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对照组?学霸甜妻重生赢麻了》 第1章 重生换亲 “初雨啊,你高中毕业在家都呆半年了,也一直没找到工作,再呆下去,负责下乡的领导又要上门了,这影响可就恶劣了。” 张红梅一脸为难地看着宋初雨。 宋初雨神色懵懵的,双眼放空,没反应。 张红梅看她一眼,心里暗骂一声讨债鬼,又一脸高兴地冲宋初雨开口说道, “现在下乡也不比你大哥那个时候,要去陕西北大荒那么远的地方,你就在咱们周边的农村插队,坐汽车也就两个多小时,只要生产队给你假,你随时可以回家来啊。 我和你爸心疼你,不想你在地里干重活,我们想了许久,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那就是给你在乡下说一门亲事。 你下乡后就嫁人,有男人疼有男人养,根本就不用下地干活赚工分,就在家里洗洗涮涮就行。 我给你说啊,这门亲事好的很,男人是退伍兵,不仅个头高,人也长的好看,勤劳能干有力气,还有不少退伍费,家里也刚盖了新房。 你嫁过去,只要你提出来,铁定就能分家,你们就能关起门过自己的小日子……” 宋初雨听着继母叭叭叭地讲个不停,微微歪头,左手扶着脑袋,漂亮的眼睛眨了眨,整个人灵动起来。 她这是重生了? 竟然回到了她十八岁还没下乡嫁人的时候。 就在昨天,继母不光给她报名下乡了,还早早谋划给她在乡下说了一门亲事,目的就是把她钉死在农村,让她一辈子回不了城,可嘴上还说着一切都是为了她好。 论磋磨继女继子的手段,她这个继母,不知比隔壁老王家的那个只会骂骂咧咧的后娘强了多少倍。 宋初雨在心底吐槽了一句,就思量起她如今的处境。 下乡插队已经报完名了,她想不去,也有操作空间,虽然难,但现在的她也能办成。 下乡,是不可能再下乡的! 当然,前世的时候,下乡插队她去了。 继母说的亲事,她前世也嫁了。 男人叫任锋,确实如继母说的那样,退伍兵,个头高,模样好,人也勤劳肯干,对她也不错。 前世改革开放后,他们开始做生意,最后成了嘉城的首富,她也成了人人羡慕,光鲜亮丽的任太太。 可是,重生回来,这个首富任太太,她宋初雨一点都不想当了。 只因为…… “妈!我去下乡插队!你不要再逼姐姐了!” 这时,一道焦急的女声响起,打断了宋初雨的思绪。 她抬头看向跑过来的继妹姚静雪,诧异地扬扬眉,随即恍然一笑。 原来重生的不只是她自己。 她这个好妹妹也重生了。 “静雪,你瞎说什么呢!”张红梅一下子着急地站了起来,瞪着她说道, “我和你姐说正经事呢,你先回屋,妈一会儿再去找你。” “妈!我没瞎说,我就要下乡,你听我说,我下乡也是为了你的名声着想! 你之前已经把宋源送下乡了,你要是再把宋初雨也送下乡,别人就会说你是恶毒后娘,把自个儿女都留在城里,把前妻的孩子都弄下乡了!” 张红梅听完,不仅没感动,还眯着眼打量姚静雪,怀疑她这些话是谁教的。 就她女儿那自私自利的性子,绝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 更奇怪的是,她女儿怎么会突然变了态度。 以前提到下乡,姚静雪就一个态度,让她下乡就是逼死她,她死也不会去的。 可现在她居然主动说要下乡,她是失心疯了吗? 宋初雨在旁边默默给姚静雪点个赞,感谢她虽然重生了,但还是一如既往的脑残。 都重生了,没十级脑残,想不出这种下乡换男人的骚操作。 想当首富任太太?呵呵,让给你。 “姚静雪你要下乡?你该不会是相中了刚才梅姨说的退伍兵了吧?” 宋初雨装作惊讶地问道, “可是,梅姨不是也给你说了一门亲事吗?对方可是第一纺织厂厂长的儿子,条件多好啊,你还不用下乡。” 姚静雪听她这么说,小脸扭曲了下,双眼中浮现出恨意和恐惧。 前世,她是嫁给了纺织厂厂的儿子沈锦华,那时的她十分欢喜,觉得自己嫁的比宋初雨好成千上万倍。 可是,结婚当晚,沈锦华就给了她一个暴击。 他说他心有所属,迫不得已娶的她,绝对不会碰她,她最好认清这一点,老老实实的,别闹事。 而且,他的心上人就是前世婆婆收留的好姐妹的女儿周萍萍,就住在家里,两人天天眉来眼去的。 她的男人不爱自己,还和狐狸精在她眼皮子底下亲亲爱爱,这种委屈,她怎么可能忍得了。 她不仅没老实,接下来的日子里各种闹。 不光闹的沈家不得安宁,她还在纺织厂闹。 当得知那个小三怀孕后,她直接就举报了,那个小三被打的流了产,丢了工作,还被下放到农场改造。 沈锦华也丢了工作,还被关起来教育,沈家也成了厂里的笑柄。 她以为自己惩罚了渣男贱女,给了他们教训,心里出了口恶气,也得意的很。 可是,沈家比她以为的还要有权有势,他们谎称她得了失心疯,把她送去精神病院关了起来! 她怎么闹,都没人救她,她爸妈迫于沈家的权势,自身都难保,更别提救她了。 这一关就是大半辈子,等她终于从精神病院出来,她都四十多岁了,成了别人眼中疯疯癫癫的女人! 而反观宋初雨,她男人生意做的红红火火,成了嘉城首富,名车名表,风光无限。 宋初雨更是出了名的好命,男人疼她,公婆宠她,妯娌小姑子也都巴结着她,谁说起她,都羡慕的要命,说她嫁对人捡到宝了。 她妈也一直在她耳边唠叨, “静雪啊,是妈害了你,当初要是你和宋初雨换一换就好了,现在风光的首富太太就是你了。” 她也这样想,天天这么想,没想到她真的重生了! “妈,沈家的亲事就给宋初雨吧,我替她下乡嫁退伍兵。”姚静雪一脸大方地说道。 第2章 好处多多 “好啊,我没意见。”宋初雨顿时笑了,装着一脸感动地给她戴高帽, “静雪,原来你是这么品德高尚的人,以前是我误会你了,还以为你只会抢我的东西呢。谢谢你啊,把这么好的亲事让给我。” “你知道就好,这事你可欠了我一个大人情。”姚静雪也笑了,内心更是得意,满满的优越感。 宋初雨这个傻子,被她卖进火坑还对她感恩戴德呢。 “都是因为我你才能留在城里,等你进了沈家有了工作后,你每个月的工资要给我一半才行。” 姚静雪又得寸进尺地说道。 把宋初雨卖了,她还帮她赚钱,岂不是更爽。 宋初雨一听这话,都气笑了,这好妹妹还是一样的贪得无厌。 “那算了,我可不想因为这事被你拿捏一辈子,还是我下乡吧,你嫁去沈家享福吧。” 姚静雪一听她这么说,也有些急眼了,后悔说那话了,咬咬牙有些难堪地找补道, “瞧你这小气样!我就是给你开个玩笑还当真了,行了,换亲这事谁也不欠谁,行了吧。” 宋初雨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想占她便宜,门也没有。 “换什么亲?我不同意!”张红梅重重地一拍桌子,气疯了。 亲闺女抽了风非要下乡吃苦,嫁穷酸退伍兵,继女占了便宜还阴阳怪气。 当她这个亲妈是死的啊。 除非她真的死了,否则不可能换亲! - 不过,也不知姚静雪说了什么,张红梅没再咬死不同意,反而松了口,说等晚上姚振华回来,再商量商量。 宋初雨自然没意见,就姚静雪那劲头,换亲这事,不用自己再做什么,一定能成。 “姐,我听街道办的王姨说那个女人给你报名下乡了,你过几天就要走!” 宋小叶慌慌张张地背着书包跑回来,满头大汗,神色焦急地拉着宋初雨就往外走, “姐,你别顾忌这么多了,咱们这就去家具厂闹,咱爸怎么也是个副厂长,闹的他帮你买个工作! 反正你不能下乡,下乡可苦可苦了,大哥都几乎受不住,你更受不了。” “小叶,先别忙,你先松开我。” 宋初雨看着关切自己的弟弟,神色温柔地用另一只手给他擦擦满脑门的汗。 擦完后,宋初雨没忍住,又抱了抱已经和自己一般高的弟弟。 前世,自己下乡后,宋小叶不知是没人管束,还是被继母教唆,在和人打架斗殴中被打瞎了一只眼,瘸了一条腿。 从那以后,宋小叶彻底自暴自弃,当起了小混混,经常打架斗殴,最后甚至发展成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 宋小叶,是宋初雨前世的一块心病! 她想不通这么好的弟弟怎么就误入歧途,走上了歪路,就连掰正他救赎他的机会都没有给她。 刚下乡的前几年,她自顾不暇,日子过得很艰辛。 知道弟弟打架出事后,她回去看过一次他,可也没法留下照顾他,因为她还有小孩子要照顾。 后来听说他正事不干,当起了混混,她很着急,想管他,可有心无力。 因为那时候她不光要带着两个刚断奶的孩子操持家务,还怀着第三胎,任锋还不在身边,生活一团糟。 等她终于能喘口气了,宋小叶已经...... 弟弟的死,是她的痛,她为此后悔生怨,多少次想着当初要是不下乡就好了。 “姐,你咋了?你是不是哭了?你别哭啊,我这就去找渣爹闹,绝不让你下乡吃苦。” 宋小叶被这么一抱,满脸通红,很不好意思,可也没挣扎,只是嘴笨地安慰。 “放心吧,姐不会下乡的。”宋初雨眨去眼里的湿意,笑着松开他。 “可是,王姨说那个坏女人已经给你报名了!” 宋小叶很讨厌张红梅,别说妈了,就是连声梅姨也不喊,都是喊她那个女人,生气时就再加个坏字。 “姚静雪要和我换亲,她下乡。”宋初雨把事情简单说了。 “……啊?”宋小叶惊呆了,懵了好一会儿还是难以置信地问,“姚静雪失心疯了?” “谁知道呢。”宋初雨装傻。 “姐!姚静雪可不傻,从小到大,但凡是属于你的好东西,她一准想办法抢了去。 是不是沈家不是啥好人家啊?!姚静雪都不嫁,你也别嫁!”宋小叶想了想,又非常紧张害怕地说道。 宋初雨听他这么紧张自己,也只能给他稍微透露一点, “那沈家真没什么不好的,嫁过去,沈家铁定给安排个轻松的工作,他们家还有保姆,都不用姐洗衣做饭,沈叔叔和明阿姨也是文明人,是讲道理的,不会故意为难儿媳妇……” “姐,你说的这些都是好处,那不好的呢?” 宋小叶打断她,让她别试图转移问题。 “姐真没觉得有不好的地方,可能是沈锦华心里有别的女人,不是真心想结婚,姚静雪很介意这一点,就不愿意嫁了。” 宋初雨一摊手说道。 “姐,要是姐夫心里没你,对你不好,你不介意吗?”宋小叶拧眉。 他也才青春期萌动,不是特别懂男女之情,有点拿不准这事有多坏。 “有什么好介意的。我问你,你是想要面包还是要爱情?”宋初雨问。 “不能都要吗?”宋小叶拧眉。 “还挺贪心。只能选一样。”宋初雨没好气地弹了下他脑门。 “那当然要面包了。”宋小叶说。 宋初雨满意点头,又给他分析了一番嫁沈家的好处,听的宋小叶彻底信了,觉得姐姐嫁去沈家铁定会过得好。 宋初雨不是哄弟弟,她是真心这么认为,沈家比任锋那一大家子好千倍万倍。 就连沈锦华心有所属也是极好的,因为这样就没男人来烦她了。 面对婆婆的催生,她更是有了正当理由不用生孩子。 多好啊! 前世她尝尽了生育养育之苦,重活一次,再也不想生孩子了,也不想要她的三个女儿来这人世间受罪了。 宋初雨轻轻摇头,不愿意去想前世这些糟心事,都重生了,向前看,别精神内耗,自己和自己过不去。 “姐,傻子都知道沈家好,姚静雪不懂,可咱爸懂啊,他会不会不同意换亲啊?” 第3章 我不想娶 宋小叶听完沈家的好处,又开始担心姐姐嫁不过去了。 爸爸很厌恶他们,因为他们不跟他姓,他和张红梅一条心,还把张红梅带来的两个孩子当亲生的,随他姓姚。 “别担心,他会同意了,这事对他的名声也有好处,别忘了,他到底是入赘的。 姥姥姥爷妈妈他们虽然都不在了,可咱们是跟着妈妈姓宋,家具厂也是姥爷留下的。 虽然公私合营了,可里面的老职工也都念着姥爷的旧情呢,他就是再不想提,他是入赘女婿的身份也脱不掉。 几年前,大哥被迫下乡,他还能占个理字,说是起带头作用,支持国家建设。 可今年,要是他再让我下乡,让姚静雪留城里嫁好人家,他的脸面名声就不用要了,姥爷留下的那些老职工一准会闹一闹的!” 前世,她那么轻易地同意下乡嫁人,就是心里憋着一股子气,知道自己也很难反抗,索性用这样的方式报复渣爹,最好能逼得他从家具厂的副厂长的位置上退下来。 即便不能,她也想要唤起姥爷留下来的那些老人们的同情,逼得渣爹把大哥从乡下弄回城。 当年确实逼得渣爹怕了,弄了个招工指标给大哥让他回城。 可惜,那时候大哥在乡下已经娶了媳妇,还是留在了乡下,没有回来。 想到大哥,宋初雨也是糟心的很,索幸大哥的问题不急,慢慢来吧。 - 一切如宋初雨所料,亲事就这么换过来了。 姚振华很高兴,还夸姚静雪懂事了,知道让着姐姐,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姚静雪很开心,走路都是跳的,嘴巴笑的都合不上了。 宋初雨和宋小叶也很高兴,总算不用下乡了。 就张红梅心里不得劲。 虽然闺女给她讲自己做了个玄乎的梦,说什么任锋以后会成为首富,沈家就是火坑,谁进谁死,前世她就被关精神病院了。 张红梅也看闺女像是从精神病院刚跑出来的。 说真的,她是不怎么信的,可闺女一直闹,还以死相逼,她不得不松口。 而且,姚振华要脸面,之前听了她的安排就很不高兴了。 她用一个更大的秘密威胁姚振华,才让他同意静雪嫁去沈家,宋初雨去乡下。 为此,她差点和姚振华闹崩。 可为了自己的亲闺女打算,为了不让闺女下乡,闹再大都要闹。 没想到,她闹了这么一场,最后竟然是亲闺女给她拆台子掀桌子了。 之前和沈家说亲事,都是媒人在两边传话,张红梅还没和沈家人聊过,彩礼钱也没定呢。 沈锦华她远远的见过两次,挺白净的,斯斯文文的,个头也不差,可也没和他说过话,不知性子如何。 她还是不信闺女说的是真的,就算沈锦华心里有别人,日子就不能过了? 当初她的情况更离谱,男人成了别人的赘婿,不也忍了,才有了现在的好日子。 闺女光想着情情爱爱的小事,还没真正吃过乡下的苦,认识不清,难免脑子过热做后悔的事。 距离最后下乡还有几天时间,张红梅眼睛转了转,想再挣扎挣扎,看能不能把她闺女的脑子重新捡回来。 “初雨啊,既然和沈家定了亲,结婚之前,你和沈锦华怎么也要见见面,商量一下彩礼,新社会了,咱也不兴盲婚哑嫁那一套了。” 张红梅笑着冲宋初雨说道, “昨天我和你明阿姨约好了,咱们今天去她家里做客,你也提前认认门。” “好啊。”宋初雨也笑地乖巧地应了。 张红梅现在看见她的笑脸就心堵,笑那么好看干嘛,勾引谁啊,老娘可不是男的,笑再好看也不心软,反而只想撕了她的嘴。 “静雪,你也跟着一起去。”张红梅又冲姚静雪道。 “妈,我又不嫁去沈家,我才不要去呢,你们去就行了。” 姚静雪抗拒,沈家那个地方,她靠近都不想靠近。 她恨沈家的人,可是她更怕沈家的人。 前世也没这提前去沈家的一出,也不知道她妈瞎折腾什么,要是宋初雨察觉到沈锦华不是良配,回来后不愿意嫁了,又麻烦了。 “让你去你就去,你也帮初雨撑撑场子。”张红梅气地瞪她。 “行吧,行吧,我去。” 姚静雪看向宋初雨,见她满脸开心,一点都不知道自己未来的悲惨命运,她又心里舒坦了。 那就跟着过去看看吧,要是沈锦华和那贱小三太过分,她也能帮着圆圆场,反正一定要让宋初雨嫁过去。 - 沈家。 “锦华,一会儿宋初雨还有她继母要过来,你该怎么做,不用妈再叮嘱你了吧。” 明兰看着不省心的小儿子,不放心地再次叮嘱他。 “妈,我不想和别人结婚!”沈锦华捏着拳头,生气地说道, “我给你说过了,我和萍萍两情相悦,我要结婚,只会娶萍萍! 妈,你也是疼萍萍的,你还和她妈妈是好朋友,为什么就不同意我们的婚事,为什么一定要拆散我们?!” “我说过了,萍萍父母的情况太复杂了,妈收留她,给她个糊口安身的地方已经仁至义尽! 我绝对不允许你娶她,真要是被她父母的问题牵连了,到时候我和你爸可能都保不住你,也保不住自己。” “妈,这两年没那么严重了。”沈锦华说道。 “你怎么能保证未来不会变更严重?”明兰反问。 沈锦华哑口无言,因为他没法保证。 这个问题,他们母子两个已经吵过很多回了。 谁也说服不了谁! 明兰坚决不让他娶周萍萍,还要给他安排一个差不多门当户对的亲事。 恒华家具厂副厂长的千金,配他这个纺织厂厂长的儿子,也的确配得上。 如果不考虑他们在京市的沈家本家的话。 可在这小小的嘉城市,也找不到更好家世的适龄姑娘了。 明兰挑来挑去,也就对宋初雨的综合条件最满意。 之前听媒人的意思,张红梅好像是想把亲闺女姚静雪嫁过来,她是不乐意的。 这回得到确定消息,知道是宋初雨嫁给儿子后,她就舒心多了。 宋家的情况她清楚,宋初雨的妈妈宋雅还和她是中学同学呢。 那个姚振华,在她看来就是个人渣,宋雅和她父母都看走了眼,招赘找到了姚振华。 得到宋初雨要来做客的消息,秦兰就把儿子拘到了家里,不让他出门,还把周萍萍给调走了,不让她在家,免得生乱子。 “你要是敢不配合,不结婚,我就立刻把萍萍撵走,你自己掂量吧。” 