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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日韩同人]乙女的游戏 > 第2318页

第2318页

    由于这条规矩,受害者小姐起初是拒绝的,客人也没说什么,但下次来就不找她了。受害者小姐有些失落,她分不清是因为钱失落还是客人真的不错,她才会失落。总之,某一天,客人又找了她,还是招待客户,还是在要出店时约她再去喝一杯。


    「她说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好像是喜欢上那个男的了。」金熙真耸肩,「我倒是觉得她可能是欲望变大了。」沖林初夏举了举酒杯,「一直喝啤酒就不会想洋酒是什么味道,喝惯了威士忌就会想尝试波尔多是什么口感,人的欲望就是被一点点养大的,她想要更多。」


    林初夏没发表意见,微抬下巴让她继续。


    继续下去就是受害者小姐跟客人走了,他们当时五男五女,一起开了间总统套房。其他四位姑娘都是职业人士,知道自己来干嘛的,钱到位,玩的很开。受害者小姐却不那么职业,她以为只是跟那位客人如何,没想到他们玩那么大。


    受害者小姐不愿意了,也是被魔幻的现场吓到了,想走。客人的西装在此时脱下,衣冠禽兽没了衣冠只剩兽性。五个男人,四个姑娘没有帮忙压住她,但也没有帮忙救她。


    之后,就是至少七年起步的刑事案件。之后,受害者小姐怀孕了。


    「她说她有想过报警,但她怕,她要是报警了警察都不一定信她。说不定还认为她是自愿的,想反口敲诈。而且她也不敢报警,要是报警了,学校知道了,她这辈子就毁了。」


    讲完了非典型受害者的金熙真跟林初夏说,对方的要求,「一百万美金和一个新的身份。」


    脑子过了一遍一百万美金的兑换率的林初夏疑惑,「新的什么身份?」


    「就是新的身份啊。」金熙真不知道她什么意思,「她打算拿钱去加拿大,这辈子都不会来,就要换个新的身份。」


    「我怎么给她搞新的身份?」林初夏很诧异,「她以为我是什么□□吗?买卖身份?」


    金熙真愣怔片刻,「你是不是搞错了重点,身份重要吗?重点是一百万美金,换算过来要十一亿多呢,我们欠她什么了要给她那么大一笔?贪心也没那么贪的!」


    「那你还能找到比她更完美的受害者吗?」


    「......那也不能给那么多钱啊!」


    金熙真不乐意,「你有钱给我不行吗!」


    「你缺钱吗?」林初夏就笑。


    闺蜜不干,「这不是我缺不缺钱的问题,我不缺这十二亿,但这钱给她....」撇嘴,「万一她反水呢?她能拿我们的钱就不能拿别人的钱?」


    这点,林初夏还真不能保证,思索道,「约出来见一面吧。」


    庆功宴结束,林初夏见到了那位受害者小姐,本人完全看不出来怀孕有十周,妆发精緻,高跟鞋比她都高。作为非典型受害者,这位小姐真的『很完美』,完美的林初夏很心动。


    林初夏需要一个『完美』的不完美的受害者,去申诉自身需要堕胎但被法律禁止,藉此再度引爆舆论战。才好让她借势实现她的小目标,为性犯罪的受害者们争取一定权益。


    按照常理,找一个在大众认知里完美的受害者是最好的,就是有悲惨的过往,极端无辜,可能就是回家的路上碰到了魔鬼,导致灾难的发生。但林初夏不想那么做,一是害怕那样的姑娘心脏不够强大抵抗不了舆论铺天盖地的骚扰,二就是那么做有隐患。


    法条的添加是非常严谨的事,虽然这点在南韩有点....但那真的是很严谨的事。严谨到,如果用一个普世意义上完美的受害者去做舆论铺垫,那法条内很可能会加上对性犯罪的定义,无限狭隘的定义。


    比如,情人关系里进行的性犯罪,算还是不算?暧昧期呢?或者男方咬定他在主观上认为女方是自愿的,如何判定?诸如此类,都可能发生扯皮。本来定性,性犯罪就很复杂,再加上性犯罪导致的怀孕是否就是这个男人的孩子,更难判断。


    林初夏想要把这个范围无限扩展到,只要女性说『no』,男性进行强迫,不论两人是什么关系,当时在什么情景下,都可以被纳入法条内考虑。换个角度就是,她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借着这条支线,让更多女性能钻法律的空子,申请堕胎。


    所以,林初夏需要一个完美的,不完美的受害者,帮她实现目标。


    受害者小姐是真的很不完美,不完美到林初夏都有点怀疑她是想骗钱,因为她不愿意签协议。她们讲好受害者小姐上告,先告强奸,再申请堕胎,要求是受害者小姐必须等案件审理结束才能拿到钱。


    受害者小姐即不愿意要拖那么长时间才能拿钱,也不愿意签协议。前者嫌慢,也怕自己被骗,说什么要是我做了,你们不给钱我怎么办之类的。后者是协议签了,那不就是留下证据了么,万一算是我协同你们讹诈他们的证据呢?


    林初夏就很囧,你事都没干我不可能提前给你钱啊,顶多先给头期款,但协议一定要签。你是原告,随时能撤诉的,韩国的破规矩是你如果跟被告私下和解,刑事案件也能撤诉。那你要是撤诉跑了,我也不能天涯海角追你啊!


    再说协议也涵盖了保密协议的一部分,万一你事做到一半被对方收买,反口来咬我,或者说反口来敲诈我,那我岂不是很被动?协议必须签,不签协议谈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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