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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红鹰佣兵团

    三天后,清晨的洛里斯城门处,石印商队出发在即,西塞和吉尔希斯准时来到集合的地点。随后,在丹佛·石印的马车里,矮人富豪从口袋里拿出一幅地图,指着地图告诉西塞和吉尔希斯,商队的前行的线路:


    接下来的时候里,商队会沿着国王大道,前往深水城,再沿着伊维山脉一直向南,到达自由城邦——诺克西达之后,再转向东进入迷雾山脉,迷雾山脉人类口中的矮人王国。如果西塞想前往大荒原,还需穿越迷雾山脉到达东侧的诺德大陆第一强国拉尔斯王国。拉尔斯王国北部与大荒原接壤……


    西塞等人发现地图上面详细地记载了山川河流,大陆上的各个城镇和主要商路。“只要是常年来往于自由城邦——诺克西达的商人们都可以得到这份地图,作为代价,我们也会将我们掌握的全新路况和局势汇报给马林堡方面。”丹佛·石印将地图展示在了几个人眼前,果然如矮人商人所说,地图上密密麻麻地标满了主要城镇和道路,以及野外的可能的休息地点。


    “当初那两个野蛮人是如何从大荒原来到佛瑞斯克公国的伊瓦斯镇的呀?”西塞看着广阔的地图不禁陷入了沉思。


    “其实还有一些地方会有一些便捷的小道,”吉尔希斯对西塞说,“但是那些‘捷径’会更加危险。”


    “你是指?”


    “比如,自由城邦旁边有条偏僻、崎岖的山路,可以往东北方向斜插着穿过迷雾山脉,可以省下不少路程……”吉尔希斯用手指在地图上比划了一下,“不过具体还能不能走,我现在也无法确定,我也是听一位精灵前辈说过这条道路。”


    “所以,不管怎么样,你们先到自由城邦再做其他考虑吧……”加戈·石锤表示。


    “这样也可以。”西塞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那我们继续,佣兵团里的游侠会在我们的前面探路,如果有情况,将第一时间返回车队并向我们汇报。”丹佛继续往下说。“佣兵团和商队的护卫队将行走在车队的外层,如果遇到敌人接近,他们将第一时间迎战来犯之敌。”


    “吉尔希斯先生和西塞骑士将位于车队的正中间,吉尔希斯将用他敏锐的视觉监视着附近的一举一动,同时使用弓箭为我们提供保护,然后车队的末尾,会由几名和我们同行的流浪骑士骑马跟上,为我们提供保护。”


    “很完备的计划,很详细的行动方案。”西塞对于这个方案是比较认可的,他伸出手指,在车队草图的最前方一点:“那么我将骑马走在最前面,随时准备应对任何……”


    “不,西塞先生,你还是和我们待在一起吧!这样比较安全不是么?”丹佛马上补充到,西塞眼睛一转,也就微笑着点点头:“这样也行。”


    石印商队的规模相当庞大,近三十辆马车,上百匹马匹,甚至还有二十多头科多兽,数百来人的队伍浩浩荡荡地出城。


    每只科多兽如庞大身躯上拖着相当规模的人类特产,比如茶叶、麦酒、烟叶等等,一名驭者跨坐在科多兽后脑处的软座上,两名副手则是坐在脊背顶端,负责管理这个犀牛身上庞大的货物,以及简单的瞭望警戒。这些都是石印部落的财产,三十只科多兽组成的庞大商队延绵出两公里。矮人部落里的矮人们天生都是优秀的铁匠,他们打造的盔甲和武器深受人类喜爱,因此那些厚重的铠甲、锋利的武器和精良的盾牌,都是人类国度里畅销品。每当商队返回矮人王国之时,商队会带上那些人类特产。


    除了西塞和吉尔希斯,商队还雇佣了两伙冒险团,他们当中有战士、骑士、游侠……将护送商队前往矮人王国,听说他们会前往迷雾山脉边缘魔兽森林里猎杀魔兽,获取一些魔法材料运回人类王国贩卖。他们享受着商队的运力,一些属于他们的货物矮人商会答应免费为他们运到路过的人类城市,而这些冒险团则是有责任护卫整个商队的安全。


    公国的官道修缮的很好,路边往往就是农田,已经是夏季,,很多田地内晾晒着收割好的作物。第一茬庄稼收割完毕,西塞估计就在这两天农户们会继续播种。


    在稻田里,插着很多稻草人。有风吹过,稻草人身上的粗劣麻布随风飘摇,惊起不少偷吃庄稼的鸟儿。


    不过有一种鸟是吓不走的,那就是渡鸦。这种鸟非常聪阴,轻易的识破了人类的诡计。成群的渡鸦落在一个个的稻草人上,似乎在嘲笑人类的愚蠢。


    不过银嘴渡鸦在这个季节喜欢肉食,农民的损失不会太大。


    嘎!