第4章 她心目中理想的儿媳妇 秦兰使出最后的杀手锏,冲儿子威胁道。 沈锦华气愤地捏捏拳头,只得答应了。 这样被迫结婚的怒火,有一半转移到了还没见面的宋初雨身上。 沈锦华已经厌恶,甚至恨上了这个插足进来,破坏他和萍萍感情的宋初雨。 - 已经过了端午节,天气挺热了,今天出门做客,宋初雨就穿了一件白色碎花的连衣裙。 只是最简单的收腰,v领的设计就显的她腰肢纤细,脖颈纤长,还有白皙笔直的小腿,配上黑色小皮鞋,怎么看怎么好看洋气。 宋初雨又把显得乖巧温婉的双麻花辫改成飒爽的高马尾,衬得她愈发青春靓丽,活力满满。 她从房间里出来,张红梅和姚静雪看见她,都微微一愣,一个眼里是惊艳心烦,一个是嫉妒眼红。 宋初雨长的真漂亮! 姚静雪哼了一声,她也不差,只是她的长相更小家碧玉一些,不像宋初雨,稍微一捯饬,就特别明媚张扬。 可再漂亮又如何,嫁给的男人早就心有所属,打扮的再好看也没人欣赏。 宋初雨要是知道她的想法,铁定嗤之以鼻,姐打扮漂亮,是愉悦自己,和臭男人无关。 她现在才十八,最好的年纪,皮肤还没有因为乡下的那些繁重的家务事变的粗糙,身材也没有因为生孩子变型,更没有留下用力打喷嚏就漏尿这种让人羞耻的后遗症。 “梅姨,静雪,咱们走吧。”宋初雨笑着说完,单肩背着的小皮包,率先走在前面。 张红梅和姚静雪跟在后面对视一眼,莫名有种老妈子和丫鬟跟着小姐出门的感觉! 汰! 错觉! 姚静雪挺挺腰杆,甩了下麻花辫,踢踏着小皮鞋赶紧追了上去,和宋初雨并排走,还冲她甩去一个挑衅的眼神。 宋初雨,…… 果然是住过精神病院的人,时不时地就会抽风。 - 宋初雨家距离沈锦华家不是特别远,骑自行车大概半个多小时。 不过,她们三个女人出门也不好骑自行车,买完礼物,就去坐公交车了,走十分钟到公交站牌,只要坐三站地就到了。 沈锦华家住的是个两层的小洋房,远远的,还没到跟前呢,一看见那小洋房,张红梅就冲姚静雪道, “瞧瞧,那小洋楼多漂亮,住在里面又干净又敞亮,不像城里的大部分人要挤在筒子楼里,更不像乡下那样,住土胚房,家里还养鸡养猪,臭气熏天,又脏又乱。” 姚静雪撇撇嘴,不回话。 那小洋房就是她的噩梦。 张红梅见小洋房都不能让闺女心动,反而看着她有点抗拒。 闺女这回病的真不轻。 宋初雨知道张红梅的心思,故意添堵地说道, “梅姨,你这资产阶级享乐的思想可不能有,被人知道准批判你,你还是要多跟静雪学学,她现在思想觉悟高的很,让人佩服。” “……你给我闭嘴。”张红梅咬牙。 宋初雨膈应完张红梅,还冲姚静雪挤挤眼。 瞧瞧你妈,还不死心呢。 别管她! 张红梅看她两人挤眉弄眼的,气的要升天。 亲闺女也是个白眼狼,她这么算计可是为了她好。 她居然一点不领情,还嫌弃她管得多。 - 三人来到小洋楼前,敲门。 明兰亲自来开门,热情地招呼道, “红梅来了啊。哎呦,这是初雨吧,真是女大十八变,出落的这么标致了啊。还有这是静雪吧,也是个小美人呢,快进来。” “还劳烦你亲自开门,我们有面了。”张红梅笑着恭维。 姚静雪看见明兰,前世不好的记忆涌上来,脸色一下子就冷下来了,都没主动打招呼。 “阿姨,听说你喜欢吃橘子,这季节买不到橘子,就特意买了两瓶橘子罐头,希望你喜欢。” 宋初雨把准备的礼物递给明兰,微笑着说道。 礼物当然不只有橘子罐头,还有烟酒,但是未来公公又不在,就没必要特意点出来了。 “哎呀,你这孩子真贴心,还知道我喜欢吃橘子罐头呢,阿姨很开心,谢谢。” 明兰看见宋初雨的第一眼就被她惊艳到了,再收到她的礼物,又见她明艳大方,笑容得体,心下更加满意了。 这才是她心目中理想的儿媳妇啊! 再看看旁边的姚静雪,小姑娘长的也不差,可是拉着一张脸,看她的眼神也冷冷的,好像自己欠了她钱一样。 真是莫名其妙,没有礼貌! 还好她未来儿媳妇是宋初雨。 “锦华,快出来,瞧瞧,初雨过来了,还不赶紧过来问好。” 明兰把礼物交给保姆让她收到储物间,又去敲儿子的房门,皱着眉有些不高兴地道。 沈锦华开门出来,脸又冷又臭,他看向宋初雨和姚静雪,最后目光落在宋初雨的身上。 只因为那个姚静雪比他的脸色还臭呢,绝对不是他要娶的人。 再看宋初雨,明艳大方,面带笑容,放哪里都是很出挑的女孩子,也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这样漂亮的姑娘,要不是他已经心有所属,他也不反对娶。 可这就是问题! 他已经有萍萍了,她还非要嫁给他,就是个插足别人恋情的坏女人,他这么一想,脸色更冷了,也没主动打招呼。 宋初雨大大方方地上下打量了一下沈锦华,戴着眼镜,白净斯文,和任锋完全不一个类型。 当然,他什么类型,她也不在乎,只要和他结婚,能让她留城里,让她有工作,让她能安稳度过这最后两年就行。 等待高考恢复,她考上大学后,她就会离婚。 “你好。”宋初雨主动打招呼。 沈锦华面无表情地应了声,就朝门外走去,嘴里说着, “妈,我还有事出去了,中午不回来吃了。” 哐当! 门拉开,又被用力地关上。 门发出的那一声巨响,像是打在宋初雨脸上的耳光。 姚静雪顿时笑眯了眼睛,幸灾乐祸地看着宋初雨。 被未婚夫这么当众打脸,丢死人了。 不过,她很快又笑不出来了,换成了担心。 要是宋初雨不想嫁了该怎么办啊,因为换做是她,一准不乐意了! 第5章 彩礼的参差 都怪她妈,非要来沈家,前世就没来这一遭,她嫁过来后才知道沈锦华有多么不乐意结婚,还有个心上人。 张红梅脸色也不太好看,就沈锦华这态度,闺女姚静雪一准看不上了。 至于宋初雨,她不愿意嫁更好呢,再让她下乡,她愿意嫁也行,男人厌烦你,日子过得也憋屈。 张红梅觉得宋初雨怎么都不会好过,心里也舒坦了一些。 明兰则是气得咬咬牙,尴尬得堆起满脸笑容,走过来亲热地拉住宋初雨的小手,打圆场地说道, “小雨,锦华他那是害羞呢,不是冲你甩脸子!阿姨很喜欢你,我和你妈还是同学呢,你如今当我儿媳妇,也是缘分呢。对了,阿姨还有和你妈妈在一起拍的照片呢,你要不要看看?” “好啊好啊。我很想看你和妈妈年轻的时候,谢谢兰姨。” 宋初雨笑着说道,还改了称呼,关系更亲近了。 明兰一看她不提儿子无理的态度,也松了口气,对她愈发喜欢了。 吃完午饭,宋初雨他们离开前,明兰又给宋初雨塞了个红包,笑着说道, “你和锦华亲事定下来了,我们也要给你买几身新衣服,这些钱票你拿着,自己去百货大楼看看。” “这是彩礼吗?”宋初雨直接问。 “当然不是了。”明兰笑着说道,“这是阿姨的一点心意,阿姨很满意有你这个儿媳妇。” “谢谢阿姨。”宋初雨也不客气,笑着接过来放进了包里。 - “那红包里有多少钱?” 离开沈家,张红梅就脸色难看地问。 “梅姨,有时候糊涂是福,知道的太清楚了我怕你难受。”宋初雨笑眯眯地讽刺她。 张红梅气死了,狠狠地瞪了一眼宋初雨,然后冲姚静雪道, “看见没,她还没嫁进沈家呢,婆婆就给钱了,这样的好婆婆哪里找!你嫁去乡下,你那穷酸婆婆只会从你手里要钱,不会给你钱! 你确定真的要换亲?换了后,有你后悔的!” “妈!这才哪到哪呢!我才不会后悔呢!” 姚静雪说的斩钉截铁。 - 第二天,两个媒人就跟约好的一般,一起上门来了。 寒暄过后,沈家媒人就一脸喜色地说了沈家给的彩礼,三转一响,还有一千块钱。 这份彩礼,可以说非常非常丰厚了。 三转一响就不说了,置办齐全,也需要小一千,还额外再给一千块钱,太大方了。 说出去,不光沈家面上有光彩,宋初雨也很有面子,这说明沈家看重她。 姚静雪听到这份彩礼,眉头皱了皱,前世沈家给的彩礼除了三转一响,就只有五百块! 给宋初雨的,足足有一千。 哪怕姚静雪不想嫁去沈家,可也眼红了,嫉妒了。 一千块啊! 普通人家不吃不喝攒五年估计才有这么多钱。 宋初雨听到这个彩礼钱也很满意,她的未来婆婆真大方啊。 昨天她给她的红包就有两百块钱呢,还有不少的布票。 有了这彩礼钱,她就有了不小的家底,也更有底气了。 任家请来的媒人听完沈家给的彩礼,脸上浮现出一抹尴尬。 “咳咳,那个任家在乡下,不比城里,可他们家也是拿出十足的诚意来的,任家嫂子说了,只要咱们静雪嫁过去,立刻分家给他们住新盖的房子,还有啊,任锋也说了,绝不让咱们静雪下地干农活……” 姚静雪听的很满意,尤其是对任锋的话很欢喜,说明这男人会疼人。 张红梅却脸色难看地打断媒人的话,直接问道, “任家给了多少彩礼钱?有什么物件?” “……五十块钱,没啥物件。”媒人底气不足地说道。 因为有沈家做对比,她都有些替任家臊得慌。 姚静雪虽然有心里准备,可听到只有五十,脸色也不好看了。 她只能安慰自己,任家穷只是暂时的,以后就会好起来的,任锋可是首富! 她嫁过去,是先苦后甜。 “不嫁了!任家就只给五十块钱,明显看不起我家闺女,我们不嫁了。”张红梅直接拍死了这门亲事。 她想好了,闺女先下乡待几个月,过了这个风口,她就给闺女买个工作,通过招工让她回城。 到时候再给她说个好亲事,虽然可能没有沈家富贵,可一定比嫁到乡下强百倍。 “妈!就算五十块钱彩礼,我也嫁!”姚静雪赶紧说道,然后摆摆手示意媒人赶紧走。 “你,你,有你后悔的。”张红梅气得都不想理她了。 “妈,你不让我嫁过去,你才后悔呢!”姚静雪理直气壮。 两个媒人看着这架势,也不敢多留,就是觉得姚静雪这劲头有点不对劲,怎么还非得跳穷窝窝里啊。 宋初雨在一旁笑着看好戏,姚静雪上窜下跳,非任锋不嫁的痴情样子,让她觉得特别好笑。 前世任锋能成为首富,是她呕心沥血在一旁协助他,这一次没有她帮忙,她倒是要看看姚静雪能和任锋折腾成什么样,能不能再有前世的泼天富贵。 - 转眼间又过去几天,明天就是姚静雪下乡的日子了。 这些天张红梅和姚静雪母女两人都没消停。 一个非要嫁,一个不让嫁,天天吵来吵去的。 宋初雨不得不说,张红梅虽然有万般不好,可是她对亲生女儿是真的好,真心为她打算,想让她过好日子。 可惜了,姚静雪脑残,根本不领情。 这一大清早的,张红梅又骂起来了,好像还有哭声。 宋初雨被她的哭声吵醒了,迷糊地从床上坐起来,心想姚静雪又闹什么幺蛾子了。 他们家住的还是姥姥姥爷遗留下的老房子,是很好的两层小洋楼。 宋初雨和宋小叶的房间在二楼,姚静雪的房间在一楼。 张红梅还有姚振华也住一楼。 “姐,姐!哈哈哈,我听说姚静雪离家出走了,自己去乡下了,她好像还偷走了张红梅不少钱!” 宋小叶兴奋地推开她的房门,跑进来冲她说道。 “嗯?”宋初雨完全清醒了,笑着说道,“就凭姚静雪这劲头,我真心祝福她和任锋新婚快乐,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第6章 把彩礼钱给我们 “姐,外头人都在说姚静雪变成傻子了,居然一门心思嫁到乡下去,还都说那个女人这次终于干了件好事,把沈家的亲事给了你。” 宋小叶又笑着说道。 家里少了个烦人精,清净不少,而且张红梅心里还不痛快,宋小叶可高兴了。 “别管这些了,你写作业去,必须给我考上高中!” 宋初雨严厉地冲宋小叶说道。 这都五月中旬了,还一个多月就要考试了。 今年上高中,两年后国家恢复高考,正好可以参加。 这个年代,普通人想要改变命运,除了高考就是做个体户。 考虑到弟弟现在冲动易怒的样子,他真不适合做生意,读书上大学等分配,暂时是他最好的出路。 等以后他的性子沉稳了,国家的政策环境也变了,再考虑做不做生意。 “姐,今天周末,你就不能让我多玩玩!” 宋小叶哀嚎。 宋初雨不为所动,捏着他的耳朵让他坐下来,给他打开课本,给他圈题目。 楼下,张红梅的哭闹声越来越大,又加上了姚振华的怒骂声。 两人吵起来了,光吵不过瘾,还动起手了。 宋小叶一听动手了,怎么都坐不住了。 这么一出好戏错过了,他能难受死。 “姐,姐,你就让我去看看热闹吧。”宋小叶双手合十,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哀求道。 宋初雨被他这么求,哪能不心软啊,没好气地抬手拍了他的脑袋一巴掌, “去吧去吧。” 宋小叶得到允许,瞬间像个猴子一样窜出去了,噔噔噔地下楼。 宋初雨也拿起一沓纸,慢悠悠地出门,关门,下楼,动作优雅,从容不迫。 张红梅和姚振华已经不打了,毕竟他们也要脸,再打下去,不光宋小叶来看热闹,邻居们也都要过来了。 虽然两人刚刚就短短过了几招,可都下了死手,姚振华脸上好几个血道子,张红梅脸被打肿了,嘴巴也破了。 两人像受伤的斗鸡,狼狈又滑稽。 宋小叶在一旁憋着笑。 宋初雨走到楼下,看见他们两人这熊样,也不遮掩,脸上的笑容很灿烂。 “哎呦,一大早就练上了啊。”宋初雨笑着说。 “你个死妮子,你别在那幸灾乐祸!你赶紧把彩礼钱交出来!” 张红梅心情糟糕透顶,根本不和宋初雨客气。 一千块钱彩礼啊,宋初雨想都装进自己的腰包,没门! 这事她也占理,就没有婆家的彩礼都给出嫁闺女的,都是父母收着,顶多拿出来一些置办嫁妆。 “你个坏女人,那是我姐的彩礼,凭啥给你啊!” 宋小叶立刻跳出来,指着张红梅骂道, “你怎么不找你亲闺女要她的彩礼钱啊!哈哈,我想起来了,你亲闺女的彩礼就五十块钱,这么寒酸,要了也没意思。” 张红梅的脸更黑了,眼里的怒火都要喷出来了。 “你瞪我干啥,你自个的亲闺女干傻事,不光没从婆家拿到彩礼,还偷了自己亲妈的钱去贴补穷婆家,哈哈,这事说出去,人家都要笑掉大牙了,估计没听过这么蠢这么恨嫁的姑娘。” 宋小叶继续往张红梅心里扎刀子,刀刀见血。 “你,你闭嘴!你闭嘴!”张红梅气得发癫,扑过来要打宋小叶。 宋小叶多机灵啊,赶紧往一边跑,嘴上还喊着, “你要是敢打我,我就去街道处告诉王姨,让她过来给我做主。” 宋小叶口中的王姨是街道处的妇女主任,管的就是家庭纠纷这一块。 她要是上门,丢脸不说,还要写检查罚款呢! 张红梅停下脚步,咬咬牙,又看向宋初雨, “可不是我要你的彩礼钱,你爸也要你把彩礼钱交出来,家里把你养这么大,花了那么多钱供你吃供你穿,你这些彩礼钱都交出来也不够的。” “初雨,把彩礼钱给我们,我们给你办嫁妆,还是花在你身上。”姚振华也说。 “彩礼钱我不可能给你们。”宋初雨讥笑两声,直接拒绝,不留任何余地说道, “你们想怎么闹都行,我奉陪。最好闹的街坊四邻,家具厂,还有沈家那边都知道这些年到底是谁养着谁! 最好让大家伙都回忆回忆,现在你你们住着的房子是我姥爷的,房本姓宋,不是姓姚! 你们上班的家具厂也是我姥爷留下的,你们吃穿不愁,过得这么舒坦,花的还是我姥爷我妈他们留下来的钱! 我姥姥姥爷当初去世前,把家具厂还有房子都放在了我大哥的名字下面! 是你们,仗着我们年龄小,鸠占鹊巢,哄着我大哥签文书把家具厂让出去,还怕我大哥夺权,把他送到乡下去了! 你们要是不怕这些事抖漏出去,你们就狠劲闹,我没意见。” 张红梅的脸瞬间扭曲,眼神里露出慌张,愤怒和恨意。 姚振华脸色也不好看了,整个人很羞愤,就好像遮羞布被扯掉一样。 他狠狠地瞪了眼宋初雨。 这个不孝女! 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 好在她马上要嫁入沈家了,先哄着她离开,免得她留在家里,还要打家具厂的主意。 “行了,彩礼钱是初雨的,这事就这么定了,以后不准再提。”姚振华说着看向张红梅,眼神里都是警告。 张红梅不甘地闭上嘴巴。 她再不甘心,这个家也是姚振华说了算。 而且,宋初雨这个继女,不光牙尖嘴利,还变聪明了,说话针针见血,切中要害。 他们还真得害怕闹大了会麻烦。 再想想突然变的愚蠢,心里只有男人的亲闺女,张红梅心塞的更难受了。 “我还有半个月出嫁,时间紧张,这是我的嫁妆单子,除了要买的被单被罩,暖壶盆子等,再照这些纸上的要求,给我打造一套家具做陪嫁。” 宋初雨无视他们铁青的脸色,直接将那一沓纸递给姚振华,口吻更像是命令。 姚振华没好气地接过来,这一看,不由眼睛一亮。 他快速地翻动这几张纸,越来眼睛越亮,透着浓浓的欣喜和赞赏,不由急切地问宋初雨, “你这是从哪里弄的家具图纸?款式简单大方,新颖别致,储物功能也变的更合理了,这设计稿太好了!” 第7章 要钱还是要男人? 还不等宋初雨回答,张红梅就用力把图纸从姚振华手里夺过来,快速地看了一遍,脸色铁青地说道, “现在给陪嫁,最多就是两床被子还有床单暖瓶这些东西,哪有真的给七十二条腿的一套家具,你彩礼钱一分不给我们,还要这么好的陪嫁,你做梦呢!” 宋初雨甩都不甩张红梅,只是盯着姚振华,不急不缓地说道, “我是嫁去沈家,可不是嫁到乡下去,结婚那天,半个嘉城的有头有脸的人都会来,你要是觉得给我点寒酸陪嫁不丢脸,那我也没意见。 