滋的,那可是皇宫里头独有的贡茶啊,他生平第一次品尝,真特么的香到骨头里了,关键还是皇上赏赐的,味道就是不一样,喝过后,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好像年轻了十岁一般。 皇上说象一位德高望重的慈祥长者,和他拉起了家常,虽然他的年纪比皇上大了两轮,但他就是这么认为的。 皇上告诉他,要创立大明商会,皇上是会长,他是副会长,负责主持商会的所有事务,如果难以决定的大事,可以通过锦衣卫奏报,由皇上裁决。 皇上还告诉他,不必担心资历不够,财富不多什么等原因,无法胜任副会长之职,皇上说他能当就能当,谁不服,皇上砍了他的脑袋。 也不用担心害怕其他商会、世族门阀和东林党的联手施压报复,他背后站的是皇帝,大明帝国最强大的靠山,动他,就是就是和皇上过不去,皇上就会让那些人过不去。 另外,皇上还赐封他为锦衣卫小旗,当场赐官印,鱼服绣春刀,让他鱼跃龙门,从一个小商人变成了吃公家饭的官老爷。 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大喜事,黄大发已经幸福得分不清东西南北,整个人都迷糊了,后面皇上还说了什么,他已经听不进脑了,自己怎么回的家都记不清了。 “老爷,你怎么啦?”小妾柳如意见他如同中邪一般,咧着大嘴巴呵呵傻笑,不禁吓坏了。 “如意啊,你家老爷发了,呵呵,发死了,呵呵。”黄大发咧着大嘴巴呵呵傻笑,眼睛都眯成了细缝。 没办法,想不笑都不行,他实在太高兴太激动了,这种天大的好事儿搁谁身上都能笑死,呵呵。 “哎呀,老爷,到底是什么喜事,也让如意高兴一下嘛。”柳如意扭着水蛇腰,嗲声嗲气地撒着娇儿。 “如意啊,先侍候你家老爷穿官服,然后老爷再好好跟你讲,嘿嘿。”黄大发咧着嘴,打开带回家一口木箱,从里边拿出锦衣卫标配的飞鱼服和官鞋。 “官服?”柳如意懵了,是她耳朵听错了?还是老爷是喝醉了说糊话? “你家老爷当官了,皇上赐封的,锦衣卫小旗,立功的话就升总旗,然后是百户千户啥的,嘿嘿。”黄大发得意扬扬说道。 “哎呀,妾身恭喜老爷,贺喜老爷了。” “嗯嗯,如意啊,本老爷当官的事,暂时不能传出去,一定要保密,本老爷还想立功升官呐。” 黄大发虽然乐昏了头,但至少还记得锦衣卫的职能,偷偷的干活,打枪的不要。 当晚,打发鸡血一般的黄大发穿着崭新的飞鱼服和爱妾探讨人生的理想,感觉十分得劲,如果不是绣春刀有点沉,有点碍事的话,他还想腰悬绣春刀办事呐。 第341章 机遇和风险并存 黄大发折腾了大半宿,整个人像打了鸡血一般,不仅没有困意,相反还精神抖擞,天不亮就爬起来沐浴更衣,然后吃早饭,准备出门办事。 一个人心情大好的时候,吃嘛嘛香,黄大发感觉今早的瘦肉火龙粥特别浓香可口,不过,在他正美滋滋地享受美食的时候,沈练带着八个长相彪悍,腰悬刀剑等武器的大汉进来,把他给吓了一大跳。 “啊……沈大人……你……你怎么来了?”黄大发吓了一大跳,连忙放下碗筷,起身行礼。 “黄副会长,恭喜恭喜。”沈练客气抱拳回礼,他没想到自己给自家老爹提供的情报,让黄大发的身份在一天之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仅获得皇上召见的殊荣,还当上了大明商会的副会长,锦衣卫的小旗。 千万别小看了这个副会长和锦衣卫小旗的职位,那可是皇上亲封的,就算这家伙犯错了,想要撸掉他副会长和锦衣卫小旗的职务,还得请示过皇上才行。 关键是皇上对成立大明商会一事十分注重,让锦衣卫指挥使田伯光派人前来保护黄大发,足见这家伙圣恩正隆。 沈练就是奉指挥使田伯光之命前来保护黄大发,他带了八个高手过来,其中四人身着便服,充当黄大发的贴身护卫,另外四个身着锦衣卫飞鱼服,腰佩绣春刀,既是摆在明面上的护卫,也是给黄大发站台撑腰。 皇上可是交代过,谁敢动黄大发,只管往死里搞,不必有什么顾忌,皇上在后面给他们撑腰。 “啊……草民谢主龙恩。” 听闻皇上如此厚待,黄大发感动得全身的肥肉乱颤,对着皇宫的方向下跪叩头谢恩,心里咬牙切齿地发誓,一定要把皇上交代的事情办好,方不负皇上的厚待和期望。 当然了,对他来说,这也是他一飞冲天,飞黄腾达的唯一机会,傻逼才会错过,谁挡他升官发财的路,谁是他的死敌,不搞死不罢休。 “来人,给沈大人等上肉粥。”黄大发很会来事,他知道沈练等人一大早就过来,估计也是没来得及吃早饭。 嗯,就算吃过早饭了,也得让人端上肉粥,吃不吃那是他们的事。 沈练等人确实还没有来得及吃早饭,何况就算吃过了,也抗拒不了瘦肉火龙粥的诱人香味,因此也不客气,端着大海碗唏哩哗啦地吃个痛快。 沈练家里是有钱,但早饭真没黄大发吃得这么丰富,他带来的八名锦衣卫高手,生活条件更不如他,一个个心里不得不承认,商人就是有钱。 黄大发真的很会来事,因沈练等人的到来,他反倒不急着出门办事了,不等沈练等人吃完肉粥,就吩咐丫鬟端上各色的糕点和水果。 “沈大人,各位兄弟,辛苦了,小的老命就拜托各位了。”黄大发乐呵呵地对着沈练等人抱拳揖礼,让管家奉上一封封的红包。 他心里十分清楚,风险和机遇并存,他抓住今生唯一一次飞黄腾达的机遇的同时,也要承担所带来的风险,而且利益越大,风险也越大。 