    一只渡鸦站在稻草人的帽子上,好奇的打量着从远处纵马而来的商队。


    等到商队远去,风从田埂上吹过,稻草人的衣衫猎猎作响,一声渡鸦的惊叫,惊起了更多的渡鸦……


    快到中午的时候,山路的两侧已经没有了多少橡木,大面积岩石山体显露出来,在阳光的暴晒之下出现了大面积的裂痕,翻过前面这道山岭,便意味着正是进入山区,山路崎岖而陡峭。


    午后炎热的阳光炙烤着山坡,无数水汽蒸发让眼前的景象出现了一丝轻微的扭曲,西塞觉得这种时候在没有树荫遮挡的太阳底下赶路,绝对会被烤熟不可……果不其然,丹佛·石印也让商队都原地休息一下,毕竟科多兽和马匹在炎热的烈日下也需要补充水分和体力。西塞则牵马走进了山道一侧的橡木林里,他准备给寒霜饮点水,再吃上一些携带的豆料。


    “看来有不少人的想法和自己一样呀”西塞走进橡树林时,发现树荫下已经有不少人了。


    此时,一个身材高大,相貌堂堂,黑发,剪的很短的佣兵主动摘掉手套,伸出手来,并对着西塞笑了笑。“西塞骑士,你好。”


    “你好!怎么称呼?”西塞和男子用力的握了握手。


    “我是达尼诺,红鹰佣兵团团长。”男子用手指了指他的徽章,对西塞道:“我们是五级佣兵团。”达尼诺身上披着重甲,也不显得臃肿,深青色的披风上有不少窟窿,一副铠甲倒是打磨得干净。


    “红鹰佣兵团?是干掉黑风盗贼团的那个?”西塞身旁的吉尔希斯开口询问。


    “侥幸而已,而且那一战我们也损失不小。”达尼诺虽然口中说着侥幸,但是眼神和表情确有一股自豪。


    黑风盗贼团是一个排名靠后,名气却很大的盗贼团。这个盗贼团人数不多,却在通缉榜单上一直存在了一百二十多年。这个盗贼团从建立起之后,就一直做不大不小的案子,狡猾之极,从未失手。


    西塞从吉尔希斯口中得知,目前仅有7人的红鹰佣兵团可谓佣兵界的超级新星。当时,成立不足半年的红鹰佣兵团却成功剿灭了黑风盗贼团,可见实力是相当不错。


    “我们有不少老伙计在那场战斗中牺牲了,”达尼诺显然不太想过多谈论消灭黑风盗贼团的事情。


    两年前,一个新注册的佣兵团接下了剿灭黑风盗贼团的任务。这个佣兵团就是红鹰。当时佣兵界以为这是一个笑话,不仅是从名字上来看,一个仅仅数人的菜鸟团队就敢接受剿灭黑风盗贼团的委托。


    当时红鹰佣兵团为了接下这个任务后,仅仅半年后,黑风盗贼团全灭,红鹰佣兵团一跃成为阴星佣兵团,成为激励无数低级佣兵团的一个传说。而红鹰这个称号,从此被固定下来,不再是一个无名佣兵团的临时代号。


    “新成立的佣兵团只能是临时数字编号,”吉尔希斯向西塞解释,“只有不断完成任务成为白银级的佣兵团后才能有自己的名号。”


    “不知达尼诺团长找我什么事?”西塞对佣兵团团长的第一印象还是很不错的。


    “之前就听说过西塞骑士的事迹,”达尼诺笑着回应,“然后听商队管事说西塞·艾斯骑士也与我们同行,便来打扰了。”


    “哦,不知道达尼诺听到关于我的哪些事情呢?”


    “但凡经过伊瓦斯镇的人都知道关于你,关于‘诸神决斗’的事情……”达尼诺表示“说实话,我们可没有你这样的勇气,敢于在侯爵领地上将他的儿子狠狠踢倒在泥巴里。”


    “如果再来一次,我还会狠狠踹伊文斯一脚……”。


    ……


    短暂休息之后,西塞、吉尔希斯也与红鹰佣兵团的人熟悉了起来。只是在吉尔希斯看来,红鹰佣兵团的配置有些奇怪,因为既没有游侠,也没有刺客,七个人每个人都身披金属铠甲,有两个使用双手大剑,四个使用剑盾,还有一个使用长枪。这样的配置,对于低级佣兵团来说是很糟糕的,即使对于红鹰佣兵团这样实力强大的团队来说,也有所不足,因为没有人适合做斥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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