到我出嫁那天,大家伙发现家具厂副厂长的千金出嫁,都没有一套像样的家具做陪嫁,来参加婚礼的人当面不说,可一定会把这事当个乐子回去说给别人听,到时候啊……” 宋初雨说的太有画面感了,姚振华想想那个场面就浑身打了个激灵。 他丢不起这个脸! 姚振华脸色难看地直接冲张红梅吼道, “你给我闭嘴!初雨说的对,我一个家具厂副厂长,居然不给闺女一套家具做陪嫁,像话吗!!以后我还怎么在沈家这个亲家面前抬起头来!” “对啊,对啊,我姐嫁的是沈家,咱们家可不能丢了脸面,可不像姚静雪去了乡下,她有没有陪嫁谁管啊,谁关心啊。 爸,你可要给我姐好好做这些家具,要用最好的木料,做出来,结婚当天往沈家一摆,这么新颖好看的家具,谁看了都会惊叹,你也能跟着出风头啊!” 宋小叶也一脸得意地开口帮腔,还不忘拉踩一下姚静雪,气得张红梅又想挠死他了。 宋小叶这话,可说到姚振华的痒处了。 他最看重的就是脸面,而这套设计独特出彩的家具,绝对也能让他跟着长脸。 “初雨,你还没说,这是谁设计的呢?爸想见见他,有什么问题也好沟通。” 姚振华拿着图纸笑着问。 “这就是……”宋小叶看向宋初雨,一脸骄傲地就要开口。 “这是姥爷从前的一个学徒设计的,他前段时间寄给我的,他讨厌你,不会想见你的,你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 宋初雨打断宋小叶的话,接过来话茬,一点面子都不给姚振华留,说话刻薄生硬。 姚振华脸色青了青,手心攥成拳又松开,忍气吞声, “行,那我就不问了。” 想到当初因为他接手家具厂闹事离开的那些人,姚振华就气得牙痒痒。 “你要是后续还想用这个设计图纸做家具,要付设计费。你给的钱多,我还可以帮你说情,以后有好的设计图纸还可以给你们用,否则,他会要告你侵权的。” 宋初雨继续说道。 宋小叶惊叹崇拜地看了眼姐姐,还是姐姐厉害,这样就又能要钱了。 “两百块!多了没有!”姚振华没好气地道。 “行,我回头写信问问。虽然我不在厂子里上班,可两百块钱想买这么多的设计稿,呵呵……算了,还是别问了,免得我也被埋怨。” 宋初雨一脸讽刺地笑。 “……最多五百块!”姚振华咬牙切齿地说道。 其实,就算要掏钱,也不是他掏自己的腰包,是厂子里付钱,可是,他就是不想给那些人正常的价钱。 但是,这些设计稿太好了,姚振华不想放过,只能低头。 宋初雨压下嘴角的笑,淡淡说了句会写信问的。 宋小叶听到这个价钱,赶紧转身,拼命捂住嘴巴,不让自己笑出声,免得露馅了。 谈好了,姚振华拿着图纸就去厂子了。 时间紧,他打算接下来十来天时间,吃住都在厂子里。 正好他也不想看见张红梅那张晦气的脸,更不想听到姚静雪那个糟心赔钱货的事。 - 大柳公社,小杏村。 姚静雪提着一个重重的绿色行李包,从公共汽车上下来,穿着小皮鞋走了没一里的坑洼土路,就把脚给崴了。 姚静雪坐在地上,痛的小脸惨白,眼里都是泪。 可她想想未来的好日子,并不后悔,她不断给自己打气,没关系的,见到任锋就好了,受罪只是一时的。 她是先婚后爱,先苦后甜! “同志,你没事吧?是脚伤了吗?” 姚静雪听到声音,抬头看去,就只见是个穿着军绿色衬衫和裤子的男人。 他皮肤是小麦色的,一点都不白净,可长的浓眉大眼,手臂肌肉隆起,力量感爆棚。 姚静雪看见他,迸发出强烈的惊喜,心也开始怦怦跳。 竟然是任锋! 她前世见过他不少次,可都是在电视上,杂志上,那时候他西装革履,浑身透着贵气和成功的气息。 姚静雪想到这个男人未来的模样,就激动的浑身颤抖,看着现在的他也满心欢喜。 好在她理智还在,先装作不认识他,可怜兮兮地说道, “我脚崴了,我想去小杏村找任锋,能送我一程吗?” “我就是任锋,你是?” “真的吗?你就是任锋啊,我是和你定亲的姚静雪。我们真的太有缘分了,在我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你就出现了,任锋,我们是天生注定的姻缘呢。” 姚静雪立刻惊喜地喊道,双眼亮晶晶的,水汪汪的,整个人明媚的好像在发光,看的任锋一愣,有被她的样子惊艳到,更被她说的话撩到,心跳都快了一些。 这个娇俏的姑娘居然就是他未过门的媳妇,对方真的像媒人说的,很满意这门婚事,想嫁给他。 任锋也忍不住笑了,将自行车先放一边,蹲下身查看姚静雪扭伤的脚。 “没伤到骨头,不是很严重,回去我给你擦擦药油,少活动,三四天后就能好了。”任锋冲她说道。 “嗯。任锋你真厉害,脚伤也懂。”姚静雪脸红红的,娇羞地看着他,满脸满眼的崇拜。 这个男人,有力气,有本事,还会疼人,比那个沈锦华强了千倍百倍。 好在她重生了,这么好的男人是自己的了。 任锋脸一红,没多说什么,扶着她起来,先把她的包放在前面大梁上。 等她坐好后,感受着她搂紧自己腰间的小手,任锋头皮一麻, “咳咳,坐稳了,走了。” 姚静雪甜甜地应了声,一路上揽着任锋,感受着他强壮的身子,笑的可甜了。 可是,半个小时后,姚静雪就笑不出来了…… 第8章 破防了 因为她坐的屁股疼死了,尤其是土路坑坑洼洼,颠的她腿也麻了。 “怎么还没到啊?”姚静雪已经问了好几遍了。 这什么破地方啊,下了公共汽车,居然还要走这么远。 “就快了,我再骑快点。”任锋轻声安慰她。 姚静雪深吸几口气,告诉自己要忍耐,要忍耐。 终于,又过了半个小时,任锋说到家了。 姚静雪从自行车上下来,只觉得腿麻如针扎,难受的她都想哭了,再看眼前破破烂烂的土坯房,茅草屋,最好的就是两间石头房子了,她还是破防了。 “不是说盖新房子了?新房子呢?”姚静雪红着眼睛问,眼泪真的掉下来了。 “就是那两间石头房子,刚盖的。”任锋见她一脸嫌弃,甚至还哭了,心里不好受,脸也臊的通红。 他们家真的很穷,给不了她好条件,她一个城里大小姐嫁过来,确实委屈。 姚静雪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像是听到了什么鬼故事。 新房居然还不是砖头房,是石头房子。 怎么能这么穷! 不行,要忍耐,忍耐! 姚静雪不断地深吸气,让自己冷静。 穷只是暂时的,任锋以后可是首富,他还这么好。 “没事,没事,你这么有本事,以后咱们日子会越来越好,住大房子,钱多的花不完。” 姚静雪抹掉眼泪,努力地挤出笑容,安慰任锋。 “静雪,你真好。”任锋顿时感动了,握着她的手,认真说道,“能娶到你是我的福气,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嗯,我相信你能做到。”姚静雪一脸娇羞地应道。 因为任锋的话,心里的郁闷散了大半,笑容也真心多了,望着任锋的眼睛又成了星星眼。 “大哥,这谁啊?” 这时,屋子里出来人了,是个黑瘦的姑娘,扎着双麻花辫,穿着满是补丁的衣服,看着也有十五六岁了。 “春桃,这是静雪,和哥定亲的姑娘,你要喊嫂子。”任锋说完,又冲姚静雪说道, “这是我妹子春桃,十六了,家里已经再给她说亲了。” 姚静雪看着春桃,刚想客气两句,就听她喊道, “哎呦,你就是那个一心想要嫁给俺哥的城里姑娘啊,长的还怪俊呢,俺们还怕你身体有啥毛病呢,看着挺好的啊……” 说着,春桃就像查看货物一样围着姚静雪转圈圈,看她右脚不对劲,立刻咋呼道, “哎哟,你原来是个瘸子啊?难怪不嫌弃俺们家穷,非要嫁进来呢。” 姚静雪脸上的笑僵住了。 这个小姑子,说话怎么这么难听呢! “春桃!你嫂子只是脚崴了,没毛病。”任锋皱眉,训斥道。 春桃敷衍地应了声,然后兴奋地看向车子上的那个绿色行李包。 “这都装的啥好东西啊,俺也瞅瞅,见见世面。” 说着,根本不征求姚静雪的同意,春桃就把行李包给拿下来打开了。 “哎呦,这裙子真好看,嫂子,把这条裙子给俺穿吧,俺还没穿过这么好看的裙子呢!” “哎呀,这是小皮鞋啊!真好看!俺试试能穿不,哈哈,正合适,嫂子,这双鞋也给俺吧,俺还没穿过皮鞋呢,也太好看了!” “这又是啥啊……” 春桃说着,拿出了现在难得一见的胸罩,困惑地问道。 姚静雪刚才就一直在忍着,憋着,可这个胸罩把她紧绷的弦给崩断了。 她又愤怒又羞耻,浑身发抖地扑上去,一把把胸罩夺下来塞回到行李包里,冲春桃吼道, “你土匪啊!这是我的包,你不光打开,还想要我的裙子和鞋子,你,你咋这么不要脸啊!” “俺看看咋了,你是俺嫂子,俺是你小姑子,你嫁到俺家来,你不俺点礼物像话吗,你不觉得丢脸啊! 还城里来的呢,一点不懂事,隔壁村的杏花想嫁给俺哥,还知道送给俺一双鞋垫子呢!” 没想到,春桃比姚静雪还理直气壮呢,反口就骂姚静雪不会做人。 姚静雪差点被她气死! “春桃!”任锋脸色难看地将妹妹扯到一边,“快给你嫂子道歉,你嫂子的东西以后不能碰,更不能拿!” “呸!现在给俺,俺也不稀罕了!什么城里人啊,小气鬼!” 春桃不仅没道歉,还冲姚静雪吐了口水,挣开任锋的手,就跑远了。 姚静雪气地呜呜哭,任锋各种哄她,哄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把人给哄好了。 “我绝对不和你妹妹一起住,我嫁给你之后,就要分家,咱们另外盖房子搬出去住。” 刚一见面,姚静雪就恨上了春桃,一副有她没我,有我没她的架势。 任锋拧眉,难以启齿地说道,“盖房子要钱,家里没钱了。” “你不是有退伍费吗?钱呢?”姚静雪问。 “家里之前欠了不少饥荒,用来还债了,三弟刚娶媳妇花了一笔钱,盖房子也花了一些,就没剩了。”任锋很老实地回答。 姚静雪一听他的退伍费全都家里人花了,自己没留下一分,顿时气得不行。 她意识到,这个家必须立刻分,否则任锋赚的钱都到不了自己手里。 “盖房子的钱我有,我来拿,咱们盖砖房,明天你就找人找地方买砖头开盖。” 姚静雪急切地说道。 “这怎么能行,那是你的钱。”任锋拧眉,大男子自尊让他不能接受。 姚静雪拉住任锋的手,一脸温柔地说道, “我的钱就是你的,咱们先用来改善生活,以后等你赚到大钱了,你再让我过上更好的日子。” 任锋听完一脸感动,“静雪,你可真好,我不会辜负你的。” 姚静雪想到以后的好日子,甜甜的笑了。 现在掏出几百块钱,让任锋对她死心塌地,太值了! - 姚静雪也不想和任家其他人关系搞的很僵,接下来几天,她就光做散财童女了。 不仅掏出三百块拿出来盖砖房,还给了公婆见面礼,婆婆不要物件,要了十块钱。 任锋的大哥家生了两孩子了,大的是闺女五岁多了,小的儿子三岁。 她一人给了一块钱,还有一袋子大白兔奶糖。 任锋排第二,因为一直当兵,结婚晚。 比他小四岁的弟弟也刚结了婚,姚静雪也送了一床新被单给他们。 至于小姑子,姚静雪忍着心烦,把自己的皮鞋和裙子都送给她了,两人关系维持了表面和谐。 那么,她从婆家得到了什么呢? 第9章 她的金手指 虽然啥物件都没有,啥钱也没有。 不过,她得到了婆婆满心的夸赞和欢喜,逢人就夸她城里儿媳妇有多大方,娶了她,他们任家烧高香了。 还有妯娌的讨好恭维,家里的碗筷也不让她刷,猪和鸡也不让她喂。 还有小姑子的大度原谅,不再横挑鼻子竖挑眼地看她了。 这让姚静雪挺得意的,觉得她和婆家人搞好了关系,她在家里也挺得宠的,大家都对她很好。 更重要的是,任锋很感激她的付出,对她也很好,各种夸她,看着她的目光越来越温柔,还主动亲了她呢! 姚静雪想想,就觉得很甜蜜。 这样的日子,可比嫁进沈家舒心多了。 可是,瘪下去的钱包又把她拉回了现实。 她离开时,从她妈那里偷拿了六百多块钱,再加上她这些年存下来的三百多块钱,也将近小一千了。 可是,刚到这里,盖房子就要花三百多。 盖完后,还要买床,柜子这些,就算让木匠做,置办齐全,那也要几百块。 她和任锋结婚办酒席,想要办的体面一点,还要再花一笔呢。 来这三天了,姚静雪都没吃过白面,天天不是窝窝头,就是红薯面,鸡蛋都没吃过一个,这让她太痛苦了,想着要买点白面才行,这又要钱,还要粮票。 姚静雪第一次觉得钱怎么这么不经花啊,怎么什么地方都要钱啊! 以前在城里,什么都有,她妈给的零花钱,她都花不出去。 她一个大小姐,已经自降身段,也不求过的多好,只是想要住个新房子,吃饱饭而已,这些钱根本不够用的啊! 郁闷的姚静雪只能自我心理安慰,忍耐,忍耐,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跟着任锋,以后有的是好日子! 钱不够用,过一段时间,回去找她爸妈要去。 等以后任锋发达了,再十倍百倍的还给他们。 - 嘉城。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测试,宋初雨确定了,她重生虽然没空间没系统这些金手指,但是老天爷还是给她开了一点挂的。 她的头脑变聪明了,记忆力变好了,虽没有一目十行,过目不忘这么夸张,但也能轻松当个学霸了。 而且,她前世学的一些东西当时只懂得一些皮毛的,可现在能在脑海中融会贯通了。 比如她前世为了配得上首富太太这个身份,为了融入上层圈子,学的那些比如鉴赏珠宝,奢侈品,还有什么英文,品酒,插花,弹琴,跳舞,做甜点等技能,不但没丢,还都更擅长了。 她能轻松画出家具设计图,就是得益于此。 这些变化当然让宋初雨欣喜,可让她更惊喜的是,她的身体好像也被强化了。 身体的柔韧性特别好,居然都能劈叉了。 她做普拉提,之前一些不能完成的高难度动作,也都可以轻松做到了。 而且,速度和力量也有增加。 以前她是绝对追不上弟弟的,跑个五百米都能累成狗,气喘吁吁,可现在想追弟弟很容易,跑个三千米都很轻松,不带大喘气的,堪比专业跑步运动员了。 她还能轻松把宋小叶制伏,力气比他要大的多,宋小叶对她佩服的五体投地了。 宋初雨也很喜欢现在的自己! 以前她不喜欢跑步走路的,可现在,只要不是特别远的路程,她出门都是靠两条腿,不骑车,不坐公交。 她现在都不爱穿裙子了,给自己做了几条铅笔裤,再配上白色宽松短衬衫,愈发称的她双腿修长漂亮,臀部挺翘,整个人元气满满,洋气靓丽。 张红梅见她这个样子,每次都阴阳怪气的说她要嫁人了,还天天往外跑,穿的还这么不正经。 可你说哪里不正经,张红梅还说不出来,人家又没露,就是穿个修身的裤子而已。 张红梅就是看她变的愈发漂亮洋气,看不顺眼而已。 张红梅阴阳怪气,宋初雨就笑眯眯地问她要不要下乡去看望姚静雪,气的张红梅都没心思再挑刺了。 - 这天买完东西回家的路上,当看见疑似两个人贩子抱着一个小女孩时,宋初雨直接就冲了过去。 她对人贩子深恶痛绝! 前世她的二女儿就被人贩子给拐跑了,费劲千辛万苦把孩子找回来后,孩子已经被折磨的不成人样,精神失常。 宋初雨是知道一些格斗技巧的,再加上她身体强化过,所以,她冲过去,三下五除二,就把两个男的给踹翻了。 “他们是人贩子,大家快来帮忙抓人贩子啊!” 宋初雨把神智不清的小女孩抱在怀里,冲街上其他人大喊道。 谁不痛恨人贩子呢,再加上这时代大家伙正义感特别强,喜欢管闲事。 所以,宋初雨这么一喊,哗啦啦跑来不少的人。 那俩人贩子眼见不好,也不要孩子了,也不和宋初雨纠缠了,从地上爬起来就要逃。 不过,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很大的,围过来的几个年轻人抓住了他们。 确定他们是人贩子后,先拳打脚踢一顿,然后才想起来扭送他们去附近的派出所。 宋初雨见两人贩子被抓,这才把注意力放小女孩身上。 五六岁的样子,皮肤白白的,睫毛又密又长,穿着漂亮的裙子,白色带蕾丝边的袜子,粉色小皮鞋还镶着小亮片呢。 打眼一看,这就不是普通工薪阶级能养出来的精致孩子,像小公主。 也是因为这一点,她才会怀疑抱着她的人是人贩子。 因为那两个人贩子一看,就不是和她一个世界的人。 她家的帮佣铁定都穿的比人贩子强的多。 宋初雨想着把孩子也赶紧送到派出所,警察会帮孩子找到父母的。 可是,还没等她行动,昏睡的小女孩就睁开了眼睛。 她的眼睛很大很亮很漂亮,可是,眼睛里满是不安和恐惧。 “小妹妹,你家在哪里啊?你知道家里大人的名字吗?” 宋初雨露出善意的笑容,柔声问她。 小女孩没说话,只是看了眼宋初雨,就低下头,可小手紧紧地抓着她的衣服呢。 宋初雨以为她被吓坏了,忍不住叹了口气。 麻烦了。 就这时,一辆轿车停在宋初雨跟前,随即司机大叔慌张地跑下来,看到小女孩顿时喜极而泣, “呜呜呜……小小姐,可算是找到你了!” 宋初雨越过激动的司机,看向随后下车的那个男人。 怎么会是他?! 第10章 欢迎来喝杯喜酒 京市沈家未来的家主沈渊,手段了得,深不可测。 前世哪怕后面他们成了嘉城首富,在财富上不容小觑,可和京市沈家相比,他们就是暴发户。 