皇上善解人意,派沈练等人来保护他,让他感恩戴德,想给皇上送礼,他还没有那个资格,唯有尽心尽力,把皇上交代的事情办好。 至于沈等人,自己这条老命真的是捏在他们手里,当然要好好对待,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嘛,只有真金白银,才能让他们尽力保护自己的安全。 他封给八名锦衣卫高手的红包各是十两重的白银一锭,封给沈练的是一张百两面额的银票。 八名锦衣卫力士全都眼巴巴的望向沈练,眼神不言而喻,十两银子啊,等于是他们一个月的薪资了,谁不眼馋? 他们不知道黄大发的真实身份,不仅是他们的袍泽,官职甚至还在他们之上,若是知道了,哪敢收黄大发的红包。 沈练犹豫了一下,收下红包,八名锦衣卫力士也开心地把十两重的银锭收进怀里。 黄大发看到他们都收了红包,心里也暗中松了一口气。 第347章 朕就是独裁 第二天的早朝,君臣商讨了几件不痛不痒的小事后,钱谦益出班。 “皇上,臣有本奏。” “哦,钱爱卿请说。”朱有兼微笑道。 “皇上,臣觉得,那些商人如果仍胆敢违抗圣意,继续关店罢市,那干脆就让他们永远关门好了。”钱谦益说道。 他心里十分清楚,这话一说出口,他就再也没有回头的余地,而且会变成那些商人和世族门阀的死敌,但他有选择的余地吗? 再者,凡事都有两面性,有利也有弊,当利远远大于弊的时候,傻子都知道怎么选择,死死地抱住皇上的粗龙腿,那才是王道。 “钱爱卿是何意?”朱有兼装模作样地想了一下,才露出一副疑惑的表情求解。 演戏嘛,怎么也要演得像一点,这也是一种职业道德,嘿嘿。 “皇上,臣认为,应该成立专门打击走私的缉私部门,严厉打击走私的犯人,一旦抓到,严惩不贷。” 看着款款而谈的钱谦益,朱有兼有点懵逼了,成立缉私部门,好像不在昨天商量好的剧情之内啊。 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钱谦益是入戏太深,不小心脱戏了,好在还在控制的范围之内。 这家伙真的是老戏骨啊,临场发挥的演技也确实不错,这一届的小金人非他莫属。 在朱有兼的未来规划里头,成立缉私部门,严厉打击走私犯是必须的,但没想到钱谦益临场改戏,提前说出来了,着实让他有点吃惊。 必须承认,钱谦益还是有点本事的。 “嗯,钱爱卿这个提议,朕觉得不错。”朱有兼点头,给予了肯定。 殿内文武百官都没有多大的反应,因为钱谦益没有说清楚缉私部门的职能,关键是工商营业执照的职能还没有凸显出来。 “皇上,臣认为,应该加强对工商营业执照的管理,加强对市场的监督……” 钱谦益接着往下说,也等于是把那个令所有世族门阀都吓了一大跳,恨不得把他剁碎了喂狗的计划说了出来。 “好,那钱爱卿觉得,这工商营业执照的办理期限多少天才合适?”朱有兼不等百官反应过来,就紧接着问道。 “臣觉得,十天吧,十天以后,就不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要办,也是明年以后的事情。”钱谦益也迅速回答道。 他把炸药抛出来后,一直压在心口的那一块无形巨大石突然间消失不见了,整个人感觉莫名的轻松。 其实,他心里明白,开弓的箭,已经无法回头,他唯有拼命前行,充当皇上手中的刀,神挡杀神,鬼挡诛鬼,哪怕是与天下为敌,他也无所畏惧,只要皇上不抛弃他。 此时,殿内百官,特别是东林党人,还有那些世族门阀的官员都死死的瞪着款款而谈的钱谦益,只恨不得抽他的筋,剥他的皮。 同时,他们心里也清楚,皇上和钱谦益之间的一问一答,根本不是商量,而是怎么实施,至于百官什么反应,皇上根本置之不理,甚至可能不通过内阁的议定就强制施行。 皇上表现得越来越强势霸道,杀心也越来越重,整一个暴君的趋势,大明,危矣。 “钱爱卿不愧我大明忠君爱国之能臣。”朱有兼毫不吝啬地对钱谦益一通夸赞,至于百官什么反应或不满,他懒得理会。 “缉私工作,暂由锦衣卫负责。”他接着沉声说道,在帝国军情处和帝国全安局没有成立之前,缉私方面的工作,还是暂时交由锦衣卫负责。 朕就是独裁,一言定乾坤,谁不服就站出来,朕保证不打你,只砍你颈上吃饭的家伙。 不过,他还是小看了古人,还真有不怕死的。 “皇上,老臣有异议。”吏部郎中郑烨出班。 “有异议也等明天再议吧,散朝。” 第348章 暗中较劲 申办工商营业执照期限仅剩下十天的消息,一下传遍京城,引发了极大的震动,也让那些还在关店罢市的商贾、世族门阀都慌神了,作为幕后指使的东林党人更是气得上蹿下跳,破口大骂昏君。 这些商贾和世族门阀财力雄厚,关店罢市个把月还能撑得住,毕竟后面的回报比罢市一个月的收益更大,但生意要是关停一年,那损失大到根本承受不起。 何况,那些小商人申办了工商营业执照,开门营业后,生意火爆,财源滚滚,让人看着都眼红了,那些钱财原本应该是他们的,但现在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抢走,不肉痛才怪。 心里不爽,怨气滋生,各商会的会长副会长,包括幕后指使的东林党人,都被他们在心里默默地问候祖宗十八代n万遍。 他们自然不会坐以待毙,纷纷跑到商会闹腾,那些德高望重的会长副会长也撑不住压力,只能跑去找东林党的大佬诉苦。 可以说,一天的时间,权贵圈、商界全都乱套了。 