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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俗套的开头

    充斥着大脑的光影和人声慢慢散去,陈酒使劲眨了眨眼,眼前摇晃的铳口逐渐重合。


    “达达……尼昂?”


    对方嘴里吐出对语调晦涩又陌生,但陈酒突然意识到,自己听得懂对方的语言!


    个人栏里多出一行小字:


    【巴别塔之倾】


    在巴别国境内,凡口之所言,耳之所闻,俱为巴别语。


    “巴别国?”


    陈酒愣了一下,耳畔突然响起了歌声,嘲哳,粗劣,遥远,像是破烂的乐器,但这乐器奏出的曲调却带着迷人的磁性。


    “我遇见一位,来自北方古国的赤足旅人,他说,有一张破碎的石脸立于风雪之间,眉头紧锁,双唇皱起,面孔依旧威严……”


    【摆渡人,您成为了童话《美丽的瓦西里萨》中的角色!】


    【此童话以未知的结界形式存在,未收录入苦舟档案中。如果您完成童话流程,将会获得额外补贴和点数奖励。】


    “那个年代,蒸汽文明尚是妄想家的美梦,愚昧和黑暗统治着人间,北方的冰天雪地里,巴别国用冰冷的兵器来统御寒冷的疆土。


    在切尔尼市,有一位叫做斯塔维尔的富有商人,他的金银足够装满巴别国每一个乞丐的饭碗,他的妻子瓦西里萨能够让失明的男人女人都神魂颠倒……


    在基辅市弗拉基米尔公爵的宴会上,斯塔维尔喝得烂醉,用最狂悖无礼的语言折辱了所有尊贵的客人。公爵大为光火,将斯塔维尔关进大牢。


    斯塔维尔用两颗金牙买通了狱卒传话,他向全天下的勇士们发出邀请,并作出承诺——不论是谁,只要救得他的性命,他愿意奉上自己的一切财富,包括他那个美绝人寰的年轻妻子……”


    吟诵声渐渐低了下去,留下一抹诱人的留白。


    “这是童话?”


    陈酒咂了咂嘴。如果不是里头的角色取名都是东欧风格,他甚至怀疑写这个童话的人姓曹。


    等等,倒是有一个人的名字不太一样……


    “黄皮肤先生,你是哑巴么?”


    达达尼昂拧着眉头,手上铳机滚动金属的冷光,


    “这里是荒郊野外,而你,恕我直言,你很像一个强盗,或许我该用子弹来洗涤你的罪孽。”


    “强盗?”


    铳口离脸只有几寸,陈酒倒是面不改色,


    “是你拿武器在指着我……到底谁更像个强盗?我只是个路过的旅行者。”


    “……”


    达达尼昂上下认真打量了一眼陈酒,退后几步,


    “的确,盗贼大多是贫穷又饥饿的农民,不会像你这么健壮,也没钱保养这样精良的铠甲……但你随身携带了兵器,是个武士……莫非,你也是为了斯塔维尔先生而来的勇士么?”


    他摘下帽子,以手按胸鞠躬行了一礼,英俊脸庞满是歉意,颇讲绅士风度,


    “先生,请原谅我的粗鲁,也请体谅我的无礼。”


    “荒郊野外,可以理解。”


    陈酒上下打量着对方,目光在那柄火枪停留了片刻,“你是法兰西人?火枪手?”


    “显而易见。”


    达达尼昂扯起嘴角,默默挺了挺胸口,如同一只雄赳赳的骄傲公鸡——红底蓝衣白绸领结,胸纹十字,法国皇家火枪手卫队独有的标识。


    “这是哪儿?”陈酒接着问。


    “巴别国。”


    “你一个法兰西的火枪手,不去保护你们的国王,来这里抢别人家的钱和老婆?”陈酒一脸古怪。


    “你这种说法太粗鄙了,简直像个乡巴佬……但确实也不算错。我应邀前来帮助斯塔维尔先生,并准备为此获得一些小小的补偿。”


    达达尼昂语气理所当然,似乎这是一件很正常的、没有任何逻辑漏洞的事情。


    “黄皮肤先生,你忘记了回答我的问题。”


    达达尼昂重复了一遍问,


    “你也是为了斯塔维尔先生而来的么?”


    “……或许。”


    “那,咱们完全可以合作。”


    达达尼昂语气坦然,“弗拉基米尔公爵是龙的儿子,白天是人,夜里是龙,他的城堡人称龙巢,被神奇魔法保护着,仅仅靠一个人的力量,只会成为恶龙的口粮。”


    魔法,巨龙?终于有了点儿正常童话的样子……


    陈酒想了想,故意露出些贪婪的恶声恶气,瞪着眼问,


    “金子五五开,女人怎么办?难不成你一天我一天么?而且,什么恶龙魔法,都是些唬人的谎话,难道你用你那双漂亮但怯懦的蓝眼珠亲眼见识过么?”


    “我还真的亲眼见过。”


    达达尼昂脸色严肃,


    “那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曾在城堡的墙墩上看见了一头用铁皮层层包裹的高大雕塑,活动自如,它的内脏燃烧着火焰,不,它的内脏就是火焰……”


    ……


    “钢为骨皮,铜为筋肌,烈火为脏,丹瑞为血……”


    楚汉升醉眼朦胧,嘴里低声念叨着什么。


    虎背熊腰的李云飞扛着他,就像扛一只羊羔般轻松。


    到了门口,他在楚汉升身上摩挲摸索了一会儿,摸出钥匙,打开屋门,把年轻书生往冷冰冰的凉炕上一丢。


    “夜深才回,耍老酒去了?这酒臭味儿……”


    屋内行出一个老嬷嬷,看上去得有五六十岁了,但身子骨还算硬朗,拐杖都不用,眼睛借着油灯也看得清。


    “秦婆婆,麻烦了。”


    李云飞一作揖。


    七品官有开府的资格,但北海物资匮乏,人手紧缺,再加上楚汉升是个二十多年的单身汉,一人吃饱全家不愁,便在军备作坊附近租了间小屋,秦婆婆是房东,平常也供应一应饮食。


    “麻烦,还不是得去给这小子烧炕,还能冻死他不成……夜深了,李百户也快回去吧,家里头还有良人等着呢。”


    秦婆婆没好气地嘟囔着,


    “虎背熊腰的精壮汉子,新婚燕尔,从军营赶回来,不赶紧去陪自家婆娘,净和一群汉子吃酒,不知有什么毛病……”


    李云飞听得尴尬,忙不迭推门而回。


    没一会儿,火炕烧得热乎,秦婆子也端了盆热水回来。她刚出厨房,迎面过来了一个人影,嘴里的烟头黯淡如星。


    “秦婆婆,我大侄子回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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