在上层圈子,沈家是顶级存在,她也只是在宴会上瞧见过几次这个男人,可也印象深刻。 因为沈渊不仅长的十分英俊,从年轻时就是京市上层圈子有名的高冷之花,不苟言笑,不怒自威,贵不可言。 前世她有资格见到他时,他已经年近五十了,可依旧保养的犹如三十七八,不见任何老态,只有成熟男人的睿智和魅力,还有独属于他的尊贵和气场。 不顾虑年龄差,想要嫁给他的小姑娘,简直不要太多。 短短的一个照面,宋初雨就低下头,没和沈渊眼神接触。 她又看了看怀里沉默漂亮的小女孩,还是有些意外。 这孩子竟然是沈渊的。 按照辈分,她嫁给沈锦华后,还要喊沈渊一声小叔呢。 他们出现在这里,是来参加她和沈锦华的婚礼的? 不会。 宋初雨立刻否定。 虽然都是沈家人,可沈锦华还没那个脸面能让沈渊从京市跑过来,专门参加他的婚礼。 “谢谢。”沈渊走过来,冲宋初雨道谢,声音清冷,可能听出郑重的意味。 “不用客气,打击人贩子,人人有责。” 宋初雨冲他客气疏离地说道,然后她又看向小女孩,神色变得温柔起来,轻声说道, “小妹妹,他是你的家人吗?” 小女孩看向沈渊,点点头,可依旧没松开抓住她衣服的手。 “乖哦,坏蛋已经被抓起来了,不会再伤害你了。你家里人也来了,会保护你的,姐姐还有事情要回家了,可以松开姐姐吗?” 宋初雨温柔地轻拍她的脊背,柔声哄她。 可是,小女孩还是没松手。 “晨曦,松手。”沈渊低声说。 沈晨曦抬头看看沈渊,又低下头,这才松开了宋初雨,走到沈渊身边,改抓住他的衣服。 宋初雨松了一口气,站起身,又捡起地上的东西,向沈渊和小女孩摆摆手,说再见。 “小姐,不,同志,等等。”司机赶紧叫住她,感激又客气地说道, “还不知道您的姓名和地址,您救了我们家小小姐,回头我们要备上礼物上门感谢您。” “不用这么客气。”宋初雨并不想和沈渊多牵扯,说完就要离开。 可这时,沈锦华骑着车子,带着一个姑娘,风风火火地从前面骑了过来。 见到她的便宜未婚夫带着心上人也出场了,宋初雨挑挑眉,多了点兴趣留下来看看怎么回事。 “太好了!是晨曦!找到她了!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沈锦华已经热出了一身汗,头发乱糟糟的,不见斯文,人也显得有些狼狈,可看见小女孩安然无恙,他顿时松了一口气。 车子后面的姑娘,就是沈锦华的心上人周萍萍。 她从自行车后座下来后,就朝小女孩扑了过去,哭着喊道, “呜呜呜……小曦,吓死我了,你跑哪去了?还好你没有事情。” 小女孩被吓得闭上眼睛,脸色白白地往后面退,沈渊上前一步挡在她面前,语气阴冷地问周萍萍, “晨曦是被你带出门的,也是被你弄丢的?” “小叔!你不要怪萍萍!是我的错!是我提议带晨曦出门玩一玩,就让司机带着我们一起去公园了,可没想到,我们去买划船票的功夫,晨曦就不见了。” 沈锦华立刻跳出来,一开口就是把错误揽在自己身上,保护周萍萍。 “锦华少爷,你说是带着小小姐出来玩,可都是你和你女朋友在那打情骂俏,你们俩根本就不照顾小小姐。 我就是停个车的功夫,小小姐就不见了,我跑过去问你们,你们还在那有说有笑的,都没发现呢! 小小姐要是真的丢了,你能担得起责任吗?!” 司机真的要气死了,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怼着沈锦华就开喷。 沈锦华被骂的心虚,一句话不敢反驳,更不敢看沈渊锐利冰冷的双眼,只是低着头不断的道歉。 “呜呜呜,对不起,对不起,晨曦不见了,我们也很害怕,我们也一直在找,还好找到了,要不然我一辈子良心都不安了。” 周萍萍也哭着说道。 “要不是有这位姑娘帮忙,小小姐真的要被人贩子抱走了!那时候,你良心不安有什么用!” 司机听了这话,再次忍不住喷她。 可气死他了! 当时,发现小小姐不见了,他们两人还谈情说爱时,他真是掐死这两人的冲动都有了。 沈渊看着这两人的表情也越发阴冷了。 宋初雨听到自己被点名了,也见沈锦华朝她看过来,便笑着打招呼, “好巧啊。” “是你?!”沈锦华惊讶地看着宋初雨。 相比上次见面,她好像变的更漂亮了。 沈锦华在她笔直漂亮的大长腿上停了一瞬,才移开了目光。 “锦华,她是谁啊?”周萍萍看着漂亮的宋初雨,女人的直觉,让她如临大敌地问道。 她又上下打量了一遍宋初雨,愈发嫉妒了。 她就没见过比宋初雨更漂亮的姑娘了,不光又白又俊,穿的也洋气好看,让人看着她,就觉得她活的很精致,应该家境不错,涵养也不错。 见他们认识,不光周萍萍惊讶,司机也惊讶地很,就连沈渊也投来探究的神色。 “我叫宋初雨,三天后,是我和沈锦华的婚礼,要是你们有空,欢迎来喝杯喜酒。” 宋初雨露出得体大方的笑容,从容优雅地发出邀请。 她仿佛没有听见刚才司机的话,也不在意沈锦华和别的姑娘谈情说爱。 司机惊地瞪大眼睛,看看宋初雨,再看看沈锦华和周萍萍,就特别替宋初雨不值! 可他一个司机,还真没资格说什么。 沈渊依旧面无表情,可幽深的眼眸中也闪过一丝意外。 沈锦华脸色有些难看,可因为宋初雨救了晨曦,什么话也没说,沉默以对。 “你,你就是宋初雨!”周萍萍知道她是谁后,嫉妒让她双眼喷火,心里的危机感更大了。 她抓住沈锦华的手,想要宣示主权,想要让宋初雨难堪, “我和锦华哥哥……” 第11章 结婚了我也不会碰宋初雨 沈锦华却是打断了她的话,还把手抽了出来,冲宋初雨解释道, “这是周萍萍,我妈收养的女儿,也是我妹妹,今天谢谢你救了晨曦。” 周萍萍看向沈锦华,满眼的委屈,可咬咬唇,终究没说什么。 “不客气,早晚是一家人。”宋初雨笑了笑,根本就没看周萍萍,权当她不存在。 这让周萍萍心中更加不忿,也很羞愤。 她就不信,宋初雨看不出来她和沈锦华的关系! 她怎么能表现的一点都不在意。 宋初雨确实不在意,只要他们不公开揭开那层遮羞布,她乐得装看不见,省得还要费心思费嘴皮子。 宋初雨又看向小女孩,弯下腰笑着冲她摆摆手, “小晨曦,再见啦。” 沈晨曦也冲她挥了挥手,可是漂亮的大眼睛里写满了不舍。 沈渊看了一眼女儿,又看向宋初雨,薄唇轻启,声音清冷可又很好听地说道, “宋小姐,今天你救了晨曦,还请上车,我想请你吃顿便饭。” “不用了。”宋初雨客气拒绝。 “我妈要是知道是你救了晨曦,也会亲自上门去道谢的,你还不如现在跟着回家,也省了她再跑一趟了。” 沈锦华抿抿嘴,说话挺直白的,倒是让宋初雨选择妥协了。 未来婆婆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好吧,好吧,你们真的太客气了。”宋初雨只好答应下来,又弯腰看向沈晨曦,笑着问她, “那姐姐去你家做客吃饭好不好啊?” 沈晨曦漂亮的眼睛顿时亮了,点点头,顿了好一会儿,又道,“好。” 声音小小的,若不注意听,会忽略掉。 宋初雨顿时笑的很灿烂,还伸手揉了揉她柔软的头发,“谢谢小晨曦。” 沈晨曦漂亮白净的小脸有些羞红了,可也没躲开。 她知道是这个姐姐救了自己,她喜欢这个漂亮姐姐,也喜欢她身上的味道,喜欢她的笑容。 沈渊深深看了她一眼,移开目光,淡淡地道,“上车吧。” 宋初雨坐上了沈渊的车,先走一步。 他们一走,周萍萍就委屈地哭了出来,“锦华哥哥,宋初雨那么漂亮,你是不是喜欢上她了,真心想娶她啊?” “萍萍,我没有!你也知道,娶她是我爸妈逼得,我要是不娶,你就会被我妈赶出去。” 沈锦华这话解释了很多遍了,以前甘愿解释,还各种发誓。 可是,今天再这样说,他自己却生出了一丝厌烦,语气也有些敷衍地道, “好啦,咱们今天把晨曦弄丢,差点犯成大错,我那个小叔可不是能得罪的,还好宋初雨把人给救下来了,说到底,咱们欠了她一个人情,我也不能对她态度太差了。” 周萍萍一颗心渐渐沉下去,可善解人意地说道, “锦华哥哥,我明白的,今天都是我的错,你是该好好对待宋初雨,你放心,我理解你的迫不得已,你都是为了我好。” 沈锦华就喜欢她的善解人意,闻言目光也放柔了,拍了拍自行车座, “坐上来吧,萍萍,你放心,结婚了我也不会碰宋初雨的,我不会背叛你的。” “嗯,锦华哥哥,我相信你。” 周萍萍亲密地揽住他的腰,将脑袋贴在他后背上,甜甜地说道。 - 距离宋初雨救下他,沈晨曦已经丢失了好几个小时了,所以,该惊动的人都惊动了。 明兰和沈兴业原本都在上班呢,可是,听到沈晨曦走丢的消息,都惊出一身汗,尤其是得知是儿子和周萍萍把人弄丢了后,更是又恐慌又愤怒。 要是沈晨曦找不回来,那后果…… 明兰和沈兴业都不敢想这个问题,太可怕了。 两人根本没心思上班了,赶紧把能拜托的人都派出去寻找,当然也第一时间报警了。 明兰没出去找人,在家里不断打电话拜托人帮着寻找,或是守着电话等消息,一颗心煎熬的难受,对周萍萍的埋怨越来越深。 要不是她,儿子也不会干下这种糊涂事! 所以,当沈渊他们带着沈晨曦还有宋初雨率先回到家,明兰得知是宋初雨从人贩子手中救下了沈晨后,对宋初雨的感激和喜欢都要打心眼里溢出来了。 明兰更是抱着宋初雨喜极而泣,激动地说道, “初雨,你就是我们家的福星,阿姨太谢谢你了,阿姨做的最正确的事,就是让你成为儿媳妇。” 宋初雨倒是被她的热情弄的有些无措,好生安慰了一下,才让明兰情绪平复下来。 “阿渊啊,实在是对不住,等锦华回来,我一定好好教训他。” 明兰又小心翼翼地冲沈渊道歉。 “做事轻浮,是该请家法,让他长长记性。”沈渊冷声说道。 沈家是老牌世家,哪怕已经新社会了,可因传承,还是有家法一说。 这家法,就是跪下面壁思过,还有抽鞭子,跪几天或是抽多少鞭子就看犯事的轻重。 就冲这事,至少一天一夜,再加十鞭子。 要是沈锦华真的被罚了,他的小命能去半条。 明兰刚才说教训,可不是请家法。 听到沈渊说家法,她可急死了,心思一动,赶紧说道, “三天后,就是锦华和宋初雨的婚礼,这家法,能不能晚些时候再请?我怕那孩子被抽一顿,恐怕没法办婚礼了。” 沈渊看了一眼宋初雨,清冷说道, “看在宋小姐的面子上,可免了体罚,只要写十篇检讨,再交五百罚款就行。这钱就给宋小姐吧,作为对她的感谢费。” 宋初雨听到她有钱拿并不意外,沈渊是个讲究的,她救了他女儿,他绝对会给她感谢费的,不会真的用一顿饭打发了她。 不过,这钱的出处是她的便宜丈夫,就让她觉得好笑了。 要是她在意沈锦华,那岂不是羊毛出在了羊身上了? 也不知道沈渊是不是故意这么做的。 “好好好,没问题,阿渊,谢谢你的宽宏大量。”明兰高兴的不得了,又感激地看向宋初雨, “初雨,你又救了锦华一次,你可真是他的福妻。” 宋初雨礼貌得体的笑笑,也不说什么。 沈渊看了她一眼,见她笑的太假,又快速地移开了目光。 第12章 好事怎么都找上宋初雨了 “嗯?小晨曦,你要拉姐姐去哪里?” 宋初雨感受到手被抓住,低下头看向沈晨曦,笑着问道。 沈晨曦不说话,只是拉着宋初雨,让她跟着自己走。 宋初雨给明兰和沈渊说了声,也心情愉悦地跟着沈晨曦走了。 相比和他们寒暄,她当然更喜欢和小晨曦在一起,心不累,更放松。 “还没见晨曦主动亲近谁呢,看来初雨和他确实有缘。”明兰笑着说道。 沈渊冷淡地点点头,并未说什么,回房去换衣服了。 - 半小时后,沈家的人陆陆续续地全都回来了。 不光沈锦华和周萍萍,还有沈兴业,以及沈锦华的大哥大嫂,还有他大姐和大姐夫也都来了。 还没结婚呢,宋初雨就因为这事,提前见到了在嘉城的沈家所有人。 也因为这事,除了周萍萍和沈锦华,沈家其他人对宋初雨都热情的不得了。 只要开口就是各种感激她,不要钱的好话更是一箩筐地往外出,夸赞她漂亮啊,聪明啊,能干啊,旺夫啊,有福气啊。 宋初雨听到最后都听麻了,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可沈家人一点不觉得夸的过分。 通过此事,宋初雨再次认识到了沈渊这人的可怖之处。 要不是怕他,沈家人也不会对她这么热情和感激了。 宋初雨笑笑,她这是狐假虎威了一波? 至于沈锦华和周萍萍,宋初雨被夸的有多麻,这两人就被训的有多惨。 宋初雨只有两个字送他们,活该! 她很庆幸小晨曦没有被人贩子抱走。 只是不知前世有没有出这事? 宋初雨想到这,就觉得自己又在钻牛角尖了,前世的事情又何必在意呢。 都已经是过眼云烟。 - 吃完饭,宋初雨又被司机大叔开车送回了家,一块带回去的还有一后备箱的各种礼品。 都是高档礼盒,很多还是外国货,只能从京市的友谊商店买到。 等司机大叔将礼盒都搬下车,恭敬地拜别完宋初雨离开后,张红梅看着这些礼盒,嫉妒地眼睛都红了。 她满心嫉妒,心气不顺,冲着宋初雨就是一顿输出,给她扣了一顶占人便宜的小人帽子。 “初雨啊,你怎么又去沈家了,还三天就结婚了,你这时候跑过去,还带这么多礼品回来,人家还以为你是去打秋风呢,丢死个人了! 家里又没短你吃喝,你还干出这样的事,你不要脸面,我和你爸还要脸面呢,以后你让我们怎么在沈家抬起头来啊。” 宋初雨都听笑了。 她这个继母瞎编乱造的本事太厉害了,不去说书唱戏真可惜了她的才华。 宋初雨正想讽刺她两句,可还没等她开口,没想到刚才离开的司机大叔又返回来了。 因为刚才张红梅为了抹黑宋初雨,故意大声说给四邻听的,所以,司机大叔也听的清清楚楚。 司机大叔气地鼻子都歪了,从车子上下来,推开门,也大声地喊道, “这位同志,请你向初雨同志道歉,你刚才完全是胡说八道。 初雨同志今天从人贩子手中救下了我家先生的女儿,这些礼物都是为了感谢她送给她的。 我家先生说,欠她一个人情,以后初雨同志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求助于京市沈家。” 张红梅脸色顿时变的难看起来。 和沈家要结亲家了,她当然知道京市沈家了,那根本就不是她能招惹的。 这让她更加嫉恨宋初雨了。 怎么突然间,什么好事都找上宋初雨了。 她闺女姚静雪,却好像得了失心疯一样,非得嫁到乡下受苦。 张红梅当然不愿意道歉,可被司机盯着,只能挤出笑容, “初雨啊,对不住,我刚才误会你了,你别往心里去。” “梅姨放心吧,你说话经常如放屁,臭不可闻,我一点没上心。” 宋初雨微笑着,不急不缓地道。 司机大叔忍不住笑了,笑的嘎嘎的,一点不遮掩,还附和道,“确实嘴臭。” “你,你们……”张红梅被羞辱地满脸通红,气地转身回屋了。 “大叔,还有事吗?”宋初雨问司机大叔。 “我家小小姐性子内向的很,本来就不喜欢和别人玩,经过这事后,就更抗拒了。 这次我家先生来这里是带小小姐看病的,可是,她现在很不配合。 我想能不能明天麻烦一下初雨小姐,小小姐很喜欢你,若是你能陪着她,或许能让她去看病。” 司机大叔一脸诚恳地拜托道。 司机大叔从小在沈家做工,呆了三十多年了,没外人在,他更喜欢用小姐的称呼,而不是同志。 “你拜托我,你家先生知道吗?”宋初雨问。 “是我自己的主意。”大叔摇摇头。 于情于理,帮小晨曦看病一事,宋初雨都不好拒绝,便说道, “你还是回去问过你家先生吧,若他同意我陪伴小晨曦,明天你可以来家里接我。” “好的,谢谢初雨小姐,你真是漂亮又心善,锦华少爷真的配不上你!” 司机大叔也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忍不住开口道。 “快回去吧。”宋初雨笑着摆摆手,避而不答。 司机大叔知道自己失言,不好意思地笑笑,转身走了,可心底还是可惜的。 - 翌日一大早,司机大叔就来接宋初雨了。 宋初雨才刚起床,洗漱完,穿好衣服,都没吃早饭呢。 “初雨小姐,真的抱歉,我家小小姐一早就和先生闹脾气,我这是来请你去救火的,就来的早了。” 司机大叔看见宋初雨,就火急火燎地说道。 “没关系,你稍等我一下。我拿点东西。”宋初雨说着,回房间收拾了一下,背着包又很快出来了。 “中午还回来吃吗?”张红梅问她。 “不回了。”宋初雨说。 小弟在学校吃,她才不想在家里和张红梅相看两厌呢,吃饭都吃不好。 张红梅看着宋初雨上了小轿车,再想想宋初雨这还嫁去沈家呢,就攀上了京市沈家的另一个大人物,让她在沈家彻底站稳了脚。 她怎么那么好命呢! - “那平时小晨曦和你家先生闹脾气了,谁救火啊?”宋初雨上了车,好奇地问, “对了,小晨曦的妈妈呢?小晨曦是什么病?你家先生,还有小晨曦有没有什么忌讳啊,你给我说一说,免得我犯了错还不知道。” 第13章 这辈子都不会要孩子了 也不是她八卦,要打听人家的隐私。 而是她既然答应了要陪小晨曦看病,沈渊也同意了,那病人的基本信息她需要了解清楚,这样也能做针对性的引导。 