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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章:吃鸡吃腻了

    看到高明程动手倒了半锅油,围观的人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如今虽然不缺吃喝,但小时候过的那些日子,他们现在还记忆犹新呢!想当初,炒菜时,能用几滴油就不错了!


    高明程用的油是茶油,每年霜降后,他都会回村去山里捡茶籽,然后送到榨油作坊里去榨出茶油来。


    这些茶油,就差不多可以供他们一家一年的食用了,平时再买些猪油用来炒蔬菜,也就不需要再买其他的油了。


    高明程用的是煤球炉子,锅也是小锅,因此其他人觉得他油放得太多了,但他自己并不这么认为。


    高明程解释道:“炸鸡就要多放油才行,不然炸不熟。你们在一旁看着就行,炸好后,我再让你们尝一尝。”


    灶里的煤球是之前换过的,现在火势正好,不多时,油就温热起来了。


    高明程把手放在油上,感受着油温,然后把裹了炸粉的鸡腿先放进去炸。


    两只鸡一共有四只鸡腿,每个鸡腿都切了花刀,方便腌制入味,也方便炸熟。


    油锅滋滋的响着,每个鸡腿都冒着许多泡泡,当这些泡泡由大变小后,鸡腿就从沉在锅底,慢慢的漂浮上来了。


    估摸着炸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就把鸡腿捞出来晾凉,再把浮在油锅里的残渣撇干净。


    炸完鸡腿,又接着炸别的,等之前的鸡腿、鸡翅彻底凉了后,就再把那些再复炸一下,复炸后,鸡腿表面的面糊变得金黄焦脆,看着就很好吃的样子。


    油炸食品的香味,早就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不只是自家人馋了,就是隔壁邻居,也纷纷咽了咽口水,馋的!


    等复炸过的鸡腿滤干净油,且温度也能入口了,高明程就招呼大家来尝一尝。


    总共四个鸡腿,高明程给了小旭旭一个,自己拿起一个,想再给许多美,许多美就说小旭旭吃不完的,她再吃就行。


    行吧,东西很多,用不着谦让,高明程就随大家想吃什么就拿什么了。


    油锅里炸着鸡架,这个比较大,要炸久一些,高明程趁机坐在凳子上,开始品尝自己炸出来的鸡腿了。


    这是原味鸡腿,没放任何蘸料,一口咬下去,能感受到裹粉的酥脆,当吃到鸡腿时,又觉得鸡腿的肉很鲜嫩多汁。


    虽然在油锅里炸了两遍,但因为有裹粉的原因,整个口感是外脆里嫩,鲜嫩多汁。


    如果不用裹粉,直接炸鸡腿,那么等鸡腿熟了后,鸡腿肉都会变干变柴了。


    四十多天就能够出栏的白羽鸡,鸡腿自然不会很大,高明程三五口就把一个鸡腿吃的干干净净了。


    说实话,他做出来的鸡腿味道一般般,不好不坏。


    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油炸食品,尤其是油炸的肉食,天然就很吸引人,那香味,霸道的很,直接钻进鼻子里,让人想忽视都不行。


    如果有幸吃上一口,这种从未吃过的食物,也能让人感到十分的新奇和喜欢。


    “好吃!这炸鸡真好吃!”高淑芳眼睛亮晶晶的,吃完手里的鸡腿后,又喊高明程再复炸一些能吃的来。


    高明程手中动作不停,先把炸到八分熟的鸡架捞出来,再把之前炸过的鸡胸肉、鸡翅根什么的放进油锅里复炸。


    复炸之后便捞起,放在盘子里,任由大家随意吃。


    高明程每样都尝了一口,有原味的,也有放了辣椒的。


    这辣椒是腌制的时候,就放了辣椒粉,不过辣椒粉有些粗,因此味道不均匀。


    如果以后拿来卖的话,这辣椒粉、胡椒粉、花椒粉什么的,就得弄的再细一些。


    另外也得配置蘸料。


    至于番茄酱和沙拉酱,这个暂时不急,如果他在调料市场上找到了,就可以添加。


    说起番茄酱,很多人都认为是国外的,但其实源于国内,华侨移民后,就将制作番茄酱的技术带了过去,再之后就因为洋快餐在国内开业,因而成为美丽国的特色酱了。


    高明程一边吃,一边自我点评着。


    他自然也问了高淑芳他们的意见,但可惜的是,得到的答案除了好吃,还是好吃!