外边乱成一锅粥,保皇派却是一片和谐,搬来凳子当吃瓜群众看热闹。 敢跟皇上叫板,这下舒爽了吧?继续闹啊,皇上的三十米大刀早就饥渴难耐了,就看哪个倒霉蛋跳出来吃刀了,嘿嘿。 阮府。 “什么,你说什么?”阮大铖回到家中,听闻心腹谋士的禀报,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吃惊跳起,脸上表情十分古怪。 “此事,属实?” “属下让人查过了,确实属实,这可是欺君的死罪,钱谦益不敢开这个玩笑。”谋士肃然回道。 他在钱谦益的田庄里头安插的密谍身份不低,能接触到钱家的核心机密,而且钱谦益下令把田庄内储存的近五万石粮食都调运出来,动静很大,想瞒都瞒不住。 “这老家伙,竟然舍得下这么大的血本……”阮大铖捋着颌下长须,皱眉沉思。 钱谦益那老家伙为了讨好皇上,竟然舍得下这么大的本钱,着实让他吃惊不小,又被他领先一步了。 “先生怎么看?” “钱谦益这是另辟蹊径,高,实在是高。”心腹谋士捋着颌下长须,连声赞道。 因商人关店罢市一事,忠于皇上的保皇派大臣和一些世族门阀争相讨好皇上,和那些奸商杠上了,也正因讨好皇上的人太多了,功劳被摊薄了。 钱谦益突然剑走偏锋,玩了一招捐粮的妙招,虽然是大出血,但真的是与众不同,绝对能让皇上印象深刻,这心智,这魄力,确实让人佩服。 “阁老,钱谦益能做,我们也能做。”心腹谋士说道,虽然是跟风,但只要捐出的粮食数量比钱谦益捐五万石粮食多一倍,效果也不差的。 当然了,就看阮大铖有没有这份魄力了,毕竟是十万石粮食啊,一般人肯定肉痛得要命。 “可储存的粮食已经卖掉不少了……”阮大铖迟疑道,捐出十万石粮食,确实让他很肉痛,但为了再进一步,他咬牙拼了,绝不能输给钱谦益。 “这好办。”心腹谋士暗中松了一口气,只要阁老你有这份魄力,还怕以后没钱赚嘛? 粮食没了,可以跟别人买嘛,好多中小地主老财跟风罢市,实际上,这些人的心里不知道有多着急,关店罢市越久,损失也越大,估计心里早后悔死了,估计把东林党那帮人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万遍了。 阮阁老暗中收购他们手里屯积的粮食,既让他们赚到了钱,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又能让他们给那些人一个交代,那些人感激都来不及呐。 不过,话说回来,那帮傻逼也不掂量一下自己几斤几两,胆敢跟着东林党人瞎折腾,迟早有一天会掉脑袋的。 第349章 贤内助 皇宫,养心殿。 殿门外,吏部郎中郑烨咬紧牙关跪在地上,也不知道跪了多久的时间,他的膝盖已经麻木得失去知觉,但仍旧咬牙死撑,身上原先被冷汗浸湿透的官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面色惨白无血,嘴唇干裂。 为逼迫皇上收回圣命,他唯有死谏,不过,身体最终支撑不住,眼前一片发黑,错倒在地上。 守候在一旁的几名小太监连忙把人抬到早准备好的担架上,几名奉旨而来,早已等候许久的御医上前诊治,让宫女给郑烨灌下一碗药汤,然后抬出皇宫,送到郑府。 等到郑烨苏醒过来时,夫人告诉他,皇上派王承恩公公过来探望,留下各种补品,还很贴心地安慰郑家的人,皇上说了,让郑郎中带薪调养半年的身体再回去上班。 卟—— 郑烨当场喷出一口血,昏死过去。 郑府上下顿时乱成一团,机灵的开始反应过来了,在家躺半年,郎中这个职位铁定要飞了,那可是老爷送了很多的礼,拍了无数的马屁,好不容易才爬上去的哟。 “老爷这是被东林党那帮人当枪使了……” 郑夫人气得口吐芬芳,郑府上下也跟着把东林党给问候了无数遍。 钱府。 “阮大铖,无耻之极。”钱谦益听闻阮大铖学着他捐献了十万石的储备粮,气得破口大骂,把阮大铖家里的妹纸都问候了一遍。 不过,气归气,骂归骂,他心里还是还是挺佩服阮大铖的豪气和魄力的,那可是十万石粮食啊,他捐五万石粮食,已经肝痛得几天都睡不着觉了,阮大铖那老家伙眉头都不眨一下就捐了十万石粮食,这人比人,真能气死人呐。 哟,才领先阮大铖一回,又被他扳平了,蓝瘦,香菇。 “夫君,妾身听闻吏部郎中郑烨病倒了。”柳如是柔声安慰了一番,然后话锋一转,提到了被强行在家调养身体的吏部郎中郑烨。 她经常入宫,从陈圆圆和李香君那里知道了很多事,其中就包括东林党的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密事,潜移默化下,再加上市井一些有关东林党的不好传闻,心中对东林党的好印象早已经动摇。 只不过自己的丈夫是东林党的大佬之一,她不敢说出来而已,直到皇上提出减免百姓赋税,向商人征税,遭到东林党的强烈反对,并鼓动京城的商人开店罢市,各种阴损招数频出等,东林党的高大形象在她心中终于崩塌。 柳如是不仅是钱谦益的爱妾,更是他的得力臂助,很多事情不仅没有瞒着她,甚至还询问她的一些看法建议,她越接触东林党的核心机密,心里对东林党的所作所为越是失望,只是不知道怎么开口劝钱谦益而已。 钱谦益被东林党当作叛徒,逐出党宗,愤而投靠皇上后,柳如是反倒松了一大口气,并支持钱谦益的明智选择。 她虽是女流之辈,但冰雪聪明,加上帮着钱谦益整理文档宗卷,多少了解一些官场上的事情,更接触到了东林党的核心机密,又从闺密陈圆圆、李香君那边知道一些钱谦钱都不一定知道的机密事情,估测出了一些不好的事情。 