前世她的二女儿被拐救回来后,得了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也就是ptsd,精神失常,为了给她治病相处,宋初雨专门学过相关的心理学知识。 昨天她和小晨曦相处了一个小时,觉得她就有些ptsd的症状。 想要了解小晨曦的内心世界,就要从她的父母入手,了解她的成长经历。 “唉,我家小小姐是个可怜的孩子,她其实是我家先生姐姐的孩子。” 司机大叔叹了口气,充满同情地说道, “小小姐五岁之前也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可她五岁生日那天,她妈妈用刀子自杀了,她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 从那以后,小小姐就不怎么开口了,平日里变得敏感脆弱,可发怒的时候就歇斯底里,除了先生,谁靠近就攻击谁。 小小姐不能见血,不能看见刀子,不能听生日歌,不能看见蛋糕…… 反正就是和过生日,和那天场景相似的东西都不能看见,否则就会害怕地晕倒,或是发狂。 这都一年了,也带小小姐看过不少医生,可都没什么进展。 先生带她过来,是听说这里有个会看这方面癔症的精神科医生,想要给小小姐看看,希望能治好她。” 宋初雨听后,久久无言。 很明显,小晨曦就是因为看到妈妈自杀,得了创伤后应激障碍症,也是ptsd。 这种症状也分轻重,听司机大叔的描述,再加上和小晨曦昨天的相处来看,小晨曦情况还没那么严重,至少没有自残自毁的倾向。 可要是不加以干预治疗,这种情况恐怕会变严重。 她摸了摸酸涩的心口,固然她很心疼小晨曦的遭遇。 可她在这一刻心里想的却是这辈子绝不要孩子了。 她这种心理,也是一种ptsd的表现。 前世,她第一胎是一对双胞胎女儿,生完第二胎,发现还是女儿后,婆婆和丈夫都对她很不满。 她很绝望,得了产后抑郁。 那时候,她有过很多次自杀的念头,尤其是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满脑子都是想的怎么死。 不管不顾,孩子不要了,就想死,觉得活的好痛苦,她的人生好黑暗,苦难的人生一眼就望到了头,没有一丝光,没有一点希望。 若当时她真的自杀了,她的大女儿二女儿若是看到她死后的样子,也就会像小晨曦一样了吧。 宋初雨打了个寒颤,双眼透着恐惧,她甩甩头,看向窗外绿油油的树丛,让自己从前世黑暗窒息的记忆中抽离出来。 “初雨小姐,你没事吧?”司机大叔从前面镜子里看向她,担心地问道。 “没事,就是听到小晨曦的遭遇太心疼了。” 宋初雨眨眨眼,眨去眼里的湿意,沙哑地开口道。 “是啊。”司机大叔也叹了口气, “还好昨天你及时得救下了小小姐,要是再晚上一些,小小姐再受些折磨,她的病铁定会更严重了。” “那你们先生呢?可成亲了?他是收养小晨曦当她爸爸了吗?对了,小晨曦的亲生父亲呢?你家先生有什么忌讳吗?”宋初雨又问。 “先生没成亲呢,但已经定亲了,他确实收养了小小姐,让小小姐喊他爸爸,不是喊舅舅。 小小姐的亲生父亲是个人渣,他嫌弃小小姐是个女孩,一直不喜欢她,也是因为这,和小小姐的妈妈离了婚。 先生没什么忌讳,虽然他看着冷漠,但只要做好自己的事不犯错,先生从不会责怪人,很好相处的。” 司机大叔很有耐心地一一解释道。 沈渊嘱咐过他,一些众所周知的事情,是可以告知宋初雨的。 宋初雨记下来,又笑着问道, “还没请教大叔怎么称呼呢?” “我姓吴,你喊我老吴就行了。”吴叔笑呵呵地道。 - 宋初雨发现,车子并没有开到沈锦华家的那栋小洋房,而是停在另外一个地方,也是个二层小楼房,比沈锦华的家更华丽。 “这是先生在这的歇脚地,昨天为了方便才去的沈家四爷那边。”吴叔解释道。 沈家四爷,说的是沈锦华的父亲沈兴业。 宋初雨笑着点点头,也不多问。 跟着吴叔进了屋,还没等宋初雨看清房间的摆设,小晨曦就如一个小炮弹一般朝她跑过来。 宋初雨弯腰,张开胳膊,笑着一把接住她,将她抱了起来,亲昵地碰了碰她的额头, “小晨曦这么欢迎姐姐,姐姐好高兴啊。” 沈晨曦可爱的小脸有些红,抱住了宋初雨的脖子没说话,窝在她肩膀蹭了蹭。 沈渊穿着一身很休闲的棉质短袖和长裤,朝她走过来,客气地说道, “宋小姐,麻烦你了。” “没事,路上我听吴叔说了小晨曦的情况,有些话我想问问沈先生。” 宋初雨熟练地一手托了托小晨曦的小屁屁,一手轻拍她的脊背,让她趴在身上更舒服一些。 小晨曦果然露出舒服享受的小表情,小手搂紧她,还闭上了眼睛。 “宋小姐,你请说。”沈渊看了眼晨曦依赖她的样子,再看看宋初雨熟练带娃的姿态,眼眸里闪过晦暗情绪。 宋初雨没立刻开口,她感觉到小晨曦的困倦,轻轻哼起调子,晃悠着身子,拍着小晨曦的脊背,还没半分钟,她就睡着了。 “天哪,初雨小姐,你太厉害了!!小小姐跟着你,简直是秒睡啊。”吴叔看到这一幕都惊呆了。 平日里,小小姐是最难入睡的,也特别抗拒睡觉,基本上只有先生陪着,她才肯睡觉,睡得还算安稳。 要是先生太忙,没法陪她,她困倦到极致,才会在哭闹中睡去,睡一个小时又会在哭闹中醒来,接下来就很难再入睡了。 沈渊也意外地挑挑眉,然后伸出手,“给我吧,一直抱着她累胳膊。” 身体加强后,宋初雨哪怕不会累,可也不逞强,而是立刻把小晨曦递过去。 可是才动,小晨曦就惊觉地醒了,哼唧着要哭。 沈渊挑挑眉,没再接手。 第14章 再有魄力的男人,也别指望他能带好孩子 宋初雨赶紧拍着哄她,柔声安慰,很快又把她哄睡了。 “她太敏感了,也非常没有安全感,我先抱着她吧,等一会儿睡沉了再放下。” 宋初雨轻声冲沈渊说道。 “麻烦了。”沈渊冷硬的俊脸也变的柔和了些,不好意思地道,“谢谢你。” 宋初雨也不和他客套了,直接进入正题,开口就说道, “沈先生,你听过创伤后应激障碍吗?” “没有。”沈渊摇头,“你说晨曦是这个病?” 听她说的名字,他大概能理解。 “是的。”宋初雨严肃点头,向他仔细询问道, “小晨曦是不是经常做噩梦,失眠,抗拒入睡,警觉性很高,易怒,还易受惊吓,可有时候又很麻木,没有表情。 而且还有失忆的症状,她会不记得入睡后做过噩梦,不记得发怒时的事情……” 宋初雨一一列举创伤后应激障碍患者会有的一些症状。 沈渊从一开始有些漫不经心,慢慢也变的郑重起来,严肃认真地回答宋初雨的每一个问题。 她真的懂,而且,是非常懂。 沈渊不由地看向司机老吴,怀疑他到底给宋初雨透露了多少信息。 “先生,我没说这么多,真的!天哪!初雨小姐太厉害了,她是不是能掐会算啊,怎么什么都知道。” 老吴看着宋初雨的目光,已经变成星星眼了。 沈渊看着宋初雨,眼神里也多了很多探究。 “我喜欢心理医学,曾经看过很多这方面的书,但是国内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很少,国外很多。” 宋初雨避重就轻地说道。 沈渊看着她自信坦荡的样子,没有多问,也没多疑,只认定她是个很优秀的姑娘。 “宋小姐,我想把晨曦交给你治疗,我会付给你丰厚的报酬。” 沈渊直接说道。 宋初雨有些意外,“不带着晨曦去看医生了?” “我那位医生聊过,和你相比,只能说是个庸医。”深渊很直白,“你是更适合晨曦的医生。” “我只是个高中毕业生,我只是看过相应的心理学文献,我没医师从业资格的,沈先生真的信任我?”宋初雨还是惊诧。 当然了,宋初雨也有这个自信,她确实是最适合治疗晨曦的人。 因为这个年代,国内绝对没人在ptsd方面比她懂得多,她可以说是这方面的权威。 而且,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是,她和小晨曦已经建立了亲密可信赖的关系,她能给小晨曦带来安全感。 这对从心理上治疗小晨曦是至关重要的。 可是,这些她懂很正常,奇怪的是,沈渊怎么能如此信赖自己? “我虽然不懂你说的创伤性应激障碍,可我也有自己的判断,你就是最合适的。” 沈渊用不容拒绝地口吻说道, “宋小姐,想要治疗晨曦,需要我做什么?你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提出来。” 宋初雨忍不住感叹,这个男人不愧是未来的沈家家主,能带着沈家立于顶端的男人。 这眼光,这决断力,这魄力,沈锦华和任锋这些男人,和他一比,真的就是臭弟弟,碎渣渣。 “想要让晨曦恢复正常,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最好是我或者沈先生能一直陪伴她左右,因为她最信任的是我们……” “现在她最信任的是你。”沈渊打断她的话,嘴角甚至微微扬起, “宋小姐,我很庆幸你出现了。我接下来有一段时间会很忙,还需要去外地一趟,至少两三个月无法陪伴晨曦,所以,就拜托你了!” 宋初雨,“???” 她看着他那淡淡的笑容,觉得沈渊有种终于把烫手山芋扔出去的快乐。 呵呵。 再有魄力的男人,也别指望他能带好孩子。 - 接下来的一整天,宋初雨都在陪着小晨曦玩。 两人一起画画,插花,揉面团,给晨曦的布娃娃做花裙子,一起做手工发卡等等。 小晨曦一整天情绪都特别稳定,甚至还笑出过声音,前所未有的快乐。 沈渊就在一旁看书,只是时而扭头看看她们在干什么,也不参与,不搭话。 彼此各自安好,倒也有种一家三口的温馨气氛。 家里除了司机老吴,还有个做饭打扫卫生的张婶,也是跟着从京市一起过来的,她一直是照顾晨曦的保姆。 张婶也不打扰他们,只是时而送些水,还有水果,精心准备好丰盛的午饭和晚饭。 相比老吴,她对宋初雨更是感激的不得了,都想把宋初雨供起来了。 有了宋初雨陪伴晨曦,张婶觉得自己终于解脱了,不用身心受折磨了,太轻松了。 眼见吃完晚饭了,天也黑了,宋初雨提出离开,小晨曦拉着她的手,不想她走。 “姐姐明天再来陪你玩,好不好?”宋初雨笑着伸出小手指, “来,我们拉钩做约定,你和张婶去洗澡,然后乖乖睡觉,等你睁开眼,姐姐就到了哦。” 小晨曦伸出小手指,和宋初雨勾了勾,漂亮的眼睛眨啊眨,好像在说姐姐不要骗人。 “姐姐不会骗你的。”宋初雨笑着刮了刮她的小鼻子, “你要是睡不着,就再帮姐姐做两个漂亮的发卡好不好?你看,姐姐头发不听话,一个发卡不够用的。” 小晨曦看看宋初雨散落在一边的头发,郑重地点点头,“好。” 这认真漂亮的小模样,让宋初雨忍不住亲了她小脸蛋一下,笑着说道,“真乖,姐姐最喜欢你了。” 小晨曦害羞地笑了笑,漂亮的大眼睛闪着细碎的光彩,比之前灵动多了。 两人这么黏黏糊糊的告别,就花了好长时间。 沈渊看了一会儿,发现一时半会儿两人结束不了,又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 他真不知道女人出个门能这么麻烦的。 又过了十多分钟,宋初雨终于离开小洋房,坐上了回去的汽车。 一路上,司机老吴都在夸赞宋初雨,兴奋地说小小姐有哪些进步,今天表现的特别棒。 宋初雨大多笑笑,不怎么搭话,因为她有些累了。 陪伴孩子,和孩子玩耍,可不轻松,她还要用心引导小晨曦,就更费心力了。 “初雨小姐,这是先生给你的报酬。” 司机老吴也发现宋初雨的疲倦了,也不再唠叨,而是递给她一个信封。 宋初雨没想到这工作还是日结呢。 怎么说呢,沈渊这个男人,也太会拿捏人了。 她拿过来,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有二十张大团结,两百块钱! 第15章 沈渊撩她? 还有一些粮票,布票,工业票等票证。 这日薪,高的有些吓人了。 因为现在高级技工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七八十块钱,学徒也才十五六,普通工人三十多。 她哪怕自诩高级心理医师,这工资也高的有些离谱了。 不愧是财大气粗的沈渊。 宋初雨收好信封,顿时觉得没这么累了。 金钱果然能治愈一切疲惫,不能治愈,只能说钱少。 “替我谢谢沈先生,报酬我很满意,我会尽心尽力治疗和照顾小晨曦的。” 宋初雨笑着说道, “你明天六点来接我吧,别让小晨曦醒来见不到人,我们约定好的。” - 第二天,宋初雨和昨天一样,陪着小晨曦玩各种游戏,过家家,做手工,两人的关系变的更亲密了。 宋初雨也对小晨曦的情况有了初步评估,比前世她家二宝的情况好多了。 至少小晨曦很信赖她,也愿意沟通,能听得进去她的话。 今天再次玩揉面团的游戏,宋初雨特意做了一把刀子的形状,放在小晨曦的面前。 “宝贝,你先盯着它,然后随着姐姐的手指转动你漂亮的大眼睛好不好?” 宋初雨和她面对面,一手抓着她的小手,另一只手来回移动。 小晨曦看见刀子,小身子立刻变的僵硬了,可也没有像之前每次都失控。 “这刀子一点都不可怕,晨曦很棒,一点都不害怕它,它不会伤害你的。” 宋初雨也有些紧张地观察着她,嘴上更是一遍又一遍地给她施加正向的影响。 小晨曦的眼睛跟随着宋初雨的手指,在那把刀子上来回移动,僵硬的神情慢慢重新变的放松下来。 宋初雨松了口气,这次的脱敏试验还不错。 然后,她进一步要求小晨曦主动去拿起那把‘白面刀子’,还说道, “它很软,只是玩具,绝对不会伤害你哦,小晨曦最勇敢了!” 等小晨曦真的把它拿在手里后,宋初雨夸张地哇了一声,激动地抱住小晨曦,直接将她举高高,热情地不停夸赞她, “哇!你怎么这么棒啊!我们家小晨曦真是太棒了!姐姐好为你骄傲啊!” 然后又是在她小脸上连亲好几下,亲的小晨曦咯咯笑,似乎完全忘记了刚才的焦虑和恐惧。 沈渊在一旁,几乎屏气凝神地看完了全过程,之前一直提着的心,此刻也彻底放下了。 他看了一眼女儿,最后将目光落在笑容温暖灿烂的宋初雨身上,过了好一会儿才移开。 小晨曦交给她,他可以放心了。 - “沈先生,明日是我的婚礼,要忙活一天,恐怕没法陪小晨曦了,我需要请假一天,希望您理解。” 趁着小晨曦午睡,宋初雨十分客气地向沈渊请假。 沈渊很想说他不是很理解。 他不明白她为何要嫁沈锦华,她明知道沈锦华和那个周萍萍打的火热,这不是门好婚事。 而且,她说起明天的婚礼,没有期待,没有娇羞,好像只是去参加一场必要的会议一般。 听听这口吻,哪有一点新嫁娘的样子。 不过,这到底也和他无关。 沈渊心思转了转,最后只是道,“明日我会带着晨曦过去那边喝杯喜酒。” 这是给她面子。 虽然沈锦华他们也是沈家人,可他不去婚礼,谁也不会说什么。 若不是因为宋初雨,沈渊不会去。 “您能来,非常欢迎。不过明天婚礼现场人太多,铁定很混乱,一定要张婶寸步不离地跟着小晨曦。 最好在房间里待着,不要去外面,等迎完亲,我进了沈家门,我就可以照看小晨曦了。” 宋初雨不太放心地叮嘱道。 “……好。”沈渊点点头。 他都觉得在她婚礼上说怎么照看晨曦有些离谱,可她很认真。 她真敬业。 看得出,她对晨曦也很上心,不只是当成一份工作。 顿了顿,沈渊从抽屉里掏出一个礼盒,推给她,“送你的结婚礼物。” “我现在打开看看,不介意吧?”宋初雨问。 沈渊做了个请的手势,目光一直落在她身上。 宋初雨打开,看见里面是一套珍珠首饰,有珍珠做的发饰,耳环,项链,手链,非常非常漂亮! 宋初雨当然很喜欢了,任何一个女人对这种漂亮奢华的首饰都没抵抗力。 “沈先生,这太贵重了。”宋初雨摇摇头,推了回去,“我收下不合适。” “珠宝配美人,很合适。”沈渊看着她。 宋初雨,“???” 她觉得自己刚才被沈渊撩了下? 一定是她过于敏感了。 沈渊撩她? 怎么可能。 他只是点出了客观事实,她就是美人。 - 晚上,宋初雨被司机送回家,就见家里院子里堆满了家具还有其他东西,都是她的陪嫁,还都贴上了喜字。 家门口的墙上,大门上,还有屋门,玻璃上也都贴上了大红囍字。 婚庆的气氛,因为这些红囍,一下子就有了。 “明天你就结婚了,什么都不管,一出去就一天,哪里都找不到人,还这么晚回来,你不要脸,我们还要脸呢!” 姚振华看见她,就是一阵怒骂。 “爸,我姐前天从人贩子手里救了沈家一个小女孩,那孩子受到惊吓,想要我姐陪,我姐过去照料两天,怎么就是不要脸了!” 宋小叶气得怼回去。 “沈家小孩?谁的孩子啊?”姚振华有些吃惊,脸色变了。 他这些天一直在家具厂赶着制家具,根本就不知道闹的整个嘉城几乎都知道的人贩子事件。 “京市沈家,沈家老七沈渊的孩子。一条金大腿,满意吗?”宋初雨讽刺笑笑,开口道。 姚振华倒吸一口气,猛的扭头看向张红梅,知道是她故意不说清楚误导自己生气,让他责骂宋初雨。 姚振华狠狠地瞪了一眼张红梅。 臭婆娘,越来越让人厌烦,光为了自己打算,一点不想着这个家。 