    好吧,他们对美食的追求太低了,只要不咸不淡,炸的刚刚好,那就是好吃的不得了了!


    即使有一锅不小心炸焦了些,高明里吃了后,也说很焦香,有嚼劲,好吃的很!


    炸鸡的魅力,就连后世不缺吃喝的人都抵挡不住,更别说是现在的人了!


    两只白羽鸡,看似不少,但吃起来却也快的很,还是高淑芳留了个心眼,才给娄新宇提前留了一个鸡架吃。


    许多美也吃的格外的满意,就连小旭旭,都努力的吃掉半个鸡腿和一个鸡翅中了。


    许多美说道:“这就是首都的洋快餐?明程,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利害,吃一次就知道是怎么做的了?”


    高明程双手抱胸,得意的说道:“那当然,别说洋快餐了,就是别的菜,我吃几口,也大概知道是怎么做的。”


    除了一些制作工艺繁复的菜,大多数菜,高明程吃上一口,就知道是不是先炸后炒的,也大概能够猜到放了哪些调料。


    这并非是他的天赋好,纯粹就是见多识广的缘故。


    这次的炸鸡实验,总体还算成功,但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个暂时无人能够帮他,只能他自己进行调改了。


    高明程决定下回把食材、调料都称一下,然后制定一个固定的配方出来,后世的那些快餐店就是如此,甚至连炸东西的油温,都是用电脑操控的。


    有标准化的食材、有固定的油温,快餐店的服务员就只需要按照步骤,该炸几分钟,就炸几分钟,那么炸出来的口感,就不会忽高忽低,而是品质稳定了。


    之前许多美曾说想开一家饭店,理由很质朴,就是觉得这样店里忙时,自己就不用再花钱去别的饭店吃饭了。


    高明程思考再三,觉得饭店是可以开的,毕竟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逐渐好起来,更多的人都会舍得吃喝。


    从现在起,到餐饮市场饱和,足足有十几年的黄金时间!


    不说在餐饮行业做大做强,开几家盈利的店,那是绝对没问题的。


    不过他们县,到底是个小地方。


    如今县里也有不少饭店,有几家大些的饭店,可供人办酒席,但更多的是小店,只摆着三五张桌子,提供一些家常菜。


    他们要开饭店的话,就需要有拿手的好菜才行,竞争相对比较大。


    但如果是开一家洋快餐店呢?


    打着洋快餐同款的旗号,还愁生意不好吗?


    在县里,他开的快餐店,那就是独一份!这份空白的市场,将全部都归他所有!


    如果县里的生意好,且食材也规模化了,那么还可以去省城开一家店!


    高明程的这些打算,在晚上时,跟许多美仔细的说了。


    许多美自然没有异议,表示都听高明程的,又问高明程是不是所有的洋快餐都会做。


    这个嘛……高明程没有把话说死,他说得先尝试看看。


    炸鸡可以说已经有八分成功了,接下来再把配方标准化就行。


    但汉堡、土豆泥、小沙拉什么的,都需要先试着做几遍才行。


    高明程说道:“最近也不需要去哪里做什么,我打算用几天的时间来研究研究,不过这个不能光靠我,你们几个也要多动动脑子,看怎么做才能够做得更好吃。”


    论做饭的手艺,高明程是不如家里几个女人的,只不过他比她们多了很多后世的知识,就犹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了。


    许多美点点头,表示自己也会帮着一起研究配方。


    俗话说贪多嚼不烂,接下来的几天,高明程没有分出心神去弄什么汉堡、土豆泥的,而是专心弄炸鸡的配方。


    他每天都买两只白羽鸡,一开始还自己带回来杀,后来干脆让卖鸡的人帮他杀好再送到店里来,这样能省不少事。


    鸡腿、鸡翅等部位,都挺好吃的,但鸡胸肉,就多少有些柴了。


    不过高明程有后世的经验,直接把鸡胸肉切成丝,做成鸡柳,再撒上一些蘸料,味道美滋滋!