东林党为了一己私利,不顾大明利益,不顾百姓死活,在作死的道路上越做越大,皇上英明神武,肯定不会放任东林党人这么折腾,祸害大明帝国和百姓,砍头抄家只是时间问题。 钱谦益割袍断义,退出东林党,等于是避开了杀身之祸,投靠皇上是明智的选择,因此,她现在是尽心尽力地帮自己的男人排忧解难。 钱谦益眼睛一亮,这事,可操作。 第350章 罪己诏 “夫君怎么啦?”柳如是见夫君看自己的眼神表情有些异样,不安询问。 “没什么……”钱谦益忙收敛心神,微笑回答道,在这一刻,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论姿容,柳如是稍逊陈圆圆和李香君,但她的气质灵性却让她独具魅力,这也是皇上被她吸引的原因吧? 刘皇叔说过,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柳如是虽然是他的贤内助,但死抱皇上的粗龙腿才是王道。 他所缺的,只是一个合适的机会。 钱谦益带了一份厚重的礼物,在一群护卫的簇拥下,前去看望病倒的吏部郎中郑烨。 郑夫人正在埋怨东林党人薄情寡义,被当了炮灰的丈夫没有利用价值后,竟无人登门看望安慰,听闻户部尚书钱谦益携礼登门,不禁一怔。 钱谦益已经背叛东林党,投靠皇上,他还有脸登门? “快,快请,不,老夫亲自出迎。”躺在床上唉声叹气,神色极差的郑烨激动地猛地坐起身,手忙脚乱地穿鞋。 钱谦益是他重返官场的唯一希望了,他必须死死地抓住这个机会。 第二天散朝后,钱谦益带着身体已经“康复”的郑烨进宫面圣,然后郑烨官复原职,东林党少了一个炮灰党友,保皇派多了一员敢冲敢打的猛将。 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的十天期限,让那些富商吵成一团,停业个十天半月的,他们还能撑得住,停业一年,那可要了他们的老命了,但如果去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他们输个精光,得向朝廷缴纳税款。 其实,他们私下里都计算过,按照朝廷定出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一年n多单大生意下来,需要缴纳的税务款累计起来,确实是一大笔钱。 但这一大笔钱比他们每年给那些官员的孝敬要少一大半,如果不是畏惧那些官员的权势,需要他们的庇护,他们宁愿交税,也不愿意给那些官员孝敬。 那是一群贪得无厌的吸血鬼。 所有富商心里都有怨气,把东林党等所有贪官污吏的十八代祖宗都默默地问候了一万遍。 每年都要孝敬你们一大笔钱,说好了给我们保驾护航的,现在呢,皇上要向我们征税,我们是把税款交给你们?还是交给皇上? 这话,有逼宫之意,而且诛心。 以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也为此发生了争吵,虽然把朱家人都问候了一百万遍,但却吵不出一个结果来,最后吵成了两个派系。 激进派叫骂着要废除昏君,另立一个听话的新皇帝,把他们惹急了就起兵造反,反正朱家皇朝也是起兵造反,从别人的手里夺下的江山。 这时候,他们发现,如果李自成、张献忠还在的话,那就好办了,可惜两人都已经被灭掉了。 温和派主张死谏逼宫,不信崇祯这个昏君真敢罢了他们的官职,他们依仗的底气是一旦罢工,各部门必定瘫痪,引发动荡,甚至混乱, 天下动荡不安,崇祯皇帝必定慌乱,最后不得不向他们妥协。 为了让崇祯这个昏君知道他们的厉害,当妥协还不行,还要逼迫他下罪己诏。 两派的力量不相上下,谁都无法说服对方,眼看着激进派有分裂出去单干的趋势,东林党的一众大佬不得不站出来当和事佬,让双方都先冷静下来,好好商量。 东林党因钱谦益的背叛,力量已经被削弱,如果再分裂,还怎么跟阮大铖的江南派斗,怎么把控朝堂? 而且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怎么安抚那些闹情绪,牢骚满腹的商贾? 当朱有兼接到锦衣卫的密报时,刚入口的茶水全喷出来了,这帮傻逼竟然要逼迫得他下罪己诏? 第351章 秀才造反,十年不成 京城,密县。 密县有王、张、伍、刘、唐五大姓氏豪强,王家是五姓之首。 今天,张、伍、刘、唐四家的家主都聚集在王家商量重要的事情。 平时,五大家因利益的原因,曾闹得有点不愉快,但今天,五家抛弃前嫌,聚在一块商量事情,足见事情的重要性。 王家家主王有仁的书房外站满了手持刀剑等武器的家丁,没有家主王有仁的命令,任何胆敢靠近书房的人杀无赦。 书房内,主持会议的不是王家的家主王有仁,而是一个叫文扬先生的中年文士。 “要钱有钱,要人有人,武器装备,粮草等军用物资充足,更有情报支持,朝廷的任何举动,你等都第一时间掌握,出征的官军甚至暗中协助你等,还有什么可担心的?”文扬先生皱眉道,脸上带着不满的表情。 这些家伙虽雄霸一方,但显然不是干大事的料,不过,充当棋子却是最适合。 为了大佬们的大事,他不得不强压下心中的不满和怒火,耐心地给他们讲解分析当前的局势情况等,让他们晓以利害,不想反抗,那只能任由宰割。 “万一失败了呢?”刘家的家主刘承伟呐嚅道,脸上满是担忧神色。 每一个家族的发家史难免有一些见不得光的黑暗事,甚至带着血腥,杀人越货,他不怕,但今天,他们商量的可是起兵造反的大事情,万一失败了,诛三族都是轻的,他不得不小心谨慎。 “万一失败了,让他们一哄而散,把那些知情人处理干净,上面有大佬帮着掩盖,锦衣卫能查到什么?”文扬先生微笑说道。 “再者,这事根本不用你们出面,就在场的诸位知道,如果事情泄露了,呵呵。” 文扬先生没有把话说完,只是呵呵地轻笑一声,但任谁都听得出来,如果事情泄露,只能是你们五人中的一个,老夫不仅负责牵线搭桥,而且还负责统兵打仗,不可能泄密,更不能背叛东翁。 五大家主交流了一下眼神,最后咬牙点头,同意了文扬先生的要求。 他们不甘心被昏君征税宰割,文扬先生的办法让他们看到了希望,决定豪赌一把。 按文扬先生的分析和谋划,这事成功的几率很大,就算失败了,按照文扬先生所说的,把那些知情的心腹给人间蒸发了,谁又知道是他们暗中指使的?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王家出二千人,张家出一千五百人,伍家出一千五百人,刘、唐两家各出一千人,五家加起来就有七千人马。 不过,他们也有自己的条件,只出人,武器装备粮草什么的,就由文扬先生自行解决了。 “诸公就安心坐等好消息吧。”文扬先生说道,清瘦的面庞上带着自信的笑容。 嗯,他对自己的才能还是很自信的。 他不仅才高八斗,而且熟读兵书,可惜几次科考都落榜,生活所迫,不得不当师爷,帮老板出谋划策,但他野心极大,一心想出人头地,现在,他终于等到一飞冲天的机会了。 李自成、张献忠两个泥腿子都能玩得这么大,他才华横溢,碾压两人百倍,且占天时地利人和,难道还玩不起来? 文扬先生辞别五人,踌躇满志离去,接下来的几天,他需要整军,要忙上好几天呢,除了密县五大豪强出的七千人马,还有津县七大豪强的一万三千人马,凑足了二万之数。 二万大军,武器装备精良,士气高昂,且谋而后动,打的是袭击战,岂有不胜之理? “皇上,出大事了。”锦衣卫指挥使田伯光收到密报,吓得脸色发白,连滚带爬地跑进宫里密报。 “亏你还是堂堂的锦衣卫指挥使,竟然吓成这样,朕很失望。滚。”朱有兼看过密报,心里只是冷笑,但田伯光吓成这样,让他很是不爽,一脚把他踹倒。 “皇上恕罪。”田伯光吓得冷汗直飚,暗骂自己浑蛋,幸好皇上没有真的发飚,否则,被皇上撸掉锦衣卫指挥使的官职,那就惨了。 “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哼哼。”朱有兼冷笑道。 第352章 文扬先生读书读傻了 朱有兼不是小看天下的读书人,只是讥笑东林党人玩的这一手阴招。 那位文扬先生还没有把十几家世族豪强贡献的私兵集结起来,详细的情报已经摆在他的龙案上,除了不知道那位负责统军的文扬先生要攻打哪处地方外,就连文扬先生打出的“反对向商人征税,清君侧,诛奸妄”的口号都知道。 想到文扬先生打出的口号,他忍不住想笑,这家伙读书读傻了?不知道得民心者得天下这个人人都知道的大道理么? 如果他打出像李自成那样,类似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估计会有不少饥寒交迫的百姓响应,反对向商人征税,那等于是吃果果的想要老百姓的命,老百姓不弄死你已经不错了,还会跟你造反? 不过,话说回来,大道理谁都知道,但却很容易被人疏忽掉,或者说,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太难。 “那位文扬先生会首先攻击哪一处地方?”朱有兼看向吴不为、宋献策、顾君明三位军师。 他虽然不担心文扬先生能折腾出什么风浪,但终究是在自己家里搞事,无辜百姓被波及,如果能做好镇压叛乱的准备,就能把损失减少到最小。 “红将军的国防军独立一师军营。” 吴不为、宋献策、顾君交流了一下眼神,然后由吴不为回答。 据锦衣卫密谍传回的情报,文扬先生的二万人马在小阳村集结,距离红娘子统领的国防军独立一师军营仅二十几里路,文扬先生要搞事,拿下密县,红娘子统领的国防军独立一师是他避不开的坎。 再者,如果击溃独立一师,文扬先生不仅扫清了最大的障碍,他统领的叛军还能缴获大量的武器装备粮草的军用物资,更能提振士气,成功竖起反明大旗,可谓是一举多得。 容默公公又奉旨出宫了,这一次,他除了负责押运一批弹药和姨妈巾等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品给红娘子外,还有一封朱有兼的亲笔书信。 红娘子对朱有兼的殷勤早就习惯了,不过,当她打开朱有兼的亲笔书信观阅时,俏面上满是惊讶表情。 竟然有人想要偷袭她的军营,真是嫌自己活得不耐烦了? 她自从接受朝廷的招安后,部队就在密县进行整编,更换了清一色的遂发枪和火炮,接受各种全新的军事训练。 身为国防军独立一师的师长,红娘子以身作则,和全师的士兵一起接受教官的训练,摸爬滚打,让士兵折服,将士效命。 随着李自成、张献忠这两支最强大的义军覆没,各地虽然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小股义军起事,但很快就被官军剿灭,饱受战火摧残的大明难得的平静下来。 