要不是……他早就把她踹了,休了她,不,是离婚! 张红梅也不怕姚振华,怒哼一声,转身回屋了。 她亲闺女在乡下受苦,不管是姚振华想要和亲闺女处好关系,还是宋初雨想要过得舒坦,都没门! 第16章 天啊!怎么会有这么别扭的男人 姚振华又看向宋初雨,挤出一脸笑容,语气特别和善地说道, “初雨,你果真和沈家有缘,这人贩子抱走的小孩都能让你救了。 爸给你说啊,有了这件事,你绝对就在沈家站稳脚了,以后爸有啥事找你帮忙,你可别推脱啊。” 宋初雨见他这么没脸没皮的样子,懒得和他多说,亲爹是什么德行她太清楚了。 也因此,她必须嫁去沈家,抬高自己的地位,才好拿捏渣爹。 沈锦华心有所属,自己不用陪他睡觉,不用生孩子,错误还不在自己身上,婆婆还会觉得对不起自己,对她特别好,会用金钱补偿她。 现在她还和沈渊搭上了关系,在沈家的地位更加稳固了,她不主动提离婚,沈锦华和周萍萍再闹腾,也离不了。 这么好的婚事,再打着灯笼找,都找不到! “我累了,回去休息了。”宋初雨说着,就要上楼。 “站住!” 这时,又从屋里走出一个人,声音冰冷,不客气地叫住了宋初雨。 宋初雨扭头看过去,见是姚天磊,眼底闪过一抹复杂,故作冷硬地问道,“有事?” 姚天磊是张红梅的大儿子,当初张红梅嫁进来的时候,姚天磊都十五岁了,比她大了足足九岁。 小时候,宋初雨很害怕这个继兄,因为姚天磊有股子狼崽子的凶狠劲头。 那时只有六岁的她,见他和别人打架吓得要死。 因为他不光下手特别狠,他被人打破了头,不停地流血,他都不哭的,甚至表情都不变一下。 她却是吓的哇哇哭,问他是不是要死了,想拉着他去医院包扎。 他甩开她,凶狠地让她滚,别管他。 从那之后,宋初雨看见姚天磊就躲的远远的。 万幸,姚静雪和这个亲哥关系也不好,姚静雪欺负她,她报复回去,姚静雪找姚天磊为她出头,姚天磊也是送她一个滚字。 就连张红梅和这个亲儿子的关系也一般。 更准确的说,是张红梅想关心和管教姚天磊,可姚天磊根本不服管教,对张红梅的态度也冷得很。 就更不提姚振华这个后爸了,姚天磊每次看姚振华的眼神都带着恨,曾经差点下手揍姚振华。 姚天磊把自己活成了一头孤狼,特别凶狠,憎恶所有人。 宋初雨是不懂这人怎么那么多戾气的,想必他的童年也是一出出惨剧。 如今都二十七了,姚天磊还没有成家,张红梅给他相看了很多姑娘,他都不同意,张红梅已经放弃这个儿子了。 不过,姚天磊有千般万般不好,可有一点还是值得称道的,他的木匠手艺特别好! 这些年,他一直在家具厂工作,也一直在家具厂的员工宿舍住着,很少回家来。 宋初雨已经不记得这辈子上一次看见他是什么时候了。 可她清楚的记得,前世最后一次见他,是他为自己出头。 那时她已经成了众所周知的首富任太太,可是,她和任锋貌合神离,已经没什么感情,任锋在外面包小三养小蜜,玩的很风流。 姚天磊不知怎么知道的这些,出手狠狠地揍了一顿任锋,警告他在外面别乱搞女人,否则见他一次揍一次,甚至可以杀了他。 也是那之后,她才知道,前世二宝被拐卖后,能找回来也多亏了姚天磊,是他抓住了那伙人贩子。 之后她去找过他,可一直没见到他,他似乎有意躲避她。 再后来,又过了两年,她从别人那里得知了他意外去世的消息。 宋初雨真的不知道,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别扭的男人。 一边嘴上说烦她让她滚,从没给她过好脸色,也不见她,也不联系她。 可是,一边又在她最无助时帮她,为她撑腰,好像真的把她当妹妹,当亲人。 重生回来快一个月了,宋初雨还是第一次见到姚天磊。 一时间她的脸色都不知道该怎么摆了,想了想两人一贯的关系,只能先冷着脸。 姚天磊叫住她,什么话也没说,丢给她一个小盒子,就直接走了。 宋初雨接住盒子,打开一看,是一对可爱的木雕小兔子,牵着手,依偎着,肚子上还有一颗红色的小爱心。 宋初雨看到这对前世陪伴了她大半辈子的小兔子,一下子愣在了那里。 前世它们竟然是姚天磊送的? 等她回过神来,眼睛已经红了,眼泪在眼圈里打转。 她抓紧这对小兔子,立刻追了出去,可等她追出门,哪里还有姚天磊的身影。 “姐,怎么了啊?”宋小叶也追过来,看着她红红的眼睛,有些不能理解, “姚天磊给了你什么啊?是不是欺负你了?” “他没欺负我。”宋初雨摇摇头,压下翻腾的情绪,声音有些沙哑地道, “小叶,他看着凶,其实挺好的,以后别再说他坏话了。” 宋小叶没有反驳,反而轻轻应了声。 宋初雨立刻看向宋小叶,拧眉问道,“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和姚天磊有关的?” 小弟和她一样,都很怕姚天磊,也很讨厌他,每次提起他都要说他有病。 这次这么轻松就答应了,很不对劲。 “没有啊,就是我今天听说姐姐你要的那些陪嫁家具,大部分都是姚天磊一个人熬夜做出来的,听说这半个月,他都没怎么休息,一直在做那些家具。 我刚才仔细看了看他,他眼睛熬的通红,脸色也难看的很,一看就是累狠了。 我就觉得他还挺好的,就像姐姐说的那样,他看着凶,没个好脸,可是他做的事是好的,对姐姐的嫁妆也特别用心。” 宋初雨听着,眉头皱的更紧了,嘴巴都要被她咬出血了,心里闷闷的很不舒服。 “还有呢?你一定还有事瞒着我。”宋初雨回过神,盯着宋小叶又说道。 宋小叶,…… 他都把姚天磊夸成花了,这都没混过去?! 他发觉她姐真的变聪明了好多呀,也比之前敏锐多了。 知道瞒不过去,宋小叶耷拉着脑袋,只能老实交代道, “就去年九月份的时候,我被学校的混混堵住了,他们要抢我的钱和粮票,是姚天磊路过时救下了我。 他狠狠打了那些混混一顿,打的那些混混都怕了,再也没敢欺负过我。” “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给我说?”宋初雨很不高兴。 第17章 他们两人已经睡一块了 “是他不让我说的,他让我别烦他,还让我别告诉你,说你知道了会很烦人。” 宋小叶也怕宋初雨知道了因为担心他又起其他麻烦,就也想瞒着。 两人在这一点上,一拍即合,宋小叶对姚天磊印象就更好了。 宋初雨生气地抬手敲了宋小叶一个脑袋崩。 前世,弟弟就是因为卷入了打架斗殴中,一步步地走向了不归路。 宋初雨对这种事特别敏感,特别在意。 宋初雨严厉地警告他以后这种事必须告诉她,如果让她事后发现了,后果非常严重。 宋小叶揉着痛痛的额头,乖乖应了。 姐姐现在手劲好大啊。 就这时,巷子口传来一道他们熟悉的女声。 “锋哥,转过这个弯就到我家了。” “姐,我怎么听着像是姚静雪的声音啊?”宋小叶拧眉。 “可不就是她嘛。”宋初雨挑挑眉,看着随即出现在巷口的姚静雪还有任锋。 唉,让你糟心的事,总是一件接着一件来,想见的人见不着,不想见的人成对的出现在你跟前恶心你。 “哎呀,这么巧啊!你们该不会是专门站在这迎接我们的吧?咱们也太心有灵犀了。” 姚静雪看见宋初雨和宋小叶,率先笑着打招呼,再听她说的话,好像他们平日里关系非常好一样。 任锋也看向宋初雨姐弟,目光略过宋小叶,不由落在她身上。 他听说当初和他议亲的是这家的姐姐,想必就是她了。 她看起来长的比静雪还要漂亮,可神色冰冷,一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样子,精致高雅,很不好接近。 甚至站在她面前,让人不由得会自惭形秽。 这么一对比,任锋觉得还是姚静雪这样善解人意,活泼开朗,温柔大方,一点架子都没有的姑娘更好。 而且,他和静雪已经领了结婚证,前天也办了酒席,睡一起了,今天是回门来了。 “呕……姚静雪,谁和你心有灵犀啊,看见你就烦,你不在乡下种地,努力创造美好新生活,你跑回来干嘛,不会是钱花完了,回来要钱,不,是偷钱的吧。” 宋小叶一开口,就是各种怼,各种揭她的短。 “呜呜呜,锋哥,你也看见了,我拼命想对他们好,可他们一点都不领情。” 姚静雪立刻委屈地看向任锋,双眼泪汪汪的。 宋小叶恶心地皱眉,不明白姚静雪在这装什么,演什么呢。 宋初雨明白姚静雪为何这样,还不是为了在任锋面前凸显她的善良,自己的恶毒。 宋初雨只觉得特别无语,任锋在她这连屁都不如,姚静雪却把他当宝贝,害怕自己会抢走他。 好笑! 宋初雨话都懒的多说一句,抓着宋小叶,转身就走。 “姐姐,你怎么不理我啊,你是不是在生我的气啊,因为一开始和锋哥说亲的是你。 可是,是你自己盼着留在城里的,你说你根本不想下乡受苦,更是瞧不上穷苦的锋哥一家……” 姚静雪见宋初雨要走,立刻叫住她,可怜兮兮地开口道。 姚静雪看见宋初雨,觉得她变化好大,再仔细看她穿的衣服,明显很时尚,不像现在的款式。 姚静雪不禁怀疑她是不是也重生了。 这让她有些害怕,便说话试探宋初雨,确定她是否也重生了。 她故意说出来宋初雨嫌弃下乡和任锋家穷,是为了让任锋讨厌宋初雨。 呵呵,她要宋初雨知道,哪怕她重生了,她也不会得到任锋的喜欢。 任锋现在是她姚静雪的男人,他们两人已经睡一块了。 宋初雨就该像她上辈子那样,守一辈子活寡! 宋小叶一脸懵逼地看着姚静雪,怀疑她脑子坏掉了,她到底在说什么啊。 乱七八糟,前后矛盾。 “姚静雪,你是不是在乡下累的精神失常了啊,你主动换亲要去乡下,我姐高兴的不得了,生你什么气啊,你来我家十二年,这是你做的最正确的事情。 我姐当然瞧不上乡下任家了,也就是你个脑缺,才把沈家当狼窝,把任家当成宝,拿着亲妈的钱贴补他们。 哈哈哈,我想起来就想笑,那个坏女人看见你,不骂你我跟你姓……” 宋小叶笑呵呵地说道,气地姚静雪小脸都扭曲了。 任锋脸色也非常难看,换谁被这么羞辱,也不可能开心,更何况任锋还特别大男子主义,有着所谓的尊严。 他冷冷看着宋初雨,对她的印象已经坏的不得了。 真是令人作呕的资产阶级大小姐,这样的宋初雨应该被批评,被送去改造。 宋初雨扫了一眼任锋,看出他眼里的恶意,内心冷笑地移开视线。 伪君子,恶臭男,多看他一眼自己都嫌眼脏。 姚静雪还恋爱脑地把他当做宝,不光付出所有,还生怕自己抢走了任锋。 脑残,以后有她后悔的。 宋初雨好笑地看着姚静雪,知道不说点什么,还要被她一直恶心,便敷衍道, “祝你们新婚快乐,百年好合,早生贵子,行了吗?满意了吗?” 姚静雪紧紧盯着宋初雨,见她虽然敷衍,可笑容没有勉强,确定她应该没有重生。 宋初雨重生了,怎么可能放弃任锋这个好男人呢! 几人说着话,张红梅听见动静了,出来一看果然是姚静雪回来了。 她自己回来不算完,还带回来了乡下的穷酸男人!!! 张红梅顿时间气得眼睛都红了。 她,她怎么能这么傻。 她把乡下男人带来,周围邻居都会看见了,那她以后还怎么让闺女回城后另外嫁人啊。 “你个臭妮子!你赶紧给我死进来!”张红梅上前,用力揪住她的耳朵,疼的姚静雪嗷嗷叫。 宋小叶在一旁鼓掌叫好,宋初雨笑了笑,也觉得眼前一幕挺解压的。 “妈,你别怪静雪,都是我的错,是我拖累了她。”任锋狠狠瞪了一眼幸灾乐祸的姐弟两人,然后伸出手拦住张红梅,开口维护姚静雪。 “你别喊我妈!谁是你妈啊!你们的婚事我根本不同意。”张红梅一点不给他面子, “哎呦,你看看你提的啥东西,一篮子的破鸡蛋,谁稀罕啊!” 再对比沈家送来的高档礼盒,张红梅更瞧不上眼这篮子破鸡蛋了。 第18章 宋初雨的运气也太好了! 任锋脸一红,又窘迫又羞愤,提着鸡蛋篮子的手紧了又紧,甚至想转身离开。 “妈,你太过分了!你怎么能这么对锋哥!你根本不知道锋哥有多好,你以后铁定会后悔的!” 姚静雪立刻跳出来护夫,让任锋更感动了。 也让张红梅气得手上使劲,想拧掉她的耳朵。 姚静雪疼的嗷嗷惨叫,“妈,你放手,疼死我了。” 邻居们听见这动静,都纷纷出来吃瓜看热闹。 “哎呦,人家小两口感情这么好,你就别做那坏人拆散人家了呗。” “就是的啊,乡下怎么了,男人会疼人比啥都强。” “日子过得穷,你多贴补贴补不就行了,人家铁定记你的好,以后孝敬你这个丈母娘。” …… 邻里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的句句戳张红梅的心窝子。 “都赶紧回家去。”张红梅脸色难看地冲姚静雪他们说道。 这些人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换成他们的女儿嫁到乡下去试试,一准和她一样。 - 姚静雪进了院子,看见那满院子的别具风格,不同于现在样式的现代家具,眼睛里再次充满怀疑。 “妈,这些家具是怎么回事啊?”姚静雪问,“谁打的啊?” “没看见上面的喜字啊,这都是你爸给宋初雨的陪嫁!你要是嫁去沈家,这些家具就都是你的,现在呢?你啥也没有!” 张红梅没好气地开口说道。 “妈,你有完没完,怎么又提这事!我给你说过了,锋哥有大本事,以后会赚大钱,非常非常多的钱!” 姚静雪担心地看了一眼任锋,受不了地冲张红梅喊道。 张红梅不信,没好气地翻白眼。 赚大钱? 呵呵,靠着在生产队干活赚工分吗? 她闺女脑子真是被挤了,做白日梦呢。 “妈,你跟我来!我有重要的事情要说。” 姚静雪拉着黑脸的张红梅回了自己的房间。 任锋则是被姚振华叫到了一边说话。 宋小叶还想留下来看家庭伦理大戏,宋初雨则是揪着他的衣服把他拉回二楼的房间,检查他的作业。 宋小叶抱着脑袋哀嚎,“姐,你明天就结婚了,你现在还有心思查我作业,天哪!” “我结不结婚,和你做没做作业没有一点关系。”宋初雨一脸严厉地说道, “还有一个月就中考了,你基础不牢固,不抓紧时间恶补,你考不上高中。” “姐,考上了也就那样,过两年还不是要下乡。”宋小叶浑不在意。 “你考不上,现在就要下乡!你放心把姐一人扔在城里,我要是在沈家被欺负了,连个撑腰的娘家兄弟都没有。” 宋初雨换了个说法,果然更戳中宋小叶。 “姐,你放心吧,我会考上高中的!” 宋小叶一脸认真地说道。 为了姐姐,最后一个月也拼了,一定要考上高中,不能留姐姐一人在城里。 宋初雨见他因为自己态度一下子端正了,神色也变的柔软起来, “写完这些作业,要是正确率有百分之八十,姐给你一个奖励,想要什么都尽量满足你。” “嘿嘿,姐,我能不能要一盒巧克力,我见沈家送你的那些礼盒中就有那种国外的巧克力。” 宋小叶笑着问道。 “当然行了,要是喜欢,都放你屋里去。不过一次别吃多,伤牙齿。”宋初雨笑着说。 “嗯嗯,姐,你可真好。” 宋小叶见姐姐这么好说话,有些心虚地应下来,赶紧开始做作业。 - 另外一边。 “妈,我说真的,我真梦到前世的事了。对了,沈家这两天是不是走丢了个小女孩?” 姚静雪又给张红梅说起她前世的事情,为了验证她的话,她便说起了沈家丢孩子的事。 前世,因为沈家丢了孩子,她和沈锦华的婚礼都没办,婚宴也取消了。 沈家忙着找孩子,沈锦华又不愿意娶自己,有这个正当理由,他迎亲都没来,最后她是被爸妈送到的沈家。 她一个新嫁娘没新郎来接,已经够屈辱了,可新婚夜,沈锦华还丢下她,说什么他心有所属,让她别妄想他能和她睡一块。 因为丢孩子一事,沈家没办婚礼,倒也没人冲她说风凉话,沈家其他人对她也挺愧疚,一直补偿她还有他们家。 可姚静雪依旧觉得是奇耻大辱,委屈的不得了。 重生后,虽然任家穷,小姑子很烦人,但是,姚静雪却真心觉得嫁给任锋好太多了。 他们的婚礼虽然简单,可任锋对她好啊,公婆还有村里人一直夸她漂亮大方,给足了她脸面。 新婚夜,任锋更是温柔的很,她也终于尝到了男人的滋味。 除了吃的太差,乡下环境不好,因为也不用她干什么农活,家务活,姚静雪对现在的日子都满意。 她这次带着任锋回来,恰好是三日回门,也是来看宋初雨的笑话的。 她等着看明天没人来迎亲,宋初雨被人耻笑的场面。 “对,沈家是丢了孩子,可那孩子已经被宋初雨给救下来了,你不知道宋初雨得了沈家多少好处,那么多高档礼盒,还有沈家七爷的感谢,抱上了一条金大腿……” 张红梅说起这个事情,就嫉妒的要死,话里面的酸味都跑出来了。 姚静雪却听傻了。 宋初雨救下了那个孩子? 她真的也重生了?! 可是,前世宋初雨早就下乡了啊,她就算后来听说了这事,重生后提前知道沈家那孩子丢了,又能去哪里找到呢。 她隐约记得,孩子丢了后,沈家是一个多月后才找到的。 孩子找到后,沈锦华和那个贱小三还受到了很大的惩罚,听说被沈家家主打了个半死,因为是他们弄丢的孩子。 当时,她已经恨上了沈锦华,还为此幸灾乐祸了许久。 可也因为共同受了罪,沈锦华和周萍萍的感情更加好了,肆无忌惮地黏在一起,根本不把她放眼里,姚静雪现在想起这些,还都想骂一句狗男女。 