    到十九号,黄大志家摆酒的前一天,高明程终于把炸鸡的配方弄出来了。


    食材、配料、以及油炸的时间,都记录在笔记本上。


    有了这份配方,任何一个人,都能够做出差不多口味的炸鸡出来。


    第一天吃炸鸡时,高淑芳等人表示炸鸡太好吃了!


    第二天吃炸鸡时,高淑芳等人表示炸鸡依旧好吃!


    第三天……


    一连吃了五天的炸鸡,再好吃的炸鸡,那也快要吃腻了。更别说因为高明程要研究炸鸡的配方,他们每天还有鸡头、鸡脖子、鸡脚、和鸡内脏要吃!


    吃到最后,大家都快谈鸡色变了。


    万万没想到,他们居然有一天能吃鸡吃到腻!


    高明程自己也快吃腻了,眼看配方弄的差不多了,他决定炸鸡就告一段落了,刚好那锅油用了这么久,也该倒了。


    然后在一个天黑月高的夜晚,高明程偷偷地把废油倒掉了。


    为什么要偷偷呢?就是因为高明程说这锅油不要了时,高淑芳等人都用不赞同的眼神看着他。


    因此,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高明程也只能偷偷地把油倒掉了。


    至于倒掉之后,嘿,倒都倒了,还能怎么办?


    五月二十号,天气晴朗,中午的气温有二十多度,早晚需要穿着薄外套,但中午时,穿裙子都行!


    今天是黄大志办酒的日子,他是儿子的满月酒和乔迁酒一起办的,不过送红包的话,就只需要送一个就行。


    高明程带着老婆孩子,娄新宇这个黄大志的同事,则带着对象高淑芳,一行人准备去黄大志的家中吃酒席。


    至于高明里夫妇,他们就得留在店里看店了。


    黄大志的新房子,离服装店这边并不远,步行五六分钟左右就到了。


    当初买地皮时,在高明程的指点下,他买了靠近路边的地皮,而高明程修建的幼儿园,也是靠近路边,只是位置要比黄大志家的更好一些,方便附近的人把小孩送过来读书。


    高明程等人到了黄大志家时,就见里面已经有不少的人了。


    相比起高明程新家的院子,黄大志家的院子就要小一些,只在院子的角落种了一棵枇杷树。


    不过现在这棵枇杷树还很小,距离开花结果,还要好几年去了。


    他们这边的人,在自家院子里种水果的话,一般都是种柚子、杨梅、枇杷这种果树,因为这些果树的用途很多。


    如柚子的叶子洗净烫过后,可以用来包粿吃。另外柚子皮还可以做腌菜。


    杨梅则可以泡杨梅酒和做杨梅蜜饯,而枇杷嘛,枇杷膏的大名,可是响当当的!


    如果孩子咳嗽了,摘几片枇杷叶子,洗净背后的绒毛,然后煮水吃,是有一定效果的。


    黄大志家的枇杷树,小到能让人忽视,但台阶前摆着的一对竹子,那就格外的惹人注目了!


    这竹子长势极好,因为是带根带土的,看上去足有三层楼高,竹梢上,竹叶碧绿,随风飘动着。


    而竹竿上,则绑着一些红布,增添喜庆。


    在新房的门前摆一对竹子,寓意就是节节高。


    院子里摆了四桌酒,而一楼的客厅也摆了两桌,高明程扫视一眼,以为黄大志只摆了六桌酒,但等和黄大志见面后,黄大志就喊他们去二楼坐。


    二楼是套房的格局,在二楼的客厅里,也摆着两张桌子,看来一共是有八桌酒了。


    高国兵和赵冬梅已经在二楼这边坐着了,看到高明程他们来了,连忙招呼到身边来坐。


    高明程让许多美抱着孩子坐在赵冬梅的身边,自己和高国兵打了声招呼,然后说道:“叔、婶,你们先坐着,我下去看看有没有要帮忙的地方。”


    娄新宇听了,也让高淑芳坐在这儿,自己跟着高明程一块儿下楼去。


    酒席虽然是在家里办,但掌勺的厨师,还是要请两个的,后院那儿,支着两口大灶,一个灶上架着很多层的蒸锅,一个灶上正在爆炒着什么菜。


    厨师掌勺,但切菜洗菜的,却是黄大志的小姨子们,就连罗丽的两个弟弟,也没有闲着,而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给客人倒水喝。(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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