但哪怕身处重兵驻守,比任何一个地方都要安全的京城,身经百战的红娘子并没有因此放松警惕,明岗暗哨巡逻队一个都不少,就算没有朱有兼的提醒,文扬先生想要率军偷袭她的军营,保证有来无回。 看着信中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关怀与担心,不知道为什么,红娘子感觉心里暖烘烘的,她虽然是女强人,但女强人也是女人,也希望被人呵护宠爱。 虽然感觉有点对不起亡夫李岩,但她的心情却莫名的愉悦。 送走容默公公后,红娘子当即下令停止训练,召集一众将官进帐议事。 独立一师的全体将官都是红娘子的部下,都是历经多场战斗的老兵,就算不用火枪,只抡刀剑砍杀,她都没有把文扬先生的二万乌合之众放在眼里。 不过,在见识了火器的威力和全新的战术后,红娘子心里清楚,传统的刀剑等冷兵器即将被淘汰,退出历史的舞台,以后的战争,火器为王。 独立一师全部更换武器,装备上了精良的遂发枪和火炮,她的师属警卫连装备的更是最先进的dm2步枪,军中的十几组狙击手装备的也是最先进的dm2狙击步枪,但毕竟是更换装备后的第一仗,红娘子不敢有半点马虎。 绝对的优势下,这场围歼战必须完美,否则有点对不起某人的厚望和信任。 哎呀,姑奶奶怎么这么在意那家伙的感受? 红娘子突然想到了什么,俏面腾的飞红起来。 第353章 夜袭军营 “出发。” 站在临时搭建的高台上,意气飞扬的文扬先生长剑一指,下达了全军出发的命令。 此时,距离天亮还有一个时辰左右,他没有一点想要在半夜发动夜袭的想法,因为手下这二万士兵在夜间无法视物,在夜间行军,又不敢大张旗鼓地打火把行军,只能提前一个时辰摸黑行军了。 也不是说大军真的是摸黑行进,火把还是打的,只不过每隔一段距离才打上一二支火把,士兵借着微弱的亮光,一脚高一脚低地行军,速度十分缓慢。 但文扬先生也计算好了,哪怕行军的速度再怎么慢,整整一个时辰的时间,也能够在天空放亮之前抵达国防军独立一师的营地,然后发动袭击,一举击溃独立一师。 他的如意算盘打得噼叭作响,不过,他不知道情报早已泄露,红娘子早挖好大坑等着他自投罗网,而且一个营的部队埋伏在临时营地附近的树林里,准备端他的老巢。 营地里堆满了各种军用物资,是一些商贾捐献的,不过,有一半进了东林党一众大佬的腰包,小部分进了文扬先生的腰包,剩下的充作军饷,等打完这一仗后,文扬先生才会论功行赏。 文扬先生的二万大军在还算平坦的官道上行军半个时辰,然后拐入坑坑洼洼的村道,向着红娘子的独立一师营地行进,期间因天黑,有一些士兵扭伤了脚,不得不钻进路边的树林里坐着,等待战事结束后再归队。 国防军独立一师的军营就设在小盘山上,小盘山只有一条上山的路,经过独立一师士兵的修整,山道全是宽敞,但弯弯曲曲的。 文扬先生率军抵达小盘山下时,距离天亮还有半柱香的时间,此时反倒是人睡得最沉的时候。 文扬先生率军摸上山,在前面开路的斥候不断回来禀报,军营里一片寂静,站岗的士兵可能偷懒,不知道钻哪睡觉去了,鬼影都看不到一个。 文扬先生大喜,他率军摸到军营前,让人弄开大门,然后长剑一指,下达了攻击的命令。 密密麻麻的士兵发出震天的吼杀声,挥舞刀剑等武器杀进军营。 爆竹一般的密集枪声突然响起,冲锋在最前面的士兵惨呼倒下。 “冲锋,继续冲锋,杀进去就是胜利!” 突然响起的密集枪声把包括文扬先生在内的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本能地停下脚步,回头望向帅旗所在的方位,等待文扬先生的命令。 文扬先生知道中计了,但他心里还抱有一丝希望,只要大军杀进军营里,和独立一师厮杀成一团,火枪就失去用武之地,只能当烧火棍使用。 不过,他从没上过战场,哪怕听说过皇家第一团在狙击李自成的大军疯狂冲击时使用三段射的战术,但根本没在意,三段射,能顶得住他的二万大军如潮水一般的疯狂进攻嘛? 再一个,他高估了手下私兵的战斗力,二万名士兵都是刚放下手中农具的农民,拿起刀剑等武器就上战场,战力就是战五渣中的战五渣。 独立一师的排枪连绵不绝,密集弹雨笼罩下,成片成片的私兵惨呼倒下,地上躺满了死状各异的尸体,负伤未死的私兵躺在血泊中挣扎惨嚎。 如果不是朱有兼要求需要大量的免费劳动力,要求红娘子多抓俘虏,独立一师的士兵早用手榴弹招呼,用数十门大小口径的火炮疯狂轰击了。 第一次上战场的私兵看着曾经的同伴好友成片成片地倒下,死状各异的尸体堆满了平地,鲜血把平地染成红色,早就吓坏了,一蜂窝地向后奔逃。 “不许后退,给我顶住,杀进去,杀啊……”文扬先生挥舞手中的铁剑嘶声呼吼,但爆竹般密集的枪声和凄厉的惨呼声把他的声音完全掩盖住。 “先生,我们中计了,快逃吧。” 他身边的护卫见势不妙,连忙把他架起战马,拼命地往山下奔逃,再不跑路,必被争相逃命的溃兵冲倒,踩踏成肉饼,尸骨无存。 “哟,没想到老夫指挥的第一场仗竟然是这样……”文扬先生知道大势已去,只能叹气往山下奔逃。 第354章 一边倒的屠杀 文扬先生正感慨万千之际,山下突然涌现独立一师的士兵,把下山的路封堵住。 在军官的口令下,独立一师的士兵迅速结成密集的方阵,端起排枪对着奔逃下来的私兵就是绵绵不绝的排枪。 中弹的战马发出阵阵悲嘶声,轰隆倒下,把文扬先生甩飞出老远,右腿断折,只能躺地上呻吟。 护卫在他身边的卫士在密集的弹雨下惨呼坠马,战马悲嘶,轰隆倒下。 几名忠心耿耿的卫士想冲上去救文扬先生,爆竹般的密集排枪再度响起,所有冲上来的卫士全部倒在血泊中,受伤未死的躺在泥地上挣扎惨嚎。 密密麻麻的溃兵随后如同缺堤的洪水,向山下涌去,堵死下山通道的独立一师士兵用连绵不绝的密集排枪和手榴弹构筑成一道死亡铁网,但凡被铁网笼罩住的任何一个人,都被打成筛子。 山道上堆满了死状各异的尸体和伤兵,把山道都堵塞了,鲜血把泥地染成了红色。 山上,红娘子亲率独立一师一旅的士兵缓慢地向前挤压,用密集的排枪一点一点地挤压叛军的生存空间。 被堵死在山道上的数千叛军突围无望,在一阵阵“投降免死”的口号声中,一个个先后扔掉手中的武器,乖乖地抱头蹲下。 文扬先生是个狠人,他的宝剑不知道扔哪去了,从怀中摸出一把锋利的匕首,用力刺入自己的心口,身体往前一扑,匕首没至把柄,瞬眼间就断气。 独立一师的士兵欢天喜地地打扫战场,军人要晋升获赏,就需要战功,战功就意味着战争,现在,战争结束了,他们接受整编,进行各种军事训练,没想到这支叛军竟然给他们送功劳,着实是意外之喜。 战果很快统计上来,二万叛军,除去文扬先生留下一千人看守营地的军用物资外,一万九千人都留在小盘山上,伤亡四千余人,剩下的一万五千人都当了俘虏。 己方0伤亡,按理说,这样的战果很辉煌,但全师将士却没有嘚瑟,这一仗完全是一边倒的局面,说是战斗,不如说是屠杀更确切。 不过,也算是进行了一次换装后的实战练兵,怎么说也是有点好处,至少获得了一些实战上的宝贵经验。 红娘子笑眯眯地看着缴获的,堆积如山的武器、盔甲等战利品,这些东西只能当废铁回收,后勤军需处经过折算后,会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付金钱,当作士兵的奖赏,部队的福利啥的,反正由部队的司令官支配。 具体能分到多少钱,红娘子不清楚,她只是对这样的缴获战利品的分配制度感兴趣, 确切地说,是对制定出这个分配制度的人好奇。 这种分配制度在新军的福利待遇里边有统一的说明,好处是避免军官克扣士兵的奖赏,激励士兵多打胜仗,增强部队的凝聚力。 能想出这个分配制度的人肯定很爱护士兵,也必定深得士兵的爱戴,誓死效命。 这个人牛逼得让她佩服,听说想出这个办法的人就是那个人,也不知道他脑里子还装有什么稀奇古怪,让人惊叹佩服的东西? 好吧,她承认,这家伙不是昏君,有那么一点点的英明神武。 所有新军部队都设有宪兵队,即旧军的执法队,行监督军纪、督战、审讯等职责,规模为排、连不等。 一万多战俘经过审讯甄别,所有军官都被指认出来,关押在单独的牢房,重兵看守,等到战事真正结束后再押进城里,交由锦衣卫审讯。 锦衣卫怎么审讯这些犯人,红娘子不知道,她只知道皇上会拿此事大做文章,这些犯人很重要,因此严令严加看守,没有她的命令,任何人不准和这些犯人接触,违者军法处置。 文扬先生虽然留下一千人看守堆积成山的军用物资,但被独立一师的一个营突袭,排枪加手榴弹一通招呼后就崩溃了,四散奔逃。 营长没有下令追击,而是迅速接管营地,保护物资的安全,保护好所有的军用物资才是重点。 第355章 大意了 在红娘子的独立一师忙着围剿文扬先生的叛军的时候,皇家第三师的师长高杰也正在率部围剿所有有份参与此事的世族豪强,至于一些参与其中的富商,则由锦衣卫负责抓人。 那些有份参与的世族豪强都把大部队的私兵贡献出去了,皇家第三师的部队一包围大宅,胆小的吓得不敢反抗,乖乖地任由士兵捆绑。 也不是所有的世族豪强都是乖宝宝,就有几家世族豪强下令家丁和保镖护院紧闭庄门,拼死顽抗,给皇家第三师造成了一些伤亡。 皇家第三师训练的时间不足,更是第一次参加战斗,包括师长高杰在内的全体官兵都认为只是一次普通的抓捕行动,所有人都有点轻敌,却没想到有一些世族豪强会拼死顽抗,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皇家第三师目前装备的仍是遂发枪,排枪齐射才能凸显威力,在宅院内战斗,难以发挥排枪的威力,再加上高杰一心想抓捕活人,无形中让士兵畏手畏脚的无法发挥。 那些世族豪强的保镖护院都是武功高强的江湖人,有的甚至是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和亡命徒,短兵交接,加熟悉地形,占了相当大的便宜。 “给老子把大炮推上来,用炮弹和手榴弹招呼。” 高杰咬牙切齿地下令,本来只是一般的抓捕抄家行动,结果造成了近百人的伤亡,把他气得脸都绿了。 朱有兼考虑到围捕那些世族豪强时,可能会遇到反抗,加上那些世族豪强都建有坚固的庄堡,提醒高杰行动时,拉上几门小口径的火炮,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皇上,料事如神啊。 现在,高杰对皇上越来越服气了。 六门小口径的火炮架在庄堡前,对着庄堡就是一通狂轰滥炸。 庄堡确实坚固,易守难攻,但那只是针对刀剑箭矢,攻城的长梯等冷兵器的防御工事,面对威力十足的开花炮弹,根本吃不消。 