姚静雪连忙问清楚事情的经过,当得知宋初雨是从人贩子手里救下来的孩子,姚静雪沉默了。 也嫉妒了! 宋初雨的运气也太好了! 这都能被她撞到,还把人给救下来了。 那明天的婚礼岂不是要照常举行了? 姚静雪咬咬唇,气地眼睛都红了。 她回来不是看宋初雨有多风光的,是想要看她的笑话! 第19章 婚礼当天 张红梅到底还是听进去一些姚静雪的话的,等两人出来后,张红梅对待任锋的态度好多了,也认下了这个乡下穷女婿。 不认也没法,闺女对他死心塌地的。 张红梅他们已经吃过饭了,知道姚静雪他们还没吃,张红梅亲自给他们下了面条。 里面打了三个荷包蛋,姚静雪两个,任锋一个。 不过吃的时候,姚静雪就吃了一个,又把多的那个分给了任锋一半,还怪她妈就给了任锋一个鸡蛋。 张红梅气得又想拧姚静雪的耳朵了,她闺女这脑子里怎么就光想着男人了。 满满的一碗面条,还有荷包蛋,姚静雪和任锋吃的干干净净的,还都有些意犹未尽。 张红梅知道闺女在乡下日子过的苦,见她以前讨厌吃的白煮面条都吃这么香了,又心疼了,又拿出来饼干,罐头给她吃。 “妈,还是你对我好。”姚静雪吃完一瓶橘子罐头,拉着张红梅的胳膊撒娇道, “妈,你再给我点钱和粮票呗……” “你拿走的那些钱呢?六百多呢!”张红梅瞪着眼问她。 “盖房子,做家具,办酒席了啊……妈,这些钱根本不够,锋哥家里现在太穷了!”姚静雪还掰着手指头给她细数。 张红梅越听越气,看她的眼神,‘杀气’越来越重。 啊啊啊,气死她了! 她真的想掐死这个傻闺女! - 翌日一早,也就刚刚五点,宋初雨就起来给自己梳妆了。 现在可没什么上门给新娘做妆发的服务,想要漂亮,要自己动手。 而且,现在的化妆品太贫瘠了,宋初雨就一根口红,什么粉底,眼影,睫毛膏等等通通没有。 不过,她现在的皮肤底子好,白里透红,也不用化妆,稍微抹点口红,提提气色就行。 至于盘发,宋初雨前段时间给自己买了个烫头发的夹子,她今天自己给自己盘发。 考验她技术的时候到了。 一起床,宋初雨就自己鼓捣上了,花了一个多小时,总算是弄好了想要的卷发。 等她换好了自己做的旗袍新娘礼服,她才开始把头发盘起来。 盘好头发后,看着镜子里变的明艳成熟自己,宋初雨绽放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她可真是个美人呢。 前世她可没有这么美艳精致的时候,最青春的几年好时光都被生育和繁重的劳动消磨了。 那时和任锋结婚,好像穿了件旧的红裙子,戴了个红花,头发也没盘,就草草走了个过场,酒席可能置办了有两三桌,新房也没有,嫁妆也没有,彩礼更没有。 寒酸的她都不愿意回忆,糟心。 更糟心的还是任锋那个男人,因为他来了家里,宋初雨回房间后,除非上厕所,都没出过屋门。 宋初雨甩甩头,不去想这些烦人的事,而是拿出沈渊送的那套珍珠首饰。 他既然送了,她也收下了,自然要戴了。 让珠宝蒙尘,多不好。 今天的宴席,在宋初雨看来,不是她和沈锦华的婚礼,而是她送给自己的成人礼还有重生礼。 她要打扮的隆重漂亮,用最好的姿态站在所有人面前。 沈锦华乐不乐意,是笑脸迎她还是摆着张臭脸,光她什么事。 她只要表现的端庄得体,打扮的明艳动人,让人挑不出任何错,就只会衬托的沈锦华不懂事,是个小丑。 女人的尊荣和脸面,不是靠男人给的,是要靠自己支楞起来去获取! 咚咚咚—— 房门敲响了。 “姐,送亲的亲朋好友有的都来了,需要去招待,你收拾好了没有?” 宋小叶来敲宋初雨的房门。 “好啦。这就出来。”宋初雨打开房门,笑着问宋小叶,“姚天磊来了吗?” “没来。”宋小叶懵懵地摇头,看着他姐的一身装扮,眼睛都看直了。 他姐今天也太漂亮了! 漂亮奢华的珍珠首饰,衬得她还很贵气! 他瞧着都有些陌生,觉得是他亲姐姐,又觉得不太像,像是哪家的富贵太太。 宋初雨听到姚天磊不在,有些失望,可也在预料中。 他要真的来了,反而不像他的作风了。 等明天有时间了,她再去找他。 这时,有个梳着麻花辫的姑娘上楼来,看着漂亮高贵的宋初雨,激动地喊道, “我的天!初雨,你今天也太漂亮了!啊啊啊,你就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新娘子。我今天能有幸当你的伴娘,这事我能回忆一辈子!” 宋初雨看向赵岚,被她夸张的话给逗笑了,顾及妆容,她笑的颇为克制,更显贵气优雅。 赵岚眼睛都看直了,走到宋初雨跟前,上下打量她,又凑近看她戴的珍珠项链还有耳环。 “天哪,这首饰哪来的?好漂亮!看着就老值钱了!”赵岚问。 “沈家送的。”宋初雨微笑说道。 “哇!不愧是沈家。”赵岚赞叹,只是羡慕,可没什么贪婪的情绪。 宋初雨亲昵地揽住赵岚的胳膊,“跟我回房间换衣服,今天你当我的伴娘,也要好好打扮一下。” 赵岚是她从小到大的闺蜜,她们感情一直很好。 可惜,前世她下乡了,赵岚留在城里上班,两人联系就不多了,只能偶尔通信。 后来赵岚还考上了大学,而她因为要照顾双胞胎女儿,任锋也不支持她考大学,她就傻乎乎地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还又怀了一胎,要为任锋生儿子。 她生完三宝后,得了产后抑郁,除了绝望,也特别自卑,看不起自己,觉得和大学生赵岚成了两个世界的人,连书信都不回赵岚了。 两人就断了联系,前世再次碰面时,两人都四十多岁了。 她成了首富任太太,看着光鲜亮丽,可感情生活一团糟。 而赵岚因为遇人不淑,嫁了一个家暴男,已经被折磨的失去了所有的活力,人也变的怯弱胆小。 当时她真的很后悔,后悔断了和赵岚的联系,后悔没再主动联系她,后悔这么晚两人才再相遇。 此时,看着活泼开朗,活力满满的赵岚,宋初雨不禁再次感慨重生真好。 第20章 你是不是也重生了? “哇,初雨,这裙子你从哪里买的,这么漂亮,我穿上后,感觉自己也变漂亮了。” 赵岚换上裙子后,照着镜子开心地说道。 “我自己做的。”宋初雨让她坐下,给她梳头发,也给她盘起来,显得俏皮一些,不是那种成熟的盘法。 赵岚觉得宋初雨的手有魔法,自己被她这么一捯饬,变漂亮了好多,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觉得漂亮的有些陌生了。 “哎呀,这真是我吗?我居然也这么好看!” 赵岚对着镜子看了又看,捧着脸颊犯花痴,一颗芳心为自己沦陷了。 宋初雨就爱看她这臭屁样,在一旁含笑看着,甚至颇有种宠溺的味道。 “对了,初雨,另外一个伴娘,你请的谁啊?咱们同学不少都下乡了,和你玩的好的,也没有几个留城里了。” 赵岚又问。 “说出来吓死你。”宋初雨笑着说,“你绝对想不到的一个人。” “谁啊?是谁啊?”赵岚兴致勃勃地问。 “江小苒。”宋初雨微笑着说。 “江小苒?你的死对头?一见面就嘲讽你的大小姐?华峰机械厂的厂长千金?真的不是同名同姓的其他人?” 赵岚诧异地来了个十连问。 “对,就是她。”宋初雨再次笑着点头。 “你请她来当伴娘,她同意了?”赵岚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同意了。”宋初雨也笑,非常能明白赵岚的感受。 这事确实离谱! 现在她和江小苒是相看两厌的死对头,高中时还因为同时喜欢一个男生更加把彼此看作死敌。 可是,前世后来发生了狗血的事,江小苒的身世曝光,她居然从小被抱错了! 好巧不巧的,她的亲生爹娘就在她插队的村子。 所以,她和江小苒就又在乡下重逢了。 两人磕磕绊绊的,居然成为了朋友,还是那种能互相理解,说真心话的好朋友。 重生回来,她当然要把她的好友给找回来了。 不过,现在的江小苒恐怕对她…… 宋初雨想到那日自己亲自去给江小苒送喜帖,邀请她当伴娘时她那见鬼的表情。 哈哈,太有意思了。 江小苒一定认为自己在挑衅她,向她炫耀能嫁入沈家。 江小苒是个不服输的性子,自然而然,接受挑战,答应了给她当伴娘! “宋初雨!宋初雨!我来啦!” “听,是江小苒到了,我出去迎迎她。”宋初雨笑着打开门出去。 赵岚赶紧跟上,一是好奇吃瓜,也是担心两人真的掐起来。 江小苒确实如宋初雨猜测的那样,把今天来当伴娘这事当成了挑战。 她不是来帮忙的,也不是当绿叶的,她要压过宋初雨! 所以,她穿上了自己最漂亮的裙子,梳了好看的发型,还带了耳环,项链等首饰。 她虽然不是新娘,可要艳压群芳,尤其是要把宋初雨压下去。 可是,等她看见打扮的美艳温婉,优雅高贵的宋初雨,顿时觉得自己这身打扮像极了小丑! 江小苒话都没说一句,气地咬咬牙,转身就走。 她输了,可她也不会留在这里被宋初雨羞辱! “小苒,你来都来了,怎么又要走啊。” 宋初雨赶紧上前两步抓住她的胳膊,不要她离开。 “宋初雨,我承认我是不如你漂亮,不如你会打扮,没你活的精致,我承认我是嫉妒你,行了吧?满意了吧?” 江小苒扭过头,瞪着眼睛,冲宋初雨就是一阵疯狂输出。 “不行,不满意。”宋初雨摇摇头。 江小苒顿时气红了双眼,“那你到底还想怎么样?!” 她真是大傻帽,居然送上门来让宋初雨羞辱。 “我不满意,是觉得你说的不对,就因为你很漂亮,做人做事有原则有底线,从不会想着占人便宜,我才会请你当伴娘。” 宋初雨抓着江小苒的胳膊还撒娇似的轻轻摇了摇, “小苒,我其实也很羡慕嫉妒你的,你爸妈,你哥哥都对你那么好,就是……” 宋初雨说到一半,想到小苒后来因为身世几乎和养父母闹崩了,她的哥哥对她更是……只能换了个说辞继续卖惨。 “就是你一会儿就能明白了,在我家里,只有我弟弟是真心关心我的,我爸只关心我有没有利用价值,继母和继妹只想看我倒霉,我过得不好她们才开心。” 江小苒的俏脸裂开了,有些不知道该摆啥表情了。 刚才宋初雨在夸赞她,还向她撒娇,还向她诉苦,甚至还说羡慕她??? “你,你真是宋初雨?你到底想干什么?”江小苒有些慌。 “想让你当我的伴娘啦。”宋初雨拉着她往屋里走,“我给你梳妆打扮一下,一准让你艳压四方!” “是要比你漂亮!”江小苒说的咬牙切齿的,再看看她的珍珠项链, “这么扎眼的东西你都敢戴,不怕眼红的小人举报你太奢侈腐败,搞阶级那一套。” “怕什么,政策已经变了,不需要那么紧张。” 宋初雨知道她嘴硬心软,是担心自己,不过她还真的不怕,因为动荡时局马上结束了。 江小苒也不再多说,只是看看一旁的赵岚,见她今天都这么漂亮,更是理直气壮地要求道, “你今天不把我变漂亮点,我可不给你当伴娘!” “好的,我的公主阁下。”宋初雨笑着哄她。 江小苒觉得她肉麻的过分,受不了地瞪她一眼,实则心里舒坦的不行。 - 等宋初雨她们都收拾好了,便从楼上下去了。 姚静雪看见她优雅贵气的打扮,仿佛看到了前世已经变成首富太太的宋初雨。 她整个人愣住了,嫉妒羡慕的火苗瞬间在心底点燃。 她猛地冲到宋初雨面前,压着声音问她, “宋初雨,你是不是也重生了?” “姚静雪,你发什么神经呢,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宋初雨微微皱眉,神色平静地问她。 傻子才会承认呢,那岂不是把自己最大的底牌摊开给敌人看。 就让姚静雪怀疑去吧,想的越多,越精神内耗,希望她别过早地耗死自己。 姚静雪死死地盯了一会儿宋初雨,真的分辨不出来她到底说没说谎,最后只能嫉妒地问道, “你这套珍珠首饰从哪里来的?” 第21章 金大腿谁嫌多啊 姚静雪盯着那珍珠项链看,每一颗都很圆润,色泽也不一样,一看就是昂贵的天然珍珠。 再看那珍珠耳环,大大的珍珠,有些虹彩珠光,衬得宋初雨皮肤白皙,贵气优雅。 “沈渊送的,你有意见可以去向他提,别冲我挑事。” 宋初雨轻飘飘的说完,就去接待其他亲友了。 姚静雪听到沈渊两个字,就嫉妒地红了眼睛。 宋初雨因为救下沈家孩子,攀上了沈渊,这她知道。 她还不止一次地听她妈提起那些高档礼盒。 可是,当看到宋初雨戴的这套奢华的珍珠首饰后,姚静雪才清晰地感知到了这个金大腿的分量! 姚静雪悔的肠子都青了,真想掐死自己! 她光想着任锋了,怎么就忘记这个事了,要是她想办法救下了沈渊的孩子,就是她攀上了沈渊,这些好处就都是她的了! 虽然她有了潜力股任锋,可金大腿谁嫌多啊! 更何况沈渊的金大腿比任锋还粗呢。 “静雪,怎么了?脸色那么难看?”任锋走过来,关心地看着她。 “还不是宋初雨,你看见她戴的珍珠首饰了没,她冲我各种显摆,还嘲笑我嫁给你,说你穷,说你什么都给不了我。” 姚静雪的谎话张口就来,拼命往宋初雨身上泼脏水,就是为了让任锋厌烦宋初雨。 任锋脸色果然变得很难看,说话也很不客气地道, “哼,你继姐就是个资产阶级大小姐,搁两年前,她这做派一准要被抓起来!你可别学她!让人烦的很!” 可任锋说着这话,目光不由看向宋初雨,看着她贵气优雅的举止,玲珑曼妙的身姿,还有明艳妩媚的脸蛋,还是恍惚了一瞬。 怎么会有这样漂亮优雅的女人,让人的视线移不开,让人不自觉仰望,自惭形秽。 她差点就会嫁给他了,一开始是他们在议亲的。 这样的念头生出来,任锋突然生出了一股子的烦躁感。 - 前来帮着送嫁妆送亲的亲友们看见宋初雨,都对她赞不绝口,夸她长的漂亮,夸她的衣服,夸她的首饰,夸她嫁的好之类的。 还有她的那套家具陪嫁,也特别亮眼,谁看见了都要夸赞一番,乐得姚振华合不上嘴,倍有面! 再看看宋初雨万里挑一的俊俏样子,姚振华对她也特别满意,这个闺女今天太给他长脸了! - 沈家到处都贴了喜字,挂了红绸,还有红灯笼,也是一派热闹喜庆的样子。 小洋房周围停满了自行车,还有几辆小轿车,都是前来参加婚礼的人。 先在家里看完两个新人的婚礼现场,然后亲友们在一起去旁边的国营饭店吃饭。 等宋初雨的嫁妆送到后,来参加婚礼的不少人都被这套家具给吸引了注意力。 “不愧是家具厂的千金出嫁,这套陪嫁的家具样式我们就没见过,又大气又好看!” “是啊,到我闺女结婚的时候,我也要给她定做这么一套家具,抬到婆家倍有面!” …… 不少人都围着那套家具不断称赞,想要入手一套的也不少。 因为来参加婚礼的人也都是嘉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家里不差这一套家具的钱。 这年代就是这样,家里即便有钱有票的,也没什么好东西能买。 一旦出现什么新兴的东西,都会跟风买,比后世的网红产品引起的潮流更疯狂。 明兰见到这些陪嫁也很满意,对宋初雨这个儿媳妇更不用说了,满意的不得了。 所以,今天一大早,明兰看见沈锦华的第一句话就是警告他,让他别再闹幺蛾子,老老实实地办完今天的婚礼,在客人面前更不能给宋初雨甩脸子。 “要不是初雨把晨曦救下来,你和萍萍现在已经被你小叔用鞭子抽的起不来床了!” 明兰冲沈锦华说道,“初雨现在是你们的救命恩人,拿出你最起码的教养出来,别丢了沈家的脸面。” 沈锦华也自知理亏,他对宋初雨也是感激的,因为他清楚弄丢晨曦的后果不是挨一顿鞭子那么简单的。 所以,沈锦华虽然态度不耐烦,可还是保证道, “妈,行了,这些话我这几天听的耳朵都起茧子了,我知道了,不会再犯错,保证婚礼顺利办完。” 明兰对他的态度还算满意,眼见嫁妆已经送来了,也到了该迎亲的时间了,就满院子开始找沈锦华。 很快找到正在陪宾客的沈锦华,明兰笑着过去和客人打招呼,然后告诉沈锦华, “时间不早了,你该去宋家接初雨了,让老吴开着车带你去,在宋家耽搁时间短,就在路上多转转,撒点喜糖也行,都沾沾喜气。” 明兰他们家也是没小轿车的,不过纺织厂里有配的汽车,要是沈渊的车子没有开过来,就让沈锦华开着厂子里的汽车去接亲了。 老吴也在一旁呢,态度有些冷淡地冲沈锦华说道, “走吧,锦华少爷,再耽搁就误了吉时了。” 司机老吴非常乐意开着车去接宋初雨,可是,他觉得沈锦华配不上那么好的初雨小姐,对他态度就很冷淡。 沈锦华应了声,就要跟着司机老吴往外走。 可是,这时候,家里的帮佣孙嫂脸色焦急地跑到明兰跟前,冲她说道, “哎呀,太太,不好了!萍萍小姐发高烧了,烧的挺厉害的,一直喊着浑身疼,要不要送医院啊?” “什么?!萍萍发高烧了?!那还等什么,赶紧送医院啊!” 沈锦华听到这,心疼的不得了,就要跑回房间去看周萍萍。 “你跑哪去!萍萍那里,妈让孙嫂送她去医院,你又不是医生,你去看也没用啊。你现在的任务是去宋家接亲,迎娶初雨!” 明兰一把拉住要往屋里去的沈锦华,脸色难看地低声说道。 “妈!我就去看一眼萍萍,她每次发烧都很严重,我实在不放心。” 沈锦华一脸焦急,想了想又说道, “不行,还是让司机先开车送萍萍去医院,等给萍萍看完病再去接亲,迎亲耽误一点时间也没啥,萍萍可是发着高烧呢!” 第22章 既然分不开,那就将他们俩锁死了 明兰听儿子这么说,都替宋初雨委屈,所以她严词拒绝, “不行!萍萍发烧其他人可以照顾她,你必须立刻去宋家迎亲。” “妈!你别再逼我了!我已经同意娶宋初雨了,我让萍萍受这么大的委屈,不可能她发高烧还丢下她不管。 她那么可怜,父母不在身边,本来就只有我了,可现在就连我都要成为别人的丈夫了!” 沈锦华激动地挣开明兰的手,冲司机老吴说道, “你来帮忙,我们先送萍萍去医院。” 司机老吴冷眼看着深情不已,又迫不得已的沈锦华,真想狠狠给他一拳。 他更是直接拒绝道, “先生只同意借出车子去接初雨小姐,没说可以送其他人做其他事,你还是先去请示一下先生吧,他同意了,我才能送你们去医院。” 别看沈锦华冲明兰吼的理直气壮,说的受尽委屈,但是,他根本不敢去请示沈渊,他怕沈渊,也怕被拒绝。 “那就不用你送,我骑车子自己带着萍萍去医院!”沈锦华倔强地说道。 “沈锦华,你要是敢这么走,我就不认你这个儿子,我也会立刻让萍萍离开!!” 明兰气地浑身发抖,凶狠地威胁。 “妈,你这么逼我和萍萍,不用你赶,我们自己走!” 沈锦华头也不回地跑回屋,去找周萍萍了。 此时的沈锦华满身孤勇的劲头。 只要想想他在为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战斗,沈锦华就有些上头,很过瘾,肾上腺素飙升,脑子是短路的,没有理智可言。 明兰见他真的跑了,不只是气地浑身发抖了,身子一晃,差点气晕过去。 明兰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闹大了,被来参加婚礼的宾客知道了,沈家的脸都丢完了。 宋初雨那边,更是没法交待! “孙嫂,你快跑过去先拦着,让他们别先出房间,就说我同意先送萍萍去医院,稳住锦华,别让他闹。” 明兰嘱咐一声孙嫂,自己赶紧去找沈兴业商量这事了。 司机老吴瞪着沈锦华离去的背影,气得特别想骂人,可碍于身份只能憋着。 他也赶紧去向沈渊请示该怎么办。 新郎要和其他女人跑路,这婚礼还要不要办下去啊? 他心疼初雨小姐,为她不值,太气人了! - 沈渊听到沈锦华不去迎亲,反而要带着周萍萍去医院,眉头也皱了起来。 不知轻重,拎不清,置沈家颜面于不顾,这样的沈家小辈就该狠狠鞭打一顿,让他知道是非好歹,长长记性。 沈渊又不禁想到宋初雨,虽然能看出来她对沈锦华并无男女之情,甚至不在意他和周萍萍的事。 但是,沈锦华在婚礼上抛下她,带着其他女人去看病,这事传出去,定然会让她成为嘉城上层圈子的笑柄,也是她一辈子洗不掉的羞辱。 沈渊眉头微微拧了拧,冷声说道,“他不想去,就押着他去接亲,告诉他,若今日他闹的沈家没了脸面,我会让他尝遍家法的滋味。” 司机老吴一听这,就知道事情稳了,沈锦华铁定不敢胡来了,可依旧为初雨小姐委屈。 那么好的她,居然被这么嫌弃羞辱,太不值了。 司机老吴应了声,就要离开,可是,沈渊又叫住了他,沉着脸起身往外走。 司机老吴有些纳闷地跟在他身后,也不多问。 沈渊来到二楼最里面的房间门口,也就是周萍萍的房间。 明兰还有沈兴业这时候也上了楼,气喘吁吁地小跑过来,见沈渊竟然亲自来料理这事,他们两人又担心又羞愧,还觉得特别丢脸。 在这一刻,沈兴业对沈锦华这个小儿子失望透顶,而明兰则是特别后悔当初收留了周萍萍。 “阿渊,我这就让锦华去迎亲,不会让他给沈家丢脸的!” 沈兴业赶紧冲沈渊说道,有些诚惶诚恐。 沈兴业不光担心沈渊要对儿子家法伺候,更担心来个子不教,父之过,他也要跟着受罚。 在沈家,这种事一点不出奇。 说着,沈兴业推开门,就看见沈锦华正揽着小脸烧的通红的周萍萍从床上起身,两人看起来亲密无间。 沈兴业怒从心中起,上前几步,扬起手就想打沈锦华一个耳光。 “老沈,别打脸,打了就没法见人了。”明兰赶紧拦着。 沈兴业一听是这个道理,愤怒地放下手,指着沈锦华骂道, “你个混蛋!你给老子立刻去迎亲,好好把初雨给娶回来,要不然老子真的会打断你的腿!” “爸,妈,现在都新社会了,你们怎么还能这么专制,不讲人权! 萍萍烧的这么厉害,你们不仅不关心她,不让我送她去医院,就光想着沈家脸面,你们太无情无义了!” 沈锦华比沈兴业还愤怒呢。 父母越是反对,他今天就越要反抗到底。 “锦华,你别这么让叔叔和兰姨为难,你赶紧去接亲吧。 我只是发烧而已,我让孙嫂陪我去医院就行了,我不能耽误你的婚事,不能让人家宋小姐一直等着,大家会笑话的。” 周萍萍善解人意地说道,可是她双眼中写满了委屈不舍,手也没有松开沈锦华。 周萍萍越是这么说,沈锦华就越不能丢下她不管。 “萍萍,你别这么说,我不能丢下你!这事你没错,错的是他们!”沈锦华深情款款,义无反顾。 周萍萍感动的落泪,还在自责,“锦华哥哥,是萍萍不好,我要是不发烧就好了……” 沈兴业怒瞪周萍萍,从来没这么讨厌过这个养女,觉得她就是个勾搭儿子犯错的狐狸精。 明兰拧着眉看着眼前的苦命鸳鸯,正要做恶人拆散他们,逼沈锦华去迎亲。 可这时站在门外看戏看恶心了的沈渊开口了,声音冰冷中带着威严, “把他们俩个关屋里,再叫医生过来,对外宣称沈锦华得了急症,腹痛难忍,没法迎亲,婚礼照旧举行。” 既然分不开,那就将他们俩锁死了。 不放出来恶心宋初雨了。 明兰愣了愣,赶紧问道,“婚礼照旧?那谁去迎亲啊?让锦州去行吗?” 沈锦州,是沈锦华的大哥。 第23章 沈渊去接亲 沈兴业也觉得这是个办法,沈锦华不同意,强逼着他去,还不知道会再闹出什么幺蛾子呢。 不如直接把他关起来! “那就让锦州去,多带着喜糖喜饼,红包也重新包,包厚点,去了宋家多发些喜糖,让锦州好好向宋家的亲友解释告罪,要给足初雨脸面!” 沈兴业也开口安排道。 这时,张婶领着沈晨曦从隔壁房间出来,一脸为难地冲沈渊说道, “小小姐等急了,想要找初雨小姐。” 沈渊低下头看向女儿,沈晨曦也抬着小脑袋望向他,漂亮的眼睛里闪着期待光彩,软糯糯地开口, “爸爸,要姐姐,现在就要。” 沈渊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弯腰将她抱起来,扭身冲沈兴业和明兰说,“我去接亲。” 沈渊丢下这话,抱着女儿,迈着长腿朝外走去。 司机老吴赶紧追上去,都想给他家先生鼓掌了。 先生做的太棒了! 对对对,先生去接亲,更能显示出沈家去初雨小姐的重视。 嫁入沈家这样的大家族,有沈家未来家主的重视就足够了。 更何况初雨小姐又不喜欢沈锦华,他去不去,也没那么重要。 明兰愣在那里,好一会儿回不了神。 沈渊亲自去接亲?! 他居然会放下身段,去做这样的事情。 明兰恍恍惚惚地想着,应该是为了宋初雨吧,毕竟初雨救下了晨曦。 刚才也是晨曦出来,说想要宋初雨,沈渊才做出这个决定。 “刚才阿渊说,他去接亲?是不是啊?”沈兴业生怕自己刚才听错了,回头问明兰。 “对,阿渊说他去。”明兰用力点头。 “我去看看。”沈兴业忙追了上去。 明兰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看了眼同样惊讶地愣住的儿子和周萍萍,拧眉吩咐孙嫂, “把门关上,锁死!等医生来了,再打开门,今天一天给他们送饭,不准他们出屋。” 周萍萍房间是有洗手间的,也不用出来上厕所。 说着,不管沈锦华的呼唤,明兰赶紧下楼去安抚宾客了。 这样也挺好! 沈渊去迎亲,这下不仅给足了宋初雨面子,就连沈家的面子也保住了。 若要大儿子帮着去迎亲,因为身份压不住,大家还会猜测一下这事背后有啥龌龊,猜测锦华是不是真的得了急症。 可是,沈渊不仅是沈家定下的未来家主,还是长辈。 他亲自出马,大家只会知道沈家对宋初雨特别重视,对这场婚事特别重视。 沈锦华这个新郎得了急症,确实是突发事件而已,也只是个小遗憾。 - 宋家。 “这沈家怎么还没来迎亲啊?再不来,可都要到晌午了。” “是啊!应该是有事耽搁了,都在传沈家对初雨好的很,又给了那么多彩礼,沈家不会不来的。” …… 来送亲的亲友们,左等右等,等不来迎亲的新郎,不禁心焦地议论起来。 姚静雪见沈家一直没来人,不禁高兴地笑了起来,幸灾乐祸道, “那个沈锦华心里只有周萍萍,根本不想娶宋初雨,铁定找了个理由不来了,好借此羞辱宋初雨!” 张红梅听女儿这么说,又不禁有些庆幸了,沈锦华这么不懂事,连表面功夫都不会做,闺女真的嫁过去,也确实糟心。 再看看任锋,虽然家里穷,可对女儿也确实上心,听女儿说,对她挺好的。 任锋得知宋初雨要嫁的男人心里没她,还想这般羞辱她,心里更是泛起了难言的滋味。 有点开心,可又有些闷闷的。 “宋初雨,你不会被沈锦华放鸽子吧?”江小苒也拧眉地望着门口, “要是沈锦华不来接亲,你可就惨了,就等着被人嘲笑吧。” “不会吧不会吧,沈家都送这么贵重的首饰给初雨了,那么重视,怎么会不来迎亲呢。” 赵岚着急地一直跺脚,还不忘安慰宋初雨, “初雨,你别急啊,铁定是有什么事耽搁了,我出去看看啊,应该快了。” 说着,赵岚风风火火地跑出去了。 “你一点都不急啊?就不担心?”江小苒看着神色平静的宋初雨,纳闷地问。 “就算沈锦华出事了不能来,沈家也会派其他人来的,不会让我落到空里,失了脸面。” 宋初雨微笑地说道。 江小苒盯着她这从容淡定的模样,忍不住低声嘟囔道, “什么嘛,突然变这么优秀,搞的我都生不出嫉妒心了。” 天知道,实际上她看着宋初雨都有些移不开眼了,越看越上头,越看越沉迷于她的美色,不,是美貌中。 宋初雨的身材怎么那么好,胸部那么鼓,腰还那么细,屁股还那么翘,穿这身旗袍把她的曼妙的身姿凸显的愈发性感迷人。 她看了都想冲她吹流氓口哨。 还有那张脸,啧啧,江小苒觉得沈锦华也太幸福了,能把这样的美人娶回家,还能搂着这样的美人睡觉。 “你说什么呢?”宋初雨没听清江小苒的话,笑着问她。 江小苒傲娇地哼一声,扭头看别处,才不说自己沉迷她美貌呢。 就这时,外面传来欢呼地喊声,迎亲的来了! 赵岚也从外面飞快地跑回来,高兴地冲宋初雨喊道, “来啦,来啦,接亲的人来啦!初雨,快快上床坐好,把鞋子脱了藏起来,一会儿好让新郎找。 对了,小苒,一会儿咱们一起拦门,就让新郎官做二十个俯卧撑,做不完不准他进门,对了,再让他唱一首情歌,嘿嘿!” 赵岚兴奋地脸红扑扑的,将宋初雨推床上坐下来,就要脱她的鞋子。 宋初雨笑着避开她的手,轻描淡写地说道, “给你们透个底,我和沈锦华没感情,他有心上人,根本不乐意娶我,你们一会儿就别堵门了,鞋子也不必藏了,我也不想让他给我穿鞋,怪尴尬的。” “什么!!居然是这样!”赵岚顿时心疼地看着宋初雨,“你都知道他心里有人,你怎么还要嫁他啊?” “沈锦华是完美的结婚对象,当然要嫁了。”宋初雨一副过来人的口吻,“你俩还小,现在还不懂,以后就明白了。” 赵岚,“???” 第24章 新郎官好俊啊 江小苒却是双手一抱,直接开嘲, “我看你脑子有点问题。既然他心里没你,就更要趁这个难得的机会整他了! 他都来接亲了,就算再恼羞成怒,也不可能半途撂挑子不干,咱们就可劲为难他,整整他,出口恶气。” 赵岚听了这话,不由点点头,“我觉得挺好,就这么干!俯卧撑二十个太少了,让他做五十个!” 宋初雨其实无所谓,见她们俩兴致勃勃,就笑着纵容道,“行,你们想玩就玩吧。” 至于沈锦华会被玩的恼羞成怒,婚后更厌恶她,宋初雨只想说,那挺好,是该多整整他。 - 外面大门口,送亲的亲友团,还有邻居们,聚在道路两边,看着扎着红花的三辆轿车开过来,都纷纷赞叹。 “哇!别人家都是骑自行车接亲,沈家开着汽车来,还是三辆!这沈家来了多少人迎亲啊!” “瞧瞧,这就是沈家的排面啊!多阔气啊!” “振华,你这个岳父今天可有脸面了!” “哇哦!沈家撒喜糖了!好多糖啊,还都是大白兔奶糖呢,快,快,快捡!” 随着从车窗抛出来的大把大把的喜糖,将围观群众的情绪都点燃了。 大人小孩一边蹲地上捡糖,一边说吉祥话。 …… 姚振华站在门口,看着来接亲的车驾,看着这热闹的场面,兴奋地满脸通红,更是笑的合不拢嘴。 张红梅见沈家不光来了,还开了三辆小轿车来接亲,气的眼睛都红了,脸上都挤不出笑了。 她忍不住又瞪了一眼旁边的姚静雪。 要不是她非得去乡下,今天这场热闹隆重的婚礼,就是她的了。 姚静雪看着这排面,也忍不住嫉妒,眼红! 都是因为宋初雨救下了那个小女孩,才有了今日这么隆重的婚礼。 要不然,沈锦华根本不可能来接亲。 三辆车子陆续停下来,司机老吴率先下车,打开车门请沈渊下来。 沈渊今天穿了身中山装,别人穿在身上可能比较正经老干部,可穿在沈渊身上,却让他看起来愈发英挺,贵气。 再配上他高冷的气场,一股子斯文禁欲的气息特别撩人,让人看见他就有些移不开眼。 门口看热闹的吃瓜群众,看见沈渊的一瞬间,全都眼睛一亮。 “哎哟,这新郎官长的好高好俊啊!真是一表人才!” “是啊是啊,和咱们初雨站在一起,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不过,新郎官怎么也没戴个红花啊,太素了。” 好像是听见人这么说了,司机老吴从兜里掏出来一个红花,问沈渊戴不戴。 沈渊接过来,将红花别在了胸口,顿时多了些许的喜庆,衬得他脸色都没那么冷峻了。 司机老吴没想到先生还真的戴上了,顿时有种今天是先生娶亲的错觉。 若初雨小姐今天嫁的是先生……司机老吴赶紧将这个荒唐的念头赶出去。 哎呦,不合适,不合适,先生都定亲了。 宋小叶不认识沈锦华,以为沈渊就是便宜姐夫呢。 所以,他看着未来姐夫的模样,也不禁满意点头,除了看着过于成熟了,和他姐挺配的。 姚振华还有张红梅他们看到下车的不是沈锦华,而是个陌生的英俊男人,都有些懵了。 啥情况啊?! 姚静雪是见过沈渊的,在沈家的家宴上。 所以,当看见下车的人不是沈锦华,而是沈渊时,她的嘴唇都要被她咬破了。 宋初雨救下那个小女孩救的也太值了! 为了还这个恩情,沈渊不光送了那么昂贵的珍珠首饰,而且亲自来接亲,给足了宋初雨脸面! 姚静雪真是嫉妒死了。 要是,要是早知道,她宁愿舍了任锋,都会选择抱住沈渊的大腿。 任锋看着沈渊,只觉得这个男人很不好惹,那种属于上位者的气场,让人看着他就想低头弯腰。 宋初雨嫁的就是这么优秀的男人? 任锋攥了攥拳头,不知为何,心里的烦闷越来越多。 姚振华赶紧上前几步,想要问清楚对方是谁。 不过,这时候,又从后面的车子里下来了几个人。 为首的就是沈锦州,他快走几步,先握住了姚振华的手,笑着解释道, “姚叔叔,不好意思啊,锦华突然得了急症,腹痛难忍,无法亲自来迎亲了。 但是,我们沈家是非常重视这门婚事的,也很满意初雨,为表郑重,我七叔亲自代表沈家来迎亲了,希望你们理解。” 姚振华立刻看向沈渊,脑子里转的都是这就是那位沈家七爷! 天哪,他居然亲自来接亲。 他今天可算是长脸了! “理解,理解,我们非常理解。”姚振华满脸笑容,忙摆手说道。 “姚先生,你好,很抱歉家里小辈没能来,让你们失望了。”沈渊也来到姚振华面前,温声说道。 “没有,没有,沈先生您能来,那就是给了我们初雨很大的脸面了!”姚振华满脸堆笑,乐地合不拢嘴。 “姚先生养了个好女儿,锦华能娶她,高攀了。”沈渊又道。 简单清冷的一句话,又让姚振华笑开了怀。 宋初雨今天真的给他长脸了! “快快快,放鞭炮,撒喜糖了!”姚振华红光满面,笑着喊道。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鞭炮放完了,沈渊要进院子去接新娘宋初雨,宋小叶是负责堵门的,站在沈渊前面伸出手, “给红包就让你进。” 他刚才也听见了,沈渊不是他姐夫。 这让他有些失望,也没了堵门的兴致,又不是新郎官,还堵什么啊,也不刁难他了,给红包就行。 “来来,小弟,拿着。”旁边的沈锦州立刻笑着递过去一个厚厚的红包。 “我姐在二楼呢。”宋小叶接过来红包,摸了摸厚度,笑开了怀,指了指楼上。 沈渊率先上楼,沈锦州等人跟在后面,还有姚振华他们。 “想要进门来,请新郎做五十个俯卧撑!”赵岚和江小苒看见人来了,趴在门上的玻璃那,冲外面喊道。 这时候门上大都是有玻璃的,宋初雨这个门也有。 赵岚她们透过玻璃看着新郎,觉得这人不光长的俊,气场还特别强,让人看着都有些发怵。 这真是沈锦华? 沈渊听到堵门要求,甚至真的在考虑要不要做五十个俯卧撑。 等他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时,眼眸微深,觉得自己有些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