每一发炮弹落下,都炸出一团火光,把守在堡墙上的庄兵,护院保镖炸得血肉横飞。 也有的炮弹落进庄堡内,炸毁庄堡内的房屋,把躲在屋内的人炸死炸伤,令庄堡内的所有人肝胆俱寒,面如死灰。 “狙击手火力压制,掩护士兵攻堡。”高杰下令道,不小心吃了一点亏,损失了近百士兵,让这一次的抓捕行动变得不完美,也让他脸上无光。 不过,也让他迅速反应过来,针对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战术,再不能出现损失了,否则,他都没脸面对皇上了。 庄堡的私兵装备有强弓,甚至还有少量的火枪,但狙击手装备的是射程更远,杀伤力更强的dm2狙击步枪,所有狙击手都半蹲在地上,举枪瞄准,所处位置都在强弓和火枪的射程之外,不用担心受到庄兵的攻击。 砰—— 一名庄兵探出头,就被严阵以待的狙击手爆头,失去生命的尸体重重摔倒在城墙上,把缩在城垛后面的其他庄兵吓得瑟瑟发颤。 皇家第三师的几十名士兵弓着腰身,向紧闭的庄门奔去,他们身上携带了一捆捆用布带绑扎起来的手榴弹,用来炸庄门的,攀爬长梯攻城的战术已经落伍,玩炸药才是王道。 城墙上的庄兵看到皇家第三师的士兵奔近,有的拉开弓弦,准备放箭,有的举起擂石滚木,准备往下扔砸,但无一例外,只要在城垛现身的,都被百发百中的狙击手一枪射杀,不是爆头就是射中胸部要害。 有的庄兵中弹后没有马上死去,但以现今的医疗技术,挂掉只是时间问题,何况现在情况特殊,中弹受伤的,都基本在阎罗王的生死簿上登记名字了。 三十几捆手榴弹堆靠在庄门上,士兵引燃引信,马上跑开,然后趴伏在地上,双手捂住耳朵。 只听轰的一声巨响,大地为之一晃,坚固的庄门被炸飞,城门洞口浓烟滚滚。 第356章 小清洗 轰轰轰—— 几十名士兵贴靠在城墙边,他们没有马上冲进庄里,而是先往里边扔了几枚手榴弹,等到爆炸过后,才冒着滚滚浓烟冲杀进去。 城门洞里确实有近百名持着刀剑的庄兵守卫,以防皇家第三师的士兵用树桩撞开城门杀进来,但皇家第三师的士兵不屑用树桩撞门,直接用三十多捆手榴弹炸门。 一捆手榴弹有六枚,三十多捆手榴弹就有上百枚,集束爆炸的威力可想而知,城门洞都震塌了,不说四处激射的弹片收割多少庄兵的生命,光是爆炸产生的声波就把守在庄门后面的近百庄兵震飞,非死即伤,尸体伤兵躺满城门洞。 随着成百上千的士兵杀进庄内,早已经吓破胆的庄兵弃械投降,敢于顽抗的都被乱枪射杀。 有一些曾是江湖亡命徒的护院保镖仗着武功高强,躲在室内顽抗,皇家第三师的士兵不想冒被杀的风险,直接往屋里扔手榴弹,把里边的人炸死炸伤, 经验,就是在实战中摸索出来的。 还有几个保镖护院仗着一身高明的轻功,跳上房顶想跑路,却被站在庄墙上,占据全庄制高点的狙击手一一点名。 “给老子毙了。” 高杰在警卫连的簇拥下入庄,让士兵把头领管事甄别出来,五花大绑,押在一边,然后下令把所有投降的庄兵全部击毙。 虽然这些庄兵只是听命行事,但却给部队造成了近百人的伤亡,让他丢了脸面,他把心里的怒火全发泄到这些倒了大血霉的庄兵身上。 乒乒乓乓的枪声很快响起,三百多个投降的庄兵全部被击毙,剩下的重要人犯被押解回城,家产被查封。 这样的抓捕行动在京师所辖的密县、沮县、泾县三地同时进行,十一家世族豪在同一天灰飞烟灭。 京城内,一队队如狼似虎的锦衣卫在京营的协助下,按照名单抄家抓人,动静很大,全城为之震惊,不明就里的百姓不免紧张不安。 在锦衣卫执行抓捕行动之前,有几家上了抓捕名单的富商和豪强先后接到内线的密报,急忙收捡细软跑路。 不过,城门早已经关闭,街道上到处是荷枪实弹的士兵设卡盘查,强闯关卡者,杀无赦。 几家匆忙跑路的富商豪强都在半路被抓获,就连那几个暗中通风报信的人在回去的路上被抓捕,他们全是京营的中低级军官。 号称大明最精锐的十万京军,其实都是战五渣,那帮手握兵权的将领不仅吃空饷,喝兵血,还被各方势力渗透收买,成了某些人的走狗。 其实,就算京军没有被各方势力渗透收买,单是十万战五渣,每年的军费就是一笔庞大的开支,与其把紧张的军费扔进水里,还不如把他们都裁减了,把有限的军费用到新军身上。 朱有兼早有裁减十万京军的想法,只是条件不成熟,担心被某些人利用,十万京军造反,祸乱京城,一直隐忍不发而已。 现在,条件成熟了,借着抓捕参与叛乱的一些富商豪强的行动,顺手给某些人挖坑,结果,跳坑的人不少。 不过,在朱有兼的眼中,只能算是一次小清洗而已,大明病得太重了,需要大手术,割去很多烂肉,才有可能治好。 这一次的动静很大,很难瞒过一些人,为防止那些人狗急跳墙,常不周统领的皇家近卫团全部调入皇宫,加强戒备,已经完成换装,装备了最先进的dm2步枪的皇家第一师的两个团移防至皇宫附近待命。 徐玉率领剩下的部队在城里所有的交通要道设卡盘查,任何身份不明的人,一律抓捕,若不能证明身份,移交锦衣卫审讯。 短短两天的时间,锦衣卫的诏狱人满为患,不得不借用皇家第一师的军营关押人犯。 锦衣卫所有的审讯高手都忙成了狗,就连同是审讯高手的容默公公都被借调,帮忙审讯犯人。 这些被抓捕的人犯,不管招不招供,结局都一样,斩首示众,区别只是死前过得舒服一点,或者继续遭受酷